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运仓库,历代都是给官府提供粮食的地方,具体数量根据距离远近来定。朱元璋定都南京,全国各地进贡的粮食,都经由长江运到京城,路程近,运输方便。后来朱棣迁都北京,路途遥远,漕运制度就改了三次。一开始是支运,后来是兑运和支运结合,最后支运全部改成了长运,这才算正式定下来。
洪武元年,朱元璋北伐,命令浙江、江西和苏州等九个府,运送三百万石粮食到汴梁。后来大将军徐达又命令忻州、崞州、代州、坚州、台州五个州,运粮到大同。中书省还下令山东行省,招募水工,从莱州的海洋仓库运送军饷到永平卫。之后,海运给北平、辽东送军饷就成了常规做法。西北边疆地区呢,就疏浚开封漕河,运送粮食到陕西,再从陕西转运到宁夏、河州。西南地区呢,就让四川、贵州交纳米和盐,以减少远距离运输的麻烦。那时候,各地都就近运输,效率高多了。
永乐元年,户部尚书郁新提了个建议,开始用能装载三百石以上的大船,经由淮河和沙河,到达陈州颍岐口,再换乘大船进入黄河,到达八柳树,然后用车运到卫河,最后运到北平,跟海运一起配合着来。那时候皇帝经常去视察,各种开支都很大,需要的粮食远远不止是供应边疆那么简单。淮河和海运这两条路线,再加上临清仓储备的河南、山东粮食也运往北平,一共算起来就是三条漕运路线。只有海运是用官兵,其他的都是老百姓在运。
自从开凿会通河之后,皇帝命令都督贾义和尚书宋礼用船队运输粮食。宋礼觉得用大型海船(一千石的大船),建造粗糙容易坏,于是就建造了五百艘浅水船,运输淮南、扬州、徐州、兖州的百万石粮食,顶替海运的数量。后来平江伯陈瑄接手这项工作,船只数量增加到三千多艘。当时淮南、徐州、临清、德州都有粮仓。江西、湖广、浙江的老百姓把粮食运到淮安仓,然后由官兵就近转运。从淮安到徐州由浙江、直隶的军队负责,从徐州到德州由京师的卫队负责,从德州到通州由山东、河南的军队负责。轮流运输,一年四次,一共能运送三百多万石粮食,这叫做“支运”。“支运”的方法是,支出的粮食,不必是当年老百姓交纳的;而老百姓交纳的粮食,也不必全部供应当年军队的支出。几年积累下来,就会有盈余,保证每年都能完成规定的数量。因此,海运和陆运都取消了,只保留了少量遮洋船,每年在河南、山东、小滩等水域,转运三十万石粮食,其中十二万石运往天津,十八万石经直沽入海运往蓟州。
没过几年,官兵调动频繁,于是又恢复了百姓自己运粮的办法,路途遥远,经常耽误时间。
宣德四年,陈瑄和尚书黄福建议恢复支运法,于是命令江西、湖广、浙江的老百姓运送一百五十万石粮食到淮安仓;苏、松、宁、池、庐、安、广德的老百姓运送二百七十四万石粮食到徐州仓;应天、常州、镇江、淮安、扬州、凤阳、太平、滁州、和州、徐州的老百姓运送二百二十万石粮食到临清仓;然后由官兵接运到京师和通州的粮仓。因为老百姓把粮食运到附近的粮仓,力气省了不少,所以就根据各地距离远近和粮食多少,抽调十分之一或十三分之五的民船给官兵使用。只有山东、河南、北直隶的粮食直接运到京师粮仓,不用支运。后来又规定南阳、怀庆、汝宁的粮食运到临清仓,开封、彰德、卫辉的粮食运到德州仓,之后山东、河南的粮食都运到德州仓。
六年的时候,朱祁镇说:“江南老百姓运粮到各个粮仓,来回一趟要好几年,耽误农业生产啊!不如让老百姓把粮食运到淮安、瓜洲,然后跟驻军换。官兵再把粮食运到北方,路上给点路费和粮食,这样对军民都有好处。”这就是“兑运”的由来。然后他就下令让大臣们开会讨论这事儿。
吏部尚书蹇义他们这些人,就给官兵兑运民粮加的耗损定了个标准,根据距离远近来算。每石粮食,湖广加八斗,江西、浙江加七斗,南直隶加六斗,北直隶加五斗。要是老百姓把粮食运到淮安跟军队换的,就只加四斗。如果换粮换不完,那就还得老百姓自己继续运到各个粮仓去。不愿意换的,也可以自己运。军队因为加了耗损,又给了一笔轻赍银作为洪闸的盘拨费用,还能顺便捎带点其他东西,所以都挺乐意干这活儿,但老百姓觉得长途运输太辛苦了。所以选择跟军队换粮的人多,自己运送的人就少了。
