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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233·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姜應麟 陳登雲 羅大紘 李獻可 孟養浩 朱維京 王如堅 王學曾 張貞觀 樊玉衡 謝廷讚 楊天民 何選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明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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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應麟陳登雲羅大摐李獻可孟養浩朱維京王如堅王學曾張貞觀樊玉衡謝廷讚楊天民何選

姜應麟,字泰符,慈谿人。父國華,嘉靖中進士。歷陜西參議,有廉名。應麟舉萬歷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戶科給事中。貴妃鄭氏有殊寵,生子常洵,詔進封為皇貴妃。而王恭妃育皇長子已五歲,無所益封。中外籍籍,疑帝欲立愛。十四年二月,應麟首抗疏言:「禮貴別嫌,事當慎始。貴妃所生陛下第三子猶亞位中宮,恭妃誕育元嗣翻令居下。揆之倫理則不順,質之人心則不安,傳之天下萬世則不正,非所以重儲貳、定眾誌也。伏請俯察輿情,收還成命。其或情不容已,請先封恭妃為皇貴妃,而後及於鄭妃,則禮既不違,情亦不廢。然臣所議者末,未及其本也。陛下誠欲正名定分,別嫌明微,莫若俯從閣臣之請,冊立元嗣為東宮,以定天下之本,則臣民之望慰,宗社之慶長矣。」疏入,帝震怒,抵之地,遍召大珰諭曰:「冊封貴妃,初非為東宮起見,科臣奈何訕朕!」手擊案者再。諸珰環跪叩首,怒稍解,遂降旨:「貴妃敬奉勤勞,特加殊封。立儲自有長幼,姜應麟疑君賣直,可降極邊雜職。」於是得大同廣昌典史。吏部員外郎沈璟、刑部主事孫如法繼言之,並得罪。兩京申救者疏數十上,皆不省。自後言者蜂起,鹹執「立儲自有長幼」之旨,以責信於帝。帝雖厭苦之,終不能奪也。

應麟居廣昌四年,量移余幹知縣。以父憂歸。服闋,至京,會吏部數以推舉建言諸臣得重譴,應麟遂不復補。家居二十年。光宗立,起太仆少卿。給事中薛鳳翔劾應麟老病失儀,遂引疾去。崇禎三年卒,贈太常卿。

從子思睿,字顓愚。少孤,事母孝。舉天啟二年進士,授行人。崇禎三年擢御史。明年春,陳天下五大弊:曰加派病民,曰郵傳過削,曰搜剔愈精,頭緒愈亂,曰懲毖愈甚,頹廢愈多,曰督責愈急,蒙蔽愈深。忤旨,切責。其冬遣宦官監視邊務,抗疏切諫。已,劾首輔周延儒以家人周文郁為副將,弟素儒為錦衣,叔父人瑞為中書,受賕行私,請罷斥。已,論救給事中魏呈潤、御史李曰輔、王績燦。巡按雲南。陛辭,歷指諸弊政,而言:「舉朝拯焚救溺之精神,專用之摘抉細微,而以察吏詰戎予奪大柄僅付二三閹寺。厝火自安,不知變計,天下安望太平!」忤旨,切責。還朝,值帝撤還二部總理諸鎮監視內臣。思睿請並撤監視京營關、寧者。因詆向來秉政大臣阿承將順之罪,意指溫體仁也。體仁二子儼、伉數請囑提學僉事黎元寬。會元寬以文體險怪論黜,遂發其二子私書。思睿劾體仁縱子作奸,以元寬揭為據。體仁謂揭不出元寬手,思睿等群謀排陷。元寬上疏證明,思睿再劾體仁以「群謀」二字成陷人之阱,但知有子,不知有君。帝怒,奪俸五月。出視河東鹽政。安邑有故都御史曹於汴講學書院,思睿為置田構學舍,公余親蒞講授。代還,乞假歸裏。未幾卒。

陳登雲,字從龍,唐山人。萬歷五年進士。除鄢陵知縣。政最,征授御史。出按遼東,疏陳安攘十策,又請速首功之賞。改巡山西。還朝,會廷臣方爭建儲。登雲謂議不早決,由貴妃家陰沮之。十六年六月,遂因災異抗疏,劾妃父鄭承憲,言:「承憲懷禍藏奸,窺覬儲貳。日與貂珰往來,綢繆杯酌,且廣結山人、術士、緇黃之流。曩陛下重懲科場冒籍,承憲妻每揚言事由己發,用以恐喝勛貴,簧鼓朝紳。不但惠安遭其虐焰,即中宮與太后家亦謹避其鋒矣。陛下享國久長,自由敬德所致,而承憲每對人言,以為不立東宮之效。幹撓盛典,蓄隱邪謀,他日何所不至。茍不震奮乾剛,斷以大義,雖日避殿撤樂、素服停刑,恐天心未易格,天變未可弭也。」疏入,貴妃、承憲皆怒,同列亦為登雲危,帝竟留中不下。

久之,疏論吏部尚書陸光祖,又論貶四川提學副使馮時可,論罷應天巡撫李淶、順天巡撫王致祥,又論禮部侍郎韓世能、尚書羅萬化、南京太仆卿徐用檢。朝右皆憚之。時方考選科道,登雲因疏言:「近歲言官,壬午以前怵於威,則摧剛為柔;壬午以後昵於情,則化直為佞。其間豈無剛直之人,而弗勝齟齬,多不能安其身。二十年來,以剛直擢京卿者,百止一二耳。背公植黨,逐嗜乞憐,如所謂『七豺』、『八狗』者,言路顧居其半。夫臺諫為天下持是非,而使人賤辱至此,安望其抗顏直繩,為國家鋤大奸、殲巨蠹哉!與其誤用而斥之,不若慎於始進。」因條數事以獻。

出按河南。歲大饑,人相食。副使崔應麟見民啖澤中雁矢,囊示登雲,登雲即進之於朝。帝立遣寺丞鐘化民賫帑金振之。登雲巡方者三,風裁峻厲。以久次當擢京卿,累寢不下,遂移疾歸。尋卒。

羅大纮,字公廓,吉水人。萬歷十四年進士。授行人。十九年八月,遷禮科給事中。甫拜命,即上「定制書」數千言。已,復言視朝宜勤,語皆切直。先有詔以二十年春冊立東宮,至是工部主事張有德以預備儀物請。帝怒,命奪俸三月,更緩冊立事。尚書曾同亨請如前詔,忤旨,切讓。大纮復以為言,詔奪俸如有德。大學士許國、王家屏連署閣臣名,乞收新命,納諸臣請,帝益怒。首輔申時行方在告,聞帝怒,乃密揭言:「臣雖列名公疏,實不與知。」帝喜,手詔褒答,而揭與詔俱發禮科。故事,閣臣密揭無發科者。時行慚懼,亟謀之禮科都給事中胡汝寧,遣使取揭。時獨大纮守科,使者紿取之。及往索,時行留不發。大纮乃抗疏曰:「臣奉職無狀,謹席稿以待。獨念時行受國厚恩,乃內外二心,藏奸蓄禍,誤國賣友,罪何可勝言。夫時行身雖在告,凡翰林遷改之奏,皆儼然首列其名,何獨於建儲一事深避如此。縱陛下赫然震怒,加國等以不測之威,時行亦當與分過。況陛下未嘗怒,而乃沮塞睿聰,搖動國本,茍自獻其乞憐之術,而遏主上悔悟之萌,此臣之所大恨也。假令國等得請,將行慶典而恩澤加焉,時行亦辭之乎?蓋其私心妄意陛下有所牽系,故陽附廷臣請立之議,而陰緩其事,以為自交宮掖之謀。使請之而得,則明居羽翼之功;不得,則別為集菀之計。其操此術以愚一世久矣,不圖今日乃發露之也。」疏入,帝震怒,命貶邊方雜職。俄以六科鐘羽正等論救,斥為民,羽正等奪俸。中書舍人黃正賓復抗疏力詆時行。帝怒,下獄拷訊,斥為民。時行亦不安,無何,竟引去。大纮誌行高卓。鄉人以配裏先達羅倫、羅洪先,號為「三羅」。天啟中,贈光祿少卿。

正賓,歙人。以貲為舍人,直武英殿。恥由貲入官,思樹奇節,至是遂見推清議。後李三才、顧憲成鹹與遊,益有聲士大夫間。熹宗立,起故官。再遷尚寶少卿,引病歸。魏忠賢下汪文言獄,詞連正賓。坐贓千金,遣戍大同。莊烈帝嗣位,復官,致仕。崇禎元年六月,魏黨徐大化、楊維垣已罷官,猶潛居輦下,交通奄寺,正賓在都,抗疏發其奸。勒兩人歸田裏,都人快之。而疏有「潛通宦寺」語,帝令指名。正賓以趙倫、於化龍對。帝以其妄,斥回籍。

李獻可,字堯俞,同安人。萬歷十一年進士。除武昌推官。課最,征授戶科給事中。屢遷禮科都給事中。二十年正月,偕六科諸臣疏請豫教,言:「元子年十有一矣,豫教之典當及首春舉行。倘謂內庭足可誦讀,近侍亦堪輔導,則禁闥幽閑,豈若外朝之清肅;內臣忠敬,何如師保之尊嚴。」疏入,帝大怒,摘疏中誤書弘治年號,責以違旨侮君,貶一秩調外,余奪俸半歲。大學士王家屏封還禦批,帝益不悅。吏科都給事中鐘羽正言:「獻可之疏,臣實贊成之,請與同謫。」吏科給事中舒弘緒亦言「言官可罪,豫教必不可不行」。帝益怒,出弘緒南京,而羽正及獻可並以雜職徙邊方。大學士趙誌臯論救,被旨譙讓。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復爭之,坐斥為民。戶科左給事中孟養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上疏救。帝益怒,廷杖養浩百,除其名。德泳、懋遜等六人並貶一秩,出之外。獻可、羽正、弘緒亦除名。

當是時,帝一怒而斥諫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駭嘆,然諫者卒未已。禮部員外郎董嗣成、御史賈名儒特疏爭之,御史陳禹謨、吏科左給事中李周策亦偕其僚論諫。帝怒加甚,奪嗣成職,名儒謫邊方,德泳、懋遜等鹹削籍,禹謨等停俸有差。禮部尚書李長春等亦疏諫,帝復詰讓。獻可等遂廢於家。久之,吏部尚書蔡國珍、侍郎楊時喬先後請收敘,鹹報寢。

天啟初,錄先朝言事諸臣。獻可已前卒,詔贈光祿卿。

弘緒、名儒皆獻可同年進士。尚象、懋遜、之佳、初春、其休、嗣成皆萬歷八年進士。弘緒,通山人。由庶吉士改給事中。天啟中,贈光祿少卿。

尚象,都勻人。以中書舍人為給事中。嘗劾罷尚書沈鯉,為士論所非。至是以直言去,國人始稱焉。天啟中,贈官如弘緒。

懋遜,沾化人。為余姚知縣,有治績,入為吏科給事中。既削籍,裏居三十年。光宗立,起太仆少卿,累遷工部左侍郎。卒,贈尚書。

之佳,長洲人。初為襄陽知縣。初春,吳縣人。初為順德知縣。並以治行征。至是與張棟並斥,稱「吳中三諫」。天啟初,贈之佳太仆少卿,初春光祿少卿。之佳孫適,亦兵科給事中。敢言。

其休,青城人。由蘇州推官擢吏科給事中。內官張德毆殺人,帝令司禮按問,蔽罪其下。其休乞並付德法司,竟報許。帝數不視朝。十七年正月,其休以萬邦入覲,請臨禦以風勵諸臣。他論奏甚眾。罷歸,卒,贈太常少卿。

嗣成,烏程人。祖份,禮部尚書。父道醇,南京給事中。仍世貴顯。嗣成以氣節著,士論多之。名儒,真定人。贈官如初春。

棟,字伯任,昆山人。萬歷五年進士。除新建知縣。征授工科給事中。請盡蠲天下逋租,格不行。時蠲租例,相沿但蠲存留,不及起運。棟請無拘故事,從之。再遷刑科左給事中。吳中白糧為累,民承役輒破家,棟請令出貲助漕舟附載。申時行、王錫爵絀其議,棟遂移疾歸。起兵科都給事中。劾去南京戶部尚書張西銘、刑部侍郎詹仰庇。軍政拾遺,劾恭順侯吳繼爵、宣城伯衛國本、忻城伯趙泰修、宣府總兵官李迎恩。繼爵留,余並罷。已,言邊臣敘功不宜及內閣、部、科,帝亦從焉。遣視固原邊備。時經略鄭洛方議和,棟言撦力克負固不歸,卜失兔傑黠如故,火落赤、真相雄據海上,不可使洛委責以去。因論兵部尚書王一鶚。會一鶚已卒,洛亦報撦力克東歸,遂寢其奏。棟又言:「洮、河失事,陛下赫然震怒。命洛視師,豈止欲其虛詞媚敵,博一順義東歸畢事耶?今火、真依海為窟,出沒自如,不宜敘將吏功。」報聞。母卒,棟年已六十,毀瘠廬墓,竟卒於墓所。天啟中,贈太常少卿。

德泳,祭酒守益孫。養浩、羽正自有傳。

孟養浩,字義甫,湖廣鹹寧人。萬歷十一年進士。授行人。擢戶科給事中,遷左給事中。帝嚴譴李獻可,養浩疏諫曰:「人臣即至狂悖,未有敢於侮君者,陛下豈真以其侮而罪之耶?獻可甫躋禮垣,驟議巨典。一字之誤,本屬無心,乃遽蒙顯斥。臣愚以為有五不可。元子天下本,豫教之請,實為宗社計。陛下不惟不聽,且從而罰之,是坐忍元子失學,而敝帚宗社也。不可者一。長幼定序,明旨森嚴,天下臣民既曉然諒陛下之無他矣。然豫教、冊立?本非兩事。今日既遲回於豫教,安知來歲不遊移於冊立,是重啟天下之疑。不可者二。父子之恩,根於天性,豫教之請,有益元子明甚。而陛下罪之,非所以示慈愛。不可者三。古者引裾折檻之事,中主能容之。陛下量侔天地,奈何言及宗社大計,反震怒而摧折之?天下萬世謂陛下何如主?不可者四。獻可等所論,非二三言官之私言,實天下臣民之公言也。今加罪獻可,是所罪者一人,而實失天下人之心。不可者五。祈陛下收還成命,亟行豫教。」帝大怒,言冊立已諭於明年舉行,養浩疑君惑眾,殊可痛惡。令錦衣衛杖之百,削籍為民,永不敘用。中外交薦,悉報寢。光宗立,起太常少卿。半歲中遷至南京刑部右侍郎。未之官,卒。

朱維京,字大可,工部尚書衡子也。舉萬歷五年進士,授大理評事,進右寺副。九年京察,謫汝州同知,改知崇德。入為屯田主事,再遷光祿丞。火落赤敗盟,經略鄭洛主和,督撫魏學曾、葉夢熊主戰。維京請召洛還,專委學曾等經理。及學曾以寧夏事被逮,復抗疏救之。

二十一年,三王並封詔下,維京首上疏曰:「往奉聖諭,許二十一年冊立,廷臣莫不延頸企踵。今忽改而為分封,是向者大號之頒,徒戲言也,何以示天下?聖諭謂立嗣以嫡,是已。但元子既長,欲少遲冊立,以待中宮正嫡之生,則祖宗以來,實無此制。考英宗之立,以宣德三年;憲宗之立,以正統十四年;孝宗之立,以成化十一年。少者止一二齡,多亦不過五六齡耳。維時中宮正位,嫡嗣皆虛,而祖宗曾不少待。即陛下冊立,亦在先帝二年之春。近事不遠,何不取而證之。且聖人為政,必先正名。今分封之典,三王並舉,冠服宮室混而無別,車馬儀仗雜而無章,府僚庶寀淆而無辨。名既不正,弊實滋多。且令中宮茍耀前星,則元子退就藩服,嫡庶分定,何嫌何疑。今預計將來,坐格成命,是欲愚天下,而實以天下為戲也。夫人臣以道事君,不可則止。陛下雖有並封之意,猶不遽行,必以手詔咨大學士王錫爵,錫爵縱不能如李沆引燭之焚,亦當為李泌造膝披陳,轉移聖心而後已。如其不然,王家屏之高蹤自在,陛下優禮輔臣,必無韓瑗、來濟之辱也。奈何噤無一語,若胥吏之承行,惟恐或後。彼楊素、李勣千古罪人,其初心豈不知有公論,惟是患得患失之心勝,遂至不能自持耳。」帝震怒,命謫戍極邊。錫爵力救,得為民。家居甫二年,卒。天啟時,贈太常少卿。

王如堅,字介石,安福人。萬歷十四年進士。授懷慶推官。入為刑科給事中,抗疏爭三王並封,其略曰:

謹按十四年正月聖諭「元子幼小,冊立事俟二三年舉行」,是明言長子之為元子也。又十八年正月詔旨「朕無嫡子,長幼自有定序」,是明示倫次之不可易也。已而十九年八月,奉旨「冊立之事,改於二十一年舉行」,此則陛下雖怒群臣激聒,輒更定期,未嘗遽寢冊立之事。乃今已屆期,忽傳並封為王,以待嫡嗣。臣始而疑,既而駭。陛下言猶在耳,豈忘之耶?曩者謂二三年舉行,已遲至二十年矣,二十年舉行又改至二十一年矣,今二十一年倏改為並封,是陛下前此灼然之命,尚不自堅,今日群臣,將何所取信?

夫立嫡之條,「祖訓」為廢嫡者戒也。今日有嫡可廢乎?且陛下欲待正嫡,意非真待也。古王者後宮無偏愛,故適後多後嗣。後世愛有所專,則天地之交不常泰,欲後嗣之繁難矣。我祖宗以來,中宮誕生者有幾?國本早定,惟元子是屬。或二三齡而立,或五六齡而立。即陛下春宮受冊時,止六齡耳,寧有待嫡之議與潞王並封之詔哉?今皇長子且十二齡矣,聞皇后撫育無間己出。元子早定一日,即早慰中宮一日之心。後素賢明,何有舍當前之冢嗣,而覬幸不可知之數耶?宮闈之內,衽席之間,左右近習之輩,見形生疑,未必不以他意窺陛下。即如昨歲冊立之旨,方待舉行,而宗室中已有並封之疏,安知非機事外泄,彼得量朝廷之淺深?

