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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卷060·卷六十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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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六十】起重光赤奮若九月,盡玄黓攝提格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九月,癸丑,詔三司,以河北秋稼甚登,其出內藏庫緡錢一百萬,助糴軍儲。

壬戌,知諫院楊畋、司馬光等言:「故事,凡臣僚上殿奏事,悉屏左右內臣,不過去御座數步,恐漏泄機事,非便。」詔:「自今止令禦藥使臣及扶侍四人立殿角以備宣喚,餘悉屏之。」

司馬光復奏請早定繼嗣曰:「臣不敢望陛下便正東宮之名,但願陛下自擇宗室仁孝聰明者,養以為子,官爵居處,稍異於眾人,天下之人,皆知陛下意有所屬,以系遠近之心,願果斷而速行之。」

初,韓琦既默喻光所言,後十日,有詔令與殿中侍御史裡行陳洙同詳定行戶利害,洙與光屏人語曰:「日者大饗明堂,韓公攝太尉,洙為監察,公從容謂洙曰:『聞君與司馬君實善,君實近建言立嗣事,恨不以所言送中書,欲發此議,無自發之。』行戶利害,非所以煩公也,欲洙見公達此意耳。」於是光復具奏,且面言:「臣向者進說,陛下欣然,意謂即行。今寂無所聞,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何遽為此不詳之事!』小人無遠慮,特欲倉卒之際,援立所厚善者耳。 『定策國老』、『門生天子』之禍,可勝言哉!」帝大感悟,曰:「送中書。」光至中書,見琦等曰:「諸公不及今定議,異日禁中夜半出寸紙以某人為嗣,則天下莫敢違矣。」琦等皆拱手曰:「敢不盡力!」

洙尋具奏,乞擇宗室之賢者立以為後。既發奏狀,謂家人曰:「我今日入一文字,言社稷大計,若得罪,大者死,小者貶竄,汝輩當為之備。」下奏狀者未返,洙得病暴卒。御史中丞王疇等乞優加賻贈,與一子官,賜錢十萬。

時知江州呂誨亦上言曰:「臣竊聞中外臣僚以聖嗣未立,屢有密疏,請擇宗人。伏望陛下念根本之重,為宗廟之計,檢會前後臣僚奏議,廷對大臣,審擇宮邸,以親以賢,稽合天意。萬一奸臣陰有附會,陽為忠實以緩上心,此為患之最大者,不可不察也。」

冬,十月,壬午,樞密院請「自今前後省內臣人仕,並理三十年磨勘;已經磨勘者,理二十年;其以勞得減年者,毋得過五年。」

初,沙苑闕馬,秦州置場,以券市之。內侍李繼和初領其職,不數月,得馬千數。梁適薦之,詔減磨勘三年。舊制,內侍入仕,二十年始得磨勘;自是有以勞進官者,皆引繼和為例,故有是奏。詔從之。

詔太常禮院修「諡法」。初,本院言:「今所用「諡法」,乃雍熙年中所定,其間字數,比賀琛、沈約、王彥威所錄多舛誤,請別編修。」從之。

丙戌,詔京西、淮、浙、荊湖增置都同巡檢。

壬辰,起復前右衛大將軍、岳州團練使宗實為秦州防禦使、知宗正寺。

初,司馬光既以所上章送中書,內復出知江州呂誨章。宰相韓琦與同列奏事垂拱殿,讀光、誨二章,未及有所啟,帝遽曰:「朕有此意久矣,但未得其人。」因左右顧曰:「宗室中誰可者?」琦曰:「此事非臣等所可議,當出自聖擇。」帝曰:「宮中嘗養二子,小者甚純,近不惠;大者可也。」琦請其名,帝曰:「宗實,今三十許歲矣。」議定,將退,琦復奏曰:「此事甚大,臣等未敢施行。陛下今夕更思之,來日取旨。」明日,奏事垂拱殿,又啟之,帝曰:「決無疑矣。」琦曰:「事當有漸,容臣等商量所除官。」時宗實猶居父喪,乃議起復秦州防禦使、知宗正寺。帝喜曰:「甚善!」琦又曰:「事不可中止,陛下斷以不疑,乞從內批出。」帝曰:「此豈可使婦人知之,只中書行可也。」遂降此詔。

帝自至和末得疾,廷臣多請早立嗣,帝悉未許,如是五六年,言者亦稍怠。琦嘗獨請建學內中,擇宗室之謹厚好學者升於內學,冀得親賢。因屬大事,欲以此感動帝意,乘間即言宜早立嗣。帝曰:「後宮一二將就館,卿且待之。」後皆生皇女。一日,琦取「漢書・孔光傳」懷之以進,曰:「漢成帝無嗣,立弟之子。彼中才之主,猶能如是,況陛下乎!願以太祖之心為心,則無不可者。」於是因光等言,卒成帝意。

癸巳,以諸王宮侍講、屯田員外郎、編校書籍長垣王獵為宗正寺伴讀。獵為宮僚凡十三年,于宗實有輔導功,故首用之。

初,吳奎在翰林,薦獵可任經筵、文館之職。宰相韓琦指獵名謂執政曰:「惟此人與孟恂不通私謁,足見其有守。」恂時為都官郎中,遂與獵並除編校書籍。

戊戌,以太廟南舊府司為知宗正寺廨宇。

十一月,丁巳,起復右衛大將軍、秦州防禦使、知宗正寺宗實上表請終喪,帝以問韓琦,琦曰:「陛引既知其賢而選之,今不敢遽當者,蓋器識遠大,所以為賢也。願固起之。」表四上,乃從其請。

庚申,左騏驥使、入內都知史志聰,落都知,提點集禧觀。志聰市後苑枯木,私役親從官,木僕,折足而死。殿中侍御史韓縝言:「親從布列宿衛,所以奉至尊,戒不虞也。使主者得私役,則禁衛之嚴馳矣。」事下開封府。故事,有獄,司錄參軍必白知府乃敢鞫治。於是多為志聰地者,司錄參軍南宮呂璹獨窮竟之。志聰卒坐此黜。

癸亥,以壽星觀新作真宗神御殿為永崇殿。先是上清宮災而壽星殿獨存,遂建為壽星觀。或言壽星殿像則真宗御容也,於是別建神御殿。天章閣侍講呂公著言:「都城中,真宗既有三神御殿矣,營創不已,非祀無豐昵之義,請罷其役。」不許。

己巳,夏國主諒祚言:「本國竊慕漢衣冠,今國人皆不用蕃禮,明年欲以漢儀迎待朝廷使人。」許之。

乙亥,樞密院上所編「機要文字」一千一百六十一冊,自初纂集訖成書,凡四年餘。

戊寅,許康州刺史李樞以己官封贈父母。

是月,遼以知黃龍事阿裡質為南院大王。

十二月,丙戌,復豐州。

庚寅,命諸路總管集隨軍功過簿,以備遷補。

以周敦頤為國子博士、通判虔州。初,敦頤為合州判官,部使者趙抃惑於譖口,臨之甚威,敦頤處之超然。至是抃守虔,熟視敦頤所為,乃大悟,執其手曰:「吾幾失君矣!今日乃知周茂叔也。」

太常禮院言:「明年正旦,大慶殿當受朝賀,其三日上辛,祈穀於上帝,前三日不作樂,請如慶曆元年故事用次辛。」從之。

甲午,殿前都指揮使、建雄節度使許懷德卒,贈侍中,諡榮毅。懷德年八十,猶筋力過人,在宿衛十四年,數乞身,帝不許。懷德曰:「臣年過矣,倘為御史所彈,且不得善罷。」即詔減數歲。懷德自擢守邊,連以畏懦被謫,已而與功臣並進典軍;及坐請托得罪,去而復還。遭時承平,保寵終祿,蓋有天幸雲。

辛丑,三館、秘閣上所寫黃本書六千四百九十六卷,補白本書二千九百五十四卷。遣中使詔中書、樞密院合三館、秘閣官,即崇文院賜宴以獎其勤。仍詔兩制看詳所獻遺書,擇可取者,令編校官復校,寫充定本。

春,正月,癸丑,遼主如鴨子河。

壬戌,帝御宣德門觀燈,顧從臣曰:「此因歲時與萬姓同樂耳,非朕獨肆遊觀也。」先是諫官楊畋、司馬光等以去年水災,乞罷上元觀燈,故特宣諭之。

辛未,覆命皇侄宗實力秦州防禦使、知宗正寺。

乙亥,詔太常禮院:「自今南郊以太祖皇帝定配,改溫成皇后廟為祠殿,歲時令宮臣以常饌致祭。」

先是詔太常禮院檢詳郊廟未順之事,乃言:「自皇祐五年,詔書以三聖並侑為定制,雖出孝思,然其事頗違經禮。又,溫成皇后廟四時祭奠,並同太廟之禮,蓋當時有司失於講求。昔高宗遭變,飭己思咎,祖己訓以祀無豐丁昵。況以嬖寵列於秩禮,非所以享天心,奉祖宗之意也。」翰林學士王珪等議曰:「追尊尊以享帝,義之至;推親親以享親,仁之極。尊尊不可以瀆,故郊無二主;親親不可以僭,故廟止其先。今三后並侑,欲以致孝也,而適所以瀆乎享帝;後宮有廟,欲以廣恩也,而適所以瀆乎享親。請如禮官所議。」故降是詔。

二月,己卯朔,更江西鹽法。

初,江、湖運鹽既雜惡,官估復高,故百姓利食私鹽,由是盜販者眾,捕之急,則起為盜。江、淮間,雖衣冠士人,狃於厚利,或以販鹽為事。江西則虔州地連廣南,而福建之汀州亦與虔接,虔鹽弗善,汀故不產鹽,二州民多盜販廣南鹽以射利。每歲秋冬,田事才畢,往往數十百為群,持甲兵、旗鼓,往來虔、汀、漳、潮、循、梅、惠、廣八州之地,所至劫人穀帛,掠人婦女,與巡捕吏卒鬥格。至殺傷吏卒,則起為盜,依阻險要。捕不能得,或赦其罪招之,歲月浸淫滋多。朝廷以為患,嘗遣職方員外郎黃炳乘驛會所屬鹽司及知州、軍、通判議。於是炳等合議,以謂:「虔州食淮南鹽已久,不可改,第損近歲所增官估,斤為錢四十,以十縣五等戶夏稅率百錢,令糴鹽二斤,隨夏稅入錢償官。」繼命提點鑄錢沈扶覆視可否。扶及江西、福建、廣東轉運司、虔州官吏,又請選江西漕船,團為十綱,以三班使臣部之,直取通、泰、楚都倉鹽。既又命比部員外郎曾楷詣廣南與監司覆議通廣南鹽,而轉運判官陳從益、請惠、循、梅、潮置五都倉貯鹽,令虔州募鹽鋪戶,入錢二州,趣五倉受鹽,還二州貿易。所謂變私鹽為官鹽,易盜賊為商旋。廷議難之,卒用炳、扶等策;然歲才增糴六十餘萬斤。

辛巳,以知蘄州張田提舉荊湖南路刑獄。諫官司馬光再疏言田傾邪險薄,不可任以監司,尋改知湖州。

癸卯,詔兗國公主入內,安州觀察使、駙馬都尉李瑋知衛州。瑋所生母楊氏歸其兄璋,公主乳母韓氏出居外,公主宅句當內臣梁懷吉歸前省,諸色祗應人皆散遣之。

懷吉等既坐責,公主恚懟,欲自盡,或縱火欲焚第,以邀帝必召杯吉等還,帝不得已,亦為召之。諫官楊畋、司馬光、龔鼎臣等皆諫,帝弗聽。然公主意終惡瑋,不肯復入中閤,狀若狂易,欲自盡數矣。苗賢妃與俞充儀謀,使內臣王務滋管句駙馬宅以伺瑋過。瑋素謹,務滋不得其過,乃告苗、俞曰:「但得上旨,務滋請以卮酒了之。」苗、俞白帝,帝不答。頃之,帝與皇后同坐,俞又白之,皇后曰:「陛下念章懿太后,故瑋得尚主,今奈何欲為此?」都知任守忠在旁曰:「 皇后之言是也。」務滋謀訖不行,尋有是命。

權陝西轉運副使薛向言:「陝西之兵,廂禁軍凡二十五萬,其間老弱、病患、技巧占破數乃過半,請下諸路,揀其不任征役者汰之,敢占技巧者論如法。」從之。

是月,遼主駐納葛濼。

三月,戊申朔,遼樞密使楚王蕭革致仕。革以諂佞結主知,怙權黷貨,戕害忠直。遼主漸悟其奸,寵遇日衰,故罷,然猶進封鄭國王。

辛亥,詔禮部貢舉。

壬子,兗國公主降封沂國公主,安州觀察使李瑋為建州觀察使,落駙馬都尉。自公主入禁中,瑋兄璋上言:「瑋愚騃,不足以承天恩,乞賜離絕。」帝將許之。司馬光又言:「陛下始者追念章懿太后,故使瑋尚主,欲以申固姻戚,常貴其家。今瑋母子離析,家事流落,大小憂愁,殆不卿生,豈陛下初意哉!近者章懿太后忌日,陛下閱奩中故物,思平生居處,獨能無雨露之戚、悽愴之心乎!瑋既蒙斥,公主亦不得無罪。」帝感悟,遂並責公主,待李氏恩禮不衰,且賜瑋黃金二百兩,謂曰:「凡人富貴,亦不必為主婿也!」

癸丑,大宗正司言右衛大將軍、岳州團練使宗實乞還秦州防禦使、知宗正寺告敕,不許。

乙卯,以禮部侍郎、參知政事孫抃為觀文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同群牧制置使。抃居兩府,年益耄,無所可否,又善忘,好事者至傳以為口實。時樞密使張昪請老,朝議以抃當次補,必不勝任;殿中侍御史韓縝因進見,極言抃不材,雖無顯過,乞置諸散地,監察御史裡行傅堯俞亦以為言。抃遂稱疾求免,許之。

以樞密副使、禮部侍郎趙概為參知政事,翰林學士、權知開封府吳奎為右諫議大夫、樞密副使。

丙辰,召右正言、知蔡州王陶赴諫院供職。陶言:「臣與唐介、范師道、呂誨、趙抃同出為郡,今獨召臣與師道,非是。請還介等職任。」時師道亦自福州召為鹽鐵副使,誨、抃及介皆未遷故。

丁巳,詔:「審刑院奏補京朝官,初該磨勘者,自今須有舉主一員,方聽改官。」

庚申,以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錢象先為右諫議大夫、知蔡州。象先善講說,語約而義明。帝有所顧問,必依經以對,反復諷諭,遂及當世之務,號知經術。留侍經筵前後十五年,時被恩禮。故事,講官分日迭進,象先已得請補外,帝曰:「大夫行有日,且講徹一編。」於是同列罷進者浹日。

以天章閣侍講、崇文院檢討呂公著為天章閣待制兼侍讀。公著初召試中書,將除知制誥,三辭不就,故有是命。

辛酉,命參知政事歐陽修提舉三館、秘閣寫校書籍。

壬申,徐州言彭城縣白鶴鄉地生面,凡十餘頃,民皆取食。帝遣內侍竇承秀往視之。占曰:「地生面,民將饑也。」既而濠州亦言鐘離縣地生面,民取食之。

夏,四月,壬午,宰臣韓琦等上所修「嘉祐編敕」,起慶曆四年,盡嘉祐三年,凡十二卷。其元降敕但行約束而不立刑名者,又析為「續附令敕」,凡五卷。詔頒行。

己丑,夏國主諒祚上表求太宗御製詩草隸書石本,欲建書閣寶藏之,且進馬五十匹,求「九經」、「唐史」、「冊府元龜」及本朝正至朝賀儀。詔賜「九經」,還其馬。諒祚又求尚主,詔答以昔嘗賜姓,不許。

壬辰,改命起居舍人、知制誥兼侍講司馬光為天章閣待制。先是光與呂公著並召試中書,光已試而公著終辭。及除知制誥,光乃自言:「拙於文詞,本當辭召,初疑朝廷不許,故黽勉從命,繼聞公著終辭得請,臣始悔恨向者之不辭而妄意朝廷之不許也。」章九上,卒改它官。

五月,丁未朔,命起居舍人、天章閣待制兼侍講司馬光仍知諫院。光上疏曰:「陛下有中宗之嚴恭,文王之小心,而小大之政多廉讓不決,委之臣下。誠所委之人常得忠賢則可矣,萬一有奸邪在焉,豈不危甚!古人所謂委任而責成效者,擇人而授之職業,叢脞之務,不身親之,至於爵祿、廢置、殺生、予奪,不由己出不可也。

「又,頃以西鄙用兵,權置經略安撫使,一路之兵得以便宜從事,及西事已平,因而不廢。其河東一路,總二十二州軍。曰時節度使之權,不過如是而已。」

又謂:「大臣典諸州者,多以貴倨自恃,轉運使欲振舉職業,往往故違戾而不肯從。夫將相大臣,在朝廷之時,則轉運使名位固相遠矣;及在外為知州,則轉運使統諸州職也,烏得以一身之貴庇一州之事,而令轉運使不得回哉?」

「自景祐以來,國家怠于久安,樂因循而務省事,執事之臣,頗行姑息之政。於是胥吏讙嘩而斥逐御史中丞,輦官悖慢而廢退宰相,衛士凶逆而獄不窮奸,其餘有一夫流言于道路而為之變令推恩者多矣。凡此數者,殆非所以習民於上下之分也。夫朝廷者,四方之表儀也;朝廷之政如是,則四方必有甚焉者。遂至元帥畏偏裨,偏裨畏將校,將校畏士卒。奸邪怯懦之臣,或有簡省教閱,使之驕惰,保庇羸老,使之繁冗,屈撓正法,使之縱恣,詆訿粟帛,使之憤惋,甘言謅笑,靡所不至,於是士卒翕然譽之,而歸怨於上矣。

「臣愚以為陛下當奮剛健之志,宣神明之德,凡群臣奏事,皆察其邪正,辨其臧否,熟問深思,求合於道,然後賞罰黜陟,斷而行之,則天下孰不曠然悅喜!其餘民事,皆委之州縣,一斷於法,或法重情輕,情重法輕,可殺可徒,可宥可赦,並聽本州申奏,決之朝廷,何必出於經略安撫使哉!轉運使規畫號令,行下諸州,違戾不從者,朝廷當辨其曲直,若事理實可施行,而州將恃貴勢故違之者,當罪州將,勿罪轉運使。將校士卒之於州縣及所統之官或公卿大臣,有悖慢無禮者,明著階級之法,使斷者不疑。將帥之官,廢法違道以取悅於下、歸怨於上者,當隨其輕重,誅竄廢黜;公正無私、御眾嚴整者,當量其才能,擢用褒賞。如是則上雖勤而下用命矣。」

又曰:「食貨者,天下之急務,願復置總計使之臣,使宰相領之。若府庫空竭,閭閻愁困,四方之民,流轉死亡,而曰我能論道經邦,燮理陰陽,非愚臣之所知也!」

己酉,龍圖閣直學士、吏部員外郎兼侍講、知諫院楊畋卒,贈右諫議大夫。畋素謹畏,每奏事,必發封數四而後上之。自奉甚約,及卒,家無餘資。特賜黃金二百兩;其後端午賜講讀官禦飛白書扇,亦遣使特賜,置其柩所。

己未,以知荊南府李參為群牧使。執政初議欲用參為三司使,孫抃獨不可,曰:「此人若主計,外台承風刻削,則天下益困弊矣。」乃不果用。

庚申,大宗正司言,右衛大將軍、岳州團練使宗實繳還秦州防禦使、知宗正事敕告;詔不許。

庚午,樞密副使、給事中包拯卒,贈禮部尚書,諡孝肅。拯性峭直,立朝剛毅,人以其笑為黃河清。知開封府時,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然奏議平允,常惡欲吏苛刻,務為敦厚,雖甚疾惡,未嘗不推以忠恕。平居無私書,故人親党有幹請,一皆絕之。居家儉約,衣服器用飲食,雖貴如布衣時。

六月,丙子朔,歲星晝見。

遼主駐圖庫裡。

癸未,以單州團練使劉永年知代州。

遼人取山木,積十餘里,輦載相屬於路,前守懼生事,不敢遏,永年曰:「敵人伐木境中而不治,它日將不可復製。」遣人縱火,一夕盡焚之;上其事,帝稱善。遼移文代州捕縱火盜,永年報曰:「賊固有罪;然在我境,何預汝事!」遂不敢復言。

鄜延經略司言:「得宥州牒,夏國改西市監軍司為保泰軍,威州監軍司為靜塞軍,綏州監軍司為祥祐軍,左廂監軍司為神勇軍。」且言:「諒祚舉措,近歲多不循舊規,恐更僭擬朝廷名號。漸不可長,乞擇一才臣下詔詰問,以杜奸萌。」從之。

