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默(德国钦差大臣)、齐干(奥地利钦差大臣)、姚士登(比利时钦差大臣)、葛络干(日本钦差大臣)、柔克义(美国钦差大臣)、鲍渥(法国钦差大臣)、萨道义(英国钦差大臣)、萨尔瓦格(意大利钦差大臣)、小村寿太郎(日本钦差大臣)、克罗伯(荷兰钦差大臣)、格尔思(俄国钦差大臣),还有咱们大清国的庆亲王和李鸿章,今天一起商量这事儿,最后确定了:大清国按照西历1900年12月22日,也就是咱们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的文件内容,在西历1900年12月27日,也就是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得到了大清皇帝的批准,这事儿算是圆满解决了,大家都满意。
(附件一)
第一款
一、关于德国钦差大臣克大臣遇害的事,之前在西历今年六月初九日,也就是咱们四月二十三日,已经下达了谕旨:
(附件二)
皇上派醇亲王载沣当特使,去德国皇帝那儿,代表大清皇帝和国家表达哀悼之意。醇亲王已经按照圣旨,在今年(西历)7月12日,也就是(农历)5月27日从北京出发了。 另外,大清国已经声明,会在遇害的地方竖立一块碑,规格跟大臣的品级相符,上面刻着大清皇帝对这起凶杀案的惋惜之情,用拉丁文和汉文两种文字刻写。这之前,也就是今年(西历)7月22日,也就是(农历)6月7日,大清国钦差全权大臣已经跟德国钦差全权大臣交涉过了。
(附件三)
现在,在遇害的地方已经建起了一座牌坊,又高又大,(西历)6月25日,也就是(农历)5月10日就开工了。
接下来,说说对那些伤害各国人民的罪魁祸首的处罚。今年(西历)2月13日、21日等等,也就是去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五、今年(农历)正月初三等等,皇上已经先后下旨定罪了,具体罪名如下:
(附件四五六)
载漪和载澜两位王爷,都被判了死刑,缓期执行。不过,如果皇上觉得可以网开一面,就发配到新疆,永远关起来,不得减刑。庄亲王载勋、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刑部尚书赵舒翘,都判了赐死。山西巡抚毓贤、礼部尚书启秀、刑部右侍郎徐承煜,则被判处立即执行死刑。协办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刚毅、大学士徐桐、前四川总督李秉衡,都已经死了,追回他们的官职,并且革职。还有兵部尚书徐用仪、户部尚书立山、吏部左侍郎许景澄、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联元、太常寺卿袁昶,因为去年强烈反对那些极其恶劣的违法行为而被害,在西历今年二月十三日(也就是农历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皇上发布谕旨,恢复他们的官职,以示昭雪。
庄亲王载勋在西历今年二月二十一日(也就是农历正月初三)自尽了;英年和赵舒翘在二月二十四日(也就是正月初六)自尽了。毓贤在二月二十二日(也就是正月初四)被处死了;启秀和徐承煜在二月二十六日(也就是正月初八)被处死了。西历今年二月十三日(也就是农历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皇上发布谕旨,将甘肃提督董福祥革职,等罪名确定后再进行处罚。西历今年四月十九日、六月三日、八月十九日(也就是农历二月十一日、四月十七日、七月初六日),皇上先后下旨,分别处罚了去年夏天那场惨案中所有承认自己有罪的外省官员。
皇上在西历今年八月十九日(也就是农历二十七年七月初六日)发布谕旨,对那些外国人在城镇里遇害受虐的地方,停止文武官员的考试五年。
因为日本大使馆书记官杉山彬遇害了,清朝皇帝为了表示重视,在西历1909年6月18日(也就是农历五月初三)下旨,派户部侍郎那桐当特使,去日本天皇那儿,代表清朝皇帝和国家表达惋惜之情。
