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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卷140·卷一百四十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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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一百四十】起強圉大淵獻正月,盡著雍困敦十二月,凡二年。

春,正月,甲辰,詔:「廷尉大理官,毋以獄情白宰執,探刺旨意為重輕。」

庚戌,置三省戶房國用司。初以國用匱乏,罷江州屯駐軍馬,至是復留之。

壬子,金主服袞冕,御大安殿,受尊號冊寶禮,大赦。

癸丑,何逢原除金部郎官。帝曰:「儒者不肯留意金穀,可諭何逢原令留意職事。」

庚申,金以元帥左監軍圖克坦喀齊喀為樞密副使。

度支郎唐瑑言:「自紹興三十一年印造會子,止乾道二年七月,共印造二千八百餘萬道;至乾道三年正月六日以前措置收換外,尚有八百餘萬貫在民間未收。緣諸路綱運,依近降指揮並要十分見錢,州縣不許民戶輸納會子,致在外會子壅滯不行,商賈低價收買,輻湊四集,所以六務支取,擁並喧哄。今請給降度牒及諸州助教帖各五千道付榷貨務,召人依見立價例,全以會子進納,庶幾少息擁並之弊,而會子在民間,亦不過數月便可收盡。」詔先次給降度牒並助教帖各五百道,候出賣將盡,接續給降。

癸亥,中書、門下省言:「昨來支降交子付兩淮行吏,緣所降數目過多及銅錢並會子不許過江,因致民旅未便。今措置銅錢、會子,依舊任便行使,應官司見在未支交子,令差人管押赴左藏庫交納。」

二月,壬申,諭曰:「自後宮禁內人並百官、將校、軍兵、諸司人,每月初五日,國用房開具前月支過以上五項請給,數目,並非泛支用,造冊進呈。外路軍馬,可降式樣付諸路總領,逐月開具。著為令。」

帝謂輔臣曰:「蔣芾理會財用,已見根源。」初,蔣芾因謝新除,留身奏云:「方今費財最甚者,無如養兵。近見陳敏揀汰二千人,戚方揀汰四千人。夫汰兵固良法,然今日之兵,多是有官人,與之外任,依舊請券錢,又添供給,雖減之於內,添之於外,亦未見其益。既減六千人,必又招六千人填格,則是添六千人耗蠹財用矣。契勘在內諸軍,每月逃亡事故,常不下四百人。若權住招,一年半內,可省三百八十萬貫。俟財用稍足,可逐旋招收強壯,訓練而用之,不惟省費,又可兵精。」因奏紹興以來初分五軍並內外諸軍分合添減之數。帝以為然,故有此諭。

知閤門事龍大淵,權知閤門曾覿,竊弄事權,屢致人言,帝不省。一日,起居舍人洪邁過陳俊卿曰:「聞鄭聞將除右史,邁當遷西掖,信乎?」俊卿曰:「何自得之?」邁以大淵、覿告。俊卿即以語葉容、魏杞,而己獨奏之,且以邁語質於帝前曰:「臣不知此等除目,兩人實預聞乎?抑密揣聖意而播之於外,以竊弄威福也?」帝曰:「朕何嘗謀及此輩!必竊聽而得之。卿言甚忠,當為卿斥逐。」癸酉,出大淵為江東總管,覿為淮西副總管,中外快之。甲戌,大淵改浙東,覿改福建。

乙亥,架閣衛博,論用人宜錄所長,棄所短,帝曰:「用人不當求備,知禮者不必知樂,知樂者不必知刑。若得其人,不當數易,宜久任以責成功。」

罷成都、潼川路轉運司輪年銓試,以其事付制置司。

辛巳,以端明端學士虞允文知樞密院事。

壬午,起居舍人洪邁言:「兩省每日行遣錄黃文書,盈于幾閣,多有常程細故,不足以煩朝廷專出命者。使中書之務不澄,無甚於此。」帝曰:「朕嘗見「通鑒」載唐太宗謂宰相聽受辭訟,縈於簿書,日不暇給,因敕尚書細務屬左右丞。朕見欲理會。」

又諭葉容曰:「可進武臣薦舉兵將官冊,朕欲用知其人。」容曰:「宜於無事時詢訪,以備緩急。」陳俊卿曰:「陛下曾記王存否?其人似尚可用。」帝曰:「朕識之,粗暴之人,老矣,智力皆無所用也。」

乙酉,以「武經高抬貴手」、「孫子」賜鎮江都統戚方,建康都統劉源,仍令選擇兵官,各賜一本。

金尚書右丞蘇保衡以疾求退,金主不許,遣敬嗣暉傳詔曰:「卿以忠直,擢居執政,齒發未衰,遽以小疾求退!善加攝養,俟病間視事。」庚寅,保衡卒。金主將放鷹近郊,聞之,乃還,輟朝,賻贈,命有司致祭。時已起復參知政事石琚,丙申,以琚為尚書右丞。

戊戌,諫議陳天麟言:「近探北人聚糧增戍,宜擇將帥,預講禦備之策。」帝曰:「此今日急務。昨王琪請築揚州城,卿等見文字否?」魏杞言:「淮東之備,宜先措置清河、楚州、高郵,庶可遏敵糧道。」帝曰:「若守定高郵,不放過糧船,則敵不能留淮上,自當引去。」

三月,庚子,宰臣葉容請抽回江州兵馬,帝曰:「此豈得已!近來招兵練兵皆易,惟養兵最難。它時財賦有餘,自可增招。」容又言:「陳敏知地理,且有志立功。」帝曰:「陳敏守高郵甚善,別選步帥,亦難得人。」

丁巳,詔:「四川宣撫司創招千人,置司所在屯駐。」

壬戌,秀王夫人張氏薨,帝所生母也。

夏,四月,戊辰朔,日有食之。

癸酉,為秀王夫人成服于後苑。

丙子,宣殿前司選鋒等軍五百八十二人,車二十四兩。入內教場。右軍統制張平入對,帝曰:「兵謀務要決勝,不得輕發。有功者雖仇與賞,有罪者雖親與罰。」

丁丑,並利州東、西為一路,以吳璘為安撫使兼四川宣撫使,兼知興元府,璘尋薨。初,璘病,呼幕客草遺表,命直書其事曰:「願陛下無充四川,無輕出兵。」不及家事。人稱其忠。璘為人,剛毅靖深,喜大節,略苛細,讀史傳,曉大義。其禦軍,恩威兼濟,士卒樂為之用;每出師,指麾諸將,風采凜然,無敢犯令者,故所向多捷。自吳玠死,璘為大將,守蜀捍敵,餘二十年,隱然為方面之重,威名亞於玠。其選諸將多以功;有告以薦材者,璘曰:「兵官非嘗試,難知其才。今以小善進之,則僥倖者獲志,而邊人宿將之心怠矣。」故所用後多知名。

壬辰,金御史大夫李石,拜司徒兼太子太師,御史大夫如故,賜第一區。

五月,丙午,金大興獄空,詔賜錢三百貫為宴樂之用以勞之。

戊申,葉容言近日州官被論,有陰遣家屬,納短卷於台諫以相挾制者,陳俊卿曰:「近來此風頗盛,是使監司不敢按郡守,郡守不敢按縣官。」帝曰:「此風誠不可長。」

庚申,命四川制置使汪應辰主管宣撫司事,移利州。

修揚州城。

辛酉,王炎言:「近來士大夫議論太拘畏。且如近詔王琪至淮上相度城壁,朝士皆紛然以為不宜。」帝曰:「儒生不論,真不達時變。昔徐庶言通世務者在乎俊傑,朕與卿等當守此議論,它不足恤。」

壬戌,大減三衙官屬。

是月,賑泉州水災。

安奉太宗、真宗「玉牒」及「三祖下仙源積慶圖」、「哲宗寶訓」。

六月,己巳,命汪應辰權節制利州路屯駐御前軍馬。

辛未,復分利州東、西路為二。

癸酉,帝曰:「朕欲依祖宗故事,先令有司具囚情款,前數日進入,朕親閱之,可釋者釋之,可罪者罪之,庶不為虛文。今後並依祖宗典故。」

金主命地衣有龍文者罷之。

判度支趙不敵言:「將帥未必知兵,徒務聲勢,今日添使臣,明日招效用,但資冗墮,未見精雄。」帝曰:「此正中今日將帥膏肓。」

甲戌,以虞允文為資政殿大學士、四川宣撫使,代吳璘也。帝謂允文曰:「璘既卒,汪應辰恐不習事,無以易卿。凡事宜親臨,無效張浚迂闊。」旋覆命以知樞密院事充四川宣撫使。帝親書九事戒之。允文尋言:「房州義士、金州保勝軍見管七千餘人,皆建炎、紹興之初,自相結集,固守鄉閭,最為忠義。而州縣全不加恤,分占白直,又有都統司差役科擾。乞差皇甫倜為利州東路總管,金州駐劄,令專一主管,于農隙往來教閱,或緩急有警,可責令分守諸關。」從之。

己丑,金遣使來取被俘人。詔:「實俘在民間者還之,軍中人及叛亡者不預。」

辛卯,皇后夏氏崩,諡安恭。

秋,七月,己亥,立薦舉改官格。

壬寅,以皇太子疾,減雜囚,釋流以下。乙巳,皇太子愭薨,諡莊文。

戊申,金禁服用金線,其織賣者皆抵罪。

辛亥,臣僚言:「戶部申請,諸路並限一季出賣官產,拘錢發納。且以江東、西、二廣論之,村疃之間,人戶凋疏,彌望皆黃茅、白葦、膏腴之田,耕猶不遍,豈有餘力可買官產!今州縣迫於期限,且冀有厚賞,不免監錮保長,抑勒田鄰。乞寬以一年為限,戒約州縣,不得抑勒。」從之。

癸丑,諫議大夫陳良祐言:「民間傳邊事,多是兩岐,為備雖不得已,要不可招敵人之疑。」如近日修揚州城,眾論以為無益。」帝曰:「為備如何無益?」良祐曰:「萬一敵人衝突,兵不能守,則是為敵人築也。今進二三萬人過江,敵人探知,恐便成釁隙。」帝曰:「若臨淮則不可,在內地亦何害?」良祐曰:「今日為備之要,無過選擇將帥,收蓄錢糧,愛民養土。」帝曰:「然。」

甲寅,帝曰:「淮東備禦事,此須責在陳敏。萬一有警,恐推避誤事,卿等宜熟與之謀。」魏杞言:「臣等昨與陳敏約,敏亦自任此事,朝廷但當稍應付之而已。」

閏七月,丙寅朔,帝諭曰:「朕欲江上諸軍,各置副都統一員,食令兼領軍事,豈惟儲它日統帥,亦使主帥有顧忌,不敢專擅。」

戊辰,金進封越王永中為許王,鄭王永功為隨王,封永成為沈王。

甲戌,金命秘書監伊喇子敬經略北邊。

戊寅,郭剛降鎮江副都統。

帝曰:「郭剛之除,聞鎮江軍中甚喜。」葉容曰:「剛甚廉,軍中素所推服。」

庚辰,帝諭葉容等曰:「朕常思祖宗創立法度以貽後人,惜後世子孫不能保守。」又曰:「創之甚難,壞之甚易。」蔣芾曰;「臣嘗記元祐間,李常寧廷試策云:『天下至大,宗廟、社稷至重,百年成之而不足,一日壞之而有餘。』」帝曰:「誠為名言。」芾曰:「所謂壞者,非一日遽能壞也。人主一念之間不以祖宗基業為意,則馴至敗壞。故人主每自警戒,常恐一念之失。」帝曰:「朕非獨自警戒而已,且憂後世子孫不能保守為可惜也。」

癸未,臣僚言:「閩中鹽策之弊有五:官糴浩瀚而本錢積壓不支,間或支俵而官吏克減,計會糜費,貧民下戶皆不樂供官,而大半糶於私販,一也。綱運之人,非巨室則官吏,載縣官之舟,藉縣官之重,影帶私鹽出糶,二也。州縣斥賣,多置坊局,付之胥徒,其權稱之減克,泥沙之雜和,官皆不之問,私價輕而官價重,官民大半食私鹽,故官糶不行,三也。巡尉未嘗警捕,但日具巡曆,申於官長,月書所到,置於驛壁,私販猾吏,莫之誰何,四也。今之邑敷賣官食鹽與夫借鹽本錢者,多是給虛券,約冊到數日支給。甚至拋敷賣之數,付之耆保,攤及僑戶,其見在鹽,卻封樁不得支出,謂之『長生鹽』;若人戶不願請鹽,只納敷數之半,以貼陪官,將官鹽貯之別所以作後日之數,謂之『還魂鹽』;猾吏攬撲民戶貼陪錢,請鹽出賣,出息則與邑均分,謂之『請鈔鹽』;五也,況閩中崇岡峻嶺,淺灘惡瀨,商旅興販,流轉實難,故鈔鹽之法不可行也,宜講究利害以革前弊。」從之。

癸巳,劉珙自湖南召還。首論:「獨斷雖英主之能事,然必合眾智而質之以至公,然後有以合乎天理人心之正而事無不成。若棄僉謀,徇私見,而有獨御區宇之心,則適以蔽其四達之明,而左右私昵之臣將有乘之以幹天下之公議者矣。」又論羨餘之弊曰:「州縣賦入有常,大郡僅足支遣,小郡往往匱乏。而近者四方尚有以羸餘獻者,不過重折苗米或倍稅商人,至有取新賦以積餘錢,捐積逋以與州郡。州郡無以自給,不過重取於民,此民之所未便一也。和糴之弊,湖南、江西為尤甚,朝廷常下蠲免之令,遠方之民舉手相賀,曾未數月,又復分拋。州縣既乏緡錢,將何置場收糴?倘有已革綱運之弊,自可減和糴之數,此民之所未便二也。望詔止之。」帝嘉納。尋以珙為翰林學士。

珙嘗從容言於帝曰:「世儒多病漢高帝不悅學,輕儒生,臣竊以為高帝之聰明英傳,其所不悅,特腐儒之俗學耳。誠使當世之士有以聖王之學告之,臣知其必將竦然敬信,而其功烈之所就,不止於是而已。蓋天下之事無窮,而應事之綱在我,惟其移於耳目,動於意氣,而私欲萌焉,則其綱必弛,而無以應夫事物之變。是以古之聖王無不學,而其學也必求多聞,必師古訓,蓋將以明理正心而立萬事之綱,則雖事物之來,千變萬化,而在我常整而不紊矣。惜乎當時學絕道喪,未有以是告高帝者。」帝亟稱善。

鎮江軍帥戚方,刻剝役使,軍士嗟怨,言者及之,陳俊卿言外議內臣中有主方者,帝曰:「朕亦聞之。方罪固不可貸,亦當並治左右素主方者以警其餘。」即詔罷方。八月,丁酉,以內侍陳瑤、李宗回付大理,究其賄狀。瑤決配循州;宗回除名,編管筠州;方安置潭州。於是詔戒兵將官交結內侍,公行苞苴,自今有違戾,必罰無赦。

帝又諭輔臣以「建康劉源亦嘗有賂于近習,方思有以易之。今且欲遣王抃至彼檢察奸弊,留數月而後歸,庶新帥之來,不至循習。」俊卿又言:「今但遴選主帥,則宿弊當自革矣。」帝曰:「政患未得其人耳。」俊卿曰:「苟未得人,更得精擇。既已委之,則當信任。未得其人,已先疑之,似非朝廷所以待將帥之體。且軍中財賦,所以激勸將士,但主帥不以自私,則其它當一聽之。今檢柅苛細,動有拘礙,則誰復敢出意繩墨之外,為國家立大事乎!況朝廷所以待將帥者如此,使有氣節者為之,心必不服;其勢必將復得奸猾之徒,則其巧思百出,弊隨日滋,又安得而盡革耶!今不慮此,而欲獨任一介單車之使以察之,政使得人,猶失任而無益,況不得人,則其弊又將不在將帥而在此人矣。」帝罷抃不遣。

癸丑,金尚書右丞相、監修國史赫舍哩良弼進「太宗實錄」。

甲寅,葉容等以久雨求罷,不允。詔內外察獄,令大官早晚並進素膳。戊午,慮囚。

己未,金主如大房山。

壬戌,以知建康府史正志兼沿江水軍制置使,自鹽官至鄂州沿江南北及沿海十五州水軍悉隸之。

金主致祭於睿陵。九月,乙丑朔,金主還官。

己巳,金右三部檢法官韓贊,以捕蝗受賂除名。詔:「吏人但犯贓罪,雖會赦,非特旨不敘。」

丁丑,劉珙進讀「三朝寶訓」,至太宗謂「太祖實錄」或云多漏落,當命官重修,因歎史官才難。蘇易簡曰:「大凡史官宜去愛憎。近者扈蒙修史,蒙為人怯懦,多疑忌,故其史傳多有脫落。」帝曰:「善惡無遺,史臣之職。」珙曰:「史官以學識為先,文采次之。苟史官有學識,安得怯懦疑忌!」帝曰:「史官要識、要學、要才,三者兼之。」

庚辰,金地震。

乙酉,金主出獵;庚寅,次保州,詔修起居注王天祺察訪所過州縣官。

臣僚言:「檢視災傷,官司未嘗遵承,每差州縣官到,隨行征求,皆有定例。然後擇村疃中近年瘠薄之田,先往視之,名曰『應破』;又擇今歲偶熟之處,再往視之,責以妄許,名曰『伏熟』;重為民困。望詔守臣選差練曉清強官,公心考核,申飭監司,嚴行按舉,所差官汙廉、勤惰、公正、誣罔,悉以上聞。」 從之。

是秋,以四川旱,賜制置司度牒四百,備賑濟。

陳良翰言:「昨立住賣度牒,二十餘年,人民生聚,不為無益,辛巳春,邊事既作,作度浸廣,乃始放行。令下之初,往往爭買。其價則五百千,其限則三個月,其數不過萬道,未足以病民。今則減價作三百千,展限已二十餘次,總數計十萬三千餘道,民甚病之。且唐人有言,十戶不能養一僧,今放行者與舊所度者無慮三四十萬,是三四百萬戶不得休息也。不知國之所利者能幾何,而令三四百萬戶不得息肩?且又暗損戶口,侵擾齊民,奚止千萬,此其為害豈淺哉!」

申嚴獻羨餘之禁,從劉珙奏也。

冬,十月,乙未朔,金主謂侍臣曰:「近聞朕所幸郡邑,曾宴寢堂宇,後皆避之。此甚無謂,可諭仍舊居止。」

壬寅,帝曰:「昨日有從官奏雲,邊事規舉未定。」葉容曰:「臣等日夕講究,且徐措置。」帝曰:「維揚築城已畢,更得來年一冬無事,足可經略。」陳俊卿言:「淮上規摹,須久任守臣,遲責其效。其不職者,早宜易之。」帝然之。

戊戌,修真州城。

戊申,金主還都。

丁巳,金以孟浩參知政事。

金主謂宰臣曰:「近聞蠡州同知伊喇延壽在官汙濫,問其出身,乃正隆時鷹房子。如鷹房、廚人之類,可典城牧民耶?自後如此局分,勿授臨民職任。」

辛酉,金主敕有司于東宮涼樓前增建殿位,孟浩諫曰:「皇太子雖為儲貳,宜示以儉德,不當與至尊宮室相侔。」乃罷之。

十一月,乙丑朔,金主謂宰臣曰:「聞縣令多非其人,其令吏部考察善惡,明加黜陟。」

丙寅,郊,雷雨,望祭于齋宮。

時金使來賀會慶節,上壽在郊禮散齋之內,不當用樂。陳俊卿請令館伴以禮諭之,而議者慮其生事,請權用樂者,俊卿言:「必不得已,則上壽之日設樂而宣旨罷之,及宴使客,然後復用。庶幾事天之誠得展,而所以禮使人者亦不為失。」帝可其奏,且曰:「進御酒亦毋用樂,惟於使人乃用之。」議者不決,俊卿又言:「適奉詔旨,有以見聖學高明。然竊謂更當先令館伴以初議喻使人,再三不從,乃用今詔,則於禮為盡,而彼亦無詞,不可遽自失禮以徇之。」蔣芾猶守前說。俊卿曰:「彼初未嘗必欲用樂,我乃望風希意而自欲用之,彼必笑我以敵國之臣而虧事天之禮,它時輕侮,何所不至!此尤不可不留聖慮。」帝嘉納。

己巳,詔戒士大夫因循苟且、誕謾奔競之弊。

癸酉,葉容、魏杞並罷,以郊祀雷災故也。以陳俊卿參知政事,劉珙同知樞密院。

俊卿言於帝曰:「執政之臣,惟當為陛下進賢、退不肖,使百官各任其職。至于細務,宜歸有司,庶幾中書之務稍清,而臣等得以悉力于其當務之急。 」帝許之,既而審察吏部所蒞知縣有老不任事者,俊卿判令吏部改注,吏白例當奏知,俊卿曰:「此豈足以勞聖聽?」明日,取旨:「自今此等請勿以聞。」

丁丑,詔台諫、侍從、兩省官指陳闕失。

帝顧輔臣議恢復,劉珙曰:「復仇雪恥,誠今日之先務;然非內修政事,有十年之功,臣恐未可輕動也。」廷臣或曰:「漢之高、光,皆起匹夫,不數年而取天下,安用十年!」珙曰:「高、光身起匹夫,以其身蹈不測之危而無所顧。陛下躬受宗社之寄,其輕重之際,豈兩君比哉!臣竊以為自古中興之君,陛下所當法者,惟周宣王。宣王之事見於「詩」者,始則側身修行以格天心,中則任賢使能以修政事,而於其終能復文、武之境。則其積累之功至此,自有不能已者,非一旦率然僥倖之所為也。」帝深然之。

丁亥,金樞密副使圖克坦喀齊喀罷,為東京留守,同判大宗正事完顏默音出為北京留守,殿前右衛將軍富察通為肇州防禦使。

十二月,丙申,增修六合城。

戊戌,金圖克坦喀齊喀等朝辭。金主御便殿,賜喀齊喀及默音以衣帶、佩刀,慰之曰:「卿等年老,以此職優佚,宜勉之。」亦賜富察通以金帶,諭曰:「卿雖有才,然用心多詐。朕左右須忠實人,故命卿補外。賜金帶者,答卿服勞之久也。」又顧左宣徽使敬嗣暉曰:「如卿不可謂無才,所欠者純實耳!」又嘗戒嗣暉曰:「人臣上欲要君之恩,下欲干民之譽,必兩虧忠節。卿宜戒之。」

甲辰,金以北京留守完顏思敬為平章政事。

乙巳,置豐儲倉,增印會子。

甲寅,詔:「諸路訓練兵官,藝高身強為上,藝高身弱為中,餘皆為下;限一月置冊申樞密院。」

是歲,定薦舉改官人額,四川換改官以二十人為額。

金斷死囚二十人。

春,正月,乙丑,金主謂宰臣曰:「朕治天下,方與卿等共之,事有不可,即當面陳,以輔朕之不逮,慎無阿順取容。卿等致位公相,正行道揚名之時,苟或偷安自便,雖為今日之幸,後世以為何如?」

戊辰,籍荊南義勇民兵。

先是前知荊南府王炎奏:「荊南七縣主客佃戶共四萬有奇,丁口一十餘萬。臣依舊籍,雙丁以下及除官戶並當差戶人外,淨得八千四百有奇,每歲于農隙只教閱一月。若比以贍養官軍八千四百人,歲餘錢四十萬貫,米一十一萬石,綢絹布四萬餘匹。今才歲費一萬四千石,錢二萬緡,獲此一軍之助,利害豈不較然易見!」

辛未,金主謂秘書監伊喇子敬等曰:「昔唐、虞之時,未有華飾,漢惟教文務為純儉。朕於宮室惟恐過度,其或興修,即損宮人歲費以充之,今亦不復營建矣。如宴飲之事,近惟太子生日及歲元飲酒,亦未嘗至醉。至于佛法,尤所未信;梁武帝為同泰寺奴,遼道宗以民戶賜寺僧,加以三公之官,其惑深矣。」

壬午,奪秦堝、秦堪郊祀恩廕。

壬辰,提舉太平興國宮葉容卒,諡正簡。

容為人,清介有守,仕至宰相,居處不改其初。

二月,甲午朔,詔:「福建路建、劍、汀、邵武四州軍,科賣官鹽,騷擾民戶,可將本路鈔鹽盡罷,轉運司每歲合抱發鈔鹽錢二十二萬貫並蠲免。卻令本司於八州軍增鹽錢,並將樁留五分鹽本錢抱認七萬貫,充上供起發。今後州縣不得更以賣鈔鹽為名,依前科敷騷擾。」初,臣僚極言鹽法之弊。詔令前漕臣沈度、陳彌詳察以聞,遂有是命。

未幾,沈度入對,帝曰:「前日觀卿所奏鹽事,已盡蠲十五萬緡以寬民力。」且曰:「朕意欲使天下盡蠲無名之賦,悉還祖宗之舊,未能如朕志耳。」 又言:「四川有鈔鹽綱,有歲計鹽綱。鈔鹽綱者,為抱納鈔鹽錢窠名;歲計鹽綱者,每斤除分隸增鹽錢、鹽本等錢外,其餘系州縣所行市利錢,即以充納上供銀錢等用。今鈔鹽窠名已盡行除放,州縣只是搬賣一色;歲計綱須今置場出賣,不得科抑於民。」

