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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卷49·第三十九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後漢書
發佈: 2024年12月12日
建立: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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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字仲任,會稽上虞人也,其先自魏郡元城徙焉。充少孤,鄉里稱孝。後到京師,受業太學,師事扶風班彪。好博覽而不守章句。家貧無書,常游洛陽市肆,閱所賣書,一見輒能誦憶,遂博通觿流百家之言。後歸鄉里,屏居教授。仕郡為功曹,以數諫爭不合去。

充好論說,始若詭異,終有理實。以為俗儒守文,多失其真,乃閉門潛思,絕慶吊之禮,戶牖牆壁各置刀筆。箸「論衡」八十五篇,二十餘萬言,釋物類同異,正時俗嫌疑。

刺史董勤辟為從事,轉治中,自免還家。友人同郡謝夷吾上書薦充才學,肅宗特詔公車征,病不行。年漸七十,志力衰耗,乃造養性書十六篇,裁節嗜欲,頤神自守。永元中,病卒於家。

王符字節信,安定臨涇人也。少好學,有志操,與馬融、竇章、張衡、崔瑗等友善。安定俗鄙庶孽,而符無外家,為鄉人所賤。自和、安之後,世務游宦,當塗者更相薦引,而符獨耿介不同於俗,以此遂不得升進。志意蘊憤,乃隱居著書三十餘篇,以譏當時失得,不欲章顯其名,故號曰潛夫論。其指訐時短,討謫物情,足以觀見當時風政,著其五篇云爾。

貴忠篇曰:

夫帝王之所尊敬者天也,皇天之所愛育者人也。今人臣受君之重位,牧天之所愛,焉可以不安而利之,養而濟之哉?是以君子任職則思利人,達上則思進賢,故居上而下不怨,在前而後不恨也。書稱「天工人其代之」。王者法天而建官,故明主不敢以私授,忠臣不敢以虛受。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偷天官以私己乎!以罪犯人,必加誅罰,況乃犯天,得無咎乎?夫五世之臣,以道事君,澤及草木,仁被率土,是以福祚流衍,本支百世。季世之臣,以諂媚主,不思順天,專杖殺伐。白起、蒙恬,秦以為功,天以為賊;息夫、董賢,主以為忠,天以為盜。易曰:「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謀大,鮮不及矣。」是故德不稱,其禍必酷;能不稱,其殃必大。夫竊位之人,天奪其鑒。雖有明察之資,仁義之志,一旦富貴,則背親捐舊,喪其本心,疏骨肉而親便辟,薄知友而厚犬馬,寧見朽貫千萬,而不忍貸人一錢,情知積粟腐倉,而不忍貸人一斗,骨肉怨望於家,細人謗讟於道。前人以敗,後爭襲之,誠可傷也。歷觀前政貴人之用心也,與嬰兒子其何異哉?嬰兒有常病,貴臣有常禍,父母有常失,人君有常過。嬰兒常病,傷於飽也;貴臣常禍,傷於寵也。哺乳多則生鴆病,富貴盛而致驕疾。愛子而賊之,驕臣而滅之者,非一也。極其罰者,乃有僕死深牢,銜刀都巿,豈非無功於天,有害於人者乎?夫鳥以山為埤而增巢其上,魚以泉為淺而穿穴其中,卒所以得者餌也。貴戚願其宅吉而制為令名,欲其門堅而造作鐵樞,卒其所以敗者,非苦禁忌少而門樞朽也,常苦崇財貨而行驕僭耳。不上順天心,下育人物,而欲任其私智,竊弄君威,反戾天地,欺誣神明。居累卵之危,而圖太山之安,為朝露之行,而思傳世之功。豈不惑哉!豈不惑哉!

浮侈篇曰:

王者以四海為家,兆人為子。一夫不耕,天下受其饑;一婦不織,天下受其寒。今舉俗捨本農,趨商賈,牛馬車輿,填塞道路,游手為巧,充盈都邑,務本者少,浮食者觿。「商邑翼翼,四方是極。」今察洛陽,資末業者什於農夫,虛偽游手什於末業。是則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婦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之!天下百郡千縣,巿邑萬數,類皆如此。本末不足相供,則民安得不饑寒?饑寒並至,則民安能無奸軌?奸軌繁多,則吏安能無嚴酷?嚴酷數加,則下安能無愁怨?愁怨者多,則咎徵並臻。下民無聊,而上天降災,則國危矣。夫貧生於富,弱生於強,亂生於化,危生於安。是故明王之養民,憂之勞之,教之誨之,慎微防萌,以斷其邪。故易美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七月之詩,大小教之,終而復始。由此觀之,人固不可恣也。注富而不節則貧,強而驕人則弱,居理而不修德則亂,恃安而不慎微則危矣。今人奢衣服,侈飲食,事口舌而習調欺。或以謀奸合任為業,或以游博持掩為事。丁夫不扶廣鋤,而懷丸挾彈,攜手上山遨遊,或好取土作丸賣之,外不足禦寇盜,內不足禁鼠雀。或作泥車瓦狗諸戲弄之具,以巧詐小兒,此皆無益也。詩刺「不績其麻,巿也婆娑」。又婦人不修中饋,休其蠶織,而起學巫祝,鼓舞事神,以欺誣細民,熒惑百姓妻女。羸弱疾病之家,懷憂憤憤,易為恐懼。至使奔走便時,去離正宅,崎嶇路側,風寒所傷,奸人所利,盜賊所中。或增禍重祟,至於死亡,而不知巫所欺誤,反恨事神之晚,此妖妄之甚者也。或刻畫好繒,以書祝辭;或虛飾巧言,希致福祚;或糜折金彩,令廣分寸;或斷截觿縷,繞帶手腕;或裁切綺縠,繨紩成幡。皆單費百縑,用功千倍,破牢為偽,以易就難,坐食嘉谷,消損白日。夫山林不能給野火,江海不能實漏琶,皆所宜禁也。昔孝文皇帝躬衣弋綈,革舄韋帶。而今京師貴戚,衣服飲食,車輿廬第,奢過王制,固亦甚矣。且其徒御僕妾,皆服文組彩牒,錦繡綺紈,葛子升越,筩中女布。犀象珠玉,虎魄輂瑁,石山隱飾,金銀錯鏤,窮極麗靡,轉相誇宛。其嫁娶者,車軿數里,緹帷竟道,騎奴侍童,夾轂並引。富者競欲相過,貧者恥其不逮,一饗之所費,破終身之業。古者必有命然後乃得衣繒絲而乘車馬,今雖不能復古,宜令細民略用孝文之制。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桐木為棺,葛采為緘,下不及泉,上不洩臭。中世以後,轉用楸梓槐柏杶樗之屬,各因方土,裁用膠漆,使其堅足恃,其用足任,如此而已。今者京師貴戚,必欲江南檽梓豫章之木。邊遠下土,亦競相放效。夫檽樟豫章,所出殊遠,伐之高山,引之窮谷,入海乘淮,逆河泝洛,工匠雕刻,連累日月,會觿而後動,多牛而後致,重且千斤,功將萬夫,而東至樂浪,西達敦煌,費力傷農於萬里之地。古者墓而不墳,中世墳而不崇。仲尼喪母,頤高四尺,遇雨而崩,弟子請修之,夫子泣曰:「古不修墓。」及鯉也死,有棺無幟。文帝葬芷陽,明帝葬洛南,皆不臧珠寶,不起山陵,墓雖卑而德最高。今京師貴戚,郡縣豪家,生不極養,死乃崇喪。或至金縷玉匣,檽梓楩柟,多埋珍寶偶人車馬,造起大頤,廣種松柏,廬舍祠堂,務崇華侈。案鄗畢之陵,南城之頤,周公非不忠,曾子非不孝,以為褒君愛父,不在於聚財,揚名顯親,無取於車馬。昔晉靈公多賦以雕牆,春秋以為非君;華元、樂舉厚葬文公,君子以為不臣。況於腢司士庶,乃可僭侈主上,過天道乎?

實貢篇曰:

國以賢興,以諂衰;君以忠安,以佞危。此古今之常論,而時所共知也。然衰國危君,繼踵不絕者,豈時無忠信正直之士哉,誠苦其道不得行耳。夫十步之閒,必有茂草;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是故亂殷有三仁,小衛多君子。今以大漢之廣土,士民之繁庶,朝廷之清明,上下之修正,而官無善吏,位無良臣。此豈時之無賢,諒由取之乖實。夫志道者少與,逐俗者多疇,是以朋黨用私,背實趨華。其貢士者,不復依其質干,准其才行,但虛造聲譽,妄生羽毛。略計所舉,歲且二百。覽察其狀,則德侔顏、冉,詳核厥能,則鮮及中人,皆總務陞官,自相推達。夫士者貴其用也,不必求備。故四友雖美,能不相兼;三仁齊致,事不一節。高祖佐命,出自亡秦;光武得士,亦資暴莽。況太平之時,而雲無士乎!夫明君之詔也若聲,忠臣之和也如響。長短大小,清濁疾徐,必相應也。且攻玉以石,洗金以鹽,濯錦以魚,浣布以灰。夫物固有以賤理貴,以醜化好者矣。智者棄短取長,以致其功。今使貢士必核以實,其有小疵,勿強衣飾,出處默語,各因其方,則蕭、曹、周、韓之倫,何足不致,吳、鄧、梁、竇之屬,企踵可待。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遠之有?」

愛日篇曰:

國之所以為國者,以有民也。民之所以為民者,以有谷也。谷之所以豐殖者,以有民功也。功之所以能建者,以日力也。化國之日舒以長,故其民閒暇而力有餘;亂國之日促以短,故其民困務而力不足。舒長者,非謂羲和安行,乃君明民靜而力有餘也。促短者,非謂分度損減,乃上闇下亂,力不足也。孔子稱「既庶則富之,既富乃教之」。是故禮義生於富足,盜竊起於貧窮;富足生於寬暇,貧窮起於無日。聖人深知力者民之本,國之基也,故務省徭役,使之愛日。是以堯敕羲和,欽若昊天,敬授民時。明帝時,公車以反支日不受章奏,帝聞而怪曰:「民廢農桑,遠來詣闕,而復拘以禁忌,豈為政之意乎!」於是遂蠲其制。令冤民仰希申訴,而令長以神自畜,百姓廢農桑而趨府廷者,相續道路,非朝餔不得通,非意氣不得見。或連日累月,更相瞻視;或轉請鄰里,饋糧應對。歲功既虧,天下豈無受其饑者乎?孔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從此言之,中才以上,足議曲直,鄉亭部吏,亦有任決斷者,而類多枉曲,蓋有故焉。夫理直則恃正而不橈,事曲則諂意以行賕。不橈故無恩於吏,行賕故見私於法。若事有反覆,吏應坐之,吏以應坐之故,不得不枉之於庭。以羸民之少黨,而與豪吏對訟,其埶得無屈乎?縣承吏言,故與之同。若事有反覆,縣亦應坐之,縣以應坐之故,而排之於郡。以一民之輕,而與一縣為訟,其理豈得申乎?事有反覆,郡亦坐之,郡以共坐之故,而排之於州。以一民之輕,與一郡為訟,其事豈獲勝乎?既不肯理,故乃遠詣公府。公府復不能察,而當延以日月。貧弱者無以曠旬,強富者可盈千日。理訟若此,何枉之能理乎?正士懷怨結而不見信,猾吏崇奸軌而不被坐,此小民所以易侵苦,而天下所以多困窮也且除上天感痛致災,但以人功見事言之。自三府州郡,至於鄉縣典司之吏,辭訟之民,官事相連,更相檢對者,日可有十萬人。一人有事,二人經營,是為日三十萬人廢其業也。以中農率之,則是歲三百萬人受其饑者也。然則盜賊何從而銷,太平何由而作乎?詩云:「莫肯念亂,誰無父母?」百姓不足,君誰與足?可無思哉!可無思哉!

述赦篇曰:

凡療病者,必知脈之虛實,氣之所結,然後為之方,故疾可愈而壽可長也。為國者,必先知民之所苦,禍之所起,然後為之禁,故奸可塞而國可安也。今日賊良民之甚者,莫大於數赦贖。赦贖數,則惡人昌而善人傷矣。何以明之哉?夫謹敕之人,身不蹈非,又有為吏正直,不避強禦,而奸猾之黨橫加誣言者,皆知赦之不久故也。善人君子,被侵怨而能至闕庭自明者,萬無數人;數人之中得省問者,百不過一;既對尚書而空遣去者,復什六七矣。其輕薄奸軌,既陷罪法,怨毒之家冀其辜戮,以解畜憤,而反一概悉蒙赦釋,令惡人高會而誇宛,老盜服臧而過門,孝子見讎而不得討,遭盜者鶯物而不敢取,痛莫甚焉!夫養稂莠者傷禾稼,惠奸軌者賊良民。書曰:「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先王之制刑法也,非好傷人肌膚,斷人壽命也;貴威奸懲惡,除人害也。故經稱「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詩刺「彼宜有罪,汝反脫之」。古者唯始受命之君,承大亂之極,寇賊奸軌,難為法禁,故不得不有一赦,與之更新,頤育萬民,以成大化。非以養奸活罪,放縱天賊也。夫性惡之民,民之豺狼,雖得放宥之澤,終無改悔之心。旦脫重梏,夕還囹圄,嚴明令尹,不能使其斷絕。何也?凡敢為大奸者,才必有過於觿,而能自媚於上者也。多散誕得之財,奉以諂諛之辭,以轉相驅,  非有第五公之廉直,孰不為顧哉?論者多曰:「久不赦則奸軌熾而吏不制,宜數肆眚以解散之。」此未昭政亂之本源,不察禍福之所生也。

後度遼將軍皇甫規解官歸安定,鄉人有以貨得鴈門太守者,亦去職還家,書刺謁規。規臥不迎,既入而問:「卿前在郡食鴈美乎?」有頃,又白王符在門。規素聞符名,乃驚遽而起,衣不及帶,屣履出迎,援符手而還,與同坐,極歡。

時人為之語曰:「徒見二千石,不如一縫掖。」言書生道義之為貴也。符竟不仕,終於家。

仲長統字公理,山陽高平人也。少好學,博涉書記,贍於文辭。年二十餘,遊學青﹑徐﹑並﹑冀之閒,與交友者多異之。并州刺史高干,袁紹甥也。素貴有名,招致四方游士,士多歸附。統過干,干善待遇,訪以當時之事。統謂干曰:「君有雄志而無雄才,好士而不能擇人,所以為君深戒也。」干雅自多,不納其言,統遂去之。無幾,干以并州叛,卒至於敗。並冀之士皆以是異統。

統性俶儻,敢直言,不矜小節,默語無常,時人或謂之狂生。每州郡命召,輒稱疾不就。常以為凡游帝王者,欲以立身揚名耳,而名不常存,人生易滅,優遊偃仰,可以自娛,欲卜居清曠,以樂其志,論之曰:「使居有良田廣宅,背山臨流,溝池環匝,竹木周布,場圃築前,果園樹後。舟車足以代步涉之艱,使令足以息四體之役。養親有兼珍之膳,妻孥無苦身之勞。良朋萃止,則陳酒餚以娛之;嘉時吉日,則亨羔豚以奉之。木躇畦苑,遊戲平林,濯清水,追涼風,釣遊鯉,弋高鴻。諷於舞雩之下,詠歸高堂之上。安神閨房,思老氏之玄虛;呼吸精和,求至人之彷彿。與達者數子,論道講書,俯仰二儀,錯綜人物。彈南風之雅操,發清商之妙曲。消搖一世之上,睥睨天地之閒。不受當時之責,永保性命之期。如是,則可以陵霄漢,出宇宙之外矣。豈羨夫入帝王之門哉!」

又作詩二篇,以見其志。辭曰:

飛鳥遺跡,蟬蛻亡殼。騰蛇棄鱗,神龍喪角。至人能變,達士拔俗。乘雲無轡,騁風無足。垂露成幃,張霄成幄。沆瀣當餐,九陽代燭。恆星艷珠,朝霞潤玉。六合之內,恣心所欲。人事可遺,何為侷促?大道雖夷,見幾者寡。任意無非,適物無可。古來繞繞,委曲如瑣。百慮何為,至要在我。寄愁天上,埋憂地下。叛散五經,滅棄風﹑雅。百家雜碎,請用從火。抗志山棲,游心海左。元氣為舟,微風為柂。敖翔太清,縱意容冶。尚書令荀彧聞統名,奇之,舉為尚書郎。後參丞相曹操軍事。每論說古今及時俗行事,恆發憤歎息。因著論名曰昌言,凡三十四篇,十餘萬言。

獻帝遜位之歲,統卒,時年四十一。友人東海繆襲常稱統才章足繼西京董﹑賈﹑劉﹑楊。今簡撮其書有益政者,略載之雲。

理亂篇曰:

豪傑之當天命者,未始有天下之分者也。無天下之分,故戰爭者競起焉。於斯之時,並偽假天威,矯據方國,擁甲兵與我角才智,程勇力與我競雌雄,不知去就,疑誤天下,蓋不可數也。角知者皆窮,角力者皆負,形不堪復伉,埶不足復校,乃始羈首繫頸,就我之銜紲耳。夫或曾為我之尊長矣,或曾與我為等儕矣,或曾臣虜我矣,或曾執囚我矣。彼之蔚蔚,皆匈詈腹詛,幸我之不成,而以奮其前志,詎肯用此為終死之分邪?  注銜,勒也。紲,韁也。及繼體之時,民心定矣。普天之下,賴我而得生育,由我而得富貴,安居樂業,長養子孫,天下晏然,皆歸心於我矣。豪傑之心既絕,士民之志已定,貴有常家,尊在一人。當此之時,雖下愚之才居之,猶能使恩同天地,威侔鬼神。暴風疾霆,不足以方其怒;陽春時雨,不足以喻其澤;周﹑孔數千,無所復角其聖;賁﹑育百萬,無所復奮其勇矣。彼後嗣之愚主,見天下莫敢與之違,自謂若天地之不可亡也,乃奔其私嗜,騁其邪欲,君臣宣淫,上下同惡。目極角抵之觀,耳窮鄭衛之聲。入則耽於婦人,出則馳於田獵。荒廢庶政,棄亡人物,澶漫彌流,無所底極。信任親愛者,盡佞諂容說之人也;寵貴隆豐者,盡后妃姬妾之家也。使餓狼守庖廚,饑虎牧牢豚,遂至熬天下之脂膏,斲生人之骨髓。怨毒無聊,禍亂並起,中國擾攘,四夷侵叛,土崩瓦解,一朝而去。昔之為我哺乳之子孫者,今儘是我飲血之寇讎也。至於運徙埶去,猶不覺悟者,豈非富貴生不仁,沉溺致愚疾邪?存亡以之迭代,政亂從此周復,天道常然之大數也。又政之為理者,取一切而已,非能斟酌賢愚之分,以開盛衰之數也。日不如古,彌以遠甚,豈不然邪?漢興以來,相與同為編戶齊民,而以財力相君長者,世無數焉。而清絜之士,徒自苦於茨棘之閒,無所益損於風俗也。豪人之室,連棟數百,膏田滿野,奴婢千腢,徒附萬計。船車賈販,周於四方;廢居積貯,滿於都城。琦賂寶貨,巨室不能容;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妖童美妾,填乎綺室;倡謳妓樂,列乎深堂。賓客待見而不敢去,車騎交錯而不敢進。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敗而不可飲。睇盼則人從其目之所視,喜怒則人隨其心之所慮。此皆公侯之廣樂,君長之厚實也。苟能運智詐者,則得之焉;苟能得之者,人不以為罪焉。源發而橫流,路開而四通矣。求士之捨榮樂而居窮苦,棄放逸而赴束縛,夫誰肯為之者邪!夫亂世長而化世短。亂世則小人貴寵,君子困賤。當君子困賤之時,局高天,蹐厚地,猶恐有鎮厭之禍也。逮至清世,則復入於矯枉過正之檢。老者耄矣,不能及寬饒之俗;少者方壯,將復困於衰亂之時。是使奸人擅無窮之福利,而善士掛不赦之罪辜。苟目能辯色,耳能辯聲,口能辯味,體能辯寒溫者,將皆以修絜為諱惡,設智巧以避之焉,況肯有安而樂之者邪?斯下世人主一切之愆也。昔春秋之時,周氏之亂世也。逮乎戰國,則又甚矣。秦政乘並兼之埶,放虎狼之心,屠裂天下,吞食生人,暴虐不已,以招楚漢用兵之苦,甚於戰國之時也。漢二百年而遭王莽之亂,計其殘夷滅亡之數,又復倍乎秦﹑項矣。以及今日,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絕而無民者,不可勝數。此則又甚於亡新之時也。悲夫!不及五百年,大難三起,中閒之亂,尚不數焉。變而彌猜,下而加酷,推此以往,可及於盡矣。嗟乎!不知來世聖人救此之道,將何用也?又不知天若窮此之數,欲何至邪?

