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当年太祖皇帝第一次铸造“天命通宝”钱币的时候,就分了满文版和汉文版两种,满文版的钱币质量比汉文版的要好一些。后来天聪皇帝沿用了这个做法。到了世祖皇帝定都北京之后,大规模开设铸币局,这才统一了钱币的规格。户部设立了宝泉局,工部设立了宝源局。“顺治通宝”钱币的制作标准是:用七成的红铜和三成的白铜混合铸造。一千枚钱串成一万,两千串组成一卯,每年铸造三万卯。每枚钱币重一钱。

过了两年,又把钱币的重量增加了二分,规定七枚钱币相当于一分的银子,旧钱币的兑换比例是它的两倍。当时民间觉得钱币太贵了,后来又改成了十枚钱币兑换一分银子。各省各镇都按照这个标准开设铸币局,先后在山西、陕西、密云、蓟州、宣府、大同、延绥、临清、盛京、江西、河南、浙江、福建、山东、湖广以及荆州、常德、江宁三府都设立了铸币局。五年后,停掉了盛京和延绥两地的铸币局。六年后,把大同的铸币局搬到了阳和。七年后,又设立了襄阳和郧阳两府的铸币局。八年后,所有府、镇的铸币局都停了。十年后,又重新开设了密云、蓟州、宣府、阳和、临清的铸币局。

一开始,户部觉得新铸的钱币够用了,只有崇祯年间的钱币暂时还可以使用,其他的旧钱币就允许用废铜换取等值的钱币,同时禁止私自铸造钱币以及使用小钱、伪造的钱币,并且再次强调禁止使用旧钱币的规定。后来因为上交废铜的期限很久都没结束,就下令全国限期三个月内必须上交,超过期限继续使用旧钱币的,就要受到处罚。

那一年,朝廷讨论整顿钱币制度,最终决定八年内钱币重量增加一钱二分五厘,这是最终方案。钱币的铸造,左边用汉字写“一厘”两个字,右边宝泉局铸的字是“户”,宝源局铸的字是“工”,各个省份和镇子都在铸钱局的钱币上加上当地地名一个字,比如太原就加个“原”字,宣府就加个“宣”字等等。一千文钱兑换一两白银,规定全国统一使用这种新钱。同时禁止私铸钱币,违者按贪污受贿罪论处。当时官府的钱币流通不畅,就用征收和发放相结合的方法来疏通,调整京师和地方铸钱局铸造钱币的数量,用来发放官员俸禄。以前征收钱粮的旧制度是七钱三银,这些都变成了正式的法令。但是各省铸造的钱币质量不好,私铸钱币趁机兴起,结果还是流通不畅,所以朝廷就下令停止各省铸钱,只保留宝泉局和宝源局,精制一钱四分重的钱币,钱币上用满文,这样私铸就很难伪造了。现行的旧钱币限期三个月销毁。同时还制定了新的私铸钱币的法律,主犯和铸造工匠处以斩刑,没收全部财产;从犯和知情者、买通者,以及十家邻居知情不报的,地方官吏知情不报的,分别处以斩刑或绞刑;告发私铸行为者赏银五十两。

十七年,又允许各省铸钱,规定钱币重量要符合标准,钱币上要同时用满文和汉文。康熙元年,铸造了纪元钱币,以后每当皇帝继位改元,都按照这个规矩铸造钱币。高宗皇帝内禅后,铸造了乾隆通宝十二种,嘉庆通宝十八种,这都是破例的。自从改铸一钱四分重的钱币后,奸民就私自熔化钱币,于是朝廷制定法律惩处私自熔化钱币的行为,罪名与私铸钱币相同。于是禁止制造铜器,就是为了防止私自熔化钱币。十八年,朝廷再次严厉禁止私自熔化钱币,但是军器、乐器等,允许使用五斤以下的铜料制造。当时重钱熔化的少了,但百姓却觉得钱贵,生活艰难。二十三年,允许钱法侍郎陈廷敬恢复旧制的一钱钱币。过了一段时间,钱币依然昂贵,于是朝廷又规定钱币的兑换价格,一两银子兑换钱币不得少于一千文,但是钱币的价格始终无法稳定。到年终的时候,一两银子只能兑换八百八十文到七百七十文。于是朝廷在京城五个城门开设平价粮仓,用钱币兑换白银来稳定钱币价格。

话说自从旧钱被禁止流通以后,福建地处偏远,私下里还有不少旧钱在使用。到了万历二十四年,巡抚金鋐向朝廷反映了这个情况,大学士徐乾学上书说:“自古以来,新旧钱币都是一起流通的,顺应民意就好。”然后他列举了历代的例子,意思是说:“从汉代的五铢钱开始,就没有过完全废除旧钱只用新钱的先例。隋朝虽然销毁过旧钱,明朝天启年间也曾把旧钱全部收上来重新铸造,但钱币的变革就是这样。况且,如果钱币制度混乱,可以用旧钱来整顿,所以历朝历代都允许旧钱流通。更何况福建地处岭南之外,更应该允许百姓使用旧钱。”皇上同意了他的意见,彻底取消了禁止旧钱和废钱的禁令。 同年,朝廷还规定了私铸私销钱币的罪名和处罚,就跟律法上规定的一样。

到了万历四十年,因为沿袭旧制铸造轻钱,私铸钱币的情况又出现了。朝臣们请求停止铸造小制钱,重新铸造一钱四分重的钱币,新旧钱币暂时一起流通,新钱一千文兑换一两白银,旧钱一千文兑换七钱白银。皇上批准了这个建议。但是,私铸钱币的情况仍然没能得到有效控制。

万历四十五年,山东请求铸造大钱。恰逢常山地区查获了私铸钱币的案件,皇上认为,如果只铸造大钱而不禁止私铸,必然会造成大量的私自流通,所以应该先收回旧钱再禁止私铸。于是下令,钱粮可以用一两白银兑换二千文钱币,钱币收齐后,再用铜器兑换。户部因为新钱不够用,请求推迟到五年后销毁旧钱再铸造新钱。过了两年,襄阳地区私铸的钱币偷偷藏在漕船里运到京城,大理卿塔进泰奉命调查此事,上书请求严格禁止,收缴销毁私铸钱币,再次犯私铸私贩罪的,按律法处罚;船户和押运人员同罪,地方官知情不报的,斩首抄家;失察的,革职。这样一来,法律就更加严厉了。

官府铸钱用的铜,从万历四十四年开始,就兼用了云南产的铜。到了雍正元年,巡抚杨名时请求每年将云南的铜运到京城。朝廷商议,认为在当地铸钱比较方便,于是就在云南的大理和霑益设立了四个铸钱局,铸造钱币运往京城,钱币的铭文是“云泉”。皇上认为钱是国家的宝贝,于是将“云泉”改名为“宝云”,并且规定直省铸造的钱币,铭文要先刻“宝”字,然后是省名,全部用满文书写。此后,运往京城的钱币,时铸时停。

乾隆二年,因为钱币价格长期不稳定,皇帝下令在北京大兴县和宛平县设立钱行官牙,来平抑钱价。皇上认为私下熔化铜钱的危害尤其严重,于是更加严厉地执行铜器禁令。除了三品以上官员以外,其他人都不允许使用铜器;以前已经有的铜器,限三年内必须上交官府,超过期限就算私藏违禁物品,论罪;如果在禁令颁布后还继续制造铜器,罪行比盗铸还要严重。于是就发布命令全面禁止制造铜器。后来又进一步收紧限制,只有正一品官员才能使用铜器,其余人等一律禁止,藏匿或私自使用铜器的,都按违禁罪论处。

乾隆十二年,皇上认为钱币重量重了就会有人私下熔化,轻了就会有人私下铸造,于是下令恢复一钱二分的老制度。乾隆十三年,规定剪坏钱币边缘的罪行是绞监候(死刑)。在此之前,尚书海望认为铜器禁令损害了百姓利益,上疏陈述了四点弊端,高宗皇帝认可了他的意见,于是废除了禁止铜器和收缴铜器的命令。

因为京城钱价高昂,一两白银只能兑换八百文钱,皇帝下令工部拿出库藏的钱来平抑价格。御史陶正靖上疏陈述钱价不平的弊端,认为是经纪人损害了钱法,皇帝立即下令革除这些经纪人。浙江布政使张若震认为钱价贵的原因在于私自毁坏铜钱。如果能把铜和铅混合,再掺入一些锡,铸成青色的铜钱,那么熔化铜钱的人就无利可图了。试验之后证明有效,于是采纳了他的建议,铸造青铜钱和黄铜钱同时流通。同时规定私铸铅钱的罪行:首犯和匠人绞监候(死刑),从犯和知情买使减一等处罚。并再次申明严厉禁止贩运和囤积制钱,凡是囤积铜钱达到一百千文以上的,都按违法论处。皇上告诫朝臣说:“现在所说的这些禁令,也只是权宜之计,治标不治本。物品的定价应该以银子为准,而不是铜钱,可是官民都习惯用钱不用银,那些追逐利益的人,就利用钱价的涨跌来牟利,这真是本末倒置啊!以后应该重视使用白银,凡是各省官员修建工程,民间买卖货物,都应该用白银结算。”

