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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377·卷三百七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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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子諲,字伯恭,臨江人,敏中玄孫,欽聖憲肅皇后再從侄也。元符三年,以后復辟恩,補假承奉郎,三遷知開封府咸平縣。豪民席勢犯法,獄具上,尹盛章方以獄空覬賞,卻不受,子諲以聞,詔許自論決,章大怒,劾以他事勒停。

宣和初,復官,除江淮發運司主管文字。淮南仍歲旱,漕不通,有欲浚河與江、淮平者,內侍主其議,無敢可否,發運司檄子諲行。子諲言:「自江至淮數百里,河高江、淮數丈,而欲浚之使平,決不可。曩有司三日一啟閘,復作澳儲水,故水不乏。比年行直達之法,加以應奉往來,啟閉無節,堰閘率不存。今復故制,嚴禁約,則無患。」使者用其言,漕復通,進秩一等。召對,除淮南轉運判官。以戶部奏諸路起發上供不及數,降一官。

七年,入為右司員外郎,不就,以直秘閣為京畿轉運副使,尋兼發運副使。建炎元年,金人犯亳州,子諲自勤王所,以書遺金人,言兵勢逆順,令退保河外。金人遽以亳、宋等州守禦所牒報之,約日索戰,語極不遜,諸道兵畏縮不進。時康王次濟州,子諲遣進士李植獻金帛及本司錢穀之在濟州者,以助軍費。張邦昌僭位,遣人持敕書往廬州,問其家安否,子諲檄郡守馮詢、提舉范仲使拘之,以俟王命。邦昌又使其甥劉達齎手書來,子諲不啟封焚之,械繫達於獄。遣子澹請康王率諸將渡河,出其不意以救二帝;遣將王儀統勤王兵至城下。

遷直龍圖閣、江淮發運副使。子諲言:「去歲劉順奉淵聖蠟詔,命監司帥守募兵勤王,臣即鏤板遍檄所部,而六路之間漠無應者;間有團結起發者,類如兒戲,姑以避責而已。惟淮東一路,臣親率諸司,粗成紀律。然諸司猶有占吝錢物,莫肯供億,殊不念君父幽處圍城之中,臣當時恨無利刃以加其頸。今京城失守,二帝播遷,儻賞罰不行,恐金人再為邊患,陛下復欲起天下之兵,而諸路翫習故常,恬不知畏,將何恃以濟艱難哉?願明詔大臣,按劾諸路監司向承蠟詔廢格不勤王,及名為勤王而稽緩者,悉加顯黜。」命諸路提刑司究實以聞。九月,子諲罷,以素為李綱所善,故黃潛善斥之。

明年,知襲慶府,道梗不能赴。初,邦昌為平章軍國事,子諲乞致仕避之,坐言者降三官,起復知潭州。禁卒為亂,縱火掠市,出瀏陽縣,子諲遣通判孟彥卿等追及攸縣平之。

金人破江西,移兵湖南,子諲聞警報,率軍民以死守。宗室成忠郎聿之隸東壁,子諲巡城,顧謂曰:「君宗室,不可效此曹苟簡。」聿之感激流涕。金人圍八日,登城縱火,子諲率官吏奪南楚門遁,城陷。坐敵至失守落職罷。轉運副使賈收言子諲督兵巷戰,又收潰卒復入治事,帝亦以子諲與他守臣望風遁者殊科,詔復職。

紹興元年,移鄂州,主管荊湖東路安撫司。劇盜曹成據攸縣,子諲軍于安仁,遣使招之,成聽命。子諲又遣將西扼衡陽,南守宜章,成逡巡不敢南向者百餘日,諸郡遂得割穫。既而援兵不至,成忿子諲扼己,擁眾而南,子諲率親兵拒之。會官軍潰,度不可遏,單騎入賊中,諭以國家威靈。成不服,執子諲歸。會宣撫司都統制馬擴遣人持吳敏檄諭成,成許受招,始釋子諲。

詔提舉江州太平觀。胡安國方避地湖南,以書抵秦檜,言:「子諲忠節,可以扶持三綱,願憐其無救而陷於賊,復加收用。」起知廣州。時恐賊度嶺,故就用子諲守之。又以言者罷,遂致仕。尋起知江州,改江東轉運使,進秘閣修撰。江東當餉劉光世軍,適劉豫入寇,光世軍合淝,以乏餉告,亟退師。子諲馳至合淝,具見糧以聞,光世由是得罪。進徽猷閣待制。徙兩浙路為都轉運使,除戶部侍郎。

入見,論京都舊事,頗及珍玩。起居郎潘良貴故善子諲,聞其言甚怒。既而子諲奏金國報聘及奠朱震事,反復良久。良貴徑至榻前厲聲叱之曰:「子諲不宜以無益之談,久煩聖聽。」子諲欲退,上謂良貴曰:「是朕問之也。」又諭子諲款語。子諲復語,久不止,良貴叱之退者再,上色變,欲抵良貴罪。中丞常同言:「良貴無罪,願許子諲補外。」上並怒同,張九成言:「士大夫所以嘉子諲者,以其能眷眷於善類。今以子諲故逐柱史,又逐中司,非所以愛子諲也。」上意稍解,批諭同,同言不已,於是三人俱罷。子諲以徽猷閣直學士知平江府。金使議和將入境,子諲不肯拜金詔,乃上章言:「自古人主屈己和戎,未聞甚於此時,宜卻勿受。」忤秦檜意,乃致仕。

子諲相家子,能修飭自見於時。友愛諸弟,置義莊,贍宗族貧者。初漕淮南時,張邦昌偽詔至,虹縣令已下迎拜宣讀如常式,獨武尉徐端益不拜而走。事定,子諲言于朝,易端益文資。退閑十五年,號所居曰「薌林」。卒,年六十八。

陳規,字元則,密州安丘人。中明法科。靖康末,金人入侵,殺鎮海軍節度使劉延慶,其徒祝進、王在去為盜,犯隨、郢、復等州。規為安陸令,以勤王兵赴汴,至蔡州,道梗而還。會祝進攻德安府,守棄城遁,父老請規攝守事。規遣射士張立率兵討進,卻之。既而在復與進合,以砲石鵝車攻城東,規連戰敗之,二人懼,引眾去。

建炎元年,除直龍圖閣、知德安府。李孝義、張世以步騎數萬薄城,陽稱受詔招,規登城視其營壘,曰:「此詐也。」亟為備。夜半,孝義兵圍城,遂大敗之。與群盜楊進相持十八日,進技窮,以百人自衛,抵濠上求和。規出城與交臂語,進感之,折箭為誓而去。董平引眾窺城,遣其黨李居正、黃進入城求犒,規斬進,授居正兵為前鋒,大破之。升秘閣修撰。尋除德安府、復州、漢陽軍鎮撫使,賜三品服,俄升徽猷閣待制。

時桑仲剽略襄、漢間,其副霍明屯兵郢上,規請於朝,就以明守郢。張浚都督行蜀道,仲引兵窺之,為王彥所敗。仲怒,從數百騎來譙明,明殺之,奔劉豫,以書招規,規械其使以聞。李橫圍城,造天橋,填濠,鼓噪臨城。規帥軍民禦之,砲傷足,神色不變,圍急糧盡,出家財勞軍,士氣益振。橫遣人來,願得妓女罷軍,規不許。諸將曰:「圍城七十日矣,以一婦活一城,不亦可乎。」規竟不予。會濠橋陷,規以六十人持火槍自西門出,焚天橋,以火牛助之,須臾皆盡,橫拔砦去。

升徽猷閣直學士,詔赴行在,改顯謨閣直學士,徙知池州、沿江安撫使。入對,首言:「鎮撫使當罷,諸將跋扈,請用偏裨以分其勢。」上皆納之。遷龍圖閣直學士,改知廬州,尋又召赴行在,以疾辭,提舉江州太平觀。復起知德安府,坐失察吏職,鐫兩官。

金人歸河南地,改知順昌府,葺城壁,招流亡,立保伍。會劉錡領兵赴京留守過郡境,規出迎,坐未定,傳金人已入京城,即告錡城中有粟數萬斛,勉同為死守計。相與登城區畫,分命諸將守四門,且明斥候,募土人鄉導間諜。佈設粗畢,金游騎已薄城矣。既至,金龍虎大王者提重兵踵至,規躬擐甲胄,與錡巡城督戰,用神臂弓射之,稍引退,復以步兵邀擊,溺於河者甚眾。規曰:「敵志屢挫,必思出奇困我,不若潛兵斫營,使彼晝夜不得休,可養吾銳也。」錡然之,果劫中其砦,殲其兵甚眾。金人告急於兀术。規大饗將士,酒半問曰:「兀术擁精兵且至,策將安出?」諸將或謂今已累捷,宜乘勢全師而歸。規曰:「朝廷養兵十五年,正欲為緩急用,況屢挫其鋒,軍聲稍振。規已分一死,進亦死,退亦死,不如進為忠也。」錡叱諸將曰:「府公文人猶誓死守,況汝曹耶!兼金營近三十里,兀术來援,我軍一動,金人追及,老幼先亂,必至狼狽,不獨廢前功,致兩淮侵擾,江、浙震驚。平生報君,反成誤國,不如背城一戰,死中求生可也。」已而兀术至,親循城,責諸酋用兵之失,眾跪曰:「南兵非昔比。」兀术下令晨飯府庭,且折箭為誓,並兵十餘萬攻城,自將鐵浮屠軍三千遊擊。規與錡行城,勉激諸將,流矢及衣無懼色,軍殊死鬥。時方劇暑,規謂錡毋多出軍,第更隊易器,以逸制勞,蔑不勝矣。每清晨輒堅壁不出,伺金兵暴烈日中,至未申,氣力疲,則城中兵爭奮,斬獲無算,兀术宵遁。錡奏功,詔褒諭之,遷樞密直學士。規至順昌,即廣糴粟麥實倉廩。會計議司移粟赴河上,規請以金帛代輸,至是得其用,成錡功者,食足故也。

移知廬州兼淮西安撫,既至,疾作。有旨修郡城,規在告,吏抱文書入臥內,規力疾起曰:「帥事,機宜董之;郡城,通判董之。」語畢而卒,年七十。贈右正議大夫。有「攻守方略」傳於世。

初,規守德安時,嘗條上營屯田事宜,欲仿古屯田之制,合射士民兵,分地耕墾。軍士所屯之田,皆相險隘立堡砦,寇至則堡聚捍禦,無事則乘時田作,射士皆分半以耕屯田。民戶所營之田,水田畝賦粳米一斗,陸田賦麥豆各五升。滿三年無逋輸,給為永業。流民自歸者以田還之。凡屯田事,營田司兼行,營田事,府縣官兼行,皆不更置官吏,條列以聞,詔嘉獎之,仍下其法于諸鎮。自紹興以來,文臣鎮撫使有威聲者,惟規而已。

規端毅寡言笑,然待人和易。以忠義自許,尤好振施,家無贏財。嘗為女求從婢,得一婦甚閒雅,怪而詢之,乃雲夢張貢士女也,亂離夫死無所託,鬻身求活,規即輟女奩嫁之,聞者感泣。規功名與諸將等,而位不酬勞,時共惜之。乾道八年,詔刻「規德安守城錄」頒天下為諸守將法。立廟德安,賜額「賢守」,追封忠利侯,後加封智敏。

季陵,字延仲,處之龍泉人。登政和二年上舍第,三遷太學博士。論學術邪正異同,長官怒,譖之執政,謫知舒城縣。未幾,除太常寺簿,遷比部員外郎。高宗即位,從至揚州。建炎二年,守尚書右司員外郎、太常少卿。金人南侵,帝幸杭州,朝廷儀物皆委棄之,陵奉九廟神主負之以行,拜起居郎,遷中書舍人。

三年六月,淫雨,詔求直言。陵言:

帝嘉納之。

時除梁揚祖為發運使,給事中劉寧止言其不可,乃以起居郎綦崇禮權給事中,書讀,陵封還錄黃。又言:「防秋已迫,願陛下先定兵衛及扈從之臣,萬一敵勢猖獗,便當整駕親按營壘,召諸道兵以為援,留將相大臣,相率死守,勿效前日百官跣足奔竄,以扈蹕為名,棄城池以予敵,使生靈墮塗炭,財用填溝壑。」

時張浚為川陝等路宣撫處置使,陵論其太專,忤旨,罷為徽猷閣待制、知太平州,未行,落職與祠。數月,復職,除知溫州,又改中書舍人,皆力辭。

范宗尹薦其才,命知臨安府,復為中書舍人。入對,言:

朱勝非除江西帥,未行,陵言:「金人往年休士馬于燕山,次年移河北,又次年移京東,今寓淮甸,無復去意,患在朝夕,可謂急矣。若頤浩既去,勝非未至,金人南向,兵不素練,糧不素積,又不設險,何以禦之?臣願陛下更擇賢副,預為經畫以待。今日非論安危,實論存亡,朝謀夕行,當如拯溺,豈可不惜分陰。」詔劉洪道趣往池州,措置防江。除戶部侍郎。

范宗尹嘗仕偽楚,故凡受偽命者皆錄用。陵因上疏曰:「前日士大夫名節不立,論事者皆喜攻之,瑕疵既彰,不復可用,縱加抆拭,攻者踵來,雖君相制命,亦不能為之地。臣試舉其罪大者言之,崇寧、大觀以來,黨助巨姦,由詭道以饕寵榮者不知幾何人?邦昌亂朝,不能死節者不知幾何人?苗、劉專殺,拱手受制不知幾何人?以義責之固不容誅,以情恕之亦不幸耳。弄筆墨者,文致其罪,既得惡名,誰敢引薦。臣願明詔宰執,於罪戾中選擇實能,量付以事,勿因一眚廢其終身,仍詔臺諫為國愛人,勿復言。」詔榜其疏於朝堂。侍御史沈與求劾陵承望宰執風旨,罷官,提舉杭州洞霄宮。

紹興元年,復右文殿修撰。二年,詔內外官言事。陵言:

先是,惠州有狂男子聚眾數千,僭號作亂。陵入境,誘其徒曾袞,令以功贖罪,不旬日擒之。在官三年卒,年五十五,贈中大夫。有文集十卷。

陵善言事,奏疏可觀;然附范宗尹,則謂凡受偽命者皆當進用,臺諫不當復以為言;攻張浚,則謂在蜀失於太專,自陝以西將不知有陛下,君子皆不謂然也。幸醫王繼先授榮州防禦使,陵草其制,時論亦以此少之。

盧知原,字行之,湖州德清人。以父任知歙縣,因近臣薦,赴都堂審察,累遷梓州路轉運副使。時承平既久,戎備皆弛,知原招補兵籍,築城亙二十餘里。王黼當國,費出無藝,知原因疏言之,黼怒,罷去。久之,起提點京東刑獄,改江西轉運副使,過闕入奏,徽宗勉之曰:「卿在蜀道,功效甚休。」遂賜三品服。

先是,綱運阻于重江,吏卒並緣為姦。知原悉意經理,故先諸道上京師,進一官,尋除直秘閣,為江淮荊浙等路發運使。升秘閣修撰,提舉河北。以言者劾,褫職歸吏部。

高宗即位,復龍圖閣、知溫州。時葉濃陷建州,揚勍陷處州,知原繕甲兵,增城浚隍,聲勢隱然。帝東幸,知原繇海道轉粟及金繒十餘萬至台州。召見,稱獎,擢右文殿修撰、管內安撫使。在郡四年,民繪像祠之。

王師討范汝為,召為添差兩浙轉運使。罷,提舉太平觀。都督孟庾辟為參謀,改徽猷閣待制、知臨安府。諫官唐輝言知原為政乖謬,詔復為都督府參謀官。章再上,遂以舊職奉祠。紹興十一年十月卒。弟法原。

法原,字立之。自知雍丘縣積官太府少卿,賜同上舍出身。使遼還,遷司農卿,賜三品服。為吏部尚書,以官秩次第履歷總為一書,功過殿最,開卷了然,吏不能欺。坐王黼累,罷為顯謨閣待制。

紹興元年,提舉臨安洞霄宮。張浚承制起知夔州,尋為龍圖閣學士、川陝等路宣撫處置副使,進端明殿學士、川陝宣撫副使。

金人攻關輔,叛將史斌陷興州,諸郡多應者。法原命諸將堅壁,言戰者斬,眾以為怯。未幾,河東經制使王燮以乏食班師,法原開關納之,與燮同破斌,復興州。方巨盜充斥,秦、隴叛兵欲窺蜀,法原極意拊循,嚴為備禦,傳檄諸路,人心稍安。視山川險阻分地置將:自洮、岷至階、成,關師古主之,屯通川;文、龍至威、茂,劉錡主之,屯巴西。前後屢捷,上所倚重。

會兀术攻關為吳玠所敗。法原素與玠不睦,玠因奏功訟法原不濟師,不饋糧,不銓錄立功將士。帝手詔詰問,法原自辯甚力,上頗不直之,憂恚,卒於軍。

始,法原為川、陝宣撫使,上從容謂知原曰:「朕方以川、陝付法原。」蓋兄弟皆以材見稱於世,故並用之也。

陳桷,字季壬,溫州平陽人。以上舍貢辟雍。政和二年,廷對第三,授文林郎、冀州兵曹參軍,累遷尚書虞部員外郎。

宣和七年,提點福建路刑獄。福州調發防秋兵,資糧不滿望,殺帥臣,變生倉卒,吏民奔潰,闔城震駭。桷入亂兵中,諭以禍福,賊氣沮,邀桷奏帥臣自斃,桷詭從其請,間道馳奏,以前奏不實待罪,朝廷以桷知變,釋之。叛兵既調行,乃道追殺首惡二十餘人,一方以安。建炎四年五月,復除福建路提刑,尋以疾乞祠,主管江州太平觀。

紹興三年,召為金部員外郎,升郎中。時言事者率毛舉細務,略大利害。桷抗言:「今當專講治道之本,修政事以攘敵國,不當以細故勤聖慮如平時也。」又言:「刺史縣令滿天下,不能皆得人,乞選監司,重其權,久其任。」除太常少卿。又陳攻守二策,在於得人心,修軍政。

五年,除直龍圖閣、知泉州。明年,改兩浙西路提刑。乞置鄉縣三老以厚風俗,凡宮室、車馬、衣服、器械定為差等,重侈靡之禁。八年,遷福建路轉運副使。

十年,復召為太常少卿。適編類徽宗御書成,詔藏敷文閣,桷以為:「舊制自龍圖至徽猷皆設學士、待制,雜壓著令,龍圖在朝請大夫之上,至徽猷在承議郎之上,每閣相去稍遠,議者疑其不倫。直敷文閣者綴徽猷則與諸閣小異,除之則班列太卑,欲參酌取中,並為一列,不必相遠,庶幾名位有倫,仰稱陛下嚴奉祖宗謨訓之意。」又言:「祫祭用太牢,此祀典之常。駐蹕之初,未能備禮,止用一羊,乞檢會紹興六年詔旨,復用太牢。」

十一年,除權禮部侍郎,賜三品服。普安郡王出閣,奉詔與吏部、太常寺討論典故。桷等議以國本未立,宜厚其禮以繫天下望,乃以「皇子出閣禮例」上之,或以為太重。詔以不詳具典故,專任己意,懷姦附麗,與吏部尚書吳表臣、禮部尚書蘇符、郎官方雲翼、丁仲寧、太常屬王普、蘇籍並罷。尋以桷提舉江州太平觀。

十五年,知襄陽府,充京西南路安撫使。襄、漢兵火之餘,民物凋瘵,桷請於朝,以今之戶數視承平時才二十之一,而賦須尚多,乞重行蠲減。明年,金、房兵叛,桷遣將平之而後以聞。漢水決溢,漂蕩廬舍,躬率兵民捍築堤岸,賴以無虞。以疾乞祠,除秘閣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二十四年,改知廣州,充廣南東路經略安撫使,未至而卒,年六十四。

