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币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西周的九府圜法,后来的朝代都沿用了这个制度。纸币最早出现在唐朝,叫做“飞钱”,宋朝有“交子”和“会子”,金朝有“交钞”。元朝始终使用纸币,铜钱几乎被废弃了。
明太祖朱元璋最初在应天(今南京)设立了宝源局,铸造“大中通宝”钱,与以前各个朝代的钱币一起流通。规定四百文为一贯,四十文为一两,四文为一钱。等到平定了陈友谅,朱元璋命令江西行省设立货泉局,颁布大中通宝钱,分为五个等级。朱元璋登基后,颁布了“洪武通宝”钱,也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当十”、“当五”、“当三”、“当二”、“当一”。“当十”钱重一两,其余的依次递减,最轻的重一钱。各个行省都设立了宝泉局,与宝源局一起铸造铜钱,并且严厉禁止私人铸造。洪武四年,把大中、洪武通宝大钱改铸成小钱。一开始,宝源局铸造的钱币背面铸有“京”字,后来很多都不铸了,民间没有“京”字的钱币不能流通,所以改铸小钱来方便百姓。不久,朝廷下令把私人铸造的钱币当作废铜送到官府,官府再用铜钱补偿给他们。当时,官府要求百姓上交铜,百姓只好把家里的铜器都砸了上交,非常痛苦。而商人们沿袭元朝的旧习惯,喜欢用纸币,不太习惯用铜钱。
话说,过了七年,皇帝才下令成立了专门管理宝钞的机构——宝钞提举司。第二年,就开始下令中书省印制“大明宝钞”,让老百姓都能用。这宝钞呢,是用桑树皮做的,形状是方形的,高一尺,宽六寸,颜色是青色的,外面印着龙纹和花纹栏杆,横着写着“大明通行宝钞”几个大字。钞票里面上方两侧,还用篆书写着“大明宝钞,天下通行”八个字。中间印着钱串的图案,十串代表一贯钱。下面还写着:“中书省奏准印造大明宝钞与铜钱通行使用,伪造者斩,告捕者赏银二十五两,仍给犯人财产。” 要是面值五百文,就画五串钱的图案,其他的面值也是按照这个比例递减的。一共分六种面值:一贯、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一贯宝钞相当于一千文钱,或者一两银子;四贯宝钞相当于一两黄金。 当时还禁止老百姓用金银进行交易,违反者要受罚;但是可以用金银换取宝钞,这倒是允许的。于是,之前的宝源局、宝泉局就停办了。
过了两年,又重新设立了宝泉局,开始铸造小钱,和宝钞一起流通使用,不过一百文以下的还是只能用铜钱。收税的时候,钱和钞一起收,比例是钱三钞七。到了第十三年的時候,因为宝钞用了很久都破旧不堪了,所以就设立了“倒钞法”,各地都设立了专门的兑换库,允许军民百姓和商人用旧钞到库里换取新钞,只是要收取一些工本费。后来中书省撤销了,印制宝钞的职责就归属户部,铸造铜钱的职责归属工部,宝钞上的“中书省”也改成了“户部”,新旧宝钞同时流通。
到了第十六年,又设立了户部宝钞广源库和广惠库;广源库负责宝钞的收入,广惠库负责宝钞的发放。边关卫所的军士,每个月的盐都用宝钞发放;各个盐场也发放工本费宝钞。到了第十八年,全国各地官吏的俸禄米粮也改用宝钞发放,两贯五百文宝钞相当于一石米。
洪武二十二年,朝廷下令重新规定钱币制度:一斤生铜可以铸造一百六十个小钱,折二钱半,从“当三”到“当十”的钱币,根据实际情况略有差异。同时,还开始发行小额钞票,面值从十文到五十文不等。二十四年,朝廷告诫税务官员,凡是钞票上字迹清晰可辨的,不管破损与否,都要收受并解送京城,严惩伪造钞票的行为。二十五年,在东市设立了三个宝钞行用库,每个库的钞票本金都是三万锭,负责回收旧钞送交内府。朝廷下令大明宝钞和历代钱币同时流通,一贯钞票等值一千文钱,宝钞提举司在三月内开始印钞,十月内停止,印好的钞票送交内府用于赏赐。第二年,朝廷就取消了行用库,宝泉局也随之被撤销。当时浙江、江西、福建、广东等地老百姓更喜欢用钱币而不喜欢用钞票,甚至有人用一百六十文钱兑换一贯钞票,导致物价飞涨,钞票制度越来越混乱,无法实行。到了洪武三十年,朝廷再次申明禁止用金银进行交易。
成祖朱棣即位初期,违反禁令的人都被当作奸邪论处,只有制作首饰器皿不在禁令之列。永乐二年,朝廷下令对违反禁令的人免除死罪,只流放兴州充军。陕西都司佥事张豫,因为用官府钞票抵债而被发配充军。江夏有个老百姓父亲去世了,他用银子置办丧葬用品,结果也被发配边疆。皇帝考虑到他是因为操办丧事才不得不使用银子,并非故意违反法令,于是特地赦免了他。都御史陈瑛上奏说:“近几年钞票制度行不通,都是因为朝廷发行钞票太多,回收又没有办法,导致物价上涨,钞票贬值。不如暂时实行按户口和食盐征收钞票的办法。天下百姓至少千万户,官兵至少二百万户,如果按户口征收钞票和食盐税,可以收缴五千多万锭钞票。”皇帝下令户部与群臣商议此事。商议的结果是:大户人家每月每斤食盐纳税一贯钞票,小户人家则纳半贯。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设立了北京宝钞提举司,税粮、课程、赃罚都折算成钞票收缴,其价值相当于洪武初年减去十分之九。后来又下令盐官用旧钞票支取盐,南京抽分场积攒的薪柴、龙江提举司的竹木都卖给军民,收取钞票。应天府每年供应的芦柴,要征收十分之八的钞票。成祖朱棣刚即位时,户部尚书夏原吉建议更改钞票上的篆文为“永乐”,皇帝下令仍然沿用洪武年号。此后,整个明朝都一直使用洪武年号。
宋仁宗当政的时候,下令犯了笞杖罪的人要交纳钞票。等他正式登基后,因为钞票流通不畅,就问原吉怎么办。原吉说:“钞票多的时候就贬值,少的时候就值钱。现在民间钞票流通不畅,是因为散出去的多,收上来的少,应该制定办法多收一些。建议对市集店铺征税,对度量衡进行严格管理,增加税课。收上来的钞票,官府要将破损的都销毁掉。以后官府发的钞票要少,民间得到钞票不容易,这样钞票自然就值钱了。”于是仁宗下令说:“增加的市集店铺税课,等钞票流通正常了,就恢复原样。金银布帛交易也暂时禁止。”但是当时老百姓还是看不起钞票。
