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大军从朔方兴起,他们的兵制很简单。部落里十五岁到七十岁之间的男人,都得当兵。不是他们自己部落的人,就叫探马赤军。等他们打下中原后,征召中原百姓当兵,就叫汉军。收编了宋朝投降的士兵,就叫新附军。到了世祖至元七年,才正式确定了军队编制和兵员补充、轮换的制度。

南北统一后,蒙古军和探马赤军驻扎在中原地区,长江以南就由汉军和新附军驻守。元朝还派亲王带着重兵镇守西北边疆和和林。国内还设立了五个卫,象征着五方,由都指挥使统领。所有卫所和万户府都搞屯田,来供应军队粮食。总的来说,元朝的兵制是仿照唐朝府兵制,又做了改进,这规划可以说是相当长远的了。

但是不到一百年,兵力就衰败了,天下最终被盗贼给灭了,这是为什么呢?问题出在军官世袭,让那些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掌握兵权,让他们去指挥作战,所以将领骄横,士兵懒散,军队已经没法用了。我现在把元朝兵制中能查到的资料都写下来,至于站赤、弓手、鹰房、铺递这些,以前的历史书上有的,我也都保留下来了。

因为军事力量衰败而招致外族入侵和盗贼作乱的祸患,从唐朝、宋朝以来就经常发生,元朝的事情,更是给后世一个深刻的教训啊!

一开始,太祖选了一千多户人家和一些平民子弟,一共八十个人当宿卫,七十个人当护卫,轮流值班。等他当了皇帝,就把宿卫的人数增加到一万人,其中一千人是宿卫,一千人带弓箭,剩下的八千人是护卫,由功臣也孙帖额等人带领,轮流值班,每三天换一次班,这叫“怯薛歹”,翻译过来就是轮流值班的意思。后来,因为博尔忽、博尔术、木华黎、赤老温这几位是辅助太祖建立功业的大功臣,所以他们的后代世世代代都担任怯薛的头领。具体来说,申酉戌三天由博尔忽负责;博尔忽死后,由别速部的人接替,太祖自己也亲自带领,称为“也可怯薛”, “也可”的意思是第一。亥子丑三天由博尔术负责,是第二怯薛;寅卯辰三天由木华黎负责,是第三怯薛;巳午未三天由赤老温负责,是第四怯薛。赤老温死后,就由右丞相来负责。 怯薛头领的后代,有的得到皇帝的信任,有的由宰相推荐,有的就按顺序继承职位,不管官职大小都是这样。这四个怯薛的头领,有时还会再由大臣统领,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

负责具体事务的人员,名字也各有不同:侍奉在皇帝左右,佩带刀剑和弓箭的叫云都赤、阔端赤;管鹰的叫火儿赤、昔宝赤、怯怜赤;负责书写圣旨的叫札里赤;管理文书档案的叫必阇赤;负责饮食的叫博尔赤;看门的叫八剌哈赤;掌管酒的叫答剌赤;管理车马的叫兀剌赤、莫伦赤;管理衣服的叫速古儿赤;放牧骆驼的叫帖麦赤;放牧羊的叫火你赤;抓捕盗贼的叫忽剌罕赤;演奏音乐的叫虎儿赤。这些人轮流值班,都听从四个怯薛头领的指挥。其中,云都赤是侍奉皇帝最亲近的人,有时候是两个人,有时候是四个人,最多的时候是八个人。即使是宰相去面见皇帝,如果没有云都赤在旁边侍候,也不敢进去。所以,中书省给各行省发文,都要写明:“某日云都赤某某值日”。

皇上登基后,重新明确了宫廷卫队的制度,后来的皇帝都沿袭这个做法。从太祖皇帝开始,历代皇帝住的地方都安排了卫队,侍卫人员的数量和日常工作安排跟平时一样。天历二年的时候,精简了一部分冗员。武宗和仁宗在位时,卫队人数都定为八百人;英宗时期,卫队增加了七百人。中书省的大臣们说,以前有卫队人员失职,皇上就下令裁减了一百人。 (旧史本纪记载,这一年,枢密院上奏说:“奉旨裁减卫士,现在大内四个宿卫,每个宿卫不超过四百人,历朝宿卫总人数不超过二百人,四个怯薛留下的人数各一百人。” 这几个说法互相矛盾,不知道哪个是对的。)

到了至正七年,中书省的大臣们又说:“军费不够,各个怯薛队伍里冗员太多,请求精简裁减。”皇上被大家伙儿一再请求给烦到了,就下令三年后减少卫队人数。

说到侍卫亲军,中统二年,皇上指示武卫亲军都指挥使李伯祐,把军队里老弱的士兵淘汰掉,换上精兵强将。然后任命宋朝投降的将领王青为总管,训练武卫军射箭。三年后,任命侍卫亲军都指挥使董文炳兼任山东东路经略使,让他统领武卫军的事务。皇上还命令山东行省的撒吉思,在每个千户里挑选两个人充实侍卫军。到了至元二年,增加了侍卫亲军一万人,其中女真人三千,高丽人三千,阿海部三千,益都路一千。每千人设一个千户来管辖。三年后,把武卫军改名为侍卫亲军,分成左右两翼。这一年五月,皇上对大臣们说:“侍卫亲军不是我随便命令就能调用的,不能让他们去做其他的事情,琼华岛上的那些士兵,立刻放他们回去!”四年后,皇上指示东京等路宣抚使,命令他们在管辖的户籍里,按照十等户籍的等级,从上往下数第三等户籍里挑选一千八百人充当侍卫亲军。如果第三等户籍的人不够,就在第二等户籍里补充。连同他们的家属一起,到中都服役。八年后,设立了左、右、中三卫,负责宫廷卫戍和扈从,同时还要负责屯田。

