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古代的礼仪制度那可是相当复杂,跟天地一样浩瀚,国家建立和君主登基,人伦道德都从这儿开始。夏商周三代留下来的文献,零零散散地记载在一些经书和诰命里,很多都被秦朝给弄丢了。

汉朝初期,叔孙通制定了汉朝的礼仪制度,但是班固的史书里没详细记载。到了东汉,太尉胡广写了《旧仪》,左中郎将蔡邕写了《独断》,应劭、蔡质也各自记录了一些当时的礼仪,但司马彪的书里却没收录这些内容。魏朝的时候,因为汉末大乱,旧的礼仪制度都毁掉了,侍中王粲和尚书卫觊重新制定了朝仪,但是鱼豢、王沈、陈寿、孙盛这些人的书里也没详细写。吴国那边,太史令丁孚收集了一些汉朝的礼仪资料;蜀国那边,孟光、许慈也整理了一些典章制度。

晋朝刚建立的时候,司空荀顗参考魏朝以前的旧例,编写了《晋礼》,既参考了古代的,又结合了现代的,修改了一些内容。羊祜、任恺、庾峻、应贞这些人一起参与修订,最后弄成了165篇。后来挚虞、傅咸继续完善这个制度,还没完成呢,中原就沦陷了,现在我们只能从挚虞的《决疑注》里看到一些残留的信息。到了南朝宋,刁协和荀崧修补了一些旧的文献,光禄大夫蔡谟又继续整理朝堂的旧制。

宋朝初期,礼仪制度也是在不断地改革,很多儒生都参与其中,这里就不再重复那些前朝史书里已经记载的内容了。永明二年,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上奏建议重新制定礼乐制度。于是皇帝下令让尚书令王俭制定新的礼仪,还专门设立了礼乐学士和相关的机构,招募了旧学四人,新学六人,以及相关的文书人员。他们参考前朝的典籍,编撰了五礼——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

很多细节没法一一记录下来。比如郊庙、学校的祭祀仪式,冠婚丧葬的礼节,这些事情都在不断变化,应该把最新的情况记录下来,作为史料保存。至于车马、仪仗、旗帜这些东西,跟以前有什么不同,就另立一篇专门记载。

公元479年七月,有关部门上奏说:“郊祀殷王的仪式,具体哪一年举行还不清楚?应该用哪位祖先来配享殷王?殷王祭祀又应该在什么时候举行?是不是在郊祀之前先祭祀殷王?明堂的祭祀是不是也应该和郊祀在同一年举行?如果要祭祀,有没有配享的?如果不祭祀,明堂和殿宇的官员、设施该如何处理?” 八位丞郎和博士们一起讨论这个问题。

曹郎中裴昭明和仪曹郎中孔逷认为:“今年七月应该祭祀殷王,明年正月应该举行南郊和明堂的祭祀,两者同时举行,并且没有配享的。”殿中郎司马宪认为:“南郊祭祀不用配享,按照以前的惯例进行;明堂祭祀不用配享,应该废除。至于殷王的祭祀,就用今年十月吧。”

右仆射王俭的意见是:

《礼记》里说,天子先祭祖庙再祭天地,诸侯先祭天地再祭祖庙。《春秋》记载,鲁僖公二年祭祖庙,第二年春天祭天,从那以后,五年祭祖庙两次。《礼纬·稽命征》说:“三年祭祖庙一次,五年祭天一次。” 经书和礼记里关于祭天和祭祖庙的记载很详细,一开始并没有说先祭祖庙后祭天有什么不对。

至于祭天配享谁的问题,这得从历代帝王的规矩说起,所以杜林认为汉朝是新建立的王朝,和尧舜没有关系,应该用高祖刘邦配天。魏朝的高堂隆建议用舜帝配天。蒋济说:“汉朝的奏章里说,尧已经禅让给舜,不能作为汉朝的祖先;舜也禅让给禹,不能作为魏朝的祖先。现在应该用武帝配天。”晋朝和宋朝沿袭了这个做法。 另外,《礼记》和《孝经援神契》都说:“明堂有五个房间,天子每月在其中一个房间听取朔日(每月初一)的汇报,颁布教令,祭祀五帝,并配享有功德的君主。”

《大戴礼记》说:“明堂,是用来彰显诸侯尊卑的。”许慎的《五经异义》说:“明堂是发布政令的宫殿,所以叫明堂。明堂,是隆重的意思。”《周官·匠人职》说明堂有五个房间。郑玄解释说:“周朝的明堂有五个房间,其中一个房间是祭祀上帝的。” 一开始并没有听说过明堂里供奉文王的寝宫。《郑志》里记载赵商问郑玄:“有人说天子庙的制度和明堂一样,是不是说明堂就是文庙呢?”郑玄回答说:“明堂主要祭祀上帝,用文王配享,就像郊祭时用后稷配享一样。”

袁孝尼认为:“明堂是仿照天宫建造的,本来是祭祀上帝的,用文王配享是可以的,但把上帝和人鬼放在一起祭祀,就不对了。”太元十三年,孙耆之建议说:“郊祭是祭祀天,所以配享后稷;明堂是祭祀上帝,所以配享文王。这样说来,郊祭是皇天的场所,明堂就是上帝的庙。”徐邈认为:“配享,就一定有神主;郊祭是天坛,那么明堂就不是文庙。”《史记》记载,赵绾、王臧想修建明堂,当时也没有郊祭配享。汉朝又在汾阴祭祀五畤,也就是祭祀五帝,也没有郊祭配享。

有人认为,南郊祭祀那天已经祭祀了上帝,如果再在明堂单独祭祀,没有配享,那就是一天祭祀两次,于礼不合。古代郊祭本来就不是同一天进行的。蔡邕的《独断》说:“祭祀南郊后,接着祭祀北郊,再接着祭祀明堂、高庙、世祖庙,这叫做五供。”马融说:“郊祭,都在夏正(夏历正月)举行,五气(五行之气)主事,有休有王,各按时令,在四方郊祭,一年四季祭祀完成,也在这月份在明堂举行祭祀。” 这说明南郊祭祀和明堂祭祀不是同一天。

近代为了节省,所以和郊祭同一天,也没有什么不妥。为什么呢?因为虽然都是祭祀,但祭祀的对象不同。孔晁说,五帝辅助天帝化育万物,所以有从祀的礼仪,也就是和上帝一起祭祀。至于四郊和明堂,这是主要的祭祀场所,就像功臣一起享用祭祀的食品一样,怎么会废除他们的私庙呢?而且,明堂有配享的时候,南郊也祭祀上帝,这就不怀疑同一天祭祀了,现在为什么又要担心同一天祭祀呢?

《礼记》说:“天子祭祀天地、四方、山川、五祀,一年轮流祭祀一遍。”《尚书·洛诰》说:“都按制度祭祀,没有遗漏。”《诗经》说:“昭告上帝,祈求多福。”根据这些说法,四方、山川也必须祭祀,五帝大神,更不能忽略。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祭祀天地和明堂,明帝太和元年正月,用武帝配天,用文帝配上帝,那么黄初年的南郊和明堂祭祀,都没有配享。

关于郊祭的日子和祭祀用的牲畜颜色,也有不同的说法。《郊特牲》说:“郊祭用辛日,这是周朝开始郊祭的规矩。”卢植说:“辛,意思是自我更新洁净。”郑玄说:“用辛日,是因为人应该斋戒,自我更新洁净。”汉魏以来,有时用丁日,有时用己日,但用辛日的情况比较多。考证典籍,用辛日是合适的。《郊特牲》又说,郊祭用的牲畜和祭品颜色应该用正色。缪袭根据《祭法》说,天地祭祀用赤色的犊牛,这是周朝的制度,魏朝以建丑为正,牲畜应该用白色的。

《白虎通》说,三王祭天,都用夏正,这是因为夏正符合天数。魏朝用不同的朔日,所以牲畜颜色不同。现在齐朝受命,建寅创历,郊庙祭祀用的牲畜,都和晋宋一样。应该在今年十月祭祀宗庙。从今以后,五年祭祀宗庙两次。明年正月上辛,祭祀南郊。应该同一天,再祭祀明堂。再用下一个辛日,祭祀北郊。而都没有配享。牺牲的颜色,都按照旧例。

皇上说:“可以。明堂的事,你们再详细说说。”

官员们又奏道:“关于明堂的祭祀礼仪,典籍里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能参考《孝经》。我们私下揣摩设置祭祀的用意,大概是说:文王有配偶就祭祀,没有配偶就停止祭祀。我们认为既然已经祭祀了上帝,那就要以上帝为主。现在虽然没有配偶,也不应该停止祭祀。徐邈是近现代的大儒,他总是能权衡利弊,他说过‘郊祭是天坛,那么明堂就不是文庙’,这就是明确的依据。内外百官已经商议决定了,如果再继续询问,也不会有什么不同的意见。我们这些儒生根据史书,尽了自己的所能。既然圣上的旨意有所怀疑,我们下面的人也不敢妄加揣测,废除还是继续,都仰赖圣上的英明决断。”皇上说:“就按照原来的办法办。”

公元前48年,汉宣帝登基。秋天的时候,有关部门上奏说:“查阅前朝皇帝继位的情况,有的沿用前任皇帝的祭祀年份,有的另起一个新的祭祀周期,从晋朝、宋朝以来,一直没有统一的规定。今年正月已经举行过郊祀了,不知道明年要不要在南北郊和明堂举行祭祀?” 于是,按照惯例,让八座的丞郎博士们一起讨论。

尚书令王俭发表意见说:“秦朝的时候,各个诸侯国祭祀不同的神祇,在不同的场所。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也没有确定的祭祀场所和制度。汉高祖受命于天,利用雍州的四畤,在北部增设了一座畤,开始祭祀五帝,但郊祀的场所也没有固定下来。文帝六年,新垣平建议在渭阳修建五帝庙。武帝最初到雍州郊外看到五畤后,之后就每三年在雍州举行一次郊祀。元鼎四年,在汾阴建立后土祠,第二年,在甘泉建立太一祠,从那时起,就改为每两年举行一次郊祀,在雍州和别的地方轮流举行。成帝刚即位的时候,丞相匡衡在长安设立南北郊。哀帝、平帝时期,又恢复了甘泉、汾阴的祭祀。平帝元始五年,王莽建议按照匡衡的意见,恢复长安的南北郊祭祀。光武帝建武二年,把郊祀的场所定在了洛阳。魏晋两朝沿袭汉朝的制度,虽然有时会略有差异,但大多是隔年举行祭祀。至于皇帝继位后是否继续沿用前任皇帝的祭祀年份,则并不统一,应该制定一个制度。