公元1757年,两广总督李侍尧建议禁止旧钱和伪造的钱币。皇上觉得民间混用着吴三桂时期铸造的“利用”、“洪化”、“昭武”等伪钱,就决定让老百姓自己上交这些伪钱,官府再用这些伪钱兑换成新铸的钱币,而旧钱还可以继续使用。

1759年,平定了回部叛乱后,朝廷在叶尔羌颁布了新的钱币铸造标准,铸造了“乾隆通宝”。一枚钱币重两钱,钱币上铸有叶尔羌的名称,左边是满文,右边是回文,用红铜铸造,同时销毁旧的普尔钱来补充铸造新钱。两年后,阿克苏也请求铸造钱币,方法和叶尔羌一样,朝廷也批准了。 朝廷还允许西藏铸造银钱,重量分别为一钱和五分两种,钱币上写着“乾隆宝藏”,边上用的是唐古特文,边款刻有铸造年份。这两种钱币只在回部和西藏地区流通,内地不使用。

1764年,朝廷下令回部继续铸造钱币,并且永久使用“乾隆”年号。

话说到了嘉庆中叶,钱币价格飞涨,各省都增加了铸币数量,想让价格稍微稳定一下。结果呢,铜运送不过来,那些商人就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破坏了钱币政策。上面就下令各省督抚,不许随便停炉减产。

可到了年底,私铸的钱币更多了,四川、云南、贵州成了重灾区,私铸钱币甚至流传到了江浙地区。云南、贵州的官府铸币也因为管理不善,一直没停。朝廷虽然严厉禁止私铸,但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着把私铸的钱币收上来销毁就算了。结果那些坏人就钻了空子,假钱越造越多,没完没了。

到了嘉庆五十七年,湖广总督毕沅建议,收买私铸钱币,别定时间限制。皇上说,湖北是私铸的中心,你还没想办法彻底禁止,就想先把责任推掉?于是命令严查私贩,但还是给了两年宽限期。

嘉庆五九年,因为官铸和私铸的钱币混在一起,钱币贬值了,朝廷就暂时停止了各省的铸币,给私铸钱币定了一年的收缴期限。可那些官吏又从中作梗,贪污受贿。嘉庆元年,各省又恢复了铸币。

到了嘉庆十年,各省的铸币量还没完全恢复,钱又涨价了,朝廷又下令各省督抚按规定铸币。但是,之后官府和私人的铸币作坊一个接一个地冒出来。北京的铸币局造出来的钱,边都磨损得模糊不清,又薄又脆,甚至“宝苏”钱里还掺杂着沙子,一扔就碎了!而贵州、湖广的私铸更是猖獗,江苏的官府铸币局和私铸作坊都偷偷摸摸地铸钱。

到了道光年间,福建、广东一带还流通着各种各样的外国钱币,比如“光中”、“景中”、“景兴”、“嘉隆”等等,那些坏人就从中牟利,仿造这些外国钱币。贵阳大定官府铸币局还另外铸造了一种大钱,钱币制度从此更加混乱不堪了。

话说清朝的时候,外国和咱们国家做生意,用货物换白银,外国的船只偷偷摸摸地来,一年漏出去的白银,少说也有几千万两!当时有个御史叫黄中模,还有一个叫章沅,都上奏皇帝,说这事儿太严重了。

那些外国来的银子,什么大髻银、小髻银、蓬头银、蝙蝠银、双柱银、马剑银,五花八门,都偷偷地流入内地赚钱。从福建、广东一直流到黄河以南,到处都是。外国商人更厉害,他们到各个省份的海口,表面上做生意,实际上偷偷地换白银。结果,外国银子越来越多,咱们自己的纹银越来越少,价格也越来越贵。

皇帝很着急,就命令广东的总督严厉禁止,但禁令只针对外国银子,那些仿造的广板银、福板银、杭板银、吴庄银、行庄银,还是照样消耗咱们的白银。御史黄爵滋建议,干脆禁止咱们的人出海,再专门立个条例,重罚那些走私的人。

到了十七年,皇帝下令让沿江沿海的总督、巡抚和海关监督,严格查处走私,根据情况奖惩。可是,国内的白银还是越来越少,一两白银能换两千多文钱!大臣们想办法提高铜钱的价值,来抑制白银的流出,但这个方案没通过。

话说清朝道光年间,白银外流严重,价格飞涨,朝中上下都想着发行大钱来解决这个问题。广西巡抚梁章钜就上书提议了这个办法。后来咸丰帝继位,四川学政何绍基也大力主张发行大钱,效仿古制,解决燃眉之急。皇帝一开始不太同意,最后还是决定发行官票和宝钞。宝钞这东西,顺治八年也发行过,一年造了十二万八千多张,十年后就停了。嘉庆年间,侍讲学士蔡之定也建议发行宝钞。咸丰二年,福建巡抚王懿德也提出了同样的建议。但是朝廷觉得操作起来太麻烦,就否决了。

那时候,白银短缺,铜钱也匮乏,军费和河道工程的开支高达几千万两,负责筹措国计的人,都建议发行官票。第二年,皇帝下令户部进行讨论。惠亲王等人建议户部制造钱钞,和银票一起使用。官票是用皮纸做的,上面写着“户部官票”,左边是满文,右边是汉文,都是双行书写,中间标明兑换白银的数额,下面写着“户部奏行官票”。凡是用官票兑换白银的,和直接用白银一样,都按照户部规定的章程办理。伪造官票的,要依法处罚。宝钞上写着“大清宝钞”,汉字横着排,中间标明兑换制钱的数额,旁边写着“天下通宝,平准出入”,下面写着“此钞即代制钱行用,并准按成交纳地丁钱粮一切税课捐项,京、外各库一概收解”。宝钞的边框和官票一样。

大钱分当千、当五百、当百、当五十、当十五种,重量从二两递减到四钱四分。当千和当五百的大钱,用纯铜铸造,颜色是紫色的;当百、当五十、当十的大钱,用铜和铅混合铸造,颜色是黄色的。一百文以上的大钱上写着“咸丰元宝”,一百文以下的写着“重宝”,旁边还有满文局名。咸丰四年,因为铜不够用了,就开始铸造当五的铁钱和制钱。后来又铸造了铅制钱。乾隆年间,京城钱局用铜,云南和外国也提供铜,后来就只用云南运来的铜了。当时因为运输铜受阻,铜供应不足,所以才临时铸造铅钱。

朝廷规定,一两白银兑换二千文制钱,二千文宝钞兑换一两白银,官票和宝钞也可以互相兑换。老百姓缴纳地丁钱粮、税课和其他各种官款,可以用白银五成、宝钞五成来缴纳;京外各库发放款项也一样。大钱在各地流通,兑换白银的比例和制钱一样,上缴官府时按三成计算;铁钱和铜钱一样通用。阻挠执行的人,按违反朝廷命令论处;伪造钞票的,斩首监候;私自铸钱的,处罚更严厉。朝廷下令在各地设立官钱局。后来发现各省迟迟不执行,于是又决定在各府设立钞局,把大钱发放到钱庄,方便钱钞的流通兑换,方便老百姓。缴纳地丁钱粮可以用官票和宝钞,小户人家缴纳银两、钞票的尾数,可以用铜铁大钱来补足。这些措施先在直隶和山东实行。如果官吏故意刁难,或者商民交易不按规定价格进行,要严厉处罚。

咸丰七年,规定顺天府和直隶各地的钱粮,从当年上半年开始,要用白银四成、宝钞三成、当十铜铁大钱三成来缴纳;各种开支,也要按比例发放。后来户部又提议,从当年下半年开始,直隶地区按白银七成、官票三成征收,大钱三成就包含在官票三成里,交官票交钱都可以。

一开始发行纸钞的时候,先是用在军费上,后来又用在河道工程上,但是兑换起来都很不方便,老百姓心里都很怀疑,不愿意用。各省收取纸钞的比例是五成,因为要兑换的钱太多,太难了,所以大家都不愿意收也不愿意放了。老百姓拿到纸钞,就积攒起来没啥用,在北京城里,拿着纸钞去市场上买东西,不是故意抬高价格,就是藏起货不卖,拿着纸钞去官方的店铺买东西,得到的都是大钱,很不方便使用,所以纸钞发行后,内外兵民都受苦。后来北京城用官方的七折价格来兑换纸钞,纸钞的价值就更低了,即使降低价格发行,也难以应付,纸钞最终就无法流通了。

大钱,比如一千文、五百文的,因为兑换比例太重,最先被废除了;一百文、五十文的随后也被废除了;铁钱因为私铸的钱太多而也被废除了,最后就只流通十文钱了。私铸钱币的现象非常猖獗,每天都有判死刑的,但还是阻止不了。官府铸造的钱也越来越差,和私铸的钱混在一起,根本分不清了,奸商就借此机会随意压低价格,抬高价格。商人害怕收到大钱,都不愿意做生意,只有三成的人愿意收,政府虽然张贴告示禁止,但屡禁不止,一点效果也没有。法律有漏洞,而且违反法律的人很多,当然解决不了问题了。十文钱流通的时间最长,但是一文钱只值二文制钱,出了国门就没人用了。