到了宣德年间初期,一石米要花五十贯钞票,于是就取消了布帛米麦交易的禁令。凡是用金银交易或者囤积居奇抬高物价的,都要罚交钞票;府县卫所仓库里积压了十年以上的粮食,都要收成钞票;秋粮也要折算成钞票的三分之一;市集店铺的税课增加五倍;倒塌的房屋、店铺每月要交纳五百贯钞票;果园、车辆也要交纳钞票。户部反映说,民间交易都用金银,钞票根本没人用。于是政府更加严厉地禁止使用金银,交易中用一文钱银子的,罚交一千贯钞票;贪官污吏收受一两银子的,追缴一万贯钞票,还要追缴免罪的钞票。
英宗皇帝即位后,下令可以用米麦折算成银子纳税,这样就减少了要交纳钞票的人,用米、银、钱来代替钞票,取消了禁止使用银子的禁令。朝廷上下都用银子,小额交易才用铜钱,只有发放官俸才用钞票,结果钞票堆积如山,流通不畅。十三年后,政府再次发布禁令,阻挠钞票流通的,追缴一万贯钞票,全家发配边疆戍守。到了天顺年间,才最终取消了这个禁令。宪宗皇帝下令内外税课可以用钱和钞票都收,官俸军饷也可以用钱和钞票都发放。那时一贯钞票连一文钱都买不到,但是向老百姓征收钞票的时候,却按每贯征收二分五厘银子,老百姓因此非常困苦。
弘治元年,也就是明孝宗朱祐樘当政的第一年,北京的税课司负责收取顺天府、山东和河南的户口税和盐税,一开始都是用钞票收的,各个关卡也收钱和钞票。后来呢,就都改成收银子了。 可是之前洪武、永乐、宣德时期积累下来的铜钱堆在那儿没用,皇帝下令把这些旧钱拿出来,和历代的铜钱一起流通使用。户部就请求重新铸造铜钱,于是又重新开铸钱局造钱。 收税赎罪的时候,旧钱和新铸的制钱各收一半;要是没有制钱,就收旧钱,两文旧钱当一文新钱。这“制钱”啊,就是我们明朝自己铸造的钱。
按照以前的规定,工部铸造的钱要存进太仓和司钥库这两个地方;各关卡收上来的钱也存进司钥库。这两个库里存了上千万的钱,都是太监管着,京城的卫戍部队的秋粮就从这里支取,七百文钱能换一两银子。武宗朱厚照刚当皇帝的时候,户部官员请求查一下这些钱有没有被贪污,还说用钱来发放俸禄的,只够银子的三分之一,请求从承运库发放银子。 当时那些太监们当道,根本不听。后来司钥库的太监庞某说:“自从弘治年间关卡改成收银子存进承运库后,钱和钞票就少了,发放不出去,请求恢复成化年间的旧例,钱和钞票一起收。”皇帝就同意了。
正德三年,也就是明武宗正德三年,用太仓里积压的钱发放官吏俸禄,比例是十分之一的银子,九分钱。 又听从太监张永的建议,把天财库和户部布政司库里的钱拿出来,用于关卡征收,七十文钱换一钱银子,并且严禁私自铸造钱币。 嘉靖四年,明世宗嘉靖四年,下令让宣课分司收税,一贯钞票换三厘银子,七文钱换一分银子。 这时候钞票早就没人用了,铜钱也堆积如山,大家越来越习惯用银子了。
明朝初期铸造的是洪武通宝钱。到了成祖朱棣的永乐九年,又铸造了永乐通宝钱。宣德九年的时候,铸造的是宣德通宝钱。弘治皇帝在位十六年后,开始铸造弘治通宝钱。到了世宗嘉靖皇帝在位的第六年,大规模铸造嘉靖通宝钱。每一枚嘉靖通宝钱重一钱三分,同时还补充铸造了之前朝代没有铸造过的钱币。嘉靖三十二年,朝廷铸造了从洪武通宝到正德通宝这九种钱币,每种各一百万锭,而嘉靖通宝钱则铸造了一千万锭,一锭有五千枚。当时税收和各厂的抽成,都只收嘉靖通宝钱。老百姓因为钱币短缺而苦不堪言,于是朝廷就从内库里拿出八千一百万枚新旧钱币,用来发放俸禄。同时还下令允许流通历代钱币,如果有人熔化新旧钱币或用铜来制造佛像和器物,罪行等同于盗铸钱币。
在此之前,民间流通着很多劣质钱币,大概需要三四十枚才能兑换一分的银子。后来这些劣质钱币里又掺杂了铅锡,质量越来越差,形状也越来越不成样子,甚至需要六七十枚才能兑换一分的银子。更过分的是,有些劣质钱币里还夹杂着纸片,根本就分辨不出来。给事中李用敬建议,让制钱和前代的各种钱币一起流通,最好的钱币七文兑换一分银子,其他的钱币根据质量分成三等,最差的要二十一文才能兑换一分银子;同时禁止私造劣质钱币,违者将受到法律制裁。小钱流通时间长了,突然改变,老百姓有些不适应。朝廷又拿出内库的钱发放给文武官员做俸禄,无论新旧好坏,都按七文兑换一分银子计算。那些用俸禄进行交易的人,也按照七文兑换一分银子来压榨百姓,百姓们对此怨声载道。
连续几年的灾荒,各地流民涌入京城,饿死的人们尸体堆积如山。有人认为这是因为钱法不通导致的。于是御史何廷钰上奏章,请求允许百姓使用小钱,六十文兑换一分银子。户部坚决不同意。何廷钰就弹劾户部尚书方钝和郎中刘尔牧。皇帝大怒,斥责了刘尔牧,采纳了何廷钰的建议,命令按照百姓的方便行事。并且规定嘉靖通宝钱七文、洪武等钱十文、前代钱三十文兑换一分银子。但是,由于之前严厉禁止劣质小钱,即使奉旨允许流通,最终也没有人使用,而民间却竞相私铸嘉靖通宝钱,与官府铸造的钱币一起流通。
殷正茂跟皇帝说:“现在京城铜价太贵了,铸钱根本不划算。最好是用云南的铜,运到岳州去铸钱。虽然要花三十九万两银子,但能铸出六千五百万文钱,折合白银九十三万多两,足够缓解一下国家的燃眉之急。”户部也同意说:“云南地处偏远,事情又简单,直接在山上铸钱最方便。”于是皇帝下令,拨给巡抚两万两盐课银子作为铸钱的费用。
没过多久,巡抚王昺就上奏说,实际花费比预期多,收入却很少,请求停止铸钱。皇帝觉得这点钱不算什么,还是坚持要继续铸钱。过了几年,巡按御史王诤又上奏说应该停止铸钱。户部讨论后认为:“钱币流通不畅,主要是因为宣课司收税时,七文钱才算一文,奸商们乘机从中作梗,钱多就互相欺诈,钱少就抬高价格牟利,所以禁令越多,钱币流通越不畅。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根据老百姓的方便来决定折算比例,不用规定具体的文数,税收和官员俸禄都改用白银支付。”于是停止了在云南铸钱,采纳了户部的建议。
当时铸造的钱币,有金背的,有火漆封口的,还有车床铣边的。有人认为铸钱太难,工匠们太辛苦,建议取消车床铣边,改用锉刀。结果铸钱的工匠们为了省事,就往里面掺杂铅锡,钱币的边缘就变得粗糙,颜色也暗淡无光。奸商们纷纷仿造,盗铸的钱币越来越多,反而导致金背钱也流通不畅。每天都有因为盗铸而被判死刑的奏报,但还是无法阻止。皇帝为此很苦恼,就问大学士徐阶。徐阶列举了五条弊端,请求停止宝源局的铸钱,凡是需要支付钱币的地方,都改用白银。皇帝于是严惩了那些工匠中贪污材料、偷工减料的人,并且停止了铸钱。从此以后,税收和赋税都用白银收缴,不用铜钱了。而且民间只用制钱,不用旧钱,但私自铸钱的人却越来越多。
