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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卷080·卷八十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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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八十】起柔兆攝提格七月,盡著雍執徐六月,凡二年。

秋,七月,丙辰朔,詔:「罷試補學官法,令尚書、侍郎、左右司郎中、學士、待制、兩省、御史臺官、國子司業各舉二人。」

丁巳,遼惠妃之母燕國夫人,先以入朝擅取驛馬,奪其封號;復為巫蠱術厭魅皇孫延禧,事覺,伏誅。妃弟蕭酬斡,隸興聖宮籍,流烏爾古德埒勒部。

戊午,遼主獵沙嶺。

辛酉,立十科舉士法。舊制,銓注有格,概拘以法,法可以制平而不可以擇才,故令內外官皆得薦舉。其後被舉者既多,除吏愈難,神宗乃革去內外舉官法,但用吏部、審官院選格。及帝即位,王岩叟言:「自罷辭舉而用選格,可以見功過而不可以見人才。於是不得已而用其平日之所信,故有踏逐、申差之目。踏逐實薦舉,而不與同罪;且選才薦能而謂之踏逐,非雅名也。況委人以權而不容舉其所知,豈為通術!」遂復內外官舉法。司馬光奏曰:「為政得人則治。然人之才,或長於此而短於彼,雖皋、夔、稷、契,各守一官,中人安可求備?故孔門以四科論士,漢室以數路得人。若指瑕掩善,則朝無可用之人;苟隨器指任,則世無可棄之士。臣備位宰相,職當選官,而識短見狹,士有恬退滯淹或孤寒遺逸,豈能周知!若專引知識,則嫌於私;若止循資序,未必皆才。莫如使在位達官各舉所知,然後克協至公,野無遺賢矣。欲乞朝廷設十科舉士:一曰行義純固可為師表科,二曰節操方正可備獻納科,三曰智勇過人可備將帥科,四曰公正聰明可備監司科,五曰經術精通可備講讀科,六曰學問該博可備顧問科,七曰文章典麗可備著述科,八曰善聽獄訟盡公得實科,九曰善治財賦公私俱便科,十曰練習法令能斷請讞科。應職事官自尚書至給、舍、諫議,寄祿官自開府儀同三司至大中大夫,帶職自觀文殿大學士至待制,每歲須於十科內舉三人。仍具狀保任,中書置籍記之,異時有事需材,即按籍視其所嘗被舉科格,隨事試之,有勞又著之籍。內外官闕,取嘗試有效者隨科授職。所賜告命,仍具舉主姓名。其人任官無狀,坐以繆舉之罪。庶幾人人重慎,所舉得才。」詔從之。

甲子,遼賜興聖、積慶二宮貧民錢。

乙丑,夏國主秉常殂。是年,改元天安禮定,私諡康靖皇帝,廟號惠宗,墓號獻陵,子乾順即位。

上官均奏乞尚書省事類分輕重,某事關尚書,某事關二丞,某事關僕射;從之。

劉摯言:「乃者朝廷患免役之弊,下詔改復差法,而法至今不能成。朝廷患常平之弊,並用舊制,施行曾未累月,復變為青苗之法。其後又下詔切責首議之臣,而斂散之事,至今行之如初。此二者,大事也,而反覆二三,尚何以使天下信從!且改之易之誠是邪?君子猶以為反令。況改易未必是,徒以暴過舉於天下,則曷若謹之於始乎!」

庚午,夏國遣使來賀坤成節。

乙酉,遼出粟賑遼州貧民。

八月,戊子,遼主以雪罷獵。

辛卯,詔復常平舊法,罷青苗錢。

初,范純仁以國用不足,請再立常平錢穀斂散出息之法,朝廷用其言;司馬光方以疾在告,不與也。已而台諫共言其非,皆不報。光尋具劄子言:「 先朝散青苗,本為利民,並取情願;後提舉官速要見功,務求多散。今禁抑配,則無害也。」蘇軾奏曰:「熙寧之法,未嘗不禁抑配,而其為害也至此。民家量入為出,雖貧亦足;若令分外得錢,則費用自廣。今許人情願,是為設法罔民,使快一時非理之用,而不慮後日催納之患,非良法也。」會王岩叟、朱光庭、王覿等交章乞罷青苗,光始大悟,力疾入朝,於簾前奏曰:「是何奸邪,勸陛下復行此事!」純仁失色,卻立不敢言。太皇太后從之,即詔:「常平依舊法,青苗錢更不支復;除舊欠二分之息,元支本錢,驗見欠多少分料,次隨二稅輸納。」

太皇太后諭輔臣曰:「台諫官言近日除授多有不當。」光曰:「朝廷既令臣僚各舉所知,必且試用。待其不職,然後罷黜,亦可並坐舉者。」呂公著曰:「舉官雖委人,亦須執政審察人材。」光曰:「自來執政,止于舉到人中取其所善者用之。」韓維曰:「光所言非是,直信舉者之言,不先審察,待其不職而罰之,甚失義理。」公著曰:「近除用多失,亦由限以資格。」光曰:「資格亦不可少。」維曰:「資格但可施於敘遷,若升擢人材,豈可拘資格邪!」

壬辰,封弟偲為祁國公。

丁酉,司馬光以疾作,先出都堂,遂謁告,自是不復入朝。

癸卯,以崇政殿說書程頤兼權判登聞鼓院。

九月,丙辰朔,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司馬光卒,年六十六。太皇太后哭之慟,帝亦感涕不已。明堂禮畢,皆臨奠。贈太師、溫國公,諡文正,御篆表其墓道曰:「忠清粹德之碑」。

光居洛陽十五年,天下以為真宰相,田夫野老皆號為司馬相公,婦人孺子亦知其為君實也。及為門下侍郎,蘇軾自登州召還,緣道人相聚號呼曰:「寄謝司馬相公,毋去朝廷,厚自愛,以活我。」遼人敕其邊吏曰:「中國相司馬矣,切毋生事、開邊隙。」光自見言行計從,欲以身徇社稷,躬親庶務,不舍晝夜。賓客見其體羸,舉諸葛亮食少事煩以為戒,光曰:「死生命也。」為之益力。病革,不復自覺,諄諄如夢中語,然皆朝廷天下事也。既歿,其家得遺奏八紙,皆手劄,論當世要務。百姓聞其卒,罷市而往吊,鬻衣而致奠,巷哭而過,車蓋以萬千數。京師民畫其像,刻印鬻之,家置一本,飲食必祝焉。歸葬陝州,四方來會者數萬人。

光孝友忠信,自少至老,語未嘗妄。自言:「吾無過人者,但平生所為,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耳。」於學無所不通,唯不喜釋、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書,其誕吾不信也。」蘇軾嘗論光所以感人心、動天地者而蔽以二言,曰誠,曰一,君子以為篤論。

己未,朝獻景靈宮。辛酉,大享明堂,以神宗配。

程頤在經筵,多用古禮。蘇軾謂其不近人情,深疾之,每加玩侮。方司馬光之卒也,明堂降赦,臣僚稱賀訖,兩省官欲往奠光,頤不可,曰:「子於是日哭則不歌。」坐客有難之者曰:「孔子言哭則不歌,不言歌則不哭。」蘇軾曰:「此乃枉死市叔孫通所制禮也。」眾皆大笑,遂成嫌隙。

丁卯,以中書舍人蘇軾為翰林學士。

癸酉,詔:「諸路坊郭第五等以上,及單丁、女戶、寺觀第三等以上,舊納免役錢並與減放五分,餘皆全放,仍自元祐二年始。」

庚午,遼主還上京。壬申,發粟賑上京、中京貧民。

丙子,遼主謁二儀、五鸞二殿。己卯,出太祖、太宗所禦鎧仗示燕國王延禧,諭以創業征伐之難。

張璪罷為光祿大夫、資政殿學士、知鄭州。台諫交章論璪,凡十數。太皇太后宣諭王岩叟曰:「明堂大禮後,璪必退。」至是乃引疾請外,竟從優禮罷去。

癸未,孫升奏:「祖宗用人,如趙普、王旦、韓琦,此三人者,文章學問不見於世,然觀其德業、器識、功烈、治行,近世輔相未有其比。王安石為一代文宗,進居大任,施設之方,一出於私智。由是言之,則輔佐經綸之業,不在乎文章學問也。今蘇軾之學,中外所服,然德業器識有所不足,為翰林學士,可謂極其任矣,若或輔佐經綸,則願陛下以王安石為戒。」世譏其失言。

辛巳,遼主召南府宰相議國政。

冬,十月,乙酉朔,遼以南院樞密副使竇景庸知樞密院事。景庸初為秘書省校書郎,聰敏好學,至是始見用,封陳國公。

丙戌,改封孔子後為奉聖公。

鴻臚卿孔宗翰言:「孔子後世襲公爵,本為侍祠。然兼領它官,不在故郡,於名為不正。乞自今,襲封之人,使終身在鄉里。」詔:「改衍聖公為奉聖公,不預它職,增給廟學田百頃,供祭祀外,許均贍族人。賜國子監書,置教授一員,以訓其子弟。」

五國長貢於遼。

丁亥,遼遣使詔夏國王秉常子乾順知國事。

庚寅,太白晝見。

壬辰,夏人來告哀,詔:「自元豐四年用兵所得城砦,待歸我永樂所陷人民,當盡畫以給還。」遣穆衍、張楙往弔祭。

乙巳,賜范鎮詔,落致仕,除兼侍讀,詔書到日,可即赴闕。

己酉,宗正寺丞王鞏奏:「神宗玉牒,至今未修,「仙源類譜」,自慶曆八年張方平進書之後,僅五十年,並無成書。請更立法,玉牒二年一具草繳進,「類譜」亦如之,候及十年,類聚修纂。」從之。

癸丑,劉摯言:「太學條例,獨可案據舊條,考其乖戾太甚者刪去之。若乃高闊以慕古,新奇以變常,非徒無補而又有害。乞罷修學制所,止責學官正、錄以上,將見行條制去留修定。」摯言「慕古變常」,蓋指程頤也。頤大概以為學校禮義相先之地,而月使之爭,殊非教養之道。請改試為課,有所未至,則學官召而教之,更不考定高下。置尊賢堂以延天下道德之士,鐫解額以去利誘,省繁文以專委任,厲繩檢以厚風教。及置待賓、吏、師齋,立觀光法,凡數十條,輒為禮部疏駁。頤亦自辨理,然朝廷訖不行。

十一月,乙卯朔,禮部言:「將來冬至節,命婦賀坤成節,例改箋為表。」從之。程頤建言:「神宗喪未除,節序變遷,時思方切,恐失居喪之禮,無以風化天下,乞改賀為慰。」不從。

戊午,以尚書右丞呂大防為中書侍郎,御史中丞劉摯為尚書右丞。

自張璪罷,中書侍郎久未補人。呂公著言:「呂大防忠實,可任大事。」帝又以手劄問公著曰:「卿前日言劉摯可執政,緣未作尚書,恐無此例,欲且除尚書。」公著奏:「國朝自中丞入二府者,如賈昌朝、張昪、趙概、馮京等甚多。」帝從其言,摯遂自中丞人輔。以傅堯俞為御史中丞,仍兼侍讀。

甲戌,遼為燕國王延禧行再生禮,曲赦上京囚。

先是河決大名,詔秘書監張問相度河北水事,又以王令圖領都水同往。丙子,問奏:「臣至滑州決口相視,迎陽埽至大、小吳,水勢低下,舊河淤仰,故道難復。請于南樂大名埽開直河並簽河,分引水勢入孫村口,以解北京向下水患。」令圖亦以為然。於是減水河之議復起。會北京留守韓絳奏引河近府非是,詔問別相視。

戊寅,以起居郎蘇轍、起居舍人曾肇並為中書舍人,肇仍充實錄院修撰。王岩叟言肇資望甚卑,因緣得竊館職,素無吏能而擢領都司,殊昧史材而委修實錄,凡八上章,皆不聽。

朝廷起范鎮,欲授以門下侍郎,鎮雅不欲起,又移書問其從孫祖禹,祖禹亦勸之。鎮大喜曰:「是吾心也。凡吾所欲為者,司馬君實已為之,何復出也!」遂固辭。表曰:「六十三而求去,蓋以引年;七十九而復來,豈雲中禮!」卒不起。命提舉崇福宮,數月,告老,以銀青光祿大夫致仕。

御史中丞傅堯俞初視事,與侍御史王岩叟同入對,帝諭堯俞曰:「用卿作中丞,不由執政,以卿公正不避權貴。如朝政闕失,卿等當極言之。」

三省奏立經義、詞賦兩科,從之。

庚辰,詔:「府界三路保甲人戶,五等以下,地土不及二十畝者,雖三丁以上並免教。」從呂陶請也。

蠲鹽井官溪錢。

癸未,遼出粟賑乾、顯、成、懿四州貧民。

十二月,庚寅,詔:「將來服除,依元豐三年故事,群臣勿上尊號。」

辛卯,遼以蘭陵郡王蕭烏納為南院樞密使。烏納奏請掾史以歲月遷敘,從之。

戊戌,華州鄭縣小敷穀山崩。

壬寅,朱光庭言:「學士院試館職策題云:『欲師仁宗之忠厚,而患百官有司不舉其職,或至於媮;欲法神考之厲精,而恐監司守令不識其意,流入於刻。』又稱:『漢文寬大長者,不聞有怠廢不舉之病;宣帝綜核名實,不聞有督察過甚之失。』臣以為仁宗之深仁厚德,如天之為大,漢文不足以過也;神考之雄才大略,如神之不測,宣帝不足以過也。今學士院考試官不識大體,反以媮刻為議論,乞正考試官之罪。」策題,蘇軾文也,詔軾特放罪。軾聞而自辨,詔追回放罪指揮。呂陶言:「蘇軾所撰策題,蓋設此問以觀其答,非謂仁宗不如漢文,神考不如漢宣。台諫當徇至公,不可假借事權以報私隙。議者謂軾嘗戲薄程頤,光庭乃其門人,故為報怨。夫欲加軾罪,何所不可?必指其策問以為訕謗,恐朋黨之弊,自此起矣。」

戊申,詔以冬溫無雪,決系囚。

遼崇義軍節度使致仕劉伸卒。伸初為大理正,因奏獄,遼主適與近臣語,不顧,伸進曰:「臣聞自古帝王,必重民命,願陛下省臣之奏。」遼主大驚異。累遷大理少卿,民無冤抑。後復以三司副使提點大理寺,明法而恕,案冤獄,全活甚眾。遼主欲大用之,為耶律伊遜所阻。伊遜既敗,其党猶盛,伸不復仕。適燕薊民飢,伸家居,與致仕官趙徽、韓造濟以糜粥,所活不勝算。至是卒,遼主震悼,賻贈加等。

是歲,河北及楚、海諸州水。

春,正月,乙卯,遼主如魚兒濼。

壬戌,王覿言:「朱光庭訐蘇軾策問,呂陶力辨。臣謂軾之辭不過失輕重之體耳。若悉考同異,深究嫌疑,則兩岐遂分,黨論滋熾。夫學士命詞失指,其事尚小;使士大夫有朋黨之名,此大患也。」太皇太后深然之。時議者以光庭因軾與其師程頤有隙而發,而陶與軾皆蜀人,遂起洛、蜀二黨之說,故覿有是疏。

夏國以其故主秉常留遺物使遣來進。乙丑,封乾順為夏國王,如明道二年元昊除節度使、西平王例。

戊辰,詔:「自今舉人程試,並許用古今諸儒之說,或出己見,勿引申、韓、釋氏書。考試官以經義、論、策通定去留,毋於「老」、「列」、「莊子」出題。」

辛未,傅堯俞、王岩叟入對,論蘇軾策題不當,太皇太后曰:「此朱光庭私意,卿等黨光庭耳。」堯俞、岩叟同奏曰:「臣等蒙宣諭,謂黨附光庭彈軾,上辜任使,更不敢詣台供職,伏俟譴斥。」

甲戌,遼出錢粟賑南京貧民,仍復其租賦。

丙子,詔:「蘇軾所撰策題,即無譏諷祖宗之意,然自來官司試人,亦無將祖宗治體評議者。蓋一時失於檢會,劄付學士院知。令傅堯俞、王岩叟、朱光庭速依舊供職。」蓋從呂公著議也。

辛巳,詔蘇轍、劉攽編次神宗御製。

二月,丙戌,遼發粟賑中京饑。

丁亥,遣左司諫朱光庭乘傳詣河北路,與監司一員遍視災荒,措置賑濟。

辛卯,賜富弼神道碑,以「顯忠尚德」為額,仍命翰林學士蘇軾撰文。

詔:「施、黔、戎、瀘等州保甲,監司免歲閱。」

己丑,知澶州王令圖相度河北水事。張問奏乞如前議,分河水入孫村口置約,使復歸東流故道;從之。

己亥,命吏部選人改官,歲以百人為額。

甲辰,遼以民多流散,除安泊逃戶征償法。

辛亥,觀文殿大學士、知陳州蔡確,坐弟軍器少監碩貸用官錢事,落職,徙知安州。

是月,代州地震。

三月,乙卯,高麗遣使貢於遼。

丁巳,太皇太后詔曰:「祥禫既終,典冊告具,而有司遵用章獻明肅皇后故事,謂予當受冊於文德殿。雖皇帝盡孝愛之意,務極尊崇,而朝廷有損益之文,各從宜稱。將來受冊,可止就崇政殿。」

己未,遼免錦州貧民租。

壬戌,輔臣奏事延和殿,太皇太后諭曰:「性本好靜,昨止緣皇帝幼沖,權同聽政,蓋非得已。況母后臨朝,非國家盛事。文德殿天子正衙,豈女主所當禦!」呂公著等言:「陛下執謙好禮,思慮精深,非臣等所及。」

戊辰,詔:「內外待制、大中大夫以上,歲舉第二任通判資序堪知州者一人。」呂陶言任官之弊,其輕且濫者惟郡守為甚,故有是詔。

令御史臺察民俗奢僭者。

夏國遣使來謝封冊。

癸酉,奉安神宗神御于景靈宮宣光殿。

甲戌,遼免上京貧民租。

遼主如錦州。

庚辰,詔:「內侍省供奉官以下至黃門,以百人為定額。」

女真貢良馬於遼。

是月,神宗大祥。范祖禹上疏太皇太后曰:「今即吉方始,服御一新,奢儉之端,皆由此起,凡可以蕩心悅目者,不宜有加於舊。皇帝聖性未定,睹儉則儉,睹奢則奢,所以訓導成德者,動宜有法。今聞奉宸庫取珠,戶部用金,其數至多,恐增加無已。願止于未然,崇儉敦樸,輔養聖性,使目不視靡曼之色,耳不聽淫哇之聲,非禮勿動,則學問日益,聖德日隆,此宗社無疆之福。」故事,服除開樂,當置宴,祖禹以為:「如此,則似因除服而慶賀,非君子不得已而除之之意也。請罷開樂宴,惟因事則聽樂。」從之。

程頤上疏曰:「臣近言邇英漸熱,乞就崇政、延和殿。聞給事中顧臨以延和講讀為不可,臣料臨之意,不過謂講官不可坐於殿上,以尊君為悅耳。臣不暇遠引,以本朝故事言之,太祖召王昭素講「易」,真宗令崔頤正講「尚書」,邢昺講「春秋」,皆在殿上,當時仍是坐講。今世俗之人,能為尊君之言而不知尊君之道;人君惟道德益高者則益尊,若勢位則崇高極矣,尊嚴極矣,不可復加也。」

王令圖卒,以王孝先代領都水,亦請如令圖議。

時知樞密院事安燾以東流為是,兩疏言:「朝廷之議回河,獨憚勞費,不顧大患。蓋自小吳未決以前,河入海之道雖屢變移,而仍在中國,故京師恃以北限強敵,景德澶淵之事可驗也。且河決每西,則河尾益北,若復不止,則南岸遂為遼境,彼必作橋梁,守以州郡。如慶曆中因取河南熟戶之地,遂築軍以窺河外,已然之效如此。蓋自河而南,地勢平衍,直抵京師,長慮卻顧,可為寒心。今欲便於治河而變於設險,非計也。」文彥博議與燾合,中書侍郎呂大防從而和之,三人者力主其議,同列莫能奪。中書舍人蘇轍謂呂公著曰:「河決而北,自先帝不能回,而諸公欲回之,是自謂智勇勢力過先帝也,蓋因其舊而修其未備乎?」公著唯唯,曰:「當與公籌之。」然回河之役遂興。

夏,四月,丁亥,果莊使其子寇洮東。

戊子,遼賜中京貧民帛,及免諸路貢輸之半。

己丑,以文彥博累章乞致仕,詔十日一赴朝參,因至都堂議事,仍一月一赴經筵。

辛卯,詔:「自今月十一日,避正殿,減常膳,公卿大夫其勉修厥職,共圖消復。」以梁燾奏春夏大旱故也。

丙申,遼賜烏庫部貧民帛。

丁酉,以四方牒訴上尚書省,或冤抑不得直,令御史分察之;用范純仁之言也。

己亥,太皇太后以旱,權罷受冊禮。詔諸路監司分督郡縣刑獄。五日而雨。

庚子,遼主如涼陘。

甲辰,張舜民罷監察御史,依前權判登聞鼓院。

先是舜民言:「夏人政亂,強臣爭權,乾順存亡未可知,朝廷未宜遽加爵命,近差封冊使劉奉世等幸勿遣,緣大臣有欲優加奉世者,為是過舉。」大臣,指文彥博也,故舜民有是責。傅堯俞乞速賜追還,以協「易」「不遠復」之義,王岩叟、孫升、上官均、韓川、梁燾、王覿皆以為言,不報。

遼南府宰相王績卒。

乙巳,以布衣彭城陳師道為徐州教授。師道受業于曾鞏,博學,善為文。熙甯中,王氏「經義」盛行,師道心非其說,絕意進取。至是以蘇軾、傅堯俞、孫覺薦授是職,尋又用梁燾薦為太學博士。言者謂在官嘗越境至南京見蘇軾,改潁州教授。又論其進非科第,罷歸。家素貧,或經日不炊,妻子慍見,弗恤也。

呂公著請復製科,丁未,詔復置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自今年始。

遼主命出戶部司粟,賑諸路流民及義州之饑。

戊申,御殿,復膳。

李清臣罷。時熙、豐法度,一切厘正,清臣固爭之,以為不可。於是傅堯俞、王岩叟言清臣竊位日久,有患失之心,無自立之志,乞早賜罷黜,上官均、梁燾亦相繼論之,遂罷為資政殿學士、知河陽。

五月,壬子朔,王岩叟、傅堯俞等言:「臣等累章論張舜民不當罷御史,不蒙開納。言責難以冒居,伏望降黜。」呂公著慮言者將激怒上意,致朝廷有罪言者之失,乃奏乞稍與優遷,令解言職。

癸丑,夏人圍南川砦。

庚申,遼海雲寺進濟民錢千萬。

丁卯,以尚書右丞劉摯為尚書左丞,兵部尚書王存為尚書右丞。

戊辰,貶右諫議大夫梁燾知潞州,侍御史孫升知濟州。

先是燾乞還張舜民台職,章十上,不聽。又於省中面責給事中張問不能駁還舜民制命,以為失職,因誚問貪祿不去,不知世所謂羞恥,而升亦劾問,引燾不知羞恥等語,坐朋附同貶。

癸酉,以胡宗愈為御史中丞。

宗愈首進六事,曰端本、正志、知難、加意、守法、畏天。它日,奏對便殿,帝問朋黨之說,宗愈曰:「君子謂小人為奸邪,則小人必指君子為朋黨。陛下擇中立不倚者用之,則朋黨自消。」因進「君子無党論」。

六月,甲申,以京西路提點刑獄彭汝礪為起居舍人。執政有問新舊之政者,汝礪曰:「政無彼此之辨,一於是而已。今所更大者,取士及差役法,行之而士民皆病,未見其可也。」

辛丑,以同知樞密院安燾知樞密院事。

壬寅,有星如瓜,出文昌。

阿裡骨逼果莊率眾竊據洮州,殺掠人畜,羌酋結藥密使所部怯陵來告。阿裡骨遣人執怯陵,結藥恐事覺,以其妻子來歸。丙午,授結藥三班奉職。

戊申,以丁騭為右正言。騭自行新法,即不肯為知縣,折資監當,幾二十年,人多稱之。

以秘閣校理諸城趙挺之為監察御史。

挺之始通判德州,希意行市易法。時黃庭堅監德安鎮,謂鎮小民貧,不堪誅求。及召試館職,蘇軾曰:「挺之聚斂小人,學行無取,豈堪此選!」挺之深銜之。庭堅,分寧人也。

秋,七月,辛亥,詔戶部修「會計錄」。

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名府韓絳,以司空致仕。

夏人寇鎮戎軍諸堡,劉昌祚等禦之而退。

詔府界三路教閱保甲。

復課利場務,虧額科罰。

乙卯,權開封府推官張商英,出提點河東刑獄。

初,朝廷稍更新法,商英上書言:「三年無改于父之道。今先帝陵土未乾,奈何輕議變更!」又嘗移書蘇軾,求入台,有「老僧欲住烏寺,呵佛罵祖」之語,或得之,以告呂公著,公著之悅,故出之。