咸丰年间,铜非常缺乏,政府下令禁止铜的私自买卖和回收铜。同治初年,铸钱的材料只有商人提供的铜和废铜,十文钱的价值降低到三钱二分。光绪九年,又降到了二钱六分。

那时候慈禧太后很想重新铸造钱币,就让大臣们讨论这件事。因为云南的铜运送不过来,就先用外国的铜,交给机器局试铸。户部奏报说机器局铸钱和京城钱局同时开工很不方便,慈禧太后就下旨责罚那些推卸责任的人,最后命令直隶总督李鸿章在天津铸造,恢复一钱的价值,然后赏赐唐炯巡抚的官衔,专门督办云南的铜政。光绪十四年,广东试铸机器钱,重量相当于库平七分。光绪二十四年,命令各省铸造八分钱。但是北京因为制钱少,还是流通十文钱。光绪三十二年,铸造铜币,面值十文,但是老百姓不愿意用,于是就创造了银元、铜元,设立银行,想要统一币制,和西方各国抗衡。

一开始,外国商人大量涌入广东,西班牙和英国的银子大量流入。广东总督林则徐想自己铸造银币来对抗,但是因为不实用就放弃了。后来,墨西哥和日本的钱币也大量涌入中国。

光绪十四年,张之洞担任广东巡抚,开始用机器试着铸造银币,李鸿章接任后继续完成这项工作。银币上写着“光绪元宝,库平七钱二分,广东省造”,背面是蟠龙图案。同时还铸造了三钱六分、一钱四分四厘、七分二厘、三分六厘四种小银元。中国自己铸造银币,从此开始了。湖北、江西、直隶、浙江、安徽、奉天、吉林等省陆续开始铸造银币。

后来发现广东、湖北、江西铸造的银币最好用,就允许用这些银币上缴京饷(给朝廷的钱)并作为铸造银币的本钱。其他省份没有开铸银币的,也命令他们跟着铸造。京城内外收放库款,允许用铸造的银币支付,并可额外支付三成。于是,朝廷任命刘坤一、张之洞、陶模三人负责筹划三个造币局的事宜。

后来户部审核后发现,七个省份铸造的银币规格和成色参差不齐,不利于流通。这时,造币总厂建成了,计划撤销三个分厂,留下江南、直隶、广东三个作为分厂。最初铸造的银币重量标准是墨圆(一种重量单位),很多人对此表示反对。张之洞在湖北率先试行了库平一两的银币。户部也认为中国历来使用两、钱、分、厘的计算方法,于是决定主币为库平一两,并用五钱、一钱的小银币以及铜元、制钱作为辅助货币,命令造币总厂按照这个标准进行铸造。

最早铸造铜元的是福建和广东,后来江苏也开始铸造。当时北京造币局停产了,就命令各省运送数十万枚铜元到北京,由户部发行备用。沿江沿海各省也被命令筹集资金,自己也铸造铜元。这样一来,各省陆续开始铸造铜元,结果中央的造币总厂反而成了后来者。总厂计划铸造三种货币:金、银、铜。最先铸造的是铜元。铜元的兑换比例从二十个铜元换一吊制钱降到两个铜元换一吊制钱,重量也从四钱降到四分,总共有四种规格,各个省份的铜元样式略有不同,但大体上差不多。各省铸造的铜元上写着“光绪元宝”,总厂最初也和各省一样,后来才改成“大清铜币”,上面都刻着铸造地点,图案都是龙纹,用紫铜铸造,有些省份也用黄铜。私自铸造铜元或伪造纸币,罪行比伪造制钱还要严重。

最初铸造铜元是为了弥补制钱的不足,但后来铜元却带来了其他的问题。新政的军费开支都依靠铜元来支付,各省竞相铸造和销售铜元,导致铜元供应不足。两江总督周馥第一个上奏朝廷,说明了铜元铸造的弊端,户部于是制定法律来限制铜元的铸造。之后又提出了八项补救措施。后来铸造铜元的省份多达十七个,每个省甚至有两三个铸造厂,这使得铜元难以统一。于是朝廷下令:山东和直隶合并,湖北和湖南合并,江南和安徽合并到江宁,浙江和福建合并,广西和广东合并,奉天、河南、四川、云贵四个省合并成九个铸造厂,由户部派员管理,并派大臣巡视检查,和户部一起商讨解决办法。

但是,由于铜元贬值严重,一枚当十的铜元实际价值还不到一半,民间和一些私铸的铜元厂从中作弊,牟取暴利。用铜元兑换白银,往往造成亏损,物价飞涨,百姓生活越来越艰难。各省铸造的铜元互相抵触,甚至无法流通。山东巡抚袁树勋接着又上奏朝廷,陈述了十种弊端。当时总厂刚开始铸造铜元,宝泉局还在铸造六分制钱。广东请求改铸一文钱,由总厂制定样式,在全国通行。光绪三十四年,朝廷命令各铜元厂加铸一文钱的新钱,样式和铜元类似,这是为了保留一文钱的旧制,以弥补铜元的不足。

盛宣怀建议成立通商银行,这事儿当时就有人讨论,说你看外国都有国立银行,能管着国内外的财政,所以这事儿拖到光绪二十九年才被批准,户部提议成立官办银行,就用“户部”做名字,凑了四百万的官商资金,用国币,发行纸币,国家钱款和公债都由它管。后来又建了造纸厂和印刷厂印钞票。后来户部改名度支部,银行也改名叫“大清银行”,还设了正副监督,造币厂也一样改了名字。银行里还开了个储蓄银行。还画了个新的币制图样,写进了跟各国新签的贸易条约里。度支部觉得应该先把银币定下来,试用一下,这样的话,之前说的三种金属(金银铜)铸币的方案就能统一起来了。但是,到底是按元算还是按两算,当时意见还不统一。光绪皇帝就把这事儿交给各省督抚去处理。

正好有人建议赶紧按照条约规定确定币制,这事儿就交给政务处去研究,各省督抚也陆续上报了自己的意见。有十一省主张用“两”作单位,只有八省主张用“圆”。度支部之前也颁布过用“两”的规定,所以最后就定“两”为主币。后来度支部又成立了一个币制调查局,谨慎地研究铸造和推行新币制,确定成色和重量。到了宣统二年,最终还是决定用“圆”做单位,一圆银币为主币,辅币有五角、二角五分、一角三种银币,五分镍币一种,以及二分、一分、五厘、一厘四种铜币。一圆银币重七钱二分,其他辅币重量依次递减。同时,关闭了直隶的银铜造币厂,只保留了汉口、广东、成都、云南四个造币厂。之前铸造的大小银元,暂时按照市场价格流通,将来由大清银行总厂收回改铸。

三种金属铸币方案,首先是金,其次是银。光绪中期的时候,英国金镑的价格飞涨,每磅金子的价格从四两一钱六分五厘涨到了八两多。御史王鹏运和通政司参议杨宜治曾经建议仿照外国铸造金币。光绪三十年,户部上奏说要准备造币用的金属,上交官府的金子都批准用来造币。出使大臣汪大燮极力主张用金子做货币,孙宝琦则建议国内用银币,对外贸易时再考虑用金。当时朝中大臣讨论国币,都觉得不用金子做本位币,币制就不完善,都建议赶紧确定金本位,但最后也没能实现。

咱们国家产茶的地方很多,但要说最好的,还得数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四川、湖南湖北,还有云南、贵州这些地方。明朝的时候,茶叶买卖主要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官茶,用来跟边疆换马匹;一种是商茶,需要交税才能卖;还有一种是贡茶,那是给皇帝用的。清朝沿袭了明朝的办法,在陕西、甘肃用茶叶换取蕃马。其他省份呢,就让商人领了执照纳税卖茶。有时候,商人直接去朝廷领执照;有时候,小贩就在自己家乡的州县领执照。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州县自己手里拿着执照,找不到合适的商人,就让种茶的农户自己去卖。户部宝泉局负责铸造和印制茶叶执照,上面都写着规定的条文,各省每年都要提前申请领取,当年领的当年卖完。一百斤茶叶是一张执照,不到一百斤的叫零星茶,另给一张护照。用过的执照都要上交朝廷。要是有人伪造茶叶执照,或者卖假茶,或者私下跟外国人交易,都要按律法处罚。

负责茶叶买卖的官吏,一开始也沿用明朝的制度。陕西设有五个巡视茶马的御史:西宁司设在西宁,洮州司设在岷州,河州司设在河州,庄浪司设在平番,甘州司设在兰州。后来改成了派其他部门的官员,又让甘肃巡抚管这事儿,最后归陕甘总督管。四川设有盐茶道,江西设有茶引批验大使,归江宁府管辖。

嘉庆朝以前,茶叶税收是这样安排的:江苏的茶叶,由江宁批发,再分发到荆溪县的张渚、湖汊两个巡检司。安徽的茶叶,则由潜山、太湖、歙县、休宁、黟县、宣城、宁国、太平、贵池、青阳、铜陵、建德、芜湖、六安、霍山、广德、建平十七个州县负责发放。江西的茶叶,就靠徽商和各州县的小贩们来销售了。这三个省份的茶叶税,都在关卡按规定收取。

浙江省呢,由布政使委派专人负责茶叶的销售,每张茶引收税银一钱。北新关还要另外收税银二分九釐二毫八丝,然后把这些税款一起上报。每年还要上缴一百多篓贡茶,给皇宫和陵寝用,这些贡茶的钱,就从茶叶引的买价里扣除。湖北省的茶叶,由咸宁、嘉鱼、蒲圻、崇阳、通城、兴国、通山七个州县负责发放,茶园的经纪人负责销售。建始县的茶叶,则由商人自行销售。自己销售的,每张茶引收税银一两;商人销售的,每张茶引收税二钱五分,另外还要收一钱二分五釐的附加税,总共收税银二百三十多两。茶叶到关卡后,还要再报税。

