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的品级等级,历来都是史官们认真记录的,他们会追根溯源,力求为后世留下规范。唐朝鼎盛时期,玄宗皇帝下令编撰了《六典》,里面详细记载了各种官职的等级和品级。所以,我们现在撰写这篇文章,不敢照搬以前五代的官职设置,而是要追溯历代的典范,对官职的升降变动,我们都会认真记录下来,以便以后的官员参考。
梁朝开平三年三月,朝廷下令把尚书令的官职提升为正一品。按照《唐六典》的规定,尚书令是正二品,之所以提升,是因为当时要授予赵州节度使王镕这个官职。
后唐天成四年八月,朝廷下令说:“朝廷每次给将相们下达任命,都按照以前的惯例,把诸道节度使兼任平章事、侍中、中书令等职务,都列在敕书后面,旁边写上‘使’字。现在两浙节度使钱镠是元帅、尚父,身份地位和一般的使相不同,按照以前的惯例列衔,很久都没改过来。湖南节度使马殷,以前兼任中书令的时候,理应和宰相们平起平坐,现在他担任太师、尚书令,属于南省的官职,不应该列在敕书的后面。以后给将相们下达任命,应该把钱镠、马殷的官职排在后面,并且永远作为惯例。”
梁朝开平二年四月,朝廷把左右丞改成了左右司侍郎,这是为了避开庙号的讳。到了后唐同光元年十月,又恢复了原来的左右丞的称呼。
后唐长兴元年九月,朝廷下令说:“中书省下属的各个部门,官职设置都差不多,左右丞的官职地位也差不多,不应该区别对待。从现在开始,应该提升尚书右丞的官品,和左丞一样,都定为正四品。”
后唐长兴四年九月,朝廷下令说:“冯赟有治理国家的才能,应该提升他的官职,但是因为他父亲的名字和‘平章事’三个字犯冲,为了避讳,所以把‘同平章事’改成‘同中书门下二品’。”后来到了周朝显德年间,枢密使吴廷祚也加了‘同中书门下二品’的衔头,也是为了避讳。
公元940年2月,皇帝下令说:“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都提升为正三品,地位显赫。” 到了同年9月,皇帝又下诏说:“《六典》里写着:中书舍人负责侍奉皇帝,参与奏章的审核和议论,所有诏书、敕令、玺书和册封诏书,都要按照惯例起草和润色,下发后,再署名执行。中书舍人的工作有四条禁忌:一是泄露秘密,二是办事拖延,三是违反规定,四是忘记出错,这是为了强调皇命的重要啊!自古以来,这些都是规章制度,从近代开始,又设立了一些新的官职。现在国家兴盛,我们效法古制,恢复旧制,以此来光耀祖先的规矩。翰林学士院的事务,都应该归中书舍人管。”
公元942年5月,中书省和门下省上奏说:“查阅公元931年8月21日的诏书,根据《官品令》,侍中和中书令为正三品,按照《会要》记载,公元767年11月升为正二品;左右常侍为从三品,按照《会要》记载,公元788年5月升为正三品;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为正四品,公元767年11月升为正三品;谏议大夫为正五品,按照《续会要》记载,公元843年12月升为正四品,以补中书省和门下省四品官的空缺;御史大夫为从三品,公元843年12月升为正三品;御史中丞为正五品,也和御史大夫同时升为正四品。”皇帝下令说:“这些都应该按照原来的诏书执行,并且把这些内容添加到法令中,作为永久的制度。”皇帝又下诏说:“门下侍郎的品级在常侍之下,但是俸禄和常侍一样。”
公元958年6月,皇帝下令说:“谏议大夫的品级应该恢复为原来的正五品上,并且品级在给事中之下。”按照《唐典》的规定,谏议大夫有四个人,都是正五品上,都属于门下省,品级在给事中之下。到了公元843年11月,中书省和门下省上奏,把谏议大夫升为正四品下,并且分为左右两员,以补两省四品官的空缺,所以他们的品级也升到了给事中之上。近来,谏议大夫升任给事中,虽然官职是升迁了,但是品级却降低了,因此官职升迁的顺序不合理,所以要改正。
——以上是关于中书省和门下省的记载。
公元935年11月,朝廷下旨说:“任命以前的同州节度使、检校太尉、同平章事冯道担任守司空。”当时很多人议论纷纷,说:“从隋朝、唐朝以来,三公(太尉、司徒、司空)都是虚职,除了皇室宗亲,一般情况下不会单独设置,最多是给宰相加个虚衔,从来没听说过单独给一个人设置三公的。”冯道当宰相的时候,兼任司空,后来他离开地方官职,朝廷还没给他安排新的职位,那些议论的人不了解历史典故,就随便乱说。
