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煦和延宝是高祖皇帝的孙子,后被当时的皇帝,也就是后唐明宗李嗣源收为养子。
开运二年秋天,明宗任命延煦做郑州刺史。延煦年纪还小,处理政务能力不足,所以派了个宦官跟着他帮忙,又另外选了尚书郎路航一起参与管理州里的事情。结果那个宦官就专权了,还经常羞辱路航,后来明宗把路航召回朝廷。没过多久,明宗又把延煦调到齐州做防御使。三年后,又升他为镇宁军节度使。那时候,北方河北正在打仗,全国又闹旱灾和蝗灾,饿死的人成百万上千万,各地的节度使却都在拼命敛财。赵在礼积累的财富特别多,在诸侯王中首屈一指。明宗看中了他的钱,就让延煦娶了他的女儿。赵在礼送了三千匹绢作为嫁妆,前后加起来送的礼品多得数不清。三年五月,明宗派宗正卿石光赞带着一百五十床的聘礼去赵在礼家迎娶新娘,还设宴款待赵在礼在万岁殿,赏赐的东西非常多,皇帝和大臣都极尽奢靡之能事,当时的人都觉得很荣耀。赵在礼跟别人说:“我这桩婚事,花了十万贯!”十一月,明宗又把延煦调到保义军做节度使。
延煦当上齐州防御使后,延宝接替他做了郑州刺史。后来契丹灭了后晋,明宗和太后让延煦和延宝带着降表、玉玺和金印去投降契丹。这时候延宝已经是威信军节度使了。契丹人拿到玉玺后,觉得做工不像样,和史书上记载的不一样,就让延煦他们回去再要个真的玉玺。明宗写信回复说:“前些日子潞王李从珂在洛阳自焚了,玉玺不知道在哪儿,估计也烧掉了。先帝继位后,让工匠重新制作了这枚玉玺,朝中大臣都知道这事。”契丹这才作罢。后来延煦兄弟跟随明宗北迁,最终的下落就不知道了。
哎!古代不幸没有儿子,就让同宗的儿子继承香火,圣人都认可,还写在《礼经》里,一点都不避讳。可是后世那些老百姓,就特别避讳这事儿,一避讳就忍不住欺骗和伪装了。所以他们就偷偷摸摸地拐来婴儿,隐瞒孩子的亲生父母,自己骗自己说是自己生的孩子,还说:“不这样,孩子就不会全心全意爱我,心里肯定会有二心。”而那些被过继的孩子,也隐瞒自己的身世,割断与生父母的天性亲情,反倒把生父母当成叔伯父,这样欺骗整个家族,把人伦亲疏关系搞得乱七八糟。万物天生都有灵性,没有不爱父母的。如果这个孩子,能忍心真正断绝天性亲情,那还不如禽兽呢!如果他忍不下心,表面上装作断绝关系,那就是大大的虚伪了!那些老百姓考虑问题,其实也挺深入的!但是,偷偷摸摸地欺骗伪装,不能成为普遍做法,这是小人所为。只有圣人不一样,认为人世间最大的事莫过于继承香火,这是万世不变的准则,天下通行的做法,有什么好避讳的呢!所谓儿子,没有一个不是父母生的,所以做人家的儿子,一定有生父和养父,这是自然规律,有什么好避讳的呢!简单明了,不偷偷摸摸,不欺骗伪装,可以作为普遍准则和通行做法的,才是圣人的方法。圣人还认为,过继的孩子要承担责任,所以服丧要穿斩衰。但是不割断与生父母的亲情,这是天性使然,无法割断的;但是恩情有时要服从于道义,所以服丧时穿的孝服要降等。孝服是外在的东西,可以降等,但是父母的称呼不能改,所以《礼经》上写着:“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从三代以来,有天下国家的人都用这个规矩,只有晋朝不用。晋朝皇帝为了尊崇儒家,就断绝了父亲的父子关系,把父亲封为臣子,给他爵位,这不仅仅是因为他认为按道理不应该继承皇位,不得已才断绝父子关系,其实也是学那些老百姓偷偷摸摸的做法。
第二段:
你看,这晋朝皇帝的做法,不就是学那些老百姓偷偷摸摸的做法吗?这说明什么?说明即使是皇帝,也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违背人伦常理的事情。圣人制定的礼法,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的行为,而那些偷偷摸摸、欺骗伪装的做法,只会破坏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所以说,圣人的做法才是真正符合人伦道德,符合社会长远发展的。 那些老百姓的做法,虽然表面上看好像很聪明,能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从长远来看,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它不仅伤害了被过继的孩子,也伤害了孩子的生身父母,更破坏了整个家族的人伦关系。 所以,我们应该学习圣人的做法,光明磊落,坦坦荡荡,而不是偷偷摸摸,欺骗伪装。 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 这才是真正的“万世之通制,天下之公行”。 晋朝皇帝的做法,恰恰是反面教材,值得我们引以为戒。 我们应该记住,《礼经》中关于继嗣的规定,以及圣人关于人伦道德的教诲,并将其应用到我们的生活中去。
五代十国那会儿,天下大乱,到处都是战争,老百姓的日子可不好过。礼乐崩坏,传统的道德规范都消失了,祖宗留下来的制度和文化也都没了!你看,清明节扫墓烧纸钱这种事都成了普遍现象,就连皇帝也干些老百姓才干的粗活。
晋朝的皇帝是从少数民族那里冒出来的,靠着篡位才夺得了天下。更离谱的是,后晋高祖石敬瑭认契丹的耶律德光当干爹,把耶律德光当祖宗,还自称是他的孙子。可对他亲爹,却只是臣子的称呼,这哪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儿啊! “高祖以耶律德光为父,而出帝于德光则以为祖而称孙,于其所生父则臣而名之”,这简直是颠覆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