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躬,字仲孙,是河南禹州人,家里世代都是官宦人家。他父亲郭弘,特别喜欢学习杜甫的律诗。后来,太守寇恂看重郭弘的才能,让他当了决曹掾,负责审理案件。郭弘做了三十年的法官,执法公平公正,那些被他判过案的人,事后都没有怨言,郡里的人都把他比作东海的于公(指于公的清廉)。他九十五岁去世了。

郭躬从小就继承了他父亲的事业,经常给几百个学生讲课。后来他做了郡里的官吏,又被征召到中央政府工作。永平年间,奉车都尉窦固带兵去打匈奴,骑都尉秦彭作为副将。秦彭在另外一个驻扎点擅自斩杀了一个人,窦固上奏说秦彭擅自做主,请求处死他。汉明帝就召集公卿大臣来商议这件事该怎么判。因为郭躬精通法律,也被召来参与讨论。大家都赞同窦固的奏章,只有郭躬说:“按照法律,秦彭可以斩杀那个人。”皇帝问:“打仗的时候,副将都要听从主将的命令。秦彭没有主将的授权,怎么能擅自杀人呢?”郭躬回答说:“说副将要听从主将的命令,指的是在同一个部队里的情况。现在秦彭是单独带兵的将领,情况不一样。战场上瞬息万变,来不及请示主将。再说,汉朝的规定,只要拿着棨戟(一种仪仗),就相当于拥有了斧钺(古代的兵器)的权力,所以秦彭不应判罪。”皇帝采纳了郭躬的意见。

还有一件事,是两兄弟一起杀人,但责任没法确定归属。皇帝认为哥哥没有管好弟弟,所以决定加重哥哥的刑罚,减轻弟弟的刑罚。中常侍孙章宣读圣旨的时候,却弄错了,把两个人的刑罚都加重了。尚书奏章上也跟着改了,按照这个错误的旨意,孙章应该被腰斩。皇帝再次召见郭躬询问此事,郭躬说:“孙章应该罚款。”皇帝问:“孙章擅自改动圣旨杀人,怎么可以只罚款?”郭躬回答说:“法律规定,如果因为故意的或者失误的原因,孙章传达圣旨出错,属于失误,失误的处罚就应该轻一些。”皇帝说:“孙章和那个犯人同县,我怀疑他是有私心的。”郭躬说:“‘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不逆诈。’君王效法上天,刑罚不能因为私情而有所偏颇。”皇帝说:“好!”于是提升郭躬为廷尉正,后来因为触犯法律而被免职。

后三迁,元和三年,他被任命为廷尉。他家世代掌管法律,做事力求宽厚平和。当他主管司法审判的时候,处理案件判决刑罚,大多倾向于宽大处理。于是,他列举了41条可以从轻处罚的重罪条款上奏朝廷,这些建议都得到了采纳,并被写入法令。章和元年,朝廷大赦天下,在四月丙子以前被判死刑的囚犯都减一等处罚,免除杖刑,发配金城。但是,这个赦免令没有包括在逃的死刑犯。他上书皇帝说:“皇上减轻死刑,让犯人去戍守边疆,是为了重视人命。现在在逃的死刑犯大概有上万人,而且自大赦以来,抓获的逃犯也很多,但是诏令没有包括他们,他们都应该重新审理。恳请皇上恩泽普照,已经判处死刑以下的罪犯都得到了改过自新的机会,而被抓获的逃犯却没被恩泽覆盖。我认为,赦免令颁布前犯下死罪,但在赦免令颁布后被抓获的人,都可以免除杖刑,发配金城,这样可以保全性命,也有利于边疆。”皇上很认同他的意见,马上就下诏赦免了他们。他上奏的许多司法建议,都挽救了许多人的性命。永元六年,他去世了。他的二儿子也精通法律,做到南阳太守,政绩显著。他的儿子叫镇。

镇字桓钟,年轻时就致力于发展家业。他被征召进入太尉府工作,升迁两次,在延光年间做了尚书。后来,中黄门孙程诛杀了中常侍江京等人,拥立济阴王,镇率领羽林军杀死了卫尉阎景,立下了大功,这件事记载在《宦者传》里。他又升迁了两次,做了尚书令。太傅、三公大臣们上奏说,镇冒着生命危险,手持利剑与奸臣搏斗,消灭了奸党,使宗庙得以安定,他的功劳可以比得上刘章,应该给他加官进爵,以激励忠贞之士。于是,朝廷封镇为定颍侯,食邑二千户。他被任命为河南尹,又升任廷尉,后来免职。水建四年,他在家中去世。朝廷下诏赐给他墓地。

