私修紀傳史書的定義

「私修紀傳史書」是指由私人學者或非官方機構編撰的,採用紀傳體形式記錄歷史的史書。這類史書不同於由朝廷主導修撰的正史,通常是私人的學術成果,反映了編撰者個人的歷史觀、價值觀和對歷史事件的理解。

紀傳體是中國傳統史書的一種體裁形式,以人物傳記為核心,結合本紀(帝王的編年史)、列傳(重要人物傳記)、志(制度、天文、地理等專題記錄)和表(年表)等內容來系統性地敘述歷史。私修紀傳史書的內容和結構與正史相似,但因其非官方性質,具有更大的自由度和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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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修紀傳史書與正史的區別

 1.編撰主體不同
-正史:由官方組織修撰,通常由朝廷設立專門的史官或機構負責,例如「史記」「漢書」「三國志」等都是由官方主持修撰的。
-私修紀傳史書:由私人學者、地方官員或民間機構編撰,未經過官方認可。例如,司馬光的「資治通鑑」雖為編年體,但屬於私修史書,而紀傳體的私修史書如「南唐書」「五代史闕文」等也屬此類。

 2.編撰目的不同
-正史:通常帶有官方的政治目的,記錄歷史以彰顯王朝的正統性,或作為後世治國理政的參考。正史的內容往往需要符合官方意識形態。
-私修紀傳史書:編撰者多出於個人學術興趣、對歷史的反思或補充正史的不足,目的更加多樣化,甚至可能帶有批評官方的傾向。

 3.內容取捨不同
-正史:由於是官方修撰,內容往往經過嚴格篩選,尤其是涉及朝廷機密、皇室醜聞或敏感事件時,可能會被隱瞞、刪減或美化。
-私修紀傳史書:編撰者有更大的自由度,能夠記錄正史中未載或被略寫的內容。例如,正史可能隱去一些政治鬥爭的細節,而私修史書可能會詳細記述。

 4.史料來源不同
-正史:史料來源廣泛,包括官方檔案、地方志、奏摺等,但由於權威性要求,可能會忽視民間傳聞或草根史料。
-私修紀傳史書:編撰者往往依靠個人收集的史料,既可能包含正史未採納的民間故事、地方資料,也可能因為史料不足導致部分內容的真實性存疑。

 5.編撰風格不同
-正史:語言嚴謹,注重權威性和規範性,盡量保持客觀中立。
-私修紀傳史書:風格更為靈活,編撰者可以自由表達個人觀點,甚至帶有一定的文學色彩或評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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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修紀傳史書的代表作

以下是部分著名的私修紀傳史書及其特點:

 1.「南唐書」
-作者:宋代李昉等人。
-內容:記錄五代十國時期南唐的歷史,採用紀傳體形式。
-特點:作為私修史書,它補充了正史中關於南唐的記載,提供了更多細節。

 2.「五代史闕文」
-作者:宋代歐陽修。
-內容:對「新五代史」中未能詳述的內容進行補充。
-特點:反映了歐陽修個人對五代時期歷史的反思和批評。

 3.「舊五代史」
-作者:北宋薛居正等人。
-內容:雖然後來被列入正史,但其初始編撰帶有私修性質。
-特點:對五代時期的政治、軍事和文化有較為詳細的記載。

 4.「東觀漢記」
-作者:東漢時期私人學者編撰。
-內容:記錄東漢歷史,採用紀傳體。
-特點:雖非官方修撰,但其內容成為後世正史「後漢書」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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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修紀傳史書的歷史價值

 1.補充正史的不足
- 私修紀傳史書往往記錄了正史中未載的內容,例如地方歷史、民間故事、社會風俗等。它們為研究正史遺漏的歷史細節提供了重要資料。
- 例如,「南唐書」詳細記錄了南唐的歷史,是研究五代十國時期的重要參考。

