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朝廷的采办工作,历朝历代的规模和奢俭程度都不一样。大概从英宗皇帝开始就比较铺张浪费了,到了宪宗、武宗时期继续如此,到了世宗、神宗时期更是达到了顶峰。采办的项目多得眼花缭乱,各种名目的征收也乱七八糟。其中最庞大、最麻烦的就是采木了,而每年规模最大的采办项目,就是织造和烧造。至于酒、肉、饭菜这些,那是光禄寺管的;其他的采办工作,则由工部的四个部门、内监的各个机构,或者专门派出的官员负责。柴炭的采办,则由惜薪司负责。但最苦的是老百姓,这些采办工作大多都是太监们在操持。
明朝初期,朝廷上供的东西比较简单。地方上进贡香米、人参、葡萄酒,太祖皇帝觉得这太劳民伤财了,直接给拒绝了。仁宗皇帝刚上任的时候,光禄卿井泉上奏说,每年都要派正规官员去南京采办玉面狸。皇帝一听就火了,骂道:“你这个人不懂得治国之道!我正下诏书,要取消所有不急需的差事来减轻百姓的负担,怎么能为了吃东西这点小事,而失信于天下呢!”宣宗皇帝时期,取消了永乐年间河州官府购买乳牛制作酥油上供的做法,把那些牛都给了驻军。他还派了两个御史去光禄寺检查,凡是内外官员多支取或索取东西的,都要记录下来上报。英宗皇帝刚开始当皇帝的时候,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掌握大权,他们就减少了南方地区饲养的黄牛数量,达到了四万头之多;糖蜜、水果、肉干、酥油、茶叶、稻米、小米、药材等等,也都相应地减少了数量,还撤销了各地负责捕鱼的官职。英宗皇帝即位几个月,就做了很多节俭的事情。当时宫里大约有三十万七千多件膳食器皿,其中南工部制造的金龙凤白瓷器皿,饶州制造的朱红色膳盒等等,都用来盛放进贡的食品。尚膳监竟然把这些东西都私吞了!皇帝下令把这些东西都登记造册,然后如数归还。景帝时期,采纳了于谦的建议,取消了真定、河间地区采办野味以及直沽海口制作干鱼进贡的做法。
天顺八年的时候,光禄寺一年要用的水果蔬菜粮食啥的,足足有126万8千多斤,比以前增加了四分之一。成化年间刚开始的时候,皇帝下令光禄寺养的牲口不能超过十万头。第二年,光禄寺的官员李春就请求增加牲口数量。礼部尚书姚夔说:“正统年间,鸡鸭羊猪一年的开销才三四万两,天顺年间却增加了四倍,太浪费了!还是按照以前的规定来吧!”
过了两年,给事中陈钺又说:“光禄寺买东西,都是仗势欺人,那些小商贩碰到他们,就跟被抢劫了一样。以前光禄寺的供应都够用,现在不够用了,是因为他们故意多要,乱花钱啊!”大学士彭时也说:“光禄寺那些办事的小人,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老百姓的利益都被他们占了!应该按照宣德、正统年间的标准,仔细衡量所需,禁止他们自己去买东西!” 所以,水果蔬菜的供应就减少了十分之一。
弘治元年,皇帝又下令光禄寺减少增加供应。一开始,光禄寺都是预支官府的钱去买东西,那些办事的小吏就从中克扣。后来规定,要先把东西送来验收,然后再付钱。结果就出现了一批游手好闲的人,打着报账的名义,压低价格大量收购东西,然后自己偷偷藏起来发财。御史李鸾把这事儿说了出来,皇帝就下令禁止这种行为。
弘治十五年,光禄卿王珩把宫里宫外官员的酒饭、养的鸡鸭鱼肉等等的消耗数量,列了个清单,一共一百二十项。皇帝下令,有些照旧,有些减半,有些直接停了。所以,乾明门的虎、南海子的猫、西华门的鹰犬、御马监的山猴、西安门的大鸽子等等,都被放走了,剩下的也减少了伙食。成化年间开始,增加了八十多个坐堂长随,又增加了150多个负责添汤送饭的内官。全国各地进贡的东西不够用,就只能在京城店铺里买,但是价钱又总是拖欠,搞得那些店铺老板苦不堪言。兵部尚书刘大夏趁着发生天灾的时候,跟皇帝说了这事儿,皇帝就裁减了内官的人数,每年就省下八十多万两银子。
武宗时期,皇宫每天、每月的花销,比天顺年间翻了好几倍。 皇宫厨房的员工,仁宗时期才六千三百多人,到了宪宗时期增加了四分之一。 世宗刚开始的时候,减少到四千一百人,每年节省的银子达到十三万两。 可是到他当皇帝中期,又增加到四十万两。 预定的额度不够,就从国库里借。 国库也借空了,就命令原来负责供应的部门按数额增加供应。 皇上怀疑有人中饱私囊,就让礼部调查情况,责令光禄寺把详细数字报上来。皇上又下旨严厉斥责,还派御史去核查每个月的进贡单子,两个月就省下两万多两银子,从此就成了惯例。
早先进贡的东西,各地自己生产进贡,叫做“岁办”。 如果各地供应不上,朝廷就花钱去买,叫做“采办”。 后来两种方式都用,采办就越来越多了。 于是就召集商人来采买,结果东西价格被压得很低,商人纷纷躲起来。 到了正德二十七年,户部说:“京城召集商人进货,有钱的商人躲着走,来应役的都是穷苦人家,应该核实一下,重新登记造册。” 给事中罗崇奎说:“商人之所以这么困难,是因为东西便宜了就减产,贵了又不敢涨价。而且收货时间不定,万一遇到个风雨天气,东西就不好用了,赔钱的事儿太多了。 收了货以后,负责的官员经常换人,不及时给钱,或者干脆就压着不管。 好不容易给钱了,上面官员层层克扣,下面的小吏又层层盘剥,虽然说是平价收购,实际到手的钱还不到一半。 这些弊端如果能去掉,商人自然会积极参与,还用得着重新登记造册吗?” 皇上虽然接受了他的意见,但是还是按照户部的建议重新登记造册了。
