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塞天地而橫四海者,其唯孝乎;奉大功而立顯名者,其唯義乎。何則?孝始事親,惟后資於致治;義在合宜,惟人賴以成德。上智稟自然之性,中庸有企及之美。其大也,則隆家光國,盛烈與河海爭流;授命滅親,峻節與竹〔栢〕俱茂。

然而淳源既往,澆風愈扇。禮義不樹,廉讓莫脩。若乃綰銀黃,列鐘鼎,立於朝廷之間,非一族也,其出忠入孝,輕生蹈節者,則蓋寡焉。積龜貝,實倉廩,居於閭巷之內,非一家也,其悅禮敦詩,守死善道者,則又鮮焉。斯固仁人君子所以興歎,哲后賢宰所宜屬心。如令明教化以救其弊,優爵賞以勸其善,布懇誠以誘其進,積歲月以求其終,則今之所謂少者可以為多矣,古之所謂為難者可以為易矣。故博採異聞,網羅遺逸,錄其可以垂範方來者,為孝義篇云。

李棠字長卿,勃海蓨人也。祖伯貴,魏宣武時官至魯郡守。有孝行,居父喪,哀慼過禮,遂以毀卒。宣武嘉之,贈勃海相。父元冑,員外散騎侍郎。

棠幼孤,好學,有志操。年十七,屬爾朱之亂,與司空高乾兄弟,舉兵信都。魏中興初,辟衞軍府功曹參軍。太昌中,以軍功除征虜將軍,行東萊郡事。魏孝武西遷,棠時在凹北,遂仕東魏。

及高仲密為北豫州刺史,請棠為掾。先是,仲密與吏部郎中崔暹有隙。暹時被齊文襄委任,仲密恐其搆己,每不自安,將圖來附。時東魏又遣鎮城奚壽興典兵事,仲密但知民務而已。既至州,遂與棠謀執壽興以成其計。仲密乃置酒延壽興,陰伏壯士,欲因此執之。壽興辭而不赴。棠遂往見之曰:「君與高公,義符昆季。今日之席,以公為首。豈有賓客總萃,而公無事不行?將恐遠近聞之,竊有疑怪。」壽興遂與俱赴,便發伏執之。乃帥其士眾據城,遣棠詣闕歸款。太祖嘉之,拜棠衞將軍、右光祿大夫,封廣宗縣公,邑一千戶。棠固辭曰:「臣世荷朝恩,義當奉國。而往者見拘逆命,不獲陪駕西巡。今日之來,免罪為幸,何敢以此微庸,冒受天爵。」如此者再三,優詔不許。俄遷給事黃門侍郎,加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散騎常侍。

魏廢帝二年,從魏安公尉遲迥伐蜀。蜀人未即降,棠乃應募,先使諭之。既入成都,蕭撝問迥軍中委曲,棠不對。撝乃苦笞辱之,冀獲其實。棠曰:「爾亡國餘燼,不識安危。奉命諭爾,反見躓頓。我王者忠臣,有死而已,義不為爾移志也。」撝不能得其要指,遂害之。子敞嗣。

柳檜字季華,祕書監虬之次弟也。性剛簡任氣,少文,善騎射,果於斷決。年十八,起家奉朝請。居父喪,毀瘠骨立。服闋,除陽城郡丞、防城都督。大統四年,從太祖戰於河橋,先登有功。授都督,鎮鄯州。八年,拜湟河郡守,

時檜兄虬為祕書丞,弟慶為尚書左丞。檜嘗謂兄弟曰:「兄則職典簡牘,襃貶人倫;弟則管轄羣司,股肱朝廷。可謂榮寵矣。然而四方未靜,車書不一,檜唯當蒙矢石,履危難,以報國恩耳。」頃之,太祖謂檜曰:「卿昔在鄯州,忠勇顯著。今西境肅清,無勞經略。九曲,國之東鄙,當勞君守之。」遂令檜鎮九曲。

