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咱们这位夫人啊,她身上啊,集天地之灵气,啥喜怒哀乐的情绪都有。她要是能像圣人那样,以身作则,为老百姓树立榜样,管管那些骄奢淫逸的家伙,别让他们闹事,那多好! 得敬畏天地,虔诚对待神明,尊卑有序,夫妻和睦,这样国家和家庭才能治理得好啊。《传》里就说了:“一天能克己复礼,天下就太平了。”
你想想啊,从盘古开天辟地,燧人氏钻木取火开始,那些有志向的人,都讲究个恭俭,从不贪图钱财享乐。他们会在春天的小溪边饮酒,秋天在树林外祭祀,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轩辕黄帝信奉神明,唐尧虞舜效法古代先贤,到了周朝,礼乐制度就完善了。有的制定了百官的规范,设立了不可更改的法令;有的礼仪三百,仪容三千,都是为了弘扬天意,规范人伦。
可是后来,世风日下,礼崩乐坏,国家衰败,家庭也不安宁了。赵简子问太叔关于揖让周旋的礼仪,太叔说:“那只是表面功夫,不算真正的礼仪啊!” 天地间原本的道理,从那时起就缺失得厉害了。鲁哀公十一年,孔子从卫国回到鲁国,他研究了夏商周三代的典章制度,传承了历代帝王的教诲,可是那时候没明君,他的道义也难以推行。
如果说感情用事,只顾眼前利益,那修筑堤坝的仁义也就抛弃了;如果说只追求奇技淫巧,那孔子的学说也就消失了。所以汉文帝取消了丧服的二次祭祀,而把中兴大典改为一次郊祭,这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难道不是吗?西汉元鼎年间和东汉永平年间,朝廷广开进士之路,招揽人才,两京的繁荣昌盛,由此达到顶峰。
后来,随着社会风气的败坏,礼乐制度逐渐衰落,奢靡之风盛行,虽然郊祭制度依然存在,但纲纪已经有所松弛。魏文帝时期,虽然礼乐制度有所恢复,王肃、高堂隆等人也博览群书,对礼乐制度进行修订,但终究没能恢复到尧舜时代。
世道衰败,政治腐败,周朝的典章制度大多违背民俗,但幸存的典籍文献,仍然有值得借鉴之处。景初元年,在洛阳南面的委粟山修建了圆丘,祭祀时以帝舜为配享,用活鱼和美酒祭祀,如果不是那些达官显贵主持,谁又能做到呢?
宣帝和景帝时期,国家忙于战争,无暇顾及礼乐制度的恢复。直到太康年间平定吴国之后,全国统一,礼乐制度才得以全面恢复。齐鲁地区的学者们纷纷带着典籍前来朝拜。武帝平定叛乱后,也重视礼仪规范。吉礼时,遵循古礼,凶礼时,也穿戴简朴,体现了谦逊和节俭的意义,从而推行教化。
元帝中兴时期,虽然很多事情都采取权宜之策,但旧有的典章制度并没有中断。因此,常侍戴邈上书皇帝说:“现在天下重新开始,万物刚刚起步,应该清除近世的弊端,树立千秋的典范。所以应该重视双剑之节,摒弃浮夸的文风;应该重视琴瑟之乐,摒弃轻浮的音乐。”他的目的是要兴起礼乐之风,并劝说皇帝以身作则。
穆宗之后,王室威望逐渐下降,桓温执政后,权力旁落,虽然有些官员仍然重视礼乐,但皇帝的权威已经衰落,臣子的权力却日益膨胀。《礼记》说:“没有相应的职位,就不能制定礼乐制度”,这不正说明了当时的状况吗?
一开始,晋朝的时候,荀顗和郑冲负责制定国家的典章制度,到了东晋,荀崧和刁协又对朝仪进行了修改完善。 《周官》里讲的五礼——吉、凶、军、宾、嘉,其中吉礼里最重要的就是祭祀,所以《洪范》八政里,第三条就是“祀”。祭祀啊,是为了表达孝心,祭祀祖先,沟通天地神明。
汉朝建立的时候,继承了秦朝焚书坑儒之后的状态,很多制度都没能恢复到古代的样子。东汉、西汉加起来四百多年,制度改来改去的。魏朝继承了汉末的动乱局面,以前的章法都消失了,于是就让侍中王粲和尚书卫顗起草朝仪。到了晋朝建立之后,晋文帝又让荀顗参考魏朝之前的旧例,制定新的礼仪制度,既参考了古代,又结合了现代,修改了一些条款,羊祜、任恺、庾峻、应贞都参与了修订工作,最后完成了包含一百六十五篇的礼仪制度,然后上奏朝廷。
太康年间刚开始的时候,尚书仆射朱整把这事儿交给尚书郎挚虞去仔细研究讨论。挚虞上奏说:我仔细校对了一下以前太尉荀顗制定的《五礼》,我认为啊,改朝换代来巩固统治,这是帝王的大事;推行礼仪来规范教化,这是国家的大事。所以,我之前上奏的礼仪相关事宜,希望能够尽快完成并执行。另外,《丧服》篇有很多疑问和缺漏的地方,应该尽快补充完善。还有就是,现在的礼仪篇章太多了,太繁琐了,应该把内容根据类别合并一下。事情拖久了,我担心会被搁置。
古时候那些冠礼、婚礼、祭祀等等喜庆仪式,规矩变化不大;但是丧服的穿戴,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偏偏很容易搞错。所以子张就对高宗为母亲服丧三年这件事有疑问,子思也不同意他儿子为母亲去世穿丧服出丧,子游认为异父兄弟应该穿大功的丧服,而子夏却认为应该穿齐衰的丧服。就连孔子去世后,他的学生们对应该穿什么丧服都还有疑问。这些人个个都是精通礼仪,认真研读周朝典籍,跟随孔子学习,浸润在圣人的教诲中,学习多年,可是一遇到丧事,还是会犯糊涂,可见丧葬礼仪很容易让人迷惑,不能不仔细研究啊!
何况从那时到现在,很多典籍都焚毁散失了,离圣人时代也越来越远,丧葬制度的谬误也就越来越多,这很正常。所以,《丧服》篇虽然篇幅很短,只有一卷,握在手里都不到一卷那么大,但关于它的说法却五花八门,争论不休。比如三年之丧,郑国说应该是二十七个月,而王国说应该是二十五个月;改葬后穿的丧服,郑国说应该穿缌麻丧服三个月,王国说应该在葬礼结束后就脱掉;继母改嫁后,郑国说都应该为她穿丧服,王国说只有养育过自己的继母才需要穿;对于夭折的孩子,郑国说孩子出生一个月后哭一天,王国说以哭的那天来代替服丧的一个月。类似这样的说法还有很多。《丧服》原文省略了很多内容,必须加上注解才能明白其中的意思;而流传下来的各种说法,人们都说出自子夏之手。郑国和王国的学者们都依据经文和传记来解释,但各有不同,天下人都疑惑不解,不知道该听谁的,而顗(yǐ)只是照搬古经文而已,把子夏的传记和以前儒者的注解都删掉了,这样根本无法实行。
既然要实行,那就应该把这些不同的说法都列出来,这样一来一去的,根本无法制定统一的标准啊!我认为现在应该参考《礼记》,稍微借鉴一下传记中的说法,补充一些不足之处,统一那些不同的解释。可以参考王景侯编写的《丧服变除》,使类别清晰,规范明确,用来解决争议,这样丧葬制度就不会出现两种说法,大家都能遵循统一的标准。
这套礼仪要全国上下都执行,不能搞得太复杂。王沈写的那个,足足一百六十五篇,一篇一卷,加起来十五万字还多,我觉得篇幅太多了,内容也啰嗦,好多地方都是重复的。你看《尚书·尧典》里讲祭祀山川的礼仪,只有祭祀东岳的时候才详细列出祭品和祭祀的流程,其他的就简单地说一句“跟前面一样”。《周礼》里讲祭祀天地、五帝、先王,如果流程一样,就只说一句“也一样”,文字简洁,意思却表达得很清楚。现在这个礼仪,很多事情虽然差不多,但名字却不一样,就单独写成一篇,卷帙浩繁,一点都不简洁。应该精简文字,把意思表达清楚,同类的就合并起来,只有不一样的地方才分开列出来。这样的话,至少能减少三分之一的篇幅。
王沈讨论完新的礼仪之后,在元康元年把它上交给朝廷。他提出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明堂、五帝、社稷、六宗以及吉凶祭祀、王公祭祀制度等,一共十五篇。朝廷批准了他的建议。后来王沈和傅咸继续完善这项工作,但最终没能完成。中原沦陷了,王沈的《决疑注》就成了他留下的唯一成果。到了东晋,仆射刁协、太常荀崧又整理补充了旧有的文献,光禄大夫蔡谟也继续完善这项工作。
公元227年正月十四,魏明帝举行郊祀大典,祭祀武帝,以武帝配享上天;同时在明堂祭祀文帝,以文帝配享上帝。那时候,东汉的郊祀制度还基本保留着,魏明帝对这些制度做了哪些修改,我们是可以看出来的。
