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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270·卷二百七十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清史稿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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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五十七

郝浴子林楊素蘊郭琇

郝浴,字雪海,直隸定州人。少有志操,負氣節。順治六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八年,改湖廣道御史,巡按四川。時張獻忠將孫可望、李定國等降明,為桂王將,據川南為寇,師討之,郡縣吏率軍前除授,恣為貪虐。浴至,嚴約束,廉民間疾苦,將吏始斂跡。九年,平西王吳三桂與固山額真李國翰分兵復成都、嘉定、敘州、重慶。已而兩路兵俱敗,三桂退駐綿州。浴在保寧監臨鄉試,可望將數万人薄城,浴飛檄邀三桂,激以大義,謂「不死於賊,必死於法」。踰月,三桂乃赴援,可望等引去。

浴在圍城中,上詔詢收川方略,疏言:「秦兵苦轉餉,川兵苦待哺,故必秦不助川而後秦可保;川不冀秦助而後川可圖。成都地大且要,灌口一水,襟帶三十州縣。若移兵成都,照籍屯田,開耕一年,可當秦運三年。所難者牛種,倘令土司出牛,撫臣與立券,豐年還其值,當無不聽命。嘉定據上游,饒茶、鹽,令暫易穀種,則牛、種俱不難辦也。臣故謂開屯便。川所患者滇寇也,滇寇所恃,不過皮兜、布鎧、鳥銃、濩刀,善於騰山踰嶺。蜀中土官土兵,其技尤嫻於此。若拔其精銳為前茅,以滿洲驍騎為後勁,疾雷迅霆,賊必鳥獸散。臣故謂用土兵便。」上以其言可採,下部議。部議謂戰守事當聽三桂主之,遂報寢。浴又言:「土賊投誠,給劄授官,恣行劫掠為民害。請嗣後原歸伍者歸伍,原為民者,令有司造冊編丁,免牛租,除雜派,就熟地開徵,俾有定額。」疏議行。

三桂入四川,浸驕橫,部下多不法,憚浴嚴正,輒禁止沿路塘報。浴上言:「臣忝司朝廷耳目,而壅閼若此,安用臣為?」及保寧圍解,頒賞將士,三桂以冠服與浴,浴不受。疏言:「平賊乃平西王責。臣司風憲,不預軍事,而以臣預賞,非黨臣則忌臣也。」因陳三桂擁兵觀望狀,三桂深銜之。浴劾永寧總兵柏永馥臨陣退縮,廣元副將胡一鵬驕悍不法,並命奪官逮治。降將董顯忠等以副將銜題授司道,恣睢虐民,浴复疏劾,改原職。三桂嗾顯忠等入京陳辨,浴坐鐫秩去。

十一年,大學士馮銓、成克鞏、呂宮等交章薦浴,三桂乃摭浴保寧奏捷疏有「親冒矢石」語,指為冒功,論劾,部議當坐死,上命寬之,流徙奉天。大學士馮銓、成克鞏、呂宮皆以薦浴罣吏議。浴至戍所,益潛心義理之學,嗜孟子及二程遺書,以「致知格物」顏其廬,刻苦厲志。康熙十年,聖祖幸奉天,浴迎謁道左,具陳始末,上為動容,慰勞良久。

十二年,三桂反,尚書王熙、給事中劉沛先薦浴,為部議所格。十四年,侍郎魏象樞复疏言:「浴血性過人,才守學識,臣皆愧不及。使在西蜀操尺寸之權,豈肯如羅森輩俯首從逆?臣子立朝,各有本末。當日參浴者三桂也,使三桂始終恭順,方且任以腹心。浴一書生耳,即老死徙所,誰復問之?今三桂叛矣,天下無不恨三桂,即無不憐浴。浴當三桂身居王爵,手握兵柄,不畏威,不附勢,致為所仇。三桂之所仇,正國家之所取,何忍棄之?」上乃召浴還,复授湖廣道御史。

時陝西提督王輔臣叛應三桂,浴疏言:「大兵進剿平涼,宜於西安、潼關用重兵屯駐,以待策應。用鄖陽之兵攻興安,調河南之兵入武關,直取漢中,逆賊計日可擒。」上然之,下其疏諸帥。復請禁苛徵,恤民困,止督、撫、提、鎮坐​​名題補之例。章十數上,皆中時弊。十六年,命巡視兩淮鹽政,嚴剔宿蠹,增課六十餘萬。淮、揚大饑,發倉米賑救,全活甚眾。十七年,擢左僉都御史,遷左副都御史。

十九年,授廣西巡撫。廣西新經喪亂,民生凋瘵,浴專意撫綏,疏陳調劑四策,請裁兵、汰馬、防要害、簡精銳;復請停鼓鑄,改米徵銀,复南寧、太平、思恩諸府縣行鹽舊制:上輒報可。時南疆底定,滿洲兵撤還京師。浴疏言撫標兵不宜裁減,下部議,留其半。又請為死事巡撫馬雄鎮、傅弘烈建祠桂林,知府劉浩、知縣周岱生為孫延齡所戕,疏請予卹。二十二年,卒官。喪歸,士民泣送者數千里不絕。

初,傅弘烈以軍事急,移庫金七萬有奇、米七千餘石供餉,浴請以庫項扣抵。及卒,布政使崔維雅署巡撫,劾浴侵欺,命郎中蘇赫、陳光祖往按,如維雅言。部議奪官追償。上知浴廉,諭所動錢糧非入己,從寬免追。二十五年,子林訟父冤,復原官,賜祭葬。

林,字中美。康熙二十一年進士,授中書科中書,歷吏部郎中,亦以廉正稱。累遷禮部侍郎,加尚書銜。致仕,卒。

楊素蘊,字筠湄,陝西宜君人。順治九年進士,授直隸東明知縣。東明當河決後,官舍城垣悉敗,民居殆盡,遺民依丘阜,僅數十家。素蘊至,為繕城郭,招集流亡,三年戶增至萬餘。山東群盜任鳳亭等剽掠旁郡,擾及畿南。素蘊設計降其渠,散其脅從。十七年,舉卓異,行取,授四川道御史。疏言:「臣言官也,宜以言為事。然今天下所患,正在議論多而成功少。國家建官分職,各有所事。誠使司舉劾,籌財用,任封疆,理刑獄,各舉其職,則平天下無餘事。更原皇上推誠御物,肅大閒,寬小眚,俾人人得展其才,尤端本澄源之要也。 」

時吳三桂鎮雲南,郡縣吏得自闢署,謂之「西選」。漸乃題用朝臣,無復顧忌。素蘊疏言:「三桂以上湖南道胡允等十員題補雲南各道,並有奉差部員在內,深足駭異。爵祿者人主之大柄,綱紀者朝廷之大防,柄不可移,防不可潰。前此經略用人,特命二部不得掣肘,亦惟以軍前效用及所轄五省各官酌量題請,從未聞敢以他行省及現任京官坐缺定銜者也。且疏稱求於滇省既苦索駿無從,求於遠方又恐叱馭不速,則湖南、四川距雲南猶近,若京師、山東、江南相去萬里,不知其所謂遠者更在何方?皇上特假便宜,不過許其就近調補。若盡天下之官,不分內外,不論遠近,皆可擇而取之,何如歸吏部銓授,尤為名正言順。縱或云、貴新經開闢,料理乏人,諸臣才品為籓臣所素知,亦宜請旨令吏部簽補;乃徑行擬用,不亦輕名器而褻國體乎?人臣忠邪之分,起於一念之敬肆。籓臣易攵歷有年,應知大體。此舉為封疆計,未必別有深心,然防微杜漸,當慎於幾先。祈申飭籓臣,嗣後惟力圖進取,加意撫綏,一切威福大權,俱宜禀自朝廷,則君恩臣誼兩盡其善。」疏下部。

十八年,聖祖即位,輔臣柄政,出素蘊為川北道。三桂見素蘊前奏,惡之,具疏辨,並摘「防微杜漸」語,謂意含隱射,語伏危機。詔責素蘊回奏,素蘊言:「防微杜漸,古今通義。臣但期籓臣每事盡善,為聖世純臣,非有他也。」下部議,坐素蘊巧飾,當降調,罷歸。

居十年,三桂反。尚書郝惟訥、冀如錫,侍郎楊永寧交章請起用,惟訥詞尤切,略言:「素蘊首劾三桂,雲當防微杜漸。在當日反狀未形,似屬杞憂。由今觀之,則素蘊先見甚明,且為國直陳,奮不自顧,其剛腸正氣,實有大過人者!亟宜優錄。」乃命發湖廣軍前,以原品用。會丁父憂,服闋,乃赴軍前。總督蔡毓榮題補湖廣提學道,部議當以現辦軍務參議道題補。康熙十七年,題補下荊南道。時襄陽總兵楊來嘉、副將洪福等叛應三桂。大軍運餉,自襄至房、保路險

C7,舟車不通,歲調襄陽、安陸、德安三郡丁夫擔負,餉苦不繼。素蘊訪知穀城有小溪可通舟,乃按行山谷開餉道,由是水運通利,省丁夫什九,軍乃無乏。遷山西提學道。二十四年,任滿,薦舉擢通政司參議,累遷順天府尹。二十六年,授安徽巡撫。會歲饑,上疏請賑。甫拜疏,即檄州縣開倉賑給,全活甚眾。

尋調湖廣巡撫。夏逢龍亂初定,脅從尚眾,人情恇擾,一夕數驚。素蘊首嚴告訐之禁,反側以安。二十八年,大旱,疏請蠲免武昌等屬三十二州縣錢糧,上遣戶部郎中舒淑等會督撫勘災。舒淑至武昌,素蘊適患暑疾,令布政使於養志從總督丁思孔往勘。尋稱病乞休,上疑其託疾,奪官。命甫下而素蘊已卒。

先是,湖北郡縣疾苦最甚者,如沔陽、江陵、漢陽、嘉魚濱江地陷未蠲賦額,咸寧、黃陂、景陵谷折,江夏、崇陽、武昌、通城、漢陽、漢川、雲夢、孝感、應城穀田科重,監利一年兩賦,為民害數十年。素蘊得其實,條為兩疏。未及上而病革,口授入遺疏,曰:「此疏行,吾目瞑矣!」

郭琇,字華野,山東即墨人。康熙九年進士。十八年,授江南吳江知縣。材力強幹,善斷疑獄。徵賦行版串法,胥吏不能為奸。居官七年,治行為江南最。二十五年,巡撫湯斌薦琇居心恬淡,蒞事精銳,請遷擢。部議以琇徵賦未如額,寢其奏,聖祖特許之,行取,授江南道御史。時河督靳輔請停濬下河,築高家堰重堤,清丈堤外田畝以為屯田,謂可增歲收百餘萬。巡撫於成龍議不​​合,上令尚書佛倫往勘,主輔議。下九卿覈奏,尚書張玉書、左都御史徐乾學力言屯田擾民。二十七年,琇疏劾輔治河無功,偏聽幕客陳潢阻濬下河。上御乾清門,召諸大臣,下琇疏,令會同察議。尋輔入覲,復召諸大臣與議。琇申言屯田害民,輔坐罷,而擢琇僉都御史。

大學士明珠柄政,與餘國柱比,頗營賄賂,權傾一時,久之為上所覺。琇疏劾明珠與國柱結黨行私,詳列諸罪狀,並及佛倫、傅拉塔與輔等交通狀,於是明珠等降黜有差。琇直聲震天下。遷太常寺卿,再遷內閣學士。二十八年,复遷吏部侍郎,充經筵講官,擢左都御史。疏劾少詹事高士奇與原任左都御史王鴻緒植黨為奸,給事中何楷、修撰陳元龍、編修王頊齡依附壞法,士奇等並休致回籍。

未幾,御史張星法劾山東巡撫錢鎯貪黷,鎯奏辨,因及琇嘗致書囑薦即墨知縣高上達等,卻之,遂挾嫌使星法誣劾,下法司訊。獄未具,琇疏言:「左都御​​史馬齊於會訊時多方鍛鍊,必欲實以指使誣劾罪。」詔責琇疑揣。尋法司奏琇請託事實,當奪官。上以琇平日鯁直敢言,改降五級調用。二十九年,吏部推琇通政司參議,上命改令予琇休致。江寧巡撫洪之傑以吳江縣虧漕項,事涉琇,牒山東追琇赴質。時佛倫為山東巡撫,因劾琇違例逗留希進用,請奪官逮治;又劾琇世父郭爾印乃明季御史黃宗昌家奴,琇父郭景昌原名爾標,嘗入賊黨伏法,琇私改父名請誥封,應追奪。部議如所請,逮赴江寧勘治。坐侵收運船飯米二千三百餘石,事發彌補,議遣戍,詔寬之。