军队和老百姓换粮食的时候,经常仗势欺人,敲诈勒索。皇帝知道了这事儿的弊端,就下令户部派正官去监督,不许私下换粮。后来又减少了加耗的粮食,远的最多加六斗,近的只加二斗五升。按三七分成,两分给粮食,一分用其他东西抵。正粮和面粉价格下降了,耗损的粮食也统一了标准。运来的粮食四百万石,京城的粮仓存了十四万石,其他的粮仓存了十六万石。临清、徐州、淮安三个粮仓都派了御史去监督收粮。
正统年间刚开始的时候,运粮的数量是四百五十万石,其中跟军队换粮的有二百八十多万石,淮安、徐州、临清、德州四个粮仓自己直接收的粮食只占总数的三四成。土木堡之变后,就把山东、直隶的军队都留下来备战了,苏州、松江等府的运粮任务还是老百姓承担。景泰六年,瓦剌来进贡了,才又恢复了军队运粮。天顺年间快结束的时候,兑运法执行了很久,粮仓里收的粮食比实际应该收的多,收粮的标准也变了,而且总是想多收,军队都快穷死了。
宪宗皇帝即位后,漕运参将袁佑上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皇帝说:“律法里明明写着,收粮要按户口平摊,每石粮食加耗最多不超过五升。现在军队愿意多加耗损,那就说明粮仓里的官吏贪污受贿太多了。以后就让军队自己承担,每石粮食加耗五升,不能超过,要是敢敲诈勒索就严惩!”后来,听从了督粮太监的建议,加耗增加到八升。过了一段时间,又像以前一样多收粮食了,屡禁不止。
一开始,往京城运粮,没个固定的数量。成化八年才定下来每年四百万石,之后就一直按这个数来。其中北方运来的粮是七十五万五千六百石,南方运来的粮是三百二十四万四千四百石。这其中,直接用粮食兑换的占三百三十万石,因为各种原因改成用钱兑换的占七十万石。在这些兑换的粮食里,湖广、山东、河南三地用其他东西折算成粮食的,有十七万七千七百石。
总共算下来,直接兑换的、改成兑换的,再加上路上损耗的粮食和两大粮仓里的粮食,一共是五百十八万九千七百石。而南直隶自己出的粮食就有一百八十万石,苏州府就七十万石,这还没算路上损耗的。浙江的赋税比苏州少几万石,江西、湖广也少一些。天津、蓟州、密云、昌平四地一共供应六十四万多石粮食,这些都是直接用粮食兑换的。临清仓和德州仓里,还储备着十九万多石粮食,这些粮食是用山东、河南改成钱兑换的粮食补充的。
如果遇到灾荒年景,就从这两个粮仓里拨出粮食来补充运送京城的粮食,务必保证每年四百万石的数额,不能出现缺口。
成化七年的时候,朝廷开始讨论改换漕运交接地点的事儿。当时应天巡抚滕昭下令,让运送军粮的士兵到江南水路交接,除了正常的损耗,还要额外加收一斗米的“过江费”。过了几年,皇帝下令,让淮安、徐州、临清、德州四个粮仓,一起运送七十万石粮食,全部改成在水路交接。这样一来,改换交接地点就成了惯例,官军长途运输粮食也成了制度。但是,当时管粮仓的官员贪污腐败,常常额外收费,甚至罚款,运粮的士兵们到处借钱,都还不够用。
弘治元年,都御史马文升上奏章,说了说运粮士兵的苦处,他说:“各个省份的漕运船只,都是工部拨款建造的。最近,漕运总兵说工部拨款不及时,请求自己筹钱建造。工部官员担心士兵不会好好爱惜船只,就规定,工部出四成材料,军队出三成,旧船抵三成。军队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士兵们都卖掉家产,甚至卖儿卖女来凑钱,造船就够他们受的了!本来正规的士兵就逃亡很多,但是名额却没减少,都用多余的丁壮来顶替。春天出发,秋天回来,辛苦得不得了。船到了张家湾,还得雇车转运,还得借钱来维持生活,来回奔波,更是苦不堪言。那些借的钱,运粮的官员就趁机敲诈勒索,要加倍利息还钱。士兵们有时候自己带些土特产去换柴米,却又违反规定,还经常被抢劫。现在应该每艘船增加二十两银子的造船费用,并且禁止运粮官员和地方官吏敲诈勒索,这样士兵们的困境才能稍微缓解一些。”皇上同意了他的建议。
