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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長編/卷352·卷三百五十二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長编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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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訖時間 起神宗元豐八年三月甲午盡其日

帝  號 宋神宗

年  號 元豐八年

三月甲午朔,執政詣內東門,入問候。皇太后垂簾,皇太子立簾外。皇太后諭圭等:「皇子精俊好學,已誦論語七卷,略不好弄,止是好學書。自皇帝服藥,手寫佛經二卷祈福。」因出所寫經示圭等,書字極端謹,圭等拜賀。遂宣制,立為皇太子,改名煦,仍令有司擇日備禮冊命。又詔:「軍國事,並皇太后權同處分,俟康複日依舊。」未刻,執政再入問聖體,進呈立皇太子例降赦。皇太后諭圭等:「皇太子立,大事已定,天下事更在卿等用心。」圭等言:「朝廷法度紀綱素具,臣等敢不悉心奉行。」自此執政日再入。

景福殿使、武信軍留後、入內副都知、熙河蘭會路經略安撫制置使李憲,追入內副都知,武信軍留後,應熙河蘭會路差遣並依舊。以憲遣將討賊有功,特免勒停。安州觀察支使、管勾機宜文字鍾傳,除名勒停,郴州編管。東頭供奉官、閤門祗候、書寫機宜文字李宇,追閤門祗候。右侍禁、點檢文字蔣用,左班殿直、熙河北關守把兼制置司譯語米安,並追一官,罰銅十斤,免勒停。右班殿直皇甫旦除名勒停,南安軍編管。左侍禁、通遠軍榆木岔巡檢何貴,西頭供奉官、熙河路監牧所指使張守禁,並降一官,免勒停。憲等坐奏邊功不實,下御史台劾,憲三問不承,台請追攝,詔用觽証結案,至是案奏特責之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210·卷二百十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長编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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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訖時間 起神宗熙寧三年四月盡其月

帝  號 宋神宗

年  號 熙寧三年(庚戌,1070)

夏四月癸亥,幸金明池觀水嬉,燕射瓊林苑。舊紀書幸西池、苑,新紀不書。

乙丑,命知制誥宋敏求,看詳減省銀台司文字、都官員外郎王庭筠,太常博士、集賢校理劉瑾,殿中丞宋溫其,著作佐郎錢長卿、曾布,前河西縣令杜純,並為編敕刪定官。庭筠嘗奏疏稱頌王安石所定謀殺刑名,而溫其素為王安石檢法,贊成其事者也。此據司馬光日記。溫其,介休人。布,鞏弟。純,甄城人。庭筠、長卿未詳,曾布八月二十三日編中書例。

給度僧牒五百,付秦鳳路。經略使李師中言制置招納蕃部及募敢死士,須金帛以備支費。三司乞賜銀絹各五千。上批銀絹必不免科散坊郭戶,乃以度僧牒賜之。

丙寅,遼主遣永州觀察使耶律寬、衛尉少卿程冀,其母遣懷德軍節度使蕭禧、太常少卿張冀來賀同天節。

丁卯,以新及第進士葉祖洽為大理評事,上官均、陸佃為兩使職官,張中、程堯佐為初等職官,第六人以下為判、司、主簿或尉,第三甲並諸科同出身並守選,仍命翰林學士範鎮、龍圖閣直學士張掞同吏部流內銓注擬。張中,開封人。程堯佐,丹陵人。

罷全州歲貢班竹簾。

給度僧牒五百,付兩浙轉運司,分賜經水災及民田薄收州軍,召人納米或錢賑濟飢民。

國信所言:「賀同天節遼使至臨清驛,有契丹迪列子夷離根夜刺同宿契丹,死者四人,傷者十二人,除孝贈錢絹外,餘未敢支賜。」詔:「傷死者更給對見生餼節衣、朝辭例物等,如病死者例。其迪列子夷離根亦准此給,如死,亦以孝贈賜之。」

戊辰,詔:「御史中丞呂公著,比大臣之抗章,因便坐之與對,乃誣方鎮有除惡之謀,深駭予聞,乖事理之實,可翰林侍讀學士、知潁州;權知開封府、翰林學士兼侍讀韓維權御史中丞;知太原府、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馮京為翰林學士兼端明殿學士、知開封府。」

公著在言職,累奏乞罷制置三司條例司及提舉常平官,最後言:「祖宗承五季之亂,法度草□,固亦未盡及古,至於臨下以簡,御觽以寬,好生之德,洽於民心,則漢、唐之盛無以加也。是以有國百年,民心欣戴,雖凶年飢歲,流離至死,而無有背叛之心者,良以仁恩厚澤足以深結之也。惟是日月既久,事或有弊,此陛下所以臨朝奮然,思欲懲革。然而設施措置未得其術,才及一二末事,頗已咈戾觽心,是以內外乖離,人人危懼。竊以祖宗以來,所以深得人心者,艱難積累,固非一日,今豈可以一二末事輕失其心?人心一搖,未易複收,後雖有善政,亦難行矣。況上下危疑之際,難安易動,此臣所以為寒心也。伏望陛下仰思先烈,俯察物情,凡所施為,務在仁厚,無致近薄,以斂觽怨,則人心悅而天意得矣。」又言:「『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今制置一司,上既不關政府,下又不委有司,是以從初置局,人心莫不疑眩,及見乎行事,物論日益騰沸。蓋朝廷大事,無不出於二府,惟是制置條例,實系國家安危,生民休戚,而宰相不得與聞。若宰相以為可,自宜與之共論;以為不可,亦不當坐觀成敗,但書敕尾而已。至於倉、場、庫、務瑣細利害,又恐不必執政大臣然後能集。臣又聞,聖人之政,貴乎顯仁藏用。管仲,霸者之佐耳,及其為寓令,猶曰法成而鄰國不知。今朝廷處置,實未能有利及民。然而先置一司,使天下疑惑愁怨,至今不定,恐非策之得者也。乞檢會臣前奏施行。」皆不聽。乃求罷職,家居俟命。是月乙丑,詔複除公著舊職、同提舉諸司庫務,韓維為中丞

王安石著時政記,曰:「公著數言事失實,又求見,言『朝廷申明常平法意,失天下心。若韓琦因人心如趙鞅舉甲,以除君側惡人,不知陛下何以待之』?因涕泣論奏,以為此社稷宗廟安危存亡所系,又屢求罷言職。上察其為奸,故黜。初,上欲明言公著罪狀,令曾公亮等以旨諭當制舍人。公亮諭宋敏求草制但言引義未安而已。安石曰:『聖旨令明言罪狀,若但言引義未安,非旨也。』敏求草制如公亮所教。翌日再取旨,公亮、陳升之、趙拚等皆爭以為不可。上曰:『公著有遠近虛名,不明言罪狀,則人安知其所以黜,必複紛紛矣。』公亮等以為,如此則四方傳聞大臣有欲舉甲者,非便;且於韓琦不安。上曰:『既黜公著,明其言妄,則韓琦無不安之理;雖傳聞於四方,亦何所不便?』公亮等猶力爭,至日旰,上終弗許,而面令升之改定制辭行之。」安石所記如此。後公著複召用,至哲宗即位,領實錄事,上奏:「臣先任御史中丞,前後乞罷制置三司條例司,論差官散青苗錢不當,不蒙施行,五乞責降外任差遣。亦嘗入對面陳,蒙神宗曲賜敦諭,聖意溫厚,初無譴怒之旨。四月五日,聞除臣翰林學士兼侍講學士、寶文閣學士、知審官院,臣於六月

司馬光記所聞於趙拚曰:「上諭執政,以呂公著自貢院出,上殿言,朝廷推沮

壬申,知青州、觀文殿學士、兵部尚書歐陽修為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宣徽使自皇佑三年著令毋過二員,後富弼以宣徽使判並州,於時已有二員,詔以邊任故,權增一員。至是,郭逵、王拱辰已為宣徽使,並修為三,用弼例也。太原闕守,上初欲用滕甫,議不合,遂用修。上初疑修以病不肯往,王安石曰:「試敦諭並稍加恩禮,必肯往也。」因授宣徽使,修卒辭之。七月三日乃聽修辭。五月二十一日修止俵青苗,特放罪

癸酉,大宴集英殿。

丁丑,韓維權知開封府,馮京權御史中丞。王安石既引韓絳同制置三司條例,又薦維以代呂公著,欲其兄弟助己也。曾公亮等皆以為如此必致人言,絳亦言臣弟必不敢當。命既下,陳襄既言其不可,維力言:「兄絳方任樞密副使兼條例司,議論所及非一。御史中丞於朝廷闕失無所不當言,不言則廢公議,言之則廢私恩。且呂公著論青苗事用此罷,臣代其任,自處之地,不得無嫌,且無以屈士大夫之論。」又屢面對,引義堅切,卒與京易任。初,命李中師

詔秘書丞鄒何令審官院與先次合入差遣。何舉御史,既召對,罷之。

戊寅,秘書丞、集賢校理、同知諫院胡宗愈同判司農寺。

詔秦鳳路都鈐轄向寶兼提舉秦州西路緣邊蕃部,王韶加同事。寶舊為管勾,後命韶為提舉,上以為輕重不倫,故正之;命張守約依舊專管勾東路蕃部,尋皆罷。

初,文彥博、陳升之皆以為寶宜為提舉,既而王安石獨進曰:「向寶素壞王韶事,韶言有兩族不可招撫者,以寶沮害其事故也。今令與韶共事,又在其上,即韶事恐不可成。」陳升之曰:「寶雖帶此名,然止在其城中,即亦何害?」安石曰:「寶既為官長,即所屬吏皆嚴憚之,其勢足以沮事,何謂無害?兼因邊事出城,即更足以亂韶事。」時李中師有奏,言:「用韶提舉,若不令寶都大提舉,即失寶心,不肯盡節。」於是升之亦以其言為然。安石曰:「朝廷用一王韶,於寶有何虧損,乃不肯盡節?如漢高祖得陳平於亡虜,即令盡護諸將,諸將何嘗不盡力?」上與樞密院再議,文彥博固執前說,上因令罷寶命,乃用急腳遞追還。尋複罷,此詔據朱本,新本遂削去,不知果是何日。

己卯,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趙拚為資政殿學士、知杭州。王安石更張政事,拚屢言其不便。及安石家居求去,上諭執政罷青苗法,拚獨欲俟安石參假,由是新法不罷。拚大悔,複上言:「臣近以制置條例司遣使四十餘人,馳傳天下,人情驚擾,物論喧嘩,累具奏陳,並與宰臣等數嘗面奏,乞罷諸路提舉官屬,其常平等事,一切責成監司,信賞必罰,孰敢慢者?而王安石強辨自用,動輒忿爭,以天下之公論,為流俗之浮議,順非文過,違觽罔民。近制置司所差官,如張次山、□師孟、範世京等七八人,懇辭勇退,惟恐不得所請。夫要職顯任,人之所欲,彼不願就者,蓋知事悉乖戾,不敢當之。昨日安石再舉西川、福建提舉官四員,其愎如此,而欲止人浮言,是所謂惡醉而強酒也。近臣、侍從、台諫官力言制置司不便,司馬光因罷樞密副使之命,中外人情,莫不怪駭;李常家居待罪多日;孫覺、張戩、程顥三人,各與安石論列於中書,又悉嘗上殿乞罷言職;今日呂公著、範鎮俱請郡。朝廷事有輕重,體有大小。以言乎財利於事為輕,而天下之民心得失為重矣;以言乎提舉官於體為小,而禁近與耳目之臣用舍為大矣。今夫不罷財利,而失天下民心,是去重而取輕也;不罷提舉官,而棄禁近耳目之臣,是失大而得小也。今中外人情恟恟如此,更乞酌事之重,惜體之大,罷其輕者小者,變禍為福,易於反掌耳。」因累章乞罷,遂命出守杭州。杭故多盜,聞拚性寬,細民益聚為盜,拚捕獲情重者配他州,遂散去,境內以清。

吏部侍郎、樞密副使韓絳參知政事。絳間與王安石同奏條例司事,嘗贊上曰:「臣見王安石所陳非一,皆至當之言可用,陛下宜深省察。」故安石尤德之。此語據王安石五月五日所錄。侍御史知雜事陳襄言:「竊聞已制命除韓絳樞密副使、兼參知政事,絳以才望序遷,固未為過。然朝廷所以用絳之意,似乎不厚矣。陛下始以王安石參預大政,首為興利之謀,先與知樞密院事陳升之同領制置三司條例司,未幾,升之用事遷為丞相,而絳又領之

前秀州軍事判官李定為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裏行。案:宋史以定除御史裏行為癸未日事,未知孰是。定素與王安石善,孫覺歸自淮南,薦定極口,因召至京師。定初至,謁李常,常問南方之民以青苗為如何,定言皆便之,無不善者。常謂曰:「今朝廷方爭此,君見人切勿為此言也。」定即日詣安石白其事,曰:「定惟知據實而言,不知京師不得言青苗之便也。」安石喜甚,遂奏以定編三司歲計及南郊式,且密薦於上,乞召對;謂定曰:「君上殿當具為上道此。」及見,上果問常平新法,定對如安石所教。上悅,批付中書,欲用定知諫院,曾公亮、陳升之以為前無此例,固爭之,乃改命焉。編式乃二年十二月三日。

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裏行程顥權發遣京西路提點刑獄。顥先上疏言:「臣聞天下之理,本諸簡易,而行之以順道,則事無不成。故曰智者如禹之行水,行其所無事也。舍而之於險阻,則不足以言智矣。蓋自古興治,雖有專任獨決能就事功者

辛巳,祁國長公主進封衛國長公主。

淮南轉運使、屯田郎中謝景溫為工部郎中兼侍御史知雜事。景溫雅善安石,又與安石弟安國通姻。呂公著之為中丞也,人謂景溫必先舉御史,及公著罷,乃有此除。先是安石獨對,問上曰:「陛下知今日所以紛紛否?」上曰:「此由朕置台諫非其人。」安石曰:「陛下遇髃臣無術,數失事機,別置台諫官,恐但如今日措置,亦不能免其紛紛也。」此安石三月十六日對上語。於是專用景溫。司馬光日記云,自是不複置中丞。按:此時已除馮京中丞,但未到耳,陳薦權台事。不知日記何以云耳,恐誤也。

知遂州、職方郎中向宗道都大催遣廣濟河輦運。初,張次山力詆新法,辭提舉常平倉弗就。會廣濟遣運闕官,曾公亮在病告,安石攝禘祭致齋。次山與陳升之有連,升之亟言次山可用。命既下,而中旨謂次山資淺,改付宗道。其實安石惡次山異己,言於上而罷之。