接下来,清政府同意在各国被破坏和挖掘的坟墓上立碑,以示清理和洗刷耻辱。 这事儿跟各国全权大臣一起商量好了,碑由各国使馆负责修建,而建碑的费用由中国政府出:北京一带每个坟墓一万两银子,外省每个坟墓五千两银子。这些钱都付清了。建碑的坟墓清单在后面附上。
然后,清政府同意禁止将军火和制造军火的各种材料运进中国境内。 1901年8月17日(农历七月初四),清朝皇帝下旨禁止进口两年,以后如果各国觉得还需要继续禁止,也可以下旨把这禁令延长。
最后,清朝皇帝同意向各国支付海关税银四百五十万两。这是1900年12月22日(农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条约第二款里规定的,对各国人员和中国人民的赔偿总额。
(甲)这四百五十兆两白银,按照当时的国际汇率兑换成黄金,具体汇率如下:一两海关银元等于德国3.055马克,等于奥地利3.595克朗,等于美国0.742美元,等于法国3.5法郎,等于英国3先令,等于日本1.407日元,等于荷兰1.0796弗罗林,等于俄国1.412卢布(俄国一卢布按金衡算等于17.424戈比)。这四百五十兆两白银,按年息4厘计算,本金由中国分39年,按照附件十三的表格逐年偿还。
这笔钱的本息都用黄金支付,或者按照应还款日期的市场汇率兑换成黄金支付。还款时间从1902年1月1日开始,到1940年结束。每年还款一次,第一次还款日期定在1902年1月1日。利息从1901年7月1日开始计算。不过,中国也可以将190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这头六个月的利息展期,在1902年1月1日起三年内偿还,但展期利息也要按年息4厘计算。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第一次支付日期定在1902年7月1日。
(乙)这笔欠款的一切事宜,都在上海办理。各国派一名银行董事到上海,与中国官员一起,负责接收和分配所有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如有干涉,银行将出具收据。
(丙)中国要把全部保票交给驻京各国钦差大臣保管。这些保票以后要分成小额保票,每张小额保票上都要有中国特派官员的签字画押。这部分工作以及保票的发放,都应该按照各国政府的指示,由上述的银行董事们办理。
(丁)偿还保票的资金,每月都要交给银行董事保管。
好,我按照你的要求,把这段文字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保留诗词对联原文。
首先,关于担保的资金来源,具体如下:
第一,之前作为担保的各种款项,本金和利息都付清后剩下的钱,加上新进口货物的税收,增加到货值百分之五。按照惯例,进口免税货物,除了外国运来的大米、各种杂粮、面粉以及金银和金银币之外,其他都要算进这百分之五的税收里。 简单来说,就是把之前担保剩下的钱,再加收进口货物的5%税,除了大米、杂粮、面粉、金银这些免税的,其他都要收。
第二,所有常关的进款,以及各个通商口岸的常关,都归新关管理。 意思就是所有关税收入,都归新关管。
第三,所有盐务的进款,除了偿还西方贷款的那部分,剩下的都归入。 就是盐税收入,除了还贷款的,其他都算进去。
至于把进口货物的税收提高到货值的百分之五,各国现在都同意了,但是有两个条件:
第一,现在按估价征收的进口税,凡是可以改的,都要尽快改成按件征税。改完之后,以后估算货价的标准,就以1897、1898、1899三年卸货时各种货物的平均价格为准,也就是扣除进口税和杂费后的市场价。在没改之前,还是按原来的估价征税。 简单来说,就是把按估价收税改成按件收税,以后估价就按1897-1899三年商品平均价算,没改之前还是按老办法。
第二,北河和黄浦两条水路都要改善,中国政府要拨款帮忙。增税这部分,等这个条约签字后两个月就开始执行。除了在签字日期之后,最迟十天内已经在路上的货物,其他都不再免税。 就是说,要改善河道,增税两个月后执行,签字后十天内在路上的货物除外。
第七条,大清国政府同意划定各国使馆的范围,作为使馆专用和居住的地方,并且由使馆自己管理。中国人民不允许在使馆界内居住,使馆也可以自行防守。界线在附件的图上标明,如下。(附件十四) 就是说,使馆有自己的地盘,中国人不能进去,使馆自己负责安全。具体范围看附件十四的图。