尋從大將軍王雄討上津、魏興,平之,即除魏興、華陽二郡守。安康人黃眾寶謀反,連結黨與,攻圍州城。

斌字伯達。年十七,齊公憲召為記室。早卒。

斌弟雄亮,字信誠。幼有志節,好學不倦。年十二,遭父艱,

杜叔毗字子弼。其先,京兆杜陵人也,徙居襄陽。祖乾光,齊司徒右長史。父漸,梁邊城太守。

叔毗早歲而孤,事母以孝聞。性慷慨有志節。勵精好學,尤善左氏春秋。仕梁,為宜豐侯蕭循府中直兵參軍。大統十七年,太祖令大將軍達奚武經略漢州。

尋拜都督、輔國將軍、中散大夫。遭母憂,哀毀骨立,殆不勝喪。服闋,晉公護辟為中外府樂曹參軍,加授大都督,遷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行義歸郡守。自君錫及宗室等為曹策所害,猶殯梁州,至是表請迎喪歸葬。高祖許之,葬事所須,詔令官給。在梁舊田宅經外配者,竝追還之,仍賜田二百頃。尋除硤州刺史。

天和二年,從衞國公直南討,軍敗,為陳人所擒。陳人將降之,叔毗辭色不撓,遂被害。子廉卿。

荊可,河東猗氏人也。性質朴,容止有異於人。能苦身勤力,供養其母,隨時甘旨,終無匱乏。及母喪,水漿不入口三日。悲號擗踊,絕而復蘇者數四。葬母之後,遂廬於墓側。晝夜悲哭,負土成墳。蓬髮不櫛沐,菜食飲水而已。然可家舊墓,塋域極大,榛蕪至深,去家十餘里。而可獨宿其中,與禽獸雜處。哀感遠近,邑里稱之。

大統中,鄉人以可孝行之至,足以勸勵風俗,乃上言焉。太祖令州縣表異之。及服終之後,猶若居喪。大冢宰、晉公護聞可孝行,特引見焉。與可言論,時有會於護意。而護亦至孝,其母閻氏沒於敵境,不測存亡。每見可,自傷久乖膝下。重可至性。及可卒之後,護猶思其純孝,收可妻子於京城,恆給其衣食。

秦族,上郡洛川人也。祖白、父雚,竝有至性,聞於閭里。魏太和中,板白潁州刺史。大統中,板雚鄜城郡守。

族性至孝,事親竭力,為鄉里所稱。及其父喪,哀毀過禮,每一痛哭,

榮先亦至孝。遭母喪,哀慕不已,遂以毀卒。邑里化其孝行。世宗嘉之,

皇甫遐字永覽,河東汾陰人也。累世寒微,而鄉里稱其和睦。遐性純至,少喪父,事母以孝聞。保定末,又遭母喪,乃廬於墓側,負土為墳。後於墓南作一禪窟,

張元字孝始,河北芮城人也。祖成,假平陽郡守。父延儁,仕州郡,累為功曹、主簿。竝以純至,為鄉里所推。

元性謙謹,有孝行。微涉經史,然精脩釋典。年六歲,其祖以夏中熱甚,欲將元就井浴。元固不肯從。祖謂其貪戲,乃以杖擊其頭曰:「汝何為不肯洗浴?」元對曰:「衣以蓋形,為覆其䙝。元不能䙝露其體於白日之下。」祖異而捨之。南隣有二杏樹,杏熟,多落元園中。諸小兒競取而食之;元所得者,送還其主。村陌有狗子為人所棄者,元見,即收而養之。其叔父怒曰:「何用此為?」將欲更棄之。元對曰:「有生之類,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殺,自然之理。今為人所棄而死,非其道也。若見而不收養,無仁心也。是以收而養之。」叔父感其言,遂許焉。未幾,乃有狗母銜一死兔,置元前而去。

及元年十六,其祖喪明三年,元恆憂泣,晝夜讀佛經,禮拜以祈福祐。後讀藥師經,見盲者得視之言,遂請七僧,然七燈,七日七夜,轉藥師經行道。每言:「天人師乎!元為孫不孝,使祖喪明。今以燈光普施法界,願祖目見明,元求代闇。」如此經七日。其夜,夢見一老公,以金鎞治其祖目。

其後祖臥疾再周,元恆隨祖所食多少,衣冠不解,旦夕扶侍。及祖歿,號踴,絕而復蘇。

史臣曰:李棠、柳檜竝臨危不撓,視死如歸,其壯志貞情可與青松白玉比質也。然檜恩隆加等,棠禮闕飾終,有周之政,於是乎偏矣。雄亮銜戴天之痛,叔毗切同氣之悲,援白刃而不顧,雪家冤於輦轂。觀其志節,處死固為易也。荊可、秦族之徒,生自隴畝,曾無師資之訓,因心而成孝友,乘理而蹈禮節。如使舉世若茲,則羲、農何遠之有。若乃誠感天地,孝通神明,見之於張元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