三十八年,上南巡,琇迎駕德州。既還京師,諭大學士阿蘭泰等曰:「原任左都御史郭琇,前為吳江令,居官甚善,百姓感頌至今。其人有膽量,可授湖廣總督,令馳驛赴任。 」琇上官,疏言:「黃州、武昌二府兵米二萬七千有奇,運給荊州、鄖陽汛地,懸隔千里,輓輸費不貲,請改折色。江夏等十三州縣有故明籓產,田瘠賦重,數倍民糧,請一律減徵。江夏、嘉魚、漢陽三縣瀕江地,水齧土陊,有賦無田者三百餘頃,請豁免。」皆允行。

三十九年,入覲,因奏言:「臣父景昌,即墨縣諸生,有冊可稽。邑匪郭爾標本無妻室,安得有子?不知佛倫何所據,誣臣並及臣父。」時佛倫為大學士,上詰之,以舛錯對,命仍予誥軸。琇陛辭,奏請清丈地畝,並言湖南地廣人稀,恐清丈後賦當差減。上問:「當減幾何?」琇言:「當減十分之三。」上曰:「果益民,雖倍於此,亦不惜也!」尋條陳三事:一,嚴定築堤處分;一,停造無用糧船;一,通融調補苗疆官吏。又疏禁徵賦諸弊政。上嘉其實心除弊,並允行。時紅苗就撫,琇陳善後之策,請頒詔敕,令勒石永遵。

四十年,以病乞休,上曰:「琇病甚,思一人代之不可得,能如琇者有幾人耶?」給事中馬士芳劾湖廣布政使任風厚久病,巡撫年遐齡徇庇不以聞。遐齡奏風厚實無病。風厚入覲,上見其未衰,因曰:「任風厚若不堪任使,郭琇豈肯徇庇耶?」未幾,琇以病劇再疏求罷,仍慰留。黃梅知縣李錦催科不力,琇委員摘印。錦得民心,民閉城拒之,乞留錦。御史左必蕃劾琇,部議當奪官,上以清丈未畢,緩之。

四十一年,鎮筸諸生李定等叩閽奏紅苗殺掠,總督、巡撫匿不以聞;而給事中宋駿業亦劾琇向騖虛聲,近益衰廢,持祿養癰。乃命侍郎傅繼祖、甘國樞,浙江巡撫趙申喬往按。會琇報清丈畢,乞罷任。上責其清丈稽延,與前奏不合,行不顧言;並及匿報紅苗殺掠與黃梅拒命事。琇自陳老病失察,請治罪。初紅苗犯鎮筸,游擊沈長祿往剿,至大梅山,守備許邦垣、千總孫清俱陷賊,長祿私贖之歸,諱不報;而副將硃紱報苗已就撫,琇據以入告。繼祖等勘得狀,琇與提督林本植並奪官。五十四年,卒。尋祀鄉賢,並祀吳江名宦。

論曰:郝浴、楊素蘊秉剛正之性,抗論強籓,曲突徙薪,防禍未形,甘竄逐而不悔。郭琇抨擊權相,有直臣之風,震霆一鳴,僉壬解體。蓋由聖祖已悟其奸,而琇遂得行其志。然以浴之廉,蒙議於身後;素蘊居官愛民,不終於位;琇則​​橫被誣陷,廢置十年,始獲申雪。得君如聖祖,猶不克善全,直道難行,不其然哉?

清史稿/卷269·卷二百六十九 列傳五十六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清史稿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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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額圖 明珠 余國柱 佛倫

索額圖,赫舍里氏,滿洲正黃旗人,索尼第二子。初授侍衛,自三等洊升一等。康熙七年,授吏部侍郎。八年五月,自請解任效力左右,復為一等侍衛。及鼇拜獲罪,大學士班布爾善坐黨誅,授索額圖國史院大學士,兼佐領。九年,改保和殿大學士。十一年,世祖實錄成,加太子太傅。十五年,大學士熊賜履票本有誤,改寫草簽,既又毀去。索額圖與大學士巴泰、杜立德等疏劾,賜履坐罷歸。十八年,京察,侍講學士顧八代隨徵稱職,翰林院以「政勤才長」注考,索額圖改注「浮躁」,竟坐降調。語詳顧八代傳。

索額圖權勢日盛。會地震,左都御史魏象樞入對,陳索額圖怙權貪縱狀,請嚴譴。上曰:「修省當自朕始!」翌日,召索額圖及諸大臣諭曰:「茲遘地震,朕反躬修省。爾等亦宜洗滌肺腸,公忠自矢。自任用後,諸臣家計頗皆饒裕,乃朋比徇私,益加貪黷。若事情發覺,國法具在,決不爾貸!」是時索額圖、明珠同柄朝政,互植私黨,貪侈傾朝右,故諭及之。上並書「節制謹度」榜賜焉。

十九年八月,以病乞解任,上優旨獎其「勤敏練達,用兵以來,贊畫機宜」,改命為內大臣。尋授議政大臣。先是索額圖兄噶布拉,以冊諡孝誠仁皇后推恩所生,封一等公;弟心裕,襲索尼初封一等伯;法保,襲索尼加封一等公。二十三年三月,以心裕等嬾惰驕縱,責索額圖弗能教,奪內大臣、議政大臣、太子太傅,但任佐領,並奪法保一等公。二十五年,授領侍衛內大臣。

時俄羅斯屢侵黑龍江邊境,據雅克薩,其眾去復來,上發兵圍之。察罕汗謝罪,使費耀多囉等來議界。二十八年,上命索額圖與都統佟國綱往議。索額圖奏謂:「尼布楚、雅克薩兩地當歸我。」上曰:「尼布楚歸我,則俄羅斯貿易無所棲止,可以額爾固納河為界。」索額圖等與議,費耀多囉果執尼布楚、雅克薩為請。索額圖等力斥之,仍宣上意,以額爾固納河及格爾必齊河為界,立碑而還。

二十九年,上以裕親王福全為大將軍,擊噶爾丹,命索額圖將盛京、吉林、科爾沁兵會於巴林,敗噶爾丹於烏闌布通。以不窮追,鐫四級。三十五年,從上親征,率八旗前鋒、察哈爾四旗及漢軍綠旗兵前行,並命督火器營。大將軍費揚古自西路抵圖拉。上駐克魯倫河,噶爾丹遁走。費揚古截擊之於昭莫多,大敗其眾。三十六年,上還幸寧夏,命索額圖督水驛,會噶爾丹死。敘功,复前所鐫級。四十年九月,以老乞休,心裕代為領侍衛內大臣。

索額圖事皇太子謹,皇太子漸失上意。四十一年,上閱河至德州,皇太子有疾,召索額圖自京師至德州侍疾。居月馀,皇太子疾愈,還京師。是歲,心裕以虐斃家人奪官。四十二年五月,上命執索額圖,交宗人府拘禁,諭曰:「爾為大學士,以貪惡革退,後復起用,罔知愧悔。爾家人訐爾,留內三年,朕意欲寬爾。爾乃怙過不悛,結黨妄行,議論國事。皇太子在德州,爾乘馬至中門始下,即此爾已應死。爾所行事,任舉一端,無不當誅。​​朕念爾原系大臣,心有不忍,姑貸爾死。」又命執索額圖諸子交心裕、法保拘禁,諭:「若別生事端,心裕、法保當族誅!」諸臣黨附索額圖者,麻爾圖、額庫禮、溫代、邵甘、佟寶並命嚴錮,阿米達以老貸之。又命諸臣同祖子孫在部院者,皆奪官。江潢以家有索額圖私書,下刑部論死。仍諭滿洲人與偶有來往者,漢官與交結者,皆貸不問。尋索額圖死於幽所。

後數年,皇太子以狂疾廢,上宣諭罪狀,謂:「索額圖助允礽潛謀大事,朕知其情,將索額圖處死。今允礽欲為索額圖報仇,令朕戒慎不寧。」並按誅索額圖二子格爾芬、阿爾吉善。他日,上謂廷臣曰:「昔索額圖懷私,倡議皇太子服禦俱用黃色,一切儀制幾與朕相似。驕縱之漸,實由於此。索額圖誠本朝第一罪人也!」

明珠,字端範,納喇氏,滿洲正黃旗人,葉赫貝勒金台石孫。父尼雅哈,當太祖滅葉赫,來降,授佐領。明珠自侍衛授鑾儀衛治儀正,遷內務府郎中。康熙三年,擢總管。五年,授弘文院學士。七年,命閱淮、揚河工,議復興化白駒場舊閘,鑿黃河北岸引河。旋授刑部尚書。改都察院左都御史,充經筵講官。十一年,遷兵部尚書。十二年,上幸南苑,閱八旗甲兵於晾鷹台。明珠先布條教使練習之,及期,軍容整肅,上嘉其能,因著為令。

康熙初,南疆大定,留重兵鎮之:吳三桂雲南,尚可喜廣東,耿精忠福建。十馀年,漸跋扈,三桂尤驕縱。可喜亦憂之,疏請撤籓,歸老海城。精忠、三桂繼請。上召諸大臣詢方略,戶部尚書米思翰、刑部尚書莫洛等主撤,明珠和之。諸大臣皆默然。上曰:「三桂等蓄謀久,不早除之,將養癰成患。今日撤亦反,不撤亦反,不若先發。」因下詔許之。三桂遂反,精忠及可喜子之信皆叛應之。時爭咎建議者,索額圖請誅之。上曰:「此出自朕意,他人何罪?」明珠由是稱上旨。十四年,調吏部尚書。十六年,授武英殿大學士,屢充實錄、方略、一統志、明史諸書總裁,累加太子太師。迨三叛既平,上諭廷臣以前議撤籓,惟明珠等能稱旨,且曰:「當時有請誅建議者,朕若從之,皆含冤泉壤矣!」

明珠既擅政,簠簋不飭,貨賄山積。佛倫、餘國柱其黨也,援引致高位。靳輔督南河,主築堤束水,下游不濬自通。於成龍等議濬下游,與異議。輔興屯田,議者謂不便於民,多不右輔,明珠獨是其議。蔡毓榮、張汧皆明珠所薦引者也,迨得罪按治,恐累舉者,傅輕比,上諭斥,始定。與索額圖互植黨相傾軋。索額圖生而貴盛,性倨肆,有不附己者顯斥之,於朝士獨親李光地。明珠則務謙和,輕財好施,以招來新進,異己者以陰謀陷之,與徐乾學等相結。索額圖善事皇太子,而明珠反之,朝士有侍皇太子者,皆陰斥去。薦湯斌傅皇太子,即以傾斌。會天久不雨,光地所薦講官德格勒明易,上命筮,得夬,因陳小人居鼎鉉,天屯其膏,語斥明珠。事具德格勒傳。

二十七年,御史郭琇疏劾:「明珠、國柱背公營私,閣中票擬皆出明珠指麾,輕重任意。國柱承其風旨,即有舛錯,同官莫敢駁正。聖明時有詰責,漫無省改。凡奉諭旨或稱善,明珠則曰'由我力荐';或稱不善,明珠則曰'上意不喜,我從容挽救';且任意附益,市恩立威,因而要結群心,挾取貨賄。日奏事畢,出中左門,滿、漢部院諸臣拱立以待,密語移時,上意罔不宣露。部院事稍有關係者,必請命而行。明珠廣結黨羽,滿洲則佛倫、格斯特及其族侄富拉塔、錫珠等,凡會議會推,力為把持;漢人則國柱為之囊橐,督撫籓臬員缺,國柱等展轉徵賄,必滿欲而後止。康熙二十三年學道報滿應升者,率往論價,缺皆預定。靳輔與明珠交結,初議開下河,以為當任輔,欣然欲行。及上欲別任,則以於成龍方沐上眷,舉以應命,而成龍官止按察使,題奏權仍屬輔,此時未有阻撓意也。及輔張大其事,與成龍議不合,乃始一力阻撓。明珠自知罪戾,對人柔顏甘語,百計款曲,而陰行鷙害,意毒謀險。最忌者言官,惟恐發其奸狀,考選科道,輒與訂約,章奏必使先聞。當佛倫為左都御史,見御史李興謙屢疏稱旨,吳震方頗有彈劾,即令借事排陷。明珠智術足以彌縫罪惡,又有國柱奸謀附和,負恩亂政。伏冀立加嚴譴。」

