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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337·卷三百三十七 列傳第九十六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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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鎮,字景仁,成都華陽人。薛奎守蜀,一見愛之,館於府舍,俾與子弟講學。鎮益自謙退,每步行趨府門,逾年,人不知其為帥客也。及還朝,載以俱。有問奎入蜀何所得,曰:「得一偉人,當以文學名世。」宋庠兄弟見其文,自謂弗及,與為布衣交。

舉進士,禮部奏名第一。故事,殿廷唱第過三人,則首禮部選者,必越次抗聲自陳,率得置上列。吳育、歐陽修號稱耿介,亦從眾。鎮獨不然,同列屢趣之,不為動。至第七十九人,乃從呼出應,退就列,無一言,廷中皆異之。自是舊風遂革。

調新安主簿,西京留守宋綬延置國子監,薦為東監直講。召試學士院,當得館閣校理,主司妄以為失韻,補校勘。人為忿鬱,而鎮處之晏如。經四年,當遷,宰相龐籍言:「鎮有異材,不汲汲於進取。」超授直秘閣,判吏部南曹、開封府推官。擢起居舍人、知諫院。上疏論:「民力困敝,請約祖宗以來官吏兵數,酌取其中為定制,以今賦入之數什七為經費,儲其三以備水旱非常。」又言:「周以冢宰制國用,唐以宰相判鹽鐵、度支。今中書主民,樞密主兵,三司主財,各不相知。財已匱,樞密益兵無窮;民已困,三司取財不已。請使二府通知兵民大計,與三司同制國用。」

契丹使至,虛聲示強,大臣益募兵以塞責,歲費百千萬。鎮言:「備契丹莫若寬三晉之民,備靈夏莫若寬秦民,備西南莫若寬越、蜀之民,備天下莫若寬天下之民。夫兵所以衛民而反殘民,臣恐異日之憂不在四夷,而在冗兵與窮民也。」

商人輸粟河北,取償京師,而榷貨不即予鈔,久而鬻之,十才得其六。或建議出內帑錢,稍增價與市,歲可得羡息五十萬。鎮謂:「外府內帑,均為有司。今使外府滯商人,而內帑乘急以牟利,至傷國體。」仁宗遽止之。

葬溫成后,太常議禮,前謂之園,後謂之陵,宰相劉沆前為監護使,後為園陵使。鎮曰:「嘗聞法吏舞法矣,未聞禮官舞禮也。請詰前後議禮異同狀。」集賢校理刁約論壙中物侈麗,吳充、鞠真卿爭論禮,並補外,皆上章留之。石全贇護葬,轉觀察使,他吏悉優遷兩官,鎮言:「章獻、章懿、章惠三后之葬,推恩皆無此比。乞追還全贇等告敕。」副都知任守忠、鄧保吉同日除官,內臣無故改官者又五六人。時有敕,凡內降非準律令者,並許執奏。曾未一月,大臣輒廢不行。鎮乞正中書、樞密之罪,以示天下。

帝天性寬仁,言事者競為激訐,至污人以帷箔不可明之事。鎮獨務引大體,非關朝廷安危,生民利疚,則闊略不言。陳執中為相,鎮論其無學術,非宰相器。及嬖妾笞殺婢,御史劾奏,欲逐去之。鎮言:「今陰陽不和,財匱民困,盜賊滋熾,獄犴充斥,執中當任其咎。御史舍大責細,暴揚燕私,若用此為進退,是因一婢逐宰相,非所以明等級,辨堂陛。」識者韙之。

文彥博、富弼入相,詔百官郊迎。鎮曰:「隆之以虛禮,不若推之以至誠。陛下用兩人為相,舉朝皆謂得人。然近制,兩制不得詣宰相居第,百官不得間見,是不推之以誠也。願罷郊迎,除謁禁,則於御臣之術為兩得矣。」議減任子及每歲取士,皆自鎮發之。又乞令宗室疏屬補外官,帝曰:「卿言是也。顧恐天下謂朕不能睦族耳。」鎮曰:「陛下甄別其賢者用之,不沒其能,乃所以睦族也。」雖不行,至熙寧初,卒如其言。

帝在位三十五年,未有繼嗣。嘉祐初,暴得疾,中外大小之臣,無不寒心,莫敢先言者,鎮獨奮曰:「天下事尚有大於此者乎?」即拜疏曰:「置諫官者,為宗廟社稷計。諫官而不以宗廟社稷計事陛下,是愛死嗜利之人,臣不為也。方陛下不豫,海內皇皇莫知所為,陛下獨以祖宗後裔為念,是為宗廟之慮,至深且明也。昔太祖舍其子而立太宗,天下之大公也。真宗以周王薨,養宗子於宮中,天下之大慮也。願以太祖之心,行真宗故事,拔近屬之尤賢者,優其禮秩,置之左右,與圖天下事,以繫億兆人心。」疏奏,文彥博使客問何所言,以實告,客曰:「如是,何不與執政謀?」鎮曰:「自分必死,故敢言。若謀於執政,或以為不可,豈得中輟乎?」章累上,不報。執政諭之曰:「奈何效希名干進之人。」鎮貽以書曰:「比天象見變,當有急兵,鎮義當死職,不可死亂兵之下。此乃鎮擇死之時,尚何顧希名干進之嫌哉?」又言:「陛下得臣疏,不以留中而付中書,是欲使大臣奉行也。臣兩至中書,大臣皆設辭拒臣,是陛下欲為宗廟社稷計,而大臣不欲也。臣竊原大臣畏避之意,恐行之而陛下中變耳。中變之禍,不過一死。國本不立,萬一有如天象所告急兵之變,死且有罪,其為計亦已疏矣。願以臣章示大臣,使其自擇死所。」聞者股栗。

除兼侍御史知雜事,鎮以言不從,固辭。執政諭鎮曰:「今間言已入,為之甚難。」鎮復書執政曰:「事當論其是非,不當問其難易。諸公謂今日難於前日,安知異日不難於今日乎?」凡見上面陳者三,言益懇切,鎮泣,帝亦泣曰:「朕知卿忠,卿言是也,當更俟三二年。」章十九上,待命百餘日,鬚髮為白。朝廷知不能奪,乃罷知諫院,改集賢殿修撰,糾察在京刑獄,同修起居注,遂知制誥。鎮雖解言職,無歲不申前議。見帝春秋益高,每因事及之,冀以感動帝意。至是,因入謝,首言:「陛下許臣,今復三年矣,願早定大計。」又因祫享,獻賦以諷。其後韓琦遂定策立英宗。

遷翰林學士。中書議追尊濮王,兩制、臺諫與之異,詔禮官檢詳典禮。鎮判太常寺,率其屬言:「漢宣帝於昭帝為孫,光武於平帝為祖,其父容可稱皇考,議者猶非之,謂其以小宗合大宗之統也。今陛下既以仁宗為考,又加於濮王,則其失非特漢二帝比。凡稱帝若考,若寢廟,皆非是。」執政怒,召鎮責曰:「方令檢詳,何遽列上!」鎮曰:「有司得詔,不敢稽留,即以聞,乃其職也。奈何更以為罪乎?」會草制,誤遷宰相官,改侍讀學士。

明年,還翰林,出知陳州。陳方飢,視事三日,擅發錢粟以貸。監司繩之急,即自劾,詔原之。是歲大熟,所貸悉還。神宗即位,復為翰林學士兼侍讀、知通進銀臺司。故事,門下封駁制旨,省審章奏,糾擿違滯,皆著所授敕,後乃刊去。鎮始請復之,使知所守。

王安石改常平為青苗,鎮言:「常平之法,起於漢盛時,視穀貴賤發斂,以便農末,最為近古,不可改。而青苗行於唐之衰世,不足法。且陛下疾富民之多取而少取之,此正百步、五十步之間耳。今有兩人坐市貿易,一人故下其直以相傾,則人皆知惡之,可以朝廷而行市道之所惡乎?」呂惠卿在邇英言:「今預買紬絹,亦青苗之比。」鎮曰:「預買,亦敝法也。若府庫有餘,當並去之,豈應援以為比。」韓琦極論新法之害,送條例司疏駁,李常乞罷青苗錢,詔命分析,鎮皆封還。詔五下,鎮執如初。司馬光辭樞密副使,詔許之,鎮再封還。帝以詔直付光,不由門下。鎮奏曰:「由臣不才,使陛下廢法,有司失職,乞解銀臺司。」

舉蘇軾諫官,御史謝景溫奏罷之;舉孔文仲制科,文仲對策,論新法不便,罷歸故官。鎮皆力爭之,不報。即上疏曰:「臣言不行,無顏復立於朝,請謝事。臣言青苗不見聽,一宜去;薦蘇軾、孔文仲不見用,二宜去。李定避持服,遂不認母,壞人倫,逆天理,而欲以為御史,御史臺為之罷陳薦,舍人院為之罷宋敏求、呂大臨、蘇頌,諫院為之罷胡宗愈。王韶上書肆意欺罔,以興造邊事,事敗,則置而不問,反為之罪帥臣李師中;及御史一言蘇軾,則下七路掎摭其過;孔文仲則遣之歸任。以此二人況彼二人,事理孰是孰非,孰得孰失,其能逃聖鑒乎?言青苗有見效者,不過歲得什百萬緡錢,緡錢什百萬,非出於天,非出於地,非出於建議者之家,蓋一出於民耳。民猶魚也,財猶水也,養民而盡其財,譬猶養魚而竭其水也。」

疏五上,其後指安石用喜怒為賞罰,曰:「陛下有納諫之資,大臣進拒諫之計;陛下有愛民之性,大臣用殘民之術。臣知言入觸大臣之怒,罪且不測。然臣職獻替而無一言,則負陛下矣。」疏入,安石大怒,持其疏至手顫,自草制極詆之。以戶部侍郎致仕,凡所得恩典,悉不與。鎮表謝,略曰:「願陛下集群議為耳目,以除壅蔽之奸,任老成為腹心,以養和平之福。」天下聞而壯之。安石雖詆之深切,人更以為榮。既退,蘇軾往賀曰:「公雖退,而名益重矣!」鎮愀然曰:「君子言聽計從,消患於未萌,使天下陰受其賜,無智名,無勇功;吾獨不得為此,使天下受其害而吾享其名,吾何心哉!」日與賓客賦詩飲酒,或勸使稱疾杜門,鎮曰:「死生禍福,天也,吾其如天何!」同天節乞隨班上壽,許之,遂為令。軾得罪,下臺獄,索與鎮往來書文甚急,猶上書論救。久之,徙居許。

哲宗立,韓維言:「鎮在仁宗時,首啟建儲之議,未嘗以語人,人亦莫為言者。」具以十九疏上之。拜端明殿學士,起提舉中太一宮兼侍讀,且欲以為門下侍郎。鎮雅不欲起,從孫祖禹亦勸止之,遂固辭,改提舉崇福宮。祖禹謁告歸省,詔賜以龍茶,存勞甚渥。復告老,以銀青光祿大夫再致仕,累封蜀郡公。

鎮於樂尤注意,自謂得古法,獨主房庶以律生尺之說。司馬光謂不然,往復論難,凡數萬言。初,仁宗命李照改定大樂,下王朴樂三律。皇祐中,又詔胡瑗等考正。神宗時詔鎮與劉几定之。鎮曰:「定樂當先正律。」神宗曰:「然,雖有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鎮作律尺、龠合、升斗、豆區、鬴斛,欲圖上之,又乞訪求真黍,以定黃鐘。而劉几即用李照樂,加用四清聲而奏樂成。詔罷局,賜齎有加。鎮曰:「此劉几樂也,臣何與焉。」至是,乃請太府銅為之,逾年而成,比李照樂下一律有奇。帝及太皇太后御延和殿,召執政同閱視,賜詔嘉獎。下之太常,詔三省、侍從、臺閣之臣,皆往觀焉。鎮時已屬疾,樂奏三日而薨,年八十一。贈金紫光祿大夫,諡曰「忠文」。

鎮平生與司馬光相得甚歡,議論如出一口,且約生則互為傳,死則作銘。光生為鎮「傳」,服其勇決;鎮復銘光墓云:「熙寧奸朋淫縱,險詖憸猾,賴神宗洞察於中。」其辭峭峻。光子康屬蘇軾書之,軾曰:「軾不辭書,懼非三家福。」乃易他銘。

鎮清白坦夷,遇人必以誠,恭儉慎默,口不言人過。臨大節,決大議,色和而語壯,常欲繼之以死,雖在萬乘前,無所屈。篤於行義,奏補先族人而後子孫,鄉人有不克婚葬者,輒為主之。兄鎡,卒於隴城,無子,聞其有遺腹子在外,鎮時未仕,徒步求之兩蜀間,二年乃得之,曰:「吾兄異於人,體有四乳,則兒亦必然。」已而果然,名曰百常。少受學於鄉先生龐直溫,直溫子昉卒於京師,鎮娶其女為孫婦,養其妻子終身。

其學本「六經」,口不道佛、老、申、韓之說。契丹、高麗皆傳誦其文。少時賦「長嘯卻胡騎」,晚使遼,人相目曰:「此長嘯公也。」兄子百祿亦使遼,遼人首問鎮安否。

百祿,字子功,鎮兄鍇之子也。第進士,又舉才識兼茂科。時治平水災,大臣方議濮禮,百祿對策曰:「簡宗廟、廢祭祀,則水不潤下。昔漢哀尊共皇,河南、潁川大水;孝安尊德皇,京師、郡國二十九大水。蓋大宗隆,小宗殺;宗廟重,私祀輕。今宜殺而隆,宜輕而重,是悖先王之禮。禮一悖,則人心失而天意睽,變異所由起也。」對入三等。

熙寧中,鄧綰舉為御史,辭不就。提點江東、利、梓路刑獄,加直集賢院。利州武守周永懿以賄敗,百祿請復至道故事,用文吏領兵,以轄邊界,從之。熊本治瀘蠻事,有夷酋力屈請降,裨將賈昌言欲殺以為功,百祿諭之不聽,往謂本曰:「殺降不祥,活千人者封子孫。奈何容驕將橫境內乎?」本矍然,即檄止之。

七年,召知諫院。屬歲旱,請講求急務,收還法令之未便者,以救將死之民。論手實法曰:「造薄手實,許令告匿。戶令雖有手實之文,而未嘗行。蓋謂使人自占,必不以實告,而明許告訐,人將為仇。然則禮、義、廉、恥之風衰矣。」五路置三十七將,專督所部兵,至許辟置布衣參軍謀。百祿察其中,或以恩澤市,或以瘝敗收,或未歷邊方,或起於群盜,疏列其亡狀者十四人,請仍舊制,將佐顓教閱,餘付之州縣,事多施行。

與徐禧治李士寧獄,奏士寧熒惑童婦,致不軌生心,罪死不赦。禧右士寧,以為無罪。執政主禧,貶百祿監宿州酒。元豐末,入為司門、吏部郎中、起居郎。

哲宗立,遷中書舍人。司馬光復差役法,患吏受賕,欲加流配。百祿固爭曰:「民今日執事,受謝於人,明日罷役,則以財賂人。苟繩以重典,黥面赭衣必將充塞道路。」光悟曰:「微君言,吾不悉也。」遂已。

元祐元年,為刑部侍郎。諸郡以故鬥殺情可矜者請讞,法官曰:「宜貸。」光曰:「殺人不死,法廢矣。」百祿曰:「謂之殺人,則可;若制刑以為無足疑,原情以為無足憫,則不可。今概之死,則二殺之科,自是遂無足疑憫者矣。」時又詔天下獄不當讞而輒讞者抵罪。有司重於請,至枉情以求合法。百祿曰:「熙寧之法,非可疑可憫而讞者免駁勘,元豐則刊之,近則有奏劾之詔,故官吏畏避,不憚論殺。」因條五年死貸之數以聞。門下省猶駁正當貸者,又例在有司者還中書,百祿又爭之,後悉從其請。

改吏部侍郎。議者欲汰胥吏,呂大防趣廢其半,百祿曰:「不可。廢半則失職者眾,不若以漸消之,自今闕吏勿補,不數歲,減斯過半矣。」不聽。

都水王孝先議回河故道,大防意向之,命百祿行視。百祿以東流高仰,而河勢順下,不可回,即馳奏所以然之狀,且取神宗詔令勿塞故道者並上之。大防猶謂:「大河東流,中國之險限。今塘濼既壞,界河淤淺,河且北注矣。」百祿言:「塘濼有限寇之名,無禦寇之實。借使河徙而北,敵始有下流之憂,乃吾之利也。先帝明詔具在,奈何妄動搖之。」乃止。

俄兼侍讀,進翰林學士。為帝言分別邪正之目,凡導人主以某事者為公正,某事者為奸邪,以類相反,凡二十餘條。願概斯事以觀其情,則邪正分矣。

以龍圖閣學士知開封府。勤於民事,獄無繫囚。僚吏欲以圄空聞,百祿曰:「千里之畿,無一人之獄,此至尊之仁,非尹功也。」不許。經數月,復為翰林學士,拜中書侍郎。是歲郊祀,議合祭天地,禮官以「昊天有成命」為言。百祿曰:「此三代之禮,奈何復欲合祭乎?『成命』之頌,祀天祭地,均歌此詩,亦如春夏祈穀而歌「噫嘻」,亦豈為一祭哉?」爭久不決,質於帝前。宰相曰:「百祿之言,禮經也;今日之用,權制也。陛下始郊見,宜以並事天地為恭。」於是合祭。

熙河范育言:「阿里骨酷暴且病,溫溪心八族皆思內附,可以計納。」百祿曰:「中國以信撫四夷,阿里骨未有過,溪心虛實未可知,無釁而動,非策也。」又請進築納迷等三城,百祿曰:「是皆良田,為必爭之地,我既城之,若賊騎時出,我何以耕?後雖欲棄之,為費已甚,亦不能矣。」帝皆從之。右僕射蘇頌坐稽留除書免,百祿以同省罷為資政殿學士、知河中,徙河陽、河南。薨,年六十五,贈銀青光祿大夫。

子祖述,監潁州酒稅,攝獄掾,閱具獄,活兩死囚,州人以為神。知鞏縣,鑿南山導水入洛,縣無水患,文彥博稱其能。以父墮黨籍,監中嶽廟。久之,通判涇州。知台州,奏罷黃甘、葛蕈之貢。主管西京御史臺。靖康多難,避地至汝州。汝守趙子櫟邀與共守,於是旁郡盡陷,汝獨全。累官朝議大夫,卒。從弟祖禹。

祖禹,字淳甫,一字夢得。其生也,母夢一偉丈夫被金甲入寢室,曰:「吾漢將軍鄧禹。」既寤,猶見之,遂以為名。幼孤,叔祖鎮撫育如己子。祖禹自以既孤,每歲時親賓慶集,慘怛若無所容,閉門讀書,未嘗預人事。既至京師,所與交游,皆一時聞人。鎮器之曰:「此兒,天下士也。」

進士甲科。從司馬光編修「資治通鑒」,在洛十五年,不事進取。書成,光薦為秘書省正字。時王安石當國,尤愛重之。王安國與祖禹友善,嘗諭安石意,竟不往謁。富弼致仕居洛,素嚴毅,杜門罕與人接,待祖禹獨厚;疾篤,召授以密疏,大抵論安石誤國及新法之害,言極憤切。弼薨,人皆以為不可奏,祖禹卒上之。

