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啊,国家也好,家庭也好,都得把粮食和物资当根本。你看,《洪范》里说的八政,最先提的就是粮食问题, 《易经》里也说“聚人曰财”,《周礼》里更是规定了九种职官来管理老百姓,收取赋税。所以古代那些圣明的君王,都特别重视按时令耕种,重视农业和粮食,自己都亲自下地耕种成千上万亩地,向全国各地进贡粮食。要是连一个男人都不耕地,一个女人都不织布,那大家都会挨饿受冻。 饿肚子受冻,连自己的孩子都养活不了,就容易去偷去抢,犯法,甚至丢了性命。追根究底,都是统治者治理不好造成的。只要在一百亩地以内,别耽误耕种时间,别乱改田地,别收太重的税,老百姓就能富裕起来。 吃饱穿暖了,仁义礼节自然就出来了,这也就是“衣食足而知荣辱”的意思。
晋朝末年,天下大乱,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太苦了,不是死在战乱里,就是饿死冻死,最后活下来的连十五分之一都不到。咱太祖皇帝平定中原后,接手了这乱七八糟的局面,到处是战争,老百姓都荒废了农田。虽然当时战事频繁,但太祖皇帝还是把粮食放在第一位。他让东平公仪在河北大规模开垦荒地,从五原一直到棝阳塞外都建立了屯田。一开始,太祖皇帝登基六年就打败了卫辰,缴获了大量的珍宝、牲畜,还有三万多匹名马、四百多万头牛羊,国家收入一下子就多了起来。等平定了中山后,他又把十多万户官吏、百姓、各种工匠和能人巧匠迁到京城,每户都发放耕牛,按人口分配土地。到了天兴年间,太祖皇帝又规划了京城的范围,东到代郡,西到善无,南到阴馆,北到参合,这都是京畿地区的田地;京畿以外的地方,则设立了八个部门的官员来管理,鼓励大家耕种,考核粮食产量,评比先进。太祖皇帝自己还亲自下地耕种,给百姓做榜样。从那以后,年年丰收,一亩地能收八十多斛粮食。虽然当时战争不断,即使年年丰收,粮食还是不够长期供应的。
唐太宗永兴年间,连年水旱灾害,皇帝下令挑选宫中不当值的宫女和那些不从事精细手艺的宫女,把她们赏赐给孤寡贫民。神瑞二年,又遭遇歉收,京城附近,路上都能看到饿死的人。皇帝因为饥荒严重,打算迁都到邺城,后来听从博士崔浩的建议才作罢。于是,皇帝又挑选特别贫困的人,让他们到山东去讨生活。皇帝还下令官员们劝导老百姓认真务农,说:“古人说过,人生在勤,只要勤劳就不会匮乏。那些不养牲畜的人,祭祀的时候就没有祭品;不耕种的人,祭祀的时候就没有盛放祭品的器皿;不种树的人,死后就没有棺材;不养蚕的人,就没有衣服穿;不纺织的人,死了就没有丧服。要教导大家从事农业生产,种植各种谷物;要教导大家种植果树花草,培育各种植物;要教导大家从事狩猎采集,利用山林资源;要教导大家从事畜牧业,繁殖鸟兽;要教导大家从事各种手工业,制造各种器物;要教导大家从事商业活动,使货物流通;要教导妇女们从事纺织,管理家务;要教导臣妾们勤劳工作。”从那以后,老百姓都努力勤劳,所以年年丰收,牲畜也越来越多。
泰常六年,皇帝下令,百姓家里的羊如果超过一百只,就要上缴一匹战马。
唐世祖即位后,开拓疆土,因为各地百姓的习俗不同,所以他采取因地制宜的政策,不改变他们的风俗习惯,统一管理却不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接受各地的贡品充实国库,收取各地货物充实仓库,还在每年定期收取猎获的鸟兽,供应皇室膳食。
以前,法律法规比较宽松,很多人逃税躲债。天兴年间,皇帝下令搜查那些漏税逃户,让他们缴纳丝线和棉花。后来,很多逃户偷偷从事养蚕、种谷等营生,规模很大。于是,天下各地都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逃户营地,不受地方官府管理,赋税征收不全,户籍混乱不堪。直到始光三年,皇帝下令全部取消这些逃户营地,把他们都交给各郡县管理。
公元神二年,皇帝亲自率领军队,在广阔的漠北地区征战。他命令各位将军穷追猛打浣蠕部落,打仗范围东到瀚海,西到张掖,北过燕然山,彻底打败了他们,缴获了大量的牲畜、战利品,数量多到数不清。之后,又派成周公万度率军西征焉耆,焉耆王鸠尸卑那只身逃到龟兹,焉耆全国老百姓都带着钱财和货物投降,一下子就投降了。咱们还得到了好多珍奇异宝,数都数不过来,驼马牲畜更是多得不得了。万度接着又打进了龟兹,又弄来了数不清的奇珍异宝。那时候,边疆地区还有没攻克的,皇帝多次亲自带兵打仗,但是把政事都交给恭宗皇帝处理。
