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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317·卷三百十七 列傳第七十六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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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亢從父:必 馮京 錢惟演從弟:易 易子:彥遠 明逸 諸孫 諸孫:景諶 勰 即

邵亢,字興宗,丹陽人。幼聰發過人,方十歲,日誦書五千言。賦詩豪縱,鄉先生見者皆驚偉之。再試開封,當第一,以賦失韻,弗取。范仲淹舉亢茂才異等,時布衣被召者十四人,試崇政殿,獨亢策入等,除建康軍節度推官。或言所對策字少,不應式,宰相張士遜與之姻家,故得預選,遂報罷。而士遜子實娶它邵,與亢同姓耳。士遜既不能與直,亢亦不自言。

趙元吳叛,亢言:「用兵在於擇將,今天下久不知戰,而所任多儒臣,未必能應變。武人得長一軍,又已老,詎能身先矢石哉?間起故家恩幸子弟,彼安識攻守之計?況將與卒素不相附,又亡堅甲利兵之御。此不待兩軍相當,而勝敗之機,固已形矣。」因獻「兵說」十篇。

召試秘閣,授潁州團練推官。晏殊為守,一以事諉之。民稅舊輸陳、蔡,轉運使又欲覆折緡錢,且多取之。亢言:「民之移輸,勞費已甚。方仍歲水旱,又從而加取,無乃不可乎?」遂止。入為國子監直講、館閣校勘、同知太常禮院。張貴妃薨,立園陵,禁京城樂一月,亢累疏罷之。進集賢校理。仁宗繼嗣未立,亢言:「國之外患在邊圉,然御之之術,不過羈縻勿絕而已。內患則不然,系社稷之安危,不可不蚤定也。」提點開封縣鎮公事。比有縱火者,一不獲則主吏坐罪,民或自燔其居以中吏。亢請非延及旁舍者,雖失捕,得勿坐。徙為府推官,改度支判官。

契丹遣使賀乾元節,未至,仁宗崩。議者謂宜卻,或欲俟其及國門而諭使之還,亢請令奉書至柩前,使見嗣君。從之。選為潁王府翊善,加直史館。召對群玉殿,英宗訪以世事,稱之曰:「學士真國器也。」擢同修起居注。建言:「陛下初政,欲治國者先齊家,潁王且授室,願採用古昏禮。公主下降,不宜厭舅姑之尊。」帝深納之。他日,諭王曰:「以翊善端直樸厚,輟為諫官矣。」王出道帝語,遂以知制誥知諫院。東宮建,為右庶子。

神宗立,遷龍圖閣直學士。有譖之者曰:「先帝大漸時,亢嘗建垂簾之議。」御史吳申即論之。帝知其妄,置不問。亢自訴曰:「方先帝不豫,群臣莫得進見,臣無由面陳,必有章奏。乞索之禁中,若得之,臣當伏誅;不然,則讒臣者,豈宜但已,願下獄考實。」帝不許。時待制以上為帥、守,每他徙必遷職秩,亢請未滿兩歲者勿推恩。王陶劾韓琦,吳奎與之辨。亢詆奎所言顛倒,失大臣體,蓋欲亻並撼琦。琦與奎竟同日去。

進樞密直學士、知開封府。亢遇事敏密,吏操辭牘至前,皆反覆閱之。人或以為勞,亢曰:「決是非於須臾,正當爾。初雖煩,後乃省也。」籍里閭惡少年與吏之廢停者,一有所犯,皆遷處之,畿下斗訟為之衰止。拜樞密副使。

夏人誘殺知保安軍楊定,朝廷謀西討。亢曰:「天下財力殫屈,未宜用兵,唯當降意撫納,俟不順命,則師出有名矣。」因條上其事。詔報之曰:「中國民力,大事也。兵興之後,不無倍率,人心一搖,安危所系。今動自我始,先違信誓,契丹聞之,將不期而自合,茲朕所深憂者。當悉如卿計。」未幾,夏主諒祚死,國人執殺定者來請和。或欲乘此更取塞門地,亢以為幸人之喪,非義也,乃止。

亢在樞密逾年,無大補益,帝頗厭之,嘗與諫官孫覺言,欲以陳升之代亢,而使守長安。覺遽劾亢薦升之,帝怒其希指,黜覺,亢亦引疾辭,以資政殿學士知越州。歷鄭、鄆、亳三州。薨,年六十一。贈吏部尚書,即其鄉賜以居宅,諡曰安簡。從父必。

必字不疑。舉進士,為上元主簿。國子監立石經,必善篆隸,召充直講。選為「唐書」編修官。必以史出眾手,非古人撰述之體,辭不就。進集賢校理、同知太常禮院。天子且親祠,執事者習禮壇下。必言:「「周官・大宗伯」:『凡王之禱祠,肄儀為位。』鄭康成釋云:『若今肄司徒府。』古禮如此。今即祠所習之,為不敬。」乃徙於尚書省。張貴妃受冊,禮官議命婦入賀儀未決,或曰:「妃為修媛時,命婦已不敢亢禮,況今日乎?」必曰:「宮省事秘不可知。既下有司議,惟有外一品南省上事百官班見之儀,然禮無不答。」眾議乃定。

出知常州,召為開封府推官。坐在常州日杖人至死,責監邵武稅,然杖者實不死。久之,知高郵軍,提點淮南刑獄,為京西轉運使。必居官震厲風采,始至郡,惟一赴宴集;行部,但一受酒食之饋。以為數會聚則人情狎,多受饋則不能行事,非使者體也。入修起居注、知制誥。

雄州種木道上,契丹遣人夜伐去,又數漁界河中。事聞,命必往使,必以理折契丹,屈之。還,知諫院。編「仁宗御集」成,遷寶文閣直學士、權三司使,加龍圖閣學士、知成都。卒於道,年六十四。遣中使護其喪歸。

馮京,字當世,鄂州江夏人。少雋邁不群,舉進士,自鄉舉、禮部以至廷試,皆第一。時猶未娶,張堯佐方負宮掖勢,欲妻以女。擁至其家,束之以金帶,曰:「此上意也。」頃之,宮中持酒殽來,直出奩具目示之。京笑不視,力辭。出守將作監丞、通判荊南軍府事。還,直集賢院、判吏部南曹,同修起居注。吳充以論溫成皇后追冊事,出知高郵,京疏充言是,不當黜。劉沆請亻並斥京,仁宗曰:「京亦何罪?」但解其記注,旋復之。

試知制誥。避婦父富弼當國嫌,拜龍圖閣待制、知揚州。改江寧府,以翰林侍讀學士召還,糾察在京刑獄。為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數月不詣丞相府,韓琦語弼,以京為傲。弼使往見琦,京曰:「公為宰相,從官不妄造請,乃所以為公重,非傲也。」出安撫陝西,請城古渭,通西羌唃氏,畀木征官,以斷夏人右臂。除端明殿學士、知太原府。

神宗立,復為翰林學士,改御史中丞。王安石為政,京論其更張失當,累數千百言,安石指為邪說,請黜之。帝以為可用,擢樞密副使。河東麟、府、豐三州,城壘兵械不治,官吏皆受譴。京以先帥本道,上章自劾曰:「使諸路帥臣,知其雖一時脫去,後能僥竊名位者,猶必行法,將不敢復偷惰曠職。」優詔不聽。進參知政事。數與安石論辨,又薦劉分攵、蘇軾掌外製。安石令保甲養馬,京謂必不可行。會選人鄭俠上書言時政,薦京可相,呂惠卿因是譖京與俠通,罷知亳州。未幾,以資政殿學士知渭州。茂州夷叛,徙知成都府。蕃部何丹方寇雞粽關,聞京兵至,請降。議者遂欲盪其巢窟,京請於朝,為禁侵掠,給稼器,餉糧食,使之歸。夷人喜,爭出犬豕割血受盟,願世世為漢藩。惠卿告安石罪,發其私書,有曰「勿令齊年知」,齊年謂京也,與安石同年生。帝以安石為欺,復召京知樞密院。京以疾未至,帝中夕呼左右語曰:「適夢馮京入朝,甚慰人意。」乃賜京詔,有「渴想儀刑,不忘夢寐」之語。及入見,首以所夢告焉。頃之,以觀文殿學士知河陽。

哲宗即位,拜保寧軍節度使、知大名府,又改鎮彰德。於是范祖禹言:「京再執政,初與王安石不合,後為呂惠卿所傾,其中立不倚之操,為先帝稱挹。且昭陵學士,獨京一人存,若付以樞密,必允公論。」時京已老,乃以為中太一宮使兼侍講,改宣徽南院使,拜太子少師,致仕。紹聖元年,薨,年七十四。帝臨奠於第,贈司徒,諡曰文簡。

始,京鄉居,受恩通判南宮成,迨貴,以郊恩官其子。嘗過外兄朱適,出侍妾,詢知為同年進士妻,亟請而嫁之。其為郡守,諸縣公事至,即歷究之,苟與縣牘合而處斷麗於法者,呼法吏決罪,不以侍獄。報下捷疾,一無壅滯,人服其敏雲。

錢惟演,字希聖,吳越王俶之子也,少補牙門將,從俶歸朝,為右屯衛將軍。歷右神武軍將軍。博學能文辭,召試學士院,以笏起草立就,真宗稱善。改太僕少卿,獻「咸平聖政錄」。命真秘閣,預修「「冊府元龜」,詔與楊億分為之序。除尚書司封郎中、知制誥,再遷給事中、知審官院。大中祥符八年,為翰林學士,坐私謁事罷之。尋遷尚書工部侍郎,再為學土、會靈觀副使。又坐貢舉失實,降給事中。復工部侍郎,擢樞密副使、會靈觀使兼太子賓客,更領祥源觀。累遷工部尚書。

仁宗即位,進兵部。王曾為相,以惟演嘗位曾上,因拜樞密使。故事,樞密使必加檢校官,惟演止以尚書充使,有司之失也。初,惟演見丁謂權盛,附之,與為婚。謂逐寇準,惟演與有力焉。及序樞密題名,獨刊去準,名曰「逆準」,削而不書。謂禍既萌,惟演慮並得罪,遂擠謂以自解。宰相馮拯惡其為人,因言:「惟演以妹妻劉美,乃太后姻家,不可與機政,請出之。」乃罷為鎮國軍節度觀察留後,即日改保大軍節度使、知河陽。逾年,請入朝,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許州。未即行,冀復用,侍御史鞠詠奏劾之,惟演乃亟去。天聖七年,改武勝軍節度使。明年來朝,上言先壠在洛陽,願守宮鑰。即以判河南府,再改泰寧軍節度使。

惟演雅意柄用,抑鬱不得志。及帝耕籍田,求侍祠,因留為景靈宮使。太后崩,詔還河南。惟演不自安,請以庄獻明肅太后、庄懿太后並配真宗廟室,以希帝意。惟演既與劉美親,又為其子曖娶郭后妹,至是,又欲與庄懿太后族為婚。御史中丞范諷劾惟演擅議宗廟,且與後家通婚姻。落平章事,為崇信軍節度使,歸本鎮。未幾,卒,特贈侍中。太常張瑰按,「諡法」敏而好學曰「文」,貪而敗官曰「墨」,請諡文墨。其家訴於朝,詔章得象等覆議,以惟演無貪黷狀,而晚節率職自新,有惶懼可憐之意,取「諡法」追悔前過曰「思」,改諡曰思。慶歷間,二太后始升祔真宗廟室,子曖復訴前議,乃改諡曰文僖。

惟演出於勛貴,文辭清麗,名與楊億、劉筠相上下。於書無所不讀,家儲文籍侔秘府。尤喜獎厲後進。初,真宗諡號稱「文」,惟演曰「真宗幸澶淵御契丹,盟而服之,宜兼諡『武』。下有司議,乃加諡「武定」。所著「典懿集」三十卷,又著「金坡遺事」、「飛白書敘錄」「逢辰錄」、「奉藩書事」。惟演嘗語人曰:「吾平生不足者,惟不得於黃紙上押字爾。」蓋未嘗歷中書故也。子曖、晦、暄,從弟易。

晦字明叔,以大理評事娶獻穆大長公主女,累遷東上閣門使、貴州團練使。王守忠領兩使留後,移閣門定朝立燕坐位,晦因言:「天子大朝會,令宦者齒士大夫坐殿上,必為外夷所笑。」守忠更欲以禮服進酒,晦又以為不可。勾當三班院、群牧都監,授忠州防禦使、知河中府。帝因戒曰:「陝西方罷兵,民困久矣。卿為朕愛撫,毋縱酒樂,使人呼為貴戚子弟也。」晦頓首謝。改潁州防禦使,為秦鳳路馬步軍總管。復還三班院,同提舉集禧觀。歷霸州防禦使,為群牧副使,卒。

暄字載陽,以父蔭累官駕部郎中、知撫州,移台州。台城惡地下,秋潦暴集,輒圮溺,人多即山為居。暄為增治城堞,壘石為台,作大堤捍之。進少府監、權鹽鐵副使。暄鉤考諸路逋租,兩浙轉運使負課當坐,暄上言:「浙部仍歲飢,故租賦不登籍,今使者獲罪,必亟斂於民,民不堪矣。」神宗即詔釋之。官制行,為光祿卿,出知鄆州,拜寶文閣待制,卒。子景臻,尚秦、魯國大長公主。景臻子忱,在「外戚傳」。

易字希白。始,父倧嗣吳越王,為大將胡進思所廢,而立其弟俶。俶歸朝,群從悉補官,易與兄昆不見錄,遂刻志讀書。昆字裕之,舉進士,為治寬簡便民,能詩,善草隸書,累官右諫議大夫,以秘書監於家。

易年十七,舉進士,試崇政殿,三篇,日未中而就。言者惡其輕俊,特罷之。然自此以才藻知名。太宗嘗與蘇易簡論唐世文人,嘆時無李白。易簡曰:「今進士錢易,為歌詩殆不下白。」太宗驚喜曰:「誠然,吾當自布衣召置翰林。」值盜起劍南,遂寢。真宗在東宮,圖山水扇,會易作歌,賞愛之。

易再舉進士,就開封府試第二。自謂當第一,為有司所屈,乃上書言試「朽索之馭六馬賦」,意涉譏諷。真宗惡其無行,降第二。明年,第二人中第,補濠州團練推官。召試中書,改光祿寺丞、通判蘄州。奏疏曰:「堯放四罪而不言殺,彼四者之凶,尚惡言殺,非堯仁之至乎?古之肉刑者劓、椓、黥、刖皆非死,尚以為虐。近代以來,斷人手足,鉤背烙筋,身見白骨而猶視息,四體分落乃方絕命。以此示人,非平世事也。今四方長吏競為殘暴,婺州先斷賊手足,然後斬之以聞。壽州巡檢使磔賊於闤闠之中,其旁猶有盜物者。使嚴刑可誡於眾,則秦之天下無叛民矣。臣以謂非法之刑,非所以助治,惟陛下除之。」帝嘉納其言。

景德中,舉賢良方正科,策入等,除秘書丞、通判信州。東封泰山,獻「殊祥錄」,改太常博士、直集賢院。祀汾陰,幸亳州,命修「車駕所過圖經」,獻「宋雅」一篇,遷尚書祠部員外郎。坐發國子監諸科非其人,降監潁州稅。數月,召還。久之,判三司磨勘司。上言:「官物在籍,而三司移文釐正,或其數細微,輒歷年不得報,徒擾州縣。自今官錢百、谷斗、帛二尺以下,非欺紿者除之。」真宗雅眷詞臣,其典掌誥命,皆躬自柬拔。擢知制誥、判登聞鼓院、糾察在京刑獄。累遷左司郎中,為翰林學士,

儤直未滿,卒。仁宗憐之,召其妻盛氏至禁中,賜以冠帔。

易才學瞻敏過人,數千百言,援筆立就。又善尋尺大書行草,及喜觀佛書,嘗校「道藏經」,著「殺生戒」,有「金閨」、「瀛州」、「西垣制集」一百五十卷,「青雲總錄」、「青雲新錄」「南部新書」、「洞微志」一百三十卷。子彥遠、明逸,相繼皆以賢良方正應詔。宋興以來,父子兄弟制策登科者,錢氏一家而已。

彥遠字子高,以父蔭補太廟齋郎,累遷大理寺丞。舉進士第,以殿中丞為御史台推直官。通判明州,遷太常博士。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擢尚書祠部員外郎、知潤州。上疏曰:

陛下即位以來,內無聲色之娛,外無畋漁之樂,而前歲地震,雄、霸、滄、登,旁及荊湖,幅員數千里,雖往昔定襄之異,未甚於此。今復大旱,人心嗷嗷,天其或者以陛下備寇之術未至,牧民之吏未良,天下之民未安,故出譴告以示之。苟能順天之戒,增修德業,宗社之福也。

今契丹據山後諸鎮,元昊盜靈武、銀、夏,衣冠車服,子女玉帛,莫不有之。往時,元昊內寇,出入五載,天下騷然。及納款賜命,則被邊長吏,不復銓擇,高冠大裾,恥言軍旅,一日契丹負恩,乘利入塞,豈特元昊之比耶?湖、廣蠻獠劫掠生民,調發督斂,軍須百出,三年於今,未聞分寸之效。惟陛下念此三方之急,講長久之計,以上答天戒。

時旱蝗,民乏食,彥遠發常平倉賑救之。部使者詰其專且搉價,彥遠不為屈。召為右司諫,請勿數赦,擇牧守,增奉入以養廉吏,息土木以省功費。遷起居舍人、直集賢院、知諫院。會諸路奏大水,彥遠言陰氣過盛,在「五行傳」「下有謀上之象」,請嚴宮省宿衛。未幾,有挾刃犯謻門者。特賜五品服。又上疏曰:

農為國家急務,所以順天養財,御水旱,制蠻夷之原本也。唐開元戶八百九十余萬,而墾田一千四百三十余萬頃。今國家戶七百三十余萬,而墾田二百一十五萬余頃,其間逃廢之田,不下三十余萬,是田疇不辟,而游手者多也。勸課其可不興乎?

