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官员的升迁,主要看工作年限和考核结果。元朝六年制定的规则是:一年考评一次,考得好就升一级,考两次升两级,但最多升两级。六部侍郎是正四品官,按照惯例,工作满八个月就能升到正三品。六部以下的左右司郎中、员外郎、都事这些需要经常汇报工作的官员,考核合格就升两级。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这些官员,工作满三十个月考评合格升一级,考两次升两级。蒙古的必阇赤、省椽、通事、知印这些官员,考评三次就能升到从六品。如果是正七品或从七品的官员,考评合格升两级。蒙古的必阇赤考评合格后,比省椽高一级;宣使是正七品。令史、通事、译史、知印这几个职位,考评三次就能升到正七品;宣使是正八品。

宣徽院、泉府司、大司农司、詹事院、翰林院、札鲁花赤、总制司、统制院、各行省、集贤院、通政院、留守司这些机构的官员,跟六部差不多。六部的令史、通事、译史、知印,考评三次升到从六品,如果外派工作就是从八品。跟六部类似的还有征理司、太府监、省断事官、太史院、翰林院书写这些职位。考评合格后,令史是正八品,外派工作是正九品;少府监、秘书监、各卫、武备寺、家令司、府正司、太常寺、太仆司、尚乘寺、光禄寺、太医院、宣慰司这些机构的令史,考评合格后是正八品。枢密院断事官考评合格后,令史是正八品。左右司的领导,工作时间到了就能升一级。卫官和行省宣慰官,考评一次就能升一级。外地官员的升迁,达鲁花赤和回回官员另有规定。

官员的考核次数和升迁,省部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从九品官员,要干满三任才能升到从八品;正九品官员,干满两任升到从八品;正八品官员,干满三任升到从七品;从七品官员,干满三任才能上报省里审核;正七品官员,干满两任升到从六品;从六品官员,干满三任升到从五品;正六品官员,干满两任升到从五品;从五品官员,升到正五品后,如果四品缺员,干满两任,并且做过上州尹,才能升到四品。内外正从四品官员,工作满八个月就能升到三品。

说白了,就是记录官员的履历和考核情况。

元朝中统三年的时候,朝廷下令设立专门的簿册,把各个官员的名字、籍贯、年龄、入仕的先后顺序都记录下来。

到了元朝至元十九年,各级官员都要把自己的履历送到中央的省部,然后根据他们的功过进行考核,以此作为升降官职的依据。

元朝大德元年,外地的官员要到吏部递交履历,然后由刑部审核他们的履历,把他们之前任职的情况都记录在“行止簿”上,再根据这些记录进行考核和任命。

好家伙,这文件看着就头大,咱一句一句捋捋。

首先,说的是官吏回降的事儿。元朝十九年,江淮地区的官员已经领了朝廷的任命书,官职级别都对上了号,按规定要升两级再调走。但是,江淮的官员还是继续在江淮任职。那些考核期满的,就不用降级回去了;没考满的,就降一级。那些本来官职级别不够格,却领了朝廷任命书的,回原籍后,三品官相当于六品,四品官相当于七品,正五品官相当于正八品;那些领了朝廷敕令的,正六品官相当于从八品,七品、八品官相当于正从九品,正九品官相当于提领案牍或巡检。那些没啥官职背景,或者白身受了朝廷任命的,三品官相当于七品,四品官相当于八品,正五品官相当于正九品;领了敕令的,正六品官相当于从九品,七品、八品官相当于提领案牍或巡检,正九品官相当于院务监当官。上面这些有官职级别的人,如果再去福建、两广和溪洞州郡任职,还能再升一级。两广和福建的升迁,另有规定。

元朝十四年,都省之前没登记在册的江淮官员,他们自己开创官府,招抚百姓,确实立了功的,如果按规定应该受朝廷任命的话,三品官相当于七品,四品、五品官相当于八品;如果按规定应该受朝廷敕令的话,正六品官相当于正九品,七品、八品官相当于提控案牍或巡检,正九品官相当于院务监当官。那些没啥官职背景,不符合条件的白身,如果按规定应该受朝廷任命的话,三品官相当于八品,四品、五品官相当于九品;如果按规定应该受朝廷敕令的话,正六品官相当于提控案牍或巡检,七品以下的相当于院务监当官。上面这些人,如果再去福建、两广和溪洞州郡任职,还能再升一级。两广和福建的升迁,另有规定。元朝十四年以后新收复的州郡,也按这个规定办。

那些级别本来就不够格,又不能升两级调走的江淮官员,回去后,就按他们原来的级别,再升两级,只能在江淮地区调动。如果去别的地方任职,就按之前的规定执行。七品以下的官员,以前做过三品、四品官的,就参照那些有官职背景但级别不够格的官员的规定,再高一级。前面说的这三条,都在原先的官职级别上再加一级。