金制子為改嫁母服喪三年。

戊戌,置和州鑄錢監。

己亥,以參知政事蔣芾為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兼制國用使。以觀文殿大學士史浩為四川制置使,浩辭不行。

庚子,詔蔣芾常朝贊拜不名;芾辭,許之。

乙巳,賜王炎出身,簽書樞密院事。

癸丑,五星皆見。

三月,癸亥朔,詔舉制科。

己巳,以職官子補令史。

庚午,以敷文閤待制晁公武為四川安撫制置使。

夏,四月,丙午,金主詔曰:「馬者,軍旅所用;牛者,農耕之資。殺牛有禁,馬亦何殊!其令禁之。」

己亥,置郢州轉般倉。

癸卯,賑綿、漢等州饑。尋以饒、信及建寧府等州饑,遣司農寺丞馬希言同提舉常平官賑濟。

戊申,金主擊球常武殿,司天馬貴中諫曰:「陛下為天下主,系社稷之重。又春秋高,圍獵擊球,宜悉置之。」金主曰:「朕以示習武耳。」

甲寅,蔣芾等上「欽宗實錄」。

丙辰,禮部員外郎李燾上「續資治通鑒長編」,自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一百八卷。

戊午,詔:「販牛過淮者,論如興販軍需之罪。」

五月,壬戌朔,詔常平官歲按倉儲。

時崇安縣饑,值浦城盜發,人情震恐。朱熹請于府,貸粟六百斛,籍戶口散給之,民賴以生。及冬,有年,民願償粟于官,知府王淮俾留裡中而上其籍於官。社倉之法始此。

甲子,金主命戶工兩部,自今宮中之飾,勿用黃金。

乙丑,金主如涼陘。

甲申,諡趙鼎曰忠簡。

夏國相任得敬專政,欲謀亂。是月,遣間使至四川宣撫司,約發兵攻西蕃。虞允文報以蠟書。

六月,甲午,詔:「諸路漕司,今後水旱須以實聞,州縣隱蔽者,並置於法。」

辛亥,判度支趙不敵言:「方今一歲內外支用之數,大概五千五百萬緡有奇。又以一歲所入計之,若使諸路供億以時,別無蠲減拖欠,場務入納無虧,則足以支一歲之用。然賦入之科名猥多,分隸於戶部之五司,如僧道、免丁、常平、免役、坊場、酒課之類則左、右曹掌之,上供、折帛、經總、無額茶、鹽、香、礬之類則金部掌之,度支則督月樁,倉部則專糴本。催理雖散于五司,悉經于度支。稽之古人量入為出之義,則度支一司,安可以不周知其所入之數哉!臣因置為都籍,會稽窠名,總為揭貼,事雖方行,簿書草具,而條目詳備,固已粲然易考。望付之本曹,自茲為始,歲一易之,庶幾有司得以久遵,不惟財賦易以稽考,抑使胥吏無所容奸。」從之。

丙辰,詔:「守臣罪狀顯著或職事不舉,而按司不即按劾,卻因它事發覺,三省具姓名取旨。守臣不按知縣,亦知之。」

是月,金河決李固渡,水入曹州。

秋,七月,壬戌,以劉珙兼參知政事。

臣僚言:「臨安府風俗,自十數年來,服飾亂常,習為邊裝,聲音亂雅,好為北樂,臣竊傷悼!中原士民,延首企踵,欲復見中朝之制度者,三四十年,卻不可得;而東南之民,乃反效于異方之習而不自知,甚可痛也!今都人靜夜十百為群,吹鷓鴣,撥洋琴,使一人黑衣而舞,眾人拍手和之,傷風敗俗,不可不懲。」詔禁之。

詔:「諸路運司行下所屬,各選清強官親驗災傷,盡與撿放。或不實不盡,有虧公私,被差官並所差不當官司,並重作行遣。」

親錄系囚。先是詔以「疏決並為文具,令有司具祖宗典故,朕當親閱」,至是後殿臨軒決遣罪人。

右僕射蔣芾以母喪去位。陳俊卿兼知樞密院事,言於帝曰:「臣自叨執政之列,每見三省、密院被內降指揮,苟有愚見,必皆密奏,多蒙開納,為之中止。然比及如此,已為後時,今以參預首員,奏行政令,欲乞自今內降恩澤,有未允公議者,容臣卷藏,不示同列,即時繳奏,或次日面納。」帝曰:「卿能如此,朕復何憂!」俊卿每勸帝親忠直,納諫諍,抑僥倖,肅紀綱,講明軍政,寬恤民力。異時統兵官不見執政,俊卿日召三五人從容與語,察其材智所堪而密記之,以備選用。於是帝嘉俊卿之言,多所聽從,政事復歸中書矣。

甲子,金制:「盜群牧馬者死,告者給錢三百貫。」

龍大淵既死,帝憐普覿,詔召之。劉珙諫曰:「此曹奴隸爾,厚賜之可也。引以自近,使得與聞政事,非所以增聖德,整朝綱也。」陳俊卿曰:「自陛下出此兩人,中外無不稱誦聖德。今欲召還,恐大失天下望。臣願先罷去。」遂止不召。

戊辰,金主謂平章政事完顏思敬等曰:「朕思得賢士,寤寐不忘。自今朝臣出外,即令體訪廉能之吏及草萊之士可以助治者,具姓名以聞。」

戊寅,贈王悅官。

悅知衢州,死之日,百姓巷哭,即為立祠于徐偃王廟。其喪出城,百姓號慟,聲振原野。悅愷悌慈祥,視民如子。是春乏食,悅發廩勸分,使百姓不至失所。自五月闕雨,悅竭誠祈禱,早晚一粥,凡月餘。題壁間,有「乞為三日之霖,願減十年之壽」之語,竟以是卒。詔贈直龍圖閣,仍宣付史館。

金主秋獵,己卯,次三叉口。金主諭點檢司曰:「沿途禾稼甚佳,其扈從人稍有蹂踐,則當汝罪。」

八月,乙巳,度支郎官劉師尹,論頃年因軍須額外創添賦入,請漸次裁減以寬民力,帝曰:「朕未嘗妄用一毫以為百姓病。」又論漢宣帝時,吏稱其職,民安其業,帝曰:「宣中興,只此數語。今吏不稱職,所以民未受實惠。」

乙未,頒祈雨雪之法于諸路。

癸丑,知溫州胡與可,以支常平錢五百貫並系省錢五百貫賑濟被水人戶自劾,帝曰:「國家積常平米,政為此也,可放罪。」

乙卯,金主還都。

是月,行「乾道曆」。

初,以「統元」、「紀元曆」與劉孝榮所獻新曆委官測驗,互有疏密,遂令太史局參照新舊行用。尋以禮部侍郎程大昌言,新除歷官互有異同,而新曆比舊曆則為稍密,遂詔太史局施行新曆,以「乾道曆」為名。

未幾,禮部員外郎李燾言:「歷久必差,自當改法。「統元曆」行之既久,其與天文不合固宜。況曆家皆以為雖名「統元」,其實「紀元」,若「紀元」又多歷年所矣。曆術精微,莫如「大衍」,「大衍」用於世亦不過三十四年,後學膚淺,其能行遠乎!隨時改曆,此道誠不可廢。抑嘗聞曆不差不改,不驗不用。未差無以知其失,未驗無以知其是,失然後改之,是然後用之,此劉珙要言至論也。舊曆差失甚多,不容不改,而新曆亦未有明效大驗,但比舊稍密爾。厥初最蜜,後猶漸差;初已小差,後將若何?故改曆不可不重也。謹按仁宗用「崇天曆」,自天聖至皇祐,其四年十一月月食,歷家言曆不效,詔以唐人曆及本朝四曆參定。曆家皆以「景福」為密,遂欲改曆,而劉羲叟獨謂,「崇天曆」頒行逾三十年,方將施之無窮,兼所差無幾,不可偶緣天變,輕議改移;又謂古聖人曆象之意,止於敬授人時,雖則預考交會,不必吻合辰刻。辰刻或有遲速,未必獨是曆差。仁宗從羲叟言,詔復用「崇天曆」。羲叟曆學,為本朝第一,歐陽修、司馬光輩皆遵承之。「崇天曆」既復用又十三年,至治平三年始改用「明天曆」。後三年,課熙寧三年七月月食不效,又詔復用「崇天曆」。「崇天曆」復用至熙寧八年,始更用「奉元曆」。「奉元曆」議,沈括實主之。明年正月月食,「奉元曆」遽不效,詔問修曆人姓名,括具奏辨,故曆得不廢。先儒蓋謂括強解,不深許其知曆也。然後知羲叟所稱止於敬授人時,不必輕議改移者,不亦至言要論乎!請朝廷察二劉所陳及「崇天」、「明天」之興廢,申飭歷官,加意精思,勿執今是舊非,能者熟復討論,更造密度,使與天合,庶幾善後之策也。」詔送太史局,仍詔求訪精通曆書之人。

九月,辛酉,金主諭右丞石琚、參知政事孟浩曰:「聞蔚州埰地蕈,役夫數百千人。朕所用幾何,而擾動如此?自今差役,凡稱御前者,皆須稟奏。」

壬申,禮部員外郎李燾論科舉等事,帝曰:「科舉之文,不可用老、莊及佛語。若自修于山林何害!倘入科場,必壞政事。」

癸酉,金主諭宰臣曰:「卿等舉用人才,凡己所知識,必使他人舉奏,朕甚不喜。如其果賢,何必以親疏為避忌也!」

以魏子平參知政事。

甲戌,戶部郎官曾逮言:「任賢使能,周室中興。於賢曰任,於能曰使,則賢能之任使固不同。今以刀筆之小才,奔走之俗吏,謂之使能,此不可不辨。」帝然之。

辛巳,金主謂御史大夫李石曰:「台憲固在分別邪正;然內外百司,豈謂無人!惟見卿等劾人之罪,不聞舉善。自今宜令監察御史分路刺舉善惡以聞。」

將軍大磐訪求良弓,而磐多自取護衛,洛索以告,金主命點檢司鞫磐。磐妹為宮中寶林,磐屬內侍言之寶林,寶林以聞。金主杖內侍百,出磐為隴州防禦使。

癸未,權發遣衢州劉風入對,論朝廷不當顓以才取人,帝曰:「才有君子之才,有小人之才;小人而有才,虎而冀者也。人主之要,在於辨邪正。」

冬,十月,己丑朔,金以戒諭百官貪墨詔中外。

辛卯,前四川制置使汪應辰面對,讀劄子至畏天愛民,帝曰:「人心易怠,鮮克有終,當以為戒。」又曰:「朕日讀「尚書」,于畏天之心尤切。」應辰曰:「堯、舜、禹、湯、文、武皆聖人,然「尚書」中君臣更相警戒。言語雖多,皆不出此。」

乙未,金命涿州刺史兼提點山陵,每以朔望致祭,朔則用素,望則用肉,仍以明年正月為始。又命圖畫功臣于太祖殿,其未立碑者立之。

金主謂宰臣曰:「海陵時修起居注,不任直臣,故所書多不實,可訪求得實,詳而書之。」孟浩曰:「良史直筆,君舉必書,古帝王不自觀史,意正在此。」

庚子,將芾起復左僕射,陳俊卿右僕射。芾旋辭,乞終喪,詔許之。

先是殿前指揮使王琪按視兩淮城壁還,薦知州教授劉甄夫,帝命召之。俊卿與同列請其所自,帝曰:「王琪稱其有才。」俊卿曰:「琪薦兵將官乃其職。教官有才,何預琪事?」帝曰:「卿等可召問之。」俊卿召琪責之,琪皇恐不知所對。會揚州奏:「昨琪傳旨增築州城,今已訖事。」俊卿請於帝,則初未嘗有是命也。俊卿曰:「若爾,即琪為詐傳聖旨,非小利害也。」退,至殿廬,召琪詰之。琪叩頭汗下。俊卿亟奏曰:「王琪妄傳聖旨,移檄邊臣,增修城壁。此事系國家大利害,朝廷大紀綱,而陛下之大號令也。人主所恃者,紀綱、號令、賞罰耳。今琪所犯如此,此而不誅,則亦何所不為也!按律文『詐為制書者絞。』惟陛下奮發英斷,早賜處分。」於是削琪官而罷之。

先是禁中密旨直下諸軍者,宰相多不與聞,有張方者,因事發覺,俊卿及與同列奏請:「自今百司承受御筆處分事宜,並須奏審,方得施行。」至是因琪事復以為言,帝悅而從之。事下兩日,又收還前命,俊卿語同列曰:「反汗如此,必關牒至內諸司,有不樂者為之耳。」即奏曰:「三省、密院,所以行陛下詔命也,百官庶府,所以行朝廷號令也。詔命一出於陛下,號令必由於朝廷,所以謹出納而杜奸欺也。祖宗成憲,著在令甲,比年以來,漸至隳紊。臣等昨以張方之事,輒有奏聞,及此逾月,又因王琪奸妄之故,陛下赫然震怒,然後降出,聖慮亦已審矣,聖斷亦已明矣,中外傳聞,莫不嘆服。而昨日陛下諭臣等曰:『禁中欲取一飲一食,必得申審,豈不留滯!」而又有此指揮。夫臣等所慮者,命令之大。如令三衙發兵,則密院不可不知;令戶部取財,則三省不可不知耳,豈為此宮禁細微之事哉!況朝廷乃陛下之朝廷,臣等偶得備數其間,出內陛下之命令耳。凡事奏審,乃欲取決于陛下,臣等非敢欲專之也。況此特申嚴舊制,亦非創立新條,而已復收復,中外惶惑。且將因循觀望,並舊法而廢之,為後日無窮之害,則臣等之罪大矣。或恐小人因此疑似,陰以微言上激雷霆之怒,更望聖明體察。」翌日面奏,帝色甚溫,顧謂俊卿曰:「朕豈以小人之言而疑卿等耶!」

先是劉珙進對語切,忤帝意,既退,御筆除珙端明殿學士、在外宮觀。俊卿即藏去,密奏言:「前日奏劄,臣實草定,珙與王炎略更一兩字。以為有罪,則臣當先罷;若幸寬之,則珙之除命,臣未敢奉詔。」明日,復前申請,且曰:「陛下即位以來,容納諫諍,體貌大臣,皆盛德事。今珙乃以小事忤旨,而獲罪如此,臣恐自此大臣皆以阿諛順指為持祿固位之計,非國之福也。」帝色悔。久之,又言:「珙正直有才略,肯任怨,臣所不及,願且留之。」帝曰:「業已行之,不欲改也。」俊卿曰:「珙無罪而去,當與大籓以全進退之禮。」乃以珙為江西安撫使。俊卿退,又自劾草奏抵突,被命稽留之罪,帝手劄留之。俊卿請益堅,帝不許。且曰:「卿雖百請,朕必不從。」帝於是有意相俊卿矣,不數日而有是命。

甲辰,大閱于茅灘,帝親御甲胄,指授方略。

十二月,戊子朔,金遣武定軍節度使伊喇按招諭准布。

先是諸司薦建甯布衣魏掞之,召赴行在,甲辰,入對,帝曰:「治道以何者為要?」掞之言治道以分臣下邪正為要。詔:「掞之議論可采,賜同進士出身,除太學錄。」將釋奠孔子祠,職當分獻先賢之從祀者,掞之先事白宰相曰:「王安石父子,以邪說惑主聽,溺人心,馴致禍亂,不應祀典。而河南程氏兄弟,倡明絕學以幸來今,其功為大。請言於帝,廢安石父子勿祀,而追爵程氏兄弟使從食。」不聽。又言太學之教,宜以德行為先;其次尤當使之通習世務以備效用。

掞之敢直言,每抗疏,盡言以諫,至三四,帝皆不見省,遂移書杜門,以書諮責宰相,語尤切,因以迎親告歸。行數日,罷為台州教授。掞之少有志於當世,晚而遇主,謂可以行其學。然其仕不能半歲而不合以歸,尋以病卒。

先是福建諸司薦興化軍仙游林彖行義,召不至。諸司又薦彖行義,授迪功郎,添差本軍教授。

甲戌,蠲廣德軍月樁錢。

湖廣總司申江、鄂、荊、襄諸處軍馬歲約用凡百八萬四千餘貫。

四川宣撫使虞允文奏:「興、洋之間,紹興初義士系籍者以七萬計。今所籍興元、洋州、大安軍共二萬三千人有奇,其金、房等州雖未申到,約亦可得三萬人,則西師之勢壯矣。歲可免六七百萬之費,而獲四五萬人之用,其為利便甚明。」

有以四明銀礦獻者,帝命守臣詢究,且將召冶工,即禁中鍛之,陳俊卿曰:「陛下留神庶務,克勤小物,然不務帝王之大而屑屑乎有司之細,臣恐有識之士有以窺陛下也。況彼懼其言之不副,則其鑿山愈深,役民愈眾,而百姓將有受其害者。夫天地之產,其出無窮,若愛惜撙節,常如今日,則數年之後,自當沛然。但願民安歲稔,國家所少者,豈財之謂哉!請直以其事付之明州,使收其贏餘以佐國用,則亦不至於擾民矣。」

西遼承天太后布沙堪,與都爾本弟博果濟薩裡通,出都爾本為東平王而殺之。都爾本之父額哩喇以兵問罪,殺布沙堪及博果濟薩裡,迎仁宗次子珠勒呼立之,改元天禧。

續資治通鑑/卷139·卷一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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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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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一百三十九】起閼逢涒灘十月,盡柔兆掩茂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冬,十月,癸亥朔,金主獵於密雲;丙寅,還都。

丁卯,知樞密院事賀允中罷,為資政殿大學士。致仕,己巳,以周蔡兼權知樞密院事,王之望兼同知樞密院事。

庚午,詔曰:「朕每聽朝議政,頃刻之際,意有未盡。自今執政大臣或有奏陳,宜於申未間人對便殿,庶可坐論,得盡所聞,期躋於治。」

庚辰,蠲京西、湖北運糧所經州縣秋稅之半。

湯思退僥倖和議速成,邊備盡弛,金都元帥布薩忠義知其可乘也,遂議渡淮。始,魏杞行次盱眙,忠義遣趙房長問杞所以來之意,欲觀國書。杞曰:「 書,御封也,見主當廷授。」房長馳白忠義,疑國書不如式,又欲割商、秦之地及歸正人,且約歲幣二十萬。杞以聞,帝命盡如初式,許割四州,歲幣亦如其數,再易國書。忠義猶以未如所約,辛巳,與赫舍哩志寧分兵自清河口以侵楚州。時知州魏勝,奉詔措置清河口,金人乘間以舟載器甲、糗糧自清河出,勝覘知之,帥兵拒於河口。金兵詐稱欲運糧往泗州,由清河口入淮,勝欲禦之;都統制劉寶以方議和,不可,至是寶遂棄城遁。

十一月,乙酉,金兵攻楚州,魏勝率眾拒戰于淮陽,自卯至申,勝負未決。金圖克坦克甯帥生兵至,勝與力戰,矢盡,依土阜為陳,謂士卒曰:「我當死此,得脫者歸報天子。」乃令步卒居前,騎兵為殿,至淮東十八里,中矢,墜馬死。事聞,贈正任承宣使。楚州遂破,金人又破濠州,王彥棄昭關遁,滁州亦破。

戊子,以金人侵境,詔郊祀改用明年。

湯思退罷都督,召陳康伯。

己丑,金封皇子永功為鄭王。

庚寅,命楊存中都督江淮軍馬。

先是湯思退既不行,乃升存中為都督軍馬,及事急,復以王之望為督視,之望力辭,乃升存中為都督。

詔諭歸正官民云:「朕遣使約和,首尾三載,北師好戰,要執不回。朕志在好生,甯甘屈己,書幣土地,一一曲從。唯念名將、貴臣,皆北方之豪傑,慕中國之仁義,投戈來歸;與夫東土人民,喜我樂土;知其設意,欲得甘心,斷之於中,決不復遣。爾等當思交兵釁隙,職此之由,視之如仇,共圖掃蕩。」

辛卯,湯思退除職,奉祠。

言者論其急於和好之成,自壞邊備,罷築壽春城,散萬弩營兵,輟修海船,毀拆水櫃,不推軍功賞典,及撤海、泗、唐、鄧之戍,詔責居永州。行至信州,憂悸而死。

自思退唱和議,欲興大獄以鋤異己者。時參知政事周葵行相事,聞諸生有欲相率伏闕者,奏以黃榜禁之,略云:「靖康軍興,有不逞之徒,鼓倡諸生伏闕上書,幾至生變。若蹈前轍,為首者重置典憲,餘人編配。」黃榜出,物論譁然。於是太學生張觀、宋鼎、葛用中等七十餘人,上書論湯思退、王之望、尹穡曰:「揚州退敵之後,敵人不敢南下。湯思退首唱和議,之望、尹穡附之,極力擠排。遂至張浚罷去,邊備廢弛,墮敵計中。天下為之寒心,而思退輩方以為得計。今敵人長驅直至淮甸,皆思退等三人懷奸誤國,此三人之罪,皆可斬也。願陛下先正三賊之罪以明示天下,仍竄其党洪適、晁公武,而用陳康伯、胡銓為腹心,召金安節、虞允文、王大寶、陳俊卿、王十朋、陳良翰、黃中、龔茂良、劉夙、張栻、查籥,協謀同心,以濟大計。」帝大怒,欲加重罪。晁公武及右正言龔茂良同入對,帝怒稍霽,之望亦為之救解,乃止。

先是侍御史尹穡請置獄,取不肯撤備及棄地者核其罪,庶和議決成,所指凡二十餘人,由是擢穡為左諫議大夫,而公武亦自殿中侍御史遷侍御中,洪適時以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

丙申,遣國信所通事王抃使金軍,並割商、秦地,歸被俘人,惟叛亡者不與,餘誓目略同紹興,世為叔侄之國,減銀絹五萬,易歲貢為歲幣而已。金人皆聽許。

丁酉,詔擇日視師。

戊戌,以陳康伯為左僕射兼樞密使。

辛丑,錢端禮賜出身,簽書樞密院事,旋命兼權參知政事。

金尚書省火。

壬寅,以顯謨閣學士虞允文同簽書樞密院事。

詔:「館閣儲材之地,依祖宗舊法,更不立額。」

甲辰,步軍司統制崔泉,敗金人於六合。

權尚書工部侍郎何俌進對,因及用人事,帝曰:「近日士大夫議論好惡,多不公心。卿所謂其言若善,雖仇怨在所當用,如其不善,雖親故不可曲從,此論是也。」

己酉,劉寶落節鉞,為武泰軍承宣使;王彥落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

庚戌,詔:「方今多事,理宜博謀,侍從、兩省官,每日一到都堂,遇合關台諫者,亦許會議。」

陳康伯力疾詣闕,閏月,甲寅,入見。詔:「康伯間一日一朝,肩輿至殿門,仍給扶,非大事不署。」

丙辰,參知政事周葵罷。

壬戌,兵部侍郎胡銓、右諫議大夫尹穡並罷。

銓、穡受詔,分往淮東、西措置海道。時金兵號八十萬,濠、滁皆破,唯高郵守陳敏拒敵射陽湖,而李寶預求密詔為自安計,擁兵不救。銓劾奏之曰:「臣受詔命范榮備准,李寶備江,緩急相援。今寶視敏弗救,若射陽失守,大事去矣。」寶懼,始出師掎角。會天大雪,河冰皆合,銓先持鐵錘錘冰,士皆用命,金人乃退。

銓、穡皆挈家以行,為言者所劾,遂與祠。

乙亥,參知政事王之望罷。

先是金人至揚州,或請擊之,楊存中不敢渡江,固壘以自守。之望與湯思退表裡,專以割地啖金為得計。至是帝以金人且退,詔督府擇利擊之。時之望視師江上,令諸將不得妄進。朝廷趣行,之望言王抃既還,不可冒小利,害大計。言者論之,遂罷。

丙子,以王抃為奉使大金通問國信所參議官,持陳康伯報書以行。丁丑,金遣張恭愈來迓使者。

十二月,戊子,魏杞始自鎮江渡淮。

辛卯,以錢端禮參知政事,虞允文同知樞密院事,禮部尚書王剛中簽書樞密院事。

丙申,制曰:「比遣王抃,遠抵潁濱,正皇帝之稱,為叔侄之國,歲幣減十萬之數,地界如紹興之時。憐彼此之無辜,約叛亡之不遣,可使歸正之人,咸起甯居之心。重念數州之民,罹此一時之難,老稚有蕩析之,丁壯有系累之苦,宜推蕩滌之宥,少慰凋殘之情。除逃遁官吏不赦外,雜犯死罪情輕者減一等,餘並放遣。洪適所草也。論者謂前此之貶損,四方蓋未聞知,今著之赦文,殊失國體。」

遣洪適等賀金主生辰,以後遂以為常。

己酉,朝獻景靈宮。庚戌,朝饗太廟。

是歲,金大有年,斷死罪十有七人。

春,正月,辛亥朔,車駕詣圜壇行禮,大赦,改元。

乙卯,金主命於泰州、臨潢接境設邊堡七十,駐兵萬三千。

丁巳,淮西安撫使韓璡,勒停,賀州編管,以部將孔福、頓遇棄城逃避故也。福伏誅,遇刺配吉陽軍牢城。

己未,通向使魏杞等齎國書至金,書式為「侄宋皇帝昚,謹再拜致書于叔大金聖明仁孝皇帝闕下」,歲幣二十萬。金人復書「叔大金皇帝」,不名,不書「謹再拜」,但曰「致書于侄宋皇帝」,不用尊號,不稱「闕下」,自是為定式。