 2.提供多元視角
- 正史由於官方性質,往往帶有一定的政治傾向,而私修史書則更加自由,能夠反映多元化的歷史觀。例如,歐陽修的「五代史闕文」對五代時期的政治亂象提出了批評。

 3.保存珍貴史料
- 私修紀傳史書中常包含一些珍貴的原始史料,尤其是民間傳聞、地方志資料和編撰者的親身經歷。例如,「東觀漢記」中保存了許多關於東漢歷史的重要記載。

 4.反映編撰者的思想
- 私修紀傳史書往往帶有編撰者的個人思想和價值觀,能夠反映出特定歷史時期的學術風尚和社會思潮。例如,司馬光的「資治通鑑」雖然是編年體,但其中蘊含了司馬光的歷史哲學和政治觀。

 5.推動史學發展
- 私修史書的出現和發展,豐富了中國傳統史學的內容和形式,為後世史學的發展提供了多樣化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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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修紀傳史書的局限性

 1.史料來源有限
- 私人編撰者往往無法獲得官方檔案或機密資料,導致部分內容的真實性和全面性受到限制。

 2.主觀性較強
- 私修史書往往帶有編撰者的個人傾向和情感,可能導致歷史記載的不夠客觀。

 3.權威性不足
- 由於缺乏官方認可,私修史書在權威性上不如正史,尤其是在當時的社會中,其影響力往往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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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私修紀傳史書是中國傳統史學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正史形成了互補關係。它們以更為自由和多元的方式記錄歷史,為後世研究歷史提供了豐富的資料和視角。儘管在權威性和史料來源上存在一定局限,但其補充正史不足、記錄民間歷史、反映編撰者思想的價值不可忽視。在史學界,私修紀傳史書被視為研究歷史的重要文獻,同時也是了解古代歷史學術發展和社會思潮的重要窗口。