公元1283年,也就是元世祖至元十六年,又设立了前后两个侍卫亲军,这样一来,侍卫亲军就齐备了五个,象征着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同年,还从新归附的扬州军队中挑选了两万人,充实侍卫亲军。

到了至元十八年,阿沙和阿束上奏说:“今年春天奉命统领河西的三千军队,随身携带虎符金牌的人很多,这支军队负责征战,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管理,怎么行呢?”枢密院把这事儿汇报上去,于是就设立了唐兀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二十三年,又按照唐兀卫的模式,设立了钦察卫。后来到至治二年,钦察卫又分成了左右两卫。至元二十四年,又设立了贵赤卫。二十六年,枢密院官员暗伯上奏,建议把六个卫队(六千人),加上塔剌海孛可掌管的大都屯田军三千人,以及江南镇守军一千人,一共一万人,组成武卫亲军都指挥使司,负责城墙的修缮和中都的工程建设。

至元二十九年,枢密院的官员们说:“六个卫队里,汉军万户现在还剩下六千户。我们打算把他们分成三等:第一等,能驾驭马车的两千五百户,每队要准备十五匹马和两辆牛车;第二等,能驾驭牛车的五百户,每队要准备三辆牛车;第三等,只负责战斗训练,不用承担其他任务。这样,大家各司其职,军队也能更加精锐。”皇帝批准了这个建议。

元贞元年,设立了西域亲军都指挥使司,之后又改名为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其实,虎贲军早在至元十六年就设立了,十七年又设立了都指挥使,直到现在才正式设立了都指挥使司。元贞二年,皇帝下令,那些蒙古侍卫管辖的探马赤军的人,他们的子弟如果投奔诸王,都要按照世祖皇帝的旧例,发还他们原来的军籍,让他们继续服役。 同样在元贞二年,严禁禁军将领擅自调换侍卫军和蒙古军,用家奴顶替服役,违者要受处罚,把家奴另行编入军队,并没收他们主人的一半家产。如果军官故意纵容这种行为,就罢免他们的职务。到了大德九年,又把蒙古侍卫指挥使司改名为左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公元1314年,设立了左、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话说,早在公元1272年,就设立了阿速拔都达鲁花赤。到了1285年,因为阿速军在镇巢作战,伤亡惨重,朝廷就拨给镇巢七百户人家给阿速军,这样一来,阿速军就变成了一万户,归属前、后二卫。直到现在,才正式改立为亲军都指挥使司。(还有一个威武阿速军亲军都指挥使司,具体建立时间没记载。)公元1316年,确定了康礼军的户籍,设立了康礼卫亲军都指挥使司。那些属于康礼氏的诸王阿只吉、火郎撒手下的探马赤军,也都派人拿着文书登记造册。

公元1328年,把隆镇上万户府改成了隆镇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一开始,睿宗皇帝曾经在居庸关设立了南、北口屯军。公元1287年,把南、北口的上千户所交给隆镇上万户府管辖。公元1317年,才把隆镇上万户府改成了隆镇上万户府。现在,又改成了隆镇卫。后来,又把哈儿鲁千户所划归隆镇卫管辖。公元1324年,隆禧院上奏说:“世祖皇帝的影殿有卫兵看守,现在武宗皇帝的画像供奉在大崇恩寺,请按照惯例调派军队看守。”皇帝批准了。

公元1328年,增加了太庙卫士八百人,任命佥院哈散等人统领他们。公元1334年,右丞相拜住说:“以前脱脱别帖木儿叛乱的时候,没收了亦乞列思人一百户,加上现在收缴的蒙古子女三千户、清州彻匠二千户,一共五千户人马,请求设立宗仁卫来统领他们。”于是任命拜住总管宗仁卫事务,授予虎符和牌面,规格和右率卫府一样。

公元1328年,设立了龙翊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把左钦察卫唐吉失等九千户划归龙翊卫管辖。公元1331年,把宣忠扈卫亲军都万户府改成了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没过多久,就遣散了六百名扈卫亲军,让他们回原籍。同年,把东路蒙古军万户府改成了东路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公元1336年,设立了宣镇侍卫府,任命伯颜统领宣镇侍卫军。

皇太后身边负责保卫的部队,叫做左、右都威卫。元世祖至元十六年,把新招募的一万户侍卫亲军划归东宫,成立了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到了至元三十一年,又把这支部队划归皇太后,改名为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到了皇庆元年,以王平章所统领的一千人设立了屯田部队。至元二十一年,枢密院上奏,把五个投下探马赤军划归东宫。至元二十二年,改名为蒙古侍卫亲军指挥使司。至元三十一年,又改名为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

说这“五投下”啊,指的是木华黎部将按察儿、孛罗、笑乃、不里海拔都儿、阔阔不花他们所率领的探马赤军。还有一种部队叫中都威卫。大德十一年,设立了大同等处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至大四年,皇太后修缮五台寺,就把这支部队划归徽政院管理,还增加了三千京兆兵。延祐元年,改名为中都威卫使司。延祐七年,因为归属徽政院不方便,就让枢密院统管,并改名为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还有一种部队叫卫候直都指挥使司。至元元年,裕宗招募了135名控鹤军。至元三十一年,徽政院又增加了65人,并由卫候司统领。元贞元年,皇太后又把晋王手下的100名校尉并入了这支部队。大德十年,又增加了怀孟从行的200名控鹤军,并改名为卫候直都指挥使司。至大元年,人数又增加到600人。到了至治二年,这支部队被撤销了。至治四年,又把它划归皇后管理。后来,这支部队又被重新设立了。

