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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本魏書目錄叙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魏書
發佈: 2024年12月12日
建立: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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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十二紀、九十二列傳、十志,凡一百一十四篇,舊分為一百三十卷,北齊尚書右僕射魏收撰。

初,魏史官鄧淵、崔浩、高允皆作編年書,遺落時事,三不存一。太和中,李彪、崔光始分紀、傳、表、志之目。宣武時,邢巒撰「高祖起居注」,崔鴻、王遵業補續,下逮明帝。其後,溫子昇作「莊帝紀」三卷,濟陰王暉業撰「辨宗室錄」三十卷。魏末山偉以代人諂附元天穆、尒朱世隆,與綦雋更主國書,二十餘年,事迹蕩然,萬不記一。

北齊文宣天保二年,詔魏收修魏史。博訪百家譜狀,搜采遺軼,包舉一代始終,頗為詳悉。收所取史官,本欲才不逮己,故房延祐、辛元植、眭仲讓、刁柔、裴昂之、高孝幹皆不工纂述,其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論、前後二表、一啟,咸出於收。五年,表上之。悉焚崔、李舊書。收黨齊毀魏,襃貶肆情,時論以為不平。文宣命收於尚書省與諸家子孫訴訟者百餘人評論。收始亦辯答,後不能抗。范陽盧斐、頓丘李庶、太原王松年,並坐謗史,受鞭配甲坊,有致死者。眾口沸騰,號為「穢史」。時僕射楊愔、高德正用事,收皆為其家作傳,二人深黨助之,抑塞訴辭,不復重論,亦未頒行。孝昭皇建中,命收更加審覈。收請寫二本,一送并省,一付鄴下,欲傳錄者,聽之。羣臣競攻其失。武成復敕收更易刊正。收既以魏史招眾怨咎,齊亡之歲,盜發其冢,棄骨于外。

隋文帝以收書不實,平繪中興書敍事不倫,命魏澹、顏之推、辛德源更撰「魏書」九十二卷,以西魏為正,東魏為偽,義例簡要,大矯收、繪之失,文帝善之。煬帝以澹「書」猶未盡善,更敕楊素及潘徽、褚亮、歐陽詢別修「魏書」。未成而素卒。唐高祖武德五年,語侍中陳叔達等十七人分撰後魏、北齊、周、隋、梁、陳六代史,歷年不成。太宗初,從祕書奏,罷修「魏書」,止撰「五代史」。高宗時,魏澹孫同州刺史克己續十志十五卷,魏之本系附焉。「唐書・藝文志」又有張大素「後魏書」一百卷、裴安時「元魏書」三十卷,今皆不傳。稱魏史者,惟以魏收書為主焉。

孔子稱「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三代文章,莫盛於周。東周、秦、漢雖戰爭喪亂,前古遺風餘烈,流而未絕。賢君忠臣蹈道之徒,功業行誼,彰灼顯布。高才秀士,詞章論議,諫諍辯說,嘉謀奇策,皆可以驚聽動俗,為後世軌範。而左丘明、司馬遷、班固,以良史之才,博學善敍事,不虛美隱惡,故傳之簡牘,千餘年而不磨滅。東漢、魏、晉,去聖人稍遠,史官才益淺薄。永興失政,戎狄亂華,先王之澤掃地盡矣。

拓跋氏乘後燕之衰,蠶食并、冀,暴師喋血三十餘年,而中國略定。其始也,公卿方鎮皆故部落酋大,雖參用趙魏舊族,往往以猜忌夷滅。爵而無祿,故吏多貪墨;刑法峻急,故人相殘賊;不貴禮義,故士無風節;貨賂大行,故俗尚傾奪。遷洛之後,稍用夏禮。宣武柔弱,孝明沖幼,政刑弛緩,風俗媮惡,上下相蒙,紀綱大壞。母后亂於內,羣盜撓其外,禍始於六鎮,釁成於尒朱,國分為二而亡矣。雖享國百餘年,典章制度,內外風俗,大抵與劉、石、慕容、苻、姚略同。道武、太武暴戾甚於聰、虎,孝文之强,不及苻堅。其文章儒學之流,既無足紀述,謀臣辯士將帥功名,又不可希望前世。而修史者言詞質俚,取捨失衷,其文不直,其事不核,終篇累卷,皆官爵州郡名號,雜以冗委瑣曲之事,覽之厭而遺忘,學者陋而不習,故數百年間,其書亡逸不完者,無慮三十卷。今各疏于逐篇之末。然上繼魏、晉,下傳周、齊、隋、唐,百六十年廢興大略,不可闕也。

魏書/卷114·釋老志十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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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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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有作,司牧生民,結繩以往,書契所絕,故靡得而知焉。自羲軒已還,至於三代,其神言秘策,蘊圖緯之文,範世率民,垂墳典之迹。秦肆其毒,滅於灰燼;漢採遺籍,復若丘山。司馬遷區別異同,有陰陽、儒、墨、名、法、道德六家之義。劉歆著七略,班固志藝文,釋氏之學,所未曾紀。案漢武元狩中,遣霍去病討匈奴,至臯蘭,過居延,斬首大獲。昆邪王殺休屠王,將其眾五萬來降。獲其金人,帝以為大神,列於甘泉宮。金人率長丈餘,不祭祀,但燒香禮拜而已。此則佛道流通之漸也。

及開西域,遣張騫使大夏還,傳其旁有身毒國,一名天竺,始聞有浮屠之教。哀帝元壽元年,博士弟子秦景憲受大月氏王使伊存口授浮屠經。中土聞之,未之信了也。後孝明帝夜夢金人,項有日光,

浮屠正號曰佛陀,佛陀與浮圖聲相近,皆西方言,其來轉為二音。華言譯之則謂淨覺,言滅穢成明,道為聖悟。凡其經旨,大抵言生生之類,皆因行業而起。有過去、當今、未來,歷三世,識神常不滅。凡為善惡,必有報應。漸積勝業,陶冶粗鄙,經無數形,澡練神明,

諸服其道者,則剃落鬚髮,釋累辭家,結師資,遵律度,相與和居,治心修淨,行乞以自給。謂之沙門,或曰桑門,亦聲相近,總謂之僧,皆胡言也。僧,譯為和命眾,桑門為息心,比丘為行乞。俗人之信憑道法者,男曰優婆塞,女曰優婆夷。其為沙門者,初修十誡,曰沙彌,而終於二百五十,則具足成大僧。婦入道者曰比丘尼。

所謂佛者,本號釋迦文者,譯言能仁,謂德充道備,堪濟萬物也。釋迦前有六佛,釋迦繼六佛而成道,處今賢劫。文言將來有彌勒佛,

諸佛法身有二種義,一者真實,二者權應。真實身,謂至極之體,妙絕拘累,不得以方處期,不可以形量限,有感斯應,體常湛然。權應身者,謂和光六道,同塵萬類,生滅隨時,修短應物,形由感生,體非實有。權形雖謝,真體不遷,但時無妙感,故莫得常見耳。明佛生非實生,滅非實滅也。佛既謝世,香木焚尸。靈骨分碎,大小如粒,擊之不壞,焚亦不燋,或有光明神驗,胡言謂之「舍利」。弟子收奉,置之寶瓶,竭香花,致敬慕,建宮宇,謂為「塔」。塔亦胡言,猶宗廟也,故世稱塔廟。於後百年,有王阿育,以神力分佛舍利,役諸鬼神,

初,釋迦所說教法,既湼槃後,有聲聞弟子大迦葉、阿難等五百人,撰集著錄。阿難親承囑授,多聞總持,蓋能綜覈深致,無所漏失。乃綴文字,撰載三藏十二部經,如九流之異統,其大歸終以三乘為本。後數百年,有羅漢、菩薩相繼著論,贊明經義,以破外道,摩訶衍,大、小阿毗曇,中論,十二門論,百法論,成實論等是也。皆傍諸藏部大義,假立外問,而以內法釋之。

漢章帝時,楚王英喜為浮屠齋戒,遣郎中令奉黃縑白紈三十匹,詣國相以贖愆。詔報曰:「楚王尚浮屠之仁祠,潔齋三月,與神為誓,何嫌何疑,當有悔吝。其還贖,以助伊蒲塞、桑門之盛饌。」因以班示諸國。桓帝時,襄楷言佛陀、黃老道以諫,欲令好生惡殺,少嗜慾,去奢泰,尚無為。魏明帝曾欲壞宮西佛圖。外國沙門乃金盤盛水,置於殿前,以佛舍利投之於水,乃有五色光起,於是帝歎曰:「自非靈異,安得爾乎?」遂徙於道東,

晉元康中,有胡沙門支恭明譯佛經維摩、法華、三本起等。微言隱義,未之能究。後有沙門常山衞道安性聰敏,日誦經萬餘言,研求幽旨。慨無師匠,獨坐靜室十二年,覃思構精,神悟妙賾,以前所出經,多有舛駁,乃正其乖謬。石勒時,有天竺沙門浮圖澄,少於烏萇國就羅漢入道,劉曜時到襄國。後為石勒所宗信,號為大和尚,軍國規謨頗訪之,所言多驗。道安曾至鄴候澄,澄見而異之。澄卒後,中國紛亂,道安乃率門徒,南遊新野。欲令玄宗在所流布,分遣弟子,各趣諸方。法汰詣揚州,法和入蜀,道安與慧遠之襄陽。道安後入苻堅,堅素欽德問,既見,宗以師禮。時西域有胡沙門鳩摩羅什,思通法門,道安思與講釋,每勸堅致羅什。什亦承安令問,謂之東方聖人,或時遙拜致敬。道安卒後二十餘載而羅什至長安,恨不及安,以為深慨。道安所正經義,與羅什譯出,符會如一,初無乖舛。於是法旨大著中原。

魏先建國於玄朔,風俗淳一,無為以自守,與西域殊絕,莫能往來。故浮圖之教,未之得聞,或聞而未信也。及神元與魏、晉通聘,文帝久在洛陽,谷。帝遣使致書,以繒、素、旃罽、銀鉢為禮。今猶號曰朗公谷焉。天興元年,下詔曰:「夫佛法之興,其來遠矣。濟益之功,冥及存沒,神蹤遺軌,信可依憑。其敕有司,於京城建飾容範,修整宮舍,

初,皇始中,趙郡有沙門法果,誡行精至,開演法籍。太祖聞其名,詔以禮徵赴京師。後以為道人統,綰攝僧徒。每與帝言,多所愜允,供施甚厚。至太宗,彌加崇敬,永興中,前後授以輔國、宜城子、忠信侯、安成公之號,皆固辭。帝常親幸其居,以門小狹,不容輿輦,更廣大之。年八十餘,泰常中卒。未殯,帝三臨其喪,追贈老壽將軍、趙胡靈公。初,法果每言,太祖明叡好道,即是當今如來,沙門宜應盡禮,遂常致拜。謂人曰:「能鴻道者人主也,我非拜天子,乃是禮佛耳。」法果四十,始為沙門。有子曰猛,詔令襲果所加爵。帝後幸廣宗,有沙門曇證,年且百歲。邀見於路,奉致果物。帝敬其年老志力不衰,亦加以老壽將軍號。

是時,鳩摩羅什為姚興所敬,於長安草堂寺集義學八百人,重譯經本。羅什聰辯有淵思,達東西方言。時沙門道肜、

又沙門法顯,慨律藏不具,自長安遊天竺。歷三十餘國,隨有經律之處,學其書語,譯而寫之。十年,乃於南海師子國,隨商人汎舟東下。晝夜昏迷,將二百日。乃至青州長廣郡不其勞山,南下乃出海焉。是歲,神瑞二年也。法顯所逕諸國,傳記之,今行於世。其所得律,通譯未能盡正。至江南,更與天竺禪師跋陀羅辯定之,謂之僧祇律,大備于前,為今沙門所持受。先是,有沙門法領,從揚州入西域,得華嚴經本。定律後數年,跋陀羅共沙門法業重加譯撰,宣行於時。

世祖初即位,亦遵太祖、太宗之業,每引高德沙門,與共談論。於四月八日,輿諸佛像,行於廣衢,帝親御門樓,臨觀散花,以致禮敬。

先是,沮渠蒙遜在涼州,亦好佛法。有罽賓沙門曇摩讖,習諸經論。於姑臧,與沙門智嵩等,譯湼槃諸經十餘部。又曉術數、禁呪,歷言他國安危,多所中驗。蒙遜每以國事諮之。神䴥中,帝命蒙遜送讖詣京師,惜而不遣。既而,懼魏威責,遂使人殺讖。讖死之日,謂門徒曰:「今時將有客來,可早食以待之。」食訖而走使至。時人謂之知命。智嵩亦爽悟,篤志經籍。後乃以新出經論,於涼土教授。辯論幽旨,著湼槃義記。戒行峻整,門人齊肅。知涼州將有兵役,與門徒數人,欲往胡地。道路飢饉,絕糧積日,弟子求得禽獸肉,請嵩強食。嵩以戒自誓,遂餓死於酒泉之西山。弟子積薪焚其屍,骸骨灰燼,唯舌獨全,色狀不變。時人以為誦說功報。涼州自張軌後,世信佛教。敦煌地接西域,道俗交得其舊式,村塢相屬,多有塔寺。太延中,涼州平,徙其國人於京邑,沙門佛事皆俱東,象教彌增矣。尋以沙門眾多,詔罷年五十已下者。

世祖初平赫連昌,得沙門惠始,姓張。家本清河,聞羅什出新經,遂詣長安見之,觀習經典。坐禪於白渠北,晝則入城聽講,夕則還處靜坐。三輔有識多宗之。劉裕滅姚泓,留子義真鎮長安,義真及僚佐皆敬重焉。義真之去長安也,赫連屈丐追敗之,道俗少長咸見坑戮。惠始身被白刃,而體不傷。眾大怪異,言於屈丐。屈丐大怒,召惠始於前,以所持寶劍擊之,又不能害,乃懼而謝罪。統萬平,惠始到京都,多所訓導,時人莫測其迹。世祖甚重之,每加禮敬。始自習禪,至於沒世,稱五十餘年,未嘗寢臥。或時跣行,雖履泥塵,初不汙足,色愈鮮白,世號之曰白脚師。太延中,臨終於八角寺,齊潔端坐,僧徒滿側,凝泊而絕。停屍十餘日,坐既不改,容色如一,舉世神異之。遂瘞寺內。至真君六年,制城內不得留瘞,乃葬於南郊之外。始死十年矣,開殯儼然,初不傾壞。送葬者六千餘人,莫不感慟。中書監高允為其傳,頌其德迹。惠始冢上,立石精舍,圖其形像。經毀法時,猶自全立。

世祖即位,富於春秋。既而銳志武功,每以平定禍亂為先。雖歸宗佛法,敬重沙門,而未存覽經教,深求緣報之意。及得寇謙之道,帝以清淨無為,有仙化之證,遂信行其術。時司徒崔浩,博學多聞,帝每訪以大事。浩奉謙之道,尤不信佛,與帝言,數加非毀,常謂虛誕,為世費害。帝以其辯博,頗信之。會蓋吳反杏城,關中騷動,帝乃西伐,至於長安。先是,長安沙門種麥寺內,御騶牧馬於麥中,帝入觀馬。沙門飲從官酒,從官入其便室,見大有弓矢矛盾,出以奏聞。帝怒曰:「此非沙門所用,當與蓋吳通謀,規害人耳!」命有司案誅一寺,閱其財產,大得釀酒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蓋以萬計。又為屈室,與貴室女私行淫亂。帝既忿沙門非法,浩時從行,因進其說。詔誅長安沙門,焚破佛像,敕留臺下四方令,一依長安行事。又詔曰:「彼沙門者,假西戎虛誕,妄生妖孽,非所以一齊政化,布淳德於天下也。自王公已下,有私養沙門者,皆送官曹,不得隱匿。限今年二月十五日,過期不出,沙門身死,容止者誅一門。」