本朝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通判,皆帶勸農之職,而徒有虛文,無勸導之實。宜置勸農司,以知州為長官,通判為佐,舉清強幕職、州縣官為判官。先以墾田頃畝及戶口數、屋塘、山澤、溝洫、桑柘,著之於籍,然後設法勸課,除害興利。歲終農隙,轉運司考校之,第其賞罰。

楊懷敏妄言契丹主宗真死,乃除入內副都知;內侍黎用信以罪竄海島,赦歸,遽得環衛官致仕;許懷德、慎鏞高年未謝事;楊景宗、郭承祐闟冗小人,宜廢不用:歷舉劾之,多見聽納。彥遠性豪邁,其任言職,數有建明。卒於官。

明逸字子飛。繇殿中丞策制科,轉太常博士。為呂夷簡所知,擢右正言。首劾范仲淹、富弼:「更張綱紀,紛擾國經。凡所推薦,多挾朋黨。乞早罷免,使奸詐不敢效尤,忠實得以自立。」疏奏,二人皆罷;其夕,杜衍亦免相。明逸蓋希章得象、陳執中意也。

石元孫與夏人戰沒,以死事褒贈,既而生歸,朝廷釋不問。明逸請正其僨軍之罪,乃竄之遠方而奪其恩。進同修起居注、知制誥,擢知諫院,為翰林學士。自登科至是,才五年。加史館修撰、知開封府。妄人冷青自稱皇子,捕至府,明逸方正坐,青七曰:「明逸安得不起?」明逸為起,坐尹京無威望;又獄吏榜婦人酇氏墮足死,罷為龍圖閣學士、知蔡州。歷揚、青、鄆、曹州、應天府,還,判流內銓、知通進銀台司,復出知成德軍、渭州。加端明殿學士、知秦州。

先是,于闐入貢,道邈川,唃廝囉留不遣。會其妻亡,前帥張方平請因而恤之,且誘其般次入貢,詔賻絹千匹。明逸言:「朝廷撫唃氏至厚,頃以招馬為名,賂繒縕;邀請六事,既徇其五,而猶觖望。今壅遏荒服之貢,固有罪矣,豈可復加賜以辱國體?」從之。而于闐使與般次亦皆至。廝囉有子質於秦,別子木征居河州。殿侍程從簡私與之盟,令過洮河,許以官,且歸其質子。事不驗,木征怒,留貢使。明逸械從簡往詰,因斬之。木征惶懼,悉遣所留者。

治平初,復為翰林學士。神宗立,御史論其傾險憸薄,頃附賈昌朝、夏竦以陷正人,文辭淺繆,豈應冒居翰院?乃罷學士。久之,知永興軍。熙寧四年,卒,年五十七。贈禮部尚書,諡曰修懿。

藻字醇老,明逸之從子也。幼孤,刻厲為學。第進士,又中賢良方正科,為秘閣校理。

慈聖後臨朝,藻三上書乞還政。同修起居注、知制誥。加樞密直學士、知開封府。平居樂易無崖岸,而居官獨立守繩墨,為政簡靜有條理,不肯徇私取顯。數求退,改翰林侍讀學士、知審官東院。卒,年六十一。神宗知其貧,賻錢五十萬,贈太中大夫。

景諶,景臻之從兄也。繇殿直巡轄兩京馬遞,中進士第。初赴開封解試,時王安石得其文,以為知道者。既薦送之,又推譽於公卿間,自是執弟子禮。安石提點府界,景諶為屬主簿,又以文薦之。執喪居許,聞安石得政,喜,因事來京師謁之。方盛夏,安石與僧智緣臥於地,一最親者袒坐其側。顧景諶褫服脫帽,未及它語,卒然問曰:「青苗、助役如何?」景諶曰:「利少害多,異日必為民患。」又問:「孰為可用之人?」曰:「居喪不交人事,而知人尤難事也。」遂辭出。

後調官復來,安石已作相,又往詣之。安石令先與弟安國相見。安國亦與之善,謂景諶曰:「相君欲以館閣相處而任以事。」景諶曰:「百事皆可為,所不知者新書、役法耳。」及見安石,安石欲令治峽路役書,且委以戎、滬蠻事。景諶曰:「峽路民情,僕固不能知;而戎、滬用兵,系朝廷舉動、一路生靈休戚,願擇知兵愛人者。」安石大怒,坐上客數十人,皆為之懼。退就謁舍,賞激之與詆以為矯者參半。景諶笑曰:「自古以來,好利者眾,而顧義者寡,故天下萬事,皆由人而不在於己。苟為利所動,而由於人,則盜亦可為也。夫盜之所以為盜者,利勝於義,而不知所以為之者耳。吾又何憾焉?」遂與安石絕。熙寧末,從張景憲辟知瀛州,終身為外官,僅至朝請郎而卒。

勰字穆父,彥遠之子也。生五歲,日誦千言。十三歲,制舉之業成。熙寧三年試應,既中秘閣選,廷對入等矣,會王安石惡孔文仲策,遷怒罷其科,遂不得第。以蔭知尉氏縣,授流內銓主簿。判銓陳襄嘗登進班簿,神宗稱之。襄曰:「此非臣所能,主薄錢勰為之耳。」明日召對,將任以清要官。安石使弟安禮來見,許用為御史。勰謝曰:「家貧母老,不能為萬里行。」安石知不附己,命權鹽鐵判官,歷提點京西、河北、京東刑獄。元豐定官制,勰方居喪。帝於左司郎中格自書其姓名,須終制日授之。

奉使吊高麗,外意頗謂欲結之以北伐。勰入請使指,帝曰:「高麗好文,又重士大夫家世,所以選卿,無他也。」乃求呂端故事以行,凡饋餼非故所有者皆弗納。歸次紫燕島,王遣二吏追餉金銀器四千兩。勰曰:「在館時既辭之矣,今何為者?」吏泣曰:「王有命,徒歸則死,且左番已受。」勰曰:「左右番各有職,吾唯例是視,汝可死,吾不可受。」竟卻之。還,拜中書舍人。

元祐初,遷給事中,以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老吏畏其敏,欲困以事,導人訴牒至七百。勰隨即剖決,簡不中理者,緘而識之,戒無復來。閱月聽訟,一人又至,呼詰之曰:「吾固戒汝矣,安得欺我?」其人讕曰:「無有。」勰曰:「汝前訴云云,吾識以某字。」啟緘示之,信然,上下皆驚吒。宗室、貴戚為之斂手,雖丞相府謁吏干請,亦械治之。積為眾所憾,出知越州,徙瀛州。召拜工部、戶部侍郎,進尚書,加龍圖閣直學士,復知開封,臨事益精。蘇軾乘其據案時遺之詩,勰操筆立就以報。軾曰:「電掃庭訟,響答詩筒,近所未見也。」

哲宗蒞政,翰林缺學士,章惇三薦林希,帝以命勰,仍兼侍讀。以嘗行惇謫詞,懼而求去。帝曰:「豈非『鞅鞅非少主之臣,硜硜無大臣之節』者乎?朕固知之,毋庸避也。」嘗侍經幄,帝留與之語曰:「台臣論徐邸事,其辭及鄭、雍,小人離間骨肉如此。若雍有請,當付卿以美詔慰安之。」既而雍章至,勰答詔云:「弗容群枉,規欲動搖,朕察其厚誣,力加明辨,夫何異趣,乃爾乞身。」帝見之,謂能道所欲言者。惇因是極意排詆,諷全台攻之,言不已。罷知池州,卒於官,年六十四。訃未至,帝猶即其從弟景臻問安否。元符末,追復龍圖閣學士。

即字中道,吳越王諸孫也。第進士,為睦州推官。部使者有獄在衢,啖即以薦牘,使往治。即曰:「吾寧老冗選中,豈忍以數十人易一薦乎?」至,則平反之。辟鄜延幕府。崇寧中,為陝西轉運判官。王師復銀州,轉餉最。徽宗召對,問曰:「靈武可取乎?」對曰:「夏人去來飄忽,不能持久,是其所短;然其民皆兵,居不縻飲食,動不勤轉餉,願敕邊臣先為不可勝以待釁,庶可得志。」帝曰::「大砦泉可取否?」對曰:「是所謂瀚海也。臣聞其地皆舄鹵,無水泉,或以飲馬,口鼻皆裂,正得之無所用。」帝然之。

除直龍圖閣、知慶州。至鎮,築安邊城,歸德堡,包地萬頃,縱耕其中,歲得粟數十萬。徙知延安府,加集賢殿修撰,又進徽猷閣待制、顯謨閣直學士。在延五年,童貫宣撫陝西,得便宜行事。時長安百物踴貴,錢幣益輕,貫欲力平之,計司承望風旨,取市價率減什四,違者重置於法,民至罷市。徐處仁爭之,得罪。又行均糴法,賤入民粟,而高金帛估以賞,下至蕃兵、射士之授田者,咸被抑配,關內騷然,幾於生變。即亦屢抗章,極陳其害,貶永州團練副使,然糴害亦寢。

數月,還待制、知興仁府,從太原,以童貫宣撫本道辭,不許。居二年,以疾提舉洞霄宮,復真學士。睦寇作,起知宣州。即自力上道,至則悉意應軍須。貫上其功,進龍圖閣學士。貫遂引為河北、河東參謀,以老固辭,乃轉正奉大夫致仕。卒,贈金紫光祿大夫,諡曰忠定。

論曰:進士自鄉舉至廷試皆第一者才三人,王曾、宋庠為名宰相,馮京為名執政,風節相映,不愧其科名焉。邵亢知太常,裁損張貴妃恤典,潁王授室、公主下嫁,請用古典,可謂不愧其官守矣。邵必亦習禮者也,預修「唐書」而能力辭,以為史出眾手,非古人撰述之體,豈非名言乎?錢惟演敏思清才,著稱當時,然急於柄用,阿附希進,遂喪名節。錢氏三世制科,易、明逸皆掌書命,時人榮之。惜乎易以輕俊,明逸以傾。

宋史/卷316·卷三百十六 列傳第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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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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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 吳奎 趙抃子:屼 唐介子:淑問 義問 孫:恕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後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裴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有盜割人牛舌者,主來訴。拯曰:「第歸,殺而鬻之。」尋復有來告私殺牛者,拯曰:「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盜驚服。徙知端州,遷殿中丞。端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歲滿不持一硯歸。

尋拜監察御史裏行,改監察御史。時張堯佐除節度、宣徽兩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拯共論之,語甚切。又嘗建言曰:「國家歲賂契丹,非禦戎之策。宜練兵選將,務實邊備。」又請重門下封駁之制,及廢錮贓吏,選守宰,行考試補蔭弟子之法。當時諸道轉運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細故,務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於是請罷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謂拯曰:「雄州新開便門,乃欲誘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嘗開門矣,刺疆事何必開便門哉?」其人遂無以對。

曆三司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使,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徙陝西,又徙河北,入為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穀務造船材木,率課取於民;又七州出賦河橋竹索,恒數十萬,拯皆奏罷之。契丹聚兵近塞,邊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調發軍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趙三州民田萬五千頃,率用牧馬,請悉以賦民。」從之。解州鹽法率病民,拯往經度之,請一切通商販。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數論斥權幸大臣,請罷一切內除曲恩。又列上唐魏鄭公三疏,願置之坐右,以為高抬貴手。又上言天子當明聽納,辨朋黨,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說,凡七事;請去刻薄,抑僥倖,正刑明禁,戒興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嘗建議無事時徙兵內地,不報。至是,請:「罷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兗、鄆、齊、濮、曹、濟諸郡,設有警,無後期之憂。借曰戍兵不可遽減,請訓練義勇,少給餱糧,每歲之費,不當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賦,則所給者多矣。」不報。徙知瀛州,諸州以公錢貿易,積歲所負十余萬,悉奏除之。以喪子乞便郡,知揚州,徙廬州,遷刑部郎中。坐失保任,左授兵部員外郎、知池州。復官,徙江寧府,召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

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舊制,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勢族築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適京師大水,拯乃悉毀去。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

遷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奏曰:「東宮虛位日久,天下以為憂,陛下持久不決,何也?」仁宗曰:「卿欲誰立?」拯曰:「臣不才備位,乞豫建太子者,為宗廟萬世計也。陛下問臣欲誰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無子,非邀福者。」帝喜曰:「徐當議之。」請裁抑內侍,減節冗費,條責諸路監司,御史府得自舉屬官,減一歲休暇日,事皆施行。

張方平為三司使,坐買豪民產,拯劾奏罷之;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論之;祁罷,而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歐陽修言:「拯所謂牽牛蹊田而奪之牛,罰已重矣,又貪其富,不亦甚乎!」拯因家居避命,久之乃出。其在三司,凡諸管庫供上物,舊皆科率外郡,積以困民。拯特為置場和市,民得無擾。吏負錢帛多縲系,間輒逃去,並械其妻子者,類皆釋之。遷給事中,為三司使。數日,拜樞密副使。頃之,遷禮部侍郎,辭不受,尋以疾卒,年六十四。贈禮部尚書,諡孝肅。

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党皆絕之。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嘗曰:「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若孫也。」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嘗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撫其母,使謹視之。繶死後,取媵子歸,名曰綖。有奏議十五卷。

吳奎,字長文,濰州北海人。性強記,於書無所不讀。舉「五經」,至大理丞,監京東排岸。慶曆宿衛之變,奎上疏曰:「涉春以來,連陰不解,「洪範」所謂'皇之不極,時則有下伐上'者。今衛士之變,起於肘腋,流傳四方,驚駭群聽。聞皇城司官六人,其五已受責,獨楊懷敏尚留。人謂陛下私近幸而屈公法,且獲賊之際,傳令勿殺,而左右輒屠之。此必其黨欲以滅口,不然,何以不奉詔?」遂乞召對面論,仁宗深器之。再遷殿中丞,策賢良方正入等,擢太常博士、通判陳州。

入為右司諫,改起居舍人,同知諫院。每進言,惟勸帝禁束左右奸幸。內東門闌得賂遺物,下吏研治,而開封用內降釋之。奎劾尹魏瓘,出瓘越州。彭思永論事,詔詰所從受。奎言:「御史法許風聞,若窮核主名,則後誰敢來告以事?是自塗其耳目也。」上為罷不問。郭承祐、張堯佐為宣徽使,奎連疏其不當,承祐罷使,出堯佐河中。

皇祐中,頗多災異,奎極言其徵曰:「今冬令反燠,春候反寒,太陽虧明,五星失度,水旱作沴,饑饉薦臻,此天道之不順也。自東徂西,地震為患,大河橫流,堆阜或出,此地道之不順也。邪曲害政,陰柔蔽明,群小紛爭,眾情壅塞,西、北貳敵,求欲無厭,此人事之不和也。夫帝王之美,莫大於進賢退不肖。今天下皆謂之賢,陛下知之而不能進;天下皆謂之不肖,陛下知之而不能退。內寵驕恣,近習回撓,陰盛如此,寧不致大異乎?又十數年來下令及所行事,或有名而無實,或始是而終非,或橫議所移,或奸謀所破,故群臣百姓,多不甚信,以謂陛下言之雖切而不能行,行之雖銳而不能久。臣願謹守前詔,堅如金石,或敢私撓,必加之罪,毋為人所測度,而取輕於天下。」

唐介論文彥博,指奎為黨,出知密州。加直集賢院,徙兩浙轉運使。入判登聞檢院、同修起居注、知制誥。奉使契丹,會其主加稱號,要入賀。奎以使事有職,不為往。歸遇契丹使于塗,契丹以金冠為重,紗冠次之。故事,使者相見,其衣服重輕必相當。至是,使者服紗冠,而要奎盛服。奎殺其儀以見,坐是出知壽州。

至和三年,大水,詔中外言得失。奎上疏曰:「陛下在位三十四年,而儲嗣未立。在禮,大宗無嗣,則擇支子之賢者。以昭穆言,則太祖、太宗之曾孫,所宜建立,以系四海之望。俟有皇子則退之,而優其禮於宗室,誰曰不然?陛下勿聽奸人邪謀,以誤大事。若倉卒之際,柄有所歸,書之史冊,為萬世歎憤。臣不願以聖明之資,當危亡之比。此事不宜優遊,願蚤裁定。定之不速,致宗祀無本,鬱結群望,推之咎罰,無大於此。」帝感其言,拜翰林學士,權開封府。

奎達于從政,應事敏捷,吏不敢欺。富人孫氏辜榷財利,負其息者,至評取物產及婦女。奎發孫宿惡,徙其兄弟于淮、閩,豪猾畏斂。居三月,治聲赫然。除端明殿學士、知成都府,以親辭,改鄆州,復還翰林,拜樞密副使。治平中,丁父憂,居喪毀瘠,廬於墓側,歲時潔嚴祭祀,不為浮屠事。

神宗初立,奎適終制,以故職還朝。逾月,參知政事。時已召王安石,辭不至,帝顧輔臣曰:「安石曆先帝朝,召不赴,頗以為不恭。今又不至,果病耶,有所要耶?曾公亮曰:「安石文學器業,不敢為欺。」奎曰:「臣嘗與安石同領群牧,見其護短自用,所為迂闊。萬一用之,必紊亂綱紀。」乃命知江寧。

奎嘗進言:「陛下在推誠應天,天意無他,合人心而已。若以至誠格物,物莫不以至誠應,則和氣之感,自然而致。今民力困極,國用窘乏,必俟順成,乃可及他事。帝王所職,惟在於判正邪,使君子常居要近,小人不得以害之,則自治矣。」帝因言:「堯時,四凶猶在朝。」奎曰:「四凶雖在,不能惑堯之聰明。聖人以天下為度,未有顯過,固宜包容,但不可使居要近地爾。」帝然之。御史中丞王陶,以論文德不押班事詆韓琦,奎狀其過。詔除陶翰林學士,奎執不可。陶又疏奎阿附。陶既出,奎亦以資政殿大學士知青州。司馬光諫曰:「奎名望清重,今為陶絀奎,恐大臣皆不自安,各求引去。陛下新即位,于四方觀聽非宜。」帝乃召奎歸中書。及琦罷相,竟出知青州。明年薨,年五十八。贈兵部尚書,諡曰文肅。

奎喜獎廉善,有所知輒言之,言之不從,不止也。少時甚貧,,既通貴,買田為義莊,以賙族党朋友。沒之日,家無餘資,諸子至無屋以居,當時稱之。

趙抃,字閱道,衢州西安人。進士及第,為武安軍節度推官。人有赦前偽造印,更赦而用者,法吏當以死。抃曰:「赦前不用,赦後不造,不當死。」讞而生之。知崇安、海陵、江原三縣,通判泗州。濠守給士卒廩賜不如法,聲欲變,守懼,日未入,輒閉門不出。轉運使檄抃攝治之,抃至,從容如平時,州以無事。

翰林學士曾公亮未之識,薦為殿中侍御史,彈劾不避權幸,聲稱凜然,京師目為「鐵面御史。」其言務欲朝廷別白君子小人,以謂:「小人雖小過,當力遏而絕之;君子不幸詿誤,當保全愛惜,以成就其德。」溫成皇后之喪,劉沆以參知政事監護,及為相,領事如初。抃論其當罷,以全國體。又言宰相陳執中不學無術,且多過失;宣徽使王拱辰平生所為及奉使不法;樞密使王德用、翰林學士李淑不稱職;皆罷去。吳充、鞠真卿、刁約以治禮院吏,馬遵、呂景初、吳中復以論梁適,相繼被逐。

抃言其故,悉召還。呂溱、蔡襄、吳奎、韓絳既出守,歐陽修、賈黯復求郡。抃言:「近日正人端士紛紛引去,侍從之賢如修輩無幾,今皆欲去者,以正色立朝,不能諂事權要,傷之者眾耳。」修、黯由是得留,一時名臣,賴以安焉。

