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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153·列傳第四十一 宋禮 陳瑄 周忱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明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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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禮陳瑄周忱

宋禮,字大本,河南永寧人。洪武中,以國子生擢山西按察司僉事,左遷戶部主事。建文初,薦授陜西按察僉事,復坐事左遷刑部員外郎。成祖即位,命署禮部事,以敏練擢禮部侍郎。永樂二年拜工部尚書。嘗請給山東屯田牛種,又請犯罪無力準工者徙北京為民,並報可。七年丁母憂,詔留視事。

九年命開會通河。會通河者,元至元中,以壽張尹韓仲暉言,自東平安民山鑿河至臨清,引汶絕濟,屬之衛河,為轉漕道,名曰「會通」。然岸狹水淺,不任重載,故終元世海運為多。明初輸餉遼東、北平,亦專用海運。洪武二十四年,河決原武,絕安山湖,會通遂淤。永樂初,建北京,河海兼運。海運險遠多失亡,而河運則由江、淮達陽武,發山西、河南丁夫,陸免百七十里入衛河,歷八遞運所,民苦其勞。至是濟寧州同知潘叔正上言:「舊會通河四百五十餘里,淤者乃三之一,浚之便。」於是命禮及刑部侍郎金純、都督周長往治之。禮以會通之源,必資汶水。乃用汶上老人白英策,築堽城及戴村壩,橫亙五里,遏汶流,使無南入洸而北歸海。匯諸泉之水,盡出汶上,至南旺,中分之為二道,南流接徐、沛者十之四,北流達臨清者十之六。南旺地勢高,決其水,南北皆註,所謂水脊也。因相地置閘,以時蓄泄。自分水北至臨清,地降九十尺,置閘十有七,而達於衛;南至沽頭,地降百十有六尺,置閘二十有一,而達於淮。凡發山東及徐州、應天、鎮江民三十萬,蠲租一百一十萬石有奇,二十旬而工成。又奏浚沙河入馬常泊,以益汶。語詳「河渠志」。是年,帝復用工部侍郎張信言,使興安伯徐亨、工部侍郎蔣廷瓚會金純,浚祥符魚王口至中灤下,復舊黃河道,以殺水勢,使河不病漕,命禮兼董之。八月還京師,論功第一,受上賞。潘叔正亦賜衣鈔。

明年,以御史許堪言衛河水患,命禮往經畫。禮請自魏家灣開支河二,泄水入土河,復自德州西北開支河一,泄水入舊黃河,使至海豐大沽河入海。帝命俟秋成後為之。禮還言:「海運經歷險阻,每歲船輒損敗,有漂沒者。有司修補,迫於期限,多科斂為民病,而船亦不堅。計海船一艘,用百人而運千石,其費可辦河船容二百石者二十,船用十人,可運四千石。以此而論,利病較然。請撥鎮江、鳳陽、淮安、揚州及兗州糧,合百萬石,從河運給北京。其海道則三歲兩運。」已而平江伯陳瑄治江、淮間諸河功,亦相繼告竣。於是河運大便利,漕粟益多。十三年遂罷海運。

初,帝將營北京,命禮取材川蜀。禮伐山通道,奏言:「得大木數株,皆尋丈。一夕,自出谷中抵江上,聲如雷,不偃一草。」朝廷以為瑞。及河工成,復以采木入蜀。十六年命治獄江西。明年造番舟。自蜀召還,以老疾免朝參,有奏事令侍郎代。二十年七月卒於官。

禮性剛,馭下嚴急,故易集事,以是亦不為人所親。卒之日,家無余財。洪熙改元,禮部尚書呂震請予葬祭如制。弘治中,主事王寵始請立祠。詔祀之南旺湖上,以金純、周長配。隆慶六年贈禮太子太保。

藺芳,夏縣人。洪武中舉孝廉。累遷刑部郎中。永樂中,出為吉安知府。寬厚廉潔,民甚德之。吉水民詣闕言縣有銀礦,遣使覆視。父老遮芳訴曰:「聞宋季嘗有言此者,卒以妄得罪。今皆樹藝地,安所得銀礦?」芳詰告者,知其誣。獄具,同官不敢署名,芳請獨任之。奏上,帝曰:「吾固知妄也。」得寢。已,坐事謫辦事官,從宋禮治會通河,復為工部都水主事。

十年,河決陽武,灌中牟、祥符、尉氏,遣芳按視。芳言:「中鹽堤當暴流之沖,請加築塞。」又言:「自中灤分導河流,使由故道北入海,誠萬世利。」又言:「新築岸埽,止用草索,不能堅久。宜編木成大囷,貫樁其中,實以瓦石,復以木橫貫樁表,牽築堤上,則殺水固堤之長策也。」詔悉從之。其後築堤者遵用其法。以宋禮薦,擢工部右侍郎。亡何,行太仆卿楊砥言:「吳橋、東光、興濟、交河及天津屯田,雨水決堤傷稼。乞開德州良店東南黃河故道,以分水勢。」復命芳往治之。所經郡邑,有不便民者輒疏以聞。事竣還。十五年十一月卒於官。

芳自奉約,布衣蔬食。事母至孝。母甚賢。芳所治事,暮必告母。有不當,輒加教誡。芳受命唯謹,由是為良吏雲。

陳瑄,字彥純,合肥人。父聞,以義兵千戶歸太祖,累官都指揮同知。瑄代父職。父坐事戍遼陽,瑄伏闕請代,詔並原其父子。瑄少從大將軍幕,以射雁見稱。屢從征南番,又征越巂,討建昌叛番月魯帖木兒,逾梁山,平天星寨,破寧番諸蠻。復征鹽井,進攻卜水瓦寨。賊熾甚。瑄將中軍,賊圍之數重。瑄下馬射,傷足,裹創戰。自巳至酉,全師還。又從征賈哈剌,以奇兵涉打沖河,得間道,作浮梁渡軍。既渡,撤梁,示士卒不返,連戰破賊。又會雲南兵征百夷有功,遷四川行都司都指揮同知。

建文末,遷右軍都督僉事。燕兵逼,命總舟師防江上。燕兵至浦口,瑄以舟師迎降,成祖遂渡江。既即位,封平江伯,食祿一千石,賜誥券,世襲指揮使。

永樂元年命瑄充總兵官,總督海運,輸粟四十九萬余石,餉北京及遼東。遂建百萬倉於直沽,城天津衛。先是,漕舟行海上,島人畏漕卒,多閉匿。瑄招令互市,平其直,人交便之。運舟還,會倭寇沙門島。瑄追擊至金州白山島,焚其舟殆盡。

九年命與豐城侯李彬統浙、閩兵捕海寇。海溢堤圮,自海門至鹽城凡百三十里。命瑄以四十萬卒築治之,為捍潮堤萬八千余丈。明年,瑄言:「嘉定瀕海地,江流沖會。海舟停泊於此,無高山大陵可依。請於青浦築土山,方百丈,高三十余丈,立堠表識。」既成,賜名寶山,帝親為文記之。

宋禮既治會通河成,朝廷議罷海運,仍以瑄董漕運。議造淺船二千余艘,初運二百萬石,浸至五百萬石,國用以饒。時江南漕舟抵淮安,率陸運過壩,逾淮達清河,勞費其鉅。十三年,瑄用故老言,自淮安城西管家湖,鑿渠二十里,為清江浦,導湖水入淮,築四閘以時宣泄。又緣湖十里築堤引舟,由是漕舟直達於河,省費不訾。其後復浚徐州至濟寧河。又以呂梁洪險惡,於西別鑿一渠,置二閘,蓄水通漕。又築沛縣刁陽湖、濟寧南旺湖長堤,開泰州白塔河通大江。又築高郵湖堤,於堤內鑿渠四十里,避風濤之險。又自淮至臨清,相水勢置閘四十有七,作常盈倉四十區於淮上,及徐州、臨清、通州皆置倉,便轉輸。慮漕舟膠淺,自淮至通州置舍五百六十八,舍置卒,導舟避淺。復緣河堤鑿井樹木,以便行人。凡所規畫,精密宏遠,身理漕河者三十年,舉無遺策。

仁宗即位之九月,瑄上疏陳七事。一曰南京國家根本,乞嚴守備。二曰推舉宜核實,無循資格,選朝臣公正者分巡天下。三曰天下歲運糧餉,湖廣、江西、浙江及蘇、松諸府並去北京遠,往復逾年,上逋公租,下妨農事。乞令轉至淮、徐等處,別令官軍接運至京。又快船、馬船所載不過五六十石,每船官軍足用,有司添差軍民遞送,拘集聽候,至有凍餒,請革罷。四曰教職多非其人,乞考不職者黜之,選俊秀補生員,而軍中子弟亦令入學。五曰軍伍竄亡,乞核其老疾者,以子弟代,逃亡者追補,戶絕者驗除。六曰開平等處,邊防要地,兵食虛乏,乞選練銳士,屯守兼務。七曰漕運官軍,每歲北上,歸即修船,勤苦終年。該衛所又於其隙,雜役以重困之,乞加禁絕。帝覽奏曰:「瑄言皆當。」令所司速行。遂降敕獎諭,尋賜券,世襲平江伯。

宣宗即位,命守淮安,督漕運如故。宣德四年言:「濟寧以北,自長溝至棗林淤塞,計用十二萬人疏浚,半月可成。」帝念瑄久勞,命尚書黃福往同經理。六年,瑄言:「歲運糧用軍十二萬人,頻年勞苦。乞於蘇、松諸郡及江西、浙江、湖廣別僉民丁,又於軍多衛所僉軍,通為二十四萬人,分番叠運。又江南之民,運糧赴臨清、淮安、徐州,往返一年,失誤農業,而湖廣、江西、浙江及蘇、松、安慶軍士,每歲以空舟赴淮安載糧。若令江南民撥糧與附近衛所,官軍運載至京,量給耗米及道里費,則軍民交便。」帝命黃福及侍郎王佐議行之。更民運為兌運,自此始也。八年十月卒於官,年六十有九。追封平江侯,贈太保,謚恭襄。

初,瑄以浚河有德於民,民立祠清河縣。正統中,命有司春秋致祭。

孫豫,字立卿,讀書修謹。正統末,福建沙縣賊起,以副總兵從寧陽侯陳懋分道討平之,進封侯。也先入犯,出鎮臨清,建城堡,練兵撫民,安靜不擾。明年召還,父老詣闕請留。從之。景泰五年,山東饑,奉詔振恤。尋守備南京。天順元年召還,益歲祿百石。七年卒。贈黟國公,謚莊敏。

子銳嗣伯。成化初,分典三千營及團營。尋佩平蠻將軍印,總制兩廣。移鎮淮陽,總督漕運。建淮河口石閘及濟寧分水南北二閘。築堤疏泉,修舉廢墜。總漕十四年,章數十上。日本貢使買民男女數人以歸,道淮安。銳留不遣,贖還其家。淮、揚饑疫,煮糜施藥,多所存濟。弘治六年,河決張秋,奉敕塞治。還,增祿二百石,累加太傅兼太子太傅。十三年,火篩寇大同,銳以總兵官佩將軍印往援。既至,擁兵自守,為給事中御史所劾,奪祿閑住。其年卒。

子熊嗣。正德三年出督漕運。劉瑾索金錢,熊不應,銜之。坐事,逮下詔獄,謫戍海南衛,奪誥券。熊故黷貨,在淮南頗殃民。雖為瑾構陷,人無惜之者。瑾誅,赦還復爵。卒,無子。

再從子圭嗣。以薦出鎮兩廣。封川寇起,圭督諸將往討,擒其魁,俘斬數千,加太子太保。復平柳慶及賀連山賊,加太保,蔭一子。安南範子儀等寇欽、廉,黎岐賊寇瓊厓,相掎角。圭移文安南,曉以利害,使縛子儀,而急出兵攻黎岐,敗走之。論功,復蔭一子,加歲祿四十石。圭能與士卒同甘苦,聞賊所在,輒擐甲先登。深箐絕壑,沖冒瘴毒,無所避,以故所向克捷。在粵且十年,殲諸小賊不可勝數。召還,掌後軍府。圭妻仇氏,鹹寧侯鸞女弟也。圭深嫉鸞,鸞數短圭於世宗,幾得罪。鸞敗,帝益重圭,命總京營兵。寇入紫荊關,圭請出戰,營於盧溝,寇退而止。明年,寇復入古北口,或議列營九門為備,圭以徒示弱無益,寇亦尋退。董築京師外城,加太子太傅。卒,贈太傅,謚武襄。

子王謨嗣。僉書後軍,出鎮兩廣。賊張璉反,屠掠數郡。王謨會提督張臬討平之,擒斬三萬余。論功加太子太保,蔭一子。萬歷中出鎮淮安,總漕運,入掌前軍府事。卒,贈少保,謚武靖。傳至明亡,爵絕。

王瑜,字廷器,山陽人。以總旗隸趙王府。永樂末,常山護衛指揮孟賢等與宦官黃儼結,謀弒帝,廢太子而立趙王。其黨高正者,瑜舅也,密告瑜。瑜大驚曰:「奈何為此族滅計。」垂涕諫,不聽。正懼謀泄,將殺瑜,瑜遂詣闕告變。按治有驗,賢等盡伏誅,而授瑜遼海衛千戶。仁宗即位,擢錦衣衛指揮同知,厚賜之,並戒同官,事必白瑜乃行。瑜持大體,不為苛細,廷中稱其賢。

宣德八年進都指揮僉事,充左副總兵,代陳瑄鎮淮安,董漕運,累進左軍都督僉事。淮安,瑜故鄉也,人以為榮。在淮數年,守瑄成法不變,有善政。民有親在與弟訟產者。瑜曰:「訟弟不友,無親不孝。」杖而斥之。又有負金不能償,至翁婿兄弟相訟者。瑜曰:「奈何以財故傷恩!」即代償,勸其敦睦。二卒盜敗舟一板,有司以盜官物,坐卒死。瑜曰:「兩卒之命,抵敗舟一板耶?」竟得末減。歲兇,發官廩以振。然性好貨,為英宗切責,而前所發不軌事有枉者。正統四年,議事入京。得疾,束兩手如高懸狀,號救求解而卒。

周忱,字恂如,吉水人。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明年,成祖擇其中二十八人,令進學文淵閣。忱自陳年少乞預。帝嘉其有誌,許之。尋擢刑部主事,進員外郎。