四年后,也就是公元231年八月,魏明帝东巡,路过繁昌,任命执金吾臧霸代理太尉的职务,并在受禅坛用特制的牛进行祭祀。公元233年十月初二,魏明帝开始在洛阳南面的委粟山修建圜丘。
魏明帝下诏说:“汉朝初期,继承秦朝焚书坑儒之后残缺不全的制度,勉强凑合着进行郊祀。从甘泉后土到雍宫五畤,神祇的祭祀场所和祭祀的规格,很多都不符合古制,而且兴废无常,时而这样时而那样,延续四百多年,甚至连禘礼(祭祀祖先的盛大典礼)都没有举行,古代的祭祀制度不断被更改,因此很多地方都出现了缺漏。我们曹氏家族的祖先,可以追溯到虞舜时代。现在,我们在圜丘祭祀皇天上帝,以我们的始祖虞舜帝配享;圜丘就叫做‘皇皇帝天’。方丘祭祀皇地后土,以舜的妻子伊氏配享;天郊祭祀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享;地郊祭祀皇地之祇,以武宣皇后配享。我们在明堂祭祀我的父亲高祖文皇帝,以文皇帝配享上帝。”
公元233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冬至这天,魏明帝在圜丘正式祭祀皇皇帝天,并以始祖虞舜帝配享。从正始年间(公元240年-249年)以后,整个魏朝都没有再举行过郊祀大典了。
公元266年,十二月某一天,皇帝派侍中太保郑冲和太尉司隶校尉李憙,带着皇帝的玉玺和诏书,把皇位禅让给了晋朝。第二天,晋武帝就在南郊设坛祭天,向老天爷汇报这件事,不过那时候还没立祖宗牌位呢。
到了公元267年正月,皇帝下诏说:“以前有关郊祀祭典的事,大家都是沿用魏朝的旧例,我想着改动起来挺麻烦的,干脆就沿用旧例算了,这样方便以后一直沿用下去。可大家意见又不一样,讨论来讨论去,一直没定下来,导致祭祀神灵的事儿没按时进行,也没能把祖先的牌位供奉上。我心里着急啊,吃不好睡不好,所以决定尽快把郊祀祭典的事儿给办了。” 当时大臣们又讨论起来,说五帝其实就是天,只是因为时代不同,所以称呼也不同,虽然名字有五个,但其实都是同一个神。所以,明堂和南郊应该取消五帝的座位,把五郊改成五精,都统一称为昊天上帝,每个神只设一个座位就行了。地郊也把前后配祀的那些神都取消了。皇帝都同意了他们的意见。
二月某一天,皇帝正式祭祀宣帝,把他作为配天;在明堂祭祀文帝,把他作为配上帝。同年十一月,有关部门又提议说,古代丘郊祭祀没有区别,应该把圆丘和方丘合并在南北郊,重新修建祭坛,把二至祭祀合并在两个郊祀中进行。皇帝也同意了,这和宣帝时王肃的建议一样。当年的冬至那天,皇帝亲自在南郊的圆丘祭天。从那以后,圆丘和方泽就不再分开设置了。
公元278年正月,皇帝亲自主持郊祀大典,太子和皇子们都陪着一起祭祀。十年后的十月,皇帝又下诏说:“《孝经》上说,‘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可《周官》里又说‘祀天旅上帝’,又说‘祀地旅四望’。‘望’不是指‘地’,那明堂的上帝就不能代表天了。以前大家讨论取消明堂五帝的座位,仔细研究礼仪典章,发现这样是不对的。再说,《诗经》序言里说‘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所以才推尊他来配天。宣帝凭借神武之力开创了基业,已经配天了,现在又把先帝也配天,从道理上讲也说不通。所以,要把明堂和南郊的五帝座位恢复。” 唉,愍帝在长安称帝,还没来得及建立郊庙就失败了。
元帝过江之后,到了太兴二年才开始讨论制定郊祀的仪式。尚书令刁协和国子祭酒杜夷认为,应该先迁都回洛阳再举行郊祀。司徒荀组却说,汉献帝建都许昌的时候就设立了郊祀,咱们现在就在这儿举行也挺合适的。骠骑将军王导、仆射荀崧、太常华恒、中书侍郎庾亮都赞同荀组的意见,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就在巳地设立了南郊。具体的祭祀制度都是太常贺循制定的,大多沿袭了汉朝和西晋初年的旧例。三月辛卯,元帝亲自去南郊祭祀,祭祀的仪式也完全按照武帝第一次郊祀的规矩来办。那时候还没建北郊的祭坛,所以地上的神祇和天上的神祇一起在天郊祭祀。
明帝在位期间,到了太宁三年七月,才下诏令要建造北郊祭坛,结果还没来得及建成,明帝就去世了。等到成帝咸和八年正月,才按照之前的旨意,在覆舟山南边建起了北郊祭坛。天上的郊祀对象包括五帝的辅佐神、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斗、三台、司命、轩辕、后土、太一、天一、太微、句陈、北极、雨师、雷电、司空、风伯、老人星,一共六十二位神祇。地上的郊祀对象包括五岳、四渎、四海、四望、五湖、五帝的辅佐神、沂山、岳山、白山、霍山、医无闾山、蒋山、松江、会稽山、钱唐江、先农神,一共四十四位神祇。江南那些小山丘,也都被列入祭祀范围,这就像汉朝西京关中那些小河小溪一样,都有相应的祭祀仪式。这个月的辛未日,举行北郊祭祀,并且第一次把宣穆张皇后也列入祭祀对象,这是魏朝的旧例,并非晋朝的传统。
公元313年正月,皇帝要到北郊祭天,大臣们意见不一。太常顾和上奏说:“泰始年间,把冬至和夏至的祭祀合并在南北郊举行。至于北郊祭祀的月份,古代典籍里没明确规定,有的说是夏至,有的说是跟‘阳复’(冬至后阳气复苏)的日子一样。汉光武帝建武元年正月辛未日,才开始设置北郊祭祀,这跟南郊祭祀在同一个月。后来东汉中兴时期,百事从简,把七个郊祀合并到一个地方,典章制度还不完善,权宜之计就采用了这种简便的祭祀方式,这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到了咸和年间,才讨论说要分别设置南北郊,都在正月举行祭祀。魏朝继承了东汉的制度,正月祭天,用地作为配祭。当时高堂隆等人认为祭天不用地作为配祭,并引用《周礼》中说三王祭祀郊庙只在夏历正月。” 最终采纳了顾和的意见。 这年正月辛未日举行南郊祭祀,辛巳日举行北郊祭祀,皇帝都亲自参加了。
公元404年,刘裕攻打桓玄,桓玄逃跑了。己卯日,刘裕向南郊祭天,报告讨伐桓玄的战功。这一年,皇帝逃难到江陵,还没回来。第二年到了该举行郊祀的时节,朝廷讨论认为应该按照《周礼》的规定来办,由宗伯代行天子职责,三公执行祭祀仪式。 尚书左丞王纳之却单独提出异议:“既然皇帝已经逃难,郊祀之事就应该由天子亲自主持,现在皇帝虽然不在京城,但毕竟还活着,可以接受天命,然后执行祭祀仪式,有什么好争论的呢?现在举行郊祀,跟以前的情况能一样吗?” 其他人又说:“现在应该举行郊祀,所以应该按照朝廷的命令,让三公来执行祭祀仪式。” 还有些人说:“祭天是极其尊贵的仪式,只能由天子一人来主持,所以不是天子不能祭天。平民百姓以上的人,没有不进行祭祀的,即使是嫡子在外,庶子也可以代为祭祀,但没有不亲自接受天命而可以祭天的。” 王纳之又说:“武帝受禅时,是在二月举行郊祀,元帝中兴时,是在三月举行郊祀。现在郊祀的时间还没到,大家都在盼望皇帝回朝,不要操之过急,反而让皇帝的仪仗来回奔波,最终无法亲自参加祭祀。” 最后,大家采纳了王纳之的意见。
关于郊庙祭祀用的牲畜、祭品、璧玉的颜色,虽然有成文的规定,但秦朝多用骝色马驹,汉朝只说用犊牛,并没有明确说明颜色。而江左地区南北郊祭祀都用黑色牲畜,明堂、庙社祭祀都用红色牲畜。
最早啊,祭祀天地祖先是有规定的,但祭祀郊外,还真没这说法。汉朝的规矩是,皇帝死了,太尉得去南郊报告谥号,其他的事就不用了。魏文帝黄初四年七月,要东巡,带大军出发,就让太常带一头牛去南郊祭祀。等文帝死了,太尉钟繇又去南郊报告谥号,这些都是因为有特殊的事情才去郊外祭祀。到了江左(东晋)就废除了这个规矩。
