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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卷60·列傳第二十 范泰 王准之 王韶之 荀伯子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書
發佈: 2024年12月12日
建立: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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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泰字伯倫,順陽山陰人也。

泰初為太學博士,衞將軍謝安、驃騎將軍會稽王道子二府參軍。荊州刺史王忱,泰外弟也,請為天門太守。忱嗜酒,醉輒累旬,及醒,則儼然端肅。泰謂忱曰:「酒雖會性,亦所以傷生。游處以來,常欲有以相戒,當卿沈湎,措言莫由,及今之遇,又無假陳說。」忱嗟嘆久之,曰:「見規者眾矣,未有若此者也。」或問忱曰:「范泰何如謝邈?」忱曰:「茂度慢。」又問:「何如殷覬?」忱曰:「伯通易。」

義旗建,國子博士。司馬休之為冠軍將軍、荊州刺史,以泰為長史、南郡太守。又除長沙相,散騎常侍,並不拜。入為黃門郎,御史中丞。坐議殷祠事謬,白衣領職。出為東陽太守。盧循之難,泰預發兵千人,開倉給稟,高祖加泰振武將軍。明年,遷侍中,尋轉度支尚書。時僕射陳郡謝混,後進知名,高祖嘗從容問混:「泰名輩可以比誰?」對曰:「王元太一流人也。」徙為太常。初,司徒道規無子,養太祖,及薨,以兄道憐第二子義慶為嗣。高祖以道規素愛太祖,又令居重。道規追封南郡公,應以先華容縣公賜太祖。泰議曰:「公之友愛,即心過厚。禮無二嗣,義隆宜還本屬。」從之。轉大司馬左長史,右衞將軍,加散騎常侍。復為尚書,常侍如故。兼司空,與右僕射袁湛授宋公九錫,隨軍到洛陽。高祖還彭城,與共登城,泰有足疾,特命乘轝。泰好酒,不拘小節,通率任心,雖在公坐,

高祖受命,拜金紫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明年,議建國學,以泰領國子祭酒。泰上表曰:

時學竟不立。

時言事者多以錢貨減少,國用不足,欲悉市民銅,更造五銖錢。泰又諫曰:

景平初,加位特進。明年致仕,解國子祭酒。少帝在位,多諸愆失,上封事極諫,曰:

少帝雖不能納,亦不加譴。

徐羨之、傅亮等與泰素不平,及廬陵王義真、少帝見害,泰謂所親曰:「吾觀古今多矣,未有受遺顧託,而嗣君見殺,賢王嬰戮者也。」

元嘉二年,表賀元正,并陳旱災,曰:

遂輕舟遊東陽,任心行止,不關朝廷。有司劾奏之,太祖不問也。

時太祖雖當陽親覽,而羨之等猶秉重權,復上表曰:「伏承廬陵王已復封爵,猶未加贈。陛下孝慈天至,友于過隆,伏揆聖心,已自有在。但司契以不唱為高,冕旒以因寄成用。臣雖言不足採,誠不亮時,但猥蒙先朝忘醜之眷,復沾廬陵矜顧之末,息晏委質,有兼常欵,契闊戎陣,顛狽艱危,厚德無報,授令路絕,此老臣兼不能自已者也。朽謝越局,無所逃刑。」泰諸子禁之,表竟不奏。

三年,羨之等伏誅,進位侍中、左光祿大夫、國子祭酒,領江夏王師,特進如故。上以泰先朝舊臣,恩禮甚重,以有脚疾,起居艱難,宴見之日,特聽乘轝到坐。累陳時事,上每優容之。

其年秋旱蝗,又上表曰:

書奏,上乃原謝晦婦女。

時司徒王弘輔政,泰謂弘曰:「天下務廣,而權要難居,卿兄弟盛滿,當深存降挹。彭城王,帝之次弟,宜徵還入朝,共參朝政。」弘納其言。

時旱災未已,加以疾疫,泰又上表曰:「頃亢旱歷時,疾疫未已,方之常災,實為過差,古以為王澤不流之徵。陛下昧旦臨朝,無懈治道,躬自菲薄,勞心民庶,以理而言,不應致此。意以為上天之於賢君,正自殷懃無已。陛下同規禹、湯引百姓之過,言動于心,道敷自遠。桑穀生朝而殞,熒惑犯心而退,非唯消災弭患,乃所以大啟聖明,靈雨立降,百姓改瞻,應感之來,有同影響。陛下近當仰推天意,俯察人謀,升平之化,尚存舊典,顧思與不思,行與不行耳。大宋雖揖讓受終,未積有虞之道,先帝登遐之日,便是道消之初。至乃嗣主被殺,哲藩嬰禍,九服徘徊,有心喪氣,佐命託孤之臣,俄為戎首。天下蕩蕩,王道已淪,自非神英,撥亂反正,則宗社非復宋有。革命之與隨時,其義尤大。是以古今異用,循方必壅,大道隱於小成,欲速或未必達。深根固蔕之術,未洽於愚心,是用猖狂妄作而不能緘默者也。臣既頑且鄙,不達治宜,加之以篤疾,重之以惛耄,言或非言而復不能無言,陛下錄其一毫之誠,則臣不知厝身之所。」

泰博覽篇籍,好為文章,愛奬後生,孜孜無倦。撰古今善言二十四篇及文集傳於世。暮年事佛甚精,於宅西立祇洹精舍。五年,卒,時年七十四。追贈車騎將軍,侍中、特進、王師如故。諡曰宣侯。

長子昂,早卒。次子暠,宜都太守。次晏,侍中、光祿大夫。次曄,太子詹事,謀反伏誅,自有傳。少子廣淵,善屬文,世祖撫軍諮議參軍,領記室,坐曄事從誅。

王准之字元曾,

准之兼明禮傳,贍於文辭。起家為本國右常侍,桓玄大將軍行參軍。玄篡位,以為尚書祠部郎。義熙初,又為尚書中兵郎,遷參高祖車騎中軍軍事,丹陽丞,中軍太尉主簿,出為山陰令,有能名。預討盧循功,封都亭侯。又為高祖鎮西、平北、太尉參軍,尚書左丞,本郡大中正。宋臺建,除御史中丞,為僚友所憚。准之父訥之、祖臨之、曾祖彪之至准之,四世居此職。准之嘗作五言,范泰謿之曰:「卿唯解彈事耳。」准之正色答:「猶差卿世載雄狐。」坐世子右衞率謝靈運殺人不舉免官。

高祖受命,拜黃門侍郎。永初二年,

遷司徒左長史,出為始興太守。元嘉二年,為江夏王義恭撫軍長史、歷陽太守,行州府之任,綏懷得理,軍民便之。尋入為侍中。明年,徙為都官尚書,改領吏部。性峭急,頗失縉紳之望。出為丹陽尹。准之究識舊儀,問無不對,時大將軍彭城王義康錄尚書事,每歎曰:「何須高論玄虛,正得如王准之兩三人,天下便治矣。」然寡乏風素,不為時流所重。撰儀注,朝廷至今遵用之。十年,卒,時年五十六。追贈太常。子興之,

王韶之字休泰,琅邪臨沂人也。曾祖廙,晉驃騎將軍。祖羨之,鎮軍掾。父偉之,本國郎中令。

韶之家貧,父為烏程令,因居縣境。好史籍,博涉多聞。初為衞將軍謝琰行參軍。偉之少有志尚,當世詔命表奏,輒自書寫,太元、隆安時事,

高祖受禪,加驍騎將軍,本郡中正,黃門如故,西省職解,復掌宋書。有司奏東冶士朱道民禽三叛士,依例放遣,韶之啟曰:「尚書金部奏事如右,斯誠檢忘一時權制,

韶之為晉史,序王珣貨殖,王廞作亂。珣子弘,廞子華,並貴顯,韶之懼為所陷,深結徐羨之、傅亮等。少帝即位,遷侍中,驍騎如故。景平元年,

荀伯子,潁川潁陰人也。祖羨,驃騎將軍。父猗,祕書郎。

伯子少好學,博覽經傳,而通率好為雜戲,遨遊閭里,故以此失清塗。解褐為駙馬都尉,奉朝請,員外散騎侍郎。著作郎徐廣重其才學,舉伯子及王韶之並為佐郎,助撰晉史及著桓玄等傳。遷尚書祠部郎。