五年后,户部尚书叶淇说:“苏州、松江等府,连续几年歉收,老百姓买漕粮,每石要花二两银子。而北直隶、山东、河南每年供应宣府、大同两地的军粮,每石也要一两银子。去年,苏州的漕运已经折算成五十万石,每石一两银子。现在建议推广到其他府,稍微调整一下价格。灾情严重的地方,每石七钱银子;灾情较轻的地方,每石还是一两银子。这些银子都交给户部,转交给边关,抵充北直隶三个地方每年供应的粮食数量,然后用这三个地方的粮食来供应京城的粮仓,这样既省钱,事情也更好办。”皇上也同意了这个建议。从那以后,每年遇到灾荒,就临时折算成银子,用水路沿途粮仓的粮食来抵充,折价的比率是每石六七钱银子,再也没有达到每石一两银子的情况了。
话说成化年间,开始实行了一种新的漕运办法。江南各州县的粮食运到南京后,就地由官兵领取,这样算下来,省去了很多运输和损耗的费用,结果多余出来十万多石粮食,就存放在预备粮仓里,以备不时之需。
后来,巡抚都御史觉得这种就地领取的办法不好,建议恢复原来的办法,先把粮食运到粮仓再发放。户部说:“就地领取的办法很好,不能改变。”皇帝就采纳了户部的意见,把多余的粮食存在各地的卫所粮仓,作为正常的粮食发放。户部又建议,山东省改成就地领取九万石粮食,仍然允许老百姓自己把粮食运到临清、德州这两个粮仓,再由官兵领取运输。
正德二年,负责漕运的官员建议疏通一下沿途的粮仓,他说:“过去老百姓把粮食运到淮安、徐州、临清、德州这四个粮仓,再由侍卫军负责运输,后来改成了沿途各州县就地领取。后来,七十万石粮食的运输也改成了就地领取。但是,除了这七十万石之外,还有很多粮食没来得及就地领取,老百姓还得把粮食运到那四个粮仓,时间长了粮食就容易坏掉。所以,建议把浙江、江西、湖广三省每年就地领取的三十五万石粮食折算成银子运到京城,让三省的卫兵到临清、德州等粮仓领取等量的粮食。这样,粮仓里的粮食就不会坏掉,三省的漕运士兵也方便运输,而且每年漕运之外,还能额外得到三十五万两银子,真是一举多得啊!”皇帝让户部大臣们讨论,最后同意了这个建议。
到了正德六年,户部侍郎邵宝认为漕运速度太慢,建议恢复原来的官兵运输的办法。户部讨论后认为,官兵运输的办法已经废除很久了,不能一下子恢复,这事儿就不了了之了。
临清和德州的两个粮仓里,一共存了十九万石粮食,按十年算下来,一共有一百九十万石。从世宗皇帝开始,因为天灾人祸,拨付粮食救济的情况就很多,而山东、河南又连年歉收,多次请求减免赋税。再加上这两个粮仓里堆积的粮食很多都腐烂了。所以,修改折算粮食的方案多次被提出,粮仓里的粮食也逐渐减少了。
嘉靖元年,漕运总兵杨宏建议,可以用轻赍银(运粮途中支付的费用)来支付运粮官的道路费用,这样就不需要把粮食装箱封存,计算盈余了,也减少了漕运士兵的辛苦。但是给事中和御史们都反对这个方案。户部说:“监察官员的意见,主要是为了防止贪污,这没错。但是轻赍银本来是为了支付运输费用,现在担心官兵会侵吞剩余的粮食,把所有盈余都送回太仓,那岂不是把运输费用算作正粮了,这可不是当初立法的本意啊!” 最后决定,运粮船到了通州后,由巡仓御史检查验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支取费用,并把这作为一项规定。如果还有盈余,不用上交太仓,就用来修船,如果官吏贪污受贿,就要严惩。