損益篇曰:

作有利於時,制有便於物者,可為也。事有乖於數,法有翫於時者,可改也。故行於古有其多,用於今無其功者,不可不變。變而不如前,易有多所敗者,亦不可不復也。漢之初興,分王子弟,委之以士民之命,假之以殺生之權。於是驕逸自恣,志意無厭。魚肉百姓,以盈其欲;報蒸骨血,以快其情。上有篡叛不軌之奸,下有暴亂殘賊之害。雖藉親屬之恩,蓋源流形埶使之然也。降爵削土,稍稍割奪,卒至於坐食奉祿而已。然其洿穢之行,淫昏之罪,猶尚多焉。故淺其根本,輕其恩義,猶尚假一日之尊,收士民之用。況專之於國,擅之於嗣,豈可鞭笞叱宛,而使唯我所為者乎?時政雕敝,風俗移易,純樸已去,智惠已來。出於禮制之防,放於嗜欲之域久矣,固不可授之以柄,假之以資者也。是故收其奕世之權,校其從橫之埶,善者早登,否者早去,故下土無壅滯之士,國朝無專貴之人。此變之善,可遂行者也。井田之變,豪人貨殖,館舍佈於州郡,田畝連於方國。身無半通青綸之命,而竊三辰龍章之服;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名邑之役。榮樂過於封君,埶力侔於守令。財賂自營,犯法不坐。刺客死士,為之投命。至使弱力少智之子,被穿帷敗,寄死不斂,冤枉窮困,不敢自理。雖亦由網禁疏闊,蓋分田無限使之然也。今欲張太平之紀綱,立至化之基趾,齊民財之豐寡,正風俗之奢儉,非井田實莫由也。此變有所敗,而宜復者也。肉刑之廢,輕重無品,下死則得髡鉗,下髡鉗則得鞭笞。死者不可復生,而髡者無傷於人。髡笞不足以懲中罪,安得不至於死哉!夫雞狗之攘竊,男女之淫奔,酒醴之賂遺,謬誤之傷害,皆非值於死者也。殺之則甚重,髡之則甚輕。不制中刑以稱其罪,則法令安得不參差,殺生安得不過謬乎?今患刑輕之不足以懲惡,則假臧貨以成罪,托疾病以諱殺。科條無所准,名實不相應,恐非帝王之通法,聖人之良制也。或曰:過刑惡人,可也;過刑善人,豈可復哉?曰:若前政以來,未曾枉害善人者,則有罪不死也,是為忍於殺人也,而不忍於刑人也。今令五刑有品,輕重有數,科條有序,名實有正,非殺人逆亂鳥獸之行甚重者,皆勿殺。嗣周氏之秘典,續呂侯之祥刑,此又宜復之善者也。「易」曰:「陽一君二臣,君子之道也;陰二君一臣,小人之道也。」然則寡者,為人上者也;觿者,為人下者也。一伍之長,才足以長一伍者也;一國之君,才足以君一國者也;天下之王,才足以王天下者也。愚役於智,猶枝之附干,此理天下之常法也。制國以分人,立政以分事,人遠則難綏,事總則難了。今遠州之縣,或相去數百千里,雖多山陵洿澤,猶有可居人種穀者焉。當更制其境界,使遠者不過二百里。明版籍以相數閱,審什伍以相連持,限夫田以斷並兼,定五刑以救死亡,益君長以興政理,急農桑以豐委積,去末作以一本業,敦教學以移情性,表德行以厲風俗,覈才蓺以敘官宜,簡精悍以習師田,修武器以存守戰,嚴禁令以防僭差,信實罰以驗懲勸,糾游戲以杜奸邪,察苛刻以絕煩暴。審此十六者以為政務,操之有常,課之有限,安寧勿懈墯,有事不迫遽,聖人復起,不能易也。向者,天下戶過千萬,除其老弱,但戶一丁壯,則千萬人也。遺漏既多,又蠻夷戎狄居漢地者尚不在焉。丁壯十人之中,必有堪為其什伍之長,推什長已上,則百萬人也。又十取之,則佐史之才已上十萬人也。又十取之,則可使在政理之位者萬人也。以筋力用者謂之人,人求丁壯;以才智用者謂之士,士貴耆老。充此制以用天下之人,猶將有儲,何嫌乎不足也?故物有不求,未有無物之歲也;士有不用,未有少士之世也。夫如此,然後可以用天性,究人理,興頓廢,屬斷絕,網羅遺漏,拱柙天人矣。或曰:善為政者,欲除煩去苛,並官省職,為之以無為,事之以無事,何子言之云云也?曰:若是,三代不足摹,聖人未可師也。君子用法制而至於化,小人用法制而至於亂。均是一法制也,或以之化,或以之亂,行之不同也。苟使豺狼牧羊豚,盜跖主徵稅,國家昏亂,吏人放肆,則惡復論損益之閒哉!夫人待君子然後化理,國待蓄積乃無憂患。君子非自農桑以求衣食者也,蓄積非橫賦斂以取優饒者也。奉祿誠厚,則割剝貿易之罪乃可絕也;蓄積誠多,則兵寇水旱之災不足苦也。故由其道而得之,民不以為奢;由其道而取之,民不以為勞。天災流行,開倉庫以稟貸,不亦仁乎?衣食有餘,損靡麗以散施,不亦義乎?彼君子居位為士民之長,固宜重肉累帛,朱輪四馬。今反謂薄屋者為高,藿食者為清,既失天地之性,又開虛偽之名,使小智居大位,庶績不咸熙,未必不由此也。得拘絜而失才能,非立功之實也。以廉舉而以貪去,非士君子之志也。夫選用必取善士。善士富者少而貧者多,祿不足以供養,安能不少營私門乎?從而罪之,是設機置稨以待天下之君子也。盜賊凶荒,九州代作,饑饉暴至,軍旅捽髮,橫稅弱人,割奪吏祿,所恃者寡,所取者猥,萬里懸乏,首尾不救,徭役並起,農桑失業,兆民呼嗟於昊天,貧窮轉死於溝壑矣。今通肥饒之率,計稼穡之入,令畝收三斛,斛取一斗,未為甚多。一歲之閒,則有數年之儲,雖興非法之役,恣奢侈之欲,廣愛幸之賜,猶未能盡也。不循古法,規為輕稅,及至一方有警,一面被災,未逮三年,校計騫短,坐視戰士之蔬食,立望餓殍之滿道,如之何為君行此政也?二十稅一,名之曰貊,況三十稅一乎?夫薄吏祿以豐軍用,緣於秦征諸侯,續以四夷,漢承其業,遂不改更,危國亂家,此之由也。今田無常主,民無常居,吏食日稟,祿班未定。可為法制,畫一定科,租稅十一,更賦如舊。今者土廣民稀,中地未墾;雖然,猶當限以大家,勿令過制。其地有草者,盡曰官田,力堪農事,乃聽受之。若聽其自取,後必為奸也。

法誡篇曰:

周禮六典,頤宰貳王而理天下。春秋之時,諸侯明德者,皆一卿為政。爰及戰國,亦皆然也。秦兼天下,則置丞相,而貳之以御史大夫。自高帝逮於孝成,因而不改,多終其身。漢之隆盛,是惟在焉。夫任一人則政專,任數人則相倚。政專則和諧,相倚則違戾。和諧則太平之所興也,違戾則荒亂之所起也。光武皇帝慍數世之失權,忿強臣之竊命,矯枉過直,政不任下,雖置三公,事歸台閣。自此以來,三公之職,備員而已,然政有不理,猶加譴責。而權移外戚之家,寵被近習之豎,親其黨類,用其私人,內充京師,外布列郡,顛倒賢愚,貿易選舉,疲駑守境,貪殘牧民,撓擾百姓,忿怒四夷,招致乖叛,亂離斯瘼。怨氣並作,陰陽失和,三光虧缺,怪異數至,蟲螟食稼,水旱為災,此皆戚宦之臣所致然也。反以策讓三公,至於死免,乃足為叫呼蒼天,號咷泣血者也。又中世之選三公也,務於清愨謹慎,循常習故者。是婦女之檢柙,鄉曲之常人耳,惡足以居斯位邪?埶既如彼,選又如此,而慾望三公勳立於國家,績加於生民,不亦遠乎?昔文帝之於鄧通,可謂至愛,而猶展申徒嘉之志。夫見任如此,則何患於左右小臣哉?至如近世,外戚臣豎請托不行,意氣不滿,立能陷人於不測之禍,惡可得彈正者哉!曩者任之重而責之輕,今者任之輕而責之重。昔賈誼感絳侯之困辱,因陳大臣廉恥之分,開引自裁之端。自此以來,遂以成俗。繼世之主,生而見之,習其所常,曾莫之悟。嗚呼,可悲夫!左手據天下之圖,右手刎其喉,愚者猶知難之,況明哲君子哉!光武奪三公之重,至今而加甚,不假後黨以權,數世而不行,蓋親疏之埶異也。[一0]母后之黨,左右之人,有此至親之埶,故其貴任萬世。常然之敗,無世而無之,莫之斯鑒,亦可痛矣。未若置丞相自總之。若委三公,則宜分任責成。夫使為政者,不當與之婚姻;婚姻者,不當使之為政也。如此,在位病人,[一一]舉用失賢,百姓不安,爭訟不息,天地多變,人物多妖,然後可以分此罪矣。或曰:政在一人,權甚重也。曰:人實難得,何重之嫌?昔者霍禹、竇憲、鄧騭、梁冀之徒,籍外戚之權,管國家之柄;及其伏誅,以一言之詔,詰朝而決,何重之畏乎?今夫國家漏神明於媟近,輸權重於婦黨,筭十世而為之者八九焉。不此之罪而彼之疑,何其詭邪!

論曰:百家之言政者尚矣。[一]大略歸乎寧固根柢,革易時敝也。夫遭運無恆,意見偏雜,故是非之論,紛然相乖。嘗試妄論之,[二]以為世非胥、庭,人乖鷇飲,化多萬肇,情故萌生。[三]雖周物之智,不能研其推變;山川之奧,未足況其紆險。[四]則應俗適事,難以常條。如使用審其道,則殊塗同會;才爽其分,則一豪以乖。[五]  何以言之?若夫玄聖御世,則天同極,施捨之道,宜無殊典。[六]而損益異運,文樸遞行。[七]用明居晦,回泬於曩時;興戈陳俎,參差於上世。[八]及至戴黃屋,服絺衣,豐薄不齊,而致化則一;[九]亦有宥公族,黥國儲,寬慘巨隔,而防非必同。此其分波而共源,百慮而一致者也。[一0]若乃偏情矯用,則枉直必過。[一一]故葛屨履霜,敝由崇儉;[一二]楚楚衣服,戒在窮賒;[一三]  疏禁厚下,以尾大陵弱;[一四]斂威峻罰,以苛薄分崩。[一五]斯曹、魏之刺,所以明乎國風;周、秦末軌,所以彰於微滅。故用捨之端,興敗資焉。是以繁簡唯時,寬猛相濟。刑書鐫鼎,事有可詳;三章在令,取貴能約。[一六]太叔致猛政之褒,國子流遺愛之涕,[一七]宣孟改冬日之和,平陽循畫一之法。斯實馳張之弘致,可以征其統乎![一八]數子之言當世失得皆究矣,然多謬通方之訓,好申一隅之說。[一九]貴清靜者,以席上為腐議;束名實者,以柱下為誕辭。[二0]或推前王之風,可行於當年,有引救敝之規,宜流於長世。稽之篤論,將為敝矣。如以舟無推陸之分,瑟非常調之音,[二一]不陽局以疑遠,不拘玄以妨素,則化樞各管其極,理略可得而言與?[二二]

贊曰:管視好偏,腢言難一。救樸雖文,矯遲必疾。舉端自理,滯隅則失。詳觀時蠹,成昭政術。[一]

一六二九頁七行充幼聰朗按:汲本、殿本「朗」作「明」。

一六三一頁四行夫五*(世)**[代]*之臣刊誤謂此「世」字當是「代」字,後人誤改。今據以回改。

一六三一頁七行是故德不稱其禍必酷能不稱其殃必大刊誤謂「德不稱」下脫「其位」二字,「能不稱」下脫「其祿」二字。按:集解引蘇輿說,謂潛夫論貴忠篇作「德不稱其任」,「能不稱其位」。

一六三二頁九行歷觀前政貴人之用心也按:集解引蘇輿說,謂潛夫論「政」作「世」,連下讀,疑此避唐諱改。

一六三四頁一三行懷憂憤憤按:殿本「憤憤」作「憤憒」,今潛夫論亦作「憤憒」。

一六三四頁一五行此妖妄之甚者也按:「妖」原作「□」,逕改正。

一六三五頁四行用功千倍按:集解引蘇輿說,謂「千倍」當從元書作「十倍」。

一六三五頁一0行車軿數里汲本「軿」作「駢」。校補謂車駢數里本指車馬言。作「軿」者誤,章懷注亦誤。今按:下言「緹帷竟道」,明指車言,作「軿」者是,校補說非。

一六三七頁四行春秋以為*(非)**[不]*君殿本「非」作「不」,與左傳合,今據改。

一六三七頁四行樂舉按:潛夫論作「樂呂」,成二年左傳作「樂舉」,文十八年、宣二年並作「樂呂」。

一六三七頁七行葬南巴之中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墨子節葬篇「南巴之中」作「南己之巿」。呂覽安死篇「舜葬於紀巿,不變其肆」。高注「九疑山亦有紀邑」。己與巴相似而誤。

一六三九頁六行出處默語按:殿本「默語」作「語默」。

一六三九頁一三行化國之日舒以長按:潛夫論「化」作「治」,此亦避唐諱改。惠棟謂唐諱「治」,章懷注後漢書,隨文改易,此篇「治國之日舒以長」,改為「化國」,後人因之,遂有「光天化日」之語,豈非郢書而燕說乎?

一六四0頁四行*(令)**[今]*冤民仰希申訴刊誤謂案文「令」當作「今」。今據改。

一六四0頁一六行不橈故無恩於吏「橈」原作「撓」,逕據殿本改。按:撓橈從手從木,古互通,然上文既作「橈」,以改歸一律為是。

一六四二頁一二行頤育萬民按:汲本、殿本「民」作「物」。

一六四四頁五行欲*[南]*奔*(南)*荊州張森楷校勘記謂州名有「南」字,始見宋志,漢、魏、晉俱無,此「南」字當在「奔」字上。按:魏志袁紹傳正作「欲南奔荊州」,今據改。

一六四五頁一三行騰蛇有鱗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爾雅釋魚「騰」作「螣」,無「有鱗」二字。

一六四五頁一三行有角曰龍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廣雅「有角曰虯龍」,注脫「虯」字。

一六四六頁一行抗志山棲按:汲本、殿本「棲」作「西」。

一六四六頁二行微風為柂按:「柂」原斗「杝」,逕改正。注同。

一六四七頁一五行政亂從此周復按:王先謙謂「政」亦「治」字避諱改。

一六四八頁三行蓋雜伎樂*(以)**[也]*據漢書武帝紀文穎注改。

一六四八頁四行宋音宴安溺志按:禮記樂記「安」作「女」。

一六四八頁一一行倡謳*(妓)**[伎]*樂據集解本改。

一六五0頁五行道三十四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前書地理志「三十四」作「三十二」。

一六五0頁五行南北一萬三百六十八里按:集解引王鳴盛說,謂「南北一萬」下前書有「三千」字,此脫。

一六五0頁一五行假之以殺生之權按:汲本、殿本作「生殺之權」。

一六五二頁一0行是為忍於殺人*(也)*而不忍於刑人也據刊誤刪。

一六五六頁七行*(祿)*班*[祿]*未定刊誤謂案文當作「班祿」。今據改。

一六五六頁一二行子之道貊*[道]*也據汲本補,與今本孟子合。

一六五六頁一二行趙岐注雲按:原本趙岐之「岐」皆作「歧」,逕改正。

一六五七頁一四行而猶展申徒嘉之志按:汲本、殿本「徒」作「屠」。

一六五九頁二行*(之)**[上]*不使人捽抑而刑之也據殿本改,與前書賈誼傳合。

一六六二頁四行言其詳約不同按:「詳」原斗「群」,逕改正。又按:汲本、殿本作「言其詳約也」,無「不同」二字。

後漢書/卷48·第三十八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後漢書
發佈: 2024年12月12日
建立: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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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終 李法 翟酺 應奉劭 霍諝 爰延 徐璆

楊終字子山,蜀郡成都人也。年十三,爲郡小吏,太守竒其才,遣詣京師受業,習春秋。顯宗時,徵詣蘭臺,拜校書郎。

建初元年,大旱穀貴,終以爲廣陵、楚、淮陽、濟南之獄,徙者萬數,又遠屯絕域,吏民怨曠,乃上疏曰:「臣聞『善善及子孫,惡惡止其身』,百王常典,不易之道也。秦政酷烈,違啎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高祖平亂,約法三章。太宗至仁,除去收孥。萬姓廓然,蒙被更生,澤及昆蟲,功垂萬世。陛下聖明,德被四表。今以比年乆旱,灾疫未息,躬自菲薄,廣訪失得,三代之隆,無以加焉。臣竊桉春秋水旱之變,皆應暴急,惠不下流。自永平以來,仍連大獄,有司窮考,轉相牽引,掠考寃濫,家屬徙邊。加以北征匈奴,西開三十六國,頻年服役,轉輸煩費。又遠屯伊吾、樓蘭、車師、戊己,民懷土思,怨結邊域。傳曰:『安土重居,謂之衆庶。』昔殷民近遷洛邑,且猶怨望,何況去中土之肥饒,寄不毛之荒極乎?且南方暑濕,障毒互生。愁困之民,足以感動天地,移變陰陽矣。陛下留念省察,以濟元元。」書奏,肅宗下其章。司空第五倫亦同終議。太尉牟融、司徒鮑昱、校書郎班固等難倫,以施行旣乆,孝子無改父之道,先帝所建,不宜回異。終復上書曰:「秦築長城,功役繁興,胡亥不革,卒亡四海。故孝元弃珠崖之郡,光武絕西域之國,不以介鱗易我衣裳。魯文公毀泉臺,「春秋」譏之曰『先祖爲之而己毀之,不如勿居而已』,以其無妨害於民也。襄公作三軍,昭公舍之,君子大其復古,以爲不舍則有害於民也。今伊吾之役,樓蘭之屯,乆而未還,非天意也。」帝從之,聽還徙者,悉罷邊屯。