義熙九年,上表曰:「臣聞咎繇亡後,臧文以為深歎;伯氏奪邑,管仲所以稱仁。功高可百世不泯,濫賞無崇朝宜許。故太傅鉅平侯祜,明德通賢,宗臣莫二,勳參佐命,功成平吳,而後嗣闕然,烝嘗莫寄。漢以蕭何元功,故絕世輒紹。愚謂鉅平之封,宜同酇國。故太尉廣陵公陳准,黨翼孫秀,禍加淮南,竊饗大國,因罪為利。值西朝政刑失裁,中興復因而不奪。今王道惟新,豈可不大判臧否,謂廣陵之國,宜在削除。故太保衞瓘本爵蕭陽縣公,

前散騎常侍江夏公衞璵上表自陳曰:「臣乃祖故太保瓘,於魏咸熙之中,太祖文皇帝為元輔之日,封蕭陽侯,大晉受禪,進爵為公,歷位太保,總錄朝政。于時賈庶人及諸王用事,忌瓘忠節,故楚王瑋矯詔致禍。前朝以瓘秉心忠正,加以伐蜀之勳,故追封蘭陵郡公。永嘉之中,東海王越食蘭陵,換封江夏,戶邑如舊。臣高祖散騎侍郎璪,瓘之嫡孫,

伯子為世子征虜功曹,國子博士。妻弟謝晦薦達之,入為尚書左丞,出補臨川內史。車騎將軍王弘稱之曰:「沈重不華,有平陽侯之風。」伯子常自矜廕籍之美,謂弘曰:「天下膏粱,唯使君與下官耳。宣明之徒,不足數也。」遷散騎常侍,本邑大中正。又上表曰:「伏見百官位次,陳留王在零陵王上,臣愚竊以為疑。昔武王剋殷,封神農之後於焦,黃帝之後於祝,帝堯之後於薊,帝舜之後於陳,夏後於𣏌,殷後於宋。𣏌、陳並為列國,而薊、祝、焦無聞焉。斯則褒崇所承,優於遠代之顯驗也。是以春秋次序諸侯,宋居𣏌、陳之上。考之近世,事亦有徵。晉泰始元年,詔賜山陽公劉康子弟一人爵關內侯,衞公姬署、宋侯孔紹子一人駙馬都尉。又泰始三年,太常上博士劉憙等議,稱衞公署於大晉在三恪之數,應降稱侯。臣以零陵王位宜在陳留之上。」從之。

遷太子僕,御史中丞,莅職懃恪,有匪躬之稱,立朝正色,外內憚之。凡所奏劾,莫不深相謗毀,或延及祖禰,示其切直,又頗雜謿戲,故世人以此非之。出補司徒左長史,東陽太守。元嘉十五年,卒官,時年六十一。文集傳於世。

子赤松,為尚書左丞,

伯子族弟昶字茂祖,與伯子絕服五世。元嘉初,以文義至中書郎。昶子萬秋字元寶,亦用才學自顯。世祖初,為晉陵太守。坐於郡立華林閣,置主書、主衣,下獄免。前廢帝末,為御史中丞,卒官。

史臣曰:夫令問令望,詩人所以作詠;有禮有法,前謨以之垂美。荀、范、二王,雖以學義自顯,而在朝之譽不弘,蓋由才有餘而智未足也,惜矣哉。

臣聞風化興於哲王,教訓表於至世。至說莫先講習,甚樂必寄朋來。古人成童入學,易子而教,尋師無遠,負糧忘艱,安親光國,莫不由此。若能出不由戶,則斯道莫從。是以明詔爰發,已成渙汗,學制既下,遠近遵承。臣之愚懷,少有未達。今惟新告始,盛業初基,天下改觀,有志景慕。而置生之制,取少停多,開不來之端,非一塗而已。臣以家推國,則知所聚不多,恐不足以宣大宋之風,弘濟濟之美。臣謂合選之家,雖制所未達,父兄欲其入學,理合開通,雖小違晨昏,所以大弘孝道。不知春秋,則所陷或大,故趙盾忠而書弒,許子孝而得罪,以斯為戒,可不懼哉。十五志學,誠有其文,若年降無幾,而深有志尚者,何必限以一格,而不許其進邪。揚烏豫玄,實在弱齒;五十學易,乃無大過。

昔中朝助教,亦用二品。潁川陳載已辟太保掾,而國子取為助教,即太尉准之弟。

會今生到有期,而學校未立。覆簣實望其速,回轍已淹其遲。事有似賒而宜急者,殆此之謂。古人重寸陰而賤尺璧,其道然也。

流聞將禁私銅,以充官銅,民雖失器,終於獲直,國用不足,其利實多。臣愚意異,不寧寢默。臣聞治國若烹小鮮,拯敝莫若務本。百姓不足,君孰與足。未有民貧而國富,本不足而末有餘者也。故囊漏貯中,識者不吝;反裘負薪,存毛實難。王者不言有無,諸侯不言多少,食祿之家,不與百姓爭利。故拔葵所以明治,織蒲謂之不仁,是以貴賤有章,職分無爽。

今之所憂,在農民尚寡,倉廩未充,轉運無已,資食者眾,家無私積,難以禦荒耳。夫貨存貿易,不在少多,昔日之貴,今者之賤,彼此共之,其揆一也。但令官民均通,則無患不足。若使必資貨廣以收國用者,則龜貝之屬,自古所行。尋銅之為器,在用也博矣。鍾律所通者遠,機衡所揆者大。夏鼎負圖,實冠眾瑞,晉鐸呈象,亦啟休徵。器有要用,則貴賤同資;物有適宜,則家國共急。今毀必資之器,而為無施之錢,於貨則功不補勞,在用則君民俱困,校之以實,損多益少。陛下勞謙終日,無倦庶務,以身率物,勤素成風,而頌聲不作,版、渭不至者,良由基根未固,意在遠略。伏願思可久之道,賒欲速之情,弘山海之納,擇芻收之說,則嘉謀日陳,聖慮可廣。其亡存心,然後苞桑可繫。愚誠一至,用忘寢食。

伏聞陛下時在後園,頗習武備,鼓鞞在宮,聲聞于外,黷武掖庭之內,諠譁省闥之間,不聞將帥之臣,統御之主,非徒不足以威四夷,祇生遠近之怪。近者東寇紛擾,皆欲伺國瑕隙,今之吳會,寧過二漢關、河,根本既搖,于何不有。如水旱成災,役夫不息,無寇而戒,為費漸多。河南非復國有,羯虜難以理期,此臣所以用忘寢食,而干非其位者也。陛下踐阼,委政宰臣,實同高宗諒闇之美。而更親狎小人,不免近習,懼非社稷至計,經世之道。王言如絲,其出如綸,下觀而化,疾於影響。伏願陛下思弘古道,式遵遺訓,從理無滯,任賢勿疑,如此則天下歸德,宗社惟永。書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臣蒙先朝過遇,陛下殊私,實欲盡心竭誠,少報萬分,而惛耄已及,百疾互生,便為永違聖顏,無復自盡之路,貪及視息,陳其狂瞽。陛下若能哀其所請,留心覽察,則臣夕殞于地,無恨九泉。

