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种地,官田交租子,自家的地交税。租子的具体办法没流传下来,大概就是把田地分成九等,然后按等级收取不同的租子。夏天收的税,每亩收三合(古代容量单位),秋天收的税,每亩收五升(古代容量单位),还要交一捆秸秆,一捆十五斤重。夏税从六月收到来八月,秋税从十月收到来十二月,分初、中、末三个期限。州府三百里以外的地方,可以晚一个月交税。屯田的户口,如果佃种官田,官府会派猛安谋克(金朝官职)去督促他们交税。

泰和五年的时候,章宗皇帝跟宰相说:“十月老百姓还没收完庄稼呢,就让他们交税合适吗?”于是把秋税的期限改成十一月开始收。中都、西京、北京、上京、辽东、临潢、陕西这些地方比较冷,庄稼长得慢,夏税就从七月开始收。凡是运送粮食,三百里以外每石减五升,再往外每三百里就再减五升。用秸秆抵粮食的,一百斤以内减三斤,二百里减五斤,不到三百里减八斤,三百里以外直接交粮食或干草,就减十斤。

老百姓的田地、房屋、车马、牲畜、种植的资本,以及藏的钱,征收的钱数都不一样,这叫“物力钱”。遇到额外加收的税(差科),一定要按照户籍登记,先从富户收起,如果财富差不多,就按户口多少来定先后顺序。如果遇到横向征收的税(横科),就根据家底多少,从多到少平均分配。实在没办法平均分配的,就按顺序从下一家补上。老百姓的物力钱,住房是不算在里面的。猛安谋克户、监户、官户,除了他们住的房子以外,自己另外买的田地房屋,就要算在里面。墓地和学校的田地,租税和物力钱都免除。

老百姓因为水灾旱灾要免税的,具体是河南、山东、河东、大名、京兆、凤翔、彰德这些地方管辖的郡县。夏收的田地,四月免税;秋收的田地,七月免税;其他地方,夏收五月免税,秋收八月免税;水田都以八月为限,如果遇到闰月就再延长半个月,超过这些地方和时间的,就不给免税。要是遇到不是按季节来的灾害,那就没时间限制了。

损失八成以上的,全部免税;损失七成的,免除损失的那部分税;损失六成的,照样要交税。桑树被灾害毁了,不能养蚕了,那丝绸布匹的税也免了。各地雨雪情况和粮食收成的数据,每个月都要赶紧上报户部。凡是朝廷官员的家属,都免除杂役,如果需要他们交纳实物,就只出雇佣的钱。

那些通过捐献钱财补官的,还没到可以荫庇子孙的程度的;还有那些已经有了官职的人,比如衙门的吏员、翻译官等等;那些已经离职但还保留着官职的人;五品以下的杂班官员;还有正品官员已经领了散官但还没离职的,他们的子孙和一起住的兄弟,一直到考中举人的,还有在籍学生、医学生,这些人,都免除个人服役。

三代同居,已经立了旌表门户的,免除差役;三年以后,免除杂役。

公元1123年,金太宗下令减轻赋税,鼓励农业生产。十年后,因为辽国百姓的赋税负担不一,他又下令统一标准。到了公元1140年,金熙宗免除了百姓欠缴的租税。公元1147年,金海陵王又免除了百姓一些未交的税款。

公元1162年,金世宗跟宰相们说:“所有徭役都要平均摊派到富户身上,不能压榨穷人。”有人说国库空虚,建议预支河北东西路和中都的租税,但是世宗认为虽然国家财政紧张,但百姓更辛苦,所以没同意。三年后,因为歉收,世宗免除了两年的租税。他还下令说:“我之前让元帅府自行其事,现在听说河南、陕西、山东、北京以东和北部地区,被调发的民夫和征收的赋税很多,而中央政府又按照同样的标准向这些州郡征税,这太重了!可以按照元帅府已经征收的标准,把多余的免除掉。”公元1167年,世宗命令有关部门,凡是遭受蝗灾、旱灾或水灾的地方,都要免除赋税。公元1168年,因为河北、山东发大水,他免除了那里的租税。

