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訖時間 起真宗大中祥符六年正月盡是年六月

帝  號 宋真宗

年  號 大中祥符六年(癸丑,1013)

春正月癸巳朔,御朝元殿受朝。

丙申,高州蠻人來貢。

庚子,詔自今凡更定刑名、邊防軍旅、茶鹽酒稅等事,並令中書、樞密院參詳施行,以上封者言二府命令互出,或有差異故也。

令審刑院、大理寺、三司詳定配隸法。既而取犯茶、鹽、礬、麴,私鑄錢,造軍器,市外蕃香藥,挾銅錢、誘漢口出界,主吏盜貨官物,夜聚為妖等十二條

詔:「如聞入內內侍省遣親事卒於京城察事,因緣騷擾,並止絕之。」

辛丑,詔益、利兩路去秋災歉,宜令本路轉運使洎長吏倍加存撫。

倚閣廬、壽、和、泗州所逋去年秋稅,以水災故也。

乙巳,夔州徼外蠻覃如綰等八十三人來貢。

詔諸路州軍所須繁碎物,以正稅折納者,自今悉罷之。

兩浙轉運使陳堯佐,言杭、潤等州米㪷錢六十,蓋淮泗不稔,行商販鬻,致有增價,乞行禁止。詔不許,仍令發廩賤糶,以濟貧民。

丙午,詔:「使臣犯入己贓徒已上罪

丁未,中書言:「命官犯罪配諸州衙前者,承前經赦止放從便。昨赦恩內許令敍理。今請以贓重及情理蠹害者授諸州參軍,餘授判司,京朝官、幕職、令錄簿尉,等第甄敍。」從之。

戊申,詔內臣將命于外,干預州縣公事,及所在官吏不即以聞,並寘于罪。凡內臣出使,皆責知委狀,敢妄奏他事者當伏軍令,祖宗舊制也。又詔:「如聞入內內侍省遣親事卒於京城采察公事,因緣騷擾,並止絕之

己酉,詔京城賜酺五日。

知舒州蘇國華言,部內官吏、僧道、耆老二千二百七十三人詣州列狀,請車駕謁靈仙觀,詔諭止之。

庚戌,諸州勝境曾賜先朝御製書者,並降上所作太宗聖文神筆頌刻石。

辛亥,進封衛國長公主為徐國,楚國為邠國,越國為宿國。

詔仙官、仙經之號有犯聖祖名者,咸改之。

命中使葺唐州淮瀆廟。

甲寅,上謂宰臣曰:「羣臣出任,受命之後,多以南北非便為訴。」向敏中曰:「國家任人,豈容自便,當須釐革。」上曰:「若所任非所便,則其心不安,心既不安,則何以久于其事?」王旦曰:「俯從人欲,實由聖慈。中外素知,未可遽改也。」上然之。

丁巳,以監察御史唐肅為梓州路提點刑獄。先是,肅為泰州司理參軍。有商人夜宿逆旅,而同宿者殺人亡去,旦起視之,血污其衣,為吏所執,不能明,遂自誣服。肅為白其冤,而知州事馬知節趣令具獄,肅固持不可。後數日,果得真殺人者。于是,羣牧判官

庚申,置淑儀、淑容、順儀、順容、婉儀、婉容,並從一品,在昭儀上。又置司宮令,正四品,在尚宮上。著于令。以婕妤楊氏為婉儀。

詔兩浙諸州軍寺觀及民家藏銅像,限兩月內陳首,委本處依銅鐘磬例勒知州、通判名銜,給令依舊供養。先是,知衢州宋為善言所部民有銅像者,依法區斷,其銅像準犯銅例沒官。慮傷崇奉之道,而陷刑者眾,故條約之。

辛酉,詔宗正寺以皇屬籍為皇宋玉牒,從判寺趙世長等之請也

榮王元儼嘗侍宴,頗多言。又嘗請石保吉伶人新隸教坊者作戲。及赴北園御筵,有伶人少不中意,元儼遽叱之,將加捶撻,宮僚皆莫敢諫。既而對上,復請此伶人作戲。上不悅,他日,以語王旦等曰:「朕昔與諸王侍宴,何敢如此。弟兄相接,亦無游談,唯是讀書著文,交相質問。即位以來,每歲賜宴,不過再三,政慮燕喜之次,言辭或致差失耳。」王旦曰:「今當召記室崔昈,諭以親王喜怒過當,必須規正。」向敏中曰:「陛下友愛,親賢小或不當,必以禮約之,誠漸磨之深旨。」旦曰:「聞王罕與賓屬相見。」上曰:「朕在東宮,常與宮僚