唐穆宗当政的时候,光禄少卿李键上奏十条建议,皇帝都批准了,结果省了不少钱。具体来说,就是停了贡奉承天寺的香米,不再从国外进贡珍禽异兽,也不再吃宝坻的鱼鲜了。凡是进贡的新鲜玩意儿,都得通过光禄寺,不能让宦官插手。他还听从太监李芳的建议,停止征收额外增加的细稉米和白青盐,命令按照成宗和弘宗时期的标准执行。御史王宗载也建议停止加派赋税。相关部门讨论后,都同意按照原额执行,也就是果品178万多斤,牲口款项5万8千多两,免除了2万多两的加派银子。这个还没来得及实行,神宗就继位了,直接下令免除了这些加派。
到了明世宗后期,每年花销只有十七万两银子,穆宗时期减少了两万,只剩下十五万多两,可见当时的财政开支是比较节省的。万历初年,又减少到十三四万两,但是中年以后逐渐增加,差不多到了三十万两,这时候商铺的负担也越来越重了。当时的宦官们四处搜刮钱财,美其名曰“铺垫钱”,花的钱多得数不清,实际拨付的款项根本不够抵消,老百姓实在受不了了,纷纷躲起来逃避赋税。于是,朝廷就强征京城的富户充当商人。命令一下达,被征到的富户就像要赴死一样,纷纷重金贿赂官员想免除这项责任。官府则像抓捕强盗一样严密地监视他们。宛平县知县刘曰淑说:“京城的百姓一遇到被征为商人,就会被搜刮得一干二净,全部家当都赔进去了。请求先估算一个较高的数额,以减轻百姓的负担。”御史王孟震批评他越权办事,刘曰淑只好自请辞职。到了明熹宗时期,商人的负担越来越重,甚至有些商人把东西交给官府后,最终却拿不到一分钱。
洪武年间,宫里买东西,价格比市场价要多加十个钱,就是说,上面多赚了,下面就吃亏了。
永乐初期,皇帝下令禁止采办五色石,并且因为温州的矾矿开采导致百姓受苦,就取消了染色布匹的制度。不过,内侍(太监)出宫采办,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当时大兴土木,征收赋税比较急迫,很多东西当地没有,老百姓就倾家荡产去买。特别是军械的需要,更是没个限度。
仁宗时期,山林、园林、湖泊、矿山、果树、蜂蜜,这些原来由官府派人看守的,都还给了老百姓。宣宗皇帝取消了官府专办金银的制度,其他的像纸张、靛蓝、苎麻丝、纱罗、绸缎、香料、银朱、金箔、红花、茜草、麂皮、香蜡、药材、水果、海味、朱红戗金龙凤器物等等,也都大量减少采办。副都御史弋谦上奏说:“各部门采办的物料价格,十次里只有一次能付得起成本,跟白白抢老百姓的一样。”皇帝很高兴地采纳了他的建议,命令工部调查处理。 又因为泰安州税课局大使郝智的建议,皇帝把所有派出去采办的官员都召了回来,并且下令以后不准再随便派人出去采办,除了军械和军需之外,其他的采办一律停止。
可是,虽然皇帝多次下令减免,内侍却反复下令撤销减免,实际执行根本不落实,太监们总是打着采办的旗号,残酷地搜刮百姓。后来杀了袁琦、阮巨队等十多个太监,这种情况才稍微好转了一些。
英宗皇帝即位后,取消了各地采办以及建造下西洋船只的木材等,很多不必要的开支都被下令削减了。正统八年,因为采办扰民的问题,朝廷开始规定,采办的费用从现有的钱粮里扣除,就近送到两京。
话说宋仁宗时期,就开始让宦官去边塞镇守了。后来英宗皇帝又恢复了各省的镇守制度,还增加了守备、分守官员,总之,宦官们遍布全国各地。到了宪宗时期,情况更严重了,那些宦官们,派人到处搜罗书籍、药材,搜刮珍奇玩物,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搜刮干净了。他们还垄断盐引牟利,私下捕猎飞禽走兽,挥霍国库的钱财,收受贿赂,动辄就是上百万钱。像太岳山、太和山产的降真香,以前三年用七千斤,到了这时翻了一倍还多。内府的各种物资,有的甚至增加了五六倍!
等到孝宗皇帝即位后,情况才稍微好转了一些。甘肃巡抚罗明言上奏说:“现在的镇守、分守官员,不管内官外官都在互相攀比着进贡,都派人到边防地区搜刮各种珍奇物品,表面上说是采办,实际上是克扣军士的月粮和马匹的费用,甚至巧取豪夺番人的犬马和奇珍异宝。而且,他们还设立各种膳食乳品机构,雇佣大量厨役制作酥油等物品。等到这些东西要运送回京的时候,沿途还要骚扰百姓,真是苦不堪言!请求皇上全部取消这些制度!”孝宗皇帝批准了他的奏章,但后来呢,这些靡费还是越来越多。
到了武宗皇帝时期,刘瑾当权,贪婪到了极点。那些镇守边关的宦官们,动辄进贡上万两白银,那些皇店之类的名目更是数不胜数,每年进贡的物品大多都不是本地的土特产。各地的布政使进京朝见皇帝时,都纷纷上奏陈述进贡的危害,但武宗皇帝根本不理会。
世宗皇帝刚开始当政的时候,内府的开销比正德年间少了九成。 但是,他中年以后,就开始大兴土木,搞各种祭祀活动,大量采买木材、香料、珍珠、宝石,弄得官员百姓都忙得不可开交。光黄蜡白蜡就用了三十多万斤! 而且,朝廷采买东西,价格是正常价格的三倍不止。各种名贵的香料,比如沉香、降香、海漆等等,也买了十多万斤。 为了得到龙涎香,还专门派人四处寻找,十几年都没找到,最后只能让使者请求外国商船进港,等了好久才弄到手。 修建方泽、朝日坛的时候,需要用到红黄宝石,结果国内找不到,只好跑到陕西边境去买,甚至还派使者去两千多里外的阿丹(今也门亚丁)找,绕道土鲁番。 国库的银子,很多都被挪用到承运库,用来购买金银珠宝。 什么猫儿眼、祖母绿、石绿、各种各样的宝石,应有尽有,统统都买!
