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沽炮台在白河口之南,北鹽田之東。其北岸曰北炮台,南岸曰南炮台,聚於南部者曰新炮台,築以泥土,圍以石牆,堅韌處雖金城湯池亦莫以過。距京四百八十餘里,距天津二百餘里,為水道入京之咽喉,內港外港,險阻可守。港外有洲,水極淺,故離台尤遠,即潮漲時,水亦不過六七尺,輪船入口頗非易易,兵輪尤不易駛近。洵為天然要隘,所謂一夫當關,萬夫莫入者。倘佈置得宜,防範有法,雖日以大炮環攻,亦無所懼。而乃轉瞬之間,即已失守,則當此任者,不得辭其責矣!
先是各國以得其使臣急電,遂紛調其水師艦隊,陸續前來,以便相機北上。時在五月中旬,大沽口外已泊有兵艦三十餘艘之多,每欲入據炮台,而無其名。遂各互相聚議,於二十日,由各統帶帶同譯人往見炮台守將羅軍門榮光,令於是晚戌刻將炮台讓與各國屯兵,如至十二點鐘不讓,即當於二點鐘時開炮轟擊云云。軍門答以此事未便作主,須稟由北洋大臣再為奉覆。
各統帶乃仍退回。旋於傍晚六點鐘時,傳令凡在大沽之各西人,限一點鐘內均赴停泊於鐵路碼頭旁之美兵艦名莫諾開賽者船上躲避,以免為炮火所傷。各兵艦亦各整備一切,以俟屆時開戰。
時美兵艦統帶某君,以一經啟釁,天津租界必有不堪設想之處,雅不願與聞其事,只以各統帶意見相同,礙難攔阻;遂於先期開出口外,以觀動靜。
屆時,炮聲忽起,無異霹靂震空,滿江煙霧迷漫,對面幾不相見。故兩面誰行開炮,均無從察其實在。惟覺滿江炮彈飛舞,半空隆隆之聲,與波濤之滾滾者相鼓蕩而已。英國兵艦名奧爾求林者,所泊處適當炮台之衝,有一炮幾被擊中,以在夜間,炮台上未能瞄準準頭開放,故得倖免。其魚雷船威鼎則所中之彈子墮於鍋爐之內,故亦未曾炸發。惟德兵艦意爾的斯,則受傷稍重,統帶官亦幾不保,倖閃避捷速,始獲無恙。彼此相持之際,各兵艦以由下仰擊,頗形費力,擬派某國兵由間道抄入台後,以為前後夾擊之計。乃天將明時,而炮台旁之火藥庫竟為炮彈所中,致忽炸發一時間,烈焰飛空,濃煙匝地,兵丁之死者至不可以數計。而炮台遂以不守。其極北第一府炮台,為日兵最先占據,方懸掛國旗間,北邊外面之炮台亦為英軍所得。各兵艦即乘勢駛至港口。未幾,德俄兩國旗號又高懸於南面炮台。此二十一日晨六點鐘之情形也。
至天明後,中國海容兵艦及魚雷船四艘,亦俱為英船所獲,蓋即未開戰時泊於口內者,以未知開戰,故均未預備,致被唾手而得,亦以英旗懸上,系之於威鼎及斐蒙兩船之尾。時台上逃遁兵丁及華人等,或被槍炮擊墮於河,或自投入水者隨水漂流,幾於觸目皆是,事後聞為美兵船所救是以不死者甚多。至十點左右,各兵艦統帶見事已大定,遂即派弁登岸查看。所有各炮台業已半成焦土,無頭折足之屍更難偻計,所謂積屍如山,流血成渠者,實有此種景象也。各弁乃命兵丁等將屍舁諸一處,以火焚之。其附近炮台各處,所有中國房屋為炮火所傷者,亦不知凡幾。大沽本有中國船塢,其中更有一捉魚雷船,至是亦均懸以俄旂,為俄人所有矣。
是役,華兵傷亡者為數甚眾。洋兵則僅英兵艦奧爾求林死傷武弁各一,兵士死者三人,又芝臘克兵艦亦一武弁受傷,復因船中火藥房爆烈,焚斃七十人。德國意爾的斯統帶官受傷甚重,亦因船上汽鍋爆烈,致斃數人,俄兵艦仆勃爾則一無傷損,惟高麗支兵艦則武弁二人受傷,兵士死八人,傷十二人。法兵艦名雷安者,死傷武弁各一。因是戰後各兵艦上均下半旗,以志哀悼。