辛酉,召楊存中還。

丁卯,起居舍人王稽中言:「臣每念國朝罕有世家;惟將家子能世其家,有曹彬之子瑋,種世衡之子諤,諤之子師道,皆世為良將。近日將臣子弟,皆以武弁為恥。」帝曰:「此言甚合朕意。」稽中曰:「今國家閒暇,正當選將。萬一用武,倉卒不可得之。」帝曰:「卿言甚當。」稽中請于大將之家,選武勇能世其家者尊顯之,萬一用武,不至無將;若其無虞,不妨陰壯國勢。帝曰:「此論深得今日之切務。」稽中又言:「陛下留意北人,然北人皆負陛下。如賀允中老不知退,遭陛下簡罷;王之望謀國,前後反覆異詞;尹穡好邪,與湯思退陰結死黨,使季南壽往來傳遞言語,士大夫目之為『肉簡牌』,其為欺君誤國,弛去邊備,鉤致敵人渡淮,幾危社稷!」帝曰:「如尹穡尤可罪。朕切以腹心待之,乃奸邪至於如此!」稽中又曰:「如王逨雖未甚有施設,然多與尹穡屏人切切細語,士大夫皆謂之邪奸,賴陛下先知其奸,乃並逐之,士大夫尤服聖聰。」

以王抃使金有勞,加五官,抃由是見知於帝。後與曾覿、甘昪相結,時論惡之。

庚午,詔曰:「館職所以招延天下之英俊,以待顯擢,苟不親吏事,知民情,則將來何以備公卿之任!今後更迭補外,歷試而出,以稱朕樂育真才之意。」

辛未,立兩淮守令勸民種桑賞格。

金以和議成詔中外;覆命有司,旱、蝗、水溢之處,與免租賦。

壬申,詔兩浙振流民;以紹興流民多死,罷守臣徐喆及兩縣令。

癸酉,蠲沿邊殘破州軍賦一年。

金命元帥府諸新舊軍,以六萬人留戍,餘並放還。以宋國歲幣賞諸軍。

甲戌,貶劉寶瓊州安置。

乙亥,罷兩淮招撫司及陝西、河東宣撫招討司。

召提舉太平興國宮陳俊卿入對,帝勞撫之。因極論朋黨之弊,且論人材當以氣節為主,氣節者少有過差,當容之,邪佞者甚有才,當察之,帝善其言。除吏部侍郎,同修國史。

二月,庚辰朔,朝德壽宮,從太上皇、太上皇后如四聖觀。帝親扶上皇上馬,都人歡呼,以為所未嘗見。

癸巳,移濠州戍兵於藕塘。

庚子,以楊存中為寧遠、昭慶軍節度使。

壬寅,金罷納粟補官令。

甲辰,以久雨,避殿,減膳,蠲兩淮災傷州縣身丁錢絹,決繫囚。

命鎮江、建康、鄂州、荊南都統並兼提舉措置屯田,兩淮、湖廣總領、淮南、湖北、京西帥漕兼提舉措置屯田,守臣兼管內屯田事。

丁未,尚書左僕射陳康伯薨。

紹興末,有與子之意,康伯密贊大議;及行內禪禮,以康伯奉冊。帝即位,禮遇優渥,但呼丞相而不名。嘗謂輔臣曰:「陳康伯有氣量,朕扈從太上在金陵,其從容不迫,可比晉謝安。」至是奏事出,至殿廬而疾作,輿至第,薨。贈太師,諡文恭,御書「旌忠顯德之碑」表其墓。

三月,庚申,以虞允文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王剛中同知樞密院事。

癸亥,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卒,諡莊定。

壬申,金群臣上尊號曰應天興祚仁德聖孝皇帝。

乙亥,太白經天。

詔舉制科。

是春,湖南盜起,入廣東,焚掠州縣,官平討平之。

夏,四月,丙申,詔廬州兵馬都監郭璘,特令再任,以金人渡淮,保守焦湖舟船無虞也。庚子,金報問使完顏仲等入見。

癸卯,金西京留守壽王京,以謀反安置嵐州。

京妻公壽,嘗召日者孫邦榮推京祿命,邦榮言:「留守官至太師,爵封王。」京問:「此上更無有否?」邦榮曰:「止於此。」京曰:「然則所官何為?」邦榮察其意,詐為圖讖,作詩以獻於京。京曰:「後誠如此乎?」遂受其詩,再使卜之,邦榮詭稱得卦有吉兆,京復使邦榮推金主當生年月。家人孫霄格,妄作謠語誑惑京,如邦榮指,京信之。公壽具知其事。

至是邦榮上變,詔刑部侍郎高德基等往鞫之,京等皆款伏。金主曰:「海陵無道,使光英在,朕亦保全之,況京等哉!」於是京夫婦特免死,杖一百,除名,嵐州樓煩縣安置,以婢百口自隨,官給土田。詔諭京曰:「朕與汝皆太祖之孫,海陵失道,翦滅宗支。朕念兄弟無幾,于汝尤為親戚。汝亦自知之,何為而懷此心?朕念骨肉,不思盡法。汝若尚不思過,朕雖不加誅,天地豈能容汝也!」

乙巳,金都無帥完顏思敬罷。

吳璘來朝,尋進封新安郡王,判興元府。

五月,己酉朔,帝諭輔臣曰:「今邊事少寧,卿等當為朕留意人材。」錢端禮言:「人主之職,惟當辨君子小人。若朝廷所任純樸厚重之士,則浮偽自革,實效可成。」帝曰:「固知如此。君臣之間,須相警戒。」

庚戌,中書舍人洪適進對,帝曰:「卿所繳秦塤差遣甚當。向後有合繳事,不須劄子,但批敕以進。」又曰:「如有出自朕意,事不可行者,卿但繳進。」

初,秦塤陳乞宮觀,適繳奏:「秦檜藏奸稔惡,金珠充牣其家。塤乃其不肖之孫,華屋後藏,輒稱累重仰祿。公然欺世,玩侮朝廷」故也。

辛亥,帝諭錢端禮等曰:「早朝,與卿等每不從容。今後晚間少暇時,當召卿等款曲論治道。」端禮等既退,又遣中使傳旨,每遇晚,召于東華門入,請選德殿奏事。」

甲寅,臣僚言:「唐任劉晏二十載。今之戶部,始用也未必擇之精,即用也未必任之久,多不一歲,少或半歲,已徙職而去矣,孰能為國家周虛實、究源流而圖善後之計哉!望陛下略依唐故事,博選中外之臣,其材之可用者,而試以財計之任,又觀其稍有所成,而付之版曹之職。苟稱其職,雖數遷而至乎二府,職固不徙也。勿奪其權,使之得以號令州縣,而趣督倚辦焉;勿拘其制,使之得以權衡低昂,而通融流轉焉。夫然後國之有無,軍之裕乏,民之利害,皆得而責之。彼亦將朝思夕計,畢精竭慮,自任而不辭矣。」從之。

金元帥布薩忠義朝京師,金主勞之曰:「宋國請和,偃兵息民,卿之力也!」丁巳,以忠義為左丞相,赫舍哩志甯為平章政事。

辛酉,中書舍人洪適進仁宗久任許元故事。帝曰:「洪適所進故事,切當今日之弊。今後非因昏懦不職,不得遽有遷易。其興利除害,績用修舉,並依故事旌擢顯用。」

乙丑,金以平章政事宗憲為右丞相。

壬申,詔:「法令禁奸,理宜畫一。比年以來,傍緣出入,引例為弊,殊失刑政之中。應今後犯罪者,有司並據情款,直引條法定斷,更不奏裁。內刑名有疑,令刑部、大理寺看詳,指定聞奏,永為常法,仍行下諸路遵守施行。其刑部、大理寺見引用例冊,令封鎖架閣,更不引用。」

癸酉,金罷山東路都統府,以其軍各隸總管府。

丙子,遣李若川使金,賀上尊號。

是月,宗正丞林邵言:「祖宗「玉牒」昨緣南渡,散失不存。前後修纂為太祖一朝事蹟,已經安奉;「太宗正牒」雖已成書,尚未進入;「太上」、「今上玉牒」,自今見修;自真宗至欽宗凡七世,並未下筆。緣近來體例,每修一朝「玉牒」,必取旨開局,方始修纂,十年方許一進,則是列聖之書,雖百年而未備。臣今自修「真宗玉牒」十年,計四十卷,望令出牒館安奉。」從之。

郴州盜李金復作亂,詔以劉珙為湖南安撫使,兼知潭州。抵境,聲言發郡縣兵討擊,而移書制使沈介,請以便宜出師,曰:「擅興之罪,吾自當之。」 介即遣田寶、楊欽以兵至。珙知其署行疲怠,發夫數程外迎之,又代其負任,至則犒賞過望,軍士感奮。珙知欽可用,檄諸軍皆受節制。下令募賊黨相捕斬詣吏者,除罪受賞。欽與寶連戰破賊,追至莽山,賊党執金以降。

六月,癸未,同知樞密院事王剛中卒,諡恭簡。

剛中在成都日,以萬歲池廣袤十里,溉三鄉田,歲久淤澱,因集三鄉夫共疏之,累土為防,上植榆柳,表以石柱。蜀人久而思之。

丙戌,以翰林學士洪適簽書樞密院事。帝謂錢端禮、虞允文曰:「三省事可與洪適共議。」自是東西府始同班奏事。」

王辰,淮南運判姚嶽,奏蝗自淮北飛度,皆抱草木自死,仍封死蝗以進,帝曰:「嶽取以為嘉祥,更欲尋付史館,可降一官,放罷,為中外佞邪之戒。」

甲辰,罷湖北、京西制置司。

丙午,臣僚言:「科舉之制,州郡解,額狹而舉子多;漕司解,其數頗寬。取應者往往舍鄉貫而圖漕牒,至於冒親戚、詐注籍而不之恤。且牒試之法,川、廣之士用此可也,福建密邇王都,亦復漕試;見任官用此可也,而待闕得替官,一年內亦許牒試;本宗有服親用此可也,而中表緦麻之親亦許牒試。或宛轉請求,或通問屬托,至有待闕得替官一人而牒十餘名者,請申嚴詐冒之禁。其見行條法,付有司重詳損益,立為中制。」從之。

又言:「國家三歲科舉,集草茅之士,親策於庭,其間豈無一事之可行!然有司考試,多以文采為止,考在前列者,始經御覽。其間有言及諸郡軍民利害實跡,偶文辭不稱,置之下列,往往壅于上聞,誠為可惜!請自今,有論及州郡軍民利害事實,令初考、復考、詳定所,各節錄緊要處,俟唱名日,各類聚以聞。 」從之。

是日,金中都地震。

秋,七月,戊申朔,金中都地復震。

金罷陝西都統府,徙陝西元帥府于河中。

庚戌,知池州魯譽申稱本州管下竹生穗,實如米,饑民採食之,仍圖竹實之狀,緘裹其物以獻。臣僚論:「歉歲饑民食其不當食之物,誠出於饑餓迫切而已。今池之民采竹實而食,其亦迫切甚矣。譽任在牧民,顧以為美事,不謂之奸諛不可也。較其罪與姚嶽同科,望予罷斥。」詔從之。

辛亥,王大寶言:「理財宜務本抑末。農者,天下之本也;而邊賈逐末,競利日繁,宜抑之以助農。如前日免行之令,偶因曹泳建言廢罷,請講明損益以復前制。」帝曰:「曹泳所行,唯免行一事,至今人以為是。民不可憂,難以施行。」

臣僚言:「守臣之弊,重內輕外;宜更出迭入。若未曆州縣,不得居清要;未任監司,不得居郎曹。外有治效,擢之內職;內有實績,擢之外任。庶幾官宿其業,人效其職,無因循苟簡之意矣。」詔令中書省置籍。

癸丑晚,御選德殿。御坐後有金漆大屏,分畫諸道,各列監司、郡守為兩行,以黃簽標居官者職位姓名,常指示洪適等曰:「朕新作此屏甚便,卿等於都堂亦可依此。」

乙丑,臨安府奏結斷鋪翠、銷金事,帝曰:「聞外間翠羽甚多,若由嚴指揮,未必禁得。治一足以警眾。」錢端禮曰:「今宮禁既不用,自然外間可革。」

是月,詔:「諸路監司、帥臣,將見任老疾守臣,限一月公共銓量聞奏。知縣,守臣體訪,申取朝廷指揮。如監司、守臣互為容隱,御史臺覺察以聞。」

鑄當二錢。

八月,己卯,帝曰:「永豐圩見隸建康行宮,藏收米三萬餘石,其撥付建康軍中以助軍食。」

金殺前宿州防禦史烏陵呵喇薩,謂其與李顯忠交通也。

錢端禮等奏:「前日面得指揮,減省權攝使臣及額外人吏。有承旨司謝褒,再三須要存留王興祖等四人,蓋有謝梓是其子。」帝曰:「吏何得如此!可重作行遣。」乃詔:「謝褒送處州編管。」

乙酉,立鄧王愭為皇太子。大赦。

丁亥,參知政事虞允文罷。

金使完顏仲來,有所議,偃蹇不敬,允文請斬之,廷有異議,不果。全錢端禮受李宏玉帶,事連允文,為御史所論,奉祠而歸。

己丑,以洪適為參知政事,並權知樞密院事;吏部侍郎葉容簽書樞密院事,並權參知政事。

庚寅,詔:「應今後文武知州軍、諸路厘務、總管、副總管、鈐轄、都監見辭,並令上殿,批入料錢文曆。如托避免對,並不得差除赴任。委台諫、監司常切按察,以違制論。」

癸巳,臣僚言:「去歲江西湖口和糴,其弊非一:不問家之有無,例以稅銀均敷,此一弊也。州縣各以水腳耗折為名,收耗米什之二三,此二弊也。公吏鬥腳,百方乞覓,量米則有使用,請錢則有糜費,此三弊也。以關、會償價,許之還以輸官,然所在往往折價,至輸官則不肯受,此四弊也。」詔:「逐路委漕臣並提舉,往來巡按,務盡和糴之意以革四弊。」

參知政事錢端禮罷。時久不置相,端禮以首參,窺之甚亟。鄧王愭夫人,端禮女也。侍御史唐堯封論端禮帝姻,不可任執政,坐遷太常少卿,館閣士相與上疏排端禮者皆被斥。端禮遣人密告陳俊卿,言己即相,當引共政,俊卿叱之;會進讀寶訓,因言本朝家法,戚屬不預政,最有深意,陛下所宜謹守,帝納其言。端禮憾之,出俊卿知建寧府。至是王立為太子,端禮不得已,乃引嫌以資政殿大學士提舉萬壽宮。

乙巳,洪適等言:「近來士風奔競,爭圖換易舊制,已有差遣人,不許入國門,新授差遣人,限半月出門。今請令宰執不許接見已有差遣之人。」帝曰:「如此則失之隘,但在卿等力行。」

洪適奏浙東鹽司久闕官,請用宋藻,帝曰:「卿等曾諭宋藻支還亭戶錢否?聞鹽司所至,又要掊斂錢物送胥吏,至有六七百升,首須丁寧鈐束。」

九月,戊申,金主秋獵。

時有獻書者,洪適等言系編類之書,舉子所用,欲與免一解,葉容言獻言者大率圖僥倖,帝曰:「亦無如之何。若不採納,便塞獻言之路。」

癸酉,洪適等言:「近有湖南漕臣任詔,均州守臣戴之邪,皆自請討賊。臣等不識之邵,陛下尚省記其人否?」帝曰:「其人亦誕妄,今不須留在極邊,可召赴行在,別與差遣。」

甲戌,金主還都。

金,十月,丁卯朔,金地震。

甲申,臣僚言:「私鹽之不可禁者,其弊三:亭戶煎鹽入官,官不以時給直,往往寄居,為之幹請而後予之,至有分其大半者,一也。煎煉之初,必須假貸於人,而監司類多乘時放債,以要其倍償之息,及就場給直,往往先已克除其半,而錢入於亭戶之手者無幾,二也。鹽司及諸場人吏,類多積私鹽以規厚利,亭戶非不畏法,以有猾胥為之表裡,互相蒙庇,三也。請申嚴禁戢。」從之。

戊子,劉蘊古伏誅。

蘊古之始降也,辨舌泉湧,廷臣多奇之。吳山有伍員祠,蘊古妄謂祈禱有驗,新易扁額,刻其官位姓名於旁。市人莫測其意,有右武大夫魏仲昌者,獨曰:「是不難曉。他人之歸正者,僥倖富貴而已,蘊古則真細作也。夫諜來不止一人,榜其名,欲使後至者知其已至耳。」至是遣僕北歸,有告者,搜其書,皆刺朝廷陰事也。乃誅之。

乙未,金主冬獵,旋還都。

丁酉,金遣王衎等來賀會慶節,以後每歲如之。

乙巳,淮北紅巾賊逾淮劫掠,立賞格討捕之。已而知楚州胡則,遣巡尉擊殺其首盧榮。

十一月,丙午朔,金主謂宰臣曰:「朕在位日淺,未能遍識臣下賢否。今六品以下,殊乏人材,卿等何以副朕求賢之意?」

己未,詔:「後省抽上書可采者,撮其樞要,斷章取義,立為篇目,繕寫進呈,以牙牌一面,鐫吏、戶、禮、兵、刑、工、贓吏字,疏事目于下方。」帝曰:「朕已令製造數副,記朝廷事。省部亦當依此以備遺忘。」

癸亥,金立諸路通檢地土等第稅法。

金主之初立也,事多權制,至是詔有司刪定,謂宰臣曰:「凡已奏之事,朕嘗再閱,卿等勿懷疑懼。朕于大臣,豈有不相信者!但軍國事不敢輕易,恐或有誤也。」布薩忠義對曰:「臣等豈敢竊意陛下,但智力不及耳。陛下留神萬幾,天下之福也。」

辛未,遣龍大淵撫諭兩淮,措置屯田,督捕盜賊。

十二月,戊寅,以洪適為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兼樞密使,汪澈為樞密使。

庚寅,以葉容為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近習梁俊彥,請稅江、淮沙田、蘆場,可助軍餉,帝以問容。容對曰:「蘆場臣未之詳。沙田者,乃江濱出沒之地,水激于東則沙漲于西,水激于西則沙復漲於東,其田未可以為常也。辛巳兵興,兩淮之田租並復,至今未征,況沙田乎!」帝大悟,即罷之。容退至中書,召俊彥,切責之曰:「汝言利求進,萬一淮民怨諮,為國生事,雖斬汝萬段,豈足塞責!」俊彥惶恐,免冠謝,始釋之。

起居郎、權中書舍人蔣芾奏曰:「中書政本之地,舍人之職,不特掌行詞命而已,故事,亦許繳駁。臣雖暫時兼攝,亦不敢以承乏而怠於職事。倘政令之有過舉,除授之有失當,不免時犯天聽,尚賴陛下容納。」帝曰:「正欲卿如此,不特政事與除授之間,雖人主有過失,亦何論奏。」

是歲,遣方滋等賀金主正旦。金亦遣烏庫哩忠弼來賀正旦。以後,歲如之。

春,正月,丙辰,宰執進呈升差人數,帝曰:「須立定年限,方可杜其私意。」

辛酉,省六合戍兵,以所墾田給還復業之民。

壬戌,建康都統劉源,繳納到逃亡事故橫行拱衛大夫至副尉、軍兵、將校、都虞候等付身二萬有餘,帝以問宰執,洪適等言:「果有此數,見今委都司毀抹。」帝曰:「此事甚不可得。」於是詔武略大夫、忠州團練使劉源,特轉武顯大夫、高州防禦使。

甲子,汪應辰請優恤利州路運糧百姓,漕臣亦具奏,請運糧二石,人支錢引三道,計合降度牒八十餘道。帝曰:「中間亦曾免一處。」洪適等言:「成、和等四州,已嘗免夏、秋二稅一年,京西路諸州,亦免二稅一半。」帝曰:「利路運糧,每石與二千,可紐計度牒支降。」

庚午,金敕有司:「宮中張設,毋以塗金為飾。」

二月,丙子,詔:「侍從、台諫、兩省官舉監司、郡守,可依薦舉舊法,如犯入已贓當同罪,餘皆略之,庶多薦引以副任使。」

丁丑,罷盱眙屯田。賑兩浙、江東饑。

庚辰,臨安府勘到殿前司軍兵盜取錢物,洪適等言訓練隊將,專管一隊,不為無罪。帝曰:「統制官如何無罪?須各與降一官。」適等言:「統制乃王公述,兼帶禦器械,陛下行罰,雖親近不免,天下安得不畏服邪!」

丁亥,金左丞相、沂國公佈薩忠義薨。金主親臨,哭之慟,輟朝奠祭。命參知政事唐古安禮護其喪事,葬祭俱從優厚,官給,諡武莊。

忠義謙以接下,敬儒重土,與人交,侃侃如也。善馭將卒,能得其死力,為宰輔數年,知無不言。故由外戚兼任將相,能以功名終。

壬辰,戶部措置每月官兵俸料,減支見錢分數,月中可省二十萬緡,帝曰:「不若且依舊例。事稍動眾,不可輕改。」

三月,甲辰,吏部申安穆皇后堂侄女夫沈巘補官,方十二歲,年未及格,又,趙氏乞收故夫郭咸恩澤,與康汝濟等嶽廟差遣,帝曰:「補官事,三年無甚利害,可待年及。恩例既不合換嶽廟,只可依條。」洪適等言:「陛下以至公存心,雖懿親不為少回,況臣等豈得用私意邪!」

乙巳,禁京西、利州路科役保勝義士。

壬子,詔曰:「比年以來,治獄之吏,大率巧持多端,隨意援引,而重輕之故,有罪者興邪而不乖者罹酷,朕甚患焉。卿等其革玩習之弊,明審克之公,使奸不容情,罰必當罪,用迪于刑之中。」

甲寅,金主如西京。

丁巳,洪適等言殿前司升差將副,但以年限,殊不較量能否,合亦呈試事藝,帝曰:「拘以年限,自是國家法令。今後遇有升差,卿等可間點三二人就堂下審驗,與之語言,能否自可見矣。」

戊午,殿中侍御史王伯庠請裁定奏薦,詔三省、台諫集議。又詔:「縣令非兩任,毋除監察御史;非任守臣,毋除郎官。著為令。」

甲子,給事中魏杞等,劄言皇太子已講授「孟子」徹章,帝曰:「可講「尚書」。治國之道,莫先於北。君臣更相警戒,無非日所行事。朕每無事,必看數篇。」

丁卯,賜禮部進士蕭國梁以下四百九十有三人及第、出身。榜首本趙汝愚,以故事降居第二。

庚午,金主朝謁太祖廟。

辛未,尚書右僕射、平章事洪適罷。

適以文學受知,自中書舍人,半載四遷至右相,然無大建明以究其所學。會霖雨,適引咎乞罷,從之。

李信父上書,略謂守令不得人,且舉其所見閩之一方者言之,如「蠶未成絲,已催夏稅,禾未登場,已催冬苗,陛下固申加禁止矣。近蓋有今年而追來年之租,謂之預借者;荒郡僻邑,有先二年而使之輸者。如編戶差役,官吏全不究實,陛下固申警有司矣。今則受財鬻法,以合差役者隱焉;其不應役之家,則自甲至癸,以次相及,使致賄求免。如節次減免租負,何嘗不巧作追呼也;如粳稻不得收稅,而今之收稅者自若也。如過犯不得入役,今之入役者自若也。常賦之外,泛科名色,容或循習。訟牒不問大小輕重,或罰使輸金,或抑使買鹽。頃歲小不登,鄉曲小民,十百為群,持仗剽奪,借艱食之名以逞其私憾,倒廩頤囷,所在皆有,官不能禁也。」帝曰:「李信父書,詞理甚可取。」汪澈等言守令得人,既無此弊。於是詔:「戶、刑部檢見行條法,申嚴約束,如有違戾,監司按劾聞奏。」

癸酉,以給事中、權吏部尚書魏杞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丁丑,罷和糴。

夏,四月,甲戌朔,宰執言劉珙等措置李金事畢,宜推賞,帝曰:「近時儒者多高談,無實用,珙能為朝廷了事,誠可賞也。」

金禁月朔屠宰。

丁丑,帝諭執政:「卿等當謹法令,無創例以害法。如胥輩兼局之類,切不可放行。」

戌寅,詔:「淫雨為沴,害及禾麥,可令侍從、台諫講究所宜以聞。其臨安府並諸路郡縣見禁刑獄,立限結絕,委官分詣檢察。」旋命減系囚罪。

庚辰,詔兩浙漕臣王炎開平江、湖、秀圍田,以壅水害民田故也。

甲申,太白晝見。

乙丑,臣僚言:「訪問昨御營司招收弓手,所管三千三百人,見在殿司。以殿司而有弓手之名,色目不類。又聞王琪招一千四百人,專充養馬並輜重。都頭大率遊手,不妨在外營趁。又聞馬司逐月勘支效用軍兵一萬六千三百餘人,與密院兵籍房數目不同。請付密院審實,銷落虛數。所有弓手並養馬軍兵,並行揀閱,將強壯堪披帶之人收附以充戰士,尪羸老弱,並行揀汰。」詔委都承、檢詳揀閱。於是檢詳晁公武取會殿前、馬、步三司在外諸統帥之兵,各開具置籍聞奏。帝曰:「朕令殿帥王琪措置三軍,有掌記,將各人武藝注於下,甚易見也。」