桷寬洪醞籍,以誠接物,而恬于榮利。當秦檜用事,以永嘉為寓里,士之夤緣攀附者,無不躐登顯要。桷以立螭之舊,為人主所知,出入頓挫,晚由奉常少卿擢權小宗伯,復以議禮不阿忤意,遽罷,其節有足稱。自號「無相居士」。有文集十六卷。子汝楫、汝賢、汝諧。孫峴,以詞學擢第,官中書舍人、直學士院。

李璆,字西美,汴人。登政和進士第,調陳州教授,入為國子博士,出知房州。時既榷官茶,復強民輸舊額,貧無所出,被繫者數百人,璆至,即日盡釋之。

宣和三年,廷議將取燕,璆聞之,曰:「百辟卿士,一倡共和,國家安危,其幾在是。」上疏切諫,大略謂:「太祖以聖武得天下,將士皆百戰之餘,以是而取燕雲,宜易為力。然趙普輩無敢贊其決者,蓋識天下大勢,且重民命故也。今承太平之業,父老幸不識兵,雖不得燕雲地,何闕於漢。」疏奏不省。及燕既平,責監英州清溪鎮。

明年,赦還為郎,尋試中書舍人。建言元祐名臣子孫,久被廢錮,宜少寬之。宦官譚稹出師河北,以無功廢,將復進用,璆不肯書行。會山東盜起,州縣不能制,至河北無見糧,軍士洶洶。璆條奏十事,忤大臣意,罷。紹興四年,以集英殿修撰知吉州。江西兵素剽悍,璆始視事,有相挺為亂者,亟捕誅首謀者,撫循其餘,大布恩信,境內遂安。

累遷徽猷閣直學士、四川安撫制置使。成都舊城多毀圮,璆至,首命修築。俄水大至,民賴以安。三江有堰,可以下灌眉田百萬頃,久廢弗修,田萊以荒。璆率部刺史合力修復,竟受其利,眉人感之,繪像祠於堰所。間遭歲饑,民徙,發倉振活,無慮百萬家,治蜀之政多可紀。有「清溪集」二十卷。

李朴,字先之,虔之興國人。登紹聖元年進士第,調臨江軍司法參軍,移西京國子監教授,程頤獨器許之。移虔州教授。以嘗言隆祐太后不當廢處瑤華宮事,有詔推鞫。忌者欲擠之死,使人危言動之,朴泰然無懼色。旋追官勒停,會赦,注汀州司戶。

徽宗即位,翰林承旨范純禮自言待罪四十六日,不聞玉音,謂朴曰:「某事豈便於國乎?某事豈便於民乎?」朴曰:「承旨知而不言,無父風也。」純禮泣下。

右司諫陳瓘薦朴,有旨召對,朴首言:「熙寧、元豐以來,政體屢變,始出一二大臣所學不同,後乃更執圓方,互相排擊,失今不治,必至不可勝救。」又言:「今士大夫之學不求諸己,而惟王氏之聽,敗壞心術,莫大於此。願詔勿以王氏為拘,則英材輩出矣。」蔡京惡朴鯁直,他執政三擬官,皆持之不下,復以為虔州教授。又嗾言者論朴為元祐學術,不當領師儒,罷為肇慶府四會令。

有姦民言邑東地產金寶,立額買撲,破田疇,發墟墓,厚賂乃已,朴至,請罷之。改承事郎,知臨江軍清江縣、廣東路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欽宗在東宮聞其名,及即位,除著作郎,半歲凡五遷至國子祭酒,以疾不能至。高宗即位,除秘書監,趣召,未至而卒,年六十五。贈寶文閣待制,官其子孫二人。

朴自為小官,天下高其名。蔡京將強致之,俾所厚道意,許以禁從,朴力拒不見,京怒形於色,然終不害也。中書侍郎馮熙載欲邂逅見朴,朴笑曰:「不能見蔡京,焉能邂逅馮熙載邪?」居官所至有聲。在廣南,止其帥孫竢以文具勤王,不若發常賦助邊。破漕使鄭良引真臘取安南之計,以息邊患,人稱其智。朴嘗自志其墓曰:「以天為心,以道為體,以時為用,其可已矣。」蓋敘其平生云。有「章貢集」二十卷行於世。

王庠,字周彥,榮州人。累世同居,號「義門王氏」。

祖伯琪,以義聲著於鄉州。有鹽井籍民煎輸,多至破產,惟有祿之家得免。伯琪請于州,均之官戶,而仕者誣訴之,齎恨以歿。父夢易,登皇祐第,力成父志,言於州縣不聽,言于刺史,言于三司,三司以聞,還籍沒者三百五十五家,蠲歲額三十萬斤。嘗攝興州,改川茶運,置茶鋪免役民,歲課亦辦。部刺史恨其議不出己,以他事中之,鐫三秩,罷歸而卒。母向氏,欽聖憲肅后之姑也。

庠幼穎悟,七歲能屬文,儼如成人。年十三,居父喪,哀憤深切,謂弟序曰:「父以直道見擠,母撫柩誓言,期我兄弟成立,贈復父官,乃許歸葬,相與勉之。且制科先君之遺意也,吾有志焉。」遂閉戶,窮經史百家書傳注之學,尋師千里,究其旨歸。蚤歲上范純仁、蘇轍、張商英書,皆持中立不倚之論,呂陶、蘇轍皆器重之。嘗以「經說」寄蘇軾,謂:「二帝三王之臣皆志於道,惟其自得之難,故守之至堅。自孔、孟作「六經」,斯道有一定之論,士之所養,反不逮古,乃知後世見「六經」之易,忽之不行也。」軾復曰:「「經說」一篇,誠哉是言。」

元祐中,呂陶以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薦之,庠以宋邦傑學成未有薦者,推使先就,陶聞而益加敬。未幾,當紹聖諸臣用事,遂罷制科,庠歎曰:「命也,無愧先訓,以之行己足矣。」

崇寧壬午歲,應能書,為首選。京師蝗,庠上書論時政得失,謂中外壅蔽,將生寇戎之患,張舜民見之,歎其危言。下第徑歸,奉親養志,不應舉者八年。

大觀庚寅,行舍法於天下,州復以庠應詔。庠曰:「昔以母年五十二求侍養,不復願仕,今母年六十,乃奉詔,豈本心乎?」時嚴元祐黨禁,庠自陳:「蘇軾、蘇轍、范純仁為知己,呂陶、王吉嘗薦舉,黃庭堅、張舜民、王鞏、任伯雨為交遊,不可入舉求仕,願屏居田里。」以弟序升朝,贈父官,始克葬,葬而母卒。

終喪復舉八行,事下太學,大司成考定為天下第一,詔旌其門。朝廷知其不可屈,賜號「處士」。尋改潼川府教授,賜出身及章服,一日四命俱至,竟力辭不受。雖處山林,唱酬賦詠,皆愛君憂國之言。太后念其姑,嘗欲官,庠以遜其弟、侄及甥,且以田均給庶兄及前母之姊。庠卒,孝宗諡曰「賢節」。

序,宣和間以恩幸至徽猷閣直學士。庠浮沉其間,各建大第,或者謂其晚節隱操少衰云。

王衣,字子裳,濟南歷城人。以門蔭仕,中明法科,歷深、冀二州法曹掾,入為大理評事,升寺正。林靈素得幸,將毀釋氏以逞其私。襄州僧杜德寶毀體然香,有司觀望靈素意,捕以聞。衣閱之曰:「律自傷者杖而已。」靈素求內批,坐以害風教竄流之,停衣官,尋予祠。為陝西都轉運司主管文字、詳定一司敕令所刪定官、通判襲慶府、知濠州,未行,召為刑部員外郎。

建炎初,為司勳郎中,遷大理少卿。三年,韓世忠執苗傅、劉正彥,獻俘,檻車幾百兩,先付大理獄,將盡尸諸市。衣奏曰:「此曹在律當誅,顧其中婦女有僱買及鹵掠以從者。」高宗矍然曰:「卿言極是,朕慮不及此也。」即詔自傅正彥妻子外皆釋之。范瓊有罪下大理寺,衣奉詔鞫之。瓊不伏,衣責以靖康圍城中逼遷上皇,擅殺吳革,迎立張邦昌事,瓊稱死罪。衣顧吏曰:「囚詞服矣。」遂賜死,釋其親屬將佐。

四年,升大理卿。初,帶御器械王球為龍德宮都監,盡盜本宮寶玉器玩,事覺,帝大怒,欲誅之。衣曰:「球固可殺,然非其所隱匿,則盡為敵有,何從復歸國家乎?」乃寬之。

先是,百司愆戾,付寺劾之,至三問取伏狀,被劾者懼對,莫敢辨。衣奏曰:「伏與辨二事也,若一切取伏,是以威迫之,不使自直,非法意也,乞三問未承者,聽辨。」從之。同詳定一司敕令,刪雜犯死罪四十七條,書成,帝嘉其議法詳明。

紹興元年,權刑部侍郎。二年,除集英殿修撰,奉祠。既而趙令畤應詔薦之,復召為刑部侍郎,為言者所格。四年,卒於家。衣質直和易,持法不阿,議者賢之。

論曰:向子諲以相家之子克飭臣節,陳規以文儒之臣有聲鎮守,可謂拔乎流俗者焉。季陵言事不諱,二盧兄弟並用,以材見稱,陳桷守禮知變,李璆為政有惠,咸足紀焉。李朴不訹權威,王庠志高而晚節頗衰,王衣明恕而用刑不刻,雖或器識不齊,亦皆不曠其職也歟!

「金人累歲侵軼,生靈塗炭,怨氣所積,災異之來,固不足怪。『惟先格王,正厥事』,則在我者其可忽邪?臣觀廟堂無擅命之臣,惟將帥之權太盛;宮閫無女謁之私,惟宦寺之習未革。今將帥擁兵自衛,浸成跋扈,苗、劉竊發,勤王之師一至,淩轢官吏,莫敢誰何?此將帥之權太盛,有以干陽也。宦寺縱橫,上下共憤,卒碎賊手,可為戒矣。比聞復召藍珪,黨與相賀,聞者切齒,此宦寺之習未革有以干陽也。「洪範」:『休徵曰肅,時雨若……謀,時寒若;咎徵曰狂,恒雨若……急,恒寒若。』自古天子之出,必載廟主行,示有尊也。前日倉卒迎奉,不能如禮。既至錢塘,置太廟于道宮,薦享有闕;留神御于河滸,安奉後時。不肅之咎,臣意宗廟當之。比年盜賊例許招安,未幾再叛,反墮其計。忠臣之憤不雪,赤子之冤莫報,不謀之咎,臣意盜賊當之。道路之言謂鑾輿不久居此,自臣臆度,決無是事,假或有之,不幾於狂乎?軍興以來,既結保甲,又改巡社,既招弓手,又募民兵,民力竭矣,而猶誅求焉,不幾於急乎?此皆陰道太盛所致。」

「事有可深慮者四,尚可恃者一:大駕未有駐蹕之地、賢人皆無經世之心、兵柄分而將不和、政權去而主益弱;所恃以僅存者,人心未厭而已。

前年議渡江,人以為可,朝廷以為不可,故諱言南渡而降詔回鑾。去年議幸蜀,人以為不可,朝廷以為可,故弛備江、淮,經營關、陝。以今觀之,孰得孰失?維揚之變,朝廷不及知而功歸宦寺;錢塘之變,朝廷不能救而功歸將帥,是致此曹有輕朝士之心。黃潛善好自用不能用人,呂頤浩知使能不知任賢。自張愨、許景衡飲恨而死,凡知幾自重者,往往卷懷退縮。今天下不可謂無兵,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各招亡命以張軍勢,各效小勞以報主恩。然勝不相遜,敗不相救,大敵一至,人自為謀耳。周望在浙西,人能言之;張浚在陝右,無敢言者。夫軍事恐失機會,便宜可也,乃若自降詔書,得無竊命之嫌邪?官吏責以辦事,便宜可也,乃若安置從臣,得無忌器之嫌邪?以至賜姓氏,改寺額,此皆傷於太專,臣恐自陝以西不知有陛下矣。

惟祖宗德澤在人心未忘,所望以中興者此耳,陛下宜有以結之。今欲薄斂以裕民財,而用度方闕;輕徭以紓民力,而師旅方興。罪己之詔屢降,憂民之言屢聞,丁寧切至,終莫之信。臣謂動民以行不以言,陛下爵當賢,祿當功,刑當罪,施設注措無不當理,天下不心服者未之有也。」

「軍興以來,朝廷誥牒,非強以予民則莫售;師旅糧草,非強取于民則莫給。舊例和買,無本可支者久矣,新行和糴,能償其直幾何?一遇軍興,事事責辦,有不足者,預借後年之賦。雖名曰『和』,實彊取之;雖名曰『借』,其實奪之。兵將衣食不取其飽煖,取其豐美;器械不取其堅利,取其華好。務末勝本,初無鬥心,賊至則偽言退保,賊去則盛言收復,遇敗以千為一,遇勝以一為千。今乘輿服御之費十去七八,百官有司之費十去五六,猶無益于國者,軍太冗也。張浚一軍以川、陝贍之,劉光世一軍以淮、浙贍之,李綱一軍以湖廣贍之,上供之物得至司農、太府者無幾。夫強兵不在冗食,今統領家口隨行,一聞賊至,擇精銳者護送老小,其自隨者祗辦走耳,當議者一。虜掠婦女,軍中多有,養既不足,寧免作過,當議者二。所至州軍,邀求犒賞,守令憚生事,竭取民以奉之,當議者三。詭名虛券,隨在批請,枉費官物,當議者四。或假關節,或行賄賂,寄名軍籍,規冒功賞,當議者五。願詔有司專意講求,革因循以作士氣,則軍政立。」復徽猷閣待制,帥廣。

宋史/卷376·卷三百七十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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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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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同 張致遠 薛徽言 陳淵 魏矼 潘良貴 呂本中

常同,字子正,邛州臨邛人,紹聖御史安民之子也。登政和八年進士第。靖康初,除大理司直,以敵難不赴,辟元帥府主管機宜文字,尋除太常博士。

高宗南渡,辟浙帥機幕。建炎四年,詔:「故監察御史常安民、左司諫江公望,抗節剛直,觸怒權臣,擯斥至死。今其子孫不能自振,朕甚憫之。」召同至行在,至則為大宗丞。

紹興元年,乞郡,得柳州。三年,召還,首論朋黨之禍:「自元豐新法之行,始分黨與,邪正相攻五十年。章惇唱於紹聖之初,蔡京和于崇寧之後,元祐臣僚,竄逐貶死,上下蔽蒙,豢成夷虜之禍。今國步艱難,而分朋締交、背公死黨者,固自若也。恩歸私門,不知朝廷之尊;重報私怨,寧復公議之顧。臣以為欲破朋黨,先明是非,欲明是非,先辨邪正,則公道開而奸邪息矣。」上曰:「朋黨亦難破。」同對:「朋黨之結,蓋緣邪正不分,但觀其言行之實,察其朋附之私,則邪正分而朋黨破矣。」上曰:「君子小人皆有黨。」同又對曰:「君子之黨,協心濟國;小人之黨,挾私害公。為黨則同,而所以為黨則異。且如元祐臣僚,中遭讒謗,竄殛流死,而後禍亂成。今在朝之士,猶謂元祐之政不可行,元祐子孫不可用。」上曰:「聞有此論。」同對以:「禍亂未成,元祐臣僚固不能以自明。今可謂是非定矣,尚猶如此,蓋今日士大夫猶宗京、黼等傾邪不正之論。朋黨如此,公論何自而出?願陛下始終主張善類,勿為小人所惑。」

又奏:「自古禁旅所寄,必參錯相制。漢有南北軍,周勃用南軍入北軍以安劉氏,唐李晟亦用神策軍以復京師,是其效也。今國家所仗,惟劉光世、韓世忠、張俊三將之兵耳。陛下且無心腹禁旅,可備緩急,頃者苗、劉之變,亦可鑒矣。」除殿中侍御史。

時韓世忠屯鎮江,劉光世屯建康,以私忿欲交兵。同奏:「光世等不思待遇之恩,而驕狠尚氣,無所忌憚,一旦有急,其能相為唇齒乎?望分是非,正國典。昔漢諸侯王有過,猶責師傅,今兩軍幕屬贊畫無狀,乞先黜責。」上以章示兩軍。

呂頤浩再相,同論其十事,且曰:「陛下未欲遽罷頤浩者,豈非以其有復辟之功乎?臣謂功出眾人,非一頤浩之力。縱使有功,宰相代天理物,張九齡所謂不以賞功者也。」頤浩罷相。論知樞密院、宣撫川陝張浚喪師失地,遂詔浚福州居住。同與辛炳在臺同好惡,上皆重之。

金使李永壽等入見,同言:「先振國威,則和戰常在我;若一意議和,則和戰常在彼。」上因語及武備曰:「今養兵已二十萬。」同奏:「未聞二十萬兵而畏人者也。」

偽齊宿遷令張澤以二千人自拔來歸,泗州守徐宗誠納之,韓世忠以聞。朝論令世忠卻澤等,而械宗誠赴行在。同奏:「敵雖議和,而兩界人往來未嘗有禁,偽齊尚能置歸受館,立賞以招吾民,今乃卻澤,人心自此離矣。況宗誠起土豪,不用縣官財賦,募兵自養,為國障捍,今因受澤而械之,以沮士氣,非策也。」詔處來歸者於淮南,釋宗誠罪。

四年,除起居郎、中書舍人、史館修撰。先是,同嘗上疏論神、哲二史曰:「章惇、蔡京、蔡卞之徒積惡造謗,痛加誣詆,是非顛倒,循致亂危。在紹聖時,則章惇取王安石「日錄」私書改修「神宗實錄」;在崇寧後,則蔡京盡焚毀「時政記」、「日曆」,以私意修定「哲宗實錄」。其間所載,悉出一時姦人之論,不可信於後世。恭惟宣仁保佑之德,豈容異辭,而蔡確貪天之功,以為己力,厚誣聖后,收恩私門。陛下即位之初,嘗下詔明宣仁安社稷大功,令國史院摭實刊修,又復悠悠。望精擇史官,先修「哲宗實錄」,候書成,取「神宗朱墨史」考證修定,庶毀譽是非皆得其實。」上深嘉納。至是,命同修撰,且諭之曰:「是除以卿家世傳聞多得事實故也。」一日奏事,上愀然曰:「向昭慈嘗言,宣仁有保佑大功,哲宗自能言之,正為宮中有不得志於宣仁者,因生誣謗。欲辨白其事,須重修「實錄」,具以保立勞效,昭示來世,此朕選卿意也。」同乞以所得聖語宣付史館,仍記於「實錄」卷末。

張俊乞復其田產稅役,令一卒持書瑞昌,而淩悖其令郭彥參,彥參繫之獄。俊訴於朝,命罷彥參,同並封還二命。俄除集英殿修撰、知衢州,以疾辭,除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

七年秋,以禮部侍郎召還。未數日,除御史中丞。車駕自建康回臨安,同奏:「旋蹕之初,去淮益遠,宜遣重臣出按兩淮,詢人情利病,察官吏侵擾,縱民耕墾,勿收租稅。數年之後,田野加闢,百姓足而國亦足矣。」乃遣樞密使王庶視師,同乞以此奏付庶,詢究罷行。又言:「江浙困于月樁錢,民不聊生。」上為減數千緡。又言:「吳玠屯師興、利,而西川人力已困。玠頃年嘗講屯田,願聞其積穀幾何,減饋運幾何,趙開、李迨相繼為都漕,先後饋運各幾何,令制、漕、帥司條具以聞,然後按實講究,以紓民力。」又言:「國家養兵,不為不多,患在於偏聚而不同力,自用而不同心。今韓世忠在楚,張俊在建康,岳飛在江州,吳玠在蜀,相去隔遠,情不相通。今陛下遣樞臣王庶措置邊防,宜令庶會集將帥,諭以國體,協心共議禦敵,常令諸軍相接以常山蛇勢,一意國家,無分彼此,緩急應援,皆有素定之術。」詔付王庶出示諸將。