邵州闕守臣,轉運司遣潭州監稅聞人若拙權領州事。上以若拙頃與李琰等謀叛,因告變授官,遽使親民,俗何由勸,罷之,用澧州駐泊都監史方知邵州。

上封者言:「武臣知州軍處,或闕通判,望令轉運司飛奏以聞,付有司速差。所差官未到,仍於京朝官知州、通判有全員處權差。」從之。

二月癸亥朔,詔廣南、福建、川峽路軍民凶惡為患者,並依法斷訖,并家屬械送赴闕。

川峽四路贓錢、賞罸錢,許以鐵錢十當一。

令開封府自四月至八月死亡者不須覆檢,它月仍舊。

賜太常博士、中書堂後官劉明恕等緡錢羊酒

向敏中、陳堯叟、馬知節、丁謂等言,自今聖製歌詩,望各賜一本,從之。先是,每賜惟及班首,故敏中等有是請。

甲子,詔自今犯罪已敍用未復資人遇赦,情輕者便與敍用。

丙寅,召宗室、近臣詣滋福殿,觀聖祖臨降及眾真列侍圖,又陳於含光殿以示百官。

戊辰,上御乾元樓觀酺,自是凡五日。

辛未,夔州蠻彭延暹

甲戌,詔文武官犯私罪,該赦敍理者,刑部磨勘訖,中書、樞密院具所犯輕重取旨。

詔奨知河南府馮拯等,獄空故也。

前泉州觀察推官公孫簡監茶場代還,引對便殿,上閱其所試判辭荒謬,止命加階。簡自陳有勞,乞改京秩。上令以判辭示之,左右揮使退,簡聲色愈厲。詔付御史鞫問,責授房州文學。

乙亥,泰州言海陵縣陂湖草中生聖米,頗濟饑民。

乙酉,詔:「自今諸寺院童行,令所在官吏試經業,責主首僧保明行止,乃得剃度。如百屬試驗不公

辛卯,環慶副部署真定王守斌言,準詔簡省戍卒,其自京新發兵,已令於永興軍

三月壬辰朔,宜春郡主高氏言,蒙恩賜城西蔬圃,望蠲其常租。上曰:「租稅所以備軍須,免之,則後援例者眾。」不許。

丁酉,詔應祠祭行事,並須早入致齋。先是,饗先蠶,太祝馮經為監祭使所糾,故申明之。

河北轉運使、右諫議大夫盧琰被疾,琰勤於使職,所至以幹集聞,詔遣中使挾太醫往視。及卒,上甚悼之。時琰母八十餘,無恙。有詔,琰子太常博士士宗,特追出命知懷州,次子秘書丞士倫為太常博士,賦祿終喪。

己亥,閤門奏後苑賞花曲宴,羣臣有禮容懈惰者。上曰:「飲之酒而責其盡禮,亦人所難也,宜且降詔戒諭之。」

龍圖閣待制張知白,以疾固請補外。甲辰,命知青州。

上作內侍箴賜閻承翰等,承翰表請刻石本省,從之。

丁未,詔沙門島罪人,除該赦遣赴闕外,自餘量其所犯輕者,徙置近地。

詔京城徼巡宜參用馬步軍士。時巡卒三人,因寒食假質軍裝賭博,既不勝,遂謀以五鼓未盡伺擊陌上行人,棄尸河流,取衣物貿易,以贖所質。上曰:「太宗朝巡警兼用馬步卒,蓋營校不同,可以互相覺舉。」遂復其制焉。

戊申,以主客員外郎、直史館、判三司都磨勘司楊嵎監汝州稻田務

權知開封府劉綜,言貴要有交結富民,為之請求,或假託親屬

又詔富民得試銜官者,不得與州縣官屬、使臣接見,如曾應舉及衣冠之族,不在此限。

辛亥,詔京師每冬正寒節假,止許民庶賭博,而禁卒有犯,官司亦例釋之,甚無謂也,自今不得復然。

壬子,夔州蠻人龔才晃等來貢。

癸丑,進士魏剛決配崖州,周惟翰勒出科場,大理寺丞魏瓘停官,郾城縣令張沔衝替。剛與惟翰素有隙,因誣告惟翰詆天書,按鞫無狀;瓘坐延剛與惟翰於家;沔即瓘之近親,與剛等欵匿,故并責焉。瓘,羽之子也,嘗為開封府倉曹參軍