丙辰,罷諸州軍數外歲貢。

遼主獵于黑嶺。丁巳,出雜帛賜興聖宮貧民。

戊午,以遼使賀坤成節,曲宴垂拱殿,始用樂。

庚申,進封李乾德為南平王。

辛酉,改誠州為渠陽軍。

壬戌,御劄付中書省曰:「門下侍郎韓維,嘗面奏范百祿任刑部侍郎所為不正。輔臣奏劾臣僚,當形章疏,明論曲直,豈但口陳,意欲無跡,何異奸讒!可罷守本官,分司南京。」呂公著上疏言:「自來大臣造膝密論,未嘗須具章疏。維素有人望,忽然峻責,罪狀未明,恐中外人情不安。」呂大防亦以為言。

甲子,詔維除資政殿大學士、知鄧州。中書舍人曾肇封還詞頭,具狀曰:「古者坐而論道,謂之三公,豈必具案牘為事!今陛下責維徒口奏而已,遂以為有無君之意,臣恐命下之日,人心眩惑,謂陛下以疑似之罪而逐大臣。」不報。已而公著復於便殿乞改維詞頭,乃詔中書省以均勞逸意,命舍人蘇轍為之。維尋以病改汝州。

乙丑,以左司諫呂陶為京西轉運副使,侍御史上官均為比部員外郎。

先是御史杜純、右司諫賈易緣張舜民罷職事,劾陶、均面欺同列,不肯論救。陶自請補外,上疏言:「杜純及韓維之客,以此媚維,賈易乃程頤之死黨,為頤報怨,必欲臣廢逐而後已,惟陛下幸察!」易凡五狀劾陶,謂詭譎奸人,托朋附以自安,故陶、均皆罷言職,而陶獨外補。

庚午,遼主以大雨罷獵。

丁丑,遼秦越國王阿輦卒,尋追封秦魏國王。

八月,辛巳,右司諫賈易罷知懷州。自蘇軾以策題事為台諫官所言,而言者多與程頤善,軾、頤交惡,其黨迭相攻。易獨建言請並逐二人,又言呂陶党軾兄弟,而文彥博實主之,語侵彥博及范純仁。太皇太后怒,欲峻責易,呂公著言易所言頗切直,惟詆大臣太甚爾,乃止罷易諫職,出外。公著退,語同列曰:「諫官所言,未論得失。顧主上春秋方盛,慮異時有導諛惑上心者,正敕左右爭臣,不可預使人主輕言者。」眾皆嘆服。

程頤罷經筵,權同管句西京國子監。

先是頤赴講會,帝瘡疹,不禦邇英已累日。頤退,詣宰相問曰:「上不御殿,知否?」曰:「不知。」曰:「二聖臨朝,上不御殿,太皇太后不當獨坐。且人主有疾而宰相不知,可乎?」翼日,呂公著等始以頤言問疾。由是大臣多不悅,故黜之。頤因三上章,乞納官歸田裡,不報;又乞致仕,亦不報。

時呂公著獨相,群賢在朝,不能不以類相從,遂有洛黨、蜀黨、朔黨之號。洛黨以頤為首,而朱光庭、賈易為輔;蜀黨以蘇軾為首,而呂陶等為輔;朔党以劉摯、梁燾、王岩叟、劉安世為首,而輔之者尤眾。是時熙、豐用事之臣,退休散地,怨入骨髓,陰伺間隙;而諸臣不悟,各為黨比以相訾議。惟呂大防秦人,戇直無黨;范祖禹、司馬康不立黨。

癸未,以西蕃寇洮、河,民被害者給錢粟,死者賜帛其家。

乙酉,命呂大防為西京奉安神宗御容禮儀使。

丁亥,孔文仲、丁騭進對,太皇太后宣諭曰:「一心為國,勿為朋比。」

癸巳,以夏國政亂主幼,強臣梁乙逋等擅權逆命,詔諸路帥臣嚴兵備之。

庚子,授西蕃首領心牟欽氈銀州團練使,溫溪心瓜州團練使,以不從結咓齪入寇故也。

辛丑,涇原路言夏人寇三川諸砦,官軍敗之。

丁未,熙河路言知岷州種誼復洮州,擒果莊青宜結;戊申,宰臣率百官表賀。

果莊桀黠有智謀,所部精銳,數為邊患。熙寧中,誘陷河州,神宗屢詔王韶,欲生致之。至是與夏人解仇為援,築洮州居之。誼率眾破其城,擒果莊,檻送京師。誼,諤之弟也。

時二邊少靖,而西塞猶苦寇掠。安燾言:「為國者不可好用兵,亦不可畏用兵。好則疲民,畏則遺患。今朝廷每戒疆吏,非舉國入寇,毋得應之,則固畏用兵矣。雖僅保障戍,實墮其計中,願復講攻擾之策。且乾順幼豎,梁氏擅權,族党酋渠,多反側顧望,若有以離間之,未必不回戈而復怨。此制勝一奇也。」其後夏人自相攜貳,來修貢,悉如燾言。

九月,乙卯,發太皇太后冊寶于大慶殿。丙辰,發皇太后、皇太妃冊寶於文德殿。

己未,夏人寇鎮戎軍。

庚申,王覿奏:「蘇軾、程頤,向緣小忿,浸結仇怨,於是頤、軾素所親善之人,更相詆訐,以求勝勢。前日頤去而言者及軾,故軾乞補外;既降詔不允,尋復進職經筵。今執政大臣有闕,若欲保全軾,則且勿大用,庶幾使軾不遽及於悔吝。」又奏:「小人近乃造為飛語,有五鬼、十物、十八奸之說,大概不過取一二公義所共惡者以實其言,而餘皆端良之士也。伏望詔榜朝堂,明示不信讒言之意,以安士大夫之心。」

丁卯,禁私造金箔。

庚午,呂公著言:「十五日以經筵講畢「論語」,賜輔臣及講官宴,內出御書唐賢律詩,分賜臣等。次日于簾前謝,蒙太皇太后宣諭:『皇帝好學,在宮中別無所為,惟是留心典籍。』天下幸甚!臣輒于「尚書」、「論語」、「孝經」中節取要語共一百段進呈,庶便於省覽。」它日,三省奏事畢,太皇太后宣諭公著曰:「皇帝取卿所進,每日書寫看覽,甚有益於學問,與詩篇不同也。」

乙亥,遼主駐匣魯金。

冬,十月,庚辰,遼以參知政事王經為三司使。

甲申,知懷州賈易責知廣德軍。

易謝表謂以忠直獲罪,而指言群臣讒邪罔極,朋黨滔天;又言蘇轍持密命以告人,轍上疏自辨。於是御史交章論易諂事程頤,默受教戒,附下罔上,背公死黨,乞早賜降黜。詔以易已罷言職,不合於謝上表內指名論事,故有是責。

辛卯,減西京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壬辰,遼罷節度使以下官進珍玩。

庚子,論復洮州功,種誼等遷秩、賜銀絹有差。

癸卯,劉摯言:「知陳州傅堯俞,知齊州王岩叟,知潞州梁燾,通判虢州張舜民,知廣德軍賈易,皆忠直不撓,願召入備任使,以慰公議。」

甲辰,泉州增置市舶,從戶部尚書李常請也。

丁未,范祖禹乞于邇英閣復張掛仁宗時王洙、蔡襄所書「無逸」、「孝經圖」,從之。

十一月,甲寅,遼以特裡袞耶律坦同知南京留守事。

丙辰,復置漣水軍。

庚申,獻果莊於崇政殿,詰犯邊之狀,諭以聽招其子及部屬歸附以自贖。果莊服從,赦之,以為陪戎校尉,遣居泰州。

壬申,詔:「講讀官遇不開講日,輪具漢、唐故事有益政體者三條進入。」先是蘇頌言:「國朝典章,大抵沿襲唐舊。乞詔史官采「新唐書」中臣主所行,日進數事。」故有是詔。頌每進可為規戒有補時政者,必述又己意,反復言之。

乙亥,以大雪,民多凍死,詔加賑恤,其無親屬者,官瘞之。

罷內殿承制試換文資法。

十二月,己卯朔,遼以樞密直學士呂嗣立參知政事。

乙酉,以大寒,賜諸軍薪炭錢;又令開封府閱坊市貧民,以錢百萬,計口量老少給之。

丙戌,興龍節,初上壽於紫宸殿。

己丑,以大寒,罷集英殿宴。

壬辰,兀征聲延部族老幼萬人渡河南,遣使廩食之,仍諭聲延勿失河北地。

壬寅,頒「元祐敕令式」。

丙午,趙挺之奏:「蘇軾學術,本出「戰國策」縱橫揣摩之說。近日學士院策試廖正一館職,乃以王莽、袁紹、董卓、曹操篡漢之術為問。使軾得志,將無所不為矣。」

是冬,始閉汴口。

是歲,夏改元天儀治平。

春,正月,庚戌,復置廣惠倉,從侍講范祖禹言也。

遼主如混同江。

甲寅,太白晝見。

己未,朝獻景靈宮。

庚申,詔發京西南路闕額禁軍穀五十餘萬斛,減市價出糶,至麥熟日止;以雪寒,物價翔踴也。

丁卯,王覿奏:「蘇軾長於辭華而暗於理義,若使久在朝廷,則必立異妄作。宜且與一郡,稍為輕浮躁競之戒。」

辛酉,詔廣南西路朱崖軍開示恩信,許生黎悔過自新。

壬戌,罷上元遊幸。

甲子,五國部長貢於遼。

庚午,遼免上京逋逃及貧戶稅賦。

壬申,阿裡骨奉表謝罪。詔邊將無出兵,仍罷招納。

甲戌,遼以上京、南京饑,許良人自鬻。

丁丑,遼曲赦西京役徒。

二月,甲申,罷修金明池橋殿。

乙酉,時久陰不解,翰林學士兼侍讀蘇軾言:「差役之法,天下以為未便,獨台諫官數人者主其議,以為不可改。近聞疏遠小臣張行者力言其弊,而諫官韓川深詆之,至欲重加貶竄。此等亦無它意,方司馬光在時,則欲希合光意;及其既歿,則妄意陛下以為主光之言。殊不知光至誠盡公,本不求人希合;而陛下虛心無我,亦豈有所主哉!使光無恙至今,見其法稍弊,則更之久矣。臣每見呂公著、安燾、呂大防、范純仁,皆言差役不便,但為已行之令,不欲輕變,兼恐台諫紛爭,卒難調和。願陛下問呂公著等,令指陳差、雇二法各有若干利害;昔日雇役,中等人戶歲出錢幾何;今者差役,歲費錢幾何;又幾年一次差役。皆可以折長補短,約見其數,以此計算,利害灼然。而況農民在官,貪吏狡胥,百端蠶食,比之雇人,苦樂十倍,民窮無告,致傷陰陽之和。今來所言,萬一少有可采,即乞留中,作聖意行下,庶幾上答天戒,下全小民。」

丙戌,詔:「河東苦寒,量度存恤戍兵。」

己丑,以左司諫豐稷為國子司業。

揚王顥、荊王頵嘗令成都府路走馬承受造錦地衣,稷獨奏劾,以為近屬奢侈,官吏奉旨,宜皆糾正其罪。給事中趙君錫曰:「諫官如是,天下必太平矣。」不數日,稷罷言職。

癸巳,詔:「殿試經義、詩賦人並試策一道。」從趙挺之請也。

甲午,遼曲赦春州役徒,終身者皆五歲免。己亥,遼主如春州。赦泰州役徒。

乙巳,知貢舉蘇軾同孫覺、孔文仲言:「每一試進士、諸科及特奏名約八百餘人。舊制,禮部已奏名,至御試而黜者甚多。嘉祐始盡賜出身,近雜犯亦免黜落,皆非祖宗本意。進士升甲,本為南省第一人唱名近下,方特升之,皆出一時聖斷。今禮部十人以上別試,國子、開封解試、武舉第一人、經明行修進士及該特奏而預正奏者,定著於令,遂升一甲。則是法在有司,恩不歸於人主,甚無謂也。今特升者約已及四百五十人,又許例外遽減一舉,則當復增數百人。此曹垂老無它望,布在州縣,惟務黷貨以為歸計,殘民敗官,無益有損。議者不過謂宜廣恩澤,不知吏部以有限之官待無窮之吏,戶部以有限之財祿無用之人,而所至州縣舉罹其害,謂之恩澤,非臣所識也。願斷自聖意,止用前命,仍詔考官量取一二十人,委有學問、詞理優長者,即許出官,其餘皆補文學、長史之類,不理選限。」於是詔定特奏名,考取進士入四等以上、諸料入三等以上,通在試者計之,毋得取過全額之半,後遂著為令。

以正字劉安世為右正言。司馬光既沒,太皇太后問呂公著:「光門下士素所厚善可任台諫者,孰當先用?」公著以安世對,遂擢任之。

三月,丙辰,司空致仕康國公韓絳卒,諡獻肅。絳喜延接士大夫。始與王安石善,其後頗異,因數稱薦司馬光可大用。然終以党安石復得政,清議少之。

乙丑,遼免高麗歲貢。

己巳,賜進士李常甯等並諸科及第、出身共一千一百二十二人。

遼賑上京及平、錦、來三州饑。

甲戌,新增釋褐進士錢百萬,酒五百壺,為期集費。

乙亥,夏人寇德靜砦,將官張誠等敗之。

夏,四月,戊寅,令諸路郡邑具役法利害以聞。

己卯,遼賑蘇、吉、復、淥、鐵五州貧民,並免其租稅。

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呂公著,以年老,數辭位。辛巳,拜司空、平章軍國事,詔一月三赴經筵,二日一朝,因至都堂議事,出省毋拘以時。別建第於東府之南,啟北扉以便執政就議。恩數如其父夷簡,世以為榮。

以中書侍郎呂大防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同知樞密院范純仁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制詞皆蘇軾所草也。

是夕,軾對於內東門小殿,既承旨,太皇太后急問曰:「卿前年為何官?」曰:「臣前年為汝州團練副使。」「今為何官?」曰:「臣今待罪翰林學士。」曰:「何以遽至此?」軾曰:「遭遇太皇太后、皇帝陛下。」曰:「非也。」軾曰:「豈大臣論薦乎?」曰:「亦非也。」軾曰:「臣雖無狀,不敢自它途以進。」太皇太后曰:「此乃先帝之意也。先帝每誦卿文章,必歎曰:『奇才,奇才!』,但未及用卿耳。」軾不覺哭失聲。太皇太后泣,帝亦泣,左右感涕。已而命坐賜茶,撤御前金蓮燭送歸院。

軾在翰林,頗以言語文章規切時政,畢仲遊以書戒之曰:「夫言語之累,不特出口者為言,其形於詩歌,贊於賦頌,托於碑銘,著於序記者,皆言語也。今知畏於口而未畏于文,是其所是,則見是者喜;非其所非,則蒙非者怨。喜者未必能濟君之謀,而怨者或已敗君之事矣。官非諫臣,職非御史,而好是非人,危身觸諱,以遊其間,殆猶抱石而救溺也。」軾不能從。

壬午,以觀文殿學士兼侍讀孫固為門下侍郎,尚書左丞劉摯為中書侍郎,尚書右丞王存為尚書左丞,御史中丞胡宗愈為尚書右丞,戶部侍郎趙瞻為簽書樞密院事。

甲申,韓川、劉安世進對,太皇太后問:「近日差除如何?」安世對曰:「朝廷用人,皆協輿望,惟胡宗愈,公議以為未允耳。」

遼賑慶州貧民。乙酉,減諸路常供服御物。

丁酉,遼立入粟補官法。

癸卯,遼主西幸。時耶律儼為樞密直學士,召使講「尚書・洪範」。儼儀觀秀整,遼主數對群臣稱其才俊。

五月,丁未,中書舍人曾肇言:「昨奉使契丹,還至河北,竊聞朝廷命王孝先開孫村口減水河,欲為回河之計。詢之道路,皆云見今河流就下,故道地形甚高,兼系黃河退背地分,恐難成功。當河北累年災傷之後,未宜有此興作。伏望聖慈更下水官及河北路監司公共講求,不至枉費民力,更招後悔。」

時熙、豐用事之臣雖去,其黨分佈中外,起私說以搖時政。鴻臚丞常安民遺呂公著書曰:「善觀天下之勢,猶良醫之視疾。方安寧無事之時,語人曰『 其後必將有大憂』,則眾必駭笑。惟識微見幾之士,然後能逆知其漸,故不憂其可憂而憂之於無足憂者,至憂也。今日天下之勢,可為大憂,雖登進忠良,而不能搜致海內之英才,使皆萃於朝以勝小人,恐端人正士未得安枕而臥也。故去小人為不難,而勝小人為難。陳蕃、竇武,協心同力,選用名賢,天下想望太平,然卒死曹節之手,遂成黨錮之禍。張柬之五王,中興唐室,及武三思一得志,至於竄移淪沒。此皆前世已然之禍也。今用賢如倚孤棟,拔土如轉巨石,雖有奇特瑰卓之才,不得一行其志,甚可歎也。猛虎負嵎,莫之敢攖;而卒為人所勝者,人眾而虎寡也。故以十人而制一虎則人勝,以一人而制十虎則虎勝,奈何以數十人而制千虎乎?今怨憤已積,一發其禍必大,可不謂大憂乎?」公著得書默然。安民,邛州人也。

諫議大夫王覿疏言:「胡宗愈自為御史中丞,論事建言,多出私意,與蘇軾、孔文仲各以親舊相為比朋。」內批:「王覿論列不當,落職,與外任差遣。」翼日,呂公著言:「覿若止為論列宗愈,便行責降,必不協眾情,未敢行下。」後二日,公著與呂大防、范純仁再論於簾前,太皇太后意猶未解。純仁退而上疏曰:「側聞聖訓謂朋黨甚多,宜早施行。以臣愚見,朝臣本無朋黨,但善惡邪正,各以類分,陛下既用善人,則匪人皆憂難進,遂以善人之相稱舉者皆指為朋黨。昔慶曆時,先臣與韓琦、富弼同為執政,各舉所知,當時飛語指為朋黨,三人相繼補外。造謗者公相慶曰:『一網打盡矣!』此事未遠,願陛下戒之。所降貶謫王覿文字,臣未敢簽書。」因極言前世朋黨之禍,並錄歐陽修「朋黨論」上之。趙挺之、楊康國亦言不當因論人而逐諫官,乞追寢罷覿之命,不聽,竟出覿知潤州,而宗愈居位如故。

辛亥,遼主命燕國王延禧寫「尚書」五子之歌。

時以炎暑,權罷講。癸丑,侍講范祖禹上疏曰:「陛下今日學與不學,系天下它日之治亂。陛下如好學,則天下之君子以直道事陛下,輔助德業而致太平;不好學,則天下之小人以邪諂事陛下,竊取富貴而專權利。君子之得位,欲行其所學也;小人之得君,將濟其所欲也。用君子則治,用小人則亂。君子與小人,皆在陛下心之所召。且凡人之進學莫不於少時,今聖質日長,數年之後,恐不得如今日之專,竊為陛下惜也。」

乙卯,遼賑祖州貧民。丁巳,詔免徒役,終身者五歲免之。己未,賑春州貧民。

癸亥,漢東郡王宗瑗卒。

丙寅,遼禁挾私引水犯田。

六月,丙子朔,詔:「鄉戶衙前役滿未有人替者,依募法支雇食錢。如願投募者聽,仍免本戶身役;不願投募者,速召人替。」

庚辰,遼主駐散水原。

癸未,詔:「司諫、正言、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仿故事,以升朝官通判資序曆一年者為之。」

丁亥,遼命燕國王延禧知中丞司事,以同知南院樞密使事耶律聶裡知右伊勒希巴,以知右伊勒希巴事耶律鄂嘉同知南院樞密使。庚寅,北院樞密使耶律頗德致仕。

戊戌,詔:「黃河未復故道,終為河北之患。王孝先等所議,已嘗興役,不可中罷,宜接續工料,期於必成。」

范純仁乞寢前命以杜希合,尚書王存等亦言:「孝先初未有必然之論,但僥倖萬一以冀成功,且預求免責。若遂聽之,將有噬臍之悔。乞遣使覆案,審度可否,興工未晚。」庚子,三省、樞密院奏事延和殿,文彥博、呂大防、安燾謂河不東則失中國之險,為契丹利,范純仁、王存、胡宗愈則以虛費勞民為憂。存謂:「契丹自景德至今八九十年,通好如一家,設險何與焉!不然,如石晉末耶律德光入汴,豈無黃河為阻?況今河流亦未必便沖過北界也。」太皇太后曰:「且熟議。」明日,純仁又畫四不可之說以進,且曰:「北流數年,未為大患,而議者恐失中國之利,先事回收,正如頃西夏本不為邊患,而好事者以為不取恐失機會,遂興靈武之師也。」於是收回戊戌詔書。

辛丑,夏人寇塞門砦。

癸卯,劉安世言:「胡宗愈操行汙下,毀滅廉恥,誠不足以輔佐人主,參預國論,乞特行罷免。」

續資治通鑑/卷079·卷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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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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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七十九】起柔兆攝提格正月,盡六月,凡六月。

諱煦,神宗第六子,母曰欽聖皇后朱氏。熙寧九年,十二月,七日己丑,生於宮中,赤光照室。初名傭,授檢校太尉、天平軍節度使,封均國公;元豐五年,遷開府儀同三司,進封延平郡王。八年,二月,神宗寢疾,宰相王珪乞早建儲,為宗廟社稷計,又奏請皇太后權同聽政,神宗首肯,遂奉制立為皇太子。

春,正月,庚寅朔,詔改元。

辛卯,遼主如混同江。

承議郎、守起居舍人邢恕,嘗教高公繪上書,乞尊禮朱太妃,為高氏異日之福。太皇太后呼公繪問曰:「汝不識字,誰為汝作此書?」公繪不敢諱。言者又論恕遊歷權貴,不自檢慎。甲午,謫恕,以本官權發遣隨州。時恕已除中書舍人,於是罷其新命,並黜之於外。

甲辰,王岩叟奏:「自冬不雪,今涉春矣,旱暵為災,變異甚大。陛下于天下之大害,朝中之大奸,已悟而復疑,將斷而又止。大害莫如青苗、免役之法,陰困生民,茶鹽之法,流毒數路。大奸莫如蔡確之陰邪險刻,章惇之讒欺狼戾。陛下乃容而留之,此天心之所以未祐也。」

丁未,以集賢校理黃廉為戶部郎中。先是廉提舉河東路保甲凡六年,司馬光閒居,往來河、洛間,聞其治狀,呂公著亦言河東軍與邊民德之,遂有是除。

詔回賜高麗王鞍馬、服帶、器幣有加。

罷陝西、河東元豐四年後凡緣軍興增置官局。

己酉,五國諸部長貢於遼。

辛亥,朱光庭言:「察確、章惇、韓縝,不恭、不忠、不恥。議論政事之際,惇明目張膽,肆為辨說,力行醜詆。確則外示不校,中實同欲,陽為尊賢,陰為助邪。縝則每當議論,亦不扶正,唯務拱默為自安計。願罷去確等柄任,別進忠賢以輔聖治。」不報。

癸丑,太皇太后躬詣中太一宮、集禧觀祈雨。

遼主召權翰林學士趙孝嚴、知制誥王師儒等講「五經」大義。

丙辰,太皇太后詔曰:「原廟之立,所從來久矣。前日神宗皇帝初即祠宮,並建寢殿以崇嚴祖考,其孝可謂至矣。今神宗既已開祔,於故事當營館禦以奉神靈。而宮垣之東,密接民裡,欲加開展,則懼成煩擾;欲采搢紳之議,皆合帝后為一殿,則慮無以稱神宗欽奉祖考之意。聞治隆殿后有園池,以後殿推之,本留以待未亡人也,可即其地立神宗原廟。吾萬歲之後,當從英宗皇帝于治隆,上以寧神明,中以成吾子之志,下以安臣民之心,不亦善乎!」

帝幸相國寺祈雨。

時新法多所厘革,獨免役、青苗、將官之法猶在,而西戎之議未決。司馬光以疾謁告,凡十有三旬,不能出,歎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乃力疾移書三省曰:「今法度宜先更張者,莫如免役錢。光見欲具疏奏聞,若降至三省,望諸公協力贊成。」又手書與呂公著曰:「光自病以來,以身付醫,以家事付愚子,唯國事未有所托,今以屬晦叔矣。」中書舍人範百祿言於光曰:「熙寧免役法行,百祿為咸平縣,開封罷遣衙前數百人,民皆欣幸。其後有司求羨餘,務刻剝,乃以法為病。今第減助免錢額以寬民力可也。」光不聽。

二月,辛酉,以河決大名,壞民田,艱食者眾,詔安撫使韓絳詢訪賑濟。

乙丑,命蔡確提舉修「神宗實錄」,以鄧溫伯、陸佃並為修撰官,林希、曾肇並為檢討官。

詔權罷修河,放諸路兵夫。

先是司馬光奏:「免役之法有五害:舊日上戶充役有所陪備,然年滿之後卻得休息,今則年年出錢,錢數多於往日陪備者,其害一也。舊日下戶元不充役,今來一例出錢,其害二也。舊日所差皆土著良民;今召募四方浮浪之人,作公人則曲法受贓,主官物則侵欺盜用,一旦事發,挈家亡去,其害三也。農民所有,不過穀帛與力,今曰我不用汝力,輸我錢,我自雇人,若遇凶年,則不免賣莊田、牛具、桑柘以求錢納官,其害四也。提舉常平司惟務多斂役錢,廣積寬剩,希求進用,其害五也。為今之計,莫若降敕,應天下免役錢一切並罷,其諸色役人並依熙寧以前舊法定差。惟衙前一役,最號重難,向有破家產者,朝廷為此始議作助役法。今衙前陪備少,當不至破家;若猶慮力難獨任,即乞依舊於官戶、僧道、寺觀、單丁、女戶有屋業者,並令隨貧富等第出助役錢,遇衙前重難差遣,即行支給。然役人利害,四方不能齊同,乞指揮降諸路轉運使下諸州縣,限五日內縣具利害申州,州限一月申轉運司,司限一季奏聞,委執政官參詳施行。」是日,三省、樞密院同進呈,得旨依奏。

