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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193·列傳第八十一 費宏 翟鑾 李時 顧鼎臣 嚴訥 李春芳 陳以勤 趙貞吉 高儀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明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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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宏 弟:寀 從子:懋中 子:懋賢 世父:瑄 翟鑾 李時 顧鼎臣 嚴訥 附:袁煒 李春芳 附:孫思誠等 陳以勤 趙貞吉 附:殷士儋 高儀

○費宏翟鑾李時顧鼎臣嚴訥李春芳陳以勤趙貞吉高儀

費宏,字子充,鉛山人。甫冠,舉成化二十三年進士第一,授修撰。弘治中,遷左贊善,直講東宮,進左諭德。武宗立,擢太常少卿,兼侍講讀。預修「孝宗實錄」。充日講官。正德二年拜禮部右侍郎,尋轉左。五年進尚書。帝耽於逸樂,早朝日講俱廢。宏請勤政、務學、納諫,報聞。魯府鄒平王子當潩當襲父爵,為弟當涼所奪且數年矣。宏因當潩奏辨,據法正之。當涼怒,誣宏受賂,宏不為動。明年冬十二月,命宏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尋加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進戶部尚書。

幸臣錢寧陰黨宸濠,欲交歡宏,饋彩幣及他珍玩。拒卻之。寧慚且恚。宸濠謀復護衛、屯田,輦白金巨萬,遍賂朝貴,寧及兵部尚書陸完主之。宏從弟編修寀,其妻與濠妻,兄弟也,知之以告宏。宏入朝,完迎問曰:「寧王求護衛,可復乎?」宏曰:「不知當日革之者何故?」完曰:「今恐不能不予。」宏峻卻之。及中官持奏至閣,宏極言不當予,詔卒予之。於是宸濠與寧合,而恚宏。寧數偵宏事無所得。以御史余珊嘗劾寀不當留翰林,即指為宏罪。中旨責陳狀,宏乞休。命並寀致仕。寧遣騎伺宏後,抵臨清,焚其舟,資裝盡毀。宏歸,杜門謝客。宸濠復求與通,宏謝絕之,益怒。會宏族人與邑奸人李鎮等訟,宸濠陰令鎮賊宏。鎮等遂據險作亂,率眾攻費氏。索宏不得,執所與訟者支解之,發宏先人冢,毀其家,劫掠遠近,眾至三千人。宏馳使訴於朝。下巡撫孫燧按狀,始遣兵剿滅。宸濠敗,言者爭請召宏。世宗即位,遣行人即家起宏,加少保,入輔政。

宏持重識大體,明習國家故事。與楊廷和、蔣冕、毛紀同心協贊,數勸帝革武宗弊政。「大禮」之議,諸臣力與帝爭,帝不能堪。宏頗揣知帝旨,第署名公疏,未嘗特諫,以是帝心善之。及廷和等去位,宏為首輔。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委任甚至。

戶部議督正德時逋賦,宏偕石缶、賈詠請斷自十年以後。從之。帝以四方災異,敕群臣修省。宏等因言:「陛下用度無節,工役不休。畿內土地半成莊田,內庫收納要求逾倍。太倉無三年之積而冗食日增,京營無十萬之兵而赴工不已。直臣得罪未見原,言官舉職乃被詰。律所當行者數經讞不誅,罪無可辨者遽傳旨獲免。幹和召怨,自非一端。」帝引咎褒答,然不能用也。大同兵變,張璁請討之。宏曰:「討而勝,玉石俱焚;不勝,彼將據城守,損威重多矣。莫若觀變而徐圖之。」事果旋定。

宏為人和易,好推轂後進。其於「大禮」不能強諫,亦未嘗附離。而是時席書、張璁、桂萼用事。書弟檢討春,故由他曹改用。及「武宗實錄」成,宏議出為僉事,書由是憾宏。璁、萼由郎署入翰林,驟至詹事,舉朝惡其人。宏每示裁抑,璁、萼亦大怨。帝嘗禦平臺,特賜禦制七言一章,命輯倡和詩集,署其銜曰「內閣掌參機務輔導首臣」。其見尊禮,前此未有也。

璁、萼滋害宏寵。萼言:「詩文小技,不足勞聖心,且使宏得馮寵靈,淩壓朝士。」帝置不省。萼遂與璁毀宏於帝,言宏納郎中陳九川所盜天方貢玉,受尚書鄧璋賕謀起用,並及其居鄉事。宏上書乞休,略曰:「萼、璁挾私怨臣屢矣。不與經筵講官則怨,不與修獻皇帝實錄則怨,不為兩京鄉試考官則怨,不為教習則又怨。萼、璁疑內閣事屬臣操縱,抑知臣下采物望,上稟聖裁,非可專擅。萼、璁日攘袂搤掔,覬覦臣位。臣安能與小人相齮龁?祈賜骸骨。」不允。及璁居兵部,宏欲用新寧伯譚綸掌奮武營,璁遂劾宏劫制府部。無何,又因宏子懋良坐罪下吏,攻之益力,復錄前後劾疏上之。不得請,則力求罷,詆宏尤切,章數上。宏亦連疏乞休,帝輒下優詔慰留,然終不以譴璁、萼。於是奸人王邦奇承璁、萼指,上書汙故大學士廷和等,並誣宏。宏竟致仕去。時六年二月也。十月,璁遂以尚書、大學士入直內閣。間一歲萼亦入矣。

十四年,萼既前死,璁亦去位,帝始追念宏。四月,再遣行人即家起官如故。七月至京師。使中使勞以上尊禦饌,面諭曰:「與卿別久,卿康健無恙,宜悉心輔導稱朕意。」宏頓首謝。自是眷遇益厚。偕李時召入無逸殿,與周覽殿廬,從容笑語,移時始出。賜銀章曰「舊輔元臣」。數有咨問,宏亦竭誠無隱。承璁、萼操切之後,易以寬和,朝士皆慕樂之。未幾卒,年六十有八。帝嗟悼,賻恤加等,贈太保,謚文憲。

宏三入內閣,佐兩朝殆十年。中遭讒構,訖以功名終。其自少保入也,弟寀為贊善,從子懋中由進士及第為編修,宏長子懋賢方改庶吉士,父子兄弟並列禁近。寀官至少保、禮部尚書,謚文通。懋中終湖廣提學副使。懋賢歷兵部郎中。

宏世父瑄,成化十一年進士。弘治時為兵部員外郎。貴州巡撫謝昶、總兵官吳經等奏爛土苗反,僭稱王,乞發大軍征討。以兵部尚書馬文升請,令瑄與御史鄧庠往按。白苗無反狀,撫定之。劾昶、經及鎮守中官張成罪。遷貴州參議以終。

翟鑾,字仲鳴,其先諸城人。曾祖為錦衣衛校尉,因家京師。舉弘治十八年進士,改庶吉士。正德初,授編修。劉瑾改翰林於他曹,以鑾為刑部主事。旋復官,進侍讀。嘉靖中,累遷禮部右侍郎。六年春,廷推閣臣。帝意在張孚敬,弗與。命再推,乃及鑾。中貴人多譽鑾者,帝遂逾次用之。楊一清以鑾望輕,請用吳一鵬、羅欽順。帝不許,命鑾以吏部左侍郎兼學士入直文淵閣。尋賜銀章曰「清謹學士。」

鑾初入閣,一清、謝遷輔政,既而孚敬與桂萼入,鑾皆謹事之。孚敬、萼皆以所賜銀章密封言事,鑾獨無所言。詰之,則頓首謝曰:「陛下明聖,臣將順不暇,何獻替之有。」帝心愛之。一清、萼、孚敬先後罷,鑾留獨秉政者兩月。其後李時、方獻夫入,位皆居鑾上,鑾亦無所怫。帝數召時、鑾入見,嘗問:「都察院擬籍谷大用貲產,當乎?」時、鑾皆北人,與中貴合。時曰:「所擬不中律。」鑾曰:「按律,籍沒止三條,謀反、叛逆及奸黨耳。不合三尺法,何以信天下。」帝曰:「大用亂政先朝,正奸黨也。」鑾曰:「陛下,即天也。春生秋殺,何所不可。」帝卒從重擬。丁生母憂歸。服闋,久不召。夏言、顧鼎臣居政府,鑾與謀召己。會帝將南巡,慮塞上有警,議遣重臣巡視,言等因薦鑾充行邊使。十八年二月改兵部尚書兼右都御史,諸邊文武將吏鹹受節制。且賫帑金五十萬犒邊軍,東西往返三萬餘里。明年春入京,遂命以原官入閣。在大同與總督毛伯溫議築五堡,過甘肅與總督劉天和議拓嘉峪關,皆受蔭敘。

二十一年,言罷,鑾為首輔。時已加少保、武英殿大學士,進少傅、謹身殿。嚴嵩初入,鑾以資地居其上,權遠出嵩下,而嵩終惡鑾,不能容。御史趙大佑劾鑾私同年,吏部尚書許贊亦發鑾請屬私書,帝皆不問。會鑾子汝儉、汝孝與其師崔奇勛所親焦清同舉二十三年進士,嵩遂屬給事中王交、王堯日劾其有弊。帝怒,下吏部、都察院。鑾疏辨,引西苑入直自解。帝益怒,勒鑾父子、奇勛、清及分考官編修彭鳳、歐陽奐為民,而下主考少詹事江汝璧及鄉試主考諭德秦鳴夏、贊善浦應麒詔獄,並杖六十,褫其官。

鑾初輔政,有修潔聲。中持服家居,至困頓不能自給。其用行邊起也,諸邊文武大吏俱櫜郊迎,恒恐不得當鑾意,饋遺不貲。事竣,歸裝千輛,用以遺貴近,得再柄政,聲譽頓衰。又為其子所累,訖不復振。逾三年卒,年七十。穆宗即位,復官,謚文懿。

李時,字宗易,任丘人。父棨,進士,萊州知府。時舉弘治十五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正德中,歷侍讀、右諭德。世宗嗣位,為講官,尋遷侍讀學士。

嘉靖三年,擢禮部右侍郎。俄以憂歸。服除,為戶部右侍郎。復改禮部,尋代方獻夫為尚書。帝既定尊親禮,慨然有狹小前人之誌,欲裁定舊章,成一朝制作。張孚敬、夏言用事,鹹好更張。所建諸典禮,鹹他人發端,而時傅會成之。或廷議不合,率具兩端,待帝自擇,終未嘗顯爭。以故帝愛其恭順。四方上嘉瑞,輒拜疏請賀。帝謙讓,時必再請。由是益以時為忠。賜銀章曰「忠敏安慎」,俾密封言事。久而失之,請罪,帝再賜焉。十年七月,四郊成,加太子太保。雷震午門,彗星見東井,時請敕臣工修省,令言官指陳利害興革。帝以建言乃科道專責,寢不行。光祿寺廚役王福、錦衣衛千戶陳昇請遷顯陵於天壽山,時等力陳不可。巡檢徐震奏於安陸建京師,時等駁其非制,遂議改州為承天府。

其秋,桂萼卒,命時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參機務。時張孚敬已罷,翟鑾獨相。時後入,以宮保官尊,反居鑾上。兩人皆謙遜,無齟齬。帝御無逸殿,召時坐講「無逸篇」,鑾講「豳風・七月」詩,武定侯郭勛及九卿翰林俱入侍。講畢,帝退禦豳風亭賜宴。自是,數召見,諮謀政務。

明年春,孚敬還內閣,事取獨裁,時不敢有所評議。未幾,方獻夫入,與時亦相得。彗星復出,帝召見時等,諭以引咎修省之意,從容語及乏才。時等退,條上務安靜、惜人才、慎刑獄三事,頗及「大禮」大獄廢斥諸臣。帝優詔褒答之,然卒不能用也。給事中魏良弼、御史馮恩先後劾吏部尚書汪鋐,觸帝怒,時皆為論救。十二年,孚敬復入,鑾以憂去,獻夫致仕。時隨孚敬後,拱手唯諾而已,以故孚敬安之。孚敬謝政,費宏再入,未幾卒,時遂獨相。時素寬平,至是益鎮以安靜。帝亦恒召對便殿,接膝咨詢。時雖無大匡救,而議論恒本忠厚,廷論鹹以時為賢。客星見天棓旁,帝問所主事應。對曰:「事應之說起漢京房,未必皆合。惟在人君修德以弭之。」帝稱善。扈蹕謁陵,道沙河,帝見居民蕭索,愴然曰:「七陵在此,宜加守護。」時對曰:「昔邱濬建議,京師當設四輔,以臨清為南,昌平為北,薊州、保定為東西,各屯兵一二萬。今若於昌平增一總兵,可南衛京師,北護陵寢。」帝乃下廷臣勘議,於沙河築鞏華城,為置戍焉。屢加少傅、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會夏言入輔,時不與抗,每事推讓言,言亦安之。帝待時不如孚敬、言,然少責辱,始終不替。孚敬、言亦不敢望也。十七年十二月卒官,贈太傅,謚文康。

顧鼎臣,字九和,昆山人。弘治十八年進士第一。授修撰。正德初,再遷左諭德。嘉靖初,直經筵。進講範浚「心箴」,敷陳剴切。帝悅,乃自為註釋,而鼎臣特受眷。累官詹事。給事中劉世揚、李仁劾鼎臣汙佞。帝下世揚等獄,以鼎臣救,得薄譴。拜禮部右侍郎。帝好長生術,內殿設齋醮。鼎臣進「步虛詞」七章,且列上壇中應行事。帝優詔褒答,悉從之。詞臣以青詞結主知,由鼎臣倡也。

改吏部左侍郎,掌詹事府。請令曾子後授「五經」博士,比三氏子孫,從之。大同軍變,張孚敬主用兵,鼎臣言不可,帝嘉納。十三年孟冬,享廟,命鼎臣及侍郎霍韜捧主。二人有期功服,當辭。乃上言:「古禮,諸侯絕期。今公卿即古諸侯,請得毋避。」禮部尚書夏言極詆其非,乃已。尋進禮部尚書,仍掌府事。京師淫雨,四方多水災,鼎臣請振饑弭盜,報可。

十七年八月,以本官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參機務。尋加少保、太子太傅、進武英殿。初,李時為首輔,夏言次之,鼎臣又次之。時卒,言當國專甚,鼎臣素柔媚,不能有為,充位而已。帝將南巡,立皇太子,命言扈行,鼎臣輔太子監國。御史蕭祥曜劾吏部侍郎張潮受鼎臣屬,調刑部主事陸昆為吏部。潮言:「兵部主事馬承學恃鼎臣有聯,自詭必得銓曹,臣故抑承學而用昆。」帝下承學詔獄,鼎臣不問。十九年十月卒官,年六十八。贈太保,謚文康。

鼎臣官侍從時,憫東南賦役失均,屢陳其弊,帝為飭撫按。巡撫歐陽鐸厘定之。昆山無城,言於當事為築城。後倭亂起,昆山獲全,鄉人立祠祀焉。

嚴訥,字敏卿,常熟人。舉鄉試,以主司試錄觸忌,一榜皆不得會試。嘉靖二十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遷侍讀。三吳數中倭患,歲復大祲,民死徙幾半,有司征斂益急。訥疏陳民困,請蠲貸。帝得疏感動,報如其請。尋與李春芳入直西苑。撰青詞,超授翰林學士。歷太常少卿,禮部左、右侍郎,改吏部,皆兼學士,仍直西苑。所撰青詞皆稱旨。禮部尚書郭樸遷吏部,遂以訥代之。樸遭父喪,復代為吏部尚書。嚴嵩當國,吏道汙雜。嵩敗,樸典銓猶未能盡變。訥雅意自飭,徐階亦推心任之。訥乃與朝士約,有事白於朝房,毋謁私邸。慎擇曹郎,務抑奔競,振淹滯。又以資格太拘,人才不能盡,仿先朝三途並用法,州縣吏政績異者破格超擢,銓政一新。尋錄供奉勞,加太子太保。

四十四年,袁煒罷,命兼武英殿大學士入參機務。以代者郭樸未至,仍掌銓政。帝齋居西苑,侍臣直廬皆在苑中。訥晨出理部事,暮宿直廬,供奉青詞,小心謹畏,至成疾久不愈。其年冬十一月,遂乞歸。逾年,世宗崩,遂不復出。

訥既歸裏,父母皆在。晨夕潔餐孝養,人以為榮。訥嘗語人曰:「銓臣與輔臣必同心乃有濟。吾掌銓二年,適華亭當國,事無阻。且所任選郎賢,舉無失人。」華亭謂徐階,選郎則陸光祖也。家居二十年卒,年七十有四。贈少保,謚文靖。

袁煒,字懋中,慈溪人。嘉靖十七年會試第一,殿試第三,授編修。煒性行不羈,為御史包孝所劾,帝宥不罪。進侍讀。久之,簡直西苑。撰青詞,最稱旨。三十五年,閣臣推修撰全元立掌南京翰林院,帝特用煒。煒疏辭,願以故官供奉。帝大喜,立擢煒侍講學士。甫兩月,手詔拜禮部右侍郎。明年,加太子賓客兼學士,賜一品服。三十九年,復以供奉恩加俸二等,俄進左侍郎。明年二月調吏部,兼官供奉如故。逾月遷禮部尚書,加太子少保,仍命入直。煒自供奉以後,六年中進宮保、尚書,前未有也。

先是二月朔,日食微陰,煒言不當救護。禮部尚書吳山不從,得譴去。帝聞煒言善之,遂以代山。及七月朔,又日食。歷官言食止一分五杪,例免救護。煒乃阿帝意上疏言:「陛下以父事天,以兄事日,群陰退伏,萬象輝華。是以太陽晶明,氛祲銷爍,食止一分,與不食同。臣等不勝欣忭。」疏入,帝益喜。其冬,遂命以戶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入閣典機務。累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建極殿大學士。四十四年春,疾篤,請假歸,道卒,年五十八。贈少師,謚文榮。

煒才思敏捷。帝中夜出片紙,命撰青詞,舉筆立成。遇中外獻瑞,輒極詞頌美。帝畜一貓死,命儒臣撰詞以醮。煒詞有「化獅作龍」語,帝大喜悅。其詭詞媚上多類此。以故帝急枋用之,恩賜稠疊,他人莫敢望。

自嘉靖中年,帝專事焚修,詞臣率供奉青詞。工者立超擢,卒至入閣。時謂李春芳、嚴訥、郭樸及煒為「青詞宰相」。而煒貴倨鮮淟,故出徐階門,直以氣淩之。與階同總裁「承天大志」,諸學士呈稿,煒竄改殆盡,不以讓階。諸學士不平,階第曰任之而已。其後煒死,階亦盡竄改之。煒自負能文,見他人所作,稍不當意,輒肆詆誚。館閣士出其門者,斥辱尤不堪,以故人皆畏而惡之。

李春芳,字子實,揚州興化人。嘉靖二十六年舉進士第一,除修撰。簡入西苑撰青詞,大被帝眷,與侍讀嚴訥超擢翰林學士。尋遷太常少卿,拜禮部右侍郎,俱兼學士,直西苑如故。佐理部事,進左侍郎,轉吏部,代訥為禮部尚書。時宗室蕃衍,歲祿苦不繼。春芳考故事,為書上之。諸吉兇大禮及歲時給賜,皆嚴為之制。帝嘉之,賜名「宗藩條例」。尋加太子太保。四十四年命兼武英殿大學士,與訥並參機務。世宗眷侍直諸臣厚,凡遷除皆出特旨。春芳自學士至柄政,凡六遷,未嘗一由廷推。

春芳恭慎,不以勢淩人。居政府持論平,不事操切,時人比之李時;其才力不及也,而廉潔過之。時徐階為首輔,得君甚。春芳每事必推階,階亦雅重之。隆慶元年春,有詔修翔鳳樓,春芳曰:「上新即位,而遽興土木,可乎?」事遂止。

齊康之劾徐階也,語侵春芳。春芳疏辨求去,帝慰留之。及代階為首輔,益務以安靜,稱帝意。時同列者陳以勤、張居正。以勤端謹,而居正恃才淩物,視春芳蔑如也。始階以人言罷,春芳嘆曰:「徐公尚爾,我安能久?容旦夕乞身耳。」居正遽曰:「如此,庶保令名。」春芳愕然,三疏乞休,帝不允。既而趙貞吉入代以勤,剛而負氣。及高拱再入直,淩春芳出其上,春芳不能與爭,謹自飭而已。俺答款塞求封,春芳偕拱、居正即帝前決之。會貞吉為拱逐,拱益張,修階故怨。春芳嘗從容為階解,拱益不悅。時春芳已累加少師兼太子太師,進吏部尚書,改中極殿,度拱輩終不容己,兩疏請歸養,不允。南京給事中王禎希拱意,疏詆之,春芳求去益力。賜敕乘傳,遣官護行,有司給夫廩如故事。閱一歲,拱復為居正所擠,幾不免。而春芳歸,父母尚無恙,晨夕置酒食為樂,鄉里艷之。父母歿數年乃卒,年七十五,贈太師,謚文定。

孫思誠,天啟六年官禮部尚書,尋罷。崇禎初,坐頌榼閑住。

思誠孫清,字映碧。崇禎四年進士。由寧波推官擢刑科給事中。熊文燦撫張獻忠,清論其失策。以久旱請寬刑,忤旨,貶浙江按察司照磨。未赴,憂歸。起吏科給事中。俄出封淮府,國變得不與。福王時,請追謚開國名臣及武、熹兩朝忠諫諸臣,於是李善長等十四人、陸震等十四人、左光鬥等九人並得謚。

春芳曾孫信,廣東平和知縣。城破,與二子泓遠、淑遠同時死。

陳以勤,字逸甫,南充人。嘉靖二十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久之,充裕王講官,遷修撰,進洗馬。時東宮位號未定,群小多構釁。世宗於父子素薄,王歲時不得燕見。常祿外,例有給賜,王亦不敢請。積三歲,邸中窘甚。王左右以千金賄嚴世蕃,世蕃喜,以屬戶部,得並給三歲資。然世蕃常自疑,一日屏人語以勤及高拱曰:「聞殿下近有惑誌,謂家大人何?」拱故為謔語,以勤正色曰:「國本默定久矣。生而命名,從後從土,首出九域,此君意也。故事,諸王講官止用檢討,今兼用編修,獨異他邸,此相意也。殿下每謂首輔社稷臣,君安從受此言?」世蕃默然去。裕邸乃安。

為講官九年,有羽翼功,而深自晦匿,王嘗書「忠貞」二字賜之。父喪除,還為侍讀學士,掌翰林院。進太常卿,領國子監。擢禮部右侍郎,尋轉左,改吏部,掌詹事府。

穆宗即位,以勤自以潛邸舊臣,條上謹始十事,曰定誌、保位、畏天、法祖、愛民、崇儉、攬權、用人、接下、聽言。其言攬權、聽言尤切。詔嘉其忠懇。隆慶元年春,擢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參機務。累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改武英殿。穆宗朝講希禦,政無所裁決,近幸多緣內降得厚恩。以勤請勵精修政。帝心動,欲有所舉措,卒為內侍所阻,疏亦留中。四年,條上時務因循之弊,請慎擢用:酌久任、治贓吏、廣用人、練民兵、重農谷。帝嘉之,下所司議。高拱掌吏部,惡所言侵己職,寢其奏,惟都察院議行贓吏一事而已。

初,以勤之入閣也,徐階為首輔,而拱方向用,朝士各有所附,交相攻。以勤中立無所比,亦無私人,竟階與拱去,無訾及之者。及拱再入,與趙貞吉相軋,張居正復中構之。以勤與拱舊僚,貞吉其鄉人,而居正則所舉士也,度不能為解,恐終不為諸人所容,力引疾求罷。遂進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賜敕馳傳歸,詔其子編修於陛侍行。後二年,拱被逐,倉皇出國門,嘆曰:「南充,哲人也。」以勤歸十年,年七十。復頒上方銀幣,命於陛馳歸賜之,且敕有司存問。又六年卒。贈太保,謚文端。於陛別有傳。

