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人的灵性啊,怎么就表现在吟诗作歌上,咱也不知道;内心的感动,怎么就牵动着四肢百骸,咱也搞不清楚。心里产生的想法,咱们叫它“道”,外在表现出来的行为,咱们叫它“用”。就像天地之间,气象万千,互相影响,百兽都能随着节奏起舞,何况是人呢!人嘛,喜欢和平,讨厌战乱,于是就凭着这种情感,创作出音乐来表达。
从远古的农瑟、羲琴,到后来的倕钟、和磬,这些乐器,都是为了表达人的灵性,模拟万物,歌颂功德,由此可见,音乐的起源是很久远的了。可是到了殷朝,朝政混乱,以前的优良传统也逐渐衰败,淫靡的音乐盛行,正统的乐章却散失殆尽,《英》《茎》这些乐曲的制作方法,也差不多失传了。孔子说过:“人能弘扬大道,而不是大道弘扬人。”周朝初期有两首《南风》,《诗经》里则包含了六朝的音乐。
以前黄帝创作了《云门》,尧创作了《咸池》,舜创作了《大韶》,禹创作了《大夏》,殷朝创作了《大濩》,周朝创作了《大武》,这些乐曲都是继承前代帝王的礼乐制度,表现出恭敬谦逊的态度,内在和谐,外在光辉灿烂。《尚书》里记载,夔是主管音乐的官员,他教导贵族子弟,所以《周礼》里提到演奏大吕、歌唱黄钟。上天赐予的恩泽降临人间,人们都肃然起敬,音乐的抑扬顿挫,都遵循着周朝的规范,以此来弘扬雅正的音乐。
可是后来,因为褒姒的艳色导致了国难,平王又遭遇了战争,礼乐制度废弛,亲疏关系混乱,音乐也随之衰落。所以,延陵季子听到《小雅》的歌声后感叹道:“哎,周朝的道德衰败到这个地步了!不过还好,还能听到先王时代遗留下来的音乐啊!”各个地方各自为政,都开始创作自己的歌曲。魏文侯听到古代的音乐,都害怕得睡不着觉;晋平公听到新的音乐,都忘记吃饭了。先王时代的音乐,渐渐地衰落了。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各地的音乐也各不相同。秦朝统一全国后,就只重视刑法,至于那些《诗经》《颂》的歌曲,以及那些用于祭祀的乐器,统统都被烧毁了,一点儿都没留下。
汉高祖刘邦挥剑平定天下,文治方面虽然不算特别出色,但在建设方面还是很有功劳的。但是,当时的太后不喜欢儒家思想,大臣们也排斥贾谊的主张,那些有地位有学问的士大夫们为此长吁短叹,就连董仲舒和公孙弘也对此无可奈何。
后来汉朝中兴,明帝刘庄即位后,大兴礼乐,隆重地举行祭祀仪式,还亲自参与其中。他祭祀祖先,还召见桓荣到太学,亲自袒露上身,参与祭祀活动。那场面,真是盛大又隆重,非常值得一看!从那时起,汉朝的礼乐制度就更加兴盛了。
永平三年,官方主管音乐的部门改名为“大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广礼乐制度。他们广泛搜集图谶(古代占卜用的文字),学习研究《诗经》的《雅》、《颂》等篇章,力求达到和谐的中和之境。 他们演奏的音乐种类很多,比如“大乐九变”,据说可以用来祭祀天神;宗庙祭祀用的音乐,庄严肃穆,好像祖先都在聆听;社稷祭祀用的音乐,则以琴瑟击鼓,迎接田祖(土地神);辟雍(古代教育场所)的音乐,可以用来移风易俗,可见音乐的作用之大;宫廷宴会的音乐,则用来款待群臣,大家一起载歌载舞;军队凯旋的音乐,则用来庆祝胜利,奏响凯歌。
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一心想要统一全国,当时正值天下大乱,各种典章制度都遭到破坏。直到他平定了刘表之后,才得到音乐家杜夔,于是便开始整顿军乐,并参考之前的典籍。曹操家族三代人都擅长诗歌创作,虽然在声乐方面有所增减,但都非常注重辞藻的华丽。所以像王粲这样的文人,就创作了许多新诗,精心雕琢词句,歌颂神灵,以此来表达对他们的敬仰。
武帝啊,他学习汉魏时期的优秀经验,参考景帝、文帝的治国方略,对国家制度进行改革,但基本原则没变。泰始九年,光禄大夫荀勖开始制作标准的乐器,用来调整音律,还把张华他们创作的优秀乐曲拿出来演奏。
永嘉年间乱成一锅粥,乐官都少了,以前的演奏台、凉亭都荒废了。虽然还有一些《象舞》的乐工,是从胡地逃难到晋朝的,但像孤竹的笛子、云和的瑟、空桑的琴、泗滨的磬这些乐器,能凑齐的太少了,一百件里都找不到一件齐全的。
人啊,都是天地之精华,有刚强的,也有柔弱的,有喜有悲,这是很正常的。春天来了就高兴,秋天来了就有点伤感。人的情感就像金石之声,又超越了管弦乐器的范围,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就像水流一样,不会逆流而上。所以楚王在彭蠡湖上乘着轻便的船游玩,汉顺帝在樊门外的路上听鸟叫。圣人功成名就后会创作音乐,天下太平了就创作一些平和的乐曲,通过音乐来表达喜怒哀乐,抒发内心的情感。
总而言之,音乐的根本规律,就是五声音阶、八音、六律、十二管,这些都是音乐的框架。
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宫就像君主,代表着和谐,和谐之道,处处都适用。商就像臣子,代表着刚强,就像金属一样坚硬。角就像百姓,代表着冲动,就像万物生长一样充满活力。徵就像事情,代表着停止,意思是事物发展到极致就会停止。羽就像万物,代表着舒展,意思是阳气复苏,万物生长。古人说得好:“礼乐不能片刻离开自身。” 所以,听宫音让人温和宽厚;听商音让人正直守信;听角音让人同情仁爱;听徵音让人乐于奉献;听羽音让人恭敬谦逊。
八音,代表着八个方向的风。乾卦对应石,风势强劲;坎卦对应革,风势广阔;艮卦对应匏,风势温和;震卦对应竹,风势明朗;巽卦对应木,风势清明;离卦对应丝,风势绚丽;坤卦对应土,风势凉爽;兑卦对应金,风势强盛。
古人把一年分成十二个节气,对应十二地支,也就是十二辰。他们用十二律吕来表示,阳律有六个: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吕也有六个:大吕、应钟、南吕、林钟、仲吕、夹钟。 “律”指的是规律、法则,说明阳气运行生长都有它的规律;“吕”指的是辅助,是帮助阳气完成它的作用。
正月是寅月,寅就是“津”,意思是万物生长的通道;二月是卯月,卯就是“茂”,意思是阳气生长繁茂;三月是辰月,辰就是“震”,意思是万物开始震动生长;四月是巳月,巳就是“起”,意思是万物都开始生长起来了;五月是午月,午就是“长”和“大”,意思是万物都长得又高又大了;六月是未月,未就是“味”,意思是万物成熟,有了滋味;七月是申月,申就是“身”,意思是万物都长成了;八月是酉月,酉就是“緧”(sù),意思是万物开始收缩;九月是戌月,戌就是“灭”,意思是万物开始衰败;十月是亥月,亥就是“劾”(hé),意思是阴气开始压制万物;十一月是子月,子就是“孳”(zī),意思是阳气开始重新生长;十二月是丑月,丑就是“纽”,意思是连接的意思,代表着一年结束,又将开始新的一年。 所以说,一年十二个月,每个月都有它独特的含义。
十一月对应的管叫做黄钟,黄,是阴阳调和的颜色。天有六种气,地有五种物质,天地之数就全在这里了。也有人说,冬至的德气是土,土的颜色是黄的,所以叫黄钟。正月对应的管叫做太蔟,蔟就是聚集的意思,意思是万物随着阳气聚集而生长。三月对应的管叫做姑洗,姑就是枯萎,洗就是洗涤,意思是万物焕然一新,洗去枯萎,枝叶更新。五月对应的管叫做蕤宾,葳蕤是下垂的样子;宾是敬意,意思是这时候阳气下降,阴气开始上升,阴阳互相尊重。七月对应的管叫做夷则,夷是平坦,则是有规律,意思是万物将要成熟,一切都平稳有序。九月对应的管叫做无射,射是射出,意思是这时候阳气上升,万物都收藏起来不再出来。十二月对应的管叫做大吕,吕是辅助,意思是阳气开始主导,阴气辅助。十月对应的管叫做应钟,应是应和,意思是这一年的功劳都完成了,应和着阳气的功劳,收敛聚集起来。八月对应的管叫做南吕,南是承担,意思是这时候万物都长得茂盛,有承担的景象。六月对应的管叫做林钟,林是茂盛,意思是这时候野外万物茂盛。四月对应的管叫做仲吕,吕是辅助,意思是阳气旺盛生长,阴气辅助成功。二月对应的管叫做夹钟,夹是辅助,意思是这时候万物还没完全长出来,阴气辅助阳气使万物生长。
汉朝自从东京大乱之后,就完全没有金石之乐了,乐章都丢失残缺,无法得知原来的样子。等到魏武帝平定荆州的时候,得到了汉朝雅乐郎河南人杜夔,他能够辨识旧有的乐律,魏武帝就让他担任军谋祭酒的职位,让他重新制定雅乐。当时还有散骑侍郎邓静、尹商擅长雅乐的训导,歌师尹胡能够演唱宗庙祭祀的乐曲,舞师冯肃、服养都了解前代的各种舞蹈,杜夔把他们都统领起来。他广泛查阅典籍,又收集当时的乐曲资料,考证古代的乐律,才开始设置演奏雅乐的轩、悬、钟、磬等乐器。但是,黄初年间柴玉、左延年这些人,又凭借新声得到皇帝的宠幸,改变了原来的声韵。
晋武帝刚登基的时候,百废待兴,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泰始二年,他下诏书说,郊祀明堂的礼乐制度,就采用魏国的旧制,沿袭周朝的开创,效法殷商的礼仪,只是修改一下乐章的歌词而已。于是就让傅玄来写这些歌词。
傅玄写的歌是这样的:
【祀天地五郊夕牲歌】
天命在晋朝,光明正大。我们应该早晚勤勉,恭敬侍奉上天。遵循时令,完成祭祀。献上黑色的公牛,在傍晚进行祭祀。崇尚德行,创作乐曲,神灵一定会聆听。
【祀天地五郊迎送神歌】
宣扬教化,蒸蒸日上,天下太平。永远地守护它,日夜不敢懈怠。承载着上天的旨意,上帝是至高无上的。美好的乐曲,丰盛的祭品,祈求神灵保佑,国运昌隆。神灵降临,赐予我们无穷的福泽。
【飨天地五郊歌】
上天保佑晋朝,它的统治是全新的。继承魏国的基业,统领着万民。仰慕皇天,怀着和睦之心对待百神。光大先祖的遗德,纯正而美好。享用黑色的公牛,以此开始祭祀。神灵降临,福禄自然会到来。
时代在进步,这是上天的旨意。上天保佑晋朝,让百姓都敬仰它。敬畏上天的威严,遵循季节的规律。光大继承先祖的业绩,不断地思考。皇权已经确立,各项事业都兴盛繁荣。希望我们日夜勤勉,保佑晋朝的福祉。
宣扬教化,皇后贤德,能够辅佐天子。安抚天下,拥有长久的太平盛世。勤勉治理,从而安定百姓。制定典章制度,修订礼仪法度。为百姓谋福祉,一切都要从根本做起。使国家兴盛,永远地守护它。
【天地郊明堂夕牲歌】
伟大的晋朝,时代发展,德行高尚。承载着上天的旨意,光照万国。万国都繁荣昌盛,神灵保佑吉祥。虔诚地进行郊祀,恭敬地侍奉上天。恭敬地侍奉上天,各种福气都会降临。巍峨的祖先,能够与上天相配。美好的祭品,不是为了取悦,而是为了表达敬意。接受上天的恩泽,神灵保佑四方。
【天地郊明堂降神歌】
伟大的晋朝,应天顺时,吉祥如意。两位帝王德行高尚,宣扬着这盛世的光辉。我皇受命于天,统领着四方。郊祀祭奠,礼乐庄严。神灵享用祭品,祖先庇佑。国家兴盛,保佑无疆。
【天郊飨神歌】 (此句无内容,无需翻译)
话说这祭祀大典,先是在泰坛上祭祀皇神。歌声唱道:“整泰坛,礼皇神。精气感,百灵宾。”意思是说,整洁了泰坛,隆重地祭祀皇神,精气感应,百灵前来朝拜。接着,“蕴朱火,燎芳薪。紫烟游,冠青云。”描写了祭祀的场景:点燃朱红色的火,烧着芬芳的柴薪,紫色的烟雾飘游,直冲云霄。神灵的形体我们看不见,“神之体,靡象形。旷无方,幽以清。”神灵的存在是无边无际,幽深而清净的。神灵降临的时候,“神之来,光景昭。听无闻,视无兆。”虽然我们听不见,也看不见,但神灵的光辉却昭然可见。 神灵临在,大家心里都充满了敬畏和喜悦,“神之至,举歆歆。灵爽协,动余心。”神灵就座后,大家同享欢乐,“神之坐,同欢娱。泽云翔,化风舒。”神灵的恩泽像云一样飘洒,像风一样舒缓。
接下来是隆重的祭祀仪式,“嘉乐奏,文中声。八音谐,神是听。”美好的乐曲演奏着,歌词优美动听,八音和谐,神灵都在聆听着。祭品丰盛,“咸絜齐,并芬芳。亨牷牲,享玉觞。”祭品洁净齐全,香气扑鼻,烹煮好的牲畜,以及玉制的酒杯,都摆放在祭坛上。神灵享用了祭品,接受了我们的祭祀,“神悦飨,歆禋祀。祐大晋,降繁祉。”神灵愉悦地享用了祭品,接受了我们的祭祀,保佑大晋国,降下美好的福泽。最后,祈求国泰民安,“作京邑,广四海。保天年,穷地纪。”祈求国家繁荣昌盛,疆域辽阔,国运长久,年成丰收。
然后是明堂的祭祀,歌声响起:“整泰折,竢皇祇。众神感,群灵仪。”意思是说,整修了泰坛,等待着皇祇(指神灵)。众神感应,群灵都来参与仪式。“阴祀设,吉礼施。夜将极,时未移。”阴祀已经设置完毕,吉利的仪式正在进行,夜幕将尽,时间还未推移。神祇的形体也是无形的,“祇之体,无形象。潜泰幽,洞忽荒。”神祇潜藏于幽深之处,神秘莫测。神祇的出现,“祇之出,薆若有。灵无远,天下母。”虽然隐约可见,但神灵无所不在,如同天下母亲一般。神祇降临,“祇之来,遗光景。昭若存,终冥冥。”虽然看不见神祇的具体形象,但神祇的光辉依然存在,却又深不可测。
大家虔诚地进行祭祀,“祇之至,举欣欣。舞象德,歌成文。”神祇降临,大家欣喜若狂,载歌载舞,歌颂神祇的恩德。神祇就座后,大家同享欢乐,“祇既坐,同欢豫。泽雨施,化云布。”神祇就座后,大家一起欢庆,神祇的恩泽如同雨露般滋润万物,如同云彩般普照大地。“乐八变,声教敷。物咸亨,祇是娱。”八种乐器演奏出不同的乐章,教化万物,万物都欣欣向荣,神祇也因此而感到快乐。“齐既絜,侍者肃。玉觞进,咸穆穆。”祭品洁净齐全,侍者恭敬肃穆,玉制的酒杯端了上来,气氛庄严而肃穆。“飨嘉豢,歆德馨。祚有晋,暨群生。”享用丰盛的祭品,感受神祇的恩德,保佑大晋国以及所有生灵。“溢九壤,格天庭。保万寿,延亿龄。”恩泽遍及九州大地,直达天庭,祈求国运昌隆,万寿无疆。
最后是祠庙的祭祀,歌声唱道:“经始明堂,享祀匪懈。于皇烈考,光配上帝。”意思是说,明堂建成之后,祭祀从未间断,先皇的光辉与上帝同在。“赫赫上帝,既高既崇。圣考是配,明德显融。”伟大的上帝,地位崇高,先皇与上帝同享荣耀,德行光辉灿烂。“率土敬职,万方来祭。常于时假,保祚永世。”天下臣民都尽职尽责,万方前来祭祀,祈求国运昌隆,江山永固。
还有祭祀的迎送歌,唱道:“我夕我牲,猗欤敬止。嘉豢孔时,供兹享祀。”意思是说,我们今晚祭祀,恭敬谨慎,丰盛的祭品,用来供奉神灵。“神鉴厥诚,博硕斯歆。祖考降飨,以虞孝孙之心。”神灵鉴察我们的诚意,一定会接受我们的祭祀,祖先们降临受享,这是我们孝顺子孙的心意。
哎,日子过得真快啊,祭祀的日子又到了。按时祭祀,希望神明保佑我们。神明啊,您降临了,保佑我们吧!愿我们的国运绵长,得到上天的庇佑!太上皇和圣祖皇帝,功德赫赫;先帝,承继皇位,功勋卓著。
【祠征西将军登歌】 开始修建宗庙,神明降福于此。愿您赐予我们无疆的恩泽,让我们永远祭祀您。伟大的祖先啊,保佑您的子孙后代。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也得到您的恩泽,繁荣昌盛。
【祠豫章府君登歌】 盛大的祭祀仪式开始了,我们正在堂上祭祀。伟大的宗庙,供奉着我们的祖先和帝王。各位大臣们,一起参与祭祀。祭祀仪式隆重而庄严,愿上天降下丰收的福泽。
【祠颍川府君登歌】 追溯到遥远的祖先,他们都受命于天。显赫的祖先啊,您的恩泽降临了。家族枝繁叶茂,都源于您的开创。您恩泽无疆,让我们子孙后代永远享有这份福泽。
【祠京兆府君登歌】 我们的曾祖父,品德高尚,光明磊落,谦逊仁慈。他保佑社稷,以天命为准则。他生下圣祖皇帝,光耀了四国。
【祠宣皇帝登歌】 伟大的祖先啊,您的圣德令人敬仰。您勤政爱民,日夜操劳。您传播教化,扬武立威,巩固了国家,执行天罚,开创了伟大事业,奠定了帝业的基础。您敬畏天命,始终守护着国家。
【祠景皇帝登歌】 景帝英明睿智,恭敬谨慎,畏惧上天。他继承先帝的事业,巩固了功业,安定了天下,平定了叛乱。他勤政爱民,兢兢业业,遵循天命,国运昌盛。
【祠文皇帝登歌】 伟大的晋文帝,文治武功,聪明睿智,圣明神武。他处理国家大事,政通人和;他平定叛乱,安定天下;他善待远方诸侯,提拔贤才;他开创基业,传承皇统,功勋盖世。
【祠庙飨神歌二篇】
话说晋朝的祭祀活动,那是按时按节进行的,非常隆重。祭祀祖先的宗庙里,气氛庄严肃穆,礼仪乐器都齐全了。前来祭祀的人,那可是来自全国各地,普天之下,响应号召。祭品摆好了,美酒也准备好了,还有和羹之类的美味佳肴,各种祭品应有尽有。大家心里都充满了对祖先的敬仰,感慨万千,思绪万千。于是,人们载歌载舞,演奏着庄严的祭祀乐曲,场面十分和谐。祖先的英灵似乎也来到了现场,保佑着我们的国家和百姓,天下太平,一片祥和。
接下来,看看祭祀现场的官员们,一个个正襟危坐,文武百官济济一堂。全国各地的人们都来参加祭祀,场面宏大,礼仪周全。你看,钟鼓齐鸣,管弦奏乐,舞者翩翩起舞,歌声悠扬,真是热闹非凡!“钟鼓振,管弦理,舞开元,歌永始,神胥乐兮!” 官员们个个正襟危坐,文武百官济济一堂,从上到下,从大到小,都恭敬地参与祭祀活动,井然有序,礼仪周全。“理管弦,振鼓钟,舞象德,歌咏功,神胥乐兮!”
最后,你看,官员们个个正襟危坐,场面庄严肃穆。威严的天子,以及辅佐他的大臣们,都在现场。祭祀活动有严格的礼仪规范,音乐也有相应的乐章,舞者表演着歌颂功德的舞蹈,歌声赞美着祖先的功绩。“礼有仪,乐有则,舞象功,歌咏德,神胥乐兮!” 整个祭祀过程庄严肃穆,又充满喜庆祥和的气氛。
杜夔以前创作过四首雅乐,分别是《鹿鸣》、《驺虞》、《伐檀》、《文王》,都是古风的词曲。到了太和年间,左延年把杜夔的《驺虞》、《伐檀》、《文王》这三首改编了,重新谱了曲,虽然名字没变,但曲调完全不一样了。只有杜夔的《鹿鸣》一首没动。每年元旦朝会,太尉拿着玉璧,大臣们行礼的时候,东厢演奏的雅乐就是这首《鹿鸣》。后来,又改编了这三篇行礼的诗歌。第一篇叫《于赫篇》,歌颂武帝,曲调跟原来的《鹿鸣》一样;第二篇叫《巍巍篇》,歌颂文帝,用的是左延年改编的《驺虞》的曲调;第三篇叫《洋洋篇》,歌颂明帝,用的是左延年改编的《文王》的曲调;第四篇又用了《鹿鸣》。所以《鹿鸣》这曲子被反复使用,而杜夔原来的《伐檀》却被淘汰了。晋朝初期,宴会庆功也用《鹿鸣》。
到了泰始五年,尚书上奏,让太仆傅玄、中书监荀勖、黄门侍郎张华分别创作元旦朝会、王公祝寿、宴会庆功的乐歌诗词。荀勖说:“魏朝的朝会和宴会庆功,都是用周朝的《鹿鸣》诗作为乐章。但是,《鹿鸣》这首诗是用来宴请宾客的,不适合在朝会上使用,查阅以前的资料,也找不到合适的依据。” 于是荀勖就取消了原来的《鹿鸣》歌,重新创作了四篇行礼的诗歌,先阐述了三朝朝拜的意义。他还创作了元旦朝会、王公祝寿和宴会庆功的歌诗,一共十三篇。又因为魏朝的歌诗有二言、三言、四言、五言的,跟古诗不一样,所以荀勖去问司律中郎将陈颀。陈颀说:“用在金石乐器上演奏,不一定都要符合古诗的格律。”所以荀勖创作的晋朝乐歌,都是四言诗,只有王公祝寿酒的一篇是三言和五言的。
张华认为:“魏朝的祝寿和宴会庆功的诗歌,以及汉朝使用的那些,句子的长短不一,不符合古诗的规范。不过,因为乐曲的弦律本来就有沿袭下来的传统,只有懂得音律的人才能制定乐曲的音调和节奏,这可不是一般人能随便改动的。两代三朝,一直沿用下来,虽然诗歌的辞藻有所改变,兴衰也随着时代变化,但是韵律、曲调的起伏变化,都跟以前的一样,是有原因的。” 所以张华也都是沿用旧的,不敢随意更改。这是张华和荀勖不同的观点。当时朝廷又让中书侍郎成公绥也创作乐歌。现在把这些都记录下来了。
哎,皇上驾到啦,万国来朝!你看这满朝文武,个个都是人才啊,真是人才济济!皇上的恩德广被天下,治理国家有方,这盛大的宴会,宾客满座,好不热闹!你看那旗帜鲜艳,乐声震天,场面真是宏大壮观!百官朝拜,仪式隆重,那场面,金光闪闪,玉佩叮当,气势恢宏!
这宴会准备得真周到,宾客们尽情享乐!祝愿皇上福寿绵长,国运昌盛,天天都有新气象!各位诸侯都来朝贺了,场面非常热闹,大家互相敬酒,献上礼物,礼仪周全,丰盛的菜肴摆满了桌子,美酒佳酿更是数不胜数!大家一起唱歌跳舞,共享这盛大的宴会,福禄共享!
太好了!天下太平,社会风气纯正,到处都是一片祥和!你看,《韶》乐奏响,歌颂着盛世太平,年年丰收,国泰民安,这盛世,真是让人乐享无穷啊!皇上英明神武,大臣们个个忠心耿耿,皇上恩泽天下,社会风气也越来越好!
真是祥瑞之兆啊!你看,麒麟出现了,凤凰在飞翔,甘甜的泉水涌出,丰收的稻穗装满了粮仓,这些都是上天赐予皇上的福泽!皇上继承天位,统领万国,应天命而受禅,继承了圣明的德行,皇室四世同堂,光宗耀祖,开创了伟大的基业,国运昌盛,文治武功,德行彰显!皇上开创了晋朝的辉煌,这盛世将会绵延不绝!
泰始年间,凤皇龙兴,这真是盛世之兆啊!皇上拥有广阔的疆域,教化黎民百姓,史书光辉灿烂,金石为证,皇上的德行光辉伟大,道义昌隆,恩泽遍及天下,上达天庭!子孙后代将继承皇上的基业,国运昌隆,盛世长存!
皇上治理天下,顺应天意,人人都过着幸福的生活,皇室三代同堂,光辉灿烂,泰始年间奠定了国家的基业,皇上的功德如同日月星辰般光明,恩泽如同四季变化般有规律,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真是太平盛世啊!善哉!雍熙!
老天爷注定要让仁义的圣明君主出现,你看那三皇五帝,德行多么盛大!他们掌握着天体的运行规律,光辉照耀着七曜星辰。一年四季的时序井然有序,治理国家就像神仙一样神奇。天下百姓都遵从同一个风俗习惯,兴盛的仁义之治啊,救济百姓,培养万物,就像陶渊明那样,造福百姓,恩泽后代。那些贤能之士,一个个都才华横溢,德行广布,芳香流传后世,绵延不绝。
清庙多么庄严肃穆,皇宫大殿敞开四门,处理国家大事,没有一件不周全的。勤勤恳恳,日理万机,即使疲惫不堪,也顾不上休息,即使饥饿难耐,也来不及吃饭。盛大的祭祀典礼结束后,大家沉浸在欢乐之中,没有尽头。
登上了昆仑山,来到了最高的山城,乘坐飞龙,升上清净的天空。戴着日月星辰做成的冠冕,佩戴着五颗闪耀的星星。扬起彩虹旗,树立起彩旗,披着祥瑞的庆云,笼罩着繁荣昌盛的景象。巡视八方极远之地,游览天庭。顺应天地运行规律,调和阴阳,安排四季,使日月星辰光芒四射。张开天网,整顿国家纲纪,传播仁义的风气,使天下百姓安居乐业,发展洪大的教化,彰显神圣的威严。怀抱天下万方,接纳九夷各族。在宫殿里朝见,在紫微宫里宴饮,竖起五面旗帜,排列钟磬,悬挂四面宝镜,演奏《韶》乐和《武》乐。金石之声铿锵,旌旗飘扬,八佾舞和巴渝舞翩翩起舞,吟诵雅颂,和谐律吕,大家一起快乐地庆祝,歌颂圣明的君主。
这盛世景象,如清风般荡涤人心,汇聚了所有的英雄豪杰,开创了宇宙洪荒,扫清了四面八方。光辉灿烂,圣明英武,超越了历代帝王,扬名后世,流芳百世,光宗耀祖,万世流芳。
皇皇显祖,辅佐当世,安定天下,应天命而执政。英勇威武,大治盛世,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奠定了帝业的基础。
光光景皇,功绩卓著,匡正时局,拯救百姓,功勋盖世。天下太平,九州安定,天命所归,开启了明智的统治。
穆穆烈考,明智英俊,天生德行,应天而生,建立帝业,开创了晋朝,德行世代相传,恩泽后世子孙。
明明圣帝,像龙一样飞翔在天,与神灵相通,德行深远莫测,仰承天恩,俯瞰大地,受到上天的庇佑,万世流芳。
好家伙,这可是荀勖写的歌,咱们一句句来翻译成大白话。
第一段是正旦大会上唱的祝寿歌:“践元辰,延显融。献羽觞,祈令终。我皇寿而隆,我皇茂而嵩。本枝奋百世,休祚钟圣躬。” 意思就是说:值此元旦佳节,普天同庆,我们敬献美酒,祝愿皇上万寿无疆!皇上福寿绵长,国运昌盛,皇室子孙兴旺发达,皇上的功德将永远流传下去!
第二段是宴会上的歌,名字叫《食举乐东西厢歌》:“煌煌七曜,重明交畅。我有嘉宾,是应是贶。邦政既图,接以大飨。人之好我,式遵德让。” 这意思是说:你看这天上星光灿烂,明亮通透,今天我们有这么多贵客来参加宴会,真是荣幸之至!国家政事顺利,所以才能举行这么盛大的宴会,大家都很喜欢咱们,我们也要以谦让的态度对待大家。
接下来这部分继续是宴会歌:“宾之初筵,蔼蔼济济。既朝乃宴,以洽百礼。颁以位叙,或庭或陛。登傧台叟,亦有兄弟。胥子陪寮,宪兹度楷。观颐养正,降福孔偕。” 宾客们济济一堂,热闹非凡。先上朝,再设宴,以此来完成各种礼仪。按照官位安排座位,有的在庭院,有的在台阶上。连年纪大的侍从也带着兄弟们一起参加,大家遵守礼仪规范,其乐融融,祝愿皇上福寿安康。
这部分接着说:“昔我三后,大业是维。今我圣皇,焜燿前晖。奕世重规,明照九畿。思辑用光,时罔有违。陟禹之迹,莫不来威。天被显禄,福履是绥。” 想当年,咱们的三位先帝都成就了伟大的事业,如今我们的圣上更是光辉灿烂,超过了先帝。一代又一代继承先帝的遗志,圣上的恩泽遍及全国各地。圣上勤政爱民,从不违背时令,效法大禹治水,威望远播,上天也保佑皇上,赐予他福禄。
最后一段歌颂先帝的功德:“赫矣太祖,克广明德。廓开宇宙,正世立则。变化不经,民无瑕慝。创业垂统,兆我晋国。烈文伯考,时维帝景。夷险平乱,威而不猛。御衡不迷,皇涂焕景。七德咸宣,其宁惟永。” 太祖皇帝功勋卓著,开阔了疆土,安定了天下,百姓安居乐业。他开创了基业,奠定了晋国的根基。文帝陛下,在艰难的环境下平定叛乱,威严而不残暴,治理国家有方,使国家呈现一片繁荣景象,七德齐备,国泰民安。
最后一段总结先帝的功德:“猗欤盛欤!先皇圣文。则天作孚,大哉为君。慎徽五典,帝载是勤。文武发挥,茂建嘉勋。修己济治,民用宁殷。怀远烛幽,玄教氤氲。善世不伐,服事三分。德博化隆,道昌无垠。” 哎,先帝真是圣明啊!他以德服人,是位伟大的君主!他认真执行五典,勤于政事,文治武功,功勋显著,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使百姓安宁富足,他关心边疆,提倡玄学,以德化民,不轻易发动战争,深得民心,他的德行广博,教化兴隆,他的功德将永垂不朽!
隆化洋洋,帝命溥将。登我晋道,越惟圣王。
(隆化盛世啊,这是皇帝的恩德啊!咱们走上了晋朝的道路,这都是圣王的功劳啊!)
龙飞革运,临焘八荒。睿哲钦明,配踪虞唐。封建厥福,骏发其祥。三朝习吉,终然允臧。其臧维何,总彼万方。
(龙飞腾,革新了时代,治理着八荒,睿智明达,堪比虞舜和唐尧啊!分封诸侯,带来福祉,祥瑞不断,三朝积攒下来的好运气,最终都得到了很好的结果。这好结果是什么呢?那就是治理好了天下!)
元侯列辟,四岳藩王。时见世享,率兹有常。旅揖在庭,嘉客在堂。宋卫既臻,陈留山阳。有宾有使,观国之光。贡贤纳计,献璧奉璋。保祐命之,申锡无疆。
(诸侯列位,四方藩王,百姓安居乐业,这都是常态啊!宾客们在庭院里互相作揖,贵客们坐在堂上,宋国、卫国都来了,还有陈留、山阳,宾客使者云集,来观赏我大国的盛世景象,进献贤才,献上计策,奉上珍宝,保佑皇帝的统治,恩泽无穷无尽!)
振鹭于飞,鸿渐其翼。京邑穆穆,四方是式。无竞维人,王纲允敕。君子来朝,言观其极。
(振鹭齐飞,鸿雁展翅,京城庄严肃穆,四方效仿。没有竞争,只有和谐的人民,王法得到遵守,君子们来朝拜,表达对盛世的赞叹!)
廙廙大君,民之攸暨。信理天工,惠康不匮。将远不仁,训以醇粹。幽明有伦,俊乂在位。九族既睦,庶邦顺比。开元布宪,四海鳞萃。协时正统,殊涂同致。厚德载物,灵心隆贵。敷奏谠言,纳以无讳。树之典象,诲之义类。上教如风,下应如卉。一人有庆,群萌以遂。我后宴喜,令问不坠。
(伟大的君主啊,百姓都仰赖于他!他遵循天道,施恩泽于民,没有穷尽。远离不义,以醇厚教化百姓。幽明有别,贤才都在朝廷任职,九族和睦,各邦顺服。开元盛世,天下太平,遵循正统,殊途同归。以厚德载物,以灵明的心智尊贵无比。进献直言,皇帝虚心纳谏,树立典范,教化百姓,上行下效,一人之福,百姓共享。皇帝宴饮欢庆,圣明的旨意永垂不朽!)
既宴既喜,翕是万邦。礼仪卒度,物有其容。晢晢庭燎,喤々鼓钟。笙磬咏德,万舞象功。八音克谐,俗易化从。其和如乐,庶品时邕。
(宴会结束,万邦欢庆,礼仪周全,井然有序,庭燎明亮,钟鼓齐鸣,笙磬奏乐,歌舞升平,八音和谐,风俗淳厚,其乐融融,百姓安居乐业!)
时邕斌斌,六合同尘。往我祖宣,威静殊邻。首定荆楚,遂平燕秦。亹亹文皇,迈德流仁。爰造草昧,应乾顺民。灵瑞告符,休徵响震。天地弗违,以和神人。既禽庸蜀,吴会是宾。肃慎率职,楛矢来陈。韩濊进乐,宫徵清钧。西旅献獒,扶南效珍。蛮裔重译,玄齿文身。我皇抚之,景命惟新。
(盛世繁荣,天下归一,追溯先祖,威名远播,首先平定荆楚,继而平定燕秦。文皇帝勤政爱民,德泽广被。开国之初,顺应天意,治理百姓。祥瑞不断,休徵震动,天地顺应,人神和谐。平定蜀地,吴越归附,肃慎尽职,进献贡品,韩濊进献乐舞,西域进献獒犬,扶南进献珍宝,边疆少数民族进献贡品,皇帝恩泽天下,盛世更新!)