同乞郡,除顯謨閣直學士、知湖州。復召,請祠,詔提舉江州太平觀。紹興二十年卒。

張致遠,字子猷,南劍州沙縣人。宣和三年,中進士第。宰相范宗尹薦其才,召對,擢為樞密院計議官。建寇范汝為已降,猶懷反側,而招安官謝嚮、陸棠受賊賂,陰與之通。致遠謁告歸,知其情,還白執政,請鋤其根枿,於是捕嚮、棠及制置司屬官施宜生付獄。詔參知政事孟庾為福州宣撫使討賊,韓世忠副之,辟致遠為隨軍機宜文字。賊平,除兩浙轉運判官,改廣東轉運判官。招撫劇盜曾袞等,賊眾悉降。

紹興四年,以監察御史召。未至,除殿中侍御史。時江西帥胡世將請增和買絹折納錢,致遠上疏言:「折納絹錢本欲少寬民力,而比舊增半,是欲乘民之急而厚其斂也。」從之。

金人與劉豫分道入寇,宰相趙鼎勸高宗親征,朝士尚以為疑,白鼎審處。致遠入對,獨贊其決。遷侍御史。言:「聚財養兵,皆出民力,善理財者,宜固邦本。請罷榷福建鹽,精擇三司使、副,以常平茶鹽合為一官,令計經常,量入為出,先務省節,次及經理。」詔戶部講究。

五年,除戶部侍郎,進吏部侍郎,尋復為戶部侍郎。言:「陛下欲富國強兵,大有為於天下,願詔大臣力務省節,明禁僭侈,自宮禁始,自朝廷始。額員可減者減之,司屬可併者併之。使州縣無妄用,歸其餘於監司;監司無妄用,歸其餘於朝廷;朝廷無橫費,日積月聚,惟軍須是慮,中興之業可致也。」除給事中。

尋以老母丐外,以顯謨閣待制知台州。朝廷以海寇鄭廣未平,改知福州。六年八月,廣等降,致遠選留四百人,置營城外,餘遣還業。復遣廣討他郡諸盜,數月悉平。

八年正月,再召為給事中。出知廣州。尋以顯謨閣待制致仕。十七年卒,年五十八。

致遠鯁亮有學識,歷臺省、侍從,言論風旨皆卓然可觀。趙鼎嘗謂其客曰:「自鼎再相,除政府外,從官如張致遠、常同、胡寅、張九成、潘良貴、呂本忠、魏矼皆有士望,他日所守當不渝。」識者謂鼎為知人云。

薛徽言,字德老,溫州人。登進士第,為樞密院計議官。紹興二年,遣使分行諸路,徽言在選中,以權監察御史宣諭湖南。時郴、道、桂陽旱饑,徽言請於朝,不待報即諭漕臣發衡永米以振,而以經制銀市米償之,所刺舉二十人。使還,他使皆進擢,宰相呂頤浩以徽言擅易守臣,而移用經制銀,出知興國軍。入為郎、遷右司,擢起居舍人。時秦檜與金人議和,徽言與吏部侍郎晏敦復等七人同拜疏爭之。一日,檜於上前論和,徽言直前引義固爭,反復數刻。中寒疾而卒。高宗念之,賻絹百匹,特與遺表恩。

陳淵,字知默,南劍州沙縣人也。紹興五年,給事中廖剛、中書舍人胡寅、朱震、權戶部侍郎張致遠言:「淵乃瓘之諸孫,有文有學,自瓘在時,器重特甚,垂老流落,負材未試。」充樞密院編修官。會李綱以前宰相為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辟為制置司機宜文字。

七年,詔侍從舉直言極諫之士,胡安國以淵應。召對,改官,賜進士出身。九年,除監察御史,尋遷右正言。入對,論:「比年以來,恩惠太濫,賞給太厚,頒賚賜予之費太過。所用既眾,而所入實寡,此臣所甚懼也。「周官」:『唯王及后、世子不會』,說者謂不得以有司之法治之,非周公作法開後世人主侈用之端也。臣謂塚宰以九式均節財用,有司雖不會,塚宰得以越式而論之。若事事以式,雖不會猶會也。臣願陛下凡有錫賚,法之所無而於例有疑者,三省得以共議,戶部得以執奏,則前日之弊息矣。」

淵面對,因論程頤、王安石學術同異,上曰:「楊時之學能宗孔、孟,其「三經義辨」甚當理。」淵曰:「楊時始宗安石,後得程顥師之,乃悟其非。」上曰:「以「三經義解」觀之,具見安石穿鑿。」淵曰:「穿鑿之過尚小,至於道之大原,安石無一不差。推行其學,遂為大害。」上曰:「差者何謂?」淵曰:「聖學所傳止有「論」、「孟」、「中庸」,「論語」主仁,「中庸」主誠,「孟子」主性,安石皆暗其原。仁道至大,「論語」隨問隨答,惟樊遲問,始對曰:『愛人。』愛特仁之一端,而安石遂以愛為仁。其言「中庸」,則謂中庸所以接人,高明所以處己。「孟子」七篇,專發明性善,而安石取揚雄善惡混之言,至於無善無惡,又溺於佛,其失性遠矣。」

鄭億年復資政殿學士、奉朝請,召見於內殿。淵言:「億年故相居中之子,雖為從官,而有從賊之醜,乞寖其職名。」不報。億年,右僕射秦檜之親黨也,由是檜怒之。除祕書少監兼崇政殿說書,以祖名辭。改宗正少卿,以何鑄論罷。主管台州崇道觀。十五年,卒。

魏矼,字邦達,和州歷陽人,唐丞相知古後也。少穎悟。時方尚王氏新說,矼獨守所學。宣和三年,上舍及第。建炎四年,召赴闕,詔改宣教郎,除詳定一司敕令所刪定官。

紹興元年,遷樞密院計議官,遷考功郎。會星變,矼因轉對,言:「治平間,彗出東方,英宗問輔臣所以消弭之道,韓琦以明賞罰為對。比年以來,賞之所加,有未參選而官已升朝者,有未經任而輒為正郎者,罰之所加,有未到任而例被衝替者,有罪犯同而罰有輕重者。」力言大臣黜陟不公,所以致異。上識其忠,擢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

臨安火,延燒數千家,獻諛者謂非災異。矼言:「「春秋」定、哀間數言火災,說者謂孔子有德而魯不能用,季孫有惡而不能去,故天降之咎。今朝廷之上有姦慝邪佞之人未逐乎?百執事之間有朋附奔競之徒未汰乎?搢紳有公忠宿望及抱道懷藝、有猷有守之士未用乎?在位之人,畏人軋己,方且蔽賢,未聞推誠盡公,旁招俊乂。宜鑒定、哀之失,甄別邪正,亟加進用。」

內侍李𠪙飲韓世忠家,刃傷弓匠,事下廷尉。矼言:「內侍出入宮禁,而狠戾發於杯酒,乃至如此,豈得不過為之慮?建炎詔令禁內侍不得交通主兵官及預朝政,違者處以軍法。乞申嚴其禁,以謹履霜之戒。」於是𠪙杖脊配瓊州。遷侍御史,賜矼五品服。

時朱勝非獨相,矼論:「勝非無所建明,惟知今日進呈一二細故,明日啟擬一二故人,而機務不決,軍政不修,除授挾私,賢士解體。」又疏其五罪,詔令勝非持餘服。又言:「國家命令之出,必先錄黃。其過兩省,則給舍得以封駁;其下所屬,則臺諫得以論列。此萬世良法也。竊聞近時三省、樞密院,間有不用錄黃而直降指揮者,亦有雖畫黃而不下六部者,望並依舊制。」

劉豫挾金人入寇,宰相趙鼎決親征之議,矼請扈從,因命督江上諸軍。時劉光世、韓世忠、張俊三大將權均勢敵,又懷私隙,莫肯協心。矼首至光世軍中,諭之曰:「賊眾我寡,合力猶懼不支,況軍自為心,將何以戰?為諸公計,當思為國雪恥,釋去私隙,不獨有利於國,亦將有利其身。」光世許之,遂勸其貽書二帥,示以無他,二帥復書交歡。光世以書聞,由此眾戰屢捷,軍聲大振。

上至平江,魏良臣、王倫使金回,約再遣使,且有恐廹語。矼請罷「講和」二字,飭厲諸將,力圖攻取。會金屢敗遁去,使亦不遣。遷祕書少監。

矼在職七閱月,論事凡百二十餘章。尋乞補外,除直龍圖閣、知泉州,以親老辭,知建州。尋召還,丐祠,不允,除權吏部侍郎。

八年,金使入境,命矼充館伴使,矼言:「頃任御史,嘗論和議之非,今難以專論。」秦檜召矼至都堂,問其所以不主和之意,矼具陳敵情難保,檜諭之曰:「公以智料敵,檜以誠待敵。」矼曰:「相公固以誠待敵,第恐敵人不以誠待相公耳。」檜不能屈,乃改命吳表臣。

詔金使入境,欲屈己就和,令侍從、臺諫條奏來上。矼言:「臣素不熟敵情,不知使人所需者何禮,陛下所以屈己者何事。賊豫為金人所立,為之北面,陛下承祖宗基業,天命所歸,何藉於金國乎?傳聞奉使之歸,謂金人悉從我所欲,必無難行之禮,以重困我,陛下何過自取侮乎?如或不可從之事,儻輕許之,他時反為所制,號令廢置將出其手,一有不從,便生兵隙。予奪在彼,失信在我,非計之得也。雖使還我空地,如之何而可保?雖欲寢兵,如之何而可寢?雖欲息民,如之何而可息?非計之得也。陛下既欲為親少屈,更願審思天下治亂之機,酌之群情,擇其經久可行者行之,其不可從者,以國人之意拒之,庶無後悔。所謂國人者,不過萬民、三軍爾。搢紳與萬民一體,大將與三軍一體,今陛下詢于搢紳,民情大可見矣。欲望速召大將,各帶近上統制官數人同來,詳加訪問,以塞他日意外之憂。大將以為不可,則其氣益堅,何憂此敵。」

未幾,丁父憂。免喪,除集英殿修撰、知宣州,不就。改提舉太平興國宮,自是奉祠,凡四任。丁內艱以卒。

潘良貴,字子賤,婺州金華人。以上舍釋褐為辟雍博士,遷秘書郎。時宰相蔡京與其子攸方以爵祿鉤知名士,良貴屹然特立,親故數為京致願交意,良貴正色謝絕。除主客郎中,尋提舉淮南東路常平。

靖康元年,召還。賜對,欽宗問孰可秉鈞軸者,良貴極言:「何㮚、唐恪等四人不可用,他日必誤社稷。陛下若欲扶危持顛之相,非博詢於下僚,明揚於微陋,未見其可。」語徹於外,當國者指為狂率,黜監信州汭口排岸。

高宗即位,召為左司諫。既見,請誅偽黨,使叛命者受刃國門,即敵人不敢輕議宋鼎。又乞封宗室賢者于山東、河北,以壯國體,巡幸維揚,養兵威以圖恢復。黃潛善、汪伯彥惡其言,改除工部。良貴以不得其言,求去,主管明道宮。

越數年,除提點荊湖南路刑獄,主管江州太平觀,除考功郎,遷左司。宰相呂頤浩從容謂良貴曰:「旦夕相引入兩省。」良貴正色對曰:「親老方欲乞外,兩省官非良貴可為也。」退語人曰:「宰相進退一世人才,以為賢邪,自當擢用,何可握手密語,先示私恩。若士大夫受其牢籠,又何以立朝。」即日乞補外,以直龍圖閣知嚴州。到官兩月,請祠,主管亳州明道宮。起為中書舍人。

會戶部侍郎向子諲入見,語言煩褻,良貴故善子諲,是日攝起居,立殿上,徑至榻前厲聲曰:「子諲以無益之談久煩聖聽!」子諲欲退,高宗顧良貴曰:「是朕問之。」又諭子諲且款語。子諲復語,久不止,良貴叱之退者再。高宗色變,閤門併彈之,於是二人俱待罪。有旨良貴放罪,子諲無罪可待。

良貴求去,以集英殿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觀。起知明州。朞年,除徽猷閣待制、提舉亳州明道宮。既歸,不出者十年。李光得罪,良貴坐嘗與通書,降三官。卒,年五十七。

良貴剛介清苦,壯老一節。為博士時,王黼、張邦昌俱欲妻以女,拒之。晚家居貧甚,秦檜諷令求郡,良貴曰:「從臣除授合辭免,今求之于宰相,辭之於君父,良貴不敢為也。」其諫疏多焚稿,僅存雜著十五卷,新安朱熹為之序。

呂本中,字居仁,元祐宰相公著之曾孫、好問之子。幼而敏悟,公著奇愛之。公著薨,宣仁太后及哲宗臨奠,諸童稚立庭下,宣仁獨進本中,摩其頭曰:「孝於親,忠於君,兒勉焉。」

祖希哲師程頤,本中聞見習熟。少長,從楊時、游酢、尹焞遊,三家或有疑異,未嘗苟同。以公著遺表恩,授承務郎。紹聖間,黨事起,公著追貶,本中坐焉。

元符中,主濟陰簿、秦州士曹掾,辟大名府帥司幹官。宣和六年,除樞密院編修官。靖康改元,遷職方員外郎,以父嫌奉祠。丁父憂,服除,召為祠部員外郎,以疾告去。再直秘閣,主管崇道觀。

紹興六年,召赴行在,特賜進士出身,擢起居舍人兼權中書舍人。內侍李琮失料歷,上以潛邸舊人,不用保任特給之。本中言:「若以異恩別給,非所謂『宮中府中當為一體』者。」上見繳還,甚悅,令宰臣諭之曰:「自今有所見,第言之。」

監階州草場苗亙以贓敗,有詔從黥,本中奏:「近歲官吏犯贓,多至黥籍,然四方之遠,或有枉濫,何由盡知?異時察其非辜,雖欲抆拭,其可得乎?若祖宗以來此刑嘗用,則紹聖權臣當國之時,士大夫無遺類久矣。願酌處常罰,毋令姦臣得以藉口於後世。」從之。

七年,上幸建康,本中奏曰:「當今之計,必先為恢復事業,求人才,恤民隱,講明法度,詳審刑政,開直言之路,俾人人得以盡情。然後練兵謀帥,增師上流,固守淮甸,使江南先有不可動之勢,伺彼有釁,一舉可克。若徒有恢復之志,而無其策,邦本未強,恐生他患。今江南、兩浙科須日繁,閭里告病,倘有水旱乏絕,姦宄竊發,未審朝廷何以待之?近者臣庶勸興師問罪者,不可勝數,觀其辭固甚順,考其實不可行。大抵獻言之人,與朝廷利害絕不相侔,言不酬,事不濟,則脫身而去。朝廷施設失當,誰任其咎?鷙鳥將擊,必匿其形,今朝廷於進取未有秋毫之實,所下詔命,已傳賊境,使之得以為備,非策也。」又奏:「江左形勢如九江、鄂渚、荊南諸路,當宿重兵,臨以重臣。吳時謂西陵、建平,國之藩表,願精擇守帥,以待緩急,則江南自守之計備矣。」

內侍鄭諶落致仕,得兵官。本中言:「陛下進臨江滸,將以有為,今賢士大夫未能顯用,巖穴幽隱未能招致,乃起諶以統兵之任,何邪?」命遂寢。引疾乞祠,直龍圖閣、知台州,不就,主管太平觀。召為太常少卿。

八年二月,遷中書舍人。三月,兼侍講。六月,兼權直學士院。金使通和,有司議行人之供,本中言:「使人之來,正當示以儉約,客館芻粟若務充悅,適啟戎心。且成敗大計,初不在此,在吾治政得失,兵財強弱,願詔有司令無乏可也。」

初,本中與秦檜同為郎,相得甚歡。檜既相,私有引用,本中封還除目,檜勉其書行,卒不從。趙鼎素主元祐之學,謂本中公著後,又范沖所薦,故深相知。會「哲宗實錄」成,鼎遷僕射,本中草制,有曰:「合晉、楚之成,不若尊王而賤霸;散牛李之黨,未如明是以去非。」檜大怒,言於上曰:「本中受鼎風旨,伺和議不成,為脫身之計。」風御史蕭振劾罷之。提舉太平觀,卒。學者稱為「東萊先生」,賜諡「文清」。

有詩二十卷,得黃庭堅、陳師道句法;「春秋解」一十卷;「童蒙訓」三卷;「師友淵源錄」五卷,行於世。

論曰:「傳」有之「不有君子,其何能國。」紹興之世,呂頤浩、秦檜在相位,雖有君子,豈得盡其志,宋之不能圖復中原,雖曰天命,豈非人事乎?若常同、張致遠、薛徽言、陳淵、魏矼、潘良貴、呂本中,其才猷皆可以經邦,其風節皆可以厲世,然皆論議不合,奉祠去國,可為永慨矣。

宋史/卷375·卷三百七十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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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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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肅 李邴 滕康 張守 富直柔 馮康國

鄧肅,字志宏,南劍沙縣人。少警敏能文,美風儀,善談論。李綱見而奇之,相倡和,為忘年交。居父喪,哀毀踰禮,芝產其廬。入太學,所與游皆天下名士。時東南貢花石綱,肅作詩十一章,言守令搜求擾民,用事者見之,屏出學。

欽宗嗣位,召對便殿,補承務郎,授鴻臚寺簿。金人犯闕,肅被命詣敵營,留五十日而還。張邦昌僭位,肅義不屈,奔赴南京,擢左正言。

先是,朝廷賜金國帛一千萬,肅在其營,密覘,均與將士之數,大約不過八萬人,至是為上言之,且言:「金人不足畏,但其信賞必罰,不假文字,故人各用命。朝廷則不然,有同時立功而功又相等者,或已轉數官,或尚為布衣,輕重上下,只在吏手。賞既不明,誰肯自勸?欲望專立功賞一司,使凡立功者得以自陳。若功狀已明而賞不行,或功同而賞有輕重先後者,並置之法。」上從之。

朝臣受偽命者眾,肅請分三等定罪。上以肅在圍城中,知其姓名,令具奏。肅言:「叛臣之上者,其惡有五:諸侍從而為執政者,王時雍、徐秉哲、吳𠦅、呂好問、莫儔、李回是也;諸庶官及宮觀而起為侍從者,胡思、朱宗、周懿文、盧襄、李擢、范宗尹是也;撰勸進文與赦書者,顏博文、王紹是也;朝臣之為事務官者,私結十友講冊立邦昌之儀者是也;因張邦昌改名者,何昌言改為善言、其弟昌辰改為知辰是也。乞置之嶺外。所謂叛臣之次者,其惡有三:諸執政、侍從、臺諫稱臣於偽庭,執政馮澥、曹輔是也,侍從者已行遣,獨李會尚為中書舍人,臺諫中有為金人根括而被杖,一以病得免者,其餘無不在偽楚之庭;以庶官而升擢者,不可勝數,乞委留守司按籍考之,則無有遺者;願為奉使者,黎確、李健、陳戩是也,乞於遠小處編管。若夫庶官在位供職不廢者,但苟祿而已,乞赦其罪而錄其名,不復用為臺諫、侍從。」上以為然。

耿南仲得祠祿歸,其子延禧為郡守,肅劾:「南仲父子同惡,沮渡河之戰,遏勤王之兵,今日割三鎮,明日截兩河。及陛下欲進援京城,又為南仲父子所沮。誤國如此,乞正典刑。」南仲嘗薦肅于欽宗,肅言之不恤,上嘉其直,賜五品服。

范訥留守東京,肅言:「訥出師兩河,望風先遁,今語人曰:『留守之說有四,戰、守、降、走而已。戰無卒,守無糧,不降則走。』且漢得人傑,乃守關中,奔軍之將,豈宜與此。」訥遂罷。內侍陳良弼肩輿至橫門外,開封買入內女童,肅連章論之。時官吏多託故而去,肅建議削其仕版,而取其祿以給禁衛,若夫先假指揮徑徙江湖者,乞追付有司以正其罪。

