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检,说白了就是按照《周礼》里大司徒三年一次的大规模人口财产调查,各地都要上报人口多少、牲畜数量、车辆数量,然后根据这些情况来制定赋税政策。从金朝建国开始就一直有这套户籍制度,到金大定四年的时候,因为正隆年间打仗太多,老百姓穷富差距拉得很大,赋税也不公平,皇帝世宗就下圣旨说:“从建国开始,官府就一直进行大规模人口财产调查,到现在已经四十年了。正隆年间,战争不断,征调无度,以前富裕的人家现在都穷得活不下去了,而户籍上没登记的人反而富起来了,还逃过了赋税。所以,我派了泰宁军节度使张弘信等十三个人,分头去全国各地调查物力资源,重新制定赋税标准,解决以前的问题,让老百姓不再抱怨不公平,这才符合我的心意。所有具体的方案和措施,都由尚书省统一制定执行。” 圣旨还特别强调:“所有查到的财产,除了官府拨付和赏赐的以外,其余都属于百姓的田地房屋,都要算进通检的总数。”
当时那些使者,很多都把多收税当成政绩,张弘信在山东各州县的检查尤其残酷暴虐。棣州防御使完颜永元直接批评他说:“朝廷之所以派你们去检查,就是因为正隆年间征调不均,让你们去平均一下。你们倒好,残暴地把老百姓的财产多算几倍,有人来申诉,你们就打得他们皮开肉绽,严重的直接打死,这算怎么回事?”张弘信哑口无言,所以只有棣州的情况稍微好一点。大定五年,官府上报各地通检结果不一致,皇帝又下令,要根据人口多少、贫富程度,制定合适的赋税标准。后来,又制定了根据土地等级征税的办法。大定十五年九月,皇帝觉得自从通检以来,十几年过去了,天下物力情况和贫富差距又发生了变化,赋税轻重也不均,于是又派济南尹梁肃等二十六人,分路重新进行调查和调整。
公元1234年四月,皇帝对宰相们说:“猛安谋克的户口,富人和穷人的赋税征收很不均匀,都是因为猛安谋克内部官员的问题,那些不了解情况的官员只听信胥吏的汇报,导致赋税轻重不一。自从窝斡叛乱之后,贫富差距更加悬殊,现在应该登记他们的户口,调查他们的家产,这样征收兵役就能更公平了。” 皇帝下令召集百官商议此事。
右丞相克宁、平章政事安礼、枢密副使宗尹认为:“女真人除了猛安谋克的仆从要服差役外,其他人是没有差役的。现在不用调查奴婢牲畜和土地的数量,只根据财产来征收赋税比较方便。” 左丞相守道等人则认为:“只看财产的话,可以把财产多寡分成四等,登记造册后按等级征税,这样就能比较公平了。” 左丞通、右丞道、都点检襄则建议:“统计奴婢的数量,就能看出贫富差距,这样在紧急情况下征收赋税,和平时统一征收赋税就不一样了。建议等到农闲时节,再统计土地、牛具的数量,然后把调查结果报告给皇上。”
皇帝说:“猛安谋克内部的贫富情况,猛安难道不清楚吗?一个猛安管辖八个谋克,赋税却是一样的。如果一个谋克里,有人家有二三百个奴婢,有人家只有一两个奴婢,赋税却一样,怎么能公平呢?正隆年间打仗的时候,我的奴婢有上万个,牲畜也有几千头,但我并没有征调一个人或一匹马,这怎么能说是公平的呢?我对这些事情从来不独断专行,要和你们一起商量。以前把契丹户口分散安置,安礼极力反对,担心会引起动乱,但我还是执行了,结果他们都安居乐业了。安礼虽然忠心耿耿,但他的策略不见得长远。那就按照左丞通等人的意见办,进行户口登记和财产调查吧。”
到了十二月,皇帝对宰相们说:“猛安谋克中,新兴的势力强,老的势力弱,赋税征收很不均匀,应该下令进行户口财产调查,从中都路开始。” 直到公元1236年八月,才正式下令召集乡里长者,调查贫富情况,核实土地、牛具、奴婢的数量,把他们分成上中下三等。任命同知大兴府事完颜乌里也先负责中都路的调查工作,随后又派遣户部主事按带等十四人和地方官员一起分路进行调查。