乙未,樞密使汪澈罷。澈在政府,好汲引人才,其自奉清約,貴賤弗渝。

丁酉,莫濛、程逖、司馬倬等,奏知荊南府李道,所為乖謬,政出胥吏,妄用經費,專意營私,盜賊群起,不即擒捕,帝曰:「李道輒恃戚裡,敢爾妄作,可與放罷。」葉容對曰:「陛下行法不問戚裡,天下聞之,孰不胃服耶!」

己亥,臣僚言:「祖宗留意考課之法,王安石始罷之。望遵太宗故事,應監司、郡守朝辭日,別給御前印紙曆子。至於興某利,除某害,各為條目,每考令當職官吏從實批書,任滿精核。」詔:「經筵官參祖宗法與見行條制,務要適中,可以久行。」

五月,甲辰,葉容等薦俞翊為饒州守,言其作邑有聲,但資格尚淺,帝曰:「選材治劇,不須較資格也。」

戊申,資政殿大學士、提舉萬壽觀並侍讀、致仕張燾卒。

燾外和內剛,帥蜀有惠政,民祠之不忘。諡忠定。

金主如華嚴寺觀故遼主諸銅像,詔主僧謹視之。

己酉,罷權借職田。

庚戌,參知政事葉容罷,以魏杞參知政事,右諫議大夫林安宅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中書舍人蔣芾簽書樞密院事。

壬子,金詔雲中大同縣及警巡院給復一年。

癸丑,太白經天。罷修建康行宮。

丁巳,帝諭宰執曰:「近臣僚多言大臣不任事,卿等更宜勉力。如朕有不至處,或事不可行,但來執奏。」

庚申,命未任守臣者不得除郎官。魏杞奏:「監司人應否除授?」帝曰;「監司,察州縣者也,事同一體。」

丙寅,詔:「今後看詳四方獻投書劄文字,擬等第以上。」

丁卯,詔:「諸路監司、守臣預講荒政。如水旱無備,必置於罰;備預有方,當議推賞。」

六月,甲戌,罷兩浙路提舉市舶司。

戊寅,詔:「制科權罷注疏出題;守臣、監司亦許解送。」

庚辰,封皇孫挺為榮國公。

辛巳,太白經天。

壬午,林安宅、蔣芾言:「臣等備員宥地,所職在於兵將。如二三大將,陛下所深知。偏裨間有才者亦多,但臣等素不相識,無以知其才否,欲自此與之相見。」帝曰:「卿等當于陛差時審察之。」

丙戌,廢永豐圩。

庚子,金主措於銀山。

知秀州孫大雅代還,言:「州有柘湖、澱山湖、陳湖,支港相貫,西北可入于江,東南可達於海。旁海農家,作壩以卻咸潮,雖利及一方,而水患實害鄰郡;設疏導之,則又害及旁海之田。若于諸港浦置閘啟閉,不惟可以泄水,而旱亦獲利。然工力稍大,欲率大姓出錢,丁戶出力,于農隙修治之。」於是以兩浙轉運副使薑詵與守臣視之。詵尋與秀州、常州、平江府、江陰軍條上利便,詔:「秀州華亭縣張涇閘並澱山湖,俟今年十一月興修;常州江陰軍蔡涇港及申港,明年春興修;利港俟休役一年興修;平江府姑緩之。」

秋,七月,己酉,調泉州左翼軍屯許浦鎮。

甲寅,以鎮江都統制戚方為武當節度使。

八月,癸酉,武鋒軍隸步軍司。

庚辰,金主獵於望雲之南山。

丙戌,林安宅罷。

初,安宅為御史,請兩淮行鐵錢,葉容力言不可,安宅忿然。既入樞府,乃劾容子受宣州富人錢百萬,御史王伯庠亦論之,容乞辨明。及容罷參、樞,帝下其事于臨安府尹王炎親鞫,置對無跡。帝以安宅、伯庠風聞失實,並免官,仍貶安宅筠州安置。召容赴闕,帝勞之曰:「卿之清德,自今愈光矣。」

戊子,以魏杞兼同知樞密院事,蔣芾權參知政事。

甲午,詔:「諸軍將士,與金人戰禦立功之人,其功效顯著者,無以示別。今將顯著戰功十三處,立定格目。張俊明州,韓世忠大儀鎮,吳玠殺金坪、和尚原,劉錡順昌,五處依紹興十年指揮。李寶密州膠西唐島,劉錡揚州皁角林,王琪、張振等建康採石渡,邵宏淵真州胥浦橋,吳珙、李道光化軍茨湖,張子蓋解圍泗州,趙撙蔡州,王宣確山,八處依紹興三十二年指揮。」

乙未,詔吳璘復判興州。

丙申,升宣州為甯國府。

九月,辛丑朔,金主還都。

甲辰,上元知縣李允升,坐贓決配惠州。建康守臣王佐,坐縱容出境,追兩官,勒停,建昌軍居住。知鄂州汪澈,以濫舉降兩官。提刑袁孚,以失按降一官。

辛亥,賑溫州水災。

金澤州刺史劉德裕等,以盜用官錢伏誅。

癸丑,金右丞相宗憲薨,年五十九。金主悼惜久之,賻賜甚厚。

司農少卿莫濟言於帝曰:「為治在於任人,任人在於責實。任人而不能久,則賢而能者無以見其長,惡而不肖者得以逃其罪,雖有責實之政,將安所施?今輔相大臣,或數月而已罷,寺、監丞、簿、郎曹、卿、監,不逾歲而輒遷,恐進退人材似乎稍驟也。」帝稱善。

辛酉,追封皇子恪為郡王,諡悼肅。

己巳,魏杞等上神宗、哲宗、徽宗三朝「帝紀」、「上皇聖政」。

秘書少監汪大猷,請「諸帥不拘部曲,各精擇三兩人,必實言其或智、或勇,或知其有某材可用,或舉其任某事可取,悉以名聞。分命文武禁近之臣,更迭接見,與之談論兵家之務;然後賜對便殿,略其言語儀矩之失,取其材力謀略,審其可用,試之以事。立功則舉者同賞,敗事則罰亦如之。」詔從之。

是月,太白屢晝見。

冬,十月,乙亥,以陳俊卿為吏部尚書。俊卿言:「臣典選事,但當謹守三尺,檢柅吏奸。至於愚暗,見或未到,亦望聖慈宣諭,時時訓敕。君臣之分雖嚴,而上下之情不可不通。」帝曰:「卿言是也。朕或有過,卿亦宜盡言。」俊卿曰:「古惟唐太宗能導人使諫,所以致貞觀之治。」帝曰:「每讀太宗事,未嘗不慕之。若德宗之忌克不樂人言,未嘗不鄙之。」時帝未能屏鞠戲,又將游獵白石。俊卿旋上疏力諫,至引漢桓、靈、唐穆、敬及司馬相如之言為誡,帝喜曰:「備見忠讜,朕決意用卿矣。」

甲申,金朝享太廟。詔免雄、莫等州租。

知溫州李孝韙,言本州大水之後乞修築塘堤事,帝因言:「朕近覽「神宗實錄」,是時災異甚多,何也?」魏杞對曰:「天出災異譴告人君,正如父訓飭;為人子者,不必問自己有過無過,但常恐懼修省而已。」帝曰:「卿之言甚善,若不恐懼修省,自取滅亡之道也。」

己丑,臣僚言:「役法科擾,有透漏禁物之責,有捕獲出限之罰,有將迎擔擎之差,有催科換代之責,有應付按檢之用,有承判追呼之勞。凡此之類,皆法之所深懼,若蒙朝廷約束,無復如前科擾,天下幸甚。」詔令監司覺察。

壬辰,太白經天。

丁酉,金主如安肅州冬獵。

十一月,丙午,金主還都。

太師、致仕、和義郡王楊存中卒。

存中祖宗閔、父震及母張,皆死難。存中既顯,請于朝,宗閔諡忠介,震諡忠毅,賜廟曰顯忠。祖母劉流落蜀、隴,存中日夜禱祠訪問,間關數千里,卒奉以歸。存中又以家祭器為請,許祭五世。禦軍寬而有紀,須髯如戟而善逢迎。宿衛出入四十年,最寡過。帝以為上皇舊臣,尤禮異之,常呼郡王而不名,追封和王,諡武恭。

癸丑,金主謂宰臣曰:「朝官當慎選其人,庶可激勵其餘者。若不當,則生覬覦之心。卿等知其優劣,當舉實才用之。」

丁巳,殿中侍御史單時言:「伏睹制旨,監司於所部保明郡守,郡守于所屬保明知縣,縣令治狀顯著,令中書、門下省籍記,取旨甄擢。然人之才術,各有分量,吏之治跡,未易稽考。願訓敕監司、郡守,列其所舉之人治狀之目,詳著於薦書。然後大明賞罰,舉得其實則受上賞,舉失其實則置重憲,庶幾選舉之法復矣。」從之。

庚申,太白經天。

甲子,幸候潮門外大教場,次幸白石教場。

丁卯,金參知政事石琚以母憂罷。

戊辰,築郢州城。

是月,詔汰冗兵,從步軍帥陳敏言也。

起居舍人洪邁言:「臣幸得以文字薄伎,待罪屬車間,每侍清閒之燕,獲聞玉音,凡所擿諭,莫非中的,徽言善道,可為世法。退而執筆,欲行編次,而考諸起居注,皆據諸處關報,始加修纂,雖有日曆、時政記,亦莫得書,使洋洋聖謨,無所傳信。伏睹今月五日給事中王曮進講「春秋」莒人伐杞,言周室中微,諸侯以強淩弱,擅相攻討,殊失先王征伐之意,上曰:『「春秋」無義戰。』周執羔進讀「三朝寶訓」,論文章之弊,上又曰:「文章以理為主。」陳岩叟等奏刑部事,上曰:『寬則容奸,急則人無所措手足。』此數端,皆承學之臣,日夜探討,累數百語所不能盡,而陛下蔽以一言,至明至當。然記言動之臣,弗能宣究。恐非所以命侍立本意。望令講讀官,自今各以日得聖語關送修注官,仍請因今所御殿,名曰「祥曦記注」。庶幾百世之下,咸仰聖學,以跡聰明文思之懿。」從之。

十二月,甲戌,金詔:「有司每月朔望及上七日毋奏刑名。」

己卯,以資政殿學士葉容知樞密院事。

辛巳,詔:「免進「欽宗日曆」,送國史院修纂「實錄」。

甲申,以葉容為尚書左僕射,魏杞為右僕射,並平章事;蔣芾參知政事,陳俊卿同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容首薦汪應辰、王十朋、林光朝等可備執政、侍從、台諫,帝嘉納之。又言自古明君用人,使賢,使愚,使奸,使貪,惟去太甚,帝曰:「固然。虞有禹、皋,亦有共、歡,周有旦、奭,亦有管、蔡,在用不用。」容曰:「誠如聖諭。但今日在朝雖未見共、歡,然亦有竊弄威福者,臣不敢隱。」帝問為誰,以龍大淵對。時大淵與曾覿怙恩竊柄,俊卿奉命與大淵同館伴北使,公見外不交一語,大淵等納謁亦不接。

庚寅,左司諫陳良祐言:「今言利者多要生財,乃所以病民,國用愈見不足。願取見一歲賦入之數,其取於民者已過,則從而蠲免之,以寬民力;取見所養官吏與兵之數,其可省者從而省之;常令財用十分,以七分養兵與官吏,三分以備非常,如此則上下兼足。帝曰:「朕常有志放免和買及折帛等錢以寬民力,但於今未暇。」良祐曰:「舊來本無此錢,皆是軍興時科取,講和之後,依舊不除。今取於民者竭矣,若制節國用,令出入有度,稍有蓄儲,即可行陛下之志矣。」帝曰:「因卿之言,當定經制。」

辛卯,詔曰:「朕惟理國之要,裕財為重。夫百姓既足,君孰與不足!量入為出,可不念哉!自今宰相可帶兼制國用使,參政可同知國用事,庶幾上下同德,永底阜康。」

丙申,以江東兵馬鈐轄王忭為帶禦器械。

金以平章政事赫舍哩良弼為尚書右丞相,赫舍哩志甯為樞密使。

丁酉,起居舍人洪邁言:「天下萬務,出命于中書,審于門下,行于尚書,所以敬重政令,期于至當而已,初無文武二柄、東西二府之別也。今三省所行,事無巨細,必先經中書畫黃,宰執書押,當制舍人書行,然後過門下,而給事中書讀;如給舍有所建明,則封黃具奏,以聽上旨。惟樞密院既得旨,既畫黃過門下,而中書不預,則封繳之職,微有所偏。況今日宰相、樞臣,兩下兼領,因而厘正,不為有嫌。請詔樞密院,自今以往,凡已被旨文書,門下依三省式畫黃、書讀,以示欽重出命之意。」詔從之。然樞院機速事,則不由中書,直關門下省,謂之「密白」,時不能改。

續資治通鑑/卷138·卷一百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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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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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一百三十八】起昭陽協洽正月,盡閼逢涒灘九月,凡一年有奇。

諱昚,太祖七世孫也。初,太祖少子秦王德芳生英國公惟憲,惟憲生新興侯從郁,從郁生華陰侯世將,世將生慶國公令譮,令譮生子偁,是為秀王,王夫人張氏,以建炎元年十月戊寅生帝於秀州官舍,命名伯琮。及元懿太子薨,高宗未有後,而昭慈聖獻皇后亦自江西還行在,后嘗感異夢,密為高宗言之,高宗大悟。紹興二年五月,選帝育于宮中;三年二月,賜名瑗;五年六月,聽讀資善堂;十二年正月,封普安郡王;三月出閤就外第;三十年二月癸酉,立為皇子,更名瑋;丙子,進封建王;三十二年五月甲子,立為皇太子,改名昚。

春,正月,壬辰朔,帝朝德壽宮,自是歲如之。

立武臣薦舉格。觀察使以上各舉所知之士三人。謀略沈雄,可任大事;寬猛適宜,可使御眾;臨陳驍勇,可鼓士氣;威信有聞,可守邊郡;思智精巧,可治器械;已上五等,令曾立軍功觀察使以上薦舉。通習典章,可掌朝儀;練達民事,可任郡寄;諳曉財計,可裕民力;持身廉潔,可律貪鄙;詞辨不屈,可備奉使;已上五等,令非軍功觀察使以上薦舉。被舉之人,成立功效,舉官取旨推賞,敗事亦加責罰。

既而殿中侍御史胡沂上言:「陛下注意將臣,然武舉唱第名在一二者,固蒙褒擢,餘皆任以榷酤、征商之事。臣觀唐之郭子儀,以武舉異第,初補左衛長史,歷為振遠、橫塞、天德軍使。祖宗時,中武舉人並赴陝西任使。又,武舉中選人,或除京東抵賊,或邊上任使,或三路沿邊試用,或經略司教押軍隊、準備差使。請取近歲應中武舉之人,分差沿邊備使。」從之。

自建炎以來,居位者往往不修職事,而朝廷姑息,莫知所懲。國子司業王十朋,極言其弊之當革,且論人主之大職有三,任賢、納諫、賞罰是也。帝嘉納。

以知饒州胡銓為秘書少監。銓論史官失職者四,一謂:「記注不必進呈,庶人主有不觀史之美。」二謂:「唐制,二史立螭頭之下,今在殿東南隅,言動未嘗得聞。」三謂:「二史立後殿而前殿不立,請於前後殿皆分日侍立。」四謂:「史官欲其直前,而閤門以未嘗預牒,以今日無班次為辭。請自今直前言事,不必預牒閤門及以有無班次為拘。」從之。

樞密副都承旨龍大淵,帶禦器械曾覿,皆潛邸舊人,欲擅利權,數言國用當加省察,於是帝數以手詔詰戶部錢穀出入之數。戶部侍郎周葵上言:「陛下新即大位,勞心庶政。臣下傾聽,謂有諮詢必出人意表;今皆微文細故,財利是稽。此不獨陛下未得治道之先務,慮必有小人熒惑聖聰,欲售其私者,不可不察也。 」帝為之色動。

庚子,以史浩為尚書右僕射、平章事兼樞密使;張浚進樞密使、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開府建康。浚薦陳俊卿為江淮宣撫判官。

丙午,誅殿前司後軍謀變者。

戊申,詔:「禮部貢院試額增一百人。」

壬子,金遣客省使烏居仁賞勞河南軍士。

吳璘奉班師之詔,僚屬交諫曰:「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此舉所系甚重,奈何退師?」璘知朝論主和,乃曰:「璘豈不知此!顧主上初政,璘握重兵在遠,有詔,璘何敢違!」至是復詔璘進退可從便宜,而璘已棄德順還河池。金人乘其後,璘軍亡失者三萬三千,部將數十人,連營痛哭,聲振原野。於是秦鳳、熙河、永興三路新復十三州、三軍,皆復為金取。

二月,壬戌朔,用史浩策,以布衣李信甫為兵部員外郎,齎蠟書,間道往中原,招豪傑之據有州郡者,許以封王世襲。

甲子,金命太子少詹事楊伯雄等廉問山西路。

庚午,金主謂宰相曰:「灤州饑民流散,可移于山西富民贍濟,仍于道路計口給食。」

己卯,賑兩淮流民及山東歸正忠義軍。

庚辰,金太保、都元帥完顏昂薨。金主輟朝,親臨奠,賻贈甚厚。

昂自從太祖開國,累著功績。在正隆時,縱飲沈酣,輒數日不醒。廢主亮聞之,嘗面戒不令飲,得間輒飲如故。及金主即位,昂還自揚州。妻子為置酒私第,未數行,輒臥不飲。其妻大氏,廢主亮之從母姊也,怪而問之。昂曰:「我本非嗜酒者,但向時不以酒自晦,則汝弟殺我久矣。今遭遇明時,正當自愛,是以不飲。」昂睦于兄弟,尤喜施予,親族有貧困者,必厚給之。或以子孫計為言,答曰:「人各有命,但使其能自立爾,何至為子孫奴耶!」

癸未,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罷。

丙戌,金趙景元等以亂言伏誅。

庚寅,逐秦檜黨人,仍禁輒至臨安。

金東京僧法通以妖術亂眾,都統府討平之。

三月,壬辰朔,金左副元帥赫舍哩志甯遣人索海、泗、唐、鄧、商州之地及歲幣,致書于張浚曰:「可還所侵本朝內地,各守自來畫定疆界,凡事一依皇統以來舊約,帥府亦當解嚴。如必欲抗衡,請會兵相見。」浚復以書曰:「疆場之一彼一此,兵家之或勝或負,何常之有!」

先是金人聲言取兩淮,浚請以兵屯盱眙及泗、濠、廬州備之。志甯遣富察徒穆、大周仁屯虹縣,蕭琦屯靈壁,積糧修城,將為南侵計。

癸巳,以張燾參知政事,辛次膺同知樞密院事。

初,次膺為右正言,力諫和議,為秦檜所怒,流落者二十年。帝即位,召為中丞。次膺每以名實為言,多所裨益。帝呼其官而不名。

丙申,金中都以南八路蝗,詔尚書省遣官捕之。

壬寅,陳康伯上欽宗陵名曰永獻。

金命戶部侍郎魏子平等九人分詣諸路明安、穆昆勸農及廉問。詔臨潢漢民逐食于會寧府、濟、信等州。

乙巳,詔求遺逸。

丁未,詔修太上皇帝聖政。

己酉,參知政事張燾罷。

初,劉度除右諫議大夫,首論待小人不可無節,因奏潛邸舊僚,宣召當有時,蓋為龍大淵、曾覿言也。至是遂上疏劾「大淵、覿輕儇浮淺,憑恃恩寵,入則侍帷幄之謀,出則陪廟堂之議,搖脣鼓舌,變亂是非。凡皇闈宴昵之私,宮嬪嬉笑之語,宣言於外,以自誇大。至引北人孫照出入清禁,為擊球、胡舞之戲,上累聖德,望亟賜黜逐。」又因進故事,論京房指謂石顯,元帝亦自知之而不能用,蓋公義不勝私欲耳。反覆數百言,尤為切至。於是詔大淵除知閤門事,覿權知閤門事。度言:「臣欲退之而陛下顧進之,何面目尚為諫官!乞就貶黜。」中書舍人張震繳其命至再;侍御史胡沂亦論兩人市權招士,請屏遠之,以防其微,不報。給舍金安節、周必大不書黃,且奏曰:「陛下于政府侍從,欲罷則罷,欲貶則貶,獨於此兩人委曲遷就,恐人言紛紛未止也。」明日,宣手詔,謂:「給舍為人鼓扇,議論群起,太上時安敢爾!」於是安節、必大退而待罪。會張燾入對,欲以兩人決去就。帝問所從聞,燾曰:「聞之陸遊。」帝曰:「遊反覆小人,已得罪行遣矣。」 燾謝曰:「臣聽言不實,罪也。」遂罷政。

是日,安節、必大再奏,乞竄責,不許。必大入謝,帝曰:「朕察卿舉職,但朕欲破朋黨,明紀綱耳。」時宰輔、台諫合辭,以為兩人當去,故帝有朋黨之疑。庚戌,度改權工部侍郎。乙卯,震出知建寧府。帝復申兩人知閤之命,必大格除目不下,史浩以聞。越三日,不獲命,遂請祠去,兩人之命亦寢。

庚戌,金免去年租稅。

夏,四月,辛酉朔,金右副元帥完顏思敬召還京師,授北京留守。

丁卯,金平章政事完顏固雲罷為東京留守。固雲宿將,恃功,先在南京,頗瀆貨,不恤軍民。詔使問以邊事,固去不答,謂詔使曰:「爾何知!俟我到闕奏陳。」及召入,竟無一語及邊事者。在相位,多自專,己所欲輒自奏行之,故罷。

先是金戶部尚書梁銶上言:「大定以前,官吏、士卒俸粟支帖,真偽相雜,請一切停罷。」參知政事李石,買已停之支帖,下倉支粟,倉司不敢違,以新粟與之。金主聞其事,以問銶,銶不以實對。金主命尚書左丞翟永固鞫之,得實,銶降知火山軍,石亦坐貶。會御史大夫白彥敬罷,以石代之。

戊辰,張浚被命入見。帝銳意恢復,浚乞即日降詔幸建康。帝以問史浩,浩對曰:「先為備守,是謂良規;議戰議和,在彼不在此。儻聽淺謀之士,興不教之師,敵退則論賞以邀功,敵至則斂兵而遁跡,致快一時,含冤萬世。」及退,詰浚曰:「帝王之兵,當出萬全,豈可嘗試以圖僥倖!」復辨論於殿上。浚曰:「中原久陷,今不取,豪傑必起而收之。」浩曰:「中原必無豪傑,若有之,何不起而亡金?」浚曰:「彼民間無寸鐵,不能自起,待我兵至為內應。」浩曰:「勝、廣以鋤櫌棘矜亡秦;必待我兵,非豪傑矣。」浚因內引奏浩意不可回,恐失機會,且謂金人至秋必謀南侵,當及其未發備之。帝然其言,乃議出師渡江,三省、樞密院不預聞。會李顯忠、邵宏淵亦獻搗虹縣、靈壁之策,帝命先圖二城。浚乃遣顯忠出濠州,趣靈壁;邵宏淵出泗州,趣虹縣。

壬申,賜禮部進士木待問以下五百三十八人及第、出身。

乙亥,王之望罷。

壬午,詔戶部、台諫議節浮費。

乙酉,金賑山西明安、穆昆貧民,給六十日糧。

是月,金人拔環州,守臣強霓及其弟震死之。

金東京留守完顏固雲遷延未行,自以失相位,忿忿不接賓客,雖近臣往,亦不見。金主聞之,怒,改為濟南尹,召數之曰:「朕念卿父有大功于國,卿舊將,亦有功,故改授此職,卿宜知之。若復不悛,非但不保官爵,身亦不能保也!」

五月,辛卯朔,金右丞相布薩忠義朝京師,遂以丞相兼都元帥,旋還軍中。

乙未,金主以重五如廣樂園射柳,命皇太子、親王、百官皆射,勝者賜物有差;復御常武殿,賜宴,擊球。自是歲以為常。

辛丑,命左右史日更立殿前。

壬寅,張浚渡江視師。

李顯忠自濠梁渡淮,至陡溝,金右翼都統蕭琦背顯忠約,用拐子馬來拒。顯忠與之力戰,琦敗走,遂復靈壁。顯忠入城,宣佈德意,不戮一人,於是中原歸附者接踵。

時郡宏淵圍虹,久不下。顯忠遣靈壁降卒開諭禍福,金守將富察特默、大周仁皆出降。宏淵恥功不自己出,會有降千戶訴宏淵之卒奪其佩刀,顯忠立斬之,由是二將不協。未幾,蕭琦亦降於顯忠。

甲辰,李顯忠及郡宏淵敗金人於宿州。

乙巳,尚書右僕射、平章事史浩罷。

浩見邵宏淵出兵狀,始知不由三省,徑檄諸將,語陳康伯曰:「吾屬俱兼右府,而出兵不預聞,焉用相為哉!不去何待!」因奏言:「陳康伯欲納歸正人,臣恐他日必為陛下子孫憂。張浚銳意用兵,若一失之後,恐陛下不得復望中原。」因力乞罷,王十朋論浩八罪,曰懷奸,誤國,植党,盜權,忌言,蔽賢,欺君,訕上,帝為出浩知紹興。十朋再疏,謂:「陛下雖能如舜之去邪,未能如舜之正名定罪。」遂改與祠。

