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台,那是从一品的大衙门,主要负责监督百官的德行和政务的好坏。元朝至元五年的时候,正式规定了御史台的工作范围,具体来说就是这么几条:
第一,要弹劾中书省、枢密院、制国用使司等等,包括朝廷内外所有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审查各个部门的案卷,还要监督祭祀活动和出使任务。
第二,中书省、枢密院、制国用使司上报的任何公务,都得跟御史台一起上报。
第三,老百姓告状,要是涉及冤假错案,比如地方官府处理不当,可以先向中书省上诉;如果中书省的官员徇私枉法或者处理结果还是不对,那御史台就可以直接出手弹劾了。
第四到第十,这几个都差不多,就是监督各级官员:有没有违法乱纪的;赋税是不是公平的;工程建设合不合格;官员任期满了是不是按规定调动;有没有私自任命官员的;各地总管府的财务账目是不是清楚;有没有贪污受贿的;有没有挪用公款的;工程款项有没有全部到位。
第十一到第十七,这几个也都是监督各级官员:有没有冤枉好人,办案过程有没有问题;有没有虐待囚犯致死的;有没有泄露案情的;审案是不是按照规定程序来的;有没有官员年老体弱不胜任的;要考察官员的廉洁程度,好的要上报,不好的要弹劾;公文下发后,如果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相关官员必须上报说明,如果多次不报,御史台可以介入调查。
总而言之,御史台的工作就是监督百官,保证朝廷政务的廉洁高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这权力可不小!
第一,要是发现有人藏匿走私货物或者盗贼,官吏要是管得不严,抓捕又懈怠的,就交给监察部门去查处。
第二,要是有人破坏钞法(纸币法令),也交给监察部门查处。
第三,虫灾发生,飞蝗肆虐,不及时捕捉上报,或者检查灾情时弄虚作假,都交给监察部门查处。
第四,那些贫穷的孤寡老人、小孩和病人,应该得到救济,但官府不管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交给监察部门查处。
第五,户口流散、账目隐瞒、农业生产不积极、仓库粮食减少损耗,贪官污吏和豪强兼并土地,欺压百姓,以及穷苦百姓没法申诉的,都交给监察部门查处。
第六,那些想做官的人或者打官司的人,私下去官员家里拜访拉关系的,交给监察部门查处。
第七,官府里所有来往的公文书信,都交给监察部门查处。
第八,官员出入茶馆酒肆的,交给监察部门查处。
第九,(这些事)都在都司、狱司和直隶本台(管辖范围)内。
第十,私自放军人回家,或者冒名顶替的,交给监察部门查处。
第十一,军官上报战功俘获情况不实,或者在功劳赏赐上增减隐瞒的,交给监察部门弹劾。
第十二,边境有任何情况不及时上报的,交给监察部门弹劾。
第十三,边境城防不完善,武器装备不齐全的,交给监察部门弹劾。
第十四,监察官员如果对违法犯罪行为不进行弹劾的,要降罪五等;台里的官员知道却也不弹劾的,同样要降罪五等。
第十五,违抗御史台命令,或者控告时不讲实话,或者态度蛮横无理的,都要依法处罚。
第十六,凡是有应该一起上报的事情,就请本台(御史台)方便时直接上报。
首先,咱们得说说元朝御史台的官员设置。一开始,御史台的官员可不少呢,什么大夫、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经历、都事、照磨、承发管勾兼狱丞、架阁库管勾兼承发,职位等级也各不相同。具体来说,元朝至元五年的时候,御史台刚开始只设七个官职:大夫(从二品)、中丞(从三品)、侍御史(从五品)、治书侍御史(从六品)、典事(从七品)、检法(从八品,两员)和狱丞(从九品,一员)。
后来,这官职设置也是几经变动。至元七年,大夫升到了正二品,典事改名叫都事。到了至元十九年,检法和狱丞这两个职位被裁撤了。至元二十一年,中丞升为从三品,侍御史升为正五品,治书侍御史升为正六品。再到至元二十七年,侍御史又升到了正四品,治书侍御史升到了正五品,还新添了个蒙古经历(从五品)。大德十一年,大夫升到了从一品,中丞升到了正二品,侍御史升到了从二品,治书侍御史升到了正三品。皇庆元年,中丞的职位又增加了两个,到了第二年,又减掉了一个。最后,在至治二年,大夫的职位又增加了一个。最终,御史台的官员设置就定型了,跟前面说的那些变化后的职位一样。
