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咱们来说说右职吏员的选拔。当时规定,担任省令史和译史的官员,皇统八年的时候,第一次考核后升一级。女真人按照原来的规定,其他人则额外加升一级。每三十个月升两级,一百二十个月后离职,职位从正六品以下到正七品以上不等。到了正隆二年,又改成了五十个月升一级。第一次考核,女真人升敦武校尉,其他人升保义校尉,一百五十个月后离职,职位是正七品和从七品。如果从枢密院、台、六部调到省里来的,之前考核的月份可以算进去,然后根据考核月份来决定离职时间。大定二年,又改成了三十个月升一级,一百二十个月后离职,职位也是正七品和从七品。那些从院台六部和其他府司调到省里来,而且考核次数不够的,每三个月算两个月,一次考核是正七品,两次考核是正七品,三次考核是正六品。大定三年,又重新规定了考核标准和离职时间。七十五个月离职的,第一次考核是上令,第二次是中令,第三次是下令,第四、五次是录事,第六次是下令,第七次是中令,第八次是上令。一百五十个月离职的,第一次考核是刺史、运判、推官等等,第二、三次是中令,第四次是上令,然后回省里复命。大定二十七年,又规定第一次考核或者没有考核的,任命为从七品,需要当三年县令,第五任才能升正七品。两次考核以上的,任命为正七品,再次降职当县令,第三、四任都是正七品,第五任升六品。三次考核以上的,任命为六品,再次降职为正七品,第三、四任都是六品,第五任升从五品。
接下来,咱们说说省女直译史的选拔。大定二十八年,规定从现任的从七品和从八品官员中,挑选六十岁以上的官员担任。明昌三年,从现役契丹译史中,挑选精通女真文和契丹文的官员,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就从以前省契丹译史离职的官员和国史院的女真文书写人员中挑选,现任七品、八品、九品官员都可以担任。
最后,咱们说说省通事的选拔。大定二十年规定,三十个月升一级,一百二十个月离职。一次考核和两次考核是八品,三次考核是正七品,其他和部令、译史一样,可以免除差役。
话说啊,御史台的令史和译史,这些官职呢,以前皇统八年的时候,规定一百二十个月才能升迁,到了正隆二年又改了,变成一百五十个月才能升迁。这些官职都是九品,属于正班。大定二年的时候,规定一百二十个月升迁一次,但每升迁一次只需要三十个月的考核期。升迁的时候,一考、两考都还是九品,考三次才能升到八品。明昌三年,突然下令裁撤了那些在职的吏员,改用三品官职子弟参加考试录取的,或者那些在终场考试中考中的举人来补充这些职位。如果还缺人,就从枢密院六部在职的品级官员,还有契丹族的品级官员的子孙兄弟里挑选。
承安三年,皇帝下令说,以后补任任何一个人都要先征求大家的意见。虽然说是公开选拔,但皇帝也担心时间长了会出问题。更何况这些职位还在书吏之上,直接任命不用考试,感觉御史台的人员来源有点太好了,所以就规定御史台内部的祗候、令史和译史的职位空缺,要从枢密院考试录取的令史和译史里按名次挑选。如果还缺人,就从其他部门的祗候和令史中调任。如果御史台需要用终场考试的举人来填补空缺,那就让三次参加终场考试的举人,每次考试之后,和其他的书吏一起参加考试,根据考试排名来录取。当时女真人有十三个人被录用,其中六个是内班祗候,七个是终场考试的举人;汉人十五个人被录用,其中七个是内班祗候,八个是终场考试的举人;译史有四个人被录用,其中两个是内班祗候,两个是终场考试的举人。
枢密院的令史和译史呢,情况又不一样了。正隆二年的时候,规定枢密院的令史迁升和考核制度跟省里一样,升迁后都是正班的正从八品。大定二十一年,规定元帅府的令史和译史,三十个月升迁一次,一百二十个月才能出任,一考、两考都是八品,考三次才能升到从七品。十四年的时候,又下令让内祗候、三品职事官的子弟、四品五品班祗候和吏员一起参加考试,考中者就可以任用。
