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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070·卷七十 志第23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點擊數: 42
應天乾元儀天曆

步五星

歲星總:七十九萬七千九百三十一、秒五。「乾元」率二十三萬四千五百三十五、秒五千七百二十五,「儀天」木星周率四百二萬八千五百八十七、秒七千五百六十。

平合:三百九十八日、八千八百五十七、秒二十八。「乾元」餘二千五百五十五、秒八千六百二十五,約分八十七。「儀天」餘八千七百八十七、秒七千五百六十。二曆平合皆謂之周日,數同「應天」。

變差:空、秒一十六。「乾元」差二十八、秒九千四百二十二半,秒母一萬。「儀天」歲差九十八、秒九千五百。上限二百五度,下限一百六十度、二十五分、秒六十三。

熒惑總:一百五十六萬一百五十二、秒三。「乾元」率四十五萬八千五百九十二、秒九千一百八十三、十四。「儀天」火星周率七百八十七萬七千一百九十一、秒一千一百。

平合:七百七十九日、九千二百二、秒一十八。「乾元」餘二千七百四、秒五千九百一十七,約分九十二。「儀天」餘九千二百九十一、秒一千一百。二曆平合皆謂之周日,數同「應天」。

變差:三、秒空。「乾元」差二十九、秒一千一百三十五。「儀天」歲差九十八、餘三千八百。上限一百九十六度八十,下限一百六十八度四十五、秒六十三。

鎮星總:七十五萬六千三百一十一、秒八十五。「乾元」率二十二萬二千三百一十一、秒二千一百六十四、二十。「儀天」土星周率三百八十一萬八千六百八、秒三千五百。

平合:三百七十八日、八百六、秒五十一。「乾元」餘二百三十六、秒八百三十一,約分八。「儀天」餘八百八、秒三千五百。二曆平合皆謂之周日,數同「應天」。

變差:五、秒七十九。「乾元」差二十八、秒九千五百三。「儀天」歲差一百、秒一千一百,上限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三分、秒八十一,下限同上限。

太白總:一百一十六萬八千二十二、秒四十二。「乾元」率三十四萬三千三百三十九、秒一千五百四十七。「儀天」金星周率五百八十九萬七千四百八十九、秒五千四百。

平合:五百八十三日、八千九百九十六、秒一十。「乾元」餘二千六百七十六、秒一千七百三十五,約分九十一。「儀天」餘九千一百八十九、秒五千四百。二曆平合皆謂之周日,數同「應天」。

再合:二百九十一日、九千四百九十九、秒五。「乾元」、「儀天」不立此法。

變差:二、秒三十六。「乾元」差二十九、秒一千七百九十八。「儀天」歲差一百二十、餘八千三百九,上限一百九十七度一十六,下限一百六十八度、秒六十三。

辰星總:二十三萬一千八百六、秒四十二、八十。「乾元」率八萬八千一百三十七、秒四千四百一十,八十。「儀天」水星周率一百一十七萬三百八十七、秒二千八百。

平合:一百一十五日,八千八百二、秒三十。「乾元」餘二千五百八十七、秒二千九十四,約分八十八。「儀天」餘八千八百八十七、秒二千八百。二曆平合皆謂之周日,數同「應天」。

再合:五十七日、九千四百二、秒一十五。「乾元」、「儀天」不立此法。

變差:三、秒七十八。「乾元」差二十九、秒一千一百三十八。「儀天」歲差九十八、秒三十,上限一百八十三度、六十二分,下限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秒六十三。

求五星天正冬至後加時平合日度分秒:「乾元」謂之五星平合變日,「儀天」謂之常合中日中度。

各以星總除元積為總數,不盡者,返減星總,餘,半而進位;又置總數,木、火三之,土如其數,皆百而從之,以元法收之,為天正冬至後平合日度及分。「乾元」置歲積分,各以星率去之,不盡,用減星率,餘以五因之,滿元率收為日,不滿,退除為分。「儀天」各以其星周率去歲積分,不滿者,返減其周率,余以宗法收為日,不盡,退除為分。

求平合入曆分:「乾元」謂之入曆,「儀天」謂之推五星常合入曆度分。

各以其星變差展所求積年,滿三百六十五萬三千二百九十三、秒一十九,去之不盡,以元法收為度,不滿為分,以減平合日,為入曆度分。「乾元」以積年乘星差,以周天策去之,不盡,以元率收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用減平合變日,為入曆分。「儀天」各置其星歲差,以積年乘之,滿三百六十八萬九千八百八、秒九千九百去之,不盡,以宗法收為度,不滿,退收為分。

求入陰陽變分:在陽末變分以下為入陽曆;以上去之,餘為入陰曆。置入陰、陽曆分,以陰、陽變數去之,不盡,為入陰、陽數及變分。

「乾元」歲星前限二萬五百五,中限一萬二百四十八,後限一萬六千二十;熒惑前限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二,中限六千五百六十四,後限一萬六千八百四十四;鎮星前限一萬八千二百六十二,中限九千一百二十六,後限同前限,前、後、中皆半周天;太白前限一萬九千七百一十六,中限九千八百五十八,後限一萬六千八百九;辰星前、中、後與鎮星同。又歲星前法一千七百八,後法一千三百三十四,熒惑前法一千六百四十一,後法一千四百三;鎮星、辰星前後法皆一千五百二十二;太白前法一千六百四十三,後法一千四百二。「儀天」各置常合入曆度分,如在上限末數已下者為增數;以上者減去上限末數下度分,餘為入下限減數。又各置所入上、下限度分,以上、下限度分相近者減之,餘為入次限、下限度及分。

「乾元」五星辰星陰、陽差分並陰、陽差度並同初、末。入陰陽定分:「乾元」謂之入諸曆變分,「儀天」謂之求五星常合入增減定數。

以入變分各減初變分,餘卻以其變下損益率展之,百而一為分;損益次變下陰、陽積為定分。「乾元」置平合入曆分,以其星入段前、後限分加減之,如不足,加周天以減之,餘卻依入曆分入初末限;各置其段入曆分,前限以下為在前,以上者去之,為後限分;在中限以下為初限,以上去之,為末限分;置初、末,以前、後限星分除之為限數,不滿,為初末限日;各以其限差分約之,為差;初限以加、末限以減,用加減前、後限度為定度。「儀天」各置常合所入限下度數及分,以其限下損益率乘之,退一等,以百約之為度,不滿為分,以損益其限下增、減積度及分。若求諸變增、減定度者,置其變入上下限,准此求之。

定合積日:「乾元」謂之求定日,「儀天」謂之求五星定合積日。

日除陰、陽定分,為二;陽加陰減平合日,為定積日及分。「乾元」置變日,以前、後限度前加後減,為定日。「儀天」各置其星常合中日及餘,以入曆增減度增者增之、減者減之,金、水返而加減之,以日躔定差先減後加之,金、水則先加後減,即得定合積日及分。又「儀天」求入盈縮初末限,皆以半周天為准。

入氣盈縮度分:「乾元」謂之入氣,「儀天」謂之求入盈縮初末限。

置定積,以常數去之,不盡者,為入氣日分;置入氣日分,如求朔望盈縮術入之,即得入氣盈縮度分。「乾元」置定日,以氣策去之為氣數,不盡,為入氣日;命以冬至,算外,即得入氣日及分。「儀天」各置定合積日,在半周天以下者去之,餘為在縮,乃視在盈縮初限日及約餘以下者,便為在盈縮初限;以上者,減去盈縮初限日約餘,為在盈縮末限日及餘。

定合日辰:「乾元」謂之日辰,「儀天」同「應天」。

以其大、小餘加入氣日,命從甲子,算外,即得所求。「乾元」、「儀天」以冬至大、小餘加定日,各滿紀法去之,餘並同「應天」。「乾元」冬至小餘以元率退收,百為母;又有日躔陰陽度,置其氣陰陽分,如求朔日度分術入之,即得所求。

求入月日數:「儀天」謂之求定合在何月日。

置定合日辰大餘,以定朔大餘減之,餘命算外,即得所求。二曆法同。

定合定星:「乾元」同。「儀天」謂之求日躔先後定數、求五星定合定度及分。

各以其星入氣盈縮度分盈加縮減之,又以百除陰、陽定分,為度分;陽加陰減,皆加減平合,為定星;用加天正黃道日度,滿宿去之,不滿宿,即得所求。「乾元」各置其星平合中星,以日躔陰陽度陰減陽加之;又以其星入曆限度前加後減之,即為其星定合定星。余同「應天」。「儀天」置所入限日下小餘,以其日盈縮率乘,以宗法除為分,以盈縮其日下先後定分,為日躔先後定度及分;又各置其星常合中度及分,以入限增定度及分增減之。金、水二星增者減,減者增;又以日躔先後定度及分,木、火、土即先減後加,金、水先加後減其日躔差,木星二因,退位,火星除二,土星退位,從下加三,金、水倍,用即得定度及分。余同「應天」。

歲星入段亦名入變

熒惑入段鎮星入段太白入段辰星入段

諸段平日平度:「乾元」謂之諸星變定積,「儀天」謂之五星諸變中日中度。

置平合日度,以諸段下平日平度加之,即得所求。「乾元」各置其星變日,以所求入曆前加後度前加後減之。其太白辰星夕見變及晨疾變,皆以返用加減。熒惑晨見變定,置定差,以進一位滿十一除之為定差,各依加減,即得所求;在留變者,置其變定積,以前變前後度前後減之。其火星三因之,後退者倍之。「儀天」各置其星常合中日中度及分,以其星諸變段下常加合中日變度加減中星,即得諸變中日中度及分。

諸段入曆:「儀天」謂之求五星諸變入限及增減定度。

置平合入陰陽曆分,各以逐段陰陽曆分加之,為諸段入曆分。「乾元」以在諸變曆分中入曆名曰限變度。「儀天」各置其星常合入曆度分,以其星諸變段下上下限度分累加之,滿周天去之,余依常合術入之,各得增減定度。其金星在晨疾、晨合、夕見變者,置增減定度及分,以四乘三除,為金星變定差。其火星在晨見變者,以九乘,增減定度及分,退一位,為晨星變定差。

諸段入變分:置入曆分,各以變分去之,餘為入變分。求陰陽定分,依平合術入之。「乾元」諸段變分在入變前述。「儀天」即同「應天」。

五星諸段定積曰:「乾元」謂之求五星諸變定日。

置其入陰陽定分,百除,為日分;陽減陰減諸段平日。其金水夕見、晨疾返為之定積。其金星晨次、晨遲,更用盈縮度縮加盈減定積為定。求其入氣月日,如平合術入之。又熒惑前遲定積,置平合入陰陽曆分,加二萬一千六百七十五,盈三萬六千五百二十五半去之。餘與見求入陰陽曆同者,更不求之,如不同曆者,即依平合術入,所得,用加前遲留退、後退留平日為定積,入氣月日如前。又五星定用盈縮差及陰陽定分:歲熒惑鎮星晨見、夕疾、定合,太白定合、夕見、夕退、再合、晨見及後、晨疾,皆用盈縮定差,太白定合晨、夕見及後疾,皆用盈縮定差。內歲星後疾不用盈縮定差,辰星諸段總用盈縮定差盈加縮減。熒惑晨見陰陽定分身外加一,前疾陽定分再析,各為定分。「乾元」諸變定日在入變前。「儀天」各置其星入變中日,以其星所入變限增減定度及分,增者增之,減者減之。其金星定合、夕見、夕順疾、夕次疾、晨次疾,水星定合、夕見、晨疾變,皆以增減定度及分,增者減之,減者增之,各得定日。合用日躔差者,乃以日躔先後定差先減後加,乃為定日及分。其日躔差,金水定合、夕見、晨疾,以日躔差先加後減,乃為定日及分天之度數。

定星:「乾元」謂之求五星諸變定星,「儀天」謂之求五星諸變定度。

以合用盈縮定差加減平度分,又以陰陽定分陽加陰減。其金水夕見、晨疾返用為定星,求宿度,加平合入之。熒惑前遲、後退差度以二百三十六度加前遲定星,二百五十七度加後退定星,如半周天以下為陽度;以上者去之,余為陰度;前遲陰陽度在一百一十度以上者,返減半周天,餘以五因之,後退入陰陽度在七十四度以下者,亦五因之,皆滿百為度分,陽減陰加定星,為前遲、後退定星;求宿度,加平合入之。「乾元」置其星其變中星,以入曆前後度前加後減之,又合用陰陽度者,陰減陽加之,為定星;以冬至黃道日度加之,命從鬥宿,算外,即其變所入宿次也。若在留變者,更不求定星也,只用前變定星為留變定星。又熒惑留差,以一百一十九度減前遲定星,以一百三十四度減後退定星,在一百八十二度半以下為前,以上者去之為後,置前後度,在七十三度以下為在前,以上者返減一百八十三度半,餘為後度,皆倍之,百除為度,命曰留差度及分也。又前退定星度,以一百二十三度減前退定星,又以一百三十一度減後退定星,在一百八十二度半以下者為前,以上者去之為後,視前後度在七十三度以下為前,以上者返減一百八十二度半為後:皆以倍之,百除為度,即得前後退差度及分也;用前減後加其段定星為定星。又五星用陰陽度:歲星熒惑鎮星晨見,後疾,夕合;太白夕見、退,夕合,晨見,後疾,平合皆用日躔、陰陽度,其辰星諸段皆用之。「儀天」各置其星其變中度及分,以其變入限增減定度及分,增者增之,減者減之。其金星定合、夕見、夕定度及分,增者減之,減者增之,各得定日、次定日,各加減訖後,合用日躔先後定差者,以日躔先後定差及分先減後加之,即各得定度及分。其日躔差,木星定合,五因,半而退位,晨見先二因,退位,後五因,半而退位;後定疾先差五因,半而退位,定差二因退位;火星定合,身外除二,晨見先差七因,退位,後差身外除二,後差七因退位;土星定合,退位從下加二,晨見先差退位,後差從下加三,退位,後差退位;金星定合,二因之,夕見先差伏倍用,後差從下加三,晨疾伏先差從下加二,後差二因,夕退伏、晨退見六因,先後退位;水星夕見後差從下加三,先差二因,晨疾先差從下加三,後差倍用,定合乃用加減次定度為定度,置定度及分,以加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及分,命從鬥宿初度起算,至不滿宿,算外,即得其變加時宿度,其火星前、後退及前遲變皆為次定星,又置之,以留退定差度及分,增者增之,減者減之,得為前、後退定度,前遲,置前留定差,以三

除之,乃用增減前遲定度也。又火星留差,以一百二十四半減前遲次定度,又以二百四十六度少加後退定度,若在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以下為入在增;以上者,以減去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為入在減。置入在增、減度及分,如在七十二度以下者為上限;以上者,返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餘為下限。各置所入上、下限增減度及分,在上限四因之,在下限倍,身外加三,皆以一百約之為度及分,若在後留者,三因之為定差度及分。又,「儀天」有火星退定差度及分,以二百四十一度少加前退後次定度,又以一百一十九度減退次定度及分,餘,在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以下者為入在增;以上者,減去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餘為入在減。又置入上、下限度分,若在七十二度以下者為上限,如在七十二度以上者為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餘為下限。又置上下限增減度分,在上為度,不滿為分,即各得退定差度及分,其定差,如在後退者,倍之為定差。又有火星留定日,各置前、後留常中日,前留以前遲變入限增減定度及分,增者增之,減者減之,各以前、後留定差度及分,增者加之,減者損之,即得前、後留定日,其增減差通入曆用之。又有火星前、後退定度,各置前、後變次定度及分,以前、後退定差度及分,如在增者加之,在減者損之,即得定度及分;置定度及分,以加天正冬至黃道日度及分,命從鬥宿初度去之,至不滿宿,算外,即得退行所在宿度及分也,其增減定度,三除乃用之。

日率度率:以本段定積減後段定積,為泛日率;以本段定星減後段定星,為定度率。又置後段甲子,以前段甲子減之,餘為距後實日率。「乾元」以前段定積減後段定積為日率,以其段定星減後段定星為度率。「儀天」各置其段定日定度,以前段定日定度減之,餘者為其段日率、度率。其退行段,置前段定度減之,餘為退行度率。

平行分:「儀天」謂之求每日平行度及分。

以距後日率除度率,為平行分。「乾元」以日率除度率為行分。「儀天」各置其段度率及分,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得其星平行分。

初末行分:「儀天」謂之求每段初末日度及分。

置其段平行分,與後段平行分相減,為合差;半之,加減平行分,為初、末行分;後多者減平行分為初,加平行分為末;後少者加平行分為初,減平行分為末。「乾元」法同。「儀天」各以其段平行分與後段平行分相減,餘為會差,半會差,以加減其段平行分,余同「應天」。又五星前留一段及後退段,皆加為初、減為末;後留一段及前退段,皆以半總差減為初、加為末。其總差消息前後段初、末分,令衰殺等以用總差,即得前後段初、末行分相應也。

求日差:以距後日除合差為日差。「乾元」以日率除合差為日差。「儀天」置其段總差,以減其日率,一百除之,即為每日差行之分。

求每日行分:以日差後多者益、後少者損初日行分,為每日行分。「乾元」、「儀天」法同。

求每日星所在:以每日行分順加逆減其星,命如前,即得所求。其木火土水前、後遲段平行分倍之,前為初,後為末分,各以距後日除,為日差;前遲日損、後遲日益,為每日行分。「乾元」以日差累損益初日行分,累加其段宿次,即得每日星行宿次及分。「儀天」求每日差行度及分,各置其段總差,以減其日率一日以餘之,即為每日差行之分。以每日差分累損益初日行分,為每日行度及分。初日行分多於末日行分,累損初日行分;少於末日行分,累益初日行分。將其每日行度及分累加其星初日所在宿次,各得每日所在宿次及分。如是退行段,將每日行分累減其初日宿次及分,即得退行所在宿度及分。又「儀天」有直求其日星所在宿次,置其所求日,減一,以乘每日差分,所得為積差,以積差加減初日行分,初日多於末日減之;末日多於初日加之,即得其日行分;以初日行分並之,乃半之,為平行分;置平行分,以求日數乘之,為積度及分;以其積度及分加其星初日宿度,命去之,即其星其日所在宿次及分、如是退行段,以其積度及分減其星初日宿度,餘,為其星所在宿度及分。