疏入,上諭吏部曰:「國家建官分職,必矢志精白,大法小廉。今在廷諸臣,自大學士以下,惟知互相結引,徇私傾陷。凡遇會議,一二倡率於前,眾附和於後,一意詭隨。廷議如此,國是何憑?至於緊要員缺,特令會同推舉,原期得人,亦欲令被舉者警心滌慮,恐致累及舉者,而貪黷匪類,往往敗露。此皆植黨納賄所致。朕不忍加罪大臣,且用兵時有曾著勞績者,免其發覺。罷明珠大學士,交領侍衛內大臣酌用。」未幾,授內大臣。後從上徵噶爾丹,督西路軍餉,敘功復原級。

明珠自罷政後,雖權勢未替,然為內大臣者二十年,竟不復柄用。四十七年,卒。子性德、揆敘自有傳。

余國柱,字兩石,湖廣大冶人。順治九年進士,授兗州推官。遷行人司行人,轉戶部主事。康熙十五年,考授戶科給事中。時方用兵,國柱屢疏言籌餉事,語多精覈。二十年,擢左副都御史。旋授江寧巡撫,請設機制寬大緞疋。得旨:「非常用之物,何為勞費?」當明珠用事,國柱務罔利以迎合之,及內轉左都御史,遷戶部尚書,湯斌繼國柱撫江蘇;國柱索斌獻明珠金,斌不能應,由是傾之。二十六年,授武英殿大學士,益與明珠結,一時稱為「余秦檜」。會上謁陵,中途召于成龍入對,成龍盡發明珠、國柱等貪私。上歸詢高士奇,士奇亦以狀聞。及郭琇疏論劾,言者蜂起,國柱門人陳世安亦具疏糾之,頗中要害,國柱遂奪官。既出都,於江寧治第宅,營生計,復為給事中何金蘭所劾,命逐之回籍。卒於家。

佛倫,舒穆祿氏,滿洲正白旗人。自筆帖式累遷內閣學士。吳三桂既死,其孫世璠猶據滇、黔,命佛倫總理糧餉,通鎮遠運道,旋兼理四川糧餉。事平,遷刑部侍郎。尋遷左都御史,擢工部尚書,轉刑、戶兩部。先是下河工程,靳輔與按察使於成龍議不​​協,命佛倫偕侍郎熊一瀟等勘議。佛倫受明珠指,議如輔言,為總漕慕天顏所劾。御史陸祖修亦劾佛倫袒輔,且言:「九卿會議時,尚書科爾坤等阿佛倫意,尚書張玉書、左都御史徐乾學言興屯所佔民田應還之民,科爾坤置不聞。他九卿或不得見隻字。」上怒,下部嚴議。及郭琇劾明珠,指佛倫為明珠黨,因解佛倫任。召輔等廷對,佛倫乃奏停屯田,並汰前所設官。部議奪佛倫官,上命留佐領。旋授內務府總管。

出為山東巡撫,疏請均賦役,令紳民一體應役,詔嘉其實心任事。初,濰縣知縣硃敦厚以贓私為巡撫錢鎯所發,乞徐乾學請於鎯,獲免,且內擢主事。至是事發,下佛倫鞫實,乾學坐奪官。佛倫又劾琇知吳江縣時,嘗侵公帑,其父景昌故名爾標,乃明御史黃宗昌奴,坐賊黨誅,琇改父名冒封典,當追奪。乾學故附明珠,後相失,或傳琇疏乾學實主之,故佛倫以是報。尋擢川陝總督,入為禮部尚書。三十八年,授文淵閣大學士。三十九年,琇入覲,訟父受誣。上詰佛倫,自承不實,當奪官,援赦得免。未幾,以原品休致。旋卒。

論曰:康熙中,滿洲大臣以權位相尚者,惟索額圖、明珠,一時氣勢熏灼,然不能終保令名,卒以貪侈敗。索額圖以附皇太子得罪,禍延於後嗣。明珠與索額圖競權,不附皇太子,雖被彈事罷相,聖祖猶念其贊撤籓,力全之,以視索額圖,豈不幸哉?若國柱、佛倫,則權門之疏附矣。

清史稿/卷268·卷二百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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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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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五十五

米思翰子李榮保顧八代瑪爾漢田六善杜臻薩穆哈

米思翰,富察氏,滿洲鑲黃旗人。先世居沙濟。曾祖旺吉努,當太祖時,率族來歸,授牛錄額真。父哈什屯,事太宗,以侍衛襲管牛錄。擢禮部參政,改副理事官。討瓦爾喀,招明總兵沈志祥。從攻錦州,明總兵曹變蛟夜襲御營,先眾扞禦,被創,力戰卻之。順治初,授內大臣、議政大臣,世職屢進一等阿達哈哈番兼拖沙喇哈番。睿親王多爾袞攝政,諸大臣鞏阿岱等並附之,哈什屯獨持正,忤睿親王,降世職拜他喇布勒哈番。肅親王豪格以非罪死,鞏阿岱等議殺其子富綬,哈什屯與巴哈力持,事乃已。世祖親政,累進世職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加拖沙喇哈番。十二年,獎奉職恪勤諸大臣,加太子太保。康熙初卒,諡恪僖。

米思翰,其長子也,襲世職,兼管牛錄,授內務府總管。輔政大臣從假尚方器物,力拒之。聖祖親政,知其守正,授禮部侍郎。八年,擢戶部尚書,列議政大臣。是時各直省歲賦,聽布政使存留司庫,蠹弊相仍,米思翰疏請通飭各直省俸餉諸經費,所餘悉解部,由是勾稽出納權盡屬戶部。

十二年,尚可喜疏請撤籓,吳三桂、耿精忠疏繼入,下戶、兵二部議。米思翰與兵部尚書明珠議三籓並撤,有言吳三桂不可撤者,以兩議入奏。复集諸大臣廷議,米思翰堅持宜並撤,議乃定。既而吳三桂反,上命王貝勒等率八旗兵討之,議者謂軍需浩繁,宜就近調兵禦守。米思翰言:「賊勢猖獗,非綠旗兵所能製,宜以八旗勁旅會剿。軍需內外協濟,足支十年,可無他慮。」於是請以內府所儲分年發給,复綜覈各直省庫金、倉粟,以時撥運,悉稱旨。又疏言:「師行所至,屢奉明詔以正賦給軍需,恐有司尚多藉端私派,請敕各督撫嚴察所屬,供應糧餉薪芻,一切動官帑,毋許苛派;其購自民間者,務視時價支給,勿纖毫累民。」上命如議速行。

米思翰尋卒,年甫四十三,上深惜之,予祭葬,諡敏果。時三桂勢方張,精忠及可喜子之信皆叛,議者追咎撤籓主議諸臣,上曰:「朕自少時,以三籓勢日熾,不可不撤。豈因其叛,諉過於人耶?」及事定,上追憶主議諸臣,猶稱米思翰不置。

米思翰子馬斯喀、馬齊、馬武,皆自有傳。

李榮保,襲世職,兼管牛錄,累遷至察哈爾總管,卒。乾隆二年,冊李榮保女為皇后,追封一等公。十三年,冊諡孝賢皇后,推恩先世,進封米思翰一等公。十四年,以李榮保子大學士傅恆經略金川功,敕建宗祠,祀哈什屯、米思翰、李榮保,並追諡李榮保曰莊愨。

顧八代,字文起,伊爾根覺羅氏,滿洲鑲黃旗人。父顧納禪,事太宗,從伐明,次大同,攻小石城,先登,賜號「巴圖魯」,予世職牛錄章京。旋授甲喇額真。順治初,從入關,定陝西、湖南、江南、浙江,皆在行間,進三等阿達哈哈番。子顧蘇,襲,進二等。

顧八代,其次子也。任俠重義,好讀書,善射。以廕生充護軍。順治十六年,從征雲南有功,授戶部筆帖式。旋以顧蘇及子佛岳相繼卒,無嗣,顧八代襲世職,遷吏部郎中。康熙十四年,聖祖試旗員第一,擢翰林院侍讀學士。

吳三桂陷湖南,遣其將掠兩廣。鎮南將軍莽依圖自江西下廣東,駐韶州。十六年,上命顧八代傳諭莽依圖規复廣西,即留軍,從征廣西。巡撫傅弘烈為三桂將吳世琮所敗,莽依圖引兵與相合。顧八代按行諸軍,謂結營散亂,敵至慮不相應。世琮兵至,師复敗,還駐梧州。世琮來追,擊卻之。顧八代策世琮且復至,益誡備。會除夕,世琮以三萬人奄至,又擊敗之。十七年,師進次盤江,與世琮軍遇,莽依圖病甚,以軍事屬顧八代;偕副都統勒貝等渡江,與世琮戰,分兵出敵後,破其左而合擊其右。世琮潰​​圍出,遣精騎追之,自殺。師進克南寧,叛將馬承廕與三桂軍合,可十萬,拒戰。諸將或難之,顧八代奮入陣,諸將皆力戰,遂破敵。

十八年,京察,掌院學士拉薩里、葉方藹以顧八代從征有績效,注上考;大學士索額圖改注「浮躁」,坐奪官。莽依圖疏言顧八代從征三載,竭誠奮勉,運籌決勝,請留軍委署副都統,參贊軍務,上命以原銜從征。十九年,莽依圖卒於軍,顧八代從平南大將軍賚塔下雲南,攻會城。顧八代議當先取銀錠山,俯瞰城內,攻得勢。及勇略將軍趙良棟師至,用顧八代策,先取銀錠山,克會城,雲南平。師還,授侍講學士。

二十三年,命直尚書房,累遷禮部侍郎。二十八年,授尚書。三十二年,坐事,上責其不稱職,奪官,留世職,仍直尚書房。三十七年,以病乞休。四十七年,卒。

顧八代直尚書房時,世宗從受學;及卒,貧無以斂,世宗親臨奠,為經紀其喪。雍正四年,詔复官,加太傅,予祭葬,諡文端,又以其貧,賜其家​​白金萬。八年,建賢良祠京師,諭滿洲大臣當入祀者五人,大學士圖海、都統賚塔,次即顧八代,及尚書瑪爾漢、齊蘇勒。

子顧儼,襲世職,自參領官至副都統。孫顧琮,自有傳。

瑪爾漢,兆佳氏,滿洲正白旗人。順治十一年,繙譯舉人,授工部七品筆帖式,累遷刑部員外郎。

康熙十三年,陝西提督王輔臣叛應吳三桂,上命揚威將軍阿密達自江寧移師討之,瑪爾漢以署驍騎參領從。十四年,與副都統鄂克濟哈、穆舒琿等自涇州進兵,屢破壘,斬級數百,克寧州。十五年,大將軍圖海督兵圍平涼,輔臣降,瑪爾漢還京師。圖海請調涼州、寧夏、固原諸鎮兵進攻興安、漢中,上命副都統吳丹及瑪爾漢赴諸鎮料理徵發,兼詢緩急機宜。甘肅提督張勇請緩師,上命圖海固守鳳翔、秦州諸要隘,分兵授征南將軍穆佔下湖廣,命瑪爾漢從。十七年,授御史。

十九年,穆佔師進貴州,二十年,師進雲南,瑪爾漢皆在行間,得功牌十二。雲南平,師還,追論徵湖南不力援永興,致損將士,奪功牌九。二十一年,命巡視河東鹽政。御史許承宣、羅秉倫劾山西巡撫圖克善令平陽屬十三州縣增報鹽丁加課累民,下巡撫穆爾賽會瑪爾漢覈實,請免虛報一萬七千餘丁。二十五年,以按治歸化城都統固穆德不實,吏議左遷。二十六年,授理籓院司務。從大學士索額圖等使鄂羅斯定邊界,辭辨明析,鄂羅斯人折服。事聞,聖祖嘉其能。尋遷戶部郎中。三十三年,遷翰林院侍講學士,再遷兵部侍郎。三十五年,上親征噶爾丹,命瑪爾漢駐土木董理驛站,以送軍馬羸,吏議奪官,命寬之。

三十八年,遷左都御史。再遷兵部尚書,充經筵講官、議政大臣。四十三年,歲饑,流民就食京師。命與內大臣佟國維、明珠、阿密達等監賑。四十六年,調吏部。四十八年,以老病乞休。五十七年,卒,年八十五。上遣內大臣臨奠,賜祭葬。雍正八年,世宗諭獎瑪爾漢謹慎忠厚,事聖祖宣力多年,完名引退,贈太子太傅。賢良祠成,命入祀。乾隆元年,高宗命追諡恭勤。