十六年的时候,考了两次的人,一开始的职位是录事、军判、防判,然后往上走,第三次考中是上簿,第四次是中簿,第五、六次是下令,第七、八次是中令,第九、十次是上令。要是考了二十六年,考了两次的人就可以免去一任下令的职位。要是考了三次及以上,第一次是上令,第二次是中令,第三次是下令,第四次是录事、军判、防判(二十六年的时候免除了这个职位),第五次是下令(二十六年也免除了这个职位),第六、七次是中令,第八次是上令。十七年的时候,规定参加考试的缌麻袒免以上宗室郎君可以补官。又规定,三品职事子弟可以设置四个职位,吏员两个。
睦亲府、宗正府、统军司令的译史,升迁考核的办法和台部一样。部令史、译史,皇统八年规定的办法是:第一次考试三十个月升一级,女真人按照这个标准来,其他人可以越级提升,第二次、第三次考试各升一级,第四次考试升两级,一百二十个月后,可以做到八品以下的职位。正隆二年,升迁考核和省右职令史一样,做到九品。大定二十一年,宗正府、六部、台、统军司令史,番部译史,元帅府通事,都是三十个月升一级,一百二十个月后,根据考评结果授予相应的官职,考了一次或两次的授予九品,考了三次及以上的授予八品。
十四年的时候,规定三品到七品官员的子孙可以参加一次混试,后来觉得这样不合适,就规定四品五品官员的子孙和吏员考试及格的,按照以前的规定补官,六品以下的不予考虑。十五年的时候,规定免除差使。十六年的时候规定,考了一次或两次的人,一开始是上簿,然后是中簿,第三次是下簿,第四次是上簿,第五次是录事、军判、防判,第六、七次是下令,第八、九次是中令,第十次是上令。考了三次及以上的人,一开始是录事、军判、防判,然后是上簿,第三次是中簿,第四次和第一次一样,第五次是下令(后来免除了这个职位),第六、七次是下令,第八次是中令,第九次是上令。按察司的书吏,从通过最终考试的举人中选拔补充,升迁和台部一样。
话说从正隆二年开始,就正式规定了知事和孔目的官职和俸禄,所有都目都是朝廷直接任命的。到了海陵时期,除了尚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的官员之外,其他官吏都归为杂班。皇帝把这些官员召集到昌明殿,对他们说:“你们不要因为官阶降低了就觉得委屈,只要你们有真才实学,朕一定会破格提拔你们!” 他还规定了少府监的官员,要从内省司的老员工和各地考试合格的司吏中选拔。
大定二年,户部郎中曹望之建议说:“各地衙门的胥吏太多了,请求裁减一半。” 结果皇帝下令胥吏的人数维持不变,但是禁止他们私自贴告示。他还下令,如果县里缺吏员,就选拔那些品行端正、在乡里口碑好的人来担任。三年后,因为发现外地官吏长期得不到升迁,很多人就勾结豪强作恶,皇帝下令规定孔目官每三十个月就要轮换一次岗位,调到其他地方去。七年,皇帝下令,随朝司属吏员、通事、译史,如果兼任杂班的职务,计算月俸的时候,只要算他们本职的,兼职的就不算了。 他还下令,犯了贪污受贿罪被罢官的人,即使得到赦免,如果没有特殊旨意,也不允许再重新任用。此外,他还下令,京师、府、州、县以及转运司的胥吏人数,要根据当地户口和赋税的多少来增减。
到了大定十二年,皇帝对宰相说:“外地官吏的选拔,只看考试的名次高低,恐怕选不到真正合适的人才。如果那些名次靠后的人当中,有廉洁谨慎、熟悉吏事的,就让他们的主管部门推荐上来。那些考试没通过的人,就让他们到随朝近下局去帮忙做事,等待下次考试。这样他们就知道自己逃不掉考试,自然会尽心尽力去争取进步了。”
金章宗大定二十九年,有人上奏说:各州府的吏员不适合直接参与朝廷官员的选拔考试,应该只允许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孙参加考试。因为官宦子弟中勤勉的人比较多,所以比较可靠。