漏刻,「周禮」,挈壺氏主挈壺水以為漏,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所以視漏刻之盈縮,辨昏旦之短長。自秦、漢至五代,典其事者,雖立法不同,而皆本于「周禮」。惟後漢、隋、五代著于史志,其法甚詳,而曆載既久,傳用漸差。國朝復挈壺之職,專司辰刻,署置於文德殿門內之東偏,設鼓樓、鐘樓於殿庭之左右。其制有銅壺、水稱、渴烏、漏箭、時牌、契之屬:壺以貯水,烏以引注,稱以平其漏,箭以識其刻,牌以告時於晝,牌有七,自卯至酉用之,制以牙,刻字填金。契以發鼓於夜,契有二:一曰放鼓。二曰止鼓制以木,刻字於上。

常以卯正後一刻為禁門開鑰之節,盈八刻後以為辰時,每時皆然,以至於酉。每一時,直官進牌奏時正,雞人引唱,擊鼓一十五聲,惟午正擊鼓一百五十聲。

至昏夜雞唱,放鼓契出,發鼓、擊鐘一百聲,然後下漏。每夜分為五更,更分為五點,更以擊鼓為節,點以擊鐘為節。每更初皆雞唱,轉點即移水稱,以至五更二點,止鼓契出,凡放鼓契出,禁門外擊鼓,然後衙鼓作,止鼓契出亦然,而更鼓止焉。

五點擊鐘一百聲。雞唱、擊鼓,是謂攢點,至八刻後為卯時正,四時皆用此法。禁鐘又別有更點在長春殿門之外,玉清昭應宮、景靈宮、會靈觀、祥源觀及宗廟陵寢亦皆置焉,而更以鼓為節,點以鉦為節。大中祥符三年,春官正韓顯符上「銅渾儀法要」,其中有二十四氣晝夜進退、日出沒刻數立成之法,合於宋朝曆象,今取其氣節之初,載之于左:

殿前報時雞唱,唐朝舊有詞,朱梁以來,因而廢棄,止唱和音。景德四年,司天監請復用舊詞,遂詔兩制詳定,付之習唱。每大禮、禦殿、登樓、入閣、內宴、晝改時、夜改更則用之,常時改刻、改點則不用。

五更五點後發鼓曰:

朝光發,萬戶開,群臣謁。平旦寅,朝辨色,泰時昕。日出卯,瑞露晞,祥光繞。食時辰,登六樂,薦八珍。禺中巳,少陽時,大繩紀。日南午,天下明,萬物睹。日昳未,飛夕陽,清晚氣。晡時申,聽朝暇,湛凝神。日入酉,群動息,嚴扃守。

初夜發鼓曰:

日欲暮,魚鑰下,龍韜布。甲夜己,設鉤陳,備蘭錡。乙夜庚,杓位易,太階平。丙夜辛,清鶴唳,夢良臣。丁夜壬,丹禁靜,漏更深。戊夜癸,曉奏聞,求衣始。

端拱中,翰林天文鄭昭晏上言:「唐貞觀二年三月朔,日有食之,前志不書分數、宿度、分野、虧初復末時刻。臣以「乾元曆」法推之,得其歲戊子,其朔戊申,日所食五分,一分在未出時前,四分出後,其時出在寅六刻,虧在三刻,食甚在八刻,復在卯四刻,當降婁九度。」又言:「按曆書雲,凡欲取驗將來,必在考之既往。謹按「春秋」交食及漢氏以來五星守犯,以新曆及唐「麟德」、「開元」二曆覆驗三十事,以究其疏密。」

日食:

「春秋」,魯僖公十二年春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其年五月庚午朔,去交入食限誤為三也。文西元年春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其年三月癸巳朔,去交入食限誤為二也。文公十五年夏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是月泛交分入食限前。漢元光元年七月癸未晦,日有食之。今按曆法,當以癸未為八月朔,蓋日食朔、月食望,自為常理,今雲晦日食者,蓋司曆之失也。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辛酉亦當為九月朔,又失之。

五星守犯:

後漢永元五年七月壬午,歲星犯軒轅大星。「麟德」星五度。「開元」張五度。「乾元」張八度。

元初三年七月甲寅,歲星入輿鬼。「麟德」井二十九度。「開元」鬼一度。「乾元」柳五度。

後魏大延二年八月丁亥,歲星入鬼。「麟德」井二十八度。「開元」鬼二度。「乾元」柳三度。

正始二年六月己未,歲星犯昴。「麟德」昴二度。「開元」昴三度。「乾元」昴四度。

宋大明三年五月戊辰,歲星犯東井鉞。「麟德」參四度。「開元」參六度。「乾元」井初度。

後漢永和四年七月壬午,熒惑入南斗,犯第三星。「麟德」箕七度。「開元」鬥一度。「乾元」鬥十二度。

魏嘉平三年十月癸未,熒惑犯亢南星。「麟德」角六度。「開元」亢五度。「乾元」亢三度。

晉永和七年五月乙未,熒惑犯軒轅大星。「麟德」星七度。「開元」張二度。「乾元」張二度。

後魏太常二年五月癸巳,熒惑犯右執法。「麟德」翼六度。「開元」翼十二度。「乾元」翼十三度。

陳天嘉四年八月甲午,熒惑犯軒轅大星。「麟德」張二度。「開元」張五度。「乾元」張四度。

後漢延光三年九月壬寅,鎮星犯左執法。「麟德」翼十九度。「開元」軫二度。「乾元」翼五度。

晉永和十年正月癸酉,鎮星掩鉞星。「麟德」參六度。「開元」參七度。「乾元」井三度。

後魏神瑞二年三月己卯,鎮星再犯輿鬼積屍。「麟德」井二十八度。「開元」井三十度。「乾元」柳初度。

齊永明九年七月庚戌,鎮星逆在泣星東北。「麟德」危二度。「開元」虛九度。「乾元」危四度。

陳永定三年六月庚子,鎮星入參。「麟德」參七度。「開元」參八度。「乾元」井二度。

後漢永初四年六月癸酉,太白入鬼。「麟德」參五度。「開元」井三十度。「乾元」鬼初度。

延光三年二月辛未,太白入昴。「麟德」晨伏。「開元」昴六度。「乾元」昴一度。

魏黃初三年閏六月丁丑,太白晨伏。「麟德」丁亥晨伏,後十日。「開元」同,丁丑晨伏。「乾元」十月置閏,七月丁丑晨伏。

晉咸康七年四月己丑,太白入輿鬼。「麟德」柳三度。「開元」鬼一度。「乾元」柳一度。

晉永和十一年九月己未,太白犯天江。「麟德」尾四度。「開元」尾九度。「乾元」尾十二度。

漢太始二年七月辛亥,辰星夕見。「麟德」伏末見。「開元」夕見軫九度。「乾元」夕見軫九度。

後漢元初五年五月庚午,辰星犯輿鬼。「麟德」井二十七度。「開元」井二十八度。「乾元」井二十九度。

漢安二年五月丁亥,辰星犯輿鬼。「麟德」夕見井二十二度。「開元」夕見鬼二度。「乾元」夕見鬼一度。

晉隆安三年五月辛未,辰星犯軒轅大星。「麟德」夕見星五度。「開元」夕見星三度。「乾元」夕見星五度。

後魏太和十五年六月丙子,辰星隨太白於西方。「麟德」張二度。「開元」星五度。「乾元」張初度。

端拱二年四月己未,翰林祗候張玭夜直禁中,太宗手詔曰:「覽「乾元曆」細行,此夕熒惑當退軫宿乃順行,今止到角宿即順行,得非曆差否?」奏曰:「今夕一鼓,占熒惑在軫末、角初,順行也。據曆法,今月甲寅至軫十六度,乙卯順行,驗天差二度。臣占熒惑明潤軌道,兼前歲逆出太微垣,按曆法差疾者八日,此皆上天祐德之應,非曆法之可測也。」至道元年,昭晏又上言:「承詔考驗司天監丞王睿雍熙四年所上曆,以十八事按驗,所得者六,所失者十二。」太宗嘉之,謂宰相曰:「昭晏曆術用功,考驗否臧,昭然無隱。」由是賜昭晏金紫,令兼知曆算。二年,屯田員外郎呂奉天上言:

「按經史年曆,自漢、魏以降,雖有編聯,周、秦以前,多無甲子。太史公司馬遷雖言歲次,詳求朔閏,則與經傳都不符合,乃言周武王元年歲在乙酉。唐兵部尚書王起撰「五點陣圖」,言周桓王十年,歲在甲子,四月八日佛生,常星不見;又言孔子生於周靈王庚戌之歲,卒于周悼王四十一年壬戌之歲,皆非是也。馬遷乃古之良史,王起又近世名儒,後人因循,莫敢改易。臣竊以史氏凡編一年,則有一十二月,月有晦朔、氣閏,則須與歲次合同,苟不合同,何名歲次?本朝文教聿興,禮樂鹹備,惟此一事,久未刊詳。臣探索百家,用心十載,乃知唐堯即位之年,歲在丙子,迄太平興國元年,亦在丙子,凡三千三百一年矣。虞、夏之間,未有甲子可證,成湯既沒,太甲元年始有二月乙丑朔旦冬至,伊尹祀于先王,至武王伐商之年正月辛卯朔,二十有八日戊午,二月五日甲子昧爽。又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朏,王命作冊畢。自堯即位年,距春秋魯隱西元年,凡一千六百七年;從隱西元年,距今至道二年,凡一千七百一十五年;從太甲元年,距今至道二年,凡二千七百三十二年;從魯莊公七年四月辛卯夜常星不見,距今至道二年,凡一千六百八十一年,從周靈王二十年孔子生,其年九月庚戌、十月庚辰兩朔頻食,距今至道二年,凡一千五百四十五年;從魯哀公十六年四月乙丑孔子卒,距今至道二年,凡一千四百七十二年。以上並據經傳正文,用古曆推校,無不符合,乃知「史記」及「五點陣圖」所編之年,殊為闊略。諸如此事,觸類甚多,若盡披陳,恐煩聖覽。臣耽研既久,引證尤明,起商王小甲七年二月甲申朔旦冬至,自此之後,每七十六年一得朔旦冬至,此乃古曆一蔀;每蔀積月九百四十、積日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率以為常,直至「春秋」魯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了無差爽。用此為法,以推經傳,縱小有增減,抑又經傳之誤,皆可以發明也。古曆到齊、梁以來,或差一日,更有近曆校課,亦得符合。伏望聖慈,許臣撰集,不出百日,其書必成。儻有可觀,願藏秘府。」

詔許之。書終不就。

又司天冬官正楊文鎰上言:「新曆甲子,請以百二十年。」事下有司,以其無所依據,議寢不行。太宗曰:「支幹相承,雖止於六十,儻再周甲子,成上壽之數,使期頤之人得見所生之年,不亦善乎?」遂詔新曆甲子所紀百二十歲。

國初,有司上言:「國家受周禪,周木德,木生火,則本朝運膺火德,色當尚赤。臘以戌日。」詔從之。

雍熙元年四月,布衣趙垂慶上書言:「本朝當越五代而上承唐統為金德,若梁繼唐,傳後唐,至本朝亦合為金德。矧自國初符瑞色白者不可勝紀,皆金德之應也。望改正朔,易車旗服色,以承天統。」事下尚書省集議,常侍徐鉉與百官奏議曰:「五運相承,國家大事,著於前載,具有明文。頃以唐末喪亂,朱梁篡弑,莊宗早編屬籍,親雪國仇,中興唐祚,重新土運,以梁室比羿、浞、王莽,不為正統。自後數姓相傳,晉以金,漢以水,周以木,天造有宋,運膺火德。況國初祀赤帝為感生帝,於今二十五年,豈可輕議改易?」又云:「梁至周不合迭居五運,欲國家繼唐統為金德,且五運迭遷,親承歷數,質文相次,間不容髮,豈可越數姓之上,繼百年之運?此不可之甚也。按「唐書」天寶九載,崔昌獻議自魏、晉至周、隋,皆不得為正統,欲唐遠繼漢統,立周、漢子孫為王者後,備三恪之禮。是時,朝議是非相半,集賢院學士衛包上言符同,李林甫遂行其事。至十二載,林甫卒,復以魏、周、隋之後為三恪,崔昌、衛包由是遠貶,此又前載之甚明也。伏請祗守舊章,以承天祐。」從之。

大中祥符三年,開封府功曹參軍張君房上言:「自唐室下衰,土德隤圮,朱氏強稱金統,而莊宗旋復舊邦,則朱梁氏不入正統明矣。晉氏又復稱金,蓋謂乘于唐氏,殊不知李?建國於江南耳。漢家二主,共止三年,紹晉而興,是為水德。洎廣順革命,二主九年,終於顯德。以上三朝七主,共止二十四年,行運之間,陰隱而難賾。伏自太祖承周木德而王,當於火行,上系于商,開國在宋,自是三朝迄今以為然矣。愚臣詳而辨之,若可疑者。太祖禪周之歲,歲在庚申。夫庚者,金也,申亦金位,納音是木,蓋周氏稱木,為二金所勝之象也。太宗登極之後,詔開金明池于金方之上,此誰啟之?乃天之靈符也。陛下履極當強圉之歲,握符在作噩之春,適宋道之隆興,得金天之正氣。臣試以瑞應言之,則當年丹徒貢白鹿,姑蘇進白龜,條支之雀來,潁川之雉至。臣又聞當封禪之時,魯郊貢白兔,鄆上得金龜,皆金符之至驗也。願以臣章下三事大臣,參定其事。」疏奏,不報。

天禧四年,光祿寺丞謝絳上書曰:

臣按古志,凡帝王之興,必推五行之盛德,所以配天地而符陰陽也。故神農氏以火德,聖祖以土德,夏以木德,商以金德,周以火德。自漢之興,王火德者,以謂承堯之後。且漢,堯之裔也。五帝之大,莫大於堯,漢能因之,是不墜其緒而善繼其盛德也。國家膺開光之慶,執敦厚之德,宜以土瑞而王天下,然其推終始傳,承周之木德而火當其次。且朱梁不預正統者,謂莊宗復興於後。自石晉、漢氏以及于周,則李昪建國于江左而唐祚未絕,是三代者亦不得正其統矣。昔者,秦祚促而德暴,不入正統,考諸五代之際,亦是類矣。國家誠能下黜五代,紹唐之土德,以繼聖祖,亦猶漢之黜秦,興周之火德以繼堯者也。

夫五行定位,土德居中,國家飛運于宋,作京於汴,誠萬國之中區矣。「傳」曰:「土為群物主,故曰後土。」「洪範」曰「土爰稼穡,稼穡作甘。」方今四海給足,嘉生蕃衍,邇年京師甘露下,泰山醴泉湧,作甘之兆,斯亦見矣。矧靈木異卉,資生於土,千品萬類,不可勝道,非土德之驗乎?

臣又聞之,太祖生於洛邑,而胞絡惟黃;鴻圖既建,五緯聚於奎躔,而鎮星是主。及陛下升中之次,日抱黃珥;朝祀于太清宮,有星曰含輿,其色黃而潤澤。斯皆凝命有表,微德攸屬,天意人事響效之大者,則土德之符在矣。是故天心之在茲,陛下拒而罔受;民意之若是,陛下謙而弗答。氣壅未宣,河決遂潰,豈不神哉!然則天淵之勃流,水德之浸患,考六府之厭鎮,驗五行之勝剋,亦宜興土之運,禦時之災。伏望順考符應,詳習法度,惟陛下時而行之。

大理寺丞董行父又上言曰:「在昔泰皇以萬物生於東,至仁體乎木,故德始於木。木以生火,神農受之為火德;火以生土,黃帝受之為土德;土以生金,少昊受之為金德;金以生水,顓頊受之為水德;水以生木,高辛受之為木德;木以生火,唐堯受之為火德;火以生土,虞舜傳之為土德。土以生金,夏為金德;金以生水,商為水德;水以生木,周為木德;木以生火,漢應圖讖為火德;火以生土,唐受曆運為土德。陛下紹天之統,受天之命,固當上繼唐祚,以金為德,顯黃帝之嫡緒,彰聖祖之丕烈。臣又按聖祖先降于癸酉,太祖受禪于庚申,陛下即位于丁酉,天書下降于戊申。庚,金也,申、酉皆金也,天之體也。陛下紹唐、漢之運,繼黃帝之後,三世變道,應天之統,正金之德,斯又順也。」詔兩制詳議。既而獻議曰:「竊詳謝絳所述,以聖祖得瑞,宜承土德,且引漢承堯緒為火德之比,雖班彪敘漢祖之興有五,其一曰帝堯之苗裔。及序承正統,乃越秦而繼周,非用堯之行。今國家或用土德,即當越唐上,承于隋,彌以非順,失其五德傳襲之序。又據董行父請越五代紹唐為金德,若其度越累世,上承百代之統,則晉、漢洎周,鹹帝中夏,太祖實受終於周室而陟於元後,豈可弗遵傳繼之序,續於遐邈之統?三聖臨禦六十餘載,登封告成,昭姓紀號,率循火行之運,以輝炎靈之曜。茲事體大,非容輕議,矧雍熙中徐鉉等議之詳矣。其謝絳、董行父等所請,難以施行。」詔可。

宋史/卷069·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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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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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天乾元儀天曆

○應天 乾元 儀天曆

步月離入先後曆

離總:五萬五千一百二十、秒一千二百四十二。

轉日:二十七、五千五百四十六、秒六千二百一十。

曆中日:一十三、七千七百七十四、秒三千一百五。

朔差日:一、九千七百六十二、秒三千七百九十。

度母:一萬一百。

秒法:一萬。

求天正十一月朔入先後曆:以通餘減元積,餘以離總去之為總數;不盡者,半而進位,以元法收為日,不滿為分。如曆中日以下為入先曆;以上者去之,為入後曆。命日,算外,即得天正十一月朔入先後曆日分。累加七日、三千八百二十七分、秒六,盈曆中日及分秒去之,各得次朔、望入先後曆日分。

七日:初數八千八百八十八,末數一千一百一十四。

十四日:初數七千七百七十四,末數二千二百二十八。

又「儀天」法月離先後度數:以月朔、弦、望入曆先後分通減元法,餘進位,下以其日損益率展之,以元法收為分,所得,損益次日下先後積為定數。其七日、十四日,如初數以下者,返減之,以上者去之,餘,返減末數,皆進位,下以損益率展之,各滿末數為分,損益次日下先後積為定數。

朔弦望定日:以日躔、月離先後定數,先加後減朔、弦、望中日,為定日。

推定朔弦望日辰七直:以天正所盈之日加定積,日滿七十六去之,不滿者,命從金星甲子,算外,即得定朔、弦、望日辰星直也。視朔幹名與後朔同者大,不同者小,其月無中氣者為閏。又視朔所入辰分皆與二分相減,餘二收,用減八分之六,其朔定小餘如此;以上者進一日;朔或有交正見者,其朔不進​​。定望小餘在日出分以下者,退一日,若有虧初在辰分以下亦如之。