公元1170年十月,彰德军节度使高昌福上书说税收太重了。世宗问翰林学士张景仁:“现在的租税法跟以前比已经很轻了,为什么他们还觉得重呢?”张景仁回答说:“现在的税收确实很轻,但如果不用税收,国家财政从哪里来呢?”公元1172年二月,尚书省报告说:“全国粮仓储存的粮食超过两千七百九十万石。”世宗说:“我听说国家没有九年的储备就不算真正的国家,所以我把全国的土地都纳入税收范围,每年征收九百万石粮食,除去七百万石的国家开支,剩下的两百万石用于水旱灾害的救济和贷款,实际上剩下的只有百万石。我大量储备粮食,是为了应对饥荒。老百姓觉得税重,一些小官为了讨好百姓,也跟着议论纷纷。他们根本就没想过国家万一遇到紧急情况怎么办!”

公元1191年正月,朝廷决定免除中都、西京、南京、河北、河东、山东、陕西等地去年的赋税,因为这些地方遭遇了水旱灾害。

公元1192年,皇帝跟大臣们说:“老百姓交的各种税赋,免掉的已经超过一半了。我担心老百姓不清楚具体情况,官吏可能会从中作梗,继续收税,所以要下令在各地张贴告示,让大家知道。” 十月,皇帝下令,如果州县官吏不尽力催收税赋,导致欠税情况严重,就扣他们的俸禄,等他们把税收足额收上来再发给他们。

公元1194年正月,朝廷下令免除去年受水旱灾害地区的路分租税。公元1195年,皇帝问大臣:“辽东的赋税以前是六万多石,现在检查后变成了将近二十万石。以前六万石的时候是怎么供应的?现在二十万石,积攒了多少?”户部仔细核算后说:“以前官吏人数少,所以能供应得上;现在官吏、兵卒和孤寡老人多了,所以开支大了。”皇帝说:“要仔细查清楚实际情况,别乱花钱。” 公元1195年三月,朝廷免除了河北、山东、陕西、河东、西京、辽东等十路去年受旱灾和蝗灾影响地区的租税。

公元1196年正月,免除了中都、河北、河东、山东、河南、陕西等路前年受灾地区的租税。公元1197年秋天,中都、西京、河北、山东、河东、陕西等地因为水旱灾害受损的农田达十三万七千七百多顷,朝廷下令免除这些田地的租税。公元1198年三月,因为中都、西京、河北、山东、河东、陕西等路前一年受灾,朝廷下令免除这些地区的租税。 根据户部尚书曹望之的建议,朝廷决定减少鄜延和河东南路的税收五十二万多石,增加河北西路的税收八万八千石。 还下令,除了边境要地以外,其他地方的税粮,允许老百姓根据情况折纳其他物资。

公元1199年九月,因为中都发生水灾,免除了当年的租税。之前,近郊官道上的百姓用牛夫来承担运输任务,朝廷又向那些从未服过役的百姓征收钱财来补偿牛夫。公元1201年,宗州百姓王仲规上书请求退还征收的牛夫钱,主管官员上奏朝廷,皇帝说:“既然已经服役了,又向他们征钱,虽然以前也这么做,但恐怕给的钱未必能到户,这样两头都不方便。不如只计算服役的人数,免除他们的租税和铺马钱比较方便。你们要计算出实际数字来报给我。如果要按雇佣价格计算,也要确定一个标准。” 有关部门上报了数字,每年大约要给六万四千多贯,折合粮食八万六千多石。皇帝又下令,从今以后,役使牛夫的,就从离道路三十里以内居住的百姓中选取。