皇太子身边负责保卫的机构,叫做左、右卫率府。到了至大元年,皇帝下令,用中央的卫队一万人,成立卫率府。当时仁宗还是皇太子,他说:“太祖皇帝设立了五卫,象征着五方,它的制度就像中书省的六部一样,不能轻易改变。”所以就让江南行省万户府挑选精锐士兵一万人,作为东宫的卫士,并设立卫率府来统领他们。延祐元年,卫率府改名为中翊府,后来又改成御临亲军都指挥使司,再改成羽林亲军。英宗当皇太子的时候,又改回左卫率府。延祐五年,把詹事秃满迭儿管辖的速怯那儿万户府,以及辽东、女直两万户府(旧志记载有女直侍卫亲军万户府、高丽女直汉军万户府,也就是辽东、女直两万户府),还有右翼屯田万户府的兵,合并组成右卫率府。

每次举行大朝会,都会调集负责保卫的军队组成包围皇宫的宿卫军。到了至元二十六年,命令大都的侍卫军中抽调一万人去上都,以备宿卫。至大四年,皇太子下令在大朝会时调动三万蒙古汉军负责宿卫,还派人调集山东、河北、河南、淮北等地的军队到京城,并且命令都府、左右翼、右都威卫整顿武器装备和车辆。皇庆元年六月,命令卫率府的士兵负责包围皇宫的宿卫,守卫隆福宫内外宫门。又增加了一个百户的编制,调集钦察、贵赤、西域、唐兀、阿速等卫队的士兵九十人,守卫各个侧门。还命令一个千户和一个百户负责巡逻。

1316年,因为有藩王来朝,皇上命令把守皇宫的卫宿军从6000人增加到1万人。没过多久,又增加了1万色目军(少数民族军队)。枢密院的官员说:“现在守卫皇宫的军队数量不够,那些已经出发了的各卫军队,路途遥远,不可能按时到达,可以先挑选一些负责割草和在青塔寺做工的民夫来临时守卫。那些已经回家了的各卫士兵,也再征调2.5万人,让他们准备好车辆、马匹和器械,都来京城集合。”皇上同意了。

1319年,枢密院的官员塔失帖木儿说:“按照规定,汉人不能参与编选守卫皇宫的军队,军队的人数记录,就连御史也不得过问,这是国家的制度。最近,负责守卫皇宫的官员说:中书省的司计李处恭巡视仓库和军队,发现有人偷懒就处罚他们。但是李司计擅自调动军队人数,还殴打士兵,这违反了法律。我们认为,应该让中书省和枢密院派人调查此事,查明真相后报告皇上。”皇上同意了。这一年,皇上任命众嘉为枢密院官员,负责守卫皇宫,并调动五卫的军队替换羽林卫的军队。

1321年,皇上到石佛寺去,看到寺庙的围墙破损了,就命令枢密院副使术温台等人带领卫宿军,负责巡逻警戒。

1325年,枢密院的官员说:“去年奉皇上的命令,调兵把守皇宫。当时各路军队都分散在外征战,还有一些士兵溃散了,所以没有按照顺序调兵,只从右翼侍卫和右都威卫中抽调了1126人,来守卫皇宫。今年皇上要出巡,我认为应该从河南、山东两地的都督府中挑选1000名士兵,作为扈从。”皇上同意了。其实,调动驻防军队来充当皇宫守卫,并不是以前的制度。

话说,皇帝祭祀的时候,得有仪仗队撑场面。元至元十二年,皇帝加尊号,祭祀天地和宗庙,就从左、右、中三卫调了五千人来清扫街道,维持秩序,做仪仗队。到了至大二年,皇帝又加尊号,枢密院调了一千卫兵来当仪仗。三年,皇太后加尊号,举行册宝大典,就用了内外的仪仗队,外加二百名穿着五色盔甲的骑兵。四年,祭祀天地、太庙和社稷,清扫街道、看守内外祭坛和城门,用了180个卫兵。同一年,迎接武宗的玉册入庙,以及祭祀太庙,都用了150人的仪仗队来维持秩序,清扫道路。皇庆元年,过天寿节,用的仪仗队就多达一千人。

至治元年,皇帝下令有关部门挑选控鹤卫的士兵和色目汉军,来当仪仗队。这一年,正式确定仪仗队伍规模为3230人,另外还配备了1950人的仪仗队以备不时之需。天历元年,皇帝亲自祭祀太庙,内外仪仗队加五色甲马军,一共1650人。第二年,元旦祭祀,用了一千人的仪仗队;祭祀太庙,则用一百人清扫道路,一百人看守祭祀用的盆子。天寿节也用了一千人的仪仗队。皇后册宝大典,则动用了1200人的仪仗队。

皇帝出行巡幸,那就得有扈从队伍了。元至元十七年,从忙古和抄儿赤带领的河西军以及阿鲁黑手下调了二百人,加入扈从队伍。至大二年,皇太后要去五台山,中书省的大臣们说:“以前大太后去五台山的时候,从住夏探马赤和汉军中各调了三百人扈从,现在也应该照旧。”皇帝就同意了。同一年,枢密院的大臣们又说:“明年皇帝出行巡幸,建议调六卫的骑兵六千人,负责准备车马和器仗,再加二千步兵扈从。”皇帝也批准了这个建议。

皇上出巡,晚上为了防备突发情况,就派出了巡逻部队。皇庆元年,丞相铁木迭儿建议说:“每年皇上到上京,都在各个宿卫中留下三百七十个卫兵,用来巡逻。今年盗贼很多,应该增加一百人。”皇上就同意了。还命令枢密院、中书省分别负责这件事。“每岁幸上京,于各宿卫中留卫兵三百七十人,以备巡逻。今岁多盗贼,宜增留一百人。”