哎,这聚会可真热闹,虽然没啥大声喧哗,却处处透着喜庆。酒已经斟上了,祭祀用的东西也摆好了。仪式隆重,音乐也演奏得完美,九成《韶》乐奏响,气氛热烈极了!大家开开心心地喝酒,喝得尽兴,却不会喝醉。全国上下都沉浸在欢乐祥和之中,国家自然也就太平了。皇上英明神武,国家才能这样稳定,万世永固!
【冬至初岁小会歌】(张华)
时间过得真快,一年四季循环往复。节日一个接一个地来,全国上下都共享太平盛世。各地的官员都来朝拜皇上,祝皇上万寿无疆。我准备了寿礼,宴请百官。丰盛的菜肴摆满了桌子,美酒如同泉水般清澈。笙、镛等乐器演奏出和谐的乐曲,磬、管等乐器奏出悠扬的乐声。皇上对百姓的爱戴深厚,百姓也尽心尽力地效忠。皇上借此机会宣扬教诲,传播德行。通过宣扬和教诲,国家才能和谐稳定,仁义之风长盛不衰,恩泽普照天下。
【宴会歌】(张华)
我们的皇上真是英明啊,德才兼备,如同上天一样光辉灿烂。皇上勤政爱民,日理万机,处理政务不知疲倦。即使在早朝之后,皇上也抽出时间召见臣子们。官员们纷纷前来朝见,场面盛大,如同星光般璀璨。各种美味佳肴琳琅满目,珍馐美味轮番上阵。美酒一杯接一杯,大家尽情享乐,欢庆盛宴。歌声婉转动听,舞姿翩翩起舞,动作优美,节奏和谐,丝竹管弦齐奏,热闹非凡。皇上借此机会宣扬礼乐,展现国家繁荣昌盛的景象,大家尽情欢乐,却始终不忘礼仪。皇上爱好音乐,但从不沉溺其中,秩序井然,盛况空前。
【命将出征歌】(张华)
就像尧舜禹那样伟大的帝王,治理国家,让那些不服管的蛮夷部落都归顺。夏朝的徐夷、商朝的鬼方都曾经叛乱,现在我们国家正值盛世,但边境地区却有一些叛乱分子,四处作乱,危害百姓,如同豺狼一样凶残,老百姓苦不堪言。元帅统领大军,出征讨伐,平定凉州和秦地。将士们一定遵守军纪,赏罚分明,才能取得胜利。用强大的威信感化那些蛮夷部落,让他们归顺朝廷。区区美酒算什么,比起将士们保家卫国的忠诚,那点酒算不了什么。将士们为了国家,甘愿赴汤蹈火,体现了他们的仁义之心。我们希望用武力来停止战争,用七德来教化百姓,让天下太平。只要我们努力,就能让边境地区永远远离战乱。
【劳还师歌】(张华)
话说那玁狁(xiǎn yǔn)不遵天理,搞得国家四分五裂,天下大乱。他们的战车轰隆隆地冲进北方边境,各路将领都齐心协力,拥护皇帝的英明领导。将士们团结一心,为了国家大义,忘记了个人私利。他们积蓄力量,像拉满的弓弩一样蓄势待发,一接到命令就立刻行动。战场上喊杀声震天动地,山谷都为之颤抖,金戈铁马闪耀着光芒,照亮了天空。将士们挥舞着兵器,猛烈攻击敌人,踏着敌人的尸体前进。敌人一个个都投降了,北方边境终于恢复了平静。想当初出征时,烈日炎炎酷暑难耐;如今凯旋归来,却是白雪纷纷,寒风凛冽。征战的士兵们真是辛苦啊,自古以来就有《采薇》这首歌来表达征人的思乡之情。如今,他们带着荣誉和爵位回到家乡,喜气洋洋,享受着胜利的喜悦。
接下来是中宫的歌声,歌颂先王的丰功伟绩:先王继承了伟大的事业,他的德化恩泽遍及八方。他的行为感化了万邦,宫廷内训也因此更加兴盛。皇上的英明圣智继承了祖先的帝业,《大雅》里也歌颂了历代贤德的皇后和妃子。他秉持着高尚的品德,宣扬教化,治理国家,处理政务。皇后和妃子们都温柔贤淑,以礼仪为准则,谦逊恭谨。《螽斯》歌颂了皇室的慈爱和兴旺,《樛木》则赞美了皇室的和谐和兴盛。皇室的德行和教化如同清风般美好,高尚的品德无人能及。他们的功德如同日月一般永恒,后世子孙将永远仰慕他们的光辉。
宗亲们也唱起了歌,歌颂家族的和睦与兴盛:家族成员都遵循礼仪,和睦相处,兄弟姐妹情同手足,亲如一家。家族成员之间感情深厚,共同庆祝喜庆的日子,《棠棣》这首歌就歌颂了兄弟姐妹之间的手足情深。在圣明皇后的领导下,国家繁荣昌盛,百姓安居乐业。皇上尊崇礼仪,重视亲戚关系,并推广到整个家族和姻亲。宴会热闹非凡,大家尽情享乐,御膳丰盛美味。整个宴会洋溢着和谐快乐的气氛,上下同乐。皇上的德政恩泽遍及天下,家族的和睦也影响深远。
泰始九年,光禄大夫荀勖(xún xù)发现杜夔(dù kuí)所制的律吕与太乐、总章、鼓吹八音不符,于是他制定了新的标准,制作了新的律吕,用来调整音律。这件事详细记载在《律历志》里。律吕制定完成后,就下发到太常,让太乐、总章、鼓吹、清商等乐队使用。荀勖从此主管乐事,并邀请朝中懂音律的官员一起管理。他还委托郭夏、宋识等人创作了《正德》、《大豫》两支舞蹈,舞蹈的乐章也是张华创作的。
(此处应为正德舞歌,但原文未提供)
话说皇上啊,上天鉴察,光明磊落。皇位像天体一样周而复始,五德相继更迭。晋朝的江山社稷,代代都有贤明的君王。皇上弘扬教化,泽被天下,像陶冶万物一样,治理着四方百姓。大明的恩泽普照,光芒无边无际。黎民百姓,都沐浴在皇恩之下,国泰民安。皇朝清明,礼乐兴盛,金石之声在空中回荡,万民在朝廷上载歌载舞,场面盛大隆重,乐声和谐,这景象真是无比的喜庆啊!这舞蹈胜过《武舞》和《濩舞》,节拍取自《六英》。进退有序,和谐自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百姓。天下太平,祥和之气直达幽冥。
【大豫舞歌】(张华)
这都是上天注定,符合天命运行的规律。晋朝的辉煌,如同三代帝王的光辉再次出现。继承先帝的明德,光辉普照四方。我皇上继承先帝的遗志,如同北极星一样,高高在上,指引方向。万民都归顺于皇上,天下臣服。皇上谨慎地遵循着五典,教化遍及远方。天下万方都遵循着同样的准则,四海之内都安定团结。皇上特地创作了《大豫》舞蹈,来宣扬皇上的功德。教化深入人心,王道昌盛,仁爱遍及草木,恩泽惠及昆虫。亿万百姓,都敬仰皇上的恩德,皇上开创的大业将永远流传下去。
荀勖又新造了十二支律笛,用来调整律吕,规范雅乐,在宫殿里演奏,他自己觉得宫商和谐,但一些评论家却认为荀勖对音乐的理解不够透彻。当时阮咸精通八音,人们都说他理解音乐的造诣如同神明一般。阮咸常常暗地里批评荀勖新造的律笛声音太高,认为声音太高亢接近哀伤,不符合中和之音。每次宫廷演奏,荀勖总觉得阮咸演奏的不合调,认为阮咸故意与自己作对,于是就将阮咸外放,做了始平县令。后来有个农夫在田里耕作时,意外发现了一把周朝的玉尺,荀勖用它来校正自己制作的钟鼓金石丝竹,结果发现都比玉尺短了一米。这下荀勖才彻底服了阮咸的精湛技艺,又把他请了回来。荀勖用新律制作了两支舞蹈,之后又修改了钟声。可惜荀勖去世后,他的事业还没完成。元康三年,朝廷下令让他的儿子荀藩修订金石乐器,用于郊庙祭祀。后来碰上战乱,这些事情就都没人记载了。
刘邦从蜀地打败了三秦,阆中的范因带着賨人跟着他,当先锋部队。 秦地平定后,刘邦封范因做了阆中侯,还把賨人的七个姓氏都封了爵位。賨人这帮人喜欢跳舞,刘邦觉得他们又勇猛又厉害,就经常看他们跳舞,后来还让乐师学习他们的舞蹈。阆中有条渝水河,因为范因住在那儿,所以这舞就叫《巴渝舞》了。这舞的曲子有《矛渝本歌曲》《安弩渝本歌曲》《安台本歌曲》《行辞本歌曲》,一共四首。歌词特别古老,谁也搞不懂它到底唱的是啥。
魏朝初期,就让军谋祭酒王粲重新创作歌词。王粲去问巴渝的将领李管和种玉这歌的意思,还让他们唱给他听,仔细研究了之后,才把歌词改成了《矛渝新福歌曲》《弩渝新福歌曲》《安台新福歌曲》《行辞新福歌曲》。其中《行辞》这首是歌颂魏国的功德的。黄初三年,又把《巴渝舞》改名叫《昭武舞》。到了景初元年,尚书上奏说,要考察一下夏商周三代遗留下来的礼乐歌曲,根据功绩和德行来创作新的舞蹈,于是创作了《武始》《咸熙》《章斌》这三种舞蹈,都是拿着羽和籥(yuè,古代乐器)跳的。
到了晋朝,又把《昭武舞》改名叫《宣武舞》,把《羽龠舞》改名叫《宣文舞》。咸宁元年,朝廷确定了祖宗的称号,庙里的音乐就停用了《宣武舞》和《宣文舞》,改用荀勖派郭夏、宋识等人创作的《正德》和《大豫》两种舞蹈了。
古代的礼仪,分五种,其中第三种是宾礼,主要指朝拜、觐见和会同这些场合的礼仪。从周朝开始,这些礼仪就越来越复杂了。秦朝灭掉六国后,很多古代典籍都毁掉了,以前的礼仪典章也缺失了很多。汉朝建立后,汉高祖让叔孙通制定礼仪,参考了以前各朝代的礼仪制度,但也做了不少改动。汉朝的正旦朝会礼仪是这样的:正月初一,天还没亮,漏壶还没走完七刻(大约凌晨四点左右),钟声响起,接受百官的祝贺。公侯以下的官员在庭院两侧进献礼物,二千石以上的官员可以上殿朝拜,高呼“万岁”,然后就开始宴会和娱乐活动。魏武帝曹操在邺城做都城的时候,正旦朝会在文昌殿举行,沿用汉朝的礼仪,还增加了上百盏华丽的灯饰。
晋朝建立后,晋武帝又重新制定了元旦朝会的礼仪,《咸宁注》就是记载这个的。傅玄在《元会赋》里写道:“考夏后之遗训,综殷周之典艺,采秦汉之旧仪,定元正之嘉会。” 这段话说明,晋朝的礼仪是综合了夏、商、周、秦、汉各个朝代的礼仪制度,取其精华,制定出来的。
话说那天一大早,官员们都提前在各自的岗位上等着呢。还没到十点钟,大臣们就都到齐了,庭院里已经点起了火把。皇上先接受了祝贺,然后起身,去给皇后也道贺一番。回来后,皇上从云龙东中华门进宫,去了东阁,坐下办公。还没到七点钟,百官,还有从受贽郎官到计吏,都到齐了,站好位置,场面跟皇上在正殿接见一样隆重。快到五点钟的时候,谒者、仆射、大鸿胪分别报告说大臣们都到齐了,准备就绪。时间一到,侍中奏报说外面准备好了。皇上出来,钟鼓齐鸣,百官都跪下叩拜。太常引导皇上登上御座,钟鼓声停,百官起身。大鸿胪跪下奏道:“请朝贺!”掌礼郎唱道:“皇帝延王登!”大鸿胪跪着唱道:“藩王臣某等奉白璧各一,再拜贺!”太常回禀道:“王悉登!”谒者引领诸王上殿,来到御座前。皇上起身,诸王再次叩拜。皇上坐下,诸王又再次叩拜。诸王跪着把玉璧放在御座前,再次叩拜。礼成之后,谒者引领诸王下殿,回到原位。掌礼郎唱道:“皇帝延太尉等!”
接下来,公卿、特进、匈奴南单于、金紫将军站在大鸿胪的西边,中二千石、二千石、千石、六百石官员站在大行令的西边,所有官员都面向北方跪拜。大鸿胪跪着唱道:“太尉、中二千石等奉璧、皮、帛、羔、雁、雉,再拜贺!”太常唱道:“皇帝延公等登!”谒者引领公卿到金紫将军上殿。皇上起身,他们都再次叩拜。皇上坐下,他们又再次叩拜。跪着把玉璧、皮帛等贡品放在御座前,再次叩拜。礼成之后,谒者引领他们下殿,回到原位。公卿献上玉璧行礼时,大行令也在殿前唱和,中二千石以下的官员也一起行礼。礼成之后,把贡品交给受贽郎,受贽郎再把玉璧和丝帛交给谒者,羔羊、大雁、野鸡交给太官。太乐令跪下请求奏乐,乐队依次演奏。乘黄令派人把车驾准备好,皇上退朝,百官都坐下。
到了上午六点钟,各地的蛮夷胡客依次入朝,都叩拜之后坐下。皇上退朝后三个时辰又出来,钟鼓齐鸣。谒者、仆射跪下奏道:“请群臣上!”谒者引领王公和二千石官员上殿,千石、六百石官员留在原位。谒者引领诸王到酒樽前斟酒,跪着把酒交给侍中,侍中跪着把酒放在御座前。诸王退下,自己斟酒放在自己面前。谒者跪下奏道:“藩王臣某等奉觞,再拜上千万岁寿!”四面乐队奏乐,百官再次叩拜。酒喝完后,又再次叩拜。谒者引领诸王回到原位。 然后传旨让大家就座,群臣都跪下答应。侍中、中书令、尚书令分别在殿上敬酒祝寿。登歌乐队开始演奏,太官又敬上御酒。御酒端上台阶,太官令跪着把酒交给侍郎,侍郎跪着把酒放到御座前。然后开始给百官敬酒。太乐令跪下奏道:“奏登歌!”三次之后才停止。太官令跪下请求准备御膳,御膳端上台阶,群臣都起身。太官令拿着汤跪着交给司徒,拿着饭跪着交给大司农,尚食拿着菜肴一起交给持节官,持节官跪着把菜肴放到御座前。群臣就座。太乐令跪下奏道:“奏食举乐!”太官把御膳分发给百官。
吃完饭后,太乐令跪下奏道:“请进乐!”乐队依次演奏。鼓吹令又上前跪下奏道:“请依次进献各种表演节目!”然后召来各郡的计吏,在台阶下接受皇上的训诫。宴乐结束后,一个谒者跪下奏道:“请罢退!”钟鼓齐鸣,群臣面向北方再次叩拜,然后退朝。 所以,夜里七点钟之前叫晨贺,上午九点钟皇上再次出来,百官敬酒祝寿,叫昼会。另外,在黄帐外面还专门安排了三十个女乐,演奏宫廷歌曲。
话说当年在江左地区,情况比较复杂,大家都不敢轻易去祝贺新年了。皇帝起床也特别晚,夜里漏壶还没走完十刻(大约五小时),才打开宣阳门,等到天亮了才打开宫殿大门。等日晷显示过了五刻(大约两小时半),皇帝才出来接受朝贺。太子殿下接见朝贺的人,排位都在三恪(指宗庙、社稷、山川)之下的王公大臣之上。元旦大朝会的时候,宫殿里会摆上一个白兽樽,樽盖上装饰着白色的兽形图案。如果有谁敢直言进谏,皇帝就会打开这个酒樽,赏他喝酒。按照礼制,这白兽樽是杜举留下来的旧制,只是白兽樽盖是后代加上的,意思就是警告大家要谨慎言行,别乱说话。
魏朝的制度规定,藩王们不用来朝拜。魏明帝时期,能来朝拜的藩王都是特例,不是常规操作。到了泰始年间,有关部门上奏说:“诸侯国的王公以下官员入朝,各个地区分两批,三年轮一次,轮完之后再重新开始。如果临时有特殊情况,可以推迟到第二年。第二年朝拜之后,要再满三年才能再次朝拜,不能违反这个规定。朝拜时都要亲自拿着玉璧,就像以前朝代的制度一样。不朝拜的那一年,各诸侯国要派卿大夫来进献礼物。”皇帝批准了这个奏章。江左地区的王侯们又不回自己的封地,如果他们接受了朝廷的任命在外地工作,那他们的礼仪就和地方长官刺史、二千石官员一样,也没有朝拜的制度,所以这个朝拜制度也就废除了。
汉朝呢,因为高祖刘邦在十月灭了秦朝,所以把十月定为岁首。到了武帝时期,虽然改用了夏历,但是每个月的朔日(初一)都要朝拜,到了十月朔日,更是要举行盛大的宴会。具体仪式是这样的:夜里漏壶还没走完七刻(大约三小时半),皇帝就开始接受朝贺和礼物。公侯进献玉璧,二千石官员进献羔羊,千石官员进献大雁,六百石以下的官员进献野鸡。三公拿着玉璧上殿,在皇帝御座前,面向北方跪拜。太常官赞道:“皇帝万寿无疆!”三公伏地叩拜。皇帝坐稳后,三公才上前献上玉璧。百官都来祝贺,二千石以上的官员上殿高呼万岁,举杯祝酒,皇帝赐宴,司徒奉上汤羹,大司农奉上米饭,奏响宴乐的音乐。百官接受赏赐,参加宴会,大摆宴席,演奏音乐,跟元旦的仪式差不多。魏晋时期,则是在冬至这天接受地方和百官的祝贺,举行小型宴会,仪式比不过新年元旦的朝贺。
古时候,皇帝们都得巡视各地。魏文帝那会儿天下三分,到处都打仗,皇帝老是得跑来跑去,一年到头都没消停,没办法,这是当时的形势所迫,不是按照老规矩来的。明帝三次东巡,走到哪儿都关心老年人,体恤百姓疾苦,还赏赐粮食布匹,这倒是有点儿古代巡视的样儿了。齐王正始元年,巡视洛阳,还给老年人和辛勤耕作的农民发放赏赐,数额还不一样呢。
到了武帝泰始四年,皇帝下令给刺史、二千石官和各级长官说:“古代的皇帝,每年都要巡视山川大河,次一点的,也要让地方官汇报工作,再不济也得派人去地方检查。所以说,就算再偏远的地方,皇帝也能了解情况,老百姓的疾苦也能及时反映到朝廷,皇帝也能把旨意传达下去,连孤寡老人也能得到照顾,这样才能留下好的名声啊。我当皇帝这么多年了,一直战战兢兢,每天早起晚睡,连觉都睡不好,总想着各地有没有水旱灾害之类的,心里老是七上八下的。我勤俭节约,想把事情都办好。但是我总担心下面的官员不尽心,心思不到位,每天那么多事,我怕顾不上,万一政令执行出错了,我也没法及时知道。老百姓要是出了问题,责任在我一个人。只是这时间总是不够用,一直没时间去巡视,老百姓的事儿还没解决好,我怎么能安心呢?现在我派使者带着我的旨意,到全国各地去,亲自见见刺史、二千石官和各级长官,把我的想法告诉他们,了解一下各地的情况,看看政令执行得怎么样,问问老百姓的疾苦。周朝的典籍上记载:‘要分别把老百姓的利益和损害写成一本书,把各地风俗习惯、政事、刑法和禁令执行的情况写成一本书,把暴乱、作恶、违反法令的情况写成一本书,把灾荒、贫困的情况写成一本书,把太平盛世、百姓安居乐业的情况写成一本书,每个地方的情况都要写清楚,然后报告给皇帝。’这是祖宗留下的规矩,你们都要照着办。回来后把详细情况写成奏折,让我了解各地的情况,就像我自己去巡视一样。各位大臣,你们都要认真对待这件事,积极献策,说实话,把情况如实告诉使者,千万别隐瞒。我会虚心等待你们的汇报,你们一定要努力,做到让我满意!”
哎,这新礼啊,皇上巡视各地,祭祀天地,搭建行宫都按照规矩来的。那些来朝拜的诸侯,礼仪和在朝廷上一样,就是没竖旗。有个叫挚虞的大臣就说了:“这朝拜的礼仪,诸侯见天子,都得竖旗啊!旗帜上的图案代表着不同的爵位和地位,显示出等级和威严。《诗经》里都说了‘君子至止,言观其旂’,应该按照旧礼,重新竖旗。”皇上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就同意了。但是,一直到晋朝结束,这规矩也没实行起来。
说起来这封禅的事儿,古书上根本没记载。其实这礼仪啊,就是根据天、地、山,这些东西来定的。天子巡视到名山大川,烧柴祭天,报告一下自己的功绩,这做法虽然看着像那么回事,其实有点牵强附会。那些谶纬之说就说,皇帝要到泰山封禅,到梁甫禅让,改朝换代就得这么干。秦汉两朝都这么干过,以前的史书上都记载了他们的做法。
魏明帝黄初中,护军蒋济上奏说:“帝王的大事,巡狩是第一位的;祖先祭祀,封禅更是重中之重。所以自古以来,改朝换代的君主,没有一个不前往梁父山,登上泰山,刻下功绩,记录天人关系的。司马相如说,自有文字记载以来,七十二位君主,有的继承前朝的遗制,有的留下自己的教诲。太史公说,君主有圣明却不宣扬,那是臣下的过失。所以说,伟大的功绩和美德,如果不刻在梁山之石上,就不能彰显帝王的功业,让子孙后代永远铭记。俗话说得好:‘当了皇帝还夸赞尧舜的好,就像儿子夸赞别人的父亲一样’。现在大魏王朝承接了前代百王的弊端和混乱,解救了百姓的艰难困苦,继承了千年的衰败局面,延续了百代的荒废事业。从武帝、文帝开始,到如今圣上,都致力于完善天地之道,规范人神之间的关系。上天给予的回报,祥瑞频现,与古代相比,找不到合适的比喻。可是直到现在,大礼一直没有举行。虽然圣上致力于扫除残贼,荡涤污秽,暂时顾不上这件事。但是,三苗强盛于江海,大舜都废除了东巡的仪式;徐夷作乱于淮泗,周成王都停止了登泰山的礼仪。况且去年在江汉平定了吴国的叛军,今年又在陇右消灭了蜀国的贼寇,国内的动乱已经平息,不会影响到封禅大典。这个仪式很久没有举行了,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决定的。应该下令让公卿大臣们广泛搜集相关的礼仪典籍,选择吉日良辰,向天地告祭,以满足天下人的期望。我身为军人,斗胆冒死进言。”
魏明帝下诏说:“听了蒋济的话,我汗流浃背啊!自开天辟地以来,举行封禅的君主也就七十多个而已。太史公说,即使是受命于天的君主,功业也有不足之处,所以中间间隔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都有,最近的也有几百年,这些仪式缺失,已经无法考证了。我有什么德行,敢于效仿他们呢?蒋济难道是说世上没有管仲这样的人才,而我却有桓公登泰山的心志吗?我不敢欺骗上天!蒋济的话,虽然说得很好听,但并不是在帮助我。让公卿大臣、侍中、尚书、常侍们自己去考虑吧,不用再议论了,也不必回复诏书了。”虽然天子拒绝了蒋济的建议,但却让高堂隆起草封禅的礼仪。因为天下尚未统一,所以不想马上举行大礼,后来高堂隆去世了,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话说西晋武帝灭了吴国,天下统一,到了太康元年九月庚寅这天,尚书令卫瓘、尚书左仆射山涛、右仆射魏舒、尚书刘寔、司空张华他们一起上奏说:“我们听说,自从有了人类以来,就有了开辟疆土的历史,具体有多少年,谁也说不清楚。那些为国家做出贡献,施行仁政,然后去泰山封禅的帝王,一共七十四家,其中谥号流传下来的只有十四个。至于那些默默无闻,没有留下任何名声的,那就更多了,数都数不清。大晋王朝的功德,最早可以追溯到黄帝时代,辅佐颛顼,一直到夏商,都延续着天地的秩序,到了周朝,也没断过这根线。现在,金德将要兴盛,圣明之君继位,平定了蜀汉,全国都归心向大晋,武功的盛况,其实都源于文治。陛下您继位以来,大力发展国家事业,百姓都仰慕您的恩德。只是长江以南的沅湘地区,还有一些凶恶的叛贼,历代都没能征服他们。陛下您英明决断,派兵讨伐,很快就平定了叛乱,收服了这些叛逆,恩威并施,天下归心,您的教化遍及四方,连最偏远的地方都受到了影响。即使是黄帝的远征,大禹治水,周朝的几代帝王,他们的功绩也比不上您啊!像那些刻在石头上的记录,以及史书上的记载,用数字来表示年号,用文字来记述事件,即使是古代的《河图洛书》那样神奇的预兆,也比不上这次的盛况。所以应该举行盛大的仪式,祭祀中岳,然后登封泰山,禅祭梁父山,昭告您的功德,彰显您的至尊地位,享受上天的恩泽,造福百姓,把您的功绩刻在石头上,流传给后世,让后世子孙都知道您的伟大功绩。这可是帝王盛世的大业,也是天下百姓的共同愿望啊!”
武帝下诏说:“现在虽然叛乱平定了,但边境还有警报,国内百姓也还没完全安定下来,现在就说功德圆满,还为时尚早呢!”