隆庆年间刚开始的时候,钱币制度完全不管用了。兵部侍郎谭纶就说:“想要老百姓富裕起来,必须重视布匹、粮食这些生活必需品,让银子的价格降低,想要银子便宜,就得规范钱币制度,来解决银子不够用的问题。现在铜钱遍布天下,但却不用来上缴赋税,所以它的控制权掌握在老百姓手里。我建议允许老百姓用铜钱缴纳官府税赋,这样钱币制度自然就畅通了。” 所以,政府规定三两银子以下的税款可以再用铜钱缴纳,民间交易一钱以下的也只允许用铜钱。当时八个铜钱兑换一文银子,还禁止老百姓随意抬高或压低铜钱的价格。
直隶巡按御史杨家相建议铸造“大明通宝”铜钱,但是他连年号都没搞清楚。这事儿在部门里讨论,最后没通过。后来高拱再次担任首辅大臣,他说:“钱币制度今天讨论,明天又改,到现在还没个章程。老百姓担心今天能用的钱,明天就不好用了,所以改来改去越乱,禁来禁去越让人怀疑。我看啊,就应该顺应民意,别再制定那么多条条框框来扰乱人心了。”皇帝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于是,钱币制度慢慢地又恢复正常了。宝钞(纸币)不用已经一百多年了,各种税赋也很少收纸币,只有官员的俸禄还照旧发放纸币。直到隆庆四年,才开始用新铸造的“隆庆通宝”铜钱发放京城官员的俸禄。
万历四年,皇帝下令户部和工部,按照嘉靖年间的钱币样式铸造“万历通宝”,有金背钱和火漆钱两种,一文金背钱重一钱二分五厘,还铸造了镟边钱,一文重一钱三分,全国通行,官员的俸禄也用银钱两种一起发放。云南巡按御史郭庭梧上奏说:“国家刚建立的时候,京城有宝源局,各省都有宝泉局,从嘉靖年间开始,各省的铸钱局都停办了,老百姓用的钱都缺了。云南盛产铜,却不用来铸钱,反而花高价买海贝来用,这很不划算啊!”于是,云南就开了铸钱局。后来,皇帝下令全国十三布政司都开设铸钱局。工部建议,以五铢钱为标准,用四火黄铜铸造金背钱,用二火黄铜铸造火漆钱,如果铸造质量粗糙,就要处罚。这是因为,如果铸钱成本高,利润低,私铸钱币的行为就会减少。
过了一段时间,户部又上奏说:“钱币的轻重是不固定的,钱轻了,就容易收税;钱重了,就容易流通,所以不会出现钱币积压或匮乏的情况。刚开始铸造的时候,十文金背钱可以换一分的银子,现在万历金背钱五文可以换一分银子,嘉靖金背钱四文可以换一分银子,火漆钱和镟边钱也是这样。仅仅十几年时间,钱币的轻重就相差了一半,钱币变重了,物价却飞涨,应该从国库里拿出钱来平抑物价。”皇帝同意了这个建议。当时,各个王府都私铸钱币,但是官员们都不敢揭发。因为旧钱流通不畅,国库缺钱,于是皇帝下令南北宝源局扩大规模,增加熔炉,加紧铸钱。但是北方的钱币比南方的贵三分之一,南方铸造的钱币大多轻薄。然而,南北方的铸钱方法都沿袭旧制,同时并行,并没有废除任何一种。
天启元年,铸造了泰昌钱。兵部尚书王象乾建议铸造当十、当百、当千三种大钱,采用龙纹图案,样式有点像古代的白金三品钱,于是京城和南京都开始铸造大钱。后来有人说大钱有很多弊端,皇帝下令京城和南京停止铸造大钱,把已经铸造的大钱收回来,重新熔铸。当时,全国各地都开设了铸钱局,对钱币的税收也加重了。
崇祯元年,南京造币厂用七万九千多两银子作为本金铸造钱币,获得了三万九千多两的利息;户部用银子铸钱也获得了二万六千多两的利息。这些铸造的钱币,都是按照55文钱兑换一两银子的比例计算利息的,这导致工匠们赔钱,流通的钱币质量也差,真是让人受不了。宝泉局的本金是四十万两银子,以前钱币铸造完成后,本金会还给国库,第二年再借用,但是现在规定这四十万两要永久作为铸币本金。
三年后,御史铙京上奏说:“铸钱局设立的初衷是为了钱币流通全国,但是现在却苦于没有本金,总是开开停停的,除了南北两个铸钱局以外,就只剩下湖广、陕西、四川、云南以及宣府、大同两个镇还有铸钱局了。而且铸币获得的利息,也没有全部归入国库,还苦于没有铸币本金,这是因为铸钱局是花钱买铜,而不是自己开采铜矿造成的。我请求按照洪武初年、永乐九年和嘉靖六年时的做法,派官员到各省铸造钱币,在产铜的地方开采铜矿,设置官吏和驻军,效仿银矿的管理模式,朝廷抽取三成利润。铜矿的收益,朝廷独享,老百姓自己开采的铜,仍然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皇帝同意了他的建议。
这时候,铸钱厂纷纷开设,用铜的数量增加了,但是铜却越来越少了。南京户部尚书郑三俊建议专门设立机构负责购买铜。户部商议,让原籍是产铜地区的人,到镇远、荆州、常州等铜铅集散地去,这就是所谓的“在产铜的地方开采铜矿”。皇帝都同意了这些建议。之后,又开始在绛州、孟州、垣曲、闻喜等州县开采铜铅。荆州抽分主事朱大受上奏说:“荆州北连黔地和蜀地,南接江地和广地,铜铅商人云集于此,一年可以铸造四次钱币。四次铸币获得的利息,是南方的两倍,是北方的三倍。”于是朱大受提出了四条有利的建议,皇帝就让他专门负责督办此事。随后确定了钱币的规格,每枚钱币重一钱,一千枚钱币价值一两银子。南京铸造的钱币轻薄,皇帝多次下令严厉整治,最终确定每枚钱币重八分。
最初,嘉靖年间的钱币质量最好,隆庆、万历年间的钱币加重了半铢,自从天启、崇祯年间新铸的钱币出现后,旧钱币都被丢弃了。然而,新铸的钱币日益劣质,大部分掺杂了铅和沙子,一百枚钱币还不到一寸厚,随便一扔就碎了。明朝末年,朝廷下令铸造的钱币,一枚当五文钱,但是还没来得及铸造,明朝就灭亡了。
一开始啊,各种旧钱和新铸的制钱一起流通。从神宗皇帝开始,佥都御史庞尚鹏建议,旧钱只允许在民间流通,纳税和赎罪都得用新铸的制钱。到了熹宗和思宗时期,大量铸造新钱,干脆把旧钱都收上来当废铜处理,民间买卖也都不再用旧钱了。庄烈帝刚登基的时候,在御平台召见大臣议事,给事中黄承昊上奏说要销毁旧钱。大学士刘鸿训就说:“北方都用旧钱,要是突然废除,老百姓会很不方便啊。”皇帝觉得他说得对。后来,御史王燮又建议收缴旧钱,只用新钱,于是旧钱就被彻底销毁了。从隋朝彻底销毁旧钱之后,这可是又一次啊!
