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牛具税”啊,说白了就是猛安谋克部女直人交的税。 规定是,三头耕牛算作一具,大概二十五个人能分到四顷四亩左右的地,每年每具耕牛上缴的粮食,顶多也就一石,官府和老百姓加起来,耕牛具数不会超过四十具。
天会三年的时候,太宗皇帝觉得那年粮食收成好,但朝廷仓库没啥存粮,万一哪天闹饥荒可咋办?于是就下令,每头耕牛收一石粮食,每个谋克(部落)单独建个粮仓储存起来。
到了天会四年,他又下令内地各路,每具耕牛要交五斗粮食,这才算正式定下来了。
金世宗大定元年,皇帝下令,那些没搬家的猛安(相当于军事首领)们,要交牛和粮食税。然后就让一个叫谋克(相当于地方官员)的人管仓库,要是仓库亏损了,谋克就得负责。
大定十二年,尚书省(相当于中央政府的行政部门)上奏说:唐古部的百姓以前是跟猛安、谋克一起交税的,后来改成跟州县一样,按亩收税,感觉税收太重了。于是皇帝就决定恢复以前的制度。
大定二十年,皇帝规定,有功劳的可以世袭谋克的职位,允许亲属一起做事,该分地的,九头牛以下的全给地;十头牛到四十头牛的,就在富户家里分拨六头牛的地给他们。
大定二十一年,世宗皇帝跟宰相说:“以前一年收的税,够花三年;听说今年山西丰收,收的粮食也够花三年。可是咱们这儿,一年收的粮食连半年都花不了,还得交牛和粮食税,每头牛只收三斗粮食,还欠了很多税,都是因为互相隐瞒造成的,得让他们老老实实交税!”
大定二十三年,有关部门又把这事儿奏报上去,世宗皇帝对左丞完颜襄说:“你以前只限七头牛,现在定为四十头,我一开始让你们讨论这事儿,你们都不愿意,都是为了自己利益着想啊!以后每户口限二十五口人,算一头牛。”
七月,尚书省又上奏这事儿,皇帝担心户籍记录时间长了,贫富差距就大了,而且猛安、谋克都年轻,不懂事,万一打仗,按户籍征兵肯定不公平。于是下令要重新调查核实。检查户口、牲畜数量,然后二十二路都来上报。
八月,尚书省上奏说,已经查清了猛安、谋克的户口、田地、牛的数量:猛安二百二十个,谋克一千八百七十八个,户口六十一万五千六百二十四户,人口六百一十五万八千六百三十六口,其中正户人口四百八十一万二千六百六十九口,奴婢人口一百三十四万五千九百六十七口;田地一百六十九万三百八十顷多;牛三十八万四千七百七十一头。
在京城的宗室将军司,户口一百七十户,人口二万八千七百九十口,其中正户人口九百八十二口,奴婢人口二万七千八百八口;田地三千六百八十三顷七十五亩多;牛三百四头。迭剌、唐古两部,户口五千五百八十五户,人口十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四口,其中正户人口十一万九千四百六十三口,奴婢人口一万八千八十一口;田地四万六千二十四顷一十七亩;牛五千六十六头。
大定二十六年,尚书省上奏说,把牛税和粮食税一起收了。皇帝说:“积压了五年,一下子全收了,老百姓受不了!要让他们分年交税,受灾的免税,欠税的等丰收了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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