尚书省认为:吏员考试的制度已经实行很久了,如果只招收荫官子弟,恐怕他们不熟悉公文处理,反而会办坏事。以前的规定只允许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孙参加考试,现在省部考试的人数还很少,是因为规定不够宽松的缘故。
于是就制定了新的规定:散官五品以上而担任七品官职的,以及散官不到五品但担任五品官职的,他们的兄弟子孙如果已经承袭了官职,都可以参加考试;六部令史和内吏员的考试仍然按照旧例进行。
泰和四年,河东按察司签判张行信上奏说:自从取消了官员定期轮换的制度后,官吏的势力越来越大,任意欺压百姓,百姓不敢吭声。现在又没有专门的监督官员,只让上级官员兼管六个部门的文书工作,和同僚一起收受贿赂。官吏做满三十年才能升迁,长期在本地为非作歹,情况很不利。
于是又制定了新的规定:恢复三十个月轮换一次的制度,到期就必须离职,以此来杜绝州府官吏的弊端。八年后,东京按察司佥判杨云翼上奏,说书吏和史官都不用本地人,允许其他地方的书吏通过推荐参加考试,考中后补用。
凡是担任右职官的,按照天德年间的制度,忠武以下级别的官员和差役,昭信以上级别的官员两任中要有一任担任差役。《大定十二年》,朝廷下令镇国以上级别的官员可以直接免除差役。十三年,朝廷规定:明威注以下令,宣威注中令,广威注上令,信武权注下令,宣武、显武免除差役,权注丞簿。又规定宣武、显武级别官员,功劳卓著的授予上簿,没有过失的授予中簿。二十六年,规定升迁到宣武、显武级别才能离职。又因为旧制规定通历五任才能向朝廷呈报,诏令改为四任。
明昌三年,因为各部门任命官员,空缺的职位将近三十个月,选调工作受到了阻碍,所以以后恢复两任中一任担任差役的制度,等到人员空缺和需要的人员相匹配时,再恢复旧制。
1219年,因为县令缺额,有人等了十四个月,有的甚至等了十六个月才能上任。这都是因为考核标准不一样。那些官职做到明威的人,都直接任命为县令,即使犯了点小错,或者之前有缺额的情况,只要是明威级别的,也都直接任命,根本没区别。后来规定,只有那些之前有过缺额或犯过错的人,女真人要做到广威,汉人要做到宣武,才能任命为县令。
又说到了簿丞的缺额,等了十九个月到二十一个月不等才能上任。之前规定,官职做到宣武、显武、信武的,都可以直接任命为簿丞。后来改了,只有那些之前有过缺额的人,做到明威才能任命为簿丞。至于其他官员的任命,那些没啥资历,在编制内平平无奇的,都要根据他们的官职来任命。那些官职做到忠武以下的,就安排一些监察或者差使之类的活儿;昭信以上级别的,就推荐给各部门任命,一般是两个职位选一个。宣武以上的官员,和那些功劳很大的官员(功酬人与上簿),明威级别的任命为下令,宣威级别的任命为中令,广威级别的任命为上令。如果在县令岗位上干过四任,或者做到定远级别并且在县令岗位上干过三任的,都要上报朝廷审批。
那些之前有过缺额或者犯过错的人(包括那些因为公务犯罪被降职、因为私人原因被免职、贪污受贿、品行不好、能力不足以治理百姓的,都算犯错),女真人要做到武义,汉人和其他民族的人要做到武略,才能推荐给各部门任命,同样是两个职位选一个。如果做到明威才能任命为簿丞,女真人做到广威,汉人和其他民族的人做到宣威,都要先干两任下令,一任中令,然后才能上报朝廷审批。1221年,规定做到宣武级别的,都可以推荐给各部门任命,同样是两个职位选一个。那些没犯错的人,如果做到怀远级别才能任命为簿丞,做到安远级别才能分别任命为下令、上令各一任,然后上报朝廷审批。1222年,又规定做到怀远级别的任命为下令,定远级别的任命为中令,安远级别的任命为上令,干满四任后上报朝廷审批。
先说一下,这篇文章讲的是古代官吏的考核和升迁制度。 咱们一句一句地来,用大白话翻译。