这些御史台的官员,管辖着全国八个道肃政廉访司,分别是山东东西、河东山西、燕南河北、江北河南、山南江北、淮西江北、江北淮东、山北辽东。
再说说殿中司,殿中司里设有殿中侍御史两个,品级是正四品。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在朝廷大朝会的时候,监督百官的仪容举止,要是谁仪容不整、站位不对,就负责纠正处罚;还有就是监督在京官员,如果谁请假出去,三天不回来汇报的,也要被他们弹劾;大臣进宫面圣,他们也要跟着进去,要是有什么不该听不该看的人在场,他们也要及时阻止。殿中司设立于至元五年,一开始品级是正七品,大德三年升到正五品,后来又升到了正四品。
察院,那是正七品官职,一共设有32个监察御史,也是正七品,主要负责弹劾官员。元朝至元五年的时候,设立了12个御史,都是汉人;八年后又增加了6个;到了十九年,又增加了16个,这才开始任用蒙古人;至元二十二年,又任用了两个南方人;元贞二年,又增加了两个御史。
山东设立了东西两个肃政廉访司,那是正三品衙门。每个司有两个正三品的廉访使,两个正四品的副使,四个正五品的佥事,一个从七品的经历,一个正八品的知事,还有一个正九品的照磨兼管勾。这个衙门设在济南。至元六年设立的时候,名字还叫提刑按察司,后来至元十三年的时候,为了精简机构,把按察司给撤了;十四年又重新设立了。山北东西道、河东山西道、陕西四川道、燕南河北道也都是一样的设置。十六年的时候,每个道的按察司又增加了副使和佥事各一人;二十七年,又增加了两个佥事;二十八年,改名叫肃政廉访司,其他各道也一样改名。
河东山西道的肃政廉访司,有三个廉访使,两个副使,四个佥事,一个经历,一个知事,一个照磨兼管勾,衙门设在冀宁路。至元六年的时候,设立的是河东陕西道,八年的时候才分成了河东山西道和陕西四川道。
燕南河北道的肃政廉访司,有两个廉访使,两个副使,四个佥事,一个经历,一个知事,一个照磨兼管勾,衙门设在真定路。这个衙门是至元十二年设立的。
江北河南道的肃政廉访司,有两个廉访使,两个副使,四个佥事,一个经历,一个知事,一个照磨兼管勾,衙门设在汴梁路。这个衙门是至元七年设立的。
山南江北道的肃政廉访司,有两个廉访使,两个副使,四个佥事,一个经历,一个知事,一个照磨兼管勾,衙门设在中兴路。这个衙门是至元十四年设立的,一开始归江南行御史台管,到二十三年才划归到内台。
淮西江北道的肃政廉访司,有两个廉访使,两个副使,四个佥事,一个经历,一个知事,一个照磨兼管勾,衙门设在庐州路。这个衙门也是至元十四年设立的,一开始归江南行御史台管,到二十三年才划归到内台。
江北淮东道肃政廉访司,说白了就是个查贪污的机构,设在扬州。领导班子挺壮观的,廉访使俩,副使俩,佥事四个,还有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个。元朝至元十四年成立的,一开始归江南行台管,后来至元二十三年才归内台管。
山北辽东道肃政廉访司,跟上面那个差不多,也是查贪污的,不过地点在大宁路。至元六年成立,一开始叫山北东西道,八年后改名山北辽东道。中间在至元二十年的时候,因为女真地区又成立了个海西辽东道,不过五年后就撤了。
江南各地的御史台,那可是个大机构,至元十四年的时候,他们把工作内容都整理成条例了。第一条,要监督行中书省和宣慰司,还有其他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处理各种案件。行省和宣慰司的案子,由行台监督;其他官府的案子,就由提刑按察司监督。
第二条,查到官员贪污受贿的,要追查到底,如果罪名成立,要罢免他们的职务,然后向上级汇报。第三条,要查处各种官司审判错误、赋税不公、人口流亡、随意加派徭役、侵吞挪用公款等等不公平的事情。
第四条,自从元军渡江以来,社会上一直不太平,现在总算安定下来了,大家应该好好过日子,所以要求各级官员每年都要督促农业生产,如果没效果,就要被追究责任。第五条,边境发生什么情况,要及时上报,否则就要被追究责任。