終又言:「宣帝愽徵羣儒,論定五經於石渠閣。方今天下少事,學者得成其業,而章句之徒破壞大體。宜如石渠故事,永爲後世則。」於是詔諸儒於白虎觀論考同異焉。會終坐事繫獄,愽士趙愽、校書郎班固、賈逵等,以終深曉春秋,學多異聞,表請之,終又上書自訟,即日貰出,乃得與於白虎觀焉。後受詔刪太史公書爲十餘萬言。

時太后兄衞尉馬廖,謹篤自守,不訓諸子。終與廖交善,以書戒之曰:「終聞堯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紂之民,可比屋而誅。何者?堯舜爲之隄防,桀紂示之驕奢故也。「詩」曰:『皎皎練絲,在所染之。』上智下愚,謂之不移;中庸之流,要在敎化。春秋殺太子母弟,直稱君甚惡之者,坐失敎也。禮制,人君之子年八歲,爲置少傅,敎之書計,以開其明;十五置太傅,敎之經典,以道其志。漢興,諸侯王不力敎誨,多觸禁忌,故有亡國之禍,而乏嘉善之稱。今君位地尊重,海內所望,豈可不臨深履薄,以爲至戒!黃門郎年幼,血氣方盛,旣無長君退讓之風,而要結輕狡無行之客,縱而莫誨,視成任性,鑒念前往,可爲寒心。君侯誠宜以臨深履薄爲戒。」廖不納。子豫後坐縣書誹謗,廖以就國。

終兄鳳爲郡吏,太守廉范爲州所考,遣鳳候終,終爲范游說,坐徙北地。帝東巡狩,鳳皇黃龍並集,終贊頌嘉瑞,上述祖宗鴻業,凡十五章,奏上,詔貰還故郡。著春秋外傳十二篇,改定章句十五萬言。永元十二年,徵拜郎中,以病卒。

李法字伯度,漢中南鄭人也。愽通羣書,性剛而有節。和帝永元九年,應賢良方正對策,除愽士,遷侍中、光祿大夫。歲餘,上疏以爲朝政苛碎,違永平、建初故事;宦官權重,椒房寵盛;又譏史官記事不實,後世有識,尋功計德,必不明信。坐失旨,下有司,免爲庶人。還鄉里,杜門自守。故人儒生時有候之者,言談之次,問其不合上意之由,法未甞應對。友人固問之,法曰:「鄙夫可與事君乎哉?苟患失之,無所不至。孟子有言:『夫仁者如射,正己而後發。發而不中,不怨勝己者,反諸身而已矣。』」在家八年,徵拜議郎、諫議大夫,正言極辭,無改於舊。出爲汝南太守,政有聲迹。後歸鄉里,卒於家。

翟酺字子超,廣漢雒人也。四世傳詩。酺好老子,尤善圖緯、天文、歷筭。以報舅讎,當徙日南,亡於長安,爲卜相工,後牧羊涼州。遇赦還。仕郡,徵拜議郎,遷侍中。

時尚書有缺,詔將大夫六百石以上試對政事、天文、道術,以高第者補之。酺自恃能高,而忌故太史令孫懿,恐其先用,乃往候懿。旣坐,言無所及,唯涕泣流連。懿怪而問之,酺曰:「圖書有漢賊孫登,將以才智爲中官所害。觀君表相,似當應之。酺受恩接,悽愴君之禍耳!」懿憂懼,移病不試。由是酺對第一,拜尚書。

時安帝始親政事,追感祖母宋貴人,悉封其家。又元舅耿寶及皇后兄弟閻顯等並用威權。酺上疏諫曰:

臣聞微子佯狂而去殷,叔孫通背秦而歸漢,彼非自踈其君,時不可也。臣荷殊絕之恩,蒙值不諱之政,豈敢雷同受寵,而以戴天履地。伏惟陛下應天履祚,歷值中興,當建太平之功,而未聞致化之道。蓋遠者難明,請以近事徵之。昔竇、鄧之寵,傾動四方,兼官重紱,盈金積貨,至使議弄神器,改更社稷。豈不以埶尊威廣,以致斯患乎?及其破壞,頭顙墯地,願爲孤豚,豈可得哉!夫致貴無漸失必暴,受爵非道殃必疾。今外戚寵幸,功均造化,漢元以來,未有等比。陛下誠仁恩周洽,以親九族。然祿去公室,政移私門,覆車重尋,寧無摧折。而朝臣在位,莫肯正議,翕翕訾訾,更相佐附。臣恐威權外假,歸之良難,虎翼一奮,卒不可制。故孔子曰「吐珠於澤,誰能不含」;「老子」稱「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此最安危之極戒,社稷之深計也。

夫儉德之恭,政存約節。故文帝愛百金於露臺,飾帷帳於皁囊。或有譏其儉者,上曰:「朕爲天下守財耳,豈得妄用之哉!」至倉穀腐而不可食,錢貫朽而不可校。今自初政已來,日月未乆,費用賞賜已不可筭。歛天下之財,積無功之家,帑藏單盡,民物彫傷,卒有不虞,復當重賦百姓,怨叛旣生,危亂可待也。

昔成王之政,周公在前,邵公在後,畢公在左,史佚在右,四子挾而維之。目見正容,耳聞正言,一日即位,天下曠然,言其法度素定也。今陛下有成王之尊而無數子之佐,雖欲崇雍熙,致太平,其可得乎?

自去年已來,灾譴頻數,地坼天崩,高岸爲谷。脩身恐懼,則轉禍爲福;輕慢天戒,則其害彌深。願陛下親自勞恤,研精致思,勉求忠貞之臣,誅遠佞諂之黨,損玉堂之盛,尊天爵之重,割情欲之歡,罷宴私之好。帝王圖籍陳列左右,心存亡國所以失之,鑒觀興王所以得之,庶灾害可息,豐年可招矣。

書奏不省,而外戚寵臣咸畏惡之。

延光三年,出爲酒泉太守。叛羌千餘騎徙敦煌來鈔郡界,酺赴擊,斬首九百級,羌衆幾盡,威名大震。遷京兆尹。順帝即位,拜光祿大夫,遷將作大匠。損省經用,歲息四五千萬。屢因灾異,多所匡正。由是權貴共誣酺及尚書令高堂芝等交通屬託,坐減死歸家。復被章云酺前與河南張楷等謀反,逮詣廷尉。及杜真等上書訟之,事得明釋。卒於家。

著援神、鉤命解詁十二篇。

初,酺之爲大匠,上言:「孝文皇帝始置一經愽士,武帝大合天下之書,而孝宣論六經於石渠,學者滋盛,弟子萬數。光武初興,愍其荒廢,起太學愽士舍、內外講堂,諸生橫巷,爲海內所集。明帝時辟雍始成,欲毀太學,太尉趙憙以爲太學、辟雍皆宜兼存,故並傳至今。而頃者穨廢,至爲園採芻牧之處。宜更修繕,誘進後學。」帝從之。酺免後,遂起太學,更開拓房室,學者爲酺立碑銘於學云。

應奉字世叔,汝南南頓人也。曾祖父順,字華仲。和帝時爲河南尹、將作大匠,公廉約己,明達政事。生十子,皆有才學。中子疊,江夏太守。疊生郴,武陵太守。郴生奉。

奉少聦明,自爲童兒及長,凡所經履,莫不暗記。讀書五行並下。爲郡決曹史,行部四十二縣,錄囚徒數百千人。及還,太守備問之,奉口說罪繫姓名,坐狀輕重,無所遺脫,時人竒之。著『漢書後序』,多所述載。大將軍梁兾舉茂才。

先是,武陵蠻詹山等四千餘人反叛,執縣令,屯結連年。詔下公卿議,四府舉奉才堪將帥。永興元年,拜武陵太守。到官慰納,山等皆悉降散。於是興學校,舉仄陋,政稱變俗。坐公事免。

延熹中,武陵蠻復寇亂荊州,車騎將軍馮緄以奉有威恩,爲蠻夷所服,上請與俱征。拜從事中郎。奉勤設方略,賊破軍罷,緄推功於奉,薦爲司隷校尉。糾舉姦違,不避豪戚,以嚴厲爲名。

及鄧皇后敗,而田貴人見幸,桓帝有建立之議。奉以田氏微賤,不宜超登后位,上書諫曰:「臣聞周納狄女,襄王出居于鄭;漢立飛燕,成帝胤嗣泯絕。母后之重,興廢所因。宜思關雎之所求,遠五禁之所忌。」帝納其言,竟立竇皇后。

及黨事起,奉乃慨然以疾自退。追愍屈原,因以自傷,著感騷三十篇,數萬言。諸公多薦舉,會病卒。子劭。

劭字仲遠。少篤學,愽覽多聞。靈帝時舉孝廉,辟車騎將軍何苗掾。

中平二年,漢陽賊邊章、韓遂與羌胡爲寇,東侵三輔,時遣車騎將軍皇甫嵩西討之。嵩請發烏桓三千人。北軍中候鄒靖上言:「烏桓衆弱,宜開募鮮卑。」事下四府,大將軍掾韓卓議,以爲「烏桓兵寡,而與鮮卑世爲仇敵,若烏桓被發,則鮮卑必襲其家。烏桓聞之,當復弃軍還救。非唯無益於實,乃更沮三軍之情。鄒靖居近邊塞,究其態詐。若令靖募鮮卑輕騎五千,必有破敵之效」。劭駮之曰:「鮮卑隔在漠北,犬羊爲羣,無君長之帥,廬落之居,而天性貪暴,不拘信義,故數犯障塞,且無寧歲。唯至互巿,乃來靡服。苟欲中國珍貨,非爲畏威懷德。計獲事足,旋踵爲害。是以朝家外而不內,蓋爲此也。往者匈奴反叛,度遼將軍馬續、烏桓校尉王元發鮮卑五千餘騎,又武威太守趙沖亦率鮮卑征討叛羌。斬獲醜虜,旣不足言,而鮮卑越溢,多爲不法。裁以軍令,則忿戾作亂;制御小緩,則陸掠殘害。劫居人,鈔商旅,噉人牛羊,略人兵馬。得賞旣多,不肯去,復欲以物買鐵。邊將不聽,便取縑帛聚欲燒之。邊將恐怖,畏其反叛,辭謝撫順,無敢拒違。今狡寇未殄,而羌爲巨害,如或致悔,其可追乎!臣愚以爲可募隴西羌胡守善不叛者,簡其精勇,多其牢賞。太守李參沈靜有謀,必能獎厲得其死力。當思漸消之略,不可倉卒望也。」韓卓復與劭相難反覆。於是詔百官大會朝堂,皆從劭議。

三年,舉高第,再遷,六年,拜太山太守。初平二年,黃巾三十萬衆入郡界。劭糾率文武連與賊戰,前後斬首數千級,獲生口老弱萬餘人,輜重二千兩,賊皆退却,郡內以安。興平元年,前太尉曹嵩及子德從琅邪入太山,劭遣兵迎之,未到,而徐州牧陶謙素怨嵩子操數擊之,乃使輕騎追嵩、德,並殺之於郡界。劭畏操誅,弃郡奔兾州牧袁紹。

初,安帝時河間人尹次、潁川人史玉皆坐殺人當死,次兄初及玉母軍並詣官曹求代其命,因縊而物故。尚書陳忠以罪疑從輕,議活次、玉。劭後追駮之,據正典刑,有可存者。其議曰:

尚書稱「天秩有禮,五服五章哉。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而孫卿亦云「凡制刑之本,將以禁暴惡,且懲其末也。凡爵列、官秩、賞慶、刑威,皆以類相從,使當其實也」。若德不副位,能不稱官,賞不酬功,刑不應罪,不祥莫大焉。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百王之定制,有法之成科。高祖入關,雖尚約法,然殺人者死,亦無寬降。夫時化則刑重,時亂則刑輕。書曰「刑罰時輕時重」,此之謂也。

今次、玉公以清時釋其私憾,阻兵安忍,僵屍道路。朝恩在寬,幸至冬獄,而初、軍愚狷,妄自投斃。昔召忽親死子糾之難,而孔子曰「經於溝瀆,人莫之知」。朝氏之父非錯刻峻,遂能自隕其命,班固亦云「不如趙母指括以全其宗」。傳曰「僕妾感慨而致死者,非能義勇,顧無慮耳」。夫刑罰威獄,以類天之震燿殺戮也;溫慈和惠,以放天之生殖長育也。是故春一草枯則爲灾,秋一木華亦爲異。今殺無罪之初、軍,而活當死之次、玉,其爲枯華,不亦然乎?陳忠不詳制刑之本,而信一時之仁,遂廣引八議求生之端。夫親故賢能功貴勤賔,豈有次、玉當罪之科哉?若乃小大以情,原心定罪,此爲求生,非謂代死可以生也。敗法亂政,悔其可追。

劭凡爲駮議三十篇,皆此類也。

又刪定律令爲「漢儀」,建安元年乃奏之。曰:「夫國之大事,莫尚載籍。載籍也者,決嫌疑,明是非,賞刑之宜,允獲厥中,俾後之人永爲監焉。故膠西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議,數遣廷尉張湯親至陋巷,問其得失。於是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動以經對,言之詳矣。逆臣董卓,蕩覆王室,典憲焚燎,靡有孑遺,開辟以來,莫或茲酷。今大駕東邁,巡省許都,拔出險難,其命惟新。臣累世受恩,榮祚豐衍,竊不自揆,貪少云補,輒撰具「律本章句」、「尚書舊事」、「廷尉板令」、「決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詔書」及「春秋斷獄」凡二百五十篇。蠲去復重,爲之節文。又集駮議三十篇,以類相從,凡八十二事。其見「漢書」二十五,「漢記」四,皆刪叙潤色,以全本體。其二十六,博採古今瓌瑋之士,文章煥炳,德義可觀。其二十七,臣所創造。豈繄自謂必合道衷,心焉憤邑,聊以藉手。昔鄭人以乾鼠爲璞,鬻之於周;宋愚夫亦寶燕石,緹䌌十重。夫覩之者掩口盧胡而笑,斯文之族,無乃類旃。左氏實云雖有姬姜絲麻,不弃憔悴菅蒯,蓋所以代匱也。是用敢露頑才,厠于明哲之末。雖未足綱紀國體,宣洽時雍,庶幾觀察,增闡聖聽。惟因萬機之餘暇,游意省覽焉。」獻帝善之。

二年,詔拜劭爲袁紹軍謀校尉。時始遷都於許,舊章堙沒,書記罕存。劭慨然歎息,乃綴集所聞,著漢官禮儀故事,凡朝廷制度,百官典式,多劭所立。

初,父奉爲司隷時,並下諸官府郡國各上前人像贊,劭乃連綴其名,錄爲狀人紀。又論當時行事,著中漢輯序。撰「風俗通」,以辯物類名號,釋時俗嫌疑。文雖不典,後世服其洽聞。凡所著述百三十六篇。又集解「漢書」,皆傳于時。後卒於鄴。

弟子㻛、璩,並以文才稱。

中興初,有應嫗者,生四子而寡。見神光照社,試探之,乃得黃金。自是諸子宦學,並有才名,至㻛七世通顯。

霍諝字叔智,魏郡鄴人也。少爲諸生,明經。有人誣諝舅宋光於大將軍梁商者,以爲妄刊章文,坐繫洛陽詔獄,掠考困極。諝時年十五,奏記於商曰:

將軍天覆厚恩,愍舅光冤結,前者溫敎許爲平議,雖未下吏斷決其事,已蒙神明顧省之聽。皇天后土,寔聞德音。竊獨踊躍,私自慶幸。諝聞春秋之義,原情定過,赦事誅意,故許止雖弒君而不罪,趙盾以縱賊而見書。此仲尼所以垂王法,漢世所宜遵前脩也。傳曰:「人心不同,譬若其面。」斯蓋謂大小窳隆醜美之形,至於鼻目衆竅毛髮之狀,未有不然者也。情之異者,剛柔舒急倨敬之間。至於趨利避害,畏死樂生,亦復均也。諝與光骨肉,義有相隱,言其冤濫,未必可諒,且以人情平論其理。

光衣冠子孫,徑路平易,位極州郡,日望徵辟,亦無瑕穢纖介之累,無故刊定詔書,欲以何名?就有所疑,當求其便安,豈有觸冒死禍,以解細微?譬猶療飢於附子,止渴於酖毒,未入膓胃,已絕咽喉,豈可爲哉!昔東海孝婦見枉不辜,幽靈感革,天應枯旱。光之所坐,情旣可原,守闕連年,而終不見理。呼嗟紫宮之門,泣血兩觀之下,傷和致災,爲害滋甚。凡事更赦令,不應復案。夫以罪刑明白,尚蒙天恩,豈有冤謗無徵,反不得理?是爲刑宥正罪,戮加誣侵也。不偏不黨,其若是乎?明將軍德盛位尊,人臣無二,言行動天地,舉厝移陰陽,誠能留神,沛然曉察,必有于公高門之福,和氣立應,天下幸甚。

商高諝才志,即爲奏原光罪,由是顯名。

仕郡,舉孝廉,稍遷金城太守。性明達篤厚,能以恩信化誘殊俗,甚爲羌胡所敬服。遭母憂,自上歸行喪。服闋,公車徵,再遷北海相,入爲尚書僕射。是時大將軍梁兾貴戚秉權,自公卿以下莫敢違啎。諝與尚書令尹勳數奏其事,又因陛見陳聞罪失。及兾誅後,桓帝嘉其忠節,封鄴都亭侯。前後固讓,不許。出爲河南尹,遷司隷校尉,轉少府、廷尉,卒官。子儁,安定太守。

爰延字季平,陳留外黃人也。清苦好學,能通經敎授。性質愨,少言辭。縣令隴西牛述好士知人,乃禮請延爲廷掾,范丹爲功曹,濮陽潛爲主簿,常共言談而已。後令史昭以爲鄉嗇夫,仁化大行,人但聞嗇夫,不知郡縣。在事二年,州府禮請,不就。桓帝時徵博士,太尉楊秉等舉賢良方正,再遷爲侍中。

帝游上林苑,從容問延曰:「朕何如主也?」對曰:「陛下爲漢中主。」帝曰:「何以言之?」對曰:「尚書令陳蕃任事則化,中常侍黃門豫政則亂,是以知陛下可與爲善,可與爲非。」帝曰:「昔朱雲廷折欄檻,今侍中面稱朕違,敬聞闕矣。」拜五官中郎將,轉長水校尉,遷魏郡太守,徵拜大鴻臚。