趙貞吉,字孟靜,內江人。六歲日誦書一卷。及長,以博洽名。最善王守仁學。舉嘉靖十四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時方士初進用,貞吉請求真儒贊大業。執政不懌,因請急歸。還朝遷中允,掌司業事。

俺答薄都城,謾書求貢。詔百官廷議,貞吉奮袖大言曰:「城下之盟,「春秋」恥之。既許貢則必入城,倘要索無已,奈何?」徐階曰:「君必有良策。」貞吉曰:「為今之計,請至尊速禦正殿,下詔引咎。錄周尚文功以勵邊帥,出沈束於獄以開言路;輕損軍之令,重賞功之格;遣官宣諭諸將,監督力戰,退敵易易耳。」時帝遣中使間廷臣,日中莫發一語。聞貞吉言,心壯之,諭嚴嵩曰:「貞吉言是,第不當及周尚文、沈束事耳。」召入左順門,令手疏便宜。立擢左諭德兼監察御史,奉敕宣諭諸軍。給白金五萬兩,聽隨宜勞賞。初,貞吉廷議罷,盛氣謁嚴嵩。嵩辭不見,貞吉怒叱門者。適趙文華至,貞吉復叱之。嵩大恨。及撰敕,不令督戰,以輕其權,且不與一卒護行。時敵騎充斥,貞吉馳入諸將營,散金犒士,宣諭德意,明日即復命。帝大怒,謂貞吉漫無區畫,徒為尚文、束遊說。下之詔獄,杖於廷,謫荔波典史。稍遷徽州通判,進南京吏部主事。

四十年,遷至戶部右侍郎。廷議遣大臣赴薊州督餉練兵,嵩欲用貞吉,召飲示之意。貞吉曰:「督餉者,督京運乎,民運乎?若二運已有職掌,添官徒增擾耳。況兵之不練,其過宜不在是,即十戶侍出,何益練兵?」嵩怫然罷。會嵩請告,吏部用倉場侍郎林應亮。比嵩出,益怒。令都給事中張益劾應亮,調之南京,而改用僉都御史霍冀。益又言:「督餉戶部專職,今貞吉與左侍郎劉大賓廷推不及,是不職也,宜罷。」於是二人皆奪官。

隆慶初,起禮部左侍郎,掌詹事府。穆宗幸太學,祭酒胡傑適論罷,以貞吉攝事。講「大禹謨」稱旨,命充日講官。貞吉年逾六十,而議論侃直,進止有儀,帝深註意焉。尋遷南京禮部尚書。既行,帝念之,仍留直講。三年秋,命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貞吉入謝,奏:「朝綱邊務一切廢弛,臣欲捐軀任事,惟陛下主之。」帝益喜。會寇入大同,總兵官趙岢失事,總督陳其學反以捷聞,為御史燕如宦所發。貞吉欲置重罰,兵部尚書霍冀僅議貶秩。貞吉與同官爭不得,因上言:「邊帥失律,祖宗法具在。今當事者屈法徇人,如公論何?臣老矣,效忠無術,乞賜罷。」不許。俄加太子太保。貞吉以先朝禁軍列三大營,營各有帥,今以一人總三營,權重難制。因極言其弊,請分五營,各統以大將,稍復祖宗之舊。帝善之,命兵部會廷臣議。尚書霍冀前與貞吉議不合,頗不然其言。廷臣亦多謂強兵在擇將,不在變法。冀等乃上議三大營宜如故。惟以一人為總督,權太重,宜三營各設一大將,而罷總督,以文臣為總理。報可。

初,給事中楊镕劾冀貪庸。帝已留冀,冀以镕貞吉鄉人,疑出貞吉意,疏辨乞罷,且詆貞吉。貞吉亦疏辨求去。詔留貞吉,褫冀官。其後營制屢更,未逾年即復其舊,貞吉亦不能爭也。俺答款塞求封,貞吉力贊其議。

先是,高拱再入閣即掌吏部。貞吉言於李春芳,亦得掌都察院。拱以私憾欲考察科道。貞吉與同事上言:「頃因御史葉夢熊言事忤旨,陛下嚴諭考核言官,並及升任在籍者。應考近二百人,其中豈無懷忠報主謇諤敢言之士?今一以放肆奸邪罪之,竊恐所司奉行過當,忠邪不分,致塞言路,沮士氣,非國家福也。」帝不從。拱以貞吉得其情,憾甚。及考察,拱欲去貞吉所厚者,貞吉亦持拱所厚以解。於是斥者二十七人,而拱所惡者鹹與。拱猶以為憾也,嗾門生給事中韓楫劾貞吉庸橫,考察時有私。貞吉疏辨乞休,且言:「臣自掌院務,僅以考察一事與拱相左。其他壞亂選法,縱肆作奸,昭然耳目者,臣噤口不能一言,有負任使,臣真庸臣也。若拱者,斯可謂橫也已。臣放歸之後,幸仍還拱內閣,毋令久專大權,廣樹眾黨。」疏入,竟允貞吉去,而拱握吏部權如故。

貞吉學博才高。然好剛使氣,動與物迕。九列大臣,或名呼之,人亦以是多怨。高拱、張居正名輩出貞吉後,而進用居先。鹹負才好勝不相下,竟齟齬而去。萬歷十年卒,贈少保,謚文肅。

殷士儋,字正甫,歷城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久之,充裕王講官。凡關君德治道,輒危言激論,王為動色。遷右贊善,進洗馬,直論如故。隆慶元年擢侍讀學士,掌翰林院事,進禮部右侍郎,未幾改吏部。明年春,拜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其冬,還理部事。四年正月朔望,日月俱食。士儋疏請布德、緩刑、納諫、節用,飭內外臣工講求民瘼。報聞。以舊恩,進太子太保。時寒暑皆罷講,士儋請如故事,四時無輟,並進講「祖訓」及「大學衍義」、「貞觀政要」。帝嘉納之。

始世宗定宗藩條例,親王無後,以兄弟及兄弟之子嗣,不得以旁繼。嘉靖末,肅懷王薨,無子。其大母定王妃請以輔國將軍縉貴嗣,禮部議縉貴實懷王從叔,不可承祧。詔許以將軍攝府事。及帝即位,王妃復請,前尚書高儀執不可。縉貴重賄中官,屬宗人為奏,祈必得。士儋持之甚力。帝以肅藩越在遠塞,不王無以鎮之,遂許縉貴嗣。士儋爭曰:「肅府自甘州徙蘭州,實內地。且請別選郡王賢者理府事,毋遂私請,壞條例。」而帝意堅不可奪。士儋乃請封為郡王,諸宗率以此令從事,帝終不許。故事,郊畢,舉慶成宴。自世宗倦勤,典禮久廢。帝即位三載,猶未舉行,士儋始考定舊儀行之。十一月,命以本官兼文淵閣大學士入閣辦事。俄俺答封事成,進少保,改武英殿。

始士儋與陳以勤、高拱、張居正並為裕邸僚,三人皆柄用,士儋仍尚書,不能無望。拱素善張四維,欲引共政,而惡士儋不親己,不為援。士儋遂藉太監陳洪力,取中旨入閣,以故怨拱及四維。四維父擅鹽利,為御史郜永春所劾。事已解,他御史復及之。拱、四維疑出士儋指,益相構。御史趙應龍遂劾士儋進由陳洪,不可以參大政。士儋再辨求去,不允。而拱門生都給事中韓楫復揚言脅之,士儋亦疑出拱指。故事,給事中朔望當入閣會揖。士儋面詰楫曰:「聞君有憾於我,憾自可耳,毋為他人使。」拱曰:「非體也。」士儋勃然起,詬拱曰:「若逐陳公,逐趙公,復逐李公,今又為四維逐我,若能常有此座耶?」奮臂欲毆之。居正從旁解,亦誶而對。御史侯居良復劾士儋始進不正,求退不勇。士儋再疏請益力,乃賜道里費,乘傳歸,有司給稟隸如故事。家居十一年卒。時居正垂沒,四維為政,怨士儋。贈太保,謚文通。久之,改謚文莊。

高儀,字子象,錢塘人。嘉靖二十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歷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召為太常卿,掌國子監事。擢禮部右侍郎,改吏部,教習庶吉士。四十五年代高拱為禮部尚書。穆宗即位,諸大典禮皆儀所酌定。世宗遺命,郊社及祔享祔葬諸禮,悉稽祖制更定。儀乃會廷臣議:天地分祀不必改;既祭先農,不當復祈谷西苑;帝社、帝稷、睿宗明堂配天與玉芝宮專祀,當廢;孝潔皇后當祔廟,別祀孝烈於他所。帝皆報可。既而中官李芳復請天地合祀如洪武制,御史張槚請易皇極諸殿名,盡復其舊,儀皆持不可。帝踐阼四月,未召對大臣,儀屢請。隆慶二年正月饗太廟,帝將遣代,儀偕僚屬諫,閣臣亦以為言,乃親祀如禮。慶府輔國將軍縉貴請襲王爵,儀執不從。太子生七齡,儀疏請出閣,帝命待十齡行之。詔取光祿銀二十萬兩,儀力爭。初,世宗崇道教,太常多濫員,儀奏汰四十八人。寺卿陳慶奏供事乏缺,儀堅持不可。掌禮部四年,每歲暮類奏四方災異,遇事秉禮循法,居職甚稱。引疾章六上,卒見留。會御史傅寵以先帝時撰文叩壇事劾儀,儀四疏求去,乃加太子少保馳傳歸。

歸二年,用高拱薦,命以故官侍東宮講讀,掌詹事府。六年四月詔兼文淵閣大學士入閣辦事。逾月,帝崩,預顧命。及拱為張居正所逐,儀已病,太息而已。未幾卒。贈太子太保,謚文端。

儀性簡靜,寡嗜欲,室無妾媵。舊廬毀於火,終身假館於人。及沒,幾無以殮。

贊曰:費宏等皆起家文學,致位宰相。宏卻錢寧,拒宸濠,忤張、桂,再躓再起,終亦無損清譽。李時、翟鑾皆負才望,而鑾晚節不振。貞吉負氣自高,然處傾軋之勢,即委蛇,庸得免乎?顧鼎臣等雍容廟堂,可謂極遭逢之盛。而陳以勤誠心輔導,獻納良多。後賢濟美,繼登相位。終明之世,稱韋、平者,數以勤父子。天之報之,何其厚哉。

明史/卷192·列傳第八十 楊慎 王思 張翀 劉濟 安磐 張漢卿 張原 毛玉 王時柯 鄭本公 張曰韜 楊淮 張澯 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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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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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慎王思張翀劉濟安磐張漢卿張原毛玉王時柯鄭本公張曰韜楊淮張澯郭楠

楊慎,字用修,新都人,少師廷和子也。年二十四,舉正德六年殿試第一,授翰林修撰。丁繼母憂,服闋起故官。十二年八月,武宗微行,始出居庸關,慎抗疏切諫。尋移疾歸。世宗嗣位,起充經筵講官。常講「舜典」,言:「聖人設贖刑,乃施於小過,俾民自新。若元惡大奸,無可贖之理。」時大榼張銳、於經論死,或言進金銀獲宥,故及之。

嘉靖三年,帝納桂萼、張璁言,召為翰林學士。慎偕同列三十六人上言:「臣等與萼輩學術不同,議論亦異。臣等所執者,程頤、朱熹之說也。萼等所執者,冷褒、段猶之余也。今陛下既超擢萼輩,不以臣等言為是,臣等不能與同列,願賜罷斥。」帝怒,切責,停俸有差。逾月,又偕學士豐熙等疏諫。不得命,偕廷臣伏左順門力諫。帝震怒,命執首事八人下詔獄。於是慎及檢討王元正等撼門大哭,聲徹殿庭。帝益怒,悉下詔獄,廷杖之。閱十日,有言前此朝罷,群臣已散,慎、元正及給事中劉濟、安磐、張漢卿、張原,御史王時柯實糾眾伏哭。乃再杖七人於廷。慎、元正、濟並謫戍,余削籍。慎得雲南永昌衛。先是,廷和當國,盡斥錦衣冒濫官。及是伺諸途,將害慎。慎知而謹備之。至臨清始散去。扶病馳萬里,憊甚。抵戍所,幾不起。

五年聞廷和疾,馳至家。廷和喜,疾愈。還永昌,聞尋甸安銓、武定鳳朝文作亂,率僮奴及步卒百余,馳赴木密所與守臣擊敗賊。八年聞廷和訃,奔告巡撫歐陽重請於朝,獲歸葬,葬訖復還。自是,或歸蜀,或居雲南會城,或留戍所,大吏鹹善視之。及年七十,還蜀,巡撫遣四指揮逮之還。嘉靖三十八年七月卒,年七十有二。

慎幼警敏,十一歲能詩。十二擬作「古戰場文」、「過秦論」,長老驚異。入京,賦「黃葉詩」,李東陽見而嗟賞,令受業門下。在翰林時,武宗問欽天監及翰林:「星有註張,又作汪張,是何星也?」眾不能對。慎曰:「柳星也。」歷舉「周禮」、「史記」、「漢書」以復。預修「武宗實錄」,事必直書。總裁蔣冕、費宏盡付稿草,俾削定。嘗奉使過鎮江,謁楊一清,閱所藏書。叩以疑義,一清皆成誦。慎驚異,益肆力古學。既投荒多暇,書無所不覽。嘗語人曰:「資性不足恃。日新德業,當自學問中來。」故好學窮理,老而彌篤。

世宗以議禮故,惡其父子特甚。每問慎作何狀,閣臣以老病對,乃稍解。慎聞之,益縱酒自放。明世記誦之博,著作之富,推慎為第一。詩文外,雜著至一百余種,並行於世。隆慶初,贈光祿少卿。天啟中,追謚文憲。

王元正,字舜卿,盩厔人。與慎同年進士。由庶吉士授檢討。武宗幸宣、大,元正述「五子之歌」以諷。竟以爭「大禮」,謫戍茂州卒。隆慶初,贈修撰。

王思,字宜學,太保直曾孫也。正德六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九年春,乾清宮災。思應詔上疏曰:「天下之治賴紀綱,紀綱之立系君身而已。私恩不偏於近習,政柄不移於左右,則紀綱立,而宰輔得行其誌,六卿得專其職。今者內閣執奏方堅,而或撓於傳奉,六卿擬議已定,而或阻於內批,此紀綱所由廢也。惟陛下抑私恩,端政本,用舍不以讒移,刑賞不以私拒,則體統正而朝廷尊矣。祖宗故事,正朝之外,日奏事左順門,又不時召對便殿。今每月御朝不過三五日,每朝進奏不逾一二事。其養德之功,求治之實,宰輔不得而知也。聞見之非,嗜好之過,宰輔不得而知也。天下之大,四海之遠,生民愁苦之狀,盜賊縱橫之由,豈能一一上達?伏願陛下悉遵舊典,凡遇宴間,少賜召問。勿以遇災而懼,災過而弛,然後可以享天心,保天命。」其年九月,帝狎虎而傷,閱月不視朝。思復上封事曰:「孝宗皇帝之子惟陛下一人,當為天下萬世自重。近者道路傳言,虎逸於柙,驚及聖躬。臣聞之,且駭且懼。陛下即位以來,於茲九年。朝寧不勤政,太廟不親享。兩宮曠於問安,經筵倦於聽講。揆厥所自,蓋有二端:嗜酒而荒其誌,好勇而輕其身。由是,戒懼之心日忘,縱恣之欲日進,好惡由乎喜怒,政令出於多門。紀綱積弛。國是不立。士氣摧折,人心危疑。上天示警,日食地震。宗社之憂,凜若朝夕。夫勇不可好,陛下已薄有所懲矣。至於荒誌廢業,惟酒為甚。「書」曰:『甘酒嗜音,峻宇雕墻,有一於此,未或不亡。』陛下露處外宮,日湎於酒。廝養雜侍,禁衛不嚴。即不幸變起倉卒,何以備之?此臣所大憂也。」疏入,留中者數日,忽傳旨降遠方雜職,遂謫潮州三河驛丞。

思年少氣銳,每眾中指切人是非。已悔之,自斂為質訥。及被謫,怡然就道。夜過瀧水,舟飄巨石上,緣石坐浩歌。家人後至,聞歌聲乃艤舟以濟。王守仁講學贛州,思從之遊。及守仁討宸濠,檄思贊軍議。

世宗嗣位,召復故官,仍加俸一級。思疏辭,且言:「陛下欲作敢言之氣,以防壅蔽之奸,莫若省覽奏章,召見大臣,勿使邪僻阿徇之說蠱惑聖聽,則堯、舜之治可成。不然,縱加恩於先朝譴責之臣,抑末矣。」帝不允,因命近日遷俸者,皆不得辭。尋充經筵講官。嘉靖三年與同官屢爭「大禮」,不報。時張璁、桂萼、方獻夫為學士,思羞與同列,疏乞罷歸。不許。其年七月,偕廷臣伏左順門哭諫。帝大怒,系之詔獄,杖三十。逾旬,再杖之。思與同官王相,給事中張原、毛玉、裴紹宗,御史張曰韜、胡瓊,郎中楊淮、胡璉,員外郎申良、張澯,主事安璽、仵瑜、臧應奎、余禎、殷承敘,司務李可登,凡十有七人,皆病創先後卒。隆慶初,各蔭一子,贈官有差。思贈右諭德。

思誌行邁流俗,與李中、鄒守益善。高陵呂柟亟稱之,嘗曰:「聞過而喜似季路,欲寡未能似伯玉,則改齋其人也。」改齋者,思別號也。

王相,字懋卿,鄞人。正德十六年進士。由庶吉士授編修。豪邁尚誌節。事親篤孝。家貧屢空,晏如。仕僅四年而卒。

張翀,字習之,潼川人。正德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改刑科給事中。引疾歸,起戶科。世宗即位,詔罷天下額外貢獻。其明年,中都鎮守內官張陽復貢新茶。禮部請遵詔禁,不許。翀言:「陛下詔墨未乾,旋即反汗,人將窺測朝廷,玩侮政令。且陽名貢茶,實雜致他物。四方效尤,何所抵極。願守前詔,無墮奸謀。」不聽。寧夏歲貢紅花,大為軍民害;內外鎮守官蒞任,率貢馬謝恩。翀皆請罷之。帝雖是其言,不能從。尋言:「中官出鎮,非太祖、太宗舊制。景帝遭國家多故,偶一行之。謂內臣是朝廷家人,但有急事,令其來奏。乃往歲宸濠謀叛,鎮守太監王宏反助為逆,內臣果足恃耶?時平則坐享尊榮,肆毒百姓,遇變則心懷顧望,不恤封疆。不可不亟罷。」後張孚敬為相,竟罷諸鎮守,其論實自翀發之。

屢遷禮科都給事中。又言:「頃聞紫禁之內,禱祠繁興。乾清宮內官十數輩,究習經典,講誦科儀,賞賚逾涯,寵幸日密。此由先朝罪人遺黨若太監崔文輩,挾邪術為嘗試計。陛下為其愚弄,而已得肆其奸欺。幹撓政事,牽引群邪,傷太平之業,失四海之望。竊計陛下寧遠君子而不忍斥其徒,寧棄讜言而不欲違其教,亦謂可以延年已疾耳。側聞頃來嬪御女謁,充塞閨幃,一二黠慧柔曼者為惑尤甚。由是,怠日講,疏召對,政令多僻,起居愆度。小人窺見間隙,遂以左道蠱惑。夫以齋醮為足恃而恣欲宮壺之間,以荒淫為無傷而邀福邪妄之術,甚非古帝王求福不回之道也。」

嘉靖二年四月,以災異,偕六科諸臣上疏曰:「昔成湯以六事自責曰:『政不節歟?民失職歟?宮壺崇歟?女謁盛歟?苞苴行歟?讒夫昌歟?』今誠以近事較之。快船方減而輒允戴保奏添,鎮戍方裁而更聽趙榮分守。詔核馬房矣,隨格於閻洪之一言;詔汰軍匠矣,尋奪於監門之群咻。是政不可謂節也。末作競於奇巧,遊手半於閭閻。耕桑時廢,缺俯仰之資;教化未聞,成偷薄之習。是民不可謂不失職也。兩宮營建,采運艱辛。或一木而役夫萬千,或一椽而廢財十百。死亡枕藉之狀,呻吟號嘆之聲,陛下不得而見聞。是宮壺不可謂不崇也。奉聖、保聖之後,先女寵於冊後;莊奉、肅奉之名,聯殊稱於乳母。或承恩漸鄰於飛燕,或黠慧不下於婉兒。內以移主上之性情,外以開近習之負倚。是女謁不可謂不盛也。窮奸之銳、雄,公肆賂遺而逃籍沒之律;極惡之鵬、鎧,密行請托而逋三載之誅。錢神靈而王英改問於錦衣,關節通而於喜竟漏於禁網。是苞苴不可謂不行也。獻廟主祀,屈府部之議,而用王槐諛佞之謀;重臣批答,乏體貌之宜,而入群小惎間之論。或譖發於內,陰肆毒螫;或讒行於外,顯逞擠排。上以汨朝廷之是非,下以亂人物之邪正。是讒夫不可謂不昌也。凡此,皆成湯之所無,而今日之所有,是以不避斧鉞之誅,用附責難之義。望陛下采納。」

其年冬,命中官督蘇、杭織造,舉朝阻之不能得。翀復偕同官張原等力爭。時世宗初政,楊廷和等在內閣。群小雖已用事,正論猶伸,翀前後指斥無所避。帝雖不見用,然亦嘗報聞,不罪也。

及明年三月,帝以桂萼言,銳欲考獻帝,且欲立廟禁中,翀復偕同官力諫。帝於是責以朋言亂政,命奪俸。既又助尚書喬宇等再疏爭內殿建室之議,被詔切讓。呂柟、鄒守益下獄,翀等抗疏救。及張璁、桂萼召至,翀與給事三十余人連章言:「兩人賦性奸邪,立心憸佞,變亂宗廟,離間宮闈,詆毀詔書,中傷善類。望亟出之,為人臣不忠之戒。」皆不納。帝愈欲考獻帝,改孝宗為伯考,翀等憂之。

會給事中張漢卿劾席書振荒不法,戶部尚書秦金請命官往勘,帝是之。翀等乃取廷臣劾萼等章疏,送刑部令上請,且私相語曰:「倘上亦雲是者,即撲殺之。」璁等以其語聞。帝留疏不下,而責刑部尚書趙鑒等朋邪害正,翀等陷義罔忠,而進璁、萼學士。廷臣相顧駭嘆。諸曹乃各具一疏,力言孝宗不可稱伯考,署名者凡二百二十余人。帝皆留中不報。七月戊寅,諸臣相率伏左順門懇請。帝兩遣中官諭之不退,遂震怒。先逮諸曹為首者八人於詔獄,翀與焉。尋杖於廷,謫戍瞿塘衛,而璁、萼寵益盛。翀居戍所十余年,以東宮冊立恩放還,卒。

劉濟,字汝楫,騰驤衛人。正德六年進士。由庶吉士授吏科給事中。山西巡撫李鉞劾左、右布政使倪天民、陳達。吏部請黜之,帝不許。濟疏爭,不省。帝幸宣府、榆林,濟皆疏請回鑾。詔封許泰、江彬伯爵,又與諸給事中力爭,皆不報。世宗即位,出核甘肅邊餉。奏革涼州分守中官及永昌新添遊兵。再遷工科左給事中。