夫別名號,辨嫌疑,禮之善經也。元子與眾子,其間冠服之制,齒簿之節,恩寵之數,接見之儀,迥然不齊矣。一日並封而同號,則有並大之嫌,逼長之患。執狐疑而來讒賊,幾微之際,不可不慎。茍謂渙命新頒,難於遽改,則數年已定之明旨,尚可移易,今綸言初發,何不可中止也。

帝怒甚,命與朱維京皆戍極邊。王錫爵疏救,免戍為民。尋卒。天啟中,贈光祿少卿。

王學曾,字唯吾,南海人。萬歷五年進士。授醴陵知縣,調崇陽。擢南京御史。時吏民有罪,輒遣官校逮捕。學曾疏請止之,不納。十三年,慈寧宮成,諸督工內侍俱蔭錦衣。學曾論其太濫,且劾工部尚書楊兆諛諂中官。兆惶恐,引罪。已,言龍江關密邇蕪湖,蕪湖已征稅,龍江不宜復征,格不行。光山牛產一犢若麟,有司欲以聞,巡撫臧惟一不可。帝命禮部征之,尚書沈鯉諫,惟一亦疏論,不聽。學曾抗言:「麟生牛腹,次日即斃,則祥者已不祥矣。不祥之物,所司未嘗上聞,陛下何自聞之?毋亦左右小人以奇怪惑聖心也?今四方災旱,老稚流離,啼饑號寒之聲,陛下不聞;北敵梟張,士卒困苦,呻吟嗟怨之狀,陛下不聞;宗室貧窮,饔餐弗給,愁困涕洟之態,陛下不聞;而獨已斃之麟聞。彼為左右者,豈誠忠於陛下乎?願收還成命,內臣語涉邪妄者,即嚴斥之。」帝責其要名沽直,降興國判官。時御史蔡時鼎亦以言獲罪。南京御史王藩臣、給事中王嗣美等交章救兩人。帝怒,奪俸一級。

學曾累遷南京刑部主事,召為光祿丞。與少卿涂傑合疏爭三王並封,忤旨,皆削籍。後數年,吏部尚書蔡國珍疏請起用,不納。卒於家。傑,新建人。隆慶五年進士。由龍遊知縣入為御史。擢官光祿。熹宗時,贈學曾太仆少卿,傑太常少卿。

張貞觀,字惟誠,沛人。萬歷十一年進士。除益都知縣,擢兵科給事中。出閱山西邊務。五臺奸人張守清招亡命三千余人,擅開銀礦,又締姻潞城、新寧二王。帝納巡按御史言,敕守清解散徒黨,諭二王絕姻。守清乞輸課於官,開礦如故。貞觀力爭,乃已。前巡撫沈子木、李采菲皆貪。子木夤緣為兵部侍郎,貞觀並追劾之。子木坐貶,采菲奪職。還,進工科右給事中。泗州淮水大溢,幾嚙祖陵。貞觀往視,定分黃道淮之策。

再遷禮科都給事中。三王並封制下,貞觀率同列力爭。沈王呈堯由郡王進封,其諸弟止應為將軍,呈堯為營得郡王。貞觀及禮部尚書羅萬化守故事極諫。不納。時郊廟祭享率遣官代行,貞觀力請帝親祀。俄秋享,復將遣官。貞觀再諫,不報。明年正月,有詔皇長子出閣講讀。而兵部請護衛,工部奏儀仗,禮部進儀註,皆留中。又止令預告奉先殿,朝謁兩宮,他禮皆廢。於是貞觀等上言:「禮官議,禦門受賀、皇長子見群臣之禮,載在舊儀;即諸王加冠,亦以成禮而賀,賀畢謁見。元子初出,乃不當諸王一冠乎?且謁謝止兩宮,而缺然於陛下及中宮母妃之前,非所以教孝;賀靳於二皇子,而漠然於兄弟長幼之間,非所以序別。」疏入,忤旨,奪俸一年。

工科給事中黎道照上言:「元子初就外傅,陛下宜示之身教。乃采辦珠玉珍寶,費至三十六萬有奇,又取太仆銀十萬充賞,非作法於初之意。且貞觀等秉禮直諫,職也,不宜罰治。」給事中趙完璧等亦言之。帝怒,奪諸臣俸,謫貞觀雜職。大學士王錫爵等切救,乃貶三秩。頃之,都給事中許弘綱、御史陳惟芝等連章申論,帝竟除貞觀名,言官亦停俸。中外交薦,卒不起。天啟中卒,贈太常少卿。

樊玉衡,字以齊,黃岡人。萬歷十一年進士。由廣信推官征授御史。京察,謫無為判官。稍遷全椒知縣。二十六年四月,玉衡以冊立久稽,上言:「陛下愛貴妃,當圖所以善處之。今天下無不以冊立之稽歸過貴妃者,而陛下又故依違,以成其過。陛下將何以托貴妃於天下哉?由元子而觀則不慈,由貴妃而觀則不智,無一可者。願早定大計,冊立、冠婚諸典次第舉行,使天下以元子之安為貴妃功,豈不並受其福,享令名無窮哉!」疏奏,帝及貴妃怒甚。旨一日三四擬,禍且不測。大學士趙誌臯等力救,言自帝即位未嘗殺諫臣。帝乃焚其疏,忍而不發。再逾月,以「憂危竑議」連及,遂永戍雷州。長子鼎遇伏闕請代者再,不許。光宗立,起南京刑部主事,以老辭。疏陳親賢、遠奸十事,優詔答之。尋命以太常少卿致仕,卒於家。

子維城,舉萬歷四十七年進士。除海鹽知縣,遷禮部主事。天啟七年,坐事謫上林苑典簿。莊烈帝即位,魏忠賢未誅,抗疏言:「高皇帝定律,人臣非有大功,朦朧奏請封爵者,所司及封受之人俱斬。今魏良卿、良棟、鵬翼,白丁乳臭兒,並叨封爵,皆當按律誅。忠賢所積財,半盜內帑,籍還太府,可裕九邊數歲之餉。」因請褒恤楊漣、萬璟等一十四人,召還賀逢聖、文震孟、孫必顯等三十二人,亟正張體乾、許顯純、楊寰等罪。其月,又言:「崔呈秀雖死,宜剖棺戮屍。『五虎』、『五彪』之徒,乃或賜馳驛,或僅令還鄉,何以服人心,昭國典。」末斥吏科陳爾翼請緝東林遺孽之非,乞釋御史方震孺罪。帝並采納之。

崇禎元年,遷戶部主事,進員外郎。歷泉州知府、福建副使。八年,以大計罷歸。十六年,黃州城南門哭五日夜。眾知禍必至,傾城走,婦女多不及行。三月二十四日,張獻忠破黃岡,知縣孫自一、縣丞吳文燮死之。賊欲屈維城,抗聲大罵,刃洞胸而死。賊遂驅婦女墮城,稍緩,輒斷其腕,血淋漓土石間。三日而城平,復殺之以實塹焉。自一,光山人。

謝廷讃,字曰可,金谿人。父相,由鄉舉為東安知縣。初,歲饑,吏偽增戶口冒振,繼者遂按籍征賦,民困甚。相為請,得減戶千三百。奸人殺四人,棄其屍,獄三年不決。相禱於神,得屍所在,獄遂成。廷贊舉萬歷二十六年進士。未授官,即極論礦稅之害。旋授刑部主事。先是,詔二十八年春舉行冊立、冠婚之禮。將屆期,都御史溫純、禮科給事中楊天民、御史馮應鳳相繼言,不報。廷贊上疏言閣員當補,臺省當選,礦稅當撤,冠婚、冊立當速,詔令當信。持疏跪文華門,候命逾時。帝震怒,遣中官田義詰責。趙數日,命大學士趙誌臯、沈一貫擬敕諭,令禮部具儀。比擬諭進,竟不發。誌臯、一貫趣之,帝乃言因廷贊出位邀功,以致少待,命示諸司靜俟。遂褫廷贊職為民,並奪尚書蕭大亨,侍郎邵傑、董裕俸一歲,貶郎中徐如珂、員外郎林耀,主事鐘鳴陛、曹文偉三秩,調極邊。是歲冊立之禮不行,廷贊歸。僑寓維揚,授徒自給。久之,卒。天啟中,贈尚寶卿。

兄廷諒,字友可。萬歷二十三年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帝命李廷機入閣,又召王錫爵。廷諒言:「廷機才弱而暗,錫爵氣高而揚,均不宜用。」又曰:「儲君之立為王也,自錫爵始;舉人之有考察也,自廷機始;巡按之久任也,自趙世卿始;章疏之留中也,自申時行始;年例之不舉,考察之不下也,自沈一貫始。此皆亂人國者也。」疏入,留中。終順慶知府。

楊天民,字正甫,山西太平人。萬歷十七年進士。除朝城知縣。調繁諸城,有異政,擢禮科給事中。時方纂修國史,與御史牛應元請復建文年號,從之。二十七年,狄道山崩,下成池,山南湧大小山五。天民言:「平地成山,惟唐垂拱間有之,而唐遂易為周。今虎狼之使吞噬無窮,狗鼠之徒攘奪難厭。不市而征稅,無礦而輸銀。甚且毀廬壞冢,籍人貲產,非法行刑。自大吏至守令,每被譴逐。郡邑不肖者,反助虐交歡,藉潤私橐。嗷嗷之眾,益無所歸命,懷樂禍心,有土崩之勢。天心仁愛,亟示譴告,陛下尚不覺悟,翻然與天下更始哉!」不報。文選郎中梅守峻貪黷,將擢太常少卿,天民劾罷之。延綏總兵官趙夢麟潛師襲寇,以大捷聞,督撫李汶、王見賓等鹹進秩予蔭。寇乃大入,殺軍民萬計,汶等又妄奏捷。天民再疏論之,奪見賓職,夢麟戍邊,汶亦被譴。

天民尋進右給事中。冊立久稽,再疏請,不報。無何,貴妃弟鄭國泰疏請皇長子先冠婚後冊立,天民斥其非。國泰懼,委罪都指揮李承恩,奪其俸。順天、湖廣鄉試文多用二氏語,天民請罪考官楊道賓、顧天飐等,疏留中。二十九年五月,天民復偕同官上言,請早定國本。帝大怒,謫天民及王士昌雜職,余奪俸一年,以士昌亦給事禮科也。時御史周盤等公疏請,亦奪俸。天民得貴州永從典史。至十月,帝迫廷議,始立東宮,而天民等卒不召。天民幽憤卒。天啟中,贈光祿少卿。

初,天民去諸城,民為立祠。其後長吏不職,父老率聚哭祠下。

何選,字靖卿,宛平人。萬歷十一年進士。除南昌知縣,征授御史。廷臣爭國本多獲譴,選語鄭貴妃弟國泰,令以朝野公論、鄭氏禍福懇言於貴妃,俾妃自請。國泰猶豫,選厲色責之曰:「若不及今為身家計,吾儕群擊之,悔無及矣。」國泰懼,乃入告於妃,且疏請早定,以釋危疑。帝意不懌。已,知出選指,深銜之。未幾,吏部擬調驗封員外郎鄒元標於文選,疏六日不下,選以為言。帝憶前事,謫湖廣布政司照磨。稍遷南京通政司經歷。刑部缺員外郎,吏部擬用選。帝憾未釋,謂特降官不當推舉,切讓尚書孫丕揚等,謫文選郎中馮生虞、員外郎馮養誌等極邊,而斥選為民。以閣臣言,稍寬生虞、養誌等罰。南京給事中任彥蘗抗章論救,語侵閣臣。帝復怒,謫彥蘗於外,生虞仍以雜職調邊方。旋以言官論救,並斥彥蘗為民。於是御史許聞造上言:「陛下頃歲以來,謂公忠為比周,謂論諫為激擾;詘銓衡之所賢,撓刑官之所執。光祿太仆之帑,括取幾空;中外大小之官,縣缺不補。敲撲遍於宮闈,桁楊接於道路。論救忠良,則愈甚其罪;諫止貢獻,則愈增其額。奏牘沈閣而莫稽,奄寺縱橫而無忌。今欲摘陳一事,則慮陛下益甚其事;欲摘救一人,則慮陛下益罪其人。陛下執此以拒建言之臣,諸臣因此而塞進言之路。邇年以來,諸臣謇諤之風,視昔大沮矣。」不報。

生虞,大足人。彥蘗,任城人。天啟中,贈選光祿少卿,生虞太常少卿。

贊曰:野史載神宗金合之誓。都人子之說,雖未知信否,然恭妃之位久居鄭氏下,固有以滋天下之疑矣。姜應麟等交章力爭,不可謂無羽翼功。究之鄭氏非褒、驪之煽處,國泰亦無駟、鈞之惡戾,積疑召謗,被以惡聲。「詩」曰:「時靡有爭,王心載寧。」諸臣何其好爭也!

明史/卷232·列傳第一百二十 魏允貞 王國 余懋衡 李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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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明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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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允貞王國余懋衡李三才

魏允貞,字懋忠,南樂人。萬歷五年進士。授荊州推官。大學士張居正歸葬,群吏趨事恐後,允貞獨不赴,且抶其奴。治行最,征授御史。吏部尚書梁夢龍罷。允貞言:「銓衡任重。往者會推之前,所司率受指執政或司禮中官,以故用非其人。」帝納其言,特用嚴清,中外翕服。俄劾兵部尚書吳兌,兌引去。已,陳時弊四事,言:「自居正竊柄,吏、兵二部遷除必先關白,故所用悉其私人。陛下宜與輔臣精察二部之長,而以其職事歸之。使輔臣不侵部臣之權以行其私,部臣亦不乘輔臣之間以自行其私,則官方自肅。自居正三子連登制科,流弊迄今未已。請自今輔臣子弟中式,俟致政之後始許廷對,庶幸門稍杜。自居正惡聞讜言,每遇科道員缺,率擇才性便給、工諂媚、善逢迎者授之,致昌言不聞,佞臣得誌。自今考選時,陛下宜嚴敕所司,毋循故轍。俺答自通市以來,邊備懈弛。三軍月餉,既克其半以充市賞,復克其半以奉要人,士無宿飽,何能禦寇?至遼左戰功,尤可駭異。軍聲則日振於前,生齒則日減於舊。奏報失真,遷敘逾格,賞罰無章,何以能國哉!」疏入,下都察院。

先是,居正既私其子,他輔臣呂調陽子興周,張四維子泰徵、甲徵,申時行子用懋,皆相繼得舉。甲徵、用懋將廷對,而允貞疏適上。四維大慍,言:「臣待罪政府,無所不當聞。今因前人行私,而欲臣不預聞吏、兵二部事,非制也。」因為子白誣,且乞骸骨。時行亦疏辨。帝並慰留,而責允貞言過當。戶部員外郎李三才奏允貞言是,並貶秩調外。允貞得許州判官。給事中御史周邦傑、趙卿等論救,不納。允貞雖謫,然自是輔臣居位,其子無復登第者。久之,累遷右通政。

二十一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允貞素剛果,清操絕俗。以所部地疹民貧,力裁幕府歲供及州縣冗費,以其銀數萬繕亭障,建烽堠,置器市馬易粟。又奏免平陽歲額站銀八萬,以所省郵傳羨補之。雁門、平定軍以逋屯糧竄徙,允貞奏除其租,招令復業。岢嵐互市,省撫賞銀六萬。汾州有兩郡王,宗人與軍民雜處,知州秩卑不能制,奏改為府。自款市成,邊政廢。允貞視要害,築邊墻萬有余丈。政聲大著。帝亦數嘉其能。會詔中官張忠采礦山西,允貞抗疏極諫,不報。已,西河王知燧請開解州、安邑、絳縣礦,以儀賓督之。指揮王守信請開平定、稷山諸礦。帝並報允。允貞恐民愈擾,請令忠兼領,亦不納。

三殿災,詔求直言。允貞言咎在輔臣,歷數趙誌臯、張位罪。且曰:「前二臣以二月加恩,逾月兩宮災。今年又加恩,而三殿復災。天意昭然。」位等力辨,求罷。帝慰留,責允貞邊臣不當言朝事,因屢推不用,遂肆狂言,奪俸五月。頃之,允貞疏舉遺賢,請召還王家屏、陳有年、沈鯉、李世達、王汝訓及小臣史孟麟、張棟、萬國欽、馬經綸、顧憲成、趙南星、鄒元標等,疏留中。以久次,進右副都御史。

二十八年春,疏陳時政缺失,言:「行取諸臣,幾經論薦,陛下猶不輕予一官。彼魯坤、馬堂、高淮、陳朝輩,試之何事,舉之何人,乃令其銜命橫行,生殺予奪,恣出其口。廷臣所陳率國家大計,一皆寢閣,甚者嚴譴隨之。彼報稅之徒,悉無賴奸人,鄉黨不齒,顧乃朝奏夕報,如響應聲。臣不解也。胥徒入鄉,民間猶擾,況緹騎四出,如虎若狼,家室立破。如吳寶秀、華鈺諸人,禍至慘矣,而陛下曾不一念及。錢穀出入,上下相稽,猶多奸弊。敕使手握利權,動逾數萬。有司不敢問,撫按不敢聞,豈無吮膏血以自肥者,而陛下曾不一察及。金取於滇,不足不止;珠取於海,不罄不止;錦綺取於吳越,不極奇巧不止。乃元老聽其投閑,直臣幾於永錮,是陛下之愛賢士,曾不如愛珠玉錦綺也。」疏奏,亦不省。

先是,張忠以開礦至,後孫朝復至榷稅,誅求百方,允貞每事裁抑。會忠杖死太平典史武三傑,朝使者逼殺建雄縣丞李逢春,允貞疏暴其罪。朝怒,劾允貞抗命沮撓。帝留允貞疏不下,而下朝疏於部院。吏部尚書李戴、都御史溫純等力稱允貞賢,請下允貞疏平議。帝並留中。山西軍民數千恐允貞去,相率詣闕訴冤,兩京言官亦連章論救。帝乃兩置不問。明年,忠以夏縣知縣彭應春抗禮,劾貶之。允貞請留應春,不報。

允貞父已九十余,允貞歲歲乞侍養,章二十上。廷議以敕使害民,非允貞不能制,固留之。其年五月,請益力,始聽歸。士民為立祠。已,閱視者奏允貞守邊勞,即家進兵部右侍郎。尋卒。天啟初,追謚介肅。

弟允中、允孚。允中為諸生,副使王世貞大器之。歲鄉試,世貞戒門吏曰:「非魏允中第一,無伐鼓以傳也。」已而果然。時無錫顧憲成、漳浦劉廷蘭並為舉首,負俊才,時人稱「三解元」。尋與廷蘭舉萬歷八年進士。張居正專政,災異見,而中外方競頌功德。允中、廷蘭各上書座主申時行,勸之補救。時行不能用。允中尋授太常博士,擢吏部稽勛主事,調考功,未幾卒。允孚官刑部郎中,亦有名。

廷蘭與兄廷蕙、廷芥亦皆舉進士,有名。世所稱「南樂三魏」、「漳浦三劉」者也。

王國,字子楨,耀州人。萬歷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改御史。出視畿輔屯田,清成國公朱允禎等所侵地九千六百余頃。張居正疾篤,疏薦其座主潘晟入內閣,帝從之。國與同官魏允貞、雷士楨及給事中王繼光、孫煒、牛惟炳、張鼎思抗言不可,寢其命。已,極論中官馮保罪。且言:「居正死,保令徐爵索其家名琴七、夜光珠九、珠簾五、黃金三萬、白金十萬。居正子簡修躬賫至保邸,而保揚言陛下取之,誣汙聖德。」因發曾省吾、王篆表裏結納狀。國疏自外至,與李植疏先後上。帝已納植言罪保,植遂受知,而國亦由此顯名。還朝,薦王錫爵、陸樹聲、胡執禮、耿定向、海瑞、胡直、顏鯨、魏允貞。尋出督南畿學政,以疾歸。

起掌河南道。首輔申時行欲置所不悅者十九人察典,吏部尚書楊巍等依違其間,國力持不可。時行以御史馬允登資在國前,乃起允登掌察,而國佐之。諸御史咸集,允登書十九人姓名,曰:「諸人可謂公論不容者矣。」國熟視,叱曰:「諸人獨忤執政耳。天日監臨,何出此語!」允登意不回。國怒,奮前欲毆允登。允登走,國環柱逐之,同列救解。事聞,兩人並調外,國得四川副使。移疾歸。而十九人賴國以免。

久之,起故官,蒞山西。改督河南學政,遷山東參政。所在以公廉稱。召為太仆少卿。復出為山西副使,歷南京通政使。三十七年,以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歲兇,屢上寬恤事宜。大盜劉應第、董世耀聚眾稱王,剽劫遠近,督兵討滅之。進右都御史,巡撫如故。國剛介。與弟吏部侍郎圖並負時望,為黨人所忌。乞休歸,卒。

余懋衡,字持國,婺源人。萬歷二十年進士。除永新知縣。征授御史。時以殿工,礦稅使四出,驕橫。懋衡上疏言:「與其騷擾裏巷,榷及雞豚,曷若明告天下,稍增田賦,共襄殿工。今避加賦之名,而為竭澤之計,其害十倍於加賦。」忤旨,停俸一年。

巡按陜西。稅監梁永輦私物於畿輔,役人馬甚眾。懋衡奏之。永大恨,使其黨樂綱賄膳夫毒懋衡。再中毒,不死。拷膳夫,獲所予賄及余蠱。遂上疏極論永罪,言官亦爭論永,帝皆不省。永慮軍民為難,召亡命擐甲自衛。御史王基洪聲言永必反,具陳永斬關及殺掠吏民狀。巡撫顧其誌頗為永諱,永乃藉口辨。帝疑御史言不實。而鹹寧、長安二知縣持永益急。永黨王九功輩多私裝,恐為有司所跡,托言永遣,乘馬結陣馳去。縣棣追及之華陰,相格鬥,已皆被系,懋衡遂以反逆聞。永窘甚,爪牙盡亡,獨綱在,乃教永誣劾鹹寧知縣滿朝薦,朝薦被逮。永不久亦撤還,關中始靖。懋衡尋以憂歸。起掌河南道事。擢大理右寺丞,引疾去。

天啟元年,起歷大理左少卿,進右僉都御史,與尚書張世經共理京營戎政。進右副都御史,改兵部右侍郎,俱理戎政。三年八月,廷推南京吏部尚書,以懋衡副李三才;推吏部左侍郎,以曹於汴副馮從吾。帝皆用副者。大學士葉向高等力言不可,弗聽。懋衡、於汴亦以資後三才等,力辭新命,引疾歸。明年十月,再授前職。懋衡以珰勢方張,堅臥不起。既而奸黨張訥醜詆講學諸臣,以懋衡、從吾及孫慎行為首,遂削奪。崇禎初,復其官。

李三才,字道甫,順天通州人。萬歷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郎中。與南樂魏允貞、長垣李化龍以經濟相期許。及允貞言事忤執政,抗疏直之,坐謫東昌推官。再遷南京禮部郎中。會允貞、化龍及鄒元標並官南曹,益相與講求經世務,名籍甚。遷山東僉事。所部多大猾積盜,廣設方略,悉擒滅之。遷河南參議,進副使。兩督山東、山西學政,擢南京通政參議,召為大理少卿。