二十一年,朝廷下诏:军官转到民政部门工作的,如果之前没领过任命书的,就按规定的级别重新任命,从正式上任那天开始算资历,考核升迁;如果之前已经领过任命书,级别也对上了,除了按日期升迁外,还要把他们以前任职的月份扣除一次考核,剩下的月份和以后任职的月份一起,按规定的级别计算升迁,没考满的,就按规定的级别重新任命,从正式上任那天开始算资历,考核升迁。那些经常在各地调动的官员,除了级别对上的按规定升迁外,那些级别本来不够格,却领了朝廷敕令的,六品以下的官员,要查清楚他们有没有官职背景,根据他们的实际官职级别,从领到敕令后经过一次考核的,就按江淮地区的规定办理;没考满的,再升一级。五品以上的官员,要仔细斟酌,比照规定,上报朝廷,那些已经任命的,回去后重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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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的任期和考核等级,以前是怎么规定的呢?

元朝至元六年,吏部上报说:“各省和中央的翻译官和通事,以前是服务一百二十个月才能离职,现在因为案卷太多,工作量太大了,应该改为九十个月就离职。” 十九年的时候,吏部又提议说:“各行省的通事、翻译官、令史、宣使,如果因为各种原因被免职或辞职,他们任职的月份是不一样的。比如,那些从省里被派出去,任职时间不到一考期限的,建议让他们补足;任职时间超过一考期限的,就按照台、院令史的升迁标准来定。那些自己辞职的,降一级;任职时间不到一考期限的,就发回原省份继续工作。宣慰司的官员,如果从省院被派出去,任职时间不到一考期限的,建议让他们补足;超过一考期限的,就按照部令史的升迁标准降一级来定。自己辞职的,再降一级;任职时间不到一考期限的,那就没有具体的规定了。”

二十年,各省又提议说:“云南行省,地处边疆,很重要,那里的翻译官等,六个月就能考满。甘肃行省的翻译官等,六十五个月考满,本地人还是按照以前的规定。” 二十五年,省里批准说:“缅中行省的令史,升迁标准和云南行省一样。” 大德元年,省里的官员奏报说:“各省、台、院的翻译官、通事、知印、宣使等,以前是九十个月就满,升迁太快了,现在改为一百二十个月满,然后在应该担任的职位里升迁。还有那些负责抄写圣旨、处理奏章、负责刑名案件文书的必阇赤等,以前是八个月算作十个月,以后就不要再这样折算了。” 四年,规定各衙门的翻译官、宣使等,一百二十个月为任期满。吏部又讨论说:“偏远地区的翻译官,甘肃、福建、四川,九十个月满;两广、海北泞南道,八个月满;云南省,八个月满;当地人,一百二十个月满。” 都省讨论后认为:“都以九十个月为考满,当地人还是按照一百二十个月的规定。”

至大元年,吏部又讨论说:“和林行省也是偏远地区,那里的人员,就和四川、甘肃行省一样,九十个月离职。” 二年,皇帝下诏说:“所有中外官员,都按照世祖皇帝的规定,九十个月为满。但是,那些已经服务一百二十个月的人,按照大德十一年以来的规定,外任的职位要降一级。所有诏书发布之后,那些还没被任命,或者已经到任期的人,如果服务了一百二十个月,就按照四考来计算,外任的职位不用再降一级了。” 省里又提议说:“以九十个月为满,剩下的月份,以后再计算。那些应该离职但没离职的人,即使工作时间超过了规定的月份,也不准算。” 三年,省里批准了河西廉访司书吏的任期。吏部又讨论说:“就按照以前的规定,云南六个月,河西、四川六十五个月,当地人九十个月为满。”

至治元年,监察御史说:“官员的任期,世祖皇帝规定是九十个月满才能离职。但是近年来,省部没有严格执行,各衙门的翻译官、令史、宣使、奏差人员,中间因为各种原因被免职的,没有等到考满就让他们离职,这打乱了以前的规定,影响了选拔制度。以后应该按照以前的规定,官员九十个月满才能离职,违反者由监察廉访司追究责任。” 吏部又讨论说:“如果因为各种原因被免职或辞职的,让他们补足,考满后按照规定升迁。如果确实有才能,有突出事迹的,可以特殊处理。” 皇庆二年,吏部又讨论说:“所有内外官员,以前是九十个月满,大德元年改为一百二十个月满,至大二年又恢复了旧制。十几年里,被任命的人很多,有的三十个月算一考,有的四十个月算一考,因为任命时间不一样,经常有人上诉,影响了选拔制度。建议按照已经发布的诏令,大德元年三月七日以后入职的,到旧制恢复之前,不管有没有被任命,都以四十个月算一考,一共一百二十个月为满,升迁降级都要按照这个算。那些没满就离职的,也按照这个标准来计算,超过二十六个月的升一级,超过十五个月的降外任一级,十五个月以下的以后再算。改了规定以后,那些应该离职但没离职的,工作时间超过规定的月份,那就没有具体的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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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当时啊,只要吏员考评合格了,就能直接升到从六品。