神宗崩,祖禹上疏論喪服之制曰:「先王制禮,君服同於父,皆斬衰三年,蓋恐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自漢以來,不惟人臣無服,人君遂不為三年之喪。國朝自祖宗以來,外廷雖用易月之制,宮中實行三年服。君服如古典,而臣下猶依漢制,故十二日而小祥,朞而又小祥,二十四日而大祥,再朞而又大祥。既以日為之,又以月為之,此禮之無據者也。古者再朞而大祥,中月而禫。禫,祭之名,非服之色。今乃為之慘服三日然後禫,此禮之不經者也。服既除,至葬又服之,祔廟後即吉,才八月而遽純吉,無所不佩,此又禮之無漸者也。朔望,群臣朝服以造殯宮,是以吉服臨喪;人主衰服在上,是以先帝之服為人主之私喪,此二者皆禮之所不安也。」

哲宗立,擢右正言。呂公著執政,祖禹以婿嫌辭,改祠部員外郎,又辭。除著作佐郎、修「神宗實錄」檢討,遷著作郎兼侍講。神宗既祥,祖禹上疏宣仁后曰:「今即吉方始,服御一新,奢儉之端,皆由此起。凡可以盪心悅目者,不宜有加於舊。皇帝聖性未定,睹儉則儉,睹奢則奢,所以訓導成德者,動宜有法。今聞奉宸庫取珠,戶部用金,其數至多,恐增加無已,願止於未然。崇儉敦樸,輔養聖性,使目不視靡曼之色,耳不聽淫哇之聲,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則學問日益,聖德日隆,此宗社無疆之福。」故事,服除當開樂置宴,祖禹以為因除服而開樂設宴,則似除服而慶賀,非君子不得已而除之之意,不可。

夏暑權罷講,祖禹言:「陛下今日之學與不學,繫他日治亂。如好學,則天下君子欣慕,願立於朝,以直道事陛下,輔佐德業,而致太平;不學,則小人皆動其心,務為邪諂,以竊富貴。且凡人之進學,莫不於少時,今聖質日長,數年之後,恐不得如今日之專,竊為陛下惜也。」遷起居郎,又召試中書舍人,皆不拜。呂公著薨,召拜右諫議大夫。首上疏論人主正心修身之要,乞太皇太后日以天下之勤勞、萬民之疾苦、群臣之邪正、政事之得失,開導上心,曉然存之於中,使異日眾說不能惑,小人不能進。

蔡確既得罪,祖禹言:「自乾興以來,不竄逐大臣六十餘年,一旦行之,流傳四方,無不震聳。確去相已久,朝廷多非其黨,間有偏見異論者,若一切以為黨確去之,懼刑罰失中,而人情不安也。」

蔡京鎮蜀,祖禹言:「京小有才,非端良之士。如使守成都,其還,當使執政,不宜崇長。」時大臣欲於新舊法中有所創立。祖禹以為:「朝廷既察王安石之法為非,但當復祖宗之舊,若出於新舊之間,兩用而兼存之,紀綱壞矣。」遷給事中。

吳中大水,詔出米百萬斛、緡錢二十萬振救。諫官謂訴災者為妄,乞加驗考。祖禹封還其章,云:「國家根本,仰給東南。今一方赤子,呼天赴訴,開口仰哺,以脫朝夕之急。奏災雖小過實,正當略而不問。若稍施懲譴,恐後無復敢言者矣。」

兼國史院修撰,為禮部侍郎。論擇監司守令曰:「祖宗分天下為十八路,置轉運使、提點刑獄,收鄉長、鎮將之權悉歸於縣,收縣之權歸於州,州之權歸於監司,監司之權歸於朝廷。上下相維,輕重相制,建置之道,最為合宜。監司付以一路,守臣付以一州,令宰付以一縣,皆與天子分土而治,其可不擇乎?祖宗嘗有考課之法,專察諸路監司,置簿於中書,以稽其要。今宜委吏部尚書,取當為州者,條別功狀以上三省,三省召而察之,苟其人可任,則以次表用之。至官,則令監司考其課績,終歲之後,可以校優劣而施黜陟焉。如此則得人必多,監司、郡守得人,縣令不才,非所患也。」

聞禁中覓乳媼,祖禹以帝年十四,非近女色之時,上疏勸進德愛身,又乞宣仁后保護上躬,言甚切至。既而宣仁諭祖禹,以外議皆虛傳,祖禹覆上疏曰:「臣言皇帝進德愛身,宜常以為戒。太皇太后保護上躬,亦願因而勿忘。今外議雖虛,亦足為先事之戒。臣侍經左右,有聞於道路,實懷私憂,是以不敢避妄言之罪。凡事言於未然,則誠為過;及其已然,則又無所及,言之何益?陛下寧受未然之言,勿使臣等有無及之悔。」拜翰林學士,以叔百祿在中書,改侍講學士。百祿去,復為之。范氏自鎮至祖禹,比三世居禁林,士論榮慕。

宣仁太后崩,中外議論洶洶,人懷顧望,在位者畏懼,莫敢發言。祖禹慮小人乘間害政,乃奏曰:「陛下方攬庶政,延見群臣,此國家隆替之本,社稷安危之機,生民休戚之端,君子小人進退消長之際,天命人心去就離合之時也,可不畏哉?先后有大功於宗社,有大德於生靈,九年之間,始終如一。然群小怨恨,亦為不少,必將以改先帝之政、逐先帝之臣為言,以事離間,不可不察也。先后因天下人心,變而更化。既改其法,則作法之人有罪當退,亦順眾言而逐之。是皆上負先帝,下負萬民,天下之所仇疾而欲去之者也,豈有憎惡於其間哉?惟辨析是非,深拒邪說,有以奸言惑聽者,付之典刑,痛懲一人,以警群慝,則貼然無事矣。此等既誤先帝,又欲誤陛下,天下之事,豈堪小人再破壞邪?」初,蘇軾約俱上章論列,諫草已具,見祖禹疏,遂附名同奏,曰:「公之文,經世之文也。」竟不復出其稿。

祖禹又言:「陛下承六世之遺烈,當思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人民者祖宗之人民,百官者祖宗之百官,府庫者祖宗之府庫。一言一動,如臨之在上,質之在傍,則可以長享天下之奉。先后以大公至正為心,罷安石、惠卿所造新法,而行祖宗舊政。故社稷危而復安,人心離而復合,乃至遼主亦戒其臣勿生事曰:『南朝專行仁宗之政矣。』外夷之情如此,中國之人心可知。先后日夜苦心勞力,為陛下立太平之基。願守之以靜,恭己以臨之,虛心以處之,則群臣邪正,萬事是非,皆瞭然於聖心矣。小人之情專為私,故不便於公;專為邪,故不便於正;專好動,故不便於靜。惟陛下痛心疾首,以為刻骨之戒。」章累上,不報。

忽有旨召內臣十餘人,祖禹言:「陛下親政以來,四海傾耳,未聞訪一賢臣,而所召者乃先內侍,必謂陛下私於近習,望即賜追改。」因請對,曰:「熙寧之初,王安石、呂惠卿造立新法,悉變祖宗之政,多引小人以誤國,勳舊之臣屏棄不用,忠正之士相繼遠引。又用兵開邊,結怨外夷,天下愁苦,百姓流徙。賴先帝覺悟,罷逐兩人,而所引群小,已佈滿中外,不可復去。蔡確連起大獄,王韶創取熙河,章惇開五溪,沈起擾交管,沈括、徐禧、俞充、种諤興造西事,兵民死傷皆不下二十萬。先帝臨朝悼悔,以謂朝廷不得不任其咎。以至吳居厚行鐵冶之法於京東,王子京行茶法於福建,蹇周輔行鹽法於江西,李稷、陸師閔行茶法、市易於西川,劉定教保甲於河北,民皆愁痛嗟怨,比屋思亂。賴陛下與先后起而救之,天下之民,如解倒縣。惟是向來所斥逐之人,窺伺事變,妄意陛下不以修改法度為是,如得至左右,必進奸言。萬一過聽而復用之,臣恐國家自此陵遲,不復振矣。」又論:「漢、唐之亡,皆由宦官。自熙寧、元豐間,李憲、王中正、宋用臣輩用事總兵,權勢震灼。中正兼幹四路,口敕募兵,州郡不敢違,師徒凍餒,死亡最多;憲陳再舉之策,致永樂摧陷;用臣興土木之工,無時休息,罔市井之微利,為國斂怨。此三人者,雖加誅戮,未足以謝百姓。憲雖已亡,而中正、用臣尚在,今召內臣十人,而憲、中正之子皆在其中。二人既入,則中正、用臣必將復用,願陛下念之。」

時紹述之論已興,有相章惇意。祖禹力言惇不可用,不見從,遂請外。上且欲大用,而內外梗之者甚眾,乃以龍圖閣學士知陝州。言者論祖禹修「實錄」詆誣,又摭其諫禁中雇乳媼事,連貶武安軍節度副使、昭州別駕,安置永州、賀州,又徙賓、化而卒,年五十八。

祖禹平居恂恂,口不言人過。至遇事,則別白是非,不少借隱。在邇英守經據正,獻納尤多。嘗講「尚書」至「內作色荒,外作禽荒」六語,拱手再誦,卻立云:「願陛下留聽。」帝首肯再三,乃退。每當講前夕,必正衣冠,儼如在上側,命子弟侍,先按講其說。開列古義,參之時事,言簡而當,無一長語,義理明白,粲然成文。蘇軾稱為講官第一。

祖禹嘗進「唐鑒」十二卷,「帝學」八卷,「仁宗政典」六卷。而「唐鑒」深明唐三百年治亂,學者尊之,目為「唐鑒公」云。建炎二年,追復龍圖閣學士。子沖,紹興中仕至翰林侍讀學士,「儒林」有傳。

論曰:熙寧、元豐之際,天下賢士大夫望以為相者,鎮與司馬光二人,至稱之曰君實、景仁,不敢有所軒輊。光思濟斯民,卒任天下之重;鎮嶷然如山,確乎其不可拔。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易地則皆然,未易以功名優劣論也。百祿受學於鎮,故其議論操修,粹然一出於正。祖禹長於勸講,平生論諫,不啻數十萬言。其開陳治道,區別邪正,辨釋事宜,平易明白,洞見底蘊,雖賈誼、陸贄不是過云。

宋史/卷336·卷三百三十六 列傳第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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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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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字君實,陝州夏縣人也。父池,天章閣待制。光生七歳,凜然如成人,聞講「左氏春秋」,愛之,退爲家人講,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釋書,至不知饑渴寒暑。群兒戲于庭,一兒登甕,足跌沒水中,眾皆棄去,光持石擊甕破之,水迸,兒得活。其後京、洛間畫以爲圖。仁宗寶元初,中進士甲科。年甫冠,性不喜華靡,聞喜宴獨不戴花,同列語之曰:「君賜不可違。」乃簪一枝。

除奉禮郎,時池在杭,求簽蘇州判官事以便親,許之。丁內外艱,執喪累年,毀瘠如禮。服除,簽書武成軍判官事,改大理評事,補國子直講。樞密副使龐籍薦爲館閣校勘,同知禮院。中官麥允言死,給鹵簿。光言:「繁纓以朝,孔子且猶不可。允言近習之臣,非有元勳大勞而贈以三公官,給一品鹵簿,其視繁纓,不亦大乎!」夏竦賜諡「文正」,光言:「此諡之至美者,竦何人,可以當之?」改「文莊」。加集賢校理。

從龐籍辟,通判并州。麟州屈野河西多良田,夏人蠶食其地,爲河東患。籍命光按視,光建:「築二堡以制夏人,募民耕之,耕者眾則糴賤,亦可漸紓河東貴糴遠輸之憂。」籍從其策;而麟將郭恩勇且狂,引兵夜渡河,不設備,沒於敵,籍得罪去。光三上書自引咎,不報。籍沒,光升堂拜其妻如母,撫其子如昆弟,時人賢之。

改直秘閣、開封府推官。交趾貢異獸,謂之麟,光言:「真偽不可知,使其真,非自至不足爲瑞,願還其獻。」又奏賦以風。修起居注,判禮部。有司奏日當食,故事食不滿分,或京師不見,皆表賀。光言:「四方見,京師不見,此人君爲陰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獨不知,其爲災當益甚,不當賀。」從之。

同知諫院。蘇轍答制策切直,考官胡宿將黜之,光言:「轍有愛君憂國之心,不宜黜。」詔置末級。

仁宗始不豫,國嗣未立,天下寒心而莫敢言。諫官范鎮首發其議,光在并州聞而繼之,且貽書勸鎮以死爭。至是,復面言:「臣昔通判并州,所上三章,願陛下果斷力行。」帝沉思久之,曰:「得非欲選宗室爲繼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光曰:「臣言此,自謂必死,不意陛下開納。」帝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光退未聞命,復上疏曰:「臣向者進説,意謂即行,今寂無所聞,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何遽爲不祥之事。小人無遠慮,特欲倉卒之際,援立其所厚善者耳。『定策國老』、『門生天子』之禍,可勝言哉?」帝大感動曰:「送中書。」光見韓琦等曰:「諸公不及今定議,異日禁中夜半出寸紙,以某人爲嗣,則天下莫敢違。」琦等拱手曰:「敢不盡力。」未幾,詔英宗判宗正,辭不就,遂立爲皇子,又稱疾不入。光言:「皇子辭不貲之富,至於旬月,其賢於人遠矣。然父召無諾,君命召不俟駕,願以臣子大義責皇子,宜必入。」英宗遂受命。

兗國公主嫁李瑋,不相能,詔出瑋衞州,母楊歸其兄璋,主入居禁中。光言:「陛下追念章懿太后,故使瑋尚主。今乃母子離析,家事流落,獨無雨露之感乎?瑋既黜,主安得無罪?」帝悟,降主沂國,待李氏恩不衰。進知制誥,固辭,改天章閣待制兼侍講、知諫院。時朝政頗姑息,胥史諠譁則逐中執法,輦官悖慢則退宰相,衞士凶逆而獄不窮治,軍卒詈三司使而以爲非犯階級。光言皆陵遲之漸,不可以不正。充媛董氏薨,贈淑妃,輟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諡,行冊禮,葬給鹵簿。光言:「董氏秩本微,病革方拜充媛。古者婦人無諡,近制惟皇后有之。鹵簿本以賞軍功,未嘗施於婦人。唐平陽公主有舉兵佐高祖定天下功,乃得給。至韋庶人始令妃主葬日皆給鼓吹,非令典,不足法。」時有司定後宮封贈法,后與妃俱贈三代,光論:「妃不當與后同,袁盎引卻慎夫人席,正爲此耳。天聖親郊,太妃止贈二代,而況妃乎?」

英宗立,遇疾,慈聖光獻后同聽政。光上疏曰:「昔章獻明肅有保佑先帝之功,特以親用外戚小人,負謗海內。今攝政之際,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純如張知白,剛正如魯宗道,質直如薛奎者,當信用之;猥鄙如馬季良,讒諂如羅崇勳者,當疏遠之,則天下服。」帝疾愈,光料必有追隆本生事,即奏言:「漢宣帝爲孝昭後,終不追尊衞太子、史皇孫;光武上繼元帝,亦不追尊鉅鹿、南頓君,此萬世法也。」後詔兩制集議濮王典禮,學士王珪等相視莫敢先,光獨奮筆書曰:「爲人後者爲之子,不得顧私親。王宜凖封贈期親尊屬故事,稱爲皇伯,高官大國,極其尊榮。」議成,珪即命吏以其手稿爲按。既上與大臣意殊,御史六人爭之力,皆斥去。光乞留之,不可,遂請與俱貶。

初,西夏遣使致祭,延州指使高宜押伴,傲其使者,侮其國主,使者訴于朝。光與呂誨乞加宜罪,不從。明年,夏人犯邊,殺略吏士。趙滋爲雄州,專以猛悍治邊,光論其不可。至是,契丹之民捕魚界河,伐柳白溝之南,朝廷以知雄州李中祐爲不材,將代之。光謂:「國家當戎夷附順時,好與之計較末節,及其桀驁,又從而姑息之。近者西禍生於高宜,北禍起于趙滋;時方賢此二人,故邊臣皆以生事爲能,漸不可長。宜敕邊吏,疆毎細故輒以矢刃相加者,罪之。」

仁宗遺賜直百餘萬,光率同列三上章,謂:「國有大憂,中外窘乏,不可專用乾興故事。若遺賜不可辭,宜許侍從上進金錢佐山陵。」不許。光乃以所得珠爲諫院公使錢,金以遺舅氏,義不藏於家。后還政,有司立式,凡後有后取用,當覆奏乃供。光云:「當移所屬使立供已,乃具數白后,以防矯偽。」

曹佾無功除使相,兩府皆遷官。光言:「陛下欲以慰母心,而遷除無名,則宿衞將帥、內侍小臣,必有覬望。」已而遷都知任守忠等官,光復爭之,因論:「守忠大奸,陛下爲皇子,非守忠意,沮壞大策,離間百端,賴先帝不聽;及陛下嗣位,反覆交構,國之大賊。乞斬于都市,以謝天下。」責守忠爲節度副使,蘄州安置,天下快之。

詔刺陝西義勇二十萬,民情驚撓,而紀律疏略不可用。光抗言其非,持白韓琦。琦曰:「兵貴先聲,諒祚方桀驁,使驟聞益兵二十萬,豈不震懾?」光曰:「兵之貴先聲,爲無其實也,獨可欺之於一日之間耳。今吾雖益兵,實不可用,不過十日,彼將知其詳,尚何懼?」琦曰:「君但見慶曆間鄕兵刺爲保捷,憂今復然,已降敕榜與民約,永不充軍戍邊矣。」光曰:「朝廷嘗失信,民未敢以爲然,雖光亦不能不疑也。」琦曰:「吾在此,君無憂。」光曰:「公長在此地,可也;異日他人當位,因公見兵,用之運糧戍邊,反掌間事耳。」琦嘿然,而訖不爲止。不十年,皆如光慮。

王廣淵除直集賢院,光論其奸邪不可近:「昔漢景帝重衞綰,周世宗薄張美。廣淵當仁宗之世,私自結于陛下,豈忠臣哉?宜黜之以厲天下。」進龍圖閣直學士。

神宗即位,擢爲翰林學士,光力辭。帝曰:「古之君子,或學而不文,或文而不學,惟董仲舒、揚雄兼之。卿有文學,何辭爲?」對曰:「臣不能爲四六。」帝曰:「如兩漢制詔可也;且卿能進士取高第,而云不能四六,何邪?」竟不獲辭。

御史中丞王陶以論宰相不押班罷,光代之,光言:「陶由論宰相罷,則中丞不可復爲。臣願俟既押班,然後就職。」許之。遂上疏論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國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賞,曰必罰。其説甚備。且曰:「臣獲事三朝,皆以此六言獻,平生力學所得,盡在是矣。」御藥院內臣,國朝常用供奉官以下,至內殿崇班則出;近歳暗理官資,非祖宗本意。因論高居簡奸邪,乞加遠竄。章五上,帝爲出居簡,盡罷寄資者。既而復留二人,光又力爭之。張方平參知政事,光論其不叶物望,帝不從。還光翰林兼侍讀學士。