時恭宗為太子監國,素敬佛道。頻上表,陳刑殺沙門之濫,又非圖像之罪。今罷其道,杜諸寺門,世不修奉,土木丹青,自然毀滅。如是再三,不許。乃下詔曰:「昔後漢荒君,信惑邪偽,妄假睡夢,事胡妖鬼,以亂天常,自古九州之中無此也。夸誕大言,不本人情。叔季之世,闇君亂主,莫不眩焉。由是政教不行,禮義大壞,鬼道熾盛,視王者之法,蔑如也。自此以來,代經亂禍,天罰亟行,生民死盡,五服之內,鞠為丘墟,千里蕭條,不見人迹,皆由於此。朕承天緒,屬當窮運之弊,欲除偽定真,復羲農之治。其一切盪除胡神,滅其蹤迹,庶無謝於風氏矣。自今以後,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銅人者,門誅。雖言胡神,問今胡人,共云無有。皆是前世漢人無賴子弟劉元真、呂伯強之徒,接乞胡之誕言,

始謙之與浩同從車駕,苦與浩諍,浩不肯,謂浩曰:「卿今促年受戮,滅門戶矣。」後四年,浩誅,備五刑,時年七十。浩既誅死,帝頗悔之。業已行,難中修復。恭宗潛欲興之,未敢言也。佛淪廢終帝世,積七八年。然禁稍寬㢮,篤信之家,得密奉事,沙門專至者,猶竊法服誦習焉。唯不得顯行於京都矣。

先是,沙門曇曜有操尚,又為恭宗所知禮。佛法之滅,沙門多以餘能自效,還俗求見。曜誓欲守死,恭宗親加勸喻,至於再三,不得已,乃止。密持法服器物,不暫離身,聞者歎重之。

高宗踐極,下詔曰:「夫為帝王者,必祗奉明靈,顯彰仁道,其能惠著生民,濟益群品者,雖在古昔,猶序其風烈。是以春秋嘉崇明之禮,祭典載功施之族。況釋迦如來功濟大千,惠流塵境,等生死者歎其達觀,覽文義者,貴其妙明,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排斥群邪,開演正覺。故前代已來,莫不崇尚,亦我國家常所尊事也。世祖太武皇帝,開廣邊荒,德澤遐及。沙門道士善行純誠,惠始之倫,無遠不至,風義相感,往往如林。夫山海之深,怪物多有,姦淫之徒,得容假託,講寺之中,致有兇黨。是以先朝因其瑕釁,戮其有罪。有司失旨,一切禁斷。景穆皇帝每為慨然,值軍國多事,未遑修復。朕承洪緒,君臨萬邦,思述先志,以隆斯道。今制諸州郡縣,於眾居之所,各聽建佛圖一區,任其財用,不制會限。其好樂道法,欲為沙門,不問長幼,出於良家,性行素篤,無諸嫌穢,鄉里所明者,聽其出家。率大州五十,小州四十人,其郡遙遠臺者十人。各當局分,皆足以化惡就善,播揚道教也。」天下承風,朝不及夕,往時所毀圖寺,仍還修矣。佛像經論,皆復得顯。

京師沙門師賢,本罽賓國王種人,少入道,東遊涼城,涼平赴京。罷佛法時,師賢假為醫術還俗,而守道不改。於修復日,即反沙門,其同輩五人。帝乃親為下髮。師賢仍為道人統。是年,詔有司為石像,令如帝身。既成,顏上足下,各有黑石,冥同帝體上下黑子。論者以為純誠所感。興光元年秋,敕有司於五級大寺內,

和平初,師賢卒。曇曜代之,更名沙門統。初曇曜以復佛法之明年,自中山被命赴京,值帝出,見于路,御馬前銜曜衣,時以為馬識善人。帝後奉以師禮。曇曜白帝,於京城西武州塞,鑿山石壁,開窟五所,鐫建佛像各一。高者七十尺,次六十尺,彫飾奇偉,冠於一世。曇曜奏:平齊戶及諸民,有能歲輸穀六十斛入僧曹者,即為「僧祇戶」,粟為「僧祇粟」,至於儉歲,賑給飢民。又請民犯重罪及官奴以為「佛圖戶」,以供諸寺掃洒,歲兼營田輸粟。高宗並許之。於是僧祇戶、粟及寺戶,徧於州鎮矣。曇曜又與天竺沙門常那邪舍等,譯出新經十四部。又有沙門道進、僧超、法存等,並有名於時,演唱諸異。

顯祖即位,敦信尤深,覽諸經論,好老莊。每引諸沙門及能談玄之士,與論理要。初高宗太安末,劉駿於丹陽中興寺設齋。有一沙門,容止獨秀,舉眾往目,皆莫識焉。沙門惠璩起問之,答名惠明。又問所住,答云,從天安寺來。語訖,忽然不見。駿君臣以為靈感,改中興為天安寺。是後七年而帝踐祚,號天安元年。是年,劉彧徐州刺史薛安都始以城地來降。明年,盡有淮北之地。其歲,高祖誕載。於時起永寧寺,構七級佛圖,高三百餘尺,基架博敞,為天下第一。又於天宮寺,造釋迦立像。高四十三尺,用赤金十萬斤,黃金六百斤。皇興中,又構三級石佛圖。榱棟楣楹,上下重結,大小皆石,高十丈。鎮固巧密,為京華壯觀。

高祖踐位,顯祖移御北苑崇光宮,覽習玄籍。建鹿野佛圖於苑中之西山,去崇光右十里,巖房禪堂,禪僧居其中焉。

延興二年夏四月,詔曰:「比丘不在寺舍,遊涉村落,交通姦猾,經歷年歲。令民間五五相保,不得容止。無籍之僧,精加隱括,有者送付州鎮,其在畿郡,送付本曹。若為三寶巡民教化者,在外齎州鎮維那文移,在臺者齎都維那等印牒,然後聽行。違者加罪。」又詔曰:「內外之人,興建福業,造立圖寺,高敞顯博,亦足以輝隆至教矣。然無知之徒,各相高尚,貧富相競,費竭財產,務存高廣,傷殺昆蟲含生之類。苟能精致,累土聚沙,福鍾不朽。欲建為福之因,未知傷生之業。朕為民父母,慈養是務。自今一切斷之。」又詔曰:「夫信誠則應遠,行篤則感深,歷觀先世靈瑞,乃有禽獸易色,草木移性。濟州東平郡,靈像發輝,變成金銅之色。殊常之事,絕於往古;熙隆妙法,理在當今。有司與沙門統曇曜令州送像達都,使道俗咸覩實相之容,普告天下,皆使聞知。」

三年十二月,顯祖因田鷹獲鴛鴦一,其偶悲鳴,上下不去。帝乃惕然,問左右曰:「此飛鳴者,為雌為雄?」左右對曰:「臣以為雌。」帝曰:「何以知?」對曰:「陽性剛,陰性柔,以剛柔推之,必是雌矣。」帝乃慨然而歎曰:「雖人鳥事別,至於資識性情,竟何異哉!」於是下詔,禁斷鷙鳥,不得畜焉。

承明元年八月,高祖於永寧寺,設太法供,度良家男女為僧尼者百有餘人,帝為剃髮,施以僧服,令修道戒,資福於顯祖。是月,又詔起建明寺。太和元年二月,幸永寧寺設齋,赦死罪囚。三月,又幸永寧寺設會,行道聽講,命中、祕二省與僧徒討論佛義,施僧衣服、寶器有差。又於方山太祖營壘之處,建思遠寺。自興光至此,

先是,立監福曹,又改為昭玄,備有官屬,以斷僧務。高祖時,沙門道順、惠覺、僧意、惠紀、僧範、道弁、惠度、智誕、僧顯、僧義、僧利,並以義行知重。

世宗即位,永平元年秋,詔曰:緇素既殊,法律亦異。故道教彰於互顯,

先是,於恒農荊山造珉玉丈六像一。三年冬,迎置於洛濱之報德寺,世宗躬觀致敬。

四年夏,詔曰:「僧祇之粟,本期濟施,儉年出貸,豐則收入。山林僧尼,隨以給施;民有窘弊,亦即賑之。但主司冒利,規取贏息,及其徵責,不計水旱,或償利過本,或翻改券契,侵蠹貧下,莫知紀極。細民嗟毒,歲月滋深。非所以矜此窮乏,宗尚慈拯之本意也。自今已後,不得專委維那、都尉,

又尚書令高肇奏言:「謹案:故沙門統曇曜,昔於承明元年,奏涼州軍戶趙苟子等二百家為僧祇戶,立課積粟,擬濟飢年,不限道俗,皆以拯施。又依內律,僧祇戶不得別屬一寺。而都維那僧暹、僧頻等,進違成旨,退乖內法,肆意任情,奏求逼召,致使吁嗟之怨,盈於行道,棄子傷生,自縊溺死,五十餘人。豈是仰贊聖明慈育之意,深失陛下歸依之心。遂令此等,行號巷哭,叫訴無所,至乃白羽貫耳,列訟宮闕。悠悠之人,尚為哀痛,況慈悲之士,而可安之。請聽苟子等還鄉課輸,儉乏之年,周給貧寡,若有不虞,以擬邊捍。其暹等違旨背律,謬奏之愆,請付昭玄,依僧律推處。」詔曰:「暹等特可原之,餘如奏。」

世宗篤好佛理,每年常於禁中,親講經論,廣集名僧,標明義旨。沙門條錄,為內起居焉。上既崇之,下彌企尚。至延昌中,天下州郡僧尼寺,

熙平元年,詔遣沙門惠生使西域,採諸經律。正光三年冬,還京師。所得經論一百七十部,行於世。

二年春,靈太后令曰:「年常度僧,依限大州應百人者,州郡於前十日解送三百人,其中州二百人,小州一百人。州統、維那與官及精練簡取充數。

景明初,世宗詔大長秋卿白整準代京靈巖寺石窟,於洛南伊闕山,為高祖、文昭皇太后營石窟二所。初建之始,窟頂去地三百一十尺。至正始二年中,始出斬山二十三丈。至大長秋卿王質,謂斬山太高,費功難就,奏求下移就平,去地一百尺,南北一百四十尺。永平中,中尹劉騰奏為世宗復造石窟一,凡為三所。從景明元年至正光四年六月已前,用功八十萬二千三百六十六。肅宗熙平中,於城內太社西,起永寧寺。靈太后親率百僚,表基立剎。佛圖九層,高四十餘丈,其諸費用,不可勝計。景明寺佛圖,亦其亞也。至於官私寺塔,其數甚眾。

神龜元年冬,司空公、尚書令、任城王澄奏曰:

奏可。未幾,天下喪亂,加以河陰之酷,朝士死者,其家多捨居宅,以施僧尼,京邑第舍,略為寺矣。前日禁令,不復行焉。

元象元年秋,詔曰:「梵境幽玄,義歸清曠,伽藍淨土,理絕囂塵。前朝城內,先有禁斷,自聿來遷鄴,率由舊章。而百辟士民,届都之始,城外新城,並皆給宅。舊城中暫時普借,更擬後須,非為永久。如聞諸人,多以二處得地,或捨舊城所借之宅,擅立為寺。知非己有,假此一名。終恐因習滋甚,有虧恒式。宜付有司,精加隱括。且城中舊寺及宅,並有定帳,其新立之徒,悉從毀廢。」冬,又詔:「天下牧守令長,悉不聽造寺。若有違者,不問財之所出,并計所營功庸,悉以枉法論。」興和二年春,詔以鄴城舊宮為天平寺。

世宗以來至武定末,沙門知名者,有惠猛、惠辨、惠深、僧暹、道欽、僧獻、道晞、僧深、惠光、惠顯、法榮、道長,並見重於當世。

魏有天下,至於禪讓,佛經流通,大集中國,凡有四百一十五部,合一千九百一十九卷。正光已後,天下多虞,王役尤甚,於是所在編民,相與入道,假慕沙門,實避調役,猥濫之極,自中國之有佛法,未之有也。略而計之,僧尼大眾二百萬矣,其寺三萬有餘。流弊不歸,一至於此,識者所以歎息也。

道家之原,出於老子。其自言也,先天地生,以資萬類。上處玉京,為神王之宗;下在紫微,為飛仙之主。千變萬化,有德不德,隨感應物,厥迹無常。授軒轅於峨嵋,教帝嚳於牧德,大禹聞長生之訣,尹喜受道德之旨。至於丹書紫字,昇玄飛步之經;玉石金光,妙有靈洞之說。如此之文,不可勝紀。其為教也,咸蠲去邪累,澡雪心神,積行樹功,累德增善,乃至白日昇天,長生世上。所以秦皇、漢武,甘心不息。靈帝置華蓋於濯龍,

初文帝入賓於晉,從者務勿塵,姿神奇偉,登仙於伊闕之山寺。識者咸云魏祚之將大。太祖好老子之言,誦詠不倦。天興中,儀曹郎董謐因獻服食仙經數十篇。於是置仙人博士,立仙坊,煮鍊百藥,封西山以供其薪蒸。令死罪者試服之,非其本心,多死無驗。太祖猶將修焉。太醫周澹,苦其煎採之役,欲廢其事。乃陰令妻貨仙人博士張曜妾,得曜隱罪。曜懼死,因請辟穀。太祖許之,給曜資用,為造靜堂於苑中,給洒掃民二家。而鍊藥之官,仍為不息。久之,太祖意少懈,乃止。

世祖時,道士寇謙之,字輔真,南雍州刺史讚之弟,自云寇恂之十三世孫。早好仙道,有絕俗之心。少修張魯之術,服食餌藥,歷年無效。幽誠上達,有仙人成公興,不知何許人,至謙之從母家傭賃。謙之嘗覲其姨,見興形貌甚強,力作不倦,請回賃興代己使役。乃將還,令其開舍南辣田。

謙之守志嵩岳,精專不懈,以神瑞二年十月乙卯,忽遇大神,乘雲駕龍,導從百靈,仙人玉女,左右侍衞,集止山頂,稱太上老君。謂謙之曰:「往辛亥年,嵩岳鎮靈集仙宮主,表天曹,稱自天師張陵去世已來,地上曠誠,

泰常八年十月戊戌,有牧土上師李譜文來臨嵩岳,云:老君之玄孫,昔居代郡桑乾,以漢武之世得道,為牧土宮主,領治三十六土人鬼之政。地方十八萬里有奇,蓋歷術一章之數也。其中為方萬里者有三百六十方。

始光初,奉其書而獻之,世祖乃令謙之止於張曜之所,供其食物。時朝野聞之,若存若亡,未全信也。崔浩獨異其言,因師事之,受其法術。於是上疏,讚明其事曰:「臣聞聖王受命,則有大應。而河圖、洛書,皆寄言於蟲獸之文。未若今日人神接對,手筆粲然,辭旨深妙,自古無比。昔漢高雖復英聖,四皓猶或耻之,不為屈節。今清德隱仙,不召自至。斯誠陛下侔蹤軒黃,應天之符也,豈可以世俗常談,而忽上靈之命。臣竊懼之。」世祖欣然,乃使謁者奉玉帛牲牢,祭嵩岳,迎致其餘弟子在山中者。於是崇奉天師,顯揚新法,宣布天下,道業大行。浩事天師,拜禮甚謹。人或譏之,浩聞之曰:「昔張釋之為王生結襪。吾雖才非賢哲,今奉天師,足以不愧於古人矣。」及嵩高道士四十餘人至,遂起天師道場於京城之東南,重壇五層,遵其新經之制。給道士百二十人衣食,齊肅祈請,六時禮拜,月設厨會數千人。