第六条,驻军如果纪律松懈、武器装备不齐全,或者军官受贿放士兵逃役,弄虚作假,私自买卖,甚至当佃农,这些都要查处。第七条,军官如果约束不好士兵,导致士兵抢劫、买卖百姓,或者强迫良民当兵,扰乱社会治安,都要查处。
第八条,官员私自使用官船或其他公物,要查处。第九条,军官虚报军功的,要查处。第十条,官员和权贵霸占山林水泽,恐吓百姓,侵占田地房屋的,要查处。第十一条,官员占使军民的,要查处。第十二条,防火防灾工作没做好的,要查处。第十三条,负责屯田、营田的官员不尽职的,要查处。
第一,查处那些军官克扣逃兵的钱财,骚扰军户,导致军队战斗力下降的情况。
第二,查处那些被冤枉关押,或者遭受不当拷问的人,以及那些本不应该受理的案件。
第三,如果罪犯喊冤,经过调查属实,就重新审理案件,并把结果上报给上级官员,立即改正错误。
第四,查处那些朝廷政令下达后,官府拖延不执行,或者执行了也不检查,导致政令失效的情况。
第五,查处那些蝗灾发生后不及时捕捉上报,或者上报灾情不实的情况。
第六,如果监察官员发现下属犯法却不上报,要减轻犯法者的罪责五等,并弹劾监察官员;如果官员知道下属犯法却不弹劾,也要减轻犯法者的罪责五等。
第七,审问罪犯时,主审官和相关官员必须一起审问,不能只委托本厅的人员审问,违反者将受到查处。
第八,那些与罪犯有牵连,但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以及虽然犯了罪但罪行轻微的人,要召集保人,等待审判,避免他们遭受不公平的待遇或损失,违反者将受到查处。
第九,如果刑名案件审理不清,判决不当,或者因为受贿而出现偏差,都要进行查处。
第十,监狱和看守所必须由官府管理,私设牢狱的行为坚决禁止。
第十一,查处那些拖延追捕审问重犯,或者漏报应报文书的情况。
第十二,如果诉讼者有冤屈,经过中书省审理判决不当的,要进行查处。
第十三,各地官员如果为政有方,可以保举;如果贪污腐败,鱼肉百姓,或者年老体弱,不称职的,都要进行查处。
第十四,如果上级下达的公文存在错误,下级官府再次上报请求修改却不受理或不回复的,要进行查处。
第十五,提刑按察司任满后,行台考核时,以官政清明、百姓没有冤屈为称职,以苛刻刁难、目光短浅、调查不实为不称职,都要上报省里。
第十六,如果上诉不实,或者诉讼时咆哮无理,都要依法处罚。
第十七,凡是能够兴利除害,以及一切对百姓不利的事情,都必须改进,并上报省里。其他应该纠察弹劾的事项,参照已颁布的条例,酌情处理执行。
首先,设立了御史台的官员,包括:一个大夫,两个中丞,两个侍御史,两个治书侍御史,一个经历,两个都事,一个照磨,一个架阁库管勾,一个承发管勾兼狱丞,这些官员的品级都和中央御史台一样。元朝至元十四年,在扬州设立了江南行御史台。过了七年,至元二十一年,又搬到了杭州。第二年二月,又搬到了江州;五月,又搬回了杭州,然后撤销了,把原来江南行御史台的人员编入中央御史台。没过多久,又在杭州重新设立了江南行御史台。至元二十三年,江南行御史台再次搬迁,这次到了建康。
一开始,江南行御史台只设大夫、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各一人,管辖淮东、淮西、湖北、浙东、浙西、江东、江西、湖南八道。十五年后,又增加了江南湖北、岭南广西、福建广东三道。至元二十二年,淮东、淮西、山南三道被划归中央御史台管辖。到至元二十四年,这三道又重新划归江南行御史台。至元三十年,又增加了海北海南一道。到了元朝大德元年,江南行御史台正式定名,负责监察江浙、江西、湖广三省,管辖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十道。至正十六年,江南行御史台迁到了绍兴,并且增加了河南道廉访司。至正三十二年,在惠州临时设立了山北道廉访司。至正二十三年,又设立了济南道廉访司。至正二十五年,在冀宁设立了河东道廉访司。
再说说察院。至元十四年,设立了十个监察御史。至元二十三年,增加了十四个蒙古御史。(根据《本纪》记载,至元十五年增加了四个御史,至元二十年增加了六个蒙古御史,至元二十三年增加了色目御史,但具体人数和史志记载不符,所以不清楚哪个说法准确。)同时还增加了四个汉人御史。最后,御史的定员是二十八个。