帝以延儒生,常特宴見。時太史令上言客星經帝坐,帝密以問延。延因上封事曰:「臣聞天子尊無爲上,故天以爲子,位臨臣庶,威重四海。動靜以禮,則星辰順序;意有邪僻,則晷度錯違。陛下以河南尹鄧萬有龍潛之舊,封爲通侯,恩重公卿,惠豐宗室。加頃引見,與之對愽,上下媟黷,有虧尊嚴。臣聞之,帝左右者,所以咨政德也。故周公戒成王曰『其朋其朋』,言慎所與也。昔宋閔公與彊臣共愽,列婦人於側,積此無禮,以致大灾。武帝與倖臣李延年、韓嫣同卧起,尊爵重賜,情欲無猒,遂生驕淫之心,行不義之事,卒延年被戮,嫣伏其辜。夫愛之則不覺其過,惡之則不知其善,所以事多放濫,物情生怨。故王者賞人必酬其功,爵人必甄其德。善人同處,則日聞嘉訓;惡人從游,則日生邪情。孔子曰:『益者三友,損者三友。』邪臣惑君,亂妾危主,以非所言則恱於耳,以非所行則翫於目,故令人君不能遠之。仲尼曰:『唯女子與小人爲難養,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蓋聖人之明戒也!昔光武皇帝與嚴光俱寢,上天之異,其夕即見。夫以光武之聖德,嚴光之高賢,君臣合道,尚降此變,豈況陛下今所親幸,以賤爲貴,以卑爲尊哉?惟陛下遠讒諛之人,納謇謇之士,除左右之權,寤宦官之敝。使積善日熙,佞惡消殄,則乾灾可除。」帝省其奏。因以病自上,乞骸骨還家。靈帝復特徵,不行,病卒。子驥,白馬令,亦稱善士。

徐璆字孟玉,廣陵海西人也。父淑,度遼將軍,有名於邊。璆少博學,辟公府,舉高第。稍遷荊州刺史。時董太后姊子張忠爲南陽太守,因埶放濫,臧罪數億。璆臨當之部,太后遣中常侍以忠屬璆。璆對曰:「臣身爲國,不敢聞命。」太后怒,遽徵忠爲司隷校尉,以相威臨。璆到州,舉奏忠臧餘一億,使冠軍縣上簿詣大司農,以彰暴其事。又奏五郡太守及屬縣有臧汙者,悉徵案罪,威風大行。中平元年,與中郎將朱儁擊黃巾賊於宛,破之。張忠怨璆,與諸閹官構造無端,璆遂以罪徵。有破賊功,得免官歸家。後再徵,遷汝南太守,轉東海相,所在化行。

獻帝遷許,以廷尉徵,當詣京師,道爲袁術所劫,授璆以上公之位。璆乃歎曰:「龔勝、鮑宣,獨何人哉?守之必死!」術不敢逼。術死軍破,璆得其盜國璽,及還許,上之,并送前所假汝南、東海二郡印綬。司徒趙溫謂璆曰:「君遭大難,猶存此邪?」璆曰:「昔蘇武困於匈奴,不隊七尺之節,況此方寸印乎?」

後拜太常,使持節拜曹操爲丞相。操以相讓璆,璆不敢當。卒於官。

論曰:孫懿以高明見忌,而受欺於陰計;翟酺資譎數取通,而終之以謇諫。豈性智自有周偏,先後之要殊度乎?應氏七世才聞,而奉、劭采章爲盛。及撰著篇籍,甄紀異知,雖云小道,亦有可觀者焉。延、璆應對辯正而不可犯,陵上之尤斯固,辭之不可以已也。

贊曰:楊終、李法,華陽有聞。二應克聦,亦表汝濆。翟酺詐懿,霍諝請舅。延能訐帝,璆亦啎后。

一五九七頁一二行民懷土思群書治要「民」作「人」。按:作「人」是,此蓋後人回改而誤者。

一六〇〇頁二行豈可不臨深履薄以為至戒按:王先謙謂末有復語,疑此衍文。

一六〇〇頁四行鑒念前往按:殿本「往」作「世」。

一六〇〇頁八行晉侯殺其太子申生至直稱君者甚之也按:章懷引經傳多刪節,此注所引,與公羊傳原文更多出入。公羊傳原文作「晉侯殺其世子申生。曷為直稱晉侯以殺?殺世子母弟直稱君者甚之也」。

一六〇〇頁一一行廖子防及光俱為黃門郎按:沉家本謂光、防乃廖弟,非廖子,注謬。此傳上文言廖不訓諸子,下文言廖不納,子豫後坐縣書誹謗,廖以就國,則終所稱黃門郎即指廖子豫,廖傳不言豫為黃門郎,史文不具耳。下文「視成任性」注引馬防傳云云,亦誤。

一六〇〇頁一二行選長者之有節行者與之居按:史記外戚傳作「選長者士之有節行者與居」。

一六〇三頁七行此最安危*[之極]*戒據汲本、殿本補。

一六〇四頁二行權並族害*(屍)**[己]*奸行據汲本、殿本改。

一六〇四頁八行斂天下之財按:「天」下原脫「下」字,逕據汲本、殿本補。

一六〇五頁六行叛羌千餘騎徙敦煌來鈔郡界按:刊誤謂案文「徙」當作「從」。

一六〇五頁一三行*(宜升)**[斗]*歷改憲*[宜]*行先王至德要道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升」當作「斗」,見春秋保干圖。校補謂案續志律歷中篇論歷,凡三引保干圖讖文,皆作「三百年斗歷改憲」。所謂斗歷者,即古法冬至日在建星,建星謂北斗也。歲十二月以配天之十二辰,取斗杓所指為驗,閏月無中氣,則北斗邪指兩辰之閒,以定四時而成歲。漢興迄章帝,改用四分歷,適當三百年,已應斗歷改憲之讖矣。輔本謂漢更有四百年之難,其數即起於三百年改憲之閒,宜豫修省,以銷其禍,則注引耆舊傳「宜」字,並當在「斗歷改憲」下也。今據改。

一六〇六頁一行上檄章救酺按:殿本考證王會汾謂上移下曰檄,此止可言上章耳,不應有「檄」字,明衍。

一六〇六頁四行孝文皇帝始置一經博士汲本「一經」作「五經」。惠校本作「一經」,惠所據乃北宋本也。集解引周壽昌說,謂據王氏玉海引此,作「文帝始置一經博士」,殆宋本此書有作「一經」者,非「五經」也。今按:證以章懷注,則作「五經」為合,作「一經」者,殆後人以文帝未嘗於五經□置博士而改之耳。

一六〇七頁一一行行部四十二縣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郡國志汝南郡領三十七城,此云「四十二」,未詳。

一六〇七頁一四行奉少為上計吏按:刊誤謂「吏」當作「史」。

一六〇八頁一六行富*(臣)**[辰]*諫曰據汲本改。

一六〇九頁一行喪婦之長女不娶為其不受命也按:李慈銘謂「喪婦」當作「喪父」。今韓詩外傳無此文。何氏公羊莊二十七年解詁與此略同,惟「為其不受命也」作「無教戒也」。大戴禮本命篇又小異。

一六〇九頁三行數萬言按:汲本作「數十萬言」。

一六〇九頁六行謝承書*(曰)*應氏譜並雲字仲遠據刊誤刪。

一六〇九頁六行漢官儀又作*[仲]*瑗據汲本、殿本補。

一六一一頁四行夫時化則刑重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漢書刑法志「治則刑重,亂則刑輕」。此傳及注中「化」字本是「治」字,唐人諱治,故章懷注范史,多改「治」為「理」,亦有改為「化」者,「世」皆改為「代」,亦有改為「時」者,此傳下文「時輕時重」是也。

一六一二頁八行顧由是無計慮耳按:汲本、殿本「由無」作「無由」。

一六一二頁一四行故膠*(東)**[西]*相董仲舒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膠東」當作「膠西」。今據改。

一六一三頁六行斯文之族按:汲本「族」作「俗」。

一六一四頁一一行惟*(萃)**[悴]*古字通據汲本、殿本改。

一六一四頁一五行釋時俗嫌疑按:汲本「釋」作「識」。

一六一四頁一六行皆傳於時按:「於」原作「乎」,逕據汲本、殿本改。

一六一五頁一行弟子瑒按:原本正文及注「瑒」字皆斗「宜」,各本不誤,逕改正。

一六一五頁二行瑒字德璉按:原於「璉」作「□」,□不成字,據汲本、殿本徑改正。

一六一六頁一五行謂遵依常轍按:「謂」原斗「論」,「勂」原斗「徹」,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六一七頁一行不食烏喙按:「喙」原斗「啄」,逕據汲本、殿本改正。下同。

一六一七頁六行令容駟馬蓋車按:「令」原斗「今」,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六一七頁一三行子鑈按:汲本、殿本「鑈」作「雋」。

一六一八頁三行在事二年按:汲本、殿本「二」作「三」。

一六一八頁七行尚書令陳蕃任事則化按:御覽四二七、四五二引,「化」並作「治」,此亦避唐諱改。

一六一八頁八行昔朱雲廷折欄檻按:刊誤謂案文「廷」下少「爭」字。

一六一九頁二行河南尹鄧萬按:集解引王補說,謂通鑒作「鄧萬世」,本書鄧後、陳蕃傳引並作「鄧萬世」。又引惠棟說,謂唐諱「世」,故削之,猶「韓擒虎」為「韓擒」也。

一六一九頁七行爵人必甄其德按:「必」原斗「以」,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六二〇頁四行出入驕恣按:「驕」原斗「嬌」,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六二〇頁一二行徐璆字孟玉殿本「玉」作「本」。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先賢行狀作「孟平」,汝南先賢傳作「孟玉」。校補謂洪氏歷舉孟平、孟玉兩說,知所見本正文亦必作「孟本」。

一六二一頁三行構造無端按:「構」原斗「構」,逕改正。

一六二一頁五行璆音仇按:殿本此下有「字孟玉」三字。校補謂殿本就監本改刊,其正文作「字孟本」,注當是「一作字孟玉」,脫「一作」二字。

一六二一頁六行寬裕*(傳)**[博]*學據汲本、殿本改。

後漢書/卷47·第三十七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後漢書
發佈: 2024年12月12日
建立: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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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超梁慬

班超字仲升,扶風平陵人,徐令彪之少子也。爲人有大志,不修細節。然內孝謹,居家常執勤苦,不恥勞辱。有口辯,而涉獵書傳。永平五年,兄固被召詣校書郎,超與母隨至洛陽。家貧,常爲官傭書以供養。乆勞苦,甞輟業投筆歎曰:「大丈夫無它志略,猶當效傅介子、張騫立功異域,以取封侯,安能乆事筆研閒乎?」左右皆笑之。超曰:「小子安知壯士志哉!」其後行詣相者,曰:「祭酒,布衣諸生耳,而當封侯萬里之外。」超問其狀。相者指曰:「生燕頷虎頸,飛而食肉,此萬里侯相也。」乆之,顯宗問固「卿弟安在」,固對「爲官寫書,受直以養老母」。帝乃除超爲蘭臺令史,後坐事免官。

十六年,奉車都尉竇固出擊匈奴,以超爲假司馬,將兵別擊伊吾,戰於蒲類海,多斬首虜而還。固以爲能,遣與從事郭恂俱使西域。

超到鄯善,鄯善王廣奉超禮敬甚備,後忽更踈懈。超謂其官屬曰:「寧覺廣禮意薄乎?此必有北虜使來,狐疑未知所從故也。明者睹未萌,況已著邪。」乃召侍胡詐之曰:「匈奴使來數日,今安在乎?」侍胡惶恐,具服其狀。超乃閉侍胡,悉會其吏士三十六人,與共飲,酒酣,因激怒之曰:「卿曹與我俱在絕域,欲立大功,以求富貴。今虜使到裁數日,而王廣禮敬即廢;如令鄯善収吾屬送匈奴,骸骨長爲豺狼食矣。爲之柰何?」官屬皆曰:「今在危亡之地,死生從司馬。」超曰:「不入虎穴,不得虎子。當今之計,獨有因夜以火攻虜,使彼不知我多少,必大震怖,可殄盡也。滅此虜,則鄯善破膽,功成事立矣。」衆曰:「當與從事議之。」超怒曰:「吉凶決於今日。從事文俗吏,聞此必恐而謀泄,死無所名,非壯士也!」衆曰:「善」。初夜,遂將吏士往奔虜營。會天大風,超令十人持鼓藏虜舍後,約曰:「見火然,皆當鳴鼓大呼。」餘人悉持兵弩夾門而伏。超乃順風縱火,前後鼓噪。虜衆驚亂,超手格殺三人,吏兵斬其使及從士三十餘級,餘衆百許人悉燒死。明日乃還告郭恂,恂大驚,旣而色動。超知其意,舉手曰:「掾雖不行,班超何心獨擅之乎?」恂乃恱。超於是召鄯善王廣,以虜使首示之,一國震怖。超曉告撫慰,遂納子爲質。還奏於竇固,固大喜,具上超功效,并求更選使使西域。帝壯超節,詔固曰:「吏如班超,何故不遣而更選乎?今以超爲軍司馬,令遂前功。」超復受使,固欲益其兵,超曰:「願將本所從三十餘人足矣。如有不虞,多益爲累。」

是時于窴王廣德新攻破莎車,遂雄張南道,而匈奴遣使監護其國。超旣西,先至于窴。廣德禮意甚踈。且其俗信巫。巫言:「神怒何故欲向漢?漢使有騧馬,急求取以祠我。」廣德乃遣使就超請馬。超密知其狀,報許之,而令巫自來取馬。有頃,巫至,超即斬其首以送廣德,因辭讓之。廣德素聞超在鄯善誅滅虜使,大惶恐,即攻殺匈奴使者而降超。超重賜其王以下,因鎮撫焉。

時龜茲王建爲匈奴所立,倚恃虜威,據有北道,攻破疏勒,殺其王,而立龜茲人兜題爲疏勒王。明年春,超從閒道至疏勒。去兜題所居槃橐城九十里,逆遣吏田慮先往降之。勑慮曰:「兜題本非疏勒種,國人必不用命。若不即降,便可執之。」慮旣到,兜題見慮輕弱,殊無降意。慮因其無備,遂前劫縛兜題。左右出其不意,皆驚懼奔走。慮馳報超,超即赴之,悉召疏勒將吏,說以龜茲無道之狀,因立其故王兄子忠爲王,國人大恱。忠及官屬皆請殺兜題,超不聽,欲示以威信,釋而遣之。疏勒由是與龜茲結怨。

十八年,帝崩。焉耆以中國大喪,遂攻沒都護陳睦。超孤立無援,而龜茲、姑墨數發兵攻疏勒。超守盤橐城,與忠爲首尾,士吏單少,拒守歲餘。肅宗初即位,以陳睦新沒,恐超單危不能自立,下詔徵超。超發還,疏勒舉國憂恐。其都尉黎弇曰:「漢使弃我,我必復爲龜茲所滅耳。誠不忍見漢使去。」因以刀自剄。超還至于窴,王侯以下皆號泣曰:「依漢使如父母,誠不可去。」互抱超馬腳,不得行。超恐于窴終不聽其東,又欲遂本志,乃更還疏勒。疏勒兩城自超去後,復降龜茲,而與尉頭連兵。超捕斬反者,擊破尉頭,殺六百餘人,疏勒復安。

建初三年,超率疏勒、康居、于窴、拘彌兵一萬人攻姑墨石城,破之,斬首七百級。超欲因此叵平諸國,乃上疏請兵。曰:「臣竊見先帝欲開西域,故北擊匈奴,西使外國,鄯善、于窴即時向化。今拘彌、莎車、疏勒、月氏、烏孫、康居復願歸附,欲共并力破滅龜茲,平通漢道。若得龜茲,則西域未服者百分之一耳。臣伏自惟念,卒伍小吏,實願從谷吉效命絕域,庶幾張騫弃身曠野。昔魏絳列國大夫,尚能和輯諸戎,況臣奉大漢之威,而無鈆刀一割之用乎?前世議者皆曰取三十六國,號爲斷匈奴右臂。今西域諸國,自日之所入,莫不向化,大小欣欣,貢奉不絕,唯焉耆、龜茲獨未服從。臣前與官屬三十六人奉使絕域,備遭艱戹。自孤守疏勒,於今五載,胡夷情數,臣頗識之。問其城郭小大,皆言『倚漢與依天等』。以是效之,則葱領可通,葱領通則龜茲可伐。今宜拜龜茲侍子白霸爲其國王,以步騎數百送之,與諸國連兵,歲月之間,龜茲可禽。以夷狄攻夷狄,計之善者也。臣見莎車、疏勒田地肥廣,草牧饒衍,不比敦煌、鄯善間也,兵可不費中國而粮食自足。且姑墨、溫宿二王,特爲龜茲所置,旣非其種,更相厭苦,其埶必有降反。若二國來降,則龜茲自破。願下臣章,參考行事。誠有萬分,死復何恨。臣超區區,特蒙神靈,竊兾未便僵仆,目見西域平定,陛下舉萬年之觴,薦勳祖廟,布大喜於天下。」書奏,帝知其功可成,議欲給兵。平陵人徐幹素與超同志,上疏願奮身佐超。五年,遂以幹爲假司馬,將㢮刑及義從千人就超。

先是莎車以爲漢兵不出,遂降於龜茲,而疏勒都尉番辰亦復反叛。會徐幹適至,超遂與幹擊番辰,大破之,斬首千餘級,多獲生口。超旣破番辰,欲進攻龜茲。以烏孫兵彊,宜因其力,乃上言:「烏孫大國,控弦十萬,故武帝妻以公主,至孝宣皇帝,卒得其用。今可遣使招慰,與共合力。」帝納之。八年,拜超爲將兵長史,假鼓吹幢麾。以徐幹爲軍司馬,別遣衞候李邑護送烏孫使者,賜大小昆彌以下錦帛。

李邑始到于窴,而值龜茲攻疏勒,恐懼不敢前,因上書陳西域之功不可成,又盛毀超擁愛妻,抱愛子,安樂外國,無內顧心。超聞之,歎曰:「身非曾參而有三至之讒,恐見疑於當時矣。」遂去其妻。帝知超忠,乃切責邑曰:「縱超擁愛妻,抱愛子,思歸之士千餘人,何能盡與超同心乎?」令邑詣超受節度。詔超:「若邑任在外者,便留與從事。」超即遣邑將烏孫侍子還京師。徐幹謂超曰:「邑前親毀君,欲敗西域,今何不緣詔書留之,更遣它吏送侍子乎?」超曰:「是何言之陋也!以邑毀超,故今遣之。內省不疚,何卹人言!快意留之,非忠臣也。」

明年,復遣假司馬和恭等四人將兵八百詣超,超因發疏勒、于窴兵擊莎車。莎車陰通使疏勒王忠,啖以重利忠遂反從之,西保烏即城。超乃更立其府丞成大爲疏勒王,悉發其不反者以攻忠。積半歲,而康居遣精兵救之,超不能下。是時月氏新與康居婚,相親,超乃使使多齎錦帛遺月氏王,令曉示康居王,康居王乃罷兵,執忠以歸其國,烏即城遂降於超。