世祖將討赫連昌,太尉長孫嵩難之,世祖乃問幽徵於謙之。謙之對曰:「必克。陛下神武應期,天經下治,當以兵定九州,後文先武,以成太平真君。」真君三年,謙之奏曰:「今陛下以真君御世,建靜輪天宮之法,開古以來,未之有也。應登受符書,以彰聖德。」世祖從之。於是親至道壇,受符錄。備法駕,旗幟盡青,以從道家之色也。自後諸帝,每即位皆如之。恭宗見謙之奏造靜輪宮,必令其高不聞雞鳴狗吠之聲,欲上與天神交接,功役萬計,經年不成。乃言於世祖曰:「人天道殊,卑高定分。今謙之欲要以無成之期,說以不然之事,財力費損,百姓疲勞,無乃不可乎?必如其言,未若因東山萬仞之上,為功差易。」世祖深然恭宗之言,但以崔浩贊成,難違其意,沉吟者久之,乃曰:「吾亦知其無成,事既爾,何惜五三百功。」

九年,謙之卒,葬以道士之禮。先於未亡,謂諸弟子曰:「及謙之在,汝曹可求遷錄。吾去之後,天宮真難就。」復遇設會之日,更布二席於上師坐前。弟子問其故,謙之曰:「仙官來。」是夜卒。前一日,忽言「吾氣息不接,腹中大痛」,而行止如常,至明旦便終。須臾,口中氣狀若烟雲,上出窗中,至天半乃消。屍體引長,弟子量之,八尺三寸。三日已後,稍縮,至斂量之,長六寸。

時有京兆人韋文秀,隱於嵩高,徵詣京師。世祖曾問方士金丹事,多曰可成。文秀對曰:「神道幽昧,變化難測,可以闇遇,難以豫期。臣昔者受教於先師,曾聞其事,未之為也。」世祖以文秀關右豪族,風操溫雅,言對有方,遣與尚書崔賾詣王屋山合丹,竟不能就。時方士至者前後數人。河東祁纖,好相人。世祖賢之,拜纖上大夫。潁陽絳略、聞喜吳劭,道引養氣,積年百餘歲,神氣不衰。恒農閻平仙,博覽百家之言,然不能達其意,辭占應對,義旨可聽。世祖欲授之官,終辭不受。扶風魯祈,遭赫連屈孑暴虐,避地寒山,教授弟子數百人,好方術,少嗜慾。河東羅崇之,常餌松脂,不食五穀,自稱受道於中條山。世祖令崇還鄉里,立壇祈請。崇云:「條山有穴,與崐崘、蓬萊相屬。入穴中得見仙人,與之往來。」詔令河東郡給所須。崇入穴,行百餘步,遂窮。後召至,有司以崇誣罔不道,奏治之。世祖曰:「崇修道之人,豈至欺妄以詐於世,或傳聞不審,而至於此。古之君子,進人以禮,退人以禮。今治之,是傷朕待賢之意。」遂赦之。又有東萊人王道翼,少有絕俗之志,隱韓信山,四十餘年,斷粟食荽,

太和十五年秋,詔曰:「夫至道無形,虛寂為主。自有漢以後,置立壇祠,先朝以其至順可歸,用立寺宇。昔京城之內,居舍尚希。今者里宅櫛比,人神猥湊,非所以祗崇至法,清敬神道。可移於都南桑乾之陰,岳山之陽,永置其所。給戶五十,以供齋祀之用,仍名為崇虛寺。可召諸州隱士,員滿九十人。」

遷洛移鄴,踵如故事。其道壇在南郊,方二百步,以正月七日、七月七日、十月十五日,壇主、道士、哥人一百六人,武定六年,有司執奏罷之。其有道術,如河東張遠遊、河間趙靜通等,齊文襄王別置館京師而禮接焉。

仰惟高祖,定鼎嵩瀍,卜世悠遠。慮括終始,制洽天人,造物開符,垂之萬葉。故都城制云,城內唯擬一永寧寺地,郭內唯擬尼寺一所,餘悉城郭之外。欲令永遵此制,無敢踰矩。逮景明之初,微有犯禁。故世宗仰修先志,爰發明旨,城內不造立浮圖、僧尼寺舍,亦欲絕其希覬。文武二帝,豈不愛尚佛法,蓋以道俗殊歸,理無相亂故也。但俗眩虛聲,僧貪厚潤,雖有顯禁,猶自冒營。至正始三年,沙門統惠深有違景明之禁,便云:「營就之寺,不忍移毀,求自今已後,更不聽立。」先旨含寬,抑典從請。前班之詔,仍卷不行,後來私謁,彌以奔競。永平二年,深等復立條制,啟云:「自今已後,欲造寺者,限僧五十已上,聞徹聽造。若有輒營置者,依俗違敕之罪,其寺僧眾,擯出外州。」爾來十年,私營轉盛,罪擯之事,寂爾無聞。豈非朝格雖明,恃福共毀,僧制徒立,顧利莫從者也。不俗不道,務為損法,人而無厭,其可極乎!

夫學迹沖妙,非浮識所辯;玄門曠寂,豈短辭能究。然淨居塵外,道家所先,功緣冥深,匪尚華遁。苟能誠信,童子聚沙,可邁於道場;純陀儉設,足薦於雙樹。何必縱其盜竊,資營寺觀。此乃民之多幸,非國之福也。然比日私造,動盈百數。或乘請公地,

昔如來闡教,多依山林,今此僧徒,戀著城邑。豈湫隘是經行所宜,浮諠必栖禪之宅,當由利引其心,莫能自止。處者既失其真,造者或損其福,乃釋氏之糟糠,法中之社鼠,內戒所不容,王典所應棄矣。非但京邑如此,天下州、鎮僧寺亦然。侵奪細民,廣占田宅,有傷慈矜,用長嗟苦。且人心不同,善惡亦異。或有栖心真趣,道業清遠者;或外假法服,內懷悖德者。如此之徒,宜辨涇渭。若雷同一貫,何以勸善。然覩法贊善,凡人所知;矯俗避嫌,

臣聞設令在於必行,立罰貴能肅物。令而不行,不如無令。罰不能肅,孰與亡罰。頃明詔屢下,而造者更滋,嚴限驟施,而違犯不息者,豈不以假福託善,幸罪不加。人殉其私,吏難苟劾。前制無追往之辜,後旨開自今之恕,悠悠世情,遂忽成法。今宜加以嚴科,特設重禁,糾其來違,懲其往失。脫不峻檢,方垂容借,恐今旨雖明,復如往日。又旨令所斷,標榜禮拜之處,悉聽不禁。愚以為,樹榜無常,禮處難驗,欲云有造,立榜證公,須營之辭,指言嘗禮。如此則徒有禁名,實通造路。且徙御已後,斷詔四行,而私造之徒,不懼制旨。豈是百官有司,怠於奉法?將由網漏禁寬,容託有他故耳。如臣愚意,都城之中,雖有標榜,營造粗功,事可改立者,請依先制。在於郭外,任擇所便。其地若買得,券證分明者,聽其轉之。若官地盜作,即令還官。若靈像既成,不可移撤,請依今敕,如舊不禁,悉令坊內行止,不聽毀坊開門,以妨里內通巷。若被旨者,不在斷限。郭內準此商量。其廟像嚴立,而逼近屠沽,請斷旁屠殺,以潔靈居。雖有僧數,而事在可移者,令就閑敞,以避隘陋。如今年正月赦後造者,求依僧制,案法科治。若僧不滿五十者,共相通容,小就大寺,必令充限。其地賣還,一如上式。自今外州,若欲造寺,僧滿五十已上,先令本州表列,昭玄量審,奏聽乃立。若有違犯,悉依前科。州郡已下,容而不禁,罪同違旨。庶仰遵先皇不朽之業,俯奉今旨慈悲之令,則繩墨可全,聖道不墜矣。

魏書/卷113·官氏志九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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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魏書
發佈: 2024年12月12日
建立: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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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不能以自治,故立君以司牧;元首不可以獨斷,乃命臣以佐之。然則安海內,正國家,非一人之力也。書契已外,其事蔑聞,至於羲、軒、昊、頊之間,龍、火、鳥、人之職,頗可知矣。唐虞六十,夏商倍之,周過三百,是為大備。而秦、漢、魏、晉代有加減,罷置盛衰,隨時適務。且國異政,家殊俗,設官命職,何常之有。帝王為治,禮樂不相沿;海內作家,物色非一用。其由來尚矣。

魏氏世君玄朔,遠統□臣,掌事立司,各有號秩。及交好南夏,頗亦改創。昭成之即王位,已命燕鳳為右長史,許謙為郎中令矣。餘官雜號,多同於晉朝。建國二年,初置左右近侍之職,無常員,或至百數,侍直禁中,傳宣詔命。皆取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儀貌端嚴,機辯才幹者應選。又置內侍長四人,主顧問,拾遺應對,若今之侍中、散騎常侍也。其諸方雜人來附者,總謂之「烏丸」,各以多少稱酋、庶長,分為南北部,復置二部大人以統攝之。時帝弟觚監北部,子寔君監南部,分民而治,若古之二伯焉。

太祖登國元年,因而不改,南北猶置大人,對治二部。是年置都統長,又置幢將及外朝大人官。其都統長,領殿內之兵,直王宮;幢將員六人,主三郎衞士直宿禁中者。自侍中已下,中散已上,皆統之外朝大人,無常員。主受詔命,外使,出入禁中,國有大喪大禮皆與參知,隨所典焉。

皇始元年,始建曹省,備置百官,封拜五等;外職則刺史、太守、令長已下有未備者,隨而置之。

天興元年十一月,詔吏部郎鄧淵典官制,立爵品。

十二月,置八部大夫、散騎常侍、待詔等官。

二年三月,分尚書三十六曹及諸外署,凡置三百六十曹,令大夫主之。大夫各有屬官,其有文簿,當曹敷奏,欲以省彈駁之煩。初令五經諸書各置博士,國子學生員三十人。

三年十月,置受恩、蒙養、長德、訓士四官。受恩職比特進,無常員,有人則置,親貴器望者為之。蒙養職比光祿大夫,無常員,取勤舊休閑者。長德職比中散大夫,無常員。訓士職比諫議大夫,規諷時政,匡刺非違。又置仙人博士官,典煮鍊百藥。

四年七月,罷匈奴中郎將官,令諸部護軍皆屬大將軍府。

九月,罷外蘭臺御史,總屬內省。

十二月,復尚書三十六曹,曹置代人令史一人,譯令史一人,書令史二人。

天賜元年八月,初置六謁官,準古六卿,其秩五品。屬官有大夫,秩六品。大夫屬官有元士,秩七品。元士屬官有署令長,秩八品。令長屬官有署丞,秩九品。

九月,減五等之爵,始分為四,曰王、公、侯、子,除伯、男二號。皇子及異姓元功上勳者封王,宗室及始蕃王皆降為公,諸公降為侯,侯、子亦以此為差。於是封王者十人,公者二十二人,侯者七十九人,子者一百三人。王封大郡,公封小郡,侯封大縣,子封小縣。王第一品,公第二品,侯第三品,子第四品。又制散官五等:五品散官比三都尉,六品散官比議郎,七品散官比太中、中散、諫議三大夫,八品散官比郎中,九品散官比舍人。文官五品已下,才能秀異者總比之造士,亦有五等。武官五品已下堪任將帥者,亦有五等。若百官有闕者,則於中擢以補之。

初,帝欲法古純質,每於制定官號,多不依周漢舊名,或取諸身,或取諸物,或以民事,皆擬遠古雲鳥之義。諸曹走使謂之鳧鴨,取飛之迅疾;以伺察者為候官,謂之白鷺,取其延頸遠望。自餘之官,義皆類此,咸有比況。又制諸州各置都尉以領兵。

十一月,以八國姓族難分,故國立大師、小師,令辯其宗黨,品舉人才。自八國以外,郡各自立師,職分如八國,比今之中正也。宗室立宗師,亦如州郡八國之儀。

十二月,詔始賜王、公、侯、子國臣吏,大郡王二百人,次郡王、上郡公百人,次郡公五十人,侯二十五人,子十二人,皆立典師,職比家丞,總統羣隸。

二年二月,復罷尚書三十六曹,別置武歸、修勤二職。武歸比郎中,修勤比令史,分主省務。

二年正月,

又制諸州置三刺史,刺史用品第六者,宗室一人,異姓二人,比古之上中下三大夫也。郡置三太守,用七品者。縣置三令長,八品者。刺史、令長各之州縣,以太守上有刺史,下有令長,雖置而未臨民。自前功臣為州者徵還京師,以爵歸第。置散騎郎、獵郎、諸省令史、省事、典籤等。

四年五月,增置侍官,侍直左右,出內詔命,取八國良家,代郡、上谷、廣寧、雁門四郡民中年長有器望者充之。

永興元年十一月,置騏驎官四十人,宿直殿省,比常侍、侍郎。

神瑞元年春,置八大人官,大人下置三屬官,總理萬機,故世號八公云。

泰常二年夏,置六部大人官,有天部,地部,東、西、南、北部,皆以諸公為之。大人置三屬官。

始光元年正月,置右民尚書。

神䴥元年三月,置左右僕射、左右丞、諸曹尚書十餘人,各居別寺。

七月,詔諸征鎮大將依品開府,以置佐吏。

延和元年三月,改代尹為萬年尹,代令為萬年令。後復。

真君五年正月,侍中、中書監、宜都王穆壽,司徒、東郡公崔浩,侍中、廣平公張黎輔政,置通事四人。又選諸曹良吏,給事東宮。

正平元年七月,以諸曹吏多,減其員。

興安二年正月,置駕部尚書、右士尚書。

太安三年五月,以諸部護軍各為太守。

延興二年五月,詔曰:「非功無以受爵,非能無以受祿,凡出外遷者皆引此奏聞,求乞假品。在職有效,聽下附正,若無殊稱,隨而削之。舊制諸鎮將、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貢獻而得假爵者,皆不得世襲。」

四年二月,置外牧官。

五年九月,置監御曹。

太和二年五月,減置候職四百人,司察非違。

四年,省二部內部幢將。

十一年八月,置散官員一百人,朝請員二百人。

十五年七月,置司儀官。

十二月,置侍中、黃門各四人,又置散騎常侍、侍郎,員各四人;通直散騎常侍、侍郎,員外散騎常侍、侍郎,各六人。又置司空、主客、太倉、庫部、都牧、太樂、虞曹、宮輿、覆育少卿官。又置光爵、驍游、五校、中大夫、散員士官。又置侍官一百二十人。改立諸局監羽林、虎賁。

舊制,諸以勳賜官爵者子孫世襲軍號。十六年,改降五等,始革之,止襲爵而已。

舊制,緣邊皆置鎮都大將,統兵備禦,與刺史同。城隍、倉庫皆鎮將主之,但不治。故為重於刺史。

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內外百官屢有減置,或事出當時,不為常目,如萬騎、飛鴻、常忠、直意將軍之徒是也。舊令亡失,無所依據。太和中高祖詔羣僚議定百官,著於令,今列於左,勳品、流外位卑而不載矣。

太和十八年十二月,降車、驃將軍,侍中,黃門秩,依魏晉舊事。

十九年八月,初置直齋、御仗左右武官。

二十三年,高祖復次職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為永制。

太師  太傅  太保

右三師上公

王

大司馬  大將軍

右二大

太尉  司徒  司空

開國郡公

右第一品

儀同三司  開國縣公  都督中外諸軍事  諸開府  散公

右從第一品

太子太師  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  特進  尚書令  驃騎將軍  車騎將軍  衞將軍  四征將軍  諸將軍加大者  左右光祿大夫  開國縣侯

右第二品

太子太師  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  特進  尚書令  驃騎將軍  車騎將軍  衞將軍  四征將軍  諸將軍加大者  左右光祿大夫  開國縣侯