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司,设廉访使二人,副使二人,佥事四人,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人,这个机构设立在宁国路,始于至元十四年。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司,设廉访使二人,副使二人,佥事四人,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人,这个机构设立在龙兴路,也始于至元十四年。至正二十五年,在福建设立了分台。
说白了,就是元朝的时候,为了加强对地方官员的监督,设立了一堆廉政机构,咱们一个一个来看。
首先是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司,这个机构设在杭州,是元朝至元十四年成立的。人员配置呢,廉访使俩,副使俩,佥事四个,其他的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个,反正就是人不少,专门负责监督浙江西部的官员。
然后是浙东海右道肃政廉访司,这个在婺州(今浙江金华)成立,也是至元十四年。人员配置和江南浙西道差不多,廉访使、副使、佥事、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司其职,负责监督浙江东部地区的官员。
接下来是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这个机构设在武昌,比前面两个晚一年,是至元十五年成立的。人员配置还是一样的套路:廉访使、副使、佥事、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个,负责监督湖北地区的官员。
再看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司,这个机构设在天临路(今湖南长沙),也是至元十四年成立的。人员配置和前面几个差不多,廉访使、副使、佥事、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个,负责监督湖南地区的官员。
岭南广西道肃政廉访司,这个机构设在静江路(今广西桂林),是至元十五年成立的。和前面几个略有不同,廉访使只有一个,副使俩,佥事俩,其他的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个,负责监督广西地区的官员。
海北广东道肃政廉访司,这个机构设在广州,一开始叫广东道,到至元二十年才改名叫海北广东道。人员配置是廉访使俩,副使俩,佥事俩,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个,负责监督广东地区的官员。
最后是海北海南道肃政廉访司,这个机构设在雷州,是至元三十年才成立的。人员配置:廉访使俩,副使俩,佥事俩,经历、知事各一个,负责监督海南地区的官员。
最后是福建闽海道肃政廉访司,这个机构设在福州。至元十五年,先设立了福建广东道,到至元二十年,才改名为福建闽海道。人员配置和前面几个类似,廉访使、副使、佥事、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个,负责监督福建地区的官员。
咱们先说说陕西的行御史台吧,那可是个大衙门!里面有好多官儿呢:一个大夫,两个御史中丞,两个侍御史,两个治书侍御史,一个经历,两个都事,一个照磨,一个管库的,还有一个管发文和监狱的。元朝刚开始的时候,还设立了河西的行御史台,不过后来二十年就撤了。二十七年,又在云南设立了行御史台,就四个官儿。二十九年,云南的行台又撤了,搬到了四川。三十年,云南的行台又重新设立了。大德元年,云南的行台又搬到了京兆府,改名叫陕西行御史台。到了延祐元年,它又撤了,两年后又重新设立,管辖汉中、陇北、四川、云南四道。对了,元朝十五年的时候,在畏兀儿也设立过提刑按察司,具体啥时候设立的,啥时候撤的,现在查不到了。
再说说察院,那儿有二十个监察御史,专门盯着别人呢!
