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外患接踵而至,说到底都是因为百姓和传教士之间相处不好造成的。去年夏秋的义和团事件,那可是惊动了皇宫,皇帝都得逃跑了,这在历史上都是闻所未闻的。
咱们中国人,都应该为此感到痛心疾首,吸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绝对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只顾一时之气,做出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我们部门走访了各个省份,调查了很多教案,发现只要地方官能在事情一开始就劝解传教士,约束老百姓,严格遵守条约,公平公正地处理,就能立刻平息事端。可要是总是拖拖拉拉,不及时处理,传教士就会找领事馆帮忙,双方僵持不下,纠纷越来越多,一拖就是好几年,最后肯定酿成大祸。到那时,地方官免不了受处罚,老百姓也要跟着倒霉,真是两头都不讨好。想想这些年各省发生的教案,有哪一件对国家和老百姓有好处,能起到安内攘外的作用吗?现在和约就要签订了,以前没解决的教案,都得赶紧处理干净。以后再遇到百姓和传教士发生冲突的事,都要及时妥善解决,免得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大局,再出乱子。最近皇上多次下旨,责成地方官绅保护教堂。
和约里还规定,发生过教案的地方要停止文武考试,这件事更得格外小心谨慎。 “**照得今日外患憑陵,大抵多由民教不能相安而起。上年夏秋間義和團之變,乃震驚宮闕,乘輿播遷,尤為亙古所未有。**” “**和約內並有鬧教地方停止文武考試之條,尤不能不格外慎重。**”
各地方官要是还像以前那样敷衍塞责,不赶紧把教案处理完,万一又闹出乱子,我们部门就要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朝廷,严惩不贷,绝对不会手下留情。除了另外发文给善后局和洋务局,让他们查清楚各地未结的教案,分别催促上报审核之外,还要一起下令。接到文书后,你们衙门立刻就要遵照命令,通知各地严格遵守文书内容,妥善处理。以后遇到教民冲突事件,应该制定严格的章程,限定时间赶紧解决,分别记功记过,以此来鼓励和惩戒。
我们部门的意思是,各个州县地方好像都可以分别设立教务公所,由地方官挑选大家公认的绅士专门驻守公所。遇到需要压制的情况,就责成这些绅士约束他们的子弟,避免大家一起闹事。如果教士和教民中有在中国有名望的人,不妨请他们到公所来,让大家互相熟悉,避免冲突,这样更容易控制局面。地方官处理事情传唤他们来询问,也不至于毫无头绪。以前各地都有团练保甲公局,派绅士坐镇办事,官府负责考核结果,设立公所也可以借鉴这个做法。但是公所应该处理的事情,还是要明确限制,声明只是为了调解教务而设立,其他地方事务一概不得干预,以防产生弊端。我们部门是为了安抚教民才这么做的,其他地方的情况是否能够协调,有没有障碍,还是要详细调查核实。
也许公所可以设立,但是合适的绅士很难找到,也不必拘泥于非要滥竽充数。总之,要以实际效果为准。你们各道府衙门也要立刻通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考虑,然后上报。
由省里确定章程,详细办理执行,千万别当成走过场,这非常重要!特别强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