等圣旨一下,议论声更大了,有人说冯道可以兼管中书省的日常事务,也有人说必须得给他举行正式的册封仪式,然后才能让他管理开府。等到冯道正式上任后,因为没有先例可循,他并没有在朝堂上按照官职高低排列站位。于是,台官和两省的官员先进去站好位置,冯道才进去,宰相们退到一边,冯道之后再退。刘昫因为之前被罢免宰相后,被任命为仆射,出入朝堂也按照官职高低站位,跟冯道一样,这又引起了一些人的非议。
直到后晋天福年间,李纮被任命为司徒;周朝广顺初年,窦贞固被任命为司徒,苏禹珪被任命为司空。这样一来,就有了先例,大家也就没话说了。
──右三公
唐朝天成元年夏天六月,李琪被任命为御史大夫,之后就再没被调动过。 到了那年冬天十一月某一天,各道进奏官上奏说:这个月四号,中丞大人上朝办事,我们这些进奏官按规矩应该去御史台拜见,以前都是按老规矩,通过传话沟通,可这次却突然被命令直接出去,然后又让我们回去再领指示,这让我们很为难。 他们还问我们:李大夫上朝办事的时候是什么情况?我们回答说:李大夫以前当过宰相,我们进奏官平时在中书省办事,跟他是老同事了。如果按其他官员的礼仪来接待他,应该传话请他过来,可他们却硬要我们直接出去。我们这些是从藩镇出来的,不懂朝中规矩,不听命令怕有麻烦,听命令又违反了老规矩,我们担心以后去御史台祝贺,礼仪方面会没个准儿。
皇上就下诏说:御史台是朝廷执法的大机构,是天下整治违规的地方,无论是在朝还是在野,都要遵守它的规矩,就连藩王都要恭敬地去拜见,地方小吏怎么敢这么不尊重?你们这些进奏官的奏章,充分暴露了你们的傲慢无礼。只是因为以前战乱太多,纪律混乱,朝廷威信扫地,法纪松弛,所以才这样。现在天下太平,国力强盛,我们应该逐渐整顿风气,纠正歪风邪气。所以命令御史台,凡是关于旧的礼仪制度,都要严格执行,如果有人不遵守,就按朝廷的规矩处理。
当时卢文纪刚被任命为御史中丞,在御史府办事,各道进奏官来祝贺,卢文纪问:“以前是什么规矩?”御史台的官员乔德威等人说:“朝廷在长安的时候,进奏官见御史大夫和中丞,就像小吏见上司一样。后来梁朝要篡位,我们这朝代势力弱,各藩镇势力强大,皇帝和大臣都对地方小吏比较迁就,所以中丞大人上朝办事的时候,虽然进奏官来了,都是在外面传话,根本见不着面。自从经历了战乱,这就成了习惯。”卢文纪就让御史台的官员按照以前的礼仪让他们见面,在案前正规地通报姓名,行礼问候。
那些地方小吏出去以后,气得不行,就一起跑到宫门口要求见皇上,大声喊冤。明宗皇帝问赵凤:“这些进奏官相当于什么官?”赵凤回答说:“相当于府县里送信跑腿的小吏。”明宗皇帝说:“他们只不过是些跑腿的,怎么敢怠慢我的法官?”于是就下了这个诏书。
公元938年二月,我被任命为御史中丞,这是正四品官职。按照唐朝的规定,御史中丞应该是正五品上,现在才升一级。三年后的三月壬戌日,御史台呈上奏章说:根据《六典》记载,侍御史负责弹劾百官,审理案件,级别高的侍御史在御史台办公,负责公廨的杂务,其次是负责西推、赃赎、三司事务的侍御史,再次是负责东推、处理信访的侍御史。皇上圣旨:还是按照以前的制度执行。于是,让兼任侍御史负责杂务的驾部员外郎刘皞担任河南少尹,从那以后,就没有省里的郎官兼任侍御史负责杂务了。
公元944年八月,皇上发布诏令:“御史台按照前朝的惯例,由郎中或员外郎一人兼任侍御史负责杂务,近年来这项制度停止了,只让资历深的御史负责杂务。这样一来,在整顿吏治方面,纪律纲领并没有严格执行,应该恢复旧制,才能符合常规。应该在郎官中挑选清廉谨慎、能力强的人,兼任侍御史负责杂务。” ——以上是关于御史台的记载。
唐朝的时候,选拔一位中官担任枢密使,负责传达皇帝的命令。(《职官分纪》记载:唐朝的枢密使和两军中尉被称为“四贵”,天祐元年被废除。项安世在《家说》中说:唐朝在政事堂后面设五个部门,其中有枢密房,负责处理曹务。也就是说,枢密使的任命,由宰相决定,从来没交给其他人,后来才开始让宦官担任枢密使。)到了后梁开平元年五月,枢密院改名为崇政院,第一次任命敬翔为院使,还设置了一名判官,后来又增设了一名副使。第二年十一月,设立崇政院直学士两员,选拔有治国才能和文学修养的人担任,后来又改名为直崇政院。
后唐同光元年十月,崇政院又改回枢密院,任命宰相郭崇韬兼任枢密使,也设置了一名直院官员。