到了至元九年,省里又定了个规矩:“以前省里的令史,要是中统四年之前考评合格的,升六品;中统四年以后的,就只能升七品。不过,至元年以后,工作越来越忙,责任也越来越重,所以就决定按照中统四年之前的标准,考评合格的都升六品。”

三十一年的时候,省里又开会讨论了:“那些三师(相当于高级官员)手下的蒙古官员,比如必阇赤、掾史、宣使等等,都是根据都省(中央政府)的设置来的。如果他们不是从台、院(相当于其他政府部门)调过去的,那就要降一级任命。” 元贞元年,省里又说:“修国史的那些人,也和三师手下的官员一样,如果不是从台、院调过去的,也要降一级任命。” 大德五年,各部门上报了考评合格的省掾的品级,省里讨论后决定:“以后,从院、台和行省的令史里选拔省掾的人,就算考评合格了,也得干满三十个月才能离开岗位。那些省里派出去的,或者自己出去跑业务的,各部门的令史都不能直接计算省掾的任职时间。”

吏员考满后,就能得到正七品官职。元九年的时候,部门制定了规定:院、台、大司农的司令史,考满三次就能升到正七品。考绩好于平均水平的,根据考评日期决定升迁;考绩差于平均水平的,考评时间超过20个月的,是 从八品;超过15个月的,是正九品;15个月以下,超过10个月的,是 从九品,再加一级;10个月以下的,就是巡检。

元十一年,部门又讨论决定:札鲁火赤令史和译史考满后,按照枢密院、御史台的令史和译史的标准,三次考核后升为正七品,自己任用的就降一级;如果缺人,就在部门的令史里选拔。元十四年,部门建议:以前各站的统领使和司令史,跟部门令史的出身一样,现在通政院已经改成从二品,通事、译史、令史这些人,应该跟台、院的官吏一样。

元十五年,翰林国史院说:我们院的令史是省里批准的,出身跟御史台一样,省里缺掾的时候,也应该从我们这里选补。按照吏部文书,我们院的令史考满九到十个月,跟部门令史的出身一样,我们院和御史台都是从二品,令史也应该跟御史台的令史一样,缺人就从部门令史里选。元十九年,部门建议:泉府司是 从二品,令史、译史这些人,是省部派来的,考满后按照通政院的规定升迁,自己任用的就降一级。

元二十年,决定安西王王相府首领官令史,跟台、院的属官一样升迁。元二十二年,部门建议:宣徽院升为二品,跟台、院的品级一样,令史的出身应该按照正七品升迁补缺,省、院缺人,就在部门令史里选拔。总制院和御史台都是正二品,部门建议:令史和译史考满后,也应该一样。元二十三年,省里批准:詹事院的掾史,如果是六部选拔的,考满后升为正七品,自己任用的就降等。

元二十四年,集贤院说:我们院和翰林国史院的品级一样。省里议定:令史考满后,一样处理。元二十五年,省里议定:上都留守司兼本路总管府的令史,三次考核后是正八品;从部门令史里选拔的,跟宣徽院、太医院的令史一样。上都留守升为正二品后,新设的令史,自己提拔的,考满后不按这个例,从七品里选用;部门令史里选拔的,考满后跟宣徽院、大司农司令史一样。部门议定:都护府的官吏,按照通政院令史和译史的标准,省部派来的,考满后升为正七品,自己任用的就降一级。

元二十六年,省里批准:都功德使司是 从二品,令史、译史这些人,跟台、院的官吏一样升迁。元二十九年,部门上报:大司徒令史,如果是各部选拔的,三次考核后升为正七品,自己任用的就降等。崇福司和都护府、泉府司品级一样,所设官吏,省部派来的,考满后升为正七品,自己任用的就降一级。福建省征讨爪哇所设官吏,出征回来,都跟考满一样。元三十年,省里批准:将作院令史,按照通政院等衙门的令史,考满后升为正七品。部门议定:如果是六部选拔的,考满后升为正七品,自己任用的就在本衙门晋升。