第一段:
“检法、知法。” 这意思是说,要懂得法律,并且能够执行法律。
“正隆二年,尝定六部所用人数及差取格法,初考、两考皆除司候,三考者除上簿。” 正隆二年的时候,曾经规定了六部各个部门的人数和选拔方法。第一次考核合格的,就当司候;考了两次的,也当司候;考了三次的,就升任上簿。
“五年,定制,十年内者初考除下簿,两考除中簿,三考除警判。” 过了五年,又重新规定:在部门工作十年以内的,第一次考核合格的,当下簿;考了两次的,当中簿;考了三次的,当警判。
“十年外者初考除第二任司候,两考除上簿,三考则除市丞。” 如果工作十年以上的,第一次考核合格的,当第二任司候;考了两次的,当上簿;考了三次的,就升任市丞。
“大定二年,制曾三考者,不拘十年内外,皆与八品录事、市令,拟当合得本门户。” 大定二年的时候,规定凡是考过三次的人,不管工作年限长短,都授予八品录事或者市令的官职,就相当于在他们本部门里提拔了。
“除授,旧授紥付,大定三年始命给敕,以律科人为之。” 以前授官的时候,只是简单地通知一下,大定三年才开始正式发任命文书,而且这个任命文书是由律科的人员来负责制作的。
“七年,定制,验榜次勾取,如勾省令史之制。” 大定七年,又规定了按照考核名次来选拔官员的方法,这和选拔省令史的方法一样。
“二十六年,命三考除录事,以后则两除一差。” 大定二十六年规定,考了三次的,就升任录事;以后,考两次就能升一级。
第二段:
“女直知法、检法。” 女真族的人也要懂法、执法。
“大定三年格,以台部统军司出职令译史,曾任县佐市令差使人内奏差,考满比元出身升一等,依随路知事例给敕,以三十月为任。” 大定三年规定,在台部或者统军司任职的翻译官,如果曾经担任过县佐、市令等职务,考核合格后,比原来出身高一级,并且按照惯例发放任命文书,任期为三十个月。
“明昌五年,以省院台部统军司令译史书史内拟,年五十以下、无过犯、慎行止,试一月,以能者充,再勒留者升一等,一考者初上令,二、三中令,四上令、两考升二等,呈省。” 明昌五年,在省院、台部、统军司任职的翻译官和史官,如果年龄在五十岁以下,没有过错,行为谨慎,经过一个月的考核,合格的就可以任职;如果考核后被留任的,可以升一级;考核一次的,当初级上令;考核两次或三次的,当中等上令;考核四次的,当高级上令;考了两次的,升两级,然后呈报省里。
第三段:
“太常寺检讨二人。” 太常寺有两个检讨官。
“正隆二年,五十月迁一重,女直迁敦武,余人进义,百五十月出职,系杂班。” 正隆二年,工作满五十个月的,可以升一级;女真人升任敦武,其他人升任进义,工作满一百五十个月的,就可以离职,属于杂班。
“大定二年,制以三十月迁一重,百二十月出职,系正班九品。” 大定二年规定,工作满三十个月的,可以升一级;工作满一百二十个月的,就可以离职,属于正班九品。
省祗候郎君这个职位啊,大定三年的时候,规定凡是袒免以上亲属,只要参加考试合格,而且没有缺额的,都可以补这个缺。一品官员的儿子们,先要参加面试,然后在班里当祗候,干满三十个月就升迁。刚开始的正职是正七品,下一次升迁就呈报朝廷。内祗候在班里,第一次和第二次任职分别是正八品和从八品,第三、四次任职是正七品,之后再呈报朝廷。班祗候在班里,第一次是九品,第二次、第三次是正八品和从八品,第四、五次是正七品,之后再呈报朝廷。以上这三种情况,都以六个月为一个任期,每次升迁一级。到了大定八年,又规定了新的制度,先干六个月试用,看看能力怎么样,不行的就降一级。能力强的就再干六个月,每三十个月升迁一次,干满一百二十个月就算完成任期,而且必须会写女真字。大定十六年,又规定用制定的文章来考试,能解释清楚文章意思的就算合格。大定十八年,一品官员的儿子们,初任都军,然后是录事、军防判,再然后是都军、下令、上令,最后再呈报朝廷。内祗候,初任录事、军防判,然后是上簿,再然后和初任一样,之后是录事、都军、下令、中令、上令,最后再呈报朝廷。班祗候,初任上簿,然后是中簿,再然后和初任一样,之后是录事、军防判、录事、都军、下令、中令、上令,最后再呈报朝廷。