公元1204年,军民受水旱灾害影响的土地达二十一万顷,免税的粮食总共四十九万多石。公元1205年六月,免除了中都、河北等路曾经受黄河决堤水灾影响的军民租税。十一月,朝廷下令,黄河泛滥,农田受灾的地区,免除一年差税。怀、卫、孟、郑四州修筑河堤的劳役,也免除今年的差税。 金章宗大定二十九年,朝廷大赦,免除十分之一的田租;河东南北路则根据情况酌情减免。尚书省奏报说,两路田地多是陡坡,土地贫瘠的往往隔一年就要更换耕地,如果不根据土地等级来免除赋税,就会不公平。于是朝廷下令,除了赦免的十分之一以外,中等田地再减免十分之一,低等田地减免二分之一。旧制,夏秋两季的税收要纳麦、粟、草三种,由于各地所需之物不同,户部又下令允许用各地所需之物折纳。有人上书说这样做不行,户部说这样各地所需之物就要互相交易,反而会扰民。于是朝廷下令,太府监应该折纳的物品,凡是宫禁所需之物,黄河修筑河堤的薪柴增加两钱折纳;至于黄河岸边所用的木石,并非当地出产,就令所属部门自行筹措,其他的折纳物品一律取消。

金章宗明昌元年四月,有人上奏章,请求减少老百姓的赋税,担心国家仓库里的粮食放久了会坏掉。

负责处理政务的大臣们汇报说:“我们商量过了,想起来大定十八年户部尚书曹望之就上奏说,河东和鄜延两路(地区)的赋税太重了,后来就减免了五十二万多石粮食。去年又大赦天下,减免了十分之一的赋税,河东地区那些贫瘠的土地上收的税更是减免了不少。现在国家一年的收入,除去各项支出后,剩下的已经不多了。万一遇上水灾旱灾,不仅要免除赋税,还得拿出粮食赈灾,这都是必须得提前准备好的。如果还要再减税,那以后拿什么来应对呢?要是担心粮食腐坏,那就命令各路(地区)按时把粮食拿出来晾晒,别让它坏掉,谁要是违反了规定,就按律法处罚。”皇帝批准了这个建议。

十一月份,尚书省上奏说:“河南有很多荒废的官田,允许老百姓按人口申请承租,愿意继续为官府耕种的免租八年,愿意自己经营的免税三年。”皇帝批准了。

明昌二年二月,皇帝下令说:从现在开始,老百姓如果上诉说遭受了水旱灾害,就立即派官员去实地查看情况,然后上报州府,再转报提刑司,等州府和提刑司一起检查完毕后,才能允许重新耕种。三年六月,有关部门反映河州灾情严重,很多缺粮的百姓还没交租,皇帝下令免除了他们的租税。九月,因为山东、河北三路遭受了灾害,朝廷决定暂缓征收那里的租税和借贷的粮食,等到丰收后再继续征收。皇上就像秋天的山一样慈悲为怀,免除了围场经过的人家今年夏秋两季一半的租税。

四年冬天十月,皇上出巡,指示尚书省说:“海州、石城等县,土地贫瘠,百姓生活困苦,种的都是黍子和稷,收成后必须换成粮食上缴。要不就只收取他们实际产出的粮食,要不就按照河东路那样减免税收,等回到京城再做决定,然后上报。”五年,皇帝下令免除河决灾区百姓的秋税。泰和四年四月,因为长期干旱,皇帝下诏承担责任,免除了受旱州县今年的夏税。九月,有人进言说:“河间、沧州逃户的财产、钱财多达数千贯,但是有关部门只向现有的户籍人口征收,老百姓实在承受不了!”皇帝下令让按察司,除了土地和财物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征收外,暂时停止征收他们多余的钱财和物资。

五年正月,皇帝下令有关部门说:“从泰和三年以来,朕三次巡幸经过的地方,被征税的百姓,特免半年租税。”八年五月,因为宋朝要议和,皇帝下诏天下,免除河南、山东、陕西六路今年的夏税,河东、河北、大名等五路免除一半的夏税。八月,皇帝下诏说,各路农民申请承租荒地的,免租赋三年,自己经营的免一年,主动承认冒领承租、以及申请承租黄河退滩地的,不在免除之列。