湖南省的茶叶,由善化、湘阴、浏阳、湘潭、益阳、攸县、安化、邵阳、新化、武冈、巴陵、平江、临湘、武陵、桃源、龙阳、沅江十七个州县的茶农负责销售,总共收税银二百四十两。陕西和甘肃的茶叶,由西宁、甘州、庄浪三个茶司负责,西安、凤翔、汉中、同州、榆林、延安、宁夏七府和神木厅也分销一部分。每张茶引要上交五十斤官茶,剩下的五十斤由商人自己卖掉赚本。一百斤茶叶分成十篦,每篦两封,总共要征收十三万六千四百八十篦本色茶。改用折银交税的那一年,每封收税银三钱。那些原本不交茶叶的人,就要交纳共计五千七百三十多两的茶叶价款。还有一些地方不设茶引,茶叶就在本地销售,茶农自己交税,总共收税银五百三十多两。

四川的茶叶引,分腹引、边引、土引三种。腹引在内地销售,边引在边境地区销售,土引在土司地区销售。边引又分为三路:销售到打箭炉的叫南路边引;销售到松潘厅的叫西路边引;销售到邛州的叫邛州边引。这些茶叶都要纳税,总共收税银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两,另外还有四万九千一百七十两的税款,都略有出入。云南收税银九百六十两,贵州收税银六十多两。在户部申请茶引,要收取一定的纸张费用,每张引收取三釐三毫。盛京、直隶、河南、山东、山西、福建、广东、广西这些地方,都不发放茶引,所以没有茶叶税。茶商到了这些地方,就要在关卡交税,或者收取一些落地税,然后把税款和关税一起上报,或者并入杂税一起上报户部。这就是嘉庆朝以前茶叶税收的情况。

话说后来西方各国跟咱们通商了,茶叶生意也跟着变了样。主要的市场有三个:汉口、上海和福州。汉口这边的茶叶,来自湖南、江西、安徽,还有湖北自己产的,沿着汉水运到河南、陕西、青海、新疆。运到俄罗斯去的,都是砖茶。上海的茶叶生意最兴隆,除了本地产的,还有很多来自湖广、江西、安徽、浙江、福建等地的茶叶。江西、安徽的红绿茶大多卖到欧美各国;浙江绍兴的茶叶销往美国,宁波的茶叶销往日本;福州的红茶主要销往美洲和南洋群岛。除了这三个主要市场,广州、天津、烟台也都有不少洋商聚集,做茶叶生意。茶叶这东西,喜欢温暖潮湿的环境,怕冷怕干,还怕大风,咱们中国这地方,真是种茶的好地方。虽然西方国家生意做得很大,但他们那地方不适合种茶,不得不依赖咱们中国,所以咱们的茶叶才卖到全世界各地。

做茶叶生意的,有总商,也有散商。总商负责统筹,散商负责销售,各自都有固定的区域。还有些茶商兼营茶票,比如四川从乾隆五十二年开始办茶叶票据后,茶票种类就多了起来,不过主要还是在茶叶产量大或者销售好的地方流通,并不是每个州县都有。甘肃的茶商以前分东柜和西柜,东柜多是山西、陕西人,西柜则是回民。从咸丰年间开始,回民起事,后来又盗贼横行,两柜都没人愿意承包了。后来左宗棠总督勘察了全省的情况,制定了新的章程,用茶票代替茶引,选拔新的茶商来采运湖州的茶叶,这就是所谓的“南柜”。开始的时候,只发放了八百多张茶票。后来规定三年一批,茶票数量可以增加,但不能减少。从光绪十三年到二十七年,茶票数量逐年增加。到了光绪三十年,除了湖州的茶票,又增加了销往伊犁、塔尔巴哈台的晋票。一直到宣统二年,茶叶生意越来越红火。

茶叶和盐的管理办法有点像,只不过盐是国家财政的大头,所以管财政的人就顺便把盐也管起来了。一开始呢,只收税,除了江浙地区有固定的税额,其他省份每年收的税,多的也就一千多两银子,少的只有几百两甚至几十两。就连陕西、甘肃、四川这些边疆地区,茶叶税收加起来也不到十万两。咸丰年间开始,各个省份陆续增加了茶叶税,到了光绪十二年,福建上报的茶叶税就达到十九万多两了,其他省份的税收也逐渐增多,不过没多久又收不上了。宣统三年预算表上显示,茶叶税只有130多万两。

顺治初年,朝廷制定了茶马互市的制度。上等马匹配12个茶叶篦子(一种茶叶包装单位),中等马匹配9个,下等马匹配7个。两年后,朝廷派御史管理五个茶马互市司。当时很多商人偷偷越境贩茶,少数民族也因为茶叶便宜而大量购买。还有不少喇嘛往来奔波,夹带私茶出关,官吏也管不住。户部就上奏说:“陕西用茶叶换马匹,明朝有发放金牌勘合的制度,现在可以不用了,直接定个价格就行。至于喇嘛,如果官吏纵容他们收买私茶,就让巡按御史去查办。”茶马御史廖攀龙又说:“茶马互市的旧额是一万一千八十八匹马,崇祯三年增加了二千匹,请求永久免除。”朝廷也同意了。四年后,朝廷命令派一名满族御史和一名汉族御史巡视茶马互市,直隶河宝营地就在张家口西边,明朝时鄂尔多斯部落曾经在那里交易茶马,后来被封锁了。这时候,户部派官员去实地考察,上报情况后,朝廷下令恢复互市。七年后,按照甘肃的旧例,大批茶叶由官府和商人平分,小批茶叶的税收,官府收三成,商人得七成。朝廷规定以后所有茶叶都由户部发放,按照大批茶叶的标准,作为中等马匹的交易货物。以前大批茶叶附赠60个茶叶篦子,小批茶叶附赠67斤茶叶,现在规定每千斤茶叶,都附赠140斤,让商人自己去卖。

话说康熙十三年,甘肃那边的马匹够用了,皇上就下令把陈茶卖了,换成军饷。到了十四年,又把广宁、开成、黑水、安定、清安、万安、武安这七个马监里的马和茶都收上来卖了,换军饷用。之前留着备用的马,也全改成折价充当军饷了。

康熙十八年,皇上听从了达赖喇嘛和根都台吉的建议,在云南北胜州用马换茶。康熙四年,干脆把陕西的马监都撤了,在北胜州开设了茶马互市。七年,又撤销了专门管茶马贸易的御史,把这事儿交给甘肃巡抚管。十九年,因为军需紧急,临时加征了福建茶税三百五十九两银子,到二十六年才免除,同时还取消了湖广新增加的茶税。那时候四川产茶很多,用茶也越来越多,户部就想多征点茶税,一直到康熙末年,天全土司、雅州、邛崃、荣经、名山、新繁、大邑、灌县等地都增加了茶叶产量和税收。

康熙二十四年,刑科给事中裘元佩说,洮州、岷州等地有三十多万斤陈茶,可以换来上万匹马;每年卖掉的陈茶,又能换来几万匹马。他建议派专人管理茶马贸易。到了三十六年,皇上就派了户部官员专门负责茶马事务。四十年,因为陕西私茶泛滥,皇上下令严查来往百姓,携带十斤以下私茶的不追究,但要是驮载十斤以上私茶,又没有官府许可证的,就要治罪。四十四年,奸商们仗着以前有先例,就少量多次地走私,私贩茶叶的情况反而更多了,皇上就下令按照以前的办法抓捕私贩,同时撤销了户部官员的专管职务,又把这事儿交给甘肃巡抚兼管。

从康熙三十二年开始,因为西宁五司存放的陈茶放的时间太长,都发霉烂掉了,户部就同意把这些茶叶卖掉。后来因为兰州没有马可以换茶,就把甘州积压的旧茶,按照七成银子三成茶的比例,折算到五镇的俸禄里发放。接着又规定西宁等地停止用茶换马,每斤新茶折合四钱银子,陈茶折合六钱银子,充当军饷。到了康熙六十年,又增加了西宁、庄浪、岷州、河州的茶叶引票,各地积压的旧茶,都下令卖掉。

雍正三年,朝廷决定从康熙六十一年开始,五年内全部征收上等好茶,五年后再把库存的旧茶卖掉。以后呢,就一直是五年一轮换新茶。

雍正四年,朝廷规定了陕西茶叶的运输方式,改成由产茶地方的官员发放船票,按照商人茶叶引票上的数量来开具。要是超过部里发的引票数量,或者私自夹带茶叶不按规定数量来,就按照走私盐的法律处罚;查验时失察故意放纵的,也要处罚。 同年,又规定陕西商人运输茶叶,除了旧例每百斤允许附带十四斤之外,还要再加十四斤的损耗茶叶。皇上还下旨说:“四川的茶叶税,都是按茶园和茶树来算的,可是茶树有大有小,茶园也有宽有窄,怎么能够一概而论呢?如果按照这个来定税额,那就不公平了。应该按斤两收税,让四川总督好好商量一下。” 后来商量决定:旧例每斤征税二釐五毫,现在只征收四丝九忽多一点,前后差距太大了,应该减少一半,不管是什么地方的引票,都按每斤一釐二毫五丝收银子。当时四川茶叶销售火爆,引票都不够用了,所以又增加了引票,各个府州县又重新发放。