到了真君年间,恭宗皇帝下令推广重视农业生产的政策,具体记载在《帝纪》里。从那以后好几年,国家军队和百姓的生活都得到了保障,不缺吃穿用度了。
高宗皇帝在位的时候,地方官吏当中,有不少人贪图钱财。到了太安年间,皇帝派了二十多个使者到全国各地去巡视,了解民情,看看老百姓有什么疾苦。皇帝命令使者调查各州郡耕种的田地多少、老百姓的吃穿住行情况、各个乡里的情况、盗贼抢劫的情况、贫富差距等等,然后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罚。从那以后,地方官吏改掉了以前的坏毛病,老百姓也能安居乐业了。
自从太祖皇帝统一中原,世祖皇帝平定了北方少数民族的叛乱,咱们国家获得了大量的珍宝,国库里堆满了宝贝。和平二年秋天,皇帝下令尚方宝剑局制作十二个黄金大盘子,直径两尺二寸,盘子上面用白银镂刻花纹,再镶嵌上玫瑰宝石,上面刻着铭文:“九州进贡,各方来宾,特制此器,盛放珍宝。用紫金打造,白银镂刻,大小适中,光彩夺目。纹理精美,巧夺天工,皇上御用,福寿绵长。” 那年冬天,皇帝下令拿出内库二十万匹绫罗绸缎,让朝廷官员们分组进行射箭比赛。四年春天,皇帝下令,给京城里七十岁以上的老人,提供太官的伙食,让他们安享晚年。
皇帝登基后,自己过着简朴的生活,带头给大臣们做榜样,一心想着怎么才能救济老百姓。到了天安、皇兴年间,好几年大旱,布匹的价格贵得吓人,一匹布要一千个钱!听说刘彧在淮北的青州、冀州、徐州、兖州、司州五州造反,请求投降,皇帝就派兵去支援。结果到了地方一看,青州和冀州心里根本没打算投降,反而还跟朝廷对着干,军队就把他们围了起来,打了好多好几年才攻下来。山东的老百姓为了打仗和运输物资,都非常辛苦,皇帝心里很过意不去。所以他就根据老百姓的贫富情况,制定了租税的三等九品制度。一千公里以内交粮食,一千公里以外交大米;富裕人家要到京城去交税,中等人家到其他州府的仓库交税,最穷的人家就在自己所在的州府交税。
之前,在太安年间,高宗皇帝觉得除了常规的赋税之外,还有十五种杂税,实在是太麻烦了,想把它们都取消掉。结果尚书毛法仁说:“这些税收可是国家军队和政府运作的经费啊,现在一下子全部取消了,我觉得不行。”皇帝说:“如果土地资源无限,老百姓的力气用不完,大家都有剩余,那国家还缺什么?”于是就免除了这些杂税。没过多久,这些杂税又恢复了,直到现在才彻底取消。这样一来,赋税减轻了,老百姓的日子就好过了。
以前规定,老百姓自己织的布,宽度都是二尺二寸,长四十尺算一匹,六十尺算一端,大家随便用。后来慢慢地就乱套了,根本不按尺寸来了。高祖皇帝延兴三年秋天七月,重新制定了严格的制度,规定必须按照以前的尺寸来,违反规定的要根据情况处罚,官吏不检查监督的也要承担责任。
公元708年,朝廷开始按照官职品级的高低,发放不同的俸禄,这在以前是没有的。以前啊,全国老百姓的赋税都一样,每户要交两匹布、两斤棉花、一斤丝和二十石粮食;还要额外上交一匹二丈的布,放到州府的仓库里,用来应付额外的开支。到了这一年,每户的赋税增加了,要多交三匹布和二石九斗粮食,作为官员的俸禄。后来,额外上交的布也增加到两匹,各地交的税不一样,主要看当地盛产什么。像司州、冀州、雍州、华州、定州、相州、秦州、洛州、豫州、怀州、兖州、陕州、徐州、青州、齐州、济州、南豫州、东兖州、东徐州这十九个州,主要交绵绢和丝;幽州、平州、并州、肆州、岐州、泾州、荆州、凉州、梁州、汾州、秦州、安州、营州、豳州、夏州、光州、郢州、东秦州,还有司州的万年、雁门、上谷、灵丘、广宁、平凉郡,怀州的邵郡、上郡的长平、白水县,青州北海郡的胶东县、平昌郡的东武平昌县、高密郡的昌安高密夷安黔陬县,泰州河东的蒲坂、汾阴县,东徐州东莞郡的莒、诸、东莞县,雍州冯翊郡的莲芍县、咸阳郡的宁夷县、北地郡的三原云阳铜官宜君县,华州华山郡的夏阳县,徐州北济郡的离狐丰县、东海郡的赣榆襄贲县,这些地方就主要交麻布了。