因入對,言:「外夷之巧在文書簡,簡故速;中國之患在文書煩,煩故遲。」上曰:「正此討論,故倂三省盡依祖宗法。」及建局討論祖宗官制,兩月不見施行,肅言:「太祖、太宗之時,法嚴而令速,事簡而官清,未嘗旁搜曲引以稽賞罰,故能以十萬精兵混一六合。自時厥後,群臣無可議者,今日獻一策,明日獻一言,煩冗瑣碎,惟恐不備,此文書所以益煩,而政事所以益緩也。今兵戈未息,豈可揖遜進退,尚循無事之時?欲乞限以旬日,期於必至,庶幾法嚴事簡,賞罰之權不至濡滯。」肅在諫垣,遇事感激,不三月凡抗二十疏,言皆切至,上多採納。

會李綱罷,肅奏曰:「綱學雖正而術疏,謀雖深而機淺,固不足以副聖意。惟陛下嘗顧臣曰:『李綱真以身徇國者。』今日罷之,而責詞甚嚴,此臣所以有疑也。且兩河百姓無所適從,綱措置不一月間,民兵稍集,今綱既去,兩河之民將如何哉?偽楚之臣紛紛在朝,李綱先乞逐逆臣邦昌,然後叛黨稍能正罪,今綱既去,叛臣將如何哉?叛臣在朝,政事乖矣,兩河無兵,外夷驕矣,李綱於此,亦不可謂無一日之長。」執政怒,送肅吏部,罷歸居家。紹興二年,避寇福唐,以疾卒。

李邴,字漢老,濟州任城縣人。中崇寧五年進士第,累官為起居舍人,試中書舍人。北方用兵,酬功第賞,日數十百,邴辭命無留難。除給事中、同修國史兼直學士院,遷翰林學士。嘗與禁中曲宴,徽宗命賦詩,高麗使入貢,邴為館伴,徽宗遣中使持示,使者請傳錄以歸。未幾,坐言者罷,提舉南京鴻慶宮。

欽宗即位,除徽猷閣待制、知越州。久之,再落職,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高宗即位,復徽猷閣待制。逾歲,召為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

苗傅、劉正彥迫上遜位,上顧邴草詔,邴請得御劄而後敢作。朱勝非請降詔赦,邴就都堂草之。除翰林學士。初,邴見苗傅,面諭以逆順禍福之理,且密勸殿帥王元俾以禁旅擊賊,元唯唯不能用,即詣政事堂白朱勝非,適正彥及其黨王世修在焉,又以大義責之,人為之危,邴不顧也。時御史中丞鄭瑴又抗疏言睿聖皇帝不當改號,於是邴、瑴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邴與張守分草百官章奏,三奏三答,及太后手詔與復辟赦文,一日而具。

四月,拜尚書右丞,未幾,改參知政事。上巡江寧,太后六宮往豫章,命邴為資政殿學士、權知行臺三省樞密院事。以與呂頤浩論不合,乞罷,遂以本職提舉杭州洞霄宮。未閱月,起知平江府。會兄鄴失守越州,坐累落職。明年,即引赦復之,又升資政殿學士。

紹興五年,詔問宰執方略,邴條上戰陣、守備、措畫、綏懷各五事。

戰陣之利五,曰出輕兵、務遠略、儲將帥、責成功、重賞格,大略謂:「關陝為進取之地,淮南為保固之地。關陝雖利於進取,然不用師於京東以牽制其勢,則彼得一力以拒我。今大將統兵者數人,皆所恃以為根本,萬一失利,將不可復用。偏裨中如牛皋、王進、楊珪、史康民皆京東土人,知地險易,可各配以部曲三五千人,或出淮陽,或出徐、泗,彼將奔命之不暇,此不動而分陝西重兵之一端也。關陝今雖有二宣撫,其體尚輕,非遣大臣不可。呂頤浩氣節高亮,李綱識量宏遠,威名素著,願擇其一而用之,必有以報陛下。」又言:「陛下即位之初,韓世忠、劉光世、張俊威名隱然為大將,今又有吳玠、岳飛者出矣。願詔大將,于所部舉智謀忠勇可以馭眾統師各兩三人,朝廷籍記。遇有事宜,使當一隊,毋隸大將,則諸人競奮才智,皆飛、玠之儔矣。大將爵位已崇,難相統一,自今用兵,第可授以成算,使自為戰而已,慎勿遣重臣臨之,以輕其權而分其功。今卻敵退師之後,必論功行賞,願因此詔有司預定賞格,謂如得城邑及近上首領之類,自一命至節度使,皆差次使足相當。」

所謂守備之宜有五,曰固根本、習舟師、防他道、講遺策、列長戍,大略謂:「江、浙為今日根本,欲保守則失進取之利,欲進取則慮根本之傷。古之名將,內必屯田以自足,外必因糧於敵。誠能得以功名自任如祖逖者,舉淮南而付之,使自為進取,而不至虛內以事外。臣聞朝廷下福建造海船七百隻,必如期而辦,乞仿古制,建伏波、下瀨、樓船之官,以教習水戰,俾近上將佐領之,自成一軍,而專隸於朝廷。無事則散之緣江州郡,緩急則聚而用之。臣度敵人他年入寇,懲創今日之敗,必先以一軍來自淮甸,為築室反耕之計,以綴我師。然後由登、萊泛海窺吳、越,以出吾左,由武昌渡江窺江、池,以出吾右,一處不支則大事去矣。願預講左支右吾之策。夫兵之形無窮,願詔臨江守臣,凡可設奇以誤敵者,如吳人疑城之類,皆預為措畫。今長江之險,綿數千里,守備非一,苟制得其要,則用力少而見功多。願差次其最緊處,屯軍若干人,一將領之,聽其郡守節制,次緊稍緩處差降焉,有事則以大將兼統之。既久則諳熟風土,緩急可用,與旋發之師不侔矣。」

所謂措畫之方有五,曰親大閱、補禁衛、講軍制、訂使事、降敕榜,大略謂:「因秋冬之交,辟廣場,會諸將,取士卒才藝絕特者而爵賞之。建炎以來,禁衛單寡,乃藉五軍以為重,臣常寒心。願擇忠實嚴重之將以為殿帥,稍補禁衛之闕,使隱然自成一軍,則其馭諸將也,若臂之使指矣。今諸郡廂禁冗占私役者,大郡二三千人,小郡亦數百人。臣願講求,除郡守兵將官自禁軍給事外,餘兼從衣糧使自僦人以役。大抵殺廂軍三分之二,而以其衣糧之數盡募禁軍。金人自用兵以來,未嘗不以和好為言,此決不可恃。然二聖在彼,不可遂已,姑以餘力行之耳。臣謂宜專命一官,如古所謂行人者,或止左右司領之,當遣使人,舉成法而授之,庶免臨時斟酌之勞,而朝廷得以專意治兵矣。劉豫僭叛,理必滅之,謂宜降敕榜,明著豫僭逆之罪,曉諭江北士民,此亦兵家所謂伐謀伐交者。」

所謂綏懷之略有五,曰宣德意、先振恤,通關津、選材能、務寬貸,大略謂:「山東大姓結為山砦以自保,今雖累年,勢必有未下者。願募有心力之人,密往詔諭。應淮北遺民來歸者,令淮南州郡給以行由,差船津濟,量差地分人護送,毋得邀阻。有官人先次注授差遣,無官而貧乏者,令沿江州郡以官舍居之,仍量給錢米三兩月,其能自營為生乃止。內有才智可用之人,隨宜任使,勿但縻以爵秩而已。凡諸將行師入境,敢抗拒者,固在剿戮。其有善良、老弱之人,皆從寬貸,使之有更生之望。」不報。

邴閒居十有七年,薨於泉州,年六十二,諡「文敏」。有「草堂集」一百卷。

滕康,字子濟,應天府宋城人。登崇寧五年進士第,又中詞學兼茂科,除秘書省正字,遷著作佐郎、尚書工部禮部員外郎、國子司業。

靖康二年,元帥府聞康習憲章,召至濟州。康率群臣勸進,除太常少卿,使定登極禮儀。凡告天及肆赦之文,皆康為之,辭意激切,聞者感動。除起居舍人、權給事中,進起居郎兼討論祖宗法度檢討官,試中書舍人。

會顯謨閣學士孟忠厚乞用父任減年遷官,康言:「忠厚,隆祐太后之侄也,太宗以來,凡母后兄弟之子無為侍從者。」武義大夫康義用登極恩,遷遙郡刺史,康又封還詞頭,言:「恩例遷官一等,謂于階官上進一階。今康義得特旨轉一官,自武義大夫躐上遙郡刺史,名為遷一官,實升五等,紊法之甚也。自古召亂之源,非外戚撓法,則內侍干政,漢、唐可鑒。」凡再降旨,竟不肯行。

後軍統制韓世忠以不能戢所部,坐贖金。康言:「世忠無赫赫功,祗緣捕盜微勞,遂亞節鉞。今其所部卒伍至奪御器,逼諫臣於死地,乃止罰金,何以懲後?」詔降世忠一官。

知江州陳彥文用劉光世奏,錄其守城功,遷龍圖閣待制。康以光世所上彥文功狀前後牴牾,閣而未下。宰相力主彥文,趣康行詞,康論不已,宰相銜之。會布衣省試卷子不合式,康以其文取之,諫官李處遯論奏,遂以集英殿修撰提舉杭州洞霄宮。

未幾,移蹕錢塘,再除中書舍人,奏曰:「去歲郊禮前日食,而日官不以聞,廷臣不以告,使陛下所以應天者未至,故逆臣敢萌不軌者,無先事之戒也。陛下即位,行再歲矣,側怛愛民之政徒為空言,而百姓不被其恩;哀痛責躬之詔不著事實,四方不以為信。忠佞並馳,而多士解體;刑賞失當,而三軍沮氣。臣願陛下取建炎初元以來所下詔書,所舉政事,熟思審度,得無一二不類臣言者乎?望參稽得失而罷行之。」上再三褒諭,稱其有諫臣風。除左諫議大夫。旬日間,封章屢上,遂擢翰林學士。翌日,除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建炎三年,宰相呂頤浩議幸武昌為趨陝之計,既移蹕建康,又議欲盡棄中原,徙居民于東南。康力持不可,上悟而止。未幾,上請太后奉神主如江西,以參知政事李邴權知三省樞密院事,康為資政殿學士,同從衛以行。邴辭疾,又命康權知,以劉珏為貳。賜康褒詔,許綴宰執班奏事。

康從衛至洪州,劉光世護江不密,金人絕而渡,康等倉卒奉太后趨虔州。殿中侍御史張延壽論康與珏無憂國之心,至使太后涉險,為敵人追迫,責授康秘書少監,分司南京,永州居住。未幾,許自便,復左朝請大夫,提舉明道宮。紹興二年九月卒,年四十八。八年,追復龍圖閣學士。有文集二十卷。

張守,字子固,常州晉陵人。家貧無書,從人假借,過目輒不忘。登崇寧元年進士第,中詞學兼茂科。除詳定「九域圖志」編修官。以省員罷,改宣德郎,擢為監察御史。丁內艱去。

建炎元年冬,召還,改官,賜五品服。上在維揚,粘罕將自東平歷泗、淮以窺行在,宰臣汪伯彥、黃潛善以為李成餘黨不足畏,上召百官各言所見。葉夢得請上南巡,阻江為守,張俊亦奏敵勢方張,宜且南渡。守獨抗疏,上防淮渡江利害六事,又別疏言金人犯淮甸之路有四,宜擇四路帥守繕兵儲粟以捍禦之。疏再上,又請詔大臣惟以選將治兵為急,凡不急之務,付之都司、六曹。二相滋不悅,遂建議遣守撫諭京城,守聞命即就道。

三年正月,還,奏金人必來,願早為之圖,上惻然。除起居郎兼直學士院。金人果渡淮,上幸臨安。遷御史中丞。

苗、劉既平,詔赦百官,表奏皆守與李邴分為之。守論宰相朱勝非不能思患預防,致賊猖獗,乞罷政,疏留中不出,既而勝非竟罷政。

呂頤浩初相,舉行司馬光之言,欲併合三省,詔侍從、臺諫集議。守言光之所奏,較然可行,若更集眾,徙為紛紜。既而悉無異論,竟合三省為一。

上幸建康,呂頤浩、張浚叶議,將奉上幸武昌為趨陝之計。時方拜浚為宣撫處置使,身任陝、蜀,守與諫議大夫滕康皆持不可,曰:「東南今日根本也,陛下遠適,則姦雄生窺伺之心。況將士多陝西人,以蜀近關陝,可圖西歸,自為計耳,非為陛下與國家計也。」守又陳十害,至殿廬謂康曰:「幸蜀之事,吾曹當以死爭之。」 上曰:「朕固以為難行。」議遂寢。

六月,久雨恒陰,呂頤浩、張浚皆謝罪求去,詔郎官以上言闕政。初,守為副端時嘗上疏曰:「陛下處宮室之安,則思二帝、母后穹廬毳幕之居;享膳羞之奉,則思二帝、母后膻肉酪漿之味;服細暖之衣,則思二帝、母后窮邊絕塞之寒苦;操與奪之柄,則思二帝、母后語言動作受制於人;享嬪御之適,則思二帝、母后誰為之使令;對臣下之朝,則思二帝、母后誰為之尊禮。思之又思,兢兢栗栗,聖心不倦,而天不為之助順者,萬無是理也。」至是復申前說,曰:「今罪己之詔數下,而天未悔禍,實有所未至耳。」且曰:「天時人事至此極矣,陛下睹今日之勢與去年孰愈?而朝廷之措置施設,與前日未始異也。俟其如維揚之變而後言之,則雖斥逐大臣,無救於禍。漢制災異策免三公,今任宰相者,雖有勳勞,然其器識不足以斡旋機務。願更擇文武全材、海內所共推者,親擢而並用之。上書論事,或有切直,宜加褒擢以來言路。」

先是,守嘗論呂頤浩不可獨任,張浚不可西去,與上意異,乞補外。除禮部侍郎,不拜,上命呂頤浩至政事堂,諭以正人端士不宜輕去,守始受命。殿中侍御史趙鼎入對,論守無故下遷,上曰:「以其資淺。」鼎曰:「言事官無他過,願陛下毋沮其氣。」於是遷翰林學士、知制誥。九月,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扈從由海道至永嘉,回至會稽。

四年五月,除參知政事,守嘗薦汪伯彥,沈與求劾其短,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未幾,知紹興府。尋以內祠兼侍讀,守力辭,改知福州。時右司員外郎張宗臣請令福建築城,守奏:「福州城于晉太康三年,偽閩增廣至六千七百餘步,國初削平已久,公私困弊,請俟他年。」遂止。尋以變易度牒錢百萬餘緡輸之行在,助國用。

時劉豫導金人寇淮,上次平江,諸將獻俘者相踵,守聞之,上疏曰:「今以獻俘誠皆金人,或借諸國,則戮之可也。至如兩河、山東之民,皆陛下赤子,驅迫以來,豈得已哉?且諭以恩信,貸之使歸,願留者亦聽,則賊兵可不戰而潰。」金人既遁,詔諸將渡江追擊,守復上疏,以敵情難測,願留劉光世控禦諸渡。

上既還臨安,又詔問守以攻戰之利、守備之宜、綏懷之略、措置之方,守言:

閩自范汝為之擾,公私赤立,守在鎮四年,撫綏凋瘵,且請於朝,蠲除福州所貸常平緡錢十五萬。累請去郡,以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召還,甫兩月,復引病丐去,知平江府,力丐祠以歸。

六年十二月,召見,即日除參知政事,明日兼權樞密院事。七年,張浚罷劉光世兵柄,而欲以呂祉往淮西撫諭諸軍,守以為不可,浚不從,守曰:「必曰改圖,亦須得聞望素高、能服諸將之心者乃可。」浚不聽,遂有酈瓊之變。及臺諫交章論浚,御批安置嶺表,趙鼎不即行,守力解上曰:「浚為陛下捍兩淮,罷劉光世,正以其眾烏合不為用,今其驗矣,群臣從而媒蘖其短,臣恐後之繼者,必以浚為鑒,誰肯為陛下任事乎?」浚謫永州,守亦引咎請去,弗許。

八年正月,上自建康將還臨安,守言:「建康自六朝為帝王都,江流險闊,氣象雄偉,且據都會以經理中原,依險阻以捍禦強敵,可為別都以圖恢復。」鼎持不可,守力求去,以資政殿大學士知婺州,尋改洪州,兼江南西路安撫使。入對,時江西盜賊未息,上問以弭盜之策,守曰:「莫先德政,伺其不悛,然後加之以兵。」因請出師屯要害。既至部,揭榜郡邑,開諭禍福,約以期限,許之自新,不數月盜平。

後徙知紹興府。會朝廷遣三使者括諸路財賦,所至以鞭撻立威,韓球在會稽,所斂五十餘萬緡。守既視事,即求入覲,為上言之,詔追還三使。時秦檜當國,不悅,守亦不自安,復奉祠。

建康謀帥,上曰:「建康重地,用大臣有德望者,惟張守可。」至鎮數月薨。

守嘗薦秦檜于時宰張浚,及檜為樞密使,同朝。一日,守在省閣執浚手曰:「守前者誤公矣。今同班列,與之朝夕相處,觀其趨向,有患失之心,公宜力陳於上。 」守在江右,以郡縣供億科擾,上疏請蠲和買,罷和糴。上欲行之,時秦檜方損度支為月進,且日憂四方財用之不至,見守疏,怒曰:「張帥何損國如是?」守聞之,歎曰:「彼謂損國,乃益國也。」卒諡「文靖」。孫抑,戶部侍郎。

富直柔,字季申,宰相弼之孫也。以父任補官。少敏悟,有才名。靖康初,晁說之奇其文,薦於朝,召賜同進士出身,除秘書省正字。

建炎二年,召近臣舉所知,禮部侍郎張浚以直柔應。詔授著作佐郎,尋除禮部員外郎、起居舍人,遷右諫議大夫。范致虛自謫籍中召入,直柔力言致虛不當復用,出知鼎州。

遷給事中。醫官、團練使王繼先以覃恩轉防禦使,法當回授,得旨特與換武功大夫。直柔論:「繼先以計換授,既授之後,轉行官資,除授差遣,更無所礙。且武功大夫惟有戰功、歷邊任、負材武者乃遷,不可以輕授。」上謂宰相范宗尹曰:「此除出自朕意。今直柔抗論,朕屈意從之,以伸直言之氣。」

四年,遷御史中丞。直柔請罷右司侯延慶,而以蘇遲代之,上曰:「臺諫以拾遺補過為職,不當薦某人為某官。」於是延慶改禮部員外郎,而遲為太常少卿。

十月,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故事,簽書有以員外郎為之,而無三丞為之者。中書言非舊典,時直柔為奉議郎,乃特遷朝奉郎。自是寄祿官三丞除二府者,遷員外郎,自直柔始,遂為例。

紹興元年,詔禮部太常寺討論隆祐太后冊禮,范宗尹曰:「太母前後廢斥,實出章惇、蔡京,人皆知非二聖之過。」直柔曰:「陛下推崇隆祐,天下以為當,然人亦不以為非哲廟與上皇意,願陛下勿復致疑。」乃命禮官討論典禮。既而王居正言:「太后隆名定位,已正于元符,宜用欽聖詔,奏告天地宗廟,其典禮不須討論。 」議遂定。

上虞縣丞婁寅亮上書言宗社大計,欲選太祖諸孫「伯」字行下有賢德者視秩親王,使牧九州,以待皇嗣之生,退處藩服。疏入,上大歎悟,直柔從而薦之,召赴行在,除監察御史。於是孝宗立為普安郡王,以寅亮之言也。