田六善,字兼山,山西陽城人。順治三年進士,授河南太康知縣,時當兵後,勞來安集。九年,巡撫吳景道疏薦才守兼優,遷戶部主事,監臨清關,复監鳳陽倉兼臨淮關。罷濫徵,革奇羨,商民稱便。累遷郎中。十五年,授江南道御史。兵部議禁民乘馬,六善疏言其不便,下廷臣集議,弛禁。十六年,疏言:「欲安民在勸清吏,乞敕各督撫實行薦舉,吏部於各督撫蒞任一二年後,列奏薦舉何人,能否察吏安民,即可以是鑑別。議者或謂舉薦清吏,無以處乎不在清吏之列者,一難也;恐督撫依舊受賄徇私,二難也;徵糧緝逃處分罣礙,三難也。然臣謂清吏果得薦舉,則為清吏者見公道尚存,益堅其持守,一便也;群吏以不著清名為愧,力自濯磨,二便也;某省有清吏幾人,以驗政治修廢,三便也;天下曉然知有能必先有守,風俗丕變,四便也;向日督撫厭憎清吏無益於己,今必且卵翼而親愛之,五便也。不惑於三難,力致其五便,將循良興起,不讓前古矣。」下部議行。尋命巡視長蘆鹽政。十七年,還掌江南道事。

康熙元年,乞假歸。三年,補貴州道御史。四年,疏言:「兵部議裁山西、陝西、河南等處兵額,三營裁一營。遇裁之兵,挾久練之技,處坐困之時,窮無所歸,遂為賊盜。請諭總督、提督諸臣,察已裁之兵,如弓馬嫻熟、膂力精強,仍收入伍。自後老弱必斥,逃亡不補。所漸去者疲卒,不慮其為非;所招回者勁兵,可資其實用。」下部議,令各營汰去老弱,其年力精壯者仍留充伍。又疏言:「吏部於往日曾行之事,率皆援以為例,惟意所彼此,莫窮其弊。請敕部以上所裁定及有旨著為例者,彙為一冊,敬謹遵守,餘仍循舊章。」得旨,如所請。七年,命巡視京、通倉,還掌山東道事,得旨內升,回籍待缺。

十一年,授刑科給事中,秩視正四品。疏言:「臣里居讀上諭,以蘇克薩哈為鼇拜仇陷,殺其子孫,連坐族人白爾赫圖,恩予昭雪。臣思法律為天下共者也,以滿洲勞苦功高之人,因與執政諸臣意見相左,輒牽連興大獄,恐尤而效之,報復相尋,藉端推刃。周禮有八議,罪大可減,罪小可赦。請特製昭示,滿洲犯罪非反叛有實蹟者,一準於律,勿妄議株連。儲人才,固國本,於是乎在。」上韙其言,下王大臣議,從之。又疏言:「聖學宜先讀史。史者,古帝王得失之林也。其君寬仁明斷,崇儉納諫,則其民必安,其事必治,其世必興必平。若夫苛察因循,惡聞過,樂逞欲,其民必不安,其事必不治,其世必衰必亂。乞諭日講諸臣,以通鑑與經史並進。」得旨俞允。尋轉戶科掌印給事中。三遷至右僉都御史。

十三年,疏言:「吳三桂負恩叛逆,處必滅之勢。綠旗月餉,步兵一兩有奇,馬兵二兩有奇,甲胄不必堅強,弓刀不必精利,登山涉水,資以先驅。臣謂綠旗力雖弱,善用之則強;心雖渙,善收之則聚。供給宜足,勞逸宜均。至先登破陣,無分滿、漢,賞賚公平。斯忠勇自奮,克佐勁旅以奏膚功,今日所宜急計者也。」下部議鼓勵綠旗官兵敘給爵賞例。遷順天府尹。未幾,复遷左副都御史。十四年,疏言:「臣昔為河南知縣時,孫可望、李定國尚據云、貴、四川,其勢不減於吳三桂。金聲桓叛江西,姜瓖叛大同,亦不異耿精忠、王輔臣。而當日民心未若今之驚惶疑懼者,由其時督撫有孟喬芳、張存仁、吳景道諸臣,敦行儉樸,慎守廉隅,吏治肅清,民生樂遂也。宜特頒嚴諭,令各督撫禁雜派,覈軍實。有司或剝民敗檢,立行糾劾,以省民力、安眾心。師行所至,更宜審酌剿禦。近見江西、浙江報捷諸疏,屢言殺賊累萬。然必待殺盡而後入閩,恐愚頑之民無盡,草竊之賊亦無盡。臣謂先取精忠,則群賊自息。昔姜瓖乍叛,土寇群起,瓖滅,土寇亦盡,其明驗也。至三桂狡謀,覬以一隅之地困天下全力,我即以天下全力困此一隅。三桂授首,則四川、廣西不煩兵而自定。」又疏言:「臣籍山西,與陝西接壤。黃河自邊外折入內地,至蒲州一千餘裡。蒲州上至禹門,為平陽府屬,河西為西安,有提督、總兵重兵駐守。自此以北,永寧州、臨縣為汾州府屬,渡口有孟門鎮、高家塔諸處;更北保德州為太原府屬,渡口有黑田溝、窮狼窩諸處。河西為延安,素稱荒野,河東為交城,路險山深,草竊潛匿。請敕巡撫、提督分兵駐防。」又疏言:「師已抵平涼,輔臣迫於必死,困獸猶鬥,殺賊百不償失兵一。宜駐軍城下,以逸待勞,急攻固原,絕其糧道。平涼地瘠,非比湖南地廣米多,可以持久。糧道不通,人心自散,必有斬輔臣獻軍門者。若賊東出則東應,賊西出則西應,疲我師徒,分我威力,固原圍解,賊氣貫通,此斷斷不可者也。」諸疏並下王大臣議行。

十六年,擢工部侍郎。十七年,以夏旱求言,疏言:「今日官至督撫,居莫敢誰何之勢,自非大賢,鮮不縱恣。道府歲納規禮,加之以搜括,則道府所轄官民,不啻鬻之道府矣。州縣歲納規禮,重之以勒索,則州縣所屬士民,不啻鬻之州縣矣。世祖朝,山東巡按程衡劾巡撫耿焞,江南巡按秦世禎劾土國寶,皆置重典,天下肅然。今巡按久停,雖欲議复,恐一時難得多人。惟有出自上意,欲清一省,則選一人遣往,不必一時俱發。出其不意,示以不測,使天下奸惡吏不敢恃督撫而肆志,即有不肖之督撫,亦莫敢庇貪而害民。」疏入,報聞。

調戶部。十八年,疏言:「國家有錢法以通有無、利民用,自秦、漢及唐、宋,公私皆悉用錢;至金、元,以銀與錢鈔並行;至明中葉,乃專資於銀。闖逆之亂,或沉江河,或埋山谷,又以貪吏厚藏,銀益少,民益困。今欲救天下之窮,惟有多鑄錢。鑄錢所資,銅六鉛四,而可采之山,所司每深諱之,蓋恐時有時無,貽累償稅。且上官聞其地開採,此挾彼制,誅求甚多也。臣謂宜令天下產銅鉛之地,任民採取,有則以十分二輸稅於官,無則聽之州縣自行稽察,毋使多官旁撓。報採多者予議敘,則官與民皆樂為,資以鼓鑄,錢不可勝用矣。」下九卿詳議,擬例以上,得旨:「採銅關係國計,其令各督撫率屬殫力奉行。」

六善以老病乞罷,上不許。二十年,命致仕。三十年,卒於家,年七十一。

杜臻,字肇餘,浙江秀水人。順治十五年進士,改庶吉士,散館,授編修。累遷內閣學士,擢吏部侍郎。

國初以海上多事,下令遷東南各省沿海居民於內地,畫界而設之禁。界外皆棄地,流民無所歸,去為盜。及師定金門、廈門,總督姚啟聖請以界外地按籍還民,弛海禁,收魚鹽之利給軍食,廷臣持不可。康熙二十二年,台灣平,上命以界外地還民。會給事中傅感丁請以江、浙、閩、粵濱海界外地招徠開墾,乃命臻及內閣學士席柱赴福建、廣東察視展界,進臻工部尚書。臻與席柱如廣東,自欽州防城始,遵海以東而北,歷府七、州三、縣二十九、衛六、所十七、巡檢司十六、台城堡砦二十一,還民地二萬八千一百九十二頃,復業丁口三萬一千三百。復如福建,自福寧州西分水關始,遵海以北,歷府四、州一、縣二十四、衛四、所五、巡檢司三、關城鎮砦五十五,還民地二萬一千一十八頃,復業丁口四萬八百。於是兩省濱海居民咸得復業。別遣使察視江南、浙江展界復業,同時畢事。臻以母喪還裡,席柱復命,奏陳濱海居民還鄉安業。上曰:「民樂處海濱,以可出海經商捕魚,爾等知其故,前此何以不准議行?邊疆大臣當以國計民生為念,曩禁令雖嚴,私出海貿易初未嘗斷絕。凡議出海貿易不可行者,皆總督、巡撫自圖射利故也。」

臻喪終,起刑部尚書。舊制,方冬獄囚月給煤,獄吏率乾沒,囚多以寒疾死,臻力禁之。調兵部。時議裁各省駐防及督、撫、提、鎮標兵,臻謂:「兵冗可裁而不宜驟行,請自今老弱、物故、額缺概不補,數歲額自減。」從之。再調禮部。以疾告歸,尋卒於家。上南巡,書「眷懷舊德」額追賜之。

臻少貧力學,事祖母及父母孝,宏獎人才,詩文剴切中條理。

薩穆哈,吳雅氏,滿洲正黃旗人。順治十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遷員外郎。

康熙十二年,聖祖允吳三桂疏請撤籓,遣薩穆哈偕郎中黨務禮、席蘭泰,主事辛珠,筆帖式薩爾圖如貴州,具舟及芻粟,諭以毋騷擾,毋遲悮。既至,三桂謀反,提督李本深與謀,書招貴州巡撫曹申吉,總督甘文焜得之,告薩穆哈等,趣詣京師告變,並請兵赴援。薩穆哈與黨務禮、席蘭泰行至鎮遠,三桂已舉兵,鎮遠將吏得三桂檄,不給驛馬。薩穆哈、黨務禮得馬二,馳至沅州。乃乘驛,十一晝夜至京師,詣兵部,下馬喘急,抱柱不能言,久之始蘇,上三桂反狀。席蘭泰自鎮遠乘小舟至常德,乃乘驛,後七日至。辛珠、薩爾圖不及行,死之。十三年,擢薩穆哈刑部郎中。十四年,敘告變功,薩穆哈、黨務禮、席蘭泰並應升光祿、太僕諸卿。

十五年,授太僕寺卿。十六年,再遷戶部侍郎。命監賑山東。十七年,還京師。疏言:「臣屢奉使命,所過州縣,間有藉差科派民財,深滋擾累。請嗣後有大事,特遣部院官,餘並責督撫料理。」上為下廷臣會議,定州縣科斂俱視貪吏治罪。調吏部。二十年,再遷工部尚書。二十一年,命察視石景山至盧溝橋石隄,疏言:「堤內本官地,康熙初招民墾荒,致侵損堤根。請敕部免其賦,罷勿復耕。」從之。二十二年,命察視山西地震,疏請被災最重州縣發帑治賑。

二十四年,河道總督靳輔請於高郵、寶應諸州縣築堤,束黃河注海,按察使於成龍主濬海口,下廷臣議,用輔策。上詢日講官籍江南者,侍讀喬萊力請用成龍策。上曰:「鄉官議如此,未知民意如何?」令薩穆哈與學士穆成額,會漕運總督徐旭齡、巡撫湯斌,詳察民間利害。薩穆哈等行歷海口諸州縣,諸州縣民陳狀參差不一;檄諸州縣,令各擇通達事體者十人詢利害,皆言濬海口不便。二十五年,薩穆哈還奏,謂詳問居民,從成龍議;積水不能施工,從輔議;水中亦不能取土,請兩罷之。是時成龍召詣京師,上命廷臣及薩穆哈、成龍再議。成龍言濬海口當兼治串場河,費至百餘萬。廷臣以為費鉅,疏請停。未幾,斌入為尚書,奏言:「海口不急濬,再遇水,下游諸州縣悉付巨浸。」上召問薩穆哈,薩穆哈不堅執前奏。復下廷臣議,始定用成龍策。上責薩穆哈前覆奏不實,奪官。尋授步軍翼尉。

三十二年,仍授工部尚書。三十九年,上察知工部積弊,河工糜帑,受請託,發​​銀多侵蝕,詰責薩穆哈等。薩穆哈尋以老疾乞罷,上斥其偽詐,命奪官,仍留任,察工部積弊,一一自列。四十三年,以疏濬京師內外河道侵蝕帑銀,薩穆哈得賕,逮治擬絞。卒於獄。

論曰:米思翰贊撤籓之議,綢繆軍食,足以支十年,知定謀有由也。顧八代、瑪爾漢皆文臣,能克敵,復以廉勤建績。六善於軍事有建白,收綠旗之用,其效著於後矣。臻巡复海疆,兵後一大政也。薩穆哈以告變受賞,亦附著於斯篇。

