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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290·卷二百九十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清史稿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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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七十七

楊名時黃叔琳子登賢方苞王蘭生留保胡煦

魏廷珍任蘭枝蔡世遠沈近思雷鋐

楊名時,字賓實,江南江陰人。康熙三十年進士,改庶吉士。李光地為考官,深器之,從受經學。散館,授檢討。四十一年,督順天學政,用光地薦也。尋遷侍讀。四十二年,上西巡,肥鄉武生李正朝病狂,衝突儀仗。光地時為直隸巡撫,請罪正朝,因劾名時。上斥名時督學,有意棄富錄貧,不問學業文字,但不受賄囑,從寬恕宥。四十四年,任滿,命河工效力。旋連遭父母喪,以憂歸。五十一年,服除,候補。五十三年,命直南書房。名時不投牒吏部,因不得補官,上特命充陝西考官。五十六年,授直隸巡道。時沿明製,直隸不設兩司,以巡道任按察使事。政劇,吏為奸,名時革宿弊殆盡。五十八年,遷貴州布政使。

五十九年,擢雲南巡撫。師征西藏,留駐雲南,名時為營館舍,明約束,無敢叫囂。名時疏言:「雲南兵糧歲需十四萬九千餘石,俱就近支放。兵多米少,諸州縣例四年折徵一次,請改每年給本色三季,折色一季。」部議如所請行。雍正元年,名時奏請安,世宗諭曰:「爾向日居官有聲。茲當加勉,莫移初志。」尋疏言:「雲南巡撫一切規禮,臣一無所取。惟鹽規五萬二千兩,除留充卹灶、修井諸用,餘四萬六千兩。累年供應在藏官兵軍需賞賚,撥補銀廠缺課,及公私所用,皆取於此。藏兵撤後,請仍留臣署若干,餘悉充公用。」上諭曰:「督撫羨餘,豈可限以規則?取所當取,用所當用,全在爾等揆情度理而行,無煩章奏也。」名時迭疏請調劑鹽井,改行社倉,皆下部議行。雲南自亂後田賦淆亂,往往戶絕田去而丁未除,至有一人當數十丁者,累代相仍,名曰「子孫丁」。名時疏請照直隸例,將通省丁額攤入田糧完納。雲南舊例,地方應辦事,皆取諸民間,謂之「公件」。胥役科斂,指一派十,重為民累。名時議核實州縣需款,酌定數目徵收,不得再有加派。檄行所屬諸州縣,核數開報。

三年,擢兵部尚書,改授雲貴總督,仍管巡撫事。時上令諸督撫常事疏題,要事摺奏。名時洩密摺,上令悉用題本,名時乞遇事仍得摺奏,許之。四年,轉吏部尚書,仍以總督管巡撫。名時具題本,誤將密諭載入,上嚴責,命解任,以硃綱代為巡撫。未至,仍令名時暫署。俄,綱上官,劾名時在任七載,徇隱廢弛,庫帑倉穀,借欠虧空。上命名時自陳,綱代名時奏謝罪,上責其巧詐,諭總督鄂爾泰嚴訊。名時自承沽名邀譽,斷不敢巧詐。讞上,部議以名時始終掩護,朦朧引咎,無人臣事君禮,坐挾詐欺公,當斬。上命寬免,復遣侍郎黃炳會綱按治。炳等欲刑訊,鄂爾泰持不可,乃坐名時得鹽規八萬,除捐補銀廠缺課,應追五萬八千餘兩。上令名時留雲南待後命。

高宗即位,召詣京師。乾隆元年,名時至,賜禮部尚書銜,兼領國子監祭酒,兼直上書房、南書房。名時以前在雲南令諸州縣核實需款定數徵收,去公件之弊,事未竟而去,奏請下督撫勘定。總督尹繼善、巡撫張允隨奏請以額編條糧重輕,與原定公件多寡,兩相比並,就中攤減,下部議行。視未定議前取諸民者去十之七,雲南民困以蘇。

苗疆用兵久,名時疏言:「禦夷之道,貴在羈縻,未有怨毒猜嫌而能長久寧貼者。貴州境內多與苗疆相接,生苗在南,漢人在北,而熟苗居中,受僱直為漢人傭,相安已久。生苗所居深山密箐,有熟苗為之限,常聲內地兵威以懾之,故亦罔敢窺伺。自議開拓苗疆,生苗界上常屯官​​兵,干戈相尋,而生苗始不安其所。至熟苗無事則供力役,用兵則為鄉導,軍民待之若奴隸,生苗疾之若寇仇。官兵勝,則生苗乘間抄殺以洩忿;官兵敗,又或屠戮以冒功。由是熟苗怨恨,反結生苗為亂。如台拱本在化外,有司迎合要功,輒謂苗民獻地。上官不察,竟議駐師。遂使生苗煽亂,屢陷官兵,蹂躪內地;間有就撫熟苗,又為武臣殘殺,賣其妻女。是以賊志益堅,人懷必死。為今日計,惟有棄苗疆而不取,撤重兵還駐內地,要害築城,俾民有可依,兵有可守。來則御之,去則舍之。明懸賞格,有能擒首惡及率眾歸順者,給與土官世襲,分管其地。更加意撫綏熟苗,使勿為生苗所劫掠,官兵所侵陵,庶有俯首向化之日。不然,臣恐兵端不能遽息也。」二年,卒,贈太子太傅,賜祭葬,諡文定。

黃叔琳,字昆圃,順天大興縣人。康熙三十年一甲三名進士,授編修,累遷侍講。丁父憂,服除,起原官,遷鴻臚寺少卿。五遷刑部侍郎。雍正元年,調吏部。命偕兩淮鹽政謝賜履赴湖廣,與總督楊宗仁議鹽價,革除陋規,從所請。疏言:「各省支撥兵糧,布政使、糧道為政,先期請託,方撥近營。否則撥遠汛,加運費,民既重累輸輓,兵亦苦待餉。請敕督撫察兵數,先撥本州縣衛、所,不敷,於附近州縣撥運。」下部議行。旋授浙江巡撫。時御史錢廷獻請濬浙江東西湖,蓄水灌田,命叔琳會總督滿保勘議。叔琳等奏言:「西湖居會城西,週三十餘裡,南北山泉入湖處,舊皆設閘以阻浮沙,水得暢流;又有東湖為之停蓄,湖水分出上下塘河,農田資以灌溉。自閘廢土淤,民佔為田,築埂圍盪,栽荷蓄魚。請照舊址清釐,去埂建閘,濬城內河道,並疏治上塘河各支港,及自會城至江南吳江界運河港汊壩堰。」部議從之。

叔琳疏薦人才,有廷臣嘗言於上者,上疑叔琳請託先容,諭戒鄭重。會有言叔琳赴湖廣時,得鹽商賕,俾充總商,及為巡撫,庇海寧陳氏僕;其弟御史叔敬巡視台灣,過杭州,僕閧於市,叔琳皆以罪商,有死者,商為罷市。上命解叔琳任,遣侍郎李周望與將軍安泰分案按治。安泰等奏叔琳以陳氏僕與商爭毆,逮商杖斃,事實,無與叔璥事,亦未嘗罷市。周望等奏叔琳貸金鹽商,非行賄,上命毋窮究。三年,命赴海塘效力。

乾隆元年,授山東按察使。疏言:「舊例州縣命案,印官公出,由鄰封相驗。嗣廣西巡撫金鉷奏請改委佐雜,夤緣賄囑,難成信讞。」又言:「審案舊有定限,逾限議處。嗣河東總督田文鏡題定分立解府、州、司、院限期,雖意在清釐,適啟通融挪改之弊,請皆仍舊為便。」從之。二年,遷布政使。四年,丁母憂。服除,授詹事。以在山東誤揭屬吏諱盜,奪官。叔琳登第甫二十,十六年,重遇登第歲,命給侍郎銜。二十一年,卒,年八十三。

叔琳富藏書,與方苞友。苞治諸經,叔琳皆與商榷。

子登賢,字筠盟。乾隆元年進士,授戶部主事。累遷左副都御史,督山東學政。康熙間,叔琳來督學,立三賢祠,祀胡瑗、孫復、石介,以式諸士。後六十年,登賢繼之,訓士遴才,皆循叔琳訓。四十九年,卒。

方苞,字靈皋,江南桐城人。父仲舒,寄籍上元,善為詩,苞其次子也。篤學修內行,治古文,自為諸生,已有聲於時。康熙三十八年,舉人。四十五年,會試中式,將應殿試,聞母病,歸侍。五十年,副都御史趙申喬劾編修戴名世所著南山集、孑遺錄有悖逆語,辭連苞族祖孝標。名世與苞同縣,亦工為古文,苞為序其集,並逮下獄。五十二年,獄成,名世坐斬。孝標已前死,戍其子登嶧等。苞及諸與是獄有乾連者,皆免罪入旗。聖祖夙知苞文學,大學士李光地亦薦苞,乃召苞直南書房。未幾,改直蒙養齋,編校御製樂律、算法諸書。六十一年,命充武英殿修書總裁。世宗即位,赦苞及其族人入旗者歸原籍。

雍正二年,苞乞歸里葬母。三年,還京師,入直如故。居數年,特授左中允。三遷內閣學士。苞以足疾辭,上命專領修書,不必詣內閣治事。尋命教習庶吉士,充一統志總裁、皇清文穎副總裁。乾隆元年,充三禮義疏副總裁。命再直南書房,擢禮部侍郎,仍以足疾辭,上留之,命免隨班行走。復命教習庶吉士,堅請解侍郎任,許之,仍以原銜食俸。苞初蒙聖祖恩宥,奮欲以學術見諸政事。光地及左都御史徐元夢雅重苞。苞見朝政得失,有所論列,既,命專事編輯,終聖祖朝,未嘗授以官。世宗赦出旗,召入對,慰諭之,並曰:「先帝執法,朕原情。汝老學,當知此義。」乃特除清要,馴致通顯。

苞屢上疏言事,嘗論:「常平倉穀例定存七糶三。南省卑濕,存糶多寡,應因地制宜,不必囿成例。年飢米貴,有司請於大吏,定值開糶,未奉檄不敢擅。自後各州縣遇穀貴,應即令定值開糶,仍詳報大吏。穀存倉有鼠耗,盤量有折減,移動有運費,糶糴守局有人工食用。春糶值有餘,即留充諸費。廉能之吏,遇秋糴值賤,得穀較多,應令詳明別貯,備歉歲發賑。」下部議行。又言民生日匱,請禁燒酒,禁種煙草,禁米穀出洋,並議令佐貳官督民樹畜,士紳相度濬水道。又請矯積習,興人才,謂:「上當以時延見廷臣,別邪正,示好惡。內九卿、外督撫,深信其忠誠無私意者,命各舉所知。先試以事,破瞻徇,繩贓私,厚俸而久任著聲績者,賜金帛,進爵秩。尤以六部各有其職,必慎簡卿貳,使訓厲其僚屬,以時進退之,則中材咸自矜奮。」乾隆初,疏謂:「救荒宜豫。夏末秋初,水旱豐歉,十已見八九。舊例報災必待八九月後,災民朝不待夕,上奏得旨,動經旬月。請自後遇水旱,五六月即以實奏報。」並言:「古者城必有池,週設司險、掌固二官,恃溝樹以守,請飭及時修舉。通川可開支河,沮洳可興大圩,及諸塘堰宜創宜修,若鎮集宜開溝渠、築垣堡者,皆造冊具報,待歲歉興作,以工代賑。」下部議,以五六月報災慮浮冒,不可行;溝樹塘堰諸事,令各督撫籌議。

高宗命苞選錄有明及本朝諸大家時藝,加以批評,示學子準繩,書成,命為欽定四書文。苞欲仿硃子學校貢舉議立科目程式,及充教習庶吉士,奏請改定館課及散館則例,議格不行。苞老多病,上憐之,屢命御醫往視。

苞以事忤河道總督高斌,高斌疏發苞請託私書,上稍不直苞。苞與尚書魏廷珍善,廷珍守護泰陵,苞居其第。上召苞入對,苞請起廷珍。居無何,上召廷珍為左都御史,命未下,苞移居城外。或以訐苞,謂苞漏奏對語,以是示意。庶吉士散館,已奏聞定試期,吳喬齡後至,復補請與試。或又以訐苞,謂苞移居喬齡宅,受請託。上乃降旨詰責,削侍郎銜,仍命修三禮義疏。苞年已將八十,病日深,大學士等代奏,賜侍講銜,許還裡。十四年,卒,年八十二。苞既罷,祭酒缺員,上曰:「此官可使方苞為之。」旁無應者。

苞為學宗程、朱,尤究心春秋、三禮,篤於倫紀。既家居,建宗祠,定祭禮,設義田。其為文,自唐、宋諸大家上通太史公書,務以扶道教、裨風化為任。尤嚴於義法,為古文正宗,號「桐城派」。

苞兄舟,字百川,諸生,與苞同負文譽。嘗語苞,當兄弟同葬,不得以妻祔。苞病革,命從舟遺言;並以弟林早卒未視斂,斂袒右臂以自罰。

王蘭生,字振聲,直隸交河人。少穎異。李光地督順天學政,補縣學生,及為直隸巡撫,錄入保陽書院肄業,教以治經,並通樂律、曆算、音韻之學。光地入為大學士,薦蘭生直內廷,編纂律呂正義、音韻闡微諸書。康熙五十二年,賜舉人,以父憂歸。服除,仍直內廷。六十年,應會試,未第。上以蘭生內直久,精熟性理,學問亦優,賜進士,殿試二甲一名,改庶吉士。雍正元年,散館授編修。三年,署國子監司業。四年,真除,督浙江學政。五年,遷侍講。六年,轉侍讀。時查嗣庭、汪景祺以誹謗得罪,停浙江士子鄉會試。蘭生奏言:「諸生當立品奉公,如有潛通胥役,欺隱錢糧,察出黜懲。臣按考所至,嚴加曉諭,並令地方官開報,必使輸糧乃得入試。」上深嘉之,命浙江士子準照舊鄉會試。七年,擢侍讀學士,督安徽學政。九年,遷內閣學士,仍留學政。十年,命再留任三年。尋充江南鄉試考官,調陝西學政。十三年,以所舉士得罪,左授少詹事。高宗即位,召入都,復授內閣學士。乾隆元年,遷刑部侍郎,兼署禮部侍郎。二年春二月,上奉世宗葬泰陵,蘭生扈行。次良鄉,發,病遽作,卒於肩輿中。賚白金五百,治喪涿州,待家人奔赴,賜祭葬如例。