元正改律,品物惟新。陛下藉日新以畜德,仰乾元以履祚,吉祥集室,百福來庭。頃旱魃為虐,亢陽愆度,通川燥流,異井同竭。老弱不堪遠汲,貧寡單於負水。租輸既重,賦稅無降,百姓怨咨。臣年過七十,未見此旱。陰陽并隔,則和氣不交,豈惟凶荒,必生疾疫,其為憂虞,不可備序。

雩禜之典,以誠會事,巫祝常祈,罕能有感,上天之譴,不可不察。漢東海枉殺孝婦,亢旱三年,及祭其墓,澍雨立降,歲以有年。是以衞人伐邢,師興而雨。伏願陛下式遵遠猷,思隆高構,推忠恕之愛,矜寃枉之獄,遊心下民之瘼,厝思幽冥之紀。令謗木豎闕,諫鼓鳴朝,察芻牧之言,總統御之要。如此,則苞桑可繫,危幾無兆。斯而災害不消,未之有也。故夏禹引百姓之罪,殷湯甘萬方之過,太戊資桑穀以進德,宋景藉熒惑以修善,斯皆因敗以轉成,往事之昭晰也。循末俗者難為風,就正路者易為雅。臣疾患日篤,夕不謀朝,會及歲慶,得一聞達,微誠少亮,無恨泉壤,永違聖顏,拜表悲咽。

陛下昧旦丕顯,求民之瘼,明斷庶獄,無倦政事,理出羣心,澤謠民口,百姓翕然,皆自以為遇其時也。災變雖小,要有以致之。守宰之失,臣所不能究,上天之譴,臣所不敢誣。有蝗之處,縣官多課民捕之,無益於枯苗,有傷於殺害。臣聞桑穀時亡,無假斤斧,楚昭仁愛,不禜自瘳,卓茂去無知之蟲,宋均囚有異之虎,蝗生有由,非所宜殺。石不能言,星不自隕,春秋之旨,所宜詳察。

禮婦人有三從之義,而無自專之道,周書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女人被宥,由來尚矣。

禮春夏教詩,無一而闕也。臣近侍坐,聞立學當在入年。陛下經略粗建,意存民食,入年則農功興,農功興則田里闢,入秋治庠序,入冬集遠生,二塗並行,事不相害。夫事多以淹稽為戒,不遠為患,任臣學官,竟無微績,徒墜天施,無情自處。臣之區區,不望目覩盛化,竊慕子囊城郢之心,庶免荀偃不瞑之恨。臣比陳愚見,便是都無可採,徒煩天聽,愧怍反側。

宋書/卷59·列傳第十九 殷淳 張暢 何偃 江智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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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宋書
發佈: 2024年12月12日
建立: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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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淳 張暢 何偃 江智淵

殷淳字粹遠,陳郡長平人也。曾祖融,祖允,並晉太常。父穆,以和謹致稱,歷顯官,自五兵尚書為高祖相國左長史。及受禪,轉散騎常侍,國子祭酒,復為五兵尚書,吳郡太守。太祖即位,為金紫光祿大夫,領竟陵王師,遷護軍,又遷特進、右光祿大夫,領始興王師。元嘉十五年卒官,時年六十,諡曰元子。

淳少好學,有美名。少帝景平初,為祕書郎,衡陽王文學,祕書丞,中書黃門侍郎。淳居黃門為清切,下直應留下省,以父老特聽還家。高簡寡慾,早有清尚,愛好文義,未嘗違捨。在祕書閣撰四部書目凡四十卷,行於世。元嘉十一年卒,時年三十二,朝廷痛惜之。

子孚,有父風。世祖大明末,為始興相。官至尚書吏部郎,順帝撫軍長史。

淳弟沖字希遠,歷中書黃門郎,坐議事不當免。復為太子中庶子,尚書吏部郎,御史中丞,有司直之稱。出為吳興太守,入為度支尚書。元凶妃即淳女,而沖在東宮為劭所知遇,劭弒立,以為侍中、護軍,遷司隸校尉。沖有學義文辭,劭使為尚書符,罪狀世祖,亦為劭盡力。世祖剋京邑,賜死。

沖弟淡字夷遠,亦歷黃門吏部郎,太子中庶子,領步兵校尉。大明世,以文章見知,為當時才士。

張暢字少微,吳郡吳人,吳興太守邵兄子也。父褘,少有孝行,歷宦州府,為琅邪王國郎中令。從琅邪王至洛。還京都,高祖封藥酒一甖付褘,使密加酖毒。褘受命,既還,於道自飲而卒。

暢少與從兄敷、演、敬齊名,

世祖鎮彭城,暢為安北長史、沛郡太守。元嘉二十七年,索虜托跋燾南侵,太尉江夏王義恭總統諸軍,出鎮彭、泗。時燾親率大眾,已至蕭城,去彭城十數里。彭城眾力雖多,而軍食不足,義恭欲棄彭城南歸,計議彌日不定。時歷城眾少食多,安北中兵參軍沈慶之建議,欲以車營為函箱陣,精兵為外翼,奉二王及妃媛直趨歷城;分兵配護軍蕭思話留守。太尉長史何勗不同,欲席卷奔鬱洲,自海道還京都。義恭去意已判,唯二議未決,更集羣僚謀之。眾咸遑擾,莫有異議。暢曰:「若歷城、鬱洲有可致之理,下官敢不高讚。今城內乏食,百姓咸有走情,但以關扃嚴固,欲去莫從耳。若一旦動脚,則各自散走,欲至所在,何由可得。今軍食雖寡,朝夕猶未窘罄,量其欲盡,臨時更為諸宜,豈有捨萬安之術,而就危亡之道。若此計必用,下官請以頸血汗公馬蹄!」世祖既聞暢議,謂義恭曰:「阿父既為總統,去留非所敢干。道民忝為城主,而損威延寇,其為愧恧,亦已深矣。委鎮奔逃,實無顏復奉朝廷,

時太祖遣員外散騎侍郎徐爰乘驛至彭城取米穀定最,爰既去,城內遣騎送之。燾聞知,即遣數百騎急追,爰已過淮,僅得免。初爰去,城內聞虜遣追,慮爰見禽,失米最,虜知城內食少,

燾始至,仍登城南亞父冢,於戲馬臺立氈屋。先是,燾未至,世祖遣將馬文恭向蕭城,為虜所破,文恭走得免,隊主蒯應見執。至小市門曰:「魏主致意安北,遠來疲乏,若有甘蔗及酒,可見分。」時防城隊主梁法念答曰:「當為啟聞。」應乃自陳蕭城之敗。又問應:「虜主自來不?」曰:「來。」問:「今何在?」應舉手指西南。又曰:「士馬多少?」答云:「四十餘萬。」法念以燾語白世祖,世祖遣人答曰:「知行路多乏,今付酒二器,甘蔗百挺。聞彼有駱駝,可遣送。」

明旦,燾又自上戲馬臺,復遣使至小市門曰:「魏主致意安北,安北可暫出門,欲與安北相見。我亦不攻此城,安北何勞苦將士在城上。又騾、驢、駱駝,是北國所出,今遣送,并致雜物。」又語小市門隊主曰:「既有餉物,君可移度南門受之。」燾送駱駝、騾、馬及貂裘、雜飲食,既至南門,門先閉,請籥未出。暢於城上視之,虜使問:「是張長史邪?」暢曰:「君何得見識?」虜使答云:「君聲名遠聞,足使我知。」暢因問虜使姓,答云:「我是鮮卑,無姓。且道亦不可。」暢又問:「君居何任?」答云:「鮮卑官位不同,不可輒道,然亦足與君相敵耳。」虜使復問:「何為怱怱杜門絕橋?」暢答曰:「二王以魏主營壘未立,將士疲勞,此精甲十萬,人思致命,恐輕相凌踐,故且閉城耳。待彼休息士馬,然後共治戰場,剋日交戲。」虜使曰:「君當以法令裁物,何用發橋,復何足以十萬誇人。我亦有良馬逸足,若雲騎四集,亦可以相拒。」暢曰:「侯王設嶮,何但法令而已邪。我若誇君,當言百萬。所以言十萬者,政二王左右素所畜養者耳。此城內有數州士庶,二徒營伍,