雍正九年,命令西宁五司恢复中马法(一种茶叶运输管理制度)。雍正十年,又命令中马法要及时发放茶叶引票。 这时候安徽也增加了引票,跟四川一样,多余的引票暂时存在司库,等不够用的时候再分配给运输茶叶的商人。雍正十三年,又停止了甘肃的中马法。最后确定了云南的茶法,规定七斤茶叶为一筒,三十二筒为一引,按照规定收税。

乾隆元年,皇上命令甘肃的茶叶税改成折银收税,每篦茶叶要交五钱银子。当时西宁五司的茶叶积压太多了,就下令每封茶叶减价两钱,赶紧卖掉。

乾隆二年,因为江西南昌等三十多个州县根本不产茶,四川成都、彭州、灌县等地的茶叶又卖不出去,所以朝廷就下令减少或者停止征收茶叶税,并且免除一部分茶税银子。到了乾隆七年,甘肃发生地震,皇上免除了灾区的茶税,并且重新下令西宁五司要收取实物茶叶。八年的时候,皇上又免除了四川天全县乾隆七年之前多收的茶税,还有成都、彭州、灌县等县没交完的茶税银子。

乾隆十一年,甘肃巡抚黄廷桂上奏说:“西宁、河州、庄浪三个地方,当地藏族和汉族人民的生活都离不开茶叶。这几年我们用粮食换茶叶,一共用了六万五千五百多封茶叶,换了三万八千一百多石粮食,我觉得这个方法挺好,请皇上批准作为以后的惯例。”皇上批准了他的奏请。

乾隆十三年,朝廷正式规定甘肃每年要交的茶叶,其中两成是实物茶叶,八成是折银,并且还明确规定了水路运输茶叶时查验税票和税款的办法,这个办法推广到了安徽、浙江、四川、云南、贵州等地。乾隆二十四年,甘肃巡抚吴达善建议,让西宁五司的茶叶按照康熙三十七年的老办法,用来支付各营的军饷。

乾隆二十五年,吴达善又上奏说:“甘肃的茶叶税以前是用来养军马的,现在养马的制度已经取消了。甘州和庄浪两司地处交通要道,西宁和河州两司靠近青海,茶叶还是比较好卖的,但是洮州太偏僻了,茶叶卖不出去,这些年都拿到其他地方去卖了,但是茶叶税还是按照洮州的数额上交,结果洮州的仓库里积压了十几万封茶叶,实在卖不动了,请皇上批准把洮州的茶叶税额分给甘州和庄浪两司,让那里的商人收税,等洮州仓库里的茶叶用来支付军饷之后,就把洮州的茶叶税给取消了。”

二十七年,陕甘总督杨应琚给朝廷上奏章,提出了四条关于茶叶销售的建议。第一,官茶应该改成收取折价。他说甘肃库里存的官茶太多了,以前就改成收取折价了。从乾隆七年到二十四年,五司库里已经堆积了150多万封官茶。之前吴达善奏请,每封官茶折价为三钱,用来发放兵饷,已经用了40多万封。现在市场上的官茶很多,十年都卖不完。每年商人还要增加24万封官茶的配额,官茶积压得越来越多。不如把商人上交的官茶(二成,约5万4千多封),按照每封三钱的折价收取,等陈茶卖完了再收取实物。

第二,商茶的配额应该减少。甘肃的茶叶规定,商人每引茶叶五十斤,无论是不是折价,都要按额纳税。此外,还有3万9千多两的充公银子,也是每年都要交的,跟正税一样。商人自己卖的茶叶,每引只应该配50斤正茶,加上附茶一共配售30多万封,商人就用这些配售的茶叶纳税。之前吴达善奏请增加配额,以减轻商人的负担,而且也没有增加税收。但是茶叶封数增加了,加上用来发放兵饷的官茶,官茶积压得越来越多,很容易亏本。现在商人每引只配5封,应该减少15万8千3百16封无税茶叶,一共只配40万9千4百40封。因为二成茶叶已经改成收取折价了,所以不用再运输了。

第三,应该召集商人减少陈茶的库存。各司都有陈茶,洮司最多。现在每封陈茶卖四钱,商人都不愿意买。建议还是按照之前的方案,每封定价三钱,召集商人来处理这些陈茶。

第四,内地和新疆应该一样,都用茶叶发放兵饷。乾隆二十四年,吴达善奏请允许满汉各营用茶叶发放兵饷。新疆的茶叶以前都是从内地供应的。现在官茶用沿途的站车运输,不用付脚费,从肃州运到各地,把脚价摊到茶叶成本里,比从商人那里买还便宜。奏章上报后,朝廷就采纳了他的建议。

话说,我二十九岁那年,当上了甘肃巡抚,顺便还管着陕西甘肃总督的茶务。到了三十四岁,因为甘肃的官府仓库里茶叶越来越少了,我又下令征收茶叶税,税率是一成。

三十六岁的时候,因为伊犁等地安置了投诚的土尔扈特人等等,赏赐给他们茶叶,同时呢,我又决定继续按照之前的规定,征收二成茶税。三十八年,四川总督刘秉恬上奏,说三杂谷等地的土司可以买茶,规定每千斤为一个单位,让他们只够自己吃,不准私下倒卖。四川设置了边境茶引,商人交税后就能在松潘等地运茶销售,不管是土司还是蛮商,都可以到边境领票贩运茶叶。

嘉庆七年,因为陕西神木官府销售的茶叶引早就拨给了甘肃的商人销售,我就下令取消了旧有的那些多余的税收名目。那段时间四川的教匪闹得很厉害,我就免除了大宁、广元、太平、通江、南江五个州县的茶税。到了十年,我又免除了大宁、太平、通江、巫山四个县厅的税课。

十七年,因为甘肃的官府仓库里茶叶太多了,就决定让商人交茶叶,全部按照市价折算成银子来收税。到了二十二年,皇帝下旨说:“福建、安徽、浙江的商人贩运武夷山、松萝茶到广东销售,以前都是走内河,现在很多人走海路,还夹带违禁货物私下卖。命令茶商必须走内河,永远禁止走海路贩运,违反者要治罪,茶叶充公!”

道光三年,皇上说了:“那彦成上奏的新疆茶叶管理章程,户部讨论后认为,乌里雅苏台和科布多地区的砖茶不能到新疆各城去卖。但是,将军果勒丰阿他们奏报说,这些砖茶是从归化城、张家口领了部票纳税后运来的,已经有六十多年历史了,不能一下子就禁止。虽然新疆是官茶的专卖区,但商茶毕竟会影响官茶的销售,所以以后每年允许商民驮运一千多箱砖茶到古城,按规定给票,不许到别的地方卖。”

六年后,皇上又说了:“以前新疆各城运茶,之前的将军们请求发放茶引招商纳税。现在庆祥他们奏报说,各城没有殷实的商户,如果硬要他们承包官茶生意,一定会导致运输和税收都出问题。所以,就让北路的商民专门运送和销售杂茶,在古城设立机构抽税,用收到的银子抵扣兰州茶商的税款。先试行三年,再确定具体的数量。至于附茶,仍然由甘肃商人运销。”

八年,钦差大臣那彦成说:“甘肃官茶,每年应该出关二十多万包。最近卖到四五十万包,都是因为有没茶引的私茶掺杂其中,价格也越来越高,每包附茶能卖到七八两到十多两不等。所以,以后每包茶要定价,阿克苏不能超过四两银子,喀什噶尔不能超过五两银子,并在嘉峪关外和阿克苏等地设立机构检查。”皇上准奏了。

九年,皇上命令甘肃茶务部门责成镇迪道总司进行稽查,奇台县负责就近管理。

咸丰三年,福建省总督王懿德提议在福建省设立茶叶税关征税。

五年后,福建巡抚吕佺孙又上奏说:以前福建茶叶从来不发放执照,也不收税。从道光二十九年开始,直隶总督讷尔经额允许福建商人贩茶,官商界限不清,于是决定由产茶的崇安县发放执照,茶叶经过关隘检查缴税后才能通行。后来发现产茶的地方不只崇安县一个,商人分散到各个县收购茶叶,绕道贩卖,王懿德总督又再次上奏,从咸丰三年开始,沙县、邵武、建安、瓯宁、建阳、浦城、崇安等产茶县,都统一在当地征收茶税,各县负责发放贩运执照,朝廷后来批准了这个方案。前两年因为广东发生匪乱,江浙地区的茶商不敢来福建,朝廷暂时取消了海禁,各地的茶商都把茶叶运到福建省,没有经过各地的税关。这样一来,不仅福建省的税收减少了,浙江、广东、江西等省的税收也减少了。我上任后,广泛了解茶商的获利情况,发现他们现在比以前赚的至少多了一倍。茶商赚得多,政府的税收反而少了。现在广东的匪乱还没平息,军费非常紧张,茶商们手里都很有钱,征收十分之一的利润,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损失。而且,向茶商征税,不会影响到穷苦百姓,都是向富有的茶商征税,也不用担心和外国的税收冲突。利用这种天然的资源为国家补充军费,比增加田赋要好得多。但是,福建省产茶的县不止这几个,必须在省内交通要道设立税关关卡,发放执照进行检查核实。邻近的各省也应该一起设立,避免茶商躲避税收。我建议从咸丰五年开始,所有贩运的茶叶都要征税,税收全部用于本省的军费。不过,刚开始征税,税收多少还不好确定,等实行一两年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税额。