公元1215年(金宣宗贞祐三年)十月,御史田迥秀上奏说:“现在国家急需的物资,全都压在河南百姓身上。官府不顾百姓死活,征调太频繁,期限又紧,还动不动就打骂百姓。老百姓倾家荡产都还不够,只好四处逃亡,累死累活,家破人亡,根本管不住他们。请求以后征收赋税,一定要提前通知,不紧急的都取消,这样百姓就能轻松些,逃亡的人也能回来。”皇帝下令照办。同年十二月,皇帝下令免除逃亡户口的租税。次年(贞祐四年)三月,又免除了陕西逃亡户口的租税。

五月,山东行省仆散安贞上奏说:“泗州遭遇了水灾,饿死的人遍地都是,老百姓只能吃草根树皮活命。可是邳州驻扎了几万士兵,却急着征收繁重的徭役,把三个县的人都抓去服役,官吏又凶狠残暴,随意搜刮百姓家里的东西,来完成上级的任务。老百姓都逃跑了,官府还派闲职官员去逼迫他们交税。这些官员都仗势欺人,中饱私囊,真正交税的连十分之一都不到,国家却落了个大肆征收的名声。请求皇上派可靠的官员来整治这些弊端,安定百姓。”皇帝批准了他的奏请。

公元1217年(兴定元年)二月,免除了中京、嵩州、汝州等地的欠税,共计十六万石。兴定四年,御史中丞完颜伯嘉奏报:“亳州发大水,按理应该免除三十万石的租税,但是三司的官员没有如实上报,只免除了十万石。”皇帝下令查办三司官员虚报谎报的罪行。七月,因为河南大水,皇帝下令免除租税,鼓励百姓耕种,还任命参知政事李复亨为宣慰使,完颜伯嘉为副使。十月,因为久雨不断,皇帝下令宽限百姓缴纳税款的期限。

十一月,皇帝说:“听说很多百姓逃跑了,欠的赋税都算到还在户籍上的人头上,老百姓怎么受得了?军需物资已经足够了,应该全部免除。现在又增加了很多军费,那些逃亡的人怎么还会回来呢?”于是下令让地方官员实际调查后免除赋税,已经代交赋税的人给予优待,或者免除其他徭役,还减少桑皮和旧纸的税收,减免四分之一。三年后,规定逃亡户口回来耕种的,只交纳原来的租税,其他的徭役全部免除。能够代人耕种的,也免除赋税,和回来的人一样。如果官吏失信,擅自加税,就按违反法令处罚。

公元四年十二月,镇南军节度使温迪罕上书皇帝说:“现在老百姓交税,大体上有三种办法,富户送往远处的粮仓,中等人家送往稍近的粮仓,穷人家送往最近的粮仓。可是,最近的粮仓也在一百里开外,远的甚至几百里,路上花费的钱比交的税还多,而且万一赶上雨雪天气,还会被责罚耽误交税;要是路上遇到土匪,还有可能死伤。不如就让他们在本郡交税,让官府检查一下粮仓的存量,再根据驻军的数量,让他们就地供应粮食。如果不够,再向老百姓加收,这样老百姓交的税比路上花费的少,他们肯定乐意。”

公元五年十月,皇帝告诉宰相说:“之前想让老百姓多种麦子,所以命令各地官员贷款给老百姓买麦种。现在听说根本没贷款,只是虚报了数字,反而用收上来的麦子来补不足的税收。派人去查清楚,严惩不贷!”