轻赍银的制度,是宪宗皇帝为了方便各粮仓兑换粮食,给运粮队伍发放路费才开始的,所以各粮仓都有粮食损耗;兑换的粮食,有精米也有粗米,所以有“锐米”的说法;除了每船给运粮人员四斗粮食外,剩下的就折算成银子,叫做轻赍银。总共大约有四十四万五千多两。后来,大部分都送进了太仓。隆庆年间,漕运线路受阻,有人建议开通胶莱河,恢复海运。路线是从淮安的清江浦出发,经过新坝、马家壕,到达海仓口,直接到达直沽,只走沿海航线,不走大洋。奏疏上报后,派人去勘察,结果因为水流湍急,沙洲太多而作罢。
宋神宗的时候,漕运总督舒应龙说:“咱们国家在南北都建了京城,淮安、徐州、临清、德州,那是南北交通的咽喉要道啊!自从兑运(漕粮兑换制度)实行这么久,临清、德州的粮仓还有存粮,可淮安、徐州的粮仓却一粒米都没有了!我建议以后山东、河南粮食丰收的时候,就征收实物粮食入库。算算临清、德州的存粮已经有五十多万石了,那就把这些粮食调拨到淮安、徐州两仓,各存五十万石就够了。”皇上就同意了他的建议。
那时候,用银子抵粮的情况越来越多。到了明万历三十年,运到京城的漕粮只有138万多石。而地方官员建议留下部分漕粮用于黄河工程,仓场侍郎赵世卿强烈反对,他说:“国库的粮食是不能随便支出的,算算两年后,京城六军将士和百姓都要靠新运来的漕粮吃饭,要是漕粮运送延误,京城可就危险了!”原来,因为灾荒减免赋税,用银子抵粮,本来是用这些银子来支付京师军队的月俸的。但当时却把这些银子混杂着用在了边防军饷上,结果导致银子和粮食都空了,所以赵世卿才极力反对。从那以后,国库的储备越来越少,漕运也越来越混乱。到了明熹宗、明思宗时期,天下萧条,财政困难,每年供应的粮食都远远不够用了。
漕运船的数量,从永乐年间到景泰年间,大小不一,数量非常多。天顺年间以后,规定船的数量是一万一千七百七十艘,官兵十二万人。允许船只顺便运送一些当地的土特产,免征税收。孝宗时期规定每艘船最多装载十石粮食,到了神宗时期,就增加到了六十石。
宪宗皇帝规定了漕船到达京城的期限:北直隶、河南、山东五月初一;南直隶七月初一;那些在途中兑换粮食的,可以延后一个月;浙江、江西、湖广九月初一。一共三年考核一次,超过期限的,运粮官员就要降职受罚。武宗皇帝绘制了水路图,按日期填写船只停靠的站点,超过期限的粮食,就暂时存放在德州等地的粮仓,叫做“寄囤”。世宗皇帝规定了过淮河的期限:江北地区是十二月,江南地区是一月,湖广、浙江、江西是三月。到了神宗时期,改为二月。又把到达京城的期限,五月到京的缩短一个月,七八九月到京的缩短两个月,后来又再次缩短一个月。神宗初期,规定十月开仓,十一月兑换完毕,大县限船到期为十天,小县为五天。十二月开船,二月过淮河,三月过洪泽湖入闸。所有运粮之前都要先把样品粮食呈报户部,运粮到达后,要与样品对比检验,完全一致才能收粮。
所有因为灾害而上报请求更改的奏折,最迟要在七月之前提交。那些延误上报或者临时更改上报内容的,直接立案,不用再回复了。漂流的船只,可以用粮食进行赔偿。大江上的漂流是大的灾害,河道上的漂流是小灾害;超过二百石粮食的船只漂流是大的灾害,二百石以下的船只漂流是小灾害。小灾害由把总勘察上报,大灾害则要详细奏报,之后不管多少,一律奏报勘察。
一开始,船是用楠木杉木做的,差一点的就用松木。三年小修,六年大修,十年就需要重新建造。每条船每次运输的正常损耗是四百七十二石粮食。后来船只数量不够了,一条船就要运送七八百石粮食。船上夹带的东西越来越多,到处耽误时间,超过期限。一旦河堤决口,就会发生漂流,官兵就借机作奸犯科。在水路运输过程中,沿途侵吞盗窃,还谎称遭遇水火,甚至有人凿沉自己的船只。