我们看看晋朝的情况:明帝太宁三年在南方举行郊祀,同年九月去世,成帝继位,第二年改元后也举行了郊祀;简文帝咸安二年在南方举行郊祀,同年七月去世,孝武帝继位,第二年改元后也举行了郊祀;宋文帝元嘉三十年正月在南方举行郊祀,同年二月去世,孝武帝继位,第二年改元后也举行了郊祀。这三个例子可以作为参考。我认为明年正月应该在南北郊举行祭祀,在明堂举行虞祭,从今以后,就按照隔年举行祭祀的制度执行。”尚书领国子祭酒张绪等十七人也赞同王俭的意见。皇帝下诏同意了。

永明元年,南郊祭天仪式定在立春日之后举行。皇帝想把祭天日期改到立春之前。尚书令王俭给皇帝上奏说:“根据《礼记·郊特牲》记载:‘郊祭是为了迎接一年中白昼最长的一天,以此来感谢上天,并且祭祀太阳。’《易说》中说:‘三代帝王的郊祭,都采用夏正(夏历)。’卢植说:‘夏正是在冬至之后,《春秋传》说“启蛰而郊”,就是这个意思。’也就是说,圜丘祭天和郊祭各有其时间,并不冲突。郑玄说:‘正月(寅月)昼夜平分,白天开始变长了。’王肃说:‘周朝在冬至祭天于圜丘,正月又祭天祈求丰收。’《祭法》中说“燔柴太坛”,指的是圜丘。 《春秋传》说‘启蛰而郊,则祈谷也’,意思是说在惊蛰后郊祭是为了祈求丰收。仔细研究《礼记》和《春秋传》这两篇文章,它们各有各的道理,卢植和王肃的解释也互相吻合。朝廷现在把圜丘和郊祭合二为一,现在的郊祭礼仪,其意义在于报答上天,同时也兼顾了祈求丰收,并不是完全为了祈求农业丰收,所以没有必要等到惊蛰之后才举行。史官只看到了《春秋传》的意思,没有理解《礼记》的精髓。再看看以前的情况,景平元年正月初三辛丑日南郊祭天,立春是正月十一日;元嘉十六年正月初六辛未日南郊祭天,立春是正月八日。这些都是近世的惯例,并没有因为郊祭在立春之前就觉得有什么不妥。如果有人认为元旦合朔(农历初一和朔日合一)有什么问题的话,晋成帝咸康元年正月初一加元服,初二就亲临南郊祭天。加元服是件大事,百官都得列席,虽然当时都在斋戒,但也没人觉得有什么问题。现在郊祭在合朔日举行,也是有先例的。如果皇上过于谨慎,宁可选择更庄重干净的日子,那么在合朔日,可以安排散官在止车门外另设帐篷,如果那天日色有什么异常,就将帐篷移到祭坛前,这样就妥当了,不必更改祭天日期。”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

永明二年,祠部郎中蔡履提出意见说:“郊祭和祭祀明堂,本来应该选择不同的日子。《汉书·东京礼仪志》记载:‘南郊祭祀完毕,接下来是北郊、明堂、高庙、世祖庙,这叫做五供。’蔡邕的记载也是这样。近来为了节省时间,所以郊祭和祭祀明堂都在同一天举行。以后的郊祭,应该有个确定的标准。”

太学博士王祐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明年正月上辛日,应该祭祀南郊;下一个辛日,祭祀明堂;再下一个辛日,祭祀北郊。”

刘蔓,一个兼任博士的官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汉武帝元鼎五年,按照辛巳日举行了祭祀活动,从那以后的郊祀日子,都没有什么违背常规的地方。到了元封元年四月癸卯日,汉武帝登封泰山,并在明堂举行仪式。五年后,也就是甲子年,汉武帝又将高祖皇帝配享祭祀。汉朝的郊祀,并非所有祭祀都在天子指定的日期举行,所以祭祀的月份,有时会有所不同。东汉永平年间以后,明堂建在了都城的南面,而郊祀则选择在丁日举行,因此,供奉天地和祖先的三次祭祀,都安排在了正月。虽然郊祀有固定的日子,但明堂的祭祀日期却并不固定。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郊祀选择丁日,社稷祭祀选择甲日,如果有特殊说法,就按照说法来,但经书礼仪中没有明确的规定,难以凭空臆想,所以必须选择吉日良辰,而不会选择寅日和丑日举行祭祀。而且,各种祭祀活动中,没有哪两种是同时进行的,只有汉朝的朝日祭祀与报天祭祀合二为一。如果按照《汉书》中记载的五种祭祀的顺序,就应该先祭祀北郊,然后再祭祀明堂。但这意味着祭祀土地在祭祀天帝之前,这是不合情理的。”

蔡仲熊,一个兼任太常丞的官员,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郑志》记载说:‘正月上辛日,在南郊祭祀后稷,然后回到明堂,以文王配享。’所以宋朝建立明堂后,郊祀回来就紧接着祭祀明堂,这是沿用了《郑志》的说法。我认为《郑志》的说法是错误的,并非符合玄学的道理。玄学家说:‘还不清楚周朝的明堂祭祀是在哪个月份,如果按照《月令》来看,是在季秋。’查阅玄学家对《月令》的注释,‘季秋大飨帝’意思是‘大飨,祭祀五帝’。又说‘在大飨明堂,以文武二帝配享’。这个时候是秋天,距离春天万物复苏的时间已经很久了。《周礼·大司乐》记载‘凡是大祭祀,都要提前准备好祭祀用品’。考察‘宿县’的意思,是为了祭祀活动当天日出时就能进行;如果日落以后再举行祭祀,就不需要提前准备祭祀用品了。如果祭祀活动在日出时进行,又怎么能等到郊祀结束后再进行呢?东京的《礼仪志》没有记载祭祀的具体日期,但是《礼仪志》记载说:‘天郊的祭祀牲畜在晚上,夜漏未尽八刻的时候就送来熟肉;明堂的祭祀牲畜在晚上,夜漏未尽七刻的时候就送来熟肉。’由此可见,明堂的祭祀比郊祀提前一刻钟,而进献祭品和奏乐,都要等到郊祀结束后才能进行。魏朝的高堂隆在奏疏中说:‘九日祭祀南郊,十日祭祀北郊,十一日祭祀明堂,十二日祭祀宗庙。’根据高堂隆的说法,这是当时确定的制度,也就是说,《周礼》、两汉以及魏朝,祭祀日期都不相同。《礼记》规定郊祀用辛日,《尚书》规定祭祀用丁日,辛日和丁日都可以,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日期。”

顾宪之说:“《春秋传》里说正月上辛日要举行郊祀,《礼记》也说郊祀要用辛日,《尚书》却说丁巳日要在郊外祭祀。以前的大儒解释说,辛日是甲日之前三天,丁日是甲日之后三天,这样就可以把祭祀天神的日子安排好。东汉永平二年正月辛未日,在明堂祭祀光武皇帝。既然辛日是常规的郊祀之日,而且郊祀在明堂祭祀之前,那么就不可能先在明堂祭祀,然后再进行郊祀,所以郊祀和明堂祭祀应该在同一天举行。”

梁王说:“《孝经》里郑玄的注释说‘上帝也是天的另一个名称’。按照郑玄的意思,帝和天指的是同一样东西。近些年来,郊祀和明堂祭祀在同一天举行的情况也有先例。魏太和元年正月丁未日,郊祀武帝以配天,在明堂祭祀文帝以配上帝,这已经有了先例。”

江淹说:“郊祀是为了祭祀上天,明堂祭祀是为了祭祀五帝,这并不是说一天要进行两次祭祀的意思,没必要更改原来的做法。”

陆澄说:“以前的典籍里记载着这些事情,郊祀和明堂祭祀的地点离得很近,原则上是可以安排在同一天的。如果安排在不同的一天,那一定是有原因的。《元始五年》正月初六辛未日,郊祀高祖皇帝以配天,二十二日丁亥日,在明堂祭祀孝文帝以配上帝。永平二年正月辛未日,在明堂祭祀五帝,光武皇帝也参与祭祀。章帝元和二年,巡狩岱宗,举行柴祭,第二天,在明堂祭祀五帝。柴祭和明堂祭祀的地点不同,都不在同一天举行,所以郊祀和明堂祭祀安排在不同的一天也是合理的。陈忠在奏章里说:‘延光三年正月十三日南郊,十四日北郊,十五日明堂,十六日宗庙,十七日世祖庙。’这五次祭祀,连续五天进行,这和陈忠的奏章记载是一致的。明堂祭祀非常隆重,两个郊祀和明堂祭祀、宗庙祭祀各占一天,挚虞在《新礼》里也说明了明堂祭祀和南郊祭祀之间间隔三天,祭祀天和祭祀帝是在同一天进行的。再说,上帝和天并不是一回事,以前的人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现在明堂祭祀的日子,应该按照古制安排在北郊之后。汉朝只有南郊祭祀才用大驾,北郊以下的祭祀,车驾都要简化一些。现在明堂祭祀,不应该用大驾。”

尚书令王俭提议说:“以前汉朝的祭祀时间,后汉朝也没统一过,魏晋两朝的做法,更是没个标准,宋朝建立明堂,只是按照从郊外到宫里的顺序来的,没搞清楚祭天和祭祖先的含义。怎么回事呢?郊坛祭天,从早上就开始,祭完明堂,太阳都偏西了,虽然祭祀有它的道理,但也太繁琐了,以后的讨论,应该更宏大一些。《春秋感精符》里说‘王者父天母地’,那么祭北郊就应该在祭明堂之前。汉朝和魏朝祭北郊,都是皇帝亲自去的,晋朝泰宁年间也下过诏书,但没做到。到咸和八年,才建好,太常顾和主张皇帝亲自去祭祀。康帝时期,就已经开始这么做了。宋朝一直没改,现在应该亲自祭祀北郊,明年正月上辛日祭昊天,下一个辛日祭后土,再下一个辛日祭明堂,皇上都亲自去。车马仪仗,都按照汉朝的制度来。南郊用大驾,北郊和明堂用普通的仪仗。衮冕礼服,所有祭祀都用。”皇上说:“可以。”