請知睦州,移梓州路轉運使,改益州。蜀地遠民弱,吏肆為不法,州郡公相饋餉。抃以身帥之,蜀風為變。窮城小邑,民或生而不識使者,抃行部無不至,父老喜相慰,奸吏竦服。召為右司諫。內侍鄧保信引退兵董吉燒煉禁中,抃引文成、五利、鄭注為比,力論之。陳升之副樞密,抃與唐介、呂海、范師道言升之奸邪,交結宦,進不以道。章二十餘上,升之去位。抃與言者亦罷,出知虔州。虔素難治,抃禦之嚴而不苛,召戒諸縣令,使人自為治。令皆喜,爭盡力,獄以屢空。嶺外仕者死,多無以為歸,抃造舟百艘,移告諸郡曰:「仕宦之家,有不能歸者,皆於我乎出。」於是至者相繼,悉授以舟,並給其道裏費。召為侍御史知雜事,改度支副使,進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時賈昌朝以故相守魏,抃將按視府庫,昌朝使來告曰:「前此,監司未有按視吾藏者,恐事無比,若何?抃曰:「舍是,則他郡不服。」竟往焉。昌朝不悅。初,有詔募義勇,過期不能辦,官吏當坐者八百餘人。抃被旨督之,奏言:「河朔頻歲豐,故應募者少,請寬其罪,以俟農隙。」從之。坐者獲免,而募亦隨足。昌朝始愧服。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以寬為治。抃向使蜀日,有聚為妖祀者,治以峻法。及是,復有此獄,皆謂不免。抃察其亡他,曰:「是特酒食過耳。」刑首惡而釋余人,蜀民大悅。會榮諲除轉運使,英宗諭諲曰:「趙抃為成都,中和之政也。」

神宗立,召知諫院。故事,近臣還自成都者,將大用,必更省府,不為諫官。大臣以為疑,帝曰:「吾賴其言耳,苟欲用之,無傷也。」及謝,帝曰:「聞卿匹馬入蜀,以一琴一鶴自隨,為政簡易,亦稱是乎?」未幾,擢參知政事。抃感顧知遇,朝政有未協者,必密啟聞,帝手詔褒答。

王安石用事,抃屢斥其不便。韓琦上疏極論青苗法,帝語執政,令罷之。時安石家居求去,抃曰:「新法皆安石所建,不若俟其出。」既出,安石持之愈堅。抃大悔恨,即上言:「制置條例司建使者四十輩,騷動天下。安石強辯自用,詆天下公論以為流俗,違眾罔民,順非文過。近者台諫侍從,多以言不聽而去;司馬光除樞密,不肯拜。且事有輕重,體有大小。財利於事為輕,而民心得失為重;青苗使者于體為小,而禁近耳目之臣用舍為大。今去重而取輕,失大而得小,懼非宗廟社稷之福也。」奏入,懇乞去位,拜資政殿學士、知杭州,改青州,時京東旱蝗,青獨多麥,蝗來及境,遇風退飛,盡墮水死。

成都以戍卒為憂,遂以大學士復知成都。召見,勞之曰:「前此,未有自政府往者,能為朕行乎?」對曰:「陛下有言,即法也,奚例之問?」因乞以便宜從事。既至蜀,治益尚寬。有卒長立堂下,呼諭之曰:「吾與汝年相若,吾以一身入蜀,為天子撫一方。汝亦宜清謹畏戢以率眾,比戍還,得餘貲持歸,為室家計可也。」人喜轉相告,莫敢為惡,蜀郡晏然。劍州民私作僧度牒,或以為謀逆告,抃不師畀獄吏,以意決之,悉從輕比。謗者謂其縱逆黨,朝廷取具獄閱之,皆與法合。茂州夷剽境上,懼討乞降,乃縛奴將殺之,取血以受盟。抃使易用牲,皆歡呼聽命。

乞歸,越州。吳越大饑疫,死者過半。抃盡救荒之術,療病,埋死,而生者以全。下令修城,使得食其力。復徙杭,以太子少保致仕,而官其子屼提舉兩浙常平以便養。屼奉抃遍游諸名山,吳人以為榮。元豐七年,薨,年七十七。贈太子少師,諡曰清獻。

抃長厚清修,人不見其喜慍。平生不治貲業,不畜聲伎,嫁兄弟之女十數、他孤女二十余人,施德煢貧,蓋不可勝數。日所為事,入夜必衣冠露香以告於天,不可告,則不敢為也。其為政,善因俗施設,猛寬不同,在虔與成都,尤為世所稱道。神宗每詔二郡守,必以抃為言。要之,以惠利為本。晚學道有得,將終,與屼訣,詞氣不亂,安坐而沒。宰相韓琦嘗稱抃真世人標表,蓋以為不可及雲。

屼字景仁。由蔭登第,通判江州,改溫州,代還,得見。時抃已謝事,神宗命為太僕丞,擢監察御史。以父老請外,提舉兩浙常平。元祐中,復為御史。上疏言:「治平以前,大臣不敢援置親党于要塗,子弟多處管庫,甚者不使應科舉,與寒士爭進。自王安石柄國,持內舉不避親之說,始以子雱列侍從,由是循習為常。資望淺者,或居事權繁重之地;無出身者,或預文字清切之職,今宜杜絕其源。」又言:「台諫之臣,或稍遷其位,而陰奪言責;或略行其言,而退與善地;或兩全並立,苟從講解;或置而不問,外示包容。使忠鯁之士,蒙羞難退,皆朝廷所宜深察也。」傅堯俞、王岩叟、梁燾、孫升以事去,屼言:「諸人才能學術,為世推稱;忠言嘉謨,見於已試,宜悉召還朝。」所言皆切時務。

避執政親嫌,改都官員外郎,出提點京東刑獄。元符中,曆鴻臚、太僕少卿。曾布知樞密院,將白為都承旨,蔡卞摭其救傅堯俞事,遂不用。未幾卒。

初,抃廬母墓三年,縣榜其裏曰「孝弟」。處士孫侔為作「孝子傳」。及屼執父喪,而甘露降墓木。屼卒,子雲又以毀死,人稱其世孝。

唐介,字子方,江陵人。父拱,卒漳州,州人知其貧,合錢以賻,介年尚幼,謝不取。擢第,為武陵尉,調平江令。民李氏貲而吝,吏有求不厭,誣為殺人祭鬼。嶽守捕其家,無少長楚掠,不肯承。更屬介訊之,無他驗。守怒白於朝,遣御史方偕徙獄別鞫之,其究與介同。守以下得罪,偕受賞,介未嘗自言。

知莫州任丘縣,當遼使往來道,驛吏以誅索破家為苦。介坐驛門,令曰:「非法所應給,一切勿與。稍毀吾什器者,必執之。」皆帖伏以去。沿邊塘水歲溢,害民田,中人楊懷敏主之,欲割邑西十一村地豬漲潦,介築提蘭之,民以為利。通判德州,轉運使崔嶧取庫絹配民而重其估。介留牒不下,且移安撫司責數之。嶧怒,數馳檄按詰,介不為動。既而果不能行。

入為監察御史裏行,轉殿中侍御史。啟聖院造龍鳳車,內出珠玉為之飾。介言:「此太宗神禦所在,不可喧瀆;後宮奇靡之器,不宜過制。」詔亟毀去。張堯佐驟除宣徽、節度、景靈、群牧四使,介與包拯、吳奎等力爭之,又請中丞王舉正留百官班庭論,奪其二使。無何,復除宣徽使、知河陽。介謂同列曰:「是欲與宣徽,而假河陽為名耳,不可但已也。」而同列依違,介獨抗言之。仁宗謂曰:「除擬本出中書。」介遂劾宰相文彥博守蜀日造間金奇錦,緣閹侍通宮掖,以得執政;今顯用堯佐,益自固結,請罷之而相富弼。又言諫官吳奎表裏觀望,語甚切直。帝怒,卻其奏不視,且言將遠竄。介徐讀畢,曰:「臣忠憤所激,鼎鑊不避,何辭於謫?」帝急召執政示之曰:「介論事是其職。至謂彥博由妃嬪致宰相,此何言也?進用塚司,豈應得預?」時彥博在前,介責之曰:「彥博宜自省,即有之,不可隱。」彥博拜謝不已,帝怒益甚。梁適叱介使下殿,修起居注蔡襄趨進救之。貶春州別駕,王舉正言以為太重,帝旋悟,明日取其疏入,改置英州,而罷彥博相,吳奎亦出。又慮介或道死,有殺直臣名,命中使護之。梅堯臣、李師中皆賦詩激美,由是直聲動天下,士大夫稱真御史,必曰唐子方而不敢名。

數月,起監郴州稅,通判潭州,知復州,召為殿中侍御史。遣使賜告。趣詣闕下。入對,帝勞之曰:「卯遷謫以來,未嘗以私書至京師,可謂不易所守矣。」介頓首謝,言事益無所顧。他日請曰:「臣既任言責,言之不行將固爭,爭之重以累陛下,願得解職。」換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為開封府判官,出知揚州,徙江東轉運使。御史吳中復言,介不宜久居外。文彥博再當國,奏:「介向所言,誠中臣病,願如中復言。」然但徒河東。

久之,入為度支副使,進天章閣待制,復知諫院。帝自至和後,臨朝淵默。介言:「君臣如天地,以交泰為理。願時延群下,發德音,可否萬幾,以幸天下。」又論:宮禁幹丐恩澤,出命不由中書,宜有以抑絕;賜予嬪禦之費,多先朝時十數倍,日加無窮,宜有所朘損;監司薦舉,多得文法小吏,請令精擇端良敦樸之士,毋使與憸薄者同進;諸路走馬承受淩擾郡縣,可罷勿遣,以權歸監司;兗國公主夜開禁門,宜劾宿衛主吏,以嚴宮省。帝悉開納之。

御史中丞韓絳劾宰相富弼,弼家居求罷,絳亦待罪。介與王陶論絳以危法中傷大臣,絳罷。介嫌于右宰相,請外,以知荊南。敕過門下,知銀台司何郯封還之,留權開封府。旋以論罷陳升之,亦出知洪州。加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樞密直學士、知瀛州。

治平元年,召為御史中丞。英宗謂曰:「卿在先朝有直聲,故用卿,非繇左右言也。」介曰:「臣無狀,陛下過聽,願獻愚忠。自古欲治之主,亦非求絕世驚俗之術,要在順人情而已。祖宗遺德餘烈,在人未遠,願覽已成之業以為監,則天下蒙福矣。明年,以龍圖閣學士知太原府。帝曰:「朕視河東,不在中執法下,暫煩卿往耳。」夏人數擾代州邊,多築堡境上。介遣兵悉撤之,移諭以利害,遂不敢動。

神宗立,以三司使召。熙甯元年,拜參知政事。先時,宰相省閱所進文書于待漏舍,同列不得聞。介謂曾公亮曰:「身在政府而文書弗與知,上或有所問,何辭以對?」乃與同視,後遂為常。帝欲用王安石,公亮因薦之,介言其難大任。帝曰:「文學不可任耶?吏事不可任耶?經術不可任耶?」對曰:「安石好學而泥古,故論議迂闊,若使為政,必多所變更。」退謂公亮曰:「安石果用,天下必困擾,諸公當自知之。」中書嘗進除目,數日不決,帝曰:「當問王安石。」介曰:「陛下以安石可大用,即用之,豈可使中書政事決于翰林學士?臣近每聞宣諭某事問安石,可即行之,不可不行,如此則執政何所用,恐非信任大臣之體也。必以臣為不才,願先罷免。」

安石既執政,奏言:「中書處分劄子,皆稱聖旨,不中理者十八九,宜止令中書出牒。」帝愕然。介曰:「昔寇准用劄子遷馮拯官不當,拯訴之,太宗謂:'前代中書用堂牒,乃權臣假此為威福。太祖時以堂帖重於敕命,遂削去之。今復用劄子,何異堂帖?'張洎因言:'廢劄子,則中書行事,別無公式。」太宗曰:'大事則降敕,其當用紮子,亦須奏裁。'此所以稱聖旨也。如安石言,則是政不自天子出,使輔臣皆忠賢,猶為擅命,苟非其人,豈不害國?」帝以為然,乃止。介自是數與安石爭論。安石強辯,而帝主其說。介不勝憤,疽發於背,薨,年六十。

介為人簡伉,以敢言見憚。每言官缺,眾皆望介處之,觀其風采。神宗謂其先朝遺直,故大用之。然居政府,遭時有為,而扼于安石,少所建明,聲名減於諫官、御史時。比疾亟,帝臨問流涕,復幸其第吊哭,以畫像不類,命取禁中舊藏本賜其家。贈禮部尚書,諡曰質肅。子淑問、義問,孫恕。

淑問字士憲。第進士,至殿中丞。神宗以其家世,擢監察御史裏行,諭以謹家法、務大體。淑問見帝初即位,銳於治,因言:「中旨數下,一出特斷,當謹出納、別枉直,使命令必行。今詔書求直言,而久無所施用,必欲屈群策以起治道,願行其言。」初,詔侍臣講讀。淑問言:「王者之學,不必分章句、飾文辭。稽古聖人治天下之道,歷代致興亡之由,延登正人,博訪世務,以求合先王,則天下幸甚。」河北饑,流人就食京師,官振廩給食,來者不止。淑問曰:「出粟不繼,是誘之失業而就死地也。」條三策上之。

滕甫為中丞,淑問力數其短,帝以為邀名,乃詔避其父三司使,出通判復州。久之,知真州,提點湖北刑獄,言新法不便,乞解使事,黜知信陽軍,以病免。數年,起知宣州,徙湖州,入為吏部員外郎。又引疾求外,帝以為避事,降監撫州酒稅。哲宗立,司馬光薦其行己有恥,難進,召為左司諫,以病致仕,數月卒。

義問字士宣。善文辭,鎖廳試禮部,用舉者召試秘閣,父介引嫌罷之。熙寧中,辟京西轉運司管勾文字。神宗覽本道章奏,知義問所為。以其名訪輔臣,因黃好謙領使事,諭之曰:「唐義問風力強敏,行且用矣,可面詔之。」尋以為司農管當公事。方行手實法,所在騷然。義問言:「今造簿甫二歲,民不堪命,不宜復改為。」從曾孝寬使河東,還奏事,記利害綱目於笏,帝取而熟視之,曆舉以問,應析如流。帝喜曰:「欲見卿,非今日也。」擢湖南轉運判官。一路敷免役錢,又分戶五等,儲其羨為別賦,號「家力錢」,義問奏除之。移使京西,文彥博守西都,義問求罷去。彥博告以再入相時,嘗薦其父,晚同為執政,相得甚歡,故義問乃止。時陝西大舉兵,多亡卒,所至成聚。義問請令詣官自陳,給券續食,人以為便。會有不悅之者,免歸。

元祐中,起知齊州,提點京東刑獄、河北轉運副使。屬邑尉因捕盜誤遺火,盜逸去,民家被焚,訟尉故縱火。郡守執尉,抑使服,義問辨出之,方旱而雨。用彥博薦,加集賢修撰,帥荊南,請廢渠陽諸砦。蠻楊晟秀斷之以叛,即拜湖北轉運使,討降之,復砦為州。進直龍圖閣,以集賢殿修撰知廣州。章惇秉政,治棄渠陽罪,貶舒州團練副使。後七年,復故官,知潁昌府,卒。

恕,崇甯初,為華陽令,以不能奉行茶法,忤使者,謝病免歸。其弟意方為南陵令,亦以病自免,兄弟杜門躬耕。恕尋以宣教郎致仕。靖康元年,御史中丞許翰言其高行,詔起為監察御史。意亦以宰相吳敏薦,召對,而貧不能行,竟餓死江陵山中。

拯為開封,其政嚴明,人到於今稱之。而不尚苛刻,推本忠厚,非孔子所謂剛者乎:奎博學清重,君子人也。抃所至善治,民思不忘,猶古遺愛。介敢言,聲動天下,斯古遺直也。夫聽諫者,明君所難,以唐文皇猶弗終於魏徵,觀四臣面諍,鯁吭逆心,或不能堪,而仁宗容之無咈,誠盛德之主哉!屼世孝,淑問難進,義問強敏,恕高行不隕家聲,有足美雲。

宋史/卷315·卷三百十五 列傳第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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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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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億,字宗魏,其先真定靈壽人,徙開封之雍丘。舉進士,爲大理評事、知永城縣,有治聲。他邑訟不決者,郡守皇甫選輒屬億治之。通判陳州,會河決,治堤費萬計,億不賦民而營築之。真宗嘗欲召試,而與王旦有親嫌,特召見,改一官知洋州。州豪李甲,兄死迫嫂使嫁,因誣其子爲他姓,以專其貲。嫂訴於官,甲輒賂吏掠服之,積十餘年,訴不已。億視舊牘未嘗引乳醫爲證,召甲出乳醫示之,甲亡以爲辭,冤遂辨。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知相州。河北旱,轉運使不以實聞,億獨言歳饑,願貸民租。有誣其子綱請求受金者,億請自置獄按之,事雖辨,猶降通判大名府。尋爲殿中侍御史,遷侍御史,安撫淮、浙,除開封府判官,出爲河北轉運使。

仁宗初,進直史館、知青州,以司封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判大理寺丞。呉植知臨江軍,使人納金於宰相王欽若,因牙吏至京師,審之,語頗泄,欽若知不可掩,執吏以聞。詔付臺治,而植自言未嘗納金,反誣吏誤以問所親語達欽若。億窮治之,蓋植以病懼廢,金未達而事已露也。植乃除名,並按欽若,詔釋不問。三司更茶法,歳課不登,億承詔劾之,由丞相而下皆坐失當之罰,其不撓如此。自薛奎後,億獨掌臺務者逾年。

除龍圖閣待制,奉使契丹。時副使者,章獻外姻也,妄傳皇太后旨於契丹,諭以南北歡好傳示子孫之意,億初不知也。契丹主問億曰:「皇太后即有旨,大使何獨不言?」億對曰:「本朝毎遣使,皇太后必以此戒之,非欲達於北朝也。」契丹主大喜,曰:「此兩朝生靈之福也。」人謂副使既失辭,而億更以爲恩意,甚推美之。

知亳州,召知審刑院,再遷兵部郎中、同判吏部流內銓,以右諫議大夫、樞密直學士知益州。故事,益州歳出官粟六萬石,振糶貧民。是歳大旱,億倍數出粟,先期予民,民坐是不饑。又疏九升江口,下溉民田數千頃。維、茂州地接羌夷,蕃部歳至永康官場鬻馬,億慮其覘兩川,奏徙場黎州境上。拜御史中丞,請如唐制,置御史裏行。

景祐二年,以尚書工部侍郎同知樞密院事。時承平久,武備不戒,乃請二府各列上才任將帥者數十人,稍試用之。又言武臣宜知兵,而書禁不傳,請纂其要授之。於是帝親集「神武秘略」,以賜邊臣。

唃廝囉與趙元昊相攻,來獻捷。朝廷議加唃廝囉節制,億曰:「彼皆蕃臣也,今不能諭令解仇,乃因而加賞,非所以綏御四方也。」議遂寢。元昊歳遣人至京師,出入民間無他禁,億請下詔爲除館舍禮之,官主貿易,外雖若煩擾,實羈防之。

知開封府范仲淹獻「百官圖」,指宰相呂夷簡差除不平,而陰薦億可用。仲淹既貶,帝以諭億,億曰:「仲淹舉臣以公,臣之愚陛下所知;舉臣以私,則臣委質以來,未嘗交託於人。」遂除戸部、參知政事。會忻州地大震,諫官韓琦言宰相王隨、陳堯佐非輔弼才,又言億子綜爲群牧判官,不當自請以兄綱代之。遂與宰相皆罷,知應天府,尋加資政殿學士、知成德軍。改澶州,復知亳州,官至尚書左丞,以太子少傅致仕。卒,贈太子太保,諡「忠憲」。