明朝初期,曾经命令武臣督促海运,还曾经设立漕运使,后来又取消了。成祖以后,就用御史,还有侍郎、都御史来催促督办,郎中、员外郎分管事务,主事督促兑换,制度很不统一。景泰二年才在淮安设立漕运总督,和总兵、参将一起管理漕运事务。漕运司管辖十二个总管,十二万军队,和京师操练的十二营军队数量相当。一开始,宣宗皇帝命令运粮总兵官、巡抚、侍郎每年八月到京城,商议下一年的漕运事宜,后来设立漕运总督后,就都让总督去京城。直到万历十八年以后才免除这个规定。每年正月,总漕官巡视扬州,管理瓜洲、淮安的过闸事宜。总兵驻扎徐州、邳州,督促过洪泽湖入闸,和管理漕运的参政一起押运粮食到京城。押运粮食到京城,有御史、郎中;押运粮食,有参政;监察兑换、管理刑狱、管理洪泽湖、管理船厂、管理闸口、管理水井、管理仓库,则由主事负责;清江、卫河则有提举官。粮食兑换完毕,经过淮安、洪泽湖后,巡抚、漕运司、河道官员都根据各自的职责上报。如果官府粮食准备不足,军队船只准备不足,或者过淮安误了期限,责任在巡抚。如果粮食和船只都准备好了,却不及时检验放行,不是因为河道阻塞却压着船只停泊,导致过洪泽湖误了期限,粮食冻坏,责任在漕运司。如果船只和粮食按时到达,但河道淤塞浅滩,疏浚工程没做好,闸口开关不及时,导致不能过洪泽湖到达目的地,责任在河道官员。
明朝初期,为了漕运的事儿,朝廷特别照顾,仁宗、宣宗时期还禁止征用民船运粮,对运送迟缓的也网开一面。到了英宗当皇帝的时候,才开始实行按人口摊派漕粮的办法,可那些运粮的军队根本不遵守规矩,反而祸害老百姓。
从那以后,漕运管理越来越松懈,运粮的士兵们拿粮食换私人物品,路上还故意拖延时间。等到了目的地,他们竟然反过来花钱买仓里的粮食来凑数,常常不够数。更可恶的是,那些粮官还往米里掺沙子、掺水,河南、山东尤其严重,很多粮食都蒸得湿漉漉的,烂掉了根本不能吃。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就借着运粮的机会向军队借钱,从中牟取暴利,甚至还请求拨付关税作为船只的修理费用。漕运的把总(主管)也都是靠贿赂上位的。仓库存放的粮食,私下克扣的,一年竟高达十四万石!世宗皇帝刚开始执政的时候,整顿了不少弊端,但是粮食漂流和逾期未到的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到了朝代中后期,更是难以追究了。
除了漕粮,苏州、松江、常州、嘉兴、湖州这五个府,还要运送十七万四十多石上等白糯米给皇宫,其中要扣除八千多石作为损耗;各个府还要运送四万四千多石糙米给皇宫,其中也要扣除八千八百多石作为损耗,这些都得老百姓自己出钱出力去运,叫做“白粮船”。自从实行长运法之后,粮食都由军队负责运输,但这些白米却仍然由老百姓负责运输。穆宗时期,有个叫陆树德的官员上奏说:“军队运输粮食是为了充实军队的储备,老百姓运输粮食是为了供应朝廷的俸禄。大家都知道军队运输粮食的辛苦,却不知道老百姓运输粮食更辛苦!船户的敲诈勒索,运粮士兵的欺压凌辱,洪泽湖闸口的盘查守候,进京入仓的各种麻烦,弊端实在太多了!嘉靖初年,老百姓运输粮食,还有一些人家能保住家业,十年后,就没有一家能幸免了。干脆让军队负责运输白米,这样方便多了!”他的奏疏递交上去,交给部门讨论,结果没被采纳。
凡是各地的粮仓应该上缴的粮食都有定额,如果临时改变调拨到其他地方,水路运输途中需要兑付漕粮,就让当地驻军负责兑付粮款;州县官员监督车户把粮食运到偏远的粮仓,或者直接给军队钱款,让他们自己去关卡领取,这些都被称为“挖运”。九边地区,运输粮食大多用车,宣德年间,给开平送军饷也是这样,但是兰州、甘州、松潘地区,却常常让老百姓背着粮食走。永乐年间,还曾经命令广东海运二十万石粮食到交趾(今越南)。
明朝初期,北京附近驻军的粮仓不少。洪武三年,又增加了二十个粮仓,还在临濠和临清建了两个大仓,方便转运粮食。各个省份都有粮仓,官员的俸禄都从这里发放。边境地区也有粮仓,收取屯田的粮食供应军队。州县里则设置了四个预备粮仓,分别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以应对灾荒。自从实行钞法之后,节省了不少开支。