九道宿度:凡合朔所交,冬在陰曆,夏在陽曆,月行青道;冬在陽曆,夏在陰曆,月行白道;春在陽曆,秋在陰曆,月行朱道;春在陰曆,秋在陽曆,月行黑道。 四序月離為八節,九道斜正不同,所入七十二候,皆與黃道相會。各距交初黃道宿度,每五度為限。初限十二,每限減半,終九限又減盡,距二立之宿減一度少強,卻從減盡起,每限減半,九限終十二而至半交,乃去黃道六度;又自十二,每限減半,終九限又減一度少強,更從減盡起,每限增半,九限終十二,復與日軌相會。交初、交中、半交,各以限數,遇半倍使,乘限度為泛差。其交中前後各九限,以距二至之宿前後候數乘之,半交前後各九限,各至二分之宿前後候數乘之,皆滿百而一為黃道差。在冬至之宿後,交初前後各九限為減,交中前後各九限為加;夏至之宿後,交初前後各九限為加,交中前後各九限為減。大凡月交後為出黃道外,交中後為入黃道內。半交前後各九限,在春分之宿後出黃道外,秋分之宿後入黃道內,皆以差為加;在春分之宿後入黃道內,秋分之宿後出黃道外,皆以差為減。倍泛差,退一位,又以黃道差減,為赤道差。交初、交中前後各九限,以差加;半交前後各九限,皆以差減。以黃赤道差減黃道宿度為九道宿度,有餘分就近收為太、半、少之數。

九道交初月度:置月離交初黃道宿度,各以所入限數乘之,如百而一,為泛差;用求黃、赤二道差,依前法加減之,即月離交初九道宿度。

求九道朔月度:百約月離先後定數,後加先減四十二,用減中盈而從朔日,乃加交初九道宿次,即得所求。

求九道望月度:以象積加朔九道月度,命以其道,即得所求。

求晨昏月:置後曆七日下離分,與其日離分相比較,取多者乘朔、望定分,取少者乘晨昏分,皆滿元法為分,百除為度分,仍相減之,各得晨昏前後度分;前加後減朔、望九道月度為晨昏月。

晨昏象積:置加時象積,以前象前後度前減後加,又以後象前後度前加後減,即得所求。

求每日晨昏月:累計距後象離分,百除為度分,用減晨昏象積為加,不足,返減,以距後象日數除之,為日差;用加減每日離分,百除為度分,累加晨昏月,命以九道宿次,即得所求。

步晷漏

求每日晷景去極度晨分:各以氣數相減為分,自雨水後法十六,霜降後法十五,除分為中率,二率相減,為合差;半之,加減中率為初、末率。 又以元法除合差,為日差;為每日損益率;以其數累積之,各得諸氣初數也。

求昏分:以晨分減元法為昏分。

求每日距中度:以百乘晨分,如二千七百三十八為度,不盡,退除為距子度,用減半週天度,餘為距中星度分;倍距子度分,五等除,為每更度分。

求每日昏明中星:置其日赤道日躔宿次,以距南度分加而命之,即其日昏中星;以距子度分加之,為夜半中星;又加之,為曉中星。

求五更中星:置昏中星為初更中星;以每更度分加之,得二更初中星;又加之,得三更初中星;累加之,各得五更初中星所臨。

求日出入時刻:以二百五十加晨減昏為出入分,以八百三十三半除為時,不滿,百除為刻分,命如前,即得所求。

晝夜分:倍日出分,為夜分;減元法,為晝分;百約,為盡夜分。

更籌:倍晨分,以五收,為更差;又五收,為籌差。

步晷漏

冬至後初夏至後次象:八十八日、小餘八千八百九十九半,約餘八千八百一十一分。

夏至後初冬至後次象:九十三日、小餘七千四百八十五,約餘七千四百一十二分。

前限:一百八十八十一日、小餘六千二百八十五,約餘六千二百二十太。

辰法:八百四十一分三分之二。

刻法:一百一分。

辰:八刻三十三分三分之二。

昏明:二百五十二分半。

冬至後上限五十九日,下限一百二十三日、小餘六千二百八十五,約餘六千二百二十二太。

中晷:一丈二尺七寸一分半。

冬至後上差、夏至後下差:二千一百三十分。

升法:一十五萬六千四百二十八分。

冬至後下差、夏至後上差:四千八百一十二分。

平法:一十七萬四千三分。

夏至後上限同冬至後下限,夏至後下限同冬至後上限。

中晷:一尺四寸七分、小分八十四。

「儀天」求每日陽城晷景常數:置入冬、夏二至後求日數及分,以所入象日數下盈縮分盈減縮加之為其日定積,又以減其象小餘為夜半定積及分。又隔位除一,用若夜半定積及分在二至上限以下者,為入上限之數;以上者,以返減前限日及約餘,為入下限日及分。若冬至後上限、夏至後下限,以十四乘之,所得,以減上下限差分,為定差法;以所入上下限日數再乘之,所得,滿一百萬為尺,不滿為寸及分,以減冬至晷影,餘為其日中晷景常數也。若夏至後上限、冬至後下限,以三十五乘之,以上下差分為定法;以入上下限日數再乘之,退一等,滿一百萬為尺,不滿尺為寸及分,用加夏至晷景,即得其日中晷景常數。

「儀天」求晷景每日損益差:以其日晷景與次日晷景相減,其日景長於次日晷影為損,短於次日晷景為益。

「儀天」求陽城中晷景定數:置五千分,以其日晷景定數損益差乘之,所得,以萬約之為分,冬至後用減,夏至後用加;冬至一日有減無加,夏至一日有加無減。

「儀天」求晷漏損益度入前後限數:置入冬至後來日數,在前限以下者為損;以上者,減去前限,餘為入後限日數者為益。若算立成,自冬至後一日,日加滿初象,即加象下約餘,為一象之數。

「儀天」求每日晷漏損益數:置入前後限損益日數及分,如初象以下為在上限;以上者,返減前限,餘為下限,皆自相乘之,其分半以下乘,半以上收之;以一百通日,內其分,乃乘之;所得,在冬至後初象、夏至後次象,以升法除之。若冬至後次象、夏至後初象,以平法除之;皆為分,不滿,退除為小分;所得,置於上位,又別置五百五分於下,以上減下,以下乘上;用在升法者,以二千八百五十除之;用在平法者,以五千五百五十二除之;皆為分,不滿,退除為小分;所得,以加上位,為其日損益數。

「儀天」求每日黃道去極度及赤道內外度分:若春分後置損益差,以五十乘之,以一千五十二除之為度,不滿,以一千四十二除之為分,以加六十七度三千八百四十五。若秋分後,置損益差,以五十乘之,以一千六十除之為度,不滿,以一千五十退除為分,以減一百一十五度二千二百二十二分,即得黃道去極度。置去極度分,與九十一度三千八百四十五相減,餘者為赤道內外度分。若黃道去極度分在九十一度三千八百四十五以下者為內,若在以上者為外度及分。

「儀天」求每日晷漏母:各以其日損益差,自春分初日以後加一千七百六十八,自秋分初日以後減二千七百七十七,各得其日晷漏母,又曰晨分。

「儀天」求每日昏分及距午分:置日元分,以其日晷漏母減之,餘者為昏分。又以其日晷漏母減五千五十分,餘者為其日距午分。

月離九道交會

交總:七十一萬七千八百一、秒八十二。

正交:三百六十三度、八千二百八十三、秒七。

半交:一百八十一度、九千一百四十二、秒五十三半。

少交:九十度、九千五百二十一、秒二十六太。

平朔:一度、四千六百三十二。

平望:空、七千三百一十六。

朔差:二度、八千八百四十一。

望差:二度、一千五百二十五。

初準:一萬六千六百四十一。

中準:一萬八千一百九十一。

末準:一千五百五十。

「乾元」交會

交率:一萬六千、秒七千八百九十一。

交策:二十七、餘六百二十三、秒九千四百五十五。

朔準:二、九百三十六、秒五百四十五。

望準:十四、二千二百五十。

初限:三萬六千五百九十四。

中限:四萬二。

末限:三千四百八。

「儀天」步交會

交終分:二十七萬四千八百四十三、秒二千二百七十九。

交終日:二十七、餘二千一百四十三、秒二千二百七十九。

交中日:一十三、餘六千一百二十一、秒六千一百二十一。

交朔日:二、餘三千二百一十五、秒七千七百二十一。

交望日:一十四、餘七千七百二十九、秒五千。

前限日:一十二、餘四千五百一十三、秒七千二百七十九。

後限日:一、餘一千六百七、秒八千八百六十半。

交差:四十五。

交數:五百七十二。

秒母:一萬。

陰限:七千二百八十六。

交日:空、小餘六千一百四十六、秒三百七十三。

陽限:三千一百七十四。

月食既限:二千五百八十二。

月食分法:九百一十二半。

中盈度:以通餘減元積,七十五展之,以四百六十七除為分,滿交總去之,為總數;不盡,半而進位,倍總數,百收為分,用減之,餘以元法收為度,不滿為分,命曰中盈度及分。

求次朔望中盈:各置天正經朔中盈度分,視十一月望,十二月朔、望中日,如二十九日五千三百七以下者,即加朔、望差度分秒,餘月即加平朔、望度分秒,即得所求。

月離朔交初度分:置其朔中盈度分,加減訖為定,用減天正加時黃道宿度分,餘命起天正之宿初算,即得所求。

月入陰陽曆:以月離先後定數,先加後減朔、望中盈,用加朔、望常日月分,如中準以下者為月出黃道外;以上者去之,餘為月入黃道內。

求食甚定餘:置朔定分,如半法以下者返減半法,餘為午前分;前以上者減去半法,餘為午後分;以乘三百,如半晝分而一,為差。 加減定朔分,為食定餘。以差皆加午前、後分,為距中分。其望定分,便為食定餘。

入食限:置黃道內、外分,如初準已上、末準已下為入食限。望入食限則月食,朔入食限則日食。月在黃道內則日食,在外則不食,望則無問內、外皆食。末準已下為交後分;初準以上者,返減中準,為交前分。

入盈縮曆:置朔定積,如一百八十二日、六千二百二十三以下為入盈日分;以上者去之,餘為入縮日分。

黃道差:置其朔入曆盈、縮日及分,如四十五日以上、一百三十七日以下,皆以一千五百乘,為泛差;如四十五日以下,返減之,餘為初限日,一百三十七日以上者減去之,餘為末限日及分,以六十七乘,半之,用減泛差,以乘距午分,以元法收為黃道定分;入盈,以定分午前內減外加、午後內加外減;入縮,以定分午前內加外減,午後內減外加。

赤道差:置入盈縮曆日及分,如九十一日以下,返減之,為初限日;以上者,用減一百八十二日半,餘為末限日及分;四因之,用減三百七十四,為泛差;以乘距中分,如半晝分而一,用減泛差,為赤道定分;盈初縮末內減外加、縮初盈末內加外減。

日食差:依黃、赤二差,同名相從,異名相消,為食差。

距交分:置交前後分,以黃、赤二差加減之,為距交分。如月在內道不足減者,返減入外道,不食;如月在外道不足減,返減食差,為返減入內道即有食。

日食分:置距交分,如四百二十以下者類同陽曆分;以上者去之,為陰曆分;又以食定餘減四分之三,皆退一等,用減陰陽曆分,為食定分;如不足減,即返減之,餘進一位,加陰曆分,為食定分;陽以四十二除,為食之大分;陰九百六十以下返減之,如九十六而一,為食之大分,命十為限。

月食分:置黃道內外前後分,如食限三百四十以下者,食既;以上者,返減末準,餘以一百二十一除,為月食之大分。 其前後分,以九百以上入或食或不食之限,

日月食虧初复末:百通日月食之大小分,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各如其日離分,為定用分;加食定餘,為復末定分;減之,為虧初定分。其月食,以食限減定用分,用減食甚,為虧初定分;如不足減者,即以食限分如望定餘為食定分,餘卻依日食加減,各得月食虧初、复末定分也。

日食起虧:視距交分如四百二十以上者,初起西北,甚於正北,復於東北;如以下者,初起西南,甚於正南,復於東南。凡食八分以上者​​,皆初起正西,復於正東。

月食起虧:月在內道,初起東南,甚於正南,復於西南;月在外道,初起東北,甚於正北,復於西北。凡食八分以上者​​,初起正東,復於正西。

帶食出入:視其日出入分,如在虧初定分以上、复末定分以下,即帶食出入。食甚在出入分以下,以出入分減复末定分,為帶食差;食甚在出入分以上者,以虧初定分減出入分,為帶食差;以乘食定分,滿定用而一,日陽以四十二、陰以九十六、月一百二十一除之,為帶食之大分,餘為小分。

更點:各置虧初、食甚、复末定分,如晨分以下者加晨分,昏分以上者減去昏分,皆以更分除為更數,不盡,以點分除之為點數。命初更,算外,即得所求。

日月食宿分:以天正冬至黃道日度加朔望常日月度,命起鬥初,算外,即日月食在宿分也。

宋史/卷068·志第二十一 律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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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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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卷六十八‧志第二十一  律曆一

應天 乾元 儀天曆

古者,帝王之治天下,以律曆為先;儒者之通天人,至律曆而止。曆以數始,數自律生 ,故律曆既正,寒暑以節,歲功以成,民事以序,庶績以凝,萬事根本由茲立焉。古人 自入小學,知樂知數,已曉其原。後世老師宿儒猶或弗習律曆,而律曆之家未必知道, 各師其師,岐而二之。雖有巧思,豈能究造化之統會,以識天人之蘊奧哉!是以審律造 曆,更易不常,卒無一定之說。治效之不古若,亦此之由,而世豈察及是乎!

宋初,承五代之季王朴制律曆、作律準,以宣其聲,太祖以雅樂聲高,詔有司考正。和 峴等以影表銅臬暨羊頭秬黍累尺制律,而度量權衡因以取正。然累代尺度與望臬殊,黍 有鉅細,縱橫容積,諸儒異議,卒無成說。至崇寧中,徽宗任蔡京,信方士「聲為律、 身為度」之說,始大盭乎古矣。

顯德欽天曆亦朴所制也,宋初用之。建隆二年,以推驗稍疏,詔王處訥等別造新曆。四 年,曆成,賜名應天,未幾,氣候漸差。太平興國四年,行乾元曆,未幾,氣候又差。 繼作者曰儀天,曰崇天,曰明天,曰奉元,曰觀天,曰紀元,迨靖康丙午,百六十餘年 ,而八改曆。南渡之後,曰統元,曰乾道,曰淳熙,曰會元,曰統天,曰開禧,曰會天 ,曰成天,至德祐丙子,又百五十年,復八改曆。使其初而立法吻合天道,則千歲日至 可坐而致,奚必數數更法,以求幸合玄象哉!蓋必有任其責者矣。

雖然,天步惟艱,古今通患,天運日行,左右既分,不能無忒。謂七十九年差一度,雖 視古差密,亦僅得其概耳。又況黃、赤道度有斜正闊狹之殊,日月運行有盈縮、朏朒、 表裡之異。測北極者,率以千里差三度有奇,晷景稱是。古今測驗,止於岳臺,而岳臺 豈必天地之中?餘杭則東南,相距二千餘里,華夏幅員東西萬里,發斂晷刻豈能盡諧? 又造曆者追求曆元,踰越曠古,抑不知二帝授時齊政之法,畢殫於是否乎?是亦儒者所 當討論之大者,諉曰星翁曆生之責可哉?至於儀象推測之具,雖亦數改,若熙寧沈括之 議、宣和璣衡之制,其詳密精緻有出於淳風、令瓚之表者,蓋亦未始乏人也。今其遺法 具在方冊,惟奉元、會天二法不存。舊史以乾元、儀天附應天,今亦以乾道、淳熙、會 元附統元,開禧、成天附統天。大抵數異術同,因仍增損,以追合乾象,俱無以大相過 ,備載其法,俾來者有考焉。

昔黃帝作律呂,以調陰陽之聲,以候天地之氣。堯則欽若曆象,以授人時,以成歲功, 用能綜三才之道,極萬物之情,以成其政化者也。至司馬遷、班固敘其指要,著之簡策 。自漢至隋,歷代祖述,益加詳悉。暨唐貞觀迄周顯德,五代隆替,踰三百年,博達之 士頗亦詳緝廢墜,而律志皆闕。宋初混一○內,能士畢舉,國經王制,悉復古道。漢志 有備數、和聲、審度、嘉量、權衡之目,後代因之,今亦用次序以志於篇:

曰備數。周禮,保氏教國子以六藝,其六曰九數,謂方田、粟米、差分、少廣、商功、 均輸、方程、贏朒、旁要,是為九章。其後又有海島、孫子、五曹、張丘建、夏侯陽、 周髀、綴術、緝古等法相因而起,歷代傳習,謂之小學。唐試右千牛衛胄曹參軍陳從運 著得一算經,其術以因折而成,取損益之道,且變而通之,皆合於數。復有徐仁美者, 作增成玄一法,設九十三問,以立新術,大則測於天地,細則極於微妙,雖粗述其事, 亦適用於時。古者命官屬於太史,漢、魏之世,皆在史官。隋氏始置算學博士於國庠, 唐增其員,宋因而不改。

曰和聲。周禮,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凡為樂器,以十有二律為之數度。古之聖人推律 以製器,因器以宣聲,和聲以成音,比音而為樂。然則律呂之用,其樂之本歟!以其相 生損益,數極精微,非聰明博達,則罕能詳究。故歷代而下,其法或存或闕,前史言之 備矣。周顯德中,王樸始依周法,以秬黍校正尺度,長九寸,虛徑三分,為黃鐘之管, 作律準,以宣其聲。宋乾德中,太祖以雅樂聲高,詔有司重加考正。時判太常寺和峴上 言曰:「古聖設法,先立尺寸,作為律呂,三分損益,上下相生,取合真音,謂之形器 。但以尺寸長短非書可傳,故累秬黍求為準的,後代試之,或不符會。西京銅望臬可校 古法,即今司天臺影表銅臬下石尺是也。及以樸所定尺比校,短於石尺四分,則聲樂之 高,蓋由於此。況影表測於天地,則管律可以準繩。」上乃令依古法,以造新尺并黃鐘 九寸之管,命工人校其聲,果下於樸所定管一律。又內出上黨羊頭山秬黍,累尺校律, 亦相符合。遂下尚書省集官詳定,眾議僉同。由是重造十二律管,自此雅音和暢。