丁卯,詔:「侍從各舉堪任監司者二人,舉非其人有罰。」

韓維言:「光祿大夫致仕范鎮,在仁宗朝著開建儲之議,而鎮未嘗以語人,人亦莫為言者,故恩賞獨不及鎮。伏望特降明詔,褒顯厥功。」於是具以鎮十九疏上之。己巳,拜鎮端明殿學士,致仕,仍以其子百揆為宣德郎。

庚午,禁邊民與夏人為市。

辛未,以侍御史劉摯為御史中丞。

詔:「起居舍人依舊制不分記言動。」

武威郡王棟戩卒,以其養子阿裡骨為河西軍節度使,封甯塞郡公。阿裡骨嚴峻刑殺,其下不遑寧。詔飭以推廣恩信,副朝廷所以封立、前人所以付與之意。

司馬光奏復差役法,既得旨,知開封府蔡京即用五日限,令兩縣差一千餘人充役,亟詣東府白光。光喜曰:「使人人如待制,何患法之不行乎!」議者謂京但希望風旨,苟欲媚光,非其實也。

癸酉,以監察御史王岩叟為左司諫。

右司諫蘇轍始供職,上言:「帝王之治,必先正風俗。風俗既正,中人以下皆自勉於為善;風俗一敗,中人以上皆自棄而為惡。邪正盛衰之源,未必不始於此。昔真宗獎用正人,孫奭、戚綸、田錫、王禹偁之徒,既以諫諍顯名,忠良之士,相繼而起。及耄期厭事,丁謂乘間將竊國命,而風俗已成,無與同惡,謀未及發,旋即流放。仁宗仁厚,是非之論,一付台諫。孔道輔、范仲淹、歐陽修、余靖之流,以言事相高。時執政大臣豈皆盡賢,然畏忌人言,不敢妄作,一有不善,言者即至,隨即屏去。故雖人主寬厚,而朝廷之間無大過失。及先帝嗣位,執政大臣變易祖宗法度,惟有呂誨、范鎮等明言其失。二人既已得罪,台諫有以一言及者,皆紛然逐去,由是風俗大敗。臣願陛下永惟邪正盛衰之漸,始於台諫,修其官則聽其言,言有不當,隨事行遣。使風俗一定,忠言日至,則太平之治,可立而待也。」

甲戌,御邇英閣,侍讀韓維言:「陛下仁孝發於天性,每行見昆蟲螻蟻,輒違而過之,且敕左右勿踐履,此亦仁術也。願陛下推此心以及百姓,則天下幸甚。」

丙子,司馬光言:「復行差役之初,州縣不能不少有煩擾,伏望朝廷執之,堅如金石,雖小小利害未周,不妨徐為改更,勿以人言輕壞利民良法。」章惇取光所奏,凡疏略未盡者,枚舉而駁奏之,又嘗與同列爭曰:「保甲、保馬一日不罷,則有一日之害。如役法者,熙甯初以雇代差,行之太速,故有今弊。今復以差代雇,當詳議熟講,庶幾可行。而限止五日,其弊將益甚矣。」呂公著言:「光所建明,大意已善,其間不無疏略。惇言出於不平之氣,專欲求勝,不顧朝廷大體。乞選差近臣三四人,專切詳定奏聞。」

庚辰,夏國遣使來貢。

辛巳,寶文閣待制、刑部侍郎蹇周輔,坐變湖南鹽法,抑勒騷擾,落職,知和州。

蘇軾言于司馬光曰:「差役、免役各有利害:免役之害,聚斂於上而下有錢荒之患;差役之害,民常在官,不得專力於農,而吏胥緣以為奸。此二害,輕重蓋略等矣。」光曰:「於君何如?」軾曰:「法相因則事易成,事有漸則民不驚。三代之法,兵農為一,至秦始分為二,及唐中葉,盡變府兵為長征卒。自是以來,民不知兵,兵不知農;農出穀帛以養兵,兵出性命以衛農。天下便之,雖聖人復起,不能易也。今免役之法實類此。公欲驟罷免役而行差役,正如罷長征而復民兵,蓋未易也。」光不以為然。

初,差役行于祖宗之世,法久多弊,編戶充役,不習官府,吏虐使之,多致破產,而狹鄉之民或有不得休息者。免役使民以戶高下出錢,而無執役之苦,但行法者不循上意,於雇役實費之外,取錢過多,民遂以病。光為相,知免役之害而不知其利,欲一切以差役代之,軾獨以實告,而光不悅。軾又陳於政事堂,光色忿然。軾曰:「昔韓魏公刺陝西義勇,公為諫官,爭之甚力,韓公不樂,公亦不顧,軾嘗聞公道其詳。豈今日作相,不許軾盡言邪!」光笑而謝之。范純仁與光素厚,謂光曰:「治道去其太甚者可也。差役一事,尤當熟講而緩行,不然,滋為民病。且宰相職在求人,變法非所先也。願公虛心以延眾論,不必謀自己出;謀自己出,則諂諛得乘間迎合矣。設議或難回,則可先行之一路以觀其究竟。」光不從,持之益堅。純仁歎曰:「以是使人不得言爾。若欲媚公以為容悅,何如少年合安石以速富貴哉!」

光居政府,凡王安石、呂惠卿所建新法,剗革略盡。或謂光曰:「熙、豐舊臣,多憸巧小人,它日有以父子義間上,則禍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宋,必無此事!」衛尉丞畢仲遊遺光書曰:「昔王安石以興作之說動先帝,而患財不足也,故凡政之可得民財者無不舉。蓋散青苗,置市易,斂役錢,變鹽法者,事也;而欲興作,患不足者,情也。蓋未能杜其興作之情,而徒欲禁散斂變置之法,是以百說而百不行。今遂廢青苗,罷市易,蠲役錢,去鹽法,凡號為利而傷民者,一掃而更之,則向來用事於新法者必不喜矣。不喜之人,必不但曰不可廢罷蠲去,必操不足之情,言不足之事,以動上意,雖致石而使聽之,猶將動也,如是則廢罷蠲去者皆可復行矣。為今之策,當大舉天下之計,深明出入之數,以諸路所積之錢粟,一歸地官,使經費可支二十年之用,數年之間,又將十倍於今日,使天子曉然知天下之餘於財也,則不足之論不得陳於前,然後新法永可罷而無敢議復者矣。昔安石之居位也,中外莫非其人,故其法能行。今欲救前日之弊,而左右侍從、職司使者,十有七八皆安石之徒,雖起二三舊臣,用六七君子,然累百之中存其數十,烏在其勢之可為也!勢未可為而欲為之,則青苗雖廢將復散,況未廢乎?市易雖罷且復置,況未罷乎?役錢、鹽法,亦莫不然。以此救前日之弊,如人久病而少間,其父子兄弟喜見顏色而未敢賀者,以其病之猶在也。」光得書聳然,後竟如其慮。

是月,遼主駐山榆澱。

閏月,己丑朔,王岩叟入對,言:「祖宗遺戒不可用南人。如蔡確、章惇、張璪皆南人,恐害於國。」帝曰:「為是舊臣。」岩叟曰:「孰非舊臣?」帝曰:「近日頗旱。」岩叟曰:「以聖德如此,無致災變之理;唯政府有此人,所以致旱也。」

庚寅,尚書左僕射蔡確罷。山陵使事畢,確猶偃蹇於位,於是劉摯、王岩叟、孫覺、蘇轍、朱光庭彈章交上十數。確浸不自安,遂連表乞解機務,表詞有曰:「 收拔當世之耆老以陪輔王室,蠲省有司之煩碎以慰安民心,嚴邊備以杜強鄰之窺覦,走軺傳以察遠方之疲瘵,明法令之美意以揚先帝之惠澤,厲公平之大道以合眾志之異同。」其高自矜伐如此。孫覺、蘇轍愈不平,復上疏論之,疏曰:「自法行以來,民力困敝,海內愁怨。先帝晚年,寢疾彌留,灼知前事之失,親發德音,將洗心自新,以合天意;此志不遂,奄棄萬國。是以皇帝踐阼,聖母臨政,奉承遺旨,罷導洛,廢市易,捐青苗,止助役,寬保甲,免買馬,放修城池之役,復茶鹽鐵之舊,黜吳居厚、呂孝廉、宋用臣、賈青、五子京、張誠一、呂嘉問、蹇周輔等。命令所至,細民鼓舞相賀。今小臣既經罷黜,至於大臣則因而任之,臣竊惑矣。確所上表,雖外逼人言,若欲求退,而論功攘善,實圖自安。所雲收拔當世之耆艾以陪輔王室,臣謂當世之耆艾,乃確昔日之所抑遠者也。所雲蠲省有司之煩碎以慰安民心,臣謂有司之煩碎,乃確昔日創造者也。此二事,皆確為政無狀,以累先帝之明;非陛下卓然獨見,誰能行此?確不自引咎,反以為功,則是確等所造之惡皆歸先帝,而陛下所行之善皆歸於確也。」時司馬光、呂公著進用,蠲除煩苛,確言皆己所建白,公論益不容,太皇太后猶不忍遽斥。至是始罷為觀文殿學士、知陳州、尋改毫州。

以門下侍郎司馬光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光以疾方賜告,不能入謝,帝遣閣門副使齎告印至其家賜之,光辭。疾稍間,將起視事,詔免朝覲,以肩輿三日一入都堂或閘下尚書省,光不敢當,曰:「不見君,不可以視事。」詔光肩輿至內東門,子康扶入對小殿,且命無拜,光惶恐,請對延和殿。詔許乘肩輿至崇政殿,垂簾日引對,餘依前降指揮。光入對,再拜,遂退而視事。王安石時已病,弟安禮以邸吏狀示安石,安石曰:「司馬十二丈作相矣!」悵然久之。

詔韓維、呂大防、孫永、范純仁詳定役法以聞,從呂公著言也。

壬辰,以尚書左丞呂公著為門下侍郎。

命司馬光提舉編修「神宗實錄」。

丙申,詔:「提舉官累年積蓄,盡樁作常平倉錢物,委提點刑獄交割主管,依舊常平倉法。」

丁酉,王岩叟入對,言求治不可太急,太急則奸人有以迎意進說。又奏乞察賢不賢而去留之,若賢者留,不賢亦留,則賢者恥而不樂為用。又奏兩宮垂簾,杜絕內降,太皇太后曰:「此事必無,不須憂也。」

癸卯,劉摯言:「保甲罷團教,臣竊有私憂過計者。夫鄉野之民,其性易於轉習。今之保甲,衣必華細,食必酒肉,固已變其向者布麻粗糲之習矣;群聚而笑喧,奮臂而矜勇,固已移其椎魯勞苦之習矣。臣愚以為宜有法以斂制之。凡保甲之技藝,強弱高下,州縣皆有等籍,今案取優等,願為兵者刺以為本州禁軍,自餘中下等,亦依近制募充弓手、刀手、耆壯、戶長之役。」蘇轍言:「河北之民,喜為剽劫,近歲創為保甲,驅之使離南畝,教之使習凶器。今雖已罷,而弓、刀之手不可以復執鋤,酒肉之口不可以復菇蔬,既無所歸,勢必為盜。臣願於元豐庫或內藏庫乞錢三十萬貫,為招軍例物,選文武臣僚有才幹者各一二人,分往河北,於保甲中招其強勇精悍者為禁軍,隨其人才,以定軍分。上為先帝收恩於既往,下為社稷消患於未萌。」

劉摯言:「知樞密院章惇,素無才行。近者差役之復,乃三省同樞密進呈,惇果有所見,當即敷陳講畫,今敕命宣佈,始退而橫議。惇非不知此法之是與非也,蓋寧負朝廷而不忍負王安石,欲存面目以見安石而已。」

甲辰,劉摯言:「臣伏見戶部尚書曾布,在熙甯初,王安石托以腹心,故其政皆出於布之謀,其法皆造於布之手。臣時為御史,曾以此告之先帝曰:『大臣誤朝廷,而大臣所用者誤大臣。』蓋指布輩也。」

朱光庭奏:「今日廟堂之上,司馬光未出,唯有呂公著一人忠樸可倚,其餘皆奸邪。伏望聖慈早進范純仁,庶得賢者在位,同心一德,以輔聖政。」

丙午,以西京國子監教授程頤為校書郎,用王岩叟薦也。

庚戌,詔:「英州編管人鄭俠特放自便,仍除落罪名,尚書吏部先諮注舊官,與合入差遣。」從監察御史孫升、左司諫蘇轍所奏也。

辛亥,知樞密院事章惇罷。司馬光、呂公著改更弊事,惇與蔡確在位,窺伺得失,惇尤以謔侮困光,台諫交章疏其罪,未報。已而惇復與光簾前爭論喧悖,至曰它日安能奉陪吃劍,太皇太后怒。於是劉摯奏言:「惇佻薄險悍,諂事王安石,以邊事欺罔朝廷,遂得進用。及安石補外,又傾附呂惠卿,夤緣至於執政。以強市兩浙民田及寄語台官等事為言路所擊,而先帝益薄其為人。黜人未幾,復為蔡確所引,以至今日。夫去惡莫如盡,陛下既去確而今尚留惇,非朝廷之利。乞正其橫議害政、強愎慢上之罪。」王岩叟奏言:「惇廉隅不修,無大臣體,每為俳諧俚語,侵侮同列。諫官孫覺嘗論邊事,不合惇意,而惇肆言於人,雲議者可斬,中外聞之,無不駭愕,自古未嘗有大臣敢出此語脅諫官者。陛下詔求直言,而惇斥上書人為不逞之徒,其意不欲陛下廣聰明也。陛下登用老臣舊德,而惇亦指為不逞之徒,其意不喜陛下用正人也。今復於簾前爭役法,辭氣不遜,陵上侮下,敗群亂眾,蓋見陛下用司馬光作相,躁忿忌嫉,所以如此。伏乞罷免以慰天下之望。」惇遂罷,以正議大夫知汝州。

甲寅,詔:「侍從、御史、國子司業各舉經明行修可為學官者二人。」

乙卯,以同知樞密院事安燾知樞密院事,試吏部尚書范純仁同知樞密院事。權給事中王岩叟言:「安燾資材闒茸,器識暗昧,舊位且非所據,況可冠洪樞、顓兵柄!所有畫黃,謹繳進。其范純仁除命,伏乞分為別敕行下。」蘇轍、孫覺、劉摯亦相繼論燾不當驟遷。

丙辰,罷諸州常平管句官。

丁巳,安燾辭免新命。敕黃付王岩叟書讀,岩叟又封還。

詔:「放免內外市易錢並坊場淨利錢。」又詔:「已前積欠免役錢,與減放一半。」

三月,己未,王岩叟言:「陛下用范純仁雖驟,何故無一人有言?蓋賞賢也。一進安燾,則諫官、御史交章論奏,蓋非公望所與也。臣兩次論駁,竊聞已有指揮,門下省更不送給事中書讀,令疾速施行。臣位可奪也,而守官之志不可奪;身可忘也,而愛君之心不可忘。陛下既重改成命,則願差官權給事中,以全孤臣之守。」

庚申,劉摯言:「安燾、范純仁告命不由給事中,直付所司,陛下自墮典憲,使人何所守乎!」不報。

詳定役法所言:「乞下諸路,除衙前外,諸色役人只依見用人數定差,官戶、僧道、寺觀、單丁、女戶出錢助役指揮勿行。」從之。

王安石聞朝廷變其法,夷然不以為意;及聞罷助役,復差役,愕然失聲曰:「亦罷及此乎?」良久曰:「此法終不可罷也。」

壬戌,司馬光言:「取士之道,當以德行為先,文學為後;就文學之中,又當以經術為先,辭采為後。為今日計,莫若依先朝成法,合明經、進士為一科,立「周易」、「尚書」、「毛詩」、「周禮」、「儀禮」、「禮記」、「春秋」、「孝經」、「論語」為九經,令天下學官依注疏講說,學者博觀諸家,自擇短長,各從所好。「春秋」止用「左氏傳」,其公羊、穀梁、陸淳等說,並為諸家。「孟子」止為諸子,更不試大義,應舉者聽自占。習三經以上,多少隨意,皆須習「孝經」、「論語」。」光以奏稿示范純仁,純仁答光曰:「「孟子」恐不可輕。且朝廷欲求眾人之長,而元宰先之,似非明夷蒞眾之義。不若清心以俟眾論,可者從之,不可者更俟諸賢議之,如此則逸而易成,有害亦可改矣。」光欣然納之。

戊辰,蘇轍言:「陛下用司馬光為相,而使韓縝以屠沽之行與之同列,以臣度之,不過一年,縝之邪計必行,邪黨必勝,光不獲罪而去,則必引疾而避矣。去歲北使入朝,見縝在位,相顧反臂微笑。縝舉祖宗七百里之地,無故與之。聞契丹地界之謀,出於耶律用正,今以為相。彼以辟國七百里而相用正,朝廷以蹙國七百里而相縝,臣愚所未諭也。

辛未,以吏部侍郎李常為戶部尚書。常,文士,少吏幹,或疑其不勝任,以問司馬光,光曰:「使此人掌邦計,則天下知朝廷非急於征利,貪吏掊克之患,庶幾少息矣」

以中書舍人胡宗愈為給事中,起居舍人蘇軾為中書舍人。

軍器監丞王得君言:「臣僚上章與議改法,但許建明事情,不得妄有指斥。」內出手詔曰:「予方開廣言路,得君意欲杜塞人言,無狀若此,可罷職與外任監當。」得君於是謫監永城縣倉。

詔:「毋以堂差沖在選已注官。」

置訴理所,許熙寧以來得罪者自言。

命太學官試,司業、博士主之,如春秋補試法。

壬申,詔:「安燾堅辭知樞密院事,特依所乞,仍同知樞密院事,仍令班左丞李清臣上。」

癸酉,置開封府界提點刑獄一員。

女真貢良馬於遼。

乙亥,罷熙河、蘭會路經制財用司。

己卯,復廣濟河輦運。

辛巳,詔:「民間疾苦當議寬恤者,監司具聞。」

以校書郎程頤為崇政殿說書,從司馬光言也。頤進三劄,其一曰:「陛下春秋方富,輔養之道,不可不至。大率一日之中,接賢士大夫之時多,親宦官、宮妾之時少,則自然氣質變化,德器成就。乞遴選賢士入侍勸講,講罷,常留二人直日,夜則一人直宿,以備訪問。或有小失,隨事獻規。歲月積久,必能養成聖德。」其二曰:「三代必有師、傅、保之官。師,道之教訓;傅,傅其德義;保,保其身體。臣以為傅德義者,在乎防見聞之非,節嗜好之過;保身體者,在乎適起居之宜,存畏謹之心。欲乞皇帝左右扶侍祗應宮人、內臣,並選年四十五以上厚重小心之人,服用器玩皆須質樸;及擇內臣十人,充經筵祗應,以伺候起居,凡動息必使經筵官知之。」其三曰:「竊見經筵臣僚,侍者皆坐,而講者獨立,於禮為悖。乞今後特令坐講,以養主上尊儒重道之心。臣以為天下重任,惟宰相與經筵,天下治亂系宰相,君德成就責經筵,由此言之,安得不以為重!」

頤每以師道自居,其侍講,色甚莊,言多諷諫。聞帝在宮中盥而避蟻,問:「有是乎?」帝曰:「有之。」頤曰:「推此心以及四海,帝王之要道也。」帝嘗憑欄偶折柳枝,頤正色曰:「方春時和,萬物發生,不可無故摧折。」帝不悅。

御史呂陶言:「司農少卿范子淵,在元豐時提舉河工,糜費巨萬,護堤厭埽之人,溺死無算,而功卒不成,乞行廢放。」於是黜知峽州,制略曰:「汝以有限之財,興必不可成之役;驅無辜之民,置諸必死之地。」中書舍人蘇軾詞也。

夏,四月,己丑,右僕射韓縝罷。先是台諫前後論縝過惡甚眾,皆留中不報。太皇太后宣諭孫覺、蘇轍曰:「進退大臣,當存國體。縝雖不協人望,要須因其求去而後出之。」劉摯等攻之益急,縝遂乞出,以觀文殿大學士知潁昌府。內批:「縝自以恐妨賢路,故乞出外,視矜功要名而去者,縝為得進退之體,宜於制詞中聲說此意。」矜功要名,蓋指蔡確、章惇也。

詔太師致仕文彥博肩輿赴闕,令河南津置行李。

先是司馬光除左僕射,固辭以疾,乞召用彥博。范純仁亦以彥博老成,勸帝召致之。及將罷韓縝,太皇太后以御劄付光,欲除彥博太師兼侍中、行右僕射事。光奏:「彥博官為太師,年八十一,臣後進而位居其上,非所以正大倫也。」不聽。

庚寅,蘇轍言:「禮部欲復詩賦,司馬光乞以「九經」取士,二議並未施行。乞先降指揮,明言來年科場一切如舊,但所對經義兼取注疏及諸家議論,不專用王氏之學,仍罷律義,然後徐議,更未為晚也。」

辛卯,司馬光乞「令提點刑獄司指揮逐縣令佐,體量鄉村人戶有闕食者,一面申知上司及本州,更不候回報,即將本縣義倉及常平倉米穀直行賑濟。夏秋成熟,令隨稅送納,毋得收息。令佐有能用心存恤,民不流移者,優與酬獎;否則取勘聞奏。」從之。

辛卯,詔:「諸路旱傷,蠲其租。」

壬辰,以旱慮囚。

癸巳,特進、荊國公王安石卒,年六十有六。

安石性強忮,自信所見,執意不回。至議變法,在廷交執不可,安石傅經義,出己意,辨論輒數百言,眾不能詘。甚者謂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罷黜中外老成人幾盡,多用門下儇慧少年。久之,以旱引去。洎復相,歲餘罷,終神宗世不復召。安石著「日錄」七十卷,如韓琦、富弼、文彥博、司馬光、呂公著、范鎮、呂誨、蘇軾及一時之賢者,皆重為詆毀,晚居金陵,於鐘山書室多寫「福建子」三字,蓋恨為呂惠卿所誤也。及卒,司馬光於病中聞之,亟簡呂公著曰:「介甫文章節義,頗多過人,但性不曉事,而喜遂非,今方矯其失,革其弊。不幸介甫謝世,反覆之徒,必詆毀百端。光以為朝廷特宜優加厚禮,以振起浮薄之風。」其不修怨如此。

戊戌,遼主北幸,遣使加統軍使及靜化軍節度使爵秩,仍賜齎諸軍士。

辛丑,詔:「執政大臣各舉可充館閣者三人。」

壬寅,詔:「文彥博特授太師、平章軍國重事。以門下侍郎呂公著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太皇太后欲用彥博為右相,劉摯、王覿並言彥博春秋高,不可為三省長官。朱光庭亦三上章,以為:「彥博師臣,不宜煩以吏事。若右相,則呂公著、韓維、范純仁皆可為之。」帝問司馬光,光對曰:「若令彥博乙太師平章軍國重事,亦足尊老成矣。」又言宜為右相者莫如呂公著,帝皆聽之。又詔:「彥博一月兩赴經筵,六日一入朝,因至都堂與輔臣議事;如遇有軍國機要,即不限時日,並令入預參決。」

先是執政官每三五日一聚都堂,吏目抱文書曆諸廳白之,故為長者得以專決,同列難盡爭也。光嘗懇蔡確,欲數會議,庶各盡所見,而確終不許。公著既秉政,乃日聚都堂,長貳並得議事,遂為定制。

乙巳,詔戶部裁冗費,著為令。

黜內侍李憲等於外。

劉摯言:「宦者李憲,貪功生事,漁斂生民膏血,興靈、夏之役,首違師期,乃頓兵蘭州,遺患今日。王中正將兵二十萬出河東,逗留違詔,精卒勁騎,死亡殆盡。宋用臣董大工役,侵陵官司,誅求小民,奪其衣食之路。石得一領皇城司,縱遣伺者,飛書朝上則墓入狴犴,朝士都人相顧以目者殆十年。此四人者,權勢烽焰,張灼中外,幸而先帝神武,足以鎮厭,不然,其為禍豈減漢、唐宦者哉!」侍御史林旦亦以為言。詔並降官,憲、中正、得一提舉宮觀,用臣監太平州稅務。

辛亥,文彥博入對,命其子貽慶扶掖上殿,賜貽慶金紫章服。

揚王顥、荊王頵並特授太尉。

司馬光請立經明行修科,歲委升朝文武各舉所知,以勉厲天下,使敦士行,以示不專取文學之意。若所舉人違犯名數,必坐舉主毋赦。於是詔:「自今凡遇科舉,令升朝官各舉經明行修之士一人,俟登第日,與升甲。罷謁禁之制。」