从那时起,福建的茶叶税收制度就逐渐完善了。但是到了咸丰十年,福建省还没向朝廷报送税收数据,朝廷催促后,福建省才按时上报。咸丰六年,朝廷批准了伊犁将军扎拉芬泰的请求,在伊犁设立茶叶税局,征收茶叶税,用于伊犁的军费。咸丰十一年,广东巡抚觉罗耆龄提议对到达广东的茶叶征收落地税。

同治元年,朝廷命令湖南、湖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各省的督抚,仔细调查本省茶叶产量和茶庄的设立情况,制定章程后上报朝廷。

第二年,两江总督曾国藩上奏朝廷,大概意思是说:江西从咸丰九年开始,就制定了关于茶叶税釐和茶捐的章程。每百斤茶叶,在江西境内要抽税二钱银子,运出江西还要再抽一钱五分不等的税。此外,还在产茶和设立茶庄的地方征收茶捐,每百斤茶叶要捐一两四钱或一两二钱不等的银子,然后开具收据,按照筹集军饷的办法汇集起来,请求朝廷奖励。我现在还是按照旧章程办理。今年根据九江关署监督蔡锦青的详细报告,请求按照户部批准的规定,将盐、茶、竹、木四项统一征收关税,从三月开始征收。江西的茶叶运到九江,分为华商和洋商两种。洋商已经缴纳了子口半税,所以不再另外抽税;华商已经缴纳了九江关税,也不再另外抽税。所以我按照户部章程,在义宁州设立落地税。不过,奏章里关于大箱净茶的税额略重,我已经分别核减了。参考以往茶捐的章程,每百斤茶叶,义宁州等地征收一两四钱银子,河口镇征收一两二钱五分银子,这些税款全部用于我的军队军饷,由我颁发税单和护照,委派人员收税。茶农可以自己缴税,也可以由茶庄代缴税款领取税单,到茶叶贩卖的时候,茶庄统一缴销税单。华商换取护照,洋商凭运货文书,到各地销售。除了华商缴纳九江关税、洋商缴纳子口半税外,经过江西、安徽的各个关卡,查验后放行。这样办理,就完全符合户部的原奏章和总理衙门的条约。虽然税单是由茶庄经手,但税款实际上是茶农出的。洋商不能借口已经缴纳了子口半税,就阻止中国茶农缴纳中国的税。华商免除了关卡抽税,也不会纷纷私下购买运货文书,冒充洋商。皇上批准了曾国藩的奏章。

五年的时候,户部批准甘肃省把积压的茶叶税款,暂时在陕西省城开设一个总茶店,在潼关、商州、汉中分别设分店。那些没有茶叶税照的茶商,到了陕西就要去报备。上等茶叶每百斤收一两银子税,中等茶叶收六钱,下等茶叶收四钱。收上来的税款用来弥补甘肃省欠缴的税款。

七年,讨论通过了让归化城的商人把茶叶贩卖到恰克图,经过俄国边境,然后去西洋各国做生意。他们需要领取部里的通行证,税收按照张家口减半,每张通行证要交二十五两银子,每张通行证的茶叶重量不能超过一万二千斤。十一年,讨论通过了追缴甘肃省以前积欠的茶叶税款,同时招募新的茶商,实行新的税收制度。杂税、养廉银、充公款、官礼四个方面的税款暂时缓征。

十三年,讨论通过了甘肃省仿照淮盐的办法,用税票代替税照,不管哪个省份的茶商,都要先缴纳正税,才能拿到税票。杂税并入厘金税一起征收,其他的各种名目的税费都取消了。在内地销售的茶叶,除了缴纳三两正税外,还要在销售地缴纳厘金税,每张税票按一两银子计算,最多不超过二两。出口的茶叶,在边境关卡还要另外缴纳一次厘金税,以便区别对待。

光绪十年,户部要重新规划财政收入,专门研究茶叶税收的事儿。他们说:“总理衙门的数据显示,光绪八年、九年,出口茶叶数量高达近两亿斤。查查道光年间,英国收的茶叶税,大概每百斤收五十两银子,咱们出口茶叶的税收才收二两五钱,不到英国的十分之一啊!我们打算参考甘肃茶叶税收的办法,每五十斤茶叶向茶农收三钱银子。这样增加税收,外国人也没话说。或者,也可以参考宁夏、延安、榆林、绥远等地茶叶税收的办法,在产茶的地方设立机构检验茶叶,发放户部统一的茶叶税照,每百斤茶叶收三两九钱银子。茶叶经过内地关卡时,再交纳厘金税,验照盖章放行,不准重复收税。所有茶叶税照,都要提前一年向督抚衙门申请领取,税照一年后作废。或者,在产茶地检验茶叶后发放户部税照,先收三两银子税款,再加倍收三两九钱,前后一共收七两八钱,其他的杂费全部免除。不过,在各个海关和边境关卡,该交的洋税还是要照章缴纳。如果茶叶在内地销售运输,不管经过哪个省份哪个关卡,都不再收税。这样一来,就从厘金税改为直接课税,从分散收税改为集中收税,方便了税收稽查,也避免了重复征税。但是,怎么防止茶农和茶商偷税漏税呢?这需要各省参考制定具体的章程,然后奏报朝廷处理。”

光绪十二年,发现山西的一些商人,在理藩院领取运输茶叶的凭证,谎称要运销到蒙古地区,实际上却私下贩卖湖州茶叶,偷偷卖到新疆南北两路。他们一张凭证可以用好几年,反复运输,经常逃税漏税。户部上奏朝廷后,批准了新的规定:以后领取运输凭证时,要注明“不准贩运私茶”字样。如果要运输官府允许的茶叶,就必须去甘肃领取凭证并缴纳税款。如果再次发现私运茶叶,查出来就没收货物,还要治罪。

那时候,西方很多国家都特别喜欢喝茶,日本、印度、意大利更是看中了茶叶贸易的丰厚利润。虽然这些国家的天时地利都不如中国,但他们认真研究茶叶种植技术,产量也就越来越高了。说起来,印度种茶是从道光十四年开始的,到光绪三年才真正兴盛起来。斯里兰卡和意大利紧随其后也开始种植茶叶。法国占领了越南之后,也命令在越南种茶,还建起了东山、建吉、富华等茶园。美国在咸丰八年就从中国买了上万株茶苗分给农民种植,后来买得越来越多,每年都要买十二万株茶苗,足够满足国内的需求了。所以,在光绪十年以前,我们国家出口的茶叶数量非常巨大,没过多久就被他们赶超了。

印度每年出口到英国的茶叶大约有七十三万二千石,价值约两千四百万两白银;而我们国家出口到英国的茶叶是八十九万八千石,价值约一千八百六十八万两白银。印度出口的茶叶数量比中国少,但价格却反而更高。到了光绪二十二年,我们国家出口到英国的茶叶,就只剩下二十一万九千四百多石了。日本的茶叶主要销往美国,也有一部分运到中国。光绪十三年,我们国家出口到日本的茶叶有一万二千多石,而日本进口的中国茶叶却有一万六千多石。要说特别重视中国茶叶,用量很大的,就只有俄国了。因为哈萨克、浩罕等地区新归属俄国,国土面积扩大了,人口也增加了,对物资的需求也增加了,而茶叶更是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光绪七年签订条约,允许俄国以嘉峪关为通商口岸,所以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更加频繁。十年后,我们国家出口到俄国的茶叶,占俄国茶叶总进口量的三分之一。光绪十三年,包括其他杂货在内,中国出口到俄国的商品总价值超过九百二百万两白银,而从俄国进口的商品价值只有十一万八千多两白银,也就是说,中国对俄国的贸易顺差高达八百九十万两白银。然而,光绪十二年茶叶减产价格上涨,光绪十三年茶叶增产价格下跌,中国茶商已经开始面临困境,之后他们也开始从其他国家购买茶叶,导致中国茶叶的利润骤减。

这其实是因为我们国家以前一直把种茶当成农民的副业,只利用一些空闲的土地种植,而且采摘时间不当,加工技术也不好,最终被其他国家超越,也是必然的结果。

三十三年,也就是清朝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茶叶公会向度支部(财政部门)告状,说茶叶税收减少了,税务部门也反映了这个问题,所以朝廷就下令想办法解决茶叶税收的问题。宣统年间刚开始的时候,农工商部就打算考虑减免一些茶叶税。

汉口和福州都从外国买进了制茶机器,还从印度请来了熟练的技师。江西巡抚还拿出钱来贷款给茶农。从那以后,中国茶叶销往欧洲和北非的情况才稍微好转了一些。

咱们中国的茶叶品质本来就比其他国家的好,往往是茶叶的苦涩味中带着一股香味,喝完之后嘴里还会回甘,外国人管这叫“胆念”(原文如此,应为音译),其他国家的茶叶很少能达到这个水平。所以,即使日本也有茶叶,他们也必须从我们这里买茶。荷兰公使克罗伯也说过,爪哇、印度、锡兰的茶叶都远不如中国的茶叶。所以啊,要想好好发展茶叶产业,保护好咱们的茶叶资源,别让外国人抢了咱们的饭碗,这可是对现在做商务的人来说很重要的事。