光常患歷代史繁,人主不能遍鑒,遂爲「通志」八卷以獻。英宗悅之,命置局秘閣,續其書。至是,神宗名之曰「資治通鑒」,自製「序」授之,俾日進讀。

詔録潁邸直省官四人爲閤門祗候,光曰:「國初草創,天歩尚艱,故御極之初,必以左右舊人爲腹心耳目,謂之隨龍,非平日法也。閤門祗候在文臣爲館職,豈可使廝役爲之。」

西戎部將嵬名山欲以橫山之眾,取諒祚以降,詔邊臣招納其眾。光上疏極論,以爲:「名山之眾,未必能制諒祚。幸而勝之,滅一諒祚,生一諒祚,何利之有;若其不勝,必引眾歸我,不知何以待之。臣恐朝廷不獨失信諒祚,又將失信於名山矣。若名山餘眾尚多,還北不可,入南不受,窮無所歸,必將突據邊城以救其命。陛下不見侯景之事乎?」上不聽,遣將种諤發兵迎之,取綏州,費六十萬,西方用兵,蓋自此始矣。

百官上尊號,光當答詔,言:「先帝親郊,不受尊號。末年有獻議者,謂國家與契丹往來通信,彼有尊號我獨無,於是復以非時奉冊。昔匈奴冒頓自稱『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單于』,不聞漢文帝復爲大名以加之也。願追述先帝本意,不受此名。」帝大悅,手詔獎光,使善爲答辭,以示中外。

執政以河朔旱傷,國用不足,乞南郊勿賜金帛。詔學士議,光與王珪、王安石同見,光曰:「救災節用,宜自貴近始,可聽也。」安石曰:「常袞辭堂饌,時以爲袞自知不能,當辭位不當辭祿。且國用不足,非當世急務,所以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財者故也。」光曰:「善理財者,不過頭會箕斂爾。」安石曰:「不然,善理財者,不加賦而國用足。」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財貨百物,不在民,則在官,彼設法奪民,其害乃甚於加賦。此蓋桑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書之以見其不明耳。」爭議不已。帝曰:「朕意與光同,然姑以不允答之。」會安石草詔,引常袞事責兩府,兩府不敢復辭。

安石得政,行新法,光逆疏其利害。邇英進讀,至曹參代蕭何事,帝曰:「漢常守蕭何之法不變,可乎?」對曰:「寧獨漢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湯、文、武之法,雖至今存可也。漢武取高帝約束紛更,盜賊半天下;元帝改孝宣之政,漢業遂衰。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變也。」呂惠卿言:「先王之法,有一年一變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有五年一變者,巡守考制度是也;有三十年一變者,『刑罰世輕世重』是也。光言非是,其意以風朝廷耳。」帝問光,光曰:「『布法象魏』,布舊法也。諸侯變禮易樂者,王巡守則誅之,不自變也。刑新國用輕典,亂國用重典,是爲『世輕世重』,非變也。且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則修之,非大壞不更造也。公卿侍從皆在此,願陛下問之。三司使掌天下財,不才而黜可也,不可使執政侵其事。今爲制置三司條例司,何也?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苟用例,則胥吏矣。今爲看詳中書條例司,何也?」惠卿不能對,則以他語詆光。帝曰:「相與論是非耳,何至是。」光曰:「平民舉錢出息,尚能蠶食下戸,況縣官督責之威乎!」惠卿曰:「青苗法,願取則與之,不願不強也。」光曰:「愚民知取債之利,不知還債之害,非獨縣官不強,富民亦不強也。昔太宗平河東,立糴法,時米斗十錢,民樂與官爲市。其後物貴而和糴不解,遂爲河東世世患。臣恐異日之青苗,亦猶是也。」帝曰:「坐倉糴米何如?」坐者皆起,光曰:「不便。」惠卿曰:「糴米百萬斛,則省東南之漕,以其錢供京師。」光曰:「東南錢荒而粒米狼戾,今不糴米而漕錢,棄其有餘,取其所無,農末皆病矣!」侍講吳申起曰:「光言,至論也。」

它日留對,帝曰:「今天下洶洶者,孫叔敖所謂『國之有是,眾之所惡』也。」光曰:「然。陛下當論其是非。今條例司所爲,獨安石、韓絳、惠卿以爲是耳,陛下豈能獨與此三人共爲天下邪?」帝欲用光,訪之安石。安石曰:「光外託劘上之名,內懷附下之實。所言盡害政之事,所與盡害政之人,而欲置之左右,使與國論,此消長之大機也。光才豈能害政,但在高位,則異論之人倚以爲重。韓信立漢赤幟,趙卒氣奪,今用光,是與異論者立赤幟也。」

安石以韓琦上疏,臥家求退。帝乃拜光樞密副使,光辭之曰:「陛下所以用臣,蓋察其狂直,庶有補於國家。若徒以祿位榮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天官私非其人也。臣徒以祿位自榮,而不能救生民之患,是盜竊名器以私其身也。陛下誠能罷制置條例司,追還提舉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雖不用臣,臣受賜多矣。今言青苗之害者,不過謂使者騷動州縣,爲今日之患耳。而臣之所憂,乃在十年之外,非今日也。夫民之貧富,由勤惰不同,惰者常乏,故必資於人。今出錢貸民而斂其息,富者不願取,使者以多散爲功,一切抑配。恐其逋負,必令貧富相保,貧者無可償,則散而之四方;富者不能去,必責使代償數家之負。春算秋計,輾轉日滋,貧者既盡,富者亦貧。十年之外,百姓無復存者矣。又盡散常平錢穀,專行青苗,它日若思復之,將何所取?富室既盡,常平已廢,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民之羸者必委死溝壑,壯者必聚而爲盜賊,此事之必至者也。」抗章至七八,帝使謂曰:「樞密,兵事也,官各有職,不當以他事爲辭。」對曰:「臣未受命,則猶侍從也,于事無不可言者。」安石起視事,光乃得請,遂求去。

以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宣撫使下令分義勇戍邊,選諸軍驍勇士,募市井惡少年爲奇兵;調民造乾糒,悉修城池樓櫓,關輔騷然。光極言:「公私困敝,不可舉事,而京兆一路皆內郡,繕治非急。宣撫之令,皆未敢從,若乏軍興,臣當任其責。」於是一路獨得免。徙知許州,趣入覲,不赴;請判西京御史臺歸洛,自是絶口不論事。而求言詔下,光讀之感泣,欲嘿不忍,乃復陳六事,又移書責宰相吳充,事見「充傳」。

蔡天申爲察訪,妄作威福,河南尹、轉運使敬事之如上官;嘗朝謁應天院神御殿,府獨爲設一班,示不敢與抗。光顧謂臺吏曰:「引蔡寺丞歸本班。」吏即引天申立監竹木務官富贊善之下。天申窘沮,即日行。

元豐五年,忽得語澀疾,疑且死,豫作遺表置臥內,即有緩急,當以畀所善者上之。官制行,帝指御史大夫曰:「非司馬光不可。」又將以爲東宮師傅。蔡確曰:「國是方定,願少遲之。」「資治通鑒」未就,帝尤重之,以爲賢于荀悅「漢紀」,數促使終篇,賜以潁邸舊書二千四百卷。及書成,加資政殿學士。凡居洛陽十五年,天下以爲真宰相,田夫野老皆號爲「司馬相公」,婦人孺子亦知其爲君實也。

帝崩,赴闕臨,衞士望見,皆以手加額曰:「此司馬相公也。」所至,民遮道聚觀,馬至不得行,曰:「公無歸洛,留相天子,活百姓。」哲宗幼沖,太皇太后臨政,遣使問所當先,光謂:「開言路。」詔榜朝堂。而大臣有不悅者,設六語云:「若陰有所懷,犯非其分;或扇搖機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徼幸希進,下以眩惑流俗。若此者,罰無赦。」後復命示光,光曰:「此非求諫,乃拒諫也。人臣惟不言,言則入六事矣。」乃具論其情,改詔行之,於是上封者以千數。

起光知陳州,過闕,留爲門下侍郎。蘇軾自登州召還,緣道人相聚號呼曰:「寄謝司馬相公,毋去朝廷,厚自愛以活我。」是時天下之民,引領拭目以觀新政,而議者猶謂「三年無改于父之道」,但毛舉細事,稍塞人言。光曰:「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若安石、惠卿所建,爲天下害者,改之當如救焚拯溺。況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眾議甫定。遂罷保甲團教,不復置保馬;廢市易法,所儲物皆鬻之,不取息,除民所欠錢;京東鐵錢及茶鹽之法,皆復其舊。或謂光曰:「熙、豐舊臣,多憸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義間上,則禍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宗社,必無此事。」於是天下釋然,曰:「此先帝本意也。」

元祐元年復得疾,詔朝會再拜,勿舞蹈。時青苗、免役、將官之法猶在,而西戎之議未決。光歎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折簡與呂公著云:「光以身付醫,以家事付愚子,惟國事未有所託,今以屬公。」乃論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罷之。諸將兵皆隸州縣,軍政委守令通決。廢提舉常平司,以其事歸之轉運、提點刑獄。邊計以和戎爲便。謂監司多新進少年,務爲刻急,令近臣於郡守中選舉,而於通判中舉轉運判官。又立十科薦士法。皆從之。

拜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免朝覲,許乘肩輿,三日一入省。光不敢當,曰:「不見君,不可以視事。」詔令子康扶入對,且曰:「毋拜。」遂罷青苗錢,復常平糶糴法。兩宮虛己以聽。遼、夏使至,必問光起居,敕其邊吏曰:「中國相司馬矣,毋輕生事、開邊隙。」光自見言行計從,欲以身徇社稷,躬親庶務,不舍晝夜。賓客見其體羸,舉諸葛亮食少事煩以爲戒,光曰:「死生,命也。」爲之益力。病革,不復自覺,諄諄如夢中語,然皆朝廷天下事也。

是年九月薨,年六十八。太皇太后聞之慟,與帝即臨其喪,明堂禮成不賀,贈太師、溫國公,襚以一品禮服,賻銀絹七千。詔戸部侍郎趙瞻、內侍省押班馮宗道護其喪,歸葬陝州。諡曰「文正」,賜碑曰「忠清粹德」。京師人罷市往弔,鬻衣以致奠,巷哭以過車。及葬,哭者如哭其私親。嶺南封州父老,亦相率具祭,都中及四方皆畫像以祀,飲食必祝。

光孝友忠信,恭儉正直,居處有法,動作有禮。在洛時,每往夏縣展墓,必過其兄旦,旦年將八十,奉之如嚴父,保之如嬰兒。自少至老,語未嘗妄,自言:「吾無過人者,但平生所爲,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耳。」誠心自然,天下敬信,陝、洛間皆化其德,有不善,曰:「君實得無知之乎?」

光於物澹然無所好,於學無所不通,惟不喜釋、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書,其誕吾不信也。」洛中有田三頃,喪妻,賣田以葬,惡衣菲食以終其身。

紹聖初,御史周秩首論光誣謗先帝,盡廢其法。章惇、蔡卞請發塚斫棺,帝不許,乃令奪贈諡,仆所立碑。而惇言不已,追貶清遠軍節度副使,又貶崖州司戸參軍。徽宗立,復太子太保。蔡京擅政,復降正議大夫,京撰「姦黨碑」,令郡國皆刻石。長安石工安民當鐫字,辭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馬相公者,海內稱其正直,今謂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府官怒,欲加罪,泣曰:「被役不敢辭,乞免鐫安民二字于石末,恐得罪於後世。」聞者愧之。

靖康元年,還贈諡。建炎中,配饗哲宗廟庭。

康,字公休,幼端謹,不妄言笑,事父母至孝。敏學過人,博通群書,以明經上第。光修「資治通鑒」,奏檢閱文字。丁母憂,勺飲不入口三日,毀幾滅性。光居洛,士之從學者退與康語,未嘗不有得。塗之人見其容止,雖不識,皆知其爲司馬氏子也。以韓絳薦,爲秘書,由正字遷校書郎。光薨,治喪皆用「禮經」家法,不爲世俗事。得遺恩,悉以與族人。服除,召爲著作佐郎兼侍講。

上疏言:「比年以來,旱暵爲虐,民多艱食。若復一不稔,則公私困竭,盜賊可乘。自古聖賢之君,非無水旱,惟有以待之,則不爲甚害。願及今秋熟,令州縣廣糴,民食所餘,悉歸於官。今冬來春,令流民就食,候鄕里豐穰,乃還本土。凡爲國者,一絲一毫皆當愛惜,惟於濟民則不宜吝。誠能捐數十萬金帛,以爲天下大本,則天下幸甚。」拜右正言,以親嫌未就職。

爲哲宗言前世治少亂多,祖宗創業之艱難,積累之勤勞,勸帝及時向學,守天下大器,且勸太皇太后每于禁中訓迪,其言切至。邇英進講,又言:「「孟子」於書最醇正,陳王道尤明白,所宜觀覽。」帝曰:「方讀其書」。尋詔講官節以進。

康自居父喪,居廬疏食,寢於地,遂得腹疾,至是不能朝謁。賜優告。疾且殆,猶具疏所當言者以待,曰:「得一見天子極言而死無恨。」使召醫李積於兗。積老矣,鄕民聞之,往告曰:「百姓受司馬公恩深,今其子病,願速往也。」來者日夜不絶,積遂行;至,則不可爲矣。年四十一而卒。公卿嗟痛于朝,士大夫相弔于家,市井之人,無不哀之。詔贈右諫議大夫。

康爲人廉潔,口不言財。初,光立神道碑,帝遣使賜白金二千兩,康以費皆官給,辭不受。不聽。遣家吏如京師納之,乃止。

論曰:熙寧新法病民,海內騷動,忠言讜論,沮抑不行;正人端士,擯棄不用。聚斂之臣日進,民被其虐者將二十年。方是時,光退居於洛,若將終身焉。而世之賢人君子,以及庸夫愚婦,日夕引領望其爲相,至或號呼道路,願其毋去朝廷,是豈以區區材智所能得此于人人哉?德之盛而誠之著也。一旦起而爲政,毅然以天下自任,開言路,進賢才。凡新法之爲民害者,次第取而更張之,不數月之間,剗革略盡。海內之民,如寒極而春,旱極而雨,如解倒懸,如脫桎梏,如出之水火之中也。相與咨嗟歎息,歡欣鼓舞,甚若更生,一變而爲嘉祐、治平之治。君子稱其有旋乾轉坤之功,而光於是亦老且病矣。天若祚宋,慭遺一老,則奸邪之勢未遽張,紹述之説未遽行,元祐之臣固無恙也。人眾能勝天,靖康之變,或者其可少緩乎?借曰有之,當不至如是其酷也。「詩」曰:「哲人云亡,邦國殄瘁。」嗚呼悲夫!

康濟美象賢,不幸短命而死,世尤惜之。然康不死,亦將不免於紹聖之禍矣。

呂公著,字晦叔,幼嗜學,至忘寢食。父夷簡器異之,曰:「他日必爲公輔。」恩補奉禮郎,登進士第,召試館職,不就。通判潁州,郡守歐陽修與爲講學之友。後修使契丹,契丹主問中國學行之士,首以公著對。判吏部南曹,仁宗獎其恬退,賜五品服。除崇文院檢討、同判太常寺。壽星觀營真宗神御殿,公著言:「先帝已有三種御,而建立不已,殆非祀無豐昵之義。」進知制誥,三辭不拜。改天章閣待制兼侍讀。

英宗親政,加龍圖閣直學士。方議追崇濮王,或欲稱皇伯考,公著曰:「此真宗所以稱太祖,豈可施于王。」及下詔稱親,且班諱,又言:「稱親則有二父之嫌,王諱但可避於上前,不應與七廟同諱。」呂誨等坐論濮王去,公著言:「陛下即位以來,納諫之風未彰,而屢絀言者,何以風示天下?」不聽。遂乞補外,帝曰:「學士朕所重,其可以去朝廷?」請不已,出知蔡州。

神宗立,召爲翰林學士、知通進銀臺司。司馬光以論事罷中丞,還經幄。公著封還其命曰:「光以舉職賜罷,是爲有言責者不得盡其言也。」詔以告直付閣門。公著又言:「制命不由門下,則封駁之職,因臣而廢。願理臣之罪,以正紀綱。」帝諭之曰:「所以徙光者,賴其勸學耳,非以言事故也。」公著請不已,竟解銀臺司。

熙寧初,知開封府。時夏秋淫雨,京師地震。公著上疏曰:「自昔人君遇災者,或恐懼以致福,或簡誣以致禍。上以至誠待下,則下思盡誠以應之,上下至誠而變異不消者,未之有也。惟君人者去偏聽獨任之弊,而不主先入之語,則不爲邪説所亂。顏淵問爲邦,孔子以遠佞人爲戒。蓋佞人惟恐不合於君,則其勢易親;正人惟恐不合於義,則其勢易疏。惟先格王正厥事,未有事正而世不治者也。」

禮官用唐故事,請以五月御大慶殿受朝,因上尊號。公著曰:「陛下方度越漢、唐,追復三代,何必于陰長之日,爲非禮之會,受無益之名?」從之。

二年,爲御史中丞。時王安石方行青苗法,公著極言曰:「自古有爲之君,未有失人心而能圖治,亦未有能脅之以威、勝之以辯而能得人心者也。昔日之所謂賢者,今皆以此舉爲非,而生議者一切祗爲流俗浮論,豈昔皆賢而今皆不肖乎?」安石怒其深切。帝使舉呂惠卿爲御史,公著曰:「惠卿固有才,然奸邪不可用。」帝以語安石,安石益怒,誣以惡語,出知潁州。

八年,彗星見,詔求直言。公著上疏曰:「陛下臨朝願治,爲日已久,而左右前後,莫敢正言。使陛下有欲治之心,而無致治之實,此任事之臣負陛下也。夫士之邪正、賢不肖,既素定矣。今則不然,前日所舉,以爲天下之至賢;而後日逐之,以爲天下至不肖。其于人材既反覆不常,則於政事亦乖戾不審矣。古之爲政,初不信於民者有之,若子產治鄭,一年而人怨之,三年而人歌之。陛下垂拱仰成,七年於此,然輿人之誦,亦未有異于前日,陛下獨不察乎?」

起知河陽,召還,提舉中太一宮,遷翰林學士承旨,改端明殿學士、知審官院。帝從容與論治道,遂及釋、老,公著問曰:「堯、舜知此道乎?」帝曰:「堯、舜豈不知?」公著曰:「堯、舜雖如此,而惟以知人安民爲難,所以爲堯、舜也。」帝又言唐太宗能以權智御臣下。對曰:「太宗之德,以能屈己從諫爾。」帝善其言。

未幾,同知樞密院事。有欲復肉刑者,議取死囚試劓、刖,公著曰:「試之不死,則肉刑遂行矣。」乃止。夏人幽其主,將大舉討之。公著曰:「問罪之師,當先擇帥,苟未得人,不如勿舉。」及兵興,秦、晉民力大困,大臣不敢言,公著數白其害。

元豐五年,以疾丐去位,除資政殿學士、定州安撫使。俄永樂城陷,帝臨朝歎曰:「邊民疲弊如此,獨呂公著爲朕言之耳。」徙揚州,加大學士。將立太子,帝謂輔臣,當以呂公著、司馬光爲師傅。