於是遣供備庫副使張宗道賜諒祚生辰禮物。宗道初入境,迎者至,欲先宗道行馬,及就坐,又欲居東,宗道固爭之。迎者曰:「主人居左,禮之常也,天使何疑焉!」宗道曰:「宗道與夏主比肩以事天子,夏主若自來,當為賓主。爾陪臣也,安得為主人!當循故事,宗道居上位。」爭久不決,迎者曰:「君有幾首,乃敢如是!」宗道大笑曰:「宗道有一首耳,來日已別家人。今欲取宗道首則取之,宗道之死得其所矣,但夏國必不敢耳。」迎者曰:「譯者失詞,某自謂無兩首耳。」宗道曰:「譯者失詞,何不斬譯者?」乃先宗道。迎者曰:「二國之歡,有如魚水。」宗道曰:「然。天朝,水也;夏國,魚也。水可無魚,魚不可無水。 」

丁亥,秘閣上補寫禦鑒書籍。

先是歐陽修言:「秘閣初為太宗藏書之府,並以黃綾裝潢,號日太清本。後因宣取入內,多留禁中,而書頗不完。請降舊本,令補寫之。」遂詔龍圖、天章、寶文閣、太清樓管句內臣,檢所闕書錄上,於門下省補寫。至是上之,賜判秘閣范鎮及管句補寫官銀絹有差。

辛丑,遼以右伊勒希巴瑪陸為奚六部大王。

是月,遼主御清涼殿,放進士王鼎第九十三人。

秋,七月,戊申,太白經天。

壬子,太常禮院言:「皇祐參用南郊百神之位,不應祀法。宜如隋、唐舊制,設昊天上帝、五方位,以真宗配,而五人帝、五官神從祀,餘皆罷。又,前一日親饗太廟,當時嘗停孟冬之薦。考詳典禮,宗廟時祭,未有因嚴配而輟者。今明堂去孟冬畫日尚遠,請復薦廟。前者祖宗並侑,今因典獨配;前者地祗、神州並饗,今以配天而亦罷。是皆變禮中之大者也。開元、開寶二「禮」,五帝無親獻儀。舊禮,先詣昊天奠獻,五帝並行分獻,以侍臣奠幣,皇帝再拜,次詣真宗神坐,於禮為允。」詔恭依,而五方帝亦行親獻。

甲寅,廣西轉運使李師中,轉運判官劉牧,各罰銅二十斤。先是嶺南多曠土,茅菅茂盛,蓄藏瘴毒。師中募民墾田,縣置籍,期永無稅,以種及三十頃為田正,免科役。於是地稍開闢,瘴毒減息。而師中與牧坐擅除稅不以聞,故蒙罰。

甲子,以知虔州趙抃為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

丁卯,右衛大將軍、岳州團練使宗實辭秦州防禦使、知宗正寺,不許。

是月,右正言王陶上疏曰:「去歲親發德音,稽唐故事,擇宗子使知宗正寺。中外聞之。咸謂此舉設施安穩,不驚人耳目,而天下搖搖之心一旦而定。厥後浸聞稽緩,四方觀聽,豈免憂疑!流言或罪宗實,以為自唐以來判宗正寺者,皆用宗子,求之典故,乃一尋常差遣,何必過為辭讓。或云事由宮中嬪御、宦官姑息之言,聖意因而微惑。臣聞宗實自有此命以來,夙夜恐懼,閉門不敢見人。昨自二月服除,今半年有餘矣。臣恐天下之人,謂陛下始者順天心人欲而命之,今者聽左右姑息之言而疑之,不獨百世之後,使人嘆惜聖政始卒之不一,亦恐自今遠近中外奸雄之人得以窺伺間隙矣。」因請對,言宮嬪、宦官有以惑聖聰,而使宗實畏避不敢前。帝問陶:「欲別與一名目,如何?」陶對曰:「此止是一差遣名目,乞與執政大臣議之。」帝曰:「當別與一名目。」於是韓琦等始有立為皇子之議。

八月,乙亥朔,內出明堂樂章迎神、送神曲,疑于太常。

丙子,右衛大將軍、岳州團練使宗實辭秦州防禦使、知宗正寺,許之。

初,宗實屢乞繳還告敕,帝謂韓琦曰:「彼既如此,盍姑已乎?」琦曰:「此事安可中輟!願陛下賜以手劄,使知出自聖意,必不敢辭。」比遣使召之,稱疾不入。琦與歐陽修等私議曰:「宗正之命既出,外人皆知必為皇子矣,不若遂正其名。」修曰:「知宗正寺告敕付閣門,得以不受;今立為皇子,止用一詔書,事定矣。」遂入對,乞聽宗實辭所除官。帝曰:「勿更為它名,便可立為皇子,明堂前速也了當。」琦因請諭樞密院。及張曰至,帝面諭之,曰曰:「陛下不疑否?」帝曰:「朕欲民心先有所系屬,但姓趙者斯可矣。」曰即再拜稱賀。琦等乞帝書手劄付外施行。既退,輔臣未分廳,中使已傳手劄至中書。

丁丑,琦召翰林學士王珪,令草詔,珪曰:「此大事也,非面受旨不可。」明日,請對,曰:「海內望此舉久矣,果出自聖意乎?」帝曰:「朕意決矣。」珪再拜賀,始退而草詔。歐陽修歎曰:「真學士也!」

己卯,詔曰:「人道親親,王者之所先務也。右衛大將軍、岳州團練使宗實,皇兄濮安懿王之子,猶朕之子也,少鞠於宮中,聰知仁賢,見於夙成。日者選宗子近籍,命以治宗正之事,使者數至其第,乃崇執謙退,久不受命,朕默嘉焉。夫立愛之道,自親者始,其以為皇子。」辛巳,帝悉召宗室入宮,諭以立皇子之意。

壬午,詔入內內侍省皇城司,即內香藥庫之西偏,營建皇子位。癸未,賜皇子名曙。

邈川首領嘉勒斯賚既老,國事皆委其子棟戩,知秦州張方平嘗誘棟戩入貢,許奏為防禦使,棟戩尋遣使入貢。知雜御史吳中復劾奏方平擅以官爵許戎狄,啟其貪心,方平議遂不行。

先是遼以女妻棟戩,與之共圖夏國,夏主諒祚與戰,屢為所敗。及是諒祚舉兵擊棟戩,屯于古渭州,其熟戶奠長皆懼,亟請訪平求救。方平懼,飾樓櫓為守城之備,盡籍諸縣馬,悉發下兵。皇祐末,古渭州熟戶反,增秦州戍兵甚多,事平,文彥博悉分屯永興、涇原、環慶三路,期有警則召之,以省芻糧,謂之下番兵。方平至是乃發之,關西震聳,仍驛奏乞發京畿禁軍十指揮赴本路。樞密使張曰言於帝曰:「臣昔在秦州,邊人言西戎欲入寇者甚眾,後皆無事實。今事未可知,而發京畿兵以赴之,驚動遠近,非計也,請少須之。」帝從其言。數日,方平復奏諒祚已引兵西去擊棟戩矣。諒祚尋復為棟戩所敗,築堡于古渭州之側而還。

諫官司馬光因劾奏方平怯懦輕舉,請加竄謫。宰相曾公亮獨右方平,乃言曰:「兵不出塞,何名為輕舉?且寇所以不入者,以有備故也。有備而賊不至,顧以輕舉罪之,邊臣自是不敢為先事之備矣。」光奏三上。甲申,徙方平知應天府。

乙酉,詔太常寺登歌用柷、吾,用翰林學士王珪言也。

辛卯,以司封郎中江南李受為皇子位伴讀,改宗正寺伴讀王獵為皇子位說書。

壬辰,詔權以皇城司廨宇為皇子位。乃命入內高班王中慶、梁德政發車乘津置行李入內。帝既下己卯詔書,皇子猶堅臥稱疾不入。司馬光、王陶等言:「凡人見絲毫之利,至相爭奪。今皇子辭不資之富,已三百餘日不受命,其賢於人遠矣。有識聞之,足以知陛下之聖,能為天下得人。然臣聞父召無諾,君命召不俟駕而行,使者受命不受辭;皇子不當避遜,使者不當徒反。凡詔皇子內臣,皆乞責降,且以臣子大義責皇子,宜必入。」帝與輔臣謀之,韓琦曰:「今既為陛下子,何所間哉!願令本宮族屬敦勸,及選親信內人就諭旨,彼必不敢違也。」

丁酉,賜皇子襲衣、金帶、銀絹各一千。詔登州防禦使、同判大宗正事從古、沂州防禦使虢國公宗諤敦勸皇子,仍與潤王宮大將軍以上同入內,皇子若稱疾,即乘肩輿。己亥,從古等言皇子猶固稱疾。是夕,使者往返數四,留禁門至四鼓,皇子終不至,乃詔改擇異日。

庚子,以立皇子告天地、宗廟及諸陵。

辛丑,皇子以肩輿入內。先是宗諤責皇子曰:「汝為人臣子,豈得堅拒君父之命而終不受邪?我非不能為眾人執汝,強置汝於肩輿,恐使汝遂失臣子之義,陷於惡名耳!」

皇子初讓宗正,與記室周孟陽謀之,所上表皆孟陽筆也,每一表,餉孟陽十金。孟陽辭,皇子曰:「此不足為謝,俟得請于朝,方當厚賞耳。」凡十八表,孟陽獲千餘緡。及立為皇子,猶固稱疾。孟陽入見於臥內曰:「主上察知太尉之賢,參以天人之助,乃發德音,太尉獨稱疾堅臥。其義安在?」皇子曰:「非敢徼福,以避禍也。」孟陽曰:「今已有此跡,設固辭不拜,使中人別有所奏,遂得燕安無患乎?」皇子撫榻而起曰:「吾慮不及此。」遂與宗諤等同入內,良賤不滿三十口,行李蕭然,無異寒士,有書數櫥而已。

甲辰,皇子見帝于清居殿。自是,日再朝於內東門,或入侍禁中。

九月,乙巳朔,以皇子為齊州防禦使,進封巨鹿郡公。

己酉,朝享景靈宮。庚戌,享太廟。辛亥,大享明堂,大赦。令天下系帳存留寺觀及四京管內雖不系帳而舍屋百間以上者,皆特賜名額。諫官司馬光言:「釋、老之教,無益治世,而聚匿遊惰,耗蠹良民,是以國家著令,有創造寺觀百間以上者,聽人陳告,科違制之罪,仍即時毀撤。蓋以流俗戇愚,積弊已深,不可猝除,故為之禁限,不使繁滋而已。今若有公違法令,擅造寺觀及百間以上,則其罪已大。幸遇赦恩,免其罪犯可矣,其棟宇瓦木,猶當毀撤,沒入縣官。今既不毀,又明行恩命,賜之寵名,是勸之也。今立法以禁之於前,而發赦以勸之於後,恐自今以往,奸猾之人,將不顧法令,依憑釋、老之教以欺誘愚民,聚斂其財,廣營寺觀,務及百間,以冀後赦之恩,不可復禁矣。伏望追改前命,更不施行。」

初,帝享明堂,方宿齋,而充媛董氏疾革,使白皇后曰:「妾不幸即死,願勿亟聞以慁上精意。」后泫然從之。壬子,帝臨奠淒惻,追贈婉儀;癸丑,加贈淑妃,特遷其父右侍禁資為內殿崇班,官其弟侄四人,葬奉先資福院。後又命有司為之定諡及行冊禮,於葬日仍給鹵簿。司馬光言:「古者婦人無諡,近世惟皇后有諡及有追加策命者。鹵簿本以賞軍功,未嘗施於婦人。伏望特詔有司,悉罷議諡及冊禮事,其葬日更不給鹵簿,凡喪事所需,悉從減損。帝嘉納之。

己未,內外官並以明堂赦書加恩,宰相韓琦封儀國公。

戊辰,改壽星觀為崇先觀。

冬,十月,乙亥,皇子上表辭所除官,賜詔不允。

甲午,命知制誥王安石同句當三班院。先是安石糾察在京刑獄,有少年得鬥鶉,其儕求之,不與,恃與之昵,輒持去,少年追殺之,開封府案其人罪當死。安石駁之曰:「按律,公取、竊取皆為盜,此不與而彼強攜以去,是盜也。追而毆之,是捕盜也。雖死當勿論。」遂劾府司失入,府官不伏。事下審刑、大理,皆以府斷為是,詔放安石罪。舊制,放罪者皆詣闕門謝,安石言我無罪,不肯謝;御史臺舉奏之,釋不問。

以秘閣校理蔡抗為廣東轉運使。先是岑水銅冶大發,官市諸民,止給空文,積逋巨萬。奸民無所取資,群聚私鑄,與江西鹽盜合,郡縣患之,督捕甚嚴。抗曰:「采銅皆惰遊之民,銅悉入官而不畀其直,非私鑄,衣食安所給!又從而誅之,是罔民也。」因命銅入即給其直,民皆樂輸,私鑄遂絕。番愚歲運鹽給英、韶二州,道遠,多侵竊雜惡。抗命十舟為一運,擇攝官主之,歲終,會其殿最。是歲,鹽課增十五萬緡。

乙未,太白晝見。丙申,詔:「天下常平倉多所移用,而不足以支凶年,其令內藏庫與三司共支緡錢一百萬,下諸路助糴之。」從右正言、判司農寺王陶所請也。

十一月,己巳,進封沂國公主為岐國公主,建州觀察使、知衛州李瑋改安州觀察使,復為駙馬都尉。

十二月,皇城司邏卒吳清等密奏富人張文政嘗殺人,有司鞫問無狀,願得清詰所從,而主者不遣。御史傅堯俞言:「陛下惜清,恐自是不復聞外事矣。不若付之有司,辨其是非而賞罰之,則事之上聞者皆實,乃所以廣視聽也。」諫官司馬光等亦極言其害。詔清等決杖,配下軍。

遼知樞密北院事蕭圖固哩,辨敏,善伺顏色,應對合上旨。太后嘗曰:「有大事,非圖固哩不能決。」由是眷遇日隆。庚辰,授北院樞密使,許便宜從事。圖固哩好聚斂,專愎,變更法度。時皇太叔重元有異志,圖固哩為樞密數月,所薦引多重元之黨,其奸佞如此。

癸未,遼主如西京。

戊子,遼乙太后行再生禮,曲赦西京囚。

丙申,幸龍圖、天章閣,召輔臣、近侍、三司副使、台諫官、皇子,宗室、駙馬都尉、主兵官觀祖宗御書。又幸寶文閣,為飛白書,分賜從臣,下逮館閣。作「觀書詩」,韓琦等屬和。遂宴群玉殿。傳詔學士王珪撰詩序,刊石於閣。

庚子,再召群臣于天章閣觀瑞物,復宴群玉殿。帝曰:「天下久無事,今日之樂,與卿等共之,宜盡醉勿辭。」賜禁中花、金盤、香藥。又召韓琦至御榻前,別賜酒一卮。從臣沾醉,至暮而罷。

是歲,冬無冰。天下斷大辟一千六百八十三人。

續資治通鑑/卷059·卷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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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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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五十九】起上章困敦六月,盡重光赤奮若八月,凡一年有奇。

六月,戊午朔,遼以東北路女真詳袞果嘉努為特裡袞。

壬戌,遼遣使錄囚。

乙丑,詔戒上封告訐人罪或言赦前事,及言事官彈劾小過不關政體者。時殿中侍御史呂誨言:「故事,台諫官許風聞言事者,蓋欲廣其採納,以補朝廷闕失。比來中外臣僚多告訐人罪,既非職分,實亦侵官;甚者詆斥平素之缺,暴揚暖昧之事,刻薄之態,浸以成風,請懲革之。」故下是詔。

丙寅,命天章閣待制張掞同詳定均稅。

遼中京置國子監,命以時祭先聖、先師。

壬申,詔禮部貢院:「內外鎖廳並親戚舉人,並同引試,解十分之一;如不及十人,亦許解一名;四人以下送鄰路聚試。」

乙亥,遣官分行天下,訪寬恤民力事。

癸未,遼以隨王耶律仁先復為北院大王。先是仁先嘗為北院大王,有惠政,及是民歡迎數百里,如見父母。

甲申,三司減省冗費所言:「比歲內人請俸倍多,乞酌天聖初嬪御以下人數,著為定額。」從之。

秋,七月,辛卯,詔分京西為二路,以許、陳、鄭、滑、孟、蔡、汝、潁、信陽九州軍隸北路,鄧、襄、隨、房、金、唐、均、郢、光化九州軍隸南路;各置安撫使,以許、鄧二州守臣兼之,其河南府即不隸所部。

癸巳,邕州言交趾與甲洞蠻合兵寇邊,都巡檢宋士堯拒戰,死之。詔發諸州兵討捕。

甲午,以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唐介知荊南,從介請也。敕過門下,知封駁事何郯封還之,言:「介為諫官,有補朝廷,不當出外。」詔介復知諫院如故。

戊戌、翰林學士歐陽修等上所修「唐書」二百五十卷;刊修以編修官皆進秩或加職,仍賜器幣有差。

著作佐郎劉羲叟為崇文院檢討,未入謝,疽發背卒。羲叟強記多識,尤長於星曆數術,其言多驗。

時生齒益蕃,田野加辟,獨京西唐、鄧間尚多曠土。唐州閒田尤多,或請徙戶實之,或請以卒屯田,或請廢州為縣,知州事、比部員外郎趙尚寬言:「 土曠可益墾辟,民稀可益招徠,而州不可廢。」乃按圖記,得召信臣故跡,益發卒,復三大陂、一大渠,皆溉田萬餘頃。又教民自為支渠數十,轉相浸灌,而四方之民來者雲集。尚寬復請以荒田計口授之,及貸民官錢買牛。比三年,廢田盡為膏腴,增戶萬餘。監司上其狀,三司使包拯亦以為言。丙午,詔留再任。

庚戌,詔曰:「朕樂與士大夫惇德明義,以先天下。而在位殊趨,弗率朕旨,或為危言詭行,務以警眾取譽,罔上而邀寵。論事之官,搜抉隱微,無忠恕長厚之風;托跡于公,而原其本心,實以合黨圖私,甚可惡也!中書門下其采端實之士,明進諸朝;察辯矯激巧偽者,加放黜焉。」御史中丞趙概言:「比年以來,搢紳之論多險刻競浮,宜行戒敕之。」故降是詔。

壬子,命翰林學士吳奎、戶部副使吳中復、度支判官王安石、右正言王陶同相度牧馬利害以聞。時馬政因循不舉,言者以為當有更革也。

八月,丁巳朔,以觀文殿學士、吏部侍郎程戡為宣徽南院使、判延州。殿中侍御史呂誨言:「戡才微識暗、外厚中險,交結權貴,因緣進擢,徇私罔上,怙勢作威。況年逾七十,自當還政。近罷樞府,既以匪能;復委帥權,曷由勝任!且本朝故事,宣徽使非戚勳未嘗除拜,乞追寢戡恩命。」知雜御史范師道等相繼論列,訖不從。

以度支判官、金部員外郎薛向權陝西轉運使兼制置解鹽使。范祥既卒,故以向代之。時西夏青鹽盜販甚賤,而官賣解鹽價高,鹽以故不售。向至,始減價以抑之。鹽池歲調畦夫數千種鹽,而鹽支十年未售,向奏損其數,當時便之。

甲子,以眉州進士蘇洵為試校書郎。

洵年二十七,始發奮為學,舉進士、茂才異等,不中,悉焚其常所為文,閉戶益讀書,遂通「六經」、百家之說,下筆頃刻數千言。至和、嘉祐間,與其二子軾、轍至京師。翰林學士歐陽修上其所著「權書」、「衡論」、「機策」二十二篇,宰相韓琦善之。召試舍人院,以疾辭。本路轉運使趙抃等薦其行義,修又言洵既不肯就試,乞除一官,故有是命。

壬申,詔曰:「國初承五代之後,簡編散落,三館聚書才萬卷。其後平定列國,亦嘗分遣使者,屢下詔令,訪募異本,校定篇目,聽政之暇,無廢覽觀。然比開元,遺逸尚眾,宜加購賞,以廣獻書。中外士庶並許上館閣闕書,每卷支絹一匹,五百卷與文資官。」

相度牧馬利害所吳奎等上言:「今陝西馬價,多出解鹽,三司所支銀絹,許於陝西轉運使易錢。權轉運副使薛向既掌解鹽,陝西財賦,可悉委之移用,仍俾擇空地置監而孳養之。蓋得西方不失其土性,一利也;因未嘗耕墾之地,無傷於民,二利也;因向之才,使久其任而經制之,三利也。」帝可其奏。甲申,命向專領本路監牧及買馬事,仍規度于原、渭州、德順軍置場;同州沙苑監、鳳翔府牧地使臣,並委向保薦以聞。