曰審度者,本起於黃鐘之律,以秬黍中者度之,九十黍為黃鐘之長,而分、寸、尺、丈 、引之制生焉。宋既平定四方,凡新邦悉頒度量於其境,其偽俗尺度踰於法制者去之。 乾德中,又禁民間造者。由是尺度之制盡復古焉。

曰嘉量。周禮,○氏為量。漢志云,物有多少受以量,本起於黃鐘之管容秬黍千二百, 而龠、合、升、斗、斛五量之法備矣。太祖受禪,詔有司精考古式,作為嘉量,以頒天 下。其後定西蜀,平嶺南,復江表,泉、浙納土,并、汾歸命,凡四方斗、斛不中式者 皆去之。嘉量之器,悉復昇平之制焉。

曰權衡之用,所以平物一民、知輕重也。權有五,曰銖、兩、斤、鈞、石,前史言之詳 矣。建隆元年八月,詔有司按前代舊式作新權衡,以頒天下,禁私造者。及平荊湖,即 頒量、衡於其境。淳化三年三月三日,詔曰:「書云:『協時、月,正日,同律、度、 量、衡。』所以建國經而立民極也。國家萬邦咸乂,九賦是均,顧出納於有司,繫權衡 之定式。如聞秬黍之制,或差毫釐,錘鈞為姦,害及黎庶。宜令詳定稱法,著為通規。 」事下有司,監內藏庫、崇儀使劉承珪言:「太府寺舊銅式自一錢至十斤,凡五十一, 輕重無準。外府歲受黃金,必自毫釐計之,式自錢始,則傷於重。」遂尋究本末,別製 法物。至景德中,承珪重加參定,而權衡之制益為精備。其法蓋取漢志子穀秬黍為則, 廣十黍以為寸,從其大樂之尺,就成二術,因度尺而求氂 ,自積黍 而取絫。 以氂、絫造一錢半及一兩等二稱,各懸三毫,以星準之。等一錢半者,以取一稱之法。 其衡合樂尺一尺二寸,重一錢,錘重六分,盤重五分。初毫星準半錢,至稍總一錢半, 析成十五分,分列十氂;中毫 至稍一錢,析成十分,分列十氂;末毫至稍半錢,析成五分,分列十氂。等一兩者,亦 為一稱之則。其衡合樂分尺一尺四寸,重一錢半,錘重六錢,盤重四錢。初毫至稍,布 二十四銖,下別出一星,等五絫;中毫至稍五錢,布十二銖,列五星,星等二絫;末毫至稍六銖,銖列十 星,星等絫。以御書真、草、行三體淳化錢, 較定實重二銖四絫為一錢者,以二千四百得十有五斤為一稱之則。其法,初以積黍為準 ,然後以分而推忽,為定數之端。故自忽、絲、毫、氂、黍、絫、銖各定一錢之則。忽萬為分,絲則千,毫則百,氂則十,轉以十倍倍之,則為一錢 。黍以二千四百枚為一兩,絫以二百 四十,銖以二十四,遂成其稱。稱合黍數,則一錢半者 ,計三百六十黍之重。列為五分,則每分計二十四黍。又每分析為一十氂,則每氂計二 黍十分黍之四。每四毫一絲六忽有差為一黍,則氂、絫之數極矣。一 兩者,合二十四銖為二千四百黍之重。每百黍為銖,二百四十黍為絫,二銖四絫為錢, 二絫四黍為分。一絫二黍重五氂,六黍重二氂五毫,三黍重一氂二毫五絲,則黍、絫之 數成矣。其則,用銅而鏤文,以識其輕重。新法既成,詔以新式留禁中,取太府舊稱四 十、舊式六十,以新式校之,乃見舊式所謂一斤而輕者有十,謂五斤而重者有一。式既 若是,權衡可知矣。又比用大稱如百斤者,皆懸鈞於架,植環於衡,鐶或偃,手或抑按 ,則輕重之際,殊為懸絕。至是,更鑄新式,悉由黍、絫而齊其斤、石,不可得而增損 也。又令每用大稱,必懸以絲繩。既置其物,則卻立以視,不可得而抑按。復鑄銅式, 以御書淳化三體錢二千四百暨新式三十有三、銅牌二十授於太府。又置新式於內府、外 府,復頒於四方大都,凡十有一副。先是,守藏吏受天下歲貢金帛,而太府權衡舊式失 準,得因之為姦,故諸道主者坐逋負而破產者甚眾。又守藏更代,校計爭訟,動必數載 。至是,新制既定,奸弊無所指,中外以為便。

宋初,用周顯德欽天曆,建隆二年五月,以其曆推驗稍疏,乃詔司天少監王處訥等別造 曆法。四年四月,新法成,賜號應天曆。太平興國間,有上言應天曆氣候漸差,詔處訥 等重加詳定。六年,表上新曆,詔付本監集官詳定。會冬官正吳昭素、徐瑩、董昭吉等 各獻新曆,處訥所上曆遂不行。詔以昭素、瑩、昭吉所獻新曆,遣內臣沈元應集本監官 屬、學生參校測驗,考其疏密。秋官正史端等言:「昭吉曆差。昭素、瑩二曆以建隆癸 亥以來二十四年氣朔驗之,頗為切準。復對驗二曆,唯昭素曆氣朔稍均,可以行用。」 又詔衛尉少卿元象宗與元應等,再集明曆術吳昭素、劉內真、苗守信、徐瑩、王熙元、 董昭吉、魏序及在監官屬史端等精加詳定。象宗等言:「昭素曆法考驗無差,可以施之 永久。」遂賜號為乾元曆。應天、乾元二曆皆御製序焉。

真宗嗣位,命判司天監史序等考驗前法,研覈舊文,取其樞要,編為新曆。至咸平四年 三月,曆成來上,賜號儀天曆。凡天道運行,皆有常度,曆象之術,古今所同。蓋變法 以從天,隨時而推數,故法有疏密,數有繁簡,雖條例稍殊,而綱目一也。今以三曆參 相考校,以應天為本,乾元、儀天附而注之,法同者不復重出,法殊者備列於後。

建隆應天曆

演紀上元木星甲子,距建隆三年壬戌,歲積四百八十二萬五千五百五十八。

步氣朔

元法:一萬二。

歲盈:二十六萬九千三百六十五。

月率:五萬九千七十三。

會日:二十九、小餘五千三百七。

弦策:七、小餘三千八百二十七、秒六。

望策:十四、小餘七千六百五十四、秒一十二。

氣策:十五、小餘二千一百八十五、秒二十四。

朔虛分:四千六百九十五。

沒限:七千八百一十六、秒九。

秒法:二十四。 紀法:六十。 推元積:置所求年,以歲盈展之為元積。

求天正所盈之日及分并冬至大小餘:以八十四萬一百六十八去元積,不盡者,半而進位 ,以元法收為所盈日,不滿為小餘。日滿六十去之,不滿者,命從甲子,算外,即冬至 日辰、大小餘也。

求次氣:以天正冬至大、小餘遍加諸常數,盈六十去之,不盈者,命如前,即得諸氣日 辰、大小餘秒也。

求天正十一月朔中日:以月率去元積,不盡者 ,為天正十一月通餘;以通餘減七十三萬六百三十五,餘,半而進位,以元法收為日, 不滿為分,即得所求天正十一月朔中日及餘秒。

求次朔望中日:置朔中日,累加弦策餘秒 ,即得弦、望及次朔中日。

求望中月:置朔中月,加半交,盈交正去之,餘為望中月。

求朔弦望入氣:置朔、望中日,各以盈縮準去,不盡者,為入氣日及分。

推沒日:置有沒之氣小餘,返減元法 ,餘以八因之,一千九十二、秒一十九半除為沒日,命起氣初,即得沒日辰。其秒不足 者,退一分,加二十四秒,然後除之,四分之三以上者進。

推滅日:以冬至大、小餘,遍加朔日中為上位,有分為下位,在四千六百九十五以下者 ,為有滅之分也。置有滅之分,進位,以一千五百六十五除為滅日,以滅日加上位,命 從甲子,算外,即得月內滅日。

求發斂

候策:五、小餘七百二十八、秒二,母二十四。

卦策:六、小餘八百七十四、秒六。

土王策:十二、小餘一千七百四十八、秒一十二。

辰數:八百三十三半。 刻法:一百。

求七十二候:各因諸氣大、小餘秒命之,即初候日也;各以候策加之,得次候日;又加 之,得末候日。

求六十四卦:各置諸中氣大、小餘秒命之,即公卦用事日;以卦策加之,得次卦用事日 ;又加之,得終卦用事日。十有二節之初,皆諸侯外卦用事日。

求五行用事:各因四立大、小餘秒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 策加四季之節大、小餘秒,命從甲子,算外。即其月土王用事日。

求二十四氣加時辰刻:各置小餘,以辰數除之為時 數,不滿,百收為刻分,命起子正,算外,即所在。

常數 月中節四正卦 初候 中候 末候 始卦 中卦 末卦

冬至 十一月中坎初六 蚯蚓結 麋角解 水泉動 公 中孚 辟 復 侯 屯內

小寒 十二月節坎九二 鴈北鄉 鵲始巢 雉始雊 侯 屯外 大夫 謙 卿 睽

大寒 十二月中坎六三 始乳 鷙鳥厲疾 水澤腹堅 公 升 辟 臨 侯 小過內

立春 正月節坎六四 東風解凍 蟄蟲始振 魚上冰 侯 小過外 大夫 蒙 卿 益

雨水 正月中坎九五 獺祭魚 鴻鴈來 草木萌動 公 漸 辟 泰 侯 需內

驚蟄 二月節坎上六 桃始華 倉庚鳴 鷹化為鳩 侯 需外 大夫 隨 卿 晉

春分 二月中震初九 玄鳥至 雷乃發聲 始電 公 解 辟 大壯 侯 豫內

清明 三月節震六二 桐始華 田鼠化鴽 虹始見 侯 豫外 大夫 訟 卿 蠱

穀雨 三月中震六三 萍始生 鳴鳩拂羽 戴勝降桑 公 革 辟 夬 侯 旅內

立夏 四月節震九四 螻蟈鳴 蚯蚓出 王瓜生 侯 旅外 大夫 師 卿 比

小滿 四月中震六五 苦菜秀 靡草死 小暑至 公 小畜 辟 乾 侯 大有內

芒種 五月節震上六 螗螂生 鵙始鳴 反舌無聲 侯 大有外 大夫 家人 卿 井

夏至 五月中離初九 鹿角解 蜩始鳴 半夏生 公 咸 辟 姤 侯 鼎內

小暑 六月節離六二 溫風至 蟋蟀居壁 鷹乃學習 侯 鼎外 大夫 豐 卿 渙

大暑 六月中離九三 腐草為螢 土潤溽暑 大雨時行 公 履 辟 遯 侯 恆內

立秋 七月節離九四 涼風至 白露降 寒蟬鳴 侯 恆外 大夫 節 卿 同人

處暑 七月中離六五 鷹乃祭鳥 天地始肅 禾乃登 公 損 辟 否 侯 巽內

白露 八月節離上九 鴻鴈來 玄鳥歸 鳥養羞 侯 巽外 大夫 萃 卿 大畜

秋分 八月中兌初九 雷乃收聲 蟄蟲壞戶 水始涸 公 賁 辟 觀 侯 歸妹內

寒露 九月節兌九二 鴻鴈來賓 雀入水為蛤 菊有黃花 侯 歸妹外 大夫 無妄 卿 明夷

霜降 九月中兌六三 豺乃祭獸 草木黃落 蟄蟲咸俯 公 困 辟 剝 侯 艮內

立冬 十月節兌九四 水始冰 地始凍 雉入大水為蜃 侯 艮外 大夫 既濟 卿 噬嗑

小雪 十月中兌九三 虹藏不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 閉塞成冬 公 大過 辟 坤 侯 未濟內

大雪 十一月節兌上六 鶡鳥不鳴 虎始交 荔挺出 侯 未濟外 大夫 蹇 卿 頤二曆同

求日躔

天總:七十三萬六百五十八、秒六十四。

天度:三百六十五、小餘二千五百六十三,微八十八。

常氣 盈縮準 常數 定日 損益準 先後積

冬至 十四五千四十五 秒十五 十五二千一百八十五秒十五 十四五千四十五 秒十五 損六十四 後二十

小寒 一十九一千二百八十六 三十四千三百七十一 十四六千二百三十六秒十五 損六十九 先五百二十九

大寒 四十三八千七百五 秒二十一 四十五六千五百五十六秒二十一 十四七千四百二十五秒十五 損七十六 先九百七十五

立春 五十八七千三百二十半 六十八千七百四十二半 十四八千六百一十六秒十五 損八十二 先一千三百三十五

雨水 七十三七千三百六十三 七十六九百二十六 十五四十二 秒十五 損八十九 先一千六百六

驚蟄 八十八八千八百三十四太 九十一三千一百一十一太 十五一千四百七十秒十五 損九十七 先一千七百七十一

春分 一百四一千三百三十三九 一百六五千二百九十七秒九 十五二千八百九十九秒十五 益九十七 先一千八百一十九

清明 一百十九六千六十一空 一百二十一七千四百八十三空 十五四千三百二十八秒十五 益八十九 先一千七百八十

穀雨 一百三十五一千八百一十五十五 一百三十六六千六百六十八秒十五 十五五千七百五十七秒十五 益八十三 先一千六百五

立夏 一百五十八千七百六十五 六 一百五十二一千八百五十二秒六 十五六千九百四十七秒十五 益七十八 先一千三百五十

小滿 一百六十六六千八百九十七二十一 一百六十七四千三十一 秒二十 十五八千一百三十六秒十五 益七十二 先九百九十五

芒種 一百八十二六千二百二十三半 一百八十二六千二百三十三半 十五九千三百七十二秒十五 益六十六 先五百四十一

夏至 一百九十八五千五百四十九三 一百九十七八千四百九 秒三 十五九千三百二十七秒十五 損六十五 先五

小暑 二百十四三千六百八十三 十八 二百十三五百九十二太 十五八千一百三十六秒十五 損七十二 後五百四十九

大暑 二百三十六百二十九九 二百二十八二千七百七十八秒九 十五八千一百三十六秒十五 損七十七 後九百八十五

立秋 二百四十五六千三百八十六空 二百四十三四千九百六十四空 十五五千七百五十六秒十五 損八十三 後一千三百四十六

處暑 二百六十一七百一十二 十五 二百五十八七千二百四十九秒十五 十五四千三百二十八秒十五 損八十九 後一千六百一十一

白露 二百七十六三千六百一十二六 二百五十八七千一百四十九秒十五 十五四千三百二十八秒十五 損九十七 後一千七百八十

秋分 二百九十一五千八十三 二十一 二百八十九七千五百十八秒五十一 十五 益九十七 後一千八百三十一

寒露 三百六五千一百二十六十二 二百四三千七百四半 十五四十二 秒十五 益八十九 後一千七百八十六

霜降 二百二十一三千四百四十一三 三百一十九五千八百九十秒三 十四八千六百一十六秒三 益八十二 後一千六百二十一

立冬 三百三十六一千六百六十四十六 三百三十四八千七十五太 十四七千四百二十五秒十五 益七十五 後一千三百五十七

小雪 三百五十七千四百十九 三百五十三百九十九秒十五 十四六千二百三十六秒十五 益七十 後九百八十八

大雪 三百六十五二千四百四十五 三百六十五二千四百四十五 十四五千四十五 秒十五 益六十四 後五百五十

乾元二十四氣日躔陰陽度

陰陽分   陰陽度 損益率 陰陽差

冬至 陽分二千二百七十六卷 陽度空 益一百七十 陽差空

小寒 陽分一千七百八十四卷 陽初度二千二百七十六卷 益一百三十三卷 陽差一百七十

大寒 陽分一千三百四十四卷 陽一度一千一百二十 益一百一 陽差三百三

立春 陽分九百五十六 陽一度二千四百六十四卷 益七十一 陽差四百四

雨水 陽分五百八十一 陽二度四百八十 益四十三 陽差四百七十五卷

驚蟄 陽分二百九十三卷 陽二度一千六十一 益十四 陽差五百一十八卷

春分 陽分一百九十四卷 陽二度一千二百五十五卷 損十四 陽差五百三十二

清明 陽分五百八十一 陽二度一千六十一 損四十三 陽差五百一十八卷

穀雨 陽分九百五十六卷 陽二度四百八十 損七十一 陽差四百七十五卷

立夏 陽分一千三百四十四卷 陽一度二千四百六十四卷 損一百一 陽差四百四

小滿 陽分一千七百八十四卷 陽一度一千一百二十 損一百三十三 陽差三百三

芒種 陽分二千二百七十六卷 陽初度二千二百七十六卷 損一百七十 陽差一百七十

夏至 陰分二千二百七十六卷 陰度空 益一百七十 陰差空

小暑 陰分一千七百八十四卷 陰度二千二百七十六卷 益一百三十三卷 陰差一百七十

大暑 陰分一千三百四十四卷 陰一度一千一百二十 益一百一 陰差三百三

立秋 陰分九百五十六 陰一度二千四百六十四卷 益七十一 陰差四百四

處暑 陰分五百八十一 陰二度四百八十 益四十三 陰差四百七十五卷

白露 陰分一百九十四卷 陰二度一千六十一 益十四 陰差五百一十八卷

秋分 陰分一百九十四卷 陰二度一千二百五十五卷 損十四 陰差五百二十一

寒露 陰分五百八十一 陰二度一千六十一 損四十三 陰差五百一十八卷

霜降 陰分九百五十六卷 陰二度四百八十 損七十一 陰差四百七十五卷

立冬 陰分一千三百四十四卷 陰一度二千四百六十四卷 損百一 陰差四百四

小雪 陰分一千七百八十四卷 陰一度一千一百二十 損一百三十三 陰差三百三

大雪 陰分二千二百七十六卷 陰初度二千二百七十六卷 損一百七十 陰差一百七 十

求日躔損益盈縮度:各置 定日及分,以冬至常數相減,百收,通為分,自雨水後十六為法,自霜降後十五為法。 除分為氣中率,二相減,為合差;半之,加減率為初、末率。又法,以除合差,為日差;為每日日躔損益率;累積其數,為盈縮度分。