钞票制度呢,从弘治、正德年间就废除了,到了天启年间,给事中惠世扬又请求发行钞票。崇祯末年,有个叫蒋臣的人也提出了这个建议,还因此被提升为户部司务。当时倪元璐掌管户部,大力支持这个建议,但是最终还是没能实行。
矿冶的税收,包括金银、铜铁、铅汞、朱砂、青绿等等,但是金银矿对老百姓的危害最大。徐达攻下山东后,有近臣建议开采银矿。太祖皇帝说,开银矿的坏处是,对朝廷有利的少,对老百姓有害的多,所以不能开。后来有人建议开采陕州的银矿,皇帝说:“土地出产的东西,有时候也会枯竭。每年都按数额征收银子,没完没了。那些只顾着说有利可图的大臣,都是残害百姓的贼子!”临淄县令请求开采山海里的矿藏来充实国库,皇帝把他给罢免了。成祖皇帝也斥责河池百姓私自采矿的事。仁宗、宣宗时期继续禁止开矿,还填平了番禺的矿洞,停止了嵩县白泥沟的采矿活动。但是,福建尤溪县银屏山的银矿冶炼厂,有42座炉子,从洪武十九年就开始运作了。浙江温州、处州、丽水、平阳等七个县,也都有银矿冶炼厂,每年上缴的税银都超过两千两。
永乐年间,政府在陕西商县凤皇山银坑开了八个矿场。然后派官员去湖广和贵州采办金银,还派宦官和御史去监督检查。 后来又在福建浦城县开了马鞍山等三个矿场,还设立了贵州太平溪、交趾宣光镇的金场和葛容溪的银场,以及云南大理的银冶炼厂。那些不产金银的矿场,也多次被关闭。但福建的年产量增加了三万多两,浙江增加了八万多两。
宣宗皇帝刚登基的时候,稍微减少了福建的产量指标,但后来又增加到四万多两,浙江也增加到九万多两。英宗皇帝下令封锁矿坑,撤销了矿场管理官员,老百姓终于可以松口气了,但是年产量指标却没有取消。每年要完成的产量,都是洪武年间定下来的老指标;而那些被取消的矿场管理官员,是永乐和宣德年间新增加的。后来又禁止私自冶炼。一些坏人偷偷开采矿山,互相残杀,严厉禁止也制止不了。皇帝下诏书赦免了他们,可他们还是不悔改。有人建议重新开采银矿,这样收益归国家所有,盗采也就没有了。于是皇帝就派侍郎王质去管理,确定了每年的产量指标:福建银二万多两,浙江是福建的两倍。 又派御史曹祥、冯杰去监督,结果税收超过了规定,老百姓苦不堪言,盗采的人反而更多了。邓茂七、叶宗留这些盗匪在浙江、福建流窜作恶,过了很久才平定。
景帝曾经下令关闭矿场,但很快因为盗采矿的人太多,兵部尚书孙原贞请求重新开采浙江的银矿,于是又同时开了福建的矿场,并派宦官戴细保去监督。天顺四年,皇帝又派宦官罗永去浙江,罗珪去云南,冯让去福建,何能去四川。浙江、福建的产量指标大致和以前一样,云南十万多两,四川一万三千多两,总共十八万三千多两。成化年间,在湖广开了金矿,武陵等十二个县,一共二十一个矿场,每年征用民夫五十五万人,死的人不计其数,结果只采到三十五两黄金,于是又关闭了。而浙江的银矿因为产量达不到指标而被减少开采量,云南的矿场也是屡开屡停。
弘治皇帝第一年就开始减少云南的赋税,少收了两万两银子,温州、处州那边也少收了一万多两,还把浦城废弃的银矿给停了。一直到弘治十三年,云南巡抚李士实上奏说:“云南九个银矿场,有四个矿脉早就枯竭了,请求免除它们的税收。”皇上批准了。四川、山东的矿场也陆续被关闭了。
武宗皇帝刚登基的时候,宦官秦文等人上奏,又重新开采了浙江、福建的银矿。可是没多久,浙江的地方官就说矿脉已经枯竭了,于是就规定每年上交两万两银子,等到刘瑾被杀后,这事儿才算完。世宗皇帝刚开始的时候,关闭了大理的矿场。后来,蓟州、河南、齐州、山西、四川、云南这些地方,都陆续上交矿砂、金银,朝廷又开始讨论重新开采矿山,好支援一些大型工程。
等挖到了玉旺峪的银矿之后,皇帝就指示内阁大臣们要大力开采矿山。户部尚书方钝等人就建议让四川、山东、河南的巡抚和按察使严厉督促下属,一个一个地去寻找矿藏,说是为了响应上天降祥的吉兆。于是乎,官府和百姓都争先恐后地去追求矿山的利益,而浙江、江西盗采矿的人甚至还抢劫徽州、宁国府,天下渐渐地就乱起来了。
隆庆年间刚开始的时候,朝廷下令停止了蓟镇的矿产开采,南方各地的矿山也都被下了禁令,刻石为记。可是到了万历十二年,一些奸诈的百姓又开始屡屡利用矿产的利益去讨好皇上。朝中大臣们极力陈述这种做法的弊端,皇帝虽然表面上答应了,心里却很不痛快。
到了万历二十四年,张位当政,前卫千户仲春请求开采矿山,张位也无力阻止。矿山开采的闸门一旦打开,那些没官职的人纷纷上交矿山的地点,希望能得到好处,于是到处都在开采矿山。皇上的宦官们四处搜刮民脂民膏:昌平地区是王忠,真定、保定、蓟州、永平、房山、蔚州地区是王虎,昌黎地区是田进,河南的开封、彰德、卫辉、怀庆、叶县、信阳地区是鲁坤,山东的济南、青州、济宁、沂州、滕州、费县、蓬莱、福山、栖霞、招远、文登地区是陈增,山西的太原、平阳、潞安地区是张忠,南直隶的宁国、池州地区是郝隆和刘朝用,湖广的德安地区是陈奉,浙江的杭州、严州、金华、衢州、孝丰、诸暨地区是曹金,后来又换成了刘忠,陕西的西安地区是赵鉴和赵钦,四川地区是丘乘云,辽东地区是高淮,广东地区是李敬,广西地区是沈永寿,江西地区是潘相,福建地区是高寀,云南地区是杨荣。这些宦官们都领到朝廷的关防,并且都带着原先奏报的官员一起去开采。
很多矿脉细小,根本开采不出什么东西,却强迫老百姓赔偿损失。而那些奸诈的人就借着开采矿山的幌子,仗着皇上的权势到处敲诈勒索老百姓的钱财,欺压州县官吏。那些同情百姓的官员,反而因为阻挠开采而受到处罚,被逮捕审问,最后被罢免官职。当时的宦官们大多蛮横霸道,而陈奉尤其过分。富裕人家和豪门大族,都被他们诬陷为盗采矿山,良田美宅都被他们指认为地下有矿脉,然后就率领人马进行围捕,连妇女都不放过,甚至砍断人的手脚扔进江里,其残暴程度令人发指。皇帝却对此不管不问。