国史院书写方面,正隆元年的时候,规定女真文字的书写,要先用契丹文字写,然后翻译成女真文字,字数要超过三百字。契丹文字的书写,要熟练掌握契丹大小字,然后把汉文史书翻译成契丹文字,字数也要超过三百字,还要写一首诗,可以是五言或七言绝句,题目用契丹文字出。汉人则考论一道。升迁考试合格后,职位与太常检讨相同。
宗室将军的任期是六个月,初任刺同,然后是都军、刺同、从六品。副将军这个职位,由七品官员担任。明昌元年,任期改为九个月,在中都和上京,初任从七品,然后是录事、军防判,再然后回到本部门。其他地方,初任录事、军防判,然后是上簿,再然后回到本部门。承安二年,把司属令改成了随朝。
皇上身边的内侍们,负责值班的内侍有六十四个人。正隆二年的时候,规定值班的内侍,如果是汉人,每值班五个月升一级;女真人升到敦武这个职位;其他人升到进义这个职位,没有其他升迁途径。大定二年,规定还是一样。到了大定六年,又重新规定了内侍的招收和补录制度,能背诵一部大经,或者能背诵《论语》或《孟子》中的一部,并且字写得好的,每月俸禄是八贯钱和相应的米粮;稍微识字会写字的,每月七贯钱和米粮;不识字的,每月六贯钱和米粮。泰和二年,因为发现让外官兼管宫内事务,容易疏忽小节,所以设立了专门的寄录官,让他们负责宫内事务,既能给他们相应的报酬,又避免了侵占官职的弊端。
宫里各个部门的人员安排,大定元年的时候,世宗皇帝觉得各部门负责的人员,他们的级别和俸禄太高了,到了正隆年间又觉得太低了,而且官职品级跟工作辛苦程度也不匹配,所以下令重新规定。大定六年,皇帝告诉有关部门说:“宫里各部门负责的人,有的年限到了,想离开却一直没能离开;而那些还在岗位上的人,很多都不识字,办事也不利索,这样对公私都不方便。现在,凡是想离开的,就让他们离开;想留下来的,就给他们升一级,继续工作。那些部门主管,即使年纪大了,想留下来的也给他们升一级,让他们继续当主管;其他人就按照规定让他们离开。” 大定七年,皇帝又下诏书告诉宰相说:“女真人以前从来没在宫里各部门担任祗候(宫廷侍卫)的职务,从现在开始,除了太医、司天监和内侍以外,其他部门都可以招收女真人担任勾当(办事)的职务。”
哎,这护卫的升迁制度,真是复杂!正隆二年的时候,每隔三十个月就能升一级。第一次考核,女真人升到敦武,其他人升到保义,一百五个月后就能离职,然后根据职位高低,从五品以下、从六品以上的官职都能安排。到了大定二年,又改了,第一次考核升到忠勇,一百二十个月后离职。大定十四年,官制又调整了,往下又加了两级,所以女真人第一次考核升到修武,其他人升到敦武。大定十八年,规定第一次授予五品官职的人,下次考核降为六品,第三次考核再升回从五品。要是第一次就担任六品官职的,就不降级,第四次考核升到从五品,要是连续两次被留任,那就再升一级。
明昌元年,规则又变了!第一次考核不计入资历,没被留任的,第一次是六品,二三级考核都一样,第四次考核升到从五品。要是被留任了,第一次就是从五品,二三级考核都一样,第四次考核升到正五品。要是连续两次被留任,第一次就是正五品,二三级考核都一样,第三次考核升到少尹,第四次考核升到刺史。到了明昌四年,又降了,考核后只能授予六品、七品官职。贞祐年间的规定,一次考核是八品,两次考核授予县令,三次考核是正七品,四次考核是六品。贞祐五年,又改了,一次考核授予上等县令;两次考核,第一次任正七品,然后降回从七品,第二次任正七品再升到六品;三次考核,第一次任正七品,然后降回从七品,第二次任正七品再升到六品;四次考核,三次任六品后升到从五品。 这升迁规则,真是年年有变化!