知誠州周士隆撫納谿峒民一千三百餘戶,賜士隆銀帛。

癸丑,三省言:「尚書六曹,職事閑劇不等,今欲減定,以主客兼膳部,職方兼庫部,都官兼司門,屯田兼虞部,定為三十五員。」又言:「常平奏春秋斂散,以陳易新,及歲饑賑貸,主司並依法推行。降貸常平錢穀,絲麥豐熟,隨夏稅先納所輸之半,願並納者,止出息一分。」並從之。

五月,丁巳朔,以資政殿大學士兼侍讀韓維為門下侍郎。

罷諸路重祿,復熙寧前舊制。

遼自馬群太保蕭托輝括群牧實數以定籍,厥後柬冊國歲貢千匹,女真諸國及鐵驪諸部歲貢良馬,仍禁朔州路鬻羊馬于南朝,吐渾、党項鬻馬於西夏,以故牧馬蕃息,多至百有餘萬。遼主賞群牧官,以次進階。

庚申,夏國遣使來賀即位。

壬戌,詔侍從、台官、監司各舉縣令一人。

丁卯,劉摯上疏曰:「學校為育材首善之地,教化所從出,非行法之所。雖群居眾聚,帥而齊之,不可無法,亦有禮義存焉。先帝養士之盛,比靈斯三代。然太學屢起獄訟,有司緣此造為法禁,煩苛甚於治獄,條目多於防盜,上下疑貳,以求苟免。尤可怪者,博士、諸生禁不相見,教諭無所施,質問無所從,月巡所隸之齋而已。齋舍既不一,隨經分隸,則又「易」博士兼巡「禮」齋,「詩」博士兼巡「書」齋,所至備禮請問,相與揖諾,亦或不交一言而退,以防私請,以杜賄賂。學校如此,豈先帝所以造士之意哉!願罷其制。」戊辰,詔孫覺、顧臨、程頤同國子監長貳修立太學條制。

己巳,幸揚王、荊王第,官其子九人。

乙亥,蘇轍言:「前參知政事呂惠卿,詭變多端,見利忘義。王安石初任執政,以為心腹,青苗、助役,議出其手。韓琦始言青苗之害,先帝翻然感悟,欲退安石而行琦言。當時執政皆聞德音,安石亦累表乞退,天下欣然有息肩之望矣。惠卿方為小官,自知失勢,上章乞對,力進邪說,熒惑聖聽,巧回天意。身為館殿,攝行內侍之職,親往傳宣,以起安石,肆其偽辨,破難琦說,仍為安石畫劫持上下之策。自是諍臣吞聲,有職喪氣,而天下靡然矣。至於排擊忠良,引用邪党,惠卿之力,十居八九。其後又建手實簿法,尺椽寸土,檢括無遺,雞豚狗彘,抄劄殆遍,小民怨苦,甚于苗役。又因保甲正長,給散青苗,結甲赴官,不遺一戶,上下騷動,不安其生,遂至河北人戶流移。旋又興起大獄以恐脅士人,如鄭俠、王安國之徒,僅保首領而去。其心本欲株連蔓引,塗汙公卿,獨賴先帝仁聖,每事裁抑,故不得窮極其惡。既而惠卿自以贓罪被黜,於是力陳邊事,以中上心。其在延安,始變軍制,雜用蕃、漢,違背物情,壞亂邊政。西戎無變,妄奏警急,擅領大眾,涉入戎境,竟不見敵,遷延而歸,恣行欺罔,立石紀功。自是戎人怨叛,邊鄙騷擾,河、隴困竭,海內疲勞。永樂之敗,大將徐禧,本惠卿自布衣保薦擢任,始終協議,遂付邊政;敗聲始聞,震動宸極,馴致不豫。安石之于惠卿,有卵翼之恩,有父師之義,方其求進,則膠固為一,更相汲引,以欺朝廷。及其權位既均,反眼相噬。始,安石罷相,以執政薦惠卿,既已得位,恐安石復用,遂起王安國、李士寧之獄以抳其歸。安石覺之,被召即起,迭相攻擊,期至死地。安石之党,言惠卿使華亭知縣張若濟借豪民錢置田產等事,朝廷遣蹇周輔推鞫,獄將具而安石罷去,故事不復究,案在御史,可履視也。惠卿發安石私書,其一曰「無使齊年知」,齊年者,馮京也,先帝猶薄其罪;惠卿復發其一曰「無使上知」,安石由是得罪。夫惠卿與安石,出肺肝,托妻子,平居相結,唯恐不深,故雖欺君之言見於尺牘,不復疑間。惠卿方其無事,已一一收錄以備緩急之用,一旦爭利,隨相抉擿,不遺餘力。此犬彘之所不為,而惠卿為之!惠卿用事於朝廷,首尾十餘年,操執威柄,凶焰所及,甚于安石。乞陛下斷自聖意,略正典刑,追削官職,投畀四裔。」

詔特贈呂誨通議大夫,子由庚與堂除合入差遣,以劉摯、呂大防、范純仁言其觸忤時宰,譴死外籓故也。

遼主駐納葛濼。

戊寅,遼宰相梁穎出知興平府事。

壬午,詔:「文彥博已降旨令獨班起居,自今赴經筵都堂,凡同三省、樞密院奏事,並序官位在宰相上。」

乙酉,監察御史上官均言:「今之議者,必以為往時之散青苗,出於抑配,故有前日之弊;今則募民之願取者然後與之,而有司又不以多散為功,在民必以為便。臣以為不然。今天下民,十室之中,資用匱乏者六七,誘以青苗之利,無知之民,不暇遠計,必利一時之得,紛然趨赴。雖曰不強抑配,然而散斂追呼督促之煩,道塗往來之費,輕用妄費,賤售穀帛之患,未免如前日也。故臣願行閏二月八日詔書,罷去青苗法,復常平昔年平糶之法,茲萬世之通利也。」

是月,遼放進士張轂等二十六人。

六月,丁亥朔,遼以左伊勒希巴耶律坦為特裡袞,知樞密院事耶律額特勒兼知伊勒希巴事。

戊戌,詔:「自今科場程試,毋得引用「字說」。」從林旦言也。

癸卯,遼遣使案諸道獄。時景州刺史耶律儼入為御史中丞,案上京滯獄,多所平反,擢同知宣徽院事、提點大理寺。

甲辰,置「春秋」博士。

資政殿大學士、正議大夫、提舉嵩山崇福宮呂惠卿落職,降為中散大夫、光祿卿、分司南京,蘇州居住。蘇轍、劉摯、王岩叟相繼論惠卿罪惡,故有是命。

監察御史韓川言:「市易之設,雖曰平均物直,而其實不免貨交以取利,又所收不補所費。請結絕見在物貨,畫日更不收買。」從之。

右正言王覿言:「先帝令常平錢斛存留一半,遇穀貴減市價出糶,成熟時增市價收糴,務在平谷價而已。郡縣之吏,妄意朝廷之法,惟急於為利,故於青苗新令則競務力行,於糶糴舊條則僅同虛設。伏望朝廷罷散青苗錢,行舊常平倉法,以成先帝之素志。」

遼以同知南京留守事耶律諾音知右伊勒希巴事。

乙巳,准布部長朝於遼,遼主命燕國王延禧相結為友。

丙午,王岩叟、朱光庭、蘇轍、王覿言:「呂惠卿責授分司南京,不足以蔽其罪。臣等豈不知降四官、落一職為分司,在常人不為輕典乎?蓋以堯之四凶,魯之少正卯,既非常人,不當復用常法制也。」

戊申,吏部尚書孫永等請以富弼配神宗廟庭,詔從之。初議或欲以王安石,或欲以吳充,太常少卿鮮于侁曰:「勳德第一,唯富弼耳。」

遼以契丹行宮都部署耶律阿蘇兼知北院大王事。

庚戌,太白晝見。

辛亥,呂惠卿責授建寧軍節度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從王岩叟等四人所奏也。蘇軾草制詞,有曰:「先帝始以帝堯之仁,姑試伯鯀,終以孔子之聖,不信宰予。」又曰:「尚寬兩觀之誅,薄示三苗之竄。」天下傳誦稱快焉。

甲寅,詔曰:「先帝講求法度,愛物仁民,而搢紳之間,不能推原本意,或妄生邊事,或連起犴獄,久乃知弊。此群言所以未息,朝廷所以懲革,整飭風俗,修振紀綱,蓋不得已。況罪顯者已正,惡钜者已斥,則宜蕩滌隱疵,闊略細故。應今日以前有涉此事狀者,一切不問,言者勿復彈劾。」

始,鄧綰謫滁州,言者未已。太皇太后因欲下詔慰存反側,呂公著以為宜然,遂從之。或謂公著曰:「今除惡不盡,將遺患它日。」公著曰:「治道去太甚耳。文、景之世,網漏吞舟。且人才實難,宜使自新,豈宜使自棄邪!」

復置通利軍。

乙卯,程頤上疏曰:「今講讀官共五人,四人皆兼要職,獨臣不領別官,近差修國子監條例,是亦兼也,乃無一人專職輔導者。執政之意,蓋惜人材,不欲使之閑爾,又以為雖兼它職,不妨講讀,此尤不思之甚也。古人齋戒而告君,臣前後兩得進講,未嘗敢不宿齋戒,潛思存誠,凱感動於上心。若使營於職事,紛其思慮,待至上前,然後善其辭說,徒以頰舌感人,不亦淺乎?今諸臣所兼皆要官,若未能遽罷,且乞免臣修國子監條例,俾臣夙夜精思竭誠,專在輔導。」頤一日講「顏子不改其樂」,既畢文義,乃復言曰:「陋巷之士,仁義在躬。人主崇高,奉養備極,苟不知學,安能不為富貴所移!且顏子,王佐才也,而簞食瓢飲;季氏,魯國蠹也,而富於周公。魯君用舍如此,非後世之鑒乎?」文彥博、呂公著等入侍,聞其講說,輒相與歎曰:「真侍講也!」

彥博對帝恭甚,或謂頤曰:「君之倨,視潞公如何?」頤曰:「潞公三朝大臣,事幼主不得不恭。頤以布衣為上師傅,其敢不自重!此頤與潞公所以不同也。」

是月,夏主遣使來求蘭州、米脂等五砦,司馬光言:「此乃邊鄙安危之機,不可不察。靈、夏之役,本由我起,新開數砦,皆是彼田。今既許其內附,若靳而不與,彼必曰:新天子即位,我卑辭厚禮以事中國,庶幾歸我侵疆,今猶不許,則是恭順無益,不若以武力取之。小則上書悖慢,大則攻陷新城。當此之時,不得已而與之,其為國家恥,無乃甚於今日乎!群臣猶有見小忘大、守近遺遠、惜此無用之地者,願決聖心,為兆民計。」時異議者眾,唯文彥博與光合,太皇太后將許之。光欲並棄熙河,安燾固爭之曰:「自靈武而東,皆中國故地。先帝有此武功,今無故棄之,豈不取輕於外夷邪?」光乃召禮部員外郎、前通判河州孫路問之,路挾輿地圖示光曰:「自通遠至熙州才通一徑,熙之北已接夏境。今自北關瀕大河,城蘭州,然後可以捍蔽;若捐以予敵,一道危矣。」光乃止。

續資治通鑑/卷078·卷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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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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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七十八】起閼逢困敦七月,盡旃蒙赤奮若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秋,七月,甲辰,伊、洛溢、河決元城,知大名府王拱辰言:「河水暴至,數十萬眾號叫求救,而錢穀稟轉運,常平歸提舉,軍器工匠隸提刑,埽岸物料兵卒即屬都水,鹽運司在遠,無一得專,倉卒何以濟民!望許不拘常制。」詔:「事幹機速,奏覆牒稟所屬不及者,如所請。」

丙午,遣使賑恤,賜溺死者家錢。

遼主如黑嶺。

甲寅,王安禮罷。先是侍御史張汝賢彈奏王珪與安禮陳乞子侄差遣,以為引用都省批狀,例外起例,實害大政。帝以有條許用例奏鈔,汝賢章格不下。安禮聞之,面奏乞治汝賢罪,帝令分析。汝賢奏安禮不能修身治家,且言在湖、潤與倡女共政。帝以其章付三省,謂安禮曰:「汝賢奏彈不當,固有罪;其所言姦汙事,卿果如此,何以復臨百官?」帝雖黜汝賢,安禮亦不自安,因奏:「往以兄安石疾病,嘗乞知江甯,願申前請。」遂以端明殿學士知江甯府。

八月,庚午,詔知瀘州王光祖遣人招諭乞弟,許出降免罪補官。乞弟既失土,窮甚,往來諸蠻間,無所依。帝猶欲招來之,許以自新。未幾,乞弟死,於是羅始黨鬥然、鬥更等酋長及新取生界兩江夷族,請依諸姓團結,皆為義軍;從之。瀘夷震懾,不復為邊患。

癸巳,衢州言太子少保致仕趙抃卒。贈太子少師,諡清獻。抃和易長厚,氣貌清逸,人不見其喜慍。平生不治資業,不畜聲妓。嫁兄弟之女十數,它孤女二十餘人,施德惸貧,蓋不可勝計。日所為事,入夜,必衣冠露立,焚香以後天,不可告則不敢為也。其為吏,善因俗施設,寬猛不同在處,典成都,尤為世所稱道。帝每詔二郡守,必舉抃為言,要之以惠利為本。知越州時,諸州皆榜衢路禁增米價,抃獨令有米者任增價糶之,於是米商輻輳,價乃更賤,人無饑者。

九月,癸亥,遼主如藕絲澱。

乙丑,夏人圍定西城,燒龕穀族帳,熙河將秦貴敗之。

冬,十月,乙亥,以給事中忠彥為禮部尚書。忠彥入謝,帝諭曰:「先令公之勳,朕所不敢忘;卿復盡忠朝廷,此未足以酬卿也。」

夏人冠熙河。

庚辰,饒州童子朱天申對於睿思殿,賜「五經」出身。自寶元初罷童子科,至是始置,前後錫出身者五人。

戊子,詔分畫交趾界,以六縣、二峒賜之。

先是交趾以追捕儂智會為辭,犯歸化州;又遣其臣黎文盛來廣西辦理順安、歸化境界,經略使熊本遣左江巡檢成卓典議,文盛稱陪臣,不敢爭執。詔以文盛能遵乾德恭順之意,賜之袍帶及絹五百匹。至是乃以八隘之外保樂六縣、宿桑三峒予乾德。

乙未,夏人寇靜邊砦,涇原鈐轄彭孫敗之。十一月,丁酉朔,寇清邊砦,隊將白玉、李貴死之。

甲辰,夏國主秉常遣使來貢。

乙卯,太白晝見。

十二月,戊辰,以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司馬光為資政殿學士,校書郎、前知瀧水縣范祖禹為秘書省正字;並以修「資治通鑑」書成也。自治平開局,光與劉攽、劉恕、范祖禹及子康編集,前後六任,聽以書局自隨,給之祿秩。光於是遍閱舊史,旁採小說,抉摘幽隱,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終五代,凡一千三百二十六年,修成二百九十四卷;又略舉事目,年經國緯,以便檢尋,為「目錄」三十卷;參考群書,評其同異,俾歸一塗,為「考異」三十卷。合三百五十四卷,歷十九年而成。至是上之,降詔獎諭,賜銀帛衣帶鞍馬。帝謂輔臣曰:「前代未嘗有此書,過荀悅「漢紀」遠矣。」遷光及祖禹官。時劉恕已卒,劉攽坐廢黜,故不及。後光病「目錄」太簡,更為「舉要曆」八十卷而未成,又別著「歷年」二卷,「通曆」八十卷,「稽古錄」二十卷。

庚寅,詔門下、中書外省官同舉言事御史。

遼詔改明年元曰「大安」,赦雜犯死罪以下,改慶州大安軍曰「興平」。

河東饑,河北水,壞洺州廬會;並蠲其稅。

是歲,秋宴,帝感疾,始有建儲意。又謂輔臣曰:「來春建儲,其以司馬光、呂公著為師保。」

陽武邢恕,少俊邁,喜功名,論古今成事,有戰國縱橫氣習。從程顥學,因出入光、公著門,公著薦為崇文院校書。王安石亦愛之,恕對其子雩語新法不便,安石聞之怒,斥知延陵縣。縣廢,不復調,浮湛陝、洛間者七年,復為校書,吳充用為館閣校勘,歷史館檢討、著作佐郎。確代充相,盡逐充所用人,恕深居懼及。帝見其「送文彥博詩」,稱於確,謂恕久在館中當遷,確不可,帝弗顧。確有機巧,知帝將擢恕,退,即除職方員外郎,自是恕為確黨矣。帝有復用光、公著意,確以恕於兩人為門下客,亟結納之。恕亦深自附托,乃為確畫策,稍收召名士,于政事微有更革。及光為資政殿學士,確知其必復用,欲自托於光,乃謂恕曰:「上以君實為資政殿學士,異禮也。君實好辭官,確晚進,不敢進書。和叔門下士,宜以書言不可之故。」和叔,恕字也。恕但與光子康書,致確語;康以白光,光笑而不答,亦再辭而後受之。

春,正月,遼主如混同江。

戊戌,帝不豫。甲辰,赦天下。

乙巳,命輔臣代禱景靈宮。乙卯,分遣群臣禱於天地、宗廟、社稷。自帝不豫後,三省、樞密院日詣寢閣問疾,至是疾小瘳,手書諭王珪等,自今可間日入問。

是月,遼以王績知南院樞密使事,邢熙年為中京留守。以樞密直學士杜公謂參知政事。公謂,防之子也。

五國部長貢良馬於遼。

二月,辛未,遼主如山榆澱。

辛巳,開寶寺貢院火;丁亥,命禮部鎖試別所。

癸巳,帝大漸,遷御福寧殿,三省、樞密院入問,見帝於榻前。王珪言:「去冬嘗奉聖旨,皇子延安郡王來春出閤,願早建東宮。」凡三奏,帝三顧,微首肯而已。又乞皇太后權同聽政,候康復日依舊,帝亦顧視首肯,珪等乃出。

先是蔡確慮帝復用呂公著、司馬光,則必奪己相,乃與邢恕謀為固位計。恕雅與皇太后侄高公繪、公紀游,帝初寢疾,恕密問會繪,公繪具言疾可憂狀,恕聞此,更起邪謀。確嘗遣恕邀二人,二人辭不往。明日,又遣人招置東府,確曰:「宜往見邢職方。」既見,恕曰:「家有桃著白花,可愈人主疾,其說出「道藏」,幸枉一觀。」入中庭,則紅桃花也,驚曰:「白花安在?」恕執二人手曰:「右相令布腹心,上疾未損,延安郡王幼沖,宜早定議。雍、曹皆賢王也。」 二人復驚曰:「此何言,君欲禍我家邪!」急趨出。

恕計不行,反謂雍王顥有凱覦心,皇太后將舍延安郡王而立之,王珪實主其事,與內殿承制致仕王棫造誣謗。棫,開封人,常從高遵裕常機宜於涇原,傾巧士也,故恕因之。

又知確與珪素不相能,欲借此以陷珪。它日,亟問確曰:「上起居狀比何如?」確曰:「疾向安,將擇日御殿。」恕微哂曰:「上疾再作,失音直視,聞禁中已別有處分,首相外為之主。公為次相,獨不知邪?一日片紙下,以某為嗣,則公未知死所矣。公自度有功德在朝廷乎?天下士大夫素歸心乎?」確竦然曰:「然則計將安出?」恕曰:「延安郡王今春出閤,上去冬固有成言,群臣莫不知。公盍以問疾率同列俱入,亟于上前白髮其端。若東宮因公言而早建,千秋萬歲後,公安右泰山矣。」確深然之。恕又曰:「此事當略設備,今與平時不同,庶可以自表見。其曲折第告子厚,餘人勿使知。」子厚,帝惇字也。確謝,謂恕曰:「 和叔見子厚,具言之。」惇許諾。遂與確定議,仍約知開封府蔡京以其日領壯士待變於外廷,謂曰:「大臣共議建儲,若有異議者,當以壯士入斬之。」

是日,三省、樞密俱入問疾,初亦未敢及建儲事。既退,乃於樞密院南廳共議之。確、惇屢以語迫珪,幸即小持異,即首誅之。珪口吃,連稱是字數聲,徐曰:「上自有子,復何異!」確、惇顧無如珪何。尋復入奏,得請,俱出,逢雍、曹二王於殿前,惇厲聲曰:「已得旨,立延安郡王為皇太子矣。奈何?」雍王曰:「天下幸甚。」已而禁中按堵如故。

確等邪謀雖不得逞,其蹤跡詭秘亦莫辨詰,各自謂有定策功。事久語聞,卒貽後禍,其實本恕發之。

三月,甲午朔,執政詣內東門,入問候,皇太后垂簾,皇子立簾外。太后諭珪等:「皇子清俊好學,已育「論語」七卷,略不好弄,止是學書。自皇帝服藥,手寫佛經二卷祈福。」因出所寫示珪等。書字極端謹,珪等拜賀。遂宣制,立為皇太子,改名煦,仍令有司擇日備禮冊命。又詔:「應軍國政事,並皇太后權同處分,候康復日依舊。」

乙未,赦天下,遣官告於天地、宗廟、社稷、諸陵。

丁酉,皇太后命吏部尚書曾孝寬為冊立皇太子禮儀使。

戊戌,帝崩於福寧殿,年三十有八。宰臣王珪讀遺制:「皇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皇后為皇太后,德妃朱氏為皇太妃。應軍國事,並太皇太后權同處分,依章獻明肅皇后故事。」

帝天性孝友,其入事兩宮,侍立終日,雖寒暑不變;親愛二弟,無纖豪之間,終帝之世,乃出居外第。總攬萬幾,小大必親。御殿決事,或日昃不暇食,侍臣有以為言者,帝曰:「朕享天下之奉,非喜勞惡逸,誠欲以此勤報之耳。」謙沖務實,終身不受尊號。

時承平日久,事多舒緩,帝厲精圖治,欲一振其弊;又以祖宗志吞幽薊、靈武而數敗兵,奮然將雪數世之恥。王安石遂以富強之謀進,而青苗、保甲、均輸、市易、水利諸法,一時並興,天下騷然,痛哭流涕者接踵而至。帝終不覺悟,方廢逐元老,擯斥諫士,行之不疑,祖宗之良法美意,變壞幾盡,馴至靖康之禍。

己亥,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

遣使告哀於遼。

白虹貫日。

庚子,命宰臣王珪為山陵使。

甲寅,以群臣固請,始同太皇太后聽政。帝甫十歲,臨朝莊嚴,左右僕禦,莫敢窺其喜慍。

己未,賜叔雍王顥、曹王頵贊拜不名;令中外避太皇太后父遵甫名。

詔:「邊事稍重者,樞密院與三省同議以進。」

庚申,進封尚書左僕射郇國公王珪為岐國公。雍王顥為揚王,曹王頵為荊王,並加太保。進封弟甯國公佶為遂甯郡王,儀國公佖為大寧郡王,成國公俁為咸甯郡王,和國公似為普甯郡王。以高密郡王宗晟、漢東郡王宗瑗、華原郡王宗愈、安康郡王宗隱、建安郡王宗綽並為開府儀同三司。司徒濟陽郡王曹佾為太保,特進王安石為司空,餘進秩有差。

秘書省正字范祖禹上疏論喪服之制曰:「先王制禮,君服同于父,皆斬衰三年。蓋恐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此所以管乎人情也。自漢以來,不唯人臣無服,而人君遂不為三年之喪。唯國朝自祖宗以來,外廷雖用易月之制,而宮中實行三年之服。且易月之制所以難改者,以人君自不為服也。今君服已如古典,而臣下猶依漢制,是以大行在殯,百官有司皆已復其故賞,容貌衣服,無異于行路之人。豈人之性如此其薄哉?由上不為之制禮也。今群臣雖易月而人主實行喪,故十二日而小祥,期而又小祥;二十四日而大祥,再期而又大祥。小祥、大祥不可以有二也,既以日為之,又以月為之,此禮之無據者也。古者再期而大祥,中月而禫。禫者,祭之名,非服之色;今乃為之慘服三日然後禫,此禮之不經者也。既除服,至葬而又服之,祔廟後即吉,才八月而遽純吉,無所不佩,此又禮之無漸者也。易月之制,因襲已久,不可復追。宜令群臣朝服正如今日而未除衰,至期而服之,漸除其重者,再期而又服之,乃釋衰,其餘則君服斯服可也。至於禫,不必為之服,唯未純吉,以至於祥,然後無所不佩。則三年之制,略如古矣。」詔禮官詳議。禮部尚書韓忠彥等言:「朝廷典禮,時世異宜,不必循古。且先王恤典,節文甚多,必欲循古,又非特如所言而已。今既不能盡用,則當循祖宗故事及先帝遣制。」詔從其議。

司馬光入臨,衛士見光,皆以手加額曰:「此司馬相公也。」所至民遮道聚觀,馬既不得行,曰:「公無歸洛,留相天子,活百姓。」光懼,會放辭謝,遂徑歸洛。

太皇太后聞之,詰問主者,遣內侍梁惟簡勞光,向所當先者。光乃上疏曰:「近歲士大夫以言為諱,閭閻愁苦於下而上不知,明主憂勤於上而下無所訴,此罪在群臣,而愚民無知,歸怨先帝。臣愚以為今日所宜先者,莫若明下詔書,廣開言路,不以有官無官,凡知朝政闕失及民間疾苦者,並許進實封狀,盡情極言。仍頒下諸路州軍,出榜曉示,在京則於鼓院投下,委主判官畫時進入;在外則於州軍投下,委長吏即日附遞奏聞。皆不得責取副本,強有抑退。群臣若有沮難者,其人必有奸惡,畏人指陳,專欲壅蔽聰明,此不可不察。」從之。