元贞元年,内史府是正二品,令史也在部门令史里选补,考满后升为正七品,自己任用的就降等。大德九年,部门建议:阔阔出大司徒令史,如果是各部选拔的,考满后是正七品,自己任用的就降等。至大四年,省里批准:会福院的令史、知印、通事、译史、宣使、典史都是自己任用的,以前定的不按常例调动,考满后在本衙门使用。隆禧院的令史等人,如果是常例选拔的,考满后按例升迁,自己任用的不入常例调动,在本衙门使用。

皇庆二年,部门议定:崇祥院的官吏,是部门令史补缺的,按例升迁,不符合的降等晋升。延祐四年,部门议定:隆禧院的令史、译史、通事、知印、典吏,跟五台殊祥院的官吏一样,常例选拔委任,他们的出身如果曾经在寺监任职,并且记录在各部令史里,考满后跟二品衙门的出身一样,降等晋升;白身的就降等加一级升迁;省部派去的,按例升迁。以后缺人,令史必须从常例选拔的教授儒人职官和部门令史在职的人中选补;宣使从职官和相应人员中选补;通事、知印由长官保荐,仍然参与职官,违反规定的补充,没有明确规定。殊祥院的官吏,以前没有明确规定,也应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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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考核合格后,就能升到从七品。元至元六年,部门建议:中统四年正月之前被录用的部令史、译史、通事等人,考核满九个月就合格,授予从七品,然后降回正八品再任职,之后再升回从七品;之后录用的人,也考核满九个月就合格,授予正八品,不用再降级。

九年,吏部和礼部建议:部令史考核三次,授予从七品。考核一次合格的,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决定;考核一次不合格的,工作超过二十个月的,授予正九品;超过十五个月的,授予从九品;十五个月以下的,令史就负责整理文书,通事、译史就负责巡检。太府监改成正三品,和六部一样,大家自己计算工作时间来算资历考核,这样不太合适,建议从改升职的月份开始算,九个月就算考核合格,跟部令史离职后,空缺职位按照顺序补录一样。

十一年,部门商议:省断事官令史和六部令史的起点一样,如果实际工作时间满九个月,考核合格后就可以升迁,如果空缺职位,就按顺序从应补的部令史里选人补上。部门又商议:中御府正三品,跟太府监令史的起点一样,九个月后在从七品内授职,自己计算工作时间的人,降一级,空缺职位就从应补的部令史里补上。十三年,部门商议:行工部令史和六部令史的起点一样。四怯薛令史,九个月后跟部令史的起点一样,有空缺职位就从部令史里补上。

二十年,部门上报:行省令译史等人,跟台、院的起点一样。行台、行院令译史、通事等人,九个月考核合格,如果是都省、台、院派来或应补的人,要降一级。二十三年,部门判决: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令史,如果是省部派来的人员,跟部令史的起点一样,九个月考核合格,授予从七品,自己计算工作时间的人降级。二十四年,部门判决:中尚监令史等人,如果是省部派来的人员,跟太府监令译史等人的起点一样,自己计算工作时间的人降级。太史院令史,部门商议:如果是省部派来的人员,在从七品内升迁,自己计算工作时间的人降级使用。

部门建议:行省台、院令史,九个月考核合格,如果是都省台、院派来领取俸禄的人员,行省令史跟台、院令史的起点一样,行台、行院降一级,都在原处升迁,自己计算工作时间的人递降一级,在江南任用。二十九年,部门判决:巩昌等处便宜都总帅府令史等人的起点,跟各道宣慰司一样,自己计算工作时间的人降级使用。大德三年,部门批准:上都留守司令史,以前是用见役部令史补缺,因为地点偏远,建议从部令史里挑选,跟六部见役令史一样,升到二品衙门令史,升迁不完的,考核合格后授予从七品。

八年,部门建议:利用监大德三年八月以前入职的人,如果在各衙门担任有俸禄的令史,或者本监奏差、典吏转补,就在应得的品级内选用;由库子、本把升迁,以及白身人,就在杂职内安排;自己找工作的人,本监委任。皇庆元年,规定:典瑞监人吏,都从七品开始。部门商议:太府、利用等四监一样,省里派来的人考核合格后,跟六部一样;其余寺监令译史正八品,奏差正九品。令典瑞监、前典宝监人吏的起点跟太府等监一样,是奉旨办事。部门商议:已经授职的,依旧例处理。三年,部门批准:章庆使司秩正二品,见役人吏,如果跟随朝二品衙门一样,考核合格授予正七品,因为是徽政院管辖,考核合格授予从七品,自己找工作的人降级,如果是考过部令史转任的,考核合格授予正七品,没考过的只授予从七品。有空缺,必须按照规定补上,不许自己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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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考试合格后,就能得到正八品官职。元至元十一年,部门讨论决定:秘书监是正三品,令史考满九个月或十个月后,可以升为正八品,如果是自己招募的人员,则降一级;如果各部门有空缺,就从考满的典吏中补上。