求日躔先後定數:各以朔、弦、望 入氣日及減本氣定日及分秒通之,下以損益率展,以元法為分,損減益加次氣下先後積 為定數。

赤道宿度 斗:二十六。 牛:八。 女:十二。 虛:十。 危:十七。 室:十六。 壁:九。

北方七宿九十八度。虛分二千五百六十三,秒一十九。

奎:十六。 婁:十二。 胃:十四。 昴:十一。 畢:十七。 觜:一。 參:十。 西方七宿八十一度。

井:三十三。 鬼:三。 柳:十五。 星:七。 張:十八。 翌:十八。 軫:十七。 南方七宿一百一十一度。

角:十二。 亢:九。 氐:十五。 房:五。 心:五。 尾:十八。 箕:十一。 東方七宿七十五度。

求赤道變黃道度:準二至赤道日躔宿次。 前後五度為限,初限十二,每限減半,終九限減盡。距二立之宿,減一度少強,又從盡 起限,每限增半,九限終於十二。距二分之宿,皆乘限度,身外除一,餘滿百為度分, 命曰黃赤道差。二至前後各九限,以差為減;二分前後各九限,以差為加。各加減赤道 度為黃道度,有餘分就近收為太、半、少之數。

黃道宿度

斗:二十三度半。 牛:七度半。 女:十一度太。 虛:十度少強。 危:十七度少。 室:十六度太。 壁:十度。

北方七宿九十七度二千五百六十三、秒十九。

奎:十七度半。 婁:一十二度太。 胃:十四度少。 昴:十一度。 畢:十六度半。 觜:一度。 參:九度少。 西方七宿八十二度少。

井:三十度。 鬼:二度太。 柳:十四度半。 星:七度。 張:十八度少。 翼:十九度少。 軫:十八度太。 南方七宿一百一十度半。 角:十三度。 亢:九度半。 氐:十二度少。 房:五度。 心:五度。 尾:十七度少。 箕:十度 東方七宿七十五度少。

求赤道日度:以天總除元積,為總數;不盡,半而進位,又以一 百收總數從之,以元法收為度,不滿為分秒,命起赤道虛宿四度分。求黃道日度:置冬至赤道日躔宿度,以所入限數 乘之,所得,身外除一,滿百為度,不滿為分,用減赤道日度,為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及 分。

求朔望常日月:置朔、望日躔先後定數,進一位,倍之 ,身外除之,以元法收為度分,先加後減朔望中日、月,為朔望中常日、月度分;用加 冬至黃道之宿,命如前,即得朔望常日、月所在。

每日加時黃道日度:以定朔、望日所在相減,餘以距後日數除 之,為平行分;二行分相減,為合差;半之,加減平行分,為初行分;以距後日數除合差,為日差;後少者損,後多者益,為每 日行分;累加朔、望日,即得所求。

宋史/卷067·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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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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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稼穡作甘,土之性也。土失其性,則為災兇。舊說以恆風、脂夜之妖,華孽、臝蟲之孽,牛禍、黃眚、黃祥,皆屬之土,今從之。

建隆元年,河南諸州乏食。

乾德元年,齊、隰等州飢。二年,州府二十二飢。

開寶四年,州府六水、一旱,諸州民乏食。五年,大饑。六年,水,民飢。九年,州府十二飢。

太平興國四年,太平州飢。

淳化元年,開封、河南等九州飢。五年,京東西、淮南、陝西水潦,民飢。

咸平五年,河北及鄭、曹、滑飢。

景德元年,江南東、西路飢。二年,淮南、兩浙、荊湖北路飢。三年,京東西、河北、陝西飢。

大中祥符三年,陝西飢。四年,河北、陝西、劍南飢。五年,河北、淮南飢。七年,淮南、江、浙飢。八年,陝西州府五飢。

天禧元年,飢。三年,江、浙及利州路飢。

天聖三年,晉、絳、陝、解飢。

明道元年,京東、淮南、江東飢。二年,淮南、江東、西川飢。

寶元二年,益、梓、利、夔路飢。

嘉祐三年,夔州路旱,飢。

熙寧三年,河北、陝西旱。四年,河北旱,飢。六年,淮南、江東、劍南西川、潤州飢。七年,京畿、河北、京東西、淮西、成都、利州、延、常、潤、府州、威勝、保安軍飢。八年,兩河、陝西、江南、淮、浙飢。九年,雄州飢。十年,漳泉州、興化軍飢。元豐元年,河北飢。四年,鳳翔府、鳳階州飢。七年,河東飢。

元符二年,飢。

崇寧元年,江、浙、熙河飢。

大觀三年,秦、鳳、階、成飢。

重和元年,京西飢。五年,河北、京東、淮南飢。

建炎元年,汴京大饑,米升錢三百,一鼠直數百錢,人食水藻、椿槐葉,道殣,骼無餘胔。三年,山東郡國大饑,人相食。時金人陷京東諸郡,民聚為盜,至車載乾屍為糧。

紹興元年,行在、越州及東南諸路郡國飢。淮南、京東西民流常州、平江府者多殍死。二年春,兩浙、福建飢,米鬥千錢。時餫餉繁急,民益艱食。三年,吉、郴、道州、桂陽監飢。五年,湖南大饑,殍死、流亡者眾。夏,潼川路飢,米鬥二千,人食糟糠。興元飢,民流於果、閬。秋,溫、處州飢。六年春,浙東、福建飢,湖南、江西大饑,殍死甚眾,民多流徙,郡邑盜起。夏,蜀亦大饑,米鬥二千,利路倍之,道殣枕藉。是歲,果州守臣宇文彬獻「禾粟九穗圖」,吏部侍郎晏敦復言:“果、遂饑民未蘇,不宜導諛。”坐黜爵。七年夏,欽、廉、邕州飢。九年,江東西、浙東飢,米鬥千錢,饒、信州尤甚。十年,浙東、江南薦飢,人食草木。十一年,京西、淮南飢。十八年冬,浙東、江、淮郡國多飢,紹興尤甚。民之仰哺於官者二十八萬六千人,不給,乃食糟糠、草木,殍死殆半。十九年春、夏,紹興府大饑,明、婺州亦如之。二十四年,衢州飢。二十八年,平江府飢。二十九年,紹興府薦飢。

隆興元年,紹興府大饑,四川尤甚。平江、襄陽府、隨、泗州、棗陽、盱眙軍大饑,隨、棗間米鬥六七千。二年,平江府、常、秀州飢,華亭縣人食粃糠。行都及鎮江府、興化軍、台、徽州亦艱食。淮民流徙江南者數十萬。

乾道元年春,行都、平江、鎮江、紹興府、湖、常、秀州大饑,殍徙者不可勝計。是歲,台、明州、江東諸郡皆飢。夏,亡麥。二年夏,亡麥。三年九月,不雨,麥種不入。四年春,蜀、邛、綿、劍、漢州、石泉軍大饑,邛為甚。盜延八郡,漢饑民至九萬餘。五年夏,饒、信州薦飢,民多流徙。徽州大饑,人食蕨葛。台、楚州、盱眙軍亦飢。秋冬不雨,淮郡麥種不入。六年冬,寧國府、廣德軍、太平、湖、秀、池、徽、和州皆飢。七年秋,江東西、湖南十餘郡飢,江、筠州、隆興府為甚。人食草實,流徙淮甸,詔出內帑收育棄孩。淮郡亦薦飢,金人運麥於淮北岸易南岸銅鏹,鬥錢八千。江西飢,民流光、濠、安豐間,皆效淮人私糴,錢為之耗。荊南亦飢。八年,江西亡麥。隆興府薦飢,南昌、新建縣饑民仰給者二八千餘。九年春,成都、永康、邛三州飢。秋,台州飢,溫、婺州亦飢。

淳熙元年,浙東、湖南、廣西、江西、蜀關外皆飢,台、處、郴、桂、昭、賀尤甚。二年,淮東西、江東飢,滁、真、揚州、盱眙軍、建康府為甚。是歲,鎮江、寧國府、常州、廣德軍亦艱食。詔獎建康留守劉珙振濟有方。三年,淮甸飢。夏,台州亡麥。冬,复、施、隨、郢州、荊門軍、襄陽、江陵、德安府大饑;四年春,尤飢。六年冬,和州飢。泰、通、楚州、高郵軍大饑,人食草木。七年,鎮江府、台州、無為、廣德軍民大饑。是歲,江、浙、荊、湘、淮郡皆飢。八年春,江州飢,人采葛而食,詔罷守臣章騂。冬,行都、寧國、建康府、嚴、婺、太平州、廣德軍飢,徽、饒州大饑,流淮郡者萬餘人,浙東常平使者朱熹進對論荒政,請蠲田賦、身丁錢,詔江、浙、淮、湖北三十八郡並免之。九年春,大亡麥。行都飢,於潛、昌化縣人食草木。紹興府、衢、婺、嚴、明、台、湖州飢。徽州大饑,穜稑亦絕。湖北七郡薦飢。蜀潼、利、夔三路郡國十八皆飢,流徙者數千人。十年,合、昌州薦飢,民就振相蹂死者三千餘人。十一年,泉、汀、漳州、興化軍亡禾。邕、賓、象州飢。十二年,福建飢,亡麥。江西、廣東西飢。金州飢,有流徙者。十四年,金、洋、階、成、鳳、西和州人乏食。七月,秀州飢,有流徙者。臨安府九縣飢。十六年夏,成州亡麥。冬,際、成、鳳、西和州薦飢。

紹熙二年,蘄州飢。夔路五郡飢,渝、涪為甚。階、成、鳳、西和州亡麥。三年,資、榮州亡麥,普、敘、簡、隆州、富順監皆大饑,亡麥,殍死者眾,民流成都府至千餘人,威遠縣棄兒且六百人。揚州亦多飢。四年,簡、資、普州飢,綿州亡麥。夏,紹興府亡麥。安豐軍大亡麥。五年冬,亡麥苗。行都、淮、浙西東、江東郡國皆飢,常、明州、寧國、鎮江府、廬滁、和州為甚,人食草木。

慶元元年春,常州飢,民之死徙者眾。楚州飢,人食糟粕。淮、浙民流行都。三年,浙東郡國亡麥,台州大亡麥,民飢多殍。襄、蜀亦飢。四年秋,浙東西薦飢,多道殣。六年冬,常州大饑,仰哺者六十萬人。潤、揚、楚、通、泰州、建康府、江陰軍亦乏食。

嘉泰元年,浙西郡國薦飢,常州、鎮江、嘉興府為甚。二年,四川飢,廣安、懷安軍、潼川府大亡麥。衡、郴州、武岡、桂陽軍乏食。三年春,邵、永州大饑,死徙者眾,民多剽盜。夏,行都艱食。四年春,撫、袁州、隆興府、臨江軍大饑,殍死者不可勝瘞,有舉家二十七人同赴水死者。

開禧二年,紹興府、衢、婺州亡麥。湖北、京西、淮東西郡國飢,民聚為剽盜。南康軍、忠、涪州皆飢。

嘉定元年,淮民大饑,食草木,流於江、浙者百萬人。先是淮郡罷兵,農久失業,米鬥二千,殍死者十三四,炮人肉、馬矢食之。詔所至郡國振卹歸業,時邦儲既匱,郡計不支,去者多死,亦有俘掠而北者。是歲,行都亦飢,米鬥千錢。二年春,兩淮、荊、襄、建康府大饑,米鬥錢數千,人食草木。淮民刲道殣食盡,發瘞胔繼之,人相搤噬。流於揚州者數千家,度江者聚建康,殍死日八九十人。是秋,諸路復大歉,常、潤尤甚。冬,行都大饑,殍者橫市,道多棄兒。三年春,建康府大饑,人相食。五月,衢州飢,頗聚為剽盜。七年,台州大亡麥。八年,淮、浙、江東西飢,都昌縣為盜者三十六黨。九年,行都飢,閭巷有殍。十年,台、衢、婺、饒、信州飢,剽盜起,台為甚。蜀石泉軍飢,殍死殆萬餘人。十一年秋,淮、浙、江東饑饉,亡麥苗。十二年春,潼川府飢而不害。十三年春,福州飢,人食草根。十六年春,海州新附山東民飢,京東、河北路新附山西民亦飢。湖南永、道州大饑。是歲,行都、江、淮、閩、浙郡國皆亡麥禾。十七年春,餘杭、錢塘、仁和三縣飢,鎮江府飢,真、鄂州亦乏食。

嘉熙四年,紹興府薦飢,臨安府大饑,嚴州飢。

咸淳七年,江南大饑。八年冬,襄陽飢,人相食。

德祐二年正月,揚州飢。三月,揚州穀價騰踴,民相食。

乾德二年五月,揚州暴風,壞軍營舍僅百區。三年六月,揚州暴風,壞軍營舍及城上敵棚。

開寶二年三月,帝駐太原城下,大風,一夕而止。八年十月,廣州颶風起,一晝夜,雨水二丈餘,海為之漲,飄失舟楫。九年四月,宋州大風,壞甲仗庫、城樓、軍營凡四千五百九十六區。

太平興國二年六月,曹州大風,壞濟陰縣廨及軍營。四年八月,泗州大風,浮梁竹笮、鐵索斷,華表石柱折。六年九月,高州大風雨,壞廨宇及民舍五百區。七年八月,瓊州颶風,壞城門、州署、民舍殆盡。八年九月,太平軍颶風拔木,壞廨宇、民舍千八十七區。十月,雷州颶風壞禀庫、民舍七百區。九年八月,白州颶風,壞廨宇、民舍。

端拱二年,京師暴風起東北,塵沙曀日,人不相辨。

淳化二年五月,通利軍大風害稼。三年六月丁丑,黑風自西北起,天地晦暝,雷震,有頃乃止。先是京師大熱,疫死者眾,及北風至,疫疾遂止。

至道二年八月,潮州颶風,壞州廨、營砦。

咸平元年八月,涪州大風,壞城舍。四年八月丙子,京師暴風。

景德二年六月甲午,大風吹沙折木。八月,福州海上有颶風,壞廬舍。三年七月丙寅,京師大風。四年三月甲寅夕,京師大風,黃塵蔽天,自大名歷京畿,害桑稼,唐州尤甚。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乙未,大風起京師西北,連日不止。五年八月,京師大風。七年三月戊辰,京師大風,揚沙礫。是日,百官習儀恭謝壇,有陷僕者。八年六月辛亥,京師風起巳位,吹沙揚塵。

天禧二年正月,永州大風,髮屋拔木,數日止。三年五月,徐州利國監大風起西南,壞廬舍二百餘區,壓死十二人。四年四月丁亥,大風起西北,飛沙折木,晝晦數刻。五月乙卯,暴風起西北,有聲,折木吹沙,黃塵蔽天,佔並主陰謀奸邪。是秋,內侍周懷政坐妖亂伏誅。

天聖九年十二月辛酉,大風三日止。

景祐元年六月己巳,無錫縣大風髮屋,民被壓死者眾。九月甲寅夜漏上,風自醜起有聲,擺木鳴條。二年六月戊寅平明,風自未來,佔者以為百穀豐衍之候。

皇祐四年七月丁巳,大風起西北方,拔木。

嘉祐二年正月元日平旦,有風從東北來,遍天有蒼黑雲,占云:“大熟多雨。”

熙寧四年二月辛巳,京東自濮州至河北旁邊,大風異常,百姓驚恐,六年四月,館陶縣黑風。九年十一月,海陽潮陽二縣颶風、潮,害民居田稼。十年六月,武城縣大風,壞縣廨,知縣李愈妻、主簿寇宗奭妻之母壓死。七月,溫州大風雨,漂城樓、官舍。

元豐四年六月,邕州颶風,壞城樓、官私廬舍。七月甲午夜,泰州海風作,繼以大雨,浸州城,壞公私廬舍數千間。靜海縣大風雨,毀官私廬舍二千七百六十三楹。丹陽縣大風雨,溺民居,毀廬舍。丹徒縣大風潮,飄蕩沿江廬舍,損田稼。六月,邕州颶風,壞城樓、官私廬舍。五年六月,朱崖軍颶風,毀廬舍。

元祐八年,福建、兩浙海風駕潮,害民田。

紹聖元年秋,蘇、湖、秀等州有風害民田。

靖康元年正月望夜,大風起西北,有聲,吹沙走石,盡明日乃止。二月戊申,大風起東北,揚塵翳空。三月己巳夜五更,大風乍緩乍急,聲如叫怒。十一月丁亥,大風髮屋折木。閏十一月甲寅,大風起北方,雪作,盈數尺,連夜不止。二年正月巳亥,天氣昏噎,狂風迅發,竟日夜,西北陰雲中如有火光,長二丈餘,闊數尺,民時時見之。庚戌,大風雨。二月乙酉,大風折木,晚尤甚。三月巳亥,大風。四月庚申朔,大風吹石折木。辛酉,北風益甚,苦寒。

建炎元年正月丁酉,大風吹石折木。十二月乙酉,大風拔木。

紹興二十八年七月壬戌,平江府大風雨駕潮,漂溺數百里,壞田廬。三十二年七月戊申,大風拔木。溫州大風,壞屋覆舟。

隆興元年,浙東、西郡國風水傷稼。二年八月,大風雨,漂蕩田廬。

乾道二年八月丁亥,溫州大風雨駕海潮,殺人覆舟,壞廬舍。五年十月,台州大風水,壞田廬。八年六月丙辰,惠州颶風,壞海艦三十餘。時樞密院調廣東經略司水軍,四艦覆其三,死者百三十餘人。

淳熙三年六月,大風連日。四年九月,明州大風駕海潮,壞定海、鄞縣海岸七千六百餘丈及田廬、軍壘。六月乙巳夜,福清縣、興化軍大風雨,壞官舍、民居、倉庫及海口鎮,人多死者。五年正月庚戌,大風。六年十一月,鄂州大風覆舟,溺人甚眾。七年二月,江陵府大風,火及舟,焚溺死者尤眾。十年八月辛酉,雷州颶風大作,駕海潮傷人,禾稼、林木皆折。

紹熙二年三月癸酉,瑞安縣大風,壞屋拔木殺人。四年七月,興化軍海風害稼。五年六月丙子,大風。七月乙亥,行都大風拔木,壞舟甚眾。紹興府、秀州大風駕海潮,害稼。秋,明州颶風駕海潮,害稼。十月甲戌,行都大風拔木。