忱有經世才,浮沈郎署二十年,人無知者,獨夏原吉奇之。洪熙改元,稍遷越府長史。宣德初,有薦為郡守者。原吉曰:「此常調也,安足盡周君?」五年九月,帝以天下財賦多不理,而江南為甚,蘇州一郡,積逋至八百萬石,思得才力重臣往厘之。乃用大學士楊榮薦,遷忱工部右侍郎,巡撫江南諸府,總督稅糧。

始至,召父老問逋稅故。皆言豪戶不肯加耗,並征之細民,民貧逃亡,而稅額益缺。忱乃創為平米法,令出耗必均。又請敕工部頒鐵斛,下諸縣準式,革糧長之大入小出者。舊例,糧長正副三人,以七月赴南京戶部領勘合。既畢,復賫送部。往反資費,皆科斂充之。忱止設正副各一人,循環赴領。訖事,有司類收上之部。民大便。忱見諸縣收糧無團局,糧長即家貯之,曰:「此致逋之由也。」遂令諸縣於水次置囤,囤設糧頭、囤戶各一人,名「轄收」。至六七萬石以上,始立糧長一人總之,名「總收」。民持貼赴囤,官為監納,糧長但奉期會而已。置撥運、綱運二簿。撥運記支撥起運之數,預計所運京師、通州諸倉耗,以次定支。綱運聽其填註剝淺諸費,歸以償之。支撥羨余,存貯在倉,曰「余米」。次年余多則加六征,又次年加五征。

初,太祖平吳,盡籍其功臣子弟莊田入官,後惡富民豪並,坐罪沒入田產,皆謂之官田。按其家租籍征之,故蘇賦比他府獨重。官民田租共二百七十七萬石,而官田之租乃至二百六十二萬石,民不能堪。

時宣宗屢下詔減官田租,忱乃與知府況鍾曲算累月,減至七十二萬余石,他府以次減,民始少蘇。七年,江南大稔,詔令諸府縣以官鈔平糴備振貸,蘇州遂得米二十九萬石。故時公侯祿米、軍官月俸皆支於南戶部。蘇、松民轉輸南京者,石加費六斗。忱奏令就各府支給,與船價米一斗,所余五斗,通計米四十萬石有奇,並官鈔所糴,共得米七十萬余石,遂置倉貯之,名曰「濟農」。振貸之外,歲有余羨。凡綱運、風漂、盜奪者,皆借給於此,秋成,抵數還官。其修圩、築岸、開河、浚湖所支口糧,不責償。耕者借貸,必驗中下事力及田多寡給之,秋與糧並賦,兇歲再振。其奸頑不償者,後不復給。定為條約以聞。帝嘉獎之。終忱在任,江南數大郡,小民不知兇荒,兩稅未嘗逋負,忱之力也。

時漕運,軍民相半。軍船給之官,民則僦舟,加以雜耗,率三石致一石,往復經年失農業。忱與平江伯陳瑄議,民運至淮安或瓜洲水次交兌,漕軍運抵通州。淮安石加五斗,瓜洲又益五升。其附近並南京軍未過江者,即倉交兌,加與過江米二斗。襯墊蘆席,與折米五合。兌軍或後期阻風,則令州縣支贏米。設廒於瓜洲水次,遷米貯之,量支余米給守者。由是漕費大省。

民間馬草歲運兩京,勞費不訾。忱請每束折銀三分,南京則輕賫即地買納。京師百官月俸,皆持俸帖赴領南京。米賤時,俸貼七八石,僅易銀一兩。忱請檢重額官田、極貧下戶兩稅,準折納金花銀,每兩當米四石,解京兌俸,民出甚少,而官俸常足。嘉定、昆山諸縣歲納布,疋重三斤抵糧一石。比解,以縷粗見斥者十八九。忱言:「布縷細必輕,然價益高。今既貴重,勢不容細。乞自今不拘輕重,務取長廣如式。」從之。各郡驛馬及一切供帳,舊皆領於馬頭。有耗損,則馬頭橫科補買。忱令田畝出米升九合,與秋糧俱征,驗馬上中下直給米。

正統初,淮、揚災,鹽課虧,敕忱巡視。奏令蘇州諸府,撥余米一二萬石連揚州鹽場,聽抵明年田租,竈戶得納鹽給米。時米貴鹽賤,官得積鹽,民得食米,公私大濟。尋敕兼理松江鹽課。華亭、上海二縣逋課至六十三萬余引,竈丁逃亡。忱謂田賦宜養農夫,鹽課宜養竈丁。因上便宜四事,命速行之。忱為節竈戶運耗,得米三萬二千余石。亦仿濟農倉法,置贍鹽倉,益補逃亡缺額。由是鹽課大殖。浙江當造海船五十艘,下忱計度。忱召問都匠,言一艘須米千石。忱以成大事不宜惜費,第減二十石,奏於朝,竟得報可。以九載秩滿,進左侍郎。六年命兼理湖州、嘉興二府稅糧,又命同刑科都給事中郭瑾錄南京刑獄。

忱素樂易。先是,大理卿胡槩為巡撫,用法嚴。忱一切治以簡易,告訐者輒不省。或面訐忱:「公不及胡公。」忱笑曰:「胡卿敕旨,在祛除民害;朝廷命我,但雲安撫軍民。委寄正不同耳。」既久任江南,與吏民相習若家人父子。每行村落,屏去騶從,與農夫餉婦相對,從容問所疾苦,為之商略處置。其馭下也,雖卑官冗吏,悉開心訪納。遇長吏有能,如況鍾及松江知府趙豫、常州知府莫愚、同知趙泰輩,則推心與咨畫,務盡其長,故事無不舉。常詣松江相視水利,見嘉定、上海間,沿江生茂草,多淤流,乃浚其上流,使昆山、顧浦諸所水迅流駛下,壅遂盡滌。暇時以匹馬往來江上,見者不知其為巡撫也。歷宣德、正統二十年間,朝廷委任益專。兩遭親喪,皆起復視事。忱以此益發舒,見利害必言,言無不聽。

初,欲減松江官田額,依民田起科。戶部郭資、胡濙奏其變亂成法,請罪之,宣宗切責資等。忱嘗言:「吳淞江畔有沙塗柴場百五十頃,水草茂盛,蟲蜢多生其中。請募民開墾,可以足國課,消蟲災。」又言:「丹徒、丹陽二縣田沒入江者,賦尚未除。國初蠲稅之家,其田多並於富室,宜征其租,沒於江者除之,則額不虧而貧富均。無錫官田賦白米太重,請改征租米。」悉報可。其因災荒請蠲貸,及所陳他利病無算。小者用便宜行之,無所顧慮。久之見財賦充溢,益務廣大。修葺廨舍學校、先賢祠墓、橋梁道路,及崇飾寺觀,贈遺中朝官,資餉過客,無稍吝惜。胥吏漁蠹其中,亦不甚訾省。以故屢召人言。

九年,給事中李素等劾忱妄意變更,專擅科斂。忱上章自訴。帝以余米既為公用,置不問。先是,奸民尹崇禮欲撓忱法,奏忱不當多征耗米,請究問倉庫主者,忱因罷前法。既而兩稅復逋,民無所賴,鹹稱不便。忱乃奏按崇禮罪,舉行前法如故。再以九載滿,進戶部尚書。尋以江西人不得官戶部,乃改工部,仍巡撫。

景泰元年,溧陽民彭守學復訐忱如崇禮言,戶部遂請遣御史李鑒等往諸郡稽核。明年又以給事中金達言,召忱還朝。忱乃自陳:「臣未任事之先,諸郡稅糧無歲不逋。自臣蒞任,設法刬弊,節省浮費,於是歲無逋租,更積贏羨。凡向之公用所須、科取諸民者,悉於余米隨時支給。或振貸未還,遇赦宥免,或未估時值,低昂不一。緣奉宣宗皇帝並太上皇敕諭,許臣便宜行事,以此支用不復具聞。致守學訐奏,戶部遣官追征,實臣出納不謹,死有余罪。」禮部尚書楊寧言:「妄費罪乃在忱,今估計余值,悉征於民間,至有棄家逃竄者,乞將正統以前者免追。」詔許之,召鑒等還。既而言官猶交章劾忱,請正其罪。景帝素知忱賢,大臣亦多保持之,但令致仕。

然當時言理財者,無出忱右。其治以愛民為本。濟農倉之設也,雖與民為期約,至時多不追取。每歲征收畢,逾正月中旬,輒下檄放糧,曰:「此百姓納與朝廷剩數,今還與百姓用之,努力種朝廷田,秋間又納朝廷稅也。」其所弛張變通,皆可為後法。諸府余米,數多至不可校,公私饒足,施及外郡。景泰初,江北大饑,都御史王竑從忱貸米三萬石。忱為計至來年麥熟,以十萬石畀之。

性機警。錢穀鉅萬,一屈指無遺算。嘗陰為冊記陰晴風雨。或言某日江中遇風失米,忱言是日江中無風,其人驚服。有奸民故亂其舊案嘗之。忱曰:「汝以某時就我決事,我為汝斷理,敢相紿耶?」三殿重建,詔征牛膠萬斤,為彩繪用。忱適赴京,言庫貯牛皮,歲久朽腐,請出煎膠,俟歸市皮償庫。土木之變,當國者議,欲焚通州倉,絕寇資。忱適議事至,言倉米數百萬,可充京軍一歲餉,令自往取,則立盡,何至遂付煨燼。頃之,詔趣造盔甲數百萬。忱計明盔浴鐵工多,令且沃錫,數日畢辦。

忱既被劾,帝命李敏代之,敕無輕易忱法。然自是戶部括所積余米為公賦,儲備蕭然。其後吳大饑,道堇相望,課逋如故矣。民益思忱不已,即生祠處處祀之。景泰四年十月卒。謚文襄。況鍾等自有傳。

贊曰:宋禮、陳瑄治河通運道,為國家經久計,生民被澤無窮。周忱治財賦,民不擾而廩有余羨。此無他故,殫公心以體國,而才力足以濟之。誠異夫造端興事,僥一時之功,智籠巧取,為科斂之術者也。然河渠之利,世享其成,而忱之良法美意,未幾而澌滅無余,民用重困。豈非成功之有跡者易以循,而用法之因人者難其繼哉。雖然,見小利而樂紛更,不能不為當日之嘵嘵者惜也。

明史/卷152·列傳第四十 董倫 儀智 鄒濟 周述 陳濟 王英 錢習禮 周敍 柯潛 孔公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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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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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倫儀智鄒濟周述陳濟王英錢習禮周敘柯潛孔公恂

董倫,字安常,恩人。洪武十五年以張以寧薦,授贊善大夫,侍懿文太子,陳說剴切。太祖嘉之,進左春坊大學士。太子薨,出為河南左參議。肇州吏目蘭溪諸葛伯衡廉,倫薦之。帝遽擢為陜西參議。又言儒學訓導宜與冠帶,別於士子。劉導始註選。三十年坐事謫雲南教官。雲南初設學校,倫以身教,人皆向學。

建文初,召拜禮部侍郎兼翰林學士,與方孝孺同侍經筵。禦書「怡老堂」額寵之,又賜髹幾、玉鳩杖。解縉謫河州,以倫言得召還。倫質直敦厚,嘗勸帝睦親藩,不聽。成祖即位,倫年已八十,命致仕,尋卒。

其與倫同時為禮部侍郎者,有王景,字景彰,松陽人。洪武初,為懷遠教諭。以博學應詔。命作朝享樂章,定藩王朝覲儀。累官山西參政,與倫先後謫雲南。建文初,召入翰林,修「太祖實錄」。用張紞薦,除禮部侍郎兼翰林侍講。成祖即位,擢學士。帝問葬建文帝禮,景頓首言:「宜用天子禮。」從之。永樂六年卒於官。

儀智,字居真,高密人。洪武末,舉耆儒,授高密訓導,遷莘縣教諭。擢知高郵州,課農興學,吏民愛之。

永樂元年遷寶慶知府。土人健悍,獨畏智,相戒不敢犯。召為右通政兼右中允。未幾,遷湖廣右布政使。坐事謫役通州。六年冬,湖廣都指揮使龔忠入見。帝問湖湘間老儒,忠以智對。即日召之。既至,拜禮部左侍郎。十一年元旦,日當食,尚書呂震請朝賀如常,智持不可。會左諭德楊士奇亦以為言,乃免賀如智議。

十四年詔吏部、翰林院擇耆儒侍太孫。士奇及蹇義首薦智。太子曰:「吾嘗舉李繼鼎,大誤,悔無及。智誠端士,然老矣。」士奇頓首言:「智起家學官,明理守正。雖耄,精神未衰。廷臣中老成正大,無逾智者。」是日午朝,帝顧太子曰:「侍太孫講讀得人未?」太子對曰:「舉禮部侍郎儀智,議未決。」帝喜曰:「智雖老,能直言,可用也。」遂命輔導皇太孫。每進講書史,必反覆啟迪,以正心術為本。十九年,年八十,致仕,卒於家。洪熙元年贈太子少保,謚文簡。

季子銘,字子新。宣宗即位,以侍郎戴綸薦,授行在禮科給事中。九年秩滿,帝念智舊勞,改銘修撰。正統三年預修宣廟「實錄」成,遷侍講,後改成阝府長史。

郕王監國,視朝午門。廷臣劾王振,叫號莫辨人聲。銘獨造膝前,免冠敷奏。下令旨族振,眾嘩始息。景帝即位,力贊征伐諸大事。尋以潛邸恩,授禮部右侍郎。明年兼經筵官。帝每臨講幄,輒命中官擲金錢於地,任講官遍拾之,號「恩典」。文臣與者,內閣高谷等外,惟銘與俞山、俞綱、蕭鎡、趙琬數人而已。尋進南京禮部尚書。懷獻太子立,加太子太保,召為兵部尚書兼詹事。

蘇州、淮安諸郡積雪,民凍餓死相枕。沙灣築河,役山東、河南九萬人,責民間鐵器數萬具。銘請於帝,多所寬恤。因災異,言消弭在敬天法祖,省刑薄斂,節用愛人。錄「皇明祖訓錄」以進,深見獎納。卒,謚忠襄。