他的长子贺继承了爵位,但他把爵位让给了弟弟,自己逃跑了。过了好几年,朝廷派大鸿胪到各地追捕他,贺没办法,只好出来接受封爵。他多次升迁,再次做到廷尉。贺死后,顺帝追念镇的功劳,下诏追封镇为昭武侯,追封贺为成侯。

贺的弟弟祯,也因为精通法律而做到廷尉。

镇南将军弟子禧,年轻的时候就学习家里的职业,还喜欢儒家学问,很有名声,在汉延熹年间还当过廷尉。建宁二年,接替刘宠担任太尉。禧的儿子鸿,做到司隶校尉,被封为城安乡侯。

郭家从弘农郭氏开始,好几代人都从事法律工作,子孙后代中,做官做到司徒的有一个人,当过廷尉的有七个人,封侯的有三个人,做刺史、二千石、侍中、中郎将的二十多个,做侍御史、正议大夫、监察御史、平章事的人就更多了。

汉顺帝时期,廷尉河南人吴雄,因为精通法律,断案公平,他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官做起,最后做到司徒的高位。吴雄年轻的时候家里很穷,母亲去世后,他选择在别人不埋人的地方下葬。丧事处理得很快,也不管日子吉凶,巫师都说要灭族,但他根本不在乎。等到他的儿子吴和孙子吴恭,三代人都是廷尉,成为著名的法学家。

一开始,汉肃宗时期,司隶校尉下邳人赵兴也不避讳禁忌,每次到官署,就重新修缮房屋,改建房屋,所以触犯了妖禁,但是他家人的爵位和俸禄却越来越高,官做到颍川太守。他的儿子赵峻,当过太傅,以才能和器量著称。孙子赵安世,当过鲁相。祖孙三代都当过司隶校尉,当时人们称赞他们家族的兴盛。

汉桓帝时期,汝南有个叫陈伯敬的人,走路一定规矩地迈步,坐着一定端正膝盖,呵斥狗马,从来不说死字,眼睛看到的东西,不吃它的肉,走路听到凶兆,就停下车马住宿,如果遇到冲撞禁忌的事情,就在乡间的亭子里借宿。年纪大了,行动不便,也只是举孝廉而已。后来因为女婿犯了法,被太守邵夔愤怒之下杀害了。当时那些不忌讳法令的人,都以此事为证来谈论。

文章说:曾子说过:“上位者失去了道义,百姓离散已经很久了。如果能了解事情的真相,就应该同情怜悯,而不应该高兴。”不因为了解真相而高兴,就能做到宽恕,能做到宽恕,就能容纳正直和邪恶。贤人君子断案,一定是以此为准则吧?郭躬从佐史做起,大小案件都认真查办。追究他公平审判的原因,大概是因为他不以了解真相而高兴吧?如果能推己及人,抛开表面现象而探究事情的真相,法家的兴盛绵延后世,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陈宠,字昭公,是沛国萧县人。他曾祖父陈咸,在汉成帝和汉哀帝时期,因为精通律令而担任尚书。汉平帝时期,王莽专权,大肆更改汉朝的制度,陈咸心里非常不满。后来王莽借吕宽的事情,诛杀了那些不服从他的人,比如何武、鲍宣等等,陈咸就叹息说:“《易经》上说‘君子看到危险的苗头就应该有所行动,不必等到事情发展到最后’,我该退休了!”于是他就请求辞官回家。王莽篡位后,又召陈咸担任掌寇大夫,陈咸以生病为由拒绝赴任。当时,他的三个儿子陈参、陈丰、陈钦都在做官,他就让三个儿子都辞官,然后和儿子们一起回到家乡,闭门不出,还继续沿用汉朝的祭祀仪式。有人问他为什么这样做,陈咸说:“我的祖先怎么会知道王氏的祭祀仪式呢?”后来王莽又征召陈咸,陈咸就说自己病得很重。于是他就把家里收藏的律令文书都收起来,藏在了墙壁里。陈咸为人仁慈宽厚,经常告诫子孙说:“处理法律案件,应该偏向于轻判,即使有上百金的利益,也要谨慎,千万不要和别人争强好胜。”