億性方重,治家嚴飭,雖燕居,未嘗有惰容。見親舊之孤貧者,常給其昏葬。毎見天下諸路有奏攟拾官吏小過者,輒顏色不懌,曰:「天下太平,聖主之心,雖昆蟲草木,皆欲使之得所。今仕者大則望爲公卿,次亦望爲侍從、職司一千石,其下亦望京朝、幕職,奈何錮之於盛世?」八子:綱、綜、絳、繹、維、縝、緯、緬。

綱,尚書水部員外郎。慶歷中,知光化軍,性苛急,不能撫循士卒。會盜張海剽劫至境上,綱帥禁兵乘城,給餅餌多不時,民具酒食犒軍,輒收其羊豕,市錢制兵器,士皆憤怒。又嘗命軍校作陣圖,不成,將斬之,眾益駭。一日,士方食,軍校邵興叱眾起勿食。綱怒,執數人繫獄。興懼,帥眾劫庫兵爲亂,欲殺綱。綱攜妻子縋城,由漢江而下。興等遂縱火掠城中,引眾趨蜀道,爲官兵所敗,遂斬之,余黨悉誅。綱坐棄城除名,編管英州。

綜,字仲文。蔭補將作監主簿,遷大理評事。舉進士中第,通判鄧州、天雄軍。會河溢金堤,民依丘冢者數百家。綜令曰:「能濟一人,予千錢。」民爭操舟筏以救,已而丘冢多潰。呂夷簡自北京入相,薦爲集賢校理、同知太常院。歷開封府推官,數月,遷三司戸部判官、同修起居注。

使契丹,契丹主問其家世,綜言億在先朝嘗持禮來,契丹主喜曰:「與中國通好久,父子俱使我,宜酌我酒。」綜率同使者五人起爲壽,契丹主亦離席酬之,歡甚。既還,陳執中以爲生事,出知滑州,徙許州。

殿前指揮使許懷德從妹亡,有別產在陽翟,以無子,籍於官,懷德欲私有之,訟未決。因楊儀爲書屬綜,書至而轉運使已徙獄他州矣。綜坐得書不以聞,奪集賢校理,知袁州。未幾,復爲江東轉運使。還,再修起居注,累遷刑部員外郎、知制誥,卒。

綜嘗爲契丹館伴使,使者欲爲書稱北朝而去契丹號。綜曰:「自古未有建國而無號者。」使慚,遂不復言。其後朝廷擇館伴契丹使者,帝曰:「孰有如韓綜者乎?」子宗道,爲戸部侍郎、寶文閣待制。

綱子宗彥,字欽聖。蔭補將作監主簿。舉進士甲科,累遷太常博士。以大臣薦,召試,爲集賢校理。歷提點京西、京東刑獄。應天府失入平民死罪,獄成未決,通判孫世寧辨正之。獄吏當坐法,而尹劉沆縱弗治;宗彥往按舉,沆復沮止之。宗彥疏沆於朝,抵吏罪。仁宗春秋高,未有嗣。宗彥上書曰:「漢章帝詔諸懷妊者賜胎養穀,人三斗,復其夫勿算一歳,著爲令。臣考尋世次,帝八子,長則和帝,而質、安以下諸帝皆其系胄,請修胎養之令。」且曰:「人君務蕃毓其民,則天亦昌衍其子孫矣。」以尚書兵部員外郎判三司鹽鐵勾院,卒。

綜子宗道,歷官至戸部侍郎、寶文閣待制。

韓絳,字子華。舉進士甲科,通判陳州。直集賢院,爲開封府推官。有男子冷青,妄稱其母頃在掖庭得幸,有娠而出生己,府以爲狂,奏流汝州。絳言,留之在外將惑眾。追責窮治,蓋其母嘗執役宮禁,嫁民冷緒,生一女,乃生青,遂論棄市。

歷戸部判官。江南飢,爲體量安撫使,行便民事數十條;宣州守廖詢貪暴不法,下吏寘諸理,民大悅。使還,同修起居注,擢右正言。仁宗謂絳曰:「用卿出自朕,卿凡論事,不宜過激,當存朝廷大體,要令可行,毋使朕爲不聽諫者。」

入內都都知王守忠兼判內侍省,絳言:「判名太重,且國朝以來,未有兼判兩省者。」詔自今勿復除。道士趙清貺出入宰相龐籍家,以賂敗,開封杖流之,道死。絳言籍諷府殺之,籍與尹俱謫去。未幾復進,絳力爭不得,遂解言職。明年,知制誥,乞守河陽,召判流內銓。河決商胡,用李仲昌議,開六塔河而患滋甚,命絳安撫河北。時宰主仲昌,人莫敢異。絳劾其蠹國害民,罪不可貸,仲昌遂竄嶺表。遷龍圖閣直學士、知瀛州。歐陽修率同列言:「絳宜在朝廷,瀛非所處也。」留知諫院,糾察在京刑獄。爲翰林學士、御史中丞。

帝禱茅山求嗣,絳草祝辭,因勸帝汰出宮人,及限內臣養子,以重絶人之世,皆從之。掖庭劉氏通請謁爲奸,絳以告帝,帝曰:「非卿言,朕無由知。」不數日,出劉氏及他不謹者。真定守呂溱犯法,從官通章請貰之,絳曰:「法行當自貴者始,更相請援,則公道廢矣。」並劾諸請者,溱遂絀。富弼用張茂實掌禁兵,絳言:「人謂茂實爲先帝子,豈宜用典宿衞?」不報,闔門待罪,自言不敢復稱御史中丞。詔召之,及出,不秉笏穿朝堂,諫官論之,罷知蔡州。

數月,以翰林侍讀學士知慶州。熟羌據堡爲亂,即日討平之。加端明殿學士、知成都府。張詠鎮蜀日,春糶米,秋糶鹽,官給券以惠貧弱,歷歳久,權歸豪右;中人奉使至蜀,使酒吏主貿易,因附益以取悅,絳悉奏罷之。召知開封府,爲三司使。請以川、陝職田穀輸常平倉,而隨其事任道里差次給直。帝嘆曰:「眾方姑息,卿獨不能徇時邪!」即行之。內諸司吏數干恩澤,絳輒執不可。爲帝言:「身犯眾怒,懼有飛語。」帝曰:「朕在藩邸日,頗聞有司以國事爲人情。卿所守固善,何憚於讒?」

神宗立,韓琦薦絳有公輔器,拜樞密副使。始請建審官西院,掌武臣升朝者,以息吏奸。神宗嘗問天下遺利,絳請盡地力。因言差役之弊,願更定其法,役議自此始矣。代陳升之同制置三司條例,王安石毎奏事,必曰:「臣見安石所陳非一,皆至當可用,陛下宜省察。」安石恃以爲助。

熙寧三年,參知政事。夏人犯塞,絳請行邊,安石亦請往。絳曰:「朝廷方賴安石,臣宜行。」乃以爲陝西宣撫使。既又兼河東,幾事不可待報者,聽便宜施行,授以空名告敕,得自除吏。十二月,即軍中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開幕府於延安。絳素不習兵事,注措乖方,選蕃兵爲七軍,用知青澗城种諤策,欲取橫山,令諸將聽命於諤,厚賞犒蕃兵,眾皆怨望;又奪騎兵馬以與之,有抱馬首以泣者。既城囉兀,又冒雪築撫寧堡,調發騷然。已而二城陷,趣諸道兵出援,慶卒遂作亂。議者罪絳,罷知鄧州。明年,以觀文殿學士徙許州,進大學士,徙大名府。七年,復代王安石相。既顓處中書,事多稽留不決,且數與呂惠卿爭論,乃密請帝再用安石。安石至,頗與絳異。有劉佐者,坐法免,安石欲抆拭用佐,絳不可。議帝前未決,即再拜求去。帝驚曰:「此小事,何必爾?」對曰:「小事尚不伸,況大事乎!」帝爲逐佐。未幾,絳亦出知許州。

元豐元年,拜建雄軍節度使、知定州。入爲西太一宮使。六年,知河南府。夏,大雨,伊、洛間民被溺者十五六。絳發廩振恤,環城築堤,數月,水復至,民賴以免。哲宗立,更鎮江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封康國公,爲北京留守。河決小呉,都水議傍魏城鑿渠東趨金堤,役甚棘。絳言:「功必不成,徒耗費國力,而使魏人流徙,非計也。」三奏,訖罷之。元祐二年,請老,以司空、檢校太尉致仕。明年,卒,年七十七。贈太傅,諡曰「獻肅」。

絳臨事果敢,不爲後慮。好延接士大夫,數薦司馬光可用,終以黨王安石復得政,是以清議少之。

子宗師,字傳道,以父任歷州縣職。既登第,王安石薦爲度支判官、提舉河北常平。累官至集賢殿修撰、知河中府,卒。初,宗師在神宗朝,數賜對,常弗忍去親側,屢辭官不拜,世以孝與之。

韓維,字持國。以進士奏名禮部,方億輔政,不肯試大廷,受蔭入官。父沒後,閉門不仕。宰相薦其好古嗜學,安於靜退,召試學士院,辭不就。富弼辟河東幕府,史館修撰歐陽修薦爲檢討、知太常禮院。禮官議祫享東向位,維請虛室以待太祖。溫成后立廟用樂,維以爲不如禮,請一切裁去。議陳執中諡,以爲張貴妃治喪皇儀殿、追冊位號,皆執中所建,宜曰「榮靈」,詔諡曰「恭」,維曰:「責難於君謂之恭,執中何以得此?」議訖不行,乞罷禮院。以秘閣校理通判涇州。

神宗封淮陽郡王、潁王,維皆爲記室參軍。王毎事咨訪,維悉心以對,至拜起進趨之容,皆陳其節。嘗與論天下事,語及功名。維曰:「聖人功名,因事始見,不可有功名心。」王拱手稱善。聞維引疾請郡,上章留之。時禁中遣使泛至諸臣家,爲王擇妃。維上疏曰:「王孝友聰明,動履法度,方向經學,以觀成德。今卜族授室,宜歷選勲望之家,謹擇淑媛,考古納采、問名之義,以禮成之,不宜苟取華色而已。」

左、右史闕,英宗訪除授例,執政曰:「用館閣久次及進士高第者。」帝曰:「第擇人,不必專取高科。」執政以維對,遂同修起居注、侍邇英講。帝初免喪,簡默不言。維上疏曰:「邇英閣者,陛下燕閒之所也。侍於側者,皆獻納論思之臣。陳於前者,非經則史。可以博咨訪之義,窮仁義之道,究成敗之原。今禮制終畢,臣下傾耳以聽玉音,陛下之言,此其時也。臣請執筆以俟。」進知制誥、知通進銀臺司。

御史呂誨等以濮議得罪,維諫曰:「誨等審議守職,不過欲陛下盡如先王之法而止爾。請追還前詔,令百官詳議,以盡人情;復誨等職任,以全政體。」既而責命不由門下,維又言:「罷黜御史,事關政體,而不使有司與聞,紀綱之失,無甚於此,乞解銀臺司。」不從,遂闔門待罪。有詔舉臺官二人,維言:「呂誨、范純仁有已試之效,願復其職。」翰林學士范鎮作批答不合旨,出補郡。維言:「鎮所失只在文字,當涵容之。前黜錢公輔,中外以爲太重,連退二近臣,而眾莫知其所謂,自此誰敢盡忠者?」

潁王爲皇太子,兼右庶子。神宗即位,維進言:「百執事各有職位,當責任,若代之行事,最爲失體。天下大事不可猝爲,人君設施,自有先後。」因釋滕文公問孟子居喪之禮,推後世禮文之變,以伸規諷,帝皆嘉納。除龍圖閣直學士。

御史中丞王陶彈宰相韓琦爲跋扈,罷爲翰林學士。維言:「中丞之言是,宰相安得無罪?若其非是,安得止罷臺職?今爲學士,是遷也。」參知政事呉奎論陶事,出知青州。維言進退大臣,不當如是。詔遷奎官。維又言:「執政罷免,則爲降黜;今復遷官,則爲褒進。二者理難並行,此與王陶罷中丞而加學士何以異?」章上,奎還就職。維援前言求去,知汝州。數月,召兼侍講、判太常寺。

初,僖祖主已遷,及英宗祔廟,中書以爲僖祖與稷、契等,不應毀其廟。維言:「太祖戡定大亂,子孫遵業,爲宋太祖,無可議者。僖祖雖爲高祖,然仰跡功業,非有所因,若以所事稷、契事之,懼有未安,宜如故便。」王安石方主初議,持不行。熙寧二年,遷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明年,爲御史中丞,以兄絳在樞府,力辭之。安石亦惡其言保甲事,復使爲開封,始分置八廂決輕刑,轂下清肅。時呉充爲三司使,帝曰:「維、充以文學進,及任煩劇,而皆稱職,可謂得人矣。」兼侍讀學士,充群牧使。考試制舉人,孔文仲對策入等,以切直罷歸。維言:「陛下毋謂文仲爲一賤士,黜之何損。臣恐賢俊解體,忠良結舌,阿諛苟合者將窺隙而進,爲禍不細。」安石益惡之。

樞密使文彥博求去,帝曰:「密院事劇,當除韓維佐卿。」明日,維奏事殿中,以言不用,請郡。帝曰:「卿東宮舊人,當留以輔政。」對曰:「使臣言得行,賢於富貴;若緣攀附舊恩以進,非臣之願也。」遂出知襄州,改許州。

七年二月,召爲學士承旨。入對,帝曰:「天久不雨,朕日夜焦勞,奈何?」維曰:「陛下憂閔旱災,損膳避殿,此乃舉行故事,恐不足以應天變。當痛自責己,廣求直言。」退,又上疏曰:「近畿內諸縣,督索青苗錢甚急,往往鞭撻取足,至伐桑爲薪以易錢貨,旱災之際,重罹此苦。若夫動甲兵,危士民,匱財用於荒夷之地,朝廷處之不疑,行之甚銳;至於蠲除租稅,寬裕逋負,以救愁苦之民,則遲遲而不肯發。望陛下奮自英斷行之,過於養人,猶愈過於殺人也。」上感悟,即命維草詔求直言。其略曰:「意者聽納不得於理與?獄訟非其情與?賦斂失其節與?忠言讜論郁於上聞,而阿諛壅蔽以成其私者眾與?」詔出,人情大悅。有旨體量市易、免行利病,權罷力田、保甲,是日乃雨。

王安石罷,會絳入相,加端明殿學士、知河陽,復知許州。帝幸舊邸,進資政殿學士。曾鞏當制,稱其純明亮直,帝令改命詞。維知帝意,請提舉嵩山崇福宮。帝崩,赴臨闕庭。宣仁后手詔勞問,維對曰:「人情貧則思富,苦則思樂,困則思息,鬱則思通。誠能常以利民爲本,則民富;常以憂民爲心,則民樂;賦役非人力所堪者去之,則勞困息;法禁非人情所便者蠲之,則鬱塞通。推此而廣之,盡誠而行之,則子孫觀陛下之德,不待教而成矣。」

未幾,起知陳州,未行,召兼侍讀,加大學士。嘗言:「先帝以夏國主秉常廢,故興問罪之師。今既復位,有蕃臣禮,宜還其故地。」因陳兵不可不息者三,地不可不棄者五。又言:「仁宗選建儲嗣,一時忠勲皆被寵祿;范鎮首開此議,賞獨不及,願褒顯其功。」鎮於是復起用。

元祐更役法,命維詳定。時四方書疏多言其便,維謂司馬光曰:「小人議論,希意迎合,不可不察。」成都轉運判官蔡曚附會定差,維惡而劾之。執政欲廢王安石「新經義」,維以當與先儒之説並行,論者服其平。拜門下侍郎。御史張舜民以言事罷,王岩叟救之,折簡密詢上官均。語泄,詔岩叟分析。維曰:「臣下折簡聚談,更相督責,乃是相率爲善,何害於理?若瑣瑣責善,懼於國事無益也。」

維處東省逾年,有忌之者密爲讒訴,詔分司南京。尚書右司王存抗聲簾前曰:「韓維得罪,莫知其端,臣竊爲朝廷惜。」乃還大學士、知鄧州。兄絳爲之請,改汝州。久之,以太子少傅致仕,轉少師。

紹聖中,坐元祐黨,降左朝議大夫,再謫崇信軍節度副使,均州安置。諸子乞納官爵,聽父里居。哲宗覽奏惻然,許之。元符元年,以幸睿成宮,復左朝議大夫,是歳卒。年八十二。徽宗初,悉追復舊官。

韓縝,字玉汝。登進士第,簽書南京判官。仁宗以水災求直言,縝上疏曰:「今國本未立,無以系天下心,此陰盛陽微之應。」詞極剴切。劉沆薦其才,命編修三班敕。前此,武臣不執親喪。縝建言:「三年之服,古今通制;晉襄衰墨從戎,事出一時。」遂著令,自崇班以上聽持服。爲殿中侍御史。參知政事孫抃持祿充位;權陝西轉運副使薛向赴闕,樞密院輒畫旨除爲真;劉永年以外戚除防禦使;內侍史志聰私役皇城親從:縝皆極論之。帝爲罷抃,寢向與永年之命,而正志聰罪。遷侍御史、度支判官,出爲兩浙、淮南轉運使,移河北。

夏諒祚死,子秉常嗣,遣使求封冊。朝廷方責夏人不修職貢,欲擇人詰其使。縝適陛辭,神宗命之往。縝至驛問罪,使者引服,迨夜,奏上。帝喜,改使陝西。入知審官西院、直舍人院。以兄絳執政,改集賢殿修撰、鹽鐵副使,以天章閣待制知秦州。嘗宴客夜歸,指使傅勍被酒,誤隨入州宅,與侍妾遇,縝怒,令軍校以鐵裹杖箠殺之。勍妻持血衣,撾登聞鼓以訴,坐落職,分司南京。秦人語曰:「寧逢乳虎,莫逢玉汝。」其暴酷如此。久之,還待制、知瀛州。

熙寧七年,遼使蕭禧來議代北地界。召縝館客,遂報聘,令持圖牒致遼主,不克見而還。知開封府,禧再至,復館之。詔乘驛詣河東,與禧分畫,以分水嶺爲界。覆命,賜襲衣、金帶,爲樞密都承旨,還龍圖閣直學士。元豐五年,官制行,易太中大夫、同知樞密,進知院事。

哲宗立,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首相蔡確與章惇謀誣東朝,及確爲山陵使,縝暴其奸狀,由是東朝及外廷悉知之。確使還,欲以其屬高遵惠、張璡、韓宗文爲美官。宣仁后以訪縝,縝曰:「遵惠爲太后從父;璡者,中書郎璪之弟;宗文,臣侄也。今擢用非次,則是君臣各私其親,何以示天下?」乃止。

元祐元年,御史中丞劉摯、諫官孫覺、蘇轍、王覿,論縝才鄙望輕,在先朝爲奉使,割地六百里以遺契丹,邊人怨之切骨,不可使居相位。章數十上,罷爲觀文殿大學士、知潁昌府。移永興、河南,拜安武軍節度使、知太原府,易節奉寧軍。請老,爲西太一宮使,以太子太保致仕。紹聖四年卒,年七十九。贈司空,諡曰「莊敏」。