太府丞史正志,與浩異族,拜浩而父事之,十朋論正志傾險奸邪,宜黜之以正典刑;林安宅出入浩與龍大淵門,盜弄威福,十朋疏其罪;皆罷去。

追復司馬康右諫議大夫。

丙午,李顯忠兵薄宿州城,金人來拒,顯忠大敗其眾,追奔二十餘里。邵宏淵至,謂顯忠曰:「招撫真關西將軍也!」

顯忠閉營休士,為攻城計,宏淵等不從。顯忠引麾下楊椿上城,開北門,不逾時拔其城;宏淵等殿后,趣之,始渡濠登城。城中巷戰,又斬首數千,擒八十餘人,遂復宿州。捷聞,帝手書勞張浚曰:「近日邊報,中外鼓舞,十年來無此克捷。」

既而宏淵欲發倉庫犒卒,顯忠不可,移軍出城,止以見錢犒士,士皆不悅。

詔以顯忠為淮南、京東、河北招討使,宏淵副之。

金人恃騎射,夏久雨,膠解,弓不可用,故屢敗。都元帥布薩忠義豫選勁弓萬張於別庫,至是使發汴庫所貯勁弓,給赫舍哩志寧軍。

丁未,以辛次膺參知政事,翰林學士洪遵同知樞密院。時符離之捷日聞,次膺手疏千餘言,請加持重。

辛亥,天申節,帝率群臣詣德壽宮上壽,自是歲如之。

議者以欽宗服除,當舉樂。禮部侍郎黃中曰:「臣事君,猶子事父。禮,親喪未葬不除服;「春秋」,君弑賊不討,則雖葬不書,以明臣子之罪。況今欽宗實未葬也,而可遽作樂乎?」事遂寢。

金更定出征軍逃亡法。尚書省請籍天德間被誅大臣諸奴隸及從斡罕亂者為軍;金主以四方甫定,民意稍蘇,而復簽軍,非長策,不聽。

壬子,欽宗大祥。帝服衰服,詣几筵,易祥服,行祥祭禮。

金左副元帥赫舍哩志甯以精兵萬人自睢陽攻宿州,李顯忠擊卻之。金貝薩復自汴率步騎十萬來攻,晨,薄城下,列大陳,顯忠與之戰,貝薩退走。既而益兵至,顯忠謂邵宏淵並力夾擊,宏淵按兵不動,顯忠用克敵弓射卻之。宏淵顧眾曰:當此盛夏,搖扇於清涼之下,且猶不堪,況烈日被甲苦戰乎?」人心遂搖。

志甯麾諸軍力戰,萬戶瓜爾佳清臣為前行,毀顯忠所設行馬,短兵接,顯忠軍亂,金兵乘之。至夜,中軍統制周宏鳴鼓大噪,與邵世雄、劉侁各以所部兵遁。世雄,宏淵之子也。繼而統制左士淵、統領李彥孚亦遁。顯忠敗,入城。統制張訓通、張師顏、荔澤、張淵等,以顯忠、宏淵不協,各遁去。走者自相蹈藉,僵屍相枕,爭城門而入,門填塞,人人自阻,遂緣城而上,金兵自濠外射之,多墜死隍間。

癸丑,金人乘虛復攻城,顯忠竭力捍禦,斬首二千餘,積屍與羊馬牆平。城東北角,金兵二十餘人已上百餘步,顯忠取軍士所執斧斫之,金兵始卻。顯忠歎曰:「若使諸軍相與掎角,自城外掩擊,則敵帥可擒矣。」宏淵又言:「金添生兵二十萬來,倘不返,恐不測生變。」顯忠知宏淵無固志,勢不可孤立,歎曰:「天未欲平中原耶,何沮撓如此!」遂夜遁。志寧取宿州,甲寅,使清臣等躡之,追至符離,宋師大潰,赴水死者不可勝計,金人乘勝,斬首四千餘級,獲甲三萬。於是宋之軍資殆盡。

時張浚在盱眙,顯忠往見浚,納印待罪。浚以劉寶為鎮江諸軍都統制,乃渡淮,入泗州,撫將士,遂還揚州,上疏自劾。

乙卯,下詔親征。

金以北京留守完顏思敬復為右副元帥。

中都蝗。命參知政事完顏守道按問大興府捕蝗宮。

丁巳,以富察特默為大同軍節度使,大周仁為彰國軍節度使,蕭琦為威塞軍節度使。

是月,成都地震三。

六月,庚申朔,日有食之。

金以刑部尚書蘇保衡為參知政事。

癸亥,參知政事汪澈罷,尋落職,台州居住,以右諫議王大寶劾其督師荊、襄,不能節制,坐視方城之敗敵也。

張浚乞致仕,且請通好于金;帝不許。

初,宿師之還,士大夫皆議浚之非。帝賜浚書曰:「今日邊事,倚卿為重,卿不可畏人言而懷猶豫。前日舉事之初,朕與卿任之,今日亦須與卿終之。 」浚乃以魏勝守海州,陳敏守泗州,戚方守濠州,郭振守六合,治高郵、巢縣兩城為大勢,修滁州關山以扼敵沖,聚水軍淮陰、馬軍壽春,大飭兩淮守備。

帝召浚子栻入奏事,浚附奏曰:「自古有為之君,必有心腹之臣,相與協謀同志以成治功。今臣以孤蹤,動輒掣肘,陛下將安用之!」因乞骸骨。帝覽奏,謂栻曰:「朕待魏公有加,雖乞去之章日上,朕決不許。」帝對近臣言,必曰「魏公」,未嘗斥其名。每遣使至督府,必令視浚飲食多少,肥瘠如何。至是帝以符離師潰,乃議講和。

丁卯,召湯思退為醴泉觀使兼侍讀。戊辰,召虞允文。以兵部侍郎周葵參知政事。癸酉,下詔罪己。於是尹穡附思退劾浚,遂降授浚江淮東西路宣撫使。邵宏淵降宮階,仍前建康都統制。

王十朋疏言:「臣天資愚戇,獨抱孤忠,昔在草茅,聞京師陷沒,未嘗不痛心疾首,與敵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及聞秦檜用事,辱國議和,嘗思食其肉,以快天下神人之憤。臣素不識張浚,聞其誓不與敵俱生,心實慕之。前因輪對,言金必敗盟,乞用浚,陛下嗣位,命督師江淮。今浚遣將取二縣,一月三捷,皆服陛下任浚之難,及王師一不利,橫議蜂起。臣謂今日之師,為祖宗陵寢,為二帝復仇,為二百年境土,為中原弔民伐罪,非前代好大生事者比,亦當內修,俟時而動。陛下恢復志立,固不以一衄為群議所搖,然異論紛紛,浚既侍罪,臣豈可尚居風憲之職!乞賜竄殛。」因言:「臣聞近日欲遣龍大淵撫諭淮南,信否?」帝曰:「無之。」又言聞欲以楊存中充御營使,帝嘿然。改除吏部侍郎,十朋力辭,出知饒州。

戊寅,參知政事辛次膺罷。

次膺以疾祈免,且言:「王十朋雖上親擢,天下皆知臣嘗薦其賢;湯思退召將至,亦知臣嘗疏其奸。臣不引避,人其謂何!」遂以資政殿學士奉祠。陛辭,帝甚惜其去,次膺曰:「臣與思退理難同列。」帝曰:「有謂思退可用者。」次膺曰:「今日之事,恐非思退能辦。思退固不足道,政恐有誤國家耳!」

己卯,貶李顯忠筠州安置,尋再責徙潭州。

金太師、尚書令張浩,久以疾告,金主許其入朝毋拜,設坐殿陛之東,遇有諮謀,然後進退,省中大事,就第裁決。浩求退益力,乃除判東京留守。病不能赴,甲申,聽其致仕。

戊子,以蕭琦為檢校少保、河北招撫使。

金主聞宿州之捷,詔赫舍哩志寧曰:「卿雖年少,前征契丹,戰功居最,今復破大敵,朕甚嘉之。」以御服金線袍、玉兔鶻賓鐵佩刀,使伊喇道就軍中賜之;有功將士遷賞有差。

秋,七月,庚寅朔,以虞允文為湖北、京西制置使。

癸巳,以湯思退為尚書右僕射、平章事兼樞密使。

丙申,罷江淮宣撫使便宜行事。

太白晝見,經天。

乙巳,以旱、蝗、星變,招待從、台諫、兩省官條上時政闕失。

胡銓上書數千言,謂政令之闕有十,而上下之情不合亦有十。且言:「堯、舜明四目,達四聰,雖有共、鯀,不能塞也。秦二世以趙高為腹心,劉、項橫行而不得聞;漢成帝殺王章,王氏移鼎而不得聞;靈帝殺竇武、陳蕃,天下橫潰而不得聞;梁武信朱異,侯景斬關而不得聞;隋煬帝信虞世基,李密稱帝而不得聞;唐明皇逐張九齡,安、史胎禍而不得聞。陛下自即位以來,號召逐客,與臣同召者,張燾、辛次膺、王大寶、王十朋。今燾去矣,次膺去矣,十朋去矣,大寶又將去,惟臣在爾。以言為諱,而欲塞災異之源,臣知其必不能也。」初,張浚復起為都督,大寶力贊其議,符離失律,群言洶洶。已而湯思退議罷督府,力請講和,大寶奏:「今國事莫大于恢復,宰相以符離軍潰,名額不除,意欲核軍籍,減月給,臣恐不惟邊鄙之憂,而患起蕭牆矣。」章三上,除兵部侍郎。至是銓奏入,帝曰:「十朋力自引去,朕留之不能得。大寶論思退太早,今為兵部侍郎,豈容復聽去?」

丁未,詔征李顯忠侵欺官錢金銀,免籍其家。

庚戌,金以太子太師宗憲為平章政事,以孔總襲封衍聖公。

戊午,給還岳飛田宅。

八月,丙寅,陳俊卿以張浚降秩徙治,上疏言:「若浚果不可用,宜別屬賢將;如欲責其後效,降官示罰,古法也。今削都督重權,置揚州死地,如有奏請,台諫沮之,人情解體,尚何後效之圖!議者但知惡浚而欲殺之,不復為宗社計。願下詔戒中外協濟,使得自效。」疏入,帝悟,即復浚都督江淮軍馬,浚遂以劉寶為淮東招撫使。

丙子,以飛蝗、風水為災,避殿,減膳,罷借諸路職田之令。

契丹餘党未附于金者尚眾,北京、臨潢、泰州民不安,金主命參知政事完顏守道佩金符往安撫之。守道善於招致,契丹內附民以寧息。

戊寅,金赫舍哩志寧復以書貽三省、密院,索海、泗、唐、鄧四州地,及歲幣、稱臣、還中原歸正人,即止兵,不然,當俟農隙進戰。帝以付張浚,浚言金強則來,弱則止,不在和與不和也。時湯思退當國,急於求和,遂欲遣使持書報金,而陳康伯、周蔡、洪遵等亦皆上言,謂敵意欲和,則我軍民得以休息為自治之計,以待中原之變而圖之,萬全之計也。工部侍郎張闡獨曰:「彼欲和,畏我耶?愛我耶?直款我耳!」力陳六害,不可許。帝曰:「朕意亦然,姑隨宜應之。」

癸未,復以龍大淵知閤門事,曾覿同知閤門事。

乙酉,金主如大房山。

丙戌,遣淮西幹辦公事盧仲賢齎書報金帥,大略謂:「海、泗、唐、鄧等州,乃正隆渝盟之後,本朝未遣使前得之。至於歲幣,固非所較,第兩淮凋瘵之餘,恐未能如數。」仲賢陛辭,帝戒以勿許四郡,而思退等命許之。張浚奏:「仲賢小人多妄,不可深信。」不聽。

張栻入見,帝引見德壽宮。上皇問:「曾見仲賢否?」對曰:「臣已見之。」又問:「卿父謂何如?莫便議和否?」對曰:「臣父職在邊隅,戰守是謹。此事在廟堂,願審處而徐議之,無貽後悔。」上皇曰:「說與卿父:今日國家舉事,須量度民力、國力。聞契丹與金相功,若契丹事成,他日自可收卞莊子刺虎之功。若金未有亂,且務恤民治軍,待時而動可也。」

丁亥,金主薦享於睿陵;戊子,還宮。

九月,丁酉,金主以重九拜天於北郊。

冬,十月,戊午朔,命廷臣議金帥所言四事,其說不一。帝四:「四州地及歲幣可與,名分、歸正人不可從。」

辛酉,御殿,復膳。

甲子,金大享於太廟。

丙子,立賢妃夏氏為皇后。

帝初納郭直卿之女為妃,生鄧王愭、慶王愷、恭王惇、邵王恪而薨。袁州宜春人夏協有女,奇之,以資納于宮中,為吳太后閤中侍御。郭妃薨,太后以夏氏賜帝,至是立為后。

協既納女,資匱歸,客袁氏僧舍死,後訪得其弟執中,補閤門祗候。執中與其妻至京,宮人諷使出之,擇配貴族,欲以媚後后,執中不為動。他日,后親為言,執中以宋宏語對,后不能奪。執中既貴,始從學,作大字頗工,復善騎射。帝聞其才,將召用之,執中謝曰:「他日無累陛下保全足矣。」人以此益賢之。

丁丑,地震。

辛巳,升洪州為隆興府。

詔:「江淮軍馬調發應援,從都督府取旨,餘悉以聞。」

是月,召朱熹至,對於垂拱殿,其一言:「陛下舉措之間,動涉疑貳,聽納之際,未免蔽欺,由不講乎大學之道,而未嘗隨事以觀理,即理以應事。」 其二言:「非戰無以復仇,非守無以制勝。」末言:「古先聖王所以攘外之道,其本不在威強而在德業,其備不在邊境而在朝廷,其具不在兵食而在紀綱。願開綱諫諍,黜遠邪佞,杜塞幸門,安固邦本。四者為先務之急,庶幾形勢自強而恢復可冀矣。」

盧仲賢至宿州,布薩忠義懼之以威。仲賢惶恐,言歸當稟命,遂以忠義遺三省、密院書來。其畫定四事:一,欲通書稱叔侄;二,欲得唐、鄧、海、泗四州;三,欲歲幣銀絹之數如舊;四,欲歸彼叛臣及歸正人。十一月,己丑,仲賢還,以書奏,帝大悔之。

庚寅,太白經天。

庚子,湯思退請以王之望充金通問使,龍大淵副之,許割棄四州,求減歲幣之半。

初,之望為都督府參贊軍事,雅不欲戰,請入朝,因奏:「人主論兵,與臣下不同,惟奉承天意而已。竊觀天意,南北之形已成,未易相兼,我之不可絕淮而北,猶敵之不可越江而南也。移攻戰之力以自守,自守既固,然後隨機制變,擇利而應之。」思退悅其言,故奏遣之。

右正言陳良翰言:「前遣使已辱命,大臣不悔前失而復遣王之望,是金不折一兵而坐收四千里要害之地,決不可許。若歲幣,則俟得陵寢然後與,庶為有名。今議未決而之望遽行,恐其辱國不止于盧仲賢,願先馳一介往,俟議決行,未晚也。」

丙午,張栻奏盧仲賢辱國無狀,擅許四州,下大理寺,奪三官。

陳康伯等言:「金人求通和,朝廷遣盧仲賢報之,其所論最大者三事:我所欲者,削去舊禮,彼亦肯從;彼所欲者,歲幣如數,我不深較;其未決者,彼欲得四州,而我以祖宗陵寢、欽宗梓宮為言,未之與也。請召張浚諮訪,仍命侍從、台諫集議。」帝從之。群臣多欲從金人所請,張浚及湖北、京西宣諭使虞允文、起居郎胡銓、監察御史閻安中上疏力爭,以為不可與和。湯思退怒曰:「此皆以利害不切於己,大言誤國,以邀美名。宗社大事,豈同戲劇!」帝意遂定。

浚在道,聞王之望行,上疏力辯其失曰:「自秦檜主和,陰懷他志,卒成前年之禍。檜之大罪未正於朝,致使其黨復出為惡。臣聞立大事者,以人心為本。今內外之議未決,而遣使之詔已下,失中原將士四海傾慕之心,他日誰復為陛下用命哉!」

庚戌,金百官請上尊號;金主不許。

詔:「中都、平州及饑荒地並經契丹剽黥有質妻賣子者,官為收贖。」

金尚書左丞翟永固乞致仕,不許,壬子,罷為真定尹。尚書省奏:「永固自執政為真定尹,其傘蓋當用何制度?」金主曰:「用執政制度。」遂著為令。

癸丑,以胡昉、楊由義為使金通問國信所審議官。

金罷貢金線段匹。

甲寅,金以尚書右丞赫舍哩良弼為左丞,吏部尚書石琚參知政事。琚固辭,金主曰:「卿之才望,無不可者,何以辭為!」

十二月,己未,尚書左僕射、平章事陳康伯罷。

乙丑,張浚入見,力言金未可與和,請帝幸建康以圖進兵。帝乃手詔王之望待命境上,令胡昉等先往諭金帥以四州不可割之意;如必欲得四州,則當追還使人,罷和議。

戊辰,除朱熹為武學博士。

時湯思退等主和議,近習曾覿、龍大淵用事。熹三劄所陳,不除前所上封事之議,而語益剴切,思退等皆不悅,故除是職。尋與洪適論不合而歸。

丁丑,以湯思退為尚書左僕射,張浚為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浚仍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

金主獵於近效,以所獲薦山陵,自是歲以為常。

辛巳,金以蘇保衡為尚書右丞。

除胡銓為宗正少卿;乞補外,不許。時金將富察特默、大周仁、蕭琦降,並為節度使。銓言:「受降自古所難。今金三大將內附,優其部曲以系中原之心,善矣。然處之近地,萬一包藏禍心,或為內應,後將噬臍。願勿任以兵柄,遷於湖廣以絕後患。」

永康陳亮上「中興五論」,力排和議,不報。

金太師、尚書令張浩薨。金主輟朝一日,諡文康。

先是近侍有請罷科舉者,金主曰:「吾見太師議之。」浩入見,金主曰:「自古帝王有不用文學者乎?」浩對曰:「有。」曰:「誰歟?」浩曰:「秦始皇。」金主顧左右曰:「豈可使我為始皇乎!」議遂寢。

是歲,兩浙大水、旱、蝗,江東大水,悉蠲其賦。

春,正月,丁亥朔,詔曰:「朕恭覽乾德元年郊祀詔書,有云:『務從省約,無至勞煩。』仰見事天之誠,愛民之仁。朕祗膺慈詔,嗣守皇祚,今歲冬日至,當郊見上帝,可令有司,除事神儀物、諸軍賞給依舊制外,其乘輿服御及中外支費,並從省約。」

戊子,金罷路、府、州元日及萬春節貢獻。

金主謂侍臣曰:「秦王宗翰有功于國,何乃無嗣?」皆未知所對。金主曰:「朕嘗聞宗翰在西京,坑殺降者千人,得非其報耶?」

癸巳,帝謂侍臣曰:「近日士大夫奔競之風少息否?」宰相湯思退等曰:「方欲措置。」帝曰:「卿等留意政事,當立紀綱,正法度,不可困于文書。」

金群臣再請上尊號,金主不許。

丙申,命虞允文調兵討廣西諸盜。

知潭州黃祖舜,言江、湖之間,私籌輕薄沙錢,請申嚴私鑄之刑。戶部契勘私鑄毛錢及磨錯翦鑿並博易私錢行使,各有立定條法,下諸路提刑司,行下所部切嚴約束,從之。

丁酉,金主如安州春水。王寅,至安州,大雪。詔扈從人舍民家者,人日支錢一百與其主。

丙午,金布薩忠義復以書來。

庚戌,申嚴卿、監、郎官更出迭入之制。

辛亥,金主獲頭鵝,遣使薦山陵,自是歲以為常。

壬子,賑歸正人。

是月,福建諸州地震。

二月,丁巳,金免安州今年賦役,凡扈從人嘗止其家者亦復一年。庚午,還中都。

丙子,減文武官及百司吏郊賜之半。

庚辰,金以北京粟價踴貴,詔悉免今年課。

乙酉,胡昉自宿州還。

初,昉至金,金人以失信執之。帝聞昉被執,謂張浚曰:「和議不成,天也。自此事當歸一矣。」既而布薩忠義以書進金主,金主覽之,曰:「行人何罪!即遣還。邊事令元帥府從宜措畫。

三月,丙戌朔,詔張浚視師江淮。王之望等以幣還。

初,湯思退恐和議不成,請以宗社大計奏稟上皇而後從事,帝曰:「金無禮如此,卿猶欲議和。今日敵勢,非秦檜時比,卿議論,秦檜不若!」思退大駭,陰謀去浚,遂令之望等驛奏兵少糧乏,樓櫓器械未備,又言委四萬眾以守泗州非計,帝惑之。會戶部侍郎錢端禮言:「兵者凶器,願以符離之潰為戒,早決國是,為社稷至計。」乃詔浚行視江淮。

時浚所招徠山東、淮北忠義之士,以實建康、鎮江兩軍,凡萬二千人;萬弩營所招淮南壯士及江西群盜又萬餘人,陳敏統之,以守泗州。凡要害之地,皆築城堡,其可因水為險者皆積水為匱,增置江、淮戰艦,諸軍弓矢器械悉備。金人方屯重兵以脅和,聲言刻日決戰,乃浚重視師,淮北之來歸者日不絕。浚以蕭琦契丹望族,欲令盡領降眾,且以檄諭契丹,約為應援,金人患之。吏部郎龔茂良言於浚曰:「本朝禦敵,景德之勝,本於能斷;靖康之禍,在於致疑。願仰法景德之斷,勿為靖康之疑。」浚深然之。

丁亥,詔荊襄、川陝帥臣嚴邊備,毋先事妄舉。

盧仲賢除名,械送郴州編管。

庚子,金中都地震。

壬寅,詔知光州皇甫倜毋招納歸正人。

金百官三請上尊號,不許。

夏,四月,丁巳,金平章政事完顏元宜罷,為東京留守,請還所賜甲第,從之。未幾,致仕,死於家。

庚申,召還浚還朝。

戊辰,罷江淮都督府。

甲戌,金出宮女二十一人。

丁丑,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張浚罷。

湯思退諷右正言尹穡論浚跋扈,且費國不資,奏令張深守泗不受趙廓之代為拒命。復論督府參議官馮方,罷之。浚及請解督府,詔以錢端禮、王之望宣諭兩淮而召浚還。端禮入奏,言兩淮名曰備守,守未必備,名曰治兵,兵未必精,蓋詆浚也。浚留平江,凡八上疏乞致仕,帝察浚之忠,欲全其去,乃命以少師、保信節度使判福州。

左司諫陳良翰,侍御史周操,言浚忠勤,人望所屬,不當使去國,皆坐罷。

癸未,言者論宰執徇欺之弊,命書置政事堂。

五月,丙申,詔吳璘毋招納歸正人。

辛丑,詔劉寶量度泗州輕重取捨以聞。

貶江西總管邵宏淵,南安軍安置,仍征其盜用庫錢。

癸卯,金以旱,敕有司審冤獄,禁宮中音樂,放球場役夫。

乙巳,帝率群臣詣德壽宮賀天申節,始用樂。

壬子,金討平斡罕餘党富蘇合。

六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辛酉,以淫雨,詔州縣理滯囚。

庚午,金初定五嶽、四瀆禮。

戊辰,太白晝見。

壬申,命虞允文棄唐、鄧,允文不奉詔。

庚辰,金詔陝西元帥府議入蜀利害以聞。

丁丑,賑江東、兩淮被水貧民。

秋,七月,乙酉,召虞允文還,以戶部尚書韓仲通為湖北、京西制置使。

丁亥,同知樞密院事洪遵罷,尋落職。

壬辰,金故衛王襄妃及其子和尚,以妖妄伏誅。

庚子,太白經天。

金以左丞赫舍哩良弼為平章政事。

詔:「內外文武官年七十不請致仕者,遇效毋得廕補。」

乙巳,命海、泗二州撤戍。

丁未,雨雹。

癸丑,以江東、浙西大水,詔廷臣言闕政急務。

八月,甲寅朔,帝以災異,避殿,減膳。

戊午,金以參知政事完顏守道為尚書左丞,大興尹唐古安禮為參知政事。

壬申,金主謂宰臣曰:「卿每奏皆常事,凡治國安民及朝政不便於民者,未嘗及也。如此,則宰相之任,誰不能之?」

己卯,金主如大房山;越二日,致祭于山陵。

庚辰,以資政殿大學士賀允中知樞密院事。

辛巳,判福州、魏國公張浚薨。

初,浚既去,朝廷遂決和議。浚猶上疏言尹穡奸邪,必誤國事,且勸帝務學親賢。或勸浚勿復以時事為言,浚曰:「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間。吾荷兩朝厚恩,久居重任,今雖去國,惟日望上心感悟。苟有所見,安忍弗言!上如欲復用浚,浚當即日就道,不敢以老疾為辭,如若等言,是誠何心哉!」聞者聳然。

行次餘幹,得疾,手書付二子栻、杓曰:「吾嘗相國,不能恢復中原,雪祖宗之恥,即死,不當葬我先人墓左,葬我衡山下足矣。」數日而卒。贈太保。

浚不主和議,為時所重。所薦虞允文、汪應辰、王十朋、劉珙等,皆為名臣。唯以吳玠故殺曲端,與李綱、趙鼎不協而又詆之,頗為公論所少。

壬午,湯思退奏遣宗正少卿魏杞如金議和。帝面諭杞曰:「今遣使,一正名,二退師,三減歲幣,四不發歸附人。」杞條陳十七事擬問對,帝隨事畫可。陛辭,奏曰:「臣將旨出疆,豈敢不勉!萬一無厭,願速加兵。」帝善之。