右第二品

尚書僕射  中書監  司州牧  四鎮將軍

中軍將軍  鎮軍將軍  撫軍將軍

右三將軍

金紫光祿大夫  散侯

右從第二品

吏部尚書  四安將軍  中領軍  中護軍

太常  光祿  衞尉

右三卿

太子少師  太子少傅  太子少保  中書令  太子詹事  侍中  列曹尚書  四平將軍

太僕  廷尉  大鴻臚  宗正  大司農  太府

右六卿

河南尹  上州刺史  祕書監  諸王師  左右衞將軍  前、左、右、後將軍

光祿大夫  開國縣伯

右第三品

散騎常侍  四方郎將  太子左右衞率  武衞將軍  冠軍將軍  護羌、戎、夷、蠻、越校尉  太中大夫  輔國將軍  中州刺史  龍驤將軍  散伯

右從第三品

二大、二公司馬

太常  光祿  衞尉

右三少卿

尚書吏部郎中

太僕  廷尉  大鴻臚  宗正  大司農  太府

右六少卿

中常侍  中尹  城門校尉  司空、皇子司馬  從第一品將軍開府長史  驍騎將軍  游擊將軍

以前上階

鎮遠將軍  安遠將軍  平遠將軍  建義將軍  建忠將軍  建節將軍  立義將軍  立忠將軍  立節將軍  恢武將軍  勇武將軍  曜武將軍  昭武將軍  顯武將軍  從第一品將軍開府司馬  通直散騎常侍  司徒諮議參軍事

右第四品

中堅將軍  中壘將軍  尚書左丞  二大、二公諮議參軍事  司州別駕從事史  第二品將軍、始蕃王長史  太子家令  太子率更令  太子僕  中書侍郎  太子庶子  第二品將軍、始蕃王司馬  前、左、右、後軍將軍

以前上階

寧朔將軍  建威將軍  振威將軍  奮威將軍  揚威將軍  廣威將軍  諫議大夫  尚書右丞  司空、皇子諮議參軍事  司州治中從事史  左、右中郎將  建武將軍  振武將軍  奮武將軍  揚武將軍  廣武將軍  從第一品將軍開府諮議參軍事  散子

右從第四品

寧遠將軍  鷹揚將軍  折衝將軍  揚烈將軍  從第二品將軍、二蕃王長史  二大、二公從事中郎  秘書丞  皇子友  國子博士  散騎侍郎  太子中舍人  員外散騎常侍  從第二品將軍、二蕃王司馬

以前上階

射聲校尉  越騎校尉  屯騎校尉  步軍校尉  長水校尉  司空、皇子之開府從事中郎  第二品將軍、始蕃王諮議參軍事  開府從事中郎  中郡太守、內史、相  開國縣男

右第五品

伏波將軍  陵江將軍  平漢將軍

以前上階

太子屯騎校尉  太子步兵校尉  太子翌軍校尉  都水使者  司空、皇子之開府掾屬  領、護長史、司馬  歸義侯  率義侯  順義侯  朝服侯  輕車將軍  威遠將軍  開府掾屬  虎威將軍  洛陽令  中給事中  散男

右從第五品

宣威將軍  明威將軍  從第三品將軍長史  二大、二公主簿  二大、二公錄事

以前上階

河南郡丞  虎賁中郎將  羽林監  冗從僕射  駙馬都尉  廷尉正、監、評  尚書郎中  中書舍人  從第一品將軍開府功曹、記室、倉曹、戶曹、中兵參軍事,功曹史  下郡太守、內史、相  上縣令、相

右第六品

襄威將軍  厲威將軍  第二品將軍、始蕃王錄事參軍  二大、二公列曹參軍事給事中  太子門大夫  皇子大農  騎都尉  符璽郎

以前上階

從第二品將軍、二蕃王錄事參軍  皇子主簿  司空、皇子列曹參軍事  第二品將軍、始蕃王功曹、記室、戶曹、倉曹、中兵參軍事,功曹史  從第一品將軍開府主簿、列曹參軍事  從第二品將軍、二蕃王功曹、記室、戶曹、倉曹、中兵參軍事,功曹史  太子舍人  三卿丞

右從第六品

威烈將軍  威寇將軍  威虜將軍  威戎將軍  威武將軍  四品正從將軍長史司馬  二大、二公祭酒  第三品將軍三蕃王錄事參軍  司空皇子之開府祭酒  武烈將軍  武毅將軍  武奮將軍  王、公國郎中令  積弩將軍  積射將軍  員外散騎侍郎  皇子中尉  二大、二公參軍事  二大、二公列曹行參軍  開府祭酒

以前上階

司空、皇子參軍事  司空、皇子列曹行參軍  從第三品將軍錄事參軍  第二品將軍、始蕃王主簿、列曹參軍事  從第一品將軍開府列曹行參軍  第三品將軍、三蕃王功曹、記室、戶曹、倉曹、中兵參軍,功曹史

右第七品

盪寇將軍  盪虜將軍  盪難將軍  盪逆將軍  五品正從將軍長史、司馬  強弩將軍  二大、二公行參軍  司空、皇子行參軍  第二品將軍、始蕃王列曹行參軍  第三品將軍、三蕃王主簿、列曹參軍事  第一品將軍開府行參軍  王、公國大農

以前上階

太學博士  皇子常侍  太常博士

右從第七品

殄寇將軍  殄虜將軍  殄難將軍  殄夷將軍  第二品將軍、始蕃王行參軍  第三品將軍、三蕃王參軍事  第三品將軍、三蕃王列曹行參軍  四品正從將軍主簿、列曹參軍事  侯、伯國郎中令  司州西曹書佐  殿中將軍  皇子侍郎  大長秋丞

以前上階

侍御史  協律郎  辨章郎  從第二品將軍、二蕃王行參軍  從第三品將軍參軍事  從第三品將軍列曹行參軍  五品正從將軍錄事、功曹、戶曹、倉曹、中兵參軍事  王、公國中尉  司州祭酒從事  下縣令、相

右第八品

掃寇將軍  掃虜將軍  掃難將軍  掃逆將軍  司州議曹從事史  二大、二公長兼行參軍  公車令  符節令  諸署令  中黃門令  門下錄事  尚書都令史  主書令史  殿中侍御史  中謁者僕射  中黃門冗從僕射

以前上階

宮門僕射  侯、伯國大農  司空、皇子長兼行參軍  二大、二公長兼行參軍

右從第八品

曠野將軍  橫野將軍  子、男國郎中令  太祝令  諸署令  中黃門  公主家令  皇子典書令  四門小學博士  律博士  校書郎  二大、二公參軍督護  檢校御史

以前上階

王、公國侍郎  侯、伯國中尉  謁者  太子三卿丞  五品正從將軍列曹行參軍  司空、皇子參軍督護  第二品將軍始蕃王長兼行參軍  從第一品將軍、開府參軍督護  殿中司馬督

右第九品

偏將軍  裨將軍  太子廐長  監淮海津都尉  諸局都尉  皇子典祠令  皇子學官令  皇子典衞令  王公國上中下將軍  王公國中大夫  諸署令

以前上階

第二品將軍、始蕃王參軍督護  從第二品將軍、二蕃王長兼行參軍  太常、光祿、衞尉、領、護詹事功曹、五官

右從第九品

前世職次皆無從品,魏氏始置之,亦一代之別制也。

正始元年十一月,罷郡中正。

四年九月詔曰:「五校昔統營位,次於列卿,奉車都尉禁侍美官,顯加通貴。世移時變,遂為冗職。既典名猶昔,宜有定員,并殿中二司馬亦須有常數。今五校可各二十人,奉車都尉二十人,騎都尉六十人,殿中司馬二百人,員外司馬三百人。」

永平元年十二月,尚書令高肇,尚書僕射、清河王懌等奏置小學博士員三千人。

二年正月,尚書令高肇奏,都水臺請依舊二使者,參軍事、謁者并錄事、令史亦隨事更立。

四年七月,詔改宗子羽林為宗士,其本秩付尚書計其資集,敍從七已下、從八已上官。

正光元年七月,置左、右衞將軍各二人。

十二月,罷諸州中正,郡縣定姓族,後復。

孝昌二年十月,詔宗士、庶子二官各增二百人。置望士隊四百人,取肺腑之族有武藝者。

孝莊初,以尒朱榮有扶翼之功,拜柱國大將軍,位在丞相上;又拜大丞相、天柱大將軍,增佐吏。又以太尉、上黨王天穆為太宰,增佐吏。

永安二年各詔復置司直十人,視五品,隸廷尉,覆治御史檢劾事。

普泰初,以尒朱世隆為儀同三師,位次上公。

永安已後,遠近多事,置京畿大都督,復立州都督,俱總軍人。

天平四年夏,罷六州都督,悉隸京畿,其京畿大都督仍不改焉。立府置佐。

舊制:有大將軍,不置太尉;有丞相,不置司徒。自正光已後,天下多事,勳賢並軌,乃俱置之。

武定二年十一月,有司奏:「齊獻武王勳高德重,禮絕羣辟。昔霍光陵邑亦置長、丞主陵,今請置長一人,丞一人,錄事一人,戶曹史一人,禁備史一人,侍一人,皆降帝陵官品一等。其侍依舊。」詔「可」。

七年三月,詔左右光祿大夫各置二人,金紫光祿大夫置四人,光祿大夫置四人,太中、中散各置六人。五月,又詔以四中郎將,世宗永平中權隸領軍,今還屬護軍。

自古天子立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諸侯則以家與諡,官有世功,則有宦族,邑亦如之。姓則表其所由生,氏則記族所由出,其大略然也。至於或自所居,或以國號,或用官爵,或用事物,雖緣時不同,俱其義矣。魏氏本居朔壤,地遠俗殊,賜姓命氏,其事不一,亦如長勺、尾氏、終葵之屬也。初,安帝統國,諸部有九十九姓。至獻帝時,七分國人,使諸兄弟各攝領之,乃分其氏。自後兼并他國,各有本部,部中別族,為內姓焉。年世稍久,互以改易,興衰存滅,間有之矣,今舉其可知者。

獻帝以兄為紇骨氏,後改為胡氏。

次兄為普氏,後改為周氏。

次兄為拓拔氏,後改為長孫氏。

弟為達奚氏,後改為奚氏。

次弟為伊婁氏,後改為伊氏。

次弟為丘敦氏,後改為丘氏。

次弟為侯氏,後改為亥氏。

七族之興,自此始也。

又命叔父之胤曰乙旃氏,後改為叔孫氏。

又命疏屬曰車焜氏,後改為車氏。

凡與帝室為十姓,百世不通婚。太和以前,國之喪葬祠禮,非十族不得與也。高祖革之,各以職司從事。

神元皇帝時,餘部諸姓內入者。

丘穆陵氏,後改為穆氏。

步六孤氏,後改為陸氏。

賀賴氏,後改為賀氏。

獨孤氏,後改為劉氏。

賀樓氏,後改為樓氏。

勿忸于氏,後改為于氏。

是連氏,後改為連氏。

僕闌氏,後改為僕氏。

若干氏,後改為苟氏。

拔列氏,後改為梁氏。

撥略氏,後改為略氏。

若口引氏,後改為寇氏。

叱羅氏,後改為羅氏。

普陋茹氏,後改為茹氏。

賀葛氏,後改為葛氏。

是賁氏,後改為封氏。

阿伏于氏,後改為阿氏。

可地延氏,後改為延氏。

阿鹿桓氏,後改為鹿氏。

他駱拔氏,後改為駱氏。

薄奚氏,後改為薄氏。

烏丸氏,後改為桓氏。

素和氏,後改為和氏。

吐谷渾氏,依舊吐谷渾氏。

胡古口引氏,後改為侯氏。

賀若氏,依舊賀若氏。

谷渾氏,後改為渾氏。

匹婁氏,後改為婁氏。

俟力伐氏,後改為鮑氏。

吐伏盧氏,後改為盧氏。

牒云氏,後改為云氏。

是云氏,後改為是氏。

叱利氏,後改為利氏。

副呂氏,後改為副氏。

那氏,依舊那氏。

如羅氏,後改為如氏。

乞扶氏,後改為扶氏。

阿單氏,後改為單氏。

俟幾氏,後改為幾氏。

賀兒氏,後改為兒氏。

吐奚氏,後改為古氏。

出連氏,後改為畢氏。

庾氏,依舊庾氏。

賀拔氏,後改為何氏。

叱呂氏,後改為呂氏。

莫那婁氏,後改為莫氏。

奚斗盧氏,後改為索盧氏。

莫蘆氏,後改為蘆氏。

出大汗氏,後改為韓氏。

沒路真氏,後改為路氏。

扈地于氏,後改為扈氏。

莫輿氏,後改為輿氏。

紇干氏,後改為干氏。

俟伏斤氏,後改為伏氏。

是樓氏,後改為高氏。

尸突氏,後改為屈氏。

沓盧氏,後改為沓氏。

嗢石蘭氏,後改為石氏。

解枇氏,後改為解氏。

奇斤氏,後改為奇氏。

須卜氏,後改為卜氏。

丘林氏,後改為林氏。

大莫干氏,後改為郃氏。

尒緜氏,後改為緜氏。

蓋樓氏,後改為蓋氏。

素黎氏,後改為黎氏。

渴單氏,後改為單氏。

壹斗眷氏,後改為明氏。

叱門氏,後改為門氏。

宿六斤氏,後改為宿氏。

馝䢴氏,後改為䢴氏。

土難氏,後改為山氏。

屋引氏,後改為房氏。

樹洛于氏,後改為樹氏。

乙弗氏,後改為乙氏。

東方宇文、慕容氏,即宣帝時東部,此二部最為強盛,別自有傳。

南方有茂眷氏,後改為茂氏。

宥連氏,後改為雲氏。

次南有紇豆陵氏,後改為竇氏。

侯莫陳氏,後改為陳氏。

庫狄氏,後改為狄氏。

太洛稽氏,後改為稽氏。

柯拔氏,後改為柯氏。

西方尉遲氏,後改為尉氏。

步鹿根氏,後改為步氏。

破多羅氏,後改為潘氏。

叱干氏,後為薛氏。

俟奴氏,後改為俟氏。

輾遲氏,後改為展氏。

費連氏,後改為費氏。

其連氏,後改為綦氏。

去斤氏,後改為艾氏。

渴侯氏,後改為緱氏。

叱盧氏,後改為祝氏。

和稽氏,後改為緩氏。

冤賴氏,後改為就氏。

嗢盆氏,後改為溫氏。

達勃氏,後改為褒氏。

獨孤渾氏,後改為杜氏。

凡此諸部,其渠長皆自統眾,而尉遲已下不及賀蘭諸部氏。

北方賀蘭,後改為賀氏。

郁都甄氏,後改為甄氏。

紇奚氏,後改為嵇氏。

越勒氏,後改為越氏。

叱奴氏,後改為狼氏。

渴燭渾氏,後改為味氏。

庫褥官氏,後改為庫氏。

烏洛蘭氏,後為蘭氏。

一那蔞氏,後改為蔞氏。

羽弗氏,後改為羽氏。

凡此四方諸部,歲時朝貢,登國初,太祖散諸部落,始同為編民。

太和十九年,詔曰:「代人諸冑,先無姓族,雖功賢之胤,混然未分。故官達者位極公卿,其功衰之親,仍居猥任。比欲制定姓族,事多未就,且宜甄擢,隨時漸銓。其穆、陸、賀、劉、樓、于、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勳著當世,位盡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自此以外,應班士流者,尋續別敕。原出朔土,舊為部落大人,而自皇始已來,有三世官在給事已上,及州刺史、鎮大將,及品登王公者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來,職官三世尚書已上,及品登王公而中間不降官緒,亦為姓。諸部落大人之後,而皇始已來官不及前列,而有三世為中散、監已上,外為太守、子都,品登子男者為族。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來,三世有令已上,外為副將、子都、太守,品登侯已上者,亦為族。凡此姓族之支親,與其身有緦麻服已內,微有一二世官者,雖不全充美例,亦入姓族;五世已外,則各自計之,不蒙宗人之蔭也。雖緦麻而三世官不至姓班,有族官則入族官,無族官則不入姓族之例也。凡此定姓族者,皆具列由來,直擬姓族以呈聞,朕當決姓族之首末。其此諸狀,皆須問宗族,列疑明同,然後勾其舊籍,審其官宦,有實則奏,不得輕信其言,虛長僥偽。不實者,訴人皆加『傳旨問而詐不以實之』坐,選官依『職事答問不以實』之條。令司空公穆亮、領軍將軍元儼、中護軍廣陽王嘉、尚書陸琇等詳定北人姓,務令平均。隨所了者,三月一列簿帳,送門下以聞。」於是昇降區別矣。