部门讨论决定:太常寺是正三品,令史考满九个月或十个月后,可以升为从八品;如果各部门有空缺,就从应该补任的监令史中选用。部门讨论决定:少府监是正四品,准许军器监的令史出身,如果是省部发过来的,考满三次后任用正八品,如果是自己招募的人员,考满后降一级。部门讨论决定:尚牧监是正四品,省部发来的令史,考满九个月或十个月后,可以升为正八品;如果是自己招募的人员,则降一级;如果各部门有空缺,就从典史中选补。

部门拟定:河南等路宣慰司是外任从二品,和中央各部正三品的衙门相同,准许令史在部门内部按照九个月或十个月的考核周期进行升迁。开元等路宣抚司是外任正三品,令译史比之前的规定降一级,九个月或十个月后在正八品内迁升。十四年,部门拟定:枢密院断事官令史,考满九个月或十个月后,可以升为从八品;如果各部门有空缺,就从考满的典史中补用。

十六年,部门拟定:枢密院断事官现在改为正三品,所设人员,如果是上级部门发来的,考核九个月或十个月后,比省断事官令史降一级,在正八品内迁升;如果是自己招募的人员,则降一级,遇到空缺就从相应的人员中选派。二十一年,部门拟定:广西、海北海南道宣慰司的令史、译史、奏差人员,和岭南广西道等处的按察司书吏人员一样,二十个月考核一次,考满六个月或十个月后,一起进行考核。部门批准:广东宣慰司地处山海之间,是边远瘴疫之地,令史应该优待提升,参照泉州行省令译史等,二十个月考核一次。

二十二年,部门批准:詹事院府正、家令二司,侍奉宫廷,是正三品,令史如果不是各司自己招募的人员,俸禄和六部相同;如果遇到院椽史有空缺,就从两司令史中迁补,确定官职品级,参照枢密院所辖各卫令史的出身,考满后升为正八品。“尚酝监令史,与六部令史同议,诸监令史考满,正八品内迁用,及非省部发去者例降一等,尚酝监令史亦合一体。”二十三年,部门批准:太常寺令史,考核九个月或十个月后,在正八品内任用;如果各部门有空缺,就从呈准籍记人中选取。云南省罗罗斯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首领官、令史人员,参照云南行省令史的例子,六个月或十个月考满,首领官受敕,例以三十个月为一考。武备寺是正三品,令译史等出身,参照司农寺令译史人员,考满后升为正八品,武备寺令史也应该按照规定升迁。尚舍监令史,参照各寺监令史,考满后授予正八品,自己招募的人员降一级,尚舍监也一样。陕西四川行省顺元等路军民宣慰司,参照云南令译史人员,六个月或十个月考满后升迁。

二十四 年,部门拟定:太史院、武备寺、光禄寺等令史,九个月或十个月后在正八品内迁升,自己招募的人员降一级。太医院是宣徽院管辖的,令史人员,如果是省部发来的,考满后和各监令史一样,升为正八品;如果是自己招募的人员,则降级任用。二十六年,部门批准:给事中兼修起居注人员,参照各寺监令史的出身,考满后一起决定。侍仪司令史,参照给事中兼起居注人员升迁。二十七年,部门批准:延庆司令史,九个月或十个月后,参照已经批准的家令、府正两司的例子,省部发来的升为正八品,自己招募的降级叙用。二十八年,部门批准:太仆寺参照尚乘等寺令史,九个月或十个月后升为正八品,自己招募的降一级。拱卫直都指挥使司,和武备寺同品级,令史考满后,升为从八品,自己招募的降一级迁升。蒙古等卫令史,如果是之前考满的令史,应该在正八品内升迁;各卫令史有空缺,由省部籍记选发的人员,考满后升为正八品。枢密院所辖都元帅府、万户府各卫并屯田等司官员,都由本院决定迁调,在职令史,如果是自己招募的,考满后由本院决定。宣政院断事官令史,和枢密院及蒙古必阇赤一样,由翰林院发来的,九个月或十个月后为从七品;通事、令史九个月或十个月后为正八品;奏差九个月或十个月后为正九品;典吏九个月或十个月后转为本府奏差,自己招募的降级。

二十九年,部门拟定:左右两江宣慰司都元帅府令译史人员,参照云南、两广、福建人员,六个月或十个月考满。两广叙用的译史,除从七品外,如果不是翰林院选发的,没有其他规定。令史省部发来的,考满后为正八品;奏差省部发来的,考满后为正九品;自己招募的降级叙用。仪凤司令史,参照侍仪司令史,考满后为正八品,自己招募的降一级。哈迷为头只哈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令史,吏部讨论决定,和阿速拔都儿达鲁花赤必阇赤一样,考满后任用正八品,虽然必阇赤、令史月俸不同,各官都是侍奉朝廷的近臣,参照例规出身相应。三十年,部门批准:孛可孙是正三品,令译史人员,参照各寺监令译史出身相应。都水监是正三品,令译史等参照寺监令史出身,考满后叙用正八品,自己招募的降级。只儿哈忽昔宝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本处随朝正三品,和只哈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令史等是一样的,应该参照规定,考满后升为正八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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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办事员考勤满额的,就授予正九品官职。