清史稿/卷267·卷二百六十七 列傳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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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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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書 李天馥 吳琠 張英 陳廷敬 溫達 穆和倫 蕭永藻 嵩祝 王頊齡

張玉書,字素存,江南丹徒人。父九徵,字湘曉。順治二年,舉鄉試第一。九年,成進士。博學礪行,精春秋三傳,尤邃於史。歷吏部文選郎中。出為河南提學僉事,考績最,當超擢,遽引疾歸。

玉書,順治十八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累遷左庶子,充日講起居注官。康熙十九年,以進講稱旨,加詹事銜。二十年,擢內閣學士,充經筵講官。尋遷禮部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學士。三籓平,有請行封禪者,玉書建議駁之,事遂寢。二十三年,丁父憂,上遣內閣學士王鴻緒至邸賜奠。服闋,即家起刑部尚書,調兵部。

二十七年,河道總督靳輔奏中河工成。時學士開音布往勘稱善,監高郵石工,疏請閉塞支河口為中河蓄水。上以於成龍嘗奏輔開中河無益累民,今中河工成,乃命玉書偕尚書圖納等往勘,並遍察毛城鋪、高家堰及海口狀。瀕行,上謂玉書曰:「此行當秉公陳奏,毋效熊一瀟託故推諉為也。」玉書等還奏:「勘閱河形,黃河西岸出水高。年來水大,未溢出岸上,知河身並未淤塞。海口岸寬二三里,河流入海無所阻。中河工成,舟楫往來,免涉黃河一百八十里之險。但與黃河逼,河寬固不可,狹又不能容運河及駱馬湖之水。擬請於蕭家渡、楊家莊增建減水壩,相時宣洩。閉塞支河口,應如開音布議。」上悉從之。

浙江巡撫金鋐以民杜光遇陳訴駐防滿洲兵擾民,下布政使李之粹察訊。之粹諮杭州將軍郭丕請申禁,郭丕以聞。上遣尚書熊賜履往按,賜履丁憂去,改命玉書。尋調禮部。二十八年,上南巡,駐蹕蘇州,玉書還奏杜光遇無其人,所陳訴皆虛妄。金鋐、李之粹皆坐奪官,流徙。二十九年,拜文華殿大學士,兼戶部尚書。

三十一年,靳輔奏高家堰加築小堤,復命玉書偕圖納往勘。還言:「曩者黃漲,淮流被逼,故洪澤湖水視昔為高。今擬築堤,距高家堰甚近;若水漲,則高家堰大堤且不保,築小堤何益?因條列高家堰河工,自史家刮至周橋一萬四百馀丈,宜築堤三官廟。諸口宜改石工。今擬築小堤處,宜令河臣每歲親勘。」上深然之。

三十五年,上親征噶爾丹,玉書扈行,預參帷幄。師次克魯倫河,噶爾丹北竄,大將軍費揚古截擊,斬殺幾盡,噶爾丹僅以身免。玉書率百官上賀。三十六年,充平定朔漠方略總裁官。丁母憂,遣官賜祭,並賜御書松廕堂榜。三十八年,上南巡,玉書迎謁,賜賚有加。三十九年,服未闋,召至京,入閣視事。四十年,扈駕南巡,駐蹕江寧,召試士子,命為閱卷官。御舟次高資港,玉書奏言前去鎮江不遠,請幸江天寺,留駐數日,上為留一日。

四十六年,河道總督張鵬翮請開溜淮套河,上南巡,次清口勘視,見所樹標竿多在民塚,召鵬翮極斥其非。玉書奏曰:「向者老人白英議引汶水南北分流,不若別作壩引汶水通漕,其下流專以淮水敵黃。黃水趨海,此萬世利也。」上善其言,遂諭鵬翮罷開溜淮套,事具鵬翮傳。

四十九年,以疾乞休,溫旨慰留。五十年,從幸熱河,甫至疾作,遂卒,年七十,上深惜之,親制輓詩,賜白金千。命內務府監製棺槨衾絞,驛送其喪還京師,加贈太子太保,諡文貞。五十二年,上追念舊勞,擢其子編修逸少為侍讀學士。

玉書謹慎廉潔,居政地二十年,遠避權勢,門無雜賓,從容密勿,為聖祖所親任。自奉儉約,飲食服禦,略如寒素。雍正中,入祀賢良祠。

李天馥,字湘北,河南永城人。先世在明初以軍功得世襲廬州衛指揮僉事,家合肥。有族子佔永城衛籍,天馥以其籍舉鄉試。順治十五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博聞約取,究心經世之學,名藉甚。累擢內閣學士,充經筵講官。每侍直,有所見,悉陳無隱,聖祖器之,康熙十九年夏,旱,命偕大學士明珠會三法司慮囚,有矜疑者,悉從末減。尋擢戶部侍郎,調吏部。杜絕苞苴,嚴峻一無所私,銓政稱平。二十七年,遷工部尚書。河道總督靳輔議築高家堰重堤,束水出清口,停濬海口;於成龍主疏濬下河。上召二人詣京師入對,仍各持一說,下廷臣詳議,天馥謂下河海口當濬,高家堰重堤宜停築,上然之。歷刑、兵、吏諸部。

三十一年,拜武英殿大學士。上曰:「機務重任,不可用喜事人。天馥老成清慎,學行俱優,朕知其必不生事。」三十二年,以母憂回籍,上賜「貞松」榜御書,勉以儒者之學;复謂:「天馥侍朕三十馀年,未嘗有失。三年易過,命懸缺以待。」三十四年,服將闋,起故官,入閣視事。上親征厄魯特,平定朔漠,兵革甫息,天馥務以清靜和平,與民休息。嘗謂:「變法不如守法。奉行成憲,不失尺寸,乃所以報也。」三十八年,卒,諡文定。

天馥在位,留意人才,嘗應詔舉彭鵬、陸隴其、邵嗣堯,卒為名臣。為學士時,冬月慮囚,有知縣李方廣坐當死,天馥言其有才,得緩決,尋以赦免。刑部囚多瘐斃,為庀屋材,多為之所,別罪之輕重以居,活者尤眾。事親孝,居喪廬墓,有雙白燕飛至,不去,人名其居為白燕廬。子孚青,進士,官編修。父喪歸,不復出。

吳琠,字伯美,山西沁州人。順治十六年進士,授河南確山知縣。縣遭明季流寇殘破,琠拊流亡,闢蕪廢,墾田歲增,捕獲盜魁誅之。師下雲南,縣當孔道,輿馬糧餉,先事籌辦而民不擾。康熙十三年,以卓異入為吏部主事,歷郎中。累遷通政司右參議。刑部尚書魏象樞亟稱其賢。二十年,特擢右通政,累遷左副都御史。疏請復督撫巡方,略言:「令甲,督撫於命下之日,即杜門屏客;蒞任,守令不得參謁。凡有舉劾,惟據道府揭報,愛憎毀譽,真偽相亂,督撫無由知。革火耗而火耗愈甚,禁私派而私派愈增。請敕督撫親歷各屬,以知守令賢否。或謂巡方恐勞擾百姓,夫督撫賢,則必能禁迎送、卻供應;如其不肖,雖端坐會城,而暮夜之餽踵至,豈獨巡方足以勞民哉?」又言:「巡撫及巡守道無一旅之衛,而提鎮各建高牙。前撫臣如馬雄鎮,道臣如陳啟泰,懷忠秉義,向使各有兵馬,奚至束手?宜及此時復舊制,使巡撫、巡守道仍各管兵馬。減提督,增總兵,以一鎮之兵酌分數鎮,聽督撫節制。」

二十八年,遷兵部侍郎,尋授湖廣巡撫。湖北自裁兵亂後,奸猾率指仇人為亂黨,株連不已,琠悉置不問,而懲其妄訐者,人心大定。陝西飢,流民入湖廣就食,令有司分賑,全活甚眾。三十一年,詔以荊州兵船運漕米十萬石至襄陽備賑,琠議:「兵船泊大江下至漢口受米,復西上抵襄陽,計程二千馀裡。令原運漕船若乘夏水順道赴襄陽,僅七百馀裡,即以便宜行事。」疏入,上嘉之。未幾,丁母憂,服未闋,即授湖廣總督,仍聽終制乃赴任。故事,土司見州縣吏不敢抗禮,其後大吏稍稍假借之。琠至,絕餽遺,飭謁見長吏悉循舊制,或犯約束,檄諭之,無敢肆者。

三十五年,召為左都御史。三十六年,典會試。上北征回鑾,顧迎駕諸臣,褒琠及河道總督張鵬翮居官之廉,即擢琠為刑部尚書,而以鵬翮為左都御史。三十七年,拜保和殿大學士,兼刑部。琠熟諳舊章,參決庶務,靡不允當。奏對皆竭忱悃,上每稱善。所薦引多賢能吏。

三十九年,复典會試,上手書「風度端凝」榜賜之。尋具疏乞休,不允。上嘗臨米芾書以賜琠,書其后曰:「吳琠寬厚和平,持己清廉。先任封疆,軍民受其實惠。朝中之事,面折廷諍,能得其正。朕甚重其能得大臣之體。」四十四年,卒,諡文端。翰林院撰祭文,上以為未能盡琠,敕改撰。吏部奏大學士缺員,上以琠喪未歸,懸缺未即別除,曰:「朕心不忍也。」

琠所至多惠政,兩湖及確山皆祠祀。初,沁州薦飢,琠糴米賑之,全活無算。有司議增沁糧一千三百石,琠力爭乃已。鄉人德之,立祠以祀。雍正中,祀賢良祠。

張英,字敦复,江南桐城人。康熙六年進士,選庶吉士。父憂歸,服闋,授編修,充日講起居注官。累遷侍讀學士。十六年,聖祖命擇詞臣諄謹有學者日侍左右,設南書房。命英入直,賜第西安門內。詞臣賜居禁城自此始。時方討三籓,軍書旁午,上日禦乾清門聽政後,即幸懋勤殿,與儒臣講論經義。英率辰入暮出,退或復宣召,輟食趨宮門,慎密恪勤,上益器之。幸南苑及巡行四方,必以英從。一時制誥,多出其手。

遷翰林院學士,兼禮部侍郎。二十年,以葬父乞假,優詔允之,賜白金五百、表裡緞二十,予其父秉彝卹典視英官。英歸,築室龍眠山中,居四年,起故官。遷兵部侍郎,調禮部,兼管詹事府。充經筵講官,奏進孝經衍義,命刊布。二十八年,擢工部尚書,兼翰林院掌院學士,仍管詹事府。調禮部,兼官如故。編修楊瑄撰都統、一等公佟國綱祭文失辭,坐奪官流徙;斥英不詳審,罷尚書,仍管翰林院、詹事府,教習庶吉士。尋复官,充國史、一統志、淵鑑類函、政治典訓、平定朔漠方略總裁官。三十六年,典會試。尋以疾乞休,不允。三十八年,拜文華殿大學士,兼禮部。

英性和易,不務表襮,有所薦舉,終不使其人知。所居無赫赫名。在講筵,民生利病,四方水旱,知無不言。聖祖嘗語執政:「張英始終敬慎,有古大臣風。」四十年,以衰病求罷,詔許致仕。瀕行,賜宴暢春園,敕部馳驛如製。四十四年,上南巡,英迎駕淮安,賜御書榜額、白金千。隨至江寧,上將旋蹕,以英懇奏,允留一日。時總督阿山欲加錢糧耗銀供南巡費,江寧知府陳鵬年持不可,阿山怒鵬年,欲因是罪之,供張故不辦;左右又中以蜚語,禍將不測。及英入見,上問江南廉吏,首舉鵬年,阿山意為沮,鵬年以是受知於上為名臣。四十六年,上复南巡,英迎駕清江浦,仍隨至江寧,賜賚有加。

英自壯歲即有田園之思,致政後,優游林下者七年。為聰訓齋語、恆產瑣言,以務本力田、隨分知足誥誡子弟。四十七年,卒,諡文端。世宗讀書乾清宮,英嘗侍講經書,及即位,追念舊學,贈太子太傅,賜御書榜額揭諸祠宇。雍正八年,入祀賢良祠。高宗立,加贈太傅。

子廷瓚,字卣臣。康熙十八年進士,自編修累官少詹事。先英卒。廷玉,自有傳。

廷璐,字寶臣。康熙五十七年,殿試一甲第二名進士,授編修,直南書房,遷侍講學士。雍正元年,督學河南,坐事奪職。尋起侍講,遷詹事。兩督江蘇學政。武進劉綸、長洲沈德潛皆出其門,並致通顯,有名於時。進禮部侍郎,予告歸,卒。

