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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卷20·志第十 樂二

細節
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書
發佈: 2024年12月12日
建立: 2024年12月12日
點擊數: 37
蔡邕論敍漢樂曰:一曰郊廟神靈,二曰天子享宴,三曰大射辟雍,四曰短簫鐃歌。

天命有晉,穆穆明明。我其夙夜,祗事上靈。常于時假,迄用有成。於焉玄牡,進夕其牲。崇德作樂,神祇是聽。

宣文烝哉,日靖四方。永言保之,夙夜匪康。光天之命,上帝是皇。嘉樂殷薦,靈祚景祥。神祇降假,享福無疆。

天祚有晉,其命惟新。受終于魏,奄有兆民。燕及皇天,懷柔百神。不顯遺烈,之德之純。享其玄牡,式用肇禋。神祇來格,福祿是臻。

時邁其猶,昊天子之。祐享有晉,兆民戴之。畏天之威,敬授民時。不顯不承,於猶繹思。皇極斯建,庶績咸熙。庶幾夙夜,惟晉之祺。

宣文惟后,克配彼天。撫寧四海,保有康年。於乎緝熙,肆用靖民。爰立典制,爰修禮紀。作民之極,莫匪資始。克昌厥後,永言保之。

皇矣有晉,時邁其德。受終于天,光濟萬國。萬國既光,神定厥祥。虔于郊祀,祗事上皇。祗事上皇,百祿是臻。巍巍祖考,克配彼天。嘉牲匪歆,德馨惟饗。受天之祚,神和四暢。

於赫大晉,膺天景祥。二帝邁德,宣茲重光。我皇受命,奄有萬方。郊祀配享,禮樂孔章。神祇嘉饗,祖考是皇。克昌厥後,保祚無疆。

整泰壇,祀皇神。精氣感,百靈賓。蘊朱火,燎芳薪。紫煙游,冠青雲。神之體,靡象形。曠無方,幽以清。神之來,光景照。聽無聞,視無兆。神之至,舉歆歆。靈爽協,動余心。神之坐,同歡娛。澤雲翔,化風舒。嘉樂奏,文中聲。八音諧,神是聽。咸潔齋,並芬芳。烹牷牲,享玉觴。神說饗,歆禋祀。祐大晉,降繁祉。祚京邑,行四海。保天年,窮地紀。

整泰折,

經始明堂,享祀匪懈。於皇烈考,光配上帝。赫赫上帝,既高既崇。聖考是配,明德顯融。率土敬職,萬方來祭。常于時假,保祚永世。

夤威寶命,嚴恭帝祖。表海炳岱,系唐冑楚。靈鑑濬文,民屬叡武。奄受敷錫,宅中拓宇。亘地稱皇,罄天作主。月竁來賓,日際奉土。開元首正,禮交樂舉。六典聯事,九官列序。有牷在滌,有潔在俎。以薦王衷,以答神祜。

維聖饗帝,維孝饗親。皇乎備矣,有事上春。禮行宗祀,敬達郊禋。金枝中樹,廣樂四陳。陟配在京,降德在民。奔精照夜,高燎煬晨。陰明浮爍,沈禜深淪。告成大報,受釐元神。月御按節,星驅扶輪。遙興遠駕,燿燿振振。

營泰時,定天衷。思心叡,謀筮從。見表蕝,設郊宮。田燭置,權火通。曆元旬,律首吉。飾紫壇,坎列室。中星兆,六宗秩。乾宇晏,地區謐。大孝昭,祭禮供。牲日展,盛自躬。具陳器,備禮容。形舞綴,被歌鍾。望帝閽,聳神蹕。靈之來,辰光溢。潔粢酌,娛太一。明煇夜,華晢日。祼既始,獻又終。煙薌鬯,報清穹。饗宋德,祚王功,休命永,福履充。

地紐謐,乾樞回。華蓋動,紫微開。旌蔽日,車若雲。駕六氣,乘絪縕。曄帝京,煇天邑。聖祖降,五靈集。構瑤戺,聳珠簾。漢拂幌,月棲檐。舞綴暢,鍾石融。駐飛景,鬱行風。懋粢盛,潔牲牷。百禮肅,羣司虔。皇德遠,大孝昌。貫九幽,洞三光。神之安,解玉鑾。景福至,萬宇歡。

雍臺辨朔,澤宮練辰。潔火夕照,明水朝陳。六瑚賁室,八羽華庭。昭事先聖,懷濡上靈。肆夏式敬,升歌發德。永固鴻基,以綏萬國。

維天為大,維聖祖是則。辰居萬宇,綴流下國。內靈八輔,外光四瀛。蒿宮仰蓋,日館希旌。複殿留景,重檐結風。刮楹接緯,達嚮承虹。設業設虡,在王庭。肇禋祀,克配乎靈。我將我享,維孟之春。以孝以敬,以立我烝民。

參映夕,駟照晨。靈乘震,司青春。雁將向,桐始蕤。柔風舞,暄光遲。萌動達,萬品新。潤無際,澤無垠。

龍精初見大火中。朱光北至圭景同。帝位在離實司衡。水雨方降木槿榮。庶務盛長咸殷阜。恩覃四溟被九有。

履建宅中宇。司繩御四方。裁化遍寒燠。布政周炎涼。景麗條可結。霜明冰可折。凱風扇朱辰。白雲流素節。分至乘結晷。啟閉集恒度。帝運緝萬有。皇靈澄國步。

百川如鏡,天地爽且明。雲沖氣舉,德盛在素精。木葉初下,洞庭始揚波。夜光徹地,飜霜照懸河。庶類收成,歲功行欲寧。浹地奉渥,罄宇承秋靈。

歲既晏,日方馳。靈乘坎,德司規。玄雲合,晦鳥路。白雲繁,亘天涯。雷在地,時未光。飭國典,閉關梁。四節遍,萬物殿。福九域,祚八鄉。晨晷促,夕漏延。太陰極,微陽宣。鵲將巢,冰已解。氣濡水,風動泉。

蘊禮容,餘樂度。靈方留,景欲暮。開九重,肅五達。鳳參差,龍已秣。雲既動,河既梁。萬里照,四空香。神之車,歸清都。琁庭寂,玉殿虛。睿化凝,孝風熾。顧靈心,結皇思。

漢初建國家,匡九州。蠻荊震服,五刃三革休。安不忘備武樂修。宴我賓師,敬用御天,永樂無憂。子孫受百福,常與松喬遊。蒸庶德,莫不咸歡柔。

材官選士,劍弩錯陳。應桴蹈節,俯仰若神。綏我武烈,篤我淳仁。自東自西,莫不來賓。

我功既定,庶士咸綏。樂陳我廣庭,式宴賓與師。昭文德,宣武威。平九有,撫民黎。荷天寵,延壽尸。千載莫我違。

神武用師士素厲。仁恩廣覆,猛節橫逝。自古立功,莫我弘大。桓桓征四國,爰及海裔。漢國保長慶,垂祚延萬世。

惟聖皇德,巍巍光四海。禮樂猶形影,文武為表裏,乃作「巴俞」。肆舞士,劒弩齊列,戈矛為之始。進退疾鷹鷂,龍戰而豹起。如亂不可亂,動作順其理,離合有統紀。

劒為短兵,其勢險危。疾踰飛電,迴旋應規。武節齊聲,或合或離。電發星騖,若景若差。兵法攸象,軍容是儀。

弩為遠兵軍之鎮,其發有機。體難動徃必速,重而不遲。銳精分鏄,射遠中微。「弩俞」之樂,壹何奇!變多姿,退若激,進若飛。五聲恊,八音諧。宣武象,讃天威。

窮武者喪,何但敗北。柔弱亡戰,國家亦廢。秦始徐偃,既已作戒前世。先王鑒其機,脩文整武藝。文武足相濟,然後得光大。亂曰:高則亢,滿則盈。亢必危,盈必傾。去危傾,守以平。沖則久,濁能清。混文武,順天經。

羲皇之初,天地開元。網罟禽獸,群黎以安。神農教耕,創業誠難。民得粒食,澹然無所患。黃帝始征伐,萬品造其端。軍駕無常居,是曰軒轅。軒轅既勤止,堯舜匪荒寧。夏禹治水,湯武又用兵。孰能保安逸,坐致太平?聖皇邁乾乾,天下興頌聲,穆穆且明明。惟聖皇,道化彰。澂四海,清三光。萬機理,庶事康。潛龍升,儀鳳翔。風雨時,物繁昌。却走馬,降瑞祥。揚仄陋,簡忠良。百祿是荷,眉壽無疆。

昔在渾成時,兩儀尚未分。陽升垂清景,陰降興浮雲。中和含氛氳,萬物各異羣。人倫得其序,眾生樂聖君。三統繼五行,然後有質文。皇王殊運代,治亂亦繽紛。伊大晉,德兼徃古。越犧農,邈舜禹。參天地,陵三五。禮唐周,樂「韶武」。豈惟「簫韶」,六代具舉。澤霑地境,化充天㝢。聖明臨朝,元凱作輔,普天同樂胥。浩浩元氣,遐哉大清。五行流邁,日月代征。隨時變化,庶物乃成。聖皇繼天,光濟羣生。化之以道,萬國咸寧。受茲介福,延于億齡。

我夕我牲,猗歟敬止。嘉豢孔時,供茲享祀。神鑒厥誠,博碩斯歆。神考降饗,以虞孝孫之心。

右祠廟夕牲歌。

嗚呼悠哉!日鑒在茲。以時享祀,神明降之。神明斯降,既祐享之。祚我無疆,受天之祜。赫赫太上,巍巍聖祖。明明烈考,丕承繼序。

右祠廟迎送神歌。

經始宗廟,神明戾止。申錫無疆,祗承享祀。假哉皇祖,綏于孫子。燕及後昆,錫茲繁祉。

右祠征西將軍登歌。

嘉樂肆庭,薦祀在堂。皇皇宗廟,乃祖先皇。濟濟辟公,相予烝嘗。享祀不忒,降福穰穰。

右祠豫章府君登歌。

於邈先后,實司于天。顯矣皇祖,帝祉肇臻。本支克昌,資始開元。惠我無疆,享祀永年。

右祠潁川府君登歌。

於惟曾皇,顯顯令德。高明清亮,匪競柔克。保乂命祜,基命惟則。篤生聖祖,光濟四國。

右祠京兆府君登歌。

於鑠皇祖,聖德欽明。勤施四方,夙夜敬止。載敷文教,載揚武烈。匡定社稷,龔行天罰。經始大業,造創帝基。畏天之命,于時保之。

右祠宣皇帝登歌。

執競景皇,克明克哲。旁作穆穆,惟祗惟畏。纂宣之緒,耆定厥功。登此雋乂,糾彼羣凶。業業在位,帝既勤止。維天之命,於穆不已。

右祠景皇帝登歌。

於皇時晉,允文文皇。聰明叡智,聖敬神武。萬機莫綜,皇斯清之。虎兕放命,皇斯平之。柔遠能邇,簡授英賢。創業垂統,勳格皇天。

右祠文皇帝登歌。

曰晉是常,享祀時序。宗廟致敬,禮樂具舉。惟其來祭,普天率土。犧樽既奠,清酤既載。亦有和羹,薦羞斯備。蒸蒸永慕,感時興思。登歌奏舞,神樂其和。祖考來格,祐我邦家。敷天之下,罔不休嘉。

肅肅在位,濟濟臣工。四海來格,禮儀有容。鐘鼓振,管絃理。舞開元,歌永始。神胥樂兮。肅肅在位,臣工濟濟。小大咸敬,上下有禮。理管絃,振鼓鐘。舞象德,歌詠功。神胥樂兮。肅肅在位,有來雍雍。穆穆天子,相惟辟公。禮有儀,樂有則。

右祠廟饗神歌二篇。

於赫高祖,德恊靈符。應運撥亂,釐整天衢。勳格宇宙,化動八區。肅以典刑,陶以玄珠。神石吐瑞,靈芝自敷。肇基天命,道均唐虞。

景皇承運,纂隆洪緒。皇維重抗,天暉再舉。蠢矣二寇,擾我揚楚。乃整元戎,以膏齊斧。亹亹神算,赫赫王旅。鯨鯢既平,功冠帝宇。

太祖齊聖,王猷誕融。仁教四塞,天基累崇。皇室多難,嚴清紫宮。威厲秋霜,惠過春風。平蜀夷楚,以文以戎。奄有參墟,聲流無窮。

於穆武皇,允龔欽明。應期登神,龍飛紫庭。百揆時序,聽斷以情。殊域既賓,偽吳亦平。晨流甘露,宵映明星。野有擊壤,路垂頌聲。

運屯百六,天羅解貫。元皇勃興,網籠江漢。仰齊七政,俯平禍亂。化若風行,澤猶雨散。淪光更燿,金煇復煥。德冠千載,蔚有餘粲。

明明肅祖,闡弘帝胙。英風夙發,清暉載路。姦逆縱忒,罔式皇度。躬振朱旗,遂豁天步。宏猷淵塞,高羅雲布。品物咸寧,洪基永固。

於休顯宗,道澤玄播。式宣德音,畼物以和。邁德蹈仁,匪神弗過。敷以純風,濯以清波。連理映阜,鳴鳳棲柯。同規放勛,義蓋山河。

康皇穆穆,仰嗣洪德。為而不宰,雅音四塞。閑邪以誠,鎮物以默。威靜區宇,道宣邦國。

孝宗夙哲,休音允臧。如彼晨離,燿景扶桑。垂訓華幄,流潤八荒。幽賛玄妙,爰該典章。西平僭蜀,北靜舊疆。高猷遠畼,朝有遺芳。

於穆哀皇,聖心虛遠。雅好玄古,大庭是踐。道尚無為,治存易簡。化若風行,民猶草偃。雖曰登遐,徽音彌闡。愔愔「雲」「韶」,盡美盡善。

皇矣簡文,於昭於天。靈明若神,周淡如淵。沖應其來,實與其遷。娓娓心化,日用不言。易而有親,簡而可傳。觀流彌遠,求本愈玄。

天鑑有晉,欽哉烈宗。同規文考,玄默允龔。威而不猛,約而能通。神鉦一震,九域來同。道積淮海,「雅」「頌」自東。氣陶淳露,化恊時雍。

肅肅清廟,巍巍聖功。萬國來賓,禮儀有容。鐘鼓振,金石熙。宣兆祚,武開基。神斯樂兮。理管絃,有來斯和。說功德,吐清歌。神斯樂兮。洋洋玄化,潤被九壤。民無不悅,道無不徃。禮有儀,樂有式。詠九功,永無極。神斯樂兮。

綿綿遐緒,昭明載融。漢德未遠,堯有遺風。於穆皇祖,永世克隆。本枝惟慶,貽厥靡窮。

右祠北平府君登歌。

乃立清廟,清廟肅肅。乃備禮容,禮容穆穆。顯允皇祖,昭是嗣服。錫茲繁祉,聿懷多福。

右祠相國掾府君登歌。

四縣既序,簫管既舉。堂獻六瑚,庭舞八羽。先王有典,克禋皇祖。丕顯洪烈,永介休祜。

右祠開封府君登歌。

鐘鼓喤喤,威儀將將。溫恭禮樂,敬享曾皇。邁德垂仁,係軌重光。天命純嘏,惠我無疆。

右祠武原府君登歌。

鑠矣皇祖,帝度其心。永言配命,播茲徽音。思我茂猷,如玉如金。駿奔在陛,是鑑是歆。

右祠東安府君登歌。

蒸哉孝皇,齊聖廣淵。發祥誕慶,景胙自天。德敷金石,道被管絃。有命既集,徽風永宣。

右祠孝皇帝登歌。

惟天有命,眷求上哲。赫矣聖武,撫運桓撥。功並敷土,道均汝墳。止戈曰武,經緯稱文。鳥龍失紀,雲火代名。受終改物,作我宋京。至道惟王,大業有邵。降德兆民,升歌清廟。

右祠高祖武皇帝登歌。

奕奕寢廟,奉璋在庭。笙籥既列,犧象既盈。黍稷匪芳,明祀惟馨。樂具禮充,潔羞{薦豕}誠。神之格思,介以休禎。濟濟群辟,永觀厥成。

右祠七廟享神登歌。

帝錫二祖,長世多祜。於穆叡考,襲聖承矩。玄極弛馭,乾紐墜緒。闢我皇維,締我宋宇。刷定四海,肇構神京。復禮輯樂,散馬墮城。澤牣九有,化浮八瀛。慶雲承掖,甘露飛甍。肅肅清廟,徽徽閟宮。舞蹈象德,笙磬陳風。黍稷非盛,明德惟崇。神其歆止,降福無窮。

稟祥月輝,毓德軒光。嗣徽媯汭,思媚周姜。母臨萬㝢,訓藹紫房。朱絃玉籥,式載瓊芳。

天鑒有晉,世祚聖皇。時齊七政,朝此萬方。

鐘鼓斯震,九賓備禮。正位在朝,穆穆濟濟。

煌煌三辰,寔麗于天。君后是象,威儀孔虔。

率禮無愆,莫匪邁德。儀刑聖皇,萬邦惟則。

右「天鑒」四章,章四句。正旦大會行禮歌。

於赫明明,聖德龍興。三朝獻酒,萬壽是膺。敷佑四方,如日之升。自天降祚,元吉有徵。

右「於赫」一章,八句。上壽酒歌。

天命大晉,載育羣生。於穆上德,隨時化成。

自祖配命,皇皇后辟。繼天創業,宣文之績。

丕顯宣文,先知稼穡。克恭克儉,足教足食。

既教食之,弘濟艱難。上帝是祐,下民所安。

天祐聖皇,萬邦來賀。雖安勿安,乾乾匪暇。

乃正丘郊,乃定冢社。廙廙作宗,光宅天下。

惟敬朝饗,爰奏食舉。盡禮供御,嘉樂有序。

樹羽設業,笙鏞以間。琴瑟齊列,亦有篪塤。

喤喤鼓鐘,鎗鎗磬管。八音克諧,載夷載簡。

既夷既簡,其大不禦。風化潛興,如雲如雨。

如雲之覆,如雨之潤。聲教所暨,無思不順。

教以化之,樂以和之。和而養之,時惟邕熙。

禮慎其儀,樂節其聲。於鑠皇繇,既和且平。

右「天命」十三章,章四句。食舉東西廂歌。

天命有晉,光濟萬國。穆穆聖皇,文武惟則。在天斯正,在地成德。載韜政刑,載崇禮教。我敷玄化,臻于中道。

右「正德舞歌」。

於鑠皇晉,配天受命。熙帝之光,世德惟聖。嘉樂「大豫」,保祐萬姓。淵兮不竭,沖而用之。先天弗違,虔奉天時。

右「大豫舞歌」。

於皇元首,羣生資始。履端大享,敬御繁祉。肆覲羣后,爰及卿士。欽順則元,允也天子。

「於皇」一章,八句。

明明天子,臨下有赫。四表宅心,惠浹荒貊。柔遠能邇,孔淑不逆。來格祁祁,邦家是若。

「明明」一章,八句。

光光邦國,天篤其祜。丕顯哲命,顧柔三祖。世德作求,奄有九土。思我皇度,彝倫攸序。

「邦國」一章,八句。

惟祖惟宗,高朗緝熙。對越在天,駿惠在茲。聿求厥成,我皇崇之。式固其猶,徃敬用治。

「祖宗」一章,八句。

踐元辰,延顯融。獻羽觴,祈令終。我皇壽而隆,我皇茂而嵩。本枝奮百世,休祚鐘聖躬。

「踐元辰」一章,八句。

煌煌七燿,重明交暢。我有嘉賓,是應是貺。邦政既圖,接以大饗。人之好我,式遵德讓。

「煌煌」一章,八句。當「鹿鳴」

賓之初筵,藹藹濟濟。既朝乃宴,以洽百禮。頒以位敘,或廷或陛。登儐台叟,亦有兄弟。胥子陪寮,憲茲度楷。觀頤養正,降福孔偕。

「賓之初筵」一章,十二句。

昔我三后,大業是維。今我聖皇,焜燿前暉。奕奕重規,明照九畿。思輯用光,時罔有違。陟禹之跡,莫不來威。天被顯祿,福履是綏。

「三后」一章,十二句。

赫矣太祖,克廣明德。廓開㝢宙,正世立則。變化不經,民無瑕慝。剏業垂統,兆我晉國。

「赫矣」一章,八句。

烈文伯考,時惟帝景。夷險平亂,威而不猛。御衡不迷,皇塗煥炳。七德咸宣,其寧惟永。

「烈文」一章,八句。

猗歟盛歟,先皇聖文。則天作孚,大哉為君。慎徽五典,帝載是懃。文武發揮,茂建嘉勳。修己濟治,民用寧殷。懷遠燭幽,玄教氛氳。善世不伐,服事參分。德博化隆,道冒無垠。

「猗歟」一章,十六句。

隆化洋洋,帝命溥將。登我晉道,越惟聖皇。龍飛革運,臨燾八荒。叡哲欽明,配蹤虞唐。封建厥福,駿發其祥。三朝習吉,終然允臧。其臧惟何,總彼萬方。元侯列辟,四嶽蕃王。時見世享,率茲有常。旅揖在庭,嘉客在堂。宋衛既臻,陳留山陽。我有賓使,觀國之光。貢賢納計,獻璧奉璋。保祐命之,申錫無疆。

「隆化」一章,二十八句。

振鷺於飛,鴻漸其翼。京邑穆穆,四方是式。無競惟人,王綱允敕。君子來朝,言觀其極。

「振鷺」一章,八句。

翼翼大君,民之攸暨。信理天工,惠康不匱。將遠不仁,訓以淳粹。幽明有倫,俊乂在位。九族既睦,庶邦順比。開元布憲,四海鱗萃。恊時正統,殊塗同致。厚德載物,靈心隆貴。敷奏讜言,納以無諱。樹之典象,誨之義類。上教如風,下應如卉。一人有慶,羣萌以遂。我后宴喜,令聞不墜。

「翼翼」一章,二十六句。

既宴既喜,翕是萬邦。禮儀卒度,物其有容。晢晢庭燎,喤喤鼓鐘。笙磬詠德,萬舞象功。八音克諧,俗易化從。其和如樂,庶品時邕。

「既宴」一章,十二句。

時邕份份,六合同塵。徃我祖宗,威靜殊鄰。首定荊楚,遂平燕秦。娓娓文皇,邁德流仁。爰造草昧,應乾順民。靈瑞告符,休徵饗震。天地弗違,以和神人。既戡庸蜀,吳會是賓。肅慎率職,楛矢來陳。韓濊進樂,均恊清鈞。西旅獻獒,扶南效珍。蠻裔重譯,玄齒文身。我皇撫之,景命惟新。