蘭生為學原本程、朱,光地授以樂律,與共校硃子琴律圖說,刻本多謬誤,以意詳正,遂可推據。既入直,聖祖授以律管、風琴諸解,本明道程子說,以人之中聲定黃鐘之管,積黍以驗之,展轉生十二律,皆與古法相應;又至郊壇親驗樂器,推匏土絲竹諸音與黃鐘相應之理,其說與管子、淮南子相合。音韻亦授自光地,謂邵子經世詳等而略韻,顧炎武音學五書詳韻而略等,兼取其長,以國書五字類為聲韻之元以定韻,又用連音為紐均之法以定等,皆發前人所未及。聖祖深賞之,禁中夜讀書,惟蘭生侍左右,巡幸必以從,亟稱其賢。

留保,字松裔,完顏氏,滿洲正白旗人。祖阿什坦,字金龍,順治初,授內院六品他敕哈哈番,繙譯大學、中庸、孝經、通鑑總論諸書;九年,成進士,授刑科給事中。留保,康熙五十三年舉人。六十年,與蘭生同賜進士,改庶吉士。雍正元年,散館授檢討。累遷通政使。六年,廣東巡撫楊文乾劾總督阿克敦侵蝕粵海關火耗,並令家人索暹羅米船規禮諸事,上命總督孔毓珣及文乾按治。尋文乾卒,改命留保及郎中喀爾吉善會毓珣按治。毓珣以上怒,將刑訊,留保爭之,乃免。讞定,阿克敦罪當死,尋復起,語詳阿克敦傳。留保遷侍郎,歷禮、吏、工三部。乾隆初,乞病,致仕。卒,年七十七。

胡煦,字滄曉,河南光山人。初以舉入官安陽教諭。治周易,有所撰述。康熙五十一年,成進士,散館授檢討。聖祖聞煦通易理,召對乾清宮,問河、洛理數及卦爻中疑義。煦繪圖進講,聖祖賞之,曰:「真苦心讀書人也。」五十三年,命直南書房。上方纂周易折中,大學士李光地為總裁,命煦分纂。尋命直蒙養齋,與修卜筮精蘊。五十七年,遷洗馬,與修卜筮匯義。轉鴻臚寺少卿。六十一年,遷光祿寺少卿,再遷鴻臚寺卿。雍正元年,擢內閣學士,命與刑部侍郎馬晉泰如盛京按鞫私刨人葠,錄囚百五十八人,論罪如律。煦還奏:「刨葠俱貧民,羈候按鞫,自春夏至九、十月,往往瘐斃。請歸盛京刑部及將軍、府尹,以時定讞。」上如所請,命嗣後停遣部院堂官按鞫。五年,擢兵部侍郎,兼署戶部。時諸部院每於員外增置佐正員治事,煦協理副都御史,又協辦禮部侍郎。八年,命直上書房,充明史總裁。九年,授禮部侍郎。旋以衰老奪官。十年,河東總督田文鏡劾煦長子孟基本邱氏子,冒姓,以官卷得鄉舉,下部議黜。乾隆元年,煦詣闕召見,命還原銜,復孟基舉人,賜其幼子季堂廕生。煦疾作,卒於京師,賚銀五百治喪,賜祭葬。

煦正直忠厚,所建白必歸本於教化。嘗奏:「請敕州縣歲舉孝子悌弟,督撫旌其門,免徭役,見長官如諸生。其有慈惠廉節,篤於交友,下逮僕婢,行有可稱,皆得申請獎勸,庶化行俗美,人知自愛。」又請敕州縣勸農桑,或別設農官以專其任。又言:「督撫於命、盜重案,每用'自行招認'四字,援以定罪。夫民姦黠者抵死不服,愚懦者畏刑自誣。請嗣後必證據確然,然後付法司閱實。一有不當,旋即駁正,庶得慎刑之意。」他所陳奏,如廣言路,裕積儲,汰浮糧,省冗官,平權量,多切於世務。乾隆間,高宗詔求遺書,徵煦著述。時季堂官江蘇按察使,以煦著周易函書進。五十九年,特命追諡,諡文良。季堂自有傳。

魏廷珍,字君璧,直隸景州人。李光地督學,招入幕閱卷,旋以舉人薦直內廷,與王蘭生、梅成校樂律淵源。五十二年,成一甲三名進士,授編修。五十四年,遷侍講,直南書房。五十六年,轉侍讀。五十九年,轉擢詹事,復遷內閣學士。六十一年,命領兩淮鹽政。

雍正元年,授偏沅巡撫。世宗諭曰:「爾清正和平,但不肯任勞怨。今為巡撫,宜剛果嚴厲,不宜因循退縮。」二年,以辰谿諸生黃先文故殺人,讞鬥殺擬絞,遇赦請免;會同民譚子壽等因姦斃三命,擬斬候,皆失出;又以撥綠旗兵餉未具題:部議降調。上諭:「廷珍學問操守勝人,乃料理刑名錢穀,非過則不及。」召回京,授盛京工部侍郎。三年,授安徽巡撫,又以按治涇縣吏王時瑞等假印徵賦,寬徇,為部駁,上戒其毋姑息。廷珍疏言:「清釐錢糧,官吏侵蝕,往往匿民欠中,不易清察。請視民欠多少,多限一年,少限半年,分別詳察。官吏侵蝕,循例責償,如實欠在民,督徵催解,州縣有逋賦,繼任受代,許以時察報。」詔如所請行。嗣以清察限促,敕部更定。廣東總督孔毓珣入對,言道經宿州靈壁,積潦妨稼,上責廷珍怠玩,令出俸疏濬。廷珍乞內補,上不許。八年,調湖北。九年,召回京,授禮部尚書。十年,授漕運總督,署兩江總督。十二年,授兵部尚書。十三年,仍調禮部。

高宗即位,命以尚書銜守護泰陵。乾隆三年,授左都御史。四年,遷工部尚書。五年,以老病乞休。上以:「廷珍在世宗朝服官中外,不克舉其職,屢奉申誡,今以老病乞休,似此因循懈怠、持祿保身之習,斷不可長。」命奪官。時方苦旱,太常寺卿陶正靖謝上入對,上問:「今苦旱,用人行政或有闕失,宜直言。」正靖因奏:「廷珍負清望,無大過。近日放還,天語峻厲,非所以優老臣。」上霽顏聽之。後數日,上以語禮部尚書任蘭枝,蘭枝言正靖其門生也。上知蘭枝與廷珍為同年進士,因不懌,諭:「朝臣師友門生援引標榜,其端不可開。」命蘭枝書上諭戒正靖,蘭枝書上諭,言:「上問正靖,知為蘭枝門生。」上詰蘭枝,蘭枝對「年老耳聾,一時誤聽。」上愈怒,責蘭枝詐偽,對稱「老」,以舊臣自居,下吏議,蘭枝、正靖皆奪官。上命留蘭枝,正靖降調。

十三年,上東巡,過景州,廷珍迎謁,命還原銜,賜以詩,有句曰:「皇祖栽培士,於今賸幾人?」並書「林泉耆碩」榜賚之。十六年,又賜詩,予其子錫麟廕生。二十一年,復東巡,廷珍迎謁,年已將九十,又賜詩,予錫麟員外郎銜。尋卒,賜祭葬,諡文簡。

任蘭枝,字香谷,江蘇溧陽人。康熙五十二年一甲二名進士,授編修。雍正元年,命直南書房。累遷內閣學士。五年,與安南定界,偕左副都御史杭奕祿齎詔宣諭,語詳杭奕祿傳。使還,遷兵部侍郎。命如江西按南昌總兵陳玉章侵餉。調吏部。高宗即位,命充世宗實錄總裁。擢禮部尚書,歷戶、兵、工部,復調禮部。十年,以老致仕。十一年,卒。

蔡世遠,字聞之,福建漳浦人。父璧,拔貢生,官羅源訓導,有學行,巡撫張伯行延主鼇峰書院,招世遠入使院校訂先儒遺書。

世遠,康熙四十八年進士,改庶吉士。大學士李光地以宋五子之書倡後進,得世遠,深器之。四十九年,乞假省親。五十年,遭父喪,服除,赴京師。以假逾期,於例當休致,世遠不欲以父喪自列。會上命纂性理精義,光地充總裁,薦世遠分修,書成,世遠不欲以編輯敘勞,辭歸。巡撫呂猶龍延主鼇峰書院,以正學教士。居久之,雍正元年,特召授編修,直上書房,侍諸皇子讀。尋遷侍講。四年,遷右庶子,再遷侍講學士。五年,遷少詹事,再遷內閣學士。六年,遷禮部侍郎。

七年,上將設福建觀風整俗使,諮世遠,命與同籍京朝官議之。僉謂:「福建自海疆平定後,泉、漳將吏因功驟擢通顯,子弟驕悍,無所懍畏。皇上飭官方,興民俗,上年學政程元章奏以泉、漳風俗未醇,責成巡道整飭,自此益加儆戒。但人有賢愚,士或鄙劣薄行,民又多因怒互爭,未必洗心滌慮。應請設觀風整俗使,防範化導,於風俗人心有益。」得旨允行。八年,福建總督高其倬劾世遠長子長漢違例私給船照,上以疏示世遠。世遠奏言:「臣子長漢現在京邸。此所給照,不知何人所為。但有臣官銜圖書,非臣族姓,即臣戚屬,請敕鞫治。」部議坐失察,降調。十年,特旨復原職。十二年,卒。

世遠侍諸皇子讀,講四子、五經及宋五子書,必引而近之,發言處事,所宜設誠而致行者;於諸史及他載籍,則即興亡治亂,君子小人消長,心跡異同,反覆陳列。十餘年來,寒暑無或間。十三年,高宗即位,贈禮部尚書,諡文勤。所著二希堂集,御製序弁首。 「二希」者,謂功業不敢望諸葛武侯,庶幾范希文;道德不敢望硃子,庶幾真希元。上製懷舊詩,稱為聞之蔡先生。六十年,上將歸政,釋奠於先師,禮成,推恩舊學,加贈太傅。

子長澐,諸生。乾隆三年,以學行兼優薦,發江南以知縣用。歷甘泉、石埭、句容、無錫諸縣。兩江總督德沛稱其廉明,再遷江寧知府。調廬州、松江諸府,遷四川按察使。二十七年,特擢兵部侍郎。逾年,卒。上屢念世遠舊勞,推恩其諸子,觀瀾、長汭及孫本崇皆賜舉人。

沈近思,字位山,浙江錢塘人。康熙三十九年進士。四十五年,授河南臨潁知縣。潁水經許州東入臨潁,許州孔家口下距臨潁境僅百餘步,堤屢圮,水入臨潁,害禾稼。近思請築堤,臨潁任夫十之七,士民爭輸穀。日役千三百人,人穀二升,二十日而堤成。水至不為患,歲大熟。近思立紫陽書院,教士以正學。縣西葛岡村俗最惡,近思為置塾,課村童,立書程簿,躬教督之。化行於其鄉,俗日馴。五十二年,巡撫鹿祐薦卓異,遷廣西南寧同知。病,告歸。

五十九年,以浙江巡撫硃軾薦,敕部調取引見,命監督本裕倉。浙江福建總督滿保奏請以知府揀發福建,檄署台灣知府。近思議析置數縣,道鎮彈壓,府治駐兵三千,分佈營汛,收材勇入行伍,嚴加操練,以漸移充內地各標。流民至者,必審籍貫、稽家口,方授以田土,否則悉驅過洋。議未即行,雍正元年,召授吏部文選司郎中,賜第,賚帑金四百。尋授太僕寺卿,仍兼領文選司事。二年,超授吏部侍郎,命與尚書阿爾松阿如河南按治諸生王遜等糾眾罷考,論如律。

四年,充江南鄉試考官。例以鄉試錄進呈,上嘉近思命題正大,策問發揮性理,諭獎之。時侍郎查嗣庭、舉人汪景祺以誹謗獲罪,停浙江人鄉會試。近思疏言:「浙省乃有如嗣庭、景祺者,越水增羞,吳山蒙恥!」因條列整飭風俗,約束士子,凡十事。上曰:「浙省有近思,不為習俗所移,足為越水、吳山洗其羞恥!」所陳委曲詳盡,下巡撫李衛、觀風整俗使王國棟,如議施行。五年,擢左都御史,仍兼領吏部事。卒,命平郡王福彭往奠,加禮部尚書、太子少傅。以其子方幼,令吏部遣司官為治喪,賜祭葬,諡端恪。

近思少孤貧,為僧靈隱寺。世宗通佛理,嘗以問近思,近思對曰:「臣少年潦倒時,嘗逃於此。幸得通籍,方留心經世事以報國家。亦知皇上聖明天縱,早悟大乘,然萬幾為重,臣原皇上為堯、舜,不原皇上為釋迦。即有所記,安敢妄言以分睿慮?」上為改容。及耗羨歸公議起,上意在必行,近思獨爭之,言:「耗羨歸公,即為正項,今日正項之外加正項,他日必至耗羨之外加耗羨。臣嘗為縣令,故知其必不可行。」上一再詰之,近思陳對侃侃,雖終不用其言,亦不以為忤也。

子玉璉,世宗命地方官加意撫養成立。乾隆中,授廣西桂林同知。

雷鋐,字貫一,福建寧化人。為諸生,究心性理。庶吉士蔡世遠主鼇峰書院,從問學。雍正元年,舉於鄉。世遠時為侍郎,薦授國子監學正。十一年,成進士,改庶吉士,乞假歸。十三年,高宗即位,召來京,命直上書房。乾隆元年,散館,以病未入試,特授編修。二年,大考二等一名,賜筆、墨、硯、葛紗。同直編修餘棟以憂歸,端慧皇太子喪,入臨,上欲留之。鋐疏言:「侍學之臣,當明大義,篤人倫。使棟講書至'宰我問三年喪',何以出諸口?」楊名時亦諍之,事遂寢。四年,遷諭德。尋以父憂歸。九年,召來京,仍直上書房,賞額外諭德食俸。

十年,三遷通政使。上以言事者多沽直名,自規便利,詔訓飭。鋐疏言:「皇上裁成激勸,俾以古純臣為法,意至深厚。然臺諫所得者名,政事所得者實。論臣子之分,不惟不可計利,並不可好名;而在朝廷樂聞讜言,不必疑其好名,並不必疑其計利。孔子稱舜大知曰隱惡揚善,則知當時進言者不皆有善無惡,惟舜隱之揚之,所以嘉言罔攸伏,成執兩用中之治。」得旨嘉獎。十四年,乞假省母。十五年,還京,命督浙江學政。十六年,上南巡,賜以詩,謂:「浙江近福建,為汝便養母也。」尋調江蘇。十八年,擢左副都御史,仍留督學。復調浙江。杭州、嘉興災,致書巡撫週人驥議蠲賑。人驥以時已隆冬,例不得補報,難之。鋐遂疏聞,上命蠲賑。二十一年,乞養母歸。二十二年,上南巡,鋐迎謁,上書榜賜其母。二十四年,丁母憂。二十五年,鋐未終喪,卒,年六十四。