哲宗即位,以侍讀還朝。太皇太后遣使迎,問所欲言,公著曰:「先帝本意,以寬省民力爲先。而建議者以變法侵民爲務,與己異者一切斥去,故日久而弊愈深,法行而民愈困。誠得中正之士,講求天下利病,協力而爲之,宜不難矣。」至則上言曰:「人君初即位,當正始以示天下,修德以安百姓。修德之要,莫先於學。學有緝熙于光明,則日新以底至治者,學之力也。謹昧死陳十事,曰畏天、愛民、修身、講學、任賢、納諫、薄斂、省刑、去奢、無逸。」又乞備置諫員,以開言路。拜尚書左丞、門下侍郎。

元祐元年,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三省並建,中書獨爲取旨之地。乃請事於三省者,與執政同進呈,取旨而各行之。又執政官率數日一聚政事堂,事多決於其長,同列莫得預。至是,始命日集,遂爲定制。與司馬光同心輔政,推本先帝之志,凡欲革而未暇與革而未定者,一一舉行之。民歡呼鼓舞,咸以爲便。光薨,獨當國,除吏皆一時之選。時科舉罷詞賦,專用王安石經義,且雜以釋氏之説。凡士子自一語上,非新義不得用,學者至不誦正經,唯竊安石之書以干進,精熟者轉上第,故科舉益弊。公著始令禁主司不得出題老、莊書,舉子不得以申、韓、佛書爲學,經義參用古今諸儒説,毋得專取王氏。復賢良方正科。

右司諫賈易以言事訐直詆大臣,將峻責,公著以爲言,止罷知懷州。退謂同列曰:「諫官所論,得失未足言。顧主上春秋方盛,慮異時有進諛説惑亂者,正賴左右爭臣耳,不可豫使人主輕厭言者也。」眾莫不歎服。

吐蕃首領鬼章青宜結久爲洮、河患,聞朝廷弭兵省戍,陰與夏人合謀復取熙、岷。公著白遣軍器丞游師雄以便宜諭諸將,不逾月,生致于闕下。

帝宴近臣於資善堂,出所書唐人詩分賜。公著乃集所講書要語明白、切於治道者,凡百篇進之,以備遊意翰墨,爲聖學之助。

三年四月,懇辭位,拜司空、同平章軍國事。宋興以來,宰相以三公平章重事者四人,而公著與父居其二,士豔其榮。詔建第於東府之南,啟北扉,以便執政會議。凡三省、樞密院之職,皆得總理。間日一朝,因至都堂,其出不以時,蓋異禮也。

明年二月薨,年七十二。太皇太后見輔臣泣曰:「邦國不幸,司馬相公既亡,呂司空復逝。」痛閔久之。帝亦悲感,即詣其家臨奠,賜金帛萬。贈太師、申國公,諡曰「正獻」,御筆碑首曰「純誠厚德」。

公著自少講學,即以治心養性爲本,平居無疾言遽色,於聲利紛華,泊然無所好。暑不揮扇,寒不親火,簡重清靜,蓋天稟然。其識慮深敏,量閎而學粹,遇事善決,苟便於國,不以私利害動其心。與人交,出於至誠,好德樂善,見士大夫以人物爲意者,必問其所知與其所聞,參互考實,以達於上。每議政事,博取眾善以爲善,至所當守,則毅然不回奪。神宗嘗言其于人材不欺,如權衡之稱物。尤能避遠聲跡,不以知人自處。

始與王安石善,安石兄事之,安石博辯騁辭,人莫敢與亢,公著獨以精識約言服之。安石嘗曰:「疵吝每不自勝,一詣長者,即廢然而反,所謂使人之意消者,于晦叔見之。」又謂人曰:「晦叔爲相,吾輩可以言仕矣。」後安石得志,意其必助己,而數用公議,列其過失,以故交情不終。于講説尤精,語約而理盡。司馬光曰:「每聞晦叔講,便覺己語爲煩。」其爲名流所敬如此。

紹聖元年,章惇爲相,以翟思、張商英、周秩居言路,論公著更熙、豐法度,削贈諡,毀所賜碑,再貶建武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司戸參軍。徽宗立,追復太子太保。蔡京擅政,復降左光祿大夫,入黨籍,尋復銀青光祿大夫。紹興初,悉還贈諡。子希哲、希純。

希哲,字原明,少從焦千之、孫復、石介、胡瑗學,復從程顥、程頤、張載遊,聞見由是益廣。以蔭入官,父友王安石勸其勿事科舉,以僥倖利祿,遂絶意進取。安石爲政,將置其子雱於講官,以希哲有賢名,欲先用之。希哲辭曰:「辱公相知久,萬一從仕,將不免異同,則疇昔相與之意盡矣。」安石乃止。

公著作相,二弟已官省寺,希哲獨滯管庫,久乃判登聞鼓院,力辭。公著歎曰:「當世善士,吾收拾略盡,爾獨以吾故置不試,命也夫!」希哲母賢明有法度,聞公著言,笑曰:「是亦未知其子矣。」

終公著喪,始爲兵部員外郎。范祖禹,其妹婿也,言于哲宗曰:「希哲經術操行,宜備勸講,其父常稱爲不欺暗室。臣以婦兄之故,不敢稱薦,今方將引去,竊謂無嫌。」詔以爲崇政殿説書。其勸導人主以修身爲本,修身以正心誠意爲主。其言曰:「心正意誠,則身修而天下化。若身不能修,雖左右之人且不能諭,況天下乎?」

擢右司諫,辭,未聽,私語祖禹曰:「若不得請,當以楊畏、來之邵爲首。」既而不拜。會紹聖黨論起,御史劉拯論其進不由科第,以秘閣校理知懷州。中書舍人林希又言:「呂大防由公著援引,故進希哲以酬私恩。凡大防輩欺君賣國,皆公著爲之倡;而公著之惡,則希哲導成之,豈宜汙華職。」於是但守本秩,俄分司南京,居和州。

徽宗初,召爲秘書少監,或以爲太峻,改光祿少卿。希哲力請外,以直秘閣知曹州。旋遭崇寧黨禍,奪職知相州,徙邢州。罷爲宮祠。羈寓淮、泗間,十餘年卒。

希哲樂易簡儉,有至行,晩年名益重,遠近皆師尊之。子:好問,有傳。

希純,字子進,登第,爲太常博士。元祐祀明堂,將用皇祐故事,並饗天地百神,皆以祖宗配。希純言:「皇祐之禮,事不經見,嘉祐既已厘正。至元豐中,但以英宗配上帝,悉罷從祀群神,得嚴父之義,請循其式。」從之。

歷宗正、太常、秘書丞。哲宗議納后,希純請考三代昏禮,參祖宗之制,博訪令族,參求德配。凡世俗所謂勘婚之書,淺陋不經,且一切屏絶,以防附會。遷著作郎,以父諱不拜。擢起居舍人,權太常少卿。

宣仁太后崩,希純慮奸人乘間進説搖主聽,即上疏曰:「自元祐初年,太皇聽斷,所用之人皆宿有時望,所行之事皆人所願行。唯是過惡得罪之徒,日伺變故,捭闔規利,今必以更改神宗法度爲説。臣以爲先帝之功烈,萬世莫掩。間有數事,爲小人所誤,勢雖頗有損益,在於聖德,固無所虧。且英宗、神宗何嘗不改真宗、仁宗之政,亦豈盡用慶祖、太宗之法乎?小人既誤先帝,復欲誤陛下,不可不察。」未幾,拜中書舍人、同修國史。

內侍梁從政、劉惟簡除內省押班,希純以親政之始,首録二人,無以示天下,持不行。由是閹寺側目,或於庭中指以相示曰:「此繳還二押班詞頭者也。」

章惇既相,出爲寶文閣待制、知亳州。諫官張商英憾希純,攻之力。又以外親嫌,連徙睦州、歸州。自京東而之浙西,自浙西而上三峽,名爲易地,實困之也。公著追貶,希純亦以屯田員外郎分司南京,居金州。又責舒州團練副使,道州安置。建中靖國元年,還爲待制、知瀛州。徽宗聞其名,數稱之。曾布忌希純,因其請覲,未及見,亟以邊,遽趣遣之。俄改潁州,入崇寧黨籍。卒,年六十。

論曰:公著父子俱位至宰相,俱以司空平章軍國事,雖漢之韋、平,唐之蘇、李,榮盛孰加焉。夷簡多智數,公著則一切持正,以應天下之務,嗚呼賢哉。其論人才,如權衡之稱物,故一時賢士,收拾略盡。司馬光疾甚,諄諄焉以國事爲托,當時廷臣,莫公著若也審矣。追考其平生事業,蓋守成之良相也。然知子之賢而不能薦,殆猶未免於避嫌,而有愧于從祖云。希哲、希純世濟其美,然皆隱于崇寧党禍,何君子之不幸歟!

宋史/卷335·卷三百三十五 列傳第九十四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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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世衡,字仲平,放之兄子也。少尚氣節,昆弟有欲析其貲者,悉推與之,惟取圖書而已。以放蔭補將作監主簿,累遷太子中舍。

嘗知涇陽縣,里胥王知謙以姦利事敗,法當徙,遁去。比郊赦輒出,世衡曰:「送府則會赦」,杖其脊而請罪于府,知府李諮奏釋之。後通判鳳州。州將王蒙正,章獻后姻家也,所為不法。嘗干世衡以私,不聽,蒙正怒,乃誘知謙訟冤而陰助之,世衡坐流竇州,徙汝州。弟世材上一官以贖,為孟州司馬。久之,龍圖閣直學士李紘為辨其誣,宋綬、狄棐繼言之,除衛尉寺丞,歷監隨州酒,簽書同州、鄜州判官事。

西邊用兵,守備不足。世衡建言,延安東北二百里有故寬州,請因其廢壘而興之,以當寇衝,右可固延安之勢,左可致河東之粟,北可圖銀、夏之舊。朝廷從之,命董其役。夏人屢出爭,世衡且戰且城之。然處險無泉,議不可守。鑿地百五十尺,始至於石,石工辭不可穿,世衡命屑石一畚酬百錢,卒得泉。城成,賜名青澗城。遷內殿崇班、知城事。開營田二千頃,募商賈,貸以本錢,使通貨贏其利,城遂富實。間出行部族,慰勞酋長,或解與所服帶。嘗會客飲,有得敵情來告者,即以飲器予之,繇是屬羌皆樂為用。再遷洛苑副使、知環州。

蕃部有牛家族奴訛者,素屈強,未嘗出謁郡守,聞世衡至,遽郊迎。世衡與約,明日當至其帳,往勞部落。是夕大雪,深三尺。左右曰:「地險不可往。」世衡曰:「吾方結諸羌以信,不可失期。」遂緣險而進。奴訛方臥帳中,謂世衡必不能至,世衡蹴而起,奴訛大驚曰:「前此未嘗有官至吾部者,公乃不疑我耶!」率其族羅拜聽命。

羌酋慕恩部落最強,世衡嘗夜與飲,出侍姬以佐酒。既而世衡起入內,潛於壁隙中窺之。慕恩竊與侍姬戲,世衡遽出掩之,慕恩慙懼請罪。世衡笑曰:「君欲之耶?」即以遺之,由是得其死力。諸部有貳者,使討之無不克。有兀二族,世衡招之不至,即命慕恩出兵誅之。其後百餘帳皆自歸,莫敢貳。因令諸族置烽火,有急則舉燧,介馬以待。

葛懷敏敗,率羌兵數千人以振涇原,無敢後者。嘗課吏民射,有過失,射中則釋其罪;有辭某事、請某事,輒因中否而與奪之。人人自厲,皆精於射,繇是數年敵不敢近環境。

遷東染院使、環慶路兵馬鈐轄。范仲淹檄令與蔣偕築細腰城,世衡時臥病,即起,將所部甲士晝夜興築,城成而卒。

初,世衡在青澗城,元昊未臣,其貴人野利剛浪㖫、遇乞兄弟有材謀,皆號大王。親信用事,邊臣欲以謀間之。慶曆二年,鄜延經略使龐籍,兩為保安軍守劉拯書,賂蕃部破醜以達野利兄弟,而涇原路王沿、葛懷敏亦遣人持書及金寶以遣遇乞。會剛浪㖫令浪埋、賞乞、媚娘等三人詣世衡請降,世衡知其詐,曰:「與其殺之,不若因以為間。」留使監商稅,出入騎從甚寵。有僧王光信者,趫勇善騎射,習知蕃部山川道路。世衡出兵,常使為鄉導,數蕩族帳,奏以為三班借職,改名嵩。世衡為蠟書,遣嵩遺剛浪㖫,言浪埋等已至,朝廷知王有向漢心,命為夏州節度使,奉錢月萬緡,旌節已至,趣其歸附,以棗綴畫龜,喻其早歸之意。剛浪㖫得書大懼,自所治執嵩歸元昊。元昊疑剛浪㖫貳己,不得還所治,且錮嵩穽中。使其臣李文貴以剛浪㖫旨報世衡,且言不達所遺書意,或許通和,願賜一言。世衡以白籍。時朝廷已欲招拊,籍召文貴至,諭以國家寬大開納意,縱使還報。元昊得報,出嵩,禮之甚厚,使與文貴偕來。自是繼遣使者請降,遂稱臣如舊。世衡聞野利兄弟已誅,為文越境祭之。籍疏嵩勞,具言元昊未通時,世衡畫策遣嵩冒艱險間其君臣,遂成猜貳,因此與中國通,請優進嵩官。遷三班奉職。後嵩因對自陳,又進侍禁、閤門祗候。

世衡死,籍為樞密使。世衡子古上書訟父功,為籍所抑。古復上書,遂贈世衡成州團練使,詔流內銓授古大縣簿尉,押還本貫。籍既罷,古復辯理,下御史考驗,以籍前奏王嵩疏為定。詔以其事付史官,聽古從官便郡。

世衡在邊數年,積穀通貨,所至不煩縣官益兵增饋。善撫養士卒,病者遣一子專視其食飲湯劑,以故得人死力。及卒,羌酋朝夕臨者數日,青澗及環人皆畫象祠之。子:古、諤、診,皆有將材,關中號曰「三种」。誼,其幼子也。孫:朴、師道、師中。

古,字大質,少慕從祖放為人,不事科舉。當任官,辭以與弟,時稱「小隱君」。世衡卒,錄古為天興尉,累轉西京左藏庫副使、涇原路都監、知原州。

羌人犯塞,古禦之,斬級數百。築城鎮戎之北,以據要害。神宗召對,遷通事舍人,官其三弟。與弟診破環州折薑會,斬首二千級,遷西上閤門副使。民有損直鬻田於熟羌以避役者,古按其狀,得良田三千頃,丁四千,悉刺為民兵。歷環慶、永興軍路鈐轄。

坐訟范純仁不當,奪一官,知寧州,徙鎮戎軍。熙河師十萬道境上,須芻糧,僚佐以他路為言。古曰:「均王師也。」命給之。又徙鄜、隰二州,卒,年七十。

古明達孝義。弟諤坐擅興繫獄,乞納官贖其罪。世衡遺張問田千畝,問返之,而世衡死,古終不復受。然世衡受知於范仲淹,因立青澗功,而古以私憾訟純仁,士論少之。

諤,字子正,以父任累官左藏庫副使,延帥陸詵薦知青澗城。

夏酋令㖫內附,詵恐生事,欲弗納,諤請納之。夏人來索,詵問所以報,諤曰:「必欲令㖫,當以景詢來易。」乃止。詢者,中國亡命至彼者也。

夏將嵬名山部落在故綏州,其弟夷山先降,諤使人因夷山以誘之,賂以金盂,名山小吏李文喜受而許降,而名山未之知也。諤即以聞,詔轉運使薛向及陸詵委諤招納。諤不待報,悉起所部兵長驅而前,圍其帳。名山驚,援槍欲鬪,夷山呼曰:「兄已約降,何為如是?」文喜因出所受金盂示之,名山投槍哭,遂舉眾從諤而南。得酋領三百、戶萬五千、兵萬人。將築城,詵以無詔出師,召諤還。軍次懷遠,晨起方櫛,敵四萬眾坌集,傅城而陳。諤開門以待,使名山帥新附百餘人挑戰,諤兵繼之,鼓行而出。至晉祠據險,使偏將燕達、劉甫為兩翼,身為中軍,乃閉壘,悉老弱乘城鼓噪以疑賊。已而合戰,追擊二十里,俘馘甚眾,遂城綏州。詵劾諤擅興,且不稟節制,欲捕治,未果而詵徙秦。言者交攻之,遂下吏,貶秩四等,安置隨州。會侯可以言水利入見,神宗問其事,對曰:「种諤奉密旨取綏而獲罪,後何以使人?」帝亦悔,復其官。

韓絳宣撫陝西,用為鄜延鈐轄。絳城囉兀,規橫山,令諤將兵二萬出無定川,命諸將皆受節度,起河東兵會銀州。城成而慶卒叛,詔罷師,棄囉兀,責授汝州團練副使。再貶賀州別駕,移單州,又移華州。絳再相,訟其前功,復禮賓副使、知岷州。董氈將鬼章聚兵於洮、岷,新羌多叛,諤討襲誅之。從李憲出塞,收洮州,下逋宗、講珠、東宜諸城,掩擊至大河,斬首七千級。

遷東上閤門使、文州刺史、知涇州,徙鄜延副總管。上言:「夏主秉常為其母所囚,可急因本路官搗其巢穴。」遂入對,大言曰:「夏國無人,秉常孺子,臣往持其臂以來耳。」帝壯之,決意西討,以為經略安撫副使,諸將悉聽節制。諤即次境上,帝以諤先期輕出,使聽令于王中正。敵屯兵夏州,諤率本路並畿內七將兵攻米脂,三日未下。夏兵八萬來援,諤禦之無定川,伏兵發,斷其首尾,大破之,降守將令介訛遇。捷書聞,帝大喜,群臣稱賀,遣中使諭獎,而罷中正。諤留千人守米脂,進次銀、石、夏州,不見敵。始,被詔當會靈武,諤迂枉不進,士卒饑憊,欲以糧運不繼歸罪轉運使李稷。駐軍麻家平,大校劉歸仁以眾潰,詔令班師。猶遷鳳州團練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

諤謀據橫山之志未已,遣子朴上其策。帝召朴問狀,擢為閤門祗候。將進城橫山,命徐禧、李舜舉使鄜延計議。諤言:「橫山延袤千里,多馬宜稼,人物勁悍善戰,且有鹽鐵之利,夏人恃以為生;其城壘皆控險,足以守禦。今之興功,當自銀州始。其次遷宥州,又其次修夏州,三郡鼎峙,則橫山之地已囊括其中。又其次修鹽州,則橫山強兵戰馬、山澤之利,盡歸中國。其勢居高,俯視興、靈,可以直覆巢穴。」而禧與沈括定議移銀州,城永樂,與諤始謀異,乃奏留諤守延。既而永樂受圍,諤觀望不救,帝冀其後效,置不問,且虞賊至,就命知延州。疽發背卒,年五十七。