元朝至元二十年,省里批准:宫籍监的官职,随朝从五品;令史的官职,考满九个月或十个月就授予正九品;那些被革职的人员,根据他们被革职的日期决定官职,自行降一级。

二十八年,省里拟定:廉访司设置的人吏,拟定从书吏中选取,只按照按察司以前的规定办理,排名靠前的,按照规定上报贡部;排名靠后的,转补到察院。贡部补缺的人数不够,廉访司就从他们入职的日期开始计算,考勤满额的,授予正九品,但必须回避本司管辖区域和本籍所在的省份。

部里讨论:察院书吏出身,除了已经服役三十个月的,转补不够的,九个月或十个月后授予从八品。察院书吏有空缺,只从各道廉访司的书吏中选取,按照规定服役三十个月后上报部里,九个月或十个月后授予从八品。如果不是从廉访司书吏中选取的,要服役四十五个月后上报部里,补缺不够的,九个月或十个月考勤满额后,降一级授予正九品。

三十年,省里批准:行台察院书吏,经过一次考核后,可以转任江南宣慰司的令史,以及内台察院书吏,从在职人员中选用。如果选用的人数不够,九个月或十个月后授予正九品。江南有空缺,就从内台察院书吏中,在各道廉访司书吏中选取,按照规定转补。

大德四年,省里拟定:各道廉访司书吏,至元二十八年七月确定出身,排名靠前的上报贡部,排名靠后的转补察院书吏。贡部和察院补缺的人数不够,廉访司就从他们入职的日期开始计算,考勤满额的授予正九品。现在讨论的是,廉访司之前已经任职的书吏,服役九个月或十个月后,按照他们之前确定的官职授予正九品,可以留任,并且可以加一级升迁。大德元年三月七日以后进入廉访司任职的人吏,九个月或十个月考勤满额后,必须经历一任提控案牍的职位,才能在从九品中选用。通事、译史也按照这个规定办理。察院书吏,至元二十八年十一月确定出身,从各道廉访司书吏中选取,三十个月后上报部里,九个月或十个月后授予从八品。如果不是从廉访司书吏中选取的,要服役四十五个月后上报部里。补用不够的,九个月或十个月考勤满额后,降一级授予正九品。现在讨论的是,之前已经任职的书吏,九个月或十个月后按照他们之前确定的官职授予,可以留任,并且可以加一级升迁。大德元年三月七日以后开始任职的人,只按照以前的规定上报部里。行台察院书吏,至元三十年正月确定出身,从廉访司书吏中选取,经过一次考核后,可以转任江南宣慰司的令史,以及内台察院书吏,如果用不完,九个月或十个月授予正九品,在江南任职。省里讨论的是,之前已经任职的书吏,服役九个月或十个月后,按照他们之前确定的官职授予,可以留任,并且可以加一级升迁。大德元年三月七日以后开始任职的人,只按照以前的规定,转补江南宣慰司令史,北方人则补内台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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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当差的,考绩合格了,就升迁到掌管钱粮的官职、负责文书档案的官职,或者当都吏目。

这句的意思就是说,古代的吏员,也就是基层公务员,如果工作表现好,考核达标了,就能升职加薪,走向更高的职位,比如管钱的、管档案的,或者当个都吏目(相当于一个比较重要的基层管理人员)。 这和现在公务员的晋升制度有点类似,只不过职位的名称和具体工作内容不太一样。

至元十三年,吏部和礼部说:各地的司吏,45岁以下的,按顺序提拔到按察司当书吏。提拔不满额的,工作满九到十个月后,在都目里安排工作;工作满六到十个月以上的,在吏目里安排工作。 省里讨论后认为:上都、大都的司吏,和其它地方的司吏情况不一样,还是按照按察司书吏的升迁办法来办理。

十四年,省里批准了:覆实司的司吏,都由吏部发文任命,如果工作满九到十个月,就考虑在中州的都目里提拔;如果不满九个月,或者只工作了六到十个月,就在下州的吏目里任用,有空缺就用相应的人来填补。