歐陽修言:「唐之牧地,西起隴右、金城、平涼、天水,外暨河曲之野,內則岐、豳、涇、寧,東接銀、夏,又東至於樓煩,以今考之,或陷沒蕃戎,或已為民田,皆不可復得。惟河東嵐、石之間,荒山甚多,及汾河之側,草地亦廣,其間草軟水甘,最宜養牧,此乃唐樓煩監地也。跡而求之,則樓煩、元池、天池三監之地,尚冀可得。臣往年奉使,嘗行威勝以東及遼州、平定軍,見其不耕之地甚多,而河東一路,山川深峻,水草甚佳,地勢高寒,必宜馬性。又,京西路唐、汝之間,荒地亦廣。請下河東、京西轉運使遣官審度,若可興置監牧,則河北諸監尋可廢罷。」下其奏相度牧馬所,奎等請如修奏。

乃詔選官分詣河北、河南諸監,案牧地肥瘠頃畝,俟得實數,即遺官二人案視,其陝西估馬司,仍委向規度以聞。向乃上言:「秦州券馬至京師,計所值並道路之費,一馬當錢數萬。然所入止中雜支,於上等良馬固不可得。請于原、渭州、德順軍置場收市,以解鹽交引募蕃商廣售良馬八千,三千給緣邊軍騎,五千人群牧司。」詔從之。

乙酉,罷諸路同提點刑獄使臣,置江南東、西、荊湖南、北、廣南東、西、福建、成都、梓、利、夔路轉運判官。先是同提點刑獄使臣或有竊公用銀器及樂倡首飾者,議者因言使臣多不習法令、民事,不可為監司,故罷之。十一路舊止一轉運使,至是各增置判官,以三年為一任。

九月,丁亥朔,起居舍人、知制誥劉敞為翰林侍讀學士、知永興軍。初,台諫劾敞行呂溱責官制詞不直,又前議郭后祔廟,嘗云「上之廢后,慮在宗廟社稷,不得不然」,是欲導人主廢后也。章十數上,敞不自安。會永興闕守,遂請行,詔從之。

己丑,太白晝見。

丙申,命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呂公弼同詳定均稅。

辛丑,詔:「齊、登、密、華、邠、耀、鄜、絳、潤、婺、海、宿、饒、歙、吉、建、汀、潮十八州並煩劇之地,自今令中書選人為知州;其知潮州,委本路轉運、提點刑獄司同保薦之。」

翰林侍講學士、給事中楊安國卒,贈禮部侍郎。安國講說,一以注疏為主。在經筵二十七年,帝稱其行義淳質,以比先朝崔遵度。

駙馬都尉、安州觀察使李瑋與公主不協,而瑋所生母又忤主意,主夜開皇城門入訴禁中,瑋惶恐自劾。庚戌,降瑋為和州防禦使,仍與外任。明日,免降官,止罰銅三千斤。留京師。

癸丑,右正言王陶言:「漢光武出獵夜還,上東門候郅惲拒關不納,光武從中東門入;明日,賞郅惲而貶中東門候。魏武之子臨淄侯植,開司馬門晝出,魏武怒,公車令坐死。今公主夜歸,未辨真偽,輒便通奏,開門納之,直徹禁中,略無機防,其所曆皇城、宮殿內外監門使臣,請並送劾開封府。」知諫院唐介、殿中待御史呂誨等亦以為言,皆不報。

冬,十月,丙辰朔,詔:「自今因奏舉改官及升差遣,其所舉人各犯枉法自盜而會赦不原者,舉主亦毋得以赦論。」

庚申,詔:「兗國公主宅都監梁全一等並置遠小處監當,梁懷吉配西京灑掃班。自今勿置都監,別選內臣四人在宅句當,入位祗候並不得與駙馬都尉接坐。」時台諫官皆言主第內臣數多,且有不自謹者,帝不欲深究其罪,但貶逐之,因省員更制。

甲子,遼主駐藉絲澱。

十一月,丁亥,以均州防禦使李珣為相州觀察使,單州團練使劉永年為齊州防禦使。知制誥楊畋封還珣、永年詞頭,因言:「祖宗故事,郭進戍西山,董遵誨、姚內斌守環、慶,與強寇對壘各十餘年,未嘗轉官移鎮,重名器也。今珣等無尺寸功,特以外戚故除之,恐非祖宗法。」不報,詔它舍人草制。而范鎮言:「朝廷如以楊畋之言為是,當罷珣等所遷官,儻以為非,乞復令畋命詞。」不許。既而鎮復有論列,遂罷之。

戊子,錄故陝西制置解鹽使、度支員外郎范祥孫景為郊社齋郎;子太廟室長褒,候服闋與堂除差遣。權三司使包拯言:「祥建議通陝西鹽法,行之十年,歲減榷貨務緡錢四百萬,其勞可錄。」故有是命。

辛丑,樞密使、兵部尚書、同平章事宋癢,罷為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鄭州。殿中侍御史呂誨等論:「癢外寬內忌,近者李瑋家事,猥陳均州繆例,欲陷瑋深罪,阿公主意;賴上明察,不行其言。且結交內臣王保甯,陰求援助;昨除禦藥院供奉四人遙領團練使、刺史,保甯乃其一也。三班院吏授官,隔過年限,略不懲誡。御前忠佐,年當揀退,乃復姑息。其徇私罔公率如此。」章凡四上,右司諫趙抃亦論癢不才,詔從優禮罷之。以禮部侍郎、參知政事曾公亮依前官充樞密使。樞密副使、右諫議大夫張曰、禮部侍郎孫抃並參知政事。翰林學士、禮部待郎、知制誥、史館修撰歐陽修,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陳旭,御史中丞趙概,並為樞密副使,仍以概為禮部侍郎。

詔:「自今臣僚之家,毋得陳乞御篆神道碑額。」

辛亥,以直秘閣、判度支句院司馬光、度支判官、直集賢院王安石同修起居注。光五辭而後受,安石終辭之。最後有旨,令閤門吏齎敕就三司授之,安石避於廁,吏置敕於案而去,安石遣人追還之,上章至八九,乃受。

十二月,癸酉,太常禮院言:「自今文武臣僚薨卒,法當諡者,考功於未葬前取索行狀,移禮官考定。如其家葬速,集議不及,則許賜之。其有勳德,既葬未嘗請諡者,亦聽取旨。」詔可。

戊寅,以樞密直學士呂公弼為龍圖閣學士、知成都府。公弼初至,人疑其少威斷,會營卒犯法當杖,不肯受,曰:「寧請劍,不能受杖。」公弼再三諭之,不從,乃曰:「杖,國法,不可不從;劍,汝所請,亦不汝違也。」命杖而復斬之。軍中肅然。

先是知永興軍劉敞朝辭日,言關中歲比不登,民多流移,請發倉賑之,又言均田擾民,帝令于所部徐訪利害以聞。及敞至永興,即具奏:「孫琳在河中府,用方田法打量均稅,百姓驚駭,各恐增起租稅。因此斫伐桑柘;賴轉運使薛向在處張榜告諭,方得暫止。又聞只打量萬泉一縣,近須一年乃畢;蒙減者則必欣喜,被增者自然怨嗟,詞訴獄訟,恐自此始。乞且召還孫琳,更俟豐歲,庶幾災傷之餘,不至驚擾。」其後河中民果訴增減田稅不平,凡數萬戶。歐陽修亦言:「均稅之事,朝廷只於見在稅數量輕重均之,初不令其別生額外之數也。近聞衛州、通利軍括出民冒佃田土,不于見在管榷數內均減重者攤與冒佃戶,卻生立稅數配之,此非朝廷之意,而民所以喧訴也。欲望聖慈特賜指揮,令均稅所只如朝廷本議,將實榷見在稅數量輕重均之;其餘生立稅數及遠年虛數,卻與放免,及未均地分,並且罷均。」

己卯,蘇茂州蠻寇邕州。

辛巳,補諸州父老百歲以上者十二人為州助教。

是歲,置三司推勘公事一人,以京朝官充,掌推勘諸部公事。

春,正月,乙未,權御史中丞王疇言:「比歲兩制臣僚不得與執政相見及台諫官往還。議出一時,初無典故,當時論者即以為非。今執政與諫官已弛其禁,而台官尚設科防。臣愚以為台官主於議論,以補天子之聞見,豈一二人能周知天下事乎?兩制侍從之臣,皆國之選,今偶或相見,交自為疑,非所以示朝廷之大體也。請自今,兩制亦許與台官相見。」從之。

戊申,降郢州防禦使宗懿為信州團練使,宗懿葬其父濮安懿王,而自以本命日不臨穴故也。時任守忠護王葬事,淩蔑諸子,所饋遺近萬緡,而心猶未厭。宗懿得罪,守忠實為之。

庚戌,遼主如春州,以耶律伊遜知北院樞密使事。時駙馬都尉蕭呼敦同知北樞密院,以位在伊遜下,意常怏怏。蕭革之譖出蕭阿喇也,時欲中傷之。西北路招討使蕭珠澤,阿喇之從父昆弟也,為阿喇所愛,革嫉之。珠澤當受代赴闕,先嘗借官粟,留直而去,蕭呼敦希革意發其事,欲以傾阿喇。遼主大怒,決珠澤以大杖,免其官。呼敦,亦阿喇之從父昆弟也,呼敦又欲要權,歲時獻遺珍玩畜產於革,二人相愛過於兄弟。

二月,丁巳,詔:「宗室賜名授官者,須年及十五,方許轉官。」

乙丑,詔曰:「如聞良民子弟或為人誘隸軍籍,父母泣訴而不得還者,朕甚閔之。自今有司審其所從來,隸籍百日內,父母訴官者,還之。」

丙寅,錄系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戊辰,詔樞密院:「自今內殿崇班以上,須年二十方聽受差遣。」

三月,癸巳,賜禮部進士掖人王俊民等一百三十九人及第,五十四人同出身;諸科一百二人及第並同出身;特奏名進士、諸科四十三人同出身、諸州文學、長史。

己亥,富弼以母喪去位。庚子,罷大宴。時同知禮院晏成裕言:「君臣之義,哀樂所同,請罷春宴,以表優恤大臣之意。」帝亟從其言,成裕,殊子,弼妻弟也。議者或以為過雲。

甲辰,詔翰林學士承旨宋祁遇直許一子主湯藥,祁以羸疾請之也。

戊申,幸後苑賞花釣魚,遂宴太清樓,出御製詩一章,命從臣屬和以進。

詔:「周六廟在西京者,令有司以三品祭服一、四品祭服二及當用祭器給之。」

夏,四月,辛酉,以權三司使包拯為給事中、三司使。拯在三司,凡諸管庫供上物,舊皆科率外郡,積以困民。拯特置場和市,民得無擾。吏負錢帛多,縲系間輒逃去,械其妻子者,類皆釋之。

詔:「嶺南官吏死于儂賦而其家流落未能自歸者,所在給食護送還鄉。」

庚午,以右正言王陶知衛州。時台諫共言陳旭不當為樞密副使,帝弗聽。陶既引疾在告,又先自乞罷,因許之。

辛未,遼禁吏民畜海東青鶻。

丙子,命大理寺丞郭固編校秘閣所藏兵書。先是置官編校書籍,而兵書與天文為秘書,獨不預,大臣或言固知兵法,即以命之。然兵書殘缺者多,不能遍補也。

庚辰,以樞密副使、右諫議大夫陳旭為資政殿學士、知定州,三司使,、給事中包拯為樞密副使。出禮部郎中、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唐介知洪州,右司諫趙抃知虔州,兵部員外郎兼待御史知雜事范師道以本官知福州。殿中侍御史呂誨知江州。

旭始除樞密副使,或言旭陰結宦者史志聰、王世寧等,故有此命。介等交章論列,且言:「旭頃為諫官,因張顏方事阿附貴戚,已不為清議所與。及知開封府,嘗賤市富民馬,納外弟甄昂于府舍,恣意請托。」帝以其章未旭,旭奏:「臣前任言職,彈斥內臣,其桀黠用事如楊懷敏、何誠用、武繼隆、劉恢輩,多坐黜逐,今言者乃以此汙臣。志聰臣不識面,世甯弟娶臣妻舅之孤女,久絕往來,若嘗薦臣,陛下必記其語。乞付吏辨劾。」遂家居求罷。帝手詔召出之,介等復闔門待罪,頃之復出,如是者數四。帝顧謂輔臣曰:「凡除拜二府,朕豈容內臣預議邪!」而介等言不已,故兩罷之。歐陽修請召還介等,以勸守節敢言之士,不報。

初,諸路敦遣行義、文學之士赴京師者二十三人,其至者十六人,皆館於太學,即舍人院試論策。五月,丙戌,賜徐州顏復、潤州焦千之、成都章禩、荊南樂京等七人進士出身,四人同出身,餘悉授試校書郎。復,太初子:禩,察子也。時濮州李植道卒,岳州顧立有期喪,越州吳孜等五人辭不就試,復等既推恩,亦以試將作監主簿命之。

遼主清暑永安山。

丁酉,詔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呂景初同詳定均稅。

翰林學士承旨、工部尚書、知制誥、集賢殿修撰宋祁卒,贈刑部尚書。祁兄弟皆以儒學顯,而祁尤能為文章,善議論;清約莊重,不逮其兄,論者謂祁不至公輔蓋亦以此。祁自為遺奏,請早建儲。又自為「左志」、「右志」及「治戒」以授其子。其子遵「治戒」,不請諡;久之,張方平言祁法應得諡,諡曰景文。

己亥,馬軍副都指揮使、淮康節度使張茂實,落管軍,知曹州。初,趙概為御史中丞,言茂實不宜典宿衛,未聽;及概為樞密副使,復言之。而言者又劾茂實販易公使所遣卒殺人於外,茂實因以老自請解兵權,始命出守。先是翰林侍讀學士劉敞嘗奏言:「張茂實本周王乳母子,嘗養宮中,故往年市人以狂言動茂實,頗駭物聽;近者韓絳又以讒說傾宰相,重搖人心。是一茂實之身,遠則為小人所指目,近則為群臣所疑懼。假令茂實其心如丹,必無它腸,亦未能家至戶曉也。莫若解茂實兵權,處以外郡,於茂實不失富貴,而朝廷得遠嫌疑,策之善者也。昔王郎自稱劉子輿,盧芳自號劉文伯,因疑飾偽,未必皆有犯上之心,但流言驅扇,群情眩惑。臣忝近列,方當遠出,心之所疑,不敢不極論。乞以臣言密付執政商量。」久之,茂實乃罷。

丙午,遼主謁慶陵。

庚戌,詔:「凡府號、官稱犯父祖名而非嫌名及二名者,不以官品高下,並聽回避。」

錄系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分命官錄三京系囚。

辛亥,遼殺東京留守陳王蕭阿喇。阿喇以例來朝,遼主訪群臣以時務,阿喇陳利病,言甚激切。蕭革伺遼主意不悅,因譖曰:「阿喇恃寵,有慢上之心,無人臣之禮。」遼主大怒,命縊殺于殿下。皇太后營救不及,大慟曰:「阿喇何罪而遽見殺!」遼主乃優加賻贈,賜葬乾陵之赤山。阿喇性忠果,曉世務,有經濟才,議者謂阿喇不死,後當無重元、伊遜之禍。

蕭呼敦既自結於蕭革,藉以鬻權。其族弟迪裡薦蕭呼都于呼敦,呼敦見其辯給壯勇,傾心交結,每遇休沐,言論終日。呼敦乘間為遼主言呼都及迪裡可用,遼主以迪裡為旗鼓伊喇詳袞,以呼都為宿直官。及革搆陷阿喇,呼都陰為之助,時人醜之。

六月,壬子朔,日有食之。

初、司天言當食六分之半,是日未初,從西食四分而陰雲雷電,頃之雨,渾儀所言不為災。權御史中丞王疇言:「頃歲日食於正陽之月,方食時實亦陰晦,然於雲氣之間尚有見者,固不得同不食。當時有司乃稱食不及分,而宰臣集班表賀,甚失陛下祗畏奉天之意。恐今有司或援近例乞班賀者,臣故先事而言也。」 同判尚書禮部司馬光言:「日之所照至遠,雲之所蔽至狹,雖京師不見,四方必有見者。此乃天戒至深,不可不察。食不滿分者,乃歷官術數之不精,當治其罪,亦非所宜賀也。」於是詔百官毋得稱賀。

庚申,賜草澤建安章友直銀絹。友直篆國子監「石經」成,除試將作監主簿,辭不就,因有是賜。友直,得象之族也。得象為宰相,嘗欲官之,友直謝去,終身不仕。

甲子,遼以蕭瑪嚕為順義軍節度使。

乙丑,太白晝見。

丁卯,遼主如弘義、永興、崇德三宮致祭,射柳,賞賚有差。戊辰,行再生禮,覆命群臣分朋射柳。

壬申,歲星晝見。

甲戌,起復富弼為禮部尚書、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弼辭不拜。故事,執政遇喪皆起復,弼謂金革變禮,不可用於平世。帝五遣使起之,卒不從命。

丙子,以司馬光知諫院,入對。

丁丑,命翰林學士吳奎、王珪同詳定茶法。

遼以楚王尼嚕古知南院樞密使事。

戊寅,以度支判官、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王安石知制誥。

初,安石辭修起居注,既得請,又申命之,安石復辭至七八乃受:及遷知制誥,自是遂不復辭官矣。時有詔,今後舍人院不得申請除改文字。安石曰:「審如是,則舍人不得復行其職,而一聽大臣所為,自非執政大臣欲傾側而為私,則立法不當如此。今大臣之弱者則不敢為陛下守法,強者則挾上旨以造令,諫官、御史無敢忤其意者,臣實懼焉。」安石由是與執政忤。

秋,七月,壬午朔,光祿寺丞、知長州縣夏噩,坐私貸民錢,特勒停。噩中制科,本路提點刑獄王道古惡其輕傲,捃其事而廢之。

乙酉,泗州淮水溢。

丙戌,詔:「淮南、江、浙水災,差官體量蠲稅。」

丁亥,權御史中臣王疇言:「比年中外臣僚,或因較量差遣,或因辯論身計,或因進以幹譽,或因罪而覬免,肆為妄談,輒形奏章。其間求放歸田裡者有之,乞別自營生者有之,歲未至而願致仕者有之,苟辭祿而請歸農者有之,皆心語相違,情實交戾。請自今,有如向所陳者,並許彈奏施行。又,國家開廣言路,任用台諫官。比年士大夫乃有險徼之人,挾己憎愛,依其形勢,以造浮說,奔走台諫之門,鼓扇風波之論,幸言者得以上達。推原其情,本非公正,止於陰借權力,取快私意。當言之人,率務舉職,既所傳耳目稍異,則豈敢遂無論列!萬有一愛憎不中之論,熒惑紊撓人主之聰明,豈不為聽斷之累哉!望曉厲士大夫,庶幾偷薄革心,以清朝路。又,台諫有白事於朝而更以狀幹台司者,推原其情,蓋欲當任者為言而助之爾。臣以為事有曲直,法有輕重,朝廷以至公待天下,固不俟言者助之也。請自今,臣僚如以公事奏朝廷,不俟施行而輒申御史臺者,許彈奏以聞。」帝嘉納之。

戊子,錄昭憲皇太后、孝明、孝惠、孝章、淑德皇后家子孫,進秩授官者十有九人。先是集賢校理同修起居注江休復言:「朝廷初行祫享之禮,而昭憲太后躬育祖宗,其後裔多流落民間,宜思所以推恩者。」於是並四后家子孫皆錄之。尋復賜昭憲太后家信陵坊第一區。

詔中書、樞密院:「累年未修「時政記」,自今隨月撰進。」

壬辰,命同知諫院司馬光同詳定均稅。光既立條約,下諸路監司旋行。又言:「國家立事,當先使賞罰明,然後事無不成。職方員外郎秦植,前通判德州,均五縣稅,皆得平允,並無詞訴。若遇庸愚之人煩擾敗事者。同歸常調,一無殿最,則能吏解體,必無成功。伏望察其勤瘁,優加酬獎,並其餘均稅官吏,隨其功過,量行懲勸,則後來無不盡力矣。」

癸巳,詔曰:「台諫為朕耳目之官,而事有不能周知,固將博問朝士大夫以廣聽察。乃有險詖之人,因緣憎嫉,依倚形勢,興造飛語以中傷善良,殆非忠厚之行也。中書門下其為朕申儆百工,務敦行實;循而弗改,當重黜焉。」從御史中丞王疇所請也。