夏,四月,丙寅,初御紫宸殿。

辛未,詔寬保甲、養馬,蠲元豐六年以前逋賦。

甲戌,詔曰:「先皇帝臨御十有九年,建立政事以澤天下;而有司奉行失當,幾於繁擾,或苟且文具,不能布宣實惠。其申諭中外,協心奉令,以稱先帝惠安元元之意。」

乙亥,詔乙太皇太后生日為坤成節。

丁丑,諭樞密、中書通議事都堂。

以資政殿大學士呂公著兼侍讀。公著時知揚州,特召用之,遵先帝意也。

以資政殿學士司馬光知陳州。

庚辰,知太原府呂惠卿遣步騎二萬襲夏人於聚星泊,斬首六百級。

辛巳,遣使以先帝遺留物遺遼,及告即位。

以職方員外郎刑恕為右司員外郎。蔡確欲因恕以結司馬光、呂公著,故驟遷都司。

乙酉,樞密院言:「府界三路保甲,兩丁之家止有病盯田不及二十畝者,聽自陳,提舉司審驗與放免。」從之。

丁亥,復蠲舊年逋賦。

辛卯,遼主西幸。

五月,乙未,詔百官言朝政闕失,榜於朝堂。時大臣有不欲者,於詔語中設六事以禁切言者曰:「若陰有所懷,犯其非分,或扇搖機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則顧望朝廷之意以僥倖希進,下則眩惑流俗之情以幹取虛譽,若此者,必罰無赦。」

詔知陳州司馬光過闕入見。先是光上疏言:「諫爭之臣,人主之耳目也。太府少卿宋彭年,言在京不可不並置三衙管軍臣僚。水部員外郎王鄂,乞依令保馬元立條限,均定逐年合買之數;又乞令太學增置「春秋」博士。朝廷以非其本職而言,各罰銅三十斤。陛下臨政之初,而二臣首以言事獲罪,臣恐中外聞之,忠臣解體,直士挫氣,太平之功尚未可期也。」於是令光過闕入見,使者勞問,望相於道。

丁酉,群臣請以十二月八日為興龍節。帝本以七日生,避僖祖忌辰,故移其節於次日。

戊戌,詔蘇軾復朝奉郎、知登州。

己亥,詔呂公著乘傳赴闕。

庚子,以程顥為宗正寺丞。

壬寅,城熙、蘭、通遠軍,賜李憲、趙濟銀帛有差。

甲辰,作受命寶。

丙午,京師地震,起酉時,即止。

復置遼州。

詔:「開封府界三路弓兵,並依保甲未行以前復置。」

庚戌,尚書至僕射兼門下侍郎岐國公王珪卒。贈太師,諡文恭。禮部言當舉哀成服,詔以大行在殯,罷之。珪自執政至宰相凡十六年,無所建明,時號 「三旨宰相」,以其上殿進呈云「取聖旨」,上可否訖云「領聖旨」,既退諭稟事者云「已得聖旨」故也。又與蔡確比以沮司馬光,而興西師之役為清議所抑。

改命蔡確為山陵使。

丙辰,賜禮部奏名進士焦蹈等及諸科及第、出身、同出身四百六十一人。

太皇太后驛召司馬光、呂公著,未至,遣中使迎勞,手書問今日設施所宜先。未及條下,已散遣修京城役夫,減皇城邏卒,止禁庭工技,出近侍尤無狀者,戒中外無苛斂,寬民間保戶馬,罷所買物貨場。事由中旨,王珪等弗預知也。從父遵裕坐西征失律抵罪,蔡確欲獻諛以固位,乞復其官,後曰:「遵裕靈武之役,塗炭百萬。先帝中夜得報,起,環榻行,徹旦不能寐,自是驚悸,馴致大故,禍由遵裕,得免刑誅幸矣;先帝肉未冷,吾何敢顧私恩而違天下公議乎!」確悚忄栗而退。

戊午,以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蔡確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知樞密院事韓縝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門下侍郎章惇知樞密院,資政殿學士司馬光為門下侍郎。

初,光以知陳州過闕,入見,太皇太后遣中使以五月五日詔書示光。光言:「詔書始末之言,固已盡善;中間逆以六事防之,臣以為人唯不言,言則入六事矣。或於群臣有所褒貶,則謂之陰有所懷;本職之外微有所涉,則謂之犯非其分;陳國家安危大計,則謂之扇搖機事之重;或與朝旨暗合,則謂之迎合已行之令;言新法不便當改,則謂之觀望朝廷之意;言民間愁苦可憫,則謂之眩惑流俗之情。然則天下之事,無復可言者,是詔書始於求諫而終於拒諫也。乞刪去中間一節,使人盡所懷,不憂黜罰,則中外之事,遠近之情,如指諸掌矣。」

至是拜門下侍郎,光辭,二劄並進。其一請厘革新法曰:「先帝厲精求治以致太平,不幸所委之人不足以仰副聖志,多以己意輕改舊章,謂之新法。其人意所欲為,人主不能奪,天下莫能移。搢紳士大夫望風承流,競獻策畫,作青苗、免役、市易、賒貸等法。又有邊鄙之臣,行險僥倖,輕動干戈,深入敵境,使兵夫數十萬暴骸於曠野。又有生事之臣,建議置保甲、戶馬以資武備,變茶鹽、鐵冶等法,增家業侵街商稅錢以供軍需,非先帝之本志也。先帝升遐,臣奔喪至京,乃蒙太皇太后陛下特降中使,訪以得失。顧天下事務至多,但乞下詔,使吏民得實封上言,庶幾民間疾苦無不聞達。既而聞有旨罷修城役夫,撤巡邏之卒,止御前造作,京城之民已自歡躍。及臣歸西京之後,繼聞斥退近習之無狀者,戒飭有司奉法失當過為繁擾者,罷物貨場及所養戶馬,又寬保馬年限,四方之人,無不鼓舞聖德。凡臣所欲言者,陛下略以行之。然尚有病民傷國有害無益者,如保甲、免役錢、將官三事,皆當今之急務,厘革所宜先者,別狀奏聞,伏望早賜施行。」

時方遣中使召光受告,光復辭。太皇太后賜以手詔曰:「先帝新棄天下,天子幼沖,此何時,而君辭位邪?」且使梁惟簡宣旨曰:「早來所奏,備悉卿意,再降詔開言路,俟卿供職施行。」光由是不敢復辭。

時民日夜引領以觀新政,而議者猶以為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光慨然爭之曰:「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若王安石、呂惠卿等所建,為天下害,非先帝本意者,改之當如救焚拯溺,猶恐不及。昔漢文帝除肉刑,斬右趾者棄市,笞五百者多死,景帝元年即改之。武帝作鹽鐵、榷酤、均輸演算法,昭帝罷之。唐代宗縱宦官求賂遺,置客者,拘滯四方之人,德宗立未三月罷之。德宗晚年為宮市,五坊小兒暴橫,鹽鐵月進羨餘,順帝即位罷之。當時悅服,後世稱頌,未有或非之者也。況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乎!」於是眾議乃息。

六月,丙寅,罷府界三路保甲不許投軍及充弓箭手指揮。

戊辰,遼主駐拖古烈。

庚午,賜楚州孝子徐積絹米。積三歲父歿,每旦,哭甚哀。母使讀「孝經」,輒流涕。事母盡孝,朝夕冠帶定省。年四十,不婚不仕。不婚者,恐異姓不能盡心於母也;不仕者,恐一日去其親也。鄉人勉之就舉,遂偕母之京師。既登第,未調官而母亡,遂不復仕。監司上其行,以為郡教授。久之,致仕,歸山陽。積嘗語蘇軾曰:「自古皆有功,獨稱大禹之功,自古皆有才,獨稱周公之才,以其有德以將之故爾。」軾然其言。

遼主念蕭烏納之忠,欲使尚越國公主。公主,遼主第三女,先下嫁蕭酬斡,時斡以罪離婚,故欲使烏納尚之,烏納固辭。壬申,改王績為南府宰相,即命烏納兼知南院樞密使事。

丙子,以資政殿學士韓維知陳州。維初赴臨闕庭,太皇太后降手詔勞問。維奏:「治天下之道,不必過求高遠,在審人情而已。識人情不難,以己之心推人之情可見矣。人情貧則思富,苦則思樂,勞困則思息,鬱塞則思通。陛下誠能常以利民為本,則人富矣;常以愛民為心,則人樂矣;役事之有妨農務者去之,則勞困息矣;法禁之無益治道者蠲之,則鬱塞通矣。」又奏:「臣嘗請陛下深察盜賊之原,罷非業之令,寬訓練之程,蓋為保甲、保馬發也。臣非謂國馬遂不可養,但官置監牧可矣;非謂兵民遂不可教,但於農隙一時訓練可矣。」至是,起知陳州;未行,召兼侍讀,加大學士。

丁丑,宗正寺丞程顥卒。顥十五六時,與弟頤聞周惇頤論學,遂厭科舉,慨然有求道之志,氾濫於諸家,出入于釋、老者幾十年,反求諸「六經」而後得之。其言曰:「道之不明,異端害之也。昔之害近而易知,今之害深而難辨;昔之惑人也乘其迷暗,今之惑人也因其高明。是皆正路之榛蕪,聖門之蔽塞,辟之而後可以入道。」顥卒,文彥博表其墓曰「明道先生」。弟頤序之曰:「孟軻死,聖人之學不傳,先生生於千四百年之後,得不傳之學於遺經,自孟子之後,一人而已。」

戊寅,以奉議郎、知安喜縣事清平王岩叟為監察御史。初,神宗詔近臣舉御史,舉者意屬岩叟而未及識。或謂可一往見,岩叟笑曰:「是所謂呈身御史也。」卒不見。至是,用劉摯薦入台。

癸未,呂公著入見,太皇太后遣中使賜食。公著上奏十事:一曰畏天,二曰愛民,三曰修身,四曰講學,五曰任賢,六曰納諫,七曰薄斂,八曰省刑,九曰去奢,十曰無逸。又上奏言:「先帝新定宮制,設諫議大夫、司諫、正言,員數甚備。宜選骨鯁敢言之士,遍置左右,使職諫爭。又,御史之官,號為天子耳目,而比年以來,專舉六察故事。伏乞盡罷察案,止置言事御史四人或六人,仍詔諫官、御史並須直言無諱,規主上之過失,舉時政之紕繆,指群臣之奸黨,陳下民之疾苦。」

詔:「戶部拘催市易息錢准赦除放外,其本錢特與殿限三年。」

丁亥,詔曰:「朕初攬庶政,郁于大道,夙夜祗畏,懼無以章先帝之休烈而安輯天下之民。永惟古之王者,禦治之始,必明目達聰以防壅蔽。「詩」不雲乎:『訪予落止。』此成王所以求助而群臣所以進戒,上下交儆,以遂文、武之功,朕甚慕焉。應中外臣僚及民庶,並許實封直言朝政闕失,民間疾苦,在京於登聞鼓、檢院投進,在外於所屬州軍驛以置聞,朕將親覽,以考求其中而施之。」司馬光凡三奏乞改前詔,於是始用其言也。

呂公著既上十事,太皇太后遣中使諭公著曰:「覽卿所奏,深有開益。當此拯民疾苦,更張何者為先?」庚寅,公著復上奏曰:「自王安石秉政,變易舊法,群臣有論其非便者,指以為沮壞法度,必加廢斥。是以青苗、免役之法行而取民之財盡,保甲、保馬之法行而用民之力竭,市易、茶鹽之法行而奪民之利悉,若此之類甚眾。更張須有術,不在倉卒。且如青苗之法,但罷逐年比校,則官司既不邀功,百姓自免抑勒之患。免役之法,當少取寬剩之數,度其差雇所宜,無令下戶虛有輸納。保甲之法,止令就冬月農隙教習,仍委本路監司提案,既不至妨農害民,則眾庶稍得安業。至於保馬之法,先朝已知有司奉行之繆;市易之法,先帝尤覺其有害而無利;及福建、江南等路配賣茶鹽過多,彼方之民殆不聊生,恐當一切罷去,而南方鹽法,三路保甲,尤宜先革者也。陛下必欲更修庶政,使不驚物聽而實利及民,莫若任人為急。」又上奏曰:「孫覺方正有學識,可以充諫議大夫。范純仁剛勁有風力,可以充諫議大夫或戶部右曹侍郎。李常清直有守,可備御史中丞。劉摯資性端厚,可充侍御史。蘇軾、王岩叟並有才氣,可充諫官或言事御史。」

太皇太后封公著劄子付司馬光:「詳所陳更張利害,直書以聞。」光奏:「公著所陳,與臣言正相符合;唯保甲一事,既知其為害於民,無益於國家,當一切廢罷,更安用教習。」

光又奏言:「陛下推心于臣,俾擇多士。竊見劉摯公忠剛正,始終不變;趙彥若博學有父風,內行修飭;傅堯俞清立安恬,滯淹歲久;范純仁臨事明敏,不畏強禦;唐淑問行己有恥,難進易退;范祖禹溫良端厚,修身無缺。此六人者,皆素所熟知,若使之或處台諫,或侍講讀,必有裨益。餘如呂大防、王存、李常、孫覺、胡宗愈、韓宗道、梁燾、趙君錫、王岩叟、晏知止、范純禮、蘇軾、蘇轍、朱光庭,或以行義,或以文學,皆為眾所推,伏望陛下紀其名姓,各隨器能,臨時任使。至文彥博、呂公著、馮京、孫固、韓維等,皆國之老成,可以倚信,亦令各舉所知,庶幾可以參考異同,無所遺逸。」

知慶州范純仁言:「郡邑之弊,守令知之;一路之弊,鹽司知之;茶鹽、利局、民兵、刑法、差役之弊,提其局及受其寄者知之;軍政之弊,三帥與將領者知之;邊防之弊,守邊者知之。伏望特下明詔,各使條陳本職,限一月內聞奏。亦可因其所陳,略知其人之才識,然後審擇而行之。」

秋,七月,甲午,詔諸鎮寨市易抵當並罷。

戊戌,以資政殿大學士兼侍讀呂公著為尚書左丞。公著言:「國朝之制,每便殿奏事,止中書、樞密院兩班。昨先帝修定官制,中書、門下、尚書省各為一班,雖有三省,同上進呈者,蓋亦鮮矣。執政之臣,皆是朝廷磷選,正當一心同力,集眾人之智,以輔維新之政。」遂詔應三省合取旨事及台諫章奏,並同進呈施行。

詔:「府界三路保甲,自來年正月以後,並罷團教,仍依義勇舊法,每歲農隙赴縣,教閱一月。」

甲辰,司馬光乞盡罷諸處保甲,保正長使歸農。依舊置耆長、壯丁,巡捕資賊;戶長催督稅賦。其所養保馬,揀擇句狀,太僕寺量給價錢,分配兩騏驥院。蔡確等執奏不行。詔:「保甲依樞密院今月六日指揮,保馬別議立法。」

時臣僚民庶應詔言新法不便者數千人。司馬光奏:「乞降付三省,委執政看詳,擇其可取者用黃紙簽出再進,或留置左右,或降付有司施行。」從之。

丙午,遼遣使來弔祭。

丙辰,吏部侍郎熊本奏歸化儂智會異同,坐罰金。

罷沅州增修堡砦。

戊午,遼主獵於赤山。

八月,乙丑,詔:「案察官所至,有才能顯著者,以名聞。」

丁卯,遼主如慶州;戊辰,謁慶陵。

癸未,諫議大夫孫覺言:「乞依天禧元年手詔,言事左右諫議大夫、左右補闕、拾遺,凡發令舉事,有不便於時,不合於道,大則廷議,小則上封。若賢良之遺滯于下,忠孝之不聞於上,則條其事狀而薦言之。」詔依此申明行下。

丁亥,詔:「府界新置牧馬監並提舉經度制置牧馬司並罷。」

己丑,司馬光言:「近降農民訴疾苦實封狀王嗇等一百五十道;除所訴重復外,俱以簽帖進入。竊唯農蠶者,天下衣食之源,人之所以仰生也,是以聖王重之。竊聞太宗嘗游金明池,召田婦數十人於殿上,賜席坐,問以民間疾苦,勞之以帛。太宗興於側微,民間事固無不知,所以然者,恐富貴而忘之故也。真宗乳母秦國夫人劉氏,本農家也,喜言農家之事,真宗自幼聞之;及踐大位,咸平、景德之治,為有宋隆平之極,「景德農田敕」至今稱為精當。自非大開言路,使畎畝之民皆得上封事,則此曹疾苦,何由有萬分之一得達於天聽哉!

初,熙甯六年立法,勸民栽桑,有不趨令,則仿屋粟、裡布為之罰。至是楚丘民胡昌等言其不便,詔罷之,且蠲所負罰金。興平縣抑民田為牧地,民亦自言,詔悉還之。

九月,乙未,罷免行錢。

戊戌,上大行皇帝諡曰英文烈武聖孝皇帝,廟號神宗。

己酉,以秘書少監劉摯為侍御史。

摯上疏曰:「伏見諫官止有大夫一員,御史臺自中丞、侍御史、兩殿中,法得言事外,監察御史六員,專以察治官司公事。欲望聖慈於諫院增置諫官員數,本台六察御史並許言事,其所領察案自不廢如故。所貴共盡忠力,交輔聖政。」

召朝奉郎、知登州蘇軾為禮部郎中。

戊午,監察御史王岩叟上疏曰:「今民之大害,不過三五事,如青苗實困民之本,須盡罷之;而近日指揮,但令減寬剩而已。保甲之害,蓋由提舉一司上下官吏逼之使然,而近日指揮,雖止令冬教,然官司尚存。此皆奸邪遂非飾過,將至深之弊略示更張,以應陛下聖意。願令講究而力除之。」

冬,十月,癸亥,遼主如好草澱。

甲子,夏國遣使進助山陵馬。

癸酉,詔:「仿「唐六典」置諫官,其具所置員以聞。」從劉摯之言也。

丁丑,詔:「尚書、侍郎、給、舍、諫議、中丞、待制以上,各舉堪充諫官二人以聞。」

初,中旨除范純仁為左諫議大夫,唐淑問為左司諫,朱光庭為左正言,蘇轍為右司諫,范祖禹為右正言,令三省、樞密院同進呈。太皇太后問:「此五人何如?」章惇曰:「故事,諫官皆令兩制以上奏舉,然後宰執進擬。今除目由中出,臣不知陛下從何知之,得非左右所薦?此門不可浸啟。」太皇太后曰:「皆大臣所薦,非左右也。」惇曰:「大臣當明揚,何以密薦?」由是呂公著以范祖禹,韓縝、司馬光以范純仁親嫌為言。惇曰:「台諫所以糾繩執政之不法。故事,執政初除,親戚及所舉之人見為台諫者皆徙它官。今當循故事,不可違祖宗法。」光曰:「純仁、祖禹作諫官,誠協眾望。不可以臣故妨賢者路,臣寧避位。」惇曰:「縝、光、公著必不至有私,萬一它日有奸臣執政,援此為例。純仁、祖禹請除它官,仍令兩制以上各得奏舉。」故有是詔。淑問、光庭、轍除命皆如故;改純仁為天章閣待制,祖禹為著作佐郎。

詔:「監察御史兼言事,殿中侍御史兼察事。」用呂公著及劉摯言也。

詔:「罷義倉,其已納數,遇歉歲以充賑濟。」

己卯,詔:「均寬民力。有司或致廢格者,監司、御史糾劾之。」

河決大名小張口,河北諸郡皆被水災。知澶州王令圖建議浚迎陽埽舊河,又發孫村金堤置約,復故道。轉運使範子奇仍請於大吳北岸修進鋸牙,擗約河勢。於是回河東流之議起。

侍御史劉摯言:「州縣之政,廢舉得失,其責在監司。宜稍復祖宗故事,于三路各置都轉運使,用兩制臣僚充職以重其任。自餘諸路,亦望推擇資任較高、練達民情、識治體、近中道之人,使忠厚安民而不失之寬弛,敏給應務而不失之淺薄。」

癸未,以龍圖閣待制趙彥若兼侍讀,朝請郎傅堯俞兼侍講。先是劉摯言:「皇帝陛下春秋鼎盛,左右前後宜正人與居。伏見兼侍講陸佃、蔡卞,皆新進少年,欲望于兩制以上別選通經術、有行義、忠信孝悌、淳茂老成之人,以充其任。」於是佃、卞皆罷,以彥若、堯俞代之。

甲申,遼以蕭烏納為南院樞密使。烏納奏請掾史宜以歲月遷敘,從之。

乙酉,葬神宗英文烈武聖孝皇帝于永裕陵。

丙戌,詔罷方田。

丁亥,以夏國主母喪,遣使弔祭。

詔:「提舉府界三路保甲官並罷,令逐路提刑及府界提點司兼領。」

己丑,王岩叟言:「風聞章惇於簾前問陛下御批除諫官事,語涉輕侮,又問陛下從何而知,是不欲威權在人主也,乞行顯黜。」劉摯言:「神宗皇帝靈駕進發,准敕,前一日五夜,三省執政官宿於幕次。宰臣蔡確獨不入宿,慢廢典禮,有不恭之心。」奏入,皆不報。左正言朱光庭言:「蔡確先帝簡拔,位至宰相,靈駕發引,輒先馳去數十里之遠以自便,為臣不恭,莫大於此。」又言章惇欺罔肆辯,韓縝挾邪冒寵,章數上,其言甚切。

十一月,癸巳,詔:「案問強盜欲舉自首者毋減。」

遼耶律儼為景州刺史,繩胥徒,禁豪猾,撫老恤貧,未數月,善政流播,郡人刻石頌德。儼,仲禧之子也。

乙未,遼主詔曰:「比者外官因譽進秩,久而不調,民被其害。今後皆以資級遷轉。」

丁酉,祧翼祖,祔神宗主於太廟第八室,廟樂曰「大明之舞」。

以主管西京御史臺鮮于侁為京東轉運使。

司馬光語人曰:「今夏以子駿為轉運使,誠非所宜。然朝廷欲救東土之弊,非子駿不可。此一路福星也,可以為轉運使模範矣,安得百子駿布在天下乎!」子駿,侁字也。侁自奏罷萊蕪、利國兩監鐵冶,又乞海鹽依河北通商,民大悅。

辛丑,減兩京、河陽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

己酉,遼遣使來賀即位。

辛亥,遼史臣進太祖以下「七帝實錄」。先是耶律孟簡自保州放還,上表於遼主曰:「本朝之興,幾二百年,宜有國史以垂後世。」遼主乃命置局編修。孟簡謂同官曰:「史筆天下之大信,一言當否,百世從之。苟無明識,好惡徇情,則禍不測,故左氏、司馬遷、班固、范蔚宗,俱罹殃禍,可不慎歟!」

丙辰,遼遣使高麗,冊封三韓國公王勳之子運為高麗國王。

丁巳,以鄉貢進士程頤為汝州團練推官、充西京國子監教授;用司馬光、呂公著、韓絳之薦也。

己未,遼禁僧尼不得無故赴闕。

十二月,壬戌,詔:「今月十五日開經筵,講「論語」,讀「三朝寶訓」,講讀官日赴資善堂,以雙日講讀,仍輪一員宿直。初講及更旬,宰相執政並赴。」

罷太學保任同罪法。

于闐進獅子,詔卻之。

丙寅,劉摯言:「宰臣蔡確山陵使回,必須引咎自劾;而確不顧廉隅,恐失爵位,無故自留。伏望早發睿斷,罷確政事,以明國憲。」

詔:「府界三路保甲第五等兩丁之家免冬教。」從王岩叟請也。

夏人以其母遺留物、馬、白駝來獻。

甲戌,罷後苑西作院。

以天章閣待制范純仁、中書舍人王震並為給事中。王岩叟言震出使無廉介之譽,立朝無端亮之稱,封駁之任,非震所當處。尋命震出守。

初,蔡確與章惇、邢恕等共謀誣罔太皇太后,自謂有定策功,韓縝素懷不平。及確為山陵使,縝乃於簾前具陳確等奸狀,由是內朝與外廷備知之。

劉摯言:「昨者確等覃恩轉官,學士草確制,有云『獨高定策之功』,命下之日,識者皆知其過,而確乃偃然受之。又,確與章惇固結朋黨,自陛下進用司馬光、呂公著以來,意不以為便,故確內則陽為和同,而陰使惇外肆強悍,陵侮沮害。中外以為確與惇不罷,則善良無由自立,天下終不得被仁厚之澤。」

乙亥,帝初御邇英閣,講「論語」。

丙子,朱光庭奏言:「蔡確、章惇、韓縝,宜令解機務;司馬光、范純仁,宜進之宰輔;韓維宜置之宥密。退三奸於外以清百辟,進三賢於內以贊萬幾,太平之風,自茲始矣。」

戊寅,罷增置鑄錢監十有四。

遼牛溫舒知三司使,國民兼足。遼主以為能,加戶部侍郎。

續資治通鑑/卷077·卷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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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續資治通鑑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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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七十七】玄黓閹茂正月,盡闕逢困敦六月,凡二年有奇。