二十一年,省里批准:各色人匠总管府和少府监不一样,还有其它类似的管匠衙门的人吏,出身还没确定,就暂且按照外路总管府司吏的标准,考满后在都目里任用。

二十二年,省里批准:大都等地的都转运使司的令史,和河间等地的都转运盐使司书吏的出身一样。外路总管府的司吏三个名额,贡举儒吏两个名额,贡举不满额的,45岁以上考满后在都目里任用。

二十三年,省里批准:各路司吏、转运司书吏,45岁以上的,工作满六到十个月的,可以充任吏目,工作满九到十个月的,可以充任都目,其余的,工作时间不够的就不算了。奏章建议,应该由行省根据具体情况斟酌工作时间,在钱谷官里就地安排工作。省里还批准:覆实司是正五品,令史的出身比交钞提举司司吏的出身高,工作满九到十个月的当务使,六到十个月的当都监,六到十个月以下,45个月以上的都监再升一级,45个月以下的转补运司令史。

部里拟定:京畿漕运司的司吏转补察院书吏,如果不满额,45岁以上的,工作满九到十个月的,按照规定在都目里任用。

二十四年,部里讨论:各道的巡行劝农官书吏,从各路总管府上报的司吏中挑选,考满后在提控案牍里任用,奏章建议从大司农司选派。省里批准:各司局人匠总管府的令史,在都目里任用。

二十五年,省里批准:大护国仁王寺、昭应宫财用规运总管府的令译史等人,比大都路总管府正三品司吏的标准高,工作满九到十个月的,在提控案牍里任用。部里讨论:甘肃、宁夏等地的巡行劝农司,因为地处边远,人吏按照甘肃行省和河西陇北道提刑按察司的标准,工作满二十二个月算一考,六十五个月算考满。

省里批准:供膳司司吏,比覆实司司吏的标准高,工作满九到十个月的,在务使里任用。

二十六年,省里批准:巡行劝农司书吏,工作时间按照路司吏工作时间的2/3计算,工作满九到十个月的,在提控案牍里升迁。尚书省右司郎中、管领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户总管令史,按照各司局人匠总管府令史的规定,工作满九到十个月的,在都目里任用。省里批准:各路宝钞都提举司司吏,有空缺的,从各路转运司漕运司上报的司吏中挑选,工作满三十个月的充任吏目,工作满四十五个月以上、六到十个月以下的充任都目,工作满六到十个月以上的,转到提控案牍,充任寺监令史的也可以。各路宝钞提举司都一样。奏章批准:大都路都总管府增加司吏十个名额,委差五个名额,司吏工作满六到十个月的,在提控案牍里任用,委差的在附近钱谷官里任用,有空缺就用有资历的请求俸禄的人来补充,没考满的,不许无故更换。

二十七年,省里批准:京畿都漕运司令史,工作满九到十个月的,充任提控案牍,45岁以上的,按照都提举万亿库司吏的标准,愿意充任寺监令史的可以。

二十九年,部里拟定:大都路的令史,45岁以上的,工作满六到十个月的,在提控案牍里任用,任满后,降一级升迁;45岁以下的,工作满六到十个月以上的,推荐给贡部,每年两个名额。奏章建议,工作满六到十个月的,酌情在钱谷官里任用。省里批准:京畿都漕运司令史,按照各路宝钞提举司司吏的出身标准,工作满三十个月的当吏目,工作满四十五个月以上、六到十个月以下的当都目,工作满六到十个月以上的当提控案牍。

三十年,省里批准:提举八作司是正六品,司吏工作满四十五个月以上的当吏目,工作满六到十个月以上的当都目。

元贞元年,省里批准:大都等地的都转运司令史,工作满九到十个月的,在提控案牍里任用。

大德三年,省里批准:各路宝钞提举司、都提举万亿四库司的司吏,工作满九到十个月的,在提控案牍里任用,如果工作满六到十个月以上的,自愿请求升迁的,在都目里升迁,有空缺的,在平准行用库攒典里按顺序提拔。省里批准:宝钞总库司、提举富宁库司都是从五品,司吏工作满九到十个月的,在都目里任用。如果工作满六到十个月以上的,自愿请求升迁的,在吏目里升迁。有空缺的,必须从在京的五品衙门和左右巡院、大兴、宛平二县,以及各州司吏和各部典吏中挑选。省里批准:提举左右八作司的司吏,工作满九到十个月的,在都目里任用,工作满六到十个月以上的,自愿请求升迁的,在吏目里升迁,有空缺的,从在都的各仓攒典中挑选补充。京畿都漕运使司令史,工作满六到十个月以上的,在提控案牍里任用,有空缺的,从路府各州和在京五品衙门上报的司吏中挑选。大都路司吏改为令史,工作满六到十个月以上的,45岁以下的,贡部推荐不超过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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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元朝时期,关于翻译官(通事、译史)的考核和升迁,规定变来变去,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元二年,有人提议说云南是边疆重地,翻译官的考核周期定为二十个月,考满六十年才能升迁。 这时间也太长了吧!