建武初年,陈咸的孙子陈躬担任廷尉左监,很早就去世了。陈躬的儿子就是陈宠。陈宠聪明,精通家学,年轻时做过州郡的小官,后来被司徒鲍昱征召到府里做官。当时,三府的属官都热衷于结交权贵,把不处理政务当成一种高尚的行为。陈宠常常批评这种做法,他总是勤勤恳恳地处理政务,多次向鲍昱陈述当世利弊。鲍昱很欣赏他的才能,把他提升为辞曹,掌管天下诉讼案件。他所判决的案件,都能服众。当时司徒府的诉讼案件,拖延时间长的,甚至长达几十年,案情混乱复杂,轻重难分,一些不称职的官吏从中渔利。陈宠为鲍昱撰写了《辞讼比》七卷,对案件的处理条例,都按照案件的类别进行整理。鲍昱把这本书奏报给皇帝,后来各级官府都把它作为处理案件的法典。

陈宠升迁几次,到了肃宗(汉章帝)初年,担任尚书。当时沿袭永平年间的做法,官吏的政务处理比较严厉,尚书处理案件也往往偏向于重判。陈宠认为,皇帝刚刚即位,应该改变以前苛刻的旧俗。于是他就上书皇帝说:

我听说古代贤明的君王治理国家,从不滥用权力,也不滥用刑罚。如果非要在这两者之间选择,宁可权力稍微僭越一些,也不能滥用刑罚。所以尧帝制定典章制度,有“眚灾肆赦”的规定;周公制定戒律,有“勿误庶狱”的告诫;伯夷的典章制度中,也有“惟敬五刑,以成三德”的原则。从这些例子来看,圣贤的治国之道,都把刑罚放在首位。以前审理案件非常严厉,目的是震慑奸邪,奸邪平息之后,就应该用宽厚来补充。陛下即位以来,一直遵循这个道理,多次下诏告诫群臣,提倡宽厚仁慈的政治。但是有些官员执行的时候,并没有完全遵照您的旨意,刑罚的运用仍然很严酷。负责审理案件的人急于求成,追求严厉的刑罚;执法的人则忙于应付各种欺骗和违法行为,甚至有些人公器私用,滥用权力。治理国家就像演奏琴瑟一样,主弦绷得太紧,细弦就会断掉。所以子贡批评臧孙的严厉法令,而赞扬郑国的乔国的仁政。《诗经》里说:“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现在圣明的德政遍及天下,上至朝廷下至百姓都受益,应该继承先王的美德,清除烦琐苛刻的法令,减轻刑罚,以利于百姓;完善至高的德政,以顺应天意。

皇上认真听取了这些建议,在处理政务时更加注重宽厚。后来,皇上就下诏令有关部门,取消那些残酷的刑罚和苛刻的禁令,废除那些繁琐的诉讼程序,一共取消了五十多项,并正式颁布成法令。此后,社会风气变得平和,祥瑞之兆也频频出现。

以前汉朝处理案件,上报结果要等到冬天结束,常常要拖到三个月。皇上在位后,就把这个期限改到十月初。元和二年,发生了旱灾,长水校尉贾宗等人上书说,因为审理案件没有拖到冬天结束,所以阴气不足,阳气过盛,才导致旱灾,问题就出在这里。皇上把他们的奏章交给公卿大臣讨论,然后又下诏说:

话说冬至这天,阳气开始萌动,所以十一月里就有兰花、射干、芸香、荔枝这些植物应时生长。《时令》里说:“万物都安定下来了,人也该安顿好自己的身体。” 天地运行以冬至为正,周朝则以冬至为春天开始的标志。到了十二月,阳气上升,雉鸡开始孵蛋,这时大地运行以冬至为正,殷朝则以冬至为春天开始的标志。等到正月,阳气已经到达,天地交合,万物萌发,冬眠的虫子也开始活动,这时人类以冬至为正,夏朝则以冬至为春天开始的标志。这三种说法,微妙之处在于体现了夏、商、周三代不同的历法和治国理念。周朝以天象为准,殷朝以地气为准,夏朝则以人事为准。如果按照这三种说法来决定行刑的日子,那么殷商和周朝的新年伊始都会流血,这与民心相悖,也违背天意。《月令》上说:“孟冬这个月,要抓紧审理案件,不要拖延罪犯。”可见,古代的大刑都在立冬之前执行完毕。书上还说:“仲冬这个月,人要安心,事要平静。”如果在这个时候施加威压,那就谈不上安心;如果在这个时候执行大刑,那就谈不上平静。

