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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lhist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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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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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五
儲(正)〔政〕院,
左都威衞使司,秩正三品。使三員,副使二員,僉事二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至元十六年,以侍衞親軍一萬戶撥屬東宮,立侍衞都指揮使司。三十一年,改隆福宮左都威衞使司,隸中宮。至大三年,選造作軍士八百人,立千戶所一、百戶翼八以領之,而分局造作。延祐二年,置教授二。至治三年,罷軍匠千戶所。
右都威衞使司,秩正三品。衞使三員,副使二員,僉事二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中統三年,(以)世祖〔以〕五投下探馬赤立總管府,
衞候直都指揮使司,秩正四品。至元二十年,以控鶴一百三十五人。隸府正司。三十年,隸家令司。三十一年,增控鶴六十五人。立衞候司以領之,兼掌東宮儀從金銀器物。置衞候一員,副衞候二員,及儀從庫百戶。大德十一年,復增懷孟從行控鶴二百人,陞都指揮使司,秩正四品,延祐元年,陞正三品。七年,降正四品。至治三年罷。四年,以控鶴六百三十人,歸中宮位下。
內宰司,秩三品。至元三十一年,既立徽政院,改家令為內宰司。泰定元年,復為家令司。天曆元年罷,未幾復立。二年罷,復改內宰司。內宰六員,司丞四員,典簿二員,照磨一員,令史十有二人,譯史、知印、通事各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其屬附見:
保定等路打捕提領所,秩從七品。提領四員,典史一員。至元十一年,收集人戶為打捕戶計,及招到管絲銀差發稅糧等戶,立提領所。
管領怯憐口諸色民匠都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並正三品;同知一員,正四品;副總管二員,正五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提控案牘、照磨、管勾各一員,令史十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譯史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領怯憐口人匠造作等事。至大三年,立總管府。至治三年罷。天曆二年復立,隸儲政院。其屬附見:
隨路諸色人匠都總管府,秩正三品。中統五年,命招集析居放良還俗僧道等戶。習諸色匠藝,立管領怯憐口總管府,以司其造作,秩正四品。至元九年,陞正三品。大德十一年,改繕珍司。延祐六年,陞徽儀使司,秩正二品。七年,仍為繕珍司,官屬如舊。至治三年,復改都總管府。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二員,並正三品;同知一員,正五品;副總管二員,從五品;經歷、知事、照磨、提控案牘各一員,令史四人,譯史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一人。其屬附見:
管領大都等路打捕鷹房臙粉人戶總管府,秩正四品。至元十四年,打捕鷹房達魯花赤,招集平灤散逸人戶。二十九年,立總管府。大德十一年,撥隸皇太后位下。延祐六年,陞正四品。置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首領官一員、令史四人、譯史一人、奏差二人。
管領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憐口民匠總管府,國初招集怯憐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餘戶,中統元年,立總管府。二年,給六品印,掌戶口錢帛差發等事。至元九年,撥隸安西王位下。皇慶元年,又屬公主皇后位下。延祐元年,改隸章慶司。天曆二年,又改隸儲政院。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俱受御寶聖旨;同知一員,副總管一員,俱受安西王令旨;知事一員,令史二人。其屬附見:
管領諸路怯憐口民匠都總管府,秩正三品。至元七年,招集析居從良還俗僧道,編籍人戶為怯憐口,立總管府以領之。十四年,以所隸戶口善造作,屬中宮。十六年,立織染、雜造二局以司造作,立提領所以司徭役。二十五年,改陞正三品。延祐六年,改繕用司,仍三品。七年,復改府。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並正三品;同知二員,正五品;副總管二員,從五品;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兼照磨各一員,令史五人,譯史一人。其屬附見:
汴梁等路管民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府判各一員,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國初,立息州總管府,領歸附六千三百餘戶。元貞元年,又併壽潁歸附民戶二千四百餘戶,改汴梁等路管民總管府,掌各屯佃戶差發子粒,隸徽政院。泰定元年,改隸詹事院,後隸儲政院。其屬庫一、提領所八、管佃提領十二。
江淮等處財賦都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總管各一員,並正三品;同知一員,正五品;副總管二員,從五品;經歷、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牘各一員,令史十五人,奏差十五人,譯史一人,典吏三人。至元十六年,以宋謝太后、福王所獻事產,及賈似道地土、劉堅等田,立總管府以治之。大德四年罷,命有司掌其賦。天曆二年復立,其賦復歸焉。
昭功萬戶都總使司,秩正三品。都總使二員,正三品;同知一員,從三品;副使二員,正四品;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令史六人,譯史六人,知印二人,怯里馬赤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至順二年立,凡文宗潛邸扈從之臣,皆領於是府。其屬則宮相、膳工等司。