兵部侍郎胡銓上書,以賑災為急務,議和為闕政。其諫議和之言曰:「自靖康迄今,凡四十年,三遭大變,皆在和議,則金之不可與和彰彰矣。今日之議若成,則有可吊者十,請為陛下極言之:

「真宗時,宰相李沆謂王旦曰:『我死,公必為相,切勿與契丹講和。』旦殊不以為然,既而遂和,海內幹耗,旦始悔不用李沆之言。可吊一也。中原謳吟思歸之人,日夜引領望陛下拯溺救焚;一與敵和,則中原絕望,後悔何及!可吊二也。海、泗,今之籓籬、咽喉也。彼得海、泗,且快吾籓籬以瞰吾室,扼吾咽喉以制吾命,則兩淮決不可保;兩淮不保,則大江決不可守;大江不守,則江、浙決不可安。可吊三也。紹興戊午,和議既成,秦檜建議遣大臣分往南京交割歸地;一旦渝盟,遂下親征之詔,金復請和。其反覆變詐如此,檜猶不悟,奉之如初,卒有前年之變,驚動輦轂,太上謀欲入海,行朝居民一空。覆轍不遠,忽而不戒,臣恐後車又將覆矣。可吊四也。紹興之和,首議決不與歸正人,口血未乾,盡變前議,一切遣還,如程師回、趙良嗣等,聚族數百,幾為蕭牆之憂。今必盡索歸正人,與之則反側生變,不與則敵不肯但已,必別起釁端。可吊五也。自檜當國二十年間,竭民膏血以奉金人,迄今府庫無旬月之儲,千村萬落,生理蕭然,重以蝗蟲、水潦。自今復和,則蠹國害民殆有甚焉。可吊六也。今日養兵之外,又有歲幣;歲幣之外,又能私覿;私覿之外,又有正旦、生辰之使;正旦、生辰之外,又有泛使。生民疲於奔命,帑廩涸於將迎。可吊七也。側聞金人嫚書,欲書御名,欲去國號大字,欲用再拜,議者以為繁文小節,不必計較。臣切以為議者可斬也。大四郊多壘,卿大夫之辱;楚子問鼎,義士之所深恥;獻納二字,富弼以死爭之。今強敵橫行,與多壘孰辱?國號大小,與鼎輕重孰多?獻納二字,與再拜孰重?臣子欲君父屈己以從之,則是多壘不足辱,問鼎不必恥,獻納不必爭。可吊八也。臣恐再拜不已,必至稱臣;稱臣不已,必至請降;請降不已,必至納士;納士不已,必至銜璧;銜璧不已,必至輿櫬;輿櫬不已,必至如晉帝青衣行酒,然後為快。可吊九也。事至於此,求為匹夫,尚可得乎?可吊十也。

「竊觀今日之勢,和決不成。儻陛下毅然獨斷,追回使者魏杞、康湑等,絕請和之議以鼓戰士,下哀痛之詔以收民心,如此,則有可賀者亦十:省數千億之歲幣,一也。專意武備,足食足兵,二也。無書名之恥,三也。無去大之辱,四也。無再拜之屈,五也。無稱臣之忿,六也。無請降之禍,七也。無納土之悲,八也。無銜璧、輿櫬之酷,九也。無青衣行酒之慘,十也。

「去十吊而就十賀,利害較然,而陛下不悟。「春秋左氏」謂無勇者為婦人,今日舉朝之士,皆婦人也。如以臣言為不然,乞賜流放竄殛,以為臣子出位犯分之戒。」

太學正興國王質上疏曰:「陛下即位以來,慨然起乘時有為之志,而陳康伯、葉義問、汪澈在廷,陛下皆不以為才,於是先逐義問,次逐澈,獨徘徊于康伯,不遽黜逐,而意終鄙之,遂決意用史浩;而浩亦不稱陛下意,於是決用張浚;而浚又無成,於是決用湯思退,今思退專任國政之且數月,臣度其終無益于陛下。夫宰相之任一不稱,則陛下之意一沮。前日康伯持陛下以和;和不成,浚持陛下以戰;戰不驗,浚又持陛下以守;守既困,思退又持陛下以和。陛下亦嘗深察和、戰、守之事乎?李牧之在雁門,法主於守,守乃所以為戰;祖逖之在河南,法主于戰,戰乃所以為和;羊祜之在襄陽,法主於和,和乃所以為守。是和戰、守本殊塗而同歸者也。今陛下之心志未定,規模未立,或告陛下金弱且亡,而吾兵甚振,陛下則勃然有勒燕然之志;或告陛下吾力不足恃而金人且來,陛下即委然有盟平涼之心;或告陛下吾不可進,金可入,陛下又蹇然有割鴻溝之意。臣今為陛下謀,會三者為一,天下惡有不定哉!」帝心以其言為然,而忌者共排之,以為年少好異,遂罷去。

九月,癸未,金主還都。

內侍李珂卒,贈節度使,諡靖恭。

右正言龔茂良諫曰:「中興賢相如趙鼎,勳臣如韓世忠,皆未有諡。如朝廷舉行,亦足少慰忠義之心,今施於珂為可惜。」甲申,罷珂賜諡。

乙酉,金主謂宰臣曰:「形勢之家,親識訴訟,請屬道達,官吏往往屈法徇情,宜一切禁止。」

己丑,金主謂宰臣曰:「北京懿州、臨潢等路,嘗經契丹寇掠,平、薊二州,近復蝗旱,百姓艱食,父母兄弟不能相保,多冒鬻為奴,朕甚憫之。可速遣使閱實其數,出內庫物贖之。」

時江、浙水利,久不修講,勢家園田,堙塞流水,命諸州守臣按視以聞。於是知湖州鄭作肅,知宣州許尹,知秀州姚憲,知常州劉唐稽,並乞開園田,浚港瀆。甲午,詔湖州委朱夏卿,秀州委曾愭,平江府委陳彌作,常州江陰軍委葉謙亨,宣州太平州委沈樞措置。

乙未,金主如鷹房,主者以鷹隼置內省堂上,金主怒曰:「此宰相廳事,豈置鷹隼處耶!」痛責其人,俾置他所。

丁酉,詔:「今後命官自盜枉法贓罪抵死,除籍沒家財外,依祖宗舊制決配。」

辛丑。以王之望參知政事,即軍中拜之。

以久雨,出內庫白金四十萬兩,和糴以賑貧民。尋又詔發江西義倉米二十萬石濟之。

壬寅,建康諸軍都統制兼淮西招撫使王彥帥師濟江,屯昭關。

癸卯,命湯思退都督江淮東路軍馬,固辭不行。乙巳,覆命楊存中為同都督,錢端禮、吳芾並為都督府參贊軍事,罷宣諭司。仍易國書以付魏杞。

續資治通鑑/卷137·卷一百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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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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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一百三十七】起玄黓敦牂四月,盡十二月,凡九月。

夏,四月,己巳,金右副元帥完顏默音等敗斡罕於長濼。

先是斡罕攻泰州不克,轉趨濟州,欲邀金人糧運,默音與右監軍完顏福壽,合兵萬三千人,以海蘭路總管圖克坦志寧等為左翼,臨海節度使赫舍哩志寧等為右翼,至木虎崖,盡委輜重士卒,齎數日糧,輕騎襲之。賊黨有來降者,謂默音曰:「賊中馬肥健,官軍馬疲弱,此去賊八十里,比遇賊,馬已憊。賊輜重去此不遠,我攻之,賊必救其巢穴。賊至,馬必疲,我馬得少息。所謂攻其所必救,以逸待勞也。」默音從之,乘夜亟發。會大風,路暗不能辨,遲明,行三十里許,與賊輜重相近,整兵少憩。斡罕方向濟州,聞金兵取其輜重,乃還救,遇於長濼。既陳,默音別設伏於左翼之側,賊騎突出左翼伏兵之間,圖克坦克寧射卻之。

是日,別部諸將與賊對者,勝負未分,相去五里許而立。左翼萬戶襄別與賊戰,賊陳動,襄麾軍乘之,突出其後,俱與大軍不相及。襄以善射者二十騎,率眾自賊後擊之,賊不能支,乘勢麾軍擊其一偏,賊遂卻。襄遂與大軍合,而別部諸將皆至,整陳力戰,天忽反風揚砂石,賊陳亂。金兵馳擊,大破之,追北十餘里,斬獲甚眾。

辛未,金降前主亮為海陵郡王。

甲戌,吳璘命姚仲趣德順,統制官盧仕閔、姚志並聽節制,相機圖復涇、渭等州。仲言所領兵少,欲就興元、洋州抽兵為助,璘從之。於是仲並河池、秦州兵九千詣德順,餘兵留屯甘谷、摧沙、鎮戎軍。

時原州受圍已久,金兵益置大砲十四所,更用鵝車、洞子擁迫城下,矢石亂發,軍民死傷甚眾,勢將不支。守將段彥、鞏銓,告於知鎮戎軍秦弼曰:「 原州、鎮戎,脣齒相依。原州失守,鎮戎必孤。」弼以聞于宣撫司,乃就令弼盡領四將兵應援。段彥復報敵兵增至七萬,盧仕閔謂涇、渭距德順、鎮戎地遠,而原州勢急,請姚仲分援原州,仲乃令右軍統制李在分遣治平寨屯兵五百人往援之。仕閔以原州急,分遣其兵寨於東山及渭川道三岔口榆林堡,堡距州五十里,以為應援,且密遣壯士馳報城中,俾知外援以堅其守。

戊寅,御史中丞汪澈參知政事。

戊子,起居舍人、充大金國賀登寶位使洪邁等辭行。

壬辰,起居郎呂廣問權尚書禮部侍郎。

丙申,興元都統制姚仲聞原州圍急,乃令統制官姚志、李在量留兵屯德順,盡以精兵同所將常從兵以是日發德順,往援原州。

契丹斡罕率眾西走,金右副元帥默音追及之於霿淞河。賊已濟,毀其津口,赫舍哩志寧軍先至,不克渡,乃對岸為疑兵,以萬戶瓜勒佳清臣、圖克坦海羅於下流渡河。值支港兩岸鬥絕,且濘淖,命軍士束柳填港面過。追之數里,得平地,方食,賊眾奄至。志寧急整陳,賊自南岡馳下沖陳者三,志寧力戰,流矢中左臂,戰自若。後軍畢至,左翼輕騎兵先與賊接戰,據上風縱火,乘煙擊金軍。金步兵亦至。並力合戰,凡十餘合,金兵苦風煙,皆植立如癡。會天雨風止,金兵奮擊,大敗之。圖克坦克寧追奔十五里,賊前厄溪澗,不得亟渡,多殺傷。賊既渡,金兵亦渡。少憩,賊反旆來攻,克甯以大軍不繼,令軍士皆下馬射賊。賊引卻而南,克寧亦將引而北。士未及騎馬,賊復來衝突,金兵少卻,回渡澗北。金軍大隊至,斡罕遂引去。

五月,戊戌,四川宣撫使吳璘,自河池往鳳翔視師。

都統制姚仲遣統領官趙銓引兵七百至開邊寨,克之,獲其知寨成茂。已而金人千餘自原州來求戰,銓鼓眾力戰,北兵敗走。金二百餘騎又駐開邊寨河灘,右軍統制盧仕閔戰退之,追擊至九龍泉。仲令統制姚公輔同統領官張詔、趙銓領兵七百赴原州,又令統制姚公興駐原州北嶺,與金人合戰,奪其隘口。守將段彥知大軍將至,勢少壯,金人是日攻城亦稍緩。

壬寅,仲以大軍至原州之北嶺,與金人合戰,南兵大敗。前一日,仲未至開邊寨之十里,將以次日由九龍泉上北嶺,令諸軍弓弩盡滿引行前,輜重隊居後。平旦,遇敵萬餘求戰,仲以盧仕閔所領馬步軍及陝西兵合為頭陳,次以己所統部軍六千四百十有八為四陳,隨勢便利分列之,又以統制官姚志所部兵為後拒,列為隘曲。南軍盡力鏖擊,陳面開合凡數十,敵兵每一沖陳,率三千餘眾,選為進退。輜重隊隨陳亂行不整,第一、第二陳方交鋒,而第三、第四已為金兵破拒馬而入,陳心沖潰、輜重中隔,莫可接。第五陳及仲牙兵,死鬥最久,自辰至未,人馬死亡,枕藉道路,軍遂大潰。志陳居第六,已逾兩隘,行前者還報諸陳盡為敵兵所敗,志謂其徒曰:「前軍既敗,我輩進亦死,退亦死,等死耳,進猶可生也。」遂悉其軍各死戰。未幾,金人馬軍直前衝擊,志令左軍第四正將張傅傳令槍手盡坐,神臂弓先發,平射弓次之,起伏凡五,金兵引退約二百步。志遂趨陳,逾七八里,敵乃歸南山原。當時詢求姚仲不得,頃之,有報仲已至開邊寨,志遂令將官楊立領神臂弓甲兵各五隊據九經泉大川路,以備敵邀擊。是役也,武顯大夫、興州前軍同統制鄭師廉,與統領官七,將官三十,隊將七十有三,並死于陳,隊兵以下不與焉。仲既至開邊寨,諱言五陳之敗,惟推姚志為奇功,以捷報宣撫司。

公輔聞仲遇敵,乃引兵次原州城為策應,遇金人,與戰,至午,各退保於故壘。時吳璘方遺仲書,問原州敵勢,且曰:「喀齊喀貝勒次鳳翔,堅守不出。勢不與處,雖原州圍未解,可且赴德順。」書未至而仲已敗。

金立楚王允迪為皇太子。

乙巳,詔:「禮部奏名進士,依祖宗故事,更不臨軒策試。」

戊申,太傅、甯遠軍節度使、御營宿衛使、和義郡王楊存中,為醴泉觀使。

辛亥,鎮江都統制張子蓋,與金人遇于石湫堰,敗之。

先是金以數萬眾圍海州,詔子蓋率兵往援,仍聽張浚節制。浚受命,即為書抵子蓋,勉以功名,令出騎乘敵弊。子蓋至京口,整軍渡江,亟趣漣水,擇便道以進。前一日,至石湫堰,金萬騎陳於河東。子蓋曰:「彼眾我寡,利在速戰,不可令敵知我虛實。」於是率精銳數千騎,馳馬先入。復州防禦使王友直以所部力戰,御營宿衛前軍統制張玘為流矢中其腦,沒于陳,士卒死鬥。金兵遂大敗,擁於河,溺死幾半,餘騎遁去。

壬子,奉安顯仁皇后神御于景靈宮。

癸丑,吳璘聞姚仲之敗,乃逮系左軍第四正將張傅鞫之,始得其實,遂追仲赴軍前議事。翌日,又令統制官姚公輔、趙銓守原州,聽候中軍統制吳挺節制,不得自為摘發,若擅離所守地,稍失支吾,並斬。

乙卯,忠州團練使、知順昌軍孟昭,率部曲來歸,居固始縣。以昭為光州兵馬鈐轄,其徒皆授田居之。

丁卯,天申節,罷上壽。

海州圍解。

戊午,欽宗小祥,上詣几筵殿行禮。

癸亥,觀文殿大學士、判建康府張浚言:「軍籍日益凋寡,補集將士,必資西北之人,能戰忍苦,方為可仗。訪得東北今歲蝗蟲大作,米價湧貴,中原之人,極艱於食。乞朝廷多撥米斛或錢物,付臣措置招徠,人心既歸,北勢自屈。」詔以米萬石予之。

浚以為淮楚之人,自古可用,乘其困擾之後,當收以為兵,乃奏曰:「兩淮之人,素稱強力,而淮北義兵,尤為忠勁,困於敵人,荼毒已甚,仇敵欲報之心,未嘗一日忘也。特部分未嚴,器械不備,雖有赤心,不能成事。誠恐一旦姦夫鼓率,千百為群,別致生事,可因其嫉憤無聊之心而招集之。宜置御前萬弩營,募民壯年十八已上、四十五已下、堪充弩手之人,並不刺臂面,以御前效用為名,各給文帖,書鄉貫、居住之處及顏貌、年甲、姓名,令五人結一保,兩保為一甲,十甲為一隊,遞相保委,有功同賞,有罪同罰,于建康府置營寨安泊。」詔可之。

浚即下令曰:「兩淮比年累被荼毒,父子、兄弟、夫婦,殺傷擄掠,不能相保,今議為必守之計。復恥雪怨,人心所同,有願充者,宜相率應募。至於淮北久被塗炭,素懷忠義,欲報國恩,亦當來歸,共建勳業。」於是兩淮之人,欣然願就,率皆強勇可用,浚親訓撫之。又奏差陳敏為統制。敏起微賤,聲跡未振,浚擢於困廢中,敏感激盡力圖報。未幾,成軍。方召募之初,浮言鼓動,欲敗成績,數月間,來應者不絕,眾論始定。

浚謂:「敵長於騎,我長於步,制騎莫如弩,衛弩莫如車。」乃令專制弩治車。又謂:「三國以後,自北來南,未有不由清河、渦口兩道以舟運糧。蓋淮北廣衍,糧舟不出於淮,則懼清野無所得,有坐困之勢,於是東屯盱眙、楚、泗以扼渦、潁,大兵進臨,聲勢連接,人心畢歸,精兵可集。」即奏言之。又多募福建海船,由海窺東萊,由清、泗窺淮揚。詔下福建選募。

甲子,詔曰:「朕以不德,躬履艱難,荷天地祖宗垂裕之休,獲安大位,三十有六年,憂勤萬幾,宵旰靡怠。屬時多故,未能雍容釋負,退養康寧。今邊鄙粗寧,可遂如意。皇子瑋,毓德允成,神器有托,朕心庶幾焉。可立為皇太子,仍改名昚,所司擇日備禮冊命。其宮室、官屬、儀物、制度等,速討論典故以聞。」

慶遠軍節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成閔為太尉、主管殿前司公事,甯國軍節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建康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淮南西路制置使、京畿、河北西路、淮北壽、亳州招討使李顯忠為太尉、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

四川宣撫使吳璘遣將攻熙州,是月,拔之,獲其都統官劉嗣。

初,三大將之出也,興元路得秦、隴、環、原、熙、河、蘭、會、洮州、積石、鎮戎、德順軍,凡十二郡;金州路得商、虢、陝、華州,凡四郡,獨渭北以重兵扼鳳翔,故散關之兵未得進。

是月,金右副元帥默音,以逗留召還。

默音貪擄掠,敗敵不急追,縱敵使去。其子色格暴橫,軍中士卒不用命。斡罕得水草善地,金兵水草乏,馬益弱,斡罕遂涉懿州界,陷靈山、同昌、惠和等縣,窺取北京,西攻三韓縣,勢益熾。金廷臣或言:「斡罕兵勢如此,若宋人乘虛襲我,國其危哉!設有所求,當割地與之。」金主懼甚。右丞布薩忠義請曰:「臣聞主優臣辱,願效死力,殄滅契丹。」金主壯之,乃召默音等還,切責罷之。以赫舍哩志寧為右監軍,偕左監軍高忠建進討。旋命忠義為平章政事兼右副元帥,經略契丹。

六月,丙寅朔,四川宣撫使吳璘次大蟲嶺,姚仲來謁,璘先令夔州安撫李師顏奪其兵,欲斬以徇。參議官有勸止之者,乃系河池獄,旋送文州拘管。

統制姚公輔引兵出城北,次於北原,與敵兵遇,戰焉。金人自五月至於今,增兵凡萬五千騎,調丁夫五千餘眾,以牛車運砲坐六十有餘所,增置憨皮袋,搜城車、呆樓、洞子十餘所,自城東至於西南隅,共為六寨。守將段彥來告急,一日書五至,公輔告急亦繼至。

己巳,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隨州觀察使、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李捧罷,為武泰軍承宣使、兩浙東路軍副總管、紹興府駐劄;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鎮南軍承宣使、荊南府駐劄御前諸軍統制李道罷,為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知荊南府;中亮大夫、鄂州駐劄御前左軍副都統制兼知襄陽府王宣領郢州防禦使、權主管荊南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職事,仍兼知襄陽府。

庚午,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潭州觀察使、鄂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充湖北、京西制置使、京西北路招討使吳珙為安遠軍承宣使、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賞茨湖之捷也。時復與金人議和,故三招討並除管軍而結局。

壬申,永州防禦使、侍衛馬軍司中軍統制趙撙充鄂州駐劄前軍都統制。

癸酉,以立太子,告天地、宗廟、社稷。

甲戌,殿中侍御史張震、右正言袁孚論宰相朱倬之罪,倬聞,亦乞免。乙亥,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朱倬罷,為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帝出御劄曰:「朕宅帝位三十有六載,荷天地之靈,宗廟之福,邊事浸甯,國威益振。惟祖宗傳序之重,兢兢焉懼弗克任,憂勤萬幾,弗遑暇佚,思欲釋去重負以介壽臧,蔽自朕心,亟決大計。皇太子賢聖仁孝,聞于天下,周知世故,久系民心,其從東宮付以社稷。惟天所相,朕非敢私。皇太子可即皇帝位,朕稱太上皇帝,遷德壽宮,皇后稱太上皇后。一應軍國事,並聽嗣君處分。朕以淡泊為心,頤神養志,尚敕文武忠良,同德合謀,永底於治。」詔,洪遵所草也。

丙子,帝行內禪之禮,有司設仗紫宸殿下。先是帝嘗諭太子以傳禪意,太子流涕固辭,至是遣中使召太子入禁中,復加面諭。太子推遜不受,即趨殿側便門,欲還東宮,帝勉諭再三,乃止。

於是帝御紫宸殿,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陳康伯、知樞密院事葉義問、參知政事汪澈、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升殿。康伯奏言:「臣等輔政累年,罪戾山積,聖恩寬貸不誅。今陛下超然高蹈,有堯、舜之舉,臣等不勝欣贊。但自此不獲日望清光,犬馬之情,無任依戀!」因再拜泣下。帝亦為之揮涕,曰:「朕在位三十六年,今老且疾,久欲閑退。此事斷在朕意,非由臣下開陳也。卿等宜悉力以輔嗣君。」康伯等復曰:「皇太子賢聖仁孝,天下共知,似聞讓遜太過,未肯即御正殿。」帝曰:「朕已再三邀留,今在殿后矣。」帝即入宮。

百官移班殿門下,宣詔結,復入班殿庭。頃之,皇太子服袍履,內侍扶掖至御榻前,拱手側立不坐,應奉官以次稱賀。內侍扶掖至於七八,乃略就坐,宰相率百僚稱賀,皇太子遽興。康伯等奏言:「願陛下即御坐,正南面,以副太上皇帝付託之意。」太子愀然曰:「君父之命,出於獨斷。此大位,懼不敢當,尚容辭避。」

班退,太上皇帝即駕之德壽宮。帝服赭袍、玉帶,步出祥曦殿門,兩掖輦以行,至其宮門,弗肯止。上皇麾謝再三,且令左右扶掖以還,顧謂曰:「吾付託得人,斯無憾矣!」左右稱萬歲。百官扈從上皇至德壽宮。

丁丑,駕詣德壽宮起居。

戊寅,大赦。

帝諭群臣曰:「朕欲每日一朝德壽宮,以修晨昏之禮,面奉太上皇帝聖諭,謂恐費萬幾,勞煩群下,不賜許,可委禮官重定其期。」禮部侍郎黃中奏:「漢高帝五日一朝太上皇,今請依前事。」詔從之。

金命居庸關、古北口譏察契丹間諜,捕獲者加官爵。己卯,命萬戶溫特赫阿嚕岱率兵四千屯守古北口、薊州石門關。以斡罕侵軼日甚,故備之。

金布薩忠義之奉命討斡罕也,金主賜以詔曰:「軍中將士有犯,連職之外,並以軍法從事,有功者依格遷賞。」又詔將士曰:「兵久駐邊陲,蠹費財用,百姓不得休息。今以右丞忠義為平章政事、右副元帥,宜同心戮力,無或弛慢。」

以大名尹宗尹為河南路統軍使。

壬午,忠義等遇斡罕於花道。斡罕擁眾八萬,勢甚張。忠義以宗亨為左翼,宗敘為右翼,與賊夾河而陳。賊渡河,分其後為二,先犯左翼軍,萬戶紮拉以六百騎奮擊,敗之。賊犯右翼軍,宗亨及富察世傑指畫失宜,陳亂,敗於賊,世傑挺身投入於紮拉軍中。賊圍紮拉軍,紮拉力戰,宗敘以右翼軍來救。斡罕不能勝,乃以精銳自隨,以羸兵護其母、妻、輜重由別道西走,期於山後會集,忠義及赫舍哩志寜以大軍追及於嫋嶺西陷泉。賊軍三萬騎,涉水而東,大軍先據南岡,左翼軍自岡為陳,迤邐而北,步軍繼之,右翼軍繼步軍北引而東,作偃月陳,步軍居中,騎軍據其兩端,使賊不見首尾。時昏霧四塞,跬步莫睹物色,忠義禱曰:「狂寇肆暴,殺戮無辜,天不助惡,當為開霽。」莫已,昏霧廓然。賊見左翼據南岡,不敢擊,擊右翼軍,紮拉力戰,賊稍卻。志寧與瓜勒佳清臣等合戰,賊大敗,將涉水去,泥濘不得亟渡,金兵逐北,人馬相蹂踐而死,不可勝數。陷泉皆平,餘眾蹈藉而過,或奔潰竄匿林莽間,金兵踵擊之,俘斬萬計,生擒其弟偽六院司大王嫋。斡罕走趨奚地,金兵追躡至七渡河,又敗之。既逾渾嶺,復進軍襲之,望風奔潰。斡罕之母舉營自落岡西走,志寧追之,盡獲輜重,俘五萬餘人。