矿业方面,清朝初期,因为吸取了明朝时期乱采矿产的教训——明朝时到处都是为矿业奔走的官员,到处搜刮民脂民膏,害苦了老百姓。所以清朝就规定老百姓可以自己采矿,然后按比例上缴税收给政府。如果采矿影响到了禁山风水、老百姓的田地房屋坟墓,或者聚集很多人扰乱社会治安,或者碰上歉收粮食价格上涨的时候,政府就会下令封禁矿山。

一开始,顺治皇帝刚登基的时候,在山东临朐和招远开了银矿,但到了顺治八年就停了。后来,顺治十四年,他又开了古北、喜峰等地的铁矿。到了康熙年间,朝廷派官员去监督开采山西应州、陕西临潼和山东莱阳的银矿,可到了康熙二十二年,这些矿全部都停了。 皇上还下令说,开矿对地方没好处,以后谁再提开矿的事儿,一律不准。

雍正皇帝继位后,很多大臣都觉得开矿有利可图,纷纷建议开矿。广东巡抚孔毓珣、广东总督杨文乾、湖南巡抚布兰泰、广西提督田畯、广东布政使王士俊、四川提督黄廷桂,这些大官都一个接一个地给皇上上奏章,请求开矿,但雍正皇帝一个都不准,有的还被狠狠地批评了一顿。雍正十三年,广东巡抚鄂弥达又提议在惠州、潮州、韶州、肇庆等府开矿,这事儿还交给了九卿们讨论,结果皇上觉得开矿妨碍了正事,又给停了。

其实啊,广东东部山多地少,矿产资源特别丰富,老百姓也习惯了挖矿。矿山所在的地方,成千上百的人聚在一起,经常私底下偷偷挖矿,甚至还聚众抢劫。所以当时在广东开矿,比其他省份管得还要严。

乾隆二年,皇帝下令说,凡是出产铜矿的山场,只要确实对铸造兵器有好处,就可以上报开采。至于金银矿,全部都要封起来,不准开采。

早些时候,乾隆五年,皇帝批准了山东巡抚朱定元的要求,允许章丘、淄川、泰安、新泰、莱芜、肥城、宁阳、滕州、峄县、泗水、兰山、剡城、费县、莒县、蒙阴、益都、临朐、博山、莱阳、海阳这些州县开采煤矿。但是,藁城县令高崶请求自掏腰包开采峄县、滕州、费县、淄川、沂州、平阴、泰安的银铜铅矿,这个请求却被禁止了。 然而,贵州思安的天庆寺、镇远的中峰岭,陕西的哈布塔海哈拉山,甘肃的紥马图、敦煌、沙洲南北山,伊犁的皮里沁山、古内、双树子,乌鲁木齐的迪化、奎腾河、呼图壁、玛纳斯、库尔喀喇乌苏、条金沟这些金矿,还有贵州法都、平远、达摩山,云南三嘉、丽江的回龙、昭通的乐马这些银矿,却陆续被开采了。

嘉庆四年,给事中明绳上奏说,老百姓潘世恩、苏廷禄请求开采直隶邢台的银矿。皇上说:“国家的经费自有正规的来源,潘世恩、苏廷禄打着矿产税收的名义,实际上是贪图矿山的利益,这完全是不安分守己!” 于是下令把他们押送回老家,明绳也跟着被处罚了。嘉庆六年,保宁请求开采塔尔巴哈台的金矿,明安请求开采平泉州的铜矿,都被皇帝下令严厉斥责。

道光初期,甘肃的金厂和直隶的银厂都被封禁了。那时候国家收入稳定,所以不会轻易为了赚钱而冒险开采。只有云南的南安、石羊、临安、个旧几个银厂,每年能上缴五万八千多两银子;其他的金矿每年产量也就几十两,银矿也只有几千两,而且开开停停,很不稳定,所以上缴的税收也很少。至于铜铅矿的开采,只要申请批准,大多都能获得许可,有时候还会免除税收。广东从康熙五十四年开始封禁矿山,到乾隆初年,英德、阳春、归善、永安、曲江、大埔、博罗等县,以及广州、肇庆两府的铜铅矿才又重新开采。一百多年来,云贵两湖、两粤、四川、陕西、江西、直隶等地报备开采铜铅矿的就有上百处,其中云南的铜矿产量尤其突出,位居各省之首。因为铜和铅都很重要,但铜更为重要。秦、鄂、蜀、桂、黔、赣这些地方都产铜,但云南的铜矿储量最丰富。

云南的铜矿,从康熙四十四年开始由官府管理,之后官府还会提供生产所需的资金。雍正初期,每年产铜八九十万斤,没过几年就增加到二三百万斤,足够供应云南本地的铸造需求。之后还运往湖广、江西等地,每年也有一百多万斤。到了乾隆初期,每年拨给铜矿的资金就达到一百万两白银,四五年内,年产量就达到了六七百万斤甚至八九百万斤,最多的时候甚至能达到一千二三百万斤。户部、工部以及江南、江西、浙江、福建、陕西、湖北、广东、广西、贵州九个省份,每年需要九百多万斤铜,都依靠云南的铜矿供应。云南铜矿中,汤丹、碌碌、大水、茂麓、狮子山、大功几个矿厂规模最大,宁台、金钗、义都、发古山、九度、万象等矿厂规模次之。大的矿厂有矿工六七万人,小的也有上万人。附近甚至远在贵州、广东的百姓,都依靠铜矿为生,络绎不绝地来这里工作。当主要的矿山矿藏枯竭后,人们就会开采新的矿山来补充产量。所以,云南的铜矿业,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这是其他矿产无法比拟的。

道光二十四年,皇上发话了,让云南、贵州、四川、广东这些省份,除了现在正在开采的矿以外,如果还有以前开采过的矿,也允许按照现在开采的矿场那样管理。

过了几年,道光二十八年,皇上又下令说:“四川、云南、贵州、两广、江西的各省总督和巡抚,要在你们管辖的地方仔细调查清楚,广泛宣传开来。其他各省的总督和巡抚,也要留心寻找调查,酌情开采,不准借口观望。至于官办、民办、商办的矿,该如何管理、约束、检查,朝廷就不遥控指挥了。” 一下子,矿业的限制就放松了很多。

咸丰二年,为了筹集军费,朝廷招商开采热河、新疆以及其他各省的金银矿。三年后,皇上又下诏说:“开采矿产,是利用天地自然的好处来造福百姓,比起那些权宜之计和坏的政策,它不会损害国家体制,反而有利于民生。现在军费开支巨大,国库空虚,各省总督和巡抚一定要权衡轻重缓急,在矿藏丰富的地方,奏请试办开采。” 当时正打仗,缺钱,所以真正开采的矿,就只有新疆噶尔、蒙古达拉图、噶顺、红花沟的金矿,还有直隶珠窝山、遍山线、室沟、土槽子、锡蜡片、牛圈子沟,蒙古哈勒津、罗圈沟、库察山、长杭沟的银矿,以及新疆迪化、罗布淖尔、三个山的铜锡矿等少数几个地方。

到了同治七年,吉林请求开采火石岭子等地的煤矿,但因为当时那里战乱还没平息,所以被否决了。 十三年,因为云南的矿山因为战乱荒废已久,皇上下令重新开采,这是云南巡抚岑毓英请求的结果。

那一年,朝廷要加强海防,直隶总督李鸿章和船政大臣沈葆桢建议开采煤铁供应军需,皇上批准了,决定在直隶的磁州和福建的台湾试点。

光绪八年,两江总督左宗棠也说,北洋的防务建设、船炮制造,以及各省机器轮船都需要大量的煤铁,建议在江苏利国驿开采煤矿。这事儿也报到朝廷了。后来,因为要修铁路,煤铁就更重要了。

所以,你看,全国各地都开始挖煤了:吉林的大石头顶子、乱泥沟、半拉窝、鸡沟、二道河、陶家屯、石牌岭;黑龙江的太平山、察汉敖拉卡伦;直隶的开平、唐山,内丘县的上坪、永固、磁窑沟、南阳寨;临城县的冈头、石固、胶泥沟、杨家沟、新庄、竹壁、牟村、焦村;宣化府的鸡鸣、玉带、八宝寺山;阜平县的炭灰铺村;曲阳县的白石沟、野北村;张家口厅的海拉坎山、马连圪达;宛平县的青龙涧、碑碣子;承德府的榆树沟;奉天的海龙府远来、义和、进宝、玉盛、永顺、永益、万利、人和、同德、顺发;锦州府的大窑沟;锦西厅的砀石沟;本溪县的王干沟;兴京厅的蜜蜂沟;辽阳州的窑子峪;江西的萍乡、永新、余干;山东的峄县;安徽的贵池、广德、繁昌、东流、泾县;湖北的荆门;河南的禹州;山西的平定、凤台;浙江的桐庐、余杭;江苏的上元、句容;湖南的湘乡、祁阳;广西的富川、贺县、奉议、恩阳、南宁、那坡;陕西的白水、澄城、同官、宜君、邠州、陇州、淳化…… 好多地方啊!