「時邕」一章,二十六句。

愔愔嘉會,有聞無聲。清酤既奠,籩豆既馨。禮充樂備,「簫韶」九成。愷樂飲酒,酣而不盈。率土歡豫,邦國以寧。王猷允塞,萬載無傾。

「嘉會」一章,十二句。

人文垂則,盛德有容。聲以依詠,舞以象功。干戚發揮,節以笙鏞。羽籥雲會,翊宣令蹤。敷美盡善,允協時邕。煥炳其章,光乎萬邦。萬邦洋洋,承我晉道。配天作享,元命有造。上化如風,民應如草。穆穆斌斌,形于綴兆。文武旁作,慶流四表。無競維烈,永世是紹。

正德舞歌。

豫順以動,大哉惟時。時邁其仁,世載邕熙。兆我區夏,宣文是基。大業惟新,我皇隆之。重光累曜,欽明文思。迄用有成,惟晉之祺。穆穆聖皇,受命既固。品物咸寧,芳烈雲布。文教旁通,篤以淳素。玄化洽暢,被之暇豫。作樂崇德,同美「韶」、「濩」。浚邈幽遐,式遵王度。

右「大豫舞歌」。

稱元慶,奉壽觴。后皇延遐祚,安樂撫萬方。

右王公上壽詩一章。

明明在上,丕顯厥繇。翼翼三壽,蕃后惟休。羣生漸德,六合承流。

三正元辰,朝慶鱗萃。華夏奉職貢,八荒覲殊類。黻冕充廣庭,鳴玉盈朝位。濟濟朝位,言觀其光。儀序既以時,禮文渙以彰。思皇享多祜,嘉樂永無央。九賓在庭,臚讃既通。升瑞奠贄,乃侯乃公。穆穆天尊,隆禮動容。履端承元吉,介福御萬邦。

朝享上,下咸雍。崇多儀,繁禮容。舞盛德,歌九功。揚芳烈,播休蹤。皇化洽,洞幽明。懷柔百神,輯祥禎。潛龍躍,雕虎仁。儀鳳鳥,屆游麟。枯蠹榮,竭泉流。菌芝茂,枳棘柔。和氣應,休徵滋。恊靈符,彰帝期。綏宇宙,萬國和。昊天成命,賚皇家,賚皇家。

世資聖哲,三後在天,啟鴻烈。啟鴻烈,隆王基。率土謳吟,欣戴于時。恒文示象,代氣著期。

泰始開元,龍升在位。四隩同風,燮寧殊類。五韙來備,嘉生以遂。

凝庶績,臻太康。申繁祉,胤無疆。本枝百世,繼緒不忘。繼緒不忘,休有烈光。永言配命,惟晉之祥。

聖明統世,篤皇仁。廣大配天地,順動若陶鈞。玄化參自然,至德通神明。清風暢八極,流澤被無垠。

於皇時晉,奕奕齊聖。惟天降嘏,神祇保定。弘濟區夏,允集大命。有命既集,光帝猷。大明重耀,鑑六幽。聲教洋溢,惠滂流。惠滂流,移風俗。多士盈朝,賢俊比屋。敦世心,斵彫反素樸。反素樸,懷庶方。干戚舞階庭,疏狄說遐荒。扶南假重譯,肅慎襲衣裳。雲覆雨施,德洽無疆。旁生穆穆,仁化翔。

朝元日,賓王庭。承宸極,當盛明。衍和樂,竭祗誠。仰嘉惠,懷德馨。游淳風,泳淑清。協億兆,同歡榮。建皇極,統天位。運陰陽,御六氣。殷羣生,成性類。王道浹,治功成。人倫序,俗化清。虔明祀,祗三靈。崇禮樂,式儀刑。

慶元吉,宴三朝。播金石,詠泠簫。奏「九夏」,舞「雲」「韶」。邁德音,流英聲。八紘一,六合寧。六合寧,承聖明。王澤洽,道登隆。綏函夏,總華戎。齊德教,混殊風。混殊風,康萬國。崇夷簡,尚敦德。弘王度,表遐則。

右食舉東西廂樂詩十一章。

於赫皇祖,迪哲齊聖。經緯大業,基天之命。克開洪緒,誕篤天慶。旁濟彝倫,仰齊七政。

烈烈景皇,克明克聰,靜封略,定勳功。成民立政,儀刑萬邦。式固崇軌,光紹前蹤。

允文烈考,濬哲應期。參德天地,比功四時。大亨以正,庶績咸熙。肇啟晉宇,遂登皇基。

明明我后,玄德通神。受終正位,恊應天人。容民厚下,育物流仁。躋我王道,暉光日新。

右雅樂正旦大會行禮詩四章。

曰皇上天,玄鑒惟光。神器周回,五德代章。祚命于晉,世有哲王。弘濟區夏,甄陶萬方。大明垂曜,旁燭無疆。蚩蚩庶類,風德永康。皇道惟清,禮樂斯經。金石在縣,萬舞在庭。象容表慶,恊律被聲。軼「武」超「濩」,取節六英。同進退讓,化漸無形。太和宣洽,通于幽冥。

惟天之命,符運有歸。赫赫大晉,三后重暉。繼明紹世,光撫九圍。我皇紹期,遂在璿璣。羣生屬命,奄有庶邦。慎徽五典,玄教遐通。萬方同軌,率土咸雍。爰制「大豫」,宣德舞功。淳化既穆,王道恊隆。仁及草木,惠加昆蟲。億兆夷人,說仰皇風。丕顯大業,永世彌崇。

上壽酒,樂未央。大晉應天慶,皇帝永無疆。

右詩一章,王公上壽酒所用。

穆穆天子,光臨萬國。多士盈朝,莫匪俊德。流化罔極,王猷允塞。嘉會置酒,嘉賓充庭。羽旄燿辰極,鐘鼓振太清。百辟朝三朝,彧彧明儀形。濟濟鏘鏘,金振玉聲。

禮樂具,宴嘉賓。眉壽祚聖皇,景福惟日新。羣后戾止,有來雝雝。獻酬納贄,崇此禮容。豐肴萬俎,旨酒千鍾。嘉樂盡樂宴,福祿咸攸同。

樂哉!天下安寧。道化行,風俗清。「簫韶」作,詠九成。年豐穰,世泰平。至治哉!樂無窮。元首聰明,股肱忠。澍豐澤,揚清風。

嘉瑞出,靈應彰。麒麟見,鳳皇翔。醴泉湧,流中唐。嘉禾生,穗盈箱。降繁祉,祚聖皇。承天位,統萬國。受命應期,授聖德。四世重光,宣開洪業,景克昌,文欽明,德彌彰。肇啟晉邦,流祚無疆。

泰始建元,鳳皇龍興。龍興伊何,享祚萬乘。奄有八荒,化育黎蒸。圖書煥炳,金石有徵。德光大,道熙隆。被四表,格皇穹。奕奕萬嗣,明明顯融。

高朗令終。保茲永祚,與天比崇。聖皇君四海,順人應天期。三葉合重光,泰始開洪基。明燿參日月,功化侔四時。宇宙清且泰,黎庶咸雝熙。善哉雝熙。

惟天降命,翼仁祐聖。於穆三皇,載德彌盛。總齊璿璣,光統七政。百揆時序,化若神聖。四海同風,興至仁。濟民育物,擬陶鈞。擬陶鈞,垂惠潤。皇皇羣賢,峨峨英儁。德化宣,芬芳播來胤。播來胤,垂後昆。

清廟何穆穆,皇極闢四門。皇極闢四門,萬機無不綜。娓娓翼翼,樂不及荒,饑不遑食。大禮既行,樂無極。

登崑崙,上增城。乘飛龍,升泰清。冠日月,佩五星。揚虹蜺,建彗旌。披慶雲,蔭繁榮。鑒八極,游天庭。順天地,和陰陽。序四氣,燿三光。張帝網,正皇綱。播仁風,流惠康。邁洪化,振靈威。懷萬方,納九夷。朝閶闔,宴紫微。

建五旗,羅鐘虡。列四縣,奏「韶」「武」。鏗金石,揚旌羽。縱八佾,巴渝舞。詠「雅」「頌」,和律呂。于胥樂,樂聖主。化蕩蕩,清風泄。總英雄,御俊傑。開宇宙,埽四裔。光緝熙,美聖哲。超百代,揚休烈,流景祚,顯萬世。

皇皇顯祖,翼世佐時。寧濟六合,受命應期。神武鷹揚,大化咸熙。廓開皇衢,用成帝基。

光光景皇,無競維烈。匡時拯俗,休功蓋世。宇宙既康,九域有截。天命降監,啟祚明哲。

穆穆烈考,克明克儁。實天生德,誕膺靈運。肇建帝業,開國有晉。載德奕世,垂慶洪胤。

明明聖帝,龍飛在天。與靈合契,通德幽玄。仰化清雲,俯育重淵。受靈之祐,於萬斯年。

右雅樂正旦大會行禮詩十五章。

於鑠我皇,體仁包元。齊明日月,比量乾坤。陶甄百王,稽則黃軒。訏謨定命,辰告四蕃。

將將蕃后,翼翼羣僚。盛服待晨,明發來朝。饗以八珍,樂以九「韶」。仰祗天顏,厥猷孔昭。

法章既設,初筵長舒。濟濟列辟,端委皇除。飲和無盈。威儀有餘。溫恭在位,敬終如初。

九功既歌,六代惟時。被德在樂,宣道以詩。穆矣太和,品物咸熙。慶積自遠,告成在茲。

右「肆夏」樂歌四章。

大哉皇宋,長發其祥,纂系在漢,統源伊唐。德之克明,休有烈光。配天作極,辰居四方。

皇矣我后,聖德通靈。有命自天,誕授休禎。龍飛紫極,造我宋京。光宅宇宙,赫赫明明。

右大會行禮歌二章。

獻壽爵,慶聖皇。靈祚窮二儀,休明等三光。

右王公上壽歌一章。

明明大宋,緝熙皇道。則天垂化,光定天保。天保既定,肆覲萬方。禮繁樂富,穆穆皇皇。

沔彼流水,朝宗天池。洋洋貢職,抑抑威儀。既習威儀,亦閑禮容。一人有則,作孚萬邦。

烝哉我皇,固天誕聖。履端惟始,對越休慶。如天斯久,如日斯盛。介茲景福,永固駿命。

右殿前登歌三章,別有金石。

晨羲載燿,萬物咸覩。嘉慶三朝,禮樂備舉。元正肇始,典章暉明。萬方畢來賀,華裔充皇庭。多士盈九位,俯仰觀玉聲。恂恂俯仰,載爛其煇。鼓鐘震天區,禮容塞皇闈。思樂窮休慶,福履同所歸。

五玉既獻,三帛是{薦豕}。爾公爾侯,鳴玉華殿。皇皇聖后,降禮南面。元首納嘉禮,萬邦同歡願。休哉!君臣嘉燕。建五旗,列四縣。樂有文,禮無倦。融皇風,窮一變。

體至和,感陰陽。德無不柔,繁休祥。瑞徽璧,應嘉鐘。舞靈鳳,躍潛龍。景星見,甘露墜。木連理,禾同穗。玄化洽,仁澤敷。極禎瑞,窮靈符。

懷荒裔,綏齊民。荷天祐,靡不賓。靡不賓,長世弘盛。昭明有融,繁嘉慶。繁嘉慶,熙帝載。合氣成和,蒼生欣戴。三靈恊瑞,惟新皇代。

王道四達,流仁布德。窮理詠乾元,垂訓順帝則。靈化侔四時,幽誠通玄默。德澤被八紘,乾寧軌萬國。

皇猷緝,咸熙泰。禮儀煥帝庭,要荒服遐外。被髮襲纓冕,左袵回衿帶。天覆地載,流澤汪濊。聲教布濩,德光大。

開元辰,畢來王。奉貢職,朝后皇。鳴珩佩,觀典章。樂王度,說徽芳。陶盛化,游太康。丕昭明,永克昌。

惟永初,德丕顯。齊七政,敷五典。彝倫序,洪化闡。王澤流,太平始。樹聲教,明皇紀。和靈祇,恭明祀。衍景祚,膺嘉祉。

禮有容,樂有儀。金石陳,牙羽施。邁「武」「濩」,均「咸池」。歌「南風」,舞德稱。文武煥,頌聲興。

王道純,德彌淑。寧八表,康九服。道禮讓,移風俗。移風俗,永克融。歌盛美,告成功。詠徽烈,邈無窮。

右食舉歌十章。

於赫景明,天監是臨。樂來伊陽,禮作惟陰。歌自德富,舞由功深。庭列宮縣,陛羅瑟琴。翿籥繁會,笙磬諧音。「簫韶」雖古,九成在今。道志和聲,德音孔宣。光我帝基,恊靈配乾。義刑六合,化穆自然。如彼雲漢,為章于天。熙熙萬類,陶和當年。擊轅中「韶」,永世弗騫。

右「前舞歌」一章。

假樂聖后,寔天誕德。積美自中,王猷四塞。龍飛在天,儀刑萬國。欽明惟神,臨朝淵默。不言之化,品物咸德。告成于天,銘勳是勒。翼翼厥猶,娓娓其仁。順天剏制,因定和神。海外有截,九圍無塵。冕瑬司契,垂拱臨民。乃舞「大豫」,欽若天人。純嘏孔休,萬載彌新。

右「後舞歌」一章。

彝承孝曲,恭事嚴聖。浹天奉賮,罄壤齊慶。司儀具序,羽容夙彰。分枝颺烈,黼構周張。助寶奠軒,酎珍充庭。璆縣凝會,涓朱竚聲。先期選禮,肅若有承。祗對靈祉,皇慶昭膺。

尊事威儀,暉容昭敘。迅恭神明,梁盛牲俎。肅肅嚴宮,藹藹崇基。皇靈降祉,百祗具司。戒誠望夜,端列承朝。依微昭旦,物色輕霄。鴻慶遐鬯,嘉薦令芳。翊帝明德,永祚流光。

維誠潔饗,維孝奠靈。敬芬黍稷,敬滌犧牲。騂繭在豢,載溢載豐。以承宗祀,以肅皇衷。蕭芳四舉,華火周傳。神監孔昭,嘉是柔牷。

肇禋戒祀,禮容咸舉。六典飾文,九司昭序。牲柔既昭,儀剛既陳。恭滌惟清,敬事惟神。加籩再御,兼俎重{薦豕}。節動軒越,聲流金縣。奕奕閟幄,娓娓嚴闈。潔誠夕鑑,端服晨暉。聖靈戾止,翊我皇則。上綏四㝢,下洋萬國。永言孝饗,孝饗有容。儐僚賛列,肅肅雝雝。

右夕牲歌詞。

閟宮黝黝,復殿微微。璿除肅炤,釭璧彤煇。黼帟神凝,玉堂嚴馨。圜火夕燿,方水朝清。金枝委樹,翠鐙竚縣。渟波澄宿,華漢浮天。恭事既夙,虔心有慕。仰降皇靈,俯寧依胙。

皇明鬯矣,孝容以昭。鑾華羽迾,拂漢涵滈。申申嘉夜,翊翊休朝。行金景送,步玉風「韶」。師承祀則,肅對禋祧。

帝容承祀,練時涓日。九重徹關,四靈賓室。肅倡函音,庶旄委佾。休靈告饗,嘉{薦豕}尚芬。玉瑚飾列,桂簋昭陳。具司選禮,翼翼振振。

祼崇祀典,酎恭孝時。禮無爽物,信靡媿詞。精華孚鬯,誠監昭通。升歌翊節,下管調風。皇心履變,敬明尊親。大哉孝德,至矣交神。

幽瑞浚靈,表彰嬪聖。翊載徽文,敷光崇慶。上緯纏祥,中維飾詠。永屬煇猷,聯昌景命。

明帝造:

表靈躔象,纉儀緯風。膺華丹燿,登瑞紫穹。訓形霄宇,武彰宸宮。騰芬金會,寫德聲容。

明帝造:

天樞凝燿,地紐儷煇。聯光騰世,炳慶翔機。薰藹中㝢,景纏上微。玉頌鏤德,金籥傳徽。

福{薦豕}洽,福時昌。皇聖膺嘉祐,帝業凝休祥。居極秉景運,宅德瑞中王。澄明臨四表,精華延八鄉。洞海周聲惠,徹㝢麗乾光。靈慶纏世祉,鴻烈永無疆。

大孝備,盛禮豐。神安留,嘉樂充。旋駕聳,泛青穹。延八虛,闢四空。藹流景,肅行風。

昭融教,緝風度。戀皇靈,結深慕。解羽縣,輟華樹。背璿除,端玉輅。流汪濊,慶國步。

釃醴具登,嘉俎咸{薦豕}。饗洽誠陳,禮周樂徧。祝詞罷祼,序容輟縣。蹕動端庭,鑾回嚴殿。神儀駐景,華漢亭虛。八靈案衛,三祗解途。翠蓋燿澄,罼奕疑震。玉鑣息節,金輅懷音。式誠達孝,底心肅感。追憑皇鑒,思承淵範。神錫懋祉,四緯昭明。仰福帝徽,俯齊庶生。

樂志二天郊饗神歌祀皇神。○祀「晉書」作禮。

又保天年。○年「晉書」作命。

地郊饗神歌整泰行。○行「傅鶉觚集」作坵,一本作圻。按祭法瘞埋於泰折祭地也。泰折即今地壇,故曰整泰折竢皇秪諸本皆誤。

又照若存終冥冥。○照「傅鶉觚集」作昭。

天地郊夕牲歌表海炳岱。○「文選」作炳海表岱。

又開元首正。○首正「顏延年之集」作正首。

迎神歌詩鐘石融。○諸本鐘下旁注闕字,一本作石,考「謝莊集」亦作石。今據以補。

黃帝辭履建宅中㝢司繩御四方。○按:「謝莊集」下注「宋書」作艮,御下注「宋書」作總,今諸本竝無作艮作總者。盖明代重雕「宋書」復據「莊集」改此二字,然則諸史傳至今日其失真者固不知凡幾矣。

白帝辭浹地奉渥罄宇承秋靈。○「謝莊集」秋下注云「宋書」作帝。

安臺新福歌曲我功既定。○我功「王粲集」作武功。

窮武篇然後得光大。○得「傅鶉觚集」作德。

祠征西將軍登歌綏于孫子。○于「傅鶉觚集」作予。

祠潁川府君登歌享祀永年。○祀「晉書」作祚。

祠景皇帝登歌克明克哲。○按:哲有制音與下畏叶。

祠文皇帝登歌允文文皇。○按:皇疑作祖與下武為韻。

祠廟饗神歌禮有儀樂有則。○南本此句下有舞象功歌詠德神胥樂兮十字。

歌世祖武皇帝應期登神。○神一本作禪。

食舉東西廂樂詩第九章德洽無疆旁生穆穆。○生一本作作按:「書」云旁作穆穆,迓衡則作字是。

食舉歌第十章牙羽施。○牙一本誤干,「詩」崇牙樹羽則牙字是。

前舞歌義形六合。○義一本作儀按:如義字作儀形字即應作刑。

右祠天地五郊夕牲歌一篇。

右祠天地五郊迎送神歌一篇。

右饗天地五郊歌三篇。

右天地郊明堂夕牲歌。

右天地郊明堂降神歌。

右天郊饗神歌。

右地郊饗神歌。

右明堂饗神歌。

右天地郊夕牲歌。

右天地郊迎送神歌。

右天地饗神歌。

右迎神歌詩。

右登歌詞。     舊四言。

右歌太祖文皇帝詞。     依周頌體。

右歌青帝詞。     三言,依木數。

右歌赤帝辭。     七言,依火數。

右歌黃帝辭。五言,依土數。

右歌白帝辭。     九言,依金數。

右歌黑帝辭。     六言,依水數。

右送神歌辭。

右天郊饗神歌。

右矛俞新福歌。

右弩俞新福歌。

右安臺新福歌曲。

右行辭新福歌曲。

宋書/卷19·志第九 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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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書
發佈: 2024年12月12日
建立: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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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曰:「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自黃帝至于三代,名稱不同。周衰凋缺,又為鄭衞所亂。魏文侯雖好古,然猶昏睡於古樂。於是淫聲熾而雅音廢矣。

及秦焚典籍,樂經用亡。漢興,樂家有制氏,但能記其鏗鏘鼓舞,而不能言其義。周存六代之樂,至秦唯餘韶、武而已。始皇改周舞曰五行,漢高祖改韶舞曰文始,以示不相襲也。又造武德舞,舞人悉執干戚,以象天下樂己行武以除亂也。故高祖廟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周又有房中之樂,秦改曰壽人。其聲,楚聲也,漢高好之,孝惠改曰安世。高祖又作昭容樂、禮容樂。昭容生於武德,禮容生於文始、五行也。漢初又有嘉至樂,叔孫通因秦樂人制宗廟迎神之樂也。文帝又自造四時舞,以明天下之安和。蓋樂先王之樂者,明有法也;樂己所自作者,明有制也。孝景采武德舞作昭德舞,薦之太宗之廟。孝宣采昭德舞為盛德舞,薦之世宗之廟。漢諸帝奏文始、四時、五行之舞焉。

武帝時,河間獻王與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言樂事者,以著樂記,獻八佾之舞,與制氏不相殊。其內史中丞王定傳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時為謁者,數言其義,獻記二十四卷。劉向校書,得二十三篇,然竟不用也。

至明帝初,東平憲王蒼總定公卿之議,曰:「宗廟宜各奏樂,不應相襲,所以明功德也。承文始、五行、武德為大武之舞。」又制舞哥一章,薦之光武之廟。

漢末大亂,眾樂淪缺。魏武平荊州,獲杜夔,善八音,嘗為漢雅樂郎,尤悉樂事,於是以為軍謀祭酒,使創定雅樂。時又有鄧靜、尹商,善訓雅樂,

文帝黃初二年,改漢巴渝舞曰昭武舞,改宗廟安世樂曰正世樂,嘉至樂曰迎靈樂,武德樂曰武頌樂,昭容樂曰昭業樂,雲翹舞曰鳳翔舞,育命舞曰靈應舞,武德舞曰武頌舞,文始舞曰大韶舞,五行舞曰大武舞。其眾哥詩,多即前代之舊;唯魏國初建,使王粲改作登哥及安世、巴渝詩而已。

明帝太和初,詔曰:「禮樂之作,所以類物表庸而不忘其本者也。凡音樂以舞為主,自黃帝雲門以下,至於周大武,皆太廟舞名也。然則其所司之官,皆曰太樂,所以總領諸物,不可以一物名。武皇帝廟樂未稱,其議定廟樂及舞,舞者所執,綴兆之制,聲哥之詩,務令詳備。樂官自如故為太樂。」太樂,漢舊名,後漢依讖改太予樂官,至是改復舊。

於是公卿奏曰:「臣聞德盛而化隆者,則樂舞足以象其形容,音聲足以發其哥詠。故薦之郊廟,而鬼神享其和;用之朝廷,則君臣樂其度。使四海之內,徧知至德之盛,而光煇日新者,禮樂之謂也。故先王殷薦上帝,以配祖考,蓋當其時而制之矣。周之末世,上去唐、虞幾二千年,韶箾、南、籥、武、象之樂,風聲遺烈,皆可得而論也。由斯言之,禮樂之事,弗可以已。今太祖武皇帝樂,宜曰武始之樂。武,神武也。武,又跡也。言神武之始,又王跡所起也。高祖文皇帝樂,宜曰咸熙之舞。咸,皆也。熙,興也。言應受命之運,天下由之皆興也。至於羣臣述德論功,建定烈祖之稱,而未制樂舞,非所以昭德紀功。夫哥以詠德,舞以象事。於文,文武為斌,兼秉文武,聖德所以章明也。臣等謹制樂舞名章斌之舞。昔簫韶九奏,親於虞帝之庭,武、象、大武,亦振於文、武之阼。特以顯其德教,著其成功,天下被服其光煇,習詠其風聲者也。自漢高祖、文帝各逮其時,而為武德、四時之舞,上考前代制作之宜,以當今成業之美,播揚弘烈,莫盛於章斌焉。樂志曰:『鐘磬干戚,所以祭先王之廟,又所以獻酬酳酢也。在宗廟之中,君臣莫不致敬;族長之中,長幼無不從和。』故仲尼答賓牟賈之問曰:『周道四達,禮樂交通。』傳云:『魯有禘樂,賓祭用之。』此皆祭禮大享,通用盛樂之明文也。今有事於天地宗廟,則此三舞宜並以為薦享,及臨朝大享,亦宜舞之。然後乃合古制事神訓民之道,關於萬世,其義益明。又臣等思惟,三舞宜有總名,可名大鈞之樂。鈞,平也。言大魏三世同功,以至隆平也。於名為美,於義為當。」尚書奏:「宜如所上。」帝初不許制章斌之樂。三請,乃許之。

於是尚書又奏:「祀圓丘以下,武始舞者,平冕,黑介幘,玄衣裳,白領袖,絳領袖中衣,絳合幅袴,絳𥿉,黑韋鞮。咸熙舞者,冠委貌,其餘服如前。章斌舞者,與武始、咸熙舞者同服。奏於朝庭,則武始舞者,武冠,赤介幘,生絳袍單衣,絳領袖,皁領袖中衣,虎文畫合幅袴,白布𥿉,黑韋鞮。咸熙舞者,進賢冠,黑介幘,生黃袍單衣,白合幅袴,其餘服如前。」奏可。史臣案,武始、咸熙二舞,冠制不同,而云章斌與武始、咸熙同服,不知服何冠也?