鋐和易誠篤,論學宗程、朱。督學政,以小學及陸隴其年譜教士。與方苞友,為文簡約沖夷得體要。

論曰:聖祖以硃子之學倡天下,命大學士李光地參訂性理諸書,承學之士,聞而興起。苞與光地誼在師友間,名時、蘭生、廷珍、世遠​​皆出光地門。煦亦佐光地修書,得受裁成於聖祖。叔琳,苞友,鋐又出世遠門,淵源有自。獨近思未與光地等遊,而學術亦無異,雍正初,與世遠、苞先後蒙特擢。壽考作人,成一時之盛,聖祖之澤遠矣。

清史稿/卷289·卷二百八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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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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硃軾徐元夢蔣廷錫子溥邁柱白潢趙國麟

田從典子懋高其位遜柱尹泰陳元龍

硃軾,字若瞻,江西高安人。康熙三十二年,舉鄉試第一。三十三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散館授湖北潛江知縣。潛江俗敝賦繁,軾令免耗羨,用法必持平。有鬥毆殺人獄,上官改故殺,軾力爭之,卒莫能奪。四十四年,行取,授刑部主事,累遷郎中。四十八年,出督陝西學政。修橫渠張子之教,以知禮成性、變化氣質訓士。故事,試冊報部科,當有公使錢。軾獨無,坐遲誤被劾,士論為不平。會有以其事聞上者,上命軾畢試事。五十二年,擢光祿寺少卿。歷奉天府尹、通政使。

五十六年,授浙江巡撫。五十七年,疏請修築海塘:北岸海寧老鹽倉千三百四十丈,南岸上虞夏蓋山千七百九十丈;並議開中亹淤沙,复江海故道。又疏言:「海寧沿塘皆浮沙,雖長椿巨石,難期保固。當用水櫃法,以鬆、杉木為匱,實碎石,用為塘根,上施巨石為塘身。附塘為坦坡,亦用水櫃,外砌巨石二三重,高及塘之半,用護塘址。塘內為河,名曰備塘河。居民築壩積淤,應去壩濬河,即以其土培岸。」俱下部議行。杭州南、北兩關稅,例由巡撫監收。軾以稅口五十餘,稽察匪易,請委員兼理。部議以杭州捕盜同知監收,仍令巡撫統轄。五十八年,疏劾巡鹽御史哈爾金索商人賄,上命尚書張廷樞、學士德音按治,論如律。五十九年,擢左都御史。六十年,遭父喪,命在任守制,疏辭,上不許,請從軍自效。

上以山、陝旱災,發帑五十萬,命軾與光祿寺卿盧詢分往勸糶治賑。軾往山西,疏請令被劾司道以下出資贍饑民,富民與商人出資於南省糴米,暫停淮安、鳳陽等關米稅;饑民流徙,令所在地方官安置,能出資以贍者得題薦;饑民群聚,易生癘疫,設廠醫治。又疏言:「倉庾積貯,有司平日侵蝕,遇災复假平糶、借貸、煮粥為名,以少報多,有名無實。請敕詳察虧空,少則勒限補還,多則嚴究治罪。至因賑動倉穀,輒稱捐俸抵補,俸銀有限,倉穀甚多。借非實借,還非實還,宜並清覈。」皆從所議行。別疏請令山西各縣建社倉,引泉溉田。上謂:「社倉始於硃子,僅可行於小縣鄉村。若奏為定例,官吏奉行,久之,與民無益。山、陝山多水少,間有泉源,亦不能暢引溉田。軾既以為請,即令久駐山西,鼓勵試行。」軾自承冒昧,乞寢其議,上不許。未幾,川陝總督年羹堯劾西安知府徐容、鳳翔知府甘文煊虧帑,請特簡親信大臣會鞫。上命軾往勘,得實,論如律。六十一年,乞假葬父,歸。

世宗即位,召詣京師,充聖祖實錄總裁,賜第。雍正元年,命直南書房。予其母冷氏封。加吏部尚書銜,尋復加太子太保。充順天鄉試考官,嘉其公慎,進太子太傅。二年,兼吏部尚書。命勘江、浙海塘。三年,還,奏:「浙江餘姚滸山鎮西至臨山衛,舊土塘三道,本為民灶修築。今民灶無力,應動帑興修。自臨衛經上虞烏盆村至會稽瀝海所,土塘七千丈,應以石為基,就石累土。又海寧陳文港至尖山,土塘七百六十六丈,應就塘加寬,覆條石於巔,塘外以亂石為子塘,護塘址當修砌完固。至子塘處,依式興築。海鹽秦駐山至演武場石塘,圮八十丈,潰七十丈,均補築。都計工需十五萬有奇。江南金山衛城北至上海華家角,土塘六千二百餘丈,內三千八百丈當改為石塘。上海汛頭墩至嘉定二千四百丈,水勢稍緩,土塘加築高厚,足資捍禦。都計工需十九萬有奇。」下部議行。拜文華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

上命怡親王胤祥總理畿輔水利營田,以軾副之。四年,請分設四局,各以道員領其事。二月,軾遭母喪,命馳驛回籍,諭曰:「軾事母至孝,但母年八十餘,祿養顯揚,俱無餘憾。當節哀抑慟,護惜此身,為國家出力。」賜內帑治喪,敕江西巡撫俟軾至家賜祭。軾奏謝,乞終制,上允解任,仍領水利營田,期八月詣京師。九月,軾將至,遣學士何國宗、副都統永福迎勞,許素服終喪。上以浙江風俗澆漓,特設觀風整俗使,軾疏言:「風俗澆漓,莫甚於爭訟。臣巡撫​​浙江,知杭、嘉、湖、紹四府民最好訟。請增設杭嘉湖巡道,而以紹興屬寧台道。民間詞訟冤抑,準巡道申理。」上從其請。六年,以病乞解任,上手詔留之。八年,怡親王薨,命軾總理水利營田。尋兼兵部尚書,署翰林院掌院學士。十三年,議築浙江海塘,軾請往董其役,上俞之,敕督撫及管理塘工諸大臣咸聽節制。

高宗即位,召還,命協同總理事務,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職。時治獄尚刻深,各省爭言開墾為民累,軾疏言:「四川丈量,多就熟田增加錢糧;廣西報部墾田數万畝,其實多系虛無。因請通行丈量,冀求熟田弓口之餘,以補報墾無著之數。大行皇帝洞燭其弊,飭停止丈量;而前此虛報昇科,入冊輸糧,小民不免苦累。河南報墾亦多不實。州縣田地間有未能耕種之處,或因山區磽確,旋墾旋荒;或因江岸河濱,東坍西漲。是以荒者未盡開墾,墾者未盡昇科。至已熟之田,或糧額甚輕,亦由土壤磽瘠,數畝不敵腴田​​一畝,非欺隱者比。不但丈量不可行,即令據實首報,小民惟恐察出治罪,勉強報升,將來完納不前,仍歸荒廢。請停止丈量,飭禁首報,詳察現在報墾之田,有不實者,題請開除。」又疏言:「法吏以嚴刻為能,不問是非曲直,刻意株​​連,惟逞鍛鍊之長,希著明察之號。請敕督撫諭有司,讞獄務虛公詳慎,原情酌理,協於中正。刑具悉遵定制,不得擅用夾棍、大枷。」上深嘉納之。

乾隆元年,充世宗實錄總裁。九月,病篤,上親臨視疾。軾力疾服朝服,令其子扶掖,迎拜戶外。翌日,卒。遺疏略言:「萬事根本君心,用人理財,尤宜慎重。君子小人,公私邪正,判在幾微,當審察其心跡而進退之。至國家經費,本自有餘,異日倘有言利之臣,倡加賦之稅,伏祈聖心乾斷,永斥浮言,實四海蒼生之福。」上震悼輟朝,复親臨致奠,發帑治喪。贈太傅,賜祭葬,諡文端。

軾樸誠事主,純修清德,負一時重望。高宗初典學,世宗命為師傅,設席懋勤殿,行拜師禮。軾以經訓進講,亟稱賈、董、宋五子之學。高宗深重之,懷舊詩稱可亭硃先生,可亭,軾號也。子必堦,以廕生官至大理寺卿;璂,進士,官至左庶子;必坦,舉人,襲騎都尉。

徐元夢,字善長,舒穆祿氏,滿洲正白旗人。康熙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散館授戶部主事。二十二年,遷中允,充日講起居注官。尋复遷侍講。徐元夢以講學負聲譽,大學士明珠欲羅致之,其遷詞曹直講筵,明珠嘗薦於上。徐元夢以明珠方擅政,不一至其門,而掌院學士李光地亦好講學,賢徐元夢及侍講學士德格勒,亟稱於上前,二人者每於上前相推獎;明珠黨蜚語謂與光地為黨。二十六年夏,上御乾清宮,召陳廷敬、湯斌、徐乾學、耿介、高士奇、孟亮揆、徐潮、徐嘉炎、熊賜瓚、勵杜訥及二人入試,題為理學真偽論。方屬草,有旨詰二人,德格勒於文後申辯,徐元夢卷未竟。上閱畢,於德格勒及賜瓚有所譙讓,命同試者互校,斌仍稱徐元夢文為是。

是時斌被命輔導皇太子,尋亦命徐元夢授諸皇子讀。秋,上御瀛台,教諸皇子射,徐元夢不能挽強,上不懌,責徐元夢​​。徐元夢奏辯,上益怒,命撲之,創,遂籍其家,戍其父母。其夜,上意解,令醫為治創。翌日,命授諸皇子讀如故。徐元夢乞赦其父母,已就道,使追還。冬,掌院學士庫勒納奏劾德格勒私抹起居注,並言與徐元夢互相標榜,奪官逮下獄。二十七年春,獄上,當德格勒立斬,徐元夢絞。上命貸徐元夢死,荷校三月,鞭百,入辛者庫。上徐察徐元夢忠誠,三十二年,命直上書房,仍授諸皇子讀。尋授內務府會計司員外郎。四十一年,充順天鄉試考官。五十年,諭曰:「徐元夢繙譯,現今無能過之。」授額外內閣侍讀學士。五十一年,充會試考官。五十二年,擢內閣學士,歸原旗。

五十三年,授浙江巡撫,上諭之曰:「浙江駐防滿洲兵,爾當與將軍協同訓練。錢糧有虧空,爾宜清理,無累百姓。至於用人,當隨材器使,不可求全。」賜御製詩文集及鞍馬以行。五十四年,疏言:「杭州、紹興等七府旱潦成災,已蒙蠲賑,並截漕平糶。未完額賦,尚有十三萬餘兩,請秋成後徵半,餘俟來歲。」上允之。又疏陳修復萬松嶺書院,上賜「浙水敷文」榜,因請以敷文名書院。

五十六年,左都御史及翰林院掌院學士缺員,吏部以請。上曰:「是當以不畏人兼學問優者任之。」以命徐元夢。上諭科場積習未除,命甄別任滿學政及考官不稱職者,皆劾罷之。五十七年,遷工部尚書,仍兼掌院學士。六十年,上賜以詩,謂:「徐元夢乃同學舊翰林,康熙十六年以前進士祗此一人。」

世宗即位,復命直上書房,授諸皇子讀。雍正元年,命與大學士張鵬翮等甄別翰詹各官不稱職者,勒令解退回籍。大學士富寧安出視師,命徐元夢署大學士。尋復命兼署左都御史,充明史總裁,調戶部尚書。四年,以繙譯本章錯誤奪官,命在內閣學士之列效力行走,仍司繙譯。八年,复坐前在浙江失察呂留良逆書,命同繙譯中書行走。十三年,充繙譯鄉試考官。

高宗即位,命直南書房,尋授內閣學士。擢刑部侍郎,以衰老不能理刑名,疏辭,調禮部。充世宗實錄副總裁。詔輯八旗滿洲氏族通譜,命與鄂爾泰、福敏董其事。復命直上書房,課皇子讀。乾隆元年,乞休,命解侍郎任,加尚書銜食俸,仍在內廷行走,領諸館事。二年,上臨雍,疏請以有子升堂配享,改宰我、冉求兩廡,而進南宮適、虙不齊升配。下大學士九卿議,以有子升祀位次子夏,餘寢未行。复乞休,上曰:「徐元夢年雖逾八十,未甚衰憊,可量力供職。」四年正月,召同諸大臣賦柏梁體詩。尋加太子少保。

六年秋,疾作,遣太醫診視,賜葠藥。冬十一月,疾劇,上諭曰:「徐元夢踐履篤實,言行相符。歷事三朝,出入禁近,小心謹慎,數十年如一日。壽逾大耋,洵屬完人。」命皇長子視疾。疾革,復遣使問所欲言。徐元夢伏枕流涕曰:「臣受恩重,心所欲言,口不能盡!」使出,呼曾孫取論語檢視良久。翌日遂卒,年八十七。上復命和親王及皇長子奠茶酒,發帑治喪。贈太傅,賜祭葬,諡文定。孫舒赫德,自有傳。

蔣廷錫,字揚孫,江南常熟人,雲貴總督陳錫弟。初以舉人供奉內廷。康熙四十二年,賜進士,改庶吉士。四十三年,未散館即​​授編修。屢遷轉至內閣學士。雍正元年,擢禮部侍郎,世宗賜詩賢之。廷錫疏言:「國家廣黌序,設廩膳,以興文教,乃生員經年未嘗一至學宮。請敕學臣通飭府、州、縣、衛教官,凡所管生員,務立程課,面加考校,講究經史。學臣於歲、科考時,以文藝優劣定教職賢否。會典載順治九年定鄉設社學,以冒濫停止。​​請敕督撫令所屬州、縣,鄉、堡立社學,擇生員學優行端者充社師,量給廩餼。鄉民子弟年十二以上、二十以下有志者得入學。」下部議,從之。二年,奏請續纂大清會典,即命為副總裁。調戶部。