內史府,秩正二品。內史九員,正二品;中尉六員,正三品;司馬四員,正四品;諮議二員,從五品;記室二員,從六品;照磨兼管勾承發架閣庫,從八品;掾史八人,譯史四人,知印、通事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九年,封晉王于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改王傅為內史,秩從二,置官十四員。延祐五年,陞正二品,給印,分司京師,并分置官屬。
隨路諸色民匠打捕鷹房都總管府,秩正三品。總四斡耳朵位下戶計民匠造作之事。達魯花赤二員,都總管一員,同知一員,副總管二員,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令史四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四年置。官吏不入常調,凡斡耳朵之事,復置四總管以分掌之。
管領保定等路阿哈探馬兒諸色人匠總管府,秩從三品。掌太祖大斡耳朵一切事務。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副總管各一員,知事一員,吏二人。至元十七年置。
管領曹州東平等路民匠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至元十七年置。
管領大都納綿提舉司,秩從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副提舉各一員。至元十七年置。
管領上都大都奉聖州長官司,秩從六品。管領出征軍五十有一戶。達魯花赤、長官各一員。至元十七年置。
管領保定織染局,秩從六品。管匠一百有一戶。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至元十七年置。
管領豐州捏只局,頭目一員。掌織造花毯。至元十七年置。
管領打捕鷹房民匠達魯花赤總管府,秩正四品。掌二皇后斡耳朵位下歲賜財物造作等事。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副總管、知事各一員,吏二人。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口子迤北長官司,秩從五品。掌領戶計二百有六。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隨路諸色民匠達魯花赤等官,秩正五品。統民匠一千五百二十有五戶。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副總管各一員。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隨路打捕納綿民匠長官司,秩從五品。掌民匠一百七十有九戶。達魯花赤、長官各一員。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大都民匠提舉司,秩正七品。掌民匠二百有二戶。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涿州成錦局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領匠一百有二戶。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河間民匠提舉司,秩從四品。掌民匠二百一十戶。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河間滄州等處長官司,秩正五品。領戶計五百四十有八。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河間臨邑等處軍民長官司,秩正七品。掌軍民二百有二戶。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隨路諸色民匠打捕鷹房等戶總管府,秩從四品。掌太祖斡耳朵四季行營一切事務。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副總管、知事各一員,司吏二人。大德二年置。
管領涿州等處民匠異錦局,秩正五品。掌民匠一百五十戶。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大德二年置。
管領上用織染局,秩從七品。掌工匠七十有八戶。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大德二年置。
管領上都大都麴米等長官司,秩從七品。領民匠七十有九戶。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大德二年置。
管領彰德等處長官司,秩從七品。掌民一百一十有七戶。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大德二年置。
管領上都大都等處長官司,秩從五品。掌民二百六十有一戶。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大德二年置。
管領泰安等處長官司,秩正七品。掌民一百有一戶。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大德二年置。
管領曹州等處長官司,秩從五品。管民一百有五戶。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大德二年置。
管領隨路打捕鷹房諸色民匠怯憐口總管府,秩從三品。掌太祖四皇后位下四季行營并歲賜造作之事。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副總管各一員,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兼照磨各一員,司吏二人。延祐五年置。
管領大都上都打捕鷹房納米麪提舉司,秩從五品。統領一百九十有五戶。達魯花赤、提舉各一員。延祐五年置。
管領大都涿州織染提舉司,秩從七品。掌領九十有六戶。達魯花赤、提舉各一員。延祐五年置。
管領河間路清州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掌戶計二百三十有四戶。達魯花赤、提舉各一員。延祐五年置。