銘少學於吳訥。天性孝友,易直有父風。長子海,錦衣衛百戶。季子泰,舉於鄉,為禮科給事中。並以父恩授雲。

鄒濟,字汝舟,余杭人。事母以孝聞。博學強記,尤長「春秋」。為余杭訓導,師法嚴。累遷國子學錄、助教,以薦知平度州。永樂初,預修「太祖實錄」成,除禮部郎中。征安南,從幕府司奏記。還為廣東右參政,再遷左春坊左庶子,授皇孫經。

濟為人和易坦夷,無貴賤皆樂親之。秩滿,進少詹事。當是時,宮僚多得罪,徐善述、王汝玉、馬京、梁潛輩被讒,相繼下獄死。濟積憂得疾。皇太子以書慰曰:「卿善自攝。即有不諱,當提攜卿息,不使墜蓬蒿也。」卒,年六十八。洪熙元年贈太子少保,謚文敏。命有司立祠墓側,春秋祀之。

子幹,字宗盛,濟卒時尚幼。仁宗監國,命為應天府學生,月賜鈔米。舉正統四年進士。景帝初,由兵部郎中超擢本部右侍郎,以才為于謙所倚。也先入寇,九門皆閉。百姓避兵者,號城下求入,幹開門納之。尋改禮部,兼庶子,考察山西官吏,黜布政使侯復以下五十余人。巡視河南、鳳陽水災,與王竑請振。又請令諸生輸粟入監讀書。納粟入監自此始。成化二年振畿內饑,再遷禮部尚書,加太子少保。被劾乞休,卒,謚康靖。

徐善述,字好古,天臺人。洪武中,行歲貢法,善述首貢入太學。授桂陽州學正。永樂初,以國子博士擢春坊司直郎。見重於皇太子,每稱為「先生」,嘗致書賜酒及詩。遷左贊善,坐累死。與鄒濟同日贈太子少師,謚文肅。立祠,春秋祀亦如濟。

王汝玉,名遂,以字行,長洲人。穎敏強記。少從楊維楨學。年十七,舉於鄉。永樂初,由應天府學訓導擢翰林五經博士,歷遷右春坊右贊善,預修「永樂大典」。仁宗在東宮,特被寵遇。群臣應制撰「神龜賦」,汝玉第一,解縉次之。七年坐修「禮書」紊制度,當戍邊。皇太子監國,宥之,以為翰林典籍。尋進左贊善,坐解縉累,瘐死。洪熙初,贈太子賓客,謚文靖,遣官祭其家。

梁潛,字用之,泰和人。洪武末,舉鄉試。授四川蒼溪訓導。以薦除知四會縣,改陽江、陽春,皆以廉平稱。永樂元年召修「太祖實錄」。書成,擢修撰。尋兼右春坊右贊善,代鄭賜總裁「永樂大典」。帝幸北京,屢驛召赴行在。十五年復幸北京,太子監國。帝親擇侍從臣,翰林獨楊士奇,以潛副之。有陳千戶者,擅取民財,令旨謫交阯。數日後念其有軍功,貸還。或讒於帝曰:「上所謫罪人,皇太子曲宥之矣。」帝怒,誅陳千戶,事連潛及司諫周冕,逮至行在,親詰之。潛等具以實對。帝謂楊榮、呂震曰:「事豈得由潛!」然卒無人為白者,俱繫獄。或毀冕放恣,遂並潛誅。潛妻楊氏痛潛非命,不食死。

子楘,由進士為刑部主事,善辨冤獄。用薦擢廣西副使,進布政使。將士多殺良民報功,楘諭其帥,生致難民一人,準功一級,全活無算。田州土官岑鑒兄弟相仇,楘為解之,卻其厚饋。撫服梗化女土官,民夷服其信義。終浙江布政使。

周述,字崇述,吉水人。永樂二年與從弟孟簡並進士及第。帝手題二人策,獎賞之,並授翰林編修。尋詔解縉選曾棨等二十八人讀書文淵閣,述、孟簡皆與焉。司禮監給紙筆,光祿給朝暮饌,禮部月給膏燭鈔人三錠,工部擇近宅居之,一時以為榮。

述嘗扈北巡,累進左春坊諭德。仁宗即位,命從皇太子謁陵南京。召至榻前,問所以匡弼儲君者,對稱旨。宣宗時,進左庶子。正統初,卒官。

孟簡在翰林二十年,始遷詹事府丞,出為襄王府長史。有言宜留備顧問者,帝曰:「輔朕弟,尤勝於輔朕也。」述溫厚簡靜,未嘗有疾言遽色,文章雅贍。孟簡謙退不伐,生平無睚眥於人。並為世所重雲。

陳濟,字伯載,武進人。讀書過目成誦。嘗以父命如錢塘,家人賫貨以從。比還,以其貲之半市書,口誦手鈔。十余年,盡通經史百家之言。成祖詔修「永樂大典」,用大臣薦,以布衣召為都總裁,修撰曾棨等為之副。詞臣纂修者,及太學儒生數千人,繙秘庫書數百萬卷,浩無端倪。濟與少師姚廣孝等數人,發凡起例,區分鉤考,秩然有法。執筆者有所疑,輒就濟質問,應口辨析無滯。書成,授右贊善。謹慎無過,皇太子甚禮重之。凡稽古纂集之事,悉以屬濟。隨事敷奏,多所裨益。五皇孫皆從受經。居職十五年而卒。年六十二。

濟少有酒過,母戒之,終其身未嘗至醉。弟洽為兵部尚書,事濟如父。濟深懼盛滿,彌自謙抑。所居蓬戶葦壁,裁蔽風雨,終日危坐,手不釋卷。為文根據經史,不事葩藻。嘗云:「文貴如布帛菽粟,有益於世爾。」其後有陳繼、楊翥者,亦以布衣通經。用楊士奇薦,繼由博士入翰林。而翥竟用景帝潛邸恩,與俞山、俞綱等皆至大官。自天順後,始漸拘資格。編修馬升、檢討傅宗不由科目,李賢皆出之為參議。布衣無得預館閣者,而弘治間潘辰獨以才望得之,一時詫異數焉。

陳繼,字嗣初,吳人。幼孤,母吳氏,躬織以資誦讀。比長,貫穿經學,人呼為「陳五經」。奉母至孝,府縣交薦,以母老不就。母卒,哀毀過人。永樂中,復舉孝行,旌其母曰「貞節」。仁宗即位,開弘文閣。帝臨幸,問:「今山林亦有名士乎?」楊士奇初不識繼。夏原吉治水蘇、松,得其文,歸以示士奇,士奇心識之。及帝問,遂以繼對。召為國子博士,尋改翰林「五經」博士,直弘文閣。宣宗初,遷檢討。引疾歸,卒。

楊翥,字仲舉,亦吳人。少孤貧,隨兄戍武昌,授徒自給。楊士奇微時,流寄窘乏,翥輒解館舍讓之,而己教授他所。士奇心賢之。及貴,薦翥經明行修。宣宗詔試吏部,稱旨,授翰林院檢討,歷修撰。正統中,詔簡郕王府僚。諸翰林皆不欲行,乃出侍講儀銘及翥為左右長史。久之,引年歸。王即大位,入朝,拜禮部右侍郎。景泰三年進尚書,給祿致仕。明年卒,年八十五。翥篤行絕俗,一時縉紳厚德者,翥為最。既沒,景帝念之,召其子聿入覲,授本邑主簿。

俞山,字積之,秀水人。由鄉舉為成阝府伴讀。景帝時,拜吏部右侍郎。而嘉興俞綱由諸生繕寫「實錄」,試中書舍人,授郕府審理。景帝時,以兵部右侍郎入閣預機務。居三日,固辭,守本官。景帝將易東宮,山密疏諫。不聽。懷獻太子立,加太子少傅,山意不自安,致仕去。綱加太子少保。英宗復辟,山以致仕得免。而綱當景泰時,能周旋二帝間,故得調南京禮部。成化初致仕,卒。

潘辰,字時用,景寧人。少孤,隨從父家京師,以文學名。弘治六年詔天下舉才德之士隱於山林者。府尹唐恂舉辰,吏部以辰生長京師,寢之。恂復奏,給事中王綸、夏昂亦交章薦,乃授翰林待詔。久之,掌典籍事。預修「會典」成,進五經博士。正德中,劉瑾摘「會典」小疵,復降為典籍,俄還故官。南京缺祭酒,吏部推石缶及辰。帝以命缶,而擢辰編修。居九年,超擢太常少卿,致仕歸,卒。特賜祭葬。辰居官勤慎,晨入夜歸。典制誥時,有以幣酬者,堅卻之。士大夫重其學行,稱為「南屏先生」。

王英,字時彥,金溪人。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讀書文淵閣。帝察其慎密,令與王直書機密文字。與修「太祖實錄」,授翰林院修撰,進侍讀。

二十年,扈從北征。師旋,過李陵城。帝聞城中有石碑,召英往視。既至,不識碑所。而城北門有石出土尺余。發之,乃元時李陵臺驛令謝某德政碑也,碑陰刻達魯花赤等名氏。具以奏。帝曰:「碑有蒙古名,異日且以為己地,啟爭端。」命再往擊碎之。沈諸河,還奏。帝喜其詳審,曰:「爾是二十八人中讀書者,朕且用爾。」因問以北伐事。英曰:「天威親征,彼必遠遁,願勿窮追。」帝笑曰:「秀才謂朕黷武邪?」因曰:「軍中動靜,有聞即入奏。」且諭中官勿阻。立功官軍有過,命勿與糧,相聚泣。以英奏,復給予。仁宗即位,累進右春坊大學士,乞省親歸。

宣宗立,還朝。是時海內宴安,天子雅意文章,每與諸學士談論文藝,賞花賦詩,禮接優渥。嘗謂英曰:「洪武中,學士有宋濂、吳沈、朱善、劉三吾。永樂初,則解縉、胡廣。汝勉之,毋俾前人獨專其美。」修太宗、仁宗「實錄」成,遷少詹事,賜麒麟帶。母喪,特與葬祭,遣中官護歸。尋起復。正統元年命侍經筵,總裁「宣宗實錄」,進禮部侍郎。八年命理部事。浙江民疫,遣祭南鎮。時久旱,英至,大雨,民呼「侍郎雨」。年七十,再乞休。不許。十二年,英子按察副使裕坐事下獄。英上疏待罪。宥不問。明年進南京禮部尚書,俾就閑逸。居二年卒,年七十五。賜祭葬,謚文安。

英端凝持重,歷仕四朝。在翰林四十余年,屢為會試考官,朝廷制作多出其手,四方求銘誌碑記者不絕。性直諒,好規人過,三楊皆不喜,故不得柄用。裕後累官四川按察使。

錢習禮,名幹,以字行,吉水人。永樂九年進士。選庶吉士,尋授檢討。習禮與練子寧姻戚。既仕,鄉人以奸黨持之,恒惴惴。楊榮乘間言於帝,帝笑曰:「使子寧在,朕猶當用之,況習禮乎。」仁宗即位,遷侍讀,知制誥,以省親歸。

宣德元年修兩朝「實錄」,與侍講陳敬宗、陳循同召還,進侍讀學士。英宗開經筵,為講官。「宣宗實錄」成,擢學士,掌院事。七年以故鴻臚寺為翰林院。落成,諸殿閣大學士皆至,習禮不設楊士奇、楊溥座,曰:「此非三公府也。」士奇等以聞。帝命具座。後遂為故事。

正統九年乞致仕。不許。明年,六部侍郎多闕,帝命吏部尚書王直會大臣推舉,而特旨擢習禮於禮部。習禮力辭。不允。王振用事,達官多造其門,習禮恥為屈。十二年六月復上章乞骸骨,乃得歸。習禮篤行誼,好古秉禮,動有矩則。家居十五年卒,年八十有九。謚文肅。

周敘,字公敘,吉水人。年十一能詩。永樂十六年進士。選庶吉士,作「黃鸚鵡賦」,稱旨,授編修。歷官侍讀,直經筵。正統六年上疏言事,帝嘉納焉。八年夏又上言:「比天旱,陛下責躬虔禱,而臣下不聞效忠補過之言,徒陳情乞用而已。掌銓選者罔論賢否,第循資格。司國計者不問耕桑,惟勤賦斂。軍士困役作,刑罰失重輕,風憲無激揚,言官務緘默。僧道數萬,日耗戶口,流民眾多,莫為矜恤。」帝以章示諸大臣。王直等皆引罪求罷。十一年遷南京侍講學士。

郕王監國,馳疏言:「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殿下宜臥薪嘗膽,如越之報吳。使智者獻謀,勇者效力,務掃北庭,雪國恥。先遣辯士,卑詞重幣乞還鑾輿,暫為君父屈。」因條上勵剛明、親經史、修軍政、選賢才、安民心、廣言路、謹微漸、修庶政八事。王嘉納之。景泰二年又請復午朝,日接大臣,咨諏治道。經筵之余,召文學從臣講論政事,並詔天下臣民直言時政缺失。帝因詔求言。

敘負氣節,篤行誼。曾祖以立,在元時以宋、遼、金三史體例未當,欲重修。敘思繼先誌,正統末,請於朝。詔許自撰,銓次數年,未及成而卒。

同邑劉儼,字宣化。正統七年進士第一。歷官太常少卿。景泰中,典順天鄉試,黜大學士陳循、王文子,幾得危禍。詳「高谷傳」。天順初,改掌翰林院事,卒官。贈禮部侍郎,謚文介。儼立朝正直,居鄉亦有令德雲。

柯潛,字孟時,莆田人。景泰二年舉進士第一。歷洗馬。天順初,遷尚寶少卿,兼修撰。憲宗即位,以舊宮僚擢翰林學士。「英宗實錄」成,進少詹事。慈懿太后之喪,潛與修撰羅璟上章,請合葬裕陵。廷臣相繼爭。未報。潛曰:「朝廷大事,臣子大節,舍是奚所用心。」與璟皆再疏爭,竟得如禮。連遭父母喪,詔起為祭酒,固乞終制。許之。未幾卒。

潛邃於文學,性高介。為學士時,即院中後圃構清風亭,鑿池蒔芙蓉,植二柏於後堂,人稱其亭為「柯亭」,柏為「學士柏」。院中有井,學士劉定之所浚也。柯亭、劉井,翰林中以為美談雲。