侍中繆襲又奏:「安世哥本漢時哥名。今詩哥非往時之文,

襲又奏曰:「文昭皇后廟,置四縣之樂,當銘顯其均奏次第,依太祖廟之名,號曰昭廟之具樂。」尚書奏曰:「禮,婦人繼夫之爵,同牢配食者,樂不異文。昭皇后今雖別廟,至於宮縣樂器音均,宜如襲議。」奏可。

散騎常侍王肅議曰:「王者各以其禮制事天地,今說者據周官單文為經國大體,懼其局而不知弘也。漢武帝東巡封禪還,祠太一于甘泉,祭后土于汾陰,皆盡用其樂。言盡用者,為盡用宮縣之樂也。天地之性貴質者,蓋謂其器之不文爾,不謂庶物當復減之也。禮,天子宮縣,舞八佾。今祀圓丘方澤,宜以天子制,設宮縣之樂,八佾之舞。」衞臻、繆襲、左延年等咸同肅議。奏可。

肅又議曰:「說者以為周家祀天,唯舞雲門,祭地,唯舞咸池,宗廟,唯舞大武,似失其義矣。周禮賓客皆作備樂。左傳:『王子頹享五大夫,樂及徧舞。』六代之樂也。然則一會之日,具作六代樂矣。天地宗廟,事之大者,賓客燕會,比之為細。王制曰:『庶羞不踰牲,燕衣不踰祭服。』可以燕樂而踰天地宗廟之樂乎?周官:『以六律、六呂、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

漢光武平隴、蜀,增廣郊祀,高皇帝配食,樂奏青陽、朱明、西皓、玄冥,雲翹、育命之舞。北郊及祀明堂,並奏樂如南郊。迎時氣五郊:春哥青陽,夏哥朱明,並舞雲翹之舞;秋哥西皓,冬哥玄冥,並舞育命之舞;季夏哥朱明,兼舞二舞。章帝元和二年,宗廟樂,故事,食舉有鹿鳴、承元氣二曲。三年,自作詩四篇,一曰思齊皇姚,二曰六騏驎,三曰竭肅雍,四曰陟叱根。合前六曲,以為宗廟食舉。加宗廟食舉重來、上陵二曲,合八曲為上陵食舉。減宗廟食舉承元氣一曲,加惟天之命、天之曆數二曲,合七曲為殿中御食飯舉。又漢太樂食舉十三曲:一曰鹿鳴,二曰重來,三曰初造,四曰俠安,五曰歸來,六曰遠期,七曰有所思,八曰明星,九曰清涼,十曰涉大海,十一曰大置酒,十二曰承元氣,十三曰海淡淡。魏氏及晉荀勗、傅玄並為哥辭。魏時以遠期、承元氣、海淡淡三曲多不通利,省之。魏雅樂四曲:一曰鹿鳴,後改曰於赫,詠武帝。二曰騶虞,後改曰巍巍,詠文帝。三曰伐檀,後省除。四曰文王,後改曰洋洋,詠明帝。騶虞、伐檀、文王並左延年改其聲。正旦大會,太尉奉璧,羣后行禮,東箱雅樂郎作者是也。今謂之行禮曲,姑洗箱所奏。按鹿鳴本以宴樂為體,無當於朝享,往時之失也。

晉武泰始五年,尚書奏使太僕傅玄、中書監荀勗、黃門侍郎張華各造正旦行禮及王公上壽酒食舉樂哥詩。詔又使中書郎成公綏亦作。張華表曰:「按魏上壽食舉詩及漢氏所施用,其文句長短不齊,未皆合古。蓋以依詠弦節,本有因循,而識樂知音,足以制聲,度曲法用,率非凡近所能改。二代三京,襲而不變,雖詩章詞異,興廢隨時,至其韻逗曲折,皆繫於舊,有由然也。是以一皆因就,不敢有所改易。」荀勗則曰:「魏氏哥詩,或二言,或三言,或四言,或五言,與古詩不類。」以問司律中郎將陳頎,頎曰:「被之金石,未必皆當。」故勗造晉哥,皆為四言,唯王公上壽酒一篇為三言五言,此則華、勗所明異旨也。九年,荀勗遂典知樂事,使郭瓊、宋識等造正德、大豫之舞,而勗及傅玄、張華又各造此舞哥詩。勗作新律笛十二枚,散騎常侍阮咸譏新律聲高,高近哀思,不合中和。勗以其異己,出咸為始平相。

晉又改魏昭武舞曰宣武舞,羽籥舞曰宣文舞。

咸寧元年,詔定祖宗之號,而廟樂同用正德、大豫之舞。

至江左初立宗廟,尚書下太常祭祀所用樂名,太常賀循答云:「魏氏增損漢樂,以為一代之禮,未審大晉樂名所以為異。遭離喪亂,舊典不存,然此諸樂,皆和之以鍾律,文之以五聲,詠之於哥詞,陳之於舞列,宮縣在下,琴瑟在堂,八音迭奏,雅樂並作,登哥下管,各有常詠,周人之舊也。自漢氏以來,依放此禮,自造新詩而已。舊京荒廢,今既散亡,音韻曲折,又無識者,則於今難以意言。」于時以無雅樂器及伶人,省太樂并鼓吹令。是後頗得登哥,食舉之樂,猶有未備。明帝太寧末,又詔阮孚等增益之。成帝咸和中,乃復置太樂官,鳩集遺逸,

初,荀勗既以新律造二舞,又更修正鍾磬,事未竟而勗薨。惠帝元康三年,詔其子黃門侍郎藩修定金石,以施郊廟。尋值喪亂,遺聲舊制,莫有記者。庾亮為荊州,與謝尚共為朝廷修雅樂,亮尋薨。庾翼、桓溫專事軍旅,樂器在庫,遂至朽壞焉。晉氏之亂也,樂人悉沒戎虜,及胡亡,鄴下樂人,頗有來者。謝尚時為尚書僕射,因之以具鍾磬。太元中,破苻堅,又獲樂工楊蜀等,閑練舊樂,於是四箱金石始備焉。

宋文帝元嘉九年,太樂令鍾宗之更調金石。十四年,治書令史奚縱又改之。語在律曆志。晉世曹毗、王珣等亦增造宗廟哥詩,然郊祀遂不設樂。

何承天曰:「世咸傳吳朝無雅樂。案孫晧迎父喪明陵,唯云倡伎晝夜不息,則無金石登哥可知矣。」承天曰:「或云今之神絃,孫氏以為宗廟登哥也。」史臣案陸機孫權誄「肆夏在廟,雲翹承囗」,機不容虛設此言。又韋昭孫休世上鼓吹鐃哥十二曲表曰:「當付樂官善哥者習哥。」然則吳朝非無樂官,善哥者乃能以哥辭被絲管,寧容止以神絃為廟樂而已乎?

宋武帝永初元年七月,有司奏:「皇朝肇建,廟祀應設雅樂,太常鄭鮮之等八十八人各撰立新哥。黃門侍郎王韶之所撰哥辭七首,並合施用。」詔可。十二月,有司又奏:「依舊正旦設樂,參詳屬三省改太樂諸哥舞詩。黃門侍郎王韶之立三十二章,合用教試,日近,宜逆誦習。輒申攝施行。」詔可。又改正德舞曰前舞,大豫舞曰後舞。

元嘉十八年九月,有司奏:「二郊宜奏登哥。」又議宗廟舞事,錄尚書江夏王義恭等十二人立議同,未及列奏,值軍興事寢。二十二年,南郊,始設登哥,詔御史中丞顏延之造哥詩,廟舞猶闕。

孝建二年九月甲午,有司奏:「前殿中曹郎荀萬秋議:按禮,祭天地有樂者,為降神也。故易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周官曰:『作樂於圜丘之上,天神皆降。作樂於方澤之中,地祇皆出。』又曰:『乃奏黃鍾,哥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乃奏大簇,哥應鍾,舞咸池,以祀地祇。』由斯而言,以樂祭天地,其來尚矣。今郊享闕樂,竊以為疑。祭統曰:『夫祭有三重焉,獻之屬莫重於祼,

於是使內外博議。驃騎大將軍竟陵王誕等五十一人並同萬秋議。尚書左僕射建平王宏議以為:「聖王之德雖同,創制之禮或異,樂不相沿,禮無因襲。自寶命開基,皇符在運,業富前王,風通振古,

散騎常侍、丹陽尹建城縣開國侯顏竣議以為:「德業殊稱,則干羽異容,時無沿制,故物有損益。至於禮失道諐,稱習忘反,中興釐運,視聽所革,先代繆章,宜見刊正。郊之有樂,蓋生周易、周官,歷代著議,莫不援准。夫『掃地而祭,器用陶匏』,唯質與誠,以章天德,文物之備,理固不然。周官曰:『國有故,則旅上帝及四望。』又曰:『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兩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四望非地,則知上帝非天。孝經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則豫之作樂,非郊天也。大司樂職,『奏黃鍾,哥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鄭注:『天神,五帝及日月星辰也。』王者以夏正月祀其所受命之帝於南郊,則二至之祀,又非天地。考之眾經,郊祀有樂,未見明證。宗廟之禮,事炳載籍。爰自漢元,迄乎有晉,雖時或更制,大抵相因,為不襲名號而已。今樂曲淪滅,知音世希,改作之事,臣聞其語。正德、大豫,禮容具存,宜殊其徽號,飾而用之。以正德為宣化之舞,大豫為興和之舞,庶足以光表世烈,悅被後昆。前漢祖宗,廟處各異,主名既革,舞號亦殊。今七廟合食,庭殿共所,舞蹈之容,不得廟有別制。後漢東平王蒼已議之矣。又王肅、韓祗以王者德廣無外,六代四夷之舞,金石絲竹之樂,宜備奏宗廟。愚謂蒼、肅、祗議,合於典禮,適於當今。」

左僕射建平王宏又議:「竣據周禮、孝經,天與上帝,連文重出,故謂上帝非天,則易之作樂,非為祭天也。按易稱『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尚書云:『肆類于上帝。』春秋傳曰:『告昊天上帝。』凡上帝之言,無非天也。天尊不可以一稱,故或謂昊天,或謂上帝,或謂昊天上帝,不得以天有數稱,便謂上帝非天。徐邈推周禮『國有故,則旅上帝』,以知禮天,旅上帝,同是祭天。言禮天者,謂常祀也;旅上帝者,有故而祭也。孝經稱『嚴父莫大於配天』,故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既天為議,則上帝猶天益明也。不欲使二天文同,故變上帝爾。周禮祀天之言再見,故鄭注以前天神為五帝,後冬至所祭為昊天。竣又云『二至之祀,又非天地』。未知天地竟應以何時致享?記云:『掃地而祭,器用陶匏。』旨明所用質素,無害以樂降神。萬秋謂郊宜有樂,事有典據。竣又云『東平王蒼以為前漢諸祖別廟,是以祖宗之廟可得各有舞樂。至於祫祭始祖之廟,則專用始祖之舞。故謂後漢諸祖,共廟同庭,雖有祖宗,不宜入別舞』。此誠一家之意,而未統適時之變也。後漢從儉,故諸祖共廟,猶以異室存別廟之禮。

眾議並同宏:「祠南郊迎神,奏肆夏。皇帝初登壇,奏登哥。初獻,奏凱容、宣烈之舞。送神,奏肆夏。祠廟迎神,奏肆夏。皇帝入廟門,奏永至。皇帝詣東壁,奏登哥。初獻,奏凱容、宣烈之舞。終獻,奏永安。送神奏肆夏。」詔可。

孝建二年十月辛未,有司又奏:「郊廟舞樂,皇帝親奉,初登壇及入廟詣東壁,並奏登哥,不及三公行事。」左僕射建平王宏重參議:「公卿行事,亦宜奏登哥。」

有司又奏:「元會及二廟齋祠,登哥依舊並於殿庭設作。尋廟祠,依新儀注,登哥人上殿,弦管在下;今元會,登哥人亦上殿,弦管在下。」並詔可。

文帝章太后廟未有樂章,孝武大明中使尚書左丞殷淡造新哥,明帝又自造昭太后宣太后哥詩。

後漢正月旦,天子臨德陽殿受朝賀,舍利從西方來,戲於殿前,激水化成比目魚,跳躍嗽水,作霧翳日;畢,又化成黃龍,長八九丈,出水遊戲,炫燿日光。以兩大絲繩繫兩柱頭,相去數丈,兩倡女對舞,行於繩上,相逢切肩而不傾。

魏晉訖江左,猶有夏育扛鼎、巨象行乳、神龜抃舞、背負靈岳、桂樹白雪、畫地成川之樂焉。

晉成帝咸康七年,散騎侍郎顧臻表曰:「臣聞聖王制樂,贊揚治道,養以仁義,防其邪淫,上享宗廟,下訓黎民,體五行之正音,協八風以陶氣。以宮聲正方而好義,角聲堅齊而率禮,弦哥鍾鼓金石之作備矣。故通神至化,有率舞之感;移風改俗,致和樂之極。末世之伎,設禮外之觀,逆行連倒,頭足入筥之屬,皮膚外剝,肝心內摧。敦彼行葦,猶謂勿踐,矧伊生民,而不惻愴。加以四海朝覲,言觀帝庭,耳聆雅頌之聲,目覩威儀之序,足以蹋天,頭以履地,反兩儀之順,傷彝倫之大。方今夷狄對岸,外御為急,兵食七升,忘身赴難,過泰之戲,日禀五斗。方掃神州,經略中甸,若此之事,不可示遠。宜下太常,纂備雅樂,簫韶九成,惟新於盛運;功德頌聲,永著于來葉。此乃詩所以『燕及皇天,克昌厥後』者也。雜伎而傷人者,皆宜除之。流簡儉之德,邁康哉之詠,清風既行,民應如草,此之謂也。愚管之誠,唯垂采察。」於是除高絙、紫鹿、跂行、鼈食及齊王捲衣、笮兒等樂。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司徒彭城王義康於東府正會,依舊給伎。總章工馮大列:「相承給諸王伎十四種,其舞伎三十六人。」太常傅隆以為:「未詳此人數所由。唯杜預注左傳佾舞云諸侯六六三十六人,常以為非。夫舞者所以節八音者也,八音克諧,然後成樂,故必以八人為列,

民之生,莫有知其始也。含靈抱智,以生天地之間。夫喜怒哀樂之情,好得惡失之性,不學而能,不知所以然而然者也。怒則爭鬭,喜則詠哥,夫哥者,固樂之始也。詠哥不足,乃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然則舞又哥之次也。詠哥舞蹈,所以宣其喜心,喜而無節,則流淫莫反;故聖人以五聲和其性,以八音節其流,而謂之樂,故能移風易俗,平心正體焉。

昔有娀氏有二女,居九成之臺,天帝使燕夜往,二女覆以玉筐,既而發視之,燕遺二卵,五色,北飛不反。二女作哥,始為北音。禹省南土,嵞山之女令其妾候禹於嵞山之陽,女乃作哥,始為南音。夏后孔甲田於東陽萯山,天大風晦冥,迷入民室,主人方乳,或曰:「后來是良日也,必大吉。」或曰:「不勝之子,必有殃。」后乃取以歸,曰:「以為余子,誰敢殃之?」後析橑,斧破斷其足。孔甲曰:「嗚呼!有命矣。」乃作破斧之哥,始為東音。周昭王南征,殞於漢中,王右辛餘靡長且多力,振王北濟,周公乃封之西翟,徙宅西河,追思故處作哥,始為西音。此蓋四方之哥也。

黃帝、帝堯之世,王化下洽,民樂無事,故因擊壤之歡,慶雲之瑞,民因以作哥。其後風衰雅缺,而妖淫靡漫之聲起。周衰,有秦青者,善謳,而薛談學謳於秦青,未窮青之伎而辭歸。青餞之於郊,乃撫節悲歌,聲震林木,響遏行雲。薛談遂留不去,以卒其業。又有韓娥者,東之齊,至雍門,匱糧,乃鬻哥假食,既而去,餘響繞梁,三日不絕。左右謂其人不去也。過逆旅,逆旅人辱之,韓娥因曼聲哀哭,一里老幼,悲愁垂涕相對,三日不食。遽而追之,韓娥還,復為曼聲長哥,一里老幼,喜躍抃舞,不能自禁,忘向之悲也。乃厚賂遣之。故雍門之人善哥哭,效韓娥之遺聲。衞人王豹處淇川,善謳,河西之民皆化之。齊人綿駒居高唐,善哥,齊之右地,亦傳其業。前漢有虞公者,善哥,能令梁上塵起。若斯之類,並徒哥也。爾雅曰:「徒哥曰謠。」

凡樂章古詞,今之存者,並漢世街陌謠謳,江南可采蓮、烏生、十五、白頭吟之屬是也。

子夜哥者,有女子名子夜,造此聲。晉孝武太元中,琅邪王軻之家有鬼哥子夜。殷允為豫章時,豫章僑人庾僧度家亦有鬼哥子夜。

鳳將雛哥者,舊曲也。應璩百一詩云:「為作陌上桑,反言鳳將雛。」然則鳳將雛其來久矣,將由譌變以至於此乎?