此為中外開戰之始,故求其詳情以記之,俾後人有所考證焉。
甘肅提督董福祥所部甘軍,五月初旬本在南苑駐紮,端、剛等以京城空虛,非有勁旅不足以資守禦,因特奏請,調之入都。十三日,董軍由南苑陸續拔隊起程。十五日,入永定門。
其時各國使署因見事急,已由天津檄調洋兵進京保護。適是日日使署書記生杉山彬乘車出城迎視,遂與相遇於途。
董軍見之,喝問:「何人?」杉山彬據實以告。各兵嘩然曰:「既系書記生,官階藐小可知,乃敢僭坐紅帷拖車乎?」
即提其耳下車。杉山彬見勢不妙,乃婉言相告曰:「僭越之罪,誠不敢辭,願見大帥以謝。」各兵又大嘩曰:「吾大帥乃天上人,豈汝倭子所能見!」杉山彬曰:「然則當請大帥至敝使署,由敝公使謝罪,如何?」言及此,及營官不待其辭之畢,已抽刀向前,直刺其腹。杉山彬遂死。
事聞,太后召董責之,且欲派員查辦。董力辯其無,並謂:「即果有之,斬奴才無妨,如斬甘軍一人,定然生變。」后聞奏,默然良久。繼以事已做拙,雖盡斬之,亦復何益?乃復以卻敵大任委之。董至端王府,端撫其背,並伸拇指而讚美之曰:「汝真好漢!各大帥能盡如爾膽量,洋人不足平矣!」董大喜,益自誇不已。
日公使聞而大怒,即電告本國,一面請輿屍入城以殮。初尚不許,繼因爭之力,力准之。
由是董軍益猖獗,更以殺人為兒戲矣。
拳匪之起,本擬毀使館後,即行非常之事。其語云:「一龍,二虎,三百羊。」龍指皇上,虎指禮慶二王,三百羊則指京官也。並謂京官可勿殺者只十八人,餘皆不能留。故事急時,太后常令禮慶住宮中,蓋亦有鑑於慶恒之死,恐亦被戕也。
又陳侍郎學芬,於五月二十八日至各部驗看月官,同蒞事者惟司官丁某一人。月官共十三人,正驗看間,拳匪忽然突至,任意羅唣。陳叱之曰:「此何地!爾輩敢無狀乎!」匪怒以刀砍之,丁懼而遁。拳匪追之出署。時董軍在外,阻之曰:「此人不可殺!」丁始得脫。旋即聞槍聲兩排,月官死者三人,陳亦死焉。
自各部衙門被焚後,諸京官紛紛出京。黃慎之學士亦將家中器具遍託諸親友照管,己則出至通州,繼恐所託尚不妥,乃復入,遍託之而出。遇匪詰之,黃曰:「欲出城視親友耳。」
匪曰:「時已晚,豈是探親友者,必是欲遁耳。」將殺之,為人所阻。請命於朝,命勿殺。拳匪不可。剛趙等奏謂:「不宜惜一人而失眾心,宜思善處之道。」乃命拿交刑部收禁。
廷雍、廷傑二人,平日本有意見,各不相下。廷傑奉召入京時,廷雍即欲乘其交印後,嗾拳匪殺之。其幕友等力勸不可。
乃以六百金雇拳匪六人,佯為保護也者,隨之入京。未幾即借端殺之。
時有姚提督者,以保送入京,十四日,在市上遊行,因拳匪聲言須殺鬼子,姚叱之曰:「升平世界,爾輩弗得妄言!汝輩今欲殺鬼子,行看將為鬼子殺也!」匪聞言,即嘩然曰:「二毛子來矣!宜先殺之!」姚力言非是,匪中規例,凡不肯自承二毛子者,即為焚香,取黃紙燒之,如紙灰不升,即目為真二毛子,必殺無赦。時姚友有李某者,乃京營中之武弁,聞信馳至,力為剖辯。乃言待大師兄至再議。良久,大師兄至,瞪視良久曰:「必殺之!無任再辯!」李曰:「頃已允不殺,何背前言?」匪並欲殺李,李急策馬馳去,始免。姚身攜三百金及金鐲,馬匹等物,咸入匪手。姚親友等有來撫屍慟哭者,均為匪所殺。拳匪橫行如此,真暗無天日哉!
