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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357·卷三百五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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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灌 李熙靖 王雲 譚世勣 梅執禮 程振 劉延慶

何灌,字仲源,開封祥符人。武選登第,為河東從事。經略使韓縝雖數試其材,而常沮抑之,不假借。久乃語之曰:「君奇士也,他日當據吾坐。」為府州、火山軍巡檢。盜蘇延福狡悍,為二邊患,灌親梟其首。賈胡疃有泉,遼人常越境而汲,灌親申畫界堠,遏其來,忿而舉兵犯我。灌迎高射之,發輒中,或著崖石皆沒鏃,敵驚以為神,逡巡斂去。後三十年,契丹蕭太師與灌會,道曩事,問何巡檢神射,灌曰:「即灌是也。」蕭矍然起拜。

為河東將,與夏人遇,鐵騎來追,灌射皆徹甲,至洞胸出背,疊貫後騎,羌懼而引卻。知寧化軍、豐州,徙熙河都監,見童貫不拜,貫憾焉。張康國薦于徽宗,召對,問西北邊事,以笏畫御榻,指坐衣花紋為形勢。帝曰:「敵在吾目中矣。」

提點河東刑獄,遷西上閤門使、領威州刺史、知滄州。以治城鄣功,轉引進使。詔運粟三十萬石於並塞三州,灌言:「水淺不勝舟,陸當用車八千乘,沿邊方登麥,願以運費增價就糴之。」奏上,報可。安撫使忌之,劾云板築未畢而冒賞,奪所遷官,仍再貶秩,罷去。

未幾,知岷州,引邈川水溉閒田千頃,湟人號廣利渠。徙河州,復守岷,提舉熙河蘭湟弓箭手。入言:「漢金城、湟中穀斛八錢,今西寧、湟、廓即其地也,漢、唐故渠尚可考。若先葺渠引水,使田不病旱,則人樂應募,而射士之額足矣。」從之。甫半歲,得善田二萬六千頃,募士七千四百人,為他路最。童貫用兵西邊,灌取古骨龍馬進武軍,加吉州防禦使,改知蘭州。又攻仁多泉城,砲傷足不顧,卒拔城,斬首五百級。尋改廓州防禦使。

宣和初,劉法陷於敵,震武危甚,熙帥劉仲武使灌往救。灌以眾寡不敵,但張虛聲駭之,夏人宵遁。灌恐覘其實,遽反兵,仲武猶奏其逗遛,罷為淮西鈐轄。從平方臘,獲賊帥呂師囊,遷同州觀察使、浙東都鈐轄,改浙西。

童貫北征,檄統制兵馬,涿、易平,以知易州,遷寧武軍承宣使、燕山路副都總管,又加龍、神衛都指揮使。夔离不取景州,圍薊州。貫諉以兵事,即復景城,釋薊圍。郭藥師統蕃、漢兵,灌白:「頃年折氏歸朝,朝廷別置一司,專部漢兵,至於克行,乃許同營。今但宜令藥師主常勝軍,而以漢兵委灌輩。」貫不聽。召還,管幹步軍司。

陪遼使射玉津園,一發破的,再發則否。客曰:「太尉不能耶?」曰:「非也,以禮讓客耳。」整弓復中之,觀者誦歎,帝親賜酒勞之。遷步軍都虞候。

金師南下,悉出禁旅付梁方平守黎陽。灌謂宰相白時中曰:「金人傾國遠至,其鋒不可當。今方平掃精銳以北,萬有一不枝梧,何以善吾後,盍留以衛根本。」不從,明日,又命灌行,辭以軍不堪戰,強之,拜武泰軍節度使、河東河北制置副使。未及行而帝內禪,灌領兵入衛。鄆王楷至門欲入,灌曰:「大事已定,王何所受命而來?」導者懼而退。灌竟行,援兵二萬不能足,聽募民充數。

靖康元年正月二日,次滑州,方平南奔,灌亦望風迎潰。黃河南岸無一人禦敵,金師遂直叩京城。灌至,乞入見,不許,而令控守西隅。背城拒戰凡三日,被創,沒於陣,年六十二。帳下韓綜、雷彥興,奇士也,各手殺數人,從以死。欽宗哀悼,賜金帛,命官護葬。已而言者論其不守河津,追削官秩。

長子薊,至閤門宣贊舍人。從父戰,箭貫左臂,拔出之,病創死。紹興四年,中子蘚以灌事泣訴於朝,詔復履正大夫、忠正軍承宣使。

李熙靖,字子安,常州晉陵人,唐衛公德裕九世孫也。祖均、父公弼皆進士第。公弼,崇寧初通判潞州,以議三舍法不便,使者劾其沮格詔令,坐削黜以死。熙靖擢第,又中詞學兼茂,選為辟雍錄、太學正,升博士。以父老丐外,除提舉淮東學事便養,命下,乃得河東;而為淮東者,臧祐之也。蓋省吏取祐之賂,輒易之。或教使自言,熙靖曰:「事君不擇地,吾其可發人之私,求自便也?」宰相聞而賢之,留為兵部員外郎。遭父憂去,還,為右司員外郎。

王黼以太宰領應奉司,又方事燕雲,立經撫房於中書獨專之,他執政皆不得預。熙靖與言曰:「應奉之職,非宰相所當預。尚書、樞密皆有兵房,足以治疆事,經撫何為者哉?」黼積不樂。同列五人皆躐躋禁從,獨滯留四年。都水丞失職,移過於熙靖,貶其兩秩,又將左轉為國子司業,執政交言不可,僅遷太常少卿。黼罷,乃拜中書舍人,蔡攸又惡之,出知拱州。

越兩月,復以故官召,入對言:「燕山雖定,宜益謹思患豫防之戒。」徽宗曰:「「詩」所謂『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者是也。」熙靖進曰:「孔子云:『為此詩者,其知道乎!能治其國家,誰敢侮之?』願陛下為無疆之計。」帝嘉之。

靖康初,同譚世勣事龍德宮,改顯謨閣待制、提舉醴泉觀。道君待之甚厚,常從容及內禪事,曰:「外人以為吳敏功,殊不知此自出吾意耳,吾苟不欲,人言且滅族,誰敢哉?或謂吾似唐睿宗上畏天戒,故為之,吾有此心久矣。」熙靖再拜賀。敏聞而忌之,以進對不時受罰。

既拒張邦昌之命,憂憤廢食,家人進粥藥寬譬之,終無生意。故人視其病,相持啜泣,索筆書唐王維所賦「百官何日再朝天」之句,明日遂卒,年五十三,與世勣同贈端明殿學士。

王雲,字子飛,澤州人。父獻可,仕至英州刺史、知瀘州。黃庭堅謫於涪,獻可遇之甚厚,時人稱之。雲舉進士,從使高麗,撰「雞林志」以進。擢秘書省校書郎,出知簡州,遷陝西轉運副使。宣和中,從童貫宣撫幕,入為兵部員外郎、起居中書舍人。

靖康元年,以給事中使斡離不軍,議割三鎮以和。使還,傳道斡離不之意,以為黏罕得朝廷所與余覩蠟書,堅云中國不可信,欲敗和約。執政以為不然,罷為徽猷閣待制、知唐州。

金人陷太原,召拜刑部尚書,再出使,許以三鎮賦入之數。雲至真定,遣從吏李裕還言:「金人不復求地,但索五輅及上尊號,且須康王來,和好乃成。」欽宗悉從之,且命王及馮澥往。未行,而車輅至長垣,為所卻,雲亦還。澥奏言雲誕妄誤國,雲言:「事勢中變,金人必欲得三鎮,不然,則進兵取汴都。」中外震駭,詔集百官議,雲固言:「康王舊與斡離不結歡,宜將命。」帝慮為所留,雲曰:「和議既成,必無留王之理,臣敢以百口保之。」王遂受命,而雲以資政殿學士為之副。

頃雲奉使過磁、相,勸兩郡徹近城民舍,運粟入保,為清野之計,民怨之。及是,次磁州,又與守臣宗澤有憾。於是王出謁嘉應神祠,雲在後,民遮道諫曰:「肅王已為金人所留,王不宜北去。」厲聲指雲曰:「清野之人,真姦賊也。」王出廟行,或發雲笥,得烏絁短巾,蓋雲夙有風眩疾,寢則以護首者。民益信其為姦,譟而殺之。王見事勢洶洶,乃南還相州。是役也,雲不死,王必北行,議者以是驗天命云。建炎初,贈觀文殿學士。

雲兄霽,寧時,為謀議司詳議官,上書告蔡京罪,黥隸海島。欽宗復其官,從种師中戰死。

譚世勣,字彥成,潭州長沙人。第進士,教授郴州。時王氏學盛行,世勣雅不喜。或問之,曰:「說多而屢變,無不易之論也。」置其書不觀。又中詞學兼茂科,除祕書省正字。時相蔡京子攸領書局,同舍郎多翕附以取貴仕。世勣獨坐直廬,繙書竟日。梁師成之客與為鄰居,數致師成願交意,謝不答。

在館六年不遷,京罷,用久次為司門員外郎。又三年,遷吏部。京復相,嫌不附己,罷提點太平宮。久之,復還吏部。倖臣妄引恩澤任子,持不與。吏白有某例,世勣曰:「豈當以暫例破成法!」已而取中旨行之。進少府監,擢中書舍人,以謹命令、惜名器、廣言路、吝賜予、正上供、省浮費六事言於上,又為當路所嫉。以徽猷閣待制知婺州,未行,復留之。

徽宗禪位東幸,且還,使與李熙靖副執政奉迎,遂同主管龍德宮。請辨正宣仁國史之謗,述欽聖遺旨以復瑤華,大享神祖仍用富弼侑食,釋奠先聖不當以王安石配,後皆施行。

秋七月,彗出東方,大臣或謂此四夷將衰之兆,世勣面奏:「垂象可畏,當修德以應天,不宜惑諛說。」進給事中兼侍讀。內侍喧爭殿門,詔以贖論,世勣駁其不恭,因言:「童貫輩初亦甚微,小惡不懲,將馴至大患。」疏入,同類側目。何㮚建議分外郡為四道,置都總管,事得顓決。世勣言:「裂天下以付四人,而王畿所治者才十六縣,獨無尾大不掉之慮乎?」㮚不樂。改禮部侍郎。

金騎駸駸南下,世勣言:「守邊為上策;今邊不得守,守河則京畿自固,中策也;巡幸江、淮,會東南兵以捍敵,下策也。金人既渡河,又請遣大將秦元以所部京畿保甲,分護國門,使兵勢連屬,首尾相援,即金人不敢逼。」孫傅深然之,又格于㮚議。再扈車駕至金帥帳,以十害說其用事者,言講解之利,詞意忠激,金人聳聽。

張邦昌僭國,令與李熙靖同直學士院,皆稱疾臥不起,以憂卒,年五十四。建炎初,褒其守節,贈端明殿學士。

梅執禮,字和勝,婺州浦江人。第進士,調常山尉未赴,以薦為敕令刪定官、武學博士。大司成彊淵明賢其人,為宰相言,相以未嘗識面為慊。執禮聞之曰:「以人言而得,必以人言而失,吾求在我者而已。」卒不往謁。

歷軍器、鴻臚丞,比部員外郎,比部職勾稽財貨,文牘山委,率不暇經目。苑吏有持茶券至為錢三百萬者,以楊戩旨意迫取甚急。執禮一閱,知其妄,欲白之,長貳疑不敢,乃獨列上,果詐也。改度支、吏部,進國子司業兼資善堂翊善,遷左司員外郎,擢中書舍人、給事中。

林攄以前執政赴闕宿留,冀復故職,執禮論去之。孟昌齡居鄆質人屋,當贖不肯與,而請中旨奪之,外郡卒留役中都者萬數,肆不逞為姦,詔悉令還,楊戩占不遣;內侍張佑董葺太廟,僭求賞:皆駁奏弗行。遷禮部侍郎。

素與王黼善,黼嘗置酒其第,誇示園池妓妾之盛,有驕色。執禮曰:「公為宰相,當與天下同憂樂。今方臘流毒吳地,瘡痍未息,是豈歌舞宴樂時乎?」退又戒之以詩。黼愧怒,會孟饗原廟後至,以顯謨閣待制知蘄州,又奪職。

明年,徙滁州,復集英殿修撰。時賦鹽虧額,滁亦苦抑配。執禮曰:「郡不能當蘇、杭一邑,而食鹽乃倍粟數,民何以堪?」請於朝,詔損二十萬,滁人德之。

欽宗立,徙知鎮江府,召為翰林學士,道除吏部尚書,旋改戶部。方軍興,調度不足,執禮請以禁內錢隸有司,凡六宮廩給,皆由度支乃得下。嘗有小黃門持中批詣部取錢,而封識不用璽,既悟其失,復取之。執禮奏審,詔責典寶夫人而杖黃門。

金人圍京都,執禮勸帝親征,而請太上帝后、皇后、太子皆出避,用事者沮之。洎失守,金人質天子,邀金帛以數百千萬計,曰:「和議已定,但所需滿數,則奉天子還闕。」執禮與同列陳知質、程振、安扶皆主根索,四人哀民力已困,相與謀曰:「金人所欲無藝極,雖銅鐵亦不能給,盍以軍法結罪,儻窒其求。」而宦者挾宿怨語金帥曰:「城中七百萬戶,所取未百一,但許民持金銀換粟麥,當有出者。」已而果然。酋怒,呼四人責之,對曰:「天子蒙塵,臣民皆願致死,雖肝腦不計,于金繒何有哉?顧比屋枵空,亡以塞命耳。」酋問官長何在,振恐執禮獲罪,遂前曰:「皆官長也。」酋益怒,先取其副胡舜陟、胡唐老、姚舜明、王俁,各杖之百。執禮等猶為之請,俄遣還,將及門,呼下馬撾殺之,而梟其首,時靖康二年二月也。是日,天宇晝冥,士庶皆隕涕憤歎。

初,車駕再出,執禮與宗室子昉、諸將吳革等謀集兵奪萬勝門,夜搗金帥帳,迎二帝以歸。而王時雍、徐秉哲使范瓊泄其謀,故不克。死時,年四十九。高宗即位,詔贈通奉大夫、端明殿學士。議者以為薄,復加資政殿學士。

程振,字伯起,饒州樂平人。少有軼材,入太學,一時名輩多從之遊。徽宗幸學,以諸生右職除官,為辟雍錄,升博士,遷太常博士,提舉京東、西路學事。請立廟于鄒祀孟軻,以公孫丑、萬章、樂正克等配食,從之。

提舉京西常平,入為膳部員外郎、監察御史、辟雍國子司業、左司員外郎兼太子舍人。始至,即言:「古者大祭禮登餕受爵,必以上嗣,既「禮經」所載,且元豐彝典具存。昨天子展事明堂,而殿下不預,非所以尊宗廟、重社稷也。」太子矍然曰:「宮僚初無及此者。」由是特加獎異。

方臘起,振謂王黼宜乘此時建革天下弊事,以上當天意,下順人心。黼不懌,曰:「上且疑黼挾寇,奈何?」振知黼忌其言,趨而出,然太子薦之甚力,遂擢給事中。黼白振資淺,且雅長書命,請以為中書舍人。侍郎馮熙載出知亳州,黼怨熙載,欲振詆以醜語,振不肯。黼使言者劾為黨,罷提舉沖佑觀。居三年,復還故官。

靖康元年,進吏部侍郎,為欽宗言:「柄臣不和,論議多駁,詔令輕改,失於事幾。金人交兵半歲,而至今不解者,以和戰之說未一故也。裁抑濫賞,如白黑易分,而數月之間,三變其議,以私心不除,各蔽其黨故也。今日一人言之,以為是而行;明日一人言之,以為非而止。或聖斷隃度而不暇疇咨,或大臣偏見而遂形播告,所以動未必善,處未必宜,乃輒為之反汗,其勢不得不爾也。」

時金兵至河北,振請糾諸道兵掎角擊之,曰:「彼猖獗如此,陛下尚欲守和議,而不使之少有懲艾乎?」上嗟味其言,而牽於外廷,不能用。拜開封尹。故時,大辟有情可矜,多奏取原貸;崇寧以來,議者謂輦轂先彈壓,率便文殺之。振請復舊制。詔捕亡命卒,得數千人,振請以隸步軍而除其罪。步軍司欲論如法,振曰:「方多事之際,而一日殺數千人,必大駭觀聽。」乃盡釋之。改刑部侍郎。

金騎在郊,邀車駕出城,振為何㮚言:「宜思所以折之之策。」㮚不從。未幾,及於難,年五十七。金人去,從子庭訪得其首歸葬之。初,王黼使其客沈積中圖燕,振戒以後禍,積中懼而言不可。既而振乃用是死,聞者痛之。

初,宣和崇道家之說,振侍坐東宮,從容言:「孔子以「鴟鴞」之詩為知道,其詞不過曰:『迨天之未陰雨,綢繆牖戶』而已。老子亦云:『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今不固根本於無事之時,而事目前區區,非二聖人意。」他日,太子為徽宗道之。徽宗寤,頗欲去健羨,疏左右近習,而宦寺楊戩輩方大興宮室,懼不得肆,因讒家令楊馮,以為將輔太子幸非常。徽宗震怒,執馮誅之,而太子之言亦廢。振尹京時,兩宮方困於惎間,振極意彌縫,治龍德梁忻獄,寬其罪,不使有纖介可指。

高宗即位,進秩七等,仍官其子及親屬三人,又贈端明殿學士。端平初,曾孫東請諡,賜諡「剛愍」。同時死者禮部侍郎陳知質,失其傳;給事中安扶,附見父「安燾傳」。

劉延慶,保安軍人。世為將家,雄豪有勇,數從西伐,立戰功,積官至相州觀察使、龍神衛都指揮使、鄜延路總管。遷泰寧軍節度觀察留後,改承宣使。破夏人成德軍,擒其酋賞屈,降王子益麻党征。拜保信軍節度使、馬軍副都指揮使。從童貫平方臘,節度河陽三城。又從北伐,以宣撫都統制督兵十萬,渡白溝。

延慶行軍無紀律,郭藥師扣馬諫曰:「今大軍拔隊行而不設備,若敵人置伏邀擊,首尾不相應,則望塵決潰矣。」不聽。至良鄉,遼將蕭幹帥眾來,延慶與戰,敗績,遂閉壘不出。藥師曰:「幹兵不過萬人,今悉力拒伐,燕山必虛,願得奇兵五千,倍道襲取,令公之子三將軍簡師為後繼。」延慶許之,遣大將高世宣與藥師先行,即入燕城,幹舉精甲三千巷戰。三將軍者,光世也。渝約不至,藥師失援敗走,世宣死之。延慶營于盧溝南,幹分兵斷餉道,擒護糧將王淵,得漢軍二人,蔽其目,留帳中,夜半偽相語曰:「聞漢軍十萬壓吾境,吾師三倍,敵之有餘。當分左右翼,以精兵衝其中,左右翼為應,殲之無遺。」陰逸其一人歸報。明旦,延慶見火起,以為敵至,燒營而奔,相蹂踐死者百餘里。自熙、豐以來,所儲軍實殆盡。退保雄州,燕人作賦及歌誚之。朝議延慶喪師,不可不行法,坐貶率府率,安置筠州。契丹知中國不能用兵,由是輕宋。

未幾,復為鎮海軍節度使。靖康之難,延慶分部守京城,城陷,引秦兵萬人奪開遠門以出,至龜兒寺,為追騎所殺。光世自有傳。

論曰:靖康之變、執禮、振不忍都人塗炭,拒彊敵無厭之欲,親逢其凶。熙靖、世勣不肯以一身事二姓,悲不食以終。灌、延慶戰敗而沒。此數人者,其所遭不同,至於死國難則一而已。雲之死,雖其有以取之,殆亦天未欲絕宋祀也;不然,是行也,康王其危哉!