前溪哥者,晉車騎將軍沈充所制。

阿子及歡聞哥者,晉穆帝升平初,哥畢輒呼「阿子!汝聞不?」語在五行志。

團扇哥者,晉中書令王珉與嫂婢有情,愛好甚篤,嫂捶撻婢過苦,婢素善哥,而珉好捉白團扇,故制此哥。

督護哥者,彭城內史徐逵之為魯軌所殺,宋高祖使府內直督護丁旿收斂殯埋之。逵之妻,高祖長女也,呼旿至閤下,自問斂送之事,每問,輒歎息曰:「丁督護!」其聲哀切,後人因其聲,廣其曲焉。

懊憹哥者,晉隆安初,民間譌謠之曲。語在五行志。宋少帝更制新哥,太祖常謂之中朝曲。

六變諸曲,皆因事制哥。

長史變者,司徒左長史王廞臨敗所制。

讀曲哥者,民間為彭城王義康所作也。其哥云「死罪劉領軍,誤殺劉第四」是也。

凡此諸曲,始皆徒哥,既而被之弦管。又有因弦管金石,造哥以被之,魏世三調哥詞之類是也。

古者天子聽政,使公卿大夫獻詩,耆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秦、漢闕采詩之官,哥詠多因前代,與時事既不相應,且無以垂示後昆。漢武帝雖頗造新哥,然不以光揚祖考、崇述正德為先,但多詠祭祀見事及其祥瑞而已。商周雅頌之體闕焉。

鞞舞,未詳所起,然漢代已施於燕享矣。傅毅、張衡所賦,皆其事也。曹植鞞舞哥序曰:「漢靈帝西園故事,

又云晉初有杯槃舞、公莫舞。史臣按:杯槃,今之齊世寧也。

公莫舞,今之巾舞也。相傳云項莊劍舞,項伯以袖隔之,使不得害漢高祖。且語莊云:「公莫。」古人相呼曰「公」,云莫害漢王也。今之用巾,蓋像項伯衣袖之遺式。按琴操有公莫渡河曲,然則其聲所從來已久。俗云項伯,非也。

江左初,又有拂舞。舊云拂舞,吳舞。檢其哥,非吳詞也。皆陳於殿庭。揚泓拂舞序曰:「自到江南,見白符舞,或言白鳬鳩舞,云有此來數十年。察其詞旨,乃是吳人患孫晧虐政,思屬晉也。」

又有白紵舞,按舞詞有巾袍之言;紵本吳地所出,宜是吳舞也。晉俳歌又云:「皎皎白緒,節節為雙。」吳音呼緒為紵,疑白紵即白緒。

鞞舞故二八,桓玄將即真,太樂遣眾伎,尚書殿中郎袁明子啟增滿八佾,相承不復革。宋明帝自改舞曲哥詞,幷詔近臣虞龢並作。

又有西、傖、羌、胡諸雜舞。隨王誕在襄陽,造襄陽樂,南平穆王為豫州,造壽陽樂,荊州刺史沈攸之又造西烏飛哥曲,並列於樂官。哥詞多淫哇不典正。

前世樂飲,酒酣,必起自舞。詩云「屢舞僊僊」是也。宴樂必舞,但不宜屢爾。譏在屢舞,不譏舞也。漢武帝樂飲,長沙定王舞又是也。魏、晉已來,尤重以舞相屬,所屬者代起舞,猶若飲酒以杯相屬也。謝安舞以屬桓嗣是也。近世以來,此風絕矣。

孝武大明中,以鞞、拂、雜舞合之鍾石,施於殿庭。順帝昇明二年,尚書令王僧虔上表言之,幷論三調哥曰:「臣聞風、雅之作,由來尚矣。大者繫乎興衰,其次者著於率舞。在於心而木石感,鏗鏘奏而國俗移。故鄭相出郊,辯聲知戚;延陵入聘,觀樂知風。是則音不妄啟,曲豈徒奏。哥倡既設,休戚已徵,清濁是均,山琴自應。斯乃天地之靈和,升降之明節。今帝道四達,禮樂交通,誠非寡陋所敢裁酌。伏以三古缺聞,六代潛響,舞詠與日月偕湮,精靈與風雲俱滅。追餘操而長懷,撫遺器而太息,此則然矣。夫鍾縣之器,以雅為用,凱容之制,八佾為體。故羽籥擊拊,以相諧應,季氏獲誚,將在於此。今總章舊佾二八之流,袿服既殊,曲律亦異,推今校古,皎然可知。又哥鍾一肆,克諧女樂,以哥為稱,非雅器也。大明中,即以宮縣合和鞞、拂,節數雖會,慮乖雅體。將來知音,或譏聖世。若謂鍾舞已諧,不欲廢罷,別立哥鍾,以調羽佾,止於別宴,不關朝享,四縣所奏,謹依雅則,斯則舊樂前典,不墜於地。臣昔已制哥磬,猶在樂官,具以副鍾,配成一部,即義沿理,如或可安。又今之清商,實由銅雀,

樂器凡八音:曰金,曰石,曰土,曰革,曰絲,曰木,曰匏,曰竹。

八音一曰金。金,鍾也,鎛也,錞也,鐲也,鐃也,鐸也。

鍾者,世本云:「黃帝工人垂所造。」爾雅云大鍾曰鏞,書曰「笙鏞以間」是也。中者曰剽。剽音瓢。小者曰棧。棧音醆,晉江左初所得棧鍾是也。縣鍾磬者曰筍虡,橫曰筍,從曰虡。蔡邕曰:「寫鳥獸之形,大聲有力者以為鍾虡,清聲無力者以為磬虡,擊其所縣,知由其虡鳴焉。」

鎛如鍾而大。史臣案:前代有大鍾,若周之無射,非一,皆謂之鍾;鎛之言,近代無聞焉。

錞,錞于也。圜如碓頭,大上小下,今民間猶時有其器。周禮,「以金錞和鼓」。

鐲,鉦也。形如小鍾,軍行鳴之,以為鼓節。周禮,「以金鐲節鼓」。

鐃,如鈴而無舌,有柄,執而鳴之。周禮,「以金鐃止鼓」。漢鼓吹曲曰鐃哥。

鐸,大鈴也。周禮,「以金鐸通鼓」。

八音二曰石。石,磬也。世本云叔所造,不知叔何代人。爾雅曰:「形似犂錧,以玉為之。」大曰毊。毊音囂。

八音三曰土。土,塤也。世本云,暴新公所造,

八音四曰革。革,鼓也,鞉也,節也。大曰鼓,小曰朄。又曰應。應劭風俗通曰:「不知誰所造。」以桴擊之曰鼓,以手搖之曰鞉。鼓及鞉之八面者曰雷鼓、雷鞉。六面者曰靈鼓、靈鞉。四面者曰路鼓、路鞉。周禮:「以雷鼓祀天神,

節,不知誰所造。傅玄節賦云:「黃鍾唱哥,九韶興舞。口非節不詠,手非節不拊。」此則所從來亦遠矣。

八音五曰絲。絲,琴、瑟也,筑也,箏也,琵琶、空侯也。

琴,馬融笛賦云:「宓羲造琴。」世本云:「神農所造。」爾雅「大琴曰離」,二十絃。今無其器。齊桓曰號鍾,楚莊曰繞梁,相如曰燋尾,伯喈曰綠綺,事出傅玄琴賦。世云燋尾是伯喈琴,伯喈傳亦云爾。以傅氏言之,則非伯喈也。

瑟,馬融笛賦云:「神農造瑟。」世本,「宓羲所造」。爾雅云:「瑟二十七絃者曰灑。」今無其器。

筑,不知誰所造。史籍唯云高漸離善擊筑。

箏,秦聲也。傅玄箏賦序曰:「世以為蒙恬所造。今觀其體合法度,節究哀樂,乃仁智之器,豈亡國之臣所能關思哉。」風俗通則曰:「筑身而瑟絃。」不知誰所改作也。

琵琶,傅玄琵琶賦曰:「漢遣烏孫公主嫁昆彌,念其行道思慕,故使工人裁箏、筑,為馬上之樂。欲從方俗語,故名曰琵琶,取其易傳於外國也。」風俗通云:「以手琵琶,因以為名。」杜摯云:「長城之役,弦鼗而鼓之。」並未詳孰實。其器不列四廂。

空侯,初名坎侯。漢武帝賽滅南越,祠太一后土用樂,令樂人侯暉依琴作坎侯,言其坎坎應節奏也。侯者,因工人姓爾。後言空,音訛也。古施郊廟雅樂,近世來專用於楚聲。宋孝武帝大明中,吳興沈懷遠被徙廣州,造繞梁,其器與空侯相似,懷遠後亡,其器亦絕。

八音六曰木。木,柷也,敔也。並不知誰所造。樂記曰:「聖人作為椌、楬、塤、篪。」所起亦遠矣。

柷如漆筩,方二尺四寸,深尺八寸,中有椎柄,連底挏之,今左右擊。

敔,狀如伏虎,

八音七曰匏。匏,笙也,竽也。

笙,隨所造,不知何代人。列管匏內,施簧管端。宮管在中央。三十六簧曰竽,宮管在左傍。十九簧至十三簧曰笙。其它皆相似也。竽今亡。「大笙謂之巢,小者謂之和」。其笙中之簧,女媧所造也。詩傳云:「吹笙則簧鼓矣。」蓋笙中之簧也。爾雅曰:「笙十九簧者曰巢。」漢章帝時,零陵文學奚景於舜祠得笙,白玉管。後世易之以竹乎。

八音八曰竹。竹,律也,呂也,簫也,管也,篪也,籥也,笛也。律呂在律曆志。

簫,世本云:「舜所造。」爾雅曰:「編二十三管,長尺四寸者曰䇾;

管,爾雅曰:「長尺,圍寸,併漆之,有底。」大者曰簥。簥音驕。中者曰篞。小者曰篎。篎音妙。古者以玉為管,舜時西王母獻白玉琯是也。月令:「均琴、瑟、管、簫。」蔡邕章句曰:「管者,形長尺,圍寸,有孔無底。」其器今亡。

篪,世本云:「暴新公所造。」

籥,不知誰所造。周禮有籥師,掌教國子秋冬吹籥。今凱容、宣烈舞所執羽籥是也。蓋詩所云「左手執籥,右手秉翟」者也。爾雅云:「籥如笛,三孔而短小。」廣雅云,七孔。大者曰產。中者曰仲。小者曰箹。箹音握。

笛,案馬融長笛賦,此器起近世,出於羌中,京房備其五音。又稱丘仲工其事,不言仲所造。風俗通則曰:「丘仲造笛。武帝時人。」其後更有羌笛爾。三說不同,未詳孰實。

䈔,杜摯笳賦云:「李伯陽入西戎所造。」漢舊注曰:「箛,號曰吹鞭。」晉先蠶儀注:

鼓吹,蓋短簫鐃哥。蔡邕曰:「軍樂也,黃帝岐伯所作,以揚德建武,勸士諷敵也。」周官曰:「師有功則愷樂。」左傳曰,晉文公勝楚,「振旅,凱而入」。司馬法曰:「得意則愷樂愷哥。」雍門周說孟嘗君,「鼓吹于不測之淵」。說者云,鼓自一物,吹自竽、籟之屬,非簫、鼓合奏,別為一樂之名也。然則短簫鐃哥,此時未名鼓吹矣。應劭漢鹵簿圖,唯有騎執箛。箛即笳,不云鼓吹。而漢世有黃門鼓吹。漢享宴食舉樂十三曲,與魏世鼓吹長簫同。長簫短簫,伎錄並云,絲竹合作,執節者哥。又建初錄云,務成、黃爵、玄雲、遠期,皆騎吹曲,非鼓吹曲。此則列於殿庭者為鼓吹,今之從行鼓吹為騎吹,二曲異也。又孫權觀魏武軍,作鼓吹而還,此又應是今之鼓吹。魏、晉世,又假諸將帥及牙門曲蓋鼓吹,斯則其時謂之鼓吹矣。魏、晉世給鼓吹甚輕,牙門督將五校,悉有鼓吹。晉江左初,臨川太守謝摛每寢,輒夢聞鼓吹。有人為其占之曰:「君不得生鼓吹,當得死鼓吹爾。」摛擊杜弢戰沒,追贈長水校尉,葬給鼓吹焉。謝尚為江夏太守,詣安西將軍庾翼於武昌咨事,翼與尚射,曰:「卿若破的,當以鼓吹相賞。」尚射破的,便以其副鼓吹給之。今則甚重矣。

角,書記所不載。或云出羌胡,以驚中國馬。或云出吳越。舊志云:「古樂有籟、缶。」今並無。史臣按:爾雅,籟自是簫之一名耳。詩云:「坎其擊缶。」毛傳曰:「盎謂之缶。」

築城相杵者,出自梁孝王。孝王築睢陽城,方十二里,造倡聲,以小鼓為節,築者下杵以和之。後世謂此聲為睢陽曲,至今傳之。

魏、晉之世,有孫氏善弘舊曲,宋識善擊節倡和,陳左善清哥,列和善吹笛,郝索善彈箏,朱生善琵琶,尤發新聲。傅玄著書曰:「人若欽所聞而忽所見,不亦惑乎!設此六人生於上世,越古今而無儷,何但夔、牙同契哉!」案此說,則自茲以後,皆孫、朱等之遺則也。

宋書/卷18·志第八 禮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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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書
發佈: 2024年12月12日
建立: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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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滅禮學,事多違古。漢初崇簡,不存改作,車服之儀,多因秦舊。至明帝始乃修復先典,司馬彪輿服志詳之矣。魏代唯作指南車,其餘雖小有改易,

上古聖人見轉蓬,始為輪,輪行可載,因為輿。任重致遠,流運無極。後代聖人觀北斗魁方杓曲攜龍角,為帝車,曲其輈以便駕。系本云:「奚仲始作車。」案庖羲畫八卦而為大輿,服牛乘馬,以利天下。奚仲乃夏之車正,安得始造乎。系本之言非也。「車服以庸」,著在唐典。夏建旌旗,以表貴賤。周有六職,百工居其一焉。一器而羣工致其巧,車最居多。明堂位曰:

秦閱三代之車,獨取殷制。古曰桑根車,秦曰金根車也。漢氏因秦之舊,亦為乘輿,所謂乘殷之路者也。禮論輿駕議曰:「周則玉輅最尊,漢之金根,亦周之玉路也。」漢制,乘輿金根車,輪皆朱斑,重轂兩轄,飛軨。轂外復有轂,施轄,其外復設轄,施銅貫其中。東京賦曰:「重輪貳轄,疏轂飛軨。」飛軨以赤油為之,廣八寸,長三尺注地,

天子所御駕六,其餘副車皆駕四。案書稱朽索御六馬。逸禮王度記曰:「天子駕六,諸侯駕五,卿駕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楚平王駕白馬。梁惠王以安車駕三送淳于髠,大夫之儀。周禮,四馬為乘。毛詩,「天子至大夫同駕四,士駕二」。袁盎諫漢文馳六飛。魏時天子亦駕六。晉先蠶儀,皇后安車駕六,以兩轅安車駕五為副。江左以來,相承無六,駕四而已。

宋孝武大明三年,使尚書左丞荀萬秋造五路。禮圖,玉路,建赤旂,

戎車立乘,夏曰鉤車,殷曰寅車,周曰元戎。建牙麾,邪注之,載金鼓羽幢,置甲弩於軾上。

獵車,輞幰,輪畫繆龍繞之。一名蹋猪車。魏文帝改曰蹋虎車。

指南車,其始周公所作,以送荒外遠使。地域平漫,迷於東西,造立此車,使常知南北。鬼谷子云:「鄭人取玉,必載司南,為其不惑也。」至于秦、漢,其制無聞。後漢張衡始復創造。漢末喪亂,其器不存。魏高堂隆、秦朗,皆博聞之士,爭論於朝,云無指南車,記者虛說。明帝青龍中,令博士馬鈞更造之而車成。晉亂復亡。石虎使解飛,姚興使令狐生又造焉。安帝義熙十三年,宋武帝平長安,始得此車。其制如鼓車,設木人於車上,舉手指南。車雖回轉,所指不移。大駕鹵簿,最先啟行。此車戎狄所制,機數不精,雖曰指南,多不審正。回曲步驟,猶須人功正之。范陽人祖沖之,有巧思,常謂宜更構造。宋順帝昇明末,齊王為相,命造之焉。車成,使撫軍丹陽尹王僧虔、御史中丞劉休試之。其制甚精,百屈千回,未常移變。晉代又有指南舟。索虜拓跋燾使工人郭善明造指南車,彌年不就。扶風人馬岳又造,垂成,善明酖殺之。

記里車,未詳所由來,亦高祖定三秦所獲。制如指南,其上有鼓,車行一里,木人輒擊一槌。大駕鹵簿,以次指南。

輦車,周禮王后五路之卑者也。后宮中從容所乘,非王車也。漢制乘輿御之,或使人輓,或駕果下馬。漢成帝欲與班婕妤同輦是也。後漢陰就外戚驕貴,亦輦。井丹譏之曰:「昔桀乘人車,豈此邪!」然則輦夏后氏末代所造也。井丹譏陰就乘人,而不云僭上,豈貴臣亦得乘之乎?未知何代去其輪。傅玄子曰:「夏曰余車,殷曰胡奴,周曰輜車。」輜車,即輦也。魏、晉御小出,常乘馬,亦多乘輿車。輿車,今之小輿。

犢車,軿車之流也。漢諸侯貧者乃乘之,其後轉見貴。孫權云「車中八牛」,即犢車也。江左御出,又載儲偫之物。漢代賤軺車而貴輜軿,魏、晉賤輜軿而貴軺車。又有追鋒車,去小平蓋,加通幔,如軺車,而駕馬。又以雲母飾犢車,謂之雲母車,臣下不得乘,時以賜王公。晉氏又有四望車,今制亦存。又漢制,唯賈人不得乘馬車,其餘皆乘之矣。除吏赤蓋杠,餘則青蓋杠云。

周禮王后亦有五路,重翟、厭翟、安車、翟車、輦車,凡五也。漢制,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法駕乘重翟羽葢金根車,駕青交絡,

晉先蠶儀注,皇后乘油畫雲母安車,駕六騩馬。騩,淺黑色也。油畫兩轅安車,駕五騩馬為副。公主油畫安車,駕三。三夫人青交絡安車,

漢制,貴人、公主、王妃、封君油軿皆駕二,右騑而已。

漢制,太子、皇子皆安車,朱斑輪,倚虎較,伏鹿軾,黑𣝛文畫蕃,青蓋,金華施橑末,黑𣝛文畫轅,黃金塗五末。

晉元帝太興三年,太子釋奠。詔曰:「未有高車,可乘安車。」高車,即立乘車也。公及列侯安車,朱斑輪、倚鹿較、伏熊軾、黑蕃者謂之軒,皁繒蓋,駕二,右騑。王公旂八旒,侯七旒,卿五旒,皆降龍。公卿中二千石二千石郊陵法駕出,皆大車立乘,駕四。後導從大車,駕二,右騑。他出乘安車。其去位致仕,皆賜安車四馬。中二千石皆皁蓋、朱蕃,銅五末,駕二,右騑。晉令,王公之世子攝命治國者,

傅暢故事,三公安車,駕三。特進駕二。卿一。漢制,公、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夫人會廟及蠶,各乘其夫之安車,右騑,加皁交絡,帷裳皆皁。

漢制,乘輿御大駕,公卿奉引,太僕御,

輕車,古之戰車也。輪輿洞朱,不巾不蓋,建矛戟幢麾,置弩於軾上,駕二。射聲校尉司馬吏士載,以次屬車。

漢儀曰:「出稱警,入稱蹕。」說者云,車駕出則應稱警,入則應稱蹕也,而今俱唱之。史臣以為警者,警戒也。蹕者,止行也。今從乘輿而出者,並警戒以備非常也。從外而入乘輿相干者,蹕而止之也。董巴、司馬彪云:「諸侯王遮迾出入,稱警設蹕。」

武剛車,有巾有蓋,在前為先驅。又在輕車之後為殿也。駕一。史記,衞青征匈奴,以武剛車為營是也。

漢制,大行載轀輬車,四輪。其飾如金根,加施組連璧,交絡,四角金龍首銜璧,垂五采,析羽流蘇,前後雲氣畫帷裳,𣝛文畫曲蕃,長與車等。太僕御,駕六白駱馬,以黑藥灼其身為虎文,謂之布施馬。既下,馬斥賣,車藏城北祕宮。今則馬不虎文,不斥賣;車則毀也。自漢霍光、晉安平、齊王、賈充、王導、謝安、宋江夏王葬以殊禮者,皆大輅黃屋,載轀輬車。

晉令曰:「乘傳出使,遭喪以上,即自表聞,聽得白服乘騾車,到副使攝事。」徐廣車服注:「傳聞騾車者,犢車裝而馬車轅也。」又車無蓋者曰科車。

晉武帝時,護軍將軍羊琇乘羊車,司隸校尉劉毅奏彈之。詔曰:「羊車雖無制,猶非素者所服。」江左來無禁也。

舊有充庭之制,臨軒大會,陳乘輿車輦旌鼓於殿庭。張衡東京賦云:「龍路充庭,鸞旗拂霓。」晉江左廢絕。宋孝武大明中修復。

上古寢處皮毛,未有制度。後代聖人見鳥獸毛羽及其文章與草木華采之色,因染絲綵以作衣裳,為玄黃之服,以法乾坤上下之儀;觀鳥獸冠胡之形,制冠冕纓蕤之飾。虞氏作繢,采章彌文,夏后崇約,猶美黻冕。咎繇陳謨,則稱五服五章。皆後王所不得異也。周監二代,典制詳密,故弁師掌六冕,司服掌六服,設擬等差,各有其序。禮記冠義曰:「冠者禮之始,嘉事之重者也。」

進賢冠,前高七寸,後高三寸,長八寸,梁數隨貴賤,古之緇布冠也。文儒者之所服。上公、卿助祭於郊廟,

武冠,昔惠文冠,本趙服也,一名大冠。凡侍臣則加貂蟬。應劭漢官曰:「說者以金取堅剛,百鍊不耗;蟬居高食潔,口在腋下;

法冠,本楚服也。一名柱後,一名獬豸。說者云:「獬豸獸知曲直,以角觸不正者也。」秦滅楚,以其君冠賜法官。

謁者高山冠,本齊服也。一名側注冠。秦滅齊,以其君冠賜謁者。魏明帝以其形似通天、遠遊,乃毀變之。

樊噲冠,廣九寸,制似平冕,殿門衞士服之。漢將樊噲常持鐵盾。鴻門之會,項羽欲害漢王,乃裂裳以苞盾,戴入見羽。漢承秦制,冠有十三種,魏、晉以來,不盡施用。今志其施用者也。

幘者,古賤人不冠者之服也。漢元帝額有壯髮,始引幘服之。王莽頂禿,又加其屋也。漢注曰:「冠進賢者宜長耳,今介幘也。冠惠文者宜短耳,今平上幘也。

漢制,祀事五郊,天子與執事所服各如方色;百官不執事者,自服常服以從。常服,絳衣也。

魏祕書監秦靜曰:「漢氏承秦,改六冕之制,俱玄冠絳衣而已。」晉名曰五時朝服;有四時朝服,又有朝服。

凡兵事,總謂之戎。尚書云:「一戎衣而天下定。」周禮:「革路以即戎。」又曰:「兵事韋弁服。」以𩎟韋為弁,又以為衣裳。春秋左傳:「戎服將事。」又云:「晉郤至衣𩎟韋之跗。」注,先儒云:「𩎟,絳色。」今時伍伯衣。說者云,五霸兵戰,猶有綬紱、冠纓、漫胡,則戎服非袴褶之制,未詳所起。近代車駕親戎中外戒嚴之服,無定色,冠黑帽,綴紫褾。褾以繒為之,長四寸,廣一寸。腰有絡帶,以代鞶革。中官紫褾,外官絳褾。又有纂嚴戎服,而不綴褾。行留文武悉同。其畋獵巡幸,則唯從官戎服,帶鞶革;文官不下纓,武官脫冠。宋文帝元嘉中,巡幸蒐狩皆如之;救宮廟水火,亦如之。

漢制,太后入廟祭神服,紺上皁下,親蠶,青上縹下,皆深衣。深衣,即單衣也。首飾剪氂幗。

漢制,皇后謁廟服,紺上皁下。親蠶,青上縹下。首飾,假髻,步搖,八雀,九華,加以翡翠。晉先蠶儀注,皇后十二䥖,步搖,大手髻,衣純青之衣,帶綬佩。今皇后謁廟服袿䙱大衣,謂之褘衣。公主三夫人大手髻,七䥖,蔽髻。九嬪及公夫人五䥖。世婦三䥖。公主會見,大手髻。其長公主得有步搖。公主封君以上皆帶綬,以采組為緄帶,