从万历二十五年到三十三年,这些宦官们上交的矿税白银竟然高达近三百万两,而那些依附他们的小人借此机会敲诈勒索,所得的钱财更是数倍于此,老百姓们已经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山西巡抚魏允贞上奏说:“现在各地水旱灾害频发,天有异象,地震、流星、大气异常,各地都在报告灾情。内外战争不断,百姓困苦不堪。而那些贪婪的小人却借着开采矿山的机会大肆敛财。如果因此引发民变,那些矿工和被强征劳役的人就会成为祸乱的根源。等到那时再想弥补,就太晚了!”河南巡按御史姚思仁也上奏说:“矿山开采的弊端,主要有八点:矿盗聚集,容易引发叛乱;矿山开采过度,容易造成山体崩塌;矿工受到残害,被迫逃亡;雇佣的民工缺粮,饥饿叫嚣;矿洞到处乱挖,造成资源浪费;矿砂含银量少,却强迫百姓购买;大家都去开矿,农业生产荒废;奏报的官员蛮横无理,滥用酷刑,激化矛盾。现在矿头因为亏损而死,老百姓因为被强迫购买而死,矿工因为矿山坍塌而死,因为争斗而死。如果现在还不停止,即使倾尽国库的钱财,耗尽天下的力量,也无法挽救国家的危亡!”这些奏章上呈后,皇帝都没有理会。有识之士认为,明朝的灭亡,祸根就在于此。
铁冶所,是洪武六年设立的。当时在江西的进贤、新喻、分宜,湖广的兴国、黄梅,山东的莱芜,广东的阳山,陕西的巩昌,山西的吉州(两个),太原、泽州、潞州(各一个),一共十三处铁冶所,每年上交的铁就有七百四十六万多斤。河南和四川也有铁冶。洪武十二年,又增加了茶陵一个铁冶所。
洪武十五年,广平府的官员王允道说:“磁州盛产铁矿,元朝的时候就设有官办铁厂,每年能收上百万斤铁,建议恢复以前的制度。”朱元璋觉得老百姓刚安定下来,重新设立铁厂会加重他们的负担,就把他打了一顿,流放到海外去了。洪武十八年,朝廷下令撤销各布政司的铁冶所。
后来,工部又说:“山西交城出产一种叫‘云子铁’的优质铁矿,以前每年进贡十万斤,用来打造兵器,其他地方都没有这种铁。”于是,朝廷又重新设立了交城的铁冶所。之后,武昌和吉州的铁冶所也陆续恢复了。到洪武朝末年,根据工部的建议,朝廷再次全面开放铁矿开采,允许老百姓自己采矿冶炼,政府只收取十分之二的税收。
永乐年间,又在四川龙州和辽东都司三万卫设立了铁冶所。景泰年间,有办事人员请求恢复陕西和宁远铁矿的开采,工部官员认为他们违反了规定,把他们抓了起来。给事中张文质觉得不应该堵塞言路,就请求释放了他们。弘治十七年,广东归善县请求开设铁冶所,但是当地官员趁机勒索贿赂,导致唐大鬓等人造反,最后被都御史刘大夏平定。正德十四年,广州设立了铁厂,由盐课提举司管理,私自贩卖铁器就像贩卖私盐一样被禁止。嘉靖三十四年,建宁、延平等府又开设了铁冶所。隆庆、万历以后,铁冶所的设置基本沿袭旧制,没有再特别开设新的。
明朝初期,只有江西德兴和铅山这两个地方出产铜。后来,四川梁山、山西五台、陕西宁羌、略阳以及云南也开始采水银和青绿矿石。朱元璋当皇帝的时候,廉州的巡检(相当于县长)跟他说,阶州那边靠近西戎(少数民族),有水银矿和青绿、紫泥矿,想带兵去把那地方占领了。但是朱元璋没同意。只有贵州大万山长官司有水银和朱砂的矿场,四川东川府会川卫山也出产青绿、银、铜,因为靠近外族地区,担心老百姓偷偷采矿惹事,所以特别下令禁止。成化十七年,云南南州的铜矿被封了。弘治十八年,板场坑的水银场被撤销了。正德九年,有个叫周达的军官请求开采云南的银矿,顺便还提到了铜、锡、青绿矿。皇帝批准了,于是这些矿就陆续开采起来了。
嘉靖、隆庆、万历年间,因为要铸造钱币,云南各地的铜矿又多次被开采,但时间长了,产量就渐渐减少了。到了崇祯年间,干脆把旧钱币收上来熔化铸钱。宋朝和元朝的关税制度很复杂,明朝初期力求简化,但后来又逐渐增加了许多税收。商人走南闯北做生意,走到哪儿都要交税。税目都写在官府的告示牌上,按着上面的收税,只有农具、书籍和一些不卖的东西才不用交税,要是该交税而藏匿的,要没收一半。买卖田地房屋和牲口都要交税,契约还要另外交纳纸张的钱。凡是收税的地方,都要设立一个登记簿,记录商人的姓名、货物名称和数量。官府里收税的机构很多,有都税司、宣课司、税务司、税务局、分税司、抽分场局、河泊所等等,收的税有实物税,也有折算成钱的税。这些收税的机构,在京城各城门和各府州县的集市上都有,总共有四百多处,后来陆续裁撤了七成。
在南京的抽分场局,叫龙江和胜港;在北京的,叫通州、白河、卢沟、通积、广积;在外地的,有真定、杭州、荆州、太平、兰州、广宁。此外,还让军队自己设立场局,收存柴火。河泊所只有黄河以南才有,黄河以北只有盐山县一个。
老百姓要交的税,有各种各样的,比如对商人买卖的货物收税,对竹木柴薪抽税,对河里的鱼也收税。此外还有关卡的税,得去官府交钱。朱元璋刚当皇帝的时候,收酒醋税,还收官店里的钱。等他当了吴王之后,就减少了收官店里的钱,把京城里的官店改成了“宣课司”,府县里的官店改成了“通课司”。
商人要交的税,是按三成收,超过三成的,就按违法处理。朱元璋刚当皇帝那会儿,命令京城里的兵马指挥使管着市场,每三天就要检查一下市场上的度量衡,查查那些奸商的物价;在地方上,城门的守军也兼管市场。彰德府的税课司,连蔬菜水果、吃食、牲畜这些东西都收税,朱元璋听说后,就把这事儿给取消了。山西平遥有个主簿叫成乐,他任期满了来京城汇报工作,上面写着“能多收商税”,朱元璋说:“税收是有定额的,要是把多收税当成本事,那就是剥削老百姓,该撤职!这考核报告不对!”然后就让吏部去调查。过了十年,户部报告说,全国各地收税的机构,有178个地方收的税达不到指标。于是就派了宦官、国子监的学生和各部门的官员,每部门一人去核实,重新确定了税收额度。又过了三年,吏部说,有364个收税机构,一年收的米不到500石,应该撤销了。皇帝批准了。胡惟庸被杀后,朱元璋告诉户部说:“以前那个奸臣胡惟庸搜刮民脂民膏,连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收税,朕觉得非常耻辱!以后,老百姓结婚嫁娶、祭祀这些事,还有船、车、丝绸布匹等等,都别收税了!”然后就取消了全国各地收竹木的抽税点。第二年,又规定用野兽皮抵鱼税,做成皮袄给边防士兵穿。