穆宗皇帝继承了世宗的喜好,对珠宝的购买更加疯狂。 当时,给事中李己和陈吾德上书劝谏,结果李己被关进了监狱,陈吾德被革职。 从此以后,朝廷的供奉开支就越来越多了。
神宗皇帝刚登基的时候,内承运库的太监崔敏想买金银珠宝,结果被张居正给拦住了,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了。 可是过了一段时间,皇帝越来越喜欢搜刮民脂民膏,大规模采矿开采的提案层出不穷,花费巨大,珠宝的价格也涨了以前的两倍不止。 户部尚书陈蕖上奏说国库空虚,应该节俭,结果被皇帝狠狠批评了一顿。 就连顺天府尹因为买来的大珍珠颜色不对,不合皇帝心意,都被降了职。 到了神宗皇帝晚年,宫里的太监们到处搜刮,采买建造更加频繁,内府的钱财都花光了,最后竟然挪用边防军队的军费来填补窟窿!熹宗皇帝完全听信宦官的话,采买建造更是变本加厉。 直到庄烈帝登基,才开始整顿财政,厉行节约,但这时候国库早就已经空空如也了。
永乐年间,后军都督府需要柴炭,就派宣府十七个卫所的士兵去边关采伐。 宣宗皇帝即位后,考虑到边境的木材可以用来阻挡敌人的骑兵,而且边防士兵不应该承担其他任务,就下令免除了他们的采伐任务,改成每年上缴两万多两银子。 后来,后府又改成向商人购买柴炭。 宣德四年,在易州设立了山厂,让工部侍郎负责监督,调集北直隶、山东、山西的民夫运输木材,但后府还是照样向商人买柴炭。
一开始,每年用的柴火大概两千多万斤。到了弘治年间,就涨到四千多万斤了。运输太困难了,北京、山东、山西干脆都改成用银子招商贩来运柴。正德年间,柴火用量更多了,又增加了三万多两银子的费用。收柴火的时候,额外加收三成费用,太监们更是私底下多收好几倍。欠款越积越多,最后三年正经的柴火钱才够补上一年多收的费用。尚书李鐩提议,让多收的费用和实际消耗相符,但负责收柴火的人还是私底下多收,他们把四万斤算成一万斤,再加上运输过程中的额外费用,老百姓实在受不了了。世宗皇帝登基后,就减少了柴火的用量。隆庆六年,因为后宫采买柴火太难了,就改由兵部武库司负责了。万历年间,每年柴火的费用是三十万两银子,太监们可以自己收税,比那些商人还狠,用酷刑逼着老百姓交钱,大家把惜薪司(负责采买柴火的机构)当成陷阱一样害怕。
采木头的工程,是从成祖修建北京宫殿开始的。永乐四年,皇帝派尚书宋礼去四川,侍郎古朴去江西,师逵、金纯去湖广,副都御史刘观去浙江,佥都御史史仲成去山西采木。宋礼说,看见几棵巨大的木头,一夜之间自己漂浮着从大谷里到了江里。皇帝觉得这是神迹,就把那座山叫做神木山,还派官员去祭祀。十年后,又让宋礼去四川采木。仁宗皇帝即位后,就停止了这项工程。宣德元年,修建南京的天地山川坛和宫殿,又派侍郎黄宗载、吴廷用去湖广采木。没过多久,因为旱灾就停止了。后来又继续在湖广采大木,并通知工部要节省用料,没过多久又停了。其他地方也是时采时停的。弘治年间,因为要修清宁宫,动用了内库的钱,所以停止了在四川采木。
正德年间,朝廷要在湖广、四川、贵州三省采办木材,派了侍郎刘丙负责运输。结果,太监刘养弹劾刘丙说他选的木材不合格,不够做栋梁之材,逼着刘丙写解释,工部尚书李鐩还因此被扣了俸禄。
嘉靖元年,朝廷取消了神木千户所和卫所的兵役。到了嘉靖二十年,宗庙发生火灾,又派工部侍郎潘鉴和副都御史戴金去湖广、四川采办木材。嘉靖二十六年,再次派工部侍郎刘伯跃去四川、湖广、贵州采办木材,光湖广一省就花了三百三十九万多两银子! 之后还派官员去各地清点剩余的木材。地方官吏因为耽误工程被抓起来治罪、革职的,可不少,特别是河州县受的苦头最大。
万历年间,要修建三座大殿,又从湖广、四川、贵州采办楠木杉木等木材,花了九百三十多万两银子,这些钱都是从老百姓手里收上来的,比嘉靖年间的开销多了一倍还多! 而采办鹰平条桥的木材,是从南直隶和浙江两省弄来的,商人欠款竟然高达二十五万两! 那些负责督运的官员因为拖延工期、贪污受贿被官员弹劾,但朝廷根本没理睬。 钱财白白浪费,官府和百姓都穷困潦倒。
广东的珠池,好多年才采一次,大概几十年采一次吧。宣宗皇帝的时候,有人建议让宫里的人去东莞的珠池采珠,结果那人被关进了监狱。英宗皇帝才开始让宫里的人去监督采珠,天顺年间采过一次。到了弘治十二年,因为时间长了,珍珠都老了,所以采到的珍珠最多,花了上万两银子,采到了两万八千两珍珠,之后就停止了宫里的人监督采珠。正德九年又采了一次,嘉靖五年又采了一次,但是珍珠又小又嫩,而且数量很少。嘉靖八年又下令采珠,两广巡抚林富说:“五年采珠,死了五十多人,却只采到八十两珍珠,天下人都说这是拿人命换珍珠。恐怕现在就算拿人命换珍珠,也换不到了。”给事中王希文也说:“雷州、廉州的珠池,祖宗就设了官吏监督,不过是为了防止老百姓抢夺。正德年间,那些奸臣当道,强迫采珠,害苦了沿海百姓。陛下登基后,取消了珠池少监的职位,没多久又恢复了。驱赶无辜百姓,让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采珠,要求的数量还很多,这可不是圣明的做法。”但是皇帝都没听。隆庆六年,下令云南进贡两万块宝石,广东进贡八千两珍珠。万历皇帝即位后,就停止了采珠。