负责看守仓库的,就是看守部队。(镇守海口侍卫亲军屯储都指挥使司,建置年代不详。)至元二十五年,调派二十个卫兵分别看守大都城外的丰闰仓、丰实仓、广贮仓、通济仓四个仓库,又调派五个卫兵看守枢密院的粮仓。大德四年,调派五百个士兵看守新开河的闸门。延祐三年,岭北行省请求派兵看守仓库,就命令从丑汉所属的万户中抽调探马赤军三百人过去。

每年漕运的时候,用卫兵来维持秩序,这就是镇压部队。延祐元年,枢密院的官员奏报说:“江浙运来的粮食有八十多万石,要运到直沽,请求派兵维持秩序。”皇上就按照惯例,调派了一千个士兵,并任命右卫副都指挥使伯颜负责这件事。三年后,海运的粮食运到直沽,枢密院的官员又奏报说:“今年兵力不够,请求调派五百个卫兵巡逻维持秩序。”皇上也同意了。七年后,调派一千个海运镇压部队,和以前一样。

好家伙,这可是元朝的兵役制度啊!元太宗元年,皇帝下令说:“所有王爷和官员,都得管好自己手下的兵员,要是敢乱搞小团体,就等着受罚吧!每个牌子(相当于一个小队)里,得选一个人当佥军,年龄限制在二十到三十岁之间。 还得设立千户、百户和牌子头这些军官。 要是有人故意隐瞒兵员数量,或者知道有人逃兵役却不报告,甚至窝藏逃兵,都得处死!”

过了几年,到了元太宗七年,皇帝又下令,从宣德、西京、平阳、太原、陕西这五路征调工匠充军。 命令各地的工匠头目,除了织造工匠和在和林修建宫殿的工匠之外,其他的回回、河西、汉儿工匠,还有札鲁花赤、札也、种田人等等,都要清点人数,每二十个人里选一个人当佥军。 到了八年,皇帝又下令,燕京路的保州等地,每二十个人选一个人当佥军,让答不叶儿负责这事儿。真定、河间、邢州、大名、太原这些地方,除了之前已经选了的佥军,还要从断事官忽都虎新登记的三十七万两千九百七十二户人口里,每二十户选一个人当佥军,这事儿也交给答不叶儿负责。

说起来,蒙古以前的老规矩是,家家户户只要有十五到十七岁的男子,不管多少人,都得当兵。 到了这时候,才开始实行这个佥军制度。 元太宗十三年,皇帝告诉总管万户刘黑马,根据斜烈上报的情况,忽都虎等人在元朝旧籍里登记的各路百姓,一共有一百四十六万五千五百六十户,除去逃亡的,还有七十二万三千九百一十户,总共应该选十万五千四百七十一名佥军,结果只点到了九万七千五百十五人。 剩下的那些人,是因为这几年闹蝗灾旱灾,老百姓日子太苦,都逃跑了。 所以以后就只点那些现有的百姓当兵,那些逃户要是回来种地了,就免除他们三年的兵役。

到了元定宗二年,皇帝又下令,蒙古每百户人家里选一个人当拔都儿(一种军职)。 到了元宪宗六年,皇弟忽必烈上奏,请求继续在内地征调汉人当兵,皇帝就同意了。

公元1260年,忽必烈当政的第一年,他下令裁撤解州盐务部门的100名工作人员。一开始,盐务部门的编制可是有1000户人家呢,每10户人家就要出一个兵,而阿蓝答儿这家伙,竟然把这个兵役数量翻倍了!皇帝觉得这样太苦民了,直接就给撤了。

三年后,也就是1262年,皇帝又下了一道圣旨:“真定、彰德、邢州、洺磁、东平、大名、平阳、太原、卫辉、怀孟这些地方,以前那些归属于按札儿、孛罗、笑乃、阔阔不花、不里海拔都儿管辖的探马赤军,在乙卯年(1255年)已经编入民户了,但其中还有不少人被征调当兵。那些在壬寅年(1252年)和甲寅年(1254年)两次登记在册的人,就让他们从各自的万户府出征吧。那些漏网之鱼,还有那些混在蒙古人和汉人户籍里的人,全部都得编入军队!” 还是1262年,皇帝又给山东东路经略司发了道旨意:“益都路的工匠们以前被征调当兵的,也应该按照其他地方的规矩,去从军。”

凤翔府的屯田军,可以用来充抵平阳军的数量,但还得继续留在凤翔屯田。刁国器管辖的915名重役士兵,当天就让他们复员回家了。陕西行省上报说:“驻守金州的士兵,那些奥鲁人已经服役过了,现在又让他们服役,太辛苦了!”皇帝一听,马上就下令把他们给撤了。同时,还把山东、大名、河南等地新征的防城士兵也给撤了。

公元X年,皇帝下令说:“所有统军司和管军万户、千户等等,都要按照太祖皇帝的制度,让各自的子弟进京当秃鲁花。” 翻译过来就是人质的意思。具体规定是:万户级别官员,要送一个秃鲁花,也就是一个人,配给十匹马,两头牛,四个种田的人。千户级别官员,如果管辖的军队在五百人以上,也要送一个秃鲁花,配给六匹马,一头牛,两个种田的人;如果管辖的军队不到五百人,但家里有钱,子弟又强壮的,也要送一个秃鲁花,马、牛、种田的人数和上面一样。所有万户、千户的子弟当秃鲁花,都要带着老婆孩子一起去。要是家里穷的,本万户里就不需要再出秃鲁花了,朝廷会给予帮助。如果自己没有儿子,或者儿子太小还没成年,可以用弟弟侄子代替,等儿子十五岁再换回来。要是故意隐瞒或者谎称贫穷的,要治罪。