古史 文章數:   29
宋蘇轍撰。轍有「詩傳」,已著錄。轍以司馬遷「史記」多不得聖人之意,乃因遷之書,上自伏羲、神農,下訖秦始皇,為「本紀」七、「世家」十六、「列傳」三十七。自謂追錄聖賢之遺意,以明示來世。至於得失成敗之際,亦備論其故。以今考之,如於「三皇紀」增入道家者流。謂黃帝以無為為宗,其書與老子相出入。於「老子傳」附以佛家之說,謂釋氏視老子體道愈遠,而立於世之表。於「孟子傳」謂,孟子學於子思,得其說而漸失之,反稱譽田駢、慎到之徒。又謂其為佛家所謂鈍根聲聞者。班固論遷之失,首在先黃老而後六經。轍所更定,烏在其能正遷耶?「朱子語錄」曰:伯恭子約宗太史公之學,某嘗與之痛辨。子由「古史」言馬遷淺陋而不學,疏略而輕信。此二句最中馬遷之失,伯恭極惡之。「古史序」雲:“古之帝王,其必為善,如火之必熱,水之必寒。其不為不善,如騶虞之不殺,竊脂之不穀。”此語最好。某嘗問伯恭,此豈馬遷之所及。然子由此語雖好,卻又有病處。如雲帝王之道以無為為宗之類,他只說得個頭勢大,然下面工夫又皆空疏云云。蓋與呂祖謙議論相激,故平日作「雜學辨」以攻轍,此時反為之左袒。然其混合儒、墨之失,亦終不能為之掩也。平心而論,史至於司馬遷,猶詩至於李、杜,書至於鍾、王,畫至於顧、陸,非可以一支一節比擬其長短者也。轍乃欲點定其書,殆不免於輕妄。至其糾正補綴,如「史記」載堯典妻舜之後,瞽「目叟」尚欲殺舜,轍則本「尚書」謂妻舜在瞽瞍允若之後。「史記」載伊尹以負鼎說湯,造父禦周穆王見西王母事,轍則刪之。「史記」不載禱雨桑林事,轍則增之。「宋世家」,「史記」贊宋襄公泓之戰為禮讓,轍則貶之。辨「管子」之書為戰國諸子所附益。於「晏子傳」增入晏子處崔杼之變,知陳氏之篡與諷諫數事。於宰我則辨其無從叛之事。於子貢則辨其無亂齊之事。又據「左氏傳」為「柳下惠」、「曹子臧」、「吳季劄」、「範文子」、「叔向」、「子產」等傳,以補「史記」所未及。「魯連傳」附以「虞卿」,「刺客傳」不載「曹沫」。其去取之間,亦頗為不荀。存與遷書相參考,固亦無不可矣。書中間有附注,以葉大慶「考古質疑」考之,蓋其子遜之所作。舊本不載其名,今附著焉。
春秋紀傳 文章數:   6
契丹國志 文章數:   27
大金國志 文章數:   26
舊本題宋宇文懋昭撰,前有端平元年「進書表」一通。自署「淮西歸正人,改授承事郞、工部架閣」,而不詳其里貫。表中有「偷生淮浦……少讀父書」等語,亦不知其父何人也。書中取金太祖至哀宗九主一百十七年事迹,裒集彙次,凡紀二十六卷,「開國功臣傳」一卷,「文學翰苑傳」二卷,雜錄三卷,雜載制度七卷,許亢宗「奉使行程錄」一卷,似是雜採諸書,排比而成。所稱義宗,卽哀宗,「金史」謂息州行省所上諡,而此則云金遺臣所上,與史頗不合。又懋昭旣降宋,卽當以宋爲內詞,乃書中分註宋年,又直書康王出質,及列北遷宗族於獻俘,殊爲失體。故錢曾「讀書敏求記」嘗稱爲無禮於君之甚者,然其可疑之處,尚不止此,詳悉檢勘,紕漏甚多,如「進書表」題「端平元年正月十五日」,而金亡卽在是月十日,相距僅五日,豈遽能成書進獻。又紀錄蔡州破事,如是之詳,於情理頗不可信。又端平正當理宗時,而此書大書宋寧宗太子不得立,立其姪爲理宗,於濟邸廢立,略無忌諱,又生而稱諡,舛謬顯然。又懋昭以金人歸宋,乃於兩國俱直斥其號,而獨稱元兵爲大軍,又稱元爲「大朝」,轉似出自元人之辭,尤不可解。又「開國功臣傳」僅寥寥數語,而「文學翰苑傳」多至三十二人,驗其文,皆全錄元好問「中州集」中小傳,而略加删削。考好問撰此書,時在金亡之後,原序甚明,懋昭更不應豫襲其文。凡比皆疑竇之極大者。其他如愛王作亂等事,亦多輕信僞書,宂雜失次,恐已經後人竄亂,非復懋昭原本,故牴牾若此。然其首尾完具,閒有與「金史」異同之處,皆足資訂證。所列制度服色,亦能與「金史」各志相參考。故舊本流傳不廢,今亦著其僞,而仍錄其書焉。
蒙兀兒史記 文章數:   4