隨路打捕鷹房諸色民匠總管府,秩正四品。掌北安王位下歲賜錢糧之事。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副總管、知事各一員。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領大都等處納綿提舉司,秩正七品。掌納綿戶計七百有三戶。達魯花赤、提舉、副提舉各一員。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領大都等處金玉民匠稻田提舉司,秩從五品。掌納綿人匠五百二十有一戶。達魯花赤、提舉、副提舉各一員。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領大都薊州等處打捕提舉司,秩從五品。掌打捕戶及民匠六百餘戶。達魯花赤、提舉、副提舉各一員。至元二十二年置。
雜造局,秩正六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至元十六年置。
怯憐口諸色民匠達魯花赤并管領上都納綿提舉司,秩正五品。掌迭只斡耳朵位下怯憐口諸色民匠及歲賜錢糧等事。達魯花赤、長官、同知、副長官各一員,提控案牘一員。
上都人匠提領所,秩從七品。達魯花赤、提領、同提領、副提領各一員。至元二十四年置。
上都大都提領所,秩從七品。掌本位下怯憐口等事。達魯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員。至元二十七年置。
歸德長官司,秩從六品。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至治三年置。
管領上都大都諸色人匠納綿戶提舉司,秩從五品。掌斡耳朵位下歲賜等事。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各一員。至元十七年置。
致用庫,秩從七品。提領、大使各一員,副使二員。至元二十七年置。
提領司,秩從八品。提領三員,副提領一員。至元十一年置。
上都人匠局,秩從七品。達魯花赤二員,副使二員。至元二十七年置。
諸王傅官,寬徹不花太子至齊王位下,凡四十五王,每位下各設王傅、傅尉、司馬三員。傅尉,唯寬徹不花、也不干、斡羅溫〔孫〕三王有之。
都護府,秩從二品。掌領舊州城及畏吾兒之居漢地者,有詞訟則聽之。大都護四員,從二品;同知二員,從三品;副都護二員,從四品;經歷一員,從六品;都事一員,從七品;照磨兼承發架閣庫管勾一員,正八品;令史四人,譯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四人,典吏二人。至元十一年,初置畏吾兒斷事官,秩三品。十七年,改領北庭都護府,秩〔從〕二品,
崇福司,秩〔從〕二品。
家令司,秩三品。家令、家丞各二員,典簿二員,照磨一員。掌太子飲膳供帳倉庫。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內宰司,隸徽政。大德十一年復立,秩陞從二。至大四年罷。延祐四年復立,秩正三品。七年罷。泰定元年,復以內宰司為家令司。天曆元年罷,未幾復立。二年又罷。
典幄署,掌太子供帳。令、丞各二員,書史、書吏各二人。
府正司,秩從三品。掌鞍轡弓矢等物。至元二十年置。府正、府丞各二員,典簿二員,照磨一員。三十一年,改宮正司。大德十一年,復為府正司。至大四年罷。延祐四年復立,七年罷。泰定元年復立。天曆二年,增府正、府丞各二員,尋罷。
資武庫,掌軍器。提點一員,大使一員。
(冀)〔驥〕用庫,
延慶司,秩正三品。掌修建佛事。使二員,同知一員,副使、典簿各二員,照磨一員。至元二十一年始立,隸詹事院。三十一年,隸徽政院。大德十一年,立詹事院,別立延慶司,秩仍正三品,置卿、丞等員。泰定元年,改隸詹事院。天曆元年罷,二年復立,增丞二員。
典用監,卿四員,太監二員,少監二員,丞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員。掌供須、文成、藏珍三庫,內府供給段匹寶貨等物。至大元年立。天曆二年,設官如故,以三庫隸內宰司。
典醫監,秩正三品。領東宮太醫,修合供進藥餌。至元十九年,置典醫署,秩從五品。三十一年,改掌醫署,尋罷。大德十一年,復立典醫監。至大四年罷。泰定四年,復立署。天曆二年,改典醫監,秩正三品。置達魯花赤二員,卿三員,太監二員,少監二員,丞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吏屬凡十八人。其屬司一、局二。
典牧監,秩正三品。卿二員,太監二員,少監二員,丞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員〕,
儲膳司,秩正三品。卿四員,少卿二員,丞二員,主事二員,照磨一員,令史六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掌皇太子飲膳之事。天曆二年立。
典寶監,秩正三品。卿、太監、少監、丞各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吏屬八人。至元十九年,立典寶署,從五品。二十年,陞正五品。三十一年罷。大德十一年,立監,秩正三品。至大四年罷。延祐四年復立,七年罷。泰定元年復置。天曆元年罷,二年復置。
掌謁司,秩正三品。司卿四員,少卿四員,丞二員,典簿二員,典書九人,奏差二人,知印、譯史、通事各一人。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寶署為掌謁司,秩從五品,設官如之。元貞元年,陞四品,設官四員。大德十一年,陞正三品。至治三年罷。
甄用監,秩正三品。卿三員,太監、少監、丞各二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掌供須、文成、藏珍三庫出納之事。至大元年設,至治三年罷。
延福司,秩正三品。令、丞各四員,典簿二員,照磨一員。掌供帳及扈從蓋造之人。大德十一年置,後併入羣牧監。
章慶使司,秩正三品。司使四員,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員,經歷、都事各二員,照磨、管勾各一員。至大三年立,至治三年罷。
奉徽庫,秩從五品。提點、大使各二員,副使四員,庫子六人。掌內府供給。至治三年罷,併入文成等庫。
壽和署,秩正五品。署令四員,署丞六員。舊隸儀鳳司,皇慶元年,改隸徽政院,遂為章慶使司之屬。至治二年罷。
上都掌設署,秩正五品。署令五員,署丞二員。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罷。
掌醫監,秩正五品。領監官一員、達魯花赤一員、卿四員、太卿五員、太監五員、少監六員、丞二員。至元三十一年,改典醫為掌醫署,秩五品。至大元年陞監,設已上官員。至治三年罷。
修合司藥正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副使、直長各二員,掌藥六人。掌修合御用藥餌。至治三年罷。
行篋司藥局,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使、副使各二員。掌供奉御用藥餌。至治三年罷。
廣濟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掌修合藥餌,以濟貧民。