公元947年四月,枢密副使张从恩被任命为宣徽使,这实际上是废除了枢密院。在此之前,晋祖让宰相桑维翰兼任枢密使,桑维翰请求免职,只在中书省任职,于是就让宣徽使刘处让代替他。但是刘处让的奏议,很多都不合皇上的心意。后来刘处让因为丁忧离职,枢密院的印信就交给了中书省和门下省,所以才有了这次改制。
开运元年六月,皇上发布命令,继续保留枢密院,让宰相桑维翰兼任枢密使,这是根据中书省和门下省的奏请决定的。 简单来说,就是朝廷决定继续用枢密院,让桑维翰一个人管着。
周显德六年六月,皇上任命司徒兼平章事范质和礼部尚书兼平章事王溥,同时参与枢密院的事务。 意思就是,范质和王溥两位大佬,被加派到枢密院帮忙处理事情。
梁开平元年四月,朝廷刚开始设立建昌院,让博王友文担任院长,主要负责管理太祖皇帝在藩镇时期,四个镇子管辖的军队、赋税和各种收入,这些都是按照以前的账簿来管理的。 说白了,建昌院就是管太祖以前当藩王时积攒下来的家底。
同年五月,中书省和门下省建议把建昌院院长改名为建昌宫使,并且把东京太祖以前隐居的旧宅定为建昌宫。 简单来说,就是给这个机构换了个名字,还给它配了个宫殿。
第二年二月,任命侍中韩建(根据《五代会要》补充)担任建昌宫使。十月,又任命尚书兵部侍郎李皎为建昌宫副使。 这意思就是,建昌宫的领导班子逐渐完善起来了。
第三年九月,任命门下侍郎兼平章事薛贻矩兼任延资库使,并担任建昌宫使。到第四年十二月,又任命李振为建昌宫副使。 建昌宫的领导班子换了一拨又一拨。
乾化二年五月,任命门下侍郎兼平章事于兢兼任延资库使,并担任建昌宫使。同年六月,建昌宫被废除了,改由河南尹魏王张宗奭担任国计使,所有原来属于建昌宫的钱财、军队和人员都归他管辖。 建昌宫说没就没,机构撤销了。
最后,到了后唐同光四年二月,李琪被任命为国计使。此后,国计使的职位也被取消了,再也没设立过。 这个机构彻底消失了。
唐朝同光元年十一月,李绍宏被任命为内勾,负责全国的钱粮账簿。所有跟钱有关的事务,都归他管。这导致地方的财政负担很重,很多人对此表示不满。而且,“内勾”这个名字,听起来也不吉利。
第二年正月,朝廷下令,把盐铁、度支、户部三司的钱物管理权,都交给租庸使,这沿袭了前朝梁国的旧制度。到了天成元年四月,朝廷又下令废除了租庸院,恢复了盐铁、户部、度支三司的旧制,并由一位宰相专管。
长兴元年八月,张延朗被任命为三司使,这是三司设立使职的开始。在此之前,唐朝户部和度支负责钱财,盐铁有时会设使,但户部和度支都是由尚书省的郎中、侍郎负责。天宝年间,杨慎矜、王鉷、杨国忠等人利用职务之便聚敛钱财,虽然受宠于皇帝,但他们都还是在户部、度支本职岗位上,另外兼任使职,并没有改变原来的体制。后来的刘晏、第五琦也是如此。后来,也都是由宰相分别管理三司,并没有设置使的职位。乾符年间以后,天下战乱,各地都设立租庸使负责调拨钱粮,战乱结束后就取消了。
梁朝时设立了租庸使,专门管理全国的钱财。庄宗中兴后,执政者不了解历史典故,沿袭了梁朝的旧制,又设立了租庸使,由魏博旧吏孔谦担任,这导致民怨沸腾,损害了朝廷的利益,租庸使的弊端是罪魁祸首。等到明宗继位,他想改革这种弊端,还没来得及动手,就下令取消了“使”的职位,只任命一位重臣负责,称为“判三司”。
后来,张延朗从许州回来,再次掌管国家财政,他向枢密使建议,恢复“三司使”的名称。这个建议被提交到中书省讨论。宰相们认为应该沿袭旧制,于是奏请皇帝,授予张延朗特进、行工部尚书的官职,让他兼任诸道盐铁、转运等使,并兼管户部、度支的事务,这与旧制相同。但是明宗皇帝没有采纳这个建议,最终还是决定使用“三司使”这个名称。
梁开平三年正月,把思政殿改名叫金銮殿。一直到乾化元年五月,才设立大学士这个职位,第一个大学士就是敬翔,当时他担任崇政院使。以前,因为金峦坡就在那儿,所以门就叫金峦门,跟翰林院挨着,因此翰林学士就叫“金峦学士”。梁朝就用这个名字给殿宇命名,只不过把“峦”字改成了“銮”,听起来更大气,更文雅。这个大学士和三馆大学士的地位一样。对了,顺便说一句,梁朝建都汴州的时候,很多事情都是从零开始的。贞明年间,才在现在右长庆门东北方向,盖了几十间小房子作为三馆,地方又小又破,而且周边的路和巡逻的士兵来来往往,吵吵闹闹的,每次要写东西的时候,都得搬到别的地方去。