后来因为太后需要进贡,还有诸王、皇子、公主册立、分封、婚礼等等需要用到金银珠宝,所以又让宫里的人去采珠。派了李敬、李凤这两个太监去广东采珠,采到了五千一百多两。给事中包见捷极力劝谏,但皇帝没听。直到万历三十二年才停止采珠。万历四十一 年,因为指挥使倪英的建议,又开始采珠了。
明朝的规定,两京的织染,内外都设有织染局。内局负责供应皇宫,外局负责供应官府使用。南京有神帛堂和供应机房,苏州、杭州等府也都有织染局,每年生产的数量都是固定的。
洪武年间,政府在四川、山西等地设立了行省,在浙江绍兴设立了织染局,还在仪真、六合设立了蓝靛所,专门种植青蓝来供应染料。没过多久,这些机构都被撤销了。同时,全国各地官府每年上交的丝织品也停止了。如果需要赏赐,就用绢帛代替,并在后湖设立织造局来织造。永乐年间,又重新设立了歙县织染局,还让陕西负责织造驼绒。正统年间,泉州也设立了织造局。
天顺四年,皇帝派宦官到苏、松、杭、嘉、湖五府,额外增织七千匹彩缎。工部侍郎翁世资上书请求减少织造数量,结果被关进锦衣卫的监狱,最后被贬到衡州当知府。从这件事开始,强制增产的现象就出现了。孝宗皇帝刚登基的时候,停止了苏、杭、嘉、湖、应天等地的织造,但后来又恢复了,并且给宦官发放盐引,让他们在淮河地区卖盐来筹集织造费用。
正德元年,尚衣监(负责皇帝衣物的机构)报告说:“内库里储存的各种颜色丝绸、纱罗、织金锦缎、闪光面料,以及绣有蟒龙、斗牛、飞鱼、麒麟、狮子的衣袖、膝襕,还有胸背绣有斗牛、飞仙、天鹿的衣物,都是天顺年间织造的,现在已经赏赐完了。请求命令应天、苏、杭等府按照之前的样式重新织造。”皇帝同意了,于是织造了超过一万七千匹。嘉靖、弘治年间,赏赐织物都比较谨慎。
但是自从刘瑾当权后,依附宦官的人越来越多,甚至有些还没成年就敢穿戴僭越的服饰,滥赏的情况日益严重。宦官们不断索要盐引和关税收入,监督织造,并且对官吏进行威逼利诱。到了世宗皇帝时期,这种乱象还没有结束。世宗皇帝即位不久,就下令让宦官在南京、苏杭、陕西监督织造。穆宗皇帝登基后,下诏撤除了宦官的织造监察权,但没过多久又重新派了宦官去。
万历七年,苏松地区发了大水,官员顾九思等人请求把织造的内臣(太监)撤回来,皇帝不同意。大学士张居正极力说明,百姓正遭受饥荒,疲惫不堪,实在承受不了这些催促和盘剥,皇帝这才答应。可没过多久,又派太监去了。张居正死后,织造的数量越来越多。本来苏杭松嘉湖五府每年都要织造一定数量的布匹,现在又命令浙江、福建,常州、镇江、徽州、宁国、扬州、广德等府州也要织造,增加了上万匹。陕西那边织造的羊绒袍子也有七万四千多件,南直隶和浙江的丝绸、纱罗、绫绸、绢帛,山西的潞绸,都比以前的标准增加了尺寸。两三年里,光这笔费用就高达百万两,钱是从户部、工部,还有国库里搜刮来的,甚至还克扣了军队的经费。好多大臣多次反对,但皇帝都不听。到后来,皇帝还让税监兼管织造,各种贪污腐败就越来越严重了。
明朝初期,设立了南北织染局,南京负责供应织布的机器设备,各省每年都按规定织造布匹供朝廷使用。苏杭地区的织造,时有时无,间歇进行。从万历年间开始,频繁地派人去织造,一年要织造十五万匹布,时间长了,就成了惯例。陕西织造羊绒袍子,弘治、正德年间偶尔进行,到嘉靖、隆庆年间又派人去织造,也成了惯例。
烧造瓷器的事,在临清的砖厂,还有北京的琉璃厂、黑窑厂,都烧制砖瓦,供应宫殿修建。宣宗皇帝开始派太监张善去饶州烧造奉先殿用的几案、龙凤纹白瓷祭器,磁州也烧造了赵王府的祭器。过了几年,张善因为犯了罪被杀,烧造瓷器的差事也就停了。正统元年,浮梁老百姓进贡了五万多件瓷器,朝廷用钞票作为补偿。朝廷还禁止私自烧造黄、紫、红、绿、青、蓝、白地青花瓷器,违者处死。宫殿建成后,又下令烧造九龙九凤的膳案等器物,接着又烧造青龙白地花缸。王振觉得烧造的瓷器有瑕疵,就派锦衣卫指挥和提督官,以及太监去督促重做。成化年间,派太监去浮梁景德镇烧造御用瓷器,数量最多,时间也最长,花费巨大。孝宗皇帝刚开始撤回了太监,后来又派了回去,弘治十五年又撤回。到了正德年间,又派太监去了。
从弘治皇帝开始,那些没烧完的瓷器,足足有三十多万件呢!到了嘉靖皇帝初期,皇帝还派了太监去监督烧制。有个叫陈皋谟的给事中,就觉得这太坑百姓了,上奏皇帝请求停止烧制。但是皇帝没听他的。嘉靖十六年,又烧制了七座陵墓祭祀用的瓷器。嘉靖三十七年,皇帝又派官员去江西,烧制内殿法事用的瓷器,足足三万件!后来,还在饶州专门设立了一个通判的官职,就负责御器厂的瓷器烧制工作。那个时候,正是大兴土木的时期,北京附近和苏州,到处都是砖窑厂。
到了隆庆皇帝时期,皇帝又下令让江西烧制瓷器,数量超过十万件。万历十九年,皇帝又下令烧制十五万九千件瓷器,结果后来又增加了八万件,直到万历三十八年,这些瓷器还没烧完呢!从那以后,这种大规模的烧制瓷器的徭役才逐渐减少了。
国家开支最大的,就是皇室成员的俸禄和供给。洪武九年,规定了诸王公主每年的供给数量:亲王,每年给五万石米,二万五千贯钞票,四十匹锦缎,三百匹纻丝,一百匹纱,一百匹罗,五百匹绢,一千匹冬布,一千匹夏布,二千两棉花,二百引盐,一千斤茶叶,这些都是每年发放的。马匹的草料,每月发放五十匹。至于缎子,每年给王府工匠材料,让王府自己制作。靖江王,米二万石,钞票一万贯,其他东西都是亲王的一半,马匹草料二十匹。