符宝郎,一共十二个人,正隆二年的时候,升迁规则和护卫一样,离职后授予从七品官职。大定二年,也和护卫一样。大定十四年,第一次考核后直接任命。其他人升到进义,到了大定二十一年,表现优秀的授予六品官职,普通的就授予七品官职。
奉御,一共十六个人,由驸马担任,以前叫入寝殿小底,大定十二年改了现在的名字。正隆二年的时候,升迁规则和符宝郎一样。大定二年,离职后授予从七品官职。 这古代的官场,真是让人头疼!
我当差,一共三十个人,以前的名字叫“寝殿小底”,也叫“外帐小底”。大定十二年改了名字。正隆二年的时候,女真人升迁到敦武军,其他人就升到进义军,没有其他出身途径。大定二年的时候,正式的品级是九品。大定十四年,新的官制出来了,又添了两级,女真人初次考试就升进义军,其他人升进义副尉。十七年的时候,有关系的可以先当初级簿书,然后是二级簿书,没关系的当县尉,以后就按规定来。明昌元年规定,有关系的每次考试被留级就降一级。两年后,以八品官职出任。六年的时候,规定初级录事、军防判,是正从八品丞,然后是二上簿、三中簿,四正从八品,如果不违反选拔规定的话就可以免除这些步骤,五下令,六、七中令,八上令。留级一次的升到下令,四、五中令,六上令,然后回朝廷汇报。留级两次的升到上令,二中令,三、四上令,然后回朝廷汇报。所有奉御奉职的官职,大定十二年的时候增加到一百五十个月俸禄,二十九年恢复原样,承安四年又增加了。
东宫护卫,正隆二年的时候,官职是正从八品。大定二年,升到正从七品。一开始女真人升到敦武军,其他人升到保义军。
阁门祗候,正隆二年,女真人初次升迁到敦武军,其他人升到保义军,官职是正从八品。大定二年,官职是正从七品。八年的时候规定,初级是都军,然后是录事,军防判,再是都军,然后是下令,中令,上令。如果已经有了明威的官衔,就直接是下令,然后是二录事、军防判,三都军,四下令,五中令,六上令。泰和四年规定,初级是都军,然后是录事、军防判,三下令,四中令,五上令。
笔砚承奉,以前叫笔砚令史,大定三年改名为笔砚供奉,后来为了避开显宗的讳,又改成了现在的名字。正隆二年,女真人升迁到敦武军,其他人升到进义军,没有其他出身途径。大定二年,初次考试,女真人升迁到敦武军,其他人升到保义军,官职是正从七品。吏员的规定是,初级都军,然后是二、三下令,四、五中令,六上令。
妃护卫,正隆二年,和奉职的规定一样。大定二年,官职是八品。
这上面说的,是关于一些官职的设置和晋升规定。首先,符宝典书这个部门,一共四人,以前叫印令史,主要由皇亲国戚、有功勋的子弟担任。正隆二年的时候,他们的官职是九品。到了大定二十八年,升到了八品,两次考核后,再根据资历授予官职。
然后是尚衣承奉,天德二年的时候,是从宫中侍卫中选拔人员来担任的。大定三年,女真人升迁到敦武,其他人升迁到进义,官职都是九品。
再来说说知把书画,这个部门有十个人,正隆二年的时候,他们的晋升规则和奉职人员一样。大定二年,他们的官职是九品。大定十四年,晋升规则和奉职人员一样。大定二十一年,有背景的人,初次考核后可以当上中簿、二军器库副,之后再根据部门安排。没背景的,就只能干些杂活。
上面说的这些部门的人,正隆二年的时候,有出身背景的,每五十个月考核一次,五次考核后可以升职;没出身背景的,五十个月才能升一级。大定二年和三年,考核周期都改为三十个月一次,升一级,四次考核后升职。大定十二年,又改成了五次考核。大定二十九年,又改回四次考核。承安四年,又改回五次考核。不过,从大定十二年开始,增加考核次数的规定,护卫是不适用的。