后唐天成元年五月,皇帝下令让翰林学士、户部侍郎、知制诰冯道,还有翰林学士、中书舍人赵凤,都兼任端明殿学士。这可不是以前就有的职位。当时明宗刚登基,各地送来的奏章很多,都让枢密使安重诲先看,可他不懂文墨,所以孔循就建议设立端明殿学士,冯道他们就成了第一批端明殿学士。第二年正月,皇帝又下令说:端明殿学士的品级应该在翰林学士之上,以后要是有人升迁调动,也要从翰林学士中选拔。刚开始设立端明殿学士的时候,名义上跟三馆学士差不多,地位比官职低。后来赵凤升了侍郎,就有人暗示任圜,让他把端明殿学士的地位提高到官职之上,一直沿用至今。晋朝天福五年,端明殿学士的职位被取消了,到了开运元年,桑维翰当了枢密使后,又重新奏请设立了这个职位。
后唐同光元年四月,又设立了护銮书制学士,由尚书仓部员外郎赵凤担任。这是因为庄宗刚建立政权,所以才特地设立这个职位,以前是没有的。同光元年八月,皇帝还特别赏赐了翰林学士承旨、户部尚书卢质,表彰他辅佐皇帝的功劳,这也是破例的。
天成三年八月,皇帝下令说:“翰林学士这个职位啊,选拔人才来担任,有的是从最初的官职一步步升上来的,有的是从比较高的官职直接任命的。这个职位非常重要,不是简单的看官职大小,虽然工作内容差不多,但具体执行和排序却不一样。以前没个明确的规定,所以官位高低和职务先后顺序一直都不稳定,该整顿一下了!以后翰林学士入职,就按照入职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只有承旨一人例外,由朕亲自决定,不考虑官职大小,他的位置在学士之上,还要记入《翰林志》。” 同年十一月,皇帝又下令:“新任命的翰林学士张昭远,早早就进入翰林院了,长期负责起草文书,还曾在宪府任职,官职也升了好几级,现在调到翰林院,他的位置应该特殊安排一下,就排在崔棁后面吧。” (这段话最后一句括号里的内容是史书的考证,意思是说:根据《宋史》记载,这条命令应该是晋朝天福年间下的,而薛居正的史书里却放在唐朝天成三年之后,可能史书上记载有误。)
晋朝开运元年六月,皇帝下令:“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以前是分开的两个机构,每个机构都设六个人。但是最近几年,翰林院暂时停办了,处理诏令这种事需要非常谨慎,所以决定恢复旧制,重新设立翰林院。”
周朝显德五年十一月,皇帝下诏说:“翰林学士的职位在宫廷里,地位非常重要,他们的班次和其他人不一样,朝会时的礼仪也应该有所区别。从现在开始,轮到值班的翰林学士,每天都要早起晚朝,值班的学士还要参加晚朝。” (这段话最后一句括号里的内容是史书的解释,意思是说:以前翰林院学士和其他官员一样,五天值一次班,但皇帝想要每天都能见到他们,了解朝政大事,所以才下了这个命令。)
唐天成三年五月,皇帝下令说:“开府仪同三司是品级的顶峰,太师是官职的顶峰,封王是爵位的顶峰,上柱国是功勋的顶峰。最近一段时间,文官官阶稍微高一点,就授予柱国,没过多久就升为上柱国;武将不管是谁,一开始就授予上柱国。官职和爵位不是没有顺序,品级和功勋是有等级差别的,所以从现在开始,要恢复旧制度。以后凡是加功勋,都要从武骑尉做起,经过十二个等级才能授予上柱国,永远作为规定,不许逾越。”虽然下了这个命令,但最终还是没有改变以前的做法。
(右勋格)
清泰二年秋九月庚申日,尚书考功司上奏说:“今年五月,翰林学士程逊上书建议,从宰相到各部门官员、外地的节度使、刺史,这些都是掌管公务的官员,应该每年考核,评定他们的优劣。于是我们查阅了《唐书》、《六典》、《会要》等典籍,制定了考核的标准。”皇帝同意了这个建议。当时有人议论说:“考核官员的制度,是尧舜时期和夏商周三代的旧制。西汉用刺史的六条标准来考核郡守,五曹尚书负责综合考核百官的政绩,方法非常精细严格,官员有约束和监督。汉朝末年天下大乱,旧制度废弛了。魏武帝在军队中设立品级制度,评定官员的优劣,用人要根据官员的考核结果,这与以前的制度完全不同。隋朝和唐朝以后,才正式把考核制度写入法令。汉朝的郡守,可以升迁为三公,魏晋以后,政务都在中书省,左右仆射主管政务,上午处理宫廷事务,下午处理省里的事务,三台和百官,没有不归他们管辖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宰相凭什么考核别人呢?从天宝年间末期开始设立使务以后,各种事务都拖拖拉拉,尚书各司逐渐有名无实,已经废弛很久了,也不知道凭什么来督促考核。”程逊上书时,也没有详细说明考核制度的来源,当时主管部门虽然有所解释,但大多数官员也没有进行考核。
