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大家签订这份合同,因为光绪二十六年,宣化府下面的宣化县、延庆州、怀安县、赤城县、龙门县、怀来县、蔚州、西宁县这八个州县,闹了义和团的乱子。天主教堂和教民的房屋、产业、财物都被毁了。我们教区主教和委员们一起商量决定赔偿和抚恤,所有损失都算在里面。宣化府一共赔付宣化府平宝银一百四十四万两,分期付款,具体情况,咱们在今年三月十四号先立了个草约说明一下,半个月后,再换成详细的合同。

现在,我们按照这个新立的合同,再制定一个善后章程,保证教民以后都能安安稳稳地生活,别再有什么麻烦。所以,我们写了四份合同章程:一份放在道署,一份放在府署,一份放在北京教堂,一份放在宣化教堂,大家各执一份为凭。

善后章程一共八条:

第一条,所有教堂,都写在条约里了,地方官必须认真保护,不能有丝毫的疏忽。老百姓和教民,都是中国人,地方官应该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同样约束。要是有什么纠纷,地方官必须公平判决,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如果有人仗势欺人,藐视官府,不管是不是教民,都要严惩。总之,要维护好邻里关系,别再发生冲突。

第二条,宣化府赔款:今年四月底交两万两;五月底交二十七万两;八月底交二十九万两;十一月底交二十九万两;二十八年三月底交二十九万两;六月底交二十八万两。

一共一百四十四万两,到期就必须交,绝对不能拖延。

第一段:赔钱和抚恤的钱是这样算的:每间瓦房赔五十两银子,每间土房赔二十五两银子;被杀的教民,大人每人赔八十两,小孩每人赔四十两。要是房屋被烧毁了,瓦房和土房的赔款都翻倍,这些都在正式赔款里,都明明白白地写着呢。

第二段:上面说的这些银子,如果到交钱的时候银子不够,也可以用钱来代替,一两银子按九千八百三十六文钱算,不管银价涨跌,都不再加减,就这么定了。

第三段:各地的拳匪,已经被中国官军和各国联军狠狠地剿灭了,地方官也一直在抓捕他们,当场处决。所有教堂的赔偿和教民的抚恤这些大事,也都由道府和委员会跟教士们一起详细商量好了,结案了。以后教民不准再说是拳匪干的,告状旧案,牵连好人。以前教民强抢勒索平民的事,三月十五号之前的,一概从轻处理,不再追究。以后要是再发生这种事,就按暴民论处,一点儿也不宽容。

第四段:宣郡的赔偿和抚恤款项,数目非常巨大,绝对不可能不按户摊派。要是有人推脱不交钱,地方官就抓起来,追缴欠款。这是筹款的大事,为了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就让中国地方官想办法去办,教堂不干预。

第五段:之前已经两次抚恤遇难的教民了,一共给了八千两银子和一万石粮食。之前跟教士说好了,把这笔钱从这次的正式赔款里扣除。现在正式赔款里,也不扣了,表示对教民的优待。

第六段:现在另立合同,并且制定了妥善的章程,永远遵守。之前的草约,就当废纸一张,不用查了,也不用销毁了,再次声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