甲午,出內藏庫絹二十萬匹,下河北助糴軍儲。

壬寅,同知諫院司馬光以三劄子上殿。其一論君德曰:「臣竊惟人君大德有三:曰仁,曰明,曰武。陛下天性慈惠,子育元元,雖古聖王之仁,殆無以過。然自踐祚垂四十年,而紀綱猶有虧缺,窮民猶有怨歎,意者群臣不肖,不能宣揚聖化;將陛下于三德亦有所未盡歟?伏見陛下推心御物,端拱淵默,群臣各以其事有所疏奏,陛下不復詢訪利害,考察得失,一皆可之。誠使左右前後股肱耳目之臣皆忠實正人則善矣;或有一奸邪在焉,豈可不為之寒心哉!伏望陛下以天性之至仁,廓日月之融光,以奮乾斷,俾善無不錄,惡無不誅。」

其二論禦臣曰:「臣聞致治之道,一曰任官,二曰信賞,三曰必罰。竊見國家所以禦臣之道,累日月以進秩,循資塗而授任。苟日月積久,則不擇其人之賢愚而置高位;資塗相值,則不問其人之能否而居重職。遠者三年,近者數月,輒已易去,而望職事之修,功業之成,必不可得也。其失在於采名下采實,誅文不誅意。夫以名行賞,則天下飾名以求功;以文行罰,則天下巧文以逃罪。誠能博選在位之士,量能施職,有功則增秩加賞而勿徙其官,無功則降黜廢棄而更求能者,有罪則流竄刑誅而勿加寬貸,如是而朝廷不尊,萬事不治者,未之有也。」

其三論揀軍曰:「養兵之術,務精不務多。今所選之兵,升其軍分,增其糧賜,是宜咸戴上恩,人人喜悅;而竊聞京城之內,被選之人,往往諮嗟悲怨,父子相泣。況于外方兵士,遠去鄉里,訣別親戚,其為愁苦,不言可知。使中外人情皇皇如此,豈惟久遠之害,亦不可不以近切之憂為萬一之慮也。伏乞自後每遇大段招揀兵士,須令兩府臣僚國共商量,度財用豐耗及事之緩急,若須至招揀,方得聞奏施行。」

八月,己未,馬軍副都指揮使、武勝留後王凱卒。車駕臨奠,贈彰武節度使,諡莊恪。凱治軍有紀律,善撫循士卒,平居與均飲食;至臨陣援枹鼓,毅然不少假。故士卒畏信,戰無不力。

庚申,詔三館、秘閣校「宋」、「齊」、「梁」、「陳」、「後魏」、「後周」、「北齊」七史書,有不完者訪求之。

乙丑,左侍禁、雄、霸等路走馬承受林伸言:「國朝上世陵寢在保州保塞縣東,猶有天子巷、禦城莊存焉,其地頗為塘水所壞,乞下本處時加修築。」從之。

司馬光言:「今國家三年一郊,未嘗無赦,每歲盛夏,皆有疏決,猾吏貪縱,大為奸利。悍民暴橫,侵侮善良,百千之中,敗無一二;幸而發露,率皆亡匿,不過三歲,必遇赦降,則晏然自出,復為平人。使願愨之民憤悒惴恐,凶狡之群志滿氣揚,豈勸善沮惡之意哉!且疏決之名,本行於盛暑之際,死罪以下,皆遞降一等;近年或至再三,自徒以下,一切赦之。今歲疏決之令已再行矣,此所以使百職墮慢,奸邪瓷睢者也。今縱未能盡革前弊,伏望下中書,今後每歲疏決不過一次,或早或晚,使外人不可豫期,其徒罪仍依舊降從杖;或遇親祀南郊之負,更不疏決,永為定制,庶幾為惡之人有所戒懼。」

丁卯,司馬光進五規:一曰保業,二曰惜時,三曰遠謀,四曰重微,五曰務實。

乙亥,御崇政殿,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著作佐郎王介、福昌縣主簿蘇軾、澠池縣主簿蘇轍。軾所對入第三等,介第四等,轍第四等次。以軾為大理評事、簽署鳳翔府判官事;介為秘書丞、知靜海縣;轍為商州軍事推官。

時轍對語切直,其略曰:「自朔方解兵,陛下棄置憂懼之心二十年矣。古之聖人,無事則深憂,有事則不懼。夫無事而深憂者,所以為有事之不懼也。今陛下無事則不憂,有事則大懼,臣以為失其宜矣。臣聞近歲以來,宮中貴姬,至以千數,坐朝不聞諮謨,便殿無所顧問,女寵害之,內則伐性傷和,外則蠹國敗政,陛下無謂好色於內不害外事也。今海內窮困,生民怨苦,而宮中賜予無藝,所欲則給,大臣不敢諫,司會不敢爭。國家內有養士、養兵之費,外有契丹、西夏之奉,陛下又自為一阱以耗其遺餘,臣恐陛下以此得謗而民心不歸也!」

策入,諫官司馬光第以三等,翰林學士范鎮難之,欲降其等,蔡襄曰:「吾三司使也,司會之名,吾愧之而不敢怨。」惟胡宿以為策不對所問,而引唐穆宗、恭宗以況盛世,非所宜言,力請黜之。光言是策於同科三人中獨有愛君憂國之心,不可不收,而執政亦以為當黜。帝曰:「求直言而以直棄之,天下其謂我何!」乃收入第四等次。及除官,知制誥王安石疑轍右宰相,專攻人主,比之穀永,不肯為詞,韓琦笑曰:「彼策謂宰相不足用,欲得婁師德、郝處俊而用之,尚以穀永疑之乎!」改命沈遘,乃為之詞。已而諫官楊畋見帝曰:「蘇轍,臣所薦也。陛下赦其狂而收之,此盛德事,乞宣付史館。」帝悅,從之。介,衢州人。

於是司馬光復與同列上疏言:「今歲災異屢臻,民多菜色,此正陛下側身克己之時。而道路流言,陛下近日宮中燕飲,微為過差,賞賚之費,動以萬計,耗散府庫,調斂細民。況酒之為物,亂性敗德,禹、湯所禁,周公所戒,殆非所以承天憂民、輔養聖躬之道也。陛下恭儉之德,彰信兆民,議者皆以為後宮奢縱,務相誇尚,左右近臣,利於賞賚,陛下重違其請,屈意從之。夫天以剛健為德,君以正固為事,奈何徇後宮左右之欲,上忽天戒,下忘民病,中不為宗廟社稷深自重惜!伏望悉罷宴飲,後宮妃嬪,進見有時,乃可以解皇天譴告之威,慰元元窮困之望,保受命無疆之休。」帝嘉納之。

丙子,詔龍圖閣直學士楊畋,于三司取天下凡課利場務五年並增虧者,限一月別立新額。時場務歲課多虧,惟逐時科校主典,而三司終不為減舊額,故帝欲特行之。

丁丑,詔曰:「考績之次序,比令有司詳議厥制,條奏來上,詢謀悉同。諮爾在位,其各悉力一心,務祗新書,以稱朕至誠怛惻之意。今考校轉運使、副、提點刑獄,課績院以所定條目施行。」

戊寅,詔曰:「今吏多失職,不稱所以為民之意,殆以不得久於其官故也。蓋智能才力之士,雖有興利除害禁奸勸善之意,非假以歲月,則其吏民亦且偷而不為之用,欲終厥功,其路無由。自今知州、軍、監、知縣、縣令有清白不擾而實惠及民者,令本路監司保薦再任,政跡尤異,當加獎擢。」

閏月,乙酉,復以成都府為劍南西川節度。

庚子,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韓琦加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樞密使、禮部侍郎曾公亮為吏部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張曰為工部侍郎充樞密使。

帝既許富弼終喪,乃遷琦首相。或謂琦曰:「富公服除,當還舊物,獨不可辭昭文以待富公邪?」琦曰:「此位安可長保!比富公服除,琦在何所!若辭昭文以待富公,是琦欲保此位也,使琦何辭以白上?」聞者亦是琦言。

辛丑,以左司郎中、知制誥、史館修撰胡宿為左諫議大夫、樞密副使。宿謹靜,尤顧惜大體。群臣方建利害,多更張庶事以革弊,宿獨曰:「變法古人所難,不務守祖宗成法而徒紛紛,無益於治也。」

乙巳,詔給前宰相富弼月俸之半,弼固辭不受。

丁未,諫官司馬光奏:「臣昔通判并州,曾三上章乞早定繼嗣。是時臣疏遠在外,猶不敢隱忠愛死;況今日侍陛下左右,官以諫諍為名。竊惟國家至大至急之務,莫先於此,若舍而不言,是臣懷奸以事陛下,罪不容醢。伏望陛下少加省察。」光既具劄子,復面請之。帝時簡默不言,雖執政奏事,首肯而已。及聞光言,沉思良久,曰:「得非欲選宗室為繼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爾。」光曰:「臣言此自謂必死,不意陛下開納。」帝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 因令光以所言付中書。光曰:「不可,願陛下自以意諭宰相。」是日,光復言江、淮鹽事,詣中書白之。宰相韓琦問光:「今日復何所言?」光默計此大事,不可不使琦知,思所以廣上意者,即曰:「所言宗廟社稷大計也。」琦喻意,不復言。

續資治通鑑/卷058·卷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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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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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五十八】起屠維大淵獻四月,盡上章困敦五月,凡一年有奇。

夏,四月,戊辰,詔:「諸路提點刑獄朝臣、使臣,並帶兼提舉河渠公事。」從判都水監吳中復請也。

壬申,端明殿學士、戶部侍郎李淑卒,贈尚書右丞。淑詳練朝廷典故,凡有沿革,帝必諮訪。然喜傾詖,故屢為言者所斥,訖不得志,抑鬱以死。

初,著作佐郎何鬲,以皇嗣未立,疏請訪唐、周苗裔,備二王后。禮院議:「唐世數已遠;周室子孫,宜授官爵,專奉廟享。」癸酉,詔有司取柴氏譜系,推最長一人奉周祀。於是封周世宗後柴詠為崇義公,與河南府、鄭州合入差遣,給公田十頃,專管句陵廟。

丙子,以天章閣待制何郯同知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事。時封駁職久廢,郯上言:「本朝設此司,實代給事中之職;乞准王曾、王嗣宗故事,凡有詔敕,並由銀台司。」從之。

癸未,司徒致仕陳執中卒。帝幸其第臨奠,贈太師兼侍中。禮官韓維議其諡曰:「皇祐之末,天子以後宮之喪,問所以葬祭之禮,執中為上相,不能考正儀典,如治喪皇儀,非嬪御之禮;追冊位號,與宮闈有嫌;建廟用樂,逾祖宗舊制。閨門之內,禮分不明。謹案「諡法」:『寵祿光大曰榮。不勤成名曰靈。』請諡曰榮靈。」判太常寺孫抃等請諡恭,判尚書考功楊南仲覆議,請益恭襄。詔諡曰恭。維累疏論列,以為「責難於君謂之恭,臣之議執中,正以其不恭。」因乞罷禮官,不報。既而帝又為執中篆其墓碑曰「褒忠」。

己丑,後宮董氏生皇第九女,旋晉董氏為貴人。

壬辰,御崇政殿,錄系囚,雜犯死罪以下遞降一等,徒以下釋之。知制誥劉敞言:「疏決在京系囚,雖恩出一時,然在外群情,皆云聖意以皇女生,故施慶澤,恐非令典。去年閏月,已曾減降,尚未半年,復行此恩。傳稱民之多幸,則於國不幸,一歲再赦,好人暗啞,前世論之詳矣。雖成事不說,臣願朝廷戒之。又聞多作金銀、犀象、玉石、琥珀、玳瑁、檀香等錢及鑄金銀為花果,賜予臣下,自宰相、台諫,皆受此賜。無益之費,無名之賞,無甚於此,非所以軌物訓儉也。望陛下深執恭儉以答天貺,不宜行姑息之恩,出浮沉之費,以墮儉德。」

五月,戊戌,詔曰:「君臣同德,而過設禁防,非朕意也。舊制,臣僚不許詣執政,嘗所薦舉不得為御史,其悉除之。」始用包拯議也。

庚子,詔:「入內內侍省內臣員多,權罷進養子入內。」用吳及議也。

度支判官、祠部員外郎王安石累除館職,並辭不受,中書門下具以聞。壬子,詔令直集賢院。安石上章辭,至八九,猶累辭,乃拜。

遣官經界河北牧地,餘募民種藝。

樞密使、禮部侍郎田況,暴中風瘖,十上章求去,丙辰,罷為尚書右丞、觀文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提舉景靈宮。

戊午,後宮周氏生皇第十女。初,董氏及周氏有娠,內外皆冀生皇子,內侍省多具金帛器皿雜物備賜予,又修潛龍宮。潛龍宮者,真宗為府尹時廨舍也。皆生皇女,其賜予之數,猶數倍于兗國公主出降時。

六月,甲子,遼主如納葛濼。

自溫成之歿,後宮得幸者凡十人,謂之十閤,周氏、董氏、溫成之妹皆與焉。周、董以生皇女進秩,諸閤皆求遷改,詔中書出敕誥;中書以其無名,覆奏罷之。求者不已,乃皆以手詔授焉。溫成之妹獨固辭不受。同知諫院范師道上疏曰:「禮以制情,義以奪愛,常人之所難,惟明哲之主然後能之。竊聞諸閤女禦以周、董育公主,御寶白劄並為才人,不自中書出誥,而掖廷覬覦遷拜者甚多。周、董之遷可矣,女禦何名而遷乎?夫寵倖太過,則瀆慢之心生,恩澤不節,則無厭之怨起,禦之不可不以其道也。且用度太煩,須索太廣,一才人之俸,月直中戶百家之賦,歲時賜予不在焉。況誥命之出,不自有司,豈盛時之事邪?恐斜封墨敕,復見於今日矣!」

戊辰,光祿卿、直秘閣、同判宗正寺趙良規言:「國家乘百年之運,崇七世之靈,追孝不為不嚴,奉先不為不至,然而祭祀之秩舉,間以公卿而攝行,雖神主有合食之名,而太祖虛東向之位。伏請講求定儀,為一代不刊之典。」下太常禮院議,又詔待制以上及台諫官同議。禮部尚書王舉正等議曰:「大袷之祭,所以合昭穆,辨尊卑,必以受命之祖居東向之位。本朝太祖實為受命之君,然僖祖以降,四廟在上,故每遇大袷,止列昭穆而虛東向。魏、晉以來,亦用此禮。今親享之盛,謂宜如舊為便。」從之。

己巳,宰臣富弼等請加尊號曰「大仁至治」,詔不許。

故事,每三歲,躬行大禮畢,輒受尊號,自康定以來罷之,至是執政復舉故事以請。知諫院范師道言:「比災異數出而崇尚虛文,非所以答天戒。」知制誥劉敞言:「尊號非古也,陛下不受徽號已二十年,奈何一旦增虛名而損實德!」帝曰:「朕意亦謂當如此。」弼等表五上,卒不許。

以太子中允王陶、大理評事趙彥若、國子博士傅卞、於潛縣令孫洙並為館閣編校書籍官。館閣編校書籍自此始。

丁丑,詔:「諸路轉運司使,凡鄰路鄰州災傷而輒閉糴者,以違制坐之。」從諫官吳及言也。

戊寅,月食幾盡。己卯,放宮人二百一十四人。

己丑,遼以南院樞密使蕭阿蘇為北府宰相,以樞密副使耶律伊遜為南院樞密使,以特裡袞劄拉為遼興軍節度使,以魯王色嘉努為武定軍節度使,以東京留守吳主持布為西京留守。

秋,七月,丙申,以太子中允王陶為監察御史裡行。初,詔中丞韓絳舉御史,而限以資任,屢舉不應格。於是絳請舉裡行,以陶為之,詔可。陶辭不受,詔強之,乃就職。

丁酉,遼以烏庫德埒勒詳袞瑪嚕為左伊勒希巴。

甲辰,貶觀文殿學士、禮部侍郎、知壽州孫沔為檢校工部尚書、甯國節度副使。初,台諫交論沔淫縱不法事,令使者案之得實,故貶。

丙午,出後宮彭城縣君劉氏於洞真宮,為法正虛妙大師,賜名道一。後又坐罪削髮為妙法院尼。初,劉氏在掖廷,通請謁為奸,御史中丞韓絳密以聞,帝曰:「非卿言,朕不知此。」後數日,有是命。劉氏及黃氏,在十閤中尤驕恣,於是並黃氏皆出之。

丁未,放宮女二百三十六人。

甲寅,以校書郎致仕孔日攵為國子監直講,揚州進士孫侔為試校書郎、本州州學教授,皆以近臣薦其行義也。兩人卒辭不受。

有御營卒桑達等數十人,酗酒鬥呼,指斥乘輿,有司不之覺。皇城使以旨捕送開封府推鞫,案成,棄達市。

糾察刑獄劉敞,移府問所以不經審訊之由,府報曰:「近例,凡聖旨,中書門下、樞密院所鞫獄,皆不慮問。」敞曰:「此豈可行邪!」遂奏請自今一準定格。樞密使以開封府有例,不復論可否進呈報,敞爭之曰:「先帝仁聖欽恤,以京師刑獄最繁,故建糾察一司,澄審真偽。今乃曲忤聖旨,中書門下、樞密院所鞫公事,不復審察,未見所以尊朝廷,審刑罰,而適足啟府縣弛慢,獄吏侮,罪人銜冤不得告訴之弊。又,舊法不許用例破條,今于刑獄至重,而廢條用例,此臣所不諭也。」帝乃以敞章下開封,令著為令。

帝始欲于景靈宮建郭皇后影殿,禮官言其不可,遂寢之。既而翰林侍講學士楊安國請建影殿于洪福院,禮官言:「影殿非古,若謂郭皇后本無大過,今既牽復位號,則宜賜諡冊,祔於後廟,以正典禮。」

八月,甲戌,知制誥劉敞言:「伏聞禮官倡議,欲祔郭氏於廟,臣竊惑之。昔「春秋」之義:『夫人不薨于寢,不赴於同,不反哭於廟,則不言夫人,不稱小君。』徒以禮不足,故名號闕然。然則名與禮非同物也,名號存而禮不足,因不敢正其稱,況敢正其儀者乎!郭后之廢,雖云無大罪,然亦既廢矣,及其追復也,許其號而不許其禮,且二十餘年,一旦欲以嫡后之儀致之於廟,然則郭后之殂也,為薨於寢乎,赴於同乎,反哭於廟乎,群臣百姓亦嘗以母之義為之齊衰乎?恐其未安於「春秋」也。「春秋」,夫人于彼三者一不備則不正,其稱郭氏,於三者無一焉,而欲正其禮,恐未安於義也。『禘於太廟,用致夫人,』蓋謂致者,不宜致也,不宜致者,以其不薨於寢,不祔于姑也。古者不二嫡,則萬世之後,宗廟之禮,豈臣子所當擅輕重哉!謹案景祐詔書,本不許郭氏祔廟,義已決矣,無為復紛紜以亂大禮。議者或謂既復其號,不得不異其禮;譬猶大臣坐非辜而貶者,苟明其非辜,則復用之,豈得遂不使為大臣!夫臣之與妻,其義雖均,然逐臣可以復歸,放妻不可復合,臣眾而妻一也。故「春秋」公孫嬰齊卒於貍脤,君曰:『吾固許之反為大夫。』此逐臣可以復歸也。杞伯來逆叔姬之喪以歸。夫元逆出妻之喪而為之者,此放妻不可復合也。今追祔郭氏,得無近於此乎?乞令諸儒博議,以求折衷於禮。」詔下學士院詳定。

乙亥,御崇政殿,策試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明州觀察推官陳舜俞、賢良方正直言極諫旌德縣尉錢藻、汪輔之。舜俞、藻所對策併入第四等,授舜俞著作佐郎、簽署忠正軍節度判官事,藻試校書郎、無為軍判官。輔之亦入等,監察御史裡行沈起言其無行,罷之。輔之躁忿,因以書誚讓富弼曰:「公為宰相,但奉行台諫風旨而已。」弼不能答。舜俞,烏程人;藻,鏐五世孫也。