廷瑑,字桓臣。雍正元年進士,自編修累官工部侍郎,充日講官。起居注初無條例,廷瑑彖編載詳贍得體。既擢侍郎,兼職如故。終清世,已出翰林而仍職記註者惟廷瑑。乾隆九年,改補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典試江西,移疾歸。廷瑑彖性誠篤,細微必慎。既歸,刻苦礪行,耿介不妄取。三十九年,卒,年八十四。上聞,顧左右曰:「張廷瑑兄弟皆舊臣賢者,今盡矣!安可得也?」因嘆息久之。

廷璐子若需,進士,官侍講。若需子曾敞,進士,官少詹事。

自英後,以科第世其家,四世皆為講官。

陳廷敬,初名敬,字子端,山西澤州人。順治十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是科館選,又有順天通州陳敬,上為加「廷」字以別之。十八年,充會試同考官,尋授秘書院檢討。康熙元年,假歸,四年,補原官。累遷翰林院侍講學士,充日講起居注官。十四年,擢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充經筵講官,改翰林院掌院學士,教習庶吉士。與學士張英日直弘德殿,聖祖器之,與英及掌院學士喇沙裡同賜貂皮五十、表裡緞各二。十七年,命直南書房。丁母憂,遣官慰問,賜茶酒。服除,起故官。二十一年,典會試。滇南平,更定朝會燕饗樂章,命廷敬撰擬,下所司肄習。遷禮部侍郎。

二十三年,調吏部,兼管戶部錢法。疏言:「自古鑄錢時輕時重,未有數十年而不改者。向日銀一兩易錢千,今僅得九百,其故在毀錢鬻銅。順治十年因錢賤壅滯,改舊重一錢者為一錢二分五釐,十七年又增為一錢四分,所以杜私鑄也。今私鑄自如,應改重為輕,則毀錢不禁自絕。產銅之地,宜停收稅,聽民開採,則銅日多,錢價益平。」疏下部議行。

擢左都御史。疏言:「古者衣冠、輿馬、服飾、器用,賤不得逾貴,小不得加大。今等威未辨,奢侈未除,機絲所織,花草蟲魚,時新時異,轉相慕效。由是富者黷貨無已,貧者恥其不如,冒利觸禁,其始由於不儉,其繼至於不廉。請敕廷臣嚴申定制,以挽頹風。」又言:「方今要務,首在督撫得人。為督撫者,不以利欲動其心,然後能正身以董吏。吏不以曲事上官為心,然後能加意於民;民可徐得其養,養立而後教行。宜飭督撫凡保薦州縣吏,必具列無加派火耗、無黷貨詞訟、無朘削富民。每月吉集眾講解聖諭,使知功令之重在此。而皇上考察督撫,則以潔己教吏,吏得一心養民教民為稱職,庶幾大法而小廉。」又言:「水旱兇荒,堯、湯之世所不能盡無,惟備及於豫而周當其急,故民恃以無恐。山東去年題報​​水災,戶部初議行令履勘,繼又行令分晰地畝高下,今年四月始行覆準蠲免。如此其遲回者,所行之例則然耳。臣愚以為被災分數既有冊結可據,即宜具覆豁免,上宣聖主勤民之意,下慰小民望澤之心,中不使吏胥緣為弊竇。」疏並議行。

二十五年,遷工部尚書。與學士徐乾學奏進鑑古輯覽,上嘉其有裨治化,命留覽。時修輯三朝聖訓、政治典訓、方略、一統志、明史,廷敬並充總裁官。累調戶、吏二部。二十七年,法司逮問湖廣巡撫張汧,汧曾齎銀赴京行賄。獄急,語涉廷敬及尚書徐乾學、詹事高士奇,上置勿問。廷敬乃以父老,疏乞歸養,詔許解任,仍管修書事。

二十九年,起左都御史,遷工部尚書,調刑部。丁父憂,服闋,授戶部尚書,調吏部。四十二年,拜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仍直經筵。四十四年,扈從南巡,召試士子,命閱卷。四十九年,以疾乞休,允之。會大學士張玉書卒,李光地病在告,召廷敬仍入閣視事。五十一年,卒,上深惜之,親制輓詩一章,命皇三子允祉奠茶酒;又命部院大臣會其喪,賜白金千,諡文貞。

廷敬初以賜石榴子詩受知聖祖,後進所著詩集,上稱其清雅醇厚,賜詩題卷端。嘗召見問朝臣誰能詩者,以王士禎對,又​​舉汪琬應博學鴻儒,並以文學有名於時。上御門召九卿舉廉吏,諸臣各有所舉,語未竟,上特問廷敬,廷敬奏:「知縣陸隴其、邵嗣堯皆清官,雖治狀不同,其廉則一也。」乃皆擢御史。始廷敬嘗亟稱兩人,或謂曰:「兩人廉而剛,剛易折,且多怨,恐及公。」廷敬曰:「果賢歟,雖折且怨,庸何傷?」

溫達,費莫氏,滿洲鑲黃旗人。自筆帖式授都察院都事,遷戶部員外郎。康熙十九年,授陝西道御史。遷吏科給事中,兼管佐領。授兵部督捕理事官。三十五年,上親征噶爾丹,命溫達隨皇七子允祜、都統都爾瑪管鑲黃旗大營。三十六年,擢內閣學士。三十八年,遷戶部侍郎。四十年,命赴山西、陝西察驗驛馬,還,授議政大臣。雲貴總督巴錫劾游擊高鑑讞獄不當,並論提督李芳述徇隱,芳述亦劾巴錫,命溫達往按,鑑罪應徒,巴錫左遷,芳述罰俸。四十一年,調吏部,擢左都御史。四十二年,復命往貴州按威寧總兵孟大志侵餉,論罪如律。四十三年,遷工部尚書,充經筵講官。四十六年,授文華殿大學士,纂修國史、政治典訓、平定朔漠方略、大清一統志、明史,並充總裁。五十年,命八旗及部院舉孝義,因諭曰:「孝為百行首。如大學士溫達,尚書穆和倫、富寧安之孝,不特眾所知,朕亦深知之也。」御製詩以賜,复褒其孝友。五十三年,以老乞休,許致仕。尋諭溫達雖老,尚自康健,命仍任大學士。五十四年,卒,命皇子奠茶酒,賜祭葬,諡文簡。

穆和倫,喜塔臘氏,滿洲鑲藍旗人。自兵部筆帖式四遷為御史,又三遷為內閣學士。命往山東察賑,自泰安至郯城。康熙四十三年,遷工部侍郎。四十八年,授禮部尚書。四十九年,調戶部。上稱穆和倫孝,其母年已九十,御書「北堂眉壽」榜賜之。兩江總督噶禮與巡撫張伯行互劾,命穆和倫往按,右噶禮,上責其是非顛倒,終直伯行。尋以老病乞休,復起授戶部尚書。坐事當左遷。尋卒。

蕭永藻,漢軍鑲白旗人。父養元,管佐領。永藻自廕生補刑部筆帖式。康熙十六年,授內閣中書,遷禮部員外郎,襲佐領。遷郎中,監湖口稅務。授御史,再遷順天府尹。三十五年,擢廣東巡撫。疏言:「錢多價賤,每千市價三錢二三分,兵領一兩之餉,不及數錢之用。民亦因錢賤,貨物難行。請暫停鼓鑄。」又疏言:「開山發礦,多人群聚,良莠淆雜,臣通飭嚴禁。近有長寧匪徒集眾私採,知縣尤鵬翔請飭部議處。」鵬翔坐奪官。

三十九年,給事中湯右曾劾永藻與總督石琳於黎人爭鬥事,遲至一載始行具題;縱屬吏朘民,民困而為盜,海則電白、陽江,山則英德、翁源,橫行劫掠。上命與廣西巡撫彭鵬互調,入覲,上諭當命效鵬所行,並誡薦舉當擇清廉。四十五年,遷兵部侍郎。湖廣總督石文晟劾容美土司田舜年不法,命左都御史梅鋗、內閣學士二格往讞,與文晟異議;復命永藻與大學士席哈納、侍郎張廷樞覆讞,還奏舜年已死,無諸僭越狀。

四十六年,擢左都御史,遷兵部尚書。四十八年,湖南巡撫趙申喬與提督俞益謨交惡互劾,命永藻偕副都御史王度昭往按,得益謨違例缺兵額狀,申喬事事苛求,非大臣體,並擬奪官,上罷益謨,留申喬。四十九年,調吏部,旋授文華殿大學士。五十六年,列議政大臣。

六十一年,世宗即位,加太子太傅,命駐馬蘭峪守護景陵。雍正五年,宗人府奏護陵宗室廣善越分請安,永藻不先阻,當奪官,上責永藻自恃其有操守,驕矜偏執,惟知阿諛允,長其傲慢狂肆之罪,如議奪官,仍命護陵自效。七年,卒,年八十六。

嵩祝,赫舍里氏,滿洲鑲白旗人。父岱袞,事太宗,協管佐領。兄來袞,自侍衛累遷至內三院學士,授世職拜他喇布勒哈番。嵩祝襲職,康熙九年,管佐領。二十三年,遷護軍參領。三十三年,擢內閣學士。

三十四年,盛京旱,命與侍郎珠都納偕往,發海運米萬石散貧民,萬石平糶。還京,命复偕珠都納往開原等散米。上諭曰:「將軍等請散米,但言兵不言民。此皆朕赤子,當一併給與,月與米一斗五升,至來歲四月。」嵩祝等散米如上指,事畢還京師。

三十五年,上親征噶爾丹,嵩祝管正黃旗行營。師還,命統後隊緩行,待西路章奏。遷兵部侍郎,改護軍統領。三十六年,复扈上出塞駐寧夏,命昭武將軍喀斯喀等窮追噶爾丹,嵩祝參贊軍務。噶爾丹竄死,師至摩該圖,引還。

四十年,遷正黃旗漢軍都統。廣東官兵剿連州瑤失利,命嵩祝偕副都統達爾佔、侍郎傅繼祖往會總督石琳,調廣西、湖南兵進剿,即授廣州將軍。瀕行,上諭以相機招撫。四十一年,師次連州,檄三省官兵分佈要隘。瑤人薙發請降,執戕官兵者九人誅之。師引還,調正紅旗。

四十八年,署奉天將軍。海盜舟泊雙島,挾火器出掠,遣兵擊殺三十馀人,得其舟一。疏請山東水師兼巡奉天屬金州鐵山,又請選盛京滿洲兵千人習鳥槍,設火器營,皆從之。遷禮部尚書。

五十一年,授文華殿大學士。五十五年,上幸熱河,嵩祝從。久不雨,上憂旱甚,遣嵩祝還京師,察諸大臣祈雨不躬至者劾奏。六十一年,世宗即位,加太子太傅,修聖祖實錄及玉牒,並充總裁。雍正五年,奉天將軍噶爾弼奏貝子蘇努為將軍時,借放庫銀三萬馀,嵩祝坐徇隱,奪官。十三年,卒,年七十九。

王頊齡,字顓士,江南華亭人。父廣心,字農山。有文名。順治六年進士,官御史,巡視京、通二倉,釐剔漕弊,奸猾屏跡。

頊齡,康熙十五年進士,授太常寺博士。十八年,舉博學鴻儒,召試一等,授編修,纂修明史,充日講起居注官。二十一年上元節,聖祖禦乾清宮賜廷臣宴,仿柏梁體賦詩,頊齡與焉。遷侍講,督四川學政。累遷侍講學士。二十八年,左都御史郭琇疏劾少詹事高士奇與頊齡弟鴻緒植黨營私,並詆頊齡與士奇結婚媾,交關為奸利。頊齡、士奇、鴻緒並休致,尋命頊齡留任如故。轉侍讀學士,以父憂歸,服闋,起故官。累擢禮部侍郎。四十三年,上南巡,幸頊齡所居秀甲園,賜御書榜。四十六年,上南巡閱河,再幸其第。尋調吏部,充經筵講官。擢工部尚書,典會試。五十五年,拜武英殿大學士。

雍正元年,詔開恩榜,頊齡重與鹿鳴宴,加太子太傅。以老,累疏乞休,上以頊齡先朝舊臣,勤勞歲久,諳習典章,輒與慰留。三年,痰作,命御醫治疾,賜參餌。尋卒,年八十四,上為輟朝一日,令朝臣出其門下者素服持喪、各部院漢官會祭,贈太傅,諡文恭。