公主没封号的,纻丝、纱、罗各十匹,绢、冬布、夏布各三十匹,棉花二百两;已经受封的,赐给一座庄田,每年收粮一千五百石,钞票二千贯。亲王的儿子没受封的,待遇和公主一样;女儿没受封的,是公主的一半。儿子受封郡王后,每年给六千石米,二千八百贯钞票,十匹锦缎,五十匹纻丝,纱罗是纻丝的一半,绢、冬布、夏布各一百匹,棉花五百两,盐五十引,茶三百斤,马匹草料十匹。女儿受封或出嫁后,每年给一千石米,一千四百贯钞票,缎子在所属亲王国的王府制作发放。
皇太子的嫡次子以及庶子,受封郡王后,必须等到出阁之后才开始发放年供,和亲王儿子受封郡王的待遇一样。女儿等到出嫁后,和亲王女儿出嫁后的待遇一样。所有亲王的世子,待遇和已经受封的郡王一样;郡王的嫡长子继承郡王爵位,年供是初次受封郡王的一半。女儿受封县主或出嫁后,每年给五百石米,五百贯钞票,其他东西是亲王女儿受封后的一半。郡王的儿子们十五岁,每人赐田六十顷,免除租税作为世袭产业,子孙世世代代继承,后来又下令停止发放禄米了。
公元前二十八年,皇帝下令增加官员和士兵的俸禄,同时减少诸王的岁俸,把省下来的钱用来充实军国开支。 新的规定是:亲王每年俸禄一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一千石,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依次递减二百石,辅国中尉、奉国中尉依次递减一百石;公主和驸马每年二千石,郡王和仪宾八百石,县主、郡君和仪宾依次递减二百石,县君、乡君和仪宾依次递减一百石。 这些规定以后就一直沿用下去了。
仁宗皇帝即位后,又调整了诸王的岁禄,但这属于特例。当时郑王、越王、襄王、荆王、淮王、滕王、梁王这七位王爷还没去封地就藩,朝廷暂时先给他们每年发放三千石米粮,后来这也成了惯例。 正统十二年,朝廷对王府的米粮俸禄作了规定:将军的俸禄从受封的那天开始算;县主、仪宾的俸禄从出阁成婚的那天开始算;俸禄的米粮从附近州县的秋粮里拨付。 景泰七年,又对郡王、将军以下的禄米发放时间做了规定:如果出阁在受封之前,就从受封那一天开始算;如果受封在出阁之前,就从出阁那一天开始算。
皇室宗亲犯了罪被革除爵位,就变成平民,称为“庶人”。英宗皇帝刚开始的时候,还会给他们一些粮食救济。到了嘉靖年间,每个月给六石米。到了万历年间,又减到每月二石或者一石了。
一开始,太祖皇帝大规模封赏宗室亲王,下令他们世世代代都能领取岁禄,不用担任官职,处理政务。这体现了他对宗室亲情的重视。可是,皇族人口越来越多,而百姓的赋税总量是有限的。起初,宗室的俸禄全部用粮食实物发放,后来就改成粮食和钞票一起发放。有的宗室一半是粮食一半是钞票,有的则是粮食比钞票多,发放的比例并不统一。后来,朝廷实在无力支付这么多的俸禄,冒领和滥支的情况就越来越多,各种贪污腐败层出不穷,根本查不清楚。
从弘治年间开始,礼部尚书倪岳就上书请求削减宗室的俸禄,减轻百姓的负担。到了嘉靖四十一年,御史林润上奏说:“天下所有的事情,危害最大、最值得担忧的,莫过于宗室的俸禄。全国每年供应京师的粮食是四百万石,而各府宗室的俸禄却高达八百五十三万石!拿山西来说,全省留存的粮食只有百五十二万石,而宗室的俸禄却要三百十二万石;河南的情况也差不多,全省留存八十四万三千石,宗室俸禄却要一百九十二万石。这两个省的粮食,就算全部用来支付宗室俸禄,也不够一半,更何况还要从中支付官员的俸禄和军费呢?所以,郡王以上还能过着富足的生活,将军以下的宗室成员却大多无法自给自足,饥寒交迫,受尽屈辱,经常在路上叫喊,责骂官府。地方官员也常常担心他们会闹事。赋税不能增加,而宗室人口却越来越多,这让人不得不担忧。应该让大臣和言官在朝堂上共同商议,并且告诉诸王,形势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必须改革变通。让户部计算赋税额度,以十年为一个周期,把战争、灾荒、减免赋税、粮食留存以及王府增封等情况都计算在内,共同制定完善的后续措施,皇上应该亲自裁决,制定出永远不变的制度。”
户部随后也进行了讨论,采纳了林润的建议。到了嘉靖四十四年,最终制定了宗藩条例。郡王、将军的俸禄七分用钞票支付,中尉六分用钞票支付,郡县主、郡县乡君以及仪宾八分用钞票支付,其他冒领滥支的情况也都被大大削减。于是,很多诸王也上奏请求减少自己的岁禄,少则减少五百石,多则减少两千石,朝廷的财政压力稍微减轻了一些,但是将军以下的宗室成员生活更加艰难了。
明朝初期,那些有功的勋戚们,都得到了朝廷赏赐的官田,用来代替原来的俸禄。后来,朝廷又规定把官田收回来,改发粮食作为俸禄。公爵的俸禄从五千石降到二千五百石,侯爵从一千五百石降到一千石,伯爵从一千石降到七百石。
百官的俸禄,从洪武初年开始,就确定了丞相、御史大夫以下官员每年的俸禄数额,还刻在官署的石头上,俸禄的粮食就从江南的官田里支取。洪武十三年,朝廷再次调整了内外文武官员每年所发的粮食、俸银的制度,其他杂职官员也包含在内。正从一品到四品官员,俸禄从一千石到三百石,每升一级就减少一百石,同时还发放三百贯的俸银。正五品二百二十石,从五品减少五十石,俸银一百五十贯。正六品一百二十石,从六品减少十石,俸银九十贯。正从七品按照从六品递减十石,俸银六十贯。正八品七十五石,从八品减少五石,俸银四十五贯。正从九品按照从八品递减五石,俸银三十贯。这些规定也都刻在了石头上。