羣牧監,秩正二品。
掌儀署,秩正五品。令、丞各二員。掌戶口房舍等。至元二十年立,隸詹事院。三十一年,改隸徽政院。泰定元年,改典設署。
上都掌儀署,秩五品。令、丞各二員。掌戶口房舍等。大德十一年立,至治三年罷。
江西財賦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掌事產戶口錢糧造作〔等〕事。
織染局,局使、副使、局副各一員,相副官一員。
桑落娥眉洲管民提領所,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封郭等洲管民提領所,提領、同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龍興打捕提領所,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鄂州等處民戶水陸事產提舉司,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掌太子位下江南園囿地土莊宅人戶。至元二十一年立,隸詹事,後改隸徽政。至治三年罷。
瑞州上高縣戶計長官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長官、副長官各一員。領本處戶八千。後隸徽政院,至治三年罷。
鎮撫所,鎮撫二員,都目一員。
行軍千戶所,千戶二員,副千戶二員,知事、彈壓各一員,百戶二十員。
屯田左右千戶二所,千戶二員,都目一員,彈壓一員,百戶每所二十員。
弩軍千戶所,千戶二員,都目一員。彈壓一員。
資食倉,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鎮撫司,
行軍千戶凡五所,秩正四品。千戶五員,副千戶五員,知事五員,百戶五十員,彈壓五員。
屯田千戶所,秩正五品。千戶二員,彈壓一員,百戶七員,都目一人。
廣貯倉,秩從九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攢典一人。
百戶所凡六,秩從七品。每所置百戶二員。
儀從庫,秩從七品。大使二員,副使一員。
典膳署,秩五品,令二員,丞二員,書史一員,倉赤三十五人。掌內府飲膳之事。至元十九年始立,隸家令司。三十一年,改掌膳,隸內宰。泰定元年,復改為典膳。
洪濟鎮,提領三員。掌辦納雁隻。隸典膳署。
柴炭局,秩從七品。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二十年,以東宮位下民一百戶燒炭二月,軍一百人採薪二月,供內府歲用,立局以主其出納,設官三員,俱受詹事院劄。大德十一年,隸徽政院。
藏珍、文成、供須三庫,秩俱從五品。各設提點二員、大使二員、副使二員。分掌金銀珠玉寶貨、段匹絲綿、皮氈鞍轡等物。國初,詹事出納之事,未有官署印信,至元二十七年分為三庫,各設官六員,及庫子有差。
提舉備用庫,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大使一員,提控案牘一員。掌出納田賦財賦、差發課程、一切錢糧規運等事。至元二十年置。二十二年,設達魯花赤及首領官。
嘉醞司,秩五品。至元十七年,立掌飲局。大德十一年,改掌飲司,秩陞正四品。延祐六年,降掌飲司為司。至治三年罷。泰定四年復立。天曆二年,改嘉醞局。提點二員,大使二員,副使二員,書史一員,書吏四人。
西山煤窰場,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二員,俱受徽政院劄。至元二十四年置。領馬安山大峪寺石灰煤窰辦課,奏皇太后位下。
廣平彰德課麥提領所,秩從七品。至元三十年,以二路渡江時駐蹕之地,召民種佃,遂立所,置官統之。
廣惠庫,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三十年,以鈔本五千錠立庫,放典收息,納于備用庫。
豊裕倉,秩從七品。掌收貯中宮位下糯米。至治二年,設提領等官。三年罷。天曆二年,立儲政院,復給印。置監支納一員、倉使一員、攢典二人。
備物庫,秩從七品。掌東宮造作顏料,及雜器等物。至元二十五年置,隸詹事院。大德元年給印。十一年,置官四員。至治三年罷,泰定三年復立。大使二員,副使二員,庫子二人,攢典二人。
管領大都怯憐口諸色人匠提舉司,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首領官一員,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管領上都怯憐口諸色人匠提舉司,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首領官一員,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典製局,秩從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直長二員。
典設署,秩從五品。令丞各四員,書史一員,書吏四人。掌內府朮剌赤二百二十戶。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掌儀署,隸內宰司。泰定元年,復為典設。天曆二年,隸本府。
雜造人匠提舉司,秩從四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都目一員,司吏二人,部役二人。至元八年置。初隸繕珍司,至大三年改隸章慶司。章慶罷,凡造作之事悉歸之。天曆二年,隸本府。
雜造局,秩正九品,院長一員,直長一員,管勾一員。
上都諸色民匠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吏目各一員。至元十九年立。至大元年,增達魯花赤一員。至治三年,省增置之員,設官如舊。
金銀器盒局,秩從八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七年置。
染局,秩正八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七年置。
雜造局,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員。至元七年置。
泥瓦局,大使、副使各一員。至元七年置。
鐵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七年置。
上都葫蘆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七年置。
器物局,副使一員。中統五年置。
砑金局,大使一員。至元二十年置。
鞍子局,大使一員。至元七年置。
雲州管納色提領所,提領一員。掌納色人戶。至元七年置。
大都等路諸色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至元十六年置。其屬附見:
成製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吏目一員,司吏四人,部役二人。掌縫製之事。至元二十九年置,設官四員,受院劄。大德三年,陞提舉司。至治三年罷,泰定四年復置。
上都、大都貂鼠軟皮等局提領所,提領二員。至元九年置,受府劄。二十七年,給從七品印,改受省劄。大德十一年,給從六品印,改受敕牒。至治三年,仍改受省劄。其屬附見:
大都奧魯提領所,提領一員。掌理人匠詞訟。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奧魯提領所,提領一員,同提領一員。掌理人匠詞訟。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異樣毛子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氈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二員。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斜皮等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劄。
蔚州定安等處山塲採木提領所,秩正八品。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二員。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隆興等路雜造鞍子局,提領一員,大使一員,直長二員。至元二十三年置,受詹事院劄。
真定路冀州雜造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掌造作之事。至元十九年置。
珠翠局,大使、副使各一員,直長一員。至元三十年置。
織染提舉司,秩正七品。掌織造段匹。提舉一員,受安西王令旨;同提舉一員,本府擬人;副提舉一員,都目一員,俱受安西王傅劄;司吏一人。
管民提領所,凡三。大都路兼奉聖州提領六員,曹州提領二員,河間路提領三員,受本府劄。
管地提領所,凡二。奉聖州提領三員,東安州提領三員,受本府劄。
各處管民提領所,秩正七品。
織染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雜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弘州衣錦院,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直長各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豐州毛子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縉山毛子旋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徐邳提舉司,秩正五品。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吏目、司吏各一人。
廣備庫,大使、副使各一員,俱受院劄。
常盈庫,大使、副使各一員。
提領所:
管佃提領:
儲用庫,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杭州織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
揚州等處財賦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提控案牘、都目各一員。其屬附見:
建康等處財賦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提控案牘、都目各一員。
建康織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
黃池織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
建康等處三湖河泊所,提領、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
池州等處河泊所,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平江等處財賦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提控案牘、都目各一員。
杭州等處財賦提舉司,設官同上。
陝西等處管領毛子匠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各一員。國初,收集織造毛子人匠。至元三年,置官二員,皆世襲。
宮相都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二員,都總管一員,副達魯花赤二員,同知二員,副總管二員,經歷、知事、提控案牘承發架閣各一員。至順二年,罷宮相府并鶴馭司,改怯憐口錢糧總管府為本府。
管領諸路打捕鷹房納綿等戶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都總管、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員,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掌人匠一萬三千有奇,歲辦稅糧皮貨,採捕野物鷹鷂,以供內府。至元十二年,賜東宮位下,遂以真定所立總管府移置大都,隸詹事。十六年,合併所管之戶,置都總管以總治之。三十一年,詹事院罷,隸徽政。至大四年,隸崇祥院。延祐六年,又隸詹事。天曆元年,隸儲慶使司。至順元年,改屬宮相府。
繕工司,秩正三品。卿二員,少卿二員,丞二員,經歷、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牘、管勾承發架閣各一員,令史四人,譯史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馬赤一人,典吏三人。掌人匠營造之事。天曆二年置。其屬附見:
延慶司,秩正三品。掌王府祈禳之事。使三員,正三品;同知二員,正四品;典簿一員,從七品;令史二人,譯史、知印、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七年置。
斷事官,秩正三品。理王府詞訟之事。斷事官一十六員,正三品;經歷、知事各一員,令史三人。
典軍司,秩從七品。掌控鶴百二十有六人。典軍二員,副使二員。大德四年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