公元709年,朝廷下令全国平均分配土地: 凡是十五岁以上的男子,每人分得四十亩田地,女子二十亩,奴婢和自由民一样。一头耕牛可以分得三十亩地,最多不超过四头牛。新分得的土地面积是原来的两倍,已经分过三次地的,再翻一倍,这样保证大家有足够的土地耕种,也能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每年到交税的时候,大家都会分到土地;年纪大了或者死了,土地就要归还。奴婢和耕牛也是一样,有就分,没有就不分。桑田不在归还土地的范围内,但是可以参与土地翻倍分配。即使分到的桑田很多,人死了也要归还,不能算作普通田地的数量。如果桑田不够,可以用普通田地来补足。
一开始分田地,一个成年男子分二十亩,要种好余下的地,还要种五十棵桑树,五棵枣树,三棵榆树。如果不是桑树地,就分一亩地,按规定种榆树和枣树。奴仆的田地按良民的比例分配。三年内必须种完,种不完就收回没种完的地。在桑树和榆树地里,种其他果树和多种桑树榆树都不禁止。
需要归还田地的,不能种桑树、榆树、枣树和果树,种了就按违反命令处理,地收回再分配。所有桑田都是世业,人死了也不用还,一直传下去。地多的不收不还,地少的按规定补种。地多的可以卖多余的,地少的可以买不足的。但是不能卖自己的份额,也不能买超过自己应得的。
麻布田地,成年男子分十亩,妇女分五亩,奴婢按良民的比例分配。都按归还和受领的规定执行。家里有老弱病残没分到田地的,十一岁以上和残疾人都分半份成年男子的田地,七十岁以上的不收回已分得的田地,守节的寡妇即使免除赋税也分给妇女的田地。
百姓归还和领取田地,都在正月进行。如果刚分到田地就死了,或者买卖奴婢牲畜的,都要等到第二年正月才能归还和领取。
地广人稀的地方,根据能力,官府借地给百姓耕种。有在当地居住的役使人员,按规定授田。地少的地方,有新丁来领田地,不愿意搬迁的,就以他家的桑田作为正田份额,如果还不足,就不再补发双倍田地,再不足的话,家里其他人就少分一些。没有桑树的地方也按这个规定执行。愿意搬迁的,可以去开垦荒地,不限制州郡,只是不允许逃避劳役,图安逸。地多的地方,不能无故搬迁。
百姓新盖房子,三口人分一亩地盖房子,奴婢五口人分一亩地。十五岁以上的男女,根据田地份额,每人要种五分之一亩的菜。
一个人的田地份额,正份按正份算,双倍份按双倍份算,不能隔着田地分配。新丁领田地,一般就近分配。如果同时领地,先穷后富。双倍田地,也按这个规定执行。
远流放、没有子孙、户口绝的,房屋、桑树榆树都成为公田,用来分配。分配的顺序,先给他们的亲属;没分配之前,也借给他们的亲属。
那些当官的,每个人都分到一些公田耕种,刺史分十五顷,太守分十顷,治中和别驾各分八顷,县令、郡丞各分六顷。这些田地是轮流使用的,谁要是敢卖掉,就按律法处罚。
魏朝初期没有设立里正、乡长、党正这“三长”,所以老百姓都依附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依附他们的人不用服徭役,但是那些豪强地主却加倍向他们收取赋税,比政府规定的赋税还要多。过了十年,给事中李冲上奏说:“应该效法古代的做法,五户人家设立一个邻长,五个邻里设立一个里长,五个里设立一个党正。这些长官要从乡里强壮可靠的人中选拔。邻长可以免除一个人的徭役,里长可以免除两个人的徭役,党正可以免除三个人的徭役。免除徭役的人要服兵役,其余和普通老百姓一样。如果三年内没有过错,就可以提升他们的官职,提升一级。老百姓的赋税,每户人家要交一匹布和两石粮食。十五岁以上未婚的男子,四人合起来要交纳一户人家的赋税;奴隶负责耕种,婢女负责纺织,八个奴婢相当于四个未婚男子;二十头耕牛相当于八个奴婢。在盛产麻布的地区,每户人家要交一匹布,其他以此类推。总的来说,十匹布是公家的赋税,两匹布是额外的费用,三匹布是百官的俸禄,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杂税。八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免除一个儿子的徭役。孤寡、残疾、年老体弱、疾病缠身、贫穷到无法自救的人,由三长轮流赡养。”