至于各级官吏的月俸,一品和二品官员的提控、都吏每月二石五斗米;掾史、令史每月二石二斗米;知印、承差、吏、典每月一石二斗米;三四品官员的令史、书吏、司吏每月二石米,承差、吏、典是他们的一半;五品官员的司吏每月一石二斗米,吏、典每月八斗米;六品以下官员的司吏每月一石米;光禄寺等部门的吏、典每月六斗米。教官的俸禄,州学教官每月二石五斗米,县教谕、府州县训导每月二石米。各级首领官员的俸禄,凡是内外官司的提控、案牍、州吏目、县典史,每月都发放三石米。
那些杂职官员的俸禄,凡是仓、库、关、场、司、局、铁冶、递运、批验所的大使每月三石米,副使每月二石五斗米;河泊所官员每月二石米,闸坝官员每月一石五斗米。全国各学校的师生,每人每天的口粮是一升米,鱼肉、盐、醋等调料由官府供应。宦官的俸禄,每月一石米。
明朝洪武年间,朝廷对百官的俸禄做了规定。一品大员一个月能领87石米,从一品到正三品,每降一级就少发13石米,一直到正三品35石,从三品26石,正四品24石,从四品21石,正五品16石,从五品14石,正六品10石,从六品8石,正七品到从九品,每降一级少发五斗米,最少也能领到5石米。这个规定之后就一直沿用了。
洪武年间,官员俸禄都是米,有时候会额外发一些钱和钞票,一千文钱或一贯钞票,相当于一石米。到了成祖朱棣时期,公侯伯这些高级官员还是全发米,文武官员的俸禄就米钞一起发了,官职越高,米占的比例就越高,四五成是米,官职越低,米就占六七成甚至更多;只有九品以下的官员、杂职人员、吏员、典史、知印官、总旗、士兵,这些都是全发米的。如果折算成钞票,一石米可以换十贯钞票。永乐二年,朱棣又规定公侯伯也和文武官员一样,米钞兼发了。仁宗朱瞻基继位后,官员俸禄全部折算成钞票,一石米能换25贯钞票。
宣德八年,户部尚书胡濙提议,把一石米折算的钞票减少到15贯,并且规定十分钞票可以换七分绢,一匹绢相当于200贯钞票。当时少师蹇义等人反对,说仁宗皇帝在太子时期就同情官员俸禄低的问题,所以即位后才大幅增加了俸禄,这是仁政,怎么能违背呢?胡濙不听,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最后皇帝也同意了,结果导致很多低级官员生活更加困难了。正统年间,五品以上官员的俸禄是两成米八成钞,六品以下官员则是三成米七成钞。当时钞票越来越不值钱,一石米能换25贯钞票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户部尚书王佐又奏请把一石米折算的钞票减少到15贯。成化二年,根据户部尚书马昂的建议,又减少了五贯。
以前,两京的文武官员,上半年领钞票,下半年领苏木和胡椒作为俸禄。成化七年,户部尚书杨鼎建议,用内库积压的布匹来发放俸禄,一匹布相当于200贯钞票。那时候钞票已经不值钱了,一贯钞票只值二三文钱,一石米折算成钞票是十贯,也就值二三十文钱,布匹也只值二三百文钱,一匹布能换20石米,也就是说一石米只值十四五文钱。自古以来,官员俸禄低微的情况,还没有比这更严重的。
十六年前,上面规定用三梭布换米,一匹布能换三十石米。后来,粗一点宽一点的棉布也能换三十石米,但特别细的三梭布,一匹能换二两银子,粗布才值三四文钱。过了很久,才规定一匹布换三文钱银子。
这样一来,官员的俸禄就分两种:一种叫“本色”,一种叫“折色”。“本色”又分三种:月米、折绢米、折银米。“月米”不管官职大小,每个月都发一石米。“折绢米”是用绢换米,一匹绢抵六文钱银子。“折银米”是用银子换米,六钱五分银子换一石米。“折色”又分两种:本色钞和绢布折钞。“本色钞”是十贯钱换一石米,后来涨到二十贯钱一石米。“绢布折钞”是用绢布换米,一匹绢换二十石米,一匹布换十石米。
公侯的俸禄,有的本色和折色各占一半,有的折色比本色多,情况不一样。文武官员的俸禄,正一品官员本色只占总俸禄的三成,官职越低,本色所占比例越高,到从九品,本色就占到七成了。武职的府卫官员,只发本色米,按银子折算,一石米二钱五分银子,这和文官不一样,其他的都一样。三大营的副将、参将、游击、佐领,每月发五石米;巡捕营的提督、参将也是这么多。巡捕营的中军、把总,每月发九斗口粮,旗牌官只有他们的一半。
洪武年间,军队每个月的口粮是这样规定的:京郊以外的卫所,骑兵每月发放两石米,步兵总旗一石五斗,小旗一石二斗,普通士兵一石米。驻守城池的士兵按规定发放,屯田的士兵则减半。充军的民工发放八斗米,牧马千户所的士兵一石,参加操练的民兵也发一石。江阴和横海的水军稍班、碇手每月发一石五斗米。阵亡或病死的士兵,家属可以领到一石米的丧葬费,在营房里病死的士兵,丧葬费减半。犯了罪被免死充军的,叫做“恩军”,他们每月口粮,家有四口人以上的发一石米,三口以下发六斗,没家人的发四斗。此外,每月还发放食盐,有家人的发两斤,没家人的发一斤。在边远卫所服役的士兵,则用钞票结算。