九年的时候,又有了新规定:各部门的知印官(相当于部门负责人)的俸禄,本来就比勾当官(相当于副职)高,现在勾当官都升到从八品了,那知印官考满后,理应升正八品。 至于那些有资历的知印官,就根据之前的资历定夺;没资历的,就看实际工作时间来决定升迁。 这回总算有点章法了。

到了二十年,各道按察司(相当于省级监察部门)又提议,通事考满九个月就能升迁,跟译史一样。 部门讨论后,觉得行省、行台、行院(相当于地方政府)五品以下官员和首领,也应该参照台院的例子,一考升一级。 因为行省的官员和台院的官员出身差不多,所以行院、行台的令史、译史、通事、宣使,考满九个月,如果是中央部门派来的,就降一级处理。 甘肃行省的译史、通事、宣使,考满六十五个月才能升迁,如果是中央派来的,就按之前的规定来。

第二十一年,部门又说,四川行省官员的升迁,跟甘肃行省一样。 二十三年,福建、两广行省的译史、通事、宣使,考满六个月就能升迁,但只能在江南地区任职。 如果行省特别推荐,需要在福建、两广任职的,可以升一级。 这规定也是够复杂的。

第二十四年,行省、行台、行院的令史,考满九个月,如果是中央派来的,就和台院的令史一样处理;如果是行省自己用的,就降一级,只能在江南任职。

第二十七年,中书省(中央政府)的蒙古必阇赤(蒙古官员)都是正从五品,现在蒙古文字教授的级别要比儒学教授高一级,必阇赤的级别要比省掾高一级,所有衙门的蒙古译史都要升一级。

第二十八年,各路宝钞都提举司(负责钞票的部门)的蒙古必阇赤,工作三十个月是吏目,四十五个月是都目,六个月是提控案牍,根据工作时间在巡检(相当于县长)里安排职务;奏差(差役)考满九个月,近土钱谷官(地方财政官员)考满六个月,在钱谷官里安排职务。翰林院写圣旨的必阇赤,比照都省的蒙古必阇赤,工作八个月算作十个月,可以升到正六品。 部门讨论后,觉得写圣旨的必阇赤,也应该像管宣敕(发布诏令)的蒙古必阇赤一样,工作八个月算十个月。 崇礼司(礼部下属机构)的译史、知印,如果是省部发来的,考满升正七品;如果是自己招募的,就降一级。宣使,如果是省部发来的,考满升正八品;如果是自己招募的,就降一级。各道廉访司的通事、译史,跟书吏一样,考满升正九品。奏差考满,就比照通事、译史降两级,在省札钱谷官(省级财政官员)或巡检里任职。

第三十年,将作院(负责工程的部门)的译史,如果是省部选发的,考满升正七品;如果是自己招募的,就在本衙门安排职务。大都路(北京地区)的蒙古必阇赤,如果是后来入职的,考满六个月,可以在巡检里任职,回来后降一级再升迁。

大德三年,各路译史,如果是翰林院选发的,考满九个月,除了蒙古人按之前的规定外,其他色目人、汉人先做务使,再做提控,然后在巡检里任职,考满三次升到从九品。大都运司(运输部门)的通事,跟本司的令史一样,考满后在巡检里任职。四年,云南廉访司的寸白通事、译史,跟书吏一样,考满九个月,做一任巡检后,升到从九品,在云南地区任职。七年,宣慰司(少数民族管理机构)的奏差,除了按规定补的人员外,考满一百二十个月,自己推荐的,要降级再任职。廉访司的通事、译史,大德元年三月七日后入职的,考满九个月,做一任巡检后,升到从九品,跟书吏一样。各路译史,如果是各道提举学校官选发的,考满九个月,先做务使,再做提领,再做巡检,三次考满升到从九品。会同馆(接待外国使节的机构)的蒙古必阇赤,考满九个月,在提领里任职。十年,中政院(中央政府部门)写懿旨(皇帝诏书)的必阇赤,跟写圣旨的必阇赤一样。八番顺元、海北海南宣慰司都元帅府(边疆地区)的译史,考满后,参照福建、两广的例子,在江南地区任职。延祐六年,各路通事、译史的规定:各路通事考满后,可以做钱谷官,三次考满后跟本路译史一样升迁;运司的蒙古译史,如果是翰林院发来的,考满九个月,比各路译史少升一级;回回书吏(穆斯林书吏),跟汉人书吏一样;各路财赋总管府的译史,如果是翰林院发来的,考满后跟运司译史一样。

总而言之,元朝的官场升迁制度,真是让人眼花缭乱,变化莫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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