又新簡貴州巡撫鄧小赤中丞,出都時,遇義和拳,叱問:「何人?」從者對曰:「貴州新撫台鄧大人也。」匪即叱令下轎。鄧不允,即拽之出。令跪,不從,則以數人按之跪。又由二師兄為焚香,見香煙直上,即揮之去。又問:「前後車輛,皆汝一起乎?」曰:「然。」曰:「何用如許!且伊等皆何人?」曰:「是吾子及僕人也。」匪曰:「汝子作何事業?」曰:「在京供職。」匪曰:「然則汝何故攜去?」曰:「以予癃老,欲其侍奉耳。」匪曰:「觀汝精神尚健,何用此!」褫其衣揮之去,鄧乃倉皇出走。行二十餘里,始遇一僕,攜有包袱,內惟存麻布袍,不得已,取服之,復行四十里,始遇其至友某,假得三百金,以百五十金雇一車,狼狽而至德州。沿途地方官均不知其為赴任大員。後遇某公,又借得數百金,始得南行。
至前同行之眷屬及家丁等,共十二人,則均不知所往矣。
又西摩爾提督將率師入京時,朝議派員阻之。乃命許竹筼侍郎、袁爽秋京卿二君往。途遇匪,詢其出京何故,答以奉命往阻洋兵。匪云:「汝二人此去,必引洋兵入京。應就戮!」
許袁怒叱之。即被擁至壇場,謂之曰:「汝二人心不可知,當焚香奉表以別汝真偽。」既奉表,乃曰:「表已上達,雖得赦宥,然汝二人不可往面,即回朝覆命,否則殺無赦!」許袁無奈,只得退回端邸聞之,以拳匪之忠於國也,傳之至邸而嘉獎之。
拳匪之亂,王公大臣,除端、剛外,信之者固亦不少。而尤以某相國信之最篤。嘗聞其贈大師兄一聯云:「創千古未有奇聞,非左非邪,攻異端而正人心,忠孝節廉,只此精神未泯。
為斯世少留佳話,一驚一喜,仗神威以寒夷膽,農工商賈,於今怨憤能消。」
袒匪之意,出於至誠,即此數言而已如見其肺腑。其愚誠不可得而及矣。
當五月初,駱殿撰成驤放貴州主考時,往見禮部尚書啟秀,啟謂之曰:「俟爾回京銷差時,北京當無洋人蹤跡矣。」蓋啟真以義和拳為可恃者也。厥後,聯軍進京後,啟竟為日兵所拘,至以繩縛其手,欲求死而不得。卒至明正典刑,夫非自貽伊戚哉!
王培佑以曾奏請發給拳匪口糧,為端、剛所喜,得授順天府府尹。所屬各縣令,以迭奉上諭拿辦拳匪,乃往見王請示機宜,王諭之曰:「近日拿匪明文,並非政府之意,爾等只須奉行故事,便系盡職,否則定遭參辦。」各縣令始恍然而退。
又督辦鐵路大臣許竹筼侍郎,以各處鐵路被焚,奏請撥款修理一折,具奏後,端、剛等以多事斥之。旋即奉上諭著毋庸議。觀此,則拳匪等焚毀鐵路電線,又皆端、剛等指使無疑。
何乃瑩於五月初在順天府府尹任,迎合端、剛之意,上折力言拳民宜撫不宜剿,因是端、剛深喜之,立擢副都御史。
吳鬱生司業蒙放主考,出京後,家中存儲古玩金石甚多,一日為義和拳掠去,盡送至端王處。端王留下古玩金石,其餘一概散給義和拳。
拳匪既云集京師,更有董福祥義弟陝人李來中者,從中指揮,由是兵匪遂合而為一,益肆無忌憚,任意焚掠,作為與發匪直無二致。爰輯兵匪焚掠京師記,以為後日之考證焉。
五月十六日,拳匪以外城姚家井一帶教民,已先期避入使館,不得肆其荼毒,遂於是晚將該處所有教民房屋盡付之一炬。
其彰儀門外西人跑馬廳,亦同於是晚一併焚燒,是為拳匪在京縱火之始。翌日,拳匪即撲交民巷,被西人槍斃八人。至晚,忽四處起火,崇文門內所有教堂皆焚。堂中教士,早經避往使署,故未遭害。惟教民及家屬約二三百人,則均被戕殺,情形甚慘。是日又燒燈市口及勾欄胡同等處洋房,火光甚盛,直至天明,猶然煙焰滿天,餘火未息。