卫瓘他们又上奏说:“现在我们东到大海,西到流沙,大漠以南,处处都归顺了大晋,比大禹治水时开拓的疆域还要广阔。天人和谐,您的功绩已经显赫,应该祭祀天地山川,登封泰山,向天地表达您的诚意,以回应百姓和神灵的愿望。请您准许我们之前的奏请。”
武帝下诏说:“现在阴阳还不调和,刑法也不完善,百姓还没得到安居乐业,怎么能说功德圆满,急着宣告成功呢!” 所以,武帝最终没有同意他们的请求。
哎,尚书令王廙他们又上奏说:“我们听说啊,当皇帝的,都有他该当政的时期,这是天命注定的事儿;能治理好天下百姓的,一定有高尚的品德和隆重的典礼来昭告天下。该做的就做,不该推辞的就别推辞,这是古时候就有的道理。可是陛下您却谦虚谨慎,一再推辞这些礼仪,虽然您德高望重,但还是迟迟不肯接受。这三公的职位,关系到天地人神,掌管着国家大事,国家大事都得跟他们商量。所以汉朝皇帝祭祀天地,也不是这几个官说了算,他们也不参与这事儿。我们之前上奏,主要说的是祖先的功劳,加上现在天命所归,陛下您的功德又统一了全国,参照古今,应该举行这个仪式。至于具体哪天举行,得五府一起商量,然后再向您禀报。”
皇上说:“虽然平定了江表地区,那也是当时负责的人的功劳,这有什么值得大肆宣扬的呢?我现在希望各位大臣都能致力于推行教化,让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好好休息休息。这就是我日夜所想的,不用再跟五府商量了。”
王廙他们又上奏说:“我们听说啊,唐尧虞舜三代那些治理天下有功的君王,没有一个不仰仗天恩,顺应民意的,他们都去登上了介丘,上了梁父山,没有一个推辞的,因为这根本就推辞不了。现在陛下功劳超过历代帝王,德行更是无人能比,功绩宏大,伟业非凡,我们这些臣子根本就说不完。可是陛下您却谦虚谨慎,一再自谦,到了该举行仪式的时候也不接受,推辞功劳,不接受应有的礼仪,这岂不是让大晋王朝的典章制度,比不上唐虞三代吗?我们实在不敢违抗您的旨意,恳请您按照我们之前的奏章执行。”
皇上说:“现在应该一起想办法推行教化,让百姓安居乐业,这事儿还是等以后再说吧,别再这么麻烦了。”
各位大臣上奏说:“自古以来,圣明的君主治理天下,都会到名山封禅,这都记载在史书上,这样的君主一共七十四位。舜帝和禹帝拥有天下后,巡视四方,亲身实践他们的治国之道。 《易经》里记载着观察民情、考察地方,《礼记》里讲到祭祀天地,《诗经》里颂扬登临高山,这些都记载在史书里。文王辅佐西伯昌治理殷商,周公则以鲁国诸侯的身份,或在岐山祭祀,或在泰山举行仪式,他们仅仅凭借圣明的德行,就能够进行这些活动。从那时起,功劳不足却僭越礼仪的人,数不胜数,他们的谥号一直流传至今。何况咱们高祖宣皇帝开创了大业,疆域扩展到海外;世宗景皇帝继续完成大业,使天下安定;太祖文皇帝受命建立晋朝,平定了蜀汉;陛下应天命而兴起,统一了全国,恩泽遍及百姓,威名远扬。以前汉朝失去统治,吴蜀对峙,战争持续了将近一百年,各地地理环境和风俗习惯都不同,老百姓都盼望着边境安定。现在那些难以驯服的盗贼,经过两代人的努力才平定,如果不是陛下聪明英武,顺应天命,谁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呢!我们这些臣子有幸在千载难逢的盛世,亲身感受到太平盛世带来的好处,这太平盛世如此公平美好,谁又能与陛下相比呢?应该效法前朝,遵循古制,在泰山刻下功绩,举行封禅大典,弘扬礼乐制度,完善三雍之典,让您的名声流传万世,以光宗耀祖。所以我们恳切地请求,冒死进言。请奏请太常寺,准备礼仪,再向上汇报。”
皇上说:“你们说的确实是历代盛事,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然后就拒绝了他们的请求。
皇帝登基了,想给章皇太妃提升尊号。桓温觉得应该尊称她为太夫人。
户部尚书江虨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虞舜孝顺仁爱,尽到了侍奉父母的礼数。即使贵为天子,拥有广阔的疆土,但他父亲瞽叟却连一块立锥之地都没有,连个最低级的爵位也没得到。舜的孝心感天动地,怎么忍心让父亲卑微呢?不给他一个显赫的称号,岂不是违背了‘子以爵父’的道理吗?这道理说不通,情理上也无法接受啊!《春秋经》记载‘季姜归于京师’,《春秋传》解释说‘父母对于子女,即使是天子的妻子,也称吾季姜’,意思是说,子女尊贵不能超过父母。有人认为子女尊贵不能超过父母,那武王为什么追封太王、王季、文王呢?周朝的三位帝王,德行配得上天地,王业的兴盛,就是从他们开始的。所以武王追溯前代的先例,顺应天命,追封祖先,这正是说明子女的尊贵不能超过父母啊!《礼记》上说‘幼者不得表彰长者,贱者不得表彰贵者’,年纪小、地位低的人都不能表彰年纪大、地位高的人,更何况敢于用尊贵的称号来表彰他们呢!汉高祖接受了家令的建议,尊崇太公为太上皇,荀悦认为孝道莫过于尊敬父亲,而用子女的尊贵来提升父母的尊贵,家令的建议是错误的。到了孝章皇帝时期,也没有用尊号来尊崇贾贵人,只是加厚赏赐金银财宝绸缎,这并不是说孝道不到位,而是因为圣典不可逾越啊!春秋时期,庶子继承王位,其母亲可以被封为夫人。不知道这是直接由儿子册封母亲呢,还是应该先告知宗庙,以先君的名义册封呢?我仔细看了诏书,是要在朝廷上册封贵人为皇太妃。现在皇帝下诏册封贵人,这是儿子给母亲封爵;贵人北面朝拜接受册封,这是母亲臣服于儿子。天在上,地在下,名分地位已经确定了,母亲尊贵儿子卑微,人伦秩序就乱了。虽然想提升贵人的地位,实际上却让她低人一等;虽然想彰显国典,实际上却废弃了国典。而且君主的举动,史官一定会记录下来。如果记载在史册上,传给后世,岂不是不符合礼法吗!我认为应该先告知宗庙,说明贵人仁慈善良,应该给予特殊的礼遇,以报答她抚养之恩。奉先祖的命令,这件事并非皇帝自己做主。妃嫔虽然是配偶的称号,但是从后妃以下,有夫人九嫔,却没有妃这个称号。桓公说应该进封为太夫人,这个说法也不错。如果觉得夫人这个称号太低,可以称皇太夫人。‘皇’是君主的意思,‘君太夫人’,这个称号在名分和礼仪上都符合规范。”
皇帝最终下诏,册封章皇太妃为皇太妃。三月丙辰日,派兼任太保的王恬送去玺绶和仪服,规格与太后相同。皇帝又下诏问道:“朝臣对太妃是否应该行大礼?”太常江逌认为:“她的位号并非最高等级,不必行大礼。”
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我没有看到你需要我翻译的内容。请您提供文本,我会尽力将其逐句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按照您的要求分段。
孝武帝要追封会稽郑氏为简文太后,就问大臣们要不要打开她的墓穴。王珣说:“根据祖宗三代追封以及中宗皇帝追封敬皇后的例子来看,都是不打开墓穴的,只是重新修建墓地和完善墓制而已。”
褚太后当政的时候,大家在讨论褚裒觐见太后的礼仪。蔡谟和王彪之都认为:“连虞舜和汉高祖都还遵循父子之礼,更何况是太后呢!做儿子的,对父亲是没有跪拜之礼的。”尚书省八位要员则认为:“如果完全按照君臣之礼,那王道就缺失了;如果完全按照父子之礼,那孝道就亏欠了。我认为在朝堂上应该以臣子之礼对待太后,私下见面则应该以严父对待儿子的礼仪为宜。”
汉朝和魏朝的惯例是太子要对皇帝称臣。新修订的礼仪认为太子既以“子”为名,又要称臣,这两种身份并存,不合情理,所以取消了太子称臣的制度。挚虞却认为:《孝经》里说“用侍奉父亲的方式侍奉君主”,这其中包含了臣子和儿子的双重含义,所以太子称臣并无不妥,应该恢复旧制,让太子继续称臣。皇帝采纳了他的意见。
太宁三年三月戊辰日,明帝立皇子衍为皇太子。三月癸巳日,明帝下诏说:“礼仪中没有生来就尊贵的,所以古代帝王的儿子和普通士人一样。但是从汉朝到魏朝以来,都特别尊崇储君,让百官都对太子称臣,朝臣都要向太子下拜,这实在是不应该的。我以前在东宫的时候,没有来得及改革这个制度。现在衍还小,就让他接受臣子对君主的礼仪,日积月累,他会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这怎么能行呢!主管礼仪的官员,你们要和公卿大臣们一起讨论,制定出符合礼仪的方案。”尚书令卞壸认为:《周礼》中规定皇后和太子不用互相行礼,这表明他们的礼仪和君主一样,都是为了尊崇储君,区别于普通的嫡子。如果把太子当作君主一样对待,那朝臣就不得不向他下拜了。如果太子谦逊有礼,那就应该回拜。我认为皇太子的册立,要向天地祭告,正式确立储君的地位,怎么能和皇子之间普通的揖让之礼相提并论呢!我认为应该遵循汉魏旧制,让朝廷百官都向太子下拜。皇帝同意了他的意见。
话说东晋太元年间,有个尚书问了问大家,说皇太子接见大臣的时候,大家穿啥衣服,行啥礼? 当时负责教育的侍中和国子博士车胤就讨论开了,说:“朝臣应该穿红色的衣服,戴着帻(一种帽子),然后行拜礼,太子再回礼。不过呢,咱们翻遍了以前的典籍,也没找到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啊!你看,以前太傅羊祜给太子祝贺的时候,还说了‘叩头死罪’呢,这也能证明拜礼是有的。” 车胤又说:“太宁三年的时候,朝廷也讨论过这事儿,尚书卞壸认为应该参考汉魏两朝的旧例,全体大臣一起行拜礼。至于说穿红色的衣服戴冠冕,那可是只有天子才能享有的待遇,太子就戴个帻就行了。” 大家觉得车胤说的挺有道理,都同意了他的意见。
过了几年,到了太元十二年,又讨论起陈留王和皇太子在正式场合的座位先后顺序的问题。博士庾弘之和一些尚书官员认为:“陈留王是国家的贵宾,虽然太子是国家的储君,但毕竟还是臣子的身份,所以陈留王应该坐在太子上面。” 结果陈留王司马劢上书说自己身体不好,多年有病,请求免职。皇帝就让礼官和博士们讨论这事儿。博士曹耽说:“陈留王虽然是祭祀的主祭人,但是并没有具体的祭祀日期,所以他的情况应该和孟絷、穆子(指春秋时期两位诸侯)的情况一样。” 可博士王彪之却不同意,他说:“两位王子的先后顺序,不能轻易废除或更改。咱们查遍了史书,也没发现哪个已经当上国君的人,因为生病就主动退位的,所以古时候应该没有这种规矩。孟絷和穆子那是马上就要当国君的人,跟陈留王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咸康四年,皇帝亲自上殿,派使臣去拜见三位辅政大臣——太傅、太尉和司空。按照以前的礼仪规定,应该在宫殿庭院里演奏音乐。但是,有人上奏说,除了祭祀和宴会,平时是不应该演奏音乐的。
主管礼仪的官员蔡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凡是重视某件事,就要准备好相应的礼仪,礼仪周全了,就应该有音乐。音乐的作用是用来表达对事情的重视和彰显礼仪的意义,并不是仅仅为了娱乐。所以,即使是普通的冠礼也会用音乐,不只是宴会才用。宴会上有音乐,也是为了表示对宾客的尊重。就像郤至出使楚国,楚王设宴款待他,郤至就说:‘不忘先君的友好,用隆重的礼仪来表达,并配以盛大的音乐。’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宴会的音乐是有其意义的。公侯大臣是君主非常重视的人,所以君主会起身迎接他们,在车上也会给他们下车礼,称呼他们为‘伯舅’。《左传》说‘国卿是君主的左右手’,所以这次派使臣去拜见辅政大臣,皇帝亲自临轩,百官列队陪同,这就是重视这件事的表现。古代,天子宴请下国使臣,以及任命将帅、派遣使臣的时候,都会演奏音乐。《诗经》序言里就说:‘《皇皇者华》是描写君主派遣使臣的。’还有说:‘《采薇》是送别将士的歌,《出车》是犒劳回师的歌,《杕杜》是庆祝将士凯旋的歌。’这些歌都是配乐演唱的。现在要派使臣去拜见辅政大臣,这比接待下国使臣还要重要得多,轻的时候可以用音乐,重的时候更应该用。所以,我认为皇帝亲自上殿派遣使臣,应该有盛大的音乐演奏。” 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
汉魏时期,王公大臣的妾室拜见正妻,正妻是不回礼的。新的礼仪规定认为礼仪上应该互相回礼,所以规定妃嫔和公侯夫人都要回妾室的礼。但是挚虞认为:“礼仪上,妾侍奉女主人就像媳妇侍奉婆婆一样,妾要服侍女主人,女主人不回礼,那对妾来说,就比媳妇还要低贱了。她们的名位不同,本来就不需要互相回礼。‘礼仪上应该互相回礼’这句话,不包括这种情况。先圣对嫡庶有明确的区分,就是为了避免出现僭越的情况。即使严格防范,还是会有越礼的情况发生。所以应该维持旧的礼仪。”皇帝同意了他的意见。
五种礼仪中,第四种是军礼,它的作用是安定内外,巩固国家,保卫功业。但是战争是凶险的事情,所以古代常常借狩猎来演习军礼。
汉朝的规矩,立秋这天,郊祀仪式结束后,就开始展示军威,在东门斩杀祭祀用的牲畜,然后把祭品送到陵庙去祭祀。仪式是这样的:皇帝乘坐御用车辆,车驾威武,用白马,马鬃是红色的,皇帝亲自拿着弩射杀祭祀用的鹿羔。太宰和谒者各派一人,用专门的车辆,快速把祭品送到陵庙。回到宫里后,皇帝就派使者拿着丝绸去赏赐那些武官。武官们则抓紧时间操练军队,练习各种阵法。这个斩杀牲畜的仪式,叫做“貙刘”。所有兵官都学习孙吴兵法里的六十四种阵法。
仪式结束后,朝廷的公卿以下的官员都聚集在洛阳城前街等候。皇帝的车驾到达后,公卿以下的官员就下跪朝拜。皇帝下车后,公卿们才能看清皇帝的面容,然后皇帝才回宫。古话说“在车下车”,说的就是这个场合。汉朝一直都这么执行。直到献帝建安二十一年,魏国有关部门上奏说:“古代一年四季都要操练军队,都在农闲时进行。汉朝西京沿袭秦朝的制度,一年只操练三次,只有十月才进行大型演习。现在战争刚刚结束,将士们都熟悉操练,可以不用一年四季都操练军队了。只需要在立秋这天选择个吉日举行盛大的阅兵仪式,既符合礼仪,又沿袭了汉朝的制度。”奏章被批准了。那年冬天,就举行了阅兵仪式,魏王亲自拿着金鼓指挥军队前进后退。
延康元年,魏文帝当上魏王。那年六月立秋,在东郊举行了阅兵仪式,公卿们按照礼仪列队,魏王乘坐华盖车,亲自指挥金鼓。魏明帝太和元年十月,又举行了一次阅兵。武帝泰始四年九月,咸宁元年,太康四年,六年冬天,都亲自到宣武观检阅军队,不过他只是观看,并没有亲自指挥军队前进后退。从惠帝之后,这种仪式就废除了。元帝太兴四年,下令左右卫和各营军队按照大型演习的仪式制作雁羽旗帜进行操练。成帝咸和年间,下令内外各军在南郊的场地进行军事演习,所以那个地方就因此被称为“斗场”。此后,各地的藩镇,像桓温、庾亮这些地方长官经常进行军队操练,但是朝廷却不再举行这种仪式了。
汉魏时期,如果要派将领出征,符节郎会在朝堂上授予将领节钺。后来荀顗等人制定的新礼仪是,派将领出征时,皇帝要在御座上,尚书接收节钺,按照古代兵书上跪着推举将领的礼仪进行。
古代的五礼中,有一种叫“嘉礼”,主要指宴席、婚嫁等仪式。到了周末时期,国家衰败,很多礼仪都失传了,冠婚丧祭的礼仪也发生了很多变化。
《周礼》记载了各种礼服和冠冕,但是却没有记载天子加冠的具体仪式。而《仪礼》里说,诸侯的冠礼是夏朝末年才出现的。有人认为,夏朝末年天下大乱,篡位弑君的事情频发,所以才制定了诸侯的冠礼,这说明天子加冠的礼仪其实并没有明确的记载。大夫也没有冠礼,古代只有到五十岁才能获得爵位,哪来的大夫冠礼呢?周朝如果五十岁的人有才能,就让他暂时担任大夫的职务,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士的礼仪进行加冠。所以,选择吉日、选择宾客、在阼位加冠以示继承、在宾客席位行醮礼、三次加冠以示尊崇,这些都是士的礼仪。
但是,汉代以后,天子诸侯也开始采用这些仪式。正月初一或初三如果是吉日,就可以举行加冠礼,仪式也参考了冠礼。汉顺帝加冠的时候,还结合了曹褒的新礼仪,先在高庙用缁布加冠,然后依次戴上爵弁、武弁、通天冠,最后在高庙向世祖庙行礼。王公以下,只进行第一次加缁布冠就可以了。根据这些记载,最初加冠用缁布,这是沿袭古制的,在宗庙加冠也是古制。
魏朝的天子加冠只有一次。有人解释说:“士的加冠礼三次,三次加冠象征着礼仪的完成。但是天子诸侯没有规定加冠次数,因为他们地位尊崇,德行完善,不需要和士一样。”魏朝太子加冠两次,皇子、王公、世子加冠三次。孙毓认为一次或两次加冠都不对。
《礼记》中醮辞说:“吉利的月份吉利的日子,以一年之始,以月份之令。”但鲁襄公是在冬天加冠的,汉惠帝是在三月加冠的,可见加冠并没有固定的月份。东汉以后,皇帝加冠都在正月。直到咸宁二年秋闰九月,才派遣使者为汝南王柬加冠,这说明加冠也不一定非要在岁首。
加冠礼一般在宗庙举行,但是武帝和惠帝给太子加冠时,太子都是直接在宗庙行礼,这也可以看作是在宗庙举行加冠礼的一种变通。穆帝和孝武帝加冠时,都是先向宗庙献上祭品,然后再在宗庙行礼。
话说惠帝当太子的时候,要行冠礼了,武帝亲自在殿上主持,让司徒高阳王珪给他戴冠,光禄大夫屯骑校尉华廙在一旁辅助。
江左那些皇帝行冠礼,那场面可隆重了,金玉珠宝,各种仪式用品都提前准备好了,文武百官都陪着站着。而且,还要在殿上铺设大床,由御府令官捧着冕冠、帻、簪子和衮服,交给侍中和常侍,太尉给戴帻,太保给戴冕冠。快要戴冕冠的时候,太尉跪着读祝文:“令月吉日,始加元服。皇帝穆穆,思弘衮职。钦若昊天,六合是式。率遵祖考,永永无极。眉寿惟祺,介兹景福。”戴完冕冠后,侍中系上玄色的紞(一种帽带),侍中再把皇帝的绛纱衣服脱掉,换上衮服和冕冠。仪式结束后,太保率领群臣敬酒祝寿,王公以下的人都要三呼万岁才能退下。不过查查《仪注》的话,其实只需要戴上帻和冕冠就行了。
泰始十年,南宫王十五岁,也该行冠礼了。相关部门讨论后上奏说:“礼仪规定,十五岁就算成年了,国君十五岁生孩子,也说明可以行冠礼了。而且汉魏时期,都是派使者去给诸王行冠礼,这在古代典籍里可找不到依据。”所以就规定诸王十五岁行冠礼,不用再派使者去了。
王彪之说,《礼记》和《礼记》的注释里都写着冠礼要在宗庙里举行。想想成帝行完冠礼后,还坐着车驾到太庙去祭拜,算是完成冠礼吧。大概也是效仿在宗庙里行冠礼的仪式吧。
魏齐王正始四年,立甄氏为皇后,当时的具体仪式记录已经找不到了。
武帝咸宁二年,在殿上,派太尉贾充主持册立杨氏为皇后,这是追封悼后为皇后的意思。顺便还下令大赦天下,赏赐王公以下官员,各有不同,百官都来行礼祝贺。
公元288年,有人向皇帝汇报说:“按照规矩,皇帝结婚,聘礼要用黑色和红色的丝织品,再加上玉圭,还有两套四匹马的马匹。王侯的聘礼要用黑色和红色的丝织品,再加上玉璧,以及马匹。大夫的聘礼要用黑色和红色的丝织品,再加上羊。古代天子结婚,庭院里要摆放皮革和马匹作为装饰,天子再加玉圭,诸侯加玉璋。我们可以按照周朝的礼仪,把玉璧改成玉璋,其他的羊、雁、酒、米、黑色和红色的丝织品都照旧。诸侯结婚,纳采、告期、亲迎三个环节都要增加五匹布,纳征时还要增加四匹马,这些都由男方自己准备。只有玉璋,由朝廷统一准备。”
负责文书的官员朱整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查阅魏国的旧例,皇帝娶妃子、公主出嫁的礼仪,天子诸侯都要在庭院里摆放皮革和马匹,天子加玉圭,诸侯加玉璋。汉高祖的皇后结婚时,聘礼有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一般夫人结婚,黄金五十斤,马匹四匹。魏国的皇帝娶妃子、公主出嫁,要用一百九十匹绢。晋朝建立后,结婚要用三百匹绢。”
皇帝下令说:“公主出嫁,聘礼应该由男方准备,不用朝廷都提供,就赏赐一些钱,让他们自己置办齐全就行了。只有玉璋,由朝廷提供,其他的都按照以前的规矩来办。”
公元342年,成帝在皇宫里,派使者拿着皇帝的信物,同时也是太保、领军将军的诸葛恢,还有太尉、护军将军孔愉,带着所有结婚需要的礼品,去迎娶杜皇后。当天杜皇后就入宫了,成帝在太极殿接见,群臣都来祝贺。不过,这祝贺其实不合礼制。古代皇帝大婚,礼仪制度并不完善。《春秋》记载“祭公迎娶王后于纪国”,但是《谷梁传》、《左氏传》和《公羊传》的说法又不一样。而且从汉朝到魏朝的旧例,这些记载都缺失了。武帝、惠帝迎娶皇后的时候,东晋朝廷也没有相关的礼仪记录。所以成帝要迎娶杜皇后的时候,太常华恒才跟博士们一起商定婚礼的仪式。根据杜预注《左氏传》的说法,主婚官只是负责提供婚礼的费用而已。另外,周灵王向齐国求婚,齐侯问晏桓子怎么办,晏桓子说:“如果夫妇生的孩子像个人样,姑姑、姐姐之类的就说‘某公的遗女’。”这就说明,天子的命令可以往下传达,臣下的答复也可以直接往上汇报。古代学者认为丘明详细记录了这件事,是为了规范王室婚娶的礼仪。所以成帝在皇宫里,派使者按照皇帝的旨意去迎娶皇后,但是具体的礼仪记录也不完整。
公元344年,康帝迎娶褚皇后的时候,迎娶皇后的仪仗队里没有旄头(古代的一种军旗)。殿中御史就上奏说:“现在迎娶皇后,按照迎接成恭皇后入宫时的礼仪来办,但是《仪注》上说皇帝要穿衮冕礼服上殿,却没写要不要用旄头,请您指示。再说,以前迎接成恭皇后的时候,只用了一面青龙旗,其他的都用的是皇帝平时用的东西。现在应该在皇宫里派使者去迎娶,却要立五牛旗,旄头和罼罕(古代的一种兵器)都要用,所以现在才缺东西。”皇帝下诏说:“之所以要穿正式的礼服,到太极殿去迎接,是为了表示对这件事的重视,所以才要准备齐全的礼仪。现在怎么反而把重要的东西省掉了,还减少了礼仪用品呢!再说,成恭皇后的神主入庙的时候,先帝下令皇后的礼仪要降低,不应该用五牛旗,现在怎么还用呢!既然不用五牛旗,那么旄头和罼罕这些东西就容易准备了。”皇帝又下诏说:“旧的制度很难作为标准,而且现在要全部准备齐全,也不合适。国库里的钱,应该用来供应军队的费用。礼服和仪仗用品简单地准备一下就行了,其他的辅助器物就都省了吧。”
公元361年,皇帝要娶何氏为皇后。主管礼仪的官员王彪之,他可厉害了,翻遍了各种典籍和历史故事,来确定婚礼的仪式流程。他觉得按照《公羊传》里的说法,婚礼上不应该用“主人”来称呼皇帝。
他还说:“皇帝是天下之主,普天之下都是他的臣民,就算是他自己的父母兄弟,老师朋友,也都算是他的臣子。这‘三纲五常’的根本就在于此,用以规范天下秩序。怎么可能让天子的父亲以臣子的身份来主婚呢?又怎么可能让臣子用天子的名义来操办这么大的婚礼呢?查遍古代礼仪,找不到哪个皇帝这么干过;翻遍史书,也找不到类似的例子。这从情理上说不通,从礼仪上也说不通。想当年咸宁二年,迎娶悼皇后的時候,弘训太后临朝称制,都没有让皇上的亲戚朋友以臣子的身份来主婚。再看看晋朝以前的做法,咸宁年间的婚礼上,也没有用‘父兄师友’这样的称呼,所以咸康年间和华恒年间制定的婚礼流程才符合旧制。我认为,现在迎娶皇后,应该按照咸康年间的礼仪来办。” 皇帝听了他的话,就采纳了他的建议。
咸康年间的礼仪,是根据汉朝旧制和晋朝已有的做法制定的,所以王彪之多参考咸康年间的礼仪。不过,咸康年间的婚礼,娶亲人家会在三天内不举行庆祝活动,而咸康年间的群臣却都来祝贺,这有点不合礼仪。所以,这次婚礼就只按照咸宁年间的礼仪来办,不举行庆祝活动。至于祭祀祖庙的六礼文书和其他的仪式流程,都是王彪之制定的。
纳采的文书是这样的:“皇帝咨告前太尉参军何琦:天地初始,人伦肇始,及于夫妇,以奉天地宗庙社稷。我们征求了公卿大臣的意见,大家都认为应该遵循旧例。现在特派使持节太常王彪之、宗正综,按照礼仪进行纳采。” 何琦回答说:“承蒙皇帝恩典,光临寒舍,为我择选佳偶。小女是臣的从祖弟、故散骑侍郎何准的女儿,尚未受过良好的教养,穿着打扮也比较普通。我们谨遵旧章,恭敬地奉行典制。前太尉参军、都乡侯何琦叩首再拜,谨遵圣旨。”
问名的文书是这样的:“皇帝说:咨告某官某姓。阴阳配合,承天统物,皇后之位,必须选择名门望族,以重申旧典。现在特派使持节太常某、宗正某,按照礼仪进行问名。” 何琦回答说:“承蒙皇帝恩典,使者到来,宣读圣旨,询问我们家世。小女的父母是:先臣故光禄大夫雩娄侯何祯之玄孙女,先臣故豫州刺史关中侯何恽之曾孙女,先臣故安丰太守关中侯何叡之孙女,先臣故散骑侍郎何准之女。外祖父是先臣故尚书左丞孔胄之外曾孙,外祖母是先臣故侍中关内侯何夷之外孙女,今年十七岁。我们谨遵旧章,恭敬地奉行典制。”
纳吉的文书是这样的:“皇帝说:咨告某官某姓。占卜吉凶,结果显示吉利,我们恭敬地遵从礼仪。现在特派使持节太常某、宗正某,按照礼仪进行纳吉。” 何琦回答说:“承蒙皇帝恩典,使者到来,宣读圣旨,太卜也占卜吉利。我们家境卑微,惶恐不安。我们谨遵旧章,恭敬地奉行典制。”
纳征的文书是这样的:“皇帝说:咨告某官某姓之女,她具有母仪之德,窈窕的容貌,如同山河一样伟大,适宜奉祀宗庙,永远承载皇室的福祉。特奉上玄纁皮帛、马羊钱璧等物,以表示我们的诚意。现在特派使持节司徒某、太常某,按照礼仪进行纳征。” 何琦回答说:“承蒙皇帝恩典,将小女许配给您,这是对我们极大的恩宠,备受礼仪的隆重。我们谨遵旧章,恭敬地奉行典制。”
请期的文书是这样的:“皇帝说:咨告某官某姓。我们征求了公卿大臣的意见,占卜吉日,没有不吉利的预兆,将遵从礼仪。现在特派使持节太常某、宗正某,按照礼仪进行请期。” 何琦回答说:“承蒙皇帝恩典,使者到来,宣读圣旨,某日为迎娶吉日。我们谨遵旧章,恭敬地奉行典制。”
亲迎的文书是这样的:“皇帝说:咨告某官某姓。吉利的年份和月份,吉日是某日,将按照礼仪进行迎娶。现在特派使持节太保某、太尉某,按照礼仪进行迎娶。” 何琦回答说:“承蒙皇帝恩典,使者到来,宣读圣旨,吉利的月份和日子,我们已经准备好迎接。上公、宗卿都已到来,还有百辆车驾的近臣随行。我们家境卑微,承蒙如此大的恩典,惶恐不安。我们谨遵旧章,恭敬地奉行典制。” 何琦叩首接受圣旨,回答都如上所述。
话说孝武帝迎娶王皇后,那婚礼的规格可讲究了。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每一步都得用上白雁、白羊各一头,酒米也各准备十二斛。不过,纳徵的时候,用的羊就只有一头了,还有玄色和赤色的丝帛各三匹和两匹,绢二百匹,兽皮两张,钱二百万,玉璧一块,马六匹,酒米还是各十二斛。这跟郑玄说的“五雁六礼”有点出入。至于那些玉圭、马匹之类的礼仪规格和物品数量,跟太康年间奏报的又不一样。
古时候,结婚和冠礼都要举行祭祀仪式,郑玄写的祭祀文就留下了三篇。
到了升平八年,朝廷下令询问迎娶皇后的时候,要不要奏乐。博士胡讷认为:《仪注》里没写迎娶皇后要奏乐的地方,也没说要举旗鸣钟的条例。太常王彪之却说:婚礼本身就不是演奏音乐的场合,奏乐只是泛指各种音乐,所以《仪注》里没写,是因为它遵循婚礼的规矩。现在应该准备好乐器,但不用演奏。最后采纳了王彪之的意见。
永和二年迎娶皇后的时候,又讨论要不要举行庆贺仪式。王述说:结婚是喜庆的大事,《春秋传》里说:“娶妻是大吉大利的事,非常吉利。” 《春秋传》里还记载:“郑子罕去晋国,还为夫人庆贺。” 连邻国都互相庆贺,何况我们臣子呢!所以应该庆贺,只不过不用在三天之内就行。现在趁着祭祀庙见之后庆贺,也挺合适的。王彪之却反驳说:《礼》明确规定婚礼不奏乐也不庆贺。《春秋传》里说子罕去晋国庆贺夫人,既没有经文的依据,也没说是按照礼仪来的。《礼》规定娶妻三天内不奏乐,说明三天之后才可以奏乐。至于不庆贺,并没有三天内不能庆贺的规定,但三天之后也没有必须庆贺的礼仪。他还说:《礼记》里说要庆贺娶妻,是因为有酒席和庆贺的言语。我认为没有直接庆贺的礼仪,但有送礼和共同庆祝的意义,这是现在大家都在做的。最后,大家决定不举行庆贺仪式。
皇上想在九月纳后,但是九月是个忌讳的月份。范汪就这个问题去问王彪之,王彪之回答说:“礼仪上并没有规定哪个月份是忌讳的月份,不能因为自己没见过,就说它不存在。” 博士曹耽、荀讷他们也认为没有哪个月份是忌讳月份的记载,所以不应该有什么妨碍。王洽又说:“如果真有忌讳的月份,那是不是也应该有忌讳的年份呢?”
太元十二年,有人通过奏章询问:“皇太子已经祭拜过宗庙了,朝臣们都去祝贺,是不是还要向皇太子行礼?国子博士车胤说:“百官卿士都参加了盛大的祭祀典礼,表达敬意并行礼了,就不需要再向太子行礼了。只有地方长官,没亲眼看到大典,如果不献上酒肉贡品,就无法表达他们的诚意,所以他们应该向太子行礼。这就像元旦大庆一样,地方长官没有不向皇帝行礼的,朝臣只是献上玉璧而已。”太学博士庾弘之则认为:“查阅史料,咸宁三年,始平王、濮阳王等新受封时,有关部门奏请按照惯例,允许京城附近的臣子和诸王公主参加朝贺后,再向新受封的诸王行礼。现在皇太子是国家的储君,已经正式册立,普天同庆,应该向他行礼祝贺。”徐邈也同意这个说法,他还引用了“一有元良,庆在于此”的说法,认为既然以前给诸王和新宫行礼有先例,而且大家都已经表达了敬意,奉上酒祝寿,那现在也应该没问题。
从江左以来,太子结婚,纳徵的礼仪是用一块玉璧和两张兽皮,具体依据是什么还不清楚。有人说,用兽皮是因为兽皮威猛,颜色鲜艳;用玉璧是因为玉象征美德,温润光滑。寻找玉圭玉璋,也是因为玉的美好;豹皮颜色鲜艳,比作君子的品德。王肃在纳徵的辞文中说:“玄色的丝绸和白色的丝绸捆绑在一起,还有成对的兽皮和雁、羊。”西汉迎娶皇后时,是用二百斤黄金和十二匹马,并没有用羊的记载。《郑氏婚物赞》说:“羊,象征吉祥”,那么婚礼上用羊,是从汉末才开始的。古代王室的六礼,并没有使用羊。所以太康年间,有人上奏说:“太子结婚,纳徵时用玄色和白色的丝绸捆绑在一起,再加上羊和两匹马。”
公元274年,晋武帝要册封三夫人和九嫔。相关部门上奏说:“按照礼制,皇后册封用谷珪,没有给妾室和女官赠送礼物的规定。”武帝下令说:“册封仪式可以按照魏国的旧例办理。” 于是武帝在宫殿上,派使者拿着节杖,太常负责册封三夫人,御史中丞负责册封九嫔。
汉朝和魏朝的礼仪是这样的,公主住在自己府邸,娶公主的人要到公主府邸完婚。司空王朗认为这样不行,后来这种做法就被废除了。晋武帝太元年间,公主接受聘礼是各一套兽皮,这难道不是说婚礼不分王公贵族的等级吗?所以用兽皮来抬高这种礼仪的地位!
《礼记》里记载着古代三王养老、设立学校的制度,还有祭祀、射礼、饮酒的仪式,到了周末时期就都废除了。公元59年,汉明帝在三月初一,带头率领群臣在辟雍祭祀,亲自赡养三老五更,并举行大射礼。各郡、国、县、乡都在学校里举行乡饮酒礼,都祭祀先圣先师周公和孔子,祭祀用的牲畜都是太牢。孟冬也一样举行。到了魏高贵乡公甘露二年,皇帝也亲自率领百官举行养老礼。当时王祥担任三老,郑小同担任五更。虽然当时的详细礼仪记录已经不在了,但汉朝的礼仪制度还在。
公元270年十二月,晋武帝在辟雍举行乡饮酒礼。武帝下令说:“礼仪废除很久了,现在才重新恢复并学习古代典章制度。” 还赏赐太常一百匹绢,给丞相、博士和学生们赏赐牛酒。公元277年和公元299年,晋惠帝也再次举行了这项礼仪。
魏正始年间,齐王每次讲完经书,就让太常去太学祭祀先圣先师,他自己从来不去。等到惠帝和明帝当太子的时候,还有愍怀太子讲完经书后,都亲自去太学祭祀,太子给先师进爵位,中庶子给颜回进爵位。成帝、穆帝、孝武帝这三位皇帝,也都亲自去祭祀。孝武帝时期,因为太学在南边水边,位置偏远,有关部门就商量着,按照升平元年(公元276年)的办法,在皇宫中堂暂时设立太学。那时候没有国子生了,有关部门上奏说:“应该恢复一百二十个国子生的名额。太学生从考试合格的人里选六十个,国子生就从大臣子孙里临时挑选六十个,事情结束后就取消。”奏章批准了。祭祀仪式结束后,六品以上百官都参加了宴会。
汉朝的规矩,每年春季的第三个巳日(上巳节),官员和百姓都要到东边流动的水边去举行祓禊仪式,洗涤污垢,去除晦气。但是从魏朝开始,就只用三天时间举行仪式,不再是上巳节那天了。晋朝的时候,从朝廷上的公卿大臣到平民百姓,都在洛水边举行祓禊仪式。赵王伦篡位后,三天都在天泉池举行宴会,然后杀了张林。怀帝也在天泉池举行宴会,还作诗一首。陆机说:“天泉池南边石沟引来御沟的水,池西边堆积石头做成祓禊堂。”当时是顺着水流漂酒杯饮酒,也没有曲水流觞的说法。元帝又下令取消了三天玩乐的器具。海西在钟山设立了流杯曲水,邀请百官参加,才有了这个活动。九月九日,要举行马射活动。有人解释说:“秋天是金的季节,举行军事演习和射箭活动,象征着秋季的礼仪。”
咱们先说说古代的丧葬礼仪,其中“凶礼”排第二位,重要性可见一斑。从皇帝到老百姓,身体发肤都是父母给的,所以这道理和感情都一样,活着要好好孝敬父母,死了要好好哀悼,所以三年守孝是天下通行的礼仪。
汉朝的丧葬礼仪,从皇帝驾崩前的准备到下葬,整个过程的规制,跟夏商周三代相比,已经有了变化。魏晋以后,大体上还是沿袭汉朝的制度。不过,汉文帝时期改革了丧礼,后世都跟着改了,三年之丧的规矩就废除了。曹操临终前留下遗嘱说:“天下还没安定,没法按古礼来办丧事。在宫里当值的官员,哭丧十五声就完事,葬礼一结束就恢复工作;那些在外带兵的,也不许离开岗位。”曹操是正月庚子日去世的,辛丑日就入殓了,丁卯日就下葬了,不到一个月就办完了丧事。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道理啊!
宣帝和景帝驾崩的时候,朝廷都是按照当时的规矩办理丧事。文帝驾崩,全国服丧三天。武帝也遵循汉魏的旧例,下葬之后,就结束了正式的丧期。但是,他仍然穿着素服,戴着素冠,降低坐席,撤去丰盛的膳食。
太宰司马孚、太傅郑冲、太保王祥、太尉何曾、司徒兼领中领军司马望、司空荀顗、车骑将军贾充、尚书令裴秀、尚书仆射武陔、都护大将军郭建、侍中郭绥、中书监荀勖、中军将军羊祜等人一起上奏说:“我们听说,礼仪典制,繁简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而定,虞夏商周的礼仪都不相同,这是有原因的。大晋继承汉魏的制度,既有改革也有沿袭,目的在于兴利除弊,所以不能完全恢复上古的简朴制度。陛下已经遵循汉魏的丧葬制度以安抚民心,并且您亲自实行深切的哀悼,素服、降席、撤膳,即使是武丁在殷朝,曾子、闵子在平民百姓时期这样做,也未必能超过您。现在荆蛮地区还没有完全平定,各种政务还没有完全理顺,国家大事繁多,陛下日理万机,操劳心力,哪里有时间完全按照您的心意,沉浸在悲伤之中呢?我们认为,陛下应该克制悲伤,以安抚百姓,治理国家,请您下令更换服装,恢复原来的坐席,恢复正常的膳食,其他一切事情都按照旧例办理。”
武帝下诏说:“我每每思念逝去的亲人,却不能长久地穿着粗麻布衣,在荒郊野外守灵,以表达我的哀痛,更何况现在还要吃好的穿好的,这心里真是矛盾痛苦,难以排解啊!我本来就是读书人家出身,世代传承礼仪,怎么能突然改变我的心意呢!我已经这样做了很久了,你们可以看看孔子回答宰我的话,不要再这样纷纷扰扰的了。说到悲伤,唉!怎么办!怎么办!”
司马孚等人再次上奏说:“我们拜读了圣旨,深受陛下悲痛之情的感染,我们也想到孔子为什么抑制宰我的提问,圣人的悲伤之情是无法抑制的,非常深沉,非常浓厚。但是现在战争还没有平息,军事行动还没有停止,国家大事非常紧急,天下百姓众多。陛下以九五之尊,却穿着粗布衣服,坐在简陋的席子上,喝水吃粗粮,忧愁满怀,形销骨立。您却日理万机,夜以继日地工作,谦逊地对待臣下,甚至没有时间吃饭,劳累到如此地步。所以我们都非常担忧,害怕陛下伤了身体,影响国家大事。我们请求陛下下令恢复原来的坐席,一切按照旧例办理。希望陛下能够采纳我们的建议,以安慰皇太后的在天之灵。”
武帝又下诏说:“我再次阅读你们的奏章,更加悲痛,无法控制自己,唉!怎么办!怎么办!三年之丧,自古以来就是达礼之制,这是圣人根据情感而制定的礼仪,是光明正大,合情合理的。神灵日渐远去,我也无处诉说,即使勉强违背自己的心意,吃好的穿好的,也让我难以承受。不应该再反复更改了,那样会更加伤害我的心,干脆就不要再说了,唉!怎么办!怎么办!”
最终,武帝就以这种方式完成了三年的丧期。后来,他在为皇太后守丧时,也是如此。
公元273年八月,皇帝下诏说:“上个月,先帝驾崩一周年了。我孤身一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表达一下为人子女的哀思啊!思念之情让我痛苦不堪,我打算去陵墓祭奠,以尽哀思。相关部门赶紧准备出行事宜。”
太宰安平王孚、尚书令裴秀、尚书仆射武陔等人上奏说:“陛下孝心至诚,哀思无穷。虽然已经过了服丧期,但陛下仍然吃粗茶淡饭,这有损身体健康。现在虽然是秋季,但天气仍然炎热,去陵墓祭奠,悲伤之情会加重病情,我们大家都非常担心,建议陛下缓和一下悲伤的情绪,以慰藉天下百姓。”
皇帝下诏说:“我孤身一人,时间已经过去一年了,思念之情让我痛苦不堪,永远无法排解。我想去陵墓祭奠,表达我的哀思,我的身体状况还不错。而且天气也凉快了,就应该出发了,不必按照你们的建议办。相关部门赶紧准备出行事宜。”
皇帝又下诏说:“汉文帝没有让天下人全部服丧,这也是帝王至高的谦虚之举。我打算去陵墓祭奠,心里怎么能没有哀思呢?就穿着丧服去吧。”
安平王孚等人再次上奏说:“我们听说古代丧期没有固定时间,后来才逐渐有了年月的规定。汉文帝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简短的丧期,并沿袭至今。陛下肩负着社稷宗庙的重任,治理着亿万百姓,您已经根据实际情况,免除了服丧,百官百姓都穿着常服,现在去陵墓祭奠,表达哀思,如果再穿上丧服,就显得不伦不类了。我们不敢遵从您的诏令。”
皇帝说:“我也知道这不在于这麻布衣服。但是为人子女的思念之情,是想让丧服穿在身上,这更接近真实的情感。百官应该按照旧制办理。”
安平王孚等人再次上奏说:“我们听说圣人制定制度,必须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所以五帝的音乐不同,三王的礼仪也不同,这就是古今所以不同的原因,也是质朴和文雅交替使用的原因。陛下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已经克制了自己的情感,简化了丧期,免除了服丧,现在又穿丧服,没有道理。如果君主穿丧服而臣子不穿,我们也不敢这样做。建议还是按照之前的奏章办理。”
皇帝说:“我担心自己的情感无法表达出来,衣服又算什么呢?诸位如此尽心尽力,我怎么会故意违背你们的意见呢?”