縝外事莊重,所至以嚴稱。雖出入將相而寂無功烈,厚自奉養,世以比晉何曾云。子宗武。

宗武,第進士,韓宗彥鎮瀛州,辟爲河間令。值河溢,增堤護城,吏率兵五百伐材近郊,雖墓木亦不免,父老遮道泣,宗武入府白罷之。徽宗即位,爲秘書丞,因日食上疏言:「近世事有微漸而不可不察者五:大臣不畏公論,小臣趨利附下,一也。人主怠於政事,威柄下移,怨讟歸上,二也。左右無輔拂之士,守邊無禦侮之臣,三也。開境土以速邊患,耗賦財以弊民力,四也。歳穀不登,倉庾空竭,民人流亡,盜賊數起,五也。根治朋黨,追復私怨。正士黜廢,耆老殲亡,旋起大獄,害及善類。文章號令,衰於前世。大河決溢,饑饉薦臻。執政大臣,人懷異意,排去舊怨,以立新黨,徒爲紛紛,無憂國忘家之慮。誠願躬攬權綱,收還威柄,敷言奏功,考察名實,不以侍御之好、鐘鼓之娛爲樂。仁祖惻怛至誠,以收天下之心;神宗厲精不息,以舉天下之事;皆所宜法。」不報。

哲宗將祔廟,中旨索省中書畫甚急。宗武言:「先帝祔廟,陛下哀慕方深,而丹青之玩,取索不已,播之於外,懼損聖德。陛下踐祚,如日初升,當講劘典訓,開廣聖學,好玩易志,正古人所戒也。」疏入,皇太后見之,怒曰:「是皆內侍數輩所爲爾!」欲盡加罰,帝委曲申救,乃已。明日,太后對宰相獎嘆,令俟諫官員闕即用之。尋除都官員外郎,改開封府推官。丐外,爲淮南轉運判官。前使者貸上供錢,禁庭遣使來索。宗武奏具狀,詞極鯁切,坐貶秩,罷歸。久之,蔡京欲以知潁州。帝語秘書事,京不敢復言,遂致仕。官累太中大夫,年八十二卒。

論曰:王稱曰:「昔袁安未嘗以贓罪鞫人,史氏以其仁心,足以覃乎後昆。韓億不悅捃人小過,而君子知其後必大,皆盛德事也。億有子位公府,而行各有適。絳適於同,維適於正,縝適於嚴。嗚呼,維其賢哉!」

宋史/卷314·卷三百十四 列傳第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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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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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字希文,唐宰相履冰之後。其先邠州人也,後徙家江南,遂為蘇州吳縣人。仲淹二歲而孤,母更適長山朱氏,從其姓,名說。少有志操,既長,知其世家,乃感泣辭母,去之應天府,依戚同文學。晝夜不息,冬月憊甚,以水沃面;食不給,至以糜粥繼之,人不能堪,仲淹不苦也。舉進士第,為廣德軍司理參軍,迎其母歸養。改集慶軍節度推官,始還姓,更其名。

監泰州西溪鹽稅,遷大理寺丞,徙監楚州糧料院,母喪去官。晏殊知應天府,聞仲淹名,召寘府學。上書請擇郡守,舉縣令,斥游惰,去冗僭,慎選舉,撫將帥,凡萬餘言。服除,以殊薦,為秘閣校理。仲淹泛通「六經」,長於「易」,學者多從質問,為執經講解,亡所倦。嘗推其奉以食四方游士,諸子至易衣而出,仲淹晏如也。每感激論天下事,奮不顧身,一時士大夫矯厲尚風節,自仲淹倡之。

天聖七年,章獻太后將以冬至受朝,天子率百官上壽。仲淹極言之,且曰:「奉親於內,自有家人禮,顧與百官同列,南面而朝之,不可為後世法。」且上疏請太后還政,不報。尋通判河中府,徙陳州。時方建太一宮及洪福院,市材木陝西。仲淹言:「昭應、壽寧,天戒不遠。今又侈土木,破民產,非所以順人心、合天意也。宜罷修寺觀,減常歲市木之數,以蠲除積負。」又言:「恩幸多以內降除官,非太平之政。」事雖不行,仁宗以為忠。

太后崩,召為右司諫。言事者多暴太后時事,仲淹曰:「太后受遺先帝,調護陛下者十餘年,宜掩其小故,以全后德。」帝為詔中外,毋輒論太后時事。初,太后遺誥乙太妃楊氏為皇太后,參決軍國事。仲淹曰:「太后,母號也,自古無因保育而代立者。今一太后崩,又立一太后,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無母后之助矣。」

歲大蝗旱,江、淮、京東滋甚。仲淹請遣使循行,未報。乃請間曰:「宮掖中半日不食,當何如?」帝側然,乃命仲淹安撫江、淮,所至開倉振之,且禁民淫祀,奏蠲廬舒折役茶、江東丁口鹽錢,且條上救弊十事。

會郭皇后廢,率諫官、御史伏閣爭之,不能得。明日,將留百官揖宰相廷爭,方至待漏院,有詔出知睦州。歲餘,徙蘇州。州大水,民田不得耕,仲淹疏五河,導太湖注之海,募人興作,未就,尋徙明州,轉運使奏留仲淹以畢其役,許之。拜尚書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召還,判國子監,遷吏部員外郎、權知開封府。

時呂夷簡執政,進用者多出其門。仲淹上「百官圖」,指其次第曰:「如此為序遷,如此為不次,如此則公,如此則私。況進退近臣,凡超格者,不宜全委之宰相。」夷簡不悅。他日,論建都之事,仲淹曰:「洛陽險固,而汴為四戰之地,太平宜居汴,即有事必居洛陽。當漸廣儲蓄,繕宮室。」帝問夷簡,夷簡曰:「此仲淹迂闊之論也。」仲淹乃為四論以獻,大抵譏切時政。且曰:「漢成帝信張禹,不疑舅家,故有新莽之禍。臣恐今日亦有張禹,壞陛下家法。」夷簡怒訴曰:「仲淹離間陛下君臣,所引用,皆朋黨也。」仲淹對益切,由是罷知饒州。

殿中侍御史韓瀆希宰相旨,請書仲淹朋黨,揭之朝堂。於是秘書丞余靖上言曰:「仲淹以一言忤宰相,遽加貶竄,況前所言者在陛下母子夫婦之間乎?陛下既優容之矣,臣請追改前命。」太子中允尹洙自訟與仲淹師友,且嘗薦己,願從降黜。館閣校勘歐陽修以高若訥在諫官,坐視而不言,移書責之。由是,三人者偕坐貶。明年,夷簡亦罷,自是朋黨之論興矣。仲淹既去,士大夫為論薦者不已。仁宗謂宰相張士遜曰:「向貶仲淹,為其密請建立皇太弟故也。今朋黨稱薦如此,奈何?」再下詔戒敕。

仲淹在饒州歲餘,徙潤州,又徙越州。元昊反,召為天章閣待制、知永興軍,改陝西都轉運使。會夏竦為陝西經略安撫、招討使,進仲淹龍圖閣直學士以副之。夷簡再入相,帝諭仲淹使釋前憾。仲淹頓首謝曰:「臣鄉論蓋國家事,于夷簡無憾也。」

延州諸砦多失守,仲淹自請行,遷戶部郎中兼知延州。先是,詔分邊兵:總管領萬人,鈐轄領五千人,都監領三千人。寇至禦之,則官卑者先出。仲淹曰:「將不擇人,以官為先後,取敗之道也。」於是大閱州兵,得萬八千人,分為六,各將三千人,分部教之,量賊眾寡,使更出禦賊。時塞門、承平諸砦既廢,用種世衡策,城青澗以據賊沖,大興營田,且聽民得互市,以通有無。又以民遠輸勞苦,請建鄜城為軍,以河中、同、華中下戶稅租就輸之。春夏徙兵就食,可省糴十之三,他所減不與。詔以為康定軍。

明年正月,詔諸路入討,仲淹曰:「正月塞外大寒,我師暴露,不如俟春深入,賊馬瘦人饑,勢易制也。況邊備漸修,師出有紀,賊雖猖獗,固已懾其氣矣。鄜、延密邇靈、夏,西羌必由之地也。第按兵不動,以觀其釁,許臣稍以恩信招來之。不然,情意阻絕,臣恐偃兵無期矣。若臣策不效,當舉兵先取綏、宥,據要害,屯兵營田,為持久計,則茶山、橫山之民,必挈族來歸矣。拓疆禦寇,策之上也。」帝皆用其議。仲淹又請修承平、永平等砦,稍招還流亡,定堡障,通斥候,城十二砦,於是羌漢之民,相踵歸業。

久之,元昊歸陷將高延德,因與仲淹約和,仲淹為書戒喻之。會任福敗于好水川,元昊答書語不遜,仲淹對來使焚之。大臣以為不當輒通書,又不當輒焚之,宋庠請斬仲淹,帝不聽。降本曹員外郎、知耀州,徙慶州,遷左司郎中,為環慶路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初,元昊反,陰誘屬羌為助,而環慶酋長六百餘人,約為鄉道'事尋露。仲淹以其反復不常也,至部即奏行邊,以詔書犒賞諸羌,閱其人馬,為立條約:「若仇已和斷,輒私報之及傷人者,罰羊百、馬二,已殺者斬。負債爭訟,聽告官為理,輒質縛平人者,罰羊五十、馬一。賊馬入界,追集不赴隨本族,每戶罰羊二,質其首領。賊大入,老幼入保本砦,官為給食;即不入砦,本家罰羊二;全族不至,質其首領。」諸羌皆受命,自是始為漢用矣。

改邠州觀察使,仲淹表言:「觀察使班待制下,臣守邊數年,羌人頗親愛臣,呼臣為『龍圖老子』。今退而與王興、朱觀為伍,第恐為賊輕矣。」辭不拜。慶之西北馬鋪砦,當後橋川口,在賊腹中。仲淹欲城之,度賊必爭,密遣子純祐與蕃將趙明先據其地,引兵隨之。諸將不知所向,行至柔遠,始號令之,版築皆具,旬日而城成,即大順城是也。賊覺,以騎三萬來戰,佯北,仲淹戒勿追,已而果有伏。大順既城,而白豹、金湯皆不敢犯,環慶自此寇益少。

明珠、滅臧勁兵數萬,仲淹聞涇原欲襲討之,上言曰:「二族道險,不可攻,前日高繼嵩已喪師。平時且懷反側,今討之,必與賊表裏,南入原州,西擾鎮戎,東侵環州,邊患未艾也。若北取細腰、胡蘆眾泉為堡障,以斷賊路,則二族安,而環州、鎮戎徑道通徹,可無憂矣。」其後,遂築細腰、胡蘆諸砦。

葛懷敏敗於定川,賊大掠至潘原,關中震恐,民多竄山谷間。仲淹率眾六千,由邠、涇援之,聞賊已出塞,乃還。始,定川事聞,帝按圖謂左右曰:「若仲淹出援,吾無憂矣。」奏至,帝大喜曰:「吾固知仲淹可用也。」進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仲淹以軍出無功,辭不敢受命,詔不聽。

時已命文彥博經略涇原,帝以涇原傷夷,欲對徙仲淹,遣王懷德喻之。仲淹謝曰:「涇原地重,第恐臣不足當此路。與韓琦同經略涇原,並駐涇州,琦兼秦鳳、臣兼環慶。涇原有警,臣與韓琦合秦鳳,環慶之兵,掎角而進;若秦鳳、環慶有警,亦可率涇原之師為援。臣當與琦練兵選將,漸復橫山,以斷賊臂,不數年間,可期平定矣。願詔龐籍兼領環慶,以成首尾之勢。秦州委文彥博,慶州用滕宗諒總之。孫沔亦可辦集。渭州,一武臣足矣。」帝採用其言,復置陝西路安撫、經略、招討使,以仲淹、韓琦、龐籍分領之。仲淹與琦開府涇州,而徙彥博帥秦,宗諒帥慶,張亢帥渭。

仲淹為將,號令明白,愛撫士卒,諸羌來者,推心接之不疑,故賊亦不敢輒犯其境。元昊請和,召拜樞密副使。王舉正懦默不任事,諫官歐陽修等言仲淹有相材,請罷舉正用仲淹,遂改參知政事。仲淹曰:「執政可由諫官而得乎?」固辭不拜,願與韓琦出行邊。命為陝西宣撫使,未行,復除參知政事。會王倫寇淮南,州縣官有不能守者,朝廷欲按誅之。仲淹曰:「平時諱言武備,寇至而專責守臣死事,可乎?」守令皆得不誅。

帝方銳意太平,數問當世事,仲淹語人曰:「上用我至矣,事有先後,久安之弊,非朝夕可革也。」帝再賜手詔,又為之開天章閣,召二府條對,仲淹皇恐,退而上十事:

一曰明黜陟。二府非有大功大善者不遷,內外須在職滿三年,在京百司非選舉而授,須通滿五年,乃得磨勘,庶幾考績之法矣。二曰抑僥倖。罷少卿、監以上乾元節恩澤;正郎以下若監司、邊任,須在職滿二年,始得蔭子;大臣不得薦子弟任館閣職,蔭子之法無冗濫矣。三曰精貢舉。進士、諸科請罷糊名法,參考履行無闕者,以名聞。進士先策論,後詩賦,諸科取兼通經義者。賜第以上,皆取詔裁。餘優等免選注官,次第人守本科選。進士之法,可以循名而責實矣。四曰擇長官。委中書、樞密院先選轉運使、提點刑獄、大藩知州;次委兩制、三司、御史台、開封府官、諸路監司舉知州、通判;知州通判舉知縣、令。限其人數,以舉主多者從中書選除。刺史、縣令,可以得人矣。五曰均公田。外官廩給不均,何以求其為善耶?請均其入,第給之,使有以自養,然後可以責廉節,而不法者可誅廢矣。六曰厚農桑。每歲預下諸路,風吏民言農田利害,堤堰渠塘,州縣選官治之。定勸課之法以興農利,減漕運。江南之圩田,浙西之河塘,隳廢者可興矣。七曰修武備。約府兵法,募畿輔強壯為衛士,以助正兵。三時務農,一時教戰,省給贍之費。畿輔有成法,則諸道皆可舉行矣。八曰推恩信。赦令有所施行,主司稽違者,重置於法;別遣使按視其所當行者,所在無廢格上恩者矣。九曰重命令。法度所以示信也,行之未幾,旋即厘改。請政事之臣參議可以久行者,刪去煩冗,裁為制敕行下,命令不至於數變更矣。十曰減徭役。戶口耗少而供億滋多,省縣邑戶少者為鎮,並使、州兩院為一,職官白直,給以州兵,其不應受役者悉歸之農,民無重困之憂矣。

天子方信向仲淹,悉採用之,宜著令者,皆以詔書畫一頒下;獨府兵法,眾以為不可而止。

又建言:「周制,三公分兼六官之職,漢以三公分部六卿,唐以宰相分判六曹。今中書,古天官塚宰也,樞密院,古夏官司馬也。四官散於群有司,無三公兼領之重。而二府惟進擢差除,循資級,議賞罰,檢用條例而已。上非三公論道之任,下無六卿佐王之職,非治法也。臣請仿前代,以三司、司農、審官、流內銓、三班院、國子監、太常、刑部、審刑、大理、群牧、殿前馬步軍司,各委輔臣兼判其事。凡官吏黜陟、刑法重輕、事有利害者,並從輔臣予奪:其體大者,二府僉議奏裁。臣請自領兵賦之職,如其無補,請先黜降。」章得象等皆曰不可。久之,乃命參知政事賈昌朝領農田,仲淹領刑法,然卒不果行。

初,仲淹以忤呂夷簡,放逐者數年,士大夫持二人曲直,交指為朋黨。及陝西用兵,天子以仲淹士望所屬,拔用之。及夷簡罷,召還,倚以為治,中外想望其功業。而仲淹以天下為己任,裁削幸濫,考覈官吏,日夜謀慮興致太平。然更張無漸,規摹闊大,論者以為不可行。及按察使出,多所舉劾,人心不悅。自任子之恩薄,磨勘之法密,僥倖者不便,於是謗毀稍行,而朋黨之論浸聞上矣。

會邊陲有警,因與樞密副使富弼請行邊。於是,以仲淹為河東、陝西宣撫使,賜黃金百兩,悉分遺邊將。麟州新罹大寇,言者多請棄之,仲淹為修故砦,招還流亡三千餘戶,蠲其稅,罷榷酤予民。又奏免府州商稅,河外遂安。比去。攻者益急,仲淹亦自請罷政事,乃以為資政殿學士、陝西四路宣撫使、知邠州。其在中書所施為,亦稍稍沮罷。

以疾請鄧州,進給事中。徙荊南,鄧人遮使者請留,仲淹亦願留鄧,許之。尋徙杭州,再遷戶部侍郎,徙青州。會病甚,請潁州,未至而卒,年六十四。贈兵部尚書,諡文正。初,仲淹病,帝常遣使賜藥存問,既卒,嗟悼久之。又遣使就問其家,既葬,帝親書其碑曰「褒賢之碑。」

仲淹內剛外和,性至孝,以母在時方貧,其後雖貴,非賓客不重肉。妻子衣食,僅能自充。而好施予,置義莊里中,以贍族人。泛愛樂善,士多出其門下,雖里巷之人,皆能道其名字。死之日,四方聞者,皆為歎息。為政尚忠厚,所至有恩,邠、慶二州之民與屬羌,皆畫像立生祠事之。及其卒也,羌酋數百人,哭之如父,齋三日而去。四子:純祐、純仁、純禮、純粹。

純祐,字天成,性英悟自得,尚節行。方十歲,能讀諸書;為文章,籍籍有稱。父仲淹守蘇州,首建郡學,聘胡瑗為師。瑗立學規良密,生徒數百,多不率教,仲淹患之。純祐尚未冠,輒白入學,齒諸生之末,盡行其規,諸生隨之,遂不敢犯。自是蘇學為諸郡倡。寶元中,西夏叛,仲淹連官關陝,皆將兵。純祐與將卒錯處,鉤深擿隱,得其才否。由是仲淹任人無失,而屢有功。仲淹帥環慶,議城馬鋪砦,砦逼夏境,夏懼扼其沖,侵撓其役。純祐率兵馳據其地,夏眾大至,且戰且役,數日而成,一路恃之以安。純祐事父母孝,未嘗違左右,不應科第。及仲淹以讒罷,純祐不得已,蔭守將作監主簿,又為司竹監,以非所好,即解去。從仲淹之鄧,得疾昏廢,臥許昌。富弼守淮西,過省之,猶能感慨道忠義,問弼之來公耶私耶,弼曰「公」。純祐曰「公則可」。凡病十九年卒,年四十九。子正臣,守太常寺太祝。

純禮,字彝叟,以父仲淹蔭,為秘書省正字,簽書河南府判官,知陵台令兼永安縣。永昭陵建,京西轉運使配木石磚甓及工徒於一路,獨永安不受令。使者以白陵使韓琦,琦曰:「范純禮豈不知此?將必有說。」他日,眾質之,純禮曰:「陵寢皆在邑境,歲時繕治無虛日,今乃與百縣均賦,曷若置此,使之奉常時用乎。」琦是其對。還朝,用為三司鹽鐵判官,以比部員外郎出知遂州。