一开始,京城军民的房子都是政府分的,根本没有多余的地方。商人的货物来了,有的只能放在船上,有的只能堆在城外,那些奸商就抬高价格,商人苦不堪言。于是朱元璋就在三山等城门外的河边盖房子,叫“塌房”,专门用来存放商货。
永乐年间刚开始的时候,规定结婚、丧葬、祭祀用的礼物,自己织的布,农具,食品,还有买东西交的税,以及用车船运输自己货物的,鱼菜水果这些不是从市场上买的,都免税。 按照南京的规矩,在京城也设立了官办的旅店。永乐七年,还派了御史和监生到收税的地方监督管理税收。永乐二十一年,山东巡按御史陈济上奏说:“淮安、济宁、东昌、临清、德州、直沽这些地方,都是商人聚集的地方。现在都城迁到北京了,货物比以前多了一倍。这些商税应该派人监督一年,确定一个税收标准。”皇帝同意了他的建议。
洪熙元年,增加了市集和摊位的税收。宣德四年,因为纸币制度不好使,就改成商人买卖货物不用交税了。 于是,在京城和各省的商贾聚集地、城镇的店肆、摊位,税收就增加了,比以前足足多了五倍!两京的菜园子,不管是谁家的,只要卖菜的,旅店、仓库、店面里的商人,还有出租骡驴车的,都得交税。皇帝还派了御史、户部、锦衣卫、兵马司各派一人,到城门口收税。 租用船只运输货物的,要根据货物多少和路程远近来交税。 钞关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设立的。那些仗势欺人,隐瞒不报的,东西全部充公,还要受到惩罚。 于是,就有了漷县、济宁、徐州、淮安、扬州、上新河、浒墅、九江、金沙洲、临清、北新这些钞关,根据船的大小修建关口,并规定了税额,叫做“船料”,货物本身是不收税的。 只有临清和北新两处钞关,既收船料,也收货物税,还分别派了御史和户部主事去监督收税。从南京到通州,经过淮安、济宁、徐州、临清,每条船一百料,要交一百贯钱的税。 当时有个叫曹弘的侍郎上奏说:“旅店的月税五百贯,太重了,有人为了交税,都卖儿卖女了!”皇帝就下令调查核实,把这部分税收给免了。等纸币制度稳定之后,北京菜地的税收减半,船料一百贯的也减到六十贯。
明朝正统年间刚开始的时候,朝廷下令所有税收项目都得按照洪武年间的标准来,不许借着钞法(纸币制度)的名义随意增加税收。没过多久,兵部侍郎于谦上奏,建议取消各省的税课司局,把征税的权力交给地方官;同时裁撤济宁、徐州和南京上新河的船料钞收税机构,把漷县的钞关迁到河西务;并且把原本要交纳六十贯的船料税减到二十贯。商人和老百姓都觉得方便多了。
到了正统九年,王佐掌管户部,在彰义门设立了官署,专门收取商税和钞税,又重新设立了各省的税课司,征税的制度也越来越繁琐了。景泰元年,于谦执政,他又把船料税减到了十五贯,还把涨家湾和辽阳的税收减半。大理卿薛瑄觉得,那些偷偷藏匿薪炭等物资不报税的人,按匿藏番货的罪名全部没收财产,处罚太重了,建议参照匿税的法律来处罚。皇帝同意了他的建议。
成化七年,朝廷又增加了芜湖、荆州、杭州三处工部官署。一开始只是抽取竹木的税,只收钞票,后来改成收银子,到这时候,每年收的银子已经逐渐增加到几万两了。不久之后,朝廷又派御史去监督税收。孝宗皇帝刚即位的时候,御史陈瑶上奏说:“崇文门收税的官员把巧取豪夺当成本事,这根本不是国家的风范!”于是皇帝下令,除了货物之外,车辆不得随意搜查阻拦。 皇帝还采纳了给事中王敞的建议,把芜湖、荆州、杭州的抽分御史撤了,改由府州的佐贰官来收税。过了十三年,朝廷又重新派了御史去监督。正德十一年,朝廷开始收取泰山碧霞元君祠的香火钱,这是听从镇守太监的建议才这么做的。
正德十二年,御史胡文静请求取消新设立的那些抽分厂。还没过一年,太监郑玺又请求在顺德和广平重新设立抽分厂。工部尚书李鐩左右逢迎,两边讨好,于是横征暴敛的情况又出现了。不久,朝廷又派宦官李文、马俊到湖广、浙江的抽分厂,和主事一起分管税收。世宗皇帝刚即位的时候,对抽分宦官以及江西、福建、广东的税课司局进行了大规模的裁撤,还裁撤了真定府等地的抽印木植宦官。
话说京城九座城门的税收,弘治皇帝刚登基那会儿,一年能收六十六万多贯钞票,二百八十八万多文钱。可到了弘治皇帝后期,税收大减。到了正德七年以后,钞票收入增加了四倍,钱也增加了三十万。嘉靖三年,皇帝下令恢复弘治初年的税收标准,又减了三十万钱。
至于各省的关税,从成化年间开始,就改成收银子了,后来又收钱和钞票。过了八年,又恢复收银子,这才成了惯例。一开始,钞关是根据船只的装载量估算税收,后来发现估算装载量太难了,就改成根据船梁的宽度来定税,从五尺到三丈六尺不等。皇帝下令规定以一丈为限,不收取零头税。太监李能提议在山海关征收商税,实施了几年后,主事邬阅指出:“广宁八里铺前屯卫已经有税场了,不应该再设税场了。”于是就取消了山海关的商税,同时废除了八里铺的店税。嘉靖四十二年,皇帝下令各关税收在既定数额之外的剩余部分,全部都上缴国库。
隆庆二年,才开始给钞关主事发放关防敕书。接着又规定,离府衙近的钞关,由知府收取税款解送;离府衙远的钞关,由知府的佐贰官员收取,存入府库,每季度解送中央。钞关主事负责核实商人报送的货物数量,以此确定税额,收取税款后,不得私自挪用。