公元268年,皇太后去世了。相关部门上奏说:“按照以前的规矩,皇太后的灵柩得用白色丝绸帐篷、褥子、床铺,车子也都要用丝绸装饰。” 皇上说:“不行,就用布衣车就行了,其他的丧葬礼仪不变。”
然后,部门又上奏说:“皇太后定于四月二十五日安葬。按照惯例,皇帝要穿丧服,送葬后就脱掉丧服。文武百官都要在早晚朝会时到场,等皇帝脱掉丧服后,他们再各自回岗位脱掉丧服。”皇上说:“三年丧期,这是天下的通例啊!我享受了皇太后一辈子的爱,却无法用几年的时间来报答,怎么能葬礼一结束就立刻恢复正常生活呢?我心里实在过不去!”
部门又上奏说:“世事有险恶和平顺的时候,道路也有平坦和崎岖的时候,遇到的情况不同,这都是有原因的,并非故意违反礼制。现在战争还没完全结束,国家大事很多,更需要您及时处理政务,来安定百姓。以前周康王刚继位,还戴着冕冠上朝呢。到了汉魏时期,葬礼结束后就很快恢复正常,这种繁琐的礼仪,早就废除了。您就应该像高宗皇帝那样,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来处理。”皇上说:“三年丧期,是为了表达我的哀思和尽到礼数,葬礼一结束就恢复正常,我做不到啊!我做不到啊!”部门再次强烈要求,皇上说:“我做不到尽孝,也不用担心会因此损坏名声。我知道衣服这些都是小事,但是我现在只想守着皇太后的灵柩,用吉利的东西来代替,这反而会更加伤害我的心,这不是我想要的。每个朝代的礼仪制度和文风都不一样,为什么一定要拘泥于近期的制度,让丧事显得那么草率呢?”大臣们再次强烈要求,皇上哭了好久才答应。
后来,文明皇后和武元杨皇后去世的时候,全国的官员只举行了三天的哀悼仪式。
汉哀帝登基这事儿,是这样的:汉穆帝驾崩了,然后哀帝继位。哀帝跟穆帝是堂兄弟的关系。穆帝的舅舅褚歆上书了,结果中书省回信说,这在朝廷的礼仪制度里没这回事儿,然后就让大家讨论讨论。
尚书仆射江虨他们四个,一起说,你看,闵帝和僖帝都是兄弟,可他们也当父子一样相处,所以哀帝应该继承皇位。 那边,卫将军王述带头,还有二十四个官员,他们认为:“成帝啊,他可没偏心,直接把皇位传给了康帝,这符合天理人伦啊!康帝继承了皇位,社稷江山都传给他了,这继承顺序,理应由康帝的儿子来继承!”
尚书谢奉他们六个人又说:“继承皇位这事儿,正理应该是按照血缘关系来,从人情世故的角度来说,也应该由康帝的儿子继承皇位。” 最后,皇帝采纳了王述他们那帮人的意见,让哀帝继承了康帝的皇位,也就是汉宣帝的皇位。
宁康二年七月,简文帝驾崩,碰巧赶上闰月。当时,博士谢攸和孔粲讨论说:“鲁襄公二十八年十二月乙未,楚国国君去世,虽然说是十二月,其实是闰月,这指的是把闰月并入前一个月。丧事要提前算,那就应该按照博士吴商的说法,用闰月来算吉凶。” 尚书仆射谢安、中领军王劭、散骑常侍郑袭、右卫将军殷康、骁骑将军袁宏、散骑侍郎殷茂、中书郎车胤、左丞刘遵、吏部郎刘耽都同意这个说法。殷康说:“过了七月还没到八月,怎么能说是超过期限呢?如果确实没办法解决,那就应该按照最重的说法来办。”袁宏说:“如果因为是闰十二月而不采用闰月,那一年还没结束,当然不行了。《汉书》把闰月算作后九个月,说明闰月和正常月份是同一体的。”郑袭说:“中宗和肃祖都是闰月驾崩的,处理丧事的吉凶变化都是用闰月后的月份。先朝也用闰月后的月份,现在闰月并入七月,用它来算有什么疑问呢?这也符合提前申报的原则。再说闰月是七月的后一个月,而不是八月的,怎么会有超过月份的嫌疑呢!”
尚书令王彪之、侍中王混、中丞谯王恬、右丞戴谧等人却有不同的意见。王彪之说:“吴商只是个中等才能的小官,不是有名望的贤人、大儒、辅佐朝廷的重臣,也不是当时大家遵从的典范。再说用闰月没有证据,只是硬搬提前申报的道理,违反了吉凶禁忌,超出范围取用,不符合卜算吉凶的道理。而且丞相桓公曾经说过,《礼记》里规定二十五个月是大祥。为什么非要超过期限用闰月,变成二十六个月呢?”于是他们上奏说:“有人认为闰月并入七月,应该用闰月来算吉凶;也有人认为闰月虽然并入七月,但实际上用三十天另算一个月,所以应该用七月来算吉凶。我们和中军将军冲一起仔细研究了,这么大的国家礼仪,应该按照经典来办。三年丧期,十三个月服练,二十五个月完成丧事,这是《礼记》里明确写着的。《春秋》的解释是,闰月在一年之内,就略去不计算;如果闰月在一年之外,就不应该用它来超过期限,因为丧事的吉凶禁忌必须按照规定的月份来算。”
己酉日月末,皇帝脱去丧服,恢复正常生活。徐广评论说:“凡是辨别道理、分析事情,如果没有明显的依据和明确的条文可以用来折衷或更改,那就没办法判断对错了。礼仪方面有疑问就从重的处理,丧事方面容易就从轻处理,顺应情理,通达事理,本来就有现成的说法了。王彪之拿不出正义的论据来反驳,只能用官位来压人,君子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心中没有固执的想法,怎么会这样呢!执政者却照着他的话去做,这大概不对吧!”
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我没有看到你需要我翻译的内容。请您提供文本,我会尽力将其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按照您的要求分段。
曹操(魏武帝)正月去世,结果他儿子曹丕(魏文帝)就在同一年七月搞起了歌舞表演和各种娱乐活动,这说明魏国并没有因为国丧而停止娱乐。
从汉武帝开始,国家要是出了大事死了人,都会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三年,以示哀悼。 惠帝(司马衷)太安元年,太子死了,还没过完丧期呢,元旦和新年庆祝活动也都取消了娱乐项目。穆帝(司马聃)永和年间,因为中原地区皇陵还没修好,好几年元旦和新年都没搞娱乐活动。 那时候是太后当政,太后的父亲褚裒去世了,元旦和新年庆祝活动又一次取消了娱乐。孝武帝(司马曜)太元六年,因为皇后王氏去世,也取消了娱乐活动。 孝武帝驾崩后,太傅兼录尚书事会稽王司马道子提议说:“皇陵修建完毕之前,禁止婚嫁和一切娱乐活动,以一年为限。”
汉朝的规矩是,太皇太后和皇太后去世,长乐宫的太仆、少府和少府大长秋负责操办丧事,三公按照制度执行,其他事情都按照礼仪来办。魏晋时期,皇帝的丧葬仪式也和汉朝一样。
西晋泰始十年,武元杨皇后去世了,要把她葬到峻阳陵。按照当时的规定,下葬后,皇帝和群臣就脱去丧服,恢复正常生活。
在此之前,尚书祠部根据博士张靖的意见上奏说,皇太子也应该按照规定一起脱去丧服。但是,博士陈逵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说:“现在执行的制度,是沿袭汉朝皇帝的办法,是为了应付一些事情而制定的,并非是符合礼仪的正规做法。皇太子没有处理国事的责任,理应一直穿着丧服。” 皇帝下令对此进行更详细的讨论。
尚书杜预认为:“古代天子诸侯的三年丧期,开始时都穿一样的丧服,下葬后就脱去丧服,然后默默地守丧,心里想着丧事,一直到丧期结束,这和老百姓的礼仪不一样。汉朝继承秦朝的制度,让全国上下都为天子守丧三年。汉文帝发现这个制度难以长期实行,但又不了解古代的制度,就自己随意制定了祥禫的日期,下葬后就恢复正常生活。魏朝只是把下葬作为丧期的结束标志,继承人都不再默默守丧到期满。学者们早就批评这个做法了,但是一直没有认真研究经书和史书,考证当时的实际情况,只是认为王者三年丧期,应该一直穿着粗麻丧服到二十五个月。如果按照这种说法,那么天子、群臣都不能脱去丧服。虽然这样做是为了表示对死者的哀思,但实际上行不通。直到现在,历代皇帝都沿袭汉文帝简化的制度,但这种做法本身就不是正规的制度。现在皇太子和皇帝是同一整体,应该恢复古代的制度,在哭丧之后脱去粗麻丧服,默默地守丧到期满。从情理上讲,不应该不脱去丧服,也不应该沿袭汉文帝的做法,这样才能更加体现对丧事的重视。”
于是,尚书仆射卢钦和尚书魏舒就向杜预询问他依据的证据。杜预说:“古书上说三年之丧从天子开始,这是说天子丧期最长,只有三年。这并不是说要穿着丧服三年,和老百姓一样。所以,对于后代和太子去世,叔向也说有三年之丧。周公没有说高宗守丧三年,而是说默默守丧三年,这是指脱去丧服后在心里继续守丧的意思。叔向没有批评景王过早地脱去丧服,而是批评他过早地举行宴会,这说明下葬后应该脱去丧服,但要遵守默默守丧的礼节。《春秋》记载,晋侯宴请诸侯,子产辅佐郑伯,当时简公还没下葬,子产请求免去丧服来听从命令,君子认为这是符合礼仪的。宰咺把惠公仲子的丧葬费用送回来,书上说‘吊唁活着的人不及哀悼死人’,这些都是下葬后脱去丧服、默默守丧的证据。以前的学者也有类似的论述,只是现在的人没有去思考罢了。《丧服》记载,诸侯为天子也穿斩衰的丧服,怎么能说要一直穿丧服三年呢!从上古七代开始考察,不知道哪个朝代的君主和臣子一直穿着粗麻丧服三年;往后推测,恐怕以后的皇帝都会遵循同样的道理。这并不是说做不到,而是因为客观形势不允许,所以知道圣人不会制定那些无法执行的制度。孔子说‘礼仪的增减,即使过了一百年也能知道’,这就是这个道理。”
好,那我就把这段话逐句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诗词对联保留原文。
钦差大臣和舒大人同意了这个方案,于是就下令先拟定个方案出来,然后上奏说:
接下来,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 “于是钦、舒从之,遂命预造议,奏曰:” 只是个开头,后面应该还有内容吧? 请您提供完整的文本,我才能完成翻译。
贾充、卢钦、山涛、胡威、魏舒、石鉴、杜预这几位大臣,他们都官职很高,像贾充是侍中尚书令司空,卢钦是侍中尚书仆射奉车都尉,等等,总之都是朝廷里的实权人物。他们一起跪下说:礼官和博士张靖他们讨论后,认为“孝文帝规定了三十六天的丧服制度,把天数代替月份,这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情况复杂,礼仪很难做到完美,所以太子也应该为了国事,免去丧服”。
博士陈逵等人却有不同的意见,他们认为:“三年之丧,是子女尽孝的体现,所以圣人制定礼仪,从上到下都得遵守。现在朝廷规定,将吏遇到父母去世,都给予二十五个月的假期。这是为了推崇孝道,以此来教化天下。太子孝顺的名声在朝野皆知,如果现在却要他减免丧服,这就不符合‘称情’的礼仪要求了。所以太子不应该免除丧服。”
臣钦、臣舒、臣预他们几个一起研究了一下,各自都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但都没搞清楚天子守丧的古今通例是什么。
从上到下,不管地位高低贵贱,该怎么着就怎么着,都有个规矩。所以说,有些礼仪是讲究多才显得尊贵,有些是讲究少才显得尊贵,有些是讲究高才显得尊贵,有些是讲究低才显得尊贵,关键在于恰当。不然的话,就会本末倒置,坚持不了多久。天子跟群臣,虽然悲伤快乐的心情差不多,但该怎么做的规矩却不一样,所以礼仪不能一样。《易经》上说:“上古时代丧期没有固定说法”,《虞书》上说:“三年之内,全国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后面就没有记载了。到周公旦的时候,才说“殷高宗在父亲去世后三年不说话”。解释说:“谅,是诚恳的意思;暗,是沉默的意思”。
过了五百多年,子张对此表示怀疑,就去问孔子。孔子回答说:“何必是高宗啊,古时候的人都这样,国君死了,百官都听从冢宰三年。”周景王他儿子、太子死了,下葬后就恢复了娱乐活动。晋国的叔向批评他说:“守丧三年,即使是地位尊贵的人也要完成丧服的仪式,这是礼仪。大王您虽然没有完成丧服的仪式,但这么早就开始享乐,这也是不合礼仪的。”这些都是古代文献中记载的天子丧事。说高宗没说守丧三年,而是说三年诚恳沉默,这是解释他内心悲痛的意思。批评周景王不是批评他取消丧事,而是批评他恢复享乐太早了,意思是说下葬后应该取消丧事,但要遵守诚恳沉默的礼节。尧死了,舜诚恳沉默三年,所以才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由此可见,天子守丧,应该按照齐斩的制度,简朴的丧杖、绖带,应该完成丧服的仪式。下葬后取消丧事,诚恳沉默到最后,三年内不改变父亲生前制定的制度,所以百官都听从冢宰的安排。丧服取消后,就称赞他不说话的美德,意思是说不再披麻戴孝,荒废政事了。《礼记》上说:“三年之丧,从天子到平民都一样。”又说:“父母之丧,没有贵贱之分,都一样。”又说:“丧车和丧服都没有等级差别。”这普遍是指天子守丧,衣服的规格跟普通人一样,内心悲痛的礼节持续三年,也没有说要守丧三年的说法。但是,继承王位的君主,还是有很多荒废朝政的情况。自从废除了诚恳沉默的制度后,导致高宗的这种做法被后世奉为典范,子张在当时对此表示怀疑,这是贤圣之士所以批评的地方,并不是批评天子没有完成丧服的仪式。
秦朝一把火烧了好多书,做事全凭自己高兴,专横跋扈,打压百姓。汉朝刚建立,情况比较混乱,所以也没来得及整顿这些乱象。结果导致全国上下都得老老实实地守孝,每天都愁眉苦脸,一年四季都得忍饥挨饿,禁止结婚嫁娶,喝酒吃肉,这些规矩根本不符合实际情况。所以孝文帝临终前留下遗诏,说丧事办完就下葬,下葬后就举行祭祀来结束丧期。虽然这做法跟高宗皇帝那种“谅暗”(指三年丧期)的制度不一样,但比较接近古代的传统做法,所以后世就沿袭下来了。当时因为提前修建了陵墓,所以下葬可以在短短几天内完成,于是就定下了这个规矩。到了明帝的时候,连陵墓都没准备好,过了五十天才下葬,哪里像以前那样只用三十六天呢?这是因为当时的经学研究不深入,没有学习前代圣王的做法造成的。
魏朝改朝换代后,把下葬作为丧期的结束标志,这符合古代的传统,但是他们没有重视“谅暗”这种做法,跟之前的朝代犯了同样的错误。从泰始年间到开元年间,皇上重新恢复了“谅暗”的礼仪,认真地完成丧事,并且非常孝顺,这完全符合古代的制度,比殷商时期的制度还要好,全国人民都称颂皇上的美德,这可不是我们这些臣子所能比拟的。
天子跟诸侯的丧葬礼仪,应该都齐全才对。诸侯们讨厌这些礼仪会损害他们的利益,所以把很多礼仪典籍都给毁了,现在只留下了一篇《士丧》,戴圣的记载里又混杂了很多错误的东西,很难分辨出正确的部分。天子地位尊贵,要处理的事情非常多,臣子也很多,跟普通人不一样。所以天子的大丧办完下葬后,在宗庙祭祀完之后,就可以结束丧期了。如果天子自己不结束丧期,其他大臣也不敢结束,所以天子就委屈自己来结束丧期。而高宗皇帝坚持三年丧期,全国人民都说我们皇帝仁慈啊!委屈自己来适应情况,大家都说我们皇帝孝顺啊!丧期结束了,心里还在思念,我们的皇帝竟然如此孝顺!我们做臣子的,难道不应该以此为榜样,努力遵守礼仪吗?这就是圣明君主改变风俗人心的根本方法,高宗皇帝因此才能实现国家安定繁荣,这哪里仅仅是穿丧服那么简单的事呢!
如果说这很难办,那就更应该以权力来约束自己,怀疑屈服和降服是否合适,想以职务为借口来推脱,那父亲在世时是为母亲守丧,父亲去世三年后,这都是因为至亲要屈服于至尊的缘故。母亲去世后,以至亲的身份服丧,而长子不能有自己的主张,这是尊崇长子的礼仪,升降都跟随,不敢单独行动。《礼记》说:诸子的职责,掌管国子的副职。国家有事就率领国子去报告太子,唯太子所用。《春秋传》说:“君王出行,他们就守卫;有守卫,就跟随;跟随叫抚军,守卫叫监国”,并非没有事情可做。《丧服》规定,母亲去世,长子服三年丧;妻子为丈夫服丧,妾为主人服丧,都服三年。内宫的主妇,可以说没有事情可做。考察汉朝的制度,孝文帝去世,红禫礼毕,孝景帝就在未央宫举行吉礼,薄太后、窦太后一定不会在别宫同时举行斩衰之丧,这可以知道。何况皇太子是配偶至尊,与国家一体,理应远效古礼,近效同时的制度,屈服降服以宽慰天下,遵循一代的成规。
君子对待礼仪,有正直地实行,也有曲意地减轻;有遵循法度而等同的,也有顺应形势而放弃的,这些都存在于内心而已。难道礼仪就只是指玉帛吗?丧事就只是指衰麻吗?这些都是我们所说的经制大义,而且从实际情况来看,也确实令人不安。现在皇太子至孝,发自内心,哀号哭泣,匍匐在殡宫前,大行之礼结束后,去了就不回来,一定是在想象平时的景象,徘徊在寝殿里。如果不改变遵从谅暗的制度,那么东宫的臣仆,义不容辞地要继续服丧。这对于永福官属来说,就只能穿着衰麻服侍,出入殿省,也很难继续下去。现在将吏虽然蒙受了二十五个月的宽限,至于大臣,也夺去了他们的丧服制度。从前翟方进自认为是汉朝的丞相,服丧三十六天,不敢逾越国典,何况皇太子呢?我们认为皇太子应该按照之前的奏章,取消服丧的谅暗制度。
于是太子就采纳了减轻服丧的建议,按照国家制度除去衰麻,谅暗之丧期结束。
当时朝野上下都听说这件事,很多人觉得很奇怪。有人说这是为了迎合时代而违背礼法。当时预(指预先的意思,此处指预先拟定的方案)也没有自己解释,就让博士段畅广泛查阅典籍,找出证据,让大义昭彰,可以作为后世的借鉴。段畅遵照预先的旨意,于是撰写了文章,收集了以前的文献,把事情的经过详细地写出来,作为确凿的证据,来阐明其中的道理。那些记载与现在的讨论意见相同的,也都一一列举出来,广泛地从两方面论证,说明最终的结论是一致的,以此来证明这件事。具体的文章内容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武帝的杨悼皇后,曾经抚养过怀帝。杨皇后遭遇不幸的时候,怀帝还很小,等到怀帝即位后,下诏书追述皇后的恩情。等到要为杨皇后立庙祭祀的时候,群臣议论皇帝应该穿什么丧服。有人认为,因为杨皇后是养母,按照礼制应该穿小功五个月的丧服;也有人认为,因为杨皇后如同生母,应该穿齐衰的丧服。大家意见不一。闾丘冲建议说:“杨皇后抚养皇上长大,这份恩情非常深厚。现在用隆重的礼仪来追崇她,却不能让她配享太庙。古代帝王没有抚养之恩的服制,我认为在祭祀杨皇后的那天,穿素服三朝表示哀悼就可以了。”于是大家就采纳了他的意见。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最后一天,是成恭杜皇后周年的忌日,有关部门奏请,皇帝一年之后应该改换丧服。皇帝下诏说:“君臣父子,这是名教的大事,那些繁琐的礼仪制度,不过是近世才兴起的。”于是仍然穿着素服,这当然不是汉魏时期的旧例了。
兴宁元年,哀帝章皇太妃去世,皇帝想穿比较重的丧服。江虨上奏说:“按照先王的礼制,应该穿缌麻的丧服。”皇帝想缩短服丧期,江虨又上奏说:“压抑个人的感情,是为了更好地尊崇祖先。”于是就决定穿缌麻丧服三个月。
孝武宁康年间,崇德太后褚氏去世。太后是皇帝的从嫂,有人对皇帝应该穿什么丧服有疑问。博士徐藻建议说:“侍奉父亲如同侍奉君主一样恭敬。而且,礼法规定,丈夫的父亲是君主,那么妻子的地位就如同皇后。那么丈夫侍奉君主,妻子就如同皇后。所以,对太后的服丧,应该按照侍奉母亲的礼仪来执行。鲁国批判逆向祭祀,是为了说明尊卑有序。现在皇上亲自祭祀康帝、穆帝、哀帝和靖后,对他们的敬意如同对天一样。怎么能一方面用君主的礼仪来敬重他们,另一方面却在服丧方面怠慢了本来的亲属呢?我认为应该穿齐衰的丧服。”于是皇帝就决定穿齐衰的丧服。
隆安四年,李太后去世了,大家怀疑她服用的药有问题。当时朝廷里的大佬,何澄、王雅、车胤、孔安国和徐广,他们一起讨论这事儿,觉得太皇太后的地位超然,跟皇上的地位一样,按照礼制,该有的规格都得有,而且还要隆重一些。《阳秋》里说,母亲因为儿子显贵而尊贵,既然已经尊称她为夫人了,那丧服就应该按照夫人的规格来办。所以就决定给她用“显夫人”的称号,按照文公服丧三年的标准来办。儿子对生母的尊敬,那是理所应当的,而且祖先对后代的恩泽是没有尽头的,所以按这个标准来办丧事,一点也不过分。要是觉得没有明文规定,那咱们就从重考虑,按照给祖母守丧的礼仪,穿齐衰的丧服。至于永安皇后,不用服丧,只象征性地哀悼一下就行了,百官也只哀悼一天。皇帝批准了这个方案。
孝武帝太元十五年,淑媛陈氏去世了,她是皇太子的生母。相关部门讨论后,认为母亲因为儿子显贵而尊贵,就追封淑媛陈氏为夫人,并派人安排丧事。太子前卫率徐邈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说:《丧服传》里讲,要以尊者为准,不能因为私人的关系而服丧。而且,君父都不服丧,儿子更不敢服丧。所以,王公的妾室的子女,只穿简单的麻衣孝服,下葬后就脱掉,这不算正式的五服之内的丧服,也就是相当于不戴孝。大家听了他的意见,就采纳了。
太元二十一年,孝武帝驾崩了,孝武太后就按照规定,要服丧三年。
惠帝太安元年三月,皇太孙死了。官员们上奏说,皇上应该穿戴齐衰的丧服服丧。皇帝下令大家讨论这事儿。
散骑常侍谢衡说:“诸侯的太子,立为太子之前和之后,身份地位不一样。《丧服》里说嫡子长子夭折才算殇,指的是还没立为太子的时候,立为太子之后就不算夭折了。”
中书令卞粹说:“太子刚出生就受到尊崇,不用等到被立为太子才算数。如果按照谢衡的说法,立为太子之后就不算夭折,那没资格服丧的人就要穿斩衰服三年;如果没立为太子就夭折,那即使十九岁了也要穿大功服九个月。立为太子与否,服丧等级差别不大;斩衰和大功,轻重差别就大了去了。现在的注释是‘诸侯不降低嫡子夭折的服丧等级’,担心没有服丧等级可遵循,所以用大功服来代替嫡子夭折的服丧等级,这样即使立为太子,也不再有三年服丧的说法了。男子能保卫国家,女子能奉行妇道,在能成婚的年纪就有了成年人的行为,所以不算夭折,这可不是指孩童啊!为夭折的儿子服丧的人,尊他如同父亲,也只是穿殇服,更何况是天子,怎么能为一个没资格服丧的夭折的皇太孙,采用成年人的服丧制度呢!凡是应该重视的夭折,士大夫们都不加重服丧,而让至尊的皇帝独自承担这么重的服丧,这以前可是没听说过的!”博士蔡克同意卞粹的观点。
秘书监挚虞说:“太子刚出生就按照成年人的礼仪来对待,那夭折的说法就不存在了。皇太孙也体现了君主的传承和尊贵,因为身份地位而服丧,完全不是因为年龄。天子没有为夭折者服丧的制度,所以才没有服丧期限。”于是大家就采纳了挚虞的意见。
魏国的旧例是,国家有丧事,大臣们穿丧服,用帛做剑穗的袋子,用布做剑套。新的礼仪规定,说“脱下丧服后什么都可以佩带”,意思是说,在服丧期间不能佩带。所以更改了齐衰和斩衰的丧服制度,规定不佩带剑和剑穗。挚虞认为:“《周礼》里说武贲氏是士大夫的官职,都用武器守卫王宫,国家有丧事,就穿衰葛的衣服拿着戈和盾牌守卫宫门,下葬的时候就跟着车子哭泣。还有,成王去世的时候,太保命令诸位大夫拿着武器在内外警戒。这说明在服丧期间,要重视宿卫的防备。‘脱下丧服后什么都可以佩带’,指的是服饰方面的事,不是指防卫用的东西。应该按照新的礼仪规定穿布衣,佩带剑,其他方面按照新规定执行。”皇帝下令采纳了挚虞的意见。
话说汉朝和魏朝的时候,人去世要下葬,送葬的队伍,不管是吉是凶,都得有乐队吹吹打打,热闹得很。后来新定的礼仪制度里,找不到关于吉利车驾和随从队伍的记载,所以说,臣子们不应该脱下丧服换上华丽的衣服,那些吉利的车驾和乐队就都取消了。再说,丧事嘛,哪有乐队的份儿,八音都得禁了,丧服的鼓乐队也取消。
结果挚虞站出来说了:“你看啊,古代葬礼上,‘祥车旷左’,这‘容车’就是指的这个。下葬完了,中午就回来,这叫‘逆神而还’。你看《春秋传》里记载,郑国的大夫公孙虿死了,天子还赏赐给他一辆豪华大车让他用呢!《士丧礼》里也说了,葬礼上有‘稿车乘车’,用来装生前的衣服。这些都明明白白地写着,葬礼不光是为了抬棺材,还有吉利车驾的讲究。既然有吉利车驾,那当然得有随从队伍,这才能体现生前的样子,也说明人虽然死了,但不是彻底没了。臣子们穿丧服,自己脱下来当然不行,但为了君父,那就可以。《顾命》篇里就写得很清楚。所以,新礼仪应该恢复以前的吉服和随从队伍,至于那些丧服的鼓乐队,还是取消了吧!”皇上听了,就同意了。
汉朝和魏朝的时候,皇帝驾崩或者大臣去世,送葬的人都会唱挽歌。新礼仪认为,挽歌是汉武帝时期的劳工歌谣演变来的,声音悲切,所以就用来送葬了。虽然这歌声悲凉,但不是经典礼仪里规定的,跟礼仪中“衔枚”以示悲痛的原则相违背。人正伤心难过呢,哪能用“歌”来形容?所以,取消挽歌。
但是挚虞又跳出来说道:“挽歌是通过齐声合唱而形成的悲切之声,‘衔枚’是为了表达更深的哀痛,这都是为了触动大家的情绪。虽然经典里没记载,但这可是历代的传统啊!《诗经》里就说‘君子作歌,惟以告哀’,用‘歌’来形容送葬,也没什么不对。所以,新礼仪应该维持旧例。”皇上听了,也同意了。
公元前18年,安平穆王死了,没留下儿子。于是让他的弟弟敦继承了献王的位置。然后,大家就去问太常寺(主管祭祀礼仪的部门)应该穿什么丧服。
张靖这个博士给出的答案是:应该按照鲁僖公为闵公服丧三年的礼制来办。结果尚书符(相当于当时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就反驳张靖说:“穆王没把敦当成臣子,敦也没继承穆王的爵位,这跟鲁僖公和鲁闵公的情况完全不一样啊!”
孙毓和宋昌两位大臣也参与了讨论,他们认为,穆王没当过诸侯国的国君,敦也没在别的诸侯国当过官,所以不应该服丧三年。按照情理来说,敦应该穿他本该穿的丧服,服满一年就结束。等穆王的丧事三年期满后,再举行祭祀献王的仪式。
孙毓进一步解释说:“《礼记》上说,君主的子孙之所以要为兄长服丧,是因为他们共同治理一个国家。而《礼记》里也提到,诸侯之间以兄弟相称而服丧的情况,指的是邻国臣子为邻国国君服丧,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类似君臣的关系。现在穆王没当过诸侯,兄弟俩之间也没有君臣关系,敦也没在别的诸侯国当官,所以不存在邻国臣子服丧的情况,这跟鲁僖公和鲁闵公的情况不一样,符尚书说的对。但是,现在穆王的丧事没人主持,敦既然奉命继承了王位,就承担了主持丧事的重任,负责祭祀活动。《礼记》上说:‘服大功的要为主人的丧事操办,如果服丧三年,就必须为死者再祭两次。’郑玄注解释说,‘这指的是死者的叔伯兄弟来当丧主。’服丧三年指的是妻子或年幼的子女。‘再祭,指的是大小祥(古代丧葬仪式)’。穆王的妃子以及朝廷大臣按照礼制都应该服丧三年,这就是服丧三年。敦应该作为丧主主持大小祥的祭祀活动。而且,哀乐不能混杂,吉凶不能相干。现在,穆王还在宫里穿着丧服,哭泣声还没停止呢,敦就马上要主持穆王的丧事,而国丧的礼制还没结束,所以他不能脱下自己应该穿的丧服,然后就去祭祀献王。”
公元261年,陈留国那边发生了一件事儿。燕公是国王的爸爸,国王要出宫去祭祀明帝。按辈分,燕公对国王来说是伯父。相关部门上奏说,按照规定应该服丧,不能因为亲疏远近和尊卑关系就降低服丧的等级。皇帝下诏说:“国王继承了魏氏的香火,责任重大,不能因为私人感情而降低服丧的等级。”
后来,穆帝时期,东海国也出了个事儿。哀王去世一年多了,新国王才来继位,没有追溯服丧。朝中大臣都表示已经过了服丧期,可以办喜事了,国王的妃子也应该一起免除服丧。皇帝下诏说:“朝廷之所以采取变通的办法,是因为国事紧急,这并不是要改变礼仪。妇人更应该注重礼义,如果也采用变通的办法,那礼义又该如何遵循呢!”所以,国王的妃子最终还是完成了三年的服丧期。
孙盛对此评论说:“废除三年的服丧期,这是开了一个坏头,汉朝和魏朝在这方面犯了大错。现在如果说大夫可以因为国事而免除服丧,那妇人也可以完成正常的服丧,这样一来,宫里就吉凶之礼混杂在一起,衣服的颜色也内外不一,岂不是情理都违背了,哀乐也失去了应有的表达?”