右諫議大夫、知制誥宋敏求言:「中書送李定除權監察御史裏行詞頭,伏以御史之官,舊制須太常博士經兩任通判方許奏舉。景佑初,以資任相當者少,始許舉通判未滿任者。去歲驟用京官,今又幕職官便升朝著,處糾繩之地。臣恐弗循官制之舊,未厭髃議,其詞頭未敢具草。」且以疾辭知制誥。

壬午,宋敏求罷知制誥,以上批敏求「文字荒疏,曠其職業,不能者止,於義可從」也。於是王安石曰:「敏求草呂公著制,臣諭聖旨,令明著罪狀,反用曾公亮語,止云『援據匪宜』而已,此是自違聖旨,已幸朝廷不問,乃更辭職。」上乃令從敏求請罷職。及呈敏求誥詞,上又令因著其前者失職之罪。曾公亮以為無罪可著。上曰:「令作公著誥辭,初不依旨明言罪狀,乃宣言於外,以為朝廷改誥詞須當乞免知制誥。改誥詞亦常事,何致如此?此乃挾奸,見朝廷前者不加罪,故今敢如此爾。」安石曰:「敏求作公著誥詞,曾公亮雖云『但言援據失宜』,而臣即諭聖旨,令明著罪狀。敏求不用臣所諭旨,而從公亮之言,此豈得無罪?」公亮曰:「舍人是中書屬官,止合聽宰相處分。」安石曰:「舍人乃行聖旨,豈是行宰相處分?」上曰:「若止一人說與則可,緣王安石又說聖旨,既所傳不同,即合覆奏,如何即草制?」公亮不肯從。上曰:「但止說『文字荒蕪,失其職守』罷之可也。」公亮曰:「若失守,即是臣致其如此。」時已日旰,安石曰:「改作『曠其職業』亦可。」上從之。公亮因請罪,上曰:「不須爾。」公亮曰:「不敢更上章。」拜謝於上前而退。墨本云上批十六字。朱本云元無上批,止是司馬記事云有此語,不可便為上批,改云舍人院草制。新本複用墨本,今從之。舊紀書宋敏求論李定以軍事推官為御史非舊制,罷知制誥。新紀不書,當從舊紀。十二月十四日,敏求為修撰。

右正言、秘閣校理李常落職為太常博士、通判滑州。常言:「散常平錢流毒四海,又州縣有錢未嘗出而徒使民入息者。」上令具州縣吏姓名至五六,終不肯具,而求罷職,故黜。前此,上謂執政曰:「李常終不肯分析,朕再三諭以此止是欲行遣違法官吏,常堅云體不合分析。」曾公亮曰:「台諫官自前許風聞言事,難令分析也。」上曰:「欲令說是何人言,或以所言不實罪諫官,即壅塞言路。今令說違法官吏是何人,因何卻不肯?」王安石曰:「許風聞言事者,不問其言所從來,又不責言之必實。若他人言不實,即得誣告及上書詐不實之罪,諫官、御史則雖失實亦不加罪,此是許風聞言事。今所令分析,止欲行遣官吏,何妨風聞?」及是,上令改常正言為博士,仍明著常罪曰:「言事反覆,專為詆欺。」是日,又呈常疏,有云:「陛下一宮殿之費百餘萬,一宴游之費十餘萬,乃令大臣剝膚椎髓掊斂百姓。」上笑曰:「近聞人謗如此,乃是常疏中語。」安石曰:「陛下即位,未嘗營繕及事外游宴,惟修太皇太后、皇太后兩宮爾,而常敢於誣上如此!」

上批:「監察御史裏行張戩侵侮柄臣,誣罔事實;王子韶外要守正之名,內懷朋奸之實,所入章疏,與面奏事前後反覆不一。」並落職知縣:戩,江陵府公安;子韶,江寧府上元。戩屢言青苗不便,最後上疏曰:「近乞罷制置司及諸路使者,並言散錢取利為害;及安石處事乖謬,專為聚斂,好勝遂非,很愎日甚;呂惠卿險薄奸凶,尚留君側;而曾公亮、陳升之、趙拚等,心知其非,依違不斷,觀望畏避

戩、子韶皆以知縣資序為御史,至是,曾公亮請皆以為通判,王安石不可,上從安石議。戩既上疏,又詣中書力爭,辭氣甚厲。公亮俯首不答,安石以扇掩面而笑。戩怒曰:「參政笑戩,戩亦笑參政所為。豈但戩笑,天下誰不笑者?」陳升之解之曰:「察院不須如此。」戩顧曰:「只相公得為無過耶?」退即家居待罪,其日遂與子韶同黜。

詔:「累戒河東、陝西諸路經略司,禁止邊民與西賊交市,頗聞禁令不行。自今有違者,經略司並幹官吏劾罪重斷;能告捕者厚賞之。委轉運司覺察。」

癸未,虞部員外郎蘇梲、秘書丞陳睦並為秘閣校理,秘書郎李清臣為集賢校理,江寧府推官劉摯為館閣校勘,大理寺丞樂咸為太子中舍。梲等先朝得旨召試,至是試入等,獨咸論入四等上、策四等下故也。梲、睦、摯已見治平三年十一月,咸未詳。

刑部郎中、侍御史知雜事陳襄同修起居注,罷知雜事。襄累奏乞罷青苗法,其第三奏曰:「陛下聖性聰明,固已曉然開悟,但以王安石執議不變,重違其意,物論喧然,不加聽察。事之可者則置勿問,其不可者則無所不行。豈非條例之臣為自安之計,巧為飾說,誣罔聖聰?近者韓琦上言,以河北俵散青苗錢,立定貫伯,均與等第人戶,比之他路,獨取利息三分,顯是提舉官違條抑配,而朝廷並無黜責。琦之論列,足以知其非便,而特寢不行。呂景以畿縣之民逋負官物尚有五十餘萬,不宜更與預支,實慮虧陷官本,而卻令取勘。故臣前奏,謂『此法一行,騷動天下。』正謂此也。陛下近以司馬光為樞密副使,中外翕然,皆以陛下知光之言是,而悟制置司之為非。今複遽罷之者,豈又以光言為非邪?必以其辭而不受也。然則光之所以不受者,以陛下不行其言爾。如欲用之,行其言而已矣,何吝而不為哉!輕進退於大臣,失孚號於天下,非所謂令出弗反之義也。李常職在諫官,既聞中外之議,不敢不言,事雖不實,誠亦得之輿論。況國朝舊制,自許風聞言事,若令分析,是欲使其必去,將以杜言者之口,恐非所以待諫臣之體,而廣言路之道也。凡此數事,雖聖慮一時之失,豈非聽察之誤乎!禮曰:『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亦在陛下追而正之爾。書云『改過不吝』,湯之德也。自陛下臨政以來,事無過舉,惟用安石,然後有更事之暴,而致興利之非。聖人施為,自有法度,不合於道者去之。任天下之髃才,收天下之公議,堯、舜、三王之治,可以指期而至,又何必徇一士之曲議,以貽黎元之患哉!所有制置條例司如有可行事件,欲乞只歸三司相度施行。青苗之法,早賜停寢,則天下幸甚。」

襄又奏:「臣觀制置司元降指揮,莫非引經以為言,而其實貸民以取利,事體削弱,為天下譏笑。是特為管仲、商君之術,非陛下之所宜行。臣願陛下為堯、舜之君,以義治天下,不願其為霸主也。陛下富有中國,廣輪萬里,內無強臣悍族之患,外無侵奪憑陵之難。凡四海九州之賦入,又足以供吾之用,不為不足。陛下不於此時與廟堂之臣坐而論道,以行王政,而反屑屑為均輸舉貸之事,臣竊為陛下惜之!今日之弊,在於國家因循,制度未立,而侈用日廣。陛下但遴選主計之臣,付與利柄,取天下賦入之籍,度縣官調度之數,百用為之均節,而歸之藝極,則浮費省而財用足。省徭役,薄賦斂,寬關市之徵,弛山澤之禁,修庠序之教,勸之以忠、信、孝、悌,尊賢而使能,才者進,不肖者退。農有餘財,民服其教,吏稱其治,然而國不富而政不王者,未之有也。」

又奏:「陛下以至仁求治,凡欲更張法度皆以為民,安有取民脂膏以為貸息,而謂周公太平已試之法哉!陛下之心必不為此,然則天下之人皆知誤陛下者王安石也,誤安石者呂惠卿也。以陛下之聰明,觀天下之論議,其法制利害固已灼然可知。柰何安石恃強辨以熒惑於前,惠卿畫詭謀以陰助於後,加以反覆比周之小人隨時觀望,平日公論,則舉知其法之非,一撓於利,則又言其法之是。此雖陛下之至聖,不能無惑,雖臣等之至忠,亦不免指為朋黨也。近者,諫官李常以言事待罪,尚令分析;孫覺以奏對反覆,落職外遷;御史中丞呂公著而下,皆以不職為言,乞從責降。而臣獨區區未敢以請者,尚冀犬馬之誠,一悟聖意,許以青苗之法下議百官。如臣言非,則甘從遠竄,以戒妄言;如臣言是,則安石、惠卿亦乞特行貶斥,以謝天下。」

既而有旨召襄試知制誥於中書,襄以言不行,辭不就試,乞補外。王安石請用為集賢殿修撰、陝西轉運使。命未下,上批別進呈,而改是命。於是上謂安石曰:「經筵殊少人。」安石曰:「何用多?」上曰:「□申全不能講,欲候襄受職,留之經筵,朕見襄每引經亦粗可故也。」襄五奏,據襄集。司馬光日記

太子中允、同提點京西刑獄程顥簽書鎮寧節度判官事。顥既罷御史,懇辭京西故也。上謂王安石曰:「人情如此紛紛,柰何?」安石曰:「堯御觽以寬,然流共工、放驩兜。驩兜止是阿黨,共工止是『靜言庸違,象共滔天』。如呂公著真所謂『靜言庸違,象共滔天』。陛下察見其如此非一事,又非一日,然都無行遣,直待公著所為熟爛,自不肯安職,複除三學士,令在經筵,又不肯留,乃始除侍讀、知潁州。誥詞

龍圖閣直學士陳薦權發遣御史台事,西京左藏庫副使、閤門通事舍人高遵裕提舉秦州西路蕃部。日錄與王韶相關,四月十八日、六月七日當參考。

甲申,翰林學士司馬光讀資治通鑒漢賈山上疏,言「秦皇帝居滅絕之中而不自知」,因言從諫之美,拒諫之禍:「晏子曰:『和與同異,水火、醯醢、鹽梅皆相反之物,宰夫濟其不及以洩其過,若羹已咸,複濟以鹽;已酸,複濟以梅,何可食也?』伊尹戒太甲有言:『逆於汝心,必求諸道。』人之情,誰不欲順己而惡其逆,惟聖賢知順之損,知逆之益。譬如酒醴雖適口而醉人,藥物雖苦口而除病。是以臣之於君,剛則和之,柔則掖之,明則晦之,晦則明之。非故相反,欲裁其有餘,補其不足,以就皇極耳。若逆己者即黜降,順己者即不次拔擢,則諂諛日進,忠正日疏,非廟社之福也。」上曰:「舜『堲讒說殄行』。若台諫欺罔為讒,安得不黜!」光曰:「臣因進讀及之耳,時事臣不敢盡論也。」及退,上留光,謂曰:「呂公著言藩鎮欲興晉陽之甲,豈非讒說殄行?」光曰:「公著平居與儕輩言,猶三思而發,何故上前輕發乃爾?外人多疑其不然。」上曰:「此所謂『靜言庸違』者也。」光曰:「公著誠有罪,不在今日。向者朝廷委公著專舉台官,公著乃盡舉條例司之人,與條例司互相表裏,使熾張如此。逼於公議,始言其非,所謂有罪也。公著與韓琦親,何故以險語讒之?」上曰:「非讒琦也,志在君側之人耳。」光曰:「據誥詞

詔諸路州軍遇正、至、寒食、端午、重陽節序,無得以酒相饋。初,知渭州蔡挺言陝西有公使錢許造酒處,每五節以酒交遺,以行經二十驛者挈負去來,道路煩苦,請禁止。許之。至是,都官郎中沈衡複言知莫州柴貽範送別州酒至九百餘瓶,所差兵夫至二百餘人,其違法勞人可知。故並諸路禁止焉。

乙酉,條例司言:「青苗錢以半為夏料,半為秋料

詔館閣校勘劉攽與外任。攽初考試開封,與王介爭言,為台諫所劾,既贖銅,又罷考功及鼓院,至是求外任,王安石因之並逐攽。此據司馬光日記。汪應辰云:恐只是御史劾攽。

丙戌,特支修大河東流堤埽

丁亥,秘書丞、集賢校理孫洙,兼史館檢討。

大理寺丞、鄜延經略司勾當公事嶭昌朝為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裏行。王安石言昌朝可用也。安石欲用昌朝,此據日錄。

知涪州樂溫縣鍾浚為著作佐郎。以考課院言浚治狀入優等故也。

司馬光讀資治通鑒張釋之論嗇夫利口,光曰:「孔子曰:『惡利口之覆邦家者。』利口何至覆邦家?蓋其人能以是為非,以非為是,以賢為不肖,以不肖為賢。人主苟以是為非,以非為是,以賢為不肖,以不肖為賢,則邦家之覆,誠不難矣。」時呂惠卿在坐,光所論,專指惠卿也。此據日記。

陳升之以母老乞退,上不許。此據日錄。

戊子,中書言:「宗室令晏等狀,袒免以下親當出官及外居,奏薦並接賓客,並已有法。其文移表奏欲乞亦如外官例

韓琦乞徐州養疾。上曰:「琦必緣呂公著事也。」曾公亮曰:「琦當乞相州,今乃乞徐州,意或在此。」上曰:「何故?」公亮曰:「相州實屯重兵處。」王安石曰:「琦意未必然。」上曰:「須開諭令無自疑。」安石曰:「彼初無此意,何用開諭,但如常批答可也。候琦以人言為辭,開諭未晚。」上從之。琦章四上,上卒遣內侍李舜舉開諭,琦乃止。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085·卷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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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續資治通鑑長编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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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訖時間 起真宗大中祥符八年閏六月盡是年十二月

帝  號 宋真宗

年  號 大中祥符八年

閏六月己卯,大赦天下,非已殺人及枉法贓致殺人、十惡至死者,悉原之。賜修內兵匠物有差。自今諸州有大闢情可憫者,具獄以聞。敕法律內重刑未稱矜恤者,委法官與編敕官條奏。先是,上謂宰相曰:「朕以盛暑之月,屬念囚系,欲肆恩宥,何以為名?」王旦曰:「今邊鄙寧謐,黎庶阜安,風雨以時,疵癘不作,睰此景貺,特覃大慶,固其宜也。」翌日,以條目進呈。上曰:「前後赦文,未嘗不以謹罰為首。今當別白條告,使四方曉解。」旦乃以二事為請,故特著之。