甲寅,江南路提點銀銅鉛錫胡則,言信州鉛山縣開放坑港,兵卒死傷甚眾。詔遣使劾轉運司規畫乖當及提點刑獄司不即聞奏之罪,其役徒休息之。則嘗為鑄錢監,得吏所匿銅數萬斤,吏懼且死,則曰:「馬伏波哀重囚而縱亡之,吾豈重貨而輕數人之命乎!」籍為羡餘,釋弗誅。

乙卯,建安軍鑄玉皇、聖祖、太祖、太宗尊像成,以修玉清昭應宮使丁謂為迎奉使

戊午,詔:「比來諸州大辟五人以上,委轉運、提點刑獄司錄問訖,乃得決,以故頗有留滯。自今聽本處不干礙官若三班使臣錄問。」

環慶路走馬承受李希及,言緣邊小蕃時縱人騎抄掠熟戶。上言此亦邊臣少威望所致也,因謂王旦等曰:「邊臣臨事,多不得宜。大凡若能擒驅敵人,則可決策出奇;不然,莫如鎮靜。唯曹瑋頗有方略,嘗言蕃戎之情誠偽相半,但當伺察其情實者,推心厚待之。姦偽者亦善待而密為之備,彼自以為莫我疑也。或有侵盜,必掩其不虞而敗之。」

己未,詔兩京諸路場務、津渡、坑冶等,不得令仕宦之家該蔭襲人主掌。先是,陳留縣民田用之、盧昭一爭奪酒務,用之父見任幕職,昭一為試秩,故條約之。

夏四月甲子,三司定監買茶場官賞罸之式,凡買到入算茶及租額,遞年送榷務,交足而有羡餘者,即理為課績。其不入算者,雖多不在此限。

丙寅,詔文武官保蔭孫、姪者,不得妄名為子。

己巳,放瓊州螺蚌稅錢。

庚午,利州路承受、侍禁張仲文降一資,出巡外州驛遞。初,仲文言新知彭州皇甫載不能稱職,上令本路轉運、提點刑獄司察之,具言載頗勤所任。因命樞密院召仲文詰之,具伏虛妄。乃有是責。

詔雄、霸州所調鄉丁為忠順指揮,戍于河上,歲月既久,宜特遷轉之。又詔補填闕額,俾及元數。河北忠順,自太宗朝以瀛莫雄霸州、乾寧順安保定軍家丁置,凡三千人。自淘河至泥姑海口九百里,為二十六寨、一百二十六鋪

戊寅,刑部員外郎、兼知雜御史段曄言:「羣臣外任官滿,多以焚黃、省親為名,奏牘不待報而去,有累月不赴朝請者。望自今請告半月者聽行,半月以上者奏裁。」從之。

己卯,出太宗游藝集并親製樂曲、九絃琴五絃阮譜,付史官及太樂署。

庚辰,以樞密直學士、給事中李士衡為河北都轉運使。先是,上曰:「議者言士衡用河北錢五十萬貫助東封,致令管內闕乏。」丁謂曰:「士衡貢東封見錢止十萬餘,即薪鰖總計五十萬爾。」上曰:「官吏艱于經畫,輒以此為辭,當復任士衡,責其集事,以塞眾多之言。」故有是命。其後積粟塞下,至鉅萬斛。或言粟腐不可食,朝廷遣使取視之,而粟不腐也。

詔淮南諸州所給饑民糜粥

判大理寺王曾言,自咸平編敕後,續降宣敕千一百餘道,及雜行者又三千六百餘道,條件既眾,檢視尤難,望遣官刪定。乃詔曾與翰林學士陳彭年等同加詳定。

壬午,有司請開置望春門,上以宮觀功役未畢,罷之。

丙戌,詔諸州死罪情理可憫及刑名可疑者,報提點刑獄司詳察以聞,當付大理寺詳覆,無得顧避舉駮,致有幽枉。

幸新修五岳觀,賜官吏器幣、工徒緡錢有差。

丁亥,詔聖像所經州縣,官吏各賜宴設。

是月,詔諸廂鎮無得擅置刑禁。至道初,禁鎮將、廂校妄理詞訴捶掠人者。至是,潁州廂校張珪強以鬻牛者為盜,捶掠致死,刑部請申前制。

詔應京朝官、諸司使副、三班使臣等差遣出外,緣路館券,回日於閤門送納,委三司點檢,如枉道重疊虛給官物者,具名以聞。

詔糧料院置諸道幕職、州縣官借支料錢文簿,請訖勾鑿。初,度支判官祖士衡上言,銓注官訖,吏部格式司移牒三司借支俸錢,三司下糧料院施行,至有候請不及而赴官者,未嘗申舉,或致欺倖,因請置簿以統之,經百日而不請者,就新任給之。