公元387年,太常卿车胤给皇帝上奏说:“我仔细查阅了《丧服礼经》,庶子(非嫡子)为庶母(非嫡母)应该穿粗麻布的丧服,服丧三个月。《礼记》里说:‘为什么穿粗麻布的丧服呢?因为要以尊长为重,不敢穿戴表示对私亲的孝服。’这是《经》和《传》里明确写着的,是圣贤的教诲。可是,自从国家建立以来,从开国功臣公侯到卿士,他们的庶子为庶母守丧时,都放纵私情,穿戴与嫡母去世时一样的丧服。这是社会风气的败坏,沉溺于私情,有损教化,如果放任不管,就会越陷越深,无法回头了。”
再说,尊尊亲亲,虽然是礼法的根本大义,但是把私情放在尊长之上,这种现象由来已久。《礼记》里说:“为父亲守丧之后,母亲去世则不穿丧服,这是因为不祭祀母亲的缘故。”另外,按照礼法,天子父母去世,还没下葬之前,就要穿着丧服去祭祀天地社稷。这些都是非常庄重和恭敬的行为,不敢因为私情而废弃对尊长的祭祀。如今我身负祖宗的重任,却因为庶母去世而废弃了祭祀祖先的活动。五庙的祭祀都因此缺失,仅仅因为一个妾的去世,从情理和礼法上来说,没有比这更大的错误了。现在天下人都这么做,没有人去批评指责,大家心里虽然想法不同,但行动上却不敢有所差异。所以,正确的礼法逐渐被废弃,错误的习俗就形成了。这就是《国风》里要怀念古代,而《小雅》里要悲叹的原因啊。”
“现在天下太平,王化更新,更应该重视和阐明礼法教化,来统一社会风俗。我希望朝廷能够重新审查和修订经典,以此来彰显王法。” 但是,皇帝没有回复他。
十八年前,胤就上奏说:“去年我上奏,从开国以来那些公侯到卿士,庶子为母亲守丧,服丧期和嫡子一样,这违反礼制,应该加以限制。这件事已经上奏很久了,还没有得到回复,不知道朝廷有什么疑虑。如果说我的奏疏有错误,那礼制典籍上有记载;如果说现在和古代不一样,那晋朝也有成例。升平四年,太宰武陵王生母去世,他上表请求服丧三年齐衰,皇上准许了,按照以前乐安王的事例办理,规定为大功服丧九个月。兴宁三年,梁王王逢生母去世,也请求服丧三年。《庚子诏书》也按照太宰的例子,同样服大功九个月。如果严格按照《周礼》,应该是缌麻服丧三个月;如果按照晋朝的制度,应该是大功服丧九个月。古代礼制和现在的制度,都没有服丧三年居庐的规定,但是近些年来,大家各自徇私情,互相模仿效仿,渐渐形成了风俗。如果放任不管,那圣明的典章制度就毁了。尊尊亲亲,是立人的根本,也是王道治理天下的根本,只有这两点而已。所以先王制定教化,致力于弘扬这两点,尊崇郊社祭祀的敬意,制定祭祀的礼仪,严谨宗庙祭祀,限制庶子服丧的期限,以此来规范人文教化,使天下太平。把家事放在王道之下,把私情放在对祖宗的敬意之下,这不是上行下效,父慈子孝吗!如果尊崇的之心有时会动摇,那么厌恶私情的想法就会触动事情而被表达出来,对祖宗的敬意就淡薄了,君臣的礼仪也就败坏了。对祖宗的敬意不够严格,导致对君上的敬意也不足,还想让社会安定,教化兴隆,不是很困难吗!我真正担忧的,就在于此。这是我的职责所在,我不敢不说。请朝廷仔细考虑。”
尚书奏道:“按照奏章,就交给主管部门仔细查阅。按照礼制,庶子以尊者为体,不敢为自己的生母服丧,这是尊祖敬宗的道理。近来松懈了,这个礼仪就废除了。封国的诸侯废弃了祭祀五庙的重大礼仪,士庶百姓也忽略了烝尝的祭祀,习以为常,应该革除纠正。内外官员共同商议,认为应该采纳胤的奏疏,可以按照乐安王大功九个月为准。请拟定告示如下,颁发到内外,以确定永远的制度,普遍命令遵从,此事可以执行。”皇上准奏。
话说啊,《礼记》上记载,天子要给三公、六卿赐丧服,给大夫和士赐简易的丧服,头上戴着冠,穿着麻布孝服。天子、诸侯都要为重要的官员和他们的妻子守丧三个月。但是汉朝的时候,大臣们穿丧服的事儿,记载就比较少了,没怎么听说过。
直到汉明帝时期,东海恭王去世了,皇帝还特意跑到津门亭去为他发丧,表达哀悼之情呢。后来到了汉武帝咸宁二年十一月,皇帝下了一道诏书,说:“以后诸王、公卿大臣去世,应该服丧三朝并举行发哀仪式的,超过一个月才能再奏乐;如果只服丧一朝的,那就要三天之内不奏乐。” 这意思就是说,要根据身份和服丧时间长短来规定什么时候才能恢复正常的娱乐活动。
元帝的姨妈广昌乡君去世了,还没下葬呢,中丞熊远就上奏说:“按照《礼记》的规定,‘君主对于卿大夫的丧事,要等到下葬后才能吃肉,等到哭丧完毕才能举行宴会’,我心里实在难受,觉得现在举行庆典活动不合适啊。我收到了尚书的命令,要在冬至后第二天举行小规模的宴会。我认为,广昌乡君的丧事正在进行中,皇上您都悲痛不已。按照礼制,大夫去世,都要停止一段时间祭祀活动。祭祀都可以停止,更何况其他的喜庆活动呢?冬至这天,大家就应该向皇上祝贺,不应该举行宴会。”
皇上听了熊远的奏章,又问贺循的意见,还说:“咸宁二年武皇帝的规定是‘王公大臣去世,要发丧三天,一个月后才能举行宴会;如果只发丧一天,三天内都不能举行宴会’,这是以前就有的明确规定。”贺循回答说:“按照《礼记·杂记》的记载,‘君主对于卿大夫的丧事,要等到下葬后才能吃肉,等到哭丧完毕才能举行宴会’。古代君臣关系非常重视,即使是皇帝,在丧事期间也要有所节制,即使不穿丧服,三个月内也要穿素服,不能参加喜庆活动。《春秋》记载,晋国大夫智悼子还没下葬,平公就举行宴会,被屠蒯批评过。熊远说的,符合古礼。虽然咸宁年的诏书没有完全遵循经典,但它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并非我们这些臣子可以随意评论的。”
升平元年,皇帝的姑姑庐陵公主去世了,还没下葬呢,皇上就派人去问太常寺,冬至的宴会要不要举行。博士胡讷认为:“君主对于卿大夫的丧事,要等到哭丧完毕才能举行宴会。公主是皇上的骨肉至亲,应该取消宴会。”太常王彪之则说:“按照武帝的诏书,要发丧三天,然后过三十天才举行宴会;如果只发丧一天,三天后就可以举行宴会。泰始十年春天,长乐长公主去世,太康七年秋天,扶风王骏去世,武帝都只发丧三天而已。中兴以后,虽然有人讨论过,但这个制度一直没变。所以这次宴会,应该照常举行。”两种意见都很有道理,皇上也不知道该听谁的。
哎,这事儿说来话长。我老丈人去世了,按规矩我得穿齐衰三年孝,可现在这新礼法里压根儿没这说法,所以这部分就给删了。挚虞这老先生却跳出来说了:“《周礼》那书,是那时候写的,那时候国家正乱,还专门写了十二条荒政呢!礼法这东西,是根据情况制定的,不能因为时代变了就取消重要的典章制度,也不能因为世道太平了就忽略了丧服的教化。想当初王司徒丢了官,跑到外面去了,还自称寄公呢。那时候像他这样的人可多了去了,这些情况礼法里都考虑到了。所以啊,新礼法应该和旧的经书一样,照旧执行。”皇上听了,觉得有道理,就同意了。
接下来又碰到个问题。汉朝和魏朝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五等诸侯这种制度,所以官员们穿孝,都按自己和死者的亲疏关系来。可这新礼法里,王公贵族、五等诸侯,还有那些有爵位的公侯,都得按旁系亲属的服丧期限来算,而且还得穿最重的斩衰!那些官职和大夫差不多的,也得穿缌麻。挚虞又出来反对了:“古代诸侯那可是在自己的国家里称王称霸,臣子们都得叫他们父兄,可现在这些诸侯哪能跟古代比?既然和古时不一样,他们的地位也就没那么高,不应该照搬古代的服丧期限,让旁系亲属穿这么重的斩衰。诸侯都这样,那些有爵位的公侯也应该和以前一样。”他接着说:“想当年魏武帝在建安年间就上书建议过,汉朝也照着古制办,但因为情况和古代不一样,所以都没实行,只有魏国实行过,还写进了律法。现在晋朝也照搬了魏国的律法,所以新礼法应该和以前一样。”皇上又听了他的建议,也同意了。
以前啊,根本就没有学生给老师穿孝服的规定。新的礼仪制度才规定,学生要为老师穿齐衰三年孝。挚虞就说了:“从古到今,本来就没有给老师穿孝服的规定,所以孔子去世的时候,他的学生们都不知道该穿什么孝服。子贡说:‘以前老师去世的时候,颜回就像死了儿子一样伤心,但也没有穿孝服,那现在老师去世了,我们就像死了父亲一样伤心,也别穿孝服了吧。’结果大家都默默地守孝三年。这说明他们怀着三年的哀思,但并没有按照规定穿齐衰的孝服。平时在一起的时候,就戴孝帽,出门的时候就不戴了,这叫‘吊服加麻’。”
古时候圣人制定礼仪,一定是方便实行,而且能流传下去的。师徒情谊确实很重要,但是孝服的制度上没写明,这么多年都这么过来了,也没觉得有什么缺憾。再说,求师问道的人,总是希望找到更好的老师,所以不断地更换老师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而学习的人,总是希望每天都有进步,所以放弃旧的知识也不怀疑。孔子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子贡也说过“夫何常师之有”。那些水平不高的老师,或者只是暂时学习的老师,总不能都给他们穿孝服吧?
这孝服的轻重,穿还是不穿,本来就随着时代变化而有所不同,所以才会有各种说法和争论,爱恨情仇,后悔遗憾也就跟着来了。所以啊,最好还是按照新的礼仪制度,不穿孝服,就像以前一样。”皇上听了,就同意了。
话说古代皇帝和诸侯的葬礼,其实都挺简单的,到了汉朝又改了不少,再往后魏晋时期以及以后,虽然也有些变化,但大体上还是沿袭汉朝的制度。可是曹操那会儿,葬礼的规矩多得没边儿,好多没用的东西,老百姓还跟着学,弄得更夸张。他提前就准备好了四箱寿衣,上面都标明了是哪个季节穿的,甚至连每天穿什么都写得清清楚楚。金银珠宝、铜铁器皿,一样都不能陪葬。魏文帝曹丕继承了他爹的遗志,一点儿都没添东西。等到他称帝之后,虽然刻了金印,又给自己加了尊号,但也不敢打开曹操的墓,就另建了个石室,把金印放在墓口,意思就是说墓里根本没有金银财宝。汉朝的时候,陪葬品特别多,从那以后就简化了很多。
魏文帝黄初三年,他又自己定了一套葬礼的规矩,原文是这么说的:“礼制规定,国君即位要举行椑礼,以示不忘先人。我的陵墓就依山而建,不用堆土封坟,也不用建寝殿和园林,更不修神道。说白了,‘葬’就是埋起来,让人看不见才好。礼制上也不允许墓祭,就是为了让亡者不受打扰。” 皇后和妃嫔之类的,如果没跟着皇帝一起到封地去的,去世后都葬在涧西,我之前也已经选好地方了。 这道诏令,一份放在宗庙,另外几份分别放在尚书台、秘书省和三府。魏明帝也一直遵守这个规矩。虽然魏明帝这个人挺喜欢奢华的,但他还没来得及大兴土木修建自己的陵墓呢。
宣帝那时候,自己在首阳山给自己修了个土墓,没立坟墓,也没栽树,还写了篇《顾命终制》来规定丧葬事宜。下葬的时候穿的都是平常的衣服,也没用什么陪葬品。景帝和文帝都严格按照宣帝的遗嘱办事,一点都没多加什么东西。景帝去世的时候,丧葬也是按照宣帝的规矩来的。
武帝泰始四年,文明王皇后去世了,要合葬的时候,打开了崇阳陵,让太尉司马望去祭祀,并且把皇帝的玉玺和印绶放在了便房神位上。这枚玉玺是魏国时候的,可见当时也是很节俭的。到了江左时期,元帝和明帝都崇尚节俭,而且当时百废待兴,所以皇陵的丧葬事宜都简化了很多。
成帝咸康七年,皇后杜氏去世了。朝廷下令,外朝官员五天去陵墓祭奠一次,内朝官员每天去一次,等丧葬祭祀礼仪结束就停止了。相关部门奏报说,皇后陵墓修建了凶门柏历门,叫做显阳端门。皇帝下令说:“门就按原样修建吧。但是凶门柏历太费事了,取消掉。”据蔡谟说,古代用两个瓦器盛放死者生前祭祀用的东西,用绳子系在木头上,再用苇席包起来,放在庭院里靠南边的地方,叫做“重”,现在的凶门就是它的样子。按照礼制,虞祭之后就要立主祭位,现在还没下葬,还没立主祭位,所以用“重”来代替。礼制上称之为“主道”,这就是它的含义。范坚也说:“凶门不是礼制规定的,礼制上有悬挂‘重’的仪式,形状跟凶门相似。后来人们把它放到门外来表示丧事,就成了风俗。”当时,皇帝又下令说:“地底下埋着人,哪里需要那些华而不实的装饰呢?陵墓里只要打扫干净就行了。”相关部门又奏报说,按照旧例要选拔公卿以下六品官员的子弟六十人做挽郎,皇帝又下令取消了。
孝武帝太元四年九月,皇后王氏去世了。皇帝下令说:“丧事一切从简从速。”又下令说:“远近都不要派人去陵墓服侍。”相关部门奏报说要选拔二十四名挽郎,皇帝又下令取消了。古时候没有墓祭的礼仪。汉朝继承秦朝的制度,都有园寝。正月上丁日,祭祀南郊的仪式结束后,依次祭祀北郊、明堂、高庙、世祖庙,这叫做五供。
魏武帝曹操葬在高陵,官府按照汉朝的制度在陵墓上修建了祭祀用的殿堂。到了魏文帝黄初三年,文帝下诏说:“先帝(曹操)生前就非常节俭,遗诏中也嘱咐要简朴。子女应该以继承父志为孝,臣子应该以效忠为本。古代并没有在墓地祭祀的习俗,祭祀都在宗庙里进行。高陵上的祭祀殿堂都拆除了,车辆马匹都送回马厩,衣服都存放在仓库,这是为了遵从先帝节俭的美德。”文帝自己也制定了丧葬制度,又说:“我的寿陵(墓地)上不修建寝殿,只建造园林。”从此以后,皇帝的陵墓就不再修建寝殿了。齐王曹芳在位九年,才第一次去高平陵祭拜曹操,结果曹爽就被杀了,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去祭拜了,一直持续到魏朝灭亡。
到了西晋宣帝时期,他留下遗诏说:“子孙和群臣都不许去祭拜陵墓。”于是景帝和文帝都遵从了遗诏。到了武帝司马炎,他还两次去崇阳陵祭拜,一次去峻平陵祭拜,但是再也不敢去高原陵祭拜了,到了惠帝司马衷,也停止了这种做法。
到了东晋,元帝司马睿死后,大臣们才开始有了去陵墓辞别告祭的事情。这大概是因为他们和皇帝关系亲密,出于感情而为之,这并不是洛阳(西晋都城)的旧制。到了成帝司马衍时期,皇后每年都去祭拜陵墓,有人认为这是不合礼制的,于是就停止了这种做法,并把它作为永久的制度。到了穆帝司马聃时期,褚太后临朝听政,又去祭拜陵墓,因为皇帝年幼的缘故。等到孝武帝司马曜去世后,骠骑将军司马道子说:“现在虽然取消了服丧的制度,但是到了朔望和一些节日,应该表达一下对陵墓的敬意,以一年一次为限。”于是大臣们就去祭拜陵墓,穿着简朴的衣服,但是祭拜的仪式繁琐混乱,没有章法,也不符合礼仪。到了安帝司马德宗元兴元年,尚书左仆射桓谦上奏说:“百官祭拜陵墓,始于中兴时期,并非晋朝的旧制,由于长期习惯成自然,才成为近期的制度。查阅武帝的诏书,并没有允许皇帝和诸王祭拜陵墓,更何况是百官呢!我认为应该遵从先帝的遗诏。”于是就执行了这个奏议。到了义熙年间,东晋又恢复了以前的旧制。
太康七年,大鸿胪郑默的母亲去世,按照规定,他应该在安葬母亲之后继续处理公务,但他坚决请求不回去上班,于是才有了大臣可以守丧三年的制度。然而,元康年间,陈准、傅咸等人,仍然凭借权势,没有守完丧期,就回去工作了,从那时起,这便成了惯例。
公元220年,东平王楙给皇帝上奏说,相王昌的父亲,叫昌父毖,他老家在长沙,以前有老婆孩子。汉朝末年,他来到中原地区,赶上孙吴叛乱,后来在魏国当了黄门郎,和之前的妻子儿女就彻底失去联系了,并且又娶了昌母。现在长江以南地区统一了,昌父毖听说他前妻已经去世很久了,就因为思念而病倒了,请求朝廷给他一个说法。
就这样。
守博士谢衡觉得,虽然黄昌有两个妻子,但这是有原因的,不违背道德,应该彼此服丧。
守博士许猛认为,因为地域隔绝,又没有前妻去世的规定,所以才说前妻“绝”。前妻即使活着,也不应该服丧。段畅、秦秀、驺冲都同意许猛的观点。散骑常侍刘智安认为,礼法是针对常规情况制定的,不是为特殊情况而设的。父母去世而不知道死活的,礼法中没有记载。平生不相见,就应该取消加隆的礼节,断绝服丧。
都令史虞溥认为,礼法不允许有两个嫡妻,这是为了强调正统,不仅仅是为了防止嫉妒。所以说“一与之齐,终身不改”,从来没有因为变故而出现两个嫡妻的情况。如果不能有两个嫡妻,那么黄昌再娶的时候,就意味着前妻的义理关系断绝了。如果黄昌的父亲还活着,两个妻子都活着,那肯定不会让两个嫡妻各占一堂,两个女人一起祭祀,一起服丧。秦秀认为,两个妾生的儿子,父亲命令他们互相抚养,就有三年的服丧之恩,如同亲生儿子一样。黄昌的父亲为什么不命令两个嫡妻也按照这个礼法来呢?父亲的朋友可以像儿子一样对待,更何况是兄长的母亲呢!
许猛又说,年轻的女子,不能允许改嫁。现在妻子活着就允许再聘,丈夫活着妻子就能改嫁,这不是断绝了关系是什么?侍中领博士张恽说,以前舜帝没有告知就娶妻,婚礼有所缺失,所以《尧典》记载尧帝降下两个女儿的典章,嫡妻和妾没有区别。史书上称她们为妃和夫人,说明没有立正后。即使是圣人的宽广胸怀,天子嫡子,都还根据情况而改变,来制定典礼。黄昌告诉新妻避开正室,当时人们也认可了。参照姬氏的让贤和黄卿的决断,应该让她们各自服丧自己的母亲。黄门侍郎崔谅、荀悝、中书监荀勖、领中书令和峤、侍郎夏侯湛都同意虞溥的意见。侍郎山雄、兼侍郎著作陈寿认为,虞溥驳斥“一与之齐”的说法,这并非大夫的礼法,礼法不允许有两个嫡妻,不能同时并存。如果黄昌的父亲和两个母亲现在都活着,那么前妻就不应该被废除,这已经有明确的证据了。假设黄昌的父亲把前妻的儿子带回中原,还活着,那就应该按照出嫁母亲的礼法服丧。如果黄昌的父亲没有休弃前妻,黄昌的哥哥有服丧母亲的道理,那么黄昌就没有不服丧的理由。
贼曹属卞粹认为,黄昌父亲在不明确前妻生死的情况下娶了后妻,那么前妻就相当于死了,义理上并没有断绝。如果活着,并且后妻没有离开,那么妾的地位就在前妻之下。死了之后,一起合葬,没有两个嫡妻的事实。非要让子孙后代,追究两个母亲隔绝的时间,认为是两个嫡妻,那就是违背死去的父亲,追究亡母的过错。认为礼法中没有前妻服丧的,可以说是用文字害了意思。我认为,母亲不亲生而服丧三年,与前妻没有区别。仓曹属卫恒认为,有人说,嫡妻不能有两个,前妻应该断绝关系。这是夺取旧的而取新的,违背母亲而顺从儿子,这是礼法不允许的,也是人情所不能接受的。有人说,断绝与死亡相同,没有两个嫡妻的顾虑,根据她们相继去世的情况,应该服丧。这是说论及嫡妻就说死了,论及服丧就说活着,互相矛盾,道理不通。我认为,地域隔绝和死亡隔绝,确实没有区别,应该像前妻一样服丧,不必再追究服丧。
主簿刘卞认为,黄昌在南方是名门望族,在北方是寄居,从这个身份来说,前妻是元配,后妻是继室。为什么等到道路畅通了,还要赶走现在的妻子,废除嫡子!不记载姜氏,不是因为不亲,而是因为她犯了大罪。赵姬虽然尊贵,也必须推举叔隗;原同虽然受宠,也必须立宣孟为嫡子。如果违反礼法而苟且,那么《春秋》中就应该褒奖了!有人说地域隔绝,实际上她们已经不能往来了。现在道路通畅了,为什么还要追究而断绝关系呢!黄昌看见美色,这又是近世明显的例子。司空齐王攸认为,《礼记》说“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丧,己则否”,儒家都认为父亲因为其他原因儿子出生在异地,没有在这些亲人活着的时候回去拜见,父亲虽然追服,儿子不从税,不责备非时之恩。不相见尚且不服先人去世的丧,更何况前母非亲生,义理上不超过祖父母,不能往来,恩情断绝,隔绝甚远,而要追服,大概不是称情立文的意思。认为黄昌不应该追服。司徒李胤认为,黄昌是黄门侍郎,江南已经叛乱。石厚参与其中,大义灭亲,更何况黄昌的义理,可以作为妻子吗!大司马骞不发表意见,太尉充、抚军大将军汝南王亮都同意主张者的意见。
虞溥又驳斥卞粹说:服丧遵循宁戚的例子,是指丧事要哀痛,而不是服丧非亲人。死者已矣,丧事已毕,没有断绝道理。分居两地都活着,那么分离与否取决于人。夫妇以结合为义,现在土地隔绝,人各一方,那么配合的道理就断绝了。她已经改嫁代替自己,怎么能把自己和死去的妻子相提并论呢!伯夷让位孤竹君,不能作为后世帝王的法则。况且已经为嫡妻服丧,又说为妾,活着就贬低或离开,死了就一起合葬,妻子专一侍奉丈夫,丈夫却怀着二心对待自己,开启虚伪薄情之风,损害贞信的教化,用来纯化风俗,不是很难吗!现在黄昌的两个母亲虽然土地隔绝,但是同时存在,怎么能说是前母后母呢!假设黄昌的母亲先亡,以嫡妻的身份合葬,而前妻没有断绝关系,远方听到丧讯,应该再制定什么服丧的礼法呢!礼法不符合礼仪,行动就更加失误。孝子不接受不义的亲人,贞洁的妇人不会昧着良心苟且。现在把前嫡妻和死去的妻子相提并论,让后妻居正位而前妻被废,对两个儿子的心,难道没有一点愧疚吗!说诬陷父亲抛弃母亲,恐怕这种说法难以判定是非。礼法中,违抗诸侯而侍奉天子,不服从旧君,那么黄昌的父亲就抛弃了前妻,又娶了后妻,废除了旧妻,又有什么值得诛杀或抚慰的呢!况且妇人有恶疾,是慈爱的丈夫所
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我没有看到你需要我翻译的内容。请您提供文本,我会尽力将其逐句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按照您的要求分段。
皇上说:“凡事遇到特殊情况,应该按照以前的典章制度,做出决定。现在讨论这件事,拿赵姬和叔隗来做例子,大致是对的。但是,狄国和晋国讲和之后,姬氏才得以迎接叔隗并让她地位下降。吴国入侵,挡住了交通要道,毖和他的前妻彻底断绝了关系。如果一定要讲‘义无两嫡’的道理,那么赵衰就可以独掌隗氏的权力。可是昌是人家的儿子,怎么能擅自取代他的母亲呢?况且毖的两个妻子都死了,他的儿子仍然是后母的儿子,所以昌不应该被强迫服从。”
皇上接着说道:“总而言之,这事儿没那么简单,得按规矩办事。拿赵姬和叔隗的事儿来说事儿,大体上说得通。但那是因为狄国和晋国和解了,姬氏才把叔隗的地位降下来。吴国打仗把路都堵了,毖和他前妻就彻底没联系了。要是硬说不能有两个正妻,那赵衰就能独掌大权了。可昌是人家的儿子,哪能随便就换他妈?再说,毖那俩老婆都死了,他儿子还是后妈生的,所以昌没必要听话。”
东晋太兴年间,有个叫干宝的著作郎,他分析这件事说:“礼仪制度,有常规、有变通、有权变,王毖的事情,就是权变的例子。有些事情不能苛求始终如一,不能用常规条文去衡量,所以大家意见才这么混乱!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没有嫡庶之分,但长兄为大;诸侯爵位相同,没有等级高低之分,但先封的为尊。现在两位妻子过门,没有尊卑之礼,那就应该按照先后顺序来排位,这是符合情理的。活着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少,死后合葬一个庙里的多,到了祭祀神位的时候,自然有主次之分。《春秋》记载赵姬的事迹,就是贤明地适应了礼仪的变通,从而体现了礼仪的精髓。再说,吉凶哀乐,都是出于人的情感,五礼的制定,就是为了表达情感,处理事务。现在这二位母亲,本来是外人,因为嫁给父亲才有了亲情关系,而亲情浓淡随时间而变化,对生母的孝敬不如对后母,对生母的哀思不如对后母,那还谈什么尽孝道呢!张恽、刘卞,他们处理了先后顺序的问题;齐王、卫恒,他们明白了服丧制度,这些都可以作为参考。朝廷应该以赵姬为榜样,用诏令来规范此事,让先妻展现宽容的美德,让后妻崇尚谦让的品德,让家里人明白长幼有序,让老百姓看到礼仪的变通。如果做到了这一点,活着的时候可以这样,死了以后就更应该这样了!古代的帝王,用师友之礼对待臣子,臣子也不敢自恃身份。现在让先妻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后妻,后妻也不敢不服从,等到他们的子孙互相为对方服丧,这才是礼仪的善意体现。所以,王昌兄弟和睦相处的时候,就应该合祭两位母亲,祭祀的礼品相同,顺序前后分明,左右位置安排妥当,兄弟们恭敬而有序,互相敬献祭品,以此来表达对先父的敬意,彰显两位母亲的德行,增进兄弟间的感情,让孝悌之风在王室盛行,让慈爱谦让弥漫在家庭中,化解矛盾,这不正是礼仪的根本吗!”
沛国人刘仲武,先娶了毌丘氏,生了两个儿子正舒和正则。毌丘俭叛乱失败后,刘仲武休了毌丘氏,娶了王氏,生了儿子陶。刘仲武给毌丘氏另建了一处住所,但并没有断绝关系。等毌丘氏去世后,正舒请求把她和父亲合葬,但是陶不同意。正舒不脱孝服,上上下下地告状,哭得死去活来,衣服破烂不堪,几十年都没能如愿,最后含恨而终。
话说吴国有个叫朱某的人,娶了陈氏为妻,生了个儿子叫东伯。后来朱某去了晋国,晋国又赐给他一个妻子,姓某,给他生了个儿子叫绥伯。太康年间,朱某去世了,绥伯把后母接回老家,兄弟俩和和睦睦,两个母亲也相处得很好,家里其乐融融,一点矛盾都没有。等两位母亲去世后,兄弟俩都尽了孝,人们都夸他们兄弟俩贤德。
接下来说安丰太守程谅的故事。程谅先娶了一个妻子,后来又娶了一个,结果家里有两个嫡妻。前妻去世后,后妻的儿子不知道该怎么为前妻服丧。中书令张华提出了这个问题,他说:“假设一个人先娶了乙为妻,后来又娶了丙,瞒着乙,家里像有两个嫡妻一样,没有尊卑之分。乙去世后,丙的儿子应该怎么为乙服丧呢?按道理说,她们俩地位平等,嫡庶之分也不存在,虽然有两个嫡妻不符合礼法,但这是先人的错,儿子怎么能擅自处理这种亲属关系呢?如果按照庶母的礼仪服丧,又不太合适。这进退两难,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太傅郑冲认为:“程谅在家庭方面犯了错,有两个嫡妻同时存在,确实不是儿子能决定的。所以,乙和丙的儿子都应该服丧三年,礼法上以重的为准。”车骑将军贾充和侍中少傅任恺的意见和郑冲差不多。太尉荀顗则认为:“《春秋》记载过同时有几个妻子的情况,这是古代的典范。现在不能因为违反礼法同时娶了两个妻子,又不分尊卑,就放任这种错误。所以应该按照礼法来处理,先娶的为嫡妻,后娶的为庶妻。丙的儿子应该以嫡子的身份为乙服丧,乙的儿子应该以庶子的身份侍奉丙。以前屈建抛弃了芰,古人认为这是违反礼法却得到了礼法的认可。丙的儿子这样做并不是为了压低亲戚的地位,而是遵循礼法中先后顺序和尊卑次序的道理。”中书监荀勖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以前乡里有个郑子群,娶了陈司空(陈氏)的妹妹为妻,后来因为吕布作乱,失去了联系,不知道陈氏是死是活,又娶了乡里蔡氏的女儿为妻。徐州平定后,陈氏回来了,于是出现了两个妻子同时存在的局面。蔡氏的儿子字元衅,为陈氏服了嫡母的丧,并以从舅的礼节侍奉陈公。族兄宗伯曾责备元衅,说他压低了亲戚的地位,但乡里的名流都认为元衅的做法是合适的。不知道这件事和程谅的事是否相似。”
建武元年,皇帝任命温峤当散骑侍郎。温峤他妈去世的时候,正赶上战乱,他没来得及料理后事,想等战乱平息后再重新安葬,所以一直推辞不接受任命。
皇帝下诏说:温峤不接受任命,是因为还没来得及改葬,朝臣们对此意见也不统一。到底该怎么办呢?现在国家还有很多地方战乱不断,处理这些事情的人,应该让事情合情合理才行。古人规定守孝三年,并不是说非要守足三年,主要是为了区分生死,不能因为死了人就耽误了活着的人做事。那些披麻戴孝还要上战场打仗的人,难道是当官的?他们只是根据战事的紧急程度来决定的。现在叛乱还没平定,通往平阳的道路也被切断了,迎接军队也还没能顺利通过,温峤只不过一个人,怎么能顾得上自己的私事,而因为这点小事就怀疑朝廷的命令,不肯接受任命呢!让三司八座、门下三省、内外群臣都好好讨论一下,像温峤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朕会亲自裁决。
于是,太宰西阳王羕、司徒临颍公组、骠骑将军即丘子导、侍中纪瞻、尚书周顗、散骑常侍荀邃等人一起讨论,说:“以前伍子胥带着弓箭离开楚国,给吴国做事来对付楚国,他的心思就是报仇,根本不在乎自己的生死。温峤遭遇战乱,以前在北方边境,天天都在打仗,一心想要报仇雪恨,千里迢迢投奔朝廷,是想抓住机会尽力报效国家,依靠朝廷的力量来实现自己的愿望,这就是温峤的心思。现在因为道路不通,军队还没能前进,他就推辞朝廷的任命,只想顾及家事。我们认为,应该按照圣上的诏书来办。”
然后有关部门上奏说:“根据大家的意见,建武元年九月下辛未的诏书规定:父亲去世还没下葬,只有丧主可以免除服丧。因为其他原因还没下葬,做儿子的心情,不可能在守孝期间就免除服丧,所以要等到下葬之后再免除,不管远近。如果因为战乱而死,尸体找不到,理应守孝三年,不能因为没下葬就另当别论。如果家人死于战乱,尸体遍布中原,而叛乱又还没平息,死者没有下葬,活着的人又不能尽孝,做儿子的心情悲痛欲绝,可以按照还没下葬的情况,长时间不免除服丧。如果都按照这种情况,那人们就会无限期地服丧,这与礼法规定不相符。像这种情况,都按照东关的旧例,等三年服丧期满后再免除。只有父母双亡,吉凶未分,服丧就是凶事,从吉利方面考虑又好像不孝,心里忧虑,这是人之常情,这种情况,不是官制所能决定的。现在温峤因为还没来得及改葬就来赴任,多次推辞。根据辛未的诏书,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都不能再顾及私情,不服从命令,违反法令。建议按照之前的诏书让温峤接受任命,再告诉他中丞司徒,像温峤这种情况,都按照东关旧例和辛未诏书的规定办理。”温峤没办法,只好接受了任命。
那时候中原战乱不断,家家户户都离散了,朝廷讨论父母被敌寇俘虏了,要不要服丧。太常贺循说:“父母生死不明,吉凶难辨,服丧的话,凶事还没确定,不服丧的话,又好像不孝顺,心里忧虑,穿着素服,这符合人情啊。”元帝觉得贺循说的有道理。
太兴二年,司徒荀组说:“父母被敌寇俘虏,十有八九是活不成了,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按例服丧。”庾蔚之说:“父母被敌寇打败了,生死不明,应该尽力寻找。如果找遍了也找不到,三年之后,可以结婚生子,因为香火不能断,国家政事也不能废啊。但是,在这之前,也应该穿着素服,不参加吉庆之事,等到父母寿终正寝之后再服丧。如果境内贼乱平定后,还是找不到父母的踪迹,那就可以按例服丧了。”
咸康二年,李繁的姐姐嫁给了南平郡的陈诜,生了四个儿子后遭遇了贼寇。姐姐为了救婆婆,被贼寇掳走了。陈诜后来娶了严氏,生了三个儿子。后来李繁找到了姐姐的消息,把她接了回来。陈诜于是就有了两个妻子,登记在册。李繁去世后,陈诜为服丧的事儿犯了难,就去征西大将军庾亮那里请示,大家意见不一。
司马王愆期说:“按照礼法,不能有两个嫡妻,就像惠文王的皇后孟子,孟子死了之后,惠文王才娶了声子为妻。诸侯尚且如此,何况平民百姓呢!《士丧礼》上说,继母实际上就是继室,所以叫继母,侍奉她如同嫡母一样,所以说如同母亲一样。陈诜不能未雨绸缪,避开危险,导致妻子丧生,这不算犯了七出之条而被陈诜休弃。一开始没休弃,后来又把她接回来,侍奉婆婆,儿子也以嫡长子身份登记在册,那李氏就是陈诜的妻子。既然是陈诜的妻子,那就是陈晖的母亲,陈晖为她服丧是没问题的。按照礼法,为继母服丧而不为前母服丧的情况,像李氏这样的例子,是千百年难得一见的。前母去世后才有了继母,后生的儿子与前母没有关系,所以没有为前母服丧的规定。但是,祭祀和春秋祭祖,没有不把前母当作母亲的,死了还把她当母亲,更何况她还活着呢!陈诜有年迈的母亲,不能不赡养,妻子不知何时归来,纳妾也是可以的。李氏虽然被贼寇掳走,但还有生还的希望,陈诜寻找她,尽了责任,却马上娶了妻子,这是陈诜的不足之处。但是,乡下人不懂礼义,翻翻史书,这样的例子多得很。施孝叔的妻子被郤犨玷污了,施孝叔也没抛弃她,是因为她没有罪过。陈诜有两个妻子,也不是故意违法的。李氏是乡下人,却在危急关头为了救婆婆而牺牲自己,危险时刻不忘孝顺,真是个孝顺的媳妇啊!那些人非要要求她在被掳走的情况下,一定要保持贞操,死了不能有二心,这是要求普通人个个都像宋伯姬一样啊!陈诜虽然不应该娶妻,但是既然娶了严氏为妻,严氏就是继室,本来就不是嫡妻。虽然不是嫡妻,但情理上讲,应该始终如一,难道可以因为陈诜有两个妻子,就让他两次上法庭吗?如果能这样处理,那就像赵姬一样了。如果不能这样处理,官府应该有相关的规定。先嫡后继,这是有先例的。大家的批评太严厉了,所以我就大概讲讲不同的看法。”庾亮采纳了王愆期意见。
《五经通义》说,有德行就谥号好听,没德行就谥号难听,所以君臣谥号可以相同。魏朝刚开始的时候,给宣帝谥号“文侯”,给景王谥号“武侯”。文王觉得这样不好,跟两位祖先的谥号一样,于是就改成了宣帝谥号“宣文”,景王谥号“忠武”。后来文王被封为晋王,魏帝又追封宣文帝为宣王,忠武王为景王。
太康八年十月,太常上奏,要给去世的太常平陵男郭奕谥号“景侯”。但是有人反对,说:“晋朝建立以来,祖先和臣下的谥号从来没有重样的,现在郭奕的谥号‘景’和景皇一样,不行,应该改个别的谥号,比如‘穆’。” 王济、羊璞他们却说:“皇室子孙那么多,谥号不可能都不同,如果都避讳,那谥号制度就不好执行了。但如果都不避讳,又显得不够尊重祖先。所以,我觉得应该像避讳名字一样,只避讳七庙里的祖先,那些已经拆毁的庙宇就不必避讳了。”
成粲、武茂、刘讷他们又说了:“谥号重样没什么好担心的。谥号是国家的大事,是为了表彰先进,教育后代,体现天人合一的道理。即使是君父,也有不值得特别尊崇的时候,而臣子中,也有德行高尚的人。所以,让君臣都能以德行相激励,就不会懈怠荒废了。臣下希望圣上效法尧舜,实行周朝君臣同谥的制度,放弃汉魏以来避讳同谥的做法。”他们还举了周公父子同谥“文”的例子。《周公父子同谥曰文》。
武帝下诏说:“我不是说君臣谥号不能相同,只是郭奕用‘景’这个谥号不合适而已,应该谥为‘简’。”到了太元四年,侍中王欣之又上奏说君臣谥号可以相同,尚书也同意王欣之的意见。皇帝批准了。
温峤将军的第一个老婆李氏,在他还没发达的时候就去世了。后来他又娶了王氏和何氏,这两位也都比他先去世了。温峤死后,朝廷就问陈舒:这三位夫人,都能追封为夫人吗?陈舒说:“《礼记》里写着:‘如果妻子是夫人的身份去世了,而丈夫还没当上大夫,把她葬在丈夫家,祭祀用的牲畜不用改变;如果妻子去世后,丈夫当上了大夫,把她葬在丈夫家,就要用大夫的祭祀牲畜。’这说明,丈夫在朝堂上的地位,妻子的地位在家中,即使妻子先丈夫去世,荣辱都是跟着丈夫走的。《礼记》还说:‘妻子合葬在祖姑的墓地,如果祖姑有三个,就合葬在最亲近的那位身边。’按照礼法来说,这三位都应该追封为夫人。从秦汉以来,已经废除了娶九个妻子的制度,近世也没有继室的礼法了,原配妻子去世后,再娶是常有的事。活着的时候按照礼法来,死了就不应该降等。”
庾蔚之则认为:“温峤穷困的时候的妻子,不能都追封为夫人,如果朝廷有追赠的命令,那就另当别论了。”最后,朝廷给王氏和何氏追赠了夫人的印绶,却没给李氏。
永和十一年,彭城国为李太妃请求追封谥号。博士曹耽之认为:“夫妻的品级不一定相同,不能用丈夫的谥号来给妻子追封谥号。《春秋》里记载很多女子有谥号,经文中没有批评,说明这是符合礼法的。”胡讷则说:“礼法规定,女子活着的时候以丈夫的爵位为准,死后也以丈夫的谥号为准。《春秋》里记载的夫人有谥号,已经不符合礼法了。安平献王李妃、琅邪武王诸葛妃、太傅东海王裴妃都没有谥号,现在应该遵循旧例。”王彪之则认为:“女子有谥号,是因为礼法已经败坏了。声子被追封谥号,服虔等儒家学者都认为不对。杜预也说‘礼法规定,女子没有谥号’。《春秋》里没有批评的文字,指的是那些不用贬斥就能明白的道理。近世只有皇后才有谥号。”
太尉荀顗在《谥法》中写道:“如果要赐予谥号,而距离葬礼时间很远,都是由封策下属,派所管辖的长官拿着诏书到家里祭祀,再赐予谥号。”
公元前102年,皇上召见孔安国,让他当侍中(相当于皇帝的近臣)。孔安国就上书说,黄门郎王愉的名字,犯了皇帝的忌讳,所以不能跟王愉一起署名,请求解除这个职务安排。
有关部门讨论后说:“名字本来就应该避讳,这本来就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儿。一听到这个名字,心里就发怵,这在之前的诏书里也明明白白写着呢。但是,《礼记》里又说‘君主没有私人的忌讳,只有大夫才有公开的忌讳’,这意思是说,皇上没有私人的忌讳啊。而且《礼记》还说‘诗书中不避讳,写文章时也不避讳’。这难道不是说公家的利益要压过私人的感情,国家制度要凌驾于家里的规矩吗?以前尚书安众的儿子,兵曹郎王祐,他的名字犯了父亲的忌讳,请求免职,皇上特批了,让他换个部门。这可是破例开恩啊!可是最近大家互相效仿,这风气一旦开了头,就不知道会发展到什么地步了。咱们朝廷的礼仪制度非常重要,百官各司其职,工作中经常要一起办公署名。如果都因为私人的忌讳而推三阻四,那调动官员、安排工作,就没完没了了。这不仅违反了规章制度,还会影响到政府的正常运作。所以,请皇上您做个决定吧!” 皇上就同意了孔安国的请求。
哎,咱们这位夫人啊,她身上啊,集天地之灵气,啥喜怒哀乐的情绪都有。她要是能像圣人那样,以身作则,为老百姓树立榜样,管管那些骄奢淫逸的家伙,别让他们闹事,那多好! 得敬畏天地,虔诚对待神明,尊卑有序,夫妻和睦,这样国家和家庭才能治理得好啊。《传》里就说了:“一天能克己复礼,天下就太平了。”
你想想啊,从盘古开天辟地,燧人氏钻木取火开始,那些有志向的人,都讲究个恭俭,从不贪图钱财享乐。他们会在春天的小溪边饮酒,秋天在树林外祭祀,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轩辕黄帝信奉神明,唐尧虞舜效法古代先贤,到了周朝,礼乐制度就完善了。有的制定了百官的规范,设立了不可更改的法令;有的礼仪三百,仪容三千,都是为了弘扬天意,规范人伦。
可是后来,世风日下,礼崩乐坏,国家衰败,家庭也不安宁了。赵简子问太叔关于揖让周旋的礼仪,太叔说:“那只是表面功夫,不算真正的礼仪啊!” 天地间原本的道理,从那时起就缺失得厉害了。鲁哀公十一年,孔子从卫国回到鲁国,他研究了夏商周三代的典章制度,传承了历代帝王的教诲,可是那时候没明君,他的道义也难以推行。
如果说感情用事,只顾眼前利益,那修筑堤坝的仁义也就抛弃了;如果说只追求奇技淫巧,那孔子的学说也就消失了。所以汉文帝取消了丧服的二次祭祀,而把中兴大典改为一次郊祭,这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难道不是吗?西汉元鼎年间和东汉永平年间,朝廷广开进士之路,招揽人才,两京的繁荣昌盛,由此达到顶峰。
后来,随着社会风气的败坏,礼乐制度逐渐衰落,奢靡之风盛行,虽然郊祭制度依然存在,但纲纪已经有所松弛。魏文帝时期,虽然礼乐制度有所恢复,王肃、高堂隆等人也博览群书,对礼乐制度进行修订,但终究没能恢复到尧舜时代。
世道衰败,政治腐败,周朝的典章制度大多违背民俗,但幸存的典籍文献,仍然有值得借鉴之处。景初元年,在洛阳南面的委粟山修建了圆丘,祭祀时以帝舜为配享,用活鱼和美酒祭祀,如果不是那些达官显贵主持,谁又能做到呢?