二十七年,以右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時礦稅使四出。三才所部,榷稅則徐州陳增、儀真暨祿,鹽課則揚州魯保,蘆政則沿江邢隆,棋布千里間。延引奸徒,偽鍥印符,所至若捕叛亡,公行攘奪。而增尤甚,數窘辱長吏。獨三才以氣淩之,裁抑其爪牙肆惡者,且密令死囚引為黨,輒捕殺之,增為奪氣。然奸民以礦稅故,多起為盜。浙人趙一平用妖術倡亂。事覺,竄徐州,易號古元,妄稱宋後。與其黨孟化鯨、馬登儒輩聚亡命,署偽官,期明年二月諸方並起。謀泄,皆就捕。一平亡之寶坻,見獲。三才再疏陳礦稅之害,言:「陛下愛珠玉,民亦慕溫飽;陛下愛子孫,民亦戀妻孥。奈何陛下欲崇聚財賄,而不使小民享升鬥之需;欲綿祚萬年,而不使小民適朝夕之樂。自古未有朝廷之政令、天下之情形一至於斯,而可幸無亂者。今闕政猥多,而陛下病源則在溺誌貨財。臣請渙發德音,罷除天下礦稅。欲心既去,然後政事可理。」逾月未報,三才又上言:「臣為民請命,月余未得請。聞近日章奏,凡及礦稅,悉置不省。此宗社存亡所關,一旦眾畔土崩,小民皆為敵國,風馳塵騖,亂眾麻起,陛下塊然獨處,即黃金盈箱,明珠填屋,誰為守之?」亦不報。三十年,帝有疾,詔罷礦稅,俄止之。三才極陳國勢將危,請亟下前詔,不聽。

清口水涸阻漕,三才議浚渠建閘,費二十萬,請留漕粟濟之。督儲侍郎趙世卿力爭,三才遂引疾求去。帝惡其委避,許之。淮揚巡按御史崔邦亮、巡漕御史李思孝、給事中曹於汴、御史史學遷、袁九臯交章乞留。而學遷言:「陛下以陳增故,欲去三才,托詞解其官。年來中使四出,海內如沸。李盛春之去以王虎,魏允貞之去以孫朝,前漕臣李誌之去亦以礦稅事。他監司守令去者,不可勝數,今三才復繼之。淮上軍民以三才罷,欲甘心於增,增避不敢出。三才不當去可知。」疏仍不答。三才遂去淮之徐州。連疏請代,未得命。會侍郎謝傑代世卿督儲,復請留。乃命三才供事俟代者,帝亦竟不遣代也。

明年九月,復疏言:「乃者迅雷擊陵,大風拔木,洪水滔天,天變極矣。趙古元方磔於徐,李大榮旋梟於亳,而睢州巨盜又復見告,人離極矣。陛下每有征求,必曰『內府匱乏』。夫使內府果乏,是社稷之福也,所謂貌病而天下肥也。而其實不然。陛下所謂匱乏者,黃金未遍地,珠玉未際天耳。小民饔飧不飽,重以征求,箠楚無時,桁楊滿路,官惟丐罷,民惟請死,陛下寧不惕然警悟邪!陛下毋謂臣禍亂之言為未必然也;若既已然矣,將置陛下何地哉!」亦不報。既而睢盜就獲,三才因奏行數事,部內晏然。

翕人程守訓以貲官中書,為陳增參隨。縱橫自恣,所至鼓吹,盛儀衛,許人告密,刑拷及婦孺。畏三才,不敢至淮。三才劾治之,得贓數十萬。增懼為己累,並搜獲其奇珍異寶及僭用龍文服器。守訓及其黨俱下吏伏法,遠近大快。

三十四年,皇孫生。詔並礦稅,釋逮系,起廢滯,補言官,既而不盡行。三才疑首輔沈一貫尼之,上疏陰詆一貫甚力。繼又言:「恩詔已頒,旋復中格,道路言前日新政不過乘一時喜心,故旋開旋蔽。」又謂:「一貫慮沈鯉、朱賡逼己。既忌其有所執爭,形己之短,又恥其事不由己,欲壞其成。行賄左右,多方蠱惑,致新政阻格。」帝得疏,震怒。嚴旨切責,奪俸五月。其明年,暨祿卒。三才因請盡撤天下稅使,帝不從,命魯保兼之。

是時顧憲成裏居,講學東林,好臧否人物。三才與深相結,憲成亦深信之。三才嘗請補大僚,選科道,錄遺佚。因言:「諸臣只以議論意見一觸當途,遂永棄不收,要之於陛下無忤。今乃假天子威以錮諸臣,復假忤主之名以文己過。負國負君,罪莫大此。」意為憲成諸人發。已,復極陳朝政廢壞,請帝奮然有為,與天下更始。且力言遼左阽危,必難永保狀。帝皆置不省。

三才揮霍有大略,在淮久,以折稅監得民心。及淮、徐歲侵,又請振恤,蠲馬價。淮人深德之。屢加至戶部尚書。會內閣缺人,建議者謂不當專用詞臣,宜與外僚參用,意在三才。及都御史缺,需次內召。由是忌者日眾,謗議紛然。工部郎中邵輔忠遂劾三才大奸似忠,大詐似直,列具貪偽險橫四大罪,御史徐兆魁繼之。三才四疏力辨,且乞休。給事中馬從龍、御史董兆舒、彭端吾、南京給事中金士衡相繼為三才辨。大學士葉向高言三才已杜門待罪,宜速定去留,為漕政計。皆不報。已而南京兵部郎中錢策,南京給事中劉時俊,御史劉國縉、喬應甲,給事中王紹徵、徐紹吉、周永春、姚宗文、朱一桂、李瑾,南京御史張邦俊、王萬祚,復連章劾三才。而給事中胡忻、曹於汴,南京給事中段然,御史史學遷、史記事、馬孟禎、王基洪,又交章論救。朝端聚訟,迄數月未已。憲成乃貽書向高,力稱三才廉直,又貽書孫丕揚力辨之。御史吳亮素善三才,即以兩書附傳邸報中,由是議者益嘩。應甲復兩疏力訐,至列其十貪五奸。帝皆不省。三才亦力請罷,疏至十五上。久不得命,遂自引去。帝亦不罪也。

三才既家居,忌者慮其復用。四十二年,御史劉光復劾其盜皇木營建私第至二十二萬有奇。且言三才與於玉立遙執相權,意所欲用,銓部輒為推舉。三才疏辨,請遣中官按問。給事中劉文炳、御史李徵儀、工部郎中聶心湯、大理丞王士昌,助光復力攻三才。徵儀、心湯,三才嘗舉吏也。三才憤甚,自請籍其家。工部侍郎林如楚言宜遣使覆勘。光復再疏,並言其侵奪官廠為園囿。御史劉廷元遂率同列繼之,而潘汝禎又特疏論劾。既而巡按御史顏思忠亦上疏如光復指。三才益憤,請諸臣會勘,又請帝親鞫。乃詔徵儀偕給事中吳亮嗣往。

其明年,光復坐事下獄。三才陽請釋之,而復力為東林辨白,曰:「自沈一貫假撰妖書,擅僇楚宗,舉朝正人攻之以去。繼湯賓尹、韓敬科場作奸,孽由自取,於人何尤。而今之黨人動與正人為仇,士昌、光復尤為戎首。挺身主盟,力為一貫、敬報怨。騰說百端,攻擊千狀。以大臣之賢者言之,則葉向高去矣,王象乾、孫瑋、王圖、許弘綱去矣,曹於汴、胡忻、朱吾弼、葉茂才、南企仲、朱國禎等去矣,近又攻陳薦、汪應蛟去矣。以小臣之賢者言之,梅之煥、孫振基、段然、吳亮、馬孟禎、湯兆京、周起元、史學遷、錢春等去矣,李樸、鮑應鰲、丁元薦、龐時雍、吳正誌、劉宗周等去矣。合於己則留,不合則逐。陛下第知諸臣之去,豈知諸黨人驅之乎?今奸黨仇正之言,一曰東林,一曰淮撫。所謂東林者,顧憲成讀書講學之所也。從之遊者如高攀龍、姜士昌、錢一本、劉元珍、安希範、嶽元聲、薛敷教,並束身厲名行,何負國家哉?偶曰東林,便成陷井。如鄒元標、趙南星等被以此名,即力阻其進。所朝上而夕下者,惟史繼偕諸人耳。人才邪正,實國祚攸關,惟陛下察焉。」疏入,眾益恨之。亮嗣等既往勘,久之無所得。第如光復言還報,遂落職為民。

天啟元年,遼陽失。御史房可壯連疏請用三才。有詔廷臣集議。通政參議吳殿邦力言不可用,至目之為盜臣。御史劉廷宣復薦三才,言:「國家既惜其才,則用之耳,又何議,然廣寧已有王化貞,不若用之山海。」帝是其言,即欲用三才,而廷議相持未決。詹事公鼐力言宜用,刑部侍郎鄒元標、僉都御史王德完並主之。已,德完迫眾議,忽變前說。及署議,元標亦不敢主。議竟不決,事遂寢。三年,起南京戶部尚書,未上卒。後魏忠賢亂政,其黨御史石三畏追劾之。詔削籍,奪封誥。崇禎初復官。

三才才大而好用機權,善籠絡朝士。撫淮十三年,結交遍天下。性不能持廉,以故為眾所毀。其後擊三才者,若邵輔忠、徐兆魁輩,鹹以附魏忠賢名麗逆案。而推轂三才,若顧憲成、鄒元標、趙南星、劉宗周,皆表表為時名臣。故世以三才為賢。

贊曰:朋黨之成也,始於矜名,而成於惡異。名盛則附之者眾。附者眾,則不必皆賢而胥引之,樂其與己同也。名高則毀之者亦眾。毀者不必不賢而怒而斥之,惡其與己異也。同異之見岐於中,而附者毀者爭勝而不已,則黨日眾,而為禍熾矣。魏允貞、王國、余懋衡皆以卓犖閎偉之概,為眾望所歸。李三才英邁豪俊,傾動士大夫,皆負重名。當世黨論之盛,數人者實為之魁,則好同惡異之心勝也。「易」曰:「渙其群,元吉。」知此者,其惟聖人乎!

明史/卷231·列傳第一百十九 顧憲成 顧允成 錢一本 于孔兼 史孟麟 薛敷教 安希范 劉元珍 葉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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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明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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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憲成顧允成錢一本於孔兼史孟麟薛敷教安希範劉元珍葉茂才

顧憲成,字叔時,無錫人。萬歷四年,舉鄉試第一。八年成進士,授戶部主事。大學士張居正病,朝士群為之禱,憲成不可。同官代之署名,憲成手削去之。居正卒,改吏部主事。請告歸三年,補驗封主事。

十五年,大計京朝官,都御史辛自修掌計事。工部尚書何起鳴在拾遺中,自修坐是失執政意。給事中陳與郊承風旨並論起鳴、自修,實以攻自修而庇起鳴。於是二人並罷,並責御史糾起鳴者四人。憲成不平,上疏語侵執政,被旨切責,謫桂陽州判官。稍遷處州推官。丁母憂,服除,補泉州推官。舉公廉第一。擢吏部考功主事,歷員外郎。會有詔三皇子並封王。憲成偕同官上疏曰:

皇上因「祖訓」立嫡之條,欲暫令三皇子並封王,以待有嫡立嫡,無嫡立長。臣等伏而思之,「待」之一言,有大不可者。太子,天下本。豫定太子,所以固本。是故有嫡立嫡,無嫡立長,就見在論是也,待將來則非也。我朝建儲家法,東宮不待嫡,元子不並封。廷臣言甚詳,皇上概弗省,豈皇上創見有加列聖之上乎?有天下者稱天子,天子之元子稱太子。天子系乎天,君與天一體也;太子系乎父,父子一體也。主鬯承祧,於是乎在,不可得而爵。今欲並封三王,元子之封何所系乎?無所系,則難乎其為名;有所系,則難乎其為實。

皇上以為權宜雲耳。夫權宜者,不得已而行之也。元子為太子,諸子為藩王,於理順,於分稱,於情安,有何不得已而然乎?耦尊鈞大,逼所由生。皇上以「祖訓」為法,子孫以皇上為法。皇上不難創其所無,後世詎難襲其所有?自是而往,幸皆有嫡可也,不然,是無東宮也。又幸而如皇上之英明可也,不然,凡皇子皆東宮也,無乃啟萬世之大患乎?皇后與皇上共承宗祧,期於宗祧得人而已。皇上之元子諸子,即皇后之元子諸子。恭妃、皇貴妃不得而私之,統於尊也。豈必如輔臣王錫爵之請,須拜皇后為母,而後稱子哉?

況始者奉旨,少待二三年而已,俄改二十年,又改於二十一年,然猶可以歲月期也。今曰「待嫡」,是未可以歲月期也。命方布而忽更,意屢遷而愈緩。自並封命下,叩閽上封事者不可勝數,至裏巷小民亦聚族而竊議,是孰使之然哉?人心之公也。而皇上猶責輔臣以擔當。錫爵夙夜趣召,乃排群議而順上旨,豈所謂擔當?必積誠感悟納皇上於無過之地,乃真擔當耳。不然,皇上且不能如天下何,而況錫爵哉!

皇上神明天縱,非溺寵狎昵之比。而不諒者,見影而疑形,聞響而疑聲,即臣等亦有不能為皇上解者。皇上盛德大業,比隆三五。而乃來此意外之紛紛,不亦惜乎!伏乞令皇元子早正儲位,皇第三子、皇第五子各就王爵。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兄兄弟弟。宗廟之福,社稷之慶,悉在是矣。

憲成又遺書錫爵,反覆辨論。其後並封議遂寢。

二十一年京察。吏部尚書孫籥、考功郎中趙南星盡黜執政私人,憲成實左右之。及南星被斥,憲成疏請同罷,不報。尋遷文選郎中。所推舉率與執政牴牾。先是,吏部缺尚書,錫爵欲用羅萬化,憲成不可,乃用陳有年。後廷推閣臣,萬化復不與。錫爵等皆恚,萬化乃獲推,會帝報罷而止。及是,錫爵將謝政,廷推代者。憲成舉故大學士王家屏,忤帝意,削籍歸。事具有年傳。

憲成既廢,名益高,中外推薦無慮百十疏,帝悉不報。至三十六年,始起南京光祿少卿,力辭不就。四十年,卒於家。天啟初,贈太常卿。魏忠賢亂政,其黨石三畏追論之,遂削奪。崇禎初,贈吏部右侍郎,謚端文。

憲成姿性絕人,幼即有誌聖學。暨削籍裏居,益覃精研究,力辟王守仁「無善無惡心之體」之說。邑故有東林書院,宋楊時講道處也,憲成與弟允成倡修之,常州知府歐陽東鳳與無錫知縣林宰為之營構。落成,偕同誌高攀龍、錢一本、薛敷教、史孟麟、於孔兼輩講學其中,學者稱涇陽先生。當是時,士大夫抱道忤時者,率退處林野,聞風響附,學舍至不能容。憲成嘗曰:「官輦轂,誌不在君父,官封疆,誌不在民生,居水邊林下,誌不在世道,君子無取焉。」故其講習之余,往往諷議朝政,裁量人物。朝士慕其風者,多遙相應和。由是東林名大著,而忌者亦多。

既而淮撫李三才被論,憲成貽書葉向高、孫丕揚為延譽。御史吳亮刻之邸抄中,攻三才者大嘩。而其時於玉立、黃正賓輩附麗其間,頗有輕浮好事名。徐兆魁之徒遂以東林為口實。兆魁騰疏攻憲成,恣意誣詆。謂滸墅有小河,東林專其稅為書院費;關使至,東林輒以書招之,即不赴,亦必致厚饋;講學所至,仆從如雲,縣令館谷供億,非二百金不辦;會時必談時政,郡邑行事偶相左,必令改圖;及受黃正賓賄。其言絕無左驗。光祿丞吳炯上言為一致辨,因言:「憲成貽書救三才,誠為出位,臣嘗咎之,憲成亦自悔。今憲成被誣,天下將以講學為戒,絕口不談孔、孟之道,國家正氣從此而損,非細事也。」疏入,不報。嗣後攻擊者不絕,比憲成歿,攻者猶未止。凡救三才者,爭辛亥京察者,衛國本者,發韓敬科場弊者,請行勘熊廷弼者,抗論張差梃擊者,最後爭移宮、紅丸者,忤魏忠賢者,率指目為東林,抨擊無虛日。借魏忠賢毒焰,一網盡去之。殺戮禁錮,善類為一空。崇禎立,始漸收用。而朋黨勢已成,小人卒大熾,禍中於國,迄明亡而後已。

歐陽東鳳,字千仞,潛江人。年十四喪父,哀毀骨立。母病嘔血,跪而食之。舉於鄉,縣令憫其貧,遺以田二百畝,謝不受。萬歷十七年成進士,除興化知縣。大水壞堤,請振於上官不應,遂自疏於朝。坐越奏停俸,然竟如所請。屢遷南京刑部郎中,擢平樂知府。撫諭生瑤,皆相親如子弟。因白督學監司,擇其俊秀者入學,瑤漸知禮讓。稅使橫行,東鳳力抗之。以才調常州。布帷瓦器,胥吏不能牟一錢,擒奸人劇盜且盡。憲成輩講學,為建東林書院。居四年,謝事歸。起山西副使,擢南京太仆少卿,並辭不就。卒於家。

吳炯,字晉明,松江華亭人。萬歷十七年成進士,授杭州推官。入為兵部主事,乞假歸。恬靜端介,不騖榮利。家居十二年,始起故官。久之,進光祿丞。天啟中,累遷南京太仆卿。魏忠賢私人石三畏追論炯黨庇憲成,落職閑住。崇禎初,復官。炯家世素封,無子,置義田以贍族人。郡中貧士及諸生赴舉者,多所資給。嘗輸萬金助邊,被詔旌獎。

顧允成,字季時,憲成弟。性耿介,厲名節,舉萬歷十一年會試,十四年始赴殿試。對策中有曰:「陛下以鄭妃勤於奉侍,冊為皇貴妃,廷臣不勝私憂過計。請立東宮,進封王恭妃,非報罷則峻逐。或不幸貴妃弄威福,其戚屬左右竊而張之,內外害可勝言!頃張居正罔上行私,陛下以為不足信,而付之二三匪人。恐居正之專,尚與陛下二。此屬之專,遂與陛下一。二則易間,一難圖也。」執政駭且恚,置末第。

會南畿督學御史德清人房寰連疏詆都御史海瑞,允成不勝憤。偕同年生彭遵古、諸壽賢抗疏劾之。略言:「寰妒賢醜正,不復知人間羞耽事。臣等自幼讀書,即知慕瑞,以為當代偉人。寰大肆貪汙,聞瑞之風,宜愧且死,反敢造言逞誣,臣等所為痛心。」因劾其欺罔七罪。始寰疏出,朝野多切齒。而政府庇之,但擬旨譙讓。及得允成等疏,謂寰已切讓,不當出位妄奏,奪三人冠帶,還家省愆,且令九卿約束辦事進士,毋妄言時政。南京太仆卿沈思孝上言:「二三年來,今日以建言防人,明日以越職加人罪,且移牒諸司約禁,而進士觀政者,復令堂官鉗束之。夫禁其作奸犯科可也,而反禁其讜言直諫;教其砥行立節可也,而反教以緘默取容。此風一開,流弊何極。諫官避禍希寵不言矣,庶官又不當言;大臣持祿養交不言矣,小臣又不許言。萬一權奸擅朝,傾危宗社,陛下安從聞之?臣歷稽先朝故事,練綱、鄒智、孫磐、張璁並以書生建言,未聞以為罪,獨奈何錮允成等耶?」疏入,忤旨被責,三人遂廢。寰復詆瑞及思孝,其言絕狂誕,自是獲罪清議,出為江西副使。給事中張鼎思劾其奸貪,寰亦訐鼎思請寄事。諸給事中不平,連章攻寰,寰與鼎思並謫,遂不復振。

久之,南京御史陳邦科請錄用允成等,不許。巡按御史復言之,詔許以教授用。允成歷任南康、保定。入為國子監博士,遷禮部主事。三王並封制下,偕同官張納陛、工部主事嶽元聲合疏諫曰:「冊立大典,年來無敢再瀆者,以奉二十一年舉行之明詔。茲既屆期,群臣莫不引領。而元輔王錫爵星駕趣朝,一見禮部尚書羅萬化、儀制郎於孔兼,即戒之弗言,慨然獨任,臣等實喜且慰。不意陛下出禁中密劄,竟付錫爵私邸,而三王並封之議遂成,即次輔趙誌臯、張位亦不預聞。夫天下事非一家私議。元子封王,祖宗以來未有此禮,錫爵安得專之,而陛下安得創之!」當是時,光祿丞朱維京、給事中王如堅疏先入。帝震怒,戍極邊。維京同官塗傑、王學曾繼之,斥為民。及是諫者益眾,帝知不可盡斥,但報「遵旨行」。已而竟寢。

未幾,吏部尚書孫鑨等以拾遺事被責。允成謂閣臣張位實為之,上疏力詆位,因及錫爵。納陛亦抗章極論,並侵附執政者。帝怒,謫允成光州判官,納陛鄧州判官。皆乞假歸,不復出。

納陛,字以登,宜興人。年十六,從王畿講學。舉萬歷十七年進士。由刑部主事改禮部。生平尚風節。鄉邑有利害,輒為請於有司而後已。東林書院之會,納陛為焉。又與同邑史孟麟、吳正誌為麗澤大會,東南人士爭赴之。