滬南有邊事,調度苛棘,純禮一以靜待之,辨其可具者,不取於民。民圖像於廬,而奉之如神,名曰「范公庵」。草場火,民情疑怖,守吏惕息俟誅。純禮曰:「草濕則生火,何足怪!」但使密償之。庫吏盜絲多罪至死,純禮曰:「以棼然之絲而殺之,吾不忍也。」聽其家趣買以贖,命釋其株連者。除戶部郎中、京西轉運副使。

元祐初,入為吏部郎中,遷左司。又遷太常少卿、江淮荊浙發運使。以光祿卿召,遷刑部侍郎,進給事中。純禮凡所封駁,正名分紀綱,皆國體之大者。張耒除起居舍人,病未能朝,而令先供職。純禮批敕曰:「臣僚未有以疾謁告,不赴朝參先視事者。耒能供職,豈不能見君?壞禮亂法,所不當為。」聞者皆悚動。御史中丞擊執政,將遂代其位,先以諷純禮。純禮曰:「論人而奪之位,寧不避嫌邪?命果下,吾必還之。」宰相即徙純禮刑部侍郎,而後出命。轉吏部,改天章閣待制、樞密都承旨,去知亳州、提舉明道宮。

徽宗立,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前尹以刻深為治,純禮曰:「寬猛相濟,聖人之訓。今處深文之後,若益以猛,是以火濟火也。方務去前之苛,猶慮未盡,豈有寬為患也。」由是一切以寬處之。中旨鞫享澤村民謀逆,純禮審其故,此民入戲場觀優,歸途見匠者作桶,取而戴於首曰:「與劉先生如何?」遂為匠擒。明日入對,徽宗問何以處之,對曰:「愚人村野無所知,若以叛逆蔽罪,恐辜好生之德,以不應為杖之,足矣。」曰:「何以戒後人?」曰:「正欲外間知陛下刑憲不濫,足以為訓爾。」徽宗從之。

拜禮部尚書,擢尚書右丞。侍御史陳次升乞除罷言官並自內批,不由三省進擬,右相曾布力爭不能得,乞降黜次升。純禮徐進曰:「次升何罪?不過防柄臣各引所親,且去不附己者爾。」徽宗曰:「然。」乃寢布議。

呂惠卿告老,徽宗問執政,執政欲許之。純禮曰:「惠卿嘗輔政,其人固不足重,然當存國體。」曾布奏:「議者多憂財用不足,此非所急也,願陛下勿以為慮。」純禮曰:「古者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今大農告匱,帑庾枵空,而曰不足慮,非面謾邪?」因從容諫曰:「邇者朝廷命令,莫不是元豐而非元祐。以臣觀之,神宗立法之意固善,吏推行之,或有失當,以致病民。宣仁聽斷,一時小有潤色,蓋大臣識見異同,非必盡懷邪為私也。今議論之臣,有不得志,故挾此藉口。以元豐為是,則欲賢元豐之人;以元祐為非,則欲斥元祐之士,其心豈恤國事?直欲快私忿以售其奸,不可不深察也。」

又曰:「自古天下汨亂,系於用人。祖宗於此,最得其要。太祖用呂餘慶,太宗用王禹偁,真宗用張知白,皆從下列置諸要途。人君欲得英傑之心,固當不次飭拔。必待薦而後用,則守正特立之士,將終身晦跡矣。」左司諫江公望論繼述事當執中道,不可拘一偏。徽宗出示其疏,純禮贊之曰:「願陛下以曉中外,使知聖意所向,亦足以革小人徇利之情。乞褒遷公望,以勸來者。」

純禮沉毅剛正,曾布憚之,激駙馬都尉王詵曰:「上欲除君承旨,范右丞不可。」詵怒。會詵館遼使,純禮主宴,詵誣其輒斥御名,罷為端明殿學士、知潁昌府,提舉崇福宮。崇寧中,啟黨禁,貶試少府監,分司南京。又貶靜江軍節度副使,徐州安置,徙單州。五年,復左朝議大夫,提舉鴻慶宮。卒,年七十六。

純粹,字德孺,以蔭遷至贊善大夫、檢正中書刑房,與同列有爭,出知滕縣,遷提舉成都諸路茶場。元豐中,為陝西轉運判官。時五路出師伐西夏:高遵裕出環慶,劉昌祚出涇原,李憲出熙河,种諤出鄜延,王中正出河東。遵裕怒昌祚後期,欲按誅之,昌祚憂恚病臥,其麾下皆憤焉。純粹恐兩軍不協,致生他變,勸遵裕往問昌祚疾,其難遂解。神宗責諸將無功,謀欲再舉。純粹奏:「關陝事力單竭,公私大困,若復加騷動,根本可憂。異時言者必職臣是咎,臣寧受盡言之罪於今日,不忍默默以貽後悔。」神宗納之,進為副使。

吳居厚為京東轉運使,數獻羨賦。神宗將以徐州大錢二十萬緡助陝西,純粹語其僚曰:「吾部雖急,忍復取此膏血之餘?」即奏:「本路得錢誠為利,自徐至邊,勞費甚矣。」懇辭弗受。入為右司郎中。哲宗立,居厚敗,命純粹以直龍圖閣往代之,盡革其苛政。時蘇軾自登州召還,純粹與軾同建募役之議,軾謂純粹講此事尤為精詳。

復代兄純仁知慶州。時與夏議分疆界,純粹請棄所取夏地,曰:「爭地未棄,則邊隙無時可除。如河東之葭蘆、吳堡,鄜延之米脂、羲合、浮圖,環慶之安疆,深在夏境,於漢界地利形勢,略無所益。而蘭、會之地,耗蠹尤深,不可不棄。」所言皆略施行。純粹又言:「諸路策應,舊制也。自徐禧罷策應,若夏兵大舉,一路攻圍,力有不勝,而鄰路拱手坐觀,其不拔者幸爾。今宜修明戰守救援之法。」朝廷是之。及夏侵涇原,純粹遣將曲珍救之,曰:「本道首建應援牽制之策,臣子之義,忘軀徇國,無謂鄰路被寇,非我職也。」珍即日疾馳三百里,破之于曲律,搗橫山,夏眾遁去。元祐中,除寶文閣待制,再任,召為戶部侍郎,又出知延州。

紹聖初。哲宗親政,用事者欲開邊釁,御史郭知章遂論純粹元祐棄地事,降直龍圖閣。明年,復以寶文閣待制知熙州。章惇、蔡卞經略西夏,疑純粹不與共事,改知鄧州。曆河南府、滑州,旋以元祐黨人奪職,知均州。徽宗立,起知信州,復故職,知太原,加龍圖閣直學士,再臨延州。改知永興軍。尋以言者落職,知金州,提舉鴻慶宮。又責常州別駕,鄂州安置,錮子弟不得擅入都。會赦,復領祠。久之,以右文殿修撰提舉太清宮。黨禁解,復徽猷閣待制,致仕。卒,年七十餘。

純粹沉毅有幹略,才應時須,嘗論賣官之濫,以為:「國法固許進納取官,然未嘗聽其理選。今西北三路,許納三千二百緡買齋郎,四千六百緡買供奉職,並免試注官。夫天下士大夫服勤至於垂死,不沾世恩,其富民猾商,捐錢千萬,則可任三子,切為朝廷惜之。」疏上,不聽。凡論事剴切類此。

純仁,字堯夫,其始生之夕,母李氏夢兒墮月中,承以衣裾,得之,遂生純仁。資警悟,八歲,能講所授書。以父任為太常寺太祝。中皇祐元年進士第,調知武進縣,以遠親不赴;易長葛,又不往。仲淹曰:「汝昔日以遠為言,今近矣,復何辭?」純仁曰:「豈可重於祿食,而輕去父母邪?雖近,亦不能遂養焉。」仲淹門下多賢士,如胡瑗、孫復、石介、李覯之徙,純仁皆與從遊。晝夜肄業,至夜分不寢,置燈帳中,帳頂如墨色。

仲俺沒,始出仕,以著作佐郎知襄城縣。兄純祐有心疾,奉之如父,藥膳居服,皆躬親時節之。賈昌朝守北都,請參幕府,以兄辭。宋庠薦試館職,謝曰:「輦轂之下,非兄養疾地也。」富弼責之曰:「臺閣之任豈易得?何庸如是。」卒不就。襄城民不蠶織,勸使植桑,有罪而情輕者,視所植多寡除其罰,民益賴慕,後呼為「著作林」。兄死,葬洛陽。韓琦、富弼貽書洛尹,使助其葬,既葬,尹訝不先聞。純仁曰:「私室力足辦,豈宜慁公為哉?」

簽書許州觀察判官、知襄邑縣。縣有牧地,衛士牧馬,以踐民稼,純仁捕一人杖之。牧地初不隸縣,主者怒曰:「天子宿衛,令敢爾邪?」白其事於上,劾治甚急。純仁言:「養兵出於稅畝,若使暴民田而不得問,稅安所出?」詔釋之,且聽牧地隸縣。凡牧地隸縣,自純仁始。時旱久不雨,純仁籍境內賈舟,諭之曰:「民將無食,爾所販五穀,貯之佛寺,候食闕時吾為糴之。」眾賈從命,所蓄十數萬斛。至春,諸縣皆饑,獨境內民不知也。

治平中,擢江東轉運判官,召為殿中侍御史,遷侍御史。時方議濮王典禮,宰相韓琦、參知政事歐陽修等議尊崇之。翰林學士王珪等議,宜如先朝追贈期親尊屬故事。純仁言:「陛下受命仁宗而為之子,與前代定策入繼之主異,宜如王珪等議。」繼與御史呂誨等更論奏,不聽。純仁還所授告敕,家居待罪。既而皇太后手書尊王為皇,夫人為後。純仁復言:「陛下以長君臨禦,奈何使命出房闈,異日或為權臣矯托之地,非人主自安計。」尋詔罷追尊,起純仁就職。純仁請出不已,遂通判安州,改知蘄州。曆京西提點刑獄、京西陝西轉運副使。

召還,神宗問陝西城郭、甲兵、糧儲如何,對曰:「城郭粗全,甲兵粗修,糧儲粗備。」神宗愕然曰:「卿之才朕所倚信,何為皆言粗?」對曰:「粗者未精之辭,如是足矣。願陛下且無留意邊功,若邊臣觀望,將為他日意外之患。」拜兵部員外郎,兼起居舍人、同知諫院。奏言:「王安石變祖宗法度,掊克財利,民心不寧。「書」曰:『怨豈在明,不見是圖。』願陛下圖不見之怨。」神宗曰:「何謂不見之怨?」對曰:「杜牧所謂『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是也。」神宗嘉納之,曰:「卿善論事,宜為朕條古今治亂可為監戒者。」乃作「尚書解」以進,曰:「其言,皆堯、舜、禹、湯、文、武之事也。治天下無以易此,願深究而力行之。」加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

神宗切於求治,多延見疏逖小臣,咨訪闕失。純仁言:「小人之言,聽之若可采,行之必有累。蓋知小忘大,貪近昧遠,願加深察。」富弼在相位,稱疾家居。純仁言:「弼受三朝眷倚,當自任天下之重,而恤己深於恤物,憂疾過於憂邦,致主處身,二者胥失。弼與先臣素厚,臣在諫省,不錄私謁以致忠告,願示以此章,使之自省。」又論呂誨不當罷御史中丞,李師中不可守邊。

及薛向任發運使,行均輸法于六路。純仁言:「臣嘗親奉德音,欲修先王補助之政。今乃效桑羊均輸之法,而使小人為之,掊克生靈,斂怨基禍。安石以富國強兵之術,啟迪上心,欲求近功,忘其舊學。尚法令則稱商鞅,言財利則背孟軻,鄙老成為因循,棄公論為流俗,異己者為不肖,合意者為賢人。劉琦、錢顗等一言,便蒙降黜。在廷之臣,方大半趨附。陛下又從而驅之,其將何所不至。道遠者理當馴致,事大者不可速成,人材不可急求,積敝不可頓革。儻欲事功亟就,必為憸佞所乘,宜速還言者而退安石,答中外之望。」不聽。遂求罷諫職,改判國子監,去意愈確。執政使諭之曰:「毋輕去,已議除知制誥矣。」純仁曰:「此言何為至於我哉,言不用,萬鐘非所顧也。」

其所上章疏,語多激切。神宗悉不付外,純仁盡錄申中書,安石大怒,乞加重貶。神宗曰:「彼無罪,姑與一善地。」命知河中府,徙成都路轉運使。以新法不便,戒州縣未得遽行。安石怒純仁沮格,因讒者遣使欲捃摭私事,不能得。使者以他事鞭傷傳言者,屬官喜謂純仁曰:「此一事足以塞其謗,請聞於朝。」純仁既不奏使者之過,亦不折言者之非。後竟坐失察僚佐燕游,左遷知和州,徙邢州。未至,加直龍圖閣、知慶州。

過闕入對,神宗曰:「卿父在慶著威名,今可謂世職。卿隨父既久,兵法必精,邊事必熟。」純仁揣神宗有功名心,即對曰:「臣儒家,未嘗學兵,先臣守邊時,臣尚幼,不復記憶,且今日事勢宜有不同。陛下使臣繕治城壘,愛養百姓,不敢辭;若開拓侵攘,願別謀帥臣。」神宗曰:「卿之才何所不能,顧不肯為朕悉心爾。」遂行。

秦中方饑,擅發常平粟振貸。僚屬請奏而須報,純仁曰:「報至無及矣,吾當獨任其責。」或謗其所全活不實,詔遣使按視。會秋大稔,民歡曰:「公實活我,忍累公邪?」晝夜爭輸還之。使者至,已無所負。邠、甯間有叢塚,使者曰:「全活不實之罪,於此得矣。」發塚籍骸上之。詔本路監司窮治,乃前帥楚建中所封也。朝廷治建中罪,純仁上疏言:「建中守法,申請間不免有殍死者,已坐罪罷去。今緣按臣而及建中,是一罪再刑也。」建中猶贖銅三十斤。環州種古執熟羌為盜,流南方,過慶呼冤,純仁以屬吏,非盜也。古避罪讕訟,詔御史治于寧州。純仁就逮,民萬數遮馬涕泗,不得行,至有自投於河者。獄成,古以誣告謫。亦加純仁以他過,黜知信陽軍。

移齊州。齊俗兇悍,人輕為盜劫。或謂:「此嚴治之猶不能戢,公一以寬,恐不勝其治矣。」純仁曰:「寬出於性,若強以猛,則不能持久;猛而不久,以治凶民,取玩之道也。」有西司理院,系囚常滿,皆屠販盜竊而督償者。純仁曰:「此何不保外使輸納邪?」通判曰:「此釋之,復紊,官司往往待其以疾斃於獄中,是與民除害爾。」純仁曰:「法不至死,以情殺之,豈理也邪?」盡呼至庭下,訓使自新,即釋去。期歲,盜減比年大半。

丐罷,提舉西京留司御史台。時耆賢多在洛,純仁及司馬光,皆好客而家貧,相約為真率會,脫粟一飯,酒數行,洛中以為勝事。復知河中,諸路閱保甲妨農,論救甚力。錄事參軍宋儋年暴死,純仁使子弟視喪,小殮,口鼻血出。純仁疑其非命,按得其妾與小吏奸,因會,寘毒鱉肉中。純仁問食肉在第幾巡,曰:「豈有既中毒而尚能終席者乎?」再訊之,則儋年素不食鱉,其曰毒鱉肉者,蓋妾與吏欲為變獄張本,以逃死爾。實儋年醉歸,毒於酒而殺之。遂正其罪。

哲宗立,復直龍圖閣、知慶州。召為右諫議大夫,以親嫌辭,改天章閣待制兼侍講,除給事中。時宣仁後垂簾,司馬光為政,將盡改熙甯、元豐法度。純仁謂光:「去其太甚者可也。差役一事,尤當熟講而緩行,不然,滋為民病。願公虛心以延眾論,不必謀自己出;謀自己出,則諂諛得乘間迎合矣。役議或難回,則可先行之一路,以觀其究竟。」光不從,持之益豎。純仁曰:「是使人不得言爾。若欲媚公以為容悅,何如少年合安石以速富貴哉。」又云:「熙寧按問自首之法,既已行之,有司立文太深,四方死者視舊數倍,殆非先王寧失不經之意。」純仁素與光同志,及臨事規正,類如此。初,種古因誣純仁停任。至是,純仁薦為永興軍路鈐轄,又薦知隰州。每自咎曰:「先人與種氏上世有契義,純仁不肖,為其子孫所訟,甯論曲直哉。」

元祐初,進吏部尚書,數日,同知樞密院事。初,純仁與議西夏,請罷兵棄地,使歸所掠漢人,執政持之未決。至是,乃申前議,又請歸一漢人予十縑。事皆施行。邊俘鬼章以獻,純仁請誅之塞上,以謝邊人,不聽。議者欲致其子,收河南故地,故赦不殺。後又欲官之,純仁復固爭,然鬼章子卒不至。

三年,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純仁在位,務以博大開上意,忠篤革士風。章惇得罪去,朝廷以其父老,欲畀便郡,既而中止。純仁請置往咎而念其私情。鄧綰帥淮東,言者斥之不已。純仁言:「臣嘗為綰誣奏坐黜,今日所陳為綰也,左降不宜錄人之過太深。」宣仁後嘉納。因下詔:「前日希合附會之人,一無所問。」

學士蘇軾以發策問為言者所攻,韓維無名罷門下侍郎補外。純仁奏軾無罪,維盡心國家,不可因譖黜官。及王覿言事忤旨,純仁慮朋黨將熾,與文彥博、呂公著辨於簾前,未解。純仁曰:「朝臣本無黨,但善惡邪正,各以類分。彥博、公著皆累朝舊人,豈容雷同罔上。昔先臣與韓琦、富弼同慶曆柄任,各舉所知,常時飛語指為朋黨,三人相繼補外,造謗者公相慶曰一網打盡,此事未遠,願陛下戒之。」因極言前世朋黨之禍,並錄歐陽修「朋黨論」以進。

知漢陽軍吳處厚傅致蔡確安州「車蓋亭詩」,以為謗宣仁后,上之。諫官欲寘於典憲,執政右其說,唯純仁與左丞王存以為不可。爭之未定,聞太師文彥博欲貶於嶺嶠,純仁謂左相呂大防曰:「此路自乾興以來,荊棘近七十年,吾輩開之,恐自不免。」大防遂不敢言。及確新州命下,純仁于宣仁后簾前言:「聖朝宜務寬厚,不可以語言文字之間曖昧不明之過,誅竄大臣。今舉動宜與將來為法,此事甚不可開端也。且以重刑除惡,如以猛藥治病,其過也,不能無損焉。」又與王存諫于哲宗,退而上疏,其略云:「蓋如父母之有逆子,雖天地鬼神不能容貸,父子至親,主於恕而已。若處之必死之地,則恐傷恩。」確卒貶新州。