捷聞,金主詔曰:「右副元帥忠義,遣使來奏大捷。或被軍俘獲,或自能來服,或無所歸而投拜,或將全屬歸附,或分領家族來降,或嘗受偽命及自來曾與官軍鬥敵,皆釋其罪。其逃亡者,除斡罕一身,有能歸附,亦准釋放,能誅捕斡罕或率眾來降者,並給官賞。各路撫納來者,毋得輒加侵損。無資給者,有糧處安置,仍官為養濟。」

癸未,陳康伯奏:「臣等以前二日朝德壽官,太上皇帝宣諭,車駕每至宮,必於門外降輦。已再三諭之,既以家人之禮相見,自宜至殿上降輦。令臣等奏稟此意。」帝曰:「夜來太上皇帝有旨,令朕只朝朔望。朕於子道問寢侍膳,尤宜勤恪,卿等可詳議以聞。如宮門降輦,在臣子于君父,禮所當然。太上皇帝雖曲諭,朕斷不敢。」

甲申,詔曰:「朕欽承聖訓,嗣守丕基,猥以眇躬,托于王公士民之上,兢兢業業,懼德菲薄,不敏不明,未燭厥理,將何以緝熙初政,稱太上付授之恩!永惟古先極治之朝,置鼓以延敢諫,立木以求謗言,故下情不塞于上聞,而治功所由興起也,朕甚慕之。況今薦紳之士,咸懷忠良,芻蕘之言,豈無一得!朕躬有過失,朝政有缺遺,斯民有休戚,四海有利病,凡可以佐吾元元,輔朕不逮者,皆朕所樂聞。朕方虛懷延納,容受直辭,言而可行,賞將汝勸,弗協於理,罪不汝加。悉意陳之,以啟告朕,毋隱毋諱,毋憚後害。自今時政闕失,並許中外士庶直言極諫,詣登聞檢、鼓院投進;在外于所在州軍實封附遞以聞。」

丁亥,詔胡銓復元官,差知饒州。

禮部侍郎黃中等言:「奉聖旨,太上皇帝有詔,卻五日之朝,朕心未安,令有司官詳議。臣等今議,除朔、望皇帝詣德壽宮朝見外,請於每月初八並二十二日朝見,並如宮中之儀。」詔從之。

壬辰,殿中侍御史張震言:「紹興二年詔書略曰:『昔我太祖皇帝嘗令百官輪次面對,自今後,行在百官日輪一員面對,朕當虛佇以聽其言,且觀其行。』陛下初承聖緒,望舉行舊典,詔日官日以序進,則數日之間,議論畢陳,而賢愚可以概見。俟其既周,即復依舊五日輪對。」詔從之。

帝手書召判建康府張浚。既見,帝改容曰:「久聞公名,今朝廷所賴惟公。」浚言:「人主以務學為先,人主之學,以一心為本。一心合天,何事不濟!所謂天者,天下之公理而已。必兢業自持,使清明在躬,則賞罰舉措,無一不當。人心自歸,強鄰自服。」帝竦然曰:「不當忘公言。」浚見帝天錫英武,力陳和議之非,勸帝堅意以圖事功。於是加浚少傅,進封魏國公,除江淮宣撫使,節制屯駐軍馬。

秋,七月,壬寅,詔曰:「永惟邦本,實在斯民。民之休戚,實系守令。太上皇帝精擇循良,留神惠養,垂及眇躬,其敢怠忽!諮爾分土之臣,毋滋訟獄,毋縱吏奸,毋奪民時以重土木,毋掊民財以資餉遺。有一於此,必罰毋赦。至於俾民安其田裡,愁歎不生,增秩賜金,若古典則。」

丁未,賜知臨安府趙子潚御劄,罷京尹供食善營辦。帝曰:「更宜子細求訪,應有擾民之事,一一條具開奏。如停罷供饋等,所省錢二萬餘貫,可盡與民間除去科擾。」

戊申,詔追復岳飛元官,以禮改葬;訪求其後,特與錄用。

庚申,金尚書左丞相晏致仕。

壬戌,詔:「將屆聖節,諸路監司、州軍應合進金銀錢絹等,緣天申聖節已行進奉,合進之數,權與蠲免。」

金邊帥以檄至盱眙,達通和之意,宜各守元立封疆,邊臣以聞。乃下詔曰:「敵人求索故禮,從之則不忍屈辱,不從則遺患未已。中原歸正人源源不絕,納之,則東南力不能給,否則絕向化之心。宰執、侍從、台諫,各宜指陳定論以聞。」

時群臣有所論列,而宰執獨無奏章,帝以問參知政事史浩。浩奏謂第當且堅壁以禦攻沖,俟乘機以圖恢復。先是史浩議欲城瓜洲、採石,下張浚議,浚謂如此是自示以削弱之形,不若先城泗州。浩既參知政事,與張浚議多不合。

命參知政事汪澈視師湖北、京西。時劉珙使金,不至而復。先是洪邁、張掄使回,見張浚,具言金不禮我使,具狀令稱陪臣,浚謂不當復遣使。而史浩議遣使報金以登位,竟遣珙。行至境,金責舊禮,不納而還。

斡罕既敗,收合散卒萬餘人,遂入奚部,以諸奚自益。八月,乙丑朔,金左監軍高忠建破奚於栲栳山,及招降旁邊奚六營,有不降者攻破之。斡罕寇古北口,萬戶溫特赫阿嚕岱因妻生日,輒離軍六十里,賊聞之來襲,殺傷士卒甚眾。金主命完顏默音以兵三千會舊屯兵擊之。先是有告默音子色格謀反者,金主察其誣,命鞫告者,告者款伏,遂誅之。金主謂默音曰:「人告卿子謀反,朕知卿必不為此。今告者果自服罪,宜悉此意。」默音至軍,擊擒其賊黨。

癸酉,金主謂宰臣曰:「百姓上書陳時政,其言猶有所補。卿等位居機要,略無獻替,可乎?夫聽斷獄訟,簿書期會,何人不能!唐、虞之聖,猶務兼覽博照,乃能成治。正隆專任獨見,故取敗亡。朕早夜孜孜,冀聞讜論,卿等宜體朕意。」詔百司官吏:「凡上書言事,或為有司所抑,許進表以聞。朕將親覽,以觀人材優劣。」

丁丑,金免齊國妃、韓王亨等親屬在官籍者。

金主詔元帥右都監完顏思敬,以所部軍與大軍會討斡罕。

戊寅,帝詣德壽宮上光堯壽聖太上皇帝、壽聖太上皇后尊號冊寶,行禮。

乙酉,金詔左諫議大夫石琚、監察御史馮仲方廉察河北東路。

丁亥,金主詔御史臺曰:「自三公以下,官僚善惡邪正,當審察之。若止理細務而略其大者,將治卿等罪矣。」

辛卯,金罷諸關徵稅。

九月,丁酉,詔:「朕仰稽祖宗故事開講,其日可召輔臣觀講。」

戊戌,詔:「比下求言之詔,欲急聞過失,四方有獻言者,並付後省看詳。今已逾月,未聞推擇來上,可令催促。」

詔:「蜀去行都萬里,人才豫當儲蓄,以備緩急。欲舉一忠愨明敏之士,周知蜀利害者為都轉運使,可令集侍從、台諫各舉所知,以俟採擇。」

金完顏思敬以所部兵入奚地,會布薩忠義之軍追討斡罕,賊黨多降,餘多疾疫而死,無復鬥志。斡罕自度勢窮,謀自羊城道四京奔夏國。金兵追之益急,其眾復多亡去,度不得西,乃北走沙陀。庚子,賊黨執斡罕以降,並獲其母、妻,逆党悉平。甲辰,金太子率百官上表賀。乙巳,金以斡罕平詔中外。辛亥,斡罕磔於市,其黨瓜裡紮巴南走,左宣徽使宗亨追之,不及,瓜裡紮巴遂來降。

甲寅,詔胡銓、王十朋並赴行在。

冬,十月丙寅,詔:「侍從、兩省、台諫、卿、監,各舉可任監司、郡守之人,分為二等,一見今可用,一將來可用,限一月聞奏。如所舉,增秩、賜金,舉主同之;不如所舉,罰亦同之。及見任監司、郡守才與不才,亦限一月內逐一具姓名臧否品目來上。」

右正言周操言:「國家內設百官,必資久任以責成效。今則不然,自丞、簿不數月望為郡,自郎不數月望為卿、監,利於速化。人則幸矣,職業不修,國家何賴!若乃監司、郡守之數易,則其害又有大於此者。監司一易則擾一路,郡守一易則擾一州。望面諭大臣,自今內外除授之際,確意精選,務在久任。」詔令三省遵守。

丁卯,金以左副元帥完顏固雲為平章政事。

戊辰,金平章政事、右副元帥布薩忠義等至自軍。丙戌,以忠義為右丞相,改封沂國公,以左監軍圖克坦志寜為左副元帥。

戊子,金葬睿宗皇帝于景陵,大赦。

己丑,金命赫舍哩志寧經略南邊。

十一月,癸巳朔,金命布薩忠義南伐。

甲寅,殿中侍御史張震等言:「乾德四年詔,自今內臣年及三十以上,兼見在朝廷系職,方許養一子;皇祐五年詔,內侍以一百八十人為額;嘉祐中,韓絳奏內臣員多,請住養子;至治平以後,始復許奏薦。而熙甯中,神宗諭宰臣曰:『方今宦者數已多,而隸前省官又入內侍。絕人之世,仁政所不取。且獨不可用三班使臣代其職事乎?』吳充對曰:『此盛德事,臣等敢不奉行!』自來條例,又須限以年甲,試以詩書,籍定姓名,遇闕不填。宜立為定制。」詔:「令內侍省開具見在人數聞奏,今年會慶節權免進子。」

乙卯,臣僚言:「祖宗時,贓罪削籍配流者,雖會赦不許放還敘用。近睹登極赦,命官除名追官資及勒停並永不收敘人,並與敘元官,甚失祖宗痛繩贓吏之意。請自今,官吏嘗經勘斷犯入已贓,並不許收敘;如有已放行收敘者,即為改正。」從之。

十二月,戊辰,詔:「今日早朝,集侍從、台諫赴都堂,條具方今時務,仍聽詔旨。」詔曰:「朕覽張燾所奏,犁然有契於衷,已令侍從、台諫集於都堂。今賜卿筆劄,宜取當今弊事,悉意以聞。退,各於聽治之所,盡率其屬,諭以朕旨,使極言之,毋得隱諱,朕將有考焉。」

初,張燾以故老召除知樞密院事,帝問為治之要,燾因言:「太上皇帝紹興初,嘗舉行祖宗故事,詔百官赴都堂,令條具當今弊政與夫救正之宜,請檢舉地之。」故有是詔。

庚辰,臣僚言:「國朝檢校官一十九員,上者曰太師、太尉、太傅、太保、司徒、司空,而除授則自司徒遷太保,各以序進。陛下方講修聖政,宜下有司討論,立為定式。」給事中黃祖舜等言:「看詳臣僚所陳六事:其一曰,六等檢校官,舊制也,今則皆無有。而自節度徑除太尉,歷開府儀同三司以至少保。其二曰,節度以移鎮為恩寵,舊制也;今則一定而不易。其三曰,承宣分大、中、小鎮,觀察分大、小州,舊制也,今則皆徑作一官矣。其四曰,橫行自右武大夫以至通侍為十三等,以待年勞及泛恩者,非有功效顯著,不帶遙郡,舊制也,今則自右武大夫當遷官者,率以遙郡改轉,才五遷即至遙郡承宣,一落階遂為正任承宣使。其五曰,武功大夫實曆十年,用七舉主始轉行,舊制也,今或自小使臣為宣贊舍人,才遷一官,徑至右武郎。其六曰,總管、鈐轄、都監分六等差遣,非正任觀察使及管軍,不以為總管,舊制也,今降此而得之者,紛紛皆是。逐項所陳,委皆允當,乞與施行。自降指揮日為始。」詔並從之。

辛巳,帝曰:「昨聞臣僚言,秦檜誣岳飛,舉世莫敢言,李若樸為獄官,獨白其非罪。呂忱中發王晌,所司皆取迎合;林待問為勘官,獨直其冤狀。章傑捕趙鼎送葬人,又搜其私書,欲傅致士大夫之罪;翁蒙之為縣尉,毅然拒之。沈昭遠為王鈇家治盜,欲鍛煉富民,多取其陪償;王正己為司理,卒平反之。此皆不畏強禦,節概可稱。三省詳加訪問其人,如在,可與甄錄。」

乙酉,金遣尚書刑部侍郎劉仲淵等廉察宣諭東京、北京等路。

是月,命宰相陳康伯兼樞密使。

詔吳璘班師。

是冬,帝召陳俊卿及張浚子栻赴行在所。

浚請臨幸建康以動中原之心,用師淮堧,進舟山東,以遙為吳璘之援。帝見俊卿等,問浚動靜、飲食、顏貌,曰:「朕倚魏公如長城,不容浮言搖奪。」時金以十萬兵屯河南,聲言窺兩淮,浚以大兵屯盱眙、泗、濠、廬州,金不敢動;第移文索海、泗、唐、鄧、商州及歲幣,浚言金人多詐,不當為動,卒以無事。

栻之見帝也,即進言曰:「陛下上念宗社之仇恥;下憫中原之塗炭,惕然於中而思有以振之,臣謂此心之發,即天理也。願益加省察,稽古親賢以自輔,毋使其少息,則今日之功,可以立成。」帝大異之。

續資治通鑑/卷136·卷一百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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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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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一百三十六】起玄黓敦牂正月,盡三月,凡三月。

春,正月,戊辰朔,日有食之。

己巳,遣中書舍人、權直學士院虞允文先往建康措置。

金人攻壽春府,保義郎、樞密院忠義前軍正將劉泰率所部赴救,轉戰連日,是日,金人引去。泰身被數十創,一夕死。

先是泰自備家資,募兵三百,糧儲器械,一切不資於官。樞密院檢詳諸房文字洪邁言其忠,詔贈武翼郎,官其家三人。

庚午,帝發鎮江府,次下蜀鎮。

金以前翰林學士承旨翟永固為尚書左丞,濟南尹布薩忠義為右丞。

辛未,帝次東陽鎮。

金主御太和殿,宴百官,賜賚有差。

壬申,帝至建康府,觀文殿大學士、判府事張浚迎謁道左,見帝謝曰:「秦檜盛時,非陛下保全,無此身矣。」帝慘然曰:「檜,娼嫉之人也。」

金主敕:「御史臺檢察六部文移,稽而不行、行而失當者,舉劾之。」

乙亥,金主如大房山。

丙子,祧翼祖皇帝神主,藏於夾室。

尚書左司郎中徐度權戶部侍郎。

金主獻享山陵禮畢,欲獵而還,左丞相晏等曰:「邊事未甯,不宜遊幸。」戊寅,還宮,金主曰:「朕虛心納諫,卿等毋緘默。」

己卯,詔:「侍從、台諫各舉可為監司一員,郡守二員;有不稱,坐繆舉之罰。」

是日,淮西制置使李顯忠引兵還建康。

淮西兵火之餘,無廬舍,天大寒多雪,士卒暴露,有墮趾者,帝遣中使撫勞。

詔:「郡守年七十,與自陳宮觀。著為令。」

辛巳,金以南代之師北還,賞賚將士,以耶律元宜為御史大夫。

壬午,金人攻蔡州,侍衛馬軍司中軍統制趙撙率諸軍禦之,京西制置使吳拱亦遣踏白軍統制焦元來援。金以勁矢射城上,守者不能立,金人登城。撙知不可當,乃棄城而下,率諸軍巷戰,自午至申,金人敗,乃去。

癸未,言者奏:「自金侵長淮,江上之民,有所謂踏車夫,則操舟楫而雜戰卒;防江夫,則持旌旗而頓山岡;以修防,則有鹿角夫;以轉餉,則有運糧夫;而踏車夫尤為可念。請按採石當時籍定之數,與免三年科役,其餘亦與犒賞。」從之。既而戶部下建康府,具到踏車夫六千三百餘人,詔與免一年。

右朝請大夫陳漢知通州,劉子昂知和州。時二州守臣皆遁去,故命之。

乙酉,權知東平府耿京遣諸軍都提領賈瑞、掌書記辛棄疾來奏事,上即日召見。

先是京怨金人征賦之橫,與其徒六人入東山,漸得數十人,取萊蕪縣,有眾百餘,瑞亦有眾數十人歸京。自此漸盛,遂據東平府,遣瑞入奏,瑞曰:「若到朝廷,宰相已下恐有所詰問,不能對,願得一文士偕行。」乃以棄疾權掌書記,自楚州至行在。瑞,萊州人;棄疾,濟南人也。

戊子,邵州防禦使、知文州、節制軍馬向起為鄂州觀察使,右武大夫、興州前軍統制、節制軍馬吳挺為榮州刺史,右武大夫、達州刺史、興州前軍統制劉海為拱衛大夫,賞秦州之捷也。

時四川宣撫使吳璘在河池,遣中軍統制杜實傳令起等曰:「軍行並從隊伍,勿亂次,勿殿后,勿踐毀民舍,勿取民財,逢敵欲戰,必成列為陳。甲軍弓弩手並坐,視敵兵距陳約百五十步,神臂弓兵起立,先用箭約射之,箭之所至可穿敵陳,既前軍俱發。或敵兵直搗拒馬,令甲軍槍手密依拒馬,枕槍攛次,忠義人亦如之,違者並處斬。如敵已敗,許忠義人乘其後追擊之,必生獲金人與其首級乃議賞,否則闕。其有以他地兵為金人冒賞者,罪亦如之。」凡佈陣之式,以步軍為陣心,為左右翅翼,馬軍為左右肋,拒馬環於左右肋之內以衛步軍。以一陣約之,主管敵陣,統制一,統領四,主陣撥發各一,正、副將、準備將、部隊將則因其隊為多寡。陣兵三千二百六十有三,步軍居陣之內者一千二百有七,為陣心者一千有六。輿拒馬者二百,居陣外,分兩翅,副翼者五百六十有六,左翼二百八十有三,右翼亦如之。馬軍居陣外,為左肋者二百六十有一,右肋亦如之。雖間有貼撥、輔陣增益之不同,而大略如此。

璘遂遣興元都統制姚仲,以東路兵自秦亭出據鞏州,而金房都統制王彥,以其分兵屯商、虢、陝、華。虢、華為金所取,金人去,復得之。陝州方與敵相持,然亦未退。

己丑,制授耿京天平軍節度使、知東平府兼節制京東、河北路忠義軍馬,權天平軍節度掌書記辛棄疾補右承務郎,諸軍都提領賈瑞補敦武郎、閤門祗候。京、瑞並賜金帶,將吏補官者二百人。於是京東招討使李實遣統制官王世隆與瑞等齎官誥節鉞以往。

金遣元帥府左監軍高忠建、禮部侍郎張景仁來告登位,盱眙軍以聞。庚寅,宰執奏金使二月渡淮,帝曰:「今若拒之,則未測來意,有礙交好;受之,則當遣接伴使副於境上,先與商量。向日講和,本為梓官、太后故,雖屈己卑辭,有所不憚。今金興無名之師,侵我淮甸,兩國之盟已絕。今使者來,則名稱以何為正?疆土以何為准?與夫朝見之儀、歲幣之數,所宜先定。不然,則不敢受也。」

金行納粟補官法。

金主遣右副元帥完顏默音率師討耶律斡罕。

以洪邁、張掄為接伴使。壬辰,帝謂宰執曰:「朕料此事終歸於和,卿等欲首議名分,而土地次之。蓋卿等不得不如此言,在朕所見,當以土地、人民為上,若名分則非所先也。何者?若得復舊疆,則陵寢在其中,使兩國生靈不殘於兵革,此豈細事?至如以小事大,朕所不恥。」陳康伯曰:「此非臣等所敢擬議。 」帝曰:「俊邁等對,朕自對意諭之。」

金主謂宰執曰:「朕即位未半年,可行之事甚多。近日全無敷奏。朕深居九重,正賴卿等贊襄,各思所長以聞。」甲午,復諭之曰:「卿等當參民間利害及時事之可否,以時敷奏,不可徒自便優遊而已。」

丙申,以御營宿衛使、和義郡王楊存中為江、淮、荊、襄路宣撫使,中書舍人、權直學士院兼侍講虞允文試兵部尚書、充江、淮、荊、襄路宣撫副使。

時帝將還臨安,軍務未有所付。張浚判建康府,眾望屬之;及除存中,中外失望。給事中金安節、起居舍人兼權中書舍人劉珙言:「比者金人渝盟,陛下親禦六飛,視師江滸,大明黜陟,號令一新,天下方注目以觀。凡所擢用,悉宜得人,況欲盡護群雄,兼制數路,大柄所寄,尤當審圖。存中已試之效,不待臣等具陳,頃以權勢太盛,人言籍籍。陛下曲示保全,俾解重職,今復授以茲任,事權益隆,豈惟無以慰海宇之情,亦恐非所以保全存中也。倘以允文資歷未深,未可專付,宜別擇重臣,以副盛舉。疏入,帝怒,謂輔臣曰:「珙之父為張浚所知,此奏專為浚地耳。」宰相陳康伯、侏倬,召珙諭上旨,且曰:「再繳,累及張公。」珙曰:「珙為國家計,故不暇為張公計;若為張公計,則不為是以累之矣。」命再下,珙執奏如初,乃止。於是允文改使川陝,存中措置兩淮而已。

二月,戊戌朔,中書舍人、權直學士院兼侍講虞允文試兵部尚書、充川陝宣諭使、措置招軍買馬,且與吳璘相見議事。

己亥,金主以前翰林待詔大潁建言得罪,起為秘書丞;以補闕馬欽諂事前廢主,除名。

庚子,張浚、虞允文人對。時浚乞偕執政奏事,帝不許,於是與允文同對。詔浚仍舊兼行宮留守,又詔浚罷相後有合得特進恩數,皆還之。

言者論料理江、淮三事:「其一,請於兩淮、荊、襄之間創為四大鎮,如維揚、合肥、蘄陽、襄陽,各為家計,增城浚隍,以立守備,農戰交修,以待天時。每鎮招集沿邊弓箭手二萬人,人授良田百畝,給與牛、種,雖無租賦,實免供饋,悉遵陝西沿邊故事,仍以湖北州縣之在江北者隸蘄陽。二曰大江之南,控制吳、蜀,夙有屯兵,據其險阻之地。今當建為五帥,由鎮江而上至於建康、九江、江夏、公安,各以二萬人為屯,附以屬城,供其芻糗,列置烽燧,增益樓船。三日選擇兵官,教習諸路將兵、禁軍、士兵、弓手,此實久安之計。」乃詔楊存中、成閔、李顯忠、向子固、方滋、楊抗、向汋、王彥融、強友諒相度聞奏。

興州前軍同統領惠逢復河州。

先是四川宣撫使吳璘命逢襲取熙、河,逢間道出臨洮,蕃兵總領、權知洮州李進,同知洮州趙阿令結,鈐轄榮某,皆至會通關掩擊之,獲其關使成俊。諸將議進兵,咸曰:「我搗河州而敵兵單弱,以強制弱,何憂不克!」一將曰:「不可。吾聞金軍盡在熙,我軍若直搗河,勢必來援。敵將忿兵,伺其不意,可一戰擒也。熙兵若破,則河軍自下。」眾曰:「善!」即伏兵閭家峽,其日,正月丙戌也。而金將溫特棱者,提正軍千五百,從軍亦如之,徑至峽口以邀南軍。惠逢令羸卒數十騎誘之,約曰:「旗動乃發。」金兵薄羸騎,旗動,伏兵大奮。會大風起,人馬不辨,李進引兵駐山上,令左右下山,用平射弩旁射敵,金兵大亂。鈐轄榮某乘駿馬揮兵殺敵,所向風靡;眾從之,金人遂大敗,潰去。追騎至托子橋,有一將殿后,立橋左,瞪目大呼曰:「會來此決死!」追騎乃不敢逼,敵餘眾渡已,乃乘馬徐去。後獲金兵,問之,溫特棱也。是役也,俘金兵二百有五人,騎二百。

於是逢、進薄河州。蕃落指揮劉全、李寶、魏進,糾集州民,執其同知、中靖大夫郭琪以降。州民皆以香花踵道迎宋軍,有流涕者。獨甯河寨官為金堅守,民排戶裂其屍,攜其首以獻。諸將既得城,方編集府庫,人人炫功不相能,或言當暫賞軍,逢命人支錢十餘。時食物貴踴,炊餅一值數十錢,諸兵得賜,擲地大詬曰:我等捐軀下河州,今性命之賤,乃不值一炊餅也!」

俄傳金兵大至,眾欲控城固守,逢曰:「彼眾我寡,河州又新附,未易守也。有如城中翻覆,外援不至,將奈何?」即攜眾欲出。州民父老咸障馬曰:「鈐轄第坐府中,我曹出力血戰,必有當也,何患兵少!」逢諭眾曰:「我令去此,求援兵於外,非置此去也,汝曹一心努力守城耳。」即今儒林郎呂謀權州事,與軍士願留者數十百人,因出屯會通關。李進乘馬過市,呼曰:「河州父老有識李進者乎?初不挾一縷以入,今不挾一錢以出。」即馳去。軍怨惠逢賞薄,有道亡者。