五月辛卯朔,上御崇政殿親錄繫囚,流罪以下遞降一等。

壬辰,詔伎術官未升朝特賜緋紫者,勿佩魚。

詔權罷今歲貢舉。

癸巳,權知開封府劉綜言:「本府鞫罪,刑名有疑者,舊例遣法曹參軍詣大理寺質問,參酌施行。近日止移牒,往復多致稽緩,請循舊例。」許之。

辛丑,國子監新修御書閣有赤光上燭,長尺許,判監孫奭以聞。

先是,丁謂等自建安軍奉玉皇、聖祖、太祖、太宗四像,各御大舟,迎奉使副分侍玉皇、聖祖,都監於太祖、太宗舟檢校。舟上設幄殿,皆有內侍主供具。夾岸黃麾仗二千五百人,鼓吹三百人。別列舟十艘,載門旗

己酉,詔玉清昭應宮自今不得以葷茹入,如有宴設,即就他所。

賜迎奉聖像官、行事官金幣有差。

辛亥,升真州為上州,月給酒洎公用錢如泗州例。詔淮南諸州應緣玉清昭應宮所差民匠,月給其家米,人一石。

丁謂等請以恭孝太子、魏懿王院增建景靈宮,許之。

甲寅,修懷遠驛為南宅,賜皇從姪惟正等。

乙卯,詣玉清昭應宮謁聖像。

度支員外郎陳世卿罷荊湖北路轉運使歸朝,屢述溪洞利害。上召對,頗器其才。復言願效用於繁劇。會知廣州邵曄疾甚,朝議擇人代之。丙辰,授世卿秘書少監、知廣州,賜金紫。世卿至州,奏除計口買鹽之制,人甚便焉。

丁巳,以聖像至京,遣知制誥路振、龍圖閣待制查道奏告諸陵。

己未,翰林學士、右諫議大夫、知制誥李宗諤卒。上甚悼之,謂宰相曰:「國朝將相家,能以身名自立不墜門閥者,惟李昉、曹彬爾。宗諤方期大用,不幸短命,深可惜也。」因厚賻其家。子昭遹昭述、弟宗諒並遷官。及玉清昭應宮成,又錄其幼子。仍給俸終喪。

宗諤風流儒雅,有醞藉,內行淳至,事繼母以孝聞。二兄早卒,奉嫂字孤,閨門之內,兒無常父,賞延所及,必先羣從,及歿而己子有未仕者。好賢奨善,薦拔寒素,士大夫皆歸仰之。

詔三班院自今引見差遣使臣,內有疾患者,並附脚色開說進呈。先是,選使臣任使,引對日,乃有盲跛者,故降是詔。

詔:「諸州路走馬承受使臣,多有踰越及受財賄,事發被劾,皆稱面曾聞奏,因緣生姦。自今合奏公事,並須明具劄子進納,不得輒憑口述。」

六月甲子,監察御史張廓上言:「天下曠土甚多,請依唐宇文融所奏,遣官檢括土田。」上曰:「此事未可遽行。然今天下稅賦不均,富者地廣租輕,貧者地蹙租重,由是富者益富,貧者益貧,茲大弊也。」王旦等曰:「田賦不均,誠如聖旨。但改定之法,亦須馴致。或命近臣專領,委其擇人,令自一州一縣條約之,則民不擾而事必集矣