時與允成等同以部曹爭三王並封,又爭拾遺事者,戶部主事滁人賈巖,亦貶曹州判官。投劾歸,卒。天啟中,贈允成、納陛光祿少卿,巖尚寶丞。

諸壽賢,字延之,昆山人。既釋褐,上疏願放歸田,力學十年,然後從政。章下所司,寢不奏。既斥歸。久之,起南陽教授。入為國子助教,擢禮部主事。戚里中貴幹請,輒拒之。遘疾,請告歸,授徒自給。久之卒。

彭遵古,麻城人,終光祿少卿。

錢一本,字國瑞,武進人。萬歷十一年進士。除廬陵知縣,征授御史。入臺即發原任江西巡按祝大舟貪墨狀,大舟至遣戍。已,論請從祀曹端、陳真晟、羅倫、羅洪先於文廟。出按廣西。

帝以張有德請備大禮儀物,復更冊立東宮期,而申時行柄國,不能匡救。一本上論相、建儲二疏。其論相曰:

昨俞旨下輔臣,令輔臣總政。夫朝廷之政,輔臣安得總之?內閣代言擬旨,本顧問之遺,遇有章奏,閣臣宜各擬一旨。今一出時行專斷。皇上斷者十一,時行斷者十九。皇上斷謂之聖旨,時行斷亦謂之聖旨。惟嫌怨所在,則以出自聖斷為言,罪何可勝誅。所當論者一。

評事雒於仁進四藥之箴,陛下欲見之施行,輔臣力勸留中。既有言及輔臣之章,亦盡留中不下。道吾君以遂非文過如此,復安望其盡忠補過耶?所當論者二。

科場弊竇,汙人齒頰,而敢擬原無私弊之旨,以欺吾君。臣請執政子弟有中式而被人指摘者,除名改蔭。又與見從仕籍者,暫還裏居,俟父致政,乃議進止。毋令犬馬報主之心,不勝其牛馬子孫之計。所當論者三。

大臣以身殉國,安復有家。乃以遠臣為近臣府庫,又合遠近之臣為內閣府庫。開門受賂自執政始,而歲歲申饋遺之禁何為哉?所當論者四。

墨敕斜封,前代所患;密啟言事,先臣弗為。今閣臣或有救援之舉,或有密勿之謀,類具揭帖以進,雖格言正論,讜議忠謀,已類斜封密啟之為,非有公聽並觀之正。況所言公,當與天下公言之;所言私,忠臣不私。奈何援中書之故事,啟留中之弊端,昭恩怨之所由,示威福之自己。所當論者五。

我國家仿古為治,部院即分職之六卿,內閣即論道之三公。未聞三公可盡攬六卿之權,歸一人掌握,而六卿又頫首屏氣,唯唯聽命於三公,必為請教而後行也。所當論者六。

三公職在論道。師,道之教訓。今講幄經年不禦,是何師也?傅,傅之德義。今外帑匱乏,私藏充盈,不能一為救正,是何傅也?保,保其身體。今聖躬常年靜攝,尚以多疾為辭,是何保也?其兼銜必曰太子之師、傅、保,而冊立皇元子之儀,至今又復改遲,臣不知其所兼者何職矣。所當論者七。

翰林一途,謂之儲相。累貲躡級,循列卿位,以覬必得。遂使國家命相之大任,僅為閣臣援引之私物。庸者習軟熟結納之態,黠者恣憑陵侵奪之謀。外推內引,珰閣表裏。始進不正,安望其終?故自來內閣之臣一據其位,遠者二十年,近者十年,不敗不止。嵩之鑒不遠,而居正蹈之;居正之鑒不遠,而時行又蹈之。繼其後者庸碌罷駑,或甚於時行;褊隘執拗,又復為居正。若非大破常格,公天下以選舉,相道終未可言。所當論者八。

先民詢芻蕘之言,明王設誹謗之木。今大臣懼人攻己,而欲鉗天下之口,不目之為奸、為邪、為浮薄,必詈之為讒、為謗、為小人。目前之耳目可塗,身後之是非難罔。所當論者九。

君臣之分,等於天地。今上名之曰總政,己亦居之曰總政。以其身居於寵利之極,耐彈忍辱,必老死於位而後已。古所謂元老大臣,乃如是其不知進退存亡者耶?大臣既無難進易退之節,天下安有頑廉懦立之風!舉一世之人心風俗,糜爛於乞祼登壟之坑,滔滔而莫之止。是故陛下之治,前數年不勝其操切慘刻,而勢焰爍人;後數年不勝其姑息委靡,而賢愚共貫。前之政自居正總,今之政自時行總,而皆不自朝廷總故也。所當論者十。

然君道莫先論相,而取人亦在君身,願陛下勿以國本為兒戲。昔孔子以九經告君,而先之修身、勸賢。大抵讒夫女謁貨利之交,一有惑溺,則內之心誌決不清明,外之身體決不強固。矧以艷處之褒姒,而為善譖之驪姬,狐媚既以蠱其心,鹿臺又復移其誌。陛下之方寸,臣知其不能自持者多矣,抑何以貴德尊士,而修身取人哉!

其論國本曰:

陛下所以遲遲建儲者,謂欲效皇祖世宗之為耳。然皇祖中年嘗立莊敬為太子,封皇考為裕王,非終不立太子也。矧今日事體又迥然不同。皇貴妃寵過皇后。其處心積慮,無一日而不萌奪嫡之心,無一日而不思為援立其子之計。此世宗時所無也。凡子必依於母,皇元子之母壓於皇貴妃之下。陛下曰「長幼有序」,皇貴妃曰「貴賤有等」。倘一日遂其奪嫡之心,不審陛下何以處此?此世宗時所無也。景王就封,止皇考一人在京。今則章服不別,名分不正。弟既憑母之寵而朝夕近幸,母又覬子之立而日夜樹功。此世宗時所無也。傳聞陛下先曾失言於皇貴妃,皇貴妃執此為信。及今不斷,蠱惑日深,剛斷日餒,事體日難。此世宗時所無也。

前者有旨,不許諸司激擾,愈致遲延,非陛下預設機阱,以禦天下言者乎!使屆期無一人言及,則佯為不知,以冀其遲延。有一人言及,則禦之曰「此來激擾我也」,改遲一年。明年又一人言及,則又曰「此又來激擾我也」,又改二三年。必使天下無一人敢言而後已,庶幾依違遷就,以全其衽席昵愛之私,而曾不顧國本從此動搖,天下從此危亂。臣以為陛下之禦人至巧,而為謀則甚拙也。此等機智,不可以罔匹夫匹婦,顧欲以欺天下萬世耶!

疏入,留中。時廷臣相繼爭國本,惟一本言最戇直。帝銜之。無何,杖給事中孟養浩。中旨以養浩所逞之詞根托一本,造言誣君,搖亂大典,遂斥為民。屢薦,卒不用。一本既罷歸,潛心「六經」濂、洛諸書,尤研精「易」學。與顧憲成輩分主東林講席,學者稱啟新先生。裏居二十五年,預克卒日,賦詩誌之,如期而逝。天啟初,贈太仆寺少卿。

子春,字若木,萬歷三十二年進士。歷知高陽、獻二縣,征授御史。太仆少卿徐兆魁攻李三才,因痛詆顧憲成。春三疏首發其憸邪。出按湖廣,請予禮部侍郎郭正域及光祿少卿顧憲成恤典。楚宗人以訐偽王事,錮高墻者甚眾,春為訟冤,尋復請釋回故宗家屬,語甚切至。鹹寧知縣滿朝薦久系,奏請釋之,因請並釋王邦才、卞孔時。又再疏劾守備中官杜茂,且備陳采榷之害,言:「臣不忍皇上聽小人之謀,名出漢桓、唐德下,為我明基禍之主。」帝以湖廣地為福王莊田。春三疏力爭,帝降旨切責。葉向高致政去,方從哲為首輔。春抗疏言:「今天下人材則朝虛野實,貨財則野虛朝實。從哲不能救正,而第於福王則無事不曲從。臣嘗嘆皇上有為堯、舜之資,而輔佐無人。僅得王家屏、沈鯉,又俱不信用。其余大抵庸惡陋劣,奸回冒嫉之徒,不意至從哲而風益下。臣聞從哲每向人言,輒雲內相之意,是甘為萬安、焦芳,曾趙誌臯,沈一貫之不若也。」從哲疏辨乞去。帝慰留,而責春妄言瀆奏,出為福建右參議。尋丁父艱。天啟初,起故官。召為尚寶少卿,歷遷光祿卿。五年,魏忠賢黨門克新劾春倚恃東林,父作子述,削籍歸。

崇禎九年,召拜通政使。遷戶部右侍郎,歷尚書。總督倉場,條行厘弊十事。以勞瘁予告。未幾,起南京戶部尚書。疏請皇太子出閣,從之。累疏引疾,不允。九年,條上戰守之策,並論賊三可擊狀。帝如議敕行。十一年,黃道周、劉同升等諫楊嗣昌奪情,被貶謫。範景文等疏救,春名與焉。明年正月,削景文籍,置春不問。春為御史,甚有聲。及居大僚,循職無咎。會上疏請改折白糧,忤旨,罷歸。是年卒。

於孔兼,字元時,金壇人。萬歷八年進士。授九江推官。入為禮部主事,再遷儀制郎中。疏論都御史吳時來晚節不終,不當謚忠恪,因請謚楊爵、陳瓚、孟秋。乃奪時來謚,而謚爵忠介。大學士王家屏以爭冊立求去。孔兼上言:「陛下徇內嬖之情,而搖主鬯之器。不納輔臣之言,反重諫官之罰。且移怒吏部,削籍三人。夫萬國欽獲罪申時行,饒伸獲罪王錫爵,非獲罪於陛下也。輔臣於數千里外,能遙制朝權若此,毋乃陛下以此示恩,欲其復來共成他圖耶!自陛下有近日之舉,而善類寒心,邪臣鼓掌。將來逢君必巧,豫教無期,申生、楊廣再見於今,此宗廟之不利,非直臣等憂也。」帝得疏,怒甚。已,竟留中。

明年正月,有詔並封三王。孔兼與員外郎陳泰來合疏爭曰:「立嫡之訓,自古有之。然歷考祖宗以來,未有虛東宮之位以候嫡子者。昔陛下正位東宮,年甫六歲,仁聖皇太后方在盛年,先皇帝曾不少待,陛下豈不省記乎?地逼則嫌生,禮殊則分定。願收還新諭,建儲、封王一時並舉,宗社幸甚。」未報。孔兼又言:「陛下堅持待嫡之說,既疑群臣謗訕,又謂朝綱倒持,遂欲坐諫者以無禮於君之罪。夫謂元子當立不容緩者,君子也。此有禮於君者,王如堅諸人是也。謂並封可行逢上意者,小人也。此無禮於君者,許夢熊一人是也。今欲以無禮之罪,而加之有禮於其君者,何以服人心,昭國法?臣又惟巫蠱之謗啟於堯母;承乾之誅成於偏愛。自古亂臣,未有不窺人君之隙而逢迎以遂其奸者。始錫爵之兩諭並擬,其負國誤君大矣。既不能轉移君心決計於初,乃以杜門求去為計。夫前無失策,一去可以成名。失而後爭,爭而不得,雖去不足塞責矣。人謂錫爵言無不盡,特苦陛下聽斷之不行。臣則雲陛下悔心已萌,特憂錫爵感孚之未至。若姑雲徐徐,坐視君父之過舉,錫爵縱不為宗社計,獨不為身名計乎?」會廷臣多諫者,其事竟寢。

亡何,考功郎中趙南星坐京察削籍。孔兼、泰來各疏救。帝積前恨,謫孔兼安吉判官,泰來饒平典史。孔兼投牒歸。家居二十年,杜門讀書,矩矱整肅,鄉人稱之無間言。

泰來,字伯符,平湖人。年十九,舉萬歷五年進士,授順天教授,進國子博士。見執政與言路相水火,上書規之,坐是五年不調。南京禮部郎中馬應圖,泰來同邑,又同年生也,十三年,上疏譏切執政,又力詆給事中齊世臣,御史龔懋賢、蔡系周、孫愈賢、吳定,而盛稱吳中行、趙用賢、沈思孝、李植諸人。忤旨,謫大同典史。給事中王致祥、御史柴祥等希執政意,復連章劾應圖,且言泰來為點定奏章。帝以應圖既貶不問。泰來引疾歸。久之,起禮部主事,進員外郎。疏請建儲,不報。逾年遂卒,年三十六。天啟中,孔兼、泰來俱贈光祿少卿。

於氏為金壇望族。孔兼祖湛,戶部侍郎。兄文熙,大名兵備副使。再從弟仕廉,南京戶部侍郎,有清望。史孟麟,字際明,宜興人。萬歷十一年進士。授庶吉士,改吏科給事中。疏劾少詹事黃洪憲典試作奸,左都御史吳時來沮抑言路。執政庇之,格不行。員外郎趙南星、主事姜士昌相繼劾兩人,並及副都御史詹仰庇。執政滋不說。吏科都給事中陳與郊素附執政,屬同官李春開三疏訐南星、士昌妄言。帝止下春開疏,而留南星、士昌奏不發。給事中王繼光、萬自約不平,復抗章論時來等,詞甚峻切。孟麟亦上疏力攻春開,語並侵執政,因求罷,不許。孟麟竟自引歸。春開亦謝病去,後以考察罷。孟麟尋召為兵科右給事中。

二十年,大學士趙誌臯、張位言:「凡會議會推,並令廷臣類奏,取自上裁,用杜專權。」孟麟疏爭曰:「自臣通籍以來,竊見閣臣侵部院之權,言路希閣臣之指,官失其守,言失其責久矣。陛下更置輔臣,與天下更始,政事歸六部,公論付言官,天下方欣欣望治,奈何忽有此令?曩太祖罷中書省,分設六部,恐其專也;而官各有職,不相侵越,則又惟恐其不專。蓋以一事任一官,則專不為害;即使敗事,亦罪有所歸。此祖宗建官之意也。今令諸臣各書所見,類奏以聽上裁,則始以一部之事,分而散之於諸司;究以諸司之權,合而收之於禁密。事雖上裁,旨由閣擬。脫有私意奸其間,內托上旨,外諉廷言,誰執其咎?又脫有馮保、張居正者,夤緣為奸,授意外廷,小人趨承,扶同罔上,朝廷不得察其非,當官不能爭其是,又誰執其咎?臣竊謂政權分之六部,不可以為專。惟六部不專,則必有專之者。是乃收攬威權之漸,必不可從也。」忤旨,不納。

再遷吏科都給事中。三王並封議起,孟麟、於孔兼等詣王錫爵邸爭之。又進「或問」一篇,別白尤力。尚書孫鑨、考功郎中趙南星掌癸巳京察,孟麟實佐之。南星以讒言斥,孟麟亦引疾歸。召拜太仆少卿,復以疾去。

孟麟素砥名節,復與東林講會,時望益重。家居十五年,召起故官,督四夷館。會睹梃擊事,疏請冊立皇太孫,絕群小覬覦之望。且救御史劉光復。帝怒,謫兩浙鹽運判官。熹宗立,稍遷南京禮部主事。累擢太仆卿,卒。

薛敷教,字以身,武進人。祖應旗,字仲常。嘉靖十四年進士。由慈溪知縣屢遷南京考功郎中,主京察。大學士嚴嵩嘗為給事中王曄所劾,囑尚寶丞諸傑貽書應旗,令黜曄。應旗反黜傑,嵩大怒。應旗又黜常州知府符驗,嵩令御史桂榮劾應旗挾私黜郡守,謫建昌通判。歷浙江提學副使。應旗雅工場屋文字,與王鏊、唐順之、瞿景淳齊名。其閱文所品題,百不失一。以大計罷歸,顧憲成兄弟方少,從之學,敷教遂與善,用風節相期許。及舉萬歷十七年進士,與高攀龍同出趙南星門,益以名教自任。

會南京御史王藩臣疏劾巡撫周繼,不具揭都察院,為其長耿定向所劾。左都御史吳時來因請申飭憲規,藩臣坐停俸。敷教上言:「時來壅遏言路,代人狼噬。而二三輔臣,曲學險诐,又故繩庶寀,以崇九列,塞主上聰明。宜嚴黨邪之禁,更易兩都臺長,以清風憲。」疏上,大學士申時行等疏言:「故事,御史建白,北京即日投揭臺長,南京則以三日。藩臣廢故事,薄罰未為過。必如敷教言,將盡抑大臣而後可耶?」副都御史詹仰庇劾敷教煽惑人心,淆亂國是。詔敷教歸,省過三年,以教職用。大學士許國以敷教其門生,而疏語侵己,尤憤,自請罷斥。因言:「邇來建言成風,可要名,可躐秩,又可掩過,故人競趨之為捷徑,此風既成,莫可救止。方今京師訛言東南赤旱,臣未為憂,而獨憂此區區者,彼止一時之災,此則世道之慮也。」時來亦乞休,力詆敷教及主事饒伸。帝慰留國、時來。都給事中陳與郊復上疏極詆建言諸臣,帝亦不問。

二十年夏,起敷教鳳翔教授,旋遷國子助教。明年,力爭三王並封,又上書王錫爵。尋以救南星,謫光州學正。省母歸,遂不復出。敷教禔身嚴苦,垢衣糲食,終身未嘗受人饋。家居二十年,力持清議,大吏有舉動,多用敷教言而止。後與憲成兄弟及攀龍輩講學。卒,贈尚寶司丞。

安希範,字小範,無錫人。萬歷十四年進士。授行人。遷禮部主事,乞便養母,改南京吏部。二十一年,行人高攀龍以趙用賢去國,疏爭之,與鄭材、楊應宿相訐。攀龍謫揭陽典史。御史吳弘濟復爭,亦被黜。希範上疏曰:「近年以來,正直之臣不安於位。趙南星、孟化鯉為選郎,秉公持正,乃次第屏黜。趙用賢節概震天下,止以吳鎮豎子一疏而歸,使應宿、材得窺意指,交章攻擊。至如孫鑨之清修公正,李世達之練達剛明,李禎之孤介廉方,並朝廷儀表。鑨、世達先後去國,禎亦堅懷去誌,天下共惜諸臣不用,而疑閣臣冒嫉,不使竟其用也。高攀龍一疏,正直和平,此陛下忠臣,亦輔臣諍友。至如應宿辨疏,塗面喪心,無復人理。明旨下部科勘議,未嘗不是攀龍非應宿。及奉處分之詔,則應宿僅從薄謫,攀龍反竄炎荒。輔臣誤國不忠,無甚於此。乃動輒自文,諉之宸斷。坐視君父過舉,弼違補袞之謂何!茍俟降斥之後,陽為申救,以愚天下耳目,而天下早已知其肺腑矣。吳弘濟辨別君子小人,較若蒼素,乃與攀龍相繼得罪。臣之所惜,不為二臣,正恐君子皆退,小人皆進,誰為受其禍者。乞陛下立斥應宿、材,為小人媚竈之戒;復攀龍、弘濟官,以獎忠良;並嚴諭閣臣王錫爵,無挾私植黨,仇視正人。則相業光而聖德亦光矣。」時南京刑部郎中譚一召、主事孫繼有方以劾錫爵被譴。希範疏入,帝怒,斥為民。希範恬靜簡易,與東林講學之會。熹宗嗣位,將起官,先卒。贈光祿少卿。

吳弘濟,字春陽,秀水人。希範同年進士。由蒲圻知縣擢御史。連劾福建巡撫司汝濟、大理卿吳定、戎政侍郎郝傑、薊遼總督顧養謙,不納。三王並封詔下,偕同官抗疏爭。既而以論應宿、攀龍事,貶二秩調外。王錫爵等疏救,給事、御史、執政疏每上,輒重其罰,竟斥為民。未幾卒。熹宗時,贈官如希範。

譚一召,大庾人。孫繼有,余姚人。一召疏曰:「輔臣錫爵再輔政以來,斥逐言者無虛月。攀龍、弘濟之黜,一何甚也。自趙南星秉公考察,錫爵含怒積憤。故南星一掛彈章而斥,於孔兼、薛敷教、張納陛等以申救而斥,孟化鯉等以推張棟而斥,李世達、孫鑨又相繼罷去矣。怒心橫生,觸事輒發,又安知是非公論耶!」繼有疏曰:「吳弘濟救攀龍則黜,黃紀賢、吳文梓救弘濟則罰,鄭材傾陷善類,而黜罰不加,何其舛也。今所指為攀龍罪者,以攀龍謂陛下不親一事,批答盡出輔臣。然疏內初無此語,何以服攀龍心?然此猶小者耳。本兵、經略,安危所系,乃以匪人石星、宋應昌任之,豈不誤國家大計哉!」與一召疏並上。帝怒曰:「近罪攀龍,出朕獨斷。小臣無狀,詆誣閣臣,朋奸黨惡,不可不罪。其除一召名,謫繼有極邊雜職。」給事中葉繼美疏救二人及希範。帝益怒,並除繼有名,遣官逮希範、一召,奪繼美俸一年。錫爵力救,詔免逮。諸人遂廢於家。繼有終知府。