世宗世,代人猶以姓族辭訟,又使尚書于忠、尚書元匡、侍中穆紹、尚書元長等量定之。

魏書/卷112下·靈徵志八下第十八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魏書
發佈: 2024年12月12日
建立: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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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氏世居幽朔,至獻帝世,有神人言應南遷,於是傳位於子聖武帝,命令南徙,山谷阻絕,仍欲止焉。復有神獸,其形似馬,其聲類牛,先行導引,積年乃出。始居匈奴之故地。

高祖延興元年十一月,肆州秀容民獲麟以獻。王者不刳胎剖卵則至。

世祖神䴥三年七月,冀州獻白龜。王者不私人以官,尊耆任舊,無偏黨之應。

高宗興安二年六月,營州送大龜。

高祖延興元年十二月,徐州竹邑戍士邢德於彭城南一百二十里,得蓍一株,四十九枝,下掘得大龜獻之。詔曰:「龜蓍與經文相合,所謂靈物也。德可賜爵五等。」

三年六月,京師獲大龜。

肅宗神龜元年二月,獲龜於九龍殿靈芝池,大赦改元。

孝靜武定三年十月,有司奏南兗州陳留郡民賈興達於家庭得毛龜一。

世祖神䴥三年七月,冀州獻白龜。王者不私人以官,尊耆任舊,無偏黨之應。

高宗興安二年六月,營州送大龜。

高祖延興元年十二月,徐州竹邑戍士邢德於彭城南一百二十里,得蓍一株,四十九枝,下掘得大龜獻之。詔曰:「龜蓍與經文相合,所謂靈物也。德可賜爵五等。」

三年六月,京師獲大龜。

肅宗神龜元年二月,獲龜於九龍殿靈芝池,大赦改元。

孝靜武定三年十月,有司奏南兗州陳留郡民賈興達於家庭得毛龜一。

天平四年八月,有巨象至於南兗州,碭郡民陳天愛以告,送京師,大赦改年。王者自養有節則至。

高祖太和二年十一月,徐州獻黑狐。周成王時,治致太平而黑狐見。

三年五月,獲白狐。王者仁智則至。

六月,撫冥獲白狐以獻。

八年六月,徐州獲黑狐以獻。

十年三月,冀州獲九尾狐以獻。王者六合一統則見。周文王時,東夷歸之。曰,王者不傾於色則至德至,鳥獸亦至。

十一年十一月,冀州獲九尾狐以獻。

二十三年正月,司州、河州各獻白狐狸。

十九年六月,司州平陽郡獲白狐以獻。

世宗景明三年二月,河州獻白狐。

永平三年十月,白狐見於汲郡。

延昌四年四月,兗州獻白狐。

九月,相州獻白狐。

閏月,汾州獻白狐二。

肅宗正光二年三月,南青州獻白狐二。

三年六月,平陽郡獻白狐。

八月,光州獻九尾狐。

四年五月,平陽郡獻白狐。

孝靜天平四年四月,西兗州獻白狐;七月,光州獻九尾狐。

元象元年四月,光州獻九尾狐。

二年二月,光州獻九尾狐。

興和三年五月,司州獻九尾狐。

十二月,魏郡獻白狐。

四年四月,瀛州獻白狐二。

武定元年七月,幽州獲白狐,以獻上。

三年七月,瀛州獻白狐,二牡一牝。

九月,西兗州獻白狐。

太和二年十一月辛未,泰州獻五色狗。

三年三月,齊州獻五色狗,其五色如畫。

太祖天興四年五月,魏郡斥丘縣獲白鹿。王者惠及下則至。

太宗永興四年九月,建興郡獻白鹿。

世祖神䴥元年二月,定州獲白䴥,白䴥鹿又見於樂陵,

三年二月,白鹿見於代郡倒剌山。

太延四年十二月,相州獻白鹿。

真君八年五月,洛州送白鹿。

高宗太安二年十月,白鹿見於京師西苑。

高祖承明元年六月,秦州獻白鹿。

太和元年正月,白鹿見於秦州。

三月,白鹿見於青州。

四年正月,南豫州獻白鹿。

十九年七月,司州獲白鹿、麑以獻。

二十年六月,司州獻白鹿。

世宗景明元年四月,荊州獻白鹿。

永平四年八月,平州獻白鹿。

延昌二年五月,齊州獻白鹿。

四年六月,司州獻白鹿。

肅宗熙平元年五月,濟州獻白鹿。

二年五月,司州獻白鹿。

神龜二年六月,徐州獻白鹿。

孝靜元象元年六月,齊獻武王獲白鹿以獻。

武定元年六月,兗州獻白鹿。

太祖登國六年十二月,上獵,親獲鹿一角。召問羣臣,皆曰:「鹿當二角,今一,是諸國將并之應也。」

高祖太和三年三月,肆州獻一角鹿。

神龜元年七月,徐州獻一角鹿。

世宗正始二年九月,後軍將軍尒朱新興獻一角獸。天下平一則至。

肅宗熙平元年十一月,肆州獻一角獸。

神龜二年九月,徐州獻一角獸。

高宗太安三年三月,有白狼一,見於太平郡。議者曰:「古今瑞應多矣,然白狼見於成湯之世,故殷道用興,太平嘉名也。又先帝本封之國而白狼見焉,無窮之徵也。周宣王得之而犬戎服。」