奏章递交上去后,各位官员一起讨论,大部分人都觉得好。高祖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于是派使者去执行。然后就下诏书说:“设立土贡制度,是为了流通物资,解决供需矛盾;规定井田赋税,是为了平均劳逸。物资流通了,百姓就不会缺钱;劳逸平均了,百姓就会乐于从事自己的职业。这自古以来都是常理啊。再说,邻里乡党制度,也是由来已久。想要让教化容易普及,家家户户都能感受到,就要从小事做起,从近处做起,逐步推向远处,就像身体指挥手一样,像树干统领树枝一样,然后才能做到公平合理,减少纠纷。所以,三典的内容虽然会根据时代变化而有所调整,但其根本精神是一致的;而贰监的执行,也会随着时代变化而有所增减。比如,郑侨恢复了丘赋的办法,邹人提出了盍彻的建议。虽然轻重不同,但在当时都适用。从古至今,各州的户口登记,籍贯都不真实,隐瞒漏报的情况很多,损害了公家利益,肥了私人腰包。有钱有势的人兼并了大量的土地和财富,穷人连温饱都成问题。赋税一律平等,没有轻重之分;徭役也一样,没有多少人的区别。虽然设立了九品等级制度,但富庶的地方并没有因此而融洽;虽然制定了均输的标准,但养蚕织布的地区也没有什么不同。导致教化没有树立起来,民风败坏。朕每次想到这些,心里都非常痛心。现在改革旧制,实行新的里党制度,地方长官们应该向百姓解释清楚,让他们明白简化流程的重要性。” 一开始,老百姓大多觉得不如沿用老办法,那些有钱有势、兼并土地的人更是强烈反对。但是,等新制度实行之后,算下来比以前节省了十多倍的开支。于是,全国上下都安定了。
“夫任土错贡,所以通有无;井乘定赋,所以均劳逸。有无通则民财不匮,劳逸均则人乐其业。此自古之常道也。又邻里乡党之制,所由来久。欲使风教易周,家至日见,以大督小,从近及远,如身之使手,干之总条,然后口算平均,义兴讼息。是以三典所同,随世洿隆;贰监之行,从时损益。故郑侨复丘赋之术,邹人献盍彻之规。虽轻重不同,而当时俱适。”
十一年前,闹大旱,京城百姓都饿肚子了。再加上牛瘟,公家私人都缺东西,连拉车耕地的牛都少了,只好用马、驴和骆驼来代替。皇上就下令允许老百姓去丰收的地方讨生活。那些出门的人,十五六岁的都有,路上政府会发放粮食,到了地方,当地官府也会照顾他们。皇上还派人经常去检查情况。那些没走的,官府就让他们登记,开仓放粮救济他们。那些实在没办法自己活下去的,就都集中起来,在路边熬粥给他们吃,救济他们的困境。但是,负责救济的人不尽职,郊区有很多饿死的人。 因为之前太平日子太久了,国库里东西堆满了,皇上就下令把宫里所有的衣服、珠宝、各种器皿、马匹车辆、弓箭刀枪,差不多八成的东西,都拿出来,大部分分发给各个部门,从商人、小吏,到边防士兵,京城里孤寡老人、穷人和残疾人都分到了。
十二年前,皇上让大臣们想办法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有人建议说:“咱们可以把州县每年上交的税收拿出九分之二,再加上京城每年剩下的钱,都设立专门的机构,丰收年就多买粮食存到仓库里,要是哪年收成不好,就从仓库里拿出粮食低价卖给老百姓。这样,老百姓就会努力种地,攒钱买粮食。政府呢,丰收年就多存粮,灾年就及时发放。再另外设立一个农业部门,从每个州县抽取十分之一的户口,让他们专门种地。根据水陆情况,规划好耕地面积,用没收的赃物买牛,分给这些农民,让他们好好干活。一个人一年要交六十斛粮食,把正税和各种杂役都算进去。实行这两件事,几年内粮食就会多起来,老百姓也就不会饿肚子了。”皇上觉得这个主意好,马上就执行了。从那以后,国家和老百姓都富裕了,即使偶尔有水旱灾害,也不至于造成大灾难了。
世祖皇帝打败了统万,平定了秦陇地区,因为河西地区水草丰美,就拿那里当牧场。牲畜繁殖很快,马匹达到了两百多万匹,骆驼差不多有一半那么多,牛羊更是数不清。高祖皇帝继位后,又把河阳地区也设为牧场,常年养着十万匹战马,以备京城军队的需要。每年都把河西的牲畜迁徙到并州放牧,逐渐往南移,想让它们适应当地的水土,避免死伤,结果河西的牧场越来越兴旺了。可是,正光年间以后,天下大乱,这些牲畜都被盗贼抢掠一空了。
话说北魏世宗延昌三年春天,有人向朝廷报告说长安骊山发现了银矿,两块石头能炼出七两银子。到了那年秋天,恒州那边又上报说,白登山也发现了银矿,八块石头也能炼出七两银子,还能炼出三百多斤锡,颜色洁白,比上等锡还要好。皇帝下令在两地都设立冶炼银子的机构,经常让人去开采冶炼。
再说汉中地区以前就有一千多户人家专门淘金,每年年底都要上缴朝廷。后来,临淮王彧当了梁州刺史,就奏请朝廷取消了这项制度。那些淘金的人改行铸造农具和兵器,产量不少,不过因为相州牵口冶炼技术好,所以经常炼制成刀剑,送到军械库里去。自从魏朝国力强盛以后,西域和东夷都进贡珍宝,这些东西都堆满了王府库房。朝廷还在南方设立了互市,用来引进南方货物,各种羽毛、兽齿、皮革之类的南方特产,远在天边也都能运到。到了神龟、正光年间,国库里的东西堆积如山,满满当当的。灵太后曾经下令让朝廷大臣以下的人,都亲自扛着东西去搬运,还多次赏赐宫中侍卫,花费巨大,却一点都没减轻百姓的负担。