後三年,忠說康居王借兵,還據損中,密與龜茲謀,遣使詐降於超。超內知其姦而外僞許之。忠大喜,即從輕騎詣超。超密勒兵待之,爲供張設樂。酒行,乃叱吏縛忠斬之。因擊破其衆,殺七百餘人,南道於是遂通。

明年,超發于窴諸國兵二萬五千人,復擊莎車。而龜茲王遣左將軍發溫宿、姑墨、尉頭合五萬人救之。超召將校及于窴王議曰:「今兵少不敵,其計莫若各散去。于窴從是而東,長史亦於此西歸,可須夜鼓聲而發。」陰緩所得生口。龜茲王聞之大喜,自以萬騎於西界遮超,溫宿王將八千騎於東界徼于窴。超知二虜已出,密召諸部勒兵,雞鳴馳赴莎車營,胡大驚亂奔走,追斬五千餘級,大獲其馬畜財物。莎車遂降,龜茲等因各退散,自是威震西域。

初,月氏甞助漢擊車師有功,是歲貢奉珍寶、符拔、師子,因求漢公主。超拒還其使,由是怨恨。永元二年,月氏遣其副王謝將兵七萬攻超。超衆少,皆大恐。超譬軍士曰:「月氏兵雖多,然數千里踰葱領來,非有運輸,何足憂邪?但當收穀堅守,彼飢窮自降,不過數十日決矣。」謝遂前攻超,不下,又鈔掠無所得。超度其糧將盡,必從龜茲求救,乃遣兵數百於東界要之。謝果遣騎齎金銀珠玉以賂龜茲。超伏兵遮擊,盡殺之,持其使首以示謝。謝大驚,即遣使請罪,願得生歸。超縱遣之。月氏由是大震,歲奉貢獻。

明年,龜茲、姑墨、溫宿皆降,乃以超爲都護,徐幹爲長史。拜白霸爲龜茲王,遣司馬姚光送之。超與光共脅龜茲廢其王尤利多而立白霸,使光將尤利多還詣京師。超居龜茲它乾城,徐幹屯疏勒。西域唯焉耆、危須、尉犂以前沒都護,懷二心,其餘悉定。

六年秋,超遂發龜茲、鄯善等八國兵合七萬人,及吏士賈客千四百人討焉耆。兵到尉犂界,而遣曉說焉耆、尉犂、危須曰:「都護來者,欲鎮撫三國。即欲改過向善,宜遣大人來迎,當賞賜王侯已下,事畢即還。今賜王綵五百匹。」焉耆王廣遣其左將北鞬支奉牛酒迎超。超詰鞬支曰:「汝雖匈奴侍子,而今秉國之權。都護自來,王不以時迎,皆汝罪也。」或謂超可便殺之。超曰:「非汝所及。此人權重於王,今未入其國而殺之,遂令自疑,設備守險,豈得到其城下哉!」於是賜而遣之。廣乃與大人迎超於尉犂,奉獻珍物。

焉耆國有葦橋之險,廣乃絕橋,不欲令漢軍入國。超更從它道厲度。七月晦,到焉耆,去城二十里,營大澤中。廣出不意,大恐,乃欲悉驅其人共入山保。焉耆左侯元孟先甞質京師,密遣使以事告超,超即斬之,示不信用。乃期大會諸國王,因揚聲當重加賞賜,於是焉耆王廣、尉犂王汎及北鞬支等三十人相率詣超。其國相腹乆等十七人懼誅,皆亡入海,而危須王亦不至。坐定,超怒詰廣曰:「危須王何故不到?腹乆等所緣逃亡?」遂叱吏士收廣、汎等於陳睦故城,斬之,傳首京師。因縱兵鈔掠,斬首五千餘級,獲生口萬五千人,馬畜牛羊三十餘萬頭,更立元孟爲焉耆王。超留焉耆半歲,慰撫之。於是西域五十餘國悉皆納質內屬焉。

明年,下詔曰:「往者匈奴獨擅西域,寇盜河西,永平之末,城門晝閉。先帝深愍邊萌嬰羅寇害,乃命將帥擊右地,破白山,臨蒲類,取車師,城郭諸國震慴響應,遂開西域,置都護。而焉耆王舜、舜子忠獨謀悖逆,恃其險隘,覆沒都護,并及吏士。先帝重元元之命,憚兵役之興,故使軍司馬班超安集于窴以西。超遂踰葱領,迄縣度,出入二十二年,莫不賔從。改立其王,而綏其人。不動中國,不煩戎士,得遠夷之和,同異俗之心,而致天誅,蠲宿恥,以報將士之讎。「司馬法」曰:『賞不踰月,欲人速覩爲善之利也。』其封超爲定遠侯,邑千戶。」

超自以乆在絕域,年老思土。十二年,上疏曰:「臣聞太公封齊,五世葬周,狐死首丘,代馬依風。夫周齊同在中土千里之閒,況於遠處絕域,小臣能無依風首丘之思哉?蠻夷之俗,畏壯侮老。臣超犬馬齒殲,常恐年衰,奄忽僵仆,孤魂弃捐。昔蘇武留匈奴中尚十九年,今臣幸得奉節帶金銀護西域,如自以壽終屯部,誠無所恨,然恐後世或名臣爲沒西域。臣不敢望到酒泉郡,但願生入玉門關。臣老病衰困,冒死瞽言,謹遣子勇隨獻物入塞。及臣生在,令勇目見中土。」而超妹同郡曹壽妻昭亦上書請超曰:

妾同產兄西域都護定遠侯超,幸得以微功特蒙重賞,爵列通侯,位二千石。天恩殊絕,誠非小臣所當被蒙。超之始出,志捐軀命,兾立微功,以自陳效。會陳睦之變,道路隔絕,超以一身轉側絕域,曉譬諸國,因其兵衆,每有攻戰,輒爲先登,身被金夷,不避死亡。賴蒙陛下神靈,且得延命沙漠,至今積三十年。骨肉生離,不復相識。所與相隨時人士衆,皆已物故。超年最長,今且七十。衰老被病,頭髮無黑,兩手不仁,耳目不聦明,扶杖乃能行。雖欲竭盡其力,以報塞天恩,迫於歲暮,犬馬齒索。蠻夷之性,悖逆侮老,而超旦暮入地,乆不見代,恐開姦宄之源,生逆亂之心。而卿大夫咸懷一切,莫肯遠慮。如有卒暴,超之氣力不能從心,便爲上損國家累世之功,下弃忠臣竭力之用,誠可痛也。故超萬里歸誠,自陳苦急,延頸踰望,三年於今,未蒙省錄。

妾竊聞古者十五受兵,六十還之,亦有休息不任職也。緣陛下以至孝理天下,得萬國之歡心,不遺小國之臣,況超得備侯伯之位,故敢觸死爲超求哀,匄超餘年。一得生還,復見闕庭,使國永無勞遠之慮,西域無倉卒之憂,超得長蒙文王葬骨之恩,子方哀老之惠。詩云:「民亦勞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超有書與妾生訣,恐不復相見。妾誠傷超以壯年竭忠孝於沙漠,疲老則便捐死於曠野,誠可哀憐。如不蒙救護,超後有一旦之變,兾幸超家得蒙趙母、衛姬先請之貸。妾愚戇不知大義,觸犯忌諱。

書奏,帝感其言,乃徵超還。

超在西域三十一歲。十四年八月至洛陽,拜爲射聲校尉。超素有匈脅疾,旣至,病遂加。帝遣中黃門問疾,賜醫藥。其年九月卒,年七十一。朝廷愍惜焉,使者弔祭,贈賵甚厚。子雄嗣。

初,超被徵,以戊己校尉任尚爲都護。與超交代。尚謂超曰:「君侯在外國三十餘年,而小人猥承君後,任重慮淺,宜有以誨之。」超曰:「年老失智,任君數當大位,豈班超所能及哉!必不得已,願進愚言。塞外吏士本非孝子順孫,皆以罪過徙補邊屯。而蠻夷懷鳥獸之心,難養易敗。今君性嚴急,水清無大魚,察政不得下和。宜蕩佚簡易,寬小過,緫大綱而已。」超去後,尚私謂所親曰:「我以班君當有竒策,今所言平平耳。」尚至數年,而西域反亂,以罪被徵,如超所戒。

有三子。長子雄,累遷屯騎校尉。會叛羌寇三輔,詔雄將五營兵屯長安,就拜京兆尹。雄卒,子始嗣,尚清河孝王女陰城公主。主順帝之姑,貴驕淫亂,與嬖人居帷中,而召始入,使伏牀下。始積怒,永建五年,遂拔刃殺主。帝大怒,腰斬始,同產皆弃巿。超少子勇。

勇字宜僚,少有父風。永初元年,西域反叛,以勇爲軍司馬。與兄雄俱出敦煌,迎都護及西域甲卒而還。因罷都護。後西域絕無漢吏十餘年。

元初六年,敦煌太守曹宗遣長史索班將千餘人屯伊吾,車師前王及鄯善王皆來降班。後數月,北單于與車師後部遂共攻沒班,進擊走前王,略有北道。鄯善王急,求救於曹宗,宗因此請出兵五千人擊匈奴,報索班之恥,因復取西域。鄧太后召勇詣朝堂會議。先是公卿多以爲宜閉玉門關,遂弃西域。勇上議曰:「昔孝武皇帝患匈奴彊盛,兼緫百蠻,以逼障塞。於是開通西域,離其黨與,論者以爲奪匈奴府藏,斷其右臂。遭王莽篡盜,徵求無猒,胡夷忿毒,遂以背叛。光武中興,未遑外事,故匈奴負彊,驅率諸國。及至永平,再攻敦煌,河西諸郡城門晝閉。孝明皇帝深惟廟策,乃命虎臣出征西域,故匈奴遠遁,邊境得安。及至永元,莫不內屬。會間者羌亂,西域復絕,北虜遂遣責諸國,備其逋租,高其價直,嚴以期會。鄯善、車師皆懷憤怨,思樂事漢,其路無從。前所以時有叛者,皆由牧養失宜,還爲其害故也。今曹宗徒恥於前負,欲報雪匈奴,而不尋出兵故事,未度當時之宜也。夫要功荒外,萬無一成,若兵連禍結,悔無及已。況今府藏未充,師無後繼,是示弱於遠夷,暴短於海內,臣愚以爲不可許也。舊敦煌郡有營兵三百人,今宜復之,復置護西域副校尉,居於敦煌,如永元故事。又宜遣西域長史將五百人屯樓蘭,西當焉耆、龜茲徑路,南彊鄯善、于窴心膽,北扞匈奴,東近敦煌。如此誠便。」

尚書問勇曰:「今立副校尉,何以爲便?又置長史屯樓蘭,利害云何?」勇對曰:「昔永平之末,始通西域,初遣中郎將居敦煌,後置副校尉於車師,旣爲胡虜節度,又禁漢人不得有所侵擾。故外夷歸心,匈奴畏威。今鄯善王尤還,漢人外孫,若匈奴得志,則尤還必死。此等雖同鳥獸,亦知避害。若出屯樓蘭,足以招附其心,愚以爲便。」長樂衞尉鐔顯、廷尉綦母參、司隷校尉崔據難曰:「朝廷前所以弃西域者,以其無益於中國而費難供也。今車師已屬匈奴,鄯善不可保信,一旦反覆,班將能保北虜不爲邊害乎?」勇對曰:「今中國置州牧者,以禁郡縣姦猾盜賊也。若州牧能保盜賊不起者,臣亦願以要斬保匈奴之不爲邊害也。今通西域則虜埶必弱,虜埶弱則爲患微矣。孰與歸其府藏,續其斷臂哉!今置校尉以扞撫西域,設長史以招懷諸國,若弃而不立,則西域望絕。望絕之後,屈就北虜,緣邊之郡將受困害,恐河西城門必復有晝閉之儆矣。今不廓開朝廷之德,而拘屯戍之費,若北虜遂熾,豈安邊乆長之策哉!」太尉屬毛軫難曰:「今若置校尉,則西域駱驛遣使,求索無猒,與之則費難供,不與則失其心。一旦爲匈奴所迫,當復求救,則爲役大矣。」勇對曰:「今設以西域歸匈奴,而使其恩德大漢,不爲鈔盜則可矣。如其不然,則因西域租入之饒,兵馬之衆,以擾動緣邊,是爲富仇讎之財,增暴夷之埶也。置校尉者,宣威布德,以繫諸國內向之心,以疑匈奴覬覦之情,而無財費耗國之慮也。且西域之人無它求索,其來入者,不過稟食而已。今若拒絕,埶歸北屬,夷虜并力以寇并、涼,則中國之費不止十億。置之誠便。」於是從勇議,復敦煌郡營兵三百人,置西域副校尉居敦煌。雖復羈縻西域,然亦未能出屯。其後匈奴果數與車師共入寇鈔,河西大被其害。

延光二年夏,復以勇爲西域長史,將兵五百人出屯柳中。明年正月,勇至樓蘭,以鄯善歸附,特加三綬。而龜茲王白英猶自疑未下,勇開以恩信,白英乃率姑墨、溫宿自縛詣勇降。勇因發其兵步騎萬餘人到車師前王庭,擊走匈奴伊蠡王於伊和谷,收得前部五千餘人,於是前部始復開通。還,屯田柳中。

四年秋,勇發敦煌、張掖、酒泉六千騎及鄯善、疏勒、車師前部兵擊後部王軍就,大破之。首虜八千餘人,馬畜五萬餘頭。捕得軍就及匈奴持節使者,將至索班沒處斬之,以報其恥,傳首京師。永建元年,更立後部故王子加特奴爲王。勇又使別校誅斬東且彌王,亦更立其種人爲王,於是車師六國悉平。

其冬,勇發諸國兵擊匈奴呼衍王,呼衍王亡走,其衆二萬餘人皆降。捕得單于從兄,勇使加特奴手斬之,以結車師匈奴之隙。北單于自將萬餘騎入後部,至金且谷,勇使假司馬曹俊馳救之。單于引去,俊追斬其貴人骨都侯,於是呼衍王遂徙居枯梧河上。是後車師無復虜跡,城郭皆安。唯焉耆王元孟未降。

二年,勇上請攻元孟,於是遣敦煌太守張朗將河西四郡兵三千人配勇。因發諸國兵四萬餘人,分騎爲兩道擊之。勇從南道,朗從北道,約期俱至焉耆。而朗先有罪,欲徼功自贖,遂先期至爵離關,遣司馬將兵前戰,首虜二千餘人。元孟懼誅,逆遣使乞降,張朗徑入焉耆受降而還。元孟竟不肯面縛,唯遣子詣闕貢獻。朗遂得免誅。勇以後期,徵下獄,免。後卒于家。

梁慬字伯威,北地弋居人也。父諷,歷州宰。永元元年,車騎將軍竇憲出征匈奴,除諷爲軍司馬,令先齎金帛使北單于,宣國威德,其歸附者萬餘人。後坐失憲意,髡輸武威,武威太守承旨殺之。竇氏旣滅,和帝知其爲憲所誣,徵慬,除爲郎中。

慬有勇氣,常慷慨好功名。初爲車騎將軍鄧鴻司馬,再遷,延平元年拜西域副校尉。慬行至河西,會西域諸國反叛,攻都護任尚於疏勒。尚上書求救,詔慬將河西四郡羌胡五千騎馳赴之,慬未至而尚已得解。會徵尚還,以騎都尉段禧爲都護,西域長史趙博爲騎都尉。禧、博守它乾城。它乾城小,慬以爲不可固,乃譎說龜茲王白霸,欲入共保其城,白霸許之。吏人固諫,白霸不聽。慬旣入,遣將急迎禧、博,合軍八九千人。龜茲吏人並叛其王,而與溫宿、姑墨數萬兵反,共圍城。慬等出戰,大破之。連兵數月,胡衆敗走,乘勝追擊,凡斬首萬餘級,獲生口數千人,駱駝畜產數萬頭,龜茲乃定。而道路尚隔,檄書不通。歲餘,朝廷憂之。公卿議者以爲西域阻遠,數有背叛,吏士屯田,其費無已。永初元年,遂罷都護,遣騎都尉王弘發關中兵迎慬、禧、博及伊吾盧、柳中屯田吏士。

二年春,還至敦煌。會衆羌反叛,朝廷大發兵西擊之,逆詔慬留爲諸軍援。慬至張掖日勒。羌諸種萬餘人攻亭候,殺略吏人。慬進兵擊,大破之,乘勝追至昭武,虜遂散走,其能脫者十二三。及至姑臧,羌大豪三百餘人詣慬降,並尉譬遣還故地,河西四郡復安。

慬受詔當屯金城,聞羌轉寇三輔,迫近園陵,即引兵赴擊之,轉戰武功美陽關。慬臨陣被創,不顧,連破走之,盡還得所掠生口,獲馬畜財物甚衆,羌遂奔散。朝廷嘉之,數璽書勞勉,委以西方事,令爲諸軍節度。

三年冬,南單于與烏桓大人俱反。以大司農何熙行車騎將軍事,中郎將龐雄爲副,將羽林五校營士,及發緣邊十郡兵二萬餘人,又遼東太守耿夔率將鮮卑種衆共擊之,詔慬行度遼將軍事。龐雄與耿夔共擊匈奴奧鞬日逐王,破之。單于乃自將圍中郎將耿种於美稷,連戰數月,攻之轉急,种移檄求救。明年正月,慬將八千餘人馳往赴之,至屬國故城,與匈奴左將軍、烏桓大人戰,破斬其渠帥,殺三千餘人,虜其妻子,獲財物甚衆。單于復自將七八千騎迎攻,圍慬。慬被甲奔擊,所向皆破,虜遂引還虎澤。三月,何熙軍到五原曼柏,暴疾,不能進,遣龐雄與慬及耿种步騎萬六千人攻虎澤。連營稍前,單于惶怖,遣左奧鞬日逐王詣慬乞降,慬乃大陳兵受之。單于脫帽徒跣,面縛稽顙,納質。會熙卒于師,即拜慬度遼將軍。龐雄還爲大鴻臚。雄,巴郡人,有勇略,稱爲名將。

明年,安定、北地、上郡皆被羌寇,穀貴人流,不能自立。詔慬發邊兵迎三郡太守,使將吏人徙扶風界。慬即遣南單于兄子優孤塗奴將兵迎之。旣還,慬以塗奴接其家屬有勞,輒授以羌侯印綬,坐專擅,徵下獄,抵罪。明年,校書郎馬融上書訟慬與護羌校尉龐參,有詔原刑。語在龐參傳。

會叛羌寇三輔,關中盜賊起,拜慬謁者,將兵擊之。至湖縣,病卒。

何熙字孟孫,陳國人。少有大志。永元中,爲謁者。身長八尺五寸,善爲威容,贊拜殿中,音動左右。和帝偉之,擢爲御史中丞,歷司隷校尉、大司農。及在軍臨歿,遺言薄葬。三子:臨,瑾,阜。臨、瑾並有政能。阜俊才早沒。臨子衡,爲尚書,以正直稱,坐訟李膺等下獄,免官,廢于家。

論曰:時政平則文德用,而武略之士無所奮其力能,故漢世有發憤張膽,爭膏身於夷狄以要功名,多矣。祭肜、耿秉啟匈奴之權,班超、梁慬奮西域之略,卒能成功立名,享受爵位,薦功祖廟,勒勳于後,亦一時之志士也。