宋史/卷356·卷三百五十六 列傳第一百十五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點擊數: 36
劉拯,字彥修,宣州南陵人。進士及第。知常熟縣,有善政,縣人稱之。元豐中,為監察御史,歷江東淮西轉運判官、提點廣西刑獄。

紹聖初,復為御史,言:「元祐修先帝「實錄」,以司馬光、蘇軾之門人范祖禹、黃庭堅、秦觀為之,竄易增減,誣毀先烈,願明正國典。」又言:「蘇軾貪鄙狂悖,無事君之義,嘗議罪抵死,先帝赦之,敢以怨忿形於詔誥,醜詆厚誣。策試館職,至及王莽、曹操之事,方異意之臣,分據要路,而軾問及此,傳之四方,忠義之士,為之寒心扼腕。願正其罪,以示天下。」時祖禹等已貶,軾謫英州,而拯猶鷙視不愜也。進右正言累至給事中。

徽宗立,欽聖后臨朝,而欽慈后葬,大臣欲用妃禮。拯曰:「母以子貴,子為天子,則母乃后也,當改園陵為山陵。」又言:「門下侍郎韓忠彥,雖以德選,然不可啟貴戚預政之漸。」帝疑其阿私觀望,黜知濠州。改廣州,加寶文閣待制,以吏部侍郎召還。帝稱其議欽慈事,褒進兩秩,遷戶部尚書。

蔡京編次元祐姦黨,拯言:「漢、唐失政,皆分朋黨,今日指前人為黨,安知後人不以今人為黨乎?不若定為三等,某事為上,某事為中,某事為下,而不斥其名氏。」京不樂。又言戶部月賦入不足償所出。京益怒,徙之兵部。旋罷知蘄州,徙潤州。

張商英入相,召為吏部尚書。拯已昏憒,吏乘為姦,又左轉工部,以樞密直學士知同州。時商英去位,侍御史洪彥昇並劾之,削職,提舉鴻慶宮,卒。

錢遹,字德循,婺州浦江人。以進士甲科調洪州推官,累通判越州。至校書郎。徽宗立,擢殿中侍御史。中丞豐稷論其回邪不可任風憲,不報。稷復言:「必用遹則願罷臣」,乃以提舉湖北常平。

崇寧初,召為都官員外郎、殿中侍御史。劾曾布援元祐姦黨,擠紹聖忠賢,布去。遷侍御史,閱兩月,進中丞。乞治元符末大臣嘗乞復孟后而廢劉后事,韓忠彥、曾布、李清臣、黃履及議者曾肇、豐稷、陳瓘、龔夬皆坐貶。遂與殿中侍御史石豫、左膚言:「元祐皇后得罪先朝,昭告宗廟,天下莫不知。哲宗上賓,太母聽政。當國大臣盡欲變亂紹聖之事,以逞私欲,因一布衣何大正狂言,復還廢后位號。當時物議固已洶洶,乃至疏逖小臣,詣闕上書,忠議激切,則天下公議從可知矣。今朝廷既已貶削忠彥等,及追褫大正誤恩,則元祐皇后義非所安。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夫在先朝則曰后,今日則謂之元祐皇后,於名為不正;先朝廢而陛下復,於事為不順。考之典禮,則古昔所無;稽之本朝,則故實未有;詢之師言,則大以為不然。況既為先朝所廢,則宗廟祭告,歲時薦饗,人事有嫌疑之跡,神靈萌厭斁之心,萬世之後,配祔將安所施。宜蚤正厥事,斷以大義,無牽於流俗非正之論,以累聖朝。」

明日,又言:「典禮所在,實朝廷治亂之所係,雖人主之尊不得而擅,又況區區臣下,敢輕變易者哉?元祐皇后得罪先朝,廢處瑤華,制誥一頒,天下無間然者。並后匹嫡,「春秋」譏之,豈宜明盛之朝,而循衰世非禮之事?」於是尚書右僕射京、門下侍郎將、中書侍郎尚書左丞挺之、右丞商英言:「元祐皇后再復位號,考之典禮,將來宗廟不可從享,陵寢不可配祔。揆諸禮制,皆所未安,請如紹聖三年九月詔書旨。」后由是復廢。遹、豫遂言元符皇后名位未正,乃冊為崇恩太后。

遹章所言小臣上書者,昌州推官馮澥也。其書以謂:「先帝既終,則后無單立之義;稽之逆順,陛下無立嫂之禮;要之終始,皇太后亦不得伸慈婦之恩。雖已遂之事,難復之失,然感悟追正,何有不可?」澥用是得召對,除鴻臚主簿。

蔡京謀取青唐,遹助成其議。會籍元祐黨,遹以為多漏略,給事中劉逵駁之,左轉戶部侍郎,俄遷工部尚書兼侍讀。逾年,以樞密直學士知潁昌府。言者疏其罪,黜為滁州,稍復顯謨閣待制、直學士,徙宣州。復為工部尚書,舉馮澥自代,謂:「澥趣操端勁,古人與稽,嘗建明典禮,忠義凜凜,搢紳歎服。」言者又疏其罪,以待制知秀州;中書舍人侯綬封還之,又奪待制。久之,還故職,改述古殿直學士。屏居十五年,方臘陷婺,遹逃奔蘭溪,為賊所殺,年七十二。

石豫者,寧陵人。第進士。以安惇薦,為監察御史。與左膚鞠鄒浩獄,文致重比,又使廣東鍾正甫逮治浩,欲致之死。豫論邊事,謂中國與四夷,相交為君臣,相與為賓客。徽宗以其言無倫理,且辱國,出為淮南轉運判官。陳瓘又追論羅織鄒浩事,降通判亳州。崇寧元年,召拜殿中侍御史。遂同錢遹造廢元祐皇后議,亟遷待御史,至中丞。請削去景靈宮繪像臣僚,自文彥博、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范純仁、劉摯、范百祿、梁燾、王岩叟以下。既,以論罷軍器監蔡碩,碩訟豫平生交通狀,黜知陳州,徙鄧州。過闕,留為工部侍郎,進戶部,兼侍讀。以調度不繼,降秩一等,徙刑部。祖母死,用嫡孫承重去官,服未闋而卒。

膚,廬州人,亦用安惇薦為御史,履歷大略與石豫同。遷侍御史,累至刑、兵、戶三尚書,以樞密直學士知河南府,改永興軍,卒。

許敦仁,興化人。第進士。崇寧初,入為校書郎。蔡京以州里之舊,擢監察御史,亟遷右正言、起居郎,倚為腹心。敦仁凡所建請,悉受京旨,言:「元符之末,姦臣用事,內外制詔,類多誣實。乞自今日以前,委中書舍人或著作局討論刪正。」起居郎、舍人,異時遇車駕行幸,惟當直者從,敦仁始請悉扈蹕。遷殿中監,拜御史中丞。甫視事,即上章請五日一視朝。徽宗以其言失當,乖宵旰圖治之意,命罰金,仍左遷兵部侍郎;他日,為朱諤言,且欲逐敦仁,而京庇之甚力,敦仁亦處之自如。後二年卒。靖康中,諫官呂好問論蔡京使敦仁請五日一視朝,欲顓竊國命,蓋指此也。

吳執中,字子權,建州松溪人。登嘉祐進士第,歷官州縣。同門婿呂惠卿方貴盛,不肯附以取進。凡三十餘年,始提舉河南常平,連徙河東、淮南、江東轉運判官,提點廣東刑獄,入為庫部、吏部、右司郎中。

大觀初,擢兵部侍郎。二年,進御史中丞,論開封府、內侍省、京畿、秦鳳違法干請,詔獎其得風憲體。又言:「開封之治事,大理之決獄,將作之營繕,榷貨之入中,皆職所當為,乃妄以為功,一歲遷官至五六,宜行抑損。」遂詔自今但賜束帛。鄭居中知樞密院,執中言外戚不宜在政地,帝還其章,而諭所以用居中之意。

初,蔡京忌張康國,故引執中居言路。執中先劾劉炳兄弟、宋喬年父子,皆京客也。帝嘗語執政,嘉其不阿。康國曰:「是乃為逐臣地耳。」已而章果至。帝怒,黜知滁州。未幾,徙越州。石公弼以為執中反覆得罪,未宜殿大府。改提舉洞霄宮,以集賢殿修撰知揚州,加顯謨閣待制、知河南府。道過都,復拜中丞。

帝以星變逐蔡京,言者未已,執中謂進退大臣,當全體貌,於是為京下詔,京得不重貶。龐恭孫、趙遹適開梓、夔諸夷州,執中乞正其罪。又言:「八行之舉,所得皆鄉曲常人,不足以為士,願下太學,考其道藝而進退之。」所論多施行。遷禮部尚書。

張商英罷,御史張克公言,執中與商英皆由郭天信以進,除樞密直學士、知越州。尋降待制,又奪職。卒於家。

吳材,字聖取,處州龍泉人。中進士第,歷青溪主簿、咸平尉、知江都縣。入為太學博士,以趙挺之薦,擢右正言,遷左司諫。黨論復起,材首論范純禮為朋附黨與,前日大臣變更神考法度,故引之執政,不宜復其職;程之元為蘇軾心腹,不宜亞九卿;張舜民當初政時,猖狂無所顧忌,不宜以從官處鄉郡。其後受曾布指,與王能甫疏言:「元符之末,變神考之美政,逐神考之人材者,韓忠彥實為之首。」忠彥遂罷。

材鷙忍,疾視善類,所排逐最多。進起居郎,以憂去。蔡京用為給事中、吏部侍郎,陛見,有所陳,京不悅。以天章閣待制知光州。挺之作相,召拜工部侍郎,卒。

論曰:紹述說行,權臣顓假以攻元祐正士;網既盡矣,復假以攻異己。鷹犬外搏,鬼蜮內狙,宜小人得志而空朝廷也。故劉拯摭實錄以肆詆,錢遹斥孟后以遍刺,石豫指繪像以削諸賢,吳材擿黨論以揃善類;許敦仁五日一朝之請,吳執中體貌大臣之言,俱蔡京腹心計也。讒說殄行,虞帝攸堲;似是而非,孔聖惡佞。有國家者,可不監夫!

劉昺,字子蒙,開封東明人,初名炳,賜今名。元符末,進士甲科,起家太學博士,遷秘書省正字、校書郎。

兄煒,通樂律。煒死,蔡京擢昺大司樂,付以樂正。遂引蜀人魏漢津鑄九鼎,作「大晟樂」。昺撰「鼎書」、「新樂書」,皆漢津妄出己意,而為緣飾,語在「樂志」。累遷給事中。京置局議禮,昺又領之。為翰林學士,改工部尚書。提舉「紀元曆」,有所損益,為吳執中所論,以顯謨閣直學士知陳州。

昺與弟煥皆侍從,而親喪不葬,坐奪職罷郡,復以事免官。京再輔政,召為戶部尚書。昺嘗為京畫策,排鄭居中,故京力援昺,由廢黜中還故班。御史中丞俞㮚發其姦利事,京徙㮚他官。

徽宗所儲三代彝器,詔昺討定,凡尊爵、俎豆、盤匜之屬,悉改以從古,而載所製器於祀儀,令太學諸生習肄雅樂。閱試日,昺與大司成劉嗣明奏,有鶴翔宮架之上。再為翰林學士,東宮建,為太子賓客,又還戶部。

大理議戶絕法,若祖有子未娶而亡,不得養孫為嗣。昺曰:「計一歲諸路戶絕,不過得錢萬緡。使歲失萬緡而天下無絕戶,豈不可乎?」詔從其議。加宣和殿學士,知河南府,積官金紫光祿大夫。與王寀交通,事敗,開封尹盛章議以死,刑部尚書范致虛為請,乃長流瓊州。死,年五十七。

宋喬年,字仙民,宰相庠之孫也。

父充國,刻意問學,以鄉書試禮部;既自謂宰相子,輒罷舉。仁宗知之,召試學士院,賜進士出身,簽書河南判官,判登聞鼓院,知太常禮院。英宗祔廟,議者欲祧僖祖,藏夾室,充國請配感生帝為宋始祖,從之。東西府建,上二箴以戒大臣,大臣不懌。會廟饗宿齋,其妻遣兩妾至寺,充國自劾,罷禮院,遂致仕。充國性剛介,孝於奉親,平居得微物,必先薦家廟,乃敢嘗。官至太中大夫,卒。

喬年用父蔭監市易,坐與倡女私及私役吏失官,落拓二十年。女嫁蔡京子攸。京當國,始復起用。崇寧中,提舉開封縣鎮、府界常平,改提點京西北路刑獄。賜進士第,加集賢殿修撰、京畿轉運副使,進顯謨閣待制,為都轉運使,改開封尹,以龍圖閣學士知河南府。京罷相,諫議大夫毛注、御史中丞吳執中交擊之,貶保靜軍節度副使,蘄州安置。京復相,還舊官,知陳州。政和三年,卒,年六十七,諡曰「忠文」。

子昪,字景裕。崇寧初,由譙縣尉為敕令刪定官,數年,至殿中少監。時喬年尹京,父子依憑蔡氏,陵轢士大夫,陰交諫官蔡居厚,使為鷹犬。以徽猷閣待制知陳州。喬年貶,亦謫少府少監,分司南京,未幾,知應天府。

喬年卒,起復為京西都轉運使,蒞葺西宮及修三山新河,擢至顯謨閣學士,方是時,徽宗議謁諸陵,有司預為西幸之備。治宮城,廣袤十六里,創廊屋四百四十間,費不可勝。會髹漆,至灰人骨為胎,斤直錢數千。盡發洛城外二十里古塚,凡衣冠壟兆,大抵遭暴掘。用是遷正議大夫、殿中監,又奉命補治三陵泄水坑澗,計役四百九十萬工。未幾,卒,贈金紫光祿大夫、延康殿學士,諡曰「恭敏」。

強淵明,字隱季,杭州錢塘人。父至,以文學受知韓琦,終祠部郎中。淵明進士第,調海州司法參軍,歷濟、杭二州教授,知蔡州確山縣,通判保定軍。入為太府丞、軍器少監、國子司業。與兄浚明及葉夢得締蔡京為死交,立元祐籍,分三等定罪,皆三人所建,遂濟成黨禍。淵明以故亟遷秘書少監、中書舍人、大司成、翰林學士。

大觀三年,京罷相,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永興軍,徙鄭、越二州。召為禮部尚書,復拜學士,進承旨。翰林廣直廬,帝書「摛文堂」榜賜之。兼太子賓客。以疾,改延康殿學士、提舉醴泉觀兼侍讀、監修國史。卒,贈金紫光祿大夫、資政殿學士,諡曰「文憲」。浚明早死。

蔡居厚,字寬夫,熙寧御史延禧子也。延禧嘗擊呂惠卿兄弟,有直名。居厚第進士,累官吏部員外郎。大觀初,拜右正言,奏疏曰:「神宗造立法度,曠古絕儗,雖符、祐之黨力起相軋,而終不能搖者,出於人心理義之所在也。陛下繼志廣聲,政事具舉,願如明詔敕有司勒為成書,以明一代之制。」遷起居郎,進右諫議大夫。論東南兵政七弊,及言學官書局皆為要塗,宜公選實學多聞之士,無使庸常之徒。得以幸進。

河北、河東群盜起,太原、真定守皆以不能擒捕罪去。居厚言:「將帥之才,不儲養於平時,故緩急無所可用,宜令觀察使以上,各舉所知。」又言:「比來從事於朝者,皆姑息胥吏,吏強官弱,浸以成風。蓋輦轂之下,吏習狡獪,故怯懦者有所畏,至用為耳目,倚為向導,假借色辭,過為卑辱,浸淫及於侍從。今廟堂之上,稍亦為之,願重為之制。」改戶部侍郎。言者論其在諫省時,為宋喬年父子用,以集賢殿修撰知秦州。降羌在州者逸入京師訴事,坐失察,削職罷。

蔡京再相,起知滄、陳、齊三州,加徽猷閣待制,為應天、河南尹。初建神霄宮,度地汙下,為道士交訴,徙汝州。久之,知東平府。復以戶部侍郎召,未至,又以知青州。病不能赴,未幾卒。