三年,命與內務府總管來保察閱京倉。尋疏言:「漕運全資水利,宜通源節流,以濟運道。山東漕河,取資汶、濟、洸、泗四水,而四水又賴諸泉助成巨流。山東一省,得泉百有八十,其派有五,分水、天井、魯橋、新河、沂水是也。五派合為一水,是名泉河,舊設管泉通判。今雖裁汰,仍設泉夫。請飭有泉州縣,督率疏濬。濟南、兗州二府為濟水伏流之地,若廣為濬導,則散湮沙礫間者,隨地湧見。應立法泉夫濬出新泉,優賚銀米,歲終冊報,為州縣課最。諸泉所匯,為湖十五,各設斗門為減水閘,以時啟閉。漕溢則減漕入湖,漕涸則啟湖濟漕,號諸湖為水櫃。其後居民壅水佔耕,壩圮閘塞,低處多生茭草,高處積沙與漕河堤並。請察勘未耕之地,就低處挑深,即以挑出之土築堤,復水櫃之制。諸湖開支河,以承諸泉之入,益漕河之流,建閘以時減放。舊制,運河於每歲十月築壩,分洩諸湖,來春三月冰泮,開壩受水。法久玩生,築壩每至十一月,則失之遲;開壩在正月初旬,又失之早。請飭所司築必十月望前,開必二月朔後,以循舊制。汶水分流南北,運道攸賴。明宣德間,築戴村壩於汶水南,以遏汶水入洸;建坎河壩於汶水北,以節汶水歸海。嘉靖時,复堆積石灘,水溢縱使歸海,水平留之入湖。歲久頹廢,萬一汶水北注,挾湖泉盡歸大清河,四百餘裡運道所關非小。請飭總河相度形勢,修復舊石灘,改建滾水石壩,以為蓄洩。」上命內閣學士何國宗等攜儀器輿圖,會總河齊蘇勒、巡撫陳世倌履勘,請如廷錫奏。下九卿議行。

四年,遷戶部尚書,充順天鄉試考官。既入闈,諭曰:「廷錫佐怡親王董理戶部諸事,秉公執正,胥吏嫉妒懷怨。今廷錫典試,或乘此造作浮言,妄加謗議。令步軍統領、順天府尹、五城御史察訪捕治。」尋命兼領兵部尚書。遭母喪,遣大臣奠茶酒,予其母封誥,發帑治喪。命廷錫奉母喪還裡,葬畢還京,在任守制。六年,拜文華殿大學士,仍兼領戶部,充聖祖實錄總裁。七年,加太子太傅。命與果親王允禮總理三庫,予世職一等阿達哈哈番。九年,廷錫病,上遣醫療治。十年夏,病復作,上命日二次以病狀奏。閏五月,卒,上為輟朝,遣大臣奠茶酒,賜祭葬,諡文肅。

廷錫工詩善畫,事聖祖內直二十餘年。世宗朝累遷擢,明練恪謹,被恩禮始終。

子溥,字質甫。雍正七年,賜舉人。八年,進士,改庶吉士,直南書房,襲世職。廷錫卒,溥奉喪歸,命葬畢即還京供職。十一年,授編修。四遷內閣學士。乾隆五年,授吏部侍郎。疏言:「凡條奏發九卿會議,主稿衙門酌定準駁。會議日,書吏誦稿以待商度,其中原委曲折,一時難盡。請於會議前二日將議稿傳鈔,俾得詳勘暢言。至命、盜案,刑部例不先定稿,俟議時平決;不關命、盜各案,亦宜先期傳知,庶為審慎。」下部議,如所請。

八年,授湖南巡撫。九年,疏言:「永順及永綏、乾州、鳳凰諸處苗民貪暴之習未除,城步、綏寧尤多狡惡。臣整飭武備,漸知守法。」諭曰: 「馭苗以不擾為要,次則使知兵威不敢犯。此奏得之。」旋劾按察使明德不詳鞫盜案,奪官;驛鹽道謝濟世老病,休致。給事中胡定奏請湖南濱湖荒土,勸民修築開墾,令溥察議。溥奏言:「近年湖濱淤地,築墾殆遍。奔湍束為細流,洲渚悉加堵截,常有衝決之慮。沅江万子湖、湘陰文洲圍,士民請修築開墾。臣親往履勘,文洲圍倚山面江,四圍俱有舊堤,已議舉行。萬子湖廣袤八十餘裡,四面受水,費大難築,並於上下游水利有礙。臣以為湖地墾築已多,當防湖患,不可有意勸墾。」上韙之。

十年,授吏部侍郎、軍機處行走。十三年,擢戶部尚書,命專治部事。十五年,加太子少保。十八年,命協辦大學士,兼禮部尚書,掌翰林院事。二十年,兼署吏部尚書。二十四年,授東閣大學士,兼領戶部。二十六年,溥病,上親臨視。及卒,复親臨奠。贈太子太保,發帑治喪,賜祭葬,諡文恪。

子檙,進士。自編修累遷兵部侍郎;賜棨,初授雲南楚雄知府,再至戶部侍郎。並坐事奪官,左授光祿寺卿。复奪官,以世職守護裕陵。

邁柱,喜塔拉氏,滿洲鑲藍旗人。初授筆帖式,三遷戶部員外郎,授御史。康熙五十五年,巡視福建鹽課。雍正元年,巡視寧古塔。三年,命如荊州會將軍武納哈籍前任將軍阿魯家,償侵蝕兵餉。議荊州近縣民有原鬻地者,官購俾兵耕種,或招佃徵租,兵婚喪量佽之。下部議行。

擢工部侍郎,調吏部。命如江西按治德安知縣蕭彬、武寧知縣廖科齡虧帑,並命察通省錢糧積弊。尋命署巡撫。疏請以江西額徵丁銀攤入地糧,從之。五年,授湖廣總督,命俟江西事畢赴任。邁柱疏陳:「江西倉穀虧缺,弊在無穀無銀,虛報存貯,及至交代,又虛報民間借領,後任徵追,悉歸無著。又或出糶倉穀得價侵用,及至交代,以二錢一石折價,後任不敷糴補。又或因不敷之故,並此折價而亦侵用,及至交代,復稱民欠,多方掩飾。皆因前任巡撫裴幰度,布政使陳安策、張楷徇庇所誤。」上為奪幰度等官,察究追完。又言:「江西通省公用需款,請視河南、湖廣諸省例,提州、縣耗羨二分充用,另提充各員養廉,多至一分五釐,少至四釐,餘仍留州縣養贍。巡撫及司道,亦於所提一分五釐內量行支用。」又言:「江西被災州縣,設廠煮賑,米價石至一兩三四錢。請於未被災州縣發銀預購平糶。」又言:「南安、贛州,閩、廣交界,及鄱陽湖濱,最易藏奸。萬載、寧州等地,棚民聚集,素好多事。已飭嚴整塘汛,操練標兵,豫為之備。」得旨,嘉其條畫詳晰,令新任巡撫照行。尋讞定彬等俱論斬。並請令徇庇之上官分償虧帑,上命自雍正六年起著為例。獎邁柱秉公持正,下部議敘,乃赴湖廣任。

湖廣瀕江州縣頻年被水,邁柱令民間按糧派夫,修築江堤,議定確估土方夫數及加修尺寸,並歲修搶險諸例。疏聞,上發帑六萬,命視工多寡分給。鎮筸苗最悍,屢入內地剽掠。邁柱疏言:「臣聞雲南提督張國正先任鎮筸總兵,以雕剿法治苗。聞有警,诇為何種苗,所屬何寨,即攜兵馳往,圍寨搜擒。如雕之捕鳥,取其速而鳥可必得。臣今與總兵週一德循行此法,但期得罪人而止,不敢多為殺戮。」居數年,又疏言:「收繳六里鎮筸土司所藏鳥槍,完整者俾兵充用,餘改造農具,給土苗耕作。土苗所用環刀、標槍,亦令給價收繳。」上諭曰:「所奏深得賣刀買犢之意。環刀、標槍,自當收繳,可順其原,不宜強迫​​。」疏定苗與民為市,於分界地設市,一月以三日為期,不得越界出入。民以物往市,預報地方官,知會塘汛查驗。苗疆州縣立苗長,選良苗充​​民壯,備差遣訪緝。鄂爾泰督雲、貴,建策改土歸流,邁柱亦行之湖廣,收永順、保靖、桑植三土司。永順設府縣,仍其名,又於府西北設縣曰龍山。保靖、桑植各設縣,仍其名。收容美土司設州,曰鶴峰,所屬五峰新設縣曰長樂。並改彝陵州為府,曰宜昌,領新設州縣。收第岡土司,改永定衛為縣,以其地屬焉。

上命通察湖廣積欠錢糧,都計銀三十餘萬,令與巡撫馬會伯、王國棟同董其事。逾年,報湖南已完六萬有奇,湖北已完八萬有奇。尋察出沔陽積欠內為官侵役蝕包攬未完者三萬有奇,其實欠在民者三萬二千有奇。上以沔陽常被水,民欠命予豁除。七年,邁柱疏請以湖廣額徵丁銀攤入地糧,從之。邁柱督湖廣數年,聲績顯著。他所區畫,如以漢陽通判移漢口,荊州通判移沙市。又裁施州、大田二衛所,合為縣曰恩施,復請改為府,曰施南,設縣四,曰宣恩、來鳳、咸豐、利川。宜昌既為府,設附郭縣曰東湖,又以歸州及所領長陽、興山、巴東諸縣隸焉。道州及寧遠、永明、江華諸縣鄰廣西,請以永州同知移江華,並分設游擊、守備,調駐兵千五百,與廣西桂臨營月三次會哨。永順、保靖、桑植三營新立,月餉給米折,永順石折一兩,保靖、桑植石折八錢,以苗疆米貴,不與他營同。上悉如所請。

十三年,召拜武英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乾隆元年,兼管工部。二年,以病乞解任。三年,卒,賜祭葬,諡文恭。

同時督撫入為大學士者,又有白潢、趙國麟。

潢,字近微,漢軍鑲白旗人。初授筆帖式,考授內閣中書,遷侍讀。授福建糧驛道僉事,以父憂去官。服闋,除山東登萊青道僉事,遷貴州貴東道參議。以巡撫劉廕樞薦,就遷按察使。潢操守廉潔,聞於聖祖,擢湖南布政使。未上官,會廕樞以請緩西師,命詣軍前察視,潢護貴州巡撫。貴州山多田少,諸鎮營兵餉米,於徵米諸州縣支發。以運道艱阻,改徵折色,遲至次年春夏,米值昂不足以糴。諸驛例設夫百、馬四十五,而巡撫以下私函付驛,謂之便牌,役夫至數百。潢奏請兵米於籓庫借支,州縣徵解歸項,並檄諸驛禁便牌。兵民困皆蘇。又以貴州僻遠,官於外,商於外,皆不肯歸,潢奏請勒限回籍。貴州民初以為不便,久之文物漸盛,乃思潢惠焉。

廕樞還貴州,調潢江西。入覲,至熱河謁上,即擢江西巡撫。潢革諸州縣漕節陋例,並令火耗限加一,舊加至三四者,悉罷除之,不率者奏劾。湖口關地險港窄,潢度關右武曲港山勢開闊,可容千艘,乃濬江口,建草壩,使估舟得聚泊。建亭頌潢德。會城西南有袁、贛二江,至臨江合流,舊有堤久圮,春夏水發,往往壞田廬。潢奏請重建,九閱月而成。民自是無水患,號為白公堤。五十九年,奏請補京職,授戶部侍郎。擢兵部尚書。六十一年,世宗即位,命協辦大學士。尋授文華殿大學士。疏辭,不許。充聖祖實錄總裁。雍正三年,以疾乞解任,許之。

潢撫江西時,南昌、吉安、撫州、饒州四府舊有落地稅千三百兩有奇,設大使徵收。潢以官役苛徵​​,令停收。巡撫、司道公捐代納,偽編納稅人名冊報部,王企崝、裴幰度代為巡撫,皆如潢例。及汪漋至,以其事聞,且請裁大使。上曰:「國家經制錢糧,豈可意為增減?若此稅不當收,潢當請豁免,何得以公捐代完,沽名邀譽?」下部議,奪潢官。漋亦坐左遷,稅如舊例徵收。乾隆二年,潢卒,命還大學士銜。

國麟,字仁圃,山東泰安人。祖瑗,手書春秋內外傳,史、漢蒙文授之。篤志於學,以程、硃為宗。康熙四十五年進士。五十八年,授直隸長垣知縣。當官清峻,以禮導民,民戴如父母。世宗聞其賢,雍正二年,擢永平知府。三遷福建布政使,調河南。擢福建巡撫,調安徽。御史蔣炳奏請州縣徵收錢糧,依部頒定額,刊印由單,申布政使覈發。國麟以安徽通省數百萬由單由司覈發,恐誤徵收,疏請停止。內閣學士方苞疏言:「常平倉穀原定每年存七糶三,南省地卑濕,應令因地制宜。」下督撫詳覈。國麟疏言:「安徽所屬州縣濱江湖者,當改糶半存半,他州縣仍循舊例。」並下部議行。乾隆三年,擢刑部尚書,調禮部,兼領國子監。四年,授文華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

六年,御史仲永檀疏劾內閣學士許王猷邀九卿至京師民俞長庚家弔喪,國麟亦親往,下王大臣勘不實。國麟乞引退,上留之。俄,給事中盧秉純复論國麟當上舉永檀疏面詰,陽若不知,出告其戚光祿寺卿劉籓長,籓長被命休致;國麟又告以為侍郎蔣炳所劾。上命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召國麟及籓長相質,籓長力辯。上命毋深究,令鄂爾泰、張廷玉諭國麟引退。國麟疏未即上,上降詔詰責,左授禮部侍郎。七年,擢尚書。國麟乞引退,不許。逾數月,復以請,上不悅,命奪官,在咸安宮效力。八年,乃許其還裡。十五年,詣京師祝上壽,賜禮部尚書銜。明年,卒。

田從典,字克五,山西陽城人。父雨時,明諸生。寇亂,挈子及兄之孤徙避,度不能兼顧,棄子負兄子以走。賊退,求得子草間,即從典也。

從典篤學,以宋五子為宗。康熙二十七年,成進士。旋居父喪,事必遵家禮。服終,就選。三十四年,授廣東英德知縣。縣地瘠,賦籍不可稽,詭寄逋逃,民重困。陋例兩加至八九錢,名曰「均平」。從典盡革之,清其籍。

四十二年,行取,四十三年,授雲南道御史。疏言:「督撫不拘成例,請調州縣,有秉公者,即有徇私者。州縣求調,其弊有三:圖優缺,避衝繁,預為卓薦地。督撫濫調,其弊亦有三:徇請託,得賄賂,引用其私人。名為整頓地方,簡拔賢良,實乃巧開捷徑。屢經敗露,有駭聽聞。嗣後請除江、浙等省一百一十餘縣錢糧難徵,及邊遠煙瘴地,仍舊例調補,其他不准濫調。」又疏言:「京官考選科道,令部院堂官保送,恐平日之交結,臨時之營謀,在所難免。請敕吏部,遇考選科道,凡正途部屬,及自知縣升任中、行、評、博,與翰林一體論俸開列,聽候考選。」均下部議行。巡視西城,罷鋪墊費。察通州倉儲,僦神祠以居,廟祝不受值,不入也。