諤善馭士卒,臨敵出奇,戰必勝,然詐誕殘忍,左右有犯立斬,或先刳肺肝,坐者掩面,諤飲食自若。敵亦畏其敢戰,故數有功。李稷之饋軍也,旦入諤營,軍吏鳴鼓聲喏。諤呼問吏曰:「軍有幾帥?要當借汝頭以代運使。」即叱斬之。稷惶怖遽出。嘗渡河,猝遇敵,紿門下客曰:「事急矣,可衣我衣,乘我馬,從旗鼓千騎,亟趨大軍。」客信之,敵以為諤,追之,幾不免。自熙寧首開綏州,後再舉西征,皆其兆謀,卒致永樂之禍。議者謂諤不死,邊事不已。

誼,字壽翁。熙甯中,古入對,神宗問其家世,命誼以官。從高遵裕復洮、岷,又平山後羌,至熙河副將。

使青唐,董氈遣鬼章迎候境上,取道故為回枉,以誇險遠。誼固習其地里,誚之曰:「爾跳梁坎井間,謂我不知遠近邪?」命趨便道。鬼章怒,脅以兵,誼聲氣不動,卒改塗。外為路都監。自蘭州渡河討賊,斬首六百,累轉西京使。元祐初,知岷州。鬼章誘殺景思立,後益自矜,大有窺故土之心,使其子詣宗哥請益兵入寇,且結屬羌為內應。誼刺得其情,上疏請除之。詔遣游師雄就商利害,遂與姚兕合兵出討。羌迎戰,擊走之,追奔至洮州。誼亟進攻,晨霧蔽野,跬步不可辨。誼曰:「吾軍遠來,彼固不知厚薄,乘此可一鼓而下也。」遂親鼓之。有頃,霧霽,先登者已得城,鬼章就執。誼戲問之曰:「別後安否?」不能對,徐謂人曰:「我生惡种使,今日果為所擒。天不使我復有故土,命也。」遂俘以歸。拜西上閤門使、康州刺史,徙知鄜州。

夏人犯延安,趙禼使誼統諸將。敵聞誼至,皆潰去。延人謂:「得誼,勝精兵二十萬。」進熙河鈐轄、知蘭州。蘭與通遠皆絕塞,中間保障不相接,腴田多棄不耕,誼請城李諾平以扼衝要。會遷東上閤門使、保州團練使,卒,年五十五。

誼倜儻有氣節,喜讀書。蒞軍整嚴,令一下,死不敢避;遇敵,度不勝不出,故每戰未嘗負敗。岷羌酋包順、包誠恃功驕恣,前守務姑息,誼至,厚待之。適有小過,叱下吏,將置法,順、誠叩頭伏罪,願效命以贖,乃使輸金出之,群羌畏惕。及洮州之役,二人功最多。

朴以父任右班殿直,積勞,遷至皇城使、昌州刺史,徙熙河蘭會鈐轄兼知河州,安撫洮西沿邊公事。

河南蕃部叛,屬羌阿章率他族拒官軍,熙帥胡宗回使朴出討。時朴至州才二日,以賊鋒方銳,且盛寒,欲姑徐之,而宗回馳檄至六七,不得已,遂出兵。羌知朴來,伏以待。朴遇伏,首尾不相應,朴殊死戰,為賊所殺,以馬負其屍去。羌乘勝追北。師還遇隘,壅迮不得行。偏將王舜臣者善射,以弓卦臂,獨立敗軍後。羌來可萬騎,有七人介馬而先。舜臣念此必羌酋之尤桀黠者,不先殪之,吾軍必盡。乃宣言曰:「吾令最先行者眉間插花。」引弓三發,隕三人,皆中面;餘四人反走,矢貫其背。萬騎𥈭眙莫敢前,舜臣因得整眾。須臾,羌復來。舜臣自申及酉,抽矢千餘發,無虛者。指裂,血流至肘。薄暮,乃得逾隘。將士氣奪,無敢復言戰。當是時,微舜臣則師殲矣。事聞,贈朴雄州防禦使,官其後十人。

師道,字彝叔。少從張載學,以蔭補三班奉職,試法,易文階,為熙州推官、權同谷縣。縣吏有田訟,彌二年不決。師道繙閱案牘,窮日力不竟,然所訟止母及兄而已。引吏詰之曰:「母、兄,法可訟乎。汝再期擾鄉里足未?」吏叩頭服罪。

通判原州,提舉秦鳳常平。議役法忤蔡京旨,換莊宅使、知德順軍。又謂其詆毀先烈,罷入黨籍,屏廢十年。以武功大夫、忠州刺史、涇原都鈐轄知懷德軍。夏國畫境,其人焦彥堅必欲得故地,師道曰:「如言故地,當以漢、唐為正,則君家疆土益蹙矣。」彥賢無以對。

童貫握兵柄而西,翕張威福,見者皆旅拜,師道長揖而已。召詣闕,徽宗訪以邊事,對曰:「先為不可勝,來則應之。妄動生事,非計也。」貫議徙內郡弓箭手實邊,而指為新邊所募。帝復訪之,對曰:「臣恐勤遠之功未立,而近擾先及矣。」帝善其言,賜襲衣、金帶,以為提舉秦鳳弓箭手。時五路並置官,帝謂曰:「卿,吾所親擢也。」貫滋不悅,師道不敢拜,以請,得提舉崇福宮。久之,知西安州。

夏人侵定邊,築佛口城,率師往夷之。始至渴甚,師道指山之西麓曰:「是當有水。」命工求之,果得水滿谷。累遷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洺州防禦使、知渭州。督諸道兵城席葦,土賦工,敵至,堅壁葫蘆河。師道陳於河滸,若將決戰者。陰遣偏將曲克徑出橫嶺,揚言援兵至,敵方駭顧,楊可世潛軍軍其後,姚平仲以精甲衷擊之,敵大潰,斬首五十級,獲橐駝、馬牛萬計,其酋僅以身免。卒城而還。

又詔帥陝西、河東七路兵征臧底城,期以旬日必克。既薄城下,敵守備甚固。官軍小怠,列校有據胡床自休者,立斬之,屍於軍門。令曰:「今日城不下,視此。」眾股栗,噪而登城,城即潰,時兵至才八日。帝得捷書喜,進侍衛親軍馬軍副都指揮使、應道軍承宣使。

從童貫為都統制,拜保靜軍節度使。貫謀伐燕,使師道盡護諸將。師道諫曰:「今日之舉,譬如盜入鄰家不能救,又乘之而分其室焉,無乃不可乎?」貫不聽。既次白溝,遼人噪而前,士卒多傷。師道先令人持一巨梃自防,賴以不大敗。遼使來請曰:「女真之叛本朝,亦南朝之所甚惡也。今射一時之利,棄百年之好,結豺狼之鄰,基他日之禍,謂為得計可乎?救災恤鄰,古今通義,惟大國圖之。」貫不能對,師道復諫宜許之,又不聽,密劾其助賊。王黼怒,責為右衛將軍致仕,而用劉延慶代之。延慶敗績于盧溝,帝思其言,起為憲州刺史、知環州,俄還保靜軍節度使,復致仕。

金人南下,趣召之,加檢校少保、靜難軍節度使、京畿河北制置使,聽便宜檄兵食。師道方居南山豹林谷,聞命即東。過姚平仲,有步騎七千,與之俱北。至洛陽,聞斡離不已屯京城下,或止勿行曰:「賊勢方銳,願少駐汜水,以謀萬全。」師道曰:「吾兵少,若遲回不進,形見情露,祗取辱焉。今鼓行而前,彼安能測我虛實?都人知吾來,士氣自振,何憂賊哉!」揭榜沿道,言种少保領西兵百萬來。遂抵城西,趨汴水南,徑逼敵營。金人懼,徙砦稍北,斂遊騎,但守牟駝岡,增壘自衛。

時師道春秋高,天下稱為「老种」。欽宗聞其至,喜甚,開安上門,命尚書右丞李綱迎勞。時已議和,入見,帝問曰:「今日之事,卿意如何?」對曰:「女真不知兵,豈有孤軍深入人境而能善其歸乎?」帝曰:「業已講好矣。」對曰:「臣以軍旅之事事陛下,餘非所敢知也。」拜檢校少傅、同知樞密院、京畿兩河宣撫使,諸道兵悉隸焉。以平仲為都統制。師道時被病,命毋拜,許肩輿入朝。金使王汭在廷頡頏,望見師道,拜跪稍如禮。帝顧笑曰:「彼為卿故也。」京城自受圍,諸門盡閉,市無薪菜。師道請啟西、南壁,聽民出入如常。金人有擅過偏將馬忠軍者,忠斬其六人。金人來訴,師道付以界旗,使自為制,後無有敢越佚者。又請緩給金幣,使彼惰歸,扼而殲諸河,執政不可。

种氏、姚氏皆為山西巨室,平仲父古方以熙河兵入援。平仲慮功名獨歸种氏。乃以士不得速戰為言達於上。李綱主其議,令城下兵緩急聽平仲節度。帝日遣使趣師道戰,師道欲俟其弟秦鳳經略使師中至,奏言過春分乃可擊。時相距才八日,帝以為緩,竟用平仲斫營,以及於敗。既敗,李邦彥議割三鎮,師道爭之不得。李綱罷,太學諸生、都人伏闕願見种、李,詔趣使彈壓。師道乘車而來,眾褰廉視之,曰:「果我公也。」相率聲喏而散。

金師退,乃罷為中太一宮使。御史中丞許翰見帝,以為不宜解師道兵柄。上曰:「師道老矣,難用,當使卿見之。」令相見於殿門外。師道不語,翰曰:「國家有急,詔許訪所疑,公勿以書生之故不肯談。」師道始言:「我眾彼寡,但分兵結營,控守要地,使彼糧道不通,坐以持久,可破也。」翰歎味其言,復上奏謂師道智慮未衰,尚可用。於是加檢校少師,進太尉,換節鎮洮軍,為河北、河東宣撫使,屯滑州,實無兵自隨。

師道請合關、河卒屯滄、衛、孟、滑,備金兵再至。朝論以大敵甫退,不宜勞師以示弱,格不用。既而師中戰死,姚古敗,朝廷震悚,召師道還。太原陷,又使巡邊。次河陽,遇王汭,揣敵必大舉,亟上疏請幸長安以避其鋒。大臣以為怯,復召還。既至,病不能見。十月,卒,年七十六。帝臨奠,哭之慟,贈開府儀同三司。

京師失守,帝搏膺曰:「不用种師道言,以至於此!」金兵之始退也,師道申前議,勸帝乘半濟擊之,不從,曰:「異日必為國患。」故追痛其語。建炎中,加贈少保,諡曰「忠憲」。

師中,字端孺。歷知環、濱、邠州、慶陽府、秦州,侍衛步軍馬軍副都指揮使、房州觀察使,奉寧軍承宣使。

金人內侵,詔提秦鳳兵入援,未至而敵退,乃以二萬人守滑。遣副姚古為河北制置使,古援太原,師中援中山、河間。或謂師中自磁、相而北,金人若下太行,則勢不能自還,此段凝師於河上比也。時大臣立議矛盾,樞密主破敵,而三省令護出之。師中渡河,即上言:「粘罕已至澤州,臣欲由邢、相間捷出上黨,搗其不意,當可以逞。」朝廷疑不用。斡離不還,師中逐出境。粘罕至太原,悉破諸縣,為鎖城法困之,內外不相通。姚古雖復隆德、威勝,扼南北關,而不能解圍。於是詔師中由井陘道出師,與古掎角,進次平定軍,乘勝復壽陽、榆次,留屯真定。時粘罕避暑雲中,留兵分就畜牧,覘者以為將遁,告諸朝。知樞密院許翰信之,數遣使督師中出戰,且責以逗撓。師中歎曰:「逗撓,兵家大戮也。吾結髮從軍,今老矣,忍受此為罪乎!」即日辦嚴,約古及張灝俱進,輜重賞犒之物,皆不暇從行。五月,抵壽陽之石坑,為金人所襲。五戰三勝,回趨榆次,去太原百里,而古、灝失期不至,兵饑甚。敵知之,悉眾攻,右軍潰而前軍亦奔。師中獨以麾下死戰,自卯至巳,士卒發神臂弓射退金兵,而賞齎不及,皆憤怨散去,所留者才百人。師中身被四創,力疾鬪死。

師中老成持重,為時名將,諸軍自是氣奪。劉韐言:「師中聞命即行,奮不顧身,雖古忠臣,不過也。」請加優贈,以勸死國者。詔贈少師,諡曰「莊湣」。

論曰:宋懲五季藩鎮之弊,稍用逢掖治邊陲、領介胄。然兵勢國之大事,非素明習,而欲應變決策於急遽危難之際,豈不僕哉。种氏自世衡立功青澗,撫循士卒,威動羌、夏,諸子俱有將材,至師道、師中已三世,號山西名將。徽宗任宦豎起邊釁,師道之言不售,卒基南北之禍。金以孤軍深入,師道請遲西師之至而擊之,長驅上黨;師中欲出其背以掩之,可謂至計矣。李綱、許翰顧以為怯緩逗撓,動失機會,遂至大衄,而國隨以敗,惜哉!

宋史/卷334·卷三百三十四 列傳第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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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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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禧,字德占,洪州分寧人。少有志度,博覽周遊,以求知古今事變、風俗利疚,不事科舉。熙寧初,王安石行新法,禧作「治策」二十四篇以獻。時呂惠卿領修撰經義局,遂以布衣充檢討。神宗見其所上策,曰:「禧言朝廷用經術變士,十已八九,然竊襲人之語,不求心通者相半,此言是也。宜試於有用之地。」即授鎮安軍節度推官、中書戶房習學公事。歲餘召對,顧問久之,曰:「朕多閱人,未見有如卿者。」擢太子中允、館閣校勘、監察御史裏行。

與中丞鄧綰、知諫院范百祿雜治趙世居獄。李士寧者,挾術出入貴人間,嘗見世居母康,以仁宗御製詩贈之,又許世居以寶刀,且曰:「非公不可當此。」世居與其黨皆神之,曰:「士寧,二三百歲人也。」解釋其詩,以為至寶之祥。及鞫世居得之,逮捕士寧,而宰相王安石故與士寧善,百祿劾士寧以妖妄惑世居,致不軌。禧奏:「士寧遺康詩實仁宗製,今獄官以為反,臣不敢同。」百祿言:「士寧有可死之狀,禧故出之以媚大臣。」朝廷以御史雜知、樞密承旨參治,而百祿坐報上不實貶,進禧集賢校理、檢正禮房。

安石與惠卿交惡,鄧綰言惠卿昔居父喪,嘗貸華亭富人錢五百萬買田事,詔禧參鞫。禧陰右惠卿,綰劾之,會綰貶官,獄亦解。禧出為荊湖北路轉運副使。元豐初,召知諫院。惠卿在鄜延,欲更蕃漢兵戰守條約,諸老將不謂然,帝頗采聽,將推其法於他路,遣禧往經畫。禧是惠卿議,渭帥蔡延慶亦以為不然,帝召延慶還,加禧直龍圖閣,使往代,以母憂不行。服除,召試知制誥兼御史中丞。官制行,罷知制誥,專為中丞。鄧綰守長安,禧疏其過,帝知其以惠卿故,雖改綰青州,亦左遷禧給事中。

种諤西討,得銀、夏、宥三州而不能守。延帥沈括欲盡城橫山,瞰平夏,城永樂,詔禧與內侍李舜舉往相其事,令括總兵以從,李稷主饋餉。禧言:「銀州雖據明堂川、無定河之會,而故城東南已為河水所吞,其西北又阻天塹,實不如永樂之形勢險厄。竊惟銀、夏、宥三州,陷沒百年,一日興復,於邊將事功,實為俊偉,軍鋒士氣,固已百倍;但建州之始,煩費不貲。若選擇要會,建置堡柵,名雖非州,實有其地,舊來疆塞,乃在腹心。已與沈括議築砦堡各六。砦之大者周九百步,小者五百步,堡之大者二百步,小者百步,用工二十三萬。」遂城永樂,十四日而成。禧、括、舜舉還米脂。明日,夏兵數千騎趨新城,禧亟往視之。或說禧曰:「初被詔相城,禦寇,非職也。」禧不聽,與舜舉、稷俱行,括獨守米脂。先是,种諤還自京師,極言城永樂非計,禧怒變色,謂諤曰:「君獨不畏死乎?敢誤成事。」諤曰:「城之必敗,敗則死,拒節制亦死;死於此,猶愈於喪國師而淪異域也。」禧度不可屈,奏諤跋扈異議,詔諤守延州。夏兵二十萬屯涇原北,聞城永樂,即來爭邊。人馳告者十數,禧等皆不之信,曰:「彼若大來,是吾立功取富貴之秋也。」禧亟赴之,大將高永亨曰:「城小人寡,又無水,不可守。」禧以為沮眾,欲斬之,既而械送延獄。比至,夏兵傾國而至,永亨兄永能請及其未陳擊之,禧曰:「爾何知,王師不鼓不成列。」禧執刀自率士卒拒戰。夏人益眾,分陣迭攻抵城下。曲珍兵陳於水際,官軍不利,將士皆有懼色。珍白禧曰:「今眾心已搖,不可戰,戰必敗,請收兵入城。」禧曰:「君為大將,奈何遇敵不戰,先自退邪?」俄夏騎卒度水犯陳。鄜延選鋒軍最為驍銳,皆一當百,銀槍錦襖,光彩耀日,先接戰而敗,奔入城,蹂後陳。夏人乘之,師大潰,死及棄甲南奔者幾半。珍與殘兵入城,崖峻徑窄,騎卒緣崖而上,喪馬八千匹,遂受圍。水砦為夏人所據,掘井不及泉,士卒渴死者太半。夏人蟻附登城,尚扶創拒鬥。珍度不可敵,又白禧,請突圍而南;永能亦勸李稷盡捐金帛,募死士力戰以出,皆不聽。戊戌夜大雨,城陷,四將走免,禧、舜舉、稷死之,永能沒於陳。

初,括奏夏兵來逼城,見官兵整,故還。帝曰:「括料敵疏矣,彼來未出戰,豈肯遽退邪?必有大兵在後。」已而果然。帝聞禧等死,涕泣悲憤,為之不食。贈禧金紫光祿大夫、吏部尚書,諡曰「忠湣」。官其家二十人。稷工部侍郎,官其家十二人。

禧疏曠有膽略,好談兵,每云西北可唾手取,恨將帥怯爾。呂惠卿力引之,故不次用。自靈武之敗,秦、晉困棘,天下企望息兵,而沈括、种諤陳進取之策。禧素以邊事自任,狂謀輕敵,猝與強虜遇,至於覆沒。自是之後,帝始知邊臣不可信倚,深自悔咎,遂不復用兵,無意於西伐矣。子:俯,自有傳。

李稷,字長卿,邛州人。父絢,龍圖閣直學士。稷用蔭歷管庫,權河北西路轉運判官,修拓深、趙、邢三州城,役無愆素,然峭刻嚴忍。察訪使者以為言,都水丞程昉亦訴其越職。詔令件析。御史周尹又論稷父死二十年不葬,僅徙東路,俄提舉蜀部茶場。甫兩歲,羨課七十六萬緡,擢鹽鐵判官。詔推揚其功以勸在位,遂為陝西轉運使、制置解鹽。秦民作舍道傍者,創使納「侵街錢」,一路擾怨,與李察皆以苛暴著稱。時人語曰:「寧逢黑殺,莫逢稷、察」。