贊曰:定遠慷慨,專功西遐。坦步葱、雪,咫尺龍沙。慬亦抗憤,勇乃負荷。

一五七一頁三行:扶風平陵人。按:「班彪傳」云扶風安陵人,錢大昕謂當有一誤。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東觀記」載班超亦為安陵人,則作「平陵」者誤。

一五七一頁一〇行:超持「公羊春秋」。按:王先謙謂「持」當為「治」,避唐高宗諱改。

一五七四頁一行:西與姑墨接。按:校補謂「前書」「西域傳」作「北與姑墨接」。

一五七四頁二行:東西六千餘里。按:「千」原作「十」,逕改正。

一五七四頁二行:傍南山北波河西行。按:「西域傳」「波」作「陂」。下一二行注「隨北山波河西行」同。

一五七四頁六行:逆遣吏田慮先往降之。『袁宏紀』「田慮」作「陳憲」。惠棟謂古陳田字通,「憲」當為「慮」,字之誤也。今按:慮憲形近,未知孰是。

一五七四頁一二行:今龜音丘勿反。按:龜無入聲,「勿」字疑鬥。

一五七五頁一行:超守盤橐城。按:汲本、殿本「盤」作「盤」。

一五八〇頁二行:本或作植。按:通鑒胡注引「植」作「楨」,胡氏謂案「西域傳」,靈帝建寧三年,涼州刺史孟佗遣兵討疏勒,攻楨中城,「楨中」是也。

一五八〇頁一三行:必從龜茲求救。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救」作「食」。

一五八一頁七行:遣其左將北鞬支。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北」一作「比」。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作「比」。

一五八一頁一四行:(正)營大澤中。按:刊誤謂案文「正」當作「止」。集解引惠棟說,謂案『袁宏紀』,「正」字當衍。今依惠說刪「正」字。

一五八二頁一行:尉犁王泛及北鞬支等三十人。按:集解引王補說,謂袁宏紀「泛」作「沉」。又引惠棟說,謂『袁紀』作「四十一人」。

一五八二頁八行:先帝深愍邊萌嬰羅寇害。「萌」汲本、殿本作「氓」。今按:「氓」亦作「萌」,音義並同。又「羅」汲本、殿本作「罹」。今按:羅罹通。

一五八三頁一二行:正丘首[正首]丘也。據集解本補,與禮檀弓鄭注合。

一五八五頁九行:「周禮」(卿)[鄉]大夫職。據殿本改。

一五八五頁一〇行:即知(一)[二十]與「周禮」七尺。同據刊誤改。

一五八五頁一〇行:[周]禮國中六十免役。據刊誤補。

一五八六頁六行:以戊己校尉任尚為都護。按:刊誤謂是時但有戊校尉,多「己」字。

一五八六頁六行:尚謂超曰。按:集解引王補說,謂『袁宏紀』作「尚與超書曰」。

一五八六頁七行:超曰。按:集解引王補說,謂據『袁紀』尚與超書,則超此語亦荅書,非面論也。

一五八七頁三行:元初六年至遂共攻沒班。按:集解引通鑒考異,謂案『本紀』及『車師傳』,皆云永寧元年事,蓋班以去年末屯伊吾,今春見殺,或今春奏事方到也。

一五八八頁六行:後置副校[尉]於車師。據汲本、殿本補。

一五八八頁九行:廷尉綦母參。按:集解本「母」作「毋」,校補謂據「通鑒」正。

一五八八頁一二行:虜埶(必)弱則為患微矣。據刊誤刪。

後漢書/卷46·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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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後漢書
發佈: 2024年12月12日
建立: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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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卷四十六 郭陳列傳 第三十六

郭躬字仲孫,穎川陽翟人也。家世衣冠。父弘,習小杜律。太守寇恂以弘為決曹掾,斷獄至三十年,用法平。諸為弘所決者,退無怨情,郡內比之東海于公。年九十五卒。

躬少傳父業,講授徒眾常數百人。後為郡吏,辟公府。永平中,奉車都尉竇固出擊匈奴,騎都尉秦彭為副。彭在別屯而輒以法斬人,固奏彭專擅,請誅之。

顯宗乃引公卿朝臣平其罪科。躬以明法律,召入議。議者皆然固奏,躬獨曰:「於法,彭得斬之。」帝曰:「軍征,校尉一統於督。彭既無斧鉞,可得專殺人乎?」躬對曰:「一統於督者,謂在部曲也。今彭專軍別將,有異於此。兵事呼吸,不容先關督帥。且漢制棨戟即為斧鉞,於法不合罪。」帝從躬議。又有兄弟共殺人者,而罪未有所歸。帝以兄不訓弟,故報兄重而減弟死。中常侍孫章宣詔,誤言兩報重,尚書奏章矯制,罪當腰斬。

帝復召躬問之,躬對「章應罰金」。帝曰:「章矯詔殺人,何謂罰金?」躬曰:「法令有故、誤,章傳命之謬,於事為誤,誤者其文則輕。」帝曰:「章與囚同縣,疑其故也。」躬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不逆詐。』君王法天,刑不可以委曲生意。」帝曰:「善。」遷躬廷尉正,坐法免。

後三遷,元和三年,拜為廷尉。躬家世掌法,務在寬平,及典理官,決獄斷刑,多依矜恕,乃條諸重文可從輕者四十一事奏之,事皆施行,著於令。章和元年,赦天下系囚在四月丙子以前減死罪一等,勿笞,詣金城,而文不及亡命未發覺者。躬上封事曰:「聖恩所以減死罪使戍邊者,重人命也。今死罪亡命無慮萬人,又自赦以來,捕得甚觿,而詔令不及,皆當重論。伏惟天恩莫不蕩宥,死罪已下並蒙更生,而亡命捕得獨不沾澤。臣以為赦前犯死罪而繫在赦後者,可皆勿笞詣金城,以全人命,有益於邊。」肅宗善之,即下詔赦焉。躬奏讞法科,多所生全。永元六年,卒官。中子晊,亦明法律,至南陽太守,政有名多。弟子鎮。

鎮字桓鐘,少修家業。辟太尉府,再遷,延光中為尚書。及中黃門孫程誅中常侍江京等而立濟陰王,鎮率羽林士擊殺□尉閻景,以成大功,事在宦者傳。再遷尚書令。太傅、三公奏鎮冒犯白刃,手□賊臣,奸黨殄滅,宗廟以寧,功比劉章,宜顯爵土,以勵忠貞。乃封鎮為定穎侯,食邑二千戶。拜河南尹,轉廷尉,免。永建四年,卒於家。詔賜頤塋地。

長子賀當嗣爵,讓與小弟時而逃去。積數年,詔大鴻臚下州郡追之,賀不得已,乃出受封。累遷,復至廷尉。及賀卒,順帝追思鎮功,下詔賜鎮謚曰昭武侯,賀曰成侯。

賀弟禎,亦以能法律至廷尉。

鎮弟子禧,少明習家業,兼好儒學,有名譽,延熹中亦為廷尉。建寧二年,代劉寵為太尉。禧子鴻,至司隸校尉,封城安鄉侯。

郭氏自弘後,數世皆傳法律,子孫至公者一人,廷尉七人,侯者三人,刺史、二千石、侍中、中郎將者二十餘人,侍御史、正、監、平者甚觿。

順帝時,廷尉河南吳雄季高,以明法律,斷獄平,起自孤宦,致位司徒。雄少時家貧,喪母,營人所不封土者,擇葬其中。喪事趣辨,不問時日,*(醫)*巫皆言當族滅,而雄不顧。及子欣孫恭,三世廷尉,為法名家。

初,肅宗時,司隸校尉下邳趙興亦不恤諱忌,每入官舍,輒更繕修館宇,移穿改築,故犯妖禁,而家人爵祿,益用豐熾,官至穎川太守。子峻,太傅,以才器稱。孫安世,魯相。三葉皆為司隸,時稱其盛。

桓帝時,汝南有陳伯敬者,行必矩步,坐必端膝,呵叱狗馬,終不言死,目有所見,不食其肉,行路聞凶,便解駕留止,還觸歸忌,則寄宿鄉亭。年老寢滯,不過舉孝廉。後坐女豻亡吏,太守邵夔怒而殺之。時人罔忌禁者,多談為證焉。

論曰:曾子云:「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夫不喜於得情則恕心用,恕心用則可寄枉直矣。夫賢人君子斷獄,其必主於此乎?郭躬起自佐史,小大之獄必察焉。原其平刑審斷,庶於勿喜者乎?若乃推己以議物,捨狀以貪情,法家之能慶延於世,蓋由此也!

陳寵字昭公,沛國洨人也。曾祖父鹹,成哀閒以律令為尚書。平帝時,王莽輔政,多改漢制,鹹心非之。及莽因呂寬事誅不附己者何武、鮑宣等,  鹹乃歎曰:「易稱『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吾可以逝矣!」即乞骸骨去職。及莽篡位,召鹹以為掌寇大夫,謝病不肯應。時三子參、豐、欽皆在位,乃悉令解官,父子相與歸鄉里,閉門不出入,猶用漢家祖臘。人問其故,鹹曰:「我先人豈知王氏臘乎?」其後莽復征鹹,遂稱病篤。於是乃收斂其家律令書文,皆壁藏之。鹹性仁恕,常戒子孫曰:「為人議法,當依於輕,雖有百金之利,慎無與人重比。」

建武初,欽子躬為廷尉左監,早卒。

躬生寵,明習家業,少為州郡吏,辟司徒鮑昱府。是時三府掾屬專尚交遊,以不肯視事為高。寵常非之,獨勤心物務,數為昱陳當世便宜。昱高其能,轉為辭曹,掌天下獄訟。其所平決,無不厭服觿心。時司徒辭訟,久者數十年,事類溷錯,易為輕重,不良吏得生因緣。寵為昱撰辭訟比七卷,決事科條,皆以事類相從。昱奏上之,其後公府奉以為法。

三遷,肅宗初,為尚書。是時承永平故事,吏政尚嚴切,尚書決事率近於重。

寵以帝新即位,宜改前世苛俗。乃上疏曰:「臣聞先王之政,賞不僭,刑不濫,與其不得已,寧僭不濫。故唐堯著典,『眚□肆赦』;周公作戒,『勿誤庶獄』;伯夷之典,『惟敬五刑,以成三德』。由此言之,聖賢之政,以刑罰為首。往者斷獄嚴明,所以威懲奸慝,奸慝既平,必宜濟之以寬。陛下即位,率由此義,數詔腢僚,弘崇晏晏。而有司執事,未悉奉承,典刑用法,猶尚深刻。斷獄者急於篣格酷烈之痛,執憲者煩於詆欺放濫之文,或因公行私,逞縱威福。夫為政猶張琴瑟,大弦急者小弦絕。故子貢非臧孫之猛法,而美鄭喬之仁政。詩云:『不剛不柔,布政優優。』方今聖德充塞,假於上下,[一0]宜隆先王之道,蕩滌煩苛之法。輕薄棰楚,以濟腢生;全廣至德,以奉天心。」帝敬納寵言,每事務於寬厚。其後遂詔有司,絕鑽鑽諸慘酷之科,[一一]解妖惡之禁,除文致之請讞五十餘事,定著於令。[一二]  是後人俗和平,屢有嘉瑞。

漢舊事斷獄報重,常盡三冬之月,是時帝始改用冬初十月而已。元和二年,旱,長水校尉賈宗等上言,以為斷獄不盡三冬,故陰氣微弱,陽氣發洩,招致□旱,事在於此。帝以其言下公卿議,寵奏曰:「夫冬至之節,陽氣始萌,故十一月有蘭、射干、芸、荔之應。時令曰:『諸生蕩,安形體。』天以為正,周以為春。十二月陽氣上通,雉雊雞乳,地以為正,殷以為春。十三月陽氣已至,天地已交,萬物皆出,蟄蟲始振,人以為正,夏以為春。三微成著,以通三統。

周以天元,殷以地元,夏以人元。若以此時行刑,則殷、週歲首皆當流血,不合人心,不稽天意。月令曰:『孟冬之月,趣獄刑,無留罪。』明大刑畢在立冬也。又:『*(孟)***冬之月,身欲寧,事欲靜。』若以降威怒,不可謂寧;若以行大刑,不可謂靜。議者鹹曰:『旱之所由,咎在改律。』臣以為殷、周斷獄不以三微,而化致康平,無有災害。自元和以前,皆用三冬,而水旱之異,往往為患。由此言之,災害自為它應,不以改律。秦為虐政,四時行刑,聖漢初興,改從簡易。蕭何草律,季秋論囚,俱避立春之月,[一0]而不計天地之正,二王之春,實頗有違。[一一]陛下探幽析微,允執其中,[一二]  革百載之失,建永年之功,[一三]上有迎承之敬,下有奉微之惠,[一四]稽春秋之文,當月令之意,[一五]聖功美業,不宜中疑。」書奏,帝納之。遂不復改。

壟性周密,常稱人臣之義,苦不畏慎。自在樞機,謝遣門人,拒絕知友,唯在公家而已。朝廷器之。

皇后弟侍中竇憲,薦真定令張林為尚書,帝以問壟,壟對「林雖有才能,而素行貪濁」,憲以此深恨壟。林卒被用,而以臧污抵罪。及帝崩,憲等秉權,常銜寵,乃白太后,令典喪事,欲因過中之。黃門侍郎鮑德素敬寵,說憲弟夏陽侯纓曰:「陳寵奉事先帝,深見納任,故久留台閣,賞賜有殊。今不蒙忠能之賞,而計幾微之故,誠傷輔政容貸之德。」纓亦好士,深然之。故得出為太山太守。

後轉廣漢太守。西州豪右並兼,吏多奸貪,訴訟日百數。寵到,顯用良吏王渙、鐔顯等,以為腹心,訟者日減,郡中清肅。先是*(洛)***縣城南,  每陰雨,常有哭聲聞於府中,積數十年。寵聞而疑其故,使吏案行。還言:「世衰亂時,此下多死亡者,而骸骨不得葬,儻在於是?」寵愴然矜歎,即□縣盡收斂葬之。自是哭聲遂絕。

及竇憲為大將軍征匈奴,公卿以下及郡國無不遣吏子弟奉獻遺者,而寵與中山相汝南張郴、東平相應順守正不阿。後和帝聞之,擢寵為大司農,郴太僕,順左馮翊。

永元六年,寵代郭躬為廷尉。性仁矜。及為理官,數議疑獄,常親自為奏,每附經典,務從寬恕,帝輒從之,濟活著甚觿。其深文刻敝,於此少衰。寵又鉤校律令條法,溢於甫刑者除之。曰:「臣聞禮經三百,威儀三千,故甫刑大辟二百,五刑之屬三千。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裡者也。今律令死刑六百一十,耐罪千六百九十八,贖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溢於甫刑者千九百八十九,其四百一十大辟,千五百耐罪,七十九贖罪。

春秋保干圖曰:『王者三百年一蠲法。』漢興以來,三百二年,憲令稍增,科條無限。又律有三家,其說各異。宜令三公、廷尉平定律令,應經合義者,可使大辟二百,而耐罪、贖罪二千八百,並為三千,悉刪除其餘令,與禮相應,以易萬人視聽,以致刑措之美,傳之無窮。」未及施行,會坐詔獄吏與囚交通抵罪。詔特免刑,拜為尚書。遷大鴻臚。

寵歷二郡三卿,所在有多,見稱當時。十六年,代徐防為司空。寵雖傳法律,而兼通經書,奏議溫粹,號為任職相。在位三年薨。以太常南陽尹勤代為司空。

勤字叔梁,篤性好學,屏居人外,荊棘生門,時人重其節。後以定策立安帝,封福亭侯,五百戶。永初元年,以雨水傷稼,策免就國。病卒,無子,國除。

壟子忠。

忠字伯始,永始中辟司徒府,三遷廷尉正,以才能有聲稱。司徒劉愷舉忠明習法律,宜備機密,於是擢拜尚書,使居三公曹。忠自以世典刑法,用心務在寬詳。初,父寵在廷尉,上除漢法溢於甫刑者,未施行,及寵免後遂寢。而苛法稍繁,人不堪之。忠略依寵意,奏上二十三條,為決事比,以省請讞之敝。又上除蠶室刑;  解臧吏三世禁錮;狂易殺人,得減重論;母子兄弟相代死,聽,赦所代者。事皆施行。

及鄧太后崩,安帝始親朝事。忠以為臨政之初,宜微聘賢才,以宣助風化,數上薦隱逸及直道之士馮良、周燮、杜根、成翊世之徒。於是公車禮聘良、燮等。

後連有災異,詔舉有道,公卿百僚各上封事。忠以詔書既開諫爭,慮言事者必多激切,或致不能容,乃上疏豫通廣帝意。曰:「臣聞仁君廣山藪之大,納切直之謀;忠臣盡謇諤之節,不畏逆耳之害。是以高祖捨周昌桀紂之譬,  孝文嘉爰盎人豕之譏,武帝納東方朔宣室之正,元帝容薛廣德自刎之切。昔晉平公問於叔向曰:『國家之患孰為大?』對曰:『大臣重祿不極諫,小臣畏罪不敢言,下情不上通,此患之大者。』公曰:『善。』於是下令曰:

『吾欲進善,有謁而不通者,罪至死。』今明詔崇高宗之德,推宋景之誠,引咎克躬,諮訪腢吏。言事者見杜根、成翊世等新蒙表錄,顯列二台,[一0]必承風響應,爭為切直。若嘉謀異策,宜輒納用。如其管穴,妄有譏刺,[一一]雖苦口逆耳,不得事實,且優遊寬容,以示聖朝無諱之美。若有道之士,對問高者,宜垂省覽,特遷一等,以廣直言之路。」書御,有詔拜有道高第士沛國施延為侍中,延後位至太尉。[一二]

常侍江京、李閏等皆為列侯,共秉權任。帝又愛信阿母王聖,封為野王君。忠內懷懼懣而未敢陳諫,乃作搢紳先生論以諷,文多故不載。

自帝即位以後,頻遭元二之□,百姓流亡,盜賊並起,郡縣更相飾匿,莫肯糾發。忠獨以為憂,上疏曰:「臣聞輕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故堤潰蟻孔,氣洩針芒。是以明者慎微,智者識幾。書曰:『小不可不殺。』詩云:『無縱詭隨,以謹無良。』蓋所以崇本絕末,鉤深之慮也。臣竊見元年以來,盜賊連發,攻亭劫掠,多所傷殺。夫穿窬不禁,則致強盜;強盜不斷,則為攻盜;攻盜成腢,必生大奸。故亡逃之科,憲令所急,至於通行飲食,罪致大辟。而頃者以來,莫以為憂。州郡督錄怠慢,長吏防禦不肅,皆欲采獲虛名,諱以盜賊為負。雖有發覺,不務清澄。至有逞威濫怒,無辜僵仆。或有局蹐比伍,轉相賦斂。或隨吏追赴,周章道路。

是以盜發之家,不敢申告,鄰舍比裡,共相壓迮,或出私財,以償所亡。其大章著不可掩者,乃肯發露。陵遲之漸,遂且成俗。寇攘誅咎,皆由於此。[一0]前年勃海張伯路,可為至戒。覆車之軌,其多不遠。蓋失之末流,求之本源。