九月,皇帝下令说:“不要让富人隐瞒财产,穷人家可能因为养不起马而不敢养。以前海陵王时期,强征马匹,不分贫富,富人侥幸逃过,穷人全部被没收充公,非常不公平。现在要详细核实贫富情况,登记造册,有急需的时候就按照册子上的情况征收,这样就能避免不公平的现象了。”
张汝弼和梁肃上奏说:“全国户口普查已经完成,如果有人转移财产,当然应该按照实际情况缴纳赋税。至于多余的钱财,需要看有没有增加和损耗,穷人还是穷人,富人还是富人,好像没必要反复清查吧。” 皇帝说:“宰相家里有很多新富起来的人,所以他们都不愿意这样做。” 梁肃回答说:“像我这样的人,能够清查中都的物力。我曾经担任南使,自己就多添置了六十多贯钱的物力,比其他出使的人都要多。但是老百姓不懂事,法令一出就会滋生奸诈,频繁变动容易引起恐慌。像唐朝、宋朝和辽朝时期,有时三二十年才清查一次赋税,这倒还可以。每年都清查,恐怕很难实行。”
二十六年,皇帝又派李晏等人分路清查赋税。二十七年,李晏等人上奏了他们清查到的赋税数额。皇帝说:“我根据元朝的标准,预计全国赋税应该收取三百五十万贯左右,除去三百万元后,应该减少五万多贯。现在减少的数额不够,又额外收了二万多贯,实际上就是收了二万贯,为什么说是额外收的呢?” 李晏回答说:“这是指以前漏缴的,现在才补缴的;以及以前土地贫瘠无法耕种,现在可以耕种的土地所产生的赋税。”
皇帝说:“以前的普查,只是根据他们的经营状况、损耗情况以及房屋土地的多少来增减赋税。这个人卖地,那个人买地,都是以前登记在册的数额。至于经营情况,这个人强盛,那个人就衰弱,强盛的就增加赋税,衰弱的就减少赋税。再说,赋税数额本来就是用来确定徭役的标准,总额多少并不重要。我担心的是,实际上富裕人家应该缴纳的赋税,反而分给了穷人。”
大定二十九年六月,皇帝下令,给那些当国信使副手的,免除一些额外负担,别再增加他们的负担了。又下令说,农民要是存了粮食,就不用再额外交税了。那些钱财比较少的州县,上缴的钱物可以折算成粮食布匹。九月,因为曹州河水泛滥,皇帝派马百禄等人去那些被洪水冲毁的贫困州县,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明昌元年四月,刑部郎中路伯达等人上奏说:“老百姓的土地已经纳税了,还要再额外征收赋税,这比那些富人额外承担的差役还要重,简直是双重负担啊!”于是,皇帝就仔细核算了一下老百姓土地的赋税,减免了十分之二。户部尚书又说,中都等地因为水灾受损严重,皇上就派官员去调查受灾情况,最终比以前减少了五千六百多贯钱。
明昌三年八月,皇帝下令尚书省说:“老百姓在丰收的时候不注意储备粮食,一遇到灾荒就挨饿,有什么办法能让老百姓多存点粮食呢?”宰相回答说:“大定二十九年,我们已经下令,农民要是存了粮食,就不用再额外交税了。明昌初年,我们也下令,对老百姓的赋税和土地一起重新评估,也减免了十分之二,这本来就是个好办法啊。”
承安元年,尚书省上奏说:“今年九月应该重新评估赋税,但是因为一些原因没完成。”皇帝说,现在冬天已经很深了,要是等评估完,恐怕会影响到春耕,那就先暂时停止吧。承安二年十月,皇帝下令讨论重新评估赋税的事,宰相上奏说:“大定二十七年重新评估赋税后,到现在已经十年了,以前那些户口贫弱的人家现在更多了,如果再拖延重新评估,恐怕会造成人口流亡。”于是就制定了新的规定:那些已经典卖了财产的人家,就按照他们现有的财产征收赋税;分家另住的人家,允许他们另立户籍;那些户口已经断绝或者非常贫弱的人家,要减免赋税;那些新兴富裕的人家,要仔细审查,适当增加赋税,总之要实事求是,不必一定要达到原来的数额;边境那些经常遭受寇匪侵扰的地方,就不用重新评估赋税了。