洪武二十四年,在临清储存了十六万石粮食,供应训练骑兵。二十八年,在皇城四个城门附近设立了粮仓,供应守卫军队的粮食。北京各卫的粮仓也增加了四十一个。还在北平、密云等县设立了粮仓,为北方的军事行动储备粮食。永乐年间,又在天津和通州左卫设立了粮仓,北京也增加了三十七个卫所粮仓。朝廷还命令全国府县多设粮仓,把原来设在郊外的预备粮仓都搬到城里。等到会通河修建完成之后,又在徐州、淮安、德州设立了粮仓。临清因为洪武年间就有的粮仓,加上天津的粮仓,一共五个,叫做水次仓,专门用于转运粮食。
后来,又把德州的粮仓搬到了临清的永清坝,在河西务设立了武清卫粮仓,在张家湾设立了通州卫粮仓。宣德年间,扩建了临清粮仓,可以储存三百多万石粮食。北京和通州的粮仓也增加了。京城里的粮仓由御史、户部官员和锦衣卫千户轮流巡查。其他的粮仓则由布政使、按察使、都司负责监管。每个粮仓的门,都由两位退休的武官和十个老弱士兵轮流看守,半年换一次班。
英宗初期,皇帝下令大臣们商议,全国各府州县的粮仓,凡是有粮仓的都归属附近的卫所管理,没有粮仓的就改隶属于附近的卫所。只有辽东、甘肃、宁夏、万全和沿海的卫所,因为没有府州县,所以还是按照原来的管理方式。正统年间,京城的卫所粮仓又增加了七个。自从实行兑运法之后,各地的粮仓支出的粮食少了,而京城的和通州的粮仓却装不下了,于是就拆除了临清、德州、河西务三个粮仓的三分之一,用来扩建京城和通州的粮仓。
景泰初期,把武清卫的粮仓搬到了通州。成化初期,废除了临清和德州城外预备粮仓,把城内的空仓库用来储存预备粮食。临清的粮仓改名为“常盈”,德州的粮仓改名为“常丰”。总的来说,京城有粮仓五十六个,通州有粮仓十六个。直隶各省府州县,藩府,边境要塞,堡站,卫所驻军,都有粮仓,少的有一两个,多的有二三十个。
预备仓一开始啊,是太祖皇帝选的那些德高望重的百姓来管理,负责运输粮食,储备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全国各地州县都建了不少这样的粮仓,后来慢慢就荒废了。
后来于谦治理河南、山西的时候,重新修整了这些粮仓,把事情办得井井有条。周忱治理南直隶的时候,又另外设立了济农仓,这都是别人做不到的。到了正统年间,严惩盗窃粮食的罪行,犯了罪的,甚至连老婆都要充军。而且规定,谁捐献一千五百石粮食的,就封他为义民,免除他家里的杂役。凡是救济灾民的粮食,一石粮食,等到丰收年景,要还官府两石五斗稻谷。
弘治三年规定,十里范围内要储存一万五千石粮食,二十里范围内要储存两万石;卫所的千户所要储存一万五千石,百户所要储存三百石。每年考核的时候,就根据储存粮食的多少来评定官员的业绩。达不到三分之一的,要扣俸禄;超过六分之一的,可以升官。弘治十八年规定,赎罪的钱和罚款,都要用来买粮食存进粮仓。正德年间,规定犯人可以用纸来抵罪,八成纸的价值折算成粮食存入粮仓。军官犯了罪,也可以用捐献粮食来抵罪立功。
一开始,预备仓都有专门的仓官管理,后来取消了,改由州县官员和管粮仓的官员负责。嘉靖年间,御史顾鼎臣上奏说:“成化、弘治年间,每年都把剩余的粮食存入预备仓,以备不时之需。现在秋季的粮食勉强够交纳赋税,预备仓里一粒米都没有了。一旦发生灾害,就只能奏请留存其他的粮食,或者劝说富人借粮救济,应付差事。请求赶紧恢复预备仓的粮食储备,以利于百姓。”皇帝就下令有关部门想办法多积攒粮食,还效仿古代的常平法,春天救济穷人,秋天收粮还官,不收取利息。府里要存一万石,州里存四五千石,县里存两三千石,以此类推。之后,又规定十里以内要存一万五千石,以此类推,到八百里以内要存十九万石。