劉向曰:「古者天子至于士,王后至于命婦,必佩玉,尊卑各有其制。」禮記曰:「天子佩白玉而玄組綬,公侯山玄玉而朱組綬,卿大夫水蒼玉而緇組綬,士佩瓀玟而縕組綬。」縕,赤黃色。綬者,所貫佩相承受也。上下施韍如蔽膝,貴賤亦各有殊。五霸之後,戰兵不息,佩非兵器,韍非戰儀,於是解去佩韍,留其繫襚而已。

漢制,自天子至于百官,無不佩刀。司馬彪志具有其制。漢高祖為泗水亭長,拔劍斬白蛇。雋不疑云:「劍者,君子武備。」張衡東京賦,「紆黃組,腰干將。」然則自人君至士人,又帶劍也。自晉代以來,始以木劍代刃劍。

乘輿六璽,秦制也。漢舊儀曰:「皇帝行璽,皇帝之璽,皇帝信璽,天子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此則漢遵秦也。初高祖入關,得秦始皇藍田玉璽,螭虎紐,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壽昌」。高祖佩之,後代名曰傳國璽。與斬白蛇劍俱為乘輿所寶。傳國璽,魏、晉至今不廢;斬白蛇劍,晉惠帝武庫火燒之,今亡。晉懷帝沒胡,傳國璽沒於劉聰,後又屬石勒。及石勒弟石虎死,胡亂,晉穆帝代,乃還天府。虞喜志林曰:「傳國璽,自在六璽之外,天子凡七璽也。」漢注曰:「璽,印也。自秦以前,臣下皆以金玉為印,龍虎紐,唯所好。秦以來,以璽為稱,又獨以玉,臣下莫得用。」漢制,皇帝黃赤綬,四采,黃、赤、縹、紺。皇后金璽,綬亦如之。於禮,士綬之色如此,後代變古也。吳無刻玉工,以金為璽。孫晧造金璽六枚是也。又有麟鳳龜龍璽,駞馬鴨頭雜印,今代則闕也。

皇太子,金璽,龜紐,纁朱綬,四采,赤、黃、縹、紺。給五時朝服,遠遊冠,亦有三梁進賢冠。佩瑜玉。

諸王,金璽,龜紐,纁朱綬,四采,赤、黃、縹、紺。給五時朝服,遠遊冠,亦有三梁進賢冠。佩山玄玉。

郡公,金章,玄朱綬。給五時朝服,進賢三梁冠,佩山玄玉。太宰、太傅、太保、丞相、司徒、司空,金章,紫綬。給五時朝服,進賢三梁冠。佩山玄玉。相國則綠綟綬,三采,綠、紫、紺。綟,草名也,其色綠。大司馬、大將軍、太尉、凡將軍位從公者,金章,紫綬。給五時朝服,武冠。佩山玄玉。郡侯,金章,青朱綬。給五時朝服,進賢三梁冠。佩水蒼玉。

驃騎、車騎將軍、凡諸將軍加大者,征、鎮、安、平、中軍、鎮軍、撫軍、前、左、右、後將軍,征虜、冠軍、輔國、龍驤將軍,金章,紫綬。給五時朝服,武冠。佩水蒼玉。

貴嬪、夫人、貴人,金章,文曰貴嬪、夫人、貴人之章。紫綬。佩于闐玉。

淑妃、淑媛、淑儀、修華、修容、修儀、婕妤、容華、充華,銀印,文曰淑妃、淑媛、淑儀、修華、修容、修儀、婕妤、容華、充華之印。青綬。佩五采瓊玉。

皇太子妃,金璽,龜紐,纁朱綬。佩瑜玉。

諸王太妃、妃、諸長公主、公主、封君,

諸王世子,

郡公侯太夫人、夫人,

郡公侯世子,

侍中、散騎常侍及中常侍,給五時朝服,武冠。貂蟬,侍中左,常侍右。

尚書令、僕射,銅印,墨綬。給五時朝服,納言幘,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

尚書,給五時朝服,納言幘,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

中書監令、祕書監,銅印,墨綟綬。給五時朝服,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

光祿大夫、卿、尹、太子保、傅、大長秋、太子詹事,銀章,青綬。給五時朝服,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

衞尉,則武冠。衞尉,江左不置。宋孝武孝建初始置,不檢晉服制,止以九卿皆文冠及進賢兩梁冠,非舊也。

司隸校尉、武尉、左右衞、中堅、中壘、驍騎、游擊、前軍、左軍、右軍、後軍、寧朔、建威、振威、奮威、揚威、廣威、建武、振武、奮武、揚武、廣武、左右積弩、強弩諸將軍、監軍,銀章,青綬。給五時朝服,武冠。佩水蒼玉。

領軍、護軍、城門五營校尉、東南西北中郎將,銀印,青綬。給五時朝服,武冠。佩水蒼玉。

縣、鄉、亭侯,金印,紫綬。朝服,進賢三梁冠。

鷹揚、折衝、輕車、揚烈、威遠、寧遠、虎威、材官、伏波、淩江諸將軍,銀章,青綬。給五時朝服,武冠。

奮武護軍、安夷撫軍、護軍、軍州郡國都尉、奉車、駙馬、騎都尉、諸護軍將兵助郡都尉、水衡、典虞、牧官、典牧都尉、度支中郎將、校尉、都尉、司鹽都尉、

州刺史,銅印,墨綬。給絳朝服,進賢兩梁冠。

御史中丞、都水使者,銅印,墨綬。給五時朝服,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

謁者僕射,銅印,墨綬。給四時朝服,高山冠。佩水蒼玉。

諸軍司馬,銀章,青綬。朝服,武冠。

給事中、黃門侍郎、散騎侍郎、太子中庶子、庶子,給五時朝服,武冠。

中書侍郎,給五時朝服,進賢一梁冠。

宂從僕射、太子衞率,銅印,墨綬。給五時朝服,武冠。

虎賁中郎將、羽林監,銅印,墨綬。給四時朝服,武冠。其在陛列及備鹵簿,鶡尾,絳紗縠單衣。鶡鳥似雞,出上黨。為鳥強猛,鬭不死不止。復著鶡尾。

北軍中候、殿中監,銅印,墨綬。給四時朝服,武冠。

護匈奴中郎將、護羌夷戎蠻越烏丸西域戊己校尉,銅印,青綬。朝服,武冠。

郡國太守、相、內史,銀章,青綬。朝服,進賢兩梁冠。江左止單衣幘。其加中二千石者,依卿、尹。

牙門將,銀章,青綬。朝服,武冠。

騎都督、守,銀印,青綬。朝服,武冠。

尚書左右丞、祕書丞,銅印,黃綬。朝服,進賢一梁冠。

尚書祕書郎、太子中舍人、洗馬、舍人,朝服,進賢一梁冠。

黃沙治書侍御史,銀印,墨綬。朝服,法冠。

侍御史,朝服,法冠。

關內、關中名號侯,金印,紫綬。朝服,進賢兩梁冠。

諸博士,給皁朝服,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

公府長史、諸卿尹丞、諸縣署令秩千石者,銅印,墨綬。朝服,進賢兩梁冠。江左公府長史無朝服,縣令止單衣幘。宋後廢帝元徽四年,司徒右長史王儉議公府長史應服朝服。曰:「春秋國語云:『貌者情之華,服者心之文。』巖廊盛禮,衣冠為大。是故軍國異容,內外殊序。而自頃承用,每有乖違。府職掌人,教四方是則。臣居毗佐,志在當官,永言先典,載懷夕惕。按晉令,公府長史,官品第六,銅印,墨綬,朝服,進賢兩梁冠。掾、屬,官品第七,朝服,進賢一梁冠。晉官表注,亦與令同。而今長史、掾、屬,但著朱服而已,此則公違明文,積習成謬。謂宜依舊制,長史兩梁冠,掾、屬一梁冠,並同備朝服。中單韋舄,率由舊章。若所上蒙允,并請班司徒二府及諸儀同三府,通為永準。又尋舊事,司徒公府領步兵者職僚悉同降朝不領兵者。主簿祭酒,中單韋舄並備,令史以下,唯著玄衣。今府既開公,謹遵此制。其或有署臺位者,玄服為疑。按令稱諸有兼官,皆從重官之例。尋內官為重,其署臺位者,悉宜著位之服,不在玄服之例。若署諸卿寺位兼府職者,雖三品,而卿寺為卑,則宜依公府玄衣之制。服章事重,禮儀所先,請臺詳服。」儀曹郎中沈俁之議曰:

諸軍長史、諸卿尹丞、獄丞、太子保傅詹事丞、郡國太守相內史、丞、長史、諸縣署令長相、關谷長、王公侯諸署令、長、司理、治書、公主家僕,銅印,墨綬。朝服,進賢一梁冠。江左太子保傅卿尹詹事丞,皁朝服。郡丞、縣令長,止單衣幘。

公車司馬、太史、太醫、太官、御府、內省令、太子諸署令、僕、門大夫、陵令,銅印,墨綬。朝服,進賢一梁冠。

太子率更、家令、僕,銅印,墨綬。給五時朝服,進賢兩梁冠。

黃門諸署令、僕、長,銅印,墨綬。四時朝服,進賢一梁冠。

黃門宂從僕射監、太子寺人監,銅印,墨綬。給四時朝服,武冠。

公府司馬、諸軍城門五營校尉司馬、護匈奴中郎將護羗戎夷蠻越烏丸戊己校尉長史、司馬,銅印,墨綬。朝服,武冠。江左公府司馬無朝服,餘止單衣幘。

廷尉正、監、平,銅印,墨綬。給皁零辟朝服,法冠。

王郡公侯郎中令、大農,銅印,青綬。朝服,進賢兩梁冠。

北軍中候丞,銅印,黃綬。朝服,進賢一梁冠。

太子常從虎賁督、千人督、校督、司馬虎賁督,

殿中將軍,銀章,青綬。四時朝服,武冠。宋末不復給章綬。

水衡、典虞、牧官、典牧、材官、州郡國都尉、司馬,銅印,墨綬。朝服,武冠。

諸謁者,朝服,高山冠。

門下中書通事舍人令史、門下主事令史,給四時朝服,武冠。

尚書典事、都水使者參事、散騎集書中書尚書令史、門下散騎中書尚書令史、錄尚書中書監令僕省事史、祕書著作治書、主書、主璽、主譜令史、蘭臺殿中蘭臺謁者都水使者令史、書令史,朝服,進賢一梁冠。江左凡令史無朝服。

節騎郎,朝服,武冠。其在陛列及備鹵簿,著鶡尾,絳紗縠單衣。

殿中中郎將校尉、都尉、黃門中郎將校尉、殿中太醫校尉、都尉,銀印,青綬。四時朝服,武冠。

關外侯,銀印,青綬。朝服,進賢兩梁冠。

左右都候、閶闔司馬、城門候,銅印,墨綬。朝服,武冠。

王郡公侯中尉,銅印,墨綬。朝服,武冠。

部曲督護、司馬史、部曲將,銅印。朝服,武冠。司馬史,假墨綬。

太中中散諫議大夫、議郎、郎中、舍人,朝服,進賢一梁冠。秩千石者,兩梁。

城門令史,朝服,武冠。江左凡令史無朝服。

諸門僕射佐史、東宮門吏,皁零辟朝服。僕射東宮門吏,卻非冠。佐史,進賢冠。

宮內游徼、亭長,皁零辟朝服,武冠。

太醫校尉、都尉、總章協律中郎將校尉、都尉,銀印,青綬。朝服,武冠。

小黃門,給四時朝服,武冠。

黃門謁者,給四時朝服,進賢一梁冠。朝賀通謁時,著高山冠。

黃門諸署史,給四時朝服,武冠。

中黃門黃門諸署從官寺人,給四時科單衣,武冠。

殿中司馬、及守陵者、殿中太醫司馬,銅印,墨綬。給四時朝服,武冠。

太醫司馬,銅印。朝服,武冠。

總章監鼓吹監司律司馬,銅印,墨綬。朝服。鼓吹監總章協律司馬,武冠。總章監司律司馬,進賢一梁冠。

諸縣署丞、太子諸署丞、王公侯諸署及公主家丞,銅印,黃綬。朝服,進賢一梁冠。

太醫丞,銅印。朝服,進賢一梁冠。

黃門諸署丞,銅印,黃綬。給四時朝服,進賢一梁冠。

黃門稱長、園監,銅印,黃綬。給四時朝服,武冠。

諸縣尉、關谷塞護道尉,銅印,黃綬。朝服,武冠。江左止單衣幘。

洛陽鄉有秩,

宣威將軍以下至裨將軍,銅印。朝服,武冠。其以此官為刺史、郡守、若萬人司馬虎賁督以上、及司馬史者,皆假青綬。

平虜武猛中郎將、校尉、都尉,

別部司馬、軍假司馬,銀印。朝服,武冠。

圖像都匠行水中郎將、校尉、都尉,銀印,青綬。朝服,武冠。若非以工伎巧能特加此官者,不加綬。羽林郎、羽林長郎,

陛下甲僕射主事吏將騎、廷上五牛旗假使虎賁,在陛列及備鹵簿,服錦文衣,武冠,鶡尾。陛長,假銅印,墨綬。旄頭。

羽林在陛列及備鹵簿,服絳科單衣,上著韋畫要襦。假旄頭。

舉輦跡禽前驅由基強弩司馬、守陵虎賁,佩武猛都尉以上印者,假青綬。別部司馬以下,假墨綬。守陵虎賁,給絳科單衣,武冠。

殿中宂從虎賁、殿中虎賁、及守陵者持鈒戟宂從虎賁,佩武猛都尉以下印者,假青綬。別部司馬以下,假墨綬。絳科單衣,

持椎斧武騎虎賁、五騎傳詔虎賁、殿中羽林及守陵者太官尚食虎賁、稱飯宰人、諸宮尚食虎賁,佩武猛都尉以上印者,假青綬。別部司馬以下,假墨綬。給絳褠,武冠。其在陛列及備鹵簿,五騎虎賁,服錦文衣,鶡尾。宰人服離支衣。

黃門鼓吹、及釘官僕射、黃門鼓吹史主事、諸官鼓吹、尚書廊下都坐門下守閤、殿中威儀騶、虎賁常直殿黃雲龍門者、門下左右部虎賁羽林騶、給傳事者諸導騶、門下中書守閤,給絳褠,武冠。南書門下虎賁羽林騶、蘭臺五曹節藏射廊下守閤、威儀、發符騶、都水使者黃沙廊下守閤、謁者、錄事、威儀騶、河隄謁者騶、諸官謁者騶,絳褠,武冠。給其衣服,自如故事。大誰士皁科單衣,樊噲冠。衞士墨布褠,却敵冠。凡此前眾職,江左多不備,又多闕朝服。

諸應給朝服佩玉,而不在京都者給朝服,非護烏丸羌夷戎蠻諸校尉以上及刺史、西域戊己校尉,皆不給佩玉。其來朝會,權時假給,會罷輸還。凡應朝服者,而官不給,聽自具之。諸假印綬而官不給鞶囊者,得自具作。其但假印不假綬者,不得佩綬。

鞶,古制也。漢代著鞶囊者,側在腰間。或謂之傍囊,或謂之綬囊。然則以此囊盛綬也。或盛或散,各有其時乎。

朝服一具,冠幘各一,絳緋袍、皁緣中單衣領袖各一領,革帶袷袴各一,舄、袜各一量,簪導餉自副。四時朝服者,加絳絹黃緋青緋皁緋袍單衣各一領;五時朝服者,加給白絹袍單衣一領。

諸受朝服,單衣七丈二尺,科單衣及褠五丈二尺,中衣絹五丈,緣皁一丈八尺,領袖練一匹一尺,絹七尺五寸。給袴練一丈四尺,縑二丈。袜布三尺。單衣及褠袷帶,縑各一段,長七尺。江左止給絹各有差。宋元嘉末,斷不復給,至今。山鹿、豽、柱豽、白豽、施毛狐白領、黃豹、斑白鼲子、渠搜裘、步搖、八䥖、蔽結、多服蟬、明中、欋白,又諸織成衣帽、錦帳、純金銀器、雲母從廣一寸以上物者,皆為禁物。

諸在官品令第二品以上,其非禁物,皆得服之。第三品以下,加不得服三䥖以上、蔽結、爵叉、假真珠翡翠校飾纓佩、雜采衣、杯文綺、齊繡黼、𨮹離、袿袍。第六品以下,加不得服金䥖、綾、錦、錦繡、七緣綺、貂豽裘、金叉鐶鉺、及以金校飾器物、張絳帳。第八品以下,加不得服羅、紈、綺、縠,雜色真文。騎士卒百工人,加不得服大絳紫襈、假結、真珠璫珥、犀、瑇瑁、越疊、以銀飾器物、張帳、乘犢車,履色無過綠、青、白。奴婢衣食客,加不得服白幘、蒨、絳、金黃銀叉、鐶、鈴、𨮹、鉺,履色無過純青。諸去官及薨卒不祿物故,家人所服,皆得從故官之例。諸王皆不得私作禁物,及罽碧校鞍,珠玉金銀錯刻鏤彫飾無用之物。

天子坐漆牀,居朱屋。史臣按左傳,丹桓宮之楹。何休注公羊,亦有朱屋以居。所從來久矣。漆牀亦當是漢代舊儀,而漢儀不載。尋所以必朱必漆者,其理有可言焉。夫珍木嘉樹,其品非一,莫不植根深岨,致之未易。藉地廣之資,因人多之力,則役苦費深,為敝滋重。是以上古聖王,采椽不斵,斵之則懼刻桷彫楹,莫知其限也。哲人縣鑑微遠,杜漸防萌,知采椽不愜後代之心,不斵不為將來之用,故加朱施漆,以傳厥後。散木凡材,皆可入用。遠探幽旨,將在斯乎。

殿屋之為圓淵方井兼植荷華者,以厭火祥也。

古者貴賤皆執笏,其有事則搢之於腰帶,所謂搢紳之士者,搢笏而垂紳帶也。紳垂三尺。笏者有事則書之,故常簪筆,今之白筆,是其遺象。三臺五省二品文官簪之。王公侯伯子男卿尹及武官不簪。加內侍位者,乃簪之。手板,則古笏矣。尚書令、僕射、尚書手板頭復有白筆,以紫皮裹之,名笏。朝服肩上有紫生袷囊,綴之朝服外,俗呼曰紫荷。或云漢代以盛奏事,負荷以行,未詳也。

魏文帝黃初三年,詔賜漢太尉楊彪几杖,待以客禮。延請之日,使挾杖入朝。又令著鹿皮冠。彪辭讓,不聽。乃使服布單衣皮弁以見。傅玄子曰:「漢末王公名士,多委王服,以幅巾為雅。是以袁紹、崔鈞之徒,雖為將帥,皆著㡘巾。」

魏武以天下凶荒,資財乏匱,擬古皮弁,裁縑帛以為𢂿,合乎簡易隨時之義,以色別其貴賤。本施軍飾,非為國容也。徐爰曰:「俗說𢂿本未有歧,荀文若巾之,行觸樹枝成歧,謂之為善,因而弗改。」通以為慶弔服。巾以葛為之,形如𢂿,而橫著之,古尊卑共服也。故漢末妖賊以黃為巾,時謂之「黃巾賊」。今國子太學生冠之,服單衣以為朝服,執一卷經以代手板。居士野人,皆服巾焉。

徐爰曰:「帽名猶冠也。義取於蒙覆其首。其本纚也。古者有冠無幘,冠下有纚,以繒為之。後世施幘於冠,因裁纚為帽。自乘輿宴居,下至庶人無爵者,皆服之。」史臣案晉成帝咸和九年制,聽尚書八座丞郎、門下三省侍郎乘車白帢低幘出入掖門。又二宮直官著烏紗𢂿。然則士人宴居,皆著帢矣。而江左時野人已著帽,士人亦往往而然,但其頂圓耳。後乃高其屋云。

古者人君有朝服,有祭服,有宴服,有弔服。弔服皮弁疑衰,今以單衣黑幘為宴會服,拜陵亦如之。以單衣白裌為弔服,修敬尊秩亦服之也。單衣,古之深衣也。今單衣裁製與深衣同,唯絹帶為異。深衣絹帽以居喪。單衣素帢以施吉。

晉武帝泰始三年,詔太宰安平王孚服侍中之服,賜大司馬義陽王望袞冕之服。四年,又詔趙、樂安、燕王服散騎常侍之服。十年,賜彭城王袞冕之服。

偽楚桓玄將篡,亦加安帝母弟太宰琅邪王袞冕服。

宋興以來,王公貴臣加侍中、散騎常侍,乃得服貂璫也。

宋孝武孝建元年,丞相南郡王義宣,二年,雍州刺史武昌王渾,又有異圖。世祖嫌侯王強盛,欲加減削。其年十月己未,大司馬江夏王義恭、驃騎大將軍竟陵王誕表改革諸王車服制度,凡九條,表在義恭傳。上因諷有司更增廣條目。奏曰:「車服以庸,虞書茂典;名器慎假,春秋明誡。是以尚方所制,禁嚴漢律,諸侯竊服,雖親必罪。自頃以來,下僭彌盛。器服裝飾,樂舞音容,通於王公,達于眾庶。上下無辨,民志靡一。

車前五百者,卿行旅從,五百人為一旅。漢氏一統,故去其人,留其名也。

宋孝武孝建二年十一月乙巳,有司奏:「侍中祭酒何偃議:『自今臨軒,乘輿法服,燾華蓋,登殿宜依廟齋以夾御,侍中、常侍夾扶上殿,及應為王公興,又夾扶,畢,還本位。』求詳議。」曹郎中徐爰參議:「宜如省所稱,以為永准。」詔可。

孝建三年五月壬戌,有司奏:「案漢胡廣、蔡邕並云古者諸侯貳車九乘,秦滅六國,兼其車服,故王者大駕屬車八十一乘。尚書、御史乘之。最後一車,懸豹尾。法駕則三十六乘。檢晉江左逮至于今,乘輿出行,副車相承五乘。」尚書令建平王宏參議:「八十一乘,義兼九國,三十六乘無所准,並不出經典。自邕、廣傳說,又是從官所乘,非帝者副車正數。江左五乘,儉不中禮。案周官云:『上公九命,貳車九乘。侯伯七命,車七乘。子男五命,車五乘。』然則帝王十二乘。」詔可。

大明元年九月丁未朔,有司奏:「未有皇太后出行副車定數,下禮官議正。」博士王燮之議:「周禮,后六服五路之數,悉與王同,則副車之制,不應獨異。又記云:『古者后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以聽天下之內治。』『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聽天下之外治。』鄭注云:『后象王立六宮而居之,亦正寢一,燕寢五。』推所立每與王同,禮無降亦明矣。皇太后既禮均至極,彌不應殊。謂並應同十二乘。」通關為允。詔可。