种諤起興、靈議,稷聞之亦上言:「可令邊面諸將各出兵撓之,使不得耕種,則其國必困,國困眾離,取可決也。」及出境,稷督餉,民苦折運,多散逸,稷令騎士執之,斷其足筋,宛轉山谷間,凡數十人,累日乃得死。始,稷受旨得斬郡守以下,於是上下相臨以峻法,雖小吏護丁夫,亦顓戮不請。軍食竟不繼,諤謀斬稷,客呂大鈞引義責之,復使還取糧。既集,諤猶宣言稷乏軍興,致大功不就,坐削兩秩,貶為判官。

永樂既城,稷悉輦金、銀、鈔、帛充牣其中,欲誇示徐禧,以為城甫就而中已實。積金既多,故受圍愈急,而稷守之不敢去,以及於難。李舜舉別有傳。

高永能,字君舉,世為綏州人。初,伯祖文岯舉州來歸,即拜團練使,已而棄之北遷,其祖文玉獨留居延川,至永能始家青澗。少有勇力,善騎射,由行伍補殿侍,稍遷供奉官。种諤取綏州,發永能兵六千先驅入囉兀,五戰皆捷,轉供備庫副使。治綏德城,辟地四千頃,增戶千三百,即知城事。

元豐初,為鄜延都監。秋,大稔,夏人屯二千騎於大會平,將取稼。永能簡精騎突過其營,騎卒驚潰,獲鈐轄二人。轉六宅使。夏人患之,令曰:「有得高六宅者,賞金等其身。」經略使呂惠卿行邊,永能伏騎谷中,以備侵軼,邊騎果至,馳出擊走之。夏兵二萬犯當川堡,永能以千騎與相遇,度不能支,依險設疑兵,且鬥且卻,而令後騎揚塵,若援兵至者,奮而前,遂解去。擢本路鈐轄。

四年,西討,永能為前鋒,圍米脂城。邊人十萬來援,永能謂弟永亨曰:「彼恃眾集易吾軍,營當大川,宜嚴陳待其至,張左右翼擊之,可破也。」詰旦,鏖戰於無定河,斬首數千級,得馬三千、橐駝牛羊萬計。城猶未下,密遣諜說降其東壁守將,衣以文錦,導以鼓吹,耀諸城下,酋令介訛遇乃出降。進東上閤門使、寧州刺史,以年請老,不許,又進四方館使、榮州團練使。

永樂之役,獻謀皆不用。城既陷,其孫昌裔欲援之從間道出,永能歎曰:「吾結髮從事西羌,戰未嚐挫,今年已七十,受國大恩,恨無以報,此吾死所也。」顧易一卒敝衣,戰而死。其子世亮與昌裔求得屍以歸。詔贈房州觀察使,錄世亮為忠州刺史,諸孫皆侍禁殿直。

永能家世州將,所領多故部曲,拊之有恩惠,遇敵則身先之。下有傷者,載以己副馬,故能得士死力。遠近喜言其事,稱之曰「老高」。及死,邊人無不痛惜。嘗過其遠祖唐綏州刺史思祥淘沙川廟,得畫像及神道碑,上之,詔即所在賜田三十頃,以奉祭祀。

永能之亡,延州將皇城使寇偉亦力戰而沒,贈均州防禦使。

沈起,字興宗,明州鄞人。進士高第,調滁州判官,與監真州轉般倉。聞父病,委官歸侍,以喪免,有司劾其擅去。終喪,薦書應格當遷用,帝謂輔臣曰:「觀過知仁。今由父疾而致罪,何以厚風教而勸天下之為人子者。」乃特遷之,知海門縣。

縣負海地卑,間歲海潮至,冒民田舍,民徙以避,棄其業。起為築堤百里,引江水灌溉其中,田益辟,民相率以歸,至立祠以報。御史中丞包拯舉為監察御史。吏部格,選吏以贓私絓法,無輕重終身不遷。起論其情可矜者,可限年敘用,遂著為令。立縣令考課法,設河渠司領諸道水政,乞采漢故事,擇卿大夫子弟入宿衛,選賢良文學高第給事宮省,勿專任宦官,宗室袒免親令補外官,復府兵,汰冗卒,書數十上。以論興國鐵官事不合,出通判越州,改知蘄、楚二州。

京東歲饑盜起,除提點刑獄。至,則開首贖法攜其伍,盜內自睽疑,轉相束縛唯恐後。改開封府判官,為湖南轉運使。凡羽毛、筋革、舟楫、竹箭之材,多出所部,取於民無制,吏挾為奸。起會其當用,自與商人貿易,所省什六七。召為三司鹽鐵副使,直舍人院。

熙寧三年,韓絳使陝西,加起集賢殿修撰、陝西都轉運使。慶州軍變,將寇長安,起率兵討平之。會韓絳城綏州不利,起亦罷知江寧府。入知吏部流內銓。奉使契丹,至王庭,其位著乃與夏使等,起曰:「彼陪臣爾,不當與王人齒。」辭不就列,遂升東朝使者,自是為定制。六年,拜天章閣待制、知桂州。

自王安石用事,始求邊功,王韶以熙河進,章惇、熊本亦因此求奮。是時,議者言交阯可取,朝廷命蕭注守桂經略之。注蓋造謀者也,至是,復以為難。起言:「南交小醜,無不可取之理。」乃以起代注,遂一意事攻討。妄言密受旨,擅令疆吏入溪洞,點集土丁為保伍,授以陣圖,使歲時肄習。繼命指使因督餫鹽之海濱,集舟師寓教水戰。故時交人與州縣貿易,悉禁止之。於是交阯益貳,大集兵丁謀入寇。

蘇緘知邕州,以書抵起,請止保甲,罷水運,通互市。起不聽,劾緘沮議,起坐邊議罷。命劉彝代之以守廣,日遏絕其表疏,於是交人疑懼,率眾犯境,邊陷廉、白、欽、邕四州,死者數十萬人。事聞,貶起團練使,安置郢州,徙越,又徙秀而卒。

起生平喜談兵,嘗以兵法謁范仲淹,仲淹器其材,注孫武書以自見,卒用此敗。

劉彝,字執中,福州人。幼介特,居鄉以行義稱。從胡瑗學,瑗稱其善治水,凡所立綱紀規式,彝力居多。第進士,為邵武尉,調高郵簿,移朐山令。治簿書,恤孤寡,作陂池,教種藝,平賦役,抑奸猾,凡所以惠民者無不至。邑人紀其事,目曰「治範」。

熙寧初,為制置三司條例官屬,以言新法非便罷。神宗擇水官,以彝悉東南水利,除都水丞。久雨汴漲,議開長城口,彝請但啟楊橋斗門,水即退。為兩浙轉運判官。知虔州,俗尚巫鬼,不事醫藥。彝著「正俗方」以訓,斥淫巫三千七百家,使以醫易業,俗遂變。加直史館,知桂州。禁與交人互市,交阯陷欽、廉、邕三州,坐貶均州團練副使,安置隨州。又除名為民,編隸涪州,徙襄州。元祐初,復以都水丞召還,病卒於道,年七十。著「七經中義」百七十卷,「明善集」三十卷,「居陽集」三十卷。

論曰:兵,凶器也,雖聖人猶曰未學。輕敵寡謀,鮮有不自焚者。永樂之陷,安南之畔,死者百萬,罹禍甚慘,良由數人者不自量度,以開邊釁。禧、稷、永能之死,宜矣。起執議益堅,妄意輕舉,雖貶官莫贖其責。彝不能行所學,而規規然蹈前車之轍,以濟其過,烏得無罪?

熊本,字伯通,番陽人。兒時知學,郡守范仲淹異其文。進士上第,為撫州軍事判官,稍遷秘書丞、知建德縣。縣令墳包魚池為窪田,本弛以與民。

熙寧初,上書言:「陛下師用賢傑,改修法度,得稷、禼、皋、夔之佐。」由是提舉淮南常平、檢正中書禮房事。

六年,瀘州羅、晏夷叛,詔察訪梓、夔,得以便宜治夷事。本嘗通判戎州,習其俗,謂:「彼能擾邊者,介十二村豪為鄉導爾。」以計致百餘人,梟之瀘川,其徒股栗,願矢死自贖。本請於朝,寵以刺史、巡檢之秩,明示勸賞,皆踴躍順命,獨柯陰一酋不至。本合晏州十九姓之眾,發黔南義軍強弩,遣大將王宣、賈昌言率以進討。賊悉力旅拒,敗之黃葛下,追奔深入。柯陰窘,乞降,盡籍丁口、土田及其重寶善馬,歸之公,上受貢職。於是烏蠻羅氏鬼主諸夷皆從風而靡,願世為漢官奴。遷刑部員外郎、集賢殿修撰、同判司農寺。神宗勞之曰:「卿不傷財,不害民,一旦去百年之患,至於檄奏詳明,近時鮮儷焉。」賜三品服。西南用兵蠻中始此。

蔡京時為秀州推官,本言其學行純茂,練習新法,薦為幹當公事。河、湟初復,本為秦鳳路都轉運使。熙河法禁闊略,蓄積不支歲月,本奏省冗官百四十員,歲減浮費數十萬。

渝州南川獠木鬥叛,詔本安撫。本進營銅佛壩,抗其尤,焚積聚,以破其黨。木斗氣索,舉溱州地五百里來歸,為四砦九堡,建銅佛壩為南平軍。初,熟獠王仁貴以木斗親繫獄,本釋其縛置麾下,至是推鋒先登。大臣議加本天章閣待制,帝曰:「本之文,朕所自知,當典書命。」遂知制誥。帝數稱其文有體,命院吏別錄以進。

又上疏云:「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於趣時適治而已。議者猥用持盈守成之說,文苟簡因循之治,天下之吏因以安常習故為俗,奮言納忠者,悠悠之徒相與蹙額盱衡而詆罵之。陛下出大號,發大政,可謂極因革之理。然改制之始,安常習故之群圜視四起,交讙而合譟,或諍於廷,或謗於市,或投劾引去者,不可勝數。陛下燭見至理,獨立不奪,今雖少定,彼將伺隙而逞。願陛下深念之,勿使譟讙之眾有以窺其間,而終萬世難就之業,天下幸甚。」本之意,專以媚王安石也。

范子淵創浚河之役,文彥博爭之,命本行視,議如彥博。安石白出本分司西京。居三年,起知滁州,改廣州,召為工部侍郎。宜州蠻擾邊,道除龍圖閣待制、知桂州。至則諭溪洞酋長,戒邊吏勿生事,請選將練兵代戍,益市馬以足騎兵,宜州遂無事。民蔡寶㻇扇龍蕃與峒戶相仇殺,欲引兵致討以為功。本質之色動,縛而投之海。蠻夷以為神。

諜告交人明年將入寇,使者實其言,詔訪,本曰:「使者在道,安得此?藉使有謀,何自先知之?」已而果妄。是時,既以順州賜李乾德,疆畫未正,交人緣是輒暴勿陽地而逐儂智會。智會來乞師,本檄問狀,乾德斂兵謝本,因請以宿桑八洞不毛之地賜之,南荒遂安。

轉運判官許彥先議通湖南鹽於西廣,計口授民,度可得息三十萬。本言:「桂管民貧地瘠,恐不堪命。」議遂格。入為吏部侍郎。逾年,力請外,仍待制、知洪州。言者謂本棄八洞為失謀,奪一官,徙杭州、江寧府,再知洪州。召還,卒於道。有文集、奏議共八十卷。

蕭注,字岩夫,臨江新喻人。磊落有大志,尤喜言兵。常言:「四方有事,吾將兵數萬,鼓行其間,戰必勝,攻必取,豈不快哉!」

舉進士,攝廣州番禺令。儂智高圍州數月,方舟數百攻城南,勢危甚。注自圍中出,募海濱壯士,得二千人,乘大舶集上流,因颶風起,縱火焚賊舟,破其眾。即日發縣門納援兵,民持牛酒、芻糧相繼入,城中人始有生意。自是每戰以勝歸。蔣偕上其功,擢禮賓副使、廣南駐泊都監。賊還據邕管,余靖患其嘯誘諸洞,以屬注。注挺身入蠻中,施結恩信。狄青師次賓州,召會諸將,疑注倚賊聲勢為奸利,欲誅之。注覺,託為遊辭,不肯往。賊破,青始聞注前功,以知邕州。

智高走大理國,母與二弟寓特磨道。注帥師往討,獲一裨將。引致臥內,與之語,具得賊情,悉擒送闕下。拜西上閤門副使。募死士使入大理取智高,至則已為其國所殺,函首歸獻。轉為使。

居邕數年,陰以利啖廣源群蠻,密繕兵甲,乃上疏曰:「交阯雖奉朝貢,實包禍心,常以蠶食王土為事。往天聖中,鄭天益為轉運使,云責其擅賦雲河洞。今雲河乃落蠻數百里,蓋年侵歲吞,馴致於是。臣已盡得其要領,周知其要害。今不取,異日必為中國憂。願馳至京師,面陳方略。」未報,而甲洞申紹泰犯西平,五將被害。諫官論注不法致寇,罷為荊南鈐轄、提點刑獄。李師中又劾其沮威嗜利,略智高閹民為奴,發洞丁采黃金無帳籍可考。中使按驗頗有實,貶泰州團練副使。淮南轉運使言:「注椎牛屠狗,招集遊士,部勒為兵,教之騎射,請徙大州以縻之。」詔改鎮南軍節度副使。

近臣有訟注廣州功者,起為右監門將軍、邠州都監。熙寧初,以禮賓使知寧州。環慶李信之敗,列城皆堅壁,注獨啟關夜宴如平時。復閤門使,管幹麟府軍馬。辭云:「身本書生,差長拊納,不閑戰鬥,懼無以集事。」時有言交人挫於占城,眾不滿萬,可取也。遂以注知桂州。

入覲,神宗問攻取之策,對曰:「昔者臣有是言,是時溪洞之兵,一可當十;器甲堅利,親信之人皆可指呼而使。今兩者不如昔,交人生聚教訓十五年矣,謂之『兵不滿萬』,妄也。」既至桂,種酋皆來謁。注延訪山川曲折,老幼安否,均得其歡心,故李乾德動息必知之。然有獻征南策者,輒不聽。會沈起以平蠻自任,帝使代注而罷,注歸,卒於道,年六十一。詔優錄其子,賻絹三百。

注有膽氣,嗜殺,而能相人。自陝西還,帝問注:「韓絳為安撫使,施設何如?」對曰:「廟算深遠,臣不能窺。然知絳當位極將相。」帝喜曰:「果如卿言,絳必成功。」問王安石,曰:「安石牛目虎顧,視物如射,意行直前,敢當天下大事。然不如絳得和氣為多,惟氣和能養萬物爾。」王韶為建昌參軍,注曰:「君他日類孫沔,但壽不及。」後皆如其言。

陶弼,字商翁,永州人。少俶儻,放宕吳中。行山間,有雙鯉戲溪水上,佇觀之。傍一老父顧曰:「此龍也,行且鬥,君宜亟去。」去百步許,雷大震而雨,岸圮木拔。又出大雲,倉卒遇風暴怒,二十七艘同時溺,獨弼舟得濟,人以是異之。一見丁謂,謂妻以宗女,因從學兵法,能持論縱橫。慶曆中,楊畋討湖南徭,弼上謁,畋授之兵使往襲,大破之。以功得陽朔主簿。

儂智高犯南海,畋為安撫使,辟參軍謀。使下英江會諸將議擊,未至,智高解去。弼舍舟,從其徒數十人,間關步出赴畋。次臨賀,大將蔣偕適戰死,餘眾畏亡將被誅,多降賊。弼數與之遇,亟矯畋命揭榜道上,諭使歸,許以不死,凡得千五百人。府罷,調陽朔令。課民植木官道旁,夾數百里,自是行者無夏秋暑暍之苦,它郡縣悉效之。攝興安令。移書說桂守蕭固浚靈渠以通漕,不聽;至李師中,卒浚之。師征安南,饋餉於是乎出,大為民利。

知賓、容、欽三州,換崇儀副使,遷為使,知邕州。邕經儂寇,井隧蕩然,人不樂其生。弼綏輯惠養,至忘其勤。諸峒獻土物求內附,弼降意撫答,謝其贄,皆感悅無犯邊者。邕地卑下,水易集,夏大雨彌月,弼登城以望,三邊皆漫為陂澤,亟窒垠江三門,諭兵民即高避害。俄而水大至,弼身先版臿,召僚吏賦役,為土囊千餘置道上,水果從竇入,隨塞之。城雖不壞,而人皆乏食,則為發廩以振於內,方舟以饁於外,水不及女牆者三板,旬有五日乃退,公私一無所失亡。自橫、潯以東數州皆沒。弼久於邕,請便郡,徙鼎州。章惇經理五溪蠻事,薦為辰州,遷皇城使。降北江彭師宴,授忠州刺史。

郭逵南征,轉弼康州團練使,復知邕州。民再罹禍亂,散匿山谷,弼率百騎深入左江峒,民知其至,扶老攜幼以歸。逵帥官軍臨富良江,使弼殿。交人納款,逵欲班師,恐為所襲。乃以計夜起,軍不整,騎步相蹈藉亂行。賊隔江陰伺覘,知弼殿,弗敢追。弼申令帳下毋動,遲明,結隊徐行,逵賴以善還。建所得廣源峒為順州,桄榔為縣。進弼西上閤門使,留知順州。

州去邕二千里,多毒草瘴霧,戍卒死者什七八,弼亦疾甚,然蚤莫勞軍,視其良苦,意氣激揚,士莫不感泣,強奮起為用。交人襲取桄榔,揚聲欲圖州,獨難弼。弼素得人心,賊動息皆先知。獲間諜不殺,諭以逆順,縱之去,恩威兩施,以是終弼在不敢犯。加東上閤門使,未拜而卒。詔錄其家五人。

弼能為詩,好士樂施,所得俸祿,悉以與人,家至貧不恤也。既死,妻在鄉里,僦屋以居。

林廣,萊州人。以捧日軍卒為行門,授內殿崇班,從環慶蔡挺麾下。李諒祚寇大順城,廣射中之。李信敗於荔原,廣引兵西入,破十二盤,攻白豹、金湯,皆先登。夜過洛河,夏人來襲,廣揚聲選強弩列岸側,實卷甲疾趨,夏人疑不敢渡。嘗護中使臨邊,將及烏雞川,遽率眾循山行。道遇熟羌以險告,廣不答,夏人果伏兵於川,計不行而去。告者乃諜也。

夏人圍柔遠城,廣止守,戒士卒即有變毋得輕動。火夜起積薪中,眾屯守自若。明日,敵至馬平川,大持攻具來。廣被甲啟他門鼓而出,若將奪其馬,敵舍城救馬,廣復入,益修守備,夜募死士斫其營。夏人數失利,始引退。累遷禮賓使。韓絳奏為本道將。