趙州言:「聖像玉石船經州之石橋,河水淺澁,有黑龍鼓浪以進船,凡歷三灘。船既渡,河水淺澁如故。」詔遣官致祭。

詔宰臣、參知政事、樞密使副依舊用涼繖。先是,有司定儀,惟宗室得用,輔臣悉罷,故特有是命。

乙丑,令環州修城材料有餘者覆護之,備修營舍,自今不得配率。上以是州極邊,不產材木,凡有所須,即於內地科折,踰越險阻,輦致甚艱故也。

丁卯,夔州路轉運司言,西南蕃遣二百餘人詣闕修貢,詔許其牙職至京,餘令以所貢輸黔州,就加支賜。

戊辰,幸開寶寺,謁舍利塔,賜名曰靈感,表瑞異也。

己巳,國子監御書閣上梁,詔近臣臨觀設會,上作七言詩賜之。

翰林學士、戶部郎中、知制誥楊億嘗草答契丹書,云「鄰壤交歡」,上自注其側,作「朽壤」、「鼠壤」、「糞壤」等字,億遽改為「鄰境

億雖頻忤旨,恩禮猶不衰。王欽若、陳彭年等深害之,益加譖毀,上意稍怠。億嘗入直,忽被召至禁中,既見,賜坐,從容顧問,徐出文藳數篋以示億曰:「卿識朕書跡乎?此皆朕自起草,未嘗命臣下代作也。」億皇恐不知所對,頓首再拜趨出,知譖者之言得行,即謀退遁。

億有別墅在陽翟,億母往視之,會得疾,億遂留謁告牓子與孔目吏,中夕奔去。先一日,上聞億母病,遣使者以湯藥、金幣賜之,使者及門,則億既亡去矣。朝論諠然,以為不可,上亦謂輔臣王旦等曰:「億侍從官,安得如此自便?」旦曰:「億本寒士,先帝賞其詞學,寘諸館殿,陛下拔擢至此。責以公議,誠為罪人。賴陛下矜容,不然,顛躓久矣。然近職不可居外地,今當罷之。」上終愛其才,踰月,命弗下。

億素體羸,於是稱疾,請解官。辛未,以億為太常少卿、分司西京,仍許就所居養療,候損日赴任。

中書門下請依宗正寺所奏,降皇后三代父母名氏編入屬籍,詔從之。

先天、降聖節日,令天下以延壽帶、續命縷、保生酒更相贈遺。

秦州言知州、樞密直學士、左司郎中李濬卒。上語近臣曰:「天水邊要,宜速得人。」馬知節言:「北作坊使、鄜延鈐轄張志言可任。」上然之。壬申,授左騏驥使,就命知秦州。志言尋改名佶。

以御製大中祥符頌、真游頌、聖祖臨降記賜天下道藏,從中書門下所請也。

以右諫議大夫陳彭年為翰林學士兼龍圖閣直學士

三司借內藏庫銀三萬兩。

保安軍言久雨河溢,判官趙震及兵民溺者凡六百五十餘人。遣使卹之。

丁丑,以大理評事劉中象免持服,簽署澧州判官事。中象,莊宅副使仁霸之子。仁霸知澧州,綏撫蠻人,有政績,至是卒。前荊湖北路轉運使陳世卿,言中象久隨父任,頗諳溪峒事。故有是命。

詔諸州有黃帝祠廟,並加崇飾。

辛巳,命翰林學士王曾、昭宣使韓守英勾當三班院,代孫奭、竇神寶,以稽滯使臣故也。

詔廣州知州給添支錢。自今以七十萬為添支,五十萬為公用。時言事者云廣州本無公用錢,而知州月給十萬,蓋兼備公費,而長吏以其名為添支,但以自奉,宴設甚稀。故特為定式。

丙戌,秦州言押領龜茲國進奉回鶻首領、懷化司戈林布智行至黃河北,為蕃部所隔,望遣使臣接導,仍賜遷秩告身。上曰:「戎人無厭,不可悉如其請。」令秦州就遣使臣量加賜與,引伴出蕃。供奉官劉渥前使龜茲,以疾先還,至京而卒。上閔其在道艱阻,詔以供帳物賜其家。從行人第遷補之。

丁亥,增給兖州公用錢。犒修宮使臣、軍校。

己丑,詔先天、降聖、天慶節,並前後一日不視事。

是月,詔:「自今應京朝、幕職、州縣官乞試斷案者,委考試官等就庫密揀公案,親自封記,候試時於中更選合要道數,依元敕精加考試,不得仍前令庫胥檢簽,致有漏泄。其所試斷案,須是引用格敕分明,方始定斷合得何罪,勿使鹵莽。如違,其所試官並重寘之法。其大理寺應係新舊草檢宣敕等庫,自後並差官封鎖,無使人吏擅有開閉。」初,中書以試律人名進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