宣帝和景帝时期,国家忙于战争,无暇顾及礼乐制度的恢复。直到太康年间平定吴国之后,全国统一,礼乐制度才得以全面恢复。齐鲁地区的学者们纷纷带着典籍前来朝拜。武帝平定叛乱后,也重视礼仪规范。吉礼时,遵循古礼,凶礼时,也穿戴简朴,体现了谦逊和节俭的意义,从而推行教化。
元帝中兴时期,虽然很多事情都采取权宜之策,但旧有的典章制度并没有中断。因此,常侍戴邈上书皇帝说:“现在天下重新开始,万物刚刚起步,应该清除近世的弊端,树立千秋的典范。所以应该重视双剑之节,摒弃浮夸的文风;应该重视琴瑟之乐,摒弃轻浮的音乐。”他的目的是要兴起礼乐之风,并劝说皇帝以身作则。
穆宗之后,王室威望逐渐下降,桓温执政后,权力旁落,虽然有些官员仍然重视礼乐,但皇帝的权威已经衰落,臣子的权力却日益膨胀。《礼记》说:“没有相应的职位,就不能制定礼乐制度”,这不正说明了当时的状况吗?
一开始,晋朝的时候,荀顗和郑冲负责制定国家的典章制度,到了东晋,荀崧和刁协又对朝仪进行了修改完善。 《周官》里讲的五礼——吉、凶、军、宾、嘉,其中吉礼里最重要的就是祭祀,所以《洪范》八政里,第三条就是“祀”。祭祀啊,是为了表达孝心,祭祀祖先,沟通天地神明。
汉朝建立的时候,继承了秦朝焚书坑儒之后的状态,很多制度都没能恢复到古代的样子。东汉、西汉加起来四百多年,制度改来改去的。魏朝继承了汉末的动乱局面,以前的章法都消失了,于是就让侍中王粲和尚书卫顗起草朝仪。到了晋朝建立之后,晋文帝又让荀顗参考魏朝之前的旧例,制定新的礼仪制度,既参考了古代,又结合了现代,修改了一些条款,羊祜、任恺、庾峻、应贞都参与了修订工作,最后完成了包含一百六十五篇的礼仪制度,然后上奏朝廷。
太康年间刚开始的时候,尚书仆射朱整把这事儿交给尚书郎挚虞去仔细研究讨论。挚虞上奏说:我仔细校对了一下以前太尉荀顗制定的《五礼》,我认为啊,改朝换代来巩固统治,这是帝王的大事;推行礼仪来规范教化,这是国家的大事。所以,我之前上奏的礼仪相关事宜,希望能够尽快完成并执行。另外,《丧服》篇有很多疑问和缺漏的地方,应该尽快补充完善。还有就是,现在的礼仪篇章太多了,太繁琐了,应该把内容根据类别合并一下。事情拖久了,我担心会被搁置。
古时候那些冠礼、婚礼、祭祀等等喜庆仪式,规矩变化不大;但是丧服的穿戴,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偏偏很容易搞错。所以子张就对高宗为母亲服丧三年这件事有疑问,子思也不同意他儿子为母亲去世穿丧服出丧,子游认为异父兄弟应该穿大功的丧服,而子夏却认为应该穿齐衰的丧服。就连孔子去世后,他的学生们对应该穿什么丧服都还有疑问。这些人个个都是精通礼仪,认真研读周朝典籍,跟随孔子学习,浸润在圣人的教诲中,学习多年,可是一遇到丧事,还是会犯糊涂,可见丧葬礼仪很容易让人迷惑,不能不仔细研究啊!
何况从那时到现在,很多典籍都焚毁散失了,离圣人时代也越来越远,丧葬制度的谬误也就越来越多,这很正常。所以,《丧服》篇虽然篇幅很短,只有一卷,握在手里都不到一卷那么大,但关于它的说法却五花八门,争论不休。比如三年之丧,郑国说应该是二十七个月,而王国说应该是二十五个月;改葬后穿的丧服,郑国说应该穿缌麻丧服三个月,王国说应该在葬礼结束后就脱掉;继母改嫁后,郑国说都应该为她穿丧服,王国说只有养育过自己的继母才需要穿;对于夭折的孩子,郑国说孩子出生一个月后哭一天,王国说以哭的那天来代替服丧的一个月。类似这样的说法还有很多。《丧服》原文省略了很多内容,必须加上注解才能明白其中的意思;而流传下来的各种说法,人们都说出自子夏之手。郑国和王国的学者们都依据经文和传记来解释,但各有不同,天下人都疑惑不解,不知道该听谁的,而顗(yǐ)只是照搬古经文而已,把子夏的传记和以前儒者的注解都删掉了,这样根本无法实行。
既然要实行,那就应该把这些不同的说法都列出来,这样一来一去的,根本无法制定统一的标准啊!我认为现在应该参考《礼记》,稍微借鉴一下传记中的说法,补充一些不足之处,统一那些不同的解释。可以参考王景侯编写的《丧服变除》,使类别清晰,规范明确,用来解决争议,这样丧葬制度就不会出现两种说法,大家都能遵循统一的标准。
这套礼仪要全国上下都执行,不能搞得太复杂。王沈写的那个,足足一百六十五篇,一篇一卷,加起来十五万字还多,我觉得篇幅太多了,内容也啰嗦,好多地方都是重复的。你看《尚书·尧典》里讲祭祀山川的礼仪,只有祭祀东岳的时候才详细列出祭品和祭祀的流程,其他的就简单地说一句“跟前面一样”。《周礼》里讲祭祀天地、五帝、先王,如果流程一样,就只说一句“也一样”,文字简洁,意思却表达得很清楚。现在这个礼仪,很多事情虽然差不多,但名字却不一样,就单独写成一篇,卷帙浩繁,一点都不简洁。应该精简文字,把意思表达清楚,同类的就合并起来,只有不一样的地方才分开列出来。这样的话,至少能减少三分之一的篇幅。
王沈讨论完新的礼仪之后,在元康元年把它上交给朝廷。他提出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明堂、五帝、社稷、六宗以及吉凶祭祀、王公祭祀制度等,一共十五篇。朝廷批准了他的建议。后来王沈和傅咸继续完善这项工作,但最终没能完成。中原沦陷了,王沈的《决疑注》就成了他留下的唯一成果。到了东晋,仆射刁协、太常荀崧又整理补充了旧有的文献,光禄大夫蔡谟也继续完善这项工作。
公元227年正月十四,魏明帝举行郊祀大典,祭祀武帝,以武帝配享上天;同时在明堂祭祀文帝,以文帝配享上帝。那时候,东汉的郊祀制度还基本保留着,魏明帝对这些制度做了哪些修改,我们是可以看出来的。
四年后,也就是公元231年八月,魏明帝东巡,路过繁昌,任命执金吾臧霸代理太尉的职务,并在受禅坛用特制的牛进行祭祀。公元233年十月初二,魏明帝开始在洛阳南面的委粟山修建圜丘。
魏明帝下诏说:“汉朝初期,继承秦朝焚书坑儒之后残缺不全的制度,勉强凑合着进行郊祀。从甘泉后土到雍宫五畤,神祇的祭祀场所和祭祀的规格,很多都不符合古制,而且兴废无常,时而这样时而那样,延续四百多年,甚至连禘礼(祭祀祖先的盛大典礼)都没有举行,古代的祭祀制度不断被更改,因此很多地方都出现了缺漏。我们曹氏家族的祖先,可以追溯到虞舜时代。现在,我们在圜丘祭祀皇天上帝,以我们的始祖虞舜帝配享;圜丘就叫做‘皇皇帝天’。方丘祭祀皇地后土,以舜的妻子伊氏配享;天郊祭祀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享;地郊祭祀皇地之祇,以武宣皇后配享。我们在明堂祭祀我的父亲高祖文皇帝,以文皇帝配享上帝。”
公元233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冬至这天,魏明帝在圜丘正式祭祀皇皇帝天,并以始祖虞舜帝配享。从正始年间(公元240年-249年)以后,整个魏朝都没有再举行过郊祀大典了。
公元266年,十二月某一天,皇帝派侍中太保郑冲和太尉司隶校尉李憙,带着皇帝的玉玺和诏书,把皇位禅让给了晋朝。第二天,晋武帝就在南郊设坛祭天,向老天爷汇报这件事,不过那时候还没立祖宗牌位呢。
到了公元267年正月,皇帝下诏说:“以前有关郊祀祭典的事,大家都是沿用魏朝的旧例,我想着改动起来挺麻烦的,干脆就沿用旧例算了,这样方便以后一直沿用下去。可大家意见又不一样,讨论来讨论去,一直没定下来,导致祭祀神灵的事儿没按时进行,也没能把祖先的牌位供奉上。我心里着急啊,吃不好睡不好,所以决定尽快把郊祀祭典的事儿给办了。” 当时大臣们又讨论起来,说五帝其实就是天,只是因为时代不同,所以称呼也不同,虽然名字有五个,但其实都是同一个神。所以,明堂和南郊应该取消五帝的座位,把五郊改成五精,都统一称为昊天上帝,每个神只设一个座位就行了。地郊也把前后配祀的那些神都取消了。皇帝都同意了他们的意见。
二月某一天,皇帝正式祭祀宣帝,把他作为配天;在明堂祭祀文帝,把他作为配上帝。同年十一月,有关部门又提议说,古代丘郊祭祀没有区别,应该把圆丘和方丘合并在南北郊,重新修建祭坛,把二至祭祀合并在两个郊祀中进行。皇帝也同意了,这和宣帝时王肃的建议一样。当年的冬至那天,皇帝亲自在南郊的圆丘祭天。从那以后,圆丘和方泽就不再分开设置了。
公元278年正月,皇帝亲自主持郊祀大典,太子和皇子们都陪着一起祭祀。十年后的十月,皇帝又下诏说:“《孝经》上说,‘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可《周官》里又说‘祀天旅上帝’,又说‘祀地旅四望’。‘望’不是指‘地’,那明堂的上帝就不能代表天了。以前大家讨论取消明堂五帝的座位,仔细研究礼仪典章,发现这样是不对的。再说,《诗经》序言里说‘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所以才推尊他来配天。宣帝凭借神武之力开创了基业,已经配天了,现在又把先帝也配天,从道理上讲也说不通。所以,要把明堂和南郊的五帝座位恢复。” 唉,愍帝在长安称帝,还没来得及建立郊庙就失败了。
元帝过江之后,到了太兴二年才开始讨论制定郊祀的仪式。尚书令刁协和国子祭酒杜夷认为,应该先迁都回洛阳再举行郊祀。司徒荀组却说,汉献帝建都许昌的时候就设立了郊祀,咱们现在就在这儿举行也挺合适的。骠骑将军王导、仆射荀崧、太常华恒、中书侍郎庾亮都赞同荀组的意见,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就在巳地设立了南郊。具体的祭祀制度都是太常贺循制定的,大多沿袭了汉朝和西晋初年的旧例。三月辛卯,元帝亲自去南郊祭祀,祭祀的仪式也完全按照武帝第一次郊祀的规矩来办。那时候还没建北郊的祭坛,所以地上的神祇和天上的神祇一起在天郊祭祀。
明帝在位期间,到了太宁三年七月,才下诏令要建造北郊祭坛,结果还没来得及建成,明帝就去世了。等到成帝咸和八年正月,才按照之前的旨意,在覆舟山南边建起了北郊祭坛。天上的郊祀对象包括五帝的辅佐神、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斗、三台、司命、轩辕、后土、太一、天一、太微、句陈、北极、雨师、雷电、司空、风伯、老人星,一共六十二位神祇。地上的郊祀对象包括五岳、四渎、四海、四望、五湖、五帝的辅佐神、沂山、岳山、白山、霍山、医无闾山、蒋山、松江、会稽山、钱唐江、先农神,一共四十四位神祇。江南那些小山丘,也都被列入祭祀范围,这就像汉朝西京关中那些小河小溪一样,都有相应的祭祀仪式。这个月的辛未日,举行北郊祭祀,并且第一次把宣穆张皇后也列入祭祀对象,这是魏朝的旧例,并非晋朝的传统。
公元313年正月,皇帝要到北郊祭天,大臣们意见不一。太常顾和上奏说:“泰始年间,把冬至和夏至的祭祀合并在南北郊举行。至于北郊祭祀的月份,古代典籍里没明确规定,有的说是夏至,有的说是跟‘阳复’(冬至后阳气复苏)的日子一样。汉光武帝建武元年正月辛未日,才开始设置北郊祭祀,这跟南郊祭祀在同一个月。后来东汉中兴时期,百事从简,把七个郊祀合并到一个地方,典章制度还不完善,权宜之计就采用了这种简便的祭祀方式,这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到了咸和年间,才讨论说要分别设置南北郊,都在正月举行祭祀。魏朝继承了东汉的制度,正月祭天,用地作为配祭。当时高堂隆等人认为祭天不用地作为配祭,并引用《周礼》中说三王祭祀郊庙只在夏历正月。” 最终采纳了顾和的意见。 这年正月辛未日举行南郊祭祀,辛巳日举行北郊祭祀,皇帝都亲自参加了。
公元404年,刘裕攻打桓玄,桓玄逃跑了。己卯日,刘裕向南郊祭天,报告讨伐桓玄的战功。这一年,皇帝逃难到江陵,还没回来。第二年到了该举行郊祀的时节,朝廷讨论认为应该按照《周礼》的规定来办,由宗伯代行天子职责,三公执行祭祀仪式。 尚书左丞王纳之却单独提出异议:“既然皇帝已经逃难,郊祀之事就应该由天子亲自主持,现在皇帝虽然不在京城,但毕竟还活着,可以接受天命,然后执行祭祀仪式,有什么好争论的呢?现在举行郊祀,跟以前的情况能一样吗?” 其他人又说:“现在应该举行郊祀,所以应该按照朝廷的命令,让三公来执行祭祀仪式。” 还有些人说:“祭天是极其尊贵的仪式,只能由天子一人来主持,所以不是天子不能祭天。平民百姓以上的人,没有不进行祭祀的,即使是嫡子在外,庶子也可以代为祭祀,但没有不亲自接受天命而可以祭天的。” 王纳之又说:“武帝受禅时,是在二月举行郊祀,元帝中兴时,是在三月举行郊祀。现在郊祀的时间还没到,大家都在盼望皇帝回朝,不要操之过急,反而让皇帝的仪仗来回奔波,最终无法亲自参加祭祀。” 最后,大家采纳了王纳之的意见。
关于郊庙祭祀用的牲畜、祭品、璧玉的颜色,虽然有成文的规定,但秦朝多用骝色马驹,汉朝只说用犊牛,并没有明确说明颜色。而江左地区南北郊祭祀都用黑色牲畜,明堂、庙社祭祀都用红色牲畜。
最早啊,祭祀天地祖先是有规定的,但祭祀郊外,还真没这说法。汉朝的规矩是,皇帝死了,太尉得去南郊报告谥号,其他的事就不用了。魏文帝黄初四年七月,要东巡,带大军出发,就让太常带一头牛去南郊祭祀。等文帝死了,太尉钟繇又去南郊报告谥号,这些都是因为有特殊的事情才去郊外祭祀。到了江左(东晋)就废除了这个规矩。
说起来,古代的礼仪规定,春分那天早上朝东边祭日,秋分那天晚上朝西边祭月。汉武帝在泰畤祭祀天地,一大早从竹宫出来,朝东拜日,晚上朝西拜月。虽然用了郊外的日子,但祭祀的地点却不在东西郊。后来就变成每天早晚都要拜日拜月了。所以魏文帝下诏说:“汉朝皇帝从来不在东郊拜日,却每天早晚在宫殿里东西拜日拜月,这也太麻烦了,像家常便饭一样,根本不是祭祀天地沟通神灵的正道啊!”黄初二年正月乙亥,就在东门外祭日,这又违反了春分秋分祭祀的规矩。魏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终于在东郊祭日,八月己丑,又在西郊祭月,这才恢复了古代的礼仪。到了武帝太康二年,有关部门建议,春分祭日皇帝不用亲自出宫,天气冷暖不合适嘛。皇帝下诏说:“礼仪应该有固定的章程,照你们说的做,和以前太尉制定的礼仪不一样,那就又没个准则了。前些日子战事还没平息,所以才每次都依你们的建议,现在战事平息了,这事儿就按规矩来办吧!”根据这个诏书,皇帝又亲自去祭日了。不过,后来这个规矩又废除了。
古礼规定,“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魏文帝即位后,沿用了汉朝的明堂,但却没有进行配祭。明帝太和元年,才开始在明堂祭祀文帝,齐王也照样这么做了。
一开始,晋朝把文帝和天帝一起祭祀,后来又改成宣帝,紧接着又改回文帝,其他的都没变。所以,郊祭和明堂祭祀,配享的神不一样,情况就复杂了。
挚虞就这事儿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说:“汉朝和魏朝的规矩,明堂祭祀的是五帝的神。新的祭祀礼仪,把五帝等同于上帝,也就是天帝。明堂取消了五帝的祭位,只祭祀上帝。你看孔子说过‘郊祭后稷来配天,在明堂祭祀文王来配上帝’。《周礼》里说,祭天要祭天帝,祭地要祭四方神。四方神不是地,那上帝就不是天,这道理很清楚。郊祭是在野外祭祀,简单朴素,祭品用的是茧栗,祭器用的是陶器和葫芦,仪式很简朴,所以配享的是远祖。明堂祭祀,祭品丰盛,玉制的祭品和普通的祭品一起摆放,各种祭器整整齐齐,仪式隆重,所以配享的是近祖。郊祭和明堂祭祀的地点、祭祀的规格、祭品和器物,都大不一样。再说,祖先一起配享,也不是说尊卑有别;三天祭祀两次,也不是说祭祀不虔诚;这足以说明,祭祀的对象并非同一个神。以前,上古时期,活着的时候是明君,死后就配享五行,所以太昊配木,神农配火,少昊配金,颛顼配水,黄帝配土。这五帝都是配天之神,在四郊祭祀他们,在明堂也祭祀他们。祭天的时候,要穿大裘戴冕冠,祭祀五帝也一样。有人认为这五帝是五种精气的化身,是辅助天帝创造万物的。前朝都是这么做的,一直没改变,直到晋朝才开始有不同的意见。《庚午诏书》规定,明堂和南郊祭祀取消五帝的祭位,只祭祀天帝,新的祭祀礼仪沿用了这个规定。以前太医令韩杨上书,建议还是按照旧例祭祀五帝。太康十年,诏书已经颁布使用了。应该确定新的礼仪,明堂和郊祭五帝应该恢复旧例。”皇帝同意了他的建议。不过,江左地区之后,一直没来得及修建。
汉朝的时候,每年太史都会向皇帝呈上新的历书。立春、立夏、大暑、立秋、立冬这五个节气,皇帝都会穿上对应季节颜色的衣服。皇帝坐在御座上,尚书令以下的官员都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尚书三公把历书放到案上,呈给皇帝,官员们伏在案前读完之后,皇帝会赐酒一杯。魏朝一直沿袭着这个礼仪。魏明帝景初元年,有个通事官禀报说:“以前只看到读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个节气的历书,到了穿黄色衣服的时候,却偏偏不读大暑节气的历书,现在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散骑常侍兼太史令高堂隆解释说:“黄色在五行中属土,居中央,一年四季各有十八天。土生于火,所以只有在火气最盛的时候才穿黄色衣服,其他三个季节就不穿了。而历书是根据四季变化而制定的,并不是按照五行来定的,所以穿黄色衣服的时候没有对应的历书。”这就是魏朝不读大暑节气历书的原因。
晋朝建立后,也沿袭了这个制度。傅咸说过:“立秋那天,白色的道路在紫禁城里闪耀,白色的旗帜陈列在玉阶上。”可见那天所有的旗帜和道路都是白色的。成帝咸和五年六月丁未日,有关部门奏请宣读秋令。兼侍中散骑侍侍郎荀奕和兼黄门侍郎散骑侍郎曹宇反驳说:“尚书三公奏请宣读秋令,以前的典礼仪注记载不全。我们和光禄大夫华恒商议后认为,武帝在夏秋酷暑的时候,通常不读节气历书,只有春冬两季才读。先王之所以要按照季节宣读历书,是为了顺应天时,表达对天的敬畏,也是为了维护皇室的尊严。现在很多服饰都缺失,天气又很热,我们认为可以按照华恒的建议,像以前一样,不读秋令。”皇帝批准了他们的奏请。六年三月,有关部门奏请说:“这个月十六日是立夏。现在正服已经准备好了,宣读四季的历书,是为了表达对天时变化的敬畏。所以现在应该宣读夏令。”皇帝也批准了。
《礼记》上说,孟春之月,“要选择吉日良辰,天子亲自拿着耒耜,把它放在参保介的御座之间,带领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一起在帝藉耕田”。秦朝灭亡之后,儒家经典被焚毁,这个仪式就废除了。直到汉文帝之后,才重新开始举行这个仪式。魏朝的三位祖先,也都亲自耕种藉田。
话说到了武帝泰始四年,有关部门建议皇帝亲自下地耕种,祭祀先农神,皇帝觉得可以,就让有关部门去办理这事儿。皇帝还下诏书说:“国家的大事,就是祭祀和农业。所以古代的圣明君王,都亲自下地耕种,来供奉郊庙的祭品,并且以此来教化天下百姓。可是近些年来,耕种的土地面积就那么一小块,只是徒有模仿古人的名义,根本没有起到祭祀和教化百姓的作用,反而白白浪费了百官的车辆和人力的费用。现在我们要恢复耕种千亩土地的制度,让各位公卿大臣们也体验一下耕种的辛苦,以此来带动全国人民。有关部门要详细制定方案,在河南地区,选择东郊南部、洛水北边的地方作为耕地。如果那里没有合适的官田,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换,但绝对不能侵占百姓的土地。” 于是皇帝就乘坐华丽的木制车驾去耕地,并且用最好的祭品祭祀先农神。不过,从惠帝之后,这项活动就废止了。
后来到了东晋元帝时期,他想恢复这项仪式,就问尚书符问:“皇帝亲自祭祀先农神,这合不合规矩?”贺循回答说:“汉朝的典籍里没有记载皇帝必须亲自祭祀先农神的规定,只有记载皇帝应该亲自祭祀的文字。但是,《周礼》里记载,天子祭祀四方神灵时要穿一种叫毳冕的冕服,祭祀社稷和五祀神时要穿另一种叫絺冕的冕服,这说明天子亲自祭祀是有道理的。所以应该制定详细的仪式规范。” 可是,贺循他们制定的仪式规范也不够完善,所以这件事最终也没有实行。后来哀帝又想恢复这项典礼,结果还是没能成功。
汉朝的规矩是,各县每年都要在乙未日祭祀先农神,并在乙地耕种;在丙戌日祭祀风伯神,并在戌地耕种;在己丑日祭祀雨师神,并在丑地耕种,祭祀用的牲畜是羊和猪。立春日,大家都要戴着青色的帽子,拿着青色的旗帜,到东郊野外去迎接春天。迎接春天的队伍从野外回来后,要进行拜祭,但并不杀牲祭祀,其他三个季节都不举行迎接春天的仪式。
魏朝虽然天子会亲自耕种,但是诸侯的百亩耕种礼仪却缺失了。到了魏武帝后期,有关部门上奏说:“古代诸侯都要耕种百亩土地,亲自拿着农具来供奉社稷和宗庙,以此来鼓励农业生产。现在诸王们都治理着各自的封地,也应该恢复这项耕种的礼仪。” 但是,这件事最终也没有实施。
哎,说起来啊,《周礼》里头记载,以前啊,王后都要带着后宫的妃嫔们,到北郊去养蚕。
汉朝的时候,规矩又不一样了,皇后娘娘得亲自到东郊的苑子里去种桑树,然后在蚕室里祭祀蚕神。这蚕室啊,还专门请了苑窊妇人和寓氏公主来帮忙,祭祀用的牲畜呢,是少牢(注:少牢是古代祭祀用的比较简单的祭品)。魏文帝黄初七年正月的时候,还下令让宫里的嫔妃们到北郊去养蚕,这可是按照《周礼》的规矩来的呢!
话说到了晋武帝太康六年,有个叫华峤的散骑常侍上奏说:“以前啊,天子跟诸侯都要亲自耕种一千亩地,皇后也要亲自养蚕。现在陛下您圣明仁慈,继承了先王的传统,皇后也具备了贤德,符合阴阳调和的道理,可这‘坤道’(指皇后)的礼仪还没完全展现出来,养蚕的礼仪还缺失呢!我觉得应该按照古制,把这个盛大的典礼办起来。”
皇上就下诏说:“以前天子亲自耕田,是为了祭祀用的粮食;皇后亲自养蚕,是为了祭祀用的衣服。这样做是为了表达孝敬,教化天下百姓。现在耕田的仪式还在,但养蚕的仪式却没办,是因为之前国家事务繁忙,没时间操办。现在天下太平了,应该举行这个仪式来向全国展示。你们要仔细查阅古代典籍和近代的记载,结合现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方案,明年正式执行。”
于是,就在西郊举行养蚕仪式,跟耕田的地方正好相对。然后就让侍中成粲起草制定仪式流程。先蚕坛高一丈,宽两丈,有四个台阶,每个台阶宽五尺。它位于皇后采桑坛的东南,帷宫外门的外面,距离帷宫东南方向十丈,在蚕室的西南,桑林在它东边。选取六位列侯的妻子担任蚕母。蚕快要孵化的时候,选个吉日,皇后戴上十二支钗和步摇,按照汉魏时期的旧例,穿着青衣,乘坐用油彩绘在云母上的车子,驾着六匹白色的马。女尚书穿着貂皮,佩戴玉玺,陪同皇后乘坐,车上装着筐和钩子。公主、三夫人、九嫔、世妇、诸太妃、太夫人以及县君、郡君、公主、侯夫人、外命妇、命妇们都戴着步摇,穿着青衣,每人也都带着筐和钩子跟随皇后去养蚕。
在采桑的前两天,蚕室里已经开始孵化蚕卵了。到了采桑那天,皇后还没到,太祝就命令天亮的时候用一头太牢祭祀,一位谒者监督祭祀。祭祀完毕后撤去祭品,把剩下的肉分给参与采桑和祭祀的人。皇后到达西郊,登上祭坛,公主以下的嫔妃们在坛东列队。皇后面向东方亲自采桑,采三条桑枝,诸妃公主每人采五条,县君以下每人采九条,然后把采来的桑叶交给蚕母,送回蚕室。仪式结束后,皇后回到座位,公主以下的嫔妃们也回到自己的位置,摆设酒宴,赏赐丝绸,数量各有不同。
话说汉朝的时候,只有官社,没有官稷(注:稷,谷神)。王莽当政时设立了官稷,后来又取消了。所以从汉朝到魏朝,只有太社有稷,官社没有稷,所以通常是两个社,一个稷。
晋朝初期沿袭魏朝的制度,没啥变化。到了太康九年,晋武帝要重建宗庙,社稷坛和宗庙一起搬迁。然后就下了一道圣旨:“社其实就是一个神,把两个社的祭祀合并了吧!” 结果车骑司马傅咸上书反对,他说道:
《祭法》里写着,王社和太社各有各的意义。天子祭祀郊庙,很重视,所以要戴着冕冠亲自耕田。亲自耕田呢,是为了表达对丰收的感恩,祭祀用的粮食来之不易。自己耕田,是为了回报上天,自己建社,是为了藉田(天子亲耕的田地)而报答上天。国家以人为本,人以粮食为命,所以天子又为百姓设立社稷,祈求丰收,保佑百姓。祭祀的对象和回报的方式不一样,所以才会有两个社。
王景侯解释王社的时候,也说春天在藉田祈求丰收,秋天就来回报上天。他解释太社的时候,说这是天子在全国范围内为百姓设立的,叫它太社,不是天子在京都自己给自己立的社。景侯的解释是根据《祭法》来的。《祭法》里说:“大夫以下的人,成群结队地设立社稷,叫做置社。”景侯解释说,“现在的里社就是这个意思”。景侯这么解释《祭法》,就把置社理解成老百姓的社了。但他又另外解释说太社也是老百姓的社,这就有点说不通了。太社,是天子为百姓而祭祀的,所以叫天子社。《郊特牲》里说:“天子祭祀太社,一定得承受风霜雨露。”因为是为天下百姓设立的,所以叫太社。至于那些置社,数量不一样,一般是以里为单位命名的,《左传》里记载的“盟于清丘之社”就是这个意思。老百姓的社,已经不能叫太社了,如果又不把它设在京都,那还能设在哪里呢?
《祭法》里还说,国君要为百姓设立七个祭祀对象,国君自己也要设立七个祭祀对象。 “自为”的意思就是为自己祭祀;“为群姓”的意思就是为百姓祭祀。太社和这七个祭祀对象的祭祀礼仪规格是一样的。 有人钻牛角尖,说文献里只记载了五个祭祀对象,没有七个。 其实啊,这五个祭祀对象是国家的大祭祀,那七个是小祭祀。《周礼》里说的那些小祭祀,用的祭祀礼服是黑色礼帽之类的。景侯解释大厉(厉鬼)说:“就像周朝的杜伯一样,鬼魂有了归宿,就不会作祟了。”现在有人说没有两个社稷坛,拿景侯的话来说事,《祭法》里又没说没有两个,所以就说“口头上没记载”。 你看,景侯那么聪明,经过仔细考虑才给出解释,却想用口头说法来推翻明确的文字记载,这样的话,不光两个社稷坛的事儿得好好想想,景侯后来的解释也未必站得住脚。
之前接到命令,《尚书·召诰》记载,在新城里祭祀社神,只用了一头太牢(祭祀用的牲畜),这清楚地说明只有一个社稷坛。 看看《郊特牲》怎么说,它说社稷祭祀用太牢,非得拿“一头牲畜”的记载来证明只有一个社稷坛,那稷神就没牲畜祭祀了?有人说,祭祀社神,稷神就包含在里面了。 既然能用祭祀社神来说明稷神,为什么就不能用“一”来说明“二”呢?国家的大事,在于祭祀和战争。如果本来有两个社稷坛,现在要取消一个,还不如保留下来。况且保留是有道理的,取消却没依据啊!
