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郡和属国中,都设置有侯爵和王爵。到了唐朝,像胡州这样的地方,也沿袭了这些爵位的称号。在清代的蒙部(蒙古部族)中,许多贵族都是有功勋或者皇室亲戚出身。清朝建立初期,天命、天聪年间用兵开国,康熙、雍正年间平定准噶尔,咸丰、同治年间又平定了太平天国和捻军的叛乱,这些战争中都得到了蒙古部族的支持。

清朝内部的盟旗贵族,最初都是世袭封爵的。从乾隆末年开始,外部的扎萨克(蒙古部族的旗长)一直到回部(新疆地区的部族首领),都被授予世袭不替的爵位。根据现存的旧表来看,有些家族的爵位传承次数多达十几次,可以说是非常兴盛了。所有的扎萨克都拥有自己的封地,这一点和三代时期的诸侯没有什么区别。因此,即使是台吉(蒙古贵族头衔),也会被列入爵位的名单中。

至于那些没有实际职务的闲散王公,只要他们拥有世袭的爵位,也不会被忽略。这些制度充分体现了清朝对贵族封爵的重视和传承的延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