元光元年,皇帝听说以前官府为了催促交税,老百姓不等麦子成熟就收割,以求赶上期限。现在麦子快熟了,就命令州县,如有违反者,以怠慢军需为罪论处。九月,又规定有田地却不交税的官吏要受罚。京南司农卿李蹊说:“根据《齐民要术》记载,麦子种晚了,麦粒就小而且不饱满,所以必须八月就种。现在南方地区要交的秋税有140多万石粮食,450多万束草料,都以八月为最后期限。如果要送到远处的粮仓,还要经过泥泞的路,往返就要二十天,这样老百姓就没时间按时耕种,影响来年的收成。请求宽限征收的期限,让老百姓先把麦子种好。”朝廷没采纳。元光二年,宰相上奏说:“去年正月,京城里的粮食只有60多万石,现在是三倍了,国家的粮食储备足够了,可是民间征税却没停止,恐怕穷人没东西交税,会逃亡。”于是皇帝下旨,命令各地停止征税。

关于牛具税,这是猛安谋克部女真户口所交的税。规定每三头耕牛为一具,限每户人口25人,耕地4顷4亩多,每年大约只交一石粮食,官民耕地不超过40具。天会三年,太宗皇帝因为当年丰收,官府没有储备粮食,无法应对饥荒,就下令每头耕牛交一石粮食,每个谋克另设粮仓储存。四年,又下令内地各路,每具牛交五斗粮食,作为定制。

金世宗大定元年,皇帝下令,那些没有搬迁的猛安和谋克,要征收牛具税和粮食税。然后,皇帝任命谋克来监管仓库,要是仓库里的东西亏损了,就追究他的责任。

大定十二年,尚书省上奏说:“唐古部的百姓以前和猛安、谋克一起按户定税,后来改成和州县一样,按亩收税,百姓觉得税收太重了。”于是皇帝下令恢复旧制。

大定二十年,皇帝根据功劳授予世袭的猛安和谋克官职,允许他们的亲属一起服役。如果需要给他们分地,九头牛以下的,全部给地;十头牛到四十头牛之间的,就在富户人家那里分拨六头牛的地给他们。

大定二十一年,世宗皇帝对宰相说:“以前一年收的税,够花三年;听说今年山西丰收,收的粮食也够花三年。可是咱们这儿,一年收的粮食,连半年都花不了,还要交牛头税和粮食税,每头牛只收三斗粮食,还有很多人拖欠,这些都是因为互相隐瞒造成的,应该让他们老老实实地把税交了。”

大定二十三年,有关部门上奏了这件事。世宗皇帝对左丞完颜襄说:“你家以前只交七头牛的税,现在定为四十头,我一开始让你们商量这事,你们都不愿意,都是各顾各的私利啊!以后每户人口限额为二十五人,按一头牛计算赋税。”

七月,尚书省又上奏了这件事。皇帝担心户籍记载时间长了,贫富差距就大了,而且猛安和谋克大多年轻,不熟悉政事,万一打仗,按照户籍征兵,肯定会有不公平的情况。于是下令要核实户口,重新统计。各地把户口、家产的数量都报上来了,包括上京二十二路。

八月,尚书省上奏,重新统计好了猛安、谋克的户口、田亩和牛具的数量。猛安有二百二十个,谋克有一千八百七十八个,户数是六十一万五千六百二十四户,人口是六百一十五万八千六百三十六人,其中正户人口四百八十一万二千六百六十九人,奴婢人口一百三十四万五千九百六十七人;田地一百六十九万三千八十顷多;牛具三十八万四千七百七十一。都城宗室将军司,户数一百七十户,人口二万八千七百九十人,其中正户人口九百八十二人,奴婢人口二万七千八百八人;田地三千六百八十三顷七十五亩多;牛具三百四。迭剌部和唐古部五飐,户数五千五百八十五户,人口十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四人,其中正户人口十一万九千四百六十三人,奴婢人口一万八千八十一;田地四万六千二十四顷一十七亩;牛具五千六十六。

大定二十六年,尚书省上奏说要把牛头税和粮食税一起征收。皇帝说:“积压了五年,一下子全征收了,百姓怎么受得了?应该让百姓按年缴纳。遇到灾荒的,就免除税收;借贷的,等到丰年再收回来。”

请提供需要翻译的内容。我没有看到你需要我翻译的内容。请您提供文本,我会尽力将其逐句翻译成现代汉语口语,并按照您的要求分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