除同知樞密院事。侍御史沈與求論直柔附會辛道宗、永宗兄弟得進,並論其所薦右司諫韓璜。先是,直柔嘗短呂頤浩於上前,頤浩與秦檜皆忌之,由是二人俱罷,璜責監潯州酒稅,而直柔以本官提舉洞霄宮。

六年,丁所生母憂。起復資政殿學士、知鎮江府,辭不赴。起知衢州。以失入死罪,落職奉祠。尋復端明殿學士。徜徉山澤,放意吟詠,與蘇遲、葉夢得諸人游,以壽終於家。

馮康國,字元通,本名轓,遂寧府人。為太學生,負氣節。建炎中,高宗次杭州,禮部侍郎張浚以御營參贊軍事留平江。苗、劉作亂,浚外倡帥諸將合兵致討,念傅等居中,欲得辯士往說之。時轓客浚所,慷慨請行,浚遣之至杭,說傅、正彥曰:「自古宦官亂政,根株相連,若誅鋤必受禍。今二公一旦為國家去數十年之患,天下蒙福甚大。然主上春秋鼎盛,天下不聞其過,豈可遽傳位於繈褓之子?且前日名為傳位,其實廢立,二公本心為國,奈何以此負謗天下?」傅按劍大怒,轓辭氣不屈。正彥乃善諭之曰:「張侍郎欲復辟固善,然須用面議。」乃遣轓還,約浚至杭。

浚復遣轓移書傅等,告以禍福使改。既又復傅書,誦言其罪。轓至,傅黨馬柔吉訹之曰:「昨張侍郎書不委曲,二公大怒,已發兵出杭矣,君尚敢來耶?」轓曰:「畏則不來,來則不畏。」王世修欲拘留轓,會浚謬為書遺轓云:「適有客自杭來,方知二公于社稷初無不利之心,甚悔前書之輕易也。」傅等見之喜,轓得免。

俄勤王之兵大集,傅等始懼,轓知其可動,乃說宰相朱勝非,以今日之事,當以淵聖皇帝為主,睿聖皇帝宜復為大元帥,少主為皇太侄,太后垂簾。勝非令與傅、正彥議,皆許諾。轓又請褒傅、正彥如趙普故事,遂皆賜鐵券。詔補轓奉議郎、守兵部員外郎,賜五品服,更名康國。

高宗反正,以張浚宣撫川、陝,浚辟康國主管機宜文字。浚至蜀,遣康國入奏事,詔進兩官,為荊湖宣諭使。康國之行也,上幸浙東,不暇降詔旨,康國以自意為之,言者劾以擅造制書,坐貶秩二等。紹興三年,浚召還,與康國俱赴行在。浚既黜,御史常同因論康國,罷之。起知萬州、湖北轉運判官。

浚相,入為都官員外郎。康國言:「四川稅色,祖宗以來,正稅重者科折輕,正稅輕者科折重,科折權衡與稅平准,故無偏重。近年監司總漕悉改舊法,取數務多,失業逃亡皆由於此。盍從舊法。」詔以其言下四川憲司察不如法者。又言:「蜀苦陸運,當諭吳玠,非防秋月,分兵就糧;兼選守牧治梁、洋,招集流散,耕鑿就緒,則漕運可省。此保蜀之良策也。」

浚去相位,康國乞補外。趙鼎言于高宗曰:「自張浚罷,蜀士不自安,今留者十餘人,臣恐臺諫以浚故有論列,望陛下察之。」高宗曰:「朝廷用人,止當論其才與否耳。頃臺諫好以朋黨論士大夫,如罷一宰相,則凡所薦引,不問才否一時罷黜,乃朝廷使之為朋黨,非所以愛人才、厚風俗也。」遷右司員外郎,除直顯謨閣、知夔州。丁母憂,起復,撫諭吳玠軍,除都大主管川陝茶馬,卒。

論曰:鄧肅、李邴、滕康當危急存亡之秋,皆侃侃正色,知無不言。張守論事明遠,富直柔厄于秦檜、呂頤浩,馮康國說折二凶,皆有用之才也。

明詔四事,臣以為莫急於措置,措置苟當,則餘不足為陛下道矣。臣請言措置之大略,其一措置軍旅,其二措置糧食。

神武中軍當專衛行在,而以餘軍分戍三路,一軍駐於淮東,一軍駐於淮西,一軍駐鄂、岳或荊南,擇要害之處以處之。使北至關輔,西抵川、陝,血脈相通,號令相聞,有唇齒輔車之勢,則自江而南可奠枕而臥也。然今之大將皆握重兵,貴極富溢,前無祿利之望,退無誅罰之憂,故朝廷之勢日削,兵將之權日重。而又為大將者,萬一有稱病而賜罷,或卒然不諱,則所統之眾將安屬耶?臣謂宜拔擢麾下之將,使為統制,每將不過五千人,棋布四路,朝廷號令徑達其軍,分合使令悉由朝廷,可以有為也。

何謂措置軍食?諸軍既分屯諸路,則所患者財穀轉輸也。祖宗以來,每歲上供六百餘萬,出於東南轉輸,未嘗以為病也。今宜舉兩浙之粟以餉淮東,江西之粟以餉淮西,荊湖之粟以餉鄂、岳、荊南。量所用之數,責漕臣將輸,而歸其餘於行在,錢帛亦然,恐未至於不足也。錢糧無乏絕之患,然後戒飭諸將,不得侵擾州縣,以復業之民戶口多寡,為諸將殿最,歲核實而黜陟之。如是措置既定,俟至防秋,復遣大臣為之統督,使諸路之兵首尾相應,綏懷之略亦在是矣。究其本原,則在陛下內修德而外修政耳。

宋史/卷374·卷三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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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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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九成 胡銓 廖剛 李迨 趙開

張九成,字子韶,其先開封人,徙居錢塘。游京師,從楊時學。權貴託人致幣曰:「肯從吾游,當薦之館閣。」九成笑曰:「王良尚羞與嬖奚乘,吾可為貴游客耶?」

紹興二年,上將策進士,詔考官,直言者置高等。九成對策略曰:「禍亂之作,天所以開聖人也。願陛下以剛大為心,無以憂驚自沮。臣觀金人有必亡之勢,中國有必興之理。夫好戰必亡,失其故俗必亡,人心不服必亡,金皆有焉。劉豫背叛君親,委身夷狄,黠雛經營,有同兒戲,何足慮哉。前世中興之主,大抵以剛德為尚。去讒節欲,遠佞防姦,皆中興之本也。今閭巷之人皆知有父兄妻子之樂,陛下貴為天子,冬不得溫,夏不得清,昏無所定,晨無所省,感時遇物,淒惋於心,可不思所以還二聖之車乎?」又言:「閹寺聞名,國之不祥也,今此曹名字稍稍有聞,臣之所憂也。當使之安掃除之役,凡結交往來者有禁,干預政事者必誅。」擢置首選。楊時遺九成書曰:「廷對自中興以來未之有,非剛大之氣,不為得喪回屈,不能為也。」

授鎮東軍簽判,吏不能欺。民冒鹺禁,提刑張宗臣欲逮捕數十人,九成爭之。宗臣曰:「此事左相封來。」九成曰:「主上屢下恤刑之詔,公不體聖意而觀望宰相耶?」宗臣怒,九成即投檄歸。從學者日眾,出其門者多為聞人。

趙鼎薦於朝,遂以太常博士召。既至,改著作佐郎,遷著作郎,言:「我宋家法,曰仁而已。仁之發見,尤在於刑。陛下以省刑為急,而理官不以恤刑為念。欲詔理官,活幾人者與減磨勘。」從之。除浙東提刑,力辭,乃與祠以歸。

未幾,召除宗正少卿、權禮部侍郎兼侍講,兼權刑部侍郎。法寺以大辟成案上,九成閱始末得其情,因請覆實,囚果誣服者。朝論欲以平反為賞,九成曰:「職在詳刑,可邀賞乎?」辭之。

金人議和,九成謂趙鼎曰:「金實厭兵,而張虛聲以撼中國。」因言十事,彼誠能從吾所言,則與之和,使權在朝廷。鼎既罷,秦檜誘之曰:「且成檜此事。」九成曰:「九成胡為異議,特不可輕易以苟安耳。」檜曰:「立朝須優游委曲。」九成曰:「未有枉己而能直人。」上問以和議,九成曰:「敵情多詐,不可不察。」

因在經筵言西漢災異事,檜甚惡之,謫守邵州。既至,倉庫虛乏,僚屬請督酒租宿負、苗絹未輸者,九成曰:「縱未能惠民,其敢困民耶?」是歲,賦入更先他時。中丞何鑄言其矯偽欺俗,傾附趙鼎,落職。

丁父憂,既免喪,秦檜取旨,上曰:「自古朋黨畏人主知之,此人獨無所畏,可與宮觀。」先是,徑山僧宗杲善談禪理,從游者眾,九成時往來其間。檜恐其議己,令司諫詹大方論其與宗杲謗訕朝政,謫居南安軍。在南安十四年,每執書就明,倚立庭磚,歲久雙趺隱然。廣帥致籯金,九成曰:「吾何敢苟取。」悉歸之。檜死,起知溫州。戶部遣吏督軍糧,民苦之,九成移書痛陳其弊,戶部持之,九成即丐祠歸。數月,病卒。

九成研思經學,多有訓解,然早與學佛者游,故其議論多偏。寶慶初,特贈太師,封崇國公,諡「文忠」。

胡銓,字邦衡,廬陵人。建炎二年,高宗策士淮海,銓因御題問「治道本天,天道本民」,答云:「湯、武聽民而興,桀、紂聽天而亡。今陛下起干戈鋒鏑間,外亂內訌,而策臣數十條,皆質之天,不聽於民。」又謂:「今宰相非晏殊,樞密、參政非韓琦、杜衍、范仲淹。」策萬餘言,高宗見而異之,將冠之多士,有忌其直者,移置第五。授撫州軍事判官,未上,會隆祐太后避兵贛州,金人躡之,銓以漕檄攝本州幕,募鄉丁助官軍捍禦,第賞轉承直郎。丁父憂,從鄉先生蕭楚學「春秋」。

紹興五年,張浚開督府,辟湖北倉屬,不赴。有詔赴都堂審察,兵部尚書呂祉以賢良方正薦,賜對,除樞密院編修官。

八年,宰臣秦檜決策主和,金使以「詔諭江南」為名,中外洶洶。銓抗疏言曰:

書既上,檜以銓狂妄凶悖,鼓眾劫持,詔除名,編管昭州,仍降詔播告中外。給、舍、臺諫及朝臣多救之者,檜迫於公論,乃以銓監廣州鹽倉。明年,改簽書威武軍判官。十二年,諫官羅汝楫劾銓飾非橫議,詔除名,編管新州。十八年,新州守臣張棣訐銓與客唱酬,謗訕怨望,移謫吉陽軍。

二十六年,檜死,銓量移衡州。銓之初上書也,宜興進士吳師古鋟木傳之,金人募其書千金。其謫廣州也,朝士陳剛中以啟事為賀。其謫新州也,同郡王庭珪以詩贈行。皆為人所訐,師古流袁州,廷珪流辰州,剛中謫知虔州安遠縣,遂死焉。三十一年,銓得自便。

孝宗即位,復奉議郎、知饒州。召對,言修德、結民、練兵、觀釁,上曰:「久聞卿直諒。」除吏部郎官。隆興元年,遷秘書少監,擢起居郎,論史官失職者四:一謂記注不必進呈,庶人主有不觀史之美;二謂唐制二史立螭頭之下,今在殿東南隅,言動未嘗得聞;三謂二史立後殿,而前殿不立,乞於前後殿皆分日侍立;四謂史官欲其直前,而閤門以未嘗預牒,以今日無班次為辭,乞自今直前言事,不必預牒閤門,及以有無班次為拘。詔從之。兼侍講、國史院編修官。因講「禮記」,曰:「君以禮為重,禮以分為重,分以名為重,願陛下無以名器輕假人。」

又進言乞都建康,謂:「漢高入關中,光武守信都。大抵與人鬥,不搤其吭,拊其背,不能全勝。今日大勢,自淮以北,天下之吭與背也,建康則搤之拊之之地也。若進據建康,下臨中原,此高、光興王之計也。」

詔議行幸,言者請紓其期,遂以張浚視師圖恢復,侍御史王十朋贊之。克復宿州,大將李顯忠私其金帛,且與邵宏淵忿爭,軍大潰。十朋自劾。上怒甚,銓上疏願毋以小衄自沮。

時旱蝗、星變,詔問政事闕失,銓應詔上書數千言,始終以「春秋」書災異之法,言政令之闕有十,而上下之情不合亦有十,且言:「堯、舜明四目,達四聰,雖有共、鯀,不能塞也。秦二世以趙高為腹心,劉、項橫行而不得聞;漢成帝殺王章,王氏移鼎而不得聞;靈帝殺竇武、陳蕃,天下橫潰而不得聞;梁武信朱异,侯景斬關而不得聞;隋煬帝信虞世基,李密稱帝而不得聞;唐明皇逐張九齡,安、史胎禍而不得聞。陛下自即位以來,號召逐客,與臣同召者張燾、辛次膺、王大寶、王十朋,今燾去矣,次膺去矣,十朋去矣,大寶又將去,惟臣在爾。以言為諱,而欲塞災異之源,臣知其必不能也。」

銓又言:「昔周世宗為劉旻所敗,斬敗將何徽等七十人,軍威大震,果敗旻,取淮南,定三關。夫一日戮七十將,豈復有將可用?而世宗終能恢復,非庸懦者去,則勇敢者出耶!近宿州之敗,士死於敵者滿野,而敗軍之將以所得之金賂權貴以自解,上天見變昭然,陛下非信賞必罰以應天不可。」其論納諫曰:「今廷臣以箝默為賢,容悅為忠。馴至興元之幸,所謂『一言喪邦』。」上曰:「非卿不聞此。」

金人求成,銓曰:「金人知陛下銳意恢復,故以甘言款我,願絕口勿言『和』字。」上以邊事全倚張浚,而王之望、尹穡專主和排浚,銓廷責之。兼權中書舍人、同修國史。張浚之子栻賜金紫,銓繳奏之,謂不當如此待勳臣子。浚雅與銓厚,不顧也。

十一月,詔以和戎遣使,大詢于庭,侍從、臺諫預議者凡十有四人。主和者半,可否者半,言不可和者銓一人而已,乃獨上一議曰:「京師失守自耿南仲主和,二聖播遷自何㮚主和,維揚失守自汪伯彥、黃潛善主和,完顏亮之變自秦檜主和。議者乃曰:『外雖和而內不忘戰。』此向來權臣誤國之言也。一溺於和,不能自振,尚能戰乎?」除宗正少卿,乞補外,不許。

先是,金將蒲察徒穆、大周仁以泗州降,蕭琦以軍百人降,詔並為節度使。銓言:「受降古所難,六朝七得河南之地,不旋踵而皆失;梁武時侯景以河南來奔,未幾而陷臺城;宣、政間郭藥師自燕雲來降,未幾為中國患。今金之三大將內附,高其爵祿,優其部曲,以繫中原之心,善矣。然處之近地,萬一包藏禍心,或為內應,後將噬臍,願勿任以兵柄,遷其眾於湖、廣以絕後患。」

二年,兼國子祭酒,尋除權兵部侍郎。八月,上以災異避殿減膳,詔廷臣言闕政急務。銓以振災為急務,議和為闕政,其議和之書曰:

自符離之敗,朝論急於和戎,棄唐、鄧、海、泗四州與虜矣。金又欲得商、秦地,邀歲幣,留使者魏杞,分兵攻淮。以本職措置浙西、淮東海道。

時金使僕散忠義、紇石烈志寧之兵號八十萬,劉寶棄楚州,王彥棄昭關,濠、滁皆陷。惟高郵守臣陳敏拒敵射陽湖,而大將李寶預求密詔為自安計,擁兵不救。銓劾奏之,曰:「臣受詔令范榮備淮,李寶備江,緩急相援。今寶視敏弗救,若射陽失守,大事去矣。」寶懼,始出師掎角。時大雪,河冰皆合,銓先持鐵鎚鎚冰,士皆用命,金人遂退。久之,提舉太平興國宮。

乾道初,以集英殿修撰知漳州,改泉州。趣奏事,留為工部侍郎。入對,言:「少康以一旅復禹績,今陛下富有四海,非特一旅,而即位九年,復禹之效尚未赫然。」又言:「四方多水旱,左右不以告,謀國者之過也,宜令有司速為先備。」乞致仕。

七年,除寶文閣待制,留經筵。求去,以敷文閣直學士與外祠。陛辭,猶以歸陵寢、復故疆為言,上曰:「朕志也。」且問今何歸,銓曰:「歸廬陵,臣向在嶺海嘗訓傳諸經,欲成此書。」特賜通天犀帶以寵之。

銓歸,上所著「易」、「春秋」、「周禮」、「禮記解」,詔藏秘書省。尋復元官,升龍圖閣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轉提舉玉隆萬壽宮,進端明殿學士。六年,召歸經筵,銓引疾力辭。七年,以資政殿學士致仕。薨,諡「忠簡」。有「澹庵集」一百卷行於世。孫槻、榘,皆至尚書。

廖剛,字用中,南劍州順昌人。少從陳瓘、楊時學。登崇寧五年進士第。宣和初,自漳州司錄除國子錄,擢監察御史。時蔡京當國,剛論奏無所避。以親老求補外,出知興化軍。欽宗即位,以右正言召。丁父憂,服闋,除工部員外郎,以母疾辭。

紹興元年,盜起旁郡,官吏悉逃去,順昌民以剛為命。剛諭從盜者使反業,既而他盜入順昌,部使者檄剛撫定。剛遣長子遲諭賊,賊知剛父子有信義,亦散去。除本路提點刑獄。

尋召為吏部員外郎,言:「古者天子必有親兵自將,所以備不虞而強主威,漢北軍、唐神策之類也。祖宗軍制尤嚴。願稽舊制,選精銳為親兵,居則以為衛,動則以為中軍,此強幹弱枝之道。」又言:「國家艱難已極,今方圖新,若會稽誠非久駐之地。請經營建康,親擁六師往為固守計,以杜金人窺伺之意。」遷起居舍人、權吏部侍郎兼侍講,除給事中。

丁母憂,服闋,復拜給事中。剛言:「國不可一日無兵,兵不可一日無食。今諸將之兵備江、淮,不知幾萬,初無儲蓄,日待哺于東南之轉餉,浙民已困,欲救此患莫若屯田。」因獻三說,將校有能射耕,當加優賞,每耕田一頃,與轉一資;百姓願耕,假以糧種,復以租賦。上令都督府措置。

時朝廷推究章惇、蔡卞誤國之罪,追貶其身,仍詔子孫毋得官中朝。至是章傑自崇道觀知婺州,章僅自太府丞提舉江東茶鹽事。剛封還詔書,謂即如此,何以示懲,乃並與祠。權戶部侍郎,尋遷刑部侍郎。求補外,除徽猷閣直學士、知漳州。

七年二月,日有食之,詔內外官言事。剛言:「陛下有建國之封,所以承天意、示大公於天下後世者也,然而未遂正名者,豈非有所待耶?有所待,則是應天之誠未至也。願陛下昭告藝祖在天之靈,正建國儲君之號,佈告中外,不匿厥旨。異時雖百斯男,不復更易,天下孰敢不服。」上讀之聳然,即召剛趣至闕,拜御史中丞。剛言:「臣職糾姦邪,當務大體,若捃摭細故,則非臣本心。」又奏經費不支,盜賊不息,事功不立,命令不孚,及兵驕官冗之弊。