说起来,古代的礼仪规定,春分那天早上朝东边祭日,秋分那天晚上朝西边祭月。汉武帝在泰畤祭祀天地,一大早从竹宫出来,朝东拜日,晚上朝西拜月。虽然用了郊外的日子,但祭祀的地点却不在东西郊。后来就变成每天早晚都要拜日拜月了。所以魏文帝下诏说:“汉朝皇帝从来不在东郊拜日,却每天早晚在宫殿里东西拜日拜月,这也太麻烦了,像家常便饭一样,根本不是祭祀天地沟通神灵的正道啊!”黄初二年正月乙亥,就在东门外祭日,这又违反了春分秋分祭祀的规矩。魏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终于在东郊祭日,八月己丑,又在西郊祭月,这才恢复了古代的礼仪。到了武帝太康二年,有关部门建议,春分祭日皇帝不用亲自出宫,天气冷暖不合适嘛。皇帝下诏说:“礼仪应该有固定的章程,照你们说的做,和以前太尉制定的礼仪不一样,那就又没个准则了。前些日子战事还没平息,所以才每次都依你们的建议,现在战事平息了,这事儿就按规矩来办吧!”根据这个诏书,皇帝又亲自去祭日了。不过,后来这个规矩又废除了。
古礼规定,“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魏文帝即位后,沿用了汉朝的明堂,但却没有进行配祭。明帝太和元年,才开始在明堂祭祀文帝,齐王也照样这么做了。
一开始,晋朝把文帝和天帝一起祭祀,后来又改成宣帝,紧接着又改回文帝,其他的都没变。所以,郊祭和明堂祭祀,配享的神不一样,情况就复杂了。
挚虞就这事儿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说:“汉朝和魏朝的规矩,明堂祭祀的是五帝的神。新的祭祀礼仪,把五帝等同于上帝,也就是天帝。明堂取消了五帝的祭位,只祭祀上帝。你看孔子说过‘郊祭后稷来配天,在明堂祭祀文王来配上帝’。《周礼》里说,祭天要祭天帝,祭地要祭四方神。四方神不是地,那上帝就不是天,这道理很清楚。郊祭是在野外祭祀,简单朴素,祭品用的是茧栗,祭器用的是陶器和葫芦,仪式很简朴,所以配享的是远祖。明堂祭祀,祭品丰盛,玉制的祭品和普通的祭品一起摆放,各种祭器整整齐齐,仪式隆重,所以配享的是近祖。郊祭和明堂祭祀的地点、祭祀的规格、祭品和器物,都大不一样。再说,祖先一起配享,也不是说尊卑有别;三天祭祀两次,也不是说祭祀不虔诚;这足以说明,祭祀的对象并非同一个神。以前,上古时期,活着的时候是明君,死后就配享五行,所以太昊配木,神农配火,少昊配金,颛顼配水,黄帝配土。这五帝都是配天之神,在四郊祭祀他们,在明堂也祭祀他们。祭天的时候,要穿大裘戴冕冠,祭祀五帝也一样。有人认为这五帝是五种精气的化身,是辅助天帝创造万物的。前朝都是这么做的,一直没改变,直到晋朝才开始有不同的意见。《庚午诏书》规定,明堂和南郊祭祀取消五帝的祭位,只祭祀天帝,新的祭祀礼仪沿用了这个规定。以前太医令韩杨上书,建议还是按照旧例祭祀五帝。太康十年,诏书已经颁布使用了。应该确定新的礼仪,明堂和郊祭五帝应该恢复旧例。”皇帝同意了他的建议。不过,江左地区之后,一直没来得及修建。
汉朝的时候,每年太史都会向皇帝呈上新的历书。立春、立夏、大暑、立秋、立冬这五个节气,皇帝都会穿上对应季节颜色的衣服。皇帝坐在御座上,尚书令以下的官员都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尚书三公把历书放到案上,呈给皇帝,官员们伏在案前读完之后,皇帝会赐酒一杯。魏朝一直沿袭着这个礼仪。魏明帝景初元年,有个通事官禀报说:“以前只看到读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个节气的历书,到了穿黄色衣服的时候,却偏偏不读大暑节气的历书,现在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散骑常侍兼太史令高堂隆解释说:“黄色在五行中属土,居中央,一年四季各有十八天。土生于火,所以只有在火气最盛的时候才穿黄色衣服,其他三个季节就不穿了。而历书是根据四季变化而制定的,并不是按照五行来定的,所以穿黄色衣服的时候没有对应的历书。”这就是魏朝不读大暑节气历书的原因。
晋朝建立后,也沿袭了这个制度。傅咸说过:“立秋那天,白色的道路在紫禁城里闪耀,白色的旗帜陈列在玉阶上。”可见那天所有的旗帜和道路都是白色的。成帝咸和五年六月丁未日,有关部门奏请宣读秋令。兼侍中散骑侍侍郎荀奕和兼黄门侍郎散骑侍郎曹宇反驳说:“尚书三公奏请宣读秋令,以前的典礼仪注记载不全。我们和光禄大夫华恒商议后认为,武帝在夏秋酷暑的时候,通常不读节气历书,只有春冬两季才读。先王之所以要按照季节宣读历书,是为了顺应天时,表达对天的敬畏,也是为了维护皇室的尊严。现在很多服饰都缺失,天气又很热,我们认为可以按照华恒的建议,像以前一样,不读秋令。”皇帝批准了他们的奏请。六年三月,有关部门奏请说:“这个月十六日是立夏。现在正服已经准备好了,宣读四季的历书,是为了表达对天时变化的敬畏。所以现在应该宣读夏令。”皇帝也批准了。
《礼记》上说,孟春之月,“要选择吉日良辰,天子亲自拿着耒耜,把它放在参保介的御座之间,带领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一起在帝藉耕田”。秦朝灭亡之后,儒家经典被焚毁,这个仪式就废除了。直到汉文帝之后,才重新开始举行这个仪式。魏朝的三位祖先,也都亲自耕种藉田。
话说到了武帝泰始四年,有关部门建议皇帝亲自下地耕种,祭祀先农神,皇帝觉得可以,就让有关部门去办理这事儿。皇帝还下诏书说:“国家的大事,就是祭祀和农业。所以古代的圣明君王,都亲自下地耕种,来供奉郊庙的祭品,并且以此来教化天下百姓。可是近些年来,耕种的土地面积就那么一小块,只是徒有模仿古人的名义,根本没有起到祭祀和教化百姓的作用,反而白白浪费了百官的车辆和人力的费用。现在我们要恢复耕种千亩土地的制度,让各位公卿大臣们也体验一下耕种的辛苦,以此来带动全国人民。有关部门要详细制定方案,在河南地区,选择东郊南部、洛水北边的地方作为耕地。如果那里没有合适的官田,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换,但绝对不能侵占百姓的土地。” 于是皇帝就乘坐华丽的木制车驾去耕地,并且用最好的祭品祭祀先农神。不过,从惠帝之后,这项活动就废止了。
后来到了东晋元帝时期,他想恢复这项仪式,就问尚书符问:“皇帝亲自祭祀先农神,这合不合规矩?”贺循回答说:“汉朝的典籍里没有记载皇帝必须亲自祭祀先农神的规定,只有记载皇帝应该亲自祭祀的文字。但是,《周礼》里记载,天子祭祀四方神灵时要穿一种叫毳冕的冕服,祭祀社稷和五祀神时要穿另一种叫絺冕的冕服,这说明天子亲自祭祀是有道理的。所以应该制定详细的仪式规范。” 可是,贺循他们制定的仪式规范也不够完善,所以这件事最终也没有实行。后来哀帝又想恢复这项典礼,结果还是没能成功。
汉朝的规矩是,各县每年都要在乙未日祭祀先农神,并在乙地耕种;在丙戌日祭祀风伯神,并在戌地耕种;在己丑日祭祀雨师神,并在丑地耕种,祭祀用的牲畜是羊和猪。立春日,大家都要戴着青色的帽子,拿着青色的旗帜,到东郊野外去迎接春天。迎接春天的队伍从野外回来后,要进行拜祭,但并不杀牲祭祀,其他三个季节都不举行迎接春天的仪式。
魏朝虽然天子会亲自耕种,但是诸侯的百亩耕种礼仪却缺失了。到了魏武帝后期,有关部门上奏说:“古代诸侯都要耕种百亩土地,亲自拿着农具来供奉社稷和宗庙,以此来鼓励农业生产。现在诸王们都治理着各自的封地,也应该恢复这项耕种的礼仪。” 但是,这件事最终也没有实施。
哎,说起来啊,《周礼》里头记载,以前啊,王后都要带着后宫的妃嫔们,到北郊去养蚕。
汉朝的时候,规矩又不一样了,皇后娘娘得亲自到东郊的苑子里去种桑树,然后在蚕室里祭祀蚕神。这蚕室啊,还专门请了苑窊妇人和寓氏公主来帮忙,祭祀用的牲畜呢,是少牢(注:少牢是古代祭祀用的比较简单的祭品)。魏文帝黄初七年正月的时候,还下令让宫里的嫔妃们到北郊去养蚕,这可是按照《周礼》的规矩来的呢!