大明四年正月戊辰,尚書左丞荀萬秋奏:「籍田儀注,『皇帝冠通天冠,朱紘,青介幘,衣青紗袍。侍中陪乘,奉車郎秉轡。』案漢輿服志曰:『通天冠,乘輿常服也。』若斯豈可以常服降千畝邪?禮記曰:『昔者天子為籍千畝,冕而朱紘,躬秉耒耜。』鄭玄注周官司服曰:『六服同冕』,尊故也。時服雖變,冕制不改。又潘岳籍田賦云:『常伯陪乘,太僕秉轡。』推此,輿駕籍田,宜冠冕,璪十二旒,朱紘,黑介幘,衣青紗袍。常伯陪乘,太僕秉轡。宜改儀注,一遵二禮以為定儀。」詔可。

大明四年正月己卯,有司奏:「南郊親奉儀注,皇帝初著平天冠,火龍黼黻之服。還,變通天冠,絳紗袍。廟祠親奉,舊儀,皇帝初服與郊不異,而還變著黑介幘,單衣即事,乖體。謂宜同郊還,亦變著通天冠,絳紗袍。又舊儀乘金根車。今五路既備,依禮玉路以祀,亦宜改金根車為玉路。」詔可。

大明六年八月壬戌,有司奏:「漢儀注

大明七年二月甲寅,輿駕巡南豫、兗二州,冕服,御玉路,辭二廟。改服通天冠,御木路,建大麾,備春蒐之典。

明帝泰始四年五月甲戌,尚書令建安王休仁參議:「天子之子,與士齒讓,達於辟雍,無生而貴者也。既命而尊,禮同上公。周制五等,車服相涉,公降王者,一等而已。王以金路賜同姓諸侯,象及革木,以賜異姓侯伯,在朝卿士,亦準斯禮。按如此制,則東宮應乘金路。自晉武過江,禮儀疏舛,王公以下,車服卑雜;唯有東宮,禮秩崇異,上次辰極,下絕侯王。

而皇太子乘石山安車,義不見經,事無所出。禮所謂金、玉路者,正以金玉飾輅諸末耳。左右前後,同以漆畫。秦改周輅,制為金根,通以金薄,周匝四面。漢、魏、二晉,因循莫改。逮于大明,始備五輅。金玉二制,並類金根,造次瞻覩,殆無差別。若錫之東儲,於禮嫌重,非所以崇峻陛級,表示等威。且春秋之義,降下以兩,臣子之義,宜從謙約。謂東宮車服,宜降天子二等,驂駕四馬,乘象輅,降龍碧旂九葉。進不斥尊,退不逼下,沿古酌時,於禮為衷。」詔可。

泰始四年八月甲寅,

泰始六年正月戊辰,有司奏:「被敕皇太子正冬朝賀,

後廢帝即位,尊所生陳貴妃為皇太妃,輿服一如晉孝武太妃故事。唯省五牛旗及赤旂。

宋書/卷17·志第七 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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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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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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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帝元嘉三年五月庚午,

元嘉三年十二月甲寅,西征謝晦,告太廟、太社。晦平,車駕旋軫,又告。

元嘉六年七月,太學博士徐道娛上議曰:「伏見太廟烝嘗儀注,皇帝行事畢,出便坐,三公已上獻,太祝送神于門,然後至尊還拜,百官贊拜,乃退。謹尋清廟之道,所以肅安神也。禮曰,廟者貌也。神靈所馮依也。事亡如存,若常在也。既不應有送神之文,自陳豆薦俎,車駕至止,並弗奉迎。夫不迎而送,送而後辭,闇短之情,實用未達。按時人私祠,誠皆迎送,由於無廟,庶感降來格。因心立意,非王者之禮也。儀禮雖太祝迎尸于門,此乃延尸之儀,豈是敬神之典。恐於禮有疑。謹以議上。」有司奏下禮官詳判。博士江邃議:「在始不迎,明在廟也。卒事而送,節孝思也。若不送而辭,是舍親也。辭而後送,是遣神也。故孝子不忍違其親,又不忍遣神。是以祝史送神以成烝嘗之義。」博士賀道期議:「樂以迎來,哀以送往。祭統『迎牲而不迎尸』。詩云:『鐘鼓送尸。』鄭云:『尸,神象也。』與今儀注不迎而後送,若合符契。」博士荀萬秋議:「古之事尸,與今之事神,其義一也。周禮,尸出,送于廟門,拜,尸不顧。詩云:『鐘鼓送尸。』則送神之義,其來久矣。記曰:『迎牲而不迎尸,別嫌也。尸在門外,則疑於臣;入廟中,則全於君。君在門外,則疑於君,入廟,則全於臣。是故不出者,明君臣之義。』」邃等三人謂舊儀為是,唯博士陳珉同道娛議。參詳「邃等議雖未盡,然皆依擬經禮。道娛、珉所據難從。今眾議不一,宜遵舊體」。詔可。

元嘉六年九月,太學博士徐道娛上議曰:「祠部下十月三日殷祠,十二日烝祀。謹按禘祫之禮,三年一,五年再。公羊所謂五年再殷祭也。在四時之間,周禮所謂凡四時之間祀也。蓋歷歲節月無定,天子諸侯,先後弗同。禮稱『天子祫嘗,諸侯烝祫。有田則祭,無田則薦』。鄭注:『天子先祫然後時祭,諸侯先時祭然後祫。有田者既祭又薦新。祭以首時,薦以仲月。』然則大祭四祀,其月各異。天子以孟月殷,仲月烝,諸侯孟月嘗,仲月祫也。春秋僖公八年秋七月,禘。文公二年八月,大事于太廟。穀梁傳曰:『著祫嘗也。』昭公十五年二月,『有事于武宮』。左傳曰:『禮也。』又周禮『仲冬享烝』。月令『季秋嘗稻』。晉春烝曲沃,齊十月嘗太公,此並孟仲區別不共之明文矣。凡祭必先卜,日用丁巳,如不從,進卜遠日。卜未吉,豈容二事,推期而往,理尤可知。尋殷烝祀重,祭薦禮輕。輕尚異月,重寧反同。且『祭不欲數,數則瀆』。今隔旬頻享,恐於禮為煩。自經緯墳誥,都無一月兩獻,先儒舊說,皆云殊朔。晉代相承,未審其原。國事之重,莫大乎祀。愚管膚淺,竊以惟疑。請詳告下議。」寢不報。

元嘉七年四月乙丑,有司奏曰:「禮喪服傳云:『有死於宮中者,則為之三月不舉祭。』今礿祀既戒,而掖庭有故。下太常依禮詳正。太學博士江邃、袁朗、徐道娛、陳珉等議,參互不同。殿中曹郎中領祠部謝元議以為:『遵依禮傳,使有司行事,於義為安。』輒重參詳。宗廟敬重,饗祀精明。雖聖情罔極,必在親奉。然苟曰有疑,則情以禮屈。無所稱述,於義有據。請聽如元所上。」詔可。

元嘉十年十二月癸酉,太祝令徐閏刺署:「典宗廟社稷祠祀薦五牲,牛羊豕雞並用雄。其一種市買,由來送雌。竊聞周景王時,賓起見雄雞自斷其尾,曰:『雞憚犧,不祥。』今何以用雌,求下禮官詳正。」勒太學依禮詳據。博士徐道娛等議稱:「案禮孟春之月,『是月也,犧牲無用牝』。如此,是春月不用雌爾,秋冬無禁。雄雞斷尾,自可是春月。」太常丞司馬操議:「尋月令孟春『命祀山林川澤,犧牲無用牝』。若如學議,春祠三牲以下,便應一時俱改,以從月令,何以偏在一雞。」重更勒太學議答。博士徐道娛等又議稱:「凡宗祀牲牝不一,前惟月令不用牝者,蓋明在春必雄,秋冬可雌,非以山林同宗廟也。四牲不改,在雞偏異,相承來久,義或有由,誠非末學所能詳究。求詳議告報,如所稱令。」參詳閏所稱粗有證據,宜如所上。自今改用雄雞。

孝武帝孝建三年五月丁巳,詔以第四皇子出紹江夏王太子叡為後。有司奏:「皇子出後,檢未有告廟先例,輒勒二學禮官議正,應告與不?告者為告幾室?」太學博士傅休議:「禮無皇子出後告廟明文。晉太康四年,封北海王寔紹廣漢殤王後,告于太廟。漢初帝各異廟,故告不必同。自漢明帝以來,乃共堂各室,魏、晉依之。今既共堂,若獨告一室,而闕諸室,則於情未安。」太常丞庾亮之議:「案禮『大事則告祖禰,小事則特告禰』。今皇子出嗣,宜告禰廟。」祠部朱膺之議以為:「有事告廟,蓋國之常典。今皇子出紹,事非常均。愚以為宜告。賀循云,古禮異廟,唯謁一室是也。既皆共廟,而闕於諸帝,於情未安。謂循言為允,宜在皆告。」兼右丞殿中郎徐爰議以為:「國之大事,必告祖禰。皇子出嗣,不得謂小。昔第五皇子承統廬陵,備告七廟。」參議以爰議為允。詔可。

大明元年六月己卯朔,詔以前太子步兵校尉祗男歆紹南豐王朗。有司奏:「朗先嗣營陽,告廟臨軒。檢繼體為舊,不告廟臨軒。」下禮官議正。太學博士王燮之議:「南豐昔別開土宇,以紹營陽,義同始封,故有臨軒告廟之禮。今歆奉詔出嗣,則成繼體,先爵猶存,事是傳襲,不應告廟臨軒。」祠部郎朱膺之議:「南豐王嗣爵封已絕,聖恩垂矜,特詔繼茅土,復申義同始封,為之告廟臨軒。」殿中郎徐爰議:「營陽繼體皇基,身亡封絕,恩詔追封,錫以一城。既始啟建茅土,故宜臨軒告廟。今歆繼後南豐,彼此俱為列國,長沙、南豐,自應各告其祖,豈關太廟。事非始封,不合臨軒。同博士王燮之議。」參詳,爰議為允。詔可。

大明三年六月乙丑,有司奏:「來七月十五日,嘗祠太廟、章皇太后廟,輿駕親奉。而乘輿辭廟親戎,太子合親祠與不?且今月二十四日,第八皇女夭。案禮『宮中有故,三月不舉祭』。皇太子入住上宮,於事有疑。」下禮官議正。太學博士司馬興之議:「竊惟『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皇太子有撫軍之道,而無專御之義,戎既如之,祀亦宜然。案祭統,『夫祭之道,孫為王父尸』。又云,『祭有昭穆,所以別父子』。太子監國,雖不攝,至於宗廟,則昭穆實存,謂事不可亂。又云,『有故則使人』。准此二三,太子無奉祀之道。又皇女夭札,則實同宮一體之哀,理不得異。設令得祀,令猶無親奉之義。」博士郁議:

大明三年十一月乙丑朔,有司奏:「四時廟祠,吉日已定,遇雨及舉哀,舊停親奉,以有司行事。先下使禮官博議,於禮為得遷日與不?」博士江長議:「禮記祭統:『君之祭也,有故則使人,而君不失其儀。』鄭玄云:『君雖不親,祭禮無闕,君德不損。』愚以為有故則必使人者,明無遷移之文。苟有司充事,謂不宜改日。」太常丞陸澄議:「案周禮宗伯之職,『若王不與祭祀則攝位』。鄭君曰:『王有故,行其祭事也。』臣以為此謂在致齋,祭事盡備,神不可瀆,齋不可久,而王有他故,則使有司攝焉。晉泰始七年四月,世祖將親祠于太廟。庚戌,車駕夕牲。辛亥,雨。有司行事。此雖非人故,蓋亦天硋也。求之古禮,未乖周制。案禮記,『孔子答曾子,當祭而日蝕太廟火,如牲至未殺,則廢』。然則祭非無可廢之道也。但權所為之輕重耳。日蝕廟火,變之甚者,故乃牲至尚猶可廢。推此而降,可以理尋。今散齋之內,未及致齋,而有輕哀甚雨,日時展事,可以延敬。不愆義情,無傷正典,改擇令日,夫何以疑。愚謂散齋而有舉哀若雨,可更遷日。唯入致齋及日月逼晚者,乃使有司行事耳。又前代司空顧和啟,南郊車駕已出遇雨,宜遷日更郊,事見施用。郊之與廟,其敬可均,至日猶遷,況散齋邪。」殿中郎殷淡議:「曾子問『日蝕太廟火,牲未殺則廢』。縱有故則使人。清廟敬重,郊禋禮大,故廟焚日蝕,許以可遷;輕哀微故,事不合改。是以鼷鼠食牛,改卜非禮。晉世祖有司行事,顧司空之改郊月,既不見其當時之宜,此不足為准。愚謂日蝕廟火,天譴之變,廼可遷日。至於舉哀小故,不宜改辰。」眾議不同。參議,既有理據,且晉氏遷郊,宋初遷祠,並有成准。謂孟月散齋之中,遇雨及舉輕哀,宜擇吉更遷,無定限數。唯入致齋及侵仲月節者,使有司行事。詔可。

大明五年十月甲寅,有司奏:「今月八日烝祠二廟,公卿行事。有皇太子獻妃服。」前太常丞庾蔚之議:「禮所以有喪廢祭,由祭必有樂。皇太子以元嫡之重,故主上服妃,不以尊降。既正服大功,愚謂不應祭。有故,三公行事,是得祭之辰,非今之比。卿卒猶不繹,況於太子妃乎?」博士司馬興之議:「夫緦則不祭,禮之大經。卿卒不繹,春秋明義。又尋魏代平原公主薨,高堂隆議不應三月廢祠,而猶云殯葬之間,權廢事改吉,芬馥享祠。尋此語意,非使有司。此無服之喪,尚以未葬為廢,況皇太子妃及大功未祔者邪?上尋禮文,下准前代,不得烝祠。」領軍長史周景遠議:「案禮『緦不祭』。大功廢祠,理不俟言。今皇太子故妃既未山塋,未從權制,則應依禮廢烝嘗。至尊以大功之服,於禮不得親奉,非有故之謂,亦不使公卿行事。」右丞徐爰議以為:「禮,『緦不祭』,蓋惟通議。大夫以尊貴降絕,及其有服,不容復異。祭統云『君有故使人可』者,謂於禮應祭,君不得齋,祭不可闕,故使臣下攝奉。不謂君不應祭,有司行事也。晉咸寧四年,景獻皇后崩,晉武帝伯母,宗廟廢一時之祀,雖名號尊崇,粗可依准。今太子妃至尊正服大功,非有故之比。既未山塋,謂烝祠宜廢。尋蔚之等議,指歸不殊,闕烝為允。過卒哭祔廟,一依常典。」詔可。

大明七年二月丙辰,有司奏:「鑾輿巡蒐江左,講武校獵,獲肉先薦太廟、章太后廟,并設醢酒,公卿行事,及獻妃陰室,室長行事。」太學博士虞龢議:「檢周禮,四時講武獻牲,各有所施。振旅春蒐,則以祭社;茇舍夏苗,則以享礿;治兵秋獮,則以祀祊;

明帝泰豫元年七月庚申,有司奏:「七月嘗祠,至尊諒闇之內,為親奉與不?使下禮官通議。伏尋三年之制,自天子達。漢文愍秦餘之弊,於是制為權典。魏、晉以來,卒哭而祔則就吉。案禮記王制,『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鄭玄云:『唯不敢以卑廢尊也。』范宣難杜預、段暢,所以闕宗廟祭者,皆人理所奉,哀戚之情,同於生者。譙周祭志稱:『禮,身有喪,則不為吉祭。緦麻之喪,於祖考有服者,則亦不祭,為神不饗也。』尋宮中有故,雖在無服,亦廢祭三月,有喪不祭。如或非若三年之內必宜親奉者,則應禘序昭穆。而今必須免喪,然後禘祫,故知未祭之意,當似可思。起居注,晉武有二喪,兩朞之中,並不自祠。亦近代前事也。伏惟至尊孝越姬文,情深明發,公服雖釋,純哀內纏。推訪典例,則未應親奉。有司祗應,祭不為曠。仰思從敬,竊謂為允。臣等參議,甚有明證,宜如所上。」詔可。

後廢帝元徽二年十月丙寅,有司奏:「至尊親祠太廟文皇帝太后之日,孝武皇帝及昭皇太后,雖親非正統,而嘗經北面,未詳應親執爵與不?」下禮官議。太學博士周山文議:「案禮,尊者尊統上,卑者尊統下。孝武皇帝於至尊雖親非正統,而祖宗之號,列于七廟。愚謂親奉之日,應執觴爵。昭皇太后既親非禮正,宜使三公行事。」博士顏燮等四人同山文。兼太常丞韓賁議:「晉景帝之於世祖,肅祖之於孝武,皆傍尊也,親執觴杓。今孝武皇帝於至尊,親為伯父,功列祖宗,奉祠之日,謂宜親執。按昭皇太后於主上,親無名秩,情則疏遠,庶母在我,猶子祭孫止,況伯父之庶母。愚謂昭后觴爵,可付之有司。」前左丞孫緬議:「晉世祖宗祠顯宗、烈宗、肅祖,並是晉帝之伯,今朝明準,而初無有司行事之禮。愚謂主上親執孝武皇帝觴爵,有愜情敬。昭皇太后君母之貴,見尊一時,而與章、宣二廟同饗閟宮,非唯不躬奉,廼宜議其毀替。請且依舊,三公行事。」詔緬議為允。

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十月戊辰,有司奏章皇太后廟毀置之禮。二品官議者六百六十三人。太傅江夏王義恭以為:「經籍殘偽,訓傳異門,諒言之者罔一,故求之者尠究。是以六宗之辯,舛於兼儒,迭毀之論,亂於羣學。章皇太后誕神啟聖,禮備中興,慶流胙胤,德光義遠。宜長代崇芬,奕葉垂則。豈得降侔通倫,反遵常典。夫議者成疑,實傍紀傳,知一爽二,莫窮書旨。按禮記不代祭,爰及慈母,置辭令有所施。穀梁於孫止,別主立祭。則親執虔祀,事異前志。將由大君之宜,其職彌重,人極之貴,其數特中。且漢代鴻風,遂登配祔,晉氏明規,咸留薦祀。遠考史策,近因闇見,未應毀之,於義為長。所據公羊,祇足堅秉。安可以貴等帝王,祭從士庶,緣情訪制,顛越滋甚。謂應同七廟,六代乃毀。」六百三十六人同義恭不毀。散騎侍郎王法施等二十七人議應毀。領曹郎中周景遠重參議,義恭等不毀議為允。詔可。

大明二年二月庚寅,有司奏:「皇代殷祭,無事於章后廟。高堂隆議魏文思后依周姜嫄廟禘祫,及徐邈答晉宣太后殷薦舊事,使禮官議正。」博士孫武議:「按禮記祭法,『置都立邑,設廟祧壇墠而祭之,乃為親疏多少之數。是故王立七廟,遠廟為祧』。鄭云:『天子遷廟之主,昭穆合藏於二祧之中,

明帝泰始二年正月,孝武昭太后崩。五月甲寅,有司奏:「晉太元中,始正太后尊號,徐邈議廟制,自是以來,著為通典。今昭皇太后於至尊無親,上特制義服。

泰始二年六月丁丑,有司奏:「來七月嘗祀二廟,依舊車駕親奉。孝武皇帝室,

後廢帝元徽二年十月壬寅,有司奏昭太后廟毀置。下禮官詳議。太常丞韓賁議:「按君母之尊,義發春秋,庶後饗薦無間。周典七廟承統,猶親盡則毀。況伯之所生,而無服代祭,稽之前代,未見其準。」都令史殷匪子議:「昭皇太后不係於祖宗,進退宜毀。議者云,『妾祔於妾祖姑』,祔既必告,毀不容異。應告章皇太后一室。按記云:『妾祔於妾祖姑,無妾祖姑,則易牲而祔於女君可也。』始章太后於昭太后,論昭穆而言,則非妾祖姑,又非女君,於義不當。伏尋昭太后名位允極,昔初祔之始,自上祔於趙后,即安于西廟,並皆幣告諸室。古者大事必告,又云每事必告。禮,牲幣雜用。檢魏、晉以來,互有不同。元嘉十六年,下禮官辨正。太學博士殷靈祚議稱:『吉事用牲,凶事用幣。』自茲而後,吉凶為判,已是一代之成典。今事雖不全凶,亦未近吉,故宜依舊,以幣徧告二廟。又尋昭太后毀主,無義陳列於太祖,博士欲依虞主埋於廟兩階之間。按階間本以埋告幣埋虞主之所。昔虞喜云,依五經典議,以毀主祔於虞主,埋於廟之北牆,最為可據。昭太后神主毀之埋之後,上室不可不虛置,太后便應上下升之。既升之頃,又應設脯醢以安神。今禮官所議,謬略未周。遷毀事大,請廣詳訪。」左僕射劉秉等七人同匪子。

魏明帝太和三年,詔曰:「禮,王后無嗣,擇建支子以繼大宗,則當纂正統而奉公義,何得顧私親哉。漢宣繼昭帝,後加悼考以皇號;哀帝以外蕃援立,而董宏等稱引亡秦,或誤朝議,遂尊恭皇,立廟京師,又寵蕃妾,使比長信,僭差無禮,人神弗佑,非罪師丹忠正之諫,用致丁、傅焚如之禍。自是之後,相踵行之。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代為誡。後嗣萬一有由諸侯入奉大統,則當明為人後之義。敢為佞邪,導諛君上,妄建非正之號,謂考為皇,稱妣為后,則股肱大臣,誅之無赦。其書之金策,

晉愍帝建興四年,司徒梁芬議追尊之禮,帝既不從,而左僕射索綝等亦稱引魏制,以為不可。故追贈吳王為太保而已。元帝太興二年,有司言琅邪恭王宜稱皇考。賀循議云:「禮典之義,子不敢以己爵加其父號。」帝又從之。二漢此典棄矣。

魏明帝有愛女曰淑涉,三月而夭,帝痛之甚,追封諡為平原懿公主,葬於南陵,立廟京師。無前典,非禮也。

宋孝武帝孝建元年七月辛酉,有司奏:「東平沖王年稚無後,唯殤服五月。雖臣不殤君,

大明四年丁巳,

大明六年十月丙寅,有司奏:「故晉陵孝王子雲未有嗣,安廟後三日,國臣從權制除釋,朔望周忌,應還臨與不?祭之日,誰為主?」太常丞庾蔚之議:「既葬三日,國臣從權制除釋。而靈筵猶存,

大明七年正月庚子,有司奏:「故宣貴妃加殊禮,未詳應立廟與不?」太學博士虞龢議:「曲禮云:『天子有后,有夫人。』檀弓云:『舜葬蒼梧,三妃未之從。』昏義云:『后之立六宮,有三夫人。』然則三妃即三夫人也。后之有三妃,猶天子之有三公也。按周禮,三公八命,諸侯七命。三公既尊於列國諸侯,三妃亦貴於庶邦夫人。據春秋傳,仲子非魯惠元嫡,尚得考彼別宮。今貴妃是秩,天之崇班,理應立此新廟。」左丞徐爰議:「宣貴妃既加殊命,禮絕五宮,考之古典,顯有成據。廟堂克構,宜選將作大匠。」參詳以龢、爰議為允。詔可。

大明七年三月戊戌,有司奏:「新安王服宣貴妃齊衰朞,十一月練,十三月縞,十五月祥,心喪三年。未詳宣貴妃祔廟,應在何時?入廟之日,當先有祔,為但入新廟而已?