時徽宗已崩,上遇朔望猶率群臣遙拜淵聖,剛言:「禮有隆殺,兄為君則君之,己為君則兄之可也。望勉抑聖心,但歲時行家人禮於內庭。」從之。

殿前司強刺民為兵,及大將恃功希恩,所請多廢法。剛知無不言,論列至於四五,驕橫者肅然。

鄭億年與秦檜有連而得美官,剛顯疏其惡,檜銜之。金人叛盟,剛乞起舊相之有德望者,處以近藩,檜聞之曰:「是欲置我何地耶?」改工部尚書,而以王次翁為中丞。初,邊報至,從官會都堂,剛謂億年曰:「公以百口保金人,今已背約,有何面目尚在朝廷乎?」億年奉祠去。次翁與右諫議何鑄劾剛薦劉昉、陳淵,相為朋比,以徽猷閣直學士提舉亳州明道宮。明年致仕。以紹興十三年卒。

子四人:遲、過、遂、遽,仕皆秉麾節,邦人號為「萬石廖氏」。

李迨,東平人也。曾祖參,仕至尚書右丞。迨未冠入太學,因居開封。以蔭補官,初調渤海縣尉。

時州縣團結民兵,民起田畝中,不閑坐作進退之節,或譁不受令,迨立賞罰以整齊之,累月皆精練,部伍如法。部刺史按閱,無一人亂行伍者,遂薦之朝,改合入官。累遷通判濟州。

時高宗以大元帥過濟,郡守自以才不及,遜迨行州事,迨應辦軍須無闕。會大元帥府勸進,乘輿儀物皆未備,迨諳熟典故,裁定其制,不日而辦。上深歎賞,即除隨軍輦運。

上即位于南京,授山東輦運,改金部郎。從駕至維揚,敵犯行在所,即取金部籍有關於國家經賦之大者載以行,及上於鎮江。時建炎三年二月也。宰相呂頤浩言於上,即日召見。

未幾,丁父喪,詔起復,以中散大夫直龍圖閣,為御營使司參議官兼措置軍前財用。苗傅、劉正彥叛,呂頤浩、張浚集勤王之師,迨流涕謂諸將曰:「君第行,無慮軍食。」師行所至,食皆先具。事平,同趙哲等入對,上慰勞之。詔轉三官,辭不拜,除權戶部侍郎。

四年,加顯謨閣待制,為淮南、江、浙、荊湖等路制置發運使。尋以軍旅甫定,乞持餘服,詔許之。紹興二年,知筠州。明年,移信州,尋提舉江州太平觀。

五年十月,以舊職除兩浙路轉運使,言:「祖宗都大梁,歲漕東南六百餘萬斛,而六路之民無飛挽之擾,蓋所運者官舟,所役者兵卒故也。今駐蹕浙右,漕運地里不若中都之遠,而公私苦之,何也?以所用之舟太半取於民間,往往鑿井沉船以避其役。如溫、明、虔、吉州等處所置造船場,乞委逐州守臣措置,募兵卒牽挽,使臣管押,庶幾害不及民,可以漸復漕運舊制。」詔工部措置。尋加徽猷閣直學士,升龍圖閣直學士,為四川都轉運使兼提舉成都等路茶事,並提舉陝西等路買馬。

自熙、豐以來,始即熙、秦、戎、黎等州置場買馬,而川茶通於永興四路,故成都府、秦州皆有榷茶司。至是關陝既失,迨請合為一司,名都大提舉茶馬司,以省冗費,從之。踰年,詔迨以每歲收支之數具旁通驛奏,迨乃考其本末,具奏曰:

降詔獎諭,以與吳玠不合,與祠。

九年,金人歸我三京,命迨為京畿都轉運使。孟庾時為權東京留守,潛通北使。迨察其隱微,庾不能平,訟於朝,且使人告迨曰:「北人以兵至矣。」迨曰:「吾家食國家祿二百年,荷陛下重任,萬死不足報。吾老矣,豈能下穹廬之拜乎?首可斷而膝不可屈也。如果然,吾將極罵以死。」告者悚然而去。降聖節,庾失於行禮,為迨所持,庾自劾,迨因此求罷去,乃落職與祠歸,而庾以京師降於金人。

迨尋復龍圖閣待制、知洪州。十六年,以疾丐祠。十八年卒。

趙開,字應祥,普州安居人。登元符三年進士第。大觀二年,權辟廱正。用舉者改秩,即盡室如京師,買田尉氏,與四方賢俊遊,因詗知天下利病所當罷行者。如是七年,慨然有通變捄弊志。

宣和初,除禮制局校正檢閱官。數月局罷,出知鄢陵縣。七年,除講議司檢詳官。開善心計,自檢詳罷,除成都路轉運判官,遂奏罷宣和六年所增上供認額綱布十萬匹,減綿州下戶支移利州水腳錢十分之三,又減蒲江六井元符至宣和所增鹽額,列其次第,謂之「鼠尾帳」,揭示鄉戶歲時所當輸折科等實數,俾人人具曉,鄉胥不得隱匿竄寄。

嘗言:「財利之源當出於一,祖宗朝天下財計盡歸三司,諸道利源各歸漕計,故官省事理。併廢以還,漕司則利害可以參究,而無牽掣窒礙之患矣。」因指陳榷茶、買馬五害,大略謂:「黎州買馬,嘉祐歲額才二千一百餘。自置司榷茶,歲額四千,且獲馬兵逾千人,猶不足用,多費衣糧,為一害。嘉祐以銀絹博馬,價皆有定。今長吏旁緣為姦,不時歸貨,以空券給夷人,使待資次,夷人怨恨,必生邊患,為二害。初置司榷茶,借本錢於轉運司五十二萬緡,於常平司二十餘萬緡。自熙寧至今幾六十年,舊所借不償一文,而歲借乃準初數,為三害。榷茶之初,預俵茶戶本錢,尋於數外更增和買,或遂抑預俵錢充和買,茶戶坐是破產,而官買歲增。茶日濫雜,官茶既不堪食,則私販公行,刑不能禁,為四害。承平時,蜀茶之入秦者十幾八九,猶患積壓難售。今關、隴悉遭焚蕩,仍拘舊額,竟何所用?茶兵官吏坐縻衣糧,未免科配州縣,為五害。請依嘉祐故事,盡罷榷茶,仍令轉運司買馬,即五害並去,而邊患不生。如謂榷茶未可遽罷,亦宜併歸轉運司,痛減額以蘇茶戶,輕立價以惠茶商,如此則私販必衰,盜賊消弭,本錢既常在,而息錢自足。」

朝廷是其言,即擢開都大提舉川、陝茶馬事,使推行之。時建炎二年也。於是大更茶馬之法,官買官賣茶並罷,參酌政和二年東京都茶務所創條約,印給茶引,使茶商執引與茶戶自相貿易。改成都舊買賣茶場為合同場買引所,仍於合同場置茶市,交易者必由市,引與茶必相隨。茶戶十或十五共為一保,並籍定茶鋪姓名,互察影帶販鬻者。凡買茶引,每一斤,春為錢七十,夏五十,舊所輸市例頭子錢並依舊。茶所過每一斤徵一錢,住徵一錢半。其合同場監官除驗引、秤茶、封記、發放外,無得干預茶商、茶戶交易事。

舊制買馬及三千匹者轉一官,比但以所買數推賞,往往有一任轉數官者。開奏:「請推賞必以馬到京實收數為格,或死於道,黜降有差。」比及四年冬,茶引收息至一百七十餘萬緡,買馬乃逾二萬匹。

張浚以知樞密院宣撫川蜀,素知開善理財,即承制以開兼宣撫處置使司隨軍轉運使,專一總領四川財賦。開見浚曰:「蜀之民力盡矣,錙銖不可加,獨榷貨稍存贏餘,而貪猾認為己有,互相隱匿。惟不恤怨詈,斷而敢行,庶可救一時之急。」

浚銳意興復,委任不疑,於是大變酒法,自成都始。先罷公使賣供給酒,即舊撲買坊場所置隔槽,設官主之,麴與釀具官悉自買,聽釀戶各以米赴官場自釀,凡一石米輸三千,並頭子雜用等二十二。其釀之多寡,惟錢是視,不限數也。明年,遂遍四路行其法。又法成都府法,於秦州置錢引務,興州鼓鑄銅錢,官賣銀絹,聽民以錢引或銅錢買之。凡民錢當入官者,並聽用引折納,官支出亦如之。民私用引為市,於一千並五百上許從便增高其直,惟不得減削。法既流通,民以為便。

初,錢引兩料通行才二百五十萬有奇,至是添印至四千一百九十餘萬,人亦不厭其多,價亦不削。

宣司獲偽引三十萬,盜五十人,浚欲從有司議當以死,開白浚曰:「相君誤矣。使引偽,加宣撫使印其上即為真。黥其徒使治幣,是相君一日獲三十萬之錢,而起五十人之死也。」浚稱善,悉如開言。

最後又變鹽法,其法實視大觀東南、東北鹽鈔條約,置合同場鹽市,與茶法大抵相類。鹽引每一斤納錢二十五,土產稅有增添等共納九錢四分,所過每斤徵錢七分,住徵一錢五分,若以錢引折納,別輸稱提勘合錢共六十。初變榷法,怨詈四起,至是開覆議更鹽法,言者遂奏其不便,乞罷之以安遠民,且曰:「如謂大臣建請,務全事體,必須更制,即乞劄與張浚照會。」詔以其章示浚,浚不為變。

時浚荷重寄,治兵秦川,經營兩河,旬犒月賞,期得士死力,費用不貲,盡取辦於開,開悉知慮於食貨,算無遺策,雖支費不可計,而贏貲若有餘。

吳玠為四川宣撫副使,專治戰守,於財計盈虛未嘗問,惟一切以軍期趣辦,與開異趣。玠數以餉饋不繼訴於朝,開亦自劾老憊,丐去。朝廷未許,乃特置四川安撫制置大使之名,命席益為之。益前執政,詔位宣撫司上,朝論恐未安,仍詔張浚視師荊、襄、川、陝。

六年,罷綿州宣撫司,玠仍以宣撫治兵事,軍馬聽玠移撥,錢物則委開拘收。尋除開徽猷閣待制,加玠兩鎮節鉞。復降旨,都轉運使不當與四路漕臣同繫銜,成都、潼川兩路漕臣與都轉運使坐應副軍支錢物愆期,各貶二秩。朝廷故抑揚之,使之交解間隙、趣辦餉饋也。而開復與席益不和,抗疏乞將舊來宣撫司年計應副軍期,不許他司分擘支用。又指陳宣撫司截都漕運司錢,就果、閬糴米非是。又言應副吳玠軍須,紹興四年總為錢一千九百五十五萬七千餘緡,五年視四年又增四百二十萬五千餘緡。蜀今公私俱困,四向無所取給,事屬危急,實甚可憂,乞許以茶馬司奏計詣闕下,盡所欲言。

朝廷既知開與玠及席益有隙,乃詔開赴行在,以李迨代之。會疾作不行,提舉江州太平觀。七年,復右文殿修撰、都大主管川陝茶馬。開已病,累疏丐去,詔從所乞,提舉太平觀。十一年卒。

論曰:秦檜執國柄,其誤宋大計,固無以議為也。張九成之策,胡銓之疏,忠義凜然。廖剛請復用德望之人,豈苟阿時好者哉?李迨、趙開所謂可使治其賦也歟?

「臣謹案,王倫本一狎邪小人,市井無賴,頃緣宰相無識,遂舉以使虜。專務詐誕,欺罔天聽,驟得美官,天下之人切齒唾駡。今者無故誘致虜使,以『詔諭江南』為名,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劉豫我也。劉豫臣事醜虜,南面稱王,自以為子孫帝王萬世不拔之業,一旦豺狼改慮,捽而縛之,父子為虜。商鑒不遠,而倫又欲陛下效之。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也。奈何以祖宗之天下為金虜之天下,以祖宗之位為金虜藩臣之位!陛下一屈膝,則祖宗廟社之靈盡汙夷狄,祖宗數百年之赤子盡為左衽,朝廷宰執盡為陪臣,天下士大夫皆當裂冠毀冕,變為胡服。異時豺狼無厭之求,安知不加我以無禮如劉豫也哉?

夫三尺童子至無識也,指犬豕而使之拜,則怫然怒。今醜虜則犬豕也,堂堂大國,相率而拜犬豕,曾童孺之所羞,而陛下忍為之耶?倫之議乃曰:『我一屈膝則梓宮可還,太后可復,淵聖可歸,中原可得。』嗚呼!自變故以來,主和議者誰不以此說啖陛下哉!然而卒無一驗,則虜之情偽已可知矣。而陛下尚不覺悟,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國大讐而不報,含垢忍恥,舉天下而臣之甘心焉。就令虜決可和,盡如倫議,天下後世謂陛下何如主?況醜虜變詐百出,而倫又以姦邪濟之,梓宮決不可還,太后決不可復,淵聖決不可歸,中原決不可得,而此膝一屈不可復伸,國勢陵夷不可復振,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矣!

向者陛下間關海道,危如累卵,當時尚不忍北面臣虜,況今國勢稍張,諸將盡銳,士卒思奮。只如頃者醜虜陸梁,偽豫入寇,固嘗敗之於襄陽,敗之於淮上,敗之於渦口,敗之于淮陰,校之往時蹈海之危,固已萬萬,儻不得已而至於用兵,則我豈遽出虜人下哉?今無故而反臣之,欲屈萬乘之尊,下穹廬之拜,三軍之士不戰而氣已索。此魯仲連所以義不帝秦,非惜夫帝秦之虛名,惜天下大勢有所不可也。今內而百官,外而軍民,萬口一談,皆欲食倫之肉。謗議洶洶,陛下不聞,正恐一旦變作,禍且不測。臣竊謂不斬王倫,國之存亡未可知也。

雖然,倫不足道也,秦檜以腹心大臣而亦為之。陛下有堯、舜之資,檜不能致君如唐、虞,而欲導陛下為石晉,近者禮部侍郎曾開等引古誼以折之,檜乃厲聲責曰:『侍郎知故事,我獨不知?』則檜之遂非愎諫,已自可見,而乃建白令臺諫、侍臣僉議可否,是蓋畏天下議己,而令臺諫、侍臣共分謗耳。有識之士皆以為朝廷無人,籲,可惜哉!

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夫管仲,霸者之佐耳,尚能變左衽之區,而為衣裳之會。秦檜,大國之相也,反驅衣冠之俗,而為左衽之鄉。則檜也不唯陛下之罪人,實管仲之罪人矣。孫近傅會檜議,遂得參知政事,天下望治有如饑渴,而近伴食中書,漫不敢可否事。檜曰虜可和,近亦曰可和;檜曰天子當拜,近亦曰當拜。臣嘗至政事堂,三發問而近不答,但曰:『已令臺諫、侍從議矣。』嗚呼!參贊大政,徒取充位如此。有如虜騎長驅,尚能折衝禦侮耶?臣竊謂秦檜、孫近亦可斬也。

臣備員樞屬,義不與檜等共戴天,區區之心,願斷三人頭,竿之藁街,然後羈留虜使,責以無禮,徐興問罪之師,則三軍之士不戰而氣自倍。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爾,寧能處小朝廷求活邪!」

自靖康迄今凡四十年,三遭大變,皆在和議,則醜虜之不可與和,彰彰然矣。肉食鄙夫,萬口一談,牢不可破。非不知和議之害,而爭言為和者,是有三說焉:曰偷懦,曰苟安,曰附會。偷懦則不知立國,苟安則不戒鴆毒,附會則覬得美官,小人之情狀具於此矣。

今日之議若成,則有可弔者十;若不成,則有可賀者亦十。請為陛下極言之。何謂可弔者十?

真宗皇帝時,宰相李沆謂王旦曰:「我死,公必為相,切勿與虜講和。吾聞出則無敵國外患,如是者國常亡,若與虜和,自此中國必多事矣。」旦殊不以為然。既而遂和,海內乾耗,旦始悔不用文靖之言。此可弔者一也。

中原謳吟思歸之人,日夜引領望陛下拯溺救焚,不啻赤子之望慈父母,一與虜和,則中原絕望,後悔何及。此可弔者二也。

海、泗今日之藩籬咽喉也,彼得海、泗,且決吾藩籬以瞰吾室,扼吾咽喉以制吾命,則兩淮決不可保。兩淮不保,則大江決不可守,大江不守,則江、浙決不可安。此可弔者三也。

紹興戊午,和議即成,檜建議遣二三大臣如路允迪等,分往南京等州交割歸地。一旦叛盟,劫執允迪等,遂下親征之詔,虜復請和。其反覆變詐如此,檜猶不悟,奉之如初,事之愈謹,賂之愈厚,卒有逆亮之變,驚動輦轂。太上謀欲入海,行朝居民一空,覆轍不遠,忽而不戒,臣恐後車又將覆也。此可弔者四也。

紹興之和,首議決不與歸正人,口血未乾,盡變前議。凡歸正之人一切遣還,如程師回、趙良嗣等聚族數百,幾為蕭牆憂。今必盡索歸正之人,與之則反側生變,不與則虜決不肯但已。夫反側則肘腋之變深,虜決不肯但已,則必別起釁端,猝有逆亮之謀,不知何以待之。此可弔者五也。

自檜當國二十年間,竭民膏血以餌犬羊,迄今府庫無旬月之儲,千村萬落生理蕭然,重以蝗蟲水潦。自此復和,則蠹國害民,殆有甚焉者矣。此可弔者六也。

今日之患,兵費已廣,養兵之外又增歲幣,且少以十年計之,其費無慮數千億。而歲幣之外,又有私覿之費;私覿之外,又有賀正、生辰之使;賀正、生辰之外,又有泛使。一使未去,一使復來,生民疲於奔命,帑廩涸於將迎,瘠中國以肥虜,陛下何憚而為之。此其可弔者七也。

側聞虜人嫚書,欲書御名,欲去國號「大」字,欲用再拜。議者以為繁文小節不必計較,臣切以為議者可斬也。夫四郊多壘,卿大夫之辱;楚子問鼎,義士之所深恥;「獻納」二字,富弼以死爭之。今醜虜橫行與多壘孰辱?國號大小與鼎輕重孰多?「獻納」二字與再拜孰重?臣子欲君父屈己以從之,則是多壘不足辱,問鼎不必恥,「獻納」不必爭。此其可弔者八也。

臣恐再拜不已必至稱臣,稱臣不已必至請降,請降不已必至納土,納土不已必至銜壁,銜壁不已必至輿櫬,輿櫬不已必至如晉帝青衣行酒然後為快。此其可吊者弔也。

事至於此,求為匹夫尚可得乎?此其可弔者十也。

竊觀今日之勢,和決不成,儻乾剛獨斷,追回使者魏杞、康湑等,絕請和之議以鼓戰士,下哀痛之詔以收民心,天下庶乎其可為矣。如此則有可賀者亦十:省數千億之歲幣,一也;專意武備,足食足兵,二也;無書名之恥,三也;無去「大」之辱,四也;無再拜之屈,五也;無稱臣之忿,六也;無請降之禍,七也;無納土之悲,八也;無銜璧、輿櫬之酷,九也;無青衣行酒之冤,十也。

去十弔而就十賀,利害較然,雖三尺童稚亦知之,而陛下不悟。「春秋左氏」謂無勇者為婦人,今日舉朝之士皆婦人也。如以臣言為不然,乞賜流放竄殛,以為臣子出位犯分之戒。

「紹興四年,所收錢物三千三百四十二萬餘緡,比所支闕五十一萬餘緡。五年,收三千六十萬緡,比所支闕一千萬餘緡。六年,未見。七年,所收三千六百六十萬餘緡,比所支闕一百六十一萬餘緡。自來遇歲計有闕,即添支錢引補助。紹興四年,添印五百七十六萬道。五年,添印二百萬道。六年,添印六百萬道。見今泛料太多,引價頓落,緣此未曾添印。兼歲收錢物內有上供、進奉等窠名一千五百九十九萬,係四川歲入舊額。其勸諭、激賞等項窠名錢物共二千六十八萬,係軍興後來歲入所增,比舊額已過倍,其取於民可謂重矣。