(右较考)
梁开平元年四月,皇帝下令说:“开封府司录参军和六曹掾属,应该各设置一人;两京地区和重要的县城,要设置令、簿、尉各一人。”第二年十月,精简了各州府六曹掾属,只留下户曹一人,由通判负责六曹的事务。
后唐同光元年十一月,中书省和门下省上奏说:各个寺庙的监官,都只留大卿监、祭酒、司业各一人,博士两人,其他的官职都暂时停掉。只有太常寺(掌管祭祀)关系到国家大礼,大理寺(掌管刑法)关系到法律,除了太常寺的博士外,可以再设一个丞。王府和东宫的官职,司天监(掌管天文历法)的五官正和奉御之类的官员,凡是不急需的,都暂时不任命。各个部门的郎中、员外郎,如果职位是成对的,就只留一个人;左右散骑常侍、谏议大夫、给事中、起居郎、起居舍人、补阙、拾遗这些官职,都只留一半。三院侍御史(负责监察的官员)的任命,仍然由御史中丞来负责上报,然后立即停掉。朝廷官员都要登记姓名,详细记录罢免的日期,留在中书省,等到任职满二十五个月后,根据官职品级再给他们安排新的官职。皇帝批准了这个奏章。
周显德五年十二月,皇帝下诏说:两京(东京和西京)和五府(指京畿地区)的少尹和司录参军,以前各设两人,从现在开始只设一人;六曹(户、吏、礼、兵、刑、工六部)的判司,只设户曹和法曹各一人,其他的以及各州的支使、两蕃的判官,都取消。
梁朝开平元年五月,把御食使改名为司膳使,小马坊使改名为天骥使,文思院使改名为乾文院使,同和院使改名为仪鸾院使。同年,又把城门郎改名为门局郎,这是为了避开庙号的讳。到了后唐同光元年十一月,又恢复了城门郎的称呼。
后唐天成元年十一月,皇帝下诏说:雄武军节度使的官衔里,应该兼任押蕃落使(管理边疆少数民族事务的官员)。(《职官分纪》记载:长兴元年,把飞龙院分成了左右两院,小马坊归属右飞龙院。)天成二年七月,皇帝下诏说:以前因为本朝亲王遥领方镇(地方军事长官),那些在镇上的亲王就称副大使知节度事,但是时间已经很久了,一直沿用至今没有更改。现在天下诸侯都正式担任节度使,只有东川和西川这两个地方的节度使官衔里还带着“副大使”的字样,应该从今以后只称节度使。
公元940年四月某一天,皇帝下诏书说:“承旨这个官职啊,是传达皇帝旨意的,可不是随便哪个近臣都能干的。所以,那些在朝堂上负责传达旨意的宰相,和那些负责起草诏书的翰林学士,他们的‘承旨’可不能混为一谈,得体现出他们的等级差别来!除了翰林承旨之外,其他像殿前承旨、密院承旨这些,都得改名!殿前承旨改成殿直,密院承旨改成承宣,御史台、三司、阁门、客省的承旨,也都得另想个名字。”
公元955年十二月,皇帝又下诏书,把左右威卫这两个机构改名叫屯卫,说这是为了避开皇帝的名字。 这算是改制的一个例子。
公元924年三月,中书省和门下省一起上奏说:“那些负责纠察地方官员的官职,以前叫外台;那些管辖一方的官员,古代都叫列爵。如果朝廷不正式任命,那就是违背了祖宗的制度。现在很多地方都乱七八糟地自己任命官员,直接指派到州县去,这是朝廷的权力被地方藩镇私下侵占了,太乱套了!应该好好整顿一下。从今以后,那些管辖三个州以上的大镇节度使,每年只能推荐三个人到朝廷任职;管辖三个州以下的,只能推荐两个人。而且,推荐的人必须要有特别突出的政绩才行,才能被朝廷考虑。要是只是平平常常,按部就班地完成任务,那就只能在档案里记上一笔,表扬表扬,不能推荐到朝廷来。至于防御使,每年只能推荐一个人,要是没有特别突出的政绩,就不能推荐。刺史就更别想推荐人了,别再乱来了!” 同年八月,中书省又上奏说:“以前那些藩镇的参谋幕僚,都是朝廷直接任命的。从现在开始,除了节度副使、两使判官这些官职之外,其他所有职务,包括州一级的军事判官,都由地方自己任命,军事判官也不算在朝廷任命的名额里。这样一来,任命官员的程序就都符合规定了,也就不会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了。” 皇帝同意了这个建议。
长兴二年十一月,皇帝下诏说:空缺的官职有限,但想做官的人却很多,所以得根据官职的高低来确定他们的等级。从现在开始,两使判官(相当于两个部门的官员)离任后,一年以后才能考虑升迁;书记、支使、防御团练判官这些官职,两年以后才能考虑升迁;推巡、防御团练推官、军事判官这些官职,三年以后才能考虑升迁。而且,每次遇到任命或调动的时候,都会根据情况调整他们的官职品级、勋章或者俸禄。那些特别勤奋有功的人,会另外考虑给他们升职。如果有人才华横溢,能力超群,或者名声在外,或者确实有卓越的才能和表现,那就不用受年限的限制了。