慶元二年六月壬申,台州暴風雨駕海潮,壞田廬。六年三月甲子,大風拔木。

嘉泰三年十月丁未,暴風。十一月癸未,大風,四年正月乙亥亦如之。

開禧元年四月乙卯、九月庚戌,大風。

嘉定元年九月乙丑,大風。二年二月戊子,大風。七月壬辰,台州大風雨駕海潮,壞屋殺人。三年八月癸酉,大風拔木,折禾穗,墮果實。寧宗露禱,至於丙子乃息。後御史朝陵於紹興府,歸奏風壞陵殿宮牆六十餘所、陵木二千余章。四年閏月丁未​​,大風。六年十二月,餘姚縣風潮壞海堤,亙八鄉。七年正月庚辰,江州放鐙,黑雲暴風忽作,遊人相踐,死者二十餘。十年正月乙未,大風拔木。十一月丁丑,大風。十一年二月甲寅,大風。十月戊午,大風。十三年十一月庚戌、壬子,大風。十二月戊午,大風。十四年六月辛巳,大風。十六年秋,大風拔木害稼,十七年秋,福州颶風大作,壞田損稼。冬,鄂州暴風,壞戰艦二百餘,壽昌軍壞戰艦六十餘,江州、興國亦如之。

嘉熙二年,風雹。三年,風雹。

淳祐十一年,泰州風。

景定四年十一月,福州颶風。

咸淳四年閏月丁巳,大風雷雨,居民屋瓦皆動。七年五月甲申,紹興府大風。十年四月,紹興府大風拔木。

端拱二年,京師暴風起東北,塵沙曀日,人不相辨。

淳化三年六月丁丑,黑風自西北起,天地晦冥,雷震,有頃乃止。

大中祥符二年九月,無為軍城北暴風,晝晦不可辨,拔木,壞城門、營壘、民舍。

天聖六年二月庚辰,大風晝暝。

康定元年三月丙子,大風晝暝,經刻乃復。

嘉祐八年十一月丙午,大風霾。

治平二年二月乙巳,大風晝晦。四年正月庚辰朔,大風霾。是日,上尊號,廷中仗衛皆不能整。時帝已不豫,後七日崩。

熙寧四年四月癸亥,京師大風霾。

元祐八年二月,京師風霾。

靖康二年正月己亥,天氣昏曀,風迅發竟日。三月丁酉,風霾。

建炎元年正月辛卯朔,大風霾。丁酉,風霾,日色薄而有暈。二月丁酉,汴京風霾,日無光。是日,張邦昌僭位。二年七月癸未,風雨晝晦。是日,東京留守宗澤薨。

紹興十一年三月庚申,金人居長安,晝晦。

乾道五年正月甲申,晝霾四塞。

淳熙五年​​四月丁丑,塵霾晝晦,日無光。

慶元九年十二月乙未,天雨霾。

開禧元年正月壬午,雨霾。

嘉定十年正月乙未,晝霾。二月癸巳,日無光。

德祐元年六月庚子朔,日有食之,既,天地晦冥,咫尺不辨人,雞鶩歸淒,自巳至申,其明始復。

至道二年秋九月,環、慶州梨生花,佔有兵。明年,契丹擾北邊。

景德元年二月,保順軍城壕冰,陷起文為桃李花、雜樹、人物之狀。

大中祥符九年正月,霸州渠冰有如華葩狀。

大觀二年十月乙巳,龔丘縣檜生花,萼如蓮實。

紹興七年十二月,中書、門下省檢正官張宗元出撫淮西軍,寓建康。槃冰有文如畫,佳卉茂木,華葉相敷,日易以冰,變態奇出,春暄乃止。二十七年四月,徽州祁門縣圃桃已實復華。

淳熙初,秀州呂氏家冰瓦有文,樓觀、車馬、人物、芙蓉、牡丹、萱草、藤蘿之屬,經日不釋。淳熙中,興化軍仙遊縣九巫山古木末生花,臭如蘭。

建隆二年九月,渭南縣虸蚄蟲傷稼。三年七月,兗州、濟、德、磁、洺蝝生。

乾德六年七月,階州虸蚄蟲生。

太平興國二年六月,磁州青黑蟲群飛食桑,夜出晝隱,食葉殆盡。七月,邢州鉅鹿、沙河二縣步屈蟲食桑麥殆盡。五年七月,濰州虸蚄蟲生,食稼殆盡。七年九月,邠州虸蚄蟲生,食稼。九年七月,泗州蠓蟲食桑。

雍熙二年四月,天長軍蠓蟲食苗。

端拱二年七月,施州虸蚄蟲生,害稼。

淳化二年四月,中都縣蜴蟲生。七月,單州蜴蟲生,遇雨死。

景德元年八月,陝、賓、棣州蟲暝害稼。

大中祥符四年八月,兗州虸蚄蟲生,有蟲青色隨齧之,化為水。六年九月,陝西同、華等州虸蚄蟲食苗。

天聖五年五月戊辰,磁州蟲食桑。

景祐四年五月,滑州靈河縣民黃慶家蠶自成被,長二丈五尺,闊四尺。

嘉祐五年,深州野蠶成繭,被於原野。

熙寧九年五月,荊湖南路地生黑蟲,化蛾飛去。金州生黑蟲食苗,黃雀來,食之皆盡。

元祐六年閏八月,定州七縣野蠶成繭。七年五月,北海縣蠶自織如絹,成領帶。

元符元年七月,藁城縣野蠶成繭。八月,行唐縣野蠶成繭。九月,深澤縣野蠶成繭,織紝成萬匹。二年六月,房陵縣野蠶成繭。

政和元年九月,河南府野蠶成繭。四年,相州野蠶成繭。五年,南京野蠶成繭,織䌷五匹,綿四十兩,聖繭十五兩。

紹興二十九年秋,浙東、江東西郡縣螟。三十年十月,江、浙郡國螟蝝。

隆興元年秋,浙東西郡國螟,害谷,紹興府、湖州為甚。二年,台州螟。

乾道三年八月,江東郡縣螟螣。淮、浙諸路多言青蟲食穀穗。六年秋,浙西、江東螟為害。九年秋,吉、贛州、臨江、南安軍螟。

淳熙二年秋,浙、江、淮郡縣螟。四年秋,昭州螟。五年,昭州薦有螟螣。七年秋,永州螟。八年秋,江州螟。十二年八月,平江府有蟲聚於禾穗,油灑之即墮,一夕,大雨盡滌之。十四年秋,江州、興國軍螟。十六年秋,溫州螟。

慶元三年秋,浙東蕭山、山陰縣、婺州,浙西富陽、鹽官、淳安、永興縣、嘉興府皆螟。四年秋,鉛山縣蟲食穀,無遺穗。

嘉定十四年,明、台、溫、婺、衢蟊螣​​為災。十五年秋,贛州螟。十六年:永、道州螟。

紹定三年,福州螟。

端平元年五月,當塗縣螟。

淳祐二年五月,兩淮螟。

景定三年八月,浙東、西螟。

乾德三年,眉州民王進牛生二犢。四年,南充縣民馬全信及相如縣民彭秀等家牛生二犢。

開寶二年,九隴縣民王達牛生二犢。

太平興國三年,流溪縣民白延進牛生二犢。五年,溫江縣民趙進牛生二犢。六年,廣都縣趙全牛生二犢。七年,什邡縣民王信、華陽縣民袁武等牛生二犢。八年,彭州民彭延、閬州民陳則、安樂縣民王公泰牛生二犢。九年七月,知乾州衛升獻三角牛。

雍熙三年,果州民李昭牛生二犢。四年郪縣民鮮于志鮮于皋、眉山縣海羅參、仁壽縣民陰饒、成都縣民李本、成紀縣民王和敏牛生二犢。

端拱元年,眉州民陳希簡、晉原縣民張昭鬱、魏城縣民鮮于郜、羅江縣民袁族、河陽縣民李美、曲水縣民曾虔、梓潼縣民文光懿、永泰縣民羅德、綿竹縣民陳洪牛生二犢。

淳化元年,綿竹縣民李昌遠薄逸、閬州民和中、忠州民民王欽、眉州王圖、九隴縣民楊皋、玄武縣民羊邁達牛生二犢。二年,永川縣民梁行良、仁壽縣民梁仁超牛生二犢。三年,成都府民彭齊卿、洪雅縣民程讓、永昌縣民田昭、巴州民杜文宥、​​廬山縣民白閏牛生二犢。四年,成都府民任順、曲水縣民張思方、彭山縣民李承遠牛生二犢。

至道二年,新都縣民蹇成美牛生二犢。潁陽縣民馮延密牛生二犢,其二額有白。三年,新津縣民文承富、赤水縣民蘇福、廣安軍吏胥仁迪牛生二犢。

咸平元年,眉山縣民向瓊玖陳元寶、丹稜縣民劉承鶚、通泉縣民王居中、曲水縣民楊漢成楊景歡王師讓、眉山縣民陳彥宥牛生三犢。二年,蒙陽縣民杜摯、九隴縣民楊太、眉山縣民蘇仁義、洪雅縣吏陸文贊牛生二犢。三年,敘浦縣民戴昌蘊牛生二犢。四年,流溪縣民何承添、晉原縣民頗全、永昌縣民曾嗣、犀浦縣民何福、彰明縣民王巳牛生二犢。六年,渠江縣民王德進、魏城民蒲諫王信、石照縣民仲漢宗、大足縣民劉武牛生二犢。

景德元年,魏城縣民閻明、彭州濛陽縣民郭琮牛生二犢。二年,三泉縣民李景順、東海縣民時祐、小溪縣民劉可、赤水縣民羅永並牛生二犢。三年,長江縣民於承琛牛生二犢。四年,相如縣民楊漢暉、邛州安仁縣民羅瑩、九隴縣民白彥成、渠江縣民王繼豐家及順安軍屯田務牛生二犢。

大中祥符元年,龔丘縣民李起牛生四犢,判州王欽若圖以獻。二年,立山縣民盧仁依、銅山縣民勾熙正、什邡縣民杜族、南康縣陳邦並牛生二犢。三年,犍為縣民陳知進牛生二犢。四年,東關縣民陳知進牛生二犢。五年,富順監些井場官楊守忠、曲水縣民向平、蓬溪縣民蹇知密牛生二犢。六年,廣安軍依政縣民李福、貴溪縣民徐志元牛生二犢。七年,雙流縣民姚彥信、涪城縣民張禮、嘉州龍遊縣民張正、夾江縣民郭升、天水縣民王吉牛生二犢。八年,仁壽縣民何志、通泉縣民罷永泰、成都縣民張進、華陽縣民楊承珂牛生二犢。九年,平定軍平定縣民範訓、臨邛縣民楊暉牛生二犢。

天禧元年,開江縣民冉津及澧州石門縣層山院牛生二犢。二年,臨邛縣民王道進、臨溪縣民王勝、西縣民韓光緒牛生二犢。四年,貴溪縣民葉政牛生二犢。五年,巴西縣民向知道牛生二犢。

自天聖迄治平,牛生二犢者三十二,生三犢者一。

自熙寧二年距元豐八年,郡國言民家牛生二犢者三十有五,生三角者一。

元祐元年距元符三年,郡國言民家牛生二犢者十有五。

大觀元年,閬州、達州言牛生二犢。四年三月,帝謂起居舍人宇文粹中曰:“牛產二犢,亦載之起居注中,豈若野蠶成繭之類,民賴其利,乃為瑞邪?”自是史官不復盡書。

政和五年七月,安武軍言,郡縣民範濟家牛生麒麟。

重和元年三月,陝州言牛生麒麟。

宣和二年十月,尚書省言,歙州歙縣民鮑珙家牛生麒麟。三年五月,梁縣民邢喜家牛生麒麟。

紹興元年,紹興府有牛戴刃突入城市,觸馬,裂腹出腸。時衛卒多犯禁屠牛,牛受刃而逸,近牛禍也。十六年,靜江府城北二十里,有奔犢以角觸人於壁,腸胃出,牛狂走,兩日不可執,卒以射死。十八年五月,依政縣牛生二犢。二十一年七月,遂寧府牛生二犢者三。二十五年八月,漢中牛生二犢。

淳熙十二年,仁和縣良渚有牛生二首,七日而死。餘杭縣有犢二首。十六年三月,池州池口鎮軍屯牛狂走,觸人死。

慶元三年,樂平縣田家牛生犢如馬,一角,鱗身肉尾,農以不祥殺之,或惜其為麟;同縣萬山牛生犢,人首。

淳化三年正月乙卯,京師雨土,占曰:“小人叛。”自後李順盜據益州。

景德元年七月辛亥,黃氣出壁,長五尺餘,占曰:“兵出。”二年正月丙寅,黃白氣環之。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癸亥朔,黃氣出於艮,占曰:“主五穀熟。”二年九月戊午,黃氣如柱起東南方,長五丈許。

天禧五年,襄州鳳林鎮道側地湧起,高三尺,闊八尺,知州夏辣以聞。

明道元年十月庚子夜,黃白氣五,貫紫微垣。

景祐元年八月壬戌夜,有黃白氣如彗,長七尺餘,出張、翼之上,凡三十有三日不見。

治平元年三月壬戌,雨土。十二月己亥,雨黃土。

熙寧五年十二月癸未、七年三月戊午,并雨黃土。八年五月丁丑,雨黃土兼細毛。

元豐二年十一月丁亥、五年三月乙巳、六年四月辛未,雨土。

元祐七年正月戊午,天雨塵土,主民勞苦。

宣和元年三月庚午,雨土著衣,主不肖者食祿。

紹興十一年三月庚申,涇州雨黃沙。十八年十一月壬辰,肆赦,天有云赤黃,近黃祥也,太史附秦檜旨奏瑞。

乾道四年三月己丑,雨土若塵。

淳熙四年二月戊戌,雨土,五年二月壬午、甲申、四月丁丑、六年十一月乙丑、十一年正月辛卯、甲寅、十三年正月壬寅,亦如之。十五年九月庚子,南方有赤黃氣。

紹熙四年十月甲寅,雨土,五年四月癸卯亦如之。十月乙未,天有赤黃色,占曰:“是為天變。”色先赤後黃,近黃赤祥也。十一月辛亥,雨土。

慶元元年二月己卯、十一月己丑,天雨塵土。三年正月丙子、四月丙午、十二月甲申,天雨塵土。六年正月己巳、閏月丁未、十月己丑,雨土。九月辛丑、十一月辛卯,天雨塵土。

嘉泰元年六月己卯、九月己未、十二月辛丑,天雨塵土。

嘉定三年正月丙午,天雨塵土。八年二月己未、五月辛未,天雨塵土。九年十二月癸巳,天雨土。十年二月癸巳,雨土。十二年二月癸巳,天雨塵土。十三年三月辛卯,天雨塵土。十六年二月戊子,天雨塵土。

紹定三年三月丁酉,雨土。

嘉熙二年四月甲申,雨土。三年三月辛卯,天雨塵土。

淳祐五年二月丙寅朔,天雨塵土。十一年三月乙亥,天雨塵。

寶祐三年三月己未,雨土。六年二月壬辰,天雨塵土。

開慶元年三月辛酉,雨土。

景定五年二月辛未,雨土。

德祐元年三月辛巳,終日黃沙蔽天,或曰“喪氛”。

乾德三年,京師地震,史失日月。五年十一月,許州開元觀老君像自動,知州宋偓以聞。六年正月,簡州普通院毘廬佛像自動。

至道二年十月,潼關西至靈州、夏州、環慶等州地震,城郭廬舍多壞,占云:“兵飢。”是時,西夏寇靈州,明年,遣將率兵援糧以救之,關西民飢。

咸平二年九月,常州地震,壞鼓角樓、羅務、軍民廬舍甚眾。四年九月,慶州地震者再。六年正月,益州地震。

景德元年正月丙申夜,京師地震;癸卯夜,复震;丁未夜,又震,屋皆動,有聲,移時方止。癸丑,冀州地震,占云:“土工興,有急令,兵革興。”是年,契丹犯塞。二月,益、黎、雅州地震。三月,邢州地震不止。四月己卯夜,瀛州地震。五月,邢州地復震不止。十一月壬子,日南至,京師地震。癸丑,石州地震。四年七月丙戌,益州地震。己丑,渭州瓦亭砦地震者四。

大中祥符二年三月,代州地震。四年六月,昌、眉州並地震。七月,真定府地震,壞城壘。天聖五年三月,秦州地震。七年,京師地震。

景祐四年十二月甲子,京師地震。甲申,忻、代、并三州地震,壞廬舍,覆壓吏民。忻州死者萬九千七百四十二人,傷者五千六百五十五人,畜擾死者五萬餘;代州死者七百五十九人,并州千八百九十人。

寶元元年正月庚申,并、忻、代三州地震。十二月甲子,京師地震。

慶曆三年五月九日,忻州地大震,說者曰:“地道貴靜,今數震搖,兵興民勞之像也。”四年五月庚午,忻州地震,西北有聲如雷。五年七月十四日,廣州地震。六年二月戊寅,青州地震。三月庚寅,登州地震,岠嵎山摧。自是震不已,每震,則海底有聲如雷。五月甲申,京師地震。七年十月乙丑,河陽、許州地震。

皇祐二年十一月丁酉夜,秀州地震,有聲自北起如雷。

嘉祐二年,雄州北界、幽州地大震,大壞城郭,覆壓者數万人。五年五月己丑,京師地震。

治平四年秋,漳、泉、建州、邵武、興化軍等處皆地震,潮州尤甚,拆裂泉湧,壓覆州郭及兩縣屋宇,士民、軍兵死者甚眾。八月己巳,京師地震。

熙寧元年七月甲申,地震。乙酉、辛卯,再震;八月壬寅、甲辰,又震。是月,須城、東阿二縣地震終日,滄州清池、莫州亦震,壞官私廬舍、城壁。是時,河北復大震,或數刻不止,有聲如雷,樓櫓、民居多摧覆,壓死者甚眾。九月戊子,莫州地震,有聲如雷。十一月乙未,京師及莫州地震。十二月癸卯,瀛州地大震。丁巳,冀州地震。辛酉,滄州地震,湧出沙泥、船板、胡桃、螺蚌之屬。是月,潮州地再震。是歲,數路地震,有一日十數震,有逾半年震不止者。二年十月庚戌,南郊,東壝門內地陷,有天寶十三年古墓。

元豐元年,邕州佛像動搖。初,像動而夏人入寇,又動而州大火,其後儂智高叛,復動,於是知州錢師孟投其像於江中。八年二月甲戌,賓州嶺方縣地陷。五月丙午,京師地震。

元祐二年二月辛亥,代州地震有聲。四年春,陝西、河北地震。七年九月己酉,蘭州、鎮戎軍、永興軍地震,十月庚戌朔,環州地再震。

紹聖元年十一月丙戌,大原府地震。二年十月、十一月,河南府地震。是歲,蘇州自夏迄秋地震。三年三月戊戌夜,劍南東川地震。九月己酉,滁州、沂州地震。四年六月己酉,太原府地震有聲。