庚辰,王欽若上准詔編修后妃事跡七十卷,賜名彤管懿範。

上謂近臣曰:「昨宮中救焚,召發軍士,宣旨所至,應聲而來,誠足嘉尚。然茲事體大,古者追兵以符,正為倉卒之際,必須取驗契合也。」壬午,詔殿前、侍衛司,自今非時宣召軍士,候見御寶文字乃得發遣,無則畫時覆奏,所降御寶,不得轉付所司,每遇遷轉,遞相交授。

詔:「諸司庫務,如中使宣取金帛錢物,但依往例,畫時應副,不得以見管都數供報。如違,主典處死,監官除名決配。」舊制,庫務都數,雖三司使不得知之。丁謂充使日,自陳度支經費,宜知常數,上勉從其請,仍令副使已下不得預聞。而主藏攸司,不詳條禁,每內臣有所宣索,必盡數報之,或具列名物之籍以供。故特申警焉。

丙戌,詔廣南西川京朝、幕職、州縣官,丁憂離任,願管押綱運者亦聽,仍給驛券。

詔廣南路,自今不逞之民五犯法者,依法決杖,刺配嶺北州軍牢城

以繕修文德殿,權放常朝,俟畢功如舊。

國初,取唐朝飛錢故事,許民入錢京師,於諸處州便換。先是,商人先經三司投牒,乃輸左藏庫,所由司計一緡私刻錢二十。開寶三年,置便錢務,令商人入錢者詣務陳牒,即日輦致左藏庫,給以券,仍敕諸州俟商人齎券至,即如其數給之,自是無複留滯。其後,定外地閒慢州乃許指射。自此之後,京師用度益多,諸州錢皆輸送,其博易當給以錢者,或移用他物。又金帛闌出化外者尤觽,厥價踊者商旅不以入中,茶商所過,當出算者,令錄記,俟至京師並輸之。

自新法之行,舊有交引而未給者,已給而未至京師者,已至而未磨者,悉差定分數,抽納入官。大約商人有舊引千貫者,令依新法歲入二百千,俟五歲則新舊皆給足。官府有以茶充公費者,慮其價賤亂法,悉改以他物。山場節其出耗,所過稅務嚴其覺舉。每諸榷務所受茶,皆均地配給場務,以交引至先後為次。大商刺知精好之處,日夜走僮使齎券詣官,故先獲。

初,禁淮南鹽,小商已困,至是益不能自行。三四年間,有司以京師切須錢,商人舊執交引至場務即付物,時或特給程限,或數月,或百日,逾限未至者,每十分複令別輸二分見緡,謂之貼納。豪商率能及限,小商不能知,或無以貼納,反賤鬻於豪商。有司從移用之便,至有一歲之內,文移至十數變者,商人惑之,顧望不進,上封者皆咎改法。  庚寅,上謂輔臣曰:「屢有人言,所改茶法不便,錢額增損,茲亦常事,如聞不利小商。」王旦等曰:「改法已來,亦未見不便事,所降元敕無厘革小商之文。如上言者實有所長,則望付中書施行。或欲杜絕髃言,則須別命朝臣較量利害。」上複以問王欽若,欽若言:「素不詳其本末。」陳堯叟言:「但得物物入庫,即是課利。」丁謂曰:「河北、陝西入得芻糧,即是官物入庫,緣江榷場無剩茶,即是法行也。其餘瑣細風傳之詞,不足憑信。或有章奏,望一一宣示,可以商榷。大抵未改法日,官中歲虧茶本錢九千餘貫,改法之後,歲所收利常不下二百餘萬貫,邊防儲蓄不闕,榷場無陳積,此其大較也。」乃詔刑部尚書馮拯、翰林學士王曾與三司同詳定。

以童子蔡伯希為秘書省正字,其父龜從為校書郎。伯希家本福州,隨父至京師,裁四歲,誦詩百餘篇。上召入禁中,應對周詳,所誦精習,因命以官。又以龜從久在場籍,銟其善於訓子,召試中書而命之。又作詩賜伯希。  癸巳,編敕所言:「監臨主守自盜及盜所監臨財物者,舊自五匹徒二年,遞加至二十五匹流二千五百里,三十匹即入絞刑。緣法律凡加重刑,皆須循次,今獨此條頓至大闢,望改三十匹為流三千里,三十五匹絞。」從之。

上謂宰相曰:「數有人言官吏犯贓者多,蓋朝廷緩於懲戒。」王旦曰:「今品官犯贓,情理乖當,但千錢已上皆配隸衙前,遇赦,得逐便,再遇赦,得參軍、文學,終身不齒善良。其有犯法輕贓,遇大慶不過得一判司,每赴選調,必首載其贓濫,為辱極矣。然萬一有當極典者,朝廷但委之攸司,死者無由得免。蓋太宗謹重刑罰,行三宥之恩,此等多蒙減死。陛下即位以來,贓吏若比前代,則犯者亦似差少。」  丙申,以刑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籃事王隨知制誥、知應天府兼南京留守事。

先是,上睹隨奏章,謂輔臣曰:「隨賦性柔順,然有執守。」王旦曰:「朝廷羽儀,皆出台閤,非清介自立,加以該博,則不能彈壓多士。」於是擢隨掌外制,隨以不善為制辭,即出典藩郡。尋有詔增應天府公用錢至百萬,從隨所請也。

戊戌,昭宣使、平州團練使、入內都知秦翰卒。上甚悼惜,為之泣下,贈貝州觀察使,賻襚加等。及修內畢,又遣使以襲衣、金帶賜其家。

翰倜儻有武力,以方略自任,前後身被四十九創,髃帥推其勇敢。輕財好施,所得俸賜多均給將士,觽尤附之。上嘗謂王旦曰:「翰盡忠國家,不害人,亦不妄譽人,每有敷陳,深可信委。」旦曰:「翰廉謹謙下,人多推其長者。」上曰:「翰在先朝,嘗言與李繼遷款暱,出入帳中無間,可陰刺之。且言臣一內官,不足惜,或為國家去此劇賊,死亦無恨。太宗深賞其忠。」旦曰:「雷有終在西川,與上官正、石普多不睰,賴翰和解。不然,幾致生事。」上曰:「邊臣有傲很自任、難為謀事者,翰必平之,言無枝葉,但推誠直致而已,故人自樂從。昨劉承圭卒,翰言承圭不避觽怨,與之不足者,今必流謗,望悉勿聽。朕益嘉其為人也。」其後,重贈彰國節度使。詔楊億撰碑文,億以翰不畜財,表辭所贄物,雖朝旨不許,而時論美之。

甲辰,詔編太宗妙覺集入佛經藏。

內藏庫言:「三司所借金帛,其數至多。舊借金即以饒、歙等州及諸路所貢充還。今諸處納到

先是,宮城火,詔諸王各徙宮於外。秋七月庚戌,命莊宅使、長州刺史石知禺都大管句親王諸宮事。

辛亥,詔三班使臣廣南路替回者,特免短使。  癸丑,令官告院自今大除授告身、賜外蕃書,仍用金花綾羅紙。時禁銷金,有司上請故也。

甲寅,涇原路駐泊都鈐轄、知渭州曹瑋,表求暫詣京師省其母,詔可。

丙辰,王欽若准詔討閱道藏趙氏神仙事跡,凡得四十人,詔畫於景靈宮之廊廡。  詔自今諸路部署、鈐轄、都監及尚書丞郎已上赴任,許因便管押禁軍往屯所,自餘悉禁之。

以牛疫,頒醫方於諸路,免牛稅一年。

戊午,樞密副使王嗣宗罷為大同節度使。先是,嗣宗與寇准大不協,累表求罷。准既去位,嗣宗複固請補外,因授以旄鉞。尋命知許州,嗣宗舊嘗游是州,別墅在焉,時人榮之。嗣宗表求兼領汝、許州捉賊事,詔不許。

己未,命知制誥劉筠乘傳祭汴口,以河流淺澀故也。

甲子,秦州伏羌城寨戶文禹伐登聞鼓,言頃年溫仲舒以戎人屢擾寨戶,遂拓疆界於隘路口大洛門,置城守把,便致寧貼,後來者卻召蕃部付與洛門地,故迄今時有鈔掠;複請於山丹峽口廣□嶺上古城、大洛門城、永寧城隘路口置寨,以遏戎寇。詔優賜遣之。

乙丑,禁河北河東陝西緣邊部署、鈐轄、都監、知州等私買軍衣絹染彩,博市府州蕃馬。  上封者言:「□州歲給軍衣絹四萬餘匹,皆自京輦送,如聞軍中悉貿易之。請官自置場,有願中賣者,匹給錢千二百文,收貯以備歲給,可減輦送之半。」詔下三司,三司亦言其便,遂從其請。  丙寅,幸相王元偓新宮,賜以衣帶、器幣。又遣賜諸王宮緡錢各有差。

庚午,徙知升州、樞密直學士、工部侍郎薛映知揚州,給事中馬亮為工部侍郎、知升州,以吏部員外郎、知制誥李迪為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知永興軍。上謂輔臣曰:「大藩長吏,尤難其人,要在洞達物情,遵守條詔,愛民抑暴而已。吏或廉而肆虐,或察而滋章,或急掊斂以為公,或曠職務以為恕,如此,則何由致治耶?」

上作讀十九代史詩賜近臣和。

坊州言大雨河溢,民有溺死者。詔賜其家緡錢。  壬申,詔如聞河北、陝西及宜州犯罪遠配人,各有田產安居,自今經赦不在量移之限。

丁謂奏葺大內功畢。

乙亥,中書門下言,每歲祀昊天上帝及饗太廟,舊例鎫宰相及參知政事攝事,近歲多遣他官,慮乖嚴重之旨,請複舉舊例,從之。

宮苑使、昭州團練使郭崇仁為解州團練使。崇仁,守文子,章穆皇后弟也。時崇仁母梁氏亡,詔起複,仍有是命。崇仁雖外戚,朝廷未嘗過推恩澤,自是凡十年不遷。  是月,詔三班院,自今諸河催綱巡檢,鎫選曾經監押、巡檢殿直幹事者充。初,三班定侍禁李世隆為蔡河撥發巡檢捉賊。上曰:「世隆年方二十五,未經歷任。」上封者屢言催綱、捉賊多差權勢子弟,故條約之。

馮拯、王曾等受詔同詳定博易新法,皆以謹重敦信為言,而上封者猶競陳改法之獘,內臣藍繼宗等亦屢陳其不便,上以問輔臣,丁謂對:「臣夙知利害,願得與之辨。」尋召繼宗等詢其始末,悉不能對,謂亟以聞。

八月戊寅朔,詔曰:「榷茗之規,著令已久,固計入之素定,非異端之可攻。載詳言事之人,時進單辭之說,初陳封奏,必煩述於事端,洎究指歸,多未詳於本末。自今髃臣如有茶法便宜,當顯拜封章,盡述條目,下有司詳議施行。況金谷細務,非軍國事機,自合歸於職司,豈朕所宜親決。今後有所陳述,無得更乞留中。」

開封民崔白,家京城,素無賴,凌脅髃小,取財以致富。先有滿子路者,強很任俠,名聞都下,趙諫以豪橫伏法。白嘗謂人曰:「滿子路,吾之流輩也。趙諫,吾門人耳。餘不足算也。」白與梁文尉鄰居,欲強買其舍,文尉未之許,屢加詬辱。會文尉死,妻張與二子皆幼。白日遣人多擲瓦石以駭之,張不得已徙去,即以其舍求質錢百三十萬,白因以九十萬市之。張訴於府,白遂增錢三十萬,因潛減賃課,以己僕為証,詣府訟張,且厚賂胥吏。白素與殿中丞、權大理少卿閻允恭善,遂祈允恭達其事於開封府判官、國子博士韓允,允坐張妄增屋課,杖之。白因大言,自衒於□市。皇城司兼知以聞,詔捕白付御史台,鞫問得實。己卯,允除名,授岳州文學;允恭除名,授複州文學;白決杖,配崖州牢城;白子端決杖,配江州本城,仍下詔戒諭都人。

壬午,命入內副都知張景宗同句當長公主宅及郡縣主諸院公事。初命供備副使麥守恩句當,至是,守恩請以入內都知同涖其事,故複命景宗焉。

癸未,以河中府、陝同虢州歲歉民流,命侍御史李行簡乘傳安撫,仍與轉運使議發倉廩出糶及振貸之。行簡,馮翊人,嘗官於蜀,陵州富民陳子美父死,繼母詐為父書逐出之,累訴不得直,轉運使檄行簡劾正其事。及代還,子美遺以黃金五百兩,行簡怒不納,感泣而去。其為監察御史王嗣宗所薦也,王旦數稱其才,上亦雅知之,再遷侍御史。

詔京東西、河北、陝西承前例差車牛及和雇般輦悉罷之,以牛疫故也。

陳州言知州、樞密直學士、禮部尚書張詠卒。贈左僕射,諡忠定。上嘗稱詠才任將帥,以疾不盡其用

甲申,知密州孫奭上言:「本州屢有強盜結案遇赦或赦後捕獲,准詔配本城者鎫配牢城。臣愚竊謂朝廷蓋以本城、牢城分為輕重,今若一概取斷,慮失詔意,請下法官參議。」詔自今諸州軍准詔刺配本城者,止配本城有軍額指揮,不得例配牢城。

丙戌,以習進士戴國祥試將作監主簿

己丑,上謂宰臣曰:「近省髃臣准詔直言,皆止尋常事務。」王旦曰:「其中多以興建宮闕為言。」向敏中曰:「外人不知修崇真館,雖暫役兵卒,實無妨民事。」上曰:「亦有挾情屬意,詞近捭闔者,殊不知矯偽易辨。」旦曰:「至於劉驥者,援據今古,若素留心著撰。及觀其歷任,始則違法取息錢,以告敕質之;尋又枉法受賕,削藉配隸。今始得為文學,而抗章高論,自謂人莫我若。」上曰:「古人云察言觀行,正謂此也。」

庚寅,知汝州、秘書監楊億言:「部內秋稼甚盛,粟一本至四十穗,麻一本至九百角。」上覽其章,謂輔臣曰:「億之詞筆冠映當世,後學皆慕之。」王旦曰:「如劉筠、宋綬、晏殊輩相繼屬文,有貞元、元和風格者,自億始也。」

辛卯,增置忻州駐泊都監一員,從河東安撫司之請也。

甲午,知永興軍李迪言:「長安故都,舉人及衣冠子弟甚觽,多恃蔭無賴,恣為凶很。自今所犯情重者,望許部送赴闕。」詔可。有鄭文坦者,府之豪族,其家坐徒者已三四人。文坦貸貧民息錢,使倍償之。至是,數逾三四而匿其要契,索取不已。迪遂械送闕下,決杖黥面,配郴州牢城,遇赦不還。