永乐年间,开始规定粮食产地多的地区,旗军的月粮,八成发放米,两成发放钞票。后来山西、陕西都这样执行,而福建、两广、四川是七成米三成钞,江西是米钞各半。只有京城的军队和中都留守司,以及河南、浙江、湖广的军队,仍然全部发放米粮。后来又规定,卫所军队有家属的,每月发放六斗米,没家属的,发四斗五升,其余都折算成钞票。凡是各卫调到京城操练,兼做其他工作的士兵,每月发放五斗米。之后,军队口粮的增减变化很大,各地具体情况也不一样,没办法一一列举。
各地的兵饷来源,有屯粮、民运、盐引、京运,还有主兵年例和客兵年例几种。屯粮,就是明朝初期,各镇都有屯田,一个军队的田地,足够供应这个军队所需,卫所官员的俸禄粮食也都是从这里来的。“民运”呢,就是屯粮不够的时候,就用老百姓的粮食来补充。麦子、米、豆子、草料、布匹、钞票、花绒等等,都用来供应戍边的士兵,所以叫“民运”,后来多改成折算成银子。盐引,就是招募商人用粮食换取盐引,商人屯积粮食供应军队,和军屯互相补充。后来改成向运司交纳银子,名义上还存在,实际上已经消失了。“京运”,是从正统年间开始的。后来屯粮、盐粮大多废除了,京运反而越来越重要了。主兵有固定数量,客兵没有固定数量。一开始,各镇的主兵足够防守自己的地方,后来渐渐不够了,就增加了募兵;募兵不够,又增加了客兵。兵力越来越多,吃空饷的人也越来越多,年例也随之增加。
明朝的田赋和各项财政收入支出,在相关的史料记载里都能查到,大致情况还是可以了解的。
洪武二十六年,全国官民耕地总共有八百五十万七千多顷。夏税收的粮食,米和麦子加起来有四百七十一万七千多石,还有钱钞三万九千多锭,绢二十八万八千多匹;秋粮,米有二千四百七十二万九千多石,钱钞五千多锭。
弘治年间,全国官民耕地总共有六百二十二万八千多顷。夏税,米麦加起来四百六十二万五千多石,钱钞五万六千三百多锭,绢二十万二千多匹;秋粮,米有二千二百十六万六千多石,钱钞二万一千九百多锭。
万历年间,全国官民耕地总共有七百一万三千多顷。夏税,米麦总共收了四百六十万五千多石,其中一百九十万三千多石运走了,剩下的都留在了当地,钱钞五万七千九百多锭,绢二十万六千多匹;秋粮,米总共收了二千二百三万三千多石,其中一千三百三十六万二千多石运走了,剩下的都留在了当地,钱钞二万三千六百多锭。 此外,还有屯田六十三万五千多顷,皇家花园和粮仓有近两千处,征收的粮食有四百五十八万四千多石。 各种粮草折合白银八万五千多两,布五万匹,钱钞五万多贯,各地的运司提举们负责的盐引,总共有二百二十二万八千多引。
第一段:
哎,说今年的收入啊,内务府那边,慈宁宫、慈庆宫、乾清宫这三个宫里,光子粒银就有四万九千多两,金花银一百一万二千多两,黄金还有两千两呢!广惠库、河西务等七个钞关,收上来的钞票是两千九百二十八万多贯,钱是五千九百七十七万多文。京城的卫戍部队那边,钞票收了五万六千多贯。天财库和京城九座城门的收入,钞票六十六万五千多贯,钱二百四十三万多文。京仓和通州仓,还有蓟州、密州等地的漕粮,一共四百万石。京城的卫戍部队,豆子收了两万三千多石。太仓的银库里,南北直隶、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各地剩下的麦米折成银子,一共二十五万七千多两。丝绸、税收的丝线、农桑织造的绢,折成银子九万多两;棉布、苎麻布折成银子三万八千多两;百官的俸禄米折成银子两万六千多两;马草折成银子三十五万三千多两;京城五个牧场折成银子六万三千多两;各个马厩的麦子、豆子、草料折成银子二十万多两;户口税收的盐钞折成银子四万六千多两。
第二段:
蓟州、密州、永平府、昌平府、易州、辽东六镇,老百姓运送和改解的银子,一共八十五万三千多两。各个盐运提举司剩下的盐、盐税、盐课,折成银子一百万三千多两;黄蜡白蜡折成银子六万八千多两;霸州、大名府等地的马厩,子粒银两万三千多两;边防和新开垦的土地,收上来的银子四万五千多两;京城的卫戍部队牧场增收的银子,一万八千多两;崇文门收的商税和牙税,一万九千多两银子,一万八千多贯钱;张家湾收的商税,两千多两银子,两千八百多贯钱;各个钞关折成银子二十二万三千多两;泰山香火税两万多两;赃款罚没的银子十七万多两;商税、渔业税、富户税、历日税、民壮税、弓兵税,还有屯田的折算和改算的月粮,折成银子十四万四千多两;北直隶、山东、河南各地解往各边镇的麦子、米、豆子、草料、盐钞,折成银子八十四万二千多两。其他的零零碎碎的东西太多了,就不一一列举了。
第三段:
这里说的岁入,只计算从各地运到京城和边关的,那些留在当地的收入,就没算在里面。
一年下来,皇亲国戚、高级官员们,光米折成银子就有一万六千多两。那些官吏和监生,俸禄里的米,足足有四万多石。 他们俸禄里折算成绢布和银子的,又有四万四千多两,加上钱,还有三千三百多贯。
仓库、牧场、官府的各种储备,光禄寺、太常寺这些部门,还有内府的工匠,他们用的米,总共八万六千多石,折成银子有一万三千多两。锦衣卫等七十八个卫所的官员、旗校、士兵、工匠,用的米就更多了,二百一万八千多石,折成银子是二十万六千多两。官员们俸禄里折算的绢布和银子,加起来有二十六万八千多两。士兵的冬衣,折算成布和银子,也有八万二千多两。