十八日,復焚順治門外教堂。其大柵欄等處教民所開之店鋪數家,亦遭焚毀。叫囂之聲,達旦不絕。
十九日晚,拳匪又進攻奧國使館。是日拳匪死傷者甚多,自顧逃遁不暇,故未縱火。而喊殺之聲,則仍至三鼓後始息。
二十日九下鐘時,火光又復大作,煙焰蔽日,作淡黃色。
蓋大柵欄有老德記藥房,為西人所開者,拳匪往焚之矣。已而西南風大作,以致延燒四處:東盡前門大街,西盡煤市街,南河沿,又逾河而至月牆,兩荷包巷,正陽門城樓亦被延及。是日共計被焚店鋪不下四千餘家。至翌日,火尚未息,當火起時匪禁水會救火。老德記間壁廣德樓恐被延及,因特用水潑救。
拳匪等遂揚言本燒老德記一家,因廣德樓以污水澆救,至干神怒,是以延燒如此之多,並非法術不精也。自珠寶市爐房被焚後,市面大震,四門亦即因之關閉。自此以後,無日不火光燭天,非焚教堂,即焚教民之居室。
二十五日拳匪協同甘軍攻奧國使署。東遍中國銀行及銀元局火起,火光熊熊,自東而西。蓋奧使署與銀行之間,尚有鐵路學堂一大座也。
以上自十六日起,至二十五日止,皆拳匪縱火焚燒之事。
此後則甘軍從而搶掠矣。
二十六日九點鐘時,各街巷聞槍聲忽作,叫囂哭喊之聲,無異雷震。是為官兵劫掠之始。是日,各京官住宅及殷實富戶無不被掠一空。其先至者,蜂擁入室,以刀破箱,出衣物於庭中,揀佳者取以去。甫去而他兵又至,則取其次者。約七八起而衣物告罄矣。其銀票等物,亦必搜攫淨盡。其或閉門不納者,兵即逾垣而入,放槍無數以恐嚇之,然後飽掠以去。設與爭論,即被擊斃。如所掠尚不滿意,即火其居。一時滿街塞巷,無非搶物之兵丁。而兒啼女哭之聲,尤使人聞而心碎。街市間屍骸橫臥,亦難數計。顧各處雖多被搶,尚不及住居附近東交民巷一帶之甚。蓋與使館為鄰,故受禍尤慘也。孫尚書家鼐住宅被搶更烈,其公子所存僅一短衫,餘物已被括一空。而各兵等猶未滿意,因復以槍擬尚書,勒令將黃白物交出,否則將以槍彈相饋。尚書無奈,遂告其所藏之處,始釋手而去。是時尚書已神魂失措,恐有再至,即乘明轎往徐頌閣中堂處暫避。所謂明轎者,即入朝所乘之轎也。各兵紛亂間,忽喧傳有營官馬隊至,始各返身而去。蓋此時大營始知官兵焚掠,來彈壓也。有頃,忽又喧傳大營令下劫物者斬。即有馬兵將人首來懸於尚書宅外,大事始定。是日命婦之為兵戕害者亦有數人,小民更難數計。
二十七日晨,事為榮相所知,大為駭異。急親赴各處查看,並往尚書處道驚。查點一切,不獨傢伙什物蕩焉無存,即牆壁間亦多有損壞之處。是晚,台基廠及交民巷東首火光又起,一路延長如龍。
二十八日,槍聲四起,御河橋一帶尤甚。蓋因翰林院後面為英國使館,各國洋兵皆聚於此。正攻擊間,忽有教民無數從使館中突出,逢人便殺。各兵放槍逐之,捉獲無算,即置於燈市口縱火燃之,屍臭之氣,隔數十里猶聞之欲嘔。
越數日,翰林院復被焚燒,所有古書典籍,亦皆片片作蝴蝶飛。堂中男女大小二十六名口,亦被逼至□□□□□自外縣解到英牧師□。誠浩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