既開門,暢屏却人仗,出對孝伯,并進餉物。虜使云:「貂裘與太尉,駱駝、騾與安北,蒲陶酒雜飲,叔姪共嘗。」燾又乞酒并甘橘。暢宣世祖問:「致意魏主,知欲相見,常遲面寫。但受命本朝,過蒙藩任,人臣無境外之交,恨不暫悉。且城守備防,邊鎮之常,但悅以使之,故勞而無怨耳。太尉、鎮軍得所送物,魏主意,知復須甘橘,今並付如別。太尉以北土寒鄉,皮絝褶脫是所須,今致魏主。螺杯、雜粽,南土所珍,鎮軍今以相致。」此信未去,燾復遣使令孝伯傳語曰:「魏主有詔語太尉、安北,近以騎至,車兩在後,今端坐無為,有博具可見借。」暢曰:「博具當為申啟。但向語二王,已非遜辭,且有詔之言,政可施於彼國,何得稱之於此。」孝伯曰:「詔之與語,朕之與我,並有何異。」暢曰:「若辭以通,可如來談;既言有所施,則貴賤有等。向所稱詔,非所敢聞。」孝伯又曰:「太尉、安北是人臣與非?」暢曰:「是也。」孝伯曰:「隣國之君,何為不稱詔於隣國之臣?」暢曰:「君之此稱,尚不可聞於中華,況在諸王之貴,而猶曰隣國之君邪。」孝伯曰:「魏主言太尉、鎮軍並皆年少,分闊南信,

燾又遣人云:「魏主致意安北,程天祚一介常人,誠知非宋朝之美,近於汝陽身被九創,落在溵水,

虜尋攻彭城南門,并放火,暢躬自前戰,身先士卒。及燾自瓜步北走,經彭城下過,遣人語城內:「食盡且去,須麥熟更來。」義恭大懼,閉門不敢追。虜期又至,議欲芟麥剪苗,

時虜聲云當出襄陽,故以暢為南譙王義宣司空長史、南郡太守。又欲暢代劉興祖為青州及彭城都督,並不果。

三十年,元凶弒逆,義宣發哀之日,即便舉兵,暢為元佐,位居僚首,

復起為都官尚書,轉侍中,代子淹領太子右衞率。孝建二年,出為會稽太守。大明元年,卒官,時年五十。顏竣表世祖:「張暢遂不救疾。東南之秀,蚤樹風範,聞問悽愴,深切常懷。」諡曰宣子。暢愛弟子輯,臨終遺命與輯合墳。

子浩,官至義陽王昶征北諮議參軍。

浩弟淹,世祖南中郎主簿。世祖即位,為黃門郎,封廣晉縣子,食邑五百戶。太子右衞率,東陽太守。逼郡吏燒臂照佛,民有罪使禮佛,動至數千拜。免官禁錮。起為光祿勳,臨川內史。太宗泰始初,與晉安王子勛同逆,率眾至鄱陽,軍敗見殺。

暢弟悅,亦有美稱。歷中書吏部郎,侍中,臨海王子頊前軍長史、南郡太守。晉安王子勛建偽號於尋陽,召為吏部尚書,與鄧琬共輔偽政。事敗,殺琬歸降,事在琬傳。復為太子庶子,仍除巴陵王休若衞軍長史、襄陽太守。四年,即代休若為雍州刺史、寧遠將軍。復為休若征西長史、南郡太守。六年,太宗於巴郡置三巴校尉,以悅補之,加持節、輔師將軍,領巴郡太守。未拜,卒。

何偃字仲弘,廬江灊人,司空尚之中子也。州辟議曹從事,舉秀才,除中軍參軍,臨川王義慶平西府主簿。召為太子洗馬,不拜。元嘉十九年,為丹陽丞,除廬陵王友,太子中舍人,中書郎,太子中庶子。時義陽王昶任東官,使偃行義陽國事。

二十九年,太祖欲更北伐,訪之羣臣,偃議曰:「內幹胡法宗宣詔,逮問北伐。伏計賊審有殘禍,犬羊易亂,殲殄非難,誠如天旨。今雖廟算無遺,而士未精習。緣邊鎮戍,充實者寡,邊民流散,多未附業。控引所資,取給根本。虧根本以殉邊患,宜動必不剋。

元凶弒立,以偃為侍中,掌詔誥。時尚之為司空、尚書令,偃居門下,父子並處權要,時為寒心;而尚之及偃善攝機宜,曲得時譽。會世祖即位,任遇無改,除大司馬長史,遷侍中,領太子中庶子。時責百官讜言,偃以為:「宜重農卹本,并官省事,考課以知能否,增俸以除吏姦。責成良守,久於其職。都督刺史,宜別其任。」

改領驍騎將軍,親遇隆密,有加舊臣。轉吏部尚書。尚之去選未五載,偃復襲其迹,世以為榮。侍中顏竣至是始貴,與偃俱在門下,以文義賞會,相得甚歡。竣自謂任遇隆密,宜居重大,而位次與偃等未殊,意稍不悅。及偃代竣領選,竣愈憤懣,與偃遂有隙。竣時勢傾朝野,偃不自安,遂發心悸病,意慮乖僻,上表解職,告醫不仕。

時上長女山陰公主愛傾一時,配偃子戢。素好談玄,注莊子消搖篇傳於世。

大明二年,卒官,時年四十六。世祖與顏竣詔曰:「何偃遂成異世,美志長往。與之周旋,重以姻媾,臨哭傷怨,良不能已。往矣如何!宜贈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本官如故。」諡曰靖子。子戢,昇明末,為相國左長史。

江智淵,濟陽考城人,湘州刺史夷弟子。父僧安,太子中庶子。

智淵初為著作郎,江夏王義恭太尉行參軍,太子太傅主簿,隨王誕後軍參軍。世父夷有盛名,夷子湛又有清譽,父子並貴達,智淵父少無名問,湛禮敬甚簡,智淵常以為恨,自非節歲,不入湛門。及為隨王誕佐,在襄陽,誕待之甚厚。時諮議參軍謝莊、府主簿沈懷文並與智淵友善。懷文每稱之曰:「人所應有盡有,人所應無盡無者,其江智淵乎。」元嘉末,除尚書庫部郎。時高流官序,不為臺郎,智淵門孤援寡,獨有此選,意甚不說,固辭不肯拜。竟陵王誕復版為驃騎參軍,

智淵愛好文雅,詞采清贍,世祖深相知待,恩禮冠朝。上燕私甚數,多命羣臣五三人游集,智淵常為其首。同侶未及前,輒獨蒙引進,智淵每以越眾為慚,未嘗有喜色。每從游幸,與羣僚相隨,見傳詔馳來,知當呼己,聳動愧恧,形於容貌,論者以此多之。

遷驍騎將軍,尚書吏部郎。上每酣宴,輒詬辱羣臣,并使自相嘲訐,以為歡笑。智淵素方退,漸不會旨。嘗使以王僧朗嘲戲其子景文,智淵正色曰:「恐不宜有此戲。」上怒曰:「江僧安癡人,癡人自相惜。」智淵伏席流涕,由此恩寵大衰。出為新安王子鸞北中郎長史、南東海太守,加拜寧朔將軍,行南徐州事。初,上寵姬宣貴妃殷氏卒,使羣臣議諡,智淵上議曰「懷」。上以不盡嘉號,甚銜之。後車駕幸南山,乘馬至殷氏墓,羣臣皆騎從,上以馬鞭指墓石柱謂智淵曰:「此上不容有懷字!」智淵益惶懼。大明七年,以憂卒,時年四十六。