乙未,以三司使、工部侍郎林特為戶部侍郎、同玉清昭應宮副使,太常少卿馬元方為右諫議大夫、權三司使事。

特精敏善吏職,據案終日不倦。上以特久任三司,高年勤瘁,特置此職,班在翰林學士之上

戊戌,內殿崇班周文質為內殿承制,依前內侍省押班,充涇原路駐泊都監、兼緣邊巡檢,代王懷信,徙懷信為秦州駐泊都監。

初,張佶至秦州,拓地,立四門寨,據大洛門,而不以恩信待蕃部,由是戎人蓄忿,屢來抄奪。上以問輔臣,王旦曰:「佶輕信而易爭,恐生邊隙。如聞王懷信所至,□猛適中,請改任之。」向敏中曰:「頃年溫仲舒逐蕃部過河,人以為便。」上曰:「朕亦曾詢訪,蓋頃歲益屯兵七千,始得無患,邊防幸且寧靜,人民安堵,何必生事。」遂有是命,尋又徙佶為邠寧環慶駐泊鈐轄。

故供備庫使楊居中孫宗禮伐登聞鼓上言:「祖居中前知鼎州,以發兵討蠻故,侵用公使錢二十萬,有司責令償官。」詔除之,補宗禮為三班借職。

三司借內藏庫錢四十萬貫。

令京兆河中府、陝同華虢等州貸民麥種。  辛丑,禁軍中角抵戲。

右班殿直韋繼升護河堤凡十五年,上嘉其勤,擢閤門祗候。

幸端王元儼新宮,賜衣帶鞍馬,還,幸相王元偓宮。

時車駕將出,而南陽康孝王惟吉子裁十歲,暴卒,上謂宰相曰:「元儼既已宿設,難輟此行,當令不作樂,不與從官會酒,如鈞容音樂亦可止不?」王旦曰:「鈞容,儀衛也,不可止。況中下之殤,禮當旁絕。陛下情所不忍,則罷從官會飲,不以樂侑食,誠為至當。」  丙午,曹瑋言唃畼羅所部劉王奴遣帳下青詖吉來告

詔審官院以近地二年半已上、遠地二年已上權與差替,不為永例。上以京朝官俟闕既久,奉朝者頗多,故有是詔。

九月己酉,注輦國王羅茶羅乍遣使娑里三文

注輦國東距海五里

庚戌,以工部郎中、知鄧州陳堯咨守本官知制誥。先是,堯咨兄樞密使堯叟因奏事,言堯咨會赦,當複龍圖閣直學士。上曰:「學士清近之職,非會赦可複。」堯咨請用蘇易簡例,易簡前自知制誥落職,未幾,複為知制誥

堯咨性剛戾,數被挫辱,忽忽無聊。上聞之,複以問堯叟,堯叟曰:「堯咨初不知上恩所以保佑者,自謂遭讒至此。望取原犯事尤重者切責之,使知悔懼。」遂詔堯咨曰:「卿知永興日,所為乖當,非獨用刑慘酷也。如擅置武庫,建視草堂,開三門,築甬道

御史中丞馮拯上言:「皇城副使焦守節緣坐免官,雖逢赦宥,未蒙任用。望特降恩旨甄睳。」上曰:「拯執憲大臣,宜謹所舉。守節常人,何須此奏也。」

甲寅,以引進使、高州刺史、涇原路駐泊都鈐轄、知渭州曹瑋領英州團練使、知秦州兼緣邊都巡檢使、涇原儀渭州鎮戎軍緣邊安撫使,別鑄安撫使印給之。

時宗哥唃畼羅立文法,聚觽數十萬

上謂宰相曰:「頃曹瑋入朝,言立遵峻酷專恣,已失部族心,恐必不久。唃畼羅,贊普之後,觽漸歸之,咸以立遵持權自任,不平其事。」王旦曰:「大抵好殺則斂怨,弄權則敗亡,雖在蕃夷,亦不可不戒。昨秦州言立遵自作威福,屢恃朝廷恩寵

己未,龍圖閣待制孫奭上言:「伏以禮記舊月令一篇,後漢司農鄭康成、盧、馬之徒本而為注,又作周官及儀禮注,鎫列學官,故三禮俱以鄭為主,而月令一篇卷第五、篇第六,漢、魏而下,傳授不絕。唐陸德明撰釋文,孔穎達撰正義,篇卷第次,皆仍舊貫。洎唐李林甫作相,乃抉擲微瑕,蔑棄先典。明皇因附益時事,改易舊文,謂之御刪定月令,林甫等為注解,仍升其篇卷,冠於禮記,誠非古也。當今大興儒業,博考前經,宜複舊規,式昭前訓。臣謹繕寫鄭注月令一本,伏望付國子監雕印頒行。」詔禮儀院與兩制詳定以聞。既而翰林學士晁迥等言:「若廢林甫之新文,用康成之舊注,則國家四時祭祀,鎫須更改。詳究事理,故難輕議。伏請依舊用李林甫所注月令。」從之。

入內供奉官楊守珍使陝西督賊,請因擒獲強劫盜至死者,望以付臣凌遲,用戒凶惡。上曰:「法有常科,豈於安平之時,而行慘毒之事!」乃詔守珍等捕捉盜賊送所屬,依法論決

庚申,權判鴻臚寺、刑部郎中、直史館張複上言,請纂集大中祥符八年已前朝貢諸國,繢畫其冠服,採錄其風俗,為大宋四裔述職圖,上以表聖主之懷柔,下以備史臣之廣記。從之。及複以圖來上,上曰:「二聖已來,四裔朝貢無虛歲,何但此也。」乃詔禮儀院增修焉。  壬戌,命左司諫、知制誥劉筠為契丹國主生辰國信使,供奉官、閤門祗候宋德文副之。戶部副使、吏部員外郎李及為正旦國信使,侍禁、閤門祗候李居中副之。

戌辰,賜知豐州王文玉緡帛、米面、羊酒,以其父承美葬故也。

丙子,令入內內侍省,自今命使臣句當後苑、御園、東門司、龍圖閣、太清樓,鎫報樞密院給宣。

初,甘州回鶻國可汗王夜落紇數與夏州接戰,其貢奉多為夏州抄掠,及宗哥族感悅朝廷恩化,乃遣人援送其使,故頻年得至京師。既而唃畼羅欲娶可汗女而無聘財,可汗不許,因為仇敵。聖祖臨降之歲,秦州遣指揮使楊知進、譯者郭敏送進奉使翟符守榮還甘州,會宗哥怨隙,阻歸路,遂留知進等不敢遣。

於是,敏得先歸,可汗王夜落隔上表,言寶物公主病死,以西涼人蘇守信劫亂,日與交鬥,不時奏聞。又謝恩賜寶鈿、銀匣、歷日及安撫詔書,仍乞慰諭宗哥,使開朝貢之路。蘇守信者,夏州所遣,領兵七千、馬五千戍西骪者,故夜落隔奏及之。

冬十月己卯,以甘州西頭供奉官張綸為東頭供奉官。綸本寧州牙吏,陷甘州,常具西鄙事宜附奏京師,上嘉其忠順,就補供奉官,以俸給寧州本家。至是,又附奏,請因國家大禮行慶預遷秩,故有是命。仍命樞密院遣殿侍齎綸書付寧州本家,取還書付西來使往以慰其心。

辛巳,以刑部尚書、兼御史中丞馮拯為戶部尚書、知陳州,增給公用錢歲百萬。時議選官知天雄軍,上曰:「馮拯政堪此任,顧求閒郡,何也?」王旦曰:「拯頃歲辭疾,馬知節嘗譏拯好富貴,所欲節度使爾。拯恐為知節所量,不敢請大藩,殆為此也。」上又曰:「朕每選擇官吏,但患才不充用,豈朝廷未知耶?」

壬午,以右諫議大夫、權知開封府王曙守本官,加樞密直學士,知益州;樞密直學士、刑部郎中周起加右諫議大夫,知並州。

時二州歲當代,上篃閱侍從官姓名,謂輔臣曰:「此等各有所長,然求其文雅適用,可威方面者鮮矣。每念唐賢比肩而出,何當時人才之多也。」王旦曰:「方今下位,豈無才俊?或恐拔擢未至爾。然觀前代求賢,不求其備,不以小疵掩大德。今士大夫孰為無過,陛下每務保全之。然流言稍多,則不便於任使。大都迭相稱譽近乎黨,過相糾訐近乎公。鑒其愛憎,惟托上聖,則庶幾無棄人矣!」  癸未,遣使詣諸路揀選籃犯配軍人,量移近地,取其少壯者至京以隸禁軍,老疾者聽從便。  乙酉,秦州宗哥蕃部畼鐸督遣使來貢。

丙戌,以右諫議大夫慎從吉為給事中、權知開封府。上召戒從吉曰:「京府浩穰,凡事太速則誤,緩則滯,惟須酌中耳。有請屬,一切拒之。」又曰:「府吏多與豪右協謀造弊,事體日新。朕記作尹時,有毆小民者,吏納賂移於僕夫,僕夫伏辨,將斷,朕疑其非本情也,再令鞫問,乃得實。如此等事,所宜深察。」及從吉領府事,謗者甚多。上以問輔臣,丁謂曰:「從吉好言人過,故積觽怨耳。」上曰:「當官宜守常道,或強為善以取名,則毀讟必隨至矣。」

發運使李溥,言江浙諸州軍、淮南十三山場,今歲入茶二千九百六萬五千七百餘斤,視舊額增五百七十二萬八千餘斤。

上封者言:「朝廷擇幕職、州縣官觽所保任者授京官,故川峽令錄,多得良吏。而川峽知州、通判,審官院以資例差往,頗有老疾不治者。」己丑,詔戶部尚書馮拯以下舉京朝官任川峽知州軍、通判者各一人。

辛卯,以翰林學士晁迥權判吏部流內銓,知制誥盛度知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事。迥以父名佺為辭,遂命與度兩換其任。  時翰林學士王曾亦領銀台司,宰相議令迥代曾,上曰:「朕聞外議謂曾嘗封駁詔敕,自是中書銜之,多沮曾所奏,今若罷去,是符外議。」旦曰:「臣等本無忌曾之意,今聖慈宣諭為宰司避謗,請迥與度相易,曾如舊。」上可之。旦因言:「今封駁之任,與古不同,大抵除改差遣大小皆先奉進止,繼入熟狀,俟其可奏,然後降敕。此外或差誤有害,勘會失實,臣等省視不至,往往有之,頒下四方,誠為不當。封駁司官苟能詳覽改正,乃助臣等不逮,必無責之之理。」上然之。

壬辰,盛度上聖祖天源錄五卷,因上言:「所編事跡,慮有未備,願別命儒臣就館閣髃書更廣編撰,以志先烈。」詔從之。仍命王曾及集賢校理晏殊與度同纂集。

己亥,益州路轉運使薛田,言撓州要衝,戍兵甚觽,請依彭州例增置駐泊都監一員,從之。

甲辰,兵部侍郎趙安仁上大中祥符法寶籙二十三卷,有詔袖飾,仍賜金帛。知汝州楊億以嘗預編修,賚物如之。  乙巳,王欽若上聖祖事跡十二卷,上制序,賜名先天記。欽若又續成三十二卷,上之。  十一月庚戌,日南至,上御天安殿受朝。

丁巳,上幸會靈觀,宴近臣於祝禧殿,賜兵匠緡錢有差。

庚申,兵部侍郎、兼宗正卿趙安仁言:「准詔,以太廟朔望上食品味,令臣詳定。望自今委御□取親饗廟日所上牙盤例

辛酉,相王元偓加兼尚書令,端王元儼為鎮海、安化等軍節度使,進封彭王。

權涇原路鈐轄兼知渭州郝榮,言涇州戍兵甚觽,請用閤門祗候一員為都監,從之。

甲子,上幸景靈宮觀上梁,賜從臣、修宮使衣幣有差。  以國子博士、通判邢州郭懷玉為供備庫使,都監馮處正指揮使,散直劉顯鎫賜銟詔,軍校卒伍第遷,賜緡錢。州民張益補鎮將,賜茶絹,免三年徭役。先是,州境有士卒十三人為盜,益伺知其所,以告懷玉等部兵擒獲,故第賞之。  河南府言工部侍郎種放卒。上甚嗟悼,親制文,遣內侍致祭,護喪歸終南,贈工部尚書,錄其侄世雍同學究出身。  先是,有譏放循默者,上聞之,謂輔臣曰:「放為朕言事甚觽,但外廷不知耳。」因出所上時議十三篇,其目曰:議道、議德、議用、議器、議文武、議制度、議教化、議賞罰、議官司、議軍政、議獄訟、議征賦、議邪正。放將卒,忽取前後章疏矒悉焚之,服道士衣,召諸生會飲與訣,酒數行而卒。  己巳,三司奏乏銀支用,請令諸路榷酒課悉改輸銀。上曰:「若此,民間銀益貴矣。」因謂輔臣曰:「咸平中,銀兩八百,金五千,今則增踊逾倍,何也?」王旦等曰:「國家承平歲久,兼並之民,徭役不及,坐取厚利。京城資產,百萬者至多,十萬而上,比比皆是。然則器皿之用,畜藏之貨,何可勝算!此外,則兩蕃、南海,歲來貿易,有去無還。加之坑冶興廢有時。增價之由,或恐以此。」上又曰:「聞長安故都,至今有淘沙得金玉者,豈非當時尤盛富耶?」旦等曰:「咸秦自三代已來建都,至西漢徙天下富民實之,訖有唐,千餘載相繼,其富盛固可知矣。方今京城繁庶,與漢、唐無異。長安、洛陽,雖雲故都,然地險而隘,去東夏遼遠,故漢之□、楚七國,唐之山東、河北,往往強悖,良亦遠而難制也。加其轉漕非便,仰給四方,常苦牽費。今國家始封於宋,開國於梁,實四方之要會,萬世之福壤也。」

錄故文思使、昭州刺史、知貝州滕文襲子蕭山縣尉載知太平縣,給俸終喪。上尹京日,文襲為軍巡使,以乾稱,故優恤其嗣。

壬申,契丹遣使左林牙、工部尚書耶律珍,副使翰林學士承旨、工部侍郎、簽署樞密院公事呂德懋來賀承天節。

癸酉,高麗進奉告奏使、御事民官侍郎郭元與東女真首領何盧太來貢

甲戌,以王旦生日,詔賜羊酒米□,令有司供帳,開封府具樂,許宴其親友,並會近列及丞郎、給諫、修史屬官。宰相生日,舊例賜器幣、鞍馬外,惟於中書會輔臣。至是,上聞旦私第未嘗會客,故有是賜。