嘉靖改元,進刑科都給事中。主事陳嘉言坐事下獄,濟疏救,不許。廖鵬父子及錢寧黨王欽等,皆以從逆論斬,鵬等夤緣中人冀脫死。濟上言:「自來死囚臨斬,鼓下猶受訴詞。奏上得報,已及日旰,再請而後行刑,則已薄暮。殊非與眾棄之之意。乞自三請後,鼓下不得受詞。鵬、欽等罪甚當,幸陛下勿疑。」詔自今以申酉行刑,鵬等竟緩決。欽後以中旨免死。濟力爭,不聽。故事,廠衛有所逮,必取原奏情事送刑科簽發駕帖。千戶白壽賫帖至,濟索原奏,壽不與,濟亦不肯簽發。兩人列詞上。帝先入壽言,竟詘濟議。中官崔文仆李陽鳳坐罪,已下刑部。帝受文訴,移之鎮撫。濟率六科爭之,不聽。都督劉暉以奸黨論戍,有詔復官。甘肅總兵官李隆嗾亂軍殺巡撫許銘,逮入都,營免赴鞫。濟皆力陳不可,帝從其言。暉奪職,隆受訊伏辜。

定國公徐光祚規占民田,嗾灤州民訐前永平知府郭九臯。太監芮景賢主之,緹騎逮訊。濟請並治光祚,章下所司。給事中劉最以劾中官崔文調外任,景賢復劾其違禁,與御史黃國用皆逮下詔獄,戍最而謫國用。法司爭不得,濟言:「國家置三法司,專理刑獄,或主質成,或主平反。權臣不得以恩怨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為重輕。自錦衣鎮撫之官專理詔獄,而法司幾成虛設。如最等小過耳,羅織於告密之門,鍛煉於詔獄之手。旨從內降,大臣初不與知,為聖政累非淺。且李洪、陳宣罪至殺人,降級而已。王欽兄弟黨奸亂政,謫戍而已。以最等視之,奚啻天淵,而罪顧一律,何以示天下?」帝怒,奪濟俸一月。後父陳萬言奴何璽毆人死,帝命釋之。濟執奏曰:「萬言縱奴殺人,得免為幸,乃並釋璽等,是法不行於戚畹奴也。」濟在諫垣久,言論侃侃,多與權幸相枝柱,直聲甚震,帝滋不能堪。

「大禮」議起,廷臣爭者多得罪。濟疏救修撰呂柟,編修鄒守益,給事中鄧繼曾,御史馬明衡、朱淛、陳逅、季本,郎中林應驄,不聽。既而遮諸朝臣於金水橋,伏哭左順門,受杖闕廷。越十二日再杖,謫戍遼東。十六年冊立皇太子,赦諸謫戍者,濟不與,卒於戍所。隆慶初復官,贈太常少卿。

安磐,字公石,嘉定州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改庶吉士。正德時,歷吏、兵二科給事中,乞假去。世宗踐阼,起故官。帝手詔欲加興獻帝皇號,磐言:「興,藩國也,不可加於帝號之上。獻,謚法也,不可加於生存之母。本生、所後,勢不俱尊。大義私恩,自有輕重。」會廷臣多力爭,事得且止。

嘉靖元年,主事霍韜言,科道官褻服受詔,大不敬。磐偕同官論韜先以議禮得罪名教,恐言官發其奸,故摭拾細事,意在傾排。帝置不問。尋因事言:「先朝內外巨奸,若張忠、劉養、韋霦、魏彬、王瓊、寧杲等,漏網得全要領。其貨賂可以通神,未嘗不夤緣覬復用。宜嚴察預防,天下事毋令若輩再壞。」帝納其言,命錦衣官密訪緝之。中官張欽家人李賢者,帝許任為錦衣指揮。磐極言不可,不聽。錦衣千戶張儀以附中官張銳黜革,御史楊百之忽為訟冤,言;「儀當宸濠逆謀時,首倡大義,勸銳卻其饋遺。今銳以是免死,儀功不錄,無以示報。」磐疏言:「百之憸邪,陽為儀遊說,而陰與銳交關,為銳再起地。」百之情得,乃誣磐因請屬不行,挾私行謗。吏部尚書喬宇等議黜百之,刑部謂情狀未明,宜俱逮治。帝兩宥之,奪百之俸三月,磐一月。

帝頻興齋醮,磐又抗言:「曩武宗為左右所蠱,命番僧鎖南綽吉出入豹房,內官劉允迎佛西域。十數年間糜費大官,流謗道路。自劉允放,而鎖南囚,供億減,小人伏。奈何甫及二年,遽襲舊轍。不齋則醮,月無虛日。此豈陛下本意?實太監崔文等為之。文鐘鼓廝役,夤緣冒遷,既經降革,乃營求還職。導陛下至此,使貽譏天下後世,文可斬也。文嘗試陛下,欲行香則從之,欲登壇則從之,欲拜疏則又從之。無已則導以遊幸、土木,導以征伐,方且連類以進,伺便以逞。臣故曰文可斬也。」疏入,報聞。戶部主事羅洪載以杖錦衣百戶張瑾下詔獄,磐與同官張漢卿、張逵、葛鴊等請付之法司。不聽。永福長公主下嫁,擇昏於七月下旬。磐言:「長公主於孝惠皇太后為在室孫女,期服未滿,宜更其期。舊儀,駙馬見公主行兩拜禮,公主坐受。乖夫婦之分,亦當革正。」帝以遺旨格之,相見禮如故。

錦衣革職旗校王邦奇屢乞復職,磐言:「邦奇等在正德世,貪饕搏噬,有若虎狼。其捕奸盜也,或以一人而牽十余人,或以一家而連數十家,鍛煉獄詞,付之司寇,謂之『鑄銅板』。其緝妖言也,或用番役四出搜愚民詭異之書,或購奸僧潛行誘愚民彌勒之教,然後從而掩之,無有解脫,謂之『種妖言』。數十年內,死者填獄,生者冤號。今不追正其罪,使得保首領,亦已幸矣,尚敢肆然無忌,屢瀆天聽,何為者哉且陛下收已渙之人心,奠將危之國脈,實在登極一詔。若使此輩攘臂,一朝壞之,則奸人環立蜂起,堤防潰決,不知所紀極矣。宜嚴究治,絕禍源。」帝不能從。其後邦奇卒為大厲,如磐言。

帝驛召席書、桂萼等,磐請斥之以謝天下,且言:「今欲別立一廟於大內,是明知恭穆不可入太廟矣。夫孝宗既不得考,恭穆又不得入,是無考也。世豈有無考之太廟哉。此其說之自相矛盾者也。」不聽。歷兵科都給事中。以率眾伏闕再受杖,除名為民。卒於家。

張漢卿,字元傑,儀封人。正德六年進士。授魏縣知縣,征拜刑科給事中。嘗陳杜僥幸、廣儲積、慎刑獄三事,深切時弊。不報。武宗將南巡,偕同官伏闕諫。

世宗嗣位,從巡撫李鐸言,發帑金二十萬優恤宣府軍民。以漢卿言,並發十三萬於大同。屢遷戶科都給事中。嘉靖元年冬,與同官上言:「陛下軫念畿輔莊田之害,遣官會勘。敕自正德以後投獻及額外侵占者,盡以給民。王言一布,天下孰不誦陛下之仁!乃者給事中夏言、御史樊繼祖、主事張希尹勘上涿州薰皮廠、安州鷹房草場,詔旨留用。所司執奏,迄不肯從,非所以全大信昭至公也。皮廠起於馬永成,鷹房創於谷大用,皆奪民業為之。今馬俊、趙霦恃藩邸舊恩,妄求免革,是復蹈永成、大用故轍也。乞盡還之民,而嚴罪俊、霦,為欺罔者戒。」後父陳萬言請營新第,既又乞莊田,內官吳勛等請督蘇州織造,漢卿皆極諫。不納。應天諸府大旱,帝將鬻淮、浙余鹽及所沒產,易銀振之。漢卿言:「易銀緩,非發帑金不可。」帝為發銀十五萬。未幾,復偕同官言:「今天下一歲之供,不給一歲之用,加以水旱頻仍,物力殫屈。陛下方躬行節儉,而中官梁棟等奏營造缺珠寶,是欲括戶部之銀也。梁政等又以蠲免三分之數,欲行京倉撥補,是欲耗太倉之粟也。夫內庫不足,取之計部;計部不足,取之郡邑小民。郡邑小民將安取哉?今東南洊饑,民至骨肉相食,而搜括之令頻行,臣等竊以為不可。」報聞。已,又劾席書振濟乖方,乞遣官往勘,正其欺罔罪。帝方眷書甚,驛召為禮部尚書,不罪也。

初,興獻帝議加皇號,漢卿力爭,至是,又倡眾伏闕。兩受杖,斥為民。二十年,言官邢如默、賈準等會薦天下遺賢,及漢卿,終不召。

張原,字士元,三原人。正德九年進士。授吏科給事中。疏陳汰冗食、慎工作、禁貢獻、明賞罰、廣言路、進德學六事。中言:「天下幅員萬里,一舉事而計臣輒告匱,民貧故也。民何以貧?守令之裒斂,中臣之貢獻,為之也。比年軍需雜輸十倍前制,皆取辦守令。守令假以自殖,又十倍於上供。民既困矣,而貢獻者復巧立名目,爭新競異,號曰『孝順』。取於民者十百,進於上者一二,朝廷何樂於此而受之。人君馭下惟賞與罰。邇者庸才廝養莫不封侯腰玉。或足不出門而受賞,身不履陣而奏功。禦敵者竟未沾恩,覆軍者多至逃罪。此士卒所由解體也。」疏入,權幸惡之,傳旨謫新添驛丞。

嘉靖初,召復兵科,仍加俸一級。南寧伯毛良殺其子,錦衣掌印指揮朱震等多違縱,原先後論之,皆奪職閑住。帝進張鶴齡昌國公;封陳萬言泰和伯,世襲,授萬言子紹祖尚寶丞;又以外戚蔣泰等五人為錦衣千、百戶。原抗疏極言,請行裁節。未幾,劾建昌侯張延齡強占民地,定國公徐光祚子、外戚玉田伯蔣輪、昌化伯邵蕙家人擅作威福。事雖不盡行,權貴皆震懾。

進戶科右給事中。撼門哭,再被杖,創重卒。貧不能歸葬。久之,都御史陳洪謨備陳原與毛玉、裴紹宗、王思、王相、胡瓊等妻子流離狀,請恤於朝。不許。隆慶元年贈光祿少卿。

毛玉,字國珍,更字用成,雲南右衛軍家子也,其先良鄉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正德五年,由行人擢南京吏科給事中。劉瑾既敗,大盜蜂起。玉言大學士焦芳、劉宇實亂天下,請顯僇扁,以謝萬姓。群盜擾山東、河南,玉請備留都。已而盜果渡江,以備嚴,不敢犯。外艱去,起南京兵科。御史林有年諫迎佛烏思藏下獄,玉抗疏救之,有年得薄罰。又以繼母艱去。服闋,除吏科。世宗即位逾年,興邸諸內官怙帝寵,漸驕佚。又故太監谷大用、魏彬等相次謀復起,事有萌芽。玉即抗疏歷敘武宗時事,勸帝戒嗜欲,杜請托,以破僥幸之門,塞蠱惑之隙。帝嘉納焉。

御史曹嘉素輕險,仿宋範仲淹「百官圖」,分廷臣四等,加以品題。給事中安磐疏駁之,言唐王珪之論房玄齡等,本朝解縉之論黃福等,皆承君命而品藻之,未有漫然恣其口吻,如嘉者也。玉復言嘉背違成法,變亂國是,乞斥。帝從其言,貶嘉於外。御史許宗魯為嘉訟,請斥玉,其同官倫以謀亦助為言。給事中張原以庶僚聚訟,朝廷為之多事,重損國體,乞身先斥罷。玉亦上疏求去,言:「宗魯等知朋友私恩,不顧朝廷大體。臣一身所系絕微,公論所關甚大,乞罷臣以謝御史。」帝皆慰留之。時宸濠戚屬連逮者數百人,玉奉命往訊,多所全活。且言宸濠稱亂,由左右貪賂釀成之。因劾守臣不死事者,而禁天下有司與藩府交通。帝俱從之。再遷左給事中。尋伏闕爭「大禮」,下獲受杖,竟卒。後贈光祿少卿。

裴紹宗,字伯修,渭南人。正德十二年進士。除海門知縣。武宗南巡,受檄署江都事,權幸憚之,供億大省。世宗即位,召入為兵科給事中。即疏請法祖定制,言:「太祖貽謀盡善。如重大臣,勤視朝,親歷田野,服浣濯衣,種蔬宮中,毀鏤金床,碎水晶漏,造觀心亭,揭「大學衍義」之類,陛下所當繹思祖述。而二三大臣尤宜朝夕納誨,以輔養聖德。陛下日御便殿,親儒臣,使耳目不蔽於淫邪,左右不惑於險佞,則君誌素定,治功可成。」帝嘉納之。帝欲加興獻帝皇號,紹宗力諫。嘉靖二年冬,帝以災異頻仍,欲罷明年郊祀慶成宴。紹宗言:「祭祀之禮莫重於郊丘,君臣之情必通於宴享。往以國戚廢大禮,今且從吉,宜即舉行,豈可以災傷復免。」修撰唐臯亦言之。竟得如禮。明年,以伏闕受杖卒。贈官如毛玉。

王時柯,字敷英,萬安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行人。嘉靖三年擢御史,疏言:「桂萼輩以議禮迎合,傳升美官。薛蕙、陳相、段續、胡侍等,連章論劾,實出至公。今佞人超遷而群賢獲罪,恐海內聞之,謂陛下好諛惡直。願采忠讜之言,消朋比之禍,特寬蕙等而聽席書、方獻夫辭職,除張璁、桂萼別任,則是非不謬,人情悅服。」忤旨切責。未幾,有伏闕之事,再予杖,除名。

時御史疏爭「大禮」居首者余翺,字大振,定遠人,正德中進士。嘉靖二年為御史,嘗劾司禮太監張佐蒙蔽罪。明年七月,與時柯等被杖戍邊。居戍所十四年。皇子生,赦還。穆宗即位,時柯、翺皆復官,贈時柯光祿少卿。

鄭本公,朔州衛人。正德九年進士。歷御史。武宗不豫,國本未建,本公請慎選宗室親賢者正位東宮,系天下望。不報。世宗嗣位,及冬而乾清宮成,帝由文華殿入居之。本公上言:「事之可思者有六。是宮八年營構,一旦告成。陛下居安思危,當遠群小,節燕遊,以防一朝之患;重妃配,廣繼嗣,以為萬世之計。慎終如始,兢兢業業,常若天祖之臨;求言益切,訪政益勤,用防壅蔽之患。持聖心,遠貨色,毋溺於鴆毒;重興作,惜財力,永鑒於先朝。」帝嘉納之。逾月,帝欲加興獻帝皇號,本公力言不可。嘉靖改元,出按遼東。劾罷副總兵張銘、都指揮周輔。還朝,論救給事中劉最,忤旨切責。二年十月,時享太廟,帝不親行。本公與同官彭占祺極言遣代非宜,報聞。

明年三月,帝欲考興獻帝,立廟禁中。本公偕同官力爭,謂:「陛下潛邸之日,則為孝宗之侄,興獻王之子。臨御之日,則為孝宗之子,興獻帝之侄。可兩言決也。至立廟大內,實為不經。獻帝之靈既不得入太廟,又空去一國之祀而托享於大內焉。陛下享太廟,其文曰『嗣皇帝』,於獻帝之廟,又當何稱?愛敬精誠,兩無所屬,獻帝將蹙然不安。」帝怒,責其朋言亂政,奪俸三月。

其年六月,以席書為禮部尚書,召張璁、桂萼入京。本公偕同官四十四人連章言:「萼首為亂階,璁再肆欺罔,黃綰、黃宗明、方獻夫、席書連匯接踵。尚書之命,由中而下。行取之旨,已罷再頒。大臣因此被逐,言官由之得罪。雖往日瑾、彬之奸,流禍不若是酷也。」不納。已,偕廷臣伏闕哭諫。繫獄,廷杖還職。當是時,爭「大禮」者,諸御史中,本公言最切中。

尋遷通政參議。九年不調,以疾請改南京。乃授大理寺丞,稍遷南京太仆少卿。謝病歸。二十年,言官邢如默、賈準等會薦,詔用不赴,卒。

張曰韜,字席珍,莆田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常州推官。武宗南巡,江彬縱其黨橫行州縣。將抵常州,民爭欲亡匿。時知府暨武進知縣鹹入覲,曰韜兼綰府縣印,召父老約曰:「彬黨至,若等力與格。」又釋囚徒,令與丐者各具瓦石待。已,彬黨果累騎來。父老直遮之境上,曰:「常州比歲災,物力大屈,無可啖若曹。府中惟一張推官,一錢不入,即欲具芻秣,亦無以辦。」言已,彬黨疑有他變,乃稍退,馳使告彬。曰韜即上書巡按御史言狀。御史東郊行部過常州,謂曰:「事迫矣,彬將以他事縛君。」命曰韜登己舟先發,自以小舟尾之。彬黨果大至,索曰韜,誤截御史舟。郊使嚴捕截舟者,而陰令緩之。其黨恐御史上聞,鹹散去,曰韜遂免。彬亦戒其黨毋擾,由是常以南諸府得安。

世宗即位,召為御史。楊廷和等之爭織造也,曰韜亦上言:「陛下既稱閣臣所奏惟愛主惜民,是明知織造之害矣。既知之,而猶不已,實由信任大臣弗專,而群小為政也。自古未有群小蒙蔽於內,而大臣能盡忠於外者。崔文輩二三小人嘗濁亂先朝,今復蒙惑聖衷,竊弄威福。陛下奈何任其逞私,不早加斥逐哉?臣聞織造一官,行金數萬方得之。既營之以重資,而欲其不責償於下,此必無之事也。」帝不能用。

席書以中旨拜尚書,曰韜與同官胡瓊各抗疏力爭。既受杖,猶占疏劾奸人陳洸罪。未幾,竟死。隆慶初,追贈光祿少卿。

胡瓊,字國華,南平人。正德六年進士。由慈溪知縣入為御史。歷按貴州、浙江有聲。哭諫,受杖卒。後贈官如曰韜。

楊淮,字東川,無錫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再遷郎中。始監京倉,革胥徒積弊殆盡。繼監淮、通二倉,罷中官茶果之供,除囤基及額外席草費。最後監內庫,奄人例有供饋,淮悉絕之。公勤廉慎,為尚書孫交、秦金所重。伏闕受杖,月余卒。囊無一物,家人賣屋以斂。金與淮同里,為經紀歸其喪。後贈太常少卿。

申良,字延賢,高平人。登鄉薦,授招遠知縣。山東盜起,良豫為戰守具。盜至,追擊至黃縣,俘斬數百人。已,復至,再破走之。歷知諸城、良鄉。權貴人往來要索,良悉拒之。進安吉知州。錦衣葉瓊倚錢寧勢奪民田,良讞還之民。瓊因嗾奸人誣奏良,事竟得白。稍遷常州同知,入為戶部員外郎。與淮俱杖死。贈太仆少卿。招遠民懷其政,繪像祀之。

張澯,字景川,廣東順德人。祖善昭,四川僉事,謫臨江通判。先是,練子寧親黨戍臨江者八十余人,善昭上書曰:「子寧忠貫日月,太宗謂『若使子寧在,朕固當用之』。仁宗亦謂『方孝孺等忠臣』。夫既忠之矣,何外親末屬,尚以奸惡賜配,百年不宥哉?」疏雖不行,中外皆壯之。澯登正德九年進士,授建平知縣。忤巡江御史賀洪,改調廣昌。訟洪罪,洪坐削籍。澯自廣昌遷禮部主事,監督會同館。尚書王瓊與都御史彭澤有隙,以澤遣使土魯番許金幣贖哈密城印為澤罪,嗾番人在館者暴澤過惡,誘澯為署牒,且曰:「澤所為,南宋覆轍也。事成當顯擢。」澯力拒曰:「王公誤矣。澤與土魯番檄具在,豈宋和戎比。昔範仲淹亦嘗致書元昊,寧獨澤也。」不肯署。尋進員外郎,受杖死。

仵瑜,字忠父,蒲圻人。父紳,工部主事。瑜少有誌操,正德十二年釋褐,即謝病去。起補禮部主事,復引疾歸。世宗踐阼,起故官。疏陳勤聖學、篤親親、開言路、敬大臣、選諍臣、去浮屠、拯困窮、重守令、修武備、儲人材十事。已,竟死杖下。

臧應奎,字賢徵,長興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南京車駕主事。進貢中官索舟逾額,力裁損之。中官遣卒嘩於部,叱左右執之,遁去。父所生母卒,法不得承重,執私喪三年。入為禮部主事,未幾杖死。應奎受業湛若水之門,以聖賢自期。嘗過文廟,慨然謂其友曰「吾輩歿,亦當俎豆其間」,其立誌如此。

郎中胡璉,字重器,新喻人。正德六年進士,官刑部。嘗諫武宗南巡受杖。

主事余禎,字興邦,奉新人。正德九年進士。

司務李可登,字思善,輝縣人。弘治末鄉薦。俱官兵部。可登素慷慨,以忠義自許,竟如其誌。戶部主事安璽,宛平人。正德十六年進士。刑部主事殷承敘,江夏人。正德九年進士。

穆宗嗣位,贈璉太常少卿,澯太仆少卿,瑜、應奎、承敘、璽、禎光祿少卿,可登寺丞。

郭楠,字世重,晉江人。正德九年進士。授浦江知縣。課最,入為御史。世宗即位,請召還直臣舒芬、王思、黃鞏、張衍瑞等。從之。嘉靖元年,核餉兩廣。劾總兵官撫寧侯朱麒貪懦,詔為戒飭。尋上章,請退朝之暇延見大臣,如祖宗故事。且言,主事陳嘉言忤中官,不宜逮系。帝怒,奪其俸。

諸臣伏闕爭「大禮」,皆得罪。楠方巡按雲南,馳疏言:「人臣事君,阿意者未必忠,犯顏者未必悖。今群臣伏闕呼號,或榜掠殞身,或間關謫戍,不意聖明之朝,而忠良獲罪若此。乞復生者之職,恤死者之家,庶以收納人心,全君臣之義。」帝大怒,遣緹騎逮治,言官論救皆不納。既至,下鎮撫獄掠治,復廷杖之,削其籍。

先是,諸人既死,廷臣莫敢上聞。後府經歷俞敬奏言:「學士豐熙等皆以冒觸宸嚴,繫獄拷訊。諸臣跡雖狂悖,心實忠誠。今聞給事裴紹宗、編修王相、主事余禎等俱已死,熙等在獄者亦垂亡矣。其呻吟衽席,創重不能起者,又不知凡幾。竊惟獻皇帝神主已奉迎入廟,正宜赦過宥罪,章大孝於天下。望霽雷霆之威,施雨露之澤。已死者恤其後,垂亡者宥其身,使人臣無復以言為諱,宗社之幸也。」

通政司經歷李繼先亦上言:「陛下追崇尊號,乃人子至情,誠不容已。群臣一時冒觸天威,重得罪譴,死者遂十余人。大臣紛紛去位,小臣茍默自容。今日大同告變,曾無一人進一疏、畫一策者,則小大之臣,誌不奮而氣不揚,亦可見矣。乞錄恤已死,赦還謫戍,追復去國諸臣,而在位者委任寬假之,使各陳邊計。臣愚不勝忄卷忄卷。」帝皆不省。

明年三月,御史王懋言:「廷臣以議禮死杖下者十有七人,其父母妻子顛沛可憫,乞賜優恤,贈官錄蔭。」帝大怒,謫懋四川高縣典史。逾數日,而楠疏至。帝益怒,遂逮治削籍。六年春,以災變修省,從吏部言量與楠一官,得吉水教諭。終南寧知府。

贊曰:「大禮」之爭,群臣至撼門慟哭,亦過激且戇矣。然再受廷杖,或死或斥,廢錮終身,抑何慘也。楊慎博物洽聞,於文學為優。王思、張翀諸人,或納諫武宗之朝,或抗論世宗初政,侃侃鑿鑿,死節官下,非徒意氣奮發立效一時已也。

明史/卷191·列傳第七十九 毛澄 汪俊 吳一鵬 朱希周 何孟春 豐熙 徐文華 薛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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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明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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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澄汪俊吳一鵬朱希周何孟春豐熙徐文華薛蕙