劉元珍,字伯先,無錫人。萬歷二十三年進士。初授南京禮部主事,進郎中,親老歸養。起南京職方,厘汰老弱營軍,歲省銀二萬有奇。

三十三年京察,吏部侍郎楊時喬、都御史溫純,盡黜政府私人錢夢臯等。大學士沈一貫密為地,詔給事、御史被黜者皆留,且不下察疏。元珍方服闋需次,抗疏言:「一貫自秉政以來,比昵憸人,叢集奸慝,假至尊之權以售私,竊朝廷之恩以市德,罔上不忠,孰大於是!近見夢臯有疏,每以黨加人。從古小人未有不以朋黨之說先空善類者。所關治亂安危之機,非細故也。」疏奏,留中。一貫亟自辨,乞明示獨斷之意,以釋群疑。夢臯亦詆元珍為溫純鷹犬。疏皆不報。未幾,敕諭廷臣以留用言官之故,貶元珍一秩,調邊方。一貫佯救,給事、御史侯慶遠、葉永盛等亦爭之,不從。時員外郎賀燦然、南京御史朱吾弼相繼論察典。而主事龐時雍則直攻一貫欺罔者十,誤國者十,且曰:「一貫之富貴日崇,陛下之社稷日壞。頃南郊雷震,正當一貫奏請頒行敕諭之時。意者天厭其奸,以警悟陛下,俾早除讒慝乎!」帝得疏怒,命並元珍、燦然貶三秩,調極邊。頃之,慶遠及御史李柟等申救。帝益怒,奪其俸,謫元珍等極邊雜職。俄御史周家棟指陳時政,語過激。帝遷怒元珍等,皆除其名。然察疏亦下,諸被留者皆自免去。

光宗即位,起元珍光祿少卿。時遼、瀋既沒,故贊畫主事劉國縉入南四衛,以招撫軍民為名,投牒督餉侍郎,令發舟南濟。議者欲推為東路巡撫,元珍上疏言:「國縉乃李成梁義兒,成梁棄封疆,國縉為營免,遂基禍本。楊鎬、李如柏喪師,國縉甫為贊畫,即奏保二人,欲坐杜松以違制。創議用遼人,冒官帑二十萬金募土兵三萬,曾不得一卒之用。被劾解官,乃忽擁數萬眾,欲問道登、萊,竄處內地。萬一敵中間諜闌入其間,何以備之?」疏下兵部巡撫議,遂寢。

未幾,元珍卒官。初,元珍罷歸,以講學為事。表節義,恤鰥寡,行義重於時。

時雍,汶上人。萬歷二十年進士。知丹徒縣,歷戶、兵二部主事。既除名,未及起用而卒。

葉茂才,字參之,無錫人。萬歷十七年進士。除刑部主事,以便養改南京工部。榷稅蕪湖,課登,輒縱民舟去。既而課羨,請以餉邊卒,不取一錢。就改吏部,進郎中,三遷南京大理丞。復引疾。四十年,起南京太仆少卿。時朝士方植黨爭權。祭酒湯賓尹、修撰韓敬既敗,其黨猶力庇之。御史湯世濟者,敬邑人也,疏陳時政,陰詆發敬奸弊者。茂才馳疏駁之。其黨給事中官應震輩遂連疏力爭。茂才更具揭發其隱,因移疾乞休。世濟益恚,偕同年金汝諧、牟誌夔攻之不已。茂才再疏折之,竟自引去。當是時,黨人悉踞言路,凡他曹有言,必合力逐之。茂才既去,黨人益專,無復操異議者。天啟初,召為太仆少卿,改太常,皆不赴。四年,擢南京工部右侍郎。明年抵官。甫三月,以時政日非,謝病歸。友人高攀龍被逮,赴水死,使者將逮其子,茂才力救免之。未幾卒。

茂才恬淡寡嗜好。通籍四十年,家食強半。始同邑顧憲成、允成、安希範、劉元珍及攀龍並建言去國,直聲震一時,茂才只以醇德稱。及官太仆,清流盡斥,邪議益棼,遂奮身與抗,人由是服其勇。時稱「東林八君子」,憲成、允成、攀龍、希範、元珍、武進錢一本、薛敷教及茂才也。

贊曰:成、弘以上,學術醇而士習正,其時講學未盛也。正、嘉之際,王守仁聚徒於軍旅之中,徐階講學於端揆之日,流風所被,傾動朝野。於是搢紳之士,遺佚之老,聯講會,立書院,相望於遠近。而名高速謗,氣盛招尤,物議橫生,黨禍繼作,乃至眾射之的,鹹指東林。甘陵之部,洛、蜀之爭,不烈於是矣。憲成諸人,清節誇修,為士林標準。雖未嘗激揚標榜,列「君宗」、「顧」、「俊」之目,而負物望者引以為重,獵時譽者資以梯榮,附麗遊揚,薰蕕猥雜,豈講學初心實然哉?語曰「為善無近名」,士君子亦可以知所處矣。

明史/卷230·列傳第一百十八 蔡時鼎 萬國欽 饒伸 湯顯祖 逯中立 楊恂 姜士昌 馬孟禎 汪若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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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明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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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時鼎萬國欽饒伸湯顯祖瑽中立楊恂姜士昌馬孟禎汪若霖

蔡時鼎,字臺甫,漳浦人。萬歷二年進士。歷知桐鄉、元城,為治清嚴。征授御史。太和山提督中官田玉兼分守事,時鼎言不可,並及玉不法狀。御史丁此呂以劾高啟愚被謫,時鼎論救,語侵楊巍、申時行。報聞。已,巡鹽兩淮。悉捐其羨為開河費,置屬邑學田。

還朝,會戚畹子弟有求舉不獲者,誣順天考官張一桂私其客馮詩、章維寧及編修史鈳子記純,又濫取冒籍者五人。帝怒,命詩、維寧荷枷,解一桂、鈳官。時行等為之解。帝益怒,奪鈳職,下詩、維寧吏。法司廷鞫無驗,忤旨被讓。卒枷二人一月,而調一桂南京。時鼎以事初糾發不由外廷,徑從中出,極言「宵人蜚語直達御前,其漸不可長;且盡疑大臣言官有私,則是股肱耳目舉不可信,所信者誰也?」帝怒,手劄諭閣臣治罪。會時行及王錫爵在告,許國、王家屏僅擬停俸,且請稍減詩、維寧荷校之期,以全其命。帝不從,責時鼎疑君訕上,降極邊雜職。又使人诇知發遣冒籍者多寬縱,責府尹沈思孝對狀。國、家屏復上言:「人君貴明不貴察。茍任一己見聞,猜防苛密,縱聽斷精審,何補於治;且使奸人乘機得中傷善類,害胡可言!願停察訪以崇大體,宥言官以彰聖度。」帝不懌,手詔詰讓。是日,帝思時行,遣中使就第勞問。而國等既被責,具疏謝,執爭如初。會帝意稍解,乃報聞。時鼎竟謫馬邑典史,告歸。居二年,吏部擬序遷,不許。御史王世揚請如石星、海瑞、鄒元標例,起之廢籍,不報。已,起太平推官,進南京刑部主事,就改吏部。

十八年冬,復疏劾時行,略言:「比年天災民困,紀綱紊斁,吏治混淆。陛下深居宮闕,臣民呼籲莫聞。然群工進言,猶蒙寬貸。乃輔臣時行則樹黨自堅,忌言益甚。不必明指其失,即意向稍左,亦輒中傷。或顯斥於當時,或徐退於後日。致天下諛佞成風,正氣消沮。方且內托之乎雅量,外托之乎清明,此聖賢所以重似是之防,嚴亂德之戒也。夫營私之念重,則奉公之意必衰;巧詐之機熟,則忠誠之節必退。自張居正物故,張四維憂去,時行即為首輔。懲前專擅,矯以謙退;鑒昔嚴苛,矯以寬平。非不欲示休休之量,養和平之福,無如患得患失之心勝,而不可則止之義微。貌退讓而心貪競,外包容而中忮刻。私偽萌生,欲蓋彌著。夫居正之禍在徇私滅公,然其持法任事,猶足有補於國。今也改革其美,而紹述其私;盡去其維天下之心,而益巧其欺天下之術。徒思邀福一身,不顧國禍,若而人者,尚可俾相天下哉!」因歷數其十失,勸之省改。疏留中。尋進南京禮部郎中。卒官。貧不具含殮,士大夫賻而治其喪。

萬國欽,字二愚,新建人。萬歷十一年進士。授婺源知縣。征拜御史。言事慷慨,不避權貴。十八年,劾吏部尚書楊巍,被詰讓。裏居尚書董份,大學士申時行、王錫爵座主也,屬浙江巡按御史奏請存問。國欽言份諂事嚴嵩,又娶尚書吳鵬已字子女,居鄉無狀,不宜加隆禮,事遂寢。

初,吏部員外郎趙南星、戶部主事姜士昌疏斥政府私人。給事中李春開以出位糾南星、士昌,而其黨陳與郊為助。刑部主事吳正誌上疏,言春開、與郊媚政府,幹清議,且論御史林祖述保留大臣之非。於是御史赫瀛集諸御史於朝堂,議合疏糾正誌,以臺體為辭。國欽與周孔教獨不署名。瀛大恚,盛氣讓國欽。國欽曰:「冠豸冠,服豸服,乃日以保留大臣傾善類為事,我不能茍同。」瀛氣奪,疏不果上,而正誌竟謫宜君典史。奄人袁進等毆殺平民,國欽再疏劾之。

十八年夏,火落赤諸部頻犯臨洮、鞏昌。七月,帝召見時行等於皇極門,咨以方略,言邊備廢弛,督撫乏調度,欲大有所振飭。時行以款貢足恃為言。帝曰:「款貢亦不足恃。若專務媚敵,使心驕意大,豈有饜足時?」時行等奉諭而退。未幾,警報狎至,乃推鄭洛為經略尚書行邊,實用以主款議也。國欽抗疏劾時行,曰:「陛下以西事孔棘,特召輔臣議戰守,而輔臣於召對時乃飾詞欺罔。陛下怒賊侵軼,則以為攻抄熟番。臨、鞏果番地乎?陛下責督撫失機,則以為咎在武臣。封疆僨事,督撫果無與乎?陛下言款貢難恃,則雲通貢二十年,活生靈百萬。西寧之敗,肅州之掠,獨非生靈乎?是陛下意在戰,時行必不欲戰;陛下意在絕和,時行必欲與和。蓋由九邊將帥,歲饋金錢,漫無成畫。寇已殘城堡,殺吏民,猶謂計得。三邊總督梅友松意專媚敵。前奏順義謝恩西去矣,何又圍我臨、鞏?後疏盛誇戰績矣,何景古城全軍皆覆?甘肅巡撫李廷儀延賊入關,不聞奏報,反代請贖罪。計馬牛布帛不及三十金,而殺掠何止萬計!欲仍通市,臣不知於國法何如也。此三人皆時行私黨,故敢朋奸誤國乃爾。」因列上時行納賄數事。帝謂其淆亂國事,誣汙大臣,謫劍州判官。初,國欽疏上,座主許國責之曰:「若此舉,為名節乎,為國家乎?」國欽曰:「何敢為名節,惟為國事耳。即言未當,死生利害聽之。」國無以難。

二十年,吏部尚書陸光祖擬量移國欽為建寧推官,饒伸為刑部主事。帝以二人皆特貶,不宜遷,切責光祖,而盡罷文選郎中王教、員外郎葉隆光、主事唐世堯、陳遴瑋等。大學士趙誌臯疏救,亦被譙責。國欽後歷南京刑部郎中,卒。

王教,淄川人。佐光祖澄清吏治。給事中胡汝寧承權要旨劾之,事旋白。竟坐推國欽、伸,斥為民。

饒伸,字抑之,進賢人。萬歷十一年進士。授工部主事。十六年,庶子黃洪憲典順天試,大學士王錫爵子衡為舉首,申時行婿李鴻亦預選。禮部主事於孔兼疑舉人屠大壯及鴻有私。尚書朱賡、禮科都給事中苗朝陽欲寢其事。禮部郎中高桂遂發憤謫可疑者八人,並及衡,請得覆試。錫爵疏辨,與時行並乞罷。帝皆慰留之,而從桂請,命覆試。禮部侍郎於慎行以大壯文獨劣,擬乙置之。都御史吳時來及朝陽不可。桂直前力爭,乃如慎行議,列甲乙以上。時行、錫爵調旨盡留之,且奪桂俸二月。衡實有才名,錫爵大憤,復上疏極詆桂。伸乃抗疏言:「張居正三子連占高科,而輔臣子弟遂成故事。洪憲更謂一舉不足重,居然置之選首。子不與試,則錄其婿,其他私弊不乏聞。覆試之日,多有不能文者。時來罔分優劣,蒙面與桂力爭,遂朦朧擬請。至錫爵訐桂一疏,劍戟森然,乖對君之體。錫爵柄用三年,放逐賢士,援引憸人。今又巧護己私,欺罔主上,勢將為居正之續。時來附權蔑紀,不稱憲長。請俱賜罷。」

疏既入,錫爵、時行並杜門求去。而許國以典會試入場,閣中遂無一人。中官送章奏於時行私第,時行仍封還。帝驚曰:「閣中竟無人耶?」乃慰留時行等,而下伸詔獄。給事中胡汝寧、御史林祖述等復劾伸及桂,以媚執政。御史毛在又侵孔兼,謂桂疏其所使。孔兼奏辨求罷。於是詔諸司嚴約所屬,毋出位沽名,而削伸籍,貶桂三秩,調邊方,孔兼得免。伸既斥,朝士多咎錫爵。錫爵不自安,屢請敘用。起伸南京工部主事,改南京吏部。引疾歸,遂不復出。熹宗即位,起南京光祿寺少卿。天啟四年累官刑部左侍郎。魏忠賢亂政,請告歸。所輯「學海」六百余卷,時稱其浩博。

兄位。累官工部右侍郎。母年百歲,與伸先後以侍養歸。

先是,任丘劉元震、元霖兄弟俱官九列,以母年近百歲,先後乞養親歸,與伸兄弟相類。一時皆以為榮。元震,字元東,隆慶五年進士。由庶吉士萬歷中歷官吏部侍郎。天啟中,贈禮部尚書,謚文莊。元霖,萬歷八年進士。歷官工部尚書。福王開邸洛陽,有所營建。元霖執奏,罷之。卒,贈太子太保。

湯顯祖,字若士,臨川人。少善屬文,有時名。張居正欲其子及第,羅海內名士以張之。聞顯祖及沈懋學名,命諸子延致。顯祖謝弗往,懋學遂與居正子嗣修偕及第。顯祖至萬歷十一年始成進士。授南京太常博士,就遷禮部主事。十八年,帝以星變嚴責言官欺蔽,並停俸一年。顯祖上言曰:「言官豈盡不肖,蓋陛下威福之柄潛為輔臣所竊,故言官向背之情,亦為默移。御史丁此呂首發科場欺蔽,申時行屬楊巍劾去之。御史萬國欽極論封疆欺蔽,時行諷同官許國遠謫之。一言相侵,無不出之於外。於是無恥之徒,但知自結於執政。所得爵祿,直以為執政與之。縱他日不保身名,而今日固已富貴矣。給事中楊文舉奉詔理荒政,征賄巨萬。抵杭,日宴西湖,鬻獄市薦以漁厚利。輔臣乃及其報命,擢首諫垣。給事中胡汝寧攻擊饒伸,不過權門鷹犬,以其私人,猥見任用。夫陛下方責言官欺蔽,而輔臣欺蔽自如。失今不治,臣謂陛下可惜者四:朝廷以爵祿植善類,今直為私門蔓桃李,是爵祿可惜也。群臣風靡,罔識廉恥,是人才可惜也。輔臣不越例予人富貴,不見為恩,是成憲可惜也。陛下禦天下二十年,前十年之政,張居正剛而多欲,以群私人,囂然壞之;後十年之政,時行柔而多欲,以群私人,靡然壞之。此聖政可惜也。乞立斥文舉、汝寧,誡諭輔臣,省愆悔過。」帝怒,謫徐聞典史。稍遷遂昌知縣。二十六年,上計京師,投劾歸。又明年大計,主者議黜之。李維禎為監司,力爭不得,竟奪官。家居二十年卒。

顯祖意氣慷慨,善李化龍、李三才、梅國楨。後皆通顯有建豎,而顯祖蹭蹬窮老。三才督漕淮上,遣書迎之,謝不往。

顯祖建言之明年,福建僉事李琯奉表入都,列時行十罪,語侵王錫爵。言惟錫爵敢恣睢,故時行益貪戾,請並斥以謝天下。帝怒,削其籍。甫兩月,時行亦罷。琯,豐城人。萬歷五年進士。嘗官御史。既斥歸,家居三十年而卒。

顯祖子開遠,自有傳。

逯中立,字與權,聊城人。萬歷十七年進士。由行人擢吏科給事中。遇事敢言。行人高攀龍,御史吳弘濟,南部郎譚一召、孫繼有、安希範鹹以爭趙用賢之罷被斥,中立抗疏曰:「諸臣率好修士,使跧伏田野,誠可惜也。陛下怒言者,則曰『出朕獨斷』,輔臣王錫爵亦曰『至尊親裁』。臣謂所斥者非正人也,則斷自宸衷,固陛下去邪之明;即擬自輔臣,亦大臣為國之正。若所斥者果正人也,出於輔臣之調旨,而有心斥逐者為妒賢;即出於至尊之親裁,而不能匡救者為竊位。大臣以人事君之道,當如是乎?陛下欲安輔臣,則罷言者;不知言者罷,輔臣益不自安。」疏入,忤旨,停俸一歲。

尋進兵科右給事中。有詔修國史,錫爵舉故詹事劉虞夔為總裁。虞夔,錫爵門生也,以拾遺劾罷。諸御史言不當召。而中立詆虞夔尤力,並侵錫爵,遂寢召命。未幾,文選郎顧憲成等以會推閣臣事被斥,給事中盧明諏救之,亦貶秩。中立上言:「兩年以來,銓臣相繼屏斥。尚書孫鑨去矣,陳有年杜門求罷矣,文選一署空曹逐者至再三,而憲成又繼之。臣恐今而後,非如王國光、楊巍,則不能一日為冢宰;非如徐一槚、謝廷寀、劉希孟,則不能一日為選郎。臧否混淆,舉錯倒置,使黜陟重典寄之權門,用舍斥罰視一時喜怒,公議壅閼,煩言滋起。此人才消長之機,理道廢興之漸,不可不深慮也。且會推閣臣,非自十九年始。皇祖二十八年廷推六員,而張治、李本二臣用;即今元輔錫爵之入閣,亦會推也。蓋特簡與廷推,祖宗並行已久。廷推必諧於僉議,特簡或由於私援。今輔臣趙誌臯等不稽故典,妄激聖怒,即揭救數語,譬之強笑,而神不偕來,欲以動聽難矣。方今疆埸交聳,公私耗敝,群情思亂,識者懷憂。乃朝議紛紜若爾,豈得不長嘆息哉!」帝怒,嚴旨責讓,斥明諏為民,而貶中立陜西按察司知事。引疾歸,家居二十年卒。熹宗時,贈光祿少卿。

盧明諏,黃巖人。萬歷十四年進士。

楊恂,字伯純,代人。萬歷十一年進士。授行人,擢刑科給事中。錦衣冗官多至二千人,請大加裁汰,不用。累遷戶科都給事中。朝鮮用兵,冒破帑金不貲。恂請嚴敕邊臣,而劾武庫郎劉黃裳侵耗罪。黃裳卒罷去。尋上節財四議,格不行。

王錫爵謝政,趙誌臯代為首輔。御史柳佐、章守誠劾之。誌臯乞罷,不許。御史冀體極論誌臯不可不去。帝怒,責對狀。體抗辭不屈,貶三秩,出之外,以論救者眾,竟斥為民。恂復論誌臯,並及張位。其略曰:「今之議執政者,僉曰擬旨失當也,貪鄙無為也。是固可憂,而所憂有大於是者。許茂橓罷閑錦衣,厚賫金玉為奸,被人緝獲。使大臣清節素孚,彼安敢冒昧如此!乃緝獲者被責,而行賄者不問。欲天下澄清,其可得耶?可憂者一。楊應龍負固不服,執政貪其重餌,與之交通。如近日綦江捕獲奸人,得所投本兵及提督巡捕私書。其余四緘及黃金五百、白金千、虎豹皮數十,不言所投。臣細詢播人,始囁嚅言曰『求票擬耳』。夫票擬,輔臣事也,而使小醜得以利動哉?可憂者二。推升者,吏部職也。邇來創專擅之說以蠱惑聖聰,陛下入其言而疑之。於是內托上意,外諉廷推,或正或陪,惟意所欲。茍兩者俱無當,則駁令更推;少不如意,譴謫加焉。倘謂簡在帝心,非政府所預,何所用者非梓裏姻親,則門墻密契也?如是而猶曰吏部專擅乎?可憂者三。言官天子耳目,糾繩獻納,其職也。邇來進朋黨之說以激聖怒,陛下納其譖而惡之。於是假托天威,肆行胸臆。非顯斥於建白之時,則陰中於遷除之日。倘謂斷自宸衷,無可挽救,何所斥者非宿昔積怨,則近日深仇也?如是而猶謂言官結黨乎?可憂者四。首輔誌臯日薄西山,固無足責。位素負物望,乃所為若斯;且其機械獨深,朋邪日眾,將來之禍,更有難言者。請罷誌臯而防位,嚴飭陳於陛、沈一貫,毋效二人所為。」疏入,忤旨。命鐫一級,出之外。誌臯、位疏辨,且乞宥恂,於陛、一貫亦論救。乃以原品調陜西按察經歷。引疾歸。久之,吏部尚書蔡國珍奉詔起廢。及恂,未召卒。