四十九年,擢通政司參議。屢遷轉授光祿寺卿。寺故有買辦人,虧戶部帑至四十一萬餘,從典請限年帶銷。遷左副都御史,再遷兵部侍郎,並命兼領光祿寺。五十八年,遷左都御史。兩江總督常鼐疏言安徽布政使年希堯、鳳陽知府蔣國正婪取,為屬吏所訐。命從典與副都御史屠沂往按,國正坐斬,希堯奪官。五十九年,擢戶部尚書。雍正元年,調吏部。二年,協辦大學士。三年,授文華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六年三月,乞休,優詔褒許,加太子太師致仕。賜宴於居第,令部院堂官並集,發帑治裝,行日,百官祖餞,馳驛歸里,驛道二十里內有司送迎。入辭,賜禦榜聯並冠服、朝珠。四月乃行,甫一舍,次良鄉,病大作,遂卒,年七十八。上聞,以從典子懋幼,遣內閣學士一、侍讀學士一為治喪,散秩大臣一、侍衛六奠茶酒,並命地方官送其喪歸里。賜祭葬,諡文端。

懋,自廕生授刑部員外郎,世宗命改吏部,遷郎中,授貴州道御史。乾隆初,遷禮科給事中。疏言河南秋審寬縱,巡撫尹會一、按察使隋人鵬下吏議。又劾工部尚書趙弘恩受賕,奪官,戍軍台。遷鰿臚寺少卿。高宗獎懋敢言,超擢副都御史。遷刑部侍郎,調吏部。十一年,上責懋奏事每漏言,且嗜酒務博,命解任歸里讀書。十四年,召授吏部侍郎。以僕從鬥毆傷人,責懋舊習未悛,仍命歸里讀書。家居二十年,卒。

高其位,字宜之,漢軍鑲黃旗人。父天爵,語在​​忠義傳。其位初隸鑲白旗,自筆帖式管佐領。康熙間,以署參領從軍駐襄陽。叛將楊來嘉、王會等以二萬人出掠,將攻南漳,其位率二十騎覘敵,與遇,越敵隊入南漳,與共守,敵圍攻不能下。叛將譚弘以三萬人犯鄖陽,其位將百人扼楊谿鋪,與相持七十餘日。糧盡,煮馬韉以食。副都統李麟隆援至,合擊,大敗之。尋追論禦敵穀城失利,奪官。久之,授火器營操練校尉,襲其祖尚義二等阿達哈哈番。從大將軍裕親王福全討噶爾丹,戰於烏闌布通,破駱駝營,擢參領。授甘肅永昌副將。明法令,築堡塞,邊境肅清。遷湖廣襄陽總兵。擢提督,賜孔雀翎、櫜鞬、鞍馬。調江南。兩江總督常鼐有疾,上命其位署理。世宗即位,召入覲,旋命回提督任。奏請保護聖躬,上褒其有愛君之心,溫詔嘉許。雍正二年秋,奏飛鴉食蝗,秋禾豐茂。上以蝗不成災,傳示王大臣,賜詩褒之。冬,奏進黃浦漁人網得雙夔龍紐未刻玉印,上賜以四團龍補服。三年,授文淵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加太子少傅。以衰老辭,不許。改隸鑲黃旗。賜壽,賚榜聯及白金千。屢乞休,乃命以原官致仕。五年,卒,賜祭葬,諡文恪。

子高起,以廕生授四川茂州知州。累遷兵部尚書,坐事奪官逮治。乾隆初,戍軍台,釋回。卒。

遜柱,棟鄂氏,滿洲鑲紅旗人。曾祖郎色,太祖時,從其兄郎格來歸。遜柱初授筆帖式,擢工部主事。再遷戶部郎中,授御史。歷翰林院侍讀學士、內閣學士、盛京工部侍郎。召改吏部,擢兵部尚書。雍正五年,署大學士,旋授文淵閣大學士,仍兼兵部尚書。遜柱長兵部十六年,屢陳奏部政,多所考覈釐正。十年,以老,命不必兼兵部。十一年,致仕,卒,年八十四,諭褒遜柱「醇厚和平」,賜祭葬。

尹泰,章佳氏,滿洲鑲黃旗人。初授翰林院筆帖式,再遷內閣侍讀。康熙二十七年,授翰林院侍講,充日講起居注官。三十四年,授國子監祭酒。三十七年,改錦州佐領。五十二年,以病罷,遂居錦州。世宗在籓邸,奉命詣奉天謁陵,過錦州宿焉,與語奇之,見其子尹繼善。雍正元年,召授內閣學士。遷工部侍郎,再遷左都御史。疏言:「六科書吏,賄通提塘,造為小鈔、晚帖,內開口傳諭旨,或誤繙清文,甚至偽造上有賜予及與諸臣問對,應請禁止。」二年,充會典總裁。三年,命以原品署盛京侍郎,兼領奉天府尹。疏言:「承德等九州縣原徵豆米,多貯無用。請自雍正四年始,停徵黑豆,按畝徵米,按丁徵銀,而以原貯米豆視時價出糶。」又言:「關東風高土燥,請掘地窖藏存穀,以節建倉工費。」

四年,山海關總管多索禮疏言應交莊頭餘地,尹泰不即派官丈收。命侍郎查郎阿往按,坐解府尹任,仍以左都御史協理奉天將軍。將軍噶爾議設外海水師,尹泰以為旅順、天津俱有水師,錦、复、蓋諸州亦可更番巡察,增設需費浩繁,於巡察無益。別疏以聞。下議政王大臣議,如尹泰言。六年,坐遺漏入官財產,奪官。尋命复官。七年正月,與尚書陳元龍同授額外大學士。尋授東閣大學士,兼兵部尚書。十三年,高宗即位,充世宗實錄總裁。乾隆元年,以老病乞罷,上留之。尹繼善自兩江總督入覲,授刑部尚書,俾使朝夕侍養。三年,复乞罷,命以原官致仕。尋卒,賜祭葬,諡文恪。尹繼善自有傳。

陳元龍,字廣陵,浙江海寧人。康熙二十四年一甲二名進士,授編修,直南書房。郭琇劾高士奇,辭連元龍,謂與士奇結為叔侄,招納賄賂,命與士奇等並休致。語互詳士奇傳。元龍奏辯,謂:「臣宗本出自高,譜牒炳然。若果臣交結士奇,何以士奇反稱臣為叔?」事得白,命復任。累遷侍讀學士。元龍工書,為聖祖所賞,嘗命就御前作書,深被獎許。上御便殿書賜內直翰林,諭曰:「爾等家中各有堂名,不妨自言,當書以賜。」元龍奏臣父之闓年逾八十,家有愛日堂,御書榜賜之。四十二年,再遷詹事。以父病乞養歸,賜葠。時正編賦匯,令攜歸校對增益。上南巡,元龍迎謁,御書榜賜之闓及元龍母陸。之闓卒,喪終,召元龍授翰林院掌院學士。

五十年,遷吏部侍郎。授廣西巡撫。值廣東歲歉,廣西米價高,元龍遣官詣湖南採米平糶。五十四年,修築興安陡河閘,護兩廣運道。並於省城擴養濟院,立義學,創育嬰堂,建倉貯穀。五十七年,擢工部尚書。六十年,調禮部。世宗即位,命守護景陵。七年,與左都御史尹泰同授額外大學士,尋授文淵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元龍在廣西,請開例民捐穀得入監。李紱為巡撫,請以捐穀為開墾費。上責其借名支銷,命元龍詣廣西清理。紱旋奏:「元龍分得羨餘十一萬有奇,除在廣西捐公費九萬,又助軍需十萬。今倉穀尚有虧空,應令分償。」及授大學士,命免之。十一年,以老乞休,加太子太傅致仕,令其子編修邦直歸侍養。行日,賜酒膳,令六部滿、漢堂官餞送,沿途將吏送迎。乾隆元年,命在籍食俸。尋卒,賜祭葬,諡文簡。

論曰:軾以德望尊,徐元夢以忠謇重。世宗譴允禩、允禟,徐元夢言:「二人罪當誅,原上念手足情緩其死。」二人者既死,吏議奴其子,軾言:「二人子實為聖祖孫,孰敢奴之?」世宗皆為動容。諒哉,古大臣不是過也。廷錫直內廷領戶部,邁柱等領疆節,卓然有績效。從典、尹泰皆以端謹奉職。古所謂大人長者,殆近之矣。

清史稿/卷288·卷二百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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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清史稿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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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爾泰弟鄂爾奇子鄂弼鄂寧

張廷玉子若靄若澄若渟從子若溎

鄂爾泰,字毅庵,西林覺羅氏,滿洲鑲藍旗人,世居汪欽。國初有屯泰者,以七村附太祖,授牛錄額真。子圖捫,事太宗,從戰大凌河,擊明將張理,陣沒,授備禦世職。雍正初,祀昭忠祠。

鄂爾泰,其曾孫也。康熙三十八年舉人。四十二年,襲佐領,授三等侍衛。從聖祖獵,和詩稱旨。五十五年,遷內務府員外郎。世宗在籓邸,偶有所囑,鄂爾泰拒之。世宗即位,召曰:「汝為郎官拒皇子,其執法甚堅。」深慰諭之。雍正元年,充雲南鄉試考官,特擢江蘇布政使。於廨中建春風亭,禮致能文士,錄其詩文為南邦黎獻集。以應得公使銀買穀三萬三千四百石有奇,分貯蘇、松、常三府備賑貸。察太湖水利,擬疏下游吳淞、白茆,役未舉。

三年,遷廣西巡撫,甫上官,調雲南,以巡撫治總督事。貴州仲家苗為亂二十餘年,巡撫石禮哈、提督馬會伯請用兵,上未即許。巡撫何世璂疏言仲家苗藥箭銛利,地勢險阻,用兵不易,上即命世璂招撫,久未定,詔諮鄂爾泰。四年春,疏言:「雲、貴大患無如​​苗、蠻。欲安民必制夷,欲制夷必改土歸流。而苗疆多與鄰省相錯,即如東川、烏蒙、鎮雄,皆四川土府,東川距雲南四百餘里。去冬烏蒙攻掠東川,滇兵擊退,而川省令箭方至。烏蒙距雲南省城亦僅六百餘里,錢糧不過三百餘兩,取於下者百倍。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小派計錢,大派計兩。土司娶子婦,土民三載不敢婚。土民被殺,親族尚出墊刀數十金,終身不見天日。東川雖已改流,尚為土目盤據,文武長寓省城,膏腴四百里無人敢墾。若改隸雲南,俾臣得相機改流,可設三府、一鎮。此事連四川者也。廣西土府、州、縣、峒、寨等一百五十餘員,分隸南寧、太平、思恩、慶遠四府。其為邊患,自泗城土府外,皆土目橫於土司。黔、粵以牂牁江為界,而粵屬西隆州與黔屬普安州越江互相鬥入。苗寨寥闊,將吏推諉。應以江北歸黔,江南歸粵,增州設營,形格勢禁。此事連廣西者也。滇邊西南界以瀾滄江,江外為車裡、緬甸、老撾諸境,其江內鎮沅、威遠、元江、新平、普洱、茶山諸夷,巢穴深邃,出沒魯魁、哀牢間,無事近患腹心,有事遠通外國。論者謂江外宜土不宜流,江內宜流不宜土。此雲南宜治之邊夷也。貴州土司向無鉗束群苗之責,苗患甚於土司。苗疆四圍幾三千餘里,千三百餘寨,古州踞其中,群寨環其外。左有清江可北達楚,右有都江可南通粵,蟠據梗隔,遂成化外。如欲開江路通黔、粵,非勒兵深入遍加剿撫不可。此貴州宜治之邊夷也。臣思前明流、土之分,原因煙瘴新疆,未習風土,故因地制宜,使之鄉導彈壓。今歷數百載,以夷治夷,即以盜治盜,苗、倮無追贓抵命之憂,土司無革職削地之罰。直至事上聞,行賄詳結,上司亦不深求,以為鎮靜,邊民無所控訴。若不剷蔓塞源,縱兵刑財賦事事整理,皆非治本。改流之法:計擒為上,兵剿次之;令其自首為上,勒獻次之。惟剿夷必練兵,練兵必選將。誠能賞罰嚴明,將士用命,先治內,後攘外,實邊防百世之利。」疏入,上深然之。

會石禮哈疏報遣兵擊破谷隆、長寨、者貢、羊城諸隘,擒其渠阿革、阿給及諸苗之從為亂者,上命交鄂爾泰按讞。五月,鄂爾泰遣兵三道入:一自谷隆,一自焦山,一自馬落孔。破三十六寨,降二十一寨,撫苗民五百餘戶、二千餘口,察出荒熟田地三萬畝。又以鎮遠土知府刁澣、霑益土知州安於籓素兇詐,計擒之;者樂甸土司刁聯鬥乞免死,改土歸流。鄂爾泰疏報仲家苗悉定。上嘉其成功速,令議敘。旋條上經理仲苗諸事,報可。十月,真除雲貴總督。

四川烏蒙土司祿萬鍾為亂,侵東川。鄂爾泰請以東川改隸雲南,上從之。仍命會四川總督岳鍾琪按治,招其渠祿鼎坤出降。鄂爾泰令鼎坤招萬鍾,數往不就撫,乃檄總兵劉起元率師討之,破其所居寨。萬鍾走匿鎮雄土司隴慶侯所。五年,萬鍾詣鍾琪降,慶侯亦詣鍾琪請改土歸流。上命鍾琪以萬鍾、慶侯交鄂爾泰按讞。敘功,授世職拜他喇布勒哈番。三月,鎮沅倮刁如珍等戕官焚掠,遣兵討平之,獲如珍。泗城土知府岑映宸縱其眾出掠,又發兵屯者相,立七營。鄂爾泰疏劾,令諸道兵候檄進討,映宸乞免死存祀,改土歸流。鄂爾泰請映宸送浙江原籍,留其弟映翰奉祀。七月,發兵與湖北師會討定謬衝花苗,獲其渠,降其餘眾。威遠倮札鐵匠等、新平倮李百疊等應如珍為亂。九月,鄂爾泰檄臨元總兵孫宏本率師討之,獲札鐵匠,降李百疊。威遠、新平皆定。十一月,招降長寨後路苗百八十四寨,編戶口,定額賦。得旨嘉獎,進世職一等阿達哈哈番。十二月,攻破雲南倮窩泥種,取六茶山地千餘里,劃界建城,置官吏。