元符元年七月壬申夜,雲陰蔽天,地震良久。二年正月壬申,恩州地震。八月甲戌,太原府地震;三年五月己巳,太原府又震。

建中靖國元年十一月辛亥,太原府、潞、晉、隰、代、石、嵐等州岢嵐威勝保化寧化軍地震彌旬,晝夜不止,壞城壁、屋宇,人畜多死。自後有司方言祥瑞,郡國地震多抑而不奏。

政和七年六月,詔曰:“熙河、環慶、涇原路地震經旬,城砦、關堡、城壁、樓櫓、官私廬舍並皆摧塌,居民覆壓死傷甚眾,而有司不以聞,其遣官按視之。”

宣和四年,北方用兵,雄州地大震。玄武見於州之正寢,有龜大如錢,蛇若朱漆箸,相逐而行,宣撫使焚香再拜,以銀奩貯二物。俄俱死。六年正月,京師連日地震,宮殿門皆動有聲。七年七月己亥,熙河路地震,有裂數十丈者,蘭州尤甚。陷數百家,倉庫俱沒。河東諸郡或震裂。

建炎二年正月戊戌,長安地大震,金將婁宿圍城,彌旬無外援,乘地震而入,城遂陷。

紹興三年八月甲申,地震,平江府、湖州尤甚。是歲,劉豫陷鄧、隨等州,金人犯蜀。四年,四川地震。五年五月,行都地震。六年六月乙巳夜,地震自西北,有聲如雷,餘杭縣為甚。是冬,劉麟、猊犯順,寇濠、壽州。七年,地震。二十四年正月戊寅,地震。二十五年三月壬申,地震。二十八年八月甲寅夜,震。三十一年三月壬辰,地震。三十二年七月戊申,地震。

隆興元年十月丁丑,地震;六月甲寅,又震。

乾道二年九月丙午,地震自西北方。四年十二月壬子,石泉軍地震三日,有聲如雷,屋瓦皆落,時綿竹有冤獄雲。

淳熙元年十二月戊辰,地震自東北方。九年十二月壬寅夜,地震。十年十二月丙寅,地震。十二年五月庚寅,地震。

慶元六年九月,東北地震。十一月甲子,地震東北方。

嘉定六年四月,行都地震。六月丙子,淳安縣地震。九年二月辛亥,東、西川地大震四日。十年二月庚申,地震自東南。十二年五月,地震​​。六月,西川地震。十四年正月乙未夜,地震,大雷。五月丙申,西川地震。

寶慶元年八月己酉,地震。

嘉熙四年十二月丙辰,地震。

淳祐元年十二月庚辰夜,地震。

寶祐三年,蜀地震。

咸淳七年,嘉定府城震者三。

雍熙三年,階州福津縣常峽山圮,壅白江水,逆流高十許丈,壞民田數百里。

淳化二年五月,名山縣大風雨,登遼山圮,壅江水逆流入民田,害稼。

咸平元年七月庚午,寧化軍汾水漲,壞北水門,山石摧圮,軍士有壓死者。二年七月庚寅,靈寶縣暴雨崖圮,壓居民,死者二十二戶。三年三月辛丑夜,大澤縣三陽砦大雨崖摧,壓死者六十二人。四年正月,成紀縣山摧,壓死者六十餘人。

景德四年七月,成紀縣崖圮,壓死居民。

熙寧五年九月丙寅,華州少華山前阜頭峰越八盤領及谷,摧陷於石子坡。東西五里,南北十里,潰散墳裂,湧起堆阜,各高數丈,長若堤岸。至陷居民六社,凡數百戶,林木、廬舍亦無存者。並山之民言:“數年以來,峰上常有云,每遇風雨,即隱隱有聲。是夜初昏,略無風雨,山上忽霧起,有聲漸大,地遂震動,不及食頃而山摧。”

元祐元年十二月,鄭縣界小敷谷山摧,傷居民。

紹興十二年十二月,陝西不雨,五穀焦枯,涇、渭、灞、滻皆竭。時秦民以飢離散,壯者為北人所買,郡邑遂空。

紹熙四年秋,南嶽祝融峰山自摧。劍門關山摧。五年十二月,臨安府南高峰山自摧。

慶元二年六月辛未,台州黃岩縣大雨水,有山自徙五十餘里,其聲如雷,草木、塚墓皆不動,而故址潰為淵潭。時臨海縣清潭山亦自移。

嘉泰二年七月丁未,閩建安縣山摧,民廬之壓者六十餘家。

嘉定六年六月丙子,嚴州淳安縣長樂鄉山摧水湧。九年,黎州山崩。

咸淳十年,天目山崩。

熙寧元年,荊、襄間天雨白犛如馬尾,長者尺餘,瀰漫山谷。三月丁酉,潭州雨毛。八年五月丁丑,雨黃毛。

紹熙四年十一月癸酉,地生毛。

咸淳九年,江南平地產白毛,臨安尤多。

宋史/卷066·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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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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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从革,金性也。金失其性,则为变怪。旧说以僭咎、恒旸、诗妖、民讹、毛虫之孽,白眚、白祥之类皆属之金,今从之。

建隆二年七月,晋州神山县北谷中有铁随水流出,方二丈三尺,其重七千斤。

太平兴国四年九月,夹江县民王谊得黑石二,皆丹文,其一云“君王万岁”,其二云“赵二十一帝”,缄其石来献。

至道二年二月,桂阳监熔银自涌成山峰状。

咸平四年十二月,亳州太清宫钟自鸣。

乾兴元年四月甲戌,修奉山陵总管言:皇堂隧道穿得铜锅,有两耳,又于寝宫三门下穿得铜盂一、铁瓮一、铁甲叶三。

天圣元年三月庚辰,涪陵县相轧寺夜有光出阿育王塔之旧址,发之,得金铜像三百二十七。五年七月壬寅,辽山县旧河凌地摧塔,获古钱一百四十六千五百四十三文。

明道元年五月壬午,汉州江岸获古钟一。

庆历四年五月乙亥,金溪县得生金山,重三百二十四两。

皇祐四年,乾宁军渔人得小钟二于河滨。五年二月己亥,乾宁军又进古钟一。

至和二年四月甲午,浏阳县得古钟一。

熙宁元年至元丰元年,横州共获古铜鼓一十七。

元丰三年八月,岳州永庆寺获铜钟一、铜磬二。六年,南溪县穿土得铜钱五万四千有奇。七年三月,筠州获古铜钟一。十一月,宾州获铜鼓一。八年,昌元县通盐井得铜锅九、铜盆一、铜盘一。

崇宁五年十月,荆南获古铜鼎。

政和二年,玄圭始出。晋州上一石,绿色,方三尺余,当中有文曰“尧天正”,其字如掌大而端楷类手画者,“尧”字居右,“天正”字缀行于左。都堂验视,砻石三分而字画愈明,又于“尧”字之下隐约出一“瑞”字,位置始均,盖曰“天正尧瑞”云。或谓晋阳,尧都也,方玄圭出,乃有此瑞。四年,府畿、汝、蔡之间,连山大小石皆变为玛瑙,尚方取为宝带、器玩甚富。五年正月,湖南提举常平刘钦言:芦荻冲出生金,重九斤八两,状类灵芝祥云;又淘得碎金四百七两有奇。十一月,越州民拾生金。湟州丁羊谷金坑仅千余眼得矿,成金共四等,计一百三十四两有奇。

重和元年十二月,孝感县楚令尹子文庙获周鼎六。

宣和四年后,御府所藏,往往复变为石,而色类白骨,此与周宝圭占略同。五年,荥阳县贾谷山麒麟谷采石修明堂,得一石有文曰“明”,百官表贺。五年四月,又获甗鼎三。

崇宁四年三月,铸九鼎,用金甚厚,取九州水土内鼎中。既奉安于九成宫,车驾临幸,遍礼焉,至北方之宝鼎,忽漏水溢于外。刘炳谬曰:“正北在燕山,今宝鼎但取水土于雄州境,宜不可用。”其后竟以北方致乱。

建炎元年,南京留守朱胜非夜防城,见南门外火光烛地,掘之,得铜印,有文曰“朱胜私印”。火铄金,金所畏也。后拜相,有明受之变,卒坐眨。三年,吉州修城,役夫得髑髅弃水中,俄浮一钟,有铭五十六字,大略云:“唐兴元年,吾子没,瘗庐陵西垒,后当火德五九之际,世衰道败,浙、梁相继丧乱,章贡康昌之日,吾亦复出是邦,东平鸠工,复使吾子同河伯听命水官。”郡守命录其辞,录毕而钟自碎。

绍兴十一年三月庚申,长安兵刃皆生火光。二十六年,郫县地出铜马,高三尺,制作精好,风雨夜嘶。绍兴中,耕者得金瓮重二十四钧于秦桧别业。

乾道二年三月丙午夜,福清县石竹山大石自移,声如雷。石方可九丈,所过成蹊,才四尺,而山之木石如故。

庆元二年十二月,吴县金鹅乡铜钱百万自飞。

建隆二年,京师夏旱,冬又旱。三年,京师春夏旱。河北大旱,霸州苗皆焦仆。又河南、河中府、孟、泽、濮、郓、齐、济、滑、延、隰、宿等州并春夏不雨。四年,京师夏秋旱。又怀州旱。

乾德元年冬,京师旱。二年正月,京师旱。夏,不雨。是岁,河南府、陕、虢、麟、博、灵州旱,河中府旱甚。四年春,京师不雨。江陵府、华州、涟水军旱。五年正月,京师旱;秋,复旱。

开宝二年夏至七月,京师不雨。三年春夏,京师旱。邠州夏旱。五年春,京师旱;冬,又旱。六年冬,京师旱。七年,京师春夏旱;冬又旱。河南府、晋、解州夏旱。滑州秋旱。八年春,京师旱。是岁,关中饥,旱甚。

太平兴国二年正月,京师旱。三年春夏,京师旱。四年冬,京师旱。五年夏,京师旱;秋又旱。六年春夏,京师旱。七年春,京师旱。孟、虢、绛、密、瀛、卫、曹、淄州旱。九年夏,京师旱。秋,江南大旱。

雍熙二年冬,京师旱。三年冬,京师旱。四年冬,京师旱。

端拱二年五月,京师旱,秋七月至十一月,旱,上忧形于色,蔬食致祷。是岁,河南、莱、登、深、冀、旱甚,民多饥死,诏发仓粟贷之。

淳化元年正月至四月,不雨,帝蔬食祈雨。河南、凤翔、大名、京兆府、许、沧、单、汝、乾、郑、同等州旱。二年春,京师大旱。三年春,京师大旱;冬,复大旱。是岁,河南府、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及亳建淮阳等三十六州军旱。四年夏,京师不雨,河南府、许汝亳滑商州旱。五年六月,京师旱。

至道元年,京师春旱。二年春夏,京师旱。

咸平元年春夏,京畿旱。又江浙、淮南、荆湖四十六军州旱。二年春,京师旱甚。又广南西路、江、浙、荆湖及曹、单、岚州、淮阳军旱。三年春,京师旱。江南频年旱。四年,京畿正月至四月不雨。

景德元年,京师夏旱,人多暍死。三年夏,京师旱。

大中祥符二年春夏,京师旱。河南府及陕西路、潭、邢州旱。三年夏,京师旱。江南诸路、宿州、润州旱。八年,京师旱。九年秋,京师旱。大名府、澶州、相州旱。

天禧元年,京师春旱,秋又旱。夏,陕西旱。四年春,利州路旱。夏,京师旱。五年冬,京师旱。

天圣二年春,不雨。五年夏秋,大旱。六年四月,不雨。

明道元年五月,畿县久旱伤苗。二年,南方大旱。景祐三年六月,河北久旱,遣使诣北岳祈雨。

庆历元年九月丁未朔,遣官祈雨。二年六月戊寅,祈雨。三年,遣使诣岳渎祈雨。四年三月丙寅,遣内侍两浙、淮南、江南祠庙祈雨。五年二月,诏:天久不雨,令州县决淹狱,又幸大相国寺、会灵观、天清寺、祥源观祈雨。六年四月壬申,遣使祈雨。七年正月,京师不雨。二月丙寅,遣官岳渎祈雨。三月辛丑,西太乙宫祈雨。

皇祐元年五月丁未,遣官祈雨。三年,恩、冀诸州旱。三月,分遣朝臣诣天下名山大川祠庙祈雨。

至和二年四月甲午,遣官祈雨。

嘉祐五年,梓州路夏秋不雨。七年三月甲子,罢春燕,以久旱故也。辛丑,西太乙宫祈雨。

治平元年春,京师逾时不雨。郑、滑、蔡、汝、颍、曹、濮、洺、磁、晋、耀、登等州、河中府、庆成军旱。二年春,不雨。

熙宁二年三月,旱甚。三年,诸路旱。六月,畿内旱。八月,卫州旱。五年五月,北京自春至夏不雨。七年,自春及夏河北、河东、陕西、京东西、淮南诸路久旱。九月,诸路复旱。时新复洮河亦旱,羌户多殍死。八年四月,真定府大旱。八月,淮南、两浙、江南、荆湖等路旱。九年八月,河北、京东、京西、河东、陕西旱。十年春,诸路旱。

元丰二年春,河北、陕西、京东西诸郡旱。三年春,西北诸路旱。五年,亢旱。六年夏,畿内旱。

元祐元年春,诸路旱。正月,帝及太皇太后车驾分日诣寺观祷雨。是冬,复旱。二年春,旱。三年秋,诸路旱,京西、陕西尤甚。四年春,京师及东北旱,罢春燕。八年秋,旱。

绍圣元年春,旱,疏决四京畿县囚。三年,江东大旱,溪河涸竭。四年夏,两浙旱。

元符元年,东南旱。二年春,京畿旱。

建中靖国元年,衢、信等州旱。

大观二年,淮南、江东西诸路大旱,自六月不雨,至于十月。

政和元年,淮南旱。三年,江东旱。四年旱,诏振德州流民。

宣和元年二月,诏汝、颍、陈、蔡州饥民流移,常平官勒停。秋,淮南旱。四年,东平府旱。五年夏,秦凤路旱。是岁,燕山府路旱。

建炎二年夏,旱。

绍兴二年,常州大旱。帝问致旱之由,中书舍人胡交修奏守臣周祀残酷所致,寻以属吏坐赃及杀不辜,窜岭南。三年四月,旱,至于七月,帝蔬食露祷,乃雨。五年五月,浙东、西旱五十余日。六月,江东、湖南旱。秋,四川郡国旱甚。六年,夔、潼、成都郡县及湖南衡州皆旱。七年春,旱七十余日,时帝将如建业,随所在分遣从臣,有事于名山大川。六月,又旱,江南尤甚。八年冬,不雨。九年六月,旱六十余日,有事于山川。十一年七月,旱。戊申,有事于岳渎。乙卯,祷雨于圜丘、方泽、宗庙。十二年三月,旱六十余日。秋,京西、淮东旱。十二月,陕西旱。十八年,浙东、西旱,绍兴府大旱。十九年,常州、镇江府旱。二十四年,浙东、西旱。二十九年二月,旱七十余日。秋,江、浙郡国旱。三十年春,阶、成、凤、西和州旱。秋,江、浙郡国旱,浙东尤甚。

隆兴元年,江、浙郡国旱,京西大旱。二年,台州春旱。兴化军、漳、福州大旱,首种不入,自春至于八月。

乾道三年春,四川郡县旱,至于秋七月,绵、剑、汉州、石泉军尤甚。四年夏六月,旱,帝将撤盖亲祷于太乙宫而雨。时襄阳、隆兴、建宁亦旱。八月,诏颁皇祐祀龙法于郡县。五年夏秋,淮东旱,盱眙、淮阴为甚。六年夏,浙东、福建路旱,温、台、福、漳、建为甚。七年春,江西东、湖南北、淮南、浙、婺秀州皆旱;夏秋,江、洪、筠、潭、饶州、南康、兴国、临江军尤甚,首种不入。冬,不雨。九年,婺、处、温、台、吉、赣州、临江、南安诸军、江陵府皆久旱,无麦苗。

淳熙元年,浙东、湖南郡国旱,台、处、郴、桂为甚。蜀关外四州旱。二年秋,江、淮、浙皆旱,绍兴、镇江、宁国、建康府、常、和、滁、真、扬州、盱眙、广德军为甚。三年夏,常、昭、复随郢金洋州、江陵德安兴元府、荆门汉阳军皆旱。四年春,襄阳府旱,首种不入。五年,常、绵州、镇江府及淮南、江东西郡国旱,有事于山川群望。六年,衡、永、楚州、高邮军旱。七年,湖南春旱,诸道自四月不雨,行都自七月不雨,皆至于九月。绍兴、隆兴、建康、江陵府、台、婺、常、润、江、筠、抚、吉、饶、信、徽、池、舒、蕲、黄、和、浔、衡、永州、兴国、临江、南康、无为军皆大旱,江、筠、徽、婺州、广德军、无锡县尤甚,祷雨于天地、宗庙、社稷、山川群望。八年正月甲戌,积旱始雨。七月,不雨,至于十一月:临安、镇江、建康、江陵、德安府、越、婺、衢、严、湖、常、饶、信、徽、楚、鄂、复、昌州、江阴、南康、广德、兴国、汉阳、信阳、荆门长宁军及京西、淮郡皆旱。九年夏五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江陵、德安、襄阳府、润、婺、温、处、洪、吉、抚、筠、袁、潭、鄂、复、恭、合、昌、普、资、渠、利、阆、忠、涪、万州、临江、建昌、汉阳、荆门、信阳、南平、广安、梁山军、江山、定海、象山、上虞、、嵊县皆旱。十年六月旱,至于七月,江淮、建康府、和州、兴国军、恭、涪、泸、合、金、州、南平军旱。十一年四月,不雨,至于八月,兴元府、吉、赣、福、泉、汀、漳、潮、梅、循、邕、宾、象、金、洋、西和州、建昌军皆旱,兴元、吉尤甚。冬,不雨,至于明年二月。十四年五月,旱。六月戊寅,有事于山川群望。甲申,帝亲祷于太乙宫。七月己酉,大雩于圜丘,望于北郊,有事于岳、渎、海凡山川之神。时临安、镇江、绍兴、隆兴府、严、常、湖、秀、衢、婺、处、明、台、饶、信、江、吉、抚、筠、袁州、临江、兴国、建昌军皆旱,越、婺、台、处、江州、兴国军尤甚,至于九月,乃雨。十五年,舒州旱。