自从徐州和扬州归附北魏之后,朝廷一直都在江淮地区进行军事部署,把粮食和物资从中原地区运往边疆,老百姓累得够呛,天天在路上跑。于是朝廷下令让驻守边疆的士兵自己开垦荒地种田,又把内地的兵工厂的物资拿出来,跟老百姓以物易物,买粮食,储备起来以备不时之需。相关部门又建议在水运要道上,随时设立仓库,于是就在小平、右门、白马津、漳涯、黑水、济州、陈郡、大梁这八个地方,分别设立了仓库和驿站,这样一来,每当朝廷需要物资的时候,就能及时调运,节省了不少开支。
薛钦向三门都将汇报说:“京西的华州、汾州,以及恒农、河北、河东、正平、平阳五个郡,每年上交的绢和麻,都折算成公物,雇用车牛运送到京城。路途险峻,百姓受苦,既浪费公家钱财,又损害百姓利益。粗略计算一下,华州一辆车,官府支付绢八匹三丈九尺,百姓额外还要支付布六十匹;河东一辆车,官府支付绢五匹二丈,百姓额外还要支付布五十匹。其他州郡,虽然具体数量还没统计清楚,但推测远近州郡的情况,应该不会少于这个数。现在,我们建议每辆车只收取三匹绢作为雇车费用,用来购买材料建造船只,不用再砍伐树木了。一艘船需要十三辆车,每车三匹绢,一共需要三十九匹绢,剩下的绢和布足够支付工匠的工钱以及船上其他杂费和伙食了。这样算下来,一艘船能剩下七十八匹绢,七百八十匹布。”
接下来,薛钦继续说道:“另外,租用一辆车,官府规定的运载量是四十斛,百姓的雇价,路远的要五斗布换一匹绢,路近的要一石布换一匹绢。按照百姓的实际花费来算,一辆车路远的要八十匹布,路近的要四十匹布。建造一艘船需要七百石的运输量,按照这个雇价计算,需要一千四百匹布。现在我们只收取三百匹布,就足够建造一艘船,以及船上的修缮和杂事了,这样一艘船还能剩下超过一千一百匹布。而且,建造船只的地方,都需要锯木工和削船的人,我们可以直接安排当地州郡的兵丁去做,不用另外招募。汾州有租调的地方,离汾州不过百里,华州离河州也不到六十里,我们可以按照原来的路程和价格,用车把船只运送到指定地点。船只运输的终点是雷陂。从雷陂到仓库的陆路运输,一辆车只收取一匹绢的雇佣费,布五匹,这样对公家和百姓都有利。”
朱元旭,当时负责财政的官员,他算了一笔账,说:“为国家效力,造福百姓是根本;治理国家,富国强民是首要。大禹疏通河道,使天下得到灌溉,汉朝开凿运河,汇聚百川之水,这些功绩都载入史册,流芳百世。现在薛钦的建议,虽然还没实际验证,但方向很好。他提议用船代替车,这是个好办法。但是如果用军队造船,就会影响到国防,所以不能完全照搬。应该用拨给雇车的钱,买材料造船,仓库里需要的东西也用这笔钱来解决。七月初开始,十月初,命令各州郡把租税送到码头,再装船。十辆车的份额,留下四个车夫看守。粮食布匹装船后,直接运到京城,由将领监督,如有损失,要双倍赔偿。河道上的损失,由运输部门负责。运到京城后,直接上交,不能混杂在一起,违反规定要处罚。一定要仔细核算,认真收取,其他都按原计划进行。黄河的险滩,号称天险,水流湍急,千里奔腾,治理起来不容易。但既然已经提出了方便的办法,不能轻易否定。如果薛钦的办法有效,就按规定给予奖励,如果无效,就赔偿损失。现在刚开始,不能轻易减少开支,先按他的方案实施。一年后,看看是赚了还是赔了,每年派御史去检查,如果有偏差,再做调整。”
崔休,另一个官员,也发表了意见,他说:“用木头造船,是古代就有的办法;开凿渠道运输,从古代就一直有益。汉朝的漕运,留侯都称赞;蜀汉的木船,郦生也认为是好办法。张纯在东都的贡献,陈勰在晋朝的功劳,都说明了水运的好处,这好处由来已久啊!薛钦的建议很合理,朱元旭的方案也考虑周全。但是水运的范围,远近都会用到,只要对国家和百姓有利,就不应该只局限于之前的方案。古人为了方便关中的漕运,开通了褒斜道;为了增加京洛的财富,开通了通往交广的道路。何况漳河、洹河、夷路、黄河、济河都是平坦的水道,为什么不统一标准,共享这些好处呢?鸿沟连接宋国和卫国,史书上有记载;讨伐匈奴时开通了幽州和冀州的道路,也有史可查。舟车运输的效率差别很大,水路和陆路的难易程度,人力消耗也不同。我以前在东州任职,亲身经历过,这其中的损益不能相提并论。建议所有通水运的地方,都应该采用这种方法。即使是五百里、三百里,水陆运输相比,算算账,还是水运划算。薛钦建议的州郡,可以按照他的方案建造。东路各州都应该先开通水运,今年的租税,都用船运。如果船不够,就租用,比雇车划算。那些还没开通水运的地方,应该派人去检查,在农闲时节修整,保证水路畅通,避免堵塞。这样,征调的人就少了,好处就多了,虽然一时辛苦,但长久来看,就能安逸无忧了。”