劉嗣明,開封祥符人。入太學,積以試藝,名出諸生右。崇寧中,車駕幸學,解褐補承事郎,歷校書郎至給事中。

張商英居相位,惡其不附己。時鄭居中雖以嫌去樞密,然陰殖黨與,窺伺益固。嗣明與之合,計傾商英。門下省吏張天忱貶秩,嗣明駁弗下,商英爭之。詔御史臺蔽曲直,商英以是罷。嗣明遂論商英引李士觀、尹天民入政典局,矯為敕語,共造姦謀,三人俱坐責。

嗣明遷大司成。士子肄雅樂被恩,嗣明亦升班與學士等。已而言者論其取悅權貴,妄升國子生預舍法以抑寒士,黜知潁州。未幾,入為工部侍郎、翰林學士、工部尚書。卒,贈資政殿學士、太中大夫。

蔣靜,字叔明,常州宜興人。第進士,調安仁令。俗好巫,疫癘流行,病者寧死不服藥,靜悉論巫罪,聚其所事淫像,得三百軀,毀而投諸江。知陳留縣,與屯將不協,罷去。

徽宗初立,求言,靜上言,多詆元祐間事,蔡京第為正等,擢職方員外郎;中書舍人吳伯舉封還之,京怒,黜伯舉。明年,遷國子司業。帝幸太學,命講「書・無逸篇」,賜服金紫,進祭酒,為中書舍人。以顯謨閣待制知壽州,徙江寧府。

茅山道士劉混康以技進,賜號「先生」。其徒倚為姦利,奪民葦場,強市廬舍,詞訟至府,吏觀望不敢治,靜悉抵於法。徙睦州,移病,提舉洞霄宮。越九年,召為大司成,出知洪州。復告歸,加直學士。卒,年七十一,贈通議大夫。

賈偉節,開封人。第進士,累擢兩浙轉運判官。條上民間利病,加直秘閣,為江淮發運副使。蔡京壞東南轉般法為直達綱,偉節率先奉承,歲以上供物徑造都下,籍催諸道逋負,造巨船二千四百艘,非供奉物而輒運載者,請論以違制。花石、海錯之急切,自此而興。論功進秩,遂拜戶部侍郎,改刑部。歲餘,以顯謨閣直學士提舉醴泉觀,卒。

論曰:善乎歐陽修之論朋黨也,其言曰:「君子以同道為真朋,小人以同利為偽朋,同道則同心相益而共濟,小人見利則爭先,利盡則疏而相賊害矣。」蘇軾續修說,謂:「君子不得志則奉身而退,樂道不仕;小人不得志則僥幸復用,唯怨之報,此所以不勝也。」秦觀亦言:「君子小人,不免有黨。人主不辨邪正,必至兩廢;或言兩存,則小人卒得志,君子終受害。」其說明甚,徽宗弗之察也。唯蔽於紹述之說,崇姦貶正,黨論滋起。於是紹聖指元祐為黨,崇寧指元符為黨,而鄭居中、張商英、蔡京、王黼諸人互指為黨,不復能辨。始以黨敗人,終以黨敗國,衣冠塗炭,垂三十年,其禍汰於東都、白馬,蓋至是而三子之言效焉。彼劉昺、強淵明、宋喬年、劉嗣明直斗筲耳,亦使攘臂恣睢,撼撞無忌,小人之為術蹙矣。嗚呼!朋黨之說,真能空人之國如此哉。

崔鶠,字德符,雍丘人,父毗,徙居潁州,遂為陽翟人。登進士第,調鳳州司戶參軍、筠州推官。徽宗初立,以日食求言,鶠上書曰:

帝覽而善之,以為相州教授。

後蔡京條籍上書人,以鶠為邪等,免所居官。久之,調績溪令。移病歸,始居郟城,治地數畝,為婆娑園。屏處十餘年,人無貴賤長少,悉尊師之。

宣和六年,起通判寧化軍,召為殿中侍御史。既至而欽宗即位,授右正言。上疏曰:

累章極論,時議歸重。

忽得攣疾,不能行。三求去,帝惜之,不許。呂好問、徐秉哲為言,乃以龍圖閣直學士主管嵩山崇福宮,命下而卒。鶠平生為文至多,輒為人取去,篋無留者。尤長於詩,清峭雄深,有法度。無子,婿衛昂集其遺文,為三十卷,傳於世。

張根,字知常,饒州德興人。少入太學,甫冠,第進士。調臨江司理參軍、遂昌令。當改京秩,以四親在堂,冀以父母之恩封大父母,而貤妻封及母,遂致仕,得通直郎,如其志。時年三十一。鄉人之賢者彭汝礪序其事,自以為不及。

屏處十年,曾布、曾肇、鄒浩及本道使者上其行義,徽宗召詣闕。為帝言:「人主一日萬幾,所恃者是心耳。一累於物,則聰明智慮且耗,賢不肖混淆,綱紀不振矣。願陛下清心省欲,以窒禍亂之原。」遂請罷錢塘製造局。帝改容嘉美,以為親賢宅教授。

未幾,通判杭州,提舉江西常平。內侍走馬承受舉劾一路以錢半給軍衣非是,自轉運使、郡守以下皆罷。根言:「東南軍法與西北殊,此事行之百五十年矣。帥守、監司,分朝廷憂,顧使有罪,猶當審處,豈宜以小奄尺紙空十郡吏哉?」詔皆令復還。又言:「本道去歲蠲租四十萬,而戶部責償如初。祖宗立發運上供額,而給本錢數百萬緡,使廣糴以待用。比希恩者乃獻為羨餘,故歲計不足,至為無名之斂。」詔貸所蠲租,而以糴本錢還之六路。洪州失官錫,繫治兵吏千計。根曰:「此有司失於幾察之過也。今羅取無罪之人,責以不可得之物,何以召和氣?」乃罷其獄。

大觀中,入對言:「陛下幸滌煩苛,破朋黨,而士大夫以議論不一,觀望苟且,莫肯自盡。陛下毀石刻,除黨籍,與天下更始,而有司以大臣仇怨,廢錮自如。為治之害,莫大於此,願思所以勵敕之。」即命為轉運副使,改淮南轉運使,加直龍圖閣。上書請:「常平止聽納息,以塞兼並;下戶均出役錢,以絕姦偽,市易惟取淨利,以役商賈。雖名若非正,然與和賈不讎其直什一,而使之倍輸額外無名無數之斂,有間矣。」又請:「分舉官為三科:一縣令,二學官,三縣丞曹。州郡亦分三等。明言其人某材堪充某州、某官、某縣令,吏部據以注擬,則令選稍清,視平配硬差遠矣。」詔吏部、戶部相度以聞。根又以水災多,乞蠲租賦,散活口米、常平青苗米,振貸流民。詔褒諭之。

徙兩浙,辭不行,乃具疏付驛遞奏。大略謂:「今州郡無兼月之儲,太倉無終歲之積,軍須匱乏,邊備缺然。東南水旱、盜賊間作,西、北二國窺伺日久,安得不豫為之計?」因條列茶鹽、常平等利病之數,遂言:「為今之計,當節其大者,而莫大於土木之功。今群臣賜一第,或費百萬。臣所部二十州,一歲上供財三十萬緡耳,曾不足給一第之用。以寵元勳盛德,猶慮不稱,況出於閭閻干澤者哉。雖趙普、韓琦佐命定策所未有。願陛下靳之。其次如田園、邸店,雖不若賜第之多,亦願日削而月損之。如金帛好賜之類,亦不可不節也。又其次如錫帶,其直雖數百緡,亦必斂於數百家而後足,今乃下被僕隸,使混淆公卿間,賢不肖無辨。如以其左右趨走,不欲墨綬,當別為制度,以示等威可也。」書奏,權幸側目,謀所以中傷之者,言交上,帝察根誠,不之罪也。

尋以花石綱拘占漕舟,官買一竹至費五十緡,而多入諸臣之家。因力陳其弊,益忤權幸,乃擿根所書奏牘注切草略,為傲慢不恭,責監信州酒。既又言根非詆常平之法,以搖紹述之政,再貶濠州團練副使,安置郴州。尋以討淮賊功,得自便。以朝散大夫終於家,年六十。

根性至孝,父病蠱戒鹽,根為食淡。母嗜河豚及蟹,母終,根不復食。母方病,每至雞鳴則少蘇,後不忍聞雞聲。子燾,自有傳。弟樸。

樸,字見素。第進士。歷耀、淄、宿三州教授、太學錄、升博士,改禮部員外郎。高麗遣子弟入學肄業,又兼博士,遷光祿、太常少卿,擢侍御史。

鄭居中去位,樸言:「朋黨分攻,非朝廷福,若不揃其尤,久則難圖。」於是宇文黃中、賈安宅等六人皆罷,凡蔡京所惡,亦指為居中黨而逐。時郎員冗濫,至五十五人。徽宗喻樸使論列,乃擿其庸繆者十六人,疏斥諸外。

徐處仁議置裕民局,以京提舉,京不樂,樸言:「國家法令明具,何嘗不裕民乎?今置局非是」,卒罷之。起復,修製大樂局管勾官田,為大晟府典樂,樸論為貪濫不法,物論弗齒,且典樂在太常少卿之上,修製冗官不當超踰,乃罷為樂令。未幾,復前命,樸爭不已,改秘書少監。蔡攸引為道史檢討官,召試中書舍人,卒。

任諒,字子諒,眉山人,徙汝陽。九歲而孤,舅欲奪母志,諒挽衣泣曰:「豈有為人子不能養其親者乎!」母為感動而止。諒力學自奮,年十四,即冠鄉書。登高第,調河南戶曹。以兵書謁樞密曾布,布使人邀詣闕,既見,覺不能合,徑去。布為相,猶欲用之。諒予書,規以李德裕事,布始怒。蔣之奇、章楶在樞府,薦為編修官,布持其奏不下,為懷州教授。徽宗見其所作「新學碑」,曰:「文士也。」擢提舉夔路學事,歷京西、河北、京東,改轉運判官。著「河北根本籍」,凡戶口之升降,官吏之增損,與一歲出納奇贏之數,披籍可見,上之朝。張商英見其書,謂為天下部使者之最。

提點京東刑獄。梁山濼漁者習為盜,蕩無名籍,諒伍其家,刻其舟,非是不得輒入。他縣地錯其間者,鑱石為表。盜發,則督吏名捕,莫敢不盡力,跡無所容。加直秘閣,徙陝西轉運副使。降人李訛哆知邊廩不繼,陰闕地窖粟而叛,遺西夏統軍書,稱定邊可唾手取。諒諜知其謀,亟輸粟定邊及諸城堡,且募人發所窖,得數十萬石。訛哆果入寇,失藏粟,七日而退。他日,復圍觀化堡,而邊儲已足,訛哆遂解去。

加徽猷閣待制、江淮發運使。蔡京破東南轉般漕運法為直達綱,應募者率遊手亡賴,盜用幹沒,漫不可核,人莫敢言。諒入對,首論之,京怒。會汴、泗大水,泗州城不沒者兩板。諒親部卒築堤,徙民就高,振以米粟。水退,人獲全,京誣以為漂溺千計,坐削籍歸田里。執政或言:「水災守臣職,發運使何罪?」帝亦知其枉,復右文殿修撰、陝西都轉運使。尋復徽猷閣待制,進直學士。童貫更錢法,必欲鐵錢與銅錢等,物價率十減其九。詔諒與貫議,諒言為六路害,寢其策。加龍圖閣直學士、知京兆府,徙渭州。以母憂去。

宣和七年,提舉上清寶籙宮、修國史。初,朝廷將有事於燕,諒曰:「中國其有憂乎!」乃作書貽宰相曰:「今契丹之勢,其亡昭然,取之當以漸,師出不可無名。宜別立耶律氏之宗,使散為君長,則我有存亡繼絕之義,彼有瓜分輻裂之弱,與鄰崛起之金國,勢相萬也。」至是,又言郭藥師必反。帝不聽,大臣以為病狂,出提舉嵩山崇福宮。是冬,金人舉兵犯燕山,藥師叛降,皆如諒言。乃復起諒為京兆,未幾,卒,年五十八。

周常,字仲修,建州人。中進士第。以所著「禮・檀弓義」見王安石、呂惠卿,二人稱之,補國子直講、太常博士。以養親,求教授揚州。年未五十即致仕。

久之,御史中丞黃履薦其恬退,起為太常博士,辭。元符初,復申前命,兼崇政殿說書,遷著作佐郎。疏言:「祖宗諸陵器物止用塗金,服飾又無珠玉,蓋務在質素,昭示訓戒。自裕陵至宣仁后寢宮,乃施金珠,願收貯景靈殿,以遵遺訓。」詔置之奉宸庫。擢起居舍人。鄒浩得罪,常於講席論救,貶監郴州酒。徽宗立,召為國子祭酒、起居郎,從容言:「自古求治之主,未嘗不以尚志為先。然溺於富貴逸樂,蔽於諂諛順適,則志隨以喪,不可不戒。元祐法度互有得失,人才各有所長,不可偏棄。」

時以天暑,令記注官卯漏正即勿奏事,仍具為令。常言:「本朝記注類多兼諫員,故凡言動,得以所聞見論可否。神宗皇帝時,修注官雖不兼諫職,亦許以史事於崇政、延和殿直前陳述。陛下於炎暾可畏之候,暫停進對,亦人情之常。若著為定令,則必記於日錄,傳之史筆,使後人觀之,將以為倦於聽納,而忘先帝之美意矣。」事遂寢。進中書舍人、禮部侍郎。蔡京用事,不能容,以寶文閣待制出知湖州。尋又奪職,居婺州。復集賢殿修撰。卒,年六十七。

論曰:徽宗荒於治,嬖幸塞朝,柄移權姦,不鳴者進,習為腝熟。鶠、根、諒、常氣節偘偘,指切時敝,能盡言不諱。卒不勝讒舌,根、常死外,鶠、諒甫用而病奪之,可悲也己!金兵既舉,郭藥師已叛,朝廷猶弗知,矧能先見禍幾哉,毋惑乎狂諒之言也。

「臣聞諫爭之道,不激切不足以起人主意,激切則近訕謗。夫為人臣而有訕謗之名,此讒邪之論所以易乘,而世主所以不悟,天下所以卷舌吞聲,而以言為戒也。臣嘗讀史,見漢劉陶、曹鸞、唐李少良之事,未嘗不掩卷興嗟,矯然有山林不反之意。比聞國家以日食之異,詢求直言,伏讀詔書,至所謂『言之失中,朕不加罪』,蓋陛下披至情,廓聖度,以來天下之言如此,而私秘所聞,不敢一吐,是臣子負陛下也。

方今政令煩苛,民不堪擾,風俗險薄,法不能勝,未暇一二陳之,而特以判左右之忠邪為本。臣生於草萊,不識朝廷之士,特怪左右之人,有指元祐之臣為姦黨者,必邪人也。使漢之黨錮,唐之牛、李之禍,將復見於今日,甚可駭也。

夫毀譽者,朝廷之公議。故責授朱崖軍司戶司馬光,左右以為姦,而天下皆曰忠;今宰相章惇,左右以為忠,而天下皆曰姦。此何理也?臣請略言姦人之跡:夫乘時抵巇以盜富貴,探微揣端以固權寵,謂之姦可也;包苴滿門,私謁踵路,陰交不逞,密結禁廷,謂之姦可也;以奇伎淫巧蕩上心,以倡優女色敗君德,獨操賞刑,自報恩怨,謂之姦可也;蔽遮主聽,排斥正人,微言者坐以刺譏,直諫者陷以指斥,以杜天下之言,掩滔天之罪,謂之姦可也。凡此數者,光有之乎?惇有之乎?

夫有其實者名隨之,無其實而有其名,誰肯信之?「傳」曰:『謂狐為狸,非特不知狐,又不知狸。』是故以佞為忠,必以忠為佞,於是乎有繆賞濫罰。賞繆罰濫,佞人徜徉,如此而國不亂,未之有也。

光忠信直諒,聞於華夷,雖古名臣,未能遠過,而謂之姦,是欺天下也。至如惇狙詐凶險,天下士大夫呼曰「惇賊」。貴極宰相,人所具瞻,以名呼之,又指為賊,豈非以其孤負主恩,玩竊國柄,忠臣痛憤,義士不服,故賊而名之,指其實而號之以賊邪。京師語曰:『大惇小惇,殃及子孫』,謂惇與御史中丞安惇也。小人譬之蝮蠍,其凶忍害人,根乎天性,隨遇必發。天下無事,不過賊陷忠良,破碎善類;至緩急危疑之際,必有反覆賣國、跋扈不臣之心。

比年以來,諫官不論得失,御史不劾姦邪,門下不駁詔令,共持喑默,以為得計。昔李林甫竊相位十有九年,海內怨痛,而人主不知。頃鄒浩以言事得罪,大臣拱而觀之,同列無一語者,又從而擠之。夫以股肱耳目,治亂安危所係,而一切若此,陛下雖有堯、舜之聰明,將誰使言之,誰使行之。

夫日者陽也,食之者陰也。四月正陽之月,陽極盛、陰極衰之時,而陰干陽,故其變為大。惟陛下畏天威、聽明命,大運乾剛,大明邪正,毋違經義,毋鬱民心,則天意解矣。若夫伐鼓用幣,素服徹樂,而無修德善政之實,非所以應天也。」

「六月一日詔書,詔諫臣直論得失,以求實是,有以見陛下求治之切也。數十年來,王公卿相,皆自蔡京出。要使一門生死,則一門生;用一故吏逐,則一故吏來。更持政柄,無一人立異,無一人害己者,此京之本謀也。安得實是之言聞於陛下哉?