话说到了晋武帝太康六年,有个叫华峤的散骑常侍上奏说:“以前啊,天子跟诸侯都要亲自耕种一千亩地,皇后也要亲自养蚕。现在陛下您圣明仁慈,继承了先王的传统,皇后也具备了贤德,符合阴阳调和的道理,可这‘坤道’(指皇后)的礼仪还没完全展现出来,养蚕的礼仪还缺失呢!我觉得应该按照古制,把这个盛大的典礼办起来。”
皇上就下诏说:“以前天子亲自耕田,是为了祭祀用的粮食;皇后亲自养蚕,是为了祭祀用的衣服。这样做是为了表达孝敬,教化天下百姓。现在耕田的仪式还在,但养蚕的仪式却没办,是因为之前国家事务繁忙,没时间操办。现在天下太平了,应该举行这个仪式来向全国展示。你们要仔细查阅古代典籍和近代的记载,结合现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方案,明年正式执行。”
于是,就在西郊举行养蚕仪式,跟耕田的地方正好相对。然后就让侍中成粲起草制定仪式流程。先蚕坛高一丈,宽两丈,有四个台阶,每个台阶宽五尺。它位于皇后采桑坛的东南,帷宫外门的外面,距离帷宫东南方向十丈,在蚕室的西南,桑林在它东边。选取六位列侯的妻子担任蚕母。蚕快要孵化的时候,选个吉日,皇后戴上十二支钗和步摇,按照汉魏时期的旧例,穿着青衣,乘坐用油彩绘在云母上的车子,驾着六匹白色的马。女尚书穿着貂皮,佩戴玉玺,陪同皇后乘坐,车上装着筐和钩子。公主、三夫人、九嫔、世妇、诸太妃、太夫人以及县君、郡君、公主、侯夫人、外命妇、命妇们都戴着步摇,穿着青衣,每人也都带着筐和钩子跟随皇后去养蚕。
在采桑的前两天,蚕室里已经开始孵化蚕卵了。到了采桑那天,皇后还没到,太祝就命令天亮的时候用一头太牢祭祀,一位谒者监督祭祀。祭祀完毕后撤去祭品,把剩下的肉分给参与采桑和祭祀的人。皇后到达西郊,登上祭坛,公主以下的嫔妃们在坛东列队。皇后面向东方亲自采桑,采三条桑枝,诸妃公主每人采五条,县君以下每人采九条,然后把采来的桑叶交给蚕母,送回蚕室。仪式结束后,皇后回到座位,公主以下的嫔妃们也回到自己的位置,摆设酒宴,赏赐丝绸,数量各有不同。
话说汉朝的时候,只有官社,没有官稷(注:稷,谷神)。王莽当政时设立了官稷,后来又取消了。所以从汉朝到魏朝,只有太社有稷,官社没有稷,所以通常是两个社,一个稷。
晋朝初期沿袭魏朝的制度,没啥变化。到了太康九年,晋武帝要重建宗庙,社稷坛和宗庙一起搬迁。然后就下了一道圣旨:“社其实就是一个神,把两个社的祭祀合并了吧!” 结果车骑司马傅咸上书反对,他说道:
《祭法》里写着,王社和太社各有各的意义。天子祭祀郊庙,很重视,所以要戴着冕冠亲自耕田。亲自耕田呢,是为了表达对丰收的感恩,祭祀用的粮食来之不易。自己耕田,是为了回报上天,自己建社,是为了藉田(天子亲耕的田地)而报答上天。国家以人为本,人以粮食为命,所以天子又为百姓设立社稷,祈求丰收,保佑百姓。祭祀的对象和回报的方式不一样,所以才会有两个社。
王景侯解释王社的时候,也说春天在藉田祈求丰收,秋天就来回报上天。他解释太社的时候,说这是天子在全国范围内为百姓设立的,叫它太社,不是天子在京都自己给自己立的社。景侯的解释是根据《祭法》来的。《祭法》里说:“大夫以下的人,成群结队地设立社稷,叫做置社。”景侯解释说,“现在的里社就是这个意思”。景侯这么解释《祭法》,就把置社理解成老百姓的社了。但他又另外解释说太社也是老百姓的社,这就有点说不通了。太社,是天子为百姓而祭祀的,所以叫天子社。《郊特牲》里说:“天子祭祀太社,一定得承受风霜雨露。”因为是为天下百姓设立的,所以叫太社。至于那些置社,数量不一样,一般是以里为单位命名的,《左传》里记载的“盟于清丘之社”就是这个意思。老百姓的社,已经不能叫太社了,如果又不把它设在京都,那还能设在哪里呢?
《祭法》里还说,国君要为百姓设立七个祭祀对象,国君自己也要设立七个祭祀对象。 “自为”的意思就是为自己祭祀;“为群姓”的意思就是为百姓祭祀。太社和这七个祭祀对象的祭祀礼仪规格是一样的。 有人钻牛角尖,说文献里只记载了五个祭祀对象,没有七个。 其实啊,这五个祭祀对象是国家的大祭祀,那七个是小祭祀。《周礼》里说的那些小祭祀,用的祭祀礼服是黑色礼帽之类的。景侯解释大厉(厉鬼)说:“就像周朝的杜伯一样,鬼魂有了归宿,就不会作祟了。”现在有人说没有两个社稷坛,拿景侯的话来说事,《祭法》里又没说没有两个,所以就说“口头上没记载”。 你看,景侯那么聪明,经过仔细考虑才给出解释,却想用口头说法来推翻明确的文字记载,这样的话,不光两个社稷坛的事儿得好好想想,景侯后来的解释也未必站得住脚。
之前接到命令,《尚书·召诰》记载,在新城里祭祀社神,只用了一头太牢(祭祀用的牲畜),这清楚地说明只有一个社稷坛。 看看《郊特牲》怎么说,它说社稷祭祀用太牢,非得拿“一头牲畜”的记载来证明只有一个社稷坛,那稷神就没牲畜祭祀了?有人说,祭祀社神,稷神就包含在里面了。 既然能用祭祀社神来说明稷神,为什么就不能用“一”来说明“二”呢?国家的大事,在于祭祀和战争。如果本来有两个社稷坛,现在要取消一个,还不如保留下来。况且保留是有道理的,取消却没依据啊!
《周礼》里记载,封人负责设置社坛,没有稷神的字样。现在帝社没有稷神,大概就是从这儿来的。但是,国家以社稷为根本,所以经书和史书里经常提到社稷。 《周礼》里说国君祭祀社稷时要穿絺冕(一种祭祀礼服),这说明王社是有稷神的。封人负责设置社坛的记载里没有稷神,有人解释说这是文字省略了,这也能说得通。所以说,应该继续保留两个社稷坛,再另外设立一个有稷神的帝社。
成粲那家伙说景侯关于太社不立在京都的论述不对,想推翻郑氏的学说。咸重就上奏说:“成粲的观点,以及景侯对经文的解释,都是错的。《大雅》里说‘乃立冢土’,毛公解释说‘冢土,就是大社’。景侯解释《诗经》,用的就是这个说法。《禹贡》里说‘惟土五色’,景侯解释说‘天子取五色土建太社,封四方诸侯,各分给他们一种颜色的土,用来祭祀四方’。这样一来,太社就又跟建都联系起来了。我不知道这个说法从哪儿来的,跟之前的解释完全对不上,上面违背了经书里明确记载的内容,下面又推翻了景侯的解释。我虽然愚笨,但从小就在学宫学习,实在忍不住,所以再次上奏。”刘寔也跟咸重意见一致。皇帝下诏说:“社其实就是一个神,却沿袭了两处祭祀的地方,大家意见不一,何必改动呢!就按老样子办,跟魏朝的制度一样。”
后来挚虞上奏说:“我查阅了《祭法》,“天子为百姓立社叫太社,天子自己立社叫帝社”。《周礼》里说大司徒“设置社稷的祭坛”,又说“用血祭祀社稷”,这就是指的太社。又说“封人负责设置天子的社坛”,还有军队出征也要祭祀社,这就是指的帝社。太社是为百姓祈福的,祈福是有时间的,主祭不能废除。所以凡是祭祀社稷、祭祀鼓的时候,主祭都要参与其中。这些都是关于两个社的明确记载,也是前代一直尊崇的制度。《尚书·召诰》中记载在新邑祭祀社稷用三牲,各有所指,《诗经》里说‘乃立冢土’,都没有说有两个社,所以废除了帝社,只留下太社。《诗经》和《尚书》里提到的,都是指的一件事,而且都在周公旦制定制度之前,不能拿来轻易推翻《周礼》里的明确典章和《祭法》里的正确解释。以前改建庙社,只建了一处社,朝中议论纷纷,有人坚持古制,有人主张与时俱进。世祖武皇帝亲自下诏,确定了两个社的制度,作为永久的规定。应该制定新的礼仪,沿用两个社的制度。”皇帝准奏了。
到了元帝建武元年,又在洛阳建了两个社和一个稷。太社的祝文是:“地德普施,惠存无疆。乃建太社,保祐万邦。悠悠四海,咸赖嘉祥。”帝社的祝文是:“坤德厚载,邦畿是保。乃建帝社,以神地道。明祀惟辰,景福来造。”
汉朝的时候,每个月第一天,太史令都会把当月的历法呈给皇上。相关部门的侍郎和尚书看完后,就会按照历法上的指示办事。农历每月初一前后两天,要到社稷坛去祭祀天地。如果太阳出现异常,就要宰杀羊来祭祀社稷,以祈求太阳恢复正常。负责祭祀的人要戴着长冠,穿红色的衣领和袖子,再穿一件红色的中衣和红色的裤子、袜子来行礼,这都是按照以前的规矩来的。