臣嘗考「劉晏傳」,是時天下歲入緡錢千二百萬,而管榷居其半。今四川榷鹽榷酒歲入一千九十一萬,過於晏所榷多矣。諸窠名錢已三倍劉晏歲入之數,彼以一千二百萬贍中原之軍而有餘,今以三千六百萬貫贍川、陝一軍而不足。又如折估及正色米一項,通計二百六十五萬石。止以紹興六年朝廷取會官兵數,計六萬八千四百四十九人,決無一年用二百六十五萬石米之理。數內官員一萬一千七員,軍兵五萬七百四十九人,官員之數比軍兵之數約計六分之一。軍兵請給錢比官員請給不及十分之一,即是冗濫在官員,不在軍兵也。計司雖知冗濫,力不能裁節之,雖是寬剩,亦未敢除減,此朝廷不可不知也。

蜀人所苦甚者,糴買、般運也。蓋糴買不科敷則不能集其事,苟科敷則不能無擾;般運事稍緩則船戶獨受其弊,急則稅戶皆被其害。欲省漕運莫如屯田,漢中之地約收二十五萬餘石,若將一半充不係水運去處歲計米,以一半對減川路糴買、般發歲計米,亦可少寬民力。兼臣已委官於興元、洋州就糴夏麥五十萬石,岷州欲就糴二十萬石,兼用營田所收一半之數十二萬石,三項共計五十七萬石。每年水運應付閬、利州以東計米五十八萬石,若得此三項,可盡數免川路糴買、般運,此乃恤民之實惠,守邊之良策也。」

宋史/卷373·卷三百七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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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弁,字少章,徽州婺源人。少穎悟,讀書日數千言。既冠,入太學,晁說之見其詩,奇之,與歸新鄭,妻以兄女。新鄭介汴、洛間,多故家遺俗,弁遊其中,聞見日廣。靖康之亂,家碎於賊,弁南歸。

建炎初,議遣使問安兩宮,弁奮身自獻,詔補修武郎,借吉州團練使,為通問副使。至雲中,見粘罕,邀說甚切。粘罕不聽,使就館,守之以兵。弁復與書,言用兵講和利害甚悉。

紹興二年,金人忽遣宇文虛中來,言和議可成,當遣一人詣元帥府受書還,虛中欲弁與正使王倫探策決去留,弁曰:「吾來,固自分必死,豈應今日覬倖先歸。願正使受書歸報天子,成兩國之好,蚤申四海之養於兩宮,則吾雖暴骨外國,猶生之年也。」倫將歸,弁請曰:「古之使者有節以為信,今無節有印,印亦信也。願留印,使弁得抱以死,死不腐矣。」倫解以授弁,弁受而懷之,臥起與俱。

金人迫弁仕劉豫,且訹之曰:「此南歸之漸。」弁曰:「豫乃國賊,吾嘗恨不食其肉,又忍北面臣之,吾有死耳。」金人怒,絕其餼遺以困之。弁固拒驛門,忍飢待盡,誓不為屈。金人亦感動,致禮如初。久之,復欲易其官,弁曰:「自古兵交,使在其間,言可從從之,不可從則囚之、殺之,何必易其官?吾官受之本朝,有死而已,誓不易以辱吾君也。」且移書耶律紹文等曰:「上國之威命朝以至,則使人夕以死,夕以至則朝以死。」又以書訣後使洪皓曰:「殺行人非細事,吾曹遭之,命也,要當舍生以全義爾。」乃具酒食,召被掠士夫飲,半酣,語之曰:「吾已得近郊某寺地,一旦畢命報國,諸公幸瘞我其處,題其上曰『有宋通問副使朱公之墓』,於我幸矣。」眾皆泣下,莫能仰視。弁談笑自若,曰:​​「此臣子之常,諸君何悲也?」金人知其終不可屈,遂不復強。

王倫還朝,言弁守節不屈,帝為官其子林,賜其家銀帛。會粘罕等相繼死滅,弁密疏其事及金國虛實,曰:「此不可失之時也。」遣李發等間行歸報。其後,倫復歸,又以弁奉送徽宗大行之文為獻,其辭有曰:「歎馬角之未生,魂消雪窖;攀龍髯而莫逮,淚灑冰天。」帝讀之感泣,官其親屬五人,賜吳興田五頃。帝謂丞相張浚曰:「歸日,當以禁林處之。」八年,金使烏陵思謀、石慶充至,稱弁忠節,詔附黃金三十兩以賜。

十三年,和議成,弁得歸。入見便殿,弁謝且曰:「人之所難得者時,而時之運無已;事之不可失者幾,而幾之藏無形。惟無已也,故來遲而難遇;惟無形也,故動微而難見。陛下與金人講和,上返梓宮,次迎太母,又其次則憐赤子之無辜,此皆知時知幾之明驗。然時運而往,或難固執;幾動有變,宜鑑未兆。盟可守,而詭詐之心宜嘿以待之;兵可息,而銷弭之術宜詳以講之。金人以黷武為至德,以苟安為太平,虐民而不恤民,廣地而不廣德,此皆天助中興之勢。若時與幾,陛下既知於始,願圖厥終。」帝納其言,賜金帛甚厚。弁又以金國所得六朝御容及宣和御書畫為獻。秦檜惡其言敵情,奏以初補官易宣教郎、直秘閣。有司校其考十七年,應遷數官。檜沮之,僅轉奉議郎。十四年,卒。

弁為文慕陸宣公,援據精博,曲盡事理。詩學李義山,詞氣雍容,不蹈其險怪奇澀之弊。金國名王貴人多遣子弟就學,弁因文字往來說以和好之利。及歸,述北方所見聞忠臣義士朱昭、史抗、張忠輔、高景平、孫益、孫谷、傅偉文、李舟、五臺僧寶真、婦人丁氏、晏氏、小校閻進、朱勣等死節事狀,請加褒錄以勸來者。有「聘遊集」四十二卷、「書解」十卷、「曲洧舊聞」三卷、「續骫骳說」一卷,「雜書」一卷、「風月堂詩話」三卷、「新鄭舊詩」一卷、「南歸詩文」一卷。

鄭望之,字顧道,彭城人,顯謨閣直學士僅之子也。望之少有文名,山東皆推重。登崇寧五年進士第,自陳留簿累遷樞密院編修官,歷開封府儀、工、戶曹,以治辦稱。臨事勁正,不受請託。宦寺有強佔民田者,奏歸之。蔡京子欲奪人妾,使人諭意,望之拒不受。除駕部員外郎兼金部。

靖康元年,金人攻汴京,假尚書工部侍郎,俾為軍前計議使。既還,金人遣吳孝民與望之同入見。望之言金人意在金幣,且要大臣同議,乃命同知樞密院事李棁與望之再使,斡離不以朝廷受歸朝官及賜平州張覺手詔為辭,遣蕭三寶奴偕棁等還,以書求割三鎮,欲得宰相交地,親王送大軍過河。

時高宗在康邸慷慨請行,遂與張邦昌乘筏渡濠,自午至夜分,始達金砦。又除望之戶部侍郎,同棁再至金營,仍以珠玉遺金人。金人拘留望之逾旬。會姚平仲夜劫砦不克,斡離不以用兵詰責諸使者,邦昌恐懼涕泣,王不為​​動。金人遂不欲留王,更請肅王,乃以兵送望之詣國王砦詰問。會再遣宇文虛中持割地詔至,望之得還,因盛言敵勢強大,我兵削弱,不可不和。既而金兵退,朝廷以議和非策,罷望之提舉亳州明道宮。

建炎初,李綱以望之張皇敵勢,沮損國威,以致禍敗,責海州團練副使,連州居住。綱罷,詔望之為戶部侍郎,尋轉吏部侍郎。論王雲之冤,帝為感動,復雲元官,與七子恩澤。尋兼主管御營司參贊軍事。論航海不便,忤旨,以集英殿修撰再領亳州明道宮。起知宣州,逾年,以言章罷。

紹興二年,會赦,復徽猷閣待制致仕。七年,落致仕,召赴行在。望之以衰老辭,帝謂大臣曰:「望之,朕故人也。」於是升徽猷閣直學士,復致仕。三十一年,卒,年八十四。贈中大夫。

張邵,字才彥,烏江人。登宣和三年上舍第。建炎元年,為衢州司刑曹事。會詔求直言,邵上疏曰:「有中原之形勢,有東南之形勢。今縱未能遽爭中原,宜進都金陵,因江、淮、蜀、漢、閩、廣之資,以圖恢復,不應退自削弱。」

三年,金人南侵,詔求可至軍前者,邵慨然請行,轉五官,直龍圖閣,假禮部尚書,充通問使,武官楊憲副之,即日就道。至濰州,接伴使置酒張樂,邵曰:「二帝北遷,邵為臣子,所不忍聽,請止樂。」至於三四,聞者泣下。翌日,見左監軍撻攬,命邵拜,邵曰:「監軍與邵為南北朝從臣,無相拜禮。」且以書抵之曰:「兵不在強弱,在曲直。宣和以來,我非無兵也,帥臣初開邊隙,謀臣復啟兵端,是以大國能勝之。厥後偽楚僭立,群盜蠭起,曾幾何時,電掃無餘,是天意人心未厭宋德也。今大國復裂地以封劉豫,窮兵不已,曲有在矣。」撻攬怒,取國書去,執邵送密州,囚於祚山砦。

明年,又送邵於劉豫,使用之。邵見劉豫,長揖而已,又呼為「殿院」,責以君臣大義,詞氣俱厲,豫怒,械置於獄,楊憲遂降。豫知邵不屈,久之,復送於金,拘之燕山僧寺,從者皆莫知所之。後又作書,為金言:「劉豫挾大國之勢,日夜南侵,不勝則首鼠兩端,勝則如養鷹,飽則颺去,終非大國之利」,守者密以告,金取其書去,益北徙之會寧府,距燕三千里。金嘗大赦,許宋使者自便還鄉,人人多佔籍淮北,冀幸稍南。惟邵與洪皓、朱弁言家在江南。

十三年,和議成,及皓、弁南歸。八月,入見,奏前後使者如陳過庭、司馬朴、滕茂實、崔縱、魏行可皆歿異域未褒贈者,乞早頒卹典。邵並攜崔縱柩歸其家。升秘閣修撰,主管佑神觀。左司諫詹大方論其奉使無成,改台州崇道觀。移書時相,勸其迎請欽宗與諸王后妃。十九年,以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知池州,再奉祠卒,年六十一。累贈少師。

邵負氣,遇事慷慨,常以功名自許,出使囚徙,屢瀕於死。其在會寧,金人多從之學。喜誦佛書,雖異域不廢。初,使金時,遇秦檜於濰州。及歸,上書言檜忠節,議者以是少之。後弟祁下大理獄,將株連邵,會檜死得免。有文集十卷。

子:孝覽、孝曾、孝忠。孝曾後亦以出使歿於金,金人知為邵子,尚憐之。

洪皓,字光弼,番昜人。少有奇節,慷慨有經略四方志。登政和五年進士第。王黼、朱勔皆欲婚之,力辭。宣和中,為秀州司錄。大水,民多失業,皓白郡守以拯荒自任,發廩損直以糶。民坌集,皓恐其紛競,乃別以青白幟,涅其手以識之,令嚴而惠遍。浙東綱米過城下,皓白守邀留之,守不可,皓曰:「願以一身易十萬人命。」人感之切骨,號「洪佛子」。其後秀軍叛,縱掠郡民,無一得脫,惟過皓門曰:「此洪佛子家也。」不敢犯。

建炎三年五月,帝將如金陵,皓上書言:「內患甫平,外敵方熾,若輕至建康,恐金人乘虛侵軼。宜先遣近臣往經營,俟告辦,回鑾未晚。」時朝議已定,不從,既而悔之。他日,帝問宰輔近諫移蹕者謂誰,張浚以皓對。時議遣使金國,浚又薦皓於呂頤浩,召與語,大悅。皓方居父喪,頤浩解衣巾,俾易墨衰絰入對。帝以國步艱難、兩宮遠播為憂。皓極言:「天道好還,金人安能久陵中夏!此正春秋邲、郢之役,天其或者警晉訓楚也。」帝悅,遷皓五官,擢徽猷閣待制,假禮部尚書,為大金通問使,龔璹副之。令與執政議國書,皓欲有所易,頤浩不樂,遂抑遷官之命。

時淮南盜賊踵起,李成甫就招,即命知泗州羈縻之。乃命皓兼淮南、京東等路撫諭使,俾成以所部衛皓至南京。比過淮南,成方與耿堅共圍楚州,責權州事賈敦詩以降敵,實持叛心。皓先以書抵成,成以汴涸,虹有紅巾賊,軍食絕,不可往。皓聞堅起義兵,可撼以義,遣人密諭之曰:「君數千里赴國家急,山陽縱有罪,當禀命於朝;今擅攻圍,名勤王,實作​​賊爾。」堅意動,遂強成斂兵。

皓至泗境,迎騎介而來,龔璹曰:「虎口不可入。」皓遂還,上疏言:「成以朝廷饋餉不繼,有『引眾建康』之語。今靳賽據揚州,薛慶據高郵,萬一三叛連衡,何以待之?此含垢之時,宜使人諭意,優進官秩,畀之以京口綱運,如晉明帝待王敦可也。」疏奏,帝即遣使撫成,給米伍萬石。頤浩惡其直達而不先白堂,奏皓託事稽留,貶二秩。皓遂請出滁陽路,自壽春由東京以行。至順昌,聞群盜李閻羅、小張俊者梗潁上道。皓與其黨遇,譬曉之曰:「自古無白頭賊。」其黨悔悟,皓使持書至賊巢,二渠魁聽命,領兵入宿衛。

皓至太原,留幾一年,金遇使人禮日薄。及至雲中,粘罕迫二使仕劉豫,皓曰:「萬里銜命,不得奉兩宮南歸,恨力不能磔逆豫,忍事之邪!留亦死,不即豫亦死,不願偷生鼠狗間,願就鼎鑊無悔。」粘罕怒,將殺之。旁一酋唶曰:「此真忠臣也。」目止劍士,為之跪請,得流遞冷山。流遞,猶編竄也。惟璹至汴受豫官。

雲中至冷山行六十日,距金主所都僅百里,地苦寒,四月草生,八月已雪,穴居百家,陳王悟室聚落也。悟室敬皓,使教其八子。或二年不給食,盛夏衣粗布,嘗大雪薪盡,以馬矢然火煨麵食之。或獻取蜀策,悟室持問皓,皓力折之。悟室銳欲南侵,曰:「孰謂海大,我力可乾,但不能使天地相拍爾。」皓曰:「兵猶火也,弗戢將自焚,自古無四十年用兵不止者。」又數為言所以來為兩國事,既不受使,乃令深入教小兒,非古者待使之禮也。悟室或答或默,忽發怒曰:「汝作和事官,而口硬如許,謂我不能殺汝耶?」皓曰:「自分當死,顧大國無受殺行人之名,願投之水,以墜淵為名可也。」悟室義之而止。

和議將成,悟室問所議十事,皓條析甚至。大略謂封冊乃虛名,年號本朝自有;金三千兩景德所無,東南不宜蠶,絹不可增也;至於取淮北人,景德載書猶可覆視。悟室曰:「誅投附人何為不可?」皓曰:「昔魏侯景歸梁,梁武帝欲以易其侄蕭明於魏,景遂叛,陷臺城,中國決不蹈其覆轍。」悟室悟曰:「汝性直不誑我,吾與汝如燕,遣汝歸議。」遂行。會莫將北來,議不合,事復中止。留燕甫一月,兀术殺悟室,黨類株連者數千人,獨皓與異論幾死,故得免。

方二帝遷居五國城,皓在雲中密遣人奏書,以桃、梨、粟、麪獻,二帝始知帝即位。皓聞祐陵訃,北嚮泣血,旦夕臨,諱日操文以祭,其辭激烈,舊臣讀之皆揮涕。紹興十年,因諜者趙德,書機事數萬言,藏故絮中,歸達於帝。言:「順昌之役,金人震懼奪魄,燕山珍寶盡徙以北,意欲捐燕以南棄之。王師亟還,自失機會,今再舉尚可。」十一年,又求得太后書,遣李微持歸,帝大喜曰:「朕不知太后寧否幾二十年,雖遣使百輩,不如此一書。」是冬,又密奏書曰:「金已厭兵,勢不能久,異時以婦女隨軍,今不敢也。若和議未決,不若乘勢進擊,再造反掌爾。」又言:「胡銓封事此或有之,金人知中國有人,益懼。張丞相名動異域,惜置之散地。」又問李綱、趙鼎安否,獻六朝御容、徽宗御書。其後梓宮及太后歸音,皓皆先報。

初,皓至燕,宇文虛中已受金官,因薦皓。金主聞其名,欲以為翰林直學士,力辭之。皓有逃歸意,乃請於參政韓昉,乞於真定或大名以自養。昉怒,始易皓官為中京副留守,再降為留司判官。趣行屢矣,皓乞不就職,昉竟不能屈。金法,雖未易官而曾經任使者,永不可歸,昉遂令皓校雲中進士試,蓋欲以計墮皓也。皓復以疾辭。未幾,金主以生子大赦,許使人還鄉,皓與張邵、朱弁三人在遣中。金人懼為患,猶遣人追之,七騎及淮,而皓已登舟。

十二年七月,見於內殿,力求郡養母。帝曰:「卿忠貫日月,志不忘君,雖蘇武不能過,豈可舍朕去邪!」請見慈寧宮,帟人設簾,太后曰:「吾故識尚書。」命撤之。皓自建炎己酉出使,至是還,留北中凡十五年。同時使者十三人,惟皓、邵、弁得生還,而忠義之聲聞於天下者,獨皓而已。皓既對,退見秦檜,語連日不止,曰:「張和公金人所憚,乃不得用。錢塘暫居,而景靈宮、太廟皆極土木之華,豈非示無中原意乎?」檜不懌,謂皓子适曰:「尊公信有忠節,得上眷。但官職如讀書,速則易終而無味,須如黃鐘、大呂乃可。」八月,除徽猷閣直學士、提舉萬壽觀兼權直學士院。

金人來取趙彬等三十人家屬,詔歸之。皓曰:「昔韓起謁環於鄭,鄭,小國也,能引義不與。金既限淮,官屬皆吳人,宜留不遣,蓋慮知其虛實也。彼方困於蒙兀,姑示強以嘗中國,若遽從之,謂秦無人,益輕我矣。」檜變色曰:「公無謂秦無人。」既而復上疏曰:「恐以不與之故,或致渝盟,宜告之曰:『俟淵聖及皇族歸,乃遣。』」又言:「王倫、郭元邁以身徇國,棄之不取,緩急何以使人?」檜大怒,又因言室撚寄聲,檜怒益甚,語在「檜傳」。翌日,侍御史李文會劾皓不省母,出知饒州。

明年,大水,中官白鍔宣言:「燮理乖盭,洪尚書名聞天下,胡不用?」檜聞之愈怒,繫鍔大理獄,尋流嶺表。諫官詹大方遂論皓與鍔為刎頸交,更相稱譽,罷皓提舉江州太平觀。鍔初不識皓,特以從太后北歸,在金國素知皓名爾。

尋居母喪,他言者猶謂皓睥睨鈞衡。終喪,除饒州通判。李勤又附檜誣皓作欺世飛語,責濠州團練副使,安置英州。居九年,始復朝奉郎,徙袁州,至南雄州卒,年六十八。死後一日,檜亦死。帝聞皓卒,嗟惜之,復敷文閣直學士,贈四官。久之,復徽猷閣直學士,諡「忠宣」。

皓雖久在北廷,不堪其苦,然為金人所敬,所著詩文,爭鈔誦求鋟梓。既歸,後使者至,必問皓為何官、居何地。性急義,當艱危中不少變。懿節后之戚趙伯璘隸悟室戲下,貧甚,皓賙之。范鎮之孫祖平為傭奴,皓言於金人而釋之。劉光世庶女為人豢豕,贖而嫁之。他貴族流落賤微者,皆力拔以出。惟為檜所嫉,不死於敵國,乃死於讒慝。