子季筠,太子洗馬,早卒。後廢帝即位,以后父,追贈金紫光祿大夫。季筠妻王,平望鄉君。

智淵兄子概早孤,養之如子。概歷黃門吏部郎,侍中,武陵王北中郎長史、南東海太守,行南徐州事。後廢帝元徽中卒。

史臣曰:夫將帥者,御眾之名;士卒者,一夫之用。坐談兵機,制勝千里,安在乎蒙楯前驅,履腸涉血而已哉。山濤之稱羊祜曰:「大將雖不須筋力,軍中猶宜強健。」以此為言,則叔子之幹力弱矣。杜預文士儒生,射不能穿札,身未嘗跨馬,一朝統大眾二十餘萬,為平吳都督。

宋書/卷58·列傳第十八 王惠 謝弘微 王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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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字令明,琅邪臨沂人,太保弘從祖弟也。祖劭,車騎將軍。父默,左光祿大夫。

惠幼而夷簡,為叔父司徒謐所知。恬靜不交遊,未嘗有雜事。陳郡謝瞻才辯有風氣,嘗與兄弟羣從造惠,談論鋒起,文史間發,惠時相酬應,言清理遠,瞻等慚而退。高祖聞其名,以問其從兄誕,

少帝即位,以蔡廓為吏部尚書,不肯拜,乃以惠代焉。惠被召即拜,未嘗接客,人有與書求官者,得輒聚置閣上,及去職,印封如初時。談者以廓之不拜,惠之即拜,雖事異而意同也。兄鑒,頗好聚斂,廣營田業,惠意甚不同,謂鑒曰:「何用田為?」鑒怒曰:「無田何由得食!」惠又曰:「亦復何用食為。」其標寄如此。元嘉三年,卒,時年四十二。追贈太常。無子。

謝弘微,陳郡陽夏人也。祖韶,車騎司馬。父思,

童幼時,精神端審,時然後言。所繼叔父混名知人,見而異之,謂思曰:「此兒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年十歲出繼。所繼父於弘微本緦麻,親戚中表,素不相識,率意承接,皆合禮衷。義熙初,襲峻爵建昌縣侯。弘微家素貧儉,而所繼豐泰,唯受書數千卷,國吏數人而已,遺財祿秩,一不關豫。混聞而驚歎,謂國郎中令漆凱之曰:「建昌國祿,本應與北舍共之,國侯既不措意,今可依常分送。」弘微重違混言,乃少有所受。

混風格高峻,少所交納,唯與族子靈運、瞻、曜、弘微並以文義賞會。嘗共宴處,居在烏衣巷,故謂之烏衣之遊,混五言詩所云「昔為烏衣遊,戚戚皆親姪」者也。

晉世名家身有國封者,起家多拜員外散騎侍郎,弘微亦拜員外散騎,琅邪王大司馬參軍。

義熙八年,混以劉毅黨見誅,妻晉陵公主改適琅邪王練,公主雖執意不行,而詔其與謝氏離絕,公主以混家事委之弘微。混仍世宰輔,一門兩封,田業十餘處,僮僕千人,唯有二女,年數歲。弘微經紀生業,事若在公,一錢尺帛出入,皆有文簿。遷通直郎。高祖受命,晉陵公主降為東鄉君,以混得罪前代,東鄉君節義可嘉,聽還謝氏。自混亡,至是九載,而室宇修整,倉廩充盈,門徒業使,不異平日,田疇墾闢,有加於舊。東鄉君嘆曰:「僕射平生重此子,可謂知人。僕射為不亡矣。」中外姻親,道俗義舊,見東鄉之歸者,入門莫不歎息,或為之涕流,感弘微之義也。性嚴正,舉止必循禮度,事繼親之黨,恭謹過常。伯叔二母,歸宗兩姑,晨夕瞻奉,盡其誠敬。內或傳語通訊,輒正其衣冠。婢僕之前,不妄言笑,由是尊卑小大,敬之若神。

太祖鎮江陵,宋初封宜都王,以琅邪王球為友,弘微為文學。母憂去職,居喪以孝稱,服闋踰年,菜蔬不改。除鎮西諮議參軍。太祖即位,為黃門侍郎,與王華、王曇首、殷景仁、劉湛等號曰五臣。遷尚書吏部郎,參預機密。尋轉右衞將軍。諸故吏臣佐,並委弘微選擬。居身清約,器服不華,而飲食滋味,盡其豐美。

兄曜歷御史中丞,彭城王義康驃騎長史,元嘉四年卒。弘微蔬食積時,哀戚過禮,服雖除,猶不噉魚肉。沙門釋慧琳詣弘微,弘微與之共食,猶獨蔬素。慧琳曰:「檀越素既多疾,頃者肌色微損,即吉之後,猶未復膳。若以無益傷生,豈所望於得理。」弘微答曰:「衣冠之變,禮不可踰。在心之哀,實未能已。」遂廢食感咽,歔欷不自勝。弘微少孤,事兄如父,兄弟友穆之至,舉世莫及也。弘微口不言人短長,而曜好臧否人物,曜每言論,弘微常以它語亂之。

六年,東宮始建,領中庶子,又尋加侍中。弘微志在素宦,畏忌權寵,固讓不拜,乃聽解中庶子。每有獻替及論時事,必手書焚草,人莫之知。上以弘微能營膳羞,嘗就求食。弘微與親故經營,既進之後,親人問上所御,弘微不答,別以餘語酬之,時人比漢世孔光。八年秋,有疾,解右衞,領太子右衞率,還家。議欲解弘微侍中,以率加吏部尚書,固陳疾篤,得免。

九年,東鄉君薨,資財鉅萬,園宅十餘所,又會稽、吳興、琅邪諸處,太傅、司空琰時事業,奴僮猶有數百人。公私咸謂室內資財,宜歸二女,田宅僮僕,應屬弘微。弘微一無所取,自以私祿營葬。混女夫殷叡素好樗蒱,聞弘微不取財物,乃濫奪其妻妹及伯母兩姑之分以還戲責,內人皆化弘微之讓,一無所爭。弘微舅子領軍將軍劉湛性不堪其非,謂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不治,何以治官。」弘微笑而不答。或有譏之曰:「謝氏累世財產,充殷君一朝戲責,理之不允,莫此為大。卿親而不言,

王球字倩玉,琅邪臨沂人,太常惠從父弟也。父謐,司徒。

球少與惠齊名。美容止。除著作佐郎,不拜。尋除琅邪王大司馬行參軍,轉主簿,豫章公世子中軍功曹。宋國建,初拜世子中舍人。高祖受命,仍為太子中舍人,宜都王友,轉諮議參軍,以疾去職。元嘉四年,起為義興太守。從兄弘為揚州,服親不得相臨,加宣威將軍,在郡有寬惠之美,徙太子右衞率。入為侍中,領冠軍將軍,又領本州大中正,徙中書令,侍中如故。

遷吏部尚書。球公子簡貴,素不交遊,筵席虛靜,門無異客。尚書僕射殷景仁、領軍劉湛並執重權,傾動內外,球雖通家姻戚,未嘗往來。頗好文義,唯與琅邪顏延之相善。居選職,接客甚希,不視求官書疏,而銓衡有序,朝野稱之。本多羸疾,屢自陳解。遷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領廬陵王師。

兄子履進利為行,深結劉湛,委誠大將軍彭城王義康,與劉斌、孔胤秀等並有異志,

十七年,球復為太子詹事,大夫、王師如故。未拜,會殷景仁卒,因除尚書僕射,王師如故。素有脚疾。錄尚書江夏王義恭謂尚書何尚之曰:「當今乏才,羣下宜加勠力,而王球放恣如此,恐宜以法糾之。」尚之曰:「球有素尚,加又多疾,應以淡退求之,未可以文案責也。」