清泰二年八月,中书省和门下省上奏说:以前的大卿监、五品以上升任朝官、西班将军,都在位满二十五个月后才能调动,如果因为空缺而提前二十个月调动,就要另行任命。少卿监,以前的规定是,要担任三到四任才能升任大卿监,五品官也要担任三到四任才能升任少卿监,现在以后都只用担任三任,每一任都要待满规定的时间,没有过错才能升迁。西班将军离任后,一年后才能请求任命,以前规定要担任三到四任才能升任大将军,现在只规定三任,三任大将军才能升任上将军,都要每一任都待满规定的时间,没有过错才能升迁。那些曾经担任过金吾将军、街使、藩镇刺史的,特批不受此例限制。各州除两使判官外,书记以下的官职都可以自行申请。朝官外放后,离任一年后才能申请新的官职。各州的宾客官员,如果之前没有升任朝官,如果兼任三院御史,就升任中下县令;如果兼任大夫、中丞、秘书少监、郎中、员外郎等官职,就根据他们的品级升迁。初次升任朝官的人,如果检校官做到尚书、常侍、秘书监、庶子这些级别,升任朝官后就和少卿监同级。各州的防御、团练判官、推官,都由本州奏请任命,中书省不再另行任命。那些被选拔出来担任门官,兼任三院御史、供奉里行及省衔的官员,离任后一年才能申请新的官职。各州别驾,不升任令录,仍然按照本官的任期,等到可以调动后一年,才能申请新的官职。长史、司马,如果代理正职,没有官职的人要上报姓名。皇上批准了这个奏章。
公元962年五月乙未日,皇帝下诏说:“最近,朝廷内外官员的任职安排,轮换得比较均匀,避免长期停留在某个岗位上。现在要从两司判官、京畿地区的县令中,挑选郎中、员外郎、补阙、拾遗、三丞、五博等少府官员和宫廷官员,提拔重用。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让藩镇的侯伯们,都能在朝中担任要职,光宗耀祖;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朝中官员都能熟悉政务。以后凡是有空缺的职位,都可以按照这个办法来执行。”
好家伙,这道圣旨一出,意思就是说要打破那些老油条的垄断,让更多有能力的人有机会升官发财,避免有些人长期占据要职,也让地方官员有机会到中央历练历练,为国效力。
公元961年夏五月辛巳日,皇帝又下了一道诏书:“朝廷设立爵位和官职,是为了选拔贤才,任用人才。有些人穷其一生苦读,才考中一个进士;有些人大半辈子都在等待选拔,才得到一个官职。所以,国家不会有徇私枉法的情况,士人也无法凭借不正当手段升官。近年来,州郡推荐的人才,很多都没有明确的出身和之前的官职经历,有的甚至是因为权势关系或者私人情面才被推荐的。虽然很难阻止这种情况,但我们还是给予了他们恩典。这样一来,那些急于求成、投机取巧的人,就争先恐后地走捷径;而那些勤奋刻苦、默默无闻的人,却只能在穷困潦倒中哭泣。为了整顿吏治,扬清抑浊,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事。从今以后,州府不得推荐没有前任官职或没有明确出身的人。如果有奇才异士,才能超群,也必须详细说明情况上报,然后由有关部门进行考试,朕也会亲自审查,决定他们的升迁,以避免人才被埋没,也避免选拔错误。”
这道圣旨就更厉害了,直接点名批评了当时官场存在的种种弊端,比如走后门、靠关系升官等等,皇帝决心要整顿吏治,让那些真正有才能的人得到重用,而不是那些靠关系上位的人。
公元963年六月,皇帝下诏:“两京以及各道州府的留守判官、两使判官、少尹、防御团练军事判官,今后一律不得进行推荐;各州的防御团练和刺史州,要各设置一名推官。”
这道圣旨进一步完善了选官制度,减少了地方官员推荐的权力,避免了地方势力对朝廷选官的干扰,更加强调了公平公正。 以上这些改革措施,都是为了让朝廷选拔人才更加公正透明,避免裙带关系和徇私枉法。 “右厘革” 这三个字,就是对这些改革措施的总结。
晋天福三年十一月,有个叫殷鹏的起居郎上书皇帝说:我听说现在朝廷的封赏制度,官员升官后,如果父母已经去世了,就追封他们的父母;但如果父母健在,却没给他们封赏。我觉得这实在是不对!这分明是轻视活着的人,而重视死去的人,抛弃现在的人,而记挂过去的人,这样的荣耀有什么意义?这样的道理又在哪里呢?