雲南南徼地與安南接,前總督高其倬疏言安南國界應屬內地者百二十里,請以賭咒河為界。安南國王黎維祹奏辯,上命鄂爾泰清察。鄂爾泰請與地八十里,於鉛廠山下小河內四十里立界,上從之,敕諭安南。六年,維祹表謝,上嘉其知禮,命復與四十里。旋討擒東川法戛土目祿天佑、則補土目祿世豪;按治米貼土目祿永孝,論斬。永孝妻陸氏結倮儸為亂,檄總兵張耀祖討之,攻克門坎山。師入,獲陸氏。米貼平。廣西八達寨儂顏光色等為亂,提督田畯不能討。鄂爾泰遣兵往,儂殺光色以降。上命鄂爾泰總督雲、貴、廣西三省,發帑十萬犒師。旋又撫貴州拜克猛、長寨、古羊等生苗百四十五寨。十月,萬壽節,雲南卿雲見,鄂爾泰疏聞。

七年正月,命超授三等阿思哈尼哈番,雲、貴兩省巡撫、提督、總兵,文知縣、武千總以上,皆加級。三月,令按察使張廣泗率師攻貴州丹江雞溝生苗,破其寨,種人悉降。上下九股、清水江、古州諸地以次定。下部議敘,鄂爾泰疏辭,而乞予曾祖圖捫封典,俾昭忠祠位得改書贈官,列大臣之末,上允其請,仍命議敘。七月,招安順、高耀等寨生苗及儂、仲諸種人內附。十月,雲南趙州醴泉出,鄂爾泰疏聞。上褒鄂爾泰化民成俗,格天致瑞,尋加少保。八年五月,招黎平、都勻等寨生苗內附。鄂爾泰既討定群苗為亂者,諸土司懾軍威納土,疆理其地,置郡縣,設營汛,重定三省及四川界域,而諸土司世守其地,一旦歸版籍,其渠誅夷、遷徙皆無幸。

屬苗內憤,烏蒙倮最狡悍,總兵劉起元移鎮其地,恣為貪虐。六月,祿鼎坤及其族人鼎新、萬福遂糾眾攻城,劫殺起元及游擊江仁、知縣賽枝大等,盡戕其孥。鄂爾泰疏聞,請罷斥,上慰諭之。烏蒙既陷,江外涼山、下方、阿驢,江內巧家營、者家海諸寨及東川祿氏諸土目皆起而應之,又令則補、以址諸寨要截江路,以則、以擢諸寨窺伺城邑,東川境內挖泥、矣氏、歹補、阿汪諸寨,東川境外急羅箐、施魯、古牛、畢古諸寨,及武定、尋甸、威寧、鎮雄所屬諸夷,遠近響應,殺塘兵,劫糧運,堵要隘,毀橋樑,所在屯聚為亂。鄂爾泰集官兵萬數千人,土兵半之,分三路進攻:令總兵魏翥國攻東川;哈元生攻威寧,副將徐成貞副之;參將韓勳攻鎮雄。翥國師行,土目祿鼎明遣行刺,被創,以總兵官祿代將。師進,焚苗寨十三。遣游擊何元攻急羅箐,殺三百餘,降一百三十餘。游擊紀龍攻者家海,破寨,盡殲其眾。勳與苗兵遇於莫都,戰一晝夜,破寨四,殺數百人。進攻奎鄉,戰三日,殺二千餘。元生、成貞自威寧攻烏蒙,射殺其渠黑寡、暮末,連破寨八十餘,擊敗其眾數万,遂克烏蒙。鄂爾泰檄提督張耀祖督諸軍分道窮搜屠殺,刳腸截脰,分懸崖樹間,群苗讋栗。上獎鄂爾泰及諸將,以元生、成貞、勳為功首,發帑犒師。隴慶侯庶母二祿氏、四川沙馬土婦沙氏以不從亂,給誥命,賚銀幣。於是苗疆复定。鄂爾泰令於雲、貴界上築橋,命曰庚戌橋,以年紀其績也。

是歲,永昌邊外孟連土司請歲納廠課六百,鶴慶邊外皦子請歲貢土物,鄂爾泰疏聞。上以邊外野夷向化,命減孟連廠課之半。皦子入貢,犒以鹽三百斤。九年,疏請重定烏蒙、鎮遠、東川、威寧營汛。別疏請興雲南水利,濬嵩明州楊林海,開墾周圍草塘,疏宜良、尋甸諸水,耕東川城北漫海,築浪穹羽河諸堤,修臨安諸處工,暨通粵河道,皆下部議行。十年,召拜保和殿大學士,兼兵部尚書,辦理軍機事務。敘定苗疆功,部議進世職一等精奇尼哈番,上特命授一等伯爵,世襲。

師討準噶爾,六月,命鄂爾泰督巡陝、甘,經略軍務。九月,師破敵額爾德尼昭,鄂爾泰檄大將軍張廣泗遣兵截袞塔馬哈戈壁,斷敵北遁道。尋疏請屯田。十一年六月,還京師。入對,言準部未可驟滅,用兵久,敝中國,無益,上頗然之。

十三年,台拱苗复叛。上命設辦理苗疆事務處,以果親王、寶親王、和親王、鄂爾泰及大學士張廷玉等董其事。苗患日熾,焚掠黃平、施秉諸地。鄂爾泰以從前佈置未協,引咎請罷斥,並削去伯爵。上曰:「國家錫命之恩,有功則受,無功則辭,古今通義。」允其請,予休沐,仍食俸。尋命留三等阿思哈尼哈番。

八月,世宗疾大漸,鄂爾泰仍以大學士與莊親王允祿,果親王允禮,大學士張廷玉,內大臣豐盛額、訥親、海望同被顧命。鄂爾泰與廷玉捧御筆密詔,命高宗為皇太子。俄,皇太子傳旨命鄂爾泰等輔政。世宗崩,宣遺詔以鄂爾泰志秉忠貞,才優經濟,命他日配享太廟。高宗即位,命總理事務,進一等精奇尼哈番。乾隆二年十一月,辭總理事務,授軍機大臣;又辭兼管兵部,上不許,加拜他喇布勒哈番,合為三等伯,賜號襄勤。迭主會試,充領侍衛內大臣、議政大臣、經筵講官。

四年,南河河道總督高斌請開新運口,河東河道總督白鍾山請復漳河故道,命鄂爾泰按視。尋加太保。七年,副都御史仲永檀以密奏留中事告鄂爾泰長子鄂容安,命王大臣會鞫,請奪鄂爾泰官逮問,上不許。十年,以疾乞解任。上慰留,加太傅。卒,命遵遺詔配享太廟,並祀賢良祠,賜祭葬,諡文端。二十年,內閣學士胡中藻以詩辭悖逆獲罪,中藻出鄂爾泰門下,鄂爾泰從子甘肅巡撫鄂昌與唱和,並坐譴。上追咎鄂爾泰植黨,命撤出賢良祠。

鄂爾泰弟鄂爾奇,康熙五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散館授編修。雍正中,四遷至侍郎,歷工、禮二部,署兵部。五年,擢戶部尚書,兼步軍統領。十一年,直隸總督李衛論劾壞法營私、紊制擾民諸狀,鞫實,當治罪,上推鄂爾泰恩,宥之。十三年,卒。

鄂爾泰子鄂容安,鄂實,鄂弼,鄂寧,鄂圻,鄂謨。鄂容安自有傳。鄂實與高天喜同傳。

鄂弼初授三等侍衛,遷正紅旗漢軍副都統。出為山西巡撫,調陝西,署西安將軍。擢四川總督,未上官,卒,賜祭葬,諡勤肅。

鄂寧,舉人,初授戶部筆帖式。屢以員外郎署副都統,復自郎中擢禮部侍郎。出為湖北巡撫,調湖南,再調雲南。師徵緬甸,雲南總督楊應琚戰失利,鄂寧以實疏聞。明端代應琚,深入戰死。鄂寧劾參贊額勒登額、提督譚五格逗遛失機。上獎鄂寧,加內大臣銜,即命代明瑞為雲貴總督。尋以與參贊舒赫德合疏議撫失上指,奪內大臣銜,左授福建巡撫,迭降藍翎侍衛。卒。

張廷玉,字衡臣,安徽桐城人,大學士英次子。康熙三十九年進士,改庶吉士。散館授檢討,直南書房,以憂歸。服除,遷洗馬,歷庶子、侍講學士、內閣學士。五十九年,授刑部侍郎。山東鹽販王美公等糾眾倡邪教,巡撫李樹德令捕治,得百五十餘人。上命廷玉與都統託賴、學士登德會勘,戮七人、戍三十五人而讞定。旋調吏部。

世宗即位,命與翰林院學士阿克敦、勵廷儀應奉几筵祭告文字,賜廕生視一品,擢禮部尚書。雍正元年,復命直南書房。偕左都御史硃軾充順天鄉試考官,上嘉其公慎,加太子太保。尋兼翰林院掌院學士,調戶部。疏言:「浙江衢州,江西廣信、贛州,毗連閩、粵,無藉之徒流徙失業,入山種麻,結棚以居,號曰'棚民'。歲月既久,生息日繁。其強悍者,輒出剽掠。請敕督撫慎選廉能州縣,嚴加約束。其有讀書向學,膂力技勇,察明考驗錄用,庶生聚教訓,初無歧視。」下督撫議行。命署大學士事。四年,授文淵閣大學士,仍兼戶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五年,進文華殿大學士。六年,進保和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七年,加少保。

八年,上以西北用兵,命設軍機房隆宗門內,以怡親王允祥、廷玉及大學士蔣廷錫領其事。嗣改稱辦理軍機處。廷玉定規制:諸臣陳奏,常事用疏,自通政司上,下內閣擬旨;要事用摺,自奏事處上,下軍機處擬旨,親禦硃筆批發。自是內閣權移於軍機處,大學士必充軍機大臣,始得預政事,日必召入對,承旨,平章政事,參與機密。

廷玉周敏勤慎,尤為上所倚。上偶有疾,獎廷玉等翊贊功,各予一等阿達哈哈番,世襲。廷玉請以子編修若靄承襲。十一年,疏言:「諸行省例,凡罪人重者收禁,輕者取保。獨刑部不論事大小、人首從,皆收禁,累無辜。請如諸行省例,得分別取保。刑部引律例,往往刪截,但用數語,即承以所斷罪;甚有求其仿彿,比照定議者:高下其手,率由此起。請敕都察院、大理寺駁正;扶同草率,並予處分。」命九卿議行。大學士英祀京師賢良祠,复即本籍諭祭,命廷玉歸行禮,並令子若靄從;弟廷璐督江蘇學政,亦命來會。發帑金萬為英建祠,並賜冠帶、衣裘及貂皮、人參、內府書籍五十二種。十二月,廷玉疏言:「行經直隸,被水諸縣已予賑,尚有積潦不能種麥,請敕加賑一月。」並議以工代賑。得旨允行。十二年二月,還京師,上遣內大臣、侍郎海望迎勞盧溝橋,賜酒膳。十三年,世宗疾大漸,與大學士鄂爾泰等同被顧命。遺詔以廷玉器量純全,抒誠供職,命他日配享太廟。高宗即位,命總理事務,予世職一等阿達哈哈番,合為三等子,仍以若靄襲。

乾隆元年,明史成,表進,命仍兼管翰林院事。二年十一月,辭總理事務,加拜他喇布勒哈番,特命與鄂爾泰同進三等伯,賜號勤宣,仍以若靄襲。四年,加太保。尋諭:「本朝文臣無爵至侯伯者,廷玉為例外,命自兼,不必令若靄襲。」又諭:「廷玉年已過七十,不必向早入朝,炎暑風雪無強入。」十一年,若靄卒。上以廷玉入內廷須扶掖,命次子庶吉士若澄直南書房。十三年,以老病乞休。上諭曰:「卿受兩朝厚恩,且奉皇考遺命配享太廟,豈有從祀元臣歸田終老?」廷玉言:「宋、明配享諸臣亦有乞休得請者。且七十懸車,古今通義。」上曰:「不然。易稱見幾而作,非所論於國家關休戚、視君臣為一體者。使七十必令懸車,何以尚有八十杖朝之典?武侯鞠躬盡瘁,又何為耶?」廷玉又言:「亮受任軍旅,臣幸得優游太平,未可同日而語。」上曰:「是又不然。皋、夔、龍、比易地皆然。既以身任天下之重,則不以艱鉅自諉,亦豈得以承平自逸?朕為卿思之,不獨受皇祖、皇考優渥之恩,不可言去;即以朕十餘年眷待,亦不當言去。朕且不忍令卿去,卿顧能辭朕去耶?朕謂致仕之義,必古人遭逢不偶,不得已之苦衷。為人臣者,設預存此心,必將漠視一切,泛泛如秦、越,年至則奉身以退,誰復出力為國家治事?是不可以不辨。」因命舉所諭宣告朝列,並允廷玉解兼管吏部,廷玉自是不敢言去。然廷玉實老病,十四年正月,命如宋文彥博十日一至都堂議事,四五日一入內廷備顧問。是冬,廷玉乞休沐養疴,上命解所兼領監修、總裁諸職,且令軍機大臣往省。廷玉言:「受上恩不敢言去,私意原得暫歸。後年,上南巡,當於江寧迎駕。」上乃許廷玉致仕,命待來春冰泮,舟行歸里。親制詩三章以賜,廷玉入謝,奏言:「蒙世宗遺命配享太廟,上年奉恩諭,從祀元臣不宜歸田終老,恐身後不獲更蒙大典。免冠叩首,乞上一言為券。」上意不懌,然猶為頒手詔,申世宗成命,並製詩示意,以明劉基乞休後仍配享為例。次日,遣子若澄入謝。上以廷玉不親至,遂發怒,命降旨詰責。軍機大臣傅恆、汪由敦承旨,由敦為乞恩,旨未下。又次日,廷玉入謝,上責由敦漏言,降旨切責。廷臣請奪廷玉官爵,罷配享。上命削伯爵,以大學士原銜休致,仍許配享。十五年二月,皇長子定安親王薨,方初祭,廷玉即請南還,上愈怒,命以太廟配享諸臣名示廷玉,命自審應否配享。廷玉惶懼,疏請罷配享治罪。上用大學士九卿議,罷廷玉配享,仍免治罪。又以四川學政編修硃荃坐罪,荃為廷玉姻家,嘗薦舉,上以責廷玉,命盡繳歷年頒賜諸物。二十年三月,卒,命仍遵世宗遺詔,配享太廟,賜祭葬,諡文和。

乾隆三年,上將臨雍視學,舉古禮三老五更,諮鄂爾泰及廷玉。廷玉謂無足當此者,撰議以為不可行。四十三年,上撰三老五更說,闢古說踳駁,命勒碑辟雍。五十年,復見廷玉議,以所論與上同,命勒碑其次,併題其後,謂「廷玉有此卓識,乃未見及。朕必遵皇考遺旨,令其配享。古所謂老而戒得,朕以廷玉之戒為戒,且為廷玉惜之。」終清世,漢大臣配享太廟,惟廷玉一人而已。

子若靄,字晴嵐。雍正十一年進士。廷試,世宗親定一甲三名。拆卷知為廷玉子,遣內侍就直廬宣諭。廷玉堅辭,乃改二甲一名,授編修,直南書房,充軍機章京。乾隆間,屢遷至內閣學士。若靄工書畫,內直禦府所藏,令題品鑑別,詣益進。十一年,扈上西巡,感疾,歸卒。

若澄,字鏡壑。乾隆十年進士,改庶吉士,直南書房,累遷至內閣學士。卒。若澄亦工畫,亞若靄。

若渟,字聖泉。入貲授刑部主事,充軍機章京,再遷郎中。出為雲南澂江知府、四川建昌道。內擢太僕少卿,五遷至侍郎,歷工、刑、戶諸部。嘉慶五年,授兵部尚書,調刑部。七年,卒,贈太子少保,賜祭葬,諡勤恪。

從子若溎,字樹穀。雍正八年進士,授兵部主事。考選江西道御史。擢鴻臚寺少卿,六遷刑部侍郎,擢​​左都御史。上命旌卹勝朝殉節諸臣,若溎請遍行採訪。下大學士、九卿議,以為明史外兼採各省通志,專諡、通諡已至千五六百人,不必更行採訪。若溎以老乞休。上南巡,屢迎謁。五十年,與千叟宴,御書榜以賜。歸,又二年,卒。

論曰:世宗初即位,擢鄂爾泰於郎署,不數年至總督。廷玉已貳禮部,內直稱旨,不數年遂大拜。軍機處初設,職制皆廷玉所定。鄂爾泰稍後,委寄與相埒。庶政修舉,宇內乂安,遂乃受遺命,侑大烝,可謂極心膂股肱之重矣。顧以在政地久,兩家子弟賓客,漸且競權勢、角門戶,高宗燭幾摧萌,不使成朋黨之禍,非二臣之幸歟?