羅璟,字明仲,泰和人。天順末,進士及第。授編修,進修撰。預修「宋元通鑒綱目」。累官洗馬。孝宗為太子,簡侍講讀。母喪歸。璟與尚書尹旻子侍講龍同娶於孔氏。旻得罪,李孜省指璟為旻黨,調南京禮部員外郎。孝宗嗣位,王恕等言璟才,乃授福建提學副使。弘治五年召為南京祭酒。久之,卒。

孔公恂,字宗文,先聖五十八世孫也。景泰五年舉會試,聞母疾,不赴廷對。帝以問禮部,具言其故,乃遣使召之。日且午,不及備試卷,命翰林院給以筆劄。登第,即丁母憂歸。

衍聖公孔彥縉卒,孫弘緒幼弱,詔遣禮部郎治喪,公恂理其家事。天順初,授禮科給事中。弘緒已襲封,大學士李賢妻以女,公恂因得交於賢。賢言:「公恂,大聖人後;贊善司馬恂,宋大賢溫國公光後。宜輔導太子。」帝喜。同日超拜少詹事,侍東宮講讀。入語孝肅皇后曰:「吾今日得聖賢子孫為汝子傅。」孝肅皇后者,憲宗生母,方以皇貴妃有寵。於是具冠服拜謝,宮中傳以為盛事雲。

憲宗嗣位,改公恂大理左少卿。公恂言不通法律,乃復少詹事。成化二年上章言兵事,諸武臣嘩然,給事御史交章駁之。下獄,謫漢陽知府。未至,丁父憂。服闋,商輅請復建言得罪者官,乃還故秩,涖南京詹事府。久之,卒。

司馬恂,字恂如,浙江山陰人。正統末,由舉人擢刑科給事中,累遷少詹事。憲宗立,命兼國子祭酒。卒,贈禮部左侍郎。恂強記、敦厚,與物無忤,居官無所表見。

贊曰:「建文之初,修尊賢敬老之節。董倫以宿儒見重,雖寡所表見,當非茍焉已也。儀智父子仍世以儒術進,從容輔導,蓋其賢哉。鄒濟諸人,以宮僚被遇而讒構不免。陳濟輩起布衣,列禁近而善始終,固有幸不幸歟。二周、王英、錢習禮、周敘、柯潛謙和直諒,各著其美,蓋皆異於浮華博習之徒矣。

明史/卷151·列傳第三十九 茹瑺 嚴震直 張紞 王鈍 鄭賜 郭資 呂震 李至剛 方賓 吳中 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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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明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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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常嚴震直張紞王鈍鄭賜郭資呂震李至剛方賓吳中劉觀

茹常,衡山人。洪武中,由監生除承敕郎,歷通政使。勤於職,太祖賢之。二十三年拜右副都御史,又試兵部尚書,尋實授,加太子少保。及惠帝即位,改吏部,與黃子澄不相能,刑部尚書暴昭發其贓罪,出掌河南布政司事。尋復召為兵部尚書。

燕兵至龍潭,帝遣常及曹國公李景隆、都督同知王佐詣燕軍議和。常等見成祖,伏地流汗,不能發一言。成祖曰:「公等言即言耳,何懼至是。」久之,乃言奉詔割地講和。成祖笑曰:「吾無罪而削為庶人,今救死,何以地為!且皇考封諸子,已各有分地矣。其縛奸臣來,吾即解甲謁孝陵歸藩。」常等唯唯頓首還。

成祖入京師,召常。常首勸進。成祖既即位,下詔言景隆、常、佐及陳瑄事太祖忠,功甚重。封常忠誠伯,食祿一千石,終其身。仍兵部尚書、太子少保。選其子鑒為秦府長安郡主儀賓。即命常出營郡主府第。

還朝,坐不送趙王,遣歸裏。既而為家人所訟,逮至京。釋還。過長沙不謁谷王,王以為言。時方重藩王禮,谷王又開金川門有功,帝意向之。陳瑛遂劾常違祖制,逮下錦衣獄。常知不免,命子銓市毒藥,服之死。時永樂七年二月也。法司劾銓毒其父,請以謀殺父母論。後以銓實承父命,減死,與兄弟家屬二十七人謫戍廣西河池。仁宗立,釋還。宣宗與所沒田廬。

瑺居官謹慎,謙和有容。其死也,人頗惜之。

嚴震直,字子敏,烏程人。洪武時以富民擇糧長,歲部糧萬石至京師,無後期,帝才之。二十三年特授通政司參議,再遷為工部侍郎。二十六年六月進尚書。時朝廷事營建,集天下工匠於京師,凡二十餘萬戶。震直請戶役一人,書其姓名、所業於官,有役則按籍更番召之,役者稱便。鄉民訴其弟侄不法,帝付震直訊。具獄上,帝以為不欺,赦其弟侄。已,坐事降御史,數雪冤獄。

二十八年討龍州,使震直偕尚書任亨泰諭安南。還,條奏利病,稱旨。尋命修廣西興安縣靈渠。審度地勢,導湘、漓二江,浚渠五千餘丈,築渼潭及龍母祠土堤百五十餘丈,又增高中江石堤,建陡閘三十有六,鑿去灘石之礙舟者,漕運悉通。歸奏,帝稱善。

三十年二月疏言:「廣東舊運鹽八十五萬餘引於廣西,召商中買。今終年所運,才十之一。請分三十萬八千餘引貯廣東,別募商入粟廣西之糧衛所,支鹽廣東,鬻之江西南安、贛州、吉安、臨江四府便。」帝從之。廣鹽行於江西自此始。

其年四月擢右都御史,尋復為工部尚書。建文中,嘗督餉山東,已而致仕。成祖即位,召見,命以故官巡視山西。至澤州,病卒。

張紞,字昭季,富平人。洪武中,舉明經。為東宮侍書,累遷試左通政。十五年,雲南平,出為左參政。陛辭,帝賦詩二章賜之。歷左布政使。二十年春入覲,治行為天下第一,特令吏部勿考。賜璽書曰:「曩者討平西南,命官撫守,爾紞實先往,於今五年。諸蠻聽服,誠信相孚,克恭乃職,不待考而朕知其功出天下十二牧上。故嘉爾績,命爾仍治滇南。往,欽哉。」紞在滇凡十七年,土地貢賦、法令條格皆所裁定。民間喪祭冠婚咸有定制,務變其俗。滇人遵用之。朝士董倫、王景輩謫其地,皆接以禮意。

惠帝即位,召為吏部尚書。詔征遺逸士集闕下。紞所選用,皆當其才。會修「太祖實錄」,命試翰林編纂官,紞奏楊士奇第一。士奇由是知名。

成祖入京師,錄中朝奸臣二十九人,紞與焉。以茹常言,宥仍故職。無何,帝臨朝而嘆,咎建文時之改官制者。乃令紞及戶部尚書王鈍解職務,月給半俸,居京師。紞懼,自經於吏部後堂,妻子相率投池中死。

紞在吏部,值變官制,小吏張祖言曰:「高皇帝立法創制,規模甚遠。今更之,未必勝,徒滋人口,願公力持之。」紞不能用,然心賢祖,奏為京衛知事。後紞死,屬吏無敢視者,唯祖經紀其喪。世傳燕師入京,紞即自經死;嚴震直奉使至雲南,遇建文君悲愴吞金死。考諸國史,非其實也。

時有毛泰亨者,建文時為吏部侍郎,與紞同事。紞死,泰亨亦死。

王鈍,字士魯,太康人。元末猗氏縣尹。洪武中,征授禮部主事,歷官福建參政,以廉慎聞。遣諭麓川,卻其贈。或曰:「不受恐遠人疑貳。」鈍乃受之。還至雲南,輸之官庫。二十三年遷浙江左布政使。在浙十年,名與張紞埒。帝嘗稱於朝,以勸庶僚。

建文初,拜戶部尚書。成祖入,逾城走,為邏卒所執。詔仍故官。未幾,與紞俱罷。尋命同工部尚書嚴震直等分巡山西、河南、陜西、山東,又同新昌伯唐雲經理北平屯種。承制再上疏言事,皆允行。永樂二年四月賜敕以布政使致仕。既歸,郁郁死。

子淪,永樂四年進士。仁宗時遷鄭王府左長史,數以禮諫王。嘗擬荀卿「成相篇」,撰十二章以獻。語切,與王不合。召改戶部郎中。英宗即位,擢戶部右侍郎,巡撫浙江,有惠政。母喪起復,入覲,留攝部事。尋以老乞歸,卒。

鄭賜,字彥嘉,建寧人。洪武十八年進士。授監察御史。時天下郡邑吏多坐罪謫戍,賜嘗奉命於龍江編次行伍。方暑,諸囚憊甚。賜脫其械,俾僦舍止息,周其飲食,病者與醫藥,多所全活。秩滿當遷,湖廣布政司參議闕,命賜與檢討吳文為之。二人協心劃弊,民以寧輯,苗獠畏懷。母喪,去。服除,改北平參議,事成祖甚謹。復坐累謫戍安東屯。及惠帝即位,成祖及楚王楨皆舉賜為長史。不許,召為工部尚書。燕兵起,督河南軍扼燕。成祖入京師,李景隆訐賜罪亞齊、黃。逮至,帝曰:「吾於汝何如,乃相背耶?」賜曰:「盡臣職耳。」帝笑釋之,授刑部尚書。

永樂元年,劾都督孫嶽擅毀太祖所建寺,詔安置海南。嶽,建文時守鳳陽,嘗毀寺材,修戰艦以禦燕軍,燕知其有備,取他道南下,故賜劾之。二年劾李景隆陰養亡命,謀不軌。又與陳瑛同劾耿炳文僭侈,炳文自經死。皆揣帝意所惡者。祁陽教諭康孔高朝京師還,枉道省母。會母疾,留侍九閱月不行。賜請逮問孔高,罪當杖。帝曰:「母子暌數年,一旦相見難遽舍,況有疾,可矜也。」命復其官。

三年秋,代李至剛為禮部尚書。四年正月,西域貢佛舍利,賜因請釋囚。帝曰:「梁武、元順溺佛教,有罪者不刑,紀綱大壞,此豈可效!」是年六月朔,日當食,陰雲不見,賜請賀。不許。賜言「宋盛時嘗行之。」帝曰:「天下大矣,京師不見,如天下見之何?」卒不許。

賜為人頗和厚,然不識大體,帝意輕之。為同官趙羾所間,六年六月憂悸卒。帝疑其自盡。楊士奇曰:「賜有疾數日,惶懼不敢求退。昨立右順門,力不支仆地,口鼻有噓無吸。」語未竟,帝曰:「微汝言,幾誤疑賜。賜固善人,才短耳。」命予葬祭。洪熙元年贈太子少保,謚文安。

郭資,武安人。洪武十八年進士。累官北平左布政使,陰附於成祖。及兵起,張昺等死,資與左參政孫瑜、按察司副使墨麟、僉事呂震率先降,呼萬歲。成祖悅,命輔世子居守。

成祖轉戰三年,資主給軍餉。及即位,以資為戶部尚書,掌北平布政司。北京建,改行部尚書,統六曹事。定都,仍改戶部。時營城郭宮殿,置官吏及出塞北征,工役繁興,資舉職無廢事。仁宗立,以舊勞兼太子賓客。尋以老病,加太子太師,賜敕致仕。宣德四年,復起戶部尚書,奉職益勤。八年十二月卒,年七十三。贈湯陰伯,謚忠襄。官其子佑戶部主事。

資治錢穀有能稱,仁宗嘗以問楊士奇。對曰:「資性強毅,人不能幹以私。然蠲租詔數下不奉行,使陛下恩澤不流者,資也。」

呂震,字克聲,臨潼人。洪武十九年以鄉舉入太學。時命太學生出稽郡邑壤地,以均貢賦。震承檄之兩浙,還奏稱旨,擢山東按察司試僉事。入為戶部主事,遷北平按察司僉事。燕兵起,震降於成祖,命侍世子居守。永樂初,遷真定知府,入為大理寺少卿。三年遷刑部尚書。六年改禮部。皇太子監國,震婿主事張鶴朝參失儀,太子以震故宥之。帝聞之怒,下震及蹇義於錦衣衛獄。已,復職。仁宗即位,命兼太子少師,尋進太子太保兼禮部尚書。宣德元年四月卒。

震嘗三奉命省親,兩值關中饑,令所司出粟振之,還始以聞。然無學術,為禮官,不知大體。成祖崩,遺詔二十七日釋缞服。及期,震建議群臣皆易烏紗帽,黑角帶。近臣言:「仁孝皇后崩,既釋缞服,太宗易素冠布腰绖。」震勃然變色,詆其異己。仁宗黜震議,易素冠布腰绖。洪熙元年,分遣群臣祀嶽鎮海瀆及先代帝王陵,震乞祀周文、武、成、康。便道省母,私以妻喪柩與香帛同載。祀太廟致齋,飲酒西番僧舍,大醉歸,一夕卒。

震為人佞諛傾險。永樂時,曹縣獻騶虞,榜葛剌國、麻林國進麒麟,震請賀。帝曰:「天下治安,無麒麒何害?」貴州布政使蔣廷瓚言:「帝北征班師,詔至思南大巖山,有呼萬歲者三。」震言:「此山川效靈。」帝曰:「山谷之聲,空虛相應,理或有之。震為國大臣,不能辯其非,又欲因之進媚,豈君子事君之道?」郎中周訥請封禪,震力贊之,帝責其謬。震雖累受面斥,然終不能改。金水河、太液池冰,具樓閣龍鳳花卉狀。帝召群臣觀之。震因請賀。不許。而隆平侯張信奏太和山五色雲見,侍郎胡濙圖上瑞光榔梅靈芝,震率群臣先後表賀云。

成祖初巡北京,命定太子留守事宜。震請常事聽太子處分,章奏分貯南京六科,回鑾日通奏。報可。十一年、十四年,震再請如前制。十七年,帝在北京,因事索章奏,侍臣言留南京。帝忘震前請,曰:「章奏宜達行在,豈禮部別有議耶?」問震。震懼罪,曰:「無之,奏章當達行在。」三問,對如前。遂以擅留奏章,殺右給事中李能。眾知能冤,畏震莫敢言。尹昌隆之禍,由震構之。事具「昌隆傳」。夏原吉、方賓以言北征餉絀得罪,以震兼領戶、兵部事。震亦自危。帝令官校十人隨之,曰:「若震自盡,爾十人皆死。」

