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拳匪禍作,太史極以內廷為優,四向窮探消息。一日,忽翻然曰:「毋庸問矣!無論如何結束,總非好局面。吾思之熟矣!大清臣子,只有一死字。及今,尚有自主之權耳。」有叩以急策者,取案上筆書曰:「先救皇上出險,然後再議辦法。」間有勸太史出避,愴然不對。又勸使其弟仲茀挈眷屬居墓廬,則曰:「皮之不存,毛將安附!」既又曰:「大宗如此,何論小宗!」仲茀亦向人自道活得無謂。  

太史之外舅聯仙蘅學士,素治宋學,官楚時,聞太史講新法,嚴函往復,翁婿誼絕矣。迨學士內用,始知太史懇懇忠愛,原本義理之學,不同世之號新法者,都下事急,召對諸臣,學士痛哭力爭,極陳萬國律法利害,公使必不可戕。某王出班叱曰:「聯元可殺!」賴太后默然,乃免。太史私告密友,以為「吾外舅決不能終免」。蓋學士所陳,皆據其言入告也。及七月十七,學士卒赴東市。太史憂國之外,又加以私痛矣。聯學士被刑後,至二十一日內眷逃太史家,自是內外信斷絕。  

二十三日,洋兵入西城,喧傳若竪白旗者免死。太史與仲茀急仰藥。其未字堂妹,年三十二歲,奪所遺藥令八歲妹嚥後,亦引藥自嚥。其婢名隆兒者,感主人義,亦服藥誓死。未幾洋兵已至隔院,太史懼不即死,為所辱,曳諸人入兩廂投縊於梁,體重繩絕,砰然墜地。仲茀急為扶上,即履仲茀肩,復上縊。  

仲茀又為妹婢從容理縊畢,出門趨南屋覓得細繩,回至西廂,闔其門投環當門死焉。此七月二十三日巳刻事也。太史年三十有六,仲茀三十有二耳。其妯娌為聯氏眷力持,得以不死。  

洋兵退後,家人排闥曳仲茀屍,方得入,懸屍盡□□。□事無所措,鄰舍傅君蘭泰出百金,市柳棺五具,橐葬宅後園中。  

太史之友先後均郵金賻奠,夫人急為籌遷葬,制外椁,並謀歸傅氏金,孤孀半飢飽不顧也。諸孤皆幼,太史子橘塗,方九歲,行止舉動,無異其父。仲茀平日有燕趙俠士之氣,卒與其兄並以不辱。太史自馬關議成後,日夜涕立,倡新學,冀以雪國恥,乃今僅以一死自潔其身,此豈其生平之志者!然上足以報太祖之靈,下足以塞守舊之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