庚辰,詔學士院趣上郭皇后祔廟議。先是禮官祥符張洞駁劉敞議曰:「郭氏正位中宮,無大過惡,陛下閔其偶失謙恭,旋復位號。位號既復,則諡冊、祔廟,安得並停!況引「春秋」『禘於太廟,用致夫人』之例,據「左氏」,則哀薑之惡所不忍道,考「二傳」之說,復有非嫡之辭。以此證本廟之事,恐非其當。若曰『不薨於寢,不赴於同,不祔于姑』,則郭后之歿不得其所,責當歸于朝廷,死者何罪?儻以杞伯來逆叔姬之喪質之,譏其既棄而復逆,則天子之後,萬方兆姓之母,非有極惡,又可棄之乎?既追復曰皇后,可絕其祭享乎?議者欲用後漢、東晉故事,或祭於陵寢,或築宮於外。稽考二史,皆稱曰母后,況之於今,亦未見其合也。惟唐創立別廟,遇禘祫則奉以入享,於義為允。」敞復奏曰:「臣前奏最要切者,以為人君無二嫡,恐萬世之後禮分不明也。洞既不以此為辯,若不幸朝廷過聽之,是雖自以能訐上起廢為功,而猶且陰逼母后,妄瀆禮典,臣以為非臣子之義。乞並下臣章,令兩制詳議。」洞復疏難敞說。其後學士院卒不上議。

癸未,賜殿中丞致仕龍昌期五品服,絹百匹。昌期,陵州人,上所著書百餘卷,詔下兩制看詳,兩制言:「昌期詭誕穿鑿,指周公為大奸,不可以訓。乞令益州毀棄所刻版本。」昌期年幾九十,詣闕自辯。文彥博少從昌期學,因力薦之。故有是賜。翰林學士歐陽修、知制誥劉敞等劾昌期異端害道,當伏少正卯之誅,不宜推獎。同知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事何郯亦封還詔書,乃追奪昌期所賜,遣歸。

先是禮官張洞,韓維言:「國朝每遇禘祫,奉別廟四后之主,合食大廟。據「唐・郊祀志」載禘祫祝文,自獻祖至肅宗凡十一帝,所配皆一后,其間惟睿宗二后,蓋昭成,明皇之母也。「續曲台禮」有別廟皇后合食之文,蓋未有本室,遇祫享即祔于祖姑之下,所以大順中以三太后配列禘祭。博士商盈孫以誤認「曲台禮」意,當時不能改正,議者譏其非禮。臣等伏思每室既有定配,則餘后於禮不當升祔,遂從別廟之祭,而禘祫之日復來參列,與「郊祀志」、「曲台禮」相戾。今親行盛禮,義當革正,其皇后廟,伏請依奉慈廟例遣官致祭。」詔待制以上議。

翰林學士承旨孫抃、學士胡宿、侍讀學士李昭述、侍講學士向傳式、知制誥劉敞、王疇、天章閣待制何郯等議曰:「「春秋傳」曰:『大祫者何?合祭也。』未毀廟之主,皆升合良于太祖。是以國朝事宗廟百有餘年,至祫之日,別廟后主皆升合食,遵用以為典制,非無據也。大中祥符五年,已曾定議,於時禮官著酌中之論,而先帝有恭依之詔。且行之已久,祝嘏宗史既守以為常,一旦輕議損益,恐神靈不安,亦未必當先帝意也。宗廟之禮,至尊至重,苟未能盡祖宗之意,則莫若守其舊禮。臣等以謂如其故便。」翰林學士歐陽修、吳奎、樞密直學士陳旭、包拯、權御史中丞韓絳、知制誥范鎮、天章閣待制錢象先、唐介、盧士宗議曰:「 古者宗廟之制,皆一帝一后,後世有以子貴者,始著並祔之文,其不當祔者,則又有別廟之祭。本廟禘祫,乃以別廟之后列於配后之下,非惟于古無文,於今為不可者,又有四焉:淑德皇后,太宗之元配也,列於元德之下,章懷皇后,真宗之元配也,列于章懿之下,其位序先後不倫,一也。升祔之后,統以帝樂,別廟諸后,則以本室樂章自隨,二也。升祔之后,同牢而祭,牲器祝冊亦統於帝,別廟諸后乃從專享,三也。升祔之后,聯席而坐,別廟諸后,位乃相絕,四也。章獻、章懿在奉慈廟,每遇禘祫,本廟致享,最為得禮。若四后各祭於其廟,則其尊自申而於禮無失。議者以為行之已久,重於改作,則是失禮之舉無復是正也。臣等請從禮官議。 」久之,不能決。

劉敞又獨上奏言:「群臣不務推原「春秋」之法,而獨引後儒疑似之說,欲擯隔四后,使永不得合食,臣竊恨之。夫宗廟之禮,神靈之位,豈可使數有後悔哉!」

丁亥,詔:「孝惠、孝章、淑德、章懷皇后祫享且依舊,須大禮畢別加討論。」

自郭諮均稅之法罷,論者謂朝廷徒恤一時之勞而失經遠之慮。至皇祐,中天下墾田視景德增四十一萬七千餘頃,而歲入九穀乃減七十一萬八千餘石,蓋田賦不均,其弊如此。其後田京知滄州均無棣田,蔡挺知博州均聊城、高唐田,歲增賦穀帛之類,而滄州之民不以為便,詔諭如舊。是日,復遣職方員外郎孫琳、都宮員外郎林之純、屯田員外郎席汝言、虞部員外郎李鳳、秘書丞高本分往諸路均田。本獨以為田稅之制,其廢已久,不可復均,才均數郡田而止。

九月,甲午,以權發遣度支判官、太常博士澶淵張田知蘄州。田初為廣信軍通判,夏辣與楊懷敏建議增廣信等七州軍塘水,詔田聚議,田獨曰:「塘水不足以禦邊,而壞民良田,浸人塚墓,非便。」奏疏極言之,坐徙通判均州,又責監郢州稅;久之,復通判冀州。中官張宗禮迎遼使過郡,使酒自恣,郡將畏憚不敢發,田發之。詔置獄,配宗禮西京灑掃班。三司使包拯薦田攝其屬,執政難之。田乃貽富弼書,數其過失五事曰:「公負天下重望數十年,今為元宰,而舉措如此,甚可惜也。」拯由是得請。田因建議:「郊賚非古也,軍賞或不可遽廢,願自執政以下小損之。」章五上。諫官唐介劾田「內挾奸心,外誇敢言,陰附宗室宦官,不敢裁減,而刻剝其餘,使國家虧恩傷體,乞加貶黜!」故有是命。

丙午,詔:「帶閤門祗候使臣、內殿崇班以上,太子率府率及正刺史以上,遭父母喪及嫡子孫承重者,並聽解官行服;其元系軍班出職及見管軍若路分部署、鈐轄、都監、極邊知州、軍、縣、城、寨主、都監、同巡檢,並給假百日,追起之;供奉官以下仍舊制;願行服者聽。宗室解官給全俸。」先是判三班院韓縝言:「今武臣遭父母喪不解官行服,非通制。」下臺諫官詳定,而具為令。

戊申,提點廣南西路刑獄李師中言:「知邕州蕭注欲伐交趾,知宜州張師正欲取安化軍,恐遠人聞之不自安,請戒注等毋得生事。」從之。注在邕州久,陰以利啖廣源諸蠻,密繕兵甲,乃奏曰:「交趾外奉朝供,中包禍心,臣今盡得其腹心,周知要害之地,此時不取,它日為患不細,願得馳至闕下,面陳方略。 」論者以注為國生事,不省。

甲寅,以戶部郎中張瓖同判太常寺兼禮儀使事。瓖再上疏乞毀溫成廟,皆不報。

史館修撰歐陽修言:「史書宜藏之有司。往時李淑以本朝正史進入禁中而焚其草,今史院但守空司而已。乞詔龍圖閣別寫一本下編修院,備檢閱故事。」從之。

丙辰,降禮部郎中、分司南京呂溱為兵部員外郎,以前責尚輕也。初,陝西用兵,朝廷多假借邊帥,及孫沔與溱相繼得罪,自是守帥之權益微。

詔:「享景靈宮、太廟習儀,自今並於尚書省。」

先是集賢校理邵必言:「「周官」小宗伯之職,凡王之會同、甸役、禱祠,肄儀為位。鄭氏「注」云:『若今時肄儀司徒府。』今習宮廟儀而啟室登殿,拜則小挹,奠則虛爵,樂舉柷敔,舞備行綴,慢褻神靈,莫斯為甚。宜移尚書省,以比漢司徒府。」從之。

冬,十月,壬戌朔,遼主如南京,祭興宗於嘉寧殿。

甲子,百官赴尚書省習儀。尚書省門庭迫狹,僕馬壅塞,自宰相親王以下,至日映不能出。

壬申,朝享景靈宮。癸酉,大祫於太廟,大赦。以益州為成都府,并州為太原府。始,中書進擬赦書條目極多,專務惠澤及民,既宣赦畢,咸稱前後赦恩未嘗如此也。

韓琦之在太原也,乞復并州為節鎮。翰林學士胡宿以為:「商為宋星,參為晉星,國家受命始於商丘,又京師當宋分野,而並為晉地;參商,仇讎之星;今欲崇晉,非國之利也。自宋興,並最後服,太宗削之,不使列於鎮幾八十年,宜如舊制。」帝是宿議。及琦秉政,因祫享赦書,卒復之,宿又以為言,不報。

戊寅,文武百官並以祫享赦書加恩。始,百官致齋朝堂,翰林侍讀學士、尚書左丞李昭述,暴得疾,輿歸,遺醫診視,存問甚厚。甲申卒,贈禮部尚書,諡恪。方李氏居城北崇慶裡,凡七世不異爨,士大夫多推之。至昭述,稍封殖,與從子不相中,家法頗衰。

十一月,乙未,命天章閣待制兼侍講錢象先、盧士宗、右司諫吳及定奪該恩敘雪人。自後每降赦,即命官定奪,事蓋始此。

己亥,以河南處士邵壅為將作監主簿;本府以遺逸薦,故有是命。後再命為潁州團練推官,皆辭疾不起。

庚子,汝南郡王允讓薨。王性至孝,母楚國太夫人感寒疾,方盛暑猶處密室,欲鑿牖為明,恐匠氏弗謹,以斤劚驚夫人,因自撤牖,始庀工。及喪,過自哀毀。帝親臨奠,賻白金三千兩,王伏泣曰:「親喪受重賜,是子終不能以己力辦喪而負誠孝也。」固辭。葬日,徒跣攀柩行十餘里。帝聞,亟詔就乘,再三,始奉詔。王始病,帝憂見於色,敕醫診療,日問疾增損。既臨奠,詔特屏桃{艸祓}滌,以示親厚,賻恤加等,罷朝五日,贈太尉、中書令,追封濮王,諡安懿。王天資渾厚,內仁而外莊,雖左右未嘗見喜慍之色,為大宗正二十年,宗族懷其恩而畏其嚴重。

是月,賜果州草澤何群號安逸處士,益州草澤章譽號沖退處士,以轉運使言其有行義也。群,西充人,嘗遊太學,石介語諸生曰:「群日思為仁義而已,不知饑寒之切己也。」嘗上書請復鄉里舉選而罷詩賦,兩制詘其議,遂歸,不復舉進士。譽,雙流人,長於「易」、「太玄」,嘗以薦授本州教授,辭不拜。

遼禁民私獵。

十二月,壬戌朔,遼以北院林牙瑪陸為右伊勒希巴。參知政事吳湛以弟洵冒入仕籍,削籍為民。

初,右諫議大夫周湛知襄州。襄人不用陶瓦,率為竹屋,歲久,侵據官道,簷廡相逼,故火數為害。湛至,度其所侵,悉毀撤之,自是無火患。然豪姓不便,提點刑獄李穆奏湛所毀撤民屋,老幼失業,乞特行責降,或令致仕。詔轉運司察實。甲子,徙湛知相州。右司諫吳及言湛不宜被責,穆聽讒言為權豪報怨。明年,六月,湛卒於相州。

己卯,觀文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王舉正為太子少傅,致仕。宰相富弼,自祫享禮成,以母老累章求退,帝不許,仍斷來章。弼又上劄子,一留中,一封還。又稱疾臥家,帝遣中使召出之,乃復視事。

知制誥劉敞言:「伏見故事,諸讓官者,或一讓,或再讓,或三讓,皆有品秩。頃來士大夫每有除命,不問高下,例輒累讓,雖有出於至誠,恬於勢利者,然亦已逾典制。若習俗逐巧,流風稍敝,必且挾偽采名,要上迷眾,更以此為進取之捷徑,奔競之秘策,甚可惡也。臣言似迂而慮實遠,望賜裁察!」時士大夫稍矜虛名,每得官輒讓,或四五讓以至七八,天子常優容之。下至布衣陳烈等,初除官亦讓,賜之粟帛亦讓,故敞有此疏。

是歲,遼放進士梁援等一百一十五人。

春,正月,辛卯朔,白虹貫日。

己亥,錄劉繼元後。

乙卯,省御書院並翰林圖畫待詔以下額外所增員。

是月,鑿二股河。自李仲昌貶,河事久無議者。河北都轉運使韓贄言:「四界首,古大河所經,宜浚二投渠,分河流入金赤河,可以紓決溢之患。」朝廷如其策,役三千人,幾月而成。未幾,又並五股河浚之。

有大星墜西南,光燭地,有聲如雷,占者曰天狗。同知諫院范師道言:「天狗所下為破軍殺將,宜擇將帥,訓練士卒。」詔天下預為備禦。

二月,壬戌,錄系囚。

丙寅,禮部貢院請增江、浙、福建、川、廣諸州軍解額凡一百三十五人,從之。

戊辰,乙太常丞、監察御史裡行王陶為右正言,諫院供職。

帝自服丹藥,寡於言語,群臣奏事,頷之而已。陶言:「王者之言,群臣皆稟受以施於天下者也。今政事無小大,皆決於中書、樞密,陛下一無所可否,豈為人主之道哉!」又言:「皇嗣未立,宜擇宗子昭釋同者育之。」以同列志趨不合,數請監靈仙觀,不許。

三月,壬辰,詔禮部貢舉。

癸巳,觀文殿大學士、刑部尚書劉沆卒,贈左僕射兼侍中。知制誥張瑰草詞詆沆,其子館閣校勘瑾訴於朝,帝為改命詞臣。其家不敢請諡。帝又為作挽辭,且篆其墓碑曰:「思賢」。沆性豪率,少儀矩;然任數,善刺取權近過失,陰持之,故雖以高科仕,其進用多由此。

乙未,歲星晝見。

戊戌,詔流內銓:「自今歸明人年二十五以上聽注官。」

丙午,詔:「廣南東、西路攝官處,皆荒遠炎瘴之地,而月俸不足以自給,其月增錢千五百。」

初,御史中丞韓絳言:「諸路災傷,朝廷雖行賑恤,而監司親民官未盡究心,致民之流徙者眾。」壬子,下詔訓敕。

甲寅,詔登州改配沙門寨罪人三十二人於諸州牢誠。

自詔馳茶禁,論者復言不便,知制誥劉敞、翰林學士歐陽修頗論其事。敞疏云:「朝廷變更茶法,由東南來者更言不便。大要謂先時百姓之摘山者,受錢於官,而今也顧使之納錢於官,受納之間,利害百倍。先時百姓冒法販茶者被罰耳,今悉均賦於民,賦不時入,刑亦及之,是良民代冒法者受罪,子子孫孫未見其已。先時大商富賈為國貿遷,而州郡收其稅,今大商富賈不行,則稅額不登,且乏國用。望朝廷因臣言,求便國惠民之策。」修疏云:「臣聞議者謂茶之新法既行,而民無私販之罪,歲省刑人甚多,此一利也。然而為害者五焉:民舊納茶稅,今變租錢,一害也。小商所販至少,大商絕不通行,二害也。茶稅不登,頓虧國用,三害也,往時官茶容民入糴,故茶多而賤;今民自買賣,須用真茶,真茶不多,其價遂貴,四害也。河北和糴,實要見錢,不惟商旅得錢艱於移用,兼自京師歲歲輦錢于河北,理必不能,五害也。一利不足以補五害,乞除前令,許人獻說,詳定精當,庶不失祖宗舊制。」不聽。

遼主如鴛鴦濼。

夏,四月,庚申,權同判尚書刑部李綖言:「刑部一歲中,殺父母、叔伯、兄弟之妻,殺夫、殺妻、殺妻之父母,凡百四十;劫盜九百七十。夫風俗之薄,無甚於骨肉相殘;衣食之窮,莫急於盜賊。今犯法者眾,豈刑罰不足以止奸,而教化未能導其為善歟?願令刑部類天下所斷大辟罪,歲上朝廷,以助觀省。」從之。

己卯,命度支判官、祠部員外郎、直集賢院王安石同修起居注。安石以入館才數月,館中先進甚多,不當超處其右,固辭。

程戡與宋癢不合,數爭議帝前,台諫以為言,帝不悅。殿中侍御史呂誨復論戡結貴幸,癸未,乃罷戡為翰林學士承旨兼侍讀學士,以禮部侍郎、知制誥孫抃為樞密副使。

甲申,降右司諫、秘閣校理吳及為工部員外郎、知廬州;太常博士、監察御史裡行沈起落裡行,通判越州。

初,諫官陳旭建議裁節班行補授之法,下兩制台諫官集議。已定稿,及與起輒增注:「興國軍磁湖鐵冶仍舊與班行。」主磁湖鐵冶者,大姓程淑良也。翰林學士胡宿等劾及等職在台諫,而為程氏經營,占錮恩澤,乞詔問其狀。及等引伏,故並黜之。

丙戌,命權三司使包拯、右諫議大夫呂居簡、戶部副使吳中復同詳定均稅。

五月,戊子朔,京師民疫,選醫給藥。

遼監修國史耶律白請編遼主所制詩賦,命白為序。遼主好吟詠,其後知制誥耶律良又編御製詩文曰「清寧集」。遼主命良詩為「嘉會集」,親制序賜之。

己丑,京師地震。

西上閤門使、英州刺史郭諮獻所造拒馬車。諮嘗知潞州,言懷、保二郡旁山,可以植稻,定武、唐河抵瀛、莫間,可興水田。又作鹿角車、陷馬槍,請廣獨轅弩於它道。詔諮置弩。

諮又言:「頃因北使得觀幽燕,方不及三百里,無十萬人一年之費,若以術制之,使舉不得利,居無以給,不逾數年,必棄幽州而遁。臣慶曆初經畫河北大水,果斷敵疆,乃其術也。臣所創車弩,可以破堅甲,制奔沖,若多設之,助以大水,取幽薊如探囊中物耳!」

會三司議均田租,召還,諮陳均括之法四十條。復上「平燕議」曰:「自瓦橋至古北口,地狹民少;自古北口至中京,屬奚契丹;自中京至慶州,道旁才七百餘家。蓋契丹疆土雖廣,人馬至少,儻或南牧,必率高麗、渤海、達達、黑水、女真、室韋等國會戰,其來既遠,其糧匱乏。臣聞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饑,用兵之善計。又聞得敵自至者勝,先據便地者佚。以臣所見,請舉慶曆之策,合眾河於塘泊北界以限戎馬,然後以景德故事,頓兵自守。步卒二十萬,騎卒三萬,強壯三萬,歲計糧餉百八十三萬六千斛,及旁河郡邑可由水運以給保州應援。以拒馬車三千,陷馬槍千五百,獨轅弩三萬,分選五將,臣可以備其一,來則戰,去則勿追。幽州糧儲既少,屬國兵不可久留,不半年間,當遁沙漠,則進兵斷古北口、塞松亭關,傳檄幽薊,燕南自定。」帝壯其言,詔置獨轅弩二萬。尋命諮同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及揀內軍器庫兵仗,下南北作坊,以完軍器。

貴人董氏生皇第十一女,庚寅,進位美人,固辭:乞贈父官一級,如其請。

甲午,觀文殿大學士、戶部侍郎龐籍為太子太保,致仕。籍自定州召還,既入見,詣中書省求致仕,執政曰:「公康寧如是,上意方厚,奈何堅求欲去?」籍曰:「若待筋力不支,人主厭棄然後去,豈得為知足哉?」遂歸臣於家。前後凡七上表,乃許之,仍詔籍出入如二府儀。

丁酉,詔三司置寬恤民力司。

己亥,以潁州進士常秩為試將作監主簿、本州州學教授,翰林學士胡宿等言其文行稱於鄉里故也。秩,臨汝人,嘗舉進士不中,退居二十餘年,尤長於「春秋」,斥孫復所學為不近人情,著「講解」數十篇。

己酉,以王安石為三司度支判官。

遼主駐納葛濼。

乙卯,錄系辦,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續資治通鑑/卷057·卷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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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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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五十七】起強圉作噩八月,盡屠維大淵獻三月,凡一年有奇。