毛澄,字憲清,昆山人。舉弘治六年進士第一。授修撰。預修「會典」成,進右諭德,直講東宮。武宗為太子,以澄進講明晰稱之帝。帝大喜。方秋夜置宴,即徹以賜。武宗立,進左庶子,直經筵。以母憂歸。正德四年,劉瑾摘「會典」小疵貶諸纂修者秩,以澄為侍讀。服闋還朝,進侍講學士。再遷學士,掌院事,歷禮部侍郎。十二年六月拜尚書。

其年八月朔,帝微行。澄率侍郎王瓚、顧清等疏請還宮。既又出居庸,幸宣府,久留不返。澄等頻疏諫,悉不報。明年正月,駕旋,命百官戎服郊迎。澄等請用常服,不許。七月,帝自稱威武大將軍朱壽,統六師巡邊。遂幸宣府,抵大同,歷山西至榆林。澄等屢疏馳諫。至十二月,復偕廷臣上疏曰:「去歲正月以來,鑾輿數駕,不遑寧居。今茲之行,又已半歲。宗廟、社稷享祀之禮並系攝行,萬壽、正旦、冬至朝賀之儀悉從簡略。臘朔省牲,闕而不行,遂二年矣。歲律將周,郊禋已卜。皇祖之訓曰:『凡祀天地,精誠則感格,怠慢則禍生。』今六龍遐騁,旋軫無日。萬一冰雪阻違,道途梗塞,元正上日不及躬執玉帛於上帝前,陛下何以自安?且邊地荒寒,隆冬尤甚。臣等處重城,食厚祿,仰思聖體勞頓,根本空虛,遙望清塵,憂心如醉。伏祈趣駕速還,躬親祼享,宗社臣民幸甚。」不報。十四年二月,駕甫還京,即諭禮部:「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太師、鎮國公朱壽遣往兩畿,瞻東嶽,奉安聖像,祈福安民。」澄等駭愕,復偕廷臣上言:「陛下以天地之子,承祖宗之業,九州四海但知陛下有皇帝之號。今曰『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太師、鎮國公』者,臣等莫知所指。夫出此旨者,陛下也。加此號者,陛下也。不知受此號者何人?如以皇儲未建,欲遍告名山大川,用祈默相,則遣使走幣,足將敬矣。何必躬奉神像,獻寶香,如佛、老所為哉?」因歷陳五不可。亦不報。

宸濠反江西,帝南征示威武,駐蹕留都者逾歲。澄屢請回鑾。及駕返通州,用江彬言,將即賜宸濠死。澄據漢庶人故事,請還京告郊廟,獻俘行戮。不從。中官王堂鎮浙江,請建生祠;西番闡化王使者乞額外賜茶九萬斤。澄皆力爭,不聽。王瓊欲陷彭澤,澄獨白其無罪。

武宗崩,澄偕大學士梁儲、壽寧侯張鶴齡、駙馬崔元、太監韋霦等迎世宗於安陸。既至,將謁見,有議用天子禮者。澄曰:「今即如此,後何以加?豈勸進、辭讓之禮當遂廢乎?」世宗踐阼甫六日,有旨議興獻王主祀及尊稱。五月七日戊午,澄大會文武群臣,上議曰:「考漢成帝立定陶王為皇太子,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奉共王祀。共王者,皇太子本生父也。時大司空師丹以為恩義備至。今陛下入承大統,宜如定陶王故事,以益王第二子崇仁王厚炫繼興王後,襲興王主祀事。又考宋濮安懿王之子入繼仁宗後,是為英宗。司馬光謂濮王宜尊以高官大爵,稱王伯而不名。範鎮亦言:『陛下既考仁宗,若復以濮王為考,於義未當。』乃立濮王園廟,以宗樸為濮國公奉濮王祀。程頤之言曰:『為人後者,謂所後為父母,而謂所生為伯、叔父母,此生人之大倫也。然所生之義,至尊至大,宜別立殊稱。曰皇伯、叔父某國大王,則正統既明,而所生亦尊崇極矣。』今興獻王於孝宗為弟,於陛下為本生父,與濮安懿王事正相等。陛下宜稱孝宗為皇考,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興獻大王』,妃為『皇叔母興獻王妃』。凡祭告興獻王及上箋於妃,俱自稱『侄皇帝』某,則正統、私親,恩禮兼盡,可以為萬世法。」議上,帝怒曰:「父母可更易若是耶!」命再議。

其月二十四日乙亥,澄復會廷臣上議曰:「「禮」為人後者為之子,自天子至庶人一也。興獻王子惟陛下一人,既入繼大統,奉祀宗廟,是以臣等前議欲令崇仁王厚炫主興獻王祀。至於稱號,陛下宜稱為『皇叔父興獻大王』,自稱『侄皇帝』名。以宋程頤之說為可據也。本朝之制,皇帝於宗藩尊行,止稱伯父、叔父,自稱皇帝而不名。今稱興獻王為『皇叔父大王』,又自稱名,尊崇之典已至,臣等不敢復有所議。」因錄程頤「代彭思永議濮王禮疏」進覽。帝不從,命博考前代典禮,再議以聞。澄乃復會廷臣上議曰:「臣等會議者再,請改稱興獻王為叔父者,明大統之尊無二也。然加『皇』字於『叔父』之上,則凡為陛下伯、叔諸父皆莫能與之齊矣。加『大』字於『王』之上,則天下諸王皆莫得而並之矣。興獻王稱號既定,則王妃稱號亦隨之,天下王妃亦無以同其尊矣。況陛下養以天下,所以樂其心,不違其誌,豈一家一國之養可同日語哉。此孔子所謂事之以禮者。其他推尊之說,稱親之議,似為非禮。推尊之非,莫詳於魏明帝之詔。稱親之非,莫詳於宋程頤之議。至當之禮,要不出於此。」並錄上魏明帝詔書。當是時,帝銳意欲推崇所生,而進士張璁復抗疏極言禮官之謬。帝心動,持澄等疏久不下。至八月庚辰朔,再命集議。澄等乃復上議曰:「先王制禮,本乎人情。武宗既無子嗣,又鮮兄弟,援立陛下於憲廟諸孫之中。是武宗以陛下為同堂之弟,考孝宗,母慈壽,無可疑矣,可復顧私親哉?」疏入,帝不懌,復留中。

會給事中邢寰請議憲廟皇妃邵氏徽號,澄上言:「王妃誕生獻王,實陛下所自出。但既承大統,則宜考孝宗,而母慈壽太后矣。孝宗於憲廟皇妃宜稱皇太妃,則在陛下宜稱太皇太妃。如此,則彜倫既正,恩義亦篤。」疏入,報聞。其月,帝以母妃將至,下禮官議其儀。澄等請由崇文門入東安門,帝不可。乃議由正陽左門入大明東門,帝又不可。澄等執議如初。帝乃自定其儀,悉由中門入。

時尊崇禮猶未定,張璁復進「大禮或問」,帝益向之。至九月末,乃下澄等前疏,更令博采輿論以聞。澄等知勢不可已,謀於內閣,加稱興王為『帝』,妃為「後」,而以皇太后懿旨行之。乃疏言:「臣等一得之愚,已盡於前議。茲欲仰慰聖心,使宜於今而不戾乎情,合乎古而無悖乎義,則有密勿股肱在。臣等有司,未敢擅任。」帝遂於十月二日庚辰,以慈壽皇太后旨加興獻王號曰「興獻帝」,妃曰「興國太后」,皇妃邵氏亦尊為「皇太后」,宣示中外。顧帝雖勉從廷議,意猶慊之。十二月十一日己丑,復傳諭加稱皇帝。內閣楊廷和等封還禦批,澄抗疏力爭,又偕九卿喬宇等合諫,帝皆不允。明年,嘉靖改元正月,清寧宮後三小宮災。澄復以為言,會朝臣亦多諫者,事獲止。

澄端亮有學行,論事侃侃不撓。帝欲推尊所生,嘗遣中官諭意,至長跪稽首。澄駭愕,急扶之起。其人曰:「上意也。上言『人孰無父母,奈何使我不獲伸』,必祈公易議。」因出囊金畀澄。澄奮然曰:「老臣悖耄,不能隳典禮。獨有一去,不與議已耳。」抗疏引疾至五六上,帝輒慰留不允。二年二月疾甚,復力請,乃許之。舟至興濟而卒。

先是,論定策功,加澄太子太傅,蔭錦衣世指揮同知,力辭不受。帝雅敬憚澄,雖數忤旨,而恩禮不衰。既得疾,遣醫診視,藥物之賜時至。其卒也,深悼惜之。贈少傅,謚文簡。

汪俊,字抑之,弋陽人。父鳳,進士,貴州參政。俊舉弘治六年會試第一,授庶吉士,進編修。正德中,與修「孝宗實錄」,以不附劉瑾、焦芳,調南京工部員外郎。瑾、芳敗,召復原官。累遷侍讀學士,擢禮部右侍郎。嘉靖元年轉吏部左侍郎。

時議興獻王尊號,與尚書喬宇、毛澄輩力爭。澄引疾去,代者羅欽順不至,乃以俊為禮部尚書。是時獻王已加帝號矣,主事桂萼復請稱皇考。章下廷議。三年二月,俊集廷臣七十有三人上議曰:「祖訓『兄終弟及』,指同產言。今陛下為武宗親弟,自宜考孝宗明矣。孰謂與人為後,而滅武宗之統也。「儀禮」傳曰:『為人後者,孰後?後大宗也。』漢宣起民間,猶嗣孝昭。光武中興,猶考孝元。魏明帝詔皇后無子,擇建支子,以繼大宗。孰謂入繼之主與為人後者異也。宋範純仁謂英宗親受詔為子,與入繼不同,蓋言恩義尤篤,尤當不顧私親,非以生前為子者乃為人後,身後入繼者不為人後也。萼言『孝宗既有武宗為之子,安得復為立後。』臣等謂陛下自後武宗而上考孝宗,非為孝宗立後也。又言『武宗全神器授陛下,何忍不繼其統。』臣等謂陛下既稱武宗皇兄矣,豈必改孝宗稱伯,乃為繼其統乎?又言『禮官執者不過前宋「濮議」』。臣等愚昧,所執實不出此。蓋宋程頤之議曰:『雖當專意於正統,豈得盡絕於私恩。故所繼,主於大義;所生,存乎至情。至於名稱,統緒所系,若其無別,斯亂大倫。』殆為今日發也。謹集諸章奏,惟進士張璁、主事霍韜、給事中熊浹與萼議同,其他八十余疏二百五十余人,皆如臣等議。」

議上,留中。而特旨召桂萼、張璁、席書於南京。越旬有五日,乃下諭曰:「朕奉承宗廟正統,大義豈敢有違。第本生至情,亦當兼盡。其再集議以聞。」俊不得已,乃集群臣請加「皇」字,以全徽稱。議上,復留十余日。至三月朔,乃詔禮官,加稱興獻帝為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興國太后為「本生母章聖皇太后」。擇日祭告郊廟,頒詔天下。而別諭建室奉先殿側,恭祀獻皇。俊等復爭曰:「陛下入奉大宗,不得祭小宗,亦猶小宗之不得祭大宗也。昔興獻帝奉藩安陸,則不得祭憲宗。今陛下入繼大統,亦不得祭興獻帝。是皆以禮抑情者也。然興獻帝不得迎養壽安皇太后於藩邸,陛下得迎興國太后於大內,受天下之養,而尊祀興獻帝以天子之禮樂,則人子之情獲自盡矣。乃今聖心無窮,臣等敢不將順,但於正統無嫌,乃為合禮。」帝曰:「朕但欲奉先殿側別建一室,以伸追慕之情耳。迎養藩邸,祖宗朝無此例,何容飾以為詞。其令陳狀。」俊具疏引罪。用嚴旨切責,而趣立廟益急。俊等乃上議曰:「立廟大內,有幹正統。臣實愚昧,不敢奉詔。」帝不納,而令集廷臣大議。俊等復上議曰:「謹按先朝奉慈別殿,蓋孝宗皇帝為孝穆皇太后附葬初畢,神主無薦享之所而設也。當時議者,皆據周制特祀姜原而言。至為本生立廟大內,則從古未聞。惟漢哀帝為定陶恭王立廟京師。師丹以為不可,哀帝不聽,卒遺後世之譏。陛下有可以為堯、舜之資,臣等不敢導以衰世之事。請於安陸特建獻帝百世不遷之廟,俟他日襲封興王子孫世世獻饗,陛下歲時遣官持節奉祀,亦足伸陛下無窮至情矣。」帝仍命遵前旨再議,俊遂抗疏乞休。再請益力,帝怒,責以肆慢,允其去。召席書未至,令吳一鵬署事。「明倫大典」成,落俊職,卒於家。隆慶初,贈少保,謚文莊。

俊行誼修潔,立朝光明端介。學宗洛、閩。與王守仁交好,而不同其說。學者稱「石潭先生」。

弟偉,字器之。由庶吉士授檢討。與俊皆忤劉瑾,調南京禮部主事。瑾誅,復故官。屢遷南京國子祭酒。武宗以巡幸至,率諸生請幸學,不從。江彬矯旨取玉硯,偉曰:「有秀才時故硯,可持去。」俊罷官之歲,偉亦至吏部右侍郎,偕廷臣數爭「大禮」,又伏闕力爭。及席書、張璁等議行,猶持前說不變。轉官左侍郎,為陳氵光劾罷,卒於家。

吳一鵬,字南夫,長洲人。弘治六年進士。遷庶吉士,授編修。戶部尚書周經以讒去,上疏乞留之。正德初,進侍講,充經筵講官。劉瑾出諸翰林為部曹,一鵬得南京刑部員外郎。遷禮部郎中。瑾誅,復為侍講。進侍講學士,歷國子祭酒、太常卿。並在南京。母喪除,起故官。

世宗踐阼,召拜禮部右侍郎。尋轉左。數與尚書毛澄、汪俊力爭「大禮」。俊去國,一鵬署部事,而帝趣建獻帝廟甚亟。一鵬集廷臣上議曰:「前世入繼之君,間有為本生立廟園陵及京師者。第歲時遣官致祀,尋亦奏罷。然猶見非當時,取議後代。若立廟大內而親享之,從古以來未有也。臣等寧得罪陛下,不欲陛下失禮於天下後世。今張璁、桂萼之言曰『繼統公,立後私』。又曰『統為重,嗣為輕』。竊惟正統所傳之謂宗,故立宗所以繼統,立嗣所以承宗,統之與宗初無輕重。況當我朝傳子之世,而欲仿堯、舜傳賢之例,擬非其倫。又謂『孝不在皇不皇,惟在考不考』,遂欲改稱孝宗為『皇伯考』。臣等歷稽前古,未有神主稱『皇伯考』者。惟天子稱諸王曰『伯叔父』則有之,非可加於宗廟也。前此稱本生皇考,實裁自聖心。乃謂臣等留一皇字以覘陛下,又謂『百皇字不足當父子之名』,何肆言無忌至此。乞速罷建室之議,立廟安陸,下璁、萼等法司按治。」帝報曰:「朕起親藩,奉宗祀豈敢違越。但本生皇考寢園,遠在安陸,於卿等安乎?命下再四,爾等欺朕沖歲,黨同執違,敗父子之情,傷君臣之義。往且勿問,其奉先殿西室亟修葺,盡朕歲時追遠之情。」時嘉靖三年四月也。

頃之,一鵬極陳四方災異,言:「自去年六月迄今二月,其間天鳴者三,地震者三十八,秋冬雷電雨雹十八,暴風、白氣、地裂、山崩、產妖各一,民饑相食二。非常之變,倍於往時。願陛下率先群工,救疾苦,罷營繕,信大臣,納忠諫,用回天意。」帝優詔報之。逾月,手敕名奉先殿西室為觀德殿,遂命一鵬偕中官賴義、京山侯崔元迎獻帝神主於安陸。一鵬等復上言:「歷考前史,並無自寢園迎主入大內者。此天下後世觀瞻所系,非細故也。且安陸為恭穆啟封之疆,神靈所戀,又陛下龍興之地,王氣所鐘。故我太祖重中都,太宗重留都,皆以王業所基,永修世祀。伏乞陛下俯納群言,改題神主,奉安故宮,為百世不遷。其觀德殿中別設神位香幾以慰孝思,則本生之情既隆,正統之義亦盡。」奏入,不納。一鵬乃行。慮使者為道途患,疏請禁約,帝善其言而戒飭之。

比還朝,則廷臣已伏闕哭爭,朝事大變,而給事中陳氵光訁壽張尤甚。一鵬抗疏曰:「大禮之議斷自聖心,正統本生,昭然不紊。而氵光妄謂陛下誕生於孝宗沒後三年,嗣位於武宗沒後二月,無從授受,其說尤為不經。謹按「春秋」以受命為正始,故魯隱公上無所承,內無所受,則不書即位。今陛下承武宗之遺詔,奉昭聖之懿旨,正合「春秋」之義。而氵光謂孰從授受,是以陛下為不得正始也。洸本小人,不痛加懲艾,無以杜效尤之漸。」不聽。

其年九月,一鵬以本官入內閣專典誥敕兼掌詹事府事。「武宗實錄」成,進尚書,領職如故。尋以省墓歸,還朝仍典誥敕。未幾,出理部事。前此典內閣誥敕者,皆需次柄政。而張璁、桂萼新用事,素銜一鵬異己,乃出為南京吏部尚書,加太子少保。居二年,南京官劾諸大臣王瓊等不職,一鵬與焉,遂乞致仕。給廩如故事。卒贈太子太保,謚文端。子子孝,湖廣參政。

朱希周,字懋忠,昆山人,徙吳縣。高祖吉,戶科給事中。父文雲,按察副使。希周舉弘治九年進士。孝宗喜其姓名,擢為第一。授修撰,進侍講,充經筵講官。劉瑾摘修「會典」小疵,降修撰。「孝宗實錄」成,復官。久之,進侍讀學士,擢南京吏部右侍郎。閱五年,召為禮部右侍郎。

時方議「大禮」,數偕其長爭執。會左侍郎吳一鵬奉使安陸,尚書席書未至,希周獨理部事。而帝方營觀德殿,令協律郎崔元初習樂舞生於大內。太常卿汪舉劾之。帝遂令太常官一人同入內教習。希周上言:「太常樂舞有定數,不當更設。」帝不從。舉復爭,帝責其妄議。而是時張璁、桂萼已召至,益交章請去本生之號。帝悅從之,趣禮官具上冊儀。希周率郎中余才、汪必東等疏諫曰:「陛下考孝宗、母昭聖三年矣,而更定之論忽從中出,則明詔為虛文,不足信天下,祭告為瀆禮,何以感神祇。且本生非貶詞也,不妨正統,而親之義寓焉。何嫌於此,而必欲去之,以滋天下之議。」時群臣諫者甚眾,疏皆留中,遂相率詣左順門跪伏。希周走告諸閣臣曰:「群臣伏闕,公等能坐視乎?」亦偕群臣跪伏以請。帝聞,大怒,命希周與何孟春等俱待罪,而盡系庶僚於詔獄。明日,上章聖皇太后冊文,希周及尚書秦金、金獻民、趙鑒、趙璜,侍郎何孟春,都御史王時中,大理少卿張縉、徐文華俱不赴。帝怒,責陳狀。希周等伏罪,復嚴旨譙責乃已。而是時庶僚繫獄者猶未釋,希周上言:「諸臣狂率,固不可宥。但今獻皇帝神主將至,必百官齋迎,乃克成禮。乞早寬縲絏,用襄大典。」不納。「大禮」遂自此定矣。

其明年,由左侍郎遷南京吏部尚書。嘉靖六年,大計京官,南六科無黜者。桂萼素以議禮嗛希周,且惡兩京言官嘗劾己,因言希周畏勢曲庇。希周言:「南京六科止七人,實無可去者。臣以言路私之固不可,如避言路嫌,誅責之,尤不可。且使舉曹皆賢,必去一二人示公,設舉曹皆不肖,亦但去一二人塞責乎?」因力稱疾乞休。溫旨許之,仍敕有司歲給夫廩。

林居三十年,中外論薦者三十余疏,竟不復起。性恭謹,不妄取予。卒年八十有四。贈太子少保。瀕歿,屬諸子曰:「他日倘蒙易名典,勿犯我家諱。」乃避「文」,謚恭靖。

何孟春,字子元,郴州人。祖俊,雲南按察司僉事。父說,刑部郎中。孟春少遊李東陽之門,學問該博。第弘治六年進士,授兵部主事。言官龐泮等下獄,疏救之。詔修萬歲山毓秀亭、乾清宮西室,役軍九千人,計費百余萬。抗疏極諫。清寧宮災,陳八事,疏萬余言。進員外郎、郎中,出理陜西馬政,條目畢張。還,上厘弊五事,並劾撫臣不職。正德初,請厘正孔廟祀典,不果行。出為河南參政,廉公有威。擢太仆少卿,進為卿。駕幸宣府,馳疏諫。尋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討平十八寨叛蠻阿勿、阿寺等,奏設永昌府,增五長官司、五守禦所。錄功,蔭一子,辭不受。

世宗即位,遷南京兵部右侍郎,半道召為吏部右侍郎。會蘇、松諸府旱潦相繼,而江、淮北河水大溢,漂沒田廬人畜無算。孟春仿漢魏相條奏八事,帝嘉納焉。尋進左侍郎。尚書喬宇罷,代署部事。

先是,「大禮」議起。孟春在雲南聞之,上疏言:

臣閱邸報,見進士屈儒奏中請尊聖父為「皇叔考興獻大王」,聖母為「皇叔母興獻大王妃」。得旨下部,知猶未奉俞命也。

臣惟前世帝王,自旁支入奉大統,推尊本生,得失之跡具載史冊。宣帝不敢加號於史皇孫,光武不敢加號於南頓君,晉元帝不敢加號於恭王,抑情守禮。宋司馬光所謂當時歸美,後世頌聖者也。哀、安、桓、靈乃追尊其父祖,犯義侵禮。司馬光所謂取譏當時,見非後世者也。「儀禮・喪服」:「為人後者」「傳」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傳曰:「何以期也?不二斬也」,「重大宗者,降其小宗也」。夫父母,天下莫隆焉。至繼大宗則殺其服,而移於所後之親,蓋名之不可以二也。為人後者為之子,不敢復顧私親。聖人制禮,尊無二上,若恭敬之心分於彼,則不得專於此故也。

今者廷臣詳議,事獄未決,豈非皇叔考之稱有未當者乎?抑臣愚亦不能無疑。「禮」,生曰「父母」,死曰「考妣」,有「世父母」、「叔父母」之文,而無世叔考、世叔妣之說。今欲稱興獻王為皇叔考,古典何據?宋英宗時有請加濮王皇伯考者,宋敏求力斥其謬。然則皇叔考之稱,豈可加於興獻王乎?即稱皇叔父,於義亦未安也。經書稱伯父、叔父皆生時相呼,及其既歿,從無通親屬冠於爵位之上者。然則皇叔父之稱,其可復加先朝已謚之親王乎?臣伏睹前詔,陛下稱先皇帝為皇兄,誠於獻王稱皇叔,如宋王珪、司馬光所雲,亦已愜矣。而議者或不然,何也?天下者,太祖之天下也。自太祖傳至孝宗,孝宗傳之先皇帝,特簡陛下,授之大業。獻王雖陛下天性至親,然而所以光臨九重,富有四海,子子孫孫萬世南面者,皆先皇帝之德,孝宗之所貽也。臣故願以漢宣、光武、晉元三帝為法,若非古之名,不正之號,非臣所願於陛下也。