《周礼》里记载,封人负责设置社坛,没有稷神的字样。现在帝社没有稷神,大概就是从这儿来的。但是,国家以社稷为根本,所以经书和史书里经常提到社稷。 《周礼》里说国君祭祀社稷时要穿絺冕(一种祭祀礼服),这说明王社是有稷神的。封人负责设置社坛的记载里没有稷神,有人解释说这是文字省略了,这也能说得通。所以说,应该继续保留两个社稷坛,再另外设立一个有稷神的帝社。
成粲那家伙说景侯关于太社不立在京都的论述不对,想推翻郑氏的学说。咸重就上奏说:“成粲的观点,以及景侯对经文的解释,都是错的。《大雅》里说‘乃立冢土’,毛公解释说‘冢土,就是大社’。景侯解释《诗经》,用的就是这个说法。《禹贡》里说‘惟土五色’,景侯解释说‘天子取五色土建太社,封四方诸侯,各分给他们一种颜色的土,用来祭祀四方’。这样一来,太社就又跟建都联系起来了。我不知道这个说法从哪儿来的,跟之前的解释完全对不上,上面违背了经书里明确记载的内容,下面又推翻了景侯的解释。我虽然愚笨,但从小就在学宫学习,实在忍不住,所以再次上奏。”刘寔也跟咸重意见一致。皇帝下诏说:“社其实就是一个神,却沿袭了两处祭祀的地方,大家意见不一,何必改动呢!就按老样子办,跟魏朝的制度一样。”
后来挚虞上奏说:“我查阅了《祭法》,“天子为百姓立社叫太社,天子自己立社叫帝社”。《周礼》里说大司徒“设置社稷的祭坛”,又说“用血祭祀社稷”,这就是指的太社。又说“封人负责设置天子的社坛”,还有军队出征也要祭祀社,这就是指的帝社。太社是为百姓祈福的,祈福是有时间的,主祭不能废除。所以凡是祭祀社稷、祭祀鼓的时候,主祭都要参与其中。这些都是关于两个社的明确记载,也是前代一直尊崇的制度。《尚书·召诰》中记载在新邑祭祀社稷用三牲,各有所指,《诗经》里说‘乃立冢土’,都没有说有两个社,所以废除了帝社,只留下太社。《诗经》和《尚书》里提到的,都是指的一件事,而且都在周公旦制定制度之前,不能拿来轻易推翻《周礼》里的明确典章和《祭法》里的正确解释。以前改建庙社,只建了一处社,朝中议论纷纷,有人坚持古制,有人主张与时俱进。世祖武皇帝亲自下诏,确定了两个社的制度,作为永久的规定。应该制定新的礼仪,沿用两个社的制度。”皇帝准奏了。
到了元帝建武元年,又在洛阳建了两个社和一个稷。太社的祝文是:“地德普施,惠存无疆。乃建太社,保祐万邦。悠悠四海,咸赖嘉祥。”帝社的祝文是:“坤德厚载,邦畿是保。乃建帝社,以神地道。明祀惟辰,景福来造。”
汉朝的时候,每个月第一天,太史令都会把当月的历法呈给皇上。相关部门的侍郎和尚书看完后,就会按照历法上的指示办事。农历每月初一前后两天,要到社稷坛去祭祀天地。如果太阳出现异常,就要宰杀羊来祭祀社稷,以祈求太阳恢复正常。负责祭祀的人要戴着长冠,穿红色的衣领和袖子,再穿一件红色的中衣和红色的裤子、袜子来行礼,这都是按照以前的规矩来的。
自打晋朝建立以来,每当太阳和月亮将要交会的时候,太史令就会上报合朔(朔日,即农历每月初一)日期。尚书提前三天就要做好准备,宣布内外戒严。挚虞在《决疑》里说:凡是遇到日食要进行救治的,都要戴上红色的头巾,这是为了补充阳气。日食将要发生的时候,天子要穿素服避开正殿,内外戒严。太史令要登上灵台,观察日食的变化,然后在宫门口击鼓。听到鼓声,侍臣都要戴上红色的头巾,佩剑侍候。从三台令史以上的所有官员都要拿着剑,站在各自的门口。卫尉卿要骑马在宫殿周围巡视,检查守卫情况。然后,还要在社稷坛击鼓,这是沿袭周朝的礼仪。还要用红色的丝线系在社稷坛上,祝史还要念诵祭文,以此来责备社稷神。社稷是主管土地和谷物的龙神,地位仅次于天子,所以要念诵祭文来责备它。等到日食结束,一切就恢复正常了。
汉朝建安年间,快要到正月初一了,太史令上奏说,正月初一那天会有日食。朝臣们对此议论纷纷,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大家一起向尚书令荀彧请教。当时广平郡的计吏刘邵也在场,他说:“梓慎和裨灶是古代有名的史官,他们还曾经预测过水旱灾害,结果都预测错了。根据《礼记》的记载,诸侯去拜见天子,有四种情况进门后不能完成全部礼仪,其中之一就是发生日食。既然圣人制定了这些礼仪,并没有因为出现异常现象就停止朝会,那么,可能是灾难已经消除了,或者就是预测方法有误。”荀彧和大家一致认为刘邵说的有道理,于是照常举行朝会。结果那天并没有发生日食,刘邵因此名声大噪。
到了魏武帝咸宁三年和四年,正月初一和朔日(初一)都在同一天,所以取消了元会(大型朝会),这是改变了魏朝的旧例。元帝太兴元年四月,朔日和初一在同一天,中书侍郎孔愉上奏说:“《春秋》记载,发生日食的时候,天子要在社稷坛击鼓,这是为了攻击阴邪之气;诸侯要在朝廷击鼓,这是臣子自己反省的意思。根据尚书的记载,如果太阳出现异常,就要在各宫门击鼓,这与以前的旧例不符。”皇帝下诏说:“你说的很有道理,立刻下令更改。”
公元建元元年,元旦这天,日食和朔日(农历初一)同时出现,朝廷大臣们就开始讨论要不要取消元旦朝会。当时庾冰当政,他拿出了刘邵的意见给各位大臣看。有人觉得刘邵的观点不合礼法,荀彧也同意这个说法,这算是荀彧的一个失误吧。
所以蔡谟就写了一篇文章反驳刘邵,他说:“刘邵说灾异现象可以消除,又拿梓慎、裨灶(古代两位占星家)曾经预测错误的例子来说事,认为太史令的预报也不一定准确,这个说法确实没错。但是他说圣人制定礼法,不会因为出现异常现象就取消朝会,这就错了。出现灾异现象,是为了警示君王,这是帝王最重视的事情,所以要穿素服、停止演奏音乐、退避正寝,百官都要降低等级,用简朴的祭品和鼓声,君王要亲自祈求上天保佑。对于这种敬畏上天的行为,与其怀疑而放弃,不如谨慎地执行。孔子和老子都曾经在乡里参加葬礼,因为丧葬期间不能看到星星,所以日食的时候才停止送葬,孔子说,‘谁知道它会不会不出现星星呢?’而刘邵却要取消朝会,这是放弃了圣贤的传统做法。《春秋》记载,鲁桓公在壬申日遇到灾异,却在乙亥日举行祭祀,被《春秋》批评。灾异已经过去,还依然感到害怕,所以取消了宗庙祭祀,更何况听说将有天灾降临,还要举行庆典朝会,这与礼法相违背。《礼记》上说诸侯朝见天子中途遇到日食不能完成礼节的情况,指的是日官没有预先报告,诸侯进宫后才看到日食,而不是说事先知道有日食也要照常举行朝会。刘邵的观点是根据《礼记》来的,而孔子和老子在乡里参加葬礼的事,也是《礼记》记载的,他却自相矛盾,进退失据。然而荀彧赞同的观点,汉朝也一直沿用,所以刘邵的说法一直流传至今,没有人知道它错了,后来的君子们可能会把它当成典范,所以我要纠正一下。”于是庾冰采纳了大家的意见,取消了朝会。
到了永和年间,殷浩当政,他又想按照刘邵的意见不取消朝会。王彪之则援引咸宁年间和建元年间的先例,说道:“《礼记》上说,诸侯朝见天子,中途遇到不能完成礼节的情况有四种,这指的是诸侯自身遭遇了意外,而不是说事先知道有灾异,就侥幸地认为史官的预测错误,所以不取消朝会。”于是大家又采纳了王彪之的意见。
《尚书》里说“禋于六宗”,这几个字,当时好多儒生都各有各的解释,说法都不一样。王莽呢,他觉得《易经》里讲的六子对应着这六宗,所以就专门建了六宗的祠堂。
到了魏明帝的时候,他对这事儿有点怀疑,就问王肃,王肃也认为是《易经》里的六子,所以这事儿也就没停。后来晋朝建立了,司马彪他们上书说,这六宗的祭祀不应该另立一套新的礼仪,于是就把六宗的祭祀给取消了。
过了一段时间,挚虞又上奏说:你看《虞书》里说舜帝驾崩后,“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这说明六宗既不是上帝的神,也不是山川的精灵。再看《周礼》,肆师的职责是“用牲于社宗”,党正的职责是“春秋祭禜亦如之”。肆师祭祀的宗,跟社稷并列,地位跟社稷一样;而党正祭祀的禜,文献里没说跟社稷有关系,说明祭祀的神跟社稷不一样。周朝的祭祀,最重视郊祀和社稷祭祀,六宗跟社稷地位相同,可见六宗的神明地位很高啊!还有,《月令》里说孟冬要祈祀天宗,所以《周礼》里的禜和《月令》里的天宗,说的都是六宗的神。汉光武帝在高邑登基的时候,就按照《虞书》里的说法祭祀了六宗。到了汉安帝元初年,又建了祭祀乾位的祠堂,规格跟太社一样。魏朝沿袭了这个做法,到了景初二年,大家又开始大讨论六宗的神明到底是什么,朝臣们说法不一,各执己见。只有散骑常侍刘邵说,万物都背阴抱阳,阴阳之气交合才形成万物。这六宗呢,就是太极阴阳交合之气,是六种气体的根本。 《虞书》叫它六宗,《周书》叫它天宗。当时大家仔细研究了各种说法,最后采纳了刘邵的意见。
汉朝和魏朝都一直把六宗祭祀当成重要的祭祀活动。总之,那些祭祀百神的活动,虽然有些没那么隆重,但既然已经有了,也就没人敢轻易废除。所以应该制定新的礼仪,像以前一样祭祀六宗。皇帝下令照办了。
哎,说起来古代的祭祀活动可多啦!《礼记》里记载,天子要为老百姓设立七个祭祀对象,分别是司命、中霤、国门、国行、大厉、户和灶神。每年春天玄鸟来了那天,还要用最好的祭品祭祀高禖。 《毛诗·丝衣》里说,高禖就是灵星的化身。
汉朝建立后,高祖皇帝也建了灵星的祠堂。到了汉武帝时期,因为李少君的关系,才开始祭祀灶神;后来戾太子出生了,才又开始祭祀高禖。《汉仪》里也写着,国家还有另外五个祭祀对象,相关官员会操办,不过祭祀的礼仪比祭祀社稷神要简单一些,但总归是保留了这些祭祀的传统。 《汉仪》还说,每年仲春(农历二月)的时候,会在城南设立高禖的祠堂,用比较好的祭品祭祀。 同一个月,还要在国都南郊的老人星庙祭祀老人星。到了立夏要祭祀灶神,到了季秋(农历九月)则在城南的坛庙里祭祀心星。 到了元康年间,洛阳还有高禖的祭坛,老百姓会在旁边祭祀,有人管这地方叫“落星”。 后来这些祭祀就渐渐没影了,到了东晋以后,七祀就不再设立了,灵星就和南郊的祭祀合并了,不再单独祭祀了。
《左传》里记载“龙见而雩”,这可是经典记载啊!《汉仪》里说,从立春到立夏,再到立秋,如果各地干旱,郡国就要清理社稷,官员们要依次举行求雨的仪式,叫做“雩”。 这仪式得闭上所有向阳的门窗,穿素服,立土龙、土人,还有人跳舞,七天换一次仪式,都是按照旧例来的。 汉武帝咸宁二年,春天久旱,四月丁巳那天,皇帝下令说:“各地干旱的地方,要加倍祈求上天降雨!” 五月庚午,才开始在社稷和山川祈雨。六月戊子,终于下大雨了!这就是古代求雨的传统仪式。 太康三年四月和十年二月,也同样举行过这样的仪式。 如果雨水很多,就要举行“禜祭”,祭祀的人要戴红头巾,穿红衣服,关上所有向阴的门窗,用红绳缠绕社稷,还要敲打红色的鼓。
《周礼》上写着,天子要祭祀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风伯雨师、社稷、五土、五岳、山林川泽、四方百物,以及兆四类四望,这些祭祀仪式都一样隆重。
话说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庚子这天,第一次正式祭祀了五岳和四渎,所有祭祀活动都井然有序,还把一些珍贵的玉圭和璧埋进了土里。到了六年七月,魏文帝带兵乘船进入淮河。九月壬戌,他又派使者到淮河去祭祀,并把玉璧沉入河中。
魏明帝太和四年八月,皇帝东巡,派使者用特制的牛去祭祀中岳嵩山。魏元帝咸熙元年,皇帝去长安,派使者带着玉璧和钱币去祭祀华山。
话说穆帝升平年间,有个叫何琦的官员提议要修缮五岳的祭祀场所。他说:“唐尧虞舜时期,天子每五年巡狩一次,按照季节祭祀五岳,表达对山川和神灵的敬意,这叫‘因名山升中于天’,以此来昭告神灵,报答他们的恩德。所以那时候不会发生灾害,风雨寒暑也都很规律。到了夏商周三代,虽然祭祀的年数有所不同,但祭祀五岳的礼仪却一直没变。五岳的地位相当于三公,四渎的地位相当于诸侯,这些都记载在典籍里,正如古语所说:‘有这个制度,谁也不敢废除它。’可是到了秦汉时期,都城迁到西京,泾河、渭河、长水河虽然不在祭祀典籍里,但因为靠近咸阳,所以也得到了像大川一样的祭祀,这正规的祭祀怎么能轻易废除呢!自永嘉之乱后,中原沦陷,这些祭祀也就荒废了。只有天柱山还在朝廷管辖范围内,以前还派一百户的官兵负责祭祀。到了中兴时期,也没人管这事儿了,庐江郡只是偶尔派大官去祭祀,春天祈求温暖,冬天祈求冰雪。从咸和年间到现在,祭祀又荒废了。现在那些不正规的祭祀,可真是太多了!仔细想想他们的祭祀名目,都是些妖魔鬼怪;算算花费的钱财,那就是老百姓的血汗钱!而真正山川大神却祭祀简陋,礼仪混乱,人神混杂,公私奔波,情况越来越糟。这都是因为国家以前多灾多难,没时间顾及这些,很多事情都耽搁了。现在元凶已经消灭了,应该恢复旧制了。五岳四渎地区,都受惠于朝廷的教化,百姓们都得到了恩泽,可是对神灵的祭祀却没得到重视,巡狩祭祀更是荒废了。要恢复以前的制度,等皇上北巡的时候,再根据古制,好好整顿一下祭祀制度。祭祀的礼器、牲畜、祝词等,以前的记录都没了,可以请礼官重新制定,力求简朴,以达到诚敬的效果,就可以了。至于那些妖魔鬼怪的祭祀,可以根据法令粗略处理一下,先去掉最严重的,让正邪分明。” 可是,他的建议当时并没有被采纳。
第二段: 何琦的建议虽然没被采纳,但他提出的问题确实值得深思。他指出,长期以来,对山川神灵的祭祀礼仪混乱不堪,既浪费民力财力,又不能真正体现对神明的敬畏。他呼吁恢复旧制,整顿祭祀制度,既要符合古礼,又要简朴务实,以达到“诚敬”的目的。这反映出当时社会礼仪的混乱,以及对国家安定与民生福祉的关注。 何琦的建议,既体现了对传统文化的尊重,也体现了对现实问题的清醒认识。他并非简单的复古,而是希望在恢复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改革,使祭祀活动既能体现庄严神圣,又能避免铺张浪费,真正做到“达明德馨香”。 可惜的是,他的建议最终没有被采纳,这或许也反映了当时朝廷的政治局势和决策者的重视程度。 “崇明前典,将俟皇舆北旋,稽古宪章,大釐制度。” 这句诗句,也体现了何琦对恢复传统礼仪的期盼。
话说当年武王灭了商朝,还没来得及下车就封赏了商朝之前的诸侯后代,这都是因为他念着他们祖上的功德啊。孔子那么伟大,最后却只是个朝廷大臣,也没得到什么爵位。到了汉元帝的时候,孔霸因为当了皇帝的老师,才被封了爵位,叫褒成君,负责祭祀孔子的后代。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下诏书把议郎孔羡封为宗圣侯,给他一百户人家当食邑,让他负责祭祀孔子,还命令鲁郡修缮孔子的旧庙,派一百户人家当兵卒看守。到了魏武帝泰始三年十一月,又把宗圣侯孔震改封为奉圣亭侯。 皇帝还下令太学和鲁国,要按季节用三牲祭祀孔子。明帝太宁三年,又下令给奉圣亭侯孔亭按季节祭祀孔子的费用,跟泰始年间一样。
按照规矩,设立学校,首先要祭祀先圣先师,办任何事情都要用祭祀的礼器。汉朝虽然也办学,但这种祭祀的礼仪却没听说过。魏齐王正始二年二月,皇帝讲解了《论语》全文;五年五月,讲解了《尚书》全文;七年十二月,讲解了《礼记》全文,并且让太常官主持祭祀仪式,用太牢(最隆重的祭祀牲畜)在辟雍(古代皇家大学)祭祀孔子,并且配享颜回。魏武帝泰始七年,皇太子讲解了《孝经》全文;咸宁三年,讲解了《诗经》全文;太康三年,讲解了《礼记》全文。惠帝元康三年,皇太子讲解了《论语》全文;元帝太兴二年,皇太子讲解了《论语》全文。太子们都亲自主持祭祀仪式,用太牢祭祀孔子,并且配享颜回。成帝咸康元年,皇帝讲解了《诗经》全文;穆帝升平元年三月,皇帝讲解了《孝经》全文;孝武宁康三年七月,皇帝讲解了《孝经》全文,祭祀仪式都跟以前一样。穆帝和孝武帝都把皇宫的中堂改成了太学。
以前,祭祀皋陶是在廷尉寺,新的礼仪改到律署祭祀,是为了和在太学祭祀先圣一起进行。以前,祭祀皋陶是在社日,新的礼仪改在孟秋(农历九月),是为了配合秋天的政事。挚虞认为:“根据《尚书》记载,皋陶担任士师,以公正严明著称,国家很看重他的功劳,百姓都怀念他,所以狱官祭祀他的神灵,被关押的人也向他祭祀,他的功劳在于断案的成功,而不是律法的制定。太学的地位崇高,和太常一样重要,所以在太学祭祀,是为了尊崇圣人,选择地位高的场所。律署的地位低于廷尉,把祭祀地点移到律署,是从高位降到低位。律署不是正式的机构,设立和废除都不固定,所以应该像以前一样在廷尉祭祀。另外,祭祀选择在仲春,是为了祈求万物生长,改在孟秋,是为了对应刑罚,这个理由不足以改变旧制。应该把新的礼仪定为和旧制一样。”皇帝批准了。
每年岁首,宫殿和各寺庙门口都会摆放芦苇、茭草、桃枝,并在门口祭祀鸡,用来驱除邪气。根据汉朝的礼仪记载,是在仲夏进行,有桃印,没有祭祀鸡。魏明帝大规模修订了祭祀礼仪,所以何晏在祭祀仪式中建议用鸡作为祭品,来进行驱邪的仪式。祭祀鸡应该始于魏朝,桃印是汉朝的制度,用来辅助卯金,也应该被魏朝废除。只是不清楚为什么把仲夏的祭祀改到岁首。魏明帝青龙元年,皇帝下诏,命令各地,山川不在祭祀典籍里的,不要祭祀。
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皇帝下诏说:“古代圣明的帝王祭祀五岳四渎和有名的山川河流,都有固定的制度,这是为了报答阴阳之功。但是,如果以道治天下,那么鬼神就不会作祟,神灵就不会伤害人,所以祝史祭祀时不会有愧疚之词,因此人们敬畏幽冥世界,淫祀就不会出现。到了末世,人们对道的信仰不笃实,僭越礼仪,亵渎神灵,放纵欲望,祈求神灵保佑,根本不敬畏神灵,只是为了求得幸运,妖邪之说互相煽动,舍弃正道而追求邪道,所以魏朝对此很厌恶。应该根据旧的礼仪制度,让对国家有功的人得到报答,而妖邪的鬼神就不会从中作乱。”二年正月,有关部门奏报说春分祭祀厉鬼和驱邪祭祀,皇帝下诏说:“不在祭祀典籍里,取消。”
话说《王制》里写着,天子有七座祖庙,诸侯以下的庙宇数量依次递减,这礼仪制度啊,写得可详细了。汉献帝建安十八年五月,把河北十郡封给了曹操,封他为魏公。同年七月,曹操就在邺城建起了祖庙,自己按照诸侯的规格,建了五座庙。后来虽然曹操被封为王,但这五座庙的规格也没变。到了延康元年,曹丕继位魏王,七月,追尊他爷爷为大王,他奶奶丁夫人也就成了大王后。黄初元年十一月,曹丕称帝,又追尊他爷爷为大皇帝,他爸爸曹昂为武皇帝。黄初二年六月,因为洛阳的宗庙还没建好,曹丕就在建始殿祭祀武帝(曹操),亲自准备祭品,摆放贡品,就跟祭祀家人一样亲切。按《礼记》的说法,要建宫殿,祖庙得先建,老百姓哪有资格建庙,只能在家中祭祀,皇帝这样做可是违背了礼法啊,太不讲究了!
明帝曹叡太和三年六月,又追尊他曾祖父曹腾为高皇,他曾祖母吴氏为高皇后,把他们的牌位也供奉在了邺城的祖庙里。所以,这邺城祖庙里供奉着:文帝(曹丕)的曾祖父曹腾、祖父曹节(大皇帝)、父亲曹操(武皇帝),一共四座庙宇。其中曹操的庙宇,那是永久存在的,不会被拆除。也就是说,当时邺城祖庙里,只供奉着这四位直系祖先。同年十一月,洛阳的宗庙终于建成了,曹叡就把曹腾以下的牌位迁到了洛阳,派韩暨和曹恪两位官员去迎接。洛阳的祖庙也还是四座庙宇。
到了景初元年六月,朝廷大臣们一起商议,重新制定了七庙的制度,奏报说:“大魏的三位圣明君主,一代一代地继承帝业。武皇帝(曹操)奠定了魏国的基业,平定乱世,是魏国的太祖。文皇帝(曹丕)顺应天命,受禅登基,是魏国的高祖。明帝(曹叡)继承大统,安定了天下,兴起了礼乐制度,应该尊为魏国的烈祖。在太祖庙的北面建两座祧庙(用于祭祀已迁出的祖先),左边是文帝庙,称为高祖昭祧;右边是明帝庙,称为烈祖穆祧。这三位祖先的庙宇,将永远存在,不会被毁坏。其余四座庙宇,按照亲疏远近,依次轮换供奉,就像周朝祭祀后稷、文王和武王那样。”
话说文帝的皇后甄氏被赐死了,所以没有给她立庙。后来明帝当了皇帝,有关部门就建议追封甄皇后为“文昭皇后”,还派司空王朗拿着皇帝的诏书去皇后的陵墓祭祀。
然后,三个最高级别的官员又上奏说:“从古至今,周朝的人们都祭祀他们的祖先后稷,还专门为后稷的母亲姜嫄建了庙宇。现在文昭皇后对后代子孙的恩德,圣明贤德,那可是无法衡量的啊!她身为皇家的妃子,德行感天动地,却连个庙宇都没有,用来接受子孙后代的祭祀,这怎么能体现出我们对她的敬仰和孝顺呢?查阅古代的制度,应该按照周朝的礼制,另外给她建一座庙宇。” 皇帝批准了这个建议。
太和元年二月,文昭皇后的庙宇就在邺城建好了。到了四月,洛阳刚开始修建宗庙,结果挖地的时候挖出来一枚玉玺,大概只有一寸九分见方,上面刻着“天子羡思慈亲”几个字。明帝看到这玉玺,非常感动,立马改了脸色,然后用最隆重的祭祀仪式,太牢之礼,在庙里祭祀。到了景初元年十二月己未那天,有关部门又上奏说,应该在京城也为文昭皇后建庙,让她永远受到祭祀,祭祀的乐舞规格和祖庙一样,邺城的庙宇就可以废弃了。
魏元帝在位期间,咸熙元年,把文帝的爵位提升为王,追封舞阳宣文侯为宣王,忠武侯为景王。这一年八月,文帝去世了,谥号为文王。
公元266年12月某日,司马炎正式称帝。第二天,他追封爷爷司马懿为宣皇帝,爸爸司马昭为景皇帝,爸爸的爸爸司马朗为文皇帝,并追封他们的妻子为皇后。
没过多久,有人提议修建七座宗庙,按规矩祭祀祖先。司马炎觉得工程太大,太费钱费力,就下令先建一座再说。大臣们纷纷发言,说古代只有清庙一座,周朝才开始建七庙,咱们应该效仿上古,只建一座庙。他们还举了舜帝的例子,说舜帝继承尧帝的位子后,一直祭祀尧帝,没另建新庙。所以建议就用原来的魏国宗庙凑合着用。司马炎同意了。于是,他又追封了三位祖先为“昭穆”,和宣皇帝、景皇帝、文皇帝一起祭祀。当时司马懿还没被追封,司马炎的爸爸司马昭也空着位置,所以一共祭祀了六代祖先,加上司马昭一共七代,这祭祀的礼仪,是按照王肃的说法来的。
过了几个月,司马炎又觉得用旧庙不太合适,心里总觉得不踏实,于是下令重新建造宗庙。年底的时候,他又追封景帝的另一个妻子夏侯氏为皇后,大臣任茂反对,说夏侯氏嫁给司马昭的时候,司马家还没当上皇帝呢,司马炎没听他的。
公元266年之后,司马炎的女儿灵寿公主去世后,被葬在了太庙旁边,这在周朝和汉朝都没有先例,魏明帝是另外给公主建了一座庙,晋朝的做法又和魏朝不一样。
过了好几年,宗庙因为年久失修,要重新修建了。大臣们又建议说,古时候七座宗庙是分别建在不同地方的,应该按照古礼来办。司马炎说,虽然古时候是七座庙,但近代以来都是一座庙里分七个房间,这符合礼仪,也方便祭祀,就继续用原来的吧。
直到公元276年,新的宗庙才在宣阳门外建成,规模宏大,富丽堂皇,不过祭祀祖先的方位还是和以前一样。庙建好后,司马炎按照挚虞的建议,率领百官把祖先的神主牌位迁到了新庙里。从征西将军开始,所有人的车马仪仗都和皇帝一样隆重。等到司马炎去世后,征西将军的神主牌位被移走了,司马炎的儿子司马衷即位后,又把豫章府君的神主牌位移走了。司马衷当皇帝的时候,他的儿子愍怀太子以及太子的两个儿子哀太孙臧、冲太孙尚也都被葬在了太庙,被称为“阴室四殇”。司马衷当皇帝的时候,还追封了司马炎的皇后杨氏为武悼皇后,把她葬在了峻阳陵旁边,另建弘训宫祭祀,但没有把她列入太庙。
元帝继位后,就像汉光武帝继元帝那样,继承了武帝的皇位,并追尊了怀帝为祢庙。那时候,西京的神主和匈奴的庭庙都被毁掉了,江左新建的庙宇也都重新修建。后来又追尊了怀帝,并将他的庙迁到颍川。虽然庙室有七个,但实际上只祭祀了五代皇帝,这是因为按照刁协兄弟为一世来计算的缘故。
当时很多制度都刚开始建立,旧的礼仪还不完善,所以皇帝的祖先神主就暂时放在了其他的房间里。到了太兴三年正月乙卯,皇帝下诏说:“虽然我继承了世祖的皇位,但是对于怀帝和愍帝,我都曾经北面称臣。现在祭祀太庙,我不亲自执掌酒杯敬酒,而是让官员代劳,这在情理上和礼仪上都不合适。应该按照礼仪重新安排。”
太常官们商议说:“现在圣上继承了武帝的皇位,应该效仿汉世祖的做法,不亲自执掌酒杯敬酒。”他们又说:“现在皇上继承了武帝的皇位,太庙中昭穆的排列只有四代皇帝,以前的太常贺循和博士傅纯都认为惠帝、怀帝和愍帝应该另立庙宇。但是我认为,庙室的设置应该以容纳神主为限,不应该拘泥于固定的数量。殷朝有两位太祖和三位宗庙,如果拘泥于七个庙室,那就只能祭祀祢庙了。以此类推,应该把豫章王和颍川王的庙宇迁回,以完整地举行七庙祭祀的礼仪。”
骠骑长史温峤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说兄弟不能同在一个庙里祭祀,这既不是礼仪典籍中的规定,而且光武帝奋起勤王,并没有在孝平帝的庙里立名,他注重祭祀的实质,以符合九世之谶的预言,古代也没有兄弟同在一个庙里的先例,所以才另立庙宇。现在皇上以立名来论述,这与光武帝的做法不同,皇上亲自奉行祭祀,这符合经义,也合乎情理。太常官们想把豫章王和颍川王的庙宇迁回,以凑足七代,我认为这样做不妥。”骠骑将军王导赞同温峤的意见。温峤还说:“对于不是父子关系的,可以直接说‘皇帝敢告某皇帝’,如果把一位皇帝算作一代,那就不祭祀祢庙了,反而不如普通百姓。”
皇帝采纳了温峤的意见,全部照办。于是就重新制定了制度,把豫章王和颍川王的庙宇迁回昭穆的位次,这与惠帝继承武帝的做法相同,而惠帝、怀帝、愍帝则按照《春秋》中尊尊的原则,继续留在庙中祭祀。
元帝驾崩后,豫章王室的陵寝又得搬迁了。不过,因为元帝的神位还在愍帝之下,所以这次搬迁的规模也比较小,大概就十来户人家需要搬迁吧。
等到明帝去世,颍川王室的陵寝也跟着搬迁,规模也差不多,还是十来户人家的事儿。那时候正好扩建太庙,所以这三次搬迁的帝王陵寝都迁回了西边的储藏地,这地方就叫“祧”(tiāo),算是参照远古的太庙制度来的。
成帝咸康七年五月,才正式制作了武悼皇后的神主牌位,放到太庙里,让她和世祖皇帝一起接受后世的祭祀。成帝驾崩后,康帝继位。因为他们是亲兄弟,所以京兆王室的陵寝就没再搬迁,太庙里也就成了十一室了。
公元361年,康帝驾崩,穆帝继位。永和二年七月,有关部门上奏说:十月要举行大祭祀,京兆府君的灵位要迁到祖庙的祧室(存放远祖灵位的场所)。以前征西、豫章、颍川三府君的灵位被毁坏过,中兴初期暂时放在天府(皇宫)庙门西边。咸康年间,太常冯怀把它们移到西储夹室,称为祧室,但这做法似乎也不合礼制。现在京兆府君的灵位也要迁入,这就成了四位远祖的灵位,排在太祖之上。周朝太祖的祖先很远,所以迁葬有其归宿。现在晋朝的庙里,宣皇是主要祭祀对象,而四位远祖的灵位却在他之上,这岂不是让祖先屈就子孙?而且,在殷祭时,他们又排在太祖之上,这不是取代了太祖的地位吗?