清史稿/卷287·卷二百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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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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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國維 馬齊 阿靈阿 揆敘 鄂倫岱

佟國維,滿洲鑲黃旗人,佟國賴次子,孝康章皇后幼弟,孝懿仁皇后父也。順治間,授一等侍衛。康熙九年,授內大臣。吳三桂反,子應熊以額駙居京師,謀為亂,以紅帽為號。國維發其事,命率侍衛三十人捕治,獲十馀人,械送刑部誅之。二十一年,授領侍衛內大臣、議政大臣。二十八年,推孝懿仁皇后恩,封一等公。

二十九年,師徵噶爾丹,命參贊大將軍裕親王軍務,次烏闌布通,與兄都統國綱並率左翼兵進戰。國綱戰沒,國維自山腰出賊後擊之,潰遁。師還,以未窮追,部議當奪官,命罷議政大臣,鐫四級留任。三十五年,從上徵噶爾丹,出獨石口,以駝運稽遲請罪,上貰之。三十六年,復從上徵噶爾丹,噶爾丹竄死。敘功,還所鐫級。四十三年,以老解任。

四十七年,皇太子允礽以病廢幽禁,上鬱怒成疾。國維奏:「皇上治事精明,斷無錯誤。此事於聖躬關係甚大,請度日後若易於措置,祈速賜睿斷;若難於措置,亦祈速賜睿斷。總之,將原定意指熟慮施行為是。」上命諸大臣保奏諸皇子中孰可為皇太子者,諸大臣舉皇子允禩,上愈不懌。旋以皇太子病癒,命釋之。四十八年正月,召諸大臣詰孰先舉允禩,實出大學士馬齊。上召國維,舉國維前奏語,問:「爾既解任,事與爾無與。乃先眾陳奏,何意?」國維對:「臣雖解任,蒙皇上命為國舅,冀聖躬速愈,故請速定其事。」上曰:「將來措置難易,至時自知之。人其可懷私而妄言乎?」次日,复諭曰:「爾每言祝天求佛,原皇上萬歲。嗣後惟深念朕躬,謂諸皇子皆吾君之子,不有所依附而陷害其馀,是即俾朕易於措置也。」閱月,上已定復立允礽為皇太子,又諭曰:「爾乃國舅,又為大臣。皇太子前染瘋疾,朕為國家計,安可不行拘執?後知為人鎮魘,調治全癒,又安可不行釋放?朕拘執皇太子時,並無他意。不知爾肆出大言,激烈陳奏,果何心也?諸大臣聞爾言,眾皆恐懼,遂欲立允禩為皇太子,列名保奏。朕臨御已久,安享太平,並無所謂難措置者,臣庶亦各安逸得所。今因爾言,群小复肆為妄語,​​諸臣俱終日憂慮,若無生路。此事關係甚重,爾既有此奏,必有確見,其何以令朕及皇太子、諸皇子不致殷憂,眾心亦可定?其明白陳奏。」國維引罪請誅戮。上复諭曰:「朕特為安撫群臣,非欲有所誅戮。爾初陳奏,眾方贊爾,謂如此方可謂國家大臣。今爾情狀畢露,人將謂爾為何如人?朕斷不加爾誅戮,爾其無懼,但不可卸責於朕。觀爾言迷妄,其亦為人鎮魘歟?」

五十八年,卒,賜祭葬。雍正元年,贈太傅,諡端純。世宗手書「仁孝勤恪」榜,命表於墓道。子隆科多,自有傳。

馬齊,富察氏,滿洲鑲黃旗人,米斯翰子。由廕生授工部員外郎。歷郎中,遷內閣侍讀學士。康熙二十四年,出為山西布政使,擢巡撫。馬齊入覲,上褒其居官勤慎,勉以始終如一。久之,上命九卿舉督撫清廉如於成龍者,以馬齊及范成勳、姚締虞對。尋命偕成龍、開音布往按湖廣巡撫張汧貪黷狀。初命侍郎色楞額往按上荊南道祖澤深,並令察汧,色楞額曲庇,不以實陳。馬齊與成龍覆按,具得汧、澤深貪墨狀,並色楞額論罪如律。

二十七年,遷左都御史。時俄羅斯遣使請定界,詔遣大臣往議。馬齊疏言:「俄羅斯侵據疆土,我師困之於雅克薩城,本可立時剿滅,皇上寬容,不忍加誅。今悔罪求和,特遣大臣往議,垂之史冊,關係甚鉅。其檔案宜兼書漢字,使臣並參用漢員。」詔如議行。尋命偕尚書張玉書等勘閱河工。二十九年,列議政大臣。都御史與議政,自馬齊始。尋遷兵部尚書。時喀爾喀諸部避噶爾丹侵掠,舉族內鄉。詔沿邊安插,命馬齊偕侍郎布圖等先期檄左右翼部長至上都河、額爾屯河兩界以待。上出塞,喀爾喀諸部朝行在,定諸王、貝子、公等爵秩牧地。烏珠穆沁台吉車根等叛附噶爾丹,命馬齊往按,寘諸法。調戶部尚書。三十五年,上親征噶爾丹,命馬齊檄喀喇沁、翁牛特兵備戰。還京師,兼理籓院尚書。噶爾丹旋敗遁,詔來春复親出塞,命先期往寧夏安置驛站。三十八年,授武英殿大學士,賜御書「永世翼戴」榜。

四十七年冬,皇太子允礽既廢,儲位未定,佟國維奏請速斷。上召滿、漢文武諸大臣集暢春園議諸皇子中孰可為皇太子者。上意在復立皇太子,而諸皇子中貝勒允禩覬為皇太子最力,諸大臣揆敘、王鴻緒及佟國綱子鄂倫岱等為之羽翼。集議日,馬齊先至,張玉書後入,問:「眾意誰屬?」馬齊言眾有欲舉八阿哥者。俄,上命馬齊毋預議,馬齊避去。阿靈阿等書「八」字密示諸大臣,諸大臣遂以允禩名上,上不懌。明年正月,召諸大臣問其日先舉允禩者為誰,群臣莫敢對。上嚴詰,群指都統巴琿岱。上曰:「是必佟國維、馬齊意也。」馬齊奏辯。巴琿岱言漢大臣先舉。上以問大學士張玉書,玉書乃直舉馬齊語以對。上曰:「馬齊素謬亂。如此大事,尚懷私意,謀立允禩,豈非為異日恣肆專行計耶?」馬齊复力辯,辭窮,先出。翌日,上諭廷臣曰:「馬齊效用久,朕意欲保全之。昨乃拂袖而出,人臣作威福如此,罪不可赦!」遂執馬齊及其弟馬武、李榮保下獄。王大臣議馬齊斬,馬武、李榮保坐罪有差,盡奪其族人官,上不忍誅,命以馬齊付允禩嚴錮,李榮保、馬武並奪官。

四十九年,俄羅斯來互市,上念馬齊習邊事,令董其事,李榮保、馬武皆復起。尋命馬齊署內務府總管。五十五年,复授武英殿大學士。

世宗即位,降敕褒諭,予一等阿達哈哈番,尋命襲其祖哈什屯一等阿思哈尼哈番,進二等伯,加太子太保。雍正元年,改保和殿,進太保。三年,复降詔褒其忠誠,加拜他喇布勒哈番,以其子富良襲。十三年,引疾乞罷,許致仕。乾隆四年,病篤,高宗諭謂馬齊歷相三朝,年逾大耋,舉朝大臣未有及者,命和親王及皇長子視疾。尋卒,年八十八,贈太傅,諡文穆。子富興,襲爵,坐事黜,以富良襲,進一等伯。十五年,加封號曰敦惠。

富良,自散秩大臣授鑾儀衛鑾儀使,累遷西安將軍,兼領侍衛內大臣。卒,諡恭勤。

馬武,馬齊弟。初授侍衛,兼管佐領。累擢鑲白旗漢軍副都統。因馬齊得罪奪官。旋起內務府總管,遷鑲白旗蒙古都統。世宗即位,授領侍衛內大臣。雍正四年,卒,命視伯爵賜卹,授三等阿達哈哈番,賜祭葬,諡勤恪。

馬武子保祝,初授侍衛。累遷直隸提督,以病解任,起正紅旗蒙古都統。卒,諡恭簡。

阿靈阿,鈕祜祿氏,滿洲鑲黃旗人,遏必隆第五子。初任侍衛,兼佐領。康熙二十五年,襲一等公,授散秩大臣,擢鑲黃旗滿洲都統。阿靈阿女兄,上冊為貴妃。貴妃薨,殯朝陽門外,阿靈阿舉家在殯所持喪。與兄法喀素不睦,欲致之死,乃播蜚語誣法喀。法喀以聞上,震怒,奪阿靈阿職,仍留公爵。尋授一等侍衛,累遷正藍旗蒙古都統,擢領侍衛內大臣、理籓院尚書。四十七年,與揆敘、王鴻緒等密議舉允禩為皇太子。上以馬齊示意諸大臣,予嚴譴,不復窮治興大獄。五十五年,卒。

子阿爾松阿,降襲二等公,擢領侍衛內大臣、刑部尚書。雍正二年,世宗召諸大臣諭曰:「本朝大臣中,居心奸險,結黨營私,惟阿靈阿、揆敘為甚。當年二阿哥之廢,斷自聖衷。豈因臣下蜚語遂行廢立?乃阿靈阿、揆敘攘為己力,要結允禩等,造作無稽之言,轉相傳播,致皇考憤懣,莫可究詰。阿靈阿子阿爾松阿柔奸狡猾,甚於其父。令奪官,遣往奉天守其祖墓;並將阿靈阿墓碑改鐫'不臣不弟暴悍貪庸阿靈阿之墓',以正其罪。」四年,命誅阿爾松阿,妻子沒入官。乾隆元年,以阿靈阿墓碑立祖塋前,墓已遷而碑尚存,命去之。妻子釋令歸旗。

揆敘,字凱功,納喇氏,滿洲正黃旗人,大學士明珠子。康熙三十五年,自二等侍衛授翰林院侍讀,充日講起居注官。累擢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禮部侍郎。奉使冊封朝鮮王妃。尋充經筵講官,教習庶吉士。遷工部侍郎。

初,明珠柄政,勢焰薰灼。大治園亭,賓客滿門下。揆敘交遊既廣,尤工結納,素與允禩相結。皇太子既廢,揆敘與阿靈阿等播蜚語,言皇太子諸失德狀,杜其復立。四十七年冬,上召滿、漢大臣問諸皇子中孰可為皇太子者,揆敘及阿靈阿、鄂倫岱、王鴻緒等私與諸大臣通消息,諸大臣遂舉允禩。事具馬齊傳。

五十一年,遷左都御史,仍掌翰林院事。疏言:「近聞外省塘報,故摭拾大小事件,名曰'小報',駭人耳目。請飭嚴禁,庶好事不端之人,知所儆懼。」詔允行。五十六年,卒,諡文端。雍正二年,發揆敘及阿靈阿罪狀,追奪揆敘官,削諡。墓碑改鐫「不忠不孝陰險柔佞揆敘之墓」。

鄂倫岱,滿洲鑲黃旗人,佟國綱長子。初任一等侍衛。出為廣州駐防副都統。康熙二十九年,擢鑲黃旗漢軍都統,襲一等公。三十五年,上親征噶爾丹,鄂倫岱領漢軍兩旗火器營,出古北口。扈蹕北巡塞外。三十六年,擢領侍衛內大臣。坐事降一等侍衛。尋授散秩大臣。四十六年,复授領侍衛內大臣。五十九年,命出邊管蒙古驛站。世宗立,召還,授正藍旗漢軍都統。

雍正三年,諭曰:「鄂倫岱與阿靈阿皆黨於允禩。當日允禩得罪,皇考時方駐蹕遙亭,命執允禩門下宦者刑訊,具言鄂倫岱等黨附狀。鄂倫岱等色變,不敢置辯。四十九年春,皇考自霸州回鑾,途中責鄂倫岱等結黨,鄂倫岱悍然不顧。又從幸熱河,皇考不豫,鄂倫岱日率乾清門侍衛較射遊戲。皇考於行圍時數其罪,命侍衛鞭撻之。鄂倫岱頑悍怨望,雖置極典,不足蔽辜。朕念為皇祖妣、皇妣之戚,父又陣亡,不忍加誅。令往奉天與阿爾松阿同居。」四年,與阿爾松阿並誅,仍諭不籍其家,不沒其妻子。

子補熙,自廕生授理籓院員外郎,襲國綱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職,官至綏遠城將軍。卒。諡溫僖。