尚书崔休、高阳王雍、尚书仆射李崇等人也上奏说:“水运的好处,古今都一样,但是舟车运输的损耗却大不一样。薛钦的建议只限于关西地区,如果全国都实行,对国家和百姓都有极大的好处。我们仔细研究了这个方案,和之前的方案一样,这样征调的人就会减少,劳力也能得到缓解。如果采纳这个建议,就必须疏通河道,要进行修建。有些地方需要重新开凿,有些地方古迹还在,可以利用旧的设施,这样工程量就小多了。今年冬天农闲的时候,就应该把这些事情都完成,等到春天水涨的时候,漕运就不会堵塞了。”皇帝批准了他们的建议,但并没有完全执行。
正光年间以后,全国各地战乱不断,再加上水旱灾害,国库空虚,财政入不敷出。政府就提前收取了全国六年份的租税。老百姓怨声载道,日子实在难过。官员们建议停止百官的酒供给,算下来一年能省下五万三千五十四斛九升米,六千九百六十斛谷子,还有三十万五百九十九斤面。不过,一年四季的祭祀活动和对外国使臣的接待,还是照常进行的。后来,盗贼越来越多,军队出征,接连战败,损失的武器装备和粮草数不胜数,关西地区损失尤其惨重,国库更加空空如也。官员们又建议内外百官和外国使臣的伙食,肉类全部减半,算下来一年能省下百五十九万九千八百五十六斤肉,五万三千九百三十二石米。
孝昌二年冬天,京城土地的租税,每亩收五升;租用官田的,每亩收一斗。还对市场征税,每人收一文钱,店铺也分五等,税收标准不一样。
庄帝刚开始执政的时候,国家刚刚经历战乱,国库空空如也。于是就颁布了捐献粮食的制度。捐献八千石粮食的,封为散侯;六千石的,封为散伯;四千石的,封为散子;三千石的,封为散男。 工匠捐献七百石粮食,可以升一级,并授予实际官职。平民捐献五百石粮食,可以按照等级授予官职,捐献一千石,可以升一级;没有品级的,捐献五百石,可以授予正九品官职,捐献一千石,可以升一级。 和尚如果捐献四千石粮食到京城粮仓,可以授予本州统领的职位,如果没有本州的职位,就授予大州都统;如果不送到京城粮仓,送到其他州郡粮仓,捐献三千石,可以授予畿郡都统,具体职位根据州的规定;如果捐献五百石到京城粮仓,可以授予本郡维那的职位,如果没有本郡的职位,就授予其他郡;捐献七百石到其他州郡粮仓,或者捐献三百石到京城粮仓,可以授予县维那的职位。
孝静帝在位初期,为了安置迁徙的人民,当时大家刚刚开始重建家园,根本没啥家底儿,皇上就下令拨款,拿出130万石粮食救济他们。
三年夏天,他又再次救济迁徙的人民,每人发放够吃40天的粮食。可偏偏那年秋天,并州、肆州、汾州、建州、晋州、泰州、陕州、东雍州、南汾州这九个州都遭遇了霜旱,老百姓饿肚子,到处流离失所。
到了第四年春天,皇上又下令各地打开粮仓赈灾救济,但还是死了很多人。那时候各州上交的绢帛数量不符合以前的标准,齐献武王觉得这样害了老百姓,所以在兴和三年冬天,他请求朝廷统一全国的绢帛标准,规定都用四十尺为标准长度。全国人民都因此受益了。
河东郡有个盐池,以前政府设有官吏收税,后来取消了。结果有钱有势的人就独占了盐池,穷人一点好处都捞不着。到了北魏延兴年间,政府又设立了管理盐池的官员,根据盐的价格来收税,这样国家和老百姓都能得到好处。
世宗皇帝即位后,实行宽松简便的政策,又一次取消了盐池的管制,让老百姓共同享用。国家需要的盐,另有规定数量,足够用就行了。 可是后来,有钱有势的人又开始霸占盐池,住在盐池附近的人也变得小气吝啬,不肯轻易卖盐。强势的欺负弱势的,这事儿传遍了各地。
神龟年间,太师高阳王雍、太傅清河王怿等人上奏说:“盐池是上天赐予的资源,用来养育百姓。以前朝廷限制盐的买卖,也不是为了跟老百姓争那点小利。问题是,盐池的盐,取用没有章法,要么有钱有势的人霸占着,要么附近的人藏着掖着,穷人老远跑来,根本买不到。所以,应该设立管理官员,来管理盐池的买卖,让强势和弱势的人都能得到盐,做到公平合理。再说,收取十分之一的盐税,从古至今都是这样,好处多得很。这样一来,远近都能买到盐,国家和老百姓都能受益,盐的储备也会越来越多。