司徒蔡谟认为:这四位府君的灵位应该另建一间房子安放,如果条件不允许,就应该放在太庙的房间里。谁也不敢轻视自己的祖先,文武二帝的灵位都不能随便挪动。殷祭那天,征西府君的灵位应该放在东边,位置在宣皇之上。以后迁入庙里的灵位,就放在征西府君的祧室里,祭祀不断。护军将军冯怀认为:按照礼制,没有庙宇的地方就用祭坛祭祀,可以另建一间房子存放灵位,到殷祭时再在祭坛上祭祀。辅国将军谯王司马无忌等人认为:很多儒生认为太王、王季的灵位应该放在文武二帝的祧室里。这样的话,府君的灵位就应该放在宣帝庙里。但是现在没有房间,应该变通一下,另建一间。而且殷祭时,太庙里征西府君的灵位应该放在东边。尚书郎孙绰和无忌意见一致,说:太祖虽然是第一个称帝的,但他崇尚仁义,谦让尊位,重视天伦之乐,所以才能教化天下,光宗耀祖。尚书郎徐禅认为:《礼记》上说:“没有祧室就用祭坛,没有祭坛就用祭地”,每年祭祀的时候都要祭拜。现在这四位祖先的灵位,可以放在石室里,如果需要祈祷,就在祭坛或祭地上祭祀。
朝廷又派徐禅去会稽,去请教隐士虞喜。虞喜回答说:汉朝的韦玄成等人把毁坏的灵位埋在园子里,魏朝有人建议应该埋在台阶之间。再说,灵位本来就在太庙里,如果现在另建一间房子祭祀,还不如永远地保存起来。再说,这四位先祖也没有追封的礼仪,更说明应该毁掉,不用祭祀。当时简文帝担任抚军,他和尚书郎刘邵等人上奏说:四位祖先的灵位一起放在西边的祧室里,放在石室里,等到禘祭和殷祭时再祭祀,就像前朝的旧例一样。当时陈留范宣的侄子问这个问题,范宣回答说:舜庙里祭祀的都是普通人,他们的后代如果离得远了,就毁掉灵位,不放在舜帝之上,也不按昭穆次序排列。现在这四位先祖的称号还保留着,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功德才祭祀的。如果按照虞舜的葬法,就等于埋在子孙旁边;如果按照夏禹的葬法,又不在庙宇的台阶之间。应该想个办法,另建一间房子,如果亲情还没断绝,就在禘祭和殷祭时放在宣帝之上;如果亲情断绝了,就没有理由再放在子孙的下面了。后来太常刘遐等人同意蔡谟的意见。博士张凭认为:有人怀疑放在太祖前面的都是后代毁坏的灵位,我查阅古代典籍,没有关于前后顺序的规定。禹不排在鲧的前面,那么把灵位放在太祖之上,有什么好怀疑的呢?于是,京兆府君的灵位迁入西储,和以前三位祖先的灵位一样,称为祧室,所以正室仍然是十一间。穆帝死后,哀帝和海西王都是兄弟,所以没有谁能够继承皇位。咸安初年,简文帝继承元帝的皇位,世系得到提升,于是颍川、京兆二府君的灵位恢复了昭穆次序。到简文帝死后,颍川府君的灵位又迁走了。
孝武帝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戌,皇帝下令说:“以前修建太庙的时候,处处都力求简朴,太祖高皇帝的牌位空着,明堂也没有修建。郊祀是国家的大事,但查阅古代典籍,却找不到明确的制度,大家可以详细讨论一下。”
祠部郎中徐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圆丘郊祀,经典典籍中记载都一样,宣帝曾经详细解释过这个道理,并且查阅了圣贤的典籍。到了中兴时期,又经过仔细研究考量,才最终确定了南北郊的祭祀地点,这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轻易更改的。我认为还是按照旧例比较好。武帝时期建庙已经六代了,祖先三代昭穆都已齐全。宣帝是开国之主,实际上太祖高皇帝才是真正的开国之君,也是宣帝的父亲。四庙的牌位都在,还没到需要迁徙的时候,所以高祖的牌位暂时空着,朝向东方。兄弟之间相继继承皇位,这并非是两代人的事情。所以现在庙祀,世数还不够,如果要让太祖高皇帝的牌位正位,就违背了七庙制度的原则。《礼记》上说庶子称王也要祭祀祖先并建立宗庙,意思是说支系后代继承皇位,那么亲近的宗室成员的牌位就应该重新安放。京兆府君到现在已经六代了,应该重新建立宗庙,这样宣帝就不在六世之内了,等到前代的牌位迁走之后,太祖高皇帝的牌位才能确定位置。京兆府君的牌位迁走后应该安放在石室里,即使是举行禘祭和祫祭,也不应该移动。为什么呢?因为典籍记载,毁坏的牌位要与太祖高皇帝的牌位合在一起,‘升’字是从下往上的意思,并不是说可以降尊就卑。太子太孙,以及阴室的四位先祖,这些储君的牌位,升祔皇祖的牌位,所配的庙宇,时间久了应该迁走,然后与从食的孙子一起毁掉。明堂的方圆制度,大纲已经确定了,不应该缺少皇帝的祭祀。再说,帝王以天下为家,并不一定只在一个地方,所以周平王、光武帝也没有废弃二京。明堂所配的神明,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难以确定。根据《易经》‘殷荐上帝,以配祖考’,祖考与上帝一起祭祀,那么上帝也就是天,这样严父的道理就体现出来了。《周礼》中说祭祀上帝,有特殊情况要向天禀告,与郊祀的常规祭祀一样都用四圭,所以两者一起说。如果上帝指的是五帝,那么经文中为什么不说祭祀天要祭祀五帝,祭祀地要祭祀四望呢?”侍中车胤也同意这个说法。
车胤又说:“明堂的制度,本身就难以确定,而且音乐以和谐为重,礼仪以恭敬为重,所以物质和文饰不同,乐器也不同。既然有茅屋也有广厦,尺寸也不一样,为什么一定要拘泥于形式,而不从根本出发,顺应民俗呢?九服地区都安定了,河朔地区也没有战乱,这样才能修建明堂和辟雍。”当时朝臣大多赞同,于是就按照这个意见执行,没有做任何更改。
十六年,才开始改建太庙大殿,正殿十四间,东西两侧各一间,一共十六间,大殿高度为八丈四尺。准备好仪仗,将神主迁到行庙,从西征回到京兆的四位先祖以及太子太孙,都按照他们各自的等级穿着服饰。四位先祖的服饰不采用皇帝的仪仗,这与太康时期不同。诸位先祖的牌位入庙后,摆上了脯醢的祭品。等到新庙建成,神主迁回正殿,又摆上了脯醢的祭品。十九年二月,追尊简文帝的母亲会稽太妃郑氏为简文皇帝宣太后,在太庙的西边为她建立了宗庙。等到孝武帝去世,京兆府君的牌位再次迁徙,如同穆帝时期四祧的旧例。
公元413年四月,要祭祀殷宗庙,皇帝下令广泛征求意见,讨论怎么处理这件事。琅邪王刘德文,也就是当时的朝廷大司马,建议说:“当初泰始年间,空置了太祖的庙位,因为考虑到种种原因,一直追溯到征西将军,所以按照道理,这一代人去世了就应该把庙给拆了。但宣帝又重新确立了太祖的庙位。再说汉光武帝把前面十一位皇帝的庙都迁到了洛阳,之后就不再设庙了,这个道理是可以推论的。所以,咱们应该另建一个房子,把这四位先祖的灵位安置在那里,永远保存起来,但不用再祭祀了。”
大司农徐广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这四位先祖曾经位列庙堂之首,接受过全国的祭祀,如果把他们的灵位埋到地下,从情理上来说,恐怕不太妥当。我觉得可以把灵位迁到西边偏远的地方保存,作为远祖的庙,但以后就不再祭祀了。”太尉谘议参军袁豹则建议:“还是按照老规矩来,殷宗庙继续保留,也包括这四位先祖的灵位,这样比较合情合理。”当时刘裕辅政,他的想法和大司马刘德文一样,想在以后的殷宗庙祭祀仪式上进行改革。可惜,正赶上安帝驾崩,还没来得及举行祭祀,就结束了。
公元271年11月己酉日,武帝时期的弘训羊太后去世了,宗庙因此停止了一段时间的祭祀,天地明堂也停止了演奏音乐,而且也不上供品了。“宗庙废一时之祀,天地明堂去乐,且不上胙。”公元360年10月己卯日,殷宗庙的祭祀活动也停止了,因为皇帝驾崩后就不再演奏音乐了。“殷祀,以帝崩后不作乐。”公元377年九月,皇女去世,到了应该举行祭祀的时候,中书侍郎范宁上奏说:“根据《丧服传》记载,死在宫中的人,三个月内不举行祭祀,这跟死者的年龄和身份无关。虽然皇女年纪还小,但我私下觉得这有点问题。”于是尚书令下令让三公来处理这件事。
公元273年四月,皇帝准备亲自祭祀,傍晚的时候就到了牲畜那里,但是仪注官却还没有来拜见。皇帝下令询问原因,博士奏报说历代都是这样。皇帝说:“这不是对宗庙表示敬意的礼仪啊!”于是亲自去拜见仪注官,然后回来,就以此为制度,以后傍晚祭祀牲畜时,皇帝必须亲自去拜见仪注官,江左地区也恢复了这个旧制。“帝曰:“非致敬宗庙之礼也。”
魏朝的旧例是,皇帝在庙殿的北面东侧设置次殿,皇帝从北门进入。新的礼仪规定,次殿设在南门外面右边,皇帝从南门进入。挚虞认为:“次殿是皇帝休息的地方,凡是去祭祀尊神,谦逊隐蔽才是符合礼仪的,而把次殿设在高位,从南门进入,这可不是谦逊的意思。应该按照旧的礼仪来办。”大家采纳了他的意见。
话说以前啊,办大事要告诉祖宗,小事就告诉自家祖先,这规矩秦汉时期就丢了。魏文帝黄初四年七月,准备东巡,带了好多兵,就让太常带着特制的牛去南郊祭告。后来魏文帝死了,又让太尉拿着谥号的诏书去南郊祭告。从那以后,一直到晋朝,都是先在郊外祭告,再到祖庙里祭告,到了东晋那边,这规矩又荒废了。
直到成帝咸和三年,苏峻造反,把京城搞得乱七八糟,温峤他们就在白石山立了个临时祖庙,又恢复了这个仪式。他们对着先君和先皇后说:“这个逆贼苏峻,颠覆了国家,破坏了三纲五常,玷污了全国。我们温峤、谢侃、谢亮等人亲手杀了这贼子,执行了天罚。希望中宗元皇帝、肃祖明皇帝、明穆皇后的在天之灵,能看到我们有罪,剿灭了苏峻,剪除了这帮凶徒,安定了宗庙。就算我们死了,也值了!”
魏明帝在太和三年下了一道圣旨,说:“按照礼法,皇后没有儿子继承王位,就应该从宗室子弟中选择合适的继承人,继承正统,奉行公义,怎么能顾及私情呢!汉宣帝继承昭帝之后,追尊他父亲为皇考,加皇号。哀帝是靠外戚势力才当上皇帝的,董宏等人还拿亡秦的例子来迷惑朝臣,结果尊恭帝为皇帝,并在京城建庙。哀帝还宠幸那些旁支的妃子,让她们的地位跟汉武帝的长信长公主一样,僭越礼法,没有规矩,所以上天都不保佑他。如果不是师丹忠正地劝谏,就不会导致丁傅被烧死这样的惨剧。从那以后,这种乱象就一直延续。所以要命令朝廷官员,要以此为鉴。以后万一有诸侯继承皇位,就要明白为人臣子的道理。谁要是敢阿谀奉承,乱立不正当的称号,比如把父亲追尊为皇帝,母亲追尊为皇后,那些大臣就该立刻处死,绝不赦免!把这些话刻在金简上,放在宗庙里保存。”
从那以后,高贵乡公和常道乡公被立为皇帝,都没有违背这个规矩。到了愍帝建兴四年,司徒梁芬建议追尊先帝,但皇帝没同意,左仆射索綝等人也引用魏明帝的旨意,认为这样做不行,所以只追赠吴王为太保。
元帝在太兴二年,有官员说琅邪恭王应该被尊为皇考。贺循就说:“按照礼仪,儿子不能用自己的爵位来抬高父亲的称号。”皇帝也同意了他的说法。
五星,就是木星(岁星)、火星(荧惑星)、土星(填星)、金星(太白星)、水星(辰星)。这五星的运行速度,忽快忽慢,有时前进,有时后退。从天地开辟以来,阴阳刚柔分开,日月五星都聚集在星纪(二十八宿之一)。从星纪出发,一起在天上运行,速度快慢、前进后退,互相影响。星星和太阳同时出现在一个星座,就叫做“合”。从一次“合”到下一次“合”之间的时间,叫做“一终”。把“一终”的天数和一年的天数进行比较,算出它们的比例,这个比例就是“合终岁数”和“合终合数”。这两个比例确定后,其他的计算就出来了。用一年天数乘以“合终合数”,得到“合月法”;用“合月法”乘以“合终合数”,得到“日度法”。用一年天数乘以“合终岁数”,得到“合月分”;如果“合月分”等于“合月法”,就是“合月数”,剩下的就是“月余”。用“合终岁数”乘以“合月数”,再除以“日度法”,得到“大余”。用60减去“大余”,剩下的就是“星合朔大余”,“大余”剩下的就是“朔小余”。用“合终岁数”乘以“月余”,再加上“合月法”乘以“朔小余”,再除以“日度法”乘以“合月法”,得到星星合朔的日期,剩下的就是“入月日余”。用“日度法”减去“朔小余”,剩下的就是“朔虚分”。用历法中斗宿的度数乘以“合终合数”,得到星星在斗宿的度数。
木星、火星、土星,用“合终合数”减去“合终岁数”,剩下的数乘以周天度数,再除以“日度法”,得到行星的度数,剩下的就是度数的余数。金星、水星,用周天度数乘以“合终岁数”,再除以“日度法”,得到行星的度数,剩下的就是度数的余数。
木星:合终岁数,一千二百五十五;合终合数,一千一百四十九;合月法,二万一千八百三十一;日度法,二百一十一万七千六百七;合月数,一十三;月余,一万一千一百二十二;朔大余,二十三;朔小余,四千九十三;入月日,一十五;月余,一百九十九万五千六百六十四;朔虚分,四百六十六;斗分,五十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五;行星度,三十三;度余,一百四十七万二千八百六十九。
火星:合终岁数,五千一百五;合终合数,二千三百八十八;合月法,四万五千三百七十二;日度法,四百四十万一千八十四;合月数,二十六;月余,二万三;朔大余,四十七。
好家伙,这串数字看得我眼都花了!这是在算什么天文历法吗?咱们一句一句慢慢捋。
首先,“朔小余,三千六百二十七”,意思是说,朔日的小余数是三千六百二十七。 接着,“入月日,一十三”,就是说,这个月是十三号入月。 “日余,三百五十八万五千二百三十”,这个日余数可真大,是三百五十八万五千二百三十。 后面的“朔虚分,九百三十二”、“斗分,一百八万六千五百四十”、“行星度,五十”、“度余,一百四十一万二千一百五十”,都是一些天文计算中的术语和数值,我暂时也搞不清楚具体指什么。
接下来,“土:合终岁数,三千九百四十三”,这是关于土星的计算结果,合终岁数是三千九百四十三。 “合终合数,三千八百九”、“合月法,七万二千三百七十一”、“日度法,七百一万九千九百八十七”、“合月数,一十二”、“月余,五万八千一百五十三”、“朔大余,五十四”、“朔小余,一千六百七十四”、“入月日,二十四”、“日余,六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四”、“朔虚分,二千八百八十五”、“斗分,一百七十三万三千九十五”、“行星度,一十二”、“度余,五百九十六万二千二百五十六”,这些都是关于土星的各种计算结果,数字一个接一个,看得人头晕。
然后是金星的计算结果,“金:合终岁数,一千九百七”、“合终合数,二千三百八十五”、“合月法,四万五千三百一十五”、“日度法,四百三十九万五千五百五十五”、“合月数,九”、“月余,四万三百一十”、“朔大余,二十五”、“朔小余,三千五百三十五”、“入月日,二十七”、“日余,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朔虚分,一千二十四”、“斗分,一百八万五千一百七十五”、“行星度,二百九十二”、“度余,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 这些数字同样让人眼花缭乱。
最后是水星的计算,“水:合终岁数,一千八百七十”、“合终合数,一万一千七百八十九”、“合月法,二十二万三千九百九十一”、“日度法,二千一百七十二万七千一百二十七”、“合月数,一”、“月余,二十一万五千四百五十九”、“朔大余,二十九”、“朔小余,二千四百一十九”、“入月日,二十八”、“日余,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朔虚分,二千一百四十”、“斗分,五百三十六万三千九百九十五”、“行星度,五十七”、“度余,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三百六十一”。 这水星的计算结果也相当复杂。 总而言之,这简直就是一串天文数字的罗列啊! 如果不是专业人士,很难理解这些数字背后的含义。
这段文字讲的是古代天文计算方法,看着就头大,咱们一句一句掰扯掰扯。
第一段说的是推算五星的会合周期。它先让你算个“积合”,就是把从壬辰年(一个纪年)开始到你要算的那一年,所有年份加起来,再乘以一个什么“终合数”(具体是什么数没说),如果结果正好是“终合岁数”(也是个没说具体是什么的数)的整数倍,就叫“积合”,否则余数就叫“合余”。然后用“终合合数”减去“合余”,结果如果是1,就说明五星在这一年会合;如果是2,就说明在上一年前会合;如果结果是0,那就在这一年会合。最后,再用“合余”除以“终合合数”,得到一个商,这个商就是“度分”。金星和水星的“积合”如果是偶数就是早晨会合,奇数就是晚上会合。
第二段讲的是推算五星与月亮的会合。用月亮的月份数和余数分别乘以“积合”,得到一个“积月”和“月余”。然后用一个叫“纪月”的数除以“积月”,商就是“纪月”,余数是“入纪月”。再把“章闰”(可能指闰月)乘以“入纪月”,如果结果是“章月”(可能指一个月的长度)的整数倍,就说明是闰月,然后减去“入纪月”,剩下的就是“入岁月”。从天正(可能指一个特定的时间点)开始计算,算出来的就是五星和月亮的会合时间。如果在闰月交接的时候,要用朔日(农历每月初一)来调整。
第三段是推算月亮朔日的会合时间。用一个“通数”乘以“入纪月”,如果结果是日数的整数倍,就叫“积日”,余数叫“小余”。然后用60减去“积日”,余数是“大余”。从“入纪”开始计算,算出来的就是星月朔日的会合时间。
第四段讲的是推算月亮的入月日。用“通数”乘以“月余”,再用“合月法”乘以“朔小余”,把这两个结果加起来,再用“通法”约分,如果结果是日数的整数倍,那就是星月入月日,如果不是整数倍,就还有个余数。从朔日开始计算,算出来的就是入月日。
第五段是推算星体会合的度数。用周天(360度)乘以“度分”,如果结果是日度法的整数倍,商就是度数,余数就是余数。从牛前五度(可能指黄道坐标系中的一个点)开始计算,算出来的就是星体会合的度数。
第六段是推算下一次星月会合的时间。把月份数加上“入岁月”,把余数加上“月余”,如果结果是“合月法”的整数倍,就得到下一次会合的月份。如果这个月份在这一年内,就在这一年;如果超过一年,就减去一年,如果有闰月要考虑进去,剩下的就是下一次会合的年份;如果再超过一年,就在后两年。金星和水星,早晨会合变成晚上会合,晚上会合变成早晨会合。
最后两段是推算下一次朔日和入月日的会合时间,以及下一次星体会合的度数。方法和前面类似,都是用之前的余数加上新的余数,然后根据一定的规则进行调整。 总而言之,这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历法计算方法,需要很强的数学基础才能理解。
早上太阳出来的时候,木星和太阳重合,然后木星就“伏”起来了,也就是看不到了。 它运行的速度时快时慢,大概十六天走九十九万七千八百三十二分,行星位置变化二度百七十九万五千二百三十八分。之后,早上就能在东方看到木星了,它在太阳后面。有时候它跑得快,一天走五十七分之十一,五十七天走十一度;有时候它跑得慢,一天走九分,五十七天走九度然后停下来。它不运行二十七天后又开始转动。如果它逆行,一天走七分之一,八十四天后退十二度然后又停下来。二十七天后它又慢下来,一天走九分,五十七天走九度,然后又恢复顺行。速度快的时候,一天走十一分,五十七天走十一度,这时它在太阳前面,傍晚就能在西方看到它“伏”下去了。然后,十六天后,它又和太阳重合了,完成了一个周期。整个周期是三百九十八日百九十九万五千六百六十四分,行星位置变化三十三度百四十七万二千八百六十九分。
早上太阳出来的时候,火星也和太阳重合,“伏”起来了,看不到了。大概七十二天走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五分,行星位置变化五十六度百二十四万九千三百四十五分。之后,早上就能在东方看到火星了,它在太阳后面。它运行的速度也是时快时慢,有时候它跑得快,一天走二十三分之十四,一百八十四天走一百一十二度。有时候它跑得慢,一天走十二分,九十二天走四十八度然后停下来。它不运行十一天后又开始转动。如果它逆行,一天走六十二分之十七,六十二天后退十七度然后又停下来。十一天后它又恢复顺行,速度慢的时候,一天走十二分,九十二天走四十八度,然后又开始加速。速度快的时候,一天走十四分,一百八十四天走一百一十二度,这时它在太阳前面,傍晚就能在西方看到它“伏”下去了。然后,七十二天后,它又和太阳重合了,完成了一个周期。整个周期是七百八十日三百五十八万五千二百三十分,行星位置变化四百一十五度二百四十九万八千六百九十分。
早上土星和太阳重合,然后土星就“潜伏”起来了。 十九天,也就是三百八十四万七千六百七十五分半,土星运行两度六百四十九万一千一百二十一分半,然后早上就能在东方看到它,这时它在太阳后面。顺行的时候,一百七十二分之十三,八十六天走六度半然后停止运行。停三十二日半后它又开始运行。逆行的时候,每天走十七分之一,一百零二天后退六度然后又停止。停三十二日半后又开始顺行,每天走十三分之一,八十六天走六度半,这时它在太阳前面,傍晚在西方“潜伏”。顺行,十九天,也就是三百八十四万七千六百七十五分半,土星运行两度六百四十九万一千一百二十一分半,然后又和太阳重合。一个周期结束,一共是三百七十八天六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四分,土星运行了十二度五百九十六万二千二百五十六分。
早上金星和太阳重合,然后金星就“潜伏”了。六天时间它逆行四度,然后早上就能在东方看到它,这时它在太阳后面,继续逆行。慢的时候,每天走五分之三,十天后退六度。停七天后它又开始运行。顺行的时候,慢的时候,每天走四十五分之三十三,四十五天走三十三度。快的时候,每天走一度九十一分之十四,九十一天走一百五度。更快的时候,每天走一度九十一分之二十一,九十一天走一百一十二度,这时它在太阳后面,早上在东方“潜伏”。顺行,四十二天,也就是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金星运行五十二度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然后又和太阳重合。一次重合,一共是二百九十二天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金星运行的度数也是这么多。
傍晚金星和太阳重合,然后金星“潜伏”了。顺行,四十二天,也就是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金星运行五十二度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然后傍晚就能在西方看到它,这时它在太阳前面。顺行,快的时候,每天走一度九十一分之二十一,九十一天走一百一十二度,继续顺行。慢的时候,每天走一度十四分之一,九十一天走一百五度。更慢的时候,每天走四十五分之三十三,四十五天走三十三度然后停止运行。停七天后它又开始运行。逆行的时候,每天走五分之三,十天后退六度,这时它在太阳前面,傍晚在西方“潜伏”。逆行,六天后退四度,然后又和太阳重合。两次重合一个周期结束,一共是五百八十四天三十八万九千九百八十分,金星运行的度数也是这么多。
早上水星和太阳会合,水星潜伏着,十一天后退七度,然后在太阳后面,早晨出现在东方。如果水星逆行,速度很快,一天后退一度就停止了,一天不动就转向顺行。如果水星顺行,速度慢,一天走七分之七度,八天走七度,然后停止。如果速度快,一天走一度的十八分之四,十八天走二十二度,在太阳后面,早晨出现在东方。顺行的话,十八天走三万六千三百六十一分之三万六千三百六十一度,然后和太阳会合。一次会合,一共是五十七天三万六千三百六十一分,水星运行就是这样。
晚上水星和太阳会合,水星潜伏着,十八天走三万六千三百六十一分之三万六千三百六十一度,然后在太阳前面,傍晚出现在西方。如果顺行,速度很快,一天走一度的十八分之四,十八天走二十二度,然后继续顺行。速度慢的话,一天走七分之七度,八天走七度就停止了,一天不动就转向逆行。如果逆行,一天后退一度,在太阳前面,傍晚潜伏在西方。继续逆行,十一天后退七度,然后和太阳会合。两次会合结束,一共是一百一十五天一万八千九百六十一万三千九百九十五分,水星运行就是这样。
计算方法是:把水星伏日(水星潜伏期间)的度数余数加上水星和太阳会合时的度数余数,如果余数满了日度法(一天的度数),就得到一个完整的周期,按照之前的规律,就能算出水星出现的时间和度数余数。用水星运行的分母乘以水星出现的度数,如果结果等于日度法,就说明计算正确;如果除不尽,超过一半也算正确,然后把计算结果加上水星运行的度数,如果度数满了分母,就增加一度。逆行和顺行的分母不同,要用当时运行的分母乘以之前的度数,如果结果等于之前的分母,那就是当时的运行度数。水星停止运行的时候,要参考之前的度数,逆行就要减去之前的度数;如果水星潜伏的度数不够,就用斗分(一种角度单位)来计算,用运行的分母作为比例。度数会有增减,前后要相互制约。
汉武帝的侍中平原刘智,用斗历(一种历法)修改了历法,推算出了《四分法》,三百年的误差是一天,用一百五十作为度数的法则,三十七作为斗分。他推算出甲子为上元(历法的起始点),到泰始十年,岁在甲午,一共是九万七千四百一十一岁,上元天正甲子朔夜半冬至,日月五星开始于星纪,得到了历法的起点。他用一些虚夸的说法来装饰它,命名为《正历》。
当阳侯杜预撰写了《春秋长历》,书中说:
太阳每天走一度,月亮每天走十三度十九分之七度多一点儿,负责天文历法的官员就要根据太阳和月亮运行速度的快慢来计算出每个月的朔日(初一)和晦日(月末),以及要不要闰月。闰月没有中气(每月两次太阳到达黄经15°的时刻),而北斗星的指向也与其他月份不同,所以闰月和其他月份不一样。把这些都计算准确了,一年四季八个节气就不会出现偏差,这样才能制定出一整套准确的历法,这其中的奥妙真是太深了! 如果能掌握这其中的精妙之处,就能符合天道运行规律,那么事情就能顺利进行,不会出错。《春秋传》里就说:“闰月是为了校正时间,时间是为了安排事情。”
但是,阴阳运行的规律,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细微的偏差,这些偏差积累起来,就会和实际历法产生差异。所以孔子和左丘明经常会在朔日和闰月的问题上写文章,主要就是为了纠正这些偏差,并且阐明历法计算的道理。
刘子骏编制了《三正历》来研究《春秋》,书中记载的日食有甲乙两种记录的共有三十四次,但是根据《三正历》推算,却只有一次日食,和其他的历法相比,误差最大。而且,他认为六千多年增加一天,这样累积下来,年数和实际天数的差距会越来越大,这简直是行不通的。
从古至今,很多研究《春秋》的人,都犯了错误,有的自创一套方法,有的用黄帝时代以来的各种历法来推算经文中记载的朔日,结果都对不上。日食发生在朔日,这是天象的验证,《经传》也记载了这些朔日发生的日食,这说明《经传》的记载是符合天道的。但是刘向、贾逵等儒家学者却认为日食发生在朔日后的二三日,这违背了圣人的明确记载,他们的错误在于固守一种理论,不考虑天象的变化。
我以前研究过《春秋》里的时间问题,还写过一篇《历论》,详细解释了历法运行的规律。主要意思就是说:天体运行永不停息,日月星辰各走各的轨道,都是运动的物体。运动的物体不可能完全一致,虽然运行的度数大体上可以测算出来,但日积月累,一年一年下来,总会有细微的差别,这是自然规律。所以,《春秋》时期有的年份日食频繁,有的年份好几年都没日食,规律不统一,但计算出来的数值是恒定的,所以历法总会有先后之差。一开始的误差可能微乎其微,感觉不到,但时间长了,误差就会累积变大,导致朔望日出现偏差,这时就不得不修改历法来适应它。《尚书》里说“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易经》里说“治历明时”,意思是说应该顺应天象来制定历法,而不是为了验证天象而制定历法。以此推论,春秋二百多年,历法的变动有很多。即使古代的算法失传了,我们也能从《经传》中找到蛛丝马迹,推算出大致的数值,从而验证当时历法的偏差。研究者理应仔细考证《经传》中记载的月日、日食,来推算朔望日,验证当时的历法;但实际上大家都没这么做,各自凭借自己的方法推算《春秋》年代,这就好比量自己的脚来做鞋子,却想削别人的脚来适应鞋子一样。
我写完《历论》之后,到了咸宁年间,两位擅长计算的学者李修和卜显,根据我的理论创造了一种新的历法,叫做《乾度历》,并上报朝廷。这种历法把太阳每天运行的度数定为四分之一度,略微增加了月亮的运行速度,每三百岁修改一次历法,用二元法推算,七十多年后,再根据盈亏的强弱进行调整,盈亏的差别很小,但足以保证历法长期适用。当时尚书和史官把《乾度历》和《泰始历》进行比较,对照古今的记载,发现《乾度历》比《泰始历》要好得多,比当时的官历准确了四十五处。现在这种历法还在使用。我还把古今十种历法拿来和《春秋》进行对比,发现《三统历》误差最大。
《春秋》一共七百七十九天(《经》三百九十三天,《传》三百八十六天),记载了三十七次日食(三次没有记载甲乙)。
《黄帝历》计算结果是四百六十六天,一次日食。
《颛顼历》计算结果是五百九十天,八次日食。
《夏历》计算结果是五百三十六天,十四次日食。
《真夏历》计算结果是四百六十六天,一次日食。
《殷历》计算结果是五百三天,十三次日食。
《周历》计算结果是五百六十天,十三次日食。
《真周历》算出来是485天,发生一次日食。 《鲁历》算出来是529天,发生13次日食。《三统历》算出来是484天,发生一次日食。《乾象历》算出来是495天,发生7次日食。《泰始历》算出来是510天,发生19次日食。《乾度历》算出来是538天,发生19次日食。现在咱们用的《长历》,算出来是746天,发生了33次日食。不过这里面有点问题,《经传》记载有误,少算33天,实际上只有4次日食,还有三次日食的甲乙信息缺失。
汉朝末年,有个叫宋仲子的,他收集了七种历法来研究《春秋》这本史书。他发现夏历和周历的算法,跟《汉书·艺文志》里记载的不一样,所以他就把它们改名叫《真夏历》和《真周历》。
穆帝永和八年,也就是公元352年,著作郎琅邪王朔发明了一种新的历法,叫做《通历》。这个历法以甲子年为起始点,计算周期长达97000年,用4883年作为纪元法,斗分是125。他认为这个历法的起始点就是宇宙开辟的开始。
后秦姚兴的时候,公元409年,姜岌老先生在天水造了个新的历法,叫《三纪甲子元历》。书里大概这么说的:“要搞清楚历法,必须先搞明白日月运行的规律,这样才能推算天象,了解地上的变化。要是连这个基本点都搞错了,那四季就会乱套了。你看孔子编《春秋》,都是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时复一时,年复一年,按顺序记录的,因为他知道了解天象是人事的基础,所以历法历来都被帝王重视。从伏羲氏开始,到汉魏时期,各个朝代都制定过自己的历法,力求准确。要检验历法的准确性,主要看它对日月交会和日食的预测是否准确。可是,以前的记载里,只有《春秋》详细记录了日食的变化,从隐公到哀公,一共242年,记录了36次日食,但具体用的是什么历法,却不知道。班固认为《春秋》用的《鲁历》,但《鲁历》本身就不准确,所以闰月安排得乱七八糟的。鲁国把闰余一年作为蔀的开头,但检查《春秋》的闰月安排,和这个蔀对不上号。《命历序》里说:孔子为了编撰《春秋》,又重新研究了殷商的旧历法,好让它的算法流传下去。这样看来,《春秋》应该用殷历来校正。但是,我们现在考证一下,发现《春秋》里的日月交会情况和《殷历》对不上号,用《殷历》来推算《春秋》的朔日,很多都差了一天,《经》里经常多记一天,《传》里经常少记一天。不过,《公羊传》和《春秋经》、《春秋传》的朔日不一样,这个倒可以理解,但是《经》有日食的验证,《传》却错了。服虔解释说《传》用的是太极上元,太极上元是刘歆的《三统历》里的纪元,这和《春秋》有什么关系呢?用汉朝的历法来解释《春秋》,是不是有点牵强附会啊?《春秋传》里有很多错误,不止这一件。襄公二十七年冬十一月乙亥朔,那天发生了日食。《传》里说:“辰在申,司历失职,又错过了闰月。”我们考证一下,日月交会确实应该在那个月,但没必要说是因为又错过了闰月。刘歆的历法和《春秋》里记载的日食,只有一次朔日对得上,其他的都差了一两天。他还附带写了《五行传》,提出了朓与侧匿的说法,意思是说春秋时期诸侯们都乱政,所以月亮运行总是慢的。刘歆不承认历法本身有错,反而编造这种说法来解释。日食发生在朔日,这是天象的验证,刘歆却用自己的历法否定这个天象,这是冤枉天象,辜负了历法啊!杜预也认为,周朝衰败,天下大乱,学者们都没能掌握真正的历法,现在流传的七种历法,未必都是当时王室使用的。现在我们用这七种历法来考证古今的日月交会,发现都不准确,都是因为斗分的数值不同造成的。《殷历》的斗分是四分之一,《三统历》是1539分之385,《乾象历》是589分之145,《景初历》是1843分之455,这些历法的斗分大小不同,算法也不一样。《殷历》的斗分太粗,所以现在用不了;《乾象历》的斗分太细,所以和古代对不上;《景初历》的斗分虽然比较适中,但太阳的位置却差了四度,日月食的计算结果也都不准,比如,如果太阳在东井而发生日食,用月球来验证,却在参宿六度的位置,偏差这么大,怎么能用来推算天象和人事呢?现在我制定新的历法,用2451分之605作为斗分,太阳在斗宿十七度,这是天正的起始点,既可以和《春秋》对得上,也可以用来验证现代。用这个历法来考证《春秋》里记载的36次日食,有25次朔日准确,2次差一天,2次差一天,5次有误差,一共34次日食,其余两次《春秋》里没有记载日食发生的具体日期,所以无法考证其准确性。各种天文图籍都说“三百岁斗历改宪”。
要是把咱们现在用的这种新历法放到春秋时代去用,日食大多发生在农历初一(朔日)。从春秋时代到现在,已经一千多年了,日食的发生总是在朔、望(农历十五)前后三次交会中来回变化。所以,这个方法可以一直用下去,哪像以前那种三百多年就改一次历法的麻烦事儿啊!
这方法靠谱,能一直用下去。不像以前,动不动就改历法,真是麻烦! 你看,从春秋时代到现在,都一千多年了,日食的出现规律一直都在朔望前后三次交会中变化,用这个新历法算,准没错!
从公元前770年(甲子上元)到公元前71年(鲁隐公元年己未),一共过了82736年,到公元370年(晋孝武太元九年甲申),一共过了83841年,这是总计。
元法是7353年,纪法是2451年,总共是179444年。日法是662年,月周是32766年,气分是12860年,元月是99445年,纪月是33115年,没分是44761年,没法是643年,斗分是650年,周天是895220年(也叫纪日)。章月是235年,章岁是19年,章闰是7年,岁中是12年,会数是47(日月893年,共有47个会,分尽)。气中是12年,甲子纪交差是9157年,甲申纪交差是6337年,甲辰纪交差是3517年,周半是127年,朔望合数是941年,会岁是893年,会月是11415年,小分是2196年,章数是129年,小分是2183年,周闰大分是76269年,历周是447610年(半周天),会分是38134年,差分是11986年,会率是1882年,小分法是2290年,入交限是11140年,小周是254年,甲子纪差率是49178年,甲申纪差率是58231年,甲辰纪差率是67284年,通周是167630年,周日日余是3362年,周虚是2710年。
这段文字列举了一系列天文历法计算结果,涉及到各种不同的纪年方法、周期和数值,具体含义需要专业的天文学知识才能解读。 这些数字体现了古代天文历法计算的复杂性和精确性,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宇宙运行规律的探索和理解。 虽然我们现在难以完全理解其背后的计算方法,但这些数字本身就展现了古代中国在天文历法领域的成就。
五星的推算方法,是根据实际观测的结果来确定,而不是死板地拘泥于以前的计算结果。也就是说,计算的起点要追溯到最初,而简化的方法则应用于现在的使用,仔细探究其中的奥妙,两种方法各有各的道理,所以作者同时提出了两种方法。
岌(音jí)用月蚀来检验太阳运行的度数和位置,这成为后世历法研究者的圭臬。他还写了《浑天论》,用精确的计算来确定太阳在黄道上的运行轨迹,驳斥了以前儒家学者的一些错误观点,并且最终找到了正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