及孟春官吏部,則已尊本生父母為「興獻帝」、「興國太后」。繼又改稱「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本生聖母章聖皇太后」。孟春三上疏乞從初詔,皆不省。於是帝益入張璁、桂萼等言,復欲去本生二字。璁方盛氣,列上禮官欺妄十三事,且斥為朋黨。孟春偕九卿秦金等具疏,略曰:「伊尹謂『有言逆於心,必求諸道。有言遜於誌,必求諸非道』。邇者,大禮之議,邪正不同。若諸臣匡拂,累千萬言,此所謂逆於心之言也,陛下亦嘗求諸道否乎?一二小人,敢托將順之說,招徠罷閑不學無恥之徒,熒惑聖聽,此所謂遜於誌之言也,陛下亦嘗求諸非道否乎?何彼言之易行,而此言之難入也。」遂發十三難以辨折璁,疏入留中。

其時詹事、翰林、給事、御史及六部諸司、大理、行人諸臣各具疏爭,並留中不下,群情益洶洶。會朝方罷,孟春倡言於眾曰:「憲宗朝,百官哭文華門,爭慈懿皇太后葬禮,憲宗從之,此國朝故事也。」修撰楊慎曰:「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編修王元正、給事中張翀等遂遮留群臣於金水橋南,謂今日有不力爭者,必共擊之。孟春、金獻民、徐文華復相號召。於是九卿則尚書獻民及秦金、趙鑒、趙璜、俞琳、侍郎孟春及朱希周、劉玉,都御史王時中、張潤,寺卿汪舉、潘希曾、張九敘、吳祺,通政張瓚、陳霑,少卿徐文華及張縉、蘇民、金瓚,府丞張仲賢,通政參議葛禬,寺丞袁宗儒,凡二十有三人;翰林則掌詹事府侍郎賈詠,學士豐熙,侍講張璧,修撰舒芬、楊維聰、姚淶、張衍慶,編修許成名、劉棟、張潮、崔桐、葉桂章、王三錫、余承勛、陸釴、王相、應良、王思,檢討金臯、林時及慎、元正,凡二十有二人;給事中則張翀、劉濟、安磐、張漢卿、張原、謝蕡、毛玉、曹懷、張嵩、王瑄、張𦐿、鄭一鵬、黃重、李錫、趙漢、陳時明、鄭自璧、裴紹宗、韓楷、黃臣、胡納,凡二十有一人;御史則王時柯、余翺、葉奇、鄭本公、楊樞、劉潁、祁杲、杜民表、楊瑞、張英、劉謙亨、許中、陳克宅、譚纘、劉翀、張錄、郭希愈、蕭一中、張恂、倪宗枿、王璜、沈教、鐘卿密、胡瓊、張濂、何鰲、張曰韜、藍田、張鵬翰、林有孚,凡三十人;諸司郎官,吏部則郎中余寬、黨承誌、劉天民,員外郎馬理、徐一鳴、劉勛,主事應大猷、李舜臣、馬冕、彭澤、張鹍,司務洪伊,凡十有二人;戶部則郎中黃待顯、唐昇、賈繼之、楊易、楊淮、胡宗明、栗登、黨以平、何巖、馬朝卿,員外郎申良、鄭漳、顧可久、婁誌德,主事徐嵩、張庠、高奎、安璽、王尚誌、朱藻、黃一道、陳儒、陳騰鸞、高登、程旦、尹嗣忠、郭日休、李錄、周詔、戴亢、繆宗周、邱其仁、俎琚、張希尹,司務金中夫,檢校丁律,凡三十有六人;禮部則郎中余才、汪必東、張𦒎、張懷,員外郎翁磐、李文中、張澯,主事張鏜、豐坊、仵瑜、丁汝夔、臧應奎,凡十有二人;兵部則郎中陶滋、賀縉、姚汝臯、劉淑相、萬潮。員外郎劉漳、楊儀、王德明,主事汪溱、黃嘉賓、李春芳、盧襄、華鑰、鄭曉、劉一正、郭持平、余禎、陳賞,司務李可登、劉從學,凡二十人;刑部則郎中相世芳、張峨、詹潮、胡璉、範錄、陳力、張大輪、葉應驄、白轍、許路,員外郎戴欽、張儉、劉士奇,主事祁敕、趙廷松、熊宇、何鰲、楊濂、劉仕、蕭樟、顧鐸、王國光、汪嘉會、殷承敘、陸銓、錢鐸、方一蘭,凡二十有七人;工部則郎中趙儒、葉寬、張子衷、汪登、劉璣、江珊,員外郎金廷瑞、範钅、龐淳,主事伍余福、張鳳來、張羽、車純、蔣珙、鄭騮,凡十有五人;大理之屬則寺正母德純、蔣同仁,寺副王暐、劉道,評事陳大綱、鐘雲瑞、王光濟、張徽、王天民、鄭重、杜鸞,凡十有一人。俱跪伏左順門。帝命司禮中官諭退,眾皆曰:「必得俞旨乃敢退。」自辰至午,凡再傳諭,猶跪伏不起。

帝大怒,遣錦衣先執為首者。於是豐熙、張翀、余翺、余寬、黃待顯、陶滋、相世芳、母德純八人,並系詔獄。楊慎、王元正乃撼門大哭,眾皆哭,聲震闕廷。帝益怒,命收系五品以下官若干人,而令孟春等待罪。翼日,編修王相等十八人俱杖死,熙等及慎、元正俱謫戍,始下孟春等前疏,責曰:「朕嗣承大統,祗奉宗廟,尊崇大禮,自出朕心。孟春等毀君害政,變亂是非。且張璁等所上十三條尚留中未發,安得先知?其以實對。」於是孟春等具疏伏罪,言:「璁等所條者,於未進之日先以私稿示人,且有副本存通政司,故臣等知之。臣等忝從大臣後,得與議禮之末。竊以璁等欺罔,故昌言論辨,以瀆天聽,罪應萬死。惟望聖明加察,辨其孰正孰邪,則臣等雖死亦幸。」帝怒不已,責孟春倡眾逞忿,非大臣事君之道,法宜重治,姑從輕奪俸一月。旋出為南京工部左侍郎。故事,南部止侍郎一人,時已有右侍郎張琮,復以孟春為左,蓋賸員也。

孟春屢疏引疾,至六年春始得請。及「明倫大典」成,削其籍。久之,卒於家。隆慶初,贈禮部尚書,謚文簡。孟春所居有泉,用燕去來時盈涸得名,遂稱「燕泉先生」云。

豐熙,字原學,鄞人,布政司慶孫也。幼有異稟。嘗大書壁間曰:「立誌當以聖人為的。遜第一等事於人,非夫也。」年十六喪母,水漿不入口數日,居倚廬三年。弘治十二年舉殿試第二。孝宗奇其策,賜第一人袍帶寵之。授編修,進侍講,遷右諭德。以不附劉瑾,出掌南京翰林院事。父喪闋,起故官。

世宗即位,進翰林學士。興獻王「大禮」議起,熙偕禮官數力爭。及召張璁、桂萼為學士,方獻夫為侍讀學士,熙昌言於朝曰:「此冷褒、段猶流也,吾輩可與並列耶?」抗疏請歸,不允。既而尊稱禮定,卜日上恭穆獻皇帝謚冊。熙等疏諫曰:「大禮之議頒天下三年矣,乃以一二人妄言,欲去本生之稱,專隆鞠育之報。臣等聞命,驚惶罔知攸措。竊惟陛下為宗廟神人之主,必宗廟之禮加隆,斯繼統之義不失。若乖先王之禮,貽後世之譏,豈不重累聖德哉。」不得命,相率伏哭左順門。遂下詔獄掠治,復杖之闕廷,遣戍。熙得福建鎮海衛。

既璁等得誌,乃相率請釋謫戍諸臣罪,皆首及熙,帝不聽。最後謹身殿災,熙年且七十,給事中田濡復請矜宥,卒不聽。居十有三年,竟卒於戍所。隆慶初,贈官賜恤。

子坊,字存禮。舉鄉試第一。嘉靖二年成進士。出為南京吏部考功主事。尋謫通州同知。免歸。坊博學工文,兼通書法,而性狂誕。熙既卒,家居貧乏,思效張璁、夏言片言取通顯。十七年詣闕上書,言建明堂事,又言宜加獻皇帝廟號稱宗,從配上帝,世宗大悅。未幾,進號睿宗,配饗玄極殿。其議蓋自坊始,人鹹惡坊畔父雲。明年復進「卿雲雅詩」一章,詔付史館。待命久之,竟無所進擢,歸家悒悒以卒。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或謂世所傳「子貢詩傳」,亦坊偽纂也。

徐文華,字用光,嘉定州人。正德三年進士。授大理評事。擢監察御史,巡按貴州。乖西苗阿雜等倡亂,偕巡撫魏英討之,破寨六百三十。璽書獎勞。

江西副使胡世寧坐論寧王宸濠系詔獄,文華抗疏救曰:「世寧上為聖朝,下為宗室,竭誠發憤,言甫脫口,而禍患隨之,亦可哀也。寧王威焰日以張,隱患日以甚。失今不戢,容有紀極。顧又置世寧重法,杜天下之口,奪忠鯁之氣,弱朝廷之勢,啟宗藩之心,招意外之變,皆自今日始矣。」不納。

帝遣中官劉允迎佛烏斯藏,文華力諫。不報。馬昂納妊身女弟於帝,又疏諫曰:「中人之家不取再醮之婦。陛下萬乘至尊,乃有此舉,返之於心則不安,宣之於口則不順,傳之天下後世則可醜。誰為陛下進此者,罪可族也。萬一防閑闊略,不幸有李園、呂不韋之徒乘間投隙,豈細故哉。今昂兄弟子侄出入禁闥,陛下降絀等威,與之亂服雜坐,或同臥起,壞祖宗法,莫此為甚。馬姬專寵於內,昂等弄權於外,禍機竊發,有不可勝言者。乞早誅以絕禍源。」亦不報。文華既數進直言,帝及諸近幸皆銜之。會文華條上宗廟禮儀,祧廟、禘祫、特享、出主、祔食,凡五事。考證經義,悉可施行。帝怒,責其出位妄言,章下所司。禮官暗於經術,又阿帝意,遂奏文華言非是。命下詔獄,黜為民。時正德十一年十月也。

世宗即位,起故官,歷河南按察副使。嘉靖二年舉治行卓異,入為大理右少卿,尋轉左。時方議興獻帝「大禮」,文華數偕諸大臣力爭。明年七月復倡廷臣伏闕哭諫,坐停俸四月。已,席書、張璁、桂萼、方獻夫會廷臣大議,文華與汪偉、鄭嶽猶力爭。武定侯郭勛遽曰:「祖訓如是,古禮如是,璁等言當。書曰大臣事君,當將順其美。」議乃定。及改題廟主,文華諫曰:「孝宗有祖道焉,不可以伯考稱。武宗有父道焉,不可以兄稱。不若直稱曰『孝宗敬皇帝』、『武宗毅皇帝』,猶兩全無害也。」疏入,命再奪俸。

六年秋,李福達獄起。主獄者璁、萼、獻夫,以議禮故憾文華等,乃盡反獄詞,下文華與諸法官獄。獄具,責文華阿附御史殺人,遣戍遼陽。遇赦,卒於道。隆慶初,贈左僉都御史。

自大學士毛紀、侍郎何孟春去位,諸大臣前爭「大禮」者,或依違順旨,文華顧堅守前議不變。其被譴不以罪,士論深惜之。

薛蕙,字君采,亳州人。年十二能詩。舉正德九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諫武宗南巡,受杖奪俸。旋引疾歸。起故官,改吏部,歷考功郎中。

嘉靖二年,廷臣數爭「大禮」,與張璁、桂萼等相持不下。蕙撰「為人後解」、「為人後辨」及辨璁、萼所論七事,合數萬言上於朝。「解」有上下二篇,推明大宗義。其「辨」曰:

陛下繼祖體而承嫡統,合於為人後之義,坦然無疑。乃有二三臣者,詭經畔禮,上惑聖聰。夫經傳纖悉之指,彼未能睹其十一,遽欲恃小慧,騁誇詞,可謂不知而作者也。

其曰「陛下為獻帝不可奪之適嗣。」按漢「石渠議」曰:「大宗無後,族無庶子,己有一適子,當絕父嗣以後大宗否?」戴聖云:「大宗不可絕。「禮」言適子不為後者,不得先庶子耳。族無庶子,則當絕父以後大宗。」晉範汪曰:「廢小宗,昭穆不亂。廢大宗,昭穆亂矣。先王所以重大宗也。豈得不廢小宗以繼大宗乎?」夫人子雖有適庶,其親親之心一也。而「禮」適子不為後,庶子得為後者,此非親其父母有厚薄也,直系於傳重收族不同耳。今之言者不知推本祖禰,惟及其父母而止,此弗忍薄其親,忍遺其祖也。

其曰「為人後者為之子,乃漢儒邪說」。按此踵歐陽修之謬也。夫「為人後者為之子」,其言出於「公羊」,固漢儒所傳者。然於「儀禮」實相表裏,古今以為折衷,未有異論者也。藉若修之說,其悖禮甚矣。「禮」「為人後者,斬衰三年」,此子於父母之喪也。以其父母之喪服之,非為之子而何?其言之悖禮一也。傳言「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其若子者,由為之子故耳。傳明言「若子」,今顧曰「不為之子」,其言之悖禮二也。且為人後者不為之子,然則稱謂之間,將不曰父,而仍曰伯父、叔父乎?其言之悖禮三也。又立後而不為之子,則古立後者,皆未嘗實子之,而姑偽立是人也。是聖人偽教人以立後,而實則無後焉耳。其言之悖禮四也。夫無後者,重絕祖考之祀,故立後以奉之。今所後既不得而子,則祖考亦不得而孫矣。豈可以入其廟而奉其祀乎?其言之悖禮五也。由此觀之,名漢臣以邪說,無乃其自名耶?抑二三臣者亦自度其說之必窮也,於是又為遁辭以倡之曰:「夫統與嗣不同,陛下之繼二宗,當繼統而不繼嗣。」此一言者,將欲以廢先王為人後之義與?則尤悖禮之甚者也。然其牽合附會,眩於名實,茍不辨而絕之,殆將為後世禍矣。

夫「禮」為大宗立後者,重其統也。重其統不可絕,乃為之立後。至於小宗不為之後者,統可以絕,則嗣可以不繼也。是則以繼統故繼嗣,繼嗣所以繼統也。故「禮」「為人後」,言繼嗣也;「後大宗」,言繼統也。統與嗣,非有二也,其何不同之有?自古帝王入繼者,必明為人後之義,而後可以繼統。蓋不為後則不成子也。若不成子,夫安所得統而繼之。故為後也者,成子也,成子而後繼統,又將以絕同宗覬覦之心焉。聖人之制禮也,不亦善乎。抑成子而後繼統,非獨為人後者爾也。「禮」無生而貴者。雖天子諸侯之子,茍不受命於君父,亦不敢自成尊也。「春秋」重授受之義,以為為子受之父,為臣受之君。故穀梁子曰「臣子必受君父之命」。斯義也,非直尊君父也,亦所以自尊焉耳。蓋尊其君父,亦將使人之尊己也。如此則義禮明而禍亂亡。今說者謂『倫序當立斯立已』,是惡知「禮」與「春秋」之意哉!

若夫前代之君,間有弟終而兄繼,侄終而伯叔父繼者,此遭變不正者也。然多先君之嗣。先君於己則考也,己於先君則子也。故不可考後君,而亦無兩統二父之嫌,若晉之哀帝、唐之宣宗是也。其或諸王入嗣,則未有仍考諸王而不考天子者也。陛下天倫不先於武宗,正統不自於獻帝,是非予奪,至為易辨。而二三臣者猥欲比於遭變不正之舉,故曰悖禮之尤者也。

其他所辨七事,亦率仿此。

書奏,天子大怒,下鎮撫司考訊。已,貰出之,奪俸三月。會給事中陳洸外轉,疑事由文選郎夏良勝及蕙。良勝已被訐見斥,而蕙故在。時亳州知州顏木方坐罪,乃誣蕙與木同年相關通,疑有奸利。章下所司,蕙亦奏辨。帝不聽,令解任聽勘。蕙遂南歸。既而事白,吏部數移文促蕙起。蕙見璁、萼等用事,堅臥不肯起。十八年詔選宮僚,擬蕙春坊司直兼翰林檢討。帝猶以前憾故,報罷。而蕙亦卒矣。

蕙貌臒氣清,持己峻潔,於書無所不讀。學者重其學行,稱為「西原先生」。

當是時,廷臣力持「大禮」,而璁、萼建異議,舉朝非之。其不獲與廷議,而以璁、萼得罪者,又有胡侍、王祿、侯廷訓雲。

胡侍,寧夏人。舉進士。歷官鴻臚少卿。張璁、桂萼既擢學士,侍劾二人越禮背經。因據所奏,反復論辨,凡千余言。帝怒,命逮治。言官論救,謫潞州同知。沈府宗室勛註以事憾之,奏侍試諸生題譏刺,且謗「大禮」。逮至京,訊斥為民。

王祿,新城人。舉於鄉,為福建平和知縣。嘉靖九年,疏請建獻帝廟於安陸,封崇仁王以主其祀,不當考獻帝,伯孝宗,涉二本之嫌。宗藩子有幼而岐嶷者,當養之宮中,備儲貳選。疏奏,即棄官歸。命按臣逮治,亦斥為民。

侯廷訓,樂清人。與張璁同郡,同舉進士,而持論不合。初釋褐,即上疏請考孝宗,且言不當私藩邸舊臣,語最切直。除南京禮部主事。嘉靖三年冬,「大禮」定,廷訓心非之。私刊所著議禮書,潛寄京師,下詔獄拷訊。子一元,年十三,伏闕訟冤,得釋。後起官至漳南僉事。以貪虐,被劾為民。一元舉進士,官至江西布政使。

贊曰:「大禮」之議,楊廷和為之倡,舉朝翕然同聲,大抵本宋司馬光、程頤「濮園議」。然英宗長育宮中,名稱素定。而世宗奉詔嗣位,承武宗後,事勢各殊。諸臣徒見先賢大儒成說可據,求無得罪天下後世,而未暇為世宗熟計審處,準酌情理,以求至當。爭之愈力,失之愈深,惜夫。

明史/卷190·列傳第七十八 楊廷和 梁儲 蔣冕 毛紀 石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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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明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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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廷和梁儲蔣冕毛紀石珤

楊廷和,字介夫,新都人。父春,湖廣提學僉事。廷和年十二舉於鄉。成化十四年,年十九,先其父成進士。改庶吉士,告歸娶,還朝授檢討。

廷和為人美風姿,性沈靜詳審,為文簡暢有法。好考究掌故、民瘼、邊事及一切法家言,郁然負公輔望。弘治二年進修撰。「憲宗實錄」成,以預纂修進侍讀。改左春坊左中允,侍皇太子講讀。修「會典」成,超拜左春坊大學士,充日講官。正德二年由詹事入東閣,專典誥敕。以講筵指斥佞幸,忤劉瑾,傳旨改南京吏部左侍郎。五月遷南京戶部尚書。又三月召還,進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明年加少保兼太子太保。瑾摘「會典」小誤,奪廷和與大學士李東陽等俸二級。尋以成「孝宗實錄」功還之。明年加光祿大夫、柱國,遷改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時瑾橫益甚,而焦芳、張糸采為中外媾。廷和與東陽委曲其間,小有劑救而已。安化王寘鐇反,以誅瑾為名。廷和等草赦詔,請擢邊將仇鉞,以離賊黨。鉞果執寘鐇。會張永發瑾罪,瑾伏誅,廷和等乃復論功,進少傅兼太子太傅、謹身殿大學士,予一子中書舍人。

流賊劉六、劉七、齊彥名反,楊一清薦馬中錫討之。廷和言:「中錫,文士也,不任此。」時業已行,果不能平賊。廷和請逮中錫下獄,以陸完代之,而斬故受賕縱賊者參將桑玉。已,又用學士陳霽言,調諸邊兵討河南賊趙鐩等,而薦彭澤為總制。賊平論功,錄廷和一子錦衣衛千戶。辭,特加少師、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東陽致政,廷和遂為首輔。

張永既去瑾而驕,捕得男子臂龍文者以為功,援故太監劉永誠例,覬封侯。廷和言「永誠從子聚自以戰功封伯耳,且非永誠身受之也」,乃止。彭澤將西討鄢本恕,問計廷和。廷和曰:「以君才,賊不足平,所戒者班師早耳。」澤後破誅本恕等即班師,而余黨復猬起不可制。澤既發復留,乃嘆曰:「楊公先見,吾不及也。」

乾清宮災,廷和請帝避殿,下詔罪己,求直言。因與其僚上疏,勸帝早朝晏罷,躬九廟祭祀,崇兩宮孝養,勤日講。復面奏開言路、達下情、還邊兵、革宮市、罷皇店、出西僧、省工作、減織造,凡十余條,皆切至。帝不省。尋以父卒乞奔喪,不許。三請乃許。遣中官護行。旋復起之,三疏辭,始許。閣臣之得終父母喪者,自廷和始也。服甫闋,即召至。帝方獵宣府,使使賜廷和羊酒、銀幣。廷和疏謝,因請回鑾,不報。復與大學士蔣冕馳至居庸,欲身出塞請。帝令谷大用扼關門,乃歸。帝命回鑾日群臣各制旗帳迎,廷和曰:「此裏俗以施之親舊耳。天子至尊,不敢瀆獻。」帝再使使諭意,執不從,乃已。

當廷和柄政,帝恒不視朝,恣遊大同、宣府、延綏間,多失政。廷和未嘗不諫,俱不聽。廷和亦不能執奏。以是邑邑不自得,數移疾乞骸骨,帝亦不聽。中官谷大用、魏彬、張雄,義子錢寧、江彬輩,恣橫甚。廷和雖不為下,然亦不能有所裁禁,以是得稍自安。

御史蕭淮發寧王宸濠反謀,錢寧輩猶庇之,詆淮離間。廷和請如宣宗諭趙王故事,遣貴戚大臣賫敕往諭,收其護衛屯田。於是命中官賴義、駙馬都尉崔元等往,未至而宸濠反。帝欲帥師親征,廷和等力阻之。帝乃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後軍都督府、太師、鎮國公朱壽,統各京邊將士南討。而安邊伯許泰為威武副將軍、左都督劉暉為平賊將軍前驅,鎮守、撫、按悉聽節制。命廷和與大學士毛紀居守。以乾清、坤寧二宮工成,推恩錄一子錦衣衛副千戶,辭。時廷和當草大將軍征南敕諭,謝弗肯,帝心恚。會推南京吏部尚書劉春理東閣誥敕,以廷和私其鄉人,切責之。廷和謝罪,乞罷,不許。少師梁儲等請與俱罷,復不許。廷和方引疾不入,帝遂傳旨行之。時十四年八月也。帝既南,兩更歲朔。廷和頗以鎮靜持重,為中外所推服。凡請回鑾者數十疏,皆不復省。帝歸,駐蹕通州。廷和等舉故事,請帝還大內御殿受俘,然後正宸濠等誅,而帝已不豫。趨召廷和等至通州受事,即行在執宸濠等僇之,駕乃旋。

明年正月,帝郊祀,嘔血輿疾歸,逾月益篤。時帝無嗣。司禮中官魏彬等至閣言:「國醫力竭矣,請捐萬金購之草澤。」廷和心知所謂,不應,而微以倫序之說風之,彬等唯唯。三月十四日丙寅,谷大用、張永至閣,言帝崩於豹房。以皇太后命,移殯大內,且議所當立。廷和舉「皇明祖訓」示之曰:「兄終弟及,誰能瀆焉!興獻王長子,憲宗之孫,孝宗之從子,大行皇帝之從弟,序當立。」梁儲、蔣冕、毛紀鹹贊之。乃令中官入啟皇太后,廷和等候左順門下。頃之,中官奉遺詔及太后懿旨,宣諭群臣,一如廷和請,事乃定。