建武二年,通直散骑常侍庾昙隆上奏说:“我发现南郊祭坛内外,永明年间建起了瓦屋,规模很大。查阅经史典籍,找不到依据。《周礼》里说,祭天在圜丘,是因为它地势高,祭祀南郊,是选择阳面的位置。所以要高敞明亮,才能体现对上天的崇敬,并影响万物。从秦汉以来,虽然郊祀的具体做法不一样,但祭坛中间,都没有另外建房子。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要诚心诚意地祭天,不搞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要通透开阔,视野要开阔。宋元嘉年间祭南郊,临时搭个小帐篷休息,泰始年间稍微扩建了一下,永明初年又逐渐变得高大起来,前几年工匠竟然盖起了瓦屋。前朝皇帝,难道会对祭祀上天的事不明智地去大兴土木?他们之所以不做,是有深刻的道理。《礼记》上说‘扫地而祭,这是最质朴的;用陶器和葫芦祭祀,这是顺应天地之性的’,所以‘至诚无华’‘以素为贵’。我认为郊祀应该简朴一些,不必追求高大,这样才能体现谦逊恭敬的意思,这样才能得到上天的认可,也符合百姓的期望。”皇上说:“交给相关部门详细研究。”

徐景嵩,就是国子监的助教,他琢磨着说:“我仔细查阅了《三礼》,关于天地祭祀、南北郊祀的记载,只说了祭祀要用什么牲畜、祭器是陶器和葫芦,并没有记载皇帝在祭祀时要住在哪儿。现在虽然祭祀用的建筑材料不一样,但都不是几百年来的老规矩,咱们还是应该按照老规矩来办吧。”

太学博士贺玚接着说:“《周礼》里写着‘王祭祀上帝,要搭起毡帐,设置行宫’。国家有重大事情才祭祀,这叫‘旅’。毡帐,就是用毡子在帐篷里铺个床,根本没听说过郊祀要建宫殿。” 左丞王摛也跟着说,扫地祭祀在郊外就行了,根本没必要建房子。昙隆也同意他们的意见。

骁骑将军虞炎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说:“其实祭祀的关键,就在于诚心诚意,只要有一个祭坛就够了。汉朝的郊祀,在甘泉祭祀上帝,皇帝自己住在竹宫里遥拜,休息的殿宇离祭坛很远呢。郊祀礼仪结束后,皇帝就回竹宫休息。瓦殿和帷帐宫殿相比,也没什么本质区别。” 祠部郎李撝也发表了他的意见:“《周礼》上说‘凡是祭祀都要搭起行营,设置尸位的帐篷’。尸位就是指祭祀时主持仪式的官员休息更衣的地方。仲师解释说‘尸次,就是祭祀时主持仪式的官员居住和更衣的帐篷’。祭祀的礼仪规范,不光适用于郊祀,‘立尸’的说法也应该适用于宗庙祭祀。古代是用帐篷,现在是用房屋。宗庙的行营可以改成房屋,郊祀的毡帐为什么就不能改成屋顶瓦房呢?” 但是,昙隆最终还是没有采纳他们的意见。

建武二年闹旱灾,有关部门商量着要举行祈雨祭祀,地点选在明堂。 祠部郎何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说:“《周礼·司巫》里写着:‘如果国家大旱,就要带领巫祝跳‘雩’舞。’郑玄解释说:‘雩,就是旱天祭祀的意思。天子祭的是上帝,诸侯以下就祭祀上公的神灵。’ 还有《女巫》篇里也说‘旱灾就跳雩舞’,郑玄解释说:‘让女巫跳旱祭的舞,是为了崇尚阴气。’郑众则认为:‘求雨要靠女巫。’

《礼记·月令》里记载:‘命令有关部门为百姓祈祀山川百原,然后举行盛大的雩祭,用隆重的音乐。再命令各县祭祀对百姓有益的百官卿士,祈求五谷丰登。’郑玄解释说:‘阳气盛了就总是干旱。山川百原,能够兴云致雨。众水发源的地方叫百原,必须先祭祀它的源头。雩,就是呼吁祈求降雨的祭祀。雩祭上帝,指的是在南郊坛旁边设坛,祭祀五方天神,并祭祀先帝。从鞉鞞到柷敔的音乐都算盛乐,其他的雩祭只用歌舞就行了。百辟卿士,古代上公以下的官员,指的是像勾龙、后稷这样的人。《春秋传》里说龙出现就祈雨,祈雨的正当时节是四月。’王肃解释说:‘大雩,就是求雨的祭祀。传里说龙出现就祈雨,指的是四月。如果五月六月还大旱,也用雩祭,《礼记》在五月也记载了雩祭的意义。’

晋朝永和年间,中丞上奏说,祈雨祭坛设在国都南边,祈求上帝和百官保佑,舞者分成八列,一共六十四人,演唱《云汉》诗,都在孟夏时节进行,之后都得到了雨水,然后用太牢祭祀感谢上天。当时博士们讨论说,以前是有祭坛的,汉朝、魏朝都各自寻找过。 《月令》里说‘命令有关部门祈祀山川百原,然后举行大雩’,又说‘再命令各县祭祀百官卿士’,那么大雩祭祀的对象,应该只是祭祀五方天神而已。勾芒等五神,是五帝的辅佐,按照郑玄的说法,应该在庭院里祭祀他们。郑玄说‘雩坛在南郊坛旁边’,却没有说明东西方向。按照地理位置尊右的原则,雩坛比郊坛地位轻,理应在左边。应该在郊坛的东边、营地外面筑坛。既然祭祀五帝,那么祭坛形状应该为圆形。

关于雩坛的高低宽窄,《礼记》和《春秋传》里没有明确记载,查阅《觐礼》发现,设方明之祭,祭坛高四尺,用圭璋等六种玉器,祭祀天地四方之神,天子率领诸侯亲自祭祀,以此来教化尊卑。雩祭五帝,大概可以参照这个标准。我认为现在筑坛应该高四尺,宽度也以四为标准,直径四丈,周长十二丈,设四层台阶。设置五帝的座位,各自按照方位,就像在明堂的仪式一样。皇齐把世祖和五方天神一起祭祀在明堂,现在也应该在雩坛一起祭祀。古代,孟春郊祀祈求丰收,孟夏雩祭祈求甘雨,这两个祭祀虽然不同,但目的都是一样的。礼制只有冬至祭天,没有得雨后祭祀上帝的。现在虽然没有冬至祭祀,但南郊祭祀兼有祈求和报答的意思,所以不应该另外举行答谢活动。礼制在郊外祭祀上帝,应该节省开支,周朝祭祀灵威仰和后稷,各用一头牲畜,现在祭祀五帝和世祖,也应该各用一头小牛犊,其他的都和南郊祭祀一样。武帝的遏密祭祀还没结束,所以不必奏乐。至于旱祭跳雩舞,这是呼吁祈求的意思,不是为了娱乐,所以没有问题。其他的祝词,就是祈求上天恩泽而已。礼制规定雩祭要跳舞,不能缺失,现在女巫们都不懂歌舞,正在学习练习,恐怕不能马上进行。可以参考晋朝的做法,用童子来跳舞,根据情况选择。司马彪《礼仪志》里说雩祭要穿黑色衣服,这是崇尚阴气的意思。现在祭祀服装都是黑色的,不必更改。至于演唱的诗歌和其他的祭祀用品,就责成主管人员督促准备吧。”大家同意了他的意见。

隆昌元年,有人建议在明堂祭祀的时候,把世祖列为配享。国子助教谢昙济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说:“根据《祭法》的记载,禘祭和郊祭都要祭祀祖宗,而且要隆重地祭祀。郑玄的注释也支持同时祭祀多位祖先的观点。所以,应该同时祭祀祖宗,文帝和武帝都应该祭祀。” 助教徐景嵩和光禄大夫王逡之则认为应该以世宗文皇帝为配享。祠部郎何佟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周朝的时候,文王和武王还推举后稷来配享天帝呢,所以说,祭祀文皇应该推举世祖来配享上帝。这样做既是为了尊崇祖先,也是为了彰显父子的孝悌之义。” 左仆射王晏认为:“如果按照郑玄‘祖宗’的解释,凡是有功德的人,死后都能得到尊崇的称号,历代帝王都可以配享上帝,那郊祭岂止于郊庙?现在殷朝祭祀上帝,理应是世祖,而且祭祀一直延续到后世,这难道不是文庙吗?”皇帝下令同意了。

永元二年,何佟之再次提出建议,他说:“根据《祭法》记载:‘有虞氏禘祭黄帝,郊祭喾,祖祭颛顼,宗祭尧’;‘周人禘祭喾,郊祭稷,祖祭文王,宗祭武王’。郑玄说:‘禘祭、郊祭、祖祭、宗祭,指的是祭祀时配享的对象。禘祭指的是在圜丘祭祀昊天上帝。在南郊祭祀上帝叫做郊祭,在明堂祭祀五帝五神叫做祖宗祭祀’,‘郊祭一位帝王,而明堂祭祀五位帝王,德行小的配享少,德行大的配享多’。王肃说:‘祖宗是庙宇不毁坏的象征’。如果按照王肃的说法,殷朝有三祖三宗,都应该一直祭祀,为什么只祭祀汤和契呢?况且,帝王的子孙后代还在,舜难道不建立尧、颛顼的庙宇,世世代代祭祀他们吗?汉文帝把高祖列为配享,到武帝建立明堂,又把高祖列为配享,一人两次配享,这与圣典不符。从汉明帝以来,都没有改正,所以明堂没有同时配享多位的祭祀。我认为应该把先皇列在文祖的行列,把新庙尊为高宗庙,与世祖一起泛配,以表达对圣主和严父的敬意。先皇对于武皇来说,辈分上是弟弟,伦理上是臣子,如果设置配享的位置,应该在世祖之下,并列,都朝西而坐。”

国子博士王摛说:“《孝经》里写着‘周公在郊外祭祀后稷,把他配享于天,在明堂祭祀文王,把他配享于上帝’。这里没提到武王啊。再说《周颂》里,‘《思文》篇是祭祀后稷配享于天的乐歌’,‘《我将》篇是祭祀文王配享于明堂的乐歌’。只有《执竞》篇提到‘祭祀武王’。所以,从周朝祭祀武王的诗歌来看,明堂里根本就没有祭祀武王。”

接下来,佟之又发表了他的意见:“《孝经》记载的是周公摄政时的礼仪,《祭法》则是成王亲政后实行的礼仪。所以,《孝经》把文王列为宗,《祭法》则把文王列为祖。再说,孝道里最大的事莫过于让父亲配享于天,而周公就是这么做的。按照这个意思来看,这应该归功于成王啊?如果说《孝经》里说的都是成王做的,那文王就成了他的祖宗,怎么能说是父亲呢?而且,《思文》是周公祭祀后稷配享于天的乐歌,《我将》是祭祀文王配享于明堂的乐歌。如果按照王摛的说法,这两篇乐歌都应该在成王亲政之后。请问周公祭祀后稷和文王,唱的是什么歌呢?还有,《国语》里说‘周人祭祀喾在郊外,祭祀后稷,以文王为祖,以武王为宗’。韦昭解释说‘周公时期,以文王为宗,后来又把文王尊为祖,武王为宗’。这是因为文王以文治天下,所以尊为祖;武王以武力平定天下,所以尊为宗。这是为了说明文治也有大功德,武功也有大功劳,所以郑玄在《祭法》的注疏里说‘祖宗这两个词意思相通’。所以《诗经》里说‘上天有明确的命令,两位先王接受了它’,注疏解释说‘两位先王,指文王和武王’。再说,明堂的祭祀,有单独祭祀的,也有合祭的。所以郑玄说‘四季在郊外迎接天地之气,祭祀一位天帝,然后回到明堂,顺带祭祀一位天帝,就用文王来配享’。一次祭祀只能有一个主要祭祀对象,不能有两个。‘在明堂祭祀五帝,就泛指配享文王和武王’。‘泛指’的意思就是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祭祀的礼仪已经很盛大了,所以祖宗就一起配享了。” 大家认为佟之的意见比较合理,于是皇帝下令:“准奏”。