宜愨增舊科,以防來事。自今強盜為上官若它郡縣所愨覺,一發,部吏皆正法,[一一]尉貶秩一等,令長三月奉贖罪;二發,尉免官,令長貶秩一等;三發以上,令長免官。便可撰立科條,處為詔文,切□刺史,嚴加愨罰。冀以猛濟寬,驚懼奸慝。頃季夏大暑,而消息不協,[一二]寒氣錯時,水湧為變。天之降異,必有其故。所舉有道之士,可策問國典所務,王事過差,令處暖氣不效之意。庶有讜言,以承天誡。」

元初三年有詔,大臣得行三年喪,服闋還職。忠因此上言:「孝宣皇帝舊令,人從軍屯及給事縣官者,大父母死未滿三月,皆勿徭,令得葬送。請依此制。」

太后從之。至建光中,尚書令祝諷﹑尚書孟布等奏,以為「孝文皇帝定約禮之制,光武皇帝絕告寧之典,貽則萬世,誠不可改。宜復建武故事」。

忠上疏曰:「臣聞之孝經,始於愛親,終於哀戚。上自天子,下至庶人,尊卑貴賤,其義一也。夫父母於子,同氣異息,一體而分,三年乃免於懷抱。先聖緣人情而著其節,制服二十五月,是以春秋臣有大喪,君三年不呼其門,閔子雖要絰服事,以赴公難,退而致位,以究私恩,故稱『君使之非也,臣行之禮也』。

周室陵□,禮制不序,蓼莪之人作詩自傷曰:『瓶之罊矣,惟罍之恥。』  言己不得終竟子道者,亦上之恥也。高祖受命,蕭何創製,大臣有寧告之科,合於致憂之義。建武之初,新承大亂,凡諸國政,多趣簡易,大臣既不得告寧,而腢司營祿念私,鮮循三年之喪,以報顧復之恩者。禮義之方,實為雕損。大漢之興,雖承衰敝,而先王之制,稍以施行。故藉田之耕,起於孝文;孝廉之貢,發於孝武;  郊祀之禮,定於元﹑成;三雍之序,備於顯宗;[一0]大臣終喪,成乎陛下。[一一]聖功美業,靡以尚茲。孟子有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於掌。』[一二]臣願陛下登高北望,以甘陵之思,揆度臣子之心,則海內鹹得其所。」[一三]宦豎不便之,竟寢忠奏而從諷﹑布議,遂著於令。

忠以久次,轉為僕射。時帝數遣黃門常侍及中使伯榮往來甘陵,而伯榮負寵驕蹇,所經郡國莫不迎為禮謁。又霖雨積時,河水湧溢,百姓騷動。忠上疏曰:「臣聞位非其人,則庶事不□;庶事不□,則政有得失;政有得失,則感動陰陽,妖變為應。陛下每引災自厚,不責臣司,臣司狃恩,莫以為負。故天心未得,隔並屢臻,青﹑冀之域淫雨漏河,徐﹑岱之濱海水盆溢,兗﹑豫蝗蝝滋生,荊﹑楊稻收儉薄,並涼二州羌戎叛戾。加以百姓不足,府帑虛匱,自西徂東,杼柚將空。臣聞洪範五事,一曰貌,貌以恭,恭作肅,貌傷則狂,而致常雨。春秋大水,皆為君上威儀不穆,臨馬不嚴,臣下輕慢,貴幸擅權,陰氣盛強,陽不能禁,故為淫雨。陛下以不得親奉孝德皇園廟,比遣中使致敬甘陵,朱軒軿馬,相望道路,可謂孝至矣。然臣竊聞使者所過,威權翕赫,震動郡縣,王侯二千石至為伯榮獨拜車下,儀體上僭,侔於人主。長吏惶怖譴責,或邪諂自媚,發人修道,繕理亭傳,多設儲跱,征役無度,[一0]老弱相隨,動有萬計,賂遺僕從,人數百匹,頓踣呼嗟,莫不叩心。河閒托叔父之屬,[一一]清河有陵廟之尊,[一二]及剖符大臣,皆猥為伯榮屈節車下。陛下不問,必以陛下欲其然也。伯榮之威重於陛下,陛下之柄在於臣妾。水災之發,必起於此。昔韓嫣托副車之乘,受馳視之使;江都誤為一拜,而嫣受歐刀之誅。[一三]  臣願明主嚴天元之尊,正干剛之位,[一四]職事鉅細,皆任賢能,不宜復令女使干錯萬機。重察左右,得無石顯洩漏之奸;[一五]尚書納言,得無趙昌譖崇之詐;[一六]公卿大臣,得無朱博阿傅之援;[一七]外屬近戚,得無王鳳害商之謀。[一八]若國政一由帝命,王事每決於己,則下不得偪上,臣不得干君,常雨大水必當霽止,[一九]四方觿異不能為害。」書奏不省。

時三府任輕,機事專委尚書,而□眚變咎,輒切免公台。忠以為非國舊體,上疏諫曰:「臣聞『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故三公稱曰頤宰,王者待以殊敬,在輿為下,御坐為起,入則參對而議政事,出則監察而董是非。  漢典舊事,丞相所請,靡有不聽。今之三公,雖當其名而無其實,選舉誅賞,一由尚書,尚書見任,重於三公,陵□以來,其漸久矣。臣忠心常獨不安,是故臨事戰懼,不敢穴見有所興造,又不希意同僚,以謬平典,而謗讟日聞,罪足萬死。近以地震策免司空陳□,今者□異,復欲切讓三公。昔孝成皇帝以妖星守心,移咎丞相,使賁麗納說方進,方進自引,卒不蒙上天之福,  徒乖宋景之誠。故知是非之分,較然有歸矣。又尚書決事,多違故典,罪法無例,詆欺為先,文慘言丑,有乖章憲。宜責求其意,割而勿聽。上順國典,下防威福,置方員於規矩,審輕重於衡石,誠國家之典,萬世之法也。」

忠意常在□崇大臣,待下以禮。其九卿有疾,使者臨問,加賜錢布,皆忠所建奏。頃之,遷尚書令。延光三年,拜司隸校尉。糾正中官外戚賓客,近幸憚之,不欲忠在內。明年,出為江夏太守,復留拜尚書令,會疾卒。

初,太尉張禹﹑司徒徐防欲與忠父寵共奏追封和熹皇后父護羌校尉鄧訓,寵以先世無奏請故事,爭之連日不能奪,乃從二府議。及訓追加封謚,禹﹑防復約寵俱遣子奉禮於虎賁中郎將鄧騭,寵不從,騭心不平之,故忠不得志於鄧氏。

及騭等敗,觿庶多怨之,而忠數上疏陷成其惡,遂詆劾大司農朱寵。順帝之為太子廢也,諸名臣來歷﹑祝諷等守闕固爭,時忠為尚書令,與諸尚書復共劾奏之。及帝立,司隸校尉虞詡追奏忠等罪過,當世以此譏焉。

論曰:陳公居理官則議獄緩死,相幼主則正不僭寵,可謂有宰相之器矣。忠能承風,亦庶乎明慎用刑而不留獄。然其聽狂易殺人,開父子兄弟得相代死,斯大謬矣。是則不善人多幸,而善人常代其禍,進退無所措也。

贊曰:陳﹑郭主刑,人賴其平。寵矜枯胔,躬斷以情。忠用詳密,損益有程。施於孫子,且公且卿。

一五四四頁七行大將軍行有五部汲本﹑殿本「五」作「伍」。按:五伍通。

一五四六頁六行*(醫)*巫皆言當族滅據刊誤刪。

一五四六頁七行為法名家按:王先謙謂初學記十二引華嶠書云「以法為名家」。

一五四九頁九行斷獄者急於篣格酷烈之痛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今說文木部格下雲「長木魍」,無擊義,惟手部挌下云「擊也」,與注引說文合,疑此「格」字及注文「格」字並是「挌」字之誤。

一五四九頁一三行絕鑽鑽諸慘酷之科按:「鑽」原斗「鈷」,注同,逕改正。

一五五0頁一五行文致謂前人無罪文飾致於法中也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前」字疑「其」字之誤。

一五五一頁六行*(孟)**[仲]*冬之月刊誤謂案文並注意,「孟」當作「仲」。今據改。

一五五一頁一四行廣莫風至則蘭夜干生殿本﹑集解本「夜」作「射」。按:校補謂射夜古本通作,故注射即音夜。

一五五三頁一三行先是*(洛)**[雒]*縣城南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洛」當作「雒」,廣漢郡治所。今據改。注同。

一五五六頁一行奏上二十三條錢大昭謂晉書刑法志引作「三十三」。

一五五八頁九行餉餞不受按:王先謙謂「餞」當作「錢」。

一五六0頁九行人從軍屯刊誤謂「屯」當作「役」,說詳下。按:校補謂漢時有卒更﹑踐更﹑過更之律,天下人民皆應戍邊三日,謂之徭戍。既云「未滿三月皆勿徭」,自系言軍役,非言軍屯,且屯墾者,亦不得歸家送葬也。

一五六0頁一一行尚書令祝諷殿本此下引刊誤謂「案文祝當作役」,宸翰樓覆宋本東漢書刊誤作「案文祝當作祋」。今按:劉攽此條刊誤,乃刊上文「人從軍屯」之誤,原文當作「案文屯當作役」,覆宋本東漢書刊誤斗「屯」為「祝」,斗「役」為「祋」,而殿本引刊誤則斗「屯」為「祝」,且皆誤列於「祝諷」之下,遂扞格不可通矣。又按:「祝諷」來歷傳﹑鄧騭傳並作「祋諷」。

一五六五頁一行鳳*(鳳)*陰求商短據汲本﹑殿本刪。

後漢書/卷45·第三十五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後漢書
發佈: 2024年12月12日
建立: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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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安字邵公,汝南汝陽人也。祖父良,習孟氏易,平帝時舉明經,為太子舍人;建武初,至成武令。

安少傳良學。為人嚴重有威,見敬於州裡。初為縣功曹,奉檄詣從事,從事因安致書於令。安曰:「公事自有郵驛,私請則非功曹所持。」辭不肯受,從事懼然而止。後舉孝廉,除陰平長﹑任城令,所在吏人畏而愛之。

永平十三年,楚王英謀為逆,事下郡覆考。明年,三府舉安能理劇,拜楚郡太守。是時英辭所連及系者數千人,顯宗怒甚,吏案之急,迫痛自誣,死者甚觿。

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案獄,理其無明驗者,條上出之。府丞掾史皆叩頭爭,以為阿附反虜,法與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當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別具奏。帝感悟,即報許,得出者四百餘家。歲餘,征為河南尹。

政號嚴明,然未曾以臧罪鞠人。常稱曰:「凡學仕者,高則望宰相,下則希牧守。錮人於聖世,尹所不忍為也。」聞之者皆感激自勵。在職十年,京師肅然,名重朝廷。建初八年,遷太僕。

元和二年,武威太守孟雲上書:「北虜既已和親,而南部復往抄掠,北單于謂漢欺之,謀欲犯邊。宜還其生口,以安慰之。」詔百官議朝堂。公卿皆言夷狄譎詐,求欲無猒,既得生口,當復妄自誇大,不可開許。安獨曰:「北虜遣使奉獻和親,有得邊生口者,輒以歸漢,此明其畏威,而非先違約也。雲以大臣典邊,不宜負信於戎狄,還之足示中國優貸,而使邊人得安,誠便。」司徒桓虞改議從安。太尉鄭弘﹑司空第五倫皆恨之。弘因大言激勵虞曰:「諸言當還生口者,皆為不忠。」虞廷叱之,倫及大鴻臚韋彪各作色變容,司隸校尉舉奏,安等皆上印綬謝。

肅宗詔報曰:「久議沉滯,各有所志。蓋事以議從,策由觿定,誾誾衎衎,得禮之容,寢嘿抑心,更非朝廷之福。君何尤而深謝?其各冠履。」帝竟從安議。明年,代第五倫為司空。章和元年,代桓虞為司徒。

和帝即位,竇太后臨朝,後兄車騎將軍憲北擊匈奴,安與太尉宋由﹑司空任隗及九卿詣朝堂上書諫,以為匈奴不犯邊塞,而無故勞師遠涉,損費國用,徼功萬里,非社稷之計。書連上輒寢。宋由懼,遂不敢復署議,而諸卿稍自引止。

唯安獨與任隗守正不移,至免冠朝堂固爭者十上。太后不聽,觿皆為之危懼,安正色自若。竇憲既出,而弟衛尉篤﹑執金吾景各專威權,公於京師使客遮道奪人財物。景又擅使乘驛施檄緣邊諸郡,發突騎及善騎射有才力者,漁陽﹑鴈門﹑上谷三郡各遣吏將送詣景第。有司畏憚,莫敢言者。安乃劾景擅發邊兵,驚惑吏人,二千石不待符信而輒承景檄,當伏顯誅。又奏司隸校尉﹑河南尹阿附貴戚,無盡節之義,請免官案罪。並寢不報。憲﹑景等日益橫,盡樹其親黨賓客於名都大郡,皆賦斂吏人,更相賂遺,其餘州郡,亦復望風從之。安與任隗舉奏諸二千石,又它所連及貶秩免官者四十餘人,竇氏大恨。但安﹑隗素行高,亦未有以害之。

時竇憲復出屯武威。明年,北單于為耿夔所破,遁走烏孫,塞北地空,余部不知所屬。憲日矜己功,欲結恩北虜,乃上立降者左鹿蠡王阿佟為北單于,置中郎將領護,如南單于故事。事下公卿議,太尉宋由﹑太常丁鴻﹑光祿勳耿秉等十人議可許。安與任隗奏,以為「光武招懷南虜,非謂可永安內地,正以權時之筭,可得扞御北狄故也。今朔漠既定,宜令南單于反其北庭,並領降觿,無緣復更立阿佟,以增國費」。宗正劉方﹑大司農尹睦同安議。事奏,未以時定。

安懼憲計遂行,乃獨上封事曰:

臣聞功有難圖,不可豫見;事有易斷,較然不疑。伏惟光武皇帝本所以立南單于者,欲安南定北之策也,恩德甚備,故匈奴遂分,邊境無患。孝明皇帝奉承先意,不敢失墜,赫然命將,爰伐塞北。至乎章和之初,降者十餘萬人,議者欲置之濱塞,東至遼東,太尉宋由﹑光祿勳耿秉皆以為失南單于心,不可,先帝從之。陛下奉承洪業,大開疆宇,大將軍遠師討伐,席捲北庭,此誠宣明祖宗,崇立弘勳者也。宜審其終,以成厥初。伏念南單于屯,先父舉觿歸德,自蒙恩以來,四十餘年。三帝積累,以遺陛下。陛下深宜遵述先志,成就其業。況屯首唱大謀,空盡北虜,輟而弗圖,更立新降,以一朝之計,違三世之規,失信於所養,建立於無功。由、秉實知舊議,而欲背弃先恩。夫言行君子之樞機,賞罰理國之綱紀。論語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行焉。』今若失信於一屯,則百蠻不敢復保誓矣。又烏桓、鮮卑新殺北單于,凡人之情,鹹畏仇讎,今立其弟,則二虜懷怨。兵、食可廢,信不可去。且漢故事,供給南單于費直歲一億九十餘萬,西域歲七千四百八十萬。今北庭彌遠,其費過倍,是乃空盡天下,而非建策之要也。

詔下其議。安又與憲更相難折。憲險急負埶,言辭驕訐,至詆毀安,稱光武誅韓歆、戴涉故事,安終不移。憲竟立匈奴降者右鹿蠡王於除鞬為單于,後遂反叛,卒如安策。

安以天子幼弱,外戚擅權,每朝會進見,及與公卿言國家事,未嘗不噫嗚流涕。自天子及大臣皆恃賴之。四年春,薨,朝廷痛惜焉。

後數月,竇氏敗,帝始親萬機,追思前議者邪正之節,乃除安子賞為郎。策免宋由,以尹睦為太尉,劉方為司空。睦,河南人,薨於位。方,平原人,後坐事免歸,自殺。

初,安父沒,母使安訪求葬地,道逢三書生,問安何之,安為言其故,生乃指一處,云「葬此地,當世為上公」。須臾不見,安異之。於是遂葬其所佔之地,故累世隆盛焉。安子京、敞最知名。

京字仲譽。習孟氏易,作難記三十萬言。初拜郎中,稍遷侍中,出為蜀郡太守。

子彭,字伯楚。少傳父業,歷廣漢、南陽太守。順帝初,為光禒勳。行至清,為吏麤袍糲食,終於議郎。尚書胡廣等追表其有清絜之美,比前朝貢禹、第五倫。未蒙顯贈,當時皆嗟歎之。

彭弟湯,字仲河,少傳家學,諸儒稱其節,多歷顯位。桓帝初為司空,以豫議定策封安國亭侯,食邑五百戶。累遷司徒、太尉,以□異策免。卒,謚曰康侯。湯長子成,左中郎**。早卒,次子逢嗣。

逢字周陽,以累世三公子,寬厚篤信,著稱於時。靈帝立,逢以太僕豫議,增封三百戶。後為司空,卒於執金吾。朝廷以逢嘗為三老,特優禮之,賜以珠畫特詔秘器,飯含珠玉二十六品,使五官中郎將持節奉策,贈以車騎將軍印綬,加號特進,謚曰宣文侯。子基嗣,位至太僕。

逢弟隗,少歷顯官,先逢為三公。時中常侍袁赦,隗之宗也,用事於中。以逢、隗世宰相家,推崇以為外援。故袁氏貴寵於世,富奢甚,不與它公族同。獻帝初,隗為太傳。

成子紹,逢子術,自有傳。董卓忿紹、術背己,遂誅隗及術兄基男女二十餘人。

敞字叔平,少傳易經教授,以父任為太子舍人。和帝時,歷位將軍、大夫、侍中,出為東郡太守,征拜太僕、光祿勳。元初三年,代劉愷為司空。明年,坐子與尚書郎張俊交通,漏洩省中語,策免。敞廉勁不阿權貴,失鄧氏旨,遂自殺。

張俊者,蜀郡人,有才能,與兄龕並為尚書郎,年少勵鋒氣。郎朱濟、丁盛立行不修,俊欲舉奏之,二人聞,恐,因郎陳重、雷義往請俊,俊不聽,因共私賂侍史,使求俊短,得其私書與敞子,遂封上之,皆下獄,當死。俊自獄中占獄吏上書自訟,書奏而俊獄已報。廷尉將出谷門,臨行刑,鄧太后詔馳騎以減死論。俊假名上書謝曰:「臣孤恩負義,自陷重刑,情斷意訖,無所復望。廷尉鞠遣,歐刀在前,棺絮在後,魂魄飛揚,形容已枯。陛下聖澤,以臣嘗在近密,識其狀貌,傷其眼目,留心曲慮,特加□覆。喪車復還,白骨更肉,披棺發幟,起見白日。天地父母能生臣俊,不能使臣俊當死復生。陛下德過天地,恩重父母,誠非臣俊破碎骸骨,舉宗腐爛,所報萬一。臣俊徒也,不得上書;不勝去死就生,驚喜踴躍,觸冒拜章。」當時皆哀其文。