廷和遂以遺詔令太監張永、武定侯郭勛、安邊伯許泰、尚書王憲選各營兵,分布皇城四門、京城九門及南北要害,廣衛御史以其屬捍掫。傳遺命罷威武營團練諸軍,各邊兵入衛者俱重賚散歸鎮,革皇店及軍門辦事官校悉還衛,哈密、土魯番、佛郎機諸貢使皆給賞遣還國,豹房番僧及少林僧、教坊樂人、南京快馬船、諸非常例者,一切罷遣。又以遺詔釋南京逮擊囚,放遣四方進獻女子,停京師不急工務,收宣府行宮金寶歸諸內庫。中外大悅。時平虜伯江彬擁重兵在肘腋間,知天下惡之,心不自安。其黨都督僉事李琮尤狠黠,勸彬乘間以其家眾反,不勝則北走塞外。彬猶豫未決。於是廷和謀以皇太后旨捕誅彬,遂與同官蔣冕、毛紀及司禮中官溫祥四人謀。張永伺知其意,亦密為備。司禮魏彬者,故與彬有連。廷和以其弱可脅也,因題大行銘旌,與彬、祥及他中官張銳、陳嚴等為詳言江彬反狀,以危語怵之。彬心動,惟銳力言江彬無罪,廷和面折之。冕曰:「今日必了此,乃臨。」嚴亦從旁贊決,因俾祥、彬等入白皇太后。良久未報,廷和、冕益自危。頃之,嚴至曰:「彬已擒矣。」彬既誅,中外相慶。

廷和總朝政幾四十日,興世子始入京師即帝位。廷和草上登極詔書,文書房官忽至閣中,言欲去詔中不便者數事。廷和曰:「往者事齟齬,動稱上意。今亦新天子意耶?吾儕賀登極後,當面奏上,問誰欲削詔草者!」冕、紀亦相繼發危言,其人語塞。已而詔下,正德中蠹政厘抉且盡。所裁汰錦衣諸衛、內監局旗校工役為數十四萬八千七百,減漕糧百五十三萬二千余石。其中貴、義子、傳升、乞升一切恩幸得官者大半皆斥去。中外稱新天子「聖人」,且頌廷和功。而諸失職之徒銜廷和次骨,廷和入朝有挾白刃伺輿旁者。事聞,詔以營卒百人衛出入。帝御經筵,廷和知經筵事。修「武宗實錄」,充總裁。廷和先已加特進,一品滿九載,兼支大學士俸,賜敕旌諭。至是加左柱國。帝召對者三,慰勞備至。廷和益欲有所發攄,引用正人,布列在位。

給事、御史交章論王瓊罪狀,下詔獄。瓊迫,疏訐廷和以自解。法司當瓊奸黨律論死,瓊力自辨,得減戍邊。或疑法司承廷和指者。會石缶自禮部尚書掌詹事府,改吏部,廷和復奏改之掌詹事司誥敕。人或謂廷和太專。然廷和以帝雖沖年,性英敏,自信可輔太平,事事有所持諍。錢寧、江彬雖伏誅,而張銳、張忠、於經、許泰等獄久不決。廷和等言:「不誅此曹,則國法不正,公道不明,九廟之靈不安,萬姓之心不服,禍亂之機未息,太平之治未臻。」帝乃籍沒其資產。廷和復疏請敬天戒,法祖訓,隆孝道,保聖躬,務民義,勤學問,慎命令,明賞罰,專委任,納諫諍,親善人,節財用。語多剴切,皆優詔報可。

及議「大禮」,廷和持論益不撓,卒以是忤帝意。先是,武宗崩,廷和草遺詔。言皇考孝宗敬皇帝親弟興獻王長子某,倫序當立。遵奉「祖訓」兄終弟及之文,告於宗廟,請於慈壽皇太后,迎嗣皇帝位。既令禮官上禮儀狀,請由東安門入居文華殿。翼日,百官三上箋勸進,俟令旨俞允,擇日即位。其箋文皆循皇子嗣位故事。世宗覽禮部狀,謂:「遺詔以吾嗣皇帝位,非為皇子也。」及至京,止城外。廷和固請如禮部所具儀,世宗不聽。乃御行殿受箋,由大明門直入,告大行几筵,日中即帝位。詔草言「奉皇兄遺詔入奉宗祧」,帝遲回久之,始報可。越三日,遣官往迎帝母興獻妃。未幾,命禮官議興獻王主祀稱號。廷和檢漢定陶王、宋濮王事授尚書毛澄曰:「是足為據,宜尊孝宗曰『皇考』,稱獻王為『皇叔考興國大王』,母妃為『皇叔母興國太妃』,自稱『侄皇帝』名,別立益王次子崇仁王為興王,奉獻王祀。有異議者即奸邪,當斬。」進士張璁與侍郎王瓚言,帝入繼大統,非為人後。瓚微言之,廷和恐其撓議,改瓚官南京。五月,澄會廷臣議上,如廷和言。帝不悅。然每召廷和從容賜茶慰諭,欲有所更定,廷和卒不肯順帝指。乃下廷臣再議。廷和偕蔣冕、毛紀奏言:「前代入繼之君,追崇所生者,皆不合典禮。惟宋儒程頤「濮議」最得義理之正,可為萬世法。至興獻王祀,雖崇仁王主之,他日皇嗣繁衍,仍以第二子為興獻王後,而改封崇仁王為親王,則天理人情,兩全無失。」帝益不悅,命博考典禮,務求至當。廷和、冕、紀復言:「三代以前,聖莫如舜,未聞追崇其所生父瞽瞍也。三代以後,賢莫如漢光武,未聞追崇其所生父南頓君也。惟皇上取法二君,則聖德無累,聖孝有光矣。」澄等亦再三執奏。帝留中不下。

七月,張璁上疏謂當繼統,不繼嗣。帝遣司禮太監持示廷和,言此議遵祖訓,據古禮,宜從。廷和曰「秀才安知國家事體」,復持入。無何,帝御文華殿召廷和、冕、紀,授以手敕,令尊父母為帝、后。廷和退而上奏曰:「「禮」謂為所後者為父母,而以其所生者為伯叔父母,蓋不惟降其服而又異其名也。臣不敢阿諛順旨。」仍封還手詔。群臣亦皆執前議。帝不聽。迨九月,母妃至京,帝自定儀由中門入,謁見太廟,復申諭欲加稱興獻帝、后為「皇」。廷和言:「漢宣帝繼孝昭後,謚史皇孫、王夫人曰悼考、悼后,光武上繼元帝,鉅鹿、南頓君以上立廟章陵,皆未嘗追尊。今若加皇字,與孝廟、慈壽並,是忘所後而重本生,任私恩而棄大義,臣等不得辭其責。」因自請斥罷。廷臣諍者百余人。帝不得已,乃以嘉靖元年詔稱孝宗為「皇考」,慈壽皇太后為「聖母」,興獻帝、后為本生父母,不稱「皇」。

當是時,廷和先後封還御批者四,執奏幾三十疏,帝常忽忽有所恨。左右因乘間言廷和恣無人臣禮。言官史道、曹嘉遂交劾廷和。帝為薄謫道、嘉以安廷和,然意內移矣。尋論定策功,封廷和、冕、紀伯爵,歲祿千石,廷和固辭。改蔭錦衣衛指揮使,復辭。帝以賞太輕,加蔭四品京職世襲,復辭。會滿四考,超拜太傅,復四辭而止。特賜敕旌異,錫宴於禮部,九卿皆與焉。

帝頗事齋醮。廷和力言不可,引梁武、宋徽為喻,優旨報納。江左比歲不登,中官請遣官督織造。工部及給事、御史言之,皆不聽,趣內閣撰敕。廷和等不奉命,因極言民困財竭,請毋遣。帝趣愈急,且戒毋瀆擾執拗。廷和力爭,言:「臣等與舉朝大臣、言官言之不聽,顧二三邪佞之言是聽,陛下能獨與二三邪佞共治祖宗天下哉?且陛下以織造為累朝舊例,不知洪武以來何嘗有之,創自成化、弘治耳。憲宗、孝宗愛民節財美政非一,陛下不取法,獨法其不美者,何也?即位一詔,中官之幸路絀塞殆盡,天下方傳誦聖德,今忽有此,何以取信?」因請究擬旨者何人,疑有假御批以行其私者。帝為謝不審,俾戒所遣官毋縱肆而已,不能止也。

廷和先累疏乞休,其後請益力。又以持考獻帝議不合,疏語露不平。三年正月,帝聽之去。責以因辭歸咎,非大臣道。然猶賜璽書,給輿廩郵護如例,申前蔭子錦衣衛指揮使之命。給事、御史請留廷和,皆不報。廷和去,始議稱孝宗為「皇伯考」。於是,廷和子修撰慎率群臣伏闕哭爭,杖謫雲南。既而王邦奇誣訐廷和及其次子兵部主事惇、婿修撰金承勛、鄉人侍讀葉桂章與彭澤弟沖交關請屬,俱逮下詔獄。鞫治無狀,乃得解。七年,「明倫大典」成,詔定議禮諸臣罪。言廷和謬主「濮議」,自詭門生天子、定策國老,法當僇市,姑削職為民。明年六月卒,年七十一。居久之,帝問大學士李時:「太倉所積幾何?」時對曰:「可支數年。由陛下初年詔書裁革冗員所致。」帝慨然曰:「此楊廷和功,不可沒也。」隆慶初,復官,贈太保,謚文忠。

初,廷和入閣,東陽謂曰:「吾於文翰,頗有一日之長,若經濟事須歸介夫。」及武宗之終,卒安社稷者,廷和力也,人以東陽為知言。弟廷儀,兵部右侍郎。子慎、惇,孫有仁,皆進士。慎自有傳。

梁儲,字叔厚,廣東順德人。受業陳獻章。舉成化十四年會試第一,選庶吉士,授編修,尋兼司經局校書。弘治四年,進侍講。改洗馬,侍武宗於東宮。冊封安南,卻其饋。久之,擢翰林學士,同修「會典」,遷少詹事,拜吏部右侍郎。正德初,改左,進尚書,專典誥敕,掌詹事府。劉瑾摘「會典」小疵,儲坐降右侍郎。「孝宗實錄」成,復尚書,尋加太子少保,調南京吏部。瑾誅,以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參機務。屢加少傅、太子太傅,進建極殿。十年,楊廷和遭喪去,儲為首輔。進少師、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時方建乾清、坤寧宮,又營太素殿、天鵝房、船塢,儲偕同官靳貴、楊一清切諫。明年春,以國本未定,請擇宗室賢者居京師,備儲貳之選,皆不報。其秋,一清罷,蔣冕代之。至明年,貴亦罷,毛紀入閣。

帝好微行,嘗出西安門,經宿返。儲等諫,不聽,然猶慮外廷知。是春,從近幸言召百官至左順門,明告以郊祀畢,幸南海子觀獵。儲等暨廷臣諫,皆不納。八月朔,微服從數十騎幸昌平。次日,儲、冕、紀始覺,追至沙河不及,連疏請回鑾。越十有三日乃旋。儲等以國無儲副,而帝盤遊不息,中外危疑,力申建儲之請,亦不報。九月,帝馳出居庸關,幸宣府,命谷大用守關,無縱廷臣出。遂由宣府抵大同,遇寇於應州,幾殆。儲等憂懼,請回鑾益急。章十余上,帝不為動,歲除竟駐宣府。當是時,帝失德彌甚。群小竊權,濁亂朝政,人情惶惶。儲懼不克任,以廷和服闋,屢請召之。廷和還朝,儲遂讓而處其下。鳳陽守備中官丘德及鎮守延綏、寧夏、大同、宣府諸中官皆乞更敕書兼理民事,帝許之。儲等極言不可,弗聽。

十三年七月,帝從江彬言,將遍遊塞上。托言邊關多警,命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統六師往征,令內閣草敕。閣臣不可,帝復集百官左順門面諭。廷和、冕在告,儲、紀泣諫,眾亦泣,帝意不可回。已而紀亦引疾。儲獨廷爭累日,帝竟不聽。逾月,帝以「大將軍壽」肅清邊境,令加封「鎮國公」。儲、紀上言:「公雖貴,人臣耳。陛下承祖宗業,為天下君,奈何謬自貶損。既封國公,則將授以誥券,追封三代。祖宗在天之靈亦肯如陛下貶損否?況鐵券必有免死之文,陛下壽福無疆,何甘自菲薄,蒙此不祥之辭。名既不正,言自不順。臣等斷不敢阿意茍從,取他日戮身亡家之禍也。」不報。帝遂歷宣府、大同,直抵延綏。儲等疏數十上,悉置不省。

秦王請關中閑田為牧地,江彬、錢寧、張忠等皆為之請。帝排群議許之,命閣臣草制。廷和、冕引疾,帝怒甚。儲度不可爭,乃上制草曰:「太祖高皇帝著令,茲土不畀藩封。非吝也,念其土廣饒,藩封得之,多蓄士馬,富而且驕,奸人誘為不軌,不利宗社。王今得地,宜益謹。毋收聚奸人,毋多蓄士馬,毋聽狂人謀不軌,震及邊方,危我社稷,是時雖欲保親親不可得已。」帝駭曰:「若是其可虞!」事遂寢。明年,帝將南巡。言官伏闕諫,儲、冕、紀亦以為言。會諸曹多諫者,乃止。寧王宸濠反,帝南征,儲、冕扈從。在道聞賊滅,連疏請駕旋。抵揚州,帝議南京行郊禮。儲、冕計此議行,則回鑾益無日,極陳不可,疏三上始得請。帝以宸濠械將至,問處置之宜。儲等請如宣宗征高煦故事,罪人既得,即日班師。又因郊期改卜,四方災異、邊警,乞還乘輿。疏八九上,帝殊無還意。是秋,行在有物若豕首墮帝前,色碧,又進御婦人室中,若懸人首狀。人情益驚。儲、冕危言諫,帝頗心動。而群小猶欲導帝遊浙西,泛江、漢。儲、冕益懼,手疏跪泣行宮門外,歷未至酉。帝遣人取疏入,諭之起。叩頭言:「未奉俞旨,不敢起也。」帝不得已,許不日還京,乃叩頭出。

帝崩,楊廷和等定策迎興世子。故事,當以內閣一人與中貴勛戚偕禮官往。廷和欲留蔣冕自助,而慮儲老或憚行,乃佯惜儲憊老,阻其行。儲奮曰:「事孰有大於此者,敢以憊辭!」遂與定國公徐光祚等迎世子安陸邸。既即位,給事中張九敘等劾儲結納權奸,持祿固寵。儲三疏求去,命賜敕馳傳,遣行人護行,歲給廩隸如制。卒,子鈞奏請贈謚。吏部侍郎桂萼等言,儲立身輔政,有幹公議,因錄上兩京言官彈章。帝念先朝舊臣,特贈太師,謚文康。

先是,儲子次攄為錦衣百戶。居家與富人楊端爭民田,端殺田主,次攄遂滅端家二百余人。事發,武宗以儲故,僅發邊衛立功。後還職,累冒功至廣東都指揮僉事。

蔣冕,字敬之,全州人。兄昇,南京戶部尚書,以謹厚稱。冕舉成化二十三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弘治十三年,太子出閣,兼司經局校書。正德中,累官吏部左侍郎,改掌詹事府,典誥敕,進禮部尚書,仍掌府事。

冕清謹有器識,雅負時望。十一年命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明年改武英殿,加太子太傅。近幸冒邊功,大行升賞,冕及梁儲亦蔭錦衣世千戶。兩人力辭,乃改文蔭。

帝之以「威武大將軍」行邊也,冕時病在告,疏諫曰:「陛下自損威重,下同臣子,倘所過諸王以大將軍禮見,陛下何辭責之?曩睿皇帝北征,六軍官屬近三十萬,猶且陷於土木。今宿衛單弱,經行邊僥,寧不寒心?請治左右引導者罪。」不報。十四年扈帝南征還,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戶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帝崩,與楊廷和協誅江彬。

世宗即位,議定策功,加伯爵,固辭。改蔭錦衣世指揮,又辭。乃蔭五品文職,仍進一階。御史張鵬疏評大臣賢否,請罷冕。御史趙永亨詆石缶不可掌銓衡。冕、缶遂求去。朝議不平,諸給事、御史皆言其不可去。帝乃命鴻臚諭留,再下優詔,始起視事。

嘉靖三年遣官織造江南,命冕草敕。冕以江南被災,具疏請止,帝不從,敕亦久不進。帝責其違慢,冕引罪而止。

「大禮」議起,冕固執為人後之說,與廷和等力爭之。帝始而婉諭,繼以譙讓,冕執議不回。及廷和罷政,冕當國,帝愈欲尊崇所生。逐禮部尚書汪俊以怵冕,而用席書代之,且召張璁、桂萼。物情甚沸,冕乃抗疏極諫曰:「陛下嗣承丕基,固因倫序素定。然非聖母昭聖皇太后懿旨與武宗皇帝遺詔,則將無所受命。今既受命於武宗,自當為武宗之後。特兄弟之名不容紊,故但兄武宗,考孝宗,母昭聖。而於孝廟、武廟皆稱嗣皇帝,稱臣,稱御名,以示繼統承祀之義。今乃欲為本生父母立廟奉先殿側,臣雖至愚,斷斷知其不可。自古人君嗣位謂之承祧踐阼,皆指宗祀而言。「禮」為人後者惟大宗,以大宗尊之統也,亦主宗廟祭祀而言。自漢至今,未有為本生父母立廟大內者。漢宣帝為叔祖昭帝後,止立所生父廟於葬所。光武中興,本非承統平帝,而止立四親廟於章陵。宋英宗父濮安懿王,亦止即園立廟。陛下先年有旨,立廟安陸,與前代適同,得其當矣。豈可既奉大宗之祀,又兼奉小宗之祀?夫情既重於所生,義必不專於所後,將孝、武二廟之靈安所托乎!竊恐獻帝之靈亦將不能安,雖聖心亦自不能安也。邇者復允汪俊之去,趣張璁、桂萼之來,人心益駭。是日廷議建廟,天本晴明,忽變陰晦,至暮風雷大作。天意如此,陛下可不思變計哉?」因力求去。帝得疏不悅,猶以大臣故,優詔答之。未幾,復請罷建廟之議,且乞休,疏中再以天變為言。帝益不悅,遂令馳傳歸,給月廩、歲夫如制。

冕當正德之季,主昏政亂,持正不撓,有匡弼功。世宗初,朝政雖新,而上下捍格彌甚,冕守之不移。代廷和為首輔僅兩閱月,卒齟齬以去,論者謂有古大臣風。「明倫大典」成,落職閑住,久之卒。隆慶初復官,謚文定。

毛紀,字維之,掖縣人。成化末,舉鄉試第一,登進士,選庶吉士。弘治初,授檢討,進修撰,充經筵講官,簡侍東宮講讀。「會典」成,遷侍讀。武宗立,改左諭德。坐「會典」小誤,降侍讀。「孝宗實錄」成,擢侍講學士,為講官。正德五年進學士,遷戶部右侍郎。

十年,由吏部左侍郎拜禮部尚書。烏思藏入貢,其使言有活佛能前知禍福。帝遣中官劉允迎之。攜錦衣官百三十,衛卒及私仆隸數千人,芻糧、舟車費以百萬計。紀等上言:「自京師至烏思藏二萬餘里,公私煩費,不可勝言。且自四川雅州出境,過長河西行數月而後至。無有郵驛、村市。一切資費,取辦四川。四川連歲用兵,流賊甫平,蠻寇復起。困竭之余,重加此累,恐生意外變。」疏再上,內閣梁儲、靳貴、楊一清皆切諫,不報。郊祀畢,請勤朝講,又以儲嗣未建,乞早定大計,亦不聽。尋改理誥敕,掌詹事府。十二年兼東閣大學士入預機務。其秋加太子太保,改文淵閣。帝南征,紀佐楊廷和居守。駕旋,晉少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世宗即位,錄定策功,加伯爵,再疏辭免。嘉靖初,帝欲追尊興獻帝,閣臣執奏,忤旨。三年,廷和、冕相繼去國。紀為首輔,復執如初。帝欲去本生之稱,紀與石缶合疏爭之。帝召見平臺,委曲諭意,紀終不從。朝臣伏闕哭爭者,俱逮系,紀具疏乞原。帝怒,傳旨責紀要結朋奸,背君報私。紀乃上言曰:「曩蒙聖諭,國家政事商確可否,然後施行。此誠內閣職業也,臣愚不能仰副明命。邇者大禮之議,平臺召對,司禮傳諭,不知其幾似乎商榷矣。而皆斷自聖心,不蒙允納,何可否之有。至於笞罰廷臣,動至數百,乃祖宗來所未有者,亦皆出自中旨,臣等不得與聞。宣召徒勤,捍格如故。慰留雖切,詰責隨加。臣雖有體國之心,不能自盡。宋司馬光告神宗曰:『陛下所以用臣,蓋察其狂直,庶有補於國家,若徒以祿位榮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官私非其人也。臣以祿位自榮,而不能救正,是徒盜竊名器以私其身也。』臣於陛下,敢舉以為告。夫要結朋奸,背君報私,正臣平日所痛憤而深疾者。有一於此,罪何止罷黜!今陛下以之疑臣,尚可一日顏朝寧間哉。乞賜骸骨歸鄉里,以全終始。尤望陛下法祖典學,任賢納諫,審是非,辨忠邪,以養和平之福。」帝銜紀亢直,允其去,馳驛給夫廩如故事。

紀有學識,居官廉靜簡重。與廷和、冕正色立朝,並為縉紳所倚賴。其代冕亦僅三月。後「明倫大典」成,追論奪官。久之,廷和、冕皆淪喪,紀以恩詔敘復,帝亦且忘之。二十一年,年八十,撫按以聞。詔遣官存問,再賜夫廩。又三年卒。贈太保,謚文簡。子渠,進士,太仆卿。

石珤,字邦彥,槁城人。父玉,山東按察使。珤與兄玠同舉成化末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數謝病居家。孝宗末,始進修撰。正德改元,擢南京侍讀學士。歷兩京祭酒,遷南京吏部右侍郎。召改禮部,進左侍郎。武宗始遊宣府,珤上疏力諫,不報。改掌翰林院事。廷臣諫南巡,禍將不測,珤疏救之。十六年拜禮部尚書,掌詹事府。

世宗立,代王瓊為吏部尚書。自群小竊柄,銓政混濁。珤剛方,謝請托,諸犯清議者多見黜,時望大孚,而內閣楊廷和有所不悅。甫二月,復改掌詹事府,典誥敕。嘉靖元年遣祀闕里及東嶽。事竣還家,屢乞致仕。言官以珤望重,交章請留,乃起赴官。

三年五月,詔以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參機務。帝欲以奉先殿側別建一室祀獻帝,珤抗疏言其非禮。及廷臣伏闕泣爭,珤與毛紀助之。無何,「大禮」議定,紀去位。珤復諫曰:「大禮一事已奉宸斷,無可言矣。但臣反復思之,終有不安於心者。心所不安而不以言,言恐觸忤而不敢盡,則陛下將焉用臣,臣亦何以仰報君父哉?夫孝宗皇帝與昭聖皇太后,乃陛下骨肉至親也。今使疏賤讒佞小人輒行離間,但知希合取寵,不復為陛下體察。茲孟冬時享在邇,陛下登獻對越,如親見之,寧不少動於中乎?夫事亡如事存。陛下承列聖之統,以總百神,臨萬方,焉得不加慎重,顧聽細人之說,幹不易之典哉?」帝得奏不悅,戒勿復言。