同年,皇帝又给成都路行枢密院发话:“最近军队里逃兵太多了,你们要在各个奥鲁里把缺额都补齐。从乙卯年登记入伍的人数开始,全部都得把人找回来。” 同年,水达达和乞烈宾地区一起选派军队驻守,命令亦里不花选三千人,交给塔匣来接收。同时,达鲁花赤的儿子和其他一些比较富裕的人家,也被要求派人当兵,听从亦里不花的指挥。

到了至元二年,陕西四川行省上奏说:“新招募的七千士兵,如果都从老百姓家里抽调,恐怕会引起混乱。现在巩昌已经有三千老兵,各路军队也有两千人,剩下的两千人没必要从老百姓家里抽,可以想办法从其他地方补充。” 皇帝同意了这个建议。

公元1274年,朝廷征集蒙古军队,每家如果只有两三个丁壮劳力,就派一个人去当兵;如果家里有四五个丁壮,就派两个人;六七个丁壮的,就派三个人去。 皇上还下令在平阳、太原征兵,除了军户、驿站人员、僧侣、道士、也里可温(一种官职)、塔失蛮(一种官职)、儒生这些户籍之外,其他像政府官员家属、投靠的百姓、运输部门人员、工匠、捕猎部门、金银冶炼厂、铁器厂、丹砂、铅锡冶炼厂等等,不管是什么户口,都得根据家里的丁壮数量,挑选合适的壮丁去当兵。 一共征集了两千名士兵,并给他们设立了百户长和队正之类的军官,然后派他们去东川作战。 又在京兆府和延安府地区,按照平阳、太原的办法,又征集了一千名士兵。

公元1275年五月,皇上又下令:“河南地区要根据家里的丁壮数量,挑选合适的壮丁去当兵,征集四百二十人,交给枢密院,让他们去参军,并且免除他们的徭役。” 南京地区,除了邳州和宿州之外,按照中书省的计划,要征集的兵户,都得验明丁壮人数,一共征集了两千五百八十人。公元1276年,皇上又下令益都的李璮也需要征兵,人数和以前一样。 同年,中书省的官员上奏说:“那些原来征集的秃鲁花(一种官职)官员,有的已经升迁,有的死了,有的被免职了。现在朝廷内部还有很多贫困的蒙古人,除了各路总管府的达鲁花赤(一种官职)、总管和掌管万户兵力的官员之外,其他秃鲁花官员都可以辞退了,如果他们自愿留下,那就听他们的。”

公元1277年,在怀孟路和卫辉路征集了大量的丁壮充军。二月,征集两万民兵前往襄阳。三月,皇上又下令在益都路征集一万人,每人发给二十五贯钱。淄州、莱州等地,除了李璮以前管辖的地方之外,征集了五百二十六人。其他地方的人户,也要根据丁壮人数,酌情征集士兵,然后派往前线。公元1280年,河南行省请求增兵,皇上命令各路征集三万士兵。

十年的时候,合剌请求在渠江北边的云门山和虎头山设立两个军事据点,并且请求增加两万兵力。朝廷批准了,还拨给他五千名京兆府新招募的士兵。四川行省说:“宋昝万寿攻打成都,打算从京兆等地新招募六千士兵作为援军。”朝廷也同意了。五月,朝廷取消了招募回回军的命令,改招募陕西的探马赤军。

十一年,朝廷下令在延安府、沙井、净州等地征召那些种田的白达达户籍的士兵出征。朝廷还下令说:“所有沿途新招募的士兵,如果他们的户籍里登记有丝绸和银两,都要免除他们的赋税。” 同一年,颍州屯田总管李璮说:“最近招募士兵,请求按照徐州、邳州屯田的例子,每三个劳动力中,一个负责守城,两个负责交纳粮食,这样可以招募七百多名青壮年,再加上保甲里的青壮年,让令珣统领他们,守卫颍州,代替那些屯田的士兵,监视战马,不要另用人手。”朝廷同意了他的请求。

十二年,朝廷招募辽东蒙古以及平阳、西京、延安等地的达鲁花赤、千户、百户等官员的子弟出征。朝廷再次下令招募登州、莱州的青壮年八百人,交给五州经略司。五月,正阳万户刘复亨请求招募河西地区的户籍为兵,讨伐镇巢军和滁州的军队。朝廷派使者与肃州达鲁花赤一起核实各色户籍的财产和实力,那些富裕的人家就招募他们当兵。

十四年,朝廷下令在上都、隆兴、西京、北京四路抓捕猎户,从中挑选两千名青壮年士兵,防守上都。中书省商议:从各路搭配,每二十五户人家中选出一名士兵,挑选那些善于骑射的人担任。朝廷下令河南已经招募的万名士兵,后来免除兵役的,要重新登记为士兵,交给行中书省。枢密院说:“两都和平滦的猎户新招募的两千士兵,都是穷苦无力的人,应该体恤他们的家属。”朝廷同意了。十三年,免除了沂州、莒州、胶州、密州、宁海州五个州征收的民户作为守城士兵的赋税,恢复他们两年的租税。十五年,招募一万士兵征讨云南。十六年,停止了太原、平阳、西京、延安路新招募的士兵的征召,让他们返回家乡。从那以后,在世祖皇帝在位期间,再也没有招募士兵了。

那一年,朝廷下令征调河西地区还没登记入伍的壮丁和富户,一共征了六百人当兵;二十年后,又征调河西秃鲁华地区十五岁以上的年轻人当兵。这和从普通百姓中征兵不一样,是补充军队名册上的空缺。