可是鼓吹主簿王后兴等人说,除了要供应百官两万斛食盐外,每年还要征收一千匹马、五百头牛。照这样算下去,这盐税简直没法估算。后来,中尉甄琛请求取消盐池的管制,皇帝下令讨论此事。尚书大人上奏说,甄琛的建议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实际操作起来却不行,建议还是按照以前的规定来管理盐池。皇帝采纳了甄琛的意见。结果,绕池的百姓尉保光等人就私自霸占盐池,比官府收的税还多,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有钱的和没钱的都得听他们的。如果不管,他们犯的罪该处死。仔细想想,这严重违反了法律。我们商量后认为,还是按照以前朝廷的规定,管制盐池比较好。这样可以防止奸邪,制止暴行,也符合之前的旨意,所以应该重新设立管理盐池的官员。
于是,政府又重新设立了管理盐池的官员进行监管。此后,盐池的管理制度不断变化,直到永熙年间。
自从搬到邺城之后,我们在沧州、瀛州、幽州、青州这四个地方的海边开始晒盐。沧州设了1484个盐灶,瀛州设了452个,幽州设了180个,青州设了546个,邯郸还设了4个,一年下来一共收了209724斛4升的盐。国家军队所需,都能得到充分的供应了。
魏朝初期到太和年间,钱币流通很不方便,高祖皇帝才下令全国使用钱币。到了十九年,铸币的设备才算基本齐全,铸造的钱币叫“太和五铢”,命令京城和各州郡都通行这种钱币。朝廷内外百官的俸禄都按照绢布折算成钱币发放,一匹绢布折算成200文钱。朝廷还派人专门负责铸币的炉子和冶炼设备,老百姓要是想自己铸钱,也可以,但铜必须精炼,不能掺杂其他东西。世宗皇帝永平三年冬天,又铸造了五铢钱。到了肃宗皇帝初期,京城和各州郡有的铸钱有的不铸,有的甚至只用旧钱,不用新铸的钱,导致商业贸易不通畅,买卖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熙平年间,任城王澄,也就是当时的尚书令,给皇帝上奏说:我听说《洪范》里讲的八项政事,其中两项跟钱财有关。《易经》也说:“天地最大的德行是生育万物,圣人最大的宝藏是地位,保持地位靠仁爱,聚集百姓靠财富。”钱财啊,是帝王聚集百姓、巩固地位、养育人民、顺应天意、治理国家、安定民生的根本。夏朝、商朝的时候,全国各地进贡黄金,用来铸造五种等级的货币。周朝沿袭了这个做法。周太公制定了九府的制度,这才开始流通铸币,确定了钱币的重量标准。齐桓公沿用这种制度,因此称霸诸侯。到了秦始皇、汉文帝时期,钱币有了轻重之分。吴王濞和邓通铸造的钱币,利润遍布天下,尤其河南地区特别多。到了汉武帝时期,又重新铸造了五铢钱,但铸造过程中毁坏和改动很多,所以钱币大小不一。
我仔细研究了太和钱,这是高祖皇帝用心设计制造的,后来和五铢钱一起流通,这是一种不可更改的制度。但是我听说,君子办事讲究礼仪,不会轻易改变风俗习惯,要根据实际情况,顺应民情,才能有效利用。‘太和五铢’虽然在京城好用,但在徐州、扬州却不好用。各地土特产不同,交易方式也不一样,在荆州、郢州好用的钱,在兖州、豫州就不方便。这导致穷苦百姓生活更加艰难,还引发了很多官司。永平三年,朝廷下令全国统一使用标准钱币,当时圣旨说:“那些不流通的钱币,虽然有禁令,但如果当地先用上了,可以暂时允许,到年底一律停止使用。”延昌二年,徐州百姓生活节俭,刺史请求继续使用当地钱币,朝廷批准了。仔细查阅法令,那些不准流通的钱币,指的是像鸡眼钱、凿孔钱之类的,并没有其他禁令。可是现在河南各州流通的钱币,几乎都不符合规定。过去虽然有禁令,但我实在不明白。
河北各州县,既没有新铸造的五铢钱,即使有旧的五铢钱,也被禁止使用,只能用单丝的绢布,布匹又窄又短,达不到标准尺寸,还要把布匹裁成尺来卖,以满足百姓需求。到头来,百姓只是增加了织布的辛苦,还是免不了挨饿受冻,这都是因为限制钱币流通,导致布匹滞销造成的。这根本不是救济灾民,而是让百姓更加痛苦。自古以来,钱币种类繁多,历代都在变化,没有固定的标准。钱币的意义在于流通,不能停滞。我认为,现在流通的太和钱、新铸的五铢钱,以及其他各地习惯使用的旧钱,虽然大小不同,都应该允许流通,价格高低,根据各地市场行情自然决定。这样,货物就能在全国流通,公私都不会受阻。至于那些不流通的钱币,以及伪造、毁坏钱币的行为,应该依法处罚。皇帝下令说:钱币流通已经很久了,现在东部地区战事不断,就先继续使用原来的钱币吧。