春,正月,癸未朔,不受朝。

甲申,遼主如混同江。

丁酉,鐵驪、五國諸長貢方物於遼。

己亥,白虹貫日。

辛丑,責授高遵裕郢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劉昌祚永興軍鈐轄。唯種諤以米脂寨功遷宮。

乙巳,詳定渾儀官歐陽發進新造渾儀、浮漏,命集其說為「元豐渾儀法要」。

辛亥,以熙河經制李憲為涇原、熙河、蘭會經略安撫制置使,知蘭州李浩權安撫副使。帝既釋憲弗誅,憲復上再舉之策,兼陳進築五利,將從之。會李舜舉入奏,具陳師老民困狀,乃罷兵,趣憲赴闕。己而再議西討,道賜憲銀帛四千,以為經略安撫制置使,給衛三百,進景福殿使、武信軍留後,使復還熙河,仍兼秦鳳軍馬。

二月,癸丑朔,頒「三省、樞密、六曹條制」。

烏蠻乞弟遁去,林廣乃率眾深入。會大雨雪,浹旬,始次老人山。山形劍立,度黑崖,至鴉飛不到山,進次歸來州。天大寒,軍士皆凍墮指,留四日,求乞弟不可得。內侍麥文昺問廣軍事,廣曰:「賊未授首,當待罪。」文昺乃出所受密詔曰:「大兵深入討賊,期在梟獲元惡。如已破其巢穴,雖未得乞弟,亦聽班師。」軍中皆呼萬歲。丙辰,廣以眾還。

戊午,遼主如山榆澱。

辛酉,遼詔北南院官,凡給驛者必先奏聞;貢新及奏獄訟,方許馳驛,餘皆禁之。

癸亥,華陰郡王宗旦薨。

丁卯,封武昌軍留後宗惠為江夏郡王。

自納谿之役,師行凡四十日,築樂共城、江山砦、梅嶺、席帽谿堡,西達淯井,東道納谿,皆控制要害,捷書聞,癸酉,赦梓州路,以歸來州地賜羅氏鬼主。

進封常樂郡公棟戩為武威郡王,以會兵討夏故也。時夏人欲與棟戩通好,許割賂斫龍以西地,云:「如歸我,即官爵一隨所欲。」棟戩拒絕之,訓整兵甲,以俟入討,且遣使來告。帝召見其使,令歸語棟戩,盡心守圉。每稱其上書情辭忠摯,,雖中國士大夫存心公家者不過如此。帝知邈川事力固不足與夏人抗,但欲解散其謀,使不與結和而已。

壬申,遼以耶律頗德為南府宰相兼知北院樞密使事,以耶律延格為特裡袞,以蕭托卜嘉兼知契丹行宮都部署事。

三月,乙酉,提舉江南西路常平等事劉誼上書言:「陛下所立新法,本以為民。為民有倍稱之息,故與之貸錢;為民有破產之患,故與之免役;為民無聯屬之任,故教伍保;為民有積貸之不售,故設市易。皆良法也。行之數年,天下訟之,法弊而民病,其于役法尤甚。」又言:「蹇周輔元立鹽法以救淡食之民,今民間積鹽不售,以致怨嗟;賣既不行,月錢逋負,追呼刑責,將滿江西。其勢若此,則安居之民轉為盜賊,其將奈何?」帝以誼職在奉行法度,既有所見,自合公心陳露,輒敢張惶上書,特勒停。

己亥,以日當食,避殿,減膳;赦天下,降死罪一等,流以下原之。

詔杭州歲修吳越王墳廟。

壬寅,鄜延路副總管曲珍敗夏人于金湯。

乙巳,御集英殿,賜進士、明經諸科黃裳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一千四百二十八人。裳。南劍州人也。

庚戌,黃龍府女真部長附於遼,予官,賜印綬。

是月,遼行秬黍所定升斗。

夏,四月,壬子朔,雲陰,日食不見。

甲寅,御殿,復膳。

己未,知延州沈括奏遣曲珍將兵於綏德城,應援討葭蘆寨左右見聚羌落;從之。

壬戌,崇文院校書楊完編類「元豐以來詳定郊廟禮文」,成三十卷以進。

遼以耶律世遷為上京留守。

乙丑,以直龍圖閣徐禧知制誥兼御史中丞。

癸酉,官制成,以王珪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蔡確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初議官制,蓋仿「唐六典」,事無大小,並中書取旨,門下審覆,尚書受而行之;三省分班奏事,各行其職,而政柄並歸中書。確說珪曰:「公久在相位,必拜中書令。」珪信不疑。一日,確因奏事罷,留身密言:「三省長官位高,恐不須置令,但以左右僕射兼兩省侍郎足矣。」帝從之。故確名為次相,實專政柄,珪拱手而已,凡除吏皆不與聞。

帝雖以次序相珪、確,然不加禮重,屢因微失罰金,每罰輒門謝。宰相罰金門謝,前此未有,人皆恥之。

甲戌,以知定州章惇為門下侍郎,參知政事張璪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蒲宗孟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王安禮為尚書右丞。

錄唐段秀實後,復其家。

蔡確既為右僕射,且兼中書侍郎,欲以自大,乃議尚書省關移中書,當加上字以重之。王安禮爭曰:「三省皆政事所自出,禮宜均一;確乃欲因人而為輕重,是法由人變也,非所以敬國家。」已而正色問帝曰:「陛下用確為宰相,豈以才術卓異有絕人者?抑亦敘遷適在此位邪?」帝曰:「適在此位耳。」安禮顧謂確曰:「陛下謂適在此位,安得自大!」富弼在西京,上言蔡確小人,不宜大用,弗聽。

時李憲乞再舉伐夏,帝以訪輔臣,王珪對曰:「向所患者用不足,朝廷今捐錢鈔五百分緡,以供軍食有餘矣。」王安禮曰:「鈔不可啖,必變而為錢,錢又變為芻粟。今距出征之期才兩月,安能集事?」帝曰:「李憲以為已有備,彼宦者能如是,卿等獨無意乎?唐平淮蔡,唯裴度謀議與主同,今乃不出公卿而出於閹寺,朕甚恥之。」安禮曰:「淮西,三州耳,有裴度之謀,李光顏、李愬之將,然猶引天下之兵力,歷歲而後定。今夏氏之強非淮蔡比,憲才非度匹,諸將非有光顏、愬輩,臣懼無以副聖意也。」

丁丑,呂公著罷。始議五路舉兵伐夏,公著諫,不聽;尋上表求罷,仍謁告不出。帝封還其奏,賜手詔曰:「在廷之臣,可為腹心之寄,無逾卿者,安得自暇自逸!」公著乃復起視事。及西師無功,將圖再舉,公著又固諫,帝不悅。會章惇自定州召為門下侍郎,公著因乞代惇守邊;章再上,乃命以資政殿學士知定州。

五月,辛巳朔,行官制。詔尚書省左、右僕射、丞合治省事。

辛卯,手詔:「自頒行官制以來,內外大小諸司,凡有申稟公事,日告留滯,比之舊日中書,稽延數倍,眾皆有不辦事之憂。可速根研裁議,早令快便,大率止如舊中書發遣可也。」帝又以命令稽緩語輔臣,頗悔改官制。蔡確等慮帝意欲罷之,乃力陳新官制置祿,比舊月省俸錢三萬餘貫,帝意乃止。

己丑,三省言:「九寺、三監分隸六曹欲申明行下。」帝曰:「不可。一寺、一監,職事或分屬諸曹,豈可專有所隸!宜曰九寺、三監于六曹隨事統屬,著為令。」

詔尚書六曹分隸六察。

癸巳,作尚書省。

豐州卒張世矩等作亂,伏誅。詔家屬應緣坐者,押赴豐州處斬;其党王安以母老,詔特原之。

戊戌,詔兩省官舉可任御史者各二人。

種諤西討,得銀、夏、宥三州而不能守。知延州沈括請城古烏延城以包橫山,下瞰平夏,使敵不得絕沙漠。甲辰,遣給事中徐禧及內侍押班李舜舉往鄜延議之。舜舉退,詣政府,王珪迎謂曰:「朝廷以邊事屬押班及李留後,無西顧之憂矣。」舜舉曰:「西郊多壘,卿大夫之辱也。相公當國,而以邊事屬二內臣,可乎?內臣止宜供禁延灑掃,豈可當將帥之任!」聞者代為珪慚焉。

六月,辛亥朔,環慶經略司遣將與夏人戰,破斬其統軍二人。

遼主如納葛濼。

甲寅,監修國史王珪上「兩朝正史」一百二十卷。是書比「實錄」事蹟頗多,但非寇准而是丁謂,托帝詔旨,時以為譏。

丙辰,詔:「自今事不以大小,並中書省取旨,門下省覆奏,尚書省施行。三省同得旨事,更不帶三省字行出。」從王安禮言也。是日,輔臣有言中書省獨取旨,事體太重,帝曰:「三省體均,中書揆而議之,門下審而覆之,尚書承而行之;苟有不當,自可論奏,不當緣此以亂體統也。」先是官制所雖仿舊三省之名,而莫能究其分省設官之意,乃厘中書、門下、尚書為三,各得取旨出命,紛然無統紀,至是帝一言乃定。

夏遣使貢於遼。

丁巳,遼以耶律頗德為北院樞密使,耶律巢為南府宰相,劉筠為南院樞密使,蕭托卜嘉兼知北院樞密使事,王績為漢人行宮都部署。遼主欲立皇孫延禧為嗣,恐無以釋眾人之疑,乃出駙馬都尉蕭酬斡為國舅詳袞。

戊午,詔編錄「仁英兩朝寶訓」。

癸亥,詔:「尚書省六曹事應取旨者,皆尚書省檢具條例,上中書省。」又詔:「中書、門下省已得旨者,自今不得批劄行下,皆送尚書省施行。著為令。」又詔:「尚書省得彈奏六察御史失職。」

乙丑,准布貢於遼。

壬申,廣南西路轉運使馬默言安化州蠻作過,帝曰:「默意欲用兵耳;用兵大事,極須謹重。向者郭逵征安南,與昨來西師,兵夫死傷皆不下二十萬。有司失一死罪,其責不輕。今無罪置數十萬人於死地,朝廷不得不任其咎也。」

帝臨御久,群臣俯伏聽命,無能有所論說,時因奏事有被詰責者,王安禮進曰:「陛下固聖,而左右輔弼,宜擇自好之士有廉隅者居之,則朝廷尊。至於論事苟取容悅,偷為一切之計,人主將何便於此!」帝善其言。

丙子,遼以耶律慎思知右伊勒希巴事。

是月,河溢北京內黃埽。

秋,七月,辛巳,廣南西路經略司言知宜州王奇與賊戰,敗績。

壬午,詔罷大理官赴中書省讞案。

戊子,詔御史中丞舒亶舉任言事或察官十人。

種諤謀據橫山,其志未已,遣子樸上其策。會朝廷命徐禧、李舜舉至鄜延議邊事,諤入對,言曰:「橫山延袤千里,多馬,宜稼,人物勁悍善戰,且有鹽鐵之利,夏人恃以為主;其城壘皆控險,足以守禦。今之興功,當自銀州始,其次遷宥州於烏延,又其次修夏州;三郡鼎峙,則橫山之地已囊括其中。又其次修鹽州,則橫山強兵、戰馬、山澤之利,盡歸中國,其勢居高俯視興、靈,可以直覆巢穴。」

及禧至延州,奏乞趣諤還。諤在道,禧已與沈括定議,先城永樂埭,乃上言:「銀州雖據明堂川、無定河之會,而故城東南已為河水所吞,其西北又陰天塹,實不如永樂之形勢險厄。竊惟銀、夏、宥三州陷沒百年,一日興復,於邊將事功實為俊偉;但建州之始,煩費不資。若選擇要會,建置堡柵,名雖非州,實有其地,舊來疆塞,乃在心腹。已與沈括議築砦堡各六,自永樂埭至長城嶺置六砦,自背岡川至布娘堡置六堡。」從之,詔禧護諸將往城永樂,括移府並塞總兵為援,陝西轉運判官李稷主饋餉。

甲午,遼主如秋山。

己酉,始建雩壇于南郊之左,祀上帝,乙太宗配。

是月,決大吳埽堤,以舒靈平下埽危急。

遼南京霖雨,沙河溢,永清、歸義、新城、安次、武清、香河六縣傷稼。

八月,進封皇子均國公傭為延安郡王;以昭容朱氏為賢妃。

康申,帝有疾。詔歲以四孟月朝獻景靈宮。

辛未,降鳳州團練使種諤為文州刺史,以言者論諤前迂路出綏德,老師費財故也。種諤自入對還,極言城永樂非計,徐禧怒,變色,謂諤曰:「君獨不畏死乎,敢誤成事?」諤曰:「城之必敗,敗則死;違節制亦死;死于此,猶愈於喪國師而淪異域也。」禧度不可屈,奏留諤守延州,而自率諸將往築之。甲戌,城永樂。版築方興,羌數十騎濟無定河覘役;曲珍將追殺之,禧不許。

戊寅,河決鄭州原武埽,溢入利津陽武溝、刁馬河,歸納梁山濼。

詔曰:「原武決口已奪大河四分以上,不大治之,將詒朝廷巨憂。其輟修汴河堤岸司兵五千,並力築堤修閉。」

九月,甲申,永樂城成,距故銀州治二十五里,賜名銀川砦。徐禧等還米脂,以兵萬人屬曲珍守之,李稷輦金銀鈔帛充牣其中,欲誇示禧,以為城甫就而中已實。永樂接宥州,附橫山,夏人必爭之地。禧等去,夏人即來攻;曲珍使報禧,禧不之信,曰:「彼若即來,是吾立功取富貴之秋也。」邊人馳告者十數,禧乃挾李舜舉等赴之。大將高永亨曰:「城小人寡,又無水泉,恐不可守。」禧以為沮眾,械送延州獄。丙戌,禧、舜舉復入永樂城。夏人傾國而至,號三十萬,禧登城西望,不見其際。丁亥,夏人漸逼,永亨兄永能,請及其未陣擊之,禧曰:「爾何知!王師不鼓不成列。」乃以萬人陣城下,坐譙門,執黃旗令眾曰:「視吾旗進止。」賊分兵進攻,抵城下。曲珍陣于水際,軍不利,將士皆有懼色,遂白禧曰:「今眾心已搖,不可戰,戰必敗,請收兵入城。」禧曰:「君為大將,奈何遇敵不戰,先自退邪?」俄夏人縱鐵騎渡水,或曰:「此號鐵鷂子,當其半濟擊之,乃可以逞;得地,則其鋒不可當也。」禧不聽。鐵騎既濟,震盪衝突。時鄜延選鋒軍最為驍銳,皆一當百,先接戰,敗,奔入城,蹂後陣。夏人乘之,師大敗,將校寇偉、李師古、高世才、夏儼、程博古及使臣十餘輩、士卒八百餘人盡沒。曲珍與殘兵入城,崖峻徑窄,騎緣岸而上,喪馬八千匹。夏人遂圍城。

初,沈括奏夏人逼永樂,見官兵整乃還,帝曰:「括料敵疏矣。彼來未出戰,豈肯遽退邪?必有大兵在後。」已而果然。

己丑,帝以疾愈,降京畿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庚寅,遼主謁慶陵。

壬辰,遼遣使行視畿縣民被水患者。

乙未,詔李憲、張世矩將兵救永樂,又令沈括遣人與夏約,退軍,當還永樂地。

夏人圍永樂城,厚數里,游騎掠米脂,且據其水砦。將士晝夜血戰,城中乏水已數日,鑿井不得泉,渴死者大半,至絞馬糞汁飲之;夏人蟻附登城,尚扶創格鬥。沈括、李憲援兵及饋餉,皆為遊騎所隔。種諤怨徐禧,不遣救。曲珍度不可支,請禧乘兵氣未竭,潰圍而出,使人自求生。禧曰:「此城據要地,奈何棄之!且為將而奔,眾心搖矣。」珍曰:「非敢自愛,但敕使謀臣同沒於此,懼蜃國耳。」高永能亦勸李稷盡捐金帛募死士力戰以出,皆不聽。夏人呼珍來講和,呂整、景思義相繼而行。夏人髡思義,囚之。戊戌夜,大雨,夏人環城急攻,城遂陷。高永能孫昌裔勸永能從間道出,永能歎曰:「吾結髮從事西羌,戰未嘗挫。今年已七十,受國大恩,恨無以報,此吾死所也!」顧易一卒敝衣,戰而死。徐禧、李舜舉、李稷,皆為亂兵所害;曲珍、王湛、李浦、呂整,裸跣走免;蕃部指揮馬貴,獨持刀殺數十人而死。夏人耀兵于米脂城下,乃還。

禧好談兵,每云:「西北可唾手取,恨將帥怯耳!」中惠卿力引之,故不次用。自靈州之敗,秦、晉困棘,天下企望息兵,而括、諤陳進取之策,禧更以邊事自任,狂謀輕敵,至於覆沒。舜舉資性安重,與人言,未嘗及宮省事,至是被圍急,斷衣襟作奏曰:「臣死無所恨,願朝廷勿輕此賊!」

庚子,安化蠻寇宜州,知州王奇死之,詔贈忠州防禦使。

丁未,遼主駐藕絲澱;大風雪,牛馬多死,賜扈從官以下衣、馬有差。

是月,河溢滄州南皮上下埽,又溢清地埽,又溢永靜軍阜城下埽。

冬,十月,戊申朔,沈括、種諤奏:「永樂城陷,漢、蕃官二百三十人,兵萬二千三百餘人皆沒。」帝涕泣悲憤,為之不食。早朝,對輔臣痛哭,莫敢仰視,既而歎息曰:「永樂之舉,無一人言其不可者。」浦宗孟進曰:「臣嘗言之。」帝正色曰:「何嘗有言!」在內惟呂公著,在外惟趙禼,嘗言用兵非好事耳。 」初帝之除禧也,王安禮諫曰:「禧志大才疏,必誤國事。」不聽,及敗,帝曰:「安禮每勸朕勿用兵,少置獄,蓋為此也。」自熙甯開邊以來,凡得夏葭蘆、吳保、義合、米脂、浮圖、塞門六堡,而靈州、永樂之役,官軍、熟羌、義保死者六十萬人,錢粟銀絹以萬數者不可勝計。帝始知邊臣不足任,深悔用兵,無意西伐矣。

辛亥,提舉汴河堤岸司言:「洛口廣武埽大河水漲塌岸,壞下牌頭門,萬一入汴,人力無以枝梧,密邇都城,可為深慮。」詔都水監官速往護之。

甲寅,知延州沈括,以措置乖方,責授均州團練副使,隨州安置;鄜延路副都總管曲珍,以城陷敗走,降授皇城使。

乙卯,遼主命耶律華格傅導梁王延禧,加金吾衛大將軍。

乙丑,詔贈永樂死事臣徐禧吏部尚書,李舜舉昭化軍節度使,並賜諡忠湣;李稷工部侍郎;高永能房州觀察使,錄其子世亮為忠州刺史;入內高品張禹勤皇城使。各推恩賜贈有差。

壬申,詔戶部右曹於京東、淮、浙、江、湖、福建十二路發常平線八百萬緡輸元豐庫。自熙甯以前,諸路榷酤場率以酬衙前之陪備官費者,至熙寧行免役,乃罷收酒場,聽民增直以售,取其價以給衙前。時有坊場錢,至元豐初,法既久,儲積贏羨。司農寺請歲發坊場百萬緡輸中都,三年,遂于寺南作元豐庫貯之,幾百楹。凡錢帛之錄諸司,非度支所主,輸之,數益廣,欲以待非常之用焉。

資政殿學士、知太原府呂惠卿加大學士,入見,將使仍鎮鄜延。惠卿言:「陝西之師,非唯不可以攻,亦不可以守,要在大為形勢而已。」帝曰:「如惠卿言,是陝西可棄也,豈宜委以邊事!」癸酉,數其輕躁矯誣之罪,斥知單州。

種諤本意身任統帥,謂成功在己,而為徐禧、沈括所外。賊圍永樂,諤以守延為名,觀望不救,永樂遂陷。帝冀其後效,置不問,且虞賊至,就命知延州。

丙子,遼主謁乾陵。

十一月,戊寅朔,罷御史察諸路官司,如有不職,令言事御史彈奏。著為令。

景靈宮成,辛巳,百官班于集英殿門,帝詣蕊珠、凝華等殿行告遷禮。壬午,奉安神御於十一殿。癸未,初行朝獻禮。乙酉,以奉安神御赦天下,官與享大臣子若孫一人。庚寅,宴侍祠官於紫宸殿。

十二月,丁巳,新樂成。

庚申,遼主降皇后蕭氏為惠妃,出居乾陵,還其妹于母家。

辛酉,原武決河口塞。

甲子,浚京師城外四壁之壕。

丙子,錄永樂死事將皇城使寇偉、東上閤門副使景思誼等,贈恤有差。

春,正月,丁丑朔,御大慶殿受朝,用新樂。先是帝以朝會儀物敝,當改為,詔閤門、御史臺詳定朝會儀,更造仗衛、輿輅、冠服,至是始陳於殿。儀鸞司幕屋壞,毀玉輅。

辛巳,遼主如春水。

乙未,詔修周、漢以來陵廟。

乙巳,御崇政殿閱武士。

丙午,封楚三閭大夫屈平為忠潔侯。

二月,丁未朔,夏人圍蘭州,數十萬眾奄至,已據兩關,李浩閉城距守。鈐轄王文顧請擊之,浩曰:「城中騎兵不滿數百,安可戰?」文鬱曰:「賊眾我寡,正當折其鋒以安眾心,然後可守。此張遼所以破合肥也。」及夜,集死士七百餘人,縋城而下,持短刃突之,賊驚潰,爭渡河,溺死者甚眾。

丙辰,以夏人犯蘭州,貶李憲為經略安撫都總管。以王文鬱為西上閤門使,代李浩知蘭州。

甲子,三省言:「御史臺六察按官,以二年為一任。欲置簿,各書其糾劾之多寡當否為殿最,歲終條具,取旨升黜,事重者隨事取旨。」從之。

三月,辛卯,夏人寇蘭州,副總管李浩以衛城有功,復隴州團練使。

丙申,河東將薛義敗夏人開葭蘆西嶺。

己亥,河東將高永翼敗復人於真卿流部。

夏,四月,丙午朔,遼境大雪,平地丈餘,馬死者十之六七。

辛亥,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知延州種諤卒。諤善馭將士,然殘忍好殺,左右有犯者,立斬之;或先刳肺肝,坐者掩面,諤飲食自若。敵亦畏其敢戰,故數有功。自熙甯初,諤首興邊事,再舉西伐,皆其始謀,終致永樂之敗,每恨為徐禧、沈括所抑,疽發背而卒。議者謂諤不死,邊事不已。

甲子,禮部郎中林希上「兩朝寶訓」。

李浩敗夏人于巴放谿。

辛未,雨土。

是月,中書舍人曾鞏卒。鞏為文自成一家。少與王安石游,安石聲譽未振,鞏導之于歐陽修;及安石得志,遂與之異。帝嘗問:「安石何如人?」對曰:「安石文學行義不減揚雄,以吝,故不及。」帝曰:「安石輕富貴,何吝也?」曰:「臣所謂吝者,謂其勇於有為,吝於改過耳。」呂公著嘗言於帝曰:「鞏行義不如政事,政事不如文章。」故不至大用。

五月,庚寅,以旱慮囚。

夏人寇蘭州,圍九日。甲午,大戰,侍禁韋定死之。

癸卯,詔賜資州孝子支漸粟帛。

是月,遼主如黑嶺。

夏人寇麟州神堂砦,知州訾虎督兵出戰,敗之。詔虎自今毋得輕易出入,恐失利損威以張虜勢,遇有寇邊,止令裨將以兵捍逐。

六月,乙巳朔,詔御史臺六察各置御史一員。

癸丑,以禮部尚書黃履為御史中丞。履以大臣多因細故罰金,遂言:「大臣罪在可議,黜之可也,可恕,釋之可也,豈可罰以示辱哉?」時又制侍郎以下不許獨對,履言:「陛下博訪庶政,雖遠外微官,猶令獨對,顧於侍從乃弗得邪?」遂刊其制。御史翟忠言事,有旨詰所自來。履諫曰:「御史以言為職,非有所聞,則無以言。今乃究其自來,則人將懲之,台諫不復有聞矣。」

先是詔大理兼鞫獄所承內降公事,意必傅重;少卿韓晉卿獨持平核實,無所上下,帝知其才,尚書省建,擢刑部郎中。天下大辟請讞,執政或以為煩,將劾不應讞者,晉卿適白事省中,因曰:「聽斷求實,朝廷之心也。今讞而獲戾,後不來矣。」議者或引唐日覆奏,欲令天下庶獄悉從奏決,晉卿曰:「法在天下,而可疑、可矜者上請,此祖宗制也。今四海一家,欲械系待朝命,恐罪人之死于獄多於伏辜者矣。」朝廷皆從之。