諫議大夫馮澥近上章曰:「上無異論,太學之盛也。」澥尚敢為此姦言乎!王安石除異己之人,著「三經」之說以取士,天下靡然雷同,陵夷至於大亂,此無異論之效也。京又以學校之法馭士人,如軍法之馭卒伍,一有異論,累及學官。若蘇軾、黃庭堅之文,范鎮、沈括之雜說,悉以嚴刑重賞,禁其收藏,其苛錮多士,亦已密矣。而澥猶以為太學之盛,欺罔不已甚乎?原京與澥罪,乃天地否泰所係,國家治亂,由之以分,不可忽也。

仁宗、英宗選敦樸敢言之士以遺子孫,安石目為流俗,一切逐去。司馬光復起而用之,元祐之治,天下安於泰山。及章惇、蔡京倡為紹述之論,以欺人主。紹述一道德,而天下一於諂佞;紹述同風俗,而天下同於欺罔;紹述理財而公私竭;紹述造士而人材衰;紹述開邊而塞塵犯闕矣。元符應詔上書者數千人,京遣腹心考定之,同己為正,異己為邪,澥與京同者也,故列於正。京之術破壞天下,於茲極矣,尚忍使其餘蠹再破壞邪?京姦邪之計大類王莽,而朋黨之眾則又過之,願斬之以謝天下。」

宋史/卷355·卷三百五十五 列傳第一百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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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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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易,字明叔,無為人。七歲而孤。母彭,以紡績自給,日與易十錢,使從學。易不忍使一錢,每浹旬,輒復歸之。年逾冠,中進士甲科,調常州司法參軍。自以儒者不閑法令,歲議獄,唯求合於人情,曰:「人情所在,法亦在焉。」訖去,郡中稱平。

元祐初,為太常丞、兵部員外郎,遷左司諫。論呂陶不爭張舜民事,與陶交攻,遂劾陶黨附蘇軾兄弟,並及文彥博、范純仁。宣仁后怒其訐,欲謫之,呂公著救之力,出知懷州。御史言其謝表文過,徙廣德軍。明年,提點江東刑獄,召拜殿中侍御史。遂疏彥博至和建儲之議為不然,宣仁后命付史館,彥博不自安,竟解平章重事而去。蘇轍為中丞,易引前嫌求避,改度支員外郎,孫升以為左遷。又改國子司業,不拜,提點淮東刑獄。復入,為侍御史。上書言:

其言雖頗切直,然皆老生常談,志於抵阨時事,無他奇畫。

蘇軾守杭,訴浙西災潦甚苦。易率其僚楊畏、安鼎論軾姑息邀譽,眩惑朝聽,乞加考實。詔下,給事中范祖禹封還之,以謂正宜闊略不問,以活百姓。易遂言:「軾頃在揚州題詩,以奉先帝遺詔為『聞好語』;草呂大防制云『民亦勞止』,引周厲王詩以比熙寧、元豐之政。弟轍蚤應制科試,文繆不應格,幸而濫進,與軾昔皆誹怨先帝,無人臣禮。」至指李林甫、楊國忠為喻,議者由是薄易,出知宣州。除京西轉運副使,徙蘇州、徐州,加直秘閣。元符中,累謫保靜軍行軍司馬,邵州安置。

徽宗立,召為太常少卿,進右諫議大夫。陳次升論其為曾布客,改權刑部侍郎,歷工部、吏部,未滿歲為真。以寶文閣待制知鄧州,尋入黨籍。卒,年七十三。

董敦逸,字夢授,吉州永豐人。登進士第,調連州司理參軍、知穰縣。時方興水利,提舉官調民鑿馬渡港,雲可灌田二百頃,敦逸言於朝,以為利不補害,核實如敦逸言。免役夫十六萬,全舊田三千六百頃。徙知弋陽縣,寶豐銅冶役卒多困於誘略,有致死者,敦逸推見本末,縱還鄉者數百人。稍遷梓州路轉運判官。

元祐六年,召為監察御史,同御史黃慶基言:「蘇軾昔為中書舍人,制誥中指斥先帝事,其弟轍相為表裏,以紊朝政。」宰相呂大防奏曰:「敦逸、慶基言軾所撰制詞,以為謗毀先帝。臣竊觀先帝聖意,本欲富國強兵,鞭撻不庭,一時群臣將順太過,故事或失當。及太皇太后與皇帝臨御,因民所欲,隨事救改,蓋事理當然爾。昔漢武帝好用兵,重斂傷民,昭帝嗣位,博采眾議,多行寢罷,明帝尚察,屢興慘獄,章帝改之以寬厚,天下悅服,未有以為謗毀先帝者也。至如本朝真宗即位,弛放逋欠以厚民財;仁宗即位,罷修宮觀以息民力。凡此皆因時施宜,以補助先朝闕政,亦未聞當時士大夫有以為謗毀先帝者也。比惟元祐以來,言事官用此以中傷士人,兼欲動搖朝廷,意極不善。」轍復奏曰:「臣昨日取兄軾所撰呂惠卿告觀之,其言及先帝者,有曰:『始以帝堯之仁,姑試伯鯀;終然孔子之聖,不信宰予。』兄軾亦豈是謗毀先帝者邪?臣聞先帝末年,亦自深悔已行之事,但未暇改爾。元祐改更,蓋追述先帝美意而已。」宣仁后曰:「先帝追悔往事,至於泣下。」大防曰:「先帝一時過舉,非其本意。」宣仁后曰:「皇帝宜深知。」於是敦逸、慶基並罷。敦逸出為湖北運判,改知臨江軍。

紹聖初,軾、轍失位,劉拯訟敦逸無罪。哲宗記其人,曰:「非前日白鬚御史乎?」復除監察御史。論常安民為二蘇之黨,凡論議主元祐者,斥去之。改工部員外郎,遷殿中待御史、左司諫、侍御史,入謝曰:「臣再汙言路,第恐擠逐,不能久奉彈糾之責。」哲宗曰:「卿能言,無患朕之不能聽;卿言而信,無患朕之不能行也。」

瑤華秘獄成,詔詣掖庭錄問。敦逸察知冤狀,握筆弗忍書,郝隨從旁脅之,乃不敢異。獄既上,於心終不安。幾兩旬,竟上疏,其略云:「瑤華之廢,事有所因,情有可察。詔下之日,天為之陰翳,是天不欲廢之也;人為之流涕,是人不欲廢之也。臣嘗閱錄其獄,恐得罪天下。」哲宗讀之怒,蔡卞欲加重貶,章惇、曾布以為不可,曰:「陛下本以皇城獄出於近習,故使臺端錄問,冀以取信中外。今謫敦逸,何以解天下後世之謗。」哲宗意解而止。明年,用他事出知興國軍,徙江州。

徽宗即位,加直龍圖閣、知荊南,召入,為左諫議大夫,敦逸極言蔡京、蔡卞過惡。遷戶部侍郎。卒,年六十九。

上官均,字彥衡,邵武人。神宗熙寧親策進士,擢第二,為北京留守推官、國子直講。元豐中,蔡確薦為監察御史裏行。時相州富人子殺人,讞獄為審刑、大理所疑,京師流言法官竇莘等受賕。蔡確引猜險吏數十人,窮治莘等慘酷,無敢明其冤。均上疏言之,乞以獄事詔臣參治,坐是,謫知光澤縣。莘等卒無罪,天下服其持平。有巫託神能禍福人,致貲甚富,均焚像杖巫,出諸境。還,監都進奏院。

哲宗即位,擢開封府推官。元祐初,復為監察御史。議者請兼用詩賦取士,宰相遂欲廢經義。均言:「經術以理為主,而所根者本也,詩賦以文為工,而所逐者末也。今不計本末,而欲襲詩賦之敝,未見其為得也。」自熙寧以來,京師百司有謁禁。均言:「以誠待人,則人思竭忠;以疑遇物,則人思苟免。願除開封、大理外,餘皆釋禁,以明洞達不疑之意。」遂論青苗,以為有惠民之名而無惠民之實,有目前之利而為終歲之患,願罷之而復為常平糴糶之法。又言官冗之弊,請罷粟補吏,減任子員,節特奏名之濫,增攝官之舉數,抑胥吏之幸進,以清入仕之源。詔有司議,久之不能有所省。復疏言:「今會議之臣,畏世俗之譏評,不計朝廷之利害,閔鄙耄之不進,不思才者之閑滯,非策之善也。」因請對,力陳之,宣仁后曰:「當從我家始。」乃自后屬而下至大夫,悉裁其數。

又言:「治天下道二,寬與猛而已。寬過則緩而傷義,猛過則急而傷恩。術雖不同,其蠹政害民一也。間者,監司務為慘核,郡縣望風趣辦,不暇以便民為意。陛下臨御,務從寬大,為吏者又復苟簡縱弛,猛寬二者胥失。願明詔四方,使之寬不縱惡,猛不傷惠,以起中和之風。」詔下其章。

蔡確弟碩盜貸官錢以萬計,獄既上,均論確為宰相,挾邪撓法,當顯正其罪,以厲百官。張璪、李清臣執政,與正人異趣,相繼擊去之。監察御史張舜民論邊事,因及宰相文彥博,舜民左遷。均言:「風憲之任許風聞,所以廣耳目也。舜民之言是,當行之;其言非,當容之。願復舜民職。」不從。臺諫約再論,均謂事小不當再論,王岩叟遂劾均反覆,岩叟移官。均遷殿中侍御史,內不自安,引義丐去,改禮部員外郎。居三年,復為殿中侍御史。

西夏自永樂之戰,怙勝氣驕,欲復故地。朝廷用趙禼計,棄四砦,至是,又請蘭州為砦地。均上疏曰:「先王之御外國,知威之不可獨立,故假惠以濟威,知惠之不可獨行,故須威以行惠,然後外國且懷且畏,無怨望輕侮之心。今西夏所爭蘭州砦地,皆控扼要路,若輕以予之,恐夏人搗虛,熙河數郡,孤立難守。若繼請熙河故地,將何辭以拒之?是傅虎以翼,借寇以兵,不惟無益,祗足為患。不如治兵積穀,畫地而守,使夏人曉然知朝廷意也。」

時傅堯俞為中書侍郎,許將為左丞,韓忠彥為同知樞密院。三人者,論事多同異,俱求罷。均言:「大臣之任同國休戚,廟堂之上當務協諧,使中外之人,泯然不知有同異之跡。若悻悻然辨論,不顧事體,何以觀視百僚。堯俞等雖有辨論之失,然事皆緣公,無顯惡大過,望令就職。」詔從之。御史中丞蘇轍等尚以為言,均上疏曰:「進退大臣當,則天下服陛下之明,而大臣得以安其位。進退不當,則累陛下之哲,而言者自此得以朋黨,合謀並力,以傾搖大臣。天下之事,以是非為主。所論若當,雖異,不害其為善;所論若非,雖同,未免為不善。今堯俞等但不能協和,實無大過。蘇轍乃以許將當時已定議,既而背同列之議,獨上論奏。臣以為善則順之,惡則正之,豈在每事唯命,遂非不改,然後為忠邪?將舍同列之議,上奉聖旨,是能將順其美,不當反以為過惡也。若使不忠,雖與同列協和,是乃姦臣爾,非朝廷之利也。」將罷,均又言:「呂大防堅強自任,每有差除,同列不敢異,唯許將時有異同。轍素與大防善,盡力排將,期於必勝。臣恐綱紀法令,自此敗壞矣。」因論:「御史,耳目之任;中丞,風憲之長。轍當公是公非,別白善惡,而不當妄言也。」遂乞罷,出知廣德軍,改提點河北東路刑獄。

紹聖初,召拜左正言。時大防、轍已罷政,均論大防、轍六罪,並再黜大防,史禍由此起。又奏罷詩賦,專以經術取士。宰相章惇欲更政事,專黜陟之柄,陰去異己,出吏部尚書彭汝礪知成都府,召朱服為中書舍人。均言汝礪不可出,服不可用。惇怒,遷均為工部員外郎。尋提點京東、淮東刑獄,歷梓州淮南轉運副使、知越州。

徽宗立,入為秘書少監,遷起居郎,拜中書舍人、同修國史兼「哲宗實錄」修撰,遷給事中。太學生張寅亮應詔論事,得罪屏斥,均言:「寅亮雖不識忌諱,然志非懷邪。陛下既招其來,又罪其言,恐沮多士之氣。」寅亮得免。時宰相欲盡循熙、豐法度為紹述以風均,均曰:「法度惟是之從,無彼此之辨。」由是不協,以龍圖閣待制知永興軍,徙襄州。崇寧初,與元祐黨籍,奪職,主管崇禧觀。政和中,復集賢院修撰、提舉洞霄宮。久之,復龍圖閣待制,致仕。卒,年七十八。

來之邵,字祖德,開封咸平人。登進士第,由潞州司理參軍為刑部詳斷官。元豐中,改大理評事,御史中丞黃履薦為監察御史。未幾,買倡家女為妾,履劾其汙行,左遷將作丞。

哲宗即位,為太府丞、提舉秦鳳常平、利州成都路轉運判官,入為開封府推官,復拜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之邵資性姦譎,與楊畏合攻蘇頌,論頌稽留賈易知蘇州之命。又論梁燾緣劉摯親黨,致位丞弼。又論范純仁不可復相,乞進用章惇、安燾、呂惠卿。紹聖初,國事丕變,之邵逆探時指,先劾呂大防。惇既相,擢為侍御史。王安石配食神宗,之邵又請加美諡。疏:「司馬光等畔道逆理,典刑未正,鬼得而誅。獨劉摯尚存,實天以遺陛下。」其阿恣無忌憚如此。

進刑部侍郎。陽翟民蓋漸以訟至有司,之邵二子皆娶蓋氏,誣漸非蓋氏子,以規其貲。諫官張商英論之,以直龍圖閣出知蔡州。卒,年四十八。蔡京為相,特贈太中大夫。

葉濤,字致遠,處州龍泉人。進士乙科,為國子直講。虞蕃訟起,濤坐受諸生茶紙免官。濤,王氏婿也,即往從安石於金陵,學為文詞。哲宗立,上章自理,得太學正,遷博士。紹聖初,為秘書省正字,編修「神宗史」,進校書郎。曾布薦為起居舍人,擢中書舍人。司馬光、呂公著、王岩叟追貶,呂大防、劉摯、蘇轍、梁燾、范純仁責官,皆濤為制詞,文極醜詆。安燾降學士,濤封還命書,云:「燾在元祐時,嘗詆文彥博棄熙河,全先帝萬世之功,不宜加罪。」蔡京劾為黨,罷知光州。又以訴理有過,為范鏜所論,連三黜。曾布引為給事中,居數月而病,以龍閣閣待制提舉崇禧觀,卒。

楊畏,字子安,其先遂寧人,父徙洛陽。畏幼孤好學,事母孝,不事科舉。黨友交勸之,乃擢進士第。調成紀主簿,不之官,刻志經術,以所著書謁王安石、呂惠卿,為鄆州教授。自是尊安石之學,以為得聖人之意。除西京國子監教授,舒亶薦為監察御史裏行。時有御史中丞出為郡守,監司薦之,畏言:「侍從賢否,上所素知,監司乃敢妄薦,蓋為異日地爾,乞戒其觀望。」舒亶有盜學士院廚錢罪,為王安禮所白,畏抗章辨論,以為可謂之失,未可謂之故。亶罷,畏坐左轉宗正丞,出提點夔州路刑獄。

元祐初,請祠歸洛。畏恐得罪於司馬光,嘗曰:「畏官夔峽,雖深山群獠,聞用司馬光,皆相賀,其盛德如此。」至光卒,畏復曰:「司馬光若知道,便是皋、夔、稷、契;以不知道,故於政事未盡也。」呂大防、劉摯為相,俱與畏善,用畏為工部員外郎,除監察御史,擢殿中侍御史。畏助大防攻摯十事,並言梁燾、王岩叟、劉安世、朱光庭皆其死黨,必與為地。既而燾等果救摯,皆不納。摯罷,蘇頌為相,畏復攻頌,以留賈易除書為頌罪。頌罷,畏意欲蘇轍為相。宣仁后外召范純仁為右僕射,畏又攻純仁,不報。畏本附轍,知轍不相,復上疏詆轍不可用。其傾危反覆如此,百僚莫不側目。

遷侍御史,畏言事之未治有四:曰邊疆,曰河事,曰役法,曰內外官政。時有旨令兩省官舉臺官,畏言:「御史與宰執,最為相關之地。宰執既不自差,使其屬舉之,可乎?」太常博士朱彥以議皇地示祭不同,自列乞罷。畏言:「彥據經論理,若彥罷出,恐自是人務觀望,不敢以守官為義。」

宣仁后崩,呂大防欲用畏諫議大夫,范純仁以畏非端士,不可,大防乃遷畏禮部侍郎。及大防為宣仁后山陵使,畏首背大防,稱述熙寧、元豐政事與王安石學術,哲宗信之,遂薦章惇、呂惠卿可大任。廷試進士,李清臣發策有紹述意,考官第主元祐者居上,畏復考,悉下之,拔畢漸以為第一。

惇入相,畏遣所親陰結之,曰:「畏前日度勢力之輕重,遂因呂大防、蘇轍以逐劉摯、梁燾。方欲逐呂、蘇,二人覺,罷畏言職。畏跡在元祐,心在熙寧,首為相公開路者也。」惇至,徙畏吏部,引以自助。中書侍郎李清臣、知樞密院安燾與惇不合,畏復陰附安、李,惇覺其情;又曾布、蔡卞言畏平日所為於惇,遂以寶文閣待制出知真定府。天下於是目為「楊三變」,謂其進於元豐,顯於元祐,遷於紹聖也。

尋落職知虢州,入元祐黨。後知郢州,復集賢殿修撰、知襄州,移荊南,提舉洞霄宮,居於洛。未幾,知鄧州,再丐祠,以言者論列落職,主管崇禧觀。

蔡京為相,畏遣子侄見京,以元祐末論蘇轍不可大用等章自明,又因京黨河南尹薛昂致言於京,遂出黨籍。尋復寶文閣待制。政和二年,洛人詣闕,請封禪嵩山,畏上疏累千餘言,極其諛佞。方治行,得疾卒,年六十九。

畏頗為縱橫學,有才辯而多捭闔,與邢恕締交,其好功名富貴亦同。然恕疏而多失,畏謀必中,其究俱為搢紳禍雲。

論曰:賈易初以剛直名,觀其再劾文彥博、范純仁,而斥蘇軾、蘇轍尤甚,何以剛直為哉?董敦逸於元祐末與黃慶基誣二蘇,以開紹聖之禍,及紹聖則肆詆元祐諸臣,甚至瑤華之冤不能持正,雖終悔而諫,亦何及焉。及見蔡京、蔡卞稔惡,乃論其過惡以自文,杯水不足以救車薪之火也。上官均諫切中時事,及不從紹述之議,其為人若可觀,然論呂大防、蘇轍,以之再黜,是亦助紹述者也。楊畏傾危反覆,周流不窮,雖儀、秦縱橫,無以尚之,豈徒有三變而已。至於倡紹述以取信哲宗,又謂王安石之學有聖人意,可謂小人無忌憚也哉。來之邵盡擊時賢而進章惇、安燾、呂惠卿,又請加美諡於安石,其流惡不已,乃誣人非其子而欲掩其貲,亦何所不至焉。葉濤在太學,已著汙跡,擢第之後,諂安石而從之學,後得曾布之薦,凡元祐名賢貶責制辭,肆筆醜詆,雖有善猶不能自滌,況無可述者乎!