再说,如果父母健在,官员的品级达到标准了,就只封赏母亲,不封赏父亲,还给母亲加个“太君”的称号。这样一来,妻子好像身边没有丈夫,儿子好像上面没有父亲,难道父亲就比母亲低贱,丈夫就比妻子低微吗?如果说父亲不符合加恩的条件,那母亲凭什么受赏?如果说因为儿子升官了所以母亲应该受封,那为什么父亲不先封呢?我认为,父亲尊贵母亲贤淑,这是天理,尊贵不能有两个,国家也是一个整体。现在只封母亲不封父亲,这违背了伦理纲常,这是最大的不妥之处。
所以我请求陛下下令,以后文武官员,如果父母健在,父母已经有官职的,就按照他们的品级进行晋升,如果没有做官的,就授予他们致仕或者同正官的官职,这样就可以封赏他们的妻子儿女。这样一来,父母都能享受到荣华富贵,做儿子的也就不会有遗憾了;家门兴旺,也是陛下恩泽的体现。哎!享受陛下孝顺之风和恩泽的,屈指可数啊!陛下应该特别下令,把这个制度列为法令,以此来劝导天下人行善,让天下人都能看到前朝的不足,成就我朝的盛典。况且唐朝长兴元年就下过诏令:“在朝的内外官员,父母健在的,都要加恩。”现在司封官不执行这个明文规定,坚持旧的制度;如果陛下颁布新恩,同时遵守旧的诏令,那么官员就能做到既尽忠于君主,又尽孝于父母,两全其美。
我还听说,司封的规定是,内外官员官阶达到五品以上,就可以封赏妻子和荫庇儿子,根本不考虑官员的才能高低,只看品级。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都是五品,赞善大夫、洗马、中允、奉御等等也是五品。但是,如果从朝廷的委任、宰相的推荐、官职的高低、内外官员的评价来看,这些官职之间可是天壤之别啊!可是封赏的时候,却一视同仁,一直沿袭至今,这实在是不合理。更何况,北省的官员是陛下的侍从,南宫掌管陛下的政务,宪台负责陛下的纪纲,他们位居百官之首,是朝廷的三大部门,他们的职责重大,责任重大。那些清廉的官员十年都得不到升迁,而那些一般的官员做两任官就得到封赏,这实在是不公平,理应改革。所以我请求陛下下令,以后五品以上的官员,按照旧的制度执行,而三大部门清廉的官员,六品以上的,也应该得到封赏。才能高低不同,品级也应该有所区别,请下令相关部门制定一个长久的制度。皇帝准奏了。
公元948年(汉乾祐元年)七月,皇帝下诏,让尚书省召集所有官员讨论一个问题:如果官员的父亲健在,母亲能否因为儿子的功劳而被追封,并且封号中是否可以加上“太”字?请大家议论后汇报结果。
尚书省经过一番讨论后上奏说:我们仔细查阅了以前的诏令,发现凡是关于母亲的封号,无论母亲是否在世,都加“太”字。也就是说,如果父亲死了母亲活着,母亲被追封或晋封时,封号里都要加“太”字;如果母亲死了,追封时也要加“太”字。所以说,无论母亲存亡,都一样。但是,如果父亲还活着,之前的诏令中并没有规定要给母亲加“太”字。按照最近的诏令,儿子官职高,可以使父亲获得官职,而妻子的品级通常跟随丈夫,所以可以封妻。因此,父亲健在的情况下,不应该因为儿子的功劳而给母亲加“太”字。即使儿子有官职,但品级很低,还不足以荫及妻子,那更不应该用儿子的功劳来封母亲。 所以我们认为,不应该给母亲加“太”字。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公元956年(周显德六年)冬天十二月壬辰日,兵部上奏说:我们部门负责荫补千牛卫和进马的职位。汉乾祐年间的一些相关诏令现在已经遗失了,我们只能按照《晋编敕》和堂帖来执行。由于前后规定不一致,所以请求皇帝另下诏令明确规定。