朝廷由此薄敞罪而隱其死,以三公禮葬之,復其官。子盱。

盱後至光祿勳。時大將軍梁冀□朝,內外莫不阿附,唯盱與廷尉邯鄲義正身自守。及桓帝誅冀,使盱持節收其印綬,事已具梁冀傳。

閎字夏甫,彭之孫也。少勵操行,苦身修節。父賀,為彭城相。閎往省謁,變名姓,徒行無旅。既至府門,連日吏不為通,會阿母出,見閎驚,入白夫人,乃密呼見。既而辭去,賀遣車送之,閎稱眩疾不肯乘,反,郡界無知者。

及賀卒郡,閎兄弟迎喪,不受賻贈,縗絰扶柩,冒犯寒露,禮貌枯毀,手足血流,見者莫不傷之。服闋,累徵聘舉召,皆不應。居處仄陋,以耕學為業。從父逢、隗並貴盛,數饋之,無所受。

閎見時方險亂,而家門富盛,常對兄弟歎曰:「吾先公福祚,後世不能以德守之,而競為驕奢,與亂世爭權,此即晉之三卻矣。」延熹末,黨事將作,閎遂散發絕世,欲投多深林。以母老不宜遠遁,乃築土室,四周於庭,不為戶,自牖納飲食而已。旦於室中東向拜母。母思閎,時往就視,母去,便自掩閉,兄弟妻子莫得見也。及母歿,不為制服設位,時莫能名,或以為狂生。潛身十八年,黃巾賊起,攻沒郡縣,百姓驚散,閎誦經不移。賊相約語不入其閭,卿人就閎避難,皆得全免。年五十七,卒於土室。二弟忠、弘,節操皆亞於閎。

忠字正甫,與同郡范滂為友,俱證黨事得釋,語在『滂傳』。初平中,為沛相,乘葦車到官,以清亮稱。及天下大亂,忠□官客會稽上虞。一見太守王朗徒從整飾,心嫌之,遂稱病自絕。後孫策破會稽,忠等浮海南投交址。獻帝都許,征為□尉,未到,卒。

弘字邵甫,恥其門族貴埶,乃變姓名,徒步師門,不應徵辟,終於家。

忠子秘,為郡門下議生。黃巾起,秘從太守趙謙擊之,軍敗,秘與功曹封觀等七人以身扞刃,皆死於陳,謙以得免。詔秘等門閭號曰「七賢」。  注謝承書曰「秘字永寧。封觀與主簿陳端、門下督范仲禮、賊曹劉偉德、主記史丁子嗣、記室史張仲然、議生袁秘等七人擢刃突陳,與戰並死」也。

封觀者,有志節,當舉孝廉,以兄名位未顯,恥先受之,遂稱風疾,喑不能言。火起觀屋,徐出避之。忍而不告。後數年,兄得舉,觀乃稱損而仕郡焉。

論曰:陳平多陰謀,而知其後必廢;邴吉有陰德,夏侯勝識其當封及子孫。

終陳掌不侯,而邴昌紹國,雖有不類,未可致詰,其大致歸然矣。袁公竇氏之閒,乃情帝室,引義雅正,可謂王臣之烈。及其理楚獄,未嘗鞫人於臧罪,其仁心足以覃乎後昆。子孫之盛,不亦宜乎?

穰不得入,還以聞。上曰:「天使之也。」因大赦天下。曾孫賴吉得立。宣帝立,吉為丞相,未及封而病。上憂吉不起,夏侯勝曰:「此未死也。臣聞有陰德者必饗其樂以及子孫。」後吉病癒,封博陽侯。薨,子顯嗣。甘露中,削爵為關內侯。至孫昌,復封博陽侯。傳子至孫,王莽敗乃絕。

張酺字孟侯,汝南細陽人,趙王張敖之後也。敖子壽,封細陽之池陽鄉,後廢,因家焉。

酺少從祖父充受尚書,能傳其業。又事太常桓榮。勤力不怠,聚徒以百數。

永平九年,顯宗為四姓小侯開學於南宮,置五經師。酺以尚書教授,數講於御前。以論難當意,除為郎,賜車馬衣裳,遂令入授皇太子。

酺為人質直,守經義,每侍講閒隙,數有匡正之辭,以嚴見憚。及肅宗即位,擢酺為侍中、虎賁中郎將。數月,出為東郡太守。酺自以嘗經親近,未悟見出,意不自得,上疏辭曰:「臣愚以經術給事左右,少不更職,不曉文法,猥當剖符典郡,班政千里,必有負恩辱位之咎。臣竊私自分,殊不慮出城闕,冀蒙留恩,托備□官,腢僚所不安,耳目所聞見,不敢避好醜。」詔報曰:「經云:『身雖在外,乃心不離王室。』典城臨民,益所以報效也。好醜必上,不在遠近。今賜裝錢三十萬,其亟之官。」酺雖儒者,而性剛斷。下車擢用義勇,搏擊豪強。長安有殺盜徒者,酺輒案之,以為令長受臧,猶不至死,盜徒皆饑寒傭保,何足窮其法乎!

郡吏王青者,祖父翁,與前太守翟義起兵攻王莽,及義敗,余觿悉降,翁獨守節力戰,莽遂燔燒之。父隆,建武初為都尉功曹,青為小史。與父俱從都尉行縣,道遇賊,隆以身□全都尉,遂死於難;青亦被矢貫咽,音聲流喝。  前郡守以青身有金夷,竟不能舉。酺見之,歎息曰:「豈有一門忠義而爵賞不及乎?」遂擢用極右曹,乃上疏薦青三世死節,宜蒙顯異。奏下三公,由此為司空所辟。

自酺出後,帝每見諸王師傅,常言:「張酺前入侍講,屢有諫正,誾誾惻惻,出於誠心,可謂有史魚之風矣。」元和二年,東巡狩,幸東郡,引酺及門生並郡縣掾史並會庭中。帝先備弟子之儀,使酺講尚書一篇,然後修君臣之禮。  賞賜殊特,莫不沾洽。

酺視事十五年,和帝初,遷魏郡太守。郡人鄭據時為司隸校尉,奏免執金吾竇景。景後復位,遣掾夏猛私謝酺曰:「鄭據小人,為所侵冤。聞其兒為吏,放縱狼藉。取是曹子一人,足以驚百。」酺大怒,即收猛繫獄,檄言執金吾府,疑猛與據子不平,矯稱卿意,以報私讎。會有贖罪令,猛乃得出。頃之,征入為河南尹。竇景家人復擊傷市卒,吏捕得之,景怒,遣緹騎侯海等五百人歐傷市丞。酺部吏楊章等窮究,正海罪,徙朔方。景忿怨,乃移書辟章等六人為執金吾吏,欲因報之。章等惶恐,入白酺,願自引臧罪,以辭景命。酺即上言其狀。竇太后詔報:「自今執金吾辟吏,皆勿遣。」

及竇氏敗,酺乃上疏曰:「臣實愚惷,不及大體,以為竇氏雖伏厥辜,而罪刑未著,後世不見其事,但聞其誅,非所以垂示國典,貽之將來。宜下理官,與天下平之。方憲等寵貴,腢臣阿附唯恐不及,皆言憲受顧命之托,懷伊﹑呂之忠,至乃復比鄧夫人於文母。今嚴威既行,皆言當死,不復顧其前後,考折厥衷。臣伏見夏陽侯纓,每存忠善,前與臣言,常有盡節之心,檢□賓客,未嘗犯法。臣聞王政骨肉之刑,有三宥之義,過厚不過薄。今議者為纓選嚴能相,恐其迫切,必不完免,宜裁加貸宥,以崇厚德。」和帝感酺言,徙纓封,就國而己。

永元五年,遷酺為太僕。數月,代尹睦為太尉。數上疏以疾乞身,薦魏郡太守徐防自代。帝不許,使中黃門問病,加以珍羞,賜錢三十萬。酺遂稱篤。

時子蕃以郎侍講,帝因令小黃門□蕃曰:「陰陽不和,萬人失所,朝廷望公思惟得失,與國同心,而托病自絜,求去重任,誰當與吾同憂責者?非有望於斷金也。司徒固疾,司空年老,公其傴僂,勿露所□。」酺惶恐詣闕謝,還復視事。酺雖在公位,而父常居田裡,酺每有遷職,輒一詣京師。嘗來候酺,適會歲節,公卿罷朝,俱詣酺府奉酒上壽,極歡卒日,觿人皆慶羨之。

及父卒,既葬,詔遣使繼牛酒為釋服。

後以事與司隸校尉晏稱會於朝堂,酺從容謂稱曰:「三府辟吏,多非其人。」稱歸,即奏令三府各實其掾史。酺本以私言,不意稱奏之,甚懷恨。會復共謝闕下,酺因責讓於稱。稱辭言不順,酺怒,遂廷叱之,稱乃劾奏酺有怨言。天子以酺先帝師,有詔公卿﹑博士﹑朝臣會議。司徒呂蓋奏酺位居三司,知公門有儀,不屏氣鞠躬以須詔命,反作色大言,怨讓使臣,不可以示四遠。於是策免。

酺歸裡捨,謝遣諸生,閉門不通賓客。左中郎將何敞及言事者多訟酺公忠,帝亦雅重之。十*(五)***年,復拜為光祿勳。數月,代魯恭為司徒。月餘薨。

乘輿縞素臨吊,賜頤塋地,賵贈恩寵異於它相。酺病臨危,□其子曰:「顯節陵埽地露祭,欲率天下以儉。吾為三公,既不能宣揚王化,令吏人從制,豈可不務節約乎?其無起祠堂,可作□蓋廡,施祭其下而已。」

曾孫濟,好儒學,光和中至司空,病罷。及卒,靈帝以舊恩贈車騎將軍﹑關內侯印綬。其年,追濟侍講有勞,封子根為蔡陽鄉侯。

濟弟喜,初平中為司空。

韓稜字伯師,穎川舞陽人,弓高侯頹當之後也。世為鄉里著姓。父尋,建武中為隴西太守。

稜四歲而孤,養母弟以孝友稱。及壯,推先父余財數百萬與從昆弟,鄉里益高之。初為郡功曹,太守葛興中風,病不能聽政,稜陰代興視事,出入二年,令無違者。興子嘗發教欲署吏,稜拒執不從,因令怨者章之。事下案驗,吏以稜掩蔽興病,專典郡職,遂致禁錮。

顯宗知其忠,後詔特原之。由是征辟,五遷為尚書令,與僕射郅壽﹑尚書陳寵,同時俱以才能稱。肅宗嘗賜諸尚書□,唯此三人特以寶□,自手署其名曰:「韓稜楚龍淵,郅壽蜀漢文,陳寵濟南椎成。」時論者為之說:以稜淵深有謀,故得龍淵;壽明達有文章,故得漢文;寵敦樸,善不見外,故得椎成。

和帝即位,侍中竇憲使人刺殺齊殤王子都鄉侯暢於上東門,有司畏憲,鹹委疑於暢兄弟。詔遣侍御史之齊案其事。稜上疏以為賊在京師,不宜捨近問遠,恐為奸臣所笑。竇太后怒,以切責稜,稜固執其議。及事發,果如所言。憲惶恐,白太后求出擊北匈奴以贖罪。稜復上疏諫,太后不從。及憲有功,還為大將軍,威震天下,復出屯武威。會帝西祠園陵,詔憲與車駕會長安。及憲至,尚書以下議欲拜之,伏稱萬歲。稜正色曰:「夫上交不諂,下交不黷,禮無人臣稱萬歲之制。」議者皆籩而止。尚書左丞王龍私奏記上牛酒於憲,稜舉奏龍,論為城旦。稜在朝數薦舉良吏應順﹑呂章﹑周紆等,皆有名當時。及竇氏敗,稜典案其事,深竟黨與,數月不休沐。帝以為憂國忘家,賜布三百匹。

遷南陽太守,特聽稜得過家上頤,鄉里以為榮。稜發擿奸盜,郡中震慄,政號嚴平。數歲,征入為太僕。九年冬,代張奮為司空。明年薨。

子輔,安帝時至趙相。

稜孫演,順帝時為丹陽太守,政有能名。桓帝時為司徒。大將軍梁冀被誅,演坐阿黨抵罪,以減死論,遣歸本郡。後復征拜司隸校尉。

周榮字平孫,廬江舒人也。肅宗時,舉明經,辟司徒袁安府。安數與論議,甚器之。及安舉奏竇景及與竇憲爭立北單于事,皆榮所具草。竇氏客太尉掾徐齮深惡之,脅榮曰:「子為袁公腹心之謀,排奏竇氏,竇氏悍士刺客滿城中,謹備之矣!」榮曰:「榮江淮孤生,蒙先帝大恩,以歷宰二城。今復得備宰士,縱為竇氏所害,誠所甘心。」故常□妻子,若卒遇飛禍,無得殯斂,冀以區區腐身覺悟朝廷。

及竇氏敗,榮由此顯名。自郾令擢為尚書令。出為穎川太守,坐法,當下獄,和帝思榮忠節,左轉共令。歲餘,復以為山陽太守。所歷郡縣,皆見稱紀。

以老病乞身,卒於家,詔特賜錢二十萬,除子男興為郎中。

興少有名譽,永寧中,尚書陳忠上疏薦興曰:「臣伏惟古者帝王有所號令,言必弘雅,辭必溫麗,垂於後世,列於典經。故仲尼嘉唐虞之文章,從周室之鬱鬱。臣竊見光祿郎周興,孝友之行,著於閨門,清厲之志,聞於州裡。蘊橋古今,博物多聞,三墳之篇,五典之策,無所不覽。屬文著辭,有可觀采。尚書出納帝命,為王喉舌。臣等既愚闇,而諸郎多文俗吏,鮮有雅才,每為詔文,宣示內外,轉相求請,或以不能而專己自由,辭多鄙固。興抱奇懷能,隨輩棲□,誠可歎惜。」詔乃拜興為尚書郎。卒。興子景。

景字仲饗。辟大將軍梁冀府,稍遷豫州刺史﹑河內太守。好賢愛士,其拔才薦善,常恐不及。每至歲時,延請舉吏入上後堂,與共宴會,如此數四,乃遣之。

贈送什物,無不充備。既而選其父兄子弟,事相優異。常稱曰:「臣子同貫,若之何不厚!」先是司徒韓演在河內,志在無私,舉吏當行,一辭而已,恩亦不及其家。曰:「我舉若可矣,豈可令□積一門!」故當時論者議此二人。

景後征入為將作大匠。及梁冀誅,景以故吏免官禁錮。朝廷以景素著忠正,頃之,復引拜尚書令。遷太僕﹑衛尉。六年,代劉寵為司空。是時宦官任人及子弟充塞列位。景初視事,與太尉楊秉舉奏諸奸猾,自將軍牧守以下,免者五十餘人。遂連及中常侍防東侯覽﹑東武陽侯具瑗,皆坐黜。朝廷莫不稱之。

視事二年,以地震策免。歲餘,復代陳蕃為太尉。建寧元年薨。以豫議定策立靈帝,追封安陽鄉侯。

長子崇嗣,至甘陵相。

中子忠,少歷列位,累遷大司農。忠子暉,前為洛陽令,去官歸。兄弟好賓客,雄江淮閒,出入從車常百餘乘。及帝崩,暉聞京師不安,來候忠,董卓聞而惡之,使兵劫殺其兄弟。忠後代皇甫嵩為太尉,錄尚書事,以災異免。復為衛尉,從獻帝東歸洛陽。

贊曰:袁公持重,誠單所奉。惟德不忘,延世承寵。孟侯經博,侍言帝幙。稜﹑榮事君,志同鸇雀。

一五一七頁三行汝南汝陽人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汝南宛人」。

一五一八頁二行洛陽令身出案行按:殿本考證引孫□說,謂「洛陽」當作「汝陽」。又按:汲本、殿本「身」作「自」。

一五二0頁四行南陽太守滿殷按:汲本「滿」作「蒲」。

一五二0頁六行左鹿蠡王阿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阿佟」作「阿修」。又引錢大昭說,謂疑即於除鞬也。「左」當作「右」。

一五二0頁一二行至乎章和之初降者十餘萬人按:汲本「乎」作「於」。汲本、殿本「十餘萬人」作「十萬餘人」。

一五二二頁一二行未蒙顯贈按:「未」原斗「求」,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五二三頁四行左中郎*[將]*集解引何焯說,謂「左中郎」下當有「將」字。又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亦作「左中郎將」,與華嶠書同。今據補。

一五二三頁一一行中常侍袁赦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袁朗」,案梁冀傳當作「赦」。

一五二三頁一四行遂誅隗及術兄基等男女二十餘人按:沈家本謂袁紹傳注引獻帝春秋曰:「卓使司隸宣璠盡口收之,母及姊妹嬰孩以上五十餘人下獄死。」獻紀注引亦同。此傳雲二十餘人,恐「二」字誤也。

一五二四頁九行識其狀貌傷其眼目按:汲本、殿本二「其」字皆作「臣」。

一五二六頁一五行徒步師門按:汲本「師門」下有「從師」二字。殿本無「從師」二字,考證雲從宋本刪。

一五二七頁一行其從父逢為太尉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袁逢以太僕為司空,未嘗為太尉,「尉」字疑誤,否則竟謝承謬也。

一五二七頁一行不聽*(呼)**[音]*聲而退據汲本、殿本改。

一五二七頁四行詔秘等門閭號曰七賢按:御覽一五七引作「詔復秘等閭號曰七賢閭」。

一五二八頁三行曾孫賴吉得立按:刊誤謂案前書「立」當作「全」。

一五三一頁三行足以驚百按:汲本「驚」作「警」。

一五三二頁九行公又曰宥之及三宥不對走出按:刊誤謂案今禮記文,注多下「公又曰宥之」五字。

一五三三頁一三行十*(五)**[六]*年復拜為光祿勳數月代魯恭為司徒按:和帝紀永元十六年秋七月庚午,光祿勳張酺為司徒,八月己酉,司徒張酺薨。今據改。

一五三六頁七行稜孫演按:桓帝紀「演」作「演」。沈欽韓謂胡廣傳作「演」。李慈銘謂吳志周瑜傳注引張璠漢紀作「演」,與桓紀同。

一五三八頁九行豈可令□積一門按:「□」原作「偏」,逕據汲本、殿本改。

一五三八頁一三行中常侍防東侯覽宸翰樓覆宋本東漢書刊誤云:「案覽本傳,覽防東人,封高鄉侯。今此載其侯爵,當雲高鄉侯,若載其本縣名,則非例也。蓋脫一『侯』字,誤二『高鄉』字。」今按劉氏之意,蓋謂「防東」二字乃「高鄉」之誤,其下又脫一「侯」字。是劉氏所見本,亦作「中常侍防東侯覽」也。

殿本正文作「中常侍防東陽侯侯覽」*(汲本同)*,而引劉攽刊誤,則刪去「脫一侯字」四字,遂使讀者不知劉氏所言謂何,當時校勘之粗疏如是。又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劉據覽傳證此文當為「高鄉」之誤,是矣。予又疑高鄉即防東之鄉,故傳稱防東鄉侯,因下文有「東武陽」字,又誤「鄉」為「陽」也。今按錢氏之意,蓋謂疑當作「中常侍防東鄉侯侯覽」也。
  1. 後漢書/卷44·第三十四
  2. 後漢書/卷43·第三十三
  3. 後漢書/卷42·卷四十二 光武十王列傳 第三十二
  4. 後漢書/卷41·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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