有些人认为,旱灾的发生是因为改动了律法。我认为,殷商和周朝的断案并不遵循这“三微”的说法,却依然国泰民安,没有发生什么灾害。从元和年间以前,朝廷都是采用这“三冬”的说法来决定行刑的日期,结果水旱灾害却经常发生。由此可见,灾害的发生自有其原因,跟改不改律法没有直接关系。秦朝实行暴政,一年四季都行刑;汉朝初兴,改为了比较简便的制度。萧何制定的律法,在季秋审理囚犯,都避开了立春这个月份,但并没有考虑天地运行的规律以及夏、商、周三朝不同的“春天”说法,这实际上是有点违背规律的。

陛下您洞察秋毫,明察秋毫,能够把握事物的中庸之道,革除百年来的错误,建立长治久安的功业。这样一来,上天也会保佑您,百姓也会感激您。这符合《春秋》的记载,也符合《月令》的含义。如此圣明的功业,不应该因为这点小事而犹豫。

奏章上交后,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从此不再更改律法。

宠性为人谨慎细致,总是以臣子的身份自居,勤勉谨慎,从不懈怠。他身居要职,却辞退了门生故吏,谢绝了朋友交往,一心只扑在公务上。朝廷非常器重他。

皇后她弟弟,侍中窦宪,推荐真定县令张林当尚书。皇上就问宦官陈宠意见,陈宠说:“张林虽然有才能,但是为人素来贪污腐败。”窦宪因此非常恨陈宠。结果张林还是被启用,后来因为贪污受贿被定罪。等皇上驾崩后,窦宪他们掌握大权,一直记恨着陈宠,就向太后进言,让陈宠负责处理丧事,想借机整治他。

黄门侍郎鲍德一向尊敬陈宠,就劝窦宪的弟弟夏阳侯窦瑰说:“陈宠侍奉先帝,深受信任和重用,所以长期在朝廷任职,赏赐也与众不同。现在他不因忠诚有才能而得到奖赏,反而因为一些细微的过失就要被处罚,这实在有损于朝廷宽容待人的美德啊!”窦瑰也喜欢结交人才,非常赞同鲍德的话,所以就帮陈宠争取到了一个太山太守的职位。

后来陈宠又调任广汉太守。西州那些豪强地主互相勾结,官吏多贪污腐败,每天都有上百起诉讼案件。陈宠到任后,重用王涣、镡显等优秀的官吏作为心腹,诉讼案件一天天减少,郡里变得清正廉洁。之前,洛县城南,每逢阴雨天,府里总能听到哭声,持续了几十年。陈宠听到后觉得奇怪,就派人调查。调查结果是:“在社会动乱的时候,这里死了很多人,尸体都没办法下葬,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陈宠听了非常悲伤惋惜,立刻下令县里把所有尸体都收敛安葬。从此哭声就消失了。

等到窦宪当上大将军去征讨匈奴的时候,朝廷百官和各地郡县都派人送礼物去讨好他,只有陈宠、中山相张郴、东平相应顺坚持正直,不阿谀奉承。后来和帝听说这件事后,提拔陈宠当大司农,张郴当太仆,应顺当左冯翊。

永元六年,陈宠接替郭躬担任廷尉。他为人仁慈宽厚。当了廷尉后,他经常审理疑难案件,总是亲自写奏章上报,并且常常引用经典,力求从宽处理,皇上也经常采纳他的意见,因此救活了很多冤假错案中的受害者。他那种刻苦钻研的精神,在这个时候稍微减弱了一些。陈宠还仔细检查律令条文,把那些超过《甫刑》规定的内容都删掉了。他说:

我听说啊,礼仪方面的典籍记载了三百条礼仪规范,三千条仪容仪表,所以《甫刑》里规定死刑二百条,其他各种刑罚加起来三千条。礼仪规范是用来遵守的,刑法是用来惩处的,违反了礼仪就会触犯刑法,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现在呢,法律条文里死刑就有六百一十条,其他的各种罪名加起来一千六百九十八条,可以花钱赎罪的还有两千六百八十一条,这比《甫刑》多出将近两千条!其中死刑就比《甫刑》多了四百一十条,其他的刑罚也多了很多。 《春秋保乾图》上说:“圣明的君王每隔三百年就要废除一次旧法,重新制定新的法律。”汉朝建立到现在已经三百多年了,法律条文不断增加,多得没完没了。而且,现在法律的解释版本还有三种,说法各不相同,真是乱七八糟。

所以啊,应该让三公和廷尉好好整理一下法律条文,把符合经义的条文整理出来,让死刑控制在二百条以内,其他各种刑罚控制在两千八百条以内,一共三千条,把多余的都删掉,这样跟礼仪规范就对应上了。这样一来,老百姓也好理解,执行起来也方便,还能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流传下去。