自打晋朝建立以来,每当太阳和月亮将要交会的时候,太史令就会上报合朔(朔日,即农历每月初一)日期。尚书提前三天就要做好准备,宣布内外戒严。挚虞在《决疑》里说:凡是遇到日食要进行救治的,都要戴上红色的头巾,这是为了补充阳气。日食将要发生的时候,天子要穿素服避开正殿,内外戒严。太史令要登上灵台,观察日食的变化,然后在宫门口击鼓。听到鼓声,侍臣都要戴上红色的头巾,佩剑侍候。从三台令史以上的所有官员都要拿着剑,站在各自的门口。卫尉卿要骑马在宫殿周围巡视,检查守卫情况。然后,还要在社稷坛击鼓,这是沿袭周朝的礼仪。还要用红色的丝线系在社稷坛上,祝史还要念诵祭文,以此来责备社稷神。社稷是主管土地和谷物的龙神,地位仅次于天子,所以要念诵祭文来责备它。等到日食结束,一切就恢复正常了。
汉朝建安年间,快要到正月初一了,太史令上奏说,正月初一那天会有日食。朝臣们对此议论纷纷,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大家一起向尚书令荀彧请教。当时广平郡的计吏刘邵也在场,他说:“梓慎和裨灶是古代有名的史官,他们还曾经预测过水旱灾害,结果都预测错了。根据《礼记》的记载,诸侯去拜见天子,有四种情况进门后不能完成全部礼仪,其中之一就是发生日食。既然圣人制定了这些礼仪,并没有因为出现异常现象就停止朝会,那么,可能是灾难已经消除了,或者就是预测方法有误。”荀彧和大家一致认为刘邵说的有道理,于是照常举行朝会。结果那天并没有发生日食,刘邵因此名声大噪。
到了魏武帝咸宁三年和四年,正月初一和朔日(初一)都在同一天,所以取消了元会(大型朝会),这是改变了魏朝的旧例。元帝太兴元年四月,朔日和初一在同一天,中书侍郎孔愉上奏说:“《春秋》记载,发生日食的时候,天子要在社稷坛击鼓,这是为了攻击阴邪之气;诸侯要在朝廷击鼓,这是臣子自己反省的意思。根据尚书的记载,如果太阳出现异常,就要在各宫门击鼓,这与以前的旧例不符。”皇帝下诏说:“你说的很有道理,立刻下令更改。”
公元建元元年,元旦这天,日食和朔日(农历初一)同时出现,朝廷大臣们就开始讨论要不要取消元旦朝会。当时庾冰当政,他拿出了刘邵的意见给各位大臣看。有人觉得刘邵的观点不合礼法,荀彧也同意这个说法,这算是荀彧的一个失误吧。
所以蔡谟就写了一篇文章反驳刘邵,他说:“刘邵说灾异现象可以消除,又拿梓慎、裨灶(古代两位占星家)曾经预测错误的例子来说事,认为太史令的预报也不一定准确,这个说法确实没错。但是他说圣人制定礼法,不会因为出现异常现象就取消朝会,这就错了。出现灾异现象,是为了警示君王,这是帝王最重视的事情,所以要穿素服、停止演奏音乐、退避正寝,百官都要降低等级,用简朴的祭品和鼓声,君王要亲自祈求上天保佑。对于这种敬畏上天的行为,与其怀疑而放弃,不如谨慎地执行。孔子和老子都曾经在乡里参加葬礼,因为丧葬期间不能看到星星,所以日食的时候才停止送葬,孔子说,‘谁知道它会不会不出现星星呢?’而刘邵却要取消朝会,这是放弃了圣贤的传统做法。《春秋》记载,鲁桓公在壬申日遇到灾异,却在乙亥日举行祭祀,被《春秋》批评。灾异已经过去,还依然感到害怕,所以取消了宗庙祭祀,更何况听说将有天灾降临,还要举行庆典朝会,这与礼法相违背。《礼记》上说诸侯朝见天子中途遇到日食不能完成礼节的情况,指的是日官没有预先报告,诸侯进宫后才看到日食,而不是说事先知道有日食也要照常举行朝会。刘邵的观点是根据《礼记》来的,而孔子和老子在乡里参加葬礼的事,也是《礼记》记载的,他却自相矛盾,进退失据。然而荀彧赞同的观点,汉朝也一直沿用,所以刘邵的说法一直流传至今,没有人知道它错了,后来的君子们可能会把它当成典范,所以我要纠正一下。”于是庾冰采纳了大家的意见,取消了朝会。
到了永和年间,殷浩当政,他又想按照刘邵的意见不取消朝会。王彪之则援引咸宁年间和建元年间的先例,说道:“《礼记》上说,诸侯朝见天子,中途遇到不能完成礼节的情况有四种,这指的是诸侯自身遭遇了意外,而不是说事先知道有灾异,就侥幸地认为史官的预测错误,所以不取消朝会。”于是大家又采纳了王彪之的意见。
《尚书》里说“禋于六宗”,这几个字,当时好多儒生都各有各的解释,说法都不一样。王莽呢,他觉得《易经》里讲的六子对应着这六宗,所以就专门建了六宗的祠堂。
到了魏明帝的时候,他对这事儿有点怀疑,就问王肃,王肃也认为是《易经》里的六子,所以这事儿也就没停。后来晋朝建立了,司马彪他们上书说,这六宗的祭祀不应该另立一套新的礼仪,于是就把六宗的祭祀给取消了。
过了一段时间,挚虞又上奏说:你看《虞书》里说舜帝驾崩后,“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这说明六宗既不是上帝的神,也不是山川的精灵。再看《周礼》,肆师的职责是“用牲于社宗”,党正的职责是“春秋祭禜亦如之”。肆师祭祀的宗,跟社稷并列,地位跟社稷一样;而党正祭祀的禜,文献里没说跟社稷有关系,说明祭祀的神跟社稷不一样。周朝的祭祀,最重视郊祀和社稷祭祀,六宗跟社稷地位相同,可见六宗的神明地位很高啊!还有,《月令》里说孟冬要祈祀天宗,所以《周礼》里的禜和《月令》里的天宗,说的都是六宗的神。汉光武帝在高邑登基的时候,就按照《虞书》里的说法祭祀了六宗。到了汉安帝元初年,又建了祭祀乾位的祠堂,规格跟太社一样。魏朝沿袭了这个做法,到了景初二年,大家又开始大讨论六宗的神明到底是什么,朝臣们说法不一,各执己见。只有散骑常侍刘邵说,万物都背阴抱阳,阴阳之气交合才形成万物。这六宗呢,就是太极阴阳交合之气,是六种气体的根本。 《虞书》叫它六宗,《周书》叫它天宗。当时大家仔细研究了各种说法,最后采纳了刘邵的意见。
汉朝和魏朝都一直把六宗祭祀当成重要的祭祀活动。总之,那些祭祀百神的活动,虽然有些没那么隆重,但既然已经有了,也就没人敢轻易废除。所以应该制定新的礼仪,像以前一样祭祀六宗。皇帝下令照办了。
哎,说起来古代的祭祀活动可多啦!《礼记》里记载,天子要为老百姓设立七个祭祀对象,分别是司命、中霤、国门、国行、大厉、户和灶神。每年春天玄鸟来了那天,还要用最好的祭品祭祀高禖。 《毛诗·丝衣》里说,高禖就是灵星的化身。
汉朝建立后,高祖皇帝也建了灵星的祠堂。到了汉武帝时期,因为李少君的关系,才开始祭祀灶神;后来戾太子出生了,才又开始祭祀高禖。《汉仪》里也写着,国家还有另外五个祭祀对象,相关官员会操办,不过祭祀的礼仪比祭祀社稷神要简单一些,但总归是保留了这些祭祀的传统。 《汉仪》还说,每年仲春(农历二月)的时候,会在城南设立高禖的祠堂,用比较好的祭品祭祀。 同一个月,还要在国都南郊的老人星庙祭祀老人星。到了立夏要祭祀灶神,到了季秋(农历九月)则在城南的坛庙里祭祀心星。 到了元康年间,洛阳还有高禖的祭坛,老百姓会在旁边祭祀,有人管这地方叫“落星”。 后来这些祭祀就渐渐没影了,到了东晋以后,七祀就不再设立了,灵星就和南郊的祭祀合并了,不再单独祭祀了。
《左传》里记载“龙见而雩”,这可是经典记载啊!《汉仪》里说,从立春到立夏,再到立秋,如果各地干旱,郡国就要清理社稷,官员们要依次举行求雨的仪式,叫做“雩”。 这仪式得闭上所有向阳的门窗,穿素服,立土龙、土人,还有人跳舞,七天换一次仪式,都是按照旧例来的。 汉武帝咸宁二年,春天久旱,四月丁巳那天,皇帝下令说:“各地干旱的地方,要加倍祈求上天降雨!” 五月庚午,才开始在社稷和山川祈雨。六月戊子,终于下大雨了!这就是古代求雨的传统仪式。 太康三年四月和十年二月,也同样举行过这样的仪式。 如果雨水很多,就要举行“禜祭”,祭祀的人要戴红头巾,穿红衣服,关上所有向阴的门窗,用红绳缠绕社稷,还要敲打红色的鼓。