大明七年十一月癸未,有司奏:「晉陵國刺:孝王廟依廬陵等國例,

大明八年正月壬辰,有司奏:「故齊敬王子羽將來立後,未詳便應作主立廟?為須有後之日?未立廟者,為於何處祭祀?」游擊將軍徐爰議以為:「國無後,於制除罷。始封之君,宜存繼嗣。

禮云:「共工氏之霸九州,其子句龍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周以甲日祭之,用日之始也。「社所以神地之道。地載萬物,天垂象。取財於地,取法於天。是以尊天而親地。故教民美報焉。

至元帝建武元年,又依洛京立二社一稷。其太社之祝曰:「地德普施,惠存無疆。乃建太社,保佑萬邦。悠悠四海,咸賴嘉祥。」其帝社之祝曰:「坤德厚載,王畿是保。乃建帝社,以神地道。明祀惟辰,

魏氏三祖皆親耕籍,此則先農無廢享也。其禮無異聞,宜從漢儀。執事告祠以太牢。晉元、哀帝並欲籍田而不遂,

宋文帝元嘉二十一年春,親耕,乃立先農壇於籍田中阡西陌南。高四尺,方二丈。為四出陛。陛廣五尺,外加埒。去阡陌各二十丈。車駕未到,司空、大司農率太祝令及眾執事質明以一太牢告祠。祭器用祭社稷器。祠畢,班餘胙於奉祠者。舊典先農又常列於郊祭云。

漢儀,皇后親桑東郊苑中。蠶室祭蠶神曰:「苑窳婦人,寓氏公主。」祠用少牢。晉武帝太康九年,楊皇后躬桑于西郊,祀先蠶。壇高一丈,方二丈,為四出陛,陛廣五尺。在採桑壇東南帷宮之外,去帷宮十丈。皇后未到,太祝令質明以一太牢告祠。謁者一人監祠。畢,徹饌,班餘胙於從桑及奉祠者。

魏文帝黃初二年六月庚子,初禮五嶽四瀆,咸秩羣祀,瘞沈珪璋。六年七月,帝以舟軍入淮。九月壬戌,遣使者沈璧于淮,禮也。

魏明帝太和四年八月,帝東巡,遣使者以特牛祠中嶽,禮也。

魏元帝咸熙元年,帝行幸長安,遣使者以璧幣禮華山,禮也。

晉穆帝升平中,何琦論修五嶽祠曰:「唐、虞之制,天子五載一巡狩,省時之方,柴燎五嶽,望于山川,徧于羣神。故曰『因名山升中于天』。所以昭告神祇,饗報功德。是以災厲不作,而風雨寒暑以時。降逮三代,年數雖殊,而其禮不易。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著在經記,所謂有其舉之,莫敢廢也。及秦、漢都西京,涇、渭長水,雖不在祀典,以近咸陽,故盡得比大川之祠。而正立之祀,

宋孝武帝大明七年六月丙辰,有司奏:「詔奠祭霍山,未審應奉使何官?用何牲饌?進奠之日,又用何器?」殿中郎丘景先議:「修祀川嶽,道光列代;差秩珪璋,義昭聯冊。但業曠中葉,儀漏典文。尋姬典事繼宗伯,漢載持節侍祠,血祭埋沈,經垂明範,酒脯牢具,悉有詳例。又名山著珪幣之異,大冢有嘗禾之加。山海祠霍山,以太牢告玉,此準酌記傳,其可言者也。今皇風緬暢,輝祀通嶽,愚謂宜使以太常持節,牲以太牢之具,羞用酒脯時穀,禮以赤璋纁幣。又鬯人之職,『凡山川四方用蜃』,則盛酒當以蠡杯,其餘器用,無所取說。按郊望山瀆,以質表誠,器尚陶匏,籍以茅席,近可依準。山川以兆,宜為壇域。」參議景先議為允。令以兼太常持節奉使,牲用太牢,加以璋幣,器用陶匏,時不復用蜃,宜同郊祀,以爵獻。凡肴饌種數,一依社祭為允。詔可。

晉武帝咸寧二年春,久旱。四月丁巳,

太康三年四月、十年二月,又如之。是後修之至今。

魏文帝黃初二年正月,詔曰:「昔仲尼資大聖之才,懷帝王之器,當衰周之末,無受命之運,乃退考五代之禮,修素王之事,因魯史而制春秋,就太師而正雅、頌,俾千載之後,莫不宗其文以述作,仰其聖以成謀。茲可謂命世大聖,億載之師表者也。以遭天下大亂,百祀隳廢,舊居之廟,毀而不修,褒成之後,絕而莫繼,闕里不聞講頌之聲,四時不覩烝嘗之位,斯豈所謂崇化報功,盛德百世必祀者哉!

晉武帝泰始三年十一月,改封宗聖侯孔震為奉聖亭侯。又詔太學及魯國四時備三牲以祀孔子。

明帝太寧三年,詔給事奉聖亭侯孔亭四時祠孔子,祭宜如泰始故事。亭五代孫繼之博塞無度,常以祭直顧進,替慢不祀。宋文帝元嘉八年,有司奏奪爵。至十九年,又授孔隱之。兄子熙先謀逆,又失爵。二十八年,更以孔惠雲為奉聖侯。後有重疾,失爵。孝武大明二年,又以孔邁為奉聖侯。邁卒,子荂嗣,

魏齊王正始二年三月,帝講論語通,五年五月,講尚書通,七年十二月,講禮記通,

晉武帝泰始七年,皇太子講孝經通,咸寧三年,講詩通,太康三年,〔講禮記通,惠帝元康三年,皇太子〕講論語通,

穆帝、孝武並權以中堂為太學。

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四月,皇太子講孝經通,釋奠國子學,如晉故事。

漢東海恭王薨,明帝出幸津門亭發哀。魏時會喪及使者弔祭,用博士杜希議,皆去玄冠,加以布巾。

魏武帝少時,漢太尉橋玄獨先禮異焉。故建安中,遣使祠以太牢。

文帝黃初六年十二月,過梁郡,又以太牢祠之。

黃初二年正月,帝校獵至原陵,遣使者以太牢祠漢世祖。

宋文帝元嘉二十五年四月丙辰,車駕行幸江寧,經司徒劉穆之墓,遣使致祭焉。

孝武帝大明三年二月戊申,行幸籍田,經左光祿大夫袁湛墓,遣使致祭。

大明五年九月庚午,

大明七年十一月,南巡。乙酉,遣使祭晉大司馬桓溫、征西將軍毛璩墓。

劉禪景耀六年,詔為丞相諸葛亮立廟於沔陽。先是所居各請立廟,不許,百姓遂私祭之。而言事者或以為可立於京師,乃從人意,皆不納。步兵校尉習隆、中書侍郎向充等言於禪曰:

漢時城陽國人以劉章有功於漢,為之立祠。青州諸郡,轉相放效,濟南尤盛。至魏武帝為濟南相,皆毀絕之。及秉大政,普加除翦,世之淫祀遂絕。至文帝黃初五年十一月,詔曰:「先王制禮,所以昭孝事祖,大則郊社,其次宗廟,三辰五行,名山川澤,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叔世衰亂,

晉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詔:「昔聖帝明王,修五嶽、四瀆,名山川澤,各有定制。所以報陰陽之功,而當幽明之道故也。然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其神不傷人也。故祝史薦而無媿詞,

宋武帝永初二年,普禁淫祀。由是蔣子文祠以下,普皆毀絕。孝武孝建初,更修起蔣山祠,所在山川,漸皆修復。明帝立九州廟於雞籠山,大聚羣神。蔣侯宋代稍加爵,位至相國、大都督、中外諸軍事,加殊禮,鍾山王。蘇侯驃騎大將軍。四方諸神,咸加爵秩。

漢安帝元初四年,詔曰:「月令,『仲秋,養衰老,授几杖,行糜鬻』。方今八月案比之時,郡縣多不奉行。雖有糜鬻,穅秕泥土相和半,不可飲食。」按此詔,漢時猶依月令施政事也。

宋書/卷16·志第六 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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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分類: 宋書
發佈: 2024年12月12日
建立: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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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之大事,在祀與戎」。自書契經典,咸崇其義,而聖人之德,莫大於嚴父者也。故司馬遷著封禪書,班固備郊祀志,上紀皇王正祀,下錄郡國百神。司馬彪又著祭祀志以續終漢。中興以後,其舊制誕章,粲然弘備。自茲以降,又有異同。故復撰次云爾。

漢獻帝延康元年十一月己丑,詔公卿告祠高廟。遣兼御史大夫張音奉皇帝璽綬策書,禪帝位于魏。是時魏文帝繼王位,南巡在潁陰。有司乃為壇於潁陰之繁陽故城。庚午,登壇。魏相國華歆跪受璽紱以進於王。既受畢,降壇視燎,成禮而返。未有祖配之事。

魏文帝黃初二年正月,郊祀天地明堂。是時魏都洛京,而神祇兆域明堂靈臺,皆因漢舊事。四年七月,帝將東巡,以大軍當出,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祠南郊,自後以為常。及文帝崩,太尉鍾繇告諡南郊,皆是有事於郊也。

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丁未,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是時二漢郊禋之制具存,魏所損益可知也。

四年八月,帝東巡,過繁昌。使執金吾臧霸行太尉事,以特牛祠受禪壇。後漢紀,章帝詔高邑祠即位壇。此雖前代已行之事,然為壇以祀天,而壇非神也。今無事於上帝,而致祀於虛壇,未詳所據也。

景初元年十月乙卯,始營洛陽南委粟山為圓丘。詔曰:「蓋帝王受命,莫不恭承天地,以彰神明;尊祀世統,以昭功德。故先代之典既著,則禘郊祖宗之制備也。昔漢氏之初,承秦滅學之後,採摭殘缺,以備郊祀。自甘泉、后土、雍宮、五畤神祇兆位,多不經見,並以興廢無常,一彼一此,四百餘年,廢無禘禮。古代之所更立者,遂有闕焉。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祀圓丘,以始祖帝舜配,號圓丘曰皇皇帝天。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祇,以武宣皇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皇皇帝天于圓丘,以始祖有虞帝舜配。自正始以後,終魏世,不復郊祀。

孫權初稱尊號於武昌,祭南郊告天。文曰:「皇帝臣孫權,敢用玄牡,昭告皇皇后帝。漢饗國二十有四世,歷年四百三十有四,

劉備章武元年,即皇帝位,設壇。「建安二十六年夏四月丙午,皇帝臣備,敢用玄牡,昭告皇天上帝、后土神祇。漢有天下,曆數無疆。曩者王莽篡盜,光武皇帝震怒致誅,社稷復享。今曹操阻兵安忍,子丕載其凶逆,竊居神器。羣臣將士以為社稷墮廢,備宜修之,嗣武二祖,龔行天罰。備惟否德,懼忝帝位,詢于庶民,外及蠻夷君長,僉曰天命不可以不答,祖業不可以久替,四海不可以無主,率土式望,在備一人。備畏天之威,又懼漢邦將湮于地。謹擇元日,與百僚登壇,受皇帝璽綬。修燔瘞,告類于大神。惟大神尚饗!祚于漢家,永綏四海。」

章武二年十月,詔丞相諸葛亮營南北郊于成都。

魏元帝咸熙二年十二月甲子,使持節侍中太保鄭沖、兼太尉司隸校尉李憙奉皇帝璽綬策書,禪帝位于晉。丙寅,晉設壇場于南郊,柴燎告類,未有祖配。其文曰:「皇帝臣炎,敢用玄牡,明告于皇皇后帝。魏帝稽協皇運,紹天明命,以命炎曰:『昔者唐堯禪位虞舜,虞舜又以禪禹,邁德垂訓,多歷年載。暨漢德既衰,太祖武皇帝撥亂濟民,扶翼劉氏,又用受禪于漢。粵在魏室,仍世多故,幾於顛墜,實賴有晉匡拯之德,用獲保厥肆祀,弘濟于艱難。此則晉之有大造于魏也。誕惟四方之民,罔不祗順,開國建侯,宣禮明刑,廓清梁、岷,苞懷揚、越,函夏興仁,八紘同軌,遐邇馳義,祥瑞屢臻,天人協應,無思不服。肆予憲章三后,用集大命于茲。』炎惟德不嗣,辭不獲命。於是羣公卿士,百辟庶僚,黎獻陪隸,暨于百蠻君長,僉曰:『皇天鑒下,求民之瘼,既有成命,固非克讓所得距違。』天序不可以無統,人神不可以曠主,炎虔奉皇運,畏天之威,敢不欽承休命,敬簡元辰,升壇受禪,告類上帝,以永答民望,敷佑萬國。惟明德是饗。」

泰始二年正月,詔曰:「有司前奏郊祀權用魏禮。朕不慮改作之難,今便為永制。眾議紛互,遂不時定,不得以時供饗神祀,配以祖考,日夕歎企,貶食忘安。其便郊祀。」時羣臣又議:「五帝,即天也,五氣時異,故殊其號。雖名有五,其實一神。明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改五精之號,皆同稱昊天上帝,各設一坐而已。北郊又除先后配祀。」帝悉從之。二月丁丑,郊祀宣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是年十一月,有司又議奏:「古者丘郊不異,宜并圓丘方澤於南北郊,更修治壇兆。其二至之祀,合於二郊。」帝又從之。一如宣帝所用王肅議也。是月庚寅冬至,帝親祠圓丘於南郊。自是後,圓丘方澤不別立至今矣。

太康十年十月,乃更詔曰:「孝經『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而周官云:『祀天旅上帝。』又曰:『祀地旅四望。』四望非地,則明上帝不得為天也。

晉武帝太康三年正月,帝親郊祀。皇太子、皇弟、皇子悉侍祠,非前典也。

愍帝都長安,未及立郊廟而敗。

元帝中興江南,太興元年,始更立郊兆。其制度皆太常賀循依據漢、晉之舊也。三月辛卯,

明帝太寧三年七月,始詔立北郊。未及建而帝崩,故成帝咸和八年正月,追述前旨,於覆舟山南立之。是月辛未,祀北郊,始以宣穆張皇后配地。魏氏故事,非晉舊也。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將北郊,有疑議。太常顧和表曰:「泰始中,合二至之祀於二郊。北郊之月,古無明文,或以夏至,或同用陽復。漢光武正月辛未,始建北郊。此則與南郊同月。及中興草創,百度從簡,合北郊於一丘。憲章未備,權用斯禮,蓋時宜也。至咸和中,議別立北郊,同用正月。魏承後漢,正月祭天,以地配,而稱周禮,三王之郊,一用夏正。」於是從和議。是月辛未,南郊。辛巳,北郊。帝皆親奉。

安帝元興三年三月,宋高祖討桓玄走之。己卯,告義功于南郊。是年,帝蒙塵江陵未返。其明年應郊。朝議以為宜依周禮,

晉恭帝元熙二年五月,遣使奉策,禪帝位于宋。永初元年六月丁卯,設壇南郊,受皇帝璽紱,柴燎告類。策曰:「皇帝臣裕,敢用玄牡,昭告皇皇后帝。晉帝以卜世告終,曆數有歸,欽若景運,以命于裕。夫樹君司民,天下為公,德充帝王,樂推攸集。越俶唐、虞,降暨漢、魏,靡不以上哲格文祖,元勳陟帝位,故能大拯黔黎,垂訓無窮。晉自東遷,四維弗樹,宰輔焉依,為日已久。難棘隆安,禍成元興,遂至帝王遷播,宗祀湮滅。裕雖地非齊、晉,眾無一旅,仰憤時難,俯悼橫流,投袂一麾,則皇祚剋復。及危而能持,顛而能扶,姦宄具殲,僭偽必滅。誠否終必泰,興廢有期。至於撥亂濟民,大造晉室,因藉時運,以尸其勞。加以殊俗慕義,重譯來款,正朔所暨,咸服聲教。至乃三靈垂象,山川告祥,人神和協,歲月茲著。是以羣公卿士,億兆夷人,僉曰皇靈隆鑒於上,晉朝款誠於下,天命不可以久淹,宸極不可以暫曠。遂逼羣議,恭茲大禮。猥以寡德,託于兆民之上。雖仰畏天威,略是小節,顧深永懷,祗懼若厲。敬簡元日,升壇受禪,告類上帝,用酬萬國之嘉望。克隆天保,永祚于有宋。惟明靈是饗。」

永初元年,皇太子拜告南北郊。

永初二年正月上辛,上親郊祀。

文帝元嘉三年,車駕西征謝晦,幣告二郊。

孝武帝孝建元年六月癸巳,八座奏:「劉義宣、臧質,干時犯順,滔天作戾,連結淮、岱,謀危宗社。質反之始,戒嚴之日,二郊廟社,皆已遍陳。其義宣為逆,未經同告。輿駕將發,醜徒冰消,質既梟懸,義宣禽獲,二寇俱殄,並宜昭告。檢元嘉三年討謝晦之始,普告二郊、太廟。賊既平蕩,唯告太廟、太社,不告二郊。」禮官博議。太學博士徐宏、孫勃、陸澄議:「禮無不報。始既遍告,今賊已禽,不應不同。」國子助教蘇瑋生議:「案王制,天子巡狩,『歸,假于祖禰』。又曾子問:『諸侯適天子,告于祖,奠于禰,命祝史告于社稷宗廟山川。告用牲幣,反亦如之。諸侯相見,反必告于祖禰,乃命祝史告至于前所告者。』又云:『天子諸侯將出,必以幣帛皮圭,告于祖禰。反必告至。』天子諸侯,雖事有小大,其禮略鈞,告出告至,理不得殊。鄭云:『出入禮同。』其義甚明。天子出征,類于上帝,推前所告者歸必告至,則宜告郊,不復容疑。元嘉三年,唯告廟社,未詳其義。或當以禮記唯云『歸假祖禰』,而無告郊之辭。果立此義,彌所未達。夫禮記殘缺之書,本無備體,折簡敗字,多所闕略。正應推例求意,不可動必徵文。天子反行告社,亦無成記,何故告郊,獨當致嫌。但出入必告,蓋孝敬之心。既以告歸為義,本非獻捷之禮。今輿駕竟未出宮,無容有告至之文。若陳告不行之禮,則為未有前准。愚謂祝史致辭,以昭誠信。苟其義舛於禮,自可從實而闕。臣等參議,以應告為允,宜並用牲告南北二郊、太廟、太社,依舊公卿行事。」詔可。

孝建二年正月庚寅,

大明二年正月丙午朔,有司奏:「今月六日南郊,輿駕親奉。至時或雨。魏世值雨,高堂隆謂應更用後辛。晉時既出遇雨,顧和亦云宜更告。

明帝泰始二年十一月辛酉,

泰始六年正月乙亥,

後廢帝元徽二年十月丁巳,有司奏郊祀明堂,還復同日,間年一修。

漢文帝初祭地祇於渭陽,以高帝配,武帝立后土社祠於汾陰,亦以高帝配。漢氏以太祖兼配天地,則未以后配地也。王莽作相,引周禮享先妣為配北郊。夏至祭后土,以高后配,自此始也。光武建武中,不立北郊,故后地之祇,常配食天壇,山川羣望皆在營內,凡一千五百一十四神。中元年,建北郊,使司空馮魴告高廟,以薄后代呂后配地。江左初,未立北壇,地祇眾神,共在天郊也。晉成帝立二郊,天郊則六十二神,五帝之佐、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斗、三台、司命、軒轅、后土、太一、天一、太微、鈎陳、北極、雨師、雷、電、司空、風伯、老人六十二神也。地郊則四十四神,五嶽、四望、四海、四瀆、五湖、五帝之佐、沂山、嶽山、白山、霍山、毉無閭山、蔣山、松江、會稽山、錢唐江、先農凡四十四也。江南諸小山,蓋江左所立,猶如漢西京關中小水,皆有祭秩也。二郊所秩,官有其注。

宋武帝永初三年九月,司空羨之、尚書令亮等奏曰:「臣聞崇德明祀,百王之令典;憲章天人,自昔之所同。雖因革殊時,質文異世,所以本情篤教,其揆一也。伏惟高祖武皇帝允協靈祇,有命自天,弘日靜之勤,立蒸民之極,帝遷明德,光宅八表,太和宣被,玄化遐通。陛下以聖哲嗣徽,道孚萬國。祭禮久廢,思光鴻烈,饗帝嚴親,今實宜之。高祖武皇帝宜配天郊;至於地祇之配,雖禮無明文,先代舊章,每所因循,魏、晉故典,足為前式。謂武敬皇后宜配北郊。蓋述懷以追孝,躋聖敬於無窮,對越兩儀,允洽幽顯者也。明年孟春,有事於二郊,請宣攝內外,詳依舊典。」詔可。

晉武帝太康二年冬,有司奏:「三年正月立春祠,時日尚寒,可有司行事。」詔曰:「郊祀禮典所重,中間以軍國多事,臨時有所妨廢,故每從奏可。自今方外事簡,唯此為大,親奉禋享,固常典也。」