元朝的兵籍,是在至元九年三月确定的。枢密院把各地军队人数汇总后,呈报尚书省批准,然后召集各路管辖军队和百姓的官员到京城,重新登记造册,对军户进行分类,再呈报中书省讨论决定执行。 总共有十二条规定:

第一,至元七年年底以前,历年兵籍里登记在册的正军和贴户(指与正军户一起承担赋役的人家),如果当地征调他们服役的,就按照原来的兵籍继续当兵。

第二,兵籍确定以后,补充、替换和贴户,除了至元六年年底以前有省级文书证明的,按照已有的判决执行外,其他的户口只从现役士兵中补充。

第三,七十二万正军和贴户,历年没有登记造册,也没有补充过,现在还在军队服役或领取军饷的,以及各地征调服役的,都得继续当兵。

第四,正军退伍成为百姓,或者做了工匠,他们原来分派的贴户,如果在各地服役的,就改正,不再服役,由枢密院决定。

第五,各地登记造册的兵籍中,有未登记入册却服役的人家,除了至元六年年底以前经官府改判的,按照已有的判决执行外,其他户口,依旧继续服役领取军饷。

第六,军户招赘为婿,无论住在夫家还是不住夫家,都跟妻子的户籍一起当兵。

第七,历年征兵之后,因为某些原因,让其他户口代替的,就在两户人家中留下丁壮较多的一户当兵,丁壮较少的一户服劳役。

第八,军队雇佣良民,按照原来的约定,期限满了就放他们走。没有约定日期的,就听雇主安排。

第九,私自逃兵的军户,按照至元四年军官报送的户口花名册,省部判决为平民的,就按照已有的判决执行。

第十,益都等路原来征调的旧军中,有二百多户是同户计(指户籍上登记在一起),按照规定壬子年同户的,就一起分派当兵;不同户的,就除名成为平民。

第十一,河南保甲(一种社会组织)的丁壮军户,要根据至元七年河南行省军民官员一起查定的户口花名册办理。

第十二,所有军队将士,都仰仗军民官司经常给予优待和抚恤。

军队需要的物资,都得由管这事儿的衙门发文调拨,按照规定来,别乱收费。

四月,枢密院上奏说:“我们跟中书省、尚书省商量好了,制定了一个军户的筛选办法,请皇上批准,按这个办法执行。” 这办法一共五条:第一,军籍里壬子年登记的亲属,除了至元六年年底以前有省里出具的证明文件,按照之前的判决执行的,那些没经过省里审核,或者至元七年以后才被征召当差的,就免除他们的差役,他们家其他人得继续当兵。第二,至元七年以前,军籍里合并登记的户口,继续当兵。这次登记不在合并户口里的,就改为平民。第三,正规士兵可以雇佣熟悉的人代替服役,但军官不能代替本该服役的士兵。第四,女婿搬出去住的,如果至元七年以前军籍上有名字,按照合并户口的规定当兵;如果是在登记户籍以后搬出去住的,如果和原户主有姻亲关系,就回到原户籍;如果没有姻亲关系,就只享受军户的补贴,由枢密院决定。第五,乙未年、壬子年户主家漏报的丁口,或者另立户籍,或者根本没登记户籍,后来户主在军籍里补报的,算作良民,贴补户籍。如果户籍里漏报的丁口,在至元六年年底以前有省里出的证明文件,就按照之前的判决执行;如果没有省里出的证明文件,或者至元六年以后才被征召当差的,算作良民,贴补户籍。

九月,皇上发布诏令:“所有被贴补户籍的,以及因为躲避服役而投奔诸王大臣的亲戚家奴,都得送回原来的军队。只有那些手艺精湛的,才能上报。” 从此以后,全国的兵户籍册就按照这个规定执行了,不能再随意更改。

至于各地的炮手军队,则是在至元七年进行筛选的。当初太祖、太宗招募各地工匠充当炮手,壬子年登记户籍。中统四年进行了筛选,除了正规士兵以外,其余的和普通百姓一样服徭役。至元四年,因为正规士兵不够,就征召充当炮手的百姓来补充,因为其中有能干的和不能干的混杂在一起,所以下令各路分别进行筛选。

五月,也就是十年前的五月,朝廷下令招募军队去讨伐敌人,那些愿意当兵的人,就在牌子上登记名字,然后被编入各个万户、千户的队伍里。到了八月,朝廷又规定,军队里的官员不许高利放贷,违反规定的要受处罚。

襄阳那边招募来的士兵到了京城,朝廷给他们解开了镣铐,允许他们自己组成队伍,准备去征讨日本。

到了十一年,便宜总帅府上奏说:“咱们这边的军队,到现在已经有四十年了,有的死了,有的逃跑了,现在没兵可用了,补充不上人。请求挑选那些能干和不能干活的人,把那些贫穷的和没有丁壮的都遣散了吧。”皇上同意了。

十二年,莱州的酒税官王贞等人上奏说:“国家平定残余的宋朝,出兵讨伐,从来就没有想过要从中捞好处。那些没有户籍的无赖,假借讨伐敌人的名义,抓捕人口,全部卖掉,用来满足吃喝玩乐的费用,这实在是太丢国家的脸了!那些招讨司里登记在册的军队,可以全部解散,然后根据他们的能力高低,编入正规军队,由各个万户管辖。这样一来,可以得到真正能用的军队,二来也能维护王师讨伐的声誉,好处多多。”皇上也同意了这个建议。