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我没有看到你需要我翻译的内容。请您提供文本,我会尽力将其逐句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按照您的要求分段。
澄奏折说:“我担任要职,一直想尽力让货物流通顺畅,钱币制度统一。我仔细研究了《周礼》,发现外府负责管理全国布匹的进出。布匹就像水一样,储存叫‘泉’,流通叫‘布’。钱币的出现最初只有一种,如果现在能做到全国钱币统一,流通无阻碍就好了。可是从周景王到新朝灭亡,钱币不断改铸,种类繁多,导致各地贸易不便,国家之间也难以互通有无。我之前上奏请求全国统一使用标准钱币,但皇上说:‘钱币已经流通很久了,为什么还要改?’我仔细考虑后认为,‘太和五铢’是魏朝的流通货币,是经久不变的标准,最好只在京城使用,不用推广到全国。但是现在边境战事不断,全国尚未统一,东南地区还是沿用旧制比较方便。至于京西、京北一些州县还没使用钱币的地方,推行钱币也没什么困难,但如果强行推行,就违背了以往的惯例。为什么呢?因为布匹不能随意裁剪,粮食运输也很困难,而钱币则方便携带,不用量具,也不用称重,对社会经济大有好处。所以我请求在全国各地州县推行太和五铢钱和新铸五铢钱,以及其他内外完好无损的旧钱,大小不限,都可以流通使用。但要依法禁止劣质钱币。河南州县已经使用钱币的地方,就继续沿用,不用强制改变。只有太和五铢钱可以公家新铸,其他杂七杂八的钱币,一律使用旧钱,禁止铸造新的。各地钱币可以在京城通用,那些允许继续沿用旧钱的地方,可以和太和钱以及新铸五铢钱同时流通。如果私自铸造钱币,要依法严惩。既然想要统一物品价格,使市场繁荣,如果不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就无法维护市场秩序。圣旨一下达,如果还不遵从,刺史和地方长官要依法处罚。”皇上同意了他的奏请。但是河北一些州县,以前钱币流通很少,仍然用其他物品进行交易,钱币几乎没有进入市场。
河北地区的情况跟其他地方不太一样,他们以前很少用钱,买卖东西还是习惯以物易物,钱币在市场上几乎见不到。
公元前几年,有个叫崔亮的尚书上奏说:“恒农郡铜青谷有铜矿,一斗矿石能炼出五两四铢铜;苇池谷的矿,一斗能炼出五两铜;鸾帐山的矿,一斗能炼出四两铜;河内郡王屋山的矿,一斗能炼出八两铜;南青州苑烛山、齐州商山以前都是铸钱的地方,旧址还在。现在正要大规模铸钱,用铜的地方很多,这些矿有利用价值,应该开采用来铸钱。”皇帝批准了。 结果后来流通的钱,老百姓私底下铸造的很多,越做越小越薄,钱越来越不值钱了。
建义年间,政府加重了对私铸钱币的惩罚,还设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到了永安二年秋天,政府下令重新铸钱,钱币上写着“永安五铢”,政府自己建了铸币厂,从九月一直铸到第二年正月才停。政府想让钱值钱,就拿出库存的丝绸,派人到市场上去卖,规定一匹丝绸只能换二百文钱,但私下交易,一匹丝绸能换三百文钱。 因为有利可图,私铸钱币的人就更多了,各种假钱层出不穷,轻重大小都不一样,各地用的钱都不一样。
迁都邺城以后,钱币更加轻薄滥造。武定年间,齐文襄王上奏,建议解决这个问题。于是皇帝下令派人到各地去收缴铜和钱币,全部重新铸造,钱币上的字还是原来的“永安五铢”。但是那些投机取巧的人,为了赚钱,还是违反规定,没过多久,钱币又变得又小又薄了。过了六年,文襄王说,既然钱币上写着“五铢”,就应该真的重五铢,只有重五铢的钱才能在市场上流通。一百文钱应该重一斤四两二十铢,其他的钱都以此为标准。京城的两个市场,全国各州县的市场,都要在市场门口放两杆称,老百姓用的称,都要按照市场上的称来校准轻重。私铸钱币,不再禁止,但是必须是重五铢的才能使用。如果拿来市场上卖的钱,重量不到五铢,或者虽然重五铢,但是掺杂了铅锡,就不能使用。如果有人用轻薄的假钱到市场上去交易,被人举报抓到,钱就全部归举报人所有。如果马上禁止轻薄的钱币,恐怕老百姓会缺钱用。规定京畿地区五十天内,其他州县一百天内完成整顿。官员们一起商议,都说现在粮食价格比较贵,请求延缓执行。皇帝同意了,就暂时停止了这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