震有精力,能強記,才足以濟其為人。凡奏事,他尚書皆執副本,又與左右侍郎更進叠奏。震既兼三部,奏牘益多,皆自占奏,侍郎不與也。情狀委曲,千緒萬端,背誦如流,未嘗有誤。嘗扈北狩,帝見碑立沙磧中,率從臣讀其文。後一年,與諸文學臣語及碑,詔禮部遣官往錄之。震言不須遣使,請筆劄帝前疏之。帝密使人拓其本校之,無一字脫誤者。

子熊。宣宗初立,震數於帝前乞官,至流涕。帝不得已,授兵科給事中。

李至剛,名鋼,以字行,松江華亭人。洪武二十一年舉明經。選侍懿文太子,授禮部郎中。坐累謫戍邊,尋召為工部郎中,遷河南右參議。河決汴堤,至剛議借王府積木,作筏濟之。建文中,調湖廣左參議,坐事繫獄。

成祖即位,左右稱其才,遂以為右通政。與修「太祖實錄」,朝夕在上左右,稱說洪武中事,甚見親信。尋進禮部尚書。永樂二年冊立皇太子,至剛兼左春坊大學士,直東宮講筵,與解縉後先進講。已,復坐事下獄,久之得釋,降禮部郎中。恨解縉,中傷之。縉下獄,詞連至剛,亦坐繫十餘年。仁宗即位,得釋,復以為左通政。給事中梁盛等劾至剛輩十餘人,當大行晏駕,不宿公署,飲酒食肉,恬無戚容。帝念至剛先朝舊人,出為興化知府,時年已七十。再歲,歿於官。

至剛為人敏給,能治繁劇,善傅會。首發建都北平議,請禁言事者挾私,成祖從之。既得上心,務為佞諛。嘗言太祖忌辰,宜效宋制,令僧道誦經。山東野蠶成繭,至剛請賀。陜西進瑞麥,至剛率百官賀。帝皆不聽。中官使真臘,從者逃三人,國王以國中三人補之。帝令遣還,至剛言:「中國三人,安知非彼私匿?」帝曰:「朕以至誠待內外,何用逆詐。」所建白多不用。

妻父麗重法,至剛為乞免。帝曰:「獄輕重,外人何以知之?」至剛曰:「都御史黃信為臣言。」帝怒,誅信。初,至剛與解縉交甚厚。帝書大臣姓名十人,命縉疏其人品,言至剛不端。縉謫廣西,至剛遂奏其怨望,改謫交阯。

方賓,錢塘人。洪武時由太學生試兵部郎中。建文中,署應天府事。坐罪戍廣東。以茹常薦,召復官。成祖入京師,賓與侍郎劉俊等迎附,特見委用,進兵部侍郎。四年,俊以尚書出征黎利,賓理部事,有幹才,應務不滯。性警敏,能揣上意,見知於帝,頗恃寵貪恣。七年進尚書,扈從北京,兼掌行在吏部事。明年從北征,與學士胡廣、金幼孜、楊榮,侍郎金純並與機密。自後帝北巡,賓輒扈從。

十九年,議親征。尚書夏原吉、吳中、呂震與賓共議,宜且休兵養民。未奏,會帝召賓,賓言糧餉不足,召原吉,亦以不給對。帝怒,遣原吉視糧開平,旋召還下獄。賓方提調靈濟宮。中使進香至,語賓以帝怒。賓懼,自縊死。帝實無意殺賓,聞賓死,乃益怒,戮其屍。

吳中,字思正,武城人。洪武末,為營州後屯衛經歷。成祖取大寧,迎降。以轉餉捍禦功,累遷至右都御史。永樂五年,改工部尚書。從北征,艱歸。起復,改刑部。十九年,與夏原吉、方賓等同以言北征餉絀,忤旨繫獄。仁宗即位,出之,復其官,兼詹事,加太子少保。宣德元年從征樂安。三年坐以官木石遺中官楊慶作宅,下獄,落宮保,奪祿一年。正統六年,殿工成,進少師。明年卒,年七十。追封茌平伯,謚榮襄。

中勤敏多計算。先後在工部二十餘年,北京宮殿,長、獻、景三陵,皆中所營造。職務填委,規畫井然。然不恤工匠,又湛於聲色,時論鄙之。

劉觀,雄縣人。洪武十八年進士。授太谷縣丞,以薦擢監察御史。三十年遷署左僉都御史。坐事下獄,尋釋。出為嘉興知府,丁父憂去。

永樂元年,擢雲南按察使,未行,拜戶部右侍郎。二年調左副都御史。時左都御史陳瑛殘刻,右都御史吳中寬和,觀委蛇二人間,務為容悅。四年,北京營造宮室,觀奉命采木浙江,未幾還。明年冬,帝以山西旱,命觀馳傳往,散遣采木軍民。六年,鄭賜卒,擢禮部尚書。十二月與刑部尚書呂震易官。坐事為皇太子譴責。帝在北京聞之,以大臣有小過,不宜遽折辱,特賜書諭太子。八年,都督僉事費瓛討涼州叛羌,命觀贊軍事。還,坐事,謫本部吏。十三年還職,改左都御史。十五年督浚河漕。十九年命巡撫陜西,考察官吏。

仁宗嗣位,兼太子賓客,旋加太子少保,給二俸。時大理少卿弋謙數言事,帝厭其繁瑣。尚書呂震、大理卿虞謙希旨劾奏,觀復令十四道御史論其誣妄,以是為輿論所鄙。

時未有官妓之禁。宣德初,臣僚宴樂,以奢相尚,歌妓滿前。觀私納賄賂,而諸御史亦貪縱無忌。三年六月朝罷,帝召大學士楊士奇、楊榮至文華門,諭曰:「祖宗時,朝臣謹飭。年來貪濁成風,何也?」士奇對曰:「永樂末已有之,今為甚耳。」榮曰:「永樂時,無逾方賓。」帝問:「今日誰最甚者?」榮對曰:「劉觀。」又問:「誰可代者?」士奇、榮薦通政使顧佐。帝乃出觀視河道,以佐為右都御史。於是御史張循理等交章劾觀,並其子輻諸贓汙不法事。帝怒,逮觀父子,以彈章示之。觀疏辯。帝益怒,出廷臣先後密奏,中有枉法受賕至千金者。觀引伏,遂下錦衣衛獄。明年將置重典。士奇、榮乞貸其死。乃謫輻戍遼東,而命觀隨往,觀竟客死。七年,士奇請命風憲官考察奏罷有司之貪汙者,帝曰:「然。向使不罷劉觀,風憲安得肅。」

贊曰:成祖封茹常,以事太祖有功。然考之,未有所表見,意史軼之歟?嚴震直之於廣西,張紞之於雲南,治效卓然。王鈍、鄭賜為方伯、監司,聲績頗著。至其晚節,皆不克自振,惜夫。郭資、呂震之徒,有幹濟才,而操行無取。李至剛之險,吳中、劉觀之墨,又不足道矣。

明史/卷150·列傳第三十八 郁新 趙羾 金忠 李慶 師逵 古朴 陳壽 劉季箎 劉辰 楊砥 虞謙 呂升 湯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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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明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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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新趙羾金忠李慶師逵古樸陳壽劉季篪劉辰楊砥虞謙湯宗

郁新,字敦本,臨淮人。洪武中,以人才征,授戶部度支主事。遷郎中。逾年,擢本部右侍郎。嘗問天下戶口田賦,地理險易,應答無遺,帝稱其才。尋進尚書。時親王歲祿米五萬石,新定議減五之四,並定郡王以下祿有差。又以邊餉不繼,定召商開中法,令商輸粟塞下,按引支鹽,邊儲以足。夏原吉為戶部主事,新重之,諸曹事悉委任焉。建文二年引疾歸。

成祖即位,召掌戶部事,以古樸為侍郎佐之。永樂元年,河南蝗,有司不以聞,新劾治之。初,轉漕北京,新言:「自淮抵河,多淺灘跌坡,運舟艱阻。請別用淺船載三百石者,自淮河、沙河運至陳州潁溪口跌坡下,復用淺船載二百石者運至跌坡上,別用大船運入黃河。至八柳樹諸處,令河南車夫陸運入衛河,轉輸北京。」從之。又言:「湖廣屯田所產不一,請皆得輸官。粟谷、縻黍、大麥、蕎穄二石,準米一石。稻谷、秫二石五鬥,穇稗三石,各準米一石。豆、麥、芝麻與米等。」著為令。二年,議公、侯、伯、駙馬、儀賓祿,二百石以上者,請如文武官例,米鈔兼給。三年,以士卒勞困,議減屯田歲收不如額者十之四五,又議改納米北京贖罪者於南京倉。皆允行。是年八月卒於官。帝嘆曰:「新理邦賦十三年,量計出入,今誰可代者?」輟朝一日,賜葬祭,而召夏原吉還理部事。

新長於綜理,密而不繁。其所規畫,後不能易。

趙羾,字雲翰,夏人,徙祥符。洪武中,由鄉舉入太學,授兵部職方司主事。圖天下要害厄塞,並屯戍所宜以進。帝以為才,遷員外郎。建文初,遷浙江參政,建策捕海寇,有功。

永樂二年,使交阯,還奏稱旨。擢刑部侍郎,改工部,再改禮部。五年進尚書,賜宴華蓋殿,撤膳羞遺其母。初,羾每以事為言者所劾,帝不問。九年秋,朝鮮使臣將歸,例有賜賚,羾不以奏。帝怒曰:「是且使朕失遠人心。」遂下之獄。尋得釋,使督建隆慶、保安、永寧諸州縣,撫綏新集,民安其業。十五年丁母艱。起復,改兵部尚書,專理塞外兵事。帝北征,轉餉有方。

仁宗嗣位,改南京刑部。宣德五年,御史張楷劾羾及侍郎俞士吉怠縱。召至,命致仕。

羾性精敏,歷事五朝,位列卿,自奉如寒素。正統元年卒,年七十三。

金忠,鄞人。少讀書,善「易」卜。兄戍通州亡,忠補戍。貧不能行,相者袁珙資之。既至,編卒伍。賣卜北平市,多中。市人傳以為神。僧道衍稱於成祖。成祖將起兵,托疾召忠卜,得鑄印乘軒之卦。曰:「此象貴不可言。」自是出入燕府中,常以所占勸舉大事。成祖深信之。燕兵起,自署官屬,授忠王府紀善,守通州。南兵數攻城不克。已,召置左右,有疑輒問,術益驗,且時進謀畫。遂拜右長史,贊戎務,為謀臣矣。

成祖稱帝,論佐命功,擢工部右侍郎,贊世子守北京。尋召還,進兵部尚書。帝起兵時,次子高煦從戰有功,許以為太子。至是,淇國公邱福等黨高煦,勸帝立之。獨忠以為不可,在帝前歷數古嫡孽事。帝不能奪,密以告解縉、黃淮、尹昌隆。縉等皆以忠言為是。於是立世子為皇太子,而忠為東宮輔導官,以兵部尚書兼詹事府詹事。六年命兼輔皇太孫。

帝北征,留忠與蹇義、黃淮、楊士奇輔太子監國。是時高煦奪嫡謀愈急,蜚語譖太子。十二年北征還,悉征東宮官屬下獄。以忠勛舊不問,而密令審察太子事。忠言無有。帝怒。忠免冠頓首流涕,願連坐以保之。以故太子得無廢,而宮僚黃淮、楊溥等亦以是獲全。

忠起卒伍至大位,甚見親倚,每承顧問,知無不言,然慎密不泄。處僚友不持兩端,退恒推讓之。明年四月卒。給驛歸葬,命有司治祠墓,復其家。洪熙元年,追贈榮祿大夫少師,謚忠襄。官子達翰林檢討。達剛直敢言,仕至長蘆都轉運使。

忠有兄華,負誌節。忠守通州有功,欲推恩官之,辭不就。嘗召賜金綺,亦不受。成祖目為迂叟,放還。一日,讀「宋史」至王倫附秦檜事,放聲長嘆而逝。里中稱為「白雲先生」。

李慶,字德孚,順義人。洪武中,以國子生署右僉都御史,後授刑部員外郎,遷紹興知府。永樂元年召為刑部侍郎。性剛果,有幹局,馭下甚嚴。帝以為才,數命治他事,不得時至部。然屬吏與罪人交通私饋餉,慶輒知之,繩以重法。五年,改左副都御史。兩遭親喪,並起復。時勛貴武臣多令子弟家人行商中鹽,為官民害。慶言:「舊制,四品以上官員家不得與民爭利。今都督蔡福等既行罰,公侯有犯,亦乞按問。」帝命嚴禁如制。忻成伯趙彜擅殺運夫,盜賣軍餉。都督譚青、朱崇貪縱。慶劾之,皆下吏。已,劾都督費瓛欺罔、梁銘貪暴、鎮守德州都督曹得黷貨。皆被責。中外凜其風采。十八年進工部尚書,尋兼領兵部事。

仁宗立,改兵部,加太子少保。弋謙以言事忤旨,呂震等交口詆之,惟慶與夏原吉無所言。帝尋悟,降敕自責,並責震等,震等甚愧此兩人。山陵事多,趣辦中官有求,執不與,人多嚴憚之,號為「生李」。奉命侍皇太子謁孝陵,在途約束將士,秋毫無所擾。太子欲獵,慶諫止。及太子還北京,遂留慶南京兵部。

宣德二年,安遠侯柳升討黎利,命慶參贊軍務,許擇部曹賢能者自隨。師至鎮夷關,升意輕賊,不為備。郎中史安、主事陳鏞言於慶。時慶已病甚,強起告升。升不聽,直前,中伏敗死。慶病遂篤,明日亦死,一軍盡沒。