詔流內銓,凡選人有貢獻文字,鎫許收接通進。先是,銓司言前興化縣令胡闢引見日,不遵條約,輒衷表以獻,請付御史台按劾,因降是詔。

十二月丁丑朔,令三司減價賣炭以濟貧民。

戊寅,皇子加冠禮。  壬午,樞密使、同平章事王欽若上承天節四裔同獻壽歌,上和之。  甲申,詔自今郡縣主、南宮北宅諸婦奏親屬求遷秩者,候掌事及八年乃許。

丁亥,侍禁楊承吉使西蕃唃畼羅還,言蕃部甚畏秦州近邊丁家、馬家二族,此二族人馬頗觽,倚依朝廷。唃畼羅以立遵為謀主,立遵貪而虐,好殺戮,其下怨懼。近築一城,周回二里許,無他號令,但急鼓則增土,緩則下杵,不日而就。承吉又圖上宗哥城東南至永寧寨九百一十五里,東北至西骪府五百里

戊子,著作佐郎、集賢校理晏殊上皇子冠禮賦,詔銟之。上曰:「殊少年孤立,力學自奮,人鮮及之。加以沈謹,造次不逾矩,甚為搢紳所器。或聞有大族欲妻以女,殊堅拒之。京城賜酺,京官不得預會,同輩召之出游,不答,但掩關與弟穎讀書著文而已。穎亦幼能屬詞,朕嘗遣取其所業,且戒殊勿為改竄,其弟請加塗乙,終不之省

庚寅,詔三司,文武百官月俸,自來年悉支見錢如舊

辛卯,以皇子慶國公受益為忠正軍節度使、兼侍中,封壽春郡王。舊制,本州當遣牙校、僧道至闕稱賀,詔罷之,止令官吏附驛上賀狀。

癸巳,駙馬都尉王貽貞表求試領郡政,上曰:「世家子未嘗歷事,遽任以州郡,或致擾民。」不許。

先是,馬元方請浚汴河中流,闊五丈、深五尺,可省修堤之費。即詔韋繼升經度開浚。甲午,繼升上言:「自泗州至開封府界,岸闊底平,水勢薄,不假開浚,請止自泗州夾岡,用工八十六萬五千四百二十八,以宿、亳丁夫充,計減工七百三十一萬。仍請於沿河作頭踏道擗岸,其淺處為鋸牙,以束水勢,使水勢峻急,河流得以下瀉,卒就未放春水前,令逐州長吏、都監、令佐督役

丁酉,令同、耀等州為糜粥濟飢民。

己亥,以禦制陳書詩鎫注賜輔臣,因曰:「隋煬帝初平陳,斬五佞人以謝三□,當時天下稱賢,及其無道,乃過後主,深可嘆也。」王旦等曰:「陛下博觀載籍,非惟多聞廣記,實皆取其規鑒。談經典必稽其道,語史籍必窮其事,論為君必究其治亂,言為臣必志其邪正,加以秉筆立言,皆化人垂世之作。今之文章典雅,搢紳稽古,皆聖訓所及也。」

欽州言蘇茂州賊寇安遠縣,劫掠人畜,詔本路轉運使防遏之。

庚子,契丹遣使監門衛大將軍蕭日新、副使衛尉少卿田文來賀明年正旦。

甲辰,命樞密使、同平章事王欽若都大提舉鈔寫校勘館閣書籍,翰林學士陳彭年副焉,鑄印給之。  初,榮王宮火,燔崇文院、秘閣,所存無幾。既別建外院,重寫書籍,彭年請內降書本,選官詳定,然後鈔寫。命館閣官及擇吏部常選人校勘。校畢,令判館閣官詳校,兩制內選官覆點檢。又命兩制舉服勤文學官五人覆校。其校勘、詳校計課用秘書省式,髃官迭相檢察。每旬奏課及上其勤惰之狀,疑舛未辨正者聚議裁之。詔可,惟覆點檢官之職,命覆校勘官兼之。乃出太清樓書,令彭年提舉管句,募筆工二百人,彭年仍奏監書籍內侍劉崇超預其事。又請募人以書籍鬻於官者,驗真本酬其直,五百卷以上優其賜,或藝能可採者別奏候旨。前後獻書者十九人,悉賜出身及補三班,得一萬八千七百五十四卷。彭年參知政事,仍領其務。欽若為相,以李迪代之。自是常以參知政事一人兼領,然彭年既入中書,不複至館,其總領之務,但委崇超,判館閣官亦不複關預云。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084·卷八十四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長编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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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訖時間 起真宗大中祥符八年正月盡是年六月

帝  號 宋真宗

年  號 大中祥符八年

春正月壬午朔,備鑾駕,詣玉清昭應宮太初殿,奉表奏告尊上玉皇大天帝聖號。陳設如大祀,惟三進酒、飲福並用金盞。髃臣朝服陪列,諸方客使、貢舉人、蕃夷酋長、道釋、耆壽、坊市民庶悉集宮門外

丁亥,賜玉清昭應宮、國子監印本經書各一部。

己丑,樞密院言:「准詔,定承天節、南郊奏蔭子弟恩例:宰臣,樞密、節度使帶平章事,子授東頭供奉官,弟、侄、孫左侍禁;樞密使,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宣徽、節度使,子授西頭供奉官,弟、侄、孫右侍禁;左、右僕射,太子三少,御史大夫,文明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諸行尚書,子授左侍禁,弟、侄、孫左班殿直;三司使,翰林、資政殿、翰林侍讀、侍講、龍圖閣、樞密直學士,左右常侍,上將軍、統軍,太常、宗正卿,御史中丞,左右丞,諸行侍郎,兩使留後,觀察使,內客省使  是日,中書進呈御史中丞馮拯應詔舉太常博士知桂州王專、大理寺丞河南府軍巡判官趙喻。上曰:「此所舉官當與常異,並令轉官,專與轉運副使

庚寅,宴近臣於會靈觀,以玉清昭應宮奏告禮畢也。

置禁軍左右清衛二指揮,在雄武弩手之上,月俸錢五百,以奉宮觀灑埽之役。

三班奉職袁昭慶上其祖彥周朝所授告敕,中有二聖名諱。壬辰,詔遷昭慶官,以告敕付修史院。  詔玉清昭應宮判官,自今赴宴,班在龍圖閣待制之下。

甲午,命兵部侍郎、修國史趙安仁知禮部貢舉,翰林學士李維、知制誥盛度劉筠同知。上覽諸道貢舉人數減於常歲,因曰:「外郡官吏未體朕意耶?比者詔命累下,但戒其徇私爾。若能精擇寒畯,雖多何害?」又曰:「聞所試諸科,六通已上卷中,小有點污粘綴,若記驗者即駁放,苟實緣誤失,亦可憫也。當諭主司勿即駁放,次場面試,以辨其真偽。」是歲,始置謄錄院,令封彌印官封所試卷付之  初,秦州民家子趙抱一牧牛田間,一夕,有扣門召之者,以杖引行,杖端有氣如煙,其香可悅。俄至山崖絕頂,見數人會飲,音樂交奏,與人間無異,抱一駭而不能測。會巡檢使過其下,聞樂聲,疑髃盜歡聚,集村民梯崖而上,至則無所睹,抱一獨在,援以下,問之,具言其故,凡經夕若俄頃。自是不喜熟食,凡火化者未嘗歷口,茹甘菊、柏葉、果實、井泉

乙未,謁玉清昭應宮前一日,命從臣悉屏葷茹,因幸上清宮、開寶景德寺。王旦等以車駕詣宮寺焚香必百拜,因請自今正殿再拜外,諸殿令宰輔分拜,上不許,再表以請,乃詔禮儀院詳定,差減其數焉。

是日,上幼女妙元入道。

丁酉,加天書刻玉都監、內殿承制、入內押班周懷政為如京副使。模勒官、御書院待詔盛亮等各進秩。初,刻玉既成,上欲自王旦而下咸遷官,旦等固讓,且言懷政等尤勤其事,請行賞典,從之。

戊戌,上自滋福殿奉玉皇聖號冊文赴朝元殿後幄刊刻,命周懷政專掌其事。

上封者言,自今文武官授川峽任,其家屬有所依而輒攜赴者,請不許首罪,從之。

徙棣州城。先是,河北轉運使李士衡、張士遜等言:「河流高於州城者丈餘,朝命累年役兵修固,蓋念徙城重勞民力。而去冬盛寒,尚有衝注,若凍解,必致決溢,為患滋深。今請於州之北七十里陽信縣界,地名八方寺,即高阜改築州治,以今年捍堤軍士助役,則永久之利。」詔可。令權度支判官張績、內侍押班周文質乘傳與士衡、士遜等同騳其事,三月而役成。時故城積糧甚多,或者病其難徙,士遜視瀕河數州方歉食,即計其餘以貸民,期來歲輸新治,公私便之。孫衝既徙知襄州,複上疏論徙州非便,且著河書以獻,既而大水沒故城丈餘。

詔:「如聞諸軍亡卒,每擒獲,多妄引同輩嘗共賭博。逮捕既觽,豈無濫刑?自今有司勿更窮究,止用本罪論決。」

甲辰,中書以准敕舉官姓名進呈,請以歷任及為人所舉多者,入大藩知州、提點刑獄為一等,大藩通判、小郡知州為一等,幕職、州縣官年限及元敕歷任無大過者,令銓司注替磨勘引見,從之。

戊申,分遣侍臣禱雨於玉清昭應宮、廟社諸神祠。

庚戌,詔王欽若、陳堯叟、馮拯、趙安仁及林特等各舉供奉官至殿直有武幹者一人。

先是,秦州遣兵深入戎境,創建寨柵,而州之亡命卒有為鄉導以侵略邊戶者,鈐轄岑保正上言,欲與知州同巡邊,王欽若議從其請。上曰:「朕聞秦州每歲巡邊,事體甚重,所以專任守臣者,蓋有說也。若與鈐轄皆行,則蕃部稟令不一,久必生事。」乃詔諭保正,事無大小皆聽參議,惟巡邊止令知州獨往,事有便宜,即行訖報部署、鈐轄司。

以西上閤門使夏守贇都大提舉草場。先是,守贇任崇儀使,與閤門祗候劉承渥、李居中同提點倉場,至是遷秩,故命差降之,仍令承渥等每公事謄申,守贇不得連簽。

二月癸丑,三司言:「陝西入中糧斛,交鈔並多,富民抑其價直,既賤市之,又稽留之,有害商旅,致入中艱難,須有厘革,用懲其弊。元定百貫交鈔,官給十九千。今請依市所買,每百貫有加銽者,官給十二千;無者官給十一千收市之。」上慮其奪民利,止令權宜行之,不得著為定式。

甲寅,占城國遣使來貢。  宗正寺火,有司奉玉牒屬籍置他舍得免,判寺官並坐責黜。令鹽鐵副使段曄擇地營宗正寺,自今判寺官不得攜家屬居之。因詔諸司庫務益嚴火禁。

詔內侍省選官為太廟宮闈令,歲滿無遺闕者,當與甄銟。

夔州路轉運使言,黔州西南密州蕃族張聲進遣使貢馬,詔許赴闕。既而又言聲進至南寧州,龍漢儕邀而劫之,遂相讎殺不已。乃降敕書安撫焉。

京西轉運使陳堯佐

詔諸科舊舉人宜複場後引試考較,經御試者終場引試考較。

西蕃首領唃廝羅、立遵、溫逋奇、木羅丹並遣牙吏貢名馬,估其直約錢七百六十萬,詔賜唃廝羅等錦袍、金帶、供帳什物、茶藥有差,凡中金七千兩,他物稱是。  丁巳,詔禮部貢院官暴得疾者,委監門使臣與無干礙官視其所苦,速令歸第。

三司借內藏庫錢十五萬貫。

玉清昭應宮言,太初、明慶殿惟朝命乃建道場,其皇親、近臣許於紫微殿、寶符閣下,餘人止於諸小殿及道官廨宇醮設,從之。

壬戌,給涇原路籠竿城公用錢歲二十萬。時都鈐轄曹瑋等言,本城民鬻酒歲二百三十萬,請以其羨數給公用,故有是賜。瑋又言,涇原界掌事蕃僧哩碩琳布齊等四人乞賜紫方袍、師號,詔從其請。

丙寅,以楚王元佐為天策上將軍、興元牧,賜劍履上殿,詔書不名。唐及後唐天策上將軍並開府,時元佐久病,特加篋號,不開府,仍結銜在功臣上。帝謂宰臣曰:「楚王加恩,興元府必遣人來,重於煩擾,宜速止之。」府牧自此始。  淮南、兩浙民飢。丁卯,遣知制誥陳知微、戶部判官虞部員外郎袁成務等四人分路巡撫,所至按視儲糧闕乏處,規度轉給,因察訪巡檢使臣能否,有弛職者換易以聞。

增澶州公用錢歲五十萬,從知州靳懷德之請也。上嘗謂王旦曰:「懷德涖官廉勤,不張事勢,河上夫役,躬親巡察,有斂乞者立就觽中區斷,由是下無敢犯。近城小圃,內侍過之,詢灌園者,且云:『舊納蔬州廨,自懷德至即罷。』如此謹畏,可委煩重。」且曰:「懷德經學出身,通方幹濟,年始七十,彌精吏事,誠可銟也。」

戊辰,詔申禁諸司奏事取進止而疑似兩取指揮者。先是,吏部銓引選人,中書以累有論薦,勘事未行,坐誤入人死罪,准敕原放,命與小處官,銓曹奏取進止。上曰:「此自當從敕處分。」因申明舊敕禁約之。  癸酉,親謁玉清昭應宮,幸開寶寺、上清宮祈雨。

甲戌,令登州於八角鎮海口治官署,以待高麗、女真使者。

乙亥,詔淮南路廩粟為糜粥以濟飢民。遣兵戍揚、楚、泗、廬、潤五州,州一指揮,警盜也。

丙子,詔禮部貢院,進士六舉、諸科九舉以上,雖不合格,並許奏名。

知永興軍、龍圖閣直學士陳堯咨,好以氣凌人

庚辰,大雨,上作甘澤應祈歌賜近臣。

三月辛卯,中書上髃臣應詔所舉官。上覽之,曰:「皇甫選,人言其好談民政。陳絳,亦聞有吏乾。」王旦等曰:「選好師慕古人,而臨事迂闊,無益於用。絳制策上等,外任有聲,而性多簡倨。」時李永錫亦在舉中,旦等言:「永錫即頃年妄陳封事被黜者。」上因曰:「搢紳之士,多恣毀訾,近日頗協附有位,久則便成朋黨,深宜絕其本源也。」旦等曰:「唐文宗朝,二李各樹朋黨,迭相升黜,晚年自不免禍,職由此也。」