崔台符,字平叔,蒲陰人。中明法科,為大理詳斷官,校試殿帷,仁宗賜以「盡美」二字。熙寧中,文彥博薦為群牧判官,除河北監牧使,入判大理寺。初,王安石定按問欲舉法,舉朝以為非,台符獨舉手加額曰:「數百年誤用刑名,今乃得正。」安石喜其附己,故用之。歷知審刑院,判少府監。復置大理獄,拜右諫議大夫,為大理卿。時中官石得一以皇城偵邏為獄,台符與少卿楊汲輒迎伺其意,所在以鍛煉笞掠成之,都人惴栗,至不敢偶語。數年間,麗文法者且萬人。官制行,遷刑部侍郎,官至光祿大夫。元祐初,御史林旦、上官均發其惡,出知潞州,又貶秩徙相州。後兼監牧使。卒,年六十四。

舊制,武臣至內殿崇班,始蔭其族。台符言:「文吏州判司猶許用蔭,武臣五歲一遷,自借職四十年乃得通朝籍,輕重不相準。請自供奉官即用蔭。」從之。嘗使遼,至其朝,久立帳前,儐者不贊導。 問其故,曰:「太子未至。」台符誚之曰:「安有君父臨軒而臣子偃蹇不至,久立使者禮乎?」儐者懼,贊導如儀。

楊汲,字潛古,泉州晉江人。登進士第,調趙州司法參軍。州民曹潯者,兄遇之不善,兄子亦加侮焉。潯持刀逐兄子,兄挾之以走,潯曰:「兄勿避,自為侄爾。」既就吏,兄子云:「叔欲紿吾父,止而殺之。」吏當潯謀殺兄,汲曰:「潯呼兄使勿避,何謂謀?若以意為獄,民無所措手足矣。」州用其言,讞上,潯得不死。

主管開封府界常平,權都水丞,與侯叔獻行汴水淤田法,遂釃汴流漲潦以溉西部,瘠土皆為良田。神宗嘉之,賜以所淤田千畝。提點淮西刑獄,提舉西路常平,修古芍陂,引漢泉灌田萬頃。召判都水監,為大理卿,遷刑部、戶部侍郎。元祐初,以寶文閣待制知廬州。崔台符被劾,汲亦落職知黃州。歷徐、襄、越州。紹聖中,復為戶部侍郎,卒。

呂嘉問,字望之,以蔭入官。熙寧初,條例司引以為屬,權戶部判官,管諸司庫務,行連灶法於酒坊,歲省薪錢十六萬緡。王安石用魏繼宗議,即京城置市易務,命嘉問提舉。上建置十三事,其一欲於律外禁兼並之家輒取利,神宗去之,安石執不可。居二年,連以羨課受賞。神宗聞其擾民。語安石。安石曰:「嘉問奉法不公,以是媒怨。」神宗曰:「免行錢所收細瑣,市易鬻及果實,大傷國體。」安石偽辨自解,至譏神宗為叢脞,不知帝王大略,且曰:「非嘉問,執敢不避左右近習?非臣,孰為嘉問辨?」神宗曰:「即如是,士大夫何故以為不便?」安石請言者姓名,令嘉問條析。

七年,旱,帝憂心惻怛,語韓維、孫永集市人問之,減坐賈錢千萬。安石遂持嘉問條析奏曰:「此皆百姓所願,不如人言也。」嘉問言:「朝廷所以許民輸錢免行者,蓋人情安於樂業,厭於追擾,若一切罷去,則無人祗承。又吏胥祿廩薄,勢不得不求於民,非重法莫禁。以薄廩申重法,則法有時而不行。縣官為給事,則三司經費有限,今取民於鮮,而吏知自重,此臣等推行之本意也。議者乃欲除去,是殆不然。民未嘗不畏吏,方其以行役觸罪,雖欲出錢,亦不可得。今吏祿可謂厚矣,然未及昔日取民所得之半,市易所收免行錢,亦未足以償倉法所增之祿,以此推窮,則利害立見矣。」

初,市易隸三司,嘉問恃勢陵使薛向,出其上。曾布代向,懷不能平。會神宗出手劄詢布,布訪於魏繼宗,繼宗憤嘉問掠其功,列其與初議異者。布得實,具上嘉問多收息干賞,挾官府而為兼并之事。神宗將委布考之,安石言二人有私忿,於是詔布與呂惠卿同 治。惠卿故憾布,至三司,召繼宗及市賈問狀,其辭同,乃脅繼宗使誣布語言增加,繼宗不從。布言惠卿不可共事,神宗欲聽之,安石不可。神宗遂詔中書曰:「朝廷設市易,本為平準以便民,若「周官」泉府者。今顧使中人之家失業,宜厘定其制。」布見神宗曰:「臣每聞德音,欲以王道治天下,今所為駸駸乎間架、除陌矣。嘉問又請販鹽鬻帛,豈不詒四方笑?」神宗頷之。事未決,安石去位,嘉問持之以泣,安石勞之曰:「吾已薦惠卿矣。」惠卿既執政,前獄遂成,布得罪,嘉問亦出知常州。

明年,安石復相,召檢正中書戶房。安石罷,以知江寧府。歲餘,轉運使何琬劾嘉問營繕越法,徙潤州,復坐免。久之,入為吏部郎中、光祿卿。言者交論市易之患,被於天下。本錢無慮千二百萬緡,率二分其息,十有五年之間,子本當數倍,今乃僅足本錢。蓋買物入官,未轉售而先計息取賞;至於物貨苦惡,上下相蒙,虧折日多,空有虛名而已。於是削嘉問三秩,黜知淮陽軍,悉罪前被賞者。

紹聖中,擢寶文閣待制、戶部侍郎,加直學士、知開封府。專附章惇、蔡卞,多殺不辜,焚去案牘以滅口。嘗薦鄒浩,浩南遷,坐罷知懷州。徽宗時,屢暴其宿惡,至分司南京,光州居住,郢州安置。然為蔡氏所右,其婿劉逵、蹇序辰、其死友鄧洵武羽翼之,故不久輒起。以龍圖閣學士、太中大夫卒,年七十七,贈資政殿學士。

初,嘉問竊從祖公弼論新法奏稿,以示王安石,公弼以是斥於外,呂氏號為「家賊」,故不得與呂氏同傳。

李南公,字楚老,鄭州人。進士及第,調浦江令。郡猾吏恃守以陵縣,不輸負租,南公捕繫之。守怒,通判為謝曰:「能按郡吏,健令也。」卒置諸法。知長沙縣,有嫠婦攜兒以嫁,七年,兒族取兒,婦謂非前子,訟於官。南公問兒年,族曰九歲,婦曰七歲。問其齒,曰:「去年毀矣。」南公曰:「男八歲而齔,尚何爭?」命歸兒族。熙寧中,提舉京西常平、提點陝西河北刑獄、京西轉運副使,入為屯田員外郎。南公有女皆適人,而同產女弟年三十不嫁,寄他妹家,為御史所論,罷主管崇福宮。

為河北轉運副使。先是,知澶州王令圖請開迎陽埽舊河,於孫村置約回水東注,南公與范子奇以為可行,且欲於大吳北進鋸牙約河勢歸故道。朝廷命使者行視,兩人復以前議為非,云:「迎陽下瞰京師,孫村水勢不便。」又為御史所論,詔罰金。

加直秘閣、知延安府。夏人犯涇原,南公出師搗其虛,夏人解去。進直龍閣閣,擢寶文閣待制、知瀛州,拜戶部吏部侍郎、戶部尚書。歷知永興軍、成都、真定、河南府、鄭州,擢龍圖閣直學士。

初,哲宗主入廟,南公修奉,希執政指,請祔東夾室,禮官爭之不得。及更建廟室,坐前議弗當,奪學士,未幾,復之,遂致仕。卒,年八十三。

南公為吏六十年,幹局明銳,然反覆詭隨,無特操,識者非之。子譓。

譓,字智甫。第進士。紹聖間,知章丘縣。陝西麥熟,朝廷議遣官諸州,令民平償逋負,譓與余景在選中。將賜對,曾布言於哲宗曰:「豐凶未可知,譓、景皆刻薄,必因此暴斂,為民之憂。陛下臨政以來,延見人士未多,如兩人者,懼不足以辱大對。」乃喻使戒飭。使還,為河東轉運判官,徙陝西。進築京師,訖役,除秘閣校理。以母憂去。

方建永泰陵,起使京西。諫官任伯雨言:「祖宗之世,朝廷有大事,邊鄙有兵革,將相大臣召為侍從,乃不得已奪情。今山陵事人 皆可辦,何至以一譓隳事體哉?」命遂格。終制,以直龍圖閣知熙州。蔡京使王厚復河湟,譓與之異,召為光祿卿。厚奏功,罷譓守虢。坐嘗言招納未便,停官。

後數年,為陝西轉運使。京兆麥價踴貴,譓與府縣議從民和市,民弗肯損價。譓移府勒上戶閉糴,府帥徐處仁不聽,且責之。譓怒,上章言處仁沮格詔令,陵毀使者。詔黜處仁,而擢譓顯謨閣待制,代其任。鄜延帥錢昂奏:「處仁本以官糴麥損價,與譓爭,乃為民久長之論,不當黜。」詔以昂違道干譽,謫永州。譓又代任鄜延,復徙永興。偽為蟾芝以獻,徽宗疑曰:「蟾,動物也,安得生芝?」命漬盆水,一夕而解。坐罔上,貶散官安置,三年復之。歷數郡,卒。

董必,字子強,宣州南陵人。嘗謁王安石於金陵,諮質諸經疑義,為安石稱許。登進士第。紹聖中,提舉湖南常平。時相章惇方置眾君子於罪。孔平仲在衡州,以倉粟腐惡,乘饑歲,稍損價發之。必即劾其戾常平法,置鞫長沙,以承惇意,無辜繫訊多死者。平仲坐徙韶州。

惇與蔡卞將大誅流人,遣呂升卿往廣東,必往廣西察訪。哲宗既止不治,然必所至,猶以慘刻按脅立威,為五書歸奏。除工部員外郎,中書舍人郭知章封還其命;詔以付趙挺之,權給事中陳次升復封駁不下。必於是訟知章、次升為元祐黨人。坐不當訟言者,出知江州,改湖南轉運判官、提點河北刑獄,召為左司員外郎。

初,舒亶守荊南,起邊事,一切詐誕,云徭人款附,實亦不然,必蓋與之謀。及是,亶暴卒,加必直龍圖閣往代。乃城通道等六砦,置靖州折博市易,且移飛山營戍。公私煩費,荊人病之。進集賢殿修撰、顯謨閣待制。卒,年五十六,贈龍圖閣待制。

虞策,字經臣,杭州錢塘人。登進士第,調台州推官、知烏程縣、通判蘄州。蔣之奇以江淮發運上計,神宗訪東南人才,以策對。王安禮、李常繼薦之,擢提舉利州路常平、湖南轉運判官。

元祐五年,召為監察御史,進右正言。數上書論事,謂人主納諫乃有福,治道以清靜為本。西夏未順命,策言:「今邊備解弛,戎備不修。古之人,善鎮靜者警備甚密,務持重者謀在其中,未有鹵莽闊疏,而曰吾鎮靜、吾持重者。」又乞詔內而省曹、寺監,外而監司、守令,各得以其職陳朝政闕失、百姓疾苦。星文有變,乞順天愛民,警戒萬事,思治心修身之道,勿以宴安為樂。哲宗納后,上「正始要言」。遷左司諫。

曾肇以議北郊事,與朝論不合,免禮部侍郎,為徐州。策時權給事中,還其命,以為肇禮官也,不當以議禮得罪。不從。帝親政,條所當先者五十六事,後多施行。遷侍御史、起居郎、給事中,以龍圖閣待制知青州,改杭州。過闕,留為戶部侍郎。歷刑部、戶部尚書,拜樞密直學士,知永興軍、成都府。

入為吏部尚書,奏疏徽宗,請均節財用,曰:「臣比在戶部,見中都經費歲六百萬,與天下上供之數略相當。嘗以祖宗故實考之,皇祐所入總三千九百萬,而費才三之一;治平四千四百萬,而費五之一;熙寧五千六十萬,而費盡之。今諸道隨一月所須,旋為裒會,汲汲然不能終日。願深裁浮冗,以寬用度。」屬疾祈外,加龍圖閣學士、知潤州,卒於道,年六十六。贈左正議大夫。

策在元祐、紹聖時,皆居言職。雖不依人取進,亦頗持兩端,故黨議之興,己獨得免。弟奕。

奕,字純臣。第進士。崇寧,提舉河北西路常平,洺、相饑,徙之東路。入對,徽宗問行期,對曰:「臣退即行,流民不以時還,則來歲耕桑皆廢矣。」帝悅。既而西部盜起,復徙提點刑獄。時朝廷將遣兵逐捕,奕條上方略,請罷勿用,而自計討賊,不閱月可定。轉運使張摶以為不可,宰相主摶策,數月不效,卒用奕議,悉降之。擢監察御史。親祭北郊,燕人趙良嗣為秘書丞侍祠,奕白其長曰:「今親衛不用三路人,而良嗣以外國降子,顧得預祠事,可乎?」長用其言,具以請,不報。

陽武民傭於富家,其室美,富子欲私之,弗得,怒殺之,而賂其夫使勿言。事覺,府縣及大理鬻獄,奕受詔鞫訊,皆伏辜。坐漏泄語言罷去。再逾年,還故職,提點河北刑獄。自何承矩創邊地為塘濼,有定界。既中貴人典領,以屯田開拓為功,肆侵民田,民上訴,屢出使者按治,皆不敢與直。奕曲折上之,疏其五不可,詔罷屯田。加直秘閣、淮南轉運副使。

入為開封少尹。故時大理、開封治獄,得請實蔽罪,其後率任情棄法,法益不用。奕言:「廷尉持天下平,京師諸夏本,法且不行,何以示萬國。請自今非情法實不相當,毋得輒請。」從之。遷光祿卿、戶部侍郎。睦州亂,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鎮江府。寇平,論勞增兩秩。還為戶部。內侍總領內藏,予奪顓己,視戶部如僚屬。度支郎方討理滯,奉中旨,令開封尹與總領者來。奕白宰相曰:「計臣不才,當去之而易能者,不可使他人侵其官。」即自劾不稱職。詔為罷內侍,而徙奕工部。

襲慶守張漴使郡人詣闕請登封,東平守王靚諫以京東歲凶多盜,不當請封。為政者不悅,將罪靚,奕言:「靚憂民愛君,所當獎激,奈何用為罪乎?」靚獲免。未幾卒,年六十,贈龍圖閣學士。

郭知章,字明叔,吉州龍泉人。第進士,從劉彝廣西幕府,知浮梁、分寧縣。黃履薦為御史,以憂不克拜,知海州、濮州,提點梓州路刑獄。復以鄭雍、顧臨薦,為監察御史。

哲宗親政,上書請用淳化、天禧詔增諫官員,曰:「館職無所用,朝廷設之不疑;諫官最急,乃常不足。是急於所無用,緩其所當急也。又比歲選授監司,多繇寺監丞,不過知縣資序。外官莫重於部使者,豈宜輕用若是?宜稍限以節。如轉運判官擇實任通判者,提點刑獄擇實任郡守者,然後考其治理,簡拔用之。」又言:「自大河東、北分流,生靈被害。今水之趨東者已不可遏,順而導之,閉北而行東,其利百倍矣。」

遷殿中侍御史。言:「先帝辟地進壤,建策四砦,據 臨下,扼西戎咽喉。元祐用事者委而棄之,願討賾議奏,顯行黜罰。」史院究「神宗實籙」誣罔事,知章請貶治呂大防等。紹聖復制科,知章校試,言:「先朝既策進士,即廢此科,近年復置,誠無所補。」遂復罷。又請復元豐役法,大抵迎合時好。

進左司員外郎,改左司諫。嘗言:「爵祿慶賞,以勸天下之善,願無以假借大臣,使行私恩;刑罰誅戮,以懲天下之惡,願無以假借大臣,使快私忿。忠於陛下者,必見忌大臣;黨於大臣者,必上負陛下。惟明主財察。」權工部侍郎,為中書舍人。

遼使蕭德崇來為夏人請還河西地,命知章報聘。德崇曰:「兩朝久通好,小國蕞爾疆土,還之可乎?」知章曰:「夏人累犯邊,法當致討,以北朝勸和之故,務為優容。彼若恭順如初,當自有恩旨,非使人所能預知也。」歸未至,坐嘗主導河東流議,以集賢殿修撰知和州。

徽宗立,曾布用為工部侍郎,加寶文閣直學士、知太原府。召拜刑部尚書、知開封府,為翰林學士。言者又論河事,罷知鄧州,旋入黨籍。數年,復顯謨閣直學士。政和初,卒。

論曰:神宗好大喜功之資,王安石、呂惠卿出而與之遇合,流毒不能止也。哲、徽之世,一變而為蔡確、章惇、曾布,又變而為蔡京、蔡卞,日有甚之,而天下亡矣。乘時起而附之者甚眾,若崔台符、楊汲以獄殺民;呂嘉問以均輸困民;董必肆酷,欲害流人以取悅;李南公以反覆詭隨;虞策以心持兩端;郭知章迎合時好,且發實錄之誣。觀諸人所學與其從政,已多可尚,何樂而為此惡哉?不過視一時君相之好尚,將以取富貴而已。設使神宗如仁宗之治,哲、徽承之,必無紹述之禍,雖安石輩亦將有所薰陶,而未必肆其情以至是,況此諸人乎?世道汙隆,士習升降,係於人主一念慮之趣向,可不戒哉!可不懼哉!