皓博學強記,有文集五十卷及「帝王勇要」、「姓氏指南」、「松漠紀聞」、「金國文具錄」等書。子适、遵、邁。

适,字景伯,皓長子也。幼敏悟,日誦三千言。皓使朔方,适年甫十三,能任家事。以皓出使恩,補修職郎。紹興十二年,與弟遵同中博學宏詞科。高宗曰:「父在遠方,子能自立,此忠義報也,宜升擢。」遂除敕令所刪定官。後三年,弟邁亦中是選,由是三洪文名滿天下。改秘書省正字。

甫數月,皓歸,忤秦檜,出知饒州,适亦出為台州通判。垂滿,皓謫英州,适復論罷,往來嶺南省侍者九載。檜死皓還,道卒,服闋,起知荊門軍。應詔上寬卹四事:輕茶額錢、它州代貢禮物、辟試闈以復舊額、蠲官田令不種者輸租。改知徽州,尋提舉江東路常平茶鹽,首言役法不均之弊。

會完顏亮來侵,上親征,适覲金陵,言:「本路旱,百姓逐食於淮,復遭金兵,今各懷歸而田產為官鬻,請聽其估贖之。」及亮斃,适上疏曰:「大定僭號,諸國未必服從,宜多遣密詔傳諭中原義士,各取州縣,因以畀之。王師但留屯淮、泗,募兵積粟,以為聲援。俟蜀、漢、山東之兵數道皆集,見可而進,庶幾兵力不頓,可以萬全。」升尚書戶部郎中,總領淮東軍馬錢糧。孝宗即位,海州解圍,符離用兵,饋餉繁夥,适究心調度,供億無闕。遷司農少卿。

隆興二年二月,召貳太常兼權直學士院。上欲除諸將環衛官,詔討論其制。适具唐及本朝沿革十一條上之,且言:「太祖、太宗朝,常以處諸將及降王之君臣,自後多以皇族為之,故國史以為官存而事廢。陛下修飭戎備,不必遠取唐制,祖宗故事蓋可法則。今徑行換授,恐有減奉之患,乞如閣職兼帶節度,至刺史帶上將軍,橫行遙郡帶大將軍,正使帶將軍,副使帶中郎將,又以下則帶左右郎將,其官府人吏,令有司相度以聞。」除中書舍人。時金人再犯淮,羽檄沓至,書詔填委,咨訪酬答率稱上旨,自此有大用意。金既尋盟,首為賀生辰使。金遣同簽書樞密院事高嗣先接伴,自言其父司空有德於皓,相與甚歡,得其要領以歸。

乾道元年五月,遷翰林學士,仍兼中書舍人。秦塤久廢,忽予祠,适奏曰:「李林甫死後,諸子皆流配嶺南。秦檜稔惡自斃,不肖之孫官職仍舊,可謂幸矣。宮觀雖小,塤得之,則人以除用之漸,恐檜黨牽連而進。」其命遂寢。時巫伋復召,莫汲擢樞密院編修官,余堯弼復龍圖閣學士,适謂其皆檜黨也,隨命繳之。

六月,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上諭參政錢端禮、虞允文曰:「三省事與洪适商量。」東西府始同班奏事。八月,拜參知政事。諫議大夫林安宅以銅錢多入北境,請禁之,即蜀中取鐵錢行之淮上。事既行,适言其不可。上問之,适曰:「今每州不得千緡,一州以萬戶計之,每家才得數百,恐民間無以貿易。且客旅無回貨,鹽場有大利害。」上以為然,乃寢前命,但於蜀中取十五萬緡,行之廬、和二州而已。

十二月,拜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未幾,春霖,适引咎乞退,林安宅抗疏論适,既而臺臣復合奏。三月,除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尋起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再奉祠。淳熙十一年薨,年六十八,諡「文惠」。

适以文學聞望,遭時遇主,自兩制一月入政府,又四閱月居相位,又三月罷政,然無大建明以究其學。家居十有六年,兄弟鼎立,子孫森然,以著述吟詠自樂,近世備福鮮有及之。或謂适黨湯思退,又謂适來自淮東,言張浚妄費,浚以此罷相,子九人:槻、柲、槢、𣘀、樌、桴、楹、槺、梠。

遵,字景嚴,皓仲子也。自兒時端重如成人,從師業文,不以歲時寒暑輟。父留沙漠,母亡,遵孺慕攀號。既葬,兄弟即僧舍肄詞業,夜枕不解衣。以父蔭補承務郎,與兄适同試博學宏詞科,中魁選,賜進士出身。高宗以皓遠使,擢為秘書省正字。中興以來,詞科中選即入館,自遵始。宰相秦檜子熺為官長,謦欬為人輕重,遵恬然不附麗。二年弗遷。

皓南還,與朝論異,出守。遵遂乞外,通判常、婺、越三州。紹興二十五年,湯思退薦之,復入為正字。八月,兼權直學士院。湯鵬舉副臺端,密薦為御史。方賜對而父訃聞。二十八年,免喪,召對,極陳父冤,曰:「先臣與龔璹同出疆,璹仕於劉豫,以妄殺兵官為豫所誅,而秦檜贈以節旄,擢用其子。先臣拒金人之命,留十五歲乃得歸,顧南竄嶺外,臣兄弟屏跡在外。檜不分忠逆如此。」高宗悉為道謗語所起,且曰:「卿再登三館,嘗典書命,今以修注處卿。」遂拜起居舍人。

奏乞以經筵官除罷及封章進對、宴會錫予、講讀問答等事,萃為一書,名之曰「邇英記注」。其後乾道間又有「祥曦殿記注」,實自遵始。又因面對,論鑄錢利害,帝嘉納之。遷起居郎兼權樞密院都承旨。舊制,修注官、經筵官許留身奏事,而近例無有。遵奏請復舊制,且言起居注未修者十五年,請除見修月進外,每月帶修,皆從之。

二十九年,拜中書舍人。殿前裨將輔逵轉防禦使,王綱轉團練使,遵言:「近制管軍官十年始一遷,今兩人不滿歲,安得爾?」時勳臣子孫多躐居臺省,遵極言乞明有所止。高宗曰:「正立法,自今功臣子孫序遷至侍從,並令久任在京宮觀。」遵曰:「侍從,朝廷高選,非如磨勘階官,安有遷序之制?」退而上奏言:「今內外將家無慮二十人,若以序遷,不出十年,西清次對皆可坐致。太祖開國功臣子孫不過諸司,惟曹彬之子琮、瑋以功名自奮,遂為節度,初不聞有遞遷侍從之例。今旨一出,使穆清之地類皆將種,非所以示天下。望收還前詔。」又言:「瑞昌、興國之間茶商失業,聚為盜賊。望揭榜開諭,許其自新,願充軍者填刺,願為農者放還。」上皆可其奏。

論者欲復鄱陽永平、永豐兩監鼓鑄,詔給、舍議,遵曰:「唐有鼓鑄使,國朝或以漕臣兼領,或分道置使,釐為三司。自中興來,置都大提點,官屬太多,動為州縣之害。間者亟行廢罷,又無一定之論,初委運使,又委提刑,又委郡守、貳,號令不一,鼓鑄益少。竊以為復置便。」

三十年正月,試吏部侍郎。異時選人詣曹改秩,吏倚為市,毫毛不中節,必巧生沮閡,須賂餉滿欲乃止。遵明與約,苟於大體無害,先行後審,薦員有定限,而舉者周遮重復,或同時一章而巧為兩牘,或當薦五員而輒踰十數,或當舉職官而詭為京狀,或身係常調而妄稱職司,或東西分曹而交錯攙補,或已予復奪而指云事故,件析枚數,請凡如是者得通劾之。舊制,致仕任子,隨所在審敕牒即請行。是時,從議者請,必令於元州判奏。遵言:「士大夫或游宦粵、蜀,數千里外,不幸以死。臨終謝事,其家獲歸故里已為至難,今復因此齟齬,反復稽延,是明與惡吏為地也。」乃止仍舊貫。

平江、湖、秀三州水,無以輸秋苗,有司抑令輸麥。遵言:「麥價殊不在米下,民困如是,奈何指夏以為秋,衍一以為二,使擠溝壑乎?願量取其半,而被水害者悉免之。」金人來索絳陽郭小的、安化劉孝恭二百家,遵以蜀之李特可為至戒,願以根集未足為解,淹引日月報之。遷翰林學士兼吏部尚書。汪澈論湯思退罷相,遵行制,無貶詞,澈以為言。遂丐去,以徽猷閣直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

三十一年,金主完顏亮命其尚書蘇保衡由海道窺二浙,朝廷以浙西副總管李寶御之。寶駐兵平江,守臣朱翌素與寶異,朝議以遵嘗薦寶,乃命遵知平江。及寶以舟師擣膠西,凡資糧、器械、舟楫皆遵供億,寶成功而歸,遵之助為多。車駕幸金陵,禁衛士丐索無藝,它郡隨與不饜。至吳,乃相告曰:「內翰在此,汝毋復然。」先是,朝廷慮商舶為賊得,悉拘入官,既而不返,並海縣團萃巨艦及募水手、民兵,皆縶留未得去。遵因對論之,以船還商,而聽水手自便,吳人德之。

孝宗即位,拜翰林學士承旨兼侍讀。詔問宰執、侍從、臺諫曰:「敵人來索舊禮,從之則不忍屈,不從則邊患未已。中原歸正人源源不絕,納之則東南力不能給,否則絕向化之心。宜指陳定論以聞。」遵與給事中金安節、中書舍人唐文若、起居郎周必大共為一議,其略謂:「不宜直情徑行,亦未可遽為之屈,謂宜遺金繒如前日之數,或許稍歸侵地如海、泗之類,則彼亦可藉口而來議矣。」

知隆興元年貢舉,拜同知樞密院事。壽康殿產金芝十二,同列議表賀,遵引李文靖奏災異故事風止之。薦眉山李燾、永嘉鄭伯熊及林光朝,未及用,會湯思退為左相,而次相張浚罷,御史周璪策遵且超遷,上章致劾,上亟徙置他官。遵不能安位,連章乞免,訖與御史俱去。是年七月,以端明殿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

乾道六年,起知信州。徙知太平州。前守周璪以嘗論遵,聞遵來,不俟合符馳去。遵追餞至十里,勞苦如平時,曰:「君當官而行,我何怨?」聞者以為盛德。圩田壞,民失業,遵鳩民築圩凡萬數。方冬盛寒,遵躬履其間,載酒食親餉饁,恩意傾盡,人忘其勞。運使張松忌功,妄奏圩未嘗決,民未嘗轉徙,必責圩戶自閼築,且裁省募工錢米之半。遵連疏爭,至乞遣朝臣覆按。於是將作少監馬希言、監察御史陳舉善狎至,黜松言,圩遂成,合四百五十有五。松無所洩其忿,則別治溧水永豐圩,來調丁、米、木,數甚廣。遵曰:「郡當歲儉,方振卹流移,勸分乞糴,如自刲其股以充喉,不暇食,況能飽他人腹哉。」執不從。

楚地旱,旁縣振贍者慮不早,施置失後先,或得米而亡以炊,或闔戶莩藉而廩不至。遵簡賓佐,隨遠近壯老以差賦給,蠲租至十九,又告糴於江西,得活者不啻萬計。戍兵乘時盜利,曹伍剽於野,盡執拘以歸其軍。故當大札瘥而邑落晏然。徙知建​​康府、江東安撫使兼行宮留守。孝宗諭當制舍人范成大,褒其治績,且許入覲。

時虞允文當國,有北征志。先調侍衛馬軍出屯,其在府者五軍,悉送其孥,謀築營砦,無慮萬灶。張松用不能罷,特敕遵同宰執赴選德殿奏事。遵奏外臣不敢尾二府後,願需班退別引,上弗許。進資政殿學士以行。至則揭榜,民苗米唯輸正不輸耗,聽民自持斛槩,庾人不能輕重其手。遍行郊野卜砦地,求不妨民居、不夷塚墓者,逾年始得之。營卒醉,妄言搖眾,斬之,磔於市,三軍無敢譁。有晝入旗亭挺刃椎壚者,械付獄,驛上奏未下,統帥懼得譴,請自治之。孝宗怒,罷統帥,遵亦坐貶兩秩。未幾,五營成,復元官,仍拜資政殿學士。淳熙元年,提舉洞霄宮。十一月,薨,年五十有五。諡「文安」。

邁,字景盧,皓季子也。幼讀書日數千言,一過目輒不忘,博極載籍,雖稗官虞初,釋老傍行,靡不涉獵。從二兄試博學宏詞科,邁獨被黜。紹興十五年始中第,授兩浙轉運司幹辦公事,入為敕令所刪定官。皓忤秦檜投閒,檜憾未已,御史汪勃論邁知其父不靖之謀,遂出添差教授福州。累遷吏部郎兼禮部。

上居顯仁皇后喪,當孟饗,禮官未知所從,邁請遣宰相分祭,奏可。除樞密檢詳文字。建議令民入粟贖罪,以紓國用,又請嚴法駕出入之儀。

三十一年,議欽宗諡,邁曰:「淵聖北狩不返,臣民悲痛,當如楚人立懷王之義,號『懷宗』,以係復讐之意。」不用。吳璘病篤,朝論欲徙吳拱代之。邁曰:「吳氏以功握蜀兵三十年,宜有以新民觀聽,毋使尾大不掉。」知樞密院事葉義問出視師,奏以邁參議軍事,至鎮江,聞瓜洲官軍與金人相持,遑遽失措。會建康走驛告急,義問遽欲還,邁力止之曰:「今退師,無益京口勝敗之數,而金陵聞返旆,人心動搖,不可。」遷左司員外郎。

三十二年春,金主褒遣左監軍高忠建來告登位,且議和,邁為接伴使,知閤門張掄副之。上謂執政曰:「向日講和,本為梓宮、太后,雖屈己卑辭,有所不憚。今兩國之盟已絕,名稱以何為正,疆土以何為準,朝見之儀,歲幣之數,所宜先定。」及邁、掄入辭,上又曰:「朕料此事終歸於和,欲首議名分,而土地次之。」邁於是奏更接伴禮數,凡十有四事。自渡江以來,屈己含忍多過禮,至是一切殺之,用敵國體,凡遠迎及引接金銀等皆罷。既而高忠建有責臣禮及取新復州郡之議,邁以聞,且奏言:「土疆實利不可與,禮際虛名不足惜。」禮部侍郎黃中聞之,亟奏曰:「名定實隨,百世不易,不可謂虛。土疆得失,一彼一此,不可謂實。」兵部侍郎陳俊卿亦謂:「先正名分,名分正則國威張,而歲幣亦可損矣。」

進起居舍人。時議遣使報金國聘,三月丁巳,詔侍從、臺諫各舉可備使命者一人。初,邁之接伴也,既持舊禮折伏金使,至是,慨然請行。於是假翰林學士,充賀登位使,欲令金稱兄弟敵國而歸河南地。夏四月戊子,邁辭行,書用敵國禮,高宗親札賜邁等曰:「祖宗陵寢,隔闊三十年,不得以時灑掃祭祀,心實痛之。若彼能以河南地見歸,必欲居尊如故,正復屈己,亦何所惜。」邁奏言:「山東之兵未解,則兩國之好不成。」至燕,金閤門見國書,呼曰:「不如式。」抑令使人於表中改陪臣二字,朝見之儀必欲用舊禮。邁初執不可,既而金鎖使館,自旦及暮水漿不通,三日乃得見。金人語極不遜,大都督懷忠議欲質留,左丞相張浩持不可,乃遣還。七月,邁回朝,則孝宗已即位矣。殿中侍御史張震以邁使金辱命,論罷之。明年,起知泉州。

乾道二年,復知吉州。入對,遂除起居舍人,直前言:「起居注皆據諸處關報,始加修纂,雖有日曆、時政記,亦莫得書。景祐故事,有「邇英延義二閣注記」,凡經筵侍臣出處、封章進對、宴會賜予,皆用存記。十年間稍廢不續,陛下言動皆罔聞知,恐非命侍本意。乞令講讀官自今各以日得聖語關送修注官,令講筵所牒報,使謹錄之,因今所御殿名曰「祥曦記注」。」制可。

三年,遷起居郎,拜中書舍人兼侍讀、直學士院,仍參史事。父忠宣、兄适、遵皆歷此三職,邁又踵之。邁奏:「三省事無鉅細,必先經中書書黃,宰執書押,當制舍人書行,然後過門下,給事中書讀,如給、舍有所建明,則封黃具奏,以聽上旨。惟樞密院既得旨,即書黃過門下,例不送中書,謂之『密白』,則封駁之職似有所偏,況今宰相兼樞密,因而釐正,不為有嫌。望詔樞密院。凡已被制敕,並關左右省依三省書黃,以示重出命之意。」報可。

六年,除知贛州,起學宮,造浮梁,士民安之。郡兵素驕,小不如欲則跋扈,郡歲遣千人戍九江,是歲,或怵以至則留不復返,眾遂反戈。民訛言相驚,百姓恟懼。邁不為動,但遣一校婉說之,俾歸營,眾皆聽,垂橐而入,徐詰什五長兩人,械送潯陽,斬於市。辛卯歲饑,贛適中熟,邁移粟濟鄰郡。僚屬有諫止者,邁笑曰:「秦、越瘠肥,臣子義耶?」尋知建寧府。富民有睚眥殺人衷刃篡獄者,久拒捕,邁正其罪,黥流嶺外。

十一年

明年,召對,首論淮東邊備六要地:曰海陵,曰喻洳,曰鹽城,曰寶應,曰清口,曰盱眙。謂宜修城池,嚴屯兵,立遊樁,益戍卒。又言:「許浦宜開河三十六里,梅里鎮宜築二大堰,作斗門,遇行師,則決防送船。」又言:「馮湛創多槳船,底平檣浮,雖尺水可運。今十五六年,修葺數少,不足用。」謂宜募瀕海富商入船予爵,招善操舟者以補水軍,上嘉之。以提舉佑神觀兼侍講、同修國史。

邁初入史館,預修「四朝帝紀」,進敷文閣直學士、直學士院。講讀官宿直,上時召入,談論至夜分。十三年九月,拜翰林學士,遂上「四朝史」,一祖八宗百七十八年為一書。

紹熙改元,進煥章閣學士、知紹興府。過闕奏事,言新政宜以十漸為戒。上曰:「浙東民困於和市,卿往,為朕正之。」邁再拜曰:「誓盡力。」邁至郡,核實詭戶四萬八千三百有奇,所減絹以匹計者,略如其數。提舉玉隆萬壽宮。明年,再上章告老,進龍圖閣學士。尋以端明殿學士致仕,是歲卒,年八十。贈光祿大夫,諡「文敏」。

邁兄弟皆以文章取盛名,躋貴顯,邁尤以博洽受知孝宗,謂其文備眾體。邁考閱典故,漁獵經史,極鬼神事物之變,手書「資治通鑑」凡三。有「容齋五筆」、「夷堅志」行於世,其他著述尤多。所修「欽宗紀」多本之孫覿,附耿南仲,惡李綱,所紀多失實,故朱熹舉王允之論,言佞臣不可使執筆,以為不當取覿所紀云。

論曰:孔子云:「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當建炎、紹興之際,凡使金者,如探虎口,能全節而歸,若朱弁、張邵、洪皓其庶幾乎,望之不足議也。皓留北十五年,忠節尤著,高宗謂蘇武不能過,誠哉。然竟以忤秦檜謫死,悲夫!其子适、遵、邁相繼登詞科,文名滿天下,适位極臺輔,而邁文學尤高,立朝議論最多,所謂忠議之報,詎不信夫。
  1. 宋史/卷372·卷三百七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2. 宋史/卷371·卷三百七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
  3. 宋史/卷370·卷三百七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4. 宋史/卷369·卷三百六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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