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歷法二(立成)。
立成者,以日月五星盈縮遲疾之數,預為排定,以便推步取用也。「元志」「歷經」步七政盈縮遲疾,皆有二術。其一術以三差立算者,即布立成法也。其又術云,以其下盈縮分,乘入限分萬約之,以加其下盈縮積者,用立成法也。而遺立成未載,無從入算。今依「大統歷通軌」具錄之。其目四:曰太陽盈縮、曰晨昏分、曰太陰遲疾、曰五星盈縮。(余詳「法原」及「推步」卷中。按「元史」,至正十七年「授時歷」成。十九年王恂卒,時歷雖頒,然立成之數尚皆有定藁。郭守敬比類編次,整齊分秒,裁為二卷。而今欽天監本,載嘉議大夫太史令臣王恂奉敕撰。意者王先有藁,而郭卒成之欤?)
太陽盈初縮末限立成(冬至前后二象限同用)。
(表格略)
晨分加二百五十分,為日出分。日周一萬分,內減晨分為昏分。昏分減二百五十分,為日入分,又減五千分,為半昼分。故立成只列晨昏分,則出入及半昼分皆具,不必盡列也。
(以下表格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