「天下大勢可畏者五:一曰上下相蒙,而毀譽不得其真。故人主聰明壅蔽,下情不得上達;邪正無別,而君子之道日消,小人之黨日進。二曰政事苟且,而官人不任其責。故治道不成,萬事隳廢,惡吏市姦而自得,良民受弊而無告;愁歎不平之氣,充溢宇宙,以干陰陽之和。三曰經費不充,而生財不得其道。故公私困弊,無及時預備之計,衣食之源日蹙;無事之時尚猶有患,不幸倉卒多事,則狼狽窮迫而禍敗至矣。四曰人材廢闕,而教養不以其方。故士君子無可用之實,而愚不肖充牣於朝;汙合苟容之俗滋長,背上欺君之風益扇,士氣浸弱,將誰與立太平之基。五曰刑賞失中,而人心不知所向。故以非為是,以黑為白,更相欺惑,以罔其上;爵之以高祿而不加勸,僇之以顯罰而不加懼,徼利苟免之姦,冒貨犯義之俗,將何所不有。

今二聖焦勞念治,而天下之勢乃如此,任事者不可以不憂。是猶寢於積薪之上,火未及然,而自以為安,可不畏乎?

然則欲知毀譽真偽之情,則莫若明目達聰,使下無壅蔽之患。欲官人皆任其責,則莫若詢事考言,循名責實。欲生財不逆其道,則莫若敦本業而抑末作,崇儉約而戒奢僭。欲教養必以其方,則莫若廣詳延之路,厲廉恥之節,使公卿大臣各舉所知,召對延問,以觀其能否,善者用之,不善者罷之。欲人心皆知所向,則莫若賞以勸善,刑以懲惡,不以親疏貴賤為之輕重。則民志一定,而放僻邪侈不為矣。」

宋史/卷354·卷三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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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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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銖,字子平,真州揚子人。父季長,王安石妹婿也。銖少從安石學,進士高第,至國子直講。季長領監事,改審官主簿,坐虞蕃事免歸。元祐置訴理所,被罪者爭自列,銖獨不言。

紹聖初,起為太學博士、秘書省正字、崇政殿說書,受旨同編類元祐臣僚章疏。以進講為解,拜右司諫,辭,改起居郎、權中書舍人。吳居厚除戶部尚書,銖論其使京東時聚斂,詔具實狀,不能對,罰金。講「詩・南山有臺」,至「萬壽無期」,以為此太平之基,立而可久之應,哲宗屢首肯之。真拜中書舍人兼侍講,俄引疾,以龍圖閣待制知宣州卒。弟錫。

錫,字子昭,以王安禮任,為鄂州司戶參軍。崇寧初,為講議司檢討。蔡京方銓次元符上書人,欲定罪,錫曰:「遠方之士,未能知朝廷好惡,若概罪之,恐非敦世厲俗之道。」京不從。除衛尉丞,遷祠部員外郎,提點江東刑獄、知婺州。入為左司員外郎,兼定、嘉二王侍講,進太常少卿,拜兵部侍郎,以徽猷閣待制知應天府,徙江寧。

張懷素誅,朝廷疑其黨有脫者,江、淮間往往以誣告興獄。錫至郡,有告者,按之,則妄也。具疏於朝,由是他郡繫者皆得釋。歷知海、泰、汝、宣四州,以通議大夫致仕。卒,贈宣奉大夫。

路昌衡,字持正,開封祥符人。起進士,至太常博士。參鞫陳世儒獄,逮治苛峻,至士大夫及命婦,皆不免。遷右司員外郎,歷江淮發運、陝西轉運副使,知廣州,徙荊南,又徙潭州,加直龍圖閣、知慶州。

紹聖中,召為衛尉、大理卿,遷工部侍郎,俄以寶文閣待制知開封府。李清臣有狂婦人之訴,昌衡致之重辟。出知瀛州,徙永興軍,進直學士、知成都。

徽宗立,應詔上書曰:「頻年以來,西方用兵,致興大役,利源害政,佞臣蔽主,四者皆陰之過盛。自陝以西,民力傷殘,人不聊生。災異之變,生於天地之不和,起於人心之怨望。故妖星出見,大河橫決,秋雨霖淫,諸路饑饉,殍死道路,妻子棄捐,破析貲儲,以應星火之令。勤勞憔悴,多不生還,人心如此,而欲其無怨,難矣。」

俄坐清臣獄事,責司農少卿,分司,居郢州。明年,起為滁州、定州,復直學士、知開封府。乞嚴告捕虛妄之法,以靖訐訴。徙南京留守,又坐前上書事落職,入黨籍,卒。宣和五年,贈龍圖閣學士。

謝文瓘,字聖藻,陳州人。進士甲科,教授大名府。元豐中,上疏言:「臣下推行新法,多失本意,而榜笞禁錮,民受其虐,掊克聚斂,不勝多門。其不急之征,非理之取,宜罷減之。」大臣以為訕朝廷,議置之罪。神宗曰:「彼謂奉法者非其人爾,匪訕也。」

哲宗時,御史中丞黃履薦為主簿,三年不詣執政府。召對,除秘書省正字,考功、右司員外郎。紹聖末,都水使者議建廣武四埽石岸,朝廷命先治岸數十步,以驗其可否。黃流湍悍,役人多死,一方甚病,功不可成,而使者申前說愈力。文瓘條別利害,罷其役。

徽宗立,擢起居舍人、給事中。詔修「神宗寶訓」,文瓘請擇當時大政事、大黜陟,節其要旨,而為之說以進。然所論率是王安石,謂神宗能察眾多之謗,任之而不貳,於是朋黨消而威柄立,他皆放此。遼主洪基殂,使往吊之,令從者變服而入,貶秩二等。

崇寧元年,出知濮州。尋治黨事,坐元豐上疏及嘗詒呂公著書,再謫邵武軍,移處州。帝披黨籍曰:「朕究知文瓘本末。」命出籍,乃以為集英殿修撰、知濟州,卒。

子貺,宣和中,為駕部員外郎、知汝州。欽宗時,上封事十篇,論事切至。使於金,還,提點京西北路刑獄。金人犯汝州,貺自襄陽領兵往援之,戰死。

陸蘊,字敦信,福州侯官人。少知名,登進士第,為太學「春秋」博士。經廢員省,改國朝會要所檢閱文字。

崇寧中,提舉河北、兩浙學事,召對,言:「元祐異意俗學,既不為我用,近詔不以使一路,而猶得為守令,臣愚未知其可。」遂拜禮部員外郎,轉吏部,遷辟雍司業、太常少卿。議原廟不合,黜知瑞金縣。還為太常,進國子祭酒、中書舍人。請葺諸州天慶觀,立學事司考課法。遷大司成,擢御史中丞。引門下侍郎余深親嫌自列,徽宗曰:「相避之法,防有司不能盡公爾,侍從吾所信任,豈得下同庶僚乎?」不許。

蘊頗論事,嘗言:「御筆一日數下,而前後相違,非所以重命令;輔相大臣,宦官戚里,賜第營築,縱撤民居,縣官市材於民,而不予直;貴遊子弟以從官領閑局,奉朝請,為員猥多,無益於事;又賜予過制,中外用度多於賦入;數幸私室,乖尊卑之分,亦非臣下之福。」其言皆中時病。

以龍圖閣待制知福州,改建州。時弟藻由列曹侍郎出為泉州,過蘊,合樂燕款,閩人以為盛事。加顯謨閣直學士,引疾,提舉鴻慶宮。方二浙用兵,旁郡皆繕治守備,蘊聞命就道,使者劾為避事,奪職。稍復集英殿修撰,卒。

黃寔,字師是,陳州人。登進士第,歷司農主簿,積官提舉京西、淮東常平。元豐末,議罷提舉官,命末布,寔舅章惇屬蔡確徙寔提點開封縣鎮。遷提點梓州路、兩浙刑獄,京東、河北轉運副使。

哲宗以寔為監司久,議召用,曾布陰沮之。林希曰:「寔兩女皆嫁蘇軾子,所為不正,不宜用。」乃以知陝州,為江淮發運副使。賀遼主登位,及境,迓者移牒來,稱為賀登寶位使。寔報以受命無「寶」字,拒不受。還除太僕卿,再擢寶文閣待制、知瀛州,徙定州。朝旨籍民兵旁郡,因緣擾困,寔懷檄不下,而畫利害請之,事得寢。卒於官,贈龍圖閣直學士。

寔孝友敦睦,世稱其內行。蘇轍在陳與寔遊,因結昏,其後又與軾友善。紹聖黨禍起,寔以章惇甥故獲免,然亦不得久於朝著焉。

姚祐,字伯受,湖州長興人。元豐末,第進士。徽宗初,除夔州路轉運判官。且行,會帝幸禁苑御弓矢,祐奏「聖武臨射賦」,帝大悅,留為右正言。歷陳紹述之說,遷左司諫。建議置輔郡以拱大畿,進殿中監。六尚局官制成,凡所以享上率屬、察舉稽違、殿最勤惰之法,皆祐裁定。以親老請郡,授顯謨閣待制、知江寧府。時召捕張懷素,祐追獲之,復為殿中監。

逾歲,以直學士知鄭州,改秦州。或請調熙河弓箭士徙邊,以省更戍。祐謂人情懷土重遷,丐以二年為更發之期,滿歲樂業而願留者,乃聽。且請擇熙、秦富民分丁授地,蠲役借糧,以勸耕植。益廣秦之東、西川,建城壁,嚴保障,以控熙河、涇原。皆從之。復為殿中監,改吏部侍郎,命鎮蜀,用母老辭。遷工部尚書,加龍圖閣學士,為大名尹,進延康殿學士,復為工部尚書,徙禮部。母喪,除知太原府。

縣有小胥造塚,逼其先墓者,祐疑為厭己,請解官持服。先是,詔許祐悉買墓旁地,遂並徙他塚,小胥不從,故祐持以為說。言者論其挾仇要君,乃止。以提舉上清寶籙宮卒,贈特進,諡曰「文禧」。

樓异,字試可,明州奉化人。進士高第,調汾州司理參軍,徙永興虞策幕府,監在京文繡院,知大宗正丞,遷度支員外郎。以養親求知泗州,復為吏部右司員外郎、左司郎中、太府鴻臚卿,除直秘閣、知秀州。

政和末,知隨州,入辭,請於明州置高麗一司,創百舟,應使者之須,以遵元豐舊制。州有廣德湖,墾而為田,收其租可以給用。徽宗納其說。改知明州,賜金紫。出內帑緡錢六萬為造舟費,治湖田七百二十頃,歲得穀三萬六千。加直龍圖閣、秘閣修撰,至徽猷閣待制。郡資湖水灌溉,為利甚廣,往者為民包侵,异令盡泄之墾田。自是苦旱,鄉人怨之。

在郡五年,既請溫之船官自隸以便役,又請越、台之鹽以佐費,詔責之曰:「郡自有鹽筴不能興,而欲東取諸台,西取諸越,斯乃以鄰國為壑也。」睦寇起,善理城戍有績,進徽猷閣直學士、知平江府,卒。

沈積中,常州人。賜進士出身,為辟雍正、戶部員外郎,至秘閣修撰、河北轉運使,召拜戶部侍郎,進尚書,知河間、真定府。積中本王黼所引拔,黼方圖燕地,使覘邊隙。中書舍人程振語之曰:「當思異時覆族之禍。」積中感其戒,至鎮,以書謝振,盛言其不可,振宣告於朝。已而師敗於白溝,童貫還,罷積中提舉上清寶籙宮。既得燕山,又命以資政殿學士同知府,未行而卒,或曰為盜所殺,或曰婢殺之,終亦不能明也。貫惡其曩言,追削官職。建炎中,宰相上其書,乃悉復之。

李伯宗,字會之,河陽人。第進士,知內丘、咸陽、太康縣。建言:「朝廷行方田均稅之法,令以豐歲推行。今州縣吏,苟簡懷異者指熟為災,而貪進幸賞者掩災為熟,望深察其違戾,而置諸罰。」括縣壯丁為兵,得千人,上其名數與按閱之法。知樞密院蔡卞喜而薦之,提舉京畿保甲,使行其說,增籍二萬。已而有訴者,陳牒至八百七十,左遷通判相州、提舉白波輦運,提點江、淮坑冶鑄錢,入為將作少監。

開封民有鬻神祠故帽,飾以龍者,吏以為乘輿服御,伯宗曰:「此無他,當坐不應為爾。」尹不從,具以請,如伯宗議。歷大理卿,入對言:「今情重法輕者許奏請,而情輕法重者不得焉,恐非仁聖忠恕之意。」徽宗納之。遷刑部侍郎。與王黼不相能,有胥吏微過罷,提舉崇福宮。

明年,知同州,徙陝西都轉運使。以通奉大夫、顯謨閣待制卒,贈光祿大夫,諡曰「榮」。

汪澥,字仲容,宣州旌德人。少從胡瑗學「易」,又學於王安石,著「三經義傳」,澥與其議,又首傳其說。熙寧太學成,分錄學政。登進士第,調鼎州司理參軍、知黟縣,入為太學正,累遷國子祭酒,兼定、嘉二王翊善,擢中書舍人,為大司成。議學制不合,以顯謨閣待制知婺州,改潁昌,又改陳、壽二州,徙應天府。上章辭行,提舉崇福宮。卒,贈宣奉大夫。

澥自布衣錄天子學,至為正,為司業、祭酒,迄於司成,官以儒名者三十年,一時人士推之。

何常,字德固,京兆人。中進士第,為開封府兵曹。紹聖初,或言蘇軾主文柄,取士之非毀宗廟者,常預其間,出通判原州。歷將作丞、陝西轉運判官、熙河轉運副使。議者欲貸民金帛,而使入粟塞下。常曰:「車牛轉輸,民力已病,然未至於死亡者,粟自官出,而民無害也。今強以金帛,使自入粟,懼非貧弱之利。」熙帥及監軍劾之,貶秩,徙成都路。

中使持御劄至,令織戲龍羅二千,繡旗五百。常奏:「旗者,軍器之飾,敢不奉詔。戲龍羅唯供御服,日衣一匹,歲不過三百有奇;今乃數倍,無益也。」詔獎其言,為減四之三。

除直龍圖閣,加集賢殿修撰,為使徙陝西,以顯謨閣待制知秦州,轉通議大夫。諜告夏人多築堡柵,朝議出兵牽制,常言:「羌人生長射獵,今困於版築,違所長,用所短,可以拱手待其弊,無煩有為也。」從之。

鎮秦六歲,察訪方邵劾其越法貨酒,借米麴於官而毀其歷。獄具,責昭化軍節度副使。數月,復其官。終右文殿修撰,年七十三。

論曰:西漢之末,士大夫阿諛銷懦,遂底於亡。東都諸賢以風節相尚,激成黨禍。宋元祐類東都,崇、宣類西漢末世,蓋忠鯁獲罪,則相習容悅而已。君驕臣諂,此邦之所繇喪也。觀沈銖諸人,徒徇時軒輊,不能為有亡,惡足以言士哉!