东边那条线,地图上标着“十”、“十一”、“十二”这些数字;北边地图上标着“五”、“六”、“七”、“八”、“九”、“十”这些数字的线;西边地图上标着“一”、“二”、“三”、“四”、“五”这些数字的线;南边地图上标着“十”、“二”、“一”这些数字的线;这条线沿着城墙南面的遗址,跟着城垛画的。1901年1月16日,也就是中国农历上一年11月26日,那份文件后面附带的条款里,中国政府同意各国自行派兵驻守使馆。
按照1901年1月16日,也就是中国农历上一年11月26日那份文件后面的条款,中国政府同意各国共同商定几个地方驻兵,以保证从北京到海上的通道不会中断。现在各国驻军的地方,是黄村、郎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皇岛、山海关。
大清国政府同意,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在各个府、厅、州、县发布以下几道上谕:
第一,1901年2月1日,也就是中国农历上一年12月13日的那道上谕,永远禁止与各国敌人勾结,违者斩首。
(附件十五)
第二,西历某年某月某日,也就是中国农历某年某月某日的上谕,里面详细列明了各种罪行的处罚办法。
第三,西历某年某月某日,也就是中国农历某年某月某日的上谕,规定如果外国人在哪个城镇被害或受虐待,这个城镇就要停止文武各级考试。
好家伙,这年二月初一,也就是咱们去年腊月十三,上面发话了,各省的官员,不管文官武将,都得对地方安全负责!要是再发生伤害外国人的事,或者违反条约,必须立刻处理,不然就撸掉官职,永远别想再升官,没得商量,更别想得奖赏了!(附件十六) 这道圣旨现在全国各地都贴出去了。
接下来,咱们说说第十一款。大清国同意,把那些通商条约里,各国觉得该改的地方,还有跟通商有关的事儿,都好好商量商量,争取弄得简单方便点。按照第六款的赔偿约定,中国得负责改善北河和黄浦江的水路。具体怎么弄呢:第一,北河的河道整治,1898年开始,跟中国一起干活的那些外国官员,已经派人去修了。等天津的事儿交还给我们之后,中国就派人跟外国一起干。中国每年得从海关拨六万两银子,给工程队发工资。第二,黄浦江现在成立了个河道局,负责整治河道。这个局里的人,代表中国和外国,维护上海的通商利益。预计未来二十年,这个局每年得花四十六万两银子。这钱一人一半,中国出半数,外国那些参与的国家也出半数。这个局的具体权力和职责,还有收入明细,都在后面的文件里写着。(附件十七)
最后,再来说说第十二款。今年七月二十四,也就是咱们六月初九,上面又发话了,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按照各国的意思改成了外务部,排在六部前面。这道圣旨里,已经任命了外务部的王大臣们了。(附件十八)
好,咱们把这段文字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
首先,关于各国钦差大臣觐见礼仪的事,咱们都商量好了,中国全权大臣已经多次发函通知了,具体内容在后面的附件十九里写得很清楚。
接下来,我得说明一下,上面说的所有内容,还有后面附上的各国全权大臣发的文件,都是以法文为准。大清国按照以上说的,在1900年12月21日(也就是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办妥了所有事情,满足了各国要求,这样的话,中国就能把1900年夏天那场乱子造成的局面给解决了,各国也同意了。所以,各国全权大臣奉各自政府的命令声明:除了第七条说的驻守使馆的军队以外,其他各国军队将在1901年的某月某日(也就是中国农历的某月某日)全部撤出北京。
除了第九条说的那些地方以外,各国军队也将在1901年的某月某日(也就是中国农历的某月某日)从直隶省撤兵。现在,我们把以上条款写成了十二份一样的文本,各国全权大臣都签了字,各国全权大臣各留存一份,中国全权大臣也留存一份。
1901年 月 日 在北京签订
光绪二十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