铁矿呢,也一样,直隶的迁安县、滦州;湖北的大冶;广西的永宁州;江西的永新县;云南的开、广两府;贵州的青溪……这些地方都陆续开始开采了。 还有秦晋地区的商民,零零散散也挖了不少,具体有多少,就很难统计清楚了。

话说光绪二十二年,朝廷下令在全国各地开办金银矿厂。之前呢,也就是光绪初年的时候,也就只开了直隶的窑沟银矿,还有甘肃西宁、甘州、凉州以及黑龙江漠河的观音山、奇乾河几个金矿,其他的地方都没什么动静。

但是,自从这个命令正式下达之后,情况就大不一样了。金矿方面,直隶省的平泉州下面的转山子,建昌县的金厂沟,抚宁县的双山子,泺平县的宽沟,丰宁县的大营子、西碾子沟,还有翁牛特旗的红花沟、水泉沟、拐棒沟都开始开采了,其中迁安县的金矿产量尤其高。奉天省的凤凰、安东、辽阳、通化、宽甸、怀仁、铁岭、开原、通化、海城、锦县,蒙古地区的贺连沟、大小槽、碾沟、除虎沟、朱家沟、板桥子、珠尔琥珠、克勒司、布恭、特勒基、哈拉格囊图、奎腾河、图什业图汗,四川的冕沟,湖南的平江,浙江的诸暨,黑龙江的黑河,新疆的和阗、焉耆,这些地方的金矿也都陆续开采了。

银矿方面呢,四川的天全、卢山、大穴山头这些地方,也都上报说开始开采了。

哎,那会儿啊,铜啊锡啊铅啊锑啊,还有石油、硫磺、雄黄这些矿,那也是一个接一个地被发现。就说铜矿吧,云南东边汤丹、茂麓,正厂六个,子厂十一个;西边回龙、得宝,正厂八个,子厂九个;楚雄永北和云武那边,万宝、双龙这些地方,还有永安、顺宁、临安、开化、曲靖这些地方的铜矿,都招商承包开采呢。江西赣州、陕西镇安、湖南绥宁,新疆拜城、库车,也都有铜矿。锡矿呢,在广东儋州、广西南丹土州、富川、贺县。铅矿呢,湖南常宁、湘乡、临武,四川会理,浙江镇海、奉化、象山、宁海、太平都有。锑矿就更多了,湖南益阳、邵阳、新化、沅陵、慈利、湘乡、祁阳、新安、溆浦,贵州铜仁,四川秀山,广东曲江、防城、乳源,广西南太、泗镇、陵阳都有。石油呢,陕西延长、甘肃玉门、新疆库尔喀喇乌苏都有产。硫磺在山西阳曲、奉天辽阳、锦州。雄黄嘛,湖南慈利有。这些矿,有的是官府办的,有的是商人办的,还有的是官商合办的。开采方法呢,有的用土办法,有的用西方的先进方法。

过了九年,上面下令,各省的煤矿都要招商集资来办。从那以后,云南、四川都设立了招商局和矿务局,贵州设了矿务公商局,山西设了矿务公司。广东东部琼州的铜矿,浙江宁波的铅矿,也都开始招商集资开采了。这些矿开了几十年,就开平、萍乡的煤矿,大冶的铁矿规模最大,效益最好。其次就是平江的金矿,益阳的锑矿,常宁的铅矿,这些也给老百姓带来了不少好处。漠河的金矿虽然产量很高,但每年上交朝廷的银子也就二十万两。云南的铜矿,从十三年开始让唐蜅督办,每年运到北京的铜也就一百多万斤,各省铸造铜器,还得大量进口外国的铜。汉阳铁厂炼钢造铁路轨,勉强够铁路用的。广东、广西、山西虽然产铁很多,但提炼技术不行,国内制造的东西,很多还得从英国进口。

1897年,朝廷在北京成立了矿务铁路总局,由王文韶和张荫桓负责。他们制定了22条章程,允许中国商人开矿,可以向外国借款,也可以中外合资成立公司。从此,江西萍乡煤矿借了德国的款,湖北大冶铁矿借了日本的款,浙江宝昌公司借了英国的款,直隶临城煤矿借了比利时的款。在签订合同时,除了要支付抵押和利息之外,还必须聘请外国矿业专家,更严重的是,连人事管理都要受制于人。

直隶井陉、安徽宣城煤矿,山西盂平、泽、潞、平阳,四川江北煤铁矿,新疆塔城,直隶霍家地、厂子沟金矿,广西上思,贵州正安铅铁矿,福建邵武、建宁、汀州,直隶八道河,奉天尾明山,以及吉林新旧矿,这些地方的矿业都是中外合办的。一旦签订合同,就经常出现各种纠纷。特别是福公司在山西的矿业纠纷,更是严重。

1897年,河南豫丰公司获得了独家经营怀庆府黄河以北各矿山的权利,山西商务局也获得了独家经营盂平、泽、潞、平阳煤铁矿山的权利,而且这两个公司还同时被允许经营这些矿山。一家公司垄断了两个省的矿务,还计划修建一条从山西到开封的铁路。因为矿产和铁路的利益,双方争执了三年,最后才同意合办。开封方面侵犯了中国官员的主权,山西方面又干涉了当地百姓的采矿权。整个山西的绅民都坚持废除合同。过了很久之后,才用270多万两白银赎回了矿权。

其他像陕西延长,四川富顺、巴县、万县的石油矿,湖南常宁龙王山,湖北兴国龙角山矿,这些地方的矿业,都是因为商人与百姓之间私下交易,导致了各种纠纷和国际纠纷。

咱们先说胶济铁路和东清铁路的协议,那协议里写着,铁路沿线十三里范围内,中国人不能开矿。结果呢,开平煤矿和漠河观音山金矿,因为国内乱糟糟的,都被外国人抢去了。

开平煤矿啊,从光绪元年开始,直隶总督李鸿章就联合官府和商人一起经营,整整二十年,贡献可大了。可到了二十六年,义和团闹事之后,洋员德璀琳,因为张翼让他负责保护矿务,就偷偷摸摸地跟矿师胡华私下签了卖矿的合同。张翼也盖了章,把矿交出去了,还上奏朝廷说要和外国人合资经营。 就这样,唐山西山、半壁店、马家沟、无水庄、赵各庄、林西这些煤矿,还有秦皇岛港口附近承平、建平、永平这些金矿,全都被英国公司给拿去了。朝廷下令要收回来,还派人去英国理论,结果啥也没捞着。

到了光绪三十四年,咱们要办滦州煤矿,英国公司又来捣乱。没办法,只能采取“合作经营”的办法,成立了开滦总局。观音山金矿,也是因为义和团的事儿被俄国人占了。直到光绪三十二年,才花了一万二千卢布从俄国人手里赎回来。

1895年,外交部修改了矿业章程,规定中外商人可以平等承办矿务,但是必须得到外交部的批准才行,批准文件才是有效的依据。这一年,安徽巡抚聂缉椝批准英国人凯约翰承办歙县、铜陵、大通、宁国、广德、潜山等地的矿产,后来凯约翰就专办铜陵的铜官山矿,签订了百年租约,占地三十八万四千多亩。安徽当地的绅民们团结起来抗争,最后用四十万两银子赎回了矿产,自己经营。法国人弥乐石也在这一年请求云南巡抚和外交部,让他勘探经营全云南的矿务,都被拒绝了。但他还是获得了澄江、临安、开化、云南府、楚雄府、元江府、永北州等地的矿权。

接着,英国商人立乐德想合办云南东川府和昭通府的金银矿,也没成功。他就效仿弥乐石的做法,要求获得广南府、曲靖府、丽江府、大理府、顺宁府、普洱府、永昌府七府的矿权,也被坚决拒绝了。当时全国上下,都把保护矿产资源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所以,四川设立了保富公司,负责中外商人承办四川矿务,以及土地买卖租赁等事宜;福建设立了商政局,不久又奏请设立矿务总公司,负责审查批准各种矿场的申请。山西的保晋公司、安徽的矿务总局,也都能够集合富商巨贾的资金,大力发展矿业。湖南、湖北则对所属矿区进行勘探和圈定,以防止私人非法买卖矿产。

话说从1886年开始,咱们江南地区就开始筹备农业、工业、矿业和铁路方面的学校,湖北湖南也跟着办起了高等矿业学堂。到了1892年,商部发现外国商人偷偷霸占了咱们的矿地矿山,就上奏朝廷,要求明确条约规定,维护咱们的权利。接着又奏请在各省设立矿政调查局,主要任务就是查清楚全国的矿产资源,严禁私自买卖矿产。湖北巡抚张之洞还上报了一套矿务章程,一共七十四条正章,七十三条附章。

其实从1885年开始,矿业章程就改了好几次,每次跟外国商人闹矛盾,他们就拿章程说事。1890年,负责跟各国谈判商约的大臣吕海寰跟各国签订了商约,允许他们开采矿产,但必须遵守咱们中国的矿业章程。而咱们中国的矿业章程,是参照各国通行章程制定的,皇上特地让张之洞来拟定。张之洞就参考了英、美、德、法、比利时、西班牙等国的矿业章程,仔细研究比较,区分了地表和地下矿产,明确了矿区界限和矿产税,还把地权和股权划分得清清楚楚,对中外商人都有明确的限制,非常详细;尤其重视维护中国的主权、百姓的生计和地方的管理。 花了好多年的时间才制定完成,然后交给政府部门执行,这才算有了比较完善的中国矿业章程。