朱元璋当上齐王的时候,就建了五座祖庙。等他当了皇帝,就扩建成了七座祖庙,分别是广陵府君、太中府君、淮阴府君、即丘府君、太常府君、宣皇帝和昭皇后。

建元二年,朱元璋亲自祭祀太庙,六个房间都祭拜到了。按照规矩,他应该跪拜完毕。可轮到昭皇后灵位前的时候,礼仪规定应该站着,朱元璋觉得有点不妥,想让庙里的官员代替他行礼,或者让诸位王爷代替他向昭皇后灵位敬酒。他就去问彭城丞刘瓛该怎么办。刘瓛说:“如果连昭皇后灵位前都不去,我觉得太不重视了。庙里的官员只是代替皇上敬酒祭奠而已,祝令官位卑,恐怕王爷们也不合适代替。以前祭祀祖庙,王爷们可以和三公一起参与祭祀,我觉得这样比较合适。”朱元璋就采纳了他的建议。

后来,太子妃穆妃去世了,办完丧事后,就把她葬在了太庙的阴室里。永明十一年,文惠太子去世了,办完丧事后,也葬在了太庙的阴室里。朱元璋去世后,广陵府君的牌位被撤掉了。他儿子朱标继位后追尊他为文帝,又撤掉了太中主的牌位,只留下淮阴府君的牌位。后来明成祖朱棣即位后,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朱棣去世后,也把他葬进了太庙,他和朱元璋是兄弟,所以不按世数排列。

史学家说:古代的儒家学者解释宗庙制度的意义,认为从高祖以下,五代亲王都设有庙宇,所以亲庙有四个。周朝从后稷始祖算起,加上文王、武王两个祖先的庙宇,所以说周朝的王室有七个庙宇。而夏朝的禹没有始祖,商朝的汤不祭祀契,夏朝五个庙,商朝六个庙,数量上各有不同。汉朝建立宗庙制度,违背了经书,背离了古代的规矩。匡衡、贡禹、蔡邕这些人,只是空谈着迁建和毁坏宗庙的议论,几百年过去了,最终也没有形成固定的制度。

魏朝初期,亲庙只设到四代,吴国、蜀国的祭祀,已经有很多不合礼制的地方了。晋朝采用王肃的观点,把文帝和景帝算作同一时代,往上追溯到征西将军的庙宇,实际上是六个庙宇。仔细想想这个说法,并不是把兄弟作为继承人来计算,而是根据立庙的原则,可以容纳七个庙宇。等到杨元后去世后,征西将军的庙宇没有被毁掉,这就说明没有把皇后算作是世数。庙宇有七个,祭祀的君王却有八个。江左的贺循在制定制度后提出,弟弟不能继承哥哥的庙位,所以世数必须限制在七代,而祭祀的君王数量则没有限制。

宋朝初期设立了五个庙宇,把臧皇后也列为一室。如果按照礼制的要求,亲庙也只有四个。按照郑玄的解释,这并不是说一定要按照王室的世系来计算。从那时起,就沿用了旧的制度。夫妻关系虽然情投意合,但并非世世代代相承,就像祭祀夭折的嫡子一样,与庙宇的数量无关,与祖先的祭祀一样,其意义还难以明确。如果按照伊尹的说法,一定要到七代,那么子昭孙穆,就不能列入妇人。如果按照郑玄的说法,庙宇有亲属的称呼,妻子则称齐,难道可以随意地进行祭祀吗?况且,皇陵的德行,周朝七庙并非固定的数量,杨元后的祭祀,晋朝八庙也没什么问题。现在称之为七庙,而实际上只祭祀六位君主,使得受命于天的君主,光荣的典章制度显得不足。如果说太祖还没被列入,那么昭穆的排列顺序又该如何继续呢?所以,这正是礼官应该仔细研究的问题。

宋朝泰豫元年,皇帝驾崩了,有个叫周洽的博士就提议说:“按照规矩,在服丧期间,皇帝不应该亲自参加祭祀活动。”

过了几年,到了泰豫四年,尚书令王俭参考了晋朝以前关于服丧期间祭祀问题的讨论,上奏说:“丧葬礼仪既然已经执行了,那祭祀活动就应该停止。这事儿啊,从汉朝就有了,历史悠久。殷商时期,皇帝死后服丧期间不举行祭祀,这没什么好说的;周朝的国君死后,新君继位,只顾着吃喝玩乐,这就不对了。《春秋》里讲,新君继位超过一年,就可以参加朝会和各种祭祀活动了。《左传》上说:‘国君即位,大臣们要一起前去祝贺,以巩固旧日的友好关系。’又说:‘诸侯即位,小国要派使臣去祝贺,以增进友好,建立信任,商讨政务,弥补不足,这是礼仪中的大事。’ 像齐国国君的丧事期间还照样打猎,杞国国君死了还照样奏乐,这些都受到了批评,以此来警示后人。从这些例子来看,朝聘、祭祀这些典礼,在出殡后就可以举行了,而婚嫁、祭祀、打猎这些活动,则要等三年服丧期满之后才能举行,这些都有它的道理。

再看看《大戴礼记》和《孔子家语》,它们都记载武王死了,成王继位,第二年六月武王下葬后,周公带着成王去祖庙祭祀,并会见诸侯,还让祝雍作颂。 《左传》记载,晋悼公死后,平公继位,改换服饰,整顿官职,然后在曲沃祭祀。 《礼记·曾子问》里孔子说:‘天子死了,诸侯死了,就要把各个庙宇的神主牌位放到祖庙里,这是礼仪。出殡后,各项仪式完成之后,神主牌位再分别送回各自的庙宇。’《春秋左传》说:‘国君出殡后要合葬,合葬之后再单独在寝宫祭祀新亡者,然后在庙宇进行祭祀。’ 以前的大儒解释说:‘单独祭祀新亡者,是在寝宫用丧礼祭祀新亡者的神主,这和古代不同。在庙宇进行祭祀,是在出殡后,各项仪式完成之后,把各个庙宇的神主牌位送回各自的庙宇,然后进行祭祀,所以四时祭祀,都可以照常进行。三年丧期结束后,在庙宇举行祭祀,把新亡者的神主牌位放到一起,以确定新亡者的地位。’ 这些道理,都在经书和史册上记载得很清楚,晋朝和宋朝都是遵循前朝的典例,出殡后就恢复祭祀,这都是符合礼仪的,也是大家心服口服的。

可是到了泰豫元年,礼官们却认为不应该亲自祭祀,他们引用了‘三年之丧,从天子到百姓都一样’的说法,还引用了《周礼·王制》中‘三年丧期内不祭祀,只祭祀天地社稷,其余的活动可以照常进行’的记载。他们不知道,‘三年之丧,从天子到百姓都一样’是讲的至情至理,下葬后就应该停止祭祀,这是权宜之计,而不是说要一直停止祭祀。 他们还引用了范宣、杜预、谯周等人的说法,但这些都不是明确的依据。晋武帝在服丧期间,虽然想念念不忘宁戚,但也没有完全遵守服丧期间不祭祀的规定,他之所以没有参加四时祭祀,是因为悲伤过度,身体不适,而不是要轻易改变旧的制度。江左地区自古以来,有很多通晓经义的大儒,他们都坚持旧制,没有改变,这难道是偶然的吗?再说,从实际情况来看,公卿大夫们都要亲自参加朝会,每三年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朝会,即使金石乐器停止演奏,但朝堂上还是人声鼎沸,虽然哀痛之情很深,但行动上还是遵循了常规,这都是为了国家安定。宗庙祭祀是孝敬祖先的大事,怎么能因为服丧就停止呢?就算一定要停止祭祀,也应该三年都不祭祀,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礼官们一会儿进一会儿退,越来越背离了礼仪的根本。所以应该继续按照旧例,亲自参加祭祀。” 皇帝最终采纳了王俭的建议。

永明九年正月,皇上下了道旨,规定太庙一年四季都要祭祀。祭祀宣帝,要用面起饼和烤鸭;祭祀孝皇后,要用笋、鸭蛋、酱肉和烤白肉;祭祀高皇帝,要用肉脍和菹羹;祭祀昭皇后,要用茶、米糕和烤鱼。这些都是他们生前最爱吃的。

早些时候,世祖皇帝做了个梦,梦见太祖皇帝说:“宋家的那些皇帝老是在太庙里,跟着我要吃的。你应该另外给我建个祠堂。”皇上就下令,让豫章王妃庾氏一年四季都去青溪宫旧宅,在内堂里设个祠堂,祭祀两位皇帝和两位皇后,祭祀用的牲畜、祭品和礼服,都按照家人的礼仪来办。

史官评论说:汉朝的宗庙,遍布各地郡县,祭祀已经太滥了,而且跟实际情况也不相符。那些重檐高屋的宗庙寝殿,不可能每个地方都建,所以以前的大儒们都反对这种做法,认为应该迁走或拆毁。光武帝继承皇位后,南顿君以及他之前的四代皇帝,都另建了祠堂在舂陵。建武三年,光武帝去舂陵园庙祭祀,就是这个原因。《南都赋》里张衡写道:“清庙肃穆,气氛庄严”。从明帝到章帝、和帝,每次去章陵,都会祭拜旧宅。建安年间快结束的时候,魏国建立了宗庙,都在邺都。魏文帝黄初二年,洛阳的宗庙还没建好,他就亲自在建始殿祭祀武帝,用的也是家人的礼仪。世祖皇帝梦见太祖皇帝,才开始在旧宫里设祠堂祭祀,这种孝敬先祖的做法,符合以前的典例,也算是当时的一件盛事。