師逵,字九達,東阿人。少孤,事母至孝。年十三,母疾,思藤花菜。逵出城南二十餘里求得之。及歸,夜二鼓,遇虎。逵驚呼天,虎舍之去。母疾尋愈。洪武中,以國子生從御史出按事,為御史所劾,逮至。帝偉其貌,釋之,謫御史臺書案牘。久之,擢御史,遷陜西按察使。獄囚淹系千人,浹旬盡決遣,悉當其罪。母憂去官,廬墓側,不飲酒食肉者三年。成祖即位,召為兵部侍郎,改吏部。永樂四年建北京宮殿,分遣大臣出采木。逵往湖、湘,以十萬眾入山辟道路,召商賈,軍役得貿易,事以辦。然頗嚴刻,民不堪,多從李法良為亂。左中允周幹劾之。時仁宗監國,以帝所特遣,置不問。八年,帝北征,命總督饋餉,逵請量程置頓堡,更遞轉輸。從之。

逵佐蹇義在吏部二十年,人不敢幹以私。仁宗嗣位,與趙羾、古樸皆改官南京,而逵進戶部尚書,兼掌吏部。宣德二年正月卒官,年六十二。

逵廉,不殖生產,祿賜皆分宗黨。有子八人,至無以自贍。成祖在北京嘗語左右曰:「六部扈從臣,不貪者惟逵而已。」古樸,字文質,陳州人。洪武中以太學生清理郡縣田賦圖籍,還隸五軍斷事理刑。自陳家貧,願得祿養母。帝嘉之,除工部主事。母歿,官給舟歸葬。服闋,改兵部,累遷郎中。建文三年擢兵部侍郎。

成祖即位,改戶部。永樂二年,樸奏:「先奉詔令江西、湖廣及蘇、松諸府輸糧北京,今聞並患水潦,轉運艱難,而北京諸郡歲幸豐。宜發鈔命有司增價收糴,減南方運。」從之。營建北京,命采木江西,以恤民見褒。七年,帝北巡,皇太子監國。召還,佐夏原吉理戶部。仁宗即位,改南京通政使。明年就拜戶部尚書,出督畿內田賦。師逵病,命樸代之。宣德三年二月卒於官。

初,戶部主事劉良不檢,乞中貴人求上考。樸不可。良遂誣奏樸罪,樸就逮。成祖察其誣,得釋。他日,吏部奏予良誥。仁宗曰:「此人素無行,且嘗誣大臣,不可與。」良後果以贓敗。樸在朝三十余年,自郎署至尚書,確然有守,不通幹請,與右都御史向寶,俱以清介稱。

寶,字克忠,進賢人。洪武中,以進士授兵部員外郎。九年無過,擢通政使,以不善奏對力辭,改應天府尹。建文時,坐事謫廣西。成祖即位,召復職。已,復坐事下獄,降兩浙鹽運判官。仁宗在東宮,知其廉。及即位,召為右都御史兼詹事,並給兩俸。尋應詔陳八事,多可采者。宣德初,改南京。三年入覲,帝憫其老,命致仕。歸,卒於途。

寶有文學,寬厚愛民,而持身廉直,屢遭困厄不稍易,平居言不及利。歷仕四十余年,卒之日,家具蕭然。

陳壽,隨人。洪武中,由國子生授戶部主事。永樂元年遷員外郎。出為山東參政,所至以愛民為務。用夏原吉薦,召為工部左侍郎。皇太子監國南京,壽日陳兵民困,又乘間言左右幹恩澤者多,恐累明德。太子深納之。嘗目送之出,顧侍臣曰:「侍郎中第一人也。」九年以漢王高煦譖,下獄,貧不能給朝夕。官屬有饋之者,拒不受,竟死獄中。逾年,啟殯如生。仁宗即位,贈工部尚書,謚敏肅,官其子常中書舍人,後亦至工部侍郎。

與壽同下獄死者,有馬京、許思溫。

京,武功人。洪武中,以進士授翰林編修,歷左通政、大理卿。永樂元年為行部左侍郎。皇太子守北京,命兼輔導,盡誠翊贊,太子甚重之。數為高煦所譖,謫戍廣西,仍坐前事,逮下獄。

思溫,字叔雍,吳人。以國子生署刑部主事,累官北平按察副使。燕師起,思溫佐城守有勞,擢刑部侍郎,改吏部,兼贊善。亦以讒下獄。皆瘐死。仁宗立,贈京少傅,謚文簡;思溫吏部尚書,官其子俊贊禮郎,進學翰林。

劉季篪,名韶,以字行,余姚人。洪武中進士。除行人。使朝鮮,卻其饋贐。帝聞,賜衣鈔,擢陜西參政。陜有逋賦,有司峻刑督,民不能輸。季篪至,與其僚分行郡縣,悉縱械者,緩為期。民感其德,悉完納。陜不產碙砂,而歲有課。季篪言於朝,罷之。洪渠水溢,為治堰蓄泄,遂為永利。

建文中,召為刑部侍郎。民有為盜所引者,逮至,盜已死,乃召盜妻子使識之。聽其辭,誣也,釋之。吏虧官錢,誣千余人,悉為辨免。河陽逆旅朱、趙二人異室寢。趙被殺,有司疑朱殺之,考掠誣服。季篪獨曰:「是非夙仇,且其裝無可利。」緩其獄,竟得殺趙者。揚州民家,盜夜入殺人,遺刀屍傍,刀有記識,其鄰家也。官捕鞫之。鄰曰:「失此刀久矣。」不勝掠,誣服。季篪使人懷刀就其裏潛察之。一童子識曰:「此吾家物。」盜乃得。

永樂初,纂修「大典」,命姚廣孝、解縉及季篪總其事。八年坐失出下獄,謫外任。逡巡未行,復下獄。久之始釋。命以儒服隸翰林院編纂。尋授工部主事,卒於官。

劉辰,字伯靜,金華人。國初,以署典簽使方國珍。國珍飾二姬以進,叱卻之。李文忠駐師嚴州,辟置幕下。元帥葛俊守廣信,盛冬發民浚城濠。文忠止之。不聽。文忠怒,欲臨以兵。辰請往諭之。俊悔謝,事遂已。以親老辭歸。

建文中,用薦擢監察御史,出知鎮江府,勤於職事。瀕江田八十余頃,久淪於水,賦如故,以辰言得除。京口閘廢,轉漕者道新河出江,舟數敗。辰修故閘,公私皆便。漕河易涸,仰練湖益水,三鬥門久廢。辰修築之,運舟既通,湖下田益稔。

永樂初,李景隆言辰知國初事,召至,預修「太祖實錄」。遷江西布政司參政,奏蠲九郡荒田糧。歲饑,勸富民貸饑者,蠲其徭役以為之息。官為立券,期年而償。辰居官廉勤尚氣,與都司、按察使不相得,數爭,坐免官。十四年起行部左侍郎,復留南京者三年。帝念其老,賜敕及鈔幣,今致仕。卒於途,年七十八。

楊砥,字大用,澤州人。洪武末,由進士授行人司右司副。上疏言:「揚雄為莽大夫,貽譏萬世。董仲舒「天人三策」及正誼明道之言,足以扶翼世教。今孔廟從祀有雄無仲舒,非是。」帝從之。歷官湖廣布政司參議。建文中,言:「帝堯之德始於親九族。今宜惇睦諸藩,無自剪枝葉。」不報。父喪歸。

成祖即位,起鴻臚寺卿,乞終制。服闋,擢禮部侍郎,坐視河渠失職,降工部主事,改禮部。永樂十年遷北京行太仆寺卿。時吳橋至天津大水決堤傷稼。砥請開德州東南黃河故道及土河,以殺水勢。帝命工部侍郎藺芳經理之。定牧馬法,請令民五丁養種馬一匹,十馬立群頭一人,五十馬立群長一人,養馬家歲蠲租糧之半。而薊州以東至山海諸衛,土地寬廣,水草豐美,其屯軍人養種馬一匹,租亦免半。帝命軍租盡蠲之,余悉從其議。於是馬大蕃息。

砥剛介有守,尤篤孝行。十六年,母喪哀毀,未至家,卒。

虞謙,字伯益,金壇人。洪武中,由國子生擢刑部郎中,出知杭州府。

建文中請限僧道田,人無過十畝,余以均給貧民。從之。永樂初召為大理寺少卿。時有詔。建文中,上言改舊制者悉面陳。謙乃言前事請罪。帝見謙怖,笑曰:「此秀才辟老、佛耳。」釋弗問。而僧道限田制竟罷。都察院論誆騙罪,準洪武榜例梟首以徇。謙奏:「比奉詔準律斷罪,誆騙當杖流,梟首非詔書意。」帝從之。天津衛倉災,焚糧數十萬石。御史言主者盜用多,縱火自蓋。逮幾八百人,應死者百。謙白其濫,得論減。

七年,帝北巡,皇太子奏謙為右副都御史。明年,偕給事中杜欽巡視淮、鳳抵陳州災傷,免田租,贖民所鬻子女。明年,謙請振,太子諭之曰:「軍民困極,而卿等從容請啟,彼汲黯何如人也。」尋命督兩浙、蘇、松諸府糧,輸南、北京及徐州、淮安。富民賂有司,率得近地,而貧民多遠運。謙建議分四等:丁多糧最少者運北京,次少者運徐州,丁糧等者運南京、淮安,丁少糧多者存留本土。民利賴之。又言:徐州、呂梁二洪,行舟多阻。請每洪增挽夫二百,月給廩;官牛一百,暇時聽民耕,大舟至,用以挽。人以為便。嘗督運木,役者大疫。謙令散處之,疫遂息。未幾,偕給事中許能巡撫浙江。

仁宗即位,召還,改大理寺卿。時呂升為少卿,仰瞻為丞,而謙又薦嚴本為寺正。帝方矜慎刑獄,謙等亦悉心奏當。凡法司及四方所上獄,謙等再四參復,必求其平。嘗語人曰:「彼無憾,斯我無憾矣。」嘗應詔上言七事,皆切中時務。有言其奏事不密,市恩於外者。帝怒,降少卿。一日,楊士奇奏事畢,不退。帝問:「欲何言,得非為虞謙乎?」士奇因具白其誣,且言謙歷事三朝,得大臣體。帝曰:「吾亦悔之。」遂命復職。宣宗立,謙言:「舊制,犯死罪者,罰役終身。今所犯不等,宜依輕重分年限。」報可。宣德二年三月卒於官。謙美儀觀,風采凝重。工詩畫,自負才望。工部侍郎蘇瓚以鄙猥班謙上,恒怏怏,人以是隘其量雲。

呂升,山陰人。永樂初為溧陽教諭,歷官江西、福建按察僉事,所至有清慎聲。入為大理寺少卿。宣德八年致仕卒。

仰瞻,長洲人。永樂中由虎賁衛經歷遷大理寺丞。正統間,宦官王振用事,百官多奔走其門,惟瞻與大理卿薛瑄不往。會與瑄辨殺夫冤獄,益忤振,下獄,謫戍大同。景泰初,召為右寺丞,執法愈堅,在位者多不悅。移疾歸,加大理少卿。

嚴本,字誌道,江陰人。少通群籍,習法律,以傅霖「刑統賦」辭約義博,註者非一,乃著「輯義」四卷。永樂十一年以薦征,試以疑律,敷析明暢。授刑部主事。侍郎張本掌部事,官吏少當意者,獨重本,疑獄輒俾訊之。奉命使徽州,時督辦後期,例罰工,本不忍迫民。或以為言,本曰:「吾辦矣。」蓋已寓書其子,鬻田為工作償也。

仁宗立,以刑部尚書金純及虞謙薦,改大理寺正。斷獄者多以「知情故縱」及「大不敬」論罪。本爭之曰:「律自叛逆數條外,無『故縱』之文。即『不敬』,情有重輕,豈可概入重比?」謙韙之,悉為駁正。良鄉民失馬,疑其鄰,告於丞,拷死。丞坐決罰不如法,當徒,而告者坐絞。本曰:「丞罪當。告者因疑而訴,律以誣告致死,是丞與告者各殺一人,可乎?」駁正之。莒縣屯卒奪民田,民訟於官,卒被笞。夜盜民驢,民搜得之。卒反以為誣,擒送千戶,民被禁死。法司坐千戶徒。本曰:「千戶生,則死者冤矣。」遂正其故勘罪。蘇州衛卒十余人夜劫客舟於河西務,一卒死。懼事覺,誣鄰舟解囚人為盜,其侶往救見殺。皆誣服。本疑之曰:「解人與囚同舟。為盜,囚必知之。」按驗,果得實,遂抵卒罪。

本立身方嚴,非禮弗履。其使徽也,知府饋酒肴亦不受。年七十八卒。

湯宗,字正傳,浙江平陽人。洪武末,由太學生擢河南按察僉事,改北平。建文時上變,言按察使陳瑛受燕邸金錢,有異謀。詔逮瑛,安置廣西,而遷宗山東按察使。坐事,左遷刑部郎中,出知蘇州府。蘇連歲水,民流,逋租百余萬石。宗諭富民出米代輸。富民知其愛民,不三月悉完納。

永樂元年,有言其坐視水患者,逮下獄,謫判祿州。以黃淮薦,召為大理寺丞。或言宗曾發潛邸事。帝曰:「帝王惟才是使,何論舊嫌。」時外國貢使病死,從人謂醫殺之。獄具,宗閱牘嘆曰:「醫與使者何仇,而故殺之乎?」卒辨出之。尋命振饑河南,還署戶部事。解縉下獄,詞連宗,坐系十余年。仁宗立,復官,再遷南京大理卿。宣宗初,清軍山東。會天久不雨,極陳民間饑困狀。帝為蠲租免役,罷不急之務。宣德二年卒。

贊曰:永、宣之際,嚴飭吏治,職事修舉。若郁新之理賦,楊砥之馬政,劉季篪、虞謙之治獄,可謂能其官矣。李慶、師逵諸人,清介有執,皆列卿之良也。陳壽、馬京遭讒早廢,惜乎未竟其用。金忠奮身卒伍,進自藝術末流,而有士君子之行。當其侃侃持論於文皇父子間,忠直不撓,卒以誠信悟主,豈不偉哉。

明史/卷149·列傳第三十七 蹇義 夏原吉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明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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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蹇義夏原吉

蹇義,字宜之,巴人,初名容。洪武十八年進士。授中書舍人,奏事稱旨。帝問:「汝蹇叔後乎?」容頓首不敢對。帝嘉其誠篤,為更名義,手書賜之。滿三載當遷,特命滿九載,曰:「朕且用義。」由是朝夕侍左右,小心敬慎,未嘗忤色。惠帝既即位,推太祖意,超擢吏部右侍郎。是時齊泰、黃子澄當國,外興大師,內改制度,義無所建明。國子博士王紳遺書責之,義不能答。