弟九齡,字子武,進士,授編修,官至左都御史;鴻緒,自有傳。

論曰:玉書等遭際承平,致位宰相。或以文學進,或以功能著,或以節操用,皆循循乎矩度。即朝旨所褒許,於玉書則曰「小心」,於天馥則曰「勤慎」,英曰「忠純」,琠曰「寬厚」,廷敬曰「清勤」,溫達「孝」,永藻「廉」,嵩祝「老成」,頊齡「安靜」。諸臣之行詣顯,世運之敦龐亦可見矣。

清史稿/卷266·卷二百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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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清史稿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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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五十三

葉方藹,字子吉,江南崑山人。順治十六年一甲三名進士,授編修。江南奏銷案起,坐奪官。尋授上林苑蕃育署丞。事白,還故官。康熙十二年,充日講起居注官。十四年,遷國子監司業,再遷侍講。宴瀛台,群臣皆進詩賦,方藹制八箴以獻,上甚悅,命撰太極圖論以進,賜貂裘、文綺。十五年,遷左庶子,再遷侍講學士。十六年,命充孝經衍義總裁,進講通鑑。上問:「諸葛亮何如伊尹?」方藹對曰:「伊尹聖人,可比孔子;諸葛亮大賢,可比顏淵。」上首肯。講中庸,上問:「知行孰重?」對曰:「宋臣硃熹之說,以次序言,則知先行後;以功夫言,則知輕行重。」上曰:「畢竟行重,若不能行,知亦虛知耳。」轉侍讀學士。十七年,充鑑古輯覽、皇輿表總裁,經筵講官,直南書房。上勤於典學,故事,以大臣二人日直,上特以屬方藹,兼掌院學士,兼禮部侍郎。

十八年,召試博學宏詞,命方藹閱卷,總裁明史。十九年,尚書講義成。上以講幄勞,加方藹尚書銜。上講易噬嗑卦辭,方藹與同官庫勒納進所撰乾坤二卦總論,上覽竟,諭曰:「卦爻義各有不同,即如噬嗑卦中四爻主用刑者言,初上二爻主受刑者言,必得總論發揮,庶全卦之義了然,諸卦可依此撰進。」二十年,授刑部侍郎。二十一年,卒,遣奠茶酒,賜白金二百。上以方藹久侍講幄,啟沃勤勞,命優恤,賜諡文敏。

方藹初釋褐,以文章受知世祖。家居時,有密陳其居鄉不法者,下其事江蘇巡撫田雯覈覆。雯以鄉評入告,上曰:「朕固知方藹不如是也!」其後事聖祖,直內廷,眷遇優渥。方藹故廉謹,其卒,以板扉為臥榻,支以四甕,布帳多補綴,無以為斂,見者以為難能。

沈荃,字貞蕤,江南華亭人。順治九年一甲三名進士,授編修。世祖擇翰林官外轉,荃出為大樑道副使。劇盜董天祿、牛光天剽掠許、潁間,荃督兵捕治,殲其渠,群盜皆散去。禹州盜倚竹園為巢,殺人越貨,荃遣吏卒收捕,發土得屍十餘,悉按誅之。尋署按察使,疏言:「師方南征,必經南陽、汝寧諸府,供應疲苦,亢村、郭店諸驛,官死夫逃,請敕均撥驛站銀兩。師既入楚,留馬彰德,役民飼秣,請敕以懷慶、衛輝、廣平、順德、大名諸府更番分駐。各縣常平倉蓄穀太寡,請敕定額:大縣五六百石,小縣三四百石。開封自河決後,城垣淤圮,官吏分駐各邑,鄉闈暫移輝縣。近奉旨修復汴城,請敕籌撥錢糧,督倡興工。河南土地,原有上中下等則,向因疆井混淆,一例派糧。今查勘漸定,請敕視萬曆年間則例,照地派糧。河南兵額一萬二千,奉旨缺額免補,有汰無增,駐防分汛,每苦不足,請敕仍許募補足額。」俱下部議行。

康熙元年,以憂歸。六年,授直隸通薊道,坐事左遷。九年,授浙江寧波同知。未上官,特旨召對,命作各體書,稱旨,詔以原品內用。十年,授侍講,直南書房。十一年,轉侍讀。十二年,充日講起居注官。十三年,擢國子監祭酒。十五年,遷少詹事。十六年,擢詹事。

十八年,旱,求直言。時更定新例,罪人當流者徙烏喇,下廷臣議。荃謂:「烏喇去蒙古三四千里,地極寒,人畜多凍死。今罪不至死者,乃遣流,而更驅之死地,宜如舊例便。」疏上,有旨令畫一,荃持前議益堅,且曰:「此議行,三日不雨者,甘服欺罔罪。」上改容納之。越二日,天竟雨,例得罷。十九年,上以講幄勞,加荃禮部侍郎銜。二十一年正月,乾清宮宴廷臣,賦柏梁體詩,荃與焉。二十三年,卒。上以荃貧,賜白金五百。

子宗敬,二十七年進士,改庶吉士,以編修入直,上命作書,因諭大學士李光地曰:「朕初學書,宗敬父荃指陳得失。至今作字,未嘗不思其勤也。」宗敬官至太常寺少卿。

勵杜訥,字近公,直隸靜海人。勵氏自鎮海北遷,訥以杜姓補諸生。康熙二年,纂世祖實錄,選善書之士,訥試第一,赴館繕錄。書成敘勞,授福建福寧州同,命留直南書房,食六品俸。十九年,授編修,充日講起居注官。二十一年,奏請復勵姓。聖祖方閱通鑑綱目,杜訥與學士張英侍,閱竟,杜訥請以御批宣示史館,下禮部翰林院會議,如所請。二十七年,遷贊善。二十九年,遷侍講,改光祿寺少卿。三十六年,遷通政司參議。三十七年,遷太僕寺卿,再遷宗人府府丞。

三十九年,遷左副都御史。疏言:「督撫大吏,朝廷畀以百餘城吏治、數千里民生,責任至重;若託詞鎮靜,漸成悠忽,不過以期會簿書忝封疆之寄。請敕各督撫年終匯奏若何察吏安民、興利除弊,以備清覽;不實,則治以欺罔之罪:庶時時警勉,不敢優游草率,貽誤地方。籓司專掌錢穀,臬司專掌刑名,州縣之錢糧有無虧空,定案之爰書有無駁審,詳實並列,則籓臬之優劣亦無遁情。」議如所請。又言:「提鎮保送將弁,時有騎射甚劣並年老之員,經特旨甄別。典戎要務,首在考察將弁,請敕部將各提鎮所屬引見不稱旨之員,匯冊呈覽,並定處分。」下詔所司飭行。四十二年,擢刑部侍郎。卒。

杜訥學行醇粹,直禁廷二十餘年,無纖芥過失。四十四年,上駐蹕靜海,敕獎杜訥謹慎勤勞,親定諡曰文恪,手書賜其家。雍正元年,贈禮部尚書。八年,祀賢良祠。高宗即位,加贈太子太傅。

子廷儀,字南湖。康熙三十九年進士,改庶吉士。四十一年,特命直南書房。四十三年,授編修,遭父喪,既終,充日講起居注官。累遷內閣學士,充經筵講官,擢翰林院掌院學士、兵部侍郎。雍正元年,遷刑部尚書。疏言各省常平倉穀,當責督撫覈實盤查,年終冊報;又請於古北口外設理事同知,檢察命、盜獄:並從之。二年,疏言各州縣團練民壯,當選習槍箭,勤加訓練,上韙之,下直省督撫實力奉行;又疏請分立內外監,內監居要犯,外監居輕犯,別為女監,另牆隔別:均報可。迭疏論監生考職,禁止私鹽,清查入官家產,各舉其叢弊所在,並下部議行。七年,加太子太傅,賜「矜慎平恕」榜。九年,調吏部,仍專管刑部事。十年,卒,諡文恭。

子宗萬,字滋大。康熙六十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雍正二年,命直南書房,充日講起居注官,督山西學政。六年,遷國子監司業,按試潞安。臨晉民解進朝詐稱御前總管,私書請託,宗萬疏發之,諭嘉獎,遷侍讀,命巡察山西。八年,巡撫石麟劾宗萬擾驛遞,並縱僕受賕,坐奪官。十年,起鴻臚寺少卿,仍直南書房。四遷至禮部侍郎,調刑部。乾隆元年,吏部劾宗萬保舉河員受請託,坐奪官。尋命直武英殿。七年,再起侍講學士,累遷通政使。直懋勤殿,纂秘殿珠林,遷左副都御史。擢工部侍郎,調刑部。十年,坐縱門客生事,复奪官,手詔詰責,命還裡閉戶讀書。督撫那蘇圖劾宗萬縱弟佔官地,命承修固安城工,免其罪。十六年,復起侍講學士,累遷光祿寺卿。二十四年,卒。

子守謙,嘉慶十年進士,官編修。

自杜訥以諸生受知遇,子孫繼起,四世皆入翰林。

徐元珙,字輯五,江南武進人。順治十二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遷員外郎。典廣西試,遷郎中。出為福建建寧道僉事,善治盜。移山西冀寧南道參議,遭母憂去。康熙十二年,起直隸口北道參議。時宣鎮未設府縣,但置同知分防。元珙和調將士,嚴斥堠,增亭障,葺城郭,修學舍,邊境晏然。入為光祿寺少卿,歷太僕寺卿、通政使。

二十四年,授太常寺卿。疏請釐正北郊配饗位次,略言:「本朝分祭南北郊。圜丘南鄉,三聖並配,甚鉅典也。獨方澤配位,臣不能無議。昭穆之位,分左右不分東西。圜丘南鄉,則東為左為昭,西為右為穆;地祇既北鄉,則西為左為昭,東為右為穆。蓋東西有定方,而左右無定位,從正位所鄉而殊。漢、唐地祇皆南鄉,至宋政和四年,引北牖答陰之義,始改北鄉,配位亦改焉。明嘉靖九年,建方澤壇,因宋制,地祇北鄉,而配位仍設於東,不應古禮。蓋其時禮官誤執以東為左,因循至今。然明配位止一太祖,或左或右,尚無越次之嫌。今三聖並配,左右易位,因之昭穆失序;況配位誤則從壇皆誤,即陵山從祀嶽鎮者亦誤。揆諸典禮,實有未安,有待釐正。」疏入,下廷臣集議,學士徐乾學、韓菼皆韙元珙議,獨許三禮駁之,遂不行。語見三禮傳。

二十五年,遷左副都御史。疏請正北海祀典,略言:「唐望祭洛州,即今河南府。宋望祭孟州,即今懷慶府。明依宋制。說者謂懷慶屬濟源,潛通北海,故於此望祭焉。本朝定制,東海祀萊州,南海祀廣州,西海祀蒲州,皆為允當。獨北海仍祀懷慶,竊以嶽鎮方位,當準皇都。往南祭北,於義未愜。謹按北鎮醫巫閭山在今奉天府境,山既為北鎮,川即可為北海,矧長白山水、黑龍、鴨綠諸江,悉朝宗於海。請更定北海之祭,就北鎮醫巫閭為便。或疑歷時已久,不可輒更。臣按北岳祀恆山曲陽,積二千餘年,用科臣言改祀渾源州。岳祭可更,何疑海祭?」疏入,議行。

二十六年,疏乞歸養。至家,父已前卒。二十七年,孝莊文皇后崩,赴闕哭臨。疾作,卒於京師,上聞而憫之,喪歸,許馳驛,卹如禮。

元珙尚風義,座主陳彩沒,妻妾繼逝,撫其一歲孤併其女,為營婚嫁,與己子無異。時論推其篤厚。

彩字美公,廣東順德人。順治九年進士,自編修出為江南常鎮道。康熙初,江南有大獄,諸生連染被逮,彩以輕刑全活之甚眾。

許三禮,字典三,河南安陽人。順治十八年進士,授浙江海寧知縣。海寧地瀕海,多盜,三禮練鄉勇,嚴保甲,擒盜首硃纘之等。益修城壕,築土城尖山、鳳凰山間,戍以土兵。築塘濬河,救災儲粟,教民以務本。立書院,延黃宗羲主講。在縣八年,聲譽甚美。

康熙八年,行取,授福建道御史。疏言:「漢儒董仲舒表章六經,其言道之大原出於天,與禪宗異學專主明心者不同。故宋儒程顥有儒道本天、釋教本心之辨。宜視宋時六大儒,從祀國學,進稱先賢。」下廷臣議,不果行。時雲、貴猶未定,三禮疏言蕩平後,察大吏宜嚴,蘇民困宜寬。