或人問史臣曰:「王惠何如?」答之曰:「令明簡。」又問:「王球何如?」答曰:「倩玉淡。」又問:「謝弘微何如?」曰:「簡而不失,淡而不流,古之所謂名臣,弘微當之矣。」

宋書/卷57·列傳第十七 蔡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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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廓

蔡廓字子度,濟陽考城人也。曾祖謨,晉司徒。祖系,撫軍長史。父綝,司徒左西屬。

廓博涉羣書,言行以禮。起家著作佐郎。時桓玄輔晉,議復肉刑,廓上議曰:「夫建封立法,弘治稽化,必隨時置制,德刑兼施。貞一以閑其邪,教禁以檢其慢,灑湛露以膏潤,厲嚴霜以肅威,晞風者陶和而安恬,畏戾者聞憲而警慮。雖復質文迭用,而斯道莫革。肉刑之設,肇自哲王。蓋由曩世風淳,民多惇謹,圖像既陳,則機心冥戢,刑人在塗,則不逞改操,故能勝殘去殺,化隆無為。季末澆偽,法網彌密,利巧之懷日滋,恥畏之情轉寡,終身劇役,不足止其姦,況乎黥劓,豈能反其善,徒有酸慘之聲,而無濟治之益。至於棄市之條,實非不赦之罪,事非手殺,

遷司徒主簿,尚書度支殿中郎,通直郎,高祖太尉參軍,司徒屬,中書、黃門郎。以方鯁閑素,為高祖所知。及高祖領兗州,廓為別駕從事史,委以州任。尋除中軍諮議參軍,太尉從事中郎。未拜,遭母憂。性至孝,三年不櫛沐,殆不勝喪。服闋,相國府復板為從事中郎,領記室。宋臺建,為侍中,建議以為:「鞫獄不宜令子孫下辭明言父祖之罪,虧教傷情,莫此為大。自今但令家人與囚相見,無乞鞫之訴,便足以明伏罪,不須責家人下辭。」朝議咸以為允,從之。

世子左衞率謝靈運輒殺人,御史中丞王准之坐不糾免官,高祖以廓剛直,不容邪枉,補御史中丞。多所糾奏,百僚震肅。時中書令傅亮任寄隆重,學冠當時,朝廷儀典,皆取定於亮,每諮廓然後施行。亮意若有不同,廓終不為屈。時疑揚州刺史廬陵王義真朝堂班次,亮與廓書曰:「揚州自應著刺史服耳。然謂坐起班次,應在朝堂諸官上,不應依官次坐下。足下試更尋之。詩序云:『王姬下嫁於諸侯,衣服禮秩,不係其夫,下王后一等。』推王姬下王后一等,則皇子居然在王公之上。陸士衡起居注,式乾殿集,諸皇子悉在三司上。今抄疏如別。又海西即位赦文,太宰武陵王第一,撫軍將軍會稽王第二,大司馬第三。大司馬位既最高,又都督中外,而次在二王之下,豈非下皇子邪。此文今具在也。永和中,蔡公為司徒,

遷司徒左長史,出為豫章太守,徵為吏部尚書。廓因北地傅隆問亮:「選事若悉以見付,不論;不然,不能拜也。」亮以語錄尚書徐羨之,羨之曰:「黃門郎以下,悉以委蔡,吾徒不復厝懷;自此以上,故宜共參同異。」廓曰:「我不能為徐干木署紙尾也。」遂不拜。干木,羨之小字也。選案黃紙,錄尚書與吏部尚書連名,故廓云「署紙尾」也。羨之亦以廓正直,不欲使居權要,徙為祠部尚書。

太祖入奉大統,尚書令傅亮率百僚奉迎,廓亦俱行。至尋陽,遇疾,不堪前。亮將進路,詣廓別,廓謂曰:「營陽在吳,宜厚加供奉。營陽不幸,卿諸人有弒主之名,欲立於世,將可得邪。」亮已與羨之議害少帝,乃馳信止之,信至,已不及。羨之大怒曰:「與人共計議,云何裁轉背,便賣惡於人。」及太祖即位,謝晦將之荊州,與廓別,屏人問曰:「吾其免乎?」廓曰:「卿受先帝顧命,任以社稷,廢昏立明,義無不可。但殺人二昆,而以之北面,

廓年位並輕,而為時流所推重,每至歲時,皆束帶到門。奉兄軌如父,家事小大,皆諮而後行,公祿賞賜,一皆入軌,有所資須,悉就典者請焉。從高祖在彭城,妻郗氏書求夏服,廓答書曰:「知須夏服,計給事自應相供,無容別寄。」時軌為給事中。元嘉二年,廓卒,時年四十七。高祖嘗云:「羊徽、蔡廓,可平世三公。」少子興宗。

興宗年十歲失父,哀毀有異凡童。廓罷豫章郡還,起二宅。先成東宅,與軌,廓亡而館宇未立,軌罷長沙郡還,送錢五十萬以補宅直。興宗年十歲,白母曰:「一家由來豐儉必共,今日宅價不宜受也。」母悅而從焉。軌有愧色,謂其子淡曰:「我年六十,行事不及十歲小兒。」尋喪母。

少好學,以業尚素立見稱。初為彭城王義康司徒行參軍,太子舍人,南平穆王冠軍參軍,武昌太守。又為太子洗馬,義陽王友,中書侍郎。中書令建平王宏、侍中王僧綽並與興宗厚善。元凶弒立,僧綽被誅,凶威方盛,親故莫敢往,興宗獨臨哭盡哀。出為司空何尚之長史,又遷太子中庶子。

世祖踐阼,還先職,遷臨海太守,徵為黃門郎,太子中庶子,轉游擊將軍,俄遷尚書吏部郎。時尚書何偃疾患,上謂興宗曰:「卿詳練清濁,今以選事相付,便可開門當之,無所讓也。」轉司徒左長史,復為中庶子,領前軍將軍,遷侍中。每正言得失,無所顧憚,由是失旨。竟陵王誕據廣陵城為逆,事平,興宗奉旨慰勞。州別駕范義與興宗素善,在城內同誅。興宗至廣陵,躬自收殯,致喪還豫章舊墓,上聞之,甚不悅。廬陵內史周朗以正言得罪,鎖付寧州,親戚故人,無敢瞻送,

有解士先者,告申坦昔與丞相義宣同謀。時坦已死,子令孫時作山陽郡,自繫廷尉。興宗議曰:「若坦昔為戎首,身今尚存,累經肆眚,猶應蒙宥。令孫天屬,理相為隱。況人亡事遠,追相誣訐,斷以禮律,義不合關。若士先審知逆謀,當時即應聞啟,苞藏積年,發因私怨,況稱風聲路傳,實無定主,而干黷欺罔,罪合極法。」又有訟民嚴道恩等二十二人,事未洗正,敕以當訊,權繫尚方。興宗以訟民本在求理,故不加械,即若繫尚方,於事為苦。又司徒前劾送武康令謝沈及郡縣尉還職司十一人,坐仲良鑄錢不禽,久已判結。又送郡主簿丘元敬等九人,或下疾假,或去職已久。又加執啟,事悉見從。

出為東陽太守,遷安陸王子綏後軍長史、江夏內史,行郢州事。徵還,未拜,留為左民尚書。頃之,轉掌吏部。時上方盛淫宴,虐侮羣臣,自江夏王義恭以下,咸加穢辱,唯興宗以方直見憚,不被侵媟。尚書僕射顏師伯謂議曹郎王耽之曰:「蔡尚書常免昵戲,去人實遠。」耽之曰:「蔡豫章昔在相府,亦以方嚴不狎,武帝宴私之日,未嘗相召,每至官賭,常在勝朋。蔡尚書今日可謂能負荷矣。」