于是,皇帝就让吏部尚书贾执刚和吏部侍郎高汝砺先在都城两警巡院进行试点,作为其他各地的样板。每个路都派出一名官员,再由提刑司派一名官员协助。三年九月,上奏说十三路重新评估赋税后,共计征收钱款二百五十八万六千七百二十贯四百九十文,原先的数额是三百二万二千七百十八贯九百二十二文,因为贫困而免除赋税的达六十三万八千一百一十一贯。除了上京、北京、西京路没有新兴富裕的人家增加赋税外,其他各路共计增加了二十万二千九十五贯。
泰和二年闰十二月,皇帝说,在重新评估赋税的时候,既要调查老百姓的浮财和赋税,又要进行比对核实,时间紧迫,事情又多,很难得到真实的数据。于是,皇帝下令尚书省,制定一个随时征收赋税的办法,规定今后那些典卖财产的人家,要根据他们的产业征收赋税,另立账簿,临时只收取浮财作为增减赋税的依据。
泰和四年十二月,皇帝发现,有些官员在远方做官,他们家里的赋税应该减免的却没有减免。于是,就规定,那些典卖实业的人家,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征收赋税;如果那些人家没有浮财营运,应该减免赋税的,要让本人家属报告,召集坊村里的邻居作证,核实后减免;造册之后,如果没有人报告,一个月内由本官用文书召集邻居作证,把结果记入账簿。五年,因为西京、北京边境地区经常遭受战乱,皇帝就派人去那里重新评估赋税。原来大定二十六年规定的三十五万三千多贯,就减到了二十八万七千贯。
五年六月,南京按察司签事李革上奏说:“最近的规定,让人家自己上报赋税,设立账簿,到全面评估的时候,只增加新兴富裕的人家的赋税,减少贫弱的人家的赋税,这样才能得到真实的数据。但是现在有些官吏执行的时候马虎敷衍,恐怕会造成临时混乱,难以仔细审查,可以规定一个期限,违反期限的要处罚,以此督促他们。”于是,就下令从今年十一月一日开始,让人家上报赋税,到明年二月一日结束,逾期不报的要处罚。并且下令,各地的税务部门,要详细记录税款缴纳的房屋土地,每半个月要上报数字,违反的要以怠慢公务论处。还下令,赋税要根据产业征收,全面评估的时候,只确定浮财的数额。
八年九月,皇帝任命吏部尚书贾守谦、济南府知府蒲察张家奴、莒州刺史完颜百嘉、南京路转运使宋元吉等十三名官员,分别与本路按察司官员一起,去各地重新评估赋税。皇帝把他们召到香阁,亲自告诫他们说:“朕选你们去各地重新评估赋税,除了征收赋税外,还要对新兴富裕的人家和贫困的人家进行调整,虽然要大家一起作证,但是对贫困的人家减免的可能还不够,比如一户人家原来的赋税是三百贯,现在减免到二百五十贯,可能还有不合适的。对新兴富裕的人家,也不要增加太多,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比如一户人家可以增加三百贯,但是只增加二百贯。你们都要尽心尽力,这次评估的结果关系到十年的利害,如果不能胜任,罪责可不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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