永明六年,有个叫何諲的太常丞(相当于古代的礼部官员)提了个建议:现在祭祀要用一条活鱼,五条干鱼。可是《少牢馈食礼》上写着:“司士要呈上鱼、腊鱼和肤鱼,一共十五条鲋鱼”。上面写着“腊鱼”,下面肯定指的是“鲜鱼”,数量应该一样才对。“肤鱼”说明鱼鳞鱼皮都不能损坏。《礼记》上说:“晒干的鱼叫‘商祭’,鲜鱼叫‘脡祭’”。郑玄注解释说:“‘商’指的是量,‘脡’指的是完整”。你看“商”的意思是裁剪,而“脡”的意思是完整。贺循在《祭义》里还用的是十五条鱼呢!现在鲜鱼数量大大减少了,干鱼却都用上了。我觉得应该鲜鱼、干鱼各两条,干鱼稍微切断头尾,意思意思表示一下古代的规矩。

国子助教桑惠度不同意他的意见,说:《礼记》上说祭祀要用玄酒和腥鱼。玄酒不能太多,鲜鱼自然也应该少。干鱼五条,是因为它经过加工,可以比作五味,象征着酒的五齐(古代祭祀用的五种调味品)。现在想鲜鱼干鱼各两条,这没有依据啊。所以何諲的建议没被采纳。

十年后,朝廷下诏,追封褚渊、王俭、柳世隆、王敬则、陈显达、李安民这六位功臣,让他们在太祖庙里一起接受祭祀。祠部郎(掌管祭祀礼仪的官员)何諲又提了个建议:功臣配享太祖庙,宋朝就一直有这个传统,查查他们的功劳,确定他们的座位,把他们的官职、爵位、谥号和名字都写清楚,但不要写上“主”字,就像设置祭祀用的牌位一样。《白虎通》里说:“祭祀要有‘主’,这是孝子表达思念之情的方式”。所以说,既然要让他们在太祖庙里配享,就不能写上“主”字。宋朝的牌位样式现在已经没有了,现在做的牌位,大小厚薄都跟尚书召见官员用的那种牌位差不多,这样才符合礼制。负责太庙祭祀的人也说,他们见过宋朝功臣配享的牌位,跟尚书召见用的牌位很像,这件事《仪注》里也有记载。

话说十一年的时候,右仆射王晏、吏部尚书徐孝嗣、侍中何胤这三位大臣上奏说:“咱们要追封已故太子到太庙去祭祀,这事儿以前可没这么干过啊!查查宋元两朝的旧例,都是太尉来主持祭祀仪式,太子则要跪拜着陪着太尉一起进行。我们几个商量了一下,觉得这次也应该按照以前的规矩来办。就让太常寺的人负责太庙里的祭祀位置安排,太尉来主祭,太孙则要跪拜着陪祭,和太尉一起完成仪式。等正式的祭祀仪式结束后,还要到地宫去祭奠,这个环节,太孙应该亲自去献祭。” 皇上看了奏章后,批示道:“准奏!”

公元26年,有人向朝廷建议,说要按照隆重的仪式把景懿皇后迁入新庙。 负责祭祀礼仪的官员何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周礼》规定,天子有六种等级的服装,大裘是最尊贵的,衮冕次之。天子出行用的五辆车,玉辂是最尊贵的,金辂次之。皇后也有六种等级的服装,袆衣是最尊贵的,褕翟次之。皇后的首饰有三种,副是最尊贵的,编次之。皇后出行的五辆车,重翟车是最尊贵的,厌翟车次之。上公(高级官员)没有大裘和玉辂,但上公夫人却有副和袆衣,所以《祭统》里说‘夫人穿着副和袆衣站在东房’。郑玄也说‘皇后六种服装,只有上公夫人也有袆衣’。《诗经》里说‘穿着翟茀去朝见’。郑玄认为翟茀就是厌翟车,是侯伯夫人入庙时乘坐的车辆。现在上公夫人和皇后都有袆衣,那重翟车大概也没什么区别了。

更何况景皇懿后享有九嫔的尊贵礼遇,而且晋朝太妃的服饰礼仪和太后相同,宋朝皇太妃只是少了五牛旗而已,其他方面侍奉的官员,比如侍中、散骑常侍、黄门侍郎、散骑侍郎各两人,分别跟随在前后,这和天子一样;内宫的官员,比如女尚书、女长御各两人,仪仗也和太后一样。魏朝的晋王,晋朝的宋王,都设置了百官,规格和中央朝廷差不多。即使是晋文王去世,也只称作“薨”,而太上皇去世才称作“崩”,可见礼仪上对王已经很优厚了。所以,我之前建议景皇后迁庙的仪式,完全按照近代皇太妃的礼仪来执行,侍卫和车驾的规格都不用改变,皇后乘坐重翟车,也没什么问题。再看看齐国初次迁庙的时候,宣皇的神主乘坐金辂,皇帝亲自护送,也乘坐金辂,先去行礼,然后再护送神主到新庙,现在也应该按照这个规矩来办。” 朝廷采纳了他的意见。

永泰元年,朝廷讨论新皇帝要不要去宗庙祭祀祖先。尚书令徐孝嗣认为,新皇帝继位,典籍里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去宗庙祭祀,只有那些从旁支继承皇位的皇帝,才会有祭祀祖先的礼仪。

这说法,我觉得有点片面。我听说过,古代帝王祭祀祖先的礼仪,在《尚书》里就有记载,而且晋朝的皇帝也都有过类似的记载。新皇帝既然已经登基,继承了皇位,理应虔诚地祭祀祖宗,以示敬意。《诗经·周颂》里写道:“《烈文》篇,讲的是成王即位后,诸侯们一起祭祀祖先。”郑玄注疏说:“新王即位,一定要用朝享的礼仪祭祀祖先,以告知自己继承了皇位。”诗中还有《闵予小子》篇,也是讲新皇帝祭祀祖先的。郑玄注疏说:“这指的是成王,他处理完武王的丧事,就要开始执政了,所以去宗庙祭祀。”可见,周朝的典章制度,以及史书上的记载,都说明了嫡长子继承皇位后,也应该像成王那样去祭祀祖先。

再看汉朝,从太子继承皇位的情况来看,西汉七位皇帝,东汉四位皇帝,其中昭帝、成帝、哀帝、和帝、顺帝五位皇帝都去宗庙祭祀过,史书上有记载。至于惠帝、景帝、武帝、元帝、明帝、章帝六位皇帝,史书上没记载他们是否祭祀,可能只是史料缺失,这并不能说明什么。有人说,新皇帝在当太子的时候就已经祭祀过祖先了,等父皇下葬后,又亲自参与了祭祀,这就相当于去宗庙祭祀了,所以不用再专门去一趟。我认为这种说法不对。太子在宫中祭祀,和皇帝去宗庙祭祀是两回事,如果说前者可以代替后者,那么从开元以来,就没有必要再举行隆重的祭天大典了。如果说亲自参与祭祀就等同于去宗庙祭祀,那么从汉朝到晋朝,那些从旁支继承皇位的皇帝都去宗庙祭祀过,既然都有祭祀祖先的仪式,为什么偏偏要对新皇帝另行简化呢?晋成帝咸和元年改元后去宗庙祭祀,咸康元年加元服后又去宗庙祭祀。这可不是换了个皇帝,而是同一位皇帝两次祭祀,更何况现在是君臣关系,怎么能用一次祭祀代替两次呢?我们应该效仿周朝和汉朝的盛况,摒弃晋朝和宋朝的错误做法,让新皇帝去宗庙祭祀,以示天下。奏请批准。

永明元年十二月,有人汇报说:这月三日,要祭祀太社和稷,结果当天日食就发生在祭祀前斋戒期间,不知道要不要照常祭祀?以前也没有类似的先例可以参考。

然后尚书令王俭就发表意见了,他说:你看《礼记·曾子问》里写着,“天子举行尝、禘、郊、社、五种大祭祀的时候,祭祀用的器皿都摆好了”,只有遇到国君驾崩才取消祭祀。至于说祭祀当天遇到火灾或者日食,那就要暂停祭祀。祭祀时击鼓、用牲畜,这些都是由来已久的规矩,但器皿摆放好了之后,日食这种事就没在考虑范围内了。所以,根据这个说法,既然斋戒第一天就碰上日食,那就不应该取消祭祀。再说,初平四年的时候,士孙瑞就建议说,日食可以取消戴冠仪式,但郊祭不能取消,朝廷当时也同意了。皇帝是上天之子,与天地亲近,郊祭和社祭是一样的,这就有先例了,所以不应该取消祭祀。

皇上就批准了。

永明十一年,有个叫何佟之的,当时兼任祠部郎,他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我查阅了《礼记·郊特牲》,“社祭祀的是土地,主宰阴气,君王面向南方,在北墙下祭祀,这是回应阴气的意思。”郑玄解释说,“答”就是“对”的意思。“北墉”就是社坛的北墙。王肃说:“阴气在北,所以君王面向南来回应它。‘答’这个字就是相对的意思。”可见,古代祭祀社神,祭祀的方位是在北面,而祭祀的人面向南面,这是很清楚的。可是近代以来,一直都是皇帝祭祀社神时面向南,太社和稷都面向东,而祭祀的人却在帝社坛的北面,面向西,是在神灵的背后行礼。而且,还把稷叫做稷社,这跟礼仪的意思大相径庭。只是不知道这种错误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估计时间不长。我认为,皇上现在要改革一切,礼乐都要创新,在我国的神灵中,没有比社神更尊贵的了,如果继续沿用以前的错误做法,恐怕会损害盛大的祭祀典礼。我认为,虽然太社和稷的含义不同,但它们都是神灵,所以祭祀的方位都应该面向北。如果稷也面向北,那祭祀的人和神灵就背对着,这样不行。稷是谷物的总神,不是阴气的主宰,所以应该按照以前的规矩,面向东。祭祀的人应该站在社坛的东北方,面向南,东边为上,其他参加祭祀的人面向西,南边为上。稷按礼仪来说不应该有兼称,如果现在想要尊崇它,正应该称作太稷,怎么能叫它稷社呢?腊祭太社的日子快到了,我上奏请皇上批准,修改祭祀的仪式。

仪曹(就是负责礼仪的官员)说,那些研究礼仪的学士们讨论说:“《郊特牲》里还写着‘君王南向,是顺应阳气;臣子北向,是回应君王。’如果说阳气在南方,那位置就应该朝北;阴气在北方,那位置就应该朝南。现在南北郊祭,一个规定是南向,皇帝在黑漆的祭坛上东西向站着,所以祭坛的位置跟阴阳没有关系,设置祭祀的位置也不用死板地拘泥于南北方向。那些小神的小庙,大多规定是南向的,祭祀的时候,却要北向行礼,这是为了显示神灵的尊贵,表达恭敬祈求的意思。”