己未,遼主駐散水原。甲子,以耶律阿蘇為契丹行宮都部署,以耶律慎思為北院樞密副使。

庚午,遼主命諸路檢校脫戶罪至死者原之。

閏月,乙亥朔,夏主秉常遣使來貢。永樂之役,夏人亦以是困敝,其西南都統昴星嵬名濟移書涇原劉昌祚,乞通好如初。昌祚以聞,帝諭昌祚答之。及入寇屢敗,國用益竭,乃遣使來貢,上表曰:「臣自曆世以來,貢奉朝廷,無所虧,迨至於近歲,尤甚歡和。不意憸人誣間,朝廷特起大兵,侵奪疆土城砦,因茲構怨,遂致交兵。今乞朝廷示以大義,特還所侵。倘垂開納,別效忠勤。」帝賜詔曰:「比以權強,敢行廢辱,朕令邊臣往問,匿而不報。王師徂征,蓋討有罪。今遣使造庭,辭禮恭順,仍聞國政悉復故常,益用嘉納。已戒邊吏毋輒出兵,爾亦慎守先盟。」

戊寅,詔陝西、河東經略司,其新復城砦徼循,毋出二三里;夏之歲賜悉如其舊,唯乞還侵疆不許。

遼主知庶人浚之冤,悔恨無及,追諡為昭懷太子,以禮改葬玉峰山。

丙戌,汴水溢。

丁亥,准布貢於遼。

己丑,遼以知興中府事邢熙年為漢人行宮都部署;以漢人行宮都部署王績為南院樞密副使。

丙申,守司徒、開府儀同三司韓國公富弼卒,諡文忠。

弼年八十,懷不能已,上疏論治道之要曰:「臣聞自古致天下治亂者,不出二端而已:諛佞者進,則人主不聞有過,惟惡是為,所以致亂;讜直者進,則人主日有開益,惟善是從,所以致治。臣自離朝廷,退居林下,間亦仰知時政,大率諛佞者競進,讜直者居外,雖有在朝者,蓋恐觸忤奸邪,亦皆結舌不敢有所開陳。」疏奏,帝謂輔臣曰:「富弼有疏來。」章惇曰:「弼言何事?」帝曰:「言朕左右多小人。」惇曰:「盍令分析孰為小人?」帝曰:「弼三朝老臣,豈可令分析!」王安禮進曰:「弼之言是也。」罷朝,惇咎安禮曰:「右丞對上之言失矣。」安禮曰:「吾儕今日曰『誠如聖諭』,明日曰『聖學非臣所及』,安得不謂之小人?」惇無以對。

弼既上疏,又條陳時政之失以待上問,手封以付其子紹庭。及卒,紹庭上之。其略曰:「今日上自輔臣,下及庶士,畏禍圖利,習成弊風,忠詞讜論,無復上達,致陛下聰明蔽塞。天下禍患已成,尚不知警懼改悔,創艾補救,日甚一日,殆將無及。陛下即位之初,邪臣納說圖治之際,聽受失宜,自謂能拒絕眾人,不使異論得行,然後聖化可運,事功可成。此蓋奸人自謀,利於苟悅,而柄任之臣,欲專權自肆以成己志,遂誤陛下,放斥忠直,進而邪佞,忠言杜絕,諂諛日聞。去歲納邊臣妄議,大舉以討西戎,師徒潰敗,兩路騷然。當舉事之初,執政大臣、台諫、侍從,苟能犯顏極諫,則聖心自回,禍難自息矣。臣不知是時小大之臣,有為陛下力爭其不可者乎?今久戍未解,百姓困窮,豈諱過恥敗不思救禍之時?天地至仁,寧與羌夷校曲直勝負!願歸其侵地,休兵息民。朝廷之事,莫大於用人。夫輔弼之任,論議之職,皆當極天下之選。彼貪寵患失,柔從順媚者,豈可使之?事一出於上,則下莫任其責,小人因得以為奸,事成則下得竊其利,事不成則君獨當其咎,豈上下同心,君臣一德之謂邪?」又曰:「宮闈之臣,委之統制方面,皆非所宜。在外則挾權怙寵,陵轢上下。入侍左右,寵祿既過,則驕怨易啟,勢位相及,猜奪隨至,立黨生禍。」又曰:「興利之臣,虧損國體,為上斂怨。至若為場以停民貸,造舍而蔽舊屋,榷河舟之載,擅路糞之利,急於斂取,道路嗟怨,此非上所以與民之意也。」

弼恭儉好禮,與人言,雖幼賤必盡敬,氣色穆然,不見喜慍。其好善疾惡,蓋出於天性。常言:「君子與小人並處,其勢必不勝。君子不勝,則奉身而退,樂道無悶。小人不勝,則交結構扇,千岐萬轍,必勝而後已;迨其得志,遂肆毒于善良,求天下不亂,不可得也。」弼忠義之性,老而彌篤,家居一紀,斯須未嘗忘朝廷。

江、淮等路發運司歲漕穀六百二十萬,副使蔣之奇領漕事,以是月至京師,入覲。帝問勞備至,賜三品服,且曰:「朕不復除官,漕事一以委卿。」之奇辭謝,因條畫利病三十餘事,多見納用。

秋,七月,乙巳,遼主獵於馬尾山。

乙卯,祔孝惠、孝章、淑德、章懷皇后于廟。

丙辰,孫固引疾求去,遂罷為觀文殿學士、知河陽。以同知樞密院韓縝知樞密院,戶部尚書安燾同知樞密院。

丁巳,遼主謁慶陵。癸亥,禁外官於部內貸取息,及使者館于民家。

八月,己卯,太白晝見。

乙酉,前桐城縣尉周諤上書,詔中書省記姓名。帝日閱匭函,小臣所言利害,無不詳覽如此。

辛卯,蒲宗孟罷。先是宰執同對,帝有無人才之歎,宗孟曰:「人才半為司馬光邪說所壞。」帝不語,直視宗孟久之。宗孟懼甚,無以為容。帝復曰:「蒲宗孟乃不取司馬光邪?未論別事,其辭樞密副使,朕自即位以來,唯見此一人。它人雖迫之使去,亦不肯矣。」又因泛論古今人物,宗孟盛稱揚雄之賢,帝作色曰:「揚雄劇秦美新,不佳也。」罷朝,王安禮戲宗孟曰:「揚雄為公坐累。」至是御史論其荒於酒色及繕治府舍過制,遂守本官,知汝州。

以尚書右丞王安禮為尚書左丞,吏部尚書李清臣為尚書右丞。

九月,癸卿朔,日有食之。

戊辰,起居郎蔡京言:「舊修起居注官二員,不分左右,故月輪一員修纂。今起居郎、舍人分隸兩省,所以備左右史官,則左當書動,右當書言。乞自今,起居郎、舍人隨左右分記言動。」從之。

己酉,遼主射熊于白石山,加圍場使尼噶為左金吾衛大將軍。

辛未,五國部長貢於遼。

壬申,遼主召北南樞密院官議政事。

冬,十月,癸酉朔,夏國主秉常遣使上表,請復修職貢,乞還舊疆。安燾言:「地有非要害者,固宜予之。然虜情無厭,當使知吾宥過而罷兵,不可示以厭兵之意。」帝乃賜秉常詔,言:「地界已令鄜延路移牒宥州施行,其歲賜候地界了日依舊。」

丁丑,遼主謁觀德殿。

己卯,遼南院樞密使劉筠卒。

戊子,封孟軻為鄒國公,以吏部尚書曾孝寬言孟軻未加爵命故也。

壬辰,遼混同郡王耶律伊遜在萊州,私藏兵甲,且謀奔宋;事覺,遼主命縊殺之。

癸巳,會稽郡王世清薨。

庚子,尚書省成。

十一月,癸卯,加上仁宗諡曰「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英宗諡曰「體乾應曆隆功盛德憲文肅武睿神富孝皇帝」。甲辰,朝獻景靈宮。乙巳,朝太廟。丙午,祀昊天上帝於圓丘,以太祖配,始罷合祭天地。還,御宣稈門,大赦。

遼進封梁王延禧為燕國王,大赦。

以南院宣徽使蕭謨噶為南府宰相,以三司使王經參知政事、知樞密院事。

甲寅,判河南府潞國公文彥博,以守太師、開府儀同三司致仕。

庚申,幸尚書省,召六曹長貳以下,詢以職事,因誡敕焉。

是月,遼定諸令史、譯史遷敘等級。

十二月,丁亥,遼以邢熙年知南院樞密使事。辛卯,以王言敷為漢人行宮都部署。

先是高麗王徽殂,遼命其子三韓國公勳權知國事,至是勳復殂。

是年,遼放進士李君裕等五十一人。

春,正月,辛丑朔,遼主如春水。

丙午,以洺州防禦使世准為安定郡王。

遼復建南京奉福寺浮圖。

癸丑,夏人寇蘭州,李憲等擊走之。

甲寅,進賢妃朱氏為德妃。

辛酉,詔黃州團練副使蘇軾移汝州。帝每憐軾才,嘗語輔臣曰:「國史大事,朕意欲俾蘇軾成之。」輔臣有難色,帝曰:「非軾則用曾鞏。」其後鞏亦不副上意,帝復有旨起軾,以本官知江州。蔡確、張璪受命,王珪獨以為不可。明日,改江州太平觀,又明日,命格不下。於是卒出手劄,徙汝州,有「蘇軾黜居思咎,閱歲滋深,人才實難,不忍終棄」之語。軾上表謝,且言有田在常州,願得居之。帝從其請,改常州團練副使。

戊辰,遼主如山檢澱。

二月,庚午朔,河北轉運使、措置河北糴便吳雍言:「見管人糧、馬料總千一百七十六萬石,奇贏相補,可支六年。河北十七州邊防大計,倉廩充實,雖因藉豐年,實以吏能幹職。同措置王子淵,在職九年,悉心公家,望考察成效,以勸才吏。」詔賜子淵紫章服。

甲戌,太師致仕文彥入覲,置酒垂拱殿。

癸未,進封濮陽郡王宗暉為嗣濮王,封宗晟為高密郡王,宗綽建安郡王,安隱安康郡王,宗瑗漢東郡王,宗愈華原郡王。

三月,辛丑,賜文彥博宴于瓊林苑,帝制詩以賜之。

丁巳,大宴群臣于集英殿,皇子延安郡王侍立於御座之側,王珪率百僚廷賀。及升殿,帝命珪等與王相見,久之,王乃退。王未出閤,帝特令侍宴以見群臣。

遼主命知制誥王師儒、牌印郎君耶律固傅導燕王延禧。遼主追念蕭烏納保護皇孫之功,嘗謂師儒等曰:「烏納忠純,雖狄仁傑之輔唐,烏珍之立穆宗,無以過也。卿等宜達燕王知之。」旋命烏納以殿前都點檢輔導燕王。

庚申,御崇政殿大閱。

壬戌,詔以太學外舍生錢唐周邦彥為試太學正。邦彥獻「汴都賦」,文采可取,故擢之。

夏,四月,丁丑,賜饒州童子朱天賜「五經」出身。

女真貢良馬於遼。

癸巳,夏人寇延州安塞堡,將官呂真敗之。

五月,壬子,慮囚,降死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庚申,詔中書舍人蔡卞往江寧府省視王安石疾病。卞,安石之婿也。

壬戌,詔:「自今春秋釋奠,以鄒國公孟軻配食文宣王,設位於兗國公之次。」又追封荀況為蘭陵伯,揚雄為成都伯,韓愈為昌黎伯,以世次從祀於二十一賢之間。

詔諸路帥臣、監司等舉大使臣為將領。

遼主駐散水原。

乙丑,准布貢於遼。

六月,禮部言:「歐陽修等編「太常因革禮」,始自建隆,訖於嘉祐,為百卷。嘉祐之後,闕而不錄。熙甯以來,禮文製作,足以垂法萬世,乞下太常,委博士接續編纂,以備討閱。」從之。

丙子,夏人寇德順軍,巡檢王友死之。

戊子,集禧觀使王安石請以所居園屋創禪寺,乞賜名額,從之,以保寧禪院為額。安石自子雱死,晚年痛悼不已,遂舍半山園宅為寺,又割田為常住,以薦冥福云。

辛卯,江夏郡王宗惠卒。

壬辰,遼禁毀銅錢為器。

續資治通鑑/卷076·卷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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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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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七十六】起重光作噩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春,正月,乙未,命步軍都虞候林廣經制瀘夷。

時韓存寶討瀘蠻乞第,逗撓不進,以廣代之。廣至,閱兵合將,蒐人材勇怯,三分之,日夕肄習,間椎牛享犒,士心皆奮。遣使開曉乞弟,仍索所亡卒,乞弟歸卒七人,奏書降而身不至。乃決策深入,陳師瀘水,率將吏東向再拜,誓之曰:「今孤軍遠略,久駐賊境,退則為戮。冒死一戰,勝負未可知,縱死,猶有賞,愈於退而死也。與汝等戮力而進,可乎?」眾皆踴躍。

庚子,詔試進士加律義。

戊申,五國部長貢於遼。

辛亥,于闐來貢。

馮京罷知河陽。孫固知樞密院,龍圖閣直學士韓縝同知樞密院事。

前征安南,建順州,其地瘴癘不堪守,固請棄之,內徙者二萬戶。

甲寅,女真貢良馬於遼。

二月,甲子,遼主如魚兒濼。

己巳,知制誥王存言:「遼人覘中朝事頗詳,而邊臣刺遼事殊疏,此邊臣任間不精也。臣觀知雄州劉舜卿,議論方略,宜可任此,當少假以金帛,聽用間於繩墨之外。」詔舜卿具所資用以聞。舜卿乞銀千兩,金百兩,詔三司給之。舜卿初至雄州,有告以巡馬大至,請甲以俟;舜卿不為變,卒以無事。遼妄捕系州民,檄取,不聽。會有使者至,因捕其徒一人,請償焉,待釋乃遣。遼遣諜盜西城門鎖,舜卿密令易去舊鐍而大之。數日,以鎖來歸,舜卿曰:「吾未嘗亡鎖也。」 引視納之,不能受,乃慚去。諜者因得罪。

辛未,置秦州鑄錢監。

己卯,分東南團結諸路為十三將。

三月,癸卯,章惇罷,知蔡州。

甲辰,以翰林學士張璪參知政事。

乙巳,命官閱九軍營陣法于京城南。

戊申,大閱。

丙辰,棟戩遣使來貢。

隨州言知州、正議大夫薛向卒。輟視朝,遣中使護其喪歸葬。

夏,四月,癸亥,御延和殿閱試保甲。

己巳,詔:「罷南郊合祭天地。自今親祀北郊如南郊儀,有故不行,則以上公攝事。」

壬申,御崇政殿疏決系囚。

乙酉,河決澶州,小吳埽復大決,自澶注入御河。

五月,戊申,封晉程嬰為成信侯,公孫杵臼為忠智侯,立廟於絳州。

壬子,遼主如嶺西。

癸丑,遼永清、武清、固安三縣蝗。

甲寅,遼以北府宰相蕭托卜嘉兼殿前都點檢,以駙馬都尉蕭酬斡為漢人行宮都部署兼知樞密院事。

六月,戊午,河北諸郡蝗生。

甲子,遼詔月祭觀德愉;歲寒食,諸帝在時生辰及忌日,詣景宗御容殿致奠。

丙寅,准布貢於遼。

丁卯,遼以翰林學士王言敷參知政事,封北院宣徽使石篤為漆水郡王。

戊辰,詔:「聞河北飛蝗極盛,漸已南來,速令開封府界提舉司、京東、西路轉運司遣官督捕;仍告諭州縣,收穫先熟禾稼。」

己巳,入內東頭供奉官、句當禦藥院竇仕宣言:「小吳決口,下至乾甯軍樸樁口。相視今河自乾甯軍樸樁口以下,流行未成河道,又緣河東北流,自下吳向下,與御河、胡蘆、滹沱三河合流,深恐漲水之際,堤防難限。乞令都水監定三河合黃河如何作堤防限隔;或不合黃河,其三河於何所歸納。」詔送李立之相度。後立之言:「三河別無回河歸納處,須當合黃河流。」從之。

己卯,洪州言知州、觀文殿學士王韶卒。輟視朝,贈金紫光祿大夫,諡襄敏,官其子六人。韶用兵頗有方略,每召諸將授指,不復更問,所至輒捷。嘗夜臥軍帳中,前部遇敵,矢石交下,呼聲振山谷,侍旁者往往股栗,而韶鼾息自若。然熙河所奏多欺誕,殺蕃部老弱不可勝數。軍以首級為功,韶交親皆楚人,多依韶以求仕,韶分屬諸將;諸將畜降羌老弱,或殺其首以應命。至是疽發背而卒。

壬午,詔:「陝西路緣邊諸路,累報夏國大集兵至,須廣為之備。以東上閤門使、文州刺史種諤為鄜延路經略安撫副使,應本司事與經略安撫使沈括從長處置。」

先是令諤與括密議點集,諤乃言:「疾雷不及掩耳。今已籍籍,輕兵不可用勢,當成軍進討。」於是入對,大言曰:「夏國無人,秉常孺子,臣往提其臂而來耳!」帝壯之,乃決意西征,命諤副括,賜以金帶,別賜銀萬兩為招納之用,本路及麟府事悉聽諤節制。招宣使、果州團練使、入內副都知王中正同簽書涇原路經略總管司公事,如遇出界,令王中正及涇原路總管兼本路第一將劉昌祚同往。發開封府界、京東、西諸將軍馬分與鄜延、環慶兩路。以東上閤門使、英州刺史姚麟權環慶路總管,遇出界,令知慶州高遵裕與姚麟同往。其鄜延、環慶、涇原招納蕃部等費用,許支封樁錢。涇原路令王中正候編排本路軍馬畢赴闕,於在京七百料錢以下,選募馬步軍萬五千人,開封府界及本路兵選募義勇保甲萬人。如涇原路五千人不足,于秦鳳路選募。

交趾郡王李乾德上表言:「昨遣使臣陶宗元等朝貢,為廣州禁制窒塞,綱運不同向時。今遣禮賓副使梁用津、著作郎阮文倍等水路入貢,乞降朝旨,依舊進奉。」詔廣州悉准舊例,無得邀阻。差入內使臣一員押伴,仍先降詔諭之。

癸未,命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楊景略、提舉開封府界常平等事王得臣督諸縣捕蝗。

帝初議西討,知樞密院孫固曰:「舉兵易,解禍難。」前後論之甚切。帝意既決,固曰:「必不得已,請聲其罪薄伐之,分裂其地,使其酋長自守。」 帝笑曰:「此真酈生之說。」時執政有請直渡河者,帝意益堅。固曰:「然則孰為陛下任此者?」帝曰:「吾以屬李憲。」固曰:「伐國大事,而使宦官為之,士大夫孰肯為用?」上不悅。固請去,不許。它日,又對曰:「今舉重兵五路並進,而無大帥,就使成功,兵必為亂。」固數以大帥為言,帝諭以無其人,同知樞密院呂公著進曰:「既無其人,不若且已。」固曰:「公著言是也。」

秋,七月,戊子,遼主如秋山。

己丑,太白晝見。

壬辰,前河北轉運判官呂大忠言:「天下二稅,有司檢放災傷,執守謬例,每歲僥倖而免者,無慮三二百萬,其餘水旱蠲閣,類多失實。民披訴災傷狀,多不依公式令。諸縣不點檢所差官,不依編敕起離月日程限,托故辭避,乞詳定立法。」中書房言:「熙寧編敕,約束詳盡,欲申明行下。」從之。

甲午,鄜延、涇原、環慶、熙河、麟府路各賜金銀帶、綿襖、銀器、鞍轡、象笏。

丙申,遼主謁慶陵。

戊戌,詔:「自今汴河水漲及一丈四尺以上,即令于向上兩堤,相視地形低下可以納水處決之。」

甲辰,韓存寶坐逗遛無功,伏誅;韓永式、魏璋、董鉞罪謫有差。

先是存寶經制瀘州蠻賊無功,而永式照管軍馬,實同其事。朝廷遣侍御史知雜事何正臣鞫存寶等,與乞弟戰,以累敗怯避,乃止令裨將禦敵,致賊酋走逸,反招諭乞弟投降,冀以回軍;而宴州蠻人叛,以急欲回軍故不討;及疑底蓬褒、上、下底行等村蠻為寇,因其句點不齊,乃起兵討蕩,欲藉此以蓋前過,並不依朝旨立城寨;餘罪上言不實,魏璋為從。案既具,於是刑部奏:「存寶逗遛不克,請行軍法。」知諫院蔡卞亦言:「乞正存寶軍法,並置永式典刑。」而正臣又言:「董鉞隨軍,親見存寶等舉事乖謬,罔上不忠。又,鉞賀表稱存寶功效,誣罔尤甚,望特行竄斥。」朝廷懲安南無功,時方大舉伐夏,故誅存寶以令諸將。隨軍主簿鮮于溱、第二將呂真求合存寶意,虛作申報,詔提點刑獄司劾之。

戎州錄事參軍孫敏行,素為鉞所厚,先令敏行草賀表,敏行正色止之曰:「彼既罔上,公又從而實之,公亦隨受禍矣。」鉞不聽,卒命它官草表。敏行,眉山人也。

丙午,涇原路經略司言:「近准朝旨修渭州城置砲台已畢。防城戰具,止有大小合蟬床子等弩。按「武經總要」,有三弓八牛床子弩,射及二百餘步,用一槍三劍箭,最為利器,攻守皆可用。乞下軍器監給弩箭各三副,赴本路依樣造,以備急用。」軍器監言弩每座重十餘斤,難運致,乞圖其樣付本路作院;從之。

丁未,大軍進攻米脂寨。

戊申,命集賢院學士蘇頌同詳定官制。

己酉,詔曾鞏充史館修撰,專典史事。

己酉,泰州言:「七月甲午,海風夜起,繼以大雨,浸州城,壞公私屋數千間。」詔淮南轉運副使李琮按視以聞。

癸丑,詔內外官司舉官悉罷。令大理卿崔台符同尚書吏部、審官東、西、三班院議選格。

于闐遣蕃部阿辛上表,赴闕朝見,館遇甚厚;回日,並賜敕書諭之。

八月,乙卯朔,罷中書堂選,悉歸有司。

丙辰,詔:「自南北通和以來,國信文字,差集賢院學士蘇頌編類。」頌因進對,帝曰:「朝廷與契丹通好歲久,故事、儀式,遺散者多,每使人生事,無以折正。朕欲集國朝以來至昨代州定地界文案,以類編次為書,使後來得以稽據,非卿不可成。」因令置局於樞密後廳,仍辟官檢閱文字。

丁巳,帝批:「諸路戰騎,所系甚大,況今軍興,尤為要急,可督提舉陝西買馬監牧郭茂恂速措置招買,往來諸場督趣。」又詔:「熙、秦、鳳買馬場,以馬價畫一付景青宜、党支等,令使回人蕃告諭。

辛酉,夏人寇臨州堡,詔櫃戩會兵伐之。

以金州刺史燕達為武康軍節度使。

壬戌,種諤遣諸將出界,遇賊,破之,斬首千級。

丙寅,涇原路經略司言:「應副軍行戰守等事,乞權許便宜指揮。」詔:「本路措置事稍大奏候朝旨,如小事礙常法,許一面施行。鄜延、環慶、河東路經略司、熙河路都大經制司、措置麟府路兵馬司依此。」先是詔遣宿衛七將之師戍鄜延,已再頒賜矣,而鎮兵未嘗有所賚。沈括以為禁兵雖重,而為國守邊,無歲不戰者,鎮兵也,賞賚不均,此召亂之道,乃矯詔賜鎮兵錢數萬緡,而封藏詔書以驛聞。不數日,有急遞詔括曰:「樞密院漏行頒書,賴卿察事機,不然,幾擾軍政。」自此事不獲聞者得以專制,蕃、漢將卒,自皇城使以降,皆得承制補受。

丁卯,遼主射鹿赤山,加圍場使尼嚕為靜江軍節度使。

己巳,復置滑州。

庚午,廣西經略司言:「交踐入貢百五十六人,比舊制增五十六人。」帝令據今已到人數赴闕,後准此。

丁丑,熙河經制李憲敗夏人於西市新城,獲酋首三人,首領二十餘人。庚辰,又襲破於女遮穀,斬獲甚眾。

辛巳,司馬光、趙彥若上所修「百官公卿年表」十卷、「宗室世表」三卷。

壬午,詔升南京、青、登、鄧、鄆、曹、齊、洺、濮州有馬軍教閱廂軍及真定府北寨勁勇、環州下蕃落未排定指揮,並為禁軍。

佛泥國遣使入貢。佛泥不入貢者九百餘年矣。

九月,乙酉,棟戩遣使來貢,且言已遣首領將兵三萬會擊夏國。

李憲復蘭州古城。時五路出師討夏國,憲領熙、秦軍至西市新城,復蘭州,城之,請建為帥府。

戊子,蘭州新順首領巴令謁等三族率所部兵攻夏人撒逋宗城,敗之。

遼主次懷州,命皇后謁懷陵;辛卯,次祖州,皇后謁祖陵。

丙申,熙河路都大經制司言:「蘭州古城,東西約六百餘步,南北約三百餘步。大兵自西市新城約百五十餘里,將至金城,有天澗五六重,僅通人馬。自夏賊敗衄之後,所至部族皆降附。今招納已多,若不築城,無以固降羌之心。見築蘭州城及通過堡,已遣前軍副將苗履、中軍副將王文郁都大管句修築,前軍將李浩專提舉。其李浩以次須佐事之人,亦即軍前權選委句當。」