屠寄撰。屠寄(1856年~1921年),字敬山,號結一宦主人,江蘇武進人。本書採用正史紀傳體例,有本紀十八卷、列傳一百二十九卷、表二十卷、志一卷,共一百六十卷,但全書未及修完,實存一百四十六卷。是書內容起訖,不囿於元代,從蒙古祖先興起到北元政權衰亡及四大汗國的世系,均有記述。除引正史外,還採錄中外文史資料,補充「元史」以外的許多史實,且對「元史」紀傳中散見的史實蒐採考證,自撰自注,訂正了「元史」中不少錯誤,特別是有關蒙古族的起源和興起、各部情況及四大汗國的宗室世系、輿地等方面,對前史的補正尤多。該書于民國初年(1915年)出版,但初刻本僅八冊,五十餘卷,第二次刻本十四冊。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作者兒子屠孝宦整理後,刻印出版,共二十八冊,一百六十卷(其中十四卷有目無書),稱「結一宦自刊本」。文庫今以1934年一宦自刊本為底本。
明書 文章數:   1
國朝傳維鱗撰。維鱗,初名維楨,靈壽人。順治丙戌進士,官至工部尚書。是書爲其子汀州府知府燮詗所鐫,冠以移取咨送諸案牘,蓋康熙十八年,詔修「明史」,徵其書入史館。凡本紀十九卷、世家三十三卷、宮闈紀二卷、表十二卷、志二十二卷、記五卷、世家列傳七十六卷、敍傳二卷。自謂搜求明代行藏印鈔諸書與家乘、文集、碑誌,聚書三百餘種,九千餘卷,參互「實錄」,考訂異同,可謂博矣,然體例舛雜,不可縷數。「學士祭酒表」已病其繁矣,乃又有「制科取士年表」,上列考官,下列會試第一人,殿試一甲三人,此以志乘之例,施之國史也。「司天」「曆法」分二志,心以一主占候,一主推步也,而象緯之變,旣已載於「司天」,又別立一「禨祥志」,不治絲而棼乎?嘉靖時更定祀典,最爲紛呶,仿「漢書」別志郊祀可也。「綸渙」一志,惟載詔令,此劉知幾之創說,史家未有用之者,循是而往,不用其載文之例不止矣。「土田」「賦役」「食貨」分三志,「服璽」「輿衞」分二志,此「通典」「文獻通考」類書之體,非史法也。所謂記者,蓋沿「東觀漢記」載記之名,而皇子諸王與元末羣雄合爲一類,未免不倫,「世家」止列王公,其侯伯以下則別入「勳臣傳」,不知「史記・蕭相國世家」「曹相國世家」皆侯爵也,豈王公世及,侯以下不世及歟?列傳分「勳臣」「忠節」「儒林」「名臣」「孝義」「循良」「武臣」「隱逸」「雜傳」「文學」「權臣」「藝術」「列女」「外戚」「殘酷」「姦回」「宦官」「異教」「亂賊」「四國」「元臣」二十一門,無一專立之傳,已與古體全乖,其分隸尤爲不允 ——「忠節傳」列遜國諸臣,至盈四卷,而梁良玉、雪菴和尚、補鍋匠,乃別入「隱逸傅」中。如曰以死不死爲別,則「忠節傳」中之程濟、葉希賢、楊應能固未嘗死,「隱逸傳」中之東湖樵夫又未嘗不死,是何例也?劉基不入「勳臣」,宋濂不入「文學」,以嘗仕元,均與危素等入之「雜傳」是也,納哈出,元色目人,何以又入「勳臣傳」乎?張玉、譚淵,以其爲靖難佐命,入之「亂賊傳」,與唐賽兒聯名,已不倫矣,朱能、邱福,事同一例,何以又入「武臣傳」中?姚廣孝首倡逆謀,尤爲亂首,何以又入「異教傳」中乎?「儒林傳」中列邱濬,「名臣傳」中列嚴震直、胡廣、徐有貞、李東陽、呂本、成基命,其於「儒林」「名臣」居何等也?嚴嵩入「權臣傳」,與張居正並列,温體仁、周延儒、薛國觀,併泯其姓名,而劉吉、萬安、尹旻、焦芳則入「姦回傳」,嵩等罪乃減於四人耶?石亨、石彪,實有戰功,但跋扈耳,仇鸞交結嚴嵩,冒功縱惡,亦未嘗得幸世宗,與馬昂、錢寧同入「佞倖」,則非其罪。陸炳有保全善類之事,乃入之「殘酷」,而許顯純、田爾耕,竟不著名,此亦未足服炳也。蓋一代之史,記載浩繁,非綜括始終,不能得其條理,而維鱗節節葉葉,湊合成編,動輒矛盾,固亦勢使之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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