大防奏確黨人甚盛,不可不問。純仁面諫朋黨難辨,恐誤及善人。遂上疏曰:「朋黨之起,蓋因趣向異同,同我者謂之正人,異我者疑為邪黨。既惡其異我,則逆耳之言難至;既喜其同我,則迎合之佞日親。以至真偽莫知,賢愚倒置,國家之患,率由此也。至如王安石,正因喜同惡異,遂至黑白不分,至今風俗,猶以觀望為能,後來柄臣,固合永為商鑒。今蔡確不必推治黨人,旁及枝葉。臣聞孔子曰:『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則是舉用正直,而可以化枉邪為善人,不仁者自當屏跡矣。何煩分辨黨人,或恐有傷仁化。」司諫吳安詩、正言劉安世交章擊純仁黨確,純仁亦力求罷。

明年,以觀文殿學士知潁昌府。逾年,加大學士、知太原府。其境土狹民眾,惜地不葬。純仁遣僚屬收無主燼骨,別男女異穴,葬者三千餘。又推之一路,葬以萬數計。夏人犯境,朝廷欲罪將吏。純仁自引咎求貶。秋,有詔貶官一等,徙河南府,再徙潁昌。

召還,復拜右僕射。因入謝,宣仁后簾中諭曰:「或謂卿必先引用王覿、彭汝礪,卿宜與呂大防一心。」對曰:「此二人實有士望,臣終不敢保位蔽賢,望陛下加察。」純仁將再入也,楊畏不悅,嘗有言,純仁不知。至是,大防約畏為助,欲引為諫議大夫。純仁曰:「諫官當用正人,畏不可用。」大防曰:「豈以畏嘗言公邪?」純仁始知之。後畏叛大防,凡有以害大防者,無所不至。宣仁後寢疾,召純仁曰:「卿父仲淹,可謂忠臣。在明肅皇后垂簾時,唯勸明肅盡母道;明肅上賓,唯勸仁宗盡子道。卿當似之。」純仁泣曰:「敢不盡忠。

宣仁后崩,哲宗親政,純仁乞避位。哲宗語呂大防曰:「純仁有時望,不宜去,可為朕留之。」且趣入見,問:「先朝行青苗法如何?」對曰:「先帝愛民之意本深,但王安石立法過甚,激以賞罰,故官吏急切,以致害民。」退而上疏,其要以為「青苗非所當行,行之終不免擾民也」。

是時,用二三大臣,皆從中出,侍從、臺諫官,亦多不由進擬。純仁言:「陛下初親政,四方拭目以觀,天下治亂,實本於此。舜舉皋陶,湯舉伊尹,不仁者遠。縱未能如古人,亦須極天下之選。」又群小力排宣仁后垂簾時事,純仁奏曰:「太皇保佑聖躬,功烈誠心,幽明共監,議者不恤國事,一何薄哉。」遂以仁宗禁言明肅垂簾事詔書上之。曰:「望陛下稽仿而行,以戒薄俗。」

蘇轍論殿試策問,引漢昭變武帝法度事。哲宗震怒曰:「安得以漢武比先帝?」轍下殿待罪,眾不敢仰視。純仁從容言:「武帝雄才大略,史無貶辭。轍以比先帝,非謗也。陛下親事之始,進退大臣,不當如訶叱奴僕。」右丞鄧潤甫越次曰:「先帝法度,為司馬光、蘇轍壞盡。」純仁曰:「不然,法本無弊,弊則當改。」哲宗曰:「人謂秦皇、漢武。」純仁曰:「轍所論,事與時也,非人也。」哲宗為之少霽。轍平日與純仁多異,至是乃服謝純仁曰:「公佛地位中人也。」轍竟落職知汝州。

全台言蘇軾行呂惠卿告詞,訕謗先帝,黜知英州。純仁上疏曰:「熙甯法度,皆惠卿附會王安石建議,不副先帝愛民求治之意。至垂簾之際,始用言者,特行貶竄,今已八年矣。言者多當時御史,何故畏避不即納忠,今乃有是奏,豈非觀望邪?」御史來之邵言高士敦任成都鈐轄日不法事,及蘇轍所謫太近。純仁言:「之邵為成都監司,士敦有犯,自當按發。轍與政累年,之邵已作御史,亦無糾正,今乃繼有二奏,其情可知。」

純仁凡薦引人材,必以天下公議,其人不知自純仁所出。或曰:「為宰相,豈可不牢籠天下士,使知出於門下?」純仁曰:「但朝廷進用不失正人,何必知出於我邪?」哲宗既召章惇為相,純仁堅請去,遂以觀文殿大學士加右正議大夫知潁昌府。入辭,哲宗曰:「卿不肯為朕留,雖在外,于時政有見,宜悉以聞,毋事形跡。」徙河南府,又徙陳州。初,哲宗嘗言:「貶謫之人,殆似永廢。」純仁前賀曰:「陛下念及此,堯、舜用心也。」

既而呂大防等竄嶺表,會明堂肆赦,章惇先期言:「此數十人,當終身勿徙。」純仁聞而憂憤,欲齋戒上疏申理之。所親勸以勿為觸怒,萬一遠斥,非高年所宜。純仁曰:「事至於此,無一人敢言,若上心遂回,所系大矣。不然,死亦何憾。」乃疏曰:「大防等年老疾病,不習水土,炎荒非久處之地,又憂虞不測,何以自存。臣曾與大防等共事,多被排斥,陛下之所親見。臣之激切,止是仰報聖德。向來章惇、呂惠卿雖為貶謫,不出裏居。臣向曾有言,深蒙陛下開納,陛下以一蔡確之故,常軫聖念。今赴彥若已死貶所,將不止一蔡確矣。願陛下斷自淵衷,將大防等引赦原放。」疏奏,忤惇意,詆為同罪,落職知隨州。

明年,又貶武安軍節度副使、永州安置。時疾失明,聞命怡然就道。或謂近名,純仁曰:「七十之年,兩目俱喪,萬里之行,豈其欲哉?但區區之愛君,有懷不盡,若避好名之嫌,則無為善之路矣。」每戒子弟毋得小有不平,聞諸子怨章惇,純仁必怒止之。江行赴貶所,舟覆,扶純仁出,衣盡濕。顧諸子曰:「此豈章惇為之哉?」既至永,韓維責均州,其子訴維執政日與司馬光不合,得免行。純仁之子欲以純仁與光議役法不同為請,純仁曰:「吾用君實薦,以至宰相。昔同朝論事不合則可,汝輩以為今日之言,則不可也。有愧心而生者,不若無愧心而死。」其子乃止。

居三年,徽宗即位,欽聖顯肅後同聽政,即日授純仁光祿卿,分司南京,鄧州居住。遣中使至永賜茶藥,諭曰:「皇帝在藩邸,太皇太后在宮中,知公先朝言事忠直,今虛相位以待,不知目疾如何,用何人醫之。」純仁頓首謝。道除右正議大夫、提舉崇福宮。不數月,以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詔之。有曰:「豈唯尊德尚齒,昭示寵優;庶幾鯁論嘉謀,日聞忠告。」純仁以疾,捧詔而泣曰:「上果用我矣,死有餘責。」徽宗又遣中使賜茶藥,促入覲,仍宣渴見之意。

純仁乞歸許養疾,徽宗不得已許之。每見輔臣問安否,乃曰:「范純仁,得一識面足矣。」遂遣上醫視疾。疾小愈,丐以所得冠帔改服色酬醫。詔賜醫章服,令以冠帔與族侄。疾革,以宣仁后誣謗未明為恨。呼諸子口占遺表,命門生李之儀次第之。其略云:「蓋嘗先天下而憂,期不負聖人之學,此先臣所以教子,而微臣資以事君。」又云:「惟宣仁之誣謗未明,致保佑之憂勤不顯。」又云:「未解疆埸之嚴,幾空帑藏之積。有城必守,得地難耕。」凡八事。建中靖國改元之旦,受家人賀。明日,熟寐而卒。年七十五。詔賻白金三十兩,敕許、洛官給其葬,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忠宣」,御書碑額曰「世濟忠直之碑」。

純仁性夷易寬簡,不以聲色加人,誼之所在,則挺然不少屈。自為布衣至宰相,廉儉如一,所得奉賜,皆以廣義莊;前後任子恩,多先疏族。沒之日,幼子、五孫猶未官。嘗曰:「吾平生所學,得之忠恕二字,一生用不盡。以至立朝事君,接待僚友,親睦宗族,未嘗須臾離此也。」每戒子弟曰:「人雖至愚,責人則明;雖有聰明,恕己則昏。苟能以責人之心責己,恕己之心恕人,不患不至聖賢地位也。」又戒曰:「「六經」,聖人之事也。知一字則行一字。要須『造次顛沛必於是』,則所謂『有為者亦若是』爾。豈不在人邪?」弟純粹在關陝,純仁慮其于西夏有立功意。與之書曰:「大輅與柴車爭逐,明珠與瓦礫相觸,君子與小人鬥力,中國與外邦校勝負,非唯不可勝,兼亦不足勝,不唯不足勝,雖勝亦非也。」親族有請教者,純仁曰:「惟儉可以助廉,惟恕可以成德。」其人書於坐隅。有文集五十卷,行於世。子正平、正思。

正平,字子夷,學行甚高,雖庸言必援「孝經」、「論語」。父純仁卒,詔特增遺澤,官其子孫,正平推與幼弟。紹聖中,為開封尉,有向氏於其墳造慈雲寺。戶部尚書蔡京以向氏後戚,規欲自結,奏拓四鄰田廬。民有訴者,正平按視,以為所拓皆民業,不可奪;民又撾鼓上訴,京坐罰金二十斤,用是蓄恨正平。

及當國,乃言正平矯撰父遺表。又謂李之儀所述「純仁行狀」,妄載中使蔡克明傳二聖虛佇之意,遂以正平逮之儀、克明同詣御史府。正平將行,其弟正思曰:「議「行狀」時,兄方營窀穸之事,參預筆削者,正思也,兄何為哉?」正平曰:「時相意屬我,且我居長,我不往,兄弟俱將不免,不若身任之。」遂就獄,捶楚甚苦,皆欲誣服。獨克明曰:「舊制,凡傳聖語,受本於御前,請寶印出,注籍於內東門。」使從其家得永州傳宣聖語本有御寶,又驗內東門籍皆同。其遺表八事,諸子以朝廷大事,防後患,不敢上之,繳申潁昌府印寄軍資庫。自潁昌取至,亦實。獄遂解。正平羈管象州,之儀羈管太平州。正平家屬死者十餘人。

會赦,得歸潁昌。唐君益為守,表其所居為忠直坊,取所賜「世濟忠直」碑額也。正平告之曰:「此朝廷所賜,施于金石,揭於墓隧,假寵于范氏子孫則可;若於通途廣陌中為往來之觀,以聳動庸俗,不可也。」君益曰:「此有司之事,君家何預焉?」正平曰:「先祖先君功名,人所知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異時不獨吾家詒笑,君亦受其責矣。」竟撤去之。正平退閑久,益工詩,尤長五言,著「荀裏退居編」,以壽終。

論曰:自古一代帝王之興,必有一代名世之臣。宋有仲淹諸賢,無愧乎此。仲淹初在制中,遺宰相書,極論天下事,他日為政,盡行其言。諸葛孔明草廬始見昭烈數語,生平事業備見於是。豪傑自知之審,類如是乎!考其當朝,雖不能久,然先憂後樂之志,海內固已信其有弘毅之器,足任斯責,使究其所欲為,豈讓古人哉!」純仁位過其父,而幾有父風。元祐建議攻熙、豐太急,純仁救蔡確一事,所謂謀國甚遠,當世若從其言,元祐黨錮之禍,不至若是烈也。仲淹謂諸子,純仁得其忠,純禮得其靜,純粹得其略。知子孰與父哉!

宋史/卷313·卷三百十三 列傳第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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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史
發佈: 2024年12月13日
建立: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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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弼,字彥國,河南人。初,母韓有娠,夢旌旗鶴雁降其庭,云有天赦,已而生弼。少篤學,有大度,范仲淹見而奇之,曰:「王佐才也。」以其文示王曾、晏殊,殊妻以女。

仁宗復制科,仲淹謂弼:「子當以是進。」舉茂材異等,授將作監丞、簽書河陽判官。仲淹坐爭廢后事貶,弼上言:「是一舉而二失也,縱未能復后,宜還仲淹。」不聽。通判絳州,遷直集賢院。趙元昊反,弼疏陳八事,乞斬其使者。召為開封府推官、知諫院。康定元年,日食正旦,弼請罷宴撤樂,就館賜北使酒食,執政不可,弼曰:「萬一契丹行之,為朝廷羞。」後聞契丹果罷宴,帝深悔之。時禁臣僚越職言事,弼因論日食,極言應天變莫若通下情,遂除其禁。

元昊寇鄜延,破金明,鈐轄盧守懃不救,內侍黃德和引兵走,大將劉平戰死,德和誣其降賊。弼請按竟其獄,德和坐要斬。夏守贇為陝西都部署,又以入內都知王守忠為鈐轄,弼言:「用守贇既為天下笑,今益以守忠,殆與唐監軍無異。守懃、德和覆車之轍,可復蹈乎!」詔罷守忠。又請令宰相兼領樞密院。時西夏首領二人來降,位補借奉職。弼言當厚賞以勸來者。事下中書,宰相初不知也。弼歎曰:「此豈小事,而宰相不知邪!」更極論之,於是從弼言。除鹽鐵判官、史館修撰,奉使契丹。慶曆二年,為知制誥,糾察在京刑獄。堂吏有偽為僧牒者,開封不敢治。弼白執政,請以吏付獄,呂夷簡不悅。

會契丹屯兵境上,遣其臣蕭英、劉六符來求關南地。朝廷擇報聘者,皆以其情叵測,莫敢行,夷簡因是薦弼。歐陽修引顏真卿使李希烈事,請留之,不報。弼即入對,叩頭曰:「主憂臣辱,臣不敢愛其死。」帝為動色,先以為接伴。英等入境,中使迎勞之,英託疾不拜。弼曰:「昔使北,病臥車中,聞命輒起。今中使至而君不拜,何也?」英矍然起拜。弼開懷與語,英感悅,亦不復隱其情,遂密以其主所欲得者告曰:「可從,從之;不然,以一事塞之足矣。」弼具以聞。帝唯許增歲幣,仍以宗室女嫁其子。

進弼樞密直學士,辭曰:「國家有急,義不憚勞,奈何逆以官爵賂之。」遂為使報聘。既至,六符來館客。弼見契丹主問故,契丹主曰:「南朝違約,塞雁門,增塘水,治城隍,籍民兵,將以何為?群臣請舉兵而南,吾以謂不若遣使求地,求而不獲,舉兵未晚也。」弼曰:「北朝忘章聖皇帝之大德乎?澶淵之役,苟從諸將言,北兵無得脫者。且北朝與中國通好,則人主專其利,而臣下無獲;若用兵,則利歸臣下,而人主任其禍。故勸用兵者,皆為身謀耳。」契丹主驚曰:「何謂也?」弼曰:「晉高祖欺天叛君,末帝昏亂,土宇狹小,上下離叛,故契丹全師獨克,然壯士健馬物故太半。今中國提封萬里,精兵百萬,法令修明,上下一心,北朝欲用兵,能保其必勝乎?就使其勝,所亡士馬,群臣當之歟,抑人主當之歟?若通好不絕,歲幣盡歸人主,群臣何利焉?」契丹主大悟,首肯者久之。弼又曰:「塞雁門者,以備元昊也。塘水始於何承矩,事在通好前。城隍皆修舊,民兵亦補闕,非違約也。」契丹主曰:「微卿言,吾不知其詳。然所欲得者,祖宗故地耳。弼曰:「晉以盧龍賂契丹,周世宗復取關南,皆異代事。若各求地,豈北朝之利哉?」

既退,六符曰:「吾主恥受金帛,堅欲十縣,何如?」弼曰:「本朝皇帝言,朕為祖宗守國,豈敢妄以土地與人。北朝所欲,不過租賦爾。朕不忍多殺兩朝赤子,故屈己增幣以代之。若必欲得地,是志在敗盟,假此為詞耳。澶淵之盟,天地鬼神實臨之。今北朝首發兵端,過不在我。天地鬼神,其可欺乎!」明日,契丹主召弼同獵,引弼馬自近,又言得地則歡好可久。弼反覆陳必不可狀,且言:「北朝既以得地為榮,南朝必以失地為辱。兄弟之國,豈可使一榮一辱哉?」獵罷,六符曰:「吾主聞公榮辱之言,意甚感悟。今惟有結婚可議耳。」弼曰:「婚姻易生嫌隙。本朝長公主出降,齎送不過十萬緡,豈若歲幣無窮之利哉?」契丹主諭弼使歸,曰:「俟卿再至,當擇一受之,卿其遂以誓書來。」

弼歸覆命,復持二議及受口傳之詞於政府以往。行次樂壽,謂副使張茂實曰:「吾為使者而不見國書,脫書詞與口傳異,吾事敗矣。」啟視果不同,即馳還都,以晡時入見,易書而行。及至,契丹不復求婚,專欲增幣,曰:「南朝遺我之辭當曰『獻』,否則曰『納』。」弼爭之,契丹主曰:「南朝既懼我矣,於二字何有?若我擁兵而南,得無悔乎!」弼曰:「本朝兼愛南北,故不憚更成,何名為懼?或不得已至於用兵,則當以曲直為勝負,非使臣之所知也。」契丹主曰:「卿勿固執,古亦有之。」弼曰:「自古唯唐高祖借兵於突厥,當時贈遺,或稱獻納。其後頡利為太宗所擒,豈復有此禮哉!」弼聲色俱厲,契丹知不可奪,乃曰:「吾當自遣人議之。」復使劉六符來。弼歸奏曰:「臣以死拒之,彼氣折矣,可勿許也。」朝廷竟以「納」字與之。始受命,聞一女卒;再命,聞一子生,皆不顧。又除樞密直學士,遷翰林學士,皆懇辭,曰:「增歲幣非臣本志,特以方討元昊,未暇與角,故不敢以死爭,其敢受乎!」

三年,拜樞密副使,辭之愈力,改授資政殿學士兼侍讀學士。七月,復拜樞密副使。弼言:「契丹既結好,議者便謂無事,萬一敗盟,臣死且有罪。願陛下思其輕侮之恥,坐薪嘗膽,不忘修政。」以誥納上前而罷。逾月,復申前命,使宰相諭之曰:「此朝廷特用,非以使遼故也。」弼乃受。帝銳以太平責成宰輔,數下詔督弼與范仲淹等,又開天章閣,給筆札,使書其所欲為者;且命仲淹主西事,弼主北事。弼上當世之務十餘條及安邊十三策,大略以進賢退不肖、止僥倖、去宿弊為本,欲漸易監司之不才者,使澄汰所部吏,於是小人始不悅矣。