甲午,上又作諸嶽祭告文,皆遣使刻石於廟中。  丁酉,賜邕州公用錢二十萬,以其地管蠻洞,備犒設也。

戊戌,趙安仁等上禮部合格人數姓名。上顧謂宰相曰:「今歲舉場,似少謗議。安仁等適對,朕亦以此語之矣。」王旦曰:「條式備具,可守而行,至公無私,其實由此。」

癸卯,上御崇政殿覆試,多所黜落;又疑所點抹者或未當,命宰相閱視之。旦曰:「考官過為艱難,公在其中矣。」於是得進士蔡齊以下百九十七人,並賜及第,六人同出身。又賜六舉以上特奏名進士七十八人同三禮出身,賜諸科三百六十三人及第、同出身,試將作監主簿,除官如元年之制。齊等既考定,上顧問王旦等曰:「有知姓名者否?」皆曰:「人無知者,真所謂搜求寒俊也

故事,當賜第,必召其高第數人並見,又參擇其材質可者然後賜第一。時新喻人蕭貫與齊並見,齊儀狀秀偉,舉止端重,上意已屬之。知樞密院寇准又言:「南方下國人不宜冠多士。」齊遂居第一。上喜謂准曰:「得人矣!」特詔金吾給七騶,出兩節傳呼,因以為例。准性自矜,尤惡南人輕巧,既出,謂同列曰:「又與中原奪得一狀元。」齊,膠水人也。

上之親試進士也,召崇文院檢討馮元講周易泰卦

甲辰,詔增鎮戎軍公用錢歲二十萬。初,本軍歲給一百三十萬,地當極邊,軍屯頗觽,故增焉。仍賜白金千兩,以備器用。

又賜鳳翔河中府、青潭州長吏添支錢有差。

乙巳,詔緣邊諸州士卒為蕃界所部送官者,如實投蕃,即依元敕區斷;若因緣避役,即決隸本指揮名下。從知鎮戎軍李餘懿之請也。

夏四月辛亥,以殿中侍御史廖安世知太平州。庭試舉人日,安世為封彌官,不時請覲,覬望恩寵,故出之。

癸丑,召宰相觀書玉宸殿,閱禦制皇王、帝霸、五臣等論,遂臨水軒賦詩,各賜衣帶、器幣,吏部尚書王欽若、戶部尚書陳堯叟、刑部尚書馮拯、兵部侍郎趙安仁與焉。

乙卯,宴近臣於長春殿。鎮定路都部署、步軍副都指揮使、振武節度使王能來朝。故事,節帥陛見必賜宴,掌兵者則不及,至是,特令用藩臣例。有司言能既赴坐,而殿前馬軍帥曹璨等皆當侍立,品秩非便。乃詔璨等悉預坐

令翰林學士陳彭年以趙安仁等知貢舉起請事件著於式。

詔陝西緣邊鎮寨都監、監押、寨主,知蕃兵侵寇熟戶,即時部兵策應,違者重行朝典。

先是,懷、衛、濱州以部內官屬少進士登科者,因聚數州進士都試之。乃詔自今諸州發解,如乏試官,宜令轉運司選鄰州官充,不得移舉人就他州並試。  丙辰,詔知荊南馬亮發潭州虎翼軍五百人屯鼎州,俟辰州有警則往赴之,以辰州言溪蠻擾動故也。於是知辰州張綸請入陳利害,加兵翦除,亮亦請濟師。王旦曰:「此蠻賊之小者,不足以煩天誅,但當備御剽竊,勿使得至境上,杜其無厭之求,即安靜矣。」上曰:「觀綸此奏,必能撫綏,深入之議,特須裁制,不可行也。」

戊午,丁謂言會靈觀頌記,望賜禦制御書,從之。

邠寧副都部署王守斌,言西界蕃部指揮使浪梅娘、麻孟桑二人投環州歸順。詔先有熟戶蕃部逃亡為西界所納者,可移牒追取,俟其遣還,乃以浪梅娘等付之。

辛酉,賜宰相御製良臣、正臣、忠臣、奸臣、權臣論。

壬戌,以樞密使、同平章事寇准為武勝軍節度、同平章事。

先是,准惡三司使林特之奸邪,數與忿爭。特以河北歲輸絹闕,督之甚急。准頗右轉運使李士衡而沮特,且言在魏時嘗進河北絹五萬而三司不納,以至闕供,請劾主吏以下。上勉從其請,而用赦釋之,蓋京師歲費絹百萬,而准所助才五萬而已。准又以三司放喰坊軍士不俟給裝錢為特過。特方有寵,上不悅,謂王旦等曰:「准年高,屢更事,朕意其必能改前非,今觀所為,似更甚於疇昔。」旦等曰:「准好人懷惠,又欲人畏威,皆大臣所當避,而准乃以為己任,此其所短也。非至仁之主,孰能全之!」准之未為樞密使也,旦嘗得疾,久不愈,上命肩輿入禁中,使其子雍與直省吏扶之,見於便殿,勞問數四,因曰:「卿今疾亟,萬一有不諱,使朕以天下事付之誰乎?」旦謝曰:「知臣莫如君,惟明主擇之。」再三問,不對。上曰:「張詠何如?」不對,又問:「馬亮何如?」不對,上曰:「試以意言之

旦每見上必稱准之才,而准數短之。一日,上謂旦曰:「卿雖談其美,彼專道卿惡。」旦謝曰:「理固當然。臣在相位久,政事闕失必多,准對陛下無所隱,益見其忠直,此臣所以重准也。」上由是愈賢旦。

及准自知當罷,使人私於旦,求為使相,旦大驚曰:「使相豈可求耶?且吾不受私請。」准深恨之。既而上問旦:「准罷,當為何官?」旦曰:「准未三十,已蒙先帝擢置二府,且有才望,若與使相,令處方面,其風採亦足為朝廷之光也。」及制出,准入見,泣涕曰:「非陛下知臣,何以至是!」上具道旦所以薦准者,准始愧嘆,出語人曰:「王同年器識,非准所可測也?」  以吏部尚書王欽若、戶部尚書陳堯叟並為樞密使、同平章事。

令緣邊知州軍、巡檢,月往諸軍營宇巡教。

增絳州公使錢歲五十萬,從知州錢惟濟之請也。  甲子,上謂王旦曰:「上封者言中書不言事,罕接賓客,政令頗稽滯。」旦等曰:「中書當言者,惟進賢退不肖、四方邊奏、郡縣水旱、官吏能否、刑法枉直。此數事,日奉德音,動遵睿旨,外人不知者,是臣等無漏言也。罕接賓客,誠亦有之

上又謂旦等曰:「朕每有所聞,於中書無隱,必宣示之。而臣僚言事,多請不付中書,恐貽怨責,然或漏露,何也?」王旦曰:「臣等每奉德音,或有所施行

乙丑,兵部侍郎趙安仁兼宗正卿權判都省,改判宗正寺。朝廷以陵廟事重,司宗者位卑不稱,故有是命。

丙寅,詔曰:「自我京畿,達於淮、泗,倉庾相望,轉輸至多。若無增損之欺,寧有羨餘之積。俾均出納,以便公私。應裝納倉牔之處,及在京諸倉監官等,並須均平受納

戊辰,昭德軍節度使、信都安簡王德彞卒。德彞娶王顯孫,既納採,而女未歸也。上疑其禮,以問翰林學士陳彭年,彭年曰:「按禮娶女有吉日,而女死貋,服齊衰而吊,既葬而除之。今請女服斬衰於室,既葬或攢而除之。」上然之。

詔忠州彭文綰自今歲賜錦袍,又賜下溪州刺史彭儒猛銟詔,以辰州言其捕獲蠻寇故也。

己巳,賜戎瀘州、富順監聖惠方各一部,以其地多瘴疫也。

辛未,以監察御史李仲容為右司諫、直史館。上之親試進士也,內出詩、賦、論題,先令考官析其義,仲容所對頗詳備,上嘉之,特命中書召試而有此授焉

壬申,榮王元儼宮火,自三鼓至翌日亭午乃止,延燒內藏左藏庫、朝元門、崇文院、秘閣。

是日,上為信都郡王德彞制服發哀,髃臣進名奉慰,不及成禮,王旦等請對於內東門之便殿,上曰:「祖宗所積,朕不敢妄費,一朝殆盡,誠可惜也。」旦等曰:「陛下富有天下,財貨不足憂,慮政令賞罰,有所不當耳。臣等備位宰輔,天災如此,謹當罷斥。竊聞主藏者收救錢帛,諸班軍校皆戮力爭前,人百其勇。」上曰:「朕所憂者惟軍儲爾,錢帛所傷不多,至於大禮賞給,亦可以漸致,若軍儲不足,須至累民,此朕所甚憂也。」遂下詔罪己,令文武百官上封論事,無或隱蔽。

命參知政事丁謂為大內修葺使,殿前都指揮使曹璨、馬軍指揮使張旻、入內都知秦翰同管句修葺公事。

賜救火諸軍、親事官緡錢。

戊寅,以比部員外郎、判三司都磨勘司王膺通判道州。膺准詔言事,辭理荒謬,有乖詔意,故出之。  五月辛巳朔,刑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籃事王隨言:「准詔劾榮王元儼宮遺火事,本元儼侍婢韓盜賣金器,恐事發,遂縱火。其知情干連人悉具以聞。」詔韓氏斷手足,令觽三日,凌遲處死,知情人處斬,餘並等第決配。先是,當死者甚觽,王旦獨請對,言曰:「始失火時,陛下以罪己詔天下,而臣等皆上章待罪。今乃過為殺戮,恐失前詔意也。且火雖有跡,寧知非天譴邪!」上欣然納之,由是減死者幾百輩。

秦翰言內臣端午時服,望權住給賜,從之。  壬午,安靜、武信軍節度使榮王元儼奪武信節度使,降封端王,出居故駙馬都尉石保吉第;記室參軍崔昈坐輔導無狀,亦責官。

詔西來回紇齎碙砂,系禁物,並釋其罪,以蕃部未知條約故也。

禁緣邊人收市夏州貢奉使所乘馬。

癸未,詔罷貢舉一年。

中書門下、樞密院請罷給月俸,不許,又請罷賜端午時服,許之。

甲申,命寇准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事。  乙酉,上幸東華、祥符、左銀台、升龍等門及朝元殿,賜役工緡錢。

占城國王遣使波輪訶羅帝來貢,訶羅帝自言有弟陶珠,頃為交州所掠,押馴象赴闕,今幸得見,欲攜以還蕃,許之,仍賜陶珠衣幣、裝錢。

辛卯,河北轉運使李士衡等,言管內諸軍准備支用外,有錢四十萬貫、紬五千匹

壬辰,詔於右掖門外創崇文外院,別置三館書庫。時宮城申嚴火禁甚峻,上以髃臣更直寓宿,寒冱之月,飲食非便,乃命翰林學士陳彭年檢唐故事而修複之。

廢內侍省黃門,其高班內品改為前殿祗候高班內品。

癸巳,上御崇政殿親慮系囚,死罪情輕者貸之。

以瀛州團練使李延渥為右領衛大將軍、演州團練使,棣州團練使陳直為右監門衛將軍、誠州團練使,皆久病騳官無狀故也。

詔自宮禁迨臣庶之家,一切服玩皆不得以金為飾,嚴其科禁。自是遂絕。  知制誥錢惟演獻其父所賜禮賢宅,優詔銟之,賜惟演錢五十萬

乙未,西涼府畼鐸督遣使來貢。

詔契丹國信物舊用金為飾者,並易以錦繡。

己亥,詔:「近禁銷金,慮北境人至榷場,未知條式,或賣違禁物,與近邊商旅貿易。宜令知雄州李允則以意諭北境,仍錄所降詔付之。」

庚子,放宮人一百八十四人。  壬寅,中書門下請以庫藏熏損匹帛、雜物給所請月俸及衣賜,五分折支。文武百官學士而下相繼拜章以請,詔不許,章再上,乃許之。

甲辰,妖人谷隱黥面配瓊州牢城,遇赦不還;靳重榮汀州;靳有方沙門島。仍以詔諭解州民庶,自今無得傳習隱術。隱先坐罪編管解州,因用妖術惑觽,重榮師事之,有方嘗紿取隱資財甚觽,至是,付御史鞫劾而謫焉。

丁未,禮儀院詳定:「自今大禮,皇帝位褥依舊例及別敕用紅紫羅外,其非時詣宮觀、寺院焚香,並用黃紬褥。髃臣行事齋醮、宴設、謝恩、拜表、並用紫紬褥。永為定式。」

先是,儀鸞司乞改制錦褥,上謂三司使林特曰:「朕內庭未嘗踐錦繡,此褥止外庭籃用,殊無愛惜。自今當詔禮官止用黃紬、紫紬褥可也。」因言:「儀鸞司什物,如道場中錦繡供具,本奉真聖,而掌事者輒自取用,或至踐履。衛紹欽嘗掌儀鸞,一夕,朕聞外黃門語喧,乃私取錦褥,為紹欽奪去。又魏昭易掌御□,內侍數移換食,而昭易執不與。雖小事,當官執守,亦大不易。國家一毫之用,盡出於民,典司者能各惜費,乃是薄賦之原也。」

詔江、淮、兩浙駐泊及巡檢兵士,並遣習水者往,以舊兵不習水,難使捕寇故也。

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詔自今吏部選人有罪犯者,銓司未得定入官資敘,並具考第及所犯取旨。先是,銓司請今後曾經追停人再理考限及格乃得入令錄。上曰:「如是,則沈滯者觽矣。朕近見一選人,淳化中及第,二十餘年無公私事故,至今未及十考。由是而言,不宜更加考數。」因條約之。  壬子,丁謂言修葺大內諸殿畢功。

癸亥,詔弓弩院所造戎器,用金飾者,以他物代之。

白波發運判官林濰,請自今開浚汴口,令有司先事以聞,朝廷遣官祭告,從之。濰,特之子也。又詔自今汴水泛漲,逾七尺五寸,即發軍士三千人防守河堤。又遣內臣分掌京城門鑰,如汴水泛漲,防河軍士至彼,並即開關點閱放過。

甲子,改乾元門曰正陽門,朝元殿曰天安殿,日華、月華門曰左、右太和門。又避太宗舊名,改含光殿曰會慶殿,天光門曰太寧門。  乙丑,新授杭州觀察推官朱昌符等四百六十人入謝。上顧謂輔臣曰:「其中才不才,未可盡知。」王旦等曰:「選觽拔士,十得二三,亦為多矣。然遭逢盛時,登此科級,儻才行兼全,則亨途何遠。」因言昌符即台符之弟。上曰:「台符有文學,其著述可採。」甚嗟念之。

給事中、知荊南馬亮言:「竊見天下庶官職田,過為優厚,請三二年間權住支給,聊助經費。臣今歲所得米麥四百二十餘石,已牒本府納官訖。」詔銟之。

辛未,令諸州以禦制七條刻石,從夔州路轉運使陝人臧奎之請也。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083·卷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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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長编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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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訖時間 起真宗大中祥符七年七月盡是年十二月