大明末,前廢帝即位,興宗告太宰江夏王義恭,應須策文,義恭曰:「建立儲副,本為今日,復安用此。」興宗曰:「累朝故事,莫不皆然。近永初之末,營陽王即位,亦有文策,今在尚書,可檢視也。」不從。興宗時親奉璽綬,嗣主容色自若,了無哀貌。興宗出謂親故曰:「魯昭在戚而有嘉容,終之以釁結大臣,昭子請死。國家之禍,其在此乎。」時義恭錄尚書事,受遺輔政,阿衡幼主,而引身避事,政歸近習。越騎校尉戴法興、中書舍人巢尚之專制朝權,威行近遠。興宗職管九流,銓衡所寄,每至上朝,輒與令錄以下,陳欲登賢進士之意,又箴規得失,博論朝政。義恭素性恇橈,阿順法興,常慮失旨,聞興宗言,輒戰懼無計。先是大明世,奢侈無度,多所造立,賦調煩嚴,徵役過苦。至是發詔,悉皆削除,由此紫極殿南北馳道之屬,皆被毀壞,自孝建以來至大明末,凡諸制度,無或存者。興宗於都坐慨然謂顏師伯曰:「先帝雖非盛德主,要以道始終。三年無改,古典所貴。今殯宮始徹,山陵未遠,而凡諸制度興造,不論是非,一皆刊削。雖復禪代,亦不至爾。天下有識,當以此窺人。」師伯不能用。

興宗每陳選事,法興,尚之等輒點定回換,僅有在者。興宗於朝堂謂義恭及師伯曰:「主上諒闇,不親萬機,而選舉密事,多被刪改,復非公筆,亦不知是何天子意。」王景文、謝莊等遷授失序,

既中旨以安都為右衞,加給事中,由是大忤義恭及法興等,出興宗吳郡太守。固辭郡,執政愈怒,又轉為新安王子鸞撫軍司馬、輔國將軍、南東海太守,行南徐州事。又不拜,苦求益州。義恭於是大怒,上表曰:「臣聞慎節言語,大易有規,銓序九流,無取裁□。若乃結黨連羣,譏訴互起,街談巷議,罔顧聽聞,乃撤實憲制所宜禁經之巨蠹。

除興宗新昌太守,郡屬交州。朝廷莫不嗟駭。先是,興宗納何后寺尼智妃為妾,姿貌甚美,有名京師,迎車已去,而師伯密遣人誘之,潛往載取,興宗迎人不覺。及興宗被徙,論者並云由師伯,師伯甚病之。法興等既不欲以徙大臣為名,師伯又欲止息物議,由此停行。頃之,法興見殺,尚之被繫,義恭、師伯誅,復起興宗為臨海王子頊前軍長史、輔國將軍、南郡太守,行荊州事,不行。

時前廢帝凶暴,興宗外甥袁顗為雍州刺史,勸興宗行,曰:「朝廷形勢,人所共見,在內大臣,朝夕難保。舅今出居陝西,為八州行事,

重除吏部尚書。太尉沈慶之深慮危禍,閉門不通賓客,嘗遣左右范羡詣興宗屬事。興宗謂羡曰:「公閉門絕客,以避悠悠請託耳,身非有求,何為見拒。」還造慶之,慶之遣羡報命,要興宗令往。興宗因說之曰:「先帝雖無功於天下,要能定平凶逆,在位十一年,以道晏駕。主上紹臨,四海清謐,即位正是舉止違衷,小小得失耳,亦謂春秋尚富,進德可期。而比者所行,人倫道盡。今所忌憚,唯在於公,百姓喁喁,無復假息之望,所冀正在公一人而已。若復坐視成敗者,非唯身禍不測,四海重責,將有所歸。公威名素著,天下所服,今舉朝遑遑,人人危怖,指麾之日,誰不景從,如其不斷,旦暮禍及。僕昔佐貴府,蒙眷異常,故敢盡言,願公思為其計。」慶之曰:「僕比日前,慮不復自保,

時領軍王玄謨大將有威名,邑里訛言云已見誅,市道喧擾。玄謨典籤包法榮者,家在東陽,興宗故郡民也,為玄謨所信,見使至,興宗因謂曰:「領軍殊當憂懼。」法榮曰:「領軍比日殆不復食,

右衞將軍劉道隆為帝所寵信,專統禁兵,乘輿嘗夜幸著作佐郎江斅宅,興宗馬車從道隆從車後過,興宗謂曰:「劉公!比日思一閑寫。」道隆深達此旨,掐興宗手曰:「蔡公!勿多言。」帝每因朝宴,捶毆羣臣,自驃騎大將軍建安王休仁以下侍中袁愍孫等,咸見陵曳,唯興宗得免。

頃之,太宗定大事。是夜,廢帝橫尸在太醫閤口,興宗謂尚書右僕射王景文曰:「此雖凶悖,要是天下之主,宜使喪禮粗足。若直如此,四海必將乘人。」

時諸方並舉兵反,國家所保,唯丹陽、淮南數郡,其間諸縣,或已應賊。東兵已至永世,宮省危懼,上集羣臣以謀成敗。興宗曰:「今普天圖逆,人有異志,宜鎮之以靜,

加游擊將軍,未拜,遷尚書右僕射,

時殷琰據壽陽為逆,遣輔國將軍劉勔攻圍。四方既平,琰嬰城固守,上使中書為詔譬琰,興宗曰:「天下既定,是琰思過之日,陛下宜賜手詔數行以相弘慰。今直中書為詔,彼必疑謂非真,未是所以速清方難也。」不從。琰得詔,謂劉勔詐造,果不敢降。攻戰經時,久乃歸順。

先徐州刺史薛安都據彭城反,後遣使歸順。泰始二年冬,

三年春,出為使持節、都督郢州諸軍事、安西將軍、郢州刺史。坐詣尚書切論以何始真為諮議參軍,初不被許,後又重陳,上怒,貶號平西將軍,尋又復號。初,吳興丘珍孫言論常侵興宗。珍孫子景先,人才甚美,興宗與之周旋。及景先為鄱陽郡,值晉安王子勛為逆,轉在竟陵,為吳喜所殺。母老女稚,流離夏口。興宗至郢州,親自臨哭,致其喪柩家累,令得東還。在任三年,遷鎮東將軍、會稽太守,加散騎常侍,尋領兵置佐,加都督會稽、東陽、新安、永嘉、臨海五郡諸軍事,給鼓吹一部。會稽多諸豪右,不遵王憲。又幸臣近習,參半宮省,封略山湖,妨民害治。興宗皆以法繩之。會土全實,民物殷阜,王公妃主,邸舍相望,橈亂在所,大為民患,子息滋長,督責無窮。興宗悉啟罷省。又陳原諸逋負,解遣雜役,並見從。三吳舊有鄉射禮,久不復修,興宗行之,禮儀甚整。先是元嘉中,羊玄保為郡,亦行鄉射。

太宗崩,興宗與尚書令袁粲、右僕射褚淵、中領軍劉勔、鎮軍將軍沈攸之同被顧命。以興宗為使持節、都督荊湘雍益梁寧南北秦八州諸軍事、征西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荊州刺史,加班劍二十人,常侍如故。被徵還都。時右軍將軍王道隆任參內政,權重一時,躡履到前,不敢就席,良久方去,竟不呼坐。元嘉初,中書舍人秋當詣太子詹事王曇首,

興宗幼立風概,家行尤謹,奉宗姑,事寡嫂,養孤兄子,有聞於世。太子左率王錫妻范,聰明婦人也,有才藻學見,與錫弟僧達書,詰讓之曰:「昔謝太傅奉嫂王夫人如慈母,今蔡興宗亦有恭和之稱。」其為世所重如此。妻劉氏早卒,一女甚幼,外甥袁覬始生彖而妻劉氏亦亡。興宗姊,即覬母也,

泰豫元年,薨,時年五十八。遺令薄葬,奏還封爵。追贈後授,子景玄固辭不受,

景玄雅有父風,為中書郎,晉陵太守,太尉從事中郎。昇明末卒。

史臣曰:世重清談,士推素論,蔡廓雖業力弘正,而年位未高,一世名臣,風格皆出其下。及其固辭銓衡,恥為志屈,豈不知選錄同體,義無偏斷乎。良以主闇時難,不欲居通塞之任也。遠矣哉!