八月,乙巳朔,知襄州、兵部員外郎、知制誥賈黯,降知郢州。黯請解官就養,不報,乃棄官去,為御史吳中復所劾,故降。

詔編集樞密院機要文字,樞密副使程戡提舉,從樞密使韓琦言也。

丁未,琦又言:「天下見行「編敕」,自慶曆四年以後,距今十五年,續降四千三百餘件,前後多抵牾,請加刪定。」乃詔宰臣富弼等及參知政事曾公亮同提點詳定「編敕」。

戊申,兗國公主出降。己酉,駙馬都尉李瑋入謝,宴於禁中。

辛亥,遼主作「君臣同志華夷同風詩」,後亦屬和,並進于太后。

丁卯,建廣惠倉。初,韓琦請罷鬻諸路戶絕田,募人承佃,以夏秋所輸之課給在城老幼貧乏不能自存者。即建倉,乃詔逐路提點刑獄司專領之,歲終,具所支納上三司。

戊辰,知諫院陳旭言:「比日內降營求恩賞者甚多,請令中書、樞密院推劾,以正幹請之罪。」從之,仍榜御史臺、閤門。

是月,翰林學士歐陽修奏疏言:「陛下向未有皇嗣,尚有公主之愛,上慰聖顏。今既出降,漸疏左右,則陛下萬幾之暇,處深宮之中,誰可與語言,誰可承顏色!臣愚亦謂宜因此時,出自聖意,於宗室中選材賢可喜者錄以為皇子,使其出入左右,問安視膳,以慰聖情。」

翰林侍讀學士兼侍講學士、吏部郎中王洙、病逾月,帝遣使問。九月,甲戌朔,洙卒,賜諡曰文,御史吳中復言洙官不應諡,乃止。

庚辰,詔內臣為鈐轄、都監者,逐路止置一員。

乙酉,樞密院言:「自今舉使臣,須本路安撫、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通判方為舉主。其在京文臣非知雜御史、武臣非觀察使以上所舉,毋得施行。」從之。

庚子,遼主幸中會川。

遼遣樞密使蕭扈等來請御容。冬,十月,巳酉,以翰林學士胡宿為回謝使,使於遼,禮賓使李綬副之,且許以御容,約賀正使置衣篋中交致焉。

遼主謁祖陵。庚申,謁讓國皇帝及世宗廟。辛酉,奠酎於玉殿。

辛未,贈太尉兼侍中劉平諡曰壯武。

初,三司言:「商旅於榷貨務入見錢算東南鹽,歲課四百萬緡,諸路般運不足而課益虧,請選官置司以主之。」十一月,癸酉朔,置江、淮南、荊湖制置司句當運鹽公事一員。

丙子,遼以左伊勒希巴瑪嚕為契丹行宮都部署。

丁丑,以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馬遵為吏部員外郎、直龍圖閣,以疾自請也。遵尋卒,錄其子侄二人。遵性樂易,言時政得失,不為激訐,故多見推行,杜衍、范仲淹皆稱道之。

己卯,以河北提舉便糴糧草薛向提點河北刑獄,仍兼提舉便糴糧草。當河北大水,民乏食,詔輟太倉米六十萬斛以賑之;向以為北人不便食粳,且漕路回遠不時至,請出本司米四十萬石以代之。

丙申,詔三司使、副,體量在省判官才否以聞,從知諫院陳旭言也。

戊戌,以昭德軍節度使、知并州龐籍為觀文殿大學士、戶部侍郎、知青州。初,司馬光建議築堡,籍檄麟州如光議。及郭恩等敗歿,詔侍御史張伯玉按鞫,籍匿光初所陳事,故光得以去官免責。而籍為御史劾奏,罷節度使,光不自安,三上書乞獨坐其罪,不報。

己亥,殿中丞、國子監直講孫復,治「春秋」,著聞於時。既疾,韓琦言:「請選書吏給紙劄,命其門人祖無擇即家錄之。」書藏秘閣,特官其子。復卒,又賜錢十萬。復惡胡瑗之為人,在太學常相避。瑗治經不如復,而教養諸生過之。

庚子,高麗貢於遼。

先是王洙侍邇英閣,講「周禮」至三年大比,帝曰:「古者選士如此,今率四五歲一下詔,故士有抑而不進者。為今之計,孰若裁其數而屢舉也!」下有司議,咸請易以間歲之法,則無滯才之歎;薦舉數既減半,主司易以詳較,得士必精。十二月,戊申,詔:「自今間歲貢舉,進士、諸科,悉解舊額之半;又別置明經科;舊置說書舉,今罷之。其不還鄉里而寓戶它州以應選者,嚴其法。每秋試,自縣令、佐察行義,保任之,上於州;州長、貳復審察得實,然後上本道使者類試。已保任而後有缺行,則州、縣皆坐罪;若省試而文紕繆,坐元考官。」又用孫抃奏,諸州解試額多而中程少者,不必足額。

庚戌,遼禁職官於部內假貸貿易。

辛亥,立內降關白二府法。

癸丑,詔:「大臣所舉館職,自今令中書籍記姓名,候在官員數稍少,即選文行為眾所推者與試,其考校無得假借等第。」從知諫院陳旭言也。

戊辰,遼乙太皇太后不豫,曲赦行在五百里內囚。己巳,太皇太后殂,諡欽哀。欽哀自聽政,弑其嫡后,為國人所不服。既廢而復迎,以不得顓政,猜忌興宗,然猶干預政事。郡王特布家奴濟哩節告其主,言涉怨望,鞫之無驗,當反坐,以欽哀言,竟不加罪,亦不斷付其主,僅籍沒焉。甯遠軍節度使蕭白掠烏庫德埒勒都詳兗迪嚕之女,強為妻,亦因欽哀言,僅杖而奪其官。興宗末年,政刑廢弛,亦多由欽哀使然。時欽哀諸弟惟孝友尚存,先以柴冊恩遙授洛京留守,致仕,至是進封豐國王。

是歲,夏改元奲都。

春,正月,壬申朔,遼主如鴨子河。

己卯,以福州進士陳烈為安州司戶參軍。

烈篤于孝友,從學者數百人。天章閣待制曹穎叔知福州,薦之,授本州州學教授。於是翰林學士歐陽修又薦之,故有是命。烈皆辭不受。

甲申,封江夏民妻張氏為旌德縣君,表其墓曰「烈女」。初,裡中惡少謝師乞過其家,持刀逼張,欲與為亂,張大罵;至以刃斷其喉,猶能走禽師乞以告鄰人。事聞,特褒異之。

丁亥,遼知易州事耶律普德秩滿,部民請留,許之。

二月,癸卯,遼遣林牙蕭福延來告喪,帝為發哀於內東門幄殿,輟視朝七日。

先是太常博士吳及既除喪,擢秘閣校理。乙巳,改右正言、諫院供職,復上疏請擇宗室子以備儲副。既又言:「開寶詔書,內侍年三十,聽養一子為嗣,並以名上宣徽院,違者抵死。比年此禁益弛,夭絕人理,陰累聖嗣,願詔大臣明示舊制,上順天意,以綏福祐。」帝嘉納之。

丙午,遼詔伊勒希巴諸路鞫死罪,獄雖具,仍令別州縣覆案,無冤然後決之,稱冤者即具奏。

庚戌,遼主如魚兒濼。

三月,辛未朔,命翰林學士歐陽修兼侍讀學士,修以侍讀多冗員,固辭不拜。

甲戌,詔禮部貢舉。

戊寅,遼募天德、鎮武、東勝諸處之勇健者,籍之為軍。

己卯,以起居舍人范鎮知制誥。鎮自罷言職,每因事未嘗不以儲嗣為言。及知制誥,正謝,又面論曰:「陛下許臣復三年矣,願早定大計。」

甲午,遼肆赦。

丙申,詔三司編天下「驛券則例」,從樞密使韓琦請也。

夏,四月,甲辰,遼主謁慶陵。

甲子,資政殿大學士吳育卒,贈吏部尚書,諡正肅。

乙丑,罷修睦親宅祖宗神御殿,初從歐陽修言也。

五月,癸酉,右正言吳及言:「太宗朝嘗給三司判官御前印紙曆子,令批書課績。今其書雖存,而無考校之法。請自今,歲終案功過而升黜之。」詔以及所言錄示三司使張方平。

遼葬欽哀太后于慶陵。

初,鹽鐵副使郭申錫,受詔視河,與河北都轉運使李參論議不相中,訟參遣小吏高守忠齎「河圖」屬宰相文彥博;御史張伯玉,亦奏參朋邪,結托有狀。以事連宰相,乃詔天章閣待制盧士宗、右司諫吳中復推劾,而申錫、伯玉皆不實。伯玉以風聞免劾;乙酉,降申錫知滁州,尋改知濠州。

遼主如永安山清暑。

六月,丙午,吏部尚書、平章事文彥博,罷為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郭申錫、張伯玉攻彥博雖不勝,彥博亦不自安,數求退,帝許之。

以樞密使、工部尚書韓琦依前官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樞密使、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賈昌朝罷為鎮東節度使、右僕射兼侍中、景靈宮使。

文彥博始求退,諫官陳旭等恐昌朝代之,乃疏昌朝交通女謁,建大第,別為客位以待宦官;又,宦官有矯制者,樞密院釋弗治。昌朝由此罷。初,溫成皇后乳母賈氏,宮中謂之賈婆婆,昌朝以姑事之;諫官劾昌朝交通女謁,指賈氏也。

以觀文殿大學士、兵部尚書宋庠、樞密副使、禮部侍郎田況,並為樞密使。帝初欲用王堯臣為樞密使,當制學士胡宿固抑之,乃止。

以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張昪為樞密副使。

庚戌,以權知開封府包拯為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拯言:「東宮虛位,群臣數有言者,未審聖意何久不決?」帝曰:「卿欲誰立?」拯曰:「臣為宗廟萬世計耳,陛下問臣欲誰立,是疑臣也。臣行年七十,且無子,非邀後福者。」帝喜曰:「徐當議之。」拯又言:「近年內臣祿秩、權任,優崇稍過,惟陛下裁抑。」又言:「累年以來,制敕才下,未逾月而輒更,奏語方行,又隨時而追改。民知命令之不足信,則賞罰何以沮勸!欲乞今後臣僚上言利害,並請先下兩制集議,如可經久,方許頒行,不可數有更易。」又陳教養宗室之法,請條責諸路監司及御史府自舉屬官,諫官、御史不避二府薦舉者,聽兩制得至執政私第,事多施行。

以翰林學士歐陽修權知開封府。修承包拯威嚴之後,一切循理,不事風采。或以為言,修曰:「人各有短長,不能舍所長強所短也。」

甲寅,詔學士院編錄國初以來所撰制誥,從歐陽修請也。

乙丑,遼以北院樞密使蕭革為南院樞密使,徙封楚王,以南院樞密使吳王耶律仁先為北院樞密使。革先以奸佞得幸于興宗,旋奉遺詔立遼主,遼主寵禮不衰。仁先嘗為東京留守,通山開道,控制女真以安邊民,甚有威望,遼主待之不如革。

丁卯,交趾貢異獸二物,本國稱貢麟,狀如水牛,身被肉甲,鼻端有角,食生芻果瓜,必先以杖擊然後食。知虔州杜植奏:「廣州嘗有番商辨之曰:『 此乃山犀也。』謹按「符瑞圖」,麟,仁獸也,麇身、牛尾、一角,角端有肉。今交趾所獻不類麇身而有甲,必知非麟,但不能識其名,請宣諭交趾進奉人及回降詔書,但雲得所進異獸,不言麒麟,足使殊俗不能我欺,又不失朝廷懷遠之意。」乃詔止稱異獸雲。

是月,提點荊湖北路刑獄、司勳員外郎潘夙權本路轉運使。時蠻反邵州,殺隊將及其部兵,故委夙經制蠻事。夙駐兵貲木寨,親督兵援所遣將,破團峒九十餘。夙,美之從曾孫也。

秋,七月,癸酉,以福州進士周希孟為國子監四門助教、本州州學教授,以知州蔡襄薦也。往時閩人專用賦以應舉,襄得希孟,專以經術傳授。襄親至學舍,執經講問,為諸生光;延見處士陳烈,尊以師禮。州人陳襄、鄭穆,學行著稱,襄皆折節待之。閩俗治喪尚浮屠,務豐侈,往往破家,襄下令禁止。至於巫覡主病、蠱毒殺人之類,皆痛斷絕之。閩俗以變。

辛巳,遼制:「諸掌內藏庫官盜兩貫以上者,許奴婢告。」

壬午,遼主獵于黑嶺。先是伊實部人蕭岩壽,剛直尚氣,重熙末始仕,無所知名。及遼主即位,太后屢稱其賢,由是進用。遼主出獵,命岩壽典其事,未嘗高下於心,遼主益重之,旋曆文班太保、同知樞密院事。

丙戌,詔:「廣濟河溢,原武縣河決,遣官行視民田,賑恤被水害者。」

丁亥,命權御史中丞包拯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

壬辰,復以度支員外郎范祥制置解鹽,從張方平、包拯言也。

權御史中丞包拯言:「右正言吳及,立身有守,遇事敢言,緣與樞密副使張昪妻是親,奏乞外郡;然昪妻亡已久,理不當避,乞令依舊供職。」許之。

權知開封府歐陽修言:「近依諫官陳旭所請,幸求內降之人,委二府劾奏其罪。臣自權知開封府未及兩月,十次承准內降,本府具奏,至於再三,而內降不已。乞根究因緣干求之人,奏攝下府勘劾,重行責罰。」

八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甲辰,詔禮部貢院,宗室婿不許鎖廳應舉。

丁未,詔三司:「京師比歲旱,屢蠲民租,其以緡錢十萬下本路助糴軍儲。」

辛亥,以度支副使周湛為遼太后生辰使。淇辭不行,乃命權鹽鐵副使王鼎代往。

己未,參知政事王堯臣卒,輟視朝一日,贈左僕射,諡文安。

庚申,卞溪蠻彭仕羲率眾降,歸連歲所掠甲仗士卒,詔辰州還其孥及銅柱;自是復通中國,然桀驁益甚。

辛酉,封左屯衛大將軍、秀州團練使從信為榮國公。吳懿王德昭孫,舒國公惟忠子也。

知渾州劉敞言:「昔周公作「無逸」以戒成王,其言曰:『商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文王皆以無淫于觀、于逸、于游、于田,是以膺無疆之福,子孫蕃昌。』此聖人之至言也。陛下臨政三十七年矣,百姓賴陛下之德,養老慈幼,人遂其性。願陛下日謹一日,與天無極。比聞車駕數臨苑圃,置酒觀樂;聖心自有常節,而議者謂其太頻。臣恐近習苟於承意而不能諫,大臣限以禮貌而不得言,傳聞四方,未副聖德。外之則嫌怠於政事,有遊觀之好;內之則疑酣於酒德,違攝生之理。願陛下玩心神明,養以清淨,聽止於中聲,毋以煩耳,味止於實氣,毋以爽口,則自天祐之,吉無不利矣。」

初,官既榷茶,民私蓄販皆有禁,臘茶之禁尤嚴,犯者其罰倍,凡告捕私茶皆有賞。然約束愈密而冒禁愈蕃,歲報刑辟,不可勝數。園戶困於征取,官司旁緣侵擾,因而陷於罪戾,以至破產、逃匿者,歲比有之。官茶所在陳積,縣官獲利無幾,論者皆謂宜弛禁便。景祐中,葉清臣嘗上疏乞弛禁,三司議皆以為不可。至是著作佐郎何鬲、三班奉職王嘉麟又皆上書,請罷給茶本錢,縱園戶貿易,而官收其租錢,與所在征算歸榷貨物,以償邊糴之費,可以疏利源而寬民力。嘉麟為「登平致頌書」十卷,「隆衍視成策」二卷,上之。淮南轉運副使沈立,亦集「茶法利害」為十卷,陳通商之利。宰相富弼、韓琦、曾公亮等決意向之,力言於帝。九月,癸酉,命翰林學士韓絳、知諫院陳旭及知雜御史呂景初即三司置局議之。

丙子,以屯田員外郎李師中提點廣南西路刑獄。師中建言:「嶺南自古不利戍兵,乞置土丁,募敢勇,家丁至四五則籍一人。總為五番,上州教閱,不及五百人為四番。利器械,農隙訓之,禁一切它役。上番則給糧免稅,校長免二丁稅。」於是一路得四萬餘人。又請通鹽商以便民,復邕州和市場以實邊,事多施行。

桂州興安縣有靈渠,北通江、湖,南入海,自秦、漢通舟楫,皆石底淺狹,十八里內置三十六斗門,一舟所載不過百斛,乘漲水則可行。師中積薪焚其石,募工鑿之,廢斗門二十六,役三旬而成,舟楫以通。

辛巳,天平節度使、宣徽南院使張堯佐卒,贈太師。堯佐持身謹畏,頗通吏治。晚節以戚裡進,遽至崇顯,戀嫪恩寵,為世所鄙。

冬,十月,乙巳,出內藏庫絹十萬,下河東轉運司助糴軍儲。

癸亥,除河北坊郭客戶乾食鹽錢。

甲子,以提點江南東路刑獄王安石為度支判官。

安石獻書萬言,極陳當世之務,其略曰:「今天下之財力日以困窮,而風俗日以衰壞,患在不知法度故也。法先王之政者,當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則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傾駭天下之耳目,囂天下之口,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政矣。」又曰:「方天下之人才,未嘗不自人主陶冶而成之。所謂陶冶而成之者,亦教之、養之、取之、任之有其道而已。今之教者非特不能成人之才,又從而困苦毀壞之,使不得成才。」又曰:「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自古治世,未嘗以財不足為公患也,患在治財無其道耳。」又曰:「在位之人才既不足矣,而閭巷草野之間亦少可用之才。非特行先王之政而不得也,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為常而無一旦之憂乎!臣願陛下鑒漢、唐、五代之所以亂亡,懲晉武苟且因循之禍,明詔大臣,思所以陶成天下人才,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期合於當世之變而無負于先王之意,則天下之人才不勝用矣。」又曰:「臣之所稱,流俗之所不講,而今之議者以謂迂闊而熟爛者也,惟陛下留神而察之!」

十一月,癸酉,命翰林學士韓絳、諫官陳旭、御史呂景初同三司詳定省減冗費。

初,樞密副使張昪請罷民間科率及營造不急之務,其諸場庫務物之闕供者,令所在以官錢收市之。於是置省減司于三司,自是多所裁損雲。

是日,遼主行再生禮及柴冊禮,宴群臣于八方陂。

先是遼主將行大冊禮,南院樞密使蕭革曰:「行大禮備儀物,必擇廣地,莫若黃川。」三司使劉六符曰:「不然。禮儀國之大體,帝王之樂不奏於野。今中京四方之極,朝覲各得其所,宜中京行之。」遼主從六符議。

戊寅,御清風殿受大冊禮,大赦。吳王耶律仁先徙封隋王,出為南京副元帥,以耶律華格譖之也。

壬午,遼主謁太祖及諸帝宮。丙戌,祠木葉山。禁造玉器。

己丑,詔置在京都水監,罷三司河渠司,以御史知雜呂景初判監,領河渠司事楊佐同判,河渠司句當公事孫琳、王叔夏知監丞事。

江、湖上供米,舊轉運使以本路綱輸真、楚、泗州轉般倉,載鹽以歸,舟還其郡,卒還其家。而汴舟詣轉般倉運米輸京師,歲折運者四。河冬涸,舟卒亦還營,至春復集,名曰放凍;卒得番休,逃亡者少,而汴船不涉江路,無風波沉溺之患。其後發運使權益重,六路上供米團綱發船,不復委本路,獨發運使專其任。文移坌並,事目繁夥,有不能檢察,則吏胥可以用意於其間,操舟者賕諸吏,輒得詣富饒郡,市賤貿貴,以趨京師。自是江、汴之舟混轉無辨,挽舟卒有終身不還其家、老死河路者,籍多空名,漕事大敝。皇祐中,發運使許元奏:「近歲諸路因循,糧綱法壞,遂令汴綱至冬出江為它路轉漕,兵不得息。宜敕諸路增船載米,輸轉般倉,充歲計如故事。」於是言利者多以元說為然,詔如元奏。會元去,不果行。既而諸路綱不集,庚寅,復下詔切責有司,江、淮、兩浙轉運司期以期年,各造船補卒團本路綱,自嘉祐五年,汴綱不得復出江。

遼三司使劉六符卒。六符有志操,能文章,遼人重之。

十二月,乙巳,詔三司:「每歲上天下歲賦之數,自今三歲一會其虧贏以聞。」

遼弛士庶畜鷹之禁。

辛亥,南院樞密使楚王蕭革復為北院樞密使。

翰林學士韓絳言:「中書門下,宰相所職,而以它官判省,名不相稱,宜更定其制,依「周禮」、「唐六典」為一書。」詔翰林學士胡宿、知制誥劉敞詳定以聞。敞等條列,刊正裁損,申明十事;後不果行。