燕師入,迎附,遷左侍郎。數月,進尚書。時方務反建文之政,所更易者悉罷之。義從容言曰:「損益貴適時宜。前改者固不當,今必欲盡復者,亦未悉當也。」因舉數事陳說本末。帝稱善,從其言。

永樂二年兼太子詹事。帝有所傳諭太子,輒遣義,能委曲導意。帝與太子俱愛重之。七年,帝巡北京,命輔皇太子監國。義熟典故,達治體,軍國事皆倚辦。時舊臣見親用者,戶部尚書夏原吉與義齊名,中外稱曰「蹇、夏」。滿三考,帝親宴二人便殿,褒揚甚至。數奉命兼理他部事,職務填委,處之裕如。十七年以父喪歸,帝及太子皆遣官賜祭。詔起復。十九年,三殿災,敕廷臣二十六人巡行天下。義及給事中馬俊分巡應天諸府,問軍民疾苦,黜文武長吏擾民者數人,條興革數十事奏行之。還治部事。明年,帝北征還,以太子曲宥呂震婿主事張鶴朝參失儀,罪義不匡正,逮義系錦衣衛獄。又明年春得釋。

仁宗即位,義、原吉皆以元老為中外所信。帝又念義監國時舊勞,尤厚倚之。首進義少保,賜冠服、象笏、玉帶,兼食二祿。歷進少師,賜銀章一,文曰「繩愆糾繆」。已,復賜璽書曰:「曩朕監國,卿以先朝舊臣,日侍左右。兩京肇建,政務方殷,卿勞心焦思,不恤身家,二十余年,夷險一節。朕承大統,贊襄治理,不懈益恭。朕篤念不忘,茲以已意,創制『蹇忠貞印』賜卿。俾藏於家,傳之後世,知朕君臣共濟艱難,相與有成也。」時惟楊士奇亦得賜「貞一」印及敕。尋命與英國公輔及原吉同監修「太宗實錄」。義視原吉尤重厚,然過於周慎。士奇嘗於帝前謂義曰:「何過慮?」義曰:「恐鹵莽為後憂耳。」帝兩是之。楊榮嘗毀義。帝不直榮。義頓首言:「榮無他。即左右有讒榮者,願陛下慎察。」帝笑曰:「吾固弗信也。」宣宗即位,委寄益重。時方修獻陵,帝欲遵遺詔從儉約,以問義、原吉。二人力贊曰:「聖見高遠,出於至孝,萬世之利也。」帝親為規畫,三月而陵成,宏麗不及長陵,其後諸帝因以為制。迨世宗營永陵,始益崇侈雲。

帝征樂安,義、原吉及諸學士皆從,預軍中機務,賜鞍馬甲胄弓劍。及還,賚予甚厚。三年從巡邊還。帝以義、原吉、士奇、榮四人者皆已老,賜璽書曰:「卿等皆祖宗遺老,畀輔朕躬。今黃髮危齒,不宜復典冗劇,傷朝廷優老待賢之禮。可輟所務,朝夕在朕左右討論至理,共寧邦家。官祿悉如舊。」明年,郭琎代為尚書。尋以胡濙言,命義等四人議天下官吏軍民建言章奏。復賜義銀章,文曰「忠厚寬宏」。七年詔有司為義營新第於文明門內。

英宗即位,齋宿得疾。遣醫往視,問所欲言。對曰:「陛下初嗣大寶,望敬守祖宗成憲,始終不渝耳。」遂卒,年七十三。贈太師,謚忠定。

義為人質直孝友,善處僚友間,未嘗一語傷物。士奇常言:「張詠之不飾玩好,傅堯俞之遇人以誠,範景仁之不設城府,義兼有之。」子英,有詩名,以蔭為尚寶司丞,歷官太常少卿。

夏原吉,字維喆,其先德興人。父時敏,官湘陰教諭,遂家焉。原吉早孤,力學養母。以鄉薦入太學,選入禁中書制誥。諸生或喧笑,原吉危坐儼然。太祖诇而異之。擢戶部主事。曹務叢脞,處之悉有條理,尚書郁新甚重之。有劉郎中者,忌其能。會新劾諸司怠事者。帝欲宥之,新持不可。帝怒,問:「誰教若?」新頓首曰:「堂後書算生。」帝乃下書算生於獄。劉郎中遂言:「教尚書者,原吉也。」帝曰:「原吉能佐尚書理部事,汝欲陷之耶!」劉郎中與書算生皆棄市。建文初,擢戶部右侍郎。明年充采訪使。巡福建,所過郡邑,核吏治,咨民隱。人皆悅服。久之,移駐蘄州。成祖即位,或執原吉以獻。帝釋之,轉左侍郎。或言原吉建文時用事,不可信。帝不聽,與蹇義同進尚書。偕義等詳定賦役諸制。建白三十余事,皆簡便易遵守。曰:「行之而難繼者,且重困民,吾不忍也。」浙西大水,有司治不效。永樂元年,命原吉治之。尋命侍郎李文郁為之副,復使僉都御史俞士吉賫水利書賜之。原吉請循禹三江入海故跡,浚吳淞下流,上接太湖,而度地為閘,以時蓄泄。從之。役十余萬人。原吉布衣徒步,日夜經畫。盛暑不張蓋,曰:「民勞,吾何忍獨適。」事竣,還京師,言水雖由故道入海,而支流未盡疏泄,非經久計。明年正月,原吉復行,浚白茆塘、劉家河、大黃浦。大理少卿袁復為之副。已,復命陜西參政宋性佐之。九月工畢,水泄,蘇、松農田大利。三年還。其夏,浙西大饑。命原吉率俞士吉、袁復及左通政趙居任往振,發粟三十萬石,給牛種。有請召民佃水退淤田益賦者,原吉馳疏止之。姚廣孝還自浙西,稱原吉曰:「古之遺愛也。」亡何,郁新卒,召還,理部事。首請裁冗食,平賦役;嚴鹽法、錢鈔之禁;清倉場,廣屯種,以給邊蘇民,且便商賈。皆報可。凡中外戶口、府庫、田賦贏縮之數,各以小簡書置懷中,時檢閱之。一日,帝問:「天下錢、穀幾何?」對甚悉,以是益重之。當是時,兵革初定,論「靖難」功臣封賞,分封諸藩,增設武衛百司。已,又發卒八十萬問罪安南、中官造巨艦通海外諸國、大起北都宮闕。供億轉輸以鉅萬萬計,皆取給戶曹。原吉悉心計應之,國用不絀。

六年命督軍民輸材北都,詔以錦衣官校從,治怠事者。原吉慮犯者眾,告戒而後行,人皆感悅。

七年,帝北巡,命兼攝行在禮部、兵部、都察院事。有二指揮冒月廩,帝欲斬之。原吉曰:「非律也,假實為盜,將何以加?」乃止。

八年,帝北征,輔太孫留守北京,總行在九卿事。時諸司草創,每旦,原吉入佐太孫參決庶務。朝退,諸曹郎御史環請事。原吉口答手書,不動聲色。北達行在,南啟監國,京師肅然。帝還,賜鈔幣、鞍馬、牢醴,慰勞有加。尋從還南京,命侍太孫周行鄉落,觀民間疾苦。原吉取齏黍以進,曰:「願殿下食此,知民艱。」九載滿,與蹇義皆宴便殿,帝指二人謂群臣曰:「高皇帝養賢以貽朕。欲觀古名臣,此其人矣。」自是屢侍太孫,往來兩京,在道隨事納忠,多所裨益。

十八年,北京宮室成,使原吉南召太子、太孫。既還,原吉言:「連歲營建,今告成。宜撫流亡,蠲逋負以寬民力。」明年,三殿災,原吉復申前請,亟命所司行之。初以殿災詔求直言,群臣多言都北京非便。帝怒,殺主事蕭儀,曰:「方遷都時,與大臣密議,久而後定,非輕舉也。」言者因劾大臣。帝命跪午門外質辨。大臣爭詈言者,原吉獨奏曰:「彼應詔無罪。臣等備員大臣,不能協贊大計,罪在臣等。」帝意解,兩宥之。或尤原吉背初議。曰:「吾輩歷事久,言雖失,幸上憐之。若言官得罪,所損不細矣。」眾始嘆服。

原吉雖居戶部,國家大事輒令詳議。帝每禦便殿闕門,召語移時,左右莫得聞。退則恂恂若無預者。交阯平,帝問:「遷官與賞孰便?」對曰:「賞費於一時,有限;遷官為後日費,無窮也。」從之。西域法王來朝,帝欲郊勞,原吉不可。及法王入,原吉見,不拜。帝笑曰:「卿欲效韓愈耶?」山東唐賽兒反,事平,俘脅從者三千余人至。原吉請於帝,悉原之。谷王叛,帝疑長沙有通謀者。原吉以百口保之,乃得寢。

十九年冬,帝將大舉征沙漠。命原吉與禮部尚書呂震、兵部尚書方賓、工部尚書吳中等議,皆言兵不當出。未奏,會帝召賓,賓力言軍興費乏,帝不懌。召原吉問邊儲多寡,對曰:「比年師出無功,軍馬儲蓄十喪八九,災眚叠作,內外俱疲。況聖躬少安,尚須調護,乞遣將往征,勿勞車駕。」帝怒,立命原吉出理開平糧儲。而吳中入對如賓言,帝益怒。召原吉系之內官監,並系大理丞鄒師顏,以嘗署戶部也。賓懼自殺。遂並籍原吉家,自賜鈔外,惟布衣瓦器。明年北征,以糧盡引還。已,復連歲出塞,皆不見敵。還至榆木川,帝不豫,顧左右曰:「夏原吉愛我。」崩聞至之三日,太子走系所,呼原吉,哭而告之。原吉伏地哭,不能起。太子令出獄,與議喪禮,復問赦詔所宜。對以振饑、省賦役、罷西洋取寶船及雲南、交阯采辦諸道金銀課。悉從之。

仁宗即位,復其官。方原吉在獄,有母喪,至是乞歸終制。帝曰:「卿老臣,當與朕共濟艱難。卿有喪,朕獨無喪乎?」厚賜之,令家人護喪,馳傳歸葬,有司治喪事。原吉不敢復言。尋加太子少傅。呂震以太子少師班原吉上,帝命鴻臚引震列其下。進少保,兼太子少傅、尚書如故,食三祿。原吉固辭,乃聽辭太子少傅祿。賜「繩愆糾繆」銀章,建第於兩京。

已而仁宗崩,太子至自南京。原吉奉遺詔迎於盧溝橋。宣宗即位,以舊輔益親重。明年,漢王高煦反,亦以「靖難」為辭,移檄罪狀諸大臣,以原吉為首。帝夜召諸臣議。楊榮首勸帝親征。帝難之。原吉曰:「獨不見李景隆已事耶?臣昨見所遣將,命下即色變,臨事可知矣。且兵貴神速,卷甲趨之,所謂先人有奪人之心也。榮策善。」帝意遂決。師還,賚予加等,賜閽者三人。原吉以無功辭。不聽。

三年,從北巡。帝取原吉橐糗嘗之,笑曰:「何惡也?」對曰:「軍中猶有餒者。」帝命賜以大官之饌,且犒將士。從閱武兔兒山,帝怒諸將慢,褫其衣。原吉曰:「將帥,國爪牙,奈何凍而斃之?」反覆力諫。帝曰:「為卿釋之。」再與蹇義同賜銀印,文曰:「含弘貞靖。」帝雅善繪事,嘗親畫「壽星圖」以賜。其他圖畫、服食、器用、銀幣、玩好之賜,無虛日。五年正月,兩朝實錄成,復賜金幣、鞍馬。旦入謝,歸而卒,年六十五。贈太師,謚忠靖。敕戶部復其家,世世無所與。

原吉有雅景,人莫能測其際。同列有善,即采納之。或有小過,必為之掩覆。吏汙所服金織賜衣。原吉曰:「勿怖,汙可浣也。」又有汙精微文書者,吏叩頭請死。原吉不問,自入朝引咎,帝命易之。呂震嘗傾原吉。震為子乞官,原吉以震在「靖難」時有守城功,為之請。平江伯陳瑄初亦惡原吉,原吉顧時時稱瑄才。或問原吉:「量可學乎?」曰:「吾幼時,有犯未嘗不怒。始忍於色,中忍於心,久則無可忍矣。」嘗夜閱爰書,撫案而嘆,筆欲下輒止。妻問之。曰:「此歲終大辟奏也。」與同列飲他所,夜歸值雪,過禁門,有欲不下者,原吉曰:「君子不以冥冥墮行。」其慎如此。

原吉與義皆起家太祖時。義秉銓政,原吉筦度支,皆二十七年,名位先於三楊。仁、宣之世,外兼臺省,內參館閣,與三楊同心輔政。義善謀,榮善斷,而原吉與士奇尤持大體,有古大臣風烈。

子瑄,以蔭為尚寶司丞。喜談兵。景泰時,數上章言兵事,有沮者,不獲用。終南京太常少卿。

俞士吉,字用貞,象山人。建文中,為兗州訓導。上書言時政,擢御史。出按鳳陽、徽州及湖廣,能辨釋冤獄。成祖即位,進僉都御史。奉詔以水利書賜原吉,因留督浙西農政。湖州逋糧至六十萬石,同事者欲減其數以聞。士吉曰:「欺君病民,吾不為也。」具以實奏,悉得免。尋為都御史陳瑛所劾,與大理少卿袁復同系獄。復死獄中,士吉謫為事官,治水蘇、松。既而復職,還上「聖孝瑞應頌」。帝曰:「爾為大臣,不言民間利病,乃獻諛耶!」擲還之。宣德初,仕至南京刑部侍郎,致仕。

李文郁,襄陽人。永樂初,以戶部侍郎副原吉治水有勞。後坐事謫遼東二十年。仁宗即位,召還,為南京通政參議,致仕。

鄒師顏,宣都人。永樂初,為江西參政,坐事免。尋以薦擢御史,有直聲。遷大理丞,署戶部。與原吉同下獄。仁宗立,釋為禮部侍郎。省墓歸,還至通州,卒,貧不能歸葬。尚書呂震聞於朝,宣宗命驛舟送之。詔京官卒者,皆給驛,著為令。