魏朝的时候,秦静这个人曾经另外修建了社稷坛,他说从汉朝以来,就一直沿袭着南向的传统。汉朝离周朝时间不算太久远,鄗县的周朝旧址残垣断壁,商丘还有周朝的树木,应该还留存一些痕迹吧,怎么可能会搞错方位和位置呢?那些通晓经义、见识广博的儒生,都不会认为这是错的。庾蔚之以前就提出过这个意见,后来徐爰、周景远他们都不赞同,所以还是没改。

佟之议说:“这‘来难引君南向答阳’是什么意思呢?臣子朝北,君王朝南,这‘答’字到底是相对的意思,还是背对的意思?如果是背对,那么社稷的祭位朝南,君王也朝南,这就能说得通了。可《郊特牲》里说‘臣之北向答君’,这岂不是君王背对着臣子?现在说君王朝南臣子朝北,方向相称,那君王朝南就称不上‘答’了。《礼记》里怎么又说祭祀社稷时君王朝南是为了回应阴气呢?如果社稷和君王方向相同,那君王也应该朝西才对,为什么偏偏要朝南呢?朝西又是什么道理呢?我觉得不对,《礼记》里说‘君之南向答阳’,这是说朝会的时候,阳光在南方,所以君王朝南对着阳光,这就像圣人南面而坐听政,面向光明治理天下一样,这怎么能和祭祀天地联系起来呢?所以说,祭祀社稷时朝北,君王回应才朝南;祭祀天时朝南,君王回应就应该朝北。现在皇帝祭祀黑瓒阶的时候,东西朝向,这大概是进入祭祀场所的特殊位置,而不是正式祭祀时面对面的位置。《礼记》里说‘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又说‘社祭土而主阴气’,还说‘不用命,戮于社’。孔安国说‘社主阴,阴主杀’。《春秋传》里说‘日蚀,伐鼓于社’,杜预说‘责群阴也’。社稷主宰阴气盛行,所以祭祀时朝北设祭位,这是符合其本意的。其他的祭祀,虽然也是祭祀地祇,但并不主宰阴气,所以祭祀的方向就不同。不能因为看到其他的阴祀不朝北,就说社稷应该朝南。你看《周礼》里说祭祀社稷朝南,君王如果求幽,就应该朝北,而《礼记》里说君王朝南是为了回应阴气,这和求幽的说法并不矛盾啊!魏国的社稷,汉代的社稷,社稷都在同一个院子里,稷坛在社坛北边,这些都不是古代的制度。后来宫殿移到了南方,才应该按照礼制来办。你说的这些话,分明是说汉代的社稷祭祀违背了周朝的法制,暴露了汉代旧有的事情。当时祭祀社稷朝南,不知道是从哪本史书上来的。就算按照你的说法,祭祀社稷的方向仍然沿袭汉代旧法,汉代又沿袭了周朝的成规,所以没有改变,那么社稷三座祭坛都应该朝南,为什么现在皇帝祭祀社稷朝南,泰社和稷坛都朝东呢?”

治礼这件事,佟之又和人辩论了好几次,来来回回争论了三次。直到建武二年,有关部门讨论说:“治理礼制没有明确的依据。”这才采纳了佟之的意见。

公元26年,祠部郎何佟上奏说:“根据《周礼·大宗伯》记载:‘用青色的璧祭天,用黄色的琮祭地’。郑玄又解释说:‘祭祀天地都要用牲畜和祭品,牲畜的颜色要与祭祀器物的颜色相对应。’由此可知,在天圆丘祭天用黑色的小牛犊,在地方泽祭地用黄色的牲畜。《牧人》篇里说:‘凡是祭祀太阳的仪式用红色的牲畜,祭祀阴的仪式用黑色的牲畜。’郑玄解释说:‘骍,就是红色;黝,就是黑色。阳祀,指的是在南郊祭天和在宗庙祭祀。阴祀,指的是在北郊祭地和在社稷祭祀。’《祭法》篇里说:‘在泰坛燔柴祭天,在泰折埋祭品祭地,都用红色的牛犊。’郑玄解释说:‘祭地属于阴祀,应该用黑色的牲畜,但这里和祭天一样都用牛犊,所以把它们放在一起说了。’由此可见,祭祀天地就是指南北郊祭。现在南北郊都用黑色的牲畜祭祀,而且明堂、宗庙、社稷也都用红色的牲畜,这都违背了古代的典章制度。郑玄还说:‘在明堂祭祀五帝,勾芒等神灵也一同祭祀。’从晋朝以来,就把圜丘祭祀合并到南郊祭祀中,所以郊坛上祭祀五帝和勾芒等神灵。现在明堂祭祀五星,却缺失了五神的位置;北郊祭祀地祗,却设置了重黎的座位,这些做法前后矛盾,恐怕会影响到祭祀的庄严隆重。”

前军长史刘绘提出异议:“《尚书》上说:‘耕牛生的牛犊是红色的,而且长角,即使想不用它,山川之神会允许吗?’还不清楚山川之神是否属于阴祀?如果属于阴祀,那祭祀山川用的牲畜颜色就和黑色不符了。”

何佟又解释说:“《周礼》把祭祀天地定为大祭,祭祀四方定为次祭,祭祀山川定为小祭。周朝人崇尚红色,从祭祀四方开始,牲畜的颜色要根据方位来决定,因为祭祀规模大,所以应该遵循古制。而祭祀山川以下的,牲畜的颜色没有明确规定,因为祭祀规模小,所以就遵循当时的习惯。那么,《尚书》和《周礼》两种说法,岂不是互相吻合吗?”大家讨论后认为他的说法有道理,就采纳了他的意见。

永元元年,有个叫何佟的步兵校尉提了个建议,大意是说:咱们都知道,圣明的皇帝治理天下,都得尊奉天地,崇敬日月,所以冬天祭天在圆丘,夏天祭地四方泽,春天朝拜太阳,秋天拜月亮,以此来教化百姓效忠君主,明白尊卑有序的道理。古书上说,“王者必须像对待父亲一样敬天,像对待母亲一样敬地,像对待兄长一样敬日,像对待姐姐一样敬月”。《周礼·典瑞》里也说,“天子戴着大圭,拿着镇圭,穿着五彩的衣服去朝拜太阳”。马融说,“天子在春分朝拜太阳,在秋分拜月亮”。《觐礼》里说,“天子出东门拜日”。卢植说,“朝拜太阳应该在立春日”。郑玄说,“应该戴冕冠,在春分的时候朝拜太阳”。《礼记·朝事议》里说,“天子戴着冕冠,拿着镇圭,率领诸侯在东郊朝拜太阳,以此来教导尊卑有序”。所以郑玄认为应该戴冕冠。 《礼记·保傅》里说,“三代的礼制,天子春天朝拜太阳,秋天拜月亮,以此来表明敬天的态度”。但是具体哪一天朝拜,说法不一。马融和郑玄说用二分(春分秋分)之日,卢植说用立春日。

何佟认为,太阳是阳气的精华,月亮是阴气的精华。春分时阳气开始蓬勃发展,秋分时阴气开始增长。天地是至高无上的,所以祭祀选择在二至(冬至夏至);日月次于天地,所以朝拜选择在二分(春分秋分),这样是有道理的,所以马融和郑玄的说法是正确的。汉朝的时候,每天早上拜日,晚上拜月。魏文帝下诏说:“《觐礼》里说天子在东门外拜日,这才是符合礼仪的。《朝事议》里说天子戴冕冠,拿着镇圭,率领诸侯在东郊朝拜太阳。照这么说,诸侯朝拜,天子祭祀才算正式,然后才率领诸侯朝拜太阳。汉朝改变了周朝的制度,群臣没有四次朝拜的事,所以不再到东郊朝拜了,这是礼仪的变化。但是每天早晚都在殿下的东边朝拜太阳,这礼仪也太繁琐了。现在我们采用周朝春分朝拜太阳的礼仪,取消汉朝每天拜日的仪式,而且也没有诸侯朝拜的事,不用到东郊去了,现在正殿也是朝会行礼的地方。应该在春分的时候,在正殿朝拜太阳,至于晚上拜月,具体怎么操作还不清楚。这是我的建议。”

魏国的秘书监薛循也发表了意见,说:“以前朝拜太阳在春分,拜月亮在秋分。《周礼》里说朝拜太阳没有固定的日子,郑玄说用二分,所以就一直这么执行了。秋分晚上,月亮大多在东方地平线以下,而我们却朝西拜月,背对着月亮,距离太远了。我认为朝拜太阳应该用仲春的朔日,拜月亮应该用仲秋的朔日。”淳于睿反驳了他,引用《礼记》的话说:“祭祀太阳在东方,祭祀月亮在西方,这是为了确定它们的位置。”《周礼》里说秋分拜月亮,这在古代一直是这么执行的。朝西拜月,虽然背对着月亮,但这就像月亮在天上,我们在坎位祭祀它一样,不用说背对着月亮的问题。何佟查阅了《礼器》说:“朝拜太阳和月亮,一定要面向它们。”郑玄说:“太阳从东方升起,月亮从西方升起。”又说:“太阳产生于东方,月亮产生于西方,这是阴阳的区别,也是夫妇的位置。”郑玄说:“大明就是太阳。”由此可见,朝拜太阳应该朝东,朝拜月亮应该朝西,这是根据它们各自的位置来的。就像天子到东西各地巡游,朝堂的官员和拜见官员的,还是朝北朝拜,怎么能因为背对着而怀疑呢?何佟认为魏朝的做法,很好地处理了取舍的问题。

晋朝初期废除了圆丘和方泽,在两郊二至停止了祭祀,至于二分朝拜,也荒废了,毫无意义。江左地区刚刚建立,旧的章法很多缺失,宋朝沿袭旧制,未能恢复古代的礼仪。我认为,齐朝应天御极,典章制度应该革新,应该在盛世实行盛大的典礼,在春分的时候在殿庭的西边,朝东拜日;在秋分的时候在殿庭的东边,朝西拜月,这就是所谓的“一定要面向太阳和月亮来确定它们的位置”的道理。这样四方观摩学习的人,都会欣欣然地赞美。衣服不用戴冕旒和藻饰,这是本于天的至纯至质。朝拜太阳不能和祭祀昊天一样,所以戴玄冕三旒。近代祭天,穿衮冕十二旒,极尽华丽之美,这是古今礼仪的变化。祭天和朝拜太阳,衣服应该有所不同,近世天子的小朝会,穿绛纱袍、通天金博山冠,这是现在朝服次于衮冕的。我认为应该按照这个来拜日和拜月,这很符合等级制度。何佟职位不在礼仪部门,却擅自上奏关于大典的事,这确实越权了,我感到非常惭愧和害怕。 他的建议被采纳了。

