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細節
-
作者 Realhistories
-
分類: 皇宋通鑑長編紀事本末
-
-
-
點擊數: 27
熙寧元年九月、先是殿中侍御史裏行張唐英言:「仁宗以來、屢革京官之授.」知諫院吳申言:「今卿監七十餘員、將來子孫盡奏京官、少卿監、郎中、帶職員郎共五百餘員、員外郎八百員、數年之後、盡遷郎中、將來奏薦、復倍於今.」同知諫院吳充言:「宮掖妃嬪恩例亦乞裁酌.」都官員外郎龐元英言:「入官之弊、獨諸副使未甚裁損.」四狀並批送學士院、集兩制同詳定.丁亥、翰林學士承旨王珪等言:「舊制:宰相、使相子孫、除將作監丞、弟兄孫姪並授太祝、奉禮郎、親堂弟侄與守校書郎 —— 今定宰相、使相奏親堂弟姪、只與校書郎.舊制:大卿監子、與在京主簿、弟兄孫姪與試校書郎 —— 今定大卿監每次郊禮、親子與試校書郎一人、候該參選、並與註初等職官、弟兄孫姪降一等、內曾任知雜、省府副非責降者、依舊制.少卿監子、並與試校書郎、兄弟孫姪與齋郎 —— 今定少卿監每兩次郊禮、許奏一人、內曾任知雜、省副非責降者、依舊制.諫議大夫、待制、觀察使以上、兩遇郊禮、許奏子姪親屬一人 —— 今定三遇郊禮、許奏一人.舊制:諸妃遇聖節、許奏親屬一人、每隔年許奏二人、郊禮許奏一人;嬪御每遇郊禮、各奏一人、兩遇聖節、與一次、依南郊例 —— 今定諸妃每遇聖節並南郊只奏一名、惟許奏有服親;淑儀、婕妤、貴人遇南郊、許奏小功以上親屬一人;位號別而品資同者、許比類奏薦.舊制:皇親妻兩遇郊禮、方許奏一人親伯叔兄弟姪 —— 今定皇親妻更不許奏.舊制:郡縣主遇郊禮、方許奏親生子、與右班殿直、其夫之親屬及庶子、須兩遇郊禮、許奏薦一名、與借職 —— 今定郡縣主遇郊禮、許奏親子一人、只與幕職、若奏孫及庶子、即兩遇郊禮、許奏一人、更不許奏夫之親屬.舊制:臣僚之妻爲國夫人者、遺表奏子孫恩澤 —— 今定更不奏人.舊制:諸衛將軍、諸司副使、樞密院諸房副承制以上、自轉授後兩遇郊禮、方許奏薦 —— 今定累奏不得過兩人、如被奏薦人亡歿、許別奏;其將軍、副使、路分都監以上、須入仕及三十年以上、係親民差遣、其見任監當、但曾歷親民非責降者亦同.舊制:公主每遇聖節、郊禮、許奏夫之親屬一人、並遇公主生日、許奏一人 —— 今定大長公主、長公主、公主生日、更不許奏、其遇聖節並郊禮、所奏依治平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條貫、須於有服之親.舊制:分司官、兩省以上官、遇郊禮、許奏子孫、仍舊例、止降等與恩澤;其郎中以上、如遇郊禮、子孫並未有官者、特奏一名;其兩省以上致仕、遇郊禮、比分司官更降一等;並大兩省致仕、依見任官所奏親疏施行、其降等與恩澤、即依舊制 —— 今定分司致仕、兩省以上、不許奏緦麻以下.舊制、兩府遇郊禮、奏醫人一名、與試國子、四門助教、不理選限;及教練使一名、憲銜逐次奉聖旨、依例內教練使多奏作試銜、不理選限、及奏薦試銜、不理選限人多、卻用陳乞奏換三班差使.殿侍舊許將合得轉官及其餘恩澤、若人吏等出職、陳乞廻授與親戚官者、今並乞不許廻授.兩府初除及轉官罷任、各奏門下人吏恩澤、舊例多至十人以上、並乞減半.其兩省以上奏補子孫京官難減省、竊緣有出身選人例、須五人舉主、方得改轉京官、今奏補人便充京官、遷轉更無限礙、但監當六年便入親民、比之有出身選人、實為優倖、今乞奏補京官、並須本部通判、知州職司及內外兩省以上官四人奏舉、內仍有本轄官一人、兩任實滿六年、方入親民差遣;若奏補班行及監當、有舉主二人、兩任六年者、準此.」詔並從之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