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事本末類史書的特點:

1. 編撰形式:以事件為中心  
   紀事本末體是以歷史事件為主軸,將同一事件的始末完整記錄,按事件的發生、發展和結局進行敘述,而不是按照時間或人物來編排。這種形式注重事件的連貫性與整體性。

2. 時間跨度靈活  
   每個事件的記錄不受單一時間框架限制,會跨越多年的相關內容,重點在於描繪事件的全貌,而非僅記錄某一時期的片段。

3. 內容條理清晰  
   由於以事件為單位進行記錄,紀事本末體史書在敘事上條理清晰,便於讀者了解事件的前因後果和整體脈絡。

4. 多視角敘述  
   紀事本末體通常會涉及事件的多方參與者,從不同角度展現事件的複雜性,反映史家的思考和判斷。

5. 非官方性質  
   紀事本末類史書多由私人學者編撰,具有較大的自由度,能夠對正史不足之處進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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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紀事本末類史書在史學中的作用:

1. 補充正史不足  
   正史多以紀傳體或編年體為主,對事件的記錄可能分散在不同篇章中,難以呈現事件的全貌。紀事本末體則彌補了這一缺陷,將單一事件的始末完整呈現,便於後人研究。

2. 強調事件的因果關係  
   紀事本末體通過對事件發生背景、過程和結果的記錄,揭示了歷史事件的因果關係,有助於人們理解歷史的邏輯與規律。

3. 保存民間史料  
   許多紀事本末類史書記錄了地方史、民間故事或次要歷史人物的事蹟,為後世研究提供了豐富的補充材料。

4. 推動史學體裁的多樣化  
   紀事本末體突破了紀傳體和編年體的局限,為中國史學體裁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方向,並影響了後世的史書編纂。

5. 便於後世研究特定事件  
   由於紀事本末體以事件為單位,讀者可以快速找到相關事件的完整記錄,特別適合研究某一具體歷史事件或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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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作品:
- 元代:袁樞的《通鑑紀事本末》是紀事本末體的開山之作。
- 明代:清初谷應泰的《明史紀事本末》是該體裁的重要代表。

左傳紀事本末 文章數:   6
國朝高士奇撰。士奇有「春秋地名考略」已著錄。此書因章沖「左傳事類始末」而廣之,以列國事蹟,分門件繫。其例有曰補逸,則雜採諸子史傳與「左氏」相表裏者;曰考異,則與「左氏」異詞可備參訂者;曰辨誤,則糾其博聞失實踳駁不倫者;曰考證,則取其事有依據可爲典要者;又時附以己見,謂之發明。凡周四卷、魯十一卷、齊七卷、晉十一卷、宋三卷、衞四卷、鄭四卷、楚四卷、吳三卷、秦一卷、列國一卷,目各如其卷之數,大致亦與沖書相類。然沖書以十二公爲記,此則以國爲記,義例略殊,又沖書門目,太傷繁碎,且於「左氏」原文,頗多裁損,至有裂句摘字,聯合而成者。士奇則大事必書,而略於其細,部居州次,端緒可尋,與沖書相較,雖謂之後來居上可也。
通鑑紀事本末 文章數:   46
宋史紀事本末 文章數:   110
西夏纪事本末 文章數:   3
元史紀事本末 文章數:   6
明史紀事本末 文章數:   81
三藩纪事本末 文章數:   4
清史紀事本末 文章數:   81
西巡回鑾始末記 文章數: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