太宗永興四年十二月,章安子封懿獻白麞。王者刑罰理則至。

高祖太和二年十二月,懷州獻白麞。

三年五月,白麞見於豫州。

二十三年正月,華州獻白麏。

肅宗熙平二年三月,徐州獻白麞。

神龜二年七月,徐州獻白麞。

孝靜武定七年七月,瀛州獻白麞。

高祖太和七年六月,青州獻三足烏。王者慈孝天地則至。

十三年十一月,滎陽獻三足烏。

十四年六月,懷州獻三足烏。

十五年閏月,濟州獻三足烏。

十七年五月,冀州獻三足烏。

二十年六月,豫州獻三足烏。

二十三年六月,冀州獻三足烏。

世宗景明元年五月,徐州獻三足烏。

三年二月,豫州獻三足烏。

四年六月,幽州獻四足烏。

正始元年二月,冀州獻三足烏。

五月,幽州獻三足烏。

是月,相州獻三足烏。

六月,定州獻三足烏。

二年五月,肆州獻三足烏。

三年三月,豫州獻三足烏。

是月,豫州又獻三足烏。

永平元年四月,豫州獻三足烏。

延昌三年二月,冀州獻三足烏。

肅宗熙平元年四月,汲郡獻三足烏。

二年四月,東郡獻三足烏。

是月,豫州獻三足烏。南兗州又獻三足烏。

神龜元年八月,雍州獻三足烏。

二年五月,潁川郡獻三足烏。

正光元年四月,濟州獻三足烏。

是月,濟州又獻三足烏。

二年閏月,東郡獻三足烏。

三年五月,東郡獻三足烏。潁川郡許昌縣獻三足烏。肆州獻三足烏。

六月,冀州獻三足烏。

四年六月,瀛州獻三足烏。

出帝太昌元年五月,齊獻武王獲三足烏以獻。

孝靜元象二年四月,京師獲三足烏。

武定三年五月,瀛州獻三足烏。

四年四月,潁州獻三足烏。

五月,潁州又獻三足烏。

高祖太和二年七月,白烏見於涼州。王者宗廟肅敬則至。

九月,白烏見於京師。

三年五月,白烏見於豫州。

九月,白烏見於秦州。

十七年六月,兗州獻白烏。

二十三年十二月,司州獻白烏。

世宗正始二年五月,司州獻白烏。

三年九月,潁川郡獻白烏。

四年七月,潁川又獻白烏。

永平元年四月,潁川獻白烏。

延昌二年八月,平陽郡獻白烏。

三年六月,冀州獻白烏。

肅宗正光元年十月,幽州獻白烏。

孝靜天平二年七月,齊獻武王獲白烏以獻。

元象元年五月,冀州獲白烏。

二年八月,徐州表:「濟陰郡廳事前槐樹,烏巢於上,烏母死,有鵲銜食餔烏兒,不失其時,並皆長大。」賞太守帛十匹。

興和四年四月,魏郡貴鄉縣獲白烏鶵。

五月,京師獲白烏。是月,陽夏郡獻白烏。

七月,北豫州獻白烏。

十月,瀛州獻白烏。

武定元年六月,東郡民獻白烏。

三年五月,北豫州獻白烏。

是月,廣宗郡獻白烏。潁州又獻白烏。

六月,滄州獻白烏。

四年四月,梁州獻白烏。

五月,濟州獻白烏。

八月,陽夏郡獻白烏。

高祖太和二年二月,涼州獻赤烏。周武王時銜麥至而克殷。

肅宗熙平元年二月,赤烏見肆州秀容郡。

神龜元年四月,赤烏見并州之晉陽縣。

世宗景明二年十二月,南青州獻蒼烏。君修行孝慈,萬姓不好殺生則至。

正始二年五月,雍州獻蒼烏。

六月,雍州又獻蒼烏。

永平二年四月,河內獻蒼烏。

肅宗熙平元年六月,冀州獻蒼烏。

前廢帝普泰元年五月,河內獻蒼烏。

孝靜興和四年五月,濟州獻蒼烏。

七月,瀛州又獻蒼烏。

武定元年四月,兗州獻蒼烏。

五月,濟州又獻蒼烏。

二年五月,京師獲蒼烏。

三年六月,京師獲蒼烏。

十月,光州獻蒼烏。

高祖延興二年四月,幽州獻白鵲。

四年九月,白鵲見於中山。

承明元年八月,定、冀二州俱獻白鵲。

十一月,定州又獻白鵲。

太和二年十一月,洛州獻白鵲。

肅宗熙平元年正月,定州獻白鵲。

正光四年正月,京師獲白鵲。

孝靜興平二年五月,京師獲白鵲。

武定二年七月,林慮獻白鵲。

三年六月,京師獲白鵲。

世祖太平真君二年七月,天有黃光洞照。議者僉謂榮光也。

高宗興光元年二月,有雲五色。所謂景雲,太平之應也。

景明二年六月,有雲五色,見於申酉之間。

出帝太昌元年六月,日初出,有大黃氣成抱。

世祖始光四年六月,甘露降於太學。王者德至,天和氣盛則降。又王者敬老,則栢受甘露。王者尊賢愛老,不失細微,則竹葦受。

神䴥元年二月,甘露降於范陽郡。

二年四月,甘露降於鄴。

六月,甘露降於平城宮。

三年三月,甘露降於鄴。

四年五月,甘露降於河西。

太平真君元年四月,甘露降於平原郡。

高宗太安二年七月,甘露降於常山郡。

和平二年七月,甘露降於京師。

世宗景明三年八月,甘露降於青州新城縣。

永平元年十月,甘露降於青州益都縣。

延昌二年九月,甘露降於齊州清河郡。

三年十月,齊州上言甘露降。

四年七月,甘露降於京師。

肅宗正光三年十月,甘露降華林園栢樹。

四年八月,甘露降顯美縣。

孝靜元象二年三月,甘露降於京師。

武定五年十月,甘露降齊文襄王第門柳樹。

六年三月,甘露降於京師。

四月,太山郡上言甘露降。

太祖天興二年七月,獲嘉禾於平城縣,異莖同穎。

八月,廣寧送嘉禾一莖十一穗;平城南十里郊嘉禾一莖九穗,告于宗廟。

太宗永興二年十月,嘉禾生於清河郡。

泰常三年八月,嘉禾生於勃海郡東光縣。

世祖神䴥二年七月,嘉禾生於魏郡安陽縣,三本同穎。

高祖承明元年八月,齊州獻嘉禾。

太和三年九月,齊州獻嘉禾。

五年八月,常山獻嘉禾。

七年八月,定州獻嘉禾。

世宗景明元年七月,齊州獻嘉禾。

三年七月,齊州獻嘉禾。

四年八月,冀州獻嘉禾。

正始元年八月,濟州獻嘉禾。

二年六月,齊州獻嘉禾。七月,魯陽郡獻嘉禾。八月,司州獻嘉禾。

三年七月,冀州獻嘉禾。

永平三年八月,滎陽獻嘉禾。

肅宗熙平二年八月,幽州獻嘉禾,三本同穗。

正光二年七月,朔州獻嘉禾。

三年八月,肆州獻嘉禾一根,生六穗。

孝靜天平三年七月,魏郡獻嘉禾。

四年八月,并州獻嘉禾。

是月,京師又獲嘉禾。虞曹郎中司馬仲璨又獻嘉禾,一莖五穗。

元象元年八月,東雍州獻嘉禾。

興和三年八月,南青州獻嘉禾。

四年八月,京師再獲嘉禾。

武定二年八月,京師獲嘉禾。

三年八月,并州獻嘉禾。

高祖太和三年十月,徐州獻嘉瓠,一蔕兩實。

太祖天興二年七月,并州獻白兔一。王者敬耆老則見。

三年五月,車駕東巡,幸廣寧,有白兔見於乘輿前,獲之。

四年正月,并州獻白兔。

太宗永興三年,上獵於西山,獲白兔。

八月,京師獲白兔。

泰常元年十一月,定州安平縣獻白兔。

二年六月,京師獲白兔。

三年六月,頓丘郡獲白兔。

世祖始光三年五月,洛州獻黑兔。

神䴥元年九月,章武郡獻白兔。

四年二月,勃海郡獻白兔。

真君七年二月,青州獻白兔二。

高宗和平三年十月,雲中獲白兔。

四年閏月,鄴縣獲白兔。

高祖延興五年四月,白兔見於代郡。

承明元年八月,白兔見於雲中。

太和元年六月,雍州周城縣獻白兔。

三年三月,吐京鎮獻白兔。

八年六月,徐州獻白兔。

十八年十月,瀛州獻白兔。

二十年七月,汲郡獻黑兔。

七月,京師獲白兔。

二十三年,獲黑兔。

世宗景明元年十一月,河州獻白兔。

三年四月,潁川郡獻白兔。

八月,河內郡獻白兔。

四年六月,河內郡獻白兔。

七月,夏州獻黑兔。

正始元年三月,河南郡獻黑兔。

四月,魯陽郡獻白兔。

二年八月,東郡獻白兔。

九月,河內郡獻黑兔。

是月,肆州獻白兔,東郡又獻白兔。

三年七月,薄骨律鎮獻白兔。

九月,肆州獻白兔。

四年四月,河內郡獻白兔。

永平元年四月,濟州獻白兔。

五月,河內獻黑兔。

十月,樂安郡獲白兔。

二年二月,相州獻白兔。

延昌三年七月,豫州獻白兔。

四年三月,河南獻白兔。

八月,河南又獻白兔。

九月,河內又獻白兔。

肅宗熙平二年四月,豫州獻白兔。

五月,東郡獻白兔。

六月,京師獲白兔。

十一月,鄯善鎮獻白兔。

神龜元年六月,京師獲黑兔。

二年八月,正平郡獻白兔。

九月,正平郡又獻白兔。

十月,京師獲黑兔。

正光元年正月徐州獻白兔。

五月,冀州獻白兔。

三年五月,徐州獻白兔二。

是月,冀州獻白兔。

孝靜天平二年八月,光州獻白兔。

四年十月,光州獻白兔。

元象元年五月,徐州獲白兔。

六月,齊獻武王獲白兔以獻。

是月,濮陽郡獻白兔。

興和二年四月,徐州獻白兔。

六月,京師獲白兔。

四年正月,光州獻白兔。

武定元年三月,瀛州獻白兔。

□月,汲郡獻白兔。

六年十一月,武平鎮獻白兔。

太祖天興五年八月,上曜軍覽谷,見白燕一。

太宗永興三年六月,京師獲白燕。

四年閏月,京師又獲白燕。

泰常二年六月,京師獲白燕。

高祖太和二年三月,白燕見於并州。

八年四月,白燕集於京師。

是月,代郡獻白燕。

二十三年八月,荊州獻白燕。

閏月,正平郡獻白燕。

世宗景明三年六月,涇州獻白燕。

肅宗熙平元年七月,京師獲白燕。

孝靜元象元年八月,西中府獻白燕。

興和二年三月,京師獲白燕。

武定三年六月,北豫州獻白燕。

太宗泰常八年五月,雁門獻白雀。王者爵祿均則白雀至。

世祖神䴥元年九月,滄水郡獻白雀。

十月,魏郡獻白雀。

真君八年五月,雁門郡獻白雀。

高祖延興二年二月,白雀見於扶風郡。

三年五月,白雀見於代郡。

四年正月,青州獻白雀。

太和三年五月,白雀見於豫州。

十三年正月,清河武城縣獻白雀。

世宗景明三年六月,滎陽郡獻白雀。

十月,薄骨律鎮獻白雀。

四年三月,敦煌鎮獻白雀。

五月,京師獲白雀。

六月,恒農郡獻白雀。

七月,京師獲白雀。

正始二年七月,薄骨律鎮獻白雀。

三年四月,獲白雀於京師。

十月,河州獻白雀。

十二月,雍州獻白雀。

四年二月,豫州獻白雀。

永平三年七月,京師獲白雀。

延昌三年七月,河南郡獲白雀。

十一月,秦州獻白雀。

四年五月,滎陽獻白雀。

八月,秦州獻白雀。

是月,青州獻白雀。

是月,恒州獻白雀。

是月,洛陽獲白雀。

十一月,荊州獻白雀。

肅宗熙平元年四月,京師再獲白雀。

七月,宮中獲白雀。

二年四月,華州獻白雀。

六月,相州獻白雀。

是月,薄骨律鎮獻白雀。

七月,京師獲白雀。

八月,薄骨律鎮又獻白雀。

是月,京師獲白雀。

十一月,京師獲白雀。

神龜元年五月,京師獲白雀。

六月,京師獲白雀二。

八月,薄骨律鎮獻白雀。

二年五月,徐州獻白雀。

是月,京師獲白雀。

三年七月,京師又獲白雀。

正光元年六月,京師獲白雀。

二年六月,光州獻白雀。

三年四月,京師獲白雀。

六月,滎陽郡獻白雀。

八月,濟州獻白雀。

是月,光州獻白雀。

九月,白雀見舍人省。

四年六月,京師獲白雀。

七月,京師獲白雀。

出帝太昌元年四月,京師獲白雀。

孝靜天平二年五月,北豫州獻白雀。

三年七月,京師獲白雀。

四年七月,兗州獻白雀。

元象元年五月,京師獲白雀。

六月,京師獲白雀。

七月,肆州獻白雀。

是月,齊獻武王獲白雀。

二年五月,京師獲白雀。

六月,齊文襄王獲白雀以獻。

是月,南兗州獲白雀。

七月,京師獲白雀。

興和二年四月,京師獲白雀。

閏月,京師獲白雀。

六月,光州獻白雀。

七月,京師獲白雀。

三年五月,京師獲白雀。

四年正月,京師獲白雀。

六月,京師獲白雀。

七月,京師獲白雀。

武定元年六月,京師獲白雀。

七月,京師獲白雀。

三年五月,梁州獲白雀。

七月,京師獲白雀。

十月,兗州獲白雀。

四年六月,京師獲白雀。

六年六月,京師獲白雀。

世宗景明三年三月,濟州獻赤雀。周文王時銜書至。

四年五月,獲赤雀於京師。

永平元年四月,京師獲赤雀。

肅宗孝昌三年四月,河南獲赤雀以獻。

高宗和平四年三月,冀州獻白鳩。殷湯時至。王者養耆老,遵道德,不以新失舊則至。

高祖承明元年十一月,冀州獻白鳩。

太和二十三年七月,瀛州獻白鳩。

八月,滎陽郡獻白鳩。

世宗景明三年七月,涇州獻白鳩。

正始元年十月,京師獲白鳩。

是月,建興郡獻白鳩。

二年四月,并州獻白鳩。

七月,冀州獻白鳩二。

三年七月,夏州獻白鳩。

永平元年六月,洛州獻白鳩。

肅宗熙平二年九月,汲郡獻白鳩。

太祖天興四年春,新興太守上言:「晉昌民賈相,昔年二十二,為雁門郡吏,入句注西陘,見一老父,謂相曰:『自今以後四十二年當有聖人出於北方。時當大樂,子孫永長,吾不及見之。』言終而過。相顧視之,父老化為石人。相今七十。下檢石人見存。至帝破慕容寶之歲,四十二年。」

真君五年二月,張掖郡上言:「往曹氏之世,丘池縣大柳谷山石表龍馬之形,石馬脊文曰『大討曹』,而晉氏代魏。今石文記國家祖宗諱,著受命之符。」乃遣使圖寫其文。大石有五,皆青質白章,間成文字。其二石記張、呂之前,已然之效。其三石記國家祖宗以至於今。其文記昭成皇帝諱「繼世四六,天法平,天下大安」,凡十四字;

太和元年冬十月,南部尚書安定侯鄧宗慶奏:「鄉郡民李飛、太原民王顯前列稱:詣京南山採藥,到遊越谷南嶺下,見清碧石柱數百枚。被詔案檢,稱所見青碧柱,長者一匹,相接而上,或方一尺二寸,或方一尺,方楞悉就。其數既多,不可具數,請付作曹採用。」奏可。時人神異之。

顯祖皇興三年六月,尉元表:「臣於彭城遣別將以八日至睢口邀賊將陳顯達,

肅宗孝昌二年十月,揚州刺史李憲表云:「門下督周伏興以去七月患假還家,至十一日夜夢渡肥水,行至草堂寺南,遙見七人,一人乘馬著朱衣,籠冠,六人從後。興路左而立,至便再拜。問興何人。興對曰:『李公門下督,暫使硤石。』其人語興:『君可回,我是孝文皇帝中書舍人,遣語李憲,勿憂賊堰,此月破矣。』興行兩步,錄興姓字,令興速白。興寤,曉遂還城,具言夢狀。七月二十七日,堰破。」

世祖延和三年三月,樂安王範獲玉璽一,文曰「皇帝璽」以獻。

太延元年,自三月不雨至六月,使有司遍請羣神,數日,大雨。是日,有婦人持一玉印至潞縣侯孫家賣之。孫家得印,奇之,求訪婦人,莫知所在。其文曰:「旱疫平。」寇天師曰:「龍文紐書云,此神中三字印也。」

高宗和平三年四月,河內人張超於壞樓所城北故佛圖處獲玉印以獻。

高祖承明元年八月,上谷郡民獻玉印,上有蛟龍文。

太和元年三月,武川鎮獻玉印,青質素文,其文曰「太昌」。

六月,雍州獻玉印。

是月,長安鎮獻玉印一,上有龜紐,下有文字,色甚鮮白,有殊常玉。

三年七月,定州鉅鹿民獻玉印一方,七分,上有文字。

世宗永平元年四月,瀛州民獲玉璧、玉印各一以獻。

肅宗熙平二年十一月,京師仍獲玉璽二。

孝靜興和三年二月,東郡白馬縣民獻玉印一。

太宗永興三年十二月,北塞候人獲玉板二以獻。王者慈仁則見。

孝靜天平二年二月,員外散騎常侍穆禮得玉板一,廣三寸,長尺五寸,頭有兩孔以獻。

高祖承明元年九月,京兆民獻青玉璧一雙,文色炳煥。王者賢良美德則至。

肅宗正光三年六月,并州靜林寺僧在陽邑城西橡谷掘藥,得玉璧五,珪十,印一,玉柱一,玉蓋一,並以獻。

高祖太和五年六月,上邽鎮將上言:「於鎮城西二百五十里射獵,於營南千水中得玉車釧三枚,二青一赤,制狀甚精。」

孝靜興和四年七月,鄴縣民獻白玉一璞。

肅宗熙平二年正月,金出岐州橫水縣赤粟谷。

太祖天興三年四月,有木連理,生於代郡天門關之路左。王者德澤純洽,八方為一則生。

八月,勃海上言脩縣、東光縣木連理各一。

十二月,豫州上言木連理生於河內之沁縣。

四年春,河內郡木連理二。

八月,魏郡上言內黃縣木連理。

太宗泰常元年十月,范陽郡上言木連理。

十一月,常山郡上言木連理。

三年正月,勃海上言東光縣木連理。

八月,廣寧郡上言木連理。

世祖神䴥四年九月,滎陽郡上言木連理。

延和二年三月,樓煩南山木連理。

三年九月,上谷郡上言木連理。

太延元年二月,魏郡上言木連理。

五年二月,遼西上言木連理。

高祖延興元年十一月,祕書令楊崇奏,鍾律郎李生於京師見長生連理樹。

承明元年九月,并州上言木連理,相去一丈二尺,中有五枝相連。

太和元年三月,冀州上言木連理。

十七年六月,京師木連理。

十八年十月,河南上言鞏縣木連理。

二十三年十月,并州上言百節連理生縣甕山。濟州上言木連理。

十二月,瀛州上言木連理。

世宗景明二年正月,瀛州上言平舒縣木連理。

三年正月,潁川郡上言木連理。

二月,平陽郡上言襄陵縣木連理。

四月,荊州上言南陽宛縣木連理。

六月,徐州上言東海木連理。

十月,秦州上言南稻、新興二縣木連理各一。

四年二月,趙平郡上言鶉觚縣木連理。

二月,齊郡上言臨淄縣木連理。

四月,汾州上言五城郡木連理。

五月,青州上言莒縣木連理。

六月,恒農盧氏縣木連理。

是月,徐州上言梁郡下邑縣木連理。

九月,秦州上言當亭四縣界各木連理。

正始元年五月,司州上言滎陽京縣木連理。

六月,京師西苑木連理。

七月,河東郡上言聞喜縣木連理。

八月,河南郡上言,慈水濱木連理。

十月,恒農郡上言崤縣木連理。

十二月,涼州上言石城縣木連理。

二年正月,汾州上言平昌縣木連理。

二月,司州上言崤縣木連理。

九月,司州上言潁川陽翟縣木連理。

三年六月,汾州上言永安縣木連理。

是月,京師木連理。

七月,潁川陽翟縣上言木連理。

是月,建德郡上言石城縣木連理。

永平元年四月,司州上言潁川郡木連理。

二年四月,司州上言恒農北陝縣木連理。

三年十一月,夏州上言橫風山木連理。

延昌二年正月,徐州上言建陵戍木連理。

三年正月,司州上言軹縣木連理。

四年三月,冀州上言信都縣木連理。

六月,京師木連理。

九月,雍州上言鄠縣木連理。

肅宗熙平元年正月,光州上言曲城縣木連理。

二年十一月,京師木連理。

十二月,敦煌鎮上言晉昌戍木連理。

神龜元年正月,汾州上言永安縣木連理。

三月,滄州上言饒安縣木連理。

八月,燕州上言上谷郡木連理。

九月,秦州上言隴西之武陽山木連理。

二年六月,夏州上言山鹿縣木連理。

正光元年五月,并州上言上黨東山谷中木連理。

十一月,齊州上言濟南郡靈壽山木連理。

二年六月,齊州上言魏郡逢陵縣木連理。

二年二月,涼州上言榆中縣木連理。

三月,青州上言平昌郡木連理。

八月,徐州上言龍亢戍東木連理二。

四年二月,揚州上言汝陰縣木連理。

八月,涼州上言顯美縣木連理。

孝昌元年十月,魏郡元城縣木連理。

孝靜天平二年四月,臨水郡木連理。

七月,魏郡木連理。

三年五月,司州上言清河郡木連理。

四年六月,廣平郡上言木連理。

八月,并州上言木連理。

元象元年二月,洛州上言木連理。

五月,林慮縣上言木連理。

八月,上黨郡上言木連理。

興和元年九月,有司奏西山採材司馬張神和上言司空谷木連理。

二年四月,光州上言盧鄉縣木連理。

武定元年閏月,西兗州上言濟陰郡木連理。

九月,齊獻武王上言并州木連理。

三年九月,瀛州上言,河間郡木連理。

五年十一月,汾州上言木連理。

六年五月,晉州上言木連理。

八年四月,青州上言齊郡木連理。

世宗景明三年七月,魯陽獻烏芝。王者慈仁則生,食之令人度世。

太祖天興二年七月,并州獻白雉。周成王時越裳氏來獻。

四年正月,上黨郡獻白雉。

二月,并州獻白雉。

五月,河內郡獻白雉。

太宗神瑞二年十一月,右民尚書周幾獲白雉一於博陵安平以獻。

泰常三年正月,勃海郡高城縣獻白雉。

三月,勃海郡南皮縣獻白雉二。

十一月,中山行唐縣獻白雉。

四年正月,新興郡獻白雉。十二月,又獻白雉二。

五年二月,白雉見於河內郡。

世祖神䴥元年二月,相州獻白雉。

二年二月,上黨郡獻白雉。

高祖延興二年正月,青州獻白雉。

五年正月,白雉見於上谷郡。

太和元年二月,秦州獻白雉。

三月,白雉見於秦州。

十一月,白雉見於安定郡。

二年十一月,徐州獻白雉。

三年正月,統萬鎮獻白雉。

四年正月,南豫州獻白雉。

六年三月,豫州獻白雉。

八年六月,齊州清河郡獻白雉。

十七年正月,幽州獻白雉。

四月,瀛州獻白雉。

二十年三月,兗州獻白雉。

世宗景明三年正月,徐州獻白雉。

二月,冀州獻白雉。

正始三年三月,齊州獻白雉。

十月,青州獻白雉。

四年十一月,秦州獻白雉。

永平二年四月,河內郡獻白雉。

六月,河南獻白雉。

十二月,豫州獻白雉。

延昌四年二月,冀州獻白雉。

是月,京師獲白雉。

閏月,岐州獻白雉。

十二月,幽州獻白雉。

肅宗熙平元年二月,相州獻白雉。

三月,肆州獻白雉。

二年三月,徐州獻白雉。

神龜元年三月,潁川郡獻白雉。

二年正月,豫州獻白雉。

正光三年二月,夏州獻白雉。

四年三月,光州獻白雉。

孝靜天平三年正月,青州獻白雉。

四年二月,青州獻白雉。

十二月,梁州獻白雉。

元象二年正月,魏郡繁陽縣獻白雉。

武定元年正月,廣宗郡獻白雉。

是月,兗州獻白雉。

四年三月,青州獻白雉。

太宗泰常七年九月,溫泉出於涿鹿,人有風寒之疾,入者多愈。

高祖太和八年正月,上谷郡惠化寺醴泉涌。醴泉,水之精也。味甘美,王者修治則出。

興和元年冬,西兗州濟陰郡宛句縣濮水南岸,有泉涌出,色清味甘,飲者愈疾,四遠奔湊。齊獻武王令於泉所營立廬舍。尚書奏賞刺史粟千石,太守粟五百石,縣令粟二百石,以旌善政所感;先列言者依第出身。詔可。

