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書始立外戚恩澤侯表,「遼」、「明」二史因之。

遼外戚不皆有封爵,然世選北府宰相預政事,明則揚、徐二王僅假虛號,自後皆封侯、伯。

嘉靖間,詔不得與汗馬餘勳並列,惟分封大邑,帶礪相承,未嘗區以別也。

清初,太祖娶於葉赫,草昧干戈,制度未備。太宗、世祖娶於蒙古,追進崇封,外戚恩澤自此始。

雍正八年,世宗詔定外戚爲承恩公。

乾隆四十三年,高宗又詔后族承恩與佐命功臣櫛風沐雨、拓土開疆者,實難並論,俱改爲三等公。名既專屬,等復殊裁,抑制防視,明尤肅用,是終清世外家皆謹守法度,無預政事者,不可謂非詒謀之善也。

「明史」用班氏例,兼及宦官恩倖之得封者,尤清所未有,茲次第諸后族,爲外戚表,凡以外戚封及其家初有爵,以外戚進者,皆入焉。后族別以功封,仍列功臣世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