结果呢,还没来得及实行这个计划,他就因为被指控跟诏狱的狱吏和犯人串通,掩盖罪行而被关进了监狱。皇上特地赦免了他的罪,还任命他做了尚书。后来又升迁为大鸿胪。

他当官一路升迁,历任多个郡守和三公之职,走到哪里都留下好名声,当时的人都很称赞他。十六年后,他接替徐防担任司空。虽然他主要负责法律方面的工作,但他也很通晓经书,奏章写得文采斐然,被誉为称职的宰相。他在位三年后去世了。之后由太常南阳尹勤接替他担任司空。

尹勤,字叔梁,为人正直,好学不倦,平时很少与人交往,家门口都长满了荆棘,当时的人都敬重他的操守。后来因为他献策帮助安帝登基,被封为福亭侯,食邑五百户。永初元年,因为雨水过多庄稼受损,他请求辞官回乡,不久后病逝,没有留下儿子,他的爵位也因此被取消了。

最后说一下,前面那位官员的儿子叫宠忠。

话说忠字伯,一开始在永初年间被任命为司徒府的小官,后来升迁三次,做到廷尉正,因为才能出众而名声鹊起。司徒刘恺觉得他忠厚老实,精通法律,很适合处理机密事务,于是就把他提拔为尚书,让他在三公曹工作。忠字伯因为祖上几代都从事法律工作,所以做事非常谨慎细致,力求宽厚。

早些时候,他父亲宠在廷尉任职期间,曾经上奏要废除汉朝法律里比《甫刑》还要严苛的部分,但当时没实施,等他父亲被免职后,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了。后来,那些苛刻的法律越来越多,老百姓受不了了。忠字伯就想着按照他父亲的意愿,上奏了二十三条建议,做成了一份叫做《决事比》的文件,用来简化审判程序,解决一些弊端。他还上奏请求废除蚕室这种酷刑;解除对臧吏后代三代禁锢的规定;对于因狂躁易怒而杀人的人,可以从轻处罚;允许母子兄弟互相替死,并且赦免被替代的那个人。这些建议都得到了采纳并实施了。

后来邓太后去世了,安帝开始亲理朝政。忠字伯认为,皇帝刚开始执政,应该广纳贤才,以树立良好的风气,于是多次推荐隐居和正直的贤士,比如冯良、周燮、杜根、成翊这些人。结果朝廷就派了公车去隆重地邀请冯良、周燮等人入朝为官。后来接连发生了一些灾异,朝廷下诏让大家举荐贤良之士,百官都纷纷上书陈情。忠字伯考虑到,既然朝廷已经允许大家直言进谏,那么上书的人肯定会有很多激烈的言辞,可能皇帝接受不了,于是就先写了一份奏疏,来预先引导皇帝的思想,奏疏里说:

我听说啊,仁慈的君主,会广纳贤才的意见,容许他们直言进谏;忠诚的大臣,会尽职尽责地直言不讳,不怕得罪人。所以,高祖皇帝不计较周昌、桀纣那样的比喻;孝文帝欣赏爰盎那样的直言进谏,即使是骂他像猪一样;武帝接纳东方朔在宣室殿上的直言;元帝包容薛广德那种激烈到要自杀的谏言。

以前晋平公问叔向说:“国家最大的祸患是什么?”叔向回答说:“大臣拿了高俸禄却不尽力进谏,小官吏害怕受罚不敢说话,下面的情况无法传达上来,这就是最大的祸患。”晋平公说:“好!”于是下令说:“我想听取好的建议,如果有进言却没被采纳的,要处以死刑。”

现在圣上您下诏书,崇尚高宗皇帝的德行,推崇宋景公的诚信,主动承担责任,广泛征求百官的意见。那些敢于进言的人,看到杜根、成翊世等人被提拔重用,位列二台,一定会受到鼓舞,争先恐后地直言进谏。如果有什么好的计策和建议,就应该马上采纳。即使是像管仲那样,说话尖锐,即使是苦口良药,逆耳忠言,即使没有得到证实,也要宽容对待,以此展现圣朝没有忌讳的美德。如果有德才兼备的人,提出了高明的建议,就应该认真考虑,特别提拔一级,以此拓宽直言之路。

皇上下了圣旨,任命有德行的高才士沛国施延为侍中,施延后来官至太尉。

常侍江京、李闰等人也都封为列侯,掌握着大权。皇上还非常宠信阿母王圣,封她为野王君。忠臣心里忧虑不安,但却不敢直接进谏,于是写了一篇《搢绅先生论》来讽谏,文章很长,所以就不记录在这里了。