接下来是陕西汉中道的肃政廉访司,这个司里头有两位廉访使,两位副使,四位佥事,还有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位,衙门设在凤翔府。这肃政廉访司一开始是叫陕西四川道,后来改名叫陕西汉中道,是在元朝八年设立的。
河西陇北肃政廉访司,跟汉中道的差不多,也是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设在甘州路。它一开始叫巩昌道,后来改成中兴道,元朝二十年又改名叫河西陇北道。对了,元朝十一年的时候,西夏中兴道改名叫陇右河西道,二十四年又撤了。
西蜀四川道的肃政廉访司,人员配置也一样,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各一员,设在成都路,是元朝十九年(也有说是十六年)设立的。
最后是云南诸路的肃政廉访司,廉访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四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设在中庆路,元朝二十年设立,二十四年撤销。二十七年,又设立了云南行御史台。大德元年,云南行台搬到了陕西,云南道又重新设立了。对了,元朝二十年的时候,各道的按察司又增加了两个判官,不过具体啥时候增加的,啥时候撤的,现在也查不到了。
大宗正府,官职从一品。一开始呢,它下面有札鲁忽赤四十二员(从一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从八品),司狱二员(从八品)。说起来,这个札鲁忽赤啊,是太祖皇帝设立的,专门处理各种事情的官员,地位很高。当时,不管是蒙古人、色目人,还是汉人,只要是诸王、驸马,或者其他犯了事的,轻罪重罪的犯人都归他们管。每年跟着皇帝出巡,一部分人留在上都过冬,处理那边的各种事务,权力很大。
元朝至元二年,札鲁忽赤的人数增加到十员;三年又减到八员;九年的时候,正式确定为从一品,用银印,地位在百官之上。那时候,他们主要处理蒙古人的事务,诸王担任府长,其他的官员都由皇帝或者有封地的诸王任命。另外还有一些怯薛人员,奉旨办事,但没有正式的官职和任命。同年,大宗正府设立了左右司。十四年增设到十四员,十五年减为十三员,十七年,因为阿合马的建议,才正式设立大宗正府,之前札鲁忽赤都是临时署理的。之后,二十一年增至二十一员,二十二年增至三十四员,二十八年增至四十六员。到了大德四年,减少了五员;至大四年,又裁减到二十八员;皇庆元年,再减两员,并且把汉人的刑名案件移交给了刑部。
泰定元年,又恢复了兼理汉人案件的职权,人员定为四十二员,并且把“令史”改为了“掾史”。致和元年,规定上都、大都的蒙古人、怯薛军、色目人和汉人之间发生的冲突,都由大宗正府来处理;其他地方的汉人、蒙古人、色目人的诉讼,则由当地官府和刑部处理。后来,到了后至元元年,中书省上奏说,大宗正府在仁宗时期把“大”字去掉了,建议恢复世祖时期的旧制,仍然叫“大宗正府”。到了至正十年,又增加了判官二员。
大司农司,官职级别是正一品,主要负责农业、水利和学校的事务。大司农司里,大司农有四个人,都是正一品;大司农卿有两个,都是正二品;少卿也有两个,都是从二品;丞也有两个,都是从三品;经历一人,从五品;都事两人,从七品;架阁库管勾一人,正八品;照磨一人,也是正八品。大司农司是至元七年设立的,同年又改名为大司农司,还新设了四个巡行劝农使和四个副使。不过呢,据记载,中统二年姚枢就当过大司农,所以至元七年才设立的说法可能有点问题。十二年的时候,大司农司被撤销了,劝农的事务就由按察司负责。十八年又重新设立了农政院,十九年又给撤了。二十年,又改名叫务农司,级别是正三品,负责管理官田、房屋和人民,下设达鲁花赤一人、务农使一人、同知二人。同年,又改名为司农寺,下设达鲁花赤一人、司农卿二人、司丞一人。二十三年,又改回大司农司,级别是正二品。大德元年,又增设了一个大司农事官员。到了皇庆元年,大司农司的级别升到了正一品,人员配置和之前一样。