《周礼》上写着,天子要祭祀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风伯雨师、社稷、五土、五岳、山林川泽、四方百物,以及兆四类四望,这些祭祀仪式都一样隆重。
话说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庚子这天,第一次正式祭祀了五岳和四渎,所有祭祀活动都井然有序,还把一些珍贵的玉圭和璧埋进了土里。到了六年七月,魏文帝带兵乘船进入淮河。九月壬戌,他又派使者到淮河去祭祀,并把玉璧沉入河中。
魏明帝太和四年八月,皇帝东巡,派使者用特制的牛去祭祀中岳嵩山。魏元帝咸熙元年,皇帝去长安,派使者带着玉璧和钱币去祭祀华山。
话说穆帝升平年间,有个叫何琦的官员提议要修缮五岳的祭祀场所。他说:“唐尧虞舜时期,天子每五年巡狩一次,按照季节祭祀五岳,表达对山川和神灵的敬意,这叫‘因名山升中于天’,以此来昭告神灵,报答他们的恩德。所以那时候不会发生灾害,风雨寒暑也都很规律。到了夏商周三代,虽然祭祀的年数有所不同,但祭祀五岳的礼仪却一直没变。五岳的地位相当于三公,四渎的地位相当于诸侯,这些都记载在典籍里,正如古语所说:‘有这个制度,谁也不敢废除它。’可是到了秦汉时期,都城迁到西京,泾河、渭河、长水河虽然不在祭祀典籍里,但因为靠近咸阳,所以也得到了像大川一样的祭祀,这正规的祭祀怎么能轻易废除呢!自永嘉之乱后,中原沦陷,这些祭祀也就荒废了。只有天柱山还在朝廷管辖范围内,以前还派一百户的官兵负责祭祀。到了中兴时期,也没人管这事儿了,庐江郡只是偶尔派大官去祭祀,春天祈求温暖,冬天祈求冰雪。从咸和年间到现在,祭祀又荒废了。现在那些不正规的祭祀,可真是太多了!仔细想想他们的祭祀名目,都是些妖魔鬼怪;算算花费的钱财,那就是老百姓的血汗钱!而真正山川大神却祭祀简陋,礼仪混乱,人神混杂,公私奔波,情况越来越糟。这都是因为国家以前多灾多难,没时间顾及这些,很多事情都耽搁了。现在元凶已经消灭了,应该恢复旧制了。五岳四渎地区,都受惠于朝廷的教化,百姓们都得到了恩泽,可是对神灵的祭祀却没得到重视,巡狩祭祀更是荒废了。要恢复以前的制度,等皇上北巡的时候,再根据古制,好好整顿一下祭祀制度。祭祀的礼器、牲畜、祝词等,以前的记录都没了,可以请礼官重新制定,力求简朴,以达到诚敬的效果,就可以了。至于那些妖魔鬼怪的祭祀,可以根据法令粗略处理一下,先去掉最严重的,让正邪分明。” 可是,他的建议当时并没有被采纳。
第二段: 何琦的建议虽然没被采纳,但他提出的问题确实值得深思。他指出,长期以来,对山川神灵的祭祀礼仪混乱不堪,既浪费民力财力,又不能真正体现对神明的敬畏。他呼吁恢复旧制,整顿祭祀制度,既要符合古礼,又要简朴务实,以达到“诚敬”的目的。这反映出当时社会礼仪的混乱,以及对国家安定与民生福祉的关注。 何琦的建议,既体现了对传统文化的尊重,也体现了对现实问题的清醒认识。他并非简单的复古,而是希望在恢复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改革,使祭祀活动既能体现庄严神圣,又能避免铺张浪费,真正做到“达明德馨香”。 可惜的是,他的建议最终没有被采纳,这或许也反映了当时朝廷的政治局势和决策者的重视程度。 “崇明前典,将俟皇舆北旋,稽古宪章,大釐制度。” 这句诗句,也体现了何琦对恢复传统礼仪的期盼。
话说当年武王灭了商朝,还没来得及下车就封赏了商朝之前的诸侯后代,这都是因为他念着他们祖上的功德啊。孔子那么伟大,最后却只是个朝廷大臣,也没得到什么爵位。到了汉元帝的时候,孔霸因为当了皇帝的老师,才被封了爵位,叫褒成君,负责祭祀孔子的后代。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下诏书把议郎孔羡封为宗圣侯,给他一百户人家当食邑,让他负责祭祀孔子,还命令鲁郡修缮孔子的旧庙,派一百户人家当兵卒看守。到了魏武帝泰始三年十一月,又把宗圣侯孔震改封为奉圣亭侯。 皇帝还下令太学和鲁国,要按季节用三牲祭祀孔子。明帝太宁三年,又下令给奉圣亭侯孔亭按季节祭祀孔子的费用,跟泰始年间一样。
按照规矩,设立学校,首先要祭祀先圣先师,办任何事情都要用祭祀的礼器。汉朝虽然也办学,但这种祭祀的礼仪却没听说过。魏齐王正始二年二月,皇帝讲解了《论语》全文;五年五月,讲解了《尚书》全文;七年十二月,讲解了《礼记》全文,并且让太常官主持祭祀仪式,用太牢(最隆重的祭祀牲畜)在辟雍(古代皇家大学)祭祀孔子,并且配享颜回。魏武帝泰始七年,皇太子讲解了《孝经》全文;咸宁三年,讲解了《诗经》全文;太康三年,讲解了《礼记》全文。惠帝元康三年,皇太子讲解了《论语》全文;元帝太兴二年,皇太子讲解了《论语》全文。太子们都亲自主持祭祀仪式,用太牢祭祀孔子,并且配享颜回。成帝咸康元年,皇帝讲解了《诗经》全文;穆帝升平元年三月,皇帝讲解了《孝经》全文;孝武宁康三年七月,皇帝讲解了《孝经》全文,祭祀仪式都跟以前一样。穆帝和孝武帝都把皇宫的中堂改成了太学。
以前,祭祀皋陶是在廷尉寺,新的礼仪改到律署祭祀,是为了和在太学祭祀先圣一起进行。以前,祭祀皋陶是在社日,新的礼仪改在孟秋(农历九月),是为了配合秋天的政事。挚虞认为:“根据《尚书》记载,皋陶担任士师,以公正严明著称,国家很看重他的功劳,百姓都怀念他,所以狱官祭祀他的神灵,被关押的人也向他祭祀,他的功劳在于断案的成功,而不是律法的制定。太学的地位崇高,和太常一样重要,所以在太学祭祀,是为了尊崇圣人,选择地位高的场所。律署的地位低于廷尉,把祭祀地点移到律署,是从高位降到低位。律署不是正式的机构,设立和废除都不固定,所以应该像以前一样在廷尉祭祀。另外,祭祀选择在仲春,是为了祈求万物生长,改在孟秋,是为了对应刑罚,这个理由不足以改变旧制。应该把新的礼仪定为和旧制一样。”皇帝批准了。
每年岁首,宫殿和各寺庙门口都会摆放芦苇、茭草、桃枝,并在门口祭祀鸡,用来驱除邪气。根据汉朝的礼仪记载,是在仲夏进行,有桃印,没有祭祀鸡。魏明帝大规模修订了祭祀礼仪,所以何晏在祭祀仪式中建议用鸡作为祭品,来进行驱邪的仪式。祭祀鸡应该始于魏朝,桃印是汉朝的制度,用来辅助卯金,也应该被魏朝废除。只是不清楚为什么把仲夏的祭祀改到岁首。魏明帝青龙元年,皇帝下诏,命令各地,山川不在祭祀典籍里的,不要祭祀。
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皇帝下诏说:“古代圣明的帝王祭祀五岳四渎和有名的山川河流,都有固定的制度,这是为了报答阴阳之功。但是,如果以道治天下,那么鬼神就不会作祟,神灵就不会伤害人,所以祝史祭祀时不会有愧疚之词,因此人们敬畏幽冥世界,淫祀就不会出现。到了末世,人们对道的信仰不笃实,僭越礼仪,亵渎神灵,放纵欲望,祈求神灵保佑,根本不敬畏神灵,只是为了求得幸运,妖邪之说互相煽动,舍弃正道而追求邪道,所以魏朝对此很厌恶。应该根据旧的礼仪制度,让对国家有功的人得到报答,而妖邪的鬼神就不会从中作乱。”二年正月,有关部门奏报说春分祭祀厉鬼和驱邪祭祀,皇帝下诏说:“不在祭祀典籍里,取消。”
话说《王制》里写着,天子有七座祖庙,诸侯以下的庙宇数量依次递减,这礼仪制度啊,写得可详细了。汉献帝建安十八年五月,把河北十郡封给了曹操,封他为魏公。同年七月,曹操就在邺城建起了祖庙,自己按照诸侯的规格,建了五座庙。后来虽然曹操被封为王,但这五座庙的规格也没变。到了延康元年,曹丕继位魏王,七月,追尊他爷爷为大王,他奶奶丁夫人也就成了大王后。黄初元年十一月,曹丕称帝,又追尊他爷爷为大皇帝,他爸爸曹昂为武皇帝。黄初二年六月,因为洛阳的宗庙还没建好,曹丕就在建始殿祭祀武帝(曹操),亲自准备祭品,摆放贡品,就跟祭祀家人一样亲切。按《礼记》的说法,要建宫殿,祖庙得先建,老百姓哪有资格建庙,只能在家中祭祀,皇帝这样做可是违背了礼法啊,太不讲究了!