自从皇上即位以来,多次遭遇元二那样的灾难,百姓流离失所,盗贼四起,各郡县互相隐瞒,都不肯上报情况。忠臣对此非常担忧,上书奏报说:

臣听说,轻微的事情是严重事情的开端,细小的事情是大的事情的根源,所以堤坝溃决是因为蚂蚁洞,气体泄漏是因为针眼。因此,聪明的人谨慎对待细微之处,有智慧的人能预见事情的苗头。《尚书》说:“小的过错不可不惩治。”《诗经》说:“不要纵容狡诈,要谨慎小心,以防坏人作乱。”这都是为了重视根本,杜绝末节,深谋远虑的考虑。

我私下认为,自从元年前一年开始,盗贼案件频发,他们攻打亭舍,抢劫掠夺,杀害了很多无辜百姓。如果偷盗行为得不到制止,就会导致强盗出现;强盗猖獗,就会发展成武装抢劫;武装抢劫成群结队,必然会滋生更大的罪恶。所以,对于逃亡的罪犯,法律规定要严厉处罚,甚至连买卖食物,都可能被判处死刑。但是最近一段时间,却没有人对此感到担忧。州郡的督察官和录事官员懈怠懒散,地方长官防范措施不严,大家都想获得虚假的声誉,掩盖盗贼案件的责任。即使有些案件被发现,也不认真处理。甚至有些官员逞威滥用职权,导致无辜百姓受伤或死亡。有的官员恐吓胁迫百姓,互相盘剥勒索;有的官员追捕盗贼时,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被盗的百姓不敢报案,邻里乡亲互相包庇隐瞒,甚至拿出自己的钱财赔偿损失,只有那些损失巨大,无法掩盖的案件才会被揭露出来。这种慢慢积累的坏风气,最终就成了习俗。盗贼猖獗,罪责都在于此。前年勃海的张伯路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警示。前车之覆,其辙可鉴,这道理离我们并不遥远。问题的根源在于疏忽了细微之处,所以应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应该加强旧有的法律条文,以预防以后发生类似的事情。从现在开始,如果强盗被上级官员或其他郡县官府抓获,第一次,负责的官员都要被处死,尉官降一级,县令三个月内赎罪;第二次,尉官免职,县令降一级;三次及以上,县令免职。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文,形成诏书,严厉告诫刺史,严格执行处罚。希望通过严厉的措施来缓和局势,震慑奸邪。最近夏季酷暑,但是天气预报却很不准确,寒气出现得不合时宜,洪水泛滥,这些都是异常现象。上天降下这些异象,必然有它的原因。应该征询那些有才能的官员的意见,询问他们国家大事的处理方法,以及应对王事处理不当,导致暖气措施无效的情况。希望能够听到一些正直的意见,来响应上天的警告。

公元前几年,朝廷下令大臣可以守三年丧,服丧期满后回朝任职。但是忠臣却上书皇帝说:“孝宣皇帝以前就规定,那些在军队服役或者在县里做官的人,如果祖父母去世不满三个月,就免除他们的徭役,让他们可以回家奔丧料理后事。我希望朝廷能沿用这个制度。”太后同意了他的建议。

到了建光年间,尚书令祝讽和尚书孟布等人上奏说:“孝文皇帝制定了完善的礼仪制度,光武皇帝废除了告假的旧例,这些都是给后世留下典范的,实在不能更改。应该恢复光武帝时期的做法。”忠臣又上书皇帝说:

我听说过《孝经》里说,孝顺要从爱护父母开始,最终体现在对父母去世后的哀悼上。从天子到百姓,无论地位高低,这个道理都是一样的。父母和子女之间,血脉相连,虽然是两个人,却如同一体,三年才能从失去父母的悲痛中慢慢走出来。古圣先贤根据人情世故制定了丧服制度,规定服丧时间为二十五个月。所以《春秋》记载,大臣家中有人去世服丧,国君三年内都不会去他家拜访。即使像闵子骞那样,一边穿着孝服服丧,一边为了国家大事奔走,事后也一定要回到家中尽孝,完成丧葬礼仪,这叫做“国君让他这样做不对,但他作为臣子这样做是合乎礼仪的”。

周朝衰败,礼仪制度也紊乱不堪,《诗经·小雅·蓼莪》里就有人感叹道:“‘瓶子’都空了,只有‘罍’(一种酒器)还蒙受着耻辱。”意思是说,连尽孝道都做不到,这更是国家的耻辱啊!高祖皇帝建立汉朝后,萧何制定制度,大臣可以有告假回家奔丧的规定,这符合尽孝的道理。建武年间,刚刚经历了大乱,国家各项制度都力求简便,大臣们没有告假奔丧的机会,各级官员只顾着自己捞钱,很少有人能遵守三年丧期的传统,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这样一来,礼仪制度就大大衰落了。