籍田署,级别是正六品,主要负责耕种籍田,用来祭祀宗庙。“**籍田署,(秩从六品。)掌耕籍田,以奉宗庙祭祀。署令一员,(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至元七年设立,归属大司农司管理。十四年,改隶属太常寺。二十三年,又重新归属大司农司。
供膳司,级别是正五品,主要负责供应所需物资,采购各种原材料,还管理桑哥的籍田收入。“**供膳司,(秩从五品。)掌供给应需,货买百色生料,并桑哥籍入赀产。**”至元二十二年设立,归属大司农司管理。供膳司下面还有:辅用库,级别是正九品,负责管理和运送钱款,用于供应所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兴中州等处油户提领所,级别是正九品,每年要提供十万斤油给宫廷厨房使用;提领一人,大使一人,副使一人。这个机构是至元二十九年设立的。
蔚州有个面户提领所,主要负责管理白面和葱菜的供应,每年要供应好几万斤呢!这个提领所的领导是提领和副使各一人。(《元典章》宏州种田纳面提举正六品。)
永平屯田总管府,(秩从三品。)那可是个大机构,有达鲁花赤一人(从三品)、总管一人(从三品)、同知一人(从五品)和知事一人(正八品)。至元二十四年,它在永平路南边的旧马城县建立,还调派了三千人从北京来采木。它管辖着昌国、济民、丰赡三个署,每个署都设有署令一人(从五品)和署丞一人(从七品)。 它还分管着农司的事务。到了至正十三年,朝廷任命了中书右丞悟良合台和左丞乌古孙良桢兼任大司农卿,给他们分司农司的印信,管理的范围西到西山,南到保定、河间,北到檀顺等州,东到迁民镇,凡是官府的土地和各处的屯田,都归他们管,负责招募百姓来耕种。
再说说行大司农司。至元二十九年,升格为江淮行大司农司,(秩正一品。)级别可高了,还设了六个营田司,(秩正四品。)不过这些机构建立和取消的具体年份,现在已经很难查到了。
至正十五年,又设立了四个大兵农司,分别是保定等处、河间等处、武清等处、景蓟等处大兵农司。每个大兵农司下辖二十四处兵农千户所、四十八处百户所,以及一个镇抚司。
最后,至正十九年,在西京设立了大都督兵农司,还设立了十个分司,主要负责屯田种地的事务。
翰林院和国史院的官职设置,那可是相当复杂!最高的是翰林院学士,一品大员,还有承旨,也是一品。往下依次是学士(正二品)、侍读学士和侍讲学士(都是从二品)、直学士(从三品)、待制(正五品)、修撰(从六品)、应奉翰林文字(从七品)、编修官和检阅(都是正八品)、典籍(从八品)、经历(从五品)和都事(从七品)。 国史院的典簿也都是从七品。
中统二年,国史院正式成立,级别是正三品,王鹗被任命为翰林学士承旨。 当时国史院的官职设置也挺讲究,比如翰林学士知制诰监修国史是正三品,监修国史参军是正五品,监修国史长史是正六品,这些都是国史院刚成立时候的职位。
后来,至元六年,翰林院的承旨变成了三个,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直学士都各有两个。八年后,这些官职都升了一级,变成了从二品。十四年又加了一个承旨,十六年加了一个侍读学士,十七年又加了两个承旨。到了二十年,翰林院和集贤院合并成了翰林国史集贤院。二十一年又增加了两个学士,二十二年又把集贤院分出去了。二十三年又加了一个侍讲学士。二十六年,又增加了五个官吏,负责教习亦思替非文字,这个教习亦思替非博士是正七品。二十七年,又加了一个承旨。
大德九年,翰林院学士升到了正二品,典簿改成了司直,还新设了一个都事。 (按照以前的记录,都事应该是在皇庆元年设立的,这时间有点对不上,不太清楚哪个记录错了。)至大元年,承旨一下子变成了九个。四年后,又调整为五个承旨,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直学士都各有两个。皇庆元年,承旨升到了一品,司直改成了经历,还新设了经历和都事各一个。延祐五年,承旨又变成了八个。最后,翰林院的官职设置就稳定下来了,跟前面说的差不多。