宋書/卷56·列傳第十六 謝瞻 孔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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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書
發佈: 2024年12月12日
建立: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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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瞻字宣遠,一名檐字通遠,陳郡陽夏人,衞將軍晦第三兄也。年六歲,能屬文,為紫石英讚、果然詩,當時才士,莫不歎異。初為桓偉安西參軍,楚臺祕書郎,瞻幼孤,叔母劉撫養有恩紀,兄弟事之,同於至親。劉弟柳為吳郡,將姊俱行,瞻不能違,解職隨從,為柳建威長史。

尋為高祖鎮軍、琅邪王大司馬參軍,轉主簿,安成相,中書侍郎,宋國中書、黃門侍郎,相國從事中郎。弟晦時為宋臺右衞,權遇已重,於彭城還都迎家,賓客輻輳,門巷填咽。時瞻在家,驚駭謂晦曰:「汝名位未多,而人歸趣乃爾。吾家以素退為業,

永初二年,在郡遇疾,不肯自治,幸於不永。晦聞疾奔往,瞻見之,曰:「汝為國大臣,又總戎重,萬里遠出,必生疑謗。」時果有訴告晦反者。瞻疾篤還都,高祖以晦禁旅,不得出宿,使瞻居于晉南郡公主婿羊賁故第,在領軍府東門。瞻曰:「吾有先人弊廬,何為於此!」臨終,遺晦書曰:「吾得啟體幸全,歸骨山足,亦何所多恨。弟思自勉厲,為國為家。」遂卒,時年三十五。

瞻善於文章,辭采之美,與族叔混、族弟靈運相抗。

弟㬭字宣鏡,幼有殊行。年數歲,所生母郭氏,久嬰痼疾,晨昏溫凊,嘗藥捧膳,

孔琳之字彥琳,會稽山陰人。祖沈,晉丞相掾。父廞,

琳之強正有志力,好文義,解音律,能彈棊,妙善草隸。郡命主簿,不就,後辟本國常侍。桓玄輔政為太尉,以為西閤祭酒。

玄又議復肉刑,琳之以為:「唐、虞象刑,夏禹立辟,蓋淳薄既異,致化實同,寬猛相濟,惟變所適。書曰『刑罰世輕世重』,言隨時也。夫三代風純而事簡,故罕蹈刑辟;季末俗巧而務殷,故動陷憲網。若三千行於叔世,必有踊貴之尤,

玄好人附悅,而琳之不能順旨,是以不見知。遷楚臺員外散騎侍郎。遭母憂,去職。服闋,除司徒左西掾,以父致仕自解。時司馬休之為會稽內史、後將軍,仍以琳之為長史。父憂,去官。服闋,補太尉主簿,尚書左丞,揚州治中從事史,所居著績。

時責眾官獻便宜,

又曰:「凶門栢裝,不出禮典,起自末代,積習生常,遂成舊俗。爰自天子,達于庶人,誠行之有由,卒革必駭。然苟無關於情,而有愆禮度,存之未有所明,去之未有所失,固當式遵先典,釐革後謬,況復兼以游費,實為民患者乎。凡人士喪儀,多出閭里,每有此須,動十數萬,損民財力,而義無所取。至於寒庶,則人思自竭,雖復室如懸磬,莫不傾產殫財,所謂葬之以禮,其若此乎。謂宜謹遵先典,一罷凶門之式,表以素扇,足以示凶。」

又曰:「昔事故飢荒,米穀綿絹皆貴,其後米價登復,而絹于今一倍。綿絹既貴,蠶業者滋,雖懃厲兼倍,而貴猶不息。愚謂致此,良有其由。昔事故之前,軍器正用鎧而已,至於袍襖裲襠,必俟戰陣,實在庫藏,永無損毀。今儀從直衞及邀羅使命,或有防衞送迎,

又曰:「夫不恥惡食,唯君子能之。肴饌尚奢,為日久矣。今雖改張是弘,而此風未革。所甘不過一味,而陳必方丈,適口之外,皆為悅目之費,富者以之示夸,貧者為之殫產,眾所同鄙,而莫能獨異。愚謂宜粗為其品,使奢儉有中,若有不改,加以貶黜,則德儉之化,不日而流。」

遷尚書吏部郎。義熙六年,高祖領平西將軍,以為長史,大司馬琅邪王從事中郎,又除高祖平北、征西長史,遷侍中。宋臺初建,除宋國侍中。出為吳興太守,公事免。

永初二年,為御史中丞,明憲直法,無所屈橈。奏劾尚書令徐羨之曰:「臣聞事上以奉憲為恭,臨下以威嚴為整。然後朝典惟明,莅眾必肅。斯道或替,則憲綱其頹。臣以今月七日,預皇太子正會。會畢車去,幷猥臣停門待闕。有何人乘馬,當臣車前,收捕驅遣命去。何人罵詈收捕,諮審欲錄。每有公事,臣常慮有紛紜,語令勿問,而何人獨罵不止,臣乃使錄。何人不肯下馬,連叫大喚,有兩威儀走來,擊臣收捕。尚書令省事倪宗又牽威儀手力,擊臣下人。宗云:『中丞何得行凶,敢錄令公人。凡是中丞收捕,威儀悉皆縛取。』臣勑下人一不得鬭,凶勢輈張,有頃乃散。又有羣人就臣車側,錄收捕樊馬子,互行築馬子頓伏,不能還臺。臣自錄非,本無對校,而宗敢乘勢凶恣,篡奪罪身。尚書令臣羨之,與臣列車,紛紜若此,或云羨之不禁,或云羨之禁而不止。縱而不禁,既乖國憲;禁而不止,又不經通。陵犯監司,凶聲彰赫,容縱宗等,曾無糾問,虧損國威,無大臣之體,不有準繩,風裁何寄。羨之內居朝右,外司輦轂,位任隆重,百辟所瞻。而不能弘惜朝章,肅是風軌。致使宇下縱肆,凌暴憲司,凶赫之聲,起自京邑,所謂己有短垣,而自踰之。又宗為篡奪之主,縱不糾問,二三虧違,宜有裁貶。請免羨之所居官,以公還第。宗等篡奪之愆,已屬掌故御史隨事檢處。」詔曰:「小人難可檢御,司空無所問,餘如奏。」羨之任居朝端,不欲以犯憲示物。時羨之領揚州刺史,琳之弟璩之為治中,羨之使璩之解釋琳之,停寢其事。琳之不許。璩之固陳,琳之謂曰:「我觸忤宰相,正當罪止一身爾,汝必不應從坐,何須勤勤邪!」自是百僚震肅,莫敢犯禁。高祖甚嘉之,行經蘭臺,親加臨幸。又領本州大中正,遷祠部尚書。不治產業,家尤貧素。

景平元年,卒,時年五十五。追贈太常。

子邈,有父風,官至揚州治中從事史。邈子覬,別有傳。覬弟道存,世祖大明中,歷黃門吏部郎,臨海王子頊前軍長史、南郡太守。晉安王子勛建偽號,為侍中,行雍州事。事敗自殺。

史臣曰:民生所貴,曰食與貨。貨以通幣,食為民天。是以九棘播於農皇,十朋興於上代。昔醇民未離,情嗜疎寡,奉生贍己,事有易周。一夫躬稼,則餘食委室;匹婦務織,則兼衣被體。雖懋遷之道,通用濟乏,龜貝之益,為功蓋輕。而事有譌變,隆敝代起,昏作役苦,故穡人去而從商,商子事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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