汉朝虽然继承了前朝的衰败局面,但是也逐渐恢复了一些先王制定的礼仪制度。比如,藉田耕种始于孝文帝;孝廉的推举始于孝武帝;郊祀的礼仪在元帝、成帝时期得到完善;三雍的祭祀制度在显宗时期得到完善;大臣守丧三年,也得以在陛下您的统治下实现。您的功绩伟业,真是无人能比!孟子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我希望陛下您能登高远望,体会一下臣子们的心意,这样天下百姓都能各得其所。

可惜的是,一些宦官对此不满,最终压制了忠臣的奏章,采纳了祝讽和孟布的意见,并下令实行。

好家伙,因为忠诚和资历深厚,他升迁到了仆射这个职位。 皇上经常派黄门常侍和中使伯荣来往甘陵,这伯荣仗着皇帝宠信,又骄傲又蛮横,他走到哪个州郡,哪个州郡不得赶紧出来迎接,毕恭毕敬地拜见他。 偏偏这时候又下起了连绵不断的雨,黄河水都涨上来了,老百姓都慌乱起来了。 这时候,他上书给皇上,说:

唉,这伯荣啊,真是嚣张跋扈,一点儿也不把老百姓放在眼里。 皇上您派他去甘陵,本是为民办事,可他倒好,把这差事变成了个人巡游,沿途享受着各种排场,这像话吗? 这黄河发大水,百姓受灾,正是需要朝廷大力赈灾的时候,可这伯荣却只顾着自己享乐,这合适吗? 他这行为,不仅有损朝廷威严,更让老百姓寒心啊! 希望皇上您能好好查查这事儿,别让这种仗势欺人的家伙继续祸害百姓了。 这大水灾,也需要您赶紧想办法解决,救济灾民,稳定民心啊!

臣听说,职位不对的人,事情就办不好;事情办不好,政事就会有失误;政事有失误,就会影响阴阳,导致妖魔鬼怪作祟。皇上您每次遇到灾害都自己承担责任,从不责怪我们这些做臣子的,我们这些做臣子的也就沾沾自喜,不觉得有什么过错。所以上天的心意没有得到满足,灾害接连不断,青州、冀州地区淫雨成灾,河水泛滥;徐州、岱州沿海海水上涨,漫溢成灾;兖州、豫州蝗虫肆虐;荆州、扬州稻子收成不好;并州、凉州羌戎叛乱。再加上百姓生活困苦,国库空虚,从西到东,百姓都快揭不开锅了。

我听说《洪范》里讲的五种事情,第一就是“貌”,以恭谨为美,恭谨就会产生肃穆之气,如果仪容不端庄,就会显得轻浮,从而导致连绵不断的降雨。春秋时期的大水,都是因为君王威仪不肃穆,临朝不严谨,臣下轻慢,权贵擅权,阴气盛而阳气不能制约,所以才会导致淫雨。皇上您因为不能亲自去孝德皇园庙祭祀,就派使者去甘陵致祭,牛车马匹,在路上络绎不绝,可以说是孝心至极了。但是我私下里听说,使者所到之处,威风凛凛,震动郡县,王侯和二千石的官员都不得不下车拜见伯荣,他的仪仗僭越了礼制,如同人主一般。地方长官吓得惶恐不安,有的就阿谀奉承,强迫百姓修路,修缮亭驿,设置很多驿站,征发民夫没有限度,老弱妇孺都跟着受苦,动辄上万人,贿赂使者的仆人,动辄数百匹布匹,使者们趾高气扬,百姓们都叩头求饶。河间郡托庇叔父的那些人,清河郡有陵庙尊号的人,以及朝廷重臣,都卑躬屈膝地向伯荣下车行礼。皇上您不问,一定是您想让他们这么做的。伯荣的权力比皇上您还大,皇上的权力掌握在后宫嫔妃手里。水灾的发生,一定是因为这个原因。