贊曰:「書」曰「敷求哲人,俾輔於爾後嗣」。蹇義、夏原吉自筮仕之初,即以誠篤幹濟受知太祖,至成祖,益任以繁劇。而二人實能通達政體,諳練章程,稱股肱之任。仁、宣繼體,委寄優隆,同德協心,匡翼令主。用使吏治修明,民風和樂,成績懋著,蔚為宗臣。樹人之效,遠矣哉。
  1. 明史/卷148·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六
  2. 明史/卷147·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
  3. 明史/卷146·列傳第三十四 張武 陳珪 孟善 鄭亨 徐忠 郭亮 趙彝 張信 徐祥 李濬 孫巖 陳旭 陳賢 張興 陳志 王友
  4. 明史/卷145·卷一百四五 列傳第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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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138·列傳第二十六 陳修 楊思義 周禎 楊靖 單安仁 薛祥 唐鐸 開濟
  • 明史/卷139·列傳第二十七 錢唐 韓宜可 蕭岐 馮堅 茹太素 李仕魯 葉伯巨 鄭士利 周敬心 王朴 張衡
  • 明史/卷140·列傳第二十八 魏觀 陶垕仲 劉仕貆 王宗顯 呂文燧 王觀 道同 盧熙 青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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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143·列傳第三十一 王艮 廖昇 周是修 程本立 黃觀 王叔英 黃鉞 王良 陳思賢 程通 黃希范 高巍 高賢寧 王璡 周縉 牛景先
  • 明史/卷144·列傳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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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146·列傳第三十四 張武 陳珪 孟善 鄭亨 徐忠 郭亮 趙彝 張信 徐祥 李濬 孫巖 陳旭 陳賢 張興 陳志 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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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150·列傳第三十八 郁新 趙羾 金忠 李慶 師逵 古朴 陳壽 劉季箎 劉辰 楊砥 虞謙 呂升 湯宗
  • 明史/卷151·列傳第三十九 茹瑺 嚴震直 張紞 王鈍 鄭賜 郭資 呂震 李至剛 方賓 吳中 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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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157·卷 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 45
  • 明史/卷158·列傳第四十六 黃宗載 顧佐 段民 章敞 吳訥 魏驥 魯穆 耿九疇 軒輗 黃孔昭
  • 明史/卷159·列傳第四十七 熊概 陳鎰 李儀 陳泰 李棠 賈銓 王宇 崔恭 劉孜 李侃 原傑 彭誼 牟俸 夏壎 高明 楊繼宗
  • 明史/卷160·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48
  • 明史/卷161·列傳第四十九 周新 李昌祺 陳士啟 應履平 林碩 況鍾 陳本深 彭勗 夏時 黃潤玉 楊瓚 劉實 陳選 夏寅 陳壯 張昺 宋端儀
  • 明史/卷162·列傳第五十 尹昌隆 耿通 戴綸 陳祚 劉球 陳鑑 鍾同 章綸 廖莊 倪敬 楊瑄
  • 明史/卷163·列傳第五十一 李時勉 陳敬宗 劉鉉 邢讓 林瀚 謝鐸 魯鐸
  • 明史/卷164·列傳第五十二 鄒緝 弋謙 黃澤 范濟 聊讓 左鼎 曹凱 劉煒 單宇 張昭 高瑤
  • 明史/卷165·列傳第五十三 陶成 陳敏 丁瑄 王得仁 葉禎 伍驥 毛吉 林錦 郭緒 姜昂
  • 明史/卷166·列傳第五十四 韓觀 山雲 蕭授 方瑛 李震 王信 彭倫 歐磐 張祐
  • 明史/卷167·列傳第五十五 曹鼐 鄺埜 王佐 孫祥 袁彬
  • 明史/卷168·列傳第五十六 陳循 王文 江淵 許彬 陳文 萬安 劉珝 劉吉 尹直
  • 明史/卷169·列傳第五十七 高穀 胡濙 王直
  • 明史/卷170·卷一百七十 列傳第五十八
  • 明史/卷171·列傳第五十九 王驥 徐有貞 楊善 王越
  • 明史/卷172·列傳第六十 羅亨信 侯璡 楊寧 王來 孫原貞 朱鑑 楊信民 張驥 馬謹 程信 白圭 張瓚 孔鏞 鄧廷瓚 王軾 劉丙
  • 明史/卷173·列傳第六十一 楊洪 石亨 郭登 朱謙 孫鏜 范廣
  • 明史/卷174·列傳第六十二 史昭 巫凱 許貴 周賢 歐信 王璽 魯鑑 劉寧 彭清 姜漢 安國 杭雄
  • 明史/卷175·列傳第六十三 衞青 董興 何洪 劉玉 仇鉞 神英 曹雄 馮禎 張俊 楊銳
  • 明史/卷176·列傳第六十四 李賢 呂原 岳正 彭時 商輅 劉定之
  • 明史/卷177·列傳第六十五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復 林聰 葉盛
  • 明史/卷178·卷一百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 明史/卷179·列傳第六十七 羅倫 章懋 黃仲昭 莊曰鄄永 鄒智 舒芬
  • 明史/卷180·列傳第六十八 張寧 王徽 毛弘 丘弘 李森 魏元 强珍 王瑞 李俊 汪奎 湯鼐 姜綰 姜洪 曹璘 彭程 龐泮 呂獻 葉紳 胡獻 張弘至 屈伸 王獻臣
  • 明史/卷181·列傳第六十九 徐溥 丘濬 劉健 謝遷 李東陽 王鏊 劉忠
  • 明史/卷182·列傳第七十 王恕 馬文升 劉大夏
  • 明史/卷183·列傳第七十一 何喬新 彭韶 周經 耿裕 倪岳 閔珪 戴珊
  • 明史/卷184·列傳第七十二 周洪謨 楊守陳 張元禎 傅瀚 張昇 吳寬 傅珪 劉春 吳儼 顧清 劉瑞
  • 明史/卷185·列傳第七十三 李敏 賈俊 黃紱 張悅 佀鍾 曾鑑 梁璟 徐恪 李介 黃珂 王鴻儒 叢蘭 吳世忠
  • 明史/卷186·列傳第七十四 韓文 張敷華 楊守隨 許進 雍泰 陳壽 樊瑩 熊繡 潘蕃 胡富 張泰 張鼐 王璟 朱欽
  • 明史/卷187·列傳第七十五 何鑑 馬中錫 陸完 洪鍾 陳金 俞諫 周南 馬昊
  • 明史/卷188·列傳第七十六 劉𦶜 呂翀 鄄洍 趙佑 戴銑 陸崑 蔣欽 周璽 湯禮敬 許天錫 徐文溥 張士隆 張文明 范輅 張欽 周廣 石天柱
  • 明史/卷189·列傳第七十七 李文祥 孫磐 胡爟 羅僑 葉釗 戴冠 黃鞏 陸震 夏良勝 何遵
  • 明史/卷190·列傳第七十八 楊廷和 梁儲 蔣冕 毛紀 石珤
  • 明史/卷191·列傳第七十九 毛澄 汪俊 吳一鵬 朱希周 何孟春 豐熙 徐文華 薛蕙
  • 明史/卷192·列傳第八十 楊慎 王思 張翀 劉濟 安磐 張漢卿 張原 毛玉 王時柯 鄭本公 張曰韜 楊淮 張澯 郭楠
  • 明史/卷193·列傳第八十一 費宏 翟鑾 李時 顧鼎臣 嚴訥 李春芳 陳以勤 趙貞吉 高儀
  • 明史/卷194·列傳第八十二 喬宇 孫交 林俊 金獻民 秦金 趙璜 鄒文盛 梁材 劉麟 蔣瑤 王廷相
  • 明史/卷195·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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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197·列傳第八十五 席書 霍韜 熊浹 黃宗明 黃綰
  • 明史/卷198·列傳第八十六 楊一清 王瓊 彭澤 毛伯溫 翁萬達
  • 明史/卷199·列傳第八十七 李鉞 王憲 胡世寧 李承勛 王以旂 范鏓 王邦瑞 鄭曉
  • 明史/卷200·巻二百 列傳第八十八
  • 明史/卷201·列傳第八十九 陶琰 王縝 李充嗣 吳廷舉 方良永 王爌 王軏 徐問 張邦奇 韓邦奇 周金 吳嶽
  • 明史/卷202·列傳第九十 廖紀 王時中 周期雍 唐龍 王杲 周用 聞淵 劉訒 孫應奎 聶豹 李默 周延 賈應春 張永明 胡松 趙炳然
  • 明史/卷203·列傳第九十一 鄭岳 劉玉 汪元錫 寇天敍 唐冑 潘珍 李中 歐陽鐸 陶諧 潘塤 呂經 歐陽重 朱裳 陳察 孫懋 王儀 曾鈞
  • 明史/卷204·列傳第九十二 陳九疇 翟鵬 孫繼魯 曾銑 丁汝夔 楊守謙 商大節 王忬 楊選
  • 明史/卷205·列傳第九十三 朱紈 張經 胡宗憲 曹邦輔 李遂 唐順之
  • 明史/卷206·列傳第九十四 馬錄 程啟充 張逵 鄭一鵬 唐樞 杜鸞 葉應驄 解一貴 陸粲 邵經邦 劉世揚 魏良弼
  • 明史/卷207·列傳第九十五 鄧繼曾 朱淛 楊言 劉安 薛侃 楊名 郭弘化 劉世龍 張選 包節 謝廷荡鄄洍 王與齡 楊思忠
  • 明史/卷208·列傳第九十六 張芹 汪應軫 蕭鳴鳳 齊之鸞 袁宗儒 許相卿 顧濟 章僑 余珊 韋商臣 黎貫 彭汝實 鄭自璧 戚賢 劉繪 錢薇 洪垣 周思兼 顏鯨
  • 明史/卷209·列傳第九十七 楊最 馮恩 楊爵 周怡 劉魁 沈束 沈鍊 楊繼盛 楊允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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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212·卷二百十二 列傳第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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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216·列傳第一百〇四 吳山 陸樹聲 瞿景淳 田一儁 黃鳳翔 余繼登 馮琦 王圖 翁正春 劉應秋 唐文獻 李騰芳 蔡毅中 公鼐 羅喻義 姚希孟 許士柔 顧錫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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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218·卷二百一八 列傳第一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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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220·列傳第一百〇八 萬士和 王之誥 吳百朋 劉應節 王遴 畢鏘 舒化 李世達 曾同亨 辛自修 溫純 趙世卿 李汝華
  • 明史/卷221·列傳第一百〇九 袁洪愈 王廷瞻 郭應聘 耿定向 王樵 魏時亮 郝杰 趙參魯 張孟男 李禎 丁賓
  • 明史/卷222·列傳第一百一十 譚綸 王崇古 方逢時 吳兌 鄭洛 張學顏 張佳胤 殷正茂 凌雲翼
  • 明史/卷223·列傳第一百十一 盛應期 朱衡 潘季馴 萬恭 吳桂芳 王宗沐 劉東星 徐貞明
  • 明史/卷224·列傳第一百十二 嚴清 宋纁 陸光祖 孫鑨 陳有年 孫丕揚 蔡國珍 楊時喬
  • 明史/卷225·列傳第一百十三 張瀚 王國光 梁夢龍 楊巍 李戴 趙煥 鄭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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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228·列傳第一百十六 魏學曾 李化龍
  • 明史/卷229·列傳第一百十七 劉臺 傅應禎 王用汲 吳中行 趙用賢 艾穆 沈思孝
  • 明史/卷230·列傳第一百十八 蔡時鼎 萬國欽 饒伸 湯顯祖 逯中立 楊恂 姜士昌 馬孟禎 汪若霖
  • 明史/卷231·列傳第一百十九 顧憲成 顧允成 錢一本 于孔兼 史孟麟 薛敷教 安希范 劉元珍 葉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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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237·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傅好禮 姜志禮 包見捷 田大益 馮應京 吳宗堯 吳寶秀 華鈺
  • 明史/卷238·卷二百三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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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240·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葉向高 劉一燝 韓爌 朱國祚 何宗彥 孫如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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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243·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趙南星 鄒元標 孫慎行 高攀龍 馮從吾
  • 明史/卷244·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楊漣 左光斗 魏大中 周朝瑞 袁化中 顧大章 王之寀
  • 明史/卷245·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周起元 繆昌期 周順昌 周宗建 黃尊素 李應昇 萬燝
  • 明史/卷246·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滿朝薦 江秉謙 侯震暘 王允成
  • 明史/卷247·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劉綎 李應祥 陳璘 鄧子龍 馬孔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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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249·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朱燮元 李橒 王三善 蔡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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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255·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劉宗周 黃道周
  • 明史/卷256·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崔景榮 黃克纘 畢自嚴 李長庚 劉之鳳
  • 明史/卷257·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張鶴鳴 董漢儒 趙彥 王洽 梁廷棟 熊明遇 張鳳翼 陳新甲 馮元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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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318·列傳第二百〇六 廣西土司二
  • 明史/卷319·列傳第二百〇七 廣西土司三
  • 明史/卷320·卷三百二十 列傳第二百八 外國一
  • 明史/卷321·卷三百二十一 列傳第二百〇九 外國二
  • 明史/卷322·卷三百二十二 列傳第二百一十 外國三
  • 明史/卷323·琉球 呂宋 合貓裡 美洛居 沙瑤吶嗶啴 雞籠 婆羅 麻葉甕 古麻刺朗 馮嘉施蘭 文郎馬神
  • 明史/卷324·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第二百一十二 外国五
  • 明史/卷325·浡泥 滿剌加 蘇門答剌 須文達那 蘇祿 西洋瑣裡 瑣裡 覽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兒 黎伐 南渤利 阿魯 柔佛 丁機宜 巴喇西 佛郎機 和蘭
  • 明史/卷326·古裡里 柯枝 小葛蘭 大葛蘭 錫蘭山
  • 明史/卷327
  • 明史/卷328·瓦剌 兀良哈
  • 明史/卷329·卷三百二十九 列傳第二百十七
  • 明史/卷330·卷三百三十 列傳第二百十八
  • 明史/卷331·卷三百三十一 列傳第二百十九
  • 明史/卷332·卷三百三十二 列傳第二百二十
  • 上明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