尋命巡視北城,太常寺卿徐元珙議北郊配位應改坐西鄉東,下廷臣集議,三禮曰:「陽生於子,極於巳,故祀天在冬至,位南郊南鄉;陰生於午,極於亥,故祀地在夏至,位北郊北鄉。答陰答陽,義各有取。配位者主道也,義在近尊者為上。故配天尚左,配地尚右,並居東。改之非是。」從之。尋疏請定武臣守制例,下廷臣集議,有謂本朝無此例者。三禮曰:「宋高宗紹興七年,岳飛聞母訃,解兵柄徒步歸廬山,廬墓三年。此往代守制例也。」遂定議武臣守制自此始。旋擢通政司右參議。二十七年,遷提督四譯館、太常寺少卿,再遷大理寺卿。

召對便殿,上曰:「河圖洛書,道治之原。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忽金火易位何也?」對曰:「此即一陰一陽之道也。天地大德曰生,故河圖左旋,而相生為順數;洛書右轉,而相剋為逆數。一順一逆,位所由易也。」上曰:「既順何以逆? 」對曰:「孤陽不生,獨陰不成。河圖自北而東,順以相生,木火土金水,就流行言;洛書自北而西,逆則相剋,上下四方中,就對待言。既五數在中,縱橫皆十五矣,惟剋乃所以生也。陰陽交則生變,變則生生不易。」上又​​問曰:「洪範九疇,皇建有極,謂人參三才,此說是乎?」對曰:「自天地開闢以來,賴有聖人,原治而不原亂者,天地之心;有治而不能無亂者,天地之數。數至則生聖人,撥亂而返之治,裁成輔相,以左右民,則聖人建極會極歸極之功也。聖人既能撥亂而返之治,始副天地長治之心,此人參三才之說,實理也,亦實事也。」上頗嘉美之。

遷順天府府尹。二十八年,遷右副都御史。再遷兵部督捕侍郎,以病告歸,未及行,卒。

三禮初師事孫奇逢,及在海寧,從黃宗羲遊,官京師,有所疑,必貽書質宗羲。斅宋趙抃故事,旦晝所為,夜焚香告天,家居及在海寧,皆建告天樓。聖祖重道學,嘗以之稱三禮云。

王士禎,字貽上,山東新城人。幼慧,即能詩,舉於鄉,年十八。順治十二年,成進士。授江南揚州推官。侍郎葉成格被命駐江寧,按治通海寇獄,株連眾,士禎嚴反坐,寬無辜,所全活甚多。揚州鹺賈逋課數万,逮系久不能償,士禎募款代輸之,事乃解。康熙三年,總督郎廷佐、巡撫張尚賢、河督硃之錫交章論薦,內擢禮部主事,累遷戶部郎中。十一年,典四川試,母憂歸,服闋,起故官。

上留意文學,嘗從容問大學士李霨:「今世博學善詩文者孰最?」霨以士禎對。復問馮溥、陳廷敬、張英,皆如霨言。召士禎入對懋勤殿,賦詩稱旨。改翰林院侍講,遷侍讀,入直南書房。漢臣自部曹改詞臣,自士禎始。上徵其詩,錄上三百篇,曰御覽集。

尋遷國子監祭酒,整條教,屏餽遺,獎拔皆知名士。與司業劉芳喆疏言:「漢、唐以來,以太牢祀孔子,加王號,尊以八佾、十二籩豆。至明嘉靖間,用張璁議,改為中祀,失尊崇之意。禮:祭從生者。天子祀其師,當用天子之禮樂。」又疏言:「自明去十哲封爵,稱冉子者凡三,未有辨別。宋周敦頤等六子改稱先賢,位漢、唐諸儒之上,世次殊有未安,宜予釐定。」又疏言:「田何受易商瞿,有功聖學,宜增祀。鄭康成注經百餘萬言,史稱純儒,宜复祀。」又疏言:「明儒曹端、章懋、蔡清、呂柟、羅洪先,並宜從祀。絳州貢生辛全,生際明末,以正學為己任,著述甚富,乞敕進遺書。」又請修監藏經史舊版。疏並下部議,以籩豆、樂​​舞、名號、位次,俟會典頒發遵循;增祀明儒及徵進遺書,俟明史告成覈定;修補南北監經史版,如所請行。

二十三年,遷少詹事。命祭告南海,父憂歸。二十九年,起原官,再遷兵部督捕侍郎。三十一年,調戶部。命祭告西嶽西鎮江瀆。三十七年,遷左都御史。會廷議省御史員額,士禎曰:「國初設御史六十,後減為四十,又減為二十四。天子耳目官,可增不可減。」卒從士禎議。

遷刑部尚書。故事,斷獄下九卿平議。士禎官副都御史,爭楊成獄得減等。官戶部侍郎,爭太平王訓、聊城於相元、齊河房得亮獄皆得減等,而衡陽左道蕭儒英,則又爭而置之法。徐起龍為曹氏所誣,則釋起龍而罪曹,案其所與私者,皆服罪。及長刑部,河南閻煥山、山西郭振羽、廣西竇子章皆以救父殺人論重闢,士禎曰:「此當論其救父與否,不當以梃刃定輕重。」改緩決,入奏,報可。

士禎以詩受知聖祖,被眷遇甚隆。四十年,乞假遷墓,上命予假五月,事畢還朝。四十三年,坐王五、吳謙獄罷。王五故工部匠役,捐納通判;謙太醫院官,坐索債毆斃負債者。下刑部,擬王五流徙,謙免議,士禎謂輕重懸殊,改王五但奪官。復下三法司嚴鞫,王五及謙並論死,又發謙囑託刑部主事馬世泰狀,士禎以瞻徇奪官。四十九年,上眷念諸舊臣,詔復職。五十年,卒。

明季文敝,諸言詩者,習袁宗道兄弟,則失之俚俗;宗鍾惺、譚友夏,則失之纖仄;斅陳子龍、李雯,軌轍正矣,則又失之膚廓。士禎姿禀既高,學問極博,與兄士祿、士祜並致力於詩,獨以神韻為宗。取司空圖所謂「味在酸鹹外」、嚴羽所謂「羚羊掛角,無跡可尋」,標示指趣,自號漁洋山人。主持風雅數十年。同時趙執信始與立異,言詩中當有人在。既沒,或詆其才弱,然終不失為正宗也。

士禎初名士禛,卒後,以避世宗諱,追改士正。乾隆三十年,高宗與沈德潛論詩,及士正,諭曰:「士正績學工詩,在本朝諸家中,流派較正,宜示褒,為稽古者勸。」因追諡文簡。三十九年,复諭曰:「士正名以避廟諱致改,字與原名不相近,流傳日久,後世幾不復知為何人。今改為士禎,庶與弟兄行派不致淆亂。各館書籍記載,一體照改。」

韓菼,字元少,江南長洲人。讀書通五經,恬曠好山水。朋遊飲酒,歡諧終日,而製行清嚴。特工製舉文。應順天鄉試,尚書徐乾學拔之遺卷中。康熙十二年,會試、殿試皆第一,授修撰,充日講起居注官。聖祖知其能文,命撰太極圖說以進,复諭進所作制舉文,召入弘德殿講大學。初世祖命纂孝經衍義未成,至是以菼專任纂修。十四年,典順天試。十五年,遷贊善。十六年,遷侍講。十七年,复典順天試。十八年,乞假歸。二十三年,起故官,尋轉侍讀。二十四年,上親試翰林,菼列第二,遷侍講學士。尋擢內閣學士。

二十六年,再假歸,築室西山。點勘諸經註疏,旁逮諸史。居八年,三十四年,召至京,命以原官總裁一統志。遷禮部侍郎,兼掌院學士。祭酒阿理瑚請以故大學士達海從祀文廟,下部議,菼謂:「從祀鉅典,論定匪易。達海造國書,一藝耳。」持不可。永定河工開事例,戶部請推廣,得捐納道府。菼謂道府不當捐納,御史鄭維孜疏言:「國子監生多江、浙人,有冒籍赴試者。請盡發原籍肄業。」菼曰:「京師首善地,遠人鄉化,方且聞風慕義而來。若因一二不肖,輒更定制,悉為驅除,太學且空,非國體。維孜言非是。」事得寢。三十九年,充經筵講官,授禮部尚書,教習庶吉士。四十一年,上疏乞解職,專意纂輯承修諸書,詔慰留之,並賜「篤志經學、潤色鴻業」榜。四十二年,再稱疾,上不悅,敕仍留原任。四十三年,再疏乞退,仍不允。是歲秋,卒,卹如禮。

菼負文章名,而立朝樹風概,敢言,與人有始終。其再假歸也,乾學方罷官家居,領書局洞庭山中。兩江總督傅臘塔構乾學,將興大獄,素交皆引去。菼旦暮造門,且就當事白其誣,乃已。其復起也,上遇之厚,嘗曰:「韓菼天下才,美風度,奏對誠實。」又曰:「菼學問優長,文章大雅,前代所僅有。所撰擬能道朕意中事。」會江寧布政使張萬祿蝕帑金三十餘萬金,總督阿山庇之,謂費由南巡。下廷臣議,有言阿山與有連,妄語罪當死。菼謂縱有連,情私而語公。忌者增益其語入告,上由是疏菼。及再謝病,詔責其教習庶吉士,每日率以飲酒多廢學;九卿集議,不為國事直言,惟事瞻徇。菼意不自得,病甚,飲不輟,至卒。乾隆十七年,高宗諭獎「菼雅學績文,湛深經術。所撰制義,清真雅正,開風氣之先,為藝林楷則」。追諡文懿。

子孝嗣,舉人;孝基,進士,官編修,菼卒,奉母不出十餘年。雍正初,召修明史。書成,移疾歸,年九十而終。

湯右曾,字西厓,浙江仁和人。康熙二十七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出典貴州試。三十九年,授刑科給事中。兩廣總督石琳疏言瓊州生黎以文武官吏婪索,激而為亂。上遣侍郎凱音布、學士邵希穆按治。右曾疏言:「揭帖言瓊州文武官往黎峒採取沈香、花梨致生釁,石琳及巡撫蕭永藻、提督殷化行平時絕不覺察,且黎亂在上年,遲且一載,始行題報,掩飾欺隱,請嚴加處分。」石琳等皆下吏議。四十年,疏請刊頒政治典訓及御製文集。

四十一年,轉戶部掌印給事中。初,以私錢多,改錢制輕小,使私鑄無所利,顧仍不止。上令仍鑄大錢,下廷臣議,改鑄大錢,其舊鑄小錢,期二年銷毀。右曾疏言:「改大錢宜遵聖諭,若毀小錢則民間必驚擾。且戶、工二部存錢八十四萬串,若議銷毀,工料耗折甚多。且二年中鑄出新錢不過一百萬串,豈能遍及各省?新錢無多,舊錢已毀,恐私鑄更繁,錢法愈壞。古者患錢重,則改輕而不廢重;患錢輕,則改重而不廢輕:使子母相權而行。新鑄重錢,每串作銀一兩;舊鑄輕錢作七錢:並聽行使。積久大錢流通,小錢自不行矣。」疏再下廷臣議,定新錢每重一錢四分,舊錢並行勿禁,如右曾議。

四十四年,提督河南學政。秩滿,巡撫汪灝疏言右曾取士公明。四十八年,遷奉天府府丞。四十九年,遷光祿寺卿。五十年,轉太常寺卿、通政使。五十一年,擢翰林院掌院學士。五十二年,授吏部侍郎。尚書富寧安、陳鵬翮皆廉辦有威棱,右曾貳之,銳意文案,糾剔是非。選人或挾大力以相要,必破其機紐,俾終不獲選。由是乾進射利者,皆叢怨於吏部,而富寧安往蒞西師,鵬翮任事久,見知於上深,莫可搖動,遂爭為浮言撼右曾。六十年,命解右曾侍郎,仍專領掌院學士。六十一年,卒。

右曾少工詩,清遠鮮潤。其後師事王士禎,稱入室。使貴州後,風格益進,鍛鍊澄汰,神韻泠然。右曾朝熱河行在,上命進所為詩,​​右曾方詠文光果,即以進上。上為和詩,有句曰「叢香密葉待詩公」,右曾自定集,遂取是詩冠首。

論曰:方藹、荃、杜訥以文學直內廷,其結主知,尤在於廉謙。元珙、三禮議禮各申其所見,有當於經指。士禎以詩被遇,清和粹美,蔚為一代正宗。菼於文亦然,久而論定,並邀補諡,增文字之重。右曾師事士禎,繼以詩被遇。論者謂自明弘治、正德以後一百五十年,而文章复在臺閣,為聖祖崇儒右文之效雲。
  1. 清史稿/卷265·卷二百六十五
  2. 清史稿/卷264·卷二百六十四 列傳五十一
  3. 清史稿/卷263·卷二百六十三 列傳五十
  4. 清史稿/卷262·卷二百六十二 列傳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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