成帝祠南郊,遇雨。侍中顧和啟:「宜還。更剋日。」詔可。

漢明帝據月令有五郊迎氣服色之禮,因採元始中故事,兆五郊于洛陽,祭其帝與神,車服各順方色。魏、晉依之。江左以來,未遑修建。

宋孝武大明五年四月庚子,詔曰:「昔文德在周,明堂崇祀;高烈惟漢,汶邑斯尊。所以職祭罔諐,氣令斯正,鴻名稱首,濟世飛聲。朕皇考太祖文皇帝功耀洞元,聖靈昭俗,內穆四門,仁濟羣品,外薄八荒,威憺殊俗,南腦勁越,西髓剛戎。裁禮興稼穡之根,張樂協四氣之紀。匡飾墳序,引無題之外;旌延寶臣,盡盛德之範。訓深劭農,政高刑厝。萬物棣通,百神薦祉。動協天度,下沿地德。故精緯上靈,動殖下瑞,諸侯軌道,河溓海夷。朕仰憑洪烈,入子萬姓,皇天降祐,迄將一紀。思奉揚休德,永播無窮。便可詳考姬典,經始明堂,宗祀先靈,式配上帝,誠敬克展,幽顯咸秩。惟懷永遠,感慕崩心。」有司奏:「伏尋明堂辟雍,制無定文,經記參差,傳說乖舛。名儒通哲,各事所見,或以為名異實同,或以為名實皆異。自漢暨晉,莫之能辨。周書云,清廟明堂路寢同制。鄭玄注禮,義生於斯。諸儒又云明堂在國之陽,丙巳之地,三里之內。至於室宇堂个,戶牖達向,世代湮緬,難得該詳。晉侍中裴頠,西都碩學,考詳前載,未能制定。以為尊祖配天,其義明著,廟宇之制,理據未分,直可為殿,以崇嚴祀。其餘雜碎,一皆除之。參詳鄭玄之注,差有準據;裴頠之奏,竊謂可安。國學之南,地實丙巳,爽塏平暢,足以營建。其墻宇規範,宜擬則太廟,唯十有二間,以應朞數。依漢汶上圖儀,設五帝位,太祖文皇帝對饗。祭皇天上帝,雖為差降,至於三載恭祀,理不容異。自郊徂宮,亦宜共日。禮記郊以特牲,詩稱明堂羊牛,吉蠲雖同,質文殊典。且郊有燔柴,堂無禋燎,則鼎俎彝簋,一依廟禮。班行百司,搜材簡工,權置起部尚書、將作大匠,量物商程,剋今秋繕立。」乃依頠議,但作大殿屋雕畫而已,無古三十六戶七十二牖之制。六年正月,南郊還,世祖親奉明堂,祠祭五時之帝,以文皇帝配,是用鄭玄議也。官有其注。

大明五年九月甲子,有司奏:「南郊祭用三牛。廟四時祠六室用二牛。明堂肇建,祠五帝,太祖文皇帝配,未詳祭用幾牛?」太學博士司馬興之議:「案鄭玄注禮記大傳稱:『孝經郊祀后稷以配天,配靈威仰也。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配五帝也。』夫五帝司方,位殊功一,牲牢之用,理無差降。太祖文皇帝躬成天地,則道兼覆載;左右羣生,則化洽四氣。祖、宗之稱,不足彰無窮之美;金石之音,未能播勳烈之盛。故明堂聿修,聖心所以昭玄極;汎配宗廟,先儒所以得禮情。愚管所見,謂宜用六牛。」博士虞龢議:「祀帝之名雖五,而所生之實常一。五德之帝,迭有休王,各有所司,故有五室。宗祀所主,要隨其王而饗焉。主一配一,合用二牛。」祠部郎顏奐議:「祀之為義,並五帝以為言。帝雖云五,牲牢之用,謂不應過郊祭廟祀。宜用二牛。」

明帝泰始七年十月庚子,有司奏:「來年正月十八日,祠明堂。尋舊南郊與明堂同日,並告太廟。未審今祀明堂,復告與不?」祠部郎王延秀議:「案鄭玄云:『郊者祭天之名,上帝者,天之別名也。神無二主,故明堂異處,以避后稷。』謹尋郊宗二祀,既名殊實同,至於應告,不容有異。」守尚書令袁粲等並同延秀議。

魏明帝世,中護軍蔣濟奏曰:「夫帝王大禮,巡狩為先;昭祖揚禰,封禪為首。是以自古革命受符,未有不蹈梁父,登泰山,刊無竟之名,紀天人之際者也。故司馬相如謂有文以來七十二君,或從所繇於前,謹遺跡於後。太史公曰:『主上有聖明而不宣布,有司之過也。』然則元功懿德,不刊山、梁之石,

晉武帝平吳,混一區宇。太康元年九月庚寅,尚書令衞瓘、尚書左僕射山濤、右僕射魏舒、

太康元年冬,王公有司又奏:「自古聖明,光宅四海,封禪名山,著於史籍,作者七十四君矣。舜、禹之有天下,巡狩四嶽,躬行其道。易著『觀民省方』,禮有『升中于天』,詩頌『陟其高山』,皆載在方策。文王為西伯,以服事殷,周公以魯蕃,列于諸侯,或享于岐山,

宋太祖在位長久,有意封禪。遣使履行泰山舊道,詔學士山謙之草封禪儀注。其後索虜南寇,六州荒毀,其意乃息。

世祖大明元年十一月戊申,太宰江夏王義恭表曰:「惟皇天崇稱大道,始行揖讓。迄于有晉,雖聿修前緒,而跡淪言廢,蔑記於竹素者,焉可單書。紹乾維,建徽號,流風聲,被絲管,自無懷以來,可傳而不朽者,七十有四君。罔仁厚而道滅,鮮義澆而德宣,鍾律之先,曠世綿絕,難得而聞。丘、索著明者,尚有遺炳。故易稱先天弗違,後天奉時。蓋陶唐姚姒商姬之主,莫不由斯道也。是以風化大洽,光熙于後。炎漢二帝,亦踵曩則,因百姓之心,聽輿人之頌,龍駕帝服,鏤玉梁甫,昌言明稱,告成上靈。況大宋表祥唐虞,受終素德,山龍啟符,金玉顯瑞,異采騰於軫墟,紫煙藹於邦甸,錫冕兆九五之徵,文豹赴天曆之會。誠二祖之幽慶,聖后之冥休。道冠軒、堯,惠深亭毒;而猶執沖約,未言封禪之事,四海竊以恧焉。臣聞惟皇配極,惟帝祀天,故能上稽乾式,照臨黔首,協和穹昊,膺茲多福。高祖武皇帝明並日月,光振八區,拯已溺之晉,濟橫流之世,撥亂寧民,應天受命,鴻徽洽于海表,威稜震乎沙外。太祖文皇帝體聖履仁,述業興禮,正樂頌,作象曆,明達通於神祇,玄澤被乎上下。仁孝命世,

四年四月辛亥,有司奏曰:

詔曰:「天生神物,昔王稱愧,況在寡德,敢當鴻貺。今文軌未一,可停此奏。」

漢獻帝建安十八年五月,以河北十郡封魏武帝為魏公。是年七月,始建宗廟于鄴,自以諸侯禮立五廟也。後雖進爵為王,無所改易。延康元年,文帝繼王位,七月,追尊皇祖為太王,丁夫人曰太王后。黃初元年十一月受禪,又追尊太王曰太皇帝,皇考武王曰武皇帝。明帝太和三年六月,又追尊高祖大長秋曰高皇,夫人吳氏曰高皇后,並在鄴廟廟所祠。則文帝之高祖處士、曾祖高皇、祖太皇帝共一廟。考太祖武皇帝特一廟百世不毀,然則所祠止於親廟四室也。至明帝太和三年十一月,

文帝甄后賜死,故不列廟。明帝即位,有司奏請追諡曰文昭皇后,使司空王朗持節奉策告祠于陵。三公又奏曰:「自古周人始祖后稷,

魏文帝黃初二年六月,以洛京宗廟未成,乃祠武帝於建始殿,親執饋奠如家人禮。何承天曰:「案禮,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庶人無廟,故祭於寢。帝者行之,非禮甚矣。」

漢獻帝延康元年七月,魏文帝幸譙,親祠譙陵,此漢禮也。漢氏諸陵皆有園寢者,承秦所為也。說者以為古前廟後寢,以象人君前有朝後有寢也。廟以藏主,四時祭祀,寢有衣冠象生之具以薦新。秦始出寢起於墓側,漢因弗改。陵上稱寢殿,象生之具,古寢之意也。及魏武帝葬高陵,有司依漢,立陵上祭殿。至文帝黃初三年,乃詔曰:「先帝躬履節儉,遺詔省約。子以述父為孝,臣以繫事為忠。古不墓祭,皆設於廟。高陵上殿屋皆毀壞,車馬還厩,衣服藏府,以從先帝儉德之志。」及文帝自作終制,又曰:「壽陵無立寢殿,造園邑。」自後至今,陵寢遂絕。

孫權不立七廟,以父堅嘗為長沙太守,長沙臨湘縣立堅廟而已。權既不親祠,直是依後漢奉南頓故事,使太守祠也。堅廟又見尊曰始祖廟,而不在京師。又以民人所發吳芮冢材為屋,未之前聞也。於建鄴立兄長沙桓王策廟於朱爵橋南。權疾,太子所禱,即策廟也。權卒,子亮代立。明年正月,於宮東立權廟曰太祖廟,既不在宮南,又無昭穆之序。及孫晧初立,追尊父和曰文皇帝。晧先封烏程侯,即改葬和於烏程西山,號曰明陵,置園邑二百家。於烏程立陵寢,使縣令丞四時奉祠。寶鼎元年,遂於烏程分置吳興郡,使太守執事。有司尋又言宜立廟京邑。寶鼎二年,遂更營建,號曰清廟。遣守丞相孟仁、太常姚信等備官僚中軍步騎,以靈輿法駕迎神主於明陵,親引仁拜送於庭。比仁還,中吏手詔日夜相繼,奉問神靈起居動止。巫覡言見和被服顏色如平日,晧悲喜,悉召公卿尚書詣閤下受賜。靈輿當至,使丞相陸凱奉三牲祭於近郊。晧於金城外露宿。明日,望拜於東門之外,又拜廟薦饗。比七日,三祭,倡伎晝夜娛樂。有司奏:「『祭不欲數,數則黷』,宜以禮斷情。」然後止。

劉備章武元年四月,建尊號於成都。是月,立宗廟,祫祭高祖已下。備紹世而起,亦未辨繼何帝為禰,亦無祖宗之號。劉禪面縛,北地王諶哭於昭烈之廟,此則備廟別立也。

魏元帝咸熙元年,增封晉文帝進爵為王,追命舞陽宣文侯為晉宣王,忠武侯為晉景王。是年八月,文帝崩,諡曰文王。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受禪。丁卯,追尊皇祖宣王為宣皇帝,伯考景王為景皇帝,考文王為文皇帝,宣王妃張氏為宣穆皇后,景王夫人羊氏為景皇后。二年正月,有司奏天子七廟,宜如禮營建。帝重其役,詔宜權立一廟。於是羣臣奏議:「上古清廟一宮,尊遠神祇,逮至周室,制為七廟,以辨宗祧。聖旨深弘,遠跡上世,敦崇唐、虞。舍七廟之繁華,遵一宮之尊遠。昔舜承堯禪,受終文祖,遂陟帝位,蓋三十載,月正元日,

太康元年,靈壽公主修麗祔于太廟,周、漢未有其準。魏明帝則別立廟,晉又異魏也。

八年,

元興三年三月,宗廟神主在尋陽,已立新主于太廟,權告義事。四月,輔國將軍何無忌奉送神主還。丙子,

宋武帝初受晉命為宋王,建宗廟於彭城,依魏、晉故事,立一廟。初祠高祖開封府君、曾祖武原府君、皇祖東安府君、皇考處士府君、武敬臧后,從諸侯五廟之禮也。既即尊位,乃增祠七世右北平府君、六世相國掾府君為七廟。永初初,追尊皇考處士為孝穆皇帝,皇妣趙氏為穆皇后。三年,孝懿蕭皇后崩,又祔廟。高祖崩,神主升廟,猶從昭穆之序,如魏、晉之制,虛太祖之位也。廟殿亦不改構,又如晉初之因魏也。文帝元嘉初,追尊所生胡婕妤為章皇太后,立廟西晉宣太后地。孝武昭太后、明帝宣太后並祔章太后廟。

晉元帝太興三年正月乙卯,詔曰:「吾雖上繼世祖,然於懷、愍皇帝,皆北面稱臣。今祠太廟,不親執觴酌,而令有司行事,於情禮不安。可依禮更處。」太常華恒議:「今聖上繼武皇帝,宜準漢世祖故事,不親執觴爵。」又曰:「今上承繼武帝,而廟之昭穆,四世而已。前太常賀循、博士傅純以為惠、懷及愍宜別立廟。然臣愚謂廟室當以容主為限,

穆帝永和二年七月,有司奏:「十月殷祭,京兆府君當遷祧室。昔征西、豫章、潁川三府君毀主,中興之初,權居天府,在廟門之西。咸康中,太常馮懷表續奉還於西儲夾室,謂之為祧,疑亦非禮。今京兆遷入,是為四世遠祖,長在太祖之上。昔周室太祖世遠,故遷有所歸。今晉廟宣皇為主,而四祖居之,是屈祖就孫也。殷祫在上,是代太祖也。」領司徒蔡謨議:「四府君宜改築別室,若未展者,當入就太廟之室。人莫敢卑其祖,文、武不先不窋。殷祭之日,征西東面,處宣皇之上。其後遷廟之主,藏於征西之祧,祭薦不絕。」護軍將軍馮懷表議:「禮,『無廟者,為壇以祭』。可別立室藏之,至殷禘,則祭于壇也。」輔國將軍譙王司馬無忌等議:「諸儒謂太王王季遷主藏於文、武之祧,如此,府君遷主,宜在宣皇帝廟中。然今無寢室,宜變通而改築。又殷祫太廟,征西東面。」尚書郎孫綽與無忌議同。曰:「太祖雖位始九五,而道以從暢,替人爵之尊,

安帝義熙九年四月,將殷祭。詔博議遷毀之禮。大司馬琅邪王司馬德文議:「泰始之初,虛太祖之位,而緣情流遠,上及征西,故世盡則宜毀,而宣皇帝正太祖之位。又漢光武帝移十一帝主於洛邑,則毀主不設,理可推矣。宜從范宣之言,築別室以居四府君之主,永藏而不祀也。」大司農徐廣議:「四府君嘗處廟室之首,歆率土之祭。若埋之幽壤,於情理未必咸盡。謂可遷藏西儲,以為遠祧,而禘饗永絕也。」太尉諮議參軍袁豹議:「仍舊無革。殷祠猶及四府君,情理為允。」祠部郎臧燾議:「四府君之主,享祀禮廢,則亦神所不依。宜同虞主之瘞埋矣。」時高祖輔晉,與大司馬議同。須後殷祀行事改制。

晉孝武帝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戌,詔曰:「昔建太廟,每事從儉約,思與率土,致力備禮。又太祖虛位,明堂未建。郊祀,國之大事,而稽古之制闕然。便可詳議。」祠部郎徐邈議:「圓丘郊祀,經典無二,宣皇帝嘗辨斯義。而檢以聖典,爰及中興,備加研極,以定南北二郊,誠非異學所可輕改也。謂仍舊為安。武皇帝建廟,六世三昭三穆,宣皇帝創基之主,實惟太祖,親則王考,四廟在上,未及遷世,故權虛東向之位也。兄弟相及,義非二世,故當今廟祀,世數未足,而欲太祖正位,則違事七之義矣。又禮曰『庶子王亦禘祖立廟』。蓋謂支胤授位,則親近必復。京兆府君於今六世,宜復立此室,則宣皇未在六世之上,須前世既遷,乃太祖位定爾。京兆遷毀,宜藏主於石室。雖禘祫猶弗及。何者,傳稱毀主升合乎太祖,升者自下之名,不謂可降尊就卑也。太子太孫陰室四主,儲嗣之重,升祔皇祖所託之廟,

晉安帝義熙二年六月,白衣領尚書左僕射孔安國啟云:「元興三年夏,應殷祠。昔年三月,皇輿旋軫。其年四月,便應殷,而太常博士徐乾等議云:『應用孟秋。』臺尋校自太和四年相承皆用冬夏,乾等既伏應孟冬,回復追明孟秋非失。御史中丞范泰議:『今雖既祔之後,得以烝嘗,而無殷薦之比。太元二十一年十月應殷,烈宗以其年九月崩。至隆安三年,國家大吉,乃修殷事。又禮有喪則廢吉祭,祭新主於寢。今不設別寢,既祔,祭於廟。故四時烝嘗,以寄追遠之思,三年一禘,以習昭穆之序,義本各異。三年喪畢,則合食太祖,遇時則殷,無取於限三十月也。當是內臺常以限月成舊。』就如所言,有喪可殷。隆安之初,果以喪而廢矣。月數少多,復遲速失中。至於應寢而修,意所未譬。」安國又啟:「范泰云:『今既祔,遂祭於廟,故四時烝嘗。』如泰此言,殷與烝嘗,其本不同。既祔之後,可親烝嘗而不得親殷也。太常劉瑾云:『章后喪未一周,不應祭。』臣尋升平五年五月,穆皇帝崩,其年七月,山陵,十月,殷。興寧三年二月,哀皇帝崩,太和元年五月,海西夫人庾氏薨,時為皇后,七月,葬,十月,殷。此在哀皇再周之內,庾夫人既葬之後,二殷策文見在廟。又文皇太后以隆安四年七月崩,陛下追述先旨,躬服重制,五年十月,殷。再周之內,不以廢事。今以小君之哀,而泰更謂不得行大禮。臣尋永和十年至今五十餘載,用三十月輒殷,皆見於注記,是依禮,五年再殷。而泰所言,非真難臣,乃以聖朝所用,遲速失中。泰為憲司,自應明審是非,若臣所啟不允,

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十二月戊子,有司奏:「依舊今元年十月是殷祠之月。領曹郎范泰參議,

宋殷祭皆即吉乃行。大明七年二月辛亥,有司奏:「四月應殷祠,若事中未得為,得用孟秋與不?」領軍長史周景遠議:「案禮記云:『天子祫禘祫嘗祫烝。』依如禮文,則夏秋冬三時皆殷,不唯用冬夏也。晉義熙初,僕射孔安國啟議,自太和四年相承殷祭,皆用冬夏。安國又啟,永和十年至今五十餘年,用三十月輒殷祠。博士徐乾據禮難安國。乾又引晉咸康六年七月殷祠,是不專用冬夏。于時晉朝雖不從乾議,然乾據禮及咸康故事,安國無以奪之。今若以來四月未得殷祠,遷用孟秋,於禮無違。」參議據禮有證,謂用孟秋為允。詔可。

晉武帝咸寧五年十一月己酉,弘訓羊太后崩,宗廟廢一時之祀,天地明堂去樂,且不上胙。升平五年十月己卯,殷祠,以穆帝崩後,不作樂。初永嘉中,散騎常侍江統議曰:「陽秋之義,去樂卒事。」是為吉祭有廢樂也。故升平末行之。其後太常江逌表:「穆帝山陵之後十月殷祭,從太常丘夷等議,撤樂。逌尋詳今行漢制,無特祀之別。既入廟吉禘,何疑於樂。」

史臣曰:聞樂不怡,故申情於遏密。至於諒闇奪服,慮政事之荒廢,是以乘權通以設變,量輕重而降屈。若夫奏音之與寢聲,非有損益於機務,縱復回疑於兩端,固宜緣恩而從戚矣。

宋世國有故,廟祠皆懸而不樂。

臣聞崇號建極,必觀俗以樹教;正位居體,必採世以立言。是以重代列聖,咸由厥道。玄勳上烈,融章未分,鳴光委緒,歇而罔藏。若其顯諡騰軌,則系綴聲采,徵略聞聽。爰洎姬、漢,風流尚存,遺芬餘榮,綿映紀緯。雖年絕世祀,代革精華,可得騰金綵,奏玉潤,鏤迹以燻今,鐫德以麗遠。而四望埋禋歌之禮,日觀弛修封之容,豈非神明之業難崇,功基之迹易泯。自茲以降,訖于季末,莫不欲英弘徽位,詳固洪聲。豈徒深默修文,淵幽馭世而已。諒以縢非虛奏,書匪妄埋,擊雨恕神,淳廕復樹,安得紫壇肅祗,竹宮載竚,散火投郊,流星奔座。寶緯初基,厭靈命曆,德振弛維,功濟淪象,玄浸紛流,華液幽潤,規存永馭,思詳樹遠。

太祖文皇帝以啟遘泰運,景望震凝,采樂調風,集禮宣度,祖宗相映,軌迹重暉。聖上韞籙蕃河,竚翔衡漢,金波掩照,華耀停明,運動時來,躍飛風舉,澄氛海、岱,開景中區,歇神還靈,頹天重耀,儲正凝位於兼明,袞嶽蕃華於元列。故以祥映昌基,繫發篆素。重以班朝待典,飾令詳儀,纂綜淪蕪,搜騰委逸,奏玉郊宮,禋珪玄畤,景集天廟,脉壤祥農,節至昕陽,川丘夙禮,綱威巡

太宰江夏王臣義恭咀道遵英,抽奇麗古,該潤圖史,施詳閟載,表以功懋往初,德耀炎、昊,升文中岱,登牒天關,耀冠榮名,摛振聲號。而道謙稱首,禮以虛挹,將使玄祇缺觀,幽瑞乖期,梁甫無盛德之容,介丘靡升聞之響。加窮泉之野,獻八代之駟,交木之鄉,奠絕金之楛,肅靈重表,珍符兼貺。伏惟陛下謨詳淵載,衍屬休章,依徵聖靈,潤色聲業,諏辰稽古,肅齊警列,儒僚展采,禮官相儀,懸蕤動音,洪鍾竦節,陽路整衞,正途清禁。於是績環珮,端玉藻,鳴鳳竚律,騰駕流文,間綵比象之容,昭明紀數之服。徽焯天陣,容藻神行,翠蓋懷陰,羽華列照。乃詔聯事掌祭,賓客贊儀,金支宿縣,鏞石潤響。命五神以相列,闢九關以集靈,警衞兵而開雲,先雨祇以灑路。霞凝生闕,煙起成宮,臺冠丹光,壇浮素靄。爾乃臨中壇,備盛禮,天降祥錫,壽固皇根,谷動神音,山傳稱響。然後辨年問老,陳詩觀俗,歸薦告神,奉遺清廟。光美之盛,彰乎萬古;淵祥之烈,溢乎無窮。豈不盛歟!

臣等生接昌辰,肅懋明世,束教管聞,未足言道。且章志湮微,代往淪絕,拘採遺文,辯明訓誥□□□□簉訪鄒、魯,草縢書堙玉之禮,具竦石繩金之儀,和芝潤瑛,鐫璽乾封。懼弗軌屬上徽,煇當王則。謹奉儀注以聞。
  1. 宋書/卷15·志第五 禮二
  2. 宋書/卷14·志第四 禮一
  3. 宋書/卷13·志第三 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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