辛酉,詔:「年七十而居官犯事,或以不治為所屬體量若沖替而未致仕者,更不推恩子孫。」

閏月,丁卯朔,詔:「嘗為中書、樞密院諸司吏人及技術官職,無得任提點刑獄及知州軍,自軍班出至正任者,方得知邊要州軍。」

己巳,遼賜皇太叔重元金券。會皇子濬生,重元妻入賀,以豔冶自矜,皇后素端重,見之弗喜,戒曰:「為大家婦,何必如此!」重元妻歸,詈重元曰:「汝是聖宗兒,乃使人以哈屯加我!汝若有志,當笞此婢。」重元子尼嚕古素有異志,故婦言如此。

先是朝議以科舉既數,則高第之人倍眾,其擢任恩典,宜損於故,詔中書門下裁之。丁丑,詔:「自今制科入第三等與進士第一,除大理評事,簽署兩使幕職官事,代還,升通判,再任滿,試館職;制科入第四等與進士第二、第三,除兩使幕職官,代還,改次等京官;制科入第五等與進士第四、第五,除試銜知縣,代還,遷兩使幕職官。鎖廳人視此。」自是驟顯者鮮,而所得人才及其風跡,比舊亦寢衰。

己卯,詔:「明年正旦日食,其自丁亥避正殿,減常膳。」知制誥劉敞言:「三代之典,日食無預避之事。先王制禮,過之者猶不及。其制法,先時者與不及時者,均貴得中而已。漢、唐素服寢兵,卻朝會不視事及求直言,大率皆在合朔之辰,未有先時旬日者也。兆憂太過,「春秋」所譏。乞詳求舊典,折衷於禮。」

己丑,詔中書五房編總例,從韓琦請也。

是歲,應天府失入平民死罪,未決,通判孫世甯辨正之;吏當坐法,知府劉沆縱弗治。提點刑獄韓宗彥往案舉,沆復沮止之;宗彥疏於朝,卒抵吏罪。宗彥,綱之子也。

春,正月,丙申朔,日有食之。遣官祭社,帝避殿,不視朝。知制誥劉敞言:「臣前論先期避殿不中古典,未蒙省察。今又聞遣官祭社,稽之於經,亦未見此禮。蓋社者,上公之神,群陰之長,故曰日食則伐鼓於社,所以責上公,退群陰。今反祠而請之,是屈天子之禮,從諸侯之制,抑陽扶陰,降尊貶重,非承天戒、尊朝廷之意也。」右正言吳及言:「日食者,陰陽之戒,在人事之失。陛下淵默臨朝,陰邪未能盡屏,左右親幸,驕縱亡節,將帥非其人,為外所輕,此其失也。」因言孫沔在并州,苛暴不法,宴飲無度;龐籍前在并州,輕動寡謀,輒興堡寨,屈野之衄,為國深恥。沔卒坐廢。

丁酉,群臣表請御殿,復常膳,三請,乃許。

自去年雨雪不止,民飢寒死道路甚眾,詔遣官分行京城賑恤。知開封府歐陽修請罷上元放燈,從之。壬寅,賜在京諸軍班特支錢,因賑恤而兼及於諸軍也。

三司使張方平上所編「驛券則例」三卷,賜名曰「嘉祐驛令」。

甲辰,翰林學士胡宿權知貢舉。

太子中允、天章閣侍講、管句太學胡瑗,病不能朝,戊申,授太常博士,致仕,歸海陵,諸生與朝士祖餞東門外,時以為榮。及卒,詔賻其家。集賢校理錢公輔,率太學諸生百餘人即佛舍為位哭,又自陳師喪,給假二日。

始命韓絳、陳旭、呂景初即三司置局議弛茶禁。三司言:「宜約至和後一歲之數,以所得息錢均賦茶民,恣其買賣,所在收算。請遣官詢察利害以聞。 」詔遣司封員外郎王靖等分行六路,及還,皆言如三司議便。二月,己巳,下詔弛茶禁。初,所遣官既議弛禁,因以三司歲課均賦茶戶,凡為緡錢六十八萬有奇,使歲輸縣官,比喻茶時,其出幾倍。朝廷難之,為損其半。歲輸緡錢三十三萬八千有奇,謂之租錢,與諸路本錢悉儲以待邊糴。自是惟臘茶禁如舊,餘茶肆行天下矣。

乙亥,詔三司:「以天下廣惠倉隸司農寺,逐州選幕職、曹官各一人專監之。每歲十月,別差官檢視,老弱病不能自給之人,籍定姓名,自次月一日給米一升,幼者半升;每三日一給,至明年二月止;有餘,即量縣大小而均給之。」

丁丑,置館閣編定書籍官,以秘閣校理蔡抗、陳襄、集賢校理蘇頌、館閣校勘陳繹分昭文、史館、集賢院、秘閣書而編定之。抗,挺之兄;頌,紳之子;繹,開封人也。

初,秘閣校理吳及言:「近年用內臣監館閣書庫,借出書籍,亡失已多。又,簡編脫略,書吏補寫不精,非國家崇尚儒學之意。請選館職三兩人,分館閣人吏編寫書籍,其私借出與借之者,並以法坐之,仍請求訪所遺之書。」乃命抗等仍不兼它局,二年一代,別用黃紙印寫元本,以防蠹敗。

庚寅,詔禮部貢院:「進士曾經御試五舉、諸科六舉,進士省試六舉、諸科七舉,年五十以上者,具名以聞。」癸巳,御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及明經、諸科及特奏名進士、諸科。

交趾寇欽州。

三月,戊戌,命翰林學士韓絳、權知開封府陳旭、天章閣待制唐介與三司減定民間科率以聞。

己亥,以三司使張方平為端明殿學士、知陳州。先是京城富民劉保衡開酒場,負官麹錢百餘萬,三司遣吏督之,保衡賣產以償。方平因買其邸舍,保衡得錢即輸官,不復人家。會保衡姑訟保衡非劉氏子,壞劉氏產,下吏案驗,具對以實。御史中丞包拯,遂劾方平乘勢賤買所監臨富民邸舍,不可處大位。故命出守,尋改知應天府。以端明殿學士宋祁為三司使。

丁未,賜進士鉛山劉輝第一百三十一人及第,三十二人同出身;諸科一百七十六人及第、同出身;特奏名進士、諸科六十五人同出身及諸州文學長史;授官如三年閏十二月扼詔書。

己未,以三司使宋祁為端明殿學士、知鄭州,權御史中丞包拯為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

先是右司諫吳及言祁在定州不治,縱家人貸公使錢數千緡,及在蜀奢侈過度;而拯亦言祁在益部多遊宴,且其兄庠方執政,不可任三司,論之不已。庠因乞除祁外官,故命祁出守而拯代居其位。翰林學士歐陽修言:「近除包拯為三司使,命下之日,外議喧然,以為朝廷貪拯之材而不為拯惜名節。然猶冀拯能堅讓以避嫌疑,而數日之間,拯已受命,是可惜也!拯天資峭直,然素少學問,朝廷事體,或有不思。至如逐其人而代其位,嫌疑之跡,常人皆知,拯豈獨不思哉?拯在台日,嘗指陳前三司使張方平過失,方平由此罷去,以宋祁代之。又聞拯彈祁過失,祁亦因此罷,而拯遂代其任。此所謂蹊田奪牛,豈得謂無過?而整冠納履,當避嫌疑者也。」疏奏,拯即家避命,不許;久之,乃就職。

初,王禹偁奏:「天下僧尼,日增月益,不可卒去,宜詔天下州軍,凡僧百人得歲度弟子一人,久而自消之勢也。」詔從之。至和初,陳執中執政,因乾元節,聽僧五十人度弟子一人;既而言者以為不可,復行舊制。賈昌朝在北京,奏:「京師僧寺多招納亡賴遊民為弟子,乞皆取鄉貫保任,方聽收納。」詔從之,京師尼僧大以為患。至是有中旨,復令五十僧度一弟子,及京師僧寺弟子不復更取保任,僧徒大喜,爭為道場以答上恩。

有上封者論:「河北義勇,有事則集於戰陣,無事散歸田裡,以時講習,無待儲廩,得古寓兵於農之意;惜其束於列郡,止以為城守之備。誠能于邢、冀二州分東西兩路,命二郡守臣分領,寇至,即兩路義勇之師,翔進赴援,傍出掩擊,使其腹背受敵,則河北二十餘所常伏銳兵矣。」議下河北路帥臣等。

時大名府李昭亮、定州龐籍、真定府錢明逸、高陽關王贄等上議曰:「唐澤潞留後李抱真籍戶丁男,三選其一,農隙則分曹角射,歲終都試,以示賞罰,三年,皆善射,舉部內得勁卒二萬。既無廩費,府庫益實,乃繕甲兵為戰具,遂雄視山東。是時天下稱昭義步兵冠於諸軍,此近代之顯效。而或者謂民兵只可城守,難備戰陣,誠非通論。但當無事時,便分兩路,置官統領,以張用兵之勢,外使敵人疑而生謀,內亦搖動眾心,非計之得。姑令在所點集訓練,三二年間,武藝稍精,漸習行陣,遇有警,得將臣如抱真者統馭,制其陣隊,示以賞罰,何戰之不可哉!至於部分佈列,量敵應機,系於臨時便宜,亦難預圖。況河北本皆邊胡之地,自置義勇,州縣以時案閱,耳目已熟,行固無疑。」詔如所議,歲閱,以新舊籍並闕數聞。

是春,遼主如春州。

續資治通鑑/卷056·卷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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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續資治通鑑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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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五十六】 起柔兆涒灘正月,盡强圉作噩七月,凡一年有奇。

春,正月,甲寅朔,帝御大庆殿受朝。前一夕,大雪,帝在禁庭,跣足祷天,及旦而霁。百官就列,帝暴感风眩,冠冕欹侧,左右或以指抉帝口出涎,乃小愈,趣行礼而罢。

丙辰,辽主命诸郡长吏如诸部例,与僚属同决罪囚,无令瘐死狱中。诏曰:「先时诸路死刑,皆待决于朝,故狱讼留滞;自今凡强盗得实者,听即决之。」

戊午,宴辽使于紫宸殿,宰相文彦博奉觞诣御榻上寿。帝顾曰:「不乐邪?」彦博知帝有疾,错愕无以对;然尚能终宴。己未,辽使入辞,置酒紫宸殿,使者入至庭中,帝疾作,扶入禁中。彦博以上旨谕辽使,遣大臣就驿赐宴,仍授国书。彦博与两府俟于殿阁,久之,召入内副都知史志聪等问帝起居状,志聪等对以禁中事不敢泄,彦博怒叱之曰:「上暴疾,惟汝曹得入禁闼,不令宰相知天子起居,欲何为邪?自今疾势小有增损必白。」仍命引至中书取军令状,志聪等皆听命。及夕,皇城诸门白当下锁,志聪曰:「汝白宰相,我不任受其军令。」由是禁中事,宰相无不知者。庚申,诣内东门小殿问起居,帝自禁中大呼而出。宫人扶侍者皆随出,谓彦博等曰:「相公且肆赦消灾。」彦博等退,始议降赦。

帝既不省事,两府但相与议定,称诏行之。两府欲留宿禁中而无名,辛酉,彦博与富弼建议,设醮祈福于大庆殿,两府监之,昼夜焚香,设幄宿于殿西庑。志聪等白故事两府无留宿殿中者,彦博曰:「此岂论故事时邪!」遣近臣祷于在京寺观,天下长吏祷于岳渎诸祠。

壬戌,帝疾小间,暂御崇政殿以安众心。

癸亥,两府求诣寝殿见帝,史志聪难之。富弼责之曰:「宰相安可一日不见天子!」志聪等不敢违。是日,两府始入福宁殿卧内奏事,两制近臣日诣内东门问起居,百官五日一入。

甲子,大赦,蠲被灾田租及倚阁税。

戊辰,罢上元张灯。自是帝神思渐清,然不能语,辅臣奏事,大抵首肯而已。

己巳,命辅臣祷天地、宗庙、社稷。

壬申,罢醮,两府始分番归第,不归者各宿于其府。

知开封府王素尝夜叩宫门,求见执政白事。彦博曰:「此际宫门何可夜开!」诘旦,素入白,有禁卒告都虞候欲为变者,欲收捕治状,彦博曰:「如此则张皇矣。」乃召殿前都指挥使许怀德,问都虞候某者何如人,怀德称其良谨可保。彦博曰:「此卒有怨,诬之耳,当亟诛以靖众。」众以为然。时富弼以疾谒告,彦博请刘沆判状尾,斩于军门。彦博初欲自判,王尧臣捏其膝,彦博悟,因请沆判之。及帝疾愈,沆谮彦博曰:「陛下违豫时,彦博斩告反者。」彦博以沆判呈帝,帝意乃解。

壬午,大雨雪,木冰。

辽主如鱼儿泺。

二月,乙酉,辽以左伊勒希巴萧玛噜知西南面招讨都监事。

甲午,诏两制以上问候于内东门,餘皆罢之。

甲辰,帝疾愈,御延和殿。丙午,宰臣率百官拜表称贺。

三月,丁巳,诏礼部贡举。

辽以应圣节曲赦百里内囚。

辛未,司天监言,自至和元年五月,客星晨出东方,守天关,至是没。

己卯,辽主制「放鹰赋」赐群臣,示委任臣僚之意。先是兴宗以耶律伊逊为护卫太保。伊逊,本窭人子,尝牧羊,自言梦中食月啖日,方半而寤,颇以自负。比长,美风仪,外和内狡。初为文班吏,掌太保印,陪从入宫,仁懿皇后见其详雅如素宦,令补笔砚吏;兴宗亦爱之。辽主即位,以伊逊先朝所任,使同知点检司事,常召决疑议。伊逊被委任自此始。

闰月,癸未朔,以枢密副使王尧臣为户部侍郎、参知政事,参知政事程戡为户部侍郎、枢密副使,以戡与文彦博姻家故也。

诏閤门,自今前后殿间日视事。

辛卯,以翰林学士王洙为翰林侍读学士兼侍讲学士,出知制诰刘敞知扬州。敞,王尧臣姑子;洙,尧臣从父。尧臣执政,两人皆避亲也。

知谏院范镇言:「洙在太常,坏陛下礼乐,为学士时,进不由道,资性奸回,恐终累尧臣。」章六上,卒不报。

镇安节度使、同平章事程琳既归本镇,上书言:「臣虽老,尚能为国守边。」未报,得疾,遽卒。丁酉,赠中书令,谥文简。

辽自圣宗时铸太平钱,新旧互用,由是钱法演迤域中。开泰中,每岁春秋以官钱宴享将士,钱不胜多。己亥,始行东京所铸钱。

乙巳,辽南京狱空,进留守以下官。

夏,四月,壬子朔,六塔河复决。

丙辰,召知郑州曾公亮为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公亮治郡有能名,盗贼悉窜它境,至外户不闭,民呼为「曾开门」。

甲子,辽主诏曰:「方夏长养鸟兽孳育之时,不得纵火于郊。」

己卯,以右司谏、知制诰贾黯知陈州,以父疾自请也;寻改许州。

五月,甲申,诏以九月于大庆殿行恭谢礼。

初,左千牛卫大将军宗实,幼养于宫中,帝及皇后鞠视如子。既出,还第,问劳赏赐不绝。及帝得疾,不视朝,中外忧恐。宰相文彦博、刘沆、富弼劝早立嗣,帝可之。参知政事王尧臣之弟纯臣为王府官,数与尧臣言宗实之贤,尧臣以告彦博等。彦博等亦知宗实帝意所属,乃定议,乞立宗实为嗣;既具稿,未及进,而帝疾有瘳,其事中辍。

知谏院范镇疏曰:「昔太祖舍其子而立太宗,天下之大公也。真宗以周王薨,养宗子于宫中,天下之大虑也。愿陛下以太祖之心行真宗故事,拔近族之尤贤者,优其礼秩,置之左右,与图天下事,以系亿兆人心。」疏奏,文彦博使提点开封府界诸县公事蔡挺问镇何所言,镇以实对。明日,挺谓镇曰:「言如是事,何不与执政谋?」镇曰:「镇自分必死,乃敢言;若谋之执政,或以为不可,岂得中辍乎?」

戊戌,辽主谒庆陵;甲辰,有事于兴宗庙。

丙午,以龙图阁直学士夏安期知延州。州东北阻山,无城,敌骑尝乘之。安期至,即命大筑城。方暑,诸将白士卒有怨言,安期益广计数百步,令其下曰:「敢有一言动众者斩!」躬自督役,不逾月而就,袤延六里。

六月,辛亥朔,诏双日不御殿,伏终如旧。

丁巳,辽命宰相举才能之士。

戊午,辽命有司籍军补边戍。

己未,殿中侍御史赵抃疏曰:「今上有谪见之文,下有妖言之俗,天其或者以皇嗣未立,人心未有所系,丁宁警戒,欲陛下深思远图,亟有所为而然也。愿陛下择用宗室贤善子弟,或教育宫闱,或封建任使,左右以良士,辅导以正人,磐石维城,根本深固,惟陛下以至公而裁择焉。」

辛酉,准布部长朝于辽,贡方物。

癸亥,中丞张昪等言:「臣等累次奏乞许台谏官依例上殿,闻已降付中书;至今逾月,未蒙施行,乃是执政大臣不欲臣等进对,故为沮遏。伏望陛下指挥中书,许令台谏官上殿,臣等必不敢以琐细事务上烦圣听。」寻有诏,许中丞上殿。

丁卯,高丽遣使贡于辽。

庚午,集贤校理、通判并州司马光上疏曰:「储贰者,天下之根本,根本未定则众心未安。夫细民之家,有百金之宝,犹择亲戚可信任者,使谨守之,况天下之大乎?今陛下未有皇嗣,人心忧危。伏望断自圣志,遴选宗室之中聪明、刚正、孝友、仁慈者,使摄储贰之位,以俟皇嗣之生,退居籓服。倘未欲然,且使之辅政,或典宿卫,或尹京邑,亦足以镇安天下之心。」帝在位久,国嗣未立,及不豫,天下寒心,而莫敢言。惟谏官范镇首发其议,光继之,又与镇书言:「此大事,不言则已,言一出岂可复反顾!愿公以死争之。」于是镇言益力。

辽旧制,史官得与闻朝议;辛未,辽主命罢之,俾史官问宰相而后书。

时京师自五月大雨不止,水冒安上门,门关折,坏官私庐舍数万区,城中系栰渡人,命辅臣分行诸门。而诸路亦奏江河决溢,河北尤甚,民多流亡,令所有赈救之。水始发,马军都指挥使范恪受诏障朱雀门,知开封府王素违诏止之,曰:「方上不豫,军民庐舍多覆压,奈何障门以惑众,且使后来者不入邪!」

知谏院范镇言:「臣伏见诸路州郡俱奏水灾,京师积雨,社稷坛讉辄坏,其为灾变,可谓大矣。伏乞陛下问大臣灾变所起之因及所谓消伏之术,仍诏两制、台阁常参官极言得失,躬亲裁择,以塞天变。」

乙亥,辽南京蝗蝻为灾。

丁丑,辽以南院枢密使赵王扎拉为上京留宁、同知南京留守事,吴王耶律仁先为南院枢密使,秦王萧孝友为北府宰相。辽主亲制诰词,褒赐孝友。

己卯,诏群臣实封言时政阙失。范镇又言:「「传」曰:『简宗庙,不祷祀,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陛下恭事天地神祇,肃祀祖宗,山川之祠,罔不秩举;至于号令,必顺天时。然而上天出此变者,盖晓谕陛下以简宗庙也。宗庙以承祧为重,故古先帝王,即位之始,必有副贰,以重宗庙也。陛下即位以来,虚副贰之位三十五年矣。臣近奏,择宗子贤者,优其礼数,试之以政,俟有圣嗣,复遣还邸,及今两月餘而不决,此天变所以发也。伏惟陛下深念宗庙之重,以臣前一章降付执政大臣,速为裁定。」

秋,七月,辛巳朔,诏三司、开封府、台谏官、审刑院复上殿奏事,仍日引一班。自帝不豫,惟两府得奏事,至是始引对群臣。

乙酉,诏京东、西、荆湖北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分行赈贷水灾州军,若漂荡庐舍,听于寺院及官屋寓止;仍遣官体量放今年税,其已倚阁者勿复检覆。