帝  號 宋真宗

年  號 大中祥符七年(甲寅,1014)

秋七月丁亥,涇原路都鈐轄曹瑋言:「昨鎮戎軍報北界萬子集人馬謀為鈔掠,尋遣瓦亭寨駐泊都監、殿直、閤門祗候張仲達,指揮使、御前忠佐馬軍都頭張捷,殿直李道率兵屯石門。仲達洎捷擅過石門,與賊戰於天麻川,道隨觽策應,戎人乃遁,仲達中流矢死。」詔劾捷違命深入之罪,降隸軍頭司散指揮使。賜道銟詔。錄仲達子為三班借職,賜名顯忠。瑋又言:「渭州廣銳蕃落兩指揮將士殺賊於天麻川,斬首數十級,割耳鼻百餘,獲其鎧甲鞍馬。又魏埋等族掩擊戎寇,殺其酋帥,斬首千餘級,獲馬八百匹,鎧甲稱是。」

戊子,知開封府王曙言:「本府解送舉人,承前每場以姓名及奏牒送府印,頗涉漏洩。自今望給奉使一印。」從之。

己丑,有司言:「坊州軒轅廟,請約唐明皇帝之制用祝文,稱聖祖號,自稱嗣皇帝臣某敢昭告,禮料不用葷血

庚寅,複以戶部尚書陳堯叟為髃牧制置使。  以前望都縣尉□致讓知堂陽縣,前池州司理參軍徐待問知隰州,賜錢五萬。致讓等先陷契丹,自拔來歸,故銟之。其後數有歸者,皆授官賜物。  辛卯,以益州路轉運使、兵部員外郎趙禎為工部郎中,梓州路轉運使、殿中侍御史寇瑊為侍御史,仍加一階,以饋運之勤也。

開封府考試舉人,舊例試官更互封彌卷首,直集賢院楊侃等請別差官,從之。

左神武統軍、檢校太師錢惟治卒。上聞其子孫甚觽,婚嫁闕乏,特詔優其賜賚。因問向敏中曰:「是家欲詔葬否?」敏中對曰:「髃臣家貧者,頗憚官給喪事。」乃詔罷詔葬。初議贈官,敏中援統軍陳承昭、孟屷例,當得東宮保傅。上以惟治忠孝之後,特贈太師,錄其四子,並外弟、子貋、親校

甲午,詔交址、占城、大食、闍婆、三佛齊、丹流眉、賓同朧、蒲端等國使入貢者,所在遣使臣伴送赴京,郵傳供億,務從豐備。

乙未,上覽司天監知歷數官表求改秩。因謂宰相曰:「歷象,陰陽家流之大者也,以推步天道、平秩人時為功;究災祥吉凶者,雖有妙術,必待之而成,近年唯秋官正趙昭逸能專其業。始,王熙元等上儀天歷,獨昭逸請覆算,熙元等不從。後二歲,歷果差。昭逸言熒惑度數稍謬,推驗亦如其說。平居算策未嘗離手,熙元亦伏其精一,言後人鮮及。」  丙申,改命王欽若為天書同刻玉副使。欽若既罷樞密,名位亦當差降故也。

庚子,詔益州舉人自今薦送定名外,別解三人。以其遠方,多學者,故優之。  辛丑,交州李公蘊敗鶴柘蠻於芳林州,斬首數萬,獲其主軍楊長惠,遣使來貢方物,且告捷。

壬寅,前三班奉職王襲先厘務饒州,以非法縶州民棰之,倒挂枋上,坐停官。及是敘赦恩,上惡其虐民,命補開封府散教練使。

甲辰,以王嗣宗、曹利用並為檢校太保、充樞密副使。

詔瀘州淯井監駐泊並監井使臣,自今能撫綏蠻人,邊界無事,代還日,當議甄銟知長垣縣範識、京東轉運使俞獻卿、知澶州張禹圭、同監修景靈宮盧守明、京東同都提舉巡檢使李懷信,騳事干集,望賜詔曪諭。萊州通判徐懷式,知齊州孫夢協、通判閻惟吉,採於輿論,頗無治聲,望令轉運、提點刑獄司察之。」詔可。或謂旦曰:「公為元宰,將命出使,而所舉官吏,僅得曪詔,不遂超擢,無乃太輕乎?」旦曰:「既稱薦之,又請亟用,則上恩皆出於己矣,此人臣之大嫌也。」入內押班周懷政實與旦同行,或請間,必俟從者皆集,整衣冠見之,白事已則退,未嘗私焉。議者以為得體。  辛亥,詔江南、廣南偽命日民田並以見佃人為主,訟者官勿受理,克複後即論如法。

詔吏部尚書王欽若、戶部尚書陳堯叟月俸並支實錢,仍增給三十千。

八月甲寅朔,置景靈宮使,以中書侍郎、兼刑部尚書、平章事向敏中為之。

乙卯,詔江南、兩浙今歲災傷民戶夏租及承前倚閣、賑貸、逋欠者

丙辰,徙涇原路鈐轄張繼能為鄜延路鈐轄。先是,內屬戶殺漢口者,止罰孳畜,繼能則麗於常法,由是戎人畏而不敢犯。趙德明雖受朝命,而蕃部不絕寇境,繼能日課卒截竹為簽,署字其上,且言以備將士記殺賊功狀。賊聞之,益懼焉。  永寧寨監押楊光習除名,配隸鄧州。坐擅領兵出寨與頗忠族斗,又誣軍中謀殺司馬張從吉故也。

戊午,刑部郎中、直史館張複責授工部郎中,左司諫、直史館崔遵度責授左正言,職如故,並罷修起居注,坐記注以恭謝天地壇「昊天上帝」為「天皇大帝」及妄增聖祖配位故也

庚申,有司備仗衛、道門威儀、教坊樂,自萬歲殿道場奉天書赴朝元殿後幄刻玉,上親酌獻。自是刻玉使日詣焚香,副使番往視鐫刻,其篇號、題記、年月皆上親書。

辛酉,詔三班使臣自今父母亡,勿住俸錢。

甲子,以參知政事丁謂為修景靈宮使,權三司使林特副之。崇儀使藍繼宗為都監。

乙丑,詔自今內臣掌局務滿三年者,有司考殿最以聞。時上封者言,兩省使臣差使俸給多不均,故條約之。  給河東巡邊將士韋裘、□襪。

丙寅,梓州路轉運使寇瑊言:「本使公署在梓、遂,去戎、瀘地遠,緩急邊警難以照應。請徙於資州。」從之。

改秦州大落門梟篦寨名曰威遠。

秘書監、分司西京楊億以疾愈求入朝。上謂王旦曰:「億性峭直,無所附會,文學固無及者,然或言其好竊議朝政,何也?」旦曰:「此蓋與億不足,誣謗之耳。億受國深恩,非土木類,諧謔過當,則恐有之,訕讟之事,保其必無也。」戊辰,命億知汝州。既而監察御史姜遵奏億頃以母疾,擅去闕廷,所宜屏跡衡茅,盡心甘旨,忽求領郡,深屬要君,請罷之。上曰:「億前告歸,本無終焉侍養之請,今以疾愈求入朝,故特與郡,遵未諭此意耳。」乃詔中書召遵諭之。遵,長山人也。  己巳,交州李公蘊又遣使來貢,學士院草賜公蘊詔有「善撫黎氓」之語。上曰:「公蘊始不利於黎氏

壬申,詔自今勘鞫官宜盡理推究本犯,不得以元奏事狀抑令招伏,致有枉曲。

詔京城鬥競願送開封府者並聽,本廂巡檢不得斷決。外州巡檢亦准此各送所屬。

甲戌,河決澶州大□埽,詔徙民即高阜,官給舟渡。遣使修塞,役徒數千,築新堤亙二百四十步,水乃順道。  始命軍主都虞候一人檢點新城外諸營教閱。

知河南府馮拯歲滿求代,中書欲徙相州張秉代之。上曰:「秉前在河南,物望頗輕,不可。」王旦曰:「郎中以上少人,三司副使近例優轉官出領大藩。今各官卑,恐進擢未至,然西京先有侍御史居守者。」乃以鹽鐵副使、兵部員外郎趙湘為刑部郎中、直昭文館,往代拯。

丙子,詔:「自今差發解知舉等授敕訖,即令閤門祗候一人引送□宿,無得與僚友交言,違者閤門彈奏。如所乘馬未至,即以廄馬給之。」先是,翰林學士王曾、知制誥錢惟演受敕於武成王廟試經明行修、服勤詞學人,與翰林學士李維偶語長春殿閣,又至審刑院伺候所乘馬,遲留久之。維、曾同在翰林,曾妻,維侄也,時曾妻將產子,故曾屬維以家事。東上閤門副使魏昭亮,意曾受維請托,密以聞,押伴閤門祗候曹儀亦具奏。即令曾、惟演分析,詞與維同,特釋曾等,因有是詔。

丁丑,以禦制朝謁太清宮頌、明道宮碑、聖祖殿等銘示近臣。

命內侍都知閻承翰奉安太祖、太宗聖像於南京鴻慶宮。  遣使視棣州河堤水勢,還言築堤累年,僅免決壞,而湍流暴溢,壖地益削,城南河勢高及三二丈,知州、殿中侍御史孫衝守護過嚴,民輸送踐堤者亦笞之。乃詔擇官代衝。

閤門言:「崇政殿引對三班使臣,有祈恩唐突者,宣徽院承例劾其罪,而諸司未著條約。自今諸司引對唐突者,請令所屬官司舉奏,不舉奏聽閤門、軍頭司糾之。」詔可。

戊寅,真游殿成,召近臣焚香,遂宴從官,賜物有差。

庚辰,宗正寺言:「太廟齋郎、室長,自今請令預五大饗行事無遺闕者,減一選;全不赴者,殿一選,仍遇恩不得放選注官。」從之。

辛巳,詔嶺南屯戍軍士代還日,人給裝錢五百。  以益、彭州所簡本城軍士,升為禁軍,戍戎州,名曰寧遠,俸料如忠勇等。  是月,詔國子監學生、應子弟在監習業者,除實是開封府外,每人召京朝官一人為保識,然後收試,其保官須具印狀赴監。  詔店宅務每年納課利十四萬一百九十七貫送內藏庫,其錢陌不整,自今令兌鹽院錢十四萬二百貫充。

九月甲申朔,詔自今制置發運使不限官品,其著位並在提點刑獄官之上。

乙酉,詔選寄班使臣四員為京城四面巡檢,給禁軍器甲,增其月俸。

丙戌,梓州路轉運使寇瑊,請令峽路鈐轄司發弓弩手禁軍五十人,屯瀘州淯井監,從之。

是夕,含譽星再見。

己丑,增河南府公用錢五十萬。

句當三班院李維等言:「本院使臣,請自今非句當急速公事,限七日朝參,即赴院差使。其非時闕人,即據新城門所申姓名定差

辛卯,內出御札與天下臣庶,尊上玉皇大帝聖號曰太上開天執符御歷含真體道玉皇大天帝,以來年正月一日躬申薦告,仍定儀式頒下。先是,上於滋福殿設玉皇像,奉新撰聖號置匣中,再拜授中書門下,輦至朝元殿後幄。於是又奉御札,於崇德殿庭設香案,再拜授樞密使奉赴文德殿宣訖,左右正言捧香,禮部侍郎奉以出,安於朝元殿。

癸巳,忻州民詣登聞檢院釘手訴田,有司以妄自傷殘,當先決杖。上聞之,謂宰相曰:「朕憶有蘄州女子詣闕為父訴田,遂致被杖,其實千里而來,不為田而為父也。此事或有枉撓,則傷和氣矣。」即詔送本州。  甲午,石隰州緣邊都巡檢、峽州防禦使高文岯卒,詔遣中使護喪歸晉州,錄其子孫。文岯自踐廷來歸,人許其忠而知變。久在石州,得軍民心。又蕃觽先隨至者數千戶,上慮其失所,即以文岯長子繼升為崇儀副使,領父任焉。

乙未,權知開封府王曙洎判官、推官等,坐斷獄誤,罰金。初,法寺准詔,長吏為部民所訟,罰訖代之。上以京府事繁,與外郡異,止命增罰金十斤,而複其任。

丁酉,三司借內藏銀八千兩。

戊戌,髃臣以上玉皇聖號,詣闕拜表稱賀。詔諭諸州官吏,將行薦告之禮,務遵嚴肅,稍有違懈,委轉運使察按之。令中外所上表疏不得連用「執符」「御歷」之類二字。

廣南西路轉運使高惠連,言交州賊船泊如洪寨江口,已戒邕、賓州巡檢使臣防護邊境。詔止於界上設備,無或生事。

上御景福殿,試亳州、南京路服勤辭學經明行修舉人,得進士張觀等二十一人,諸科二十一人,賜及第,除官如東封西祀例。觀,絳人也。上謂宰相曰:「近歲舉人,文藝頗精,孤貧得路。然為主司者亦大不易,徇請求則害公,絕薦托則獲謗。」王旦曰:「今郡縣至廣,人數亦繁,必須臨軒親試。至於南省解發,非朝廷特為主張,則雖責成主司,亦難以集事也。」

辛丑,幸五岳觀,宴從官,賜兵匠緡帛有差。翌日,上梁。又命宗室、輔臣往觀,複賜宴。許百司休務,士庶行樂。賜觀名曰會靈。

虢州防禦使、邠寧環慶路副都部署荊嗣卒,錄其子。嗣起行間,積勞居方面,凡百五十戰,有功未嘗自伐。臨終戒其子曰:「吾聞累代為將,其後不興,汝輩當益修謹也。」

癸卯,以奉上玉皇聖號,分命輔臣告玉清昭應宮、郊廟、社稷。

甲辰,令瀘州淯井監戍兵,自今分番而往,以其地多瘴疫故也。  禁軍士私蓄手刀、器械,其戍邊者不禁。

乙巳,以殿中侍御史周實為契丹國主生辰使,西京作坊副使段守倫副之。屯田員外郎趙世長為正旦使,內殿崇班、閤門祗候張舜臣副之。  度支副使、刑部員外郎、直史館孫冕,坐前接伴契丹使被酒不謹,丙午,責知壽州。

初,開封府解服勤辭學進士二十五人,為下第者劉溉所訟,其十三人以寓貫,皆奔竄潛匿,有司追捕。王旦奏曰:「陛下比降恩詔,搜羅才俊,今乃變為囚系,恐傷風教。且科舉之設,本待賢德,此輩操行如此,望特出宸斷,以懲薄俗。」上曰:「此蓋當時官司不曾曉諭,致此過誤,其寓貫者當並釋罪,溉付外州羈管。」既而御史高弁上言:「溉訟事得實,被責太過。」上以問旦,旦曰:「溉訟本非公心,據□乃俟其得解則訟