绍熙元年,重庆府、蕲、池州旱。二年五月,真、扬、通、泰、楚、滁、和、普、隆、涪、渝、遂、高邮、盱眙军、富顺监皆旱,简、资、荣州大旱。三年夏,郢、扬、和州大旱;秋,简、资、普、荣、叙、隆、富顺监亦大旱。四年,绵州大旱,亡麦。简、资、普、渠、合州、广安军旱。江、浙自六月不雨,至于八月,镇江、江陵府、婺、台、信州、江西、淮东旱。五年春,浙东、西自去冬不雨,至于夏秋,镇江府、常、秀州、江阴军大旱,庐、和、濠、楚州为甚,江西七郡亦旱。

庆元二年五月,不雨。三年,潼、利、夔路十五郡旱,自四月至于九月,金、蓬、普州大旱;四月壬子,祷于天地、宗庙、社稷。六年四月,旱;五月辛未,祷于郊丘、宗社。镇江府、常州大旱,水竭,淮郡自春无雨,首种不入,及京、襄皆旱。

嘉泰元年五月,旱。丙辰,祷于郊丘、宗社。戊辰,大雩于圜丘。浙西郡县及蜀十五郡皆大旱。二年春,旱,至于夏秋。七月庚午,大雩于圜丘,祈于宗社。浙西、湖南、江东旱,镇江、建康府、常、秀、潭、永州为甚。四年五月,不雨,至于七月。浙东西、江西郡国旱。

开禧元年夏,浙东、西不雨百余日,衢、婺、严、越、鼎、沣、忠、涪州大旱。二年,南康军、江西、湖南北郡县旱。三年二月,不雨;五月己丑,祷于郊丘、宗社。

嘉定元年夏,旱,闰月辛卯,祷于郊丘、宗社。二年夏四月,旱,首种不入,庚申,祷于郊丘、宗社。六月乙酉,又祷,至于七月乃雨。浙西大旱,常、润为甚。淮东西、江东、湖北皆旱。四年,资、普、昌、合州旱。六年五月,不雨,至于七月,江陵、德安、汉阳军旱。入年春,旱,首种不入。四月乙未,祷于太乙宫。庚子,命辅臣分祷郊丘、宗社。五月康申,大雩于园丘,有事于岳、渎、海、至于八月乃雨。江、浙、淮、闽皆旱,建康、宁国府、衢、婺、温、台、明、徽、池、真、太平州、广德、兴国、南康、盱眙、安丰军为甚,行都百泉皆竭,淮甸亦然。十年七月,不雨,帝日午曝立,祷于宫中。十一年秋,不雨,至于冬,淮郡及镇江、建宁府、常州、江阴、广德军旱。十四年,浙、闽、广、江西旱,明、台、衢、婺、温、福、赣、吉州、建昌军为甚。十五年五月,不雨,岳州旱。

嘉熙元年夏,建康府旱。三年,旱。四年,江、浙、福建旱。

淳祐七年,旱。十一年,闽、广及饶州旱。

咸淳六年,江南大旱。十年,庐州旱,长乐、福清二县大旱。

建隆中,京师士庶及乐工、少年竞唱歌曰「五来子」。自建隆、开宝,凡平荆、湖、川、广、江南,五国皆来朝。时西川孟昶赋敛无度,射利之家配率尤甚,既乏缗钱,唯仰在质物。乃竞书简札揭于门曰:“今召主收赎。”又每岁除日,命翰林为词题桃符,正旦置寝门左右。末年,学士幸寅逊撰词,昶以其非工,自命笔题云:“新年纳余庆,嘉节号长春。”昶以其年正月降王师,即命吕余庆知成都府,而“长春”乃太祖诞圣节名也,“召”与“赵”、“赎”与“蜀”同音。

开宝初,广南刘鋹令民家置贮水桶,号“防火大桶”。又鋹末年,童谣曰:“羊头二四,白天雨至。”后王师以辛未年二月四日擒鋹。识者以为国家以火德王,房为宋分;羊,未神也;雨者,王师如时雨之义也;“防”与“房”、“桶”与“宋”同音。

周广顺初,江南伏龟山圮,得石函,长二尺,广八寸,中有铁铭,云:“维天监十四年秋八月,葬宝公于是。”铭有引曰:“宝公尝为偈,大事书于版,帛幂之。人欲读之者,必施数钱乃得,读讫即幂之。是时,名士陆倕、王筠、姚察而下皆莫知其旨。或问之,云在五百年后。至卒,乃归其铭同葬焉。”铭曰:“莫问江南事,江南自有冯。乘鸡登宝位,跨犬出金陵。子建司南位,安仁秉夜灯。东邻家道阙,随虎遇明兴。”其字皆小篆,体势完具,徐铉、徐锴、韩熙载皆不能解。及煜归朝,好事者云:煜丁酉年袭位,即乘鸡也;开宝八年甲戌,江南国灭,是跨犬也;当王师围其城而曹彬营其南,是子建司南位;潘美营其北,是安仁秉夜灯也;其后太平兴国三年,淮海王钱俶举国入觐,即东邻也;家道阙,意无钱也;随虎遇,戊寅年也。

皇祐五年正月戊午,狄青败侬智高于归仁铺。初,谣言“农家种,籴家收”。至是,智高果为青所破。

建炎三年四月,鼎州桃源洞大水,巨石随流而下,有文曰:“无为大道,天知人情;无为窈冥,神见人形。心言意语,鬼闻人声;犯禁满盈,地收人魂。”金石同类,类金为变怪者也。

绍兴二年,李纲帅长沙,道过建宁,僧宗本题邑治之壁曰:“东烧西烧,日月七七。”后数日,江西盗李敦仁入境,焚其邑,七月七日也。

淳熙中,淮西竞歌汪秀才曲曰:“骑驴渡江,过江不得。”又为犭枼舞以和之。后舒城狂生汪格谋不轨,州兵入其家,缚之。其子拒杀,聚恶少数千为乱,声言渡江。事平,格亦伏诛。七年正月,余杭门外墙壁有诗,其言颇涉怪,后廉得主名,杖遣之。主管城北厢刘君暨以失察异言,坐削秩,其诗不录。十四年,都城市井歌曰:“汝亦不来我家,我亦不来汝家。”至绍熙二三年,其事始应于两宫。

嘉定三年,都城市井作歌词,末句皆曰“东君去后花无主”,朝廷恶而禁之。未几,太子询薨。

庆元四年三月甲辰,有邮筩置诗达御前者,诏宰臣究其诗,不录。

嘉泰四年,越人盛歌「铁弹子白塔湖曲」。俄有盗金十一者自号“铁弹子”,缪传其斗死于白塔湖中,后获于诸暨县。

汉乾祐中,荆南高从诲凿池于山亭下,得石匣,长尺余,扃鐍甚固。从诲神之,屏左右,焚香以启匣,中得石,有文云:“此去遇龙即歇。”及建隆中,从诲孙继冲入朝,改镇徐州。“龙”、“隆”音相近。

太平兴国中,京师儿童以木雕合子,中有窍,藏腋下有声,号云“腋底闹”。后卢多逊投荒,人以为谶,其在肘腋而司国典也。

天禧二年五月,西京讹言有物如乌帽,夜飞入人家,又变为犬狼状。人民多恐骇,每夕重闭深处,至持兵器驱逐者。六月乙巳,传及京师,云能食人。里巷聚族环坐,叫噪达曙,军营中尤甚,而实无状,意其妖人所为。有诏严捕,得数辈,讯之,皆非。

政和七年,诏修神保观,俗所谓“二郎神”者。京师人素畏之,自春及夏,倾城男女负土以献,揭榜通衢,云某人献土;又有饰形作鬼使,巡门催纳土者。或以为不祥,禁绝之。后金人斡离不围京师,其国谓之“二郎君”云。

绍兴元年十二月,越州连火,民讹言相惊,月几望当再火。枢密院以军法禁之,乃定。

嘉泰二年六月,故循王张俊家火。后旬日,市井讹言相惊,绛衣妇人为火殃下坠。都民徙避,昼夜弗宁,禁之,后亦不火。

庆元六年十月,琼州讹言妖星流堕民郭七家,声如雷。通判曾丰暨琼山县令移文惊扰,后皆坐绌。签书枢密院事林存为似道所摈,道死于漳。漳有富民蓄油煔木甚佳,林氏子弟求之,价高不可得,因抚其木曰:“收取收取,待贾丞相用。”德祐元年,似道谪死,郡守与之经营,竟得此木以殓。

宋初,陈抟有纸钱使不行之说,时天下惟用铜钱,莫喻此旨。其后用交子、会子,其后会价愈低,故有“使到十八九,纸钱飞上天”之谣。似道恶十九界之名,乃名关子,然终为十九界矣,而关子价益低,是纸钱使不行也。

宋以周显德七年庚申得天下。图谶谓“过唐不及汉,一汴、二杭、三闽、四广”,又有“寒在五更头”之谣,故宫漏有六更。按汉四百二十余年,唐二百八十九年。开庆元年,宋衤乍过唐十一年,满五庚申之数;至德祐二年正月降附,得三百一十七年,而见六庚申,如宫漏之数。

建隆三年,有象至黄陂县匿林中,食民苗稼,又至安、复、襄、唐州践民田,遣使捕之。明年十二月,于南阳县获之,献其齿革。乾德二年五月,有象至澧阳、安乡等县,又有象涉江入华容县,直过阛阓门;又有象至澧州澧阳县城北。

乾德四年八月,普州兔食禾。五年,有象自至京师。

雍熙四年,有犀自黔南入万州,民捕杀之,获其皮角。

开宝八年四月,平陆县鸷兽伤人,遣使捕之,生献十头。十月,江陵府白昼虎入市,伤二人。

太平兴国三年,果、阆、蓬、集诸州虎为害,遣殿直张延钧捕之,获百兽。俄而七盘县虎伤人,延钧又杀虎七以为献。七年,虎入萧山县民赵驯家,害八口。

淳化元年十月,桂州虎伤人,诏遣使捕之。

至道元年六月,梁泉县虎伤人。二年九月,苏州虎夜入福山砦,食卒四人。

咸平二年十二月,黄州长析村二虎夜斗,一死,食之殆半,占云:“守臣灾。”明年,知州王禹偁卒。咸平六年十月乙酉,有狐出皇城东北角楼,历军器库至夹道,获之。

大中祥符九年三月,杭州浙江侧,昼有虎入税场,巡检俞仁祐挥戈杀之。

天圣九年五月,宿州获白兔。六月,庐州获白兔。

明道二年六月,唐州获白兔。

皇祐三年十二月,泰州获白兔。

嘉祐三年六月丁卯,交阯贡异兽二。初,本国称贡骐驎,状如牛身,被肉甲,鼻端有角,食生刍果,必先以杖击其角,然后食。既至,而枢密使田况辨其非麟,诏止称异兽。

熙宁元年九月,抚州获白兔。十二月,岚州获白鹿。四年九月,庐州获白兔。

政和五年十二月,安化军获白兔。六月,泰州军获白兔。七年十月,达州获白兔。

宣和元年十月,淄州获黑兔。宣和七年秋,有狐由艮岳直入禁中,据御榻而坐,诏毁狐王庙。

绍兴十一年,海州属金,悉空其民安江。后二十年,有二虎入城,人射杀之,虎亦搏人。明年,魏胜举州来归,亦空其民。汉龚遂曰:“野兽入宫室,宫室将空。”虎豕皆毛孽也。十三年,南康县雷雨,群狸震死于岩穴中,岩石皆为碎。二十二年,刘彭老家猫产数子,皆三足。

乾道七年,潮州野象数百食稼,农设穽田间,象不得食,率其群围行道车马,敛谷食之,乃去。

淳熙二年,江州马当山群狐掠人。十年,滁州有熊虎同入樵民舍,夜,自相搏死。

绍熙元年三月,临安府民家猫生子一,有八足二尾。四年,鄂州武昌县虎为人患。五年八月,扬州献白兔。侍御史章颖劾守臣钱之望以孽为瑞。占曰:“国有忧。”白,丧祥也。是岁,光宗崩。

庆元三年,德兴县群狐入民舍。

咸淳九年十一月辛卯黎明,有虎出于扬州市,毛色微黑,都拨发官曹安国率良家子数十人射之。制置使李庭芝占曰:“千日之内,杀一大将。”于是脔其肉于城外而厌之。

绍兴六年四月,中京大雪、雷震,犬数十争赴土河而死,可救者才二三。

淳熙元年六月,饶州大雷震犬于市之旅舍。

庆元二年,抚州有犬若人,坐于郡守之坐。未几,郡守林廷彦卒于官。

德祐元年五月壬申,扬州禁军民毋得蓄犬,城中杀犬数万,输皮纳官。

乾德三年七月己卯夜,西方起苍白气,长五十尺,贯天船、五车,亘井宿,占曰:“主兵动。”六年十月己未旦,西北起苍白气三道,长二十尺,趋东散,占曰:“游兵之象。”

太平兴国四年四月己未夜,西北有白气压北斗。

雍熙四年正月癸酉,白气起角、亢经,太微垣,历轩辕大星,至月傍散。

至道二年二月丙子夜,西方有苍白气,长短八道,如彗扫稍,经天汉,参错如交蛇,占曰:“所见之方主兵胜。”

咸平四年三月丙申,白气二亘天。五年正月,白气如虹贯日,久而散。七月戊戌,白气如阵贯东井。六年四月己巳,白气东西亘天。丁丑,白气贯日。五月辛亥,白气出昴至壁没。六月丙子,白气出河鼓左右旗,分为数道没。七月癸卯,白气如彗,起西南方,占曰:“有兵丧。”

景德元年五月,白气贯轩辕,苍白气十余如布亘天。二年二月丁亥,白气五道贯北斗,占为大风、幸臣忧。十月丙子,白气出阁道西,孛孛有光,占曰:“宫中忧。”三年三月,白气贯月。四年三月己未,白气东西亘天。庚申,白气出南方,长二丈许,久而不散。四月庚午,白气贯北斗,长十丈,占为大风。庚寅,白气如布袭月,三丈许。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丁丑,白气二,东西亘天。五年二月壬寅,白气长五丈,出东井,贯北斗魁及轩辕,占为兵、为雷雨。

明道元年十二月壬戌,西北有苍白气亘天。

庆历元年八月庚辰夜,东方有白气长十尺许,在星宿度中,至十日,长丈余,冲天,九十余日没。

二年八月甲申,白气贯北斗。三年正月戊戌,中天有白气长二十尺,向西南行贯日,占曰:“边兵忧。”四月癸卯,白气二生西北隅,上中天,首尾至浊,东南行,良久散,占曰:“其下有兵寇。”八月壬子夜,白气贯北斗魁。九月辛巳夜,中天有白气长二丈许,贯卷舌、南河,东北行,少顷散,占曰:“风雨之候。”

皇祐四年十一月辛酉夜,白气起北方近浊,长五丈许,历北斗,久之散,占曰:“多大风。”

嘉祐元年三月,彭城县白鹤乡地生面,占曰:“地生面,民将饥。”五月,钟离县地生面。

治平二年四月丙午夜,西北方有白气,渐东南行,首尾至浊,贯角宿,移西北,久方散。占曰:“有兵战疾疫事。”

熙宁九年四月庚寅夜,白气长丈,起东北方天市垣。

元祐三年七月戊辰夜,西北有白气经天,主兵,宜防西、北二鄙。

元符二年九月戊辰夜,有白气十道,各长五尺,主兵及大臣黜。

崇宁二年五月戊子夜,苍白气起东南方,长三丈,贯尾、箕、斗,主蛮夷入贡,旧臣来归。

宣和三年九月壬午夜,苍白气长三丈,贯月,主其下有乱者。

靖康元年十二月丙辰,白气出太微垣。二年二月壬午夜,白气如虹,自南亘北,须臾,移西南,至东北,天明而没。三月戊子,白气贯斗。

建炎二年,杜充为北京留守,天雨纸钱于营中,厚盈寸。明日,与金人战城下,败绩。纸,白祥也。三年三月,白气贯日。四年五月壬子夜,北方有白气十余道如练。二十六年七月辛酉夜,天雨水银。

绍兴元年,潭州得白玉于州城莲花池中,孔彦舟以献,诏却之。前史以为玉变近白祥,后彦舟为剧盗。二月己巳夜,东南有白气。十一年三月庚申,金人居长安,油、酒皆变白色。三十年十一月甲午夜,西南有白气出危,入昴。十二月戊申,白气出尾,入轸,贯天市垣。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丑,白气如带,东西亘天,出斗,历牛。

隆兴元年十二月壬午夜,白气见西南方,出危,入昴。二年正月甲寅夜,西南有白气,亘天如带。

乾道元年正月庚午,白气见西北方,出奎,入参。三月戊辰,白气如带,自参及角,东西亘天。四月丁酉夜,白气见西北方,入天市垣。辛丑夜,白气入北斗。乙巳夜,白气入紫微垣。十月己丑夜,苍白气见东南方,入翼。十一月丙寅,白气如带,出女,入昴,东西亘天。三年十二月庚午夜,白气如带,东西亘天,出女,入昴。

淳熙十年正月戊子夜,西南有白气如天汉而明,南北广可六丈,东西亘天,历壁至毕。

绍熙五年六月壬寅夜,白气亘天,自紫微至亢、角。己酉日入后,白气亘天,顷刻而散。

庆元四年八月庚辰,白气亘天。五年二月癸酉夜,东北方白气如带,自角至参。八月癸亥,东北方有白气如带,亘天。

嘉泰四年十一月辛未,昼有白气分数道,亘天。

嘉熙四年二月丙辰,白气亘天。

淳祐二年二月甲寅,白气亘天。

景定三年七月甲申,白气如匹布,亘天。

咸三九年,襄阳城中白气自西而出。

绍兴二年,宣州有铁佛象,坐高丈余,自动迭前迭却若伛而就人者数日,既而郡有火。火气盛,金失其性而为变怪也。七月,天雨钱,或从石甃中流出,有轮郭,肉好不分明,穿之。碎若沙土。二月,温州戒福寺铜佛象顶珠自动,光彩激射,经日不少停,数日火作,寺焚。

淳熙九年春,德兴县民家镜自飞舞,与日光相射。

庆元二年正月,泰宁县耕夫得镜,厚三寸,径尺有二寸,照见水底,与日争辉,病热者对之,心骨生寒,后为雷震而碎。
  1. 宋史/卷065·志第十八 五行三
  2. 宋史/卷064·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3. 宋史/卷063·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4. 宋史/卷062·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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