高宗太和二年九月,鼎出於洛州滍水,送於京師。王者不極滋味,則神鼎出也。

魏書/卷112上·靈徵志八上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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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魏書
發佈: 2024年12月12日
建立: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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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者,配德天地,協契陰陽,發號施令,動關幽顯。是以克躬修政,畏天敬神,雖休勿休,而不敢怠也。化之所感,其徵必至,善惡之來,報應如響。斯蓋神祇眷顧,告示禍福,人主所以仰瞻俯察,戒德慎行,弭譴咎,致休禎,圓首之類,咸納於仁壽。然則治世之符,亂邦之孽,隨方而作,厥迹不同,眇自百王,不可得而勝數矣。今錄皇始之後災祥小大,總為靈徵志。

洪範論曰:地陰類,大臣之象,陰靜而不當動,動者,臣下強盛,將動而為害之應也。

太宗泰常四年二月甲子,司州地震,屋室盡搖動。

世祖太延二年十一月丁卯,并州地震。

四年三月乙未,京師地震。

十一月丁亥,幽兗二州地震。

真君元年五月丙午,河東地震。

高祖延興四年五月,雁門崎城有聲如雷,自上西引十餘聲,聲止地震。

十月己亥,京師地震。

太和元年四月辛酉,京師地震。

五月,統萬鎮地震,有聲如雷。

閏月,秦州地震,殷殷有聲。四年正月,雍州氐民齊男王反。

二年二月丙子,兗州地震。四年十月,蘭陵民桓富反,殺其縣令。

七月丁卯,并州地震有聲。

三年三月戊辰,平州地震,有聲如雷,野雉皆雊。

七月丁卯,京師地震。五年二月,沙門法秀謀反。

四年五月己酉,并州地震。

五年二月戊戌,秦州地震。

六年五月癸未,秦州地震有聲。

八月甲午,秦州地震,有聲如雷。乙未又震。

七年三月甲子,秦州地震有聲。

四月丁卯,肆州地震有聲。

六月甲子,東雍州地震有聲。

八年十一月丙申,并州地震。

十年正月辛未,并州地震,殷殷有聲。

閏月丙午,秦州地震。

二月甲子,京師地震。丙寅又震。

丙午,秦州地震有聲。

三月壬子,京師及營州地震。十二年三月,中散梁眾保謀反。

十九年二月己未,光州地震,東萊之牟平虞丘山陷五所,一處有水。

二十年正月辛未,并州地震。

四月乙未,營州地震。十二月,恒州刺史穆泰等在州謀反,

二十二年三月癸未,營州地震。

八月戊子,兗州地震。

九月辛卯,并州地震。

二十三年六月乙未,京師地震。

世宗景明元年六月庚午,秦州地震。

四年正月辛酉,涼州地震。

壬申,并州地震。

六月丁亥,秦州地震。

十二月辛巳,秦州地震。正始三年正月,秦州民王智等聚眾二千,自號王公,尋推秦州主簿呂苟兒為主。

正始元年四月庚辰,京師地震。

六月乙巳,京師地震。

二年九月己丑,恒州地震。

三年七月己丑,涼州地震,殷殷有聲,城門崩。

八月庚申,秦州地震。九月,夏州長史曹明謀反。

永平元年春正月庚寅,秦州地震。三年二月,秦州沙門劉光秀謀反。

九月壬辰,青州地震,殷殷有聲。

二年正月壬寅,青州地震。

四年五月庚戌,恒、定二州地震,殷殷有聲。

十月己巳,恒州地震,有聲如雷。

延昌元年四月庚辰,京師及并、朔、相、冀、定、瀛六州地震。恒州之繁畤、桑乾、靈丘,肆州之秀容、雁門地震陷裂,山崩泉湧,殺五千三百一十人,傷者二千七百二十二人,牛馬雜畜死傷者三千餘。後尒朱榮強擅之徵也。

十月壬申,秦州地震有聲。

十一月己酉,定、肆二州地震。

十二月辛未,京師地震,東北有聲。

二年三月己未,濟州地震有聲。

□月丙戌,

三年正月辛亥,有司奏:「肆州上言秀容郡敷城縣自延昌二年四月地震,於今不止。」尒朱榮徵也。

四年正月癸丑,華州地震。

十一月甲午,地震從西北來,殷殷有聲。丁酉,又地震從東北來。

肅宗熙平二年十二月乙巳,秦州地震有聲。

正光二年六月,秦州地震有聲,東北引。五年,莫折念生反。

三年六月庚辰,徐州地震。孝昌元年,元法僧反。

孝靜武定三年冬,并州地震。

七年夏,并州鄉郡地震。

洪範論曰:山,陽,君也;水,陰,民也。天戒若曰:君道崩壞,百姓將失其所也。

太祖天賜六年春三月,恒山崩。

世祖太延四年四月己酉,華山崩。其占曰:山岳配天,猶諸侯之係天子。山岳崩,諸侯有亡者。沮渠牧犍將滅之應。

世宗景明元年五月乙丑,齊州山茌縣太陰山崩,飛泉湧出,殺一百五十九人。

四年十一月丁巳,恒山崩。

正始元年十一月癸亥,恒山崩。

延昌三年八月辛巳,兗州上言:「泰山崩,頹石湧泉十七處。」泰山,帝王告成封禪之所也,而山崩泉湧,陽黜而陰盛,岱又齊地也。天意若曰:當有繼齊而興,受禪讓者。齊代魏之徵也。

京房易傳曰:眾逆同志,至德乃潛,厥異風。

太宗永興三年二月甲午,京師大風。五月己巳,昌黎王慕容伯兒謀反伏誅。

十一月丙午,又大風。五年,河西叛胡曹龍、張大頭等各領部眾二萬入蒲子。

四年正月癸卯,元會而大風晦冥,乃罷。

五年十一月庚寅,京師大風,起自西方。

神瑞元年四月,京師大風。

二年正月,京師大風。三月,河西飢胡反,屯聚上黨,推白亞栗斯為盟主。

世祖太延二年四月甲申,京師暴風,宮牆倒,殺數十人。

三年十二月,京師大風,揚沙折樹。

真君元年二月,京師有黑風竟天,廣五丈餘。四月庚辰,沮渠無諱寇張掖,禿髮保周屯於刪丹嶺。

高宗和平二年三月壬午,京師大風晦暝。

高祖延興五年五月,京師赤風。

太和二年七月庚申,武川鎮大風,吹失六家,羊角而上,不知所在。

壬戌,雍州赤風。

三年六月壬辰,相州大風,從酉上來,發屋折樹。

七年四月,相、豫二州大風。

八年三月,冀、定、相三州暴風。

四月,濟、光、幽、肆、雍、齊六州暴風。

九年六月庚戌,濟、洛、肆、相四州及靈丘、廣昌鎮暴風折木。

十二年五月壬寅,京師連日大風,甲辰尤甚,發屋拔樹。

六月壬申,京師大風。

十四年七月丁酉朔,京師大風,拔樹發屋。

二十三年八月,徐州自甲寅至己未,大風拔樹。

閏月庚申,河州暴風,大雨雹。

世宗景明元年二月癸巳,幽州暴風,殺一百六十一人。

三年閏月甲午,京師大風,拔樹發屋,吹折閶闔門關。

九月丙辰,幽、岐、梁、東秦州暴風昏霧,拔樹發屋。

四年三月己未,司州之河北、河東、正平、平陽大風拔樹。

正始元年七月戊辰,東秦州暴風,拔樹發屋。

二年二月癸卯,有黑風羊角而上,起於柔玄鎮,蓋地一頃,所過拔樹。甲辰,至於營州,東入於海。

四年五月甲子,京師大風。

永平元年四月壬申,京師大風拔樹。八月癸亥,冀州刺史、京兆王愉據州反。

三年五月己亥,南秦州廣業、仇池郡大風,發屋拔樹。

延昌四年三月癸亥,京師暴風,從西北來,發屋折樹。

肅宗熙平二年九月,瀛州暴風大雨,自辛酉至於乙丑。

正光三年四月癸酉,京師暴風大雨,發屋拔樹。

四年四月辛巳,京師大風。

孝昌二年五月丙寅,京師暴風,拔樹發屋,吹平昌門扉壞,永寧九層撜折。

前廢帝普泰元年夏,大風雨,吹普光寺門屋於地。

孝靜武定七年三月,潁川大風。

洪範論曰:大水者,皆君臣治失而陰氣稸積盛強,生水雨之災也。

太祖天賜三年八月,霖雨,大震,山谷水溢。

太宗泰常三年八月,河內大水。

世祖延和元年六月甲戌,京師水溢,壞民廬舍數百家。

真君八年七月,平州大水。

高祖太和二年夏四月,南豫、徐、兗州大霖雨。

六年七月,青、雍二州大水。

八月,徐、東徐、兗、濟、平、豫、光七州,平原、枋頭、廣阿、臨濟四鎮大水。

九年九月,南豫、朔二州各大水,殺千餘人。

二十二年戊午,兗、豫二州大霖雨。

二十三年六月,青、齊、光、南青、徐、豫、兗、東豫八州大水。

世宗景明元年七月,青、齊、南青、光、徐、兗、豫、東豫,司州之潁川、汲郡大水,平隰一丈五尺,民居全者十四五。

正始二年三月,青、徐州大雨霖,海水溢出於青州樂陵之隰沃縣,流漂一百五十二人。

永平三年七月,州郡二十大水。

延昌元年夏,京師及四方大水。

二年五月,壽春大水。

肅宗熙平元年六月,徐州大水。

二年九月,冀、瀛、滄三州大水。

正光二年夏,定、冀、瀛、相四州大水。

孝昌三年秋,京師大水。

出帝太昌元年六月庚午,京師大水,穀水汎溢,壞三百餘家。

孝靜元象元年,定、冀、瀛、滄四州大水。

興和四年,滄州大水。

太宗泰常五年十二月壬辰,湧泉出於平城。

高宗和平五年十一月,雁門泉水穿石湧出。

前廢帝普泰元年秋,司徒府太倉前井並溢。占曰:民遷流之象。永熙三年十月,都遷於鄴。

孝靜天平四年七月,泰州井溢。

元象元年二月,鄴城西南有枯井溢。

洪範論曰:陽之專氣為雹,陰之專氣為霰。此言陽專而陰脅之,陰專而陽薄之,不能相入,則轉而為雹。猶臣意不合於君心也。

高祖延興四年四月庚午,涇州大雹,傷稼。

承明元年四月辛酉,青、齊、徐、兗大風,雹。

八月庚申,并州鄉郡大雹,平地尺,草木禾稼皆盡。

癸未,定州大雹殺人,大者方圓二尺。

世宗景明元年六月,雍、青二州大雨雹,殺麞鹿。

四年五月癸酉,汾州大雨雹。

六月乙巳,汾州大雨雹,草木、禾稼、雉兔皆死。

七月甲戌,暴風,大雨雹,起自汾州,經并、相、司、兗,至徐州而止,廣十里,所過草木無遺。

正始二年三月丁丑,齊、濟二州大雹,雨雪。

永平三年五月庚子,南秦廣業郡大雨雹,殺鳥獸、禾稼。

洪範論曰:春秋之大雨雪,猶庶徵之恒雨也,然尤甚焉。夫雨,陰也,雪又陰也。大雪者,陰之稸積盛甚也。一曰與大水同,冬故為雪耳。

世祖始光二年十月,大雪數尺。

真君八年五月,北鎮寒雪,人畜凍死。是時為政嚴急。

高祖太和四年九月甲子朔,京師大風,雨雪三尺。

世宗正始元年五月壬戌,武川鎮大雨雪。

四年二月乙卯,司、相二州暴風,大雨雪。

九月壬申,大雪。

肅宗正光二年四月,柔玄鎮大雪。

京房易傳曰: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災霜,夏殺五穀,冬殺麥;誅不原情,茲謂不仁,夏先大霜。

太祖天賜五年七月冀州霣霜。

世祖太延元年七月庚辰,大霣霜,殺草木。

高宗和平六年四月乙丑,霣霜。

高祖太和三年七月,雍、朔二州及枹罕、吐京、薄骨律、敦煌、仇池鎮並大霜,禾豆盡死。

六年四月,潁川郡霣霜。

七年三月,肆州風霜,殺菽。

九年四月,雍、青二州霣霜。

六月,洛、肆、相三州及司州靈丘、廣昌鎮霣霜。

十四年八月乙未,汾州霣霜。

世宗景明元年四月丙子,夏州霣霜殺草。

六月丁亥,建興郡霣霜殺草。

八月乙亥,雍、并、朔、夏、汾五州,司州之正平、平陽頻暴風霣霜。

二年三月辛亥,齊州霣霜,殺桑麥。

四年三月壬戌,雍州霣霜,殺桑麥。

辛巳,青州霣霜,殺桑麥。

正始元年五月壬戌,武川鎮霣霜。

六月辛卯,懷朔鎮霣霜。

七月戊辰,東秦州霣霜。

八月庚子,河州霣霜殺稼。

二年四月,齊州霣霜。

五月壬申,恒、汾二州霣霜殺稼。

七月辛巳,豳、岐二州霣霜。

乙未,敦煌霣霜。

戊戌,恒州霣霜。

三年六月丙申,安州霣霜。

四年三月乙丑,豳州頻霣霜。

四月乙卯,敦煌頻霣霜。

八月,河州霣霜。

永平元年三月乙酉,岐、豳二州霣霜。

己丑,并州霣霜。

四月戊午,敦煌霣霜。

二年四月辛亥,武州鎮霣霜。

延昌四年三月癸亥,河南八州霣霜。

肅宗熙平元年七月,河南、北十一州霜。

洪範論曰:雷,陽也;雲,陰也。有雲然後有雷,有臣然後有君也。雷託於雲,君託於臣,陰陽之合也。故無雲而雷,示君獨處無臣民也。

顯祖皇興元年七月,東北無雲而雷。

二年七月,東北有聲如雷。

世宗延昌元年二月己酉,有聲起東北,南引,殷殷如雷,二聲而止。

世祖太延四年十月辛酉,北有聲如大鼓,西北行。

洪範論曰:陽用事百八十三日而終,陰用事亦百八十三日而終,雷出地百八十三日而入地,入地百八十三日而復出地,是其常經也。故雷安,萬物安;雷害,萬物害。猶國也,君安,國亦安;君害,國亦害。不當雷而雷,皆失節也。

世祖神䴥元年十月己酉,雨,雷電。

太延三年十月癸丑,雷。

四年十一月丁亥,雷。

高祖太和三年十一月庚戌,豫州雷雨。

戊申,豫州大雷雨,平地水三寸。

四年十月戊戌,雷。

七年十一月辛巳,幽州雷電,城內盡赤。

世宗景明二年十一月辛卯,涼州雷,七發聲。

三年十二月己巳,夜雷,九發聲。

正始元年十一月甲寅,秦、齊、荊、朔四州雷電。

肅宗正光元年正月壬寅,雷。

春秋震夷伯之廟,左丘明謂展氏有隱慝焉。劉向以為夷伯世大夫,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將專事也。