明年建世廟於太廟東。帝欲從何淵言,毀神宮監,伐林木,以通輦道。給事中韓楷,御史楊秦、葉忠等交諫,忤旨奪俸。給事中衛道繼言之,貶秩調外。珤復抗章,極言不可,弗聽。及世廟成,帝欲奉章聖皇太后謁見,張璁、桂萼力主之。禮官劉龍等爭不得,諸輔臣以為言,帝不報,趣具儀。珤乃上疏曰:「陛下欲奉皇太后謁見世廟,臣竊以為從令固孝,而孝有大於從令者。臣誠不敢阿諛以誤君上。竊惟祖宗家法,后妃已入宮,未有無故復出者。且太廟尊嚴,非時享祫祭,雖天子亦不輕入,況后妃乎?璁輩所引廟見之禮,今奉先殿是也。聖祖神宗行之百五十年,已為定制,中間納后納妃不知凡幾,未有敢議及者,何至今日忽倡此議?彼容悅佞臣豈有忠愛之實,而陛下乃欲聽之乎?且陰陽有定位,不可侵越。陛下為天地百神之主,致母后無故出入太廟街門,是坤行乾事,陰侵陽位,不可之大者也。臣豈不知君命當承,第恐上累聖德,是以不敢順旨曲從,以成君父之過,負覆載之德也。」奏入,帝大慍。

珤為人清介端亮,孜孜奉國。數以力行王道,清心省事,辨忠邪,敦寬大,毋急近效為帝言。帝見為迂闊,弗善也。議「大禮」時,帝欲援以自助,而珤據禮爭,持論堅確,失帝意,璁、萼輩亦不悅。璁、萼朝夕謀輔政,攻擊費宏無虛日,以珤行高,不能有所加。至明年春,奸人王邦奇訐楊廷和,誣珤及宏為奸黨,兩人遂乞歸。帝許宏馳驛,而責珤歸怨朝廷,失大臣誼,一切恩典皆不予。歸,裝襆被車一輛而已。都人嘆異,謂自來宰臣去國,無若珤者。自珤及楊廷和、蔣冕、毛紀以強諫罷政,迄嘉靖季,密勿大臣無進逆耳之言者矣。

珤加官,自太子太保至少保。七年冬卒,謚文隱。隆慶初,改謚文介。

玠,字邦秀。弘治中,由汜水知縣召為御史。出核大同軍儲,按甘肅及陜西,所條上邊務,悉中機宜,為都御史戴珊所委寄。嘗因災異劾南京刑部尚書翟瑄以下二十七人。

正德中,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召拜兵部右侍郎。海西部長數犯邊,泰寧三衛與別部相攻,久缺貢市,遣玠以左侍郎兼僉都御史往遼東巡視。出關撫諭,皆受約束。帝大喜,璽書嘉勞,召還。左都御史陸完遷,廷推代者,三上悉不用,最後推玠,乃以為右都御史掌院事。御史李隱劾玠夤緣,不報。十年拜戶部尚書。中官史大鎮雲南,請獨領銀場務。杜甫鎮湖廣,請借鹽船稅銀為進貢資。劉德守涼州,請帶食茶六百引。玠皆執不可。西僧闡教王請船三百艘販載食鹽,玠極言其害。帝初出居庸,玠切諫。及在宣府,需銀百萬兩,玠持不可。帝弗從,乃進其半。王瓊欲以哈密事害彭澤,玠獨廷譽之。奸民欲牟鹽利者,賄朱寧為請,玠不可,連章執奏。廷臣諫南巡跪闕下,諸大臣莫敢言,玠獨論救。群小激帝怒,嚴旨責令自陳,遂引疾去。賜敕馳傳給廩隸如故事。家居二年卒,贈太子少傅。

玠有操行,居官亦持正。其為都御史時,胡世寧論寧王,玠與李士實請罪世寧,以是為人所譏。

贊曰:武宗之季,君德日荒,嬖幸盤結左右。廷和為相,雖無能改於其德,然流賊熾而無土崩之虞,宗藩叛而無瓦解之患者,固賴廟堂有經濟之遠略也。至其誅大奸,決大策,扶危定傾,功在社稷,即周勃、韓琦殆無以過。儲雖蒙物議,而大節無玷。蔣冕、毛紀、石珤,清忠鯁亮,皆卓然有古大臣風。自時厥後,政府日以權勢相傾。或脂韋淟涊,持祿自固。求如諸人,豈可多得哉。

明史/卷189·列傳第七十七 李文祥 孫磐 胡爟 羅僑 葉釗 戴冠 黃鞏 陸震 夏良勝 何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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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明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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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七十七李文祥・孫磐・徐珪・胡爟・周時從・王雄・羅僑・葉釗・劉天麒・戴冠・黃鞏・陸震・夏良勝・萬潮等・何遵・劉校等】

李文祥,字天瑞,麻城人。祖正芳,山西布政使。父,陝西參政。文祥自幼俊異。弱冠舉于鄉,成化末登進士。萬安當國,重其才。以孫弘璧與同榜,款于家,文祥意弗慊也。屬題畫鳩,語含刺,安深銜之。未幾,孝宗嗣位,即上封事,略曰:

祖宗設內閣、六部,贊萬幾,理庶務,職至重也。頃者,在位多匪人,權移內侍。賞罰任其喜怒,禍福聽其轉移。仇視言官,公行賄賂。阿之則交引驟遷,忤之則巧讒遠竄。朝野寒心,道路側目。望陛下密察渠魁,明彰國憲,擇謹厚者供使令。更博選大臣,諮諏治理,推心委任,不復嫌疑,然後體統正而近習不得肆也。

祖宗定律,輕重適宜。頃法司專徇己私,不恤國典。豪強者雖重必寬,貧弱者雖輕必罪。惠及奸宄,養成玩俗。兼之風尚奢麗,禮制蕩然。豪民僭王者之居,富室擬公侯之服。奇技淫巧,上下同流。望陛下申明舊章,俾法曹遵律令,臣庶各守等威,然後禮法明而人心不敢玩也。

然國無其人,誰與共理?致仕尚書王恕、王竑,孤忠自許,齒力未衰;南京主事林俊、思南通判王純,剛方植躬,才品兼茂。望陛下起列朝端,資其議論,必有裨益,可翊明時。且賢才難得,自古為然。習俗移人,豪傑不免。惟茲臣庶,不盡庸愚。能知自愧,即屬名流;樂其危災,乃為猥品。願陛下明察群倫,罷其罔上營私違天蠹物者,餘則勉以自新。既開改過之路,必多遷善之人。

臣見登極詔書,不許風聞言事。古聖王懸鼓設木,自求誹謗。言之縱非其情,聽者亦足為戒,何害于國,遽欲罪之?昔李林甫持此以禍唐,王安石持此以禍宋。遠近驟聞,莫不驚駭。願陛下再頒明詔,廣求直言,庶不墮奸謀,足彰聖德。大率君子之言決非小人之利,諮問倘及,必肆中傷。如有所疑,請試面對。

疏奏,宦官及執政萬安、劉吉、尹直等鹹惡之,數日不下。忽詔詣左順門,以疏內有「中興再造」語,傳旨詰責。文祥從容辨析而出。謫授陝西咸寧丞。南京主事夏崇文論救,不納。工部主事莆田林沂復請召文祥及湯鼐,納崇文言,且召陳獻章、謝鐸等。時安已去,吉、直激帝怒,嚴旨切責之。廷臣多薦文祥,率為吉、直所沮。

弘治二年以王恕薦召為兵部主事,監司以下饋贐皆不納。到官未逾月,復以吉人事下獄,貶貴州興隆衛經歷。都御史鄧廷瓚征苗,咨以兵事,大奇之,欲薦為監司。文祥曰:「昔以言事出,今以軍功進,不可。」固辭不得,乃請齎表入都,固乞告歸。疏再上,不許。還經商城,渡冰陷,死焉,年僅三十。

孫磐,遼陽人。弘治九年進士。觀政在部時,刑部典吏徐珪以滿倉兒事劾中官楊鵬得罪,磐上疏曰:「近諫官以言為諱,而排寵倖觸權奸者乃在胥吏,臣竊羞之。請定建言者為四等。最上不避患害,抗彈權貴者。其次揚清激濁,能補闕拾遺。又其次,建白時政,有裨軍國。皆分別擢敘。而粉飾文具、循默不言者,則罷黜之。庶言官知警,不至曠鳷。」時不見用。

徐珪者,應城人。先是,千戶吳能以女滿倉兒付媒者鬻于樂婦張,紿曰:「周皇親家也。」後轉鬻樂工袁璘所。能歿,妻聶訪得之。女怨母鬻己,詭言非己母。聶與子劫女歸。璘訟于刑部,郎中丁哲、員外郎王爵訊得情。璘語不遜,哲笞璘,數日死。御史陳玉、主事孔琦驗璘屍,瘞之。東廠中官楊鵬從子嘗與女淫,教璘妻訴冤于鵬而令張指女為妹,又令賈校尉屬女亦如張言。媒者遂言聶女前鬻周皇親矣。奏下鎮撫司,坐哲、爵等罪。復下法司、錦衣衛讞,索女皇親周彧家,無有。復命府部大臣及給事、御史廷訊,張與女始吐實。都察院奏,哲因公杖人死,罪當徒。爵、玉、琦及聶母女當杖。獄上,珪憤懣,抗疏曰:「聶女之獄,哲斷之審矣。鵬拷聶使誣服,鎮撫司共相蔽欺。陛下令法司、錦衣會問,懼東廠莫敢明,至鞫之朝堂乃不能隱。夫女誣母僅擬杖,哲等無罪反加以徒。輕重倒置如此,皆東廠威劫所致也。臣在刑部三年,見鞫問盜賊,多東廠鎮撫司緝獲,有稱校尉誣陷者,有稱校尉為人報仇者,有稱校尉受首惡贓而以為從、令傍人抵罪者。刑官洞見其情,無敢擅更一字。上幹天和,災異迭見。臣願陛下革去東廠,戮鵬叔侄並賈校尉及此女於市,謫戍鎮撫司官極邊,進哲、爵、琦、玉各一階,以洗其冤,則天意可回,太平可致。如不罷東廠,亦當推選謹厚中官如陳寬、韋泰者居之,仍簡一大臣與共理。鎮撫司理刑亦不宜專用錦衣官。乞推選在京各衛一二人及刑部主事一人,共蒞其事。或三年、六年一更,則巡捕官校,當有作奸擅刑,誣及無辜者矣。臣一介微軀,左右前後皆東廠鎮撫司之人,禍必不免。顧與其死於此輩,孰若死於朝廷。願斬臣頭,以行臣言。給臣妻子送骸骨歸,臣雖死無恨。」帝怒,下都察院考訊。都御史閔珪等抵以奏事不實,贖徒還役。帝責具狀,皆上疏引罪,奪俸有差。珪贖徒畢,發為民。既而給事中龐泮等言:「哲等獄詞覆奏已餘三月,繫獄者凡三十八人,乞早為省釋。」乃杖滿倉兒,送浣衣局。哲給璘理葬資,發為民。爵及琦、玉俱贖杖還職。時弘治九年十二月也。

磐尋擢吏部主事。正德元年,宦官漸用事,磐復上疏曰:「今日弊政,莫甚於內臣典民。夫臣以內稱,外事皆不當預,矧可使握兵柄哉。前代盛時,未嘗有此。唐、宋季世始置監軍,而其國遂以不永。今九邊鎮守、監槍諸內臣,恃勢專恣,侵克百端。有警則擁精卒自衛,克敵則縱部下攘功。武弁藉以夤緣,憲司莫敢訐問。所攜家人頭目,率惡少無賴。吞噬爭攫,勢同狼虎,致三軍喪氣,百職灰心。乞盡撤還京,專以邊務責將帥,此今日修攘要務也。」不從。及劉瑾得志,斥磐為奸黨,勒之歸。瑾誅,起河南僉事,坐累罷。

珪以刑部主事陳鳳梧薦,授桐鄉丞。正德中,曆贛州通判。招降盜魁何積玉。已,復叛,下珪獄,尋釋之。後以平盜功擢知州。

胡爟,字仲光,蕪湖人。弘治六年進士。改庶起士,授戶部主事。十年三月,災異求言。爟應詔,疏言:「中官李廣、楊鵬引左道劉良輔輩惑亂聖聰,濫設齋醮,耗蠹國儲。而不肖士大夫方昏暮乞憐於其門,交通請托。陰盛陽微,災何由弭?」因極陳戚畹、方士、傳奉冗員之害。疏留中。未幾,廣死,故爟得無罪。

當成化時,宦官用事。孝宗嗣位,雖間有罷黜,而勢積重不能驟返。忤之者必結黨排陷,不勝不止。前後庶僚以忤璫被陷者,如弘治元年戶部員外郎周時從疏請置先朝遺奸汪直、錢能、蔡用輩於重典,而察核兩京及四方鎮守中官。諸宦官摘其奏中「宗社」字不越格,命法司逮治。已而釋之。

十三年秋,大同有警,命保國公硃暉禦之。行人永清王雄極言暉不足任,且請罷中官監督,以重將權。苗逵方督暉軍,謂雄阻軍,乃下詔獄,謫雲南浪穹丞。

羅僑,字維升,吉水人。性純靜,寡嗜欲。受業張元禎,講學里中。舉弘治十二年進士,除新會知縣,有惠愛。

正德初,入為大理右評事。五年四月,京師旱霾,上疏曰:「臣聞人道理則陰陽和,政事失則災沴作。頃因京師久旱,陛下特沛德音,釋逋戍之囚,弛株連之禁,而齋禱經旬,雨澤尚滯。臣竊以為天心仁愛未已也。陛下視朝,或至日昃,狎侮群小,號呶達旦,其何以承天心基大業乎!文網日密,誅求峻急。盜賊白晝殺人,百姓流移載道,元氣索然。科道知之而不敢言,內閣言之而不敢盡,此壅蔽之大患也。古者進退大臣,必有體貌,黥劓之罪不上大夫。邇來公卿去不以禮。先朝忠藎如劉大夏者,謫戍窮邊,已及三載,陛下置之不問,非所以待耆舊、敬大臣也。本朝律例,參酌古今,足以懲奸而蔽罪。近者法司承望風旨,巧中善類。傳曰:『賞僭則及淫人,刑濫則及善人。不幸而過,寧僭無濫。』今之刑罰,濫孰甚焉。願陛下慎逸游,屏玩好,放棄小人,召還舊德,與在廷臣工,宵旰圖治,並敕法司慎守成律。即有律輕情重者,亦必奏請裁決,毋擅有輕重。庶可上弭天變,下收人心。」時朝士久以言為諱。僑疏上,自揣必死,輿櫬待命。劉瑾大怒,矯中旨詰責數百言,令廷臣議罪。大學士李東陽力救,得改原籍教職。其秋,瑾敗,僑尋召復官,引病去。宸濠反,王守仁起兵吉安,僑首赴義。

世宗即位,即家授台州知府。建忠節祠,祀方孝孺。延布衣張尺,詢民間疾苦。歲時循行阡陌,課農桑,講明冠婚喪祭禮,境內大治。嘉靖二年舉行卓異。都御史姚鏌上書訟僑曰:「人臣犯顏進諫,自古為難。曩『八黨』弄權,逆瑾亂政,廷臣結舌,全軀自保。而給事中劉掞、評事羅僑殉國忘身,發摘時弊,倖存餘息。遭遇聖朝,謂宜顯加獎擢,用厲具臣。乃僑知台州,掞知長沙,使懷忠竭節之士淹于常調,臣竊為朝廷惜之。」帝納其言,擢僑廣東左參政,僑辭。部牒敦趣,不得已之官。逾年,遂謝病歸。

僑敦行誼,動則古人。羅洪先居喪,不廢講學,僑以為非禮,遺書責之。其峭直如此。

葉釗,字時勉,豐城人。弘治十五年進士。除南京刑部主事。獄囚久淹,悉按法出之。守備中官侵蘆洲,判歸之民。應天諸府災,上荒政四事。尋進員外郎。

武宗立,應詔陳八事,中言:「宣、大被寇,殺卒幾千人。監督中官苗逵妄報首功,宜召還候勘。宦官典兵,于古未見。唐始用之,而宗社丘墟;我正統朝用之,而鑾輿北狩。自今軍務勿遣監督,鎮守者亦宜撤還。且國初宦官悉隸禮部,秩不過四品,職不過掃除。今請仍隸之部,易置司禮,俾供雜役。罷革東廠,移為他署。斯左右不得擅權,而後天下可安也。」又乞召還劉大夏,宥諫官戴銑等。劉瑾怒,坐斷獄詿誤,逮下詔獄,削籍歸。講學西江。瑾誅,起禮部員外郎,未聞命卒。學者祀之石鼓書院。

時又有工部主事劉天麒者,臨桂人,釗同年進士。分司呂梁。奄人過者不為禮,訴之瑾,逮下詔獄,謫貴州安莊驛丞卒。嘉靖初,復官予祭。

戴冠,信陽人。正德三年進士。為戶部主事。見寵倖日多,廩祿多耗,乃上疏極諫,略曰:「古人理財,務去冗食。近京師勢要家子弟僮奴苟竊爵賞,錦衣官屬數至萬餘,次者系籍勇士,投充監局匠役,不可數計,皆國家蠹也。歲漕四百萬,宿有嬴餘。近絀水旱,所入不及前,而歲支反過之,計為此輩耗三之一。陛下何忍以赤子膏血,養無用之蠹乎!兵貴精,不貴多。邊軍生長邊士,習戰陣,足以守禦。今遇警輒發京軍,而宣府調入京操之軍,累經臣下論列,堅不遣還。不知陛下何樂於邊軍,而不為關塞慮也。天子藏富天下,務鳩聚為帑藏,是匹夫商賈計也。逆瑾既敗,所籍財產不歸有司,而貯之豹房,遂創新庫。夫供禦之物,內有監局,外有部司,此庫何所用之。」疏入,帝大怒,貶廣東烏石驛丞。

嘉靖初,起官,曆山東提學副使,以清介聞。

黃鞏,字仲固,莆田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正德中,由德安推官入為刑部主事,掌諸司奏牘。曆職方武選郎中。十四年三月,有詔南巡,鞏上疏曰:

陛下臨禦以來,祖宗之綱紀法度一壞於逆瑾,再壞於佞幸,又再壞于邊帥,蓋蕩然無餘矣。天下知有權臣,不知有天子,亂本已成,禍變將起。試舉當今最急者陳之。

一,崇正學。臣聞聖人主靜,君子慎動。陛下盤游無度,流連忘返,動亦過矣。臣願陛下高拱九重,凝神定慮,屏紛華,斥異端,遠佞人,延故老,訪忠良。可以涵養氣質,薰陶德性,而聖學維新,聖政自舉。

二,通言路。言路者,國家之命脈也。古者明王導人以言,用其言而顯其身。今則不然。臣僚言及時政者,左右匿不以聞。或事關權臣,則留中不出,而中傷以他事。使其不以言獲罪,而以他事獲罪。由是,雖有安民長策,謀國至計,無因自達。雖必亂之事,不軌之臣,陛下亦何由知?臣願廣開言路,勿罪其出位,勿責其沽名,將忠言日進,聰明日廣,亂臣賊子亦有所畏而不敢肆矣。

三,正名號。陛下無故降稱大將軍、太師、鎮國公,遠近傳聞,莫不驚歎。如此,則誰為天子者?天下不以天子事陛下,而以將軍事陛下,天下皆為將軍之臣矣。今不削去諸名號,昭上下之分,則體統不正,朝廷不尊。古之天子亦有號稱「獨夫」,求為匹夫而不得者,竊為陛下懼焉。

四,戒遊幸。陛下始時遊戲,不出大庭,馳逐止于南內,論者猶謂不可。既而幸宣府矣,幸大同矣,幸太原、榆林矣。所至費財動眾,郡縣騷然,至使民間夫婦不相保。陛下為民父母,何忍使至此極也?近復有南巡之命。南方之民爭先挈妻子避去,流離奔踣,怨讟煩興。今江、淮大饑,父子兄弟相食。天時人事如此,陛下又重蹙之,幾何不流為盜賊也。奸雄窺伺,侍時而發。變生在內,則欲歸無路;變生在外,則望救無及。陛下斯時,悔之晚矣。彼居位大臣,用事中官,親昵群小,夫豈有毫髮愛陛下之心哉?皆欲陛下遠出,而後得以擅權自恣,乘機為利也。其不然,則亦袖手旁觀,如秦、越人不相休戚也。陛下宜翻然悔悟,下哀痛罪己之詔。罷南巡,撤宣府離宮,示不復出。發內帑以振江、淮,散邊軍以歸卒伍。雪已往之謬舉,收既失之人心。如是,則尚可為也。

五,去小人。自古未有小人用事不亡國喪身者也。今之小人簸弄威權、貪溺富貴者,實繁有徒。至於首開邊事,以兵為戲,使陛下勞天下之力,竭四海之財,傷百姓之心者,則江彬之為也。彬,行伍庸流,兇狠傲誕,無人臣禮。臣但見其有可誅之罪,不聞其有可賞之功。今乃賜以國姓,封以伯爵,托以心腹,付以京營重寄。使其外持兵柄,內蓄逆謀,以成騎虎之勢,此必亂之道也。天下切齒怒駡,皆欲食彬之肉。陛下亦何惜一彬,不以謝天下哉!