接下来是随局内藏四库本把,一共二十八人,正隆二年的时候,晋升规则和奉职人员一样。大定二年,十人一组,每三十个月升一级,四次考核后升到九品。如果是一组长,每五十个月升一级,初次考核女真人升到敦武,其他人升到进义。升到十人组长之后,就按照亲军制度晋升;升到五十人组长之后,每三十个月升一级。即使没升到十人组长,但升到敦武的,也按照本部门的规定升职。大定十二年,考核次数增加到五次。大定二十一年,晋升规则和知把书画一样。大定二十八年,从监同人员中挑选人员来担任。明昌元年,如果八贯石本把缺人,就从六贯石局中选拔;明昌六年,一半的人员从随局承应人员中选拔。
左右藏库本把,八个人,晋升规则和内藏一样。大定二十九年设立,每三十个月升一级,一百二十个月后升职。仪鸾局本把,大定二十七年设立,三个人。明昌元年,增设到十五人,晋升规则和内藏本把一样。尚食局本把,四人,大定二十八年设立,晋升规则和仪鸾局一样。尚辇局本把,六人,大定二十八年设立,晋升规则和仪鸾局一样。
首先,典客署招募了十八个办事员,这是大定十二年的事。选拔标准是那些在班内表现良好,并且在考试中表现出谨慎行为的人。考试内容是三国时期的使节接待礼仪以及往来文书的书写格式,要求和国史院的书写标准一样。到了大定十四年,他们又招募了会汉字的女真人,和那些班内表现好的人一起参加考试。大定二十四年,那些最终通过考试的人,会被授予八品官职,具体品级会根据考核结果上下浮动,三次考核后,官职会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到了明昌五年,他们又允许那些品行端正、口才敏捷的优秀人员,和内班人员一起参加考试,合格者可直接授予正九品官职。
接下来是捧案的职位,大定十九年开始招募,一共八个人。这次招募的对象是那些有正三品以上官员荫庇的人,由宣徽院进行挑选,考核内容是仪容仪表和修养,标准和尚衣承奉差不多。大定二十一年,标准又调整为与知把书画的标准相同。
然后是擎执儤使这个职位。大定四年开始,这个职位从内职和承奉班中选拔。到了明昌六年,招募对象扩大到皇家袒免亲属(如果亲属不够,则从外戚中选拔),以及三品以上散官、五品以上职事官的子孙兄弟侄子,由宣徽院选拔那些品德高尚、相貌英俊的人。
奉辇这个职位,以前叫拽辇儿,大定二十九年改名,标准和擎执儤使一样。
妃奉事这个职位,以前叫“不入寝殿小底”,大定十一年改名为妃奉职,大定十八年才改成现在的名字,标准和知把书画相同。
东宫妃护卫这个职位,大定十三年开始招募,一共十个人,标准和亲王府祗候郎君一样。大定二十八年,有荫庇的人可以担任副巡检、讥察等职位;没有荫庇的人可以担任司军、军辖等职位。东宫入殿小底的职位,每三十个月晋升一级。初次考核,女真人晋升敦武,其他人晋升保义。根据吏格,无论是否有荫庇,最初都是八品,之后会根据考核结果在二上簿、三中簿、四八品、五下令、六中令、八上令之间浮动,最后再回呈省府审核。东宫笔砚的职位,每五十个月晋升一级,一百五十个月后可以晋升为正班九品。没有荫庇的人,具体差使另行安排;有荫庇的人,大定二十一年开始,标准和知把书画的标准一样。
好家伙,这说的都是宫里各个部门的编制啊!首先是正班,也就是正式编制,包括了尚药局(负责皇帝医药的)、果子局(负责水果的)、负责膳食的奉膳、奉饮,还有负责寝具的司裀局,仪鸾司(负责皇帝出行仪仗的),武库(武器库)的管理人员,掌管器物和御辇的部门,负责骑马训练的,以及群子都管(大概管杂役的)和生料库(负责原材料的)。大定二十一年的时候,有关系的就能直接当上把总(主管),要是懂书画的,那更是轻松加愉快。到了章宗大定二十九年,这些部门的领导,一般都要干满三百个月,也就是二十五年,十个人里头有九个干满九个月就调走了。