慶兵據北城叛,廣在南城,望其眾進退不一,曰:「是不舉軍亂也。」挺身縋城出其後,諭以逆順,皆投兵聽命。出者才三百人,廣語餘眾曰:「亂者去矣,汝曹事我久,能聽命,不唯得活,仍有功。」得百餘人。激厲要束,使反攻城下兵,禽戮皆盡,遂平北城。出追亂者,至石門山與之遇,諭之不肯降;縱兵尾擊,敵知不得免,始請命。廣曰:「不從吾言,今窘而就死,非降也。」悉斬之。遷本路都監。詔入對,神宗獎金湯、石門之功,慰賜甚厚,將使開熙河。辭以不習洮、隴事,乃遷鈐轄使,還徙鄜延。攻踏白城,功最,遷皇城使。進討洮羌,加帝御器械、環慶副都總管。安南用師,詣闕請行。帝曰:「南方卑濕。知卿病足,西邊方開拓,宜復歸。」擢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英州刺史。邊臣或言:「往者劉平因救鄰道戰沒,今宜罷援兵。」廣曰:「此乃制賊長計也。使賊悉力寇一路,而他道不救,雖古名將亦無能為已。平之所以敗,非出援罪。」乃止。

再轉步軍都虞候。韓存寶討瀘蠻乞弟,逗撓不進,詔廣代之。廣至,閱兵合將,搜人材勇怯,三分之,日夕肄習,間椎牛享犒,士心皆奮。遣使開曉乞弟,仍索所亡卒。乞弟歸卒七人,奏書降而身不至。乃決策深入,陳師瀘水,率將吏東鄉再拜。誓之曰:「朝廷以存寶用兵亡狀,使我代之,要以必禽渠魁。今孤軍遠略,久駐賊境,退則為戮,冒死一戰,勝負未可知。縱死,猶有賞,愈於退而死也。與汝等戮力而進,可乎?」眾皆踴躍。廣挾所得渠帥及質子在軍,而令以次酋護餉,以是入箐道而無鈔略之患。師行有二途,從納溪抵江門近而險,從寧遠抵樂共壩遠而平。蠻意官軍必出江門,盛兵阻隘;而師趨樂共,蠻不能支,皆遁去。廣分兵繞帽溪,掩江門後,破其險,水際皆通行,益前進,每戰必捷。次落婆遠,乞弟遣叔父阿汝約降求退舍,又約不解甲。廣策其有異,除阜為壇,距中軍五十步,且設伏。明日,乞弟擁千人出降,匿弩士氈裘,猶豫不前謝恩。廣發伏擊之,蠻奔潰,斬阿汝及大酋二十八人。乞弟以所乘馬授弟阿字,大將王光祖追斬之,軍中爭其屍,乞弟得從江橋下脫走。得其種落三萬,進次歸徠州,窮探巢穴,發故酋甫望箇恕塚。天寒,士多墮指,而乞弟竟不可得。監軍先受密詔,聽引兵還,遂班師。

拜衛州防禦使、馬軍都虞候。西兵未解,上疏求面陳方略。及入見,言:「韓存寶雖有罪,功亦多,以今日朝廷待諸將,存寶不至死。」廣還部,至閿鄉,疽發斷頸卒,年四十八。

廣為人有風義,輕財好施,學通「左氏春秋」。臨事持重,長於料敵,以智損益「八陳圖」,又撰約束百餘條列上,邊地頗推行之。其名聞於西夏。秉常母梁氏將內侮,論中國將帥,獨畏廣,聞其南征,乃舉兵。然在瀘以敕書招蠻,既降而殺之,此其短也。遄被惡疾死,或以為殺降之報雲。

論曰:宋太宗既厭兵,一意安邊息民,海內大治。真宗、仁宗深仁厚澤,涵煦生民,然仁文有餘,義武不足,蓋是時中國之人,不見兵革之日久矣。於是契丹、西夏起為邊患,乃不吝繒帛以成和好。神宗撫承平之運,銳焉有為,積財練兵,志在刷恥,故一時材智之士,各得暴其所長,以興立事功,若熊本、蕭注、陶弼、林廣實然。本、注起身科第,弼能詩好士,廣學通「左氏春秋」。昔孫權勸呂蒙學,文武豈二致哉!本上書以媚時相,廣之征蠻,發塚殺降,君子疵之。

宋史/卷333·卷三百三十三 列傳第九十二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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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佐,字公儀,本唐靖恭諸楊後,至佐,家於宣。及進士第,為陵州推官。州有鹽井深五十丈,皆石也,底用柏木為幹,上出井口,垂綆而下,方能及水。歲久幹摧敗,欲易之,而陰氣騰上,入者輒死;惟天有雨,則氣隨以下,稍能施工,晴則亟止。佐教工人以木盤貯水,穴竅灑之,如雨滴然,謂之「雨盤」。如是累月,井幹一新,利復其舊。

累遷河陰發運判官,幹當河渠司。皇祐中,汴水殺溢不常,漕舟不能屬。佐度地鑿瀆以通河流,於是置都水監,命佐以鹽鐵判官同判。京城地勢南下,涉夏秋則苦霖潦,佐開永通河,疏溝澮出野外,自是水患息。又議治孟陽河,議者謂不便。佐言:「國初歲轉京東粟數十萬,今所致亡幾,儻不浚復舊跡,後將廢矣。」乃從其策。

出為江、淮發運使。孟陽之役,調民七、八千,夷丘墓百數,怨聲盈塞。詔開封鞫治,官吏獨舍佐不問。糾察刑獄劉敞請加貶黜,不聽。召為鹽鐵副使,拜天章閣待制,復判都水,知審官院,權發遣開封府。

嘗使契丹,虜饋以方物,書獨稱名。英宗升遐,奉遺留物再往使,卒於道,年六十一。詔護喪歸,賻以黃金,恤其家。

李兌,字子西,許州臨潁人。登進士第,由屯田員外郎為殿中侍御史。按齊州叛卒,獄成,有欲夜篡囚者,兌以便宜斬之,人服其略。

張堯佐判河陽,兌言堯佐素無行能,不宜以戚里故用。改同知諫院。狄青宣撫廣西,入內都知任守忠為副,兌言以宦者觀軍容,致主將掣肘,非計,仁宗為罷守忠。太常新樂成,王拱辰以為十二鍾磬一以黃鍾為律,與古異,胡瑗及阮逸亦言聲不能諧。詔近臣集議,久而不決。兌言:「樂之道,廣大微妙,非知音入神,詎容輕議。願參新舊,但取諧和近雅者,合而用之。」進侍御史知雜事,擢天章閣待制、知諫院。轉運使制祿與郡守殊,時有用彈劾奪節及老疾請郡者,一切得仍奉稍。兌言非所以勸沮,乃詔悉依所居官格。兌在言職十年,凡所論諫,不自表襮,故鮮傳世。

出知杭州,帝書「安民」二字以寵。徙越州,加龍圖閣直學士、知廣州,南人謂自劉氏納土後,獨兌著清節。還知河陽,帝又寵以詩。徙鄧州。富人榜僕死,繫頸投井中而以縊為解。兌曰:「既赴井,復自縊,有是理乎?必吏受賕教之爾。」訊之果然。

兌歷守名郡,為政簡嚴,老益精明。自鄧歸,泊然無仕宦意。對便殿,力丐退,英宗命無拜,以為集賢院學士、判西京御史臺。積官尚書右丞,轉工部尚書致仕。卒,年七十六,諡曰「莊」。從弟先。

先,字淵宗,起進士,為虔州觀察推官,攝吉州永新令。兩州俗尚訟,先為辨枉直,皆得其平。

知信州、南安軍,撫楚州,歷利、梓、江東、淮南轉運使。壽春民陳氏施僧田,其後貧弱,往丐食僧所而僧逐之,取僧園中筍,遂執以為盜。先詰其由,奪田之半以還之。所至治官如家,人目以俚語:在信為「錯安頭」,謂其無貌而有材也;在楚為「照天燭」,稱其明也。楚有民迫於輸賦,殺牛鬻之。里胥白於官,先愍焉,但令與杖。通判孫龍舒以為徒刑,毀其桉。明日龍舒來,先引囚曰:「汝罪應杖,以通判貸汝矣。」遣之出。

積官至秘書監致仕。兄兌尚無恙,事之彌篤。以子敘封,得太中大夫,閑居一紀卒,年八十三。子庭玉,年六十即棄官歸養。人賢其家法云。

沈立,字立之,歷陽人。舉進士,簽書益州判官,提舉商胡埽。采摭大河事跡、古今利病,為書曰「河防通議」,治河者悉守為法。遷兩浙轉運使。蘇、湖水,民艱食,縣戒強豪民發粟以振,立亟命還之,而勸使自稱貸,須歲稔,官為責償。茶禁害民,山場、榷場多在部內,歲抵罪者輒數萬,而官僅得錢四萬。立著「茶法要覽」,乞行通商法,三司使張方平上其議。後罷榷法,如所請;立召為戶部判官。

奉使契丹,適行冊禮,欲令從其國服,不則見於門。立折之曰:「往年北使講見儀,未嘗令北使易冠服,況門見邪?」契丹愧而止。

遷京西北轉運使。都水方興六塔河,召與議,立請止修五股等河及漳河,分殺水勢以省役,從之。加集賢修撰、知滄州,進右諫議大夫、判都水監,出為江淮發運使。居職辦治,加賜金,數詔嘉之。知越州、杭州、審官西院、江寧府。

初,立在蜀,悉以公粟售書,積卷數萬。神宗問所藏,立上其目及所著「名山水記」三百卷。徙宣州,提舉崇禧觀。卒,年七十二。

張掞,字文裕,齊州歷城人。父蘊,咸平初,監淄州兵。契丹入寇,遊騎至淄、青間,州人將棄城,蘊拔刀遮止於門,力治守備,遊騎為之引去。郡守愧,始謀掠為己功,反陷以罪,蘊受而不校。

掞幼篤孝,蘊病,刲股肉以療。舉進士,知益都縣。當督賦租,置里胥弗用,而民皆以時入。石介獻「息民論」,請以益都為天下法。丁內艱,時隆寒,徒跣舉柩,叩首流血,與兄揆廬墓左。

明道中,京東饑,盜起,以御史中丞范諷薦,知萊州掖縣。民訴旱於州,拒之,掞自為奏聞,詔除登、萊稅。通判永興軍,為集賢校理,四遷為龍圖閣直學士、知成德軍。宦者閻士良為鈐轄,多撓帥權,用危法中軍校,掞直之,而劾士良。英宗登極,朝廷使來告,士良辭疾居家,宴客自若,奏抵其罪。入判太常、司農寺,累官戶部侍郎致仕。熙寧七年,卒,年八十。

掞忠篤誠愨,既老益康寧。少從劉潛、李冠遊,及其死,率里人葬之,置田贍其孥。事揆如父,理家必諮而行,為鄉黨矜式。

張燾,字景元,樞密直學士奎之子也。舉進士,通判單州。州卒謀亂,期有日,燾得告者,徐詣營取首惡,置諸法。知沂、濰二州。沂產布,濰產絹,而有司科賦相反,燾始革之。濰多圭田,率計畝徵絹,而蠲河役,燾不肯踵例,廢法還其役,入損於舊五之四,且命吏曰:「吾知守己而已,無妨後人,汝勿著為式。」

提點河北刑獄,攝領澶州,七日而商胡決。燾拯溺救饑,所全活者十餘萬,猶坐免。數年,復提點河東、陝西、京西刑獄,為鹽鐵判官、淮南轉運使、江淮發運副使。泗州水,城且壞,燾悉力營護,詔寵其勞。入為戶部副使。京師賦麴於酒,人有常籍,毋問售不售,或蹶產以償。燾請罷歲額,嚴禁令,隨所用麴多寡以售,自是課增溢。官修睦親宅,議取民居,燾言:「芳林園有餘地,宗室足自處,無庸起民居。」從之。孝嚴殿成,請圖乾興以來文武大臣像於壁。

遷天章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蒲津浮橋壞,鐵牛皆沒水中,燾以策列巨木於岸以為衡,縋石其秒,挽出之,橋復其初。保安二土豪善騎射,為邊人所憚,故縱善馬誘使取之,而強以漢法。燾按得其狀,俱以隸軍。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蜀人苦多盜,燾嚴保伍,使不得隱,而申其捕限。南蠻寇黎、雅,討走之,罷磨刀崖戍卒。改知瀛州。

母喪服闋。故事,起執政以詔,近臣以堂帖;神宗特命賜詔。判太常寺,知鄧、許二州,復判太常,知通進銀臺司,提舉崇福宮,由給事中易通議大夫。卒,年七十。

燾才智敏給,常從范仲淹使河東。至汾州,民遮道數百趨訴,仲淹以付燾,方與客弈,局未終,處決已竟。英宗時,三司前奏事,帝詰鑄錢本末,皆不能對,燾悉論無隱。帝是之,顧左右識其姓名,後欲以為觀察使守邊,曰:「卿家世事也。」燾對曰:「臣叔父亢有大才,臣愚不可繼。」遂止。

俞充,字公達,明州鄞人。登進士第。熙寧中為都水丞,提舉沿汴淤泥溉田,為上腴者八萬頃。檢正中書戶房,加集賢校理、淮南轉運副使,遷成都路轉運使。茂州羌寇邊,充上十策禦戎。神宗遣內侍王中正同經制,建三堡,復永康為軍,因詐殺羌眾以為中正功,與深相結,至出妻拜之。中正還闕,舉充可任。召判都水監,進直史館。中書都檢正御史彭汝礪論其媚事中正,命遂寢。

河決曹村,充往救護,還,陳河防十餘事,概論「水衡之政不修,因循苟且,浸以成習。方曹村決時,兵之在役者僅十餘人,有司自取敗事,恐未可以罪歲也。」加集賢殿修撰、提舉市易,歲登課百四十萬。故事當賜錢,充曰:「奏課,職也,願自今罷賜。」詔聽之。

擢天章閣待制、知慶州。慶陽兵驕,小繩治輒肆悖,充嚴約束,斬妄言者五人於軍門。聞有病苦則巡撫勞餉,死不能舉者出私財以周其喪,以故莫不畏威而懷惠。環州田與夏境犬牙交錯,每獲必遭掠,多棄弗理,充檄所部復以時耕植。慕家族山夷叛,舉戶亡入西者且三百,充遣將張守約耀兵塞上,夏人亟反之。

充之帥邊,實王珪薦,欲以遏司馬光之入。充亦知帝有用兵意,屢倡請西征,後言:「夏酋秉常為母梁所戕,或云雖存而囚,不得與國政。其母宣淫凶恣,國人怨嗟,實為興師問罪之秋也。秉常亡,將有桀黠者起,必為吾患。今師出有名,天亡其國,度如破竹之易。願得乘傳入覲,面陳攻討之略。」詔令掾屬入議,未及行,充暴卒,年四十九。

劉瑾,字元忠,吉州人,沆之子也。第進士,為館閣校勘。沆亡,得褒贈。知制誥張瓌草詞,語涉譏貶,瑾泣涕不能食,闔門衰絰,邀宰相自言。朝廷為改書命,黜瓌為州,瑾亦坐衰服入公門罷職。沒喪不就官,丐守墳墓。王素為請,以伸孝子之志。詔復職,遷集賢校理、通判睦州,為淮南轉運副使。召修起居注,加史館修撰、河北轉運使,拜天章閣待制、知瀛州。坐與世居通問,徙明州。未行,改鎮廣州。與樞密院論戍兵不合,改虔州。戰棹都監楊從先奉旨募兵不至,擅遣其子懋糾諸縣巡檢兵集郡下,瑾怒責之,遽發悖謬語,懋訴瑾於朝,遂廢於家。逾年,復待制、知江州,歷福州、秦州、成德軍,卒。

瑾素有操尚,所蒞以能稱,然御下苛嚴,少縱舍,好面折人短,以故多致訾怨。

閻詢,字議道,鳳翔天興人。少時以學問著聞,擢進士第,又中書判拔萃科。累遷秘書丞,為監察御史裏行。詔治王素獄,坐有姻嫌不以聞,降監河陽酒稅,累遷為鹽鐵判官。使契丹。詢頗諳北方疆理,時契丹在靴淀,迓者王惠導詢由松亭往,詢曰:「此松亭路也,胡不徑蔥嶺而迂枉若是,豈非誇大國地廣以相欺邪?」惠慚不能對。加直龍圖閣、知梓州。徙河東轉運使,言:「三路土兵疲老者,聽其族以強壯者代。」從之。進集賢殿修撰、知河中府。大河漲,壞浮橋,詢易為長橋。拜天章閣待制、知廣州,不即赴,罷職知商州。神宗轉右諫議大夫,改邠、同二州,提舉上清太平宮,卒,年七十九。

葛宮,字公雅,江陰人。舉進士,授忠正軍掌書記。善屬文,上「太平雅頌」十篇,真宗嘉之,召試學士院,進兩階。又獻「寶符閣頌」,為楊億所稱。知南充縣,東川饑,民艱食,部使者檄守資、昌兩州,以惠政聞。知南劍州。土豪彭孫聚黨數百,憑依山澤為盜,出害吏民,不可捕,宮遣沙縣尉許抗諭降之。並溪山多產銅、銀,吏挾奸罔利,課歲不登,宮一變其法,歲羨餘六百萬。三司使聞於朝,論當賞。宮曰:「天地所產,吾顧盜之,又可為功乎?」 卒不言。

徙知滁、秀二州,秀介江湖間,吏為關涇瀆上,以征往來,間有昏葬,趨期者多不克,宮命悉毀之。積官秘書監、太子賓客。治平中,轉工部侍郎。熙寧五年,卒,年八十一。宮性敦厚,恤錄宗黨,撫孤嫠,賴以存者甚眾。

宮弟密,亦以進士為光州推官。豪民李新殺人,嫁其罪於邑民葛華,且用華之子為證。獄具,密得其情,出之。法當賞,密白州使勿言。仕至太常博士。天性恬靖,年五十,忽上章致仕,姻黨交止之,笑曰:「俟罪疾、老死不已而休官者,安得有餘裕哉。」即退居,號「草堂逸老」,年八十四乃終。平生為詩慕李商隱,有西昆高致。

子書思,踵登第,調建德主簿。時密已老,欲迎以之官,密難之。書思曰:「曾子不肯一日去親側,豈以五斗移素志哉?」遂投劾歸養十年餘。近臣表其志行,以為泗州教授,弗就。密不得已,許以他日偕行,始乞監新市鎮。居父喪,哀毀骨立,盛暑不釋苴麻,終禫不忍去塚舍。累年,乃出仕,歷封丘主簿、漣水。時兄書元為望江令,同隸淮南監司,有舍兄而薦己者,移書乞改薦兄,不許,則封檄還之。其篤行類皆若此。仕至朝奉郎,亦告老,父子歸休皆不待年。卒,年七十三,特諡曰「清孝」。子勝仲,孫立方,皆以學業至侍從,世為儒家。勝仲自有傳。

論曰:佐、立擅水衡之政,為時所稱。兌居官論諫,無所表襮,先克承之。掞之孝,燾之智,瑾之苛嚴,詢之辭令,皆著一時,自致顯官。俞充制軍禁暴,足為能臣,而希時相之意,倡請西征,使其不死,邊陲之禍,其可既乎?葛氏自宮以下,簪纓相繼,盛哉!