到了神宗皇帝执政初期,规定商人进京的货物,必须在河西务领取红单,到崇文门缴纳正税、条税和船税;如果货物不进京,河西务只收正税,免收条税和船税。万历十一年,朝廷取消了全国各地私设的各种无名税课。然而,从隆庆年间开始,各地桥梁、道路、关口津渡私自收税的情况非常普遍,严重损害了百姓利益,虽然朝廷多次下令查处,却始终无法根治。直到两宫三殿发生火灾,重建费用巨大,才开始开矿增税。
这还不算完,天津的店租,广州的珠税,两淮地区的余盐税,京口地区的供用税,浙江的市舶税,成都的盐茶税,重庆的名贵木材税,湖口和长江的船税,荆州的店税,宝坻的鱼苇税以及城门的摊位税、油布杂税等等,遍布天下的太监们不是收税就是管矿,他们欺压官员,竭泽而渔,搜刮民脂民膏。
话说从万历二十六年开始,就有了这些专门收税的官员,这事儿是从千户赵承勋上奏请来的。后来,高寀在京口,暨禄在仪真,刘成在浙江,李凤在广州,陈奉在荆州,马堂在临清,陈增在东昌,孙隆在苏州杭州,鲁坤在河南,孙朝在山西,丘乘云在四川,梁永在陕西,李道在湖口,王忠在密云,张晔在卢沟桥,沈永寿在广西,这些地方都派了人收税。有的收海关税,有的收店铺税,有的专门管税务,有的还兼管矿产开采。
那些坏人就给太监送礼,太监就给他们发个指挥千户的文书,当作他们的凭证。他们在水陆路上走几十里,就插旗子,建厂子。那些胆小的商人,他们就明目张胆地抢劫,把人家的全部家当都抢走。就是背着行李走路的,也被他们搜查。他们还设立各种名目的税,穷乡僻壤,米、盐、鸡、猪,都要收税。他们走到哪儿,就激起哪儿的民变,皇帝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那些上交的税款,有的说是以前欠的税,有的说是节省下来的银子,有的说是罚款赎罪的钱,有的说是额外赚到的。他们还假借采办、孝敬的名义,收受金银珠宝、貂皮、好马,乱七八糟地进贡给皇帝,皇帝还觉得他们能干。
甚至税监刘成因为闹灾荒,请求暂时减免商税,皇帝还是下令要收四万两银子,可见他有多么贪财!到了万历三十三年,才下令停止开采矿产,把税务交给地方官府管理,但是那些收税的官员却没撤。李道就骗说地方官府拒绝接受税务,请求继续沿用旧例,皇帝竟然就同意了。皇帝还听信了福王府承奉谢文铨的话,在崇文门外设立官店,供福王府使用。户部尚书赵世卿多次上书反对,都不被采纳。
赵世卿还说:“崇文门、河西务、临清、九江、浒墅关、扬州、北新关、淮安等各钞关,每年征收的税款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大约有三十二万五千多两,万历二十五年又增加了八万二千两,这是固定的数额。可是从二十七年以后,每年都在减少,到二十九年总共只收了二十六万六千多两。究其原因,是因为那些收税的官员太苛刻了,来做生意的商人少了,那些收税的官员上交的税款,就是这些关卡税收不足的数额。”可是他的奏疏也没被采纳。宝坻银鱼厂,永乐年间设立,穆宗年间,只让估算价值,供奉庙宇和皇宫。到这时候,太监们又开始在那里开采,又收税,后来还把武清等地不产鱼的地方也收税。又增加了芦苇、渔网等税,还波及到青县、天津。九门税尤其苛刻,连参加科举考试的人都逃不掉,甚至还打死了来进贡的官员。这件事传到皇帝那里,皇帝下令法司审理,那些太监们才稍微收敛一点。
直到万历四十二年,李太后遗命减免天下税额的三分之一,免除京城附近零零碎碎的小税。光宗继位后,才彻底免除了天下所有的额外税收,撤销了那些收税的官员,那些加派到田亩、户口、人丁、房屋上的税,全部免除。
天启五年,户部尚书李起元建议恢复对水陆交通要道的税收,按照万历二十七八年时的办法,征收十分之一的税。皇帝批准了。崇祯初年,关税每两白银增加一钱,所有八个关口总共增加了五万两白银的税收。三年后,又增加了二钱,不过临清关只增加了一半,崇文门和河西务的税收还是老样子。户部尚书毕自严建议增加南京宣课司的税额,从一万两增加到三万两。南京户部尚书郑三俊觉得宣课司收的落地税本来就少,建议对芜湖征税来凑够这增加的数额。毕自严就决定对芜湖征税三万两,而宣课司还是增加一万两。郑三俊后悔了,上奏章争论,但也没办法。崇祯九年,朝廷再次讨论增加税收款项的事。崇祯十三年,关税又增加了二十万两,老百姓和商人更加艰难了。
从一开始,各种税收先收钞票,后来改成收米,再后来收一半钱一半钞票,最后就改成收银子了。收税的方式年年轮换,一种叫“本色”,一种叫“折色”,“本色”的税收归内库,“折色”的税收归太仓。
明朝初期,东边有马市,西边有茶市,都是为了控制边疆,减少戍守的费用。海外各国来进贡,允许他们顺便带一些货物来中国贸易。所以就设立了市舶司,任命提举官来管理,目的是了解外国情况,压制奸商,让法律法规能够执行,从而避免冲突。洪武初年,市舶司先设在太仓黄渡,后来取消了。之后又分别在宁波、泉州、广州设立。宁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广州通占城、暹罗和西洋各国。琉球和占城等国都很恭顺,什么时候来进贡都行。就日本反复无常,所以特别限制他们十年来一次,每次只允许二百人,两艘船,用金叶勘合表文作为凭证,防止欺诈和偷税漏税。后来市舶司一度取消,就严禁沿海居民和守备将士私下和海外各国交易。