元昊遣使以書來,稱男不稱臣。弼言:「契丹臣元昊而我不臣,則契丹為無敵於天下,不可許。」乃卻其使,卒臣之。四年,契丹受禮雲中,且發兵會元昊伐呆兒族,於河東為近,帝疑二邊同謀。弼曰:「兵出無名,契丹不為也。元昊本與契丹約相左右,今契丹獨獲重幣,元昊有怨言,故城威塞以備之。呆兒屢寇威塞,契丹疑元昊使之,故為是役,安能合而寇我哉?」或請調發為備,弼曰:「如此正墮其計,臣請任之。」帝乃止,契丹卒不動。夏竦不得志,中弼以飛語。弼懼,求宣撫河北,還,以資政殿學士出知鄆州。歲餘,讒不驗,加給事中,移青州,兼京東路安撫使。

河朔大水,民流就食。弼勸所部民出粟,益以官廩,得公私廬舍十餘萬區,散處其人,以便薪水。官吏自前資、待缺、寄居者,皆賦以祿,使即民所聚,選老弱病瘠者廩之,仍書其勞,約他日為奏請受賞。率五日,輒遣人持酒肉飯糗慰藉,出於至誠,人人為儘力。山林陂澤之利可資以生者,聽流民擅取。死者為大冢葬之,目曰「叢冢」。明年,麥大熟,民各以遠近受糧歸,凡活五十餘萬人,募為兵者萬計。帝聞之,遣使褒勞,拜禮部侍郎。弼曰:「此守臣職也。」辭不受。前此,救災者皆聚民城郭中,為粥食之,蒸為疾疫,及相蹈藉,或待哺數日不得粥而仆,名為救之,而實殺之。自弼立法簡便周盡,天下傳以為式。

王則叛,齊州禁兵欲應之,或詣弼告。齊非弼所部,恐事泄變生,適中貴人張從訓銜命至青,弼度其可用,密付以事,使馳至齊,發吏卒取之,無得脫者。即自劾顓擅之罪,帝益嘉之,復以為禮部侍郎,又辭不受。遷大學士,徙知鄭、蔡、河陽,加觀文殿學士,改宣徽南院使、判幷州。至和二年,召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與文彥博並命。宣制之日,士大夫相慶於朝。帝微覘知之,以語學士歐陽修曰:「古之命相,或得諸夢卜,豈若今日人情如此哉?」修頓首賀。帝弗豫,大臣不得見,中外憂慄。弼、彥博入問疾,因託禳禬事止宿連夕,每事皆關白乃行,宮內肅然,語在「彥博傳」。嘉祐三年,進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

弼為相,守典故,行故事,而傅以公議,無容心於其間。當是時,百官任職,天下無事。六年三月,以母憂去位,詔為罷春宴。故事,執政遭喪皆起復。帝虛位五起之,弼謂此金革變禮,不可施於平世,卒不從命。英宗立,召為樞密使。居二年,以足疾求解,拜鎮海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揚州,封祁國公,進封鄭。

熙寧元年,徙判汝州。詔入覲,許肩輿至殿門。神宗御內東門小殿,令其子掖以進,且命毋拜,坐語,從容訪以治道。弼知帝果於有為,對曰:「人主好惡,不可令人窺測;可測,則奸人得以傅會。當如天之監人,善惡皆所自取,然後誅賞隨之,則功罪無不得其實矣。」又問邊事,對曰:「陛下臨御未久,當布德行惠,願二十年口不言兵。」帝默然。至日昃乃退。欲以集禧觀使留之,力辭赴郡。明年二月,召拜司空兼侍中,賜甲第,悉辭之,以左僕射、門下侍郎同平章事。

時有為帝言災異皆天數,非關人事得失所致者。弼聞而歎曰:「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為者!此必奸人欲進邪說,以搖上心,使輔拂諫爭之臣,無所施其力。是治亂之機,不可以不速救。」即上書數千言,力論之。又言:「君子小人之進退,繫王道之消長,願深加辨察,勿以同異為喜怒、喜怒為用舍。陛下好使人伺察外事,故奸險得志。又多出親批,若事事皆中,亦非為君之道;脫十中七八,積日累月,所失亦多。今中外之務漸有更張,大抵小人惟喜生事,願深燭其然,無使有悔。」是時久旱,群臣請上尊號及用樂,帝不許,而以同天節契丹使當上壽,故未斷其請。弼言此盛德事,正當以此示之,乞並罷上壽。帝從之,即日雨。弼又上疏,願益畏天戒,遠奸佞,近忠良。帝手詔褒答之。

王安石用事,雅不與弼合。弼度不能爭,多稱疾求退,章數十上。神宗將許之,問曰:「卿即去,誰可代卿者?」弼薦文彥博,神宗默然,良久曰:「王安石何如?」弼亦默然。拜武寧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河南,改亳州。青苗法出,弼以謂如是則財聚於上,人散於下,持不行。提舉官趙濟劾弼格詔旨,侍御史鄧綰又乞付有司鞫治,乃以僕射判汝州。安石曰:「弼雖責,猶不失富貴。昔鯀以方命殛,共工以象恭流,弼兼此二罪,止奪使相,何由沮奸?」帝不答。弼言:「新法,臣所不曉,不可以治郡。願歸洛養疾。」許之。遂請老,加拜司空,進封韓國公致仕。弼雖家居,朝廷有大利害,知無不言。郭逵討安南,乞詔逵擇利進退,以全王師;契丹爭河東地界,言其不可許;星文有變,乞開廣言路;又請速改新法,以解倒縣之急。帝雖不盡用,而眷禮不衰,嘗因安石有所建明,卻之曰:「富弼手疏稱『老臣無所告訴,但仰屋竊歎』者,即當至矣。」其敬之如此。

元豐三年,王堯臣之子同老上言:「故父參知政事時,當仁宗服藥,嘗與弼及文彥博議立儲嗣,會翌日有瘳,其事遂寢。」帝以問彥博,對與同老合,帝始知至和時事。嘉弼不自言,以為司徒。六年八月,薨,年八十。手封遺奏,使其子紹庭上之。其大略云:

帝覽奏震悼,輟朝三日,內出祭文致奠,贈太尉,諡曰文忠。

弼性至孝,恭儉好修,與人言必盡敬,雖微官及布衣謁見,皆與之亢禮,氣色穆然,不見喜慍。其好善嫉惡,出於天資。常言:「君子與小人並處,其勢必不勝。君子不勝,則奉身而退,樂道無悶。小人不勝,則交結構扇,千岐萬轍,必勝而後已。迨其得志,遂肆毒於善良,求天下不亂,不可得也。」其終身皆出於此云。元祐初,配享神宗廟庭。哲宗篆其碑首曰:「顯忠尚德」,命學士蘇軾撰文刻之。紹聖中,章惇執政,謂弼得罪先帝,罷配享。至靖康初,詔復舊典焉。

紹庭,字德先,性靖重,能守家法。弼薨,兩女與婿及甥皆同居,紹庭待之與父時不殊,一家之事毫髮不敢變,族里稱焉。歷宗正丞、提舉三門白波輦運、通判絳州。建中靖國初,除提舉河北西路常平,辭曰:「熙寧變法之初,先臣以不行青苗被罪,臣不敢為此官。」徽宗嘉之,擢祠部員外郎。未幾,出知宿州。卒,年六十八。子直柔,紹興中,同知樞密院事,別有傳。

文彥博,字寬夫,汾州介休人。其先本敬氏,以避晉高祖及宋翼祖諱改焉。少與張昪、高若訥從潁昌史炤學,炤母異之,曰:「貴人也。」待之甚厚。及進士第,知翼城縣,通判絳州,為監察御史,轉殿中侍御史。

西方用兵,偏校有監陳先退、望敵不進者,大將守著令皆申覆。彥博言:「此可施之平居無事時爾。今擁兵數十萬,而將權不專,兵法不峻,將何以濟?」仁宗嘉納之。黃德和之誣劉平降虜也,以金帶賂平奴,使附己說以證。平家二百口皆械繫。詔彥博置獄於河中,鞫治得實。德和黨援盛,謀翻其獄,至遣他御史來。彥博拒不納,曰:「朝廷慮獄不就,故遣君。今案具矣,宜亟還,事或弗成,彥博執其咎。」德和並奴卒就誅。以直史館為河東轉運副使。麟州餉道回遠,銀城河外有唐時故道,廢弗治,彥博父洎為轉運使日,將復之,未及而卒。彥博嗣成父志,益儲粟。元昊來寇,圍城十日,知有備,解去。遷天章閣待制、都轉運使,連進龍圖閣、樞密直學士、知秦州,改益州。嘗擊球鈐轄廨,聞外喧甚,乃卒長杖一卒,不伏。呼入問狀,令引出與杖,又不受,復呼入斬之,竟球乃歸。召拜樞密副使、參知政事。

貝州王則反,明鎬討之,久不克。彥博請行,命為宣撫使,旬日賊潰,檻則送京師。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薦張環、韓維、王安石等恬退守道,乞褒勸以厲風俗。與樞密使龐籍議省兵,凡汰為民及給半廩者合八萬,論者紛然,謂必聚為盜,帝亦疑焉。彥博曰:「今公私困竭,正坐兵冗。脫有難,臣請死之。」其策訖行,歸兵亦無事。進昭文館大學士。御史唐介劾其在蜀日以奇錦結宮掖,因之登用。介既貶,彥博亦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許州,改忠武軍節度使、知永興軍。至和二年,復以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與富弼同拜,士大夫皆以得人為慶,語見「弼傳」。

三年正月,帝方受朝,疾暴作,扶入禁中。彥博呼內侍史志聰問狀,對曰:「禁密不敢漏言。」彥博叱之曰:「爾曹出入禁闥,不令宰相知天子起居,欲何為邪?自今疾勢增損必以告,不爾,當行軍法。」又與同列劉沆、富弼謀啟醮大慶殿,因留宿殿廬。志聰曰:「無故事。」彥博曰:「此豈論故事時邪?」知開封府王素夜叩宮門上變,不使入;明旦言,有禁卒告都虞候欲為亂。沆欲捕治,彥博召都指揮使許懷德,問都虞候何如人,懷德稱其願可保。彥博曰:「然則卒有怨,誣之耳。當亟誅之以靖眾。」乃請沆判狀尾,斬於軍門。

先是,弼用朝士李仲昌策,自澶州商胡河穿六漯渠,入橫壠故道。北京留守賈昌朝素惡弼,陰約內侍武繼隆,令司天官二人俟執政聚時,於殿庭抗言國家不當穿河於北方,致上體不安。彥博知其意有所在,然未有以制之,後數日,二人又上言,請皇后同聽政,亦繼隆所教也。史志聰以其狀白執政。彥博視而懷之,不以示同列,而有喜色,徐召二人詰之曰:「汝今日有所言乎?」曰:「然。」彥博曰:「天文變異,汝職所當言也。何得輒預國家大事?汝罪當族!」二人懼,色變。彥博曰:「觀汝直狂愚耳,未忍治汝罪,自今無得復然。」二人退,乃出狀示同列。同列皆憤怒曰:「奴敢爾僭言,何不斬之?」彥博曰:「斬之,則事彰灼,於中宮不安。」眾皆曰:「善。」既而議遣司天官定六漯方位,復使二人往。繼隆白請留之,彥博曰:「彼本不敢妄言,有教之者耳。」繼隆默不敢對。二人至六漯,恐治前罪,更言六漯在東北,非正北也。帝疾愈,彥博等始歸第。當是時,京師業業,賴彥博、弼持重,眾心以安。沆密白帝曰:「陛下違豫時,彥博擅斬告反者。」彥博聞之,以沆判呈,帝意乃解。御史吳中復乞召還唐介。彥博因言,介頃為御史,言臣事多中臣病,其間雖有風聞之誤,然當時責之太深,請如中復奏。時以彥博為厚德。久之,以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封潞國公,改鎮保平、判大名府。又改鎮成德,遷尚書左僕射、判太原府。俄復鎮保平、判河南。丁母憂,英宗即位,起復成德軍節度使,三上表乞終喪,許之。

初,仁宗之不豫也,彥博與富弼等乞立儲嗣。仁宗許焉,而後宮將有就館者,故其事緩。已而彥博去位,其後弼亦以憂去。彥博既服闋,復以故官判河南,有詔入覲。英宗曰:「朕之立,卿之力也。」彥博竦然對曰:「陛下入繼大統,乃先帝聖意,皇太后協贊之力,臣何聞力之有?兼陛下登儲纂極之時,臣方在外,皆韓琦等承聖志受顧命,臣無與焉。」帝曰:「備聞始議,卿於朕有恩。」彥博遜避不敢當。帝曰:「暫煩西行,即召還矣。」尋除侍中,徙鎮淮南、判永興軍,入為樞密使、劍南西川節度使。

熙寧二年,相陳升之,詔:「彥博朝廷宗臣,其令升之位彥博下,以稱遇賢之意。」彥博曰:「國朝樞密使,無位宰相上者,獨曹利用嘗在王曾、張知白上。臣忝知禮義,不敢效利用所為,以紊朝著。」固辭乃止。夏人犯大順,慶帥李復圭以陳圖方略授鈐轄李信等,趣使出戰。及敗,乃妄奏信罪。彥博暴其非,宰相王安石曲誅信等,秦人冤之。慶州兵亂,彥博言於帝曰:「朝廷行事,務合人心,宜兼採眾論,以靜重為先。陛下厲精求治,而人心未安,蓋更張之過也。祖宗法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偏而不舉之敝爾。」安石知為己發,奮然排之曰:「求去民害,何為不可?若萬事隳脞,乃西晉之風,何益於治?」御史張商英欲附安石,摭樞密使他事以搖彥博,坐不實貶。彥博在樞府九年,又以極論市易司監賣果實,損國體斂民怨,為安石所惡,力引去。拜司空、河東節度使、判河陽,徙大名府。身雖在外,而帝眷有加。

時監司多新進少年,轉運判官汪輔之輒奏彥博不事事,帝批其奏以付彥博曰:「以侍中舊德,故煩臥護北門,細務不必勞心。輔之小臣,敢爾無禮,將別有處置。」未幾,罷去。初,選人有李公義者,請以鐵龍爪治河,宦者黃懷信沿其制為濬川杷,天下指笑以為兒戲,安石獨信之,遣都水丞范子淵行其法。子淵奏用杷之功,水悉歸故道,退出民田數萬頃。詔大名核實,彥博言:「河非杷可濬,雖甚愚之人,皆知無益,臣不敢雷同罔上。」疏至,帝不悅,復遣知制誥熊本等行視,如彥博言。子淵乃請覲,言本等見安石罷,意彥博復相,故傅會其說。御史蔡確亦論本奉使無狀。本等皆得罪,獨彥博勿問。尋加司徒。

元豐三年,拜太尉,復判河南。於是王同老言至和中議儲嗣事,彥博適入朝,神宗問之,彥博以前對英宗者復於帝曰:「先帝天命所在,神器有歸,實仁祖知子之明,慈聖擁佑之力,臣等何功?」帝曰:「雖云天命,亦繫人謀。卿深厚不伐善,陰德如丙吉,真定策社稷臣也。」彥博曰:「如周勃、霍光,是為定策。自至和以來,中外之臣獻言甚眾,臣等雖嘗有請,弗果行。其後韓琦等訖就大事,蓋琦功也。」帝曰:「發端為難,是時仁祖意已定,嘉祐之末,止申前詔爾。正如丙吉、霍光,不相掩也。」遂加彥博兩鎮節度使,辭不拜。將行,賜宴瓊林苑,兩遣中謁者遺詩祖道,當世榮之。

王中正經制邊事,所過稱受密旨募禁兵,將之而西。彥博以無詔拒之,中正亦不敢募而去。久之,請老,以太師致仕,居洛陽。元祐初,司馬光薦彥博宿德元老,宜起以自輔。宣仁后將用為三省長官,而言事者以為不可,及命平章軍國重事,六日一朝,一月兩赴經筵,恩禮甚渥。然彥博無歲不求退,居五年,復致仕。紹聖初,章惇秉政,言者論彥博朋附司馬光,詆毀先烈,降太子少保。卒,年九十二。崇寧中,預元祐黨籍。後特命出籍,追復太師,諡曰忠烈。

彥博逮事四朝,任將相五十年,名聞四夷。元祐間,契丹使耶律永昌、劉霄來聘,蘇軾館客,與使入覲,望見彥博於殿門外,卻立改容曰:「此潞公也邪?」問其年,曰:「何壯也!?軾曰:「使者見其容,未聞其語。其綜理庶務,雖精練少年有不如;其貫穿古今,雖專門名家有不逮。」使者拱手曰:「天下異人也。」既歸洛,西羌首領溫溪心有名馬,請於邊吏,願以饋彥博,詔許之。其為外國所敬如此。

彥博雖窮貴極富,而平居接物謙下,尊德樂善,如恐不及。其在洛也,洛人邵雍、程灝兄弟皆以道自重,賓接之如布衣交。與富弼、司馬光等十三人,用白居易九老會故事,置酒賦詩相樂,序齒不序官,為堂,繪像其中,謂之「洛陽耆英會」,好事者莫不慕之。神宗導洛通汴,而主者遏絕洛水,不使入城中,洛人頗患苦之。彥博因中使劉惟簡至洛,語其故,惟簡以聞。詔令通行如初,遂為洛城無窮之利。

彥博八子,皆歷要官。第六子及甫,初以大理評事直史館,與邢恕相善。元祐初,為吏部員外郎,以直龍圖閣知同州。彥博平章軍國,及甫由右司員外郎引嫌改衛尉、光祿少卿。彥博再致仕,及甫知河陽,召為太僕卿,權工部侍郎,罷為集賢殿修撰、提舉明道宮。蔡渭、邢恕持及甫私書造梁燾、劉摯之謗,逮詣詔獄,及甫有憾於元祐,從而實之,亦坐奪職。未幾,復之,卒。

論曰:國家當隆盛之時,其大臣必有耆艾之福,推其有餘,足芘當世。富弼再盟契丹,能使南北之民數十年不見兵革。仁人之言,其利博哉!文彥博立朝端重,顧盼有威,遠人來朝,仰望風采,其德望固足以折衝禦侮於千里之表矣。至於公忠直亮,臨事果斷,皆有大臣之風,又皆享高壽於承平之秋。至和以來,建是大計,功成退居,朝野倚重。熙、豐而降,弼、彥博相繼衰老,憸人無忌,善類淪胥,而宋業衰矣!「書」曰:「番番良士,膂力既愆,我尚有之。」豈不信然哉!

「陛下即位之初,邪臣納說圖任之際,聽受失宜,上誤聰明,浸成禍患。今上自輔臣,下及多士,畏禍圖利,習成敝風,忠詞讜論,無復上達。臣老病將死,尚何顧求?特以不忍上負聖明,輒傾肝膽,冀哀憐愚忠,曲垂採納。

去年永樂之役,兵民死亡者數十萬。今久戍未解,百姓困窮,豈諱過恥敗,不思救禍之時乎?天地至仁,寧與羌夷校曲直勝負?願歸其侵地,休兵息民,使關、陝之間,稍遂生理。兼陝西再團保甲,又葺教場,州縣奉行,勢侔星火,人情惶駭,難以復用,不若寢罷以綏懷之。臣之所陳,急於濟事。若夫要道,則在聖人所存,與所用之人君子、小人之辨耳。陛下審觀天下之勢,豈以為無足慮邪?」
  1. 宋史/卷312·卷三百十二 列傳第七十一
  2. 宋史/卷311·卷三百十一 列傳第七十
  3. 宋史/卷310·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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