六,建儲貳。陛下春秋漸高,前星未耀,祖宗社稷之托搖搖無所寄。方且遠事觀遊,屢犯不測;收養義子,佈滿左右。獨不能豫建親賢以承大業,臣以為陛下殆倒置也。伏望上告宗廟,請命太后,旁諏大臣,擇宗室親賢者一人養于宮中,以系四海之望。他日誕生皇子,仍俾出籓,實宗社無疆之福也。

員外郎陸震草疏將諫,見鞏疏稱歎,因毀己稿,與鞏連署以進。帝怒甚,下二人詔獄,復跪午門。眾謂天子且出,鞏曰:「天子出,吾當牽裾死之。」跪五日,期滿,仍繫獄。越二十餘日,廷杖五十,斥為民。彬使人沿途刺鞏,有治洪主事知而匿之,間行得脫。

既歸,潛心著述。或米盡,日中未爨,晏如也。嘗歎曰:「人生至公卿富貴矣,然不過三四十年。惟立身行道,千載不朽。世人顧往往以此易彼,何也?」

世宗立,召為南京大理丞。疏請稽古正學,敬天勤民,取則堯、舜,保全君子,辯別小人。明年入賀,卒于京師。行人張岳訟其直節,贈大理少卿,賜祭葬。天啟初,追諡忠裕。

陸震,字汝亭,蘭溪人。受業同縣章懋,以學行知名。正德三年進士。除泰和知縣。時劉瑾擅政。以逋鹽課責縣民償者連數百人,震力白之上官,得免。鎮守中官歲征貢絺,為減其額。增築學舍居諸生,毀淫祠祀忠節。浮糧累民,稽賦籍,得詭寄隱匿者萬五千石以補之。建倉縣左,儲穀待振。親行鄉落,勸課農桑。立保伍法,使民備盜。甓城七里,外為土城十里周之。時發狼兵討賊,所至擾民。震言于總督,令毋聽檥舟,官具糧糗,以次續食,兵行肅然。督捕永豐、新淦賊,以功受賞。撫按交薦,征為兵部主事。泰和人生祠之。

在部,主諸司章奏,與中人忤,改巡紫荊諸關。又以論都御史彭澤、副使胡世寧無罪,忤尚書王瓊、陸完。

孝貞皇后崩,武宗至自宣府。既發喪數日,復欲北出。震抗疏曰:「日者,昊天不吊,威降大戚。車駕在狩,群情惶惶。陛下單騎沖雪還宮,百官有司莫不感愴,以為陛下前蔽而今明也。乃者梓宮在殯,遽擬遊巡,臣知陛下之心必有蹙然不安者。且陛下即位十有二年矣,十者幹之終,十有二者支之終。當氣運周會,正修德更新時,顧乃營宣府以為居,縱騎射以為樂,此臣所深懼也。古人君車馬遊畋之好,雖或有之,至若以外為主,以家為客,挈天下大器、賞罰大柄付之於人,漠然不關意念,此古今所絕無者。伏望勉終喪制,深戒盤遊。」不報。

進武選員外郎。已,偕黃鞏諫南巡,遂下詔獄。獄中與鞏講「易」九卦,明憂患之道。同系者率處分後事,震獨無一言。既杖,創甚,作書與諸子,「吾雖死,汝等當勉為忠孝。吾筆亂,神不亂也」,遂卒。世宗立,贈太常少卿。予祭。

方震等繫獄,江彬必欲致之死,絕其飲食。震季子體仁,年十五,變服為他囚親屬,職納橐饘焉。後有詔錄一子官,諸兄讓體仁,為漳州通判,有政聲。孫可教,由進士曆南京禮部侍郎。

夏良勝,字於中,南城人。少為督學副使蔡清所知,曰「子異日必為良臣,當無有勝子者」,遂名良勝。正德二年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刑部主事,調吏部,進考功員外郎。

南巡詔下,良勝具疏,與禮部主事萬潮、太常博士陳九川連署以進,言:「方今東南之禍,不獨江、淮;西北之憂,近在輦轂。廟祀之鬯位,不可以久虛;聖母之孝養,不可以恒曠。宮壺之孕祥,尚可以早圖;機務之繁重,未可以盡委。『鎮國』之號,傳聞海內,恐生覬覦之階;邊將之屬,納於禁近,詎忘肘腋之患。巡遊不已,臣等將不知死所矣。」時舒芬、黃鞏、陸震疏已前入。吏部郎中張衍瑞等十四人、刑部郎中陸俸等五十三人繼之,禮部郎中姜龍等十六人、兵部郎中孫鳳等十六人又繼之。而醫士徐鏊亦以其術諫,略言:「養身之道,猶置燭然,室閉之則堅,風暴之則淚。陛下輕萬乘,習嬉娛,躍馬操弓,捕魚玩獸。邇復不憚遠遊,冒寒暑,涉關河,饍飲不調,餚蔌無擇,誠非養生道也。況南方卑濕,尤易致病。乞念宗廟社稷之重,勿事鞍馬,勿過醉飽,喜無傷心,怒無傷肝,欲無傷腎,勞無傷脾,就密室之安,違暴風之禍。臣不勝至願。」諸疏既入,帝與諸幸臣皆大怒,遂下良勝、潮、九川、鞏、震、鏊詔獄,芬及衍瑞等百有七人罰跪午門外五日。而大理寺正周敘等十人,行人司副余廷瓚等二十人,工部主事林大輅、何遵、蔣山卿連名疏相繼上。帝益怒,並下詔獄。俄令敘、廷瓚、大輅等,與良勝等六人,俱跪闕下五日,加梏鋋焉。至晚,仍繫獄。諸臣晨入暮出,累累若重囚,道途觀者無不泣下。而廷臣自大學士楊廷和、戶部尚書石玠疏救外,莫有言者。士民鹹憤,爭擲瓦礫詬詈之。諸大臣皆恐,入朝不待辨色,請下詔禁言事者,通政司遂格不受疏。

是時,天連曀晝晦,禁苑南海子水湧四尺餘,橋下七鐵柱皆折如斬。金吾衛都指揮僉事張英曰:「此變征也,駕出必不利。」乃肉袒戟刃於胸,囊土數升,持諫疏當蹕道跪哭,即自刺其胸,血流滿地。衛士奪其刃,縛送詔獄。問囊土何為?曰:「恐汙帝廷,灑土掩血耳。」詔杖之八十,遂死。

芬等百有七人,跪既畢,杖各三十。以芬、衍瑞、俸、龍、鳳為倡首,謫於外。餘奪俸半歲。良勝等六人及敘、廷瓚、大輅各杖五十,餘三十人四十。鞏、震、良勝、潮、九川除名。他貶黜有差。鏊戍邊。而車駕亦不復出矣。

良勝既歸,講授生徒。世宗立,召復故官。尚書喬宇賢之,奏為文選郎中,公廉多所振拔。「大禮」議起,數偕僚長力爭。及席書、張璁、桂萼、方獻夫用中旨超擢,又執不可。由是為議禮者所切齒。以久次遷南京太常少卿,未赴,外轉。給事中陳洸上書,傅會張璁等議,斥良勝與尚書宇等群結朋黨,任情擠排。遂謫良勝茶陵知州。及「明倫大典」成,詔責前郎中良勝脅持庶官,釀禍特深,黜為民。初,良勝輯其部中章奏,名曰「銓司存稿」,凡議禮諸疏具在。為仇家所發,再下獄。論杖當贖,特旨謫戍遼東三萬衛。逾五年,卒於戍所。穆宗立,贈太常卿。舒芬等自有傳。

萬潮,字汝信,進賢人。正德六年進士。由甯國推官入為儀制主事,與芬、良勝、九川稱「江西四諫」。世宗立,起故官,曆浙江提學副使。久之遷參政,以忤權貴調廣西。屢遷陝西左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所至著聲。

陳九川,字惟濬,臨川人。正德九年進士。從王守仁遊。尋授太常博士。既削籍,復從守仁卒業。世宗嗣位,召復故官,再遷主客郎中。正貢獻名物,節貢使犒賞費數萬。會天方國貢玉石,九川簡去其不堪者。所求蟒衣,不為奏覆,復怒駡通事胡士紳等。士紳恚,假番人詞訐九川及會同館主事陳邦偁。帝怒,下二人詔獄。而是時張璁、桂萼欲傾費宏奪其位元,乃屬士紳再訐九川盜貢玉饋宏制帶,詞連兵部郎中張、錦衣指揮張潮等。帝益怒,並下等詔獄。指揮駱安請攝士紳質訊,給事中解一貫等亦以為言,帝不許。獄成,九川戍鎮海衛,邦偁等削籍有差。久之,遇赦放還,卒。

張衍瑞,字元承,汲人。弘治十八年進士。為清豐知縣。以執法忤劉瑾,逮下詔獄,幾死。瑾誅,得釋,官吏部文選郎中。既杖,謫平陽同知。嘉靖初,召還,擢太常少卿。尋卒,贈太僕卿。

姜龍,太倉人,見父「昂傳」。孫鳳,洛陽人。陸俸,吳縣人。周敘,九溪衛人。林大輅,莆田人。蔣山卿,儀真人。皆由進士。山卿游顧璘門,以詩名于時。既杖,鳳、俸並謫府同知,敘縣丞,大輅州判官,山卿前府都事。世宗立,悉召復故官。鳳終副使,俸知府,敘工部尚書,大輅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山卿廣西參政。

徐鏊,嘉定人,本高氏子。少孤,依舅京師,冒徐姓,從其業為醫,供事內殿。既杖,謫戍烏撒。世宗即位,召還,尋擢御醫。鏊性耿介,時朝士多新貴,不知鏊,鏊亦不言前事。一官垂三十年不調。年七十,求致仕。值同縣徐學謨為禮部郎中,引見尚書吳山。山閱牘,有諫南巡事,瞿然曰:「此武廟時徐先生耶?何淹也!」兩侍郎嫌其老,學謨抗聲曰:「鏊雖老,然少與舒狀元同患難,為可敬耳。」又久之,始遷院判。自引歸,卒年八十三。

時同受杖者,吏部則姚繼岩,行人則陶滋、巴思明、李錫、顧可久、鄧顯麒、熊榮、楊秦、王懋、黃國用、李儼、潘銳、劉黻、張嶽,大理寺則寺正金罍,寺副孟庭柯、張士鎬、郝鳳升、傅尚文、郭五常,評事姚如皋、蔡時,並謫官。世宗立,召還。張英亦得贈官予祭,授弟雄都指揮僉事。

姚繼岩,南通州人,張衍瑞同年生也。當遷文選郎中,讓衍瑞。嘉靖初,曆太常少卿,伏闕爭「大禮」。甘貧約,遠權勢。及卒,不能成喪。

何遵,字孟循,江寧人。家貧,父命之賈,不願也,去為儒。舉正德九年進士。吏部尚書陸完聞其名,使子弟從學。及選台諫,遵引疾曰:「不可因人進也。」授工部主事,榷木荊州。下令稅自百金以下減三之一,風濤敗貲者勿算。入算者手實其數自識之,藏於郡帑,數日一會所入。比去,不私一錢。

帝將南巡,以進香東嶽為詞。遵抗言:「淫祠無福。萬一宗籓中藉口奉迎,潛懷不軌,則福未降而禍已隨。」蓋指宸濠也。諸權幸見疏,遏勿進。時黃鞏等已得罪,遵復與同官林大輅、蔣山卿上疏乞罷南巡,極言江彬怙權倡亂。鞏等無罪,願特寬宥,毋使後世有殺諫臣名。帝怒,下詔獄,廷杖四十。創甚,肢體俱裂,越二日遂卒,年三十四。家貧,僚友助而殮之。

當遵草疏時,家僮前,抱持哭曰:「主縱不自計,獨不念老親幼子乎?」遵執筆從容曰:「:為我謝大人,兒子勿令廢學足矣。」死之日,其父方與家人祭墓歸,有鳥悲鳴,心異之。或傳工部有以言獲罪者,父長號曰:「遵死矣!」已而果然。

時先遵受杖死者,刑部主事郾城劉校、照磨汲人劉玨。與遵同死杖下者,陸震而外,大理評事長樂林公黼,行人司副鄱陽餘廷瓚,行人盱眙李紹賢、澤州孟陽、玉山詹軾、安陸劉概、祥符李惠。

劉校,字宗道。性至孝。母胡教子嚴,偶不悅,輒長跪請罪,母悅乃起。正德六年與詹軾、劉概同舉進士,授刑部主事。迎父就養,卒於途。校奔赴,抱屍痛哭幾絕。面有塵,以舌舐而拭之。及起故官,帝將南巡,刑曹諫疏,校所草也。杖將死,大呼曰:「校無恨,恨不見老母耳!」子元婁,年十一,哭於旁。校曰:「爾讀書不多,獨不識事君致身義乎?善事祖母及母,毋愧而父。」遂絕。劉玨,由貢士。

林公黼,字質夫。父母喪,三年蔬粥,不入內。正德十二年與李紹賢、李惠同舉進士。諸曹諫南巡者,皆罰跪闕前,諸奸又日以危言恫喝,聞者惴惴。以故,戶曹不敢出疏,工曹諫者止三人。獨大理闔署諫,故帝怒加甚。公黼夜草疏,時聞暗中泣歎聲,不顧。比入獄,黃鞏與語,歎曰:「吾取友遍天下,乃近遺質夫。古人謂入險不驚,殆斯人乎!」公黼體羸,竟不勝杖而卒。

余廷瓚,字伯獻。與孟陽皆正德九年進士。當禮、兵二曹之進諫也,廷瓚亦率其僚陳巡遊十不可,通政司獨留之。居數日,諸曹已罰跪,疏始上。帝愈怒,掠治尤嚴。

李紹賢,字崇德。嘗頒詔至徐州,監倉中使席班首,紹賢立命撤其席,中使愕然去。比逮系,見中官猶奴視之。

孟陽,字子乾。吏部侍郎春之子。為行人,久不遷,或諷之見當路,陽不可。及是,語諸僚:「此舉系社稷安危,一命之士皆與有憂,豈必言官乃當效死?」父春,前巡撫宣府,有軍功,忤中官張永罷歸。聞子死諫,哭之以詩,語甚悲壯,人爭傳之。

詹軾,字敬之。為人開爽磊落,善談論。從父瀚,字汝約,與公黼同舉進士。時方為刑部主事,亦以諫受杖。軾死,為經紀其喪以歸。嘉靖中,瀚爭「大禮」,再受杖。每陰雨創痛,曰:「吾無愧敬之地下,足矣。」積官刑部侍郎。

劉概,字平甫。李惠,字德卿,尚書鉞之子。世宗立,贈遵、校尚寶卿,玨刑部主事,公黼、廷瓚太常丞,紹賢御史。各賜祭,錄一子入國學。

其以創死稍後者,禮部員外郎慈溪馮涇,驗封郎中吳江王鑾,行人昌黎王瀚。

馮涇,字伯清,與瀚皆正德九年進士。涇以孝友稱。既卒,家貧不能還喪。世宗立,吏部以狀聞,賜米二十斛,命有司厚恤其家。

王鑾,字汝和。正德六年進士。試政吏部,為尚書楊一清所知,擢文選主事。朝夕扃戶,人罕得見。再遷驗封郎中。被創,逾年卒。王瀚亦前卒。世宗立,贈御史,賜祭。

當諸曹連章迭諫,江彬怒甚。陰屬典詔獄者重其杖,以故諸臣多死。哭聲徹禁掖,帝亦為感動,竟罷南巡,諸臣之力也。

嘉靖初,主事仵瑜上疏曰:「正德間,給事、御史挾勢淩人,趨權擇便,凡朝廷大闕失,群臣大奸惡,緘口不言。一時犯顏敢諍,視死如歸,或拷死闕廷,或流竄邊塞,皆郎中、員外、主事、評事、行人、照磨、庶起士,非有言責者。張英本一武夫,抗言就死,行道悲傷。今幸聖皇禦極,褒恤忠良,諸給事、御史更何顏復立清明之朝?請加黜罰,以示創懲。」章下吏部。瑜後以爭「大禮」杖死,自有傳。

贊曰:李文祥、孫磐甫釋褐觀政,未列庶位;胡爟以下率諸曹尚書郎,或冗散卑末。非司風憲,當言路,以諫諍為盡職也。抗言極論,竄謫接踵,而來者愈多;死相枕籍,而赴蹈恐後。其抵觸權幸,指斥乘輿,皆切於安危之至計。若張英陷胸以悟主,徐鏊托術以諷諭,誠心出於忠愛,抑尤人所難能者矣。
  1. 明史/卷188·列傳第七十六 劉𦶜 呂翀 鄄洍 趙佑 戴銑 陸崑 蔣欽 周璽 湯禮敬 許天錫 徐文溥 張士隆 張文明 范輅 張欽 周廣 石天柱
  2. 明史/卷187·列傳第七十五 何鑑 馬中錫 陸完 洪鍾 陳金 俞諫 周南 馬昊
  3. 明史/卷186·列傳第七十四 韓文 張敷華 楊守隨 許進 雍泰 陳壽 樊瑩 熊繡 潘蕃 胡富 張泰 張鼐 王璟 朱欽
  4. 明史/卷185·列傳第七十三 李敏 賈俊 黃紱 張悅 佀鍾 曾鑑 梁璟 徐恪 李介 黃珂 王鴻儒 叢蘭 吳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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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229·列傳第一百十七 劉臺 傅應禎 王用汲 吳中行 趙用賢 艾穆 沈思孝
  • 明史/卷230·列傳第一百十八 蔡時鼎 萬國欽 饒伸 湯顯祖 逯中立 楊恂 姜士昌 馬孟禎 汪若霖
  • 明史/卷231·列傳第一百十九 顧憲成 顧允成 錢一本 于孔兼 史孟麟 薛敷教 安希范 劉元珍 葉茂才
  • 明史/卷232·列傳第一百二十 魏允貞 王國 余懋衡 李三才
  • 明史/卷233·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姜應麟 陳登雲 羅大紘 李獻可 孟養浩 朱維京 王如堅 王學曾 張貞觀 樊玉衡 謝廷讚 楊天民 何選
  • 明史/卷234·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盧洪春 李懋檜 李沂 雒于仁 馬經綸 劉綱 戴士衡 曹學程 翁憲祥 徐大相
  • 明史/卷235·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王汝訓 余懋學 張養蒙 孟一脈 何士晉 王德完 蔣允儀 鄒維璉
  • 明史/卷236·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李植 江東之 湯兆京 金士衡 王元翰 孫振基 丁元薦 李朴 夏嘉遇
  • 明史/卷237·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傅好禮 姜志禮 包見捷 田大益 馮應京 吳宗堯 吳寶秀 華鈺
  • 明史/卷238·卷二百三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 明史/卷239·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張臣 董一元 杜桐 蕭如薰 達雲 官秉忠 柴國柱 李懷信
  • 明史/卷240·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葉向高 劉一燝 韓爌 朱國祚 何宗彥 孫如游
  • 明史/卷241·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周嘉謨 張問達 汪應蛟 王紀 孫瑋 鍾羽正 陳道亨
  • 明史/卷242·列傳第一百三十 陳邦瞻 畢懋康 蕭近高 白瑜 程紹 翟鳳翀 洪文衡 陳伯友 董應舉 林材 朱吾弼 張光前
  • 明史/卷243·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趙南星 鄒元標 孫慎行 高攀龍 馮從吾
  • 明史/卷244·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楊漣 左光斗 魏大中 周朝瑞 袁化中 顧大章 王之寀
  • 明史/卷245·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周起元 繆昌期 周順昌 周宗建 黃尊素 李應昇 萬燝
  • 明史/卷246·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滿朝薦 江秉謙 侯震暘 王允成
  • 明史/卷247·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劉綎 李應祥 陳璘 鄧子龍 馬孔英
  • 明史/卷248·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梅之煥 劉策 李若星 耿如杞 顏繼祖 李繼貞 方震孺 徐從治
  • 明史/卷249·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朱燮元 李橒 王三善 蔡復一
  • 明史/卷250·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 明史/卷251·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李標 劉鴻訓 錢龍錫 成基命 何如寵 徐光啟 文震孟 蔣德璟 方岳貢
  • 明史/卷252·列傳第一百四十 楊嗣昌 吳甡
  • 明史/卷253·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王應熊 張至發 薛國觀 程國祥 陳演 魏藻德
  • 明史/卷254·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喬允升 曹于汴 孫居相 曹珖 陳于廷 鄭三俊 李日宣 張瑋
  • 明史/卷255·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劉宗周 黃道周
  • 明史/卷256·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崔景榮 黃克纘 畢自嚴 李長庚 劉之鳳
  • 明史/卷257·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張鶴鳴 董漢儒 趙彥 王洽 梁廷棟 熊明遇 張鳳翼 陳新甲 馮元飇
  • 明史/卷258·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許譽卿 華允誠 魏呈潤 毛羽健 吳執御 章正宸 黃紹杰 傅朝佑 姜埰 熊開元 詹爾選 湯開遠 成勇 陳龍正
  • 明史/卷259·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 明史/卷260·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楊鶴 陳奇瑜 熊文燦 練國事 丁啟睿 鄭崇儉 邵捷春 余應桂 高斗樞 張任學
  • 明史/卷261·列傳第一百四十九 盧象昇 劉之綸 丘民仰
  • 明史/卷262·列傳第一百五十 傅宗龍 汪喬年 楊文岳 孫傳庭
  • 明史/卷263·列傳第一百五十一 宋一鶴 馮師孔 林日瑞 蔡懋德 衞景瑗 朱之馮 陳士奇 龍文光 劉佳引 劉之勃
  • 明史/卷264·列傳第一百五十二 賀逢聖 南居益 周士樸 呂維祺 王家禎 焦源溥 李夢辰 宋師襄 麻僖 王道純 田時震
  • 明史/卷265·列傳第一百五十三 范景文 倪元璐 李邦華 王家彥 孟兆祥 施邦曜 淩義渠
  • 明史/卷266·列傳第一百五十四 馬世奇 吳麟徵 周鳳翔 劉理順 汪偉 吳甘來 王章 陳良謨 陳純德 申佳胤 成德 許直 金鉉
  • 明史/卷267·列傳第一百五十五 馬從聘 張伯鯨 宋玫 范淑泰 高名衡 徐汧 鹿善繼
  • 明史/卷268·列傳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詔 周遇吉 黃得功
  • 明史/卷269·列傳第一百五十七 艾萬年 李卑 湯九州 陳于王 侯良柱 張令 猛如虎 虎大威 孫應元 姜名武 尤世威 侯世祿 劉國能
  • 明史/卷270·列傳第一百五十八 馬世龍 賀虎臣 沈有容 張可大 魯欽 秦良玉 龍在田
  • 明史/卷271·列傳第一百五十九 賀世賢 童仲揆 羅一貫 滿桂 趙率教 官惟賢 何可綱 黃龍 金日觀
  • 明史/卷272·列傳第一百六十 金國鳳 曹變蛟 劉肇基
  • 明史/卷273·列傳第一百六十一 左良玉 高傑 祖寬
  • 明史/卷274·列傳第一百六十二 史可法 高弘圖 姜曰廣
  • 明史/卷275·列傳第一百六十三 張慎言 徐石麒 解學龍 高倬 左懋第 祁彪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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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278·列傳第一百六十六 楊廷麟 萬元吉 郭維經 詹兆恒 陳泰來 王養正 曾亨應 揭重熙 陳子壯 張家玉 陳邦彥 蘇觀生
  • 明史/卷279·列傳第一百六十七 呂大器 文安之 樊一蘅 吳炳 王錫袞 堵胤錫 嚴起恒 朱天麟 楊畏知 吳貞毓
  • 明史/卷280·列傳第一百六十八 何騰蛟 瞿式耜
  • 明史/卷281·列傳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明史/卷282·列傳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明史/卷283·列傳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明史/卷284·列傳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明史/卷285·卷二百八十五 列傳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明史/卷286·卷二百八十六 列傳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明史/卷287·卷二百八十七 列傳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明史/卷288·列傳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明史/卷289·列傳第一百七十七 忠義一
  • 明史/卷290·列傳第一百七十八 忠義二
  • 明史/卷291·列傳第一百七十九 忠義三
  • 明史/卷292·列傳第一百八十 忠義四
  • 明史/卷293·列傳第一百八十一 忠義五
  • 明史/卷294·列傳第一百八十二 忠義六
  • 明史/卷295·列傳第一百八十三 忠義七
  • 明史/卷296·列傳第一百八十四 孝義一
  • 明史/卷297·列傳第一百八十五 孝義二
  • 明史/卷298·卷二百九十八 列傳第一百八十六 隱逸
  • 明史/卷299·卷二百九十九 列傳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明史/卷300·列傳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明史/卷301·列傳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明史/卷302·列傳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明史/卷303·列傳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明史/卷304·列傳第一百九十二
  • 明史/卷305·卷三百零五 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 明史/卷306·列傳第一百九十四 閹黨 焦芳 張綵 顧秉謙 崔呈秀 劉志選 曹欽程 王紹徽 霍維華 閻鳴泰 賈繼春 田爾耕
  • 明史/卷307·列傳第一百九十五
  • 明史/卷308·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 明史/卷309·卷三百九 列傳第一百九十七
  • 明史/卷310·卷三百一十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湖廣土司
  • 明史/卷311·卷三百一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一
  • 明史/卷312·卷三百一十二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明史/卷313·卷三百一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 雲南土司一
  • 明史/卷314·卷三百一十四 列传第二百二 雲南土司二
  • 明史/卷315·卷三百一十五 列传第二百三 雲南土司三
  • 明史/卷316·列傳第二百〇四 貴州土司
  • 明史/卷317·列傳第二百〇五 廣西土司一
  • 明史/卷318·列傳第二百〇六 廣西土司二
  • 明史/卷319·列傳第二百〇七 廣西土司三
  • 明史/卷320·卷三百二十 列傳第二百八 外國一
  • 明史/卷321·卷三百二十一 列傳第二百〇九 外國二
  • 明史/卷322·卷三百二十二 列傳第二百一十 外國三
  • 明史/卷323·琉球 呂宋 合貓裡 美洛居 沙瑤吶嗶啴 雞籠 婆羅 麻葉甕 古麻刺朗 馮嘉施蘭 文郎馬神
  • 明史/卷324·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第二百一十二 外国五
  • 明史/卷325·浡泥 滿剌加 蘇門答剌 須文達那 蘇祿 西洋瑣裡 瑣裡 覽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兒 黎伐 南渤利 阿魯 柔佛 丁機宜 巴喇西 佛郎機 和蘭
  • 明史/卷326·古裡里 柯枝 小葛蘭 大葛蘭 錫蘭山
  • 明史/卷327
  • 明史/卷328·瓦剌 兀良哈
  • 明史/卷329·卷三百二十九 列傳第二百十七
  • 明史/卷330·卷三百三十 列傳第二百十八
  • 明史/卷331·卷三百三十一 列傳第二百十九
  • 明史/卷332·卷三百三十二 列傳第二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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