乙亥,王珪上「國朝會要」。

種諤乞計置濟渡橋筏椽木,令轉運司發步乘運入西界。詔:「凡出兵深入賊境,其濟渡之備,軍中血有過索、渾脫之類,未聞千里運木隨軍。今諤計置材木萬數不少,如何令轉運司應副步乘?縱使可以應副,亦先自困。令種諤如將及河造筏,賊界屋並可毀拆,或斬林木相兼用之。如更不足,以至槍排皆可濟渡。」 帝坐制兵間,利害細微,皆得其要,諸將奉行惟恐不及也。

壬寅,閱河北保甲於崇政殿,官其優者三十六人。

甲辰,詳定郊廟奉祀禮儀。中書言:「前奏禘祫年數差互。昨元豐三年四月已行禘禮,今欲通計年數,皆三十月而一祭,當至五年冬祫。」詔依前行典禮。又言禘祫不當廢時祭,從之。

乙巳,遼主駐藕絲澱。

丙午,詔諭夏主左右並嵬名部族諸部首領,並許自歸。

是日,王中正發麟州,祃祭祝辭云:「臣中正代皇帝親征。」兵六萬人,民夫亦六萬餘人。行數里,至白草平,即奏已入夏界,留屯九日不進,遣士卒往來就芻糧於麟州。高遵裕發慶州蕃、漢步騎凡八萬七千人,民夫九萬五千人,種諤以鄜延兵五萬四千,畿內七將兵三萬九千,分為七軍,方陣而進,自綏德城出塞。丁未,攻圍米脂寨。

己酉,河北都轉運使王居卿,乞自王供埽上添修南岸,於小吳口北創修遙堤,候將來礬山水下,決王供埽,使河直注東北,於滄州界或南或北,從故道入海。

庚戌,熙河路都大經制司言:「蘭州西市城川原,地極肥美,兼據邊面,須多選募強壯以備戍守。熙河民兵,惟西關最得力,又地接皋蘭,歲入特厚,芻粟充衍,人馬驍勇。今既復蘭州,遂可廣行選募。欲乞除留置官莊地,並募弓箭手,人給二頃。緣置州城。難得耕牛器用,若募新人,必種植不時。乞依熙河舊例,許涇原、秦鳳、環慶及熙河路弓箭手投換,仍帶舊戶田土耕種,二年即收入官,別招弓箭手。」從之。

夏兵救米脂寨,鄜延經略副使種諤率眾擊破之。辛亥,種諤又敗夏人於無定川。

冬,十月,乙卯,集賢校理蔡卞為崇政殿說書。

樞密院言定州牒報北界事,帝曰:「朝廷作事,但取實利,不當徇虛名。如慶曆中,輔臣欲禁元昊稱烏珠,費歲賜二十萬,此乃爭虛名而失實利。富弼與契丹再議盟好,自矜國書中入『南朝白溝所管』六字,增歲賜二十萬,其後白溝亦不盡屬我也。昔周世宗不矜功名,惟以實志取天下,如李璟欲稱帝,世宗許之;蓋已盡取其淮南地,不系其稱帝與否也。」

丁巳,米脂寨降。種諤下令:「入城,敢殺人及盜者斬!」乃降之,收城中老小萬四百二十一口,給以衣巾,仍命訛遇等各統所部以禦賊。

戊午,種諤破米脂援軍捷書至,帝喜動顏色,群臣稱賀。遣中使諭諤曰:「昨以卿急於滅賊,恐或妄進,為一方憂,故俾聽王中正節制。今乃能首挫賊鋒,功先諸路,朕甚嘉之。中正節制指揮,更不施行。其戰勝兵員並與特支錢,將官等各傳宣撫問。」

己未,拂菻國來貢。

詳定禮文所請祭地祇以五行之神從,以五人神配,用血祭;又言祭社稷請以埋血為始;從之。又言:「宗廟之有祼鬯爇蕭,則與祭天燔柴、祭地瘞血同意。近代有上香之制,頗為不經。案「隋志」云:『天監初,何佟之議,鬱鬯蕭光,所以達神,與用香其義一也。上古禮樸,未有此制。今請南郊明堂用沉香,北郊用上和香。』臣等考之,殊無依據。今崇祀郊廟明堂,器服牲幣,一用古典,至於上香,乃襲佟之議。如曰上香亦祼鬯爇蕭之比,則今既上香而又祼爇,求之古義已重復,況「開元、開寶禮」亦不用乎!」又請戶部陳歲之所貢以充庭實,仍以龜為前列,金次之,玉帛又次之,餘為後,從之。

庚申,熙河兵至女遮谷,與夏人遇,戰敗之。

癸亥,種諤至石州,賊棄積年文案、簿書、枷械,舉眾遁走,移軍據之。

甲子,詳定禮文所言:「謹按「周禮」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棲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近世惟親昊天下帝燔柏柴外,其餘天神之祀,惟燔祝板,實為闕禮。伏請天神之祀皆燔牲首,所有五帝、日、月、司中、司命、風師、雨師、靈星、壽星,並請以柏為升煙,以為歆神之始。」從之,又言:「春秋祈報大社、大稷,宜於羊豕之外加以角握牛二。」又言:「南郊、太廟、明堂,祭前一日,請以禮部尚書、侍郎省牲,光祿卿奉牲,告充告備,禮部尚書省鑊;祭之日,禮部侍郎視腥熟之節。」並從之。

乙丑,涇原兵至磨臍隘,遇夏兵,與戰,敗之。先是詔涇原兵聽高遵裕節制,仍令環慶與涇原合兵,擇便路進討。夏人之諜者以為環慶阻衡山,必從涇原取胡盧河大川出塞,故悉河南之力以支涇原。既而環慶兵不至,劉昌祚與姚麟率本路蕃、漢兵五萬獨出,離夏界堪哥平十五里,遇夏人三萬餘眾扼磨臍隘口,不得進。諸將欲舍而東,出韋州與環慶合,昌祚曰:「遇賊不擊,枉道自全,是謂無次。且為客,利速戰,古今所聞。公等去此,自度能免乎?」乃謀分軍度胡盧河奪隘,牌手當前,神臂弓次之,弩又次之,選鋒馬在後。諭眾以立功者三倍熙河之賞,眾歡甚,響震山谷。昌祚既挾兩牌先登,弓弩繼前,與夏統軍國母弟梁大王戰,自午至申,夏人小卻;大軍乘之,夏人遂大敗。追奔二十里,斬獲大首領十五級,小首領二百十九級,擒首領統軍侄吃多理等二十二人,斬二千四百六十級,獲偽銅印一。自是大軍通行無所礙。

戊辰,知夏州索九思遁去,種諤入夏州。

朝議既不用林廣所奏,促廣進軍。廣發瀘州,越四日,江安以所招降夷人渠帥及其質子皆隨軍;復令其次諸酋各占所居地防援餉道,故人生界免寇抄之患。

己巳,種諤入銀州。

庚午,環慶行營經略高遵裕復通遠軍。

種諤遣曲珍等領兵通黑水安定堡路,遇夏人,與戰,破之。

是日,王中正至夏州。時夏州已降種諤,諤尋引去。中正軍於城東,城中居民數十家。先是朝旨禁入賊境抄掠,夏人亦棄城邑,皆走河北。士卒無所得,皆憤悒思戰,謂中正曰:「鄜延軍先行,獲功甚多;我軍出界近二旬,所獲才三十餘級,何以覆命!且食盡矣,請襲取宥州,聊以藉口。」中正從之。

癸酉,王中正至宥州,城中居民五百餘家,遂屠之,斬首百餘級,降者十數人,獲馬牛百六十,羊千九百。軍於城東二日,殺所得馬牛羊以充食。

高遵裕至韋州,監軍司令將士勿毀官寺民居,以示招懷。

乙亥,李憲敗夏人于屈吳山。

丙子,鄜延路鈐轄曲珍破夏人於蒲桃山。

高遵裕次旱海。先是李察請以驢代夫運糧,驢塞路,饋不繼,師病之。

戊寅,林廣軍次土城山,自發江安,距今才十日。始,軍有二道可進:自納溪夷牢口至江門,近而險;自甯遠至樂共壩,回遠而平。賊意必出江門,盛兵距隘,而廣實趨樂共。賊不能支,皆逃遁。

乙卯,種諤言:「效順人已刺『歸漢』二字,恐諸路在臣後者,一例殺戮,乞賜約束。」詔:「種諤所過招納效順人,令王中正如行營經過,指揮諸將,更加存撫。」

庚辰,詔:「自今除授職事官,並以寄祿官品高下為法。凡高一品以上為行,下一品者為守,下二品以下者為試;品同者不用行、守、試。」

辛巳,涇原節制王中正入宥州。

涇原兵既破磨臍隘,行次賞移口,有二道:一北出黛黛嶺,一西北出鳴沙川。鳴沙少迂,諸將欲之黛黛,劉昌祚曰:「離漢時,運司備糧一月,今已十八日,未到靈州,倘有不繼,勢將若何?吾聞鳴沙有積粟,夏人謂之禦倉,可取而食之,靈州雖久,不足憂也。」既至,得窖藏米百萬,為留信宿,重載而趨靈州。壬午,師次城下。是時環慶軍未至,城門未闔,先鋒奪門幾入。高遵裕遣李臨、安鼎齎劄子,且曰:「已使王永昌入城招安,可勿殺。」少間,門闔,城守,斬首級四百五十,得戰馬牛羊千餘。昌祚曰:「城不足下,獨嫌於環慶爾,朝廷在遠,必謂兩道爭功。」遂按甲。

廢瀘州大硐寨。

十一月,癸未朔,日有食之。

高遵裕言以環慶兵趨靈州,是日,次南平州。距城三十里,遇夏人接戰。轉運副使李察、判官范純粹夜以手書間道促涇原兵來援,劉昌祚即委姚麟留屯,自將選鋒數千人赴之,未至而賊已退。

先是昌祚言軍事不稱旨,帝賜遵裕手劄云:「昌祚所言迂闊,必若不堪其任者,宜擇人代之。」遵裕由是輕昌祚。既而昌祚先至靈州城下,或傳昌祚已克靈州,遵裕未至靈州百里,聞之,亟具表稱「臣遣昌祚進攻,拔靈州城」;尋知所傳皆虛,乃斬諜者以徇。於是昌祚詣遵裕,遵裕訝其來晚,坐帳外移時不見。既見,問:「靈州何如?」昌祚曰:「疇昔即欲取之,以幕府在後,故止,城不足拔也。前日磨臍之戰,餘眾皆保東關鎮。東關在城東三十里,旁直興州渡口,平時自是要害,今復保聚。若乘此急擊之,外援既殲,孤城當自下。」遵裕怒未解,且方欲攻城,謂昌祚曰:「吾夜以萬人負土平疊,黎明入之矣。」因檄昌祚以涇原兵付姚麟;麟不敢當,遵裕亦已。

甲申,詔:「降「五路對境圖」付王中正、種諤,據所分地招討,俟略定河南,如可乘勢渡河,方得前進,蕩覆賊巢。緣環慶、涇原行營已至靈州界,其鄜延、河東兵馬路尚遠,不須必赴會合,但能平靜所分一道,將來議賞不在克定興、靈之下。其措置麟府路兵馬司,可自西界並邊取便路速往,及令趙禼應副糧草。如未到,本路即鄜延路借給,委路昌衡照會。其趙咸、莊公嶽,元無朝旨令就鄜延糧草通融支用,既以饋運不繼,乃妄奏陳及走失人夫萬數不少;委趙禼遣官押送,就近裡州軍械系,令沈括選官鞫之。」後公嶽、咸自訴深入賊境,暴露得疾,乞免械系,御批令在外承勘。

初,王中正在河東,奴視轉運司官,凡有須索,不行文書,但遣人口傳指揮,轉運司不敢違。公嶽等以口語無所憑,從容白中正云:「太尉所指揮事多,恐將命者有所忘誤,乞記之於紙筆。」自後始以片紙書之。

公岳等白中正:「軍出境,應備幾日糧?」中正以為鄜延受我節制,前與鄜延軍遇,彼糧皆我有也。乃書片紙云:「可備半月糧。」公岳等恐中道乏絕,陰更備八日糧。及種諤既得詔,不受中正節制,鄜延糧不可復得,人馬漸乏。

中正不習軍事,自入夏境,望空而行,無鄉導斥候。性畏怯,所至逗遛,恐夏人知其營柵之處,每夜二更,輒令軍中滅火。後軍飯尚未熟,士卒食之多病。又禁軍中驢鳴。及食盡,士卒憤怒,流言「當先殺王昭宣及莊、趙二漕乃潰歸」。中正頗聞之,陽於眾中大言:「必竭力前進,死而後已。」陰令走馬承受全安石奏:「轉運司糧運不繼,故不能進軍,今且於順寧寨境上就食。」公嶽等亦奏:「本期得鄜延糧,因朝延罷中正節制,故糧乏。」帝怒,故令禼置獄,劾公嶽等。公嶽等急,乃奏:「臣等在麟府,本具四十日糧。王中正令臣止備半月糧,片紙為驗。臣等復陰備八日糧。今出塞二十餘日,始至宥州,糧不得不乏。」帝徐悟非公嶽等過。時即隰州置獄,中正恐公嶽等復有所言,甚懼。及還朝,過隰州,謂公嶽等曰:「二君勿憂,保無它。」既而公嶽等各降一官,職事皆如故。

權鄜延路轉運使李稷言:「糧道阻節,見開路折運,乞朝廷指揮,討除後患。」帝從之,令種諤速移軍近塞,並力討除。諤初被詔,當以兵會靈州,而諤枉道不進;既發夏州,即饋餉乏絕。諤駐兵麻家,士卒饑困,皆無人色。諤欲歸罪漕臣,誅稷以自解;或私告稷,稷請身督折運,乃免。民夫苦折運,多散走,稷不能禁,使士卒斬其足筋,宛轉山谷間,數日乃死者數千人。

乙酉,遼主命歲出官錢以賑諸宮分及邊戍之貧戶。

丙戌,王中正奉詔引軍還延州,士卒死亡者幾二萬。

丁亥,遼主幸駙馬都尉蕭酬斡第。方飲,宰相梁潁諫曰:「天子不可飲于人臣之家。」遼主即還宮。

諸軍合攻靈州,種諤敗夏人于黑水。

戊子,高遵裕始自以環慶兵攻靈州城。時軍中皆無攻具,亦無知其法者。遵裕旋令采木為之,皆細小不可用。又欲以軍法斬劉昌祚,眾共救解之;昌祚憂恚成疾,涇原兵皆憤怒。轉運判官范純粹謂遵裕曰:「兩軍不協,恐生它變。」力勸遵裕詣昌祚營問疾以和解之。遵裕又使呼城上人曰:「汝何不速降?」其人曰:「我未嘗叛,亦未嘗戰,何謂降也?」

己丑,李憲敗夏人於囉逋川。

增制五輅:玉輅,建太常;金輅,建大旆;象輅,建大赤;革輅,建大白;木輅,建大麾;從詳定禮文所奏也。

辛卯,天章閣待制、知開封府、權管句河東都轉運司、措置麟府軍馬事趙禼知相州。禼初領河東漕,時潞州已再籍夫,械系坊郭民王概等,責無錢六萬三千餘緡,號訴於禼。禼諭之曰:「朝廷用兵非獲已,軍興期會,豈可緩也!雖然,吾當以身為汝等。」即以官錢二餘緡代之,為釋械,寬期使償。

李稷奏:「種諤以河東兵食少,方討宥州,欲取糧於保安,於是令禼領空夫赴之,就借芻糧轉給。禼言中正不更事,為諤所欺,輕信妄舉,師出逾月,略無功緒。訾虎一軍,夫足糧備,委之麟州。度其本謀,必非持久。既不敢直趨巢穴,而乃旁指鄜延,恥於空還,姑以糧盡為解,令稷奏請,窺測朝廷。況隨軍空夫,可使折運;路昌衡在鄜延饋餉,足以應副。方河東興夫第三番,往往思變,群聚剽劫,已散復集,必難如期。太原距保安逾十五程,阻阪阻隘,艱於倍道。臣竊計士久暴露,水落草枯,人馬瘏勩,未可以前。況賊素悍,今伏而屢抄,必懷狡謀,不可不慮。」朝廷再議入界,兼措置麟府軍馬,禼即奏:「諸路昨大舉,方士氣精勇,橫裂四出,勢如壓卵,既閱月矣,雖捷獲不補失亡。今鋒銳稍軟,民力凋耗,若復深入,恐速它變。或謂秉常囚拘,慮為鄰敵所有。然自興師,未聞北虜以一騎窺西夏者。如決圖開拓,即且城宥州,分裂堡障,與夏州相接,建綏、宥、銀、夏別為一道,修復安遠、塞門三十六寨,須仲春出師,乃困賊之策也。」於是坐不赴鄜延,故有相州之責。

種諤降橫河平人戶,破石堡城,斬獲甚眾。

辛丑,師還涇原,總兵侍禁魯福、彭孫護饋餉至鳴沙川,與夏人三戰,敗績。初,夏人聞宋大舉,梁太后問策于延,諸將少者盡請戰,一老將獨曰:「不須拒之,但堅壁清野,縱其深入,聚勁兵于靈、夏,而遣輕騎抄絕其饋運,大兵無食,可不戰而困也。」梁后從之,宋師卒無功。

癸卯,種諤至夏州索家平,兵眾三萬人,以無食而潰。

左班殿直劉歸仁率眾南奔,相繼而潰。入塞者三萬人,塵坌四起,居人駭散。或請閉六戍拒之,或議以河東十二將之師討除,沈括以為不然,曰:「此皆五州之精甲也,討之未必能勝,而自斃死士以驕虜勢,非術也。」時日南至,大張樂,勞河東之師。得叛卒數十人,括問之曰:「副都總管使汝歸取糧,主帥為何人?」答曰,「在後。」括各令歸屯,日暮,自歸者八百人,旬日,叛者皆歸。後復治師西討,括出按軍,劉歸仁至,括問:「汝歸取糧,何以不持軍符?」歸仁無以對,乃斬以徇。

甲辰,樞密院置知院、同知院,餘悉罷。於是大改官制,議者欲廢樞密院歸兵部,帝曰:「祖宗不欲兵權歸有司,故專命官統之,互相維制,何可廢也!」

丙午,高遵裕以師還,夏人來追,遂潰。

辛亥,置延州塞門、浮屠二寨。

遼除絹帛尺度狹短之令。

是月,廢編修院入史館。

內府都知李憲自出界討賊,收復土地,皆有功捷,賜銀、絹各二千,降敕獎諭,別聽恩命。

先是知樞密院孫固乞罷西師,既而出師無功,帝諭固曰:「若用卿言,必不至此。」於是固又言:「兵法,期而後至者斬。始議五路入討,會於靈州,李憲獨不赴,乃自開蘭、會,欲以弭責,要不可赦,乞誅之。」不從。

十二月,丁卯,遼武定軍節度使耶律仁傑坐私販廣濟鹽及擅改詔旨,削爵,貶安肅州為民。後數年,放歸,旋死於鄉。時以仁傑未正典刑,謂遼主有逸罰雲。

林廣師次納江,乞弟遣叔父阿汝約降,求退舍,又約不解甲。廣策其有詐,除阜為壇,距中軍五十步,且設伏。辛未,乞弟擁千人出降,匿弩士氈裘,猶豫不前謝恩。廣發伏擊之,蠻奔潰,斬大酋二十八人。乞弟以所乘馬授弟阿字,大將王光祖追斬之,軍中爭其屍,乞弟得從江橋下脫走。

遼知興中府事耶律伊遜坐以禁物鬻入外國,下有司議。法當死,伊遜之黨耶律延格獨奏當入八議,得減死,擊以鐵骨朵,幽於萊州。

遼南院樞密使耶律仲禧卒。仲禧素党于伊遜,至是以失勢而卒。遼主不悟,賜諡欽惠。

乙亥,慈聖光獻皇后禫祭。宰臣王珪等上表請聽樂,不許;自是五表,乃從之。

壬午,置延州義合寨。

是冬,判河南府文彥博奏疏言:「臣聞昨來西師出界,中輟而還,將下師徒,頗有饑凍潰散,以礙人眾,不行軍法。今便欲再舉,何以勵眾?又,運浪遠涉,頗被邀截,官吏民夫,甚有陷沒。伏望聖慈深察王師之舉,必有邊將謀臣首開端緒以誤大計,若不深責,無以勵後。」又言:「近聞西師已還,中外但知時暫歇泊,而未有分屯解甲之旨,人情憂疑,皆慮王師必有再舉之計。臣竊觀陛下臨御以來,選拔將校,訓齊師徒,修治器械,儲峙糗糧,皆眾智所不及。夏人昏亂,自致天討,陛下赫然命將出師,以伐有罪。師行以來,捷音屢上,雖未能覆其巢穴,系其君長,而所遇輒克,戰功之多,近世未有。然而數路進軍,彌曆累月,饋挽不資,民疲供給,將士沖寒冒苦,備極勤勞。臣以為國威既已震矣,將士之力亦已殫矣,百姓供饋亦已竭矣,今日正當勞徠將士,安撫百姓,案甲養威,以全前日之勝,此宗社無疆之休也。若師徒暫還而復出,士氣已衰而再鼓,民力已困而調發復興,諸路深入而轉餉益遠,如此,則師之勝敗恐未可知,而前功或喪,此天下之深憂也。」

張方平上書言:「臣聞好兵猶好色也,傷生之事非一,而好色者必死;賊民之事非一,而好兵者必亡。夫惟聖人之兵皆出於不得已,故其勝也享安全之福,其不勝也必無意外之患。後世用兵,皆得已而不已,故其勝也則變遲而禍大,其不勝也變速而禍小。是以聖人不計勝負之功而深戒用兵之禍。何者?興師十萬,日費千金,內外騷動,殆于道路者七十萬家。內則府庫空虛。外則百姓窮匱。饑寒逼迫,其後必有盜賊之憂;死傷愁怨,其終必致水旱之報。上則將帥擁眾,有跋扈之心;下則士眾久役,有潰叛之志。變故百出,皆由用兵。至於興事首議之人,冥謫尤重。蓋以平民無故緣兵而死,怨氣充積,必有任其咎者。是以聖人畏之重之,非不得已,不敢用也。

「昔仁宗皇帝覆育天下,無意於兵,元昊乘間竊發,延安、麟府、涇原之間,敗者三四,所喪動以萬計而海內宴然,兵休事已而民無怨言。何者?天下臣庶知其無好兵之心,天地鬼神諒其有不得已之實故也。陛下即位以來,繕甲治兵,伺候領國,群臣察見此指,多言用兵。其始也,弼臣執國命者,無憂深思遠之心;樞臣當國論者,無慮害持難之識;在台諫之職者,無獻替納忠之議。從微至著,遂成厲階。既而薛向為橫山之謀,韓絳效深入之計,陳升之、呂公弼等陰與協力。師徒喪敗,財用耗屈,較之寶元、慶曆之敗,不及十一。然而天怒人怨,邊兵叛背,京師騷然,陛下為之旰食者累月。何則?用兵之端,陛下作之,是以吏士無怒敵之意而不直陛下也。尚賴祖宗積累之厚,皇天保佑之深,故使兵出無功,感悟聖意。然淺見之士,方且以敗為恥,力欲求勝。於是王韶作禍於熙河,章惇造釁于梅山,熊本發難於渝、瀘。然此等皆殘殺已降,俘累老弱,困弊腹心,而取空虛無用之地以為武功,使陛下受此虛名而忽於實禍,勉強砥礪,奮於功名。故沈起、劉彝復發于安南,使十餘萬人暴露瘴毒,死者十五,而六路之人斃於輸送資糧器械,不見敵而盡。以為用兵之意必且少衰,而李憲之師復出於洮州矣。

「數年以來,公私窘乏,內府累世之積,掃地無餘,州縣徵稅之儲,上供殆盡,百官廩俸,僅而能繼,南郊賞給,久而未辦,以此舉動,雖有智者,無以善其後矣。且饑疫之後,所在盜賊蜂起,京東、河北,尤不可言。若軍事一興,橫斂隨作,民窮而無告,其勢不為大盜,無以自全。邊事方深,內患復起,則勝、廣之形,將在於此!此老臣所以終夜不寐,臨食而歎,至於慟哭而不能自已也!

「臣聞凡舉大事必順天心,今自近歲,日食、星變,地震、山崩,水旱、疫癘,連年不解,天心之所向背,可以見矣。而陛下方且斷然不顧,興事不已。譬如人子得過於父母,惟有恭順靜默,引咎自責,庶幾可解。今乃紛然詰責奴婢,恣行箠楚,以此事親,未有見赦于父母者。

「然而人臣進說於君,因其既厭而止之,則易為力;迎其方稅而折之,則難為功。今陛下盛意于用兵,勢不可回,臣非不知,而獻言不已者,誠見陛下聖德寬大,聽納不疑,故不敢以眾人好勝之常心望于陛下,且意陛下它日親見用兵之害,必將哀痛悔恨而追咎左右大臣未嘗一言。臣亦將老且死,見先帝於地下,亦有以藉口矣。惟陛下哀而察之!」其詞蓋蘇軾所為也。帝頗為感動,迄不能從。至永樂敗,果如其言。
  1. 續資治通鑑/卷075·卷七十五
  2. 續資治通鑑/卷074·卷七十四
  3. 續資治通鑑/卷073·卷七十三
  4. 續資治通鑑/卷072·卷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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