后来,积攒的粮食都平价卖给穷人,用来救济百姓,所以储备的粮食就越来越少了。到了隆庆年间,大的郡县最多也就存六千石,小的县城只有一千石。时间久了,粮食储备越来越少,相应的处罚也越来越轻。万历年间,上州郡最多也就存三千石,小的县城有的甚至只有一百石。有关官员只是走走过场,敷衍了事,屡次下诏书申饬,他们还是用虚报数字来欺骗朝廷。
弘治年间,江西巡抚林俊曾经建议修建常平仓和社仓。到了嘉靖八年,才下令各地的巡抚、按察使设立社仓。规定每二三十户人家组成一个社,选一个家境殷实、品德高尚的人当社首,选一个办事公正的人当社正,选一个擅长算账的人当社副。每个月朔日和望日都要聚会,根据各户人家情况,按上中下三等,分别缴纳四斗到一斗不等的米,每斗米还要加收五合的损耗费,上等户负责管理社仓。年景不好,上等户不够的可以借贷,丰收年再还仓;中下等户酌情给予救济,不用还仓。官府要造册登记,报送巡抚、按察使,每年检查一次。如果仓库存粮不足,就罚社首拿出一年份的米来赔偿。这个办法挺好,但是后来因为缺乏执行力而没能坚持下去。
两京的仓库,先后都修建过,制度大体上差不多。内府一共有十个仓库:内承运库,存放丝绸、金银、珠宝、象牙、羽毛等等,其中金银最多,每年进项超过一百万两。广积库,存放硫磺、硝石。甲字库,存放布匹、颜料。乙字库,存放棉袄、战靴、士兵的裘帽。丙字库,存放棉花、丝绵。丁字库,存放铜铁、兽皮、苏木。戊字库,存放兵器。赃罚库,存放没收的财物。广惠库,存放钱钞。广盈库,存放纻丝、纱罗、绫锦、绸绢。这六个库都归户部管,只有乙字库归兵部管,戊字库、广积库、广盈库归工部管。还有一个天财库,也叫司钥库,存放各衙门的钥匙,也存放钱钞。供用库,存放粳米、熟米和供奉的物品。以上这些统称为内库。在宫内还有内东裕库、宝藏库,叫做里库。这些里库不归官府管。至于会同门、宝善门以东和南城磁器库等,则称为外库。像内府的各个监司局、神乐堂、牺牲所、太常寺、光禄寺、国子监,都各自保管和储存自己所管辖的物品。太仆寺则把马匹的钱款上交国库。明朝初期,曾经在京城和各府州县设立行用库,用来兑换破损的钞票,到了仁宗时期就取消了。
英宗皇帝的时候,才开始设立太仓库。一开始,每年收的税里没有金银,只有矿冶税里有金银,直接送进内承运库。如果偶尔有税收折算成金银的,就都送到南京去,给武官发工资。边疆要是有什么紧急情况,也从这里取钱。正统元年,改成折算成漕粮,每年一百万石为标准,全部送到内承运库,不再送到南京了。除了给武官发十多万两银子以外,剩下的都用来做皇帝的私房钱,也就是所谓的“金花银”。过了七年,才设立户部太仓库。各个省份剩下的麦子和米,十库里的棉花、丝绸、布匹,还有马草、盐税、关税,凡是能折算成银子的,都放到太仓库里。没收的家产,变卖的田产,追收的欠款,按照规定上交的钱,也都放到这里面。太仓库专门用来存放银子,所以也叫银库。
弘治年间,皇宫的开销很大,经常把太仓的银子调到内库去用。后来还在南京也设立了一个银库。正德年间,内承运库的官员多次说皇宫的钱不够用,请求支取太仓的银子。户部虽然反对,但还是没拦住。嘉靖初年,皇宫的开销跟弘治年间比起来,后来更是翻了一倍。一开始,太仓中库存了八百多万两银子,后来收到的银子就堆在库房的两边,方便取用。而中库的银子一直没动,所以中库就成了“老库”,两边的库房就成了“外库”。到了这个时候,“老库”里剩下的银子只有不到一百二十万两了。嘉靖二十二年,专门下令金花银、子粒银(这都是税收来的银子)应该送到内库的,都先送到太仓,以备边疆所需,但后来还是又送回内库了。嘉靖三十七年,下令每年送一百万两银子到内库,外加预备皇帝随时取用的银子,后来又把没收的官员的四十万两银子送进内库。