十四年前,长清县的县令赵文昌就说了:“我亲眼看到那些军人冒着箭雨石子,顶着风霜雨露,倾家荡产地供应军需,甚至牺牲性命保卫国家,他们的辛苦和付出,真是让人同情啊!可是负责管理他们的官员,却一点也不关心他们,甚至纵容他们的父母兄弟、子女家属无理地使唤他们。还以放债的名义,强迫军人借钱,没几个月,本金利息就堆积如山,要是稍微拖欠一点,就立刻遭到惩罚。这些军人心里冤屈,又不敢向官府告状,时间长了,他们就越来越穷困潦倒,这实在是不应该的。” 枢密院同意了他的意见,下令各地都禁止这种行为。

同年十二月,枢密院的官员又上奏说:“那些归顺元朝的原宋朝官员和士兵,以及通事马军,他们的军官根本不关心他们,导致很多人逃跑了,请求朝廷招安他们。”于是,朝廷派左丞陈岩等人去挑选那些还能服役的人,把他们编入军队。那些原来有免役凭证的军官,则被发放牛和种子,让他们去屯田。

十五年的时候,枢密院的官员又上奏说:“至元八年,在军籍里登记在册的富商巨贾有一百四十三户,每户都额外增加了一个名额,叫做‘余丁军’。现在东平等路各奥鲁总管府说,这些人很多都家破人亡,家境贫寒,根本无力再承担这个名额,请求朝廷免除他们的‘余丁’。” 朝廷就同意了。同年十二月,朝廷规定,所有在籍的军官,除了百户和总把以外,元帅、招讨、万户、总管、千户或者其他首领级别的官员,都要再承担一个正规士兵的名额。

十六年五月,淮西道宣慰司的昂吉儿请求招安那些原宋朝的通事军。说起来,当初宋朝的边将,对那些招募来的北方人和蒙古通事军非常好,每次作战都把他们安排在最前面,他们也确实拼死效力。宋朝灭亡后,他们就无处可去了。朝廷本来想把他们编入军籍,但是一直没来得及。直到现在昂吉儿请求招抚并利用他们,以备将来征战,朝廷就同意了。

话说十七年的时候,朝廷下令江淮地区招募答剌罕军。一开始,打江南那仗的时候,招募那些愿意赴死的士兵,就叫他们答剌罕军,归刘万奴管辖。等南宋灭亡后,这些人就没了归宿,到处打家劫舍。到了这时候,朝廷才下令各地招安他们,还是让刘万奴统领,但要听从范文虎、李庭节的指挥。

十八年二月,把那些穷困的士兵,三万户合并成了一万五千户,让有钱的户贴补没钱的户,好让正规军能继续服役。六月,枢密院开会讨论说:“正规军里穷的、没人的,就让那些有钱有人的户口贴补他们,暂时顶替正规军服役,等查清楚正规军的财力物力后,再让贴补的户口回去,正规军的头头还是原来的那些人。”

二十年二月,朝廷命令各地都去按照枢密院的指示,重新登记新附军的户籍。六月,采纳丞相伯颜的建议,把南宋的那些“手号军”——也就是登记在册的士兵——八万三千六百人,都编入军队,设立万户、千户来管理他们。二十一年,江东道的佥事马奉训上奏说:“刘万奴手下的乾讨虏军,私底下勾结在一起,结党营私,不如把他们分散到各个万户、千户、百户、牌甲里去管理,比较方便。” 然后朝廷就问乾讨虏军的人:“你们是想跟着脱欢出征抢掠呢?还是想解散回家呢?” 他们回答说:“大家伙儿觉得自从围攻襄樊渡过长江以后,我们已经为国家出力了,现在想回家休息。” 朝廷就同意了他们的请求,把这些南宋的“手号军”都登记造册。南宋的兵制是,手号军死了,他兄弟或者儿子可以顶替他继续服役。朝廷下令按照汉军的制度登记造册,不用再记录“手号”了。

十一月份,御史台有人上奏说:“宋朝的盐军,刚投降的时候有五千人,除去去占城运粮途中死掉的,现在还剩一千一百人。这些人个个都很凶狠暴躁,老百姓受他们不少苦,应该让他们屯田自给自足,这样才能避免他们继续骚扰百姓。”皇上同意了这个建议。

十二月,枢密院那边又提了个建议,要重新制定军队户籍的条例。以前啊,身体强壮的充军,体弱的出钱抵役,所以军队户籍里分正军和贴户两种。这么一搞时间长了,问题就出来了,以前强壮的现在可能弱了,以前弱的现在可能强壮了,跟以前的户籍对不上号了。而且同一个户口,户籍却不一样的情况也很多,他们私底下还互相串改登记时间,互相顶替。这次干脆就全改了。

到了二十四年,枢密院的官员又上奏说:“那些需要贴户(出钱抵役)的,有的正军已经死了,有的去做工匠了,有的被放回老百姓了,还有原来登记在册的,现在又跑到别的户口里去了,这样一来,少了一千三百四十户。请求派人把这些户口重新调查一下,看看他们家境贫富,重新确定贴户和正军的户籍。”皇上也同意了这个请求。