張田,字公載,澶淵人。登進士第,知應天府司錄。歐陽修薦其才,通判廣信軍。夏竦、楊懷敏建策增七郡塘水,詔通判集議,田曰:「此非禦敵策也,壞良田,浸塚墓,民被其患,不為便。」因奏疏極論,謫監郢州稅。

久之,通判冀州。內侍張宗禮使經郡,酣酒自恣,守貳無敢白者,田發其事,詔配西陵灑掃。攝度支判官。祫享太廟,又請自執政下差減賚費,唐介論其虧損上恩,出知蘄州。俄提點湖南刑獄,介與司馬光又狀其傾險,改知湖州,徙廬州,治有善跡。

移桂州。異時蠻使朝貢假道,與方伯抗禮,田獨坐堂上,使引入拜於庭,而犒賄加腆。土豪劉紀、廬豹素為邊患,訖田去,不敢肆。京師禁兵來戍,不習風土,往往病於瘴癘,田以兵法訓峒丁而奏罷戍。或告交阯李日尊兵九萬,謀襲特磨道,諸將請益兵,田曰:「交阯兵不滿三萬,必其國有故,張虛聲以嚇我耳。」諜既得實,果其兄弟內相殘,懼邊將乘之也。宜州人魏利安負罪亡命西南龍蕃,從其使入貢,凡十反,至是龍以烈來,復從之。田因其入謁,詰責之,梟其首,欲並斬以烈,叩頭流血請命。田曰:「汝罪當死,然事幸在新天子即位赦前,汝自從朝廷乞恩。」乃密請貸其死。

熙寧初,加直龍圖閣、知廣州。廣舊無外郭,民悉野處,田始築東城,環七里,賦功五十萬,兩旬而成。初,役人相驚以白虎夜出,田跡知其偽,召戒邏者曰:「今夕有白衣人出入林間者,謹捕之。」如言而獲。城既就,東南微陷,往視之,暴卒,年五十四。

田為人伉直自喜,好嫚罵,氣陵其下,故死無哀者。然臨政以清,女弟聘馬軍帥王凱,欲售珠犀於廣,顧曰:「南海富諸物,但身為市舶使,不欲自汙爾。」作欽賢堂,繪古昔清刺史像,日夕師拜之。蘇軾嘗讀其書,以侔古廉吏。

榮諲,字仲思,濟州任城人。父宗範,知信州鉛山縣。詔罷縣募民采銅,民散為盜,宗範請復如故。真宗嘉異,擢提點江、浙諸路銀銅坑冶,歷官九年。

諲舉進士,至鹽鐵判官。晉州產礬,京城大豪歲輸鐵五萬緡,顓其利,諲請榷於官,自是數入四倍。為廣東轉運使。廣有板步古河路絕險,林箐瘴毒。諲開真陽峽,至洸口古徑,作棧道七十間抵清遠,趨廣州,遂為夷塗。

復入為開封府判官。太康民事浮屠法,相聚祈禳,號「白衣會」,縣捕數十人送府。尹賈黯疑為妖,請殺其為首者而流其餘,諲持不從,各具議上之。中書是諲議,但流其首而杖餘人。加直史館、知澶州。

改京東轉運使。萊陽產銀砂,民有私采者,事露,安撫使欲論以劫盜。諲曰:「山澤之利,人得有之,所盜者豈民財耶?」貸免甚眾。又使成都府路,召為戶部副使,以集賢殿修撰知洪州。以疾故,徙舒州,未至而卒。累官秘書監,年六十五。

李載,字伯熙,黎陽人。少苦學,隆暑讀書,置足於水,雖得疾,不舍去。登進士第,調冀州推官。知大名冠氏縣,府守呂夷簡入相,薦其材,知齊州。鈐轄趙瑜使酒毆載,乃扃戶避逸。瑜得罪,載坐不舉劾,黜為信陽軍。安撫使錢明逸等為之申理,改常州。知祥符縣,有巫以井泉飲人,云可愈疾,趨者旁午,載杖巫,堙其井。歷知虢州、漣水軍。

載性篤孝,侍母病不解帶,至病亟不能食,載亦不食,母知之,為強食。六為州,一以寬厚稱。以光祿卿提舉仙源觀,卒,年七十四。

姚渙,字虛州,世家長安。隋開皇中,有景徹者,以討平瀘夷,策功為普州刺史,卒,子孫遂家普州。渙第進士,監益州交子務,發奸隱萬緡,主吏皆當死,渙曰:「戮人以干澤,非吾志也,義不蔽奸而已。」請於使者,願不受賞,於是全活者眾。知峽州。宜都民為盜所殘,縣執囚訊服,以獄上。渙移劾於他有司,居亡何,真盜獲。大江漲溢,渙前戒民徙儲積、遷高阜,及城沒,無溺者。因相地形築子城、埽臺,為木岸七十丈,繚以長堤,楗以薪石,厥後江漲不為害,民德之。徙知涪州,賓化夷多犯境,渙施恩信拊納,酋豪爭羅拜廷下,訖渙去無警。終光祿卿,年六十七。

朱景,字伯晦,河南偃師人。舉進士,調滎澤簿。西方用兵,詔侍從館閣舉縣令,景預選,知隴州汧源縣。累遷知汝州。葉驛道遠,隸囚為送者所虐,多死,俗傳為「葉家關」,景重禁以絕其患。擢知壽州,秩祿視提點刑獄。始至,亟發廩振給,以勸富者出積穀,所活數萬。城西居民三千室,建請築外郭環入之,公私稱便。再遷光祿卿。

熙寧初,病革,自占遺表,呼其子光庭操筆書之。其略云:「切聞河北水災、地震,陛下當減膳避殿,齋居加省,召二府大臣朝夕諮訪闕失,思所以弭咎。」凡數百言,無一語求恩。卒,年七十一。詔加賻贈,錄其子以官。

光庭,字公掞,十歲能屬文。辭父蔭擢第,調萬年主簿。數攝邑,人以「明鏡」稱。歷四縣令。曾孝寬以才薦,神宗召見,問欲再舉安南之師。光庭對曰:「願陛下勿以人類畜之。蓋得其地不可居,得其民不可使,何益於廣土辟地也。」又問治何經,對曰:「少從孫復學「春秋」。」又問:「今中外有所聞乎?」對曰:「陛下更張法度,臣下奉行或非聖意,故有便有不便。誠能去其不便,則天下受福矣。」帝以其言為疏闊,不用。簽書河陽判官,從呂大防於長安幕府。五路出師討西夏,雍為都會,事倚以辦,調發期會甚急,光庭每執不從。使者怒,將加以乏興罪,光庭求免去,大防為之解。

哲宗即位,司馬光薦為左正言,首乞罷提舉常平官、保甲青苗等法。論蔡確為山陵使,而乃先靈駕而行,為臣不恭。又言章惇欺罔肆辯,韓縝挾邪冒寵,言甚切。宣仁后嘉其守正,諭令盡言,毋有所畏避。遷左司諫,又論:「蘇軾試館職發策云:『今欲師仁祖之忠厚,而患百官有司不舉其職,或至於媮;欲法神考之厲精,而恐監司、守令不識其意,流入於刻。』臣謂仁宗難名之盛德,神考有為之善志,而不當以『媮』、『刻』為議論,望正其罪,以戒人臣之不忠者。」未幾,中丞傅堯俞、侍御史王岩叟相繼論列。宣仁后曰:「詳覽文意,是指今日百官有司、監司守令言之,非所以諷祖宗也。」遂止。

河北饑,遣持節行視,即發廩振民;而議者以耗先帝積年兵食之蓄,改左司員外郎。遷太常少卿,拜侍御史。論蔡確怨謗之罪,確貶新州。拜右諫議大夫、給事中。乞補外,除集賢殿修撰、知亳州。數月召還,復為給事中。

坐封還劉摯免相制,復落職守亳。歲餘,徙潞州,加集賢院學士。鄰境旱饑,流民入境者踵接,光庭日為食以食之,常至暮,自不暇食,遂感疾,猶自力視事。出禱雨,拜不能興,再宿而卒,年五十八。紹聖中,追貶柳州別駕。元符初,又停錮其諸子。

光庭始學於胡瑗,瑗告以為學之本在於忠信,故終身行之。徽宗立,復其官。

李琮,字獻甫,江寧人。登進士第,調寧國軍推官。州庾積穀腐敗,轉運使移州散於民,俾至秋償新者。守將行之,琮曰:「穀不可食,強與民責而償之,將何以堪。」持不下,守愧謝而止。

呂公著尹開封,薦知陽武縣。役法初行,琮處畫盡理,旁近民相率撾登聞鼓,願視以為則。徽宗召對,擢利州路、江東轉運判官。行部至宣城,按民田詭稱逃絕者九千戶,他縣皆然。言於朝,命以戶部判官使江、浙,選強明吏立賞剔抉。吏幸賞,以多為功,琮亦因是希進,民患苦之,得緡錢百餘萬。進度支判官,頒職式於諸道。淮南賦入甲它部,以為轉運副使,徙梓州路。

元祐初,言者論其括隱稅之害,黜知吉州。御史呂陶又言巴蜀科折已重,琮復強民輸稅,且無得以奇數併合,人尤咨怨。於是凡以括田受賞者悉奪之。歷相、洪、潞三州。潞有謀亂者,為書期日揭道上,部使者聞之懼,檄索奸甚亟。琮置不問,以是日置酒高會,訖無他。入為太府卿,遷戶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杭州、永興軍、河南、瀛州。卒,年七十五。

琮長於吏治,而所至主於掊克,為士論嗤鄙。子回,紹興初參知政事。

朱壽隆,字仲山,密州諸城人。以蔭知九隴縣。吏告民一家七人以火死,壽隆曰:「寧有盡室就焚無一脫者,殆必有奸。」逾月獲盜,果殺其人而縱火也。知宿州,宿多劇盜,至白晝被甲剽攻,郡縣不能制。壽隆設方略耳目,捕斬千餘人。

擢提點廣西刑獄。嶺外新經儂寇,修營城障,貴州虐用其人,不能聊生。壽隆馳詣州,械守送獄,奏黜之。老稚婦女遭亂,流轉不能自還者,檄所在資送其還。舊制,溪蠻侵暴羈縻州,雖殺人無得仇報,壽隆請聽相償,蠻始畏戢。

歷鹽鐵度支判官、夔路轉運使。巴峽地隘,民困於役,免其不應法者千五百人。復為鹽鐵判官、京東轉運使,賜三品服。歲惡民移,壽隆諭大姓富室畜為田僕,舉貸立息,官為置籍索之,貧富交利。以少府監知揚州,卒,年六十八。

壽隆為人和厚,接談怡怡,必當於理,而不屈於權貴。狄青討賊,欲殺裨將不用命者數人,壽隆極論罪不當死。孫沔在坐,曰:「儂賊害民萬計,此何足惜。」壽隆曰:「王師之來以除民害,顧可效賊為暴邪?」青感其言而止。

盧士宏,字子高,新鄭人。以父任屢更州縣,所至著清名。知信陽軍。官捕為妖術者,餘黨懼及,群聚山谷間,士宏請減其罪招之,即相率歸命。徙知漢州,校實民產,使力役不濫,人德之。又知洋州。先是,圭田多虛籍。士宏考校,令隨實以輸,自部使者而下,皆十損七八。文彥博、包拯以廉能薦,由三司開拆司擢夔州路轉運使,遂知廣州。或傳安南舟數百泊海中,將為寇,嶺徼驚搖。士宏灼其非,是日,從賓客宴遊為樂,民賴以安。受代還,引疾丐便郡,知鄭州。未幾,以光祿卿致仕。卒,年七十三。凡衣衾棺槨之制,皆有遺命,戒諸子勿為銘誌。

單煦,字孟陽,平原人。舉進士,知洛陽縣。民以妖幻傳相教授,煦跡捕戮三十餘人,當得上賞,不肯言。轉知昌州,時詔城蜀治,煦以蜀地負山帶江,一旦毀籬垣而興板築,其費巨萬,非民力所堪,請但築子城。轉運使即移諸郡如其議。

徙清平軍使。有二盜殺人,捕治不承,煦縱使之食,甲食之既,乙不下咽,執而訊之,果殺人者。為御史臺推直官,江南人誣轉運使呂昌齡以賄,中丞張訊而論之。鞫未就,敕煦往治,煦不肯阿其長,卒直昌齡。乞外遷,知濮、合二州。合居涪、漢間,夏秋患於淫潦,煦築東堤以禦之。赤水縣鹽井涸,奏蠲其賦。累官光祿卿,卒,年七十七。

煦友愛兄熙,兄嘗毆人至死,未有知者。煦曰:「家貧親老,仰兄以養,義當代之死。」即趨詣鬥所以待捕。已而死者蘇,驚問之,煦以情告。其人感歎,遂輟訟。

楊仲元,字舜明,管城人。第進士,調宛丘主簿。民訴旱,守拒之,曰:「邑未嘗旱,狡吏導民而然。」仲元白之曰:「野無青草,公日宴黃堂,宜不能知,但一出郊可見矣。狡吏非他,實仲元也。」竟免其稅。知澤州沁水縣,民持物來輸者,視其價稍增之,餘則下其估。官有所須,不強賦民,聽以所有與官為入,度相當則止,率常先辦。河外用兵,督餫轉西界,夕宿洪谷口。仲元相其地,乃寇所由徑路,亟命去之。民以困乏為辭,不聽,寇果夜出劫諸部,沁水獨免。後二十年,其子過縣,父老拜泣曰:「河西之役,非公無今日矣。」

初,軍期尚緩,而仲元督行良急。至則芻糧有不集者皆可賤市,後期者物數倍其價,民始知其為利。州買羊,斂民差出錢帛滋蔓,病民為甚,仲元更其令,戶才費錢百。又遣吏市羔於他所,明年以供州,不科一錢。徙知鄖鄉縣,宰相張士遜先塋隸境內,將屬之,召不往。至則按籍均役之,雖堂帖求免,不為減。

歷知光、虔、虢三州,官光祿卿,改中散大夫。戒諸子曰:「吾入官五十年,未嘗以私怒加人,雖杖刑之微,苟有兩比,不敢與輕法,以是為報國耳。」卒,年七十五。

餘良肱,字康臣,洪州分寧人。第進士,調荊南司理參軍。屬縣捕得殺人者,既自誣服,良肱視驗屍與刃,疑之曰:「豈有刃盈尺傷不及寸乎?」白府請自捕逮,未幾,果獲真殺人者。民有失財物逾十萬,逮平民數十人,方暑,搒掠號呼聞於外;或有附吏耳語,良肱陰知其為盜,亟捕詰之,贓盡得。

改大理寺丞,出知湘陰縣。縣逋米數千石,歲責里胥代輸,良肱論列之,遂蠲其籍。通判杭州,江潮善溢,漂官民廬舍,良肱累石堤二十里障之,潮不為害。時王陶為屬官,常以氣犯府帥,吏或訴陶,帥挾憾欲按之,良肱不可曰:「使陶以罪去,是以直不容也。」帥遂已。後陶官於朝,果以直聞。知虔州,士大夫死嶺外者,喪車自虔出,多弱子寡婦。良肱悉力振護,孤女無所依者,出俸錢嫁之。以母老,得知南康軍。丁母憂,服除,為三司使判官。

方關、陝用兵,朝議貸在京民錢,良肱力爭之,會大臣亦以為言,議遂格。內府出腐幣售三司,三司吏將受之,良肱獨曰:「若賦諸軍,軍且怨;不則貨諸民,民且病。請付文思,以奉帷幄。

改知明州。朝廷方治汴渠,留提舉汴河司。汴水澱汙,流且緩,執政主狹河議。良肱謂:「善治水者不與水爭地。方冬水涸,宜自京左浚治,以及畿右,三年,可使水復行地中。」弗聽。又議伐汴堤木以資狹河。良肱言:「自泗至京千餘里,江、淮漕卒接踵,暑行多病暍,藉蔭以休。又其根盤錯,與堤為固,伐之不便。」屢爭不能得,乃請不與其事。執政雖怒,竟不為屈。改太常少卿、知潤州,遷光祿卿、知宣州,治為江東最。請老,提舉洪州玉隆觀,卒,年八十一。七子,卞、爽最知名。卞,字洪範;爽,字荀龍,皆以任子恩試校書郎。

卞博學多大略,累為唐州判官、湖北安撫司勾當機宜文字。討叛蠻有功,知沅州。蠻殺沿邊巡檢,卞設方略復平之,加奉議郎。先是,良肱為鼎州推官,五溪蠻叛,良肱運糧境上,周知其利害,上書言:「此彈丸地,不足煩朝廷費,不如棄與而就撫之。」當時是其議,未果棄也。及蠻叛,斷渠陽道,扼官軍不得進,卞適使湖北,帥唐義問即授卞節制諸將。陰選死士三千人,夜銜枚繞出賊背,伐山開道,漏未盡數刻,入渠陽。黎明整眾出,賊大駭,盡銳來戰,奮擊大破之。鼓行度險,賊七遇七敗,斬首數千級,蠻遂降。尋有詔廢渠陽軍為砦,盡拔居人護出之。紹聖初,治棄渠陽罪,免歸。徽宗即位,復奉議郎,管勾玉隆觀。未幾,復渠陽為靖州,又論前事免,終於家。

爽尚氣自信,不少貶以合世。應元豐詔,上便宜十五事,言過剴切。元祐末,爽復極言請太皇太后還政事,章惇憾爽不附己,乃擿其言為謗訕,以瀛州防禦推官除名,竄封州。久之,起知明州,未行,以言者罷,監東嶽廟。崇寧中,與卞俱入黨籍。

潘夙,字伯恭,鄭王美從孫也。天聖中,上書論時政,授仁壽主簿。久之,知韶州,擢江西轉運判官,提點廣西、湖北刑獄。邵州蠻叛,湖南騷動,遷轉運使,專制蠻事,親督兵破其團峒九十。徙知滑州,改湖北轉運便,知桂州。坐在湖北時匿名書誣判官韓繹,謫監隨州酒稅。起知光化軍。大臣以將帥才舉之,易端州刺史,再遷徙鄜州。召對,訪交、廣事稱旨,還司封郎中、直昭文館,復知桂州。

交人敗於占城,偽表稱賀以為大捷,神宗詔之曰:「智高之難方二十年,中人之情,燕安忽事,直謂山僻蠻獠,無可慮之理。殊不思禍生於所忽,唐六詔為中國患,此前事之師也。卿本將家子,寄要蕃,宜體朕意,悉心經度。」夙遂上書陳交阯可取狀,且將發兵。未報,而徙河北轉運使,歷度支、鹽鐵副使,知河中府。章惇察訪荊湖,討南、北江蠻徭,陳夙憂邊狀,以知潭州。再遷光祿卿,知荊南、鄂州,卒,年七十。

論曰:士之官斯世,有一善可稱,致生民咸被其澤於無窮者,故州郡之寄為尤重,張田免禁兵毒於瘴厲,士宏考圭田出於實輸,朱景父子、諲、載、煦、渙、士宏、壽隆輩,皆有德在民。仲元不以私怒加人,良肱明於折獄,夙以將家子而能留心邊務,用當其材,舉能其官。若琮也雖長於吏治,而所至掊克,君子奚取焉。
  1. 宋史/卷332·卷三百三十二 列傳第九十一
  2. 宋史/卷331·卷三百三十一 列傳第九十
  3. 宋史/卷330·卷三百三十 列傳第八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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