辽遣使分道平赋税,缮戎器,劝农桑,禁盗贼。

丙戌,赐河北路诸州军因水灾而徙它处者米,一人五斗。其压溺死者,父、母、妻赐钱三千,餘二千。

文彦博、富弼等之共议建储,未尝与两府谋也,枢密使王德用闻之,合掌加额。于是翰林学士欧阳修上疏曰:「陛下临御三十餘年,而储副未立,臣僚多以此事为言,大臣亦尝进议,圣意久而未决,而庸臣愚士,遂生嫌疑之论,此不思之甚也。「礼」曰:『一人元良,万国以正。』盖谓定天下之根本,上承宗庙之重,亦所以绝臣下之邪谋。伏望择宗室之贤者,依古礼文,且以为子,既可徐察其贤否,亦可俟皇子之生。臣又见枢密使狄青,出自行伍,遂掌枢密,三四年间,虽未见过失,而不幸有得军情之名。武臣掌国机密而得军情,岂是国家之利?欲乞且罢青枢务,任以一州,既以保全之,亦为国家消未萌之患。」疏凡再上,留中不出。

知制诰吴奎言:「王者以社稷为本,宗庙为重。社稷必有奉,宗庙必有主。「礼」:大宗无嗣,则择支子之贤者。以昭穆言之,则太祖、太宗之曾孙,陛下所宜建立,用以系四海之心者也。况陛下春秋犹盛,俟有皇子,则退所为后者,颇优其礼数,使不与它宗室等,亦何为而不可?」

殿中侍御史吕景初亦言:「商、周之盛,并建同姓,国朝二宗,相继尹京,是欲本支盛强,有磐石之安,而天下有所系望矣。愿择宗子之贤者,使得问安侍膳于宫中,以消奸萌,或尹京典郡,为夹辅之势。」

景初又数诣中书白执政,请出狄青。文彦博以青素忠谨,外言不足置意,景初曰:「青虽忠,如众心何?大臣为朝廷虑,毋牵闾里恩也!」

己丑,出内藏库银绢三十万赈贷河北。

辛丑,三司使、户部侍郎杨察卒,赠礼部尚书,谥宣懿。察勤于吏职,痈方作,犹入对,商榷财利,归而大顿,人以为用神太竭云。

癸卯,以武康节度使、知相州韩琦为工部尚书、三司使。唐制,节度使纳节,不降麻。本朝丁谓自节度使为参知政事,止舍人院命词。今除琦三司使降麻,非故事也。

乙巳,贷被水灾民麦种。

是月,彗出紫微垣,历七星,其色白,长丈餘。

八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司马光又上疏请早择宗室之贤,使摄居储位,不报。

癸丑,复知池州包拯为刑部郎中、知江宁府,江南东路转运使唐介为户部员外郎。时侍御史里行吴中复乞包拯、唐介还朝,宰臣文彦博因言:「介顷为御史,言事多中臣病,其间虽有风闻之误,然当时责之太深,请如中复所奏用之。」故有是命。

诏:「大臣自今无得乞子弟及亲旧赐进士出身。」

知谏院范镇言:「近日彗出东方,孛于七星,其色正白。七星主急兵,色白亦主兵。陛下宜与大臣相敕警以求消复之术。」且曰:「陛下以臣言为然,乞以臣前所上章与大臣速定大议;以臣言为不然,乞加臣万死之罪。」甲寅,镇复与执政书,言:「古之人三谏而不从则去,今镇已六谏矣。愿诸公携镇之书言于上前,速定大计;如其不然,即赐镇归田,若解镇之职而置之散外,皆诸公之赐。」镇又两个疏言早定大计。庚申,以镇为户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镇固辞不受。

癸亥,枢密使、护国节度使狄青,罢枢密使,加同平章事、判陈州。青在西府四年,京城小民推其材武,青每出入,辄聚观,至壅路不得行。帝自正月不豫,青益为都人所指目。又,青家犬生角,数有光怪。知制诰刘敞请出青以保全之,未听;敞出知扬州,又言及之。及京师大水,青避水,徙家于相国寺,行止殿上,都下喧然;执政闻之始惧,以熟状出青判陈州。

以三司使、工部尚书韩琦为枢密使,召端明殿学士、知益州张方平为三司使。自西鄙用兵,两蜀多所调发。方平还自益州,奏免横赋四十万贯匹,及减兴、嘉、邛州铸钱十餘万,蜀人便之。

始,方平主计京师,有三年粮,而马粟倍之,至是马粟仅足一岁,而粮亦减半,因建言:「今之京师,古所谓陈留,天下四冲八达之地,非如雍、洛有山河形势足恃也,特依重兵以立国耳。兵恃食,食恃漕运,汴河控引江、淮,利尽南海,天圣以前,岁发民浚之,故河行地中。有张君平者,以疏导京东积水,始辍用汴夫,其后浅妄者争以裁减费役为功,河日以湮塞。今仰而望河,非祖宗之旧也。」遂画漕运十四策。宰相富弼读方平奏帝前,昼漏尽十刻,侍御皆跛倚;帝太息称善。弼曰:「此国计之大本,非常奏也。」悉如所欲施行。其后未期年,京师有五年之蓄。

先是枢密直学士、权知开封府王素,数与欧阳修称誉富弼于帝前,弼入相,素颇有力焉,意弼引己登两府,既不如志,因求外官,于是改龙图阁学士、知定州。

是夕,彗星灭。

翰林学士胡宿知审刑院,详议官阙,判院者当择人荐于帝,宿与同列得二人。一人者监税河北,以水灾亏课,同列曰:「小失不足以白上。」宿至帝前,悉白之,且曰:「此人小累,才足惜。」帝曰:「果得才,小累何恤乎!」遂除详议官。同列退,诮曰:「详议欲得人,公固欲白上,倘缘是不用,奈何?」宿曰:「彼得与不得,不过一详议官耳。宿以诚事主,今白首矣,不忍丝发欺君,丧平生节;为之开陈,听主上自择耳。」

初,李照斥王朴乐音高,乃作新乐,下其声。太常歌工病其太浊,歌不成声,私赂铸工使减铜齐,而声稍清,歌乃协,然照卒莫之辨。又,朴所制编钟皆侧垂,照及胡瑷皆非之。及照将铸钟,给铜于铸钅写务,得古编钟一,工不敢毁,乃藏于太常。钟不知何代所作,其铭云:「粤朕皇祖宝和钟,粤斯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叩其声,与朴钟夷则清声合,而其形侧垂。瑗后改铸,正其钮使下垂,叩之,弇郁而不扬。其钅博钟又长角而震掉,声不和。著作佐郎刘羲叟谓人曰:「 此与周景王无射钟无异,上将有眩惑之疾。」已而果然。

于是范镇言:「国家自用新乐,日食,星变,冬雷,秋电,大雨不时,寒暑不节,不和之气,莫甚此者。去年十二月晦,大雨雪,大风,宫架辄坏;元日大朝会,乐作而陛下疾作。臣恐天意以为陛下不应变祖宗旧乐而轻用新乐也。乞下执政大臣参议,且用祖宗旧乐,以俟异时别加制作。」

丁丑,诏太常恭谢,用旧乐。

戊寅,诏招抚彭仕羲。

是月,辽主如秋山,后从行,至杀虎林,命后赋诗,后应声而成;辽主大喜,出示群臣。次日,行猎,有虎突出,辽主一发殪之,谓群臣曰:「力能伏虎,不愧皇后诗矣。」

辽魏国王萧惠卒,年七十四,后之父也。遗命家人薄葬。讣闻,辽主戬三日。

九月,壬午,司马光又上疏曰:「自古帝王,即位则立太子,此不易之道,其或捴谦未暇,则有司为请之,所以尊社稷,重宗庙,未闻人主以为讳也。及唐中叶,人主始有恶闻立嗣者,群臣莫敢发言,言则刑戮随之,是以祸患相寻,不可复振。不知本强则茂,基壮则安。今日公卿至庶人,皆知当今之务,无此为大,而莫敢进言。向以水灾亲下明诏,勤求得失,臣安敢舍此大节,隐而不言!其餘琐碎,岂足道哉?」时范镇亦屡奏辞所除官,且乞因恭谢大礼决定大议。

庚寅,命宰臣富弼摄事于太庙,枢密副使田况于皇后庙,程戡于奉慈庙。辛卯,恭谢天地于大庆殿,大赦,改元。丁酉,加恩百官。

庚子,辽主如中京,祭圣宗、兴宗于会安殿。

癸卯,以侍御史范师道知常州,殿中侍御史赵抃知睦州。先是宰相刘沆进不以道,深疾言事官,因举行御史迁次之格,满三岁者与知州。师道及抃尝攻沆之短,至是抃等又乞避范镇,各请补外,沆遂引格出之。中丞张昪等言沆挟私出御史,请留抃及师道,不报。

甲辰,诏三司置司编禄令,以知制诰吴奎、右司谏马遵、殿中侍御史吕景初为编定官,从枢密使韩琦言也。

冬,十月,丁卯,出内藏库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钱十万贯,下河北市籴军储。

辛未,以草泽双流宋堂为国子四门助教。堂著书颇究时务,数为近臣所荐;至是翰林学士赵概又言其所著书,特录之。

丙子,辽主如中会川。

十一月,辛巳,王德用罢为山南东道节度使兼侍中,以判大名府贾昌朝为枢密使。翰林学士欧阳修言:「昌朝禀性回邪,颇知经术,能缘饰奸言,善为阴谋以陷害良士,小人朋附者众,皆乐为其用。臣愿速罢昌朝,还其旧任,天下幸甚!」

是日,范镇入对垂拱殿。镇前后上章凡十九次,待罪几百日,须发为白,至是泣以请。帝亦泣曰:「朕知卿言是也,当更俟三二年。」镇由是卒辞言职,朝廷不能夺也。己丑,镇复为起居舍人、充集贤殿修撰。

庚寅,录潭州进士杨谓为郊社斋郎。先是蛮猺数寇边,史馆检讨张刍责监潭州税;及天章阁待制刘元瑜知潭州,刍遂以说干元瑜,使谓入梅山招谕,其酋长四百餘人,皆出听命,因厚犒之,籍以为民,凡千一百户,故朝廷特录为功。通梅山盖自此始。

癸巳,以草泽建安黄晞为大学助教,致仕。晞少通经,著「聱隅书」十卷。庆历中,聘召不至。至是枢密使韩琦表荐之,受命一夕而卒。

戊戌,辽以知左伊勒希巴事耶律啰勒为伊勒希巴,以北院大王耶律仙通知黄龙府事。都监耶律哈里齐,先以使宋失辞免官,至是起为怀化军节度使。

辽主之为燕赵国王也,兴宗以左中丞萧惟信资性沉毅,笃志好学,徙为燕赵王傅,谕之曰:「燕赵左右多面谀,不闻忠言。汝当以道规诲,使知君臣之义,有不处王邸者,以名闻。」惟信辅导以礼,后迁北院枢密副使,坐事免官,至是复为枢密副使。

甲辰,辽群臣上辽主尊号曰天祐皇帝,后曰懿德皇后。大赦。乙巳,辽主以皇太叔重元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徙封赵国王扎拉为魏国王,吴王尼噜古进封楚国王,百官进迁有差。

辽主谓南府宰相杜防曰:「朕以卿年老嗜酒,不欲烦以剧务,朝廷之事,总纲而已。」顷之,拜右丞相,加尚父。防旋卒,辽主叹悼,赗赠加等,官给葬具,赠中书令,谥元肃。

帝之得疾也,贾昌朝阴结右班副都知武继隆,令司天官二人于大庆殿庭两府聚处,执状抗言:「国家不当穿河于北方,致上休不安。」文彦博知其意,顾未有以制。数日,二人又上请皇后同听政,亦继隆所教也。史志聪等以状白执政,彦博召二人诘之曰:「天之变异,汝职所当言也,何得辄预国家大事!汝罪当族!」二人惧,色变,彦博曰:「观汝,真狂愚耳,未忍治妆罪,自今无得复尔!」及议遣司天宫定六塔于京师方位,彦博复遣二人往。继隆请留之,彦博曰:「彼何敢妄言,有人教之耳。」继隆不敢对。二人至六塔,恐治前罪,乃更言:「六塔在东北,非正北,无害也。」

十二月,戊申朔,右司谏吕景初言:「伏睹诏书,今后虽遇辰牌,当留一班,令台官上殿,欲望谏官同此。」从之。

辽以韩王萧阿喇为北院枢密使,徙王陈,与萧革同掌国政。革诌谀不法,阿喇争之不得,遽告归,辽主由是恶之;旋除东京留守。

壬子,兵部侍郎、平章事刘沆,罢为工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知应天府。

范师道、赵抃既出,御史中丞张昪言:「天子耳目之官,用舍进退,必由陛下,奈何以宰相怒斥之!」又请与其属俱出。吴中复指沆治温成丧,天下谓之「刘弯」,俗谓鬻棺者为弯,则沆素行可知;沆亦极诋台官朋党。先是狄青以御史言罢柩密使,沆因奏:「御史削陛下爪牙,将有不测之忧。」而昪等亦辨论不已,凡上十七章。沆知不胜,乃自请以本官兼一学士,守南京。寻诏沆遇大朝会,缀中书班。

昪为中丞,弹劾无所避,帝谓昪曰:「卿孤立,乃能如是!」昪曰:「臣朴学愚忠,仰托圣主,是为不孤。今陛下之臣,持禄养交者多,忠心谋国者少,窃以为陛下乃孤立耳。」帝为之感动。

以翰林学士、权知开封府曾公亮为给事中、参知政事,龙图阁学士、知江宁府包拯为右司郎中,权知开封府。

拯立朝刚严,闻者皆惮之,至于童稚妇女亦知其名,贵戚、宦官为之敛手。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府吏坐门,先收状牒,谓之牌司。拯开正门,径使至庭自言曲直,吏不敢欺。时京师大水,因言中官。势族筑园榭多跨惠民河,故河塞不通,乃悉毁去。或持地券自言,有伪增步数者,皆审验,劾奏之。

甲寅,辽上太后尊号曰慈懿仁和文惠孝敬广爱宗天皇太后。

乙卯,以太子中允、天章阁侍讲胡瑗管句太学。始,瑷以保宁节度推官教授湖州,科条纤悉备具,以身先之,虽盛暑必公服坐堂上。严师弟子之礼,视诸生如其子弟,诸生亦亲爱如其父兄,从游者常数百人。庆历中,兴太学,下湖州取其法,著为令。瑷既为学官,其徒益众,太学至不能容。瑷教人,随材高下,衣服容止有度,人遇之,虽不识,皆知其为瑷弟子也。于是擢为经筵,治太学如故。

甲子,夏国主谅祚遣使来告其母密藏氏卒。初,密藏氏通于李守贵,又通吃多已。守贵愤怒,于是杀吃多已及密藏氏。谅祚母族鄂特彭乃族杀守贵,保养谅祚,以其女妻焉,时谅祚生九岁矣。

乙丑,辍视朝,以谅祚母丧故也。

春,正月,庚辰,辽主如鸭子河。

癸未,翰林学士欧阳修权知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榜出,嚣薄之士,候修晨朝,群聚诋斥,或为祭文投其家。然文体自是遂变。

丙戌,辽置倒塌岭节度使。

乙未,五国部长贡方物于辽。

己亥,天章阁待制兼侍读孙甫卒,特赠右谏议大夫。甫善持论,著「唐史记」,每言唐人行事以推见当时治乱,若身履其间。诏藏其书秘阁。

二月,己酉,梓夔路三里邨夷人寇淯井监。

庚戌,遣使录三京辅郡系囚。

己未,辽主如大鱼泺。

壬戌,太子太师致仕杜衍卒。衍退寓南京凡十年,性不植产,第室卑漏,才数十楹,居之裕如也。出入从者十许人,乌帽皁履,祶袍革带。亲故或言宜为居士服,衍曰:「老而谢事,尚可窃高士名乎!」王洙谒告归应天府,有诏抚问。及病,帝中使赐药,挟医往视,不及,卒,年八十,赠司徒兼侍中,谥正献。衍临终戒其子薄葬,自作遗疏,其略曰:「无以久安而忽边防,无以既富而轻财用,宜早建储副以安人心。」语不及私。

澧州罗城洞蛮内寇,发兵击走之。

癸酉,山南东道节度使兼侍中王德用卒。德用,将家子,习知军中情伪,以恩抚下,故多得士心,名闻外国,虽闾阎妇女小儿亦呼为黑王相公云。

是月,雄、霸州地震。

三月,辛巳,辽以楚国王尼噜古为武定军节度使。

丁亥,赐进士建安章衡等及第、出身、同出身。是岁,进士与殿试者始皆不落。己丑,赐诸科及第,又赐特奏名进士诸科同出身,补诸州长史、文学。

乙未,辽遣林牙耶律防等来请御容。戊戌,以御史中丞张昪为回谢使,单州防禦使刘永年副之。初,辽兴宗致其画像及圣宗画像凡二轴,请易真宗及帝御容,既许之,会兴宗晏驾,遂寝。至是遣使再请,故命昪等传命,令更持新主画像来即予之。翰林学士胡宿草国书,奏曰:「陛下先已许之,今不与,则伤信矣。 」不从。昪等至辽,辽主欲先得圣容。昪曰:「昔兴宗弟也,弟先面兄,于理为顺。况今南朝乃伯父之尊,当先致恭。」辽人不能对。

庚子,判陈州、护国节度使、同平章事狄青卒。帝发哀苑中,赠中书令,谥武襄。

青为人,谨密寡言,计事必审中机会而后发。师行,先正部伍,明赏罚,与士卒同甘苦,虽敌卒犯之,无一人敢先后者,故其出常有功。尤喜推其功以与将佐,始与孙沔破贼,谋一出青,贼已平,经制餘事悉以委沔,退然如不用意者。沔始服其勇,既又服其为人,自以为莫及也。尹洙以贬死,青悉力周其家事。尝有持狄梁公画像及告身诣青,以为青远祖;青谢曰:「一时遭际,安敢自附梁公!」厚赠其人而遣之。

夏,四月,丙辰,辽主清暑永安山。

丁巳,徙知常州、侍御史范师道为广南东路转运使。旧补摄官皆委吏胥,无先后远近之差,师道始置籍次第之。

己巳,以殿中侍御史里行吴中复为殿中侍御史、充言事御史,从中丞张昪言也。

辛未,通判黄州赵至忠上「辽地图」及「杂记」十卷。

癸酉,以彭仕羲未降,遣官安抚湖北。

甲戌,司天监言:「据「崇天历」,己亥年日当食正月朔,乞定戊戌年十二月为闰以避之。」诏不许。

火峒蛮侬宗旦聚众人寇。宗旦者,智高之族也。知邕州萧注欲大发峒丁击之,知桂州萧固独请以敕招降。转运使王罕以为宗旦保山溪篁竹间,苟设伏要我军,未可必胜,徒滋边患,乃独领兵次境上,使人招宗旦子日新,谓曰:「汝父内为交趾所仇,外为边臣希赏之饵。归报汝父,可择利而行。」于是宗旦父子皆降,南事遂定。以宗旦为忠武将军,日新为三班奉职。

五月,庚辰,并代钤辖、管句麟府军马开封郭恩与夏人战于断道坞,死之。走马承受黄道元、府州宁府寨监押刘庆被执,死伤数百人,亡失器甲马匹甚众。诏赠恩同州观察使,封其妻,官其子弟有差,给旧俸三年。

癸未,赐国子博士寇諲银绢五十两匹,諲上其祖准所著文集也。

甲申,改筑禖坛于圜丘东南。

己亥,辽主如庆陵,献酎于金殿、同天殿。

六月,壬子,以汝州龙山孔日攵为校书郎,致仕,绛州稷山韩退为安逸处士,翰林学士承旨孙抃等荐二人有行义故也。

自赵彦若制策不入等,阅四年,遂无应科者。帝曰:「岂朕待之不至邪?」丁巳,诏:「朝廷设制科以取天下美异之士,尝以推恩过厚而难其选,所取不过三二人,甚非所以广详延之路也。其令两制以上同议之!」既而孙抃等言:「太常博士以下至选人、草泽人应制科者,并听待制以上奏举,无得自陈,内草泽人亦许本路转运使奏举。其行不如所学,并坐举者。其进用差次,不得引旧例超擢。」从之。

戊午,夏国主谅祚遣人来谢吊祭。

戊辰,以淑妃苗氏为贵妃,兗国公主之母也。公主将出降,故有是命。旧时公主受封降制,有册命之文,不行礼,只以纶告进内。于是翰林学士胡宿疏论之,不从。

辛未,辽以魏国王扎拉为特里衮、同知枢密院事。

秋,七月,辛巳,诏河北诸道部署,分遣兵官教阅所部军。

甲申,辽南京地震,赦其境内。

乙酉,辽主如秋山。

辛卯,令翰林学士承旨孙抃、御史中丞张昪磨勘转运使及提点刑狱课绩。初,知谏院张旭,言朝廷有意天下之治,宜自转运使始,因上选用、责任、考课三法,故以命昪等,然卒亦无所进退焉。

壬辰,知麟州武戡,除名,江州编管,坐与夏人战断道坞而弃军先入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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