明帝曹叡太和三年六月,又追尊他曾祖父曹腾为高皇,他曾祖母吴氏为高皇后,把他们的牌位也供奉在了邺城的祖庙里。所以,这邺城祖庙里供奉着:文帝(曹丕)的曾祖父曹腾、祖父曹节(大皇帝)、父亲曹操(武皇帝),一共四座庙宇。其中曹操的庙宇,那是永久存在的,不会被拆除。也就是说,当时邺城祖庙里,只供奉着这四位直系祖先。同年十一月,洛阳的宗庙终于建成了,曹叡就把曹腾以下的牌位迁到了洛阳,派韩暨和曹恪两位官员去迎接。洛阳的祖庙也还是四座庙宇。
到了景初元年六月,朝廷大臣们一起商议,重新制定了七庙的制度,奏报说:“大魏的三位圣明君主,一代一代地继承帝业。武皇帝(曹操)奠定了魏国的基业,平定乱世,是魏国的太祖。文皇帝(曹丕)顺应天命,受禅登基,是魏国的高祖。明帝(曹叡)继承大统,安定了天下,兴起了礼乐制度,应该尊为魏国的烈祖。在太祖庙的北面建两座祧庙(用于祭祀已迁出的祖先),左边是文帝庙,称为高祖昭祧;右边是明帝庙,称为烈祖穆祧。这三位祖先的庙宇,将永远存在,不会被毁坏。其余四座庙宇,按照亲疏远近,依次轮换供奉,就像周朝祭祀后稷、文王和武王那样。”
话说文帝的皇后甄氏被赐死了,所以没有给她立庙。后来明帝当了皇帝,有关部门就建议追封甄皇后为“文昭皇后”,还派司空王朗拿着皇帝的诏书去皇后的陵墓祭祀。
然后,三个最高级别的官员又上奏说:“从古至今,周朝的人们都祭祀他们的祖先后稷,还专门为后稷的母亲姜嫄建了庙宇。现在文昭皇后对后代子孙的恩德,圣明贤德,那可是无法衡量的啊!她身为皇家的妃子,德行感天动地,却连个庙宇都没有,用来接受子孙后代的祭祀,这怎么能体现出我们对她的敬仰和孝顺呢?查阅古代的制度,应该按照周朝的礼制,另外给她建一座庙宇。” 皇帝批准了这个建议。
太和元年二月,文昭皇后的庙宇就在邺城建好了。到了四月,洛阳刚开始修建宗庙,结果挖地的时候挖出来一枚玉玺,大概只有一寸九分见方,上面刻着“天子羡思慈亲”几个字。明帝看到这玉玺,非常感动,立马改了脸色,然后用最隆重的祭祀仪式,太牢之礼,在庙里祭祀。到了景初元年十二月己未那天,有关部门又上奏说,应该在京城也为文昭皇后建庙,让她永远受到祭祀,祭祀的乐舞规格和祖庙一样,邺城的庙宇就可以废弃了。
魏元帝在位期间,咸熙元年,把文帝的爵位提升为王,追封舞阳宣文侯为宣王,忠武侯为景王。这一年八月,文帝去世了,谥号为文王。
公元266年12月某日,司马炎正式称帝。第二天,他追封爷爷司马懿为宣皇帝,爸爸司马昭为景皇帝,爸爸的爸爸司马朗为文皇帝,并追封他们的妻子为皇后。
没过多久,有人提议修建七座宗庙,按规矩祭祀祖先。司马炎觉得工程太大,太费钱费力,就下令先建一座再说。大臣们纷纷发言,说古代只有清庙一座,周朝才开始建七庙,咱们应该效仿上古,只建一座庙。他们还举了舜帝的例子,说舜帝继承尧帝的位子后,一直祭祀尧帝,没另建新庙。所以建议就用原来的魏国宗庙凑合着用。司马炎同意了。于是,他又追封了三位祖先为“昭穆”,和宣皇帝、景皇帝、文皇帝一起祭祀。当时司马懿还没被追封,司马炎的爸爸司马昭也空着位置,所以一共祭祀了六代祖先,加上司马昭一共七代,这祭祀的礼仪,是按照王肃的说法来的。
过了几个月,司马炎又觉得用旧庙不太合适,心里总觉得不踏实,于是下令重新建造宗庙。年底的时候,他又追封景帝的另一个妻子夏侯氏为皇后,大臣任茂反对,说夏侯氏嫁给司马昭的时候,司马家还没当上皇帝呢,司马炎没听他的。
公元266年之后,司马炎的女儿灵寿公主去世后,被葬在了太庙旁边,这在周朝和汉朝都没有先例,魏明帝是另外给公主建了一座庙,晋朝的做法又和魏朝不一样。
过了好几年,宗庙因为年久失修,要重新修建了。大臣们又建议说,古时候七座宗庙是分别建在不同地方的,应该按照古礼来办。司马炎说,虽然古时候是七座庙,但近代以来都是一座庙里分七个房间,这符合礼仪,也方便祭祀,就继续用原来的吧。
直到公元276年,新的宗庙才在宣阳门外建成,规模宏大,富丽堂皇,不过祭祀祖先的方位还是和以前一样。庙建好后,司马炎按照挚虞的建议,率领百官把祖先的神主牌位迁到了新庙里。从征西将军开始,所有人的车马仪仗都和皇帝一样隆重。等到司马炎去世后,征西将军的神主牌位被移走了,司马炎的儿子司马衷即位后,又把豫章府君的神主牌位移走了。司马衷当皇帝的时候,他的儿子愍怀太子以及太子的两个儿子哀太孙臧、冲太孙尚也都被葬在了太庙,被称为“阴室四殇”。司马衷当皇帝的时候,还追封了司马炎的皇后杨氏为武悼皇后,把她葬在了峻阳陵旁边,另建弘训宫祭祀,但没有把她列入太庙。
元帝继位后,就像汉光武帝继元帝那样,继承了武帝的皇位,并追尊了怀帝为祢庙。那时候,西京的神主和匈奴的庭庙都被毁掉了,江左新建的庙宇也都重新修建。后来又追尊了怀帝,并将他的庙迁到颍川。虽然庙室有七个,但实际上只祭祀了五代皇帝,这是因为按照刁协兄弟为一世来计算的缘故。
当时很多制度都刚开始建立,旧的礼仪还不完善,所以皇帝的祖先神主就暂时放在了其他的房间里。到了太兴三年正月乙卯,皇帝下诏说:“虽然我继承了世祖的皇位,但是对于怀帝和愍帝,我都曾经北面称臣。现在祭祀太庙,我不亲自执掌酒杯敬酒,而是让官员代劳,这在情理上和礼仪上都不合适。应该按照礼仪重新安排。”
太常官们商议说:“现在圣上继承了武帝的皇位,应该效仿汉世祖的做法,不亲自执掌酒杯敬酒。”他们又说:“现在皇上继承了武帝的皇位,太庙中昭穆的排列只有四代皇帝,以前的太常贺循和博士傅纯都认为惠帝、怀帝和愍帝应该另立庙宇。但是我认为,庙室的设置应该以容纳神主为限,不应该拘泥于固定的数量。殷朝有两位太祖和三位宗庙,如果拘泥于七个庙室,那就只能祭祀祢庙了。以此类推,应该把豫章王和颍川王的庙宇迁回,以完整地举行七庙祭祀的礼仪。”
骠骑长史温峤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说兄弟不能同在一个庙里祭祀,这既不是礼仪典籍中的规定,而且光武帝奋起勤王,并没有在孝平帝的庙里立名,他注重祭祀的实质,以符合九世之谶的预言,古代也没有兄弟同在一个庙里的先例,所以才另立庙宇。现在皇上以立名来论述,这与光武帝的做法不同,皇上亲自奉行祭祀,这符合经义,也合乎情理。太常官们想把豫章王和颍川王的庙宇迁回,以凑足七代,我认为这样做不妥。”骠骑将军王导赞同温峤的意见。温峤还说:“对于不是父子关系的,可以直接说‘皇帝敢告某皇帝’,如果把一位皇帝算作一代,那就不祭祀祢庙了,反而不如普通百姓。”
皇帝采纳了温峤的意见,全部照办。于是就重新制定了制度,把豫章王和颍川王的庙宇迁回昭穆的位次,这与惠帝继承武帝的做法相同,而惠帝、怀帝、愍帝则按照《春秋》中尊尊的原则,继续留在庙中祭祀。
元帝驾崩后,豫章王室的陵寝又得搬迁了。不过,因为元帝的神位还在愍帝之下,所以这次搬迁的规模也比较小,大概就十来户人家需要搬迁吧。
等到明帝去世,颍川王室的陵寝也跟着搬迁,规模也差不多,还是十来户人家的事儿。那时候正好扩建太庙,所以这三次搬迁的帝王陵寝都迁回了西边的储藏地,这地方就叫“祧”(tiāo),算是参照远古的太庙制度来的。
成帝咸康七年五月,才正式制作了武悼皇后的神主牌位,放到太庙里,让她和世祖皇帝一起接受后世的祭祀。成帝驾崩后,康帝继位。因为他们是亲兄弟,所以京兆王室的陵寝就没再搬迁,太庙里也就成了十一室了。
公元361年,康帝驾崩,穆帝继位。永和二年七月,有关部门上奏说:十月要举行大祭祀,京兆府君的灵位要迁到祖庙的祧室(存放远祖灵位的场所)。以前征西、豫章、颍川三府君的灵位被毁坏过,中兴初期暂时放在天府(皇宫)庙门西边。咸康年间,太常冯怀把它们移到西储夹室,称为祧室,但这做法似乎也不合礼制。现在京兆府君的灵位也要迁入,这就成了四位远祖的灵位,排在太祖之上。周朝太祖的祖先很远,所以迁葬有其归宿。现在晋朝的庙里,宣皇是主要祭祀对象,而四位远祖的灵位却在他之上,这岂不是让祖先屈就子孙?而且,在殷祭时,他们又排在太祖之上,这不是取代了太祖的地位吗?