太祖天賜六年四月,震天安殿東序。帝惡之,令左校以衝車攻殿東西兩序屋毀之。帝竟暴崩。

顯祖皇興二年十一月夜,震電。

高祖太和三年五月戊午,震東廟東中門屋南鴟尾。

班固說:上不寬大包容臣下,則不能居聖位。貌、言、視、聽,以心為主,四者皆失,則區瞀無識,故其咎霧。

世祖太延四年正月庚子,雨土如霧於洛陽。

高祖太和十二年十一月丙戌,土霧竟天,六日不開,到甲夜仍復濃密,勃勃如火煙,辛慘人鼻。

世宗景明三年二月己丑,秦州黃霧,雨土覆地。

八月己酉,濁氣四塞。

四年八月辛巳,涼州雨土覆地,亦如霧。

正始二年正月己丑夜,陰霧四塞,初黑後赤。

三年正月辛丑,土霧四塞。

九月壬申,黑霧四塞。

延昌元年二月甲戌,黃霧蔽塞。時高肇以外戚見寵,兄弟受封,同漢之五侯也。

庶徵之恒燠。劉向、班固以冬亡冰及霜,不殺草之應。京房易傳曰:夏暑殺人,冬則物華實。

世祖真君五年八月,華林園諸果盡花。

高祖延興五年八月,中山桃李花。

承明元年九月,幽州民齊淵家杜樹結實既成,一朝盡落,花葉復生,七日之中,蔚如春狀。

世宗景明四年十一月,齊州東清河郡桃李花。

延昌四年閏十月辛亥,京師柰樹花。

洪範傳曰:棄法律,逐功臣,殺太子,以妾為妻,則火不炎上。謂火失其性而為災。

高宗太安五年春三月,肥如城內大火,官私廬舍焚燒略盡,唯有東西二寺佛圖像舍火獨不及。

高祖太和八年五月戊寅,河內沁縣澤自燃,稍增至百餘步,五日乃滅。

世宗景明元年三月乙巳,恒岳祠災。

肅宗正光元年五月,鈎盾禁災。

孝昌二年夏,幽州遒縣地燃。

三年春,瀛州城內大火,燒三千餘家。

出帝永熙三年二月,永寧寺九層佛圖災。既而時人咸言有人見佛圖飛入東海中。永寧佛圖,靈像所在,天意若曰:永寧見災,魏不寧矣。勃海,齊獻武王之本封也,神靈歸海,則齊室將興之驗也。

三月,并州三級寺南門災。

孝靜天平四年秋,鄴閶闔門東闕火。

武定三年冬,汾州西河北山有火潛行地下,熱氣上出。

世祖始光二年正月甲寅夜,天東南有黑氣,廣一丈,長十丈。占有兵。二月,慕容渴悉隣反於北平。

顯祖皇興三年正月,河濟起黑雲,廣數里,掩東陽城上,昏暗如夜。既而東陽城潰。

世宗景明三年九月己卯,黑氣四塞。甲辰,揚州破蕭衍將張囂之,斬級二千。

高祖太和二年十一月丁未夜,有三白氣從地出,須臾,變為黃赤,光明照地。

十六年九月丁巳,昏時,赤氣見於西北,長二十丈,廣八九尺,食頃乃滅。

世宗延昌元年三月丙申,有赤氣見於天,自卯至戌。

肅宗正光元年十一月辛未,西北赤氣竟天畔,似火氣。京師不見,涼州以聞。

三年九月甲辰夜,西北有赤氣似火焰,東西一匹餘。北鎮反亂之徵。

五年五月癸酉申時,北有赤氣,東西竟天,如火焰。

莊帝永安三年十一月己丑,有赤氣如霧,從顯陽殿階西南角斜屬步廊,高一丈許,連地如絳紗幔,自未至戌不滅。帝見而惡之,終有幽崩之禍。

孝靜天平三年正月己亥戌時,東方有赤氣,可三丈餘,三食頃而滅。

莊帝永安三年六月甲子申時,辰地有青氣,廣四尺,東頭緣山,西北引,至天半止。西北戌地有黑赤黃雲,如山峯,頭有青氣,廣四尺許,東南引。至天半,二氣相接。東南氣前散,西北氣後滅。亦帝執崩之徵也。

班固說:夜妖者,雲風並起而杳冥,故與常風同象也。溫而風,則生螟螣之孽。

世宗正始元年六月乙巳,晦。

八月甲辰,晝晦。

劉歆說:貌之不恭,是謂不肅。上嫚下暴,則陰氣勝,水傷百穀,衣食不足,姦宄並作,故其極惡也。一曰,民多被刑,貌醜惡也。班固以為六畜謂之禍,言其著也;及人,謂之痾,痾,病貌,言寢深也。

太宗永興三年,民烏蘭喉下生骨,狀如羊角,長一尺餘。

高祖太和十六年五月,尚書李沖奏:「定州中山郡毋極縣民李班虎女獻容以去年九月二十日右手大拇指甲下生毛九莖,至十月二十日長一尺二寸。」

肅宗熙平二年十一月己未,并州表送祁縣民韓僧真女令姬從母右脅而生。靈太后令付掖庭。

正光元年五月戊戌,南兗州下蔡郡有大人跡,見行七步,跡長一尺八寸,廣七寸五分。

高祖延興三年秋,秀容郡婦人一產四男,四產十六男。

莊帝永安三年十一月丁卯,京師民家妻產男,一頭、二身、四手、四脚、三耳。

太和十六年十一月乙亥,高祖與沙門道登幸侍中省。日入六鼓,見一鬼衣黃褶袴,當戶欲入。帝以為人,叱之而退。問諸左右,咸言不見,唯帝與道登見之。

顯祖皇興二年十月,豫州疫,民死十四五萬。

世宗永平三年四月,平陽之禽昌、襄陵二縣大疫,自正月至是月,死者二千七百三十人。

太和十九年六月,徐州表言丈八銅像汗流於地。

永安、普泰、永熙中京師平等寺定光金像每流汗,國有事變,時咸畏異之。

永安三年二月,京師民家有二銅像,各長尺餘,一頤下生白毫四,一頰傍生黑毛一。

洪範論曰:龍,鱗蟲也,生於水。雲亦水之象,陰氣盛,故其象至也,人君下悖人倫,上亂天道,必有篡殺之禍。

世祖神䴥三年三月,有白龍二見於京師家人井中。

真君六年二月丙辰,有白龍見於京師家人井中。龍,神物也,而屈於井中,皆世祖暴崩之徵也。

肅宗正光元年八月,有黑龍如狗,南走至宣陽門,躍而上,穿門樓下而出。魏衰之徵也。

莊帝永安二年,晉陽龍見於井中,久不去。莊帝暴崩晉陽之徵也。

前廢帝普泰元年四月甲寅,有龍跡自宣陽門西出,復入城。乙卯,羣臣入賀,帝曰:「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但當君臣上下,克己為治,未足恃此為慶。」

洪範論曰:馬者,兵象也,將有寇戎之事,故馬為怪也。

肅宗熙平二年十一月辛未,恒州送馬駒,肉尾長一尺,騣處不生毛。

正光元年九月,沃野鎮官馬為蟲入耳,死者十四五。蟲似螝,長五寸已下,大如箸。

洪範論:易曰「坤為牛」,坤,土也,土氣亂則牛為怪,一曰牛禍。其象,宗廟將滅。一曰,轉輸煩則牛生禍。

世宗景明二年五月,冀州上言長樂郡牛生犢,

洪範論曰:君不明,失政之所致。

高祖太和二十三年三月,肆州上言陽曲縣羊生羔,一頭,二身,一牝、一牡,三耳,八足。尋高祖崩,六輔專事。

世宗正始元年七月,鄯善鎮送羊羔,一頭、兩身、八脚。

二年正月,鄯善鎮送八脚羊。

延昌四年五月,薄骨律鎮上言:羊羔一頭、六足、兩尾。

京房傳曰:凡妖象其類足多者,所任邪也。京房易:妖曰豕生人頭豕身者,邑且亂亡。

高祖延興元年九月,有司奏豫州刺史、臨淮公王讓表,有猪生子,一頭、二身、八足。

世宗景明四年九月,梁州上言,犬豕交。

正始四年八月,京師猪生子,一頭、四耳、兩身、八足。

延昌四年七月,徐州上言陽平戍猪生子,頭面似人,頂有肉髻,體無毛。靈太后、幼主傾覆之徵也。

洪範論曰:京房傳曰:鷄小畜,猶小臣也。角者,兵之象,在上,君之威也。此小臣執事者將秉君之威以生亂,不治之害。

高祖太和元年夏五月,有司奏京師有雌鷄二,頭上生冠如角,與眾鷄異。是時文明太后臨朝,信用羣小之徵。

世宗正始元年四月,河南有鷄雛,四足四翼。語在崔光傳。

八月,司州上言:河內民席眾家鷄雛,近尾上復有一頭,口目具。二頭皆從頸後各有二翼,二足旁行。是時世宗頗任羣小,更有朋黨,邪佞干政之驗。

延昌四年十二月,洛州上言魏興太守常矯家黃雌鷄,頭上肉角大如棗,長寸三分,角上生聚毛,長寸半。

肅宗正光元年正月,虎賁中郎將蘭兠家鷄雄、雌二,各頭上生兩角,其毛雜色,上聳過冠。時靈太后臨朝專政。

洪範論曰:視不明,聽不聰之罰也。

太宗泰常三年十一月,京師獲白梟。

肅宗正光二年八月己卯,獲禿鶖鳥於殿內。

孝昌二年四月,民有送死鴨雛,一頭、兩身、四足、四翅、兩尾。

孝靜天平二年三月,雄雉飛入尚書省,殿中獲之。

洪範論曰:刑罰暴虐,取利於下;貪饕無厭,以興師動眾;取邑治城,而失眾心,則蟲為害矣。

高祖太和五年七月,敦煌鎮蝗,秋稼略盡。

六年七月,青、雍二州虸蚄害稼。

八月,徐、東徐、兗、濟、平、豫、光七州,平原、枋頭、廣阿、臨濟四鎮,蝗害稼。

七年四月,相、豫二州蝗害稼。

八年三月,冀、州、相三州虸蚄害稼。

六月乙巳,相、齊、光、青四州虸蚄害稼。

十六年十月癸巳,枹罕鎮蝗,害稼。

世宗景明元年五月,青、齊、徐、兗、光、南青六州虸蚄害稼。

四年三月壬午,河州大螟,二麥無遺。

五月,光州虸蚄害稼。

六月,河州大蝗。

七月,東萊郡虸蚄害稼。

正始元年六月,夏、司二州蝗害稼。

四年四月,青州步屈蟲害棗花。

八月,涇州黃鼠、蝗蟲、班蟲,河州虸蚄、班蟲,涼州、司州恒農郡蝗蟲並為災。

永平元年六月己巳,涼州蝗害稼。

五年五月,

七月,蝗蟲,

八月,青、齊、光三州虸蚄害稼,三分食二。

肅宗熙平元年六月,青、齊、光、南青四州虸蚄害稼。

顯祖天安元年六月,兗州有黑蟻與赤蟻交鬬,長六十步,廣四寸,赤蟻斷頭而死。黑主北,赤主南。十一月,劉彧兗州刺史畢眾敬遣使內屬,詔鎮南大將軍尉元納之,大破賊將周凱等。

高祖太和十年七月,并州治中張萬壽表:建興濩澤縣民賈日成以去四月中養蠶,有絲網成幕,中有卷物似絹帶,長四尺,廣三寸,薄上復得黃繭二,狀如履形。

世宗正始二年三月,徐州蠶蛾喫人,尫殘者一百一十餘人,死者二十二人。

謂變常而為異也。

太祖登國中,河南有虎七,臥於河側,三月乃去。後一年,蚍蜉、白鹿盡渡河北。後一年,河水赤如血。此衞辰滅亡之應。及誅其族類,悉投之河中,其地遂空。

孝靜元象元年正月,有狼入城,至硤石,曹獲之。

武定五年十二月,北城銅爵臺上獲豹一。

高祖太和元年五月辛亥,有狐魅截人髮。時文明太后臨朝,行多不正之徵也。

肅宗熙平二年,自春,京師有狐魅截人髮,人相驚恐。六月壬辰,靈太后召諸截髮者,使崇訓衞尉劉騰鞭之於千秋門外,事同太和也。

瑞圖:外鎮王公、刺史、二千石、令長酷暴百姓,人民怨嗟,則白鼠至。

太宗永興三年二月,京師民趙溫家有白鼠,以獻。

三年春,於北苑獲白鼠一,尋死。割之,腹中有三子,盡白。

四年三月,上幸西宮,獲白鼠一。

八月,御府民張安獲白鼠一。

神瑞二年五月,帝獵於㯼崙山,獲白鼠一;平城獲白鼠三。

六月,平城獲白鼠二。

八月,豫章王夔獲白鼠一。

泰常元年十一月,京師民獲白𪕕一以獻。

二年六月,中山獲白鼠二。

三年三月,京師獲白鼠一。

十一月,京師獲白鼠一。

世祖始光三年八月,相州魏郡獲白鼠。

太延元年八月,雁門獻白鼠。

高祖太和二十三年八月,京師獲白鼠。

世宗景明四年五月,京師獲白鼠。

正始元年六月,京師獲白鼠。

肅宗熙平元年四月,肆州表送白鼠。
  1. 魏書/卷111·刑罰志七第十六
  2. 魏書/卷110·食貨志六第十五
  3. 魏書/卷109·樂志五第十四
  4. 魏書/卷108之四·禮志四之四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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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書/卷66·列傳第五十四
  • 魏書/卷67·列傳第五十五
  • 魏書/卷68·列傳第五十六
  • 魏書/卷69·列傳第五十七
  • 魏書/卷70·列傳第五十八
  • 魏書/卷71·列傳第五十九
  • 魏書/卷72·列傳第六十
  • 魏書/卷73·列傳第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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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書/卷80·列傳第六十八
  • 魏書/卷81·列傳第六十九
  • 魏書/卷82·列傳第七十
  • 魏書/卷83上·列傳外戚第七十一上
  • 魏書/卷83下·列傳外戚第七十一下
  • 魏書/卷84·列傳儒林第七十二
  • 魏書/卷85·列傳文苑第七十三
  • 魏書/卷86·列傳孝感第七十四
  • 魏書/卷87·列傳節義第七十五
  • 魏書/卷88·列傳良吏第七十六
  • 魏書/卷89·列傳酷吏第七十七
  • 魏書/卷90·列傳逸士第七十八
  • 魏書/卷91·列傳術藝第七十九
  • 魏書/卷92·列傳列女第八十
  • 魏書/卷93·列傳恩倖第八十一
  • 魏書/卷94·列傳閹官第八十二
  • 魏書/卷95·列傳第八十三
  • 魏書/卷96·列傳第八十四
  • 魏書/卷97·列傳第八十五
  • 魏書/卷98·列傳第八十六
  • 魏書/卷99·列傳第八十七
  • 魏書/卷100·列傳第八十八
  • 魏書/卷101·列傳第八十九
  • 魏書/卷102·列傳第九十
  • 魏書/卷103·列傳第九十一
  • 魏書/卷104·列傳第九十二
  • 魏書/前上十志啟·前上十志啟
  • 魏書/卷105之一·天象志一之一第一
  • 魏書/卷105之二·天象志一之二第二
  • 魏書/卷105之三·天象志一之三第三
  • 魏書/卷105之四·天象志一之四第四
  • 魏書/卷106上·地形志二上第五
  • 魏書/卷106中·地形志二中第六
  • 魏書/卷106下·地形志二下第七
  • 魏書/卷107上·律曆志三上第八
  • 魏書/卷107下·律曆志三下第九
  • 魏書/卷108之一·禮志四之一第十
  • 魏書/卷108之二·禮志四之二第十一
  • 魏書/卷108之三·禮志四之三第十二
  • 魏書/卷108之四·禮志四之四第十三
  • 魏書/卷109·樂志五第十四
  • 魏書/卷110·食貨志六第十五
  • 魏書/卷111·刑罰志七第十六
  • 魏書/卷112上·靈徵志八上第十七
  • 魏書/卷112下·靈徵志八下第十八
  • 魏書/卷113·官氏志九第十九
  • 魏書/卷114·釋老志十第二十
  • 舊本魏書目錄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