冀體,武安人。被廢,累薦不起,卒於家。

其時以論誌臯獲譴者又有朱爵,開州人。由茌平知縣召為吏科給事中。嘗論時政闕失,因疏誌臯、位寢閣壅蔽罪,不報。尋切諫三王並封,且論救朱維京、王如堅等,復劾誌臯、位私同年羅萬化為吏部。坐謫山西按察知事,卒於家。天啟中,贈太仆少卿。

姜士昌,字仲文,丹陽人。父寶,字廷善。嘉靖三十二年進士。官編修。不附嚴嵩,出為四川提學僉事。再轉福建提學副使,累遷南京國子監祭酒。請罷納粟例,復積分法,又請令公侯伯子弟及舉人盡入監肄業,詔皆從之。累官南京禮部尚書。嘗割田千畝以贍宗族。

士昌五歲受書,至「惟善為寶」,以父名輟讀拱立。師大奇之。舉萬歷八年進士,除戶部主事,進員外郎。請帝杜留中,錄遺直,舉召對,崇節儉。尋進郎中。以省親去。還朝,言吏部侍郎徐顯卿構陷張位,少詹事黃洪憲力擠趙用賢,宜黜之以警官邪;主事鄒元標、參政呂坤、副使李三才素著直讜,宜拔擢以厲士節。又請復連坐之法,慎巡撫之選,旌苦節之士,重贓吏之罰。疏入,給事中李春開劾其出位。遂下詔禁諸司毋越職刺舉。已,因風霾,請早建國本。貴妃父鄭承憲乞改造父塋,詔與五千金。士昌言:「太后兄陳昌言止五百金,而妃家乃十之,何以示天下?」弗納。稍遷陜西提學副使,江西參政。

三十四年,大學士沈一貫、沈鯉相繼去國。明年秋,士昌賫表入都,上疏曰:

皇上聽一貫、鯉並去,輿論無不快一貫而惜鯉。夫一貫招權罔利,大壞士風吏道,恐天下林居貞士與己齟齬,一切阻遏,以杜將來。即得罪張居正諸臣,皇上素知其忠義、註意拔擢者,皆擯不復用,甚則借他事處之。其直道左遷諸人、久經遷轉在告者,一貫亦擯不復用。在廷守正不阿、魁磊老成之彥,小有同異,亦巧計罷之。且空部院以便於擇所欲用,空言路以便於恣所欲為,空天下諸曹與部院、言路等,使人不疑。至於己所欲用所欲為者,又無不可置力而得誌;所不欲者,輒流涕語人曰「吾力不能得之皇上」。善則歸己,過則歸君,人人知其不忠。

夫鯉不肥身家,不擇利便,惟以眾賢效之君,較一貫忠邪遠甚。一貫既歸,貨財如山,金玉堆積;鯉家徒壁立,貧無余貲,較一貫貪廉遠甚。一貫患鯉邪正相形,借妖書事傾害,非皇上聖明,幾至大誤。臣以為輔臣若一貫憸邪異常,直合古今奸臣盧杞、章惇而三矣。然竟無一人以鯉、一貫之賢奸為皇上正言別白者,臣竊痛之。

且一貫之用,由王錫爵所推轂。今一貫去,以錫爵代首揆,是一貫未嘗去也。錫爵素有重名,非一貫比。然器量褊狹,嫉善如仇。高桂、趙南星、薛敷教、張納陛、於孔兼、高攀龍、孫繼有、安希範、譚一召、顧憲成、章嘉禎等一黜不復。頃聞錫爵有疏請錄遺佚。謂宜如其所請,召還諸臣,然後敦趣就道,不然,恐錫爵無復出理也。至論劾一貫諸臣,如劉元珍、龐時雍、陳嘉訓、朱吾弼,亦亟宜召復,以為盡忠發奸者之勸。至於他臣,以觸忤被中傷異同致罷去者,請皆以次拂拭用之。

說者謂皇上於諸臣,雖三下明詔,意若向用,實未欲用者,臣獨以為不然。皇上初嘗罷傅應禎、余懋學、鄒元標、艾穆、沈思孝、吳中行、趙用賢、朱鴻謨、孟一脈、趙世卿、郭惟賢、王用汲等,後又嘗謫魏允貞、李三才、黃道瞻、譚希恩、周弘禴、江東之、李植、曾乾亨、馮景隆、馬應圖、王德新、顧憲成、李懋檜、董基、張鳴岡、饒伸、郭實、諸壽賢、顧允成、彭遵古、薛敷教、吳正誌、王之棟等,旋皆擢用。頃年改調銓曹鄒觀光、劉學曾、李復陽、羅朝國、趙邦柱、洪文衡等於南京,亦俱漸還清秩。而鄒元標起自戍所,累蒙遷擢,其後未有一言忤主,而謂皇上忽復怒之,而調之南,而錮不復用,豈不厚誣皇上也哉。蓋皇上本無不用諸臣之心,而輔臣實決不用諸臣之策也。說者謂俗流世壞,宜用潔清之臣表率之。然古今廉相,獨推楊綰、杜黃裳,以其能推賢薦士耳。王安石亦有清名,乃用其學術驅斥諸賢,竟以禍宋。為輔臣者可不鑒於此哉。

其意以陰諷李廷機。廷機大恚,疏辨曰:「人才起用,臣等不惟不敢幹至尊之權,亦何敢侵吏部職。」士昌見疏,復貽書規之,廷機益不悅,然帝尚未有意罪士昌也。會朱賡亦疏辨如廷機指,帝乃下士昌疏,命罪之。吏部侍郎楊時喬、副都御史詹沂請薄罰,不許。詔鐫三秩為廣西僉事。御史宋燾論救,復詆一貫,刺廷機。帝益怒,謫燾平定判官,再謫士昌興安典史。

士昌好學,勵名檢。居恒憤時疾俗,欲以身挽之。故雖居散僚,數有論建,竟齟齬以終。士昌謫之明年,禮部主事鄭振先劾賡等大罪十二,亦鐫三秩,調邊方用。

宋燾,泰安人。萬歷二十九年進士。自庶吉士授御史,任氣好搏擊。出按應天諸府,疏斥首輔朱賡。廷臣繼有請,皆責備輔臣,其端自燾發也。及坐謫,旋請假歸。卒於家。天啟初,贈士昌太常少卿,燾光祿少卿。

馬孟禎,字泰符,桐城人。萬歷二十六年進士。授分宜知縣。將內召,以征賦不及四分,為戶部尚書趙世卿所劾,詔鐫二秩。甫三日,而民逋悉完。鄒元標、萬國欽輩亟稱之。續授御史。文選郎王永光、儀制郎張嗣誠、都給事中姚文蔚、陳治則,以附政府擢京卿,南京右都御史沈子木年幾八十未謝政,孟禎並疏論之。大學士李廷機被劾奏辨,言入仕以來,初無大謬。孟禎駁之曰:「廷機在禮部昵邪妄司官彭遵古,而聶雲翰建言忤時,則抑之至死。秉政未幾,姜士昌、宋燾、鄭振先皆得罪。姚文蔚等濫授京堂,陳用賓等屢擬寬旨。猶不謂之謬哉?」王錫爵辭召,密疏痛詆言者。孟禎及南京給事中段然並上疏極論。尋陳僉商之害,發工部郎陳民誌、範鈁黷貨罪。又陳通壅蔽、錄直臣、決用舍、恤民窮、急邊餉五事。請召用鄒元標、趙南星、王德完,放廷機還田裏。皆不報。

三十九年夏,怡神殿災。孟禎言:「二十年來,郊廟、朝講、召對、面議俱廢,通下情者惟章奏。而疏入旨出悉由內侍,其徹禦覽與果出聖意否,不得而知,此朝政可慮也。臣子分流別戶,入主出奴,愛憎由心,雌黃信口,流言蜚語,騰入禁庭,此士習可慮也。畿輔、山東、山西、河南,比歲旱饑。民間賣女鬻兒,食妻啖子,鋌而走險,急何能擇。一呼四應,則小盜合群,將為豪傑之藉,此民情可慮也。」帝亦不省。

吏部侍郎蕭雲舉佐京察,有所庇,孟禎首疏攻之。論者日眾,雲舉引去。山海參將李獲陽忤稅監,下獄死,孟禎為訟冤,因請貸卞孔時、王邦才、滿朝薦、李嗣善等之在獄者,且言:「楚宗一獄,死者已多,今被錮高墻者,誰非高皇帝子孫,乃令至是。」皆弗聽。四十二年冬,考選科道,中書舍人張光房、知縣趙運昌、張廷拱、曠鳴鸞、濮中玉,以言論忤時,抑不得與。孟禎不平,具疏論之。是時三黨勢張,忌孟禎讜直,出為廣東副使。移疾不赴。天啟初,起南京光祿少卿,召改太仆。以憂歸。魏忠賢得誌,為御史王業浩所論,遂削籍。崇禎初,復官。

孟禎少貧。既通顯,家無贏資。惟銜趙世卿抑己,既入臺即疏劾世卿,人以為隘。

汪若霖,字時甫,光州人。父治,保定知府。若霖舉萬歷二十年進士,授行人。三十三年,擢戶科給事中。言「有司貪殘,率從輕論,非律;邊吏竭脂膏,外媚敵,內媚要津,而京軍十萬半虛冒,非計。」兵部尚書蕭大亨被劾求去,吏部議留,若霖力詆部議。雲南民變,殺稅使楊榮,詔從巡撫陳用賓言,命四川丘乘雲兼領。若霖言:「用賓養成榮惡,今不直請罷稅,而倡議領於四川,負國甚。乞亟斥用賓,追寢前命。」皆不報。

進禮科右給事中。自正月至四月不雨,若霖上疏曰:「臣稽「洪範傳」,言之不從,是謂不晙,厥罰恒旸。今郊廟宜親,朝會宜舉,東宮講習宜開,此下累言之,而上不從者也。又有上言之而中變者:稅務歸有司,權珰猶侵奪;起廢有明詔,啟事猶沈閣是也。有上屢言之而久不決、下數言之而上不斷者:中外大僚之推補,被劾諸臣之進退是也。凡此皆言不從之類。積郁成災,天人恒理。陛下安得漠然而已哉!」時南京戶、工二部缺尚書,禮部缺侍郎,廷推故尚書徐元泰、貴州巡撫郭子章、故詹事範醇敬。若霖言:「三人不足任,且舉者不能無私。請自今廷推勿以一人主持,眾皆畫諾。宜籍舉主姓名,復祖宗連坐之法。」詔申飭如若霖言,所推悉報寢。兵部主事張汝霖,大學士朱賡婿也。典試山東,所取士有篇章不具者。若霖疏劾之,停其俸。中官楊致中枉法拷殺指揮鄭光擢,若霖率同官列其十罪,不報。朱賡獨相,朝事益弛。若霖言:「陛下獨相一賡,而又畫接無聞,補牘莫應,此最大患也。方今紀綱壞,政事壅,人才耗,庶職空,民力窮,邊方廢,宦豎橫,盜賊繁,士大夫幾忘廉恥禮義,而小民愁苦冤痛之聲徹於宇內。輔臣宜慨然任天下重,收拾人心,以效之當寧。如徒謙讓未遑,或以人言,輕懷去就,則陛下何賴焉?」賡乃緣若霖指,力請帝急行新政。帝亦不省。五月朔,大雨雹。若霖謂用人不廣,大臣專權之象,具疏切言之。已而京師久雨,壞田廬。若霖復言大臣比周相倚,小臣趨風,其流益甚;意復詆賡及新輔李廷機輩也。三十六年,巡視庫藏,見老庫止銀八萬,而外庫蕭然,諸邊軍餉逋至百余萬。疏請集議長策,亦留中。

先是,吏部列上考選應授科道者,知縣新建汪元功、進賢黃汝亨、南昌黃一騰與焉。賡黨給事中陳治則推轂元功、汝亨。若霖劾二人囂競,吏部因改擬部曹。治則怒劾一騰交構。帝以言官紛爭,留部疏。廷臣屢請乃下,而責若霖首昌煩言,並元功、汝亨、一騰各貶一級,出之外。廷臣論救,皆不省。若霖遂出為潁州判官,卒。

贊曰:明至中葉以後,建言者分曹為朋,率視閣臣為進退。依阿取寵則與之比,反是則爭。比者不容於清議,而爭則名高。故其時端揆之地,遂為抨擊之叢,而國是淆矣。雖然,所言之是非,閣臣之賢否,黑白判然,固非私怨惡之所得而加,亦非可盡委之沽直好事,謂人言之不足恤也。

明史/卷229·列傳第一百十七 劉臺 傅應禎 王用汲 吳中行 趙用賢 艾穆 沈思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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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明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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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臺傅應禎王用汲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

劉臺,字子畏,安福人。隆慶五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萬歷初,改御史。巡按遼東,坐誤奏捷,奉旨譙責。四年正月,臺上疏劾輔臣張居正,曰:

臣聞進言者皆望陛下以堯、舜,而不聞責輔臣以臯、夔。何者?陛下有納諫之明,而輔臣無容言之量也。高皇帝鑒前代之失,不設丞相,事歸部院,勢不相攝,而職易稱。文皇帝始置內閣,參預機務。其時官階未峻,無專肆之萌。二百年來,即有擅作威福者,尚惴惴然避宰相之名而不敢居,以祖宗之法在也。乃大學士張居正偃然以相自處,自高拱被逐,擅威福者三四年矣。諫官因事論及,必曰:「吾守祖宗法。」臣請即以祖宗法正之。

祖宗進退大臣以禮。先帝臨崩,居正托疾以逐拱,既又文致之王大臣獄。及正論籍籍,則抵拱書,令勿驚死。既迫逐以示威,又遺書以市德,徒使朝廷無禮於舊臣。祖宗之法若是乎?

祖宗朝,非開國元勛,生不公,死不王。成國公朱希忠,生非有奇功也,居正違祖訓,贈以王爵。給事中陳吾德一言而外遷,郎中陳有年一爭而斥去。臣恐公侯之家,布賄厚施,緣例陳乞,將無底極。祖宗之法若是乎?

祖宗朝,用內閣冢宰,必由廷推。今居正私薦用張四維、張瀚。四維在翰林,被論者數矣。其始去也,不任教習庶吉士也。四維之為人也,居正知之熟矣。知之而顧用之,夫亦以四維善機權,多憑藉,自念親老,旦暮不測,二三年間謀起復,任四維,其身後托乎?瀚生平無善狀。巡撫陜西,贓穢狼籍。及驟躇銓衡,唯諾若簿吏,官缺必請命居正。所指授者,非楚人親戚知識,則親戚所援引也;非宦楚受恩私故,則恩故之黨助也。瀚惟日取四方小吏,權其賄賂,而其他則徒擁虛名。聞居正貽南京都御史趙錦書,臺諫毋議及冢宰,則居正之脅制在朝言官,又可知矣。祖宗之法如是乎?

祖宗朝,詔令不便,部臣猶訾閣擬之不審。今得一嚴旨,居正輒曰「我力調劑故止是」;得一溫旨,居正又曰「我力請而後得之」。由是畏居正者甚於畏陛下,感居正者甚於感陛下。威福自己,目無朝廷。祖宗之法若是乎?

祖宗朝,一切政事,臺省奏陳,部院題覆,撫按奉行,未聞閣臣有舉劾也。居正定令,撫按考成章奏,每具二冊,一送內閣,一送六科。撫按延遲,則部臣糾之。六部隱蔽,則科臣糾之。六科隱蔽,則內閣糾之。夫部院分理國事,科臣封駁奏章,舉劾,其職也。閣臣銜列翰林,止備顧問,從容論思而已。居正創為是說,欲脅制科臣,拱手聽令。祖宗之法若是乎?

至於按臣回道考察,茍非有大敗類者,常不舉行,蓋不欲重挫抑之。近日御史俞一貫以不聽指授,調之南京。由是巡方短氣,莫敢展布,所憚獨科臣耳。居正於科臣既啖之以遷轉之速,又恐之以考成之遲,誰肯舍其便利,甘彼齮龁,而盡死言事哉?往年趙參魯以諫遷,猶曰外任也;余懋學以諫罷,猶曰禁錮也;今傅應禎則謫戍矣,又以應禎故,而及徐貞明、喬巖、李禎矣。摧折言官,仇視正士。祖宗之法如是乎?

至若為固寵計,則獻白蓮白燕,致詔旨責讓,傳笑四方矣。規利田宅,則誣遼王以重罪,而奪其府地,今武岡王又得罪矣。為子弟謀舉鄉試,則許御史舒鰲以京堂,布政施堯臣以巡撫矣。起大第於江陵,費至十萬,制擬宮禁,遣錦衣官校監治,鄉郡之脂膏盡矣。惡黃州生儒議其子弟幸售,則假縣令他事窮治無遺矣。編修李維楨偶談及其豪富,不旋踵即外斥矣。蓋居正之貪,不在文吏而在武臣,不在內地而在邊鄙。不然,輔政未幾,即富甲全楚,何由致之?宮室輿馬姬妾,奉禦同於王者,又何由致之?

在朝臣工,莫不憤嘆,而無敢為陛下明言者,積威之劫也。臣舉進士,居正為總裁。臣任部曹,居正薦改御史。臣受居正恩亦厚矣,而今敢訟言攻之者,君臣誼重,則私恩有不得而顧也。願陛下察臣愚悃,抑損相權,毋俾僨事誤國,臣死且不朽。

疏上,居正怒甚,廷辯之,曰:「在令,巡按不得報軍功。去年遼東大捷,臺違制妄奏,法應降謫。臣第請旨戒諭,而臺已不勝憤。後傅應禎下獄,究詰黨與。初不知臺與應禎同邑厚善,實有所主。乃妄自驚疑,遂不復顧藉,發憤於臣。且臺為臣所取士,二百年來無門生劾師長者,計惟一去謝之。」因辭政,伏地泣不肯起。帝為降禦座手掖之,慰留再三。居正強諾,猶不出視事,帝遣司禮太監孫隆賫手敕宣諭,乃起。遂捕臺至京師,下詔獄,命廷杖百,遠戍。居正陽具疏救,乃除名為民,而居正恨不已。臺按遼東時,與巡撫張學顏不相得。至是學顏為戶部,誣臺私贖鍰,居正屬御史於應昌巡按遼東核之,而令王宗載巡撫江西,廉臺里中事。應昌、宗載等希居正意,實其事以聞,遂戍臺廣西。臺父震龍、弟國,俱坐罪。臺至潯州未幾,飲於戍主所,歸而暴卒。是日居正亦卒。

明年,御史江東之訟臺冤,劾宗載、應昌。詔復臺官,罷宗載、應昌,下所司廉問。南京給事中馮景隆因言遼東巡撫周詠與應昌共陷臺,應昌已罷,詠尚為薊遼總督,亦宜罷。南京御史孫繼先亦發學顏陷臺罪。帝方向學顏。以景隆疏中並劾李成梁,學顏為成梁訟。繼先又並劾學顏、成梁。乃謫景隆薊州判官,繼先臨清州判官,置學顏不問。已而江西巡撫曹大埜、遼東巡撫李松,勘報宗載、應昌等朋比傾陷皆有狀。刑部以故入論,奏宗載等遣戍、除名、降黜有差。贈臺光祿少卿,蔭一子。天啟初,追謚毅思。

馮景隆,浙江山陰人。萬歷五年進士。嘗訟趙世卿冤,且請召張位、習孔教,申救御史魏允貞,至是謫官。後量移南陽推官。

孫繼先,字胤甫,盂人。隆慶五年進士。居正既敗,繼先請召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鄒元標並及余懋學、趙應元、傅應禎、朱鴻謨、孟一脈、王用汲。又薦魏學曾、宋糸熏、張嶽、毛綱、胡執禮、王錫爵、賈三近、溫純、曹科、陳有年、朱光宇、趙參魯等諸人。既坐謫,終南京吏部主事。

傅應禎,字公善,安福人。隆慶五年進士。除零陵知縣。殲洞庭劇寇,論殺祁陽巨猾,民賴以安。調知溧水。萬歷三年,征授御史。張居正當國,應禎其門生也,有所感憤,疏陳重君德、蘇民困、開言路三事,言:

邇者雷震端門獸吻,京師及四方地震疊告,曾未聞發詔修省,豈真以天變不足畏耶?真定抽分中使,本非舊典,正統間嘗暫行之,先帝納李芳言,已詔罷遣,而陛下顧欲踵行失德之事,豈真以祖宗不足法耶?給事中朱東光奏陳保治,初非折檻解衣者比,乃竟留中不報,豈真以人言不足恤耶?此三不足者,王安石以之誤宋,不可不深戒也。

陛下登極初,自隆慶改元以前逋租,悉賜蠲除,四年以前免三征七,恩至渥也。乃上軫恤已至,而下延玩自如,曾未有擔負相屬者,何哉?小民一歲之入,僅足給一歲,無遺力以償負也。近乃定輸不及額者,按撫聽糾,郡縣聽調。諸臣畏譴,督趣倍嚴。致流離接踵,怨咨愁嘆,上徹於天。是豈太平之象,陛下所樂聞者哉?請下明詔,自非官吏幹沒,並曠然除之。民困既蘇,則災沴自弭。

陛下登極初,召用直臣石星、李已,臣工無不慶幸。近則趙參魯糾中涓而謫為典史,余懋學陳時政而錮之終身,他如胡執禮、裴應章、侯於趙、趙煥等封事累上,一切置之,如初政何?臣請擢參魯京職,還懋學故官,為人臣進言者勸。

疏奏,居正以疏中王安石語侵己,大怒,調旨切責;以其詞及懋學,執下詔獄,窮治黨與。應禎瀕死無所承,乃謫戍定海。給事中嚴用和、御史劉天衢等疏救,不聽。方應禎下獄,給事中徐貞明偕御史李禎、喬巖入視之。錦衣帥余蔭以聞,三人亦坐謫。

十一年,用御史孫繼先言,召復官。帝將幸昌平閱壽宮,而薊鎮告警,應禎止帝勿行,且陳邊備甚悉。優詔答之。俄擢南京大理寺丞。將行,奏薦海內知名士三十七人。尋移疾歸,三年而卒。贈本寺右少卿。應禎與同邑劉臺同舉進士,為御史,同忤居正得禍,鄉人並祠祀之。

王用汲,字明受,晉江人。為諸生時,郡被倭,客兵橫市中。會御史按部至,用汲言狀。知府曰:「此何與諸生事?」用汲曰:「範希文秀才時,以天下為己任,矧鄉井之禍乃不關諸生耶?」舉隆慶二年進士,授淮安推官。稍遷常德同知,入為戶部員外郎。

萬歷六年,首輔張居正歸葬其親,湖廣諸司畢會。巡按御史趙應元獨不往,居正嗛之。及應元事竣得代,即以病請。僉都御史王篆者,居正客也,素憾應元,且迎合居正意,屬都御史陳炌劾應元規避,遂除名。用汲不勝憤,乃上言:

御史應元以不會葬得罪輔臣,遂為都御史炌所論,坐托疾欺罔削籍,臣竊恨之。夫疾病人所時有,今在廷大小諸臣,曾以病請者何限。御史陸萬鐘、劉光國、陳用賓皆以巡方事訖引疾,與應元不異也,炌何不並劾之?即炌當世宗朝,亦養病十余年。後夤緣攀附,驟列要津。以退為進,宜莫如炌。己則行之,而反以責人,何以服天下?陛下但見炌論劾應元,以為恣情趨避,罪當罷斥。至其意所從來,陛下何由知之。如昨歲星變考察,將以弭災也,而所挫抑者,半不附宰臣之人。如翰林習孔教,則以鄒元標之故;禮部張程,則以劉臺之故;刑部浮躁獨多於他部,則以艾穆、沈思孝而推戈;考後劣轉趙誌臯,又以吳中行、趙用賢而遷怒。蓋能得輔臣之心,則雖屢經論列之潘晟,且得以不次蒙恩;茍失輔臣之心,則雖素負才名之張嶽,難免以不及論調。臣不意陛下省災塞咎之舉,僅為宰臣酬恩報怨之私。且凡附宰臣者,亦各藉以酬其私,可不為太息矣哉!

孟子曰:「逢君之惡其罪大。」臣則謂逢相之惡其罪更大也。陛下天縱聖明,從諫勿咈。諸臣熟知其然,爭欲碎首批鱗以自見。陛下欲織錦綺,則撫臣、按臣言之;欲采珍異,則部臣、科臣言之;欲取太倉光祿,則臺臣、科臣又言之。陛下悉見嘉納,或遂停止,或不為例。至若輔臣意之所向,不論是否,無敢一言以正其非,且有先意結其歡,望風張其焰者,是臣所謂逢也。今大臣未有不逢相之惡者,炌特其較著者爾。

以臣觀之,天下無事不私,無人不私,獨陛下一人公耳。陛下又不躬自聽斷,而委政於眾所阿奉之大臣。大臣益得成其私而無所顧忌,小臣益苦行私而無所訴告,是驅天下而使之奔走乎私門矣。陛下何不日取庶政而勤習之,內外章奏躬自省覽,先以意可否焉,然後宣付輔臣,俾之商榷。閱習既久,智慮益弘,幾微隱伏之間,自無逃於天鑒。夫威福者,陛下所當自出;乾綱者,陛下所當獨攬。寄之於人,不謂之旁落,則謂之倒持。政柄一移,積重難返,此又臣所日夜深慮,不獨為應元一事已也。

疏入,居正大怒,欲下獄廷杖。會次輔呂調陽在告,張四維擬削用汲籍,帝從之。居正以罪輕,移怒四維,厲色待之者累日。用汲歸,屏居郭外,布衣講授,足不賤城市。居正死,起補刑部。未上,擢廣東僉事。尋召為尚寶卿,進大理少卿。會法司議胡槚、龍宗武殺吳仕期獄,傅以謫戍。用汲駁奏曰:「按律,刑部及大小官吏,不依法律、聽從上司主使、出入人罪者,罪如之。蓋謂如上文,罪斬、妻子為奴、財產入官之律也。仕期之死,槚非主使者乎?宗武非聽上司主使者乎?今僅謫戍,不知所遵何律也。」上欲用用汲言,閣臣申時行等謂仕期自斃,宜減等,獄遂定。尋遷順天府尹。歷南京刑部尚書,致仕。

用汲為人剛正,遇事敢為。自尹京後,累遷皆在南,以強直故也。卒,贈太子太保,謚恭質。

吳中行,字子道,武進人。父性,兄可行,皆進士。性,尚寶丞。可行,檢討。中行甫冠,舉鄉試,性誡無躁進,遂不赴會試。隆慶五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大學士張居正,中行座主也。萬歷五年,居正遭父喪,奪情視事。御史曾士楚、吏科都給事中陳三謨倡疏奏留,舉朝和之,中行獨憤。適彗出西南,長竟天,詔百官修省,中行乃首上疏曰:「居正父子異地分暌,音容不接者十有九年。一旦長棄數千里外,陛下不使匍匐星奔,憑棺一慟,必欲其違心抑情,銜哀茹痛於廟堂之上,而責以訏謨遠猷,調元熙載,豈情也哉!居正每自言謹守聖賢義理,祖宗法度。宰我欲短喪,子曰:『予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王子請數月之喪,孟子曰:『雖加一日愈於已。』聖賢之訓何如也?在律,雖編氓小吏,匿喪有禁;惟武人得墨缞從事,非所以處輔弼也。即雲起復有故事,亦未有一日不出國門,而遽起視事者。祖宗之制何如也?事系萬古綱常,四方視聽,惟今日無過舉,然後後世無遺議。銷變之道,無逾此者。」

疏既上,以副封白居正。居正愕然曰:「疏進耶?」中行曰:「未進不敢白也。」明日,趙用賢疏入。又明日,艾穆、沈思孝疏入。居正怒,謀於馮保,欲廷杖之。翰林院侍講趙誌臯、張位、於慎行、張一桂、田一俊、李長春,修撰習孔教、沈懋學俱具疏救,格不入。學士王錫爵乃會詞臣數十人,求解於居正,弗納。遂杖中行等四人。明日,進士鄒元標疏爭,亦廷杖,五人者,直聲震天下。中行、用賢並稱吳、趙。南京御史朱鴻謨疏救五人,亦被斥。中行等受杖畢,校尉以布曳出長安門,舁以板扉,即日驅出都城。中行氣息已絕,中書舍人秦柱挾醫至,投藥一匕,乃蘇。輿疾南歸,刲去腐肉數十臠,大者盈掌,深至寸,一肢遂空。

九年,大計京官,列五人察籍,錮不復敘。居正死,士楚當按蘇、松,憮然曰:「吾何面目見吳、趙二公!」遂引疾去。三謨已擢太常少卿,尋與士楚俱被劾削籍。廷臣交薦中行,召復故官,進右中允,直經筵。大學士許國攻李植、江東之,詆中行、用賢為其黨。中行奏辨,因乞罷,不許。再遷右諭德。御史蔡系周劾植,復侵中行,中行求去,章四上。詔賜白金、文綺,馳傳歸。言者屢薦,執政抑不召。久之,起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同里僉事徐常吉嘗訟中行,事已解,給事中王嘉謨復摭舊事劾之,命家居俟召。尋卒。後贈禮部右侍郎。

子亮、元,從子宗達。亮官御史,坐累貶官,終大理少禦。元,江西布政使。宗達,少傅、建極殿大學士。亮尚誌節,與顧憲成諸人善。而元深疾東林,所輯「吾徵錄」,詆毀不遺力。兄弟異趣如此。

趙用賢,字汝師,常熟人。父承謙,廣東參議。用賢舉隆慶五年進士,選庶吉士。萬歷初,授檢討。張居正父喪奪情,用賢抗疏曰:「臣竊怪居正能以君臣之義效忠於數年,不能以父子之情少盡於一日。臣又竊怪居正之勛望積以數年,而陛下忽敗之一旦。莫若如先朝楊溥、李賢故事,聽其暫還守制,刻期赴闕,庶父子音容乖暌阻絕於十有九年者,得區區稍伸其痛於臨穴憑棺之一慟也。國家設臺諫以司法紀、任糾繩,乃今嘵嘵為輔臣請留,背公議而徇私情,蔑至性而創異論。臣愚竊懼士氣之日靡,國是之日淆也。」疏入,與中行同杖除名。用賢體素肥,肉潰落如掌,其妻臘而藏之。用賢有女許御史吳之彥子鎮。之彥懼及,深結居正,得巡撫福建。過裏門,不為用賢禮,且坐鎮於其弟下,曰:「婢子也」,以激用賢。用賢怒,已察知其受居正黨王篆指,遂反幣告絕。之彥大喜。

居正死之明年,用賢復故官,進右贊善。江東之、李植輩爭向之,物望皆屬焉。而用賢性剛,負氣傲物,數訾議大臣得失,申時行、許國等忌之。會植、東之攻時行,國遂力詆植、東之,而陰斥用賢、中行,謂:「昔之專恣在權貴,今乃在下僚;昔顛倒是非在小人,今乃在君子。意氣感激,偶成一二事,遂自負不世之節,號召浮薄喜事之人,黨同伐異,罔上行私,其風不可長。」於是用賢抗辨求去,極言朋黨之說,小人以之去君子、空人國,詞甚激憤。帝不聽其去。黨論之興,遂自此始。

尋充經筵講官。再遷右庶子,改南京祭酒。薦舉人王之士、鄧元錫、劉元卿,清修積學。又請建儲,宥言官李沂罪。居三年,擢南京禮部右侍郎。以吏部郎中趙南星薦,改北部。尋以本官兼教習庶吉士。

二十一年,王錫爵復入內閣。初,用賢徙南,中行、思孝、植、東之已前貶,或罷去,故執政安之。及是,用賢復以爭三王並封語侵錫爵,為所銜。會改吏部左侍郎,與文選郎顧憲成辨論人才,群情益附,錫爵不便也。用賢故所絕婚吳之彥者,錫爵裏人,時以僉事論罷,使其子鎮訐用賢論財逐婿,蔑法棄倫。用賢疏辨,乞休。詔禮官平議。尚書羅萬化以之彥其門生,引嫌力辭。錫爵乃上議曰:「用賢輕絕,之彥緩發,均失也。今趙女已嫁,難問初盟;吳男未婚,無容反坐。欲折其衷,宜聽用賢引疾,而曲貸之彥。」詔從之。用賢遂免歸。戶部郎中楊應宿、鄭材復力詆用賢,請據律行法。都御史李世達、侍郎李禎疏直用賢,斥兩人讒諂,遂為所攻。高攀龍、吳弘濟、譚一召、孫繼有、安希範輩皆坐論救褫職。自是朋黨論益熾。中行、用賢、植、東之創於前,元標、南星、憲成、攀龍繼之。言事者益裁量執政,執政日與枝拄,水火薄射,訖於明亡雲。

用賢長身聳肩,議論風發,有經濟大略。蘇、松、嘉、湖諸府,財賦敵天下半,民生坐困。用賢官庶子時,與進士袁黃商榷數十晝夜,條十四事上之。時行、錫爵以為吳人不當言吳事,調旨切責,寢不行。家居四年卒。天啟初,贈太子少保、禮部尚書,謚文毅。

孫士春、士錦,崇禎十年同舉進士。士春,字景之。第三人及第,授編修。明年,兵部尚書楊嗣昌奪情視事,未幾入閣。少詹事黃道周劾之,下獄。士春上疏曰:「嗣昌墨衰視事,既已罔效,陛下簡入綸扉,自應力辭新命。乃閱其奏牘,徒計歲月久近間,絕無哀痛惻怛之念,何奸悖一至此也!陛下破格奪情,曰人才不足故耳。不知人才所以不振,正由愛功名、薄忠孝致之。且無事不講儲材,有事輕言破格,非用人無弊之道也。臣祖用賢,首論故相奪情,幾斃杖下,臘敗肉示子孫。臣敢背家學,負明主,坐視綱常掃地哉?」帝怒,謫廣東布政司照磨。祖孫並以攻執政奪情斥,士論重之。後復故官,終左中允。

艾穆,字和父,平江人。以鄉舉署阜城教諭,鄰郡諸生趙南星、喬璧星皆就學焉。入為國子助教。張居正知穆名,欲用為誥敕房中書舍人,不應。萬歷初,擢刑部主事。進員外郎,錄囚陜西。時居正法嚴,決囚不如額者罪。穆與御史議,止決二人。御史懼不稱,穆曰:「我終不以人命博官也。」還朝,居正盛氣譙讓。穆曰:「主上沖年,小臣體好生德,佐公平允之治,有罪甘之。」揖而退。

及居正遭喪奪情,穆私居嘆息,遂與主事沈思孝抗疏諫曰:「自居正奪情,妖星突見,光逼中天。言官曾士楚、陳三謨甘犯清議,率先請留,人心頓死,舉國如狂。今星變未銷,火災繼起。臣敢自愛其死,不灑血一為陛下言之!陛下之留居正也,動曰為社稷故。夫社稷所重,莫如綱常。而元輔大臣者,綱常之表也。綱常不顧,何社稷之能安?且事偶一為之者,例也;而萬世不易者,先王之制也。今棄先王之制,而從近代之例,如之何其可也。居正今以例留,腆顏就列矣。異時國家有大慶賀、大祭祀,為元輔者,欲避則害君臣之義,欲出則傷父子之情。臣不知陛下何以處居正,居正又何以自處也!徐庶以母故辭於昭烈曰:『臣方寸亂矣。』居正獨非人子而方寸不亂耶?位極人臣,反不修匹夫常節,何以對天下後世!臣聞古聖帝明王勸人以孝矣,未聞從而奪之也。為人臣者,移孝以事君矣,未聞為所奪也。以禮義廉恥風天下猶恐不足,顧乃奪之,使天下為人子者,皆忘三年之愛於其父,常紀墜矣。異時即欲以法度整齊之,何可得耶!陛下誠眷居正,當愛之以德,使奔喪終制,以全大節;則綱常植而朝廷正,朝廷正而百官萬民莫不一於正,災變無不可弭矣。」

時吳中行、趙用賢請令居正奔喪,葬畢還朝,而穆、思孝直請令終制,故居正尤怒。中行、用賢杖六十,穆、思孝皆八十加梏堣,置之詔獄。越三日,以門扉舁出城,穆遣戍涼州。創重不省人事,既而復蘇,遂詣戍所。穆,居正鄉人也。居正語人曰:「昔嚴分宜時未有同鄉攻擊者,我不得比分宜矣。」九年,大計,復置穆、思孝察籍。

及居正死,言官交薦,起戶部員外郎。遷西川僉事,屢遷太仆少卿。十九年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故崇陽知縣周應中、賓州知州葉春及行義過人,穆舉以自代,不報。既之官,有告播州宣慰使楊應龍叛者,貴州巡撫葉夢熊請征之。蜀人多言應龍強,未易輕舉,穆亦不欲加兵,與夢熊異。朝命兩撫臣會勘,應龍不願赴貴州,乃逮至重慶,對簿論斬,輸贖,放之還。穆病歸,未幾卒。後應龍復叛,議者追咎穆,奪其職。

喬璧星,臨城人。官右僉都御史,亦巡撫四川。

葉春及,歸善人。由鄉舉授福清教諭。上書陳時政,纚纚三萬言。終戶部郎中。

沈思孝,字純父,嘉興人。舉隆慶二年進士。又三年,謁選。高拱署吏部,欲留為屬曹,思孝辭焉,乃授番禺知縣。殷正茂總制兩廣,欲聽民與番人互市,且開海口諸山征其稅,思孝持不可。

萬歷初,舉卓異,又為刑部主事。張居正父喪奪情,與艾穆合疏諫。廷杖,戍神電衛。居正死,召復官,進光祿少卿。政府惡李植、江東之及思孝輩。思孝遷太常少卿,御史龔仲慶希指詆之,思孝遂求去,不許。尋遷順天府尹,坐寬縱冒籍舉人,貶三秩視事。思孝禦三品服自若,被劾,調南京太仆卿,仍貶三秩。未幾,謝病歸。

吏部尚書陸光祖起為南京光祿卿。尋進右僉都御史,巡撫挾西。寧夏哱拜叛,詔思孝移駐下馬關,為總督魏學曾聲援。思孝以兵少,請募浙江及宣、大騎卒各五千,發內帑供軍,並乞宥故都御史李材罪,令立功。詔思孝近地召募,而罷材勿遣。思孝與學曾議軍事不合,給事中侯慶遠劾思孝舍門戶而守堂奧,設邏卒以衛妻孥,不任封疆事。改撫河南,辭不赴。

頃之,召為大理卿。中官郝金詐傳懿旨下獄,刑部薄其罪,思孝駁誅之。帝悅,進工部左侍郎。陜西織羊絨為民患,以思孝奏,減十之四。進右都御史,協理戎政。初,廷推李禎為首,思孝次之,帝特用思孝。或疑有奧援,給事中楊東明、鄒廷彥相繼疏劾。帝以廷彥受東明指,謫東明,奪廷彥俸。

二十三年,吏部尚書孫丕揚掌外察,黜參政丁此呂。思孝與東之素善此呂。會御史趙文炳劾文選郎蔣時馨受賄,時馨疑思孝嗾之,遂訐思孝先庇此呂,後求吏部不得,以此二事憾已,遂結江東之、劉應秋等,令李三才屬文炳。帝惡時馨,罷其官。思孝等疏辨,且求去。丕揚言時馨無罪,此呂受贓有狀,思孝不當庇。因上此呂訪單,乞歸。訪單者,吏部當察時,咨公論以定賢否,廷臣因得書所聞以投掌察者。事率核實,然間有因以中所惡者。帝降詔慰留丕揚,逮此呂,詰讓思孝。御史俞價、強思、馮從吾,給事中黃運泰、祝世祿,皆為時馨訟冤,語侵思孝、東之。給事中楊天民、馬經綸、馬文卿又各疏劾思孝,大抵言文炳之疏由思孝,藉以搖丕揚也。思孝屢乞罷,因詆丕揚負國。員外郎嶽元聲言大臣相攻,宜兩罷,似並論丕揚、思孝,而其指特攻時馨以及丕揚。疏方上,文炳忽變其說,謂:「元聲、東之述思孝意,迫之救此呂、劾時馨,非己意也。帝皆置不問。

思孝素以直節高天下,然尚氣好勝,動輒多忤,以此呂故,頗被物議。然時馨、此呂皆非端人,丕揚、思孝亦各有所左右。其明年,御史林培請辨忠邪,又力詆思孝、東之;且言:「丕揚杜門半載,辭疏十上,意必得請而後已。思孝則杜門未幾,近見從吾、運泰等罷,謂朝廷不難去言官五六人以安我。此人不去,為朝端害。」帝顧思孝厚,謫培官。乾清宮災,思孝請行皇長子冠禮以回天心。又以日本封事大壞,請亟修戰守備,並論趙誌臯、石星誤國。其秋,丕揚去位,思孝亦引疾,詔馳傳歸,朝端議論始息。久之,丕揚復起為吏部,御史史記事復詆思孝與顧天飐合謀欲構陷丕揚。顧憲成、高攀龍力辨其誣,而思孝卒矣。天啟中,贈太子少保。