永明三年,有人向朝廷建议说:明年正月二十五日是丁亥日,可以举行祭祀先农神的仪式,皇上当天可以亲自下地耕田。从宋元嘉年间到刘宋大明年间,都是选择立春之后的亥日进行祭祀,但尚书令王俭认为,在亥日举行藉田仪式,在古代典籍里找不到记载,于是就让大家好好讨论一下。

太学博士刘蔓提出了他的看法:“《礼记》上说,孟春正月,立春之后要迎春,还要在这一月里选择元旦祈求丰收,还要选择吉日亲自下地耕种。卢植解释说,祭祀天地,‘天’属阳,所以用‘日’来选择吉日;而‘地’属阴,所以用‘辰’来选择吉日。阴礼的地位比较低,所以排在后面,亥是辰的最后一个,所以《礼记》里说‘元辰’,注释里解释说就是吉利的亥日。另外,根据五行学说,木生于亥,在亥日祭祀先农,也是符合道理的。”

太常丞何諲之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郑玄的注释里说‘元辰,大概就是郊祀之后吉利的亥日’。亥是水辰,凡是跟耕种有关的事,都需要水的滋润。五行学说认为十二辰代表六合,寅和亥相合,正月建寅,在东边耕种,是取月建和日辰相合的意思。”

国子助教桑惠度接着说:“郑玄认为亥是吉日,是因为阳气生于子,而元气始于亥,取阳气的开始来象征万物生长,亥又代表水,十月是亥月,百谷都依靠亥月的雨露滋润而成熟。”

助教周山文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卢植说‘元,就是善的意思。郊祀天地,天属阳,所以用日;藉田祭祀土地,地属阴,所以用辰。’蔡邕在《月令章句》里解释元辰说:‘日,指的是天干;辰,指的是地支。祭祀天,用天干;祭祀地,用地支。’”

助教何佟之最后补充道:“《少牢馈食礼》上说:‘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注释说:‘丁不一定是亥,只是举个日子来说明而已。禘祭太庙的日期用丁亥,如果不是丁亥,也可以用己亥、辛亥,只要是亥日就行。’郑玄又说:‘一定要用丁、己,是因为取其吉利的名字,从丁宁到改变,都是为了谨慎恭敬。’这样看来,丁亥本来就是祭祀的日子,并不专指祭祀先农。汉文帝用这一天耕田祭祀先农,所以后来的帝王都沿用了这个日子,并没有特别的含义。”

顾暠当时就说了:“郑玄说先祭祀郊庙再选吉日,但他没解释为什么一定要选择亥日。卢植说亥日是吉日,但也拿不出什么确凿的证据。汉朝开国的时候,汉文帝下诏说‘农业是天下的根本,要开垦藉田’,这只是刚开始的命令,还没看到说一定要选什么吉日。昭帝在癸亥年在钩盾弄耕田,明帝在癸亥年在沛县耕田,章帝在乙亥年在定陶耕田,又在辛丑年在怀县耕田,魏文帝则记载的是辛未年,并没有固定在某一个日子,这从两汉时期就可以看出来。晋朝取代魏朝,宋朝继承晋朝,都是沿用郑玄的观点,并没有什么不同的意见。班固在《汉书·律历志》中说亥位是‘阴气将要消失,万物该收藏,而阳气杂乱地开始萌芽’,而且亥日是水日,具有滋养万物的特性,选择它作为播种的吉日,是不是就在这里呢?班固在《汉书·律历志》中又说丑位是‘阴气盛大聚集,帮助黄钟之气宣扬,使万物生长’,说未位是‘阴气承担重任,帮助蕤宾之气主宰万物生长,使万物长大茂盛’。所以汉朝历代选择的日子不一样,魏朝也更改过,选择丑日,其实都有依据。” 最后大家商议决定用丁亥。皇帝下诏说:“可以。”

建元四年正月,皇帝下诏设立国子监,招收学生一百五十人,其中有乐籍出身的五十人。学生年龄在十五岁以上,二十岁以下,招收的对象包括王公大臣以下,一直到三将、著作郎、廷尉正、太子舍人、各府司马、谘议,以及州别驾、治中等官吏,还有已经退休的官员,以及他们的子孙,都可以在两千里以内报名。后来太祖皇帝去世了,这件事就停止了。

公元485年正月,皇帝下令兴办学校,盖起了教学楼,招收公卿子弟以及员外郎的儿子们,一共招收了二百个学生。到了秋天,学生们都到齐了。相关部门上奏说:“宋元嘉年间的老规矩,学生入学要先祭祀先圣先师,仪式上还有个‘释菜’的环节,现在具体该怎么执行?用什么音乐和祭祀用品呢?”

尚书令王俭就这个问题发表了意见:“《周礼》上说‘春天入学,要举行‘舍菜合舞’的仪式’。《礼记》上说‘开始教学,要穿皮弁祭祀菜蔬,表示对道的尊敬’。还说‘入学第一天,必须祭祀先圣先师’。自中原王朝以来,‘释菜’的礼仪已经废除了,现在执行的只有‘释奠’。至于祭祀用的金器、石器、俎豆等,典籍里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按照七庙的规格来办,就显得太轻了;如果按照五礼的规格来办,又显得太重了。陆纳、车胤认为祭祀孔庙应该按照亭侯的规格;范宁想按照周公庙的规格,用帝王的仪式,范宣则认为既然是祭祀老师,就不应该用臣子侍奉君王的礼仪,释奠那天,应该用帝王的礼乐。这样一来,陆纳、车胤的意见就显得太轻了,而范宁兄弟的意见又显得太重了。喻希说:‘如果要按照帝王的规格来设置礼乐,那就在最尊贵的场所大肆赏赐;如果想要隆重地祭祀先师,那现有的规格是不够的。’我觉得他的说法比较符合情理。

咱们朝廷为了弘扬教育,把老师的地位提高到和上公一样,所以按照上公的规格来办,是完全合适的。元嘉年间建学的时候,裴松之建议应该跳六佾舞,因为当时郊庙祭祀用的乐器还没准备齐全,所以临时奏乐唱歌代替。现在金石器乐都准备好了,那就应该演奏轩县的音乐,跳六佾舞,祭祀用的牲畜、器皿等,都应该按照上公的规格来准备。” 到了冬天,皇太子亲自讲解《孝经》,并亲临祭祀典礼,皇帝也亲临现场观礼。

公元46年正月,皇帝下令建立学校。到了永泰元年,东昏侯登基,尚书按照永明朝的旧例废除了学校。

负责国子监助教的曹思文上书皇帝说:“古代建立国家、治理百姓,都把教育放在首位,目的是为了约束人们的邪念,禁止人们的私欲,从而改变风俗习惯,使教化与人的天性融合。这样一来,忠孝就能深入人心,诚信和道义就能实现,礼仪和谦让就能普遍实行,尊崇教育和重视学校,最终都能达到统一的结果。因此,成均馆才能光辉灿烂地传承经典,虎门才能兴盛地学习前代的经书。陛下英明睿智,继承了伟大的基业,现在命令已经下达,却先传出废除学校的消息,恐怕那些关注国家发展的人会有议论。如果说是因为国号忌讳才废除,那么汉朝建立学校,从汉元始年间起,一百多年里从未间断过,期间也有国号忌讳。况且晋武帝去世后,学校依然存在,这些都是前代不因为国号忌讳而废除学校的明证。永明朝废除学校是因为没有太子,这并非符合古制。追溯国家设立学校的根本原因,是为了兴盛教化,治理国家,天子可以在这里咨询谋划,在这里举行祭祀。《礼记》记载:‘天子出征,要接受祖先的命令,接受学校的教诲。如果有人犯了罪,要到学校进行祭祀。’又记载:‘在太学款待三老五更,天子要脱掉上衣割祭品,执起酒爵敬酒,以此教育诸侯要孝顺。’可见,学校是天子治理国家的根本,教育也由此而来。上面说的都是太学的事,现在引用太学来论证,并没有错。据我所知,现在的国学就是古代的太学。晋朝初期太学生有三千人,人数众多且良莠不齐,惠帝时期想要区分他们的好坏,所以元康三年才设立国子学,五品以上的官员才能进入国学。天子去国学而不是太学是为了举行祭祀;太子去国学而不是太学是为了谦让。太学和国学,这是晋朝为了区分士庶百姓和贵贱等级而设立的,但贵贱、士庶百姓都需要教育,所以太学和国学同时存在,并非因为有太子才设立的。但是把学校的兴废与太子联系起来,这是永明朝的重大错误。汉朝崇尚儒家经典,几乎达到了刑罚宽松的地步,但仍然有道谢三、五这种现象,是因为他们的教育方法还不够完善。古代的教育,家中有私塾,乡里有乡学,州县有县学,国家有大学,通过互相学习来提高。现在学校不仅不应该废除,反而应该更加重视,效仿古代的做法,让郡县都有学校,乡里都有教化。请求交给尚书和两学详细讨论。”有关部门上奏,皇帝同意了。但最终学校还是没有建立。

永明五年十月,有人向朝廷报告说:南郡王昭业要行冠礼,但是以前没有类似的先例可以参考。

然后尚书令王俭就发表意见了,他说:皇孙行冠礼这事儿,历朝历代都没发生过。虽然说礼仪制度里规定了嫡子的冠礼,但没规定嫡孙的冠礼。不过呢,南郡王的地位尊贵,是皇室正统血脉的延续,这都传到第五代了。现在南郡王身份尊贵,是国家的继承人,他行冠礼的仪式,应该跟普通的藩王不一样。

咱们看看《士冠礼》里是怎么说的,“主人玄冠朝服,宾加其冠,赞者结缨”。郑玄解释说,“主人,冠者之父兄也”。你看这意思,是说父亲或兄长来主持冠礼。那如果祖宗还在世的话,父亲就不能做主人了。《大戴礼记·公冠篇》里说,公冠礼是本人自己做主人,要进行四次加冠仪式,用卿大夫作为宾客。这说明,继承王位的君主,以及皇帝的庶子,都不能称作“子”来行冠礼。《小戴礼记·冠义》里说,“冠于阼,以著代也。醮于客位,三加弥尊,加有成也”。注释里说,“嫡子冠于阼,庶子冠于房”。《礼记》又说,“古者重冠,故行之于庙,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

综合这些说法,跟郑玄对《仪礼》的注解是相符的。所以,从前朝开始,太子行冠礼,皇帝都要亲自到场,司徒来加冠,光禄卿来赞礼。诸王行冠礼,则是郎中加冠,中尉赞礼。现在南郡王跟储君地位相近,如果按照储君的规格办,就显得隆重;如果按照诸王的规格办,就显得轻了。再说,《春秋》的道理是“不以父命辞王父命”,《礼记》也说“父在斯为子,君在斯为臣”。皇太子都要遵守臣子的礼节,不能有特殊待遇。南郡王虽然在藩国,但他不是旁支,应该按照朝廷的旨意,稍微隆重一点地举行冠礼。晋武帝曾经下诏说,汉朝和魏朝派使者去给诸王加冠,这并不是古代的正规礼仪。这大概是指庶子被封为王,应该按照公冠自主的礼仪来进行。但是对于国家的长孙来说,派使者去加冠是合适的。