五军营、神枢营、神机营这三大营的将士,用的米有十二万多石,冬衣折算的布和银子有二千多两;为了防秋,三个月的口粮就有四万三千多石;马匹的饲料也有两万四千多石,草料八十万多捆。巡捕营的军粮,也有七千多石。京营、巡捕营,还有锦衣卫、腾骧卫这些地方,马匹的草料折算成银子,也有五万多两。
中都留守司,山东、河南两个都司的驻军军粮和工役的盐粮,折算成银子也有五万多两。京城五个牧场的收入,有一万六千多两。皇家马厩,包括养象的地方,收入十四万八千多两。
接下来是各地驻军的军费开支。
先说宣府:驻扎在那里的正规军,屯粮十三万二千多石,折算成银子是二万二千多两;老百姓帮忙运输,收取的费用是七十八万七千多两;从两淮、长芦、河东三个盐场收取的盐引银子,有十三万五千多两;朝廷每年例行拨款,也有十二万五千两。至于那些临时调遣的军队,从淮、芦两个盐场收取的盐引银子,有二万六千多两;朝廷每年例行拨款,有十七万一千两。
大同那边,军队自己屯的粮食,大概有七万多石,折算成银子是一万六千多两;买牛的钱花了八千多两,盐税银子一千多两。老百姓送来的粮食,大概七千多石,折算成银子是四十五万六千多两;屯田和老百姓送来的草料,一共二百六十八万多捆,折算成银子是二万八千多两;淮盐和芦盐一共四万三千多引;朝廷每年拨给的银子是二十六万九千多两。驻扎在大同的客兵,朝廷每年拨给的银子是十八万一千两,淮盐和芦盐一共七万引。
山西的情况是,军队自己屯的粮食,大概两万八千多石,折算成银子一千多两;草料九万五千多捆;老百姓送来的米豆,大概两万一千多石,折算成银子是三十二万二千多两;淮盐、浙盐和山东盐的税银一共五万七千多两;河东盐税银六万四千多两;朝廷每年拨给的银子是十三万三千多两。山西的客兵,朝廷每年拨给的银子是七万三千两。
延绥那边,军队自己屯的粮食,大概五万六千多石;地亩税收一千多两;老百姓送来的粮食和草料,一共九万七千多石,折算成银子是十九万七千多两;屯田和老百姓送来的草料,一共六万九千多捆;淮盐和浙盐的税银一共六万七千多两;朝廷每年拨给的银子是三十五万七千多两。延绥的客兵,淮盐和浙盐的税银一共二万九千多两,朝廷每年拨给的银子是二万多两。
宁夏的情况是,军队自己屯的粮食和草料,大概十四万八千多石;折算成银子的钱一千多两;地亩税收一千多两;老百姓送来的粮食,大概一千多石,折算成银子是十万八千多两;屯田和老百姓送来的草料,一共一百八十三万多捆;淮盐和浙盐的税银一共八万一千多两;朝廷每年拨给的银子是二万五千两。宁夏的客兵,朝廷每年拨给的银子是一万两。
甘肃那边,屯的粮食和草料一共二十三万二千多石;草料四百三十万多捆,折算成银子是二千多两;老百姓送来的粮食和布匹,折算成银子是二十九万四千多两;朝廷每年拨给的银子是五万一千多两;淮盐和浙盐的税银一共十万二千多两。
固原那边的情况是这样的:仓库里存着三十一万九千多石粮食和草料,折算成银子大概四万多两;地亩租税和耕牛的钱七千一百多两;老百姓自己送来的粮食和草料有四万五千多石,折算成银子、布匹之类的,一共二十七万九千多两;屯田和老百姓送来的草料二十万八千多捆;淮南、浙江的盐引税收两万五千多两;从京城拨下来的款六万三千多两;还有犒赏将士的钱一百九十多两。
辽东的情况呢,主力部队那边,仓库里存着二十七万九千多石粮食,荒地收成折合银子四百多两;老百姓送来的钱十五万九千多两;两淮和山东的盐引税收三万九千多两;京城每年拨款三十万七千多两。客军那边,京城每年拨款十万二千多两。
蓟州的情况比较复杂:主力部队,老百姓送来的钱九千多两,漕运送来的粮食五万石,京城每年拨款二十万六千多两;客军那边,仓库里存着五万三千多石粮食和草料,地亩马草折算成银子一万六千多两,老百姓送来的钱一万八千多两,山东民兵的伙食费五万六千两,遵化营民壮的伙食费四千多两,盐引税收一万三千多两,京城每年拨款二十万八千多两,抚恤赏赐一万五千两,犒劳军队一万三千多两。
永平的情况是:主力部队,仓库里存着三万三千多石粮食和草料,老百姓送来的粮食和草料二万七千多石,折算成银子二万八千多两,民壮的伙食费一万二千多两,京城每年拨款十二万二千多两;客军那边,草料折算成银子三千多两,老百姓送来的草料三十一万一千多捆,京城拨款十一万九千多两。
密云的情况:主力部队,仓库里存着六千多石粮食,地亩租税二百九十两,老百姓送来的钱一万多两,漕运送来的粮食十万四千多石,京城拨款十六万多两;客军那边,老百姓送来的钱一万六千多两,民壮的伙食费九百多两,漕运送来的粮食五万石,京城拨款二十三万三千多两。
昌平那边的情况是:咱们自己的兵,屯粮的钱折合白银二千四百多两,地亩税收五百多两,草料钱一百多两,老百姓运送军需的钱有两万多两,漕运粮食十八万九千多石,每年朝廷拨付的经费九万六千多两;如果是外地来的军队,每年朝廷拨付的经费是四万七千多两。
易州的情况呢:咱们自己的兵,屯粮两万三千多石,地亩税收六百多两,老百姓运送军需的钱有三十万六千多两;外地来的军队,每年朝廷拨付的经费是五万九千两。
井陉的情况:咱们自己的兵,屯粮一万四千多石,地亩税收八千多两,老百姓运送的粮食(米麦)有一万七千多石,折合白银四万八千多两;外地来的军队,每年朝廷拨付的经费是三千多两。
其他的杂费,这上面没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