二十九年,江西省说:“宋朝灭亡后,本来是为了招募军队兵力不足,就从老百姓里挑壮丁,说是义士之类的,招募之后还是老百姓。谁知道军官和民官都不好好办事,互相推诿扯皮,倒买倒卖,弄得穷苦老百姓没法申诉,一辈子当兵的都有。后来户籍册子都做好了,官府也没办法改正了。户籍册子定下来之后,管兵的军官就胡乱指认百姓,有的说是军户家的人,有的说是军官的亲戚,有的说是归附的时候跟着哪个官在哪个地方打仗的,就擅自越权管老百姓的事,说是直接抓人,监禁骚扰,强迫他们当兵。自从军民分开之后,这种坏毛病就更严重了。我们江西省虽然严厉禁止,但因为军民不归一个管,所以效果不好。我们仔细研究了一下,发现新归附的军人都有户籍登记,老百姓的户口也都有册子,所以应该按照原来的户籍来,不许军官直接派人抓老百姓当兵,这样比较方便。”中书省同意了这个意见。总的来说,挑选军户之后,为了用兵江南,就用军官的子弟,或者剩余的丁壮,或者没成年的孩子作为预备役。等到宋朝平定之后,就登记新归附的军队,又听从丞相伯颜的建议,把宋朝的军队也登记造册。到至元九年登记造册的正规军有七十二万人,其他的就没办法考证了。元朝的兵籍里汉人的数量根本就不知道,只有枢密院的一两个人知道,所以元朝一百年,全国兵力有多少,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三十一年,枢密院议论说:各地的官吏不肯认真查实,把贫困无力当兵的没报上去,却把有力气的兵员徇私舞弊,虚报成贫困的,按照军队的规章制度,要处罚,没收财产,撤职。

大德三年,枢密院上奏说:“江南平定之后,军队没有别的安排,主管部门也不知道怎么安置他们,导致军队里休假的人越来越多。要补充兵员的时候,官吏又从中作梗,贪污受贿。请求告诫所有军官和奥鲁官,各司其职,严格禁止这种行为。违反者,轻罪的由枢密院降职处分,重罪的要上报朝廷。”然后就颁布了相关的条例:

第一段:

穷人逃户籍的,限定一百天内回来复业的,免除原来的罪责,发还以前的财产,并且免除三年徭役。如果复业后再逃,就杖责八十七下。邻居知道而不举报,或者藏匿逃户的,也要减轻处罚两等。

第二段:

军户、雇佣的和购买的、各种杂役人员,除了出征边远地区的全部免除赋税徭役外,其余有财产的家庭,奥鲁官要凭着主管官员的印信文书,给付相应的钱钞,雇佣和购买(劳役)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财产的家庭,不得强迫他们承担额外赋税徭役。

第三段:

军户的土地限额是四顷,超过四顷的土地,税银按照以前的规定缴纳。

奥鲁官不得骚扰军户,擅自征派军役。

一切军需物资,管军官员要时刻用心去督促调配,不能造成损失。

第四段:

各翼的军人,都要挑选强壮、熟练的士兵,经常进行训练。管军官员不得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让自己的亲戚代替服役。

军中私放钱债,虚报钱数,实际签订的契约数额少,到归还时多收取利息的,要追缴没收官府,并根据情况处罚。

第五段:

军官不得过多占用和使唤私役军人,尤其不得擅自征收钱物。

衣物和粮食,都要由本翼正官共同发放,不得从中克扣,违反者要治罪。

奥鲁官不得重派徭役给贫困的军户,有徇私隐瞒行为的要治罪。

第六段:

军人诉讼,必须经过所属官府,逐级向上申诉。如果判决不公正,可以向肃政廉访司上诉。如果有凶徒恶党逃避兵役,散布谣言,恐吓官吏索要钱财的,要严厉处罚。大德元年,御史台议论说:“军官万户、千户、百户各有被使唤的定额,近年来各地军官除了合法的定额外,又额外差遣正规军人充当祗侯、曳剌、知印等职务,这没有明确的规定,应该禁止并处罚。” 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第七段:

至大四年,颁布了抚恤军人的条例:探马赤军多次征调士兵,导致士兵疲惫不堪。除了至元九年登记在册的军人外,后来补充的士兵,暂时允许在家休养,抚恤并资助老兵。那些补充兵的千户、百户、奥鲁官,一律革职罢免。

第一,因为士兵们体力消耗太大了,所以汉军每个牌子(编制单位)里每年派一个人值守,南方汉军的每个牌子则派两个人,任期两年,轮流值班,这样可以减轻士兵的负担。

第二,州县的官员要是能把逃亡的士兵劝回来,让他们重新务农,就能得到提拔重用。

第三,行省、宣慰司都元帅府的官员,还有汉人和蒙古的军官,如果没有枢密院的正式命令,不准以点名查访为名,随意骚扰百姓。如果各级管军的官员发现有什么有利于军队的措施,可以上报枢密院,然后逐步实行。

皇庆元年,中书省的官员上奏,把李田哥等四百户军户放回民籍。这事儿还得从头说起,李马哥他们原来是属于诸王脱脱的,乙未年(元至正二十六年)就改成了民籍。后来高丽林衍和乃颜叛乱,他们又被抓来当了军户。到了至元九年(1272年),户籍登记的时候,发现他们不在七十二万户的名单里,所以又改回民籍了。到了至大四年(1311年),枢密院又把他们登记成军户了。这次中书省的官员说了,应该按照乙未年的户籍来办。结果枢密院后来又把他们改回军户了,真是反反复复。

说完了这个,咱们再说说那些被军队抓来当奴隶的人,他们被称为“驱口”,也叫“撒花人口”或者“投祥户”。至元六年(1269年),规定了蒙古军队抓捕奴隶的章程:如果有人告发说有人非法抓捕奴隶,就要让奴隶和主人对质,要是属实就放回奴隶给原主人。如果奴隶死了,他的妻子儿女要是承认是被这个主人抓来的,也要把他们还给这个主人。如果主人和奴隶都没有确凿的证据,而且他们本来就有军、站、民、匠等差役任务的,那还得继续服役。大德六年(1302年),规定逃跑的奴隶要杖打七十七下,而那些引诱、窝藏逃跑奴隶的人要杖打六十七下,邻居和里正知道却不上报抓捕的要杖打三十七下。此外,还要追缴一锭银子,作为逃跑奴隶的罚款,赏给抓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