好家伙,这蒙古翰林院啊,(秩从一品。)那可是负责翻译各种文字,写圣旨,还用蒙古文写,再用其他国家的文字翻译一遍。院里的人可不少,有承旨七个,学士四个,侍读学士两个,侍讲学士两个,直学士两个,待制四个,修撰两个,应奉文字五个,经历一个,都事一个,这些人的官职跟翰林国史院的差不多,还有个管库房的(正九品)。元朝至元八年,国史院才开始设立新字学士。十二年,才单独成立了蒙古翰林院,一开始只有承旨一个,直学士一个,待制两个,修撰一个,应奉四个。十八年又加了个承旨和三个学士。二十九年又加了个承旨和一个侍讲学士。三十年又加了个管库房的。到了大德五年,升格了,变成正二品。九年又加了个司直和都事。皇庆元年,又升了,变成从一品,一共二十八个官职。延祐二年,把司直改成了经历,之后就一直保持这个编制了。
内八府的宰相,主要负责接待各国的使臣,处理朝见的事宜。要是皇帝有诏令,他们就得和蒙古翰林院的官员一起翻译润色。这职位啊,权力很大,跟古代的侍中差不多,所以就叫宰相,听着挺威风的,但实际上不能发布圣旨,官职相当于二品官。天历元年,改名叫内八府宰了。
集贤院,那是正一品的大衙门,主要负责学校的管理和选拔人才,国子监、道教的元门、还有各种祭祀占卜的事儿,都归它管。院里官员不少,有大学士五位(从一品),学士两位(正二品),侍读学士两位(从二品),侍讲学士两位(从二品),直学士两位(从三品),经历一位(从五品),都事两位(从七品),待制一位(正五品),修撰一位(从六品),还有一个管库房的(正八品)。元朝初期,集贤院和翰林国史院是合在一起办公的。到了元贞二十二年才分开,大学士减到三位(《元典章》里说昭文馆大学士是正二品,也是元朝设立的,具体啥时候撤销的没记载),学士一位,直学士两位,还加了个典簿。二十四年,又增加了学士、侍读学士和待制各一位。后来大学士升到正二品,又增设了院使一位(正二品),大学士两位(从二品),学士三位(从二品),侍读学士一位(从三品),侍讲学士两位(从三品),直学士一位(从四品),司直一位(从五品),待制一位(正五品)。二十五年,又添了都事和修撰各一位。元贞元年,又加了个院使。大德十一年,集贤院升格为从一品,院使增加到六位,经历也多了个。到了至大四年,又把那六个院使给裁撤了。皇庆二年,又裁撤了一个汉经历。最后,人员配置就定下来了,跟前面说的差不多。
国子监,那是从三品的大机构,负责全国的教育,一般都请德高望重的人来当领导。祭酒一位(从三品),司业两位(正五品),监丞一位(正六品),这几位主要负责监务;还有一个典簿(从七品)。元朝至元二年,许衡先生同时担任集贤馆大学士和国子监祭酒,教导国子监的学生和蒙古四怯薛的人员。当时规定,七品以上官员的子弟可以入国子监读书,三品以上官员还可以推荐优秀人才入学,做陪堂生,陪着国子监的学生一起学习。至元二十四年,国子监的人员配置就确定下来了,跟前面说的差不多。至大元年,国子监升格为正三品。延祐七年,又降回从三品。同年,又升回正三品。后来又降回从三品了。
国子学,官阶正七品。有两个博士,也是正七品,主要负责教学生,考核儒生的著作,以及检查教官的教学成果。还有四个助教,官阶正八品,分别负责教各个教室的学生。国子学是在至元六年设立的。大德八年,为了配合上都的行政机构,增加了两个助教、两个学正和两个学录,负责督促学生的学习;还增加了一个典给,负责学生的伙食。至元二十四年,国子学正式确定学生人数为二百人,之前是先招收一百二十人,其中蒙古人五十人,其他民族和汉人五十人,还有二十个伴读。至大四年,学生人数增加到三百人。延祐二年,又增加了百名学生和二十名伴读。
蒙古国子监,官阶从三品。有一个祭酒,也是从三品;两个司业,正五品;一个监丞,正六品。至元十四年,才开始设置一个司业。二十九年,参照汉人国学的制度,设置了祭酒、司业和监丞。延祐四年,升格为正三品。七年,又降回从三品。同年的四月,又再次升为正三品。“皇庆二年,立回回国子监。延祐七年罢。”
蒙古国子学,官阶正七品,主要负责教导朝廷百官、怯薛歹以及蒙古、汉族官员子弟中的优秀学生。有两个博士,正七品;两个助教,正八品;两个教授,正八品;还有两个学正和两个学录。至元八年,设置了五个官职。后来因为每年都要跟着朝廷去上都,教学任务繁重,所以又增加了两个学正和两个学录。三十一年,又增加了一个助教。之后,这些官职的设置就固定下来了。
兴文署,官阶从六品。署令一人,从六品,由翰林修撰兼任;署丞一人,从七品,由翰林应奉兼任。“至元四年,改经籍署为宏文院,院罢立兴文署,复罢。二十七年,复置,掌经籍板及江南学田钱谷。”至治二年撤销,改设典簿一人,从七品,负责管理学生的伙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