癸卯,帝發建康府,宿東陽鎮。

興州前軍同統領惠逢遣兵復積石軍,執同知軍、宣武將軍高偉,又攻來羌城,克之。

時金人復取寧河寨,盡屠其民,寨之戍兵皆潰,金合兵萬餘圍河州。城中百姓計曰:「前日之民南歸者,金盡屠戮。我若效之,即一寧河也,豈有全理!不如相與死守,猶有千一得活。」即籍定戶口,男子升城,女子供餉。郡有木浮圖,高數百尺,因撤木為堿械。金人悉力來攻,木縋少選壓敵,有糜潰者。居三日,金人退屯白塔寺。

甲辰,帝次下蜀鎮。

金主以張浩為太師,尚書令,諭之曰:「卿在正隆時為首相,不能匡救,惡得無罪!營建兩宮,殫極民力,汝亦嘗諫,故天下不以咎汝。今以卿練達政務,復用為相,當思自勉。」

金御史大夫耶律元宜為平章政事。

乙巳,帝次丹陽館。丙午,帝宿丹陽縣。丁未,次呂城。

太尉、威武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劉錡薨于臨安府。

錡既奉祠,寓居都亭驛。帝聞其疾劇,敕國醫診視。時金聘使將至,留守湯思退將除館待之,遣黃衣卒諭錡移居別院,錡發怒,嘔血數升薨。詔贈開府儀同三司,例外賜銀帛三百匹兩,後諡武穆。

戊申,帝次常州。己酉,帝次無錫縣。

王宣與金人再戰於汝州,至暮,各分散,殺傷相當。翼旦,金騎全師來攻,南軍敗衄,士卒死者百餘,亡將官三人。

庚戌,帝次平江府。辛亥,次平望。壬子,次秀州。

鄂州統制官王宣自汝州班師。時金人圍急,屬有詔班師,宣遂棄其城而去。

金以太保、左領軍大都督昂為都元帥,太保如故。

癸丑,帝次崇德縣。

金蕭玉、敬嗣暉等放歸田裡。

甲寅,帝次臨平鎮。

金復以進士為尚書省令史。

乙卯,帝至臨安府。

興元都統制姚仲圍德順軍。

先是仲以步軍六千四百為四陳,趨鞏州,其下欲急攻,仲不聽,且退治攻具。既至城下,梯砲與城下相等,圍之三日夜,不能克,乃舍之。時鞏州父老各輦米麵以餉軍,軍門山積,及引去,父老狼狽相顧,謂金今知我餉南軍,我無類矣,不知作計求活也,即殺官軍後兵輦重者數級,並焚饋物而去。仲退守甘穀城,留統制米剛等駐鞏州以觀敵,遂引兵之德順。

丙辰,金人攻蔡州。侍衛馬軍司中軍統制趙撙擊卻之。

初,金既敗歸,撙益修守禦。京湖制置使吳拱進屯南陽,遣後軍統制成皋、華旺、捷勝軍統制張成各以所部兵來援,合撙及踏白軍統制焦元所部,才六千人而已。金將費摩以數萬至城下,距城西北一里,依汝水為營。其日,庚戌也。翌日,分兵半攻城,半掠糧,凡三遣人以書至城下,撙命射之。將書者曰:「此奉書來,與趙提舉商量軍事。」撙終不納。諸將曰:「敵人以書來,未知其意,姑接之何害!」撙曰:「不可。若觀之,必致士卒之疑,適中其計。」

前一日,金乘昏黑填濠于南門外十三處,寂然不聞其聲,質明,方覺之。焦元中流矢,遂下城,金人乘勢登城,啟南門而入。撙在城西,方聞南壁失利,即下城集諸軍,占地勢以待。華旺、成皋、焦元欲奪東門出奔,守門統領官劉安不聽。將官李進聞南門被攻急,乃率弩手二十餘人赴之,將刀登城,中三矢而死。撙率士卒巷戰,日轉午,勝負未分,效用王建募死士十一人,截其甲裳,登城殺敵。至申刻,相持不動。馬軍司第十八將王世顯請募敢死士,得四十人,登城接戰,殺其二將,金人囂潰,皆自擲而下,南軍奮擊,死者不可計。會金帥登南門,望南軍旌旗不亂,曰:「今日城又不可得。」復下城而去。撙大呼曰:「金人走矣!」軍士皆歡呼。金人遂敗,爭門而出,不得出者,聚球場中有千餘人,諸軍圍之,剿殺皆盡。撙命積金人之屍為二京觀。

撙苦戰僅十旬,軍不過六千人,大戰之後,軍吏戰歿者已四百餘人,負創者三千七百人,可戰者僅二千人而已。

金人既敗,猶整頓行伍于西原,分八頭,每一頭以兩旗引去,以示有餘。南軍望之,皆不言而諮歎。

戊午,金再攻城,以大軍載薪欲火西門,趙撙伏壯士甕城,俟其至,開關突擊之,金人棄車而遁。

庚申夜,有星隕于蔡州金人之營。未明,金人退兵一舍。

鄂州左軍副統制王宣自汝州以二百騎還至唐州。

時蔡州圍急,京西制置使吳拱遣步騎萬三千人往援之。統領官遊皋等至確山,逗留不進,拱乃以宣權中軍統制、節制沿邊軍馬,趨救蔡州。

甲子,金都元帥昂開府山東,經略邊事。是日,高福娘伏誅。

乙丑,鄂州駐劄御前中軍權統制王宣,敗金人于蔡州確山縣。

前一日,宣以所部距確山三十五里而營,質明,候騎報敵至確山,眾欲不戰,宣不可。乃舍其步士,引騎兵三千先行,分為三陳。敵沖陳心,宣令諸軍以背刀沖奪,三陳俱進。秉義郎、右軍副將汲靖有勇力,宣召之。靖請百騎,宣與騎二百。靖上馬據鞍高呼曰:「今日汲靖為國家破此敵,敵若不破,誓不生還。」 左右聞之,人百其勇。宣曰:「汲靖事濟矣。」靖馳入敵陳奮擊,敵眾披靡。靖出入者三,惟亡二騎。諸軍亦勇進,金人遂遁,宣整眾不追。

方金之未敗也,招討使吳拱,以趙撙孤軍不可留,屢以蠟書趣回軍。撙以敵圍方急,若棄城去,敵兵追擊,勢必敗亡,況蔡州軍食有餘。拱怒,以蠟書付諸將,令一面班師。會敵兵敗還,撙乃與諸將夜出蔡州。居人皆從之,天氣昏黑,墮空谷而死者甚眾。於是撙自信陽歸德安,而宣亦還屯襄陽府。

丙寅,瘞欽宗重於招賢寺,立虞主。

金人復取蔡州。

興元都統制姚仲,遣副將趙詮、王寧引兵攻鎮戎軍。金聞宋軍至,闔其城,收其吊橋,堅壁固守。詮等引兵斷其貫繩,諸軍畢登,神臂弓射其敵樓,更遣重兵分擊,敵勢不支。主簿趙士持,自言本皇族,與同知任誘先開門出降,獲其知軍振戈將軍韓玨。定遠大將軍、同知渭州秦弼聞南師下鎮戎,遂托疾不受金命,與其子進義校尉嵩及其孥來歸。宣撫司以弼知鎮戎軍。

閏二月,辛未,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甯武軍承宣使、江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戚方,添差兩浙東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紹興府駐劄。

金人以熙、蘭之兵圍河州,彌望蔽野,兵械甚設。宋軍之未得河州也,守將溫特棱遣食糧軍馳書於臨洮、德順以求援,為其吏曹劉浩等十八人謀匿之不行,已而浩等悉來歸。乃金兵再至,呼於城下曰:「惟以劉浩等縋城而出,乃釋圍。」浩等射其呼者使去。會義軍運砲擊敵眾,殺其部長一人,敵乃小卻,然亦未退。

壬申,欽宗虞主還几筵殿,上親行安神禮。於是自七虞至九虞,皆親行之。

金人破河州。

初,河州既受圍,金將溫特棱揚言曰:「河州能為南人死守,甚壯。今我留此,萬一漢軍乘虛入熙,則熙又為人有也,不如引兵歸援熙耳。」乃率兵去。城上士卒聞之,交口相賀,守城者馳甲坐。是夜,人人團臥城陬,敵以鐵騎搗城,斯須城壞,州民尚有未知敵至者。翌日,癸酉,敵驅父老、嬰孺數萬屠之,遷壯者數千隸軍。

先是宣撫司命惠逢、李進等會蕃、漢兵援河州,逢以兵役單寡,不能支敵,乞師者再。頃之,宣撫司遣將領郭師偉,將騎七百為逢聲援,師偉未至,河州已破。逢屯通會,進屯臨洮。逢遣人謂曰:「金今再至,是無河州決也。吾曹罪在不測,不如並力以往,猶獲免也。」進曰:「敵兵愈前近萬人,我以危兵綴之,必取辱。」逢信之,因休士卒。進即星夜趨河州。後二日,逢聞之,掩面泣下曰:「李進誤我!」進至河州,城已為敵焚蕩,餘城趾而已。敵屠城時,吏曹劉浩與其徒八人遁走得免,十人被戮,宣撫使吳璘皆命浩輩以官。

丙子,帝親行卒哭之祭於几筵殿。戊寅,帝送欽宗虞主于和寧門外,奉辭,遂祔神主於太廟第十一室。己卯,百官純吉服。

癸未,正待大夫、宣州觀察使、興元府駐劄御前右軍統制楊從儀,率諸將攻大散關,拔之。

關之未下也,左從政郎、都統司幹辦公事朱紱,以書遺總領財賦王之望,言:「諸軍鬥志不銳,戰心不壯。且曰:『使我力戰,就果立微勞,其如賞格當在何處?伺候核實,保明申報,宣司、總司指揮,往返數旬,豈能濟急!』大率目今事勢,與前事異,不立重賞,何以責人於死事?乞詳酌措置,略於川蜀科敷軍需之費十分之一,多與準備賞給錢物近一二百萬,自總所移文諸帥,多出曉示,號令諸軍,各使立功以就見賞。如散關一處,使當初有銀絹一二萬匹兩,錢引一二十萬道,樁在鳳州,宣撫吳公、節使姚公明告諸軍,遣二三統制官各以其所部全軍一出,諭之曰:『當進而退,則坐以軍律,進而勝捷,能破關險,則有重賞。』如是而軍不用命,敵不破滅,無有也。」

之望怒,答書言:「用兵百三十日,糗糧、草料、銀絹、錢引,所在委織,累次喝犒,並朝廷支賜,文字才到本所,立便給散,略無留阻。散關前攻不下,聞自有說,不知是險固不能取也,抑是有可取之理,而無銀絹錢引之故,士卒不用命也?若可取而士不用命,豈計使之故!則必有任其咎者。況聞攻關之日,死傷不少,則非士卒之不用命矣。自來兵家行軍,若逗撓無功,多是以糧道不繼,嫁禍於有司以自解,亦未聞以堆垛賞給為詞者也。國家息兵二十年,將士不戰,竭西川之資以奉之。一旦臨敵,更須堆垛銀絹而後可用,則軍政可知矣。且如向來和尚原、劉家圈、殺金坪諸軍大捷,近日吳宣撫取方山原、秦州等處,王四廂取商、虢等州,吳四廂取唐、鄧州,亦不聞先垛銀絹始能破敵也。朝廷賞格甚明,本所初無慳吝。如秦州治平之功,得宣司關狀,即時行下。魚關支散,何嘗稍令闕誤!兼關金帛錢物,充滿府藏,宣撫不住關拔,豈是無有樁辦耶!李晟屯東渭橋,無積貲輸糧,以忠義感人,卒滅大盜。足下以書生為人幕府,不能以此事規贊主帥,而反咎主人以不斂於民,豈不異哉!九月以後,興元一軍,已支撥過錢引二十八萬道,銀絹二千匹兩,而糗糧、草料與犒設犒賞不與焉,亦不為不應付矣。若皆及將士,豈不可以立功!有功未賞,賞而未得者何人也?朝廷分司庀職,各有所主,而于財賄出納為尤嚴。經由、檢察,互相關防,所有屢降指揮,凡有支費,宣司審實,總所量度,此古今通義而聖朝之明制也。來書謂攻散關時,若得銀絹、錢引樁在鳳州,而敵不破滅無有也。樁在鳳州與在魚關何異?方宣撫以攻守之策會問節使時,亦不聞以此為言。今散關、鳳翔未破,足下可與軍中議取散關要銀絹、錢引若干,取鳳翔要若干,可以必克;本所當一切抱認,足下可結罪保明具申,當以聞於朝。如克敵而賞不行,僕之責也;若本所抱認而不能克,足下當如何?」紱不能對。

至是從儀督同統制田升等夜引兵攻拔之,遂分兵據和尚原。金人走寶雞。

丙戌,賜張浚錢十九萬緡,為沿江諸軍造舟費。

帝既還臨安,有勸浚求去者。浚念身為舊臣,一時人心以己之去就為安危,乃不敢言,治府事,細大必親焉。

戊子,帝始純吉服,御正殿。

右諫議大夫梁仲敏,論「參知政事楊椿,輔政期年,專務諂諛以取悅同列,議政則拱手唯唯,既歸私第則酣飲度日,以備員得祿為得計,朝廷何賴焉!」殿中侍御史吳芾言:「椿自為侍從,已無可稱。其在翰苑,所為詞命,類皆剽竊前人,綴緝以進。冒登政府,一言無所關納,一事無所建明,但為鄉人圖差遣,為知舊幹薦舉而已。故都人目為『收敕參政』。去冬警報初聞,有數從官謁椿,勉以規畫,又以危言動之,椿竟不動,但指耳以對,蓋椿素有聵疾也。親厚有風之使去者,椿曰:『吾忝參政,宰相諾吾亦諾,宰相拜吾亦拜,重聽何傷?』其貪祿無恥,至於如此。」左正言劉度,亦論『椿貪懦無恥,頃為湖北憲,率以三百千而售一舉狀。自為侍從,登政府,惟聽兵部親事官及親隨之吏貨賂請求。望賜罷免以肅中外。」

辛卯,參知政事楊椿充資政殿學士、提舉在外宮觀。椿為台諫所擊,四上疏乞免,乃有是命。

湖北、京西制置使吳拱言西北來歸之人甚眾,望權令踏逐寺觀安泊,分給官田,貸之牛、種,權免租稅,從之。

癸巳,敷文閣待制、樞密都承旨徐喆充館伴大金國信使,武功大夫、吉州刺史、權知閤門事孟思恭副之。

先是北使高忠建等將入境,責臣禮及新復諸郡縣。接伴使洪邁移書曰:「自古以來,鄰邦往來,並用敵禮。向者本朝皇帝,上為先帝,下為生靈,勉抑尊稱以就和好,而彼國無故背盟,自取殘滅。竊聞大金新皇帝有仁厚愛民之心,本朝亟諭將帥,止令收復外,不許追襲,乃蒙責問,首遣信使,舉國欣幸。但一切之禮,難以復仍舊貫,當至臨淮上謁,更俊顧惠,曲折面聞。」

近例,迓使相見于淮水中流,及是見於虹縣之北虞姬廟,始抗禮。比賜燕,以欽宗喪制未終,不用樂。

乙未,右朝請郎、知盱眙軍周淙,言富察徒穆之僕從,走馬自燕來報契丹侵擾金國,帝謂大臣曰:「上天悔禍,與國相攻。今先遣使請和,則其國中可卜。儻舊疆復還,得奉祖宗陵寢,誠國家之福。」陳康伯曰:「頃年金後有云:『只見漢和蕃,不見蕃和漢。』今乃金先請和也。」

是日,金兵部侍郎溫都察珠圖喇,及斡罕戰於勝州,敗績。

是月,興元都統制姚仲,統忠義統領段彥引兵攻平安關寨,克之。進至原州,金人堅守不下。彥以兵圍其城,鼓勵將士乘勢畢登,遂拔之,殺其知州完顏薩裡,獲同知、鎮國將軍赫舍哩鄂嚕古等,並其孥來獻。乃以彥知原州。彥又遣將官陳玘克西壕、柳泉、綏甯、靖安四寨。

三月,丁酉朔,新除資政殿學士楊椿,降充端明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四川宣撫使吳璘自秦州引兵至德順軍。

先是興元都統制姚仲攻德順,逾四旬不能下,乃以武當軍承宣使、知夔州李師顏代之,與中軍統制吳挺皆節制軍馬。會金都統圖克坦喀齊喀、副都統張中彥自鳳翔濟師,又遣其左都監自熙、河以兵由張義堡駐摧沙,合涇原之師來援。挺與金人遇於瓦亭,統制官、秀州刺史吳勝、閤門宣贊舍人朱勇等以所部逆戰。統領官王宏謂人曰:「吾赤手歸朝,驟官將領,不以死力戰,非夫也!」即突出,部其徒奮擊,飛矢如蟲胃毛,宏不動,敵敗去。然諸軍猶畏敵軍盛,復相持不敢進,璘恐士有怠志,遂自將以往,至是抵城下。

乙巳,少保、奉國軍節度使、四川宣撫使、領興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職事、充利州西路安撫使、判興州、充陝西、河東路招討使吳璘為少傅,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保甯軍承宣使、金、房、開、達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兼知金州兼金、開、達州安撫使王彥為保平軍節度使,隸商、虢之功也。

丁未,左司員外郎兼國史院編修官洪邁、文州刺史、知閤門事張掄接伴北使還,入見。邁等言:「伏見已降指揮,罷北使沿路遊觀、燒香。竊謂朝廷方接納鄰好,所爭者大,非一事而止也。今賜予宴犒,一切如舊,則遊觀小節,似可從略。若以欽宗皇帝服制為辭,則向者顯仁皇后弔祭使來,天竺、浙江之行,猶且不廢。或彼有請,拒之無名。望令有司依例施行。」詔:「使人欲往浙江觀潮,令館伴諭以近日水勢湍猛,損壞江亭石岸,難為觀看;其天竺並沿路遊觀燒香,且依近例;或無所請,即依已降指揮施行。」遂以邁守起居舍人,兼職如故。

是日,金國報登位使高忠建等入國門。始,忠建責臣禮及新復諸郡,邁以聞,且曰:「土疆實利,不可與;禮際虛名,不足惜也。」禮部侍郎黃中聞之,亟奏曰:「名定實隨,百世不易,不可謂虛。土疆得失,一彼一此,不可謂實。」議者或有謂:「土地,實也;君臣,名也。今宜先實後名,乃我之利。」權兵部侍郎陳俊卿曰:「今力未可守,雖得河南,不免為虛名。臣謂不若先正名分,名分正,則國威張而歲幣亦可損矣。」

戊申,四川宣撫使吳璘復德順軍。

璘初至城下,自將數十騎繞城。守陴者聞呼相公來,觀望諮嗟,矢不甚發,敵氣索。於是璘按行諸屯,預治夾河戰地。前一日,當陳斬一將,數其罪以肅軍,諸將股栗。乃先以數百騎當敵,金人一鳴鼓,銳士躍出突宋兵,遂空壁來戰,宋軍得先治地,無不一當十。苦戰久之,日且暮,璘忽傳呼某將戰不力,其人即殊死鬥。金兵大敗,遂遁入壁。質明,璘再出兵,金人堅壁不戰。會天大風雪,金人引眾夜遁。璘入城,市不改肆,父老擁馬迎拜,幾不得行。遂遣忠義統領嚴忠取環州,獲其守將中憲大夫郭裔。

先是武功大夫、閤門宣贊舍人強霓與其弟武經大夫震皆陷敵,及是自環州來歸。璘嘉其忠義,奏以霓知環州兼沿邊安撫司公事,震統領忠義軍,屯環州。

己酉,太常少卿王普假工部侍郎、充送伴大金報登寶位國信使,武翼大夫、榮州刺史、帶禦器械王謙假昭慶軍承宣使副之。

壬子,金報登位使驃騎上將軍、元帥府左監軍高忠建,副使通議大夫、尚書禮部侍郎張景仁,見於紫宸殿。故事,北使授館之三日即引見,至是以議禮未定,故用是日。於是北使於隔門外下馬,三節人下馬於皇城下,使副位於節度使之南,不設氈褥。以欽宗喪制未終,不設仗,次燕垂拱殿,不用樂。

先是閤門定受書之禮略於京都故事,詔館伴使徐仿等以所定示之。忠建固執,特許殿上進書。及升階,猶執舊禮,尚書左僕射陳康伯以義折之,忠建語塞,乃請宰相受書。康伯奏曰:「臣為宰相,難以下行閤門之職。」忠建奏書,跪不肯起,廷臣相顧眙愕。康伯呼喆至榻前,厲聲曰:「館伴在館所議何事?」喆徑前掣其書以進,北使氣沮。

癸丑,金人圍淮寧府城。守臣武翼大夫、忠州刺史陳亨祖,登城督戰,為流矢所中,死之。

四川宣撫使吳璘自德順軍復還河池。

金人自摧沙引兵,由開遠堡攻鎮戎軍,環城呼噪,眾矢盡發,守將秦弼來援。時興元都統制姚仲,已遣將官王仲等領千兵戍鎮戎,至是又遣副將杜季廉領兵五百屯摧沙為外禦。

丁巳,金使高忠建等入辭,置酒垂拱殿。

忠建等既朝,留驛中凡五日,觀濤、天竺之遊皆罷之,至是面受報書,用敵國禮。將退,遣客省官宣諭云:「皇帝起居大金皇帝。遠勞人使,持送厚幣。聞皇帝登寶位,不勝欣慶。續當專遣人欽持賀禮。」忠建等捧受如儀。

起居舍人兼國史院編修官洪邁假翰林學士,充賀大金登寶位國信使,果州團練使、知閤門事張掄假鎮東軍節度使副之。

戊午,忠義軍統制兼知蘭州王宏,引兵拔會州,獲其通事李山甫等五十四人。宣撫司因令宏統制蘭、會州軍馬。

金人破淮甯府,忠義副都統領戴規,部兵巷戰,奪門以出,為敵所害,守將陳亨祖之母及其家五十餘人皆死。後贈亨祖榮州觀察使,贈規三官,祿其家三人。又為亨祖立祠於光州,名閔忠。

金之渝盟也,淮、襄諸軍復得海、泗、唐、鄧、陳、蔡、許、汝、亳、壽等十州,自是但餘四州而已。

己未,帝始御經筵。自去秋以用兵權罷講讀,至是復之。

金人引兵與西蕃官杏果同圍原州,守將段義彥,率忠義統領鞏銓領兵,并州之官吏、軍民登城以守。金依城建寨,晝夜攻擊。原州城雖高,而忠義兵皆無甲,乃遣使詣鎮戎軍秦弼求援,弼無兵可遣,不得已分第三將趙銓及總押官荀俊所領兵之半以應之。果本涇原部落子,奔降于金,深知利害險扼之處,金遂將之。

川陝宣諭使虞允文至西縣之東,總領四川財賦王之望自利州往會之。允文之出使也,與京西制置使吳拱、荊南都統制李道會於襄陽,至是又與四川宣撫使吳璘會於河池,前後博議經略中原之策。令董庠守淮東,郭振守淮西,趙撙次信陽,李道進新野,吳拱與王彥合軍于商州,吳璘、姚仲以大軍出關輔,因長安之糧以取河南,因河南之糧而會諸軍以取汴,則兵力全而餉道便,兩河可傳檄而定。遂驛疏以聞。

先是之望數以軍興費廣為言,朝廷令勸諭民戶獻納,之望因親至梁、洋,諭豪民使輸財。

癸亥,夏人二千餘騎至菜園川俘掠,又二百餘騎寇馬家巉。

丙寅,四川宣撫使吳璘令右軍統制盧仕閔盡以秦鳳路並山外忠義人及鎮戎軍四將軍馬留隸守臣秦弼。先是弼言鎮戎兵備單弱,敵勢其盛,乞遣援兵故也。

是月,明州言高麗國綱首徐德榮至本州,言本國欲遣賀使,詔守臣韓仲通從其請。殿中侍御史吳芾言:「高麗與金人接壤,為其所役。紹興丙寅,嘗使金稚圭入貢,已至明州,朝廷懼其為間,亟遣之回。方今兩國交兵,德榮之情可疑,使其果來,懼有意外之虞。萬一不至,即取笑外國。」乃止之。

是春,淮水暴漲,中有如白霧,其闊可里許,其長亙淮南、北。又有赤氣浮于水面,高僅尺,長百步,自高郵軍至興化縣,若血凝而成者。

癸酉,殿中侍御史吳芾言:「向來歲遣聘使,多以有用之財博易無用之物。大率先行貨略,厚結北使,方得與北商為市。潛形遁跡,嘗虞彰露,間遭捃摭,復以賄免,不惟有累陛下清儉之德,亦啟敵人輕侮之心,今再通和好,尚慮將命之臣或仍前例,有傷國體,為害非細。」詔使副嚴切覺察,如使副博易,回日令台諫彈劾。
  1. 續資治通鑑/卷135·卷一百三十五
  2. 續資治通鑑/卷134·卷一百三十四
  3. 續資治通鑑/卷133·卷一百三十三
  4. 續資治通鑑/卷132·卷一百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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