所以,应该让太常持节加冠,大鸿胪担任赞礼,行醮酒礼仪也应该由这两个卿来负责。祝词和醮酒词,要参照经书上的记载,另外再重新撰写,不能按照藩国的惯例来办。朝廷官员陪同致贺,按照以前的章程办理。那天,内外朝二品以上官员,都要到南郡王停驻的车驾那里去祝贺,还要到东宫南门递交贺笺。另外选一天举行上礼,宫廷官员也要到门前祝贺,跟上朝的礼仪一样。冠礼结束后,再选一天去祭祀祖庙,以表达尊崇祖先的意义。这事儿是大事,应该让所有相关的官员和学校都参与讨论。

然后,仆射王奂等十四个人都同意这个方案,并且一起写好了加冠和醮酒的祝词。皇帝批准了。祝词是:“皇帝使给事中、太常、武安侯萧惠基加南郡王冠。”祝词的内容是:“筮日筮宾,肇加元服。弃尔幼志,从厥成德。亲贤使能,克隆景福。”醮酒词是:“旨酒既清,嘉荐既盈。兄弟具在,淑慎仪形。永届眉寿,于穆斯宁。”

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我没有看到任何需要翻译的内容。请您提供文本,我会尽力将其逐句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按照您的要求分段。

永明年间,皇帝觉得婚礼太奢侈了,就下令所有王子结婚纳妃,包括他自己和后宫嫔妃,都只能吃枣、栗子、干肉,再加点香料和花粉,其他的衣服首饰什么的都停用。只有公主下嫁,才能送些东西给婆家。

永泰元年,尚书令徐孝嗣提议说:“婚姻大事,是人伦之始,非常重要,它能彰显美好的品德,也象征着两个家族的结合。不同时代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婚礼的繁简程度也要随着时代变化。士庶百姓的三加礼已经简化了,皇室的六礼也应该有所调整,虽然习俗一时难以改变,但婚礼中重要的部分,还是应该有所改进。你看《士冠礼》里说,三加礼完成之后,要喝醴酒,醴酒只有一杯,所以醴酒的祝辞只有一次。如果不喝醴酒,那每次加冠都要用酒祭奠,所以祝辞就有三次。王肃说‘醴酒是古代的礼仪,比较隆重;用酒祭奠比较轻便’。无论是喝醴酒还是用酒祭奠,这两种说法都在经文中详细记载。现在皇上加冠之后,只喝一杯酒,完全可以效仿古制,用醴酒;但现在却还用酒祭奠的祝辞,这就不对了。再看婚礼上的礼物,用四杯酒,再加上合卺酒,既体现了节俭的原则,又象征着夫妻结合。所以,三顿饭吃完,再喝合卺酒。古代的学者认为,婚礼完成好合,事情做到三就够了,然后才喝合卺酒。现在的仪注却先喝合卺酒,然后再喝两次,这违背了本意。《郊特牲》里说‘三王作牢用陶匏’,意思是古代没有共进祭品的礼仪,是三王才开始的,而且用的还是古代的器皿,这体现了对婚姻的重视。现在虽然用简单的器皿来表示节俭,但这和古代的典范相差甚远。还有,用金银连环的酒杯,这是近来的俗套。另外还有那些华丽的蜡烛,雕饰精美,也违背了以前的制度。现在圣上励精图治,社会风气良好,我们应该效仿古代的淳朴风尚,用简单的祭品来表达对礼仪的重视,沿袭古代的规矩,这对于治理国家有重要的意义,美好的礼仪非常重要,应该恢复旧制。我认为,从现在开始,王侯以下加冠之后,只喝一杯醴酒,这样才能符合古制。醴酒的祝辞就用以前的,这样比较合适。婚礼也应该效仿古制,用合卺酒结束饮酒仪式,取消金银连环酒杯和其他杂七杂八的器皿,全部用陶器。让堂上的人拿着蜡烛,就足够照明了,那些华丽的蜡烛就不用了,这样可以节省开支,逐渐改变风俗。”其他的官员都同意他的意见。皇帝批准了这个奏章。

公元266年,有人向朝廷报告说,按照惯例,皇后的名字应该和皇帝的名字一样,避讳在官方文书中不出现。皇帝下诏说:“按照礼仪,皇后的名字是不应该在宫外公开的,这是近些年来才开始避讳的。”

到了公元477年,太常寺向朝廷提交了关于避讳的解释说明。尚书仆射王俭提出了自己的意见:“皇后的名字还是按照以前的规矩,不用专门制定避讳的规定。礼仪规定天子诸侯要避讳祖先的名字,臣子们本来就应该恭敬地对待这些名字,所以应该避讳太常寺卿的名字。至于朝堂上的牌匾题字,这本来就是最高的规格了,既然已经追尊了那些不符合条件的人,那礼仪的等级就降低了。就像晋朝的京兆,宋朝的东安,他们的名字就没有出现在牌匾上一样。”孙毓则认为,京兆列在正庙里,臣子们应该避讳,但没必要写在牌匾上。宋朝初年,博士司马道敬认为东安府君的名字应该写在牌匾上,何承天坚决反对,并提出了明确的理由。

凡是人名地名与太常寺卿以及皇帝皇后的名字相同的,都得改。宣帝的名字也一样要避讳,但如果两个名字只是部分相同,则不用避讳。所以承明门改成了北掖门,因为牌匾上写着“承明”二字,与“承”字避讳冲突。东宫的承华门也改成了宣华门,也是同样的原因。

话说东汉末年,蔡邕写了本《朝会志》,记录朝廷的仪式,但他自己却没当官去实践这些礼仪。秦朝把十月初一当作新年,汉朝初期也沿袭了这个传统,会在这一天举行盛大的宴会。后来汉朝改用夏历,但十月初一的宴会还是保留了下来。

到了东汉的洛阳,新年第一天晚上,还没到七刻(古代计时单位,一刻相当于现在的15分钟),宫里就开始敲钟接受朝贺了。从公侯到普通官员,都拿着礼物来朝拜。级别高的,比如二千石以上的官员,要进殿向皇帝祝寿,然后才开始宴会和演奏音乐。张衡在赋里写道:“皇舆夙驾,登天光于扶桑”,意思是皇帝很早就出发了,可见这仪式是相当讲究的。

魏武帝曹操在邺城办公,新年朝会就在文昌殿举行,沿用汉朝的旧制,还增加了百盏华灯。后来魏文帝曹丕修缮了洛阳宫殿,但因为当时在许昌办公,宫殿比较小,元旦朝会就在城南搭了个毡帐,用青色的帷幕做门,也照样设宴奏乐。等回到洛阳后,又恢复了汉朝的旧制。

晋武帝司马炎当政初期,重新规定了朝会仪式。新年夜里,还没到十刻,就点燃庭燎(宫廷的火炬),群臣开始聚集。傅玄在《朝会赋》中写道:“华灯若乎火树,炽百枝之煌煌”,可见当时场面之盛大,这应该也是沿用了魏朝的仪制,并且增加了庭燎。 还没到七刻,百官就进殿祝贺,还没到五刻,就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等到夜漏走完,皇帝才从前殿出来接受朝贺,这和汉朝的规矩差不多。仪式结束后,百官就座,这叫“辰贺”。白天,大概过了三刻钟,皇帝再次出来,百官敬献寿酒,举行盛大的宴会和演奏,这叫“昼会”。 有意思的是,宫外还专门安排了三十个女乐,演奏《房中之歌》。

到了东晋,因为战乱频繁,就不再有清晨的朝贺了。新年夜里,还没到十刻,就打开宣阳门,一直等到天亮才打开宫殿大门。白天,大概过了五刻钟,皇帝才出来接受朝贺。到了宋朝,则要等到十刻才接受朝贺。 至于其他的仪式,比如官员的升降拜伏,以及后妃、王公以下的祭祀、拜祭、吊祭等等,都有详细的规章制度,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实在是太多了。

三月三号这天有个曲水流觞的活动,其实古时候叫禊(xì),是一种祭祀仪式。《礼仪志》里记载说:“春天三月上巳节,官员和百姓都要到东边流动的水边清洗身体,洗去污垢,去除疾病,以求得身心洁净。” 但具体是哪条河,书上没说。晋朝的时候,从达官贵人到普通老百姓,都在洛水边举行禊礼,这在《禊赋》和《夏仲御传》里都有记载。赵王伦篡位后,三天后就在天渊池杀了张林;怀帝也在天渊池赋诗。陆机在他的文章里写道:“天渊池南边有个石沟,引来御沟的水,池西堆起石头做成禊堂。人们跨过流水,一边喝酒一边玩流杯游戏。” 这里也没提到“曲水”。后来元帝还下令取消了三月三的那些玩乐器具。现在人们沿袭下来的那些百戏,雕琢精美,技巧高超,但内容却变化多端。

史学家说:禊和曲水流觞,意义上有点不一样。以前的说法是,阳气蓬勃,万物生长,人们就借此机会清洗一下身体。上巳,就是“祉”的意思,祈求吉祥的意思。还有一种说法,三月三日是清明节,人们会在水边举行仪式,祈祷丰收。应劭说:“禊,就是清洗的意思,指自己清洗身体。也有人说,汉朝有个叫郭虞的人,三月上辰生了两个女儿,上巳节又生了一个女儿,这三天接连生孩子,孩子都死了,当时的人们认为这是大忌,所以每到这天,人们都到东边流动的水边祈福、清洗,把酒杯放在水里漂流,后来就演变成了曲水流觞。” 高皇后在霸上举行过祓除仪式,马融在《梁冀西第赋》里写道:“西北戌亥,玄石承输。虾蟆吐写,庚辛之域”,这其实就是曲水流觞的景象。现在看来,曲水流觞的仪式应该在永寿之前就有了,而祓除仪式则不可能在高皇后之后。所以说,祈求丰收的说法比较靠谱。

九月九号这天要举行马射活动。有人说,这是秋季的祭祀活动,演练军事,就像汉朝立秋的仪式一样。

史学家说:晋朝宫廷的元会,要进行卧骑、倒骑、颠骑等马术表演,从东华门跑到神虎门,这些都属于杂耍类的表演。宋武帝当宋公的时候,在彭城,九月九号这天,他去了项羽戏马台,这后来也成了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