永乐年间刚开始的时候,西洋的剌泥国,回回人哈只马哈没奇等等,都来朝贡,顺便带了胡椒跟咱们老百姓做买卖。当时的官员就建议收他们的税。永乐皇帝说:“收商税啊,那是国家为了限制那些做小买卖的人,可不是为了赚钱的。现在这些外国人千里迢迢来咱们这儿,咱们还要占他们的便宜,能赚几个钱?丢人现眼的事儿可就多了!”所以就没收税。过了三年,因为来朝贡的外国使者越来越多,就在福建、浙江、广东这三个市舶司(就是管理海港贸易的机构)设立了驿站来招待他们。福建的驿站叫“来远”,浙江的叫“安远”,广东的叫“怀远”。后来又在交趾(越南北部)的云屯设立了市舶提举司,专门接待西南各国的朝贡使者。以前,外国的贡船来了,官员们都要先封好,等奏报上去,皇帝批准了才能运送货物。宣宗皇帝在位的时候,规定贡船一来就赶紧上报,不用等批准了,直接送到京城去。
武宗皇帝在位的时候,市舶提举太监毕真说:“以前,所有出海的船只,都由市舶司统一管理,现在却让镇守地方的官员和三司(户部、吏部、礼部)的官员也插手了,还是按照以前的规矩办比较好。”礼部讨论后认为:市舶司的职责是管理朝贡的物品,那些出海做买卖的商人和停靠港口的外国船只,除非是皇帝下令的,否则不应该干预。皇帝最后决定,按照熊宣以前的做法执行。这个熊宣以前也是市舶提举太监,曾经因为没有参与对满剌加等国的船只抽税,而上奏请求自己兼管,结果被礼部弹劾罢官了。刘瑾私下里跟毕真关系好,就错误地把这事儿当作例子说。
嘉靖二年,日本派了两个使臣,一个叫宗设,一个叫宋素卿,分别来进贡,结果两人互相争执,弄不清谁是真的使臣。负责管理海贸的官员赖恩,收了宋素卿的贿赂,偏袒宋素卿,结果宗设一怒之下,在宁波大肆抢掠。有个叫夏言的官员,认为倭寇的祸患都源于海贸管理混乱,于是建议朝廷取消市舶司。
市舶司取消后,日本的海商进进出出更加自由,一些海上的恶棍也和他们勾结,根本没人管,最终都变成了海盗。到了嘉靖二十六年,上百艘倭寇船只长期停留在宁波和台湾附近,几千倭寇上岸烧杀抢掠。浙江巡抚朱纨调查后发现,那些负责海贸的都是达官贵人和大地主,他们做买卖都弄虚作假,高价买进低价卖出,从中牟取暴利,还经常拖欠货款,这才导致了倭寇作乱。于是朱纨严厉禁止海贸,拆毁了剩下的海关,还上奏朝廷,请求训诫那些大地主,但朝廷没批准。
嘉靖二十八年,朱纨再次上奏,说长澳的一些地痞流氓,比如林恭等人,勾结倭寇作乱,而一些大奸商比如关通,为了赚钱,还充当倭寇的向导,践踏我们的海疆,应该严惩他们。但朝廷驳回了他的奏章。然而,朱纨还是擅自处决了一些勾结倭寇的大坏蛋。御史陈九德弹劾朱纨擅自行动,滥杀无辜,激化矛盾。皇帝把朱纨抓起来审问。朱纨被罢官后,那些坏蛋更加肆无忌惮,内外勾结,最终酿成大祸。汪直、徐海、陈东、麻叶等倭寇首领纷纷起事,海上再无宁日。
嘉靖三十五年,倭寇大规模袭击福建、浙江、直隶,都御史胡宗宪派他的手下蒋洲、陈可愿去跟倭寇谈判。谈判的结果是,倭寇表示想恢复贸易进贡。但兵部认为不行,这事儿就不了了之了。嘉靖三十九年,凤阳巡抚唐顺之建议恢复三个市舶司。兵部同意了。到了嘉靖四十四年,浙江巡抚刘畿建议再次取消市舶司,朝廷也同意了。福建的市舶司也是开开停停。到了万历年间,福建的互市又恢复了,但禁止交易硝石和硫磺。后来,两个市舶司都恢复了,还是由宦官负责。
永乐年间,朝廷在北方设立了三个马市:一个在开原南关,一个在开原城东五里,一个在广宁,都是为了和海西女真以及朵颜三卫进行贸易。马匹的价格分四等:最高等级要用八匹绢和十二匹布交换,依次递减。后来,开原城东和广宁的马市都废除了,只有开原南关的马市保留了下来。
“永乐间,设马市三:一在开原南关,以待海西;一在开原城东五里,一在广宁,皆以待朵颜三卫。定直四等:上直绢八疋,布十二,次半之,下二等各以一递减。既而城东、广宁市皆废,惟开原南关马市独存。”
大同的马市是从正统三年开始的,巡抚卢睿建议让军民按照公平的价格买卖马匹,达官李原等人负责翻译沟通,并且禁止买卖兵器和铜铁。皇帝同意了这个建议。十四年的时候,都御史沈固建议用山西行都司的库银来购买马匹。当时也先已经开始贡马互市了,可是宦官王振却操纵马匹的价格,结果也先大举入侵,导致了土木堡之变。
成化十四年,陈钺担任辽东巡抚,重新开放了三卫的马市。负责翻译的刘海、姚安二人贪污受贿,朵颜诸部因此怀恨在心,骚扰广宁,不再来马市交易了。兵部尚书王越建议派参将和布政司官员各一人进行监督,防止贪污受贿。于是,刘海、姚安二人受到了处罚。后来又命令海西和朵颜三卫前来马市交易;开原每月一次马市,广宁每月两次马市,用互市的税收来充当抚恤和赏赐的费用。正德年间,规定进入马市交易的人,必须按照期限出境,不得携带弓箭,而且非互市的日子,不得靠近边塞。
嘉靖三十年,因为总兵仇鸾的建议,朝廷下令在宣府和大同开设马市,并任命侍郎史道负责此事。兵部员外郎杨继盛进行劝谏,但没有被采纳。结果俺答很快入侵抢掠,大同的马市就成了宣府的祸患,宣府的马市又成了大同的祸患。钱财还没运到边境,警报就接踵而至。皇帝这才后悔,召回了史道。但是各部族都贪恋马市的利益,不敢公开反对,而边臣也多半畏惧受牵连,就用互市来安抚他们。第二年,大同的马市被取消了,宣府的马市还暂时保留,但抢掠仍然不断,最后宣府的马市也被取消了。隆庆四年,俺答的孙子把汉那吉来投降,于是贡马互市的议论又开始了。宣府和大同的马市又重新开放了,边境也稍微平静了一些。但是抚恤和赏赐非常丰厚,朝廷为了节省客兵的军饷和减少哨银的支出,都拿来充当马市的费用。年年增加赏赐,但是他们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负责此事的人又从中贪污,边境的费用反而超过了预算。
辽东义州的木材市场,万历二十三年开放,具体情况记载在李化龙的传记里。二十六年,根据巡抚张思忠的奏报,木材市场被取消了,马市也一并取消了。后来总兵李成梁极力请求恢复,蓟辽总督万世德也上书朝廷。二十九年,马市和木材市场重新开放,后来就一直保留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