隆庆年间,多次把太仓的银子调到内库去,内承运库的官员甚至直接拿着空袋子到户部去要银子。大臣们上书劝谏,都没用。又多次取用光禄寺和太仆寺的银子,工部尚书朱衡极力劝谏,还是没用。一开始,世宗皇帝的时候,太仓收入有两百多万两。到了神宗万历六年,太仓每年的收入有四百五十多万两,而内库每年除了要供应金花银,还要额外添置二十万两的采购款,后来又增加了内务府马匹和草料的费用七万多两。时间长了,太仓、光禄寺、太仆寺的银子,几乎都被掏空了。边疆赏赐有功将士的钱,以前是从内库发的,现在也从太仆寺取了。
话说朝廷的各个仓库,主管官吏和负责巡视的官员都会一起检查。太仓这种重要的仓库,由员外郎和主事负责管理,但巡视的官员级别是给事中,比他们高。嘉靖年间开始,每个月都要汇报两次仓库的收支情况。那时候修建工部旧库,取名节慎库,专门用来存放矿银。工部尚书文明用这笔钱发放工人工资,结果被皇帝责问,让他用别的钱补上,从此节慎库的矿银就专门用来支付宫里的费用了。
全国各地,像布政司、都司、各省府州县卫所,都有自己的仓库,存放金银、钱钞、丝绸、没收的赃物等等。巡按御史每三年要检查一次。各个运输部门也都有仓库存放银子,每年年底,巡盐御史会派人检查。像府州县的税务机构、河泊管理处,收到的各种税款、商税、渔业税、引子、契约等等,按照太祖皇帝的规定,都要层层上报,一直到户部,户部再送到专门的仓库保管,原封不动,不能私自开启。到了永乐年间,才开始实行验收制度,先在当地验收合格后才能上报,到户部再验收一次,如果没问题才能正式入库。到了嘉靖年间,又设立了验试厅,验收合格后,会发放入库凭证。每个月的初九,负责巡视仓库的官员都会来仓库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退回重新办理。正统十年,在通州设立了通济库,后来世宗年间取消了。隆庆初年,密云、蓟州、昌平等地的军镇又设立了仓库,用来存放军队的日常经费、军费以及赏赐、修筑边防的银两等等。
仓库最大的祸害,莫过于那些宦官了。内府的仓库,都是宦官们负责管理,他们无休止地敲诈勒索,贪得无厌。正德年间,台州卫指挥陈良送来军械,结果被拖延了八年,最后竟然沦落到在街上讨饭的地步。内府收粮,损耗率经常是好几倍,可见其危害之大。以前仓库里是没有宦官的,宣德年间,京仓和通仓才开始设置一个宦官总督,后来淮安、徐州、临清、德州等地的仓库也都设置了宦官监督,漕运的官兵百姓都受其荼毒。世宗皇帝采纳孙交、张孚敬的建议,撤销了大部分宦官的职位,只有那些负责监督仓库的宦官保留了下来。过了很久,才根据给事中的建议,把这些宦官也撤掉了。
一开始啊,全国各地府库都有自己的储备,边关的军费不用从中央借,京城也不用从各地收刮钱粮。成化年间,巡盐御史杨澄第一个提议,把各盐运提举司没收的罚款银子都送到京城国库里。
弘治年间,给事中曾昂建议,把各布政司积累的公款和征税的剩余银子,都送到太仓去。当时尚书周经强烈反对,他说,朝廷花钱的地方多着呢,织造、赏赐、祭祀、修建宫殿等等,都需要钱,如果把全国的钱都收刮到京城,那可不是为老百姓着想啊。
后来刘瑾当权,直接下令各省的库藏全部送到京城。到了世宗时期,福建、广东省上交了剩余的钱,户部就要求其他省份的巡按御史也照这个规矩,每年都上交一次。因为太仓缺钱,户部又从南方户部库里调拨了八十万两银子过去。户部还上报了一份理财方案,说临清、德州两仓有二十万两银子,也应该送到太仓来。
隆庆初年,朝廷派了四个御史到全国各地搜刮库银。到了神宗时期,御史萧重望建议核查府县上交的岁额银子,结果还没上报呢。有个叫何其贤的千户,就请求皇帝允许内官和他一起督促这件事,皇帝竟然答应了,所以各地储备的钱财就一天天减少了。
到了天启年间,采纳了操江巡抚范济世的建议,朝廷下令督促各地每年上交钱粮,搜刮得一点儿不剩。南京内库里存了不少金银珠宝,魏忠贤假传圣旨把这些东西都弄走了,偷得一干二净。内外库都空了,最后导致了国家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