司徒蔡谟认为:这四位府君的灵位应该另建一间房子安放,如果条件不允许,就应该放在太庙的房间里。谁也不敢轻视自己的祖先,文武二帝的灵位都不能随便挪动。殷祭那天,征西府君的灵位应该放在东边,位置在宣皇之上。以后迁入庙里的灵位,就放在征西府君的祧室里,祭祀不断。护军将军冯怀认为:按照礼制,没有庙宇的地方就用祭坛祭祀,可以另建一间房子存放灵位,到殷祭时再在祭坛上祭祀。辅国将军谯王司马无忌等人认为:很多儒生认为太王、王季的灵位应该放在文武二帝的祧室里。这样的话,府君的灵位就应该放在宣帝庙里。但是现在没有房间,应该变通一下,另建一间。而且殷祭时,太庙里征西府君的灵位应该放在东边。尚书郎孙绰和无忌意见一致,说:太祖虽然是第一个称帝的,但他崇尚仁义,谦让尊位,重视天伦之乐,所以才能教化天下,光宗耀祖。尚书郎徐禅认为:《礼记》上说:“没有祧室就用祭坛,没有祭坛就用祭地”,每年祭祀的时候都要祭拜。现在这四位祖先的灵位,可以放在石室里,如果需要祈祷,就在祭坛或祭地上祭祀。
朝廷又派徐禅去会稽,去请教隐士虞喜。虞喜回答说:汉朝的韦玄成等人把毁坏的灵位埋在园子里,魏朝有人建议应该埋在台阶之间。再说,灵位本来就在太庙里,如果现在另建一间房子祭祀,还不如永远地保存起来。再说,这四位先祖也没有追封的礼仪,更说明应该毁掉,不用祭祀。当时简文帝担任抚军,他和尚书郎刘邵等人上奏说:四位祖先的灵位一起放在西边的祧室里,放在石室里,等到禘祭和殷祭时再祭祀,就像前朝的旧例一样。当时陈留范宣的侄子问这个问题,范宣回答说:舜庙里祭祀的都是普通人,他们的后代如果离得远了,就毁掉灵位,不放在舜帝之上,也不按昭穆次序排列。现在这四位先祖的称号还保留着,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功德才祭祀的。如果按照虞舜的葬法,就等于埋在子孙旁边;如果按照夏禹的葬法,又不在庙宇的台阶之间。应该想个办法,另建一间房子,如果亲情还没断绝,就在禘祭和殷祭时放在宣帝之上;如果亲情断绝了,就没有理由再放在子孙的下面了。后来太常刘遐等人同意蔡谟的意见。博士张凭认为:有人怀疑放在太祖前面的都是后代毁坏的灵位,我查阅古代典籍,没有关于前后顺序的规定。禹不排在鲧的前面,那么把灵位放在太祖之上,有什么好怀疑的呢?于是,京兆府君的灵位迁入西储,和以前三位祖先的灵位一样,称为祧室,所以正室仍然是十一间。穆帝死后,哀帝和海西王都是兄弟,所以没有谁能够继承皇位。咸安初年,简文帝继承元帝的皇位,世系得到提升,于是颍川、京兆二府君的灵位恢复了昭穆次序。到简文帝死后,颍川府君的灵位又迁走了。
孝武帝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戌,皇帝下令说:“以前修建太庙的时候,处处都力求简朴,太祖高皇帝的牌位空着,明堂也没有修建。郊祀是国家的大事,但查阅古代典籍,却找不到明确的制度,大家可以详细讨论一下。”
祠部郎中徐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圆丘郊祀,经典典籍中记载都一样,宣帝曾经详细解释过这个道理,并且查阅了圣贤的典籍。到了中兴时期,又经过仔细研究考量,才最终确定了南北郊的祭祀地点,这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轻易更改的。我认为还是按照旧例比较好。武帝时期建庙已经六代了,祖先三代昭穆都已齐全。宣帝是开国之主,实际上太祖高皇帝才是真正的开国之君,也是宣帝的父亲。四庙的牌位都在,还没到需要迁徙的时候,所以高祖的牌位暂时空着,朝向东方。兄弟之间相继继承皇位,这并非是两代人的事情。所以现在庙祀,世数还不够,如果要让太祖高皇帝的牌位正位,就违背了七庙制度的原则。《礼记》上说庶子称王也要祭祀祖先并建立宗庙,意思是说支系后代继承皇位,那么亲近的宗室成员的牌位就应该重新安放。京兆府君到现在已经六代了,应该重新建立宗庙,这样宣帝就不在六世之内了,等到前代的牌位迁走之后,太祖高皇帝的牌位才能确定位置。京兆府君的牌位迁走后应该安放在石室里,即使是举行禘祭和祫祭,也不应该移动。为什么呢?因为典籍记载,毁坏的牌位要与太祖高皇帝的牌位合在一起,‘升’字是从下往上的意思,并不是说可以降尊就卑。太子太孙,以及阴室的四位先祖,这些储君的牌位,升祔皇祖的牌位,所配的庙宇,时间久了应该迁走,然后与从食的孙子一起毁掉。明堂的方圆制度,大纲已经确定了,不应该缺少皇帝的祭祀。再说,帝王以天下为家,并不一定只在一个地方,所以周平王、光武帝也没有废弃二京。明堂所配的神明,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难以确定。根据《易经》‘殷荐上帝,以配祖考’,祖考与上帝一起祭祀,那么上帝也就是天,这样严父的道理就体现出来了。《周礼》中说祭祀上帝,有特殊情况要向天禀告,与郊祀的常规祭祀一样都用四圭,所以两者一起说。如果上帝指的是五帝,那么经文中为什么不说祭祀天要祭祀五帝,祭祀地要祭祀四望呢?”侍中车胤也同意这个说法。
车胤又说:“明堂的制度,本身就难以确定,而且音乐以和谐为重,礼仪以恭敬为重,所以物质和文饰不同,乐器也不同。既然有茅屋也有广厦,尺寸也不一样,为什么一定要拘泥于形式,而不从根本出发,顺应民俗呢?九服地区都安定了,河朔地区也没有战乱,这样才能修建明堂和辟雍。”当时朝臣大多赞同,于是就按照这个意见执行,没有做任何更改。
十六年,才开始改建太庙大殿,正殿十四间,东西两侧各一间,一共十六间,大殿高度为八丈四尺。准备好仪仗,将神主迁到行庙,从西征回到京兆的四位先祖以及太子太孙,都按照他们各自的等级穿着服饰。四位先祖的服饰不采用皇帝的仪仗,这与太康时期不同。诸位先祖的牌位入庙后,摆上了脯醢的祭品。等到新庙建成,神主迁回正殿,又摆上了脯醢的祭品。十九年二月,追尊简文帝的母亲会稽太妃郑氏为简文皇帝宣太后,在太庙的西边为她建立了宗庙。等到孝武帝去世,京兆府君的牌位再次迁徙,如同穆帝时期四祧的旧例。
公元413年四月,要祭祀殷宗庙,皇帝下令广泛征求意见,讨论怎么处理这件事。琅邪王刘德文,也就是当时的朝廷大司马,建议说:“当初泰始年间,空置了太祖的庙位,因为考虑到种种原因,一直追溯到征西将军,所以按照道理,这一代人去世了就应该把庙给拆了。但宣帝又重新确立了太祖的庙位。再说汉光武帝把前面十一位皇帝的庙都迁到了洛阳,之后就不再设庙了,这个道理是可以推论的。所以,咱们应该另建一个房子,把这四位先祖的灵位安置在那里,永远保存起来,但不用再祭祀了。”
大司农徐广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这四位先祖曾经位列庙堂之首,接受过全国的祭祀,如果把他们的灵位埋到地下,从情理上来说,恐怕不太妥当。我觉得可以把灵位迁到西边偏远的地方保存,作为远祖的庙,但以后就不再祭祀了。”太尉谘议参军袁豹则建议:“还是按照老规矩来,殷宗庙继续保留,也包括这四位先祖的灵位,这样比较合情合理。”当时刘裕辅政,他的想法和大司马刘德文一样,想在以后的殷宗庙祭祀仪式上进行改革。可惜,正赶上安帝驾崩,还没来得及举行祭祀,就结束了。
公元271年11月己酉日,武帝时期的弘训羊太后去世了,宗庙因此停止了一段时间的祭祀,天地明堂也停止了演奏音乐,而且也不上供品了。“宗庙废一时之祀,天地明堂去乐,且不上胙。”公元360年10月己卯日,殷宗庙的祭祀活动也停止了,因为皇帝驾崩后就不再演奏音乐了。“殷祀,以帝崩后不作乐。”公元377年九月,皇女去世,到了应该举行祭祀的时候,中书侍郎范宁上奏说:“根据《丧服传》记载,死在宫中的人,三个月内不举行祭祀,这跟死者的年龄和身份无关。虽然皇女年纪还小,但我私下觉得这有点问题。”于是尚书令下令让三公来处理这件事。
公元273年四月,皇帝准备亲自祭祀,傍晚的时候就到了牲畜那里,但是仪注官却还没有来拜见。皇帝下令询问原因,博士奏报说历代都是这样。皇帝说:“这不是对宗庙表示敬意的礼仪啊!”于是亲自去拜见仪注官,然后回来,就以此为制度,以后傍晚祭祀牲畜时,皇帝必须亲自去拜见仪注官,江左地区也恢复了这个旧制。“帝曰:“非致敬宗庙之礼也。”
魏朝的旧例是,皇帝在庙殿的北面东侧设置次殿,皇帝从北门进入。新的礼仪规定,次殿设在南门外面右边,皇帝从南门进入。挚虞认为:“次殿是皇帝休息的地方,凡是去祭祀尊神,谦逊隐蔽才是符合礼仪的,而把次殿设在高位,从南门进入,这可不是谦逊的意思。应该按照旧的礼仪来办。”大家采纳了他的意见。
话说以前啊,办大事要告诉祖宗,小事就告诉自家祖先,这规矩秦汉时期就丢了。魏文帝黄初四年七月,准备东巡,带了好多兵,就让太常带着特制的牛去南郊祭告。后来魏文帝死了,又让太尉拿着谥号的诏书去南郊祭告。从那以后,一直到晋朝,都是先在郊外祭告,再到祖庙里祭告,到了东晋那边,这规矩又荒废了。
直到成帝咸和三年,苏峻造反,把京城搞得乱七八糟,温峤他们就在白石山立了个临时祖庙,又恢复了这个仪式。他们对着先君和先皇后说:“这个逆贼苏峻,颠覆了国家,破坏了三纲五常,玷污了全国。我们温峤、谢侃、谢亮等人亲手杀了这贼子,执行了天罚。希望中宗元皇帝、肃祖明皇帝、明穆皇后的在天之灵,能看到我们有罪,剿灭了苏峻,剪除了这帮凶徒,安定了宗庙。就算我们死了,也值了!”
魏明帝在太和三年下了一道圣旨,说:“按照礼法,皇后没有儿子继承王位,就应该从宗室子弟中选择合适的继承人,继承正统,奉行公义,怎么能顾及私情呢!汉宣帝继承昭帝之后,追尊他父亲为皇考,加皇号。哀帝是靠外戚势力才当上皇帝的,董宏等人还拿亡秦的例子来迷惑朝臣,结果尊恭帝为皇帝,并在京城建庙。哀帝还宠幸那些旁支的妃子,让她们的地位跟汉武帝的长信长公主一样,僭越礼法,没有规矩,所以上天都不保佑他。如果不是师丹忠正地劝谏,就不会导致丁傅被烧死这样的惨剧。从那以后,这种乱象就一直延续。所以要命令朝廷官员,要以此为鉴。以后万一有诸侯继承皇位,就要明白为人臣子的道理。谁要是敢阿谀奉承,乱立不正当的称号,比如把父亲追尊为皇帝,母亲追尊为皇后,那些大臣就该立刻处死,绝不赦免!把这些话刻在金简上,放在宗庙里保存。”
从那以后,高贵乡公和常道乡公被立为皇帝,都没有违背这个规矩。到了愍帝建兴四年,司徒梁芬建议追尊先帝,但皇帝没同意,左仆射索綝等人也引用魏明帝的旨意,认为这样做不行,所以只追赠吴王为太保。
元帝在太兴二年,有官员说琅邪恭王应该被尊为皇考。贺循就说:“按照礼仪,儿子不能用自己的爵位来抬高父亲的称号。”皇帝也同意了他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