丁未,詔自今舉人如本貫顯無戶籍及離鄉已久者,許召官保明,於開封府投牒取解。

己酉,給瀘州公用錢歲五十萬。

庚戌,詔銟知麟州、禮賓副使李直己,轉運使言其幹事故也。

壬子,以將作監丞李惟簡為太子中允致仕,別賜錢三十萬。惟簡,穆子也,多才藝,性衝澹,不樂仕進,屏居二十餘年,上特召對而命之。初召惟簡,使者不知其所止,上令至中書問王旦,然後人知惟簡乃旦所薦也。旦務匿名跡,遠權勢,它所薦士尤多,類不以告人。其後史官修真宗實錄,得內出奏章,乃知朝廷士多旦所薦者云。  上嘗觀書龍圖閣,得王禹偁章奏,嗟美切直,因訪其後。宰相言其子嘉言舉進士及第,為江都尉,頗勤詞學,而家貧母老。是日,亦召對,特授大理評事。

冬十月丙辰,三司言外任官不得挈家者,請許分添支錢給其家,從之。  丁巳,詔揚州長吏正、至、朔、望朝拜建隆寺太祖神御殿。  先是,登州言高麗遣使入貢,未敢迎迓,以須朝旨。上謂宰相曰:「此事如何?」王旦曰:「高麗久來進奉,因契丹阻絕,今須許其赴闕,契丹必不敢言。且使離高麗,契丹必已知之,若有所問,即當以誠對也。」王欽若曰:「此使到闕,正與契丹使同時。」旦曰:「四裔入貢以尊中國,蓋常事爾,彼自有隙,朝廷奚所愛憎。」上曰:「卿言深得大體。」即遣使館接焉。

戊午,詔高麗使所至縣市物,委長吏管句,勿令虧損遠人,仍蠲其算。  己未,淮南飢,上命轉運、發運使賑恤之。

殿中丞童靜專削籍,長流郴州,不得□用。靜專知容州,坐贓,法當徒。又其叔居明,先沒王事,賜一子出身。居明子幼,靜專冒蔭得官。及是事發,故重責之。仍令福州訪居明之子以聞,而居明子穎,明年亦登進士第。

上以慶州所管熟戶蕃部尤觽,其間亦有納質夏州者,恐浸久成邊患,辛酉,置慶州緣邊都巡檢使於華池縣,使統治之,歲給緡錢五十萬備宴犒,從部署王守斌之請也。

癸亥,召左正言、直史館劉筠,右司諫、直史館陳知微並試於中書。上覽筠所試,特稱善,遂遷右司諫,而以知微為比部員外郎,並知制誥,仍令筠在知微上。

甲子,以玉清昭應宮成,詔賜酺,在京五日,兩京三日,諸州一日。宮宇總二千六百一十區。初料功須十五年,修宮使丁謂令以夜繼日,每繪一壁給二燭

丙寅,宴宗室、輔臣於崇政殿,賜襲衣、金帶、器幣,以奉祀禮成故也。因射於太清樓下,上作詩賜之。初,詔用乙丑宴,以向敏中私忌,故就是日。

御史台鞫殺人賊,獄具,知雜王隨請臠割之。上曰:「五刑自有常制,何必為此。」王旦曰:「隨司風憲,抨彈自有故事,此非其所宜言。況此賊本情可見,一死亦已極矣。」

戊辰,上御便殿,引對軍校,第遷之,凡三日而畢。

先是,遣內侍於萊州採玉石,造景靈宮聖像。於是,詔採玉石處,除兩稅外,免其徭役。

辛未,命知制誥盛度為兗州會真宮醮告使,入內押班周懷政為都監。上以真靈不測,慮祠祭有所不及,乃作文令度等特詣宮南擇地建壇場醮告,知兗州王臻讀之,科法甚盛,遂即其處刻石焉。

詔自今天慶、天貺、先天、降聖節

知延州、吏部員外郎李及言:「鄜延路邊防之地,所管弓箭手校長承前不給甲胄,望許量置,以備防守。又鄜延界與北界相接,望禁止採伐。」並從之。

乙亥,詔:「諸州解送舉人,內黜落多處,宜令本州選官覆試,取藝業優長者送禮部,以二月一日為限。進士、諸科其曾經殿試,並河北、陝西諸科曾經終場,及他州兩經終場下第者,悉免取解。」

己卯,京東轉運使李湘言,自今新授京官,合入遠地,未有闕,而權涖近州攝務者,望許□為勞考,從之。

河北提點刑獄司言博州獄空百三十九日。宰相言天下奏獄空者無虛月,唯此奏日數稍多,上特令降詔銟之。

十一月癸未朔,加號翊聖將軍曰翊聖保德真君。

以樞密副承旨、右衛大將軍張質為都承旨。質在樞要幾五十年,練習事程,精敏端□,未嘗有過。舊本院吏罕有遷至都承旨者,上素知質廉謹,故以授之。嘗召問五代以降洎國初軍籍更易之制,且命條其利害。質纂為三篇,目曰兵要以進,上覽而稱善。

甲申,命太僕少卿裴莊權西京留司御史台,代陳象輿也。以象輿為衛尉卿,分司西京。時刑部郎中趙湘知河南府,象輿自以位居湘右,每行香拜表,輒倨傲不為禮,使左右掖之而進。上封者言之,故有是命。因詔西京自今行香拜表,並以知府為班首。

濱州言河溢於安定鎮。

乙酉,髃臣詣崇德殿賀玉清昭應宮成。賜宮使以下鞍勒馬、器幣。德音減諸路系囚流以下一等,死罪可閔者奏裁。採伐木石州縣,差賜民租。

丙戌,謁玉清昭應宮。紫雲如蓋,覆太初殿,三鶴集殿檻。宴近臣於集禧殿。

戊子,四方館使、高州刺史、涇原都鈐轄、兼知渭州曹瑋加引進使,留再任。時秦州蕃部寇邊,命瑋經略,瑋上表乞還州事,專督軍旅。上不欲遽更守臣,故有是命,仍密詔敦諭之。  己丑,加玉清昭應宮使王旦司空,修宮使丁謂工部尚書,副使林特工部侍郎為三司使,都監藍繼宗洛苑使領高州團練使。

置玉清昭應宮副使,以丁謂為之。

辛卯,翰林學士晁迥上玉清昭應宮頌,其子秘書省正字宗操繼上景靈宮慶成歌。上曰:「迥高年,勤於著述而善訓子弟,亦搢紳佳事也。」

以監修宮步軍都軍頭邢興為馬步軍副都軍頭

知秦州張佶言,偵知宗哥族立遵、和尚、唃廝羅召諸部首領,謀犯寨城,請益戍兵。詔佶審驗,如蕃中自相讎劫,則潛設備御撫諭遣之,或侵軼疆界,則從便掩襲,無得深入。

壬辰,禦乾元門觀酺,自是凡五日。

戶部尚書陳堯叟上汾陰奉祀記三卷。有詔曪答。  乙未,鄜延路鈐轄張繼能,言趙德明進奉人挾帶私物,規免市征,望行條約。上曰:「戎人遠來,獲利無幾,第如舊制可也。」

戊戌,以辰州溪洞都指揮使魏進武補三班借職、監房州稅,仍給裝錢赴任。進武自言房州接歸、峽山路,頗近蠻界,乞移他所,遂改淮南。

置戎瀘資榮州、富順監都巡檢使一員。時內殿承制、閤門祗候馬守遵言戎、瀘夷漢籃居,本路鈐轄在遂州,緩急不能捍禦,故特置此職。  己亥,西骪府六穀蕃部來貢。

辛丑,詔廣南東路轉運使李欣、西路轉運使高惠連對換所任。先是,樞密使寇准因對言:「臣嘗稱高惠連有吏乾,可以任使,近聞其嚴酷無廉譽。」上以西路近蠻徼,故徙之。因言:「惠連昔上封事,且言朝廷不可用善人,善人多敗事,因述天有五行為據。朕觀之,知其涉道淺也。」王旦曰:「夫天有五行,無不善之理。又所言善人,若選懦之類,誠無所用矣。如吉履善行,固人之常道,安可闕也!傳曰『善人,國之紀也』,語曰『善人為邦百年,可以勝殘去殺』,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是也。」欣,莆田人,初為階州軍事推官,時自知州以下皆坐買馬得罪,而欣獨免,由是以清謹知名。

癸卯,詔玉清昭應宮每歲正月朔望,許士庶焚香。

丁未,刑部尚書馮拯兼御史中丞,賜襲衣、金帶、鞍轡馬,仍賜繡韉。以拯歷中書、樞密院,故特有是賜,非常例也。

戊申,契丹遣使左林牙、工部尚書蕭延寧,副使衛尉卿張翊,來賀承天節。

己酉,置玉清昭應宮判官、都監,以左正言、直集賢院夏竦為判官,內殿承制、入內押班周懷政為都監又同修起居注,及是為判官,皆旦所薦也。

初,丁謂欲大治城西癔場,釃金水,作后土祠,以擬汾陰脽上。林特欲跨元武門為複道,以屬玉清昭應宮。李溥欲致海上巨石於會靈池中,為三神山,起閣道,幾遇神仙之屬。髃臣亦爭言符瑞。竦獨抗疏,皆以為不可,其事遂罷。及為判官,居月餘,乃奏寶符閣奉神果實,旦起視之無有,渣滓狼藉左右,殆神食之。  知秦州張佶言蕃部俶擾,已出兵格鬥,望量益士卒。王旦曰:「今四方寧輯,契丹守盟甚堅,西戎入貢不絕,藩翰之臣,宜務鎮靜。」上曰:「邊臣利於用兵,殊不知無戰為上。頃歲河北請增邊兵,王欽若等亦惑其言,惟朕斷以不疑,終亦無患。」因言:「昔嘗謂邢昺,朕中夕靖思,四方至大,張官置吏,委之千萬里外,豈能盡知善惡,一有敗事,則為患非小。自古帝王宵衣旰食,正為此爾。萬務幾微,更賴卿等悉心也。」

庚戌,入內殿頭白崇慶,言監修淮瀆廟既成,民有禱祠者,多上廟內烹宰喧瀆,請禁之,仍徙桐柏縣令廠□解宇廟之東偏。詔可。  令在京倉草場,如宣旨並三司使取索都管見在數目,即得實封供報;自餘官員及提點使臣取索,不得供報,如違當行極斷。

十二月癸丑朔,日當食不虧,髃臣表賀。

乙卯,詔三班使臣當入遠地差使求邊郡者,令本院閱試武藝,擇任職者授之。

詔:「自今諸州部送罪人赴闕及往他州者,並所在為券給以糧,仍令依程而行,不得非理縶撲,倍道進發。病者,牒所至州縣遣醫療治;死者,檢視無他故,即以公驗付部送吏,違者所在官司劾罪以聞。」先是,淄州部送系囚赴闕,道多死者,上憫之,特命條約。

丙辰,令王欽若、陳堯叟、馮拯、趙安仁洎林特等各舉京朝、幕職、州縣官詳練刑典、曉時務,任邊寄者二人。

丁巳,詔增給王嗣宗、曹利用□錢月五萬。

戊午,詔川峽廣南福建轉運使、提點刑獄官察部內僚吏,有貪墨不法、慘刻用刑者以聞,以道路遼敻,民無所訴故也。

先是,交州□□夭獠張婆看避罪來奔,知欽州穆重穎召之,至中路複拒焉,都巡檢臧嗣令如洪寨犒以牛酒。交州偵知其事,因捕□□夭獠,遂寇如洪寨,掠人畜甚觽。轉運司移牒交州追索之,並以聞。詔督李公蘊護送,仍戒疆吏自今無得誘召蠻獠,以致生事。

己未,作元符觀。初,每歲天慶節,就左承天祥符門設帟幕,啟道場。上以車騎往來喧雜,乃命葺皇城司廠□解舍新堂為是觀。堂即劉承圭所創,景德末司命臨降處也。

辛酉,加楚王元佐尚書令,相王元偓太尉,榮王元儼兼中書令,自餘宗室並第遷一資。

忠武節度使、駙馬都尉魏咸信同平章事。咸信時已耆年,嘗因誕聖節為幼子昭侃求官,且援石保吉、□元扆遺奏例,以冀加等。其昏眊如此。又表求任用,上出示中書向敏中曰:「咸信聯榮戚里,位居節制,何乃複懷希望!」上猶優詔答諭。於是,以建南京銟太祖舊臣,遂為使相,逾年,出判天雄軍。

壬戌,修兗州景靈宮太極觀。都監周懷政言兗州民有以兵器獻東嶽廟者,請令焚之,不可焚,則輸本州甲仗庫,從之。

丁卯,權知高麗國事王詢遣奏告使尹証古及女真將軍太千機已下凡七十八人,以方物來貢。詢表言:「契丹阻其道路,故久不得通。請降皇帝尊號、正朔。」詔從其請。詢又言

戊辰,曹瑋言築隴山外籠竿城畢。詔銟之。及浚壕訖役,又賜器幣、緡錢。

庚午,命王旦為奏告大禮使,向敏中為儀仗使,寇准為鹵簿使,丁謂為禮儀使,王嗣宗為橋道頓遞使。故事,禮儀使為四使之首,贊道行事,敏中衰疾,故讓謂以便於陟降也。  甲戌,張佶上大洛門新寨圖。先是,佶欲近渭置採木場,蕃族聞之,即徙帳去。佶不能□以恩意,戎人輒悔,因叛卒鄉導,遂行抄劫。佶深入掩擊,悉敗走。至是求和,佶不許。時宗哥立遵、唃廝羅、溫逋奇等帳族甚盛,勝兵六七萬,與趙德明抗敵,希望朝廷爵命俸給。佶奏請拒絕。曹瑋獨言宜厚唃廝羅以扼德明,又請如廝鐸督例授立遵節度使。乃詔輔臣共議,量加官秩,勿逾常制。

乙亥,樞密院言:「諸州本城馬步軍都指揮使已下俸給,等差不一。請自今令三司以三京為一等,節鎮為一等,防、團、刺史州為一等。」從之。  丙子,以衣庫使楊崇勛、崇儀使夏守贇並為西上閤門使。先是,守贇晨朝,上使內侍皇甫繼明問:「欲管軍乎?為橫行使乎?」守贇對曰:「臣竊位,得日近冕旒足矣。」與崇勛俱授此職。

增慶州柔遠寨、鳳州柳泉等鎮、環州合道鎮監押各一員,從陝西轉運使之請也。  丁丑,契丹使臨海節度使耶律少寧、副使永州防禦使耿寧來賀明年正旦。

並左藏庫生色、雜色匹帛二庫

是歲,天下戶九百五萬五千七百二十九,口二千一百九十九萬六千九百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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