丁此呂,字右武,新建人。萬歷五年進士。由漳州推官征授御史。慈寧宮災,請撤鰲山,停織造、燒造,還建言譴謫諸臣,去張居正余黨,速誅徐爵、遊七。報聞。尋劾禮部侍郎高啟愚命題示禪授意,謫潞安推官。語詳「李植傳」。尋遷太仆丞,歷浙江右參政。考察論黜,復遣官逮之。大學士趙誌臯等再疏乞宥,且言此呂有氣節,未必果貪汙。丕揚亦言此呂無逮問條,乞免送詔獄。帝皆不從,逮下鎮撫,謫戍邊。

贊曰:劉臺諸人,皆以論張居正得罪。罰最重者,名亦最高。用汲之免也,幸耳。平心論之,居正為相,於國事不為無功;諸人論之,不無過當。然聞謗而不知懼,忿戾怨毒,務快己意。虧盈好還,禍釀身後。傳曰:「惟善人能受盡言。」於戲難哉!
  1. 明史/卷228·列傳第一百十六 魏學曾 李化龍
  2. 明史/卷227·列傳第一百十五 龐尚鵬 宋儀望 張岳 李材 陸樹德 蕭廩 賈三近 李頤 朱鴻謨 蕭彥 孫維城 謝杰 郭惟賢 萬象春 鍾化民 吳達可
  3. 明史/卷226·卷二百二十六 列傳第一百十四
  4. 明史/卷225·列傳第一百十三 張瀚 王國光 梁夢龍 楊巍 李戴 趙煥 鄭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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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21·本紀第二十一 神宗二 光宗
  • 明史/卷22·本紀第二十二 熹宗
  • 明史/卷23·本紀第二十三 莊烈帝一
  • 明史/卷24·本紀第二十四 莊烈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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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111·卷一百十一 表第十二
  • 明史/卷113·卷一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
  • 明史/卷114·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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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128·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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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131·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十九
  • 明史/卷132·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
  • 明史/卷133·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一
  • 明史/卷134·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二
  • 明史/卷135·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三
  • 明史/卷136·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四
  • 明史/卷137·列傳第二十五 劉三吾 安然 吳伯宗 吳沉 桂彥良 宋訥 趙俶 李叔正 劉崧 羅復仁
  • 明史/卷138·列傳第二十六 陳修 楊思義 周禎 楊靖 單安仁 薛祥 唐鐸 開濟
  • 明史/卷139·列傳第二十七 錢唐 韓宜可 蕭岐 馮堅 茹太素 李仕魯 葉伯巨 鄭士利 周敬心 王朴 張衡
  • 明史/卷140·列傳第二十八 魏觀 陶垕仲 劉仕貆 王宗顯 呂文燧 王觀 道同 盧熙 青文勝
  • 明史/卷141·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十九
  • 明史/卷142·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
  • 明史/卷143·列傳第三十一 王艮 廖昇 周是修 程本立 黃觀 王叔英 黃鉞 王良 陳思賢 程通 黃希范 高巍 高賢寧 王璡 周縉 牛景先
  • 明史/卷144·列傳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顧成
  • 明史/卷145·卷一百四五 列傳第三三
  • 明史/卷146·列傳第三十四 張武 陳珪 孟善 鄭亨 徐忠 郭亮 趙彝 張信 徐祥 李濬 孫巖 陳旭 陳賢 張興 陳志 王友
  • 明史/卷147·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
  • 明史/卷148·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六
  • 明史/卷149·列傳第三十七 蹇義 夏原吉
  • 明史/卷150·列傳第三十八 郁新 趙羾 金忠 李慶 師逵 古朴 陳壽 劉季箎 劉辰 楊砥 虞謙 呂升 湯宗
  • 明史/卷151·列傳第三十九 茹瑺 嚴震直 張紞 王鈍 鄭賜 郭資 呂震 李至剛 方賓 吳中 劉觀
  • 明史/卷152·列傳第四十 董倫 儀智 鄒濟 周述 陳濟 王英 錢習禮 周敍 柯潛 孔公恂
  • 明史/卷153·列傳第四十一 宋禮 陳瑄 周忱
  • 明史/卷154·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45
  • 明史/卷155·列傳第四十三 宋晟 薛祿 劉榮 朱榮 費瓛 譚廣 陳懷 蔣貴 任禮 趙安 趙輔 劉聚
  • 明史/卷156·列傳第四十四 吳允誠 薛斌 吳成 金忠 李英 毛勝 焦禮 毛忠 和勇 羅秉忠
  • 明史/卷157·卷 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 45
  • 明史/卷158·列傳第四十六 黃宗載 顧佐 段民 章敞 吳訥 魏驥 魯穆 耿九疇 軒輗 黃孔昭
  • 明史/卷159·列傳第四十七 熊概 陳鎰 李儀 陳泰 李棠 賈銓 王宇 崔恭 劉孜 李侃 原傑 彭誼 牟俸 夏壎 高明 楊繼宗
  • 明史/卷160·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48
  • 明史/卷161·列傳第四十九 周新 李昌祺 陳士啟 應履平 林碩 況鍾 陳本深 彭勗 夏時 黃潤玉 楊瓚 劉實 陳選 夏寅 陳壯 張昺 宋端儀
  • 明史/卷162·列傳第五十 尹昌隆 耿通 戴綸 陳祚 劉球 陳鑑 鍾同 章綸 廖莊 倪敬 楊瑄
  • 明史/卷163·列傳第五十一 李時勉 陳敬宗 劉鉉 邢讓 林瀚 謝鐸 魯鐸
  • 明史/卷164·列傳第五十二 鄒緝 弋謙 黃澤 范濟 聊讓 左鼎 曹凱 劉煒 單宇 張昭 高瑤
  • 明史/卷165·列傳第五十三 陶成 陳敏 丁瑄 王得仁 葉禎 伍驥 毛吉 林錦 郭緒 姜昂
  • 明史/卷166·列傳第五十四 韓觀 山雲 蕭授 方瑛 李震 王信 彭倫 歐磐 張祐
  • 明史/卷167·列傳第五十五 曹鼐 鄺埜 王佐 孫祥 袁彬
  • 明史/卷168·列傳第五十六 陳循 王文 江淵 許彬 陳文 萬安 劉珝 劉吉 尹直
  • 明史/卷169·列傳第五十七 高穀 胡濙 王直
  • 明史/卷170·卷一百七十 列傳第五十八
  • 明史/卷171·列傳第五十九 王驥 徐有貞 楊善 王越
  • 明史/卷172·列傳第六十 羅亨信 侯璡 楊寧 王來 孫原貞 朱鑑 楊信民 張驥 馬謹 程信 白圭 張瓚 孔鏞 鄧廷瓚 王軾 劉丙
  • 明史/卷173·列傳第六十一 楊洪 石亨 郭登 朱謙 孫鏜 范廣
  • 明史/卷174·列傳第六十二 史昭 巫凱 許貴 周賢 歐信 王璽 魯鑑 劉寧 彭清 姜漢 安國 杭雄
  • 明史/卷175·列傳第六十三 衞青 董興 何洪 劉玉 仇鉞 神英 曹雄 馮禎 張俊 楊銳
  • 明史/卷176·列傳第六十四 李賢 呂原 岳正 彭時 商輅 劉定之
  • 明史/卷177·列傳第六十五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復 林聰 葉盛
  • 明史/卷178·卷一百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 明史/卷179·列傳第六十七 羅倫 章懋 黃仲昭 莊曰鄄永 鄒智 舒芬
  • 明史/卷180·列傳第六十八 張寧 王徽 毛弘 丘弘 李森 魏元 强珍 王瑞 李俊 汪奎 湯鼐 姜綰 姜洪 曹璘 彭程 龐泮 呂獻 葉紳 胡獻 張弘至 屈伸 王獻臣
  • 明史/卷181·列傳第六十九 徐溥 丘濬 劉健 謝遷 李東陽 王鏊 劉忠
  • 明史/卷182·列傳第七十 王恕 馬文升 劉大夏
  • 明史/卷183·列傳第七十一 何喬新 彭韶 周經 耿裕 倪岳 閔珪 戴珊
  • 明史/卷184·列傳第七十二 周洪謨 楊守陳 張元禎 傅瀚 張昇 吳寬 傅珪 劉春 吳儼 顧清 劉瑞
  • 明史/卷185·列傳第七十三 李敏 賈俊 黃紱 張悅 佀鍾 曾鑑 梁璟 徐恪 李介 黃珂 王鴻儒 叢蘭 吳世忠
  • 明史/卷186·列傳第七十四 韓文 張敷華 楊守隨 許進 雍泰 陳壽 樊瑩 熊繡 潘蕃 胡富 張泰 張鼐 王璟 朱欽
  • 明史/卷187·列傳第七十五 何鑑 馬中錫 陸完 洪鍾 陳金 俞諫 周南 馬昊
  • 明史/卷188·列傳第七十六 劉𦶜 呂翀 鄄洍 趙佑 戴銑 陸崑 蔣欽 周璽 湯禮敬 許天錫 徐文溥 張士隆 張文明 范輅 張欽 周廣 石天柱
  • 明史/卷189·列傳第七十七 李文祥 孫磐 胡爟 羅僑 葉釗 戴冠 黃鞏 陸震 夏良勝 何遵
  • 明史/卷190·列傳第七十八 楊廷和 梁儲 蔣冕 毛紀 石珤
  • 明史/卷191·列傳第七十九 毛澄 汪俊 吳一鵬 朱希周 何孟春 豐熙 徐文華 薛蕙
  • 明史/卷192·列傳第八十 楊慎 王思 張翀 劉濟 安磐 張漢卿 張原 毛玉 王時柯 鄭本公 張曰韜 楊淮 張澯 郭楠
  • 明史/卷193·列傳第八十一 費宏 翟鑾 李時 顧鼎臣 嚴訥 李春芳 陳以勤 趙貞吉 高儀
  • 明史/卷194·列傳第八十二 喬宇 孫交 林俊 金獻民 秦金 趙璜 鄒文盛 梁材 劉麟 蔣瑤 王廷相
  • 明史/卷195·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八十三
  • 明史/卷196·列傳第八十四 張璁 桂萼 方獻夫 夏言
  • 明史/卷197·列傳第八十五 席書 霍韜 熊浹 黃宗明 黃綰
  • 明史/卷198·列傳第八十六 楊一清 王瓊 彭澤 毛伯溫 翁萬達
  • 明史/卷199·列傳第八十七 李鉞 王憲 胡世寧 李承勛 王以旂 范鏓 王邦瑞 鄭曉
  • 明史/卷200·巻二百 列傳第八十八
  • 明史/卷201·列傳第八十九 陶琰 王縝 李充嗣 吳廷舉 方良永 王爌 王軏 徐問 張邦奇 韓邦奇 周金 吳嶽
  • 明史/卷202·列傳第九十 廖紀 王時中 周期雍 唐龍 王杲 周用 聞淵 劉訒 孫應奎 聶豹 李默 周延 賈應春 張永明 胡松 趙炳然
  • 明史/卷203·列傳第九十一 鄭岳 劉玉 汪元錫 寇天敍 唐冑 潘珍 李中 歐陽鐸 陶諧 潘塤 呂經 歐陽重 朱裳 陳察 孫懋 王儀 曾鈞
  • 明史/卷204·列傳第九十二 陳九疇 翟鵬 孫繼魯 曾銑 丁汝夔 楊守謙 商大節 王忬 楊選
  • 明史/卷205·列傳第九十三 朱紈 張經 胡宗憲 曹邦輔 李遂 唐順之
  • 明史/卷206·列傳第九十四 馬錄 程啟充 張逵 鄭一鵬 唐樞 杜鸞 葉應驄 解一貴 陸粲 邵經邦 劉世揚 魏良弼
  • 明史/卷207·列傳第九十五 鄧繼曾 朱淛 楊言 劉安 薛侃 楊名 郭弘化 劉世龍 張選 包節 謝廷荡鄄洍 王與齡 楊思忠
  • 明史/卷208·列傳第九十六 張芹 汪應軫 蕭鳴鳳 齊之鸞 袁宗儒 許相卿 顧濟 章僑 余珊 韋商臣 黎貫 彭汝實 鄭自璧 戚賢 劉繪 錢薇 洪垣 周思兼 顏鯨
  • 明史/卷209·列傳第九十七 楊最 馮恩 楊爵 周怡 劉魁 沈束 沈鍊 楊繼盛 楊允繩
  • 明史/卷210·列傳第九十八 桑喬 謝瑜 何維柏 徐學詩 厲汝進 王宗茂 周冕 趙錦 吳時來 張翀 董傳策 鄒應龍 林潤
  • 明史/卷211·列傳第九十九 馬永 梁震 王效 周尚文 馬芳 何卿 沈希儀 石邦憲
  • 明史/卷212·卷二百十二 列傳第一百
  • 明史/卷213·卷二百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
  • 明史/卷214·列傳第一百〇二 楊博 馬森 劉體乾 王廷 葛守禮 靳學顏
  • 明史/卷215·列傳第一百〇三 王治 歐陽一敬 周弘祖 詹仰庇 駱問禮 鄭履淳 陳吾德 汪文輝 劉奮庸
  • 明史/卷216·列傳第一百〇四 吳山 陸樹聲 瞿景淳 田一儁 黃鳳翔 余繼登 馮琦 王圖 翁正春 劉應秋 唐文獻 李騰芳 蔡毅中 公鼐 羅喻義 姚希孟 許士柔 顧錫疇
  • 明史/卷217·卷二百一十七 列傳第一百零五
  • 明史/卷218·卷二百一八 列傳第一零六
  • 明史/卷219·卷二百一十九 列傳一百七
  • 明史/卷220·列傳第一百〇八 萬士和 王之誥 吳百朋 劉應節 王遴 畢鏘 舒化 李世達 曾同亨 辛自修 溫純 趙世卿 李汝華
  • 明史/卷221·列傳第一百〇九 袁洪愈 王廷瞻 郭應聘 耿定向 王樵 魏時亮 郝杰 趙參魯 張孟男 李禎 丁賓
  • 明史/卷222·列傳第一百一十 譚綸 王崇古 方逢時 吳兌 鄭洛 張學顏 張佳胤 殷正茂 凌雲翼
  • 明史/卷223·列傳第一百十一 盛應期 朱衡 潘季馴 萬恭 吳桂芳 王宗沐 劉東星 徐貞明
  • 明史/卷224·列傳第一百十二 嚴清 宋纁 陸光祖 孫鑨 陳有年 孫丕揚 蔡國珍 楊時喬
  • 明史/卷225·列傳第一百十三 張瀚 王國光 梁夢龍 楊巍 李戴 趙煥 鄭繼之
  • 明史/卷226·卷二百二十六 列傳第一百十四
  • 明史/卷227·列傳第一百十五 龐尚鵬 宋儀望 張岳 李材 陸樹德 蕭廩 賈三近 李頤 朱鴻謨 蕭彥 孫維城 謝杰 郭惟賢 萬象春 鍾化民 吳達可
  • 明史/卷228·列傳第一百十六 魏學曾 李化龍
  • 明史/卷229·列傳第一百十七 劉臺 傅應禎 王用汲 吳中行 趙用賢 艾穆 沈思孝
  • 明史/卷230·列傳第一百十八 蔡時鼎 萬國欽 饒伸 湯顯祖 逯中立 楊恂 姜士昌 馬孟禎 汪若霖
  • 明史/卷231·列傳第一百十九 顧憲成 顧允成 錢一本 于孔兼 史孟麟 薛敷教 安希范 劉元珍 葉茂才
  • 明史/卷232·列傳第一百二十 魏允貞 王國 余懋衡 李三才
  • 明史/卷233·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姜應麟 陳登雲 羅大紘 李獻可 孟養浩 朱維京 王如堅 王學曾 張貞觀 樊玉衡 謝廷讚 楊天民 何選
  • 明史/卷234·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盧洪春 李懋檜 李沂 雒于仁 馬經綸 劉綱 戴士衡 曹學程 翁憲祥 徐大相
  • 明史/卷235·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王汝訓 余懋學 張養蒙 孟一脈 何士晉 王德完 蔣允儀 鄒維璉
  • 明史/卷236·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李植 江東之 湯兆京 金士衡 王元翰 孫振基 丁元薦 李朴 夏嘉遇
  • 明史/卷237·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傅好禮 姜志禮 包見捷 田大益 馮應京 吳宗堯 吳寶秀 華鈺
  • 明史/卷238·卷二百三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 明史/卷239·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張臣 董一元 杜桐 蕭如薰 達雲 官秉忠 柴國柱 李懷信
  • 明史/卷240·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葉向高 劉一燝 韓爌 朱國祚 何宗彥 孫如游
  • 明史/卷241·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周嘉謨 張問達 汪應蛟 王紀 孫瑋 鍾羽正 陳道亨
  • 明史/卷242·列傳第一百三十 陳邦瞻 畢懋康 蕭近高 白瑜 程紹 翟鳳翀 洪文衡 陳伯友 董應舉 林材 朱吾弼 張光前
  • 明史/卷243·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趙南星 鄒元標 孫慎行 高攀龍 馮從吾
  • 明史/卷244·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楊漣 左光斗 魏大中 周朝瑞 袁化中 顧大章 王之寀
  • 明史/卷245·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周起元 繆昌期 周順昌 周宗建 黃尊素 李應昇 萬燝
  • 明史/卷246·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滿朝薦 江秉謙 侯震暘 王允成
  • 明史/卷247·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劉綎 李應祥 陳璘 鄧子龍 馬孔英
  • 明史/卷248·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梅之煥 劉策 李若星 耿如杞 顏繼祖 李繼貞 方震孺 徐從治
  • 明史/卷249·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朱燮元 李橒 王三善 蔡復一
  • 明史/卷250·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 明史/卷251·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李標 劉鴻訓 錢龍錫 成基命 何如寵 徐光啟 文震孟 蔣德璟 方岳貢
  • 明史/卷252·列傳第一百四十 楊嗣昌 吳甡
  • 明史/卷253·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王應熊 張至發 薛國觀 程國祥 陳演 魏藻德
  • 明史/卷254·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喬允升 曹于汴 孫居相 曹珖 陳于廷 鄭三俊 李日宣 張瑋
  • 明史/卷255·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劉宗周 黃道周
  • 明史/卷256·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崔景榮 黃克纘 畢自嚴 李長庚 劉之鳳
  • 明史/卷257·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張鶴鳴 董漢儒 趙彥 王洽 梁廷棟 熊明遇 張鳳翼 陳新甲 馮元飇
  • 明史/卷258·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許譽卿 華允誠 魏呈潤 毛羽健 吳執御 章正宸 黃紹杰 傅朝佑 姜埰 熊開元 詹爾選 湯開遠 成勇 陳龍正
  • 明史/卷259·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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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303·列傳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明史/卷304·列傳第一百九十二
  • 明史/卷305·卷三百零五 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 明史/卷306·列傳第一百九十四 閹黨 焦芳 張綵 顧秉謙 崔呈秀 劉志選 曹欽程 王紹徽 霍維華 閻鳴泰 賈繼春 田爾耕
  • 明史/卷307·列傳第一百九十五
  • 明史/卷308·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 明史/卷309·卷三百九 列傳第一百九十七
  • 明史/卷310·卷三百一十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湖廣土司
  • 明史/卷311·卷三百一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一
  • 明史/卷312·卷三百一十二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明史/卷313·卷三百一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 雲南土司一
  • 明史/卷314·卷三百一十四 列传第二百二 雲南土司二
  • 明史/卷315·卷三百一十五 列传第二百三 雲南土司三
  • 明史/卷316·列傳第二百〇四 貴州土司
  • 明史/卷317·列傳第二百〇五 廣西土司一
  • 明史/卷318·列傳第二百〇六 廣西土司二
  • 明史/卷319·列傳第二百〇七 廣西土司三
  • 明史/卷320·卷三百二十 列傳第二百八 外國一
  • 明史/卷321·卷三百二十一 列傳第二百〇九 外國二
  • 明史/卷322·卷三百二十二 列傳第二百一十 外國三
  • 明史/卷323·琉球 呂宋 合貓裡 美洛居 沙瑤吶嗶啴 雞籠 婆羅 麻葉甕 古麻刺朗 馮嘉施蘭 文郎馬神
  • 明史/卷324·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第二百一十二 外国五
  • 明史/卷325·浡泥 滿剌加 蘇門答剌 須文達那 蘇祿 西洋瑣裡 瑣裡 覽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兒 黎伐 南渤利 阿魯 柔佛 丁機宜 巴喇西 佛郎機 和蘭
  • 明史/卷326·古裡里 柯枝 小葛蘭 大葛蘭 錫蘭山
  • 明史/卷327
  • 明史/卷328·瓦剌 兀良哈
  • 明史/卷329·卷三百二十九 列傳第二百十七
  • 明史/卷330·卷三百三十 列傳第二百十八
  • 明史/卷331·卷三百三十一 列傳第二百十九
  • 明史/卷332·卷三百三十二 列傳第二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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