葉祖洽,字敦禮,邵武人。熙寧初,策試進士,祖洽所對,專投合用事者,考官宋敏求、蘇軾欲黜之,呂惠卿擢為第一。簽書奉國軍判官、判登聞檢院,由國子丞知湖州,留為校書郎。

元祐初,歷職方、兵部員外郎,加集賢校理,進禮部郎中。給事中趙君錫論其對策訕及宗廟,祖洽自辨,事下從官定議。蘇軾、劉攽言:「祖洽謂祖宗紀綱法度,因循苟簡,願朝廷與大臣合謀而新之。可以為議論乖謬,若謂之訕則不可。」於是但出提點淮西刑獄。

紹聖中,入為左司郎中、起居郎、中書舍人、給事中。祖洽性狠愎,喜諛附,密言王珪於冊立時有異論。哲宗曰:「宣仁聖烈,婦人之堯、舜也。其於社稷大計,聖意素定,朕已令作告命,明述此旨。」祖洽復言:「若以珪為無跡,則黃履、劉拯相繼論之矣,願稽合群情,決之獨斷。」珪遂追貶。又言:「司馬光、呂公著獲終牖下,恩禮隆縟;蔡確受遺定策,而貶死嶺外,乞恤其孤。」其論率類此。林希薦祖洽,謂其最向正,帝言不可大用,乃已。坐舉王回出知濟州,徙洪州,以牟利黷貨聞。

祖洽與曾布厚,人目為「小訓狐」。布用事,欲以吏部侍郎召,韓忠彥不可,白為寶文閣待制、知青州。未赴,布竟引為吏部。布罷,乃出知定州,且行,大言於上,至云:「當時蔡確稍失事幾,王珪果遂姦謀,則神宗遂失正統,不知今日神器孰歸。臣為朝廷宗社明確之功,正珪之罪,勸沮忠邪於千萬年,以此報神宗足矣。」徽宗怒其躁妄,降集賢殿修撰、提舉沖佑觀,自是不復用。久之,知洪州,改亳州,加徽猷閣直學士。政和末,卒。

時彥,字邦美,開封人。舉進士第,簽書潁昌判官,入為秘書省正字,累至集賢校理。紹聖中,遷右司員外郎。使遼失職,坐廢,旋復校理,提點河東刑獄,蹇序辰使遼還,又坐前受賜增拜,隱不言,復停官。徽宗立,召為吏部員外郎,擢起居舍人,改太常少卿,以直龍圖閣為河東轉運使,加集賢殿修撰、知廣州。未行,拜吏部侍郎,徙戶部,為開封尹。異時都城苦多盜,捕得,則皆亡,卒吏憚於移問,往往略之。彥始請一以公憑為驗,否則拘繫之以俟報,坊邑少安,獄屢空。數月,遷工部尚書,進吏部,卒。

霍端友,字仁仲,常州武進人。徽宗即位,策進士第一,授宣義郎。不閱月,擢秘書省校書郎,遷著作佐郎、起居郎、中書舍人,服 金紫。故事唯服黑角帶,帝顧見之,曰:「給事、舍人等爾,而服飾相絕如是。」始命犀帶佩魚。進給事中、大司成、禮部侍郎。端友言:「朝廷尊安,重內輕外。可令內外侍從更出迭入,以奉禁闥,殿大邦,俾天下之勢如持衡,庶無首重尾輕之患。」疏入,即請補郡,乃以顯謨閣待制知平江。改陳州,為政以寬聞,不立聲威。陳地汙下,久雨則積潦,時疏新河八百里,而去淮尚遠,水不時泄。端友請益開二百里,徹於淮,自是水患遂去。內侍石燾傳詔索瑞香花數十本,端友不可,疏罷之。復以禮部召,轉吏部。官至通議大夫。卒,贈宣奉大夫。

俞㮚,字祗若,江寧人。崇寧四年,以上舍生賜進士第,簽書鎮南軍判官。未赴,為辟雍博士、秘書省正字、吏部員外郎、起居舍人,兼定、嘉二王記室,擢中書舍人。居三月,進給事中、殿中侍御史。毛注建議罷增石炭場,㮚駁其非。除顯謨閣待制、知蔡州,明日復留。逾年,竟出為襄州。還,拜給事中,上言:「學校,三代之學也。然崇寧四年以前,議者以為是,五年,則非之;大觀三年以前,議者以為是,四年,則非之。豈學校固若是哉?觀望者無定說爾。必使士有成才,人無異論,事之不美者不出於學校,然後為得。」言頗見行。

蔡京再相,憾向所用士多畔己,葉夢得言㮚獨否,遂拜御史中丞。陳士風六弊,又發戶部尚書劉炳為舉子時陰事。京方倚炳為腹心,戾其意,改㮚翰林學士。遷兵部尚書,以樞密直學士知開德府。石公弼在襄州,以論衙前事謫言者,謂㮚實倡之,罷,提舉崇禧觀。竟以毀紹聖法度,貶常州團練副使,安置太平州。行未至,復述古殿直學士、知 江寧府,卒。

蔡薿,字文饒,開封人。崇寧五年,以諸生試策,揣蔡京且復用,即對曰:「熙、豐之德業,足以配天,不幸繼之以元祐;紹聖之纘述,足以永賴,不幸繼之以靖國。陛下兩下求言之詔,冀以聞至言、收實用也。而見於元符之末者,方且幸時變而肆姦言,乘間隙而投異意,詆誣先烈不以為疑,動搖國是不以為憚。願逆處其未至而絕其原。」於是擢為第一,以所對頒天下,甫解褐,即除秘書省正字,遷起居舍人。未幾,為中書舍人。自布衣至侍從,才九月,前所未有也。

旋進給事中。一意附蔡京,敘族屬,尊為叔父。京命攸、修等出見,薿亟云:「向者大誤,公乃叔祖,此諸父行也。」遽列拜之。八寶赦恩,詔兩省差擇元祐黨人,情輕者出籍。薿不肯書,言者論其不能推廣上恩,使歲久獲罪之人得以洗濯。出知和州。明年,加顯謨閣待制、知杭州。

始,薿未第時,以書謁陳瓘,稱其諫疏似陸贄,剛方似狄仁傑,明道似韓愈。及對策,所持論頓異,遂欲害瓘以絕口。因其子正彙告蔡京不軌,執送京師。薿復入為給事中,又與宰相何執中謀,使石悈治瓘,幾不免,事具「瓘傳」。御史毛注言:「陛下修善政以應天,斥大姦以定國,而薿巧言惑眾,造為釁端。」疏入不報。

范柔中者,頃以上書入邪等,至是進階。薿言:「柔中嘗毀神考,哲宗有弗共戴天之讎。自今春黨人復官,士論駭愕,有致疑於紹述者。乞削其敘遷,昭示好惡。」從之。張商英作相,常安民與之書,激使為善。薿弟萊剽其稿示薿,即論之以搖商英。薿遷翰林學士,坐妄議政事罷,提舉洞霄宮。起知建寧府。

方建神霄宮,薿先一路奏辦,下詔褒獎,召為學士承旨、禮部尚書。嘗陰附權幸,事覺,徽宗令入對,將面詰之。逾月不奉詔,帝怒,命黜之。御史言:「薿遊太學,則挾詭計以鉗諸生;居侍從,則抉私事以脅宰輔;處門下,則借國法以快私忿;為郡守,則妄尊大而蔑監司。召自金陵,偃然以丞轄自處,既升宗伯,乃懷不滿之心。宜重置諸罰。」遂貶單州團練副使,房州安置。

宣和中,復龍圖閣直學士,再知杭州。為政喜怒徇情,任刑大慘。方臘亂後,西北戍卒代歸,人得犒絹,薿禁民與為市,乃下其直,強取之。卒怒,乘薿夜飲客,縱火焚州治,須其出救,殺之。薿知事勢洶洶,逾垣走,僅得免。詔奪職罷歸。明年,以徽猷閣待制卒。

論曰:自太宗歲設大科,致多士,居首選者躐取華要,有不十年至宰相,亦多忠亮雅厚,為時名臣。治平更三歲之制,繼以王安石改新法,士習始變。哲、徽紹述,尚王氏學,非是無以得高第。葉祖洽首迎合時相意,擢第一,自是靡然,士風大壞,得人亦衰,而上之恩秩亦薄矣。熙寧而後,訖於宣和,首選十八人,唯何㮚、馬涓與此五人有傳,然時彥、端友齪齪,祖洽、俞㮚、蔡薿憸邪小人。繇王氏之學不正,害人心術,橫潰爛漫,並邦家而覆之;如是其慘焉,此孟子所以必辯邪說、正人心也。

宋史/卷353·卷三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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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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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㮚,字文緽,仙井人。政和五年進士第一,擢秘書省校書郎。逾年,提舉京畿學事,召為主客員外郎、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兼侍講。

徽宗數從咨訪,欲付以言責。或論㮚與蘇軾鄉党,宗其曲學,出知遂寧府。已而留為御史中丞,論王黼奸邪專橫十五罪,黼既抗章請去,而尤豫未決。㮚繼上七章,黼及其党胡松年、胡益等皆罷,㮚亦以徽猷閣待制知泰州。

欽宗立,復以中丞召。閱月,為翰林學士,進尚書右丞、中書侍郎。會王雲使金帥斡離不軍還,言金人怒割三鎮緩,卻禮幣弗納曰,兼旬使不至,則再舉兵。於是百官議從其請。㮚曰:「三鎮,國之根本,奈何一旦棄之。況金人變詐罔測,安能保必信?割亦來,不割亦來。」宰相主割議,㮚論辨不已,曰:「河北之民,皆吾赤子。棄地則並其民棄之,豈為父母意哉?」帝頗悟。㮚請建四道總管,使統兵入援,以胡直孺、王襄、趙野、張叔夜領之。兵既回應,而唐恪、耿南仲、聶昌信和議,相與謀曰:「方繼好息民而調發不已,使金人聞之,奈何?」亟檄止之。

㮚解政事,俄以資政殿大學士領開封尹。金兵長驅傅城下,帝罷恪相,而拜㮚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始復三省舊制。時康王在河北,信使不通,㮚建議請以為元帥,密草詔稿上之。乃以康王充天下兵馬大元帥,陳遘充兵馬元帥,宗澤、汪伯彥充副元帥。京城失守,從幸金帥營,遂留不返。既而議立異姓,金人曰:「唯何㮚、李若水毋得預議。」既陷朔庭,㮚仰天大慟,不食而死,年三十九。

建炎初,詔以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玉局觀使,祿其家。訃聞,贈開府儀同三司,議者指其誤國,不行。秦檜自北還,具道其死時狀,乃改贈大學士,官其家七人。

孫傅,字伯野,海州人。登進士第,中詞學兼茂科,為秘書省正字、校書郎、監察御史、禮部員外郎。時蔡翛為尚書,傅為言天下事,勸其亟有所建,不然必敗。翛不能用。遷秘書少監,至中書舍人。

宣和末,高麗入貢,使者所過,調夫治舟,騷然煩費。傅言:「索民力以妨農功,而於中國無絲毫之益。」宰相謂其所論同蘇軾,奏貶蘄州安置。給事中許翰以為傅論議雖偶與軾合,意亦亡他,以職論事而責之過矣,翰亦罷去。靖康元年,召為給事中,進兵部尚書。上章乞復祖宗法度,欽宗問之,傅曰:「祖宗法惠民,熙、豐法惠國,崇、觀法惠奸。」時謂名言。十一月,拜尚書右丞,俄改同知樞密院。

金人圍都城,傅日夜親當矢石。讀丘浚「感事詩」,有「郭京楊適劉無忌」之語,于市人中訪得無忌,龍衛兵中得京。好事者言京能施六甲法,可以生擒二將而掃蕩無餘,其法用七千七百七十七人。朝廷深信不疑,命以官,賜金帛數萬,使自募兵,無問技藝能否,但擇其年命合六甲者。所得皆市井遊惰,旬日而足。有武臣欲為偏裨,京不許,曰:「君雖材勇,然明年正月當死,恐為吾累。」其誕妄類此。敵攻益急,京談笑自如,云:「擇日出兵三百,可致太平,直襲擊至陰山乃止。」傅與何㮚尤尊信,傾心待之。或上書見傅曰:「自古未聞以此成功者。正或聽之,姑少信以兵,俟有尺寸功,乃稍進任。今委之太過,懼必為國家羞。」傅怒曰:「京殆為時而生,敵中瑣微無不知者。幸君與傅言,若告他人,將坐沮師之罪。」揖使出。又有稱「六丁力士」、「天關大將」、「北斗神兵」者,大率皆效京所為,識者危之。京曰:「非至危急,吾師不出。」㮚數趣之,徙期再三,乃啟宣化門出,戒守陴者悉下城,無得竊覘。京與張叔夜坐城樓上。金兵分四翼噪而前,京兵敗退,墮于護龍河,填屍皆滿,城門急閉。京遽白叔夜曰:「須自下作法。」因下城,引余眾南遁。是日,金人遂登城。

二年正月,欽宗詣金帥營,以傅輔太子留守,仍兼少傅。帝兼旬不返,傅屢貽書請之。及廢立檄至,傅大慟曰:「吾惟知吾君可帝中國爾,苟立異姓,吾當死之。」金人來索太上、帝后、諸王、妃主,傅留太子不遣。密謀匿之民間,別求狀類宦者二人殺之,並斬十數死囚,持首送之,紿金人曰:「宦者欲竊太子出,都人爭鬥殺之,誤傷太子。因帥兵討定,斬其為亂者以獻。苟不已,則以死繼之。」越五日,無肯承其事者。傅曰:「吾為太子傅,當同生死。金人雖不吾索,吾當與之俱行,求見二酋面責之,庶或萬一可濟。」傅寓直皇城司,其子來省,叱之曰:「使汝勿來,而竟來邪!吾已分死國,雖汝百輩來何益!」揮使速去。子亦泣曰:「大人以身徇國,兒尚何言。」遂以留守事付王時雍而從太子出。至南薰門,範瓊力止之,金守門者曰:「所欲得太子,留守何預?」傅曰:「我宋之大臣,且太子傅也,當死從。」是夕,宿門下,明日,金人召之去。明年二月,死於朔廷。紹興中,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忠定。

陳過庭,字賓王,越州山陰人。中進士第,為館陶主簿、澶州教授、知中牟縣,除國子博士。何執中、侯蒙器其才,薦之,擢祠部、吏部、右司員外郎。使契丹,過庭初名揚庭,辭日,徽宗改賜今名。時人或傳契丹主苦風痹,又箭損一目,過庭歸證其妄,且勸帝以邊備為念。適太常少卿、起居舍人。宣和二年,進中書舍人;才七日,遷禮部侍郎;未盡一月,又遷御史中丞兼侍讀。睦寇竊發,過庭言:「致寇者蔡京,養寇者王黼,竄二人,則寇自平。又朱勔父子,本刑餘小人,交結權近,竊取名器,罪惡盈積,宜昭正典刑,以謝天下。」由是大與權貴迕,翻陷以不舉劾之罪,罷知蘄州。未半道,責海州團練副使,黃州安置。三年,得自便。

欽宗立,以集英殿修撰起知潭州;未行,以兵部侍郎召,在道除中丞。初入見,帝諭以國家多難,每事當悉意盡言。於是節度使范訥丐歸環衛,過庭因言:「自崇寧以來,建旄鉞者多不由勳績,請除宗室及將帥立功者,餘並如訥例。」又乞辨宣仁後誣謗。姚古擁兵不援太原,陳其可斬之罪七,竄諸嶺表。進禮部尚書,擢右丞、中書侍郎。議遣大臣割兩河與金,耿南仲以老、聶昌以親辭,過庭曰:「主憂臣辱,願效死。」帝為揮涕歎息,固遣南仲、昌。及城陷,過庭亦行,金人拘之軍中,因留不得還。建炎四年,卒于燕山,年六十,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忠肅。

張叔夜,字嵇仲,侍中耆孫也。少喜言兵,以蔭為蘭州錄事參軍。州本漢金城郡,地最極邊,恃河為固,每歲河冰合,必嚴兵以備,士不釋甲者累月。叔夜曰:「此非計也。不求要地守之,而使敵迫河,則吾既殆矣。」有地曰大都者,介五路間,羌人入寇,必先至彼點集,然後議所向,每一至則五路皆竦。叔夜按其形勢,畫攻取之策,訖得之,建為西安州,自是蘭無羌患。

知襄城、陳留縣,蔣之奇薦之,易禮賓副使、通事舍人、知安肅軍,言者謂太優,還故官。獻所為文,知舒、海、泰三州。大觀中,為庫部員外郎、開封少尹。復獻文,召試製誥,賜進士出身,遷右司員外郎。

使遼,宴射,首中的。遼人歎詫,求觀所引弓,以無故事,拒不與。還,圖其山川、城郭、服器、儀範為五篇,上之。從弟克公彈蔡京,京遷怒叔夜,摭司存微過,貶監西安草場。久之,召為秘書少監,擢中書舍人、給事中。時吏惰不虔,凡命令之出於門下者,預列銜,使書名而徐填其事,謂之:「空黃」。叔夜極陳革其弊。進禮部侍郎,又為京所忌,以徽猷閣待制再知海州。

宋江起河朔,轉略十郡,官軍莫敢嬰其鋒。聲言將至,叔夜使間者覘所向,賊徑趨海瀕,劫钜舟十餘,載鹵獲。於是募死士得千人,設伏近城,而出輕兵距海,誘之戰。先匿壯卒海旁,伺兵合,舉火焚其舟。賊聞之,皆無鬥志,伏兵乘之,擒其副賊,江乃降。加直學士,徙濟南府。山東群盜猝至,叔夜度力不敵,謂僚吏曰:「若束手以俟援兵,民無噍類,當以計緩之。使延三日,吾事濟矣。」乃取舊赦賊文,俾郵卒傳至郡,盜聞,果小懈。叔夜會飲譙門,示以閒暇,遣吏諭以恩旨。盜狐疑相持,至暮未決。叔夜發卒五千人,乘其惰擊之,盜奔潰,追斬數千級。以功進龍圖閣直學士、知青州。

靖康改元,金人南下,叔夜再上章乞假騎兵,與諸將並力斷其歸路,不報。徙鄧州。四道置帥,叔夜領南道都總管。金兵再至,欽宗手劄趣入衛。即自將中軍,子伯奮將前軍,仲熊將後軍,合三萬人,翌日上道。至尉氏,與金遊兵遇,轉戰而前。十一月晦,至都,帝御南薰門見之,軍容甚整。入對,言賊鋒方銳,願如唐明皇之避祿山,暫詣襄陽以圖幸雍。帝頷之。加延康殿學士。閏月,帝登城,叔夜陳兵玉津園,鎧甲光明,拜舞城下。帝益喜,進資政殿學士,令以兵入城,俄簽書樞密院。連四日,與金人大戰,斬其金環貴將二人。帝遣使齎蠟書,以褒寵叔夜之事檄告諸道,然迄無赴者。城陷,叔夜被創,猶父子力戰。車駕再出郊,叔夜因起居叩馬而諫,帝曰:「朕為生靈之故,不得不親往。」叔夜號慟再拜,眾皆哭。帝回首字之曰:「嵇仲努力!」

金人議立異姓,叔夜謂孫傅曰:「今日之事,有死而已。」移書二帥,請立太子以從民望。二帥怒,追赴軍中,至則抗請如初,遂從以北。道中不食粟,唯時飲湯。既次白溝,馭者曰:「過界河矣。」叔夜乃矍然起,仰天大呼,遂不復語。明日,卒,年六十三。訃聞,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忠文。