接下来是杂班,也就是非正式编制,包括了养鹰的鹰坊,尚食局(负责皇帝饮食的)的厨子,果子厨的厨子,负责食库车辆的,仪鸾司里管帐篷的,武库里管枪支弹药的,管牲畜的,管钱财库房的,还有乐队那些人,比如吹拉弹唱的,还有弩手和撑伞的。贞元元年的时候,弩手、撑伞的、尚厩局(负责马匹的)里的小工,还有尚食局的厨子,都派去府州作院当都监了。大定二十九年,这些杂班的领导,也是要干满三百个月,十个人里头九个干满九个月就调走,不过弩手和撑伞的要干满四百个月才能调走。其他的部门,比如秘书监里的那些会写字画画、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还有尚厩局里那些兽医,养马养牛养羊的,以及做奶酪的,这些岗位都没有什么固定的升迁路径。
侍卫亲军这边的长行军官,刚开始的时候,每隔五十个月升一级。女真人升到敦武,其他人升到进义。 每五十个月升一级,依次类推,如果升到五十人长,那每三十个月升一级。要是五十人长升到武义,就从五十人长的岗位上调离。五十人长每三十个月升一级,六个月后离职,算正班,九品官职,有资格继承父兄官职的,可以授予八品官职。要是升到百人长,那每三十个月升一级,六个月后离职,算正班,八品官职,有资格继承父兄官职的,可以授予七品官职。大定六年的时候,百户任期满了,有资格继承父兄官职的,就授予七品都军、正将的官职;没资格继承父兄官职的,以及五十户长官有资格继承父兄官职的,就授予八品刺郡、都巡检、副将的官职;五十户长官没资格继承父兄官职的,以及长行军官有资格继承父兄官职的,就授予县尉的官职;没资格继承父兄官职的,就授予散巡检的官职。十六年的时候,有资格继承父兄官职的百户,初次任命为中令,然后是二都军、正将,三、四禄事,五下令,六中令、七上令,最后上报朝廷。没资格继承父兄官职的,初次任命为都军、正将,然后是二录事,三、四副将、巡检,五都军、正将,六下令,七中令,八上令,最后上报朝廷。这是说识字的人的情况。不识字的人,初次任命为县尉,然后是主簿。二十一年的时候,有资格继承父兄官职的人,初次任命为主簿,然后是县尉。没资格继承父兄官职的人,初次任命为县尉,然后是散巡检。以后,就按照原来的岗位,识字的不识字的都按照这个标准任命。二十九年,规定女真人二百五十个月离职,其他人三百个月离职。官员的考核,先考察他们是否亲民,以及哪些人不适合,然后审查他们的资历,如果已经担任过回带明威、怀远等职务的,就根据资历拟定官职。
拱卫直,正隆年间叫做龙翔军,没有出身限制。大定二年,把龙翔军改名为拱卫司。规定了军使、什将、长行等官职,每五十个月升一级,女真人升到敦武,其他人升到进义。升到指挥使,三十个月后离职,升一级,算正班,和各司都监平级。即使没升到指挥使,升到武义就离职,算杂班,和差使平级。
司天长行,正隆二年,规定五十个月升一级,女真人升到敦武,其他人升到进义,没有出身限制。
太医,规定和司天长行一样。贞元元年,曾经裁撤了六十多人。正隆二年规定,五十个月升一级,女真人升到敦武,其他人升到进义,没有出身限制。
教坊,正隆年间有过典城牧民的,大定年间取消了,所以规定和上面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