論曰:理密親王既廢,自諸皇子允禟、允䄉輩及諸大臣多謀擁允禩,聖祖終不許。誠以儲位至重,非可以覬覦攘奪而致也。佟國維陳奏激切,意若不利於故皇太子,語不及允禩,而意有所在,馬齊遂示意諸大臣。然二人者,皆非出本心,聖祖諒之,世宗亦諒之,故能恩禮勿替,賞延於後嗣。若阿靈阿父子、揆敘、鄂倫岱、王鴻緒固擁允禩最力者,世宗既譴允禩,諸臣生者被重誅,死者蒙惡名,將安所逃罪?鴻緒又坐與徐乾學等比,被論。事別見,故不著於此篇。

清史稿/卷286·卷二百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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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清史稿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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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七十三

王掞子奕清奕鴻勞之辨硃天保陶彝任坪范長發鄒圖雲

陳嘉猷王允晉李允符範允高玢高怡趙成麃孫紹曾邵璿

王掞,字藻儒,江南太倉人,明大學士錫爵孫。康熙九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為掌院學士熊賜履所器。遷左贊善,充日講起居注官。以病告八年,起右贊善。提督浙江學政,嚴剔積弊,所拔多宿學寒畯。龍泉知縣茅國璽以印揭薦武童,掞疏劾,國璽坐譴,別疏陳剔除積弊,報聞。累遷侍讀學士。三十年,超擢內閣學士。三十三年,遷戶部侍郎,直經筵。三十八年,調吏部,禁革臨選駁查、臨掣買簽諸弊,銓政以肅。偕尚書范承勳、王鴻緒督修高家堰河工。

四十三年,擢刑部尚書。刑部奏讞無漢字供狀,掞言:「本朝官制,兼設滿、漢,欲其彼此參詳。今獄詞不錄漢語,是非曲直,漢司官何由知之?若隨聲畫諾,幾成虛設。嗣後定讞,當滿、漢稿並具。」詔報可,著為令。累歷工、兵、禮諸部,務總紀綱,持大體。五十一年,授文淵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直經筵如故。五十二年,典會試。其冬,以疾疏辭閣務,溫旨慰留。越年春,疾愈,仍入直。孝惠章皇后祔太廟,議者欲祔於孝康章皇后之次,掞曰:「孝康章皇后雖母以子貴,然孝惠章皇后,章皇帝嫡配也,上聖孝格天。曩者太皇太后祔廟時,不以躋孝端文皇后之上,今肯以孝康章皇后躋孝惠章皇后上乎?」禮部不從,上果以為非,令改正。

時上春秋高,皇太子允礽既廢,儲位未定。掞年七十馀,自念受恩深,又以其祖錫爵在明神宗朝,以建儲事受惡名,欲幹其蠱。五十六年,密奏請建儲,疏入,留中。是年冬,御史陳嘉猷等八人復以為言,上不悅,遂並發掞疏,命內閣議處。忌掞者欲置重典,掞止宮門外不敢入。上顧左右,問:「王掞何在?」​​李光地奏掞待罪宮門。上曰:「王掞言甚是,但不宜令御史同奏,蹈明季惡習。汝等票擬處分太重,可速召其來。」掞聞命趨入,免冠謝。上招掞跪禦榻前,語良久,秘,人不能知。

六十年春,群臣請賀萬壽,上勿許。掞复疏前事,請釋二阿哥,語加激切。既而御史陶彝等十二人連名入奏,上疑出掞意,大怒,召諸王大臣,降旨責掞植黨希榮,且謂:「錫爵在明神宗時,力奏建儲,泰昌在位,未及數月,天啟庸懦,天下大亂,至愍帝而不能守。明之亡,錫爵不能辭其罪。掞以朕為神宗乎?朕初無誅大臣之意,大臣自取其死,朕亦無如何。」令王大臣傳旨詰掞,令回奏。時舉朝失色,無敢與筆硯者。掞就宮門階石上裂紙,以唾濡墨,奏言:「臣伏見宋仁宗為一代賢君,而晚年立儲猶豫,其時名臣如范鎮、包拯等,皆交章切諫,鬚髮為白。臣愚,信書太篤,妄思效法古人,實未嘗妄嗾台臣共為此奏。」奏上,越五日,詔緩議罪,與諸御史俱赴西陲軍前效力。因掞年老,責其子奕清代往,為父贖罪。先是,掞嘗密奏請減蘇、松浮糧,言至剴切,疏久留中。至是忤旨,乃與建儲奏疏一併擲還。是年冬,上自熱河還京師。掞迎駕石槽,上望見,遣內侍慰問。六十一年元旦,諸大臣表賀,未列掞名,上發表命列名以進。翌日,賜宴太和殿,再召見西暖閣,賜坐,慰諭有加。尋起原官,視事如故。

雍正元年,以老乞休,世宗降旨褒嘉,以原官致仕,仍留京師備顧問。三年,上諭閣臣云:「王掞向人言,曾在聖祖前奏免蘇、松浮糧,未蒙允行。朕查閱宮中並無此奏。」因責掞藉事沽名,並涉其子奕清、奕鴻諂附年羹堯,目為奸巧,乃遣奕鴻與奕清同在軍前效力。六年,掞卒,年八十四。乾隆二年,奕清始請血阝於朝,賜祭葬如製。

奕清,字幼芬。康熙三十年進士,選庶吉士。歷官詹事。代父赴軍,歷駐忒斯、阿達拖羅海。奕清體羸善病,處之晏然。雍正四年,命赴阿爾泰坐檯。又十年,乾隆元年,召還,仍以詹事管少詹事。乞假葬父,尋卒。

奕鴻,字樹先。康熙四十八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湖南驛鹽、糧儲道。奕清赴軍,奕鴻盡斥其產與俱。後命赴烏里雅蘇台效力。居邊十年,與奕清同釋還,官四川川東道。引疾歸,卒。

勞之辨,字書升,浙江石門人。康熙三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戶部主事,遷禮部郎中。出為山東提學道僉事,報滿,左都御史魏象樞特疏薦之,遷貴州糧驛道參議。師方下雲南,羽書旁午,之辨安設驛馬以利塘報;復以軍米運自湖南,苦累夫役,白大府停運,就地採購,供億無匱。二十四年,擢通政使參議,遷兵部督捕理事官。連遭親喪。服闋,起故官。洊擢左副都御史,數有建白。

四十七年,皇太子允礽既廢,上日夕憂懣。既,有復儲意,王大臣合疏保奏,命留中。旋諭廷臣:「俟廢太子疾瘳,教養有成,朕自有旨,諸王大臣不得多瀆。」十二月,之辨密奏曰:「皇上之於皇太子,分則君臣,親則父子。皇太子初以疾獲戾,今疾已平復。孝友之本懷,固由至性;肅雍之儀表,久系群心。乞速渙新綸,收回成詔,敕部擇吉早正東宮,佈告中外,俾天下曉然知聖人舉動,仁至義盡,大公無私。事莫有重於此者。今八荒清晏,一統車書,值星紀初「辶週」,光華復旦,七廟將行大祫,萬國於以朝正。皇上以孝慈治天下,方且稱壽母萬年之觴,集麟趾繁昌之慶;而顧使前星虛位,震子未寧,聖心得無有遺憾乎?臣年已七十,報主之日無多,知無不言,統望乾斷速行。自此以往,皇上待皇太子與諸皇子,尤原均之以恩,範之以禮,則宜君宜王之美,不難上媲成周,遠超百代。至萬不得已而裁之以法,則非臣之所敢言也。」疏入,上不懌,斥為奸詭,命奪官,逮赴刑部笞四十,逐回原籍。

五十二年,赴京祝萬壽,復原秩。逾年,卒於家。

硃天保,字九如,滿洲鑲白旗人,兵部侍郎硃都訥子。康熙五十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五十六年,典山東鄉試。

五十七年正月,疏請復立二阿哥允礽為皇太子。時允礽廢已久,儲位未定,貝勒允禩覬得立,揆敘、王鴻緒等左右之,欲陰害允礽。硃天保憂之,具疏上,略曰:「二阿哥雖以疾廢,然其過失良由習於驕抗,左右小人誘導之故。若遣碩儒名臣為之羽翼,左右佞幸盡皆罷斥,則潛德日彰,猶可復問安侍膳之歡。儲位重大,未可移置如釭,恐有籓臣傍為覬覦,則天家骨肉之禍,有不可勝言者。」疏成,以父在,慮同禍,徘徊未即上。硃都訥察其情,趣之入告。時上方幸湯山,硃天保早出德勝門,群鴉阻馬前,硃天保揮之去。疏上,上欷歔久之。阿靈阿,允禩黨也,媒孽之曰:「硃天保為異日希寵地。」上怒,於行宮禦門召問曰:「爾雲二阿哥仁孝,何由知之?」硃天保以聞父語對。上曰:「爾父在官時,二阿哥本無疾,學問弓馬皆可觀。後得瘋疾,舉動乖張,嘗立朕前辱罵徐元夢。於伯叔之子往往以不可道之言肆詈,爾知之乎?爾又云二阿哥聖而益聖,賢而益賢,爾從何而知?」硃天保亦以父聞之守者對。詰其姓名,不能答。上曰:「朕以爾陳奏此大事,遣人傳問,或將爾言遺漏,故親訊爾。爾無知稚子,數語即窮,必有同謀者。」硃天保對父與婿戴保同謀,遂逮硃都訥、戴保。

上复禦門召問曰:「二阿哥因病拘禁,朕猶望其痊癒,故复釋放,父子相見。教訓不悛,始復拘禁。二阿哥以礬水作書與普奇,屬其保舉為大將軍,並謂齊世、札拉克圖皆當為將軍。朕遣內侍往詢,自承為親筆。此事爾知之否?」硃都訥自稱妄奏,應萬死。上曰:「爾奏引戾太子為比。戾太子父子間隔,朕於二阿哥常遣內監往視,賜食賜物。今二阿哥顏貌豐滿,其子七八人,朕常留養宮中,何得比戾太子?爾又稱二阿哥為費揚古陷害。費揚古乃功臣,病篤時,朕親臨視,沒後遣二阿哥往奠。爾何得妄言?爾希僥倖取大富貴,以朕有疾,必不親訊。今爾始知當死乎?」辭連硃都訥婿常賚及金寶、齊世、萃泰等,並逮訊議罪。硃天保、戴保皆坐斬。硃都訥與常賚、金寶皆免死荷校,齊世拘禁,萃泰奪官。

陶彝,順天大興人。康熙三十九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再遷郎中。考選廣西道御史,巡視兩浙鹽政。

六十年三月,彝與同官任坪、范長發、鄒圖雲、陳嘉猷、王允晉、李允符、範允、高玢、高怡、趙成麃、孫紹曾合疏奏曰:「皇上深恩厚德,浹洽人心。茲逢六十年,景運方新,普天率土,歡欣鼓舞,而建儲一事,尤為鉅典。懇獨斷宸衷,早定儲位。」疏入,下內閣。時大學士王掞正密疏請建儲。後數日,彝等疏又上,上震怒,斥掞植黨希榮。於是王大臣奏請奪掞及諸御史官,從重治罪。越日,諭廷臣曰:「王掞及御史陶彝等妄行陳奏,俱稱為國為君。今西陲用兵,為人臣者,正宜滅此朝食。可暫緩議罰,如八旗滿洲文官例,俱委署額外章京,遣往軍前效力贖罪。」雍正四年,世宗以諸御史不諳國體,心本無他,詔釋歸,以原職休致還籍。

坪,字坦公,山東高密人。康熙三十年進士。自刑部郎中考選山西道御史,轉掌陝西道。赴軍,駐忒斯河。大漠荒寒,盛夏冰雪,坪處之怡然。及歸,閉戶讀書,終老於家。

長發,字廷舒,浙江秀水人。康熙三十三年進士,授南城知縣。行取禮部主事,考選廣西道御史,轉掌浙江道。遣戍,予額外主事銜,隨都統圖臘赴征西將軍營。還,駐歸化城。後命赴察漢新台。歸,以原職休致。

圖雲,字偉南,江西南城人。康熙三十六年進士,授大竹知縣。行取禮部主事,考選河南道御史,轉掌山東道,巡視東城。

嘉猷,字讱叔,江南溧陽人。康熙三十九年進士。自吏部員外郎考選山西道御史。五十六年,王掞密請建儲。未幾,嘉猷與同官八人亦合疏陳請,上疑之,掞幾獲罪,事具掞傳。至是,嘉猷復與彝等申請,獲咎。

允晉,直隸清苑人。康熙四十五年進士。自戶部員外郎考選陝西道御史。

允符,字揆山,浙江嘉善人。康熙二十六年舉人,授什邡知縣。行取江西道御史。

允,字用賓,浙江錢塘人。康熙三十九年進士,授安平知縣。行取工部主事,考選山東道御史。

玢,字荊襄,河南柘城人。康熙二十七年進士。自禮部郎中考選廣東道御史,巡視東城。謫戍忒斯軍營,運糧西藏。居塞上六年,著出塞集,備言屯戍之苦。釋歸,終於家。

怡,字仲友,浙江武康人。康熙二十七年進士,授長洲知縣。善聽訟,吏胥憚之。尚書韓菼,怡師也,其姻黨繫獄,以菼故請恕,怡怒杖之。選鄜州知州,行取工部主事。考選山東道御史。謫戍時,年逾六十。以原職釋歸。

赵成麃,字德培,江南吳縣人。康熙四十七年舉人,授內閣中書。累遷兵部郎中,考選福建道御史。

紹曾,字二乾,浙江山陰人。康熙二十五年舉人,授開縣知縣。行取戶部主事,授四川道御史。赴軍,駐歸化城,地當孔道。故事,徭役供張,取給於戍員。紹曾清介無馀資,困甚。迨釋還,卒於途。又有邵璿,亦以疏請建儲獲罪。

璿,字璣亭,江南無錫人。自拔貢生授芮城知縣。行取工部主事,授江南道御史,掌登聞院,巡視北城。六十年,遣戍軍前。時同謫者十三人,圖雲、允符、成麃、璿皆死於塞外,而給事中劉堂,御史柴謙、吳鎬、程鑣續以言事謫,同時釋還,仍為十三人,世稱「十三言官」。堂,彭澤人。謙,仁和人。鎬,漢陽人。鑣,錢塘人。

論曰:理密親王在儲位久,未聞顯有失德,而終遭廢黜,聖祖手詔,若有深痛鉅慝至不可言者。夫以聖祖之仁明,而不克全監撫之重,終父子之恩,讒人罔極,靡所不至,甚矣!掞力主復故,聖祖雖深罪之,固諒其無他心。勞之辨諫於初廢,大臣拜杖,已非故事;硃天保爭於再黜,遂以誅死,罪及其親。一則但責其沽名,一則深疑其受指,故譴有重輕歟?彝等但坐謫戍,已為寬典,拳拳效忠,固人臣之義也。
  1. 清史稿/卷285·卷二百八十五
  2. 清史稿/卷284·卷二百八十四
  3. 清史稿/卷283·卷二百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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