聶昌,字幸遠,撫州臨川人。始繇太學上舍釋褐,為相州教授。用蔡攸薦,召除秘書郎,擢右司員外郎。時三省大吏階官視卿監者,立都司上,昌以名分未正,極論之。詔自今至朝請大夫止。以直龍圖閣為湖南轉運使,還為太府卿、戶部侍郎,改開封尹,復為戶部。昌本厚王黼,既而從蔡京,為黼所中,罷知德安府。又以鄉人訟,謫崇信軍節度副使,安置衡州。

欽宗立,吳敏用事,以昌猛厲徑行為可助己,自散地授顯謨閣直學士、知開德府,道拜兵部侍郎,進戶部尚書,領開封府。昌遇事奮然不顧,敢誅殺。敏度不為用,始憚之,引唐恪、徐處仁共政,獨遺昌。

李綱之罷,太學生陳東及士庶十余萬人,撾鼓伏闕下,經日不退,遇內侍輒殺之,府尹王時雍麾之不去。帝顧昌俾出諭旨,即相率聽命。王時雍欲置東等獄,昌力言不可,乃止。

昌再尹京,惡少年怙亂,晝為盜,入官民家攘金帛;且去,輒自縛黨中三兩輩,聲言擒盜,持仗部走委巷,乃釋縛,分所掠而去。人不奠居。昌悉彈治正法,而縱博弈不之問,或謂令所禁,昌曰:「姑從所嗜,以懈其謀,是正所以禁其為非爾。」昌舊名山,至是,帝謂其有周昌抗節之義,乃命之曰「昌」。

京師復戒嚴,拜同知樞密院。入謝,即陳捍敵之策,曰:「三關四鎮,國家藩籬也,聞欲以畀敵,一朝渝盟,何以制之?願勿輕與,而檄天下兵集都畿,堅城守以遏其沖,簡禁旅以備出擊,壅河流以斷歸路。前有堅城,後有大河,勁兵四面而至,彼或南下,墮吾網中矣。臣願激合勇義之士,設伏開關,出不意掃其營以報。」帝壯之,命提舉守禦,得以便宜行事。

會金人再議和,割兩河,須大臣報聘。詔耿南仲及昌往,昌言:「兩河之人忠議勇勁,萬一不從,必為所執,死不瞑目矣。儻和議不遂,臣當分遣官屬,促勤王之師入衛。」許之。行次永安,與金將黏罕遇,其從者稱閤門舍人,止昌徹傘,令用榜子贊名引見,昌不可,爭辨移時,卒以客禮見。昌往河東,至絳,絳人閉壁拒之。昌持詔抵城下,縋而登。州鈐轄趙子清麾眾害昌,抉其目而臠之,年四十九。

建炎四年,始贈觀文殿大學士,諡曰忠湣。父用之,年九十,以憂死。

昌為人疏雋,喜周人之急,然恩怨太明,睚眥必報。王黼之死,昌實遣客刺之,棄屍道旁。遂附耿南仲取顯位,左右其說以誤國,卒至禍變,而身亦不免焉。

論曰:何㮚、孫傅、聶昌皆疎俊之士,而器質窳薄,使當重任於艱難之秋,宋事蓋可知矣。欽宗之再詣金營,㮚實誤之,一死不足償也。傅匿太子之謀甚疎,昌河東之行尤謬,效死弗當,徒傷勇爾。過庭因方臘之亂,乞誅蔡京、王黼、朱勔以謝天下,庶幾有敢諫之風焉。

張閣,字台卿,河陽人。第進士。崇甯初,由衛尉主簿遷祠部員外郎;資閱淺,為掌制者所議,蔡京主之,乃止。俄徙吏部,遷宗正少卿、起居舍人,屬疾不能朝,改顯謨閣待制、提舉崇福宮。疾愈,拜給事中、殿中監,為翰林學士。

河北諸帥以繕城訖役,降獎詔,有中貴人為之地,將繼此策賞。閣言:「此牧伯常職,若獎之,恐開邀功生事之路。」徽宗曰:「卿言是也。」格不下。嘗夜盛寒草制稿進,帝猶坐,賞其警敏,賜詩以為寵。京免相,閣當制,歷數其過,詞語遒拔,人士多傳誦之。

京復相,以龍圖閣學士知杭州。浙部和買絹,杭獨居十三,戶有至數百匹者,閣請均之他郡。杭久闕守,閣經理有敘,去惡少年之為人害者,州以理聞。召拜兵部尚書兼侍讀,復為學士,上日特賜敕詔,且有意大用,未幾,卒,年四十六。閣初出守杭,思所以固寵,辭日,乞自領花石綱事,應奉由是滋熾雲。

張近,字幾仲,開封人。第進士,累遷大理正、發運使。呂溫卿以不法聞,近受詔鞫治,哲宗諭之曰:「此出朕命,卿毋畏惠卿。」對曰:「法之所在,雖陛下不能使臣輕重,何惠卿也?」溫卿謾不肯置對,近言:「溫卿所坐明白,儻聽其蔓詞,懼為株連者累。」詔以眾證定其罪。提舉河北東路常平、西路刑獄,入為刑部員外郎、大理少卿,以集賢殿修撰知瀛州。

遼使為夏人請命,而宿兵以臨我,近請亦出秦甲戍北道,伐其謀。邊人呂懺兒入瓦橋為盜,吏執之,遼人因略宋民為質。近言:「朝廷方繼好息民,當使曲在彼。一偷之得失,不足為輕重,釋之便。」滄民漁於海,遼卒利其饒,而私舉網取魚。守兵與之鬥,斬級三十二,州將請賞之。或言所殺乃平人,宜論如律,議弗決。近言:「邊人貪利喜功,遂賞之,則為國起怨;然彼挾兵涉吾地,謂之非盜可乎?如罪以擅興,他日將誰使禦敵?願兩置賞刑,略而不問。」從之。

出鎮高陽八年,累加顯謨閣待制、直學士,徙知太原府,以疾,提舉洞霄宮。先,承詔買馬三千給牧戶,近悉斂諸民而不予直,為御史所劾,失學士。二年而復之。卒,年六十五。

鄭僅,字彥能,徐州彭城人。第進士,為大名府司戶參軍。留守文彥博以為材,部使者檄往他郡,彥博曰:「如鄭參軍詎可令數出?」奏改司法,遷冠氏令。河決府西,檄夜下調夫急,僅方閱保甲,盡籍即行,先他邑至,決遂塞。使者怒劾之,留守王拱辰爭於朝曰:「微冠氏,城民魚矣。」猶坐罰金。時河朔饑,盜起,獨冠氏無之,且不入境。他邑獲盜,詰治之,盜因言:「鄭冠氏仁,故相戒不犯爾。」知福昌縣,復值歲饑,悉意振貸,民不流亡。當第賞,不肯自列。

提舉京東常平,入為戶部員外郎,至太府卿,加直龍圖閣,為陝西都轉運使。論饋餉河湟功,進集賢殿修撰、顯謨閣待制。僅請籍閉田為官莊,是歲,鎮戎、德順收谷十余萬。會西寧高永年戰沒熙河,帥臣歸咎官莊奪屬羌地,致其怨畔,詔罷之,議者以為惜。

改知慶州,諸軍多殺老弱,持首要賞。僅下令非強壯而能生致者,賞半之。有內附羌追寇,得老人,不忍殺,擒之,乃其父也,相持哭,一軍感動。時諸路爭進討奏捷,僅獨保境不生事,寇亦不犯。

徙秦州,復為都轉運使,召拜戶部侍郎,改吏部侍郎、知徐州。以顯謨閣直學士、通議大夫卒,年六十七,贈光祿大夫,諡曰修敏。子望之,自有傳。

宇文昌齡,字伯修,成都雙流人。進士甲科,調榮州推官。熊本經制梓夔,辟幹當公事。凡攻討招襲,建南平諸城砦,皆出其畫。遷大理丞。本歸闕,言其功,擢提舉秦鳳路常平,改兩浙。

神宗患司農圖籍不肅,選官厘整,昌齡以使夔路入辭,留為寺主簿,遂拜監察御史。鄜延帥奏所部劉紹能與西羌通,將為患。帝察其不然,命昌齡即鄜州鞫之,果妄也。昌齡因請深戒守臣,毋生事徼賞,以靖邊人之心。使還,賜五品服。

尚書省建,以為比部員外郎。時官曹更新,統紀未立,昌齡悉力從事,雖抵暮亦程吏不止。具所立綱要,請於朝而行之。三司故吏狃玩弛,多不便,思有以中之。擿邏卒糾其宿直遣小吏取衾服事,大臣欲論以私役,帝以職事修飭,釋不問。改吏部員外郎,出京西轉運副使,召為左司員外郎。

送遼使至雄州,當宴,從者不待揖而坐,昌齡誚其使曰:「兩朝聘好百年矣,入境置宴,非但今日,揖而後坐,此禮渠可闕邪?」使者陽若不服,而心悟其非,卒成禮去。

遷太常少卿,詔議郊祀合祭,論者不一。昌齡曰:「天地之數,以高卑則異位,以禮制則異宜,以樂舞則異數,至於衣服之章,器用之具,日至之時,皆有辨而不亂。夫祀者自有以感於無,自實以通於虛,必以類應類,以氣合氣,合然後可以得而親,可以冀其格。今祭地於圜丘,以氣則非所合,以類則非所應,而求高厚之來享,不亦難乎。」後竟用其議。改直秘閣、知梓州,曆壽州、河中府、鄧、鄆、青三州。

徽宗立,召為刑部侍郎,徙戶部侍郎。陝西饋芻糧于邊,舊制令內郡轉給,為民病。昌齡建言止輸其州,而令量取道裏費助邊糴,從之。歲省糴價五百萬,公私便之。以寶文閣待制知開封府,復為戶部侍郎,知青、杭、越三州。卒,年六十五,詔為封傅護送歸,官給其葬費。子常。

常字權可。政和末,知黎州。有上書乞於大渡河外置城邑以便互市者,詔以訪常。常言:「自孟氏入朝,藝祖取蜀輿地圖觀之,畫大渡為境,曆百五十年無西南夷患。今若於河外建城立邑,虜情攜貳,邊隙寢開,非中國之福也。」尋提舉成都路茶馬。自熙、豐以來,歲入馬蕃多;至崇、觀間,其法始壞。提舉官歲以所入進羨餘,吏緣為奸,市馬裁十一二,且負其直,夷人皆怨。常盡革其弊,馬遂溢額。加直秘閣,改知夔州,進秘閣修撰。官累中大夫。卒。

許幾,字先之,信州貴溪人。少以諸生謁韓琦于魏,琦勉入太學。擢第,調高安、樂平主簿,知南陵縣,還民之托僧尼為奸者數百人。

提舉京西常平,為開封府推官,進至將作監。吏與匠比為奸欺,凡斫削、塗塈、丹雘之工當以次用,而始役即概給其稟,費亡藝而患不均。幾逆為之程,費省工倍。再遷太僕卿、戶部侍郎,以顯謨閣待制知鄆州。

梁山濼多盜,皆漁者窟穴也。幾籍十人為保,使晨出夕歸,否則以告,輒窮治,無脫者。

幾有吏幹,善理財,由是四入戶部至尚書。嘗以搖泉布法罷,又以治染院事失實,知婺州。進樞密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徙知成德軍、知太原府。張商英裁損吏祿,幾預其議,貶永州團練副使,安置袁州。遇恩,復中大夫,卒。

程之邵,字懿叔,眉州眉山人。曾祖仁霸,治獄有陰德。之邵以父蔭為新繁主簿。熙寧更募役法,常平使者欲概州縣民力,以羨乏相補。之邵曰:「此法乃成周均力遺意,當各以一邑之力供一邑之役,豈宜以此邑助他邑哉?」使者愧服,辟之邵為屬,聽其所為。熊本察訪蜀道歸,語諸朝曰:「役法初行,成都路為最詳,之邵力也。」詔召見,成都守趙抃奏留之。入為三司磨勘官,得隱匿數十萬緡。從副使蹇周輔計度江、嶺鹽,還,除廣東轉運判官。元祐初,提舉利、梓路常平,周輔得罪,亦罷知祥符縣。俄知泗州,為夔路轉運判官。夔守強狠不奉法,劾正其罪。大寧井鹽為利博,前議者輒儲其半供公上,余鬻於民,使先輸錢,鹽不足給,民以病告。之邵盡發所儲與之,商賈既通,關征增數倍。除主管秦、蜀茶馬公事,革黎州買馬之弊,歲以仲秋為市,市四月止,以羨茶入熙、秦易戰騎,得良馬益多。

知鳳翔府,民負債無以償,自焚其居,而紿曰遺火;有主藏吏殺四婢,人無知者。之邵發擿,岐人傳誦。徙鄭州。

元符中復主管茶馬,市馬至萬匹,得茶課四百萬緡。童貫用師熙、岷,不俟報,運茶往博糴,發錢二十萬億佐用度。連加直龍圖閣、集賢殿修撰,三進秩,為熙河都轉運使。秦鳳出師,命之經制,即言已備十萬騎可食三百日矣。徽宗喜,擢顯謨閣待制。敵犯熙河,之邵攝帥事,屯兵行邊境,解去。俄得疾卒。方錄功轉太中大夫,不及拜,贈龍圖閣直學士,官護喪歸。子唐,至寶文閣學士。

龔原,字深之,處州遂昌人。少與陸佃同師王安石。進士高第,元豐中為國子直講,以虞蕃訟失官。哲宗即位,詣訴理所得直,為國子丞、太常博士。方議祀北郊,原曰:「合祭,非理也。天子父天母地,既不為寒而廢祠,其可為暑而輟行?此漢儒陋說爾,願亟正之。」加秘閣校理,充徐王府記室,出為兩浙轉運判官。

紹聖初,召拜國子司業,入對,帝問曰:「卿曆徐邸官,何為補外,得非大臣私意乎?」對曰:「臣出使鄉部,獲知民間事宜,臣素知如是,不知其因也。」旋兼侍講,遷秘書少監、起居舍人,權工部侍郎。為曾布所重,安惇論其直講時事,以集賢殿修撰知潤州。

徽宗初,入為秘書監,進給事中。時除郎官五人,皆執政姻戚,悉舉駁之;又論郝隨得罪,不得居京師,鄧洵武不宜再入史院。朝論謂帝為哲宗服,當循開寶故事,為齊衰期。原曰:「三年之喪,自天子達于庶人,一也。」主議者斥其妄,黜知南康軍,改壽州。俄用三年之制,乃復修撰,知揚州。還朝,曆兵、工部二侍郎,除寶文閣待制、知廬州。陳瓘擊蔡京,原與瓘善,或謂原實使之,奪職居和州。起為亳州,命下而卒,年六十七。

初,王安石改學校法,引原自助,原亦為盡力。其後,司馬光召與語,譏切王氏,原反覆辨救不少衰。光歎曰:「王氏習氣尚爾邪!」為司業時,請以安石所撰「字說」、「洪範傳」及子雱「論語」、「孟子義」刊板傳學者。故一時學校舉子之文,靡然從之,其敝自原始。

崔公度,字伯易,高郵人。口吃不能劇談,而內絕敏,書一閱即不忘。劉沆薦茂才異等,辭疾不應命。用父任,補三班差使,非其好也,益閉戶讀書。歐陽修得其所作「感山賦」,以示韓琦,琦上之英宗,即付史館。授和州防禦推官,為國子直講,以母老辭。

王安石當國,獻「熙甯稽古一法百利論」,安石解衣握手,延與語。召對延和殿,進光祿丞,知陽武縣。京官謁尹,故事當拜庭下,公度疑尹辱己,徑詣安石訴之,安石使鄧綰薦為御史。未幾,為崇文校書,刪定三司令式,於是誦言京官庭謁尹非宜,安石為下編敕所更其制。加集賢校理,知太常禮院。

公度起布衣,無所持守,惟知媚附安石,晝夜造請,雖踞廁見之,不屑也。嘗從後執其帶尾,安石反顧,公度笑曰:「相公帶有垢,敬以袍拭去之爾。」見者皆笑,亦恬不為恥。請知海州。元祐、紹聖之間,曆兵禮部郎中、國子司業,除秘書少監、起居郎,皆辭不受。知潁、潤、宣、通四州,以直龍圖閣卒。

蒲卣,字君錫,閬州人。母任知書,裏中號「任五經」,卣幼以開敏聞。中進士第,曆利州司戶參軍、三泉主簿、知合江金水縣。通判文州,有獻議者欲開文州徑路達陝西,卣言:「洮、岷、積石至文為甚邇,自文出江油,鄧艾取蜀故道也。異時鬼章欲從此窺蜀,為其阻隘而止。夏人志此久矣,可為之通道乎?」議遂塞。

為睦親宅教授,提舉湖北、京西常平。崇甯均田,轉運使以用不足,將度費以定稅,卣曰:「詔旨所以嘉惠元元爾,初不在增賦也。」宛、穰地廣沃,國初募民墾田,得為世業,令人毋輒訴,蓋百年矣,好訟者稍以易佃法搖之,卣一切禁止。有持獻於權貴而降中旨給賜者,卣言:「地盈千頃,戶且數百,傳子至孫久,一旦改隸,眾將不安。先朝明詔具在,不可易也。」朝廷是其議。

提點湖南刑獄,知鼎、遼、隴、寧四州,復提舉潼川路刑獄。有議榷酤於瀘、敘間,雲歲可得錢二十萬。卣言:「先朝念此地夷漢雜居,故弛其榷禁,以惠安邊人。今之所行,未見其利。」乃止。累官中大夫,卒,年七十二。

論曰:「傳」曰:「尺有所不逮,寸有所不覃。」觀二張之理郡,鄭僅之守藩,宇文父子之便邊糶、革馬政,許幾、程之邵之經制財運,蒲卣之議稅榷,皆有可稱道。若閣之固寵于花石,而龔原、崔公度主王氏學以諂事安石,則搢紳所不齒也。
  1. 宋史/卷352·卷三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十一
  2. 宋史/卷351·卷三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
  3. 宋史/卷350·卷三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九
  4. 宋史/卷349·卷三百四十九 列傳第一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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