皇帝下诏说:以后荫补子孙,应该按照官职品级,每品级只允许补一人。只有官职升迁后,才能再次补人,不能在同一品级内重复补人。如果被补的人去世、被除名、被贬谪、患有重病,或者参加科举考试及第了,那么在同一品级内只允许再补一人。太子进马和太子千牛卫的职位,不用考虑补缺。詹事府的官员,按照祭酒的规定执行。兵部尚书和侍郎,以前是不允许荫补的,现在允许荫补。致仕官员,如果曾经担任过朝廷三品以上文官或二品以上武官,以及丞郎、给舍以上官员,或者金吾大将军、节度使、防御使、团练使、留后等职位,才能荫补。皇室宗亲,其祖先或父亲曾经在朝廷担任过官职,才能荫补。需要荫补的人,必须是本官的亲子孙,年龄符合规定,没有其他违规情况,才能执行。其他情况,按照旧例处理。
右封荫
公元908年四月,皇帝下令说:“各州镇长官,不管官职大小,都得听从县令的指挥。”
同年九月,皇帝又下诏说:“魏博地区刺史们最近的工作,都交给督邮去负责了,导致那些小官吏专权,州牧反而成了摆设。为了恢复正常的制度,堵住这些歪风邪气,所有州都应该按照河南各州的模式来管理,刺史应该拥有最高的决策权。”
当时有人议论说:“唐宪宗时期,乌重胤担任沧州节度使的时候,曾经说过,河朔十六州之所以敢对抗朝廷命令,是因为节度使把刺史和县令的权力都抢走了,自己说了算。如果那些二千石级别的官员都能掌握权力,手里还有军队,就算像安史之乱那样的大叛乱,也别想轻易占领一座城池就叛变了!所以他上奏朝廷,把所管辖的德州、棣州、景州三州的刺史职位都恢复了,州里的军队也归刺史管辖。从那以后,虽然幽州、镇州、魏州这三镇,因为河北地区以前的风气,互相模仿,但只有沧州一地,一直都按照朝廷的命令办事,这都是因为乌重胤当时做的制度安排啊!所以梁朝现在做的这些改革,正好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
后唐长兴二年闰五月,皇上发布诏书说:“重要的道路如果能畅通无阻,那么所有的岔路都会汇聚到一起;宏伟的纲领一旦实施,那么万事万物都会清晰可见。前朝的法令制度没有大的区别,历代的条文法规都还在,不需要重新制定,各有规定,按照程序办事的人心里轻松自在,每天都能休息;凭着个人主观臆断办事的人,心里劳累,每天都做不好事情。天上的万事万物,星辰的运行规律丝毫不差;大地承载着所有的人和事物,山川河流的位置也不会改变。如果各部门都能做好自己的事情,那么都能尽心尽责。况且律令、格式、六典,凡是关系到国家政务的,都有各自的区分,长期不执行,就导致混乱不堪。应该按照旧的制度,命令各部门都从各自的公务中,把所有的事情,大事小情都抄写下来,不能遗漏任何细节,整理成卷轴,并且在粉刷过的墙壁上抄写一份放在公厅里。如果还没有办公场所的,文书就由官司主要负责人保管,并且每有新任官员到任,都要让他们自己抄写一份,以便查阅。或者在咨询的时候,回答也必须按照顺序,不能有丝毫的遗漏。每次执行的时候,让普通官员遵守法令,忠于职守,宰相则要统领全局,这样才能使一切井然有序。所谓最高的道理并不复杂,何必等到一年之后才汇报政务呢?应该命令御史台到处发布告示催促,限定在两个月内完成抄录和在墙壁上书写的工作,期间如果有什么暂时不能执行的,以及曾经修改过的事件,就由各部门上报中书省和门下省,再进行商讨,然后奏报皇上施行。” 那年八月,又下令说:“今后大理寺的官员,应该和台省的官员一样升迁,其法直官,比照礼部直官的任用。”
应顺元年春三月戊午日,宗正(掌管皇室宗族事务的官员)上奏说:“按照旧例,各个陵墓都设有令、丞各一人,现在令、丞没有同时设置,就委托本县县令兼管。因为河南、洛阳是京畿重地,恐怕由县令兼管陵墓令、丞不方便。”皇上于是下诏特地设置陵台令、丞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