以前韩嫣凭借着乘坐副车,接受皇帝的检阅,江都王因为一次简单的拜见,韩嫣就因此被处死。我希望皇上您能彰显天子的尊严,维护君王的权威,大小事务,都交给贤能之士处理,不要再让女官干预国家大事。要仔细查察左右近臣,看看有没有像石显那样泄露机密的人;要仔细审查尚书和纳言,看看有没有像赵昌那样诽谤陷害的人;要考察公卿大臣,看看有没有像朱博那样阿谀奉承的人;要考察外戚近臣,看看有没有像王凤那样害死商人的阴谋。如果国家政事都由皇帝亲自决断,国家大事都由皇帝自己决定,那么下级就不会欺压上级,臣子就不会干预君主,常年降雨和洪水就一定会停止,四方妖魔鬼怪就不会作祟了。

奏章上去了,皇上没批。

那时候,三公的权力很小,重要的政务都由尚书省说了算。可是一旦发生灾害,皇上就总是拿三公开刀,免他们的职。忠觉得这根本不是国家的旧制,就上书劝谏皇上说:

“臣听说过‘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这句话。所以,三公被称为冢宰,是国家的重臣,皇上对他们都非常尊重。三公在车上,皇上要给他们让座;在宫殿里,皇上要起身迎接他们;上朝时,他们可以和皇上一起议事;下朝后,他们要监督百官,处理是非。汉朝的时候,丞相提出的建议,皇上几乎都采纳。可是现在,三公虽然有名无实,选拔官员、奖惩官员,都由尚书省说了算。尚书省的权力比三公还大,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很久了。臣心里一直不安,所以做事战战兢兢,不敢擅自做主,也不敢轻易处罚同僚,免得违反法令,结果却总是被别人说三道四,罪该万死!最近因为地震,司空陈褒被免职,现在又因为灾异,皇上想再次责罚三公。以前孝成皇帝因为妖星出现,就迁怒于丞相,让贲丽去劝说方进辞职,方进虽然辞职了,但也没能得到上天的保佑,反而失去了宋景的封地。可见是非曲直,还是有标准的啊!再说,尚书省处理政务,很多都违背了旧例,没有依据法律法规,总是先诋毁别人,再进行处罚,奏章写得也阴森恐怖,语言粗俗难听,违背了朝廷法度。应该追究尚书省的责任,坚决不能听信他们的谗言。皇上应该遵循国家法度,防范权力的滥用,像用圆规画圆,用秤称重量一样,处理政务,这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也是万世不变的法则啊!”

忠一直很重视礼贤下士,对下属都非常客气。九卿有生病的,他都会派人去探望,并且赏赐钱帛,这些都是忠上奏请皇上做的。过了一段时间,他被升为尚书令。延光三年,他被任命为司隶校尉。他纠正了中官、外戚、宾客和近臣的骄横跋扈的行为,那些人对他都很忌惮,都不希望忠在朝廷里。第二年,他被外放到江夏当太守,后来又回到朝廷担任尚书令,不久就因病去世了。

一开始啊,张禹太尉和徐防司徒想跟大将军邓骘的父亲邓宠一起上奏,要追封和熹皇后的父亲邓训为护羌校尉。邓宠觉得他家祖上没这先例,就一直跟他们争论,好几天都没争出结果,最后才同意了他们的意见。后来邓训追封加谥号之后,张禹和徐防又想让邓宠一起派儿子去给虎贲中郎将邓骘送礼,邓宠又不答应。邓骘心里很不爽,所以邓宠在邓家那边一直不得志。后来邓骘他们倒台了,老百姓都怨恨他们。而邓宠呢,就多次上书揭发邓骘他们的罪行,还因此弹劾了大司农朱宠。

顺帝当太子的时候被废了,很多有名的大臣,比如来历、祝讽等等,都守在宫门外坚决反对。当时邓宠是尚书令,他和其他的尚书一起上奏弹劾这件事。等到顺帝当上皇帝后,司隶校尉虞诩又追究邓宠他们的罪过,当时的人都拿这件事来批评他。

文章评论说:陈宠当官的时候,审理案件比较宽缓,不轻易判死刑;辅佐小皇帝的时候,行为端正,不逾越礼法,可以说是具备宰相的才能啊。邓宠能顺应时势,也算得上是明智地运用刑法,不滥用权力。但是,他这个人听信谗言,轻易杀人,还允许父子兄弟互相顶罪,这就太错了。所以啊,坏人往往很幸运,而好人却经常替坏人承担后果,真是进退两难啊!

文章最后总结说:陈宠和郭泰主管刑狱,老百姓都因此安居乐业;邓宠虽然严厉,但处事公正;邓忠办事细致认真,赏罚分明,对子孙后代都有好处,而且自己也当过公卿。 “陈、郭